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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证券券简简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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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中威威电电子子
公公告告编编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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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杭州州中中威威电电子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关关于于控控股股股股东东股股份份质质押押的的公公告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23,500,48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股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石旭刚 | 是 | 80 | 0.62% | 0.26% | 否 | 是 |
(续上表)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2020年9月14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 | 杭州凌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补充质押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旭刚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后 | 占其所 | 占公司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称 | 例 | 质押股份数量 | 质押股份数量 | 持股份比例 | 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石旭刚 | 129,014,868 | 42.61% | 122,700,488 | 123,500,488 | 95.73% | 40.79% | 0 | 0 | 0 | 0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时段 | 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
未来半年内 | 1625.22 | 12.60% | 5.37% | 0 |
未来一年内 | 12350.0488 | 95.73% | 40.79% | 54200 |
石旭刚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9月发生延续至2019年的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及时履行了第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追加确认审议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确认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截止2019年3月5日上述质押担保情形均已解除,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22的《关于子公司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及其关联方杭州中威慧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占用资金及利息2,937.08万元,截至公告日,石旭刚先生及其关联方已归还上述资金及利息,已消除了对公司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其他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要。控股股东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石旭刚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避免触及平仓线而引发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杭杭州州中中威威电电子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董董事事会会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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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