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审批权限的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予公司董事长行使如下审批权限: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下(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20%以下,或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0%以下,或其绝对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下,或其绝对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以下,或其绝对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高于30万元但低于5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受赠现金除外),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高于100万元但低于5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高于0.5%但低于2.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批准。但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且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5%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长提交董事会批准或按规定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以上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与上述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其金额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使用本款规定(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超过上述标准的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上述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长在行使上述授权事项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内控程序;上述事项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