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 公告编号:2020-082 |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
股东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陈宝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0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750,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739%(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宝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73,000股(含),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531%(含),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宝华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鉴于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股东陈宝华先生预披露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之减持时间已过半,现按相关规定就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股东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
1、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韩裕玉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11日 | 19.58 | 1,217,300 | 0.4822%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2020年6月18日 | 19.60 | 492,700 | 0.1952% | ||
合计 | -- | -- | 1,710,000 | 0.6774% |
本次韩裕玉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15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韩裕玉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尚未发生减持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王娟女士,三人系一致行动人。
2020年6月1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王娟女士三人自2018年1月25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2020年6月11日期间,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4.5289%减少至39.5289%,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00%。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告。
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王娟女士三人最近一次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三人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0.1936%(含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的股份比例变动情况)。
2、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
韩裕玉 | 合计持有股份 | 73,548,000 | 29.1364% | 71,838,000 | 28.45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3,548,000 | 29.1364% | 71,838,000 | 28.4589% | |
韩惠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11,201,625 | 4.4376% | 11,201,625 | 4.4376% |
其中:高管锁定锁 | 8,401,218 | 3.3282% | 8,401,218 | 3.328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800,407 | 1.1094% | 2,800,407 | 1.1094% |
本次股份减持前后,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王娟女士
三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1] | |
韩裕玉 | 73,548,000 | 29.1364% | 71,838,000 | 28.4589% |
王 娟 | 16,253,262 | 6.4388% | 16,253,262 | 6.4388% |
韩惠明 | 11,201,625 | 4.4376% | 11,201,625 | 4.4376% |
合计 | 101,002,887 | 40.0127% | 99,292,887 | 39.3353% |
[注1]:鉴于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实施完成了回购注销1.012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52,437,073股减少至252,426,948股,故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最新股本数为基数计算;上述表格若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韩裕玉女士股份减持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关于股东韩裕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惠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相关说明
(1)本次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未违反曾作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其本次股份减持价格高于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关于股东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
1、股东陈宝华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陈宝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年9月2日 | 20.09 | 876,382 | 0.3472% |
2020年9月7日 | 18.48 | 362,447 | 0.1436% | ||
2020年9月14日 | 16.83 | 390,900 | 0.1549% | ||
合 计 | -- | -- | 1,629,729 | 0.6456% |
陈宝华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为购买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参照市场价格。股东陈宝华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其最近一次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至本公告披露日,其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3.0212%(含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的股份比例变动情况)。
2、股东陈宝华先生本次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2] | ||
陈宝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6,693,875 | 6.6133% | 15,064,146 | 5.9677% |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 10,366,013 | 4.1065% | 10,366,013 | 4.1065% | |
高管锁定股 | 2,154,392 | 0.8535% | 2,154,392 | 0.8535%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173,470 | 1.6533% | 2,543,741 | 1.0077% |
[注2]:鉴于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实施完成了回购注销1.012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由252,437,073股减少至252,426,948股,故上述表格中“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最新股本数为基数计算;上述表格若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关于股东陈宝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相关说明
(1)本次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行为遵守了其在《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和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等相关承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陈宝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备查文件
1、韩裕玉女士、韩惠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陈宝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