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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秋林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ST秋林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代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潘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杨庆国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疑似存在的不当交易、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尚未确认。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

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9 年5月24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 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储的债券募集资金被违法划转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管理实施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资金存储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三方共同监管的办法。

但资金监管方华夏银行在未见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的划款指令的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划出。

公司已就此事于 2019年2月22日、2月27日、2月28日分别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举报事项答复书》【津银保监举复﹝2019﹞005号】,答复书中对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违规划转募集专户资金、违规开展保理业务、涉嫌伪造“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办理业务等四项问题进行了回复,确认了华夏银行违规划转我公司募集资金,以及违规开展保理业务等问题。

2020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津民初44号),判决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对天津隆泰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公司对以上一审判决不服,已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最高法院递交上诉状,采取法律手段竭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银保监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津银保监信复﹝2020﹞3号】,天津银保监局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的信访事项现已核查完毕,公司不服天津银保监局的处理意见,将自收到上述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查(公告编号:临2020-035)。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信访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5)的《信访答复意见书》【银保监信复﹝2020﹞190号】,银保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复查申请告知“经复查,未发现天津银保监局在前期核查中存在违规情形。”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对于此项事宜,公司将尽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诉龙井银行等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在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为“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井农商行)增资改制时出资1亿元,作为股本金,持有龙井农商行20%股份,并以3.3824亿元购买了龙井农商行置出资产,合计出资金额4.3824亿元。

公司派人于2019年4月23日前往龙井农商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走访,对于置出资产,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置出资产已被处置,但未提供任何文本材料或说明,公司派去的工作人员拍照获得处置协议复印件内容如下:2018年8月21日,延边农商行作为甲方、秋林集团及龙井银行其他三家股东(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乙方、龙井银行作为丙方签订的“吉合框字第160518-3号协议书”。该协议书显示甲方支付3.5亿元购买乙方已出资购买的原延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及抵债资产(根据“吉合框字第160518-2号资产管理处置委托协议”,乙方购买的不良资产合计11.5亿)。转让款支付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4000万元,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3.1亿元。公司尚不知晓股权受限及冻结的原因,针对通过拍照获取的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处置协议复印件。该协议复印件所显示的内容从未在公司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用印账簿亦无相应记录,置出资产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延边农商行称已将全部购买款支付给了龙井农商行其他股东。我公司至今未收到任何款项。经龙井银行提示,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派员赴龙井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发现,公司持有的龙井银行20%股权被冻结(公告编号:临2019-049)。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约定,将我公司入股龙井农商行时购买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置出的抵债资产(原贷款本金3.01亿元)对应的七处房产(购置价3.3824亿元)交付并且产权过户给我公司,且请求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秋林集团诉龙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7月6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根据被告龙井农商行的申请追加誉高公司、佩珀公司、新跃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秋林公司,被告龙井农商行、被告延边农商行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誉高公司、佩珀公司、新跃公司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缺席审理。本案现一审已审理终结。在审理过程中,吉林省龙井市公安局于2019年12月6日向法院发函,该局已于2019年3月11日对秋林公司副董事长李建新等人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建议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移送公安机关审查。2020年7月2日,该局再次出函认为李建新等人涉嫌签订涉案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的经济犯罪。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裁定,公司已在收到裁定书十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告编号:临2020-05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黑龙江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秋林集团、秋林公司、秋林、公司、本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秋林食品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天地食品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口首佳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奔马投资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嘉颐实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金桔莱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海丰金桔莱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金桔莱(天津)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
秋林彩宝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
秋林珠宝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秋林(深圳)珠宝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桔莱哈尔滨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龙井银行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2020年 1 月 1 日—2020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秋林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HARBIN CHURIN GROUP JOINTSTOCK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HQ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亚

说明:

公司董事、总裁潘建华女士代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04)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潘建华(代)徐超颖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电话0451-536446320451-53644632
传真0451-53649282/0451-536446320451-53649282/0451-53644632
电子信箱zqb@qlgroup.com.cnzqb@ql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1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1
公司网址http://www.qlgroup.com.cn
电子信箱zqb@qlgroup.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秋林600891ST秋林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7,445,269.76173,695,533.30-5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973,607.63-106,963,803.502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027,672.01-105,301,242.6421.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370.073,881,442.48-86.9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4,730,978.64-1,631,757,371.01-5.08
总资产1,403,154,441.791,417,373,098.86-1.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723.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723.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6-9.28增加4.3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6-9.124.16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5,434.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1,369.66
合计54,064.38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黄金珠宝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状态已停滞。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近一年,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百货经营

1、主要业务:秋林公司一直坚守“百年秋林、诚信品质”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黄金、珠宝、鞋品、男女服饰、羊绒羊毛、化妆品、羽绒服、钟表、家居用品、食品等优质商品。

2、经营模式:百货零售业务主要采用自营、联营、定租等经营模式,并结合自身特点大力发展“新零售”电商业务,以多种经营方式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3、行业情况说明:受疫情影响,报告期内百货零售销售市场持续低迷。从2月初的闭店到3月初逐渐开始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商场一直营业),随着疫情逐渐控制,百货商场从4月开始才逐渐恢复客流。秋林公司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沉着分析市场变化,开拓经营思路,积极应对“疫情危机”和电商、大型综合购物中心的兴起,适应消费需求,不断改善和提升百货业的经营环境和商业氛围,为消费者提供满意、舒心的购物体验。

(三)秋林食品

1、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以生产、销售极具俄式传统工艺特色的秋林食品:烘焙产品(面包糕点)、肉灌制品、饮料、果酒、啤酒、果酱、糖果、速冻汤圆、冰制品等主要经营范围。

2、主要产品:共分为九大类,200余种产品,销售烘焙类面包糕点产品(包括以秋林大列巴为代表的面包系列产品、秋林西式糕点和中式点心产品、月饼),以秋林公司百年特色伊雅牌红肠为代表的肉灌产品,以伊雅牌大列巴格瓦斯为代表的系列饮品,以秋林黑豆蜜酒为代表的果酒、伊雅秋林系列果酱、列巴郞精酿系列啤酒、秋林糖果、新天地秋林速冻汤圆及以秋林冰棍为代表的冰制品等诸多极具国际特色的秋林食品。

3、经营模式:秋林食品公司是哈尔滨历史最悠久的烘焙食品加工企业之一,已有120年的历史,在继承了“前店后厂、即做即卖”的经营特色的同时,创造了销售连锁发展的经营新特色,目前已建立100余家秋林食品加盟店及销售网点,建立了6家电商销售店铺,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的新格局。公司拓展营销新路,实现跨界经营,开发建立了秋林西餐厅,带动了新的特色经济增长点。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加快渠道开发速度,紧密结合民生需求

①线上电商渠道。2020年1月份电商渠道实现业绩开门红,为上半年销量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1月末开始由于受疫情的严重影响,在实体店销售下滑的形势下,网络销售份额逐渐上升。疫情期间,网络销售成为消费新需求,从而为公司电商平台带来新商机,公司借势调整营销布局,加大电商平台销售力度,为拉动公司上半年整体销量起到促进作用。电商渠道销量逐年递增,深受消费者的信赖和肯定,线上复购率明显上升,为下一步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线下实体店。上半年连锁渠道销售业绩受到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是主要旅游景点的连锁销售门店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冲击,曾一度出现关停,销量呈现较大下滑趋势。疫情期间市场消费结构发生骤变,商超成为百姓民生需求的重要后勤保障窗口,公司在商超渠道的销售网点成为拉动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上半年公司加大实体销售网点开发力度,紧密结合民生需要,网点开发重点向商超、生鲜、便利店、居民小区靠拢,为消费者提供便民服务,贴近百姓需求,促进销售增长。

③常态化促销。上半年在疫情期间,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重点抓实常态化促销,销售系统联动生产系统,组织了64次常态化促销,以重点销售网点为促销主场,生产系统积极迈入经营领域,尤其在疫情期间活跃在各大居民社区、商超、加盟网点等地开展常态化促销活动,积极拉动销售收入,助力业绩增长。

(2)加快产品开发速度,适应市场消费变化

①调整产品研发方向。上半年公司共研发上市21款新品。根据疫情变化,研发规划以健康营养型、长保型、便携型的产品开发为主,紧密结合市场消费结构的变化,产品研发更注重营养健康、经济实惠,方便食用,符合大众消费口味的差异化产品;延长产品保质期,扩大销售半径,解决本地消费需求下降的不利影响,提高产品的内在品质,增强产品的功能性,从而拉动消费增长。

②烘焙类产品研发。上半年针对疫情期间市场变化需求,研发上市以果仁列巴为代表的烘焙类产品16款,其中面包类产品6款,糕点产品10款。疫情期间消费者更注重选择健康的食品,公司研发的无糖、低糖类、长保型烘焙产品,满足了线上和线下渠道消费需求,由于配料营养丰富且口味俱佳,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同时在疫情期间公司着力打造高品质的产品,对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也具有积极作用。

③肉灌类产品研发:上半年为应对疫情期间的消费变化,研发上市小包装肉灌制品2款,安全卫生、营养丰富,非常符合当下消费者的新需求,为便餐、休闲、旅游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④啤酒类产品研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高品质精酿啤酒的需求日益高涨,上半年研发上市3款以酒花拉格为代表精酿新啤酒,进一步丰富了列巴郞精酿啤酒种类,树立了列巴郎啤酒良好的口碑,为市场销售提供有力的产品支撑。

(3)提升渠道经营能力,拉动店面业绩增长

①企划经营提升。上半年重点调整营销策划方向,策划具有市场针对性,精准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符合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上半年营销策划与百姓需求息息相关,与渠道经营环环相扣,全员进行品牌宣传,助力提升经营业绩,提升品牌价值。

②渠道经营提升。加快全渠道经营建设,深入挖掘各渠道可提升空间,一方面增加销售网点,一方面扩增产品种类,全面拉动销量,提高业绩增长。尤其重点巩固和扶持现有商超、加盟网点经营平稳运行,切实可行扩增产品种类,提高重点渠道的销量增长;同时加大新开网点的规范化经营指导,促进新店健康持久发展。

③产品经营提升。生产系统迈入经营领域,立足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效应,一手抓生产经营、一手抓产品质量,重点提高骨干产品和网红产品的市场销量;开发适合各渠道销售的大众化产品,提高产品关注度,扩大产品影响力,促进销售业绩上升。

(4)扩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传播企业正能量

①品牌宣传定位。围绕企业120周年和秋林食品“五大”特色为宣传主线,塑造百年老字号品牌新形象。重点以自媒体宣传为主,进行品牌营销和产品营销宣传,传播品牌文化,扩大社会影响力。

②微信公众号传播。上半年受疫情影响,秋林食品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一期,周六周日不停期发布信息,每期微信将疫情动态与百姓生活需求紧密结合,为消费者提供居家美食制作和美食享受;秋林食品心系社会,参与抗疫捐赠与抗疫防控站岗,传播企业正能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口碑。上半年公司不断提升微信制作质量和微信更新速度,得到了各界朋友和消费者的认可和好评,为企业品牌营销和产品营销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③抖音美食推广。加大公司抖音美食推广,粉丝量稳步提升,疫情期间加大抖音传播力度,产品营销和品牌营销相结合,通过讲历史、讲故事,分享秋林美食,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④抖音直播宣传。邀请网红达人和主流媒体报业带货直播,进一步扩大品牌的社会影响力,提高品牌美誉度。加大公司抖音直播频率,受到消费者的关注和获赞,现已形成每周固定直播一次,直播将品牌文化与产品营销相融合,提升企业历史文化底蕴,树立品牌新形象。

⑤文化主题营销。落实重大节日及企业文化主题活动促销热卖,重点策划自创特色文化主题活动,共计10余次,主题策划活动与疫情期间的消费需求紧密结合,积极传播企业暖心保障供应,为消费者提供便捷贴心的服务,树立企业品牌的正能量传播,创造品牌效益。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黄金加工业务

截止目前,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状态已停滞。

(二)百货业方面

秋林公司的百货商场地处哈尔滨市最繁华的商业街区,位于哈尔滨市知名度较高的商圈—秋林商圈,该区域不仅是市民休闲购物的首选,更是中外游客必到的旅游观光地。

百货商场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三面临街,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地铁站点,交通十分便利,辐射哈尔滨市大部分地域范围,方便顾客出行。毗邻哈尔滨火车站、客运站,是外地游客中转休憩、旅游消费的必到之处。

报告期内,公司在发扬和传承秋林历史特色的同时,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分析市场经济形势变化,优化自身经营模式,调整业态结构、商品结构,通过增加体验功能、精准营销、个性化服务等方式,不断满足消费需求,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食品业方面

1、俄式传统特色工艺技术

1900年俄国人伊万·雅阔洛维奇·秋林开办秋林洋行哈尔滨分行,并设立面包等食品作坊及水酒色酒厂,专门生产俄国人喜爱的大列巴、大列巴格瓦斯、黑加仑果酒、果酱等传统食品。1953年由苏联政府将秋林食品加工企业正式有偿移交给中国政府,至此,极具俄式传统工艺特色的秋林食品得以传承发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秋林大面包(大列巴)制作技艺,历经五代传承至今。秋林食品公司一直坚持传承百年历史工艺特色,结合现代化管理模式,使食品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始终独具特色,成为秋林食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秋林食品九大类产品200多个品种,其中有四大类产品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两项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即秋林大面包(大列巴)制作技艺和秋林黑豆蜜果酒制作技艺;两项哈尔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果酱制作技艺和格瓦斯(大列巴)传统技艺。非遗项目打造出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了企业的文化软实力和知名度,同时也为这座城市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贡献,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之一。

3、企业品牌特色

2020年围绕企业120年周年和秋林食品“五大特色”为品牌定位方向,结合疫情期间市场消费变化,品牌营销更贴近百姓需求,全力保障民生供应,传播企业正能量,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上半年以自媒体为主,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自有车体、电商直播平台、全员朋友圈的形式,大力推进品牌营销战略的落实,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黄金板块

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秋林百货

2020年上半年面对疫情的突然爆发、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运行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局面,秋林公司积极调整经营发展战略,全力以赴应对多变的市场形势,坚持稳中有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创新务实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公司董事会、领导班子的正确决策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公司的平稳运行。

近年来,中国传统实体百货业不断受到冲击,特别是上半年疫情发生以来,电商企业迅猛崛起,打破了传统百货业单一实体销售的经营模式和消费理念;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智能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和体验更趋向于品质化、多样化。面对这样的市场大环境,秋林公司未来需要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全面分析经济形势与消费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经营业态,不断在商品品牌、产品品质、经营服务、购物体验等方面加强提升工作,在与现代商业氛围接轨的同时,充分发挥秋林独有的历史文化特色,将秋林百货业打造成一个不失百年历史风韵、具有现代时尚购物气息的综合体验式购物中心。

上半年在经营管理中,以逐步实现文化秋林、旅游秋林为工作导向,重点围绕提升商品力、销售力、服务力、环境力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招商管理,根据公司的经营定位及战略要求,合理规划经营布局,优化品类结构,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加强品牌储备,以量化标准促进品牌提档升级,提升品牌内涵。公司在注重销售业绩和经营能力的同时,不断改善购物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增强顾客满意度和消费体验感,全力打造消费者信任的百年老店。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传统百货商场,在继承和发扬独有特色和优秀品质的同时,更注重与时代接轨、与现代消费需求相结合,促进休闲、娱乐、餐饮、文化消费相融合的多业态模式,努力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

(三)秋林食品

2020年初,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食品公司坚持底线思维,重新调整经营思维和发展目标,上半年制定了第五个《三年规划》发展目标,2020年以“两调三提”为总体工作方针:“两调”即调思维、调方向;“三提”即提速度、提经营、提效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经营思维与百姓消费需求相对应,满足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上半年我们重点在品牌营销、渠道拓展、产品开发、经营提升、管理提升上做出了很多努力,虽然生产经营始终没有间断,但是销量却受到很大影响,整体销量呈现较大下滑趋势,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四)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违约

“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 “18秋林01” 未能按时偿付应付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该期债券将于2021年11月26日到期,不排除发生全体债券持有人要求提前清偿本期债券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7,445,269.76173,695,533.30-55.41
营业成本53,331,700.80110,561,128.54-51.76
销售费用10,323,166.2810,869,582.47-5.03
管理费用20,408,864.0435,642,106.87-42.74
财务费用74,926,079.2383,796,768.63-10.59
研发费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370.073,881,442.48-86.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77,995.8518,349.36-33,223.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5,573.45-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新冠疫情对经营持续影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同比下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黄金板块业务停滞费用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新冠疫情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净流量为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秋林食品下属子公司增加设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资金紧张,未偿还债券、借款本金及利息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变动比例(%)说明
营业收入77,445,269.76173,695,533.30-55.41新冠疫情对经营持续影响
营业成本53,331,700.80110,561,128.54-51.76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同比下降
信用减值损失64,405.31-892,545,945.06100.00应收款计提坏账
资产减值损失0920,999,641.11-100.00黄金板块存货计提坏账
税金及附加2,192,611.243,784,830.22-42.07新冠疫情对经营持续影响
管理费用20,408,864.0435,642,106.87-42.74黄金板块业务停滞费用减少
营业外收入67,081.04446,367.27-84.97黄金板块业务停滞
营业外支出1,647.001,776,482.52-99.91黄金板块业务停滞
所得税费用-110,023.421,445,978.18-107.61税收减免
投资收益--5,357,019.16-无法获得龙井银行财务数据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同期期末数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预付款项5,802,314.460.419,098,360.890.64-36.23主要是食品公司减少预付原料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295,322.000.022,228,500.000.16-86.75主要是海口首佳减少贷款发放
在建工程506,203.560.04329,203.560.0253.77主要是秋林食品下属子公司增加设备
应付利息280,305,250.3919.98204,998,333.2614.4636.74主要是由于资金紧张没有按期支付利息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议案》,秋林集团拟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参股哈尔滨秋林集团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 万元人民币,秋林集团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0%(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44)。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取得《营业执照》。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控股比例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哈尔滨秋林广告有限公司82.76%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116131.22130.55-0.06
哈尔滨秋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90%通过代理易货贸易销售易货换回的商品505,085.11-805.04-9.27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0%小额贷款50002,206.811,900.84-11.31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2.59%食品加工销售10806,399.542,721.94-549.95
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100.00%宝石销售50023,199.64-3,463.08-29.73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有限公司100.00%黄金珠宝加工销售100000124,534.42-165,266.21-2,619.24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100.00%黄金、珠宝销售1000082,318.07-34,544.520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吸收存款、对外贷款50000

备注:本报告期内公司多次派员包括陪同会计师前往龙井农商行,正式向吉林龙井农商银行发函索要2019年报及2020半年报财务数据,但对方始终未给予回复致使公司无法获得财务数据。 公司目前正在就此事向吉林银保监局延边分局投诉。公司已于2019年11月5日就龙井银行及其大股东擅自处置公司持有的置出资产事项进行诉讼,该案进展情况详见公告临2020-054。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一)黄金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近一年,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事宜,尚待三家子公司注册地相应的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百货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方面是大型综合购物中心的崛起,对传统百货业的客层、客流以及销售造成冲击;另一方面是电商和新零售业务的兴起,对传统百货业起到一定的分流。传统百货业相较于新颖、便捷的销售模式,在竞争中存在一定的劣势,虽然秋林公司也在逐步发展电商等业务,但与已经成熟的电商企业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营销环境的不断变化,大众的消费习惯也在逐步发生改变,购物消费不仅仅局限于实体商业。面对这些可能的风险,秋林公司充分发挥历史文化特色,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百年商场,让消费者感受到,商场不仅仅是购物的场所,是百年秋林文化的时代象征,更是浓缩了哈尔滨百年历史的博物馆;秋林公司在传承历史文化精髓的同时,不断开拓创新,在满足大众购物需求的同时,增加消费者的购物体验;面对迅速发展的电商业务,秋林公司也在不断向前推进“新零售”电商业务,广招专业人才,不断向先进的电商企业学习,与知名电商企业洽谈合作,致力开拓线上、线下融合新局面。疫情发展至今天仍然存在着巨大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百货商场在危机中仍旧充满着机会。新的需求以及人们对卫生环境的重视,需要重塑和改造商场的空间环境,在业态布局加以调整,适应未来消费新趋势。这次疫情也加速了秋林公司从传统百货商场向数字化变革的进程。数字化不仅仅是在线销售,还要实现企业办公在线、“人”的在线、“物”的在线以及管理的在线。对于秋林商场而言,数字化建设是方向,但线下体验依然是传统商业的根本,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是公司寻求突破的方向。

(三)食品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1、应对新冠疫情和经济下滑风险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食品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疫情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我们需要有充分的底线思维,积极应对,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实施改善短板工作。同时我们将继续关注疫情动态,加强疫情风险防御和防护能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市场消费行为发生巨变,消费者购买力骤然下降,外地游客大幅减少,本地消费购买力减弱,对销量产生极大影响;物流快递运输不畅,运费成本增加。面对市场变化和竞争压力,公司全力保障民生供应,深入社区提供便民销售,产品开发与百姓需求相对应;加大对产品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管理,坚持每月组织产品品鉴评定,提高产品质量;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营销力度,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全力拉动销量提升,积极应对原材料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4月25日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6月24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123名,代表股份84,16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278 %。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6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计48名,代表股份237,904,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217 %。会议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20年6月24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嘉颐实业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根据华信众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嘉颐实业承诺深圳金桔莱2015 年、2016 年、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 万元、15,100.00 万元、17,500.00 万元。上述各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标的资产所对应的该年预测净利润数。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嘉颐实业针对深圳金桔莱在利润承诺期间的累计承诺业绩调高1,000万元,调整后嘉颐实业承诺深圳金桔莱2015年度、2016年度和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2015年至2017年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嘉颐实业兑现承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095,067股股票回购注销以进行业绩补偿。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将积极沟通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尽快完成业绩承诺。
书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人民币 45,600 万元。 3、《承诺函》嘉颐实业出具承诺:深圳金桔莱2014年实际净利润较盈利预测数差额部分987.27万元由嘉颐实业现金补足,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嘉颐实业向深圳金桔莱支付987.27万元人民币用于补足深圳金桔莱2014年实际净利润较盈利预测数的差额。秋林集团与嘉颐实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8)津0105民初9479号】民事判决,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2民终6586号】民事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裁定“驳回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股份限售嘉颐实业本次以标的资产认购的秋林集团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收购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15 年 10 月 16 日起36个月由于股份冻结且未完成业绩承诺,因此未办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嘉颐实业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015年1月20日起
解决同业竞争嘉颐实业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竞争性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现象的出现。2015年1月20日起
解决同业竞争颐和黄金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2015年1月20日起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竞争性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现象的出现。
解决关联交易颐和黄金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和规范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015年1月20日起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业务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49)。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中国证监会尚未出具最终结论。公司已采取如下措施消除可能的不利影响:

1. 鉴于公司黄金业务目前状态,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对目前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应收款和存货进一步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追索。同时根据进展情况研究后续如何处置或开展黄金业务。

2. 加强与省、市政府的及时有效沟通,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协调、了解工作,取得省、市政府的协助和支持,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3. 目前涉及秋林集团的诉讼案件十余起,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内外部法律资源,全面准备应诉材料,主张权利,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利益;除已知的诉讼案件外,积极应对未来可能发生

的不确定事项和诉讼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尽力将未知风险影响力降至最低。

4. 积极应对债务危机,主动工作,争取债权人理解,防止由于债务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5. 维护秋林百货业务和秋林食品业务的稳定发展,根据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继续推动各项事务,保持哈尔滨地区两项特色业务的稳步提升。

6. 研究完善公司治理,董事会在督促管理层自查的同时将积极采用法律手段,尽最大努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7.积极研究可行对策,努力清除导致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几项不确定因素,争取尽快解决阻碍公司发展的相关重大事项。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诉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颐和黄金制品(第三人)、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公司(第三人)保理合同纠纷案。法院审理过程中,2019年6月24日收到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相关证据等材料。已于2020年1月8-9日开庭。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1《涉及诉讼的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4月20日开庭审理,目前仍在二审审理中。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4《涉及诉讼的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企业公司制改造合二审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吉24民初327号民事裁定,裁决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2、诉301,000,000.002020年7月6日再次开庭,并变更诉一审裁定内容:驳回秋林集团的起诉。因我公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第三人)、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同纠纷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讼请求。延边朝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1日做出(2019)吉24民初327号民事裁定书。公司已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受理中。司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献东租赁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的租金1,973,299.96元及欠缴租金产生的滞纳金;2、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1,973,300.002020年7月28日开庭审理。案件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申请请求:1、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支持秋林集团公司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嘉颐实业公司负担。12020年5月15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津民申592号民事裁定书。再审申请受理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万龙飞、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2019)浙01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五项;2、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300,000.00目前二审受理中。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判决第一、二、三项,依法改判,取消房屋使用费,判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保证金813,560.67元;二、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判令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判决;845,709.00目前二审审理中,2020年5月14日已开庭。案件尚未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首饰有限公司二、改判支持保税公司一审《民事起诉状》中第一、二项诉讼请求;三、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劵(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二审上诉请求:一、撤销(2019)沪0115民初3816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中的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8,026元; 二、上诉费有被上诉人承担。18,026.007月17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沪0115民初38166号民事判决书。已提出上诉,目前二审受理中。一审判决内容:一、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本金3,500万元;二、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利息489,041.10元以及逾期利息; 三、被告向原告支付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8,026元和律师费损失25万元; 四、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若被告届期未履行上述第一至三项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北京和谐天下持有的被告山东栖霞鲁的股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颧的部分归被告北京和谐天下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秋林集团继续清偿。因我公司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哈尔滨秋华夏银行股份保理合同二审上诉讼请求:一、撤销判决书第三项,依法改判;二、306,300,000.00已全额计提预目前二审受理中。案件尚未判决,公司目
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纠纷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项下的存款对一审被告返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计负债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新、张彤、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二审上诉请求:一、撤销(2019)皖0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二、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57,600,000.002020年5月28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2020)皖民终479号民事裁定书。二审裁定内容:按上诉人秋林集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新、张彤、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二审上诉请求:一、撤销(2019)皖0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二、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35,930,000.002020年5月28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2020)皖民终480号民事裁定书。二审裁定内容:按上诉人秋林集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等主要信用信息系统,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平贵杰先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违法失信情况。公司未查到其受到其他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控股股东颐和黄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控股股东颐和黄金发送《股东单位披露相关内容的函》,截止目前,未收到回复。公司三次函件至实际控制人平贵杰,截至目前,未见回函。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684,073,444.2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684,073,444.2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40.06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近一年,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告临2020-020)。

2、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公司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公告临2020-016)。

3、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各项工作尚在筹备中,预计在任期届满前无法完成换届工作,因此决定延迟进行本次换届工作,并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公告临2020-04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0,552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0232,136,75237.59232,136,752冻结232,136,752境内非国有法人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063,987,82610.360冻结63,987,826境内非国有法人
延吉市吉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17,745,1272.870未知17,745,127其他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2,096,88910,707,5171.730冻结10,707,517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燕军05,000,0000.810未知0其他
黄祝凯+320,0004,248,0000.690未知0其他
骆勇强03,100,5300.500未知0其他
代树华+373,7001,673,7000.270未知0其他
王卯+1,582,6001,582,6000.260未知0其他
谢励平+318,0001,562,5000.250未知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63,987,826人民币普通股63,987,826
延吉市吉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7,745,127人民币普通股17,745,127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0,707,517人民币普通股10,707,517
王燕军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黄祝凯4,248,000人民币普通股4,248,000
骆勇强3,100,530人民币普通股3,100,530
代树华1,673,700人民币普通股1,673,700
王卯1,582,600人民币普通股1,582,600
谢励平1,562,500人民币普通股1,562,500
滕建奇1,551,811人民币普通股1,551,8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情范围内知悉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公司就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减持2,096,889股事宜进行函证,截至目前,对方未回复减持原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232,136,7522018年10月16日0重组承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隋吉平董事会秘书辞职
李亚董事长解任
李建新副董事长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隋吉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隋吉平先生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总裁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告编号:

临2020-0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0】10号文,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李亚、时任副董事长李建新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亚、李建新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公司决定免去李亚先生董事、董事长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免去李建新先生董事、副董事长以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6秋林011450412016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17日3.6768.5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6秋林021451402016年11月7日2019年11月7日3.368.5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8秋林011509222018年11月27日2021年11月27日5.008.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1日及2019年3月22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6秋林01”及“16秋林02”合计2.15亿元的当期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造成“16秋林01”和“16秋林02”违约,并触发“16秋林01”及“16秋林02”加速清偿条款,根据“16秋林01”和“16秋林02”2019年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

2019年11月27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8秋林01”当期应付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16秋林01”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6秋林01”付息日调整为2017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2月1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其中第2至第5个计息期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各投资者在“16秋林01”各个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回售的债券面值应分别不超过其在“16秋林01”2018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权登记日日终持有的本期债券面值的12%、18%、20%及50%。

根据“16秋林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6秋林02”付息日调整为2017年11月7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12月22日、2019年3月22日、2019年6月5日、2019年11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其中第2至第5个计息期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各投资者在“16秋林02”各个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回售的债券面值应分别不超过其在“16秋林02”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债权登记日日终持有的本期债券面值的12%、18%、20%及50%。

2019年3月1日及2019年3月22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6秋林01”及“16秋林02”合计2.15亿元的当期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造成“16秋林01”和“16秋林02”违约,并触发“16秋林01”及“16秋林02”加速清偿条款,根据“16秋林01”和“16秋林02”2019年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2019年11月27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8秋林01”当期应付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广场H座38楼
联系人吕守信
联系电话020-85806011
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末,“16秋林01”及“16秋林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一致。

2018年11月26日,公司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于哈尔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用于监管“18秋林01”募集资金。协议中约定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为保证“18秋林01”的募集资金严格仅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指定的用途(即全部用于偿还“16秋林01”和“16秋林02”两期公司债券本息),由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18秋林01”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全程监管。2018年12月3日和2018年12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曾先后两次(分四笔,每次两笔)完成资金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用于指定用途。

2019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期间,公司工作人员与受托管理人相关人员亲赴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18秋林01”募集资金的划款业务和账户明细查询业务,以便按时兑付“16秋林01”和“16秋林02”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为督促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履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受托管理人多次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邮寄及当面送达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募集资金划付业务并向公司及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资金专户明细日记账、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在相关划款手续齐备合规的情况下,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先后以客户经理不在场、系统故障、需验证公章真伪、质疑经办人身份等理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导致公司和受托管理人无法掌握账户真实情况,“18秋林01”募集资金最终未能按规定在2019年2月27日前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

直至2019年3月8日,公司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场所现场拨打“110”报警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工作人员在接受民警问询时才表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流向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其他三个辅助账户,且相关存款账户内资金已被该行请求进行了司法冻结。此外,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9年3月8日在营业柜台打印并出具了《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为“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三笔借方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转账业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人民币3,318,773.03元。此外,公司曾于2019年1月7日收到过一份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地址寄出的《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3,318,

773.03元,未包括上述三笔转账记录。综合上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的对账单应系伪造,但两份对账单式样及其记载的部分“记账日期、操作员、凭证号、账单摘要”信息高度吻合。

此外,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提出用款申请后,需经受托管理人对相关用款申请文件中的《划款指令》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并经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相关用款申请文件及资金用途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划款业务。但上述三笔转账业务的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中指定的用途明显不符,且经受托管理人确认,其从未出具过与上述三笔转账交易有关的经审核盖章的《划款指令》。

针对“18秋林01”募集资金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支取的情况,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11日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寄送了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划款的原始凭证材料。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诉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2019)津财保13号】生效后,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款余额合计303,318,773.03元已先后于2019年2月27日和2019年3月5日被司法冻结。此外,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拒不配合完成募集资金划付和查询余额业务,导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在2019年2月27日前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2月22日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于2019年2月27日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对涉及事项侦办中)。

经查询确认,公司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的议案。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就该保理业务对公司起诉,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公司复议申请于2019年4月17日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已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同时公司又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递交了举报材料。

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津银保监信复﹝2020﹞3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5)及《信访答复意见书》【银保监信复﹝2020﹞190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1)

上述事项致使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6秋林01”及“16秋林02”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触发“16秋林01”及“16秋林02”加速清偿条款,造成“16秋林01”和“16秋林02”违约。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增信机制:

“16秋林01”和“16秋林02”增信机制包括由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李建新及其配偶张彤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目前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已被全部冻结,同时颐和黄金存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8秋林01”无担保。偿债计划:

“16秋林01”、“16秋林02”及“18秋林01”已构成违约。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每月定期书面征询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关注有关公司的外部报道和其他信息。及时督促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并自身做好受托管理事务的信息披露。

1、报告期内针对“16秋林01”的受托管理事务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年2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2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1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1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2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1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报告期内针对“16秋林02”的受托管理事务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年2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2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1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1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2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1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3、报告期内针对“18秋林01”的受托管理事务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年2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2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1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2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原因
流动比率44.27%46.03%-3.82
速动比率29.72%30.80%-3.51
资产负债率(%)221.70%214.63%3.30
贷款偿还率(%)资金紧张没有偿还贷款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0.10-0.2660.04利息保障倍数提高
利息偿付率(%)资金紧张 没有偿还利息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3月1日及2019年3月22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6秋林01”及“16秋林02”合计2.15亿元的当期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造成“16秋林01”和“16秋林02”违约,并触发“16秋林01”及“16秋林02”加速清偿条款,根据“16秋林01”和“16秋林02”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2019年11月27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8秋林01”当期应付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16秋林01”及“16秋林02”募集资金。

目前,“18秋林01”募集资金存在被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非法划转事项,公司已采取相应措施追索相关募集资金,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8秋林01”存在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被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非法划转事项。上述资金于2018年12月6日被非法划付至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18秋林01”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开立的其他三个账户,并被用于保理业务。2019年2月27日,上述30,000.00万元资金因华夏银行诉讼事项被司法冻结,2019年3月5日,“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剩余331.88万元资金因华夏银行诉讼事项被司法冻结。

公司黄金板块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近一年,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黄金板块进行破产清算。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半年度报告中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踪前述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一)386,355,638.18391,926,263.9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五)233,500,246.20233,611,966.4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七)5,802,314.469,098,360.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八)49,562,135.7042,542,025.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九)332,804,676.59337,715,403.5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十三)4,557,470.656,089,823.95
流动资产合计1,012,582,481.781,020,983,844.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95,322.002,228,500.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十七)86,773,693.8586,773,693.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十八)10,500,000.0010,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七(二十)14,805,289.5115,108,330.85
固定资产七(二十一)176,925,862.67177,515,642.74
在建工程七(二十二)506,203.56329,203.56
生产性生物资产七(二十三)470,644.79476,288.99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二十六)69,253,242.2570,516,437.20
开发支出
商誉七(二十八)10,890,883.2810,890,883.28
长期待摊费用七(二十九)13,251,155.6315,048,49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三十)6,899,662.477,001,779.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90,571,960.01396,389,254.27
资产总计1,403,154,441.791,417,373,098.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三十二)556,841,459.05556,841,459.0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三十五)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七(三十六)106,257,580.63121,027,410.45
预收款项七(三十七)38,238,108.6837,028,774.08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三十九)9,490,002.7410,790,766.95
应交税费七(四十)169,739,708.74168,417,526.40
其他应付款七(四十一)475,774,986.61393,209,053.59
其中:应付利息280,305,250.39204,998,333.26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四十三)870,800,000.00870,8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87,141,846.452,218,114,990.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七(四十六)495,332,439.39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五十)310,281,900.00310,281,900.00
递延收益七(五十一)8,074,566.808,074,566.8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31,252.7510,248,563.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23,720,158.94823,937,469.42
负债合计3,110,862,005.393,042,052,459.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五十三)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五十五)1,500,932,518.931,500,932,5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五十九)89,289,828.1789,289,828.17
一般风险准备179,907.30179,907.30
未分配利润七(六十)-3,922,719,036.04-3,839,745,42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714,730,978.64-1,631,757,371.01
少数股东权益7,023,415.047,078,0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707,707,563.60-1,624,679,36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03,154,441.791,417,373,098.86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4,546,979.23369,822,318.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31,877.33585,438.36
其他应收款十七(二)86,932,769.6032,088,460.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449,286.661,967,524.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57,938.111,762,206.13
流动资产合计394,418,850.93406,225,947.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三)175,070,644.43175,070,644.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4,805,289.5115,108,330.85
固定资产57,458,877.3260,486,317.7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4,996,549.7756,139,804.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265,051.6310,614,64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6,734,142.836,734,14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19,330,555.49324,153,882.08
资产总计713,749,406.42730,379,829.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32,603,544.2948,305,138.72
预收款项13,293,506.4914,764,071.54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2,288,341.413,620,399.83
应交税费1,821,331.47717,979.88
其他应付款325,199,242.66273,596,111.40
其中:应付利息160,407,011.08110,640,731.62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600,000.00703,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38,805,966.321,104,603,701.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5,332,439.39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87,481,693.331,087,481,693.3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815,267.454,815,267.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87,629,400.171,587,629,400.17
负债合计2,726,435,366.492,692,233,101.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90,904,818.931,490,904,8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8,318,902.4148,318,902.41
未分配利润-4,169,495,484.41-4,118,662,795.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12,685,960.07-1,961,853,27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13,749,406.42730,379,829.93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8,008,058.21174,260,921.00
其中:营业收入七(六十一)77,445,269.76173,695,533.30
利息收入562,788.45565,387.70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61,182,421.59244,654,416.73
其中:营业成本七(六十一)53,331,700.80110,561,128.54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六十二)2,192,611.243,784,830.22
销售费用七(六十三)10,323,166.2810,869,582.47
管理费用七(六十四)20,408,864.0435,642,106.8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六十六)74,926,079.2383,796,768.6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365,777.84
加:其他收益七(六十七)35,108.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六十八)-5,357,019.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357,019.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405.31892,545,945.0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七十二)-920,999,641.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3,203,659.98-104,204,210.94
加:营业外收入七(七十四)67,081.04446,367.27
减:营业外支出七(七十五)1,647.001,776,482.5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3,138,225.94-105,534,326.19
减:所得税费用七(七十六)-110,023.421,445,978.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028,202.52-106,980,304.3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3,028,202.52-106,980,304.3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2,973,607.63-106,963,803.5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4,594.89-16,500.8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四)46,799,911.30131,781,933.84
减:营业成本十七(四)29,571,665.5285,376,053.38
税金及附加1,866,852.263,167,571.09
销售费用1,486,057.951,419,305.47
管理费用15,013,787.1518,104,363.5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9,400,396.8951,684,331.6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328,865.06
加:其他收益34,260.3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五)-5,357,019.1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357,019.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48,055.71391,416.5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0,852,643.86-32,935,293.99
加:营业外收入19,955.4027,293.48
减:营业外支出220,567.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0,832,688.46-33,128,567.8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832,688.46-33,128,567.8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0,832,688.46-33,128,567.8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5,570,475.62233,112,809.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309.0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5,108.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七十八)64,321,210.201,431,171,322.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9,926,794.531,664,285,441.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6,287,167.201,058,095,940.8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1,910,109.71740,000.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934,685.5222,356,009.08
支付的各项税费2,901,410.9215,372,671.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7,206,270.53563,839,377.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七(七十八)149,419,424.461,660,403,998.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370.073,881,442.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25,0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077,995.856,650.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077,995.856,650.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77,995.8518,349.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7,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135,573.4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5,135,573.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35,573.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70,625.78-4,235,781.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731,238.3354,361,943.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160,612.5550,126,161.68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882,019.97143,106,412.40
收到的税费返还34,260.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23,180.82106,987,096.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439,461.11250,093,508.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004,388.9897,842,025.5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373,450.339,110,485.71
支付的各项税费1,242,290.297,181,745.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4,094,670.47129,061,241.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2,714,800.07243,195,49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75,338.966,898,010.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275,338.966,898,010.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503,545.1624,778,573.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8,206.2031,676,583.83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839,745,428.41-1,631,757,371.017,078,009.93-1,624,679,361.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839,745,428.41-1,631,757,371.017,078,009.93-1,624,679,361.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2,973,607.63-82,973,607.63-54,594.89-83,028,202.52
(一)综合收益总额-82,973,607.63-82,973,607.63-54,594.89-83,028,202.5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922,719,036.04-1,714,730,978.647,023,415.04-1,707,707,563.60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309,160,485.79-1,101,172,428.396,648,984.48-1,094,523,443.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309,160,485.79-1,101,172,428.396,648,984.48-1,094,523,443.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963,803.50-106,963,803.50-16,500.87-106,980,304.37
(一)综合收益总额-106,963,803.50-106,963,803.50-16,500.87-106,980,304.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416,124,289.29-1,208,136,231.896,632,483.61-1,201,503,748.28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118,662,795.95-1,961,853,271.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118,662,795.95-1,961,853,271.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0,832,688.46-50,832,688.46
(一)综合收益总额-50,832,688.46-50,832,688.4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169,495,484.41-2,012,685,960.07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3,106,956,505.44-950,146,981.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3,106,956,505.44-950,146,981.1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3,128,567.88-33,128,567.88
(一)综合收益总额-33,128,567.88-33,128,567.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3,140,085,073.32-983,275,548.98

法定代表人:李亚(仍处于失联状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庆国代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经哈尔滨市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批准,以秋林公司为主体,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信托投资公司和哈尔滨证券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型商业企业,于1993年6月14日注册登记,注册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1996年3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3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股。2015年秋林集团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04号)核准,2015年10月12日向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32,136,752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17,585,803.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亚。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设计加工批发、百年老店秋林公司的商业经营、百年历史秋林食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半年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年初相同,未发生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前两种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贷款承诺)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

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做出的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1,000万元)及部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商品零售及食品生产销售业务业务类型及客户信用风险特征
黄金加工及批发销售业务

2.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计量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考虑了以下因素: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①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备用金、保证金员工借支款项、各类押金、质保金等
其他其他类

②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发放贷款及垫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逾期天数、违约风险敞口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发放贷款及垫款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正常类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关注类
次级类
可疑类
损失类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其中珠宝等镶嵌类饰品及玉石类饰品采用个别认定法计价,金银饰品、工艺品及其他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

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53-59.5-2.71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53-531.67-6.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3-519.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10-353-59.5-2.71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

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黑加仑树21年5%4.52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本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商品零售、食品加工、黄金首饰批发。对商品零售业务,本公司在向顾客交付货物并收取货款时确认收入;对食品加工销售业务,其中现款销售模式在取得货款并交付商品时确认收入,赊销模式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发出商品取得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对黄金首饰批发业务,本公司在签订合同并交付货物取得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并且在已收到利息资金或明确可收到利息资金时确认利息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交增值税;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16%、13%、10%、9%、6%、5%
消费税应税收入10%、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5%
房产税应纳房产余值;出租收入1.2%、1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472,606.861,307,438.93
银行存款383,162,660.82388,898,454.53
其他货币资金1,720,370.501,720,370.50
合计386,355,638.18391,926,263.9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注:1.2019年其他货币资金中有1,702,000.00元为贷款保障基金;

2.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定期存单300,000,000.00元被用于质押,2019年2月27日和2019年3月5日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款余额合计303,318,773.03元被司法冻结。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073,025.56
1至2年286,038.43
2至3年254,747,200.12
3年以上
3至4年1,935,628.53
4至5年3,248.00
5年以上313,766.78
合计260,358,907.42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99,763.950.35899,763.95100.000.00899,763.950.35899,763.95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9,459,143.4799.6525,958,897.2710.00233,500,246.20259,650,483.3399.6526,038,516.8610.03233,611,966.47
合计260,358,907.4226,858,661.22233,500,246.20260,550,247.28/26,938,280.81/233,611,966.4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梦工场珠宝首饰销售有限公司628,055.86628,055.8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国泰鼎盛黄金珠宝有限责任公司130,000.0013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141,708.09141,708.0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899,763.95899,763.95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品零售及食品生产销售业务
1年以内2,173,261.6111,889.920.55
1至2年161,353.5516,135.3610.00
2至3年10,384.151,557.6215.00
3至4年2,240.41448.0820.00
4至5年3,248.00812.0025.00
5年以上313,766.78156,883.3950.00
黄金加工及批发销售业务
1至2年124,684.887,481.096.00
2至3年254,736,815.9725,473,681.6010.00
3至4年1,933,388.12290,008.2115.00
合计259,459,143.4725,958,897.2710.01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第一名深圳市金大帝珠宝首饰有限公司62,531,681.6026.78%625,368.16
第二名深圳市新源祥珠宝有限公司42,284,061.0018.11%4,228,406.10
第三名深圳市周一金黄金珠宝有限公司33,542,592.8614.37%3,354,259.29
第四名中山市艾迪梵珠宝有限公司20,581,235.008.81%2,058,123.50
第五名深圳市金天下珠宝有限公司10,195,200.004.37%1,019,520.00
合计169,134,770.4672.43%11,285,677.05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438,672.3959.267,908,073.4186.92
1至2年1,258,797.7921.69649,154.927.13
2至3年623,145.3310.74475,690.755.23
3年以上481,698.958.3065,441.810.72
合计5,802,314.46100.009,098,360.89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名称金额项目
哈尔滨珍集圳商贸有限公司3,009,121.19货款
深圳市雅爵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雅爵黄金科技文化有限公司)1,150,000.00货款
深圳市无量十方文化有限公司531,962.00货款
哈尔滨鑫开来商贸有限公司51,252.00货款
哈尔滨悦知丰食品经销有限公司49,600.00货款
合计4,791,935.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9,562,135.7042,542,025.82
合计49,562,135.7042,542,025.8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7,485,812.24
1至2年2,133,741,650.43
2至3年221,003,509.51
3年以上
3至4年850,200,356.55
4至5年500,226,305.75
5年以上191,711,722.88
合计3,964,369,357.36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111,850,000.00111,850,000.00
股权分置改革前遗留款70,865,316.9270,865,316.92
应收未到进项税发票款1,229.91
备用金3,957,532.921,019,578.54
保证金301,500.00169,485.40
其他3,777,393,777.613,773,323,910.00
减:坏帐准备-3,914,807,221.66-3,914,686,265.04
合计49,562,135.7042,542,025.82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82,862.95622,807.423,913,880,594.673,914,686,265.04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182,862.95622,807.423,913,880,594.673,914,686,265.04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20,956.62120,956.62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182,862.95743,764.043,913,880,594.673,914,807,221.66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待核查存货其他1,038,671,110.882-3年26.201,038,671,110.88
重庆中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其他638,976,086.492-3年16.12638,976,086.49
山西鑫尊珠宝有限公司其他282,464,988.237.13282,464,988.23
河北融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其他206,281,350.625.20206,281,350.62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其他195,817,704.684.94195,817,704.68
合计/2,362,211,240.90/59.592,362,211,240.9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9,049,834.9469,049,834.9473,015,564.2273,015,564.22
在产品638,984.36638,984.36
库存商品286,345,423.9625,341,476.98261,003,946.98286,749,703.4425,341,476.98261,408,226.46
周转材料738,677.36738,677.361,587,825.081,587,825.08
发出商品1,373,232.951,373,232.951,703,787.741,703,787.74
合计358,146,153.5725,341,476.98332,804,676.59363,056,880.4825,341,476.98337,715,403.50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25,341,476.9825,341,476.98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25,341,476.9825,341,476.98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1,575,090.21
增值税留抵税额883,343.95
抵债资产1,152,308.001,152,308.00
预缴企业所得税2,236,569.322,806,110.15
待摊费用214,519.77454,474.97
待认证进项税额101,840.62
其他70,729.61
合计4,557,470.656,089,823.95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773,693.8586,773,693.85
小计86,773,693.8586,773,693.85
合计86,773,693.8586,773,693.85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深圳中金创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500,000.0010,500,000.00
合计10,500,000.0010,50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744,826.9318,744,826.93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18,744,826.9318,744,826.9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636,496.083,636,496.08
2.本期增加金额303,041.34303,041.34
(1)计提或摊销303,041.34303,041.3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3,939,537.423,939,537.4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805,289.5114,805,289.51
2.期初账面价值15,108,330.8515,108,330.8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59,561,009.14160,150,789.21
固定资产清理17,364,853.5317,364,853.53
合计176,925,862.67177,515,642.7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装修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9,423,137.64160,405,151.8210,810,270.0932,954,736.738,546,642.55492,139,938.83
2.本期增加金额7,083,686.93676,428.45355,636.748,115,752.12
(1)购置7,083,686.93676,428.45355,636.748,115,752.1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279,423,137.64167,488,838.7511,486,698.5432,954,736.738,902,279.29500,255,690.9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58,837,110.26124,524,232.328,635,176.0532,954,736.736,719,017.06331,670,272.42
2.本期增加金额3,635,409.603,807,979.04909,990.29352,153.268,705,532.19
(1)计提3,635,409.603,807,979.04909,990.29352,153.268,705,532.1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62,472,519.86128,332,211.369,545,166.3432,954,736.737,071,170.32340,375,804.6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18,877.20318,877.2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318,877.20318,877.2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6,950,617.7839,156,627.391,622,655.001,831,108.97159,561,009.14
2.期初账面价值120,586,027.3835,880,919.501,856,216.841,827,625.49160,150,789.21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06,203.56329,203.56
工程物资
合计506,203.56329,203.56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种植业合计
类别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42,278.19642,278.19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自行培育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642,278.19642,278.1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5,989.20165,989.20
2.本期增加金额5,644.205,644.20
(1)计提5,644.205,644.20
3.本期减少金额
(1) 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171,633.40171,633.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70,644.79470,644.79
2.期初账面价值476,288.99476,288.99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7,716,826.852,008,180.002,068,907.93321,240.40112,115,155.1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07,716,826.852,008,180.002,068,907.93321,240.40112,115,155.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8,669,494.36856,366.191,947,420.13125,437.3041,598,717.98
2.本期增加金额1,171,770.6636,677.3454,746.951,263,194.95
(1)计提1,171,770.6636,677.3454,746.951,263,194.9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9,841,265.02893,043.532,002,167.08125,437.3042,861,912.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875,561.831,115,136.4766,740.85195,803.1069,253,242.25
2.期初账面价值69,047,332.491,151,813.81121,487.80195,803.1070,516,437.2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890,883.2810,890,883.28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3,810.38703,810.38
合计11,594,693.6611,594,693.66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3,810.38703,810.38
合计703,810.38703,810.38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3,013,758.98356,356.191,337,946.552,032,168.62
装修费12,034,735.61815,748.6011,218,987.01
合计15,048,494.59356,356.192,153,695.1513,251,155.63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6,936,571.326,899,662.4727,521,572.746,880,393.1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其他485,544.12121,386.03
合计26,936,571.326,899,662.4728,007,116.867,001,779.2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3,197,343.603,197,343.6013,658,616.323,414,654.08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资本公积的评估增值19,261,069.804,815,267.4519,261,069.804,815,267.45
递延收益8,074,566.802,018,641.708,074,566.802,018,641.70
合计30,532,980.2010,031,252.7540,994,252.9210,248,563.23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32,330,175.501,032,314,074.17
可抵扣亏损73,285,421.9252,544,472.62
合计1,105,615,597.421,084,858,546.7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489,968,014.77489,968,014.77
抵押借款50,000,000.0050,000,000.00
保证借款16,873,444.2816,873,444.28
信用借款
合计556,841,459.05556,841,459.05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556,841,459.05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450,000,000.0010.005%40615.007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00.006.09%4747.9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丰支行39,968,014.775.5%4867.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6,873,444.289.00%58513.50%
合计556,841,459.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60,000,000.006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60,000,000.0060,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60,000,00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9,861,681.6632,235,305.14
1年以上86,395,898.9788,792,105.31
合计106,257,580.63121,027,410.4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134,513,000.00待核实
客户220,000,000.00待核实
客户3876,260.90待核实
合计55,389,260.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7,113,145.4624,672,912.89
1年以上21,124,963.2212,355,861.19
合计38,238,108.6837,028,774.0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12,262,656.90待核实
客户22,152,290.00待核实
客户31,500,000.00待核实
合计5,914,946.9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752,640.0415,512,857.4316,784,624.979,480,872.5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126.911,044,471.121,073,467.799,130.24
三、辞退福利29,959.0029,959.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2,554,684.922,554,684.92
合计10,790,766.9519,141,972.4720,442,736.689,490,002.74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375,029.3512,973,367.8714,337,183.048,011,214.18
二、职工福利费169,147.47169,147.47
三、社会保险费-13,503.781,681,195.161,633,098.2234,593.16
其中:医疗保险费-19,216.321,609,810.391,561,921.7728,672.30
工伤保险费2,610.1312,326.1312,117.812,818.45
生育保险费3,102.4159,058.6459,058.643,102.41
四、住房公积金77,602.14476,940.00532,187.6022,354.5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13,512.33212,206.93113,008.641,412,710.62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0,752,640.0415,512,857.4316,784,624.979,480,872.50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5,238.191,015,050.781,039,100.6511,188.32
2、失业保险费2,888.7229,420.3434,367.14-2,058.08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8,126.911,044,471.121,073,467.799,130.2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58,622,916.06158,036,083.84
消费税242,304.77310,006.40
企业所得税8,629,154.219,142,359.22
城市维护建设税289,179.81197,150.42
教育费附加124,424.1388,486.29
地方教育费附加81,847.3852,049.95
印花税478,630.34469,646.8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300.9462,306.93
房产税1,152,827.5028,864.87
城镇土地使用税54,436.9828,462.34
其他13,686.622,109.27
合计169,739,708.74168,417,526.40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80,305,250.39204,998,333.26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其他应付款194,907,982.63187,648,966.74
合计475,774,986.61393,209,053.5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6,064,138.9124,558,369.68
企业债券利息160,407,011.08110,640,731.62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93,834,100.4069,799,231.96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280,305,250.39204,998,333.26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84,589,903.08资金紧张
公司债券(18秋林01)63,780,821.92资金紧张
公司债券(16秋林01)52,127,160.38资金紧张
公司债券(16秋林02)44,499,028.78资金紧张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24,558,369.68资金紧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207,457.89资金紧张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291,222.24资金紧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丰支行2,251,286.42资金紧张
合计280,305,250.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应付利息总额为280,305,250.39元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561,753.59561,753.59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应付股利-XXX
合计561,753.59561,753.59

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土地款66,959,584.4066,959,584.40
往来款92,831,948.9377,750,980.28
工程款13,311,808.8312,891,788.54
保证金7,344,159.458,382,345.45
2004年重组前遗留款718,919.54733,327.95
内欠职工费用11,197,783.799,958,023.38
其他2,543,777.6910,972,916.74
合计194,907,982.63187,648,966.7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往来客户166,959,584.40缓交
往来客户228,460,651.72资金紧张
往来客户315,602,927.00待核实
往来客户49,366,745.38资金紧张
往来客户58,330,000.00资金紧张
合计128,719,908.5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7,200,000.00167,2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703,600,000.00703,600,000.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合计870,800,000.00870,800,000.00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6公司债券(第一期)367,600,000.00367,600,000.00
16公司债券(第二期)336,000,000.00336,000,000.00
18公司债券(第一期)495,332,439.39495,332,439.39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703,600,000.00-703,600,000.00
合计495,332,439.39495,332,439.39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16公司债券(第一期)1002016年10月18日3年514,622,641.51367,600,000.0052,127,160.38419,727,160.38
16公司债券(第二期)1002016年11月8日3年475,452,830.18336,000,000.0044,499,028.78380,499,028.78
18公司债券(第一期)1002018年11月27日3年492,946,388.70495,332,439.3963,780,821.92559,113,261.31
合计///1,483,021,860.391,198,932,439.39160,407,011.081,359,339,450.47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310,281,900.00310,281,900.00一审判决结果
合计310,281,900.00310,281,900.00/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074,566.808,074,566.80
合计8,074,566.808,074,566.8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海丰金桔莱公司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转型升级设备方向设备更新7,313,246.327,313,246.32资产相关
专题)
2017年设备更新项目补助761,320.48761,320.48资产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17,585,803.00617,585,803.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56,964,147.441,156,964,147.44
其他资本公积343,968,371.49343,968,371.49
合计1,500,932,518.931,500,932,518.93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89,289,828.1789,289,828.17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89,289,828.1789,289,828.17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839,745,428.41-3,309,160,485.7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839,745,428.41-3,309,160,485.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973,607.63-530,584,942.6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3,922,719,036.04-3,839,745,428.41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67,473,979.3152,913,250.57149,790,508.66109,707,027.64
其他业务9,971,290.45418,450.2323,905,024.64854,100.90
合计77,445,269.7653,331,700.80173,695,533.30110,561,128.54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262,388.46960,590.83
城市维护建设税233,169.24539,997.43
教育费附加169,175.84386,286.55
房产税1,414,759.891,645,437.54
土地使用税77,368.56169,489.92
车船使用税3,804.481,803.36
印花税31,944.7780,722.96
地方教育费附加196.25
个人所得税305.38
合计2,192,611.243,784,830.22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奖金4,426,327.135,559,420.95
广告费183,192.55388,074.21
促销费16,081.50133,954.05
社保251,184.91306,303.66
保险费102,152.44
物业费27,000.00
差旅费3,336.9622,202.10
邮寄费4,150.00384,372.36
电话费1,000.00730.42
住房公积金92,788.00102,074.80
办公费9,625.9523,828.75
保管租赁费100,380.9615,666.22
物料消耗33,601.9142,341.76
汽油费71,510.8298,264.47
业务招待费16,048.41
采暖费50,107.62
软件服务费3,780.003,301.89
交通费175.323,132.43
维修费13,795.00
汽车使用费4,373.76
节日福利1,560.0024,921.90
房租费18,300.00462,567.82
能源费30,162.36
折旧费1,412.82165,340.29
运杂费11,105.28
工程款398,988.00
其他5,104,757.452,479,351.52
合计10,323,166.2810,869,582.47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奖金6,754,194.1314,330,369.09
福利费298,852.04813,927.47
劳动保险费1,321,478.552,928,241.87
折旧费3,593,715.444,032,262.02
无形资产摊销1,156,755.891,531,490.79
税费7,435.7075,934.91
业务招待费103,648.20501,976.10
水电气费用2,130,517.432,612,236.67
办公费85,525.24231,794.37
咨询费19,800.00
差旅费183,581.10841,498.49
修理费210,388.811,210,640.37
诉讼费345.2813,188.80
聘请中介费877,358.481,970,309.03
垃圾排污清扫费360,520.0212,000.00
包烧费62,582.19
小车队费用90,663.71205,323.02
房租867,928.792,545,348.99
研发费28,789.4916,508.57
其他2,337,165.741,686,674.12
合计20,408,864.0435,642,106.87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75,306,917.1383,973,428.69
减:利息收入-365,777.84-182,147.23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
汇兑损益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金额
银行手续费-20,967.52-12,234.49
其他5,907.4617,721.66
合计74,926,079.2383,796,768.63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个人所得税退税35,108.71
合计35,108.71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357,019.1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5,357,019.16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4,405.31-892,545,945.06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64,405.31-892,545,945.06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20,102,841.11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896,800.00
合计920,999,641.11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162,084.6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62,084.68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46,000.00
其他67,081.04238,282.59
合计67,081.04446,367.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46,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21,860.7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1,860.78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罚款200.001,503,817.76
其他1,447.00250,803.98
合计1,647.001,776,482.52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689,917.90
递延所得税费用-110,023.42-243,939.72
合计-110,023.421,445,978.1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3,138,225.9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0,674,533.06
所得税费用-110,023.4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外收入47,125.64445,959.27
银行利息收入365,823.90225,506.77
收到往来款45,618,704.841,418,818,001.18
收到的保证金928,873.001,796,945.00
其他17,360,682.829,884,910.66
合计64,321,210.201,431,171,322.88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4,462,465.758,918,936.10
管理费用2,115,245.7124,751,756.75
银行手续费16,629.996,498.55
支付的保证金1,170,630.751,398,245.00
支付往来款55,166,561.89523,170,832.90
其他4,274,736.445,593,107.96
合计67,206,270.53563,839,377.26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83,028,202.52-106,980,304.37
加:资产减值准备64,405.3128,453,696.05
信用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546,382.013,602,389.06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143,254.641,496,832.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748,578.18292,034.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00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15,244.7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9,411,433.0081,338,202.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357,019.1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2,116.74-15,883.6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7,310.48-228,056.0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18,237.78-4,569,181.3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427,502.85-964,155.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301,479.33-2,705,414.19
其他58,947,457.59-1,385,981.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370.073,881,442.4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81,160,612.5550,126,161.6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6,731,238.3354,361,943.2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570,625.78-4,235,781.6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81,160,612.5586,731,238.33
其中:库存现金1,472,606.861,477,080.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79,688,005.6985,254,157.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1,160,612.5586,731,238.3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305,195,025.63305,181,611.0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05,195,025.63华夏银行查封
存货146,575,612.67被查封
长期股权投资86,773,693.85被冻结
固定资产150,559,475.76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67,808,371.00抵押贷
合计756,912,178.91/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哈尔滨秋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贸易90设立
哈尔滨秋林广告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广告82.76设立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食品加工及销售92.597.4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食品销售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哈尔滨秋林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食品加工100设立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口海口市对外贷款6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宝石销售100设立
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宝石销售100设立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黄金制品销售100同一控制下 合并
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海丰县海丰县黄金珠宝加工设计100同一控制下 合并
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天津黄金制品销售100设立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黄金、珠宝销售100设立
哈尔滨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投资管理100设立
天津秋林首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津投资、咨询服务99.99设立
哈尔滨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珠宝批发兼零售100设立
秋林宏润核装(天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津核电装备研发制造销售100设立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0-45,222.567,603,372.54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负债合计
动负债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716,813.71351,237.4522,068,051.163,059,619.803,059,619.8016,998,397.732,286,473.2119,284,870.94163,383.19163,383.19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562,788.45-113,056.394,900,060.28565,387.70-17,914.7083,699.52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州吉林省延边州吸收存款、对外贷款20.00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2,834,024,042.36
非流动资产1,516,703,018.27
资产合计4,350,727,060.63
流动负债3,913,698,065.48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3,913,698,065.48
少数股东权益437,028,995.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87,405,799.03
调整事项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86,773,693.85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3,234,096.46
净利润-26,785,095.82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5,357,019.16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报告期我公司已正式向吉林龙井农商银行发函索要半年报财务数据,对方未给予回复无法获得财务数据。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天津嘉颐实天津市金银制品零20,00037.5937.59
业有限公司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注:目前公司仍未能与董事长李亚先生及副董事长李建新先生取得联系,涉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问题公司仍在等待相关各方回复及核实。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平贵杰(待核实)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颐鸿创展(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林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颐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与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颐和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新恒黄金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南昌颐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秋林金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与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汇新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北京道和金盛养殖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中安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
山西和牌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平贵杰待核实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119,415.8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30,200,000.002016年9月23日2018年9年22日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40,000,000.002017年3月28日2019年3月28日
洪佛松 谢小英 李亚50,000,000.002018年9月14日2019年3月13日
谢和宇 谢小英 洪佛松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2018年6月29日2018年8月31日
谢和宇 谢小英 洪佛松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2018年6月29日2018年9月30日
李亚450,000,000.002018年6月29日2019年5月20日
洪佛松 谢和宇27,000,000.002018年1月23日2019年1月23日
洪佛松 谢和宇15,000,000.002018年8月3日2019年8月2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62135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821,439.07821,439.07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深圳金桔莱2017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与嘉颐实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嘉颐实业须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6,095,067股,2017年度应补偿的股份将由公司以1元的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17,585,803股减至611,490,736股,注册资本将由617,585,803元变更为611,490,736元。

2018年8月27日,嘉颐实业已将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的2015年度、2016年度现金分红853,309.38元转赠给上市公司,并承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业绩补偿实施工作。因嘉颐实业持有秋林集团股份已被质押和冻结,截至报告日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擅自挪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事项

2018年11月26日,秋林集团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于哈尔滨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用于监管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秋林01”)募集资金。协议中约定秋林集团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为保证“18秋林01”的募集资金严格仅用于《募集说明书》中指定的用途(即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存续期内的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秋林01”)和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秋林02”)两期公司债券本息),由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18秋林01”的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全程监管。2018年12月3日和2018年12月20日,募集资金专户曾先后两次(分四笔,每次两笔)完成资金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并用于指定用途。

2019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期间,公司工作人员与受托管理人相关人员亲赴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18秋林01”募集资金的划款业务和账户明细查询业务,以便按时兑付“16秋林01”和“16秋林02”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为督促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履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约定,秋林集团与受托管理人多次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邮寄及当面送达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募集资金划付业务并向公司及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资金专户明细日记账、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在相关划款手续齐备合规的情况下,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先后以客户经理不在场、系统故障、需验证公章真伪、质疑经办人身份等理由故意拖延、拒不配合,导致公司和受托管理人无法掌握账户真实情况,“18秋林01”募集资金最终未能按规定在2019年2月27日前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2019年3月8日,公司工作人员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场所现场拨打“110”报警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工作人员在接受民警问询时才表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流向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其他三个辅助账户,且相关存款账户内资金已被该行请求进行了司法冻结。此外,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9年3月8日在营业柜台打印并出具了《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为“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三笔借方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转账业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人民币3,318,773.03元。此外,公司曾于2019年1月7日收到过一份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地址寄出的《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3,318,773.03元,未包括上述三笔转账记录。综合上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的对账单应系伪造,但两份对账单式样及其记载的部分“记账日期、操作员、凭证号、账单摘要”信息高度吻合。此外,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约定,秋林集团提出用款申请后,需经受托管理人对相关用款申请文件中的《划款指令》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并经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相关用款申请文件及资金用途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划款业务。但上述三笔转账至定期存单业务的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中指定的用途明显不符,且经受托管理人确认,其从未出具过与上述三笔转账交易有关的经审核盖章的《划款指令》。针对“18秋林01”募集资金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支取的情况,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11日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寄送了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划款的原始凭证材料。此外,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拒不配合完成募集资金划付和查询余额业务,导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在2019年2月27日前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秋林集团就相关事宜已于2019年2月22日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就此事项进

行投诉,于2019年2月27日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于2019年2月28日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该案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举报事项答复书》【津银保监举复﹝2019﹞005 号】经核查后答复:(1)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违规划转募集专户资金,该分行未履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相关约定,不符合该分行相关内部规定,不符合《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发【2014】40 号)等规定。(2)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违规开展保理业务,不符合《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4 年第 5 号)、《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7】16 号)、《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 号)等规定。

(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保理合同纠纷案

基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保理合同纠纷案一事,本公司现郑重声明如下:本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晓,且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此事件发生后,本公司陆续收到了多份材料(材料的真实性有待进一步核查),材料内容显示上述事项经过大致如下:

2018年12月17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泰公司”)签订《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保理合同》”),约定隆泰公司将《保理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为隆泰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服务,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6,300,000.00元,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止,融资形式为银行承兑汇票(双方另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同时,《保理合同》还约定,隆泰公司应当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提供《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商务合同、发票、货运证明、质检证明及其他证明商务合同确已履行的文件证明、《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等资料,若隆泰公司违约,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权解除相关的应收账款转让,要求隆泰公司返还保理融资款并按逾期利率加付自转让日起至返还日的利息。

2018年12月17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隆泰公司签订三份《银行承兑协议》,约定隆泰公司向原告申请办理汇票承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同意承兑以隆泰公司为出票人的汇票,票面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6,300,000.00元。《银行承兑协议》还约定,本协议系《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的融资合同,本协议项下所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受让《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中隆泰公司转让给原告的应收账款。

2018年12月17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秋林集团签订三份《质押合同》,约定秋林集团以其名下定期存单为隆泰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06,300,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原告为实现质权、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同日,秋林集团将三张定期存单交付华夏银行天津分行。

上述合同及协议签订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按照合同约定为隆泰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开具并承诺兑付隆泰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306,300,000.00元。但隆

泰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其承诺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提供发票、货运证明、质检证明及其他证明商务合同确已履行的文件证明、《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等资料,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与隆泰公司签订的《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2)被告隆泰公司向原告返还保理融资款人民币306,300,000.00元,并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12月17日至实际返还之日的利息;(3)被告秋林集团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项下的存款对被告隆泰有限公司上述返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4)请求判令被告隆泰公司、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5)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2020年1月,本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津民初44号),判决如下:(1)解除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隆泰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TJ3320120180010《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2)隆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款项306,300,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方法:以306,3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3)秋林集团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存单号码为90242233、90242234、90242235,存单金额分别为1亿元,存单期限为12个月,利率2.1%)项下的存款(包含利息)对隆泰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4)驳回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88,3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1,593,300.00元,由隆泰公司、秋林集团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因受法院的判决和实际执行情况影响,公司计提预计负债3.10亿元,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影响为 -3.10亿元。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经自查确认,公司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三)、万联证劵诉秋林集团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秋林集团于2016年10月17日发行了总额5.2亿元的“16秋林01”债券,于2016年11月7日发行了总额4.8亿元的“16秋林02”债券,均由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2019年2月27日和3月20日,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定分别将“16秋林01”和“16秋林02”回售部分本金及应付利息划转至约定账户导致两期债券违约。截止2019年3月31日,秋林集团应付未付“16秋林01”和“16秋林02”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94,843,038.13元。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及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为“16秋林01”和“16秋林02”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北京和谐天下

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16秋林01”和“16秋林02”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2019年4月,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偿付应付未付“16秋林01”本金241,600,000元及利息7,820,558.90元(利息计算自2018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化8.5%,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2)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偿付应付未付“16秋林02”本金336,000,000元及利息9,233,095.89元(利息计算自2018年12月22日起计算里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化8.5%,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3)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16秋林01”逾期罚息99,713.07元(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上浮10%,自2019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4)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16秋林02”逾期罚息89,670.27元(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而利率上浮10%,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5)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函费用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6)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对上述第一至五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全部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四)、长江证劵诉秋林集团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长江证劵(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其管理的“长江资管祥瑞1号第六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秋林集团“16秋林01”债券本金合计3,500万元,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16秋林01”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9年4月,长江证劵(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

(1)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偿还“16秋林01”债券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2)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支付截止2019年1月30日止(不含当日)的到期利息489,041.00元;(3)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月30日起(含当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上述逾期支付的本息之和35,489,041.10元为基数,按9.35%/年计算,暂计至2019年4月1日(含当日)为563,643.76元];(4)秋林集团承担原告就本案支出的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5)秋林集团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用;(6)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秋林集团承担;(7)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秋林集团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对秋林集团的上述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原告对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0年7月17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秋林集团给付本金3,500万元及利息489,041.10元以及逾期利息。秋林向原告支付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8,026元和律师费损失25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届期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对被告北京和谐天下持有的被告山东栖霞鲁的股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

分归被告北京和谐天下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秋林集团继续清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司已在法院期限内提出上诉,案件正在二审受理中。

(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9月14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金桔莱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18年9月14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09%。秋林集团、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秋林集团提供深圳金桔莱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深圳金桔莱公司自2019年2月20日未足额归还上月利息,自此开始欠息,并且贷款于2019年3月13日到期,深圳金桔莱公司未能结清贷款本息,另外五被告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质押担保责任。

2019年3月18日,光大银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深圳金桔莱公司向原告偿还《综合授信协议》和《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利息及复利492,729.09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3月13日,此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7.917%计至实际结清之日止;复利以2019年3月13日贷款到期日欠息492,729.0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917%自2019年3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深圳金桔莱公司按未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原告对依法处置秋林集团持有的深圳金桔莱公司100%的股权(质物)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3)除深圳金桔莱公司外五被告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六被告承担本案有关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六)、广发银行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6月29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金桔莱公司签订编号为(2018)深银授额字第000053号的《额度贷款合同》,同日与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洪佛松、谢小英、谢和宇、揭艳林、李亚、周庆江、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编号为(2018)深银授额字第000053号-担保01《最高额保证合同》,《额度贷款合同》主要约定“广发银行向深圳金桔莱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贷款(以借款借据或其他债权债权债务文件为准),额度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止2018年10月28日止,在额度有效期内对深圳金桔莱已清场的额度不可以循环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以清偿编号10202217001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本合同项下贷款采用定期付息、分期还本的方式还款,2018年6月29日广发银行向深圳金桔莱发放三笔贷款合计3,000万元,年利率9%,2018年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应各还款1,000万元本金。若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就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借款到期后深圳金桔莱公司未能及时清偿本期,故广发银行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深圳金桔莱偿还借款本息(按合同约定计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各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2018年12月19日贷款本金为16,873,444.28元,利息(含罚息、复利)164,516.08元。

2019年9月16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深圳金桔莱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16,873,444.28 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8年12月19日为人民币164,516.08元,此后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被告谢和宇、被告谢小英、被告洪佛松、被告周庆江、被告李亚、被告揭艳林、被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述判项确定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4,028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由十被告连带负担。

(七)、国盛资管、万龙飞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年,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管”)、万龙飞委托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成立了“万向信托-紫鑫22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信托计划的安排,万向信托与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桔莱”)于2016年9月12日签署了编号为WX-SJ-201601008-102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约定万向信托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向深圳金桔莱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本金总金额人民币270,000,000.00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合同下深圳金桔莱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深圳金桔莱长期拖欠贷款本息,国盛资管、万龙飞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国盛资管、万龙飞诉深圳金桔莱、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19〕浙01民初400号),判决如下:(1)被告深圳金桔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67,200,000.00元,支付利息3,103,333.33元;(2)被告深圳金桔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罚息 1,755,380.00元(暂计算至2019年1月25日,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未付贷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1.85%计算);

(3)被告深圳金桔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复利14,301.19 元(暂计算至2019年1月25日,此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复利以未付贷款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11.85%计算);(4)被告深圳金桔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贷款到期赔偿金886,666.67元;(5)被告深圳金桔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00.00元;(6)被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至第五项债务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金桔莱追偿;(7)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8,960.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共计 913,960.00元,由原告国盛资管、万龙飞负担 960 元,由被告深圳金桔莱、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913,000.00 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深圳金桔莱、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国盛资管、万龙飞已预交913,9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深圳金桔莱、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八)、深圳特发公司诉秋林集团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17年9月21日,深圳特发实业公司与深圳金桔莱签订租赁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将特发保税大厦3栋1楼A及B区房屋租赁给深圳金桔莱作商铺使用,租期为2017-10-1至2019-9-30,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管理费、上月水电费等,逾期未付租金及管理费按日收取应付金额的2%作为滞纳金,逾期1个月未付清的深圳特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深圳金桔莱公司逾期1个月未付清2019年1月水电费及2019年2、3月租金及管理费,深圳特发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寄出解除合同通知并要求5日内支付所欠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深圳特发公司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深圳金桔莱公司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房屋占有使用费、滞纳金等合计845,709元,并立即自行办理租赁房屋将租赁房屋归还,相关诉讼费用由深圳金桔莱公司承担。2019年7月2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深圳市金桔莱公司支付原告租金443,079元;(2)被告深圳市金桔莱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按每月369,600元的标准);(3)被告深圳市金桔莱公司应立即搬离承租位置;(4)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5)

五、驳回被告深圳市金桔莱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2019年7月30日,深圳特发实业公司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判决;(2)改判支持保税公司一审《民事起诉状》中第一、二项诉讼请求;(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判决第一、二、三项,依法改判,取消房屋使用费,判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保证金813,560.67元;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九)、秋林集团诉龙井银行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案

公司在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为“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井农商行)增资改制时出资1亿元,作为股本金,持有龙井农商行20%股份,并以3.3824亿元购买了龙井农商行置出资产,享有置出资产的的处置和管理权,合计出资金额4.3824亿元。龙井农商行成立后,公司购买龙井农商行置出资产所对应的为位于延吉市的七处房产,产权未过户给本公司,委托龙井农商行日常管理。2018年8月21日,延边农商行作为甲方、本公司及龙井农商行其他三家股东(誉高航空、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佩珀航空)作为乙方、龙井银行作为丙方签订“吉合框字第160518-3号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以3.5亿元的价格,将包含本公司享有处置权的七处抵债房产在内的延河信用社改制时置出的资产全部转让给延边农商行,分别向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支付价款

0.4亿元,向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支付3.1亿元。

该协议所显示的内容从未在公司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用印账簿亦无相应记录。本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于2019年11月5日以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为案由,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龙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为被告,请求法院判令:(1)龙井农商行履行约定,将本公司入股龙井农商行时购买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置出的抵债资产(原贷款本金3.01亿元)对应的七处房产(购置价3.3824亿元)交付并且产权过户给本公司;(2)延边农商行承担连带责任,对龙井农商行给本公司交付和过户七处房产之行为履行协助和配合义务;(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延边中院受理本案后,分别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20日,开庭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在2020年1月20日开庭时决定追加佩珀航空、誉高航空、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020年7月6日再次开庭,并变更诉讼请求。延边朝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1日做出的(2019)吉24民初3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秋林集团的起诉。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吉林省高院递交上诉状。

延边农商行称已将全部购买款支付给了龙井农商行其他股东,我公司至今未收到任何款项。对上述置出资产处置的款项能追回的可能性较小,我公司已于2018年度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3824亿元。

(十)、秋林集团诉张献东租赁合同纠纷案

张献东与秋林集团签订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总额为680万元整。秋林集团将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262号,建筑面积4,158平方米房屋出租给张献东,租赁用途为经营好百年灯饰城。租赁期内张献东已付租金及冲抵的租金共计4,826,700元,张献东自2017年10月1日起逾期支付租金,至2018年12月31日起共欠租金1,973,299.96元。此后,秋林集团多次索要租金未果。

2019年11月,公司诉至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请求如下:(1)被告支付欠缴的租金1,973,299.96元及欠缴租金产生的滞纳金(按应支付租金额的日千分之五计算至给付之日);(2)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商品零售、食品加工、黄金首饰批发。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类型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商品零售、食品加工、黄金首饰批发。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分部1(黄金珠宝)分部2(食品)分部3(零售、小贷)分部间抵销合计
一、主营业务收入38,517,880.7547,362,699.757,872,522.2978,008,058.21
二、主营业务成本31,632,557.5729,571,665.527,872,522.2953,331,700.80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四、资产减值损失-408,466.96472,872.2764,405.31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194,019.475,582,131.834,192,575.849,968,727.14
六、利润总额-26,583,007.20-5,609,473.89-50,945,744.85-83,138,225.94
七、所得税费用-110,023.42-110,023.42
八、净利润-26,583,007.20-5,499,450.47-50,945,744.85-83,028,202.52
九、资产总额603,341,534.4463,995,449.77735,817,457.581,403,154,441.79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6,932,769.6032,088,460.73
合计86,932,769.6032,088,460.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其中:0-6个月
7-12个月
1年以内小计62,775,079.12
1至2年17,207,796.74
2至3年250,491,723.92
3年以上
3至4年848,345,516.25
4至5年500,155,653.75
5年以上189,006,988.54
合计1,867,982,758.32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对子公司应收款项1,666,850,054.811,615,326,301.97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111,850,000.00111,850,000.00
股权分置改革前遗留款70,865,316.9270,865,316.92
其他17,998,442.7814,698,831.04
备用金418,943.8149,943.81
减:坏账准备-1,781,049,988.72-1,780,701,933.01
合计86,932,769.6032,088,460.73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115,625.41549,273.511,780,037,034.091,780,701,933.01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30,578.5717,477.14348,055.7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446,203.98566,750.651,780,037,034.091,781,049,988.72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其他应收款主要含备用金、保证金、应收提留款、商场顾客银联刷卡当日未达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①其中,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余额预期信用损失率(%)划分原因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96,672,301.37596,672,301.3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486,740,464.00486,740,464.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260,113,598.07260,113,598.0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245,607,883.98245,607,883.9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款)111,850,000.00111,85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哈尔滨通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675,837.5020,675,837.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898,875.0010,898,87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金额低于1,000万元)47,478,074.1747,478,074.1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780,037,034.091,780,037,034.09100.00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应收款项596,672,301.372-3年:81,950,000.00元 3-4年:221,000,000.00元 4-5年:293,722,301.37元31.94596,672,301.37
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应收款项486,740,464.001-2年:46,386.30元 2-3年:160,058,754.05元 3-4年:326,635,323.65元26.06486,740,464.00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应收款项260,113,598.071-2年:113,598.07元 3-4年:260,000,000.00元13.92260,113,598.07
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应收款项245,607,883.983-4年40,000,000.00元 4-5年205,607,883.98元13.15245,607,883.98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处置投资性房地产111,850,000.005年以上5.99111,850,000.00
合计/1,700,984,247.42/91.061,700,984,247.42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88,296,950.581,100,000,000.0088,296,950.581,188,296,950.581,100,000,000.0088,296,950.5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
合计1,275,070,644.431,100,000,000.00175,070,644.431,275,070,644.431,100,000,000.00175,070,644.4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0,000,000.001,000,000,000.001,000,000,000.00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8,750,000.0048,750,000.00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3,136,950.5833,136,950.58
哈尔滨秋林彩宝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哈尔滨秋林广告有限公司960,000.00960,000.00
哈尔滨秋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450,000.00450,000.00
合计1,188,296,950.581,188,296,950.581,100,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773,693.8586,773,693.85
小计86,773,693.8586,773,693.85
合计86,773,693.8586,773,693.8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7,097,710.4029,268,624.18107,876,909.2084,521,952.48
其他业务9,702,200.90303,041.3423,905,024.64854,100.90
合计46,799,911.3029,571,665.52131,781,933.8485,376,053.38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357,019.1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5,357,019.16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5,434.0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11,369.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54,064.3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96-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96-0.1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处于失联状态)代法定代表人职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总裁(代行董事长职责):潘建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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