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作涛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被担保对象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德海通”)的实际控股股东,为保德海通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德海通资产优良,项目前景良好,本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保德海通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我们同意公司为保德海通向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申请的1,000万元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保德县海通燃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