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59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律师、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20年12月28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对关注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目前相关材料仍在准备当中。为确保回复内容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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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