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林海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9

公司代码:688069 公司简称: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胡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季乐华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88,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9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德林海、公司、本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政府二元公共需求湖库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以及蓝藻水华的预防和控制的政府公共需求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明明
合肥德林海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大理德林海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德林海生态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昆明德林海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玉溪德林海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德林海之全资子公司
金控源悦无锡金控源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中科光荣北京中科光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金源融信无锡金源融信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安丰盈元绍兴市上虞区安丰盈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申港证券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天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富营养化水体中氮、磷等营养盐含量过多而引起的水质污染现象
水华大自然中由微小浮游生物大量繁殖、高度密集,成团漂浮在水体表面,使水体呈现蓝绿色或赤红色的现象
藻水分离将含藻水(富藻水/藻浆)通过专用设备处理,使水中的蓝藻与水分离的过程。最终藻渣浮于水面,清水位于浮渣下面
藻渣脱水将水藻分离后获得的藻渣用离心机进行脱水的过程
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通过两级串联的气浮分离池连续工作,逐级利用水中产生的大量微细气泡与高密度蓝藻颗粒相互接触粘附并上浮到水面,形成浮渣,从而实现藻水分离
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根据水位变化和蓝藻聚集厚度调节抽吸装置,适应不同水位高度,实现高效抽吸水面表层不同浓度的藻浆
蓝藻囊团破壁技术利用强烈的液力剪切和湍流,使得高浓度蓝藻悬浮液中的蓝藻细胞群不断被粉碎分散
加压控藻技术通过对水中蓝藻施加0.5Mpa以上外压,致使包裹多细胞的囊膜破裂,细胞分散形成单细胞碎粒,细胞中气囊塌瘪
蓝藻清除率出水中蓝藻残余量的判定标准为出水中蓝藻含量不高于进水中蓝藻含量的5%,亦即蓝藻清除率≥95%
藻渣经过藻水分离后获得的蓝藻浮渣,含固率为(2.5~4.5)%
藻泥藻渣经过脱水后获得的半固形泥状物,含水(75~90)%,含蓝藻干物质约(10~25)%。每处理1,000t藻浆,可获得藻泥约(5,000~10,000)kg,蓝藻干物质量约 (500~2,000)kg
气浮通过某种方法产生大量微气泡,粘附水中悬浮性颗粒或疏水性物质,在水中上浮完成固液分离的一种过程
絮凝使水或液体中悬浮微粒聚焦变大,或形成絮团,从而加快粒子的聚沉,达到固液分离的目的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德林海
公司的外文名称Wuxi Delinhai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Delinha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14092
公司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14092
公司网址http://www.wxdlh.com/
电子信箱wxdlh@wxdlh.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丁锡清邵 岭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 88 号
电话0510-855106970510-85510697
传真0510-855051770510-85505177
电子信箱dingxiqing@wxdlh.comshaoling@wxdlh.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德林海688069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30,858,813.91107,559,308.1221.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83,810.3034,821,408.113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83,044.1630,455,866.614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10,340.86-17,836,092.78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59,311,500.39314,027,690.0914.42
总资产478,223,134.00446,830,051.957.0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0.78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20.783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60.6841.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514.25减少0.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812.46增加0.2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343.1增加1.2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本年度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085.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329.95万元,增幅21.66%,主要是:本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收入10,647.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7.25%。其中:

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设备采购项目及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二期)项目共计8,003.27万元。

注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8.3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46.24万元,增幅30.05%,主要是:收入增加使得对应的净利润有较大幅度提升。

注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31.03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347.42万元,主要是:1、上半年疫情对于收款手续办理有一定影响,使得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有所下降;2、在手订单较多,投入增加。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17,118.1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57,718.6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908.74
所得税影响额-464,161.98
合计2,600,766.14

九、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以湖库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以及蓝藻水华的预防和控制为重点的蓝藻治理业务,具体包括根据湖库蓝藻治理的政府二元公共需求,开发、销售一体化、成套化蓝藻治理先进整装技术装备以及提供藻水分离站等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专业化运行维护服务。

(二) 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蓝藻治理整装集成技术装备和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服务获取收入,其主要盈利模式有以下两种:提供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获得销售收入;提供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服务获得收入。上述两类业务的经营模式有所差异 。

1、 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

(1)移动式技术装备

① 采购模式

公司提供的成套技术装备所需的通用零部件、标准设备按照市场价格直接对外采购,非标准设备、核心设备(主要依托公司创新的工艺技术并向第三方定制生产的设备)通过定制的方式采购。非标准设备、核心设备的部件由多个供应商生产完成,单个供应商难以掌握公司成套设备的设计资料。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供货质量。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采购部会同项目执行中心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制定供货计划,组织采购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核心设备及配套部件。采购部按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采购。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对合格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采取多项措施控制采购成本和保证供货质量。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采购部会同项目执行中心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制定供货计划,组织采购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核心设备及配套部件。采购部按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采购。

② 销售模式

公司开发的各类整装集成技术装备技术含量较高且需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水质状况设计,其研发设计过程需要与客户不断沟通取得反馈意见,因此公司技术装备的销售由研发中心主导,市场开发中心协助完成。公司的研发中心与市场开发中心通过定期拜访客户、持续关注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等方式,及时有效地掌握市场需求信息。公司主要通过参与公开招标程序或与客户的

商务谈判获取订单。此外,公司也积极进行技术和装备的宣传推广,通过已建成项目的示范效应开拓新客户。

(2)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①采购模式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模式与移动式技术装备相同。对于与蓝藻治理技术装备安放及藻水分离工艺要求紧密相关的地基平整加固、藻浆池挖建和辅助配套设施,该等辅助项目占合同总体预算比例很小,为提高整体项目实施效率并保证公司整装成套技术装备的运行效果,业主方将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采购连同辅助项目一揽子授予公司承接。公司承接后,将该等辅助项目分包给承包商予以实施。

②项目实施模式

公司的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项目实施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的总目标和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指标实行全面管理。公司完成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工程安装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地基等工程由客户另行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③销售模式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项目的销售模式与移动式技术装备相同。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业务,客户在验收之前需要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相关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达标之后方可实施验收。如验收标准中包括水质检测要求,客户自行委托或要求乙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在客户自行委托的情况下,第三方检测机构直接向客户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无需向乙方出具;在乙方委托的情况下,乙方取得第三方检测机构后向客户提交水质检测报告。

2、运行维护服务

(1)采购模式

运行维护服务所需的主要物资为药剂(用于物理法处理含藻水)、辅材等,由运行管理部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公司采购部根据需求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通过对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的厂家进行询价、比价,履行审批程序后执行采购。

运行维护服务中的蓝藻打捞服务技术含量较低、时间性强,公司将蓝藻打捞服务使用劳务外包的模式,由外部劳务公司承担,并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公司提供打捞设备,劳务公司按照合同要求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打捞,负责安全作业、设备维护等具体管理工作。

(2)服务提供模式

公司的运行维护项目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组建专业运行管理团队,在委托运营期间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实施运行维护服务,包括蓝藻巡查、打捞、分离、处置及臭味控制一体化工作,负责蓝藻治理处理设施的保养和维护,确保经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客户要求的质量指标,并接受客户的监督考核。相关的运营费按月根据藻泥处理量和设备运行时长确认,一般按季度或年度进行统一结算。

报告期内,运行维护服务收入的依据为处理量和综合服务质量,其中,处理量包括藻泥产生量、藻水处理量、运行时长等量化指标,综合服务质量包括效果指标(蓝藻去除率、藻泥含水率等指标)和管理指标(日常工作机制、安全运行管理情况等),由客户以考核评分表或抽检监测的监测报告作为依据评定运行维护服务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为购买公司整装集成技术装备的客户提供运行维护服务。部分客户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提供商,公司通过参与客户的招标获得项目;部分政府部门客户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决策流程委托公司运行维护项目。

3、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分为前瞻性研究和定制化研发。

(1)前瞻性研究

公司研发中心根据市场需求、行业技术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应用技术的研发工作,储备核心技术。公司的前瞻性研究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依靠公司研发团队独立研发的同时,也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江南大学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合作研究,借助外部研发力量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水平。

(2)定制化研发

公司接收客户订单后,研发中心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水质状况及客户对装备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评估、立项、技术研发、工艺和设备设计,形成高效能、低成本的蓝藻治理集成技术方案,并委托第三方供应商进行定制化设备、部件试制,完成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测试后定型。

(三) 所处行业情况

蓝藻治理是水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重要途径,作为水环境治理领域的一个细分行业,关系到饮用水安全、水生生态健康、水环境质量以及滨湖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蓝藻治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其历程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富营养化湖泊正在开展蓝藻治理工作。随着蓝藻治理技术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升级,行政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治理商业模式的不断成熟,整个行业发展的“风口期” 正在酝酿形成。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 2015〕17 号)、《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 期间,我国将从蓝藻治理、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等几个方面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除六大湖(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外,蓝藻治理市场还包括19个暴发过蓝藻水华的湖库、 60个存在富营养化问题的湖库以及618个水源地。蓝藻治理行业今后将在三个需求层面上进一步发展:

第一个层面是需要确保湖库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国家生态环境部定义了六类水环境突发灾害事件,蓝藻水华灾害为其中之一。生态环境部明确要求湖库饮用水水源地要针对蓝藻水华灾害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的水华发生区域,采取增氧机、藻类打捞等方式减少和控制藻类生长和扩散。我国618个重点水源地涉及这一要求,面积约33,400平方公里;

第二个层面的需求是,对已发生的蓝藻水华灾害进行应急处置,将这种灾害对饮用水安全、对水生生态系统、对环境、对区域形象、对社会经济造成的诸多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在做到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蓝藻爆发进行主动性地预防控制,降低蓝藻生物量,防范水华形成。涉及这种二元化需求情况的主要是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常年频发蓝藻水华的著名湖泊以及间歇性爆发过蓝藻的19个中小湖泊,总面积约2,562.37平方公里。目前阶段的蓝藻治理工作主要是在这些湖泊开展;

第三个层面的需求是,针对已经形成富营养化的湖泊进行内源治理,采取包括蓝藻治理在内的综合性措施,改善水质,将“藻型浑水”湖泊逐步转变成“草型清水”湖泊。涉及这一需求的湖泊约有60个,面积约16,028.9平方公里。 综上所述,我国各重要湖泊水库均面临富营养化程度高、蓝藻水华灾害频发的问题,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短期内还可能加重,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我国湖泊水污染防治在近10年内的主要控制方向是严格保障现有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遏制主要湖泊富营养化趋势,降低水体水质营养化指标浓度;逐步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因此水体富营养化治理还有庞大的潜在市场亟待挖掘。

(四)主要产品及用途

1、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是实现“蓝藻打捞——藻水分离”的整装成套技术装备。采用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蓝藻囊团破壁、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等核心技术,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了蓝藻打捞、脱气沉降、气浮分离、脱水等多个环节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了可规模化和工厂化处理蓝藻的基站。适用于蓝藻水华长期规律性、大范围聚集区域的常态化应急处置。

2、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

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是在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基础上的高度集约化,可随车转运,突破岸上站点服务范围受到限制的问题,实现对暴发蓝藻的水域灵活机动地进行藻水分离。适合湖湾、河道、水库及景观水体等。

3、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

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为机动性应急蓝藻治理装备,可以根据蓝藻聚集情况和应急处置需求,结合道路情况选点放置、运营。适用于蓝藻水华聚集严重、但无条件建设大规模藻水分离站的湖库。

4、水动力控(灭)藻器

水动力控(灭)藻器主要通过设备中推流装置带动水体的横向及纵向流动,提高水体流速,消除区域温差,破坏蓝藻生长条件从而达到控(灭)藻效果。其对于稀薄、低密度的水华现象具有很好的适用性,不仅可以有效的抑制蓝藻生长,更可以显著的增加水体的溶氧量,是控制蓝藻水华的高效工具。

5、蓝藻加压控藻船

蓝藻加压控藻船主要利用船体上配备的加压装置对藻水进行加压处理,经过加压后的蓝藻细胞活性降低,其囊团破裂,会下沉至水体底部,自然消亡,抑制蓝藻的快速繁殖,从而起到控制水体蓝藻大面积暴发的作用。可广泛用于湖泊、水库、河道、鱼塘以及景观水体等水域蓝藻水华的防控。

6、深井加压控藻平台

深井加压控藻平台工作原理主要依靠压力降低蓝藻细胞活性,主要功能是收集打捞水体中的蓝藻,将藻水导流流入70米深井,利用深井产生的0.7MPa自然压力进行加压处理,经过加压后的蓝藻细胞活性降低,其囊团破裂,会下沉至水体底部,自然消亡,抑制蓝藻的快速繁殖,从而起到控制水体蓝藻大面积暴发的作用。

深井加压控藻平台具有以下优势:①高通量:每天可处理86,400立方米浓藻浆;②低能耗:

处理500立方米浓藻浆仅耗1度电,按1元/度电计算费用,处理1立方米藻浆仅需0.002元;③多功能:深井加压控藻平台不仅能控藻灭藻,同时还能增加水体流动性与溶解氧;④无污染:该技术治藻无添加、无转移、无二次污染。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拥有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蓝藻囊团破壁技术、加压控藻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各项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水平,公司专利权属清晰,且在市场中的产业化应用成熟,具体如下:

核心技术技术成熟 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来源技术先进性
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技术规模化应用国际领先原始创新可处置富藻水、高浓度藻类悬浮物,出水中蓝藻密度远小于单级气浮分离技术,出水中的总磷、总氮、氨氮、COD均有降低,出水水质明显提高
高效可调式涡井取藻技术规模化应用-原始创新可适应不同水位高度,高效抽吸藻浆(包括高浓度的藻浆),大幅提升打捞量并降低成本
蓝藻囊团破壁技术规模化应用-原始创新可用于处理浓藻浆和失活的陈藻,提高絮凝沉淀效果、出水水质和蓝藻去除率
加压控藻技术规模化应用国内领先原始创新通过物理方式对蓝藻加压处理,致使蓝藻脱气沉降,实现大通量、低能耗、无害化的原位控藻

公司在蓝藻治理实践过程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技术先进性,快速迭代的风险较低。一是围绕“打捞上岸、藻水分离”的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路线和“加压灭活、原位控藻”的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技术路线,在蓝藻打捞、脱气、沉降和气浮分离等核心环节不断攻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持续优化和改进蓝藻治理技术方案,十余年来市场上尚未出现已应用推广的替代性技术。二是公司在蓝藻治理行业深耕多年,其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平台已形成明显的平台效应,新兴技术及技术装备需与现有平台对接,对后续进入该区域市场的竞争者构成了兼容性壁垒。三是公司通过长期的技术研究和治藻实践,储备了丰富的基础数据、技术装备,并适度超前研究、超前开发,力争尽快突破潜水打捞、藻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瓶颈,打通监控预警、蓝藻治理、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进一步保持乃至扩大技术领先地位。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新增已获得专利数报告期末累计已获得专利数
发明专利17
实用新型专利332
外观设计专利11
合计540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5,684,801.7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5,684,801.7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4.3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深井加压蓝藻进入湖滨湿地迁移转化规律研究5,110,000.001,067,021.123,152,880.161.对进水口,出水口的水体进行取样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鉴定分析; 2.观测芦苇的生长状态,分析蓝藻腐烂分解对湿地植物生长及代谢的影响。阐明深井灭藻技术原理及功效;阐明深井灭藻工程的环境效益与影响;阐明湿地消解蓝藻碎屑机制及能力;阐明蓝藻碎屑对湿地环境及植物的影响。国内领先项目研究经过加压处理后的蓝藻进入湖滨湿地的转化规律,对现有蓝藻藻泥无害化处置进行有效补充,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
2大通量旋流式藻水富集装置2,310,000.00536,404.15536,404.15在原理机实验的基础上,分析实验观察到的现象与实验结果。针对实验结果验证的垂向环流流场形成的可行性,因而可以考虑与现有的加压控藻井相结合,在现有的大通量控藻井的基础上,使用旋流及垂向环流流场,扩大灭藻井的取藻范围,从而能够更好地控制蓝藻水华。试验中发现原实现形成垂向远场环流,使得水体表面蓝藻水华聚集区域的蓝藻自动往井口区域汇集,使得灭藻阱控制的水华区域范围明显增大;通过旋流桨叶形成的离心涡流场,对进入灭藻阱中的富藻水进行预浓缩,使得出水口富藻水的藻密度大于现有灭藻井出水口处的藻密度。国内先进该装置研制成功后,可以实现大范围蓝藻的旋流收集,提高蓝藻打捞效率及打捞能力,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前景。
型机机身存在抖动的现象,造成抖动的原因是由于桨叶运行导致的,拟将桨叶个数改为奇数解决运行抖动问题。关于将原理机应用到现有结构上的情况, 目前仍未发现有太好的方法可以实现,需对结构作出进一步地优化后将原理机与现有深井相结合进一步验证不同深度时的能耗。
3水体藻类及漂浮物智能化打捞装备研究4,300,000.00503,439.93503,439.931、完成漂浮物收集装置考察。2、设计无人船的大小,确保在不工作的情况下,方便船只靠岸。3、考虑动力形式,确保能配合打捞船进行远程打捞。研发一款适合在水面高效打捞漂浮物及藻类的打捞船。国内先进该装备研发成功后,可以依据其对水面垃圾的智能识别,实现快速的水面漂浮物的快速清除,有较广的应用前景。
4藻泥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藻泥深度脱水焚烧技5,960,000.00779,574.67779,574.671. 初步确定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包括CD3主机系统、控制系统、进料系统、加药系统、天然气或燃油热风炉、粉尘收集系统、①实现高效脱水效率;运行高效,可以实现连续进料,提高脱水效率高,增强单位时间处理能力,热交换效率大大提高;②提高投资性价比:国内先进该技术及装备无需添置前置脱水设备、中间泵送、中间储罐和返混设备,研制成功后可减少现有藻泥脱水焚烧的工艺环节,具有较广的推广应用前景。
术装备研究冷却净化系统、送气动力系统、干粉输送机、臭气预处理装置等。2. 初步确定并绘制工艺流程图并进一步核定、完善。3. 初步完成设备选型,确定各仪器设备的尺寸。4. 初步完成设备总图和各零件图并进一步核定、完善。5. 根据图纸列出详细设备清单。藻泥深度脱水焚烧技术装备研发,减少传统藻液脱水干化一系列附属设备,无需额外的设备即可将藻液充分“破碎化”,达到颗粒化,不易在干化设备内部形成粘层、板结等故障,无需藻粉返混,设备布置自由度大,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简易,减少了建筑投资和改造成本,减少设备的占地面积,减少了设备故障点;③自动化程度高:采用自动化操作,一键启停,人力需求少,降低人力成本,可实现设备成长期稳定性运行,设备维护简易;④藻泥干化率高:藻泥干化过程中采用过热蒸汽干化,过热蒸汽干化过程中传热和传质同时进行;探究干化效率与传热速率和传质速率的关系,提高传热系数;由于藻颗粒表面是湿润的,不易
产生硬壳和氧化反应,藻泥实现泥性基本无改变,提高干化系统的安全性。
5底泥藻种清除及原位生态修复技术装备研发4,270,000.00371,655.77371,655.77底泥生态抽吸装置试制及初步验证①研制底泥生态抽吸技术1项:仅抽吸底泥活性沉积层,不扰动底层底泥;②研制快速藻·泥·水分离技术1项:可快速分离藻、水、泥新技术,实现清水回湖,泥沙回覆,蓝藻及有机质底泥出水。国内先进当前的技术应用对象重点几乎都是针对水体中的藻类,很难作用到底泥中的“种源”蓝藻。本项目研究成功后可以直接针对底泥中的藻种进行清除,可有效控制蓝藻生长繁殖的总量,具备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
6富营养化水体水质提升技术集成装备应用研究5,080,000.00802,689.37802,689.371、根据确定的工艺类型,针对性的选择设备进行分析其能耗、效率、普适以及是否具备大规模应用的条件;2、结合湖泊富营养化较多的情况,选择有针对性的工艺,选择有效的工艺。①研制水体富营养化水质提升集成装备1套,处理量不低于1000m?/d;②富营养化水体经水质提升集成装备处理后,水质指标提升如下:总磷下降不低于60%,SS去除率不低于80%,COD下降不低于40%;③富营养化水体经水质提升集成装备处理后,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下降不低于15%(可使湖库营养状态下降不低于一个等级);④富营养化水体国内领先当前,国内对于富营养化河流、湖库内源性营养盐的控制,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缺乏有效的办法,主要的工艺技术只是对水体采取清淤的方法进行治理,其效果并不理想,本项目主要技术创新之处是以控制削减富营养化内源污染物为抓手,通过集成研发大流量、低成本高效清除河流、湖库水体污染物的成套技术装备,降低内源污染负荷;同时为水体进行原位生态换水,改善水体
水质提升系统运营成本不超过1元/m?。流动性;从而达到改善河流、湖库水体水质,增加环境容量,逐步修复水环境生态系统健康的目的,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7湖库富营养化与蓝藻爆发遥感监测诊断系统平台构建6,490,000.00927,517.48927,517.48校准星云湖与洱海的卫星遥感监测模型,同时正在构建巢湖叶绿素a反演模型以及滇池卫星遥感反演模型,为诊断平台的建设提供基础参数。同时多功能监测预警船进行常态化的实测,积累大量数据;针对现有的数据与设备,正在搭建可与现有的监测预警船的船载子系统相兼容的诊断系统平台,实现实时查看多功能监测预警船的工况以及所在湖库的水质情况,以便获得相应湖库水体水质的变化情况。① 建立遥感反演模型:通过卫星遥感反演模型,对水体的总氮、总磷、COD、叶绿素a等水质参数进行反演,获得各项参数的值及其历史变化情况;②建立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卫星遥感反演结果,对湖库的富营养化情况及蓝藻水华情况进行综合评价;③建立水质、水华演化模型:根据历史数据,建立湖库的水质及水华演化模型,对湖库未来水质演变情况,及相关的水华发展情况进行模拟,便于后续分析;④建立诊断平台:根据卫星遥感反演的结果,综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以及演化模型模拟结果,对湖库的国内领先通过卫星遥感反演模型,对水体的总氮、总磷、COD、叶绿素a等水质参数进行反演,获得各项参数的值及其历史变化情况;根据卫星、无人机等遥感反演结果,对湖库的富营养化及水华情况作出科学的诊断,并给出解决措施方面的建议。具有广阔的推广前景。
富营养化及水华情况作出科学的诊断,并给出解决措施方面的建议。
8藻源性肥料灌溉芦苇资源化利用研究3,030,000.0013,796.1313,796.136月初立项,正进行前期项目准备工作实现蓝藻生态化处置:利用芦苇湿地对蓝藻进行自然消解,可以减少藻泥的环境危害以及藻水分离的成本;湿地芦苇的商业化运用:改变现有的湿地芦苇用于秸秆焚烧或发电厂焚烧的局面,缓解大气污染的问题;同时多次商业化利用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芦苇利用,带来经济利益。国内先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为蓝藻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新的技术路径,具有较广的推广应用价值。
9监测预警船油改电及自动巡航改造项目3,740,000.0047,909.2947,909.296月初立项,正进行前期项目准备工作① 研究报告1份;②制作完成规模为6m×3m左右无人驾驶船舶1艘,搭载水质自动监测设备一套。国内先进通过本项目的实施,监测预警船动力改造后更环保经济,减少了人为驾驶船只,实现了自动巡航功能,更安全可靠,具有较大打推广应用前景。
10水体网格化监测技术体系构建2,780,000.0043,328.0143,328.016月初立项,正进行前期项目准备工作① 建立网格划分标准体系:据不同湖库水体的面积、水域形状、多功能监测预警船数量及航行能力,建立一整套的网格划国内领先该技术体系对湖泊进行网格化划分后,通过多点网格监测,与现有断面监测相结合,可以实现全水面的水质监测,提供更为精准的监测结
分标准体系;②建立水体水质网格化评价方式:根据网格化实测的水质数据,对湖库水质情况进行评价,实现水质数据的最有效利用;③建立水体网格化数据自动处理系统:根据网格化实测的水质数据,实现对网格化水质数据的自动收集整理,汇总,初步处理,自动生成水体网格化水质分布图,以及各水质参数的网格化分布图。构,具有较广的应用前景。
11新型高效移动式藻水分离车研究开发项目1,322,000.00217,259.45648,847.78样机调试运行优化藻水车的气浮池内部结构,将日处理量从1000m3/d提升至1500m3/d。国内领先本藻水分离车具有投资小、效率高、占地小、可移动等特点,适用于多点位水华爆发区。
12气液分离加压装置研发项目1,787,000.00115,103.24221,489.861、根据设备图纸对新型加压装置进行设计制作;2、制作完成后对整套设备进行调试试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寻找既能隔绝原藻水与加压气的接触又有极强的伸缩性和韧性且使用寿命能满足设计要求的代替材料。国内领先本装置使用过程不形成“水锤”,对设备损伤小,使用寿命长,对改进现有压力除藻工艺有重大意义。
13高效微660,000.00184,041.38184,041.381、必选现有臭氧气从提高臭氧利用率、国内设计研发出一种高效微
纳米臭氧氧化气浮装置研发浮工艺的优缺点并研究提高臭氧利用率的新技术;2、针对提出的优化方案建立初步模型正在进行模拟验证。避免装置被臭氧腐蚀的角度切入,提出改进现有臭氧气浮工艺的工艺路线,建立初步模型进行模拟。领先纳米臭氧氧化气浮装置,既能提高臭氧利用率,又能避免使用空压机被臭氧腐蚀。可应用于污水深度处理领域。
14一种用于生物脱氧除磷的深度滤池装置3,125,600.0075,061.7875,061.781、比选现有脱氮除磷工艺的优缺点以及分析现用工艺技术的优缺点;2、针对研究的优化方案建立初步模型进行模拟。从生物脱氮除磷装置的工艺、运行费用、操作难易程度各方面提出改进方案,并确定改进工艺路线的关键技术,建立初步模型进行模拟。国内领先设计研发出一种用于脱氮除磷的具有工艺简单、运行费用低、操作简便,可精准控制碳源投加量,脱氮除磷效果好等优点的深床滤池装置。可用于污水生化处理领域。
合计/49,964,600.005,684,801.778,308,635.76////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49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4.54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元)3,119,161.97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元)63,656.37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硕士24.08
本科2551.02
大专1734.70
大专以下510.20
合计49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50岁以上612.24
40-50岁510.21
30-40岁2244.90
20-30岁1632.65
合计49100.00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三、报告 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 负债情况分析”。其中:境外资产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

四、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针对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的公共需求,2007年公司提出“打捞上岸、藻水分离”技术路线,打破“磷释放—蓝藻快速繁殖—消耗溶解氧—加速磷释放”蓝藻水华持续暴发与水体沉积物中生物可利用磷不断释放之间的恶性循环,并形成专业化、规模化、工厂化、无害化蓝藻水华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对大规模大面积、蓝藻集中暴发的湖库具有广泛的适用性。2016年公司提出“加压灭活、原位控藻”的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技术路线,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蓝藻暴发生长,对于水体治理、资源控制等具有常态性、显著性的效果。上述两条技术路线形成了目前国内占据主导地位的完整的应急处置与防控结合的蓝藻治理技术路线。

公司基于上述两条技术路线开发出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蓝藻加压控藻船、水动力控(灭)藻器、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等多适应性、多样化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形成成套设备链,能够适应不同的水域地理环境,满足多样化的治理需求。相比行业内其他企业产品主要适用于藻密度较低的富藻水,公司研发的技术装备不仅可处理各种藻密度的富藻水,还可高效处理含固率0.5%以上的浓藻浆,对于富藻水的除藻率大于95%,对于高浓度藻浆除藻率可高达99.99%,在清除大量蓝藻的同时还可携带出大量的氮磷,成为内源治理的重要措施,也为生态修复创造条件。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和湖库藻情的多样化,结合两条技术路线不同技术装备的搭配应用,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挥作用,提升治理能力。

公司长期致力于蓝藻水华灾害处置以及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机制、技术以及系统集成技术装备研究,储备了丰富的基础数据、技术装备,并适度超前研究、超前开发,积极引导政府公共需求升级,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创造条件,提高蓝藻治理效果、效率。公司的重点研发方向包括蓝藻和水环境研究、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藻水分离及加压控藻技术及技术装备研发和藻泥资源化利用等四个方向,积极布局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的监测预警及防控,打通蓝藻治理、藻泥资源化利用的产业链,推进技术的纵深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横向拓展。

2、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

公司系国内外目前唯一一家在“三大湖”(太湖、巢湖、滇池)以及多个具有重要影响、大型湖库上成功进行大规模、工厂化、无害化灾害应急处置与防控的专业化蓝藻治理企业。公司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受各地政府部门委托为27座藻水分离站提供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对其中多座藻水分离站进行升级改造,承担全部藻水分离站的售后服务,并对无锡杨湾藻水分离站等多

座藻水分离站进行运营管理。相比同行业其他企业仅在区域湖库建有少数站点,公司目前已在国内蓝藻灾情较为严重的大型湖库治理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市场占有率高,市场地位突出。公司先后被无锡市太湖蓝藻打捞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无锡市水利局授予“治藻尖兵”称号(200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水务(滇管)局授予“治藻尖兵、誉满三湖”称号(2018年),被湖州太湖度假区治水办授予“治藻尖兵、誉满太湖”称号(2019年)。凭借成熟先进的技术装备与优质高效的综合服务所带来的众多项目的成功实施,德林海在业内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与良好的市场声誉,品牌优势显著。

3、市场先发优势

2007年针对太湖蓝藻暴发引发的饮用水危机,公司针对国内大型湖库提出“打捞上岸、藻水分离”灾害应急处置技术路线,首次提出藻水分离站的概念,将自主研发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成功应用于太湖地区的第一座藻水分离站。2013年,公司进入巢湖蓝藻治理市场,以1个整装成套项目落地为起点,到2018年已实现新增3个大型整装成套项目;2017年,公司在洱海的第一个项目落地,成立子公司维护和开拓市场,次年在洱海及周边湖库水域有效实现了业务大幅增长。2016年公司提出“加压灭活、原位控藻”的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技术路线,研发出蓝藻加压控藻船、水动力控(灭)藻器、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等蓝藻水华防控技术装备并向市场推广。公司在蓝藻治理行业深耕多年,提出并形成了国内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完整的应急处置与防控结合的蓝藻治理技术路线,开发成套技术装备并成功应用,在我国蓝藻治理行业起到了先导作用和示范效应,市场先发优势突出。

4、平台效应优势

2007年无锡蓝藻水华暴发引发供水危机后,基于太湖治理在全国湖泊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公司在滇池、太湖、巢湖、洱海等国内藻情较为严重、治理任务较为迫切的大型淡水湖泊已建立了以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为主的规模化的公共设施平台。未来随着公司“加压灭活、原位控藻”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技术路线的实施及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公司还将建立形成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加压控藻船、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等岸上、水下多方位、立体化、规模化湖库蓝藻治理基本设施平台。

为了保证公共设施的稳定性,政府部门在采购时往往会优先选用与现有平台兼容并已广泛应用的技术装备,因此公司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平台已形成明显的平台效应,后续进入该区域市场的竞争者需在现有平台上加载能够兼容的蓝藻治理、藻泥资源化利用技术设备,构成了兼容性壁垒。公司则充分运用岸上业已形成的藻水分离站平台,加快推进水中原位控藻各类技术装备商业化应用,并加大潜水打捞、蓝藻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力争尽快形成岸上、水中技术装备互通共享的蓝藻预防与控制闭环系统,打造完整的蓝藻治理、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产业链,进一步凸显平台效应优势。

5、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系唯一一家被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评定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甲级(评价类别: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能力甲级(评价类别: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的专业化蓝藻治理企业。公司先后开发的藻水分离系统集成、移动式藻水分离车、加压控藻船等多项技术装备已在“三大湖”(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洱海等重点湖库蓝藻水华灾害紧急处置中得到广泛应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已经构建起问题导向-技术创新-系统集成-应急处置与防控应用的良性的业务发展模式,建立起集技术研发、系统设计、装备集成、解决方案设计、运行维护服务提供为一体的全方位蓝藻治理服务体系,能够基本实现对各类藻情湖库蓝藻治理的全覆盖,具备满足多样化政府公共需求的能力。星云湖项目的实施,表明公司蓝藻治理业务已经开始从为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超大型湖泊提供以应急处置为目的的单个项目提供解决方案以及技术装备,延伸至为中小湖泊以改善水质、解决富营养化为目的的整湖治理提供解决方案以及技术装备,对公司加快推进由蓝藻治理综合服务商向湖库富营养化治理综合服务商升级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紧抓落实,以根据地模式为拓展方向,以点带面提升业务能级,保持现有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围绕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的战略目标带动下,克服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积极应对,消除太湖、巢湖夏季洪水暴发对公司个别藻水分离站的影响,确保了公司业务保持持续稳步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085.88万元,同比增长21.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8.38万元,同比增长30.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8.30万元,同比增长40.15%。截至 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7,822.31万元,较期初增长7.03%;净资产35,931.15万元, 较期初增长14.42%。

(一)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2020年上半年,受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供应商及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所延后,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存在一定的影响,但自3月份以来,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形下,公司管理层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使公司生产经营逐步恢复正常化,在全体员工的共同

努力下,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085.88万元,其中重点工程,云南大理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项目实现销售收入4,103万元,合肥包河区巢湖沿岸深井加压控藻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901万元。巢湖沿岸深井加压控藻项目的成功落地,是深井加压控藻平台在2019年巢湖首次实现商业化推广后,在巢湖上的又一次成功应用,为“加压灭活、原位控藻”技术路线、产品设备未来大规模的应用、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数据和案例支撑。

(二)上半年重大订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超过9亿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签订了“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合同,总金额36,850.49万元,包含三年运行费用。在继“星云湖整湖水质提升项目”之后,“杞麓湖水质提升项目”的成功签订,标志着公司在整湖内源治理方面的技术先进性进一步加强,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也为公司从国内外领先的湖库蓝藻治理综合服务商向湖库富营养化综合治理服务商转型垫定了坚实基础。

(三)监测预警项目的积极推进

2020年上半年,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开始了监测预警项目的推进,三条监测预警船分别在太湖、巢湖和星云湖进行全天候、全状况的立体网格化监测的性能测试,对以上三湖水域生态环境的了解不断深入。公司卫星遥感反演工作已经初步覆盖了太湖、巢湖、星云湖和洱海,对湖体的发展变化进行数据分析与积累。同时,支撑监测预警的软件数据平台在不断深化设计与逐步搭建中。这都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垫定了良好的开端。

二、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蓝藻治理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是驱动行业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如果公司在新型技术研发方向上出现重大误判,未能及时跟进更为有效的新的技术路线,或者研发成果产业化严重未达到预期,则在技术上可能出现被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追赶并超越的情形,进而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未来保持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 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蓝藻治理行业存在典型的季节性特征。公司主要客户以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为主。通常而言,该类客户在上半年确定项目投资计划并进行预算审批,然后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或内部决策程序,确定合适的蓝藻治理整装技术装备供应商,并根据合同约定,按照项目实施阶段支付账款。公司通常上半年按照客户要求参与政府招投标程序,项目中标后签订业务合同,

并按照业务合同组织采购,于下半年在整装技术装备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后确认收入。因此,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实现,而费用在各季度内较为均衡发生,从而公司一季度、半年度可能出现季节性亏损或盈利较低的情形,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较为明显。

(三) 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问题导向+技术驱动”是公司生产经营一贯秉承的核心理念,也是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的根本原因。毛利率较高,具体原因则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因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了原创性专有、专利技术,基于自主、原创的核心技术开发的各类技术装备具有显著的技术先进性,技术附加值高;二是公司的业务运行实质上形成集技术研发、解决方案、系统设计、整装成套、运行维护、监测预警于一体的运行模式,针对不同湖泊藻情、政府治理目标,提出解决方案,开发新技术,进行系统设计、技术装备集成,以及投入运行后的技术支持。未来,随着具有蓝藻治理需求的湖库数量增加,业务规模明显提升,公司不排除通过实施适当的降价策略加快市场推广的可能,也可能因面临同行业其他竞争者竞争压力加大,而采取适当的降价策略提升整装技术装备竞争力,进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四)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重要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重大蓝藻治理项目均列入财政专项资金计划,资金可收回性具有保障。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极小。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公司主要客户通常在上半年制定采购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计划,在下半年根据装备集成交付过程验收、结算部分款项,导致下半年收入确认较为集中;二是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客户于专项决算审计后对合同尾款进行结算,因主要客户为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需经过严格的验收、专项决算审计及资金审批流程,并待相应专项资金到位后才能支付款项,导致公司跨年的应收账款较多。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余额有可能继续上升,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压力相应有所增加,存在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多为承担国内大型湖泊治理任务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目前,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影响为部分销售和采购订单有所延后,相关影响不构成较大或重大影响,仅为暂时性,但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或行业政策的影响,未来可能对公司款项的收回、业务拓展等造成影响。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085.88万元,同比增长21.66%;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8.38万元,同比增长30.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68.30万元,同比增长40.15%。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7,822.31万元,较期初增长7.03%;净资产35,931.15万元, 较期初增长14.4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30,858,813.91107,559,308.1221.66
营业成本57,935,709.7554,813,583.525.70
销售费用662,492.47637,390.853.94
管理费用9,390,917.558,719,551.197.70
财务费用-111,773.81-81,700.3236.81
研发费用5,684,801.773,338,578.347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10,340.86-17,836,092.78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28,874.0418,762,340.63-171.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000.00-17,727,547.16不适用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收入10,647.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7.25%。其中:大理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设备采购项目及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二期)项目共计8,003.27万元。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34.62万元,增幅70.28%。 主要是研发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及研发技术投入增长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6,131.03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出1,783.61万元。主要是:1、上半年疫情对于收款手续办理有一定影响,使得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有所下降;2、在手订单较多,投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1,342.89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入1,876.23万元。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由于上期银行贷款及分配股利金额较大,本期无该类事项发生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同期期末数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4,290,470.529.2670,927,009.6920.55-37.55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期有所减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在手订单较多投入较大所致
应收账款231,478,847.5848.40183,767,619.6053.2525.96本报告期收入增加带来应收账款的增加
应收款项融资200,000.000.04
预付款项3,177,298.600.664,687,060.521.36-32.21预付材料费减少
其他应收款11,061,753.762.319,634,188.782.7914.82
存货43,649,723.499.1339,124,888.3411.3411.57在手订单较上期有所增加、投入较多
合同资产21,119,408.494.42已验收项目的质保金
其他流动资产18,775,099.813.933,538,068.321.03430.66期末理财产品账面余额较上期有所增加
固定资产4,552,691.320.954,010,374.401.1613.52
在建工程39,389,407.008.2418,381,715.255.33114.29在建工程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无形资产9,355,255.321.969,698,248.192.81-3.54
长期待摊费用77,723.780.02112,937.020.03-31.18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2,490,402.210.521,230,596.710.36102.37主要是本期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及信用减值准备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48,605,052.1210.16星云湖项目已投入设备、人工及其他相关成本转入
短期借款5,000,000.001.45-100.00期末无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83,818,199.3517.5345,232,082.1913.1185.31在建项目投入增加,相关的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
预收款项31,401,585.399.10-100.00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合同相关预收款项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本期期末客户预付的合同款项余额较上期减少的原因主要与合同约定以及客户的付款安排有关
合同负债1,098,995.560.23
应付职工薪酬2,480,562.740.521,965,034.680.5726.24
应交税费13,483,772.372.828,190,359.562.3764.63主要为6月应交增值税及上半年应交所得税余额有所增加
其他应付款18,030,103.593.774,898,718.531.42268.06外部往来增加及计提费用减少综合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806,191.31使用受限的保证金及政府指定用途的银行账户存款
无形资产8,791,321.80土地使用权抵押
合计10,597,513.11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合肥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500.001001,783.701,323.83832.21286.72
大理德林蓝藻治理运营业务500.001005,801.724,420.63961.54166.56
德林海生态蓝藻治理运营业务100.001001,566.44331.44887.77177.05
昆明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500.00100394.28330.8558.34-38.38
玉溪德林海蓝藻治理运营业务2,000.001005,723.572,034.6990.7220.71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3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尚未上市。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4.00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88,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详见备注一详见备注一详见备注一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承诺其他详见备注二详见备注二详见备注二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三详见备注三详见备注三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四详见备注四详见备注四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五详见备注五详见备注五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六详见备注六详见备注六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七详见备注七详见备注七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八详见备注八详见备注八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九详见备注九详见备注九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十详见备注十详见备注十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详见备注十一详见备注十一详见备注十一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一

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胡明明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一切损失。

(7)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8)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除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和核心技术人员孙阳外,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陈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建华、公司监事胡航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锡清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云海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暨核心技术人员孙阳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仍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8)在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顾伟、周新颖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0%。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公司股东吴广胜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公司最近增资入股的股东金控源悦、中科光荣、金源融信、安丰盈元、李伟、吴震宇、田三红承诺:

(1)本单位/本人于2018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18年12月19日)起36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若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实际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二

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胡明明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陈虹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顾伟、周新颖承诺如下: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0%。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备注三

股价稳定预案及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阳、马建华、陈虹、丁锡清、胡云海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公司股份总数,下同;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情形时(下称“启动条件”),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启动本预案,并与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处领薪的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等情况,同时或分步骤实施回购和/或增持股票措施。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1)公司回购股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触发股票回购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发行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及控股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就回购事项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③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b.公司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c.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②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控股股东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3)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②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要求:

a.连续12个月内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的30%,不超过控股股东上一年度获得的公司现金分红总额。

b.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本项要求与第1)项矛盾的,以本项为准。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的,连续12个月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20%,但不超过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④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①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3、本预案的终止情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后至该方案实施完毕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或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未能履行规定义务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应付董事、高管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5、本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

备注四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事项的,上述回购数量相应调整)。公司将在收到有权部门出具关违法事实的认定结果后及时公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有权部门的审批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回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如公司启动股份措施时已停牌,则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成交总量)。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承诺人也将购回公司上市后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将按照发行价格加股票上市日至回购股票公告日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分红(如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备注五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关于本次发行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有)。

备注六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研发、拓展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市场等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公司技术装备,提升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拓展新客户,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积极推进技术装备的改造升级,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继续控制公司费用率,提升盈利水平。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公司也将抓紧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募投项目早日完工。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拓宽,研发水平进一步提升,这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从而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3)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七

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2)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①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备注八

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1、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④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⑥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⑥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②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

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③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④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⑤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备注九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全体股东现对利润分配情况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基础上,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

(3)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②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④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⑤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除外)

(3)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根据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审核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分别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提案中应详细说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备注十:

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明明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

3、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承诺将在该公司股东(大)会和/或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或可能导致该事项实现及相关事项的表决中做出否定的表决。

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5、本人承诺,本人将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备注十一:

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及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陈虹、顾伟、周新颖承诺如下:

本人将尽量减少或避免与德林海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所做的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可撤销。本人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将立即停止与德林海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本人对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所导致德林海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三、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九、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5、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2019.09.17////协商42,350.00尚未履行完毕//
星云湖北岸藻水分离站运行项目共计三年,每年249.5尚未履行完毕//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通海县水利局杞麓湖及入湖河道水质提升项目-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采购2020.06.24////协商36,850.49开始履行//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合肥市包河区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二期)2020.06.19////协商4407.73开始履行//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江川区星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程2019.03.24////协商3700.33尚未履行完毕//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设备采购2019.04.30////协商4593.00尚未履行完毕//

十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和运行维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通过污水排放管道排入区域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采取噪音小的先进设备,降低声源噪声;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藻泥均通过藻

泥专业密封运输车辆运输,交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置,藻浆、富藻水经过公司成套技术装备的藻水分离处理,达到清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原湖库水体中。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详见本附注“五、44(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9号)《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87万股,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460万股变更为5,947万股。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后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0.76
每股净资产(元/股)8.0621.68

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截至202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胡明明023,000,00051.5723,000,00023,000,0000境内自然人
陈虹06,000,00013.456,000,0006,000,0000境内自然人
顾伟04,400,0009.874,400,0004,400,0000境内自然人
周新颖02,400,0005.382,400,0002,400,000冻结1,200,000境内自然人
吴广胜01,200,0002.691,200,0001,200,0000境内自然人
孙阳01,000,0002.241,000,0001,000,0000境内自然人
胡云海0800,0001.79800,000800,0000境内自然人
无锡金控源悦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800,0001.79800,0008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中科光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800,0001.79800,0008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吴震宇0800,0001.79800,000800,0000境内自然人
李伟0800,0001.79800,000800,0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胡明明与胡云海系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44,290,470.52122,946,487.3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5231,478,847.58195,167,638.04
应收款项融资七、6200,000.00
预付款项七、73,177,298.602,394,943.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1,061,753.768,794,389.1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43,649,723.4929,643,877.78
合同资产七、1021,119,408.4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8,775,099.817,274,079.77
流动资产合计373,752,602.25366,221,415.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4,552,691.325,345,846.20
在建工程七、2239,389,407.0028,359,670.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9,355,255.329,516,058.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77,723.7897,878.8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2,490,402.211,687,50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48,605,052.1235,601,68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104,470,531.7580,608,636.18
资产总计478,223,134.00446,830,051.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83,818,199.3579,416,973.13
预收款项七、3726,825,456.85
合同负债七、381,098,995.5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2,480,562.744,348,240.55
应交税费七、4013,483,772.377,646,207.11
其他应付款七、4118,030,103.5914,565,484.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8,911,633.61132,802,361.8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18,911,633.61132,802,361.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44,600,000.0044,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79,768,795.6779,768,795.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20,654,249.3220,654,249.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214,288,455.40169,004,64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59,311,500.39314,027,690.0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59,311,500.39314,027,690.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78,223,134.00446,830,051.95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982,252.46103,877,104.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十七、1193,509,349.10148,451,920.06
应收款项融资200,000.00-
预付款项2,428,511.721,291,866.66
其他应收款十七、232,302,204.8616,434,769.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0,688,905.3022,242,655.33
合同资产20,748,338.4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808,924.706,254,207.72
流动资产合计320,668,486.63298,552,524.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3,000,000.003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352,812.592,781,843.54
在建工程39,389,407.0028,359,670.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355,255.329,516,058.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2,110,187.121,449,103.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86,207,662.0375,106,675.50
资产总计406,876,148.66373,659,200.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8,518,708.7457,473,445.07
预收款项26,746,840.50
合同负债198,168.00
应付职工薪酬980,029.482,504,438.66
应交税费11,190,421.433,912,905.65
其他应付款18,016,743.7614,217,310.7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98,904,071.41104,854,940.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98,904,071.41104,854,940.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4,600,000.0044,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768,795.6779,768,795.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450,546.3917,450,546.39
未分配利润166,152,735.19126,984,917.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07,972,077.25268,804,259.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06,876,148.66373,659,200.20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0,858,813.91107,559,308.12
其中:营业收入七、61130,858,813.91107,559,308.1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4,354,879.8268,606,278.71
其中:营业成本七、6157,935,709.7554,813,583.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792,732.091,178,875.13
销售费用七、63662,492.47637,390.85
管理费用七、649,390,917.558,719,551.19
研发费用七、655,684,801.773,338,578.34
财务费用七、66-111,773.81-81,700.32
其中:利息费用3,322.92
利息收入133,286.23112,926.37
加:其他收益七、67679,489.181,967,801.3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257,718.68479,566.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5,663,778.31-3,353,163.9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2,844.0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777,363.6438,044,389.51
加:营业外收入七、742,138,354.182,802,617.1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0,633.92100,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3,905,083.9040,747,006.61
减:所得税费用七、768,621,273.605,925,598.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283,810.3034,821,408.1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283,810.3034,821,408.1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283,810.3034,821,408.1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5,283,810.3034,821,408.1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5,283,810.3034,821,408.1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0.7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20.78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116,857,815.3189,290,612.67
减:营业成本十七、456,539,709.0548,741,541.35
税金及附加683,820.851,081,158.16
销售费用619,774.02443,676.12
管理费用6,083,841.936,418,277.42
研发费用5,093,335.922,845,891.81
财务费用-102,732.43-80,051.28
其中:利息费用3,322.92
利息收入-117,273.85106,450.79
加:其他收益595,400.001,945,3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77,940.04479,566.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407,227.10-3,016,686.5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44.0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4,306,178.9129,245,455.32
加:营业外收入2,110,129.082,800,800.00
减:营业外支出1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6,406,307.9932,046,255.32
减:所得税费用7,238,490.324,806,938.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167,817.6727,239,317.0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9,167,817.6727,239,317.0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9,167,817.6727,239,317.0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80.6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80.61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1,173,159.3992,102,912.7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549,715.2313,384,280.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722,874.62105,487,19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1,902,264.2266,121,049.0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983,429.0911,654,841.50
支付的各项税费8,342,099.2924,941,915.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7,805,422.8820,605,480.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033,215.48123,323,286.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10,340.86-17,836,092.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5,000,000.0057,0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50,125.76479,566.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250,125.7657,569,566.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78,999.805,217,226.18
投资支付的现金45,000,000.0033,59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678,999.8038,807,226.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28,874.0418,762,340.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07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400,000.002,657,547.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0,000.0022,727,547.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000.00-17,727,547.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139,214.90-16,801,299.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8,623,494.1186,047,481.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484,279.2169,246,182.30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9,127,573.3773,158,087.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989,306.2213,698,459.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116,879.5986,856,547.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807,210.6659,165,672.2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051,673.435,612,688.57
支付的各项税费4,771,078.8219,824,533.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131,919.1643,484,40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1,761,882.07128,087,29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645,002.48-41,230,750.5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3,000,000.0057,09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7,940.04479,566.8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177,940.0457,569,566.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510,988.164,830,578.74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33,99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510,988.1639,820,578.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048.1217,748,988.0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07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00.002,657,547.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0,000.0022,727,547.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0,000.00-17,727,547.1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4,378,050.60-41,209,309.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9,554,111.7584,307,937.6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176,061.1543,098,627.95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20,654,249.32169,004,645.10314,027,690.09314,027,690.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20,654,249.32169,004,645.10314,027,690.09314,027,690.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5,283,810.3045,283,810.3045,283,810.30
(一)综合收益总额45,283,810.3045,283,810.3045,283,810.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20,654,249.32214,288,455.40359,311,500.39359,311,500.39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1,900,813.8097,403,908.89233,673,518.36233,673,518.3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1,900,813.8097,403,908.89233,673,518.36233,673,518.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751,408.1114,751,408.1114,751,408.11
(一)综合收益总额34,821,408.1134,821,408.1134,821,408.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070,000.00-20,070,000.00-20,07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070,000.00-20,070,000.00-20,07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1,900,813.80112,155,317.00248,424,926.47248,424,926.47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7,450,546.39126,984,917.52268,804,259.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7,450,546.39126,984,917.52268,804,259.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167,817.6739,167,817.67
(一)综合收益总额39,167,817.6739,167,817.6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7,450,546.39166,152,735.19307,972,077.25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0,556,246.2685,006,216.40219,931,258.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0,556,246.2685,006,216.40219,931,258.3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169,317.027,169,317.02
(一)综合收益总额27,239,317.0227,239,317.0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070,000.00-20,07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070,000.00-20,07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4,600,000.0079,768,795.6710,556,246.2692,175,533.42227,100,575.35

法定代表人:胡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锡清会计机构负责人:季乐华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无锡德林海藻水分离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2016年5月6日,德林海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将德林海有限变更为德林海,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由公司全体9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4,306.88万元,按2.15:1的比例折合股份公司股本2,000万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2018年11月30日,德林海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2,230.00万元。2018年12月13日,德林海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中的2,230.00万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2,230.00万元增加到4,460.00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7万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947.00万元。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德林海,股票代码:688069。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明明。

公司经营范围:蓝藻治理技术系统集成;蓝藻治理成套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水污染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

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A.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与应收款项、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这里的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名称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管理层评价该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票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票据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票据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反之则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票据”。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这里的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① 应收账款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应收账款交易对象关系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名称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考虑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情况,未曾发生坏账损失,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反之则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公司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会计处理方法参照本附注五、10.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关系、款项性质等共同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名称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考虑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情况,未曾发生坏账损失,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基本确定能收回组合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基本确定能收回组合及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项目施工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完工时,项目施工余额全部于当期转入营业成本。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以及项目合同预计存在的亏损部分,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或类别)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如果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计提的预计合同损失准备在报表中列示为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5%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3-105%9.5%-31.67%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45%23.75%
办公设备平均年限法55%19%
电子设备平均年限法35%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本公司将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产生,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运行服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当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5)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一般情况下,公司完成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B: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公司各产品的经营特点与主要包含的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产品主要包含的技术指标要求经营特点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日处理能力、蓝藻去除率、蓝藻含藻量或出水水质公司提供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呈现定制化的特点,安装之后一般需经过调试、试运行等验收测试,过程中客户、监理单位或其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能会对相关装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待上述验收过程通过后客户出具验收报告。
移动式技术装备车载及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处理效率、蓝藻去除率或藻泥含水量指标
蓝藻加压控藻船处理效率或作用范围
水动力控藻器

(2)劳务(服务)收入

本公司劳务(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集团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租赁业务包括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见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期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首次执行该准则对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无重大影响,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调整详见本附注“五、44(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2,946,487.32122,946,487.3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95,167,638.04180,235,529.07-14,932,108.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394,943.742,394,943.7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8,794,389.128,794,389.1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29,643,877.7829,643,877.78
合同资产14,932,108.9714,932,108.9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274,079.777,274,079.77
流动资产合计366,221,415.77366,221,415.7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345,846.205,345,846.20
在建工程28,359,670.3628,359,670.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516,058.559,516,058.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7,878.8297,878.82
递延所得税资产1,687,501.831,687,501.83
其他非流动资产35,601,680.4235,601,680.42
非流动资产合计80,608,636.1880,608,636.18
资产总计446,830,051.95446,830,051.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79,416,973.1379,416,973.13
预收款项26,825,456.85-26,825,456.85
合同负债26,825,456.8526,825,456.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348,240.554,348,240.55
应交税费7,646,207.117,646,207.11
其他应付款14,565,484.2214,565,484.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32,802,361.86132,802,361.8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32,802,361.86132,802,361.8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4,600,000.0044,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768,795.6779,768,795.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0,654,249.3220,654,249.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9,004,645.10169,004,645.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314,027,690.09314,027,690.09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14,027,690.09314,027,690.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46,830,051.95446,830,051.95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列报,将应收账款中质保期尚未结束的项目质保金余额调整至合同资产。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上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3,877,104.96103,877,104.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48,451,920.06133,519,811.09-14,932,108.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291,866.661,291,866.66
其他应收款16,434,769.9716,434,769.9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2,242,655.3322,242,655.33
合同资产14,932,108.9714,932,108.9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254,207.726,254,207.72
流动资产合计298,552,524.70298,552,524.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3,000,000.003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781,843.542,781,843.54
在建工程28,359,670.3628,359,670.3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9,516,058.559,516,058.5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1,449,103.051,449,103.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75,106,675.5075,106,675.50
资产总计373,659,200.20373,659,200.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7,473,445.0757,473,445.07
预收款项26,746,840.50-26,746,840.50
合同负债26,746,840.5026,746,840.50
应付职工薪酬2,504,438.662,504,438.66
应交税费3,912,905.653,912,905.65
其他应付款14,217,310.7414,217,310.7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04,854,940.62104,854,940.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104,854,940.62104,854,940.6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4,600,000.0044,6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768,795.6779,768,795.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450,546.3917,450,546.39
未分配利润126,984,917.52126,984,917.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68,804,259.58268,804,259.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73,659,200.20373,659,200.20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列报,将应收账款中质保期尚未结束的项目质保金余额调整至合同资产。具体调整数据详见上表。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7%
企业所得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1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25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1)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9月2日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32000974),2016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于2017年11月17日通过复审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01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子公司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经自行对照后,本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四-31: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均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3)子公司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经自行对照后,本公司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应纳税所

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4)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34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经自行对照后,本公司2019年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享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经自行对照后,本公司2020年1-6月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5)子公司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经自行对照后,本公司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经自行对照后,本公司2019年度以及2020年1-6月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提供现代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

额。经自行对照,子公司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和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文件规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8,656.2067,242.83
银行存款42,455,623.01118,556,251.28
其他货币资金1,806,191.314,322,993.21
合计44,290,470.52122,946,487.32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系使用受限的保证金及政府指定用途的银行账户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2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200,000.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0-6月98,826,734.06
7-12月73,418,626.82
1年以内小计172,245,360.88
1至2年68,913,609.82
2至3年329,300.00
3年以上
3至4年655,918.41
4至5年1,618,500.00
5年以上
合计243,762,689.1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3,762,689.11100.0012,283,841.535.04231,478,847.58187,721,272.68100.007,485,743.613.99180,235,529.07
其中:
组合小计243,762,689.11100.0012,283,841.535.04231,478,847.58187,721,272.68100.007,485,743.613.99180,235,529.07
合计243,762,689.11100.0012,283,841.535.04231,478,847.58187,721,272.68100.007,485,743.613.99180,235,529.0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43,762,689.1112,283,841.535.04
合计243,762,689.1112,283,841.535.0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损失7,485,743.614,798,097.9212,283,841.53
合计7,485,743.614,798,097.9212,283,841.5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2020年6月30日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72,834,633.9129.884,005,878.12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3,894,270.6626.214,996,422.25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7,188,542.2023.46721,680.00
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14,552,100.005.97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5,754,603.962.36287,730.20
合计214,224,150.7387.8810,011,710.57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200,000.00
应收账款
合计20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037,956.3895.612,238,085.5093.45
1至2年139,342.224.39148,694.246.21
2至3年8,164.000.34
3年以上
合计3,177,298.60100.002,394,943.74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2020年6月30日账龄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江苏华一船舶有限公司523,008.851年以内16.46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431,318.571年以内13.58
海申机电总厂(象山)334,500.001年以内10.53
巩义市富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230,442.481年以内7.25
王跃生230,000.001年以内7.24
合计1,749,269.9055.0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061,753.768,794,389.12
合计11,061,753.768,794,389.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0-6月6,530,219.34
7-12月1,398,278.86
1年以内小计7,928,498.20
1至2年2,435,079.98
2至3年350,942.93
3年以上
3至4年1,649,275.24
4至5年6,784.99
5年以上151,000.00
合计12,521,581.34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款4,333,498.013,327,272.38
保证金及押金5,996,263.836,173,300.84
备用金1,169,871.09362,498.52
往来款963,413.63135,600.00
其他58,534.7820,409.47
合计12,521,581.3410,019,081.21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224,692.091,224,692.0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35,135.49235,135.4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1,459,827.581,459,827.58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损失1,224,692.09235,135.491,459,827.58
合计1,224,692.09235,135.491,459,827.5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2,391,926.181-3年19.10308,771.20
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代垫款2,349,641.540-6个月18.76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代垫款1,254,942.453-4年10.02627,471.23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800,000.000-6个月6.39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及押金750,500.007-12个月5.9937,525.00
合计/7,547,010.17/60.26973,767.43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39,202.28839,202.28713,107.98713,107.98
在产品42,810,521.2142,810,521.2128,930,769.8028,930,769.80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43,649,723.4943,649,723.4929,643,877.7829,643,877.78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未到期质保金23,272,517.242,153,108.7521,119,408.4916,454,672.821,522,563.8514,932,108.97
合计23,272,517.242,153,108.7521,119,408.4916,454,672.821,522,563.8514,932,108.9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洱源县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设备采购项目1,377,900.00本期验收,质保期尚未结束
应急快速控藻船购置项目3,037,625.00本期验收,质保期尚未结束
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设计实施(二期)1,322,317.80本期验收,质保期尚未结束
合计5,737,842.80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未到期质保金2,153,108.75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测算
合计2,153,108.75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待抵扣进项税额1,269,051.24926,088.39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697,123.8793,783.66
理财产品13,000,000.003,000,000.00
上市费用3,808,924.703,254,207.72
合计18,775,099.817,274,079.77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552,691.325,345,846.20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552,691.325,345,846.20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609,863.674,776,403.6652,107.80468,443.259,906,818.38
2.本期增加金额46,929.8357,823.0143,069.0090,053.60237,875.44
(1)购置46,929.8357,823.0143,069.0090,053.60237,875.44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4,656,793.504,834,226.6795,176.80558,496.8510,144,693.8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29,538.932,696,331.2816,151.03218,950.944,560,972.18
2.本期增加金额629,486.79329,502.285,718.0066,323.251,031,030.32
(1)计提629,486.79329,502.285,718.0066,323.251,031,030.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2,259,025.723,025,833.5621,869.03285,274.195,592,002.5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397,767.781,808,393.1173,307.77273,222.664,552,691.32
2.期初账面价值2,980,324.742,080,072.3835,956.77249,492.315,345,846.20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9,389,407.0028,359,670.36
合计39,389,407.0028,359,670.36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39,389,407.0039,389,407.0028,359,670.3628,359,670.36
合计39,389,407.0039,389,407.0028,359,670.3628,359,670.3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厂房及配套用房建设项目70,000,000.0028,359,670.3611,029,736.6439,389,407.0056.27未完工自筹资金
合计70,000,000.0028,359,670.3611,029,736.6439,389,407.0056.27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513,237.001,500,000.00218,685.5411,231,922.54
2.本期增加金额22,123.8922,123.89
(1)购置22,123.8922,123.8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1)处置
4.期末余额9,513,237.001,500,000.00240,809.4311,254,046.4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625,659.841,025,000.0065,204.151,715,863.99
2.本期增加金额96,255.3675,000.0011,671.76182,927.12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721,915.201,100,000.0076,875.911,898,791.1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791,321.80400,000.00163,933.529,355,255.32
2.期初账面价值8,887,577.16475,000.00153,481.399,516,058.5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办公室装修费97,878.8220,155.0477,723.78
合计97,878.8220,155.0477,723.78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5,896,777.862,377,468.5310,232,999.551,557,211.8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88,150.7013,222.6175,659.2411,348.89
其他401,011.4899,711.07529,211.48118,941.07
合计16,385,940.042,490,402.2110,837,870.271,687,501.8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星云湖水质提升项目资产48,605,052.1248,605,052.1235,601,680.4235,601,680.42
合计48,605,052.1248,605,052.1235,601,680.4235,601,680.42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及设备款75,788,814.3169,043,208.73
货款及运费3,909,912.376,026,788.51
其他4,119,472.674,346,975.89
合计83,818,199.3579,416,973.1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合肥富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737,690.00尚未支付的工程和材料款
合肥富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504,792.01尚未支付的设备款
中科新天地(合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3,770.00尚未支付的设备款
合计2,846,252.0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工程款1,098,995.5626,825,456.85
合计1,098,995.5626,825,456.85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预收工程款25,726,461.29西湖藻水分离站二期设备采购项目于2020年3月验收
合计25,726,461.2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4,287,690.7914,580,366.0416,415,812.092,452,244.7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60,549.76260,638.16292,869.9228,318.0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348,240.5514,841,004.2016,708,682.012,480,562.74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222,716.4212,686,321.7014,491,855.382,417,182.74
二、职工福利费1,391,692.091,391,692.09
三、社会保险费30,366.94336,755.55343,292.4923830.00
其中:医疗保险费26,031.26318,053.57323,704.9320,379.9
工伤保险费2,065.162,660.153,734.31991.00
生育保险费2,270.5216,041.8315,853.252459.10
四、住房公积金157,340.00146,108.0011,232.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4,607.438,256.7042,864.1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287,690.7914,580,366.0416,415,812.092,452,244.7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8,157.04252,997.92284,252.9626,902.00
2、失业保险费2,392.727,640.248,616.961,416.0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60,549.76260,638.16292,869.9228,318.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5,580,267.392,292,462.45
企业所得税6,931,319.644,761,323.98
个人所得税70,341.92115,505.31
城市维护建设税442,842.56219,979.91
教育费附加175,014.0679,501.48
地方教育费附加158,034.8594,359.81
河道费/水利基金11,765.2513,051.93
土地使用税11,525.2511,525.25
印花税32,935.2322,930.43
其他69,726.2235,566.56
合计13,483,772.377,646,207.11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8,030,103.5914,565,484.22
合计18,030,103.5914,565,484.22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7,000.007,000.00
计提费用704,548.583,539,022.69
外部单位往来款17,213,532.4110,999,461.53
其他105,022.6020,000.00
合计18,030,103.5914,565,484.2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00,000.00尚未结算
合计3,2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44,600,000.0044,600,000.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9,768,795.6779,768,795.67
合计79,768,795.6779,768,795.6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0,654,249.3220,654,249.3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20,654,249.3220,654,249.3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69,004,645.1097,403,908.8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69,004,645.1097,403,908.8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283,810.30100,424,171.7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53,435.5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0,07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14,288,455.40169,004,645.1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29,375,562.2156,899,640.40106,288,474.7454,051,839.92
其他业务1,483,251.71,036,069.351,270,833.38761,743.60
合计130,858,813.9157,935,709.75107,559,308.1254,813,583.5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380,712.48618,496.53
教育费附加163,141.86265,069.94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23,050.5023,050.50
车船使用税9,095.507,155.50
印花税36,230.0583,149.60
河道费/水利基金4,300.955,239.77
地方教育费附加108,761.23176,713.29
环保税67,439.52
合计792,732.091,178,875.13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1,022.73153,176.25
差旅费56,173.2960,967.05
招标服务费304,868.25307,125.88
展览费1,941.75107,609.31
业务宣传费48,486.45
其他8,512.36
合计662,492.47637,390.85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3,088,955.692,198,603.15
办公费636,484.74656,474.86
差旅费746,484.791,231,352.30
业务招待费2,325,681.103,128,345.53
会议费5,660.38222,946.39
车辆费用281,200.25197,141.13
折旧费232,133.7078,419.29
无形资产摊销128,082.16107,492.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0,155.04
房屋及场地费419,761.57270,970.20
咨询费1,409,123.94553,508.35
其他97,194.1974,297.99
合计9,390,917.558,719,551.19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消耗116,339.36314,116.36
人员人工3,119,161.971,974,084.30
技术服务费1,936,091.68492,359.98
折旧169,522.16311,281.75
无形资产摊销75,000.0075,000.00
其他268,686.60171,735.95
合计5,684,801.773,338,578.34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322.92
减:利息收入-133,286.23-112,926.37
加:汇兑损失
加:金融机构手续费21,512.4227,903.13
合计-111,773.81-81,700.32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补助1,000.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776.57
稳岗补贴22,757.00
水专项课题经费569,700.001,317,300.00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专利奖励8,000.00
2018年大理市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第三批科技发展计划(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和经费12,600.006,000.00
2018年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社会发展科技示范工程)资金资助600,000.00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2018年度专利奖励22,000.00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44,755.6122,501.32
以工代训补贴10,000.00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9,900.00
合计679,489.181,967,801.32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银行理财收益257,718.68479,566.81
合计257,718.68479,566.81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款坏账损失4,798,097.923,069,891.02
合同资产坏账损失630,544.9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35,135.49283,272.97
合计5,663,778.313,353,163.99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2,844.04
合计-2,844.0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2,137,629.002,800,800.002,137,629.00
其他725.181,817.10725.18
合计2,138,354.182,802,617.102,138,354.1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企业上市奖励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纳税奖励907,629.001,148,800.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度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200,000.00与收益相关
包河区促进服务业发展奖励3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滨湖区“滨湖之光”人才计划资助150,000.00与收益相关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新认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奖励2,000.00与收益相关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境内上市阶段性奖励5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企业上市扶持奖励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0,000.00100,000.0010,000.00
其他633.92633.92
合计10,633.92100,000.0010,633.92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9,424,173.986,436,358.62
递延所得税费用-802,900.38-510,760.12
合计8,621,273.605,925,598.5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3,905,083.9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085,762.5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96,859.5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32,370.58
所得税费用8,621,273.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保证金5,369,154.667,588,892.54
收到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33,286.23112,627.35
收到往来款净额2,146,312.501,534,843.65
收到政府补助3,900,961.844,147,917.10
合计11,549,715.2313,384,280.6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保证金3,611,623.4510,432,071.78
支付备用金及往来款净额3,679,617.033,777,647.00
支付费用10,514,182.406,395,761.64
合计17,805,422.8820,605,480.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与上市直接相关的费用1,400,000.002,657,547.16
合计1,400,000.002,657,547.1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5,283,810.3034,821,408.11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5,663,778.313,353,163.9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31,030.32693,065.58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82,927.12607,189.6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0,155.042,509.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844.0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322.9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7,718.68-479,566.8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02,900.38-510,760.1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005,845.71-16,411,667.1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8,829,560.05-71,786,086.5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26,592,645.4331,868,483.85
“-”号填列)
其他-13,003,37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10,340.86-17,836,092.7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2,484,279.2169,246,182.3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18,623,494.1186,047,481.6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139,214.90-16,801,299.31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
其中:库存现金28,656.2067,242.8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2,455,623.01118,556,251.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2,484,279.21118,623,494.11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806,191.31使用受限的保证金及政府指定用途的银行账户存款
无形资产8,791,321.80土地使用权抵押
合计10,597,513.11/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稳岗补贴22,757.00其他收益22,757.00
2018年度无锡市科技发展资金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知识产权12,600.00其他收益12,600.00
专项)项目和经费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44,755.61其他收益44,755.61
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补助1,000.00其他收益1,000.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776.57其他收益776.57
水专项课题经费569,700.00其他收益569,700.00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专利奖励8,000.00其他收益8,000.00
以工代训补贴1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补贴9,900.00其他收益9,900.00
2020年度江苏省绿色金融奖补资金200,000.00营业外收入200,000.00
企业上市奖励1,000,000.00营业外收入1,000,000.00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纳税奖励907,629.00营业外收入907,629.00
包河区促进服务业发展奖励30,000.00营业外收入30,000.00
合计2,817,118.182,817,118.18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合肥合肥运行服务100.00投资设立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理大理运行服务100.00投资设立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无锡无锡运行服务100.00投资设立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昆明运行服务100.00投资设立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玉溪玉溪运行服务100.00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主要是指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

(2) 信用风险

于2020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214,224,150.73元。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2020年6月30日余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44,290,470.5244,290,470.52
应收账款231,478,847.58231,478,847.58
应收款项融资200,000.00200,000.00
其他应收款11,061,753.7611,061,753.76
合同资产15,021,525.904,479,599.791,618,282.8021,119,408.49
其他流动资产18,655,742.8618,655,742.86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83,818,199.3583,818,199.35
合同负债1,098,995.561,098,995.56
其他应付款18,030,103.5918,030,103.59
应付职工薪酬2,480,562.742,480,562.74

1.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它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利率变动2020年1-6月2019年度
对净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净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浮动利率借款增加1%-1,180.56-1,180.56
浮动利率借款减少1%1,180.561,180.56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马建华董事、副总经理
孙阳董事、副总经理
胡云海副总经理
丁锡清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陈虹董事
胡航宇股东、监事
顾伟股东
周新颖股东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胡明明、肖洋1,860,000.002018/9/202020/1/10
胡明明、肖洋858,072.002019/3/28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胡明明、肖洋1,735,761.002020/4/10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3月,胡明明、肖洋向宁波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用于本公司开具履约保函858,072.00元。担保期限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2、2020年4月,胡明明、肖洋向宁波银行无锡滨湖支行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用于本公司开具履约保函1,735,761.00元,担保期限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574,299.932,034,278.1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0,800,000.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17年12月16日股东会决议,公司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议案》,同意股东胡明明将其在公司2%的股权计40万股以120万元转让给胡云海。该事项形成股份支付,参照风险投资机构入股价格确认的资本公积金额为1,080万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3,788,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 .00元(含税)。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788,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0-6个月88,055,557.87
7-12月47,220,716.59
1年以内小计135,276,274.46
1至2年66,346,601.41
2至3年329,300.00
3年以上
3至4年655,918.41
4至5年1,618,500.00
5年以上
合计204,226,594.28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4,226,594.28100.0010,717,245.185.25193,509,349.10140,651,801.94100.007,131,990.855.07133,519,811.09
其中:
1.账龄组合204,177,331.4899.9810,717,245.185.25193,460,086.30140,602,539.1499.967,131,990.855.07133,470,548.29
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49,262.800.0249,262.8049,262.800.0449,262.80
合计204,226,594.28100.0010,717,245.185.25193,509,349.10140,651,801.94100.007,131,990.855.07133,519,811.0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204,226,594.2810,717,245.185.25
合计204,226,594.2810,717,245.185.2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计提坏账准备7,131,990.853,585,254.3310,717,245.18
收回/转回坏账准备
合计7,131,990.853,585,254.3310,717,245.1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61,846,890.912年以内30.283,672,054.07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款57,188,542.201年以内28.00721,680.00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43,642,232.332年以内21.373,955,188.77
洱源县洱海流域管理局工程款14,552,100.001年以内7.13
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754,603.961年以内2.82287,730.20
合计/182,984,369.40/89.608,636,653.04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2,302,204.8616,434,769.97
合计32,302,204.8616,434,769.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0-6个月3,158,984.15
7-12个月16,503,581.96
1年以内小计19,662,566.11
1至2年11,701,775.75
2至3年347,892.93
3年以上
3至4年1,649,275.24
4至5年6,784.99
5年以上151,000.00
合计33,519,295.02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代垫款1,606,721.241,606,559.24
保证金及押金4,329,651.974,609,746.61
往来款26,856,420.06292,735.30
备用金722,516.7610,922,600.00
其他3,984.999,261.11
合计33,519,295.0217,440,902.26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006,132.291,006,132.2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10,957.87210,957.87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1,217,090.161,217,090.16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坏账损失1,006,132.29210,957.871,217,090.16
合计1,006,132.29210,957.871,217,090.1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10,787,000.001-2年32.18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10,000,000.007-12个月29.83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往来款5,700,000.007-12个月17.01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代垫款1,254,942.453-4年3.74627,471.23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及押金871,621.951-3年2.60156,740.78
合计/28,613,564.40/85.36784,212.01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3,000,000.0033,000,000.0033,000,000.0033,000,000.00
合计33,000,000.0033,000,000.0033,000,000.0033,000,0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合肥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大理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无锡德林海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昆明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
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20,000,000.00
合计33,000,000.0033,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6,857,815.3156,539,709.0589,248,144.7448,699,073.42
其他业务42,467.9342,467.93
合计116,857,815.3156,539,709.0589,290,612.6748,741,541.35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银行理财产生的收益177,940.04479,566.81
合计177,940.04479,566.81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817,118.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57,718.68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908.7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464,161.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600,766.1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451.021.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680.960.9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其他相关资料

董事长:胡明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