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卢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树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树坚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股票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的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年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5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55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7
第十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59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 60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 177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审华 | 指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银河生物、公司 | 指 |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永星 | 指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江变、江变科技 | 指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柳变 | 指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北海变 | 指 |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
成都银河 | 指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银河技术 | 指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银河医药 | 指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苏州银河 | 指 | 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马力喏 | 指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般若 | 指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南方软件 | 指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创业园 | 指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银河汇智 | 指 | 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银河城运 | 指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银河集团 | 指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中房 | 指 | 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天成实业 | 指 | 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 |
天成控股 | 指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都机 | 指 | 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赛安 | 指 | 上海赛安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双良 | 指 | 无锡双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爱智装饰 | 指 | 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廷洁商贸 | 指 | 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 |
鑫正源 | 指 | 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斯特莱 | 指 | 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 |
商顺景 | 指 | 南宁商顺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远程视界 | 指 | 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远程心界 | 指 | 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中安融金 | 指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江苏盈时 | 指 | 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金票通 | 指 | 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唐盛投资 | 指 | 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在绪投资 | 指 | 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江信托 | 指 |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汉富美邦 | 指 | 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 |
达森生物 | 指 | 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理程贸易 | 指 | 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卓舶实业 | 指 | 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诺永 | 指 | 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投保理 | 指 | 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国投供应链 | 指 | 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信达 | 指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铁投吉鸿 | 指 | 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
四川信托 | 指 |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
润兴租赁 | 指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广州镭晨 | 指 | 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渤海信托 | 指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洪皓 | 指 | 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 |
益安保理 | 指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合盈小贷 | 指 | 合盈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 |
铁路基金 | 指 |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靖江国际 | 指 | 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晨湾保理 | 指 | 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富满能源 | 指 | 上海富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瞬赐保理 | 指 | 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深圳中院 | 指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CAR-T | 指 | 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ChimericAntigenReceptorT-CellImmunotherapy)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银河 | 股票代码 | 000806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银河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YinheBiomedicalInvestment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YinheBiome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卢安军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苏少玲 | 冯美洁 |
联系地址 | 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 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
电话 | 0779-3202636 | 0779-3202636 |
传真 | 0779-3926916 | 0779-3926916 |
电子信箱 | yhsw@g-biomed.com | yhsw@g-biomed.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9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5,707,967.15 | 300,799,794.04 | 64.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877,830.87 | -102,750,530.00 | 9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47,146.34 | -107,629,691.72 | 92.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4,271,292.23 | -27,566,204.96 | -96.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4 | -0.0934 | 95.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4 | -0.0934 | 95.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7.65% | 5.6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02,580,968.09 | 1,719,065,351.72 | -0.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7,250,688.90 | 241,835,563.55 | -10.17%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9,567.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76,146.42 | |
债务重组损益 | -469,155.5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157.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935.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197.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6,688.40 | |
合计 | 2,869,315.4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84,935.75 | 与公司正常业务不相关 |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业务领域涵盖生物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输配电产业,其中生物医药领域是公司转型的方向,输配电业务、电子信息业务是公司传统的主营业务,其成熟的客户群体、稳定的业务收入将为公司产业调整和升级提供基础与条件。
1、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以生物技术为核心逐渐构建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架构,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和技术研发队伍,围绕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方向,深度切入免疫细胞、单克隆抗体、干细胞、溶瘤病毒等创新药物研发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子公司成都银河、苏州银河、银河医药、银河技术、参股公司苏州般若等构建创新药物的研发平台,其中成都银河主要从事CAR-T、干细胞技术与药物的研发;苏州银河、银河医药主要业务包括单抗创新药研发、模式动物构建和CRO服务等;银河技术作为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平台,正在与无锡双良合作进行第三代EGFR抑制剂新药研发;苏州般若主要业务是开展溶瘤病毒药物的研究与开发。
2、在输配电领域,公司主要业务是生产与销售各种规格型号的变压器产品,产品电压等级涵盖330kV及以下各类型电力变压器、整流变压器和电炉变压器等特种变压器。目前公司形成以330kV、220kV的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以及220kV、110kV的电力变压器等大型变压器为主,干式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等中小型变压器为辅的产品销售结构,客户群体以有色金属冶炼、电化学、各级电网公司为主。该部分业务的经营模式是“按订单生产”,以客户的订单制定合理的产品方案、生产计划,有效组织产品的生产制造,及时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其业绩驱动因素在于产品成本控制、市场开拓力度等因素。
3、在电子信息领域,子公司四川永星是专业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主要产品包括各类型电阻器、传感器、制动电阻箱、射频元器件、电位器等。公司军用产品已广泛用于运载火箭、“神舟”号载人飞船、天宫系列、嫦娥探月等重点工程;民用产品主要用于通信、轨道交通、清洁能源、仪器仪表、消费类家电等领域。公司业务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对电子元器件性能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方案,具有“多品种、小批次”的生产特点,公司产品研发能力、质量控制以及市场销售能力是业绩驱动的主要因素。
此外,以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为主要业务的创业园公司通过向高技术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配套及增值服务,吸引科研项目、创新企业、高端人才、引导资金等创新要素,推进园区内整体创新经济模式发展,同时盘活公司存量资源,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特点及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生物医药领域。生物医药行业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老年化趋势蔓延,生物医药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新药研发、细胞治疗、药品审评制度等方面陆续出台有利政策,激发生物医药企业创新活力,为行业增长创造良好条件。公司子公司在创新药物研发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银河和参股公司马力喏以及四川大学联合提交的CAR-T药物、全资子公司银河技术与无锡双良合作研发的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适应症为非小细胞肺癌)均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其它研发项目持续推动中。
2、输配电设备领域。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属于强周期行业,受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目前该行业已进入稳定发展的成熟阶段,整体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从市场现状来看,在智能电网建设、特高压建设及电网改造、电力工业发展的带动下,未来几年变压器行业将迎来一定的发展机遇。公司是国内著名变压器设备供应商,具备几十年的产品制造经验,拥有一流的制造队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荷兰KEMA公司的产品认证;在整流变压器的市场上,公司是该细分市场的优秀企业,产品远销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市场导向,积极创新增值业务,调整产品结构。
3、电子信息领域。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电子信息工业的基础性产业,具有行业规模庞大、使用领域广、周期性强等特点。近年来云计算、物联网、电子商务等关键领域出台一系列重大产业政策,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行业又呈不断发展态势,
拉开了未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新一轮整体发展的大幕,这也预示着电子元器件产业也将迎来难得发展机遇,产业转型升级也将加速。子公司四川永星是专业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家,原系国家大型二类企业,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一类军工产品定点生产企业之一,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IEC国际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
此外,近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扶持鼓励创新创业,国内创新创业环境逐步优化,与此同时,孵化器为创业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并为社会贡献了大量高成长企业,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创富源”和“创业源”。目前,公司子公司创业园入驻了甲骨文、鹏博士等过百家新型科技企业;同时,创业园通过人社部“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成为广西2家获评园区之一,是北部湾地区创新创业的名片。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1998年上市,经过多年努力,已构建起以生物医药产业和输配电制造、电子信息制造等制造业为支柱的产业经营格局。
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
1、专业化管理优势。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熟悉生物医药、细胞学、分子学、药理研究以及生物医药的产业化运作。
2、高级顾问团队。对生物技术发展趋势把握、对业内技术资源的获取是发展的重要因素。
3、整合资源优势。公司管理团队与专家团队成员都具有丰富业内资源。通过他们的努力,公司已和国际知名药企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在制造业领域,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在:
1、技术优势。公司集产研于一体,具有很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在变压器制造工程的电、磁、热、力等应用技术方面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公司整流变压器产品的研制达到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的设计要求,其技术性能均为国内领先水平,是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理想的更新换代产品。公司成功开发的330kV级整流变压器、220kV级全直降式整流变压器项目,不仅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还填补了国内、国际空白。
2、细分市场优势。在输配电领域,公司下属企业江变、柳变都具有40年以上变压器制造历史,尤其在整流变压器的细分市场上具有明显市场优势,稳稳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其中在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中江变、柳变的产品品质与企业形象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在电子信息领域,四川永星是军工一类定点生产企业,其军用产品广泛用于航空航天、兵器、军工整机领域,具有稳定市场份额和品牌优势。
3、人员优势。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优秀管理队伍,具备较高的资产管理水平和企业经营能力,有利于保持公司稳定健
康发展。公司具备多年的大型输配电产品和精密电子元器件的制造经验和能力,这有利于保证产品的品质。对企业而言,这些员工是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4、区位政策优势。公司地处广西,能够充分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相关优惠政策。公司将充分利用广西区位政策优势来创造更多收益,谋求长足的发展。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工作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冲击,影响部分工作开展进度,同时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涉及诉讼、仲裁等事项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对外融资受限,从而导致公司面临资金短缺、债务逾期等困境,给日常经营带来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基建推进加速国产电子元器件替代进程,同时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大,传统客户业绩回升,推动变压器、电子元器件的市场需求上升,给公司主营业务带来进一步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抓住机遇,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大力开拓市场、增收入、降成本等举措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面对困难,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大力度督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力争降低违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经过前述努力,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双增长,变压器业务盈利能力获得提升,公司经营情况明显改善。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70.8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64.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7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95.2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推动了以下工作:
、抓住客户需求回升契机,加强市场开发、降本增效工作,变压器业务盈利能力得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行业客户需求(如电解铝行业)出现恢复性增长,行业建设投入逐渐回暖,在此情况下,公司及时把握机会抢抓订单,陆续承接中铝、山东魏桥等整流变压器项目,并创造国内首次不停产改造整流机组的行业记录,巩固传统市场的优势地位;在新客户开发方面市场工作成效明显,非整流变合同金额占比已超过50%,其中不乏中石化、中能建等优质客户订单。在内部管理上,公司成立采购中心,加强集中采购的管控力度,有效降低原材料及运输服务的采购成本;内控审计部持续对经营过程的保持跟踪监督,确保降本增效举措落到实处。经过上述努力,公司变压器业务收入水平、盈利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整体呈现出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
、继续完善市场布局,及时提高产能和推进新品研发工作,电子元器件业务实现收入利润双增长
在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基建投资双重因素影响下,高端电子元器件国产化替代趋势加强,市场需求扩大。报告期内四川永星继续完善核心产品的市场布局,针对军品市场、民品市场的不同特点和发展趋势,集中资源提高位微波器件在军品市场的份额,同时扩大位移传感器的民用化程度,从而确保军品、民品收入都出现较大幅度增长。面对快速增加的订单,提升产能、满足客户的交货需要成为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工作,为此四川永星及时完成车间建设、生产线搬迁整合,提高生产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MRP运算管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节约资源。在新品研发方面,四川永星成立了多个产品技术攻关小组开展专项工作,报告期内四川永星共计开展
项研发项目,并完成军/民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生产线和IECQ产品质量的内审工作,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将为四川永星健康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动力和新增长点。
、多方接触合作伙伴,加快推动新药项目融资工作
生物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投资大的特点,需要持续性的研发资金投资。报告期内,为弥补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公司积极与投资机构、实力药企开展接触,通过多种合作方式推进新药项目融资工作。目前CD19CAR-T新药项目、第三代EGFR抑制剂项目情况已经过多轮沟通,潜在合作机构正在开展尽调、评估工作;苏州般若的溶瘤病毒新药项目在PRE-A轮融资的基础上,又获得投资机构青睐,后一轮融资工作也有了实质性进展,有望进一步加快后续临床研发进度。除此之外,公司将有限的研发资源合理配置到重点项目上,CTLA-4单抗、PDL1单抗等新药研发项目组申请
个专利均已获得授权,这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
、拓展科技产业载体平台,完善科技服务业务运营模式公司以北海国家级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园为载体,抓好园区内外部硬软件建设,进一步拓展产业载体平台,完善、丰富科技服务业务内涵和外延。报告期内,创业园积极拓展园区C区建设,提升优质项目的承载空间,目前C区二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大力完善企业培育平台,培育
家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主动招商吸引优质项目,严格把控入驻企业,致力于打造文化创意、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生物医药三大产业聚集地。截至目前,创业园在孵企业达
家,突破历史新高。
5、加大力度督促控股股东解决资金占用问题2020年以来,公司加大力度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问题,并密集地向银河集团发函、会谈的方式推动其加快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度。据银河集团反馈因其债务较多、诉讼缠身,情况较为复杂,诸多事项需要逐项落实具体实施方式。2020年7月,公司向银河集团发出律师函,要求银河集团尽快在解决占用公司资金问题上有实质性进展,否则公司将采取诉讼手段向银河集团进行追偿。
考虑到银河集团在解决资金占用工作上暂无实质性进展,为加快其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进程,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起诉银河集团来向其追偿占用资金,同时若后续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公司将继续通过司法手段向银河集团进行追偿。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进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期准备工作,后续公司会根据银河集团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进展决定司法程序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营业务分析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495,707,967.15 | 300,799,794.04 | 64.80% | 本期输配电产品销售收入上涨 |
营业成本 | 318,785,534.90 | 196,966,221.12 | 61.85% | 本期输配电产品销售收入上涨 |
销售费用 | 39,375,430.06 | 40,186,537.10 | -2.02%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50,300,299.73 | 58,335,110.83 | -13.77%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48,205,650.90 | 28,880,400.29 | 66.91% | 本期利息费用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10,891,185.22 | 500,488.81 | 2,076.11% | 本期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
研发投入 | 13,251,822.49 | 17,049,369.35 | -22.27% | 本期生物医药研发投入减少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71,292.23 | -27,566,204.96 | -96.88% | 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3,594.34 | 37,185,850.18 | -102.24% | 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70,253.21 | -20,049,984.97 | 201.10% | 本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偿还债务及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减少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825,229.98 | -10,432,064.26 | -233.83%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大幅减少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95,707,967.15 | 100% | 300,799,794.04 | 100% | 64.80% |
分行业 |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301,905,650.78 | 60.90% | 137,243,447.35 | 45.63% | 119.98% |
电子元器件 | 147,847,339.29 | 29.83% | 115,400,136.93 | 38.36% | 28.12%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9,341,018.65 | 1.88% | 12,097,927.56 | 4.02% | -22.79% |
医药生物 | 3,361,212.96 | 0.68% | 2,109,755.49 | 0.70% | 59.32% |
其他 | 33,252,745.47 | 6.71% | 33,948,526.71 | 11.29% | -2.05% |
分产品 | |||||
电气设备 | 301,905,650.78 | 60.90% | 137,243,447.35 | 45.63% | 119.98% |
电子元器件 | 147,847,339.29 | 29.83% | 115,400,136.93 | 38.36% | 28.12%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9,341,018.65 | 1.88% | 12,097,927.56 | 4.02% | -22.79% |
医药生物 | 3,361,212.96 | 0.68% | 2,109,755.49 | 0.70% | 59.32% |
其他 | 33,252,745.47 | 6.71% | 33,948,526.71 | 11.29% | -2.05% |
分地区 | |||||
出口 | 14,684,036.98 | 2.96% | 1,283,807.67 | 0.43% | 1,043.79% |
东部地区 | 61,029,245.00 | 12.31% | 63,310,122.91 | 21.05% | -3.60% |
南部地区 | 96,031,528.17 | 19.37% | 83,784,852.14 | 27.85% | 14.62% |
西部地区 | 248,573,023.81 | 50.15% | 79,382,017.57 | 26.39% | 213.14% |
北部地区 | 75,390,133.19 | 15.21% | 73,038,993.75 | 24.28% | 3.22%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301,905,650.78 | 235,215,506.24 | 22.09% | 119.98% | 92.26% | 11.23% |
电子元器件 | 147,847,339.29 | 50,870,687.73 | 65.59% | 28.12% | 7.79% | 6.49%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9,341,018.65 | 8,766,798.80 | 6.15% | -22.79% | -19.01% | -4.38% |
医药生物 | 3,361,212.96 | 2,786,087.14 | 17.11% | 59.32% | 74.78% | -7.33% |
其他 | 33,252,745.47 | 21,146,454.99 | 36.41% | -2.05% | 40.86% | -19.37% |
分产品 | ||||||
电气设备 | 301,905,650.78 | 235,215,506.24 | 22.09% | 119.98% | 92.26% | 11.23% |
电子元器件 | 147,847,339.29 | 50,870,687.73 | 65.59% | 28.12% | 7.79% | 6.49% |
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 9,341,018.65 | 8,766,798.80 | 6.15% | -22.79% | -19.01% | -4.38% |
医药生物 | 3,361,212.96 | 2,786,087.14 | 17.11% | 59.32% | 74.78% | -7.33% |
其他 | 33,252,745.47 | 21,146,454.99 | 36.41% | -2.05% | 40.86% | -19.37% |
分地区 | ||||||
出口 | 14,684,036.98 | 7,428,522.66 | 49.41% | 1,043.79% | 599.93% | 32.08% |
东部地区 | 61,029,245.00 | 32,393,226.98 | 46.92% | -3.60% | -18.70% | 9.85% |
南部地区 | 96,031,528.17 | 59,402,828.78 | 38.14% | 14.62% | 9.99% | 2.60% |
西部地区 | 248,573,023.81 | 172,821,043.67 | 30.47% | 213.14% | 306.20% | -15.93% |
北部地区 | 75,390,133.19 | 46,739,912.81 | 38.00% | 3.22% | -21.46% | 19.4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72,448.70 | -4.16% |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1,860,502.64 | 28.42% | 主要为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874,915.79 | 13.36% | 主要为债务重组损失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9,000,974.18 | -290.23% | 主要为坏账损失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1,375,316.23 | 3.60% | 52,523,479.04 | 2.20% | 1.40%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489,426,682.72 | 28.75% | 507,953,381.62 | 21.30% | 7.45%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282,035,107.43 | 16.57% | 238,318,905.45 | 10.00% | 6.57% | 无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2.67% | 45,465,000.00 | 1.91% | 0.76%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93,250,626.78 | 5.48% | 137,588,623.55 | 5.77% | -0.29%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265,293,592.39 | 15.58% | 292,222,409.85 | 12.26% | 3.32%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8,724,835.99 | 0.51% | 6,343,421.24 | 0.27% | 0.24% | 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114,088,903.84 | 6.70% | 215,699,744.53 | 9.05% | -2.35% | 无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3.52% | 0.00 | 0.00% | 3.52% | 上年同期末无长期借款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3.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739,490.24 | -46,100,923.13 | 18,212,541.23 | |||||
金融资产小计 | 44,739,490.24 | -46,100,923.13 | 18,212,541.23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上述合计 | 90,204,490.24 | -46,100,923.13 | 63,677,541.24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105,522.95 | 保证及冻结 |
应收票据 | 5,107,991.22 | 质押开据应付票据 |
存货 | 700,599.31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33,149,000.00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固定资产 | 131,126,292.49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无形资产 | 115,911,553.74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合计 | 316,100,959.71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323,447.23 | 6,447,446.02 | -48.45%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HK0206 | 中铝国际 | 64,313,464.36 | 公允价值计量 | 44,739,490.24 | -46,100,923.13 | 18,212,541.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64,313,464.36 | -- | 44,739,490.24 | 0.00 | -46,100,923.13 | 0.00 | 0.00 | 0.00 | 18,212,541.23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2年06月12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大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阻器、电位器应用电路、数模转换器 | 100,000,000.00 | 458,866,333.33 | 390,446,882.43 | 148,813,191.84 | 58,069,468.08 | 49,202,057.19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业务;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 | 105,900,000.00 | 681,825,759.93 | -19,436,422.92 | 181,351,683.26 | 1,029,400.96 | 873,334.33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有载调压变压器 | 101,000,000.00 | 447,951,914.50 | 86,804,801.15 | 144,482,036.59 | 6,410,535.21 | 6,502,823.75 |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有载调压变压器 | 30,000,000.00 | 41,947,664.37 | -1,188,062.15 | 8,545,571.16 | -711,496.55 | -732,546.22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技术开发;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 | 100,000,000.00 | 12,696,080.53 | -7,734,550.93 | 0.00 | -1,552,885.46 | -1,549,997.86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技术、生物生化制品、生物医学工程类的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服 | 74,000,000.00 | 32,646,895.02 | 27,595,700.90 | 3,361,212.96 | -1,283,199.50 | -743,047.05 |
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技术、生物生化制品、生物医学工程类的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300,000,000.00 | 4,360,277.73 | -2,683,015.18 | 0.00 | -294,000.07 | -193,489.15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工程、系统集成 | 50,000,000.00 | 56,719,644.88 | 49,906,611.20 | 10,484,245.07 | -504,958.24 | -419,851.48 |
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的电位器、传感器及其零部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 | 4,549,800.00 | 39,252,906.12 | 23,307,112.76 | 9,127,082.09 | 1,243,412.38 | 1,215,933.0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对2020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产业政策的风险医药医疗行业是一个受监管程度较高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我国医药医疗行业的产业政策、行业法规的变动,可能对医药医疗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同时,电力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性产业,公司的输配电业务属于电力行业的上游,会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能源开发政策等影响。近年国家的“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出台,对企业的技术创新、节能环保、智能化等综合能力提出新的要求,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宏观经济的研判,高度重视对医药医疗、电力行业及相关产业的政策研究,并设立专门的部门与人员,关注、搜集行业政策以及行业的发展最新动态,根据国内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公司经营思路、产品开发计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公司的产品结构,加强新产品研发、新兴市场的开拓,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行业竞争风险
输配电设备制造业属于传统的制造业,产能过剩较为严重,价格竞争依旧存在,市场竞争激烈。
应对措施:严抓产品质量,以质量为生命线,强化企业的品牌优势;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优化设计、采购、制造等流程,强化成本控制;完善产品结构,积极推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努力开拓市场,抢抓优质订单。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变压器产品中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较大,原材料(主要包括硅钢片、铜、变压器油等)的价格波动会直接影响公司变压器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产品毛利率。
应对措施:及时关注、了解原材料价格变动信息,借助信息化技术和专业化管理,优化公司原材料采购流程和生产排产计划。
4、转型人才不足和流失的风险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作为高科技企业,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转型升级均至关重要。目前公司正在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较多的相关专业人才。同时目前国内企业对人才的竞争不断加剧,核心人才大量流失可能会造成技术泄密、研发项目停滞或终止、资源流失等风险。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集聚了一批高素质人才,组成专家型运营团队和技术研发队伍;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薪酬与绩效的考核机制,研究和制定出更有效的激励机制,培育精英团队,把关键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成长直接挂钩,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保证公司拥有一支稳定、高效的人才队伍。
5、技术先进性风险
技术的先进性是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公司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实力是公司获取市场份额的前提。公司的生物医药、输
配电、电子信息均属于高科技行业,对于技术依赖度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相关技术先进性可能对公司相关市场份额造成不利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继续保持对高端研发人才的培养与投入,打造一批专业能力强的研发队伍,并继续深入与国际一流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出更多国际先进的技术。另一方面,公司将非常重视研发技术的研究经费投入,通过注重技术研发、应用等措施,提升公司技术含量,确保技术的新颖性和前沿性。
6、市场风险
公司的输配电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目前国外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旧较大,输配电等制造业普遍进入低谷期,恶性竞争较为严重。加之国家政策重点推行节能降耗、去产能化,国内有色金属、化工等招标项目依旧较少,因此输配电行业将面临着竞争更加激烈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巩固在电解铝市场上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非电解铝市场,在电力市场、轨道交通等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强与ABB、上海电气、东方电气等大型总包商的合作,扩大出口业务,加快承修、承试资质的办理,积极拓展电力设备维修等增值服务。
7、业绩波动风险
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仍不明朗,前述情况不排除会对公司客户需求、大宗原材料价格造成负面影响,公司后期经营业绩能否保持改善态势尚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积极关注国内外形势及疫情趋势,及时了解并掌握上下游动态以及客户端、市场变化,吸取并总结升级前期应对疫情风险的经验措施,以便后续面临相关风险可及时反应快速应对。
8、资金流紧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引发多起诉讼仲裁,导致部分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外融资受限,金融机构大幅收缩贷款,融资难度和成本明显增加,加上宏观形势及相关政策影响,公司已有部分合作银行压缩贷款规模、延迟授信,融资面临一定的困难和压力,现金流异常紧张。
应对措施:针对现阶段面临的资金问题,公司经营层制定了相应对策,一是通过盘活公司部分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二是启动部分创新药物研发项目的股权融资,用以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分散投资风险;三是加大应收账款、收购预付款的催收力度,对部分债务人及时启动诉讼程序。
9、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多起诉讼事项,其中大部分因公司违规向大股东提供担保引起,后续相关诉讼事项如判决公司承担责任或进入执行阶段,可能会导致公司遭受实际损失。
应对措施:针对公司目前涉及的多起诉讼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正会同专业的律师团队积极应诉,以最大的限度维护公司利益,尽最大努力解除或者缓解因诉讼带来的资产受限难题,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会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完成与战略投资者的协商,优化债务结构,优先解决占用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
10、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风险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4,460.33万元。
应对措施:截至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仍在持续自查中,未知是否还存在其它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控股股东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截至目前银河集团在解决前述问题上暂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起诉银河集团来向其追偿占用资金,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1、无法排除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风险由于控股股东管理混乱,公司自查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工作尚未结束,目前仍不能排除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
应对措施:公司第十届董监高将持续进行自查工作,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股票可能会被实施暂停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及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的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暂停上市。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积极采取深度挖掘主营业务盈利增长点,积极开拓产品应用市场,努力解决资金流短缺问题,有效激励子公司经营层,增收入、降成本等举措,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力争2020年实现扭亏为盈;另一方面加大自查违规事项的力度,积极会同专业律师团队应对违规担保诉讼,同时严格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违规问题,以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21% | 2020年05月15日 | 2020年05月16日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7.69% | 2020年06月05日 | 2020年06月06日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7.14% | 2020年06月19日 | 2020年06月20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将全力配合协助上市公司处理收购维康医院项目2亿元订金的追回事宜;(2)如因收购维康医院项目终止收购原因导致公司2亿元订金在2018年10月30日前仍未能收回,将由银河集团代为支付上述2亿元人民币退款。 | 2018年06月02日 | 超期未履行完毕,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向本公司开具2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3月30日。截至本报告日,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兑付。公司已在2018年度与2019年度对银河集团的应收款进行相应坏账计提。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承诺尽快无条件的在一个月之内解决上市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问题 | 2019年02月20日 | 1个月 | 因所涉金额较大,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完成 | ||
承诺是否按时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一方面因资产受限、无法吸收外部融资、资金异常紧张,其通过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债务问题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其债务较多,诉讼缠身,情况较为复杂,诸多事项需要逐项落实具体实施方式,目前银河集团与战略合作方仍在谈判、磋商中,未达成最终协议,故亦未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前述为银河集团未能完成履行承诺的原因。目前银河集团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0年5月27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0]0306号)。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完整性事项进展公司已对银河集团占用款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按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已通过内部自查、密集地问询银河集团相关人员以及外地走访等方式加大自查力度,尽可能地排查公司资金占用问题,但截至目前公司自查工作尚未结束,暂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银河集团对公司欠款合计7.25亿元,公司董事会多次通过发函、面谈、通讯等方式向银河集团问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解决进展并督促其尽快落实相关解决措施。因银河集团在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上暂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议案》,公司决定向银河集团提起诉讼,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力,着重开展董监高反舞弊工作。经改进,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用章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密切关注和跟踪资金使用动态,严格杜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同时公司董事会表示坚决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采取一切手段向控股股东进行追偿,并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及时履行有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外担保损失事项进展
相关违规担保事项均已涉及诉讼,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分析公司违规担保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现阶段的司法环境,对相关违规担保案件计提预计负债1.44亿元。同时公司已通过内部自查、密集地问询银河集团相关人员以及外地走访等方式加大自查力度,尽可能地排查公司违规担保问题,但截至目前公司自查工作尚未结束,暂无法判断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
2020年初至今,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除违规担保两笔,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6.75亿元。为降低相关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一方面积极围绕清查和解决公司所涉及到的违规担保诉讼事项开展工作,并会同专业律师积极应对相关违规担保所涉及到的诉讼、仲裁等事项,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另一方面积极与债权人、法院、政府等沟通,并向相关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复议,争取协调各方停止或暂缓执行公司的资产或子公司股权,以避免公司资产流失。同时,公司一直密切关注银河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的进展,多次通过发函、面谈、通讯等方式督
促银河集团尽快落实相关工作,并要求该项工作若有实质性突破必须第一时间归还占用公司的资金以及解决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债务问题。公司在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团队的要求下,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用章管理力度,严防违规担保事项再次发生,避免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再次受到侵害。同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会同专业律师积极应对相关违规担保所涉及到的诉讼、仲裁等事项,并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落实相关措施解决违规问题。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与铁投吉鸿合同纠纷 | 7,0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免除了公司对该笔债务的担保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5月12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60、2020-02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徐峰合同纠纷 | 1,5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免除了公司及子公司银河汇智对该笔债务的担保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4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20-06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远程视界、远程心界股权转让纠纷 | 30,0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远程视界返还公司订金3亿元及利息,远程心界承担连带清偿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
责任;公司对远程视界质押的远程心界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 2019-012、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银河技术与达森生物等各方股权转让纠纷 | 500 | 否 | 二审判决,驳回孔庆忠上诉,维持原判 | 法院判决孔庆忠应返还银河技术定金500万元及利息。 | 银河技术正在准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工作 | 2020年07月18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2019-042、2020-06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吴丽娜合同纠纷 | 4,000 | 否 | 原告已撤诉 | 对公司暂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1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20-06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富满能源融资产品投资者合同纠纷 | 425 | 否 | 法院已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准予原告撤诉,公司未收到诉讼材料 | 对公司利润暂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晨湾保理合同纠纷 | 0 | 否 | 原告未交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按原告自动撤诉处理,公司未收到诉讼材料 | 对公司利润暂无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
与江苏盈时合同纠纷 | 4,500 | 否 |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19年12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9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金票通合同纠纷 | 2,304.1 | 否 |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1月0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20-00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四川信达合同纠纷 | 1,570 | 否 | 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1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20-05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田克洲合同纠纷 | 3,900 | 否 | 原被告已签署执行和解书 |
终结执行 | 2019年08月3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所持云南汉素生 |
物科技有限公司5.55%股权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2019-049、2019-06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与李昱、李鸿合同纠纷 | 13,841.9 | 是 | 执行中,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复议申请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受理 | 判决银河集团偿还李昱、李鸿本金13,841.9万元及利息等,公司及其余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12、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戎增发合同纠纷 | 7,626.81 | 是 | 判决,公司已提起再审,立案审查中 | 判决银河集团偿还戎增发本金7,626.81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与其余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终结本次执行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中江信托合同纠纷 | 8,000 | 是 | 提起再审被驳回,执行 | 法院判决天成控股偿还中江信托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 |
中 | 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与其余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与国投保理合同纠纷 | 2,0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需对银河集团不能清偿的部分向国投保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60、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李振涛合同纠纷 | 6,000 | 是 | 原、被告达成调解,执行和解后未能按协议履行,原告申请恢复执行 | 银河集团偿还债务,公司与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执行中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靖江国际合同纠纷 | 1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靖江国际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等。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合盈小贷票据纠纷 | 5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本金50万元及利息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 |
等。 | 编号: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与安吉均瑞票据纠纷 | 2,800 | 是 | 已调解 | 银河集团需偿还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益安保理票据纠纷 | 200 | 是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与其余被告共同偿还本金200万元及利息等。 | 执行中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中安融金合同纠纷 | 3,00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偿还中安融金本金2,469.97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在绪投资合同纠纷 | 6,0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 | 不适用 | 2019年04月27日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
的影响。 | 2019-021)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与理程贸易股东出资纠纷 | 1,150 | 是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理中 | 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在15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该案件涉及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已上诉,目前二审审理中。 | 不适用 | 2019年12月2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2019-097)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卓舶实业合同纠纷 | 32,2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6月1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20-05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国投供应链合同纠纷 | 20,0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二审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30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20-01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上海诺永合同纠纷 | 3,230 | 否 | 判决已生效 | 判决公司需对银河集团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不适用 | 2020年08月14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2019-089、2020-072)刊登于巨潮 |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与渤海信托合同纠纷 | 20,000 | 否 | 一审判决,公司已上诉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7月18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2020-064)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广州镭晨合同纠纷 | 3,670 | 否 | 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19年05月28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上海洪皓合同纠纷 | 11,000 | 否 | 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19年12月03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与瞬赐保理票据纠纷 | 1,000 | 否 | 审理中 |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不适用 | 2020年04月21日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银河生物 | 其他 |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2020-053)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2020-053)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潘琦等人相关当事人 | 其他 |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2020-053)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 |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2020-053) | 2020年06月10日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2020-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1)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执行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02民初00676号案号:(2019)沪02执197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2)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8)浙0106民初9983号
案号:(2019)浙0106执3714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3)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执行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02民初00675号案号:(2019)沪02执198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被执行人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9京长安执字第36号案号:(2020)京01执194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9)京方圆执字第00284号案号:(2019)粤03执4513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6)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9)桂0107民初1522号案号:(2019)桂0107执2245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执行人名称: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执行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0105民初18193号案号:(2019)沪0105执4717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形,公司处于执行中的案件共9起,涉及金额合计39,618.71万元(不含利息)。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报告期末,银河集团因无法履行债务的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子有7件,执行标的共计150,116.43万元。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因无法履行债务的案件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案子有4件,执行标的共计42,196.24万元。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年初至今公司解除违规担保金额8,5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担保余额为167,522.81万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2月21日《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006),2019年3月5日《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2019年3月20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2019年4月27日《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2019-021),2019年5月28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2019年8月31日《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2019-060),2019年10月22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年12月3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9),2019年12月10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2019年12月21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2019年12月27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2020年1月7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年4月21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2020年4月30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自查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报告》(公告编号:2020-022、2020-017),2020年5月12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2020年6月13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0年7月7日《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2020年7月14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2020年7月18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2020年8月11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2020年8月14日《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2019年02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 2019年02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 | 2019年03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03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19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04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05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 | 2019年08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08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10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12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19年12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1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4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自查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报告》 | 2020年0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6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 2020年07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7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7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8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2020年08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银河集团 | 2018年1月1日至今 | 因周转资金等需求向公司拆借资金形成资金占用 | 33,467 | 0 | 0 | 33,467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其他 | 33,467 | |
银河集团 | 2017年3月14日至今 | 控股股东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形成资金占用 | 2,469.97 | 0 | 0 | 2,469.97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其他 | 2,469.97 | |
银河集团 | 2017年11月15日至今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共同对外借款3900万元 | 3,900 | 0 | 0 | 3,900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其他 | 3,900 | |
银河集团 | 2019年2月20日至今 | 公司向银河集团提供短期借款,银河集团到期未归还 | 4,623.36 | 0 | 0 | 4,623.36 | 现金清偿;以资抵债清偿;其他 | 4,623.36 | |
合计 | 44,460.33 | 0 | 0 | 44,460.33 | -- | 44,460.33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83.85% | ||||||||
相关决策程序 | 未经过公司的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44,460.33万元。公司董事会采取了下列措施防范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的发生,同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高度重视内控建设,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效力,着重开展董监高反舞弊工作。目前公司已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督以及用章管理力度,密切关注和跟踪资金使用动态,严防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再次发生。2、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银河集团发出律师函,要求银河集团尽快解决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否则公司将采取诉讼手段向银河集团进行追偿。3、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向银河集团提起诉讼,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一方面因银河集团资产受限、无法吸收外部融资、资金异常紧张,其通过处置相 |
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难度较大;另一方面,银河集团债务较多,诉讼缠身,情况较为复杂,诸多事项需要逐项落实具体实施方式,目前银河集团与战略合作方仍在谈判、磋商中,未达成最终协议,故亦未能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来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控股股东将引入战略投资者、优化债务结构作为首要工作推进,争取尽快与战略合作方达成最终协议,优先解决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涉及违规担保的债务问题。公司已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临时会议决定向银河集团提起诉讼,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并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20年05月29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CAC证专字[2020]0246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01日 | 4,080 | 2016年11月16日 | 984 | 连带责任保证 | 96个月 | 否 | 否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01日 | 4,080 | 2017年01月25日 | 258 | 连带责任保证 | 93个月 | 否 | 否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01日 | 4,080 | 2017年03月28日 | 264 | 连带责任保证 | 90个月 | 否 | 否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01日 | 4,080 | 2017年05月26日 | 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88个月 | 否 | 否 |
银河城运 | 2020年04月29日 | 1,445 | 2020年04月29日 | 782 | 连带责任保证 | 35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5,525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3,30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5,52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702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2月1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2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0月10日 | 645 | 连带责任保证 | 9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0月0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25 | 连带责任保证 | 11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8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20年04月14日 | 230 | 连带责任保证 | 7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30日 | 15,000 | 2020年06月11日 | 172.5 | 连带责任保证 | 7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20年04月30日 | 15,000 | 2020年06月11日 | 290 | 连带责任保证 | 6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67.83 | 连带责任保证 | 9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1月18日 | 140.1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1月22日 | 840.24 | 连带责任保证 | 10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19年11月18日 | 39.24 | 连带责任保证 | 10个月 | 否 | 否 |
江变 | 2019年04月27日 | 20,000 | 2020年04月03日 | 660.24 | 连带责任保证 | 9个月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9,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910.1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9,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910.15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江变 | 1,000 | 2019年12月1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
江变 | 1,000 | 2019年12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
柳变 | 405.36 | 2020年02月28日 | 405.36 | 连带责任保证 | 12个月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405.36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405.36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44,52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617.5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4,52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1,017.51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0.7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1,017.51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54.25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171.76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详见下表“违规担保对外担保情况”。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7,000 | 28.95%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7月20日-2019年7月19日 | 0 | 0.00% | 已判决解除,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 0 | 已解除 |
姚国平 | 关联人 | 1,500 | 6.2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2月3日-2020年5月1日 | 1,500 | 6.20% | 已判决解除,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 1,500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解除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 | 8.27%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6月6日-2020年6 | 1,000 | 4.14% | 法院终审判决公司只有在银 | 1,000 | 无法预计 |
月5日 | 河集团不能清偿判决确定的债务时,才需要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且公司后续有权向银河集团追偿,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7,626.81 | 31.54%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1月3日-2020年7月11日 | 7,626.81 | 31.54% | 1、银河集团会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沟通、谈判,争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方案,尽可能地与债权人、被担保人协商提前解除担保、由其他担保人提供替代担保、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有效措施妥善解决违规担保,或 | 7,626.81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6,000 | 24.81%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11月23日-2019年11月22日 | 6,000 | 24.81% | 同上 | 6,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3,841.9 | 57.24%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8月14日-2019年11月14 | 13,841.9 | 57.24% | 同上 | 13,841.9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6,000 | 24.81%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8月8日-2020年8月6日 | 6,000 | 24.81% | 同上 | 6,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0 | 82.7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10月25日-债务偿还之日止 | 20,000 | 82.70% | 同上 | 20,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00 | 82.7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6月15日-2019年6月14日 | 20,000 | 82.70% | 同上 | 20,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3,230 | 13.36%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3月14日-债务偿还之日止 | 3,230 | 13.36% | 同上 | 3,23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32,200 | 133.15%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4月8日-2020年4月7日 | 32,200 | 133.15% | 同上 | 32,2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4,000 | 16.54%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7年12月15日-债务偿还之日止 | 4,000 | 16.54% | 同上 | 4,000 | 无法预计 |
天成实业 | 关联人 | 4,500 | 18.61% | -- | 2018年10月18日 | 4,500 | 18.61% | 同上 | 4,500 | 无法预计 |
天成实业 | 关联人 | 2,304.1 | 9.53% | -- | 2018年10月18日 | 2,304.1 | 9.53% | 同上 | 2,304.1 | 无法预计 |
天成控股 | 关联人 | 8,000 | 33.08%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6年12月26日-2020年12月25日 | 8,000 | 33.08% | 同上 | 8,000 | 无法预计 |
四川都机 | 关联人 | 20,000 | 82.70% | 连带责任 | 2016年12 | 20,000 | 82.70% | 同上 | 20,000 | 无法预计 |
担保 | 月30日-2020年12月29日 |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3,670 | 15.18%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1月17日-2020年4月15日 | 3,670 | 15.18% | 同上 | 3,67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1,000 | 45.49%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9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4日 | 11,000 | 45.49% | 同上 | 11,0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800 | 11.58% | 票据担保 | 2017年1月24日- | 2,800 | 11.58% | 同上 | 2,8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00 | 0.41% | 票据担保 | 2017年11月3日- | 100 | 0.41% | 同上 | 1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200 | 0.83% | 票据担保 | 2018年1月3日- | 200 | 0.83% | 同上 | 20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50 | 0.21% | 票据担保 | -- | 50 | 0.21% | 同上 | 50 | 无法预计 |
银河集团 | 关联人 | 1,000 | 4.14% | 票据担保 | 2018年3月13日- | 1,000 | 4.14% | 同上 | 1,000 | 无法预计 |
合计 | 177,022.81 | 732.03% | -- | -- | 169,022.81 | 698.95% | -- | -- | -- |
3、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360 | 1,620.87 | 0 |
合计 | 2,360 | 1,620.87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六价铬 | 间接排放 | 1 | 废水总排口 | 0.001mg/L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1.1×10-5Kg/年 | 无核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 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氯化氢 | 间接排放 | 1 | 电镀废气排放口 | 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0 | 无核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 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间接排放 | 1 | 电镀废气排放口 | 0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 0 | 无核定废水、废气排放总量 | 无超标排放情况发生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治理:公司废水主要来自电镀工艺,废水性质为电镀废水,公司在电镀间建有废水综合处理池,处理工艺采用物理化学沉淀法。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排至城市污水管网。废水排口建立有六价铬在线监控设备,全年全天对废水排放口进行在线监控,为进一步加强排口的在线监控能力,新增安装了在线视频监控设备以及PH在线检测仪在线监控设备。同时伴随着电镀车间生产线的升级改造,废水处理系统投入约
万进行全面升级,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公司已完成电镀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同时将整个车间电镀废气集中收集,在保留现有的废气处理设施基础上,再新增三套废气处理设施,有效保障处理后的电镀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排放;此外公司投入资金近
万元,对二号厂房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由原有单一的处理升级为两级处理,有效保障了有机废气的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于1988年在成都市新都区建厂,取得有成都市环保局《关于国营八九三厂在新都定点建设电子元件厂的复文》(成环建〔1988〕242号文),并于1990年通过成都市环保局对本项目的验收。同时,公司持有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5月28日核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每年定期对许可证进行复审,同时在2020年5月底已经完成新版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目前处于审核待发阶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确保预案体系齐全有效,各生产环节的重点部位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报告和应急、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范、应急状态解除、善后处理、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于2018年7月在新都区环保局备案。公司每年根据实际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开展相关演练,2020年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将演练记录等进行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每年初制订自行监测方案,经新都区监测站专家指导,新都区环保局同意后,在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http://182.148.109.184/webpage!indexPage.action)上,将自行监测方案进行备案,同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公示。
公司每日自行对废水中的六价铬等进行监测,委托第三方每月对公司电镀废水开展监测;每季度对电镀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噪声进行监测;每年对有机废气进行监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监测指标全部达标。
公司2019年12月根据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的最新要求,完善了公司土壤自行监测方案,并进行了备案。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公司以满分被四川省环保厅评为2018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诚信企业”,连续两年被评为环境信用评价“诚信企业”(2017、2018年),2020年7月19日已完成公司2019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自评,将力争2019年度取得环境信用评价“诚信企业”。
同时,公司通过环保公示栏、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成都市环境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cdepb.gov.cn/cdhbj/c110917/hbj_qsyxxgk.shtml),对单位基本信息、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应急预案、环境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等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开、公示。
公司2020年全年未受到任何环境行政处罚,成都市企业的环境行政处罚情况可在“成都市环保局”官网内“行政处罚公告”中可查询(网址:http://www.cdepb.gov.cn/cdepbws/Web/index.aspx)。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不适用
十七、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向远程视界支付远程心界股权收购的订金,公司于2017年
月
日与四川信托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
月
日,后续四川信托将前述借款的债权转让给润兴租赁;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逾期,公司未能偿还,报告期内润兴租赁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闲置土地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与北京中房展开合作,并与北京中房签署了《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签署后,公司与北京中房积极推进合作事项的落实,并就解决待开发地块遗留问题、推进下一步项目合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与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公司合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1、2020-073)。
、因银河集团涉及债务纠纷且未能偿还债务,经相关债权人申请,深圳中院强制拍卖银河集团持有的公司65,0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5.91%)以清偿债务。最终孙洪杰先生竞得上述股票,该65,000,000股已于2020年
月完成过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银河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2020-034、2020-048、2020-055、2020-058、2020-059)及2020年
月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十八、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1,465,386 | 36.50% | -856,898 | -856,898 | 400,608,488 | 36.4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01,465,386 | 36.50% | -856,898 | -856,898 | 400,608,488 | 36.43%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400,607,044 | 36.43% | 400,607,044 | 36.4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58,342 | 0.07% | -856,898 | -856,898 | 1,444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8,446,376 | 63.50% | 856,898 | 856,898 | 699,303,274 | 63.5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98,446,376 | 63.50% | 856,898 | 856,898 | 699,303,274 | 63.58% | |||
三、股份总数 | 1,099,911,762 | 100.00% | 1,099,911,76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由于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①离职监事蔡琼瑶所持部分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②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张怿所持部分高管锁定股解除限售;
③程婷婷前期通过司法划转获得银河集团的部分限售股在报告期内通过司法裁定解除限售。上述情形使得公司股份结构发生了变化。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程婷婷 | 856,417 | 856,417 | 0 | 0 | 通过司法划转获得银河集团的部分限售股 | 通过司法裁定方式于2020年2月6日和2020年2月7日分两次解除限售 |
蔡琼瑶 | 1,425 | 356 | 0 | 1,069 | 高管锁定 | 2020年1月2日 |
张怿 | 500 | 125 | 0 | 375 | 高管锁定 | 2020年6月5日 |
合计 | 858,342 | 856,898 | 0 | 1,444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8,4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98% | 516,752,989 | 0 | 400,312,989 | 116,440,000 | 质押 | 448,352,989 | ||
冻结 | 516,752,989 | |||||||||
郑乐燕 | 境内自然人 | 0.56% | 6,163,972 | 5,236,700 | 6,163,972 | |||||
吴国彪 | 境内自然人 | 0.37% | 4,070,800 | 4,070,800 | 4,070,800 | |||||
施跃其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304,575 | 462,040 | 3,304,575 |
于军德 | 境内自然人 | 0.25% | 2,760,300 | 2,760,300 | 2,760,300 | ||||
欧雷 | 境内自然人 | 0.22% | 2,447,941 | 208,400 | 2,447,941 | ||||
卞巧凤 | 境内自然人 | 0.20% | 2,158,210 | 11,010 | 2,158,210 | ||||
闫虹鄄 | 境内自然人 | 0.20% | 2,155,109 | 2,155,109 | 2,155,109 | ||||
吴璐 | 境内自然人 | 0.19% | 2,111,060 | 0 | 2,111,060 | ||||
蒋晖 | 境内自然人 | 0.18% | 2,010,200 | 200,200 | 2,010,2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前九名股东以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16,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440,000 | ||||||
郑乐燕 | 6,163,972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3,972 | ||||||
吴国彪 | 4,07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0,800 | ||||||
施跃其 | 3,304,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4,575 | ||||||
于军德 | 2,76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0,300 | ||||||
欧雷 | 2,447,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7,941 | ||||||
卞巧凤 | 2,158,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8,210 | ||||||
闫虹鄄 | 2,155,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109 | ||||||
吴璐 | 2,111,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1,060 | ||||||
蒋晖 | 2,01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0,2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前九名股东以及无限售条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刘克洋 | 董事长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司徒功云 | 副董事长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卢安军 | 董事、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叶德斌 | 董事、常务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梁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马志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刘伟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纪昌奉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谢家浩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宇鸣 | 职工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裴小静 | 职工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荣华中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斯霞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赵树坚 | 财务总监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苏少玲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克洋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0年06月05日 | 董事会选举 |
司徒功云 | 副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0年05月20 | 董事会选举 |
日 | ||||
司徒功云 | 董事长 | 离任 | 2020年05月20日 | 工作调整 |
荣华中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5月20日 | 工作调整 |
第十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375,316.23 | 100,438,864.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839,066.98 | 78,522,932.78 |
应收账款 | 489,426,682.72 | 413,433,451.79 |
应收款项融资 | 16,166,867.00 | 29,783,967.90 |
预付款项 | 90,102,592.93 | 96,762,384.6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8,227,365.47 | 77,566,844.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3,960.8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82,035,107.43 | 259,515,667.0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057,119.93 | 8,760,024.6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4,230,118.69 | 1,064,784,137.5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3,250,626.78 | 93,920,737.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6,257,341.23 | 62,784,290.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固定资产 | 265,293,592.39 | 274,855,930.97 |
在建工程 | 8,724,835.99 | 8,187,251.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3,101,300.12 | 124,994,774.0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44,885.87 | 8,442,783.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14,697.74 | 25,914,931.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598,569.28 | 9,715,514.3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8,350,849.40 | 654,281,214.19 |
资产总计 | 1,702,580,968.09 | 1,719,065,351.7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4,088,903.84 | 122,246,580.7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8,235,487.17 | 62,515,868.32 |
应付账款 | 258,932,966.91 | 277,272,538.18 |
预收款项 | 160,753,323.36 | |
合同负债 | 152,597,253.8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779,659.60 | 38,985,776.49 |
应交税费 | 16,643,039.95 | 10,034,280.74 |
其他应付款 | 267,372,089.52 | 200,133,734.57 |
其中:应付利息 | 107,608,305.56 | 64,374,725.33 |
应付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3,649,400.86 | 1,171,942,102.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6,981,639.72 | 196,981,639.72 |
递延收益 | 50,496,842.58 | 52,400,440.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9,465,895.49 | 311,369,492.98 |
负债合计 | 1,493,115,296.35 | 1,483,311,595.38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98,234,593.17 | 1,098,234,593.1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386,985.30 | -13,077,083.00 |
专项储备 | 611,343.33 | 8,484.81 |
盈余公积 | 92,910,942.14 | 92,910,942.1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41,030,966.44 | -2,036,153,135.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7,250,688.90 | 241,835,563.55 |
少数股东权益 | -7,785,017.16 | -6,081,807.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9,465,671.74 | 235,753,756.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02,580,968.09 | 1,719,065,351.72 |
法定代表人:卢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树坚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树坚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2,361.92 | 128,810.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7,684,239.10 | 82,156,860.8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725,339.29 | |
其他应收款 | 505,662,906.31 | 459,442,244.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2,303.65 | 332,977.41 |
流动资产合计 | 574,361,810.98 | 549,786,232.4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5,282,801.99 | 464,261,667.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固定资产 | 57,498,578.93 | 59,382,443.5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3,399,531.30 | 94,929,709.6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31,383.35 | 828,485.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0,177,295.57 | 682,867,305.82 |
资产总计 | 1,254,539,106.55 | 1,232,653,538.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4,441,841.84 | 74,441,841.8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0,816,407.81 | 39,664,313.36 |
预收款项 | 1,587,501.73 | |
合同负债 | 1,093,776.74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5,163.64 | 1,290,984.29 |
应交税费 | 203,641.10 | 411,486.95 |
其他应付款 | 349,166,803.13 | 261,389,137.26 |
其中:应付利息 | 106,716,528.88 | 63,295,616.45 |
应付股利 | 1,562,642.24 | 1,562,642.24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756,597,634.26 | 678,785,265.4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6,981,639.72 | 196,981,639.7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8,969,052.91 | 198,969,052.91 |
负债合计 | 955,566,687.17 | 877,754,318.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66,983,224.53 | 1,066,983,224.5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62,239.56 | 5,962,239.5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007,738.03 | 33,007,738.03 |
未分配利润 | -1,906,892,544.74 | -1,850,965,744.1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8,972,419.38 | 354,899,219.9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54,539,106.55 | 1,232,653,538.3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95,707,967.15 | 300,799,794.04 |
其中:营业收入 | 495,707,967.15 | 300,799,794.0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73,121,147.04 | 345,014,378.50 |
其中:营业成本 | 318,785,534.90 | 196,966,221.1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202,408.96 | 3,596,739.81 |
销售费用 | 39,375,430.06 | 40,186,537.10 |
管理费用 | 50,300,299.73 | 58,335,110.83 |
研发费用 | 13,251,822.49 | 17,049,369.35 |
财务费用 | 48,205,650.90 | 28,880,400.29 |
其中:利息费用 | 47,325,416.45 | 25,856,890.17 |
利息收入 | 102,731.04 | 84,752.40 |
加:其他收益 | 2,706,246.42 | 4,727,449.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1,214.54 | -7,493,578.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70,111.13 | 1,145,012.5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000,974.18 | -62,272,970.9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9,567.92 | 350,213.6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61,309.89 | -108,903,470.58 |
加:营业外收入 | 1,860,502.64 | 1,300,171.90 |
减:营业外支出 | 874,915.79 | 187,954.3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46,896.74 | -107,791,252.98 |
减:所得税费用 | 10,891,185.22 | 500,488.8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44,288.48 | -108,291,741.7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44,288.48 | -108,291,741.7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77,830.87 | -102,750,530.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533,542.39 | -5,541,211.7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546,654.64 | 3,682,841.2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309,902.30 | 3,436,409.32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311,154.32 | 2,237,761.08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311,154.32 | 2,237,761.08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2.02 | 1,198,648.2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8,587.0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2.02 | 61.16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36,752.34 | 246,431.95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890,943.12 | -104,608,900.5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187,733.17 | -99,314,120.6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03,209.95 | -5,294,779.8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044 | -0.093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044 | -0.093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卢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树坚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树坚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834,997.44 | 34,258,995.84 |
减:营业成本 | 8,771,724.60 | 32,230,252.32 |
税金及附加 | 15,833.18 | 886,654.76 |
销售费用 | 13,358.49 | |
管理费用 | 10,288,523.24 | 11,989,749.0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3,424,579.33 | 18,767,284.80 |
其中:利息费用 | 43,420,912.43 | 18,765,216.89 |
利息收入 | 136.96 | 1,499.59 |
加:其他收益 | 77,025.28 | 264,6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1,134.77 | 10,387,591.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1,134.77 | 269,373.1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07,649.72 | -47,351,561.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2,088.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5,575,152.58 | -65,695,586.33 |
加:营业外收入 | 5,798.23 | 3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357,446.24 | 762.1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926,800.59 | -65,396,348.50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926,800.59 | -65,396,348.5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926,800.59 | -65,396,348.5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98,587.0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8,587.0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8,587.0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926,800.59 | -64,197,761.4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7,317,815.89 | 299,241,064.5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09,730.27 | 35,299,505.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3,227,546.16 | 334,540,570.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7,765,845.59 | 113,852,966.7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4,886,687.24 | 98,166,478.6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132,852.95 | 27,276,525.4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713,452.61 | 122,810,804.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7,498,838.39 | 362,106,775.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71,292.23 | -27,566,204.9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020,000.00 | 121,875,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9,085.64 | 1,621,728.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6,614.80 | 993,864.2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205,700.44 | 134,490,592.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89,294.78 | 5,454,742.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150,000.00 | 89,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039,294.78 | 97,304,742.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3,594.34 | 37,185,850.1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11,704.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11,704.46 | 5,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50,000.00 | 14,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65,798.03 | 10,425,306.9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5,653.22 | 124,678.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41,451.25 | 25,049,984.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70,253.21 | -20,049,984.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403.38 | -1,724.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825,229.98 | -10,432,064.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95,023.26 | 32,215,895.0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69,793.28 | 21,783,830.8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2019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47,090.54 | 13,886,305.2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96,980.17 | 40,922,748.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844,070.71 | 54,809,054.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02,820.61 | 12,806,669.7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33,639.52 | 4,385,623.2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2,817.62 | 1,158,445.7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93,399.99 | 73,053,672.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722,677.74 | 91,404,411.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8,607.03 | -36,595,357.2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05,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4,149.89 | 1,399,950.0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0,34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4,149.89 | 40,265,290.0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99.00 | 2,85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8,150.89 | 37,415,290.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40,833.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0,833.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833.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543.86 | -620,900.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494.10 | 824,585.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037.96 | 203,685.0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98,234,593.17 | -13,077,083.00 | 8,484.81 | 92,910,942.14 | -2,036,153,135.57 | 241,835,563.55 | -6,081,807.21 | 235,753,756.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9,911,762.00 | 1,098,234,593.17 | -13,077,083.00 | 8,484.81 | 92,910,942.14 | -2,036,153,135.57 | 241,835,563.55 | -6,081,807.21 | 235,753,756.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309,902.30 | 602,858.52 | -4,877,830.87 | -24,584,874.65 | -1,703,209.95 | -26,288,084.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309,902.30 | -4,877,830.87 | -25,187,733.17 | -1,703,209.95 | -26,890,943.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02,858.52 | 602,858.52 | 602,858.52 | ||||||||||
1.本期提取 | 1,269,554.08 | 1,269,554.08 | 1,269,554.08 | ||||||||||
2.本期使用 | 666,695.56 | 666,695.56 | 666,695.5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98,234,593.17 | -33,386,985.30 | 611,343.33 | 92,910,942.14 | -2,041,030,966.44 | 217,250,688.90 | -7,785,017.16 | 209,465,671.7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93,671,120.56 | 7,681,776.56 | 19,257.68 | 92,910,942.14 | -903,790,681.80 | 1,390,404,177.14 | 4,676,360.97 | 1,395,080,538.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9,911,762.00 | 1,093,671,120.56 | 7,681,776.56 | 19,257.68 | 92,910,942.14 | -903,790,681.80 | 1,390,404,177.14 | 4,676,360.97 | 1,395,080,538.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00,010.23 | 3,436,409.32 | -19,257.68 | -102,750,530.00 | -100,033,388.59 | -7,334,897.56 | -107,368,286.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36,409.32 | -102,750,530.00 | -99,314,120.68 | -5,294,779.84 | -104,608,900.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00,010.23 | 127.95 | -699,882.28 | -2,040,117.72 | -2,7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00,010.23 | 127.95 | -699,882.28 | -2,040,117.72 | -2,74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385.63 | -19,385.63 | -19,385.63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19,385.63 | 19,385.63 | 19,385.6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9,911, | 1,092,971,11 | 11,118,185.8 | 92,910,942.1 | -1,006,541,21 | 1,290,370,78 | -2,658,536.59 | 1,287,712,251. |
762.00 | 0.33 | 8 | 4 | 1.80 | 8.55 | 9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66,983,224.53 | 5,962,239.56 | 33,007,738.03 | -1,850,965,744.15 | 354,899,219.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9,911,762.00 | 1,066,983,224.53 | 5,962,239.56 | 33,007,738.03 | -1,850,965,744.15 | 354,899,219.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926,800.59 | -55,926,800.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926,800.59 | -55,926,800.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 |
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66,983,224.53 | 5,962,239.56 | 33,007,738.03 | -1,906,892,544.74 | 298,972,419.3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60,874,920.27 | 5,962,239.56 | 33,007,738.03 | -861,804,559.63 | 1,337,952,100.23 | ||||||
加:会计政 |
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99,911,762.00 | 1,060,874,920.27 | 5,962,239.56 | 33,007,738.03 | -861,804,559.63 | 1,337,952,100.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98,587.08 | -65,396,348.50 | -64,197,761.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98,587.08 | -65,396,348.50 | -64,197,761.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99,911,762.00 | 1,060,874,920.27 | 7,160,826.64 | 33,007,738.03 | -927,200,908.13 | 1,273,754,338.8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公司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1号总部地址:广西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营业期限:长期股本:人民币1,099,911,762.00元整法定代表人:卢安军
(二)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公司行业性质:生物医药及输配电、控制设备制造及电子信息行业。公司经营范围:肿瘤免疫治疗、细胞治疗及存储、基因检测、药物筛选、抗体平台、个体化治疗、移动医疗等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类技术的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对生物生化制品、生物药物、癌症疫苗、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项目的投资,对高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医院的投资与经营管理的服务(不含经营,不得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变压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及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三)公司历史沿革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海银河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6月2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8年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7]513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514号文核准,于1998年2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5.92元。本公司于1998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000806)。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9,921.4962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69,921.4962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6月1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696,800.00股新股,每股价格人民币2.87元。2015年3月,募集资金到位,变更后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099,911,762.00元。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本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2015年5月15日经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收到了书面变更通知书。经核准公司中文名称由“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08 | 90.08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70.00 | 70.00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72.97 | 72.97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北海银河智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60.00 | 60.00 |
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北海智星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北海博智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成都星宸博瀚生物医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 98.00 | 98.00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在报表日及报表日后部分由于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事项引起的法律诉讼,导致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外融资受限,公司流动资金紧缺、部分到期债务不能足额偿还。为了解决问题,同时保持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及持续经营,公司目前主要是维持既有格局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效益,降本增效,盘活资产存量,增加资产流动性、化解财务风险;在生物医药投资领域落实引入战略投资者合并开发的思路,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会同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化解违规担保风险。因此,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以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描述及本节之“(十五)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内部销售收入和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等项目,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的基础上,合并各报表项目数额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或业务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本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
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按照上述条件,本公司指定的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具体描述指定的情况)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7、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计提及组合2之外的应收款项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3.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20.00 |
3-4年(含4年) | 30.00 |
4-5年(含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除以上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组合2和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比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在产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15、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1)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3)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3、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6、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后续计量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7、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公允价值计量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年 | 4.00% | 3.2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年 | 4.00% | 8.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4.00% | 19.2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8年 | 4.00% | 12.00%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0、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国家法律规定期限 |
软件 | 5-10 | 合同规定期限 |
专有技术 | 5-10 | 合同规定期限 |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摊销年限
项目 | 摊销年限 | 依据 |
装修费 | 5 |
24、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5、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6、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27、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销售商品收入
(1)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合同生效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按合同价格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实收款权利;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到客户;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公司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内外销方式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公司在取得验收确认凭据时确认收入。
②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等的要求,装船并办妥报关手续后,公司凭装船单及报关单确认收入。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
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
28、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确认和计量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相关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30、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1、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和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33、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相关会计政策,例如预收款项的处理等。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产品销售,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438,864.04 | 100,438,864.04 |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8,522,932.78 | 78,522,932.78 |
应收账款 | 413,433,451.79 | 413,433,451.79 |
应收款项融资 | 29,783,967.90 | 29,783,967.90 |
预付款项 | 96,762,384.67 | 96,762,384.6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7,566,844.66 | 77,566,844.6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59,515,667.01 | 259,515,667.0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60,024.68 | 8,760,024.68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4,784,137.53 | 1,064,784,137.5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3,920,737.91 | 93,920,737.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2,784,290.24 | 62,784,290.2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固定资产 | 274,855,930.97 | 274,855,930.97 |
在建工程 | 8,187,251.46 | 8,187,251.4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4,994,774.01 | 124,994,774.0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442,783.91 | 8,442,783.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914,931.31 | 25,914,931.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15,514.38 | 9,715,514.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4,281,214.19 | 654,281,214.19 | |
资产总计 | 1,719,065,351.72 | 1,719,065,351.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2,246,580.74 | 122,246,580.7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2,515,868.32 | 62,515,868.32 | |
应付账款 | 277,272,538.18 | 277,272,538.18 | |
预收款项 | 160,753,323.36 | -160,753,323.36 | |
合同负债 | 160,753,323.36 | 160,753,323.3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8,985,776.49 | 38,985,776.49 | |
应交税费 | 10,034,280.74 | 10,034,280.74 | |
其他应付款 | 200,133,734.57 | 200,133,734.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64,374,725.33 | 64,374,725.33 | |
应付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1,942,102.40 | 1,171,942,102.4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6,981,639.72 | 196,981,639.72 |
递延收益 | 52,400,440.07 | 52,400,440.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1,369,492.98 | 311,369,492.98 |
负债合计 | 1,483,311,595.38 | 1,483,311,595.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98,234,593.17 | 1,098,234,593.1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077,083.00 | -13,077,083.00 |
专项储备 | 8,484.81 | 8,484.81 |
盈余公积 | 92,910,942.14 | 92,910,942.1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36,153,135.57 | -2,036,153,135.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1,835,563.55 | 241,835,563.55 |
少数股东权益 | -6,081,807.21 | -6,081,807.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5,753,756.34 | 235,753,756.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19,065,351.72 | 1,719,065,351.72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产品销售,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8,810.46 | 128,810.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2,156,860.80 | 82,156,860.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725,339.29 | 7,725,339.29 | |
其他应收款 | 459,442,244.53 | 459,442,244.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2,977.41 | 332,977.4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9,786,232.49 | 549,786,232.4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4,261,667.22 | 464,261,667.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
固定资产 | 59,382,443.57 | 59,382,443.5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4,929,709.68 | 94,929,709.6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28,485.35 | 828,485.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2,867,305.82 | 682,867,305.82 | |
资产总计 | 1,232,653,538.31 | 1,232,653,538.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4,441,841.84 | 74,441,841.8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9,664,313.36 | 39,664,313.36 | |
预收款项 | 1,587,501.73 | -1,587,501.73 | |
合同负债 | 1,587,501.73 | 1,587,501.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0,984.29 | 1,290,984.29 | |
应交税费 | 411,486.95 | 411,486.95 | |
其他应付款 | 261,389,137.26 | 261,389,137.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63,295,616.45 | 63,295,616.45 | |
应付股利 | 1,562,642.24 | 1,562,642.24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8,785,265.43 | 678,785,265.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6,981,639.72 | 196,981,639.7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8,969,052.91 | 198,969,052.91 |
负债合计 | 877,754,318.34 | 877,754,318.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66,983,224.53 | 1,066,983,224.5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962,239.56 | 5,962,239.5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007,738.03 | 33,007,738.03 |
未分配利润 | -1,850,965,744.15 | -1,850,965,744.1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4,899,219.97 | 354,899,219.9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32,653,538.31 | 1,232,653,538.31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产品销售,采用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包括流动性折溢价、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东权益折价等,但不包括准则规定的计量单元不一致的折溢价。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折价或溢价。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存在出价和要价的,以在出价和要价之间最能代表当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价格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减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 16%、13%、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 | 15.00%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15.00% |
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 | 15.00% |
成都星天达电子有限公司 | 25.00%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25.00%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00% |
北海银河智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6000560,发证时间:2017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5000094,发证时间:2017年7月31日有效期三年。
北海银河科技变压器有限公司已获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局批准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5000080,发证时间:2017年7月31日有效期三年。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第12号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
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川华瑞电位器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第12号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6,742.54 | 40,410.01 |
银行存款 | 31,223,050.74 | 66,054,613.25 |
其他货币资金 | 30,105,522.95 | 34,343,840.78 |
合计 | 61,375,316.23 | 100,438,864.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0,674.80 | 80,750.42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30,105,522.95 | 34,343,840.78 |
其他说明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364,243.64 | 10,841,574.07 |
商业承兑票据 | 41,474,823.34 | 67,681,358.71 |
合计 | 49,839,066.98 | 78,522,932.78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107,991.22 |
合计 | 5,107,991.22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9,008,002.59 | |
商业承兑票据 | 49,192,806.03 | |
合计 | 158,200,808.62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070,468.16 | 1.69% | 9,070,468.16 | 100.00% | 9,070,468.16 | 1.69% | 9,070,468.1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6,964,187.16 | 98.55% | 127,537,504.44 | 20.67% | 489,426,682.72 | 528,397,662.24 | 98.31% | 114,964,210.45 | 21.76% | 413,433,451.79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616,964,187.16 | 98.55% | 127,537,504.44 | 20.67% | 489,426,682.72 | 528,397,662.24 | 98.31% | 114,964,210.45 | 21.76% | 413,433,451.79 |
合计 | 626,034,655.32 | 100.00% | 136,607,972.60 | 21.82% | 489,426,682.72 | 537,468,130.40 | 100.00% | 124,034,678.61 | 23.08% | 413,433,451.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甘肃中瑞铝业有限公司 | 8,400,000.00 | 8,400,00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广西南宁海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70,468.16 | 670,468.16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9,070,468.16 | 9,070,468.16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6,964,187.16 | 127,537,504.44 | 20.67% |
合计 | 616,964,187.16 | 127,537,504.44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21,132,824.27 |
1至2年 | 97,254,212.96 |
2至3年 | 86,190,128.95 |
3年以上 | 121,457,489.14 |
3至4年 | 22,491,704.90 |
4至5年 | 11,405,510.09 |
5年以上 | 87,560,274.15 |
合计 | 626,034,655.3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24,034,678.61 | 12,979,886.79 | 406,592.80 | 136,607,972.60 | ||
合计 | 124,034,678.61 | 12,979,886.79 | 406,592.80 | 136,607,972.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25,228,400.00 | 4.03% | 5,045,680.00 |
客户2 | 17,337,279.50 | 2.77% | 520,118.39 |
客户3 | 15,444,924.02 | 2.47% | 463,347.72 |
客户4 | 15,274,400.00 | 2.44% | 458,232.00 |
客户5 | 13,988,882.00 | 2.23% | 4,196,664.60 |
合计 | 87,273,885.52 | 13.94%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6,166,867.00 | 29,783,967.90 |
合计 | 16,166,867.00 | 29,783,967.9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5,124,542.51 | 38.98% | 43,183,541.83 | 44.62% |
1至2年 | 35,634,837.16 | 39.55% | 44,681,309.47 | 46.18% |
2至3年 | 19,343,213.26 | 21.47% | 8,897,533.37 | 9.20% |
合计 | 90,102,592.93 | -- | 96,762,384.67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期末余额比例 |
供应商1 | 21,689,625.88 | 24.07% |
供应商2 | 18,919,533.00 | 21.00% |
供应商3 | 13,691,333.23 | 15.20% |
供应商4 | 13,146,226.44 | 14.59% |
供应商5 | 3,371,279.76 | 3.74% |
合计 | 70,817,998.31 | 78.60% |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63,960.84 | |
其他应收款 | 88,163,404.63 | 77,566,844.66 |
合计 | 88,227,365.47 | 77,566,844.66 |
(1)应收利息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3,960.84 | |
合计 | 63,960.8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0,384,909.24 | 19,517,540.10 |
备用金 | 3,556,564.63 | 3,446,353.12 |
往来款 | 1,128,621,334.96 | 1,112,574,347.06 |
合计 | 1,152,562,808.83 | 1,135,538,240.2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5,867,831.60 | 1,032,103,564.02 | 1,057,971,395.62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6,595,643.11 | 6,595,643.11 | ||
本期转回 | 167,634.53 | 167,634.53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32,295,840.18 | 1,032,103,564.02 | 1,064,399,404.2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916,494.65 |
1至2年 | 99,952,030.28 |
2至3年 | 649,048,254.96 |
3年以上 | 366,646,028.94 |
3至4年 | 330,130,807.08 |
4至5年 | 10,617,599.92 |
5年以上 | 25,897,621.94 |
合计 | 1,152,562,808.83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25,867,831.60 | 6,595,643.11 | 167,634.53 | 32,295,840.18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1,032,103,564.02 | 1,032,103,564.02 | ||||
合计 | 1,057,971,395.62 | 6,595,643.11 | 167,634.53 | 1,064,399,404.2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24,603,378.02 | 1-2年、2-3年、3-4年 | 62.87% | 724,603,378.02 |
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0,000,000.00 | 3-4年 | 26.03% | 298,638,300.00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2,849,685.00 | 1-2年、2-3年 | 2.85% | 5,569,937.00 |
孔庆忠 | 往来款 | 5,000,000.00 | 4-5年 | 0.43% | 5,000,000.00 |
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944,767.24 | 1年以内 | 0.17% | 58,343.02 |
合计 | -- | 1,064,397,830.26 | -- | 92.35% | 1,033,869,958.04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 | 账面价值 |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81,090,173.22 | 81,090,173.22 | 63,003,707.38 | 63,003,707.38 | ||
在产品 | 101,250,300.36 | 716,336.62 | 100,533,963.74 | 110,287,322.80 | 716,336.62 | 109,570,986.18 |
库存商品 | 124,309,608.29 | 24,778,903.94 | 99,530,704.35 | 109,503,559.93 | 27,916,436.54 | 81,587,123.39 |
发出商品 | 880,266.12 | 880,266.12 | 5,353,850.06 | 5,353,850.06 | ||
合计 | 307,530,347.99 | 25,495,240.56 | 282,035,107.43 | 288,148,440.17 | 28,632,773.16 | 259,515,667.0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716,336.62 | 716,336.62 | ||||
库存商品 | 27,916,436.54 | 3,137,532.60 | 24,778,903.94 | |||
合计 | 28,632,773.16 | 3,137,532.60 | 25,495,240.56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4,977,119.93 | 5,955,633.14 |
预缴税额 | 4,391.54 | |
银行理财产品 | 2,080,000.00 | 2,800,000.00 |
合计 | 7,057,119.93 | 8,760,024.68 |
其他说明: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 | 15,194,729.63 | -661,419.31 | 14,533,310.32 |
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019,001.07 | 1,021,134.77 | 37,040,135.84 | |||
上海赛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6,184,387.14 | |||||
广西莱福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449,030.42 | -81,090.26 | 1,367,940.16 | 10,979,999.57 |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858,111.44 | -39,756.48 | 1,818,354.96 |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8,418,795.25 | -660,214.01 | 37,758,581.24 |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81,070.10 | -248,765.84 | 732,304.26 | 53,805,418.26 | ||
小计 | 93,920,737.91 | -670,111.13 | 93,250,626.78 | 80,969,804.97 | ||
合计 | 93,920,737.91 | -670,111.13 | 93,250,626.78 | 80,969,804.97 |
其他说明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8,212,541.23 | 44,739,490.24 |
上海国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南京语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800.00 | 44,800.00 |
合计 | 36,257,341.23 | 62,784,290.24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3,960.84 | 46,100,923.13 |
其他说明:
11、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三、期末余额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2,316,000.00 | 因其土地长期处于抵押状态 |
其他说明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5,293,592.39 | 274,855,930.97 |
合计 | 265,293,592.39 | 274,855,930.9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0,627,127.51 | 373,640,429.63 | 16,989,239.73 | 40,627,945.20 | 771,884,742.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73,601.98 | 489,027.37 | 3,462,629.35 | ||
(1)购置 | 2,396,366.12 | 489,027.37 | 2,885,393.4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77,235.86 | 577,235.8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80,835.36 | 317,897.49 | 715,078.43 | 2,413,811.28 | |
(1)处置或报废 | 1,380,835.36 | 317,897.49 | 715,078.43 | 2,413,811.28 |
4.期末余额 | 340,627,127.51 | 375,233,196.25 | 16,671,342.24 | 40,401,894.14 | 772,933,560.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8,519,905.95 | 293,057,738.63 | 12,278,908.69 | 29,508,345.09 | 493,364,898.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56,882.10 | 4,928,636.15 | 854,592.25 | 1,269,615.36 | 12,309,725.86 |
(1)计提 | 5,256,882.10 | 4,928,636.15 | 854,592.25 | 1,269,615.36 | 12,309,725.86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1,297,578.32 | 305,181.59 | 326,475.93 | 1,929,235.84 |
(1)处置或报废 | 1,297,578.32 | 305,181.59 | 326,475.93 | 1,929,235.84 |
4.期末余额 | 163,776,788.05 | 296,688,796.46 | 12,828,319.35 | 30,451,484.52 | 503,745,388.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18,690.82 | 3,345,221.92 | 3,663,912.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4,423.84 | 394,423.84 | ||
(1)计提 | 394,423.84 | 394,423.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3,757.21 | 163,757.21 | |||
(1)处置或报废 | 163,757.21 | 163,757.21 | |||
0.00 | |||||
4.期末余额 | 713,114.66 | 3,181,464.71 | 3,894,579.3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6,850,339.46 | 77,831,285.13 | 3,843,022.89 | 6,768,944.91 | 265,293,592.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2,107,221.56 | 80,264,000.18 | 4,710,331.04 | 7,774,378.19 | 274,855,930.97 |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724,835.99 | 8,187,251.46 |
合计 | 8,724,835.99 | 8,187,251.4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实验室装修 | 1,952,488.96 | 1,033,306.45 | 919,182.51 | 2,346,912.80 | 1,033,306.45 | 1,313,606.35 |
永星设备改造工程 | 6,996,290.77 | 6,996,290.77 | 5,905,295.56 | 5,905,295.56 | ||
办公软件 | 252,427.20 | 252,427.20 | 573,592.26 | 573,592.26 | ||
创业园创新小镇工程 | 556,935.51 | 556,935.51 | 394,757.29 | 394,757.29 | ||
合计 | 9,758,142.44 | 1,033,306.45 | 8,724,835.99 | 9,220,557.91 | 1,033,306.45 | 8,187,251.4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额 | 比例 | 金额 | ||||||||||
实验室装修 | 7,200,000.00 | 2,346,912.80 | 394,423.84 | 1,952,488.96 | 74.00% | 80% | 其他 | |||||
永星设备改造工程 | 12,106,940.00 | 5,905,295.56 | 1,273,807.23 | 182,812.02 | 6,996,290.77 | 59.30% | 85% | 其他 | ||||
办公软件 | 1,182,100.00 | 573,592.26 | 17,029.70 | 338,194.76 | 252,427.20 | 88.44% | 96% | 其他 | ||||
创业园创新小镇工程 | 2,000,000.00 | 394,757.29 | 258,197.64 | 96,019.42 | 556,935.51 | 100.00% | 100% | 其他 | ||||
合计 | 22,489,040.00 | 9,220,557.91 | 1,549,034.57 | 577,235.86 | 434,214.18 | 9,758,142.44 | -- | -- | -- |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5,206,503.65 | 68,775,438.38 | 4,181,920.38 | 248,163,862.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845.25 | 349,845.25 | ||||
(1)购置 | 349,845.25 | 349,845.2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175,206,503.65 | 68,775,438.38 | 4,531,765.63 | 248,513,707.6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4,617,527.60 | 61,636,855.47 | 1,942,789.27 | 118,197,172.34 | |
2.本期增加 | 1,834,899.06 | 199,999.98 | 208,420.10 | 2,243,319.14 |
金额 | |||||
(1)计提 | 1,834,899.06 | 199,999.98 | 208,420.10 | 2,243,319.1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56,452,426.66 | 61,836,855.45 | 2,151,209.37 | 120,440,491.4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971,916.06 | 4,971,916.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971,916.06 | 4,971,916.0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8,754,076.99 | 1,966,666.87 | 2,380,556.26 | 123,101,300.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588,976.05 | 2,166,666.85 | 2,239,131.11 | 124,994,774.0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990,166.15 | 25,990,166.15 |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300,599.18 | 1,300,599.18 |
合计 | 27,290,765.33 | 27,290,765.33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990,166.15 | 25,990,166.15 |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300,599.18 | 1,300,599.18 | ||||
合计 | 27,290,765.33 | 27,290,765.33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 4,207,509.06 | 96,019.42 | 710,920.20 | 3,592,608.28 | |
道路翻修工程 | 586,066.64 | 80,700.00 | 505,366.64 | ||
技术大楼维修工程 | 26,250.00 | 26,250.00 | 0.00 | ||
产品资质认证费 | 1,004,711.79 | 237,492.84 | 767,218.95 | ||
车间装修改造工程 | 2,101,624.14 | 698,222.91 | 470,594.91 | 2,329,252.14 | |
服务中心零星工程 | 201,592.86 | 23,716.80 | 177,876.06 | ||
房租费 | 104,040.00 | 102,540.00 | 1,500.00 | ||
模具 | 210,989.42 | 39,925.62 | 171,063.80 | ||
合计 | 8,442,783.91 | 794,242.33 | 1,692,140.37 | 7,544,885.87 |
其他说明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9,847,306.01 | 22,199,559.27 | 145,082,182.49 | 22,978,835.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6,100,923.13 | 6,915,138.47 | 19,573,974.12 | 2,936,096.11 |
合计 | 185,948,229.14 | 29,114,697.74 | 164,656,156.61 | 25,914,931.3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7,949,652.75 | 1,987,413.19 | 7,949,652.75 | 1,987,413.19 |
合计 | 7,949,652.75 | 1,987,413.19 | 7,949,652.75 | 1,987,413.1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114,697.74 | 25,914,931.3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7,413.19 | 1,987,413.1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07,825,324.37 | 394,817,109.11 |
合计 | 407,825,324.37 | 394,817,109.1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1,657,187.08 | ||
2021年 | 29,663,091.91 | 29,663,091.91 | |
2022年 | 30,297,295.12 | 30,297,295.12 |
2023年 | 156,803,309.66 | 156,803,309.66 | |
2024年 | 176,396,225.34 | 176,396,225.34 | |
2025年 | 14,665,402.34 | ||
合计 | 407,825,324.37 | 394,817,109.11 | -- |
其他说明: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6,643,869.31 | 6,643,869.31 | 6,578,052.18 | 6,578,052.18 | ||
四川大学靶向血管微环境调控肺干细胞及肺再生项目开发款 | 680,575.21 | 680,575.21 | 680,575.21 | 680,575.21 | ||
四川大学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产品项目开发款 | 2,274,124.76 | 2,274,124.76 | 2,456,886.99 | 2,456,886.99 | ||
合计 | 9,598,569.28 | 9,598,569.28 | 9,715,514.38 | 9,715,514.38 |
其他说明:
19、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9,742,097.31 | 49,742,097.31 |
保证借款 | 54,699,744.53 | 49,699,744.53 |
信用借款 | 9,647,062.00 | 22,804,738.90 |
合计 | 114,088,903.84 | 122,246,580.7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29,341,841.84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4,699,744.53 | 12.00% | 2018年03月20日 | 24.00%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42,097.31 | 5.70% | 2019年09月16日 | 7.83% |
合计 | 29,341,841.84 | -- | -- | -- |
其他说明:
20、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4,550,000.00 | 32,379,694.58 |
银行承兑汇票 | 43,685,487.17 | 30,136,173.74 |
合计 | 58,235,487.17 | 62,515,868.3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6,250,000.00元。
21、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55,792,515.70 | 274,386,255.51 |
设备款 | 1,822,997.01 | 1,463,241.53 |
工程款 | 1,317,454.20 | 1,423,041.14 |
合计 | 258,932,966.91 | 277,272,538.18 |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52,597,253.87 | 160,753,323.36 |
合计 | 152,597,253.87 | 160,753,323.36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7,085,534.64 | 82,454,881.67 | 104,829,434.27 | 14,710,982.0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00,241.85 | 2,854,065.03 | 3,685,629.32 | 1,068,677.56 |
合计 | 38,985,776.49 | 85,308,946.70 | 108,515,063.59 | 15,779,659.6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260,574.80 | 70,134,157.18 | 89,535,838.11 | 12,858,893.87 |
2、职工福利费 | 607,804.70 | 3,248,034.91 | 3,191,225.11 | 664,614.50 |
3、社会保险费 | 499,727.68 | 3,438,768.24 | 3,731,411.56 | 207,084.3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6,483.80 | 3,114,743.54 | 3,312,547.01 | 198,680.33 |
工伤保险费 | 80,938.26 | 26,865.36 | 99,399.59 | 8,404.03 |
生育保险费 | 22,305.62 | 297,159.34 | 319,464.96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3,063,178.80 | 4,260,548.36 | 6,742,247.00 | 581,480.16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4,248.66 | 1,373,372.98 | 1,628,712.49 | 398,909.15 |
合计 | 37,085,534.64 | 82,454,881.67 | 104,829,434.27 | 14,710,982.0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816,319.55 | 2,739,078.08 | 3,548,328.52 | 1,007,069.11 |
2、失业保险费 | 83,922.30 | 114,986.95 | 137,300.80 | 61,608.45 |
合计 | 1,900,241.85 | 2,854,065.03 | 3,685,629.32 | 1,068,677.56 |
其他说明: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871,494.92 | 709,276.15 |
企业所得税 | 9,565,574.18 | 8,691,518.37 |
个人所得税 | 314,511.51 | 218,369.0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1,570.02 | 76,170.25 |
印花税 | 57,386.59 | 163,610.53 |
房产税 | 52,789.09 | 52,789.09 |
环保税 | 5,003.89 | 5,382.48 |
教育费附加 | 296,223.37 | 56,243.50 |
水利建设基金 | 54,284.33 | 57,235.31 |
其他 | 4,202.05 | 3,686.05 |
合计 | 16,643,039.95 | 10,034,280.74 |
其他说明: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7,608,305.56 | 64,374,725.33 |
应付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其他应付款 | 150,626,141.72 | 126,621,367.00 |
合计 | 267,372,089.52 | 200,133,734.57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97,0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21,934.50 | 1,982,108.88 |
其他 | 106,286,371.06 | 62,295,616.45 |
合计 | 107,608,305.56 | 64,374,725.33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30,157.42 |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6,286,371.06 | |
合计 | 106,716,528.48 | --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合计 | 9,137,642.24 | 9,137,642.2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21,768,257.40 | 100,844,835.49 |
运输费 | 21,173,793.63 | 20,672,260.21 |
备用金 | 640,600.32 | 891,929.61 |
保证金 | 7,043,490.37 | 4,212,341.69 |
合计 | 150,626,141.72 | 126,621,367.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西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3,039,353.86 | |
合计 | 13,039,353.86 | -- |
其他说明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合计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合计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8、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43,674,120.83 | 143,674,120.83 | |
未决诉讼 | 53,307,518.89 | 53,307,518.89 | |
合计 | 196,981,639.72 | 196,981,639.7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43,150,911.77 | 240,000.00 | 2,143,597.49 | 41,247,314.28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9,249,528.30 | 9,249,528.30 | |||
合计 | 52,400,440.07 | 240,000.00 | 2,143,597.49 | 50,496,842.5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征地及拆迁补偿款 | 35,863,911.77 | 1,493,597.49 | 34,370,314.28 | 与资产相关 | ||||
总装部科研试制 | 7,774,528.30 | 7,774,528.3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2,200,000.00 | 2,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城市轨道交通牵引变压器的研发 | 1,525,000.00 | 1,5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抗CTLA-4肿瘤免疫治 | 394,000.00 | 39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疗抗体新药SGB-928研发及产品化 | |||||||
财政局科教文专项款(节能型智能变压器及其管控系统研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广西省自治区科技厅2019第27号第一批滚动重点研发补贴款 | 525,000.00 | 5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海创新小镇一期 | 350,000.00 | 350,000.00 | 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专新型个体化免疫细胞治疗产品制备和质控工艺研究项目政府补助资金 | 1,368,000.00 | 240,000.00 | 1,60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业梦工厂一期 | 7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小镇二期 | 300,000.00 | 300,000.00 | 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99,911,762.00 | 1,099,911,762.00 |
其他说明: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43,223,397.07 | 943,223,397.0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5,011,196.10 | 155,011,196.10 | ||
合计 | 1,098,234,593.17 | 1,098,234,593.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048,118.97 | -26,526,949.01 | -3,979,042.35 | -20,311,154.32 | -2,236,752.34 | -39,359,273.2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048,118.97 | -26,526,949.01 | -3,979,042.35 | -20,311,154.32 | -2,236,752.34 | -39,359,273.29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71,035.97 | 1,252.02 | 1,252.02 | 5,972,287.9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796.41 | 1,252.02 | 1,252.02 | 10,048.43 | ||||
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部分 | 5,962,239.56 | 5,962,239.5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077,083.00 | -26,525,696.99 | -3,979,042.35 | -20,309,902.30 | -2,236,752.34 | -33,386,985.3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3、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484.81 | 1,269,554.08 | 666,695.56 | 611,343.33 |
合计 | 8,484.81 | 1,269,554.08 | 666,695.56 | 611,343.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6,888,378.27 | 76,888,378.27 | ||
任意盈余公积 | 16,022,563.87 | 16,022,563.87 | ||
合计 | 92,910,942.14 | 92,910,942.1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36,153,135.57 | -903,790,681.8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36,153,135.57 | -903,790,681.8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77,830.87 | -102,750,53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41,030,966.44 | -1,006,541,211.8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3,513,821.48 | 297,686,689.43 | 266,851,267.33 | 181,953,523.94 |
其他业务 | 32,194,145.67 | 21,098,845.47 | 33,948,526.71 | 15,012,697.18 |
合计 | 495,707,967.15 | 318,785,534.90 | 300,799,794.04 | 196,966,221.1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37、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97,908.53 | 963,241.14 |
教育费附加 | 1,064,295.47 | 832,506.53 |
房产税 | 434,621.22 | 1,000,740.40 |
土地使用税 | 69,441.34 | 702,099.57 |
车船使用税 | 12,400.00 | 11,400.00 |
印花税 | 107,058.53 | 84,973.21 |
其他 | 16,683.87 | 1,778.96 |
合计 | 3,202,408.96 | 3,596,739.81 |
其他说明: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51,662.26 | 8,746,685.29 |
差旅费 | 790,504.84 | 2,575,453.13 |
办公费 | 285,907.00 | 386,194.29 |
业务招待费 | 4,510,174.08 | 4,016,654.03 |
运杂费 | 13,651,763.88 | 10,535,943.62 |
售后服务费 | 3,344,135.89 | 3,865,556.05 |
咨询费 | 1,000.00 | 7,525.00 |
中标服务费 | 110,835.59 | 409,227.75 |
广告宣传费 | 5,783,512.17 | 5,354,120.70 |
其他 | 3,545,934.35 | 4,289,177.24 |
合计 | 39,375,430.06 | 40,186,537.10 |
其他说明: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149,880.91 | 28,559,631.33 |
办公费 | 2,307,462.98 | 3,454,902.40 |
折旧、摊销费 | 7,613,640.44 | 6,872,192.94 |
业务招待费 | 1,433,807.15 | 2,296,662.00 |
设备租赁费及力资费 | 1,486,040.13 | 2,761,059.96 |
咨询、保险费 | 2,113,894.99 | 2,380,752.62 |
车辆费 | 447,557.03 | 822,279.13 |
差旅费 | 719,808.98 | 1,974,419.29 |
其他 | 6,028,207.12 | 9,213,211.16 |
合计 | 50,300,299.73 | 58,335,110.83 |
其他说明:
40、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7,014,955.90 | 11,028,565.95 |
直接投入费用 | 4,301,134.49 | 1,594,334.68 |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 1,198,211.68 | 1,802,443.63 |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 199,999.98 | 199,999.98 |
设计费用 | 14,200.54 | 135,716.32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82,762.33 | 1,246,580.05 |
其他费用 | 340,557.57 | 1,041,728.74 |
合计 | 13,251,822.49 | 17,049,369.35 |
其他说明:
41、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7,325,416.45 | 25,856,890.17 |
减:利息收入 | 102,731.04 | 84,752.40 |
汇兑损失(减:收益) | 46,655.89 | 66,106.70 |
手续费 | 936,309.60 | 3,042,155.82 |
合计 | 48,205,650.90 | 28,880,400.29 |
其他说明:
42、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
1、政府征地及拆迁补偿款 | 1,493,597.49 | 1,615,794.3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
1、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创新小镇一期 | 350,000.00 | |
2、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创新小镇二期 | 300,000.00 | |
3、物流扶持专项资金 | 50,000.00 | 150,000.00 |
4、企业稳岗补助 | 501,810.78 | |
5、个人手续费补助 | 10,838.15 | |
6、养老保险补助 | 1,365,655.17 | |
7、创业园众创空间及产业升级建设奖励资金 | 400,000.00 | |
8、北海电子信息团队奖励 | 300,000.00 | |
9、2018年度第二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奖励资金 | 696,000.00 | |
10、创新型溶瘤病毒药物开发 | 200,000.00 | |
合计 | 2,706,246.42 | 4,727,449.55 |
4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0,111.13 | 1,145,012.5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314,625.1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3,960.84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153,310.61 | |
其他 | 84,935.75 | -799,905.46 |
合计 | -521,214.54 | -7,493,578.35 |
其他说明: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428,008.58 | -49,938,498.4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572,965.60 | -12,334,472.56 |
合计 | -19,000,974.18 | -62,272,970.98 |
其他说明:
45、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或损失 | -209,567.92 | 350,213.66 |
合计 | -209,567.92 | 350,213.66 |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769,900.00 | 1,199,700.00 | 1,769,900.00 |
其他 | 90,602.64 | 100,471.90 | 90,602.64 |
合计 | 1,860,502.64 | 1,300,171.90 | 1,860,502.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成都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补助 | 成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债权融资补助 |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科技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22,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两化融合项 | 成都市新都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 | 否 | 否 | 151,900.00 | 与收益相关 |
目补助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
参展电子信息博览会补贴 |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软件著作权登记知识产权政策兑现 | 南京市科技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研发活动项目补助 | 南京市科技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4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 南京市科技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创新券兑现 | 南京市科技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 苏州市科技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科研经费 | 北海市科技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较大贡献企业奖 | 柳州市阳和管理会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度劳动关系和谐奖 | 柳州市阳和管理会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4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度贯 | 柳州市阳和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标奖励 | 管理会 | 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
高新区委员会扶持资金 | 北海高新区管委会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海市高新区党建经费 | 北海高新区管委会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场地水电补贴 | 北海市人社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6,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柳州市就业中心以工代训补贴 | 柳州市社保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北海市示范基地奖励 | 北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奖励 | 苏州市财务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人才专项补助 | 南昌市财政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自主创新奖励 | 南昌市财政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1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博士后补助 | 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补贴 |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局等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实业动态补贴 | 新都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奖励 | 广西柳州市阳和管委会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广西自治区科技厅2019第27号第一批滚动重点研发补贴款 | 广西区科技厅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5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补助款 | 广西区科技厅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自治区知识产发展研究中心专利奖励款 | 广西区知识产权局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债务重组损失 | 469,155.52 | 469,155.52 | |
对外捐赠 | 378,400.00 | 100,000.00 | 378,400.00 |
其他 | 27,360.27 | 87,954.30 | 27,360.27 |
合计 | 874,915.79 | 187,954.30 | 874,915.79 |
其他说明: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111,909.30 | 6,318,124.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79,275.92 | -5,817,635.50 |
合计 | 10,891,185.22 | 500,488.8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546,896.7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98,915.6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703,428.7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61,796.5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27,044.22 |
所得税费用 | 10,891,185.22 |
其他说明
50、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三十二。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02,731.04 | 84,752.40 |
政府补助 | 2,572,548.93 | 3,820,155.17 |
其他 | 23,234,450.30 | 31,394,598.08 |
合计 | 25,909,730.27 | 35,299,505.6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1,983,643.96 | 23,310,499.92 |
差旅费 | 5,121,407.30 | 11,500,191.01 |
办公费 | 2,163,424.05 | 2,962,066.36 |
咨询费 | 107,500.00 | 1,861,495.77 |
业务招待费 | 6,295,486.77 | 8,292,667.29 |
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质押存款等资金 | 21,891,879.95 | 12,842,458.59 |
投标保证金 | 2,970,766.04 | 9,722,522.02 |
其他 | 45,179,344.54 | 52,318,903.37 |
合计 | 85,713,452.61 | 122,810,804.3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中介费用 | 2,850,000.00 | |
合计 | 2,85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 | 17,676,704.46 | |
其他 | 7,935,000.00 | |
合计 | 25,611,704.4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咨询费 | 325,653.22 | 124,678.01 |
合计 | 325,653.22 | 124,678.0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4,344,288.48 | -108,291,741.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000,974.18 | 62,272,970.9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562,338.58 | 14,644,167.77 |
无形资产摊销 | 1,893,473.89 | 2,278,244.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97,898.04 | 1,941,819.9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9,567.92 | -350,213.6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325,416.45 | 25,856,890.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2,448.70 | 7,493,578.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99,766.43 | -5,816,631.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519,440.42 | -8,099,395.7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287,624.66 | -26,977,099.8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082,290.00 | 7,481,205.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271,292.23 | -27,566,204.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269,793.28 | 21,783,830.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6,095,023.26 | 32,215,895.0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825,229.98 | -10,432,064.26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269,793.28 | 66,095,023.26 |
其中:库存现金 | 46,742.54 | 40,410.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899,070.02 | 66,054,613.2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69,793.28 | 66,095,023.26 |
其他说明:
5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105,522.95 | 保证及冻结 |
应收票据 | 5,107,991.22 | 质押开据应付票据 |
存货 | 700,599.31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固定资产 | 131,126,292.49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无形资产 | 115,911,553.74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投资性房地产 | 33,149,000.00 | 长短期借款、担保及冻结 |
合计 | 316,100,959.71 | -- |
其他说明: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其中:美元 | 82,507.24 | 7.0795 | 584,110.01 |
欧元 | 15,558.10 | 7.9610 | 123,858.04 |
港币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6,491.81 | 7.0795 | 470,728.77 |
欧元 | 9,292.80 | 7.9610 | 73,979.98 |
港币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预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3,231.00 | 7.0795 | 22,873.86 |
欧元 | 475.00 | 7.9610 | 3,781.48 |
港币 | |||
瑞士法郎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瑞士法郎 | 223,250.21 | 7.4434 | 1,661,740.61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府征地及拆迁补偿款 | 1,493,597.49 | 其他收益 | 1,493,597.49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创新小镇一期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创新小镇二期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物流扶持专项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企业稳岗补助 | 501,810.78 | 其他收益 | 501,810.78 |
个人手续费补助 | 10,838.15 | 其他收益 | 10,838.15 |
两化融合项目补助 | 151,9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1,900.00 |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 3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 |
北海市示范基地奖励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政府补贴款 | 81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818,000.00 |
专新型个体化免疫细胞治疗产品制备和质控工艺研究项目政府补助资金 | 240,000.00 | 递延收益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 | 南昌 | 制造、技术服务 | 90.08% | 非同控合并 |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制造 | 99.34% | 0.66% | 非同控合并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制造、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70.00% | 投资设立 |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生物医药 | 72.97% | 非同控合并 |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海银河智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物业服务 | 60.00% | 投资设立 | |
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生物医药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海智星投资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海博智投资有限公司 | 北海 | 北海 | 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星宸博瀚生物医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 | 成都 | 成都 | 服务 | 98.00% | 投资设立 | |
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92% | 554,928.23 | -14,574,374.6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5,040,872.50 | 216,888,997.41 | 931,929,869.91 | 980,381,175.92 | 98,020,314.28 | 1,078,401,490.20 | 679,351,099.56 | 248,327,741.06 | 927,678,840.62 | 957,682,677.04 | 99,513,911.77 | 1,057,196,588.8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335,345.37 | 5,594,034.56 | -20,932,914.45 | -24,835,278.43 | 171,057,117.20 | -38,381,761.46 | -35,897,568.43 | 11,129,769.90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投资服务 | 24.55% | 权益法 |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物医药 | 4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马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马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80,042,041.45 | 4,587,007.86 | 133,384,208.70 | 4,435,341.60 |
非流动资产 | 62,511,055.78 | 4,638,719.32 | 8,924,238.40 | 5,223,583.76 |
资产合计 | 142,553,097.23 | 9,225,727.18 | 142,308,447.10 | 9,658,925.36 |
流动负债 | 1,458,045.82 | 7,394,966.52 | 575,012.46 | 7,206,250.11 |
非流动负债 | 1,881,700.00 | |||
负债合计 | 1,458,045.82 | 7,394,966.52 | 2,456,712.46 | 7,206,250.1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4,011,143.05 | 1,830,760.66 | 139,851,734.64 | 2,452,675.2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5,354,735.62 | 732,304.26 | 34,333,600.85 | 981,070.10 |
--商誉 | 1,685,400.22 | 53,805,418.26 | 1,685,400.22 | 53,805,418.26 |
--其他 | -53,805,418.26 | -53,805,418.2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7,040,135.84 | 732,304.26 | 36,019,001.07 | 981,070.10 |
净利润 | 4,159,408.43 | -621,914.60 | 1,097,243.16 | -5,112,616.89 |
其他综合收益 | 4,882,228.44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59,408.43 | -621,914.60 | 5,979,417.60 | -5,112,616.89 |
其他说明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5,478,186.68 | 51,600,961.9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1,442,480.06 | 875,995.97 |
--综合收益总额 | -1,442,480.06 | 875,995.97 |
其他说明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
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以及来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包括未偿付的应收款项和已承诺交易。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占本公司应收款项总额64.99%(2019年半年报:20.31%)。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附注十一披露。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资金管理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
贷币资金 | 61,375,316.23 | 61,375,316.23 | 61,375,316.23 | |||
应收票据 | 49,839,066.98 | 49,839,066.98 | 49,839,066.98 | |||
应收账款 | 489,426,682.72 | 626,034,655.33 | 321,132,824.28 | 97,254,212.96 | 120,087,343.94 | 87,560,274.15 |
其他应收款 | 88,227,365.47 | 1,152,626,769.67 | 36,980,455.49 | 99,952,030.28 | 989,796,661.96 | 25,897,621.94 |
小计 | 688,868,431.40 | 1,889,875,808.21 | 469,327,662.98 | 197,206,243.24 | 1,109,884,005.90 | 113,457,896.09 |
短期借款 | 114,088,903.84 | 114,088,903.84 | 64,346,806.53 | 49,742,097.31 | ||
应付票据 | 58,235,487.17 | 58,235,487.17 | 54,385,487.17 | 3,850,000.00 | ||
应付账款 | 258,932,966.91 | 258,932,966.91 | 186,559,382.96 | 23,888,935.55 | 48,484,648.40 | |
其他应付款 | 267,372,089.32 | 267,372,089.52 | 81,965,165.61 | 72,196,269.77 | 113,210,654.14 | |
小计 | 698,629,447.44 | 698,629,447.44 | 387,256,842.27 | 149,677,302.63 | 161,695,302.54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
贷币资金 | 100,438,864.04 | 100,438,864.04 | 100,438,864.04 | |||
应收票据 | 78,522,932.78 | 78,522,932.78 | 78,522,932.78 |
应收账款 | 413,433,451.79 | 537,468,130.40 | 264,668,482.63 | 81,685,611.92 | 112,419,072.55 | 78,694,963.30 |
其他应收款 | 77,566,844.66 | 1,135,538,240.28 | 82,947,579.82 | 656,666,127.42 | 367,745,704.30 | 28,178,828.74 |
小计 | 669,962,093.27 | 1,851,968,167.50 | 526,577,859.27 | 738,351,739.34 | 480,164,776.85 | 106,873,792.04 |
短期借款 | 122,246,580.74 | 122,246,580.74 | 72,504,483.43 | 49,742,097.31 | ||
应付票据 | 62,515,868.32 | 62,515,868.32 | 52,828,593.74 | 9,687,274.58 | ||
应付账款 | 277,272,538.18 | 277,272,538.18 | 18,344,334.96 | 16,799,173.51 | 242,129,029.71 | |
其他应付款 | 200,133,734.57 | 200,133,734.57 | 5,412,120.47 | 5,280,544.83 | 189,441,069.27 | |
小计 | 662,168,721.81 | 662,168,721.81 | 149,089,532.60 | 81,509,090.23 | 431,570,098.98 |
(三)市场风险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和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止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瑞士法郎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584,110.01 | 123,858.04 | 707,968.05 | |
应收账款 | 470,728.77 | 73,979.98 | 544,708.75 | |
合同负债 | 22,873.86 | 3,781.48 | 26,655.34 | |
应付账款 | 1,661,740.61 | 1,661,740.61 | ||
小计 | 1,077,712.64 | 201,619.50 | 1,661,740.61 | 2,941,072.75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瑞士法郎项目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04,141.93 | 246,272.11 | 1,450,414.04 | |
应收账款 | 539,586.52 | 310,718.65 | 53,753.06 | 904,058.23 |
应付账款 | 1,712,029.74 | 1,712,029.74 | ||
小计 | 1,743,728.45 | 556,990.76 | 1,765,782.80 | 4,066,502.01 |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欧元金融资产和美元及欧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欧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294,107.28元(2019年度半年报约248,883.48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止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474,088,903.84元,详见附注五(十九)、附注五(二十七)、附注五(二十八)。
(3)敏感性分析: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2,595,990.00元(2019年度半年度约2,917,500.00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0.00 | 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0.00 | 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0.00 | 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0.0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0.00 | 0.00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8,212,541.23 | 18,212,541.23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
2.出租的建筑物 | 45,465,000.00 | 45,465,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8,212,541.23 | 45,465,000.00 | 63,677,541.23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市价为交易所活跃市场期末时点收盘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
创业园物业 | 45,465,000.00 | 收益法 | 报酬率、年递增率、空置率 |
合计 | 45,465,000.00 |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项目投资 | 47,000.00万元 | 46.98% | 46.9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系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梁洪运。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潘琦。其他说明:
截止2020年
月
日,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持有银河生物股份为516,752,989股,持股比例为
46.98%,前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冻结深度为冻结(原股+红股+红利)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上海赛安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西莱福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威海银河长征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 |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京银河正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北京银河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
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潘勇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
魏玲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姚国平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
潘瑾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5,688.99 | 15,688.99 | 否 | 42,299.1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电气设备 | 94,827.48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91,603.98 |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36,842.22 |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13,870.21 | 54,314.38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227,661.54 | 393,548.33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生物化学试剂耗材 | 9,846.7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 | 47,619.00 | 47,619.00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 | 47,619.00 | 47,619.00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办公场地 | 22,464.76 | 22,464.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12月12日 | 2020年11月25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年12月19日 | 2020年12月04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450,000.00 | 2019年10月10日 | 2020年07月10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9年10月09日 | 2020年10月08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021年03月09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0年04月09日 | 2020年12月09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2020年04月14日 | 2020年11月14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25,000.00 | 2020年06月11日 | 2021年01月11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00,000.00 | 2020年06月11日 | 2020年12月11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8,300.00 | 2019年12月02日 | 2020年09月10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01,003.00 | 2019年11月22日 | 2020年11月20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402,400.00 | 2019年11月22日 | 2020年09月20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92,400.00 | 2019年11月22日 | 2020年09月20日 | 否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602,400.00 | 2020年04月03日 | 2021年01月15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9,840,000.00 | 2016年11月16日 | 2024年11月16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2,580,000.00 | 2017年01月25日 | 2024年10月25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2,640,000.00 | 2017年03月28日 | 2024年09月28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4,140,000.00 | 2017年05月26日 | 2024年09月26日 | 否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7,820,000.00 | 2020年04月29日 | 2023年03月27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8年06月06日 | 2020年06月05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76,268,050.00 | 2018年01月03日 | 2020年07月11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38,410,900.00 | 2017年08月14日 | 2019年11月14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17年11月23日 | 2019年11月22日 | 否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16年12月26日 | 2020年12月25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17年01月24日 | 否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7年11月03日 | 否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18年01月03日 | 否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否 |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32,300,000.00 | 2017年03月10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潘勇、魏玲、姚国平、潘瑾 | 300,000,000.00 | 2017年12月12日 | 2019年12月11日 | 否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 | 30,000,000.00 | 2018年03月13日 | 2020年03月12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30,053.00 | 1,574,50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威海银河长征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 113,120.00 | 113,120.00 | 113,120.00 | 113,120.00 |
应收账款 |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4,864.00 | 51,084.00 | 54,864.00 | 34,992.00 |
应收账款 |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57,600.00 | 77,280.00 | 257,600.00 | 51,520.00 |
应收账款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132,782.22 | 10,699.27 | 265,636.00 | 16,094.68 |
应收账款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184,123.98 | 12,000.12 | 248,240.00 | 19,291.20 |
应收账款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90,485.00 | 234,355.30 | 1,190,485.00 | 116,429.31 |
其他应收款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724,603,378.02 | 724,603,378.02 | 724,603,378.02 | 724,603,378.02 |
其他应收款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166,770.17 | 5,003.11 | 100,426.34 | 3,012.79 |
其他应收款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89,780.94 | 2,693.43 |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建安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288,651.58 | 101,219.17 | 1,034,140.11 | 80,191.73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 | 44,000.00 | 110,000.00 | 22,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 32,849,685.00 | 5,569,937.00 | 32,849,685.00 | 2,607,064.85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马力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0 | 5,000.00 | 500.00 |
其他应收款 | 苏州般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0 | 5,000.00 | 5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48,587.14 | 9,213,374.00 |
预付账款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112,280.00 |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银河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 31,741.12 | |
其他应付款 | 北海银河科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48,188.97 | 48,188.97 |
其他应付款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9,698,963.00 | 9,698,963.0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2019年12月05日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展期协议(合同编号0150200015-2019年(展)字0004号),借款展期金额2,000万元整,借款到期日2020年11月25日,还款1,000万元整,借款到期日2020年12月04日,还款1,000万元整。2019年12月05日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15020015-2018江变(保)字001号)最高保额5,000万元。2019年12月05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015020015-2018江变(保)字002号),最高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
(2)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HT200217033330)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借款到期日2021年2月17日。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委保字第0034号),委托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柳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2020抵反保字第0013号),抵押物为:机器设备一批,抵押反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2020年2月20日徐海军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B200217050667),担保债权金额500万元,债务到期日2021年2月17日;2020年2月20日徐海军与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个人反担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个反保字第0034号,债务到期日2021年2月17日),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2020年2月20日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国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信用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信反保字第0020号、合同编号:2020年信反保字第0021号),担保内容为广西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委托担保,(合同编号:2020年委保字第0034号)反担保债权金额450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500万元。
(3)2019年10月16日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农村信用社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289802191743861),合同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借款到期日2022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16日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289804191663082)抵押物为:土地证柳国用(2010)第102618号、房产证:柳房权证字第D0152463号、字第D0152464号、字第D0152465号、字第D0152573号,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为6,000万元。
(4)2017年11月24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SCXT2017(DXD)字第210号-2号)合同借款金额30,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1日,2017年11月24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连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7(DXD)字第210号-3),2017年11月24日潘琦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连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7(DXD)字第210号-4),2017年11月24日潘勇及魏玲与四川信托签订连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7(DXD)字第210号-5),2017年11月24日姚国平及潘瑾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连带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CXT2017(DXD)字第210号-6),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接到四川信托通知,其已将上述未清偿之债权(包括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及其全部从权利)以现状方式分配给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为30,000万元。
(5)2016年7月20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J16812016072013),借款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9月16日。2016年7月20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16812016072013)抵押物为:
北国用(2015)第B77087号、北国用(2015)第B77075号、北国用(2015)第B77077号、北国用(2015)第029706号、北国用(2015)029708号、北国用(2015)029710号、北国用(2015)029711号、北国用(2015)029713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1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5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2号)。2018年9月14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合同编号:ZQ1682018091422001),展期后到期日为2019年9月16日;2018年7月30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北国用(2015)第B77087号、北国用(2015)第B77075号、北国用(2015)第B77077号、北国用(2015)第029706号、北国用(2015)029708号、北国用(2015)029710号、北国用(2015)029711号、北国用(2015)029713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1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5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52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36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32号、北房权证(2015)字第029726号。截止至2020年6月30号借款金额为4,974.21万元。
(6)2020年6月29日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600501200629320)借款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为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1年6月28日。2020年6月11日四川永星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成担司委字2011026号),委托担保债权金额1100万元。2020年6月11日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成担司质字2011026号)四川永星同意以“商业承兑汇票或保证金”设定质押,质押反担保债权最高限额为1100万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借款金额500万元。
(7)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4月3日,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对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银行南昌洪城支行、九江银行的借款1963.3670万出具保函担保,担保比例为借款的90%,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前述担保提供了相应反担保。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开据保函金额为1963.3670万。
2、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的担保承诺事项
(1)2018年3月6日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借款2,000万元,期限3个月,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80万股股票为上述借款作质押担保;同日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法院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向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2)2017年12月28日戎增发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2018年1月12日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7,626.81万元,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后两年止。
(3)2017年10月24日李振涛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日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承诺书》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4)2017年8月10日李昱、李鸿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目前剩余借款本金为13,841.9万元。
(5)2017年11月3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收款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出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5月18日,此汇票被背书转让给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
(6)2016年12月26日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其中两年期借款金额8,000万元。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应的《保证合同》,约定对《信托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事宜,保证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7)2017年1-2月,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背书转让方式,陆续获得4张出票人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目前尚欠借款本金2,800万元。
(8)2017年9月21日,重庆双融商贸有限公司将票面金额50万元的电子汇票背书转让给合盈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出票人和承兑人均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票人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
(9)2018年1月3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票人向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续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电票背书转让给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还有200万元未能兑付。
(10)2017年3月,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委托人暨受益人与受托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银河天成单一资金信托合同》。2017年3月受托人作为贷款人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中建投信托?银河天成单一资金信托项目信托贷款合同》,发放的信托贷款合计3,230万元,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委托人签署《保证合同》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人全部清偿《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所有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或保证人履行完毕合同项下偿付责任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涉诉讼情况
1、目前处于审理中的诉讼
(1)2018年3月8日被告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304.10万元,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声明》,后续被告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的2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500万元)为其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因被告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责任,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2,304.1万元及利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该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2)2018年4月18日被告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4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500万元)为其向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承诺声明》。现上述借款期限已届满,被告各方未能清偿上述借款或履行相应责任,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偿还本金4,500万元及利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该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3)国营江陵电缆厂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国营永星无线电器材厂(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改制前名称)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不可撤销担保函》,1999年12月国营江陵电缆厂尚欠国家开发银行1,570万元本金未偿还。后国家开发银行将前述债权转让给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因原保证人国营永星无线电器材厂办理注销登记时明确其所有债务由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对国营江陵电缆厂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同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该案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已上诉。
(4)2016年12月30日,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2亿元。同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前述借款提供担保。后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偿还本息,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本金2亿元及利息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所有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该案件一审法院判如原告所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
(5)2017年3月10日被告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姚国平、潘琦、潘勇分别与原告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的32,2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2,200万元及利息等,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姚国平、潘琦、潘勇对诉讼请求内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卓舶实业归还借款本息并承担原告卓舶实业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所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该案件一审法院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需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所欠本金、利息等债务承担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均已上诉。
(6)2017年10月16日,原告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借款11,000万元,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因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本息,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决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1,000万元及利息,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7)2018年1月17日,申请人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5,000万元,同日,申请人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被申请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剩余本金3,670万元,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遂提起仲裁并请求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670万元及利息,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两被申请人承担解决本次争议的合理费用。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8)2017年8月8日,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第三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出具《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原告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6,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到期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原告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请求所有被告支付原告在本案支付的律师费以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6,00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共同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9)2017年3月16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第三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采服务垫付货款提供担保,2017年9月8日原告应第三人的需求分别与购货方、第三人签订《采购合同》和《购销合同》,第三人向原告出具等价商票,原告依约向购货方支付货款共计200,043,200元。后第三人拒付向原告出具的已到期商票。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的垫付贷款、逾期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最高额2亿元为限)。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银河天成集团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10)原告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获得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1,150万元债权本息,因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下落不明,广东理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无法取得债权,其认为该债务应由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承担,遂起诉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后胜诉,但同样未获得清偿,进而起诉了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靖基投资发展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在欠缴出资的范围内对深圳天星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所欠债务本金1,150万元及利息等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及被告之间相互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该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欠缴出资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粤0303民初916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深圳市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在欠缴出资本金人民币400万元及利息范围内,对深圳市必尔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粤0303民初916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靖基投资发展公司就上述债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目前处于二审审理阶段。
(11)2018年3月13日,被告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将出票人及承兑人为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原告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票据到期后,各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0万元及利息,被告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生效的诉讼
(1)原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宏大投资管理中心分别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12月8日签订了《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金宏大合计持有的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不低于66.776%股权,由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作订金30,000万元;如最终交易因特定情形未能达成,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订金,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退还订金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17年12月12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支付30,000万元。2018年6月15日,本次交易终止,根据相关协议,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退还全部订金,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退还上述款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30,000万元订金及利息,被告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质押的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件法院判如原告所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2)2016年7月20日第三人南宁市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商顺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六家公司(以下简称“六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第三人分别向六被告提供借款合计7,000万元,为确保六被告切实履行在2016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19日期间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六被告7,000万元借款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反担保合
同》;同日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分别与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在为前述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为前述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借款合同》到期后,六被告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替六被告代偿借款本息,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在代偿完毕后向各被告追偿,追偿无果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①六被告向原告偿还代偿款并支付违约金;②所有被告对六被告应偿还原告的代偿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该案件一审判决六被告偿还代偿款并支付违约金,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上诉,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免除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责任。
(3)2017年9月18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徐宏军与原告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金、利息及原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18年8月15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本金合计人民币1,445万元,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徐宏军对上述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所有被告共同承担。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2017年7月25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签署《借款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法院已准予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撤诉。
(5)2016年6月29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姚国平、潘勇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签订四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前述借款进行质押担保;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担保函》。2016年7月4日,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向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目前剩余借款本金18,420.71万元,法院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6)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起诉潘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升欣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下发裁定按深圳市晨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过与该案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
(7)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原告蔡可璐、蔡慧、孙雪频、何娜、戴建国等10名投资者陆续分别认购了上海富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中铁中宇有限公司为受托管理人,定向融资工具产品,9名投资者(剩下1名投资者认购本金不详)认购本金共计425万元,认购到期后,以上10名投资者未能获得兑付,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上海富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归还本金及利息,中铁中宇有限公司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法院准予原告戴建国撤回起诉,且分别裁定驳回上述剩余9位原告的起诉。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过与该案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书。
(8)2016年11月7日,原告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保证合同》《保证函》,涉及金额795.8243万元。原、被告经法院组织调解,已调解结案,债务已清偿完毕。
(9)2018年2月3日,被告一姚国平向原告徐峰借款1,500万元。后原被告协商一致对借款展期,被告一、被告二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合同到期被告一未归还借款,原告认为被告二是一人有限公司,被告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被告二的唯一股东,应对被告二应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一姚国平偿还1,500万元、被告二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三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姚国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该案件一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对姚国平的债务承担任何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10)2015年8月,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孔庆忠、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银河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与孔庆忠关于投资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约定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孔庆忠支付合作定金500万元人民币,如完成尽职调研程序,双方对评估调研结果没有异议,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依据意向书的约定实施投资收购;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投资无法实施,则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庆忠应向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返还定金,协议签署后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孔庆忠要求向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孙明明支付了定金500万元。然而最终无法实施投资收购,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多次与被告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庆忠、孙忠厚、孙明明协商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并退还500万元定金,但各被告未予回复,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解除所签订的意向书;且被告达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孔庆忠、孙忠厚、孙明明退还定金500万元及利息,并负连带责任,另请求所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案件一审判决解除所签订的意向书,被告孔庆忠偿还定金500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孔庆忠已上诉,法院已终审判决驳回孔庆忠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1)2017年12月,被告曾艳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原告吴丽娜与被告夏兆祥签订《借款协议》中作为担保人,原告吴丽娜向被告夏兆祥汇款共计4,000万元,后原告吴丽娜向被告夏兆祥提出提前还款要求,被告夏兆祥未偿还,遂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夏兆祥归还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被告曾艳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且本案诉讼费用由所有被告负担。该案件法院已准予原告撤诉。
(12)原告戎增发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12日签署《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合同到期后,被告尚有7,626.81万元未还款项,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被告潘琦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有被告承担原告为催讨借款合理支出的包括诉讼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目前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626.81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执行法院暂时按终结本次执行处理,同时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目前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
(13)2017年11月15日,被告姚国平、潘勇、潘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徐宏军、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田克洲借款4,000万(实际转款3,900万),被告方未按约定还款,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所有被告共同偿还原告本金3,900万元、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法院判如原告所请,执行阶段法院拍卖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云南汉素5.55%股权(以14,625,267.81元成交)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银河生物859,978股股票,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件下达终结执行裁定。
(14)2017年10月24日原告李振涛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5,000万元,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与原告签订《担保承诺书》。借款到期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仍欠借款本金6,000万元未偿还,原告李振涛遂提起诉讼并请求所有被告偿还原告剩余借款。该案件已达成调解,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15)2018年3月6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与原告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潘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原告的前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判令所有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目前该案件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对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向深圳国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6)2017年8月10日,原告李昱、李鸿与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李昱、李鸿向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5,000万元,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潘勇、姚国平、徐宏军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为《借款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合同到期后,被告尚有未还款项,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所有被告承担。该案件一审判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偿还本金13,841.9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再审被驳回,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针对江变科技股权拟被拍卖一事提起执行异议申请后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复议并获受理。
(17)2016年12月26日被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与原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保证合同》,向原告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000万元,后续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元,仍欠本金8,000万元,因原告认为所有被告出现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①确认所有原告中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及根据该合同签订的其他业务合同立即提
前到期;②判令所有被告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③判令所有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④判令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潘琦对前述项请求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⑤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所有被告承担,法院判决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8,000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再审被驳回,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8)2017年11月3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向收款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出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100万元人民币)。2018年5月18日,此汇票被背书转让给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票据到期日期为2018年11月5日。票据到期后靖江昊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无法得到兑付,遂提起诉讼请求前手、出票人及承兑人共同支付票面金额100万元、利息及诉讼费用等,该案件法院已判如原告所请,目前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
(19)2017年9月21日,重庆双融商贸有限公司将票面金额50万元的电子汇票背书转让给合盈小额贷款(重庆)有限公司,出票人和承兑人均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票人为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后续汇票到期,但承兑人未付款,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重庆双融商贸有限公司、云南品分商贸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支付汇票金额5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该案法院已判如原告所请,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20)2018年1月3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票人向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后续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票据到期后剩下200万元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兑付,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北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连带给付200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判如原告所请。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21)2018年4月20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还款协议书》,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截至2018年4月11日,合计向原告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逾期支付2,800万元电票;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前述电票上作为保证人。因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债务,遂安吉均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800万元及利息,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案双方达成调解,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暂按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22)2017年3月14日,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与原告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借款及保证协议》,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提起诉讼并请求判令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3,000万元整,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一审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2,469.97万元及利息,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3)2017年3月,被告一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原告上海诺永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的3,230万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后因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信托贷款利息及罚息,原告提出解除《信托贷款合同》并要求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前偿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归还前述本金及利息等费用,原告遂提起诉讼并请求判决二被告向原告上海诺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代偿信托贷款本金3,230万元及利息、罚息等;同时请求判决二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目前该案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当向上海诺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
公司因涉及诉讼情况,冻结子公司(孙公司)的情况如下:(1)冻结公司持有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2)冻结公司持有的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3)冻结公司持有的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72.97%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4)冻结公司持有的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4.55%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5)冻结公司持有的上海国药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4%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6)冻结公司持有的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7)冻结公司持有的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8)冻结公司持有的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99.34%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9)冻结公司持有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8%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10)冻结公司持有北海银河智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11)冻结公司持有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12)冻结公司持有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36个月。
4、银行账户冻结情况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因涉诉导致非主要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冻结银行账户12个,冻结金额5.93万元。
(二)对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的暂不确定担保承诺事项
(1)2017年9月18日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借款合同》,同日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后续剩余借款本金人民币1,445万元。目前法院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2016年6月29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潘琦、姚国平、潘勇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签订四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为前述借款进行质押担保;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具《担保函》。2016年7月4日,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托中国光大银行向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目前剩余借款本金18,420.71万元,法院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3)2016年7月20日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分别与被告南宁市爱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南宁廷洁商贸有限公司、广西鑫正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斯特莱贸易有限公司和南宁商顺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六家公司签订一系列《委托担保合同》,约定为前述六家公司向第三人南宁市吉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铁投吉鸿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在借款本金的最高债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目前法院二审已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2017年12月,借款人夏兆祥与吴丽娜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借期三年,曾艳平和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2017年12月5日至借款人全部偿还借款之日止。目前法院已准许原告撤诉。
(5)2018年2月3日,借款人姚国平、担保人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出借人徐峰签署《借款合同》,借款1,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法院一审判决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6)2017年8月8日上海在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将其6,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出具《委托贷款不可撤销担保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
(7)2017年7月25日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签署《借款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实现之日止。法院已准予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撤诉。
(8)2017年3月16日,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国投供应链服务协议》,约定深圳国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采服务垫付货款最高额为2亿元,同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2017年3月10日上海卓舶实业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32,200万元;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该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10)2018年4月18日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平台合作协议》等合同,借款4,500万元,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4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4,500万元)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诉,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上诉。
(11)2018年3月8日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平台合作协议》等合同,借款
2,304.1万元,广西银河天成实业有限公司以出票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25张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2,500万元)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江苏金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上诉。
(12)2018年1月17日,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日,广州镭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还款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目前剩余借款本金3,670万元。
(13)2017年10月16日,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1个月。同日,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15日期间订立的一系列借款合同所形成的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保证期限为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14)2016年12月30日,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亿元,期限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12日。同日,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2年止。
(15)2018年3月,杭州木东贸易有限公司将出票人及承兑人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议案》,公司决定通过起诉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来向其追偿占用资金,并将根据其后续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实质进展决定相应诉讼方案和力度,同时公司将继续保持与银河集团沟通,督促其早日兑现承诺,争取尽快通过现金偿还、资产置换等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决定对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1)。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00 |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9月23日发布了《关于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对公司、银河集团以及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3号,对银河集团及姚国平给予警告并处相应罚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处罚决定书>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2020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给以警告并处罚款,部分当事人被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2、资金占用事项
(1)经营性资金占用
①因江苏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有业务已经不能产生收入,本公司于2017年8月将得康生物60%股权以1.6亿元作价转让给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笔股权转让款8000万元,并于2018年9月向本公司开具了第二笔股权转让款3,200万元及第三笔股权转让款4,8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2月24日。目前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集团未兑付。
②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0向本公司开具其承诺支付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00万元订金退款,票据承兑日期为2019年3月30日。目前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未兑付。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公司自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的情况并结合公司及银河集团被立案调查的内容,发现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45亿元。
3、银河生物全资子公司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多融理财(上海银砖的平台名称)股东厦门耕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代持方。代为持有上海银砖33.33%的股份。因上海银砖主要人员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故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截止目前银河生物全资子公司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上海银砖公司未实际入股、未实际出资,未派驻、未选任任何人进驻上海银砖公司,与上海银砖无任何资金往来,也未参与上海银砖的分红。
4、银河生物全资子公司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上海赛安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目前已无法持续经营。
5、公司2018年将自有的32.08亩土地交由北海市政府有偿回收,用来建设北海市第八小学银河校区,北海市第八小学银河校区已于2019年内正式投入使用,但因公司涉及诉讼导致前述32.08亩土地存在抵押及被查封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办理相关土地转让等相关手续。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1,381,381.28 | 100.00% | 33,697,142.18 | 33.24% | 67,684,239.10 | 115,814,964.87 | 100.00% | 33,658,104.07 | 29.06% | 82,156,860.80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01,381,381.28 | 100.00% | 33,697,142.18 | 33.24% | 67,684,239.10 | 115,814,964.87 | 100.00% | 33,658,104.07 | 29.06% | 82,156,860.80 |
合计 | 101,381,381.28 | 100.00% | 33,697,142.18 | 33.24% | 67,684,239.10 | 115,814,964.87 | 100.00% | 33,658,104.07 | 29.06% | 82,156,860.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4,066,004.07 | 33,697,142.18 | 98.92%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67,315,377.21 | ||
合计 | 101,381,381.28 | 33,697,142.1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914,123.45 |
1至2年 | 57,575,100.80 |
2至3年 | 121,438.77 |
3年以上 | 33,770,718.26 |
3至4年 | 101,616.15 |
4至5年 | 78,000.00 |
5年以上 | 33,591,102.11 |
合计 | 101,381,381.2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3,658,104.07 | 39,038.11 | 33,697,142.18 | |||
不计提坏账组合 | ||||||
合计 | 33,658,104.07 | 39,038.11 | 33,697,142.18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73,057,667.21 | 72.06% | 5,742,290.00 |
合计 | 73,057,667.21 | 72.0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05,662,906.31 | 459,442,244.53 |
合计 | 505,662,906.31 | 459,442,244.53 |
(1)应收利息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793,679.19 | 374,571.98 |
往来款 | 1,540,686,963.06 | 1,490,916,796.88 |
合计 | 1,541,480,642.25 | 1,491,291,368.8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8,607,446.31 | 1,023,241,678.02 | 1,031,849,124.33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968,611.61 | 3,968,611.61 | ||
2020年6月30日余额 | 12,576,057.92 | 1,023,241,678.02 | 1,035,817,735.9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7,773,060.32 |
1至2年 | 205,040,062.03 |
2至3年 | 861,809,638.76 |
3年以上 | 406,857,881.14 |
3至4年 | 400,530,043.67 |
4至5年 | 592,925.92 |
5年以上 | 5,734,911.55 |
合计 | 1,541,480,642.25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8,607,446.31 | 3,968,611.61 | 12,576,057.92 |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1,023,241,678.02 | 1,023,241,678.02 | ||||
合计 | 1,031,849,124.33 | 3,968,611.61 | 1,035,817,735.94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24,603,378.02 | 1-2年、2-3年、3-4年 | 47.01% | 724,603,378.02 |
北京远程视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款 | 300,000,000.00 | 3-4年 | 19.46% | 298,638,300.00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91,997,026.71 | 1年以内、1-2年、2-3年 | 18.94% | |
北海星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股权处置款 | 68,009,240.00 | 1年以内、1-2年 | 4.41% | |
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56,572,821.03 | 1年以内、1-2年 | 3.67% | |
合计 | -- | 1,441,182,465.76 | -- | 93.49% | 1,023,241,678.02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28,242,666.15 | 428,242,666.15 | 428,242,666.15 | 428,242,666.1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7,040,135.84 | 37,040,135.84 | 36,019,001.07 | 36,019,001.07 | ||
合计 | 465,282,801.99 | 465,282,801.99 | 464,261,667.22 | 464,261,667.2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2,242,666.15 | 82,242,666.15 | |||||
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北海高新技术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
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北海银河智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银河汇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合计 | 428,242,666.15 | 428,242,666.1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0.00 | 0.00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科泉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019,001.07 | 1,021,134.77 | 37,040,135.84 | ||||||||
小计 | 36,019,001.07 | 1,021,134.77 | 37,040,135.84 | ||||||||
合计 | 36,019,001.07 | 1,021,134.77 | 37,040,135.84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74,123.35 | 8,130,216.80 | 32,669,974.02 | 31,717,891.41 |
其他业务 | 1,460,874.09 | 641,507.80 | 1,589,021.82 | 512,360.91 |
合计 | 9,834,997.44 | 8,771,724.60 | 34,258,995.84 | 32,230,252.3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1,134.77 | 269,373.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492,950.00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374,732.19 | |
合计 | 1,021,134.77 | 10,387,591.00 |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09,567.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476,146.42 | |
债务重组损益 | -469,155.5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5,157.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4,935.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197.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56,688.40 |
合计 | 2,869,315.4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84,935.75 | 与公司正常业务不相关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4% | -0.0044 | -0.0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24% | -0.0070 | -0.007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三、公司上述文件的原件存放于公司董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