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部分理财产品品种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PR2级),并在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次在上述资金额度内调整部分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实施此事项。
独立董事:胡小松、毕会静、齐金勃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