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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200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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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蓉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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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7第五节重要事项 ...... 37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3第九节公司治理 ...... 72
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6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 77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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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海环境 | 指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城投 | 指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长江环保集团 | 指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弘毅上海 | 指 |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三峡资本 | 指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2+4” | 指 | “2”指公司两大主要业务领域,即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4”指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PPP | 指 | 公私合营模式。指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
BOT | 指 | 建设-运营-移交。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TOT | 指 | 移交-运营-移交。指政府将建设好的项目有偿转让给企业,在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许可其运营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EPC | 指 | 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EHS | 指 | 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两体系的整合。 |
临港新片区 | 指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
募集说明书 | 指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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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海环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ENVIRONMENT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ANGHAIENVIRON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瑟澜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董政兵 | 刘抒悦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电话 | 021-32313295 | 021-32313295 |
传真 | 021-62623121 | 021-62623121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shhj@shenvir.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336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336 |
公司网址 | http://www.smi-envir.com/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上海环境 | 601200 | 无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吴博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 | 陈亮、李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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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9.6.10-2020.12.31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4,511,754,404.15 | 3,646,748,828.37 | 23.72 | 2,582,838,419.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5,409,940.40 | 616,259,178.45 | 1.48 | 577,848,296.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8,471,591.00 | 500,341,878.86 | 23.61 | 437,940,496.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188,557.44 | 1,645,655,520.80 | -36.55 | 1,000,280,604.89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251,908,656.08 | 6,830,293,449.69 | 35.45 | 5,920,627,055.91 |
总资产 | 27,057,450,816.75 | 20,885,195,378.90 | 29.55 | 15,028,364,938.3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386 | 0.67476 | -4.58 | 0.632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386 | 0.63716 | 1.05 | 0.632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3672 | 0.54779 | 16.23 | 0.479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20 | 9.68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1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1 | 7.86 | 增加0.25个百分点 | 7.7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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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89,764,703.88 | 1,022,649,425.19 | 929,542,606.24 | 1,669,797,668.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1,145,989.38 | 188,818,295.45 | 207,051,967.96 | 88,393,687.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0,089,612.92 | 186,412,601.57 | 205,470,031.75 | 86,499,344.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178,294.35 | 191,731,860.77 | 259,851,276.38 | 444,427,125.9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1币种:CNY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7,519.88 | 147,488,680.62 | 158,398,518.7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38,354.34 | 14,301,198.14 | 24,701,861.2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17,840.55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737,924.46 | 1,659,543.99 | 1,405,411.9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5,554.36 | -6,734,738.00 | 4,227,011.2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68,741.01 | -2,410,957.64 | -3,159,209.92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06,114.15 | -38,386,427.52 | -45,783,633.89 | |
合计 | 6,938,349.40 | 115,917,299.59 | 139,907,79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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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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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上海环境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公司始终致力于在国内快速增长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和城市污水处理处置领域,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技术的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一)主要业务公司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全方位、全过程为城市管理者提供解决方案。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7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共4个,分布在上海、奉化、新昌、蒙城等地。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市政污水
市政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共4个,另有受托运营项目3个,分布在上海、成都两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PPP、TOT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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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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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三)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19/11/21(2020/1/1施行)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 | 生态环境部 | 要求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垃圾焚烧厂应当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等标准规范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开展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工作,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
2020/1/20 |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明确将完善现行补贴方式。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同时,明确将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持续推动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价格退坡。积极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 |
2020/1/20 |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明确当年纳入国家规模管理的新增项目足额兑付补助资金。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和相关部门确定的原则等条件,确定目录中项目的补助资金拨付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兑付补助资金。其他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按照相同比例统一兑付。 |
2020/4/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固体废物处理各环节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强化了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监管。 |
2020/6/19 | 关于核减环境违法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 明确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后,方可纳入补贴清单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自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电网企业应将其移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电网企业应将列入补贴清单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情况报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并按季度向其经营范围内相关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行政处罚情况等。 |
2020/7/31 | 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健全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治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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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现代化,推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要求到2023年,具备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县城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建制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逐步健全。 | |
2020/9/11 | 关于印发《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明确项目申报补贴须符合4个条件:一是项目须纳入生物质发电国家、省级专项规划。二是项目须为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全部机组并网的当年新增项目,其中,2020年1月20日前部分机组并网,在2020年1月20日后实现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也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三是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四是申报情况必须属实,不能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并提交信用承诺书。纳入当年补贴项目规则为申报项目按其全部机组并网时间先后次序排序,并网时间早者优先,根据补贴额度测算规则对入选项目所需补贴额度进行测算并累加,直至入选项目所需补贴总额达到今年15亿元额度为止。未能纳入2020年中央补贴规模的2020年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 |
2020/9/29 |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发力,垃圾焚烧国补新政发布,固废领域呈现出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一方面,无废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施行、长江经济带保护行动计划等激活了行业商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废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土壤修复等细分领域市场空间扩展增长。另一方面,环保督查“回头看”、垃圾发电补贴政策变化、排放监管升级等,对固废处理的精细化、专业化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据此,公司一方面将持续提升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优化项目工艺,以示范标杆为目标打造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另一方面将积极争取及时将新投产焚烧项目纳入补贴清单,增强盈利稳定性。
(2)行业特征
生活垃圾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宏观经济的起伏波动不会形成较大影响且生活垃圾产量和项目运营一般不受季节影响,不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异,经济发达的东部和沿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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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因土地资源紧缺和产业导向的指引,焚烧逐渐成为主要处理方式。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因地广人稀,现阶段以投资规模较小的填埋为主要处理方式。
(3)上下游情况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尤其是焚烧处理)不断增加,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着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2、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0/2/21 | 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和垃圾处理PPP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 财政部 | 推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规范运作,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和合同管理工作。此次公布的文本包括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PPP项目合作协议、PPP项目承继协议、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合同、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PPP项目运营维护服务协议、垃圾处理PPP项目合同。 |
2020/3/13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 | 生态环境部 |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相关治理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采矿类、生产类、服务类排污单位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
2020/4/7 | 《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 | 要求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长江经济带11省市所有城市、县城、建制镇均应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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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县城和建制镇,原则上应于2020年底前开征。重点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管理,实行装表计量,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 | |||
2020/4/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泥处理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政策运营成本。 |
2020/5/21 | 《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 生态环境部 | 规定了制订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与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
2020/7/28 | 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 要求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同时,将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难点,明确要求:一是在减量化基础上,考虑污泥产量、泥质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选择处置技术路线;二是全面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建设需纳入规划。 |
2020/12/13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指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涉及地方人民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向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等多个方面,依法明晰各方责任是规范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与此同时,要推动各方履职尽责。 |
近年来,政府在污水处理领域推出一系列补短板政策,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方面重点发力。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已成为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污泥处置方面,“十三五”期间污泥无害化处置政策体系逐渐建立,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的目标、处置产能的规划、污泥处置费的来源等问题均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着“十四五”期间环境治理要求的持续升级和市政污泥行业监管趋势的日益严格,国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加码将有力推动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资源化与无害化的进程。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现有市政污水、市政污泥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致力拓增园区式发展。同时,公司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深入发掘污水、水环境治理等潜在市场机遇。
(2)行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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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标、支付账款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资产总额2,705,745万元,较上年度末增幅29.55%,其中无形资产及长期应收款较上年度末增加450,723万元,增幅32.64%,主要是BOT项目建设支出增加所致。其中:境外资产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最强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百姓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和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运营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企业。
(二)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9000吨/日);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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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工程业绩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更为先进的“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一流的技术平台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行业管理职能7项;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个,全国百强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拥有各类资质34类、74项,其中甲级咨询、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资质8项。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惠民计划、国家水专项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近百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8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20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技术159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拥有软件著作权36项;编制并发布标准77项,其中主编标准30项。
(四)权威的专家团队拥有一批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住建部、科技部、环保部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等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拥有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1人,上海市科委专家17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2人,正高级工程师22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600余名;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000名。
(五)先进的管理体系公司吸收消化北美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Technologies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美国OSIsoft公司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采用美国IBM公司的Maximo系统,通过自主研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实现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强大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丰富的业绩经验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深耕上海,拥有上海约80%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市场份额;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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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持续遵循“持续创新、专业服务、责任守信、和谐共赢”的企业文化,致力打造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卓越的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15个,共计入厂垃圾703.82万吨,同比增长5.88%(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垃圾焚烧上网电量218,500.49万度,同比增长10.00%;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4个,分布在上海、奉化、新昌等地,垃圾填埋量59.74万吨(含老港四期填埋场),垃圾填埋量同比下降系老港四期填埋场和蒙城填埋项目年内停止运营所致。老港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量9,495.82万度,同比略有下降;运营垃圾中转站6个,共计中转垃圾
95.50万吨,由于上海市施行垃圾分类及杨浦中转项目技改导致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运营污水处理厂3座,共计处理污水43,971.36万吨,日均处理量为120.14万吨,同比上升15.89%。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1、生活垃圾
(1)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2020年10月底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2)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项目主厂房2020年12月#1线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3)奉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年12月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4)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2020年12月垃圾进场,完成并网;
(5)漳州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2020年11月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6)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0年12月#1线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7)晋中市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2020年12月锅炉点火烘炉完成;
(8)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2020年12月#1锅炉点火烘炉,垃圾进场;
(9)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项目2020年12月锅炉点火;
(10)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主厂房结构到顶,设备安装完成80%;
(11)金山永久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主厂房上部结构施工完成80%,锅炉设备安装完成70%;
(12)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主厂房上部结构约完成60%,锅炉设备安装完成70%,烟气净化设备开始安装完成5%,水压实验完成;
(13)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扩建项目锅炉钢架吊至3层,锅炉设备安装10%。
2、市政污水
(1)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整体环评验收工作。
3、市政污泥
(1)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项目主体结构全部完成,工艺设备安装基本完成,锅炉水压试验完成,进入烘炉阶段。
4、固废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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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松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基本完工,带负荷调试;
(2)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已完工,正式运行;
(3)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完工,试运消缺;
(4)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已完工,试运消缺。
(三)拓展项目报告期内:
危废医废:新增松江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一期规模2万吨/年,已完成立项审批。土壤修复:累计承接24项污染场地和环境修复业务。其中,辽河油田项目开创了油气井油田类业务领域先河,深圳信隆项目为深圳市环境修复示范案例。累计中标7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在全国重点行业企业污染调查任务中承担了金山、松江两大片区千余家企业的调查任务,约占总任务的三分之一;承担崇明区八个镇减量化地块水土检测工作;承担江苏某化工园区公共区域环境调查任务,充分结合园区重点污染源特点系统,辅助园区实现环境管理决策长效监管,打造全国公共区域污染调查先行案例。
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260项。其中,中标园区及环卫专业规划20个;中标第三方监管项目13个,业务体量居国内领先;非科研类技术服务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4项。新增项目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近20个省(市、自治区),为上海环境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项目11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市级项目9项。获得行业级以上各类奖项9项,其中国家级协会奖项7项,省市级奖项2项;授权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项28项;授权软件著作权2项。
1、生活垃圾。继续推进上海居住小区、企事业单位分类达标第三方测评,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要求》、《垃圾房技术要求》;完成《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达标(示范)街镇(乡、工业区)综合考评办法(2020年版)》的发布和实施;开展上海市高校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编制《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试行)》、《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评分标准(试行)》、《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评定标准(试行)》等文件,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教育委员会等单位联合印发执行并开展培训宣贯,进一步提升上海市垃圾分类实效。
在临港新片区开展垃圾分类智能AI监管垃圾房试点,协助临港新片区垃圾分类信息化平台构建,支撑临港无废新城建设。提出覆盖临港新片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医废危废的全类型、全流程环境解决方案,同时将水务“五泥”及绿化废弃物、农业废弃物纳入体系,有力支撑临港新片区固废全过程综合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和“全网合一”固废收运处理管控体系构建。
开展焚烧技术引进和焚烧炉设计开发及应用,以技术引进的500t/d焚烧炉为基础,完成350t/d-750t/d系列化优化焚烧炉设计及高性能炉排片的开发设计,目前已获得授权专利11项。
突破Anammox反应器快速启动和菌种适应性难题,首次实现国内中试规模低碳氮比老龄垃圾渗滤液“短程硝化-颗粒污泥厌氧氨氧化”生物脱氮,相较传统厌氧-MBR工艺能耗降低30%,处理总成本减少20%以上。开发紧凑型一体化渗滤液生物处理装备,同步开展智慧物联网远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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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系统建设,实现装备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纳管标准和系统无人值守。
2、市政污水。开展了“城市污水厌氧氨氧化脱氮”、“基于厌氧发酵耦合硫酸盐还原技术的市政污泥氮磷高效回收”、“城镇污水除磷药剂自动控制系统”、“污水处理企业生产监控系统精细化管理”等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为污水处理项目拓展及运营项目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
3、危废医废。参与3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和3项团体标准的编制与修订。召开科技部固废资源化重大专项课题“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启动会;开展“新片区工业危废处置方案研究”、“医疗废物突发事件一体化应急响应防控体系研究”、“危险废物智慧清洁焚烧关键工艺技术研究”、“废酸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研究”等科研项目,开拓和储备资源化新技术;推进上海市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
4、土壤修复。重点研究了重金属污染土壤淋洗修复技术,并实现在桃浦等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中的成功应用;针对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开展了“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的研究,该项目成果将为工业企业退役场地的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撑;围绕土壤修复工地智能化安全风险防控开展研究与集成示范,该研究成果将实现整个修复工地的“信息化”、“精细化”与“智慧化”管理。
5、市政污泥。持续研究污泥干化独立焚烧处理工艺的优化;开展了污泥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过程的结焦机理及控制技术方面的研究,为工程应用提供了技术支撑。
6、固废资源化。围绕湿垃圾资源化,推进湿垃圾厌氧系统高效稳定运行技术研发、厌氧沼渣好氧堆肥中试实验和肥料化产品的农业应用示范,形成了“预处理+厌氧消化”集中处置和就地分布式生化处置工艺装备集成技术体系。围绕建筑垃圾资源化,推进建筑垃圾预处理分选和资源化高效稳定运行技术研发、建筑渣粉再利用关键技术和可控低强度材料开发,形成装修垃圾、拆房垃圾综合处理工艺装备集成技术。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2亿元,同比增加23.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5亿元,同比增加1.4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0.5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2.5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8.9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511,754,404.15 | 3,646,748,828.37 | 23.72 |
营业成本 | 3,228,935,105.94 | 2,575,921,193.24 | 25.35 |
销售费用 | 1,124,332.62 | 不适用 | |
管理费用 | 220,038,463.99 | 205,935,259.51 | 6.85 |
研发费用 | 70,252,833.08 | 49,613,206.17 | 41.60 |
财务费用 | 184,366,663.34 | 200,952,520.68 | -8.25 |
信用减值损失 | -913,878.00 | -3,974,994.58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14,091,623.91 | 166,391,546.26 | -91.53 |
资产处置收益 | -63,313.56 | -9,976,438.69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945,124.01 | -998,426.33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188,557.44 | 1,645,655,520.80 | -36.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97,578,675.70 | -3,766,956,743.35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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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9,244,218.51 | 2,664,008,234.54 | 9.58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86,501万元,主要是本年建造合同收入增加及焚烧项目投入运营增加收入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65,301万元,主要是本年建造合同项目成本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064万元,主要是本年下属单位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12万元,主要是本年危废项目投产增加销售费用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306万元,主要是本年计提其他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15,230万元,主要是去年同期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获取转让收益,本年无此项;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减少991万元,主要是本年资产处置事项减少所致;营业外收支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94万元,主要是去年同期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发生非常损失,今年无此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60,147万元,主要是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净流出同比增加53,062万元,主要是本年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5,524万元,取得借款及发行银行间票据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以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等的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环保服务 | 204,490.48 | 128,376.20 | 37.22 | 13.55 | 10.06 | 增加1.99个百分点 | |||||
水的生产与供应 | 40,158.07 | 15,688.63 | 60.93 | -3.24 | -18.30 | 增加7.20个百分点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163,977.80 | 141,152.65 | 13.92 | 50.26 | 51.71 | 减少0.82个百分点 | |||||
合计 | 408,626.34 | 285,217.49 | 30.20 | 23.56 | 24.61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204,490.48 | 128,376.20 | 37.22 | 13.55 | 10.06 | 增加1.99个百分点 | |||||
污水处理 | 40,158.07 | 15,688.63 | 60.93 | -3.24 | -18.30 | 增加7.20个百分点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163,977.80 | 141,152.65 | 13.92 | 50.26 | 51.71 | 减少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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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百分点 | ||||||
合计 | 408,626.34 | 285,217.49 | 30.20 | 23.56 | 24.61 | 减少0.5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海市 | 346,952.07 | 260,404.25 | 24.95 | 24.65 | 25.56 | 减少0.55个百分点 |
山东省 | 26,246.98 | 17,605.26 | 32.92 | 23.86 | 27.43 | 减少1.88个百分点 |
江苏省 | 19,852.96 | 12,180.19 | 38.65 | -3.64 | -4.58 | 增加0.61个百分点 |
福建省 | 11,697.38 | 7,186.98 | 38.56 | 3.63 | 1.93 | 增加1.03个百分点 |
四川省 | 10,065.01 | 4,798.59 | 52.32 | 196.50 | 178.31 | 增加3.12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8,168.72 | 3,474.64 | 57.46 | 37.91 | 8.58 | 增加11.49个百分点 |
山西省 | 6,592.26 | 3,518.41 | 46.63 | 77.32 | 493.21 | 减少37.42个百分点 |
河南省 | 14,424.37 | 8,727.68 | 39.49 | -0.71 | 0.94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安徽省 | 6,124.84 | 4,638.02 | 24.28 | 313.11 | 287.58 | 增加4.99个百分点 |
合计 | 450,124.60 | 322,534.02 | 28.35 | 24.87 | 25.80 | 减少0.5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四川省、安徽省的收入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年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产、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自去年年底投产导致收入和成本同时增加;山西省的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年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投产所致。
“污水处理与水的生产与供应”行业主营业务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18.30%,主要是由于去年年末转让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后今年污水处理单位减少,致使相关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20个百分点。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环保服务 | 折旧及摊销 | 26,105.41 | 8.08 | 19,759.04 | 7.67 | 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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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生产及供应 | 折旧及摊销 | 1,911.87 | 0.59 | 3,667.27 | 1.42 | -47.87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120,232.99 | 37.24 | 81,463.06 | 31.62 | 47.59 | |
合计 | 148,250.27 | 45.91 | 104,889.37 | 40.72 | 41.34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折旧及摊销 | 26,105.41 | 8.08 | 19,759.04 | 7.67 | 32.12 | |
污水处理 | 折旧及摊销 | 1,911.87 | 0.59 | 3,667.27 | 1.42 | -47.87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120,232.99 | 37.24 | 81,463.06 | 31.62 | 47.59 | |
合计 | 148,250.27 | 45.91 | 104,889.37 | 40.72 | 41.3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承包及设计规划业务本期的外购设备及劳务较去年同期增加47.59%,主要是由于本期的建设合同业务较去年有所增加所致。
污水处理本期折旧及摊销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47.87%,主要是由于去年年末转让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100%股权后今年污水处理单位减少所致。
(4).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0,584.4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3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75,872.4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82%。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4,646.0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9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5,092.7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67%。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费用类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0,252,833.08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70,252,833.0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6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07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现金流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款项融资 | 3,644,105.52 | 0.01 | 7,500,000.00 | 0.04 | -51.41 | |
其他应收款 | 103,572,719.20 | 0.38 | 304,476,400.99 | 1.46 | -65.98 | |
存货 | 691,437,233.74 | 2.56 | 425,764,690.07 | 2.04 | 62.40 | |
合同资产 | 436,325,190.77 | 1.61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6,784,759.67 | 2.87 | 432,912,743.92 | 2.07 | 79.43 | |
固定资产 | 673,411,217.49 | 2.49 | 266,798,117.14 | 1.28 | 152.40 | |
在建工程 | 17,411,943.12 | 0.06 | 406,561,694.28 | 1.95 | -95.72 | |
无形资产 | 8,279,520,440.89 | 30.60 | 5,590,116,562.01 | 26.77 | 48.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333,030.47 | 0.12 | 19,324,138.32 | 0.09 | 62.1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37,765,197.15 | 10.49 | 2,001,347,267.44 | 9.58 | 41.79 | |
应付账款 | 4,328,946,966.00 | 16.00 | 2,415,557,494.98 | 11.57 | 79.21 | |
预收账款 | 2,787,000.00 | 0.01 | 1,125,918,892.22 | 5.39 | -99.75 | |
合同负债 | 1,219,079,393.44 | 4.51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7,450,017.60 | 0.54 | 111,003,067.98 | 0.53 | 32.8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6,919,559.67 | 1.80 | 279,022,857.18 | 1.34 | 74.5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61,322,934.82 | 8.36 | 1,167,613,759.02 | 5.59 | 93.67 | |
长期借款 | 5,034,132,950.39 | 18.61 | 3,004,451,769.34 | 14.39 | 67.56 |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1,832,534,392.96 | 8.77 | -100.00 | |
长期应付款 | 65,000,000.00 | 0.24 | 21,000,000.00 | 0.10 | 209.52 |
/
其他说明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减少386万元,主要是本年末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减少20,090万元,主要是本年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存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26,567万元,主要是本年建造合同归集的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43,633万元,主要是本年按新收入准则已履行了建造合同的履约义务但未结算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34,387万元,主要是本年留抵税额增加所致;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40,661万元,主要是本年部分在建工程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减少38,915万元,主要是本年在建工程完工结转所致;无形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268,940万元,主要是本年特许经营权资产增加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1,201万元,主要是本年计提预计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83,642万元,主要是本年其他非流动资产支出增加所致;应付账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191,339万元,主要是本年在建项目应付工程款和设备款增加所致;预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减少112,313万元,主要是本年按新收入准则将建造合同已结算未完工的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121,908万元,主要是本年已结算了建造合同的收入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3,645万元,主要是本年新项目投产人员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20,790万元,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109,371万元,主要是本年发行超短融资券所致;长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202,968万元,主要是本年银行借款增加所致;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减少183,253万元,主要是本年可转换债券转股或强制赎回所致;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度末增加4,400万元,系本期收到国资委专项科研资金按规定计入往来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止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一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
3.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1固体废弃物处理
(1).项目运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地点 | 固废类型 | 总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时间 | 项目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垃圾处置费标准 |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21.07亿元 | 2,000吨/日 | 112.8 | 2016.7 | 完工 | 30年 | 257.87(236.61)元/吨 |
注: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垃圾处理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的生活垃圾和青浦区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分别为257.87元/吨和236.61元/吨。
(2).发电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发电效率 | 发电量 | 上网电价 | 补贴政策 | 特许经营期限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98% | 3.1455亿度 | 0.65 | 注 | 30年 |
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说明,0.65元/度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
(3).设备情况
序号 | 项目公司 | 主要技术/工艺 | 设备取得情况 | 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 | ||
焚烧设备配置 | 发电设备配置 | 烟气净化工艺 | ||||
1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5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2×2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炉内喷尿素水)+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湿法(氢氧化钠)+烟气再加热 | 外购 | (见注) |
注: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适用,公司对BOT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模式核算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
(4).主要资质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经营资质种类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构 | 终止日期 |
1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A231003578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4.12.15 |
2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沪]城规编第(142047) |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 2019.12.30(仍有效) |
3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A13100357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4.12.17 |
4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 TS1831A75-2023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02.24 |
5 | 上海城投上镜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617664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4.09.11 |
6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2.03.15 |
7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证第0000139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1.08.15 |
8 | 上海环城再生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 | 沪绿容许第 | 上海市绿化和 | 2022.07.29 |
/
能源有限公司 | 服务许可证书 | 0000045号 | 市容管理局 | ||
9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012]433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1.11.29 |
10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6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2.03.15 |
11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1.12.25 |
12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 | 青生处特许字[2019]001号 |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 2024.01.20 |
13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 SZGY垃圾处理631118090001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09.27 |
14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沪环保许防[2020]1153号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5.09.29 |
(5).主要技术和工艺
①生活垃圾焚烧公司所属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城市生活垃圾由专业转运站通过陆路或水路运送至厂区,由厂内储运系统接收、输送及存放,经放置脱水后进入焚烧系统;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加热余热锅炉产生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产生的烟气通过处理系统净化达到国家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产生的炉渣排出后予以再利用(如制砖);产生的飞灰经过收集、稳定后统一交由第三方填埋处理。各生产过程均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操作与监控。
垃圾焚烧发电全过程由《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范,在焚烧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同时适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这三个标准。其中:在烟气排放方面,多个项目分别适用欧盟1992年烟气排放标准和欧盟2000年烟气排放标准;在渗滤液方面,实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等地方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国家标准;在噪声方面,厂内各类地点实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的各类地点噪声标准,厂界实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标准。
②生活垃圾填埋
公司所属各垃圾填埋场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城市生活垃圾由专业运送至厂区,垃圾通过性质检查后过磅运送至指定的单元作业点卸下。垃圾卸车后经推土机摊平、挖掘机整平,分层压实到需要高度,每天作业结束前经过灭蝇除臭处理后用薄膜覆盖垃圾防止臭气散发并实现雨污分流。填埋单元向四周存在一定的坡度,利用坡度收集渗滤液,在最低处运用泵将渗滤液通过管道抽到污水处理处;同时填埋气(沼气含量高)通过管道运送至发电厂进行发电。
填埋场垃圾填埋全过程由《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范,在设计、施工阶段同时适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2009)。
/
③生活垃圾中转公司所属各垃圾中转站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将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后陆运至厂区,经第三方提供的地磅称重接收后进入作业区;垃圾车在卸料大厅通过设置在卸料泊位的漏斗将垃圾卸入集装箱,并利用压实机对垃圾进行压实,确保集装箱装载量达标;压实封箱后,由转运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场(厂)。
(6).市场占有情况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为38,650吨/日。根据E20的统计数据,公司在全国垃圾焚烧市场的占有率排名前十。公司在沪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约占上海市总处置能力的80%。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缴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0,600.00 | 15,024.10 | 本公司持股70%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536.00 | 26,536.00 | 本公司持股100%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6,582.00 | 16,582.00 | 本公司持股100%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3,000.00 | 9,519.00 | 本公司持股51%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5,227.00 | 9,136.20 | 本公司持股60%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2,070.00 | 515.53 | 本公司持股33%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1,480.00 | 9,184.00 | 本公司持股80%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0 | 330.00 | 本公司持股33%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430.00 | 3,087.00 | 本公司持股90%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28.00 | 7,400.00 | 本公司持股100%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00 | 本公司持股1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太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 | 10月底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 16,116.00 | 73,202.00 |
成都宝林环保发电厂项目 | 主厂房#1线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 21,970.00 | 83,945.00 |
奉化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12月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 29,749.00 | 66,285.00 |
松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 基本完工 | 6,966.00 | 50,416.00 |
松江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 | 正式运行 | 7,224.00 | 63,070.00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 | 12月垃圾进场,完成并网 | 54,556.00 | 79,252.00 |
/
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 | 主厂房上部结构约完成60%,锅炉设备安装完成70%,烟气净化设备开始安装完成5%,水压实验完成 | 21,626.00 | 26,053.00 |
金华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12月#1线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 64,477.00 | 120,564.00 |
晋中市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 12月锅炉点火烘炉完成 | 26,719.00 | 48,502.00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工程 | 12月#1锅炉点火烘炉,垃圾进场 | 28,009.00 | 37,700.00 |
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提标改造工程已于年底前完成整体环评验收工作 | 4,974.00 | 88,489.00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投资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报告期对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99.55% | 44,000 | 352,595 | 92,956 | 10,936 | 10,886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咨询,污水处理设备保养维修,水处理混凝剂生产,污水处理专用机械及工具,机电产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化轻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木材,仪器仪表。 | 51.69%(注) | 82,000 | 236,638 | 138,084 | 17,867 | 9,235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市政环境工程总承包;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及市容景观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市容环境卫生检监测。 | 100% | 1,000 | 292,061 | 23,358 | 12,585 | 12,585 |
注:报告期,公司对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25.11%,通过子公司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6.58%,表决权比例51.69%。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发达国家一般都经历卫生填埋、垃圾焚烧、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阶段,并已形成“源头避免-资源利用-末端处置”的源消减管理战略。目前,焚烧发电在发达国家已经广泛应用并成为主流方式,焚烧设施开始趋向于集约化和规模化,二次污染控制部分投资不断上升,领先企业纷纷通过并购强化设计研发能力、延伸业务产业链、抢占市场份额并进入细分领域。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已全面进入焚烧阶段且处于行业成熟期,综合化、规模化、专业化是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参考国外垃圾处理发展历程,预计未来几年炉排炉焚烧处置仍将是我国的主流技术。随着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和新技术的应用,未来将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
“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置需求仍存增长空间,但增量将逐步减少。而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环保督察等或将进一步驱动行业进一步发展。目前,我国焚烧发电行业的布局抢滩已白刃相接,焚烧市场占有率前10家企业合计市场占有率已达80%,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并趋于稳定。领先企业基本为全产业链模式,通过全产业链、多元化模式拓展市场,生态资源化园区模式也成为热点。对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在焚烧发电行业有着较强的技术先发优势(国内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烟气控制技术)、一流的技术平台(环境院)、丰富的业绩经验(国内第一梯队)、良好的品牌信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稳定的专家团队、领先的运营能力(同时运营多座AAA级焚烧的专业环保企业)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国资背景),多次被评为“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但公司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
2、市政污水
目前,我国市政污水行业发展处于成熟期,城市污水处理市场格局已趋稳定,未来处理能力增长放缓且主要集中于县城污水,城市污水处理市场从新建热潮逐步转向运营优化,根据水十条要求对现有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将成为主要方向。相比城市污水,村镇污水处理率亟待提高,随着国家不断提高重视,及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污水处理的需求与日俱增。尤其是城镇污水处理市场趋于饱和,向下沉市场市场延伸是未来几年的大势所趋。
目前,国内多家大型水务企业纷纷布局抢占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形成了活性污泥法为主流、生物膜法和膜法等工艺并存的技术路线。未来,拥有核心技术的专业运营公司相比单纯投资型企业,将获得更明显的市场优势。相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具有超大型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提标改造经验,工艺改造、工艺技术、运营管理等能力较强(运营竹园一厂市政污水BOT项目17年),团队经验丰富,但公司污水项目拓展能力有待提升,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
3、危废医废
国外危废行业发展大多经历产业爆发-竞争萧条-并购整合等发展历程,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危废处置管理体系,危废行业逐渐形成规模化、区域化,专业化特点。
/
危废处理行业是一个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引导,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方法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而实现资源化回收利用和终端处置来盈利的行业。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经济的告诉发展,工业废物及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急剧增加,在政策和市场需求扩张的双重驱动下,我国危废处理行业也逐渐步入快速发展期。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行业已进入快速成长期,政策和监管趋严有效驱动危废市场的快速释放,尤其是2020年始新冠肺炎带来的大量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需求,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出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规划和要求,将进一步驱动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市场发展;拥有专业能力的龙头公司和具有资金优势的大型企业纷纷加强资源整合与布局,但由于资质壁垒、技术壁垒和资金壁垒,行业内企业格局仍显分散,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焚烧、填埋、物化等)等多种方式并存,同时出现了水泥窑协同处置、等离子气化、超临界氧化等新技术。
目前,危废行业布局抢滩已经开始,大型环保企业纷纷通过资源整合扩大市场规模,跨界资本企业也通过外延式并购快速切入危废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另外,水泥窑企业也通过开展协同处置改造以进入危废领域,并迅速扩张。对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管理的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内唯一一家集填埋、焚烧、综合利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型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处置能力最强、资源利用效率最高、技术工艺水平最先进的危废医废处置静脉产业示范基地;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危废综合处理年度标杆”、“中国危险废弃物领域专业化运营服务年度标杆企业”等称号,危废焚烧及填埋处置设施的稳定运营能力处于领先地位,但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
4、土壤修复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呈日趋加剧的态势,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2019年《土壤法》正式实施,极大推动了行业的发展,但资金仍然是污染场地治理过程中的重点。
目前,土壤修复行业竞争渐趋激烈,越来越多的国企、央企加入到土壤修复行业中来。从市场份额占比中可以看出,行业寡头局面被逐渐打破,但目前还未出现一家土壤修复技术绝对超前的企业。土壤修复相关产业的企业数量超过了3000家,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第一梯队企业修复技术体系趋于完整,市场拓展能力强;第二梯队企业一般立足于本省区,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并逐步形成趋于外订单拓展能力。对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以上海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并承担了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职能,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已形成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深度稳定化、固化处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完成40余项污染修复工程,承接污染场地修复、填埋场治理、水生态提升、渗坑修复、矿山修复等各类场地调查咨询项目300余项。公司中标的上海桃浦智创城核心区603地块污染治理项目是上海市目前规模最大、技术最全面、智慧化程度最高的土壤及地下水修复项目之一,但土壤修复工程业绩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
5、市政污泥
国外发达国家的污泥处理大多经历了卫生填埋、干化焚烧、好氧堆肥、厌氧消化、土地利用等阶段。目前,干化焚烧或成为主流技术,尤其在日本、瑞士等土地资源紧缺型国家已成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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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污泥排放监管日趋严格,“十三五”期间,污泥无害化处置政策体系逐渐建立。随着“十四五”期间环境治理要求的持续升级和市政污泥行业监管趋势的日益严格,国家政策法规的不断加码将有力推动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资源化与无害化的进程,政策的完善及“水十条”为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发展带来有力的支持,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的目标、处置产能的规划、污泥处置费的来源等问题均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
对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在污泥协同焚烧处理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人才储备,拥有松江、奉贤、金山三个协同焚烧项目和青浦污泥项目,示范效应显著。此外,可跟随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项目进行同步布点、协同处置,先发优势加大;随着公司独立焚烧业绩的突破,污泥处置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
6、固废资源化
(1)餐厨垃圾
国外发达国家由于控制有机垃圾进入填埋场而催生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及应用,目前已经建立了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堆肥、厌氧消化、制饲料等多种处理技术因地制宜的并存。
目前,我国对餐厨垃圾的重视程度正在提高。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与垃圾分类匹配的运输网络、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意味着分类城市必须投建产能,明确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乃大势所趋;明确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明确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完善使用者付费体系,收费将改善商业模式。
随着垃圾分类全面推行,餐厨垃圾的处置市场将快速扩大,加快餐厨垃圾处置市场的需求释放。公司目前已拥有松江区和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2项工程业绩。未来,公司将加速资源化技术培育,提升处置产能,推进餐厨/湿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处理规模。同时,进一步探索产业链一体化,并加快资源化新技术的储备和推广。
(2)建筑垃圾
国外发达国家在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和资源化再生利用方面已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筑垃圾作为一种资源,资源化率已经高达95%甚至100%。如美国从源头上限制了建筑垃圾的产生量,日本则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等。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和文件,推动了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如《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提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以及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也提出要大力发展建筑垃圾的分类与再生料处理技术、建筑废物资源化再生关键技术、新型再生建筑材料应用技术等,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对比发达国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已达到75%-95%,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不足10%,行业处于起步期,资源化利用潜力巨大。
目前,国内建筑垃圾尚未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龙头,市场集中度不高,且各家作业标准不一。对比行业竞争对手,公司已开展建筑垃圾不同处理工艺的技术适用性研究,通过调研测试掌握建筑垃圾产量和物料性质,拥有多个建筑垃圾前期咨询业绩,同时松江区和嘉定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但公司市场份额也有待进一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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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抓住环保行业持续增长的趋势和新兴业务爆发式增长的契机,在“2+4”业务的总体框架下,继续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土壤修复业务为重点,以深耕上海市场为先导,更加注重高质量项目的市场拓展,为公司的转型升级、跨越式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同时强化建设三大能力,进一步形成和夯实“集团化、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企业优势,发展成为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卓越的城市环境综合服务商。
(1)“2+4”确保发展为“3+3”并力争向“4+2”发展
?拼抢2大主业,拓增4项新翼
实现路径:项目拓展、产业并购、资产重组?以生活垃圾、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红海争市场?以危废医废、土壤修复为重点业务,规模谋扩增?以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建筑垃圾、餐厨垃圾)为培育业务,项目树标杆
(2)强化3大能力
?提升城市环境综合解决能力?发展资本运作和金融服务能力?完善市场化企业治理和管理能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全力攻坚,高质量完成重大工程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重大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工程品质和建设管理水平。
2、创新策源,加强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围绕业务发展需求,建立公司“1+N+N”科技研发体系,加强内外产学研合作交流,着力打造集成科研应用新格局;推动信息化集成,探索工厂智能化转型,致力生产过程自动化、可视化、透明化。
3、激发优势,开拓高质量市场化业务。开发优质增量市场,深耕上海本地,聚焦长三角城市群;谋划拓展高质量业务,顺应市场变化,调整业务格局;推进多元投资模式。
4、提升专业能力,打造绿色标杆。形成核心化技术创新能力;提质增效,优化运营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强化环境、健康、安全管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例如,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公司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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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公司投资运营的垃圾焚烧项目若不能及时纳入补贴清单,或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后不再享受补贴,则会对公司垃圾焚烧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BOT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BOT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BOT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BOT项目将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另,BOT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30年,BOT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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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与质量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因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项目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以及由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施工方法和环境问题引起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并遭受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法律诉讼。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延迟工期。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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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原则:立足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安排等,对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正值,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在保证现金分红、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红。
(5)利润分配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7)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的提出: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当年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并征求公司管理层的意见后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论证过程中以及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征集中小股票委托投票。
(3)调整分红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①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已不符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要求;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规定;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发布的规范文件中规定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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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规划和发展、法规及政策等需要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从保护股东权益出发,由董事会进行详细论证,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董事会审议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85 | 0 | 95,357,976.16 | 625,409,940.40 | 15.25 |
2019年 | 0 | 0.85 | 0 | 78,173,048.62 | 616,259,178.45 | 12.69 |
2018年 | 0 | 0.85 | 3 | 59,716,230.14 | 577,848,296.40 | 10.33 |
注: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0.8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95,357,976.16元(含税),占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25%。
2020年,公司A股可转债进入转股期,以上2019年度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实际分红数额。
(三)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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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海城投承诺,将保证分立公司(即上海环境,下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上述承诺在上海城投作为分立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分立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分立公司进行赔偿。 | 2015-09-23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分立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5-09-23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约定情况下,3年内将上海城投控制的环境类资产和业 | 2017-03-31至2020-03-30 | 是 | 是 | 具体情况详见表格下方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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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注入公司。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符合市场惯例的合理估值水平,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主营业务已实现盈利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污水、固废等环境类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 2020-3-30至2023-3-31 | 是 | 是 |
股份限售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就上海城投因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从城投控股分立而取得并持有的上海环境全部股份,自上海环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也不由上海环境回购该等股份;且根据城投控股重组方案相关安排,上海城投于上海环境从城投控股分立前就所持城投控股股份锁定及转让限制所出具的承诺,在上海环境股票上市后将同样适用于上海城投持有的上海环境相应股份。上海环境上市后,上海城投所持上述股份因上海环境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17-03-31至2020-03-30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海城投承诺于减持上海环境股票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 2017-03-31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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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以书面方式告知上海环境,并督促上海环境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海环境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上海环境股份。如上海城投未履行该项承诺,将在上海环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海环境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持的上海环境股票自其未履行该项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股份限售 | 股东弘毅上海 |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弘毅上海因环境公司从城投控股分立而取得并持有的上海环境全部股份,自上海环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海环境上市后,弘毅上海所持上述股份因上海环境分配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锁定期届满后,弘毅上海转让和交易上海环境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如违反上述承诺,弘毅上海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上海环境,同时弘毅上海所持股份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 | 2017-03-31至2020-03-30 | 是 | 是 |
其他 | 股东弘毅上海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弘毅上海承诺于减持上海环 | 2017-03-31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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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股票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上海环境,并督促上海环境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海环境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上海环境股份,但弘毅上海持有上海环境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弘毅上海未履行该项承诺,将在上海环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海环境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持的上海环境股票自其未履行该项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上海环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函》:上市后3年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 2017-03-31至2020-03-30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承诺函》:上市后3年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 2017-03-31至2020-03-30 | 是 | 是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承诺函》:上海环境股票上市交易后,向上海环境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海环境股份总数 | 2017-03-31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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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不低于10股,共计转增不低于702,543,884股(每股面值为1元)。此次转增后,上海环境股份总数下限将增至1,405,087,768股,总股本下限将增至1,405,087,768元。上海城投承诺将尽力促成:上海城投及上海城投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以及上海城投向城投控股提名且获选的董事(或其授权代表)在上海环境相关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上就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投赞成票。 | |||||
其他 | 上海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 |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本人承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 | 2018-05-23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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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公司收到城投集团《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称:鉴于当前上海市环保工作的整体环境已较出具承诺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城投集团资产和业务受政策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限制、部分资产未盈利或净资产收益率低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均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在2020年3月底前履行承诺存在很大困难。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城投集团从承担国有企业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拟变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变更其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事宜,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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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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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一节-五、44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保荐人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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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2,099万元,包括:
1、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95,164万元;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16,871万元;3、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64万元。
报告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89,434.9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74,469.95万元,占预计金额的78.25%;
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14,904.60万元,占预计金额的88.34%;
③其他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60.35万元,占预计金额的94.30%。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年公司向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累计借入款项16.50亿元,累计还款12.50亿元,年末借款余额4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7)。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9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详见2019年3月20日、4月10日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为30亿元。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342号),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30亿元。
公司报告期内共发行超短融资券11期(20上海环境SCP001期-20上海环境SCP011期),其中滚动发行超短融资券61亿元,新增发行超短融资券10亿元,利率区间1.2%-2.43%,发行期限22-177天,至报告期末,公司超短融资券余额为20亿元。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三)环境信息情况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子公司有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松江项目”)和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竹园一厂”)。
松江项目的烟气净化、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保障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检测结果项目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报告编号:HJ200137-2-Q-0797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
1 | 氮氧化物 | 1#炉 | 43 | 小时均值:250mg/Nm3;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2#炉 | 96 | ||||
3#炉 | 74 | ||||
4#炉 | 84 | ||||
2 | 氯化氢 | 1#炉 | 0.2 | 小时均值:50mg/Nm3;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0.5 | ||||
3#炉 | 0.6 | ||||
4#炉 | 0.5 | ||||
3 | 二氧化硫 | 1#炉 | ND | 小时均值:100mg/Nm3;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2#炉 | 12 | ||||
3#炉 | 4 | ||||
4#炉 | 13 | ||||
4 | 烟尘 | 1#炉 | 1.4 | 小时均值:10mg/Nm3;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1.5 | ||||
3#炉 | 1.3 | ||||
4#炉 | 1.1 |
注:ND为未检出。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情况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实际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1 | 氮氧化物 | 4 | 连续排放 | 经度121°6′纬度 | 454.85 | 无 |
2 | 氯化氢 | 13.61 | 无 | |||
3 | 二氧化硫 | 26.69 | 无 |
/
4 | 烟尘 | 31°5′ | 4.83 | 无 |
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CODcr、BOD
、氨氮、TP、SS等,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竹园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BOD5SSCODcrNH3-NTPTN | 连续排放 | 1 | 经度121°36′41.11″纬度31°21′4.07″ | BOD:1.26SS:5COD:11NH3-N:0.17TP:0.11TN:6.34 |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526.82090.54599.171.143.92650.8 | --200752505.80200.756022.50 | 无 |
注:1、核定的排放总量按照原上海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913101157416038297001U有效期限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的烟气净化、臭气控制、污水处理、噪声防治、飞灰稳定化等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同步运行,烟气排放全面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145)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输至有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相关要求后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防治污染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重大故障及缺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证书。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结合《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排放标准,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9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70亿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4号文同意,公司21.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4日、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公司的股票自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本公司“环境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环境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环境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环境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环境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环境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9月17日)收市后,“环境转债”余额为人民币8,778,000元,占“环境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2,170,000,000元的0.40%。累计共有2,161,222,000元“环境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环境转债”发行总额的99.60%。转股数为208,551,494股,占“环境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2.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环境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自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转债代码:113028)、“环境转股”(转股代码:
191028)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环境转债 | 2,169,159,000 | 2,160,381,000 | 8,778,000 | / | 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环境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160,381,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08,470,948 |
累计转股数(股) | 208,551,49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99.60 |
尚未转股额(元) | 8,778,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0.40 |
/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环境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2020年8月7日 | 10.36 | 2020年7月31日 |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相关规定,因公司派发2019年度现金红利,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需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过程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1=P0–D=10.44元/股-0.085元/股=10.36元/股。转股价格自2020年8月7日起生效。 |
截止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 |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276,364 | 4.30 | -39,276,364 | -39,276,364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39,276,364 | 4.30 | -39,276,364 | -39,276,364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74,111,231 | 95.70 | +247,747,312 | +247,747,312 | 1,121,858,543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74,111,231 | 95.70 | +247,747,312 | +247,747,312 | 1,121,858,543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913,387,595 | 100 | +208,470,948 | +208,470,948 | 1,121,858,543 | 100 |
/
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报告期内的208,470,948股股份变动是因可转债转股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3、临2020-041、临2020-066)以及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境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2)2020年4月8日,公司股东上海城投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276,364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4)。
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本年可转换债券的强制赎回,使得普通股股份数和净资产同时增加,摊薄了2020年每股收益,增厚了2020年年末每股净资产。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39,276,364 | 39,276,364 | 0 | 0 | 分立上市时限售股 | 2020年4月8日 |
合计 | 39,276,364 | 39,276,364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引起的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一、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导致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2,1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0,021 |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97,280,981 | 521,630,979 | 46.50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38,499,790 | 38,499,790 | 3.43 | 无 | 国有法人 | ||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24,964,044 | 35,764,530 | 3.19 | 无 | 境外法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8,315,508 | 18,315,508 | 1.63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732,711 | 11,438,293 | 1.02 | 无 | 境外法人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8,275,598 | 0.74 | 无 | 国有法人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未知 | 7,250,251 | 0.65 | 无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42,296 | 4,060,504 | 0.36 | 无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 | -251,900 | 2,895,004 | 0.26 | 无 | 其他 |
/
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未知 | 2,887,713 | 0.26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521,630,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630,979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38,499,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499,790 | ||||||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35,764,5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64,530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18,315,5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15,50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438,2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38,293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8,275,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8,275,598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7,250,251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0,25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060,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0,50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895,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5,004 | ||||||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887,7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7,713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蒋曙杰 |
成立日期 | 1992年7月21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场营销策划、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上海电气(601727)0.27%、国泰君安(601211)2.77%、上港集团(600018)4.21%、绿地控股(600606)20.55%、城投控股(600649)46.46%。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是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摘牌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环境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是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摘牌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环境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六、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瑟澜 | 董事长 | 男 | 48 | 2020/11/27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49 | 是 | ||||
高炜 | 董事、总裁 | 男 | 50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44.55 | 是 | ||||
赵爱华 | 董事 | 女 | 55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陈明吉 | 董事 | 男 | 51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姜海西 | 董事 | 男 | 40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刘鑫宏 | 董事 | 男 | 38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张辰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 | 否 | ||||
王蔚松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 | 否 | ||||
王学江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 | 否 | ||||
高超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6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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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 | 监事 | 女 | 50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杨佳慧 | 职工监事 | 女 | 40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56.06 | 否 | ||
姚杰 | 副总裁 | 男 | 52 | 2020/11/27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6.39 | 否 | ||
杨伯伟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男 | 59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40.37 | 否 | ||
叶辉 | 副总裁 | 男 | 52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6.62 | 否 | ||
邹庐泉 | 副总裁 | 男 | 47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2.56 | 否 | ||
安淼 | 总工程师 | 男 | 48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36.3 | 否 | ||
李传华 | 副总裁 | 男 | 41 | 2020/11/27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6.04 | 否 | ||
董政兵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20/6/30 |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34.27 | 否 | ||
颜晓斐 | 董事长 | 男 | 55 | 2017/2/28 | 2020/11/27 | 71.96 | 否 | ||
王家樑 | 董事、总裁 | 男 | 59 | 2017/2/28 | 2020/6/30 | 42.99 | 是 | ||
高晓岚 | 职工监事 | 女 | 48 | 2019/3/11 | 2020/6/30 | 28.66 | 否 | ||
张春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52 | 2017/2/28 | 2020/6/30 | 38.31 | 否 | ||
王德浩 | 副总裁 | 男 | 61 | 2017/2/28 | 2020/2/14 | 12.75 | 否 | ||
彭小平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17/2/28 | 2020/6/30 | 36.24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641.56 | / |
注: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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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瑟澜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室副主任、主任,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计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海对口支援灾后重建都江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实业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
高炜 |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杨树浦水厂副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
赵爱华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经理(主任)。正高级工程师,上海市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上海市环卫废弃物管理处科员、技术科副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上海市环卫废弃物管理处渣管处、机动车辆清洗处副处长,上海市环卫水上运输处副处长,上海市废弃处处置公司副经理,上海市环卫局规划基建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上海市市容环卫局规划科技处副处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管理部)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科技管理部总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等职。 |
陈明吉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姜海西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重大办)副总经理(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路桥事业部第一事业部第二现场指挥部总工程师助理,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事业部第二现场指挥部总工程师、第二事业部第一现场指挥部指挥,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重大办)高级业务主管等职。 |
刘鑫宏 | 公司董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高级经济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研究咨询部部门副总经理、研究咨询部部门总经理等职。 |
张辰 |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排水室工程师,给排水三室副主任、主任,院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处处长等职。 |
王蔚松 |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兼任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
王学江 | 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井冈山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澳大利亚土壤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济-伯克利(美国)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
高超 | 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历任上海针纺装饰工商联营公司财务部主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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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 | 公司监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高级业务主管。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审计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 |
杨佳慧 | 公司职工监事,见习书记,纪律检察室主任,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历任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等职。 |
姚杰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龙华污水处理厂副厂长,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设施管理部经理、生产运行调度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生产运行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副总工,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任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城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
杨伯伟 |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汽轮机厂财务会计科职工,上海电气联合公司财务处职工,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科长、资产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国核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 |
叶辉 | 公司副总裁。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主任助理、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第一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上海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
邹庐泉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员,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副总经理兼总工,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安淼 | 公司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市自来水公司技术员,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李传华 | 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EHS部经理,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EHS部(生产运营部)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师(EHS)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委办主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等职。 |
董政兵 | 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济师。历任佛山机场包机办计划财务部经理(兼空军佛山场站助理员),上海市国资委预算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部党支部书记,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城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新江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本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总经理(主任)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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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赵爱华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总经理(总工程师办公室)总经理(主任) | / | / |
姜海西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管理部(重大办)副总经理(副主任) | / | / |
刘鑫宏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资本运营部主任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 / | / |
王婧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高级业务主管 |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明吉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陈明吉 |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陈明吉 | 上海水务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陈明吉 | 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 | / |
张辰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工程师 | / | / |
张辰 |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王学江 | 同济大学 | 教授 | / | / |
王蔚松 | 上海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 | / |
王蔚松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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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蔚松 |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王蔚松 |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高超 | 上海城投环保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高超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提出分配预案,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同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而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641.56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641.56万元(税前)。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瑟澜 | 董事长 | 选举 | / |
高炜 | 董事、总裁 | 选举 | / |
姜海西 | 董事 | 选举 | / |
刘鑫宏 | 董事 | 选举 | / |
杨佳慧 | 职工监事 | 选举 | / |
姚杰 | 副总裁 | 聘任 | / |
杨伯伟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聘任 | / |
安淼 | 总工程师 | 聘任 | / |
李传华 | 副总裁 | 聘任 | / |
董政兵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 |
/
颜晓斐 | 董事长 | 离任 | / |
王家樑 | 董事、总裁 | 离任 | / |
高晓岚 | 职工监事 | 离任 | / |
张春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 |
王德浩 | 副总裁 | 离任 | / |
彭小平 | 财务总监 | 离任 | /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76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8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577 |
销售人员 | 57 |
技术人员 | 676 |
财务人员 | 144 |
行政人员 | 382 |
合计 | 2,83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16 |
大学本科 | 967 |
大学专科 | 1019 |
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下 | 634 |
合计 | 2836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行以岗位责任、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薪酬政策,坚持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联动。公司员工薪酬以岗位工资制为主,辅以绩效考核的激励奖金,所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薪酬发放形式。公司建立了较稳定的福利保障体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三年培训方案,有效识别各培训项目的必要性,确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培训项目内容、性质和特性等划分为不同层次和纵向归口管理部门,从而确定实施和管理主体,实现在公司层面的统筹和集约化安排。第一层次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对口条线的员工培训和知识更新,主要有财务条线的继续教育、EHS的环境、健康、安全培训、党务工会等专业条线统筹安排的各类培训;第二层次是各平台公司和项目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主要包含技能培训、内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各类审证等类别的培训。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72,922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0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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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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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相关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且均能充分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席位,报告期末在任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全体董事均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4、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组织生产销售和经营规划,重大决策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做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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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03-30 | www.sse.com.cn | 2020-03-31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6-30 | www.sse.com.cn | 2020-07-01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11-27 | www.sse.com.cn | 2020-11-28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瑟澜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高炜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赵爱华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2 |
陈明吉 | 否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2 |
姜海西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刘鑫宏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张辰 | 是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3 |
王蔚松 | 是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3 |
王学江 | 是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3 |
颜晓斐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2 |
王家樑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施考核的结果核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各子公司相关行业的年薪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现状,将公司经营者的年薪与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约束,不断提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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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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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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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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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特许经营权合同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以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环境集团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环境集团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在确定该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范的BOT业务时,管理层需要作出判断。同时,环境集团根据合同中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预计收取款项权利情况的规定,分别确认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BOT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BOT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BOT相关的预计负债。确认上述预计负债需要管理层运用较多的判断和估计,判断和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财务报表对特许经营权合同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8(金融工具)、14(无形资产)、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10(长期应收款)、14(无形资产)、32(预计负债)。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BOT业务的相关协议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所作的判断。我们通过获取环境集团BOT项目的BOT协议和BOT核算模型底稿,对于其中的基本信息和关键参数进行了复核,例如保底单价/收入、运营期限、实际利率、混合模式下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拆分、BOT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等。此外,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估计及复核的业务流程,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并通过复核环境集团按照专业报告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及相关的估计和判断,对未来支出义务进行了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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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相关工程承包服务等所产生的收入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核算。环境集团按履约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履约进度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包括建造合同的交付和服务范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合同总收入金额和合同风险的判断及估计。财务报表对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19(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21(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2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6(存货)、7(合同资产)、39(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预算编制、合同变更及预计总成本定期复核的业务流程,并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我们对比已竣工结算项目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评估了管理层就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我们获取并复核了项目经理、分包商共同确认及第三方监理或业主评估的完工进度计算表。我们对建造合同完工进度和建造合同收入执行了重新计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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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359339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商誉减值 | |
于2020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526,016.83元,包括:2019年度收购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程固废”)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446,290.46元以及2018年度收购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源环保”)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079,726.37元。为评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环境集团结合内外部信息,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象,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环境集团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评估其影响。同时,不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对商誉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账面价值的评估涉及大量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使用的折现率的判断和估计。财务报表对商誉减值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15(资产减值)、27(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16(商誉)。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关注并复核环境集团对于商誉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及商誉所在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我们复核了管理层用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参数。我们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商誉减值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于商誉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四、其他信息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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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健慧(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博 | |
中国北京 | 2021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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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82,677,541.81 | 1,323,665,685.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455,282,565.18 | 1,140,663,024.6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644,105.52 | 7,5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7 | 355,662,130.44 | 375,008,531.24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3,572,719.20 | 304,476,400.99 |
其中:应收利息 | 50,333.29 | 55,366.6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691,437,233.74 | 425,764,690.07 |
合同资产 | 七、10 | 436,325,190.7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62,991,010.25 | 163,781,013.34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76,784,759.67 | 432,912,743.92 |
流动资产合计 | 4,968,377,256.58 | 4,173,772,089.3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0,034,791,766.24 | 8,216,961,257.43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06,561,822.14 | 101,734,419.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673,411,217.49 | 266,798,117.14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411,943.12 | 406,561,694.28 |
无形资产 | 七、26 | 8,279,520,440.89 | 5,590,116,562.01 |
开发支出 | 七、27 | 1,400,764.38 | 1,400,764.38 |
商誉 | 七、28 | 39,526,016.83 | 39,526,016.8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7,351,361.46 | 67,653,052.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1,333,030.47 | 19,324,138.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837,765,197.15 | 2,001,347,267.4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089,073,560.17 | 16,711,423,289.60 | |
资产总计 | 27,057,450,816.75 | 20,885,195,378.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83,650,000.00 | 615,63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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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 | 七、36 | 4,328,946,966.00 | 2,415,557,494.98 |
预收款项 | 七、37 | 2,787,000.00 | 1,125,918,892.22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19,079,393.44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47,450,017.60 | 111,003,067.98 |
应交税费 | 七、40 | 76,036,186.86 | 77,124,260.50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3,819,100.96 | 110,535,556.72 |
其中:应付利息 | 8,613,688.47 | 9,056,846.89 | |
应付股利 | 54,943,560.85 | 55,784,353.2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86,919,559.67 | 279,022,857.1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261,322,934.82 | 1,167,613,759.02 |
流动负债合计 | 9,240,011,159.35 | 5,902,405,888.6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034,132,950.39 | 3,004,451,769.34 |
应付债券 | 七、46 | 1,832,534,392.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65,000,000.00 | 21,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27,308,562.16 | 265,077,340.26 |
递延收益 | 七、51 | 1,047,893,548.47 | 1,071,368,202.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237,832,928.44 | 206,410,280.9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12,167,989.46 | 6,400,841,985.79 | |
负债合计 | 15,952,179,148.81 | 12,303,247,874.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21,858,543.00 | 913,387,59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359,903,937.8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104,764,428.97 | 2,078,953,124.5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82,877,986.99 | 239,269,804.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742,407,697.12 | 3,238,778,987.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251,908,656.08 | 6,830,293,449.6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853,363,011.86 | 1,751,654,054.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05,271,667.94 | 8,581,947,504.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057,450,816.75 | 20,885,195,378.90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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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5,701,394.91 | 840,279,470.8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086,181.52 | 1,613,205.0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47,922.72 | 1,138,876.9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18,889,444.24 | 429,076,896.54 |
其中:应收利息 | 15,714,214.03 | 8,862,536.17 | |
应收股利 | 28,557,913.74 | 28,994,930.84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64,284,411.84 | 59,584,900.7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10,814,534.53 | 1,509,990,593.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41,023,889.76 | 2,841,683,943.7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959,548,818.90 | 5,601,342,815.7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6,495,486.20 | 109,723,118.77 | |
在建工程 | 645,505.47 | 4,186,812.61 | |
无形资产 | 9,995,627.00 | 2,291,165.9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2,918.51 | 602,647.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92,615.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06,809,896.27 | 1,854,971,652.0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85,110,868.24 | 7,573,118,213.08 | |
资产总计 | 12,126,134,758.00 | 10,414,802,156.8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305,689.00 | 2,260,495.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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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 19,818,641.25 | 14,078,527.53 | |
应交税费 | 16,461,292.54 | 817,775.61 | |
其他应付款 | 1,466,008,925.80 | 1,275,268,086.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881,458.65 | 3,414,360.5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471,486.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06,817,193.52 | 1,004,816,121.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46,883,228.11 | 2,797,241,006.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3,747,050.63 | 339,838,533.10 | |
应付债券 | 1,832,534,392.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5,000,000.00 | 21,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56,500.00 | 797,9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29,431.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0,303,550.63 | 2,200,900,257.37 | |
负债合计 | 4,477,186,778.74 | 4,998,141,264.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1,858,543.00 | 913,387,59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59,903,937.8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76,107,580.93 | 2,050,296,276.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4,961,664.67 | 221,353,482.61 | |
未分配利润 | 2,186,020,190.66 | 1,871,719,600.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48,947,979.26 | 5,416,660,892.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126,134,758.00 | 10,414,802,156.80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合并利润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511,754,404.15 | 3,646,748,828.3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511,754,404.15 | 3,646,748,828.37 |
二、营业总成本 | 3,739,676,089.19 | 3,077,092,135.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228,935,105.94 | 2,575,921,193.24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4,958,690.22 | 44,669,955.9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24,332.62 |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0,038,463.99 | 205,935,259.51 |
研发费用 | 七、65 | 70,252,833.08 | 49,613,206.1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84,366,663.34 | 200,952,520.68 |
其中:利息费用 | 193,839,537.52 | 209,022,289.16 | |
利息收入 | 6,909,126.68 | 10,044,180.4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6,823,807.32 | 101,001,116.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091,623.91 | 166,391,546.2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353,699.45 | 6,883,911.6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13,878.00 | -3,974,994.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3,313.56 | -9,976,438.6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2,016,554.63 | 823,097,922.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278,774.13 | 9,051,344.8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33,650.12 | 10,049,771.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2,961,678.64 | 822,099,495.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6,942,924.09 | 107,052,718.8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6,018,754.55 | 715,046,776.9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6,018,754.55 | 715,046,776.9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25,409,940.40 | 616,259,178.4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608,814.15 | 98,787,598.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46,018,754.55 | 715,046,776.9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 625,409,940.40 | 616,259,178.45 |
/
收益总额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0,608,814.15 | 98,787,598.5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4386 | 0.6747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4386 | 0.6371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058,384.75 | 33,795,818.3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858,599.77 | 23,686,256.66 |
税金及附加 | 2,979,966.38 | 2,440,950.2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7,952,660.41 | 68,640,121.04 | |
研发费用 | 142,783.18 | ||
财务费用 | 111,240,448.20 | 94,148,418.6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681,500.29 | 102,113,653.68 | |
利息收入 | 5,001,912.80 | 8,399,544.20 | |
加:其他收益 | 238,934.51 | 1,144,886.9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22,816,223.25 | 716,964,133.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353,699.45 | 6,883,911.6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422.17 | -12,675.6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1,925,662.40 | 562,976,416.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825.51 | 422,944.23 | |
减:营业外支出 | 911,869.68 | 448,985.5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1,044,618.23 | 562,950,375.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4,962,797.59 | 6,729,431.3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6,081,820.64 | 556,220,943.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6,081,820.64 | 556,220,943.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36,081,820.64 | 556,220,943.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25,203,202.24 | 4,137,415,551.2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491,679.75 | 98,404,186.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7,496,572.37 | 78,699,596.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8,191,454.36 | 4,314,519,334.5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17,633,832.83 | 1,748,941,671.9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9,410,024.87 | 489,723,160.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7,591,068.49 | 285,871,722.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9,367,970.73 | 144,327,259.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34,002,896.92 | 2,668,863,813.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188,557.44 | 1,645,655,520.8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5,457,535.80 | 87,224,17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373,529.65 | 7,889,695.2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4,040.60 | 733,762.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3,306,716.2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459,479.51 | 117,998,028.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554,585.56 | 377,152,377.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78,769,565.47 | 3,977,039,680.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0.00 | 109,475,975.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198,047.59 | 43,603,832.9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65,648.20 | 13,989,632.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83,133,261.26 | 4,144,109,121.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97,578,675.70 | -3,766,956,743.3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95,000.00 | 324,841,772.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95,000.00 | 324,841,772.00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7,100,000,000.00 | 3,15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757,446,550.06 | 2,562,163,908.0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4,000,000.00 | 81,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51,541,550.06 | 6,123,005,680.0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656,876,757.15 | 3,138,918,777.2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2,805,777.38 | 316,387,371.7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9,835,649.44 | 64,082,603.0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14,797.02 | 3,691,296.5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32,297,331.55 | 3,458,997,445.4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19,244,218.51 | 2,664,008,234.5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9,443.49 | 18,077.0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4,215,343.24 | 542,725,089.0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2,377,685.05 | 769,652,596.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8,162,341.81 | 1,312,377,685.05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63,169.28 | 39,255,721.1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27,841.80 | 4,173,603.3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33,042.33 | 28,693,900.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224,053.41 | 72,123,224.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800.00 | 15,414,897.2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367,733.90 | 45,089,375.1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772,297.04 | 8,154,039.8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869,980.72 | 17,804,675.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053,811.66 | 86,462,987.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29,758.25 | -14,339,762.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23,024,662.93 | 1,701,736,033.7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22,645,238.93 | 573,438,138.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082.00 | 962.4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5,701,983.86 | 2,275,175,134.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52,225.30 | 5,393,391.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35,526,377.92 | 4,753,343,947.1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41,378,603.22 | 4,769,937,338.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5,676,619.36 | -2,494,762,203.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7,100,000,000.00 | 3,15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61,470,335.78 | 5,609,268,757.4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00,000.00 | 21,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05,470,335.78 | 8,785,268,757.4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24,661,695.18 | 5,600,239,732.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2,982,139.11 | 113,754,145.4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98,199.84 | 691,296.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69,542,034.13 | 5,714,685,174.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5,928,301.65 | 3,070,583,582.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4,578,075.96 | 561,481,616.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0,279,470.87 | 278,797,854.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5,701,394.91 | 840,279,470.87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13,387,595.00 | 359,903,937.82 | 2,078,953,124.54 | 239,269,804.93 | 3,238,778,987.40 | 6,830,293,449.69 | 1,751,654,054.82 | 8,581,947,504.5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13,387,595.00 | 359,903,937.82 | 2,078,953,124.54 | 239,269,804.93 | 3,238,778,987.40 | 6,830,293,449.69 | 1,751,654,054.82 | 8,581,947,504.5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470,948.00 | -359,903,937.82 | 2,025,811,304.43 | 43,608,182.06 | 503,628,709.72 | 2,421,615,206.39 | 101,708,957.04 | 2,523,324,163.4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25,409,940.40 | 625,409,940.40 | 120,608,814.15 | 746,018,754.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470,948.00 | -359,903,937.82 | 2,025,811,304.43 | 1,874,378,314.61 | 50,095,000.00 | 1,924,473,314.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95,000.00 | 50,09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8,470,948.00 | -359,903,937.82 | 2,025,811,304.43 | 1,874,378,314.61 | 1,874,378,314.6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3,608,182.06 | -121,781,230.68 | -78,173,048.62 | -68,994,857.11 | -147,167,905.7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608,182.06 | -43,608,182.0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78,173,048.62 | -78,173,048.62 | -68,994,857.11 | -147,167,905.73 |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0.00 | 4,104,764,428.97 | 282,877,986.99 | 3,742,407,697.12 | 9,251,908,656.08 | 1,853,363,011.86 | 11,105,271,667.94 |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2,543,884.00 | 2,288,955,935.31 | 183,647,710.54 | 2,745,479,526.06 | 5,920,627,055.91 | 1,410,342,935.28 | 7,330,969,991.1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621,392.58 | -7,621,392.58 | -8,945.31 | -7,630,337.8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2,543,884.00 | 2,288,955,935.31 | 183,647,710.54 | 2,737,858,133.48 | 5,913,005,663.33 | 1,410,333,989.97 | 7,323,339,653.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843,711.00 | 359,903,937.82 | -210,002,810.77 | 55,622,094.39 | 500,920,853.92 | 917,287,786.36 | 341,320,064.85 | 1,258,607,851.2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6,259,178.45 | 616,259,178.45 | 98,787,598.50 | 715,046,776.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546.00 | 359,903,937.82 | 760,354.23 | 360,744,838.05 | 327,089,772.00 | 687,834,610.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7,089,772.00 | 327,089,772.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0,546.00 | 359,922,980.59 | 760,354.23 | 360,763,880.82 | 360,763,880.82 | |||
4.其他 | -19,042.77 | -19,042.77 | -19,042.77 | |||||
(三)利润分配 | 55,622,094.39 | -115,338,324.53 | -59,716,230.14 | -84,557,305.65 | -144,273,535.7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622,094.39 | -55,622,094.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716,230.14 | -59,716,230.14 | -84,557,305.65 | -144,273,535.7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0,763,165.00 | -210,763,16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0,763,165.00 | -210,763,165.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3,387,595.00 | 359,903,937.82 | 2,078,953,124.54 | 239,269,804.93 | 3,238,778,987.40 | 6,830,293,449.69 | 1,751,654,054.82 | 8,581,947,504.51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13,387,595.00 | 359,903,937.82 | 2,050,296,276.50 | 221,353,482.61 | 1,871,719,600.70 | 5,416,660,892.6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13,387,595.00 | 359,903,937.82 | 2,050,296,276.50 | 221,353,482.61 | 1,871,719,600.70 | 5,416,660,892.6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8,470,948.00 | -359,903,937.82 | 2,025,811,304.43 | 43,608,182.06 | 314,300,589.96 | 2,232,287,086.6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6,081,820.64 | 436,081,820.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8,470,948.00 | -359,903,937.82 | 2,025,811,304.43 | 1,874,378,314.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8,470,948.00 | -359,903,937.82 | 2,025,811,304.43 | 1,874,378,314.61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3,608,182.06 | -121,781,230.68 | -78,173,048.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3,608,182.06 | -43,608,182.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8,173,048.62 | -78,173,048.6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0.00 | 4,076,107,580.93 | 264,961,664.67 | 2,186,020,190.66 | 7,648,947,979.26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02,543,884.00 | 2,260,299,087.27 | 165,731,388.22 | 1,430,836,981.33 | 4,559,411,340.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02,543,884.00 | 2,260,299,087.27 | 165,731,388.22 | 1,430,836,981.33 | 4,559,411,340.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843,711.00 | 359,903,937.82 | -210,002,810.77 | 55,622,094.39 | 440,882,619.37 | 857,249,551.8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6,220,943.90 | 556,220,943.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0,546.00 | 359,903,937.82 | 760,354.23 | 360,744,838.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0,546.00 | 359,922,980.59 | 760,354.23 | 360,763,880.8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9,042.77 | -19,042.77 | ||||
(三)利润分配 | 55,622,094.39 | -115,338,324.53 | -59,716,230.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622,094.39 | -55,622,094.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716,230.14 | -59,716,230.1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10,763,165.00 | -210,763,165.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10,763,165.00 | -210,763,165.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3,387,595.00 | 359,903,937.82 | 2,050,296,276.50 | 221,353,482.61 | 1,871,719,600.70 | 5,416,660,892.63 |
法定代表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伯伟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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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于2004年6月28日成立,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作为单一股东进行出资。2006年8月8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划转的函》(沪国资委事[2006]693号),同意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
2008年7月11日,上海城投作出股东决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
根据城投控股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城投控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于合并实施后以存续方式实施分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同日,城投控股、阳晨投资与本公司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就本次合并的相关安排予以明确约定。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项已取得城投控股和阳晨投资各自股东大会的批准及授权,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商务部与中国证监会审核及同意。
于2016年12月23日,城投控股通过向阳晨投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投资。于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城投控股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获得阳晨投资的所有资产,并承继所有债权及债务,阳晨投资的业务由本集团继续开展。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自城投控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本公司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城投。
于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3月17日,上海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相关文件的议案》。
于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764269544Y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43,884.00元,股本总数为702,543,884股。本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1号)同意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上海环境”,股票代码为“601200”。
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170,000,00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4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2019年7月26日,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525号5、6楼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于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发行的“环境转债”累计共有2,161,222,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08,551,494股,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尚未转股的8,778,000.00元“环境转债”全部被冻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公司本次赎回“环境转债”数量为87,780张。本次“环境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21,858,54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21,858,5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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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环境科技和产品开发,固体废弃物处置、城市污水处理等环保项目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市政污水处理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土壤修复,环卫设施设备的检查、修理、维护及管理,固体废弃物、城市污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城投。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1家子公司-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相关会计处理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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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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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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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第十一节-十。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进行核算。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权益工具
/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
1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0金融工具
15.存货
√适用□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0金融工具
/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0金融工具。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
/
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2.38%-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5% | 9.50%-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5% | 9.50%-19.40% |
电子设备、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5% | 9.50-32.33% |
/
及家具 | ||||
填埋库区 | 工作量法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其无形资产。
25.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以成本计量。
/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土地使用权30-50年
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
软件2-15年
其他5年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本公司所属子公司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本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
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本公司的,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本公司所属子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在其存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若合同规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该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为研究环保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分析说明环保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按照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缴纳的年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职工无选择权的辞退福利的计量:对于该项福利,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2)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福利的计量: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确认预计负债。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4.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提供建设经营移交方式收入
对于提供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规定,对于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下文销售商品合同的会计政策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包括电力供应、车位销售和其他商品销售等。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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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设计规划服务、运营服务及咨询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建造合同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工程承包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价格调整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销售或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销售或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销售或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销售或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销售或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商品销售或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
合同履约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①判断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分类
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根据合同中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预计收取款项权利情况的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具体而言,本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本公司认为,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价款以建造成本为基础确定,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能够如实反映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鉴于建造合同存续期间较长,可能跨越若干会计期间,本公司会随着建造合同的推进复核并修订预算,相应调整收入确认金额。
②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建造合同
本公司根据建造工程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益。管理层根据总预算成本中所涉实际成本估计建造工程完工百分比,亦估计有关合同收益。鉴于建造合同中所进行活动性质,进行活动之日及活动完成之日通常会归入不同的会计期间。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会随着合同进程检查并修订预算(若实际合同收益小于预计或实际合同成本,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中的合同收益及合同成本估计。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税项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日常生活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如果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需对存货增加计提跌价准备。
如果实际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则本公司将于相应的会计期间将相关影响在合并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建设经营移交项目
项目建设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
/
项目运营过程中,本公司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BOT相关的现时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管理层在对上述大修义务进行估计时,涉及较多的判断,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除了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董事会审批 | 详见如下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2020年
按原准则列示的 | 新收入准则影响 | 按新准则列示的 | |||||
账面价值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账面价值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应收账款 | 1,140,663,024.69 | (54,613,836.97 | ) | - | 1,086,049,187.72 | ||||
存货 | 425,764,690.07 | (295,560,609.57 | ) | - | 130,204,080.50 | ||||
合同资产 | - | 350,174,446.54 | - | 350,174,446.54 | |||||
预收款项 | 1,125,918,892.22 | (1,119,772,392.22 | ) | - | 6,146,500.00 | ||||
合同负债 | - | 1,119,772,392.22 | - | 1,119,772,392.22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3,665,685.05 | 1,323,665,685.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140,663,024.69 | 1,086,049,187.72 | -54,613,836.97 |
应收款项融资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预付款项 | 375,008,531.24 | 375,008,531.24 | |
其他应收款 | 304,476,400.99 | 304,476,400.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55,366.66 | 55,366.6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25,764,690.07 | 130,204,080.50 | -295,560,609.57 |
合同资产 | 350,174,446.54 | 350,174,446.5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3,781,013.34 | 163,781,013.34 | |
其他流动资产 | 432,912,743.92 | 432,912,743.9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73,772,089.30 | 4,173,772,089.3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216,961,257.43 | 8,216,961,257.4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1,734,419.00 | 101,734,419.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6,798,117.14 | 266,798,117.14 | |
在建工程 | 406,561,694.28 | 406,561,694.28 | |
无形资产 | 5,590,116,562.01 | 5,590,116,562.01 | |
开发支出 | 1,400,764.38 | 1,400,764.38 | |
商誉 | 39,526,016.83 | 39,526,016.83 | |
长期待摊费用 | 67,653,052.77 | 67,653,052.7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324,138.32 | 19,324,138.3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1,347,267.44 | 2,001,347,267.4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711,423,289.60 | 16,711,423,289.60 | |
资产总计 | 20,885,195,378.90 | 20,885,195,378.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15,630,000.00 | 615,63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415,557,494.98 | 2,415,557,494.98 | |
预收款项 | 1,125,918,892.22 | 6,146,500.00 | -1,119,772,392.22 |
合同负债 | 1,119,772,392.22 | 1,119,772,392.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1,003,067.98 | 111,003,067.98 | |
应交税费 | 77,124,260.50 | 77,124,260.50 | |
其他应付款 | 110,535,556.72 | 110,535,556.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9,056,846.89 | 9,056,846.89 | |
应付股利 | 55,784,353.20 | 55,784,353.2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9,022,857.18 | 279,022,857.1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67,613,759.02 | 1,167,613,759.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02,405,888.60 | 5,902,405,888.6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04,451,769.34 | 3,004,451,769.34 | |
应付债券 | 1,832,534,392.96 | 1,832,534,392.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65,077,340.26 | 265,077,340.26 | |
递延收益 | 1,071,368,202.24 | 1,071,368,202.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6,410,280.99 | 206,410,280.9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00,841,985.79 | 6,400,841,985.79 | |
负债合计 | 12,303,247,874.39 | 12,303,247,874.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13,387,595.00 | 913,387,59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59,903,937.82 | 359,903,937.8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78,953,124.54 | 2,078,953,124.5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9,269,804.93 | 239,269,804.9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238,778,987.40 | 3,238,778,987.4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30,293,449.69 | 6,830,293,449.6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51,654,054.82 | 1,751,654,054.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81,947,504.51 | 8,581,947,504.5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885,195,378.90 | 20,885,195,378.9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0,279,470.87 | 840,279,470.8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613,205.04 | 1,613,205.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38,876.95 | 1,138,876.95 | |
其他应收款 | 429,076,896.54 | 429,076,896.54 |
/
其中:应收利息 | 8,862,536.17 | 8,862,536.17 | |
应收股利 | 28,994,930.84 | 28,994,930.84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9,584,900.75 | 59,584,900.75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09,990,593.57 | 1,509,990,593.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41,683,943.72 | 2,841,683,943.7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01,342,815.76 | 5,601,342,815.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9,723,118.77 | 109,723,118.77 | |
在建工程 | 4,186,812.61 | 4,186,812.61 | |
无形资产 | 2,291,165.95 | 2,291,165.9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2,647.94 | 602,647.9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54,971,652.05 | 1,854,971,652.0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73,118,213.08 | 7,573,118,213.08 | |
资产总计 | 10,414,802,156.80 | 10,414,802,156.8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60,495.42 | 2,260,495.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078,527.53 | 14,078,527.53 | |
应交税费 | 817,775.61 | 817,775.61 | |
其他应付款 | 1,275,268,086.31 | 1,275,268,086.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3,414,360.57 | 3,414,360.5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4,816,121.93 | 1,004,816,121.93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97,241,006.80 | 2,797,241,006.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39,838,533.10 | 339,838,533.10 | |
应付债券 | 1,832,534,392.96 | 1,832,534,392.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97,900.00 | 797,9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29,431.31 | 6,729,431.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00,900,257.37 | 2,200,900,257.37 | |
负债合计 | 4,998,141,264.17 | 4,998,141,264.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13,387,595.00 | 913,387,59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59,903,937.82 | 359,903,937.8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50,296,276.50 | 2,050,296,276.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1,353,482.61 | 221,353,482.61 | |
未分配利润 | 1,871,719,600.70 | 1,871,719,600.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16,660,892.63 | 5,416,660,892.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14,802,156.80 | 10,414,802,156.8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6%,9%,10%,13%,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 2%、1%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文件,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7月1日开始,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上述文件,自2015年7月1日开始,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污水处理、固废焚烧和填埋业务产生的处置服务收入缴纳的增值税按70%即征即退。本公司下属公司从事垃圾焚烧业务、沼气发电业务产生的上网发电收入缴纳的增值税按100%即征即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自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自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公布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以下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于2020年度,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1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2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3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以下子公
/
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4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5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6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本公司下属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及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竹园污水”)分别于2018年10月和2019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复审,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1002692号和GR201931001871号),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故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和竹园污水于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符合有关要求,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若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及宁波市奉化区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集团本部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若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及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0.00 | 2,000.00 |
银行存款 | 978,162,341.81 | 1,312,375,685.05 |
/
其他货币资金 | 4,515,200.00 | 11,288,000.00 |
合计 | 982,677,541.81 | 1,323,665,685.0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4,515,20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1,288,000.00元),主要系履约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1,066,491,119.85 |
1至2年 | 205,334,137.49 |
2至3年 | 98,180,095.15 |
3年以上 | 97,028,810.40 |
合计 | 1,467,034,162.89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66,204.63 | 0.11 | 1,666,204.63 | 100.00 | 0.00 | 1,666,204.63 | 0.15 | 1,666,204.63 | 100.00 | 0.00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65,367,958.26 | 99.89 | 10,085,393.08 | 0.69 | 1,455,282,565.18 | 1,094,889,108.39 | 99.85 | 8,839,920.67 | 0.81 | 1,086,049,187.72 |
其中: | ||||||||||
组合一: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1,303,661,789.26 | 88.87 | 0.00 | 0.00 | 1,303,661,789.26 | 1,006,712,844.44 | 91.81 | 0.00 | 0.00 | 1,006,712,844.44 |
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 161,706,169.00 | 11.02 | 10,085,393.08 | 6.24 | 151,620,775.92 | 88,176,263.95 | 8.04 | 8,839,920.67 | 10.03 | 79,336,343.28 |
合计 | 1,467,034,162.89 | / | 11,751,597.71 | / | 1,455,282,565.18 | 1,096,555,313.02 | / | 10,506,125.30 | / | 1,086,049,187.72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四川上品道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强亨新能源公司) | 568,672.71 | 568,672.71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 | 336,693.08 | 336,693.08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1,666,204.63 | 1,666,204.63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第三方企业 | 161,706,169.00 | 10,085,393.08 | 6.24 |
合计 | 161,706,169.00 | 10,085,393.08 | 6.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66,204.63 | 1,666,204.6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39,920.67 | 1,245,472.41 | 10,085,393.08 | |||
合计 | 10,506,125.30 | 1,245,472.41 | 11,751,597.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462,554,862.82 | 31.78 |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97,112,086.60 | 6.67 |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 | 90,295,383.97 | 6.20 | |
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 59,991,624.64 | 4.12 |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56,398,100.93 | 3.88 | |
合计 | 766,352,058.96 | 52.65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544,105.52 | 7,5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 | |
合计 | 3,644,105.52 | 7,5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承兑银行汇票金额为16,338,937.90元。本公司认为与这些应收票据相关的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因此终止确认该部分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6,029,313.18 | 88.86 | 360,597,380.34 | 96.16 |
1至2年 | 38,014,795.04 | 10.69 | 13,167,378.26 | 3.51 |
2至3年 | 885,988.90 | 0.25 | 82,272.64 | 0.02 |
3年以上 | 732,033.32 | 0.21 | 1,161,500.00 | 0.31 |
合计 | 355,662,130.44 | 100.00 | 375,008,531.24 | 1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39,632,817.26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4,411,150.90元),主要为建造合同设备采购预付款,由于货物未收到,该款项未结清。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
北京京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90,486,725.54 | 25.44 |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168,834.71 | 9.33 |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812,283.72 | 5.57 |
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 | 19,709,044.91 | 5.54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9,574,154.14 | 5.50 |
合计 | 182,751,043.02 | 51.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0,333.29 | 55,366.6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3,522,385.91 | 304,421,034.33 |
合计 | 103,572,719.20 | 304,476,400.9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50,333.29 | 55,366.66 |
合计 | 50,333.29 | 55,366.66 |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80,931,106.33 |
1至2年 | 21,592,165.90 |
2至3年 | 10,919,247.38 |
3年以上 | 27,556,143.16 |
合计 | 140,998,662.7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21,764,334.81 | 26,130,415.22 |
代垫款项 | 13,064,857.79 | 74,564,785.29 |
增值税退税 | 2,396,102.53 | 21,091,967.87 |
往来款 | 72,603,716.86 | 185,878,340.21 |
补偿款 | 7,124,181.12 | 7,124,181.12 |
其他 | 24,045,469.66 | 27,439,215.89 |
合计 | 140,998,662.77 | 342,228,905.60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3,888,412.30 | 33,919,458.97 | 37,807,871.27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7,557.26 | 47,557.26 | ||
本期转回 | 379,151.67 | 379,151.6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556,817.89 | 33,919,458.97 | 37,476,276.8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919,458.97 | 33,919,458.97 | ||||
按组合计提 | 3,888,412.30 | 47,557.26 | 379,151.67 | 3,556,817.89 | ||
合计 | 37,807,871.27 | 47,557.26 | 379,151.67 | 37,476,276.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0,000,000.00 | 5年以上 | 28.37 | |
上海佰玛仕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970,503.27 | 5年以上 | 15.58 | 21,970,503.27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 | 老厂关停补偿及委托管理收入 | 15,199,153.20 | 2-3年 | 10.78 |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财政所 | 保证金 | 4,564,800.00 | 1-2年 | 3.24 |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往来款 | 2,504,582.45 | 1-2年 | 1.78 | |
合计 | / | 84,239,038.92 | / | 59.75 | 21,970,503.27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238,295.12 | 1年以内 | 依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预计2021年可以收回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69,253.03 | 1年以内 | 依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预计2021年可以收回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奉贤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84,646.36 | 1年以内 | 依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预计2021年可以收回 |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温江区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908.02 | 1年以内 | 依据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预计2021年可以收回 |
合计 | 2,396,102.53 |
其他说明无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9、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5,609,917.52 | 145,609,917.52 | 127,329,140.59 | 127,329,140.59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556,121.64 | 2,556,121.64 | 2,874,939.91 | 2,874,939.9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543,271,194.58 | 543,271,194.58 | ||||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 |
合计 | 691,437,233.74 | 691,437,233.74 | 130,204,080.50 | 130,204,080.50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 会计政策变更 | 调整后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结转 | 年末余额 | |
工程项目 | 295,560,609.57 | -295,560,609.57 | 0.00 | 825,678,329.56 | 282,407,134.98 | 543,271,194.58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10、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咨询服务 | 12,595,801.92 | 12,595,801.92 |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423,729,388.85 | 423,729,388.85 | 350,174,446.54 | 350,174,446.54 | ||
合计 | 436,325,190.77 | 436,325,190.77 | 350,174,446.54 | 350,174,446.5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并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形成合同资产,该些合同资产在服务结算时形成无条件收款权,转入应收款项。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62,991,010.25 | 163,781,013.34 |
合计 | 162,991,010.25 | 163,781,013.34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23,520,195.86 | 368,133,073.72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48,333,467.40 | 51,379,006.45 |
预缴其他税费 | 4,931,096.41 | 13,400,663.75 |
合计 | 776,784,759.67 | 432,912,743.92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BOT项目 | 10,197,782,776.49 | 10,197,782,776.49 | 8,380,742,270.77 | 8,380,742,270.77 | 5.34%-8.92% | ||
减:一年内到 | -162,991,010.25 | -162,991,010.25 | -163,781,013.34 | -163,781,013.34 |
/
期的长期应收款 | |||||||
合计 | 10,034,791,766.24 | 10,034,791,766.24 | 8,216,961,257.43 | 8,216,961,257.43 | /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01,734,419.00 | 12,353,699.45 | -7,526,296.31 | 106,561,822.14 | |||||||
上海佰玛仕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
小计 | 101,734,419.00 | 12,353,699.45 | -7,526,296.31 | 106,561,822.14 | 37,000,000.00 | ||||||
合计 | 101,734,419.00 | 12,353,699.45 | -7,526,296.31 | 106,561,822.14 | 37,000,000.00 |
/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73,411,217.49 | 266,798,117.1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73,411,217.49 | 266,798,117.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填埋库区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1,763,968.26 | 155,908,744.52 | 14,887,225.04 | 29,997,512.80 | 452,557,450.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117,804.00 | 254,682,563.86 | 1,458,749.87 | 3,792,719.42 | 129,986,066.07 | 463,037,903.22 |
(1)购置 | 71,065.00 | 6,083,441.75 | 1,458,749.87 | 3,676,737.42 | 11,289,994.0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3,046,739.00 | 248,599,122.11 | 115,982.00 | 129,986,066.07 | 451,747,909.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1,345.62 | 976,601.00 | 1,100,853.99 | 656,880.39 | 3,155,681.00 | |
(1)处置或报废 | 421,345.62 | 976,601.00 | 1,100,853.99 | 656880.39 | 3,155,681.00 | |
4.期末余额 | 324,460,426.64 | 409,614,707.38 | 15,245,120.92 | 33,133,351.83 | 129,986,066.07 | 912,439,672.8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734,905.37 | 84,441,340.95 | 8,462,093.19 | 16,120,993.97 | 185,759,333.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88,822.54 | 27,131,750.84 | 1,478,456.67 | 4,539,904.75 | 13,762,586.49 | 55,501,521.29 |
(1)计提 | 8,588,822.54 | 27,131,750.84 | 1,478,456.67 | 4,539,904.75 | 13,762,586.49 | 55,501,521.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9,028.68 | 284,841.90 | 1,045,454.34 | 613,074.50 | 2,232,399.42 | |
(1)处置或报废 | 289,028.68 | 284,841.90 | 1,045,454.34 | 613,074.50 | 2,232,399.42 | |
4.期末余额 | 85,034,699.23 | 111,288,249.89 | 8,895,095.52 | 20,047,824.22 | 13,762,586.49 | 239,028,455.35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9,425,727.41 | 298,326,457.49 | 6,350,025.40 | 13,085,527.61 | 116,223,479.58 | 673,411,217.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5,029,062.89 | 71,467,403.57 | 6,425,131.85 | 13,876,518.83 | 266,798,117.1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215,251.59 |
合计 | 3,215,251.59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8,583,790.23 | 未取得土地权证 |
合计 | 8,583,790.2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411,943.12 | 406,561,694.2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7,411,943.12 | 406,561,694.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嘉源环保危废项目 | 2,124,644.92 | 2,124,644.92 | 283,725,147.88 | 283,725,147.88 | ||
永程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工程提升项目 | 13,742,593.14 | 13,742,593.14 | 81,504,158.97 | 81,504,158.97 | ||
晋中填埋二期项目 | 36,973,564.04 | 36,973,564.04 | ||||
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 645,505.47 | 645,505.47 | 4,186,812.61 | 4,186,812.61 | ||
综合楼装饰工程项目 | 587,614.68 | 587,614.68 | ||||
松江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 21,344.05 | 21,344.05 | ||||
其他 | 290,240.86 | 290,240.86 | 172,010.78 | 172,010.78 | ||
合计 | 17,411,943.12 | 17,411,943.12 | 406,561,694.28 | 406,561,694.28 |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嘉源环保危废项目 | 449,939,500.00 | 283,725,147.88 | 51,940,485.61 | 333,540,988.57 | 2,124,644.92 | 74.81 | 74.81 | 7,073,286.06 | 2,436,388.88 | 4.90 | 自筹 | |
永程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工程提升项目 | 114,168,600.00 | 81,504,158.97 | 13,075,295.17 | 80,836,861.00 | 13,742,593.14 | 82.84 | 82.84 | 1,171,763.91 | 775,942.23 | 4.90 | 自筹 | |
晋中填埋二期项目 | 37,370,059.61 | 36,973,564.04 | 396,495.57 | 37,370,059.61 | 0.00 | 100.00 | 100.00 | 自筹 | ||||
管理信息平台 | 7,000,215.00 | 4,186,812.61 | 3,541,307.14 | 645,505.47 | 79.37 | 79.37 | 自筹 |
/
项目 | ||||||||||||
松江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 310,118,300.00 | 21,344.05 | 21,344.05 | 0.01 | 0.01 | 自筹 | ||||||
综合楼装饰工程项目 | 915,000.00 | 587,614.68 | 587,614.68 | 64.22 | 64.22 | 自筹 | ||||||
其他 | 670,000.00 | 172,010.78 | 118,230.08 | 290,240.86 | 43.32 | 43.32 | 自筹 | |||||
合计 | 920,181,674.61 | 406,561,694.28 | 66,139,465.16 | 451,747,909.18 | 3,541,307.14 | 17,411,943.12 | / | / | 8,245,049.97 | 3,212,331.11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87,755,959.13 | 56,367,113.00 | 14,942,482.96 | 3,230,281.31 | 7,562,295,836.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9,757,804.62 | 567,641.06 | 8,690,723.96 | 14,910,699.53 | 2,923,926,869.17 |
(1)购置 | 2,899,757,804.62 | 567,641.06 | 5,867,218.50 | 11,710,699.53 | 2,917,903,363.71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在建工程转入 | 2,823,505.46 | 2,823,505.46 | |||
(5)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3,200,000.00 | 3,20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387,513,763.75 | 56,934,754.06 | 23,633,206.92 | 18,140,980.84 | 10,486,222,705.5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56,448,238.51 | 6,434,220.81 | 7,239,014.56 | 2,057,800.51 | 1,972,179,274.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960,750.78 | 1,827,190.90 | 1,881,909.71 | 853,138.90 | 234,522,990.29 |
(1)计提 | 229,960,750.78 | 1,827,190.90 | 1,881,909.71 | 853,138.90 | 234,522,990.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186,408,989.29 | 8,261,411.71 | 9,120,924.27 | 2,910,939.41 | 2,206,702,264.68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01,104,774.46 | 48,673,342.35 | 14,512,282.65 | 15,230,041.43 | 8,279,520,440.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31,307,720.62 | 49,932,892.19 | 7,703,468.40 | 1,172,480.80 | 5,590,116,562.0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碳排放资格认证支出 | 1,400,764.38 | 1,400,764.38 | ||||||
合计 | 1,400,764.38 | 1,400,764.38 |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079,726.37 | 24,079,726.37 | ||||
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15,446,290.46 | 15,446,290.46 | ||||
合计 | 39,526,016.83 | 39,526,016.83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划分,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也考虑项目公司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者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由于永程固废和南充嘉源均属于固废处理类企业,账面资产主要系处理车间、焚烧炉、处理系统等成套的处理产线,均能独立产生现金流且独立核算,故选择了南充嘉源和永程固废期末账面审定的长期资产作为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环境收购南充嘉源和永程固废涉及的商誉及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均为采用收益法,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DCF”)模型。对于假设:1)对于南充嘉源的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如下:a)南充嘉源在2020改建完成开始运营后,2021年至2025年收入逐年增长,2025年达到稳定,2025年以后达到永续期维持2025年的收入水平;b)南充嘉源在2020年至2025年预期利润率29.47%左右,稳定期利润率24.54%左右;c)采用13.6%的折现率进行折现;2)对于永程固废的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假设如下:a)永程固废2019年改建完成后,2020至2025年收入逐年增长,并在2025年达到稳定,2025年以后达到永续期维持2025年的收入水平;b)永程固废在2021年至2025年预期利润率18.20%左右,稳定期利润率17%左右;c)采用13.1%的折现率进行折现。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 | 1,722,762.84 | 652,249.40 | 1,070,513.44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2,367,042.26 | 10,989,348.52 | 12,057,560.23 | 61,298,830.55 | |
其他 | 3,563,247.67 | 2,831,967.58 | 1,413,197.78 | 4,982,017.47 | |
合计 | 67,653,052.77 | 13,821,316.10 | 14,123,007.41 | 67,351,361.46 |
其他说明:
无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
差异 | 资产 | 差异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363,770.93 | 3,738,788.95 | 18,449,892.89 | 3,596,951.52 |
可抵扣亏损 | 62,368,019.39 | 15,452,865.39 | 154,146,767.73 | 38,536,691.93 |
BOT项目试运行期间利润 | 99,600,896.09 | 24,362,271.05 | 85,389,354.23 | 21,204,590.52 |
预计负债 | 476,743,642.41 | 115,930,068.81 | 386,471,437.08 | 92,634,790.51 |
暂时未支付费用 | 8,207,458.97 | 2,051,864.84 | 12,846,855.57 | 3,006,854.00 |
合计 | 666,283,787.79 | 161,535,859.04 | 657,304,307.50 | 158,979,878.4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BOT资产 | 1,566,193,338.46 | 359,414,406.31 | 1,326,537,362.04 | 306,079,055.4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 | 33,368,633.92 | 8,342,158.48 | 36,265,967.42 | 8,547,551.29 |
其他 | 1,116,768.89 | 279,192.21 | 125,757,657.92 | 31,439,414.46 |
合计 | 1,600,678,741.27 | 368,035,757.00 | 1,488,560,987.38 | 346,066,021.1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202,828.57 | 31,333,030.47 | 139,655,740.16 | 19,324,138.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0,202,828.57 | 237,832,928.44 | 139,655,740.16 | 206,410,280.9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8,288,742.07 | 137,273,869.82 |
可抵扣亏损 | 78,176,037.83 | 75,637,539.08 |
合计 | 216,464,779.90 | 212,911,408.9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0.00 | 12,919,835.47 | |
2021年 | 13,098,762.76 | 13,098,762.76 | |
2022年 | 36,642.71 | 5,020,980.73 | |
2023年 | 20,630,882.58 | 29,362,985.08 |
/
2024年 | 15,234,975.04 | 15,234,975.04 | |
2025年 | 29,174,774.74 | ||
合计 | 78,176,037.83 | 75,637,539.0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委托贷款 | 92,000,000.00 | 92,000,000.00 | 92,000,000.00 | 92,000,000.00 | ||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委托贷款 | ||||||
项目预投资 | 2,745,765,197.15 | 2,745,765,197.15 | 1,909,347,267.44 | 1,909,347,267.44 | ||
合计 | 2,837,765,197.15 | 2,837,765,197.15 | 2,001,347,267.44 | 2,001,347,267.44 |
其他说明:
建设投资形成资产类型暂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项目。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83,650,000.00 | 615,630,000.00 |
合计 | 583,650,000.00 | 615,63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2,473,858,427.52 | 1,873,923,301.77 |
应付设备款 | 1,388,222,973.19 | 286,893,246.01 |
应付材料款 | 273,005,928.07 | 150,113,127.10 |
其他 | 193,859,637.22 | 104,627,820.10 |
合计 | 4,328,946,966.00 | 2,415,557,494.9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工程款、设备款 | 513,061,684.29 | 工程项目尚未结清的工程、设备款 |
合计 | 513,061,684.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2,787,000.00 | 6,146,500.00 |
合计 | 2,787,000.00 | 6,146,500.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承包及设计预收款 | 1,174,628,605.11 | 1,056,185,200.53 |
预收垃圾处理款 | 36,740,067.77 | 35,859,841.11 |
其他 | 7,710,720.56 | 27,727,350.58 |
合计 | 1,219,079,393.44 | 1,119,772,392.22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因预收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款以及预收垃圾中转处理款项而形成的合同负债将根据项目承包及设计服务及垃圾中转处理相关履约义务的履行结转为营业收入。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9,336,020.00 | 575,391,252.02 | 537,426,961.21 | 147,300,310.8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67,047.98 | 35,092,912.71 | 36,610,253.90 | 149,706.79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1,003,067.98 | 610,484,164.73 | 574,037,215.11 | 147,450,017.60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6,594,897.06 | 474,663,154.70 | 436,724,238.99 | 144,533,812.77 |
二、职工福利费 | 225,793.40 | 28,501,661.86 | 28,168,109.15 | 559,346.11 |
三、社会保险费 | 945,788.05 | 26,810,902.43 | 26,700,457.22 | 1,056,233.2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30,842.40 | 24,741,988.68 | 24,608,260.35 | 964,570.73 |
工伤保险费 | 31,694.17 | 151,065.09 | 179,879.29 | 2,879.97 |
生育保险费 | 83,251.48 | 1,917,848.66 | 1,912,317.58 | 88,782.56 |
四、住房公积金 | 359,365.00 | 29,955,989.81 | 29,937,816.81 | 377,53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59,769.13 | 10,996,140.92 | 11,563,398.74 | 592,511.3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 | 50,407.36 | 4,463,402.30 | 4,332,940.30 | 180,869.36 |
合计 | 109,336,020.00 | 575,391,252.02 | 537,426,961.21 | 147,300,310.8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20,178.93 | 6,236,415.53 | 7,709,471.02 | 147,123.44 |
2、失业保险费 | 46,869.05 | 48,748.15 | 93,033.85 | 2,583.35 |
3、企业年金缴费 | 28,807,749.03 | 28,807,749.03 | 0.00 | |
合计 | 1,667,047.98 | 35,092,912.71 | 36,610,253.90 | 149,706.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234,412.94 | 30,838,583.86 |
企业所得税 | 51,164,942.22 | 29,770,638.28 |
个人所得税 | 4,152,491.57 | 3,863,450.0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7,463.01 | 1,895,645.49 |
教育费附加 | 447,038.38 | 1,476,043.89 |
房产税 | 4,650,324.01 | 3,742,057.10 |
土地增值税 | 163,470.00 | 3,190,450.79 |
土地使用税 | 1,676,698.65 | 663,322.67 |
环境保护税 | 712,677.86 | 632,751.22 |
其他 | 2,346,668.22 | 1,051,317.13 |
合计 | 76,036,186.86 | 77,124,260.5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613,688.47 | 9,056,846.89 |
应付股利 | 54,943,560.85 | 55,784,353.20 |
其他应付款 | 70,261,851.64 | 45,694,356.63 |
合计 | 133,819,100.96 | 110,535,556.72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付利息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7,434,621.56 | 5,646,668.57 |
企业债券利息 | 2,293,960.04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79,066.91 | 1,116,218.28 |
合计 | 8,613,688.47 | 9,056,846.8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付股利
(1).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4,943,560.85 | 55,784,353.20 |
合计 | 54,943,560.85 | 55,784,353.2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0,474,468.06 | 17,595,178.60 |
应付关联方款项 | 184,962.16 | 1,609,467.24 |
其他 | 29,602,421.42 | 26,489,710.79 |
合计 | 70,261,851.64 | 45,694,356.6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6,919,559.67 | 279,022,857.18 |
合计 | 486,919,559.67 | 279,022,857.18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1,999,919,448.80 | 999,812,159.32 |
超短融资券应计利息 | 6,703,150.70 | 4,911,111.12 |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76,917,146.62 | 41,137,850.14 |
待转销项税额 | 177,783,188.70 | 121,752,638.44 |
合计 | 2,261,322,934.82 | 1,167,613,759.02 |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19/10/24 | 180天 | 1,000,000000.00 | 999,812,159.32 | 7,875,774.13 | 187,840.68 | 1,0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2/21 | 90天 | 400,000,000.00 | 399,962,264.15 | 1,967,213.11 | 37,735.85 | 4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4/15 | 90天 | 1,200,000,000.00 | 1,199,886,792.45 | 5,237,260.27 | 113,207.55 | 1,2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5/18 | 30天 | 900,000,000.00 | 899,943,396.23 | 887,671.23 | 56,603.77 | 9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6/16 | 60天 | 900,000,000.00 | 899,883,000.00 | 1,775,342.47 | 117,000.00 | 9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7/09 | 95天 | 800,000,000.00 | 799,853,995.81 | 4,164,383.56 | 146,004.19 | 8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8/07 | 98天 | 400,000,000.00 | 399,922,909.85 | 2,180,164.38 | 77,090.15 | 4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08/07 | 177天 | 500,000,000.00 | 499,866,477.99 | 4,760,137.00 | 107,748.38 | 499,974,226.37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11/17 | 60天 | 400,000,000.00 | 399,957,861.63 | 1,060,821.92 | 30,883.67 | 399,988,745.3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11/20 | 30天 | 500,000,000.00 | 499,959,371.07 | 945,205.48 | 40,628.93 | 500,000,000.0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12/16 | 22天 | 600,000,000.00 | 599,956,503.14 | 567,123.29 | 29,647.56 | 599,986,150.70 | ||
超短期融资券 | 100.00 | 2020/12/21 | 31天 | 500,000,000.00 | 499,956,205.45 | 315,068.49 | 14,120.98 | 499,970,326.43 | ||
合计 | / | / | / | 8,100,000,000.00 | 999,812,159.32 | 7,099,148,777.77 | 31,736,165.33 | 958,511.71 | 6,100,000,000.00 | 1,999,919,448.8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启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本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90亿)。于2019年9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342号),同意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
2020年,本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7,100,000,000.00元(2019年:人民币1,000,000,000.00元),票面利率1.20%-2.43%(2019年:2.60%)。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4,625,093,628.88 | 2,847,067,565.61 |
抵押借款 | 687,012,333.67 | 249,706,203.09 |
保证借款 | 54,238,547.51 | 63,512,857.82 |
信用借款 | 154,708,000.00 | 123,188,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质押借款 | -455,941,486.00 | -268,500,000.00 |
抵押借款 | -24,853,167.74 | |
保证借款 | -5,165,575.93 | -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959,330.00 | -5,522,857.18 |
合计 | 5,034,132,950.39 | 3,004,451,769.3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于报告期末,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为1.1%至4.90%(2019年12月31日:1.1%至4.90%)。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0.00 | 1,832,534,392.96 |
合计 | 0.00 | 1,832,534,392.96 |
/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环境转债113028 | 100.00 | 2019/6/18 | 6年 | 2,170,000,000.00 | 1,832,534,392.96 | 3,853,665.05 | 48,844,499.56 | 1,881,378,892.52 | 0.00 | |
合计 | / | / | / | 2,170,000,000.00 | 1,832,534,392.96 | 3,853,665.05 | 48,844,499.56 | 1,881,378,892.52 | 0.00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0,000张。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0.2%、第二年
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自发行首日(2019年6月18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6月2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环境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0.44元/股。在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存续期内,若本公司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送现金股利,将对“环境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如果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环境转债”持有人拥有一次将其持有的“环境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债券的权利。
在发行日采用未附认股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来估计“环境转债”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剩余部分作为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
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6月24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环境转债”到期日(2025年6月17日)止。因此,本公司“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于2019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841,000元“环境转债”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80,546股。
于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以及相关规定,“环境转债”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人民币10.4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0.36元/股。
于2020年9月17日,累计共有2,161,222,000.00元“环境转债”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08,551,494股,其中:2020年转股数为208,470,948股。
自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尚未转股的8,778,000.00元“环境转债”全部被冻结。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公司本次赎回“环境转债”数量为87,780张,赎回兑付金额为人民币8,789,060.28元(含当期利息)。
于2020年12月31日,因债转股、回售和赎回可转债面值变更为零;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65,000,000.00 | 21,000,000.00 |
合计 | 65,000,000.00 | 21,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专项应付款为收到国资委专项科研资金按规定列入往来款核算。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 | 2,000,000.00 | 32,253,300.00 | |
BOT项目后续支出 | 304,215,190.40 | 371,972,408.78 | BOT项目后续支出为本公司为使其所持有的BOT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41,137,850.14 | -76,917,146.62 | |
合计 | 265,077,340.26 | 327,308,562.1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2,017,994.84 | 3,642,047.69 | 6,024,247.31 | 89,635,795.22 | |
BOT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 | 977,063,033.35 | 18,300,000.00 | 40,690,279.08 | 954,672,754.27 | |
其他 | 2,287,174.05 | 1,860,400.00 | 562,575.07 | 3,584,998.98 | |
合计 | 1,071,368,202.24 | 23,802,447.69 | 47,277,101.46 | 1,047,893,548.4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资产 | ||||
科技专项资金 | 27,524,477.60 | 3,642,047.69 | 4,524,647.39 | 26,641,877.90 | 收益 | ||
分布式功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款 | 4,493,517.24 | 1,499,599.92 | 2,993,917.32 | 资产 | |||
合计 | 92,017,994.84 | 3,642,047.69 | 1,499,599.92 | 4,524,647.39 | 89,635,795.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BOT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为本公司下属公司获得的政府对公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贴。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境内法人持股 | 39,276,364.00 | -39,276,364.00 | -39,276,364.00 | 0.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人民币普通股 | 874,111,231.00 | 247,747,312.00 | 247,747,312.00 | 1,121,858,543.00 | ||
股份总数 | 913,387,595.00 | 208,470,948.00 | 208,470,948.00 | 1,121,858,543.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七-46应付债券。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47,453,305.23 | 2,025,811,304.43 | 3,673,264,609.66 | |
其他资本公积 | 431,499,819.31 | 431,499,819.31 | ||
合计 | 2,078,953,124.54 | 2,025,811,304.43 | 4,104,764,428.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的增加主要为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年度转换为公司股票形成股本溢价,增加股本溢价人民币2,025,811,304.43元。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39,269,804.93 | 43,608,182.06 | 282,877,986.99 | |
合计 | 239,269,804.93 | 43,608,182.06 | 282,877,986.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38,778,987.40 | 2,745,479,526.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621,392.5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38,778,987.40 | 2,737,858,133.4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25,409,940.40 | 616,259,178.4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3,608,182.06 | 55,622,094.3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8,173,048.62 | 59,716,230.1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42,407,697.12 | 3,238,778,987.4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01,245,981.81 | 3,225,340,213.18 | 3,604,663,325.99 | 2,563,800,989.19 |
其他业务 | 10,508,422.34 | 3,594,892.76 | 42,085,502.38 | 12,120,204.05 |
合计 | 4,511,754,404.15 | 3,228,935,105.94 | 3,646,748,828.37 | 2,575,921,193.24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3,899,742,356.28 | 3,109,937,847.27 |
其中:环保业务收入 | 2,262,746,382.58 | 1,977,771,118.22 |
工程承包服务收入 | 1,432,464,374.78 | 900,131,340.87 |
设计规划服务收入 | 170,477,968.07 | 191,162,288.26 |
/
其他 | 34,053,630.85 | 40,873,100.02 |
租赁收入 | 1,182,098.61 | 1,212,402.36 |
利息收入(BOT项目) | 610,829,949.26 | 535,598,578.74 |
合计 | 4,511,754,404.15 | 3,646,748,828.37 |
/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污水处理 | 承包及设计规划 | 环境服务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483,206,490.64 | 341,000,782.44 | 1,602,972,342.85 | 438,539,109.50 | 34,053,630.85 | 3,899,742,356.28 |
垃圾处理收入 | 626,540,884.34 | 626,540,884.34 | ||||
污水处理收入 | 318,799,411.41 | 318,799,411.41 | ||||
污泥干化收入 | 22,201,371.03 | 22,201,371.03 | ||||
电力供应收入 | 856,665,606.30 | 856,665,606.30 | ||||
设计规划服务收入 | 170,477,968.07 | 170,477,968.07 | ||||
工程承包服务收入 | 1,432,464,374.78 | 1,432,464,374.78 | ||||
运营及咨询服务收入 | 438,539,109.50 | 438,539,109.50 | ||||
其他收入 | 34,053,630.85 | 34,053,630.8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483,206,490.64 | 341,000,782.44 | 1,602,942,342.85 | 438,539,109.50 | 34,053,630.85 | 3,899,742,356.28 |
中国大陆 | 1,483,206,490.64 | 341,000,782.44 | 1,602,942,342.85 | 438,539,109.50 | 34,053,630.85 | 3,899,742,356.2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483,206,490.64 | 341,000,782.44 | 1,602,942,342.85 | 438,539,109.50 | 34,053,630.85 | 3,899,742,356.28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856,665,606.30 | 34,053,630.85 | 890,719,237.1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626,540,884.34 | 341,000,782.44 | 1,602,942,342.85 | 438,539,109.50 | 3,009,023,119.13 | |
合计 | 1,483,206,490.64 | 341,000,782.44 | 1,602,942,342.85 | 438,539,109.50 | 34,053,630.85 | 3,899,742,356.2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电力供应和其他商品销售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90天内到期。垃圾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干化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处理量结算。运营服务、咨询服务及设计规划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建造合同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22,471,019.32元,其中:
1,981,137,037.52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493,623.40 | 7,769,806.75 |
教育费附加 | 4,283,425.79 | 6,257,675.14 |
资源税 | 434,476.61 | 352,130.00 |
房产税 | 15,042,401.93 | 13,798,618.30 |
土地使用税 | 4,048,351.62 | 4,120,582.14 |
土地增值税 | 1,064,231.01 | 8,055,530.19 |
车船使用税 | 26,079.67 | 52,351.84 |
印花税 | 2,858,426.20 | 2,066,890.37 |
环保税 | 2,546,423.55 | 2,037,467.26 |
其他 | 161,250.44 | 158,903.92 |
合计 | 34,958,690.22 | 44,669,955.9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776,523.28 | |
社会保险费 | 72,912.13 | |
福利费 | 11,535.52 | |
差旅费 | 100,024.38 | |
销售服务费 | 67,720.36 | |
其他 | 95,616.95 | |
合计 | 1,124,332.62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120,541,844.86 | 95,698,841.68 |
社会保险费 | 17,690,254.68 | 27,214,102.10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4,650,388.78 | 12,751,931.24 |
福利费 | 8,500,979.87 | 8,102,853.28 |
技术服务费 | 0.00 | 2,655,210.63 |
差旅费 | 1,829,934.67 | 3,150,886.40 |
折旧费 | 6,955,116.45 | 6,554,253.87 |
办公费 | 7,260,583.65 | 7,130,213.06 |
其他 | 42,609,361.03 | 42,676,967.25 |
合计 | 220,038,463.99 | 205,935,259.5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520,660.76 | 34,074,868.96 |
研发水电费 | 4,664,247.35 | 4,523,182.18 |
研发药剂及材料 | 10,039,759.87 | 9,411,992.82 |
测试费 | 19,818,337.27 | |
其他 | 7,209,827.83 | 1,603,162.21 |
合计 | 70,252,833.08 | 49,613,206.17 |
其他说明:
无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78,377,703.47 | 242,506,436.71 |
减:利息收入 | -6,909,126.68 | -10,044,180.43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84,538,165.95 | -33,484,147.55 |
汇兑损益 | -3,989,675.52 | 1,077,323.40 |
其他 | 1,425,928.02 | 897,088.55 |
合计 | 184,366,663.34 | 200,952,520.68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无形资产或在建工程。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返还 | 66,827,363.22 | 93,594,827.31 |
污泥运输费补贴 | 4,960,367.45 | 3,220,695.05 |
其他 | 5,036,076.65 | 4,185,593.94 |
合计 | 76,823,807.32 | 101,001,116.30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53,699.45 | 6,883,911.6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0.00 | 157,848,090.63 |
委托银行贷款利息 | 1,737,924.46 | 1,659,543.99 |
合计 | 14,091,623.91 | 166,391,546.2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45,472.41 | 2,710,538.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31,594.41 | 1,264,455.74 |
合计 | 913,878.00 | 3,974,994.58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63,313.56 | -9,976,438.69 |
合计 | -63,313.56 | -9,976,438.69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813,841.16 | 5,783,500.65 | 2,813,841.16 |
保险理赔收入 | 46,893.69 | 849,831.92 | 46,893.69 |
其他 | 1,418,039.28 | 2,418,012.24 | 1,418,039.28 |
合计 | 4,278,774.13 | 9,051,344.81 | 4,278,774.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府扶持金 | 957,000.00 | 3,225,7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补贴收入 | 1,856,841.16 | 2,557,800.65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合计 | 2,813,841.16 | 5,783,500.6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34,206.32 | 1,403,633.48 | 534,206.3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34,206.32 | 1,403,633.48 | 534,206.3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常损失 | 7,320,339.18 | ||
罚款 | 540,463.15 | 810,198.61 | 540,463.15 |
其他 | 2,258,980.65 | 515,599.87 | 2,258,980.65 |
合计 | 3,333,650.12 | 10,049,771.14 | 3,333,650.1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7,529,168.79 | 71,911,059.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9,413,755.30 | 35,141,659.74 |
合计 | 116,942,924.09 | 107,052,718.87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62,961,678.6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5,740,419.6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254,761.4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488,825.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839,256.8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78,176.7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228,935.7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819,965.41 |
归属于联营企业的损益 | -3,088,424.86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250,902.67 |
以前年度确认递延所得税的转销 | 826,218.0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 | -272,553.66 |
/
所得税费用 | 116,942,924.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贴款 | 37,329,222.88 | 25,769,510.78 |
所有权受限的资金解除限制 | 6,772,800.00 | 12,000,000.00 |
银行存款利息 | 6,909,126.68 | 10,043,886.43 |
留抵进项税退回 | 43,237,044.56 | 14,427,387.89 |
收回保证金和押金 | 33,275,561.85 | |
其他 | 39,972,816.40 | 16,458,811.71 |
合计 | 167,496,572.37 | 78,699,596.8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60,834,984.72 | 86,697,591.04 |
支付工程保证金及押金 | 22,965,271.50 | |
支付的往来款 | 14,862,968.00 | 21,384,201.76 |
受限的货币资金 | 11,288,000.00 | |
其他 | 3,670,018.01 | 1,992,194.96 |
合计 | 79,367,970.73 | 144,327,259.2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都洛带项目收到政府补偿款 | 113,476,600.00 | |
BOT试运行收入 | 20,459,479.51 | 4,521,428.89 |
合计 | 20,459,479.51 | 117,998,028.89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迁建支出 | 1,165,648.20 | 2,789,632.41 |
支付其他投资款 | 11,200,000.00 | |
合计 | 1,165,648.20 | 13,989,632.4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44,000,000.00 | 21,000,000.00 |
建设项目投资补助款 | 60,000,000.00 | |
合计 | 44,000,000.00 | 81,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下属公司清算退资给小股东 | 3,000,000.00 | |
发行可转债费用和超短融费用 | 1,898,199.84 | 691,296.57 |
支付以前年度收购永程固废剩余款项 | 716,597.18 | |
合计 | 2,614,797.02 | 3,691,296.5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46,018,754.55 | 715,046,776.9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913,878.00 | 3,974,994.5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5,501,521.29 | 44,023,062.4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34,522,990.29 | 197,378,302.5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123,007.41 | 13,260,625.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7,519.88 | 11,380,072.1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3,838,935.75 | 210,099,612.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091,623.91 | -166,391,546.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08,892.15 | -2,922,240.8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422,647.45 | 36,300,880.9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9,657,138.25 | -174,867,217.8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0,518,602.34 | -579,455,692.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03,525,559.47 | 1,337,827,890.4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188,557.44 | 1,645,655,520.8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1,872,589,832.24 | 820,968.18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78,162,341.81 | 1,312,377,685.0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12,377,685.05 | 769,652,596.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4,215,343.24 | 542,725,089.0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200,000.00 |
本期收购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3,200,000.00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52.41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于被收购日时资金余额 | 1,952.41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198,047.59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78,162,341.81 | 1,312,377,685.05 |
其中:库存现金 | 0.00 | 2,000.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78,162,341.81 | 1,312,375,685.0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8,162,341.81 | 1,312,377,685.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15,200.00 | 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9,474,133.43 | 抵押 |
无形资产 | 4,821,255,400.20 | 质押和抵押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25,190,140.36 | 质押和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7,560,693,983.30 | 质押和抵押 |
合计 | 12,551,128,857.29 | /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公司下属BOT项目公司为取得建设项目贷款,将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或土地使用权等质押或抵押给贷款人。项目公司按会计准则规定,将建造支出形成的资产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以上资产在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12,551,128,857.29元,其中:
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821,255,400.20元(2019年12月31日:3,703,484,109.58元);
②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7,560,693,983.30元(2019年12月31日:6,646,401,319.75元);
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25,190,140.36元(2019年12月31日:143,493,981.53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9,474,133.43元(2019年12月31日:0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004,251.02 |
其中:美元 | 153,908.34 | 6.5249 | 1,004,236.53 |
欧元 | |||
港币 | 17.22 | 0.8415 | 14.49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683,819.78 | 6.5249 | 4,461,855.68 |
其中:美元 | 683,819.78 | 6.5249 | 4,461,855.68 |
应付利息 | 54,316.24 | 6.5249 | 354,408.04 |
其中:美元 | 54,316.24 | 6.5249 | 354,408.04 |
长期借款 | 7,520,877.19 | 6.5249 | 49,072,971.58 |
其中:美元 | 7,520,877.19 | 6.5249 | 49,072,971.58 |
欧元 | |||
港币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91,671.28 | 6.5249 | 5,165,575.93 |
其中:美元 | 791,671.28 | 6.5249 | 5,165,575.9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83、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 | 6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0.00 |
科技专项资金 | 26,641,877.90 | 递延收益 | 4,524,647.39 |
分布式功能系统和燃气空调发展专项款 | 2,993,917.32 | 递延收益 | 1,499,599.92 |
增值税退税 | 66,827,363.22 | 其他收益 | 66,827,363.22 |
污泥运输费补贴 | 4,960,367.45 | 其他收益 | 4,960,367.45 |
政府扶持金 | 957,000.00 | 营业外收入 | 957,000.00 |
其他补贴收入 | 1,856,841.16 | 营业外收入 | 1,856,841.16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5月9日 | 3,200,000.00 | 100 | 购买 | 2020年5月9日 | 取得股权变更后新的营业执照 | 0.00 | -5,069,371.78 |
其他说明:
/
本年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20万元为对价取得了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帝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境”)100%的份额。购买后上海上境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上海上境主要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截止2020年5月9日,上海上境不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投入和产出功能,因此,本次收购并不构成一项业务合并。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南京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青岛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99.5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太原市 | 固废处置 | 6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市奉化区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正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漳州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洛阳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新昌县 | 新昌县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蒙城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蒙城县 | 蒙城县 | 固废处置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99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80 | 设立或投资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市 | 金华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工程建设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4.63 | 85.3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若水(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运营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土壤修复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污水处理 | 25.11 | 26.5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南充市 | 危废处置 | 4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 | 项目投资 | 33 | 设立或投资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州市 | 固废处置 | 51 | 设立或投资 |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94.43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33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工程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对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持有其25%股权的少数股东上海云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公司对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另三方持股67%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公司对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3%,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持有其22%股权的少数股东上海净达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31% | 86,181,490.57 | 54,943,560.85 | 667,642,708.7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3,260.00 | 213,378.13 | 236,638.13 | 41,448.50 | 57,105.31 | 98,553.81 | 15,735.40 | 199,869.25 | 215,604.65 | 36,499.99 | 47,514.18 | 84,014.17 |
合计 | 23,260.00 | 213,378.13 | 236,638.13 | 41,448.50 | 57,105.31 | 98,553.81 | 15,735.40 | 199,869.25 | 215,604.65 | 36,499.99 | 47,514.18 | 84,014.1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7,393.19 | 17,866.96 | 17,866.96 | 17,655.96 | 31,316.31 | 15,312.40 | 15,312.40 | 17,144.72 |
合计 | 37,393.19 | 17,866.96 | 17,866.96 | 17,655.96 | 31,316.31 | 15,312.40 | 15,312.40 | 17,144.72 |
其他说明:
无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环保业务 | 4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79,320,654.61 | 269,954,271.80 |
非流动资产 | 0.00 | 434,114,729.88 |
资产合计 | 579,320,654.61 | 704,069,001.68 |
流动负债 | 135,790,468.04 | 234,850,196.14 |
非流动负债 | 177,125,541.22 | 214,882,758.04 |
负债合计 | 312,916,009.26 | 449,732,954.1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66,404,555.35 | 254,336,047.5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6,561,822.14 | 101,734,419.0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6,561,822.14 | 101,734,419.0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420,807,956.18 | 217,791,100.87 |
净利润 | 30,884,248.63 | 17,209,779.1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0,884,248.63 | 17,209,779.1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526,296.31 | 6,156,395.22 |
其他说明
上表列示了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整了主要会计政策差异且调整至本财务报表账面金额。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和可转换债券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31.53%(2019年12月31日:31.29%)和52.24%(2019年12月31日:63.17%)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
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
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公司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于2020年12月31日,已逾期超过30天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合同收款期限较长原因,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公司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可转换债券、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50.30%(2019年:33.14%)的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21,989,978.81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884,461,768.70元)。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城投 | 上海市 | 城市建设投资建设承包、项目投资、参股经营等 | 5,000,000.00 | 46.497 | 46.49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期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 | |
上海城投 | 5,000,000.00 | 5,0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城投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城驰房地产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集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原“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更名为“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灭蝇除臭和填埋场工程服务 | 26,444,542.48 | 35,950,156.00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保安保洁和飞灰处置服务 | 71,962,892.78 | 54,195,208.34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检测费和处置服务 | 1,279,874.40 | 3,740,174.83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污泥运输服务 | 2,145,447.10 | 10,386,100.76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柴油 | 11,347,658.43 | 17,094,480.71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运输服务 | 12,824,991.70 | 8,086,539.43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处置服务 | 14,845,412.68 | 11,403,075.76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6,341,804.81 | 2,801,898.96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接受环境监测服务 | 747,249.98 | 2,597,138.57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代建管理服务 | 0.00 | 3,526,655.17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服务 | 0.00 | 30,000.00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咨询服务 | 2,881,257.32 | 3,432,191.72 |
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咨询服务 | 0.00 | 141,509.44 |
合计 | 151,927,263.75 | 153,385,129.6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 335,092,388.91 | 361,628,034.29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运营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 | 390,280,030.73 | 288,380,689.76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1,682,477.50 | 2,003,122.72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EPC承包项目服务 | 1,264,672.13 | 943,396.23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4,024,545.30 | 19,458,401.39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1,922,292.10 | 1,054,338.82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 6,512,043.95 | 279,792.45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0.00 | 715,140.70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867,924.54 | 867,924.50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0.00 | 7,599.10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1,389,697.05 | 1,260,637.99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科研项目创新服务 | 3,743,415.97 | 13,603,169.77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290,451.95 | 11,183,117.50 |
上海城驰房地产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6,335.94 | 2,120,066.17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置服务 | 122,706.05 |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235,849.06 | |
上海环境集运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333,561.32 |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置服务 | 13,356.72 | |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429,245.28 |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513,078.67 | |
合计 | 758,724,073.17 | 703,505,431.3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和接受/提供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按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条款和协议执行。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9-9-24 | 2022-9-23 | 合同 | 1,886,792.38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0-06-16 | 2025-06-15 | 合同 | 513,078.67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房屋 | 559,457.10 | 557,928.5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44,000.00 | 55,2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价格是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城投 | 54,238,547.51 | 2001-10-31 | 2031-01-2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0/01/16 | 2020/12/12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08/28 | 2021/08/27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2020/10/14 | 2021/10/13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0/10/19 | 2021/10/18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0/11/16 | 2021/11/15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注:本年拆入金额的相关利率区间为1.10%-3.40%。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41.56 | 627.1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763,888.85 | 810,394.46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11,196,900.00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2,620,875.00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7,581,687.50 | 322,625.00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697,222.23 | |
合计 | 14,042,798.58 | 14,950,794.46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12,249,485.4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56,398,100.93 | 41,347,821.89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991,243.47 | 1,038,504.30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80,438,745.79 | 212,974,025.1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8,510,383.62 | 1,195,94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320,732.84 | 287,722.13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39,512.65 | 229,483.85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0.00 | 1,106,905.34 | ||
应收账款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71,181.00 | 245,415.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460,000.00 | 46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55,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770,896.23 | |||
应收账款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543,715.84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0.00 | 117,2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0.00 | 39,848,294.21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4,609,381.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佰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4,283.96 | |||
合同资产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2,938.94 | |||
合同资产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27,065.78 |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5,366.04 | |||
预付款项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0,687,237.60 | 50,846,251.60 | ||
合计 | 424,771,907.96 | 21,970,503.27 | 505,614,733.09 | 21,970,503.27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12,940,387.70 | 7,683,181.88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6,493,025.23 | 56,425,524.93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油品有限公司 | 3,600,703.30 | 5,820,524.27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8,446,801.69 | 2,350,738.00 |
应付账款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23,216,217.93 | 19,212,946.47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63,208.68 | 4,147,463.36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1,640,172.95 | 284,572.30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0.03 | 530,0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3,432,191.72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2,610,202.34 | 95,645,445.73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502,500.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 | |
应付利息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21,022.21 | 23,405.58 |
应付利息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0.00 | 322,625.00 |
应付利息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91,111.11 | |
预收款项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89,050,000.00 |
预收款项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19,549,046.71 |
预收款项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0.00 | 1,275,542.78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35,981,527.31 | |
合同负债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275,542.78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0.00 | 564,394.48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1,030,386.57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686.19 | 14,686.19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184,275.97 | |
短期借款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0.00 | 500,000,000.00 |
短期借款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
长期借款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62,000,000.00 | 62,000,000.00 |
应付股利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54,943,560.85 | 55,784,353.20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1,000,000.00 |
合计 | 929,314,146.27 | 946,147,029.17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 | 3,308,573,309.97 | 9,388,993,550.97 |
合计 | 3,308,573,309.97 | 9,388,993,550.97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5,357,976.1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95,357,976.16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之日,公司并无须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主要负责废弃物焚烧及发电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填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收集和中转;(2)环境服务板块,主要从事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技术开发、咨询;环卫项目管理和设备贸易;(3)污水处理板块,主要从事对城市污水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咨询;(4)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主要从事承包及设计规划。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
/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 | 污水处理板块 | 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 | 环境服务板块 | 未分配部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2,047,206,239.87 | 401,580,670.22 | 1,639,777,985.55 | 420,230,180.36 | 2,959,328.15 | 4,511,754,404.1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622,641.51 | 41,156,327.79 | 16,165,132.06 | 99,056.60 | 58,043,157.96 | ||
主营业务成本 | 1,295,774,207.59 | 156,886,339.16 | 1,452,590,986.38 | 377,910,139.89 | 0.00 | 57,821,459.84 | 3,225,340,213.18 |
利息收入 | 1,328,344.76 | 126,014.97 | 351,653.52 | 139,093.40 | 5,001,912.80 | 37,892.77 | 6,909,126.68 |
利息费用 | 256,654,040.12 | 18,908,522.79 | 67,425.00 | 3,556,620.78 | 115,681,500.29 | 201,028,571.46 | 193,839,537.52 |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00 | 0.00 | 0.00 | 0.00 | 12,353,699.45 | 12,353,699.45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039.76 | 0.00 | 897,838.24 | 0.00 | 0.00 | 913,878.00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267,228,935.24 | 20,527,833.32 | 9,286,188.78 | 1,549,416.22 | 5,555,145.43 | 304,147,518.99 | |
利润总额 | 463,537,030.26 | 214,257,229.88 | 134,299,283.03 | 21,836,645.36 | 441,044,618.23 | 412,013,128.12 | 862,961,678.64 |
所得税费用 | 63,984,684.71 | 31,175,425.26 | 13,999,462.14 | 2,820,554.39 | 4,962,797.59 | 116,942,924.09 | |
净利润 | 399,552,345.55 | 183,081,804.62 | 120,299,820.89 | 19,016,090.97 | 436,081,820.64 | 412,013,128.12 | 746,018,754.55 |
资产总额 | 22,112,004,353.41 | 2,676,331,289.07 | 2,954,586,893.84 | 590,605,725.86 | 12,126,134,758.00 | 13,402,212,203.43 | 27,057,450,816.75 |
负债总额 | 14,795,853,423.74 | 1,118,710,759.55 | 2,706,559,196.64 | 429,820,213.64 | 4,477,186,778.74 | 7,575,951,223.50 | 15,952,179,148.81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0.00 | 0.00 | 0.00 | 106,561,822.14 | 0.00 | 106,561,822.14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5,159,853,024.38 | 209,298,496.97 | -6,104,260.19 | 3,803,709.08 | 1,554,610,141.41 | 1,548,638,244.22 | 5,372,822,867.43 |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1,086,181.52 |
合计 | 1,086,181.52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6,181.52 | 100.00 | 1,086,181.52 | 1,613,205.04 | 100.00 | 1,613,205.04 | ||||
其中: | ||||||||||
组合一 | 1,086,181.52 | 100.00 | 1,086,181.52 | 1,613,205.04 | 100.00 | 1,613,205.04 | ||||
合计 | 1,086,181.52 | / | / | 1,086,181.52 | 1,613,205.04 | / | / | 1,613,205.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金额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543,715.84 | 50.06 |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71,232.84 | 24.97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271,232.84 | 24.97 | |
合计 | 1,086,181.52 | 100.00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5,714,214.03 | 8,862,536.17 |
应收股利 | 28,557,913.74 | 28,994,930.84 |
其他应收款 | 274,617,316.47 | 391,219,429.53 |
合计 | 318,889,444.24 | 429,076,896.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15,714,214.03 | 8,862,536.17 |
合计 | 15,714,214.03 | 8,862,536.17 |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8,557,913.74 | 28,994,930.84 |
合计 | 28,557,913.74 | 28,994,930.84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65,591,912.89 |
1至2年 | 74,700,403.58 |
2至3年 | 1,000,000.00 |
3年以上 | 138,252,047.23 |
合计 | 279,544,363.70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1,000,000.00 | 3,000,000.00 |
增值税退税 | 0.00 | 827,841.80 |
往来款 | 268,549,999.68 | 368,569,982.57 |
代垫款项 | 4,927,047.23 | 18,727,149.90 |
其他 | 140,269.56 | 94,455.26 |
合计 | 274,617,316.47 | 391,219,429.53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4,927,047.23 | 4,927,047.23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4,927,047.23 | 4,927,047.2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927,047.23 | 4,927,047.23 | ||||
合计 | 4,927,047.23 | 4,927,047.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5,000,000.00 | 1年以内 | 23.25 |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6,000,000.00 | 5年以上 | 20.03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7,000,000.00 | 5年以上 | 16.81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2,625,000.00 | 5年以上 | 15.25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980,344.68 | 1年以内 | 12.16 |
合计 | / | 244,605,344.68 | / | 87.50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843,213,924.17 | 5,843,213,924.17 | 5,489,835,324.17 | 5,489,835,324.1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6,334,894.73 | 116,334,894.73 | 111,507,491.59 | 111,507,491.59 | ||
合计 | 5,959,548,818.90 | 5,959,548,818.90 | 5,601,342,815.76 | 5,601,342,815.76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03,878,126.60 | 403,878,126.60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49,920,328.00 | 649,920,328.00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1,760,000.00 | 261,760,000.00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47,368,716.01 | 247,368,716.01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2,980,000.00 | 202,980,000.00 |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35,911,839.48 | 30,590,000.00 | 266,501,839.48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13,100,000.00 | 213,100,000.00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72,250,000.00 | 172,25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91,067,167.24 | 91,067,167.24 |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50,704,346.00 | 50,704,346.00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3,200,197.44 | 43,200,197.44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737,513.69 | 40,737,513.69 | ||
奉化环境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 25,659,447.40 | 25,659,447.40 | ||
上海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330,457.57 | 25,330,457.57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41,965,765.30 | 10,703,000.00 | 152,668,765.30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093,688.82 | 6,093,688.82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15,703,595.11 | 15,703,595.11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136,716.00 | 3,136,716.00 | ||
上海环境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1,606,062.84 | 1,606,062.84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04,806,400.00 | 61,013,600.00 | 165,820,000.00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6,720,000.00 | 36,720,000.00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3,320,000.00 | 17,550,000.00 | 30,870,000.00 | |
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4,957,440.00 | 104,957,440.00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8,811,597.70 | 178,811,597.70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4,780,000.00 | 84,780,000.00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38,600,000.00 | 138,600,000.00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57,200,000.00 | 157,200,000.00 |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800,000.00 | 130,800,000.00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125,813,600.00 | 125,813,600.00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60,264,000.00 | 460,264,000.00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3,379,840.00 | 33,379,840.00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9,288,393.80 | 59,288,393.80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500,000.00 | 64,500,000.00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2,500,000.00 | 82,500,000.00 | ||
上海永程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67,194,785.17 | 67,194,785.17 |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59,480,000.00 | 35,710,000.00 | 95,190,000.00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85,362,000.00 | 91,362,000.00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3,435,300.00 | 1,720,000.00 | 5,155,300.00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4,000,000.00 | 74,000,000.00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1,610,000.00 | 40,230,000.00 | 91,84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3,300,000.00 | 3,300,000.00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23,200,000.00 | 23,200,000.00 | ||
合计 | 5,489,835,324.17 | 353,378,600.00 | 5,843,213,924.1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 | |||||||
追加 | 减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 | 其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 | 计提 | 其他 |
/
投资 | 少投资 | 综合收益调整 | 他权益变动 | 润 | 减值准备 | 准备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老港生活处置有限公司 | 111,507,491.59 | 12,353,699.45 | 7,526,296.31 | 116,334,894.73 | |||||||
小计 | 111,507,491.59 | 12,353,699.45 | 7,526,296.31 | 116,334,894.73 | |||||||
合计 | 111,507,491.59 | 12,353,699.45 | 7,526,296.31 | 116,334,894.73 |
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0.00 | 0.00 | 30,696,623.51 | 20,270,469.77 |
其他业务 | 3,058,384.75 | 1,858,599.77 | 3,099,194.88 | 3,415,786.89 |
合计 | 3,058,384.75 | 1,858,599.77 | 33,795,818.39 | 23,686,256.66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收入 | 2,498,927.65 | 32,583,416.03 |
其中:环保业务收入 | 0.00 | 30,696,623.51 |
受托管理收入 | 2,498,927.65 | 1,886,792.52 |
租赁收入 | 559,457.10 | 1,212,402.36 |
合计 | 3,058,384.75 | 33,795,818.39 |
(2).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2,498,927.65 | 2,498,927.65 |
受托管理服务 | 2,498,927.65 | 2,498,927.6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498,927.65 | 2,498,927.65 |
中国大陆 | 2,498,927.65 | 2,498,927.65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498,927.65 | 2,498,927.65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2,498,927.65 | 2,498,927.65 |
合计 | 2,498,927.65 | 2,498,927.6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2,013,128.12 | 495,894,221.3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53,699.45 | 6,883,911.6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0.00 | 124,644,047.08 |
委托贷款利息 | 198,449,395.68 | 89,541,953.41 |
合计 | 622,816,223.25 | 716,964,133.45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1币种:CNY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97,519.8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38,354.3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1,737,924.4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5,554.36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06,114.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68,741.01 | |
合计 | 6,938,349.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20 | 0.64386 | 0.643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1 | 0.63672 | 0.6367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字和公司盖章的年报全文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王瑟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3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