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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吉贝尔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7

公司代码:688566 公司简称:吉贝尔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耿仲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铭福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86,941,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4,865,98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贝尔有限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
中天投资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瑞投资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原名镇江汇瑞投资有限公司
汇祥投资南通汇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名镇江兄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药品研发的一个阶段,包括Ⅰ、Ⅱ、Ⅲ、Ⅳ期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临床前研究药物进入临床研究之前所进行的,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保、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医保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药物半衰期/半衰期药物半衰期一般可称作生物半效期或者是生物半衰期,也可以简写为“t1/2”,指的是血液中药物浓度或者是体内药物量减低到二分之一所花费的时间。
原料药用于生产各类制剂的原料药物,是制剂中的有效成份,由化学合成、植物提取或者生物技术所制备的各种用来作为药用的粉末、结晶、浸膏等,但病人无法直接服用的物质。
化学治疗通过使用化学治疗药物杀灭癌细胞达到治疗目的。
放射治疗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一种局部治疗方法。
药物动力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主要研究机体对药物的处置的动态变化。包括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生化转换(或称代谢)及排泄的过程,特别是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药物的代谢与人的年龄、性别、个体差异和遗传因素等有关。
白细胞白细胞(英文名:leukocyte,white blood cell,简称:WBC)是一类无色、球形、有核的血细胞。正常成人白细胞总数为(4.0~10.0)x109/L,可因每日不同时间和机体不同的功能状态而在一定范围内变化;白细胞根据其形态、功能和来源部位分为:粒细胞、单核细胞和淋巴细胞,其中粒细胞又可分为中性粒细胞、嗜酸粒细胞和嗜碱粒细胞三种;白细胞是人体与疾病斗争的“卫士”。
粒细胞白细胞根据形态差异分为颗粒和无颗粒两大类,颗粒白细胞(粒细胞)中含有特殊染色颗粒,用瑞氏染料染色可分辨出三种颗粒白细胞,即中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绝大部分的粒细胞是中性粒细胞;中性粒细胞具有变形运动和吞噬活动的能力,是机体对抗入侵病菌,特别是急性化脓性细菌的最重要的防卫系统。
脂质体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直径为亚微米或纳米级别,在体内可以生物降解,无免疫原性。
白细胞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为常见血液病,指成人外周血白细胞绝对计数持续低于4×109/L。当成人外周血粒细胞绝对计数低于2×109/L时,称为粒细胞减少症;低于0.5×109/L时,称为粒细胞缺乏症。
钙通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calcium channel blockers,CCB)又称钙拮抗药(calcium antagonists),是一类能选择性地阻滞钙离子Ca2+经电压依赖钙通道流入细胞内,降低细胞内Ca2+浓度的药物。
β受体阻滞剂Beta-Blockers(BB),能选择性地与β肾上腺素受体结合、从而拮抗神经递质和儿茶酚胺对β受体的激动作用的一种药物类型。
氘代率化合物中代谢点的氢被氘替换的比例。以目标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占目标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与氘代位置零氘代分子量所得色谱峰的峰面积之和的比例表示。
AUC血药浓度曲线对时间轴所包围的面积,是评价药物在体内吸收程度的参数。
《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支持下,由中国高血压联盟联合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高血压分会、中国老年医学学会高血压分会和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修订,最新版本为《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8年修订版)
《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高血压专业委员会牵头修订,最新版本为2017年发布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
《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基层卫生司支持下,由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和中国高血压联盟修订,最新版本为《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2014年修订版)
中国专利奖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89年设立,我国针对发明创造设立的最高政府奖项,得到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认可。
亳州吉贝尔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永瑞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1-6月
报告期末2020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数值一般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吉贝尔
公司的外文名称Jiangsu Jibeier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ibeier Pharmaceutica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公司注册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2000
公司办公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2000
公司网址www.jibeier.com.cn
电子信箱zhaijianzhong@126.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翟建中成祥东
联系地址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电话0511-88898101-80810511-88898101-8081
传真0511-888894880511-88889488
电子信箱zhaijianzhong@126.comjbeyycxd@163.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公司证券投资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吉贝尔688566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43,071,635.30256,017,118.35-5.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99,584.9548,545,138.90-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074,689.4746,774,350.25-3.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17,505.7841,954,961.742.7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30,130,859.77463,742,813.63229.95
总资产1,653,416,624.42595,620,862.93177.6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35-1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35-1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00.33-9.0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312.94减少6.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612.47减少5.6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734.23增加2.50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同比增加229.95%、177.60%,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所致,从而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减少6.01、5.61个百分点。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71,407.12七、6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37,619.41七、6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07,905.85七、74,七、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97.35
所得税影响额-74,927.85
合计424,895.48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以升白药物利可君片、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尼群洛尔片等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多元产品系列,并正致力于治疗抑郁症、肿瘤、胃病等疾病的创新型药物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含片剂、胶囊剂和滴眼剂三种剂型。

1、片剂

报告期内,公司片剂产品主要为利可君片、醋氯芬酸肠溶片、尼群洛尔片、细辛脑片。

(1)利可君片

利可君片是一种具有升白功效的化学药品制剂,对白细胞有促进增生作用,可广泛用于预防、治疗白血球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特别是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具有显著疗效。产品为半胱氨酸衍生物,具有独特的分子结构,服用后能被肠道迅速吸收,体内代谢产物为氨基酸类,具有稳定升高白细胞的作用,适合长期服用。目前该产品已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用于临床上白细胞减少症的治疗,具有良好的疗效。作为国内主流的升白药口服制剂,利可君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各省医疗保险目录以及《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利可君片的使用范围广泛,至目前已在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千家医院实现销售。公司利可君片在市场竞争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公司目前是国内外独家生产利可君原料药的企业,也是国内外唯一有能力生产、销售利可君片的生产企业。

(2)尼群洛尔片

尼群洛尔片是国内首个一类复方抗高血压新药,用于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更适用于轻中度高血压合并心率加快患者。尼群洛尔片是公司独创的由低剂量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尼群地平)和β受体阻滞剂(阿替洛尔)组成的复方制剂,钙通道阻滞剂具有的扩张血管和轻度增加心率的作用,恰好抵消β受体阻滞剂的收缩血管及减慢心率的作用。

尼群洛尔片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同时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公司是尼群洛尔片的独家生产企业,市场上不存在尼群洛尔片的仿制药。

(3)醋氯芬酸肠溶片

醋氯芬酸肠溶片主要用于治疗由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并能够有效缓解术后疼痛。该药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环加氧酶活性,从而使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该药品属于肠溶片,可减少药物对胃粘膜的刺激,口服吸收迅速且完全,生物利用度几乎达到100%,具有良好的临床效果。该药品获得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证书,是国家重点新产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各省医疗保险目录。

(4)细辛脑片

细辛脑片主要用于支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细辛脑片能对抗组胺、乙酰胆碱,缓解支气管痉挛,起到平喘作用,对咳嗽中枢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同时本药品可引起分泌物增加,使浓痰变稀,降低痰液粘滞,易于咳出,具有类似氨茶碱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作用。此外,本药品还具有起效快、作用时间长的特点。

2、胶囊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胶囊剂产品为玉屏风胶囊及益肝灵胶囊。

(1)玉屏风胶囊

玉屏风胶囊主要功效为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辅料,干法制粒直接灌装成胶囊剂,与其他剂型相比稳定性好且便于携带和服用。玉屏风胶囊是公司独家产品,为中药四类新药,江苏省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各省医疗保险目录,并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益肝灵胶囊

益肝灵胶囊为保肝药,主要成分为水飞蓟素,具有改善肝功能、保护肝细胞膜的作用,可用于急慢性肝炎和迁延性肝炎,且副作用较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机体免疫力下降时造成的肝组织损害具有预防作用。该产品辅料中使用的大豆磷脂对水飞蓟素保护肝细胞有协同作用,同时大豆磷脂具有抗氧化作用,对肝肿瘤的形成有一定的预防作用。该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各省医疗保险目录。

3、滴眼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滴眼剂产品包括加替沙星滴眼液和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1)加替沙星滴眼液

加替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炎。该产品抗菌作用是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和拓扑异构酶Ⅳ,从而抑制细菌DNA复制、转录和修复过程。本药品是国家化药二类新药,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乙类药品。

(2)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慢性细菌性结膜炎、睑缘炎、麦粒肿、睑板腺炎、泪囊炎、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等外眼部感染。该产品抗菌谱较广,适用于多种病菌感染;通过添加玻璃酸钠,药物黏度得到有效提高,延长了滴眼液在眼中的停留时间,并阻止滴眼液通过鼻泪管流向口腔,提升产品疗效,增加舒适度。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研究所下设合成室、制剂室、质量室、综合业务室、综合管理办公室五大职能部门,对药物技术、质量和成药性、临床前及临床和工业化等进行开发研究。公司建立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项目负责制为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在自身研发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开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等的技术合作,通过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采用技术开发合作的方式,完成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达到开发成本、效率的优化。

2、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供应。公司定期召开产销协调会,在产销协调会上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确定未来销量,并根据销量确定产成品数量,进而确定原辅材料的采购量。采购部门根据上述计划,结合库存量,保证生产所需并留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安排每个月的实际采购品种与采购量。采购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协商筛选供应商,从选择供应商开始严格把关。公司在选定供应商前,公司质保部会对所有生产用物料的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通过对物料风险分析,包括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风险、物料用量以及物料对药品质量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物料的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的安全等级对物料执行不同的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操作规程。如质量评估需采用现场质量审计方式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并对质量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行使否决权。

公司现场质量审计会核实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的真实性,核实是否具备检验条件。对其人员机构、厂房设施和设备、物料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设备、仪器、文件管理等进行检查,以全面评估其质量保证系统。

经过供应商审计后,选择实力雄厚、资质较好、具有持续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作为公司的长期供应商,并纳入《原辅包装材料定点单位》。公司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由质量控制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材料直接进入仓库,对于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与供应商以原材料当期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采购价。公司已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物料供应商评估和批准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采取“按计划生产”的方式进行。营销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及过往经验预估市场需求量后通知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根据现有产品库存,制定相关医药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交付所属生产车间。通常公司在保证库存安全的情况下,均会保持一定的产品库存量,确保产品能够充分满足医院及零售药店等药品销售终端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各生产车间接到部门生产计划后,立即组织相关生产人员安排产品生产。目前,公司所有在产剂型均已经通过GMP认证,严格按照GMP认证要求开展各类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将全程对生产进行监督、检验,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生产结束后,质量控制部门将对药品质量进行进一步把控,确保流向市场的产品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药品除玉屏风胶囊外均为处方药,患者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可见公司产品销售量直接取决于专家、医生等对公司药品疗效的认识,因此公司主要采用“学术推广+药品流通商”的销售模式。该模式主要由公司自建的学术推广及营销团队对专家、医生等进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使其全面了解和熟悉公司药品,从而产生使用需求,公司通过具备资质的药品流通商将产品销售至医院、药店等终端,并最终销售给患者。

(三)行业情况说明

1、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的保健意识逐渐提升,医疗保健需求持续增长,医药市场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根据专业医药调研咨询机构IMS出具的《The global use ofmedicine in 2019 and outlook to 2023》,全球医药消费市场规模将由2016年的1.13万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5万亿美元,五年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4%~7%。从国内市场来看,经济增长、收入增加、人口老龄化、“二胎政策”开放等因素进一步促进我国医疗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差距。根据专业医药调研咨询机构IMS提供的预测数据,截止2020年,中国医药消费市场规模将占全球规模的11%,而美国市场将占42%的份额,基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我国人均药品消费金额与美国差距更大。因此,我国医药行业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2、行业发展态势

近年来,国内医药生产企业把握产业技术进步方向,瞄准市场重大需求,大力发展生物药、化学药新品种、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新型辅料包材和制药设备,加快各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产品、技术、质量升级。在化学制剂方面,国内医药生产企业紧跟国际医药技术发展趋势,开展重大疾病新药的研发,重点发展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性疾病、神经退行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耐药菌感染、病毒感染等疾病的创新药物,特别是采用新靶点、新作用机制的新药。在中成药方面,国内医药生产企业针对心脑血管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妇儿科疾病、消化科疾病等中医优势病种,挖掘经典名方,开发复方、有效部位及有效成分中药新药,加快推动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创新药的研发和产业化。

随着国家持续加大对医药制药行业的支持,我国越来越多制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生产的方式增强新药研发能力,提高技术水平,我国制药行业有望从仿制为主逐步向自主创新、创仿结合转型。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

公司通过持续地开发研究,形成了与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相关的核心技术,涵盖利可君片、玉屏风胶囊、醋氯芬酸肠溶片、尼群洛尔片等目前主要产品,相关技术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以利可君的合成工艺及检测技术为例,其原料药合成、分离、提纯难度大,质量控制技术门槛高。公司对利可君原料药及制剂进行了系统性二次开发:对工艺进行了优化,使原料质量得以提升,将检测方法由滴定法改为高效液相法,克服了原来利可君质量检测方法中含量测定方法的缺陷,准确性、灵敏度和可靠性都高于原方法,从而确保产品安全有效,形成了现行的利可君片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利可君系统性二次开发后原料含量提升至99%以上。

公司对检测方法学进行系统研究,将工艺优化、质量提升、方法学研究等综合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专利号:ZL200510041037.X),该专利对产品形成多层次技术壁垒和保护,并确保利可君片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截至目前,利可君原料药仍未被仿制。

2、复方制剂研发技术

复方制剂的疗效优于单方剂型,且副作用相对较少,是临床上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公司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联合研制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尼群洛尔片,是国家首个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也是国内外唯一由钙通道阻滞剂(CCB)和β受体阻滞剂组成的低剂量固定复方制剂,通过创新性地运用CCB和β受体阻滞剂的协同降压机制,消减不良反应、提升疗效,在长时间有效控制血压的同时,又能有效保护靶器官。相关发明专利“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ZL201310152399.0)”被评为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复方制剂研发相关技术曾申请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江苏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耿仲毅以尼群洛尔片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心脑血管药效学平台技术体系构建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9年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

尼群洛尔片的成功研发是我国制药企业在抗高血压复方制剂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扩大了适应范围和人群,减轻了药物的副作用,提高了患者的依从性。尼群洛尔片已被《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和《中国高血压基层管理指南》列为推荐用药,也是国家卫计委和中国医师协会牵头修订的《高血压合理用药指南》(第2版)的推荐国产创新药。

3、氘代药物研发技术

氘是氢的同位素,氘代药物是把药物分子上处于特定代谢部位的一个或多个碳氢键(C-H)用碳氘键(C-D)替代所获得的药物,从而延长药物半衰期、减少有毒代谢物的产生或药物间的相互作用,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以及获得更佳的疗效。

氘代反应过程较为复杂,反应条件较为苛刻,合成分离纯化难度较大。药品质量标准中除有常规质量控制要求外,还需控制氘代率。公司从药物的代谢情况着手,根据代谢点确定氘代的位置,最终筛选出目标化合物,同时优化氘代药物的生产工艺,完成药品的研制过程。

2017年4月上市的氘代丁苯那嗪是全球首个获批上市的氘代药物,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中国获批上市,用于治疗与亨廷顿病(HD)有关的舞蹈病及成人迟发性运动障碍(TD),是中国首个获批上市的氘代药物。中国目前尚未有自主研发的氘代药物获批上市,各制药公司对于氘代药物的研究均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公司的氘代药物研发技术成熟,目前在氘代研发技术平台开发出了JJH201501、JJH201701、JJH201801等多个氘代化合物,其中JJH201501已获得临床批件,现已完成Ⅰ期临床,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

JJH201501Ⅰ期临床试验中,10mg规格JJH201501和对照药物的单次给药PK结果显示,JJH201501在t1/2、Cmax、AUC以及主要代谢物的AUC等PK参数上均比对照药物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单次给药JJH201501可明显延长药物在人体内的半衰期,延长药物体内滞留时间,提高

药物在体内的血药浓度以及AUC,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药物与主要代谢产物的体内AUC比值远高于阳性对照药物。

4、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

脂质体是将药物包封于类脂质双分子层内而形成的微型囊泡,直径为亚微米或纳米级别,在体内可以生物降解,无免疫原性。脂质体进入人体后可以改变被包封药物的体内分布,使药物主要分布在肝脾肺和淋巴等组织器官中,因而有一定的器官靶向性。目前全球有十余个注射脂质体产品获批上市,而国内获批上市的脂质体产品仅有3个。公司和上海交通大学颜德岳院士及其团队对多西他赛进行结构改造,通过分子设计和药效试验筛选,筛选出化合物JJH201601,利用脂质体技术将其开发为脂质体制剂。目前的试验结果显示,JJH201601与进口多西他赛相比,裸鼠模型药效显著提高,且毒副作用明显降低,能够消除肿瘤,停药后与对照组比较未发现肿瘤复发,该结果已在胰腺癌Panc-1、肺癌A549和肝癌HepG2模型得以验证。公司已经申请了JJH201601化合物及其应用的相关专利。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抗抑郁药、抗肿瘤药等领域的产品研究和开发,获得的主要研发成果如下:

(1)抗抑郁化药一类新药——沃替西汀衍生物(JJH201501)Ⅱ期临床试验正有序推进,在确定临床试验方案并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登记的基础上,已完成临床研究中心的筛选,获得多个临床研究中心伦理批件并启动临床试验,至2020年6月末,已完成首例受试者筛选入组,现正在有序增加入组受试者。2020年1-6月,公司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已完成II期临床试验用的制剂生产,并完成多批次原料药生产,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该化合物专利已在中国和美国获得授权(专利号分别为ZL201410244856.3和US9896423B2),2020年6月29日,欧洲专利局下发了该化合物专利的“授权意向通知书”(Communication under Rule71(3) EPC)。

(2)抗肿瘤药——多西他赛衍生物(JJH201601)临床前研究工作已完成原料的中试放大研究,正在进行质量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以及制剂处方工艺优化研究;筛选并确定了多家研究机构按照新药申报要求进行药理毒理研究,并正申请该化合物的美国和欧洲专利。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16,362,354.21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6,362,354.2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6.73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 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 前景
1JJH20160112,075300.022,041.36完成原料的中试放大研究,正在进行质量标准研究和制订以及制剂处方工艺优化研究,正在进行药理毒理研究。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1、先进的脂质体成膜控制技术载药量由4.5%提高至6.0%,包封率由85%提高至95%左右,符合中国药典第四部关于脂质体包封率大于80%的要求,公司脂质体技术明显地提高了药物的利用率,降低了成本。 2、先进的均质挤出技术粒径控制在90nm左右。前期药理毒理研究显示,与多西他赛相比,毒性降低,疗效更好。
2JJH2015019,650860.634,217.42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首例受试者筛选入组,现正在有序增加入组受试者。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 1、先进的药物分子筛选技术,获得结构优化的化合物; 2、先进的合成技术,合理引入氘源,降低生产成本,满足氘代率(≧99.0%)的要求; 3、显著改善药物吸收过程,有效延长药物半衰期,提高血药浓度和减缓药物代谢的速度,从而降低给药剂量、提高安全性,获得更佳JJH201501是一种新型的多受体作用机制的抗抑郁药,在抗抑郁的同时,具有改善认知功能的作用。
3JJH20170112,45094.79550.81正在进行原料药的合成工艺研究,化合物专利申请已经美国和欧洲受理。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与阳性药相比,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延迟药物半衰期。
4JJH20180112,45046.48253.98正在进行原料药的合成工艺优化,在申请化合物专利。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与阳性药相比,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延迟药物半衰期。
5Lifitegrast衍生物10,40038.81411.43正开展工艺放大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与阳性药相比,延长在眼部的停留时间,提高在眼部
的疗效。局部组织的药物浓度,从而达到提高疗效的目的。
6盐酸氯卡色林衍生物12,35040.02782.02正在进行原料药的合成工艺研究。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与阳性药相比,减慢药物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延迟药物半衰期。
7桑酮碱提取物8,55024.141,043.23正在开展处方工艺优化、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获得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提取工艺具有先进性与同类作用机理的的化药相比,疗效更好,副作用低。
合计/77,925.001,404.899,300.25////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03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1.33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元)6,378,988.75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元)61,931.93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21.94
硕士1817.48
本科7067.96
大专1110.68
大专以下21.94
合计1031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及以下2322.33
31岁到40岁5553.40
41岁至50岁1312.62
50岁以上1211.65
合计10310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36,235,221.00193,381,884.37125.58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815,000,000.000主要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四、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品类丰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确定以产品为核心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选定利可君片作为带动公司发展成长的重点产品,并通过营销网络的建设,持续增强产品推广力度,核心产品销量快速增长,公司产品品类丰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从医药种类来看,公司具备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等药品的生产能力,且目前主要产品均涵盖上述药品种类,满足不同客户对不同类型药品的需求;从产品剂型来看,公司产品包含涵盖片剂、硬胶囊剂、滴眼剂、凝胶剂、乳膏剂(含激素类)、原料药、中药前处理和提取等多个品种等诸多剂型,可根据产品特性及市场需求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类别;从主要产品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产品主要覆盖提升白细胞数量、增强机体免疫力,以及治疗眼部感染、高血压、骨关节炎等常见疾病的诸多市场领域,尤其是利可君片、玉屏风胶囊及尼群洛尔片等产品受到市场广泛认可,其中:利可君片为国家医保乙类药物,并入选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玉屏风胶囊曾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是国家医保乙类药物;尼群洛尔片于2017年纳入国家医保乙类药物目录。在医药产品精细化发展的趋势下,公司多元的应用领域覆盖能够迎合各个市场的快速发展,从而带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质量保证体系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医药产品的标准化工作,并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产品生产以保障产品质量,2014年度起连续荣获全国医药行业优秀质量管理QC小组成果奖项。公司在生产、仓储及质检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2、产品销售渠道畅通,营销网络体系完善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全面的营销网络体系。公司营销网络为“总部—大区—办事处”三级结构,营销总部设置于镇江市,目前公司下辖16个大区,包括苏南大区、苏北大区、浙南大区、浙北大区、上海大区、京津大区、湖南大区、湖北大区、两河大区、东三省大区、山东大区、安徽大区、四川大区、重庆大区、广西大区、广东大区;另有三个独立事业部,分别为镇江事业部、苏州事业部和南通事业部。从大区所辖省份来看,已全面覆盖东北、华东、华中、华南四大区域,基本辐射华北及西南两个区域。另外,由于医药销售终端分布较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分布等实际情况,在大区下设置了56个办事处,促使公司营销网点下沉,从而有效覆盖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基本能够覆盖公司主要的目标市场,具备较为完善的营销辐射能力,促使公司产品覆盖了全国数千家医院。对院线没有覆盖的市场,由下辖的招商部,面对西北五省及贵州、云南、江西、福建实行点对点的招商。

此外,公司一贯重视对药品流通商的甄别与合作。药品流通商是医药制造企业产品流向医院药房及零售药店的重要纽带,其质量与数量直接关系到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目前,公司已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等上百家医药流通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不断促进公司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

3、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外部合作广泛开展

公司作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秉承“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技术发展理念,以世界医药科技发展为导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

争地位。公司拥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抗肺癌和乳腺癌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设有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公司也由此获得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公司具有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公司产品中玉屏风胶囊曾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并荣获江苏省火炬计划省市高新技术产品;尼群洛尔片为国内复方抗高血压一类新药,该产品研发项目曾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复方抗高血压制剂(专利号:ZL201310152399.0)”被评为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I类新药复方抗高血压尼群洛尔片的研发及产业化科技成果”获镇江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加替沙星滴眼液、醋氯芬酸及醋氯芬酸肠溶片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另外,公司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加替沙星滴眼液、美洛昔康凝胶等多个产品曾分别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充分体现出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重视知识产权储备与保护,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13项(含1项美国专利),涵盖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等多个公司现有产品及在研产品,有效对公司核心产品形成保护,提升产品竞争能力。近年来,公司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江苏省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发机构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合作,有效地整合了内外部资源,确保了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产业化,实现了新产品开发成本和开发效率的平衡,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4、经营机制持续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公司坚持“选一流人才,拥一流技术,出一流产品,创一流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建立了完善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标准对生产进行管理,所有产品均制定了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执行与注册相一致,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同时,针对生产设备,公司制定了预防性的维修计划和故障维修规程,确保生产线的正常运转,保障产品的及时供应。

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标准化研发流程,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实现预定的目标,从而有效控制整个项目时间,保证新产品能够按时进入临床试验、上市等环节;另外,公司积极管理与外部高校及科研机构具有合作关系,一方面促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另一方面也能够促成双方稳定的合作,持续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销售管理方面,公司对销售进行完整记录,确保产品能够实现追溯。对于公司在各地设立的营销分支机构,除根据区域属性划分大区管理外,公司还积极应用信息系统,实现销售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从而有效规范销售流程,提高销售服务效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核心”,紧紧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坚持为客户创造价值,持续开展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环境复杂严峻的大背景下,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07.16万元,同比下降5.0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9.96万元,同比下降6.27%。

受本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各地道路交通运输受到一定程度的管控,医疗系统的力量集中于传染病防治领域,医院的患者数量显著下降,导致公司产品销量和销售收入受到了一定影响。随着疫情防控成效逐步显现,各行各业复工复产逐步推进,国民经济秩序有序恢复,公司产品生产、销售恢复正常,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强化生产管理,实现稳定生产

2020年1月,新冠疫情蔓延全国,防疫形势复杂严峻,给居民就医、出行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出现下滑,产品生产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加强库存管理,强化过程监管,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至2月底,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

2020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稳定,有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扎实做好疫情防范工作,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新冠疫情及其他不利因素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精耕营销渠道,挖掘市场潜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努力与积淀,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各省市的营销网络,主要产品在全国各地得到有效推广。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继续深耕国内市场,在现有的营销渠道基础上精耕细作,进一步分析研究区域、医院用药,对照相应标杆区域、医院,对标找差,填平补齐。将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益肝灵胶囊等疗效突出的药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满足广大患者多元化的用药需求。

3、增加研发投入,推进新药研发

公司构建了以复方制剂研发技术、氘代药物研发技术、脂质体药物研发技术为支撑的研发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性药物的研发工作,包括尼群洛尔片、抗抑郁药JJH201501、抗肿瘤药JJH201601和抗胃酸药JJH201701等。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抗抑郁药、抗肿瘤药等领域的产品研究和开发。抗抑郁化药一类新药——沃替西汀衍生物(JJH201501)Ⅱ期临床试验正有序推进,在确定临床试验方案并完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登记的基础上,已完成临床研究中心的筛选,获得多个临床研究中心伦理批件并启动临床试验,至2020年6月末,已完成首例受试者筛选入组,现正在有序增加入组受试者。2020年1-6月,公司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已完

成II期临床试验用的制剂生产,并完成多批次原料药生产,质量均符合标准要求。该化合物专利已在中国和美国获得授权(专利号分别为ZL201410244856.3和US9896423B2),2020年6月29日,欧洲专利局下发了该化合物专利的“授权意向通知书”(Communication under Rule 71(3) EPC)。同时,抗肿瘤药——多西他赛衍生物(JJH201601)临床前研究工作已完成原料的中试放大研究,正在进行质量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以及制剂处方工艺优化研究;筛选并确定了多家研究机构按照新药申报要求进行药理毒理研究,并正申请该化合物的美国和欧洲专利。

4、加强日常监管,严控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有效运行,建立并完善质量监督和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贯穿于质量决策、质量监督、质量实施、质量改进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贯穿于原辅料、包装材料采购进货,中间产品与成品检验、成品放行,产品市场不良反应监控的全过程。公司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都制定了高于法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有效。2020年上半年,监管部门对公司主要产品片剂、胶囊、滴眼剂进行抽检,均符合法定标准。

5、强化公司治理,健全内控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以下简称“三会一层”)制度,形成了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三会一层”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对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研发投入、财务管理、质量监督等重要环节实施有效控制,逐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二、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产品的相关风险

1、公司收入依赖利可君片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利可君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等,其中利可君片的产品收入占上半年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6.88%。若后续利可君片受到竞争或客观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带量采购等政策带来的降价风险

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模式将成为常态。从4+7城市试点带量采购,到带量采购试点扩围,再到第二批、第三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的降价均较为明显。如果公司主要产品被纳入到带量采购目录,将对公司的收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受医保支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等政策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存在被动降价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新药研发风险

1、在研临床前研究项目可能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药物在进入临床研究之前需要进行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大量的研究,以论证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并决定是否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目前公司在研创新药物中,除沃替西汀衍生物(JJH201501)已进入Ⅱ期临床试验阶段外,公司其他创新药物尚处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足以支持进行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风险。

2、在研项目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可能不如预期的风险

在研项目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后,项目的完成进度取决于主管部门审批、临床试验中心的启动、患者招募、研究过程中方案执行、药物供应、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以及过程中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各阶段的进度,任何政策变动、临床方案调整或变更、监管机构沟通时间延长等,可能对临床试验的如期完成和在研药物开发的顺利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即使在研药物的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结果良好,但其在临床试验后期可能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有效性,进而可能在临床开发中遭遇重大挫折。因此,若公司未来的临床试验结果不如预期,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抗抑郁一类新药JJH201501已完成Ⅰ期临床研究并进入Ⅱ期临床。但进入Ⅱ期、Ⅲ期临床,需评价并进一步验证药物对患者的安全性和治疗作用,存在Ⅱ期、Ⅲ期临床研究结果可能不如预期的风险。

3、公司在研产品治疗领域出现突破性创新药物或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竞争十分激烈,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在研药品聚焦肿瘤类、精神障碍类、消化系统类等重大疾病领域,这些领域也都是国内外各大医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争相研发的领域。若在公司在研药品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研发进展,或是在公司在研药品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在研药品产生重大冲击。

4、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新药取得上市批准,除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以外,有关生产设施、工艺、质量控制、管理等都必须要求是充分的,因此是一个耗时长、成本高昂的过程。近年来,药品注册审评制度进行了较多的调整,主管部门对研发过程的监管要求也持续提高,公司在药品申请上市批准方面的经验有待与时俱进。相关的新药上市批准亦可能附带条件,譬如在研药品可能被要求对获准使用的适应症进行限制,或被要求在产品标识上载明禁忌事项或注意事项,或被要求进行费用高昂及耗时的批准后临床试验或监测。因此,公司在研药品的新药上市申请存在未能按预期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若公司无法就其在研药品获得新药上市的批准,或该等批准包含重大限制,则公司在研药品的目标市场将可能减少、市场潜力将可能削弱,前期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可能将无法得到弥补,从而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43,071,635.30256,017,118.35-5.06
营业成本27,440,436.8930,962,216.21-11.37
销售费用124,861,078.30134,344,446.42-7.06
管理费用17,893,011.3417,784,217.540.61
财务费用-906,544.29-201,331.41不适用
研发费用16,362,354.2110,838,008.855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17,505.7841,954,961.74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9,127,158.64-37,054,250.1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862,989.49-12,062,316.98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同比略有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同向变动,同时社保费因疫情期间享受国家减免政策有所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期变动不大。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期变动不大。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根据主要研发项目临床试验方案推进,加大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期变动不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同期期末数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36,235,221.0026.38117,737,751.1822.47270.51主要系报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815,000,000.0049.2924,500,000.004.673,226.53主要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预付账款2,253,321.050.14854,636.670.16163.66主要系利可君循证医学研究项目按协议支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169,035.330.011,370,166.040.26-87.66主要系IPO申报发行费用暂挂账,上市后冲抵股本溢价。
其他流动资产1,689,499.250.10不适用主要系预缴所得税和待抵扣增值税。
在建工程48,719,192.682.9531,604,777.346.0354.15主要系新址项目建设。
长期待摊费用2,439,553.520.151,411,985.940.2772.77主要系生产车间技术改造。
其他非流动资产375,749.900.022,887,768.570.55-86.99上年同期期末数额较大为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
预收账款0.001,125,933.890.21-100.00主要系2020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本项目列报在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584,793.910.040.00不适用主要系2020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预收款项列报在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2,796,543.700.179,407,775.831.80-70.27主要系IPO发行费用发票抵扣税金所致。
其他应付款8,951,359.960.546,300,067.571.2042.08主要系报告期未支付的IPO发行费用。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30,000.00保函保证金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总资产(元)净资产(元)净利润(元)主营业务
1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万元韩崇应100%28,315,307.3725,893,479.21555,934.03新产品开发、生物技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化工原料(不含危化品)、化学中间体(不含危化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1,940万元韩崇应70%25,416,848.0922,650,501.48251,394.49中药饮片(含毒性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生产销售;中药材(系未经炮制及药品标准或炮制规范允许初加工的中药材)购销;农副产品采购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2月10日召开当日公司未上市召开当日公司未上市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30日召开当日公司未上市召开当日公司未上市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尚未上市,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2.4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无。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中天投资注1注1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耿仲毅注2注2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汇瑞投资注3注3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汇祥投资注4注4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5注5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吴修艮注6注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注7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8注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注9注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0注1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1注11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注12注12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3注13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注14注14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注15注1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首发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注16注16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0年4月20日,控股股东中天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2:2020年4月20日,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耿仲毅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发上市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上市前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股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9、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3:2020年4月20日,股东汇瑞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4:2020年4月20日,股东汇祥投资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公司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4、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注5:2020年4月20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股东、董事胡涛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情形除外),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俞新君,董事倪茂云,监事童隆生、韩崇应、王正,高级管理人员吴莹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

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8、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高级管理人员吴莹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作出如下补充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6:2020年4月20日,核心技术人员吴修艮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如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的,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注7:2020年4月20日,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耿仲毅、控股股东中天投资、股东汇瑞投资、汇祥投资、胡涛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人确因财务需要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当公司或本公司/本人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时,本公司/本人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股份期限和数量的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公司/本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3、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公司/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公司所有。”

注8:2020年4月20日,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上市后按照《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和停止

(一)启动条件:公司自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公司将采取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一项或者多项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二)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应当在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2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相关责任方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停止条件: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正式公告之日起至其实施完毕之日的期间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如在连续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价稳定具体方案实施完毕后90个交易日内,如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的,公司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尚未实施或者未履行完毕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因停止条件成立而停止实施的,则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停止实施后的90个交易日内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90个交易日后,启动条件再次成立时,公司将再次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审议程序。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一)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而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该等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公司采取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应遵循下述原则: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3、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的10%;

4、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

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公司回购股份措施后,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遵循下述规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最近一次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2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股东在该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最近一次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的5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第2项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若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措施的,则在实施完毕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措施后,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形式稳定公司股价,应遵循下述原则: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单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10%;

2、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个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其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的30%;

3、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四)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当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立时,公司还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要求。”

注9:2019年6月18日,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本公司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具体回购方案如下:

1、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生效判决作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通过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同时发出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并进行公告;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将根据届时的法规要求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注10:2019年11月7日,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如下: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1: 2019年6月18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摊薄后的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通过以下方式,提高运营水平,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以适应新老客户的需求;

(2)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营销能力,开发新的优质客户;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监督,尽快实现项目收益;

(4)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5)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公司/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即期回报的要求;支持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本人承诺在公司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12:2019年6月18日,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同时,本公司将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注13:2019年6月18日,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向投资者做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向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或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公开发行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皆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上述认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依据中国证监会或有权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或者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确定。”

注14:2019年6月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外,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没有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三、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产品生产及/或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四、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停止生产相关竞争产品、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吉贝尔药业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再从事与吉贝尔药业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产品及/或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五、本公司/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吉贝尔药业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注15:2019年6月18日,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保障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

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关系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本公司/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公司/本人保证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注16:2019年6月18日,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为明确公司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中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就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且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职责,诚实守信,诚信状况良好。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公司的生产建设项目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关环保部门对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公司相关项目通过了环保部门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运转正常,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要求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均无影响。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0,206,200100.008,273,0688,273,068148,479,26879.4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40,206,200100.008,263,4648,263,464148,469,66479.4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97,920,00069.848,263,4648,263,464106,183,46456.80
境内自然人持股42,286,20030.1642,286,20022.62
4、外资持股9,6049,6049,604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9,6049,6049,6040.01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8,462,33238,462,33238,462,33220.57
1、人民币普通股38,462,33238,462,33238,462,33220.5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40,206,200100.0046,735,40046,735,400186,941,600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号),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020.62万元变更为18,694.16万元,总股本由14,020.62万股变更为18,694.16万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 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 售日期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4,400,0000054,400,000首发限售2023-5-18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27,200,0000027,200,000首发限售2023-5-18
耿仲毅24,606,2000024,606,200首发限售2023-5-18
胡涛17,680,0000017,680,000首发限售2021-5-18
南通汇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320,0000016,320,000首发限售2021-5-18
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4,673,5404,673,540首发限售 (战略配售)2021-5-18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001,869,4161,869,416首发限售 (战略配售)2022-5-18
网下限售账户001,730,1121,730,112首发网下配售限售2020-11-18
合计140,206,20008,273,068148,479,268//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7,04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054,400,00029.1054,400,00054,4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027,200,00014.5527,200,00027,2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耿仲毅024,606,20013.1624,606,20024,606,2000境内自然人
胡涛017,680,0009.4617,680,00017,680,0000境内自然人
南通汇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16,320,0008.7316,320,00016,32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673,5404,673,5402.504,673,5404,673,5400其他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869,4161,869,4161.001,869,4161,869,4160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藏德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传附子证券投资基金334,632334,6320.18000其他
于凡215,268215,2680.12000境内自然人
刘宗辉150,000150,0000.08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西藏德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传附子证券投资基金334,632人民币普通股334,632
于凡215,268人民币普通股215,268
刘宗辉15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
陈勇142,339人民币普通股142,339
马军梅140,000人民币普通股140,000
王晓晖129,427人民币普通股129,427
林加尧120,781人民币普通股120,781
陈敬113,963人民币普通股113,963
许伟106,399人民币普通股106,399
陈秀锋99,243人民币普通股99,24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耿仲毅持有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4.94%股份,持有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持有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7.21%份额,除此之外,股东耿仲毅(含其控制的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胡涛、南通汇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 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4,400,0002023-5-180上市起36个月
2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27,200,0002023-5-180上市起36个月
3耿仲毅24,606,2002023-5-180上市起36个月
4胡涛17,680,0002021-5-180上市起12个月
5南通汇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320,0002021-5-180上市起12个月
6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673,5402021-5-180上市起12个月
7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869,4162022-5-180上市起24个月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642020-11-180上市起6个月
9上海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19,7642020-11-180上市起6个月
10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642020-11-180上市起6个月
1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642020-11-180上市起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耿仲毅持有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4.94%股份,持有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持有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7.21%份额,除此之外,股东耿仲毅(含其控制的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胡涛、南通汇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国金证券吉贝尔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0-5-18-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2020-5-18-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436,235,221.00193,381,884.3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815,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七、3
应收票据七、431,045,447.1165,720,722.08
应收账款七、5102,277,642.6268,915,680.55
应收款项融资七、6
预付款项七、72,253,321.051,559,934.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69,035.336,665,950.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34,230,709.5429,199,267.19
合同资产七、10
持有待售资产七、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2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689,499.25
流动资产合计1,422,900,875.90365,443,439.2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七、14
其他债权投资七、15
长期应收款七、16
长期股权投资七、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七、19
投资性房地产七、20
固定资产七、21107,189,810.96112,126,632.89
在建工程七、2248,719,192.6844,779,990.33
生产性生物资产七、23
油气资产七、24
使用权资产七、25
无形资产七、2663,715,664.7464,508,980.36
开发支出七、27
商誉七、28
长期待摊费用七、292,439,553.522,239,35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8,075,776.726,522,46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375,749.90
非流动资产合计230,515,748.52230,177,423.64
资产总计1,653,416,624.42595,620,862.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七、33
衍生金融负债七、34
应付票据七、35
应付账款七、3623,213,389.2931,283,624.49
预收款项七、371,539,004.19
合同负债七、38584,793.9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2,843,850.9817,408,956.41
应交税费七、402,796,543.705,763,711.81
其他应付款七、418,951,359.969,089,949.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七、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七、43
其他流动负债七、44
流动负债合计48,389,937.8465,085,246.8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七、45
应付债券七、46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
长期应付款七、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七、4926,639,123.9426,639,123.94
预计负债七、50
递延收益七、5141,461,552.4233,433,946.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2
非流动负债合计68,100,676.3660,073,070.39
负债合计116,490,614.20125,158,317.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86,941,600.00140,20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七、5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013,472,089.0639,319,027.87
减:库存股七、56
其他综合收益七、57
专项储备七、58
盈余公积七、5953,948,649.0849,435,459.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75,768,521.63234,782,12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30,130,859.77463,742,813.63
少数股东权益6,795,150.456,719,732.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36,926,010.22470,462,54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653,416,624.42595,620,862.93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30,059,900.23184,204,270.30
交易性金融资产815,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1,045,447.1164,752,189.59
应收账款十七、1101,889,160.3268,127,175.1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253,321.051,559,934.35
其他应收款十七、287,566.206,596,833.9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5,444,107.7529,576,177.2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89,499.25
流动资产合计1,417,469,001.91354,816,580.5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23,580,000.0023,5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4,690,801.0499,284,926.96
在建工程48,719,192.6844,779,990.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2,399,170.8663,212,641.8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751,872.581,401,53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7,139,919.015,644,497.60
其他非流动资产375,749.90
非流动资产合计238,656,706.07237,903,589.92
资产总计1,656,125,707.98592,720,170.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3,149,329.4155,778,828.91
预收款项1,539,004.19
合同负债584,793.91
应付职工薪酬12,282,904.7416,725,164.37
应交税费724,731.253,206,099.93
其他应付款7,265,005.897,404,591.8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74,006,765.2084,653,689.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639,123.9426,639,123.9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1,386,552.4233,354,446.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8,025,676.3659,993,570.39
负债合计142,032,441.56144,647,259.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86,941,600.00140,20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13,472,089.0639,319,027.8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3,948,649.0849,435,459.64
未分配利润259,730,928.28219,112,223.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514,093,266.42448,072,910.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656,125,707.98592,720,170.48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243,071,635.30256,017,118.3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243,071,635.30256,017,118.3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七、61189,522,252.82198,766,034.17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7,440,436.8930,962,216.2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3,871,916.375,038,476.56
销售费用七、63124,861,078.30134,344,446.42
管理费用七、6417,893,011.3417,784,217.54
研发费用七、6516,362,354.2110,838,008.85
财务费用七、66-906,544.29-201,331.4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976,349.75270,026.76
加:其他收益七、671,271,407.122,082,639.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337,619.4145,055.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1,916,316.30-3,007,561.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4,757.8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242,092.7156,366,459.50
加:营业外收入七、7437,029.002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144,934.8542,749.3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2,134,186.8656,343,710.15
减:所得税费用七、766,559,183.567,823,281.7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575,003.3048,520,428.3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575,003.3048,520,428.3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499,584.9548,545,138.9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75,418.35-24,710.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
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5,575,003.3048,520,428.3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5,499,584.9548,545,138.9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5,418.35-24,710.5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0.3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242,487,167.42254,876,722.53
减:营业成本十七、427,574,333.6030,414,733.09
税金及附加2,849,410.753,948,102.98
销售费用126,850,594.76135,733,289.66
管理费用17,114,557.5317,475,311.66
研发费用16,362,354.2110,838,008.85
财务费用-935,912.55-239,870.40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962,476.32265,288.49
加:其他收益1,266,907.122,078,139.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337,619.4145,055.2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37,370.14-2,177,314.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757.8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2,338,985.5156,648,269.42
加:营业外收入36,724.002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1,144,934.8542,544.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1,230,774.6656,625,724.87
减:所得税费用6,098,880.287,698,75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131,894.3848,926,970.2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131,894.3848,926,970.2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5,131,894.3848,926,970.2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七、78265,779,284.15273,708,770.0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七、7810,399,409.402,747,837.3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178,693.55276,456,607.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七、7823,954,620.0020,488,744.1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七、7871,970,940.0962,737,182.64
支付的各项税费七、7839,814,699.6239,947,880.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97,320,928.06111,327,838.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3,061,187.77234,501,645.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17,505.7841,954,961.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七、78337,619.4145,055.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七、78600.00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0,000,000.0020,30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338,219.4120,356,055.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七、7814,465,378.0512,601,305.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95,000,000.0044,80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9,465,378.0557,410,305.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829,127,158.64-37,054,250.17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七、781,038,274,635.4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8,274,63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七、7810,857,6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9,411,645.941,204,71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11,645.9412,062,316.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862,989.49-12,062,316.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79242,853,336.63-7,161,605.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193,051,884.37124,569,356.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435,905,221.00117,407,751.18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3,752,607.44272,447,699.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385,535.972,743,099.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138,143.41275,190,798.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608,813.8819,001,371.1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0,327,368.9625,187,447.65
支付的各项税费30,459,144.5328,230,37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7,633,407.85159,946,700.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8,028,735.22232,365,889.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109,408.1942,824,908.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37,619.4145,055.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0,000,000.0020,30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337,619.4120,356,055.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454,387.1612,598,385.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95,000,000.0044,809,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9,454,387.1657,407,385.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9,116,767.75-37,051,329.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38,274,635.4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8,274,635.4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857,6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411,645.941,204,71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11,645.9412,062,316.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8,862,989.49-12,062,316.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5,855,629.93-6,288,738.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3,874,270.30120,998,568.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9,729,900.23114,709,830.11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49,435,459.64234,782,126.12463,742,813.636,719,732.10470,462,545.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49,435,459.64234,782,126.12463,742,813.636,719,732.10470,462,545.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46,735,400.00974,153,061.194,513,189.4440,986,395.511,066,388,046.1475,418.351,066,463,464.4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45,499,584.9545,499,584.9575,418.3545,575,003.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6,735,400.00974,153,061.191,020,888,461.191,020,888,461.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6,735,400.00974,153,061.191,020,888,461.191,020,888,461.1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513,189.44-4,513,189.44
1.提取盈余公积4,513,189.44-4,513,189.4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
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6,941,600.001,013,472,089.0653,948,649.08275,768,521.631,530,130,859.776,795,150.451,536,926,010.22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38,596,654.95132,706,390.93350,828,273.756,849,925.35357,678,199.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38,596,654.95132,706,390.93350,828,273.756,849,925.35357,678,199.1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892,697.0343,652,441.8748,545,138.90-24,710.5248,520,428.38
(一)综合收益总额48,545,138.9048,545,138.90-24,710.5248,520,428.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892,697.03-4,892,697.03
1.提取盈余公积4,892,697.03-4,892,697.0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43,489,351.98176,358,832.80399,373,412.656,825,214.83406,198,627.48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49,435,459.64219,112,223.34448,072,910.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49,435,459.64219,112,223.34448,072,910.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6,735,400.00974,153,061.194,513,189.4440,618,704.941,066,020,355.57
(一)综合收益总额45,131,894.3845,131,894.3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6,735,400.00974,153,061.191,020,888,461.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6,735,400.00974,153,061.191,020,888,461.19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513,189.44-4,513,189.44
1.提取盈余公积4,513,189.44-4,513,189.4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86,941,600.001,013,472,089.0653,948,649.08259,730,928.281,514,093,266.42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38,596,654.95121,562,981.10339,684,863.9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38,596,654.95121,562,981.10339,684,863.9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892,697.0344,034,273.2448,926,970.27
(一)综合收益总额48,926,970.2748,926,970.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892,697.03-4,892,697.03
1.提取盈余公积4,892,697.03-4,892,697.0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0,206,200.0039,319,027.8743,489,351.98165,597,254.34388,611,834.19

法定代表人:耿仲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锁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铭福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由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汇瑞投资有限公司、耿仲毅、胡涛、镇江兄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江苏吉贝尔药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取得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2110040000372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13,600万元,股份总额13,600万股,每股1元,其中: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4,400,000股(占股份总额 40%)、镇江汇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7,200,000股(占股份总额20%)、耿仲毅持有20,400,000股(占股份总额15%)、胡涛持有17,680,000股(占股份总额13%)、镇江兄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16,320,000股(占股份总额1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73.5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23.6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2020]126号),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为18,694.16万股。

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制造、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利可君片、细辛脑片、尼群洛尔片、醋氯芬酸肠溶片、玉屏风胶囊、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2020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因此,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

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

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

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其他权益工具股权投资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

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本公司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计量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票据性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额,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本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账龄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4)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相关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6)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7)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 可收回金额。

(8)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股东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

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不包括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5.00%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105.00%9.50%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55.0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平均年限法3-55.00%19.0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取得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或剩余出让年限平均摊销;本公司购入的软件按预计使用年限5年摊销;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用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装修费用的摊销年限为五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所产生,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包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计提、使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A、2020年1月1日起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适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本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

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销售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本公司于产品已出库,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销售收入。B、2019年度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适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本公司产品主要为国内销售,总的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为: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本公司于产品已出库,取得客户相关签认凭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

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本公司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本公司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

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要求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2020年

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均无影响。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账款1,539,004.19-1,539,004.19
应交税费5,763,711.815,940,765.39177,053.58
合同负债1,361,950.611,361,950.61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账款1,539,004.19-1,539,004.19
应交税费3,206,099.933,383,153.51177,053.58
合同负债1,361,950.611,361,950.61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3,381,884.37193,381,884.3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5,720,722.0865,720,722.08
应收账款68,915,680.5568,915,680.5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559,934.351,559,934.3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6,665,950.756,665,950.7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9,199,267.1929,199,267.1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65,443,439.29365,443,439.2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2,126,632.89112,126,632.89
在建工程44,779,990.3344,779,990.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4,508,980.3664,508,980.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239,350.342,239,350.34
递延所得税资产6,522,469.726,522,469.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0,177,423.64230,177,423.64
资产总计595,620,862.93595,620,862.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1,283,624.4931,283,624.49
预收款项1,539,004.19-1,539,004.19
合同负债1,361,950.611,361,950.6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7,408,956.4117,408,956.41
应交税费5,763,711.815,940,765.39177,053.58
其他应付款9,089,949.919,089,949.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5,085,246.8165,085,246.8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639,123.9426,639,123.9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3,433,946.4533,433,946.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0,073,070.3960,073,070.39
负债合计125,158,317.20125,158,317.2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0,206,200.00140,20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9,319,027.8739,319,027.8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9,435,459.6449,435,459.6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34,782,126.12234,782,12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3,742,813.63463,742,813.63
少数股东权益6,719,732.106,719,732.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70,462,545.73470,462,54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95,620,862.93595,620,862.93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具体项目调整情况见上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4,204,270.30184,204,270.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4,752,189.5964,752,189.59
应收账款68,127,175.1468,127,175.1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559,934.351,559,934.35
其他应收款6,596,833.966,596,833.9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9,576,177.2229,576,177.2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354,816,580.56354,816,580.5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3,580,000.0023,5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9,284,926.9699,284,926.96
在建工程44,779,990.3344,779,990.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3,212,641.8763,212,641.8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401,533.161,401,53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5,644,497.605,644,497.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37,903,589.92237,903,589.92
资产总计592,720,170.48592,720,170.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5,778,828.9155,778,828.91
预收款项1,539,004.19-1,539,004.19
合同负债1,361,950.611,361,950.61
应付职工薪酬16,725,164.3716,725,164.37
应交税费3,206,099.933,383,153.51177,053.58
其他应付款7,404,591.847,404,591.8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84,653,689.2484,653,689.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26,639,123.9426,639,123.94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33,354,446.4533,354,446.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9,993,570.3959,993,570.39
负债合计144,647,259.63144,647,259.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40,206,200.00140,206,2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9,319,027.8739,319,027.8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9,435,459.6449,435,459.64
未分配利润219,112,223.34219,112,223.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48,072,910.85448,072,910.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592,720,170.48592,720,170.48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具体项目调整情况见上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13%/9%/6%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增值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件应纳增值税额3%/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0/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732003685)’,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子公司

①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注册于西藏自治区公司,依据2014年5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三、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故报告期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②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规定“(七)药用植物初加工: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中中药饮片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故报告期内的中药饮片业务免征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

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六)药用植物: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根据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根据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根据2019年3月20日,《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原适用于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本公司子公司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中药原材料业务和中药饮片业务, 2019年4月1日以后使用9%增值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435,905,221.00193,051,884.37
其他货币资金330,000.00330,000.00
合计436,235,221.00193,381,884.3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注: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15,000,000.00
其中:
理财产品815,000,000.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815,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理财产品期末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本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所致。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1,045,447.1165,720,722.08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31,045,447.1165,720,722.08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419,583.80178,892.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419,583.80178,892.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06,933,218.92
1至2年747,682.00
2至3年419,268.11
3年以上2,554,409.56
合计110,654,578.5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0,654,578.591008,376,935.977.57102,277,642.6275,376,300.22100.006,460,619.678.5768,915,680.55
其中:
合计110,654,578.59/8,376,935.97/102,277,642.6275,376,300.22/6,460,619.67/68,915,680.5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6,933,218.925,346,660.945
1-2年747,682.00224,304.6030
2-3年419,268.11251,560.8760
3年以上2,554,409.562,554,409.56100
合计110,654,578.598,376,935.9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6,460,619.671,916,316.308,376,935.97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合计6,460,619.671,916,316.308,376,935.9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一23,380,684.8321.131,171,170.59
单位二20,763,803.2818.761,120,780.88
单位三14,461,061.4513.07731,970.26
单位四9,861,524.158.91493,076.21
单位五4,109,296.883.71205,464.84
合计72,576,370.5965.593,722,462.78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253,321.051001,559,934.35100
合计2,253,321.051001,559,934.351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金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一1,254,150.001年以内55.66
单位二150,000.001年以内6.66
单位三140,000.001年以内6.21
单位四74,705.231年以内3.32
单位五67,500.001年以内3.00
合计1,686,355.2374.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69,035.336,665,950.75
合计169,035.336,665,950.7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118,935.3358,816.79
保证金、押金50,100.0047,700.00
上市费用6,559,433.96
合计169,035.336,665,950.7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345,105.439,345,105.436,560,135.786,560,135.78
在产品
库存商品12,710,762.1112,710,762.1112,507,037.3912,507,037.39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自制半成品11,376,580.7911,376,580.799,380,609.849,380,609.84
低值易耗品798,261.21798,261.21751,484.18751,484.18
合计34,230,709.5434,230,709.5429,199,267.1929,199,267.19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预缴所得税965,449.93
待抵扣增值税724,049.32
合计1,689,499.25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07,189,810.96112,126,632.89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07,189,810.96112,126,632.89

其他说明:

无。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2,499,706.1546,618,705.255,621,713.0713,901,487.92208,641,612.39
2.本期增加金额39,449.55180,790.38416,172.45636,412.38
(1)购置39,449.55180,790.38416,172.45636,412.38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900.005,900.00
(1)处置或报废5,900.005,900.00
4.期末余额142,539,155.7046,799,495.635,621,713.0714,311,760.37209,272,124.7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4,274,757.1626,643,869.523,971,768.4111,624,584.4196,514,979.50
2.本期增加金3,425,803.421,291,182.78486,469.79369,483.325,572,939.31
(1)计提3,425,803.421,291,182.78486,469.79369,483.325,572,939.31
3.本期减少金额5,605.005,605.00
(1)处置或报废5,605.005,605.00
4.期末余额57,700,560.5827935052.304458238.2011988462.73102,082,313.8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4,838,595.1218,864,443.331,163,474.872,323,297.64107,189,810.96
2.期初账面价值88,224,948.9919,974,835.731,649,944.662,276,903.51112,126,632.8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8,719,192.6844,779,990.33
工程物资
合计48,719,192.6844,779,990.33

其他说明:

无。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37,317,291.3437,317,291.3433,638,184.9833,638,184.98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10,850,520.7710,850,520.7710,804,194.4310,804,194.43
其他551,380.57551,380.57337,610.92337,610.92
合计48,719,192.6848,719,192.6844,779,990.3344,779,990.3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生产基地(新址)建设项目473,776,300.0033,638,184.983,679,106.3637,317,291.347.88在建
研发中心(新址)建设项目84,178,800.0010,804,194.4346,326.3410,850,520.7712.89在建
合计557,955,100.0044,442,379.413,725,432.7048,167,812.11////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办公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4,601,315.54723,948.5975,325,264.13
2.本期增加金额28,048.6728,048.67
(1)购置28,048.6728,048.6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1,415.9341,415.93
(1)处置
4.期末余额74,601,315.54710,581.3375,311,896.8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391,265.84425,017.9310,816,283.77
2.本期增加金额772,172.0225,032.94797,204.96
(1)计提772,172.0225,032.94797,204.96
3.本期减少金额17,256.6017,256.60
(1)处置
4.期末余额11,163,437.86432,794.2711,596,232.1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3,437,877.68277,787.0663,715,664.74
2.期初账面价值64,210,049.70298,930.6664,508,980.3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16,362,354.2116,362,354.21
合计16,362,354.2116,362,354.21

其他说明:

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

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用2,239,350.34527,522.93327,319.752,439,553.52
合计2,239,350.34527,522.93327,319.752,439,553.52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376,935.971,472,943.236,460,619.671,187,601.1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507,337.52376,100.632,078,843.87311,826.57
可抵扣亏损
递延收益41,461,552.426,226,732.8633,433,946.455,023,041.97
合计52,345,825.918,075,776.7241,973,409.996,522,469.7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375,749.90375,749.90
合计375,749.90375,749.90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材料款12,102,159.3911,253,132.27
工程、设备款10,777,374.2719,587,760.32
其他333,855.63442,731.90
合计23,213,389.2931,283,624.4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销货款584,793.911,361,950.61
合计584,793.911,361,950.61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7,408,956.4167,077,794.2271,642,899.6512,843,850.9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58,697.88458,697.88
合计17,408,956.4167,536,492.1072,101,597.5312,843,850.9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533,881.1361,905,247.8967,161,493.685,277,635.34
二、职工福利费2,408,570.562,408,570.56
三、社会保险费274,325.70812,183.52746,656.74339,852.48
其中:医疗保险费274,325.70723,139.71657,612.93339,852.48
工伤保险费24,664.2324,664.23
生育保险费64,379.5864,379.58
四、住房公积金1,061,546.931,061,546.93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600,749.58890,245.32264,631.747,226,363.16
合计17,408,956.4167,077,794.2271,642,899.6512,843,850.9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444,521.43444,521.43
2、失业保险费14,176.4514,176.45
合计458,697.88458,697.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364,755.282,278,206.38
企业所得税127,432.862,033,564.37
个人所得税520,604.47389,947.03
城市维护建设税90,832.07399,156.08
教育费附加64,879.65211,852.17
房产税352,262.75352,262.74
土地使用税275,776.62275,776.62
合计2,796,543.705,940,765.39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8,951,359.969,089,949.91
合计8,951,359.969,089,949.91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4,367,072.363,133,760.17
预提费用-返利3,882,668.605,254,570.74
押金、风险金701,619.00701,619.00
合计8,951,359.969,089,949.9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26,639,123.9426,639,123.94
合计26,639,123.9426,639,123.94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33,433,946.458,580,000.00552,394.0341,461,552.42
合计33,433,946.458,580,000.00552,394.0341,461,552.42/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尼群洛尔产业化项目285,714.2871,428.57214,285.71与资产相关
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960,000.0030,000.00930,000.00与资产相关
锅炉建设营运项目2,942,930.20226,191.102,716,739.10与资产相关
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补助1,060,279.9511,868.801,048,411.15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资金100,000.00100,000.00与资产相关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院士工作站奖励200,000.00200,000.00与资产相关
“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725,103.4580,000.006,564.8416,000.00782,538.61与收益相关
“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专项经费20,000.0020,000.00与资产相关
“两大高地”计划科技条件建设290,154.5420,972.73269,181.81与资产相关
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1,462,846.6621,462,846.66与资产相关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37,153.344,237,153.34与资产相关
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79,500.004,500.0075,000.00与资产相关
尼群洛尔技改项目680,264.0359,867.99620,396.04与资产相关
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390,000.00105,000.00285,000.00与收益相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500,000.008,5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33,433,946.458,580,000.00431,394.03121,000.0041,461,552.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40,206,200.0046,735,400.0046,735,400.00186,941,600.00

其他说明:

股份总数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4,673.5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9,319,027.87974,153,061.191,013,472,089.06
合计39,319,027.87974,153,061.191,013,472,089.0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4,673.54万股募集资金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49,435,459.644,513,189.4453,948,649.08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49,435,459.644,513,189.4453,948,649.0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34,782,126.12132,706,390.9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34,782,126.12132,706,390.9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499,584.95112,914,539.8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13,189.4410,838,804.6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75,768,521.63234,782,126.1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43,071,635.3027,440,436.89256,017,118.3530,962,216.21
其他业务
合计243,071,635.3027,440,436.89256,017,118.3530,962,216.2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449,673.312,184,991.07
教育费附加1,108,600.341,560,707.84
资源税
房产税654,806.18645,299.95
土地使用税539,308.72536,503.22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89,906.9695,716.80
其他29,620.8615,257.68
合计3,871,916.375,038,476.56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学术推广费51,339,477.0059,773,248.00
差旅费32,217,992.5038,891,926.73
职工薪酬40,112,700.3132,758,395.85
运输费用497,164.62507,449.13
业务招待费292,376.002,055,143.00
办公费用148,772.86328,389.00
其他252,595.0129,894.71
合计124,861,078.30134,344,446.42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2,525,617.8912,104,819.47
折旧、摊销费1,939,912.232,037,111.27
业务招待费1,302,477.561,112,287.42
差旅费403,047.63997,261.58
办公费用951,647.85713,733.32
中介服务费447,339.62309,374.14
停工损失110,609.94101,977.37
其他212,358.62407,652.97
合计17,893,011.3417,784,217.54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6,378,988.755,069,647.48
委托试制设计8,220,918.754,224,530.58
新药临床试验费67,641.51165,873.02
材料812,371.27684,707.79
折旧摊销328,182.22185,348.71
燃料动力费260,707.09244,886.94
其他293,544.62263,014.33
合计16,362,354.2110,838,008.85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976,349.75-270,026.76
加:利息支出69,805.4668,695.35
合计-906,544.29-201,331.41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2018年度镇江市专利资助经费60,000.00
市科创资金(省工程技术资助经费)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300,000.00
2019高质量发展模范企业奖励300,000.00
2018年度镇江新区管委会人才激励补贴157,810.62
稳岗补贴172,013.09
2018年度镇江新区管委会人才激励补贴1,000,000.00
2018年度镇江新区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资金500,000.00
2019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标发放8,000.00
递延收益转入:
锅炉项目的建设及运营项目226,191.10226,191.10
尼群洛尔产业化项目71,428.5771,428.57
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30,000.0030,000.00
土地基础设施配套11,868.8011,868.81
尼群洛尔片技改59,867.9959,867.99
“两大高地”科技补贴20,972.7320,972.73
“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6,564.84
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4,500.004,500.00
合计1,271,407.122,082,639.82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收益337,619.4145,055.26
合计337,619.4145,055.26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1,916,316.30-3,007,561.88
合计-1,916,316.30-3,007,561.88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4,757.88
合计-4,757.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其他37,029.0020,000.0037,029.00
合计37,029.0020,000.0037,029.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流动资产报废损失164,228.3242,544.55164,228.32
对外捐赠980,706.53980,706.53
其他204.80
合计1,144,934.8542,749.351,144,934.85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112,490.568,468,022.36
递延所得税费用-1,553,307.00-644,740.59
合计6,559,183.567,823,281.77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2,134,186.8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820,128.0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9,039.0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409,905.22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3,530.3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94,484.5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1,732,764.8
所得税费用6,559,183.5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及营业外收入9,423,059.652,477,810.62
利息收入976,349.75270,026.76
合计10,399,409.402,747,837.3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付现支付84,748,377.99101,586,050.57
管理及研发费用付现支付12,092,041.749,225,299.46
财务费用付现支付69,805.4668,695.35
营业外支出付现金1,920.00204.80
往来款408,782.87447,588.24
合计97,320,928.06111,327,838.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80,000,000.0020,309,000.00
合计80,000,000.0020,309,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895,000,000.0044,809,000.00
合计895,000,000.0044,809,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市中介费9,411,645.941,204,716.98
合计9,411,645.941,204,716.9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5,575,003.3048,520,428.38
加:资产减值准备1,916,316.303,007,561.88
信用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573,016.515,366,015.38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797,204.96753,553.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27,319.49175,061.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57.8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05.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7,619.41-45,055.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53,307.00-644,740.5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031,442.351,423,108.8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442,998.77-19,080,154.6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591,679.792,474,424.4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17,505.7841,954,961.7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35,905,221.00117,407,751.1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93,051,884.37124,569,356.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2,853,336.63-7,161,605.4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35,905,221.00193,051,884.3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5,905,221.00193,051,884.3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30,000.00保函保证金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合计330,000.00/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收益相关60,000.002015年镇江市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拨款、2018年度镇江市专利资助经费60,000.00
与收益相关300,000.00市科创资金(省工程技术资助经费)项目名称:微丸制剂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0,000.00
与收益相关300,000.002019高质量发展模范企业奖励300,000.00
与收益相关172,013.09稳岗补贴172,013.09
与收益相关8,000.002019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指标发放8,000.00
与资产相关1,000,000.00尼群洛尔产业化项目71,428.57
与资产相关1,200,000.00玉屏风车间技术改造项目30,000.00
与资产相关4,880,000.00锅炉建设营运项目226,191.10
与资产相关1,178,968.00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补助11,868.80
与资产相关100,000.00科技创新资金
与资产相关200,000.00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院士工作站奖励
与资产相关20,000.00“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专项经费
与资产相关332,100.00“两大高地”计划科技条件建设20,972.73
与资产相关21,462,846.66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与资产相关4237153.3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与资产相关800,000.00尼群洛尔技改项目59,867.99
与收益相关285,000.00省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8,500,000.00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796,000.00“金山英才”计划资助资金6,564.84
与收益相关90,000.00环保设备补助-布袋除尘器4,500.00
合计/1,271,407.12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达孜西藏达孜技术服务/销售100.00出资设立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亳州安徽亳州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中药材、农副产品购销7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30.0075,418.356,795,150.4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10,354,348.8815,062,499.2125,416,848.092,691,346.6175,000.002,766,346.6111,087,523.2515,541,564.5326,629,087.784,150,480.7979,500.004,229,980.79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3,265,715.56251,394.49251,394.492,170,447.784,975,288.28-82,368.39-82,368.39793,108.5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政府指导价销售药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0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72,576,370.59。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815,000,000.00815,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15,000,000.00815,0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815,000,000.00815,000,000.0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张怀申持有本公司子公司30%股东配偶
王侠持有本公司子公司30%股东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75.23234.28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张怀申20,704.3920,704.39
合计20,704.3920,704.39
其他应付款王侠90,000.0090,000.00
张怀申1,528,582.411,528,582.41
合计1,618,582.411,618,582.4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44,865,984.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06,548,542.81
1至2年747,682.00
2至3年361,668.11
3年以上444,175.06
合计108,102,067.9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8,102,067.981006,212,907.665.75101,889,160.3272,402,712.66100.004,275,537.525.9168,127,175.14
其中:
合计108,102,067.981006,212,907.665.75101,889,160.3272,402,712.66100.004,275,537.525.9168,127,175.1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6,548,542.815,327,427.135
1-2年747,682.00224,304.6030
2-3年361,668.11217,000.8760
3年以上444,175.06444,175.06100
合计108,102,067.986,212,907.66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75,537.521,937,370.146,212,907.66
合计4,275,537.521,937,370.146,212,907.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金额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一23,380,684.8321.631,171,170.59
单位二20,763,803.2819.211,120,780.88
单位三14,076,385.3413.02712,736.46
单位四9,861,524.159.12493,076.21
单位五4,109,296.883.80205,464.84
合计72,191,694.4866.783,703,228.98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7,566.206,596,833.96
合计87,566.206,596,833.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备用金47,766.20
保证金、押金39,800.0037,400.00
上市费用6,559,433.96
合计87,566.206,596,833.96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3,580,000.0023,580,000.0023,580,000.0023,58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23,580,000.0023,580,000.0023,580,000.0023,580,0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西藏永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
亳州吉贝尔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13,580,000.0013,580,000.00
合计23,580,000.0023,58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42,487,167.4227,574,333.60254,876,722.5330,414,733.09
其他业务
合计242,487,167.4227,574,333.60254,876,722.5330,414,733.0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337,619.4145,055.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337,619.4145,055.26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71,407.12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37,619.4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107,905.8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74,927.8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97.35
合计424,895.4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930.31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860.300.30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耿仲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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