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美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23,120,005.81 | 137,261,429.65 | 6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282,014.38 | 17,804,396.41 | 5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6,765,220.16 | 15,336,930.25 | 74.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4,938.96 | -3,042,205.58 | 85.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2 | 22.7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2 | 22.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9% | 3.11% | -0.4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73,264,977.36 | 1,433,413,900.29 | 2.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63,760,883.72 | 1,035,478,869.34 | 2.7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69,248.4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59,245.0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74,460.3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7,669.57 | |
合计 | 1,516,794.2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00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49.68% | 52,990,763 | 52,990,763 | ||
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3% | 8,781,557 | 8,781,557 | ||
石家庄泉盛盈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00% | 7,463,029 | 7,463,029 |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98% | 6,373,870 | 6,373,870 | ||
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2% | 4,390,781 | 4,390,781 | ||
陈高文 | 境内自然人 | 0.69% | 739,600 | |||
赵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0.66% | 700,000 | |||
王毅 | 境内自然人 | 0.36% | 386,795 | |||
叶琴 | 境内自然人 | 0.31% | 334,100 | |||
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1% | 219,862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陈高文 | 73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600 |
赵建平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王毅 | 386,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795 |
叶琴 | 33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100 |
曲水汇鑫茂通高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9,8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862 |
北京嘉华宝通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杨志军 | 15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600 |
黄德英 | 152,1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184 |
于涵琦 | 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 |
张亚 | 14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同时,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目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应收账款 | 175,749,886.29 | 131,085,532.95 | 34.07% | 主要系随销售收入增长而增长 |
预付款项 | 53,192,043.31 | 10,677,376.44 | 398.18% | 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的增长,当期预付的材料、加工费等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51,260.13 | 458,234.55 | -66.99% | 主要系当期代扣代缴员工社保等费用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2,348.16 | 7,865,683.83 | -80.01%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350,095.53 | 8,612,208.34 | 55.01% | 主要系购买设备预付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7,740,959.12 | 1,744,038.70 | 343.85% | 主要系计提的员工工资、奖金 |
应交税费 | 826,737.10 | 1,539,547.20 | -46.30% | 主要系按照当期实际计提的税金 |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项目 | 年初至期末余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223,120,005.81 | 137,261,429.65 | 62.55% | 主要系公司产能持续提升、订单充足,销售收入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
营业成本 | 155,912,196.23 | 97,386,039.55 | 60.10% | 主要系收入的增长,对应的成本增长 |
税金及附加 | 449,523.88 | 338,181.24 | 32.92% | 主要系收入的增长,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增长 |
销售费用 | 1,749,792.44 | 1,304,024.09 | 34.18% | 主要系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增长 |
管理费用 | 9,238,559.24 | 4,774,031.86 | 93.52% | 主要系一是公司规模扩大,管理费用增长。二是今年无因疫情影响社保费的减免政策,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
研发费用 | 28,930,801.62 | 14,319,022.84 | 102.04% | 主要系公司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加大研发投入 |
财务费用 | -2,202,897.70 | -324,505.64 | 578.85% | 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的增长 |
信用减值损失 | -1,270,326.83 | -3,268,090.63 | 61.13% | 主要系未到期商承相比同期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326,884.80 | 3,000.00 | 10796.16% | 主要系收到补贴资金 |
营业外支出 | 1,759,245.00 | 184,752.92 | 852.21% | 主要系年初本地疫情影响,防疫抗疫支出同比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599,692.32 | 1,283,963.09 | -53.29% | 主要系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政策使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减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少,当期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
项目
项目 | 年初至期末余额(元) | 上年同期金额(元) | 变动幅度 | 主要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938.96 | -3,042,205.58 | 85.37% | 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同比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56,982.16 | -5,315,558.32 | -70.39% | 主要系购建与生产相关的固定资产等增加,付现同比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0,800.75 | 19,958,833.33 | -119.79% | 主要系首次公开上市支付的发行费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56,806.67 | 11,586,505.33 | -216.14% | 主要系公司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国电科 | 股份锁定承诺 |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发行价,则中国电科间接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 |||||
中国电科十三所 | 股份锁定承诺 | 1、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单位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单位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 |||||
电科投资、中电国元 | 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除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有权部门的要求而需进行股权划转、转让等导致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情况外,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该部分股份。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中瓷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 |||||
泉盛盈和 | 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中瓷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 |||||
中电信息 | 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 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年01月04日 | 2022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付花亮、张文娟、邹勇明、梁向阳、董惠、周水杉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2、中瓷电子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 |||||
赵东亮 | 公司监事承诺 | 自中瓷电子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的股份,也不由中瓷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日年1月3 | 正常履行 |
中国电科 | 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 1、中国电科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中国电科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
控股股东 | 关于所持股意向和减持价格及锁定承诺 | 1、本单位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单位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本单位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1)减持方式: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3)减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相关要求执行。 | |||||
电科投资、中电国元 | 关于所持股意向和减持价格及锁定承诺 | 1、本企业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1)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3)减持公告:本企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行。 | |||||
中电信息、泉盛盈和 | 关于所持股意向和减持价格及锁定承诺 | 本企业在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付花亮、张文娟、邹勇明、梁向阳、董惠、周水杉 | 关于所持股意向和减持价格及锁定承诺 | 1、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1)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
赵东亮 | 关于所持股意向和减持价格及锁定承诺 | 1、本人在中瓷电子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或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瓷电子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
中瓷电子 |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5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 |||||
中瓷电子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填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1、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
中国电科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中国电科承诺不越权干预中瓷电子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瓷电子公司利益。中国电科间接持有中瓷电子股份,承诺切实履行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中国电科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中瓷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若直接持股股东无法承担责任的,愿意依法承担对中瓷电子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中国电科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中国电科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控股股东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单位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单位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本单位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中瓷电子 | 关于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鉴于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出具了一系列承诺(“相关承诺”),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公司承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4、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5、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
中国电科 | 关于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鉴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中国电科出具了一系列承诺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会公众投资者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3、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5、因本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6、本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
中国电科十三所 | 关于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中国电科十三所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如本单位违反承诺擅自减持中瓷电子股份,违规减持中瓷电子股份所得归中瓷电子所有,同时本单位持有的剩余中瓷电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资者进行赔偿;6、本单位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鉴于公司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一系列承诺(“相关承诺”),若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明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付花亮、赵东亮、张文娟、邹勇明、梁向阳、董惠、周水杉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的承诺:(1)如本人违反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或在任职期间违 | 2021年01月04日 | 2024年1月3日 | 正常履行 |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4)因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5)本人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中瓷电子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1年3月31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843.51万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2月19日 | 中瓷电子会议室视频连线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兴业证券等 | 介绍公司产品分类构成、占比等情况,未提供纸质资料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瓷电子调研互动信息 |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1,580,844.33 | 455,037,651.0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4,922,778.21 | 105,470,668.99 |
应收账款 | 175,749,886.29 | 131,085,532.95 |
应收款项融资 | 55,161,652.65 | 62,972,356.66 |
预付款项 | 53,192,043.31 | 10,677,376.4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1,260.13 | 458,234.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41,548,117.91 | 238,623,892.54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2,348.16 | 7,865,683.83 |
流动资产合计 | 1,053,878,930.99 | 1,012,191,396.96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0,505,477.20 | 364,557,410.81 |
在建工程 | 26,410,865.75 | 28,955,065.1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4,395,637.56 | 14,575,396.8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23,970.33 | 4,522,422.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350,095.53 | 8,612,208.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9,386,046.37 | 421,222,503.33 |
资产总计 | 1,473,264,977.36 | 1,433,413,900.2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034,182.94 | 53,429,281.85 |
应付账款 | 246,404,829.63 | 229,754,224.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320,909.25 | 41,375,349.7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40,959.12 | 1,744,038.70 |
应交税费 | 826,737.10 | 1,539,547.20 |
其他应付款 | 454,184.82 | 391,235.5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75,284.19 | 4,748,235.86 |
流动负债合计 | 346,257,087.05 | 332,981,913.6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6,901,242.69 | 49,408,593.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345,763.90 | 15,544,523.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247,006.59 | 64,953,117.26 |
负债合计 | 409,504,093.64 | 397,935,030.9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6,666,667.00 | 106,666,66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8,313,011.47 | 748,313,011.47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4,027,056.65 | 44,027,056.6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4,754,148.60 | 136,472,134.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63,760,883.72 | 1,035,478,869.34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63,760,883.72 | 1,035,478,869.3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73,264,977.36 | 1,433,413,900.29 |
法定代表人:王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美艳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23,120,005.81 | 137,261,429.65 |
其中:营业收入 | 223,120,005.81 | 137,261,429.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4,077,975.71 | 117,796,793.94 |
其中:营业成本 | 155,912,196.23 | 97,386,039.5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49,523.88 | 338,181.24 |
销售费用 | 1,749,792.44 | 1,304,024.09 |
管理费用 | 9,238,559.24 | 4,774,031.86 |
研发费用 | 28,930,801.62 | 14,319,022.84 |
财务费用 | -2,202,897.70 | -324,505.64 |
其中:利息费用 | 65,000.00 | |
利息收入 | -1,741,753.00 | 30,631.20 |
加:其他收益 | 2,542,363.63 | 3,073,567.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0,326.83 | -3,268,090.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314,066.90 | 19,270,112.42 |
加:营业外收入 | 326,884.80 | 3,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759,245.00 | 184,752.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881,706.70 | 19,088,359.50 |
减:所得税费用 | 599,692.32 | 1,283,963.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282,014.38 | 17,804,396.4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8,282,014.38 | 17,804,396.41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282,014.38 | 17,804,396.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282,014.38 | 17,804,396.4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7 | 0.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7 | 0.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惠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美艳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0,861,129.80 | 72,620,242.1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701,298.74 | 6,252,355.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6,969.23 | 2,333,744.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879,397.77 | 81,206,342.7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4,453,012.85 | 72,029,325.5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645,546.19 | 9,269,172.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4,037.94 | 1,268,701.3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1,739.75 | 1,681,349.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324,336.73 | 84,248,548.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4,938.96 | -3,042,205.5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56,982.16 | 5,315,558.3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56,982.16 | 5,315,558.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56,982.16 | -5,315,558.3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166.6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50,800.7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0,800.75 | 41,166.6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50,800.75 | 19,958,833.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84.80 | -14,564.1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56,806.67 | 11,586,505.3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5,037,651.00 | 48,358,007.6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1,580,844.33 | 59,944,512.98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