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A 股股票代码:601818)
2021 年 3 月 26 日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北京召
开,审议通过了本行《2020 年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4 名,其中,于春玲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
未能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刘冲董事、王立国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行 5 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李晓鹏、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姚仲友及财务会计部总
经理孙新红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本行董事会建议:以本行截至 2020 年末已发行股份 5,403,190.90
万股计算,每 10 股派发普通股股息人民币 2.10 元(税前),现金股
息总额共计人民币 1,134,670.09 万元。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
股期,若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
持分配现金股息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股息。具体内容详见“第
七节重要事项”。
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
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中“本行”“本公司”“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
1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
属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4
第二节 公司简介┈┈┈┈┈┈┈┈┈┈┈┈┈┈┈┈┈┈┈6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13
第四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6
第五节 本行业务概要┈┈┈┈┈┈┈┈┈┈┈┈┈┈┈┈ 21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8
第七节 重要事项┈┈┈┈┈┈┈┈┈┈┈┈┈┈┈┈┈┈ 70
第八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83
第九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91
第十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95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97
第十二节 公司治理┈┈┈┈┈┈┈┈┈┈┈┈┈┈┈┈┈117
第十三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138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142
第十五节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0 年年度报
告的书面确认意见┈┈┈┈┈┈┈┈┈┈┈┈┈┈┈┈┈┈┈┈143
第十六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145
3
第一节 释义说明和重大风险提示
一、释义说明
(一)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财 政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银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 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上 交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 永: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二)以下对个别有可能造成投资者理解障碍的本行产品予以说
明:
阳光普惠云:以“云计算、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以“场景
化、数据化”的运营方式、结合丰富可变的 SaaS 服务模块,为普惠
金融客户提供“在线融资+金融科技”的云端服务平台。
阳光薪:面向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客户群体,整合农民工工资支付
所涉及的工资支付担保、专用账户、工资代发等公司业务和农民工个
人所涉及的支付结算、储蓄、理财等零售业务于一体的农民工工资综
合金融服务。
阳光 e 保通:通过线上平台、平台对接、银企直连等电子手段,
面向公共资源交易类客户,提供涵盖保函担保、现金管理及供应链融
资等全流程、线上化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4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
施,详见“第六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
行、光大银行)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缩写:CEB 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董事会秘书:李嘉焱
证券事务代表:李嘉焱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86-10-63636363
传 真:86-10-63636713
电子信箱:IR@cebbank.com
投资者专线:86-10-63636388
客服及投诉电话:95595
(四)机构信息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
光大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6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
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业务。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08 号光大中心 23 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
登载 A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
网站:www.cebbank.com;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 H 股年度报告的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交所
(七)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代码:360013、
360022、360034(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
H 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中国光大银行;代码:6818
(八)报告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签字会计师:许旭明、梁成杰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7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添美道 1 号中信大厦 22 楼
签字会计师:蔡鑑昌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 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H 股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十)证券托管机构
A 股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H 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室
(十一)持续督导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保荐代表人:马小龙、吕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保荐代表人:王萍、张嘉伟
持续督导期间:
1、可转债: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尚未完成全部转股,持续督
导期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2、光大优 3: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8
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10 年 8
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818)、2013 年 12 月在香港联交
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18)。
本行聚焦“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推进“敏捷、科
技、生态”转型,通过综合化、特色化、轻型化、数字化发展,加快
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在财富管理和金融科技等方面培育了较
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形成了各项业务均衡发展、风险管理逐步完善、
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的经营格局,逐步树立了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社会
形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296 家,实现境内
省级行政区域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 149 个经济中心
城市;聚焦财富管理战略,继光大理财子公司成立后,北京阳光消费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布局专业化消费市场;紧跟“一带一路”
倡议,加快国际化布局,香港分行、光银国际、首尔分行、光银欧洲、
卢森堡分行、悉尼分行相继开业运营,东京代表处正式设立,澳门分
行筹建申请获银保监会批准;社会责任日益彰显,持续多年支持“母
亲水窖”公益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致力于普惠金融的“光大
云缴费”发挥线上化、便捷化优势服务了亿万民众;在 2021 年“全
球银行品牌价值 500 强排行榜”中,本行位列第 25 名,比上年提升
3 个位次。
多年来,伴随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本行品牌形象和市
场价值不断提升,在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
时,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已成为一家运作规范、颇具影响力的上
市银行。
三、荣誉与奖项
1、2020 年 4 月 10 日,在微信支付行业产品应用大赛中,本行
9
“云缴费政务服务方案”被评为“智慧政务获奖案例”。
2、2020 年 6 月 24 日,《经济观察报》主办线上 2019-2020 年度
值得托付资产管理高峰论坛,本行被评为“值得托付财富管理银行”。
3、2020 年 7 月 31 日,《南方周末》召开第十二届中国企业社
会责任年会,本行获“年度杰出责任企业”奖。
4、2020 年 8 月 9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 2020 中国资产
管理年会,本行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2020 卓越成长性
理财子公司”奖,阳光金日添利 1 号获“2020 最具人气理财产品”
奖。
5、2020 年 8 月 12 日,《贸易金融》杂志、中国供应链金融网、
中国贸易金融网主办第四届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本行获“最佳供应
链金融创新银行”奖。
6、2020 年 9 月 6 日,《银行家》杂志社、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
所金融产品中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银行家研究
中心主办 2020 中国金融创新论坛,本行“阳光供应链云平台”获“十
佳供应链金融创新奖”,私人银行获“十佳家族信托管理创新奖”,
“基于分布式技术的新一代财富管理平台”和“智慧金融大脑”分别
获“十佳财富管理创新奖”和“十佳金融科技创新奖”。
7、2020 年 9 月 24 日,中国人民银行年度银行科技发展奖揭晓,
本行 6 个科技项目获奖,是唯一一家获一、二、三等奖的全国性股份
制商业银行。其中“智慧云生活生态圈建设项目”获一等奖,“基于
高安全性设计的多模态生物识别平台”“基于机器学习的智能化容量
管理平台”“商业银行科技外包量化管理研究与实践”获二等奖,“基
于全栈分布式架构的新一代财富管理平台”“基于知识图谱的审计大
数据挖掘平台”获三等奖。
8、2020 年 9 月 27 日,《中国经营报》主办 2020 中经财富高峰
10
论坛,本行私人银行获金琥珀奖之“2020 卓越客户体验私人银行”奖。
9、2020 年 9 月 28 日,《证券时报》发布 2020 中国区银行业天
玑奖评选结果,本行获“2020 年度金融科技服务银行” “2020 银行
金融科技创新项目”“2020 年度银行理财品牌”天玑奖。
10、2020 年 10 月 15 日,《每日经济新闻》主办 2020 中国金融
每经峰会暨金鼎奖荣誉盛典,本行获“年度金融科技进步奖”,本行
信用卡中心获“年度卓越信用卡奖”,本行理财子公司被评为“年度
卓越专业理财公司”。
11、2020 年 11 月 11 日,《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第十五届 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本行被评为“2020 年度亚洲卓越商业银行”“2020
年度品牌建设银行”。
12、2020 年 11 月 28 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南方财经全媒体
集团联合主办南方财经国际论坛 2020 年年会暨第五届“财经金帆奖”
颁奖典礼,本行获“2020 年度卓越信披声誉企业”奖。
13、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
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指导,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华夏时报》联合
主办第十三届(2020)人民保险中国经济媒体高层峰会,本行获“2020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奖”。
14、2020 年 12 月 6 日,《第一财经》主办 2020 第一财经新金
融峰会,本行被评为“2020 年度智慧银行”。
15、2020 年 12 月 9 月,《金融时报》主办“2020 年中国金融机
构金牌榜金龙榜”颁奖盛典,本行被评为“年度最佳品牌建设银行”,
云缴费获“年度最具影响力生活服务平台”奖。
16、2020 年 12 月 11 日,新浪财经主办 2020 中国银行业发展论坛
智慧金融(北京)峰会暨第八届银行综合评选颁奖典礼,本行被评为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银行”。
11
17、2020 年 12 月 12 日,人民网主办 2020 人民企业社会责任高
峰论坛,本行获“年度扶贫奖”。
18、2020 年 12 月 25 日,本行购精彩电商扶贫案例获国务院扶
贫办、人民日报社“第三届中国优秀扶贫案例”。
12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复杂严
峻的经营环境,光大银行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
行”战略目标,圆满完成阶段性任务,核心经营指标站上新台阶,综
合竞争实力显著提升。
回顾 2020:坚毅笃行、玉汝于成
——抗击新冠疫情行动迅速。疫情发生后,光大银行全力以赴,
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大力支持复工复产,彰显央企社会责任。火速驰
援、聚光大之力,向湖北疫区捐款捐物,为疫情防控相关行业配置专
项贷款额度,开通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同心协力、集光大之情,
暂时关闭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远程银行武汉分中心,保证员工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由北京和天津分中心承接相关工作,确保金融服务连续
性;挺身而出、担光大之责,全行干部员工戮力同心、敬业担当,涌
现出一批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先进典型,光大新文化在疫情中得到
淬炼升华;科技便民、汇光大之优,发挥线上金融优势,云缴费服务
亿万民众,为全国疫情防控“减少出行、减少聚集”作出积极贡献。
——提升经营业绩硕果累累。光大银行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不
断夯实业务基础,核心经营指标跨越式增长,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
规模指标稳步增长,2020 年末,总资产达 53,681.10 亿元,比上年末
增长 13.41%,贷款站上 3 万亿,存款增长 15.33%;盈利能力持续提
升,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424.79 亿元,同比增长 7.28%;资产质量稳
中向好,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
分别比上年下降 5.46 亿元和 0.18 个百分点;资本补充拓宽渠道,资
本基础不断夯实,完成 400 亿元永续债发行,低成本延期优先股 200
亿元。
13
——服务实体经济精准有效。光大银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在“增量、降本、便利”上发挥
带头作用,展现金融国家队责任担当。尽己之能、助推制造业,助力
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双增长;
心怀使命、情系民营企业,坚持信贷政策、服务效率、激励约束、产
品创新四个“一视同仁”,民营企业贷款增长高于全行贷款增速;纾困
解难、深耕普惠金融,全面完成“两增两控”监管要求,新发放贷款
利率同比下降 90BPs。
——推动公司治理规范高效。光大银行始终把良好的公司治理视
为百年长青的基石。积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将
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对标监管要求和国际最佳实践,以高
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有效确保“三会一层”高效运
作,获得“最佳董事会”及“卓越信披”奖;经财政部、银保监会批
准,汇金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光大银行股份全部转让给光大集团,实
现股权结构优化,体现改革发展要求,达到多赢目的;股权变更完成
后,光大集团持有的 58 亿元可转债提前转股,有力支持光大银行增
强资本实力,体现控股股东的责任担当。
——深化战略转型成果显著。光大银行坚持以“打造一流财富管
理银行”战略为旗帜,三年期间,市场竞争力全方位提升,实现了阶
段性目标。指标体系优化完善,全行经营行为聚焦财富管理特色;财
富管理名品优势彰显,“云缴费”便民服务项目突破 1 万项,交易金
额突破 4,000 亿元,职业年金托管人投标 32 连中,成为唯一全部中
标的股份制银行;财富 E-SBU 建设效果显现,协同规模、营业收入、
中间业务收入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国际化建设开创新格局,东京代
表处获准设立,澳门分行获批筹建;打造“一个大脑、两大平台、三
项能力、N 个数字化名品”的数字银行发展体系,业务线上化率超
14
85%;实施“科技投入倍增”计划,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大科技投入,
赋能数字化建设,科技研发资金 51.50 亿元,比上年增长 51.29%,科
技人员 1,965 人,比上年增长 27.43%,设立 5 亿元金融科技创新基金。
——促进企业软实力大幅提升。光大银行积极聚集新势能、激发
新活力。选贤任能、盘活人才之水,面向全行民主推荐选拔首席业务
总监,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总行部门、子公司负责人,选派优秀干部到
艰苦地区交流任职,通过“招贤馆”广纳杰出人才,拓宽选人用人视
野,振奋人心士气;关爱员工、共建阳光家园,推出新年金方案,升
级补充医疗保险,完善阳光关爱基金制度,启动“员工舒心计划”,
“光大一家亲”氛围浓厚,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内涵发展、提
升形象价值,监管评级名列前茅,外部评级展望稳定,在“全球银行
品牌价值 500 强排行榜”名列第 25 位,比上年提升 3 位。
展望 2021:乘势而上、跨越奋进
2021 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是中
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光大银行
开启新跨越、再上新台阶的起步之年。向阳而生、向光前行,光大银
行通过实施三年新战略,全行士气充分激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积
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释放,荣誉感、自豪感、使命感空前高涨,
汇聚成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势能。2021 年,光大银行将继续围绕“打
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目标,启动实施“跨越计划”,实现盈
利能力、经营规模、财富管理、客户基础和风险管控新跨越,将一张
蓝图绘到底,为光大事业谱新篇。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光大银行将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
强化战略导向和创新驱动,突出财富管理和金融科技,开启高质量发
展新跨越,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15
第四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0 年比 2019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年增减(%)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142,479 132,812 7.28 110,244
利润总额 45,497 45,163 0.74 40,852
净利润 37,905 37,441 1.24 33,72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7,824 37,354 1.26 33,65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7,876 37,396 1.28 33,6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7 65,100 79.96 19,514
每股计(人民币元)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 6.45 6.10 5.74 5.55
基本每股收益 2 0.68 0.68 - 0.61
稀释每股收益 3 0.61 0.62 (1.61)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68 0.68 - 0.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 1.24 75.00 0.37
规模指标(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总额 5,368,110 4,733,431 13.41 4,357,332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2,712,204 10.96 2,421,329
贷款减值准备 4 75,533 76,228 (0.91) 67,209
负债总额 4,913,112 4,347,377 13.01 4,034,859
存款余额 3,480,667 3,017,888 15.33 2,571,961
股东权益总额 454,998 386,054 17.86 322,47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 453,449 384,982 17.78 321,488
股本 54,032 52,489 2.94 52,489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75 0.82 -0.07 个百分点 0.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 10.71 11.77 -1.06 个百分点 11.5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9.16 11.22 -2.06 个百分点 11.05
净利差 2.20 2.18 +0.02 个百分点 1.91
净利息收益率 2.29 2.31 -0.02 个百分点 1.97
成本收入比 26.38 27.27 -0.89 个百分点 28.79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38 1.56 -0.18 个百分点 1.59
16
拨备覆盖率 6 182.71 181.62 +1.09 个百分点 176.16
贷款拨备率 7 2.53 2.83 -0.30 个百分点 2.80
注:1、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
先股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2、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
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息。本行
2020 年度宣告发放优先股股息共计人民币 22.1866 亿元(税前)。
3、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
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
股的加权平均数)。
4、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
6、拨备覆盖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7、贷款拨备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上述 1、2、3、5 数据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23)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22
清理睡眠户净损益 24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 (265)
所得税影响 (3)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
二、本年度分季度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营业收入 37,305 34,809 34,707 35,65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0,831 7,532 11,242 8,219
1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835 7,521 11,193 8,3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462 (38,858) (79,860) 9,413
三、本年度利润表附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 加权平均净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项目
股东净利润 资产收益率 (元/股) (元/股)
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824 10.71 0.68 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876 10.73 0.68 0.61
四、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标准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 ≥25 66.07 72.63 64.26
流动性比例
外币 ≥25 127.90 93.29 62.15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2.08 1.86 2.1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8.77 10.91 11.88
注:以上流动性比例指标按监管法人口径计算。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 2012 年
第 1 号)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并表 1 非并表 并表 1 非并表 并表 1 非并表
1.总资本净额 2 533,530 510,723 465,505 447,133 412,012 400,663
1.1 核心一级资本 349,479 343,403 320,793 316,396 292,093 288,903
1.2 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 (3,457) (16,407) (2,930) (15,299) (2,455) (9,827)
1.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 346,022 326,996 317,863 301,097 289,638 279,076
1.4 其他一级资本 105,023 104,899 65,002 64,906 30,021 29,947
1.5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1.6 一级资本净额 2
451,045 431,895 382,865 366,003 319,659 309,023
1.7 二级资本 82,485 78,828 82,640 81,130 92,353 91,640
1.8 二级资本扣减项 - - - - - -
2.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3,557,272 3,443,491 3,208,191 3,112,086 2,936,448 2,864,946
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39,705 38,193 38,523 36,770 44,913 44,358
18
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240,512 235,050 209,340 205,952 185,307 182,654
5.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3,837,489 3,716,734 3,456,054 3,354,808 3,166,668 3,091,958
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2 8.80 9.20 8.98 9.15 9.03
7.一级资本充足率 11.75 11.62 11.08 10.91 10.09 9.99
8.资本充足率 13.90 13.74 13.47 13.33 13.01 12.96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
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江苏淮安
光大村镇银行和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
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
本扣减项。
3、本行已公开披露《2020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
网站和本行网站查询。
六、杠杆率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监会令2015
年第1号)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项目
12月31日 9月30日 6月30日 3月31日
杠杆率 7.03 6.89 5.99 6.29
一级资本净额 451,045 437,111 388,275 395,12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6,416,774 6,339,937 6,482,856 6,283,331
有关杠杆率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七、流动性覆盖率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
第 3 号)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3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150.47 134.70 171.87 172.83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704,706 761,440 833,515 756,158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 468,333 565,283 484,964 437,516
19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按照《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银保监发
[2019]11 号)计量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2020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3 月 31 日
净稳定资金比例 107.29 107.08 109.19 107.87
可用的稳定资金 3,111,968 3,025,959 3,001,492 2,943,886
所需的稳定资金 2,900,616 2,825,925 2,748,866 2,729,074
有关净稳定资金比例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九、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
本集团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 2020
年度净利润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20
第五节 本行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经济、金融与监管环境
2020 年,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全球,重创世
界经济。各国封锁政策造成经济停滞、失业率飙升,全球经济呈现负
增长态势,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央行纷纷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
和财政纾困措施,但经济复苏势头缓慢,金融脆弱性继续累积,世界
经济面临持续下行压力。
中国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增长两手抓,有力推动生产生
活秩序恢复,工业服务业持续回升,投资消费不断改善,国民经济持
续稳定恢复,整体经济呈现“V”型修复态势,全年 GDP 突破 100
万亿元,增长 2.3%。中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长期向好、高质量增
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人民银行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
度、精准导向,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为疫情
防控、经济恢复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大力引导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
率平稳运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持续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
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增强直达性、
精准性;跨境资本流动有序,市场供求平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
风险的底线,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银保监会着力推动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扎实做好
“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升服务民营和普惠小微企业质
效,人民币贷款和保险资金运用合理增长;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持续完善监管制度,严守风险底线,畅通货币向信用的传导,针对不
同风险分类精准施策,逐步化解存量风险。
二、行业特点及本行所处地位
2020 年,中国银行业适应新阶段,应对新变化,稳妥做好疫情
21
防控,大力支持重点保障领域及受困行业,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合理让
利;持续深入推进改革转型,经营态势总体稳健向好,资产负债规模
稳步扩张,盈利逐步修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针对不同风险分类精
准施策,逐步化解存量风险;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线上化服务能力
不断增强。
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变中求机、进中求新,积极应对疫情冲击,
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两手抓,多措并举促进业务平稳发展;切实
履行金融国家队责任,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全力支持抗疫和
复工复产,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深入推进战略实施,全面加快财富管
理银行建设,推进结构调整,强化金融科技驱动;严守各类风险底线,
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高质量发展能力。
三、本行发展战略
(一)发展愿景
本行以“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为战略愿景,致力于为社会、
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更大价值。
(二)战略内涵
顺应国家战略,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依托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
产融合作、陆港两地优势,加强光大集团协同,构建财富 E-SBU 生
态圈,巩固和突出财富管理特色。
本行“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以“大、真、新”为主要特
征。“大”指围绕更广泛的客户群体,满足客户日趋多元化的金融需
求;“真”指适应财富管理发展趋势,结合企业经营活动和居民消费
场景,切实服务好实体经济和民生福祉;“新”指发展金融科技驱动
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和体验。
(三)发展策略
聚焦“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坚定推进财富管理转
22
型。通过“跨越计划”,在未来两年完成盈利能力、经营规模、财富
管理、客户基础、风险管控五大新跨越,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银行板块全面提高发展质量,推动传统信贷与资产管理、投
资银行、资金交易、交易银行、金融租赁等业务整合,为客户提供综
合化金融服务,打造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零售银行板块聚焦“财富管理、零售信贷、信用卡”三大战略性
业务,突出财富管理特色,加大转型力度,持续提升零售经营效率和
营收占比。
金融市场板块着力“增规模、调结构、提效率”,全面提升竞争
能力,适度扩大金融市场业务运作规模,有效调整资产配置结构,实
现从低收益资产到高收益资产的结构优化。
加强资产负债和财务管理,提升管理精细化和管理效率;提升风
险管控水平,健全审慎高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聚焦创新驱动,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坚持“123+N”数字银行体系建
设,推进业务、营销、服务的线上化、移动化、开放化;完善组织体
系,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打造梯队合理、能力突出的人才队伍。
(四)战略实施
1、战略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本行制定《战略管理体系优化方案》,提出“1+6”战略管理体系
优化框架。“1”指优化战略指标体系,设定较为积极进取的奋斗目标,
并与预算目标和平衡计分卡考核有机衔接,引导全行经营管理行为更
紧密地与战略愿景相结合;“6”指优化客户、产品、渠道、创新、投
资者关系、国际业务等六大管理体系,调整组织架构和管理职能,更
加聚焦财富管理银行定位。
2、财富管理转型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期末,零售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86.63 亿元,占全行营
23
业收入的 41.17%。客户结构优化,质量提高,零售客户达到 1.23 亿
户,其中,财富客户 95 万户,比上年增长 22.57%;私行客户突破 4
万户,比上年增长 24.54%。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1.92 万亿
元,比上年增长 12.42%。全年与 52 家企业进行总对总签约,对公客
户 78.29 万户,比上年增长 15.35%。
3、中间业务多元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2020 年,本行实现中间业务净收入 243.23 亿元,同比增长 4.98%,
占营业收入的 17.07%;中间业务收入来源趋向多元,理财、云缴费、
交易银行、零售代理、托管及投行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结构有所优化,
除银行卡服务外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中间业务收入的 54.66%,比上
年提升 9.18 个百分点。
4、财富管理名品优势彰显
云缴费保持国内最大开放便民缴费平台领先优势,累计接入缴费
项目突破 1 万项,比上年增长 39.39%;“七彩阳光”净值型产品体系
持续丰富完善,阳光金、阳光橙等产品市场表现亮眼;“阳光供应链
云平台”累计转让 7.10 万笔,转让金额 112.00 亿元;“福费廷区块链”
平台交易量近 3,000 亿元;私人银行协同名品“安鑫禧”实现首期保
费 13.54 亿元,服务客户 2.8 万户,银保协同保费突破 20 亿元;职业
年金托管人投标 32 连中,成为唯一全部中标的股份制银行,托管资
金突破千亿;汽车“全程通”经销商客户数 3,707 户;“阳光财汇盈”
代客衍生品交易量 1,225 亿元,同比增长 14.00%。
5、财富 E-SBU 建设取得新突破
全面重检《财富 E-SBU 建设方案》,制定新目标、新策略、新机
制,协同规模、营业收入、中间业务收入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实现协
同总额 1.66 万亿元,同比增长 34.20%,其中交叉销售超 675 亿元;
协同营业收入 82.50 亿元,同比增长 69.60%;协同中间业务收入 25.30
24
亿元,同比增长 57.20%。通过协同迁入对公客户 3,100 户,迁入零售
客 户 145 万 户 , 其 中 高 净 值 客 户 1,176 户 ; 迁 徙 零 售 客 户 引 入
AUM174.20 亿元。
四、本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是多元化经营、产融协同、金融全牌照股东背景。光大集团是
中央直管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位居世界 500 强之列,经营范围兼具
金融和环保、旅游、健康、高科技等特色实业,经营地域横跨香港与
内地,机构与业务遍布海内外,为本行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产融协同
提供了平台。
二是统一阳光品牌优势。本行多年来以“共享阳光、创新生活”
为理念,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阳光”系列品牌,借助现代科技
和数字化手段,不断加强名品工程建设,阳光理财、云缴费、阳光普
惠、汽车全程通、福费廷区块链、阳光 e 贷等光大名品数量达到 30
多个。
三是优良创新基因优势。本行在我国建立竞争性金融市场背景下
应运而生,在开拓创新中发展壮大,创新意识较强。首家推出人民币
理财产品,首家具备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首批获得企业年金
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双项资格,打造中国最大开放式缴费平台
“云缴费”,着力构建财富 E-SBU 生态圈,取得了不俗的创新成果。
四是部分业务领先优势。本行致力于“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
在财富管理方面具有比较竞争优势;投行业务在业界确立了先发优
势,具备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投行服务的能力;数字金融业务以开放平
台为基础,构建开放式服务体系,商业模式在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零售业务价值创造和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对本行持续发展发挥
了稳定器作用。
25
五是审慎稳健经营风格。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稳
健的业务发展策略和合规的经营管理措施,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
不断丰富,资产质量管控有效,管理体系持续健全,风险管理的主动
性、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提高。
六是科技创新驱动优势。本行持续深化“一个智慧大脑、两大技
术平台、三项服务能力、N 个数字化名品”的“123+N”数字光大发
展体系。未来,本行将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治理,提升科技
基础能力,赋能业务发展。
五、本行主要工作回顾
(一)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社会影响显著提升
坚定执行“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规划,核心经营指标跨越
式增长,存款和贷款均站上三万亿元,近年来的总资产、存款、贷款、
营业收入、净利润、拨备计提复合增长率及中收占比、ROE、ROA
等指标在同业名列前茅。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陆续应
用于实际业务,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名品。依托光大集团综合平台
推进财富 E-SBU 建设,促进产融结合,推广优势产品,推动场景嵌
入,加快服务创新。在“全球银行品牌价值 500 强排行榜”名列第
25 位,比上年提升 3 位;品牌价值首破百亿美元,达 103.25 亿美元,
比上年增长 6.6%。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发展奖评选中取得历史最好
成绩,是唯一荣获一、二、三等奖的股份制银行。
(二)服务实体精准有效,彰显央企责任担当
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为制造业、民营企业、小微
企业提供金融保障。举办“服务制造业、民营企业、普惠金融发展云
座谈云签约仪式”,推出提升服务、降低成本的“十项举措”。组织“心
怀金融使命、情系民营企业”云签约,开展“聚力新科技、助推新动
能”先进制造业云签约,与大批民营企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签订合作
26
协议。民营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制造业贷款和制造业中
长期贷款的增量、增幅双创新高,全面完成普惠金融“两增两控”监
管要求,按照“增量、降本、便利”要求,为实体经济大幅让利。大
力支持抗疫阻击战,向医疗卫生保障和生活物资保障相关企业及时提
供授信支持。
(三)风险控制有力有效,治理能力日益增强
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不良率降至近年来最低,
取得资产质量保卫战胜利。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地,推进统一授信,
实现“表内外、境内外、母子公司”统一风险限额管理。实行差异化
审批授权,总行直接审批比例超过一半,对分行审批重检比例接近七
成。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和风险排查,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持续开展审计监督评价,严肃信贷纪律,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制度权
威,增强风控实效。
(四)党建工作成果丰硕,齐心建设阳光家园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巩固深化主题
教育成果。完成了 10 家分行和 3 家村镇银行的常规、专项巡察。千
方百计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调整新年金方案,升级补充医疗保险,
组织员工参加北京市积分落户,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活动。
关注“员工心声”,完善阳光关爱基金,关心扶贫驻村干部。启动“员
工舒心计划”,关爱员工身心健康。
27
第六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本行整体经营情况
(一)业务规模平稳增长,负债成本持续优化
报 告期 末 ,本 集 团 资产 总 额 53,681.10 亿 元, 比 上年 末 增加
6,346.79 亿元,增长 13.41%;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 2,972.78 亿元,增长 10.96%;存款余额 34,806.67 亿元,
比上年末增加 4,627.79 亿元,增长 15.33%。
报告期内,本集团优化负债结构,加强成本管控,付息负债平均
成本率 2.39%,同比下降 19BPs,负债增长量价双优,有效促进资产
投放“增量降本”,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盈利能力逐步改善
本集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银行业合理减费让利的决策
部署,履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社会责任,为客户提供降低利率、减免
费用、延期还本付息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
收入 1,424.79 亿元,同比增长 7.28%。其中,利息净收入 1,106.97 亿
元,同比增长 8.61%;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43.23 亿元,同比增
长 4.98%。
考虑到疫情影响的持续性和滞后性,充分体现“风险应对要走在
市场曲线前面”的精神,本集团坚持稳健的拨备计提政策,顺应外部
环境变化,采取前瞻性措施,加大拨备力度。报告期内,本集团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569.32 亿元,实现净利润 379.05 亿元,同比增长 1.24%,
盈利能力逐步改善。
(三)不良指标实现双降,风险指标全面向好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416.66 亿元,比上年末减少 5.46
亿元;不良贷款率 1.38%,比上年末下降 0.18 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
率 2.15%,比上年末下降 0.06 个百分点;逾期贷款率 2.15%,比上年
28
末下降 0.12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182.71%,比上年末上升 1.09 个
百分点。
(四)资本基础明显夯实,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净额 5,335.30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680.25
亿元,增长 14.61%;资本充足率 13.90%,一级资本充足率 11.7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2%,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额
利息净收入 110,697 101,918 8,77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4,323 23,169 1,154
其他收入 7,459 7,725 (266)
业务及管理费 37,589 36,218 1,371
税金及附加 1,483 1,400 83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56,733 48,965 7,768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99 382 (183)
其他支出 788 544 244
营业外收支净额 (190) (140) (50)
利润总额 45,497 45,163 334
所得税费用 7,592 7,722 (130)
净利润 37,905 37,441 46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7,824 37,354 470
(二)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424.79亿元,比上年增加96.67
亿元,增长7.28%。利息净收入占比77.69%,同比上升0.95个百分点;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7.07%,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
单位:%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利息净收入占比 77.69 76.7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 17.07 17.44
其他收入占比 5.24 5.82
29
营业收入合计 100.00 100.00
(三)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1,106.97亿元,同比增加87.79亿元,
增长8.61%。
本集团净利差2.20%,同比上升2个BPs;净利息收益率2.29%,
同比下降2个BPs,主要是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负债成本率下降。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支出 率/成本率 /支出 率/成本率
生息资产
贷款和垫款 2,906,910 155,986 5.37 2,577,493 145,452 5.6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3,822 5,524 5.89 76,927 4,444 5.78
投资 1,304,175 52,229 4.00 1,128,832 48,073 4.26
存放央行款项 352,519 5,073 1.44 344,856 5,020 1.46
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
170,286 2,663 1.56 287,289 7,055 2.46
金融资产
生息资产合计 4,827,712 221,475 4.59 4,415,397 210,044 4.76
利息收入 221,475 210,044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3,383,830 77,688 2.30 2,809,308 63,954 2.28
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
862,436 21,421 2.48 967,362 28,951 2.99
款项
发行债券 383,875 11,669 3.04 412,023 15,221 3.69
付息负债合计 4,630,141 110,778 2.39 4,188,693 108,126 2.58
利息支出 110,778 108,126
利息净收入 110,697 101,918
净利差 1 2.20 2.18
净利息收益率 2 2.29 2.31
注:1、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2、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下表列示本集团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与利息
支出的变动情况:
3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利息收支变动
贷款和垫款 18,590 (8,056) 10,53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76 104 1,080
投资 7,467 (3,311) 4,156
存放央行款项 112 (59) 53
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873) (1,519) (4,392)
利息收入变动 24,272 (12,841) 11,431
客户存款 13,079 655 13,734
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 (3,140) (4,390) (7,530)
发行债券 (1,040) (2,512) (3,552)
利息支出变动 8,899 (6,247) 2,652
利息净收入 15,373 (6,594) 8,779
(四)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 2,214.75 亿元,同比增加 114.31
亿元,增长 5.44%,主要是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增长。
1、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1,559.86亿元,同比
增加105.34亿元,增长7.24%,主要是贷款规模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企业贷款 1,626,436 76,214 4.69 1,424,390 70,854 4.97
零售贷款 1,199,467 77,477 6.46 1,097,074 72,578 6.62
贴现 81,007 2,295 2.83 56,029 2,020 3.61
贷款和垫款 2,906,910 155,986 5.37 2,577,493 145,452 5.64
2、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 522.29 亿元,同比增加 41.56 亿
元,增长 8.65%,主要是投资规模增长。
3、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拆出、存放同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6.63亿元,同比减少43.92亿元,下降62.25%,主要是拆出、存放同
31
业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减少和收益率下降。
(五)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1,107.78亿元,同比增加26.52亿元,
增长2.45%,主要是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增加。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776.88亿元,同比增加137.34亿元,
增长21.47%,主要是客户存款规模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成本率
企业客户存款 2,613,811 58,045 2.22 2,150,995 47,074 2.19
活期 824,883 6,715 0.81 755,700 5,738 0.76
定期 1,788,928 51,330 2.87 1,395,295 41,336 2.96
零售客户存款 770,019 19,643 2.55 658,313 16,880 2.56
活期 226,701 939 0.41 194,337 811 0.42
定期 543,318 18,704 3.44 463,976 16,069 3.46
客户存款合计 3,383,830 77,688 2.30 2,809,308 63,954 2.28
2、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存放、拆入及卖出回购款项利息支出
214.21 亿元,同比减少 75.30 亿元,下降 26.01%,主要是规模减少和
同业利率下降。
3、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利息支出116.69亿元,同比减少35.52
亿元,下降23.34%,主要是发行债券规模减少和利率下降。
(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43.23亿元,同比增加
11.54亿元,增长4.98%,主要是理财服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加18.84
亿元,增长297.16%。
3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7,005 25,977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1,626 1,909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2,245 14,163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701 1,538
理财服务手续费 2,518 634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1,529 1,360
代理服务手续费 3,288 2,744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14 1,446
其他 2,484 2,18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682) (2,8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4,323 23,169
(七)其他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收入74.59亿元,同比减少2.66亿元,主要
是汇兑净收益减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139 (2,162)
投资净收益 6,149 7,689
汇兑净收益 310 1,339
其他营业收入 712 751
其他收益 149 108
其他收入合计 7,459 7,725
(八)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375.89亿元,同比增加13.71亿元,
增长3.79%。成本收入比26.38%,同比下降0.89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职工薪酬费用 19,243 18,401
物业及设备支出 5,920 5,518
其他 12,426 12,299
业务及管理费合计 37,589 36,218
33
(九)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客观审慎的拨备政策,持续夯实拨备基础,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69.32亿元,同比增加75.85
亿元,增长15.37%。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53,353 47,78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53,197 47,8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156 (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334) 43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772 (314)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973 752
其他 2,168 684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56,932 49,347
(十)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75.92亿元,同比减少1.30亿元,下
降1.68%,主要是免税收入增加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三、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53,681.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346.79
亿元,增长13.41%,主要是贷款和垫款增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2,712,204
贷款应计利息 8,486 8,160
贷款减值准备 注
(75,533) (76,228)
贷款和垫款净额 2,942,435 54.81 2,644,136 55.86
应收融资租赁款 100,788 1.88 83,723 1.7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6,059 0.86 31,358 0.66
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 360,287 6.71 364,340 7.70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1,695,679 31.59 1,447,351 30.57
贵金属 9,353 0.17 10,826 0.23
34
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2,882 2.10 67,105 1.42
长期股权投资 257 0.00 - -
固定资产 23,301 0.43 19,342 0.41
使用权资产 11,137 0.21 11,684 0.25
无形资产 2,249 0.04 1,734 0.04
商誉 1,281 0.03 1,281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87 0.37 16,306 0.34
其他资产 42,815 0.80 34,245 0.72
资产合计 5,368,110 100.00 4,733,431 100.00
注: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1、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30,094.82亿元,比上年末
增加2,972.78亿元,增长10.96%;贷款和垫款净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
54.81%,比上年末下降1.0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1,657,277 55.07 1,490,033 54.94
零售贷款 1,283,280 42.64 1,157,508 42.68
贴现 68,925 2.29 64,663 2.38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100.00 2,712,204 100.00
2、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16,956.79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2,483.28亿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31.59%,比上年末上升1.02
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 304,908 17.98 211,406 14.61
衍生金融资产 25,264 1.49 13,805 0.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222,807 13.14 180,005 12.44
债务工具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1,141,825 67.34 1,041,512 71.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875 0.05 623 0.04
权益工具
35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总额 1,695,679 100.00 1,447,351 100.00
3、持有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
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 4,754.28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739.08 亿元,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债券占比 75.0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0,562 6.43 8,792 2.91
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356,838 75.05 233,514 77.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88,028 18.52 59,214 19.64
债务工具
持有金融债券合计 475,428 100.00 301,520 100.00
4、持有规模最大的十支金融债券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债券 1 17,740 4.04 2027-04-10 -
债券 2 15,850 4.98 2025-01-12 -
债券 3 13,220 4.39 2027-09-08 -
债券 4 13,120 4.24 2027-08-24 -
债券 5 12,690 3.05 2026-08-25 -
债券 6 11,600 3.18 2026-04-05 -
债券 7 11,550 4.73 2025-04-02 -
债券 8 11,330 3.74 2025-09-10 -
债券 9 10,210 3.86 2029-05-20 -
债券 10 9,340 3.63 2026-07-19 -
5、商誉
本集团商誉成本60.19亿元,报告期末,商誉减值准备47.38亿元,
账面价值12.81亿元,与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动。
6、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冻结或
者被抵押、质押情况。
36
(二)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49,131.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657.35
亿元,增长13.01%,主要是客户存款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241,110 4.91 224,838 5.17
客户存款 3,480,667 70.84 3,017,888 69.4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69,345 9.55 444,320 10.23
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款 176,061 3.58 191,828 4.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4 0.00 100 0.00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25,778 0.52 13,893 0.32
应付职工薪酬 15,169 0.31 13,667 0.31
应交税费 8,772 0.18 9,322 0.21
租赁负债 10,762 0.22 11,069 0.25
预计负债 4,280 0.09 2,751 0.06
应付债券 440,870 8.98 371,904 8.56
其他负债 40,294 0.82 45,797 1.06
负债合计 4,913,112 100.00 4,347,377 100.00
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34,806.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4,627.79亿元,增长15.3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客户存款 2,628,797 75.53 2,275,772 75.41
活期 850,381 24.43 783,859 25.97
定期 1,778,416 51.10 1,491,913 49.44
零售客户存款 805,243 23.13 687,571 22.78
活期 278,518 8.00 221,158 7.33
定期 526,725 15.13 466,413 15.45
其他存款 3,182 0.09 21,682 0.72
应计利息 43,445 1.25 32,863 1.09
客户存款余额 3,480,667 100.00 3,017,888 100.00
37
(三)股东权益
报告期末,本集团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4,549.98亿元,比上年末
净增加689.44亿元,主要是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当期实现利润
增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股本 54,032 52,489
其他权益工具 109,062 70,067
资本公积 58,434 53,533
其他综合收益 1,393 2,737
盈余公积 26,245 26,245
一般风险准备 67,702 59,417
未分配利润 136,581 120,494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453,449 384,982
少数股东权益 1,549 1,072
股东权益合计 454,998 386,054
(四)资产负债表外项目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外项目主要是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信用卡承
诺、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担保。报告期末,信贷承诺合计14,765.4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0.50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351,996 323,743
承兑汇票 769,458 609,169
开出保函 130,425 128,746
开出信用证 224,482 225,653
担保 185 185
信贷承诺合计 1,476,546 1,287,496
四、现金流量分析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171.57 亿元。其中,现金流
入 7,107.46 亿元,比上年减少 132.61 亿元,下降 1.83%,主要是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和拆出资金现金流入减少;现金流出 5,935.89 亿元,比
38
上年减少 653.18 亿元,下降 9.91%,主要是同业存放和偿还央行借款
现金流出减少。
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1,735.60 亿元。其中,现金流
入 7,582.59 亿元,比上年增加 615.20 亿元,增长 8.83%,主要是收回
投资增加;现金流出 9,318.19 亿元,比上年增加 1,606.57 亿元,增长
20.83%,主要是投资支付现金增加。
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867.5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482.11 亿元,主要是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净增加。
五、贷款质量分析
(一)贷款行业集中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行业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313,427 18.91 270,177 18.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4,595 17.78 261,465 17.55
房地产业 224,450 13.54 211,918 14.2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9,785 11.46 170,068 11.42
批发和零售业 127,522 7.69 113,140 7.59
建筑业 107,987 6.52 94,793 6.36
金融业 97,132 5.86 76,907 5.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535 5.34 87,226 5.85
农、林、牧、渔业 54,100 3.26 41,459 2.78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532 2.75 45,948 3.08
其他
注
114,212 6.89 116,932 7.85
企业贷款小计 1,657,277 100.00 1,490,033 100.00
零售贷款 1,283,280 1,157,508
贴现 68,925 64,663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2,712,204
注:“其他”包括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
软件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
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
39
(二)贷款投放地区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652,565 21.69 556,102 20.49
中部地区 532,348 17.69 447,249 16.49
珠江三角洲 396,086 13.16 341,541 12.59
环渤海地区 387,332 12.87 349,559 12.89
西部地区 373,595 12.41 348,706 12.86
东北地区 117,580 3.91 121,928 4.50
总行 451,157 14.99 450,945 16.63
境外 98,819 3.28 96,174 3.55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100.00 2,712,204 100.00
(三)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941,130 31.27 852,885 31.45
保证贷款 710,746 23.62 637,315 23.50
抵押贷款 1,017,960 33.83 862,021 31.78
质押贷款 339,646 11.28 359,983 13.27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100.00 2,712,204 100.00
(四)前十大贷款客户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占贷款和垫款本 占资本净额
名称 行业
31 日贷款余额 金总额百分比 百分比 1
借款人 1 制造业 11,124 0.37 2.08
借款人 2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300 0.21 1.18
借款人 3 采矿业 5,500 0.18 1.03
借款人 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3,877 0.13 0.73
借款人 5 制造业 3,685 0.12 0.69
借款人 6 制造业 3,500 0.12 0.66
借款人 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67 0.11 0.63
借款人 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16 0.11 0.60
借款人 9 房地产业 3,200 0.11 0.60
借款人 1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042 0.10 0.57
合计 46,811 1.56 8.77
40
注:1、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百分比按照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计算。
2、借款人 2 为本行关联方,与本行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 2,903,043 96.47 2,609,993 96.23
关注 64,773 2.15 59,999 2.21
次级 19,795 0.66 23,466 0.87
可疑 11,604 0.38 12,049 0.44
损失 10,267 0.34 6,697 0.25
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009,482 100.00 2,712,204 100.00
正常贷款 2,967,816 98.62 2,669,992 98.44
不良贷款 41,666 1.38 42,212 1.56
(六)贷款迁徙率
单位:%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比 2019 年增减 2018 年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3.35 2.57 +0.78 个百分点 1.94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43.43 42.83 +0.60 个百分点 38.48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83.11 86.04 -2.93 个百分点 68.71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67.65 66.74 +0.91 个百分点 32.80
(七)重组贷款和逾期贷款
1、重组贷款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占贷款和垫款本 占贷款和垫款本
余额 余额
金总额百分比 金总额百分比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7,659 0.25 11,888 0.44
逾期 90 天以上的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245 0.01 898 0.03
2、逾期贷款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逾期 3 个月以内 31,349 48.53 27,637 44.91
逾期 3 个月至 1 年 21,773 33.71 22,493 36.55
41
逾期 1 年以上至 3 年以内 9,475 14.67 9,307 15.12
逾期 3 年以上 1,999 3.09 2,107 3.42
逾期贷款本金合计 64,596 100.00 61,544 100.00
(八)不良贷款的业务类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企业贷款 26,354 63.25 26,223 62.12
零售贷款 15,312 36.75 15,989 37.88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41,666 100.00 42,212 100.00
(九)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地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东北地区 7,396 17.75 4,912 11.64
环渤海地区 6,160 14.78 5,797 13.73
长江三角洲 5,383 12.92 6,831 16.18
中部地区 5,225 12.54 5,031 11.92
珠江三角洲 4,699 11.28 4,155 9.84
西部地区 3,365 8.08 4,951 11.73
总行 9,430 22.63 10,527 24.94
境外 8 0.02 8 0.02
不良贷款总额 41,666 100.00 42,212 100.00
(十)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行业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制造业 13,608 32.66 12,605 29.86
批发和零售业 3,897 9.35 5,141 12.18
住宿和餐饮业 1,724 4.14 2,280 5.40
房地产业 1,629 3.91 951 2.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54 3.73 926 2.19
建筑业 1,039 2.49 741 1.76
采矿业 864 2.07 1,155 2.7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61 1.35 640 1.52
4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7 0.90 979 2.32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3 0.32 192 0.45
其他
注
968 2.33 613 1.45
企业贷款小计 26,354 63.25 26,223 62.12
零售贷款 15,312 36.75 15,989 37.88
贴现 - - - -
不良贷款总额 41,666 100.00 42,212 100.00
注:“其他”包括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金融
业;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农、林、牧、渔业;教育业等。
(十一)不良贷款的担保方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5,140 36.34 13,339 31.60
保证贷款 10,425 25.01 12,444 29.47
抵押贷款 14,852 35.65 13,396 31.74
质押贷款 1,249 3.00 3,033 7.19
不良贷款总额 41,666 100.00 42,212 100.00
(十二)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的计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抵债资产 581 517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581 517
减值准备 (191) (39)
抵债资产净值 390 478
(十三)贷款减值准备金的计提和核销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工具进行信用风险水平判定后,以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
化参数,针对不同风险水平的贷款计提与其风险程度对应的预期信用
损失,并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余额 1 76,228 67,209
本年计提 2 59,127 53,396
43
本年转回 (5,930) (5,575)
收回已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3,202 2,428
折现回拨 3 (767) (828)
本年核销及转出 (36,013) (26,576)
本年处置 (20,310) (13,826)
其他 (4) -
年末余额 1 75,533 76,228
注:1、不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贴现、国内证福费廷业务计提的
减值准备。
2、含因阶段转换及未导致贷款终止确认的合同现金流量修改计提的减值准备。
3、指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减值的贷款随其后现值增加的累积利息收入。
(十四)不良资产的处置及呆账核销政策
本行持续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优化处置流程,拓宽处置渠道,
提升处置效率,应处尽处,最大限度挖掘不良资产价值;运用科技赋
能清收,开发上线“资产保全管理平台”,提升清收管理精细化和智能
化水平;增提拨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从抓起诉率、判决率、执行
率、终本率入手,创造条件推动应核尽核;坚持“账销案存、权在力
催”原则,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清收管理,努力实现回收价值最大化。
报告期内,本行共处置不良贷款 607.2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59.17
亿元,其中,核销呆账 340.51 亿元,债权转让 123.16 亿元,债转股
31.17 亿元,资产证券化 112.38 亿元。此外,通过保全清收现金 116.50
亿元。
六、资本充足率
详见“第五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相关内容及本行发布的
《2020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七、分部经营业绩
(一)按地区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地区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长江三角洲 27,538 13,277 23,813 10,369
44
中部地区 24,834 7,917 21,999 7,285
环渤海地区 23,104 9,246 20,926 2,885
珠江三角洲 19,890 4,603 18,391 4,805
西部地区 17,182 3,178 15,890 3,294
6,632 19
东北地区
6,038 (4,473)
总行 21,350 10,119 22,903 15,014
境外 2,543 1,630 2,258 1,492
合计 142,479 45,497 132,812 45,163
(二)按业务分部划分的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公司银行业务 59,555 20,619 53,231 16,670
零售银行业务 58,663 2,957 54,678 5,897
金融市场业务 24,225 21,925 24,765 22,532
其他业务 36 (4) 138 64
合计 142,479 45,497 132,812 45,163
有关分部经营业绩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八、其他
(一)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项目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月 31 日 月 31 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6,059 31,358 46.88 活期存放境内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增加
衍生金融资产 25,264 13,805 83.01 汇率类衍生金融资产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592 6,835 537.78 买入返售证券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304,908 211,406 44.23 公募基金投资增加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负债 25,778 13,893 85.55 汇率类衍生金融负债增加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182 25,603 -44.61 卖出回购金融债券减少
其他权益工具 109,062 70,067 55.65 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1,393 2,737 -49.10
的证券资产公允价值重估减少及减值增加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幅 变动主要原因
4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139 (2,162) 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增加
汇兑净收益 310 1,339 -76.85 汇兑净收益减少
其他业务成本 788 544 44.85 其他业务成本增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347) 1,083 不适用
的证券资产公允价值重估减少及减值增加
(二)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逾期未偿债务。
(三)应收利息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
1、表内应收利息增减变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表内应收利息 注
32,014 248,856 244,806 36,064
注:包含计提利息及应收未收利息。
2、应收利息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应收利息坏账准备余额 3 10 (7)
(四)其他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的计提
1、其他应收款增减变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 31,597 26,187 5,410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694 573 121
九、业务条线经营业绩
(一)公司银行业务
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实体经济,制造业和
民营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普惠金融完成“两增两控”目标;大力
推进“客户倍增”计划,深耕客群分层经营,打造具有财富管理银行
特色的客群体系,对公有效客户数量增长、质量提升;加快向轻资本
46
轻资产转变,围绕产业链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升级线上产品,提升公
司业务价值。报告期末,实现营业收入 595.55 亿元,比上年增加 63.24
亿元,增长 11.88%,占全行营业收入的 41.80%。对公客户 78.29 万
户,比上年增加 10.42 万户,增长 15.35%,其中,对公有效客户 32.51
万户,比上年增加 8.21 万户,增长 33.79%。
1、对公存贷款业务
本行按照“增量、降本、便利”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对
先进制造业、两新一重、医药卫生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贷款增速创
近年新高,贷款利率显著下降;加速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强化线上批
量获客,以产品实力和服务能力带动客户结算资金沉淀;持续优化存
款结构,稳妥压降高成本存款,核心存款占比持续提升;坚守风险底
线,强化风险防范,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报告期末,对公存款余额(含
其他存款中的对公部分)26,317.2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537.85 亿
元,增长 15.53%,其中,对公人民币核心存款增加 5,007.66 亿元,
增长 29.11%;对公贷款余额 16,572.77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672.44
亿元,增长 11.22%。
2、普惠金融业务
本行积极落实有关应对疫情的决策部署,加大信贷投放,创新产
品服务,认真执行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为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
供最大金融支持;持续加大涉农扶贫支持力度,从定价转授权、定价
优惠、落实尽职免责等方面开展扶贫信贷投放,精准扶贫贷款稳步增
长;坚持创新驱动,迭代升级“阳光普惠云”平台;打造“链计划”,
全行“阳光普惠”生态链业务取得成效;加强渠道建设,深化与国家
融资担保基金、国家农业担保联盟等机构合作;积极参与光大集团
E-SBU,与集团内企业实现优势互补。报告期末,全面完成“两增两
控”监管指标,普惠贷款余额 2,012.51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458.55
47
亿元,增长 29.51%,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客户数 37.61 万户,比
上年末增加 3,575 户;新投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4.96%,同比下降
90BPs;不良率 0.71%。
3、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践行“商行+投行+财富”的经营管理理念,聚焦客户多元化
需求,以大投行视角整合资源,以投行市场化业务为抓手,加大对实
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推进投行系统开发,上线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
人消费贷款和网贷资产证券化系统。报告期内,本行主承销债券金额
5,218.16 亿元,市场排名第六,同比增长 75.18%,其中,发行疫情防
控债券 27 只,承销金额 216.80 亿元;积极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发展,发行证券化项目资产 120.43 亿元。
4、交易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成立了交易银行部,为客户提供国际结算、贸易
融资、供应链金融、现金管理等交易银行综合金融服务。本行以推进
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为契机,推出“阳光e保通”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优化升级“阳光融e链”“阳光供应链云平
台”,发挥全流程在线业务优势,以科技赋能创新客户服务方式;正
式发布“阳光薪”农民工工资金融服务品牌,涵盖农民工工资支付担
保、对公代发账户、零售代发工资等服务;积极落地自贸区贸易便利
化、投融资便利化等政策,切实支持实体企业发展。
专题 1: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
本行作为金融国家队的一员,加大对疫情防控、制造业、民营经济、普惠金
融、扩大内需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一、支持抗疫企业,助推复工复产
面对疫情,采取配置专项额度、下放审批和定价权限、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优化考核等措施,并对防控疫情相关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共计将 1,900 多户企
业纳入名单,全年对医疗卫生和生活物资保障重点领域表内外累计投放资金超过
48
1,500 亿元。出台关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
较大行业的服务指导意见,制定受困行业重点支持企业白名单,全年四大受困行
业表内外累计投放资金超过 2,600 亿元。
二、支持制造业企业,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制造业金融服务提升年”活动,推出准入绿色通道和审批快速通道、
价格优惠、减费让利、创新产品等支持实体经济的“十项举措”;将“支持制造
业评价”纳入分行平衡计分卡考核;与制造业龙头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制定
先进制造业白名单,举办先进制造业企业签约会,提供专项支持政策;优化增量
信贷资源配置,积极腾挪资源保障制造业贷款投放,实现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
长期贷款双增长。报告期末,制造业贷款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提前超额完成计划
目标。
三、坚持四个“一视同仁”,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本行在信贷政策、服务效率、激励约束、产品创新四个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
同仁,坚守“与民企共成长”理念;将“服务民营企业评价”纳入分行平衡计分
卡考核,引导分行加大对民企投入;制定对民营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的办法,
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民企客户,采取“一户一策”
“因类施策”,制定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报告期末,全行民营企业表内外授信
余额近 1.1 万亿元。
四、发展普惠金融,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认真执行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多措并举为小微企业提供最大金融支持;加
大三农领域信贷支持,保持涉农贷款稳步增长;积极开发更多无抵押担保、无接
触、无存贷挂钩产品,推进柔性化、智能化、平台化,优化“阳光普惠云”系统,
运用云认证、云签约等技术实现合同在线签署;开发智能运营平台,打造新一代
分层次审批业务流程管理系统。报告期末,普惠贷款增长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
增速,新投放贷款加权利率同比下降。
五、打通产业和境内外循环链,支持“双循环”体系建设
大力做好出口转内销相关金融服务,确定重点支持客户白名单,在授信审批、
费率优惠方面提供便利;积极构建“产业链金融生态圈”,优化升级“阳光供应
链云平台”,实现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电子保函等云上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
49
引导境外机构向境内实体企业提供各类跨境金融服务,通过境外发债、贸易融资、
跨境融资等为境内实体企业解决金融需求,其中全年跨境融资额约 176 亿元。
(二)零售银行业务
本行着力打造数字化零售银行,按照“外接场景,内建平台,数
据驱动,综合经营”的思路,推动覆盖“全客户、全渠道、全产品”
的数字化转型,构建从客户导流、营销、挖掘到触达的数字化服务全
链路;全面创新零售客户获取与分层经营模式,零售客户总量增加,
质量提高;加大负债端结构调整,零售存款规模增长,结构优化;深
化财富管理转型,推动财富 E-SBU 个人客户生态圈建设,财富管理
能力增强,零售渠道价值提升;推进零售贷款业务转型,打造阳光零
售贷款名品,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资产质量持续向好。报告期内,零
售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86.63 亿元,比上年增加 39.85 亿元,增长
7.29%,占全行营收的 41.17%,其中,零售净利息收入 421.86 亿元,
同比增长 9.77%,占全行净利息收入的 38.11%;零售非利息净收入
164.77 亿元,同比增长 1.42%,占全行非利息净收入的 51.84%。
1、零售客户与管理客户总资产
本行以“提升客户总量、优化客户结构”为核心目标,从积极拓
展新客户与深度挖掘存量客户两方面入手,以客户生命周期管理为主
线,以数据挖掘模型为支撑,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经营,分层次、分客
群精准营销,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分层、集中、
专业化的客户经营体系。报告期末,本行零售客户达到 1.23 亿户(含
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其中,月日均资产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中高
端客户比上年末增长 22.57%,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不断提高。
手机银行、阳光惠生活与云缴费三大 APP 累计用户 1.32 亿户,比上
年末增长 63.37%,其中,月活用户(MAU)3,847.31 万户,比上年
末增长 78.50%。管理零售客户总资产(AUM)19,176.42 亿元,比上
50
年末增长 12.42%。
2、零售存款业务
本行坚持“存款立行”的经营思路,积极落实监管机构关于结构
性存款规范及压降工作要求,深化客户综合经营,推动零售存款结构
优化、规模增长;强化客户服务,优化“薪悦管家”代发综合金融服
务平台,积极拓展批量代发业务;通过深耕健康医疗、社保民生、商
圈经营、社区物业、交通出行、文教旅游、消费支付及互联网创新平
台等渠道场景,发挥项目批量获客作用,开展精准化营销,提升客户
综合效益贡献度。报告期末,零售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零售部
分)8,054.93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984.12 亿元,增长 13.92%。
3、财富管理业务
本行持续加快财富管理转型,完善管理体系,打造专业化理财经
理队伍,做实分层客群经营,促进财富管理规模不断扩大,效益稳步
提升;积极落实资管新规要求,稳步推进个人理财业务转型,进一步
完善“七彩阳光”系列理财产品体系,报告期末,转型类理财产品规
模比上年末增长 40.30%;大力推动财富 E-SBU 个人客户生态圈建设,
聚焦“魅力旅游行”“健康养老圈”“财富一站通”“私行投行+”
“惠民云生活”等五大场景,发挥光大集团协同优势,实现客户迁徙、
交叉销售、产品创新和综合服务,为个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解决方
案。报告期内,实现个人财富管理手续费净收入 63.67 亿元,同比增
长 65.59%。其中,代理信托收入同比增长 111.92%,代理保险收入同
比增长 23.56%,代理基金收入同比增长 66.28%。
4、私人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作为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重要举措,本行成
立私人银行部,聚焦高净值客群分层和价值挖掘。本行私行业务积极
构建“数据导客”+“场景获客”+“全旅程陪伴”(DSC)的私行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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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经营模式,优化升级分层经营系统,搭建“1+N”综合服务体系;
加速推进代理产品净值化转型,全年代理公募基金销量同比增长
219.52%,代理期缴保费同比增长 50.07%;强化垂直管理,完善总分
支三级私人银行组织体系,打造由私行理财经理和投资顾问为核心的
私行队伍,建立体系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团队作业新模式;推进私
行智能风控系统建设,上线新代销系统、新双录系统和“财富 AI+”
项目,在业内第二家实现手机银行 AI 智能视讯鉴证功能;实现光大
集团银证信保基全面协同,做实场景营销和客户迁徙,综合服务能力
进一步增强。报告期末,私人银行客户 40,112 人,比上年末增加 7,905
人,增长 24.54%,年增量是上年度的 1.86 倍;管理资产总量 4,371.76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634.87 亿元,增长 16.99%。
5、零售贷款业务
本行积极推进零售贷款业务数字化转型,通过科技赋能与产品服
务创新,持续改善客户融资体验,打造阳光个贷名品;坚持“增量、
降本、便利”的业务发展原则,持续降低客户融资成本,支持小微企
业复产复工,助力普惠金融发展;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加大场景导流获客,满足客户
合理消费融资需求,促进消费金融发展;加快 IT 系统升级迭代,通
过科技赋能,促进零售贷款业务的集约化、标准化、智能化、线上化
和敏捷化,进一步提升营销与风控效率,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报
告期末,个贷余额(不含信用卡)8,373.45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7.34%。
6、信用卡业务
本行加快推进线上化、数字化转型,确保疫情期间金融服务,为
受影响的客户延后还款和减免息费,推出“天使计划”医护专属服务,
助力合作方复工复产。推进名品建设,发行“孝心白金卡”完善高端
产品布局,聚焦年轻客群深化抖音卡运营,上线“炫号卡”,研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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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宝”,升级“十元”系列营销活动。形成多元化获客模式,通过数
字、场景、总分、公私四大协同多元化获客,其中,数字化渠道获客
占比同比提升 8.5%。升级阳光惠生活 APP,发布 5.0 版本,月活用
户 1,266.85 万户,本年新增 221.53 万户,同比增长 21.19%。借势光
大集团协同,深度融入旅游 E-SBU,光大中青旅联名卡新增客户 65
万户,“魅力中国”系列实现交易额超 2,000 亿元;启动健康 E-SBU,
发行“阳光本草岐黄”信用卡,上线半年累计引入客户近 40 万户。
强化科技数字驱动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体验,建设企业级分布式 PaaS
云平台,全新规划 IT 架构,上线 RPA 智能机器人支持多个业务流程
自动化。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深化机器学习算法模型应用,推进
风控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新增发卡 837.71 万张;交易金额 27,241.37
亿元,同比增长 2.46%;时点透支余额 4,470.86 亿元(不含在途挂账
调整),比上年末增长 0.51%;实现业务收入 453.82 亿元。
专题 2:聚焦能力建设推动财富管理转型
本行大力提升财富管理营销能力、资产配置能力、投资顾问能力和风险控制
能力,推动财富管理转型,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
营销能力
积极推动客户分层经营,打造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分层、集中、
专业化的客户经营体系和营销策略,通过持续开展基础客户、财富客户、私人银
行客户、零售信贷客户、信用卡客户五大特色客群专项营销活动,进一步扩大客
户基础,挖掘客户价值;开展零售客户经理 “万人大练兵”活动,提升综合经营
能力和专业化销售能力。报告期内,代理公募基金销量达到上年的 3.19 倍,单
只重点基金单日销售达到 141.11 亿元,创本行代理公募基金单日销售之最;代
理保险期缴保费同比增长 50.07%,E-SBU 协同名品保费达到上年同期的 1.69 倍;
理财产品“阳光橙”销量达到 200 亿元,创单品募集金额最大、募集成立最快记
录;代理私募中收比上年增长 45.45%,转型发展取得成效。
资产配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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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手机银行财富体检、资配平台 AAP 和智能投研功能,持续向客户传导
多元均衡的资产配置理念,复杂产品销售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净值化转型成效
显著。2020 年,私行客群基金资产配置率提升 3.2 个百分点,基金产品覆盖率提
升 13.7 个百分点;保险资产配置率提升 0.22 个百分点,保险产品覆盖率提升 0.5
个百分点。
场景创新能力
持续推进产品、交易与场景的深度融合,场景化聚客、获客、活客能力提升;
运用大数据挖掘高净值客户需求焦点,构建文化、财经、运动、医养、亲子等场
景,创设品牌、整合资源;线上应用财富体检、智能投研、颐享阳光等系列场景,
线下启动资产配置百场行、金牛晚宴、走进养老社区、保险 PLUS 沙龙等活动,
形成“聚客-获客-活客”的线上+线下流量平台。
投资顾问能力
搭建总分支三级私人银行体系,14 家分行设立私行一级部,20 家分行设立
私行二级部;组建私行理财经理和投资顾问团队,打造垂直化、体系化、专业化、
标准化的私行队伍;创新性启用 AI 智能技术提高私行理财经理和投资顾问的培
训效率,全行超过 20 万人次完成智能通关。
风险控制能力
强化零售代销业务全面风险管理,建立代销产品“设、募、管、退”全流程,
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全周期,代理理财、公募、私募和保险业务全覆盖的风险
管理体系;持续充实全行合规风控团队人员配置,推进风控专业能力建设;积极
探索智能风控系统建设,上线“财富 AI+”,实现 AI 合格投资者认定、AI 产品
讲解和 AI 智能视讯鉴证 3 项业内领先的智能风控功能。
7、数字金融业务
本行持续推进数字光大战略,加快数字银行建设,推动交易线上
化、移动化;疫情初期上线无接触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远程银行
保障连续运营,云支付开通抗疫业务绿色通道;推动光大集团财富生
态建设,发挥协同作用,银证合作、银保证联合营销成效显著;数字
金融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连续 7 年获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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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综合奖项“最佳数字银行奖”。报告期末,电子渠道交易替代率
98.69%,比上年末提升 0.21 个百分点;发布手机银行 8.0 版,支持一
站式财富管理,月活用户达 1,340.24 万户,本年新增 333.11 万户,
同比增长 33.08%;随心贷累计投放 1.27 万亿元,贷款余额 1,068.4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89.00 亿元,完成本行首笔基于网贷的资产证
券化流转项目;云支付上线统一支付平台,交易额达到 11.21 万亿,
同比增长 7.04%。
8、云缴费业务
本行继续保持中国最大开放便民缴费平台领先优势,加快缴费项
目接入,水、电、燃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代收服务覆盖率持续
提高,代理政务缴费笔数和金额大幅上升;进一步加大平台合作输出
力度,拓宽服务渠道,提升云缴费便民服务能力;持续简化操作流程,
优化客户体验,上线缴费钱包和财富钱包等缴费场景下的金融产品,
积极打造“金融+生活”一体化生态圈;发挥云缴费线上化、便捷化
特点和项目多、渠道广、体验好优势,为全国疫情防控“减少出行、
减少聚集”作出积极贡献;云缴费普惠便民的品牌内涵深入人心,连
续 6 年发布《中国便民缴费产业白皮书》,获“人民银行科技发展一
等奖”、中国银行业协会“最佳社会责任案例奖”等。报告期末,累
计接入项目 10,040 项,比上年末增加 2,837 项,增长 39.39%;累计
输出平台 575 家,当年新增 160 家,增长 38.55%;直联客户 5,031.98
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3,876.69 万户,增长 335.56%;直联客户月活用
户 1,240.22 万户,本年新增 1,137.30 万户,同比增长 1,105.05%;近
三年累计缴费用户 7.17 亿户,本年服务活跃用户 5.09 亿户,比上年
增长 34.67%;缴费笔数 18.65 亿笔,比上年增长 13.37%;缴费金额
4,037.63 亿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 5.85 亿元,同比增长 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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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落实疫情防控与业务发展两手抓,化疫情之危
为发展之机,继续做优做强投资交易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建设,创新
阳光品牌,不断提高产品价值和服务水平;加大理财转型力度,净值
型理财产品占比提高,发行抗击疫情、股票指数、挂钩黄金、卫生安
全等多支特色化理财产品;托管业务全力做强品牌,实现托管规模和
收入双增长,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市场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 242.25 亿元,占全行营业收入的 17.00%。
1、资金业务
本行不断强化宏观形势研究,持续提高自营债券投资交易水平,
积极参与抗疫债券投资与承销,切实支持实体经济;稳步开展货币交
易,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流动性安全;增加债券投资规模,优化
资产配置结构,重点配置国债、地方债、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信用
债,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承销排名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名品“阳
光财汇盈”形成包括汇率、利率、信用三类金融衍生工具的完备产品
体系,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完善全面风险管控体系,确保资金业
务合规有序开展。报告期末,本行自营债券组合 8,649.22 亿元,占全
行资产的 16.11%,其中,国债、地方政府债占比为 50.94%。
2、金融同业业务
本行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强化同业专营管理,保持适度业务规模,
确保合规稳健经营;积极开展市场研判,把握市场走势,支持实体经
济发展,提升业务配置质效;持续关注流动性安全,履行全行流动性
管理职能;坚守风险底线思维,严格管控业务风险,加强信用风险预
警监测,保持资产质量稳定,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做好同业客户统
筹管理,夯实客户基础,扩大业务合作。报告期末,同业存款余额
4,693.4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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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管理业务
本行积极顺应监管导向,以理财子公司为依托,夯实资产管理体
系;积极支持抗疫,主动对接湖北及周边地区医药、医疗、公共卫生
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发行多支抗疫主题产品,投资疫情防控专项债及
防疫相关项目;加快产品转型,以“七彩阳光”产品体系为核心,做
大产品容器,“阳光橙增盈绝对收益”产品实现 1.5 天 200 亿元的销
售成绩;拓展销售渠道,开展场景化营销,上线多家代销机构,打造
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增强投资能力,加大权益布局,提高理财产品
权益投资活跃度,发行阳光红卫生安全、300 红利指数、ESG 行业精
选等权益产品,业绩表现良好;搭建以信用风险统一管理、市场风险
归口管理、操作风险分层管理、流动性风险独立管理的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推进理财业务稳健发展。报告期末,本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
8,362.73 亿元,比上年增加 574.36 亿元,增长 7.37%,其中,净值型
理财产品余额 5,035.52 亿元,占比 60.21%。全年非保本理财产品累
计发行 3.98 万亿元。阳光理财项下已到期理财产品全部正常兑付。
4、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全面融入光大集团 E-SBU 生态圈,内外联动成效显著;加
大市场营销力度,养老金融发展迅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理财
托管和养老金托管收入增幅较大;优化新一代托管系统、投资监督系
统和绩效评估系统,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切实防范风险,完善
风险矩阵模型,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报告期末,本行托管业务税后收
入 14.45 亿元,托管业务规模 62,508.33 亿元。
十、业务创新情况
本行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系统、全面搭建金融科技创新体系,
提升核心竞争力;建立金融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机制,投入 5 亿元预
算专项支持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的快速孵化与落地推广;成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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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字金融学院,推动人才培育、项目孵化及创新生态构建;整合全
行创新管理职能,由金融科技板块统筹推动全行创新;建立数字化名
品评审及管理机制,金融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实现与数字化名品评审机
制的有效衔接。
报告期内,金融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支持的智慧出行、产业链融
资、阳光物流、电子商务、公共资源等重点项目已实现阶段性收益。
物流通步入快速成长期,试点上线光信通,手机银行 8.0 版推出“AI
数字人”智能客服。
十一、信息科技
本行持续建设“123+N”数字银行发展体系。“一个智慧大脑”
重塑银行智能服务,形成算法模型 600 个、客户标签 1730 个;实现
多模态生物识别的交叉应用,覆盖场景比上年增长 83%。“两大技术
平台”加速科技创新应用,实施“安沃云”工程和“北极星”架构转
型,推广容器云平台,全行应用系统上云率 88.77%;搭建新一代智
能化数据资产管理平台,大数据平台数据总量 3.63 PB,比上年末增
长 105%。“三项服务能力”聚焦移动化、开放化、生态化,创新线上
服务新模式和新渠道。“N 个数字化名品”通过金融科技支撑云缴费、
云支付、随心贷、物流全程通、出国云、阳光融 e 链等快速发展。
本行将信息科技作为业务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实施科技投入倍增
计划。报告期末,全行科技投入 51.50 亿元,比上年增加 17.46 亿元,
增长 51.29%,占营业收入 3.61%。全行科技人员 1,965 人,比上年增
加 423 人,增长 27.43%,占全行员工的 4.24%。
报告期内,本行信息系统运行稳定,无重大安全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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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3:坚持创新驱动赋能业务发展
本行遵循数字光大发展战略与“敏捷、科技、生态”战略转型要求,积极把
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趋势和机遇,发力建设“创新型银行”,打开了全
新的创新局面。
创新体系成果突出:本行成立业内首家数字金融专业学院,打造一支金融科
技创新人才队伍,落地一批创新项目成果,建立与智库、高校、企业等多个外部
机构的开放性创新合作关系,探索推动创新赋能业务发展路径。
创新项目成效显著:金融科技创新项目加快建设,全行共申报 148 个项目,
正式立项 47 个项目,创新项目评审通过率约为 32%。报告期末,重点项目已经
产生较高收益,引入对公客户新增存款超百亿,零售用户新增 10 万户。
科技创新进步加速:本行开发的安沃分布式数据库系统(Ever DB)、统一
监控管理平台、容量管理系统,以及数据变形算法软件等获得 15 项国家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2 项专利。当选为云原生产业联盟理事会会员,容器云 PaaS 平台
入选十大云原生优秀案例。
打造全方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落地业内首个创新人才培养训战营-创星营,
基于实战项目从创意到设计开发到成型路演的全流程,运用精益创业工具完成五
阶段培训,使科技、业务一线人员快速掌握创新项目创建能力。创星营参训人员
实践项目成绩突出,1 个项目获光大集团创新大赛特等奖,3 个项目获创新专项
经费立项加速孵化成长。
数字化名品闪耀市场:光信通接通多家供应链核心企业平台,交易和客户规
模加快增长,正式纳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荣获“金融创新之星”
等多个奖项;物流通在公路网络货运行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累计交易金额超
900 亿元,服务会员超 600 万户;权益通打造全行统一权益营销平台,大幅提升
营销服务数字化水平。
搭建金融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机制:设立金融科技创新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创
新经费配置等职能;建立项目评审机制,确立三级审核流程,确保立项项目高价
值、早产出;设立专项预算,建立金融科技创新投入绿色通道。
构建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创新生态涵盖创新原点、敏捷内环、协同中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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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外环四个部分,创新原点即金融科技创新专项经费机制,自上至下、自内而
外开启全行金融科技创新的总体进程;敏捷内环依托数字金融学院作为创新孵化
基地,筹办创星营、创客空间、创新专家库等多类创新活动;协同中环围绕光大
集团六大 E-SBU 生态建设,加强集团企业协同合作,建立与创新中心、创意大
赛、光大大学、光大科技、京津冀孵化基地等集团创新业务单元的联动机制;共
赢外环通过对接国际孵化平台、头部企业、智库、高校、政府等机构开展交流合
作,拓展引入创新项目及资源,打造开放无界的金融科技创新生态。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
本行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用各年龄段优秀干部员工,加大
干部交流统筹力度,落实干部任职轮岗要求;优化组织架构设置,科
学推进人力资源配置,通过多种渠道招聘优秀人才;克服疫情不利影
响,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学习平台,强化线上培训;完善绩效考核和
薪酬管理体系,突出财富管理转型要求,提升考核激励机制运行效果。
十三、投资状况分析
(一)报告期末,本行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余额 129.83 亿元,比
上年增加 6.00 亿元,增长 4.85%。
(二)重大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万股、%
投资 持股 持股
投资对象 主要业务 报告期损益 合作方
金额 数量 比例
武汉新港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租赁 468,000531,000 90 115,722
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业务 500,000 - 100 56,405 无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王道商业银行股
个人消费贷款 60,000 60,000 60 -9,554
公司 份有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 26 亿港元 - 1001.04 亿港元 无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全牌照银行
2,000 万欧元 - 100-117 万欧元 无
(欧洲) 业务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保利和泰金融控股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商业银行 10,500 10,500 70 360 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韶
公司
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
江苏东方金狐狸服饰有限公司、淮安市宏运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 市政有限公司、江苏泰华医药有限责任公
商业银行 7,000 7,000 70 487
有限公司 司、南京梦都烟草包装有限公司、淮安市宏
淮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瑞金市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瑞金市
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股份
商业银行 10,500 10,500 70 588 红都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瑞金市绿野轩林业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瑞金市天成农产品有限公司
银行卡跨行信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9,750 7,500 2.56 563,600其他商业银行等
息交换网络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 财政部、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
再担保业务 75,000 - 1.51 -
公司 行、中国人寿等 20 家股东
注:1、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上述重大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均为长期投资;
3、上述重大股权投资均不涉及诉讼。
(三)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非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为本
行日常业务,详见前述相关内容。
(四)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债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为本
行日常业务,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四、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情况。
十五、主要控股参股公司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注册地湖北省
武汉市,注册资本 59 亿元。报告期内,主要围绕公用事业、基础设
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等国计民生领域,以及新材料、新能源、高端制
造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在航空设备、车辆设备
领域形成一定品牌优势,并积极拓展风电领域,业务范围覆盖全国。
报告期末,总资产 1,173.21 亿元,净资产 103.18 亿元,报告期内实
现净利润 11.5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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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9 月,从事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
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注册地山东省青岛
市,注册资本 50 亿元。报告期内,通过多元化的产品种类和专业化
的资产配置,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资产增值服务。报告期末,总资
产 59.14 亿元,净资产 56.37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5.64 亿元。
2020 年,光大理财倾力打造“七彩阳光”产品体系,发行养老
客群、薪资管理、儿童成长、卫生安全、ESG 等主题理财,推出股票
直投、股票指数、黄金挂钩、1 分钱起购等特色化产品,加大权益布
局,阳光红卫生安全、红利增强、ESG 精选等权益产品表现良好。截
至报告期末,该公司管理产品规模 5,041 亿元。
(三)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相关业务,
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 10 亿元。报告期内,积极推动自有场景的
搭建和自主风控能力的提升。报告期末,总资产 31.50 亿元,净资产
9.04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0.96 亿元。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6 月,注册地香港,注册资本 26 亿港元,
持有证券交易、证券咨询、融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报告期内,
重点开展保荐与承销、上市公司增发配售及企业再融资等投资银行业
务。报告期末,总资产 118.00 亿港元,净资产 26.02 亿港元,报告期
内实现净利润 1.04 亿港元。
(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该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7 月,注册地卢森堡,注册资本 2,000 万
欧元,为全牌照银行机构,主营业务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发行
票据、发行债券以及其他作为信贷机构根据卢森堡法律可开展的所有
62
业务。报告期内,重点开展双边贷款、银团贷款、风险参与等业务。
报告期末,总资产 3,635 万欧元,净资产 1,348 万欧元,报告期内实
现净利润-117 万欧元。
(六)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09 年 9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湖南省韶山市,注册资本 1.5 亿元。报告期内,“立足三农,
服务韶山”,发展小微业务,助推县域经济,探索金融支持农村经济
发展。报告期末,总资产 7.67 亿元,净资产 2.21 亿元,报告期内实
现净利润 360 万元。
(七)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3 年 2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江苏省淮安市,注册资本 1 亿元。报告期内,继续服务三农,
拓展小微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末,总资产 12.23 亿元,净资
产 1.37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487 万元。
(八)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8 年 11 月,从事存贷款等商业银行业务,
注册地江西省瑞金市,注册资本 1.5 亿元。报告期内,积极探索服务
三农,开展中小微业务。报告期末,总资产 7.06 亿元,净资产 1.60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588 万元。
十六、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集团享有权益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
包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十七、风险管理
(一)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继续严格落实“依法治贷、从严治贷、铁腕治贷”,按照统
一政策、统一审批、统一监控、统一保全“四个统一”的原则,强化
63
对信用风险的统筹管理;完善统一授信管理机制,升级改造风险管理
信息系统,对各类信用及投资业务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强化子公司公
司治理,完善并表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
改造传统风险控制技术,提升风险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信贷支持,为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
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支持扩内需、助复产、
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
优化信贷结构,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统筹做好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化
解风险工作;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战略性新兴行业、先进制
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民营企业、小
微企业、“三农”领域,积极发展普惠金融。
坚持准确资产分类,动态客观反映风险状况;坚持审慎稳健的拨
备政策,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减值测算和拨备计提;完
善资产质量全流程管理机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拓宽处置渠道。
有关信用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审慎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理念,通过实施主动的流动
性管理策略,维持稳健充足的流动性水平,严守流动性安全底线;紧
密跟踪宏观经济和市场形势变化,面对疫情冲击和各类不确定、不稳
定因素,前瞻性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压力测试和应急计划评估;严控
风险限额,增强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拓展多元化负债渠道;强化并
表管理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银行集团风险抵御能力。
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三)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定期重检管理政策,调整风险
限额,将并表范围内涉及市场风险的所有业务和产品均纳入限额管
64
控;密切跟踪境内外市场波动情况,加强利率和汇率风险研判,落实
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保障相关业务平稳运行,防范突发事件可能导致
的极端市场风险,确保各项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处于风险偏好范围内;
定期进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完善压力测试程序和结果应用机制。
有关市场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四)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本行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建立
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推进信息系统建设,计量并动态监测风险变动,
有效管控客户集中度风险。报告期末,本行大额风险暴露的各项限额
指标均控制在监管范围之内。
(五)国别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管理为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行通
过动态监测国别风险变动情况、严格国家/地区准入管理、设定并监
控风险限额、计提涉及国别风险业务的减值准备、开展风险压力测试
工作、开发系统提升国别风险管理数字化水平、定期向高管层和监管
机构汇报相关情况等方式和手段进行国别风险管理。报告期末,本行
涉及国别风险敞口的资产规模较小,均在限额范围内。
(六)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监测报告,跟踪
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压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合规经营意
识;围绕重要操作风险事件和监管处罚,加强督导力度,做好任务分
解和成因分析,确保整改质效;开展警示案例征集和通报工作,对典
型性、多发性、共同性风险和问题进行警示提示;借助关键风险指标、
损失事件收集、风险与控制自评估三大工具,识别潜在风险,开展风
险监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有关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
65
(七)合规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及时跟踪监测外部法律法规变化,
积极推动内部规章制度优化完善,并以此作为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的重
要载体;统一规范全行制度管理的职责、体系、分类和内容,构建以
“合法合规、简单管用、易于执行”为目标的定期重检工作机制,加
强制度的整合精简;注重合规风险的全过程管控,规范专项、临时授
权和转授权流程,优化全行经营管理授权体系;开展飞行检查和员工
资金异常交易排查,加大涉刑、被诉案件的处置力度,确保内外部规章
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八)声誉风险管理
本行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继续遵循“早预警、深研判、
妥处置”的整体思路,优化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全面修订声誉风险管
理制度及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有效的舆情监测、报告和应对处置方案;
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全行声誉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
能力。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银行声誉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声誉风
险事件。
(九)反洗钱管理
本行修订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完成法人机
构洗钱风险评估,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洗钱风险评估,推进反洗钱数
据专项治理;优化反洗钱系统功能,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开展客
户身份信息清理,强化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账户管控,对出租出售银
行账户和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洗钱风险进行专项排查;严格履行国际义
务,全面落实联合国安理会关于经济制裁和反恐怖融资的相关决议。
(十)关于重点领域的信贷政策
疫情爆发后,本行第一时间实施差异化风险管理措施,启动“抗
击疫情”绿色通道,取消部分立项前置程序,下放专项审批授权,简
66
化放款面签流程,支持“生活物资”和“医药物资”类授信业务;加
大对受疫情影响领域的信贷支持,完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困难
企业和个人共渡难关。
本行持续加大先进制造业贷款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民营
企业、普惠金融以及新基建、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
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
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高性能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
器械等先进制造业客户以及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
质效。
对于房地产领域,本行坚持“房住不炒”的总体原则,秉持“总
量管理、谨慎开展、差别授信、严控风险”的业务策略。授信总量实
行指令性限额管理,严控行业集中度风险;坚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制管理;因城施策,根据各城市的人口情况、库存情况、供地情况、
调控政策采取差异化的信贷政策;贯彻“优中选优”原则,严格审查
项目资本金及开发商自有资金到位、“四证齐全”以及项目的拿地成
本、户型结构、目标人群等情况;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和项目
销售的跟踪,强化资金封闭管理。本行房地产行业信贷资产质量保持
平稳且优于全行平均水平。
专题 4:开发智能风控服务普惠金融
本行紧紧跟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发展趋势,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
发点,坚持“敏捷、科技、生态”战略转型导向,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能风
控体系,推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发展线上普惠金融业务。
本行于 2018 年成立智能风控中心,秉承“科技向善,以人为本,为民服务”
的宗旨,践行“开放共享、自主可控、敏捷高效、人技共进”的发展理念,依托
独立自主的算法能力和大数据资源,支撑多种普惠金融业务场景,提供一站式智
能风控解决方案,为数字化转型赋能。
建设开放共享的数智化风控平台体系,提升智能风控服务能力:智能风控中
67
心统筹协调风险数据中台、风险技术中台、风险服务中台建设,整合平台资源,
初步实现了数智化风控平台体系的孵化,数智化风控形成实际生产力。风险数据
中台整合多源异构大数据、分布式时序数据、图数据等数据资源,形成风险数据
资产;风险技术中台推进深度学习、图卷积等先进算法的研究,建立标准算法库,
夯实技术攻关能力,形成算法资产;风险服务中台以敏捷、高效、一体化为目标,
相继上线了智能风控引擎和流式计算平台,将风险管理直达业务前端,直通业务
场景。
建设自主可控的数智化风控技术体系,构建核心竞争力:坚持技术前瞻,理
论与实践相结合,自主可控地推进深度学习算法、图卷积算法、流式计算算法、
NLP 算法的研发和应用,形成多项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构筑技术护城河,
提升本行技术形象。
打造敏捷高效的数智化风控名品,赋能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出标准化智
能风控评分产品(反欺诈评分、信用评分、行为评分等)、金融智能风控解决方
案(消费金融、普惠金融智能风控解决方案等)。报告期末,已支持线上自动化
审批场景 39 个,导入客户 3,700 多万户,自动化审批累计放款 1.6 万亿元,有效
资产余额突破 1,779 亿元。
打造具有新时代工匠精神的金融科技研发团队,实现人技共进:对标业界先
进的金融科技公司,以“敏捷、科技、创新”为导向,采用新的管理机制(包括
组织敏捷,扁平管理;实施敏捷,项目经理负责;科技自主,关键技术自研;管
理创新,绩点积分制度。),形成一支能打硬仗的“算法科学家”团队。
十八、未来发展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2021 年,中国银行业将深入推进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做好“六
保”“六稳”相关工作,推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对外
开放水平;有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建设。
68
(二)经营计划
2021 年,本行将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
能力,推进核心存款增长,优化表内外各项业务资本使用结构,促进
全行高质量发展。在当前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下,争取实现贷款增长不低于 10%。该经营计划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
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风险意识,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
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资本需求计划
本行将基于财务预算、战略规划及压力测试结果制定资本规划及
资本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进行内源式补充并拓展外部补充渠道;
实施逆周期资本管理,应对经济周期波动、监管政策变动的影响,保
障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021 年,从国际环境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际金
融市场不稳定性加大,世界经济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
增长仍面临放缓压力。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
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同时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经
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银行业竞争更为激烈,
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资管新规过渡期进入最后一年,落实结构
性存款压降等监管要求,加大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难度。随着金融
脱媒逐步加剧,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传统商业银行面临巨大挑战。
本行坚持稳中求进,强化战略导向和创新驱动,突出财富管理和
金融科技特色,开启高质量发展新跨越。围绕“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
行”,重点做好:一是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央企职责使命;二是
聚焦再上新台阶,全面实施“跨越计划”;三是聚焦创新驱动,发挥
科技赋能作用;四是聚焦客户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
69
第七节 重要事项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
(一)利润分配政策
本行《章程》明确了普通股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具体政策和审
议程序等事宜,规定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
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行当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全体股东利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及监管部门有关资
本充足率的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并按照本行《章
程》的有关要求,现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 2020 年末,本行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额为人民币
2,624,456.36 万元,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根据《公司法》有关规
定,本次利润分配可不再计提。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计
提一般准备人民币 749,229.96 万元。
3、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313,00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发放 106,000.00 万元,2020 年 8 月 11 日发放 39,000.00
万元,尚未发放股息 168,000.00 万元)。
4、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2.10 元
(税前)。以本行截至 2020 年末已发行股份 5,403,190.90 万股计算,
现金股息总额共计人民币 1,134,670.09 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
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30.00%。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
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本行将维持分配现
金股息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股息,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70
况。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
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
(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
计算。
5、2020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
求。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对本行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变更,该预案制定符合本行《章程》规定,有明确、清晰的分红
标准和比例,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董事会、监事会对利润分
配预案进行了认真讨论与审议,独立董事对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作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普通股股东都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表达意见和诉求。本行股东大会将开通网络投票,并单
独计算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投票情况,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本行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扣税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将
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说明。
(三)近三年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与现金分红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现金分红 11,346.70 11,232.72 8,450.77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0.00 30.07 25.11
二、本行及本行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重要承诺事
项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行公开发行可转债和非公
71
开发行优先股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并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
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本行利益;
2、承诺勤俭节约,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本行有关规定对职务
消费进行约束,不过度消费,不铺张浪费;
3、承诺不动用本行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承诺促使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政策与本行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本行将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则促使本行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根据本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光大集团和华侨城集
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其认购的H 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
内不转让。
2017年12月22日,本行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42.00亿股H股
股票,向光大集团发行16.10 亿股 H 股股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
两家公司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就本行获知,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关联方无上述以外的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三、主要客户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最大 5 家客户对本行营业收入的贡献占本行
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 30%。由于业务性质原因,本行没有主要供
应商。
72
四、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行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安永
华明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
五、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本行无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一)聘任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 6 月 5 日,本行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安永
华明为 2020 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许旭明、梁
成杰;聘任安永为 2020 年度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
蔡鑑昌。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900 万元(含代垫费和增值税)。两
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均为 5 年。
(二)聘任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 6 月 5 日,本行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安永
华明为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支付审计费用 90 万元(含代
垫费和增值税)。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无不同意见。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破产重整事项。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其中大部分为收回不
良贷款而主动提起。报告期内本行不涉及重大被诉、仲裁案件。截至
报告期末,本行未取得终审判决的被诉及仲裁案件 754 件,涉案金额
约为 15.8 亿元。上述诉讼及仲裁不会对本行财务或经营成果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九、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73
制人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被有权机关调查、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
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
处罚、通报批评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也未受到其他监管机构对
本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处罚。
十、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未履行法院生
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提供授信等日常经营
业务,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行审查、审批、交易
程序进行。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
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无任何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2020 年 3 月 28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为中国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150 亿元。本行监事吴俊豪
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2、2020 年 4 月 29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为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100 亿元。该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申能
(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且本行监事吴俊豪先生兼任该公
司董事,为本行关联方。
74
3、2020 年 4 月 29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与光控融金(北
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九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19.02 亿
元。上述企业是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
行关联方。
4、2020 年 6 月 6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与上海光大会展
中心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25.90 亿元。上述
企业是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行关联
方。
5、2020 年 7 月 31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与光大证券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83.53 亿元。上
述企业是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行关联
方。
6、2020 年 7 月 31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为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78 亿元。本行监事吴
俊豪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7、2020 年 8 月 29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与光大集团等
七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183.64 亿元。上述企业是本行控
股股东光大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行关联方。
8、2020 年 10 月 31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与光大永明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52.12 亿元。
上述企业是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行关
联方。
9、2020 年 10 月 31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为中国五矿集
团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额度 80 亿元。本行独立董事李引泉兼任该
公司外部董事,该公司为本行关联方。
10、2020 年 12 月 25 日,本行发布关联交易公告,与中国光大
75
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涉及金额
46.6735 亿元。上述企业是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法人,为本行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因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
联交易。
(三)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
交易。
(四)报告期内,有关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事项详
见“财务报表附注”。
(五)本行未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除上述交易外,本行不存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除日常业务外,本行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
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
(二)重大担保事项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日常业务。报告期内,除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
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本行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
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改)》的相关规定
及要求,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本行的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76
经查,本行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人民银行和原银监会批准的经
营范围内的日常业务。报告期末,本行存续为光大集团应付金融债券
利息 1.8 亿元提供担保,光大集团以其持有的 6,750 万股某大型证券
公司股权提供反担保。除此以外的本行担保业务余额详见“财务报表
附注”。
本行重视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定了具体的业务管理办法及操
作规程;通过现场、非现场检查等管理手段,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监
测防范。报告期内,该项业务运作正常,未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四)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五)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本行日常业务经营的各项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未发生
其他重大合同事项。
十四、履行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
本行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报告期内向光大集团定点扶贫县捐款
3,999 万元,累计捐款 8,400 余万元;落实金融服务扶贫,先后在定
点帮扶地区设立 3 家二级分行,2 家县域支行,布设自助银行设备,
方便村民享受金融服务;实施产业扶贫,精准扶贫贷款余额 248.14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51.43 亿元;通过电商扶贫,发挥购精彩电商平
台的渠道优势,累计帮助 18 个省 80 个国家级贫困县开拓扶贫新路径,
帮扶企业超百家,上线扶贫商品 393 款,累计销售扶贫商品 117 万件,
销售额 8,315 万元,其中,报告期内销售额 5,082 万元,同比增长
147.84%;开展消费扶贫,结合企业福利集采、扶贫产品进食堂、进
超市等方式开展采购,累计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 6,524 万元,其中,
报告期内采购 4,322 万元;推动公益扶贫,参加“明德”一对一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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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活动,共计认捐 2,888 名学生,认捐金额 228 万元;连续 10 年
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捐款活动,累计捐款 216 万元;
连续 15 年捐助“母亲水窖”项目,累计捐款超过 4,000 万元,帮助
近 14 万群众解决饮用水困难。本行 2020 年度公益捐款总额 4,532 万
元。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
体责任,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积极承担消保职责,定期听取、
审议消保工作报告并进行指导,推动消保工作深度融入公司治理、企
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幸福感、安全感
和获得感;强化创新引领,发布“阳光消保”品牌以及包括新标识在
内的系列品牌建设计划,创新“阳光服务”做法,推出“阳光伙伴”
计划;优化组织架构,报告期内总行成立渠道管理部/消费者权益保
护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全行开展消保工作,同时在
境内 39 家一级分行设立消保职能部门;完善制度体系,进行制度重
检,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制定小额投诉纠纷快速补偿办法;贯彻
落实关于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工作要求,将解决老年人数
字鸿沟问题纳入消保工作体系,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加
强投诉监控分析,推动重点业务溯源整改,优化产品和服务流程。报
告期内,共受理客户投诉 21,733 笔,投诉量较高的地区为广东省、
上海市、北京市,投诉量较高的业务为银行卡业务、债务催收业务、
贷款业务。
(三)环境信息
本行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坚持绿色运营,开
展环保公益。本行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四)本行已公开披露《2020 年社会责任报告》全文,有关精
78
准扶贫、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环境信息的更多内容详见该报告,请登录
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询。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股权变更情况
经财政部、银保监会同意,汇金公司将其直接持有的本行
10,250,916,094 股 A 股股份(占当时本行总股本的 19.53%)转让给光大
集团。2020 年 7 月 9 日,双方完成了股份划转。本次股权变更完成
后,汇金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本行股份。本行控股股东为光大集团,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本行控股股东光大集团增持本行股份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光大集团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增持本行 A
股普通股 1,542,553,191 股。本次转股前,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
本行普通股 25,472,743,396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48.53%;本次转股后,
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 27,015,296,587 股,占本行总股
本的 49.999%。
(三)完成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经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准,本行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完成 400
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前 5 年票面利率 4.60%,每 5
年调整一次,在第 5 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
资本。
(四)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业
2020 年 1 月,银保监会同意本行在北京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8 月 17 日,该公司正式开业。
(五)东京代表处设立进展情况
2020 年 1 月,东京代表处申设获境内外监管审批通过。9 月,银
79
保监会核准东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任职资格,东京代表处正式设立。
(六)澳门分行设立进展情况
2020 年 11 月,本行澳门分行筹建申请获银保监会批准。截至本
报告披露日,境外监管审批及其他筹备工作正在推进中。
十六、子公司重要事项
(一)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
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
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永华明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
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
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永华明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三)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
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
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永华明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四)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
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
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五)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报告期内,该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
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
罚事项。该公司聘任安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六)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
该村镇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由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湖南正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
合伙)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未进行利润分配,
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
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处罚事项。
(七)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该村镇银行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400 万元。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发生了股权变更,原股东淮安市双龙伟业科技
有限公司将其全部股份分别转让给淮安市宏运市政有限公司和淮安
市宏淮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村镇银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
处罚事项。该村镇银行聘任淮安新瑞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年度财务审计。
(八)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该村镇银行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
收购及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关联交易、重大合同、司法或行政调查、
处罚事项。该村镇银行聘任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
计。
十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报告期内,本行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建立了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本行《章程》以及该
等职业责任保险内载有相关获准赔偿条文的规定,该等保险就被保险
人的相关责任及其可能面对相关法律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依照其
条款作出赔偿。
十八、报告期后事项
本行无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1
十九、审阅年度业绩
安永华明和安永已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本行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行 2020 年度的业绩及财务
报告。
二十、发布年度报告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年报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的年度
报告,可在上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阅。
82
第八节 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报告期内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可转债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10,000,000 11.07 - 5,810,000,000 10.75
国有法人持股 5,810,000,000 11.07 - 5,810,000,000 10.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6,679,323,101 88.93 1,542,585,878 48,221,908,979 89.25
1、人民币普通股 39,810,587,601 75.84 1,542,585,878 41,353,173,479 76.54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6,868,735,500 13.09 - 6,868,735,500 12.71
三、股份总数 52,489,323,101 100.00 1,542,585,878 54,031,908,979 100.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
(一)证券发行
报告期内,已有 580,012.50 万元 A 股可转债转为本行 A 股普通
股,转股股数 1,542,585,878 股。其中,光大集团转股 1,542,553,191
股。
报 告 期 末 , 本 行 股 份 总 数 54,031,908,979 股 , 其 中 , A 股
41,353,173,479 股,H 股 12,678,735,500 股。
(二)债券发行及赎回
2020 年 9 月 22 日,本行完成发行 400 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
本债券。更多内容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第十节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情况”。
(三)除上述外,本行没有因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企业合并、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债券发行或其他原因
引起本行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本行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
(四)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数量
单位:户
A股 H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88,755 878
83
A 股年报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交易日股东总数 188,308 -
四、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 股份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增减数量 类别 比例 的股份数量
11,793,469,285 A 股 23,359,409,561 43.23 -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国有法人
- H股 1,782,965,000 3.30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512,000 H 股 11,063,806,380 20.48 未知
其中: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H股 4,200,000,000 7.77 -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境外法人 - H股 1,605,286,000 2.97 -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 H股 1,530,397,000 2.83 -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 A股 1,572,735,868 2.91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A股 1,550,215,694 2.87 -
- A股 413,094,619 0.76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H股 376,393,000 0.70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A股 766,002,403 1.42 -
中远海运(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A股 723,999,875 1.3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1,681,162 A 股 723,077,824 1.3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 A股 629,693,300 1.17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 A股 626,063,556 1.16 -
注:1、报告期末,光大集团持有的16.10亿股H股、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2.00亿股H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除此之外的其他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 、 报 告 期 内 , 光 大 集 团 增 加 股 份 11,793,469,285 股 , 其 中 , 受 让 汇 金 公 司 股 份
10,250,916,094股,可转债转股1,542,553,191股,更多内容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第十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3、据本行获知,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是光大集团间接控制的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远海运
(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
司间接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在该公司开户登
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合计11,063,806,380股,其中,代理华侨城集团有
限公司、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再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集团持有的本行H股分别为4,200,000,000股、1,605,286,000股、
1,530,397,000股、376,393,000股和172,965,000股,代理本行其余H股为3,178,765,380股。
5、报告期末,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
84
本行 A 股合计 723,077,824 股,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五、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时间
市交易股份数量 量余额 量余额
2022 年 12 月 22 日 5,810,000,000 5,810,000,000 48,221,908,979
六、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持有的有限售 新增可上市交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可上市交易时间 限售条件
条件股份数量 易股份数量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4,200,000,000 2022-12-22 - H 股锁定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610,000,000 2022-12-22 - H 股锁定期
七、满足香港上市规则规定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要求的确认
基于公开资料并就董事所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一
直维持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授予的相关豁免所要求的公众持
股量。
八、主要股东
(一)控股股东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成立日期:1990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7,813,450.368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
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北京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8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光大集团控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司如下:
公司名称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45.98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9.74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43.08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21.14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28.47
光大永年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74.99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香港联交所 3.99
3、光大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63.16%。
4、光大集团与本行股权关系图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100%
100% 100%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00% 49.74% 100%
美光恩御(上海) 中国光大控股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
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0.11% 0.27% 0.16% 2.91% 46.53% 0.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光大集团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二)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7.77%,向本行派出董
事,为本行主要股东,其控股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100%。该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注册资本 1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主要经营旅游及相关文化产业(包括演艺、娱乐
及其服务等)、工业、房地产、商贸、包装、装潢、印刷行业投资;
旅游、仓库出租、文化艺术、捐赠汽车报税仓,会议展览服务等。该
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86
(三)监管口径下的其他主要股东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8 年第 1
号),本行主要股东包括:
1、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旗下的中远海运(上海)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和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间接持有本行股
份合计 4.31%,向本行派出董事,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该公司成立
于 2016 年 2 月,注册资本 110 亿元,法定代表人许立荣,主要经营
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
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
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该公
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2、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股份
合计 4.29%,向本行派出董事,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其控股股东为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71.56%。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8 月,注册资本
424.7980 亿元,法定代表人袁临江,主要经营投资设立保险企业,国
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国内、国际再保险
业务等。该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3、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2.91%,向本行派出监
事,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该公司成立于 1972 年 8 月(1997 年更名
为光大控股),已发行股份 16.85 亿股,董事会主席赵威。该公司是
中国领先的跨境投资及资产管理公司,是一家以另类资产管理为核心
业务的香港上市公司。该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跨境资产管理
公司”,以基金管理和自有资金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同时,通过自
有资金投资业务提供项目培育和基金发展所需的资金,统筹推进,持
87
续发展。该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4、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1.42%,向本行派出监
事,对本行具有重大影响,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该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注册资本 200 亿元,法定代表
人黄迪南,主要经营电力、能源基础产业的投资开发和管理,天然气
资源的投资,城市燃气管网的投资,房地产、高科技产业投资管理,
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该公司股权不存
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与主要股东的关联交易
本行将上述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
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 2,200 余家企业作为本行关联方进行管理。报
告期内,本行与其中 65 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83 笔,金额合计
1,243.80 亿元。上述关联交易已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及其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审批或备案。
九、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之权
益及淡仓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以下人士或
法团(本行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
中拥有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予以存置之权益登
记册内或须知会本行的权益或淡仓:
占 已 发 行 相 关 占全部已发
股份 好仓/
主要股东名称 权益类型 股份数目 类 别 股 份 百 分 行股份百分
类别 淡仓
比(%)4,5 比(%)4,5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05,286,000 12.66 2.97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05,286,000 12.66 2.97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1,605,286,000 12.66 2.97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1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605,286,000 12.66 2.9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H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3,773,385,000 29.76 6.98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866,595,000 14.72 3.45
88
受控法团权益
实益拥有人/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H股 好仓 1,906,790,000 15.04 3.53
受控法团权益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530,397,000 12.07 2.83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H股 实益拥有人 好仓 4,200,000,000 33.13 7.77
实益拥有人/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3 A股 好仓 25,922,412,492 62.69 47.98
受控法团权益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 A股 受控法团权益 好仓 26,965,200,411 65.21 49.91
注:1、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直接持有本行1,605,286,000股H股的好仓。就本行所
知, 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由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中远海运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全资拥有,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由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海运(集团)总公司及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被视为于Ocean Fortune Investment Limited
持有的1,605,286,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
2、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30,397,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376,393,000股H股的好仓。光大集团直接持有本行
1,782,965,000股H股的好仓。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3,630,000股H股的好仓。
就本行所知﹐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
而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由汇金公司拥有。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
司由光大集团全资拥有,而光大集团的63.16%权益由汇金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于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530,397,000股 H 股 中 拥 有 权 益 , 而 光 大 集 团 被 视 为 于 中 国 光 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83,630,000股H股中拥有权益。因此,汇金公司间接持有本行合共3,773,385,000股H股的权益。
3、光大集团直接持有本行24,133,120,466股A股的好仓。光大集团因拥有下列企业的控
制权而被视作间接持有本行合共1,789,292,026股A股的好仓:
(1)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72,735,868股A股的好仓。
(2) 美光恩御(上海)置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48,156,258股A股的好仓。
(3)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8,000,000股A股的好仓。
(4)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60,399,900股A股的好仓。
因此,光大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合共25,922,412,492股A股的好仓。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直接持有本行
413,094,619股及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就本行所知,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
全部权益、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71.56%权益及光大集团的63.16%权益由汇
金公司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汇金公司被视为于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的629,693,300股A股的好仓、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413,094,619股A股的好仓
及光大集团的25,922,412,492股A股的好仓中拥有权益。因此,汇金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行
合共26,965,200,411股A股的好仓。
89
4、于2020年12月31日,本行总共发行股份的数目为54,031,908,979股,包括41,353,173,479
股A股及12,678,735,500股H股。
5、股权百分比约整至两个小数位。
6、以上所披露数据基于香港联交所网站所提供信息及本行截至报告期末掌握的信息作
出。
除上述所披露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概无任何人士曾知
会本行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2 及第 3 分部的条文
须向本行披露的权益或淡仓或记载于本行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置存的登记册内的本行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十、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
债券证中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就本行董事及监事所知,本行董事、
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
货条例)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须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 352 条予以存置的权益登记册内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或依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
准守则》(《标准守则》)而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亦未被授予购买本行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券证的权利。
90
第九节 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优先股的发行与上市
单位:万股、%
发行价格 票 面 股 息 获准上市 终止上
代码 简称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 上市日期
(元) 率 交易数量 市日期
360013 光大优 1 2015 年 6 月 19 日 100 4.45 20,000 2015 年 7 月 21 日 20,000 -
360022 光大优 2 2016 年 8 月 8 日 100 3.90 10,000 2016 年 8 月 26 日 10,000 -
360034 光大优 3 2019 年 7 月 15 日 100 4.80 35,0002019 年 8 月 5 日 35,000 -
二、募集资金使用
本行发行优先股的目的是为了应对行业监管对资本提出的更高
要求,确保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
充其他一级资本。
三、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
(一)光大优 1(代码 360013)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0
截至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0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37,750,000 18.88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9,000,000 19,000,000 9.50 境内优先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7,750,000 8.88 境内优先股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5,510,000 7.76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5,500,000 7.75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10,000,000 5.00 境内优先股 -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8,200,000 8,200,000 4.10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6,100,000 7,770,000 3.89 境内优先股 -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平安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
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91
(二)光大优 2(代码 360022)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2
截至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2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16,470,00016.47 境内优先股 -
兴证全球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其他 -900,000 12,190,00012.19 境内优先股 -
国有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 10,000,00010.00 境内优先股 -
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8,180,000 8.18 境内优先股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7,200,000 7.20 境内优先股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6,540,000 6.54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610,000 5,880,000 5.88 境内优先股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300,000 3,910,000 3.91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3,680,000 3.68 境内优先股 -
注: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光大集团同时为
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
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光大优 3(代码 360034)
单位:股、%
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3
截至年报披露日前一个月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23
股东 报告期内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份类别
性质 增减数量 比例 的股份数量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84,110,000 24.04 境内优先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47,720,000 13.63 境内优先股 -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 31,810,000 9.09 境内优先股 -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27,270,000 7.79 境内优先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27,270,000 7.79 境内优先股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8,180,000 5.19 境内优先股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其他 - 15,000,000 4.28 境内优先股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13,630,000 3.89 境内优先股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9,090,000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9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其他 -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其他 9,090,000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4,540,000 9,090,000 2.60 境内优先股 -
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创业基金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
股东之间以及其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优先股利润分配
(一)优先股利润分配政策
本行发行的“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均采用分阶段
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定价方式,首 5 年的票面股息率从发行日起保持不
变,其后票面股息率每 5 年重置一次,每个重置周期内的票面股息率
保持不变。通过市场询价,“光大优 1”首期票面股息率 5.30%,“光
大优 2”首期票面股息率 3.90%,“光大优 3”首期票面股息率 4.80%。
其中,“光大优 1”的首期票面股息率已满 5 年,第二期票面股息率已
于 2020 年 6 月 25 日起调整为 4.45%。
上述三只优先股均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股息以现金方式支
付。在本行决议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的情形下,当期未分派股
息不累积至之后的计息期。本行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
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二)优先股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6 月 29 日,本行派发“光大优 1”股息,票面股息率 5.30%
(税前)。2020 年 8 月 11 日,本行派发“光大优 2”股息,票面股息
率 3.90%(税前)。按照约定,“光大优 1”和“光大优 2”采用每年
支付一次的付息方式。本行将分别于“光大优 1”付息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和“光大优 2”付息日 2021 年 8 月 11 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
召开董事会审议优先股派息事宜。
93
2020 年 4 月 17 日,本行派发“光大优 3”股息,票面股息率 4.80%
(税前)。“光大优 3”采用每会计年度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本行将
于董事会审议批准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施股息分配方案。
(三)近三年优先股分配金额与分配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分红金额 2,219 1,450 1,450
分配比例 注
100.00 100.00 100.00
注:分配比例以宣派的股息金额与约定的当年度支付的股息金额计算。
五、报告期内本行未进行优先股回购及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有
关优先股回购及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触发条件详见本行历次发行
优先股的《募集说明书》。
六、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七、本行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
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本行发行的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
核算。
94
第十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 17 日,本行完成 A 股可转债发行工作,募集资金
3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99.23 亿元;募集资金
用于支持业务发展,并在转股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2017 年 4 月 5
日,上述 A 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光大转债,代码 113011。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户) 3,954
本行转债担保人 无
期末持债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名称 持有比例
票面金额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3,365,173,000 13.91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2,909,153,000 12.02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2,086,104,000 8.62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 1,388,377,000 5.74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804,521,000 3.32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交通银行) 775,508,000 3.20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 732,295,000 3.03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494,893,000 2.05
登记结算系统回购质押专用账户(平安银行) 414,546,000 1.7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358,556,000 1.48
三、可转债变动
本行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人民币 580,109 万
元光大转债转为本行 A 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 1,542,813,979 股;
本年度转股金额 580,012.50 万元,转股股数 1,542,585,878 股,其中,
光大集团转股金额 580,000 万元,转股股数 1,542,553,191 股。
95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股
调整后转
转股价格调整日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股价格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因实施 2016 年度 A
2017 年 7 月 5 日 4.26 2017 年 6 月 28 日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股普通股利润分配
上交所网站、本行网站等 调整转股价格
因完成非公开发行
2017 年 12 月 26 日 4.31 2017 年 12 月 23 日 同上
H 股调整转股价格
因实施 2017 年度 A
2018 年 7 月 27 日 4.13 2018 年 7 月 21 日 同上 股普通股利润分配
调整转股价格
因实施 2018 年度 A
2019 年 6 月 26 日 3.97 2019 年 6 月 19 日 同上 股普通股利润分配
调整转股价格
因实施 2019 年度 A
2020 年 6 月 24 日 3.76 2020 年 6 月 16 日 同上 股普通股利润分配
调整转股价格
截至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3.76
五、本行的负债、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偿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行委托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中诚信)对本行 2017 年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中诚信在对本行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
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出具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本次本行主体信用评级的结果
为 AAA, 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光大转债信用评级结果为 AAA。本次
评级结果较前次无变化。本行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结构合理,
负债情况无明显变化,资信情况良好。本行未来年度偿债的现金来源
为经营性现金流和投资性现金流。
96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 告 期 内 从 本 行是 否 在 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领 取 的 报 酬 ( 税联 方 获 取
前、万元) 报酬
李晓鹏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61 2018.03-2022.07 - 是
吴利军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6 2020.03-2022.07 - 是
付万军 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21.02-2022.07 - 是
姚仲友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男 57 2021.02-2022.07 239.02 否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兼北
曲 亮 男 54 2021.02-2022.07 280.03 否
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姚 威 非执行董事 男 45 2021.02-2022.07 - 是
刘 冲 非执行董事 男 51 2019.12-2022.07 - 是
于春玲 非执行董事 女 54 2019.11-2022.07 - 是
徐洪才 独立董事 男 56 2015.02-2021.02 43.00 否
冯 仑 独立董事 男 61 2015.02-2019.07 36.00 是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男 63 2017.01-2022.07 42.00 否
邵瑞庆 独立董事 男 63 2019.08-2022.07 42.58 是
洪永淼 独立董事 男 57 2019.09-2022.07 43.00 否
李引泉 独立董事 男 66 2020.06-2022.07 21.50 是
卢 鸿 党委委员、监事长、股东监事 男 57 2021.03-2022.07 - 否
殷连臣 股东监事 男 54 2014.12-2022.07 - 是
吴俊豪 股东监事 男 55 2009.11-2022.07 - 是
吴高连 外部监事 男 68 2016.06-2022.07 - 否
王 喆 外部监事 男 60 2016.11-2022.07 33.00 是
乔志敏 外部监事 男 68 2019.09-2022.07 34.00 是
徐克顺 职工监事 男 54 2019.07-2022.07 246.25 否
孙建伟 职工监事 男 54 2019.07-2022.07 198.73 否
尚文程 职工监事 男 45 2019.07-2022.07 213.90 否
党委委员(副行长级)、工会委员会
伍崇宽 男 58 2014.04- 239.02 否
主席
董铁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男 53 2020.12- - 否
李嘉焱 党委委员(副行长级)、董事会秘书 男 57 2018.01- 233.77 否
齐 晔 党委委员、副行长 女 51 2020.07- 137.04 否
杨兵兵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0 2020.07- 137.04 否
97
从本行领取的报酬合计 2,219.88
注:1、董事、监事薪酬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2、部分董事、监事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3、2020 年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4、2021 年 2 月,徐洪才先生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在接替其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银
保监会核准前,徐洪才先生将继续履职。
5、2019 年 7 月 30 日,本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后,冯仑先生不再担
任本行独立董事,在接替其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银保监会核准前,冯仑先生将继续履职。
6、卢鸿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当选为本行监事长,2020 年未作为监事长领取报酬。
7、报告期内,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份。
8、报告期内,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行股
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9、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督机构任何处罚。
二、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从公司
是否在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领取的报酬(税
方获取报酬
前、万元)
刘 金 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男 54 2020.03-2021.03 64.42 否
蔡允革 非执行董事 男 49 2017.05-2020.09 - 是
卢 鸿 执行董事、副行长 男 57 2019.10-2021.03 241.66 否
王小林 非执行董事 男 58 2018.10-2020.07 - 是
师永彦 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18.05-2020.07 - 是
窦洪权 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19.10-2020.07 - 是
何海滨 非执行董事 男 46 2018.05-2020.07 - 是
霍霭玲 独立董事 女 62 2014.01-2020.06 21.50 是
李 炘 监事长、股东监事 男 60 2015.06-2021.01 241.65 否
黄海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男 56 2016.06-2020.09 180.64 否
孙 强 党委委员、副行长 男 52 2016.08-2020.05 98.92 否
从本行领取的报酬合计 848.79
注:1、因工作调整,刘金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辞去本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职务。
2、因工作调整,卢鸿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
3、因退休原因,李炘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辞去本行监事长、股东监事职务。
4、2020 年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5、本行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督机构任何处罚。
98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一)董事变动
1、2020 年 3 月 25 日,银保监会核准吴利军先生本行董事、副
董事长任职资格。
2、2020 年 3 月 25 日,银保监会核准刘金先生本行执行董事任
职资格。
3、2020 年 3 月 26 日,本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
引泉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 11 日,银保监会核准其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
4、2020 年 6 月 11 日,因任期届满,霍霭玲女士不再担任本行
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5、2020 年 7 月 27 日,因工作调整,何海滨先生辞去本行非执
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
员会委员职务。
6、2020 年 7 月 28 日,因本行股权变更及工作调整,王小林先
生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7、2020 年 7 月 28 日,因本行股权变更及工作调整,师永彦先
生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普惠金融发展和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8、2020 年 7 月 28 日,因本行股权变更及工作调整,窦洪权先
生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普惠金融发展和消
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9、2020 年 9 月 23 日,因工作调整,蔡允革先生辞去本行非执
行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99
10、2020 年 10 月 30 日,本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付万军先生、姚威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姚仲友先生、曲亮先生为
本行执行董事。2021 年 2 月 5 日,银保监会核准付万军先生、姚威
先生、姚仲友先生、曲亮先生本行董事任职资格。
11、2021 年 3 月 2 日,因工作调整,卢鸿先生辞去本行执行董
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12、2021 年 3 月 16 日,因工作调整,刘金先生辞去本行执行董
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监事变动
1、2021 年 1 月 19 日,因退休原因,李炘先生辞去本行监事长、
股东监事、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2、2021 年 2 月 2 日,本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提名卢
鸿先生为本行股东监事候选人,2021 年 3 月 25 日,本行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为股东监事,2021 年 3 月 26 日,本行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卢鸿先生为本行监事长。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1、2020 年 1 月 13 日,银保监会核准刘金先生本行行长任职资
格。
2、2020 年 3 月 5 日,银保监会核准曲亮先生本行副行长任职资
格。
3、2020 年 5 月 19 日,因工作调整,孙强先生辞去本行副行长
职务。
4、2020 年 5 月 19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齐
晔女士为本行副行长,2020 年 7 月 24 日,银保监会核准其副行长任
职资格。
100
5、2020 年 5 月 19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杨
兵兵先生为本行副行长,2020 年 7 月 24 日,银保监会核准其副行长
任职资格。
6、2020 年 9 月 22 日,黄海清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纪委书记(副
行长级)。
7、2020 年 12 月 8 日,董铁峰先生担任本行纪委书记(副行长
级)。
8、2021 年 3 月 2 日,因工作调整,卢鸿先生辞去本行副行长职
务。
9、2021 年 3 月 16 日,因工作调整,刘金先生辞去本行行长职
务。
四、董监事资料变更
(一)本行非执行董事刘冲先生担任东方国际集装箱(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长。
(二)本行独立董事徐洪才先生担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本行独立董事王立国先生担任大连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五、本行薪酬制度
本行目前已制定并实施了《行员薪酬管理办法》《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办法》《分行班子薪酬管理办法》《境外机构外派人员薪酬福
利管理办法》等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规范了管理原则、适用范围、主
要内容及相关流程等,建立了责权利相统一、兼顾内部公平与市场化
原则、全行统一的薪酬体系。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
及实际支付情况
101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
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
会批准,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监事薪酬根据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
体薪酬分配方案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监事会审议,报股东
大会批准。
2020 年度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薪酬情况详见
本节“一”“二”。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任职
姓名 任职股东单位名称 职务 任期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至今
李晓鹏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7 年 12 月至今
党委副书记 2019 年 9 月至今
吴利军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今
付万军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 年 3 月至今
姚 威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常委、总会计师 2020 年 7 月至今
刘 冲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2016 年 3 月至今
于春玲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10 月至今
首席投资官 2012 年 4 月至今
殷连臣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7 年 6 月至今
吴俊豪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2011 年 4 月至今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以及任职、兼职
情况
(一)董事
李晓鹏先生 自 2018 年 3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2017 年 12 月起
任本行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
任中共中国光大集团党校、光大大学名誉校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名誉会长。曾任
102
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
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
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
京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
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
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毕业于武
汉大学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第十三届全国
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
吴利军先生 自 2020 年 3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现任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国内贸易部国家
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副主任(副局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
中心负责人,培训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人事教育部主任、党委
组织部部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党委书记(副部长级)。获中国人民大学经
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付万军先生 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国光大集团
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信贷二部
副经理、市场营销二部副经理、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
银川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新疆区(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重庆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总行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省分行正
职级)、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板块)。获大连理工大学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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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姚仲友先生 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14 年 8 月起
任本行副行长、2014 年 5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
河北省分行干部、国际业务部副经理,承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河
北省分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
员、副总裁,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毕业于武
汉大学金融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曲亮先生 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2020 年 3 月起任
本行副行长、2018 年 9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
行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招商银行
郑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二部总经理、公司银行一部总经理,
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呼和浩特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重庆分行
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
室深改专员(集团总部部门正职)。毕业于郑州大学政治学系政治专
业,后获郑州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姚威先生 自 2021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华侨城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曾任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资产处固定资产组副主任、主任、会计处内部控制组主任,中国
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员工、预算管理主任、税务管理经理、
高级经理、综合财务处处长,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广
核美亚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
经理、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曾兼任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中广核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能之汇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注
104
册会计师。
刘冲先生 自 2019 年 12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集团物
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中海(集团)总公司资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学
士,高级会计师。
于春玲女士 自 2019 年 11 月起任本行董事。现任中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国家开发银行综合
计划局计划处副处长、投资业务局综合处处长、综合计划局经营管理
处处长、营运中心副主任、综合计划局副局长、资金局局长、天津分
行行长。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
位,高级会计师。
徐洪才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政策
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
副会长,欧美同学会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兼
职教授。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公务员、广发证券上海总部
副总经理、北京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副总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中国石化集团助理工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
后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冯仑先生 自 2015 年 2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四方御风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央党校讲师、国家体改委体改所研究室
副主任、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中国民生银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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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991 年创办万通集团。先后获得西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央
党校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和新加坡国立
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公共政策硕士学位(MPP)。
王立国先生 自 2017 年 1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
大学教授(国家二级),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
席专家,中国投资协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常务理事,
大连工程咨询协会副会长,兼任大连亚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曾
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工程管理学院院长,
住建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委员。毕业于东北财经大
学,获经济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后获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经济学博士学
位。
邵瑞庆先生 自 2019 年 8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
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
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
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交通运输部财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期间,获中英友好奖
学金,在英国威尔士大学研修海运财务),会计系副教授、系主任,
会计系教授、系主任(期间,获国家留学基金,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做高级访问学者),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院长,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曾
任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兼任招商银行外部监事。先后获得上
海海事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与同济大
学管理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际会计师公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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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会员。
洪永淼先生 自 2019 年 9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
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
院特聘教授、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世界计量经济学会会士、教育
部高等学校经济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计量经济学
报》联合主编。曾任中国留美经济学会会长,中国工商银行独立董事。
先后获得厦门大学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与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
哥分校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引泉先生 自 2020 年 6 月起任本行独立董事。现任招商局资
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通用环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万城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 LIZHIINC.独立非执行董事。曾
任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级干部、纽约分行
筹备组负责人、人事教育部副主任、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招商局集团
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副总裁,招商
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CEO、董事长。曾兼任招商局国际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毕
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后获意大利菲纳菲
科学院金融发展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二)监事
卢鸿先生 自 2021 年 3 月起任本行监事长、监事,2009 年 3 月
起任本行党委委员。1994 年加入本行,历任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
公室处长、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北京分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
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2021 年 3 月历任本行董事会秘书、副行长、执行董事。曾任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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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部规划院工程师,华夏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毕业于上海
铁道学院,获铁道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后获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
专业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殷连臣先生 自 2014 年 12 月起任本行监事。现任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投资官, 兼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综合管理部总经理、证券经纪业务部
董事、企划传讯部总监、穆迪 KMV 中国区首席代表、北京扬德投资
集团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及中国光
大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资产管理处
副处长。毕业于南开大学西方财务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
吴俊豪先生 自 2009 年 11 月起任本行监事。现任申能(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兼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中国
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副主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
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
后获华东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吴高连先生 自 2016 年 6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曾任吉林抚松
县委常委、副县长、常务副县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保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吉林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吉林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
省分公司总经理,辽宁省分公司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
国人保控股公司)副总裁,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本行董事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
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王喆先生 自 2016 年 11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现任上海市互联
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会长, 上海浦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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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银行独立董事、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货币司职员、办公厅副处长,中国金币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
圳分行副行长,中国金币深圳中心总经理,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理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
书记。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乔志敏先生 自 2019 年 9 月起任本行外部监事。兼任武汉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银行总行财务会计局副处
长、卢森堡分行副行长、总行综合计划部副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会
计司副司长、监管一司副司长、工商银行监管组组长(正局级),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会部主任,中国民生银行第四届监事会副
主席、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本行独立董事。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
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徐克顺先生 自 2019 年 7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监事
会办公室主任(总行部门总经理级)。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
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国投资银行郑州分行人事教育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业务开发部总经理、总行人事教育部副总经理,国
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稽核处处长,本行郑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烟台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郑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大学光华
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孙建伟先生 自 2019 年 7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法律
合规部总经理。曾任本行国际部外汇信贷部副经理、信贷部信用审查
处处长助理,资产保全部清收处处长、系统清收处处长、系统管理处
处长、总经理助理,昆明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风险总监,石家
庄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纪委书记,黑龙江分行党委副
书记(主持工作)、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毕业于东
北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经济师。
109
尚文程先生 自 2019 年 7 月起任本行职工监事。现任本行审计
部总经理。曾任本行计划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计划财务部派驻
信用卡中心财务主管(高级经理级)、派驻信息科技部财务主管(高
级经理级)、财务管理处高级经理、管理会计处高级经理,东部审计
中心副主任(总行部门总经理助理级、副总经理级)、审计部副总经
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硕士学位,后获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
业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三)高级管理人员
伍崇宽先生 自 2014 年 4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级),现
任本行工会委员会主席、机关工会主席,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工会
委员会副主席。1997 年 5 月加入本行,历任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
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其间兼任本行接收中国投资银行分支机构西安小
组组长),黑龙江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国际职员服务中心调研综合处处长,
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总经理。毕业于西北
工业大学宇航工程系火箭发动机专业,工学学士,工程师。
姚仲友先生 见前述董事部分。
董铁峰先生 自 2020 年 12 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
行长级)。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中国银行监管处副处长、外资
银行监管二处副处长、外资银行监管一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银行监管一部中国银行监管处处长、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人
事部副主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巡视员,本
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宣传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主任(部门正职)、党委组织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主任、党校副校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党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部主任、党校副校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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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总部机关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统战部部长,中共中
国光大集团党校、光大大学副校长。毕业于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
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曲亮先生 见前述董事部分。
李嘉焱先生 自 2018 年 1 月起任本行董事会秘书、2019 年 7 月
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级),兼任本行证券事务代表。2005 年
11 月加入本行,历任本行发展研究部副总经理、战略管理部副总经
理、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级)、董事会办公室(上市办
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级)、上市办公室负责人(总
经理级)、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总经理。曾任武汉市外商投资办公
室项目审批处副处长、武汉市外商投诉中心主任兼武汉市外商投资办
公室协调管理处处长、武汉市安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后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法律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和
法学博士学位。
齐晔女士 自 2020 年 7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0 年 5 月起任本
行党委委员。1992 年加入本行,历任总行信贷部职员,海南代表处
干部,海口(直属)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私人业务部(后更
名为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风险总监(总行部门副总经
理级),风险管理部派驻零售风险总监(总行部门副总经理级)、小
微金融风险总监(总行部门总经理级),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总行
部门总经理级)、总经理,首席业务总监。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
系经济管理专业,后获北京大学与美国福特汉姆大学(中美合办)国
际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
杨兵兵先生 自 2020 年 7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2020 年 5 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2005 年加入本行,历任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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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电子银行部
总经理,数字金融部总经理,首席业务总监。曾任中国银行总行风险
管理部统一授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任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处副主管(主持工作)),风险管
理部高级风险经理(风险管理规划)。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
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九、董监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之权益
本行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中有任何权益。
十、董事会成员之间的财务、业务、亲属关系
除本报告披露外,本行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亲属
或其他重大关系。
十一、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和监事或其关联的实体在本行或其子公司所
订立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无任何重大权益。本行董事和监事没
有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的服务合
约(法定赔偿除外)。
十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从业人员 46,316 人(不含子公司),离退休人员
1,355 人。从业人员中,按学历划分,大专及以下学历 5,921 人,占
比 12.78%;大学本科学历 32,958 人,占比 71.16%;硕士研究生及以
上学历 7,437 人,占比 16.06%。按专业划分,公司业务人员 9,680 人,
占比 20.90%;零售业务人员(含信用卡和数字金融业务)18,600 人,
占比 40.16%;运营支持人员(含柜员)8,978 人,占比 19.38%;综
合管理及支持保障人员 9,058 人,占比 19.56%。
112
(二)员工薪酬政策
本行围绕全行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按
照“绩效导向、内部公平、市场可比”的原则建立薪酬体系,薪酬分
配持续向经营一线倾斜;进一步优化境外机构外派人员薪酬体系,积
极推进子公司薪酬管理。
(三)培训计划
本行落实疫情防控和培训发展“两手抓”,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
影响,建设阳光学院数字化学习生态圈,推出“星耀杯”创课大赛,
打造光大“知识云库”;开展“鲲鹏计划”“砺兵行动”等培训项目,
培养优秀理财经理队伍;通过培训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在疫情期
间帮助员工树立阳光心态,提高远程办公效率;创新培训模式,推广
直播培训等线上培训方式,保障员工学习不中断,培训不缺位。2020
年,全行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 7,049 期次,培训 74.4 万人次,其中,
线上培训 56.6 万人次。
(四)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1、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168 人,其中管理类 8
人、业务类 90 人、支持保障类 70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比 95%。
2、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员工 176 人,其中管理类 8 人、
业务类 93 人、支持保障类 75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100%。
3、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55 人,其中管理类
6 人、业务类 35 人、支持保障类 14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100%。
4、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99 人,其中管理类 5 人、
业务类 42 人、支持保障类 52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96%。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正式员工 20 人,其中管
理类 4 人、业务类 11 人、支持保障类 5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
占比 100%。
113
6、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34 人,其中管理类
4 人、业务类 19 人,支持保障类 11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55.88%。
7、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50 人,其中管
理类 3 人,业务类 33 人,支持保障类 14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
比 84%。
8、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34 人,其中管
理类 2 人、业务类 26 人、支持保障类 6 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
比 82.4%。
十三、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总、分行相继成立渠道管理专职部门,负责推动
网点布局调整、全渠道融合和网均效能提升工作;坚持网点建设与全
行发展战略相契合,提升网点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网均效益同
比增长;优化网点布局,科学调控总量和结构,加强对重点区域和主
要客群的服务能力;探索渠道创新服务,协同线上线下资源,丰富“管
理财富、服务民生”各类场景;加快推动网点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着力打造智慧网点;大力推广 5G 网络和设施设备,应用人工智能、
VR 和物联网等技术,创新完善“光大超市”功能,发挥光大集团协
同优势,促进 E-SBU 战略落地。
报告期内,本行新增开业二级分行 3 家,分别为滨州分行、淮安
分行、驻马店分行,升格二级分行 1 家,为阳泉分行,增加营业网点
5 家。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总计 1,296 家,其中
一级分行 39 家、二级分行 115 家、营业网点(含异地支行、县域支
行、同城支行及分行营业部)1,142 家,机构网点辐射全国 149 个经
济中心城市,覆盖全部省级行政区域。本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5 家,
分别为香港分行、首尔分行、卢森堡分行、悉尼分行和东京代表处,
114
正在筹建澳门分行。
本行员工、机构具体情况见下表: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总行 1 7,319 3,374,535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北京分行 70 2,840 599,079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1 号
上海分行 56 1,837 330,838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18 号
天津分行 34 947 74,360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3 号中联大厦附楼
重庆分行 27 952 90,715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68 号
石家庄分行 55 1,386 103,591 石家庄市桥东区裕华东路 56 号
太原分行 37 1,076 110,713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95 号
呼和浩特分行 20 587 43,690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大连分行 24 712 39,399 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 号
沈阳分行 38 1,216 62,314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156 号
长春分行 37 976 48,861 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 2677 号
黑龙江分行 38 1,072 43,986 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 278 号
南京分行 60 1,672 258,583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120 号
苏州分行 21 890 96,779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 188 号
无锡分行 9 361 74,203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中路 1 号
杭州分行 40 1,326 222,651 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 1 号浙商时代大厦
宁波分行 19 760 59,880 宁波市江东区福明路 828 号恒富大厦 1 号楼
合肥分行 55 1,463 157,438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200 号
福州分行 42 1,336 78,860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 153 号正祥中心 1 号楼
厦门分行 17 532 38,243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 160 号
南昌分行 30 788 72,668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 1333 号
济南分行 37 965 64,776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5 号
青岛分行 35 1,019 65,521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 69 号
烟台分行 15 501 46,968 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111 号
郑州分行 51 1,353 140,731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18 号
武汉分行 40 1,122 97,748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 143-144 号
长沙分行 64 1,597 104,416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142 号
广州分行 91 2,470 283,654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685 号
深圳分行 49 1,222 214,126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
南宁分行 31 910 59,494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2-1 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海口分行 23 743 40,754 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南侧金龙城市广场
成都分行 30 944 81,818 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 79 号
115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数量 人数 (百万)
昆明分行 22 750 42,530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 28 号
西安分行 39 1,139 71,776 西安市莲湖区红光街 33 号
乌鲁木齐分行 7 206 13,794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 165 号
贵阳分行 13 379 30,229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会展城 B 区金融城西三塔
兰州分行 11 327 20,699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55 号
银川分行 5 141 4,683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219 号
西宁分行 2 77 4,328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57 号-7 号
拉萨分行 2 69 4,419 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 7 号泰和国际文化广场
香港分行 1 205 163,213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108 号光大中心 23 楼
首尔分行 1 37 23,628 韩国首尔市钟路区清溪川路 41 号永丰大厦 23 层
卢森堡分行 1 42 18,832 卢森堡大公国卢森堡市埃米尔路透大街 10 号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市百仁格鲁大街 100 号
悉尼分行 1 43 20,680
国际大厦 1 号楼 28 层
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一丁目 4 番 1 丸之内永
东京代表处 1 4 -
乐大厦
澳门筹备组 3 -
区域汇总调整 (2,346,678)
合计 1,302 46,316 5,253,525
注:1、总行员工人数中,包括信用卡中心 3,048 人、远程银行中心 1,850 人。
2、 该表机构数量、员工人数、资产规模均不包括子公司。
116
第十二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架构图
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股东大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监事会
薪酬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二、公司治理概述
本行按照资本市场的最佳规范持续推进公司治理建设,已形成符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健全完备的公司治理框架和制度体系,公司
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20 年,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商
业银行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
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香港上市规则等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
与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行董事会负责履行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第 D.3.1 条所载的职
能,包括审阅本行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
及持续职业发展、本行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遵
守《标准守则》及雇员书面指引的情况、本行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14 守则条文的情况以及本节的披露。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光大集团与汇金公司变更股权的
议案并顺利完成变更程序,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根据相关监管规定
及工作需要,修订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专门委员
会合规、高效运转;审慎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公司治理程
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批准设立及撤销总行相关一级部门
117
的议案,不断优化管理架构;修订资本管理、洗钱风险管理、子公司
管理等相关制度,持续夯实制度基础;审议 2020 年度定点扶贫以及
突发紧急事件对外捐赠额度并报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
任;持续优化关联交易和关联方管理机制,严格审查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制度安排和程序保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股东大会均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在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予以披露。本行与主要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完全具有自主经营能力。
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联合主办的第五届
“财经金帆奖”评比中,本行荣获“2020 年度卓越信披声誉企业”
奖。在上海证券报举办的“2020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论坛暨‘金质
量’奖颁奖典礼”上,本行董事会秘书荣获“优秀董秘奖”。
本行董事会已对报告期内的工作实施进行了回顾,并在过程中征
求了高级管理层的意见,认为董事会已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
本行利益。
三、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均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
2020 年 3 月 26 日,本行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5 日,本行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本行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会议相关公告均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
网站。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18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认真、全面执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各项
决议。
董事会认真落实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时向股东派发股息,
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7 月实施完毕。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本行及时向
银保监会申报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2020 年 6 月,李引泉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获银保监会核准。2021 年 2 月,付万军、姚威非执行董事,
姚仲友、曲亮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获银保监会核准。
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薪酬标准的议
案,本行已按调整后的标准向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发放薪酬。
四、董事和董事会
(一)董事会组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
事 2 名(姚仲友、曲亮),非执行董事 6 名(李晓鹏、吴利军、付万
军、姚威、刘冲、于春玲),独立董事 6 名(徐洪才、冯仑、王立国、
邵瑞庆、洪永淼、李引泉)。
本行十分注重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根据《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审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时,综合考量董事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文化、教育背景、
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等;定期评估董事会的架构、人数
及组成。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 14 名董事中,有 1 名女性成员;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2 名,其中博士 8 名;非执行董事均在或曾在供
职机构担任重要职务,具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独立
董事为经济、金融、财会、审计等领域的资深专家,能在不同领域为
本行提供专业意见。
有关董事简历详见“第十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119
和机构情况”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
订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内容详见本行《章程》。
(三)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会议 6 次,书面传
签会议 7 次。董事会共审议议案 133 项,听取报告 28 项,有效履行
了科学决策职责。
本行董事会积极落实国际化战略,推进国际化进程,东京代表处
正式设立,澳门分行获银保监会批准筹建;提升资本充足水平,增强
持续发展能力,完成 400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持续强化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强化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持
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员工保障水平,优化企业年金
方案、升级补充医疗保障计划,增强员工归属感;审慎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本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和
本行网站。
(四)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 普惠金融发
董事会 战略 审计 风险管理 提名 薪酬 关联交易 展和消费者
董事 大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控制委员会 权益保护委
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现任董事
李晓鹏 3/3 12/13 3/3 - - 4/4 4/4 - -
吴利军 3/3 9/9 3/3 - - - - - -
120
付万军 0/0 0/0 - 0/0 0/0 - - - -
姚仲友 0/0 0/0 - - 0/0 - - - -
曲 亮 0/0 0/0 - - - - - - 0/0
姚 威 0/0 0/0 - 0/0 - - - - 0/0
刘 冲 0/3 13/13 - - 4/4 - - - 3/3
于春玲 0/3 13/13 - - 3/4 - - 9/9 -
徐洪才 2/3 13/13 3/3 6/6 - 4/4 - 9/9 -
冯 仑 0/3 9/13 - - - - 3/4 7/9 -
王立国 2/3 13/13 - 6/6 - - 4/4 9/9 3/3
邵瑞庆 1/3 13/13 - 6/6 4/4 - 3/4 9/9 -
洪永淼 0/3 13/13 3/3 - - 4/4 4/4 9/9 -
李引泉 0/1 4/5 - 2/3 - 2/2 2/2 4/4 -
离任董事
刘 金 2/3 9/9 2/3 - 4/4 - - - 2/2
蔡允革 2/2 10/10 - 4/4 3/3 - - - -
卢 鸿 3/3 13/13 - - 4/4 - - - -
王小林 2/2 8/8 2/2 - 2/2 - 2/2 - -
师永彦 2/2 8/8 - - - 2/2 - - 1/1
窦洪权 2/2 8/8 2/2 - - - - - 1/1
何海滨 0/2 8/8 - 3/3 - - - - 1/1
霍霭玲 0/2 8/8 - 3/3 - 2/2 2/2 5/5 -
注:1、2020 年新任董事自银保监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开始履职。
2、2021 年 2 月 5 日,银保监会核准付万军先生、姚仲友先生、曲亮先生、姚威先生本
行董事任职资格,更多董事变动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
构情况”。
3、“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以及以书面传签方式参加
会议。
4、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五)董事的委任、重选及罢免
根据本行《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包
括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从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计算,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连选连任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本行其他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在本行任
121
职年限应符合有关法律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行《章程》规定了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的程序。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后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
(六)董事会关于财务报告的声明
本行高级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充分的解释及足够的资料,使董
事会可以就提交其批准的财务及其他资料做出有根据的判断。本行董
事确认其有责任编制能真实反映本行经营成果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书。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可能严重影响本行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
明朗事件或情况。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33 次,其中战略委
员会 3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风险管理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
薪酬委员会 4 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9 次、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 3 次,共审议 113 项议案,听取专题工作汇报 31 项。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认真讨论研究,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化支持。
(一)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制定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战略,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资本管理与补充规划、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制
定经营计划、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重大对外投资方案及资本运作
方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均为现场会议,审议议题
122
4 项,听取报告 1 项。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2020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战略重检
及优化建议等议案,听取 2019 年战略执行情况报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非执行
董事李晓鹏(主任委员)、吴利军,独立董事徐洪才、洪永淼。
(二)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检查本行的
风险、合规状况、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审核本行的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审查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
计计划;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查监
督本行员工举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机制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3 次,书面
传签会议 3 次,审议议题 14 项,听取报告 13 项。审议了 A 股和 H
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定期
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修订委员会工作规
则;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9 年度《管理建议书》及整改情况
的报告;关注并讨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经营情况等。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该委员会认真
履行年度审计相关职责,审阅了年审会计师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审计
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2021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
安永华明、安永出具的本行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认为财务审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经营情况,并形成决议提交董
事会审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邵瑞庆(主任委员)、非执
123
行董事付万军、姚威,独立董事徐洪才、王立国、李引泉。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和可接受的
总体风险水平;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在信用、市场、操作、流动性、
合规和声誉风险等方面的控制情况;评估本行风险政策、管理状况及
风险承受能力;定期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报告;拟定本行资本充足
率管理目标,监测资本充足率指标;审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实施的相
关事项;督促管理层履行反洗钱职责、提升数据治理有效性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3 次,书面
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题 13 项,听取报告 7 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委
员会工作规则、风险管理报告、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相关政策、资本
充足率报告、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业务连续性管理政策、风险偏
好指标等相关议案,持续关注信贷投资政策重检、内控合规及案防管
理、反洗钱管理和授信审批等相关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执行董
事姚仲友,非执行董事付万军、刘冲、于春玲,独立董事邵瑞庆。
(四)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
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定期评估董事会的架
构、人数及组成,并为配合本行战略而拟对董事会做出的调整提出建
议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面
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10 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
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年度评估报告等议案,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2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徐洪才(主任委员)、洪永
淼、李引泉,非执行董事李晓鹏。
(五)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向董事会提出考核、评价建议;审查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1 次,书面
传签会议 3 次,审议议题 7 项。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董事会对董事
整体履职评价报告、2019 年度董事薪酬、修订委员会工作规则、修
订企业年金方案、升级员工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等议案,听取高级管理
人员述职,研究并提出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论及薪酬
建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6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洪永淼(主任委员)、冯仑、
王立国、邵瑞庆、李引泉,非执行董事李晓鹏。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一般关联交易予以备案;对
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报董事会审议;就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
总体状况、风险程度、结构分布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拟定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负责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
监事会报告,及时向本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其所确认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面
传签会议 7 次,审议议题 60 项。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报告、
58 笔重大关联交易,受理 29 笔一般关联交易备案,并修订了委员会
125
工作规则。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李引泉(主任委员)、徐洪
才、冯仑、王立国、邵瑞庆、洪永淼,非执行董事于春玲。
(七)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普惠金融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制定本行普
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审议本行普惠金融基本政策制度、考核
评价办法、年度经营计划;对高级管理层关于普惠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督促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
的建立和完善;研究本行消保工作相关审计报告、监管通报、内部考
核结果,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落实整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开展消
保工作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面
传签 1 次,审议议题 5 项,听取报告 10 项。审议通过了修订委员会
工作规则、普惠业务发展基本政策、分行普惠金融考核要求等议案,
听取并讨论了年度普惠金融工作报告、普惠金融 2021-2022 战略规划
草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消保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
报告、总分行金融消保工作考核评价情况等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由 4 名委员组成,成员包括执行董
事曲亮,非执行董事姚威、刘冲,独立董事王立国。
六、董事长与行长
本行董事长、行长的角色及工作由不同人士担任,各自职责界定
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报告期内,李晓鹏先生担任本行董
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保证全体董事知悉所有审议和报告事
项,管理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能适时并有建设性地讨论所有重
大及有关事项。刘金先生为本行行长,主持本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
126
实施董事会决议,执行本行战略及经营计划。2021 年 3 月 16 日,刘
金先生辞去本行行长职务。
七、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
本行 6 名独立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中所述会令
独立性受质疑的因素。本行已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3.13 条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本行认为所有独立董事均符合
香港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规定。
(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
有关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详见本节“四”内容。
(三)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
有关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详见本节“四”内容
(四)独立董事对本行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独立董事 6 名,占比超过董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对利润分配方案、提
名董事、聘任高管、董事及高管薪酬、重大关联交易等涉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专业优势,对
各项议题提出建设性、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董事会闭会期间,通过
阅读本行发送的内部文件、《董事会信息通报》等资料以及参加董事
沟通会,及时了解本行战略转型、业务发展、内控审计、风险防控等
方面的情况;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审计师进行沟通,
获取履职所需的信息;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本行保持密切联系。
127
独立董事的有关建议得到高级管理层的重视和采纳,对于本行进一步
明确战略方向、加强风险控制、促进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监事和监事会
本行监事会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分工协作,
依法履行各项监督职能,审慎客观提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
员的监督评价意见,积极开展对自身的履职评价工作,促进各方有效
履职;围绕本行重要财务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阅财务报告和利
润分配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监督;通过听取报告、调查研究、
部门访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战略管理和薪
酬管理的监督,促进本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报告期内,监事会围
绕战略执行、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和内控管理等主题组织调研工作,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首次组织召开子公司监事长座谈会,
加深了本行与子公司监事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监事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监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监事 3 名
(卢鸿、殷连臣、吴俊豪),外部监事 3 名(吴高连、王喆、乔志敏),
职工监事 3 名(徐克顺、孙建伟、尚文程)。监事会成员具备丰富的
金融、财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
够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有关监事简历详见“第十一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
和机构情况”相关内容。
(二)监事会履职方式
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主要包括:定期召开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列席高级管理层的各项会议,
审阅本行各类经营管理报告,听取各条线、各分行的工作汇报,与各
128
分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赴本行分支机构进行调研等。通过上
述方式,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财务管理、
风险管理、内控管理、战略管理和薪酬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本行《章程》和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监事会会议5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审议议案
27项,听取报告22项,涉及本行定期报告、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
履职评价报告、内控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监事薪酬等事项,并就相
关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
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
席会议、发言和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
(四)监事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
监事 提名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现任监事
卢 鸿 0/0 0/0 -
殷连臣 4/5 3/3 -
吴俊豪 4/5 - 2/4
吴高连 5/5 3/3 4/4
王 喆 5/5 3/3 4/4
乔志敏 5/5 3/3 4/4
徐克顺 5/5 3/3 -
孙建伟 5/5 - 4/4
尚文程 5/5 - 4/4
离任监事
李 炘 5/5 3/3 -
注:1、卢鸿先生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当选本行股东监事,3 月 26 日当选监事长、监事会提
名委员会委员。
2、因退休原因,李炘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辞去本行监事长、股东监事及监事会提
129
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3、“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以及以书面传签方式参加
会议。
4、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监事,均已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五)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报告期内共召开专门委员
会会议 7 次,其中提名委员会 3 次,监督委员会 4 次,共审议议案
20 项。专门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讨论研究重大监督事项,为监事
会有效履职提供了有力支持。
1、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监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监事会提出建
议;拟订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监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
监督;拟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方案,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监事会报
告;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
合理性进行监督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面
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3 项。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
管理层 2019 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意见,监事会对董事、监事 2019 年度
履职评价报告,2019 年度监事和监事长薪酬,监事会对董事会、监
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评价办法等议案。
截至本报告期披露日,该委员会的成员为乔志敏(主任委员)、
卢鸿、殷连臣、吴高连、王喆、徐克顺。
2、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订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的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拟订对本行财务
130
活动的监督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董事会确立
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了解董
事会定期报告的编制和相关重大调整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与董事
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本行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需要
对本行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提出监督建议等。
报告期内,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其中现场会议 3 次,书面
传签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7 项。审议通过了本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委员会的成员为吴高连(主任委员)、吴
俊豪、王喆、乔志敏、孙建伟、尚文程。
(六)监事会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七)外部监事履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外部监事 3 名,占比不低于监事会成员
的三分之一。根据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
会主任委员由外部监事担任。报告期内,3 名外部监事均能够严格按
照监管要求,依据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实守信,勤勉
履职,独立行使监督职权,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的时间均不低于 15
个工作日。在履职过程中,外部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召集监事
会专门委员会,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参加监
事会对分支机构的调研等方式,主动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和战略执
行情况,特别关注本行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事项。积
极参与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和监督,并对监事会讨论事项发表独立、专
业、客观的意见。闭会期间,认真研读本行各类文件、报告等资料,
充分获取监督信息。3 名外部监事以独立、客观、专业的态度,对本
131
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
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本行、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之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的《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为本
行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查询全体董事及监事后,
已确认他们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年度一直遵守上述《标准守则》。
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公司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标准
守则》宽松。本行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十、高级管理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高级管理层由 7 名成员组成,负责本行
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规划、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等。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围绕本行发展战略,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
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聚焦重点业务,加快“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
行”步伐,建设高质量发展能力,经营管理取得新的进展,经营业绩
持续提升。
十一、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及实施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审查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提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建议并报董事
会批准。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研究并
提出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论及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
十二、董监事培训
报告期内,部分董事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北京辖区上
市公司董事专题培训。部分监事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北京辖
132
区上市公司监事专题培训和光大集团系统内监事专题培训。本行董监
事在公司治理、政策法规、业务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符合香港上市规
则附录 14 第 A.6.5 条的要求。
十三、审计师酬金
有关审计师酬金详见“第七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十四、信息披露
本行作为 A+H 两地上市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证券法》及相关
监管规定,全面遵循境内外法规要求,持续优化信息披露流程,不断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时、公平披露各项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行顺利完成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编制披
露,聚焦“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愿景,优化丰富定期报告
内容,向境内外投资者全面展现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情况;及时充分
披露临时公告,统筹兼顾境内外监管要求,全年共发布 110 期 A 股
临时公告(含非公告上网文件)、133 期 H 股临时公告(含 A 股海外
监管公告)。
十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于 2019 年度报告、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披露后,以线上直播加电话会议形式举行
四次业绩发布会,与境内外机构投资者、银行业分析师和新闻媒体进
行沟通交流;由高级管理层带队,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开
展四次业绩路演工作,拜访近 40 家机构,与专业投资机构代表进行
了有效沟通;接待境内外投行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 5 场、66
人次,参加境内外主流券商组织的线上调研及策略会 56 场,与 700
133
人次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接听境内外投资者咨询电话 400 余次、
处理咨询电子邮件 150 余件;利用“上证 e 互动”等互动平台与投资
者保持沟通;持续更新中英文网站内容,便于投资者了解本行资讯。
在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积极互动、交流,就其关心的问题予以解
答。
十六、香港上市规则的公司秘书和公司秘书助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李嘉焱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和香港上市规
则下的公司秘书,李美仪女士(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秘书
助理。本行的内部主要联络人为李嘉焱先生。报告期内,李嘉焱先生
和李美仪女士均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 3.29 条之要求参加不少于 15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七、股东权利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
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出。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二个交易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
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
议时,本行董事长应当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
(四)除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对优
先股股东另有规定,本行全体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对本行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134
4、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行《章程》的规定转让股份;
5、依照本行《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本行财务会
计报告,股本状况,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
议决议等;
6、本行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剩余财产
的分配。
(五)本行优先股股东享有以下特别权利:
1、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2、本行清算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3、在规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4、在规定情形下,优先股股东恢复表决权。
有关股东权利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行《章程》。
有关本行股东与董事会进行沟通或查询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第
二节公司简介”相关内容。
十八、符合《银行业(披露)规则》的声明
本行已按照香港金融管理局所颁布的《银行业(披露)规则》的
指引编制 H 股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十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企业管治守则》
本行自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已应用《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
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并已于报告期内遵守所有守则条文。
二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35
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行《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全文刊登于上交所网站、
香港联交所网站(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和本行网站。
本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以《章程》为纲,形成了总体制度、具体
制度和评价制度三个层次,制度体系包括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
市场、风险内控、财务运营、综合管理、信息科技等七大板块,内容
涵盖了业务管理、风险管控、监督评价等各个方面。
本行通过先后实施三期内控规范项目,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的标
准、流程、工具、系统,逐步建立了责任明确、流程清晰、控制有效
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一是组织体系,持续完善合规管理的分层组织
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级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二是责任体系,明确内部各机构的内控合规责任,梳理总分行、各机
构在经营管理中的责权利关系,合理划分职责分工;三是制度体系,
坚持制度先行原则,加强对内外部规章制度的管理,形成了以《章程》
为纲,横向分类、纵向分层,内容涵盖业务管理、风险管控、监督评
价等各方面的制度汇编体系;四是监测预警体系,开发完善监测预警
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非现场监测和重大预警信号的处置和跟
踪;五是监督检查体系,发挥内控三道防线的检查职能,通过日常监
督检查、稽核检查、审计监督等,全面加强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
六是案件防范体系,持续完善案防组织架构,健全案防制度体系,深
化落实案防主体责任,从严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七是考核评价体
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全行加强内控建设、坚持合
136
规经营,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有效性;八是教育培训体系,通过不断加
强合规宣传,使“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
责”等理念深入人心。
该等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
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有关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和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详见
“第六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本行董事会对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负责,并对
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定期审阅和评估。董
事会认为本行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在报告期内切实
有效。
二十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对本行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本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该审计意见全
文已刊登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和
本行网站。
二十二、报告期内本行《章程》的重大变动
报告期内本行《章程》无修订。
137
第十三节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2020 年 1 月 2 日 临 2019-068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1 月 4 日 临 2020-001 光大银行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光大银行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
2020 年 1 月 11 日 临 2020-002
公告
2020 年 1 月 14 日 临 2020-003 光大银行关于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1 月 22 日 临 2020-004 光大银行关于东京代表处备案获当地监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0 年 1 月 23 日 临 2020-005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20 年 2 月 11 日 临 2020-006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 年 2 月 11 日 会议文件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0 年 2 月 29 日 临 2020-007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3 月 10 日 临 2020-008 光大银行关于“光大转债”2020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12 日 临 2020-009 光大银行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3 月 12 日 临 2020-010 光大银行关于副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24 日 临 2020-011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3 月 24 日 临 2020-012 光大银行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27 日 临 2020-013 光大银行关于副董事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27 日 临 2020-014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27 日 临 2020-015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 年 3 月 27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公司治理 *光大银行 2019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公司治理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本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28 日 临 2020-016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临 2020-017 光大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临 2020-018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临 2020-019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临 2020-020 光大银行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9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光大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银行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138
项核查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2020 年 3 月 28 日 其他 *光大银行: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 3 月 28 日 年报摘要 光大银行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 年 3 月 28 日 年报 *光大银行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3 日 临 2020-021 光大银行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光大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光大银行
2020 年 4 月 3 日 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2020 年 4 月 10 日 临 2020-022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光大优 3 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20 年 4 月 21 日 临 2020-023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临 2020-024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临 2020-025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临 2020-026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一季度报告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29 日 一季度报告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 年 5 月 6 日 临 2020-027 光大银行关于股权变更方案获批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5 月 12 日 会议文件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0 年 5 月 20 日 临 2020-028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5 月 20 日 临 2020-029 光大银行副行长辞任公告
2020 年 5 月 23 日 临 2020-030 光大银行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5 月 2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0 年 5 月 2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版)
2020 年 5 月 23 日 其他 光大银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0 年 5 月 30 日 临 2020-031 光大银行关于股权变更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0 年 6 月 5 日 临 2020-032 光大银行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2020 年 6 月 5 日 其他 *光大银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20)
2020 年 6 月 6 日 临 2020-033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 年 6 月 6 日 临 2020-034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6 月 6 日 临 2020-035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6 月 6 日 其他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光大银行关于 2019 年度 A 股分红派息实施暨“光大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
2020 年 6 月 10 日 临 2020-036
性公告
2020 年 6 月 16 日 临 2020-037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 A 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0 年 6 月 16 日 临 2020-038 光大银行关于根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的公告
2020 年 6 月 19 日 临 2020-039 光大银行第一期优先股 2020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139
2020 年 6 月 19 日 临 2020-040 光大银行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6 月 20 日 临 2020-041 光大银行关于调整第一期优先股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临 2020-042 光大银行关于股权变更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公告
*光大银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其他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光大银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其他
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其他 光大银行收购报告书
2020 年 7 月 3 日 临 2020-043 光大银行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11 日 临 2020-044 光大银行关于股东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24 日 临 2020-045 光大银行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28 日 临 2020-046 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
2020 年 7 月 29 日 临 2020-047 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
2020 年 7 月 31 日 临 2020-048 光大银行关于副行长任职资格获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31 日 临 2020-049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7 月 31 日 临 2020-050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7 月 31 日 临 2020-051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8 月 5 日 临 2020-052 光大银行第二期优先股 2020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2020 年 8 月 11 日 临 2020-053 光大银行关于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的公告
2020 年 8 月 29 日 临 2020-054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8 月 29 日 临 2020-055 光大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8 月 29 日 临 2020-056 光大银行 2019 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20 年 8 月 29 日 临 2020-057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8 月 29 日 半年报 *光大银行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8 月 29 日 半年报摘要 光大银行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 年 8 月 29 日 其他 *光大银行:2020 年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2020 年 9 月 9 日 临 2020-058 光大银行关于获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2020 年 9 月 15 日 临 2020-059 光大银行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 年 9 月 15 日 会议文件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0 年 9 月 23 日 临 2020-060 光大银行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20 年 9 月 24 日 临 2020-061 光大银行非执行董事辞任公告
2020 年 10 月 13 日 临 2020-062 光大银行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0 年 10 月 16 日 临 2020-063 光大银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超过 1%的公告
2020 年 10 月 16 日 临 2020-064 光大银行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本行可转债减少的公告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增持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2020 年 10 月 16 日 其他
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三季度报告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40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三季度报告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20-065 光大银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 年 10 月 31 日 其他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20-066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20-067 光大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20-068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临 2020-069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临 2020-070 光大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临 2020-071 光大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临 2020-072 光大银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0 年 12 月 25 日 临 2020-073 光大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注:1、以上披露信息刊登在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标*为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
站披露)。
2、可在上交所网站-上市公司公告栏目中,输入本行 A 股代码“601818”查询;或在
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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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签名及本行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
三、报告期内本行在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正
本及公告原稿。
四、报告期内本行在香港联交所公布的 H 股年度报告及按照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同时备置于本
行董事会办公室和上交所,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董事长:李晓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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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
定(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2020年年
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我们保证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姓名 职务 签名
李晓鹏 党委书记、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李晓鹏
吴利军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吴利军
付万军 非执行董事 付万军
姚仲友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 姚仲友
曲 亮 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曲 亮
姚 威 非执行董事 姚 威
刘 冲 非执行董事 刘 冲
于春玲 非执行董事 于春玲
徐洪才 独立董事 徐洪才
冯 仑 独立董事 冯 仑
王立国 独立董事 王立国
邵瑞庆 独立董事 邵瑞庆
洪永淼 独立董事 洪永淼
李引泉 独立董事 李引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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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 鸿 党委委员、监事长、股东监事 卢 鸿
殷连臣 股东监事 殷连臣
吴俊豪 股东监事 吴俊豪
吴高连 外部监事 吴高连
王 喆 外部监事 王 喆
乔志敏 外部监事 乔志敏
徐克顺 职工监事 徐克顺
孙建伟 职工监事 孙建伟
尚文程 职工监事 尚文程
伍崇宽 党委委员(副行长级)、工会工作委员会主席 伍崇宽
董铁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级) 董铁峰
李嘉焱 党委委员(副行长级)、董事会秘书 李嘉焱
齐 晔 党委委员、副行长 齐 晔
杨兵兵 党委委员、副行长 杨兵兵
第十六节 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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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已审财务报表
2020 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6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7-9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10 - 11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 - 13
股东权益变动表 14 - 15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16 - 18
财务报表附注 19 – 180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2.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2
3. 每股收益 2
4. 净资产收益率 3
5. 杠杆率 3-4
6.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 5 - 11
7. 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 12
8.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 12 – 13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风险分类 13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238341_A03 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财
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利润
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贵集团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贵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
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
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
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1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38341_A0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
贵集团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多个模型和假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贷款审批、贷后管理、信用评
设,例如: 级、押品管理、延期还本付息以及贷款减值测试相关
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 选择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认 质量和信息系统。
定标准高度依赖判断,并可能对存续期较长的贷
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有重大影响; 我们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执行信贷审
阅程序,基于贷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
模型和参数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所使用的模型本 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分析债务人
身具有较高的复杂性,模型参数输入较多且参数 的还款能力,评估贵集团对贷款评级的判断结果。
估计过程涉及较多的判断和假设;
我们在内部信用风险模型专家的协助下,对预期信用
前瞻性信息 - 运用专家判断对宏观经济进行预 损失模型的重要参数、管理层重大判断及其相关假设
测,考虑不同经济情景权重下,对预期信用损失 的应用进行了评估及测试,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的影响;
1、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单项减值评估 - 判断贷款已发生信用减值需要考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虑多项因素,单项减值评估将依赖于未来预计现
的影响及政府等提供的各类支持性政策,评估预
金流量的估计。
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信用风
由于贷款减值评估涉及较多判断和假设,且考虑到其金
险显著增加等;
额的重要性(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人民币 30,179.68 亿元,占总资产的 56.22%;贷
评估管理层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
款减值准备总额人民币 761.27 亿元),我们将其作为
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景的
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假设及权重;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附注六、6 和附注
评估单项减值测试的模型和假设,分析管理层预
九、(a)。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以及发生概率,尤
其是抵押物的可回收金额。
2、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评估并测试用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数据和
流程,包括贷款业务数据、内部信用评级数据、
宏观经济数据等,还有减值系统涉及的系统计算
逻辑、数据输入、系统接口等;
评估并测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控制,包括
模型变更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验证
和参数校准等。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
损失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38341_A0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金融工具的估值
对于没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贵集团采用估值技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的关键控制的
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而估值技术中常包括依赖主观判断 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息系
的假设和估计。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假设,将可能导 统。
致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计存在重大差异。
我们执行了审计程序对贵集团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参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 数和假设进行评估,程序包括:对比当前市场上同业
金融负债分别为人民币 6,521.00 亿元和人民币 257.82 机构常用的估值技术;将所采用的可观察参数与可获
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占总资产 得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核对;获取不同来源的估值结
和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12.15%和 0.53%;其中估值中采 果进行比较分析等。
用通过直接(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观察参
数而分类为第二层级的金融资产,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披
金融资产比例为 56.98%;估值中采用重大不可观察参 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我们评估了财务报表
数而被分类为第三层级的金融资产,占以公允价值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和敏感性的披露是否恰当反映了贵集
的金融资产比例为 1.72%。考虑金额的重要性,且估值 团面临的风险。
存在不确定性,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 和附注十、(c)。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评估与披露
贵集团在开展资产管理、投资等业务过程中,发起设立 我们评估并测试了对结构化主体控制与否的判断相关
了很多不同的结构化主体,比如银行理财产品、基金、 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信托计划等。贵集团需要综合考虑拥有的权力、享有的
可变回报及两者的联系等,判断对每个结构化主体是否 我们抽样检查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分析贵集团是否有
存在控制,从而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义务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的风险,审阅了贵集团对结
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变回报
贵集团在逐一分析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时需要考 的量级和可变动性的分析,评估了贵集团对其是否控
虑诸多因素,包括每个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贵集团 制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和结论。我们还重点检查了贵集
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益、获取 团是否对其发起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信
的管理业绩报酬、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 用增级等情况,贵集团与结构化主体之间交易的公允
的报酬或承担的损失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形 性等,对管理层作出的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的判断作
成控制与否的结论,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考 出评估。
虑到该事项的重要性以及管理层判断的复杂程度,我们
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最后,我们评估并测试了与贵集团对未纳入合并范围
的结构化主体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6 和附注六、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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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38341_A0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
贵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
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
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
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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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38341_A0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
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
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
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
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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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38341_A03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
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
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
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旭明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成杰
中国 北京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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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360,287 364,340 360,131 364,18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 46,059 31,358 40,231 28,648
贵金属 9,353 10,826 9,353 10,826
拆出资金 3 69,290 60,270 74,769 60,466
衍生金融资产 4 25,264 13,805 25,262 13,75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43,592 6,835 43,587 6,709
发放贷款和垫款 6 2,942,435 2,644,136 2,939,071 2,642,764
应收融资租赁款 7 100,788 83,723 - -
金融投资 8 1,670,415 1,433,546 1,658,026 1,425,22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04,908 211,406 299,768 207,6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务工具 222,807 180,005 216,324 175,5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权益工具 875 623 870 61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1,141,825 1,041,512 1,141,064 1,041,406
长期股权投资 9 257 - 12,983 12,383
固定资产 10 23,301 19,342 15,698 14,041
使用权资产 11 11,137 11,684 11,096 11,599
无形资产 12 2,249 1,734 2,232 1,723
商誉 13 1,281 1,281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19,587 16,306 18,444 15,446
其他资产 15 42,815 34,245 41,361 32,520
资产总计 5,368,110 4,733,431 5,253,525 4,641,56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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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 241,110 224,838 241,059 224,75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9 469,345 444,320 473,926 450,716
拆入资金 20 161,879 166,225 89,948 108,0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1 4 100 - -
衍生金融负债 4 25,778 13,893 25,694 13,8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 14,182 25,603 10,115 24,542
吸收存款 23 3,480,667 3,017,888 3,478,730 3,016,555
应付职工薪酬 24 15,169 13,667 14,874 13,494
应交税费 25 8,772 9,322 7,708 8,729
租赁负债 26 10,762 11,069 10,723 10,986
预计负债 27 4,280 2,751 4,280 2,751
应付债券 28 440,870 371,904 433,749 366,061
其他负债 29 40,294 45,797 14,418 19,807
负债合计 4,913,112 4,347,377 4,805,224 4,260,26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续)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六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股东权益
股本 30 54,032 52,489 54,032 52,489
其他权益工具 31 109,062 70,067 109,062 70,067
其中:优先股 64,906 64,906 64,906 64,906
永续债 39,993 - 39,993 -
资本公积 32 58,434 53,533 58,434 53,533
其他综合收益 42 1,393 2,737 1,509 2,617
盈余公积 33 26,245 26,245 26,245 26,245
一般风险准备 33 67,702 59,417 66,015 58,523
未分配利润 136,581 120,494 133,004 117,828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453,449 384,982 448,301 381,302
少数股东权益 1,549 1,072 - -
股东权益合计 454,998 386,054 448,301 381,30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368,110 4,733,431 5,253,525 4,641,567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姚仲友
董事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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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六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221,475 210,044 215,461 205,265
利息支出 (110,778) (108,126) (107,921) (105,297)
利息净收入 35 110,697 101,918 107,540 99,968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7,005 25,977 26,322 25,67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682) (2,808) (2,800) (2,8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6 24,323 23,169 23,522 22,860
投资收益 37 6,149 7,689 6,188 7,650
其中: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损失 (5)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产生的收益 591 22 591 22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38 139 (2,162) (44) (1,998)
汇兑净收益 310 1,339 315 1,358
其他业务收入 712 751 285 189
入 149 108 85 41
营业收入合计 142,479 132,812 137,891 130,068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483) (1,400) (1,438) (1,381)
业务及管理费 39 (37,589) (36,218) (36,827) (35,725)
信用减值损失 40 (56,733) (48,965) (55,444) (48,18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99) (382) (244) (291)
其他业务成本 (788) (544) (558) (342)
营业支出合计 (96,792) (87,509) (94,511) (85,919)
营业利润 45,687 45,303 43,380 44,149
加:营业外收入 221 127 161 119
减:营业外支出 (411) (267) (406) (266)
利润总额 45,497 45,163 43,135 44,002
减:所得税费用 41 (7,592) (7,722) (7,015) (7,434)
净利润 37,905 37,441 36,120 36,568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7,905 37,441 36,120 36,568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7,824 37,354 36,120 36,568
少数股东损益 81 87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六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44) 1,082 (1,108) 82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2 (180) 22 (180)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 4 2 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1,070) 904 (936) 700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准备 (150) 307 (196) 302
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48) 4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 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42 (1,347) 1,083 (1,108) 826
综合收益总额 36,558 38,524 35,012 37,39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6,480 38,436 35,012 37,3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8 88 - -
每股收益 43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8 0.68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1 0.62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姚仲友
董事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度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少数 股东
附注六 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52,489 64,906 - 5,161 53,533 2,737 26,245 59,417 120,494 384,982 1,072 386,05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 - - - 37,824 37,824 81 37,905
2.其他综合收益 42 - - - - - (1,344) - - - (1,344) (3) (1,347)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 - (1,344) - - 37,824 36,480 78 36,558
3.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少数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 - 400 400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9,993 - - - - - - 39,993 - 39,99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
股本及资本公积 1,543 - - (998) 4,901 - - - - 5,446 - 5,446
小计 1,543 - 39,993 (998) 4,901 - - - - 45,439 400 45,839
4.利润分配 34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8,285 (8,285) -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 (11,233) (11,233) (1) (11,234)
-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 (2,219) (2,219) - (2,219)
小计 - - - - - - - 8,285 (21,737) (13,452) (1) (13,453)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4,032 64,906 39,993 4,163 58,434 1,393 26,245 67,702 136,581 453,449 1,549 454,99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度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少数 股东
附注六 股本 优先股 其他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小计 股东权益 权益合计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52,489 29,947 5,161 53,533 1,655 24,371 54,036 100,296 321,488 985 322,473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 - - 37,354 37,354 87 37,441
2.其他综合收益 42 - - - - 1,082 - - - 1,082 1 1,083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 1,082 - - 37,354 38,436 88 38,524
3.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4,959 - - - - - - 34,959 - 34,959
4.利润分配 34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874 - (1,874)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5,381 (5,381) - -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8,451) (8,451) (1) (8,452)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1,450) (1,450) - (1,450)
小计 - - - - - 1,874 5,381 (17,156) (9,901) (1) (9,902)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2,489 64,906 5,161 53,533 2,737 26,245 59,417 120,494 384,982 1,072 386,054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姚仲友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附注六 股本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52,489 64,906 - 5,161 53,533 2,617 26,245 58,523 117,828 381,302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 - - - 36,120 36,120
2.其他综合收益 42 - - - - - (1,108) - - - (1,108)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 - (1,108) - - 36,120 35,012
3.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9,993 - - - - - - 39,99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增股本及
资本公积 1,543 - - (998) 4,901 - - - - 5,446
小计 1,543 - 39,993 (998) 4,901 - - - - 45,439
4.利润分配 34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7,492 (7,492)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 (11,233) (11,233)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 (2,219) (2,219)
小计 - - - - - - - 7,492 (20,944) (13,452)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4,032 64,906 39,993 4,163 58,434 1,509 26,245 66,015 133,004 448,30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附注六 股本 优先股 其他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2019 年 1 月 1 日余额 52,489 29,947 5,161 53,533 1,791 24,371 53,143 98,415 318,85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净利润 - - - - - - - 36,568 36,568
2.其他综合收益 42 - - - - 826 - - - 826
上述 1 和 2 小计 - - - - 826 - - 36,568 37,394
3.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4,959 - - - - - - 34,959
4.利润分配 34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874 - (1,874)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5,380 (5,380) -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8,451) (8,451)
-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1,450) (1,450)
小计 - - - - - 1,874 5,380 (17,155) (9,901)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2,489 64,906 5,161 53,533 2,617 26,245 58,523 117,828 381,302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姚仲友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净增加额 452,197 446,317 451,598 446,07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25,957 - 24,143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13,820 - 4,884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7,271 - 17,300 -
--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减少额 2,772 2,770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 -
减少额 - 1,543 2,400 1,654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5,781 20,549 4,841 21,632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201,267 194,136 194,722 189,153
收回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的贷款 3,202 2,428 3,202 2,4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30,913 - 30,6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9 14,301 524 3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0,746 724,007 701,500 696,783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349,060) (331,235) (346,929) (329,205)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41,570) - (41,6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净减少额 - (45,587) - (41,375)
存放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净增加额 - (44,276) - (44,28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净增加额 (782)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13,763) (6,928) (13,480) (5,704)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3,699) - (17,584)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93,581) (96,688) (91,133) (94,2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719) (18,020) (17,278) (17,7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259) (21,203) (22,469) (20,6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36,770) - (36,8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11,451) (14,793) (14,452) (15,805)
购买融资租赁资产支付的现金 (15,590) (20,794)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915) (17,813) (24,116) (18,0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3,589) (658,907) (584,332) (628,6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 117,157 65,100 117,168 68,12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2,616 637,019 701,732 636,32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630 59,415 55,300 59,176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3 305 10 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8,259 696,739 757,042 695,5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924,959) (766,714) (920,004) (764,525)
投资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 - (600) (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860) (4,448) (4,471) (3,77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1,819) (771,162) (925,075) (773,3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560) (74,423) (168,033) (77,7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400 - - -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39,993 34,959 39,993 34,95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14,774 224,259 513,174 223,4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5,167 259,218 553,167 258,417
偿付债券所支付的现金 (439,051) (292,293) (438,703) (292,294)
偿付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981) (15,732) (12,747) (15,521)
分配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13,453) (9,902) (13,452) (9,90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4) (2,744) (2,873) (2,6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8,409) (320,671) (467,775) (320,4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758 (61,453) 85,392 (61,99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778) 595 (2,653) 5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7,577 (70,181) 31,874 (71,141)
加:1 月 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7,499 187,680 114,596 185,737
12 月 31 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 145,076 117,499 146,470 114,596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李晓鹏 姚仲友
董事长 主管财会工作副行长
孙新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公章)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基本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于1992年8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
京开始营业。本行于2010年8月和2013年12月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本行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银保监会”)批准持有B0007H1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核准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1743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本行及子公司(详见附注六、9(a))(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经银保监会批准的
包括对公及对私存款、贷款、支付结算、资金业务及其他金融业务。本集团主要在中国
境内经营并在境外设有若干分行和子公司。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境内”不包括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及中国台湾,“境外”
指中国境内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行董事会于2021年3月26日决议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
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及其他相关调整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
值计量外,其他会计科目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
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行于2020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续)
3. 记账本位币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除特别注明外,均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万元。本集团中国内地
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当本集团承担或有权取得一个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
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可变经营回报,并有能力通过本集团对该主体所持有的权利去
影响这些回报,即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时,该主体为本集团的子公司。在判断本集团
是否对某个主体拥有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目前可实现或可转换的潜在表决权以及其
他合同安排的影响。子公司于实际控制权转入本集团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于本集团的
控制停止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
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对通过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取得
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
值,并包括由或有对价协议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因企业合并取得的可辨认资
产、承担的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合并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直接计入合并利润表。
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如有需要,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会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其与本集
团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在本行的资产负债表内,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
示。投资成本需根据或有对价协议的变更导致支付对价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包括
企业合并相关费用,该等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本行以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对子公司的投资损益。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可随时支取的备付金、期限短的存放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
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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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外币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
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以外币计价,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证券,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
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证券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
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货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利润表。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其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其折算
差额计入利润表中的“汇兑收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
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
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股东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7.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
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
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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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
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
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当合同所指定的义务解除、撤销或届满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
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反映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比如本集团持有该项金融资产
是仅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还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
产为目标。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适用,那么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其他”。业务
模式在金融资产组合层面进行评估,并以按照合理预期会发生的情形为基础确定,考虑
因素包括:以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
理人员、风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旨在识别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及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
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
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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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仅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
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
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
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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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
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上述条件,本集团指定的这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通过运用利率掉期交易降低相应利
率风险的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7.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
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
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
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
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
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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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4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
失准备(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a))。
7.5 财务担保合同及信贷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
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
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
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贷款承诺是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
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7.6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远期合同和利率互换,分别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
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
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
(1)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汇率风险外)的
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2)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
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
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
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
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
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
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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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工具(续)
7.6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续)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
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
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
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
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套期风险敞口形成利得或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
的调整,在套期剩余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
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根据套期风险而产生
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
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
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
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
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
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
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
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
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
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
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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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负债部份和权益部份。负债组成部分体现了支付固定本息义务,被
分类为负债并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未嵌入可转换期权的同类债券的市场利率计算其公允价
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权益组成部分体现了将负债转换
成普通股的嵌入期权,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整体发行所得与其负债组成部分的差额计
入所有者权益。所有直接的交易费用按照负债和权益组成部分占发行所得的比例分摊。
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按转换的股数与股票面值计算的金额转换为股本,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组成部分的账面余额与上述股本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中股本
溢价。
7.8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
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
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7.9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
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8. 贵金属
与本集团交易活动无关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两者的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与本集团交易活动有关的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
量和后续计量,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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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的标的资产不予确认,支付款项作为应收款项于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并按照摊
余成本计量。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并按适用的会计政策计量。收到的资金在资
产负债表内作为负债列示,并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相应确认为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10.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行对子公司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
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
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
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
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
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
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
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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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
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之间发生
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
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
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
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
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
例转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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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飞行设备和在建工程。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或认定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因取得该
固定资产而直接产生的费用。对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目的而进行评估的固定资产,
本集团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
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所有其他修理维护费用均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利润表中的
“业务及管理费”。
固定资产根据其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其预计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
情况做出调整。
固定资产出售或报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净值计入利润表中的
“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
11.1 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和其他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
净残值后除以预计使用年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
分别为: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35 3 2.8-3.2
电子设备 3-5 3-5 19.0-32.3
其他 5-10 3-5 9.5-19.4
11.2 飞行设备
飞行设备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
飞行设备根据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照25年的预计使用年限(扣除购买时已
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其预计净残值率为15%。
1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或安装的资产,以成本计价。成本包括设备原价、建筑成本、安装
成本和发生的其他直接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
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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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租赁
12.1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
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
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12.2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
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
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
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
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
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12.3 作为承租人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
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
(1)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
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
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
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
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集团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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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租赁(续)
12.3 作为承租人(续)
增量借款利率
本集团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
本集团各机构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
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
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
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
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金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2.4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
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
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
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对于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
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出租的资产仍作为本集团资产反映,经营租赁的租金收
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摊销,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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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租赁(续)
12.5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运输工具及其他。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
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
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
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
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6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
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
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
计量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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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本集团拥有和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
权、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整体改制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本集
团按其经财政部确认后的评估值作为评估基准日的入账价值。土地使用权按预计使用
年限平均摊销,计入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
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计算机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扣除累计摊销以及减值准备后的净值
列示,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入当期利润表中的“业务及管理费”项目。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
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30-50
计算机软件 5
其他 5-10
14. 商誉
本集团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期末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后
(附注六、13)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商誉在其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处置时予以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15.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是指本集团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
物资产或财产权利。抵债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
关费用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当有迹象表明抵债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时,本集团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变现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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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对下列资产进行审阅,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
的迹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
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
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有迹象表明单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
的,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性进行估
计,本集团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选择恰当
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
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
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
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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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
用,如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
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
收益期内平均摊销。
18. 职工薪酬
18.1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础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
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
的金额计量。
18.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职工参加的由政府机
构设立管理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国家规定
的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团境内机构职工参加由本集团设立的退休福利提存计
划(以下简称“年金计划”)。本集团及职工按照上一年度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
划供款。本集团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
如企业年金基金不足以支付员工未来退休福利,本集团也无义务再注入资金。
18.3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
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后的
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如有)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本
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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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职工薪酬(续)
18.4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
当期损益:
- 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 本集团有详细、正式的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计划;并且,该重组计划已开始
实施,或已向受其影响的各方通告了该计划的主要内容,从而使各方形成了对本
集团将实施重组的合理预期时。
19.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
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
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计量。本集团在确定最佳估
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
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
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
务披露为或有负债。
20. 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作为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
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因为该等资
产的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本集团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委托资金”),并由
本集团按照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
款及相关委托资金的风险及回报,因此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
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就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21.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
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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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其他权益工具(续)
优先股(续)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同时包含权益成份和负债成份的优先股,按照与含权益成份的可
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不包含权益成份的优先股,
按照与不含权益成份的其他可转换工具相同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
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的,按
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永续债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不包括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
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且永续债不存在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
工具进行结算的条款安排,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分为权益工具,发行永续债发生的手
续费、佣金,及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永续债利息在宣告时,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2. 收入确认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
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2.1 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根据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实际利率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利息收入包括折让或溢价摊销,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异
按实际利率基准计算的摊销。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的方法。实际
利率是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的期间(如适用)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至该
金融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会在考虑金融工具
的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但不会考虑未来信用损失。计算项目包
括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订约方之间所支付或收取的各项费用、交易费用和所有其
他溢价或折价。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
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
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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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收入确认(续)
22.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其中,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服
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
易完成时确认。
22.3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3. 支出确认
23.1 利息支出
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占用资金的时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在
相应期间予以确认。
23.2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相关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
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
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
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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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
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
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
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
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
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
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
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
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
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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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所得税(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
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
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
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
偿债务。
26.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本集团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
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27.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
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28.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
基础确定报告分部,以供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
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对于不符合任何用来确定报告分部的量化条件的分部予以合
并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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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
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
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受会计估计和判断影响的主要领域列示如下。未来的实际结果
可能与下述的会计估计和判断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1. 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
本集团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计量所有
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在此过程中包含很多估计和判断,尤其是确定减值损失金额、
估计未来合同现金流量、抵质押物价值,以及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标准。本集团
对进行减值计量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将导致不同的减值准备计提水平。
本集团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是模型输出的结果,其中包含许多模型假设及参数输入,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采用的会计判断和估计包括: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前瞻性信息
管理层叠加
合同现金流量的修改
2.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可提供报价的金融工具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采用市场的最新交易信息,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
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集团建立了一套工作流程,以确保由符合
专业资格的人员开发估值技术,并由独立于开发人员的人员负责公允价值的验证和审
阅工作。估值技术在使用前需经过验证和调整,以确保估值结果反映实际市场状况。
本集团制定的估值模型尽可能多地采用市场信息并尽少采用本集团特有信息。需要指
出的是估值模型使用的部分信息需要管理层进行估计(例如信用和交易对手风险、风险
相关系数等)。本集团定期审阅上述估计和假设,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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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3. 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
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准备。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
税务影响。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本集团
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
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需要运用判断
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并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
对未来的适用所得税税率进行合理的估计和判断,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金额。如果未来期间实际产生的利润的时间和金额或者实际适用所得税税率与管理层
的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产生影响。
4. 非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定期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
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
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
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
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售价和相关经营成
本的预测。
5.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
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以确定将计入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
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
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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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6. 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的判断
对于在日常业务中涉及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需要分析判断是否对这些结构化主体存
在控制,以确定是否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本
集团综合考虑直接享有以及通过所有子公司(包括控制的结构化主体)间接享有权利而
拥有的权力、可变回报及其联系。
本集团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变回报包括各种形式的管理费和业绩报酬等决策者薪
酬,也包括各种形式的其他利益,例如直接投资收益、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
而获得的报酬和可能承担的损失、与结构化主体进行交易取得的可变回报等。在分析
判断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不仅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合同安排的实
质,还考虑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本集团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损失的情况。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将重
新评估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
五、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费及税率如下:
(a) 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计缴。主要增值税率为6%、13%。
(b)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1%-7%计缴。
(c)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d) 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本行及境内子公司所得税率为25%,香港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光银国际”)所得税率为16.5%,卢森堡子公司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光银欧洲”)所得税率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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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4,471 4,355 4,459 4,346
存放中央银行
– 法定存款准备金 (a) 293,540 297,528 293,424 297,410
– 超额存款准备金 (b) 56,132 57,546 56,105 57,517
– 外汇风险准备金 (c) 2,305 3,732 2,305 3,732
– 财政性存款 3,693 1,050 3,693 1,050
小计 360,141 364,211 359,986 364,055
应计利息 146 129 145 129
合计 360,287 364,340 360,131 364,184
注:
(a) 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集团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人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于
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 9.00% 10.5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 5.00% 5.00%
上述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本集团中国境内子公司的人
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按人行相应规定执行。存放于境外地区和国家中央银行的
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按当地监管机构规定执行。
(b) 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放于人行主要用于资金清算用途。
(c) 外汇风险准备金为本集团按相关规定向人行缴存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于2020年12
月31日,外汇风险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0%(2019年12月31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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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29,185 12,868 23,762 11,158
– 其他金融机构 314 528 1,314 528
存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16,980 18,399 15,586 17,399
小计 46,479 31,795 40,662 29,085
应计利息 59 6 46 5
合计 46,538 31,801 40,708 29,090
减:减值准备 16 (479) (443) (477) (442)
账面价值 46,059 31,358 40,231 28,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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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拆放中国境内款项
– 银行 14,502 4,160 14,502 4,160
– 其他金融机构 17,702 29,777 22,859 29,477
拆放中国境外款项
– 银行 37,216 26,291 37,382 26,423
– 其他金融机构 - - - 328
小计 69,420 60,228 74,743 60,388
应计利息 179 213 185 219
合计 69,599 60,441 74,928 60,607
减:减值准备 16 (309) (171) (159) (141)
账面价值 69,290 60,270 74,769 6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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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a)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
2020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1,110,897 5,821 (6,340)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21,022 523 (610)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1,055,992 18,144 (18,499)
– 外汇期权 20,981 774 (246)
信用类衍生工具 1,405 2 (83)
合计 2,210,297 25,264 (25,778)
2019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1,298,443 3,655 (3,680)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29,168 229 (197)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1,365,001 9,483 (9,557)
– 外汇期权 78,260 392 (386)
信用类衍生工具 4,254 46 (73)
合计 2,775,126 13,805 (13,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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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续)
(a) 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本行
2020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1,110,897 5,821 (6,340)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20,179 523 (610)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1,055,931 18,144 (18,498)
– 外汇期权 20,981 774 (246)
合计 2,207,988 25,262 (25,694)
2019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 利率掉期 1,298,443 3,655 (3,680)
货币衍生工具
– 远期外汇 28,120 224 (197)
– 外汇掉期和交叉货币利率掉期 1,365,001 9,483 (9,557)
– 外汇期权 78,260 392 (386)
信用类衍生工具 260 - (1)
合计 2,770,084 13,754 (13,821)
(1)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仅指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的交易量,并不代表风
险金额。
(2)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中包括本集团指定的套期工具。
(b) 套期会计
本集团及本行利用利率掉期对利率变动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
期项目为固定利息债券。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用于套期会计中作公
允价值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为人民币32.86亿元(2019年12月31日:
人民币0.14亿元),上述套期工具中,衍生金融资产为人民币0.02亿元(2019年12
月31日:人民币0.00元),衍生金融负债为人民币1.18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
民币9.50万元)。
2020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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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13,262 2,000 13,262 2,000
– 其他金融机构 30,331 4,702 30,331 4,702
中国境外
– 其他金融机构 5 126 - -
小计 43,598 6,828 43,593 6,702
应计利息 3 8 3 8
合计 43,601 6,836 43,596 6,710
减:减值准备 16 (9) (1) (9) (1)
账面价值 43,592 6,835 43,587 6,709
(b)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
– 政府债券 20,074 2,062 20,074 2,062
– 其他债券 23,524 4,766 23,519 4,640
小计 43,598 6,828 43,593 6,702
应计利息 3 8 3 8
合计 43,601 6,836 43,596 6,710
减:减值准备 16 (9) (1) (9) (1)
账面价值 43,592 6,835 43,587 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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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 1,627,339 1,463,630 1,626,366 1,462,886
票据贴现 652 488 652 488
个人贷款和垫款
–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492,444 414,211 492,273 414,014
– 个人经营贷款 171,336 158,871 170,781 158,473
– 个人消费贷款 173,565 140,545 171,733 140,479
– 信用卡 445,935 443,881 445,935 443,881
小计 1,283,280 1,157,508 1,280,722 1,156,8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福费廷—国内信用证 29,938 26,403 29,938 26,403
票据贴现 68,273 64,175 68,272 64,175
小计 98,211 90,578 98,210 90,578
合计 3,009,482 2,712,204 3,005,950 2,710,799
应计利息 8,486 8,160 8,468 8,15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3,017,968 2,720,364 3,014,418 2,718,950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减值准备 16 (75,533) (76,228) (75,347) (76,186)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942,435 2,644,136 2,939,071 2,642,7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
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16 (594) (438) (594) (438)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款项,详
见附注六、1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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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b) 按客户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制造业 313,427 270,177 313,182 269,95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 294,595 261,465 294,502 261,399
房地产业 224,450 211,918 224,440 211,90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9,785 170,068 189,708 169,990
批发和零售业 127,522 113,140 127,394 113,047
建筑业 107,987 94,793 107,823 94,662
金融业 97,132 76,907 97,132 76,9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8,535 87,226 88,497 87,204
农、林、牧、渔业 54,100 41,459 54,046 41,43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45,532 45,948 45,497 45,920
其他 114,212 116,932 114,083 116,866
公司贷款和垫款合计 1,657,277 1,490,033 1,656,304 1,489,289
个人贷款和垫款 1,283,280 1,157,508 1,280,722 1,156,847
票据贴现 68,925 64,663 68,924 64,663
合计 3,009,482 2,712,204 3,005,950 2,710,799
应计利息 8,486 8,160 8,468 8,15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3,017,968 2,720,364 3,014,418 2,718,950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减值准备 16 (75,533) (76,228) (75,347) (76,186)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942,435 2,644,136 2,939,071 2,642,7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
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16 (594) (438) (594)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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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c)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信用贷款 941,130 852,885 940,715 852,629
保证贷款 710,746 637,315 708,163 636,717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1,017,960 862,021 1,017,462 861,563
– 质押贷款 339,646 359,983 339,610 359,890
合计 3,009,482 2,712,204 3,005,950 2,710,799
应计利息 8,486 8,160 8,468 8,15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3,017,968 2,720,364 3,014,418 2,718,950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16 (75,533) (76,228) (75,347) (76,186)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2,942,435 2,644,136 2,939,071 2,642,7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16 (594) (438) (594)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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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长江三角洲 652,565 556,102 651,664 555,353
中部地区 532,348 447,249 531,501 446,686
珠江三角洲 396,086 341,541 396,086 341,541
环渤海地区 387,332 349,559 385,572 349,559
西部地区 373,595 348,706 373,595 348,706
东北地区 117,580 121,928 117,580 121,928
境外 98,819 96,174 98,795 96,081
总行 451,157 450,945 451,157 450,945
合计 3,009,482 2,712,204 3,005,950 2,710,799
应计利息 8,486 8,160 8,468 8,15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3,017,968 2,720,364 3,014,418 2,718,950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16 (75,533) (76,228) (75,347) (76,186)
发放贷款和垫款
账面价值 2,942,435 2,644,136 2,939,071 2,642,7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16 (594) (438) (594)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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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20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 1年至3年 逾期
(含3个月) 1年(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4,474 12,760 1,200 30 28,464
保证贷款 5,221 2,964 3,535 582 12,302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10,367 5,765 4,176 1,386 21,694
– 质押贷款 1,287 284 564 1 2,136
小计 31,349 21,773 9,475 1,999 64,596
应计利息 276 - - - 276
合计 31,625 21,773 9,475 1,999 64,872
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05% 0.72% 0.31% 0.07% 2.15%
2019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 1年至3年 逾期
(含3个月) 1年(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5,557 11,118 323 33 27,031
保证贷款 4,954 4,953 3,726 609 14,242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5,692 4,973 4,421 1,429 16,515
– 质押贷款 1,434 1,449 837 36 3,756
小计 27,637 22,493 9,307 2,107 61,544
应计利息 69 - - - 69
合计 27,706 22,493 9,307 2,107 61,613
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01% 0.83% 0.34% 0.08% 2.26%
5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行
2020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 1年至3年 逾期
(含3个月) 1年(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4,474 12,759 1,200 30 28,463
保证贷款 5,221 2,961 3,529 578 12,289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10,366 5,763 4,176 1,383 21,688
– 质押贷款 1,287 284 564 1 2,136
小计 31,348 21,767 9,469 1,992 64,576
应计利息 276 - - - 276
合计 31,624 21,767 9,469 1,992 64,852
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05% 0.72% 0.31% 0.07% 2.15%
2019年12月31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 1年至3年 逾期
(含3个月) 1年(含1年) (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5,557 11,118 323 33 27,031
保证贷款 4,939 4,949 3,725 600 14,213
附担保物贷款
– 抵押贷款 5,687 4,971 4,418 1,429 16,505
– 质押贷款 1,434 1,444 837 36 3,751
小计 27,617 22,482 9,303 2,098 61,500
应计利息 69 - - - 69
合计 27,686 22,482 9,303 2,098 61,569
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百分比 1.01% 0.83% 0.34% 0.08% 2.26%
已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已逾期1天以上(含1天)的贷款。
5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
本集团
2020年12月31日
阶段三贷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款和垫款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占贷款和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垫款的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 2,837,009 124,772 47,701 3,009,482 1.59%
应计利息 6,649 1,374 463 8,486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843,658 126,146 48,164 3,017,968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31,192) (21,037) (23,304) (75,533)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2,812,466 105,109 24,860 2,942,435
2019年12月31日
阶段三贷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款和垫款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占贷款和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垫款的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 2,546,902 123,090 42,212 2,712,204 1.56%
应计利息 6,701 1,158 301 8,16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53,603 124,248 42,513 2,720,364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24,060) (27,574) (24,594) (76,228)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2,529,543 96,674 17,919 2,644,136
5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贷款和垫款及减值准备分析(续)
本行
2020年12月31日
阶段三贷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款和垫款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占贷款和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垫款的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 2,833,536 124,741 47,673 3,005,950 1.59%
应计利息 6,633 1,372 463 8,468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840,169 126,113 48,136 3,014,418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31,013) (21,036) (23,298) (75,347)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2,809,156 105,077 24,838 2,939,071
2019年12月31日
阶段三贷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款和垫款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占贷款和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垫款的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百分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 2,545,554 123,068 42,177 2,710,799 1.56%
应计利息 6,692 1,158 301 8,15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52,246 124,226 42,478 2,718,950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减值准备 (24,025) (27,573) (24,588) (76,186)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
价值 2,528,221 96,653 17,890 2,642,764
5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g)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本集团
2020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附注六、16)
年初余额 (24,060) (27,574) (24,594) (76,228)
转至阶段一 (2,112) 2,049 63 -
转至阶段二 988 (1,072) 84 -
转至阶段三 216 10,315 (10,531) -
本年计提 (9,488) (7,133) (42,506) (59,127)
本年转回 3,260 2,378 292 5,930
本年处置 - - 20,310 20,310
本年核销及转出 - - 36,013 36,013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 - (3,202) (3,202)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 - 767 767
汇率变动及其他 4 - - 4
年末余额 (31,192) (21,037) (23,304) (75,533)
2019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附注六、16)
年初余额 (23,335) (21,264) (22,610) (67,209)
转至阶段一 (2,089) 2,038 51 -
转至阶段二 742 (787) 45 -
转至阶段三 156 2,233 (2,389) -
本年计提 (3,899) (10,693) (38,804) (53,396)
本年转回 4,365 899 311 5,575
本年处置 - - 13,826 13,826
本年核销及转出 - - 26,576 26,576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 - (2,428) (2,428)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 - 828 828
年末余额 (24,060) (27,574) (24,594) (76,228)
5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g)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续)
本行
2020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附注六、16)
年初余额 (24,025) (27,573) (24,588) (76,186)
转至阶段一 (2,112) 2,049 63 -
转至阶段二 988 (1,072) 84 -
转至阶段三 216 10,315 (10,531) -
本年计提 (9,344) (7,133) (42,504) (58,981)
本年转回 3,260 2,378 290 5,928
本年处置 - - 20,310 20,310
本年核销及转出 - - 36,013 36,013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 - (3,202) (3,202)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 - 767 767
汇率变动及其他 4 - - 4
年末余额 (31,013) (21,036) (23,298) (75,347)
2019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附注六、16)
年初余额 (23,302) (21,263) (22,609) (67,174)
转至阶段一 (2,089) 2,038 51 -
转至阶段二 742 (787) 45 -
转至阶段三 156 2,233 (2,389) -
本年计提 (3,897) (10,693) (38,803) (53,393)
本年转回 4,365 899 311 5,575
本年处置 - - 13,826 13,826
本年核销及转出 - - 26,576 26,576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 - (2,424) (2,424)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 - 828 828
年末余额 (24,025) (27,573) (24,588) (76,186)
注:
(i) 上述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
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于2020
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5.94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38亿元)。
6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h)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已重组的贷款和垫款 7,659 11,888
7. 应收融资租赁款
本集团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 118,247 99,825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15,442) (14,662)
应收融资租赁款现值 102,805 85,163
应计利息 1,128 936
减:减值准备 16 (3,145) (2,376)
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 100,788 83,723
最低融资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32,149 23,619
1年至2年(含2年) 25,745 20,418
2年至3年(含3年) 20,825 17,123
3年至4年(含4年) 15,752 12,628
4年至5年(含5年) 11,420 9,745
5年以上 12,356 16,292
合计 118,247 99,825
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 304,908 211,406 299,768 207,6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b) 222,807 180,005 216,324 175,5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c) 875 623 870 61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d) 1,141,825 1,041,512 1,141,064 1,041,406
合计 1,670,415 1,433,546 1,658,026 1,425,223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交易性债务工具 (i) 33,040 18,602 29,983 15,998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ii) 1 4 1 4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iii) 271,867 192,800 269,784 191,632
合计 304,908 211,406 299,768 207,634
6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i) 交易性债务工具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由下列政府或机构发行:
中国境内
– 政府 80 132 80 132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9,291 4,975 8,743 4,643
– 其他机构 (1) 19,985 9,436 19,887 9,422
中国境外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770 2,624 204 735
– 其他机构 1,914 1,435 1,069 1,066
合计 (2) 33,040 18,602 29,983 15,998
上市 (3) 4,391 4,716 1,367 2,112
非上市 28,649 13,886 28,616 13,886
合计 33,040 18,602 29,983 15,998
注:
(1) 于资产负债表日,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
业发行的债券。
(2) 于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债务工具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详见附
注六、17(a)。
(3) 上市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债券。
6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ii)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固定利率房贷 1 4
对于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本集团通过运用利率掉期交易降低相应的利率风险。
该类贷款本年因信用风险变化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和累计变动额以及所面临的最
大信用风险敞口均不重大。
(iii)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基金投资 212,937 159,760 210,750 158,790
权益工具 2,620 2,019 2,594 1,996
其他 56,310 31,021 56,440 30,846
合计 271,867 192,800 269,784 191,632
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i) 按发行机构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政府 59,441 40,880 58,011 40,780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 75,493 51,640 75,075 51,419
– 其他机构 (2) 51,310 56,371 50,155 55,629
中国境外
– 政府 349 98 349 98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2,535 7,574 11,435 7,241
– 其他机构 19,786 19,777 17,504 16,797
小计 218,914 176,340 212,529 171,964
应计利息 3,893 3,665 3,795 3,601
合计 (3) (4) 222,807 180,005 216,324 175,565
上市 (5) 50,534 43,019 45,784 38,987
非上市 168,380 133,321 166,745 132,977
小计 218,914 176,340 212,529 171,964
应计利息 3,893 3,665 3,795 3,601
合计 222,807 180,005 216,324 175,565
注:
(1)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债券。
(2) 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行的债
券。
(3)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务工具确认了人民币4.56亿元的减值准备(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8.26亿
元),本行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确认了人
民币3.63亿元的减值准备(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7.81亿元)。
(4)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中有
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和定期存款业务的质押,详见附注六、17(a)。
(5) 上市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债务工具。
6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准备变动:
本集团 2020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708) - (118) (826)
转至阶段三 1 - (1) -
本年计提 (292) - (15) (307)
本年转回 543 - 98 641
汇率变动及其他 36 - - 36
年末余额 (420) - (36) (456)
2019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384) - - (384)
转至阶段三 2 - (2) -
本年计提 (343) - (116) (459)
本年转回 20 - - 20
汇率变动及其他 (3) - - (3)
年末余额 (708) - (118) (826)
6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准备变动:(续)
本行 2020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663) - (118) (781)
转至阶段三 1 - (1) -
本年计提 (228) - (15) (243)
本年转回 530 - 98 628
汇率变动及其他 33 - - 33
年末余额 (327) - (36) (363)
2019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信用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344) - - (344)
转至阶段三 2 - (2) -
本年计提 (339) - (116) (455)
本年转回 17 - - 17
汇率变动及其他 1 - - 1
年末余额 (663) - (118) (781)
6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i) 875 623 870 618
上市 (ii) 23 21 23 21
非上市 852 602 847 597
合计 875 623 870 618
注:
(i) 本集团将因非交易目的持有的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其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8.75 亿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6.23 亿元),2020 年度,本集团收到上述权益工具发放的
股利人民币 0.14 亿元(2019 年度:人民币 0.11 亿元)。
(ii) 上市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权益工具。
6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d)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投资及资产
支持证券 (i) 921,967 773,460 921,206 773,355
其他 (ii) 207,486 256,649 207,486 256,649
小计 1,129,453 1,030,109 1,128,692 1,030,004
应计利息 17,510 15,786 17,509 15,785
合计 1,146,963 1,045,895 1,146,201 1,045,789
减:减值准备 16 (5,138) (4,383) (5,137) (4,383)
账面价值 1,141,825 1,041,512 1,141,064 1,041,406
上市 (iii) 159,519 139,562 159,519 139,457
非上市 964,796 886,164 964,036 886,164
小计 1,124,315 1,025,726 1,123,555 1,025,621
应计利息 17,510 15,786 17,509 15,785
账面价值 1,141,825 1,041,512 1,141,064 1,041,406
6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d)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续)
(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及资产支持证券按发行机构和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政府 386,220 340,733 386,220 340,733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1) 333,697 228,028 333,115 228,028
– 其他机构 (2) 168,370 183,628 168,370 183,628
中国境外
– 政府 4,777 1,891 4,598 1,891
–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3,141 5,486 23,141 5,486
– 其他机构 5,762 13,694 5,762 13,589
小计 921,967 773,460 921,206 773,355
应计利息 15,621 13,140 15,621 13,139
合计 (3) 937,588 786,600 936,827 786,494
减:减值准备 (1,937) (1,657) (1,936) (1,657)
账面价值 935,651 784,943 934,891 784,837
公允价值 944,985 796,461 944,027 796,356
注:
(1) 中国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主要包括由境内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
(2) 中国境内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投资主要包括由国有企业及股份制企业发行的债
券。
(3)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中有部分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
期存款业务质押和衍生交易质押,详见附注六、17(a)。
(i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投资主要为信托及其他受益权投资。
(iii) 上市仅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债务工具。
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d)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续)
(iv)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变动:
本集团
2020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2,513) (101) (1,769) (4,383)
转至阶段一 (30) 30 - -
转至阶段二 179 (179) - -
转至阶段三 6 47 (53) -
本年计提 (1,003) (323) (1,017) (2,343)
本年转回 1,412 54 105 1,571
汇率变动及其他 17 - - 17
年末余额 (1,932) (472) (2,734) (5,138)
本行
2020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2,513) (101) (1,769) (4,383)
转至阶段一 (30) 30 - -
转至阶段二 179 (179) - -
转至阶段三 6 47 (53) -
本年计提 (1,001) (323) (1,017) (2,341)
本年转回 1,411 54 105 1,570
汇率变动及其他 17 - - 17
年末余额 (1,931) (472) (2,734) (5,137)
7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续)
(d)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续)
(iv)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变动:(续)
本集团及本行
2019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个月 (整个存 (整个存
预期 续期预期 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合计
年初余额 (3,531) - (1,163) (4,694)
转至阶段二 3 (3) - -
转至阶段三 8 - (8) -
本年计提 - (98) (723) (821)
本年转回 1,010 - 125 1,135
汇率变动及其他 (3) - - (3)
年末余额 (2,513) (101) (1,769) (4,383)
9.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a) - - 12,983 12,383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b) 257 - - -
减:减值准备 - - - -
账面价值 257 - 12,983 12,383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680 4,680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267 2,267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105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 7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156 156
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5 105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5,000 5,000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00 -
合计 12,983 12,383
7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对子公司的投资(续)
子公司介绍如下:
经济性质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主营业务 或类型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光大金融租赁”) 湖北武汉 5,900 90% 90% 租赁业务 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银行
(“光银国际”) 香港 2,267 100% 100% 业务 有限公司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韶山光大”) 湖南韶山 150 70% 70% 银行业务 公司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淮安光大”) 江苏淮安 100 70% 70% 银行业务 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 股份有限
(“光银欧洲”) 卢森堡 156 100% 100% 银行业务 公司
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瑞金光大”) 江西瑞金 150 70% 70% 银行业务 公司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资本市场 有限责任
(“光大理财”) 山东青岛 5,000 100% 100% 业务 公司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阳光消金”) (注i) 北京 1,000 60% 60% 银行业务 公司
(i) 本行于2020年8月于北京成立子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消金”),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0.00亿元,本行出资人民币6.00亿元,占比60%。
(b)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
2020年
年初账面价值 -
投资成本增加 262
权益法下投资损失 (5)
年末账面价值 257
7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20年1月1日 12,949 5,657 2,210 6,667 4,498 31,981
本年增加 276 3,117 405 1,959 488 6,245
其他转入/(转出) 301 (170) (301) - - (170)
本年处置 - - - (378) (196) (574)
外币折算差额 - (477) - (1) (1) (479)
2020年12月31日 13,526 8,127 2,314 8,247 4,789 37,003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 (4,104) (408) - (4,895) (3,073) (12,480)
本年计提 (402) (223) - (578) (448) (1,651)
其他转出 - 12 - - - 12
本年处置 - - - 372 169 541
外币折算差额 - 37 - 1 1 39
2020年12月31日 (4,506) (582) - (5,100) (3,351) (13,539)
减值准备
2020年1月1日 (159) - - - - (159)
本年计提 (4) - - - - (4)
2020年12月31日 (163) - - - - (163)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8,857 7,545 2,314 3,147 1,438 23,301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20年12月31日 272 (117) (23) 132
7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
房屋
及建筑物 飞行设备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注(i)
成本
2019年1月1日 11,737 5,725 2,100 6,195 4,172 29,929
本年增加 69 170 1,256 871 459 2,825
其他转入/(转出) 1,146 - (1,146) - - -
本年处置 (3) (332) - (399) (133) (867)
外币折算差额 - 94 - - - 94
2019年12月31日 12,949 5,657 2,210 6,667 4,498 31,981
累计折旧
2019年1月1日 (3,703) (240) - (4,789) (2,797) (11,529)
本年计提 (404) (200) - (480) (401) (1,485)
本年处置 3 38 - 374 125 540
外币折算差额 - (6) - - - (6)
2019年12月31日 (4,104) (408) - (4,895) (3,073) (12,480)
减值准备
2019年1月1日 (159) - - - - (159)
2019年12月31日 (159) - - - - (159)
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 8,686 5,249 2,210 1,772 1,425 19,34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9年12月31日 489 (134) (18) 337
注:
(i)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经营租出的飞行设备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75.45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2.49亿元)。
(ii) 于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中有部分用于同业借款抵押,详见附注六、17(a)。
7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0年1月1日 12,935 2,209 6,637 4,446 26,227
本年增加 276 405 1,939 486 3,106
其他转入/(转出) 301 (301) - - -
本年处置 - - (378) (195) (573)
2020年12月31日 13,512 2,313 8,198 4,737 28,760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 (4,100) - (4,880) (3,047) (12,027)
本年计提 (401) - (568) (444) (1,413)
本年处置 - - 372 169 541
2020年12月31日 (4,501) - (5,076) (3,322) (12,899)
减值准备
2020年1月1日 (159) - - - (159)
本年计提 (4) - - - (4)
2020年12月31日 (163) - - - (163)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8,848 2,313 3,122 1,415 15,698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20年12月31日 272 (117) (23)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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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
及建筑物 在建工程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9年1月1日 11,723 2,099 6,168 4,144 24,134
本年增加 69 1,256 868 435 2,628
其他转入/(转出) 1,146 (1,146) - - -
本年处置 (3) - (399) (133) (535)
2019年12月31日 12,935 2,209 6,637 4,446 26,227
累计折旧
2019年1月1日 (3,699) - (4,780) (2,775) (11,254)
本年计提 (404) - (473) (396) (1,273)
本年处置 3 - 373 124 500
2019年12月31日 (4,100) - (4,880) (3,047) (12,027)
减值准备
2019年1月1日 (159) - - - (159)
2019年12月31日 (159) - - - (159)
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 8,676 2,209 1,757 1,399 14,041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金额如下:
成本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于2019年12月31日 489 (134) (18) 337
于2020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本集团尚未交付使用仍在装修过程中的办公楼,账面价
值计人民币23.13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2.08亿元),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1.22亿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人 民 币 34.34 亿 元 ) , 工 程 投 入 占 预 算 的 74.09%(2019 年 12 月 31 日 :
64.30%),资金来源于本集团自有资金。
于2020年12月31日,有账面价值计人民币0.42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0.45亿元)的房屋
及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在办理产权手续上不会有重大成本发
生。
7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交通工具及其他 合计
成本
2020年1月1日 14,023 66 14,089
本年增加 2,524 12 2,536
本年减少 (937) (14) (951)
外币折算差额 (13) - (13)
2020年12月31日 15,597 64 15,661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 (2,388) (17) (2,405)
本年计提 (2,662) (15) (2,677)
本年减少 548 9 557
外币折算差额 1 - 1
2020年12月31日 (4,501) (23) (4,524)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11,096 41 11,137
房屋及建筑物 交通工具及其他 合计
成本
2019年1月1日 11,768 61 11,829
本年增加 2,557 8 2,565
本年减少 (303) (3) (306)
外币折算差额 1 - 1
2019年12月31日 14,023 66 14,089
累计折旧
2019年1月1日 - - -
本年计提 (2,412) (17) (2,429)
本年减少 24 - 24
2019年12月31日 (2,388) (17) (2,405)
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 11,635 49 11,684
7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使用权资产(续)
本行
房屋及建筑物 交通工具及其他 合计
成本
2020年1月1日 13,895 66 13,961
本年增加 2,517 11 2,528
本年减少 (908) (14) (922)
外币折算差额 (9) - (9)
2020年12月31日 15,495 63 15,558
累计折旧
2020年1月1日 (2,345) (17) (2,362)
本年计提 (2,614) (15) (2,629)
本年减少 520 9 529
2020年12月31日 (4,439) (23) (4,462)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11,056 40 11,096
房屋及建筑物 交通工具及其他 合计
成本
2019年1月1日 11,645 61 11,706
本年增加 2,553 8 2,561
本年减少 (303) (3) (306)
2019年12月31日 13,895 66 13,961
累计折旧
2019年1月1日 - - -
本年计提 (2,368) (17) (2,385)
本年减少 23 - 23
2019年12月31日 (2,345) (17) (2,362)
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 11,550 49 11,599
7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0年1月1日 201 4,098 91 4,390
本年增加 17 1,021 2 1,040
本年减少 - (3) - (3)
2020年12月31日 218 5,116 93 5,427
累计摊销
2020年1月1日 (113) (2,496) (47) (2,656)
本年摊销 (16) (504) (4) (524)
本年减少 - 2 - 2
2020年12月31日 (129) (2,998) (51) (3,178)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89 2,118 42 2,249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9年1月1日 201 3,230 90 3,521
本年增加 - 869 1 870
本年减少 - (1) - (1)
2019年12月31日 201 4,098 91 4,390
累计摊销
2019年1月1日 (107) (2,105) (44) (2,256)
本年摊销 (6) (391) (3) (400)
2019年12月31日 (113) (2,496) (47) (2,656)
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 88 1,602 44 1,734
8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无形资产(续)
本行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0年1月1日 201 4,088 84 4,373
本年增加 17 1,012 1 1,030
本年减少 - (3) - (3)
2020年12月31日 218 5,097 85 5,400
累计摊销
2020年1月1日 (113) (2,492) (45) (2,650)
本年摊销 (16) (501) (3) (520)
本年减少 - 2 - 2
2020年12月31日 (129) (2,991) (48) (3,168)
账面价值
2020年12月31日 89 2,106 37 2,232
土地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
2019年1月1日 201 3,223 84 3,508
本年增加 - 866 - 866
本年减少 - (1) - (1)
2019年12月31日 201 4,088 84 4,373
累计摊销
2019年1月1日 (107) (2,102) (42) (2,251)
本年摊销 (6) (390) (3) (399)
2019年12月31日 (113) (2,492) (45) (2,650)
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 88 1,596 39 1,723
8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商誉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账面余额 6,019 6,019
减:减值准备 16 (4,738) (4,738)
账面价值 1,281 1,281
经人行批准,本行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开行”)于1999年3月18日签订了《国家开发银
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关于转让(接收)原中国投资银行债权债务及同城营业网点的协议》
(“转让协议”)。根据该转让协议,国开行将原中国投资银行(“原投行”)的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及原投行29个分支行的137家同城营业网点转让给本行。转让协议自
1999年3月18日起生效。本集团对接收的原投行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核定,并
将收购成本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并扣减递延税项后的余额作为商誉处理。
本行对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本行计算资产组的可
回收金额时,采用了经管理层批准五年财务预测为基础编制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
测。本行现金流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2%(2019年:13%),采用的折现率反映了与相关
分部有关的特定风险。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于报告期内商誉未发生进一步减值。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a)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350 19,587 65,221 16,30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6) (1)
合计 78,350 19,587 65,215 16,305
8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a) 按性质分析(续)
本行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779 18,444 61,784 15,4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合计 73,779 18,444 61,784 15,446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
本集团
资产 金融工具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20年1月1日 14,664 (243) 1,884 16,305
计入当期损益 2,594 40 242 2,87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6 340 - 406
2020年12月31日 17,324 137 2,126 19,587
资产 金融工具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9年1月1日 9,724 (674) 1,744 10,794
计入当期损益 5,042 705 140 5,88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2) (274) - (376)
2019年12月31日 14,664 (243) 1,884 16,305
8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续)
(b) 递延所得税变动情况(续)
本行
资产 金融工具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20年1月1日 14,067 (244) 1,623 15,446
计入当期损益 2,339 39 243 2,62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6 311 - 377
2020年12月31日 16,472 106 1,866 18,444
资产 金融工具 应付职工 递延所得税
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 薪酬及其他 资产/(负债)
注(i) 注(ii)
2019年1月1日 9,425 (714) 1,483 10,194
计入当期损益 4,742 705 140 5,58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0) (235) - (335)
2019年12月31日 14,067 (244) 1,623 15,446
注:
(i) 本集团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其他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该减值
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预计可收回金额确定。此外,可用作税
前抵扣的减值金额是指按资产负债表日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规定的资产账面总
价值的1%及符合核销标准并获税务机关批准的资产损失核销金额。
(i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于其变现时须计征税项。
8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其他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a) 30,903 24,288 30,159 23,456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 (b) 703 795 191 249
长期待摊费用 (c) 896 871 884 857
抵债资产 (d) 390 478 389 476
应收利息 4,661 2,988 4,656 2,964
存出保证金 1,698 1,326 1,698 1,326
其他 (e) 3,564 3,499 3,384 3,192
合计 42,815 34,245 41,361 32,520
注:
(a)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待结算及清算款项,减值准备金额不重大。
(b) 购置固定资产预付款主要为购买办公楼、飞机及电子设备的预付款项,账龄一年以
内金额为人民币5.14亿元,一年以上金额为人民币1.89亿元。
(c)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823 821 819 818
其他 73 50 65 39
合计 896 871 884 857
(d) 抵债资产
本集团及本行的抵债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
(e) 其他主要为代理理财资产。
8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
本集团
附注 2020年 本年核销 2020年
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及其他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 2 (443) (56) 20 - (479)
贵金属 (45) (29) 45 - (29)
拆出资金 3 (171) (505) 367 - (30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1) (16) 8 - (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6 (76,228) (59,127) 5,930 53,892 (75,5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 6 (438) (156) - - (594)
应收融资租赁款 7 (2,376) (1,373) 400 204 (3,1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 8 (826) (307) 641 36 (45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投资 8 (4,383) (2,343) 1,571 17 (5,138)
固定资产 10 (159) (4) - - (163)
商誉 13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714) (282) 75 34 (887)
合计 (90,522) (64,198) 9,057 54,183 (91,480)
8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资产减值准备(续)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续)
本集团
附注 2019年 本年核销 2019年
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及其他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 2 (448) (15) 20 - (443)
贵金属 (45) - - - (45)
拆出资金 3 (194) (124) 147 - (1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2) (1) 2 -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6 (67,209) (53,396) 5,575 38,802 (76,22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 6 (473) (6) 41 - (438)
应收融资租赁款 7 (1,624) (1,052) 300 - (2,3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 8 (384) (459) 20 (3) (8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投资 8 (4,694) (821) 1,135 (3) (4,383)
固定资产 10 (159) - - - (159)
商誉 13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647) (534) 152 315 (714)
合计 (80,617) (56,408) 7,392 39,111 (90,522)
8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资产减值准备(续)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续)
本行
附注 2020年 本年核销 2020年
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及其他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 2 (442) (55) 20 - (477)
贵金属 (45) (29) 45 - (29)
拆出资金 3 (141) (385) 367 - (1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1) (16) 8 - (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6 (76,186) (58,981) 5,928 53,892 (75,34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 6 (438) (156) - - (5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 8 (781) (243) 628 33 (36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投资 8 (4,383) (2,341) 1,570 17 (5,137)
固定资产 10 (159) (4) - - (163)
商誉 13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621) (258) 75 34 (770)
合计 (87,935) (62,468) 8,641 53,976 (87,786)
8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资产减值准备(续)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续)
本行
附注 2019年 本年核销 2019年
六 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及其他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款项 2 (448) (14) 20 - (442)
贵金属 (45) - - - (45)
拆出资金 3 (193) (95) 147 - (1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 - (1) - -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6 (67,174) (53,393) 5,575 38,806 (76,1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 6 (473) (6) 41 - (4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 8 (344) (455) 17 1 (78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投资 8 (4,694) (821) 1,135 (3) (4,383)
固定资产 10 (159) - - - (159)
商誉 13 (4,738) - - - (4,738)
其他资产 (645) (443) 152 315 (621)
合计 (78,913) (55,228) 7,087 39,119 (87,935)
8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担保物信息
(a) 用作担保物的资产
下列资产作为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衍生交易和同业借款质押的担保物。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用于回购协议交易:
– 贴现票据 6(a) 4,212 10,814 4,212 10,81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4,000 113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务工具 8(b) 8,103 1,259 1,24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投资 8(d) 6,333 23,241 5,597 23,241
小计 22,648 35,427 11,055 34,055
用于定期存款业务质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务工具 8(b) 3,016 699 3,016 69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投资 8(d) 51,130 49,134 51,130 49,134
小计 54,146 49,833 54,146 49,833
用于衍生交易质押: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投资 8(d) 50 50 50 50
用于子公司银行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10 3,092 848 - -
注
合计 (i)(ii) 79,936 86,158 65,251 83,938
注:
(i) 于资产负债表日,用于回购协议交易、定期存款业务、衍生交易和同业借款抵
质押的担保物以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列报。
(ii) 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大部分担保物的剩余担保期限短于12个月。
9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担保物信息(续)
(b)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在2020年度与同业进行的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的
证券作为抵质押物。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从同业接受的上述抵质押物已到期(2019年12月31日:
无)。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出售或向外抵押、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证券
等质押物(2019年12月31日:无)。该等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及惯常条款进行。
1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8,751 221,480 238,700 221,400
应计利息 2,359 3,358 2,359 3,358
合计 241,110 224,838 241,059 224,758
1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存放款项
– 银行 149,996 170,505 150,659 174,868
– 其他金融机构 317,300 269,224 321,219 271,257
中国境外存放款项
– 银行 226 1,836 226 1,836
小计 467,522 441,565 472,104 447,961
应计利息 1,823 2,755 1,822 2,755
合计 469,345 444,320 473,926 450,716
9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拆入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拆入资金
– 银行 115,334 89,480 49,709 36,396
– 其他金融机构 1,004 1,004 4 4
中国境外拆入资金
– 银行 45,072 74,625 40,098 70,995
小计 161,410 165,109 89,811 107,395
应计利息 469 1,116 137 650
合计 161,879 166,225 89,948 108,045
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债券卖空 4 100 - -
合计 4 100 - -
9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a)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在地区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中国境内
– 银行 7,047 23,064 5,706 23,064
– 其他金融机构 930 - - -
中国境外
– 银行 5,895 2,390 4,405 1,463
– 其他金融机构 298 131 - -
小计 14,170 25,585 10,111 24,527
应计利息 12 18 4 15
合计 14,182 25,603 10,115 24,542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212 10,814 4,212 10,814
证券 9,958 14,771 5,899 13,713
小计 14,170 25,585 10,111 24,527
应计利息 12 18 4 15
合计 14,182 25,603 10,115 24,542
9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吸收存款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活期存款
– 公司客户 850,381 783,859 849,859 783,748
– 个人客户 274,087 217,892 273,723 217,779
小计 1,124,468 1,001,751 1,123,582 1,001,527
定期存款
– 公司客户 1,530,885 1,262,657 1,530,365 1,261,991
– 个人客户 526,723 466,413 526,226 466,005
小计 2,057,608 1,729,070 2,056,591 1,727,996
保证金存款 251,964 232,522 251,961 232,515
其他存款 3,182 21,682 3,181 21,679
吸收存款小计 3,437,222 2,985,025 3,435,315 2,983,717
应计利息 43,445 32,863 43,415 32,838
合计 3,480,667 3,017,888 3,478,730 3,016,555
9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20年 2020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a) 10,363 13,003 (13,506) 9,860
应付职工福利费 8 574 (572) 10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b) 620 1,611 (921) 1,310
应付住房公积金 35 991 (997) 29
应付工会经费及
职工教育经费 1,322 584 (377) 1,529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c) 1,118 132 (17) 1,233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201 2,326 (1,329) 1,198
合计 13,667 19,221 (17,719) 15,169
2019年 2019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a) 10,495 12,759 (12,891) 10,363
应付职工福利费 5 443 (440) 8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b) 281 2,167 (1,828) 620
应付住房公积金 23 881 (869) 35
应付工会经费及
职工教育经费 1,212 569 (459) 1,322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c) 843 290 (15) 1,11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247 1,472 (1,518) 201
合计 13,106 18,581 (18,020) 13,667
9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
2020年 2020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a) 10,197 12,533 (13,121) 9,609
应付职工福利费 4 564 (562) 6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b) 619 1,582 (916) 1,285
应付住房公积金 34 979 (986) 27
应付工会经费及
职工教育经费 1,322 566 (371) 1,517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c) 1,118 132 (17) 1,233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200 2,302 (1,305) 1,197
合计 13,494 18,658 (17,278) 14,874
2019年 2019年
注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 (a) 10,352 12,463 (12,618) 10,197
应付职工福利费 2 437 (435) 4
应付基本养老保险
及企业年金缴费 (b) 280 2,158 (1,819) 619
应付住房公积金 22 875 (863) 34
应付工会经费及
职工教育经费 1,212 565 (455) 1,322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c) 843 290 (15) 1,118
应付其他职工薪酬 247 1,457 (1,504) 200
合计 12,958 18,245 (17,709) 13,494
(a) 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列示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应付职工工资及奖金项目重分类,并重述了比较期
数字。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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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应付职工薪酬(续)
(b) 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及企业年金计划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除了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外,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按
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年金计划供款并计入当期损益。
(c)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及本行对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于资产负债表确认的金额代表
资产负债表日承诺支付的预计福利责任的折现值。
(i) 本集团及本行补充退休福利明细列示如下: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补充退休福利责任现值 1,233 1,118
(ii) 本集团及本行补充退休福利变动情况如下:
2020年 2019年
年初余额 1,118 843
当前服务成本 110 77
利息成本 44 33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 (22) 180
支付供款 (17) (15)
年末余额 1,233 1,118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于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见附注六、42。
(iii) 本集团及本行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折现率 4.00% 4.00%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6.00% 5.88%
预计平均未来寿命 22.80 22.80
于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因上述精算假设变动引起的退休福利
计划负债变动金额均不重大。
97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应付职工薪酬(续)
(c) 补充退休福利(续)
(iv) 敏感性分析:
资产负债表日,在保持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下列假设合理的可能的变化将
会导致本集团及本行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列示如下:
2020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折现率(变动100个基点) (575) 631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变动100个基点) 653 (461)
2019年12月31日
增加 减少
折现率(变动100个基点) (301) 330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变动100个基点) 356 (251)
虽然分析没有将未来现金流量表中全部的预期分配计算在内,但可以对应付补
充退休福利敏感性提供近似假设。
除以上(b)和(c)所述外,本集团及本行无其他需支付职工退休福利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
重大责任。上述应付职工薪酬中并无属于拖欠性质的余额。
25.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5,617 6,446 4,841 5,938
应交增值税 2,705 2,446 2,445 2,368
其他 450 430 422 423
合计 8,772 9,322 7,708 8,729
9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租赁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 2,636 2,611 2,624 2,563
1年至2年(含2年) 2,305 2,283 2,290 2,265
2年至3年(含3年) 1,893 1,937 1,889 1,931
3年至5年(含5年) 2,601 2,711 2,593 2,703
5年以上 2,916 3,292 2,913 3,285
未折现租赁负债合计 12,351 12,834 12,309 12,747
租赁负债 10,762 11,069 10,723 10,986
27. 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表外业务预期信用损失 4,099 2,426
预计诉讼损失 126 255
其他 55 70
合计 4,280 2,751
预计负债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上年年末余额 2,751 2,258
本年净计提 1,640 495
本年支付 (111) (2)
年末余额 4,280 2,751
9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应付债券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次级债 (a) 6,700 6,700 6,700 6,700
应付一般金融债 (b) 5,795 55,782 - 49,994
应付二级资本债 (c) 41,430 39,983 39,985 39,983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 (d) 22,884 27,547 22,884 27,547
已发行同业存单 (e) 313,045 199,057 313,239 199,057
已发行存款证 (f) 31,762 19,249 31,762 19,249
应付中期票据 (g) 17,412 20,428 17,412 20,428
小计 439,028 368,746 431,982 362,958
应计利息 1,842 3,158 1,767 3,103
合计 440,870 371,904 433,749 366,061
(a) 应付次级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7年6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i) 6,700 6,700
合计 6,700 6,700
注:
(i) 于2012年6月7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67.00亿元,期限
为1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5.25%。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6月8日按面值赎回该
债券。
(ii)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次级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68.71亿元(2019年12月
31日:人民币69.98亿元)。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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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应付债券(续)
(b) 应付一般金融债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0年2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 - 27,999 - 27,999
于2020年7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i) - 21,995 - 21,995
于2021年11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ii) 4,996 4,990 - -
于2022年1月到期的
固定利率金融债券 (iv) 799 798 - -
合计 5,795 55,782 - 49,994
注:
(i) 于2017年2月23日发行的2017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80.00亿
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00%。
(ii) 于2017年7月21日发行的2017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20.00亿
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20%。
(iii) 于2018年11月8日由光大金融租赁发行的2018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
人民币50.0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4.12%。
(iv) 于2019年1月18日由光大金融租赁发行的2019年固定利率金融债券票面金额为
人民币8.00亿元,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49%。
(v)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58.40亿元
(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60.58亿元),本行上述金融债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
民币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501.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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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应付债券(续)
(c) 应付二级资本债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7年3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二级资本债券 (i) 27,990 27,988 27,990 27,988
于2027年8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二级资本债券 (ii) 11,995 11,995 11,995 11,995
于2030年9月到期的固定利率
二级资本债券 (iii) 1,445 - - -
合计 41,430 39,983 39,985 39,983
注:
(i) 于2017年3月2日发行的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80.00亿元,
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60%。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3月6日按面值赎
回该债券。
(ii) 于2017年8月25日发行的2017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20.00亿
元,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70%。本集团可选择于2022年8月29日按面
值赎回该债券。
(iii) 于2020年9月16日由光大金融租赁发行的2020年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人
民币16.00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4.39%。本集团可选择于2025年
9月15日按面值赎回该债券。
(iv)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上述二级资本债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19.35
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09.35亿元)。本行上述二级资本债的公允价
值合计为人民币404.81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409.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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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应付债券(续)
(d)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17年3月发行的6年期固定利率
可转换公司债券 22,884 27,547
本集团及本行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和权益成份分拆如下:
注 负债成份 权益成份 合计
附注六、31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金额 24,826 5,174 30,000
直接交易费用 (64) (13) (77)
于发行日余额 24,762 5,161 29,923
年初累计摊销 2,786 - 2,786
年初累计转股金额 (1) - (1)
于2020年1月1日余额 27,547 5,161 32,708
本年摊销 783 - 783
本年转股金额 (iv) (5,446) (998) (6,444)
于2020年12月31日余额 22,884 4,163 27,047
注:
(i) 经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本行于2017年3月17日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
币30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
为六年,即自2017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第
一年为0.2%、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2.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按照当期
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
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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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应付债券(续)
(d) 应付可转换公司债(续)
注:(续)
(ii)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
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
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iii)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转股价格的计算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
价格为4.3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三十个交易日或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于2020年12月31日,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3.76元/股。
(iv)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累计已有面值人民币58.01亿元可转债转为A股普通
股(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96.50万元),累计转股股数为1,542,813,979股
(2019年12月31日:228,101股)。
(v) 2020年度,本行已支付可转债利息人民币3.00亿元(2019年度:人民币1.50亿
元)。
(e) 已发行同业存单
2020 年 度 ,本 行共 发行 同 业存 单 329笔 , 以摊 余 成本 计 量, 其面 值为 人 民 币
5,086.00亿元(2019年度:人民币2,164.90亿元)。2020年度,到期同业存单面值为
人民币3,924.00亿元(2019年度:人民币2,856.90亿元)。于2020年12月31日,未到
期同业存单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106.19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964.93亿
元)。
(f) 已发行存款证
于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存款证由本行香港分行、首尔分行、悉尼分行及卢森
堡分行发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些已发行存款证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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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应付债券(续)
(g) 应付中期票据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于2020年3月8日到期的固定利率中期票据 (i) - 3,472
于2020年6月13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ii) - 3,484
于2021年6月13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iii) 2,407 2,342
于2021年6月13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iv) 1,958 2,091
于2021年9月19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v) 1,958 2,083
于2022年6月24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vi) 3,262 3,484
于2022年12月11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vii) 3,262 3,472
于2023年8月3日到期的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viii) 4,565 -
合计 17,412 20,428
注:
(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7年3月1日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50%。
(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7年6月6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2.09%。
(i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8年6月6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3亿欧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0.43%。
(iv)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8年6月6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3亿美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3.18%。
(v)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8年9月12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3亿美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3.19%。
(v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9年6月17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3.13%。
(v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19年12月4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5亿美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2.59%。
(viii) 本行香港分行于2020年7月27日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7亿美
元,期限为3年,初始票面利率为1.10%。
(ix) 于2020年12月31日,上述中期票据的公允价值约为人民币174.32亿元(2019
年12月31日:人民币204.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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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其他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注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递延收益 (a) 5,222 6,710 5,222 6,710
银行借款 (b) 14,302 17,597 - -
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款项 6,034 4,876 - -
代收代付款项 3,364 1,761 3,364 1,761
久悬未取款项 421 354 421 354
应付股利 21 21 21 21
其他 10,930 14,478 5,390 10,961
合计 40,294 45,797 14,418 19,807
注:
(a) 递延收益主要为递延信用卡分期收入和信用卡积分产生的递延收益。
(b)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光大金融租赁借入长期借款,借款期限1年至10
年,还款方式为每季度还本付息,余额为人民币143.02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
民币175.97亿元)。
除附注七所列示外,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行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他负
债。
30. 股本
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如下: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353 39,810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H股) 12,679 12,679
合计 54,032 52,489
所有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宣派、派付或作出的一切股息或分
派将享有同等地位。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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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优先股(注(a)、(b)、(c)、(e)) 64,906 64,906
可转债权益成份 28(d) 4,163 5,161
永续债(注(d)、(e)) 39,993 -
合计 109,062 70,067
(a) 年末优先股情况表
发行时间 股息率 发行价格 初始数量 发行金额 转股条件
(人民币 (百万股) (人民币
元/股) 百万元)
光大优1
某些触发事项
2015-6-19 4.45% 100 200 2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光大优2
某些触发事项
2016-8-8 3.90% 100 100 10,000 下的强制转股
光大优3 某些触发事项
2019-7-15 4.80% 100 350 35,000 下的强制转股
小计 65,000
减:发行费用 (94)
账面价值 64,906
(b) 主要条款
(i) 股息
在本次优先股发行后的5年内采用相同股息率;
随后每隔5年重置一次(该股息率由基准利率加上固定利差确定);
固定利差为该次优先股发行时股息率与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且在存续期内保
持不变。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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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其他权益工具(续)
(b) 主要条款(续)
(ii) 股息发放条件
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在依法弥补以往年度亏
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
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且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任何情况下,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本集团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全部或部分股息支付,且不构成
违约事件。
(iii) 股息制动机制
如本集团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支付,在决议完全派发当年优先股
股息之前,本集团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
(iv) 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及次级债持有人、二级资
本债券持有人、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和永续债券持有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
东。
(v) 强制转股条件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 (或
以下)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
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集团的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
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集团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
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总金额全部转为A股普通股。当本
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
行转股或减记,本集团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
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集团将无法生存。
(vi) 赎回条款
本次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5年后,在任何一个可赎回日(每年的优先股股息
支付日),经银保监会事先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集团有权全部或部分赎回
本次优先股,具体赎回期起始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转授权)根据市场
状况确定。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赎回期起始之日起至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
在部分赎回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赎回。本次优先股以
现金方式赎回,赎回价格为票面金额加当年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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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其他权益工具(续)
(c) 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2020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20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650 64,906 - - 650 64,906
2019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2019年12月31日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百万股) (百万股) (百万股)
优先股 300 29,947 350 34,959 650 64,906
(d) 永续债主要条款
经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本行于2020年9月1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
额为人民币400亿元的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于2020年9月22日发行完
毕。该债券的单位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4.60%,每5年调整
一次。
上述债券的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在满足赎回
先决条件且得到银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全部或部份赎回上
述债券。当满足减记触发条件时,本行有权在报银保监会并获同意、但无需获得债
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上述债券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
份减记。上述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股东持
有的股份之前;上述债券与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上述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本行有权部份或全部取消上述债券的派息,且
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派息的收益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但直
至恢复派发全额利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本行上述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
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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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其他权益工具(续)
(e)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453,449 384,982
-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348,550 320,076
- 归属于本行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64,906 64,906
- 归属于本行永续债股东的权益 39,993 -
2.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1,549 1,072
-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1,549 1,072
- 归属于少数股东优先股股东的权益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永续债股东的权益 - -
32. 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股本溢价 58,434 53,533
33. 盈余公积及一般风险准备
(a) 盈余公积
于2020年12月31日的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本行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后需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本行注册
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b) 一般风险准备
本行通过税后净利润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
1.5%。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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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 利润分配
(a) 本行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本行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有关
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可不再计提;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74.92亿元;
– 向光大优3股东发放2021年度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4.80%计算,每股发放现
金股息人民币4.80元(税前),共计人民币16.80亿元(税前);
– 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0元(税前),以本行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已 发行 股 份 540.32亿 股 计算, 现 金股 息总 额 共计 人民 币
113.47亿元。
(b) 本行于2020年6月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按照净利润5.1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8.74亿元,累计计提金额
已达到注册资本50%;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53.80亿元;
– 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2.14元(税前),共计人民币
112.33亿元。
(c) 本行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20年度光大优3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9年7月18日,按照光大优3票面股息率4.80%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2.20元(税前),合计人民币7.69亿元(税前)。
(d) 本行于2020年6月5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20年度光大优1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9年6月25日,按照光大优1票面股息率5.3%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5.30元(税前),合计人民币10.60亿元(税前)。
(e) 本行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2020年度光大优2股息发放方案:
– 计息起始日为2019年8月13日,按照光大优2票面股息率3.9%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3.90元(税前),合计人民币3.90亿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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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5. 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利息收入 5,073 5,020 5,072 5,018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616 1,470 554 1,448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1,083 3,208 1,112 3,211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a)
– 公司贷款和垫款 76,214 70,854 76,121 70,812
– 个人贷款和垫款 34, 77,477 72,578 77,455 72,568
– 票据贴现 631 2,295 2,020 2,295 2,020
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977 5,524 4,44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964 2,377 965 2,377
投资利息收入 52,229 48,073 51,887 47,811
小计 221,475 210,044 215,461 205,265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6,414 8,012 6,412 8,01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利息支出 10,271 12,712 10,391 12,758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4,270 6,520 1,622 3,959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 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58,045 47,074 58,025 47,039
– 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19,643 16,880 19,628 16,8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466 1,707 433 1,676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1,669 15,221 11,410 14,983
小计 110,778 108,126 107,921 105,297
利息净收入 110,697 101,918 107,540 99,968
注:
(a) 2020年度,本集团已减值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7.67亿元(2019年度:
人民币8.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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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2,245 14,163 12,244 14,163
代理服务手续费 3,288 2,744 3,291 2,744
理财服务手续费 2,518 634 1,877 634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701 1,538 1,737 1,538
承销及咨询手续费 1,626 1,909 1,545 1,582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14 1,446 1,614 1,446
承兑及担保手续费 1,529 1,360 1,529 1,360
其他 2,484 2,183 2,485 2,210
小计 27,005 25,977 26,322 25,67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银行卡交易手续费 1,842 1,908 1,842 1,908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50 144 138 142
其他 690 756 820 767
小计 2,682 2,808 2,800 2,8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4,323 23,169 23,522 2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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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投资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净收益 5,349 7,324 5,383 7,28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务工具净收益 8 43 7 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收益 179 213 179 21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净收益 591 22 591 22
股利收入 15 42 16 15
贵金属合约投资收益 12 45 12 45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5) - - -
合计 6,149 7,689 6,188 7,650
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净收益/(损失) 117 (66) (131) (5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工具净损失 (2) (1) (2) (1)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工具净收益/(损失) 458 (1,935) 466 (1,853)
贵金属合约净收益/(损失) 7 (24) 7 (24)
衍生金融工具净损失 (441) (136) (384) (65)
合计 139 (2,162) (44)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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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职工薪酬费用
– 职工工资及奖金 13,003 12,759 12,533 12,463
– 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 1,611 2,167 1,582 2,158
– 住房公积金 991 881 979 875
– 职工福利费 574 443 564 437
– 补充退休福利 154 110 154 110
– 其他 2,910 2,041 2,868 2,022
小计 19,243 18,401 18,680 18,065
物业及设备支出
– 计提的使用权资产折旧 2,677 2,429 2,629 2,385
– 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1,428 1,285 1,413 1,273
– 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524 400 520 399
–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492 565 480 556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487 489 485 485
– 计提的其他长期资产摊销 312 350 308 347
小计 5,920 5,518 5,835 5,445
其他 12,426 12,299 12,312 12,215
合计 37,589 36,218 36,827 35,725
40. 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53,353 47,786 53,209 47,78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 53,197 47,821 53,053 47,81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 156 (35) 156 (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334) 439 (385) 4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772 (314) 771 (314)
应收融资租赁款 973 752 - -
其他 1,969 302 1,849 273
合计 56,733 48,965 55,444 4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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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所得税费用
(a)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本行
附注六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当年所得税 10,917 13,727 10,085 13,139
递延所得税 14(b) (2,876) (5,887) (2,621) (5,587)
以前年度调整 41(b) (449) (118) (449) (118)
合计 7,592 7,722 7,015 7,434
(b)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本集团 本行
注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税前利润 45,497 45,163 43,135 44,002
法定税率 25% 25% 25% 25%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1,374 11,291 10,784 11,00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 (5) - -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
– 职工薪酬支出 136 88 135 87
– 资产减值损失 982 527 982 526
– 其他 321 309 319 308
小计 1,439 924 1,436 921
非纳税项目收益
– 免税收入 (i) (4,762) (4,370) (4,756) (4,370)
小计 8,041 7,840 7,464 7,552
以前年度调整 (449) (118) (449) (118)
所得税费用 7,592 7,722 7,015 7,434
注:
(i) 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中国国债利息收入及基金分红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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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 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2 6 2 6
–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 (2) - (2)
设定受益计划重新计量部分 22 (180) 22 (180)
小计 24 (176) 24 (176)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 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636) 3,158 (475) 3,002
– 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 (216) 409 (262) 402
– 公允价值变动重分类至损益的金额 (774) (1,982) (772) (2,069)
–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06 (374) 377 (333)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48) 47 - -
小计 (1,368) 1,258 (1,132) 1,0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3) 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347) 1,083 (1,108) 826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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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2.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集团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入其他综合收 入其他综合收 设定受益
益的债务工具 益的债务工具 益的权益工具 外币报表 计划重新
公允价值变动 信用损失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 折算差额 计量部分 合计
2019年1月1日
余额 1,094 654 10 20 (123) 1,655
上年增减变动
金额 904 307 4 47 (180) 1,082
2020年1月1日
余额 1,998 961 14 67 (303) 2,737
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 (1,070) (150) 2 (148) 22 (1,344)
2020年12月
31日余额 928 811 16 (81) (281) 1,393
本行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 入其他综合收 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债务工具 益的债务工具 益的权益工具 设定受益计划
公允价值变动 信用损失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 重新计量部分 合计
2019年1月1日
余额 1,291 613 10 (123) 1,791
上年增减变动
金额 700 302 4 (180) 826
2020年1月1日
余额 1,991 915 14 (303) 2,617
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 (936) (196) 2 22 (1,108)
2020年12月
31日余额 1,055 719 16 (281) 1,509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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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除以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
权平均数计算。
2020年 2019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7,824 37,354
减:本行优先股当年宣告股息 2,219 1,450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5,605 35,904
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52,746 52,489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8 0.68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2020年 2019年
年初已发行的普通股 52,489 52,489
加:当年新增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57 -
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52,746 52,489
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
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2020年 2019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当年净利润 35,605 35,904
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费用(税后) 850 899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净利润 36,455 36,803
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52,746 52,489
加: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的
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7,313 7,264
用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当年发行在外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60,059 59,75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 0.61 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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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4.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a) 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
些结构化主体未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包括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在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投资中核算的资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性证券等。这些结构化主体
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赚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
行投资产品。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
体中享有的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及最大损失敞口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敞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 基金 211,085 211,085 159,760 159,760
– 资产管理计划 30,282 30,282 18,686 18,686
以 摊 余成 本计 量的 金融
投资
– 资产管理计划 205,206 205,206 256,569 256,569
– 资产支持证券 149,205 149,205 119,439 119,439
合计 595,778 595,778 554,454 55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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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4. 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续)
(b) 在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的
非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
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投资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
取管理费收入。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以及应收管理手续费而
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账面价值金额不重大。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
理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8,362.73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7,788.37亿
元)。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之后发行,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到期的非保
本理财产品发行总量共计人民币2.00亿元(2019年度:人民币7.71亿元)。
2020年度,本集团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赚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为人民币25.18亿元(2019年度:人民币6.34亿元)。
理财产品主体出于资产负债管理目的,向本集团及其他银行同业提出短期资金需
求。本集团无合同义务为其提供融资。在通过内部风险评估后,本集团按市场规则
与其进行拆借交易。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向未合并理财产品主体提供的融
资交易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91.06亿元,反映在“拆
出资金”科目中)。2020年度,本集团从上述融资交易中取得的利息收入金额不重
大。
此外,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设立的未合并结构化主体
中持有权益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六、45。2020年度,本集团自上述结构化主体中
获取的收益不重大。
2020年7月,监管部门宣布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
期延长至2021年末,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
置存量资产。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务实高效、积极有序地推进产品存量处置工
作,努力实现理财业务的平稳过渡和稳健发展。
(c)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部分投资
的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等。本集团对发行及管理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提供本金保证承
诺。本集团将理财的投资和相应资金,按照有关资产或负债的性质,分别于对应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中列示。当本集团拥有对特殊目的信托计划的权利,可以通过
参与相关活动而享有重大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可变回报
时,本集团对此类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具有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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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殊目的
信托计划。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将全
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
产转让将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将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再由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向
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在该等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分次级档投
资,从而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部分风险和报酬。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
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于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在该等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中持有资产支持证券(2019年
12月31日:人民币0.13亿元)。
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
放弃对该信贷资产控制的,本集团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于2020年12月31
日,本集团无继续涉入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2019年12月31日:无)。
收益权转让
本集团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给特殊目的信托计划,再由投资者受让信托计划的份额。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资产收益权转让,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于
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在该等收益权转让中所持有份额。
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
放弃对所转让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
该项资产。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本集团面临的
风险水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劣后级信托投资对已转让的信
贷资产保留了一定程度的继续涉入,继续涉入资产与继续涉入负债在其他资产和其他负
债科目核算,已转让的信贷资产于转让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98亿元(2019年12月
31日:人民币25.90亿元)。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
2.51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6.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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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融资管理以及经济资本管理三个方面。其
中资本充足率管理是资本管理的重点。本集团按照指引计算资本充足率。本集团资本分
为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三部分。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本集团资本管理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反映了本集团稳健经营和抵御风
险的能力。本集团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是在满足法定监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面临
的风险状况,参考国际先进同业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及本集团经营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
足率目标。
本集团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业务扩张情况、风险变动趋势等因素采用情景模拟、压力测
试等方法预测、规划和管理资本充足率。本集团及本行于每半年及每季度向银保监会提
交所需信息。
2013年1月1日起,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计算资本充足率。
根据监管规定,商业银行需要满足相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
其于2018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9.50%,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0%。对于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要求其于2018年12月
31日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7.50%,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50%,资本充足
率不得低于10.50%。此外,在境外设立的子银行或分行也需要直接受到当地银行监管
机构的监管,不同国家对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有所不同。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进行计算,风险权重根据每一项资产、交易对手
的信用、市场及其他相关的风险确定,并考虑合格抵押和担保的影响。表外敞口也采用
了相同的方法计算,同时针对其或有损失的特性进行了调整。场外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
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为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与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之
和。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根据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根据基本指标法计量。
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及相关数据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遵守了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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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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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资本充足率(续)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本集团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 349,479 320,793
实收资本 54,032 52,489
资本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及其他综合收益
可计入部分 63,990 61,431
盈余公积 26,245 26,245
一般风险准备 67,702 59,417
未分配利润 136,581 120,49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929 717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3,457) (2,930)
商誉 (1,281) (1,281)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2,160) (1,646)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
净递延税资产 (16) (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46,022 317,863
其他一级资本 105,023 65,002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104,899 64,90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24 96
一级资本净额 451,045 382,865
二级资本 82,485 82,640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44,525 46,683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36,566 35,76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394 191
总资本净额 533,530 465,505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3,837,489 3,456,05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2% 9.20%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75% 11.08%
资本充足率 13.90%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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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净利润 37,905 37,441 36,120 36,568
加:信用减值损失 56,733 48,965 55,444 48,18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99 382 244 291
折旧及摊销 4,941 4,464 4,870 4,404
其他业务成本 223 200 -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23 25 23 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39) 2,162 44 1,998
投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57,573) (54,950) (57,210) (54,690)
债券利息支出 11,669 15,221 11,410 14,983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487 489 485 485
递延所得税的增加 (2,876) (5,887) (2,621) (5,5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29,738) (352,879) (407,310) (328,2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95,303 369,467 475,669 349,6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57 65,100 117,168 68,120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45,076 117,499 146,470 114,596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17,499 187,680 114,596 185,7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7,577 (70,181) 31,874 (71,141)
(c)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库存现金 4,471 4,355 4,459 4,34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6,132 57,546 56,105 57,51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0,483 26,581 37,993 24,016
拆出资金 43,990 29,017 47,913 28,717
合计 145,076 117,499 146,470 11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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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a) 最终控制方及旗下公司
本集团的最终控制方为在中国成立的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9月29日成立,注
册资本为2,000亿美元。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为中国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代表中投公司依法独立通过控制中国光
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集团”)最终控制本行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北京,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82.09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7109329615。汇
金公司的职能经国务院授权,进行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汇金公司其他子公司及汇金公司的联营和合营企业
间的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买卖债券、进行货币市场交易及银行间结算等。这
些交易按银行业务的正常程序并按市场价格进行。
本集团发行的次级债券、金融债券、可转债、同业存单以及存款证为不记名债券并
可于二级市场交易,本集团并无有关这些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于资产负债表日持
有本集团的上述债券金额的资料。本集团与最终控制方及旗下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
金额及余额于附注七、2(a)中列示。
(b) 同母系公司
本集团的直接母公司为在中国成立的光大集团。光大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00000102063897J。同母系公司关联方关系指光大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与同母系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及余额于附注七、2(b)中列示。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同母系关联方包括:
关联方名称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
–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幸福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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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关联方关系(续)
(b) 同母系公司(续)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同母系关联方包括:(续)
关联方名称(续)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科技有限公司
–光大幸福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光大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开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青创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光大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光航二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光大浸辉三六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光大特斯联(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光大光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光航一号(天津)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瑰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养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光大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云缴费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光大汇晨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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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关联方关系(续)
(c)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以及本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包括:
关联方名称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拓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中波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华麟食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化工轻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博方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智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余额于附注七、2(b)列示。本集团与关键管
理人员之间的交易于附注七、2(c)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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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
(a) 最终控制方及旗下公司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2020年 2019年
利息收入 1,521 1,051
利息支出 (3,411) (3,548)
本集团与中投公司、汇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3,098 9,552
贵金属 - 51
拆出资金 22,233 13,909
衍生金融资产 7,047 3,7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505 99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599 694
金融投资 221,493 170,4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6,471 36,2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39,852 27,6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125,170 106,537
其他资产 3,548 41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98,208 81,621
拆入资金 56,025 70,629
衍生金融负债 9,072 3,6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523 2,970
吸收存款 51,476 14,586
其他负债 249 30
1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续)
(b) 同母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本集团与同母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
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光大集团 同母系公司 其他关联方 合计
(附注七、1(b))
于2020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422 1,242 1,664
利息支出 (127) (339) (444) (910)
于2020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拆出资金 - 3,200 1,000 4,200
衍生金融资产 - - 21 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85 1,900 2,285
发放贷款和垫款 - 5,523 15,356 20,879
金融投资 105 40,613 2,948 43,6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527 1,982 10,50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105 40 213 3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 - 98 9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 32,046 655 32,701
其他资产 - 5 2,633 2,638
合计 105 49,726 23,858 73,68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7,173 9,769 26,942
衍生金融负债 - - 23 23
吸收存款 4,284 9,815 39,412 53,511
合计 4,284 26,988 49,204 80,476
于2020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180
13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续)
(b) 同母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续)
本集团与同母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往来
款项余额如下:(续)
光大集团 同母系公司 其他关联方 合计
(附注七、1(b))
于2019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 - 533 501 1,034
利息支出 (159) (371) (331) (861)
于2019年12月31日往来款项的余额如下:
拆出资金 - 508 2,002 2,510
衍生金融资产 - - 12 12
发放贷款和垫款 - 7,251 9,064 16,315
金融投资 178 121,592 354 122,1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727 - 7,7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178 385 - 5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 - 98 9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 113,480 256 113,736
其他资产 - 3,261 - 3,261
合计 178 132,612 11,432 144,22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3,147 1,528 4,675
衍生金融负债 - - 11 11
吸收存款 4,652 15,696 35,638 55,986
其他负债 - 693 167 860
合计 4,652 19,536 37,344 61,532
于2019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注) 180 - - 180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对光大集团应付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券利息约人民币
1.80亿元的担保义务尚未解除(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80亿元)。
1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续)
(c) 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2020年 2019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0,687 30,970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该等关键管理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薪酬总额尚
未最终确定,但预计未计提的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关键管理人员贷款 8,708 8,867
(d)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
2020年 2019年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金额 占比 交易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3,185 1.44% 2,085 0.99%
利息支出 (4,321) 3.90% (4,409) 4.08%
13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d) 本集团主要关联方交易占比(续)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关联方 关联方
交易余额 占比 交易余额 占比
重大表内项目如下: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3,098 28.44% 9,552 30.46%
贵金属 - 0.00% 51 0.47%
拆出资金 26,433 38.15% 16,419 27.24%
衍生金融资产 7,068 27.98% 3,776 27.3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790 40.81% 997 14.59%
发放贷款和垫款 23,478 0.80% 17,009 0.64%
金融投资 265,159 15.87% 292,542 20.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6,980 21.97% 43,997 20.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40,210 18.05% 28,174 15.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
具 98 11.20% 98 15.7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157,871 13.83% 220,273 21.15%
其他资产 6,186 14.45% 3,680 10.7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25,150 26.66% 86,296 19.42%
拆入资金 56,025 34.61% 70,629 42.49%
衍生金融负债 9,095 35.28% 3,689 26.5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523 45.99% 2,970 11.60%
吸收存款 104,987 3.02% 70,572 2.34%
其他负债 249 0.62% 890 1.73%
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提供担保余额 180 97.30% 180 97.30%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银行业务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条款进行。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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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本集
团的经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是提供给本集团
管理层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了下列报告分
部: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和政府机关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企业贷款、贸易融资、
存款服务、代理服务、现金管理服务、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及担保服
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服务、银行卡服务、
个人理财服务、汇款服务和证券代理服务等。
金融市场业务
该分部经营本集团的金融市场业务,包括于银行间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易、同业
投资、债券投资和买卖、自营衍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卖。金融市场业务分部亦包括
代客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代客外汇买卖。该分部还对本集团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
包括发行债券。
其他业务
该分部主要包括权益投资及相关收益。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是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与第三方交易
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对外净利息收入”列示,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
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
的项目。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往来的余额和
内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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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
2020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22,059 57,769 30,869 - 110,697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29,615 (15,583) (14,032) - -
利息净收入 51,674 42,186 16,837 - 110,69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929 16,331 1,063 - 24,323
投资收益 130 7 6,052 (40) 6,14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186) - 249 76 139
汇兑净收益 268 69 (27) - 310
其他业务收入 591 70 51 - 712
其他收益 149 - - - 149
营业收入合计 59,555 58,663 24,225 36 142,479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620) (632) (231) - (1,483)
业务及管理费 (14,661) (21,483) (1,445) - (37,589)
信用减值损失 (22,497) (33,617) (619) - (56,73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05) 11 (5) - (199)
其他业务成本 (788) - - - (788)
营业支出合计 (38,771) (55,721) (2,300) - (96,792)
营业利润 20,784 2,942 21,925 36 45,687
加:营业外收入 78 15 - 128 221
减:营业外支出 (243) - - (168) (411)
分部利润总额 20,619 2,957 21,925 (4) 45,497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2,377 2,583 204 - 5,164
–资本性支出 2,675 3,921 264 - 6,860
2020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2,135,482 1,409,348 1,801,709 703 5,347,242
分部负债 2,755,106 859,093 1,295,799 3,093 4,913,091
13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本集团
2019年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对外净利息收入 25,445 55,890 20,583 - 101,918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支出) 21,510 (17,459) (4,051) - -
利息净收入 46,955 38,431 16,532 - 101,91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100 16,115 954 - 23,169
投资收益 1 6 7,611 71 7,68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863) - (1,366) 67 (2,162)
汇兑净收益 297 75 967 - 1,339
其他业务收入 633 51 67 - 751
其他收益 108 - - - 108
营业收入合计 53,231 54,678 24,765 138 132,812
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561) (590) (249) - (1,400)
业务及管理费 (14,456) (19,875) (1,887) - (36,218)
信用减值损失 (20,562) (28,306) (97) - (48,96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40) (15) - (27) (382)
其他业务成本 (544) - - - (544)
营业支出合计 (36,463) (48,786) (2,233) (27) (87,509)
营业利润 16,768 5,892 22,532 111 45,303
加:营业外收入 44 5 - 78 127
减:营业外支出 (142) - - (125) (267)
分部利润总额 16,670 5,897 22,532 64 45,163
其他补充信息
– 折旧及摊销费用 2,072 2,360 232 - 4,664
– 资本性支出 2,284 1,976 188 - 4,448
2019年12月31日
公司 零售 金融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市场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938,565 1,276,983 1,499,765 531 4,715,844
分部负债 2,405,750 779,244 1,157,929 4,432 4,347,355
13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a)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续)
分部资产、负债和总资产及总负债调节:
2020年 2019年
附注六 12月31日 12月31日
分部资产 5,347,242 4,715,844
商誉 13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 19,587 16,306
资产合计 5,368,110 4,733,431
分部负债 4,913,091 4,347,355
应付股利 29 21 2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
负债合计 4,913,112 4,347,377
(b) 地区信息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境内经营,分行遍布全国主要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本集团
亦在香港、卢森堡、首尔、悉尼设立分行,并在北京、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韶山
市、江苏省淮安市、江西省瑞金市、山东青岛市、香港及卢森堡设立子公司。
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土地使用权和无形资产。列报地区信
息时,非流动资产是以资产所在地为基准归集;经营收入是以产生收入的分行所在
地为基准归集。各地区的划分如下:
–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淮安光大服务的地区:上海、南京、杭
州、苏州、宁波、无锡;
–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广州、深圳、福州、厦门、海
口;
–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光大理财及阳光消金服务的地区:北京、
天津、石家庄、济南、青岛、烟台;
–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光大金融租赁、韶山光大及瑞金光大服务的
地区:郑州、太原、长沙、武汉、合肥、南昌;
–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西安、成都、重庆、昆明、南
宁、呼和浩特、乌鲁木齐、贵阳、兰州、西宁、银川及拉萨;
–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以下分行服务的地区:黑龙江、长春、沈阳、大连;
– “境外”是指本行及子公司服务的地区:香港、首尔、卢森堡、悉尼;及
– “总行”是指本行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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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分部报告(续)
(b) 地区信息(续)
营业收入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行 境外 合计
2020年 27,538 19,890 23,104 24,834 17,182 6,038 21,350 2,543 142,479
2019年 23,813 18,391 20,926 21,999 15,890 6,632 22,903 2,258 132,812
非流动资产(注(i))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行 境外 合计
2020年12月31日 3,813 2,968 3,410 11,137 3,077 1,393 10,395 494 36,687
2019年12月31日 3,729 3,244 3,782 8,568 2,843 1,539 8,489 566 32,760
注:
(i) 包括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与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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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本集团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满足监管部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稳健经
营要求的前提下,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优化资本配置,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本集团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
操作风险。
本集团在下文主要论述上述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计量
风险的方法等。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
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重检这些风
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内部审计
部门也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a)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团的义务或承诺而使本
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贷款组合、债券投资组合及各种形式
的担保。
信贷业务
董事会拟定本集团的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战略及可接受的总体风险水平,并对本集
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状况及风险管理策略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
本集团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意见。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发展
战略、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业
务细则,建立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标准,对各类风险进行
管理,保证本行的业务活动与董事会通过的风险战略、风险偏好和风险政策相符。
本集团业务条线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
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
计责任,具体如下:
- 公司业务部、投资银行部、普惠金融事业部、信用卡中心和零售与财富管理部等
业务条线部门按照本集团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与流程开展对公、零售信贷业务。业
务条线部门为信用风险的直接承担部门,是风险内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客户
关系及具体业务存续期内独立进行全过程管控,对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承担第
一位的责任。
- 本集团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信用审批部、风险监
控部、特殊资产经营管理部等部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
导和审核把关责任。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政策技术-审查审批-贷中贷后-
清收保全”的基本流程确定部门职能定位。
- 本集团审计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承担监督评价责任。
本集团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贷业务全流程管理,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
将信贷业务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考核和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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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对于公司信贷业务,本集团制定了信贷与投资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制定了行业组合
限额并实行动态监控,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本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覆盖授信调
查、审查审批、发放与支付、授信后管理等关键环节。本集团在授信调查环节,进
行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和信贷业务债项评级并完成授信调查报告;审查审批环节,按
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建立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信贷业务均须经过
有权审批人审批;发放与支付环节,设立独立责任部门负责授信放款审核,按照
“实贷实付”管理原则对贷款资金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贷后管理环节,本集团对
已放款授信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对任何可能对借款人还款能力造成影响的负面事件
立即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对于个人信贷业务,本集团实行“审贷分离、贷放分离、贷抵(贷款经办与抵押登
记)分离和人档(贷款经办与档案保管)分离”的作业流程,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在贷
前环节,加强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工作,客户经理受理个人信贷业务时需要对信贷
申请人收入、信用记录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在审查审批环节,按照审贷分
离、分级审批原则,建立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客户经理的报批材料和建议
提交贷款审批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批。本集团对个人贷款进行贷后监控,重点关注借
款人的偿款能力和抵押品状况及其价值变化情况。一旦贷款出现逾期,本集团将根
据标准化催收作业流程开展催收工作。
本集团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监控贷款组合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常、
关注、次级、可疑及损失五类。后三类被视为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本集团根据《贷
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贷资产的质量。
贷款和垫款的五个类别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正常: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响的因素。
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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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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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贷业务(续)
本行实施基于PD(违约概率)模型的客户信用评级系统。PD模型运用逻辑回归原
理预测客户在未来一年内的违约概率。根据计算得到的违约概率值,通过相关的映
射关系表,得到客户的风险评级。本集团根据每年客户实际违约情况,对模型进行
重检和优化,使模型能够更好的识别客户的信用风险水平。
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并进一步分为AAA+、AAA、
AAA-、AA+、AA、AA-、A+、A、A-、BBB+、BBB、BBB-、BB+、BB、BB-、
B、B+、B-、CCC+、CCC、CCC-、CC、C、D二十四个信用等级。D级为违约级
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
管理层定期审阅影响集团信贷风险管理流程的各种要素,包括贷款组合的增长、资
产结构的改变、集中度以及不断变化的组合风险特征。同时,管理层致力于对集团
信贷风险管理流程进行不断改进,以最有效地管理上述变化对集团信用风险带来的
影响。这些改进包括但不限于对资产组合层面控制的调整,例如对借款人准入清
单、行业限额及准入标准的修正。对于会增加本集团信用风险的特定贷款或贷款组
合,管理层将采取各种措施,以尽可能地增强本集团的资产安全性。
金融市场业务
本集团通过差异化的评级准入确保金融市场业务承担的信用风险水平符合本集团风
险偏好。同时针对行业、单一客户、评级等维度设定信用风险限额,定期监控信用
风险限额执行情况,并会定期重检及调整信用额度。
信用风险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以发生违约的概率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
损失是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根据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本集团区分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阶段一: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纳入阶段一,按照该金融
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阶段二: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纳入
阶段二,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
准备;
阶段三: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纳入阶段三,按照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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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的计量(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对于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了减值准备,但在当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本集团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反映了: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
货币时间价值;
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
况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并不需要识别每一可能发生的情形。然而,本集团考虑信
用损失发生的风险或概率已反映信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不会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
性(即使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低)。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
复杂的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
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例如: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前瞻性信息
管理层叠加
合同现金流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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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的计量(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
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
性和定量分析以及外部信用风险评级等。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
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
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
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
在报告日,客户评级较初始确认时下降超过一定级别
定性标准
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五级分类为关注级别
上限标准
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本集团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综合考虑借款人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受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疫情”)影响情况变化,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对于受疫情影响而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延后还款等信
贷支持措施的借款人,不将受疫情影响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延后还款等信贷
支持措施直接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触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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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的计量(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
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
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
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债务人对本集团的任何本金、垫款、利息或投资的公司债券逾期超过90天。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
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
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
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以当前风险管理所使用的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体系为基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考虑历史统计数据
(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
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
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新资本协议内评模型结果为基础进行调整,加
入前瞻性信息并剔除跨周期调整,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的“时点型”债
务人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
手的类型、授信产品的不同,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
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后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基于历史统计数据,不同宏观
经济环境下,风险敞口的损失比率会有所不同。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
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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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的计量(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
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
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额等。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
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统计模型和专家判断相结合的方式,在统计模型测算结果的基
础上,根据专家判断的结果,每季度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
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于2020年度,本集团在各宏观经济情景中使用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包括国内生产
总值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其中: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为7.20%,乐观情景预测
值较基准上浮2.29个百分点,悲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下降2.29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率: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为3.25%,乐观情景预
测值较基准上浮1.94个百分点,悲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下降1.94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率:在2021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为4.00%,乐观情景预
测值较基准上浮8.58个百分点,悲观情景预测值较基准下降8.58个百分点。
除了提供基准经济情景外,本集团结合统计模型及专家判断结果来确定其他可能的
情景及其权重。本集团以加权的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一)或加权的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阶段二及阶段三)计量相关的减值准备。上述加权信用损失是由各情
景下预期信用损失乘以相应情景的权重计算得出。结合疫情等因素对经济发展趋势
的影响,本集团调整了悲观情景的权重。
本集团对前瞻性信息所使用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当主要经济指标预测
值变动10%,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不超过当前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5%。
管理层叠加
针对适用延期还款政策的客户,因其业务信息并未构成违约,因此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测算结果可能不能充分反映新冠疫情带来的潜在风险。在此情况下,管理层根据
专家建议调整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组合的参数,使本集团减值准备结果更贴近实际
预期信用损失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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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的计量(续)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续)
合同现金流量的修改
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
金流量发生变化,这类合同修改包括贷款展期、修改还款计划,以及变更结息方
式。当合同修改并未造成实质性变化且不会导致终止确认原有资产时,本集团在报
告日评估修改后资产的违约风险时,仍与原合同条款下初始确认时的违约风险进行
对比,并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
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
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
本集团对合同现金流量修改后资产的后续情况实施监控,经过本集团判断,合同修
改后资产信用风险已得到显著改善,因此相关资产从阶段三或阶段二转移至阶段
一,同时损失准备的计算基础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转为12个月预期信用损
失。
(i)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
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就表外信贷业务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
敞口已在附注十二、(a)中披露。
本集团
2020年12月31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不适用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360,287 - - - 360,28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46,059 - - - 46,059
拆出资金 69,140 - 150 - 69,2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592 - - - 43,592
发放贷款和垫款 2,812,466 105,109 24,860 - 2,942,435
应收融资租赁款 96,564 3,970 254 - 100,788
金融投资 1,352,507 4,876 7,249 305,783 1,670,415
其他(注) 33,530 - - 25,264 58,794
合计 4,814,145 113,955 32,513 331,047 5,29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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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i)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续)
2019年12月31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不适用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 364,340 - - - 364,34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31,358 - - - 31,358
拆出资金 60,000 270 - - 60,2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35 - - - 6,835
发放贷款和垫款 2,529,543 96,674 17,919 - 2,644,136
应收融资租赁款 80,839 2,869 15 - 83,723
金融投资 1,215,372 1,375 4,770 212,029 1,433,546
其他(注) 29,249 - - 13,848 43,097
合计 4,317,536 101,188 22,704 225,877 4,667,305
注:其他包括贵金属(公允价值计量部分)、衍生金融资产和其他资产中的代理理财、应
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项。
(ii) 金融资产信用评级分析
应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款项,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交易
对手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信用质量分布列示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减值
账面价值 666 366
减值损失准备 (516) (366)
小计 150 -
已逾期未减值
- B 至 BBB 级 - 270
未逾期未减值
- A 至 AAA 级 151,764 73,880
- B 至 BBB 级 1,123 5,879
- 无评级(注) 5,904 18,434
小计 158,791 98,193
合计 158,941 98,463
注:主要包括拆放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及其他金融机构买入返售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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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a) 信用风险(续)
(ii) 金融资产信用评级分析(续)
本集团采用信用评级方法监控持有的债务工具组合风险状况。债务工具评级参
照彭博综合评级或其他债券发行机构所在国家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于资产负
债表日债务工具账面价值按评级分布列示如下:
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减值
账面价值 1,904 1,662
减值损失准备 (1,179) (1,038)
小计 725 624
未逾期未减值
彭博综合评级
- AAA 24,208 1,033
- AA- 至 AA+ 8,296 810
- A-至 A+ 31,773 25,497
- 低于 A- 23,035 30,001
小计 87,312 57,341
其他机构评级
- AAA 955,020 740,453
- AA- 至 AA+ 105,717 63,240
- A-至 A+ 4,075 548
- 低于 A- 2,508 2,119
- 无评级 55,666 120,451
小计 1,122,986 926,811
合计 1,211,023 984,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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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
本集团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董事会承担对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别、
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对市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控,审核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关于市场风险
管理的战略、政策、程序以及可以承受市场风险水平的有关建议。本集团业务经营
和发展中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绝大部分集中于资金业务。金融市场部负责开展资金投
资与自营交易业务。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进行银行账簿下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日
常监控与管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市场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和程序,以及对本
集团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
本集团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点,
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簿包括本集团拟于短期
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簿包括除
交易账簿以外的业务。本集团主要通过敏感度指标、情景分析和外汇敞口分析计量
监测交易账簿的市场风险,通过敏感性缺口分析、有效久期分析和情景模拟分析计
量和监控非交易业务的市场风险。
敏感度指标分析是以总体敏感度额度及每个档期敏感度额度控制,按照不同期限分
档计算利率风险。
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设定的各种可能情景的发生概率,研究多种
因素同时作用时可能产生的影响。
外汇敞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外汇敞口主要来源于银
行表内外业务中的货币错配。
敏感性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当期损益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将所
有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照利率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以匡算未来资
产和负债现金流的缺口。
情景模拟分析是评估利率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设置多个常规场景和压力场景,包
括利率标准冲击、收益率曲线平移和形状变化、历史极端利率变动、客户执行存贷
款业务内嵌期权等场景,模拟计算未来1年净利息收入(NII)及经济价值(EVE)
指标的变动。本行定期对情景模拟分析中使用的贷款提前还款、存款提前支取等重
要客户行为模型进行重检。
有效久期分析是对不同的时段运用不同的权重,根据在特定的利率变化情况下,假
设金融工具市场价值的实际百分比变化,来设计各时段风险权重,从而更好地反映
利率的变动所导致的银行资产和负债经济价值的非线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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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来自商业银行业务的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资金交易头
寸的风险。资产负债管理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利率风险的计量、监测和管理。在计
量和管理风险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各档期利率敏感性重定价缺口以及利率变动对
本集团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率变动对
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潜在负面影响。
缺口风险
缺口风险是指利率变动时,由于不同金融工具重定价期限不同而引发的风险。利率
变动既包括收益率曲线平行上移或下移,也包括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由于金融工
具的重定价期限不同,利率上升时当负债利率重定价早于资产利率,或利率下降时
当资产利率重定价早于负债利率,银行在一定时间内面临利差减少甚至负利差,从
而导致损失。
基准风险
基准风险是指由于定价基准利率不同的银行账簿表内外业务,尽管期限相同或相
近,但由于基准利率的变化不一致而形成的风险。
交易性利率风险
交易性风险主要来自资金业务的投资组合。其利率风险是通过久期分析监控。此
外,本集团还采用基点价值方法辅助计算其对利率变动的敏感度,基点价值以公允
价值因利率变动1个基点(0.01%)的相应变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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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4% 360,287 16,919 343,368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03% 46,059 59 45,301 699 - -
拆出资金 1.81% 69,290 179 55,669 11,305 2,13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90% 43,592 3 43,589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5.37% 2,942,435 29,462 2,277,700 564,325 67,246 3,702
应收融资租赁款 5.89% 100,788 1,381 21,375 51,532 19,700 6,800
金融投资 4.00% 1,670,415 67,190 315,202 209,932 681,052 397,039
其他 - 135,244 131,989 - - - 3,255
总资产 4.59% 5,368,110 247,182 3,102,204 837,793 770,135 4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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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23% 241,110 2,359 20,303 218,448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27% 469,345 1,824 296,698 170,823 - -
拆入资金 2.29% 161,879 475 91,453 69,95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0% 14,182 12 10,216 3,505 449 -
吸收存款 2.30% 3,480,667 50,225 2,008,963 561,854 859,601 24
应付债券 3.04% 440,870 1,842 125,872 265,672 799 46,685
其他 - 105,059 90,129 10,214 3,625 1,091 -
总负债 2.39% 4,913,112 146,866 2,563,719 1,293,878 861,940 46,709
资产负债缺口 2.20% 454,998 100,316 538,485 (456,085) (91,805) 364,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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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46% 364,340 15,487 348,853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73% 31,358 6 29,359 1,993 - -
拆出资金 2.97% 60,270 213 42,793 16,775 48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1% 6,835 8 6,827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5.64% 2,644,136 29,609 1,992,591 531,959 86,871 3,106
应收融资租赁款 5.78% 83,723 951 69,524 289 9,195 3,764
金融投资 4.26% 1,433,546 67,851 234,363 201,092 599,514 330,726
其他 - 109,223 106,094 - - - 3,129
总资产 4.76% 4,733,431 220,219 2,724,310 752,108 696,069 340,725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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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利率风险(续)
(i) 下表列示本年的实际利率及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利率 合计 不计息 3 个月内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注)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34% 224,838 3,358 7,000 214,480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89% 444,320 2,913 339,180 102,227 - -
拆入资金 3.10% 166,225 1,122 98,731 66,37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2% 25,603 18 20,422 5,163 - -
吸收存款 2.28% 3,017,888 34,570 1,867,333 645,265 470,708 12
应付债券 3.69% 371,904 3,158 142,222 174,052 5,789 46,683
其他 - 96,599 76,614 12,735 4,195 3,048 7
总负债 2.58% 4,347,377 121,753 2,487,623 1,211,754 479,545 46,702
资产负债缺口 2.18% 386,054 98,466 236,687 (459,646) 216,524 294,023
注:实际利率是指利息收入/支出除以平均生息资产/付息负债的比率。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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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 (续)
利率风险(续)
(ii) 利率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
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20年12月31日假定利率上升
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0.96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
9.69亿元),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56.03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
50.39亿元);利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1.25亿元(2019年
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10.17亿元),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61.89亿元(2019年
12月31日:增加人民币53.16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有关的
分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按
年化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以下假
设:
–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工
具;
– 利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利率变
动;
–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变动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
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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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外汇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外汇自营性投资以及其他外汇敞口所产生的风
险。本集团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掉期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
负债匹配来管理外汇风险。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50,913 7,130 2,244 360,28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4,342 15,547 6,170 46,059
拆出资金 24,169 37,239 7,882 69,2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587 1 4 43,592
发放贷款和垫款 2,783,150 101,459 57,826 2,942,435
应收融资租赁款 99,987 801 - 100,788
金融投资 1,571,828 76,004 22,583 1,670,415
其他 128,376 5,527 1,341 135,244
总资产 5,026,352 243,708 98,050 5,368,110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41,110 - - 241,11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67,908 1,162 275 469,345
拆入资金 73,335 69,320 19,224 161,87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977 2,603 3,602 14,182
吸收存款 3,299,893 144,010 36,764 3,480,667
应付债券 391,668 43,604 5,598 440,870
其他 99,325 2,009 3,725 105,059
总负债 4,581,216 262,708 69,188 4,913,112
净头寸 445,136 (19,000) 28,862 454,998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1,420,403 42,432 13,711 1,476,546
衍生金融工具(注) 7,129 19,193 (25,909) 413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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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53,625 10,258 457 364,34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822 15,096 7,440 31,358
拆出资金 33,091 23,340 3,839 60,2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08 127 - 6,835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88,590 100,219 55,327 2,644,136
应收融资租赁款 82,800 923 - 83,723
金融投资 1,345,906 79,341 8,299 1,433,546
其他 98,151 10,053 1,019 109,223
总资产 4,417,693 239,357 76,381 4,733,431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24,838 - - 224,83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42,306 1,488 526 444,320
拆入资金 55,186 92,685 18,354 166,2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074 2,529 - 25,603
吸收存款 2,839,940 146,468 31,480 3,017,888
应付债券 332,159 35,802 3,943 371,904
其他 86,763 7,987 1,849 96,599
总负债 4,004,266 286,959 56,152 4,347,377
净头寸 413,427 (47,602) 20,229 386,054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1,220,466 53,513 13,517 1,287,496
衍生金融工具(注) (28,453) 51,603 (17,294) 5,856
注: 衍生金融工具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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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外汇风险(续)
本集团大部分的业务以人民币进行,此外有美元、港币和少量其他外币业务。于资
产负债表日,主要币种折算汇率如下: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港币折合人民币汇率 0.8428 0.8949
美元折合人民币汇率 6.5337 6.9687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在假
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2020年12月31日假定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上升100
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增加人民币0.04亿元(2019年12月31日:增加人民
币0.07亿元);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100个基点将导致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减少人民
币0.04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减少人民币0.07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
设:
– 汇率敏感度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中间价)汇率绝对值波动100
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100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
汇率变动;
– 由于本集团非美元及港币的其他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总资产和总负债比例并不重
大,因此上述敏感性分析中其他外币以折合美元后的金额计算对本集团净损益及
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 其他变量(包括利率)保持不变;及
–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化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能与
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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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b) 市场风险(续)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源自于本集团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和交易性贵金属投资。本集团来自投
资中商品价格或股票价格的价格风险并不重大。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
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集团根据流动性风
险管理政策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监测,并确保维持适当水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
本集团整体的流动性情况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担任主
席,负责按监管要求和审慎原则制定流动性政策。政策目标包括:
维持稳健充足的流动性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在正常
经营环境或压力状态下,都能及时满足各类业务的支付义务和流动性需求;
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做出及时合理的调整,实现银
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流动性风险管
理策略,负责对全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缓释管理,并负责日间头寸
管理与预测,保持适当水平的流动性储备。遇有重大的支付危机或结构性变化时须
及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出汇报并提出建议。
本集团主要采用流动性缺口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持续做好限额监测及动态调控,
同时采用不同的情景的压力测试以评估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
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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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逾期/ 1 个月 3 个月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9,538 60,749 - - - - - 360,28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40,161 1,100 4,098 700 - - 46,059
拆出资金 150 - 45,942 9,673 11,351 2,174 - 69,29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43,592 - - - - 43,592
发放贷款和垫款 42,303 422,190 137,773 174,521 672,559 749,441 743,648 2,942,435
应收融资租赁款 197 67 3,382 4,918 18,663 62,723 10,838 100,788
金融投资 21,283 214,456 45,807 49,441 210,493 717,712 411,223 1,670,415
其他 69,121 37,604 2,748 4,458 10,652 6,080 4,581 135,244
总资产 432,592 775,227 280,344 247,109 924,418 1,538,130 1,170,290 5,3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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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逾期/ 1 个月 3 个月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13,195 7,712 220,203 - - 241,11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54,114 70,330 72,828 172,073 - - 469,345
拆入资金 - 6 44,194 47,445 70,234 - - 161,87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7,132 3,093 3,508 449 - 14,182
吸收存款 - 1,303,947 289,829 447,446 568,955 870,466 24 3,480,667
应付债券 - - 5,450 81,580 270,937 34,772 48,131 440,870
其他 - 47,537 4,091 5,735 20,338 19,252 8,106 105,059
总负债 - 1,505,604 434,221 665,839 1,326,248 924,939 56,261 4,913,112
净头寸 432,592 (730,377) (153,877) (418,730) (401,830) 613,191 1,114,029 454,998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326,206 252,135 820,303 767,683 43,970 2,21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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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已逾期/ 1 个月 3 个月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1,750 62,590 - - - - - 364,34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28,209 439 717 1,993 - - 31,358
拆出资金 270 - 34,032 8,630 16,841 497 - 60,27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835 - - - - 6,835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760 409,336 162,556 132,922 635,142 612,104 658,316 2,644,136
应收融资租赁款 4 4 2,277 3,446 13,853 49,946 14,193 83,723
金融投资 9,100 159,827 37,613 36,928 235,099 614,108 340,871 1,433,546
其他 63,610 28,678 2,015 2,765 5,698 3,325 3,132 109,223
总资产 408,494 688,644 245,767 185,408 908,626 1,279,980 1,016,512 4,733,431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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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已逾期/ 1 个月 3 个月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 个月以内 至 3 个月 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7,210 - 217,628 - - 224,83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79,958 73,454 87,280 103,628 - - 444,320
拆入资金 - 6 50,449 48,909 66,861 - - 166,2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15,720 4,715 5,168 - - 25,603
吸收存款 - 1,150,257 366,487 385,159 645,265 470,708 12 3,017,888
应付债券 - - 17,233 85,324 175,856 46,808 46,683 371,904
其他 - 41,076 8,245 3,294 18,649 20,388 4,947 96,599
总负债 - 1,371,297 538,798 614,681 1,233,055 537,904 51,642 4,347,377
净头寸 408,494 (682,653) (293,031) (429,273) (324,429) 742,076 964,870 386,054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 - 404,966 378,775 1,314,045 673,700 3,640 2,77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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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使用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41,110 245,941 - 13,216 7,743 224,982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69,345 473,815 154,386 70,407 73,938 175,084 - -
拆入资金 161,879 164,280 6 44,239 47,871 72,16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182 14,205 - 7,132 3,099 3,523 451 -
吸收存款 3,480,667 3,527,109 1,303,948 294,044 454,407 578,814 895,866 30
应付债券 440,870 469,431 - 6,838 85,830 272,371 51,483 52,909
其他金融负债 51,060 53,973 19,315 568 1,774 10,227 14,134 7,955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4,859,113 4,948,754 1,477,655 436,444 674,662 1,337,165 961,934 60,894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513) - 2 (3) (123) (323) (66)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1,076,507 - 301,281 213,938 514,515 5,694 41,079
现金流出 (1,076,200) - (300,960) (213,583) (514,822) (5,759) (41,076)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07 - 321 355 (307) (65) 3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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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 (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未经折现合同现金使用分析如下:(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未折现合同 1个月 3 个月 1年
账面金额 现金流量 实时偿还 1个月内 至 3 个月 至1年 至5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24,838 228,879 - 7,224 - 221,655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44,320 448,811 179,959 75,916 87,926 105,010 - -
拆入资金 166,225 167,904 6 50,558 49,207 68,1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5,603 25,667 - 15,723 4,734 5,210 - -
吸收存款 3,017,888 3,049,947 1,150,257 372,046 390,510 655,277 481,840 17
应付债券 371,904 405,350 - 17,555 93,250 182,147 59,086 53,312
其他金融负债 76,519 79,880 21,059 8,237 3,298 19,361 21,857 6,068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4,327,297 4,406,438 1,351,281 547,259 628,925 1,256,793 562,783 59,397
衍生金融负债
以净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327 - 17 108 158 44 -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1,388,726 - 363,750 307,177 704,146 13,653 -
现金流出 (1,387,827) - (362,637) (307,299) (704,213) (13,678) -
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899 - 1,113 (122) (67) (25) -
上述未经折现合同现金使用分析可能与这些金融工具的实际现金流量存在差异。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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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表外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348,503 1,159 2,334 351,996
担保、承兑及
其他信用承诺 1,074,877 48,265 1,408 1,124,550
合计 1,423,380 49,424 3,742 1,476,54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超过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 312,090 5,474 6,179 323,743
担保、承兑及
其他信用承诺 912,051 51,355 347 963,753
合计 1,224,141 56,829 6,526 1,287,496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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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风险管理(续)
(d)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
风险。
本集团已经建立了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以全面识别、评估、控制、管理和报告
所有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这套体系覆盖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交易销售、公司金
融、支付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法律事务、反洗钱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全部支持辅助性活动。该体系的主要内容如
下:
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前中后台各司其职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以操作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为核心的、覆盖操作风险管理各个领域的较为完整的操
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建立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和可追踪的并定期进行重检
和修订的标准作业流程;
以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损失事件收集等为主的操
作风险管理工具体系;
以“有效的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以各分支行、各业
务及职能条线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为依托的专业操作风险管理团队;
操作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和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和处分的全员问责制
度;及
以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为基础的独立的风险评估体系。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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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
(a)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和假设
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运用了下述主要方法和假设:
(i) 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债务工具及股权投资,其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
报价确定的。非上市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是根据可比公司法等作出估计,并且
就发行人的具体情况作出调整。
(ii) 应收款项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
利率。
(iii) 应付债券及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或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进行估计的。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进行估计的。折现率为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利率。
(iv) 衍生金融工具
远期及掉期外汇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远期外汇价格的现值与合同
汇率之间的差额或根据市场报价来确定。利率掉期合同的公允价值是根据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估计。计算所使用的收益率曲线是综合经纪人和汤姆森-路
透提供的最优报价得出。
(b) 公允价值数据
(i) 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拆出资金、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贵金属、发放贷款和垫
款、应收融资租赁款以及金融投资。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产、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主要以市场利率计息,并主要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这些款项的账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相若。
大部分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非债券投资按与人
行利率相若的浮动利率定价。因此,这些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
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
工具和部分贵金属以公允价值列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及资产支持证券
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已于附注六、8中进行披露。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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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b) 公允价值数据(续)
(ii)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应付债券。除应付债券外,其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下表列示了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及资产支持证券和应付债
券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债券投资及资产
支持证券 935,651 784,943 944,985 796,46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440,870 371,904 440,017 371,869
本行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20年 2019年 2020年 2019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债券投资及资产
支持证券 934,891 784,837 944,027 796,356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 433,749 366,061 432,724 36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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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b) 公允价值数据(续)
(ii) 金融负债(续)
上述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价或经纪人/交易商的报价为基础。如果无法获得
相关信息,则参考估值服务商提供的价格或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估值。估值
参数包括市场利率、预期违约率、提前还款率及市场流动性等。人民币债券的公
允价值主要基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
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市场报价计算。对于没有市场报价的债券,则以基于和
剩余到期日相匹配的当前收益曲线的现金流折现模型计量其公允价值。
(c) 公允价值分层
下表按公允价值三个层级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
值。公允价值计量中的层级取决于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三
个层级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层级:输入变量为除了第一层级中的活跃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变量,通过直接
(如价格)或者间接(价格衍生)可观察。此层级包括债券及大多数场外衍生工
具合约。输入参数(如中债收益率曲线、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收益率曲线)的
来源是中债、汤姆森-路透和上海清算所交易系统。
第三层级: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变量并不是基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即不可观察的输入变
量)。该层级包括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为不可观察变量的未上市的股权和衍
生合约。
该公允价值层级要求尽量利用可观察的公开市场数据,在进行估值时,尽量考虑使用
相关并可观察的市场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当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采用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当没
有可靠的市场报价时须要采用估值技术,比如通过对比其他类似的金融资产、现金流
折现、期权定价等,采用的参数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信用点差及汇率。当使
用现金流折现法时,管理层会尽最大的努力尽量准确地估计现金流,折现率则参考类
似的金融产品。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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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本集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货币衍生工具 - 19,441 - 19,441
– 利率衍生工具 - 5,819 2 5,821
– 信用衍生工具 - 2 - 2
发放贷款和垫款 - 98,211 - 98,2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交易性债务工具 4,391 28,649 - 33,040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 1
–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13,781 47,723 10,363 271,8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51,111 171,696 - 222,8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3 - 852 875
贵金属 35 - - 35
合计 269,341 371,541 11,218 652,100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 - - 4
衍生金融负债
– 货币衍生工具 - 19,355 - 19,355
– 利率衍生工具 - 6,338 2 6,340
– 信用衍生工具 - 83 - 83
合计 4 25,776 2 25,782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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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货币衍生工具 - 10,104 - 10,104
– 利率衍生工具 - 3,653 2 3,655
– 信用衍生工具 - 46 - 46
发放贷款和垫款 - 90,578 - 90,5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交易性债务工具 4,716 13,886 - 18,602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4 4
–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64,806 23,964 4,030 192,8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43,527 136,478 - 180,0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1 - 602 623
贵金属 43 - - 43
合计 213,113 278,709 4,638 496,460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0 - - 100
衍生金融负债
– 货币衍生工具 - 10,140 - 10,140
– 利率衍生工具 - 3,678 2 3,680
– 信用衍生工具 - 72 1 73
合计 100 13,890 3 13,993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工具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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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货币衍生工具 - 19,441 - 19,441
– 利率衍生工具 - 5,819 2 5,821
发放贷款和垫款 - 98,210 - 98,2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交易性债务工具 1,367 28,616 - 29,983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 1
–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211,593 48,177 10,014 269,7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46,279 170,045 - 216,3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3 - 847 870
贵金属 35 - - 35
合计 259,297 370,308 10,864 640,469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货币衍生工具 - 19,354 - 19,354
– 利率衍生工具 - 6,338 2 6,340
-
合计 - 25,692 2 25,694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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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续)
本行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 第二层级 第三层级 合计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货币衍生工具 - 10,099 - 10,099
– 利率衍生工具 - 3,653 2 3,655
发放贷款和垫款 - 90,578 - 90,5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交易性债务工具 2,112 13,886 - 15,998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4 4
–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163,836 23,788 4,008 191,6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39,433 136,132 - 175,5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1 - 597 618
贵金属 43 - - 43
合计 205,445 278,136 4,611 488,192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货币衍生工具 - 10,140 - 10,140
– 利率衍生工具 - 3,678 2 3,680
– 信用衍生工具 - - 1 1
合计 - 13,818 3 13,821
于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工具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层级之间没有发生重大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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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20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衍生 入当期损益的 入其他综合收 资产 衍生 负债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益的权益工具 合计 金融负债 合计
2020年1月1日 2 4,034 602 4,638 (3) (3)
利得或损失总额:
– 于损益中确认 1 65 - 66 (1) (1)
购买 - 6,396 250 6,646 - -
出售及结算 (1) (131) - (132) 2 2
2020年12月31日 2 10,364 852 11,218 (2) (2)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
的利得或损失与
年末资产或负债
相关的部分 1 65 - 66 (1) (1)
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衍生 入当期损益的 入其他综合收 资产 衍生 负债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益的权益工具 合计 金融负债 合计
2020年1月1日 2 4,012 597 4,611 (3) (3)
利得或损失总额:
– 于损益中确认 1 65 - 66 (1) (1)
购买 - 6,069 250 6,319 - -
出售及结算 (1) (131) - (132) 2 2
2020年12月31日 2 10,015 847 10,864 (2) (2)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
的利得或损失与
年末资产或负债
相关的部分 1 65 - 66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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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十、 公允价值(续)
(c) 公允价值分层(续)
下表列示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第三层级的每类金融工具在2019年度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衍生 入当期损益的 入其他综合收 资产 衍生 负债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益的权益工具 合计 金融负债 合计
2019年1月1日 7 3,141 352 3,500 (8) (8)
利得或损失总额:
– 于损益中确认 (5) (725) - (730) 4 4
购买 - 1,906 250 2,156 - -
出售及结算 - (288) - (288) 1 1
2019年12月31日 2 4,034 602 4,638 (3) (3)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
的利得或损失与
年末资产或负债
相关的部分 (5) (725) - (730) 4 4
本行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量且其变动计
衍生 入当期损益的 入其他综合收 资产 衍生 负债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益的权益工具 合计 金融负债 合计
2019年1月1日 7 3,039 347 3,393 (8) (8)
利得或损失总额:
– 于损益中确认 (5) (645) - (650) 4 4
购买 - 1,906 250 2,156 - -
出售及结算 - (288) - (288) 1 1
2019年12月31日 2 4,012 597 4,611 (3) (3)
上述计入当期损益
的利得或损失与
年末资产或负债
相关的部分 (5) (645) - (650)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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