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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秋林: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3

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ST秋林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对后附的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四、 公司代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潘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庆国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2,475,289.14 元,加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839,745,428.4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22,220,717.55元。

因为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22,220,717.55元,所以 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因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18、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1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原《上市规则》第14.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触发相关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存在债务逾期、诉讼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且目前涉及的诉讼较多,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或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执2028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9 年5月24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 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储的债券募集资金被违法划转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管理实施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资金存储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三方共同监管的办法。

但资金监管方华夏银行在未见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的划款指令的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划出。

公司已就此事于 2019年2月22日、2月27日、2月28日分别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举报事项答复书》【津银保监举复﹝2019﹞005号】,答复书中对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违规划转募集专户资金、违规开展保理业务、涉嫌伪造“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

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办理业务等四项问题进行了回复,确认了华夏银行违规划转我公司募集资金,以及违规开展保理业务等问题。2020年1月19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津民初44号),判决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对天津隆泰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公司对以上一审判决不服,已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最高法院递交上诉状,采取法律手段竭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银保监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津银保监信复﹝2020﹞3号】,天津银保监局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的信访事项现已核查完毕,公司不服天津银保监局的处理意见,将自收到上述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查(公告编号:临2020-035)。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披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信访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5)的《信访答复意见书》【银保监信复﹝2020﹞190号】,银保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复查申请告知“经复查,未发现天津银保监局在前期核查中存在违规情形。”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披露,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秋林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原审被告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907号】,撤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津民初4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项下的存款(包含利息)对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秋林集团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公告编号:临2021-004)。

3.公司诉龙井银行等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在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为“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井农商行”)增资改制时出资1亿元,作为股本金,持有龙井农商行20%股份,并以

3.3824亿元购买了龙井农商行置出资产,合计出资金额4.3824亿元。

公司派人于2019年4月23日前往龙井农商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走访,对于置出资产,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置出资产已被处置,但未提供任何文本材料或说明,公司派去的工作人员拍照获得处置协议复印件内容如下:2018年8月21日,延边农商行作为甲方、秋林集团及龙井银行其他三家股东(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乙方、龙井银行作为丙方签订的“吉合框字第160518-3号协议书”。该协议书显示甲方支付3.5亿元购买乙方已出资购买的原延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及抵债资产(根据“吉合框字第160518-2号资产管理处置委托协议”,乙方购买的不良资产合计11.5亿)。转让款支付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4000万元,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3.1亿元。公司尚不知晓股权受限及冻结的原因,针对通过拍照获取的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处置协议复印件。该协议复印件所显示的内容从未在公司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用印账簿亦无相应记录,置出资产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延边农商行称已将全部购买款支付给了龙井农

商行其他股东。我公司至今未收到任何款项。经龙井银行提示,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派员赴龙井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发现,公司持有的龙井银行20%股权被冻结(公告编号:临2019-049)。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约定,将我公司入股龙井农商行时购买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置出的抵债资产(原贷款本金3.01亿元)对应的七处房产(购置价3.3824亿元)交付并且产权过户给我公司,且请求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秋林集团诉龙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7月6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根据被告龙井农商行的申请追加誉高公司、佩珀公司、新跃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秋林公司,被告龙井农商行、被告延边农商行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誉高公司、佩珀公司、新跃公司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缺席审理。本案现一审已审理终结。在审理过程中,吉林省龙井市公安局于2019年12月6日向法院发函,该局已于2019年3月11日对秋林公司副董事长李建新等人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建议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移送公安机关审查。2020年7月2日,该局再次出函认为李建新等人涉嫌签订涉案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的经济犯罪。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裁定,公司已在收到裁定书十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告编号:临2020-054),目前该案已于2021年2月7日举行听证会,尚未正式开庭。

4、龙井银行未向公司提交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年1月16日,秋林集团委派员工陪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前往龙井银行索取2019年年报,龙井银行财务负责人以财务报表尚未审计为由拒绝提供,承诺2月中旬审计后提供,但龙井银行并未兑现承诺。2020年4月10日,秋林集团向龙井银行出具《商请函》,再次阐明利害关系,请龙井银行按《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配合。2020年4月17日,龙井银行第二次复函,提出以下要求:复印年报需支付费用,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及查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虽然上述要求已超越《公司章程》规定范围,但本着互信协商、大局为重的原则,秋林集团认可,待疫情过后派员前往办理。2020年7月7日,秋林集团派员再次前往龙井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提供材料后,龙井银行律师又提出需要秋林集团出具授权书的公证书为由再次拒绝提供相应财务报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日,针对秋林集团出具的《关于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函》《回复函》《再次复函》,龙井银行出具《回复函》《对<再次复函>的复函》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秋林集团短期内无法派员到龙井银行进行材料交接。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和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年度报告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鉴于龙井银行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已于2020年9月3日、11月16日两次向延边银保监局进行举报,但仍未取得龙井银行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签章的财务报表,公司仍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8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2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2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9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1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黑龙江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秋林集团、秋林公司、秋林、公司、本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秋林食品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天地食品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口首佳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奔马投资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嘉颐实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金桔莱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海丰金桔莱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金桔莱(天津)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
秋林彩宝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
秋林珠宝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秋林(深圳)珠宝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桔莱哈尔滨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龙井银行、龙井农商行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2020年 1 月 1 日—2020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的中文名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秋林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HARBIN CHURIN GROUP JOINTSTOCK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HQ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潘建华(代)徐超颖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电话0451-536446320451-53644632
传真0451-53649282/0451-536446320451-53649282/0451-53644632
电子信箱zqb@qlgroup.com.cnzqb@ql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1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1
公司网址http://www.qlgroup.com.cn
电子信箱zqb@qlgroup.com.cn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秋林600891ST秋林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郭东星、李嘉宁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颜永军
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股改实施完成之日至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以及为履行其承诺义务结束之日(已督导完毕)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颜永军、周宁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5 年8月26日-2018年12月31日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144,166,836.32334,989,774.90-56.96%4,724,279,377.0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44,166,83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475,289.14-530,584,942.62-9.77-4,131,336,967.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174,703.05-220,390,258.62-156.90-4,137,591,770.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39,799.8738,928,260.18-30.54194,287,907.62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4,232,660.15-1,631,757,371.01-35.69-1,101,172,428.39
总资产1,076,398,092.481,417,373,098.86-24.061,443,287,892.80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4-0.86-9.30-6.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5-0.36-108.33-6.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29-38.83增加8.54个百分点-428.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7-18.19减少5.98个百分点-429.37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9,090,798.3220,480,084.3129,701,042.6564,894,91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75,923.17-44,097,684.46-36,704,397.16-462,797,28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8,839,358.37-44,188,313.64-36,709,751.22-441,003,312.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04,953.95-11,597,583.8815,099,624.9411,432,804.86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153.72-197,623.88-98,384.2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61,702.5621,196.2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95,500.4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720,400.02-311,450,804.38-4,651,033.3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093,504.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29.21-83.2071.40
所得税影响额5,433,638.44-7,875.10-915,050.72
合计-16,300,586.09-310,194,684.006,254,802.85

(1)狠抓经营管理,力保主业经营

不断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是集团一直以来的重要工作目标。2020年,秋林集团从多方面入手,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力求为消费者和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秋林商场业务部门重点在营运现场管理、供应商及品牌管理、消费者管理三方面开展工作。在营运现场管理方面,为了对商场内25个品类、348个品牌进行有效的管理,业务部门虚心学习优秀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根据商场的实际情况将适合的管理理念和办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同时通过对销售进行分区落实、实行奖励机制的方式,推动和鼓励人员主动关注业绩,提升销售积极性,促进销售业绩的提升。在供应商及品牌管理方面,业务部门在稳定现有供应商外,开发有实力、有发展前景的新供应商和品牌,持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生机。为了调动各供应商、各品牌的销售积极性,业务部门定期参照销售业绩及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评价供应商实力、产品风格、市场分布,进行品类末位淘汰,促进品牌提档升级。在消费者管理方面,认真倾听顾客意见,热诚受理顾客投诉,做好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多渠道营销,提升宣传推广能力

2020年通过各种社会媒体、自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推广等手段,推进企业品牌营销战略的落实,积极寻求品牌宣传形式的突破,带动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引进如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借助线上模式加大企业宣传力度。同时加大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推广节日及企业主题文化,加大品牌营销传播,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整合各类营销资源,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策划营销方案,把握好营销活动推出的时间、形式、规模和力度,放大营销资源的促销功能。

2020年借政府发放“促消费补贴资金”暖企惠民政策之势,秋林商场积极联动并开展借势宣传、吸引人气的企划活动,进一步拉动销售业绩。

(3)坚守品质经营,夯实企业长远发展基石

诚信经营、货真价实是企业长远发展需要坚守的根本原则。秋林商场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格外注重商品品质和顾客满意度,努力做到以服务提升企业形象,以品质赢得消费者口碑,力求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商品和最舒心的服务。2020年,秋林商场各部门共同协助,统计供应商进货渠道,跟进货品货量,在保证销售量供应的同时,充分了解货品来源,为消费者严把货品质量关。加大商品质量检查力度,加强商品抽检频次,真正将商品质量管控落到实处。商场内全年推行“三心”服务,通过定期的培训与学习,逐步增强现场管理人员及导购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三)秋林食品

1、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以生产、销售极具俄式传统工艺特色的秋林食品:烘焙产品(面包糕点)、肉灌制品、饮料、果酒、啤酒、果酱、糖果、速冻汤圆、冰制品等主要经营范围。

2、主要产品:共分为九大类,200余种产品,销售烘焙类面包糕点产品(包括以秋林大列巴为代表的面包系列产品、秋林西式糕点和中式点心产品、月饼),以秋林公司百年特色伊雅牌红肠为代表的肉灌产品,以伊雅牌大列巴格瓦斯为代表的系列饮品,以秋林黑豆蜜酒为代表的果酒、伊雅秋林系列果酱、列巴郞精酿系列啤酒、秋林糖果、新天地秋林速冻汤圆及以秋林冰棍为代表的冰制品等诸多极具国际特色的秋林食品。

3、经营模式:秋林食品公司是哈尔滨历史最悠久的烘焙食品加工企业之一,已有120年的历史,在继承了“前店后厂、即做即卖”的经营特色的同时,加强销售连锁发展,同时建立电商销售店铺,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2020年公司拓展营销新路,开发新店面建立秋林西餐厅,带动新的体验式消费。

4、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一)打造企业品牌形象

(1)创建历史博物馆。围绕企业120周年,自主创建了秋林食品公司历史博物馆,弘扬百年品牌文化,传承进取,再谱华章,实现了企业品牌突破。

继2019年公司开发并修建了秋林公司时期俄籍高管办公和居住地,先后又创建了秋林西餐厅、秋林食品公司历史博物馆,形成极具哈尔滨的历史、文化、建筑、旅游、餐饮特色的城市新名片,积极推动企业品牌化发展之路。

(2)自媒体宣传。以自媒体宣传推广为主体,2020年品牌宣传紧密结合抗疫消费需求,积极传递企业正能量。全年通过官方微信、抖音短视频,号召全员参与品牌营销,转发朋友圈,引爆品牌推广,全面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携手网红大咖。2020年秋林食品官方抖音吸粉和点赞量不断增长,秋林食品百年品牌魅力成为网红食客争相打卡的美食地,与抖音平台众多网红主播短视频合作,带货直播,努力促进销量提升。在新经济形势下,勇于探索品牌营销新渠道,提升品牌价值,把品牌效益转化成经济效益。

(4)主题文化节推广。全年抢抓节日和节气热点,全力推动品牌推广,同时组织开展自创主题文化节,120周年店庆、蛋糕DIY大赛、欧式面包节、肉灌节、啤酒节、新品上市活动,已然成为企业品牌特色化营销的新载体,打造出企业品牌百年风华,香飘四方的新魅力。

(5)企业品牌荣誉。2020年荣获了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名饼”、黑龙江省级第六批“格瓦斯”、“果酱制作技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黑龙江省著名品牌月饼、哈尔滨市品牌月饼伴手礼诚信企业、哈尔滨市首届直播销售职业技能大赛贡献奖,展现了企业良好的行业口碑,提升了社会美誉度。

(二)线上线下合力推动业绩

(1)实体店逆行坚守。2020面对疫情,秋林营业发挥了销售主渠道先锋模范作用,不惧艰险,坚持不间断营业保障民生供应,树立了行业抗疫复工企业的标杆形象。疫情期间在实体店纷纷倒闭的情况下,连锁销售渠道逆行坚守,保障运营,尤其是商超渠道,作为疫情期间民生物资

保障的主要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2020年全力开拓新的连锁商超系统,为助力全年业绩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

(2)电商渠道业绩增长。2020年受疫情影响,线上购买力增长,秋林食品电商平台全年销售业绩有所增长,为今后电商平台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三)开发新产品

(1)2020年新品开发紧密结合渠道经营,更注重展示产品特色和亮点,重点开发烘焙类产品,伴手礼产品、肉制品、啤酒产品,其中烘焙类产品以独特的传统工艺制胜,因真材实料受到消费者好评,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伴手礼产品迎合时下健康新标志“减糖”趋势,多款无添加蔗糖产品,成为市场新宠。为满足疫情时期市场消费需求,重点开发了适合电商平台销售的肉制品小包装产品,即适合休闲速食又可佐餐食用,获得消费者的好评。

(2)秋林果酒开发。2020年秋林果酒经反复调制试验,成为今年黑豆蜜酒最大的亮点和卖点,一口醇香,回味百年。秋林果酒传承百年酿造工艺,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品质的享受。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黄金加工业务

截止目前,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仍处于停滞状态。

(二)百货业方面

1、老字号企业的商业价值。秋林公司是黑龙江省的百年老字号企业,距今已有120年历史,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秋林品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知名度。

2、2020年因疫情影响,很多合作商都选择关闭不盈利店铺来作为渡过的一种方式,秋林商场2020年度也遭受严重影响。

3、相对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目前商场各楼层的中层管理者均在公司工作多年,了解商场内的各个品类,对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快速反应,有效管理。

(三)食品业方面

1、俄式传统特色工艺技术

1900年俄国人伊万·雅阔洛维奇·秋林开办秋林洋行哈尔滨分行,并设立面包等食品作坊及水酒色酒厂,专门生产俄国人喜爱的大列巴、大列巴格瓦斯、黑加仑果酒、果酱等传统食品。1953年由苏联政府将秋林食品加工企业正式有偿移交给中国政府,至此,极具俄式传统工艺特色的秋林食品得以传承发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秋林大面包(大列巴)制作技艺,历经五代传承至今。秋林食品公司一直坚持传承百年历史工艺特色,结合现代化管理模式,使食品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始终独具特色,成为秋林食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2、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秋林食品九大类产品200多个品种,其中有四种产品制作技艺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即秋林大面包(大列巴)制作技艺、黑豆蜜果酒制作技艺、大列巴格瓦斯制作技艺和果酱制作技艺。非遗项目打造出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了企业的文化软实力和知名度,同时也为哈尔滨这座城市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贡献,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企业品牌特色

2020年围绕企业120周年和秋林食品“五大特色”为品牌定位方向,结合疫情期间市场消费变化,品牌营销更贴近百姓需求,全力保障民生供应,传播企业正能量,树立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以自媒体平台为主,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自有车体、电商直播平台、全员朋友圈的形式,携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力推进品牌营销战略的落实,扩大品牌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黄金板块

公司黄金事业部下辖各公司经营处于停滞状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正在对该公司涉及的经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因此公司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秋林百货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原本就受到电商企业冲击的实体百货业再遇寒冬,面对经济下行、社会形势严峻的整体市场大环境下,公司深度分析经济态势和市场变化,研究消费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规划,本着落实防疫、紧抓经营的原则,全面开展加强现场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企划活动宣传效果、促进品牌升级等各项工作。在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下,保持了企业的经营运转。

(三)秋林食品

2020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食品公司坚持底线思维,重新调整经营思维和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第五个《三年规划》发展目标,2020年以“两调三提”为总体工作方针:“两调”即调思维、调方向;“三提”即提速度、提经营、提效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经营思维与百姓消费需求相对应,满足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我们重点在品牌营销、渠道拓展、产品开发、经营提升、质量提升、管理提升上做出了很多努力,虽然生产经营始终没有间断,但是销量却受到很大影响,整体销量呈现较大下滑趋势,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四)非公开发行公司债违约

“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18秋林01” 未能按时偿付应付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本期比2019年增减
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11,455,495.76283,109,760.93-171,654,265.17-60.63%
利润总额-576,576,280.66-529,196,847.33-47,379,433.33-8.95%
净利润-582,534,916.94-530,155,917.17-52,378,999.779.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2,475,289.14-530,584,942.62-51,890,346.529.78%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44,166,836.32334,989,774.90-56.96
营业成本71,937,890.91208,875,467.35-65.56
销售费用23,298,887.9623,492,609.05-0.82
管理费用45,948,725.7170,350,356.75-34.6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09,047,535.55183,751,700.3813.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39,799.8738,928,260.18-30.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8,462.48-5,282,073.0230.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6,892.12-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商品零售22,903,193.701,930,440.4591.57-88.89-98.80增加69.88个百分点
食品加工88,653,318.2569,401,367.7821.72-13.495.56减少14.12个百分点
租赁业务及其他32,610,324.37606,082.6898.14-32.19-64.52增加1.69个百分点
黄金珠宝经营--
分部抵销
合计144,166,836.3271,937,890.9150.10-56.96-65.5612.45%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商品零售商品成本1,930,440.452.69161,447,903.9877.29-98.80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食品加工商品成本69,401,367.7896.4765,747,788.5031.485.56
黄金珠宝经营商品成本10,704,454.745.12-停业
租赁业务及其他606,082.680.841,708,201.800.82-64.52
分部抵销-30,732,881.67-14.71
合计71,937,890.91100.00208,875,467.35100.00-65.56
序号销售客户名称金额(万元)
1哈尔滨市骏千投资有限公司316.76
2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220.36
3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20.01
4大发加盟店133.63
5哈西一楼店(曲远英)91.84
合计982.60
序号供应商名称金额(万元)
1公主岭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1,356.61
2大厂回族自治县福顺肉类有限公司559.52
3临沂金锣集团有限公司540.55
4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316.51
5眉山市金锣食品有限公司281.05
合计3,054.24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23,298,887.9623,492,609.05-0.82%正常变动
管理费用45,948,725.7170,350,356.75-34.69%因疫情和黄金板块业务停滞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209,047,535.55183,751,700.3813.77%正常变动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39,799.8738,928,260.18-30.54%主要是黄金板块业务停滞现金流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8,462.48-5,282,073.0230.36%主要是黄金板块业务停滞投资活动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6,892.12-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2,210,467.000.21233,611,966.4716.48-99.05
预付款项1,061,503.490.109,098,360.890.64-88.33
其他应收款25,550,869.262.3742,542,025.823.00-39.94
发放贷款及垫款600,000.000.062,228,500.000.16-73.08
长期股权投资86,773,693.856.12-
在建工程566,359.750.05329,203.560.0272.04
应付利息413,492,717.5738.41204,998,333.2614.46101.71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05,020,773.03司法冻结
存货151,033,455.67查封
固定资产133,002,228.88查封
无形资产68,386,592.66查封
长期股权投资86,773,693.85司法冻结
其他货币资金1,720,370.50司法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15,108,330.85查封
合计761,045,445.44/

升质量安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持企业经营效益平稳发展,使秋林食品的经营特色和产品特色在全国同行业中始终能够保持着领先地位。

零售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地区经营业态自有物业门店租赁物业门店
门店数量建筑面积 (万平米)门店数量建筑面积 (万平米)
哈尔滨市内秋林百货13.4601
哈尔滨及外埠地区秋林食品890.211
公司名称控股比例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哈尔滨秋林广告有限公司82.76%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1161,640.31130.55-0.06
哈尔滨秋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90%通过代理易货贸易销售易货换回的商品507,975.51-815.48-19.71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0%小额贷款50002,168.181,872.21-9.95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92.59%食品加工销售10806,121.792,095.90-675.99
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100.00%宝石销售50023,158.67-3,504.39-71.04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有限公司100.00%黄金珠宝加工销售100000106,073.41-193,067.48-30,420.51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100.00%黄金、珠宝销售1000075,079.39-41,783.19-7,238.68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吸收存款、对外贷款50000

(1)经营多元化:以消费需求和市场潜力为前提,深入研究行情形势及发展走向,把握市场变化脉搏,找到适合企业多元化经营发展的有利支撑点,同时结合公司的历史文化特色和实际经营情况,逐步进行经营布局调整,善用资源优势,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发展规律和消费需求。

(2)品牌差异化:根据公司规划和市场定位,调研、分析同类各大商场品牌结构及我公司现有品牌情况,在商场调整中逐步实现品牌差异化经营;着力开拓品牌市场,储备有品类竞争优势、有发展前景的优质品牌资源,整体提升品牌级数。

(3)营销精准化:深度挖掘百货商品特点,分析营销状况和消费层级,充分利用企划营销宣传和各种媒体资源,将营销信息较精准的推送至受众人群,在节省营销成本的同时,达到最大化的营销效果。

(4)服务优质化:在商场运营中逐步完善顾客服务体系,不断深化服务内涵,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领域,通过高品质、高效率、个性化、全方位的服务开发并巩固客户市场,打造企业服务软实力。

3、食品业务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及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在新形势下,秋林食品公司坚持特色化发展道路,稳中求进,全力推动企业可持续性发展。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黄金加工与批发业务

公司黄金业务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将对目前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应收款和存货进一步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追索。

2、百货零售业务

2021年百货业将继续贯彻落实集团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百年秋林、诚信品质”的经营理念为思想根基,全面分析经济形势、市场变化、行业发展动态,力求达到对内加强综合素质、提升管理水平、改善购物环境和对外勇担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的目的,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2021年对百货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围绕总体经营目标,开展运营工作:2021年的总体经营目标是完成既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计划。公司将深度分析行业市场趋势,研究百货零售市场环境和消费者需求变化,以落实总体经营指标为工作重心,主动围绕提升销售、保持利润进行经营布局,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2)加强服务与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通过加强服务和现场管理工作,增强现场管理人员及导购员的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以优质服务、有效管理吸引消费者到店,促进销售业绩提升;严抓商品质量关,通过定期的商品质量检查和跟踪抽查,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3)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降低疫情影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推进线上商城及直播相关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消费者间的互动,加速线上线下共同发展,力争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带来的销售影响。

(4)创新营销活动,以活动促销售业绩提升:根据市场状况和社会热点,结合行业和公司经营意图、节奏等因素,创新营销活动方案,安排、落实和实施各档企划活动,通过内部活动、外部宣传提升商场知名度,拉动销售业绩提升。

3、食品业务

重点锁定七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品牌营销,扩大品牌知名度,以品牌效应带动经济效益增长;二是渠道营销,开拓销售新渠道,加快电商实体店合力发展步伐;三是产品营销,创新开发新产品,深入经营渠道助力产品销售;四是经营提升,坚持经营新突破,向渠道要效益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五是品质提升,打造品质取胜,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驾护航;六是服务提升,深化优质服务,提服务创效益为业绩提升助力;七是管理提升,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因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18、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1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原《上市规则》第14.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触发相关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公司存在债务逾期、诉讼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且目前涉及的诉讼较多,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出现不利于公司的生效判决或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执2028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黄金业务可能面对的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其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事宜,尚待三家子公司注册地相应的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正在对该公司涉及的经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因此公司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5、百货业务可能面对的风险

2021年,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市场经济低迷的大环境下,传统百货业在未来发展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

(1)行业间竞争的加剧

传统百货业为了在有限的经营基础上创造更多的市场价值,将通过加大营销宣传、环境改造、多点让利等方式争夺市场地位、抢占市场份额,在加剧行业间竞争的同时,增加传统百货业的运用成本和压力。

(2)电商、新零售业务的冲击

从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上看,技术和经营模式日趋成熟的电商、新零售是传统百货业的强劲对手,不仅对传统百货业的客流带来一定的冲击,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大众的消费习惯,是传统百货业在未来发展中需要面对的潜在危机。

(3)疫情影响下整体经济增长乏力

2020年整体经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明显,各个企业都在以关闭门店、停产、裁员、降薪等方式减少开支,以缓解疫情带来的冲击。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整体经济增长依然呈现下行趋势。报告期内,虽然国内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控制,国家也出台相应政策促进经济复苏,但由于疫情防控尚未结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受疫情影响正在逐渐发生变化,未来传统百货业的客流和销售增长可能还需一定的恢复期,将延缓百货业的持续发展,对百货业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6、食品业务可能面对的风险

(1)应对新冠疫情和经济下滑风险

2020年全年受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世界经济产生重大影响,食品公司经营业绩也受到严重影响,由于疫情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经济形势并不乐观,2020年的非常时期无疑是一场不可抗力的经济危机,我们需要有充分的底线思维,积极应对,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培育发展新动能,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同时我们将继续关注疫情动态,加强疫情风险防御和防护能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20年初开始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市场消费行为发生巨变,消费者购买力骤然下降,外地游客大幅减少,本地消费购买力減弱,对销量产生极大影响;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持续上涨,带来费用成本的增长;物流快递运输不畅,运费成本增加。面对市场变化和竞争压力,公司全力保障民生供应,深入社区提供便民销售,产品开发与百姓需求相对应;加大对产品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管理,坚持每月组织产品品鉴评定,提高产品质量;加大产品营销和品牌营销力度,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全力拉动销量提升,积极应对原材料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0-582,475,289.140
2019年0000-530,584,942.620
2018年0000-4,143,098,921.470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盈利预测及补偿嘉颐实业1、《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根据华信众合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嘉颐实业承诺深圳金桔莱2015 年、2016 年、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2015年至2017年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嘉颐实业兑现承诺,将公司将积极沟通联系,并采取相应措
作承诺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000.00 万元、15,100.00 万元、17,500.00 万元。上述各年承诺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标的资产所对应的该年预测净利润数。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嘉颐实业针对深圳金桔莱在利润承诺期间的累计承诺业绩调高1,000万元,调整后嘉颐实业承诺深圳金桔莱2015年度、2016年度和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不低于人民币 45,600 万元。 3、《承诺函》嘉颐实业出具承诺:深圳金桔莱2014年实际净利润较盈利预测数差额部分987.27万元由嘉颐实业现金补足,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批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嘉颐实业向深圳金桔莱支付987.27万元人民币用于补足深圳金桔莱2014年实际净利润较盈利预测数的差额。秋林集团与嘉颐实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095,067股股票回购注销以进行业绩补偿。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8)津0105民初9479号】民事判决,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津02民终6586号】民事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裁定“驳回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施。督促其尽快完成业绩承诺。
股份限售嘉颐实业本次以标的资产认购的秋林集团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收购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15 年 10 月 16 日起36个月由于股份冻结且未完成业绩承诺,因此未办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嘉颐实业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015年1月20日起
解决同业竞争嘉颐实业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竞争性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现象的2015年1月20日起
出现。
解决同业竞争颐和黄金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会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的竞争性业务。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竞争性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性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现象的出现。2015年1月20日起
解决关联交易颐和黄金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减少和规范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及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将保证按市场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2015年1月20日起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嘉颐实业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在补偿期限结束时,如果深圳金桔莱累计实际利润未达到调整后累计承诺利润(即45,600.00万元),则上市公司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回购并注销嘉颐实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以进行业绩补偿,嘉颐实业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即补偿股份数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补偿的股份数量=(调整后利润承诺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即45,600.00万元)-利润承诺年度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调整后利润承诺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即45,600.00万元)×嘉颐实业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2015 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6]23030005号,深圳金桔莱2015年实现净利润(扣非后)为12,990.96万元,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 2016 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7]23030003号,深圳金桔莱2016年实现净利润(扣非后)为16,278.70万元,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 2017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深圳金桔莱2017年实现净利润(扣非后)为15,133.05万元, 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承诺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实际数承诺数差额
2015年度12,990.9612,000.00990.96
2016年度16,278.7015,100.001,178.70
2017年度15,133.0517,500.00-2,366.95
累计承诺业绩调高1,000万元1,000.00
合计44,402.7145,600.00-1,197.29

2018年5月8日公司向嘉颐实业发送《关于涉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沟通函》,请其配合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嘉颐实业回复称,鉴于其所持股权已质押,需与对方沟通解除部分股权质押后,办理相关股权划转上市公司专用帐户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12—017号)。 鉴于秋林集团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补偿股份所对应的现金分配部分应作相应返还,2015年度无偿赠回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为487,605.36元,2016年度无偿赠回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365,704.02元,现金分红合计853,309.38 元,均已无偿转赠公司。 公司定期向嘉颐实业发送《关于业绩补偿的督促函》,提示嘉颐实业因本事项涉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望尽快落实。如需秋林集团协助,我司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以保证尽早完成此项工作。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嘉颐实业兑现承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095,067股股票回购注销以进行业绩补偿。法院于2019年2月21日开庭,一审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65)。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诉讼涉及以1元的价格回购注销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所持公司股票,故上述诉讼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嘉颐实业公司对业绩承诺事项拒不履行,导致其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无法注销。对公司其他股东造成伤害和损失,公司将进一步采取申诉程序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89)。截至报告期,嘉颐实业仍未履行上述承诺,也未回复公司有关的督促函。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大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资料,并配合其开展现场走访工作等,大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审计意见中部分事项持保留意见。

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传统百货和食品,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417万元,由于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7.15%;秋林百货是中国最早的百货商店,已有120年历史,地处哈尔滨市人流最密集的中心,铁路、公路客运及城市地铁交汇,客源稳定。虽然本年度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在有效防范疫情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成本管控、降本增效、开源节流,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目前经营状态正常。秋林食品是自1900年俄国人伊万·雅阔洛维奇·秋林开

办秋林洋行哈尔滨分行,并设立面包等食品作坊及水酒色酒厂开始,专门生产大列巴、大列巴格瓦斯、黑加仑果酒、果酱等传统食品。1953年由苏联政府将秋林食品加工企业正式有偿移交给中国政府,至此,极具俄式传统工艺特色的秋林食品得以传承发展,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秋林大面包(大列巴)制作技艺,历经五代传承至今。秋林食品公司一直坚持传承百年历史工艺特色,结合现代化管理模式,使食品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始终独具特色。现在秋林食品已经形成了以秋林大面包为代表的烘培类产品、以红肠为代表的肉灌类制品等九大类产品200多个品种,其中有四种产品制作技艺被评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即秋林大面包(大列巴)制作技艺、黑豆蜜果酒制作技艺、大列巴格瓦斯制作技艺和果酱制作技艺。非遗项目打造出企业的无形资产,提高了企业的文化软实力和知名度,同时也为哈尔滨这座城市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贡献,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2020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食品公司坚持底线思维,重新调整经营思维和发展目标,公司制定了第五个《三年规划》发展目标,2020年以“两调三提”为总体工作方针:“两调”即调思维、调方向;“三提”即提速度、提经营、提效果。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企业经济发展的需求,经营思维与百姓消费需求相对应,满足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我们重点在品牌营销、渠道拓展、产品开发、经营提升、质量提升、管理提升上做出了很多努力。2020年秋林食品营业收入8865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虽面临一定经营风险,但公司本年度持续经营能力假设是存在的,公司目前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2、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准备

公司持有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井银行”)20%股份,龙井银行未向公司提交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0年1月16日,秋林集团委派员工陪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前往龙井银行索取2019年年报及财务报表,龙井银行财务负责人以财务报表尚未审计为由拒绝提供,承诺2月中旬审计后提供,但龙井银行并未兑现承诺。2020年4月10日,秋林集团向龙井银行出具《商请函》,再次阐明利害关系,请龙井银行按《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配合。2020年4月17日,龙井银行第二次复函,提出以下要求:复印年报需支付费用,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及查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虽然上述要求已超越《公司章程》规定范围,但本着互信协商、大局为重的原则,秋林集团认可,待疫情过后派员前往办理。2020年7月7日,秋林集团派员再次前往龙井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提供材料后,龙井银行律师又提出需要秋林集团出具授权书的公证书为由再次拒绝提供相应财务报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日,针对秋林集团出具的《关于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函》《回复函》《再次复函》,龙井银行出具《回复函》《对<再次复函>的复函》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秋林集团短期内无法派员到龙井银行进行材料交接。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和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年度报告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鉴于龙井银行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已连续两次向延边银保监局进行举报,但仍未取得龙井银行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签章的财务报表。且该行连续两年未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法人治理缺失,公司在与龙井银行关于不良资产处置的诉讼过程中,公司得知该行管理人员有涉嫌经济犯罪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经过审慎判断和合理估计,公司对其进行减值计提是审慎的。2021年度,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尽快完成整改。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报告期无重大影响。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通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公司对已收到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按不含税金额重分类为合同负债,税金确认为待转销项税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式,营业收入中的联营收入按照净额法核算。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6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00,000.00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诉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颐和黄金制品(第三人)、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公司(第三人)保理合同纠纷案。法院审理过程中,2019年6月24日收到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相关证据等材料。已于2020年1月8-9日开庭。详见公司临2019-061《涉及诉讼的公告》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申请请求:1、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支持秋林集团公司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嘉颐实业公司负担。12020年5月15日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津民申5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劵股份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新、张彤、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二审上诉请求:一、撤销(2019)皖0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二、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57,600,000.002020年5月28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2020)皖民终479号民事裁定书。二审裁定内容:按上诉人秋林集团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哈尔滨秋林集国元证劵股份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公司债券交易二审上诉请求:一、撤销(2019)皖01民初767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二、案件受理费由被35,930,000.002020年5月28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内容:按上诉人秋林集团自动
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建新、张彤、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纠纷上诉人承担。做出的二审(2020)皖民终480号民事裁定书。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判决第一、二、三项,依法改判,取消房屋使用费,判令被上诉人返还上诉人保证金813,560.67元; 二、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判令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判决;二、改判支持保税公司一审《民事起诉状》中第一、二项诉讼请求;三、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845,709.002020年9月7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粤03民终24743号二审判决书。判决内容:一、撤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3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二、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的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合计383,615.33元以及滞纳金89,074元;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房屋占有使用费1,564,640元;四、驳回深圳市特发保税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2019)浙01民初4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第五项;2、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300,000.002020年9月9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0)浙民终554号二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限公司公司、万龙飞、司、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审判决书。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献东租赁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欠缴的租金1,973,299.96元及欠缴租金生的滞纳金;2、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1,973,299.962020年9月29日收到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9)黑0104民初10660号一审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张献东立即给付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金1,973,299.9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二审上诉讼请求:一、撤销判决书第三项,依法改判;二、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项下的存款对一审被告返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306,300,000.002020年11月13日开庭,2021年1月30日收到最高院做出的(2020)最高法民终90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维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津民初4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津民初4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三、驳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哈尔滨盛永经贸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世纪广场有限公买卖合同纠纷
02020年11月13日收到(2020)黑民再181号再审判决书。再审判决内容:一、撤销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黑01民终3114号民事判决;二、维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南民一民初字第369号民事判决。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贷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492,729.09元、复利合计50,492,729.09,被告一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判令原告对依法处置被告二持有的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物)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贷款本息、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三、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判令由上述六被告承担本案有关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50,492,729.092020年12月24日收到(2019)粤03民初1338号一审判决书。目前公司已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内容:一、被告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向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偿还借款本金5000万元,利息492729.09元及复利;二、被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被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该质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判项范围内优先受偿。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长江证劵(上海)资产管理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二审上诉请求:一、撤销(2019)沪0115民初3816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中的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8,026元;二、上诉费有被上诉人承担。18,0262020年12月25日收到(2020)沪74民终1049号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钱嘉一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天津金桔莱立即向原告钱嘉一返还本金50万元,支付第四季度利息13,232.88元,并支付以513,232.88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8日起截至2020年8月31日的违约金58,251.93元,以及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2、判令被告深圳金桔莱对第1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秋林公司对第1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原告钱嘉一对被告天津金桔莱提供的质押物在第1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天津金桔莱公司、深圳金桔莱公司、秋林集团共同承担。571,484.81已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裁定书等材料,目前管辖权异议上诉中。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劵纠纷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兑付债券本金5亿元;2、判令被告支付至实际还清款项之日止的利息;3、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250万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563,113,698.63已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裁定书等材料,目前管辖权异议上诉中。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庆江、李亚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一深圳金桔莱给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5亿元及利息;二、判令被告一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250万元;三、判令被告二秋林集团、被告三周庆江、被告四李亚对第一、二项诉请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判令原告有权就被告二秋林集团抵押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1-20层的不动产及土地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款项优先受偿:;五、判令四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702.2万元;六、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479,522,000.00已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起诉状、裁定书等材料,目前管辖权异议上诉中。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新跃塑料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二审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吉24民初327号民事裁定,裁决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2、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401,125,000.00目前二审审理中。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诉讼结果及影响。
公司、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包装有限公司(第三人)、 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第三人)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沪0115执2028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平贵杰先生因若干案件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发送函件至实际控制人平贵杰,截至目前,未见回函。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684,073,444.2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684,073,444.2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30.89

1、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已停业近两年,至今无法正常经营,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正在对该公司涉及的经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因此公司尚未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公司因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18、2019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18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及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原《上市规则》第14.3.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如果触发相关终止上市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各项工作尚在筹备中,预计在任期届满前无法完成换届工作,因此决定延迟进行本次换届工作,并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尽快完成换届工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公司公告临2020-046)。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主动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中,在不断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兼顾回报社会,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2020年,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如下:

1、保障职工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薪酬体系、评价制度、激励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公司关爱员工,重视人文关怀,在政府允许复工复产后,坚持每天对办公环境进行消毒,定期为员工发放口罩等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维护劳动者权益。

2、保障供应商、消费者权益 公司遵循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发展原则,坚持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立责于心、履责于行,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在引入品牌供应商时择优甄选,严格把关供应商准入门槛、审核供应商资质,对供应商实施科学管理;在合作中持续关注供应商商品质量、销售情况,倾听供应商意见和建议,为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购物舒适度为工作中心,通过改善营业环境、增设休息座椅、提供便民服务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体验。

3、大疫面前勇担当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坚决执行省市区政府的各项指令和要求,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保民生供应的要求,克服疫情风险,在疫情期间除食品品类外全部停业,坚持食品商场正常营业,严格按照政府要求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肩负起保供应、保基本民生需求的社会责任。

受疫情影响,本就处于低迷状态的实体经济又一次受到冲击。对于实体百货业来说,不仅要承受疫情期间的停业压力,还要面对复工复产后销售经营恢复缓慢、供应商萌生退意的现状。面对内忧外压的局面,秋林集团勇于担当,出台一系列减免政策,增强供应商的经营信心,与供应商共克时艰,携手共进。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16秋林012016-10-170.074520,000,000.02016-10-28520,000,000.02019-10-17
16秋林022016-11-070.068480,000,000.02016-11-16480,000,000.02019-11-07
18秋林012018-11-270.08500,000,0002018-12-07500,000,0002021-11-27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0,55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0,55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0232,136,75237.59232,136,752冻结232,136,752境内非国有法人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063,987,82610.360冻结63,987,826境内非国有法人
延吉市吉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17,745,1272.870未知17,745,127其他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2,096,88910,707,5171.730冻结10,707,517境内非国有法人
王燕军05,000,0000.810未知0其他
黄祝凯320,0004,248,0000.690未知0其他
骆勇强03,100,5300.500未知0其他
代树华373,7001,673,7000.270未知0其他
王卯1,582,6001,582,6000.260未知0其他
谢励平318,0001,562,5000.250未知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63,987,826人民币普通股63,987,826
延吉市吉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7,745,127人民币普通股17,745,127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0,707,517人民币普通股10,707,517
王燕军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黄祝凯4,248,000人民币普通股4,248,000
骆勇强3,100,530人民币普通股3,100,530
代树华1,673,700人民币普通股1,673,700
王卯1,582,600人民币普通股1,582,600
谢励平1,562,500人民币普通股1,562,500
滕建奇1,551,811人民币普通股1,551,8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情范围内知悉嘉颐实业、颐和黄金、奔马投资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条件股份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232,136,7522018年10月16日0重组承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名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黄长智
成立日期2005年4月21日
主要经营业务金银制品、工艺品、矿产品、新型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金银珠宝首饰及饰品、化妆品、洗涤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手表的零售;佣金的代理(拍卖除外);回收金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以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平贵杰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现任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中安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道和金盛养殖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天津汇新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待核实)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前期的信息披露均是按照股东方提供的信息、公开信息或中介机构鉴证的信息进行的。在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副董事长失联事件前,公司均未得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任何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异常的相关信息,相关方也未向公司主动说明或澄清。对于平贵杰所述关于其是否控制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有关情况,公司已在两次回复中及时披露。涉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问题公司已委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进行核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3)。截止目前,没有结论。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李建新2010年11月2日5606441381投资与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情况说明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3,987,826股秋林集团股票,占秋林集团总股本10.3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李亚董事长532015-01-132020-06-0200--0
李建新副董事长542016-08-182020-06-0200--0
董事2016-06-152020-06-02
潘建华董事612016-06-15-00--54
总裁2016-05-25-
财务总监2014-05-21-
董事会秘书(代)2020-03-10-
侯勇董事632016-09-05-00--54
副总裁2012-03-21-
隋吉平董事522018-06-28-00--54
副总裁2016-08-18-
董事会秘书2017-03-282020-03-10
曲向荣董事462013-10-16-00--0
副总裁2013-08-15-
陶萍独立董事572018-06-28-00--5
白彦壮独立董事452015-09-09-00--5
任枫独立董事402017-06-29-00--5
李岩监事会主席552017-06-29-00--30
杨庆国监事572011-05-18-00--18
梁澍职工监事442014-05-15-00--6.97
季文波副总裁512016-08-18-00--54
孙晓春副总裁582016-08-18-00--54
合计/////00--339.97/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潘建华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代);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侯勇历任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烘焙分公司 负责人。 现任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董事长;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
隋吉平历任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 总经理;哈尔滨泰富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 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曲向荣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裁;秋林金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理;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监事。
陶萍历任哈尔滨建筑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党支书记。 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持工作);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白彦壮历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工商管理系 副教授。 现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市场营销系 副教授;汇源印刷包装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任枫历任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教师。 现任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 主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岩历任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现任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杨庆国历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部经理。 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行政副总监兼财务审计部经理;哈尔滨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哈尔滨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监事;秋林宏润核装(天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 监事。
梁澍历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部主管 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稽核部副经理。
季文波历任黑龙江辰能担保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黑龙江辰能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哈尔滨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执行董事。
孙晓春历任大商哈尔滨新一百驻店 总经理;红博商业购物公园 店长;哈尔滨杉杉奥特莱斯 执行总经理。 现任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亚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李亚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李建新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目前处于失联状态,是否任职,无法核实)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李亚天津唯上文化艺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亚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秋林商场负责人
李亚颐鸿创展(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李亚天津林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李亚天津汇新恒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李亚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李亚天津唯上艺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亚烟台虎威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李亚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亚目前处于失联状态,是否有其他任职,无法核实
李建新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李建新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新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建新天津领先药业连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新山西永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建新目前处于失联状态,是否有其他任职,无法核实
潘建华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2年3月30日
潘建华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2年4月20日
潘建华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8日
侯勇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2007年4月
侯勇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2019年2月
侯勇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
侯勇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烘焙分公司负责人2007年8月2020年10月
侯勇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3年1月
隋吉平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7日
曲向荣秋林金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5年6月18日
曲向荣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9月1日
陶萍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系副主任(主持工作)2017年7月5日
白彦壮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教授2006年7月
白彦壮汇源印刷包装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
任枫天津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2018年4月
李岩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2019年1月31日
李岩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1日
杨庆国哈尔滨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25日
杨庆国哈尔滨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30日
杨庆国秋林宏润核装(天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23日
杨庆国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0月
季文波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7日
季文波哈尔滨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7年5月25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实施方案分别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监事年薪标准的议案》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及激励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从公司获得的应付报酬总额合计为339.97万元。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李亚董事长解聘免职
李建新副董事长、董事解聘免职
隋吉平董事会秘书离任辞职

1、2019年4月25日黑龙江监管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李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8号),决定对李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关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2、2019年3月29日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19]20号】,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李亚,时任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潘建华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宁和隋吉平予以通报批评。

3、2020年3月2日上交所《关于对秋林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0]10号】,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李亚,时任副董事长李建新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李亚、李建新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任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潘建华,时任董事兼副总裁侯勇,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隋吉平,时任董事兼副总裁曲向荣,时任独立董事陶萍、任枫、白彦壮,时任监事李岩、杨庆国、梁澍,时任副总裁季文波、孙晓春予以公开谴责。

4、2020年12月25日上交所《关于对秋林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0]136号】,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李亚,时任副董事长李建新予以公开谴责;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总裁兼财务总监潘建华,时任独立董事白彦壮予以通报批评。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5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7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723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884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165
销售人员250
技术人员25
财务人员93
行政人员190
合计723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7
本科112
专科182
中专及以下422
合计723

2020年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等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严格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及广度,积极推行学习型组织建设。2020年培训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积极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从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入手,使其更快、更好地融入企业;

2、开展服务礼议、商品陈列、消法、四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转变服务作风,向服务要效益;

3、加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创新意识、改造能力;

4、监督指导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与实施,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审核公司各部门外部培训需求,组织外部培训成果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知识传授。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全日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1137847.46元

(二)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范下行使职责。各位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六次。

(三)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三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人,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监事会会议六次。

(四)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内部机构都独立运作。

(五)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守信的原则,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方式,积极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公平对待每个投资者,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客户、职工、供应商、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力求通过与相关利益者获得良好合作,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的会议决议能做到充分、及时地披露,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确保所有股东均能公平、公正地获得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完成了四期定期报告和六十七个临时公告的披露,使投资者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状况。

(七)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 号),公司制定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等进行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该制度,并建立了公司内幕知情人档案,加强了内幕信息管理,有效的防止和杜绝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八)关于内控规范:针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对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流程进行梳理,以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4月25日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6月24日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李亚400000
李建新400000
潘建华662002
侯勇662002
隋吉平662002
曲向荣666001
陶萍664001
白彦壮644001
任枫666001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4

公司董事会现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财务报告审核、董监高人员选聘、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严格的会前审核,从专业角度做出独立判断并做出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决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计划控制下的目标管理制度及评价管理制度。每月对高管进行评价考核,考核内容为:经济指标完成分值、工作任务完成分值、行为记录分值及督察记录分值、民主评议四项,根据每项得分结果确定综合评价分值并将其与当月工资核算。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持保留意见。

1、关于对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原董事长李亚和原副董事长李建新曾对子公司“越权”经营,导致该子公司合同签订、存货收发、款项收回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失效,致使公司产生重大损失。上述事项主要发生在2018年度以前。从2019年2月公司黄金板块已经全面停止经营,并启动司法及公安侦查手段尽

力挽回公司的损失。同时公司加强了对其他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定期检查,实施有效的控制监督。公司定期对下属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并监督整改,对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内控制度执行及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的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2、关于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

龙井银行未向公司提交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是龙井银行的法人治理和其内部管理问题,作为持有其20%股份的股东之一,公司已经穷尽一切办法进行权益维护,不存在对外投资跟踪管理缺失的问题。2020年1月16日,秋林集团委派员工陪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前往龙井银行索取2019年年报,龙井银行财务负责人以财务报表尚未审计为由拒绝提供,承诺2月中旬审计后提供,但龙井银行并未兑现承诺。2020年4月10日,秋林集团向龙井银行出具《商请函》,再次阐明利害关系,请龙井银行按《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配合。2020年4月17日,龙井银行第二次复函,提出以下要求:复印年报需支付费用,需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承诺函及查阅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虽然上述要求已超越《公司章程》规定范围,但本着互信协商、大局为重的原则,秋林集团认可,待疫情过后派员前往办理。2020年7月7日,秋林集团派员再次前往龙井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提供材料后,龙井银行律师又提出需要秋林集团出具授权书的公证书为由再次拒绝提供相应财务报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2月2日,针对秋林集团出具的《关于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函》《回复函》《再次复函》,龙井银行出具《回复函》《对<再次复函>的复函》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秋林集团短期内无法派员到龙井银行进行材料交接。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和缴付合理费用后复印年度报告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鉴于龙井银行以种种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已于2020年9月3日、11月16日两次向延边银保监局进行举报,但仍未取得龙井银行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签章的财务报表,公司已聘请律师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有效。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否定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6秋林011450412016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17日3.6768.5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6秋林021451402016年11月7日2019年11月7日3.368.5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8秋林011509222018年11月27日2021年11月27日5.008.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3月1日及2019年3月22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6秋林01”及“16秋林02”合计2.15亿元的当期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造成“16秋林01”和“16秋林02”违约,并触发“16秋林01”及“16秋林02”加速清偿条款,根据“16秋林01”和“16秋林02”2019年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16秋林01”及“16秋林02”两期债券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2019年11月27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8秋林01”当期应付利息,2020年11月27日,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8秋林01”当期应付利息,同时该债券未执行回售条款,已构成实质违约。

2021年,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德置地广场H座38楼
联系人吕守信
联系电话020-85806011
资信评级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账户真实情况,“18秋林01”募集资金最终未能按规定在2019年2月27日前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

直至2019年3月8日,公司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营业场所现场拨打“110”报警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工作人员在接受民警问询时才表示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流向公司在该行开立的其他三个辅助账户,且相关存款账户内资金已被该行请求进行了司法冻结。此外,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9年3月8日在营业柜台打印并出具了《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于2018年12月6日为“18秋林01”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三笔借方发生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转账业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人民币3,318,773.03元。此外,公司曾于2019年1月7日收到过一份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公地址寄出的《华夏银行对公明细对账单》,该对账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3,318,773.03元,未包括上述三笔转账记录。综合上述情况,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收到的对账单应系伪造,但两份对账单式样及其记载的部分“记账日期、操作员、凭证号、账单摘要”信息高度吻合。此外,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提出用款申请后,需经受托管理人对相关用款申请文件中的《划款指令》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并经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相关用款申请文件及资金用途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划款业务。但上述三笔转账业务的资金用途与《募集说明书》中指定的用途明显不符,且经受托管理人确认,其从未出具过与上述三笔转账交易有关的经审核盖章的《划款指令》。针对“18秋林01”募集资金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支取的情况,受托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11日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寄送了书面函件,要求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对上述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划款的原始凭证材料。

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诉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2019)津财保13号】生效后,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款余额合计303,318,773.03元已先后于2019年2月27日和2019年3月5日被司法冻结。

此外,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拒不配合完成募集资金划付和查询余额业务,导致公司“16秋林01”回售本金和利息未能在2019年2月27日前按时划转,对公司后续债务履约造成了严重影响。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2月22日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行投诉,于2019年2月27日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对涉及事项侦办中)。

经查询确认,公司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的议案。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就该保理业务对公司起诉,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公司复议申请于2019年4月17日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将在10日内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同时公司又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递交了举报材料。

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津银保监信复﹝2020﹞3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35)及《信访答复意见书》【银保监信复﹝2020﹞190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1)

上述事项致使公司未能按时偿付“16秋林01”及“16秋林02”回售本金及应付利息,触发“16秋林01”及“16秋林02”加速清偿条款,造成“16秋林01”和“16秋林02”违约。

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秋林集团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原审被告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907号】,撤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津民初4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项下的存款(包含利息)对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秋林集团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公告编号:临2021-004)。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增信机制:

“16秋林01”和“16秋林02”增信机制包括由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李建新及其配偶张彤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目前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已被全部冻结,同时颐和黄金、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李建新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8秋林01”无担保。偿债计划:

“16秋林01”、“16秋林02”及“18秋林01”已构成违约。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每月定期书面征询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关注有关公司的外部报道和其他信息。及时督促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信息披露,并自身做好受托管理事务的信息披露。

1、报告期内针对“16秋林01”的受托管理事务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年2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0年2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1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1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2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1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7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7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8月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9月1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0月2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1月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1月25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21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报告期内针对“16秋林02”的受托管理事务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年2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2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1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1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2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1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7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7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8月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9月1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0月2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1月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1月25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21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3、报告期内针对“18秋林01”的受托管理事务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2020年2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2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3月16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4月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8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5月22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6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7月2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8月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9月1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0月2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1月4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9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0年12月21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0年12月30日,受托管理人发布《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354,166,926.00-326,621,553.248.43%
流动比率32.02%46.03%-14.01%主要是黄金板块应收款计提坏账流动资产总额减少
速动比率18.29%30.08%-11.79%主要是黄金板块应收款计提坏账流动资产总额减少
资产负债率(%)305.06%214.63%90.43%主要是应付债券利息增加负债比率增加
EBITDA全部债务比-10.79%-10.74%-0.05%
利息保障倍数-169.42%-187.23%17.81%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0.110.21-47.62%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68-1.77-5.08%
贷款偿还率(%)0.000.11%-0.11%
利息偿付率(%)0.000.36%-0.36%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比较信息延续至报告期的认定

1、如财务报表附注六(一)所述,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贵公司上期财务报表项目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账面价值无法认定,也无法认定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和内部控制失效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因而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涉及比较数据的应收账款余额 26,055.02万元,坏账准备 2,693.83 万元,其他应收款 395,722.83 万元,坏账准备 391,468.63 万元,存货36,305.69 万元,跌价准备 2,534.15 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万元,预计负债31,028.19万元,以及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的披露等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上期比较数据及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八)”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5,992.32万元,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3,077.45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零,本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677.37万元,由于上述事项与上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相关,我们无法判断本期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二)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

贵公司2020年度发生亏损5.83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2.14亿元,资产负债率305.06%,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16.71亿元,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贵公司黄金珠宝业务经营停滞,员工离职,对外借款全部逾期,欠缴税款,多个银行账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存货、房产因诉讼事项被法院查封、扣押并拍卖。此外,贵公司“16秋林01”、“16秋林02”及“18秋林01”三期债券已全部违约,因诉讼事项,大额募集资金专户尚被法院冻结,主要房产被查封等,虽然贵公司已在附注十一、(二)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贵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贵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一)415,113,348.75391,926,263.9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七(五)2,210,467.00233,611,966.4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七)1,061,503.499,098,360.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八)25,550,869.2642,542,025.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九)337,515,978.03337,715,403.5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十三)5,698,906.566,089,823.95
流动资产合计787,151,073.091,020,983,844.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600,000.002,228,500.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十七)86,773,693.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十八)10,500,000.0010,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七(二十)14,502,248.1715,108,330.85
固定资产七(二十一)170,280,183.52177,515,642.74
在建工程七(二十二)566,359.75329,203.56
生产性生物资产七(二十三)455,069.99476,288.99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二十六)67,431,710.0870,516,437.20
开发支出
商誉七(二十八)10,890,883.2810,890,883.28
长期待摊费用七(二十九)13,921,287.6215,048,49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三十)99,276.987,001,779.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89,247,019.39396,389,254.27
资产总计1,076,398,092.481,417,373,098.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三十)556,841,459.05556,841,459.0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七(三十五)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七(三十六)125,960,675.39121,027,410.45
预收款项37,028,774.08
合同负债29,800,585.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三十九)11,009,365.0910,790,766.95
应交税费七(四十)168,269,917.67168,417,526.40
其他应付款七(四十一)632,470,187.22393,209,053.59
其中:应付利息413,492,717.57204,998,333.26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四十三)870,800,000.00870,8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101,402.76
流动负债合计2,458,253,592.952,218,114,990.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七(四十六)497,697,613.47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七(五十)310,281,900.00310,281,900.00
递延收益七(五十一)8,074,566.808,074,566.80
递延所得税负债9,304,697.2810,248,563.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25,358,777.55823,937,469.42
负债合计3,283,612,370.503,042,052,459.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五十三)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五十五)1,500,932,518.931,500,932,5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五十九)89,289,828.1789,289,828.17
一般风险准备179,907.30179,907.30
未分配利润七(六十)-4,422,220,717.55-3,839,745,42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14,232,660.15-1,631,757,371.01
少数股东权益7,018,382.137,078,0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07,214,278.02-1,624,679,36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76,398,092.481,417,373,098.8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4,792,757.28369,822,318.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94,814.29585,438.36
其他应收款十七(二)113,400,064.8532,088,460.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290,326.321,967,524.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074,475.221,762,206.13
流动资产合计422,252,437.96406,225,947.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三)88,296,950.58175,070,644.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4,502,248.1715,108,330.85
固定资产54,522,684.6260,486,317.7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3,853,295.1356,139,804.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915,461.4510,614,64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6,734,14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21,090,639.95324,153,882.08
资产总计643,343,077.91730,379,829.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51,246,630.3748,305,138.72
预收款项14,764,071.54
合同负债9,283,523.33
应付职工薪酬3,857,384.373,620,399.83
应交税费294,533.57717,979.88
其他应付款387,925,460.15273,596,111.40
其中:应付利息223,299,446.67110,640,731.62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600,000.00703,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443,889.27
流动负债合计1,216,651,421.061,104,603,701.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7,697,613.47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205,817,362.591,087,481,693.3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297,459.614,815,267.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707,812,435.671,587,629,400.17
负债合计2,924,463,856.732,692,233,101.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90,904,818.931,490,904,8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8,318,902.4148,318,902.41
未分配利润-4,437,930,303.16-4,118,662,795.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281,120,778.82-1,961,853,27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43,343,077.91730,379,829.93

合并利润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六十一)144,166,836.32336,451,347.05
其中:营业收入144,166,836.32334,989,774.90
利息收入1,461,572.15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55,574,493.79493,470,450.61
其中:营业成本七(六十一)71,937,890.91208,875,467.3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六十二)5,341,453.667,000,317.08
销售费用七(六十三)23,298,887.9623,492,609.05
管理费用七(六十四)45,948,725.7170,350,356.7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七(六十六)209,047,535.55183,751,700.38
其中:利息费用210,859,558.39184,239,957.68
利息收入871,695.32555,997.06
加:其他收益七(六十七)100,848.391,422,513.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六十八)-15,391,188.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七十一)-255,715,478.30-44,446,451.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七十二)-87,819,439.54-2,153,378.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七十三)162,084.6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54,841,726.92-217,425,523.83
加:营业外收入七(七十五)834,783.23406,700.55
减:营业外支出七(七十六)22,569,336.97312,178,024.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76,576,280.66-529,196,847.33
减:所得税费用5,958,636.28959,069.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82,534,916.94-530,155,917.1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82,534,916.94-530,155,917.1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82,475,289.14-530,584,942.6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9,627.80429,025.4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82,475,289.14-530,155,917.1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82,475,289.14-530,155,917.1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4-0.8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四)54,799,338.08254,260,374.79
减:营业成本十七(四)2,536,523.13163,156,105.78
税金及附加4,086,404.915,891,702.58
销售费用3,260,105.633,213,662.52
管理费用36,297,347.9243,692,176.17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13,257,560.98108,200,883.83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100,000.001,412,513.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五)5,000,000.00-10,391,188.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5,391,188.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449,637.71-34,102,848.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6,773,693.85-1,834,501.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4,761,936.05-114,810,181.05
加:营业外收入95,654.33100,699.74
减:营业外支出118,384,890.50897,515,684.7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13,051,172.22-1,012,225,166.01
减:所得税费用6,216,334.99-518,875.5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9,267,507.21-1,011,706,290.5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9,267,507.21-1,011,706,290.5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19,267,507.21-1,011,706,290.5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45,396,795.66372,990,320.4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513,175.47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325,259.031,762,776.0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七十八)472,139,839.361,232,524,953.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7,861,894.051,608,791,225.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3,364,027.86215,019,383.1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481,966.00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1,607,588.8549,033,100.50
支付的各项税费13,854,842.1226,212,032.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七十九)481,995,635.351,282,080,41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0,822,094.181,569,862,964.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39,799.8738,928,260.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4,808.8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1,553,704.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808.831,553,70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773,271.316,835,777.0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73,271.316,835,777.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8,462.48-5,282,073.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7,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621,985.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54,906.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276,89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6,892.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361,337.3932,369,295.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731,238.3354,361,943.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092,575.7286,731,238.33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2,078,134.80273,191,441.48
收到的税费返还1,412,513.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2,371,898.30608,316,154.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4,450,033.10882,920,108.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660,670.76182,797,328.9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663,321.1316,618,432.91
支付的各项税费8,744,273.7413,354,714.0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8,339,699.67632,712,711.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9,407,965.30845,483,187.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957,932.2037,436,921.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96.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96.295,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4,625.00711,949.59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4,625.00711,949.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628.714,288,050.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029,560.9141,724,972.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503,545.1624,778,573.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73,984.2566,503,545.16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839,745,428.41-1,631,757,371.017,078,009.93-1,624,679,361.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839,745,428.41-1,631,757,371.017,078,009.93-1,624,679,361.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82,475,289.14-582,475,289.14-59,627.80-582,534,916.94
(一)综合收益总额-582,475,289.14-582,475,289.14-59,627.80-582,534,916.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
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4,422,220,717.55-2,214,232,660.157,018,382.13-2,207,214,278.02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309,160,485.79-1,101,172,428.396,648,984.48-1,094,523,443.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309,160,485.79-1,101,172,428.396,648,984.48-1,094,523,443.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30,584,942.62-530,584,942.62429,025.45-530,155,917.17
(一)综合收益总额-530,584,942.62-530,584,942.62429,025.45-530,155,917.1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500,932,518.9389,289,828.17179,907.30-3,839,745,428.41-1,631,757,371.017,078,009.93-1,624,679,361.08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118,662,795.95-1,961,853,271.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118,662,795.95-1,961,853,271.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19,267,507.21-319,267,507.21
(一)综合收益总额-319,267,507.21-319,267,507.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437,930,303.16-2,281,120,778.82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3,106,956,505.44-950,146,981.1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3,106,956,505.44-950,146,981.1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11,706,290.51-1,011,706,290.51
(一)综合收益总额-1,011,706,290.51-1,011,706,290.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17,585,803.001,490,904,818.9348,318,902.41-4,118,662,795.95-1,961,853,271.61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经哈尔滨市体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市分行批准,以秋林公司为主体,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信托投资公司和哈尔滨证券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型商业企业,于1993年6月14日注册登记,注册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1996年3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23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股。2015年秋林集团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04号)核准,2015年10月12日向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32,136,752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17,585,803.0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亚。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黄金珠宝设计加工批发、百年老店秋林公司的商业经营、百年历史秋林食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2月19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发生净亏损5.83亿元,有息债务本息余额18.41亿元,净资产-22.07亿元,

这些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附注十六、(七)所述,本公司已制定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本公司董事会无意且确信尚不会被迫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故本公司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5.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

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

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但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报酬的,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先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然后将以下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针对本公司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本公司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均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为1,000万元)及部分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后即可以评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则单独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余下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以账龄分析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商品零售及食品生产销售业务业务类型及客户信用风险特征
黄金加工及批发销售业务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备用金、保证金员工借支款项、各类押金、质保金等
其他其他类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正常类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关注类
次级类
可疑类
损失类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十)。

2. 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5年3-5年9.5-2.71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5年3-5年31.67-6.33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3-5年19.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10-35年3-5年9.5-2.71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黑加仑树21年5%4.52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

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

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及所建造的资产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三、(二十三)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1)公司的百货业务分为自营模式、联营模式及租赁模式。

① 自营模式:公司自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后自行发货销售,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完成货物销售收到货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按取得销售款总额确认收入的实现。

② 联营模式: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由供应商自行发货销售,公司以实际收到的销售款扣除应结算给供应商的采购款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

③ 租赁模式:公司为签约入驻商场的商户提供展位租赁而取得的收入,该等租赁及相关收入属于经营租赁,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计算确定并在租赁期限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公司商品的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商品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已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控制权与所有权已转移。

(3)租赁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

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集团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91,926,263.96391,926,263.9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33,611,966.47233,611,966.4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098,360.899,098,360.8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42,542,025.8242,542,025.8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37,715,403.50337,715,403.5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6,089,823.956,089,823.95
流动资产合计1,020,983,844.591,020,983,844.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2,228,500.002,228,500.00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86,773,693.8586,773,693.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00.0010,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5,108,330.8515,108,330.85
固定资产177,515,642.74177,515,642.74
在建工程329,203.56329,203.56
生产性生物资产476,288.99476,288.99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0,516,437.2070,516,437.20
开发支出
商誉10,890,883.2810,890,883.28
长期待摊费用15,048,494.5915,048,494.59
递延所得税资产7,001,779.217,001,779.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96,389,254.27396,389,254.27
资产总计1,417,373,098.861,417,373,098.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56,841,459.05556,841,459.0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121,027,410.45121,027,410.45
预收款项37,028,774.081,500,000.0035,528,774.08
合同负债32,460,267.56-32,460,267.5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790,766.9510,790,766.95
应交税费168,417,526.40168,417,526.40
其他应付款393,209,053.59393,209,053.59
其中:应付利息204,998,333.26204,998,333.26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70,800,000.00870,8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3,068,506.52-3,068,506.52
流动负债合计2,218,114,990.522,218,114,990.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5,332,439.39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10,281,900.00310,281,900.00
递延收益8,074,566.808,074,566.8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248,563.2310,248,563.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23,937,469.42823,937,469.42
负债合计3,042,052,459.943,042,052,459.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00,932,518.931,500,932,5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9,289,828.1789,289,828.17
一般风险准备179,907.30179,907.30
未分配利润-3,839,745,428.41-3,839,745,428.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31,757,371.01-1,631,757,371.01
少数股东权益7,078,009.937,078,0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624,679,361.08-1,624,679,36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417,373,098.861,417,373,098.8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9,822,318.19369,822,318.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85,438.36585,438.36
其他应收款32,088,460.7332,088,460.7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1,967,524.441,967,524.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62,206.131,762,206.13
流动资产合计406,225,947.85406,225,947.8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75,070,644.43175,070,644.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15,108,330.8515,108,330.85
固定资产60,486,317.7560,486,317.7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6,139,804.4156,139,804.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614,641.8110,614,64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6,734,142.836,734,14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24,153,882.08324,153,882.08
资产总计730,379,829.93730,379,829.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60,000,000.0060,000,000.00
应付账款48,305,138.7248,305,138.72
预收款项14,764,071.540.0014,764,071.54
合同负债14,080,341.37-14,080,341.37
应付职工薪酬3,620,399.833,620,399.83
应交税费717,979.88717,979.88
其他应付款273,596,111.40273,596,111.40
其中:应付利息110,640,731.62110,640,731.62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600,000.00703,6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683,730.17-683,730.17
流动负债合计1,104,603,701.371,104,603,701.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495,332,439.39495,332,439.39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087,481,693.331,087,481,693.33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815,267.454,815,267.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587,629,400.171,587,629,400.17
负债合计2,692,233,101.542,692,233,101.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17,585,803.00617,585,8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90,904,818.931,490,904,818.9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8,318,902.4148,318,902.41
未分配利润-4,118,662,795.95-4,118,662,795.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61,853,271.61-1,961,853,271.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30,379,829.93730,379,829.93
合并利润表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度发生额新收入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收入220,048,560.2175,881,723.89144,166,836.32
营业成本147,819,614.8075,881,723.8971,937,890.91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前2020年度发生额新收入准则影响会计政策变更后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收入152,345,324.4497,545,986.3654,799,338.08
营业成本100,082,509.4997,545,986.362,536,523.13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在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四)。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通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公司对已收到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按不含税金额重分类为合同负债,税金确认为待转销项税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式,营业收入中的联营收入按照净额法核算。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 交增值税;按征收率计算增值税16%、13%、10%、9%、6%、5%
消费税应税收入10%、5%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872,445.391,477,080.59
银行存款411,520,532.86388,728,812.87
其他货币资金1,720,370.501,720,370.50
合计415,113,348.75391,926,263.9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305,850.92
1至2年26,912.92
2至3年257,590,403.74
3年以上
3至4年1.01
4至5年
5年以上30.50
合计259,923,199.09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57,590,403.7499.1257,571,674.2999.9918,729.45899,763.950.35899,763.951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32,795.350.90141,057.806.052,191,737.55259,650,483.3399.6526,038,516.8610.03233,611,966.47
其中:
商品零售及食品生产销售业务2,332,795.350.9141,057.806.052,191,737.552,855,594.361.1267,345.969.362,588,248.40
黄金加工及批发销售业务256,794,888.9798.5625,771,170.9010.04231,023,718.07
合计259,923,199.09/257,712,732.09/2,210,467.00260,550,247.28/26,938,280.81/233,611,966.47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深圳市金大帝珠宝首饰有限公司62,531,681.6062,531,681.6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新源祥珠宝有限公司42,284,061.0042,284,06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周一金黄金珠宝有限公司33,542,592.8633,542,592.8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中山市艾迪梵珠宝有限公司20,581,235.0020,581,23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14,018,738.0014,018,738.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金天下珠宝有限公司10,195,200.0010,195,2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迪澳珠宝有限公司9,970,561.009,970,561.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金茉莉珠宝有限公司8,890,504.108,890,504.1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东方金钰实业有限公司7,270,555.007,270,55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中金嘉禾珠宝有限公司济南历下分公司5,958,128.285,958,128.2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5,425,840.005,425,84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5,250,800.005,250,8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佐卡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37,362.005,037,362.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2,707,400.002,707,4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首天昊珠宝有限公司2,685,600.002,685,6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国富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183,813.742,183,813.7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鸿泰福珠宝有限公司2,101,242.812,101,242.8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上海张良珠宝首饰有限公司2,015,286.572,015,286.5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沈阳玉冰江商贸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无锡市旭日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497,865.001,497,86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福麒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205,323.001,205,323.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刚泰黄金珠宝有限公司1,170,400.001,170,4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1,026,917.001,026,917.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小于100万)8,039,296.788,020,567.3399.77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57,590,403.74257,571,674.2999.99/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305,850.92138,351.056.00
1至2年26,912.922,691.3010.00
2至3年
3至4年1.010.2020.00
4至5年
5年以上30.5015.2550.00
合计2,332,795.35141,057.806.05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深圳市金大帝珠宝首饰有限公司62,531,681.6024.0662,531,681.60
深圳市新源祥珠宝有限公司42,284,061.0016.2742,284,061.00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余额
深圳市周一金黄金珠宝有限公司33,542,592.8612.9033,542,592.86
中山市艾迪梵珠宝有限公司20,581,235.007.9220,581,235.00
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14,018,738.005.3914,018,738.00
合计172,958,308.4666.54172,958,308.46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473,124.8144.577,908,073.4186.92
1至2年25,413.462.39649,154.927.13
2至3年35,549.863.35464,340.755.10
3年以上527,415.3649.6976,791.810.84
合计1,061,503.49100.009,098,360.89100.00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石家庄天发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5%
哈尔滨庄源大经贸有限公司46,760.004%
天津鼎丰金属包装制造有限公司27,750.003%
哈尔滨顺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5,854.002%
枣庄市超盛玻璃有限公司19,180.802%
合计169,544.80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5,550,869.2642,542,025.82
合计25,550,869.2642,542,025.82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3,646,379.80
1至2年918,543,275.93
2至3年2,840,601,654.28
3至4年1,875,603.77
4至5年1,093,037.40
5年以上189,373,086.70
合计3,965,133,037.88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1,069,199.311,019,578.54
保证金204,000.00169,485.40
押金64,698.99
股权分置改革前遗留款69,864,080.8970,865,316.92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111,850,000.00
其他3,893,931,058.693,773,323,910.00
减:坏账准备-3,939,582,168.62-3,914,686,265.04
合计25,550,869.2642,542,025.82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82,862.95622,807.423,913,880,594.673,914,686,265.04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442,806.45704,833.1823,815,051.5924,962,691.23
本期转回23,707.525,257.9337,822.2066,787.65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601,961.881,322,382.673,937,657,824.063,939,582,168.62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 (%)划分原因
存货待查1,038,671,110.881,038,671,110.8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重庆中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638,976,086.49638,976,086.4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山西鑫尊珠宝有限公司282,464,988.23282,464,988.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北融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206,281,350.62206,281,350.6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195,817,704.68195,817,704.6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陕西金爵珠宝有限公司187,978,263.61187,978,263.6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宝鸿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33,554,739.45133,554,739.4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美嘉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32,515,493.76132,515,493.7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长春市金吉珠宝有限公司120,502,728.51120,502,728.5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河北金尊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13,268,942.67113,268,942.6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1,850,000.00111,85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粤鹏金珠宝金行有限公司93,745,534.5093,745,534.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山西金满堂珠宝有限公司92,361,743.2392,361,743.2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金钻珠宝有限公司70,548,582.6370,548,582.6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中融创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60,000,000.0060,00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长春市丰旭经贸有限公司50,130,680.6450,130,680.64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首天昊珠宝有限公司39,808,941.1239,808,941.1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早尚珠宝首饰有限公司37,611,584.8037,611,584.8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中金万足珠宝首饰有限公司33,086,984.9833,086,984.98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金德门珠宝有限公司32,610,452.8632,610,452.86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御美珠宝有限公司29,400,426.4529,400,426.4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山东亨达利钟表眼镜珠宝有限公司27,307,600.3127,307,600.3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金玉坊珠宝有限公司27,068,126.6927,068,126.6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存货待查其他1,038,671,110.882-3年25.721,038,671,110.88
重庆中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其他638,976,086.492-3年15.82638,976,086.49
山西鑫尊珠宝有限公司其他282,464,988.232-3年6.99282,464,988.23
河北融运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其他206,281,350.622-3年5.11206,281,350.62
深圳国银通宝有限公司其他195,817,704.682-3年4.85195,817,704.68
合计/2,362,211,240.90/58.492,362,211,240.90
哈尔滨通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675,837.5020,675,837.5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金宝昌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5,000,000.0015,00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898,875.0010,898,875.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连璇玲、周思琦、李陈杰、蔡佳宏、 康世欣、洪桂芬、钟雷才、陈士谅、 洪庭珠20,000,000.0020,00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金额低于1000万元)115,521,044.45115,521,044.45100.00预计可收回金额
合计3,937,657,824.063,937,657,824.06100.00

(16).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2,722,989.5372,722,989.5373,015,564.2273,015,564.22
库存商品285,089,722.3325,341,476.98259,748,245.35286,749,703.4425,341,476.98261,408,226.46
周转材料1,363,561.481,363,561.481,587,825.081,587,825.08
发出商品3,681,181.673,681,181.671,703,787.741,703,787.74
合计362,857,455.0125,341,476.98337,515,978.03363,056,880.4825,341,476.98337,715,403.50
存货类别期初余额本期计提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
转回转销
存货类别期初余额本期计提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
转回转销
库存商品(产成品)25,341,476.9825,341,476.98
合 计25,341,476.9825,341,476.9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待抵扣进项税额2,203,868.851,575,090.21
待认证进项税额94,414.34101,840.62
预缴所得税2,236,569.322,806,110.15
抵债资产1,152,308.001,152,308.00
其他11,746.05454,474.97
合计5,698,906.566,089,823.95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773,693.8586,773,693.850.0086,773,693.85
小计86,773,693.8586,773,693.850.0086,773,693.85
合计86,773,693.8586,773,693.850.0086,773,693.8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深圳中金创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500,000.0010,500,000.00
合计10,500,000.0010,500,000.00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8,744,826.9318,744,826.93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8,744,826.9318,744,826.93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636,496.083,636,496.08
2.本期增加金额606,082.68606,082.68
(1)计提或摊销606,082.68606,082.68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242,578.764,242,578.7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502,248.1714,502,248.17
2.期初账面价值15,108,330.8515,108,330.8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52,915,329.99160,150,789.21
固定资产清理17,364,853.5317,364,853.53
合计170,280,183.52177,515,642.74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装修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9,423,137.64160,405,151.8210,810,270.0932,954,736.738,546,642.55492,139,938.83
2.本期增加金额26,185.298,918,853.5156,199.119,001,237.91
(1)购置8,918,853.5156,199.118,975,052.62
(2)其他26,185.2926,185.29
3.本期减少金额5,483,439.20625,317.34306,194.976,414,951.51
(1)处置或报废182,068.0081,506.00263,574.00
(2)其他5,301,371.20625,317.34224,688.976,151,377.51
4.期末余额279,449,322.93163,840,566.1310,184,952.7532,954,736.738,296,646.69494,726,225.2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58,837,110.26124,524,232.328,635,176.0532,954,736.736,719,017.06331,670,272.42
2.本期增加金额7,118,822.904,930,145.98418,560.11214,682.9812,682,211.97
(1)计提7,118,822.904,930,145.98418,560.11214,682.9812,682,211.97
3.本期减少金额2,514,379.30557,426.75238,609.433,310,415.48
(1)处置或报废172,964.6029,806.54202,771.14
(2)其他2,341,414.70557,426.75208,802.893,107,644.34
4.期末余额165,955,933.16126,939,999.008,496,309.4132,954,736.736,695,090.61341,042,068.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318,877.20318,877.20
2.本期增加金额316,637.26133,311.87449,949.13
(1)计提316,637.26133,311.87449,949.1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635,514.46133,311.87768,826.33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3,493,389.7736,900,567.131,053,128.881,468,244.21152,915,329.99
2.期初账面价值120,586,027.3835,880,919.501,856,216.841,827,625.49160,150,789.21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66,359.75329,203.56
工程物资
合计566,359.75329,203.5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项目566,359.75566,359.75329,203.56329,203.56
合计566,359.75566,359.75329,203.56329,203.56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种植业合计
类别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42,278.19642,278.19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642,278.19642,278.1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65,989.20165,989.20
2.本期增加金额21,219.0021,219.00
(1)计提21,219.0021,219.0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87,208.20187,208.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55,069.99455,069.99
2.期初账面价值476,288.99476,288.99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7,716,826.852,008,180.002,068,907.93321,240.40112,115,155.18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07,716,826.852,008,180.002,068,907.93321,240.40112,115,155.1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8,669,494.36856,366.191,947,420.13125,437.3041,598,717.98
2.本期增加金额2,343,649.3264,500.0071,926.568,854.682,488,930.56
(1)计提2,343,649.3264,500.0071,926.568,854.682,488,930.5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1,013,143.68920,866.192,019,346.69134,291.9844,087,648.5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377,813.8138,413.33179,569.42595,796.56
(1)计提377,813.8138,413.33179,569.42595,796.5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77,813.8138,413.33179,569.42595,796.5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6,703,683.17709,500.0011,147.917,379.0067,431,710.08
2.期初账面价值69,047,332.491,151,813.81121,487.80195,803.1070,516,437.20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890,883.2810,890,883.28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3,810.38703,810.38
合计11,594,693.6611,594,693.66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03,810.38703,810.38
合计703,810.38703,810.38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3,013,758.982,857,986.732,329,477.563,542,268.15
装修费12,034,735.61251,057.891,614,457.28292,316.7510,379,019.47
合计15,048,494.593,109,044.623,943,934.84292,316.7513,921,287.6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97,107.9199,276.9827,521,572.746,880,393.18
其他485,544.12121,386.03
合计397,107.9199,276.9828,007,116.867,001,779.2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11,954,383.882,988,595.9713,658,616.323,414,654.08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资本公积的评估增值17,189,838.454,297,459.6119,261,069.804,815,267.45
递延收益8,074,566.802,018,641.708,074,566.802,018,641.70
合计37,218,789.139,304,697.2840,994,252.9210,248,563.2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287,984,429.031,032,314,074.17
可抵扣亏损33,234,338.3252,544,472.62
合计1,321,218,767.351,084,858,546.7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50,000,000.0050,000,000.00
抵押借款489,968,014.77489,968,014.77
保证借款16,873,444.2816,873,444.28
信用借款
合计556,841,459.05556,841,459.05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450,000,000.0010.005%59115.007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00,000.006.09%6597.91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丰支行39,968,014.775.50%6717.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16,873,444.289.00%74313.50%
合计556,841,459.05///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60,000,000.006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60,000,000.0060,0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4,895,853.5132,235,305.14
1年以上101,064,821.8888,792,105.31
合计125,960,675.39121,027,410.45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客户134,513,000.00待核实
客户220,000,000.00待核实
客户313,122,530.00待核实
合计67,635,53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上1,500,000.00
合计1,5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销售商品收到预收款20,452,210.4418,332,209.21
销售预付卡收到预收款64,852.00
销售储值卡预收款405,738.03405,738.03
租金收入预收款8,877,785.313,674,603.34
利息收入预收款(海口首佳小贷)47,716.98
合计29,800,585.7732,460,267.56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0,752,640.0446,062,027.7445,855,599.8410,959,067.9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8,126.911,407,095.451,394,925.2150,297.15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0,790,766.9547,469,123.1947,250,525.0511,009,365.09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375,029.3541,777,138.1941,607,588.859,544,578.69
二、职工福利费307,249.20307,249.20
三、社会保险费-13,503.842,772,524.672,775,264.53-16,243.70
其中:医疗保险费-19,216.382,659,315.492,662,524.00-22,424.89
工伤保险费2,610.1312,125.7211,917.402,818.45
生育保险费3,102.41101,083.46100,823.133,362.74
四、住房公积金77,602.14830,758.18798,807.60109,552.7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313,512.39374,357.50366,689.661,321,180.2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0,752,640.0446,062,027.7445,855,599.8410,959,067.94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5,238.191,322,417.881,310,860.7246,795.35
2、失业保险费2,888.7284,677.5784,064.493,501.8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8,126.911,407,095.451,394,925.2150,297.1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57,775,318.80158,036,083.84
消费税366,360.41310,006.40
企业所得税9,288,906.629,142,359.22
个人所得税64,802.4462,306.93
城市维护建设税172,987.68197,150.42
教育费附加71,428.5988,486.29
地方教育费附加31,487.7452,049.95
印花税476,233.77469,646.87
房产税10,626.7728,864.87
城镇土地使用税4,843.1428,462.34
其他6,921.712,109.27
合计168,269,917.67168,417,526.40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413,492,717.57204,998,333.26
应付股利561,753.59561,753.59
其他应付款218,415,716.06187,648,966.74
合计632,470,187.22393,209,053.5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44,794,604.9424,558,369.68
企业债券利息223,299,446.67110,640,731.62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45,398,665.9669,799,231.96
合计413,492,717.57204,998,333.26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131,610,575.64资金紧张
公司债券(18秋林01)93,306,484.18资金紧张
公司债券(16秋林01)69,924,445.33资金紧张
公司债券(16秋林02)60,068,517.16资金紧张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44,794,604.94资金紧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710,150.11资金紧张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846,687.62资金紧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丰支行1,231,252.59资金紧张
合计413,492,717.57/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561,753.59561,753.59
合计561,753.59561,753.5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土地款67,467,584.4066,959,584.40
往来款79,062,987.1877,750,980.28
工程款12,891,788.5412,891,788.54
保证金7,529,534.858,382,345.45
2004年重组前遗留款719,119.54733,327.95
内欠职工费用8,282,681.569,958,023.38
其他42,462,019.9910,972,916.74
合计218,415,716.06187,648,966.74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往来客户166,959,584.40缓交
往来客户228,460,651.72资金紧张
往来客户39,366,745.38资金紧张
往来客户48,330,000.00资金紧张
合计113,116,981.5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870,800,000.00870,800,000.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合计870,800,000.00870,8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3,101,402.763,068,506.52
合计3,101,402.763,068,506.5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公司债券(16秋林01)367,600,000.00367,600,000.00
公司债券(16秋林02)336,000,000.00336,000,000.00
公司债券(18秋林01)497,697,613.47495,332,439.39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703,600,000.00-703,600,000.00
合计497,697,613.47495,332,439.3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公司债券(16秋林01)1002016年10月18日3年514,622,641.51367,600,000.00367,600,000.00
公司债券(16秋林02)1002016年11月8日3年475,452,830.18336,000,000.00336,000,000.00
公司债券(18秋林01)1002018年11月27日3年492,946,388.70495,332,439.3940,000,000.00-2,365,174.08497,697,613.47
合计///1,483,021,860.391,198,932,439.3940,000,000.00-2,365,174.081,201,297,613.47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310,281,900.00310,281,900.00
合计310,281,900.00310,281,900.0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074,566.808,074,566.80
合计8,074,566.808,074,566.80/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海丰金桔莱公司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转型升级设备方向设备更新专题))7,313,246.327,313,246.32与资产相关
海丰金桔莱公司2017年设备更新项目补助761,320.48761,320.48与资产相关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17,585,803.00617,585,803.00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56,964,147.441,156,964,147.44
其他资本公积343,968,371.49343,968,371.49
合计1,500,932,518.931,500,932,518.93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89,289,828.1789,289,828.17
合计89,289,828.1789,289,828.17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839,745,428.41-3,309,160,485.79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839,745,428.41-3,309,160,485.7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2,475,289.14-530,584,942.6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期末未分配利润-4,422,220,717.55-3,839,745,428.4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11,455,495.7670,870,611.45283,109,760.93203,945,586.19
其他业务32,711,340.561,067,279.4651,880,013.974,929,881.16
合计144,166,836.3271,937,890.91334,989,774.90208,875,467.3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144,166,836.32/
减: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减: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144,166,836.32/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717,730.931,542,715.24
城市维护建设税912,060.051,058,799.36
教育费附加421,370.79455,671.68
房产税2,777,169.523,149,325.80
土地使用税102,787.84338,979.84
车船使用税12,722.652,598.36
印花税94,413.71149,967.68
地方教育费附加257,621.13302,259.12
其他税费45,577.04
合计5,341,453.667,000,317.0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奖金12,851,023.2512,551,516.13
物业费229,261.49548,458.91
广告费603,888.421,932,292.90
物料消耗1,626,030.311,393,992.18
邮寄费8,161.50584,934.30
保险费449,401.30324,446.63
保管租赁费405,317.32528,471.99
汽油费242,561.14229,888.70
差旅费26,274.1637,302.01
促销费203,672.76196,204.10
办公费25,311.0839,894.32
电话费9,300.143,050.42
其他6,618,685.095,122,156.46
合计23,298,887.9623,492,609.0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奖金18,794,536.3529,421,096.59
折旧费7,205,333.7410,184,978.66
水电气费用4,826,294.286,923,405.58
聘请中介费1,703,701.106,436,218.25
房租846,503.512,869,900.54
无形资产摊销2,296,880.412,867,240.20
修理费1,037,086.742,550,763.02
差旅费409,616.181,387,392.03
垃圾排污清扫费859,520.331,031,513.85
咨询费67,967.361,028,004.44
办公费345,315.33732,814.38
业务招待费227,987.06658,796.30
诉讼费4,173,235.95270,642.80
其他3,154,747.373,987,590.11
合计45,948,725.7170,350,356.7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210,859,558.39184,239,957.68
减:利息收入-871,695.32-555,997.06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手续费支出-947,774.8637,412.19
其他支出7,447.3430,327.57
合计209,047,535.55183,751,700.3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所得税返还1,412,513.12
河北区商委奖金支持10,000.00
政府补贴收入100,000.00
个税手续费退税848.39
合计100,848.391,422,513.1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5,391,188.00
合计-15,391,188.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31,050,882.00-12,131,645.80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4,834,165.01-32,309,555.91
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5,250.00
其他169,568.71
合计-255,715,478.30-44,446,451.7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834,501.16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86,773,693.85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49,949.13-318,877.20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595,796.56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87,819,439.54-2,153,378.3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162,084.68
合计162,084.6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9,189.44
其他834,783.23367,511.11834,783.23
合计834,783.23406,700.55834,783.23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社保局稳岗补贴款39,189.44与收益相关
合计39,189.4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担保310,281,900.00
非流动资产损坏报废损失3,537.12359,708.563,537.12
罚款61,344.85351,655.9961,344.85
其他支出22,504,455.001,184,759.5022,504,455.00
合计22,569,336.97312,178,024.0522,569,336.9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088,054.81
递延所得税费用5,958,636.28-1,128,984.97
合计5,958,636.28959,069.84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76,576,280.6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44,144,070.1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7,897.3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50,074,809.08
所得税费用5,958,636.2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外收入617,702.03333,506.93
政府补助166,553.521,461,702.56
银行利息收入16,974.54555,997.06
收到往来款461,871,883.731,228,048,433.62
加盟管理费、保证金2,056,913.4998,572.50
其他7,409,812.052,026,740.46
合计472,139,839.361,232,524,953.1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7,062,785.276,502,341.00
管理费用16,187,351.0115,567,472.10
银行手续费6,623.6037,412.19
支付的保证金2,899,492.00283,959.21
支付往来款454,917,821.931,253,445,505.70
营业外支出2,623.001,534,882.76
华夏银行定期存单3,318,773.03
其他918,938.541,390,068.53
合计481,995,635.351,282,080,414.52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582,534,916.94-530,155,917.17
加:资产减值准备87,819,439.542,153,378.36
信用减值损失255,715,478.3044,446,451.7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2,682,211.9716,011,089.65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2,488,930.563,103,880.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943,934.841,977,841.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2,084.6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537.12359,708.5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10,859,558.39184,239,957.6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391,188.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902,502.23-156,921.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43,865.95-972,063.5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9,425.47-212,790.8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314,556.23-15,261,374.5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589,008.117,884,016.40
其他310,281,9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039,799.8738,928,260.1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0,092,575.7286,731,238.3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6,731,238.3354,361,943.2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361,337.3932,369,295.0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10,092,575.7286,731,238.33
其中:库存现金1,872,445.391,477,080.5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8,201,759.8385,254,157.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8,370.5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0,092,575.7286,731,238.3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05,020,773.03司法冻结
存货151,033,455.67查封
固定资产133,002,228.88查封
无形资产68,386,592.66查封
长期股权投资86,773,693.85司法冻结
其他货币资金1,720,370.50司法冻结
投资性房地产15,108,330.85查封
合计761,045,445.44/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黄金珠宝经营业务子公司:
1.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黄金制品销售100同一控制下 合并
2.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深圳深圳黄金、珠宝销售100设立
3.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宝石销售100设立
秋林食品经营业务子公司:
1.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食品加工及销售92.597.4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经营业务子公司:
1.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口市海口对外贷款6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哈尔滨秋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贸易90设立
3.哈尔滨秋林广告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广告82.76设立
4.哈尔滨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投资管理100设立
5.天津秋林首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津投资、咨询服务99.99设立
6.秋林宏润核装(天津)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津核电装备研发制造销售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40%-39,816.147,608,778.96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非流动资产流动非流动负债流动非流动资产流动非流
资产资产合计负债负债合计资产资产合计负债动负债债合计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629,157.56652,598.2322,281,755.793,259,808.393,259,808.3916,998,568.732,286,473.2119,285,041.94163,383.19163,383.19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14,179.99-99,540.35-99,540.356,398,410.221,461,572.151,199,960.381,199,960.383,714,521.03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延边州吉林省延边州吸收存款、对外贷款20权益法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利率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逾期金融机构借款、债券违约有关。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已全部逾期,16秋林01”、“16秋林02”、“18秋林01”三期债券已全部违约。

2、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本公司管理层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并计提了25,571.55万元的信用减值损失。

3、流动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负债24.58亿元,所有权或使用权未受到限制的流动资产为7.61亿元,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银制品零售20000万37.5937.59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股东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颐鸿创展(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林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颐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与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颐和黄金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新恒黄金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南昌颐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秋林金汇(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领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滨奥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与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天津汇新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北京道和金盛养殖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中安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天津国开黄金制品经营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
山西和牌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平贵杰待核实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用固定资产684,858.61
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用固定资产113,870.49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30,200,000.002016年9月23日2018年9年22日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140,000,000.002017年3月28日2019年3月28日
洪佛松 谢小英 李亚50,000,000.002018年9月14日2019年3月13日
谢和宇 谢小英 洪佛松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2018年6月29日2018年8月31日
谢和宇 谢小英 洪佛松 李亚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2018年6月29日2018年9月30日
李亚450,000,000.002018年6月29日2019年5月20日
洪佛松 谢和宇27,000,000.002018年1月23日2019年1月23日
洪佛松 谢和宇15,000,000.002018年8月3日2019年8月2日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39.97万337.87万元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天津嘉汇实业有限公司821,439.07821,439.07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秋林集团诉龙井农商行等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案公司在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为“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井农商行”)增资改制时出资1亿元,作为股本金,持有龙井农商行20%股份,并以3.3824亿元购买了龙井农商行置出资产,所对应的位于延吉市的七处房产,享有置出资产的的处置和管理权,合计出资金额4.3824亿元。秋林集团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出资 10,000.00 万元,2016 年 11 月 1 日出资 23,824.00 万元,2016 月 11 月 24 日出资 10,000.00 万元。2018 年8 月 21 日,龙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未经秋林集团授权,假冒秋林集团印章与龙井农商行的其他发起人佩珀公司、新跃公司、誉高公司等签署《协议书》,同意延边农商行认购龙井农商行的四家新增发起人购买延河信用社的全部不良贷款、抵债资产,将包含秋林集团享有处置权的七处抵债资产在内的资产转让,并向誉高公司支付价款 4,000.00 万元,向新跃公司支付 3.1 亿元,共计 3.5 亿元。上述支付价款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及 2018 年 8 月 22 日转入了誉高公司及新跃公司账户。

本公司得知上述情况后,于2019年11月5日以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为案由,向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龙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为被告,2020年7月21日,本公司收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裁定书》(〔2019〕吉24民初327号)。法院认为,该案件存在李建新等人利用签订涉案合同等方式,伪造秋林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转移涉案款项等经济犯罪的嫌疑,应将该案已送公安机关审查。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案件审理人1,733,000.00元,退还给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二) 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债权转让

合同纠纷案

2018年5月25日,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称开发区支行)和被告一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称金桔莱)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ZHYXZX2018LD009),借款金额4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0日。2018年6月29日开发区支行向金桔莱付款450,000,000.00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约定借款利率及复利为固定年利率10.005%,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20日,预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借款利率上浮50%,如不能如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利息,被告应按借款利率支付复利。合同中还约定,如被告违约,还应支付借款本金5%的违约金,并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秋林集团、周庆江、李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8年5月25日,秋林集团与开发区支行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ZHYXZX2018LD009D),以其持有的位于南岗区东大直街 319 号 1-20 层的房产及土地为金桔莱与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ZHYXZX2018LD009)提供抵押担保。秋林集团与开发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 3 编号:ZHYXZX2018LD009B-1),为金桔莱与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HYXZX2018LD00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5月31日,开发区支行与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YKKFQZQZR2019001号),将其基于《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ZHYXZX2018LD009)及各从合同的约定对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周庆江、李亚所有相的债权(含与之有关的附属权利)转让给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与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2020年9月1日,华鑫科技(营口)有限公司诉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50,000,000.00元及利息(以本金450,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0075%计收罚息);(2)深圳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2,500,000.00元;(3)被告二秋林集团、被告三周庆江、被告四李亚承担连带给付责任;(4)原告有权就被告二秋林集团抵押的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1-20层的不动产及土地拍卖,变价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5)四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7,022,000.00元;(6)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三) 万联证劵诉秋林集团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秋林集团于2016年10月17日发行了总额5.2亿元的“16秋林01”债券,于2016年11月7日发行了总额4.8亿元的“16秋林02”债券,均由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2019年2月27日和3月20日,秋林集团未能按约定分别将“16秋林01”和“16秋林02”回售部分本金及应付利息划转至约定账户导致两期债券违约。截至2019年3月31日,秋林集团应付未付“16秋林01”和“16秋林02”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594,843,038.13元。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及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为“16秋林01”

和“16秋林02”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为“16秋林01”和“16秋林02”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

秋林集团不能按期偿付“16 秋林 01”及“16 秋林 02”本金及利息,已构成《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万联证券有权要求秋林集团立即偿付“16 秋林 01”及“16 秋林 02”的本金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有权要求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及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权要求对北京和谐天下金银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栖霞鲁地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9年4月,万联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偿付应付未付“16秋林01”本金241,600,000元及利息7,820,558.90元(利息计算自2018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化8.5%,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2)秋林集团立即向原告偿付应付未付“16秋林02”本金336,000,000元及利息9,233,095.89元(利息计算自2018年12月2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年化8.5%,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3)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16秋林01”逾期罚息99,713.07元(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上浮10%,自2019年3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4)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16秋林02”逾期罚息89,670.27元(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而利率上浮10%,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暂计至2019年4月18日);(5)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函费用等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6)天津领先控股集团公司、山东栖霞鲁地矿业公司、李建新、张彤对上述第一至五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全部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中。

(四) 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秋林集团等公司证券纠纷案

2018 年 11 月 27 日,秋林集团(发行人)发行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称“18 秋林 01 号债券”),发行规模为 5 亿元,期限 3 年,附第二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年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债券票面年利率8%,起息日为2018 年 11 月 27 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 11 月27 日为付息日,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 16 秋林 01 号、16 秋林 02 号债券本息。秋林集团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对逾期未付的本金或利息,秋林集团将根据逾期天数按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上浮 10%向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 2019 年 11 月 27 日,被告未按期支付利息,截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共有债券本金 5 亿元,利息 60,613,698.63 元未偿

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黑 01 民初 1914 号】裁定:冻结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2,262,794.52 元银行存款或者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等值的财产予以诉讼保全。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査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案件申请费 5,000.00 元,由申请人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五) 光大银行诉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9月14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金桔莱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贷款期限自2018年9月14日起至2019年3月13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09%。秋林集团、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秋林集团提供深圳金桔莱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深圳金桔莱公司自2019年2月20日未足额归还上月利息,自此开始欠息,并且贷款于2019年3月13日到期,深圳金桔莱公司未能结清贷款本息,另外秋林集团、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质押担保责任。光大银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粤03民初1338号判决。判决如下:(1)深圳金桔莱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利息492,729.09元及复利(利息暂计至2019年3月13日,此后的利息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917%计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复利以到期未付利息492,729.0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917%的标准计至全部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2)秋林集团、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对深圳市金桔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秋林集团、洪佛松、谢小英、李亚、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追偿;(3)原告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对秋林集团持有的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对该质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判项范围内优先受偿。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 294,263.64 元、保全费5000 元、公告费 550 元,均由被告李亚、洪佛松、谢小英、秋林集团、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共同负担。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六) 钱嘉一诉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因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未及时归还,钱嘉一于2020年10月26日诉至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天津金桔莱公司立即向原告钱嘉一返还本金500,000.00元,支付第四季度利息13,232.88元,并支付以513,232.88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8日起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违约金58,251.93元,以及自2020年9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2)被告深圳金桔莱公司对第1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3)被告哈尔滨秋林公司对第1项给付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原告钱嘉一对被告天津金桔莱公司提供的质押物(JJLYZK-01-2018-01《应收账款质押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JJLZY-01-2018《浮动质押合同》项下的黄金制品)在第1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天津金桔莱公司、深圳金桔莱公司、哈尔滨秋林公司共同承担。

该案件目前处于管辖权异议上诉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12月17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该事项“隆泰公司”)签订《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统称“《保理合同》”),约定隆泰公司将《保理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为隆泰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服务,保理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6,300,000.00元,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止,融资形式为银行承兑汇票

(双方另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同时,《保理合同》还约定,隆泰公司应当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提供《应收账款转让明细表》、商务合同、发票、货运证明、质检证明及其他证明商务合同确已履行的文件证明、《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等资料,若隆泰公司违约,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权解除相关的应收账款转让,要求隆泰公司返还保理融资款并按逾期利率加付自转让日起至返还日的利息。

2018年12月17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隆泰公司签订三份《银行承兑协议》,约定隆泰公司向原告申请办理汇票承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同意承兑以隆泰公司为出票人的汇票,票面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6,300,000.00元。《银行承兑协议》还约定,本协议系《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的融资合同,本协议项下所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受让《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中隆泰公司转让给原告的应收账款。2018年12月17日,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秋林集团签订三份《质押合同》,约定秋林集团以其名下定期存单为隆泰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无追索权国内保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人民币306,300,000.0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原告为实现质权、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同日,秋林集团将三张定期存单交付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上述合同及协议签订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按照合同约定为隆泰公司提供保理融资服务,开具并承诺兑付隆泰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306,300,000.00元。但隆泰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其承诺向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提供发票、货运证明、质检证明及其他证明商务合同确已履行的文件证明、《应收账款转让确认函》等资料,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解除与隆泰公司签订的《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及《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2)被告隆泰公司向原告返还保理融资款人民币306,300,000.00元,并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12月17日至实际返还之日的利息;(3)被告秋林集团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项下的存款对被告隆泰有限公司上述返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4)请求判令被告隆泰公司、秋林集团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5)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相关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2020年1月,本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津民初44号),判决如下:(1)解除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与隆泰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TJ3320120180010《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2)隆泰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款项306,300,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计算方法:以306,3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计

算);(3)秋林集团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存单号码为90242233、90242234、90242235,存单金额分别为1亿元,存单期限为12个月,利率2.1%)项下的存款(包含利息)对隆泰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4)驳回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88,3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1,593,300.00元,由隆泰公司、秋林集团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针对上述事项,本公司经自查确认,公司未曾在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与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保理业务或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21年1月,我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保理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20)最高法民终907号),判决如下:(1)维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津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2)撤销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9)津民初44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四项;(3)驳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案件受理费1,588,30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1,593,300.00元,由天津市隆泰冷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41,800.00元,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商品零售、食品加工、黄金首饰批发。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业务类型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商品零售、食品加工、黄金首饰批发。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商品零售食品加工黄金珠宝经营分部间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55,513,518.0788,653,318.25144,166,836.32
二、营业成本2,536,523.1369,401,367.7871,937,890.91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5,000,000.005,000,000.00
四、信用减值损失-8,449,637.71-30,501.96-255,018,499.31-7,783,160.68-255,715,478.30
五、资产减值损失-86,773,693.85-1,045,745.69-87,819,439.54
六、折旧费和摊销费6,203,352.926,273,595.45205,263.6012,682,211.97
七、利润总额-290,847,946.19-7,044,911.03-377,302,253.38-98,618,829.94-576,576,280.66
八、所得税费用6,216,334.99-284,996.085,931,338.91
九、净利润-297,064,281.18-6,787,212.32-377,302,253.38-98,618,829.94-582,534,916.94
十、资产总额739,501,278.9161,217,923.412,116,062,526.641,840,383,636.481,076,398,092.48
十一、负债总额3,059,575,062.6240,286,245.154,426,665,363.394,242,914,300.663,283,612,370.50

1.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1)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原因

黄金珠宝业务经营停滞,员工离职、经营场所退租、欠缴税款、对外借款全部逾期并涉及多项诉讼,多个银行账号因诉讼事项被冻结,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存货、车辆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并拍卖,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部分存货及房产被法院查封、扣押并拍卖,其他黄金珠宝经营公司虽无其他方面的限制,但已停止营业,账面大额应收款项至今未收回,公司对应收款的核实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两期共10亿元债券,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期限3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公司又于2018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了5亿元债券,用途为偿还“16秋林01”和“16秋林02”两期公司债券本息,期限3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16秋林01”及“16秋林02”已于2019年4月15日全部到期并已全部违约,“18秋林01”债券因2019年11月27日无力兑付第一期债券利息已构成违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本息合计14.25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主要的 4 处房产合计总面积为 52911.39 m?被查封,公司持有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

(2)改善措施

①鉴于公司黄金业务目前状态,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对目前已经计提减值损失的应收款和存货进一步核实,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追索。同时根据进展情况研究后续如何处置或开展黄金业务。

②加强与省、市政府的及时有效沟通,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协调、了解工作,取得省、市政府的协助和支持,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③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等相关方沟通,尽力争取相关方的理解,对公司下一步的工作方案给予支持和配合,争取重整或者其他方式使公司渡过难关。

④目前涉及秋林集团的诉讼案件十余起,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的内外部法律资源,全面准备应诉材料,主张权利,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利益;除已知的诉讼案件外,积极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项和诉讼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尽力将未知风险影响力降至最低。

⑤维护秋林百货业务和秋林食品业务的稳定发展,根据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继续推动各项事务,保持哈尔滨地区两项特色业务的稳步提升。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13,400,064.8532,088,460.73
合计113,400,064.8532,088,460.73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92,301,984.23
1至2年23,954,227.72
2至3年250,491,723.92
3年以上
3至4年848,345,516.25
4至5年500,155,653.75
5年以上187,302,529.70
合计1,902,551,635.57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对子公司应收款项1,812,708,557.391,615,326,301.97
备用金1,069,199.3149,943.81
股权分置改革前遗留款69,864,080.8970,865,316.92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111,850,000.00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18,909,797.9814,698,831.04
减:坏账准备-1,789,151,570.72-1,780,701,933.01
合计113,400,064.8532,088,460.73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15,625.41549,273.511,780,037,034.091,780,701,933.01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115,625.41549,273.511,780,037,034.091,780,701,933.01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422,487.642,986,518.3440,631.738,449,637.7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5,538,113.053,535,791.851,780,077,665.821,789,151,570.72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率(%)划分原因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596,684,236.98596,684,236.98100%预计无法收回
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486,635,323.65486,635,323.65100%预计无法收回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260,101,662.46260,101,662.46100%预计无法收回
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245,607,883.98245,607,883.98100%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1,850,000.00111,850,000.00100%预计无法收回
哈尔滨通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675,837.5020,675,837.50100%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898,875.0010,898,875.00100%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单项金额低于1000万元)47,623,846.2547,623,846.251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780,077,665.821,780,077,665.82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111,850,000.004-5年5.88%111,850,000.00
哈尔滨通合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他20,675,837.505年以上1.09%20,675,837.50
黑龙江东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10,898,875.005年以上0.57%10,898,875.00
哈尔滨盛永经贸有限公司其他7,000,000.005年以上0.37%7,000,000.00
哈尔滨秋林百货有限公司其他6,084,147.015年以上0.32%6,084,147.01
合计/156,508,859.51/156,508,859.5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88,296,950.581,100,000,000.0088,296,950.581,188,296,950.581,100,000,000.0088,296,950.5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
合计1,275,070,644.431,186,773,693.8588,296,950.581,275,070,644.431,100,000,000.00175,070,644.43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深圳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000,000,000.001,000,000,000.001,000,000,000.00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48,750,000.0048,750,000.00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3,136,950.5833,136,950.58
哈尔滨秋林彩宝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哈尔滨秋林广告有限公司960,000.00960,000.00
哈尔滨秋林经济贸易有限公司450,000.00450,000.00
合计1,188,296,950.581,188,296,950.581,100,000,000.00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
小计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
合计86,773,693.8586,773,693.8586,773,693.8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2,903,193.701,930,440.45206,168,379.64161,447,903.98
其他业务31,896,144.38606,082.6848,091,995.151,708,201.80
合计54,799,338.082,536,523.13254,260,374.79163,156,105.7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000,000.005,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5,391,188.00
合计5,000,000.00-10,391,188.00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4,153.7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720,400.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5,433,638.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29.21
合计-16,300,586.09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29-0.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17-0.7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代行董事长职责签名的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处于失联状态)代法定代表人职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其他有关资料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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