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13 公司简称:ST华鼎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军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少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亚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7,472,547,537.10 | 7,769,328,340.21 | -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569,045,879.60 | 4,444,746,214.35 | 2.8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395,983.97 | 327,534,456.01 | -32.1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7,218,181,848.59 | 5,909,486,184.69 | 2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9,897,806.59 | 259,365,266.21 | -53.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336,308.63 | 165,972,854.98 | -47.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6 | 4.29 | 减少1.6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2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2 | -5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11.93 | -157,122.3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36,613.46 | 47,575,449.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8,992.05 | 1,786,237.7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69,201.36 | -3,553,342.0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58,531.71 | -5,125,595.1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440.47 | -787,558.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743,723.41 | -6,176,571.95 | |
合计 | 2,386,993.47 | 33,561,497.96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17,21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12,557,900 | 27.38 | 0 | 冻结 | 312,557,9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87,440,000 | 7.66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邹春元 | 68,095,973 | 5.97 | 68,095,973 | 质押 | 68,095,973 | 境内自然人 | |||
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608,089 | 5.75 | 65,608,089 | 冻结 | 63,108,089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廖新辉 | 52,278,129 | 4.58 | 52,278,129 | 质押 | 52,278,129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708,039 | 3.57 | 40,708,03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3,500,000 | 2.9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义乌市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3,500,000 | 2.93 | 0 | 质押 | 33,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张智林 | 23,263,487 | 2.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32,000 | 2.0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量 | 种类 | 数量 | |
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12,55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557,900 |
义乌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87,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440,000 |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00,000 |
义乌市创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00,000 |
张智林 | 23,263,48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63,487 |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兴动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32,000 |
蒋晓玲 | 17,4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64,500 |
叶飞虹 | 17,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430,000 |
义乌市德卡贸易有限公司 | 12,58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85,200 |
王俊元 | 12,49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93,1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俊元、叶飞虹、蒋晓玲互为一致行动人;邹春元、廖新辉、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 | 期末(本期) 金额(元) | 期初(上期) 金额(元) | 变动比率(%) | 原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644,100.00 | 100,000.00 | 50,544.10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本期委托理财所致 |
应收票据 | 26,809,769.04 | 143,905,796.78 | -81.37 | 主要系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所致 |
合同资产 | 175,333,109.57 | 96,706,646.15 | 81.30 | 主要系子公司江苏优联已完工未结算金额增加所致 |
开发支出 | 8,480,686.38 | 4,999,083.14 | 69.64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 | 6,387,959.43 | 19,125,541.27 | -66.60 | 主要系支付“年产15万吨差别化 |
产 | 锦纶长丝项目”上期预付设备款本期到货结转所致 | |||
应付票据 | 41,616,300.00 | 204,098,651.40 | -79.61 | 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发生变化所致 |
合同负债 | 67,763,578.13 | 110,660,268.45 | -38.76 | 主要系前期预收客户货款本期发货及环保工程板块阶段性履行合同履约义务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9,221,734.15 | 58,197,885.26 | -49.79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归还第三方平台资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158,678.21 | 20,000,000.00 | 305.79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增加所致 |
营业收入 | 7,218,181,848.59 | 5,909,486,184.69 | 22.15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2,284,661,800.73 | 1,128,259,362.27 | 102.49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销售费用增加所致。子公司通拓科技销售费用中平台费、运费、广告费及薪酬随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同时,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平台佣金高于平均佣金水平;疫情期间因各国交通管制,正常物流中断情况较多,使用成本较高的专线导致运费增加较多;为了提高销量及疫情期间宣传防疫产品,本期广告费投放增加幅度较大;员工绩效等薪酬增加。 |
财务费用 | 71,806,444.32 | 42,166,795.33 | 70.29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因人民币升值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52,329,055.65 | -30,569,849.13 | -71.18 | 主要系子公司通拓科技防疫物资单项计提减值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20,544,341.24 | -38,364,720.14 | 46.45 | 主要系本期预期信用损失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47,575,449.66 | 36,241,583.77 | 31.27 |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1,271,614.17 | 178,949,608.83 | -99.29 | 主要系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133,954,637.02 | -100.00 | 主要系上期转销因业绩承诺补偿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157,122.32 | -37,391.05 | 320.21 |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到期处置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313,381.18 | 2,312,618.12 | -86.45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3,866,723.23 | 354,385.00 | 991.11 | 主要系防疫物资捐赠支出及诉讼费计提所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9,897,806.59 | 259,365,266.21 | -53.77 | 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锦纶行业下游需求减少;原油价格下滑,导致原材料和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跌;电商板块受国外疫情影响,销售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8,498,937.42 | -100.00 | 主要系上期套期工具到期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395,983.97 | 327,534,456.01 | -32.10 | 主要系锦纶板块营收下降及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041,695.87 | -1,059,847,043.67 | 86.69 | 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减少、上期支付收购通拓科技现金对价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影响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026,227.80 | 279,051,558.11 | -187.81 |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增加以及上期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影响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三鼎控股占用公司资金共计578,500,009元(该金额为进一步自查核对金额,最终以监管部门认定后为准)。三鼎控股在前期已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义乌市金融商务区的开元名都大酒店和万豪大酒店两个五星级酒店的产权作为占用资金的担保物抵押给公司的基础上,还积极拟通过引入战投、处置清洁资产、以物抵债、债务承接等多种方式解决占款问题。目前,三鼎控股正积极与多家外部投资者展开有效接洽并接受尽调中。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归还的资金。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占款问题,减小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2、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违规借款金额2.59亿元,涉及违规担保金额1.3亿元。因涉嫌违规借款及违规担保,债权人对公司提起诉讼,涉及诉讼金额共计19,997.50万元,上述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尚未结案,公司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需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
3、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4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
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丁军民 |
日期 | 202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