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207,117,284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6%。截至本次质押完成,联众新能源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为400,272,811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3.16%。
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597,077,742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69.80%。截至本次质押完成,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00,272,811股(含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的质押,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占联众新能源和联美集团合计持有股份的25.06%。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9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通知,联众新能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
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是 | 138,890,000股 | 否 | 否 | 2020年9月22日 | 2021年9月22日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51% | 6.07% | 偿还债务 |
2.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07,117,284 | 52.76% | 261,382,811 | 400,272,811 | 33.16% | 17.49% | 0 | 0 | 0 | 0 |
联美集团有限公司 | 389,960,458 | 17.0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597,077,742 | 69.80% | 261,382,811 | 400,272,811 | 25.06% | 17.49% | 0 | 0 | 0 | 0 |
注: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美集团有限公司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9.80%的股份。
二.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直接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方式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