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非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建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227,476,361.98 | 1,361,755,434.67 | -9.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6,245,309.36 | -771,844,052.67 | -9.64%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5,956,821.84 | -57.02% | 97,985,125.59 | -71.8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487,701.99 | 7.04% | -74,401,256.69 | -79.5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3,869,225.55 | -123.27% | -113,618,293.18 | -155.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654,885.79 | -46.46% | 25,670,100.39 | -79.6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04 | 7.01% | -0.1416 | -79.4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04 | 7.01% | -0.1416 | -79.4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607.9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28,527.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78,171.1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985,765.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211,359.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75,675.93 | |
合计 | 39,217,036.4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24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44% | 175,683,714 | 0 | 冻结 | 170,092,314 | |||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6% | 35,538,196 | 0 | |||||
周朝阳 | 境内自然人 | 0.94% | 4,952,400 | 0 | |||||
蒋晓红 | 境内自然人 | 0.82% | 4,308,600 | 0 | |||||
王培火 | 境内自然人 | 0.76% | 4,000,130 | 0 | 冻结 | 4,000,130 | |||
高睿萱 | 境内自然人 | 0.53% | 2,801,200 | 0 | |||||
赵锐均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709,156 | 2,709,156 | |||||
何良菊 | 境内自然人 | 0.43% | 2,281,900 | 0 | |||||
邓谦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053,200 | 0 | |||||
深圳市莫凌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6% | 1,869,4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5,683,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683,714 | ||||||
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 | 35,538,1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38,196 | ||||||
周朝阳 | 4,95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2,400 | ||||||
蒋晓红 | 4,30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8,600 | ||||||
王培火 | 4,000,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130 | ||||||
高睿萱 | 2,8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1,200 | ||||||
何良菊 | 2,28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81,900 |
邓谦 | 2,05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3,200 |
深圳市莫凌科技有限公司 | 1,86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9,400 |
姚明 | 1,78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8,3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91,400股,报告期内其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被动减持4,700,7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100%是由于本期无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票据增加100%是由于东方龙辉本期收到承兑汇票所致。
3、其他应收款减少30.87%是由于保证金收回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100%是由于马仁奇峰原来的预付账款本年结算所致。
5、预收账款减少40.66%是由于上海玖明因广告发布节目未播出而退回款项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减少49.71%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人员及工资减少所致。
7、应付利息增加707.28%是由于贷款逾期的利息和罚息增加所致。
8、应付股利减少77.18%是由于马仁奇峰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9、长期借款减少32.1%是由于长期借款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10、营业收入减少71.88%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收入减少所致。
11、营业成本减少62.53%是由于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2、税金及附加减少92.3%是由于营业收入减少,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13、销售费用减少65.17%是由于营业收入减少,销售费用相应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减少100%是由于今年无投资收益。
15、营业外收入增加503.8%是由于是因商誉减值补偿所致。
16、营业外支出减少66.79%是由于马仁奇峰的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少所致。
17、所得税费用减少64.49%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利润减少导致所得税减少。
18、净利润减少114.25%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净利润减少。
1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72.82%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2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67.8%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2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66.68%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
22、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83.37%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税费减少。
2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78.05%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24、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100%是由于今年无新增投资。
2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减少100%是由于今年无投资收益。
2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现金增加100%是由于本年发生固定资产处置。
2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是由于今年无新增投资。
2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63.41%是由于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经营业务受限,相应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29、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88.97%是由于本年长期投资减少导致。
3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100%是由于今年无新增投资。
31、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123.24%是由于子公司借款增加导致增加。
3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69.65%是由于偿还部分贷款导致增加。
3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213.57%是由于马仁奇峰支付股利,偿还部分贷款利息所致。
34、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40%是由于支付融资相关费用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出售全资子公司诸暨长城影视国际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联合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影视城”)购买方绍兴优创健康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优创”)与债权人协商偿还方案,解决诸暨影视城股权冻结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偿还完毕光大银行苏州分行、上海国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借款。
二、违规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在的4起违规担保事项均已作出判决,其中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的判决已生效。根据一审判决及终审判决结果,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万向信托、横琴三元勤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三元”)的担保合同被判定无效,与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资产”)的差额补足合同被判定有效。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正在联合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律师团队积极商讨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继续督促长城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诉讼纠纷并解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保证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公司已经收到长城集团的承诺,长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委托律师妥善处理该事项,对横琴三元、中安资产提出上诉,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合作,引入外部资金,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三、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清偿责任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因控股子公司淄博新齐长城影视城有限公司、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部分逾期债务未清偿,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在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将合理安排子公司的资金,并通过实现营业利润、加快回收应收账款,降低对运营资金的消耗等方式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也将继续向公司提供资金,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四、逾期债务、诉讼事项及资产冻结
由于公司部分债务发生逾期,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银行账户等资产被司法冻结。公司正在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同时,公司与诸暨影视城购买方绍兴优创共同解决诸暨影视城股权冻结事项。公司将继续通过实现营业利润、加快回收应收账款、降低对营运资金的消耗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也正在与多家具备实力的战略合作者进行股权合作的洽谈。长城集团将择优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引入外部资金及资源,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五、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报告期末,因公司及子公司未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及子公司被司法机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及子公司将努力经营,提供自身的还款能力,尽快解决债务问题;同时控股股东长城集团也在积极寻求合适的战略投资者,引进外部资金,帮助公司解决债务问题。
六、拓展新零售产业链暨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0年,公司将携手外部专业团队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围绕影视主业,联动推进广告营销板块和实景娱乐板块的转型升级。截至报告期末,有关部门正在筹划项目,并按计划推进,暂未产生收益。
七、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且2019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自2020年6月22日起,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八、江苏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已经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
九、控股股东长城集团筹划对外股权合作
2019年1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赵非凡先生与陕西中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中投”)、安徽老凤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凤皇”)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各方约定,陕西中投、老凤皇拟不低于20亿元实物资产对长城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同时将出资15亿元现金参与长城集团后续债务重整,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与长城集团开展战略合作。2020年1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赵非凡先生与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远集团”)、信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隆租赁”)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怀远集团主导,协同信隆租赁通过增资扩股或者债务重组方式拥有长城集团51%股权。
十、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存在违约风险
因控股股东长城集团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违约情形,质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长城集团质押的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状态,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
十一、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持有公司170,092,314股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上述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未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长城集团正在与多家具备实力的战略合作者进行股权合作的洽谈,长城集团将妥善处理上述冻结事项,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十二、控股股东融资融券账户被动减持
报告期内,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公司控股股东长城集团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的少量公司股份被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截至报告期末,长城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175,683,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4%。上述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也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
十三、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为公司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赵非凡先生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导致赵锐勇先生、赵非凡先生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将努力经营提高自身的还款能力,尽早解决债务问题。
十四、实际控制人被四川证监局行政处罚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先生因其作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四川证监局给予警告。
十五、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对公司进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六、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截至本报告期末,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5,538,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
十七、《人民总理周恩来》即将取得发行许可证
公司拍摄的《人民总理周恩来》已经完成审批程序,即将获得《发行许可证》。发行部门已经和央视、卫视以及各地方电视台有关人员进行冾谈发行事宜。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出售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100%股权 | 2020年07月2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偿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
2020年09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清偿与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债务》(公告编号:2020-093)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清偿责任的风险 | 2019年04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 |
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 ||
2019年06月0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 |
2019年06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 |
逾期债务 | 2019年03月0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
2019年04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 |
2019年06月10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贷款利息到期未清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 |
2019年11月30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 | |
2020年08月1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 |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冻结 | 2019年03月0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
2019年04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 |
2019年05月0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 |
2019年05月1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 |
2019年06月0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 |
2019年06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 |
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 ||
2019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 |
2019年08月1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 | |
2019年08月2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股权冻结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 |
2019年11月16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 |
2019年12月0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 |
2020年03月2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 |
拓展新零售产业链暨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2020年05月20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杭州智诚十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十方美播”平台开展战略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
2020年05月2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拓展新零售产业链暨打造长城互娱网红生态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 |
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 | 2020年06月1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
诉讼事项 | 2019年01月1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
2019年04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 |
2019年05月1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 |
2019年06月0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
2019年06月0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
2019年06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 |
2019年09月16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 |
2019年09月28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达成和解撤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 |
2019年11月0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
2019年11月0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 |
2019年11月16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
2020年01月2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
2020年03月18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
2020年03月24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
2020年04月2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
2020年04月23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
2020年04月30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
2020年05月14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 |
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 ||
2020年05月1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 |
2020年08月27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 |
2020年08月2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 |
2020年09月2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 |
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2020年09月1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关于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
控股股东长城集团筹划对外股权合作 | 2019年12月2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开展股权合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 |
2020年01月2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怀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股权合作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 |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存在违约风险 | 2019年07月13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存在违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
2019年10月15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存在违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 | |
控股股东融资融券账户被动减持 | 2020年08月1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 2020年07月21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 2019年11月09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
2020年04月12日 | 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资产交割基准日前与置入资产有关的一切未决诉讼、仲裁、各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罚款、税款滞纳金、各种税收罚款等,均由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予以承担。 | 2013年08月0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10年12月,浙江纵横天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电视剧《大明天子》、《大明王朝惊变录》、 | 2013年11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江山为重》和《红楼梦》存在共有权人,但未取得全部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确认函。为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承诺:在《大明天子》、《大明王朝惊变录》、《江山为重》和《红楼梦》四部电视剧获得全部共有权人同意转让之前,不发行上述四部电视剧。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志平;冯建新;杨逸沙;赵非凡;赵锐均;赵锐勇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 | 2014年04月2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经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受让上述业务或资产的优先权。5、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承诺将不向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商业秘密。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 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陈祺;方涛;李靖;上海响道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所有交易对方承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是 | 2015年01月2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沈国峰;沈笑丹;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卿;吴爱国;新余春福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严翠凤;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 | 其他承诺 |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 | 2015年02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有限公司;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割日止期间,如果产生盈利,则由诸暨长城影视交割日后的股东享有;如果出现亏损,则由诸暨长城影视原股东承担。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长城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长城影视拟通过以现金购买股权的方式实现对诸暨长城影视的收购,收购完成后,长城影视业务延伸至影视基地娱乐开发。而长城集团控制的石家庄新长城国际影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新长城")亦定位为影视基地娱乐开发,但石家庄新长城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项目土地尚未取得,项目能否顺利开展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而未将石家庄新长城纳入本次交易范围。鉴于石家 | 2015年02月08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庄新长城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尚未进行实际经营,因而,石家庄长城目前不会与长城影视产生同业竞争。长城集团承诺:(1)在石家庄新长城取得项目土地、项目开始运营时,将该公司注入长城影视;(2)石家庄新长城如在并入长城影视前进行实际经营,将不会从事与长城影视直接竞争的业务,不会损害长城影视的利益。 | |||||
陈向明;顾桂新;胡晓芳;骆王琴;骆烨波;马笑涛;宓强;王培火;吴铁华;徐海滨;俞乐平;俞铁成;章正丰;赵非凡;赵锐均;赵锐勇;周满华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赵锐勇、赵非凡、宓强、陈向明、王培火、顾桂新、俞铁成、俞乐平、徐海滨、骆烨波、骆王琴、赵锐均、马笑涛、吴铁华、周满华、胡晓芳、章正丰)承诺:保证《长城影视股份有限 | 2015年05月2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本次购买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太子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诸暨长城影视已按期履行完税义务,如果诸暨长城影视因本次收购完成前未按期缴纳税费等事项受到税务主管部门的处罚或被税务主管部门要求缴纳滞纳金的,交易对方应承担上述全部损失。诸暨长城影视所拥有的诸暨市浣东街道城东村影视城创意园内3栋宿舍楼及部分影视拍摄用建筑物(包括 | 2015年05月2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但不限于太和殿、摄影棚、鸳鸯楼、老宅和土楼)依法合规建设,前述建筑物的相关产权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如因诸暨长城影视前述建筑物的产权证书未及时办理完成给诸暨长城影视或长城影视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应承担上述全部损失。 | |||||
陈向明;顾桂新;宓强;王恒忠;俞乐平;俞铁成;赵非凡;赵锐均 | 其他承诺 | 保证《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本次购买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6年03月1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陈祺;崔志钢;方涛;李靖;宁波灵微投资合伙企业(有 | 其他承诺 | 1、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本次重 | 2016年03月11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限合伙);上海响道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沈国峰;沈笑丹;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卿;吴爱国;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严翠凤 | 大资产购买的所有交易对方承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
任,最终均由本企业及本企业全体合伙人/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 |||||
崔志钢;宁波灵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玖明广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400万元、6,480万元、6,998.4万元。若玖明广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中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则交易对方应向东阳长城进行现金补偿,各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按以下方式计算:2016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5,400万元-(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截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账龄在6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8,878.4万元×14,850万元。上述2016 | 2016年03月11日 | 2016年3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转让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另行以现金补偿。(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玖明广告的商誉不会减值。 | |||||
陈祺;方涛;李靖;上海响道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沈国峰;沈笑丹;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天津华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汪卿;吴爱国;严翠凤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微距广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40万元、3,888万元、4,200万元。若微距广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中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则交易对方应向东阳长城进行现金补偿,各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按以下方式计算:2016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3,240万元-(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截至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账龄在6个月以上的应 | 2016年03月11日 | 2016年3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 |
数额由东阳长城直接从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另行以现金补偿。(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微距广告的商誉不会减值。 | |||||
新余美福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1)东方龙辉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240万元、7,488万元、8,088万元。若东方龙辉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中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则交易对方应向东阳长城进行现金补偿,各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按以下方式计算:2016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6,240万元-(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截至2016年度审 | 2016年03月11日 | 2016年3月1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 |
各年度累积现金补偿金额。上述另行补偿价款的数额由东阳长城直接从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另行以现金补偿。(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东方龙辉的商誉不会减值。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最终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如果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因《大明天子》、《大明王朝惊变录》、《江山为重》和《红楼梦》四部剧著作权转让事宜被共有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所有损失均由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 2014年11月19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长城集团承诺:自该2017年5月10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 | 2017年05月10日 |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11月09日 | 履行完毕 |
所持本次解除限售的180,731,553股上市流通股份。若长城集团在此期间发生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长城集团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
宋立婷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宋立婷向长城影视承诺:1、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45万元,397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果河北非凡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任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上海堂格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上海堂格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长城影视承诺:1、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45万元,397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果上海莲花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未能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承诺的要求,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权转让价款支付时,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杭州聚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杭州聚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长城影视承诺:1、杭州世茂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98万元,353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果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未能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杭州金创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杭州金创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向长城影视承诺:1、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60万元,529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果杭州金榜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未能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承诺的要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金湖泰和投资咨询服务中心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原股东金湖泰和投资咨询服务中心向长城影视承诺:1、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75万元,662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果南京凤凰假期旅游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任一年度的净利润未能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第3.1条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安徽舜天会议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安徽舜天会议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向长城影视承诺:1、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5万元,270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果安徽宝中招商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任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国际旅行社当期实际利润数没有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80%时,在当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上海岩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上海岩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长城影视承诺:1、杭州春之声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0万元,265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具体送客数量、方式等将另行约定。如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当期实际净利润数。(2)杭州春之声旅行社当期实际利润数没有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80%时,在当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南京沈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南京沈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长城影视承诺:1、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0万元,374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影视基地进行送客合作,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2)南京四海一家旅行社当期实际利润数没有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80%时,在当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上海慧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原股东上海慧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向长城影视承诺:1、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60万元,529万元;2、未来三年内将继续与长城影视旗下诸暨长城国际影视创意园有限公司等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5月2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2)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当期实际利润数没有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数80%时,在当期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时,应扣除额度=(当期承诺净利润数-当期实际净利润数)乘以5倍。扣除金额以当期应付股权转让价款为限。 | |||||
赵锐勇 | 其他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锐勇承诺:凡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二级市场净买入长城影视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若因增持长城影视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全额补偿,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 2017年06月06日 | 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郑鸯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交易对手郑鸯承诺:浙江中影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312万元、3,576万元。若浙江中影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未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或浙江中影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虽能满足上述利润承诺,但其应收账款数额较大导致下述"当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大于0,则郑鸯应向东阳长城进行现金补偿,2017年度、2018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按以下方式计算:当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账龄在6个月以上的应 | 2017年07月12日 | 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严格履行 |
偿,同时东阳长城亦有权直接从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上述补偿价款。在浙江中影2019年度审计报告、减值测试相关报告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东阳长城应向郑鸯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如果减值测试结果显示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数额,则东阳长城应支付给郑鸯的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须扣除郑鸯应向东阳长城补偿价款的数额,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金额,剩余部分再支付给郑鸯。 | |||||
崔志钢;宁波灵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交易对手灵微投资、崔志钢承诺:玖明广告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480万 | 2017年08月01日 | 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如果商誉减值额超过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数额,则东阳长城以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额度为上限扣除灵微投资、崔志钢应向东阳长城支付的商誉减值补偿,即东阳长城不用向灵微投资、崔志钢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灵微投资、崔志钢不额外向东阳长城支付商誉减值补偿款。如因东阳长城的原因导致商誉减值,灵微投资、崔志钢不承担补偿责任。2020年度开始起的商誉减值问题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上述补偿数额应当用现金形式进行补偿,同时东阳长城亦有权直接从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上述补偿价款。 | |||||
芜湖红花山 | 业绩承诺及 | 芜湖红花山 | 2017年09月 | 2017年9月 | 严格履行 |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补偿安排 | 承诺:马仁奇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600万元、2,912万元、3,261万元、3,653万元。若马仁奇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净利润未能满足上述盈利承诺,则芜湖红花山应向长城影视进行现金补偿,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各年度应补偿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账龄在6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 | 27日 | 27日2020年12月31日 |
如果标的股份期末减值额>累计各年度已补偿金额,则芜湖红花山须另行向长城影视补偿,补偿金额=标的股份期末减值额-累计各年度已补偿金额。在马仁奇峰2020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30日内,上述补偿金额由长城影视直接在第五笔股份转让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芜湖红花山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长城影视。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志平;冯建新;杨逸沙;赵锐均 | 其他承诺 | 长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7年11月17日起6个月内拟择机累计增持不低于5,254,2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不超过10,508,59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含此次已增持的股份),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 2017年11月17日 | 2017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 履行完毕 |
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结束后,长城影视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淄博影视城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三年的期末标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果标的股权期末出现减值,在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的30日内,则长城集团应以现金向长城影视进行补偿,应补偿价款的数额=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累计已补偿金额。若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价款的数额小于等于0,则长城集团应向长城影视补偿的金 | 2017年12月07日 | 2017年12月7日2019年12月31日 | 履行完毕 |
额为0,长城影视亦不因当年度应补偿价款的数额小于等于0而向长城集团支付额外价款。上述补偿数额应当用现金形式进行补偿。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志平;冯建新;杨逸沙;赵锐均 | 其他承诺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拟自2018年6月22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亿元,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8年06月22日 | 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6月21日 | 变更或豁免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约定,在考虑子公司往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未来可持续经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及履约能力,择优制定补偿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与浙江中影原股东进行商谈,各方尚未达成共识,公司将继续与浙江中影原股东沟通,尽快确定补偿方案。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17,500 | 22.67%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债 | 17,500 | 22.67%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担保函》无效,公司无 | 17,500 | 2020年12月 |
务或义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 需承担担保责任。但公司存在过错,依法对长城集团还款责任的50%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公司已经收到长城集团的回复,长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委托律师妥善处理该事项,对横琴三元提出上诉。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合作,引入外部资金,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7,096.12 | 9.19%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7,096.12 | 9.19%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对上述差额补足款及违 | 7,096.12 | 2020年12月 |
约金中长城集团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长城集团追偿。长城集团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长城集团正在积极努力与外部战略合作者进行股权合作,引入外部资金,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 ||||||||||
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7,500 | 9.72% | 连带担保责任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4个月止 | 7,500 | 9.72% |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但公司存在过错,依法对长城集团还款责任的50%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在承担赔 | 7,500 | 2020年12月 |
偿责任后。有权向长城集团追偿。长城集团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长城集团正在积极努力与外部战略合作者进行股权合作,引入外部资金,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 ||||||||||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20,000 | 25.91%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各期债务到期之日起算,并均至《债务重组协议》项下重组宽限期限终止后两年止。 | 20,000 | 25.91% | 公司及董事会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已经联合长城集团、长城动漫及实际控制人与律师团队积极商讨方案,准备上诉事宜。同时公司将继续督促长城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解决诉讼纠纷并解除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保证公司利益,尤其是 | 20,000 | 2020年12月 |
中小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目前,公司已经收到长城集团的回复,长城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委托律师妥善处理该事项,对中安资产提出上诉。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股权合作,引入外部资金,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 |||||||||
合计 | 52,096.12 | 67.49% | -- | -- | 52,096.12 | 67.49% | -- | -- | -- |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104,510.81 | 29,983,752.4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47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6,912.00 | |
应收账款 | 226,828,399.22 | 301,562,902.8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2,173,030.45 | 79,195,925.8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435,575.03 | 38,238,504.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27,205,694.77 | 134,707,635.1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18,542.02 | 8,075,213.00 |
流动资产合计 | 488,642,664.30 | 606,233,933.23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4,936.91 | 274,936.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2,995,369.73 | 303,209,631.31 |
在建工程 | 20,457,839.33 | 20,696,638.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8,849,135.25 | 254,079,749.8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2,350,051.85 | 92,350,051.85 |
长期待摊费用 | 15,044,858.69 | 14,681,609.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861,505.92 | 68,520,842.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08,039.9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8,833,697.68 | 755,521,501.44 |
资产总计 | 1,227,476,361.98 | 1,361,755,434.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8,222,735.10 | 382,514,649.1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7,512,071.38 | 61,599,154.13 |
预收款项 | 29,158,265.22 | 50,848,347.68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166,591.35 | 6,296,707.11 |
应交税费 | 51,784,858.86 | 55,491,050.50 |
其他应付款 | 770,405,394.42 | 673,359,328.40 |
其中:应付利息 | 70,577,506.83 | 8,742,613.50 |
应付股利 | 3,551,509.33 | 15,561,509.33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5,115,415.81 | 413,855,687.46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95,365,332.14 | 1,643,964,924.4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 | 7,364,079.12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57,064,505.83 | 157,064,505.8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699,438.23 | 15,699,438.23 |
预计负债 | 50,405,109.81 | 56,426,919.05 |
递延收益 | 11,284,057.59 | 12,330,462.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317,947.67 | 24,317,947.6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3,771,059.13 | 273,203,352.55 |
负债合计 | 1,859,136,391.27 | 1,917,168,276.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25,429,878.00 | 525,429,87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6,362,570.38 | -486,362,570.38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85,312,616.98 | -810,911,360.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46,245,309.36 | -771,844,052.67 |
少数股东权益 | 214,585,280.07 | 216,431,210.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1,660,029.29 | -555,412,842.3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27,476,361.98 | 1,361,755,434.67 |
法定代表人:陈志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0,983.87 | 1,422,759.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286,706.80 | 17,303,489.8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5,173,182.81 | 23,579,675.1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2,905,977.76 | 95,790,386.4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9,586.77 | 1,412,420.38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206,438.01 | 139,508,730.7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56,156,755.13 | 2,856,156,755.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6.49 | 4,164.1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772.90 | 77,701.1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56,180,514.52 | 2,856,238,620.45 |
资产总计 | 2,980,386,952.53 | 2,995,747,351.2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7,936,922.87 | 243,957,743.1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317.00 | |
应交税费 | 3,410.98 | 744,081.86 |
其他应付款 | 731,847,216.01 | 648,292,615.85 |
其中:应付利息 | 33,134,603.38 | 6,185,403.38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7,016,662.41 | 197,491,620.41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1,804,212.27 | 1,095,543,378.2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1,203,500.00 | 11,203,500.00 |
预计负债 | 20,887,481.73 | 26,909,290.97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090,981.73 | 38,112,790.97 |
负债合计 | 1,173,895,194.00 | 1,133,656,169.2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25,429,878.00 | 525,429,87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603,277,906.98 | 1,603,277,906.9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531,911.32 | 26,531,911.32 |
未分配利润 | -348,747,937.77 | -293,148,514.3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06,491,758.53 | 1,862,091,181.9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80,386,952.53 | 2,995,747,351.23 |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5,956,821.84 | 106,934,750.41 |
其中:营业收入 | 45,956,821.84 | 106,934,750.4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6,082,260.62 | 120,672,013.85 |
其中:营业成本 | 50,717,626.61 | 82,784,338.4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0,338.21 | 547,375.15 |
销售费用 | 3,103,798.07 | 8,138,258.85 |
管理费用 | 12,853,263.18 | 14,792,856.78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9,347,234.55 | 14,409,184.59 |
其中:利息费用 | 28,808,766.67 | 15,371,611.36 |
利息收入 | -103,925.25 | -133,705.06 |
加:其他收益 | 497,669.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47.5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950,310.76 | -19,089,830.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075,749.54 | -32,325,876.76 |
加:营业外收入 | 46,654,706.45 | 487,857.45 |
减:营业外支出 | 136,981.13 | 191,135.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558,024.22 | -32,029,154.96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0,940.78 | -2,171,403.5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668,965.00 | -29,857,751.4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487,701.99 | -28,493,242.46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1,263.01 | -1,364,508.9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668,965.00 | -29,857,751.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487,701.99 | -28,493,242.4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1,263.01 | -1,364,508.9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504 | -0.054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504 | -0.054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陈志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华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600,990.57 | 2,424,622.64 |
减:营业成本 | 22,331,032.40 | 337,700.16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109,782.53 | 1,257,097.29 |
管理费用 | 719,685.70 | -5,239,596.5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8,668,066.81 | 2,022,470.97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67,626.63 | 2,025,473.00 |
利息收入 | -205.22 | -3,866.86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91,573.9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227,576.87 | 2,955,376.84 |
加:营业外收入 | 460,799.67 | 23,239.15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9,766,777.20 | 2,978,615.99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766,777.20 | 2,978,615.9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766,777.20 | 2,978,615.9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97,985,125.59 | 348,406,032.91 |
其中:营业收入 | 97,985,125.59 | 348,406,032.9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7,044,550.43 | 367,167,392.91 |
其中:营业成本 | 90,331,071.11 | 241,089,047.6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78,574.41 | 2,318,918.21 |
销售费用 | 8,150,603.79 | 23,400,980.96 |
管理费用 | 33,509,141.49 | 38,641,988.34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74,875,159.63 | 61,716,457.72 |
其中:利息费用 | 73,961,107.48 | 62,714,786.21 |
利息收入 | 326,384.14 | 69,379.04 |
加:其他收益 | 1,411,089.79 | 1,808,891.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20,141.2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758,053.64 | -21,397,424.8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406,388.69 | -35,429,751.91 |
加:营业外收入 | 60,326,870.39 | 8,813,196.92 |
减:营业外支出 | 268,217.44 | 807,591.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347,735.74 | -27,424,146.37 |
减:所得税费用 | 2,899,451.24 | 8,164,326.4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247,186.98 | -35,588,472.7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4,401,256.69 | -41,443,225.01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45,930.29 | 5,854,752.2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6,247,186.98 | -35,588,472.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4,401,256.69 | -41,443,225.0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45,930.29 | 5,854,752.2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416 | -0.078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416 | -0.078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陈志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建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建华
6、母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1,916,179.25 | 13,914,548.49 |
减:营业成本 | 22,331,032.40 | 828,243.42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547,967.15 | 2,060,752.65 |
管理费用 | 3,016,676.91 | -4,329,935.5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9,002,511.10 | 3,555,782.82 |
其中:利息费用 | 38,998,191.98 | 3,554,683.49 |
利息收入 | -3,138.81 | -7,998.74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979,712.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287.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4,383.00 | 191,546.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036,391.31 | 51,970,964.49 |
加:营业外收入 | 8,437,599.67 | 29,833.55 |
减:营业外支出 | 631.8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599,423.46 | 52,000,798.04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599,423.46 | 52,000,798.0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599,423.46 | 52,000,798.0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5,475,227.43 | 571,937,021.4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56,271.79 | 6,778,522.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745,788.53 | 98,589,897.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477,287.75 | 677,305,441.3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6,128,227.85 | 288,498,838.0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675,794.65 | 29,372,177.5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066,588.84 | 42,496,877.7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936,576.02 | 191,022,494.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9,807,187.36 | 551,390,388.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670,100.39 | 125,915,053.3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28,900.3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94.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29,817.47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817.47 | 10,232,094.9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42,679.53 | 3,942,661.7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900,666.40 | 171,355,2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2,792.0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43,345.93 | 175,620,653.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13,528.46 | -165,388,558.8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455,794.00 | 16,33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455,794.00 | 16,33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9,792,092.99 | 11,108,417.3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052,918.00 | 4,800,470.6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2,01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0,000.00 | 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045,010.99 | 16,408,887.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89,216.99 | -78,887.9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232,645.06 | -39,552,393.4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673,254.84 | 63,313,654.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40,609.78 | 23,761,260.54 |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36,300.00 | 24,426,945.9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42,986.63 | 61,773,095.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79,286.63 | 86,200,041.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8,000.00 | 1,379,61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1,057.77 | 923,280.0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5,911.30 | 45,397.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104,167.04 | 70,976,866.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519,136.11 | 73,325,154.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0,150.52 | 12,874,887.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58,900.3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003,194.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962,094.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37,666.40 | 56,655,2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7,666.40 | 56,655,2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7,666.40 | -6,693,105.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7,781.44 | 1,594,401.1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6,560.91 | 3,358,717.3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14,342.35 | 4,953,118.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4,342.35 | -4,953,118.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8,141.77 | 1,228,664.2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842.10 | 197,293.7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983.87 | 1,425,958.01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本公司不涉及这些科目。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