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第1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59号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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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畅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昌功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凌雪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8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0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4,640,000.00 元,扣除含税承销保荐费24,000,000.00元后,由主承销商(保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3301040160007155107的人民币账户120,640,000.00元,另减除其他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3,000.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97,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9,497,000.00元。2017年7月26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584.12元(全部为利息)划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同时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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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949.7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0,949.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49.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已完工 | |
合计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10,94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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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无此情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公司无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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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年新 增净利润) | 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名称 | |||||
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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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系本项目并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构建,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为开拓业务领域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新建的智能化办公场所及展示场所也有助于公司提升整体品牌形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量的增长。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2日批准报出。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