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挺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将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计二〇二一年度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总额度内进行调剂使用。
此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1年2月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林瑞进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2021年2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