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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苑东生物: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司代码:688513 公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王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常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伯小芹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9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6,027,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2%;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09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1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苑东生物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阳光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青木制药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西藏润禾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硕德药业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优洛生物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森钵上海森钵投资有限公司
竹苑投资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楠苑投资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菊苑投资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佰管理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普众信诚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榕苑投资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证券投资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茶溪智库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福投资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南通东拓南通东拓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时间投资北京时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润禾、北京阳光北京阳光润禾科技有限公司
海思科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瑞医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恩华药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普洛药业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海辰药业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通德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
成都天台山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凯因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cGMP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Current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一种国际药品生产管理标准,要求在产品生产和物流的全过程都必须验证
CEP欧洲药典适用性认证,由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对于已经收载到《欧洲药典》的原料药启动了一个独立的质量评价程序
MF日本药用原辅料的主文件登记制度
OTC
CMO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生产业务组织,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
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制造等业务
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与生产业务组织,即在CMO的基础上增加相关产品的定制化研发业务
IND英文Investigational New Drug缩写,IND主要目的是提供足够信息来证明药品在人体进行试验是安全的,以及证明针对研究目的的临床方案设计是合理的。
ANDA英文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缩写,ANDA的申请即为“复制”一个已被批准上市的产品
股东大会/股东会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统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报告期2020年度
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公司的中文名称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苑东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Chengdu Easto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EASTON BIOPHARMACEUTICAL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颖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611731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611731
公司网址http://www.eastonpharma.cn/
电子信箱ydsw@eastonpharma.cn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武平李淑云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
电话028-86106668028-86106668
传真028-87826048028-87826048
电子信箱ydsw@eastonpharma.cnydsw@eastonpharma.cn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行政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苑东生物688513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6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黄平、黄婵娟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浏用、程杰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9/2-2023/12/31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921,918,474.02947,235,160.44-2.67768,758,60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161,834.51108,611,577.4864.04135,020,12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814,301.3587,856,334.6428.4185,995,10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24,544.27141,830,211.7610.36166,787,530.44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5,247,258.95697,443,761.50200.42582,193,498.34
总资产2,530,857,158.85987,081,294.21156.40789,694,189.79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781.2147.111.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781.2147.11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30.9815.310.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9417.54减少2.60个百分点26.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614.19减少4.73个百分点16.7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6.6916.53增加0.16个百分点16.18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76,410,215.89258,550,415.48237,795,072.16249,162,770.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94,258.2455,382,531.5638,784,682.9353,300,36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501,618.8038,909,393.9129,110,304.6519,292,983.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56,680.3437,127,502.9418,418,147.0381,122,213.9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611.61第十一节、七、73-449,756.33-73,103.6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7,636,860.09第十一节、七、8452,185,259.7860,019,325.8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
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529,793.34第十一节、七、687,043,881.472,887,244.7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5,477.42-626,459.06-2,733,714.6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8,275,000.00-1,50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2,040,209.30-9,122,683.02-9,574,731.27
合计65,347,533.1620,755,242.8449,025,020.97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25,046,478.1625,482,249.26435,77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570,000,000.00570,000,000.009,529,793.34
合计25,046,478.16595,482,249.26570,435,771.109,529,793.3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的主要业务

苑东生物是一家集化学原料药、高端化学药品及生物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人类健康沐浴阳光”的使命,依托持续的技术创新,逐步建立起国内领先、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技术及产业化平台,加快在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糖尿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高端药品的产业化,快速满足国内外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实现公司成为全球特异型专利处方药医药企业的战略目标。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高端化学药品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实现24个高端化学药品产业化,其中包括4个国内首仿产品,11个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3个为首家通过)产品。公司主要化学药品如下:

领域主要产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特点
麻醉镇痛盐酸纳美芬注射液逆转阿片类药物作用及类似物质过量的治疗首仿上市
布洛芬注射液成人和6个月及以上儿科治疗轻至中度疼痛,发热退热首仿上市,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依托考昔片骨关节炎急性期和慢性期的症状和体征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心脑血管富马酸比索洛尔片高血压、冠心病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第一顺位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抗肿瘤伊班膦酸钠注射液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骨痛,高钙血规格丰富
乌苯美司胶囊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体瘤患者采用自主生产的已通过日本MF登记的原料药;口服制剂依从性好;规格丰富
儿童药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早产新生儿原发性呼吸暂停首仿上市
消化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慢性肝病规格丰富

啡因注射液、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3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乌苯美司胶囊、依托考昔片2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体现出公司产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原料药

公司建立了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并不断在产业链上延伸拓展,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化竞争。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成功实现15个高端化学原料药产品的产业化,多个主要化学药品已实现原料药自主供应,5个原料药已出口主流国际市场,并已成功拓展原料药CMO/CDMO业务。公司主要化学原料药产品为盐酸可洛派韦、富马酸比索洛尔和盐酸纳美芬,其中盐酸可洛派韦为北京凯因的1类化学新药盐酸可洛派韦胶囊提供CMO/CDMO服务。

(3)小分子创新药及生物药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在小分子创新药及生物药领域的发展和布局,已有10余个新药在研,其中糖尿病领域小分子1类新药优格列汀片已完成II期临床试验所有受试者入组,心血管领域CX3002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麻醉镇痛领域1类生物药EP-9001A单抗注射液已完成临床前研究进入IND准备阶段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基于对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以专业化、国际化和差异化思路,聚焦重点领域统筹布局生物药、小分子创新药、高端仿制药产品群,打造苑东特色产品管线,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不断强化BD职能,通过外部引进、合作开发等多方式积极布局创新药,加快实现创新药研发的突破。

在生物药领域,公司以抗体技术和蛋白技术为核心,以基于疾病靶点属性的潜力靶点和国际热门靶点的FastFollow-on模式为主,聚焦麻醉镇痛和抗肿瘤领域,通过自主开发与国际合作方式加快产品线布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有2个1类生物药在研发,其中自主研发的麻醉镇痛领域EP-9001A单抗注射液已完成临床前研究进入IND准备阶段。

在小分子创新药方面,公司通过建设创新药研发平台,聚焦糖尿病、心血管、麻醉镇痛、抗肿瘤领域,持续构建以新的化合物结构、新的分子体为主的核心产品管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有2个1类小分子创新药糖尿病的优格列汀片、心血管CX3002进入临床研究阶段,还有麻醉镇痛领域的EP-0093I+EP0093A及D0025、抗肿瘤领域的D0037等多个项目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在高端仿制药方面,公司聚焦重点领域,依托建立的特药技术、缓控释技术等平台,开发具有技术壁垒和政策门槛的高端化学药及特药,大力推进首仿、抢仿品种,打造1+X管线,以较高的迭代能力和差异化取胜。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高端仿制药项目约20个。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制订生产计划,结合各产品的生产能力情况,合理制定各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协调和督促生产计划的完成。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GMP和最新法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公司少部分化学药品因产能受限等原因,与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采取委托生产、合作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药品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再由经销商销售至医疗机构及零售终端。公司配备专业的市场和医学团队,负责产品的学术推广,通过与各类专业学术研究机构、学术推广服务商合作,开展不同层次和规模的学术活动,从而使临床工作者和患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产品。

为适应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政策及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持续加强以流程管理为主线的精细化终端管控体系建设,采取激活人才、赋能组织、资源下沉、学术推广跟随策略,在有限的资源下更好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区域发展内生动力。同时,公司以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为契机,提升二、三终端覆盖,积极完善商业配送体系构建全国分销网络,为慢病产品拓展基层、OTC和第三终端市场奠定坚实的渠道基础。

公司化学原料药在国内外市场实现销售,并为客户提供原料药CMO/CDMO服务。对于国内市场,公司采取直销模式,即由公司直接向化学药品制造商销售。对于国外市场,除直销模式外,还采用经销模式,即公司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向国外化学药品制造商销售。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叠加国内医疗体制改革促使需求不断释放、人口老龄化现象逐步明显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医药行业的发展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0亿元,同比增长4.5%,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3.7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506.70亿元,同比增长12.8%,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8.7个百分点。医药制造营业收入利润率约为14.11%,较上年同期提升1.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8.03个百分点。尽管我国医药行业增长较好,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根据IQVIA数据统计,我国的人均药品消费金额显著低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目前,国内药品生产的主要途径还是在国际原创新药基础上开发仿制药或改良新药,创新药在中国医药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小。中国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仍然比较弱,主要体现在基础研

究不够扎实、原研创新能力比较缺乏、产品竞争力不够、产业规模较小等等。随着我国陆续出台支持国产创新药发展的政策以及药企药物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已经涌现出了一批本土创新医药企业。同时,传统仿制药企业也都在积极布局战略转型,走上创仿结合的道路,中国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将会提速。

医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对生产技术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从药品注册审批流程上来说,规范市场对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均有较高的审批要求。以中国为例,仿制药从研发至商业化生产完整的流程大致需要经历生产工艺研究、放大研究、验证批生产、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申报生产等多个阶段。创新药的研发,一般要经历化合物的发现、早期开发、临床前研究、申报临床试验、临床试验I、II、III期、申报上市、药品上市后研究和评价等多个阶段。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覆盖了高端化学药研发与生产及服务的全产业链,建立了原料药和制剂一体、仿创结合、国内与国际市场并重的业务体系,并加速在生物药和新药领域的布局发展。公司在细分市场、质量管理、仿制药的抢仿及一致性评价、研发创新方面的竞争力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产品聚焦细分领域主流品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根据米内网全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数据库,2020年公司8个主要产品中的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布洛芬注射液、伊班膦酸钠注射液3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富马酸比索洛尔片、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3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乌苯美司胶囊、依托考昔片2个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公司是西南地区首家通过无菌制剂新版GMP认证企业、四川省首家通过原料药新版GMP认证企业。

公司的研发实力在化学制药行业中名列前茅。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独立承担“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拥有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78项,其中国际授权发明专利14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4个首仿产品,11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3个首家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2个1类小分子创新药优格列汀片、CX3002已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大分子生物药EP-9001A单抗注射液于已完成临床前研究进入IND准备阶段。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四川省固态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等多个创新平台。同时,公司还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医药产业骄子企业”、“2020年度中国医药创新百强”、“2020年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百强”等众多荣誉。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20年对于医药行业注定是载入史册的一年。一方面,近年来“三医联动”、“国家集采”与“医保招标”等一系列药品供给侧改革政策持续出台,给医药企业带来转型升级的压力和机会;

另一方面,新冠疫情也为国内医药行业带来了变革的机遇。在疫情影响下,医药行业从爆发式的无序增长,转变为了优胜劣汰的行业竞争。2016年11月,国务院出台《“十三五” 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动化学药物创新和高端制剂开发,推动临床紧缺的重大疾病、多发疾病、罕见病、儿童疾病等药物的研发、产业化和质量升级,整合各类要素形成一批先进产品标准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业技术体系,支撑生物技术药物持续创新发展。已提前进行产业布局并将业务聚焦在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生物药企业将在产业升级过程中有望把握发展先机。2018年9月,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组织开展药品试点集中带量采购,拉开了医药行业整合的序幕。带量采购对医药行业的影响长期存在,其对医药企业创新变革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进入创新药领域的竞争者越来越多,角逐也愈发激烈。从行业长期发展趋势来看,一方面,行业将加速向创新方向转型,创新能力突出、产品线布局广泛的企业将在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另一方面,院外市场价值持续凸显,建立临床方面差异化优势将是创新药企业在竞争中成功的关键。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药物晶型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技术、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缓控释及迟释技术、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等4大类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服务于公司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和产业化。

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构成授权专利技术水平
药物晶型集成创新及产业化技术1、等电点梯度调节结晶产业化技术 2、诱导沉淀结晶产业化技术 3、低温固态控温结晶产业化技术 4、降温溶析耦合结晶产业化技术8项1、多个原料药品种获得欧盟和FDA批准或注册 2、2020年3个发明专利获得美国、澳大利亚、中国的授权 3、四川省药物固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1、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技术 2、药效、药代、毒理等筛选技术 3、抗体构建技术、发酵和纯化技术28项,其中 PCT11项已有2个1类化学新药进入临床研究
缓控释及迟释技术1、骨架型缓控释制剂技术 2、膜控型缓控释制剂技术 3、长效注射剂技术 4、干混悬剂微丸技术技术秘密1、2020年国内首家获批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 2、1个2类新药正在开展药学研究,1个2类新药开展临床试验
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1、原料药工艺路线设计技术 2、特殊反应自动化控制技术 3、制剂处方设计筛选技术33项1、“不稳定药物无菌制剂精益控制关键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项目荣获2020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布洛芬注射液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作为标准制剂
序号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型授权日
1一种非罗考昔的合成方法ZL201810716781.2发明专利2020.02.18
2Complex of Angiotensin Receptor Antagonist and Neutral Endopeptidase InhibitorPCT: US10537555B2发明专利2020.1.21
3一种帕瑞昔布钠晶型的制备方法ZL201810801663.1发明专利2020.03.17
4Complex of Angiotensin Receptor Antagonist and Neutral Endopeptidase InhibitorPCT: AU2016353765发明专利2020.09.03
5一种非罗考昔及其中间体的合成方法ZL201710902982.7发明专利2020.07.03
6一种非罗考昔重要中间体的合成方法ZL201810876892.X发明专利2020.08.11
7一种富马酸替诺福韦艾拉酚胺关键中间体的制备方法ZL201810555169.1发明专利2020.08.11
8一种沙库比曲缬沙坦复合物和/或共晶关键中间体沙库比曲钙的制备方法ZL201810402315.7发明专利2020.10.23
9一种微生物侵入试验仪ZL202020636600.8实用新型2020.12.01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别主管部门
1国内首个布洛芬注射液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卫健委
2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的开发与产业化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卫健委
3符合国际标准的原料药关键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部
4富马酸比索洛尔原料药及制剂成果转化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四川省科技厅
5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等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创新成果产业化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科技厅
6布洛芬注射液创新成果产业化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四川省科技厅
7化学1类新药优格列汀Ⅱ期临床研究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四川省科技厅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52818978
实用新型专利1111
外观设计专利4040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11649232123
合计17358426202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53,908,158.67156,571,669.53-1.70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153,908,158.67156,571,669.53-1.7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6.6916.53增加0.1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EP-9001A单抗注射液15,436.002,370.932,581.43完成临床前研究,IND准备阶段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1、本品为生物药1类,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通过选择性靶向结合并抑制神经生长因子(NGF)发挥作用。全新的作用机制,适应症为骨转移癌痛;2.作用机制方面可以与阿片类或非甾体类形成互补,为疼痛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手段,改善患者用药需求,具有极大的临床价值。麻醉镇痛
2D0011长效融合蛋白注射液3,800.0079.071,094.79临床前研究短期目标为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IND;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1. 本品为本品为生物药1类,是新型长效、双靶点融合蛋白药物,采用德国XL-Protein的PASylation专利长效技术,延长药物半衰期,降低给药频次,降低患者的和国家医保的经济负担; 2.VEGF(血管内皮生长因子)和PDGF(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双靶点药物,通过双靶点的协同作用提高药物药效。相比于已上市的单一VEGF靶点药物,双靶点药物能降低长期治疗中出现的其他信号通道代偿性升高的可能性,提高长期治疗的疗效。抗肿瘤
3优格列汀片+原料药11,397.00745.354,420.68II期临床试验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1.本品为化药1类,是二肽基肽酶-IV(DPP-IV)抑制剂,该类药物具有,出色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一周一次的长效口服制剂,目前国内还没有1周1次的口服降糖药上市,长效降糖药可保持患者稳态的血糖水平。糖尿病
4CX3002片+原料药905.00-894.64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1.本品为化药1类,作用机制明确,药效突出;表观分布容积更低;独特的胃肠道排泄;药时曲线平稳;“峰谷比”低,安全范围宽。该产品申请心血管
了化合物、晶型和组合物专利,其中化合物国际专利进入了欧洲、美国、日本等3个国家/地区该核心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与传统口服抗凝药物相比,Xa因子抑制剂更加安全,出血风险更小
5EP-0093I+EP-0093A1,600.0059.26398.08临床前研究短期目标为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IND;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本品为化药1类,是一种μ偏爱型阿片受体激动剂,拟用于中至重度疼痛,已申请化合物专利1篇。临床前研究结果显示临床前侯选化合物具有阿片类药物的镇痛效果,但能减少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成药性好。麻醉镇痛
6D00251,500.00208.36250.28先导化合物优化短期目标为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IND;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本品为化药1类,是一种大麻素受体CB2选择性激动剂,拟用于神经病理性疼痛和炎症性肠病引起的腹痛,已获得体外细胞活性强、选择性高先导化合物,动物实验验证化合物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性质。麻醉镇痛
7D00371,500.00309.74309.74临床前候选化合物验证阶段短期目标为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IND;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本品为化药1类,靶点为表观遗传学相关溴结合域蛋白BRD4,拟开发主要适应症包括复发/难治性急性白血病、前列腺癌等适应症。候选化合物在体外细胞活性测试中显示出优异的肿瘤细胞抑制活性,临床前动物实验表明候选化合物具备良好的口服药代动力学性质,肿瘤CDX药效模型表现出良好的肿瘤生长抑制作用,同时未造成实验动物显著的体重降低,显示良好的安全性。抗肿瘤
8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3,241.0050.16821.20临床试验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1、本品为化药2类,是一种复方缓释制剂,属于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2、该产品是公司特药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产品,采用阿片类药物防滥用的制剂技术,制剂工艺具有极大的技术壁垒,是国内第一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立项的防滥用技术药物。麻醉镇痛
9EP-0009XR3,000.0023.52130.56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2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公司的特药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产品,该产品的处方工艺研究难度较大,放大产业化生产也存在极大的技术壁垒麻醉镇痛
10沙库巴曲缬沙坦钙钠片+原料药2,267.0069.68961.73心血管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2类,是血管紧张素受体脑啡肽酶抑制剂。该产品打破了国外原研企业的专利垄断,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申请了共晶产品专利心血管
11探索性新药研究项目1,600.00267.26267.26探索性研究短期目标为完成先导化合物优化;长期目标为获得产品批文并上市抗肿瘤、麻醉镇痛等
合计/46,246.004,183.3312,130.39////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EP-0061I +EP-0061A620.00176.90207.25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该品种原料药具有合成路线长,多手性、开发难度高的特点,同时对制剂的处方设计和制剂工艺控制要求极高,目前国内仅恒瑞医药一家公司获批上市麻醉镇痛
2EP-0062I471.0037.7837.78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物,该产品为不稳定小容量注射剂,对制剂的处方设计、制剂工艺控制和包材选择要求较高麻醉镇痛
3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原料1,220.00278.72987.49已申报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原料攻克了产品纯化困难的技术难题,提高了收率;制剂解决了工艺选择,尤其是灭菌工艺选择难度较大的问题麻醉镇痛
4EP-0049I +EP-0049A617.00168.24323.74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物,原料攻克了产品纯化困难,手性异构体和杂质难控制的技术难题;制剂为不稳定冻干制剂,主成分极易水解且存在专利壁垒,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麻醉镇痛
5EP-0055I +EP-0055A948.00433.91509.98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攻克了手性异构体难控制和澄清度的技术难题,提升了产品质量,同时控制了成本;制剂处方设计、工艺控制和包材选择均存在较大的技术难点。心血管
6EP-0054I475.00167.18340.87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为不稳定冻干制剂产品,对生产工艺控制要求较高,冻干曲线控制存在极大的技术壁垒心血管
7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160.0085.6685.66已申报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为不稳定小容量注射剂产品,对工艺控制和包材选择均存在极大的技术难点心血管
8达比加群酯胶囊+原料3,854.00519.923,607.09已申报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原料工艺优化后操作简单,开发了稳定的晶型控制工艺,产品成本低,纯度高;制剂采用载药微丸技术,攻克了隔离包衣与上药放大工艺难点,工艺稳定,产品稳定性好心血管
9EP-0057I +EP-0057A801.00494.42592.88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本品为注射液,攻克了水溶性与稳定性均差的原料药的制剂溶配工艺与高温灭菌工艺,工艺稳定,稳定性好心血管
10EP-0053T +EP-0053A1,077.00367.31644.91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原料工艺安全稳定,操作简单,申请了关键中间体的制备工艺专利心血管
11EP-0001C2,680.00688.161,895.29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原料突破了原研制备工艺专利;制剂突破了原研制剂组合物专利,并均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抗肿瘤
12布洛芬氨丁三醇注射液964.00192.99598.81临床试验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为不稳定小容量注射剂产品,主成分布洛芬溶解性极差,处方选择存在极大的技术壁垒儿童药
13EP-0027OS1,314.00397.82672.78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属多单元释放的肠溶微丸产品,制剂攻克了多单元微丸包衣技术、肠溶包衣技术、双工位内包填充技术,工艺稳定,产品稳定性好儿童药
14氨己烯酸散+原料629.0071.65513.73已申报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原料工艺优化后稳定,操作简单,解决了小分子弱紫外吸收纯化困难的问题,成本低,产品质量高;制剂攻克了原料高占比的制剂处方的湿法制粒工艺,产品质量优良,稳定性好儿童药
15丙戊酸钠注射用浓溶液350.00291.34291.34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3类,终端灭菌产品,解决了注射液不稳定难以耐受终端灭菌的工艺难点儿童药
16瑞格列奈二甲双胍片629.0059.68600.32已申报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由瑞格列奈和盐酸二甲双胍组成的复方制剂,该产品两个主成分规格差异极大且瑞格列奈溶解性极差。为保证产品的含量均匀度和溶出,制剂的处方工艺选择难度较大糖尿病
17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原料2,000.00820.421,888.39已申报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原料突破原研关键手性中间体的制备工艺专利,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消化
18EP-0056I661.00314.60532.26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本品为化药4类,为不稳定小容量注射剂产品,主成分不稳定且规格较小,处方选择和工艺控制难度较大消化
19其他仿制药项目8,622.391,647.703,599.29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儿童药、抗肿瘤领域
20国际化制剂项目4,112.00138.17558.78药学研究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高端的口服制剂以及注射液产品心血管、麻醉镇痛
21国际化原料项目3,496.001,109.462,162.45/国际注册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心血管等领域
22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项目4,371.00892.844,234.89/通过一致性评价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麻醉镇痛、抗肿瘤等
23报告期在研已获批上市项目9,200.001,213.019,080.81已取得生产批件并上市获得产品生产批件并上市符合相关药品审评审批要求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麻醉镇痛、抗肿瘤
合计/45,208.3910,567.8833,966.79////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278255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7.5229.11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5,947.144,969.94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1.3919.49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博士238.27
硕士9233.09
本科13548.56
大专及以下2810.07
合计278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50岁以上41.44
40-50岁(含)176.12
30-40岁(含)15656.12
18-30岁(含)10136.33
合计278100.00

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药物晶型集成创新与产业化技术、创新药物结构设计合成及评价集成技术、缓控释及迟释技术、制备工艺设计与精益控制技术等4大类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服务于公司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和产业化,相关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

同时,公司依托核心技术支撑起研发技术平台,并从组织构架、管控体系、外部合作研发机制、技术人员培养与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并配置了国际领先的仪器设备和各专业领域的高技术人才,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保障。

2、在研产品储备优势

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聚焦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糖尿病、儿童用药五大重大疾病领域,基于疾病机理的深入研究,以高端仿制药为基础、以小分子生物药为重点、以大分子生物药谋发展,统筹产品群,通过技术壁垒和政策门槛,形成差异化竞争。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研项目50余个,其中创新药项目占比达20%。丰富的在研管线以及持续高比例研发投入,有力保障了公司未来持续推出新产品上市,构建了良性的产品迭代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3、产品差异化竞争优势

公司产品聚焦细分领域主流品种,产品特点突出,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4个首仿产品,11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3个首家通过)。其中,布洛芬注射液被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作为标准制剂,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纳入第一批优先审评审批的儿童用药品种目录。

4、原料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公司建立了化学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得益于此,公司多个化学制剂产品的原料药实现自主供应,有利于公司制剂产品的成本控制,保持质量稳定、供货稳定以及研发速度提升。近年来,随着一致性评价、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关联审评等政策出台,原料药在产业链中的重要性提升,公司的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突显。同时,基于公司建立起特色原料药的研发平台技术以及积累的国内外客户,公司已在产业链上战略性拓展CMO/CDMO业务,并不断加大投入提升盈利能力,现已具备较强的产业链整合和拓展能力。

5、 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从药物研发到商业化生产的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无缝衔接并严格执行。公司努力践行新版GMP的要求,在药品规模化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西南地区首家通过无菌制剂新版GMP认证企业,是四川省首家通过原料药新版GMP认证企业,原料药已通过欧盟认证及美国、日本多个客户的审计。同时,公司成立药物安全部,全面建立了药物警戒工作体系,对药品从研发到上市后全生命周期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6、核心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医药行业均有超过20年的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市场、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有较强的把握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对全球及中国经济各行各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冲击和影响,与此同时,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药行业仍然处于政策密集推广的阶段,如《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启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常态化等,必将对整个医药行业格局产生深远影响。面对疫情的影响以及政策、市场环境带来的新变化,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在“阳光、价值、高效、创新”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顺应行业形势变化,积极拥抱变化、主动作为,着力于产品研发创新、营销体系和市场开拓、国际化布局、产融结合、产业链拓展并取得一系列进展和突破,公司总体呈现稳步健康发展的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191.85万元,同比下降2.67%,收入下降主要因上半年疫情、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导致价格下降及乌苯美司胶囊调出医保目录影响;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16.18万元,同比上升64.04%,主要是因核心制剂产品销量提高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工作如下:

(一) 聚焦核心治疗领域,加快研发创新布局未来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儿童用药、糖尿病等重点疾病领域,持续保持较高比例研发投入,加快研发创新步伐,构建公司在战略聚焦治疗领域的研发梯度和竞争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15,390.8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6.69%。公司研发项目注册申报迎来收获期,并取得一系列研发成果。相继取得格隆溴铵注射液、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等6个高端化学药品生产批件,注射用帕瑞昔布钠等2个产品一致性评价补充批件,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治疗领域的产品管线和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累计提交制剂注册、原料药备案登记6个,新获得国内专利授权7个、国外专利授权2个。

公司持续聚焦优势品种、优势领域,坚持创仿结合,并在创新药管线和重要差异化品种研发上取得关键突破。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多个麻醉镇痛、抗肿瘤领域创新药和高技术、有政策壁垒品种的研发立项,不断形成新的研发技术及产品储备。创新药管线取得一定阶段性进展。公司自主研发的糖尿病领域小分子1类新药优格列汀片已完成II期临床研究所有受试者入组,心血管领域的CX3002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麻醉镇痛领域大分子生物药EP-9001A单抗注射液已完成临床前研究进入IND准备阶段,此外还有多个抗肿瘤领域新药处于研究前研究阶段。

公司持续加强BD团队和平台建设。公司与优秀的科学家、创新公司积极开展合作,大量筛选评估创新项目,挖掘与公司战略匹配度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或特色品种。公司与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就小分子创新药的发现与开发达成战略合作。双方紧密围绕肿瘤、麻醉镇痛等公司核心领域展开系列深度合作,将使面向重大疾病的具备独特差异化价值的创新产品尽早惠及患者。

(二) 严格保障产品质量,降本增效

2020年医药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等频繁更新,公司参照欧盟、FDA、NMPA等出台法律法规,持续更新优化和提升了质量管理体系。在落实安全生产层面,一方面强化全过程及全供应链的控制管理,严把物料质量进厂关、严格生产过程监控、严把出厂质量关、严密监控市场,保障了产品质量和患者利益。公司顺利通过帕立骨化醇注射液、卡培他滨片、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的现场检查以及各类日常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进一步下降。同时,公司高度重视EHS体系健全工作,加强EHS运营监督和支持,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并结合新的《药品管理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提升质量运营管理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运营。

(三) 完善营销体系建设,深挖市场潜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以流程管理为主线的精细化终端营销管控体系建设,以“市场规划、医学规划、市场准入规划、商务规划”为支撑,强化销售终端精细化管理,深挖市场潜力。

在市场规划与实施方面,公司紧密围绕医药行业政策,结合公司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营销策略,提升终端市场覆盖与销售量,强化精细化管理的落地执行。医学规划围绕医学临床价值研究,完善医学驱动的学术推广体系建设,创新学术推广形式,公司学术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市场准入方面,公司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依托考昔片成功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公司充分抓住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契机实现市场快速准入与销售终端覆盖,推动销量提升。

在商务和渠道拓展方面,公司充分借助产品中标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加强与主流商业的战略合作,调整商业配送结构、完善商业分销渠道;提升二三终端覆盖,构建全国分销网络。

(四) 加快国际化步伐

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化战略加快实施。按照FDA cGMP及欧盟EU GMP标准建立的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加快推进,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建设各单体已经封顶,已完成投资3.6亿元。在国际化产品布局方面,公司正在开展5个国际申报或国际国内双报的产品研发,包括高端口服制剂以及注射液产品。同时公司加快原料药国际注册的步伐,截止报告期末,正在研发的具有技术领先性的特色原料药产品10个。

图1 硕德药业效果图及实景

(五)发挥产业链优势,加快培育新业务

公司根据国内政策环境变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原料制剂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在产业链上成功拓展CMO/CDMO业务以提高盈利能力。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木制药已承接5个化学创新药和特色仿制药CMO/CDMO项目,其中北京凯因1类化学新药盐酸可洛派韦胶囊已获批上市;另有1个新药处于临床I期,3个特色仿制药项目均处于工艺验证阶段。经过几年培育和推广,青木制药的CMO/CDMO业务呈快速增长态势,目前还有多个项目正处于技术评估和商业洽谈阶段,预计 CMO/CDMO业务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顺利完成科创板发行上市工作,公司发展进入新阶段

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完成科创板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总额133,479.24万元,为公司后续持续推进各产品管线的研发和商业化进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通过上市工作的开展,公司内部治理更加规范有序,各项工作亦稳步推进,步入发展新阶段。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核心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进程未达预期风险

仿制药(含制剂和原料药)须与原研产品(参比制剂)在质量和疗效上一致,其研发投入较大、周期较长。根据药品注册管理相关法的规定,仿制药一般需经过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如适用)、申报、审评与审批等阶段,如果最终未能通过审评审批,则仿制药研发失败。创新药物的研发技术要求高、研发难度大、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创新药物的研发大概包括靶标的发现确认、化合物结构设计、先导化合物的筛选、结构优化和修饰、候选化合物的确认、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研究、制剂研究、申报临床试验、临床试验I、II、III期、申报注册上市的审评审批、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和评价。每一环节都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和失败的风险,失败率较高的是II、III期临床试验未达到终点。如研发未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将会造成研发投入的损失。

2、 核心人才流动风险

公司业务的开展对人力资本的依赖性较高,包括研发、营销等业务链环节都需要核心人员去决策、执行和服务,所以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至关重要。目前医药企业间技术人才的争夺十分激烈,如果公司的核心人员出现流失将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未中标或价格下降的风险

政府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自2019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来,国家已组织了四批集采,共涉及235个品种,平均价格降幅超过50%。公司已中标产品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依托考昔片面临新一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不中标或中标价格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公司其他产品面临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不中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的风险。

若在极端情况下,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且销量没有大幅上升,中标药品集中采购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质量是制药企业的核心,直接关系生命健康。但药品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等特殊性使公司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差错,均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如果未来公司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风险与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医药制造业务中,在研发和生产过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或其他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损失。另外,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种类较多, 生产工序复杂, 因此存在因操作不当、 保管不当等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的风险。公司已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一系列药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及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的制度,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药行业政策密集发布,陆续出台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带量采购”等新政策以及一批强化行业监管的相关办法,促使我国医药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未来一定时期内,国家医药行业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企业的经营模式、产品技术研发及药品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带量采购政策对原料药、仿制药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对药企质量和成本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研发技术实力和效率、产品质量和成本管控在整个制药产业链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如公司在上述方面不能持续保持核心竞争力,未能持续丰富研发管线或推出新产品,在新一轮医药变革中将可能失去竞争优势。

2、技术迭代风险

创新药的研发具有全球竞争性,且可能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在研药品聚焦麻醉阵痛、抗肿瘤类、心血管类、糖尿病类等重大疾病领域,这些领域也都是国内外各大医药公司、生物科技公司争相研发的领域。若国际大制药公司或创新生物技术公司的在研新药取得突破性进展,或上市更有竞争优势的新药,公司在研的新药将面临被替代或不能被市场接受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收入,对公司盈利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全球经济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全球经济放缓及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叠加影响,导致全球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走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虽然医药行业一定程度上属于对经济环境较不敏感的刚性需求行业,但如果宏观经济持续在弱周期徘徊,势必会对医药制造企业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加剧行业波动。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各种政府补助收入为6,763.69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为

33.98%。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动或公司不能满足补助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2,191.85 万元,同比下降 2.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816.18万元,同比增长 64.04%;报告期末总资产253,085.72万元,较期初增长

156.40%;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9,524.73万元,较期初增长200.42%。具体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21,918,474.02947,235,160.44-2.67
营业成本104,982,458.4592,325,346.5513.71
销售费用472,052,753.85535,261,863.15-11.81
管理费用54,104,738.1387,482,666.19-38.15
研发费用153,908,158.67156,571,669.53-1.70
财务费用-3,119,688.09-1,290,295.39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24,544.27141,830,211.761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626,031.34-87,991,124.1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1,358,591.24-13,858,442.40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业921,479,709.48104,900,820.5288.62-2.7213.62减少1.63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比
(%)比上年增减(%)比上年增减(%)上年增减(%)
化学药制剂810,142,954.1682,389,261.1889.83-4.5010.75减少1.4个百分点
化学原料药62,157,199.448,766,191.2785.90-2.65-40.41增加8.94个百分点
CMO/CDMO20,444,029.0712,996,251.2636.43342.58413.80减少8.81个百分点
技术服务收入28,735,526.81749,116.8197.39-5.587.72减少0.33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西南地区179,053,158.4621,194,901.4788.16-8.7419.05减少2.76个百分点
华东地区262,743,613.5029,241,508.1488.87-0.6925.68减少2.33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180,308,593.5124,590,166.6086.36-10.4713.89减少2.92个百分点
华南地区122,495,128.9410,899,187.8491.10-0.6427.85减少1.98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54,901,016.634,945,343.1290.997.59-20.87增加3.24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32,499,972.683,251,553.3990.0052.28108.09减少2.68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86,158,634.249,255,240.0089.260.99-12.57增加1.67个百分点
海外地区3,319,591.521,522,919.9654.12-19.24-44.45增加20.82个百分点

4)海外地区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主要系国外疫情影响,导致销量下降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万盒2,496.262,005.76535.24115.3262.381,090.75
乌苯美司胶囊万盒118.14117.5422.95-53.64-56.710.57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万支5450.958.6329.3423.3154.15
布洛芬注射液万支267.84228.9943.73347.56314.68543.09
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万支54.849.9419.3-10.415.9733.66
依托考昔片万盒204.78175.1829.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万瓶581.06631.89102.39-32.4-24.83-33.66
盐酸纳美芬注射液万支711.83837.1073.87-14.7220.11-62.9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医药制直接材料4,593.4643.793,989.9243.2215.13
造业直接人工755.107.20634.386.8719.03
制造费用4,171.5839.773,418.2537.0222.04
外加工费969.949.251,189.9912.89-18.49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化学制剂直接材料3,910.4737.283,509.9438.0211.41
直接人工492.754.70403.014.3722.27
制造费用2,865.7727.322,336.1125.3022.67
外加工费969.949.251,189.9912.89-18.49
化学原料药直接材料367.193.50434.014.70-15.40
直接人工70.530.67136.211.48-48.22
制造费用438.904.18900.789.76-51.28
CMO/ CDMO直接材料315.803.0145.970.50586.97
直接人工116.911.1125.620.28356.32
制造费用866.928.26181.351.96378.04
技术服务直接材料----
直接人工74.910.7169.540.757.72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一26,158.3228.37
2客户二10,222.6211.09
3客户三6,612.847.17
4客户四3,107.373.37
5客户五1,967.912.13
合计/48,069.0652.14

前五名客户构成与上年同期一致,未发生变化。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98.0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1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523.4810.23
2供应商2432.718.45
3供应商3412.248.05
4供应商4222.404.34
5供应商5207.224.05
合计/1,798.0535.13
科目本年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472,052,753.85535,261,863.15-11.81
管理费用54,104,738.1387,482,666.19-38.15
研发费用153,908,158.67156,571,669.53-1.70
财务费用-3,119,688.09-1,290,295.39不适用
科目本年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24,544.27141,830,211.761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626,031.34-87,991,124.1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1,358,591.24-13,858,442.40不适用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055,289,158.0541.70404,056,674.1540.93161.1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570,000,000.0022.52不适用系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预付款项9,513,426.690.384,316,561.100.44120.39主要系报告期预付物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415,245.320.02278,220.450.0349.25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保证金增加所致
存货84,029,013.293.3260,412,899.646.1239.09主要系报告期生产备货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3,577,798.920.9312,733,420.501.2985.16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硕德建设项目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金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372,733,811.7114.73107,205,948.7310.86247.68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硕德药业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8,726,716.600.343,413,391.940.35155.66主要系报告期内部销售未实现损益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8,870,888.430.7511,950,066.791.2157.91主要系子公司硕德药业建设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40,028,171.231.584,694,709.600.48752.62主要系本年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122,731,998.274.8551,174,654.305.18139.8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19,875,946.142.01不适用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16,468,559.730.65不适用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44,592,788.511.7630,376,877.393.0846.80主要系人员增加,应付薪酬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3,288,752.770.131,678,110.670.1795.98主要系本期将合同负债对应的增值税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递延收益50,334,863.161.9912,521,097.111.27302.00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行业政策情况

1、 药品管理法规

2020年3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0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部规章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制度)、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责任追究等。此次规章的发布,在鼓励创新研发、规范行业监管、保障药品安全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

2、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18年底,新成立的国家医保局在探索了全国各地集中采购经验基础上,发布《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以11个城市为试点,统一执行药品集中采购竞标结果。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

在第一轮“4+7”集采中,中标25个品种,价格平均降幅52%,取得的结果较为成功。2019年9月,“4+7”带量采购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即“4+7”扩围);2020年1月和2020年8月先后开展了两次国家集采,扩大了采购品种数量。同时,集采工作吸取“4+7”试点经验,由“4+7”时的独家中标改为“多家中选”的方案,旨在避免垄断。

2020年12月25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四批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此次集采共涉及44款药品,共计90个品规,包括8个注射剂品种。

在医保控费的大趋势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成常态化制度。一方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推进将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另一方面,这也带来药品竞争格局的重构,有望加速进口药企占主导的品种的国产替代。公司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积极参与国家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3、 注射剂一致性评价

2020年5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同日CDE配套发布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特殊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这标志着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正式启动。

从技术层面来看,此次文件要求企业全面了解已上市注射剂的国内外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对参比制剂、处方工艺、原辅包、质量研究与控制、稳定性及特殊注射剂/改规格注射剂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的要求。整体来看,在技术层面对国内企业涉及注射剂的原料药、辅料、包材、灌装等工艺以及改规格、改基团品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化学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政策落地后,后续国内注射剂仿制药的质量水平有望逐步提升。短期来看,一致性评价及集中采购的推进将可能对原有注射剂企业的研发、生产和成本带来挑战,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国内仿制药质量水平,实现优胜劣汰,提高行业集中度。

4、 医疗保险政策

2020年12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药品目录》”),《2020年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经过本次目录调整,119种药品被调入目录,29种药品被调出目录,最终目录内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在目录调整过程中,新增的119种药品(独家96种,非独家23种),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数据来源:国家医保局)

本次目录调整不仅实现了调入调出双向流动,为医保基金支付腾笼换鸟,清退临床效果不佳的药品,帮助临床效果好的药品提高市场份额,提升了医保药品的经济性。更重要的是,还纳入了部分今年上市的创新药,加速推动新药放量,从而鼓励医药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此举能够进一步引导医药企业形成合理、健康的价值趋向,最终通过支持创新、价值购买,从战略购买的角有力推动我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医药行业深化供给侧改革。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医药制造麻醉镇痛盐酸纳美芬注射液原化药6类用于完全或部分逆转阿片类药物的作用,包括由天然的或合成的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一种盐酸纳美芬注射液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5/7/8-2035/7/7)
医药制造麻醉镇痛布洛芬注射液化药3类镇痛、解热布洛芬注射液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0/9/27-2030/9/26)
医药制造麻醉镇痛依托考昔片化药4类抗炎、镇痛和解热不适用
医药制造抗肿瘤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原化药6类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一种测定双膦酸单钠盐化合物中钠离子含量的方法(2012/5/2-2032/5/1);一种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3/5/16-2033/5/15)
医药制造抗肿瘤乌苯美司胶囊原化药6类配合化疗、放疗及联合应用于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以及其它实一种乌苯美司胶囊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3.12.10-2033.12.09);一种高纯度乌苯美司的制备方法(2016.08.01-2036.07.31)
体瘤患者
医药制造心脑血管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原化药6类,已通过一致性评价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剂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3/2/26-2033/2/25);一种富马酸比索洛尔Ⅰ晶型及其制备方法(2016/7/28-2036/7/27)
医药制造儿童用药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原化药6类,已通过一致性评价早产新生儿原发性呼吸暂停一种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4/12/30-2034/12/29)
医药制造消化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原化药5类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一种注射用复方甘草酸苷药物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2014/3/27-2034/3/26)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中标价格区间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2.5mg)10.46元/盒4,008,287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5mg)6.15元/盒13,423,742
依托考昔片(30mg)7.48元/盒26,893
依托考昔片(60mg)12.72元/盒843,630
依托考昔片(120mg)21.62元/盒27,041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儿童用药类7,581.4386.8498.856.11-17.02增加0.32个百分点不适用
抗肿瘤类27,612.411,224.6895.56-27.02-56.34增加2.98个百分点93.96%
麻醉镇痛类23,582.752,834.1487.98115.67242.41减少4.45个百分点90.21%
心血管类20,538.143,307.0883.90-17.9124.09减少5.45个百分点不适用
其他类12,833.243,037.3476.33-6.957.32减少3.15个百分点不适用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研发创新驱动是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发展战略,公司持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打造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1.54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6.69%。公司相继取得格隆溴铵注射液、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等6个高端仿制药生产批件,2个产品一致性评价补充批件,累计提交制剂注册、原料药备案登记6个,新获得国内专利授权7个、国外专利授权2个。主要在研项目按计划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EP-9001AEP-9001A单抗注射液生物药1类麻醉镇痛已完成临床前研究,进入IND准备阶段
EP-0093I+EP-0093A/化药1类麻醉镇痛临床前研究
SH1202硫酸吗啡盐酸纳曲酮缓释胶囊化药2类麻醉镇痛临床试验
EP-0009XR/化药2类麻醉镇痛药学研究
CX3002CX3002片+原料药化药1类心血管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
EP-0069I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化药3类心血管药学研究
EP-0023C+EP-0023A达比加群酯胶囊+原料化药4类心血管申报上市
EP-0057I+EP-0057A/化药4类心血管药学研究
D0011D0011长效融合蛋白注射液生物药1类抗肿瘤药学研究
EP-0001C/化药4类抗肿瘤药学研究
CX1001优格列汀片+原料药化药1类糖尿病II临床试验
YGRH-10-05瑞格列奈二甲双胍片化药4糖尿病申报上市
EP-0030P氨己烯酸散+原料化药3类儿童药申报上市
EP-0021I布洛芬氨丁三醇注射液化药3类儿童药临床试验
EP-0022T+EP-0022A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原料化药4类消化申报上市
序号产品名称注册分类功能主治/适应症进展情况批生产日期
1富马酸比索洛尔片(2.5mg)一致性评价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获批2020.1
2奥氮平片化药4类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中、重度躁狂发作等获批2020.3
3帕立骨化醇注射液原化药6类治疗接受血液透析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的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获批2020.4
4格隆溴铵注射液化药3类预防全麻手术后拟胆碱剂诱导的心动过缓获批2020.11
5卡培他滨片化药4类用于结肠癌、胃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的单药或联合化疗获批2020.11
6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化药3类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获批2020.11
7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化药4类用于预防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事件获批2020.12
8注射用帕瑞昔布钠一致性评价用于手术后疼痛的短期治疗获批2020.12
序号产品名称注册分类进展情况
1达比加群酯胶囊化药4类申报上市:发补研究
2氨己烯酸散+原料药化药3类+原料药申报上市:发补研究
3替格瑞洛原料药申报上市:发补研究
4舒更葡糖钠注射液+原料药化药4类+原料申报上市:发补前技术审评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项目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功能主治申报企业所处阶段取消原因
1右旋布洛芬注射液化药2类拟用于发热及与阿片类药物联用于术后中重度急性疼痛苑东生物临床试验政策及市场原因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海思科52,568.3513.3522.1259.72
普洛药业33,982.704.719.02
恩华药业18,897.414.555.24
恒瑞医药389,633.6016.7315.6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15,390.8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6.69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123,770.52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7.35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0.00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EP-9001A2,370.932,370.932.571,026.31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93I+EP-0093A59.2659.260.061,510.33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SH120250.1650.160.05-76.12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09XR23.5223.520.03259.91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CX30020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69I85.6685.660.09-新立项项目
EP-0023C+EP-0023A519.92519.920.56-75.6不同研发阶段费用差异较大
EP-0057I+EP-0057A494.42494.420.54402.14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D001179.0779.070.093,087.45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01C688.16688.160.757.96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CX1001745.35745.350.81-20.56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YGRH-10-0559.6859.680.06-68.8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30P71.6571.650.08-83.26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21I192.99192.990.21-10.15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EP-0022T+EP-0022A820.42820.420.8922.82不同研发阶段费用不同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公司主要销售模式的分析请见“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之“一(二)主要经营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推广服务费41,335.0887.56
职工4,997.7910.59
办公费139.060.29
差旅费447.260.95
业务招待费148.520.31
折旧摊销费26.550.06
其他费用111.010.24
合计47,205.27100.00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海思科171,340.6543.52
海辰药业53,119.4557.46
恩华药业146,980.0135.42
恒瑞医药852,496.7636.61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47,205.27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51.20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硕德药业、优洛生物分别增资71,045.00万元12,855.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25,046,478.1625,482,249.26435,77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570,000,000.00570,000,000.009,529,793.34
合计25,046,478.16595,482,249.26570,435,771.109,529,793.34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医药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8,000.0010022,080.3115,957.8311,675.711,562.74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销售1,200.0010027,675.2814,480.2552,631.404,685.82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2,000.001003,992.743,487.466,611.40129.95
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与销售;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80,000.0010095,252.4980,860.430.00-20.82
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20,000.0010018,449.1818,367.760.00-2,297.91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产品为主导、研发营销双驱动、专业化为保障、国际化促发展、资本助力创新、效率致胜”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研制有技术壁垒、专利壁垒及麻醉、精神药品等技术含量高、安全、疗效确切的高端化学药和生物药,聚焦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糖尿病、儿童用药等重大疾病领域,践行国家创新及高质量发展战略。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是医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持续打造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公司坚持以高端化学药为基础、创新药物为重点、生物药谋发展,洞察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形成技术壁垒,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成长为全球特异性专利处方药医药企业。为保证公司战略落地,各职能中心依据公司战略,制订了相应的职能战略规划,并每年进行职能战略质询和修订完善,依据职能战略制订各中心的年度绩效承诺书和绩效考核指标。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将持续专注于医药行业,以“聚焦战略重点,借力资本赋能,勇于变革创新,优化团队管理,提升工作效能”为主要经营思路,加快研发创新和国际化步伐,加大核心制剂产品及新产品大市场开拓和渠道建设,做好产业链的整合以及新业务的推广,提高管理效率,做强制剂、做大原料药及CMO/CDMO业务,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创新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产品开发和技术平台建设,高度聚焦麻醉镇痛、心血管、抗肿瘤、儿童用药、糖尿病等重点领域,打造特色研发,通过加强研发体系建设、顶尖人才引进、技术平台深化等措施,坚持以高端仿制药为基础、创新药物为重点、生物药谋发展,构建技术壁垒、专利壁垒,不断推出技术含量高、安全、疗效确切的高端化学药和生物药,持续提升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

?在高端仿制药方面,加快研发速度,推进首仿品种,布局具有技术壁垒和政策门槛的高端化学药及特药,以较高的迭代能力和差异化取胜,力争完成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EP-0057I+EP-0057A等多个产品申报上市,达比加群酯胶囊、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氨己烯酸散等产品获批上市;

?在小分子创新药方面,聚焦糖尿病、心血管、抗肿瘤和麻醉镇痛领域、持续构建以新的化合物结构、新的分子体为主的核心产品管线,推动原创药物优格列汀片完成II期临床研究并启动III期临床;

?在生物药方面,以抗体技术和蛋白技术为核心,以基于疾病靶点属性的潜力靶点和国际热门靶点的Fast Follow-on模式为主,加快产品线布局,推进生物药EP-9001A完成IND申报并启动I期临床试验。?在对外合作方面,加强BD体系的建设,通过外部引进、合作开发、投资并购等多种方式,面向全球引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原创性技术或产品,加快创新药license in的步伐,持续丰富和提升公司产品和技术储备。

2、市场营销

在化学药品板块,2021年公司持续强化医学驱动与产品策划能力,深度研究产品的临床价值、充分开发产品市场价值;将产品品牌与公司品牌联动,使公司品牌对产品销售形成促进作用,打造苑东品牌;加强营销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数据库管理和流向管理,提升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强化组织机构建设,赋能中层管理干部,增加销售团队精细化终端管控技能与学术推广技能培训;积极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争取更多的产品以合理价格中标;启动网络销售,发掘新的增长点。

在原料药板块,增加部分重点项目的线上推广和在线客户审计以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基于已获批和即将获批的产品,针对国际重点客户进行点对点营销,同时,基于部分优势产品,加强国内市场潜在集采中标客户推广,争取客户制剂中标后快速增加原料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国际化发展

国际化是公司持续坚持的战略发展方向,2021年,公司将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快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一是加快原料药国际注册的步伐,努力优化在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产品布局,打造在全球范围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原料药产品,完成马罗匹坦、阿瑞匹坦、达比加群酯等重点产品的国际注册申报,配合完成前期已申报项目的国际认证需求;二是推进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按计划投产,建立国际先进的药物研发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快高端注射剂出口产品的布局和研发。

4、CMO/CDMO业务拓展

结合成熟的技术储备和成功的项目经验,持续拓展原料药CMO/CDMO业务:一是启动化学原料药新基地项目规划和建设,为优化和提升产能做好准备;二是强化团队建设,引进和培养CMO/CDMO的专业人才,充实研发团队,提升项目研究、转化与管控能力;三是加强技术革新,持续推进以绿色化学为核心技术平台建设,提升项目的技术创新能力;四是强化与外部联接,重点面向特色原料药全球供应链体系,强化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的深度战略合作;五是进一步完善cGMP要求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国际化的EHS管控体系,提升合规运营的风险管理能力。

5、资本助力创新

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资本运营体系,择机通过并购、参股、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获得与公司产业链、战略聚焦领域具有协同作用的优质项目,助力公司创新发展和业绩可持续增长。

6、全生产和质量保障

公司将持续做好年度生产计划分解,保质保量保障上市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强化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完成重点产品的工艺优化;防范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持续为研发产品产业化提供支撑;加强团队建设,重点进行骨干人员配备与培养,提升质量管理体系,为上市产品的国内国际市场开拓提供支撑。

7、人才队伍培养

人才管理能力是公司发展的关键要素。2021年公司将着力在组织建设、人才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快人才建设和引进。在组织建设方面,持续提升生物药及小分子创新药研发团队建设,协同业务中心进行组织和流程优化、提高组织效能;在人才建设方面,持续开展“苑萌—苑木—苑林”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基层—中层—高层”人员能力提升,打造人才供应链机制;在文化建设方面,大力开展以“提效能、促绩优、乐生活”为主题的文化建设,打造文化传播阵地,多角度展现员工文化生活,开展多元文化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成长性、现金流状况、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无须审计。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③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市值的50%。

公司如因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

1)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由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分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为了充分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相关的提案,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及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4)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6)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时,公司应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使用计划、预计收益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和听取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合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

3、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90,000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6,027,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2%;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3.00036,027,000.00178,161,834.5120.22
2019年0000108,611,577.480
2018年02.50022,500,000.00135,020,129.2816.66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王颖备注1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楠苑投资、菊苑投资、竹苑投资备注2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王荣华备注3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颖、袁明旭、张大明、陈增贵、陈晓诗、关正品、王武平、熊常健、朱家裕、邓鹏飞、吴小燕备注4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核心技术人员关正品、向永哲、陈艳、刘华、李晓迅备注5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三十六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闵洲、姚尔刚、易荣飞、何逸宁、张洪刚、尚晓梅、徐腾、刘聚涛、李晓楠、项红、济佰管理、普众信诚、中信证券投资、茶溪智库、德福投资、南通东拓、时间投资、榕苑投资备注6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2日起十二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王颖备注7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王颖备注8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闵洲、楠苑投资、济佰管理备注9作为苑东生物大股东期间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02020年9月2日起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备注11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王颖备注12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备注13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备注14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5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备注16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备注17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备注18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9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备注20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备注21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备注22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备注23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备注24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济佰管理、楠苑投资、闵洲备注25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6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公司备注27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6、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并导致本人不再具有苑东生物控股股东身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8、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10、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出售的,本人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苑东生物,并督促苑东生物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1)苑东生物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12、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所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5、本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苑东生物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苑东生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苑东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苑东生物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苑东生物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6、本企业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披露公告。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的,本企业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8、本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质押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被出售的,本企业承诺将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苑东生物,并督促苑东生物对相应情形进行公告。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承诺不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1)苑东生物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所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5、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苑东生物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苑东生物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苑东生物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苑东生物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苑东生物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上述发行价也应作相应调整。本人不

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6、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7、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8、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情形。11、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5: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苑东生物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6:1、自苑东生物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苑东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苑东生物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述所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3、如本企业/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苑东生物首发前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在相应情形发生后的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条承诺。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苑东生物所有,本企业/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苑东生物指定账户;如果因其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苑东生物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7:1、苑东生物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和化学药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独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现有业务、产品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正在或将要开展的业务、产品不存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形、不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2、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在苑东生物今后的业务中,本人承诺不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即:(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经营或者承包、租赁经营)间接从事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以避免对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2)如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苑东生物及其控制企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但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可以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关竞争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竞争业务集中到苑东生物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3)若有第三方向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提供任何业务机会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有任何机会需提供给第三方,且该业务直接或间接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业务有竞争或者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有能力、有意向承揽该业务的,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应当立即通知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该业务机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以合理的条款和条件由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承接。3、在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苑东生物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将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项业务。如苑东生物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无条件按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4、在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承诺不会利用苑东生物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苑东生物及苑东生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在本人担任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承担因此给苑东生物及其控股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备注8:1、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苑东生物(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苑东生物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苑东生物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苑东生物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苑东生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苑东生物及苑东生物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

本人承诺在苑东生物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苑东生物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4、本人承诺将杜绝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苑东生物的资金、资产的行为。5、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苑东生物向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本人保证将依照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苑东生物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作为苑东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苑东生物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同意承担因此给苑东生物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9:1、本人/本合伙企业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苑东生物大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苑东生物(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包括本人/本合伙企业全资、控股公司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下同)将与苑东生物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并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苑东生物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苑东生物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苑东生物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形式损害苑东生物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苑东生物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要求和接受苑东生物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为优惠的条件。4、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杜绝本人/本合伙企业及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苑东生物的资金、资产的行为。5、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苑东生物向本人/本合伙企业司及本人/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6、本人/本合伙企业保证将依照苑东生物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苑东生物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本人/本合伙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以上承诺与保证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在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苑东生物大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如因本人/本合伙企业或本人/本合伙企业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苑东生物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人/本合伙企业同意承担因此给苑东生物造成的一切损失。

备注10:为充分保护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特制定了本次发行后的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以下预案执行: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相关主体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保证回购、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相关责任主体、稳定股价的方式及顺序:《稳定股价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非后一顺位义务主体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否则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将按照如下顺位依次进行: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公司回购股票;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各主体具体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及方案如下:(一)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计划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二)公司回购股票-如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公司应启动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1、公司应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2、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回购股票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2)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1)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3)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4)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4、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部应当符合上市条件。(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1、以下事项将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触发其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1、以下事项将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达到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或(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员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本承诺内容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四)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四、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一)公司承诺-1、若公司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义务等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制定当年年度分红政策时,以单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2、若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暂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若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暂停其在公司处领取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其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内容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上述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

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等导致无法实施股票回购的,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公司为稳定股价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公司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或(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应不超过30个交易日。3、本人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本人买入公司股票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人将在以下事项发生时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而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者出现公司回购股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均无法实施的情形;(2)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届满之日后的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达到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或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达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达到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60%,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时;或(4)本人自愿优先于或同时于在先顺位义务主体承担稳定股价的义务。2、本人将在触发增持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由公司公告,增持计划包括拟增持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本人实施增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将不超过30个交易日。3、本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稳定股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法定上市条件。本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6、若本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暂停从苑东生物处领取全部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根据《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备注11:(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2:(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促使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净资产将有所增长,从而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在短期内被摊薄。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盈利能力和回报能力,具体如下:1、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的使用、核算、风险防范等方面强化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依照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科学、合理地投入到相关的募投项目中。同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规范的使用。同时,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本公司将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优化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收益率。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根据市场状况、行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科学、合理使用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3、加快技术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依托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和管理,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公司的品牌价值。4、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依照本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建立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又紧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并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利润分配意愿的基础上,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优化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确保及时给予投资者合理的预期回报。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投资者致歉。

备注14: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15:(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16: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本公司制定的包括三年利润分配

计划在内的其他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规定和政策中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备注17: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导致公司因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具体回购方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然后启动并实施股份回购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18: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19: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促使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0: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1: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2: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备注23: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4、在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备注24: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苑东生物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将停止在苑东生物处领取股东分红。

备注25: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苑东生物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企业/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4、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5、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将停止在苑东生物处领取股东分红。

备注26: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苑东生物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赔偿;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苑东生物股份;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苑东生物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

备注27:请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一(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或调整情况”之“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参见十一节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5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6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不适用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不适用不适用
财务顾问不适用不适用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530,000,000.00225,00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691,000,000.00286,000,000.000.00
收益凭证自有资金19,000,000.0059,000,000.000.00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0/10/162020/12/28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1%561,166.601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02020/10/162020/12/28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1%1,683,499.8030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0/10/232021/1/21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26%尚未到期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0/10/232021/1/21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26%尚未到期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2020/1/32020/3/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64%607,331.5170,000,000.00
民生银行拉结构性30,000,000.002020/1/82020/2/18自有合同3.65%123,000.0030,000,000.00
萨宇拓路支行存款资金约定
农行金沙西园支行非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1/192020/2/24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55%50,301.3720,000,000.00
民生银行拉萨宇拓路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3/32020/6/3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70%186,520.5520,000,000.00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0/4/72020/6/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5%403,630.1450,000,000.00
农行金沙西园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0/4/82020/6/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5%319,013.7040,000,000.00
民生银行拉萨宇拓路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6/32020/6/17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55%19,561.6420,000,000.00
农行金沙西园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0/7/82020/9/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30%750,410.96100,000,000.00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02020/12/312021/1/14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10%尚未到期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结构性存款30,000,000.002020/1/32020/3/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45%246,698.6330,000,000.00
上海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1/72020/3/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7%162,361.6420,000,000.00
中国银行成都自贸试验分行非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1/92020/2/14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90%57,205.4820,000,000.00
中国银行成都自贸试验分行非结构性存款20,000,000.002020/2/182020/3/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0%62,904.1120,000,000.00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4/32020/6/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45%205,582.1925,000,000.00
壁支行
上海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4/22020/6/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70%223,013.7025,000,000.00
上海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7/22020/9/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0%215,753.4225,000,000.00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7/12020/10/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15%215,753.4225,000,000.00
上海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10/132020/12/14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70%114,657.5325,000,000.00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10/142020/12/25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90%143,013.7025,000,000.00
中国银行天府新区华阳支行结构性存款118,000,000.002020/10/232021/1/25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0%尚未到期
上海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2020/12/222021/1/25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40%尚未到期
工商银行成都永丰路支行非结构性存款19,990,000.002020/1/172020/3/27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95%114,709.7419,990,000.00
交行金沙支行结构性存款14,000,000.002020/1/192020/2/5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50%16,301.3714,000,000.00
交行金沙支行结构性存款80,000,000.002020/2/282020/3/1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50%60,273.9780,000,000.00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0/5/112020/5/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35%11,589.0410,000,000.00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0.002020/6/12020/6/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00%23,835.6210,000,000.00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0/7/62020/9/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05%355,136.9950,000,000.00
农行金沙西园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0/9/302020/12/25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30%311,013.7040,000,000.00
成都银行芳草支行结构性存款105,000,000.002020/9/302020/12/30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35%876,997.92105,000,000.00
中信银行成都迎宾大道支行结构性存款58,000,000.002020/10/92020/11/30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5%235,495.8958,000,000.00
中信银行成都蜀汉支行结构性存款22,000,000.002020/10/92020/11/30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5%89,326.0322,000,000.00
中信银行成都蜀汉支行结构性存款18,000,000.002020/10/92020/11/30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5%73,084.9318,000,000.00
中信银行德阳分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0/10/92020/11/30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85%162,410.964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永丰路支行结构性存款240,000,000.002020/10/192020/12/29自有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50%1,633,972.60240,000,000.0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19,000,000.002020/10/302021/1/28自有资金证券公司合同约定5.26%尚未到期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40,000,000.002020/12/22021/3/4自有资金证券公司合同约定4.16%尚未到期
中信银行成都迎宾大道支行结构性存款60,000,000.002020/12/72021/1/7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65%尚未到期
中信银行成都蜀汉支行结构性存款19,000,000.002020/12/72021/1/7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65%尚未到期
中信银行成都蜀汉支行结构性存款19,000,000.002020/12/72021/1/7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2.65%尚未到期
农行金沙西园支行结构性存款40,000,000.002020/12/312021/3/25募集资金银行合同约定3.45%尚未到期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1,222,708,416.5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8,451,617.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8,451,617.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510,450,000.00510,450,000.00510,450,000.00115,511,046.90115,511,046.90-394,938,953.1022.63不适用不适用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114,000,000.00114,000,000.00114,000,000.001,364,383.011,364,383.01-112,635,616.991.20不适用不适用
生物药研究项目128,550,000.00128,550,000.00128,550,000.009,521,828.009,521,828.00-119,028,172.007.41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1,000,000.0061,000,000.0061,000,000.00-61,0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7,000,000.0027,000,000.0027,000,000.003,921,110.003,921,110.00-23,078,890.0014.52不适用不适用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133,250.00133,250.00-19,866,750.000.67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61,708,416.5161,708,416.5118,000,000.0018,000,000.00-43,708,416.5129.17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161,000,000.001,222,708,416.511,222,708,416.51448,451,617.91448,451,617.91-774,256,798.6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726.00万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669.29万元,合计11,395.29万元。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001号《关于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无该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8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6,170.07万元的29.17%)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遇到股价波动异常时,更是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保证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报酬、培训、晋升、退休等方面公平对待全体员工,公司为员工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每年为员工提供健康检查、教育培训、定期为员工发放福利,关心员工疾苦,努力做好排忧解难工作。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公司重视人才培养,鼓励在职教育,加强内部职业素质提升培训,努力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工会定期举行各种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员工的业余文化。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上下游客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药品投诉处理、产品召回流程。2020年,公司继续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同履约,对各方客商的合理诉求做到一一回复,积极平抑市场波动,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较好的维护。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努力确保用药安全。公司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药品GMP规范组织生产。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支持与帮助,在日常经营中公司积极沟通联络,致力于维护和构建与相关方的良好关系;在公司上市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也采取多种措施,出台各种扶持政策,积极帮助公司解决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上市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2020 年度,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木制药为原料药生产企业,被直接列为土壤环境重点监控单位名录。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危险废弃物等,公司不断加大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的投入,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青木制药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废”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委托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以保障生产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A.排污许可证

证书名称持证单位证书号发证机构发证日期有效期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青木制药91511402572797385X001P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20日2025年12月21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国家环保应急预案的框架要求以及企业实际环保事件风险,青木制药逐步建立了各类环保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涵盖了突发环境事件中预案的响应流程、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内外部应急信息沟通渠道,以及一些可预判的环境污染情况的紧急遏制措施等,并定期组织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培训及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青木制药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原料药制造》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开展月度、季度、年度环境监测,对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呈上升趋势,青木制药始终重视环保投入,与污染物排放量趋势一致,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员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遵循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污染防治工作原则,努力打造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高科技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废”管理制度、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对于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委托有危险废弃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以保障生产产生的污染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子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90,000,000100.005,335,117-64,7005,270,41795,270,41779.3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90,000,000100.005,326,617-64,7005,261,91795,261,91779.3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5,750,00028.615,326,617-64,7005,261,91731,011,91725.82
境内自然人持股64,250,00071.3964,250,00053.50
4、外资持股8,5008,5008,5000.01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8,5008,5008,5000.01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4,754,883+64,70024,819,58324,819,58320.67
1、人民币普通股24,754,883+64,70024,819,58324,819,58320.6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90,000,000100.0030,090,00030,090,000120,090,000100.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苑东生物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00股,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120,090,000股,其中限售股95,335,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3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4,754,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1%。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由9,000,000股变更为120,090,000股。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万股,增加股本人民币3,009.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9,261.84万元。

项目2020年2020年同口径(注)
基本每股收益1.781.98
稀释每股收益1.781.9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7.459.69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王颖0041,900,00041,9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闵洲009,500,0009,5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6,860,0006,86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05,107,0005,107,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注1)003,703,6003,703,6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保荐机构跟投限售2021-9-2 2022-9-2
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3,009,0003,009,000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限售2021-9-2
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3,000,0003,0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2,190,0002,19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袁明旭002,000,0002,0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王荣华002,000,0002,0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张大明001,500,0001,5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陈增贵001,500,0001,5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项红001,450,0001,4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深圳市前海茶溪智库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400,0001,4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350,0001,3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3-9-4
姚尔刚001,200,0001,2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广州德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001,200,0001,2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何逸宁001,000,0001,0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南通东拓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0900,0009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00893,000893,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李晓楠00600,0006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刘聚涛00500,0005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尚晓梅00400,0004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徐腾00400,0004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北京时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350,00035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易荣飞00200,000200,000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2021-9-2
张洪刚00100,000100,000IPO首发原2021-9-2
始股份限售
网下限售配售001,122,5171,122,517其他网下限售配售2021-3-2
合计0095,335,11795,335,117//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股票2020-08-1944.3630,090,0002020-09-0230,090,000/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0,72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53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王颖41,900,00034.8941,900,00041,900,0000境内自然人
闵洲9,500,0007.919,500,0009,500,0000境内自然人
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60,0005.716,860,0006,860,0000其他
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107,0004.255,107,0005,107,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138,9003,638,9003.033,638,9003,703,6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09,0003,009,0002.513,009,0003,009,0000其他
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2.503,000,0003,000,0000其他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90,0001.822,190,0002,190,0000其他
袁明旭2,000,0001.672,000,0002,000,0000境内自然人
王荣华2,000,0001.672,000,0002,000,0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田野385,000人民币普通股385,000
四川省诚卓投资有限公司376,640人民币普通股376,640
四川海之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之翼一期管理基金353,736人民币普通股353,736
朱崇君317,700人民币普通股317,700
沈浩199,760人民币普通股199,760
彭艳194,952人民币普通股194,952
庄毅智182,303人民币普通股182,303
姚兴祥160,000人民币普通股160,000
崔宏泰147,600人民币普通股147,600
肖朝华133,851人民币普通股133,8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王颖为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并分别持有1.82%、23.06%的财产份额; 2、王颖和王荣华系姐妹关系; 3、王颖、袁明旭分别持有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6.87%、4.42%的份额; 4、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肖朝华为四川省诚卓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6、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有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王颖41,900,0002023-9-4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闵洲9,500,0002021-9-2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60,0002023-9-4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4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107,0002021-9-2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3,703,6002021-9-202,500,000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022-9-201,203,600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6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09,0002021-9-2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2021-9-20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90,0002023-9-4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9袁明旭2,000,0002023-9-4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0王荣华2,000,0002023-9-40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王颖为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并分别持有1.82%、23.06%的财产份额; 2、王颖和王荣华系姐妹关系; 3、王颖、袁明旭分别持有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6.87%、4.42%的份额; 4、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中信证券-招商银行-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有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苑东生物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09,0002021-9-203,009,000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1,203,6002022-9-21,138,9003,703,60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王颖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长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王颖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性别年龄任 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颖董事长55见注释1见注释141,900,00041,900,000-/133.26
袁明旭董事、总经理49见注释2见注释22,000,0002,000,000-/98.46
张大明董事、副总经理482018年12月2021年12月1,500,0001,500,000-/92.31
熊常健董事、财务总监44见注释3见注释3---/64.24
陈晓诗董事582018年12月2021年12月---/82.20
赵晋董事452018年12月2021年12月---/-
JINLI独立董事562018年12月2021年12月---/24.00
尚姝独立董事422018年12月2021年12月---/24.00
方芳独立董事392020年10月2021年12月---/5.38
朱家裕监事会主席412018年12月2021年12月---/35.41
吴小燕职工代表监事492018年12月2021年12月---/36.09
邓鹏飞非职工代表监事342018年12月2021年12月---/27.71
HONG CHEN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72020年2月2021年12月---/286.93
TIANRONGLIN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52020年2月2021年12月---/293.37
陈增贵副总经理502018年12月2021年12月1,500,0001,500,000-/117.90
关正品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72018年12月2021年12月---/73.56
宋兴尧副总经理442020年9月2021年12月---/29.71
王武平董事会秘书572018年12月2021年12月---/90.31
李晓迅核心技术人员、原料药首席科学家43201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ZHUMEISHENG(盛竹莓)核心技术人员、战略发展总监57201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向永哲核心技术人员、化药研究部副经理40201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陈艳核心技术人员、制剂研究部经理402017年1月不适用---/不适用
刘华核心技术人员、化药研究部首席科学家412020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AVINASHRAMKISANMANE核心技术人员、制剂研究部首席科学家432020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蓝海原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02018年12月2020年1月---/32.71
张荟原独立董事542018年12月2020年10月---/18.74
合计//////46,900,00046,900,000-/1,566.29/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王颖四川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并曾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客座专家,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曾于199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2000年8月至2001年4月任职于
中国医药工业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职于北京齐力佳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袁明旭
张大明2006年至2012年任四川阳光副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3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采购、信息业务。曾就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大西南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
熊常健2017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起任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7年历任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曾就职于成都府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恒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
陈晓诗2010年至今历任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曾就职于成都恩威集团公司、成都华神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
赵晋2015年12月至今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LYFECapital董事、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鑫(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济峰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济升(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北京华亘安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苏州安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济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就职于VIVO Ventures、杭州康基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JINLI2018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元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等职务。曾就职于美国辉瑞制药公司等公司。
尚姝2017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现任安徽星梦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芳2020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历任讲师、副教授。现兼任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
朱家裕2019年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至2014年,任公司科管部经理,2014年至2019年,任公司行政总监。曾就职于成都天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集团成都枫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吴小燕2011年起,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5年至2011年任四川阳光质量部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药业集团公司、九寨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仙芝堂药业有限公司。
邓鹏飞2015年起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经理;2012年至2015年任公司审计主管。曾就职于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HONG CHEN2019年7月加入公司,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研发工作。曾就职于美国强生露德清公司、美国梯瓦制药有限公司、美国新一代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TIAN RONGLIN2019年7月加入公司任成都硕德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成都硕德项目建设。曾就职于诺华、罗氏、复星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汇宇制药有限公司等企业。
陈增贵2015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销售业务;2009年至2015年任公司监事,2012年至2015年历任四川阳光总监、商务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圣泰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
关正品2010年至2017年任公司质量总监;2017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制剂生产业务。曾就职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华海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宋兴尧2020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成都永安制药有限公司等公司,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大区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8月任成都苑东药业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15年9月至2021年3月,任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武平2015年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至2017年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至2018年任公司董事。曾就职于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康弘药业集团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李晓迅“江苏省双创人才”,2015年起任公司原料药首席科学家。曾就职于美国AllweysLLC、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ZHUMEI SHENG(盛竹莓)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硕士,成都市特聘专家。2013年起任公司战略发展总监。曾就职于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疾病模型中心等处任职。
向永哲2018年起任公司化药研究二部副经理;2011年至2018年,任公司课题组长。曾任职于重庆浩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成都睿智(凯惠)化学研究有限公司等公司。
陈艳2011年起任公司制剂研究部经理;2006年至2011年就职于四川阳光,历任制剂研究员及制剂主管。
刘华2016年入选成都市高新区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2017年入选成都“蓉漂”人才计划。2019年加入公司,任公司化药研究部首席科学家。
AVINASH RAMKISAN MANE2019年加入公司,任制剂研究部科学家。曾就职于Torrent Pharmaceuticals Limited、Sun Pharma Advanced Research Company Limited等公司。
蓝海2017年至2020年1月曾任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赛诺菲-安万特上海制药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张荟2017年起至2020年10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职于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曾就职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颖成都楠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6月/
成都竹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7月/
成都菊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7月/
王武平北京榕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
赵晋济佰(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颖北京润禾执行董事2003年4月/
王颖菊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7月/
王颖竹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7月/
王颖楠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6月/
王颖四川阳光润禾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3月2020年10月
袁明旭青木制药总经理2011年5月/
袁明旭青木制药执行董事2016年11月/
张大明优洛生物执行董事兼经2020年3月/
赵晋LYFE Capital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5年7月/
赵晋LYFE Capital Surgical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5年12月/
赵晋LYFE Capital Blue Rocket (Hong Kong) Limited董事2015年12月/
赵晋Gannett Peak Limited董事2018年5月/
赵晋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
赵晋北京华亘安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
赵晋广东博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8月2020年8月
赵晋北京嘉宝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
赵晋洲岭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
赵晋济升(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0月/
赵晋济鑫(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
赵晋济振(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
赵晋嘉兴济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5年7月2020年9月
赵晋嘉兴济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
赵晋南京优科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2020年10月
赵晋上海济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月/
赵晋苏州安德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
赵晋浙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
赵晋济峰(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5月/
赵晋济峰闻钛(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5月/
赵晋济峰济科(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6月/
赵晋济峰济洋(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6月/
赵晋济峰二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12月/
赵晋上海济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1月/
赵晋上海济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4月/
赵晋上海济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4月/
赵晋上海济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7月/
赵晋上海济亘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1月/
赵晋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5月/
赵晋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6年11月/
赵晋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4月2020年7月
赵晋上海济甄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1月/
赵晋上海济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1月/
JIN LI北京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2月/
JIN LI北京元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4年2月/
JIN LI青岛欧博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1月/
JIN LI华清本草投资管理南通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
JIN LI青岛宠之爱动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
JIN LI青岛融恩宠之爱宠物医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
JIN LI南通本草八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
JIN LIPharmacodia Holding Limited董事2014年8月/
JIN LI药渡(北京)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
方芳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16年6月/
方芳上海新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2020年7月
方芳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
方芳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
方芳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
尚姝安徽星梦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
尚姝北京中天海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
邓鹏飞青岛樱桃小豆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8月/
邓鹏飞优洛生物监事2018年9月/
邓鹏飞硕德药业监事2016年11月/
陈增贵四川阳光润禾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10月/
宋兴尧西藏润禾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2021年3月
王武平榕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年12月/
张荟光大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
蓝海优洛生物执行董事兼经理2018年9月2020年3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1、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董事津贴,随公司工资发放,其他董事、监事不享有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高管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报酬,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566.29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蓝海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任个人原因
王颖总经理聘任原总经理离任后兼任
王颖总经理离任专注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布局,不再兼任总经理
熊常健董事选举临时股东大会补选
HONG CHEN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聘任公司发展需要
TIAN RONGLIN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聘任公司发展需要
张荟独立董事离任个人原因
方芳独立董事选举临时股东大会补选
宋兴尧副总经理聘任公司发展需要
袁明旭总经理聘任公司发展需要
刘华核心技术人员聘任公司新增认定
AVINASH RAMKISAN MANE核心技术人员聘任公司新增认定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50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501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01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本期数上期数
生产人员342300
销售人员190158
研发人员278255
财务人员2324
行政人员4040
管理及其他人员13799
合计101087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本期数上期数
硕士及以上152124
本科457386
专科253225
专科以下148141
合计101087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制衡、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与股东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聘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诚信行事,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制定了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行使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

控股股东与公司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独立核算,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善,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能够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6、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注重投资者沟通,设专人接待来访投资者、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接听投资者电话及邮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活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并注重保护银行、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合法权利。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3/2//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4/10//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7/15//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10/12www.sse.com.cn2020/10/13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颖990004
袁明旭990004
张大明990004
熊常健880004
陈晓诗990004
赵晋997003
JIN LI998004
尚姝998004
方芳222000
蓝海(已离任)000000
张荟(已离任)775003

注:报告期内,蓝海于2020年1月不再担任董事,张荟于2020年10月不再担任独立董事,熊常健于2020年3月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董事,方芳于2020年10月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5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4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1]1071号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生物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苑东生物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苑东生物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苑东生物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原料、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如苑东生物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十九)所述,苑东生物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制剂、原料药的销售收入,该类销售业务具有交易发生频繁,交易量大的特点。关于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所述。

由于营业收入是苑东生物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苑东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应对措施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确认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与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订单,访谈管理层,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结合销售模式的变化,对各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进行分析,对主要产品各期销量、收入、成本、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等;

(4)对销售退回进行分析检查,确认销售退回的原因,进一步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合理、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确;

(5)结合存货监盘情况,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6)对主要客户销售额及余额进行函证,并抽查收入确认的相关单据,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根据我们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苑东生物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四、其他信息

苑东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苑东生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苑东生物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苑东生物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苑东生物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苑东生物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苑东生物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苑东生物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黄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婵娟

报告日期:2021年3月2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1,055,289,158.05404,056,674.1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57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4,337,798.805,401,582.27
应收账款七、5121,298,288.19119,047,812.97
应收款项融资七、625,482,249.2625,046,478.16
预付款项七、79,513,426.694,316,561.1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415,245.32278,220.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84,029,013.2960,412,899.6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23,577,798.9212,733,420.50
流动资产合计1,893,942,978.52631,293,649.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198,945,674.57193,878,999.66
在建工程七、22372,733,811.71107,205,948.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34,219,444.2235,227,260.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七、293,417,644.804,111,977.36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8,726,716.603,413,391.94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18,870,888.4311,950,066.79
非流动资产合计636,914,180.33355,787,644.97
资产总计2,530,857,158.85987,081,294.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40,028,171.234,694,709.6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122,731,998.2751,174,654.30
预收款项七、3719,875,946.14
合同负债七、3816,468,559.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44,592,788.5130,376,877.39
应交税费七、4017,710,105.4714,771,437.46
其他应付款七、41140,454,660.76154,544,700.0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七、443,288,752.771,678,110.67
流动负债合计385,275,036.74277,116,435.6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50,334,863.1612,521,097.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0,334,863.1612,521,097.11
负债合计435,609,899.90289,637,532.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20,090,000.00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1,444,048,725.94251,430,309.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七、5855,493.893,122,247.46
盈余公积七、5945,401,975.7729,042,947.4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485,651,063.35323,848,25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95,247,258.95697,443,761.5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95,247,258.95697,443,761.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530,857,158.85987,081,294.21
项目附注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4,777,815.34127,454,24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197,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544,688.002,778,110.67
应收账款十七、148,991,216.6142,703,621.66
应收款项融资19,762,869.808,899,472.77
预付款项42,401,132.3516,547,642.96
其他应收款十七、2170,324.5415,137,179.3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38,214,439.2023,043,470.9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472,522.447,863,519.26
流动资产合计857,335,008.28244,427,258.6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166,089,860.55327,089,860.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2,224,078.4361,748,010.44
在建工程71,935.40960,441.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253,201.465,587,644.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57,861.60333,333.32
递延所得税资产690,637.64399,572.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503,975.104,115,661.57
非流动资产合计1,246,091,550.18400,234,523.79
资产总计2,103,426,558.46644,661,782.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028,171.234,694,709.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914,906.278,305,201.14
预收款项1,752,305.77
合同负债8,945,430.73
应付职工薪酬19,053,091.4316,870,466.43
应交税费6,682,067.155,236,349.66
其他应付款36,941,554.9713,714,843.8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310,745.991,678,110.67
流动负债合计127,875,967.7752,251,987.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822,023.238,979,927.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822,023.238,979,927.78
负债合计133,697,991.0061,231,91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20,090,000.00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444,899,686.49252,281,269.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5,401,975.7729,042,947.43
未分配利润359,336,905.20212,105,650.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69,728,567.46583,429,867.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2,103,426,558.46644,661,782.43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921,918,474.02947,235,160.44
其中:营业收入七、61921,918,474.02947,235,160.4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95,999,438.19884,917,729.03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04,982,458.4592,325,346.5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14,071,017.1814,566,479.00
销售费用七、63472,052,753.85535,261,863.15
管理费用七、6454,104,738.1387,482,666.19
研发费用七、65153,908,158.67156,571,669.53
财务费用七、66-3,119,688.09-1,290,295.39
其中:利息费用724,454.60
利息收入3,731,906.151,443,174.03
加:其他收益七、6767,439,298.7650,250,554.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9,529,793.347,043,881.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2,131,032.59-1,601,832.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967,422.60-3,021,544.3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5,611.61-255,886.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8,795,284.35114,732,603.95
加:营业外收入七、74501,694.792,240,906.95
减:营业外支出七、75246,217.371,061,236.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9,050,761.77115,912,274.73
减:所得税费用七、7620,888,927.267,300,697.2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8,161,834.51108,611,577.4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8,161,834.51108,611,577.4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78,161,834.51108,611,577.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78,161,834.51108,611,577.4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78,161,834.51108,611,577.4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781.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781.21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520,121,587.97413,545,227.69
减:营业成本十七、4115,216,010.6696,073,139.84
税金及附加5,087,919.614,659,284.19
销售费用118,695,387.4872,536,455.37
管理费用33,510,045.0454,667,613.53
研发费用108,061,029.27146,550,684.36
财务费用-1,664,762.20-554,476.03
其中:利息费用724,454.60
利息收入2,126,419.84590,708.79
加:其他收益38,961,448.3723,224,325.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3,690,098.5336,877,405.4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935,009.26-705,652.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911,508.00-301,733.35
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11.61-172,149.03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81,026,599.3698,534,722.67
加:营业外收入45,035.352,023,065.32
减:营业外支出169,810.82250,919.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80,901,823.89100,306,868.65
减:所得税费用17,311,540.52278,918.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3,590,283.37100,027,950.33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3,590,283.37100,027,950.33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63,590,283.37100,027,950.3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57,667,623.89993,905,744.9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803,700.63854,752.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2,868,852.6268,241,108.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76,340,177.141,063,001,606.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2,316,931.9469,612,124.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74,754,614.85135,697,317.35
支付的各项税费124,000,522.78127,726,950.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528,743,563.30588,135,003.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9,815,632.87921,171,394.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79156,524,544.27141,830,211.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9,260.9250,1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712,614,187.951,240,952,56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12,713,448.871,241,002,666.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98,809,480.2195,413,790.5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70,530,000.001,233,58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69,339,480.211,328,993,790.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6,626,031.34-87,991,124.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3,880,563.8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8,641,557.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3,880,563.818,641,557.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6,283.3722,5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1,825,689.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521,972.5722,5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1,358,591.24-13,858,442.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4,620.2725,086.9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1,232,483.9040,005,732.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4,056,674.15364,050,941.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1,055,289,158.05404,056,674.15
项目附注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94,377,113.02431,089,481.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307,463.6625,292,252.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3,684,576.68456,381,734.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7,392,061.32102,900,534.9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5,585,794.0376,967,036.00
支付的各项税费53,458,926.4244,125,774.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9,059,026.64166,517,224.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35,495,808.41390,510,570.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8,188,768.2765,871,164.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479,566.3138,945.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76,051,904.02490,473,284.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6,531,470.33526,512,229.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566,936.4412,568,613.25
投资支付的现金839,000,000.007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97,135,299.36492,351,815.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52,702,235.80574,920,428.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6,170,765.47-48,408,19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3,880,563.8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694,709.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83,880,563.814,694,709.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96,283.3722,5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878,841.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575,124.5722,5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5,305,439.24-17,805,290.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32.2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7,323,574.24-342,324.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454,241.10127,796,566.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4,777,815.34127,454,241.1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 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90,000,000.00251,430,309.433,122,247.4629,042,947.43323,848,257.18697,443,761.50697,443,761.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0,000,000.00251,430,309.433,122,247.4629,042,947.43323,848,257.18697,443,761.50697,443,761.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90,000.001,192,618,416.51-3,066,753.5716,359,028.34161,802,806.171,397,803,497.451,397,803,497.45
(一)综合收益总额178,161,834.51178,161,834.51178,161,834.51
(二)所有者投入30,090,000.001,192,618,416.511,222,708,416.511,222,708,416.51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0,090,000.001,192,618,416.511,222,708,416.511,222,708,416.5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359,028.34-16,359,028.34
1.提取盈余公积16,359,028.34-16,359,028.3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3,066,753.57-3,066,753.57-3,066,753.57
1.本期提取2,063,162.882,063,162.882,063,162.88
2.本期使用5,129,916.455,129,916.455,129,916.4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090,000.001,444,048,725.9455,493.8945,401,975.77485,651,063.352,095,247,258.952,095,247,258.95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90,000,000.00223,155,309.432,258,561.7819,040,152.40247,739,474.73582,193,498.34582,193,498.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0,000,000.00223,155,309.432,258,561.7819,040,152.40247,739,474.73582,193,498.34582,193,498.3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275,000.00863,685.6810,002,795.0376,108,782.45115,250,263.16115,250,263.16
(一)综合收益总额108,611,577.48108,611,577.48108,611,577.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8,275,000.0028,275,000.0028,275,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8,275,000.0028,275,000.0028,275,0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002,795.03-32,502,795.03-22,500,000.00-22,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0,002,795.03-10,002,795.0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2,500,000.00-22,500,000.00-22,5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863,685.68863,685.68863,685.68
1.本期提取1,772,355.381,772,355.381,772,355.38
2.本期使用908,669.70908,669.70908,669.70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0,000,000.00251,430,309.433,122,247.4629,042,947.43323,848,257.18697,443,761.50697,443,761.50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90,000,000.00252,281,269.9829,042,947.43212,105,650.17583,429,867.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0,000,000.00252,281,269.9829,042,947.43212,105,650.17583,429,867.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090,000.001,192,618,416.5116,359,028.34147,231,255.031,386,298,699.88
(一)综合收益总额163,590,283.37163,590,283.3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090,000.001,192,618,416.511,222,708,416.5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0,090,000.001,192,618,416.511,222,708,416.5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6,359,028.34-16,359,028.34
1.提取盈余公积16,359,028.34-16,359,028.3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090,000.001,444,899,686.4945,401,975.77359,336,905.201,969,728,567.46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90,000,000.00224,006,269.9819,040,152.40144,580,494.87477,626,917.2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90,000,000.00224,006,269.9819,040,152.40144,580,494.87477,626,917.2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275,000.0010,002,795.0367,525,155.30105,802,950.33
(一)综合收益总额100,027,950.33100,027,950.3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8,275,000.0028,275,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8,275,000.0028,275,000.00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002,795.03-32,502,795.03-22,5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0,002,795.03-10,002,795.03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2,500,000.00-22,5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90,000,000.00252,281,269.9829,042,947.43212,105,650.17583,429,867.58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成都苑东药业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淇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苑东有限”),苑东有限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91510100689030428K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公司于2020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4号文”的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9.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9.00万元,总股本为12,00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5,270,417.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4,819,583.00股。

公司注册地:成都高新区西源大道8号。法定代表人:王颖。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规范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监察部和证券事务部。公司下设研发中心、原料药中心、制剂制造中心、营销中心、信息采购中心、财务中心、行政证券中心、人力资源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医药行业。经营范围:生产:硬胶囊剂、片剂、片剂(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精神药品、颗粒剂、散剂;生物及化学技术咨询;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研发;医药技术咨询;医药技术转让;医药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入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节附注五、13、附注五、23、附注五、29和附注五、38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附注五、10“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一.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节附注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

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下述第五点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节附注五、38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三.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五.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六.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附注五、10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节附注五、10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a)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b)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弃置时预计将产生较大费用的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并将其现值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5-303.003.23-19.40
构筑物平均年限法103.009.70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5-103.009.7-19.40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53.0019.4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平均年限法3-53.0019.40-32.33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软件预计受益期限3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5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具体政策:针对自行开发的创新药及生物药,公司将临床Ⅲ期开始或取得临床Ⅲ期试验批件之前的阶段,界定为研究阶段,发生的研发支出于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临床Ⅲ期开始或取得临床Ⅲ期试验批件之后至获取药品注册批件之时的阶段,界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的支出予以资本化。针对自行开发的仿制药,公司将全部阶段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公司主要生产销售乌苯美司胶囊、富马酸比索洛尔片、伊班膦酸钠注射液等产品。国内销售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药品送达客户后,客户按合同约定对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客户签收确认后,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国外销售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出口后,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公司的业务合作产品技术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合作方向其客户发货后,公司与合作方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技术服务费,公司以取得经合作方签章确认的技术服务结算单据作为技术服务收入确认依据。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

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承租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注]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4,056,674.15404,056,674.1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401,582.275,401,582.27
应收账款119,047,812.97119,047,812.97
应收款项融资25,046,478.1625,046,478.16
预付款项4,316,561.104,316,561.1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78,220.45278,220.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0,412,899.6460,412,899.6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733,420.5012,733,420.50
流动资产合计631,293,649.24631,293,649.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3,878,999.66193,878,999.66
在建工程107,205,948.73107,205,948.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35,227,260.4935,227,260.4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111,977.364,111,977.36
递延所得税资产3,413,391.943,413,391.94
其他非流动资产11,950,066.7911,950,066.79
非流动资产合计355,787,644.97355,787,644.97
资产总计987,081,294.21987,081,294.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694,709.604,694,709.6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1,174,654.3051,174,654.30
预收款项19,875,946.14-19,875,946.14
合同负债17,589,332.8717,589,332.8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0,376,877.3930,376,877.39
应交税费14,771,437.4614,771,437.46
其他应付款154,544,700.04154,544,700.0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678,110.673,964,723.942,286,613.27
流动负债合计277,116,435.60277,116,435.6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2,521,097.1112,521,097.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521,097.1112,521,097.11
负债合计289,637,532.71289,637,532.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0,000,000.00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51,430,309.43251,430,309.4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3,122,247.463,122,247.46
盈余公积29,042,947.4329,042,947.4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23,848,257.18323,848,257.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97,443,761.50697,443,761.5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97,443,761.50697,443,761.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987,081,294.21987,081,294.21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在“预收账款”项目列报的数据调整至“合同负债”与“其他流动负债”。除对本表列示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其他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7,454,241.10127,454,24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778,110.672,778,110.67
应收账款42,703,621.6642,703,621.66
应收款项融资8,899,472.778,899,472.77
预付款项16,547,642.9616,547,642.96
其他应收款15,137,179.3115,137,179.3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3,043,470.9123,043,470.9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863,519.267,863,519.26
流动资产合计244,427,258.64244,427,258.6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327,089,860.55327,089,860.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1,748,010.4461,748,010.44
在建工程960,441.61960,441.6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5,587,644.175,587,644.1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33,333.32333,333.32
递延所得税资产399,572.13399,572.13
其他非流动资产4,115,661.574,115,661.57
非流动资产合计400,234,523.79400,234,523.79
资产总计644,661,782.43644,661,782.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694,709.604,694,709.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8,305,201.148,305,201.14
预收款项1,752,305.77-1,752,305.77
合同负债1,550,713.071,550,713.07
应付职工薪酬16,870,466.4316,870,466.43
应交税费5,236,349.665,236,349.66
其他应付款13,714,843.8013,714,843.8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1,678,110.671,879,703.37201,592.70
流动负债合计52,251,987.0752,251,987.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8,979,927.788,979,927.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979,927.788,979,927.78
负债合计61,231,914.8561,231,91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0,000,000.009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52,281,269.98252,281,269.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9,042,947.4329,042,947.43
未分配利润212,105,650.17212,105,650.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83,429,867.58583,429,867.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44,661,782.43644,661,782.43

除对本表列示的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外,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未对其他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账面价值产生影响。

(4).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按6%、13%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0%-13%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10%、15%、25%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青木制药)15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润禾)15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阳光润禾)[注]5、1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有关规定,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认定(川高企认[2013]7号),认定四川青木制药为高新技术企业。四川青木制药2020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20年度至2022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依据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在2020年12月31日前,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阳光润禾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78,555.79101,743.61
银行存款1,055,210,602.26403,954,930.54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1,055,289,158.05404,056,674.1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70,000,000.00
其中:
其他570,000,000.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570,000,000.00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4,337,798.805,401,582.27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4,337,798.805,401,582.27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122,84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122,840.00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27,831,006.96
1年以内小计127,831,006.96
1至2年1,621,273.20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29,452,280.1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69,530.201.371,769,530.20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7,682,749.9698.636,384,461.775.00121,298,288.19125,348,833.19100.006,301,020.225.03119,047,812.97
合计129,452,280.16100.008,153,991.976.30121,298,288.19125,348,833.19100.006,301,020.225.03119,047,812.9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A1,769,530.201,769,530.20100.00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合计1,769,530.201,769,530.20100.0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帐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7,676,264.566,383,813.235.00
1-2年6,485.40648.5410.00
合计127,682,749.966,384,461.77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769,530.201,769,530.2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301,020.22342,902.41259,460.866,384,461.77
合计6,301,020.222,112,432.61259,460.868,153,991.97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59,460.86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92,844,676.90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71.73%,相应计提的坏帐准备年末余额合计人民币4,642,558.1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5,482,249.2625,046,478.16
合计25,482,249.2625,046,478.16
项目期初数本期成本变动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期末数
银行承兑汇票25,046,478.16435,771.1025,482,249.26
项目期初成本期末成本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25,046,478.1625,482,249.26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560,125.3191.754,274,903.2199.03
1至2年940,597.118.1129,714.590.69
2至3年4,372.840.0511,943.300.28
3年以上8,331.430.09
合计9,513,426.69100.004,316,561.10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为784,908.83元,未及时结算的原因为调整研发项目计划。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合计余额为5,622,571.19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的

59.1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15,245.32278,220.45
合计415,245.32278,220.45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213,971.25
1年以内小计213,971.25
1至2年212,609.27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41,235.81
4至5年
5年以上6,000.00
合计473,816.33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211,943.81221,318.81
备用金及其他261,872.5266,021.55
应收出口退税41,726.12
合计473,816.33329,066.48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48,846.032,000.0050,846.03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2,000.002,000.00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6,599.982,000.0018,599.9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10,875.0010,875.00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52,571.016,000.0058,571.01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0,845.6318,599.9810,875.0058,571.01
合计50,845.6318,599.9810,875.0058,571.01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0,875.00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押金保证金107,500.001年以内22.695,375.00
第二名其他102,285.001-2年21.5910,228.50
第三名备用金97,241.041年以内20.524,862.05
第四名其他53,116.271-2年11.215,311.63
第五名押金保证金36,888.001年以内7.791,844.40
合计/397,030.3183.8027,621.58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5,072,726.27426,722.9724,646,003.3014,666,836.6414,666,836.64
在产品15,612,421.9815,612,421.9815,153,166.3715,153,166.37
库存商品19,145,970.73166,213.7918,979,756.949,095,785.52196,773.078,899,012.45
周转材料4,409,855.154,409,855.153,840,285.073,840,285.07
自制半成品18,212,583.9018,212,583.9016,473,487.48193,559.7916,279,927.69
委托加工物资1,938,031.901,938,031.901,573,671.421,573,671.42
合同履约成本230,360.12230,360.12
合计84,621,950.05592,936.7684,029,013.2960,803,232.50390,332.8660,412,899.64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868,597.56441,874.59426,722.97
在产品
库存商品196,773.07475,168.90505,728.18166,213.79
周转材料
自制半成品193,559.79623,656.14817,215.93
委托加工物资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390,332.861,967,422.601,764,818.70592,936.76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17,992,722.623,261,059.57
预缴税费5,313,456.259,222,001.85
其他271,620.05250,359.08
合计23,577,798.9212,733,420.50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98,945,674.57193,878,999.6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98,945,674.57193,878,999.66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0,515,757.32177,070,203.5410,014,567.7512,825,575.75330,426,104.36
2.本期增加金额9,755,669.0015,166,894.892,213,631.209,918,938.2537,055,133.34
(1)购置3,847,335.9311,297,819.672,213,631.206,032,021.3023,390,808.10
(2)在建工程转入5,908,333.073,869,075.223,886,916.9513,664,325.2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334,386.9219,436.02353,822.94
(1)处置或报废334,386.9219,436.02353,822.94
4.期末余额140,271,426.32191,902,711.5112,208,762.9322,744,514.00367,127,414.7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5,627,992.0485,985,166.566,916,534.928,017,411.18136,547,104.70
2.本期增加金额7,639,561.3918,665,310.561,008,282.834,663,237.0231,976,391.80
(1)计提7,639,561.3918,665,310.561,008,282.834,663,237.0231,976,391.80
3.本期减少金额322,903.3718,852.94341,756.31
(1)处置或报废322,903.3718,852.94341,756.31
4.期末余额43,267,553.43104,327,573.757,905,964.8112,680,648.20168,181,740.1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97,003,872.8987,575,137.764,302,798.1210,063,865.80198,945,674.57
2.期初账面价值94,887,765.2891,085,036.983,098,032.834,808,164.57193,878,999.66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办公用房产3,690,348.04工商办理中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72,733,811.71107,205,948.73
工程物资
合计372,733,811.71107,205,948.73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372,733,811.71372,733,811.71107,205,948.73107,205,948.73
工程物资
合计372,733,811.71372,733,811.71107,205,948.73107,205,948.7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62,000.0010,240.2125,983.1436,223.3558.4258.42募集资金
国际标准化学原料药生产示范基地安装工程4,000.0080.0735.94116.0193.01100.00自筹
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技改项目400.00283.09112.64395.7398.93100.00自筹
OEB4生产线建设1,500.00582.20582.2038.8138.81自筹
污水处理工程(II期)建设项目450.00220.17220.1748.9348.89自筹
固体车间改造项目574.00549.44549.4495.72100.00自筹
零星项目安装工程117.23479.19305.2543.50247.67自筹
合计68,924.0010,720.6027,962.721,366.4343.5037,273.39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7,424,077.553,195,661.7940,619,739.34
2.本期增加金额435,002.76435,002.76
(1)购置-435,002.76435,002.7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7,424,077.553,630,664.5541,054,742.1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247,099.242,145,379.615,392,478.85
2.本期增加金额769,983.96672,835.071,442,819.03
(1)计提769,983.96672,835.071,442,819.0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017,083.202,818,214.686,835,297.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3,406,994.35812,449.8734,219,444.22
2.期初账面价值34,176,978.311,050,282.1835,227,260.49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2,434,610.1244,036.70609,534.661,869,112.16
层析介质1,344,033.92273,362.881,070,671.04
其他333,333.32220,000.0075,471.72477,861.60
合计4,111,977.36264,036.70958,369.263,417,644.8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8,800,453.941,323,225.006,739,556.581,022,989.7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46,817,877.756,880,082.0916,292,999.412,390,402.17
可抵扣亏损3,489,396.75523,409.51
合计59,107,728.448,726,716.6023,032,555.993,413,391.9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403.272,642.53
可抵扣亏损42,805,081.984,361,700.59
合计42,807,485.254,364,343.12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2年141,687.84141,687.84
2023年313,166.32313,166.32
2024年3,906,846.433,906,846.43
2025年38,443,381.39
合计42,805,081.984,361,700.59/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工程款15,865,167.9815,865,167.985,022,430.965,022,430.96
投资保证金2,530,720.152,530,720.153,061,440.303,061,440.30
预付购置办公用房款3,813,380.003,813,380.00
预付商业保险425,000.30425,000.30
其他50,000.0050,000.0052,815.5352,815.53
合计18,870,888.4318,870,888.4311,950,066.7911,950,066.7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0,000,000.00
信用借款3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4,694,709.60
未到期应付利息28,171.23
合计40,028,171.234,694,709.60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20,497,707.0649,499,485.04
1-2年1,523,214.951,009,413.77
2-3年128,272.9021,609.31
3年以上582,803.36644,146.18
合计122,731,998.2751,174,654.30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天俱时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55,986.69暂未结算
合计555,986.6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5,682,053.8216,589,656.67
1-2年276,592.65669,661.39
2-3年485,285.7284,661.00
3年以上24,627.54245,353.81
合计16,468,559.7317,589,332.87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30,376,877.39186,667,772.70172,451,861.5844,592,788.5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313,624.871,313,624.87
三、辞退福利1,034,385.001,034,385.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0,376,877.39189,015,782.57174,799,871.4544,592,788.5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9,754,148.39163,535,323.14149,485,304.3243,804,167.21
二、职工福利费539,965.009,208,522.259,026,875.25721,612.00
三、社会保险费6,889,070.496,877,881.9911,188.50
其中:医疗保险费6,227,083.956,225,488.701,595.25
工伤保险费32,786.1032,786.10
生育保险费629,200.44619,607.199,593.25
四、住房公积金5,331,791.505,331,791.5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82,764.001,703,065.321,730,008.5255,820.80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30,376,877.39186,667,772.70172,451,861.5844,592,788.51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265,486.601,265,486.60
2、失业保险费48,138.2748,138.2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313,624.871,313,624.8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0,629,182.7211,426,669.30
企业所得税4,956,796.67961,155.05
个人所得税727,304.07682,047.47
城市维护建设税768,299.69796,419.14
印花税71,766.40335,132.79
教育费附加329,271.29341,322.49
地方教育附加219,514.19227,548.33
其他7,970.441,142.89
合计17,710,105.4714,771,437.4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40,454,660.76154,544,700.04
合计140,454,660.76154,544,700.0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31,634,886.7447,514,991.90
推广服务费104,499,274.1997,775,138.87
试验及临床试验费2,182,326.83
往来款3,946,848.00
其他4,320,499.833,125,394.44
合计140,454,660.76154,544,700.0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第一名4,400,000.00押金保证金
第五名3,000,000.00押金保证金
第十二名2,000,000.00押金保证金
第十八名1,500,000.00押金保证金
合计10,9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期末已背书支付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2,122,840.001,678,110.67
待转销项税1,165,912.772,286,613.27
合计3,288,752.773,964,723.94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2,521,097.1142,900,000.005,086,233.9550,334,863.16收到财政补助
合计12,521,097.1142,900,000.005,086,233.9550,334,863.16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技改项目8,587,040.0442,900,000.002,595,181.3548,891,858.69与资产相关
新药研发项目182,083.3195,000.0487,083.27与资产相关
2,000,000.00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1,251,973.76396,052.56855,921.20与资产相关
其他500,000.005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12,521,097.1142,900,000.005,086,233.9550,334,863.16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 总数90,000,000.0030,090,000.0030,090,000.00120,090,000.00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51,430,309.431,192,618,416.511,444,048,725.94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251,430,309.431,192,618,416.511,444,048,725.94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3,122,247.462,063,162.885,129,916.4555,493.89
合计3,122,247.462,063,162.885,129,916.4555,493.89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9,042,947.4316,359,028.34-45,401,975.77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29,042,947.4316,359,028.34-45,401,975.77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23,848,257.18247,739,474.7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23,848,257.18247,739,474.7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161,834.51108,611,577.4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359,028.3410,002,795.0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2,5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485,651,063.35323,848,257.1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21,479,709.48104,900,820.52947,235,160.4492,325,346.55
其他业务438,764.5481,637.93
合计921,918,474.02104,982,458.45947,235,160.4492,325,346.55
合同分类发生额合计
商品类型
制剂销售810,142,954.16810,142,954.16
原料药销售62,157,199.4462,157,199.44
技术服务28,735,526.8128,735,526.81
CMO/CDMO20,444,029.0720,444,029.07
其他438,764.54438,764.54
按经营地区分类
华东地区262,781,666.60262,781,666.60
华北地区180,333,372.28180,333,372.28
西南地区179,344,865.70179,344,865.70
华南地区122,495,128.94122,495,128.94
华中地区86,163,059.0286,163,059.02
东北地区54,901,016.6354,901,016.63
西北地区32,534,951.9332,534,951.93
海外地区3,364,412.923,364,412.92
市场或客户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921,918,474.02921,918,474.02
合计921,918,474.02921,918,474.0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6,384,756.036,725,400.92
教育费附加2,736,324.002,882,344.43
地方教育费附加1,824,215.991,921,563.02
房产税1,055,237.581,245,408.05
土地使用税1,210,013.311,107,460.10
印花税816,627.30660,017.69
其他43,842.9724,284.79
合计14,071,017.1814,566,479.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推广服务费413,350,823.58489,761,116.74
职工薪酬49,977,936.0930,574,865.83
差旅费4,472,566.819,780,910.32
业务招待费1,485,238.181,458,471.43
办公费1,390,580.391,052,434.39
运输费1,800,283.18
折旧摊销费265,538.06180,942.26
其他费用1,110,070.74652,839.00
合计472,052,753.85535,261,863.1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9,066,745.6228,253,779.07
办公费5,762,415.516,378,617.97
会务费4,594,012.221,383,907.31
折旧摊销费3,778,062.653,414,141.15
业务招待费2,358,290.882,664,306.08
中介服务费2,181,942.898,060,763.55
租赁及物管费1,943,181.092,541,976.79
车辆使用费1,736,533.181,882,922.66
差旅费916,887.703,686,892.94
董事会费752,817.82808,700.34
股权激励28,275,000.00
其他费用1,013,848.57131,658.33
合计54,104,738.1387,482,666.1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9,471,392.7649,699,413.93
试验及临床研究费60,561,184.0075,631,330.00
研发物料费24,910,839.2719,080,273.75
差旅费1,000,552.943,776,923.55
折旧与摊销4,076,377.684,544,778.64
维修维护费734,076.35469,249.86
办公费2,422,205.241,569,323.15
业务招待费30,459.53667,666.22
其他701,070.901,132,710.43
合计153,908,158.67156,571,669.53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724,454.60
利息收入-3,731,906.15-1,443,174.03
财政贴息-307,500.00
汇兑损益8,018.08-19,047.13
手续费支出187,245.38171,925.77
合计-3,119,688.09-1,290,295.3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企业扶持基金24,260,000.0025,000,000.00
新药研发项目21,044,000.0415,033,500.00
重大新药创制专项3,000,000.00450,000.00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9,070,052.566,242,052.63
技改项目2,595,181.352,616,014.37
上市奖励2,000,000.00
防疫补贴917,301.28
其他4,552,763.53908,987.25
合计67,439,298.7650,250,554.2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理财收益9,529,793.347,043,881.47
合计9,529,793.347,043,881.4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12,432.61-1,569,937.6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8,599.98-31,894.95
合计-2,131,032.59-1,601,832.63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967,422.60-3,021,544.38
合计-1,967,422.60-3,021,544.3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5,611.61-255,886.17
合计5,611.61-255,886.1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政府补助40,000.002,000,000.0040,000.00
其他461,694.79240,906.95461,694.79
合计501,694.792,240,906.95501,694.79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上市受理奖励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先进企业奖励40,000.00与收益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1,483.55193,870.1611,483.5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1,483.55193,870.1611,483.55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对外捐赠193,307.2796,419.00193,307.27
罚款支出570,000.00
其他41,426.55200,947.0141,426.55
合计246,217.371,061,236.17246,217.3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6,202,251.926,778,921.53
递延所得税费用-5,313,324.66521,775.72
合计20,888,927.267,300,697.25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99,050,761.7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9,857,614.2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399,979.5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84,185.7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35,688.0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611,446.16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16,700,027.43
所得税费用20,888,927.2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政府补助105,450,626.1449,978,192.78
收到押金保证金3,523,145.9716,727,905.26
收到银行利息收入3,731,906.151,455,485.34
收到往来款及其他163,174.3679,525.40
合计112,868,852.6268,241,108.7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的费用505,896,365.36566,880,339.13
归还押金保证金22,312,351.2820,129,802.82
付现的银行手续费187,245.38171,925.77
支付往来款及其他347,601.28952,935.36
合计528,743,563.30588,135,003.0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赎回理财产品及收益1,707,250,487.801,231,882,566.40
收到投标保证金5,363,700.159,070,000.00
合计1,712,614,187.951,240,952,566.4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2,266,990,000.001,224,630,000.00
退回投标保证金3,540,000.008,950,000.00
合计2,270,530,000.001,233,580,0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票据贴现款4,694,709.60
收到暂借款3,946,848.00
合计8,641,557.6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归还暂借款3,946,848.00
支付上市发行费用27,878,841.20
合计31,825,689.20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178,161,834.51108,611,577.48
加:资产减值准备1,967,422.603,021,544.38
信用减值损失2,131,032.591,601,832.6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1,976,391.8026,540,948.26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000,953.83959,295.7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58,369.26450,862.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611.61255,886.1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3,870.1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49,074.87-12,775.6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529,793.34-7,043,881.4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313,324.66521,775.7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5,583,536.25-11,738,408.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1,687,367.24-48,297,912.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4,754,628.2637,626,911.72
其他-3,066,753.5729,138,685.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524,544.27141,830,211.7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055,289,158.05404,056,674.1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04,056,674.15364,050,941.9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1,232,483.9040,005,732.18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055,289,158.05404,056,674.15
其中:库存现金78,555.79101,743.6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55,210,602.26403,954,930.5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5,289,158.05404,056,674.15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47,414.786.5249309,376.70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企业扶持基金24,260,000.00其他收益24,260,000.00
新药研发项目20,949,000.00其他收益20,949,000.00
570,000.00递延收益95,000.04
重大新药创制专项3,0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0
创新能力建设项目8,674,000.00其他收益8,674,000.00
2,800,000.00递延收益396,052.56
技改项目62,309,900.00递延收益2,595,181.35
财政贴息307,500.00财务费用307,500.00
防疫补贴917,301.28其他收益917,301.28
上市奖励2,0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0
其他4,402,824.86其他收益4,402,824.86
40,000.00营业外收入40,000.00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四川青木制药眉山眉山药品生产100.00投资设立
四川阳光润禾成都成都药品销售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西藏润禾格尔木格尔木药品销售100.00投资设立
硕德药业成都成都药品生产100.00投资设立
优洛生物成都成都生物技术开发100.00投资设立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节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30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7)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8)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9)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10)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11)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12)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3)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14)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15)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

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期末数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两至三年三年以上合计
应付账款12,273.20---12,273.20
其他应付款14,045.4714,045.47
短期借款4,002.824,002.82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30,321.48---30,321.48
项目期初数
一年以内一至两年两至三年三年以上合计
应付账款5,117.47---5,117.47
其他应付款15,454.4615,454.46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20,571.93---20,571.93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570,000,000.00570,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70,000,000.00570,0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理财产品570,000,000.00570,000,000.00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应收款项融资25,482,249.2625,482,249.26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70,000,000.0025,482,249.26595,482,249.26

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的生产、销售,医药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100
西藏润禾药业有限公司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销售100
四川阳光润禾药业有限公司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100
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与销售;生物技术开发服务;医药技术咨询与技术转让100
成都优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100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王颖的弟弟王昆持有42%股份并任监事
吴汉超公司董事长王颖的儿子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7,501,929.54
成都西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385,086.84
担保方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颖2020/4/292021/4/21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566.291,172.94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01,045.06
其他应付款四川泰合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00.00
其他应付款吴汉超3,946,848.00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58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承销工作,于2020年9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6元/股,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9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2,083,983.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22,708,416.51元。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重大疾病领域创新药物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51,045.0011,551.10
药品临床研究项目11,400.00136.44
生物药研究项目12,855.00952.18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100.00-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700.00392.11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000.0013.33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超募资金-1,800.00
合计116,100.0044,845.16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36,027,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经营分部的定义,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单一,主要业务为制剂、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转让。管理层据此将该业务作为一个整体,因此本公司仅有一个经营业务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51,563,557.63
1至2年1,537,185.48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53,100,743.1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30,700.082.881,530,700.08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1,570,043.0397.122,578,826.425.0048,991,216.6144,970,304.04100.002,266,682.385.0442,703,621.66
合计53,100,743.11/4,109,526.50/48,991,216.6144,970,304.04/2,266,682.38/42,703,621.6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客户A1,530,700.081,530,700.08100.00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合计1,530,700.081,530,700.08100.00/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1,563,557.632,578,177.885.00
1-2年6,485.40648.5410.00
合计51,570,043.032,578,826.425.0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30,700.081,530,700.0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66,682.38405,943.8393,799.792,578,826.42
合计2,266,682.381,936,643.9193,799.794,109,526.50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93,799.79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30,653,899.301年以内57.731,532,694.97
第二名7,144,248.931年以内13.45357,212.45
第三名2,176,435.181年以内4.10108,821.76
第四名1,696,504.831年以内3.1984,825.24
第五名1,530,700.081-2年2.881,530,700.08
小计43,201,788.3281.363,614,254.5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70,324.5415,137,179.31
合计170,324.5415,137,179.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8,090.00
1至2年157,801.27
2至3年41,235.81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07,127.08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暂借款14,968,351.70
押金保证金43,635.81143,635.81
备用金100.00100.00
其他163,391.2763,528.99
合计207,127.0815,175,616.50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期信用损失减值)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38,437.1938,437.19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1,634.65-1,634.65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12月31日余额36,802.5436,802.54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437.19-1,634.6536,802.54
合计38,437.19-1,634.6536,802.54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其他102,285.001-2年49.3810,228.50
第二名其他53,116.271-2年25.645,311.63
第三名押金保证金30,000.003-4年14.4815,000.00
第四名押金保证金8,000.003-4年3.864,000.00
第五名其他7,990.001年以内3.86399.50
合计/201,391.27/97.2234,939.6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166,089,860.551,166,089,860.55327,089,860.55327,089,860.5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166,089,860.551,166,089,860.55327,089,860.55327,089,860.55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青木制药103,738,900.00103,738,900.00
四川阳光润禾27,230,363.7327,230,363.73
西藏润禾16,350,000.0016,350,000.00
硕德药业99,770,596.82710,450,000.00810,220,596.82
优洛生物80,000,000.00128,550,000.00208,550,000.00
合计327,089,860.55839,000,000.001,166,089,860.55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19,801,981.13115,187,523.34413,545,227.6996,073,139.84
其他业务319,606.8428,487.32
合计520,121,587.97115,216,010.66413,545,227.6996,073,139.84
合同分类发生额合计
商品类型
制剂销售491,066,454.32491,066,454.32
技术服务费28,735,526.8128,735,526.81
其他319,606.84319,606.84
按经营地区分类
西南地区275,635,119.68275,635,119.68
华东地区123,887,795.66123,887,795.66
华北地区27,689,347.5127,689,347.51
华南地区59,131,733.7859,131,733.78
东北地区13,709,838.1513,709,838.15
西北地区6,802,679.196,802,679.19
华中地区13,265,074.0013,265,074.00
市场或客户类型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在某一时点确认520,121,587.97520,121,587.97
合计520,121,587.97520,121,587.9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6,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投资收益3,690,098.53877,405.48
合计3,690,098.5336,877,405.48
被投资单位名称本期数上年数本期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西藏润禾30,000,000.00本期未分红
四川阳光润禾6,000,000.00本期未分红
小计36,000,000.00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611.61第十一节、七、7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7,636,860.09第十一节、七、8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529,793.34第十一节、七、6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15,477.4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12,040,209.3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65,347,533.16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941.781.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461.131.1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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