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0-019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晓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子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子英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二)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517,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6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3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5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9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9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0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61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7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5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科拓生物 | 指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大地海腾 | 指 | 北京大地海腾工贸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内蒙和美 | 指 | 内蒙古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金华银河 | 指 | 金华银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青岛九和 | 指 | 青岛九和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青岛研究院 | 指 | 青岛科拓恒通乳酸菌产业化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深圳君拓 | 指 | 深圳君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 |
蒙牛乳业 | 指 |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光明乳业 | 指 | 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完达山乳业 | 指 | 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代牧业 | 指 | 中国现代牧业控股有限公司 |
新希望乳业 | 指 |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达利集团 | 指 | 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小葵花 | 指 | 葵花药业集团重庆小葵花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中药业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药信谊 | 指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 | 指 | 桂龙健康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IBS | 指 | IBS即肠易激综合症(Irritable Bowel Syndrome,IBS)一种常见的功能性肠病,以腹痛或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排便后可改善,常伴有排便习惯改变,缺乏解释症状的形态学和生化学异常。 |
IBD | 指 | 炎性肠病又称炎症性肠病(IBD),为累及回肠、直肠、结肠的一种特发性肠道炎症性疾病。临床表现腹泻、腹痛,甚至可有血便。本病包括溃疡性结肠炎(UC)和克罗恩病(CD)。溃疡性结肠炎是结肠黏膜层和黏膜下层连续性炎症,疾病通常先累及直肠,逐渐向全结肠蔓延,克罗恩病可累及全消化道,为非连续性全层炎症,最常累及部位为末端回肠、结肠和肛周。 |
后生元 | 指 | 后生元是益生菌经加工处理后的益生菌代谢物成分统称,包括菌体与代谢产物。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12月31日 |
招股说明书 | 指 | 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食品添加剂 | 指 |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指 | 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质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照配方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
增稠剂 | 指 | 用于改善和增加食品的粘稠度,保持流态食品、胶冻食品稳定性,并能使食品润滑适口的食品添加剂。 |
乳化剂 | 指 | 用于改善乳浊液中各种构成相互之间的表面张力,使之形成均匀稳定的分散体系或乳浊液的食品添加剂。 |
发酵 | 指 | 借助微生物在有氧或无氧条件下的生命活动来制备微生物菌体本身或直接、次级代谢产物的过程。 |
菌种 | 指 | 基本分类单位,系一大群表型特征高度相似、亲缘关系极其接近、与同属内其他种有明显差异的菌株的总称。 |
菌株 | 指 | 由一个独立分离的单细胞系培养而成的纯遗传型群体及其后代,一种微生物每个不同来源的纯培养物均可称为该菌种的一个菌株。 |
益生菌 | 指 | 根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将益生菌定义为摄入量足够时对机体产生有益作用的活性微生物。 |
食用益生菌制品 | 指 | 益生菌原料菌粉及以益生菌为主要原料,辅以其他配料(如奶粉、糊精、低聚糖等)制成的固体、半固体或液体状制品。 |
微生态制剂 | 指 | 从动物或自然界分离、筛选、鉴定或通过生物工程人工组建的有益微生物,经培养、发酵、干燥、加工等特殊工艺制成的含有活菌并用于人、动物及植物的生物制剂或活菌制剂。广义的微生态制剂既包括正常微生物成员(即益生菌),还包括一些能促进正常微生物群生长繁殖所需物质的制剂,如低聚糖等益生元。狭义上讲,微生态制剂即指益生菌产品。 |
青贮 | 指 | 将青绿饲料经切碎后,在密闭缺氧的条件下,通过厌氧乳酸菌的发酵作用,抑制各种杂菌的繁殖,而得到一种粗饲料的过程。青贮饲料具有气味酸香、柔软多汁、适口性好、营养丰富、利于长期保存的特点,是优良饲料来源。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科拓生物 | 股票代码 | 30085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科拓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Scitop Bio-tech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citop Bio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晓军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407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407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citop.cn | ||
电子信箱 | zqb@scitop.cn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凌宇 | 谢玲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牤牛河路31号院1号-2 |
电话 | 010-69667389 | 010-69667389 |
传真 | 010-69667381 | 010-69667381 |
电子信箱 | zqb@scitop.cn | zqb@scitop.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郁、肖文涛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 郭宇辉、赵峰 | 2020年7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339,158,887.76 | 308,098,956.38 | 10.08% | 317,896,513.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3.53% | 91,919,31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0,634,670.32 | 85,051,310.47 | 6.56% | 88,069,041.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671,953.04 | 98,270,954.40 | -32.15% | 89,550,460.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1.51 | -9.27% | 1.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1.51 | -9.27% | 1.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33% | 26.41% | -11.08% | 30.20%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999,245,812.07 | 465,969,134.96 | 114.44% | 373,739,869.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32,587,208.88 | 399,828,908.52 | 133.25% | 301,833,653.78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9,362,530.32 | 80,787,026.35 | 103,722,420.68 | 95,286,910.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068,263.54 | 23,515,008.54 | 33,951,009.23 | 24,042,52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518,115.85 | 23,341,156.55 | 30,435,115.17 | 22,340,282.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1,423.99 | 27,365,868.09 | 30,509,234.53 | 10,278,274.41 |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24,880.70 | 2,832,811.00 | -147,844.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99,231.18 | 5,779,545.50 | 4,353,100.2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93,555.05 | 7,167.7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 1,698,037.18 |
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1,92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0,898.94 | -124,561.14 | 1,712.68 | 主要系对外捐赠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6,323.75 | 247,381.6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07,354.38 | 1,548,531.94 | 611,245.30 | |
合计 | 5,942,139.49 | 8,232,818.47 | 3,850,272.63 | -- |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以及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03年成立以来,公司长期专注于食品配方、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及相应工艺技术的研发,长期从事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销售,与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紧密合作并为其提供或共同开发食品配方及相应工艺技术,并与蒙牛乳业、光明乳业、完达山乳业、新希望乳业等知名乳制品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完成对益生菌相关业务资产整合后,公司形成了“两个基础,三大系列”的良好业务发展布局,两个基础是指食品配方、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及相应工艺技术以及乳酸菌菌种资源库和益生菌菌株筛选、评价及生产、储藏的相关工艺技术;三大系列是指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
(一)公司所处行业概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14)。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引》(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14),其中,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业(行业代码C1495),食用益生菌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属于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1499)。
(1)复配食品添加剂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质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公司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主要包括复配增稠剂(即多种增稠剂复合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和复配增稠乳化剂(即多种增稠剂和乳化剂共同复合而成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应用于发酵乳(含低温酸奶、常温酸奶和发酵豆乳等)、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烘焙食品等多种食品饮料中。公司所在的复配增稠剂和复配增稠乳化剂细分领域的发展及市场规模主要是随着酸奶、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以及烘焙食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得到快速的发展。公司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主要原料均来源于天然生长的植物。天然的食品添加剂更能为消费者所接受,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中使用越来越广泛;与此同时,我国在食品添加剂生产研究方面亦开始倡导“天然、营养、多功能”的可持续方针。目前我国在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只允许使用天然添加剂,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添加剂。我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发展天然食品添加剂有着独特的优势,来源于天然生长的植物的绿色食品添加剂将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复配食品添加剂可以使多种单体食品添加剂的作用得以互补并协同增效,可以降低食品添加剂的用量和成本,具有多方面优势。复配食品添加剂在国外以及国内的部分行业领域已经崭露头角,发展潜力巨大。就公司所在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细分市场来看,这些行业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大,要求供应商稳定和可靠,同时也更重视供应商对新产品的合作开发能力,供应商准入门槛较高。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面临的市场竞争相对有序、良性。目前公司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
(2)食用益生菌制品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属于普通膳食补充剂,隶属于功能食品(或健康食品)范畴,益生菌可用作膳食补充剂、食品配料、食品添加剂、药品等,市场发展非常迅速,是功能性食品中成长最快的品种之一。目前,我国益生菌在食品领域的应用主要为将益生菌添加于婴幼儿奶粉、酸奶、饮料中,即食型益生菌、菌片等益生菌终端消费品的市场也在不断成长。
目前我国市场上无论是添加益生菌的乳制品和饮料,还是冲剂、饮品等益生菌终端消费品大多数都使用国外的菌种。随着我国科研人员对益生菌研究的不断深入,分离自中国人肠道菌群以及中国传统发酵食品中的益生菌将凭借着更为适合中国人肠道菌群特点这一优势逐渐取代进口益生菌菌种。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益生菌菌种逐步得到认同,且已得到国内知名食品
企业的认可,市场培育初见成效。
益生菌产业有很强的知识产权壁垒、技术壁垒、准入壁垒和资金壁垒。益生菌菌种资源的分离、筛选、评价、收集以及功能研究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只有以充分的基础性研究作为基石,企业才能开发出优良的益生菌制品。企业间产品及品牌的竞争大多是技术领域竞争的一种体现形式。益生菌原料菌粉的下游客户主要包括食品饮料生产商、益生菌终端消费品生产商、功能性食品生产商以及宠物食品生产商等。随着益生菌产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认可,越来越多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为实现产品差异化,在产品中添加益生菌以吸引消费者,因此下游客户群正在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国民健康意识的崛起成为益生菌行业发展的基石。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者对健康品质生活的诉求愈发凸显,为整个营养健康产业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深刻地改变着国人的健康观,带来后疫情时代营养健康相关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提速。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未来在公司经营业绩中的占比将不断提高。
(3)动植物微生态制剂所在行业的基本情况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主要包括生物饲料添加剂、生物农药、新型肥料等产品大类。动植物微生态制剂在促进饲用抗生素减量使用、饲料资源高效利用、粪污减量排放、减少水资源、能源消耗和废水、废气排放,形成生物法绿色工艺体系,提高经济的绿色发展水平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在《“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中,规划鼓励构建现代农业高效绿色发展新体系,在生物种业、生物农药、生物兽药、生物饲料和生物肥料等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大幅提升生物农业竞争力;建立功能分子的安全高效分泌表达系统,创制可替代抗生素的新型绿色生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实现产业化;突破微生物和生物功能物质筛选与评价、高密度高含量发酵与智能控制、新材料配套增效等关键技术,创制和推广一批高效固氮解磷、促生增效、新型复合及专用等绿色高效生物肥料新产品。
公司的动物微生态制剂属于微生态饲料添加剂。公司的动物微生态制剂针对不同动物的养殖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筛选具有优良益生特性的乳酸菌,通过运用高密度发酵和共价交联、包埋等核心技术,制成具有高活性、高贮藏稳定性的益生菌原料菌粉,并依据不同动物生长特性,选择不同载体进行配比。目前公司动物微生态制剂主要应用于奶牛养殖和饲料青贮,未来随着国家在饲料产品中全面禁止使用抗生素,以及对养殖行业防疫、抗疫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产品在生猪、禽类、水产等领域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
植物微生态制剂是指由单一或多种特定功能菌株,通过发酵工艺生产的能为植物提供有效养分或防治植物病虫害的微生物接种剂,又称菌肥、菌剂或接种剂,其核心是微生物。微生物制剂通过其中的微生物的生命活动,不但能提高植物营养元素的供应量,还能产生植物生长激素,促进植物对营养元素的吸收利用或有效拮抗病原微生物的致病作用,减轻农作物病虫害,实现土壤的良性循环,进而提高产量,降低病虫害。
另外,畜禽养殖业使用有机物料腐熟剂处理粪便、秸秆,制成生物有机肥。有机物料腐熟剂可快速处理粪便、秸秆,缩短腐熟周期,增加有机肥使用安全性。在我国农作物由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的大背景下,新型肥料的需求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公司业务概况
2020年,公司坚持围绕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三大产品体系,以公司研发和技术优势为切入点,以行业大客户为营销战略目标,重点推进B端业务的拓展,兼顾培育C端市场,各板块业务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1)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是公司各项业务的基础和公司现有业绩的基石,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公司坚持以现有客户的维护和服务为重点,在稳定现有销量的前提下,对潜在客户,重点为大客户持续提供技术服务,继续坚持以终端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为先导,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2020年复配添加剂技术研发积极向植物蛋白产品领域延伸,成功达成与达利集团在发酵豆乳项目的合作,并积极与行业内相关企业建立技术合作,突破了以乳制品加工企业为主的客户群,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业务渠道。
(2)食用益生菌制品是未来公司业绩的主要增长点,2020年新建设的食用益生菌制品金华生产基地正式投产,明显增强了公司在益生菌市场的竞争优势。对原料菌粉业务,一方面利用公司核心菌种各项显著功效深化和现有客户的合作,通过益生菌制品加大对其现有产品的辐射面,并积极协助其开发添加益生菌的各种功能性产品,一方面积极拓展其他食品生产企
业,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的销售面;对即食型益生菌制品等终端消费品,采取线上线下并重的策略,线下重点开发药企代加工业务、美容产业和专业经销商,线上继续扶持天猫、京东、小红书、微信小店等线上销售渠道。线上业务公司重点支持经销商实施,一方面有效化解了前期大量市场投入的风险,一方面有效利用了线上运作的专业团队,通过广泛的线上业务培育和尝试,以寻找更适合公司产品销售的线上渠道。
(3)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业务,2020年公司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养殖业疫情对销售的不利影响,重点维护现有奶牛养殖客户和青贮发酵剂客户的产品业务,实现了全年业务的稳步增长。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质检和销售系统,主要通过销售自产产品实现盈利。
(1)采购模式
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原料为变性淀粉、果胶和琼脂等。食用益生菌制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益生菌原料菌粉以及奶粉、糊精、低聚糖等配料,其中益生菌原料菌粉是由益生菌菌株和培养基、保护剂等发酵生成;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的主要原材料为益生菌原料菌粉、益生菌代谢产物和作为载体的发酵豆粕等。公司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中,益生菌原料菌粉均采用自有菌株,以自主生产为主,在自有生产能力不足时,也曾采用OEM代加工方式生产;国产原材料主要直接向生产商采购,进口原材料则主要向一级经销商采购。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以确保食品安全为首要原则。公司制订了《供应商准入制度》、《供方评价准则》和《供应商日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合格供方名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及评价。此外,公司还对原辅料执行按批抽样的检验制度。
公司对原材料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由供应部负责原材料采购工作。公司于上年末制订次年年度采购计划并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合同。供应部每月根据生产部提供的生产计划,结合原料的市场行情、库存量、供应商报价、供货周期等制订具体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
(2)生产模式
复配食品添加剂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均签订年度框架合同,生产部每月末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订单及客户每月发货统计量,结合设备检修等情况制订下月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公司的自有品牌益生菌终端消费品根据市场开发计划、渠道拓展和预计铺货量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在面向企业客户的食品级益生菌原料菌粉产品方面,公司与主要益生菌原料菌粉客户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客户按需向公司下达订单。金华银河根据前述销售计划和客户订单情况制订益生菌原料菌粉月度生产计划。在自有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益生菌原料菌粉也曾采用OEM代加工方式。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对于乳安邦、瘤胃邦等非季节性、保质期较长的产品,公司结合客户订单和市场预测制订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对于青贮邦等季节性产品,公司于销售旺季来临之前对当年的青贮量进行预测,并结合主要客户的需求量制订生产计划。
公司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了《生产内控控制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公司严格按照管理体系的要求规范进行生产管理。
(3)销售模式
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以终端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为先导,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首先与客户就其拟开发终端产品进行技术对接(或直接为客户开发适销对路的终端产品),经过终端产品设计、小试、中试、大试,经客户技术部门评估认可后,与客户签订复配食品添加剂销售框架合同和订单,主要以直销的方式销售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
面向企业客户的食品级益生菌原料菌粉产品及益生菌终端消费品OEM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自有品牌的益生菌终端消费品主要采取经销模式,销售渠道主要包括线上的天猫、京东和线下的母婴店、药店等。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以直销为主,公司直接与大中型畜牧养殖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农业种植企业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对其销售微生态制剂。
(四)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资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持有人 | 证书类型 | 许可证编号 | 类别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金华银河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SC10633070200513 | 饮料、糖果制品、其他食品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2/18 | 2021/3/16 |
大地海腾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SC20311160490255 | 食品添加剂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3/3 | 2025/3/2 |
科拓生物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1116040938159 |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7/1/25 | 2022/1/24 |
大地海腾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11116040960683 |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17/2/21 | 2022/2/20 |
大地海腾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1116042499042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7/26 | 2024/7/25 |
内蒙和美 |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蒙饲添(2016)T01014 | 饲料添加剂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 2016/2/3 | 2021/2/2 |
内蒙和美 |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蒙饲添(2020)H01002 |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 2020/4/29 | 2025/4/28 |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较上年末增加229.95%,主要系子公司金华银河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无形资产 |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较上年末减少38.14%,主要系子公司金华银河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货币资金 | 较上年末增加101.9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
存货 | 较上年末增加48.26%,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订单量增加,公司相应采购原材料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较上年末增加4902.64%,主要系募集资金到位后,购买大额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较强的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复合型研发团队,现有全职及兼职研发人员共45人,硕士、博士及以上学历人员32人(70%以上为食品及相关专业)。较强的研发实力在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增强与客户合作的粘性,优化生产工艺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功效,增强产品竞争力方面都体系出明显的优势。
2、丰富的技术成果积累
公司建设了亚洲最大的乳酸菌菌种资源库,拥有与益生菌相关的发明专利56项,包含20,000余株乳酸菌(含益生菌)菌株,其中已产业化的益生菌68株。以及大量的核心菌株动物及临床试验成果。成为了为食品生产、药品研发和大型养殖客户针对性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公司2016年启动益生菌业务以来,围绕公司核心菌株的利用,与客户达成的技术开发、合作研发、受托加工、产品定制等方面的合作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拓展或未来推进ToB业务的一种主要形式。
公司食品配方、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及相应工艺技术开发能力强,积累和开发了大量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技术。因这些产品质量稳定,功效明显,适应市场需求、成本优势显著,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3、研发活动和营销工作的有机结合
公司一贯推行产品开发与市场营销相融合的研发模式,公司研发人员与主要客户的产品开发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客户共同进行产品开发工作,同时公司可以整合与科研院校的研发资源,开展技术合作,对核心技术进行重点攻关。在解决核心技术难题后,通过逐步试产、量产最终形成成熟的食品配方、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及相应工艺技术进而向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4、规模客户的示范效应和成本优势
报告期内,蒙牛乳业、光明乳业、完达山乳业、新希望乳业、圣牧高科、现代牧业等国内领先的乳制品企业和畜牧养殖企业均为公司客户。公司与客户合作紧密,客户优质、稳定性强、粘性高,与蒙牛乳业等龙头食品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与下游食品生产企业紧密合作,为其提供或共同开发食品配方、相应工艺技术、产品供应及已上市销售产品的稳定性检测服务等综合解决方案,建立起具有高度融合性的合作关系。
5、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
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是公司的管理及文化基石,公司始终坚持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来保障客户和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公司建立了严格、完善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国际Halal认证),食品安全管理和产品质量管理标准较为领先,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6、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经过超过15年的发展,公司聚集了一批高素质的具有研究开发与产业转化双重能力的技术团队和一支稳定高效、务实进取的管理团队。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在公司服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复配食品添加剂及益生菌制品的行业经验,掌握了领先的微生物发酵等核心技术,对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可以有效地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争取优良经营业绩。公司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国内复配食品添加剂细分市场龙头的地位,获得国内知名乳制品企业和畜牧养殖企业的认可,在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具备领先优势。
7、生产工艺及装备优势
公司在浙江金华建设的食用益生菌制品生产基地,项目采取了公司研发积累的多项技术和工艺,如代谢调控培养技术、低温包被真空干燥技术、协同增效应用技术、悬浮稳定技术、沉淀率分析技术、高温耐受保存技术等,多项技术和工艺的集合使用,使金华生产基地在行业内展现出明显优势。优良的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也为生产优质、稳定、低成本的产品提供了保障。
2021年,公司计划在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新建复配食品添加剂、动植物微生态制剂和新的食用益生菌制品生产基地以及研发中心。公司新的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总投资预计13.21亿元(含铺底流动资金),将建成生产能力、装备先进
性和生产工艺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和工艺水平将成为公司各业务板块参与市场竞争的一大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公司继续坚持围绕主业,以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三个板块的业务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以研发和技术优势为切入点,以行业大客户为营销战略目标,重点推进B端业务的拓展,兼顾培育C端市场。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15.89万元,同比增长10.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657.68万元,同比增长3.5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063.47万元,同比增长6.56%。2020年度,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三大板块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67%、63.98%和13.62%。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进展情况如下:
1、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实现稳步增长,保证了公司的整体业绩
从各业务板块的销售构成上看,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仍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随着公司益生菌相关业务的高速增长,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收入占比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公司收入结构正在逐步优化。
2020年度,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销售客户结构基本保持稳定,全年销售复配食品添加剂4,339.16吨,同比2019年增长
12.64%;实现营业收入27,089.24万元,销售额增长7.67%。虽然公司在成熟产品上给与了主要客户一定价格下调,但价格的下降被销量的增加所消化,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业务收入依然较2019年度有所提高。
2、积极参与食品企业新产品开发,拓宽公司销售渠道
公司利用长期积累的丰富的配方技术和工艺技术,积极参与国内大型乳制品、食品饮料行业企业的产品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为客户提供适合市场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2020年,公司复配食品添加剂技术研发积极向植物蛋白产品领域延伸,成功达成与达利集团的项目合作,并积极与行业内相关企业建立技术合作。进一步拓宽了公司的业务领域,为未来的业绩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推动复配食品添加剂和食用益生菌制品相互促进的销售模式,促进业务整体增长
公司现有复配食品添加剂客户主要为乳制品企业或食品饮料企业,这些企业同时也是益生菌原料菌粉、后生元产品的目标客户,拓展既有客户的合作有助于实现公司不同业务板块之间的业务协同。公司在这些客户中持续有针对性的推广添加益生菌的产品配方,一是有利于客户现有产品的迭代升级,二是公司积累的丰富的益生菌菌种资源和应用技术,有利于加深和扩大双方的合作领域和深度,三是提供添加益生菌的新产品配方,也有利于扩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应用领域,使合作的产品购销活动升级到全面的战略合作层面。近年来,公司与大型客户的合作已经逐步深入到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发、益生菌菌株或最新研究成果共享、菌株某一领域应用的独家授权、菌种所有权及专利技术的有条件转让、工艺改进、新产品推广、产品购销等诸多领域的战略合作,极大的增强了公司和客户的粘性,起到既稳定复配添加剂的销售又提升益生菌制品的销售,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营销战略目标。
4、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工厂竣工投产,极大的提升了公司益生菌产品的加工能力和工艺水平
2020年,公司投资建设的符合国际标准的全自动化、智能化食用益生菌制品生产基地正式竣工验收投产。公司具有符合GMP要求的医药级别净化车间4,000余平方米,可加工包括原料菌粉、即食型益生菌和后生元等系列产品,并配备完善的研发、检测和应用开发综合实验室。
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生产基地融合了国际领先的设备和公司多年积累的益生菌发酵技术,依据原料药生产线的设计理念,并结合国际先进技术,通过独特的设计,将国内首创的共价交联包埋核心技术和气调技术更好地结合并应用到生产过程中,保证了产品稳定性。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生产线全系统共包含5,000余个全自动控制点,可实现全自动原位清洗和蒸汽灭菌,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和产能,保证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使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司食用益生菌制品的生产能力,从多个层面集中、直观地展示了公司在益生菌产业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储备,进一步增强了客户对公司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的认可,扩大了公司在
行业内的影响力,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以益生菌终端消费品为突破口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加速市场布局
公司把食用益生菌制品业务作为未来业绩增长的主要方向,大力推动食用益生菌制品业务的拓展,2020年依托专业经销商继续深度开发天猫、京东、小红书、微信小店等线上业务,线下业务以专业经销商、美容院和专科医院为开发重点,发展了一批市场开发能力强,辐射范围大的终端产品经销商队伍。随着公司产品影响力的逐步扩大,公司产品Probio-Fit(益适优)明显的功效引起科研机构的重视,2020年针对益适优对远航船员肠道菌群调节,缓解焦虑压力;缓解IBD等临床、人群试验的研究成功发表于国际权威刊物。在积极发展自有品牌产品营销的同时,利用公司的明星菌株和配方技术积极与国内大型医药、食品生产企业合作为其有针对性的开发定制不同功能和不同消费群体的益生菌产品,使全年食用益生菌制品销售额增长了63.98%。
6、积极开展益生菌活菌制药的联合开发,布局益生菌医药产业
2020年公司积极联合小葵花、江中药业、上药信谊、桂龙药业、云南白药等国内制药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益生菌适应症应用的临床试验、药物开发等科研活动,重点就益生菌对自闭症、IBS(肠易激综合征)、IBD(炎症性肠炎)、多囊卵巢综合征辅助治疗效果等方面开展研究,公司与深圳未知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深圳君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正式开展PD-1、PD-L1免疫治疗前期研究,使益生菌产业的应用开发由普通食品、饮料到功能性食品、保健品,再向活菌制药领域拓展,表现出公司益生菌应用技术逐步深入的发展路径和战略规划。
7、认真实施募投项目,努力使募投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020年7月公司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顺利完成IPO。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265.1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5.83%。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中“年产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已正式竣工投产且已实现了预期效益,为公司后续业绩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8、各项研发工作顺利开展,全年投入研发资金1,757.33万元
2020年,公司系统开展了25个研发项目,其中20项集中在益生菌基础及产品应用领域的研究,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和工艺技术研究项目共5项。公司菌种资源库保藏菌种突破20,000株,与国内多家三甲医院开展了相关临床试验。2020年度,公司新增国际发明专利授权1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6项。
9、践行社会责任,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司迅速反应,公司内部立即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专项工作组,同时,在各地党委和政府的帮助支持下,北京、金华和内蒙古生产基地均提前或按时复工复产,克服了物流停运、人员短缺等疫情之下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保障了客户产品供应,保证市场需求。
此外,公司也积极开展了一系列“逆驰一线”防疫物资捐赠活动,开展向一线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捐赠公司的益生菌产品,公司在武汉防疫形势最严峻的时刻,一次性向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建设捐款200万元,尽公司能力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之“(三)公司经营模式”之“(3)销售模式”。
经销模式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销售模式 | 2020年 | 2019年 | 营业收入同比变化 | 营业成本同比变化 | 毛利率同比变化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经销 | 13,485,627.42 | 8,639,009.09 | 35.94% | 9,401,536.23 | 5,439,409.40 | 42.14% | 43.44% | 58.82% | -6.20% |
直销 | 325,673,260.34 | 166,635,137.74 | 48.83% | 298,697,420.15 | 145,194,916.52 | 51.39% | 9.03% | 14.77% | -2.56% |
合计 | 339,158,887.76 | 175,274,146.83 | 48.32% | 308,098,956.38 | 150,634,325.92 | 51.11% | 10.08% | 16.36% | -2.79% |
采购模式 | 采购内容 | 主要采购内容的金额 |
外部采购 | 原材料 | 164,433,096.61 |
外部采购 | 包装材料 | 2,946,618.28 |
外部采购 | 其他 | 650,938.98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食品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53,792,070.36 | 87.74% | 141,479,050.47 | 93.92% | 8.70% |
直接人工 | 6,368,367.01 | 3.63% | 4,375,862.56 | 2.90% | 45.53% | |
制造费用 | 12,153,936.13 | 6.93% | 4,779,412.89 | 3.17% | 154.30% | |
运输费用 | 2,959,773.33 | 1.69% | 0.00 | 0.00% |
产量与库存量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与库存量详见本节之“二、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与成本”之“(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39,158,887.76 | 100% | 308,098,956.38 | 100% | 10.08% |
分行业 | |||||
食品制造业 | 339,158,887.76 | 100.00% | 308,098,956.38 | 100.00% | 10.08% |
分产品 |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270,892,429.17 | 79.87% | 251,597,856.86 | 81.66% | 7.67% |
食用益生菌制品 | 32,620,947.38 | 9.62% | 19,892,835.33 | 6.46% | 63.98% |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 | 35,439,617.89 | 10.45% | 31,191,206.44 | 10.12% | 13.62% |
其他 | 205,893.32 | 0.06% | 5,417,057.75 | 1.76% | -96.20%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22,650,578.84 | 6.68% | 17,032,108.54 | 5.53% | 32.99% |
华北地区 | 137,052,495.02 | 40.41% | 105,409,315.03 | 34.21% | 30.02% |
华东地区 | 79,312,008.74 | 23.38% | 83,021,102.31 | 26.95% | -4.47% |
华南地区 | 5,081,381.83 | 1.50% | 3,071,198.43 | 1.00% | 65.45% |
华中地区 | 39,722,507.43 | 11.71% | 40,790,013.88 | 13.24% | -2.62% |
西北地区 | 39,228,864.28 | 11.57% | 41,650,604.09 | 13.52% | -5.81% |
西南地区 | 16,111,051.62 | 4.75% | 15,599,806.72 | 5.06% | 3.28% |
未分配 | 0.00 | 0.00% | 1,524,807.38 | 0.49% | -100.00% |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食品制造业 | 339,158,887.76 | 175,274,146.83 | 48.32% | 10.08% | 16.36% | -2.79% |
分产品 |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270,892,429.17 | 145,403,349.07 | 46.32% | 7.67% | 13.26% | -2.65% |
食用益生菌制品 | 32,620,947.38 | 15,537,159.83 | 52.37% | 63.98% | 120.49% | -12.21% |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 | 35,439,617.89 | 14,257,095.79 | 59.77% | 13.62% | 17.30% | -1.26% |
其他 | 205,893.32 | 76,542.14 | 62.82% | -96.20% | -97.50% | 19.24% |
分地区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销售量 | 吨 | 4,339.16 | 3,852.34 | 12.64% |
生产量 | 吨 | 4,387.43 | 4,021.91 | 9.09% | |
库存量 | 吨 | 356.38 | 308.11 | 15.67% | |
食用益生菌制品 | 销售量 | 吨 | 31.66 | 13.08 | 142.05% |
生产量 | 吨 | 44.32 | 19.18 | 131.07% | |
库存量 | 吨 | 22.23 | 10.29 | 116.03% | |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 | 销售量 | 吨 | 1,797.49 | 1,433.24 | 25.41% |
生产量 | 吨 | 1,660.82 | 1,412.54 | 17.58% | |
库存量 | 吨 | 4.07 | 140.74 | -97.11% |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食品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53,792,070.36 | 87.74% | 141,479,050.47 | 93.92% | 8.70% |
食品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6,368,367.01 | 3.63% | 4,375,862.56 | 2.90% | 45.53% |
食品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12,153,936.13 | 6.93% | 4,779,412.89 | 3.17% | 154.30% |
食品制造业 | 运输费用 | 2,959,773.33 | 1.69% | 0.00 | 0.0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84,006,090.2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3.7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249,043,103.64 | 73.43% |
2 | 第二名 | 16,232,105.00 | 4.79% |
3 | 第三名 | 11,289,027.18 | 3.33% |
4 | 第四名 | 4,316,504.86 | 1.27% |
5 | 第五名 | 3,125,349.56 | 0.92% |
合计 | -- | 284,006,090.24 | 83.7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6,563,754.8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1.2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2,693,362.83 | 37.31% |
2 | 第二名 | 28,470,619.47 | 16.94% |
3 | 第三名 | 24,912,087.55 | 14.83% |
4 | 第四名 | 10,929,203.54 | 6.50% |
5 | 第五名 | 9,558,481.41 | 5.69% |
合计 | -- | 136,563,754.80 | 81.27%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8,069,155.24 | 16,443,794.00 | 9.88% | |
管理费用 | 22,434,730.19 | 20,330,315.07 | 10.35% | |
财务费用 | -3,460,720.81 | 224,436.02 | -1,641.9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货币资金增加,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7,573,259.88 | 14,752,903.03 | 19.12% |
和病理条件下肠道中乳杆菌和双歧杆菌等有益微生物的多样性;研究益生菌、特定肠道菌群结构与健康和疾病的关系;筛选个性化精准干预新型益生菌。
2、益生菌在医疗领域的临床研究:研究益生菌在多囊卵巢综合征、老年肌少症等疾病患者肠道微生物调控机制以及益生菌在治疗和缓解IBS、IBD、婴幼儿呼吸系统疾病、缓解精神紧张和提高化疗效果等方面的应用。
3、益生菌、食品添加剂新产品的开发:开发常温发酵豆乳、常温浓缩酸奶、常温搅拌型杯装酸奶、植物蛋白产品和复合益生菌发酵茶饮料等新产品工艺和配方。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2 | 25 | 2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8.60% | 17.36% | 18.46%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573,259.88 | 14,752,903.03 | 15,837,094.3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18% | 4.79% | 4.98%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148,690.64 | 352,690,827.45 | 5.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476,737.60 | 254,419,873.05 | 20.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71,953.04 | 98,270,954.40 | -32.1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2,696,313.64 | 202,593,555.05 | 162.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6,949,912.07 | 247,149,169.00 | 279.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253,598.43 | -44,555,613.95 | 807.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2,016,520.00 | 300,000.00 | 150,572.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7,000.00 | 8,656,237.82 | 42.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709,520.00 | -8,356,237.82 | 5,362.0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127,874.61 | 45,359,102.63 | 125.15% |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2,292,031.68 | 20.24% | 100,164,157.07 | 21.50% | -1.26% | |
应收账款 | 119,871,717.03 | 12.00% | 102,490,409.67 | 22.00% | -10.00% | |
存货 | 44,734,167.55 | 4.48% | 30,172,010.38 | 6.48% | -2.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73,246.50 | 0.12% | 2,500,099.90 | 0.54% | -0.42% | |
固定资产 | 115,051,318.72 | 11.51% | 34,868,853.00 | 7.48% | 4.03% | |
在建工程 | 93,369,939.72 | 9.34% | 150,935,064.18 | 32.39% | -23.05%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596,100,000.00 | 427,700,000.00 | 168,400,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0.00 | 596,100,000.00 | 427,700,000.00 | 168,400,000.00 | ||||
上述合计 | 0.00 | 596,100,000.00 | 427,700,000.00 | 168,4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942,731,638.57 | 247,149,169.00 | 281.44% |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596,100,000.00 | 427,700,000.00 | 1,698,037.18 | 168,400,000.0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596,100,000.00 | 427,700,000.00 | 1,698,037.18 | 168,400,000.00 | --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43,618.15 | 11,265.12 | 11,265.12 | 0 | 0 | 0.00% | 32,468.0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2,04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428.08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合计 | -- | 43,618.15 | 11,265.12 | 11,265.12 | 0 | 0 | 0.00% | 32,468.08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3.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893.1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18.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含税)后的余额于2020年7月21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10029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1,265.12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8,875.4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468.0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77.33万元。 |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00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 | 否 | 11,181.32 | 11,181.32 | 0.00%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 | 否 | 8,989.05 | 8,989.05 | 8,765.12 | 8,765.12 | 97.51% | 2020年09月30日 | 221.59 | 221.59 | 是 | 否 |
3.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 | 否 | 14,947.78 | 14,947.78 | 0.00% | 不适用 | 否 | |||||
4.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6,000.00 | 6,00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3,618.15 | 43,618.15 | 11,265.12 | 11,265.12 | -- | -- | 221.59 | 221.5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3,618.15 | 43,618.15 | 11,265.12 | 11,265.12 | -- | -- | 221.59 | 221.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2020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8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45.9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8,460.38万元,其中:年产30吨乳酸菌粉、45吨固体饮料、45吨压片糖果和10吨即食型乳酸菌项目8,460.38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15.0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2,04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大地海腾 | 子公司 | 复配食品添加剂 | 50,000,000.00 | 136,171,461.16 | 103,633,523.08 | 154,717,545.61 | 13,685,343.65 | 9,684,994.73 |
(2)研发工作的重点
① 与专业公司或国内大型制药企业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为实时进入活菌制药领域做好前期战略布局。
② 在继续加大对益生菌产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基础上,适应不同行业和产业的需求,积极开发酸奶发酵剂系列产品和后生元产品、灭活益生菌、酸奶发酵剂系列产品的技术开发,丰富公司产品系列的构成,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③ 筹备开展益生菌保健产品开发和申报的相关工作,为进军保健品市场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④ 广泛与国内大专院校合作,系统收集国内各种优质益生菌、乳酸菌菌种资源,进一步丰富公司菌种资源库的资源储备,为建立“中国人肠道菌群资源库”积累数据和实物资料。
⑤ 积极参与益生菌行业标准的制定,为净化益生菌市场,维护和规范市场的有序竞争做努力。
⑥ 有针对性的开展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的研究和试验,为建设公司综合研发试验生产基地做好技术准备。
(3)其他重点工作
① 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力度,为建设功能完善的技术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储备人才。
② 完善员工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充满活力、更适合人才发展和创业的制度体系。
③ 有计划的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为下一步业务扩展做好研发和产能准备。
④ 以食品安全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使命,持续把产品质量作为公司的生命线,把公司打造成对社会、对客户、对消费者负责任的良心企业。
⑤ 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做好公司经营活动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竞争的风险
在应用于乳制品的复配食品添加剂领域,公司主要面临着国际食品添加剂巨头丹尼斯克、嘉吉的竞争,相对于国际食品添加剂巨头,公司在品牌认可度、资金实力等方面仍处于劣势。
在食用益生菌制品领域,公司食用益生菌原料菌粉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面临杜邦、科汉森等跨国企业的竞争;益生菌终端消费品主要面临合生元、养乐多等品牌的竞争。相对于杜邦和科汉森等跨国公司,公司因品牌上市时间较短,在品牌认知度上的差距增加了公司产品的市场推广难度。而在益生菌终端产品领域,公司还处于市场营销经验积累、营销模式探索以及营销渠道建立的阶段。在动植物微生态制剂领域,公司主要面临抗生素、酶制剂、芽孢制剂生产企业的竞争。抗生素、酶制剂、芽孢制剂等起步早,公司的动植物微生态制剂是新型产品,市场还处于培育期或开发期。
应对措施:① 继续加强产品创新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稳定性;
② 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拓宽销售渠道和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知名度和品牌认可度。
2、行业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乳制品行业,客户主要来源于乳制品企业。由于新产品、新业务的拓展均需要一定的周期且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这一特点可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此外,蒙牛乳业、伊利股份、光明乳业等龙头企业占据了我国乳制品行业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而且我国乳制品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还在继续提高,公司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状况短时间内亦难以得到很好的改善。
应对措施:① 公司正积极在植物蛋白饮料、烘焙食品等相关应用领域开展食品配方、复配食品添加剂配方及相应工艺技术的研发和市场开拓。
② 公司将重点扩大在食用益生菌领域和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的销售规模。随着公司在各领域的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不断深入,公司营业收入来源的客户多样性和行业多样性都将得到提高。
3、核心技术、产品配方和核心数据等泄密的风险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拥有较为丰富的技术成果和产品开发成果。在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以及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等方面,公司拥有62项发明专利、多项非专利技术、众多产品配方、大量检测数据、乳酸菌菌种资源库数据以及多项独特的工艺技术。核心技术泄密会使公司丧失部分技术优势,产品配方、检测数据泄密不仅会使公司失去市场机会,还可能导致公司客户遭受损失,并对公司与客户的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核心技术、产品配方、核心数据的知悉人员数量,并与核心人员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4、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运用涉及大量厂房新建和改造以及如发酵罐、离心机、冻干机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募投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规模的大幅增加将导致公司每年折旧费用相应增加,虽然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新增营业收入足以抵消折旧费用的增加,但由于从项目建成到完全达产需要一段时间,而新增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可能导致公司净利润的下滑。
应对措施:① 审慎规划基建项目,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资方针;
② 审慎进行非生产性投资,积极扩大已有产能的挖潜改造,增加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规模。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9月11日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琳湖街1251号 科拓生物金华银河菌种工厂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灏霁投资:蔡麟琳、万雪飞;上海汐泰投资:程浩然;南土资产:范自彬;域秀资产:张志遂;中融基金:潘璠;中银基金:池文丽;大象资产:邬丹妮;长城证券:刘鹏、陈姝;嘉实基金:左勇;天风证券:王聪。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编号:2020-001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09月22日 | 腾讯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诺安基金:杨谷、丁云波、蔡宇滨、康平、李玉良、耿诺、周彪、王晴;长城证券:刘鹏、陈姝。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0-002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8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82,517,69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82,517,692.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00,763,292.5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76,809.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473,969.7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32,936,310.41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0,763,292.55元。根据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0,763,292.5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517,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2,517,69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66,014,15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8,531,846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
2、公司2019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总股本6,188.7692万股为基数,每1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943,846.00元。该方案已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82,517,692.00 | 96,576,809.81 | 85.44% | 0.00 | 0.00% | 82,517,692.00 | 85.44% |
2019年 | 0.00 | 93,284,128.9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8年 | 30,943,846.00 | 91,919,313.78 | 33.66% | 0.00 | 0.00% | 30,943,846.00 | 33.66%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孙天松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1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孙卫国;张飞龙;张飞燕;张海艳;张建军;张凌宇;张永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2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
北京科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3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伙);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刘晓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4 | 2020年07月27日 | 2021-07-27 | 正常履行中 |
乔向前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5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张列兵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6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杭州凯泰成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创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谷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益阳万德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7 | 2020年07月27日 | 2021-07-27 | 正常履行中 |
马杰;孟彬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8 | 2020年07月27日 | 2021-07-27 | 正常履行中 |
陈杰 | 股份限售承诺 | 附件9 | 2020年07月27日 | 2021-07-27 | 正常履行中 |
刘晓军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0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孙天松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1 | 2020年07月27日 | 2025-07-27 | 正常履行中 |
孙卫国;张飞龙;张飞燕;张海艳;张建军;张凌宇;张永军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2 | 2020年07月27日 | 2025-07-27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科汇达 | 股份减持承 | 附件13 | 2020年07月 | 2025-07-27 | 正常履行中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诺 | 27日 | |||
张列兵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4 | 2020年07月27日 | 2025-07-27 | 正常履行中 |
乔向前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5 | 2020年07月27日 | 2025-07-27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6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马杰;孟彬 | 股份减持承诺 | 附件17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附件18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孙天松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附件19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张和平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附件20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孙天松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附件21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孙天松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附件22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刘晓军;马杰;乔向前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附件23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孟彬;余子英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附件24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附件25 | 2020年07月27日 | 2023-07-27 | 正常履行中 |
孙天松 | 其他承诺 | 附件26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科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陈杰;郭霄;杭州凯泰成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凯泰创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姜瑞波;李胜利;刘洪跃;刘晓军;马杰;孟彬;宁夏谷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乔向前;宋继宏;孙天松;孙卫国;益阳万德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余子英;张飞龙;张飞燕;张海艳;张建军;张列兵;张凌宇;张永军 | 其他承诺 | 附件27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附件28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 其他承诺 | 附件29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附件30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附件31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孙天松 | 其他承诺 | 附件32: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陈杰;郭霄;姜瑞波;李胜利;刘洪跃;刘晓军;马杰;孟彬;乔向前;宋继宏;孙天松;余子英 | 其他承诺 | 附件33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陈杰;姜瑞波;李胜利;刘洪跃;刘晓军;孟彬;乔向前;余子英 | 其他承诺 | 附件34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孙天松 | 其他承诺 | 附件35 | 2020年07月27日 | 9999-12-31 | 正常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2:(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3:(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4:(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除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5:(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除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6:(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7:(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截至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8:(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除前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9:(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0:(1)本人作为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1:(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2:(1)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附件13:(1)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4:(1)本人作为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在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5:(1)本人作为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6:(1)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本企业减持行为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并在公告中披露拟减持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在本企业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可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7:(1)本人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上述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本人持有的公司上述股票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2)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附件18: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附件19:(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控制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本人未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人将来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本人不再处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地位或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上市为止(以上述日期中较早发生者为准)。(5)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附件20:(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企业,本人未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人将来不会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营、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本人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他人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4)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孙天松不再处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地位或发行人终止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上市为止(以上述日期中较早发生者为准)。(5)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附件21:(1)本人未来将减少和规范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书面关联交易协议,严格按照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对关联交易作出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2)本人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发行人的独立董事如认为发行人与本人或本人所控制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若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该等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地利用了对发行人的控制力,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对发行人或其他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件22: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本人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 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② 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3)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4)本人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其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的20%。
(5)本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承诺如下:(1)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本人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3)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4)本人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
酬的20%,但不超过100%。(5)本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在启动条件满足时,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 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如果本人未采取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发行人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② 作为发行人董事,如果本人未采取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发行人有权将与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作为董事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附件23:(1)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本人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3)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4)本人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20%,但不超过100%。(5)本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在启动条件满足时,作为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本人未采取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发行人有权将与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作为董事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附件24:(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股票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被再次触发。(2)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3)本人承诺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的20%,但不超过100%。(4)本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在启动条件满足时,作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如果本人未采取相关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发行人有权将与本人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作为董事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附件25:(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公司全体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并不领取薪酬的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票做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天松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4)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票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①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② 公司为本次稳定股价而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净额,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净利润的20%。③ 公司单次回购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若有新聘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但不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接受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约束。附件26:1、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使用的自有房屋/自有土地因存在法律瑕疵而受到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被要求拆除或搬迁而发生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以及由此造成的经营损失,以及被有权部门罚款而支付的赔偿等),本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及其
子公司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行使追索权。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其所租赁的房产无权属证明文件而被要求搬迁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予以补偿;出租方不予补偿或者未予及时补偿的,本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前述事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行使追索权。2、待内蒙古农业大学有关在校教职工兼职创业的审批/备案政策细则出台后,本人将及时按照相关政策细则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3、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而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给予足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付及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和/或发行人其他股东行使追索权。附件27:如本人/本企业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件28:如公司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将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附件29:如因本保荐机构为科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附件30:如因本所/本公司为科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附件31:(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上述情形后,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如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上述情形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如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的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司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天松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公司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附件32:(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
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上述情形之日后,依法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应不低于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若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购条件,承诺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如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的认定或者裁定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3)本人以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以及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应自公司处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作为履约担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公司有权暂扣本人该等应享有的分红及本人应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并且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附件33:(1)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的认定或者裁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依法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3)本人以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应自公司处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作为履行担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附件34:(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具体制度安排另行确定;(5)如公司未来实行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附件35:(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具体制度安排另行确定;(6)如公司未来实行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3,044,873.97 | 1,270,735.09 | ||
合同负债 | 2,694,836.48 | 1,124,544.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0,037.49 | 146,190.76 |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2,371,525.98 | 1,135,375.48 | ||
合同负债 | 2,229,192.42 | 1,134,995.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333.56 | 379.65 |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营业成本 | 175,274,146.83 | 156,061,647.49 | 172,314,373.50 | 154,343,385.61 |
销售费用 | 18,069,155.24 | 13,026,979.58 | 21,028,928.57 | 14,745,241.46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郁、肖文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王郁1年、肖文涛4年 |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4,000 | 16,80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29,997 | 22,040 | 0 |
合计 | 53,997 | 38,840 | 0 |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国内益生菌全产业链技术开发企业,公司积极履行社会义务,为中国民族益生菌产业体系的建立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公司自2016年起联合社会各界科研机构开展“中国人肠道菌群基因库”建设工作,截至2020年公司益生菌菌种资源库保藏菌种超过20,000株,建成了国内最大的益生菌菌种资源库,为保藏民族菌种资源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公司积极参与益生菌行业标准的制定,维护益生菌行业的规范管理,推动益生菌产业的有效竞争,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以质量和安全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基础,逐步打破益生菌产业由国外厂家垄断的局面,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1)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以保障投资者及时地对公司进行了解。同时公司建立起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不定期的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电话、参与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注重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为员工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科学的员工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3)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营,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的合法权益。
(4)社会公益事业
①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最严峻的时刻,通过红十字会等社会慈善机构,向武汉雷神山医院的建设捐赠人民币200万元,子公司金华银河积极利用益生菌的免疫、抗疫功能,对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捐赠了一定数量的益生菌产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② 2020年9月,公司为支持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开展公益事业,捐赠20万元。
③ 2020年10月,公司为支持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向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捐赠100万元。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887,692 | 100.00% | 61,887,692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1,887,692 | 100.00% | 61,887,692 | 75.0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0,997,457 | 33.93% | 20,997,457 | 25.4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0,075,903 | 64.76% | 40,075,903 | 48.5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30,000 | 20,630,000 | 20,630,000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630,000 | 20,630,000 | 20,630,000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1,887,692 | 100.00% | 20,630,000 | 20,630,000 | 82,517,692 | 100.00% |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并取得了《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登记数量为82,517,69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1,887,692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20,630,000股.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由61,887,692股增加至82,517,692股,按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56元/股(基本每股收益按2020年未发行股份情况下计算),稀释每股收益为1.56元/股(稀释每股收益按2020年未发行股份情况下计算),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8.02元/股(每股净资产按2020年未发行股份情况下计算);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3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1.37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1.30元/股。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0年07月15日 | 23.70元/股 | 20,630,000 | 2020年07月27日 | 20,630,000 | 2020年07月24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2,517,692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82,517,692股,其中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61,887,692股,占总股本的75.0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20,630,000股,占总股本的25.00%。新股发行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详见第四节“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9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0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孙天松 | 境内自然人 | 30.24% | 24,954,801 | 24,954,801 | ||||
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10% | 9,985,506 | 9,985,506 | ||||
刘晓军 | 境内自然人 | 6.58% | 5,430,301 | 5,430,301 | ||||
张列兵 | 境内自然人 | 6.41% | 5,287,801 | 5,287,801 | ||||
乔向前 | 境内自然人 | 5.34% | 4,403,000 | 4,403,000 | ||||
北京科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3% | 4,316,951 | 4,316,951 | ||||
北京顺禧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0% | 4,295,000 | 4,295,000 | ||||
宁夏谷旺股权 | 境内非国有法 | 2.42% | 2,000,000 | 2,000,000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2% | 511,600 | 511,6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瑞思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7% | 466,724 | 466,724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6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瑞思三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6,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724 |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465,5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59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3,8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63,892 | |||||
#薛亚忠 | 350,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748 | |||||
#湖州国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271,068 | 人民币普通 | 271,068 |
(有限合伙)-国赞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股 |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1,6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成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9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4,7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732 |
徐秀芳 | 22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2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薛亚忠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63,100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7,648股,合计持有350,748股。 2、公司股东湖州国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赞价值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3,300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7,768股,合计持有271,068股。 |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孙天松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任职情况”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孙天松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三、任职情况”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张凌宇 | 2015年12月22日 | 4,866.4838万元人民币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孙天松 | 董事长 | 现任 | 女 | 54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24,954,801 | 0 | 0 | 0 | 24,954,801 |
刘晓军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0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5,430,301 | 0 | 0 | 0 | 5,430,301 |
乔向前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7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4,403,000 | 0 | 0 | 0 | 4,403,000 |
马杰 | 董事 | 现任 | 男 | 44 | 2019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603,600 | 0 | 0 | 0 | 603,600 |
姜瑞波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76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刘洪跃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李胜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6 | 2016年12月16日 | 2020年11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姚粟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5 | 2020年11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陈杰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39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490,000 | 0 | 0 | 0 | 490,000 |
郭霄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2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宋继宏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2 | 2017年09月12日 | 2022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孟彬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男 | 45 | 2016年12月16日 | 2020年12月30日 | 350,050 | 0 | 0 | 0 | 350,050 |
余子英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57 | 2016年12月16日 | 2022年1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其木格苏都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38 | 2020年10月27日 | 2022年12月15日 | 500,201 | 0 | 0 | 0 | 500,201 |
张凌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1 | 2020年10月27日 | 2022年12月15日 | 2,253,750 | 0 | 0 | 0 | 2,253,750 |
合计 | -- | -- | -- | -- | -- | -- | 38,985,703 | 0 | 0 | 0 | 38,985,703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胜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1月16日 | 个人原因离任 |
孟彬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0年12月30日 | 个人原因离任 |
其木格苏都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0年10月27日 | 聘任 |
张凌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2020年10月27日 | 聘任 |
姚粟 | 独立董事 | 聘任 | 2020年11月16日 | 聘任 |
刘晓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公司销售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月12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2018年9月担任和美科盛董事长、总经理。
乔向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6年8月任山东宝来利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工作性质为销售;2006年9月至2012年10月,个体工商户经营者;2007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呼和浩特市益来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内蒙和美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马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生产运营总监。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乳业事业部技术质量中心研发员,2004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经理、生产经理、生产运营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科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1月至今任大地海腾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姚粟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科研人员;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发酵工程研发部副主任;2014年12月至今,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发酵工程研发部主任;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任天津科技大学与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姜瑞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69年9月至1971年4月任山东省平原县农业局技术员;1971年5月至1979年4月任山东平原糖厂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79年4月至2003年3月任中国农科院土壤肥料所助研、副研究员、研究员、研究室主任;2003年4月至2011年1月任中国农科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主任;2011年1月退休;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烟台易远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刘洪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82年8月至1984年8月担任安徽省阜南县苗集中学物理老师;1984年8月至1986年8月,于安徽省教育学院进修;1986年8月至1989年8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中国环境保护公司职员;1993年8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0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在其他企业任职经历如下:2002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金晨财务咨询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4年6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北京君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1月至2018年9月,任北京北一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任北京成皓宇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担任中合利华(北京)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中合利华(海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中合新业(海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公司现任监事的简历如下:
陈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内蒙西贝餐饮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部,任行政主管、副部长;2010年8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内蒙古启伦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担任深圳百澳飞董事;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担任深圳百澳飞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郭霄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家二级营养师,现任公司职工监事。
2014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继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食品检验工三级资格,现任公司职工监事。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和美科健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质检部检验员,2017年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3、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刘晓军先生,参见“1、公司现任董事的简历”。
乔向前先生,参见“1、公司现任董事的简历”、
余子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内蒙古供销学校财务会计教研室助理讲师;1993年1月至2000年7月任内蒙古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处主任科员;2000年7月至2004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统计评价处主任科员;2004年2月至2005年5月任北京蒙牛宏达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5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在公司财务部工作,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任北京和美科健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余子英在担任九州大地董事、财务总监期间,曾受九州大地委派担任其多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职务,具体情况如下:2014年至今任四子王旗聚赋大地牧业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至2019年4月任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内蒙古天地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8年7月任草原和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7年6月任北京大地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内蒙古蒙泰大地生物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2017年9月任北京大地鑫农饲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任北京科兴大地饲料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内蒙古宏泰大地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其木格苏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高级营养配餐师。2005年7月至今,历任职公司研发应用经理、销售经理、研发中心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监事;2015年7月至2018年9月,任北京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凌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15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信息部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总裁助理职务;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9月至今,任深圳君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凌宇 | 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2月22日 | 否 | |
马杰 | 北京科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2月24日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孙天松 | 内蒙古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90年09月01日 | 是 | |
马杰 | 北京科汇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2月24日 | 否 |
姚粟 |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发酵工程研发部主任、职工董事 | 2004年04月01日 | 是 | |
姜瑞波 | 烟台易远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10月16日 | 否 | |
刘洪跃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9年09月01日 | 是 | |
刘洪跃 | 北京君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9月01日 | 否 | |
刘洪跃 | 北京成皓宇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0月01日 | 否 | |
刘洪跃 | 中合利华(海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01日 | 是 | |
刘洪跃 |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01日 | 是 | |
刘洪跃 | 中合新业(海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11月01日 | 否 | |
陈杰 | 内蒙古启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2015年09月17日 | 是 | |
余子英 | 四子王旗聚赋大地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1月01日 | 否 | |
张凌宇 | 北京科融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12月22日 | 否 | |
张凌宇 | 深圳君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9月01日 | 否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薪酬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担任的职务履职情况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职工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按规定发放,2020年度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899.26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孙天松 | 董事长 | 女 | 54 | 现任 | 130 | 否 |
刘晓军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0 | 现任 | 330.27 | 否 |
乔向前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7 | 现任 | 78.82 | 否 |
马杰 | 董事 | 男 | 44 | 现任 | 68.41 | 否 |
刘洪跃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7.14 | 否 |
姜瑞波 | 独立董事 | 女 | 76 | 现任 | 7.14 | 否 |
李胜利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6.55 | 否 |
姚粟 | 独立董事 | 女 | 45 | 现任 | 0 | 否 |
陈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9 | 现任 | 0 | 否 |
郭霄 | 职工监事 | 女 | 32 | 现任 | 28.37 | 否 |
宋继宏 | 职工监事 | 女 | 32 | 现任 | 27.53 | 否 |
孟彬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5 | 离任 | 48.58 | 否 |
余子英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7 | 现任 | 78.95 | 否 |
其木格苏都 | 副总经理 | 女 | 38 | 现任 | 48.03 | 否 |
张凌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31 | 现任 | 39.47 | 否 |
合计 | -- | -- | -- | -- | 899.26 | --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7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8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59 |
销售人员 | 31 |
技术人员 | 39 |
财务人员 | 14 |
行政人员 | 29 |
合计 | 17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5 |
本科 | 41 |
大专 | 67 |
中专、高中及以下 | 39 |
合计 | 172 |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使其充分行使股东的权利,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善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结构、财务核算等体系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都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各位董事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间工作严谨、勤勉尽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审慎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5次,董事出席会议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现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人员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各位监事能依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发挥监事会应用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5次,监事出席会议情况符合有关规定。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不断地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公正透明、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通过及时回复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提出的问题、接听投资者电话等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未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或与其共用,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以及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运营的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0年04月25日 | 无 |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4.16% | 2020年09月18日 | 2020年09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3)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2.25% | 2020年11月16日 | 2020年11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39)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洪跃 | 5 | 4 | 1 | 0 | 0 | 否 | 2 |
姜瑞波 | 5 | 5 | 0 | 0 | 0 | 否 | 3 |
李胜利 | 5 | 3 | 2 | 0 | 0 | 否 | 2 |
姚粟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相关制度,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定期召开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就年度审计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进行了沟通,并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和激励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和合理化。
4、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充分了解公司现有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勤勉程度等综合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制度和流程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制定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1 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2)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3)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重大损失;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为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2)公司管理、技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期间内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确定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缺陷所使用基准涉及职业判断的运用。对于营利性主体以持续经营业务的税前利润(经审计的近三年平均数)作为基准;如果持续经营业务的税前利润不稳定,可使用其他基准例如总资产等。重大缺陷: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一般缺陷:错报<合并税前利润的3%。 | 重大缺陷: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重要缺陷: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3%≤错报<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一般缺陷:错报<合并税前利润的3%。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1)0100816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郁、肖文涛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六、4。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科拓生物应收账款余额为121,625,453.29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753,736.26元,账面价值较高。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 由于科拓生物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我们将科拓生物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评价并测试科拓生物管理层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评估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复核管理层经济指标的选取并评估结合相关关键假设合理且可能的变化,对前瞻性信息执行敏感性测试的分析结果; 获取科拓生物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科拓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科拓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科拓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科拓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科拓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科拓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科拓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2,292,031.68 | 100,164,157.0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8,4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04,718.65 | 4,964,825.00 |
应收账款 | 119,871,717.03 | 102,490,409.6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35,854.62 | 6,473,570.7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6,662.00 | 231,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4,734,167.55 | 30,172,010.3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6,223,810.77 | 4,522,087.93 |
流动资产合计 | 767,208,962.30 | 249,018,060.78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73,246.50 | 2,500,099.9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5,051,318.72 | 34,868,853.00 |
在建工程 | 93,369,939.72 | 150,935,064.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8,822,017.34 | 20,567,073.4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913,334.43 | 1,913,334.43 |
长期待摊费用 | 667,944.43 | 1,405,607.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9,048.63 | 1,322,541.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38,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2,036,849.77 | 216,951,074.18 |
资产总计 | 999,245,812.07 | 465,969,134.9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6,347,029.51 | 42,537,090.30 |
预收款项 | 3,044,873.97 | |
合同负债 | 2,229,192.4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66,463.14 | 9,393,675.83 |
应交税费 | 5,467,478.30 | 8,269,175.87 |
其他应付款 | 1,382,407.21 | 503,485.27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333.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64,434,904.14 | 63,748,301.2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175,000.00 | 1,475,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8,699.05 | 916,925.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23,699.05 | 2,391,925.20 |
负债合计 | 66,658,603.19 | 66,140,226.4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2,517,692.00 | 61,887,69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9,101,672.68 | 173,550,182.1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031,533.79 | 20,484,136.8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32,936,310.41 | 143,906,897.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32,587,208.88 | 399,828,908.52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32,587,208.88 | 399,828,908.5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99,245,812.07 | 465,969,134.96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1,936,567.89 | 72,270,029.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4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09,211,081.55 | 90,961,199.9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13,447.38 | 5,396,509.37 |
其他应收款 | 98,482,312.36 | 83,259,483.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71,517.18 | 11,180,307.8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1,342,767.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765,757,693.48 | 263,067,530.5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8,147,090.75 | 139,473,944.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2,378,387.90 | 3,182,522.51 |
在建工程 | 90,188,554.40 | 90,188,554.4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580,381.69 | 7,104,318.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7,951.85 | 318,795.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714.54 | 66,352.8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574,081.13 | 240,334,487.52 |
资产总计 | 1,002,331,774.61 | 503,402,018.1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89,799,673.76 | 99,723,795.00 |
预收款项 | 1,270,735.09 | |
合同负债 | 1,134,995.83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00,779.30 | 5,401,100.67 |
应交税费 | 4,723,783.19 | 5,739,003.27 |
其他应付款 | 3,887,832.20 | 5,508,653.3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9.65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747,443.93 | 117,643,287.3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0,139.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0,139.66 | |
负债合计 | 104,917,583.59 | 117,643,287.3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2,517,692.00 | 61,887,69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6,101,672.68 | 170,550,182.1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031,533.79 | 20,484,136.82 |
未分配利润 | 200,763,292.55 | 132,836,719.8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7,414,191.02 | 385,758,730.7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02,331,774.61 | 503,402,018.10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39,158,887.76 | 308,098,956.38 |
其中:营业收入 | 339,158,887.76 | 308,098,956.3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2,769,546.48 | 205,434,683.57 |
其中:营业成本 | 175,274,146.83 | 150,634,325.9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878,975.15 | 3,048,909.53 |
销售费用 | 18,069,155.24 | 16,443,794.00 |
管理费用 | 22,434,730.19 | 20,330,315.07 |
研发费用 | 17,573,259.88 | 14,752,903.03 |
财务费用 | -3,460,720.81 | 224,436.02 |
其中:利息费用 | 337,473.55 | |
利息收入 | 3,498,190.62 | 156,889.30 |
加:其他收益 | 7,485,554.93 | 5,779,545.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71,183.78 | 1,293,654.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73,239.09 | 99.9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1,705.77 | -1,861,794.1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20.02 | 2,839,951.7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710,605.78 | 110,715,630.78 |
加:营业外收入 | 67,265.45 | 5,542.32 |
减:营业外支出 | 4,602,489.40 | 137,244.1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3,175,381.83 | 110,583,928.94 |
减:所得税费用 | 16,598,572.02 | 17,299,800.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37 | 1.5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37 | 1.51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70,762,540.17 | 256,447,874.54 |
减:营业成本 | 156,061,647.49 | 141,225,265.93 |
税金及附加 | 2,262,815.55 | 2,055,538.64 |
销售费用 | 13,026,979.58 | 10,986,061.73 |
管理费用 | 13,320,538.30 | 11,654,876.44 |
研发费用 | 8,753,946.77 | 9,176,128.71 |
财务费用 | -3,391,307.47 | -109,972.04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3,401,149.38 | 123,692.51 |
加:其他收益 | 5,910,825.87 | 3,781,932.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62,860.06 | -1,206,345.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73,239.09 | -2,499,900.1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0,921.99 | -392,713.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338,068.0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232,527.87 | 88,980,917.13 |
加:营业外收入 | 1.80 | 0.23 |
减:营业外支出 | 3,204,119.79 | 921.7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7,028,409.88 | 88,979,995.64 |
减:所得税费用 | 11,554,440.17 | 12,782,088.1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473,969.71 | 76,197,907.5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473,969.71 | 76,197,907.5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5,473,969.71 | 76,197,907.5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0,855,763.26 | 346,928,364.0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03,466.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89,460.43 | 5,762,463.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2,148,690.64 | 352,690,827.4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4,795,027.67 | 161,910,158.2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710,249.50 | 33,539,065.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062,033.72 | 33,719,126.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09,426.71 | 25,251,522.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476,737.60 | 254,419,873.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71,953.04 | 98,270,954.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2,679,488.27 | 202,193,555.0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825.37 | 4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2,696,313.64 | 202,593,555.0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279,912.07 | 46,249,169.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15,670,000.00 | 200,9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6,949,912.07 | 247,149,169.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253,598.43 | -44,555,613.9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2,016,52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2,016,520.00 | 3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3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6,237.8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07,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7,000.00 | 8,656,237.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709,520.00 | -8,356,237.8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127,874.61 | 45,359,102.6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104,157.07 | 54,745,054.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232,031.68 | 100,104,157.07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8,512,507.68 | 300,590,700.4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57,758.84 | 3,998,02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5,770,266.52 | 304,588,721.6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6,050,784.16 | 158,171,919.0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752,588.02 | 16,246,126.4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227,962.04 | 23,578,241.6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69,368.14 | 77,495,566.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9,100,702.36 | 275,491,854.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669,564.16 | 29,096,867.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1,171,164.55 | 202,193,555.0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1,171,164.55 | 202,593,555.0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13,710.51 | 3,317,336.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6,170,000.00 | 200,9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7,883,710.51 | 204,217,336.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6,712,545.96 | -1,623,781.7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2,016,52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2,016,5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307,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07,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9,709,52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9,666,538.20 | 27,473,085.9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210,029.69 | 44,736,943.7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876,567.89 | 72,210,029.69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887,692.00 | 173,550,182.13 | 20,484,136.82 | 143,906,897.57 | 399,828,908.52 | 399,828,908.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887,692.00 | 173,550,182.13 | 20,484,136.82 | 143,906,897.57 | 399,828,908.52 | 399,828,908.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630,000.00 | 415,551,490.55 | 7,547,396.97 | 89,029,412.84 | 532,758,300.36 | 532,758,300.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576,809.81 | 96,576,809.81 | 96,576,809.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630,000.00 | 415,551,490.55 | 436,181,490.55 | 436,181,490.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630,000.00 | 415,551,490.55 | 436,181,490.55 | 436,181,490.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47,396.97 | -7,547,396.9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47,396.97 | -7,547,396.9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2,517,692.00 | 589,101,672.68 | 28,031,533.79 | 232,936,310.41 | 932,587,208.88 | 932,587,208.88 |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887,692.00 | 173,550,182.13 | 12,493,105.17 | 53,902,674.48 | 301,833,653.78 | 301,833,653.78 | |||||||||
加:会计 | 371,24 | 4,339, | 4,711, | 4,711,1 |
政策变更 | 0.90 | 884.90 | 125.80 | 25.8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887,692.00 | 173,550,182.13 | 12,864,346.07 | 58,242,559.38 | 306,544,779.58 | 306,544,779.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9,790.75 | 85,664,338.19 | 93,284,128.94 | 93,284,128.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284,128.94 | 93,284,128.94 | 93,284,128.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619,790.75 | -7,619,790.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19,790.75 | -7,619,790.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887,692.00 | 173,550,182.13 | 20,484,136.82 | 143,906,897.57 | 399,828,908.52 | 399,828,908.5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887,692.00 | 170,550,182.13 | 20,484,136.82 | 132,836,719.81 | 385,758,730.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887,692.00 | 170,550,182.13 | 20,484,136.82 | 132,836,719.81 | 385,758,730.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630,000.00 | 415,551,490.55 | 7,547,396.97 | 67,926,572.74 | 511,655,460.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5,473,969.71 | 75,473,969.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630,000.00 | 415,551,490.55 | 436,181,490.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630,000.00 | 415,551,490.55 | 436,181,490.5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547,396.97 | -7,547,396.9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547,396.97 | -7,547,396.97 | ||||||||||
2.对所有者(或 |
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2,517,692.00 | 586,101,672.68 | 28,031,533.79 | 200,763,292.55 | 897,414,191.02 |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1,887,692.00 | 170,550,182.13 | 12,493,105.17 | 60,917,434.93 | 305,848,414.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71,240.90 | 3,341,168.11 | 3,712,409.01 | |||||||||
前期 |
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887,692.00 | 170,550,182.13 | 12,864,346.07 | 64,258,603.04 | 309,560,82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9,790.75 | 68,578,116.77 | 76,197,907.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197,907.52 | 76,197,907.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619,790.75 | -7,619,790.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19,790.75 | -7,619,790.7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887,692.00 | 170,550,182.13 | 20,484,136.82 | 132,836,719.81 | 385,758,730.76 |
2、持续经营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4号——上市公司从事食品及酒制造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6“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5“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非银行企业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并表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为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 |
合同资产: | |
未结算的合同款项组合 | 本组合为客户尚未结算的合同款项 |
质保金组合 | 本组合为质保金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测算,信用风险极低的其他应收款 |
保证金类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12、应收账款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8)“金融资产减值”。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及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8)“金融资产减值”。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7、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集团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集团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集团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集团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使用年限 | 直线法 |
非专利技术 | 预计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 |
商标权 | 预计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 |
专利技术 | 预计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改造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集团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
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集团销售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益生菌制品、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除使用量在发出商品时不确定的青贮类产品客户外,在商品已经发出并确定客户的已签收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对于使用量在发出时不确定的青贮类产品客户,本集团根据客户出具的使用量确认单据确认收入实现。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不超过9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部分合同存在合同折扣及考核罚款等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
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①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4“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相关描述。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无须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3,044,873.97 | 1,270,735.09 | ||
合同负债 | 2,694,836.48 | 1,124,544.33 |
其他流动负债 | 350,037.49 | 146,190.76 |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2,371,525.98 | 1,135,375.48 | ||
合同负债 | 2,229,192.42 | 1,134,995.83 |
其他流动负债 | 142,333.56 | 379.65 |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营业成本 | 175,274,146.83 | 156,061,647.49 | 172,314,373.50 | 154,343,385.61 |
销售费用 | 18,069,155.24 | 13,026,979.58 | 21,028,928.57 | 14,745,241.4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0,164,157.07 | 100,164,157.0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64,825.00 | 4,964,825.00 | |
应收账款 | 102,490,409.67 | 102,490,409.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473,570.73 | 6,473,570.7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1,000.00 | 231,00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172,010.38 | 30,172,010.3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22,087.93 | 4,522,087.9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9,018,060.78 | 249,018,060.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00,099.90 | 2,500,099.9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868,853.00 | 34,868,853.00 | |
在建工程 | 150,935,064.18 | 150,935,064.1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0,567,073.48 | 20,567,073.4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913,334.43 | 1,913,334.4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5,607.67 | 1,405,607.6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2,541.52 | 1,322,541.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38,500.00 | 3,438,5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6,951,074.18 | 216,951,074.18 | |
资产总计 | 465,969,134.96 | 465,969,134.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2,537,090.30 | 42,537,090.30 | |
预收款项 | 3,044,873.97 | -3,044,873.97 | |
合同负债 | 2,694,836.48 | 2,694,836.4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9,393,675.83 | 9,393,675.83 | |
应交税费 | 8,269,175.87 | 8,269,175.87 | |
其他应付款 | 503,485.27 | 503,485.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0,037.49 | 350,037.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748,301.24 | 63,748,301.2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75,000.00 | 1,475,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6,925.20 | 916,925.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91,925.20 | 2,391,925.20 | |
负债合计 | 66,140,226.44 | 66,140,226.4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1,887,692.00 | 61,887,69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3,550,182.13 | 173,550,182.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484,136.82 | 20,484,136.8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3,906,897.57 | 143,906,897.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9,828,908.52 | 399,828,908.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9,828,908.52 | 399,828,908.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65,969,134.96 | 465,969,134.9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2,270,029.69 | 72,270,029.6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90,961,199.94 | 90,961,199.94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5,396,509.37 | 5,396,509.37 | |
其他应收款 | 83,259,483.72 | 83,259,483.7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180,307.86 | 11,180,307.8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3,067,530.58 | 263,067,530.5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9,473,944.15 | 139,473,944.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82,522.51 | 3,182,522.51 | |
在建工程 | 90,188,554.40 | 90,188,554.4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104,318.33 | 7,104,318.3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8,795.29 | 318,795.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352.84 | 66,352.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0,334,487.52 | 240,334,487.52 | |
资产总计 | 503,402,018.10 | 503,402,018.1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9,723,795.00 | 99,723,795.00 | |
预收款项 | 1,270,735.09 | -1,270,735.09 | |
合同负债 | 1,124,544.33 | 1,124,544.33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01,100.67 | 5,401,100.67 | |
应交税费 | 5,739,003.27 | 5,739,003.27 | |
其他应付款 | 5,508,653.31 | 5,508,653.3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6,190.76 | 146,190.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643,287.34 | 117,643,287.3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17,643,287.34 | 117,643,287.3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61,887,692.00 | 61,887,69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0,550,182.13 | 170,550,182.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484,136.82 | 20,484,136.82 | |
未分配利润 | 132,836,719.81 | 132,836,719.8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5,758,730.76 | 385,758,730.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03,402,018.10 | 503,402,018.10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或者按照3%税率简易征收 | 13%、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5%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为应纳流转税额的3%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为应纳流转税额的2%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科拓生物 | 15% |
大地海腾 | 25% |
金华银河 | 15% |
青岛九和 | 25% |
内蒙和美 | 15% |
青岛研究院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247.56 | 3,073.06 |
银行存款 | 202,112,331.66 | 100,008,688.07 |
其他货币资金 | 149,452.46 | 152,395.94 |
合计 | 202,292,031.68 | 100,164,157.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8,400,000.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68,400,000.00 | |
其中: | ||
合计 | 168,4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9,580.00 | 1,964,825.00 |
商业承兑票据 | 3,985,138.65 | 3,000,000.00 |
合计 | 4,304,718.65 | 4,964,825.0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40,000.00 | |
合计 | 1,540,000.00 |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1,920.00 | 0.23% | 241,92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1,625,453.29 | 100.00% | 1,753,736.26 | 1.44% | 119,871,717.03 | 104,453,931.70 | 99.77% | 1,963,522.03 | 1.88% | 102,490,409.6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1,625,453.29 | 100.00% | 1,753,736.26 | 1.44% | 119,871,717.03 | 104,453,931.70 | 99.77% | 1,963,522.03 | 1.88% | 102,490,409.67 |
组合小计 | 121,625,453.29 | 100.00% | 1,753,736.26 | 1.44% | 119,871,717.03 | 104,453,931.70 | 100.00% | 1,963,522.03 | 1.88% | 102,490,409.67 |
合计 | 121,625,453.29 | 1,753,736.26 | 119,871,717.03 | 104,695,851.70 | 2,205,442.03 | 102,490,409.67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含0.5年) | 116,465,123.09 | 256,223.27 | 0.22% |
0.5年至1年(含1年) | 3,105,287.75 | 180,106.69 | 5.80% |
1年到2年(含2年) | 967,138.00 | 229,501.85 | 23.73% |
2年到3年(含3年) | 202,711.95 | 202,711.95 | 100.00% |
3年到4年(含4年) | 435,262.50 | 435,262.50 | 100.00% |
4年到5年(含5年) | 362,100.00 | 362,1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87,830.00 | 87,830.00 | 100.00% |
合计 | 121,625,453.29 | 1,753,736.26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9,570,410.84 |
其中:6个月以内 | 116,465,123.09 |
7-12个月 | 3,105,287.75 |
1至2年 | 967,138.00 |
2至3年 | 202,711.95 |
3年以上 | 885,192.50 |
3至4年 | 435,262.50 |
4至5年 | 362,100.00 |
5年以上 | 87,830.00 |
合计 | 121,625,453.2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2,205,442.03 | -209,785.77 | 241,920.00 | 1,753,736.26 | ||
合计 | 2,205,442.03 | -209,785.77 | 241,920.00 | 1,753,736.26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 241,920.00 |
收回银行存款 | ||
合计 | 241,920.00 |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2,991,615.41 | 76.46% | 204,581.56 |
第二名 | 5,907,418.00 | 4.86% | 12,996.32 |
第三名 | 2,449,582.50 | 2.01% | 148,847.78 |
第四名 | 2,323,280.00 | 1.91% | 5,111.22 |
第五名 | 1,368,000.00 | 1.12% | 3,009.60 |
合计 | 105,039,895.91 | 86.3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34,854.62 | 99.92% | 2,794,325.44 | 43.17% |
1至2年 | 1,000.00 | 0.08% | 3,679,245.29 | 56.83% |
合计 | 1,235,854.62 | -- | 6,473,570.73 | -- |
单位名称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990,566.01 | 80.15% |
第二名 | 63,942.24 | 5.17% |
第三名 | 50,943.36 | 4.12% |
第四名 | 27,650.00 | 2.24% |
第五名 | 27,020.00 | 2.19% |
合计 | 1,160,121.61 | 93.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46,662.00 | 231,000.00 |
合计 | 146,662.00 | 231,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17,300.00 | 211,000.00 |
备用金借支 | 20,000.00 | |
代收代付款 | 29,362.00 | |
合计 | 146,662.00 | 231,000.0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2,662.00 |
1至2年 | 42,000.00 |
3年以上 | 72,000.00 |
3至4年 | 70,000.00 |
5年以上 | 2,000.00 |
合计 | 146,662.0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押金 | 50,000.00 | 1至2年及3至4年 | 34.09% | |
第二名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 | 3至4年 | 20.46% | |
第三名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 | 3至4年 | 20.46% | |
第四名 | 代收代付款 | 29,362.00 | 1年内 | 20.02% | |
第五名 | 保证金/押金 | 4,000.00 | 1至2年及5年以上 | 2.73% | |
合计 | -- | 143,362.00 | -- | 97.75%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193,958.22 | 27,193,958.22 | 12,877,620.63 | 12,877,620.63 | ||
库存商品 | 14,409,385.30 | 14,409,385.30 | 10,410,884.71 | 10,410,884.71 |
合同履约成本 | 540,807.35 | 540,807.35 | 174,757.28 | 174,757.28 | ||
发出商品 | 2,590,016.68 | 2,590,016.68 | 6,708,747.76 | 6,708,747.76 | ||
合计 | 44,734,167.55 | 44,734,167.55 | 30,172,010.38 | 30,172,010.3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221,342,767.12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782,956.13 | 3,849,762.64 |
预缴税金 | 98,087.52 | 672,325.29 |
合计 | 226,223,810.77 | 4,522,087.9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君拓 | 2,500,099.90 | 853,614.31 | -473,239.09 | 1,173,246.50 | |||||||
小计 | 2,500,099.90 | 853,614.31 | -473,239.09 | 1,173,246.50 | |||||||
合计 | 2,500,099.90 | 853,614.31 | -473,239.09 | 1,173,246.5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5,051,318.72 | 34,868,853.00 |
合计 | 115,051,318.72 | 34,868,853.00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573,989.64 | 5,258,214.34 | 16,322,469.67 | 1,432,998.99 | 2,936,391.20 | 47,524,063.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29,642.29 | 63,800,585.54 | 12,599.54 | 317,723.15 | 93,060,550.52 | |
(1)购置 | 33,284.47 | 12,599.54 | 50,694.35 | 96,578.3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929,642.29 | 63,767,301.07 | 267,028.80 | 92,963,972.1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542.90 | 8,253,221.95 | 283,858.48 | 111,087.71 | 8,730,711.04 | |
(1)处置或 | 82,542.90 | 3,182,364.74 | 283,858.48 | 111,087.71 | 3,659,853.83 |
报废 | ||||||
(2) 转入在建工程 | 5,070,857.21 | 5,070,857.21 | ||||
4.期末余额 | 50,503,631.93 | 5,175,671.44 | 71,869,833.26 | 1,161,740.05 | 3,143,026.64 | 131,853,903.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86,572.01 | 1,931,009.53 | 6,010,481.89 | 504,078.84 | 1,223,068.57 | 12,655,210.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5,375.02 | 864,564.94 | 4,446,235.82 | 219,650.19 | 471,011.12 | 7,946,837.09 |
(1)计提 | 1,945,375.02 | 864,564.94 | 4,446,235.82 | 219,650.19 | 471,011.12 | 7,946,837.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415.75 | 3,433,104.42 | 197,981.84 | 89,961.32 | 3,799,463.33 | |
(1)处置或报废 | 78,415.75 | 2,047,025.30 | 197,981.84 | 89,961.32 | 2,413,384.21 | |
(2) 转入在建工程 | 1,386,079.12 | 1,386,079.12 | ||||
4.期末余额 | 4,931,947.03 | 2,717,158.72 | 7,023,613.29 | 525,747.19 | 1,604,118.37 | 16,802,584.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571,684.90 | 2,458,512.72 | 64,846,219.97 | 635,992.86 | 1,538,908.27 | 115,051,318.7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587,417.63 | 3,327,204.81 | 10,311,987.78 | 928,920.15 | 1,713,322.63 | 34,868,853.00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仓库及办公楼 | 1,786,827.77 | 历史遗留问题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3,369,939.72 | 150,935,064.18 |
合计 | 93,369,939.72 | 150,935,064.1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食用益生菌制品项目 | 60,043,318.22 | 60,043,318.22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 90,188,554.40 | 90,188,554.40 | 90,188,554.40 | 90,188,554.40 |
目 | ||||||
动植物微生态制剂项目 | 2,822,978.72 | 2,822,978.72 | 703,191.56 | 703,191.56 | ||
零星项目 | 358,406.60 | 358,406.60 | ||||
合计 | 93,369,939.72 | 93,369,939.72 | 150,935,064.18 | 150,935,064.18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食用益生菌制品项目 | 107,290,500.00 | 60,043,318.22 | 32,920,653.94 | 92,963,972.16 | 102.15% | 100% | 募股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2,256,300.00 | 90,188,554.40 | 90,188,554.40 | 59.23% | 60% | 其他 | ||||||
合计 | 259,546,800.00 | 150,231,872.62 | 32,920,653.94 | 92,963,972.16 | 90,188,554.40 | -- | -- | --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合计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894,966.12 | 2,512,830.11 | 9,433,962.00 | 478,693.84 | 338,916.24 | 28,659,368.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3,097.35 | 153,097.35 | ||||
(1)购置 | 153,097.35 | 153,097.3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894,966.12 | 2,512,830.11 | 9,433,962.00 | 478,693.84 | 492,013.59 | 28,812,465.6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480,210.97 | 852,970.52 | 4,323,899.25 | 250,168.30 | 185,045.79 | 8,092,294.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665.23 | 213,242.66 | 1,179,245.26 | 74,757.60 | 62,242.74 | 1,898,153.49 |
(1)计提 | 368,665.23 | 213,242.66 | 1,179,245.26 | 74,757.60 | 62,242.74 | 1,898,153.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48,876.20 | 1,066,213.18 | 5,503,144.51 | 324,925.90 | 247,288.53 | 9,990,448.3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46,089.92 | 1,446,616.93 | 3,930,817.49 | 153,767.94 | 244,725.06 | 18,822,017.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14,755.15 | 1,659,859.59 | 5,110,062.75 | 228,525.54 | 153,870.45 | 20,567,073.48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合计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大地海腾 | 1,913,334.43 | 1,913,334.43 | ||||
合计 | 1,913,334.43 | 1,913,334.43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大地海腾与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相关的长期资产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3,422,344.75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1,913,334.43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15,335,679.18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权,共支付价款10,000,000.00元,合并日北京大地海腾工贸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价值为8,086,665.57元,公司确认因购买北京大地海腾工贸有限公司形成商誉1,913,334.43元;经测试,北京大地海腾工贸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1,405,607.67 | 737,663.24 | 667,944.43 | ||
合计 | 1,405,607.67 | 737,663.24 | 667,944.4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14,141.35 | 227,680.05 | 1,807,982.38 | 272,844.8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486,612.67 | 372,991.90 | 5,522,977.84 | 828,446.68 |
可抵扣亏损 | 1,747,511.19 | 262,126.68 | ||
递延收益 | 1,175,000.00 | 176,250.00 | 1,475,000.00 | 221,250.00 |
合计 | 6,923,265.21 | 1,039,048.63 | 8,805,960.22 | 1,322,541.5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514,237.56 | 878,559.39 | 3,667,700.77 | 916,925.20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 1,134,264.38 | 170,139.66 | ||
合计 | 4,648,501.94 | 1,048,699.05 | 3,667,700.77 | 916,925.20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期末互抵金额 | 或负债期末余额 | 期初互抵金额 | 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9,048.63 | 1,322,541.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8,699.05 | 916,925.2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9,594.91 | 397,459.65 |
可抵扣亏损 | 3,592,589.75 | 3,921,663.97 |
合计 | 3,832,184.66 | 4,319,123.62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908,874.04 | ||
2021年 | 956,584.32 | 956,584.32 | |
2022年 | 518,120.04 | 518,120.04 | |
2023年 | 901,379.09 | 901,379.09 | |
2024年 | 636,706.48 | 636,706.48 | |
2025年 | 579,799.82 | ||
合计 | 3,592,589.75 | 3,921,663.97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3,438,500.00 | 3,438,500.00 | ||||
合计 | 3,438,500.00 | 3,438,5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款 | 33,385,269.79 | 35,533,426.66 |
工程设备款 | 9,003,446.03 | 5,425,222.13 |
服务采购款 | 3,958,313.69 | 1,578,441.51 |
合计 | 46,347,029.51 | 42,537,090.3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2,229,192.42 | 2,694,836.48 |
合计 | 2,229,192.42 | 2,694,836.48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295,276.33 | 37,127,184.34 | 37,606,796.61 | 8,815,664.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8,399.50 | 647,579.33 | 695,179.75 | 50,799.08 |
合计 | 9,393,675.83 | 37,774,763.67 | 38,301,976.36 | 8,866,463.1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220,745.10 | 33,218,240.85 | 33,758,142.14 | 8,680,843.81 |
2、职工福利费 | 260.00 | 853,761.05 | 853,761.05 | 260.00 |
3、社会保险费 | 61,371.71 | 961,793.33 | 907,634.90 | 115,530.1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4,505.44 | 953,429.21 | 892,706.07 | 115,228.58 |
工伤保险费 | 2,199.78 | 3,830.75 | 5,922.29 | 108.24 |
生育保险费 | 4,666.49 | 4,533.37 | 9,006.54 | 193.32 |
4、住房公积金 | 12,899.52 | 2,074,466.00 | 2,068,335.41 | 19,030.11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923.11 | 18,923.11 | ||
合计 | 9,295,276.33 | 37,127,184.34 | 37,606,796.61 | 8,815,664.0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4,170.84 | 628,192.20 | 672,828.38 | 49,534.66 |
2、失业保险费 | 4,228.66 | 19,387.13 | 22,351.37 | 1,264.42 |
合计 | 98,399.50 | 647,579.33 | 695,179.75 | 50,799.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465,932.70 | 3,684,395.35 |
企业所得税 | 2,623,167.88 | 4,131,013.42 |
个人所得税 | 19,382.40 | 24,098.0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8,947.91 | 187,381.30 |
教育附加费 | 57,689.86 | 112,872.95 |
地方教育发展费 | 50,210.93 | 76,303.16 |
土地使用税 | 35,160.00 | 19,900.00 |
房产税 | 66,952.00 | 33,211.64 |
印花税 | 60,034.62 | |
合计 | 5,467,478.30 | 8,269,175.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382,407.21 | 503,485.27 |
合计 | 1,382,407.21 | 503,485.2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押金、保证金等 | 753,297.50 | 458,150.10 |
欠付日常经营费用 | 614,586.69 | |
其他 | 14,523.02 | 45,335.17 |
合计 | 1,382,407.21 | 503,485.2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42,333.56 | 350,037.49 |
合计 | 142,333.56 | 350,037.49 |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75,000.00 | 7,099,231.18 | 7,399,231.18 | 1,175,000.00 | |
合计 | 1,475,000.00 | 7,099,231.18 | 7,399,231.18 | 1,175,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专利奖励金 | 217,890.00 | 217,89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发展基金 | 3,002,391.00 | 3,002,391.00 | 与收益相关 | |||||
上市奖励 | 2,200,000.00 | 2,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补贴 | 3,000.00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52,638.49 | 152,638.49 | 与收益相关 | |||||
复工复产补助 | 22,750.00 | 22,75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收返还 | 875,561.69 | 875,561.69 | 与收益相关 | |||||
金华双龙计划项目 | 320,000.00 | 3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婺城区亮化达标小微企业 | 5,000.00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程推进建设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认证奖励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年产2200吨饲用复合乳酸菌微生态制剂项目 | 1,475,000.00 | 300,000.00 | 1,1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 计 | 1,475,000.00 | 7,099,231.18 | 7,399,231.18 | 1,175,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1,887,692.00 | 20,630,000.00 | 20,630,000.00 | 82,517,692.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3,550,182.13 | 415,551,490.55 | 589,101,672.68 | |
合计 | 173,550,182.13 | 415,551,490.55 | 589,101,672.6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484,136.82 | 7,547,396.97 | 28,031,533.79 | |
合计 | 20,484,136.82 | 7,547,396.97 | 28,031,533.79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3,906,897.57 | 53,902,674.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339,884.9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3,906,897.57 | 58,242,559.3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547,396.97 | 7,619,790.75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2,936,310.41 | 143,906,897.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39,158,887.76 | 175,274,146.83 | 308,098,956.38 | 150,634,325.92 |
合计 | 339,158,887.76 | 175,274,146.83 | 308,098,956.38 | 150,634,325.92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2,130.57 | 836,410.37 |
教育费附加 | 456,377.80 | 480,478.32 |
房产税 | 912,406.16 | 1,071,652.92 |
土地使用税 | 53,670.18 | 125,955.55 |
车船使用税 | 2,260.00 | 4,226.67 |
印花税 | 366,049.76 | 224,881.94 |
地方教育发展费 | 293,555.36 | 305,164.48 |
水利建设基金 | 2,525.32 | 139.28 |
合计 | 2,878,975.15 | 3,048,909.5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234,920.81 | 4,251,450.72 |
办公运营费用 | 1,094,040.36 | 1,494,678.96 |
业务招待费 | 645,845.82 | 447,003.98 |
广告宣传费 | 10,424,457.55 | 6,856,963.03 |
运输费及装卸费 | 2,673,583.30 | |
服务费 | 346,749.43 | 264,718.23 |
其他 | 323,141.27 | 455,395.78 |
合计 | 18,069,155.24 | 16,443,794.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678,747.88 | 13,616,037.93 |
行政运营费用 | 4,061,331.61 | 3,553,159.54 |
折旧摊销费 | 2,412,237.67 | 1,860,113.41 |
中介服务费 | 2,019,545.45 | 1,081,381.61 |
其他 | 262,867.58 | 219,622.58 |
合计 | 22,434,730.19 | 20,330,315.07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49,333.08 | 8,915,567.80 |
直接投入费用 | 3,894,883.81 | 4,451,935.77 |
折旧摊销 | 335,932.72 | 520,138.77 |
委外及其他费用 | 2,793,110.27 | 865,260.69 |
合计 | 17,573,259.88 | 14,752,903.0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37,473.55 | |
减:利息收入 | 3,498,190.62 | 156,889.30 |
手续费 | 37,469.81 | 43,851.77 |
合计 | -3,460,720.81 | 224,436.02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7,399,231.18 | 5,779,545.5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86,323.75 | |
合 计 | 7,485,554.93 | 5,779,545.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3,239.09 | 99.9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46,385.6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8,037.18 | 1,293,555.05 |
合计 | 3,371,183.78 | 1,293,654.95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 451,705.77 | -1,861,794.18 |
合计 | 451,705.77 | -1,861,794.1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2,820.02 | 2,839,951.70 |
合 计 | 12,820.02 | 2,839,951.7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67,265.45 | 5,542.32 | 67,265.45 |
合计 | 67,265.45 | 5,542.32 | 67,265.4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552,182.24 | 3,552,182.24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034,325.01 | 7,140.70 | 1,034,325.01 |
其中:固定资产 | 1,034,325.01 | 7,140.70 | 1,034,325.01 |
其他 | 15,982.15 | 130,103.46 | 15,982.15 |
合计 | 4,602,489.40 | 137,244.16 | 4,602,489.4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183,305.28 | 17,583,630.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15,266.74 | -283,830.70 |
合计 | 16,598,572.02 | 17,299,8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3,175,381.8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976,307.2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26,254.6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2,863.8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0,985.8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5,372.1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5,483.77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1,952,967.79 |
所得税费用 | 16,598,572.0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099,231.18 | 5,479,545.50 |
往来款 | 1,059,933.09 | 126,028.42 |
利息收入 | 1,443,972.41 | 156,889.30 |
其他 | 86,323.75 | 0.23 |
合计 | 9,689,460.43 | 5,762,463.4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往来款 | 96,673.15 | 2,897,602.90 |
付现期间费用 | 24,238,007.02 | 22,195,027.67 |
捐赠支出 | 3,200,000.00 | |
其他 | 374,746.54 | 158,891.69 |
合计 | 27,909,426.71 | 25,251,522.2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3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发行费用 | 12,307,000.00 | |
合计 | 12,307,00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96,576,809.81 | 93,284,128.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51,705.77 | 1,861,794.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946,837.09 | 3,198,704.9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898,153.49 | 1,984,069.3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737,663.24 | 649,420.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12,820.02 | -2,839,951.70 |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4,325.01 | 7,140.7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57,787.06 | 337,473.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71,183.78 | -1,293,654.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3,492.89 | -245,464.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1,773.85 | -38,365.8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562,157.17 | -1,696,928.2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791,483.52 | 8,055,012.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10,034.98 | -4,992,425.2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671,953.04 | 98,270,954.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2,232,031.68 | 100,104,157.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0,104,157.07 | 54,745,054.4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127,874.61 | 45,359,102.63 |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2,232,031.68 | 100,104,157.07 |
其中:库存现金 | 30,247.56 | 3,073.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2,112,331.66 | 100,008,688.0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9,452.46 | 92,395.9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2,232,031.68 | 100,104,157.07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0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60,000.00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专利奖励金 | 217,890.00 | 其他收益 | 217,890.00 |
企业发展基金 | 3,002,391.00 | 其他收益 | 3,002,391.00 |
上市奖励 | 2,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200,000.00 |
就业补贴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152,638.49 | 其他收益 | 152,638.49 |
复工复产补助 | 22,750.00 | 其他收益 | 22,750.00 |
税收返还 | 875,561.69 | 其他收益 | 875,561.69 |
金华双龙计划项目 | 320,000.00 | 其他收益 | 320,000.00 |
婺城区亮化达标小微企业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程推进建设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新认证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合并成本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合并成本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大地海腾 | 北京 | 北京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金华银河 | 金华 | 金华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青岛九和 | 青岛 | 青岛 | 工业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内蒙和美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青岛研究院 | 青岛 | 青岛 | 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500,099.9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2,499,900.10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99,900.10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73,246.5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473,239.09 | |
--综合收益总额 | -473,239.09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外币货币性项目。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银行借款。
(3)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均为短期结构性存款,由于到期日较近,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
2、信用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下表所列项目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项 目 | 年末 | 年初 |
应收账款—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2,991,615.41 | 78,862,259.26 |
项 目 | 1年以内 |
应付账款 | 46,347,029.51 |
其他应付款 | 1,382,407.21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68,400,000.00 | 168,4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 168,400,000.00 | 168,400,000.00 |
资产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和平 | 孙天松配偶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张和平 | 接受劳务 | 1,300,000.00 | 1,300,000.00 | 否 | 1,149,996.0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992,588.09 | 7,697,033.9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82,517,692.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82,517,692.00 |
(3)注销青岛科拓恒通乳酸菌产业化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青岛科拓恒通乳酸菌产业化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青岛科拓恒通乳酸菌产业化开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研究院”)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2月取得青岛市城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青岛研究院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决定准予青岛研究院注销登记。至此,青岛研究院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年产10,000吨食品配料生产项目”、“年产8,000吨畜牧养殖及农用微生态产品生产项目”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合称“原募投项目”)调整用于“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和“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以下合称“新募投项目”)。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科拓生物有限公司以实施“食品板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科拓微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实施“微生态制剂生产基地项目”。
本次拟变更的新募投项目是公司在聚焦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对原募投项目的替代和延伸,新募投项目中既涵盖了原募投项目中食品配料、动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线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也新增了食用益生菌制品的产能扩建。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不仅符合市场需求,也有利于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全体股东利益。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422,511.80 | 100.00% | 211,430.25 | 0.19% | 109,211,081.55 | 91,403,552.18 | 100.00% | 442,352.24 | 0.48% | 90,961,199.9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6,104,659.89 | 87.83% | 211,430.25 | 0.22% | 95,893,229.64 | 81,917,081.61 | 89.62% | 442,352.24 | 0.54% | 81,474,729.37 |
并表关联方组合 | 13,317,851.91 | 12.17% | 13,317,851.91 | 9,486,470.57 | 10.38% | 9,486,470.57 |
合计 | 109,422,511.80 | 100.00% | 211,430.25 | 0.19% | 109,211,081.55 | 91,403,552.18 | 100.00% | 442,352.24 | 0.48% | 90,961,199.9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5年以内(含0.5年) | 96,104,659.89 | 211,430.25 | 0.22% |
合计 | 96,104,659.89 | 211,430.25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6,172,496.89 |
其中:6个月以内 | 104,028,896.89 |
7-12个月 | 2,143,600.00 |
1至2年 | 3,250,014.91 |
合计 | 109,422,511.8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442,352.24 | -230,921.99 | 211,430.25 |
合计 | 442,352.24 | -230,921.99 | 211,430.25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2,974,115.41 | 84.97% | |
第二名 | 13,317,851.91 | 12.17% | 204,543.06 |
第三名 | 973,774.46 | 0.89% | 2,142.30 |
第四名 | 725,980.00 | 0.66% | 1,597.16 |
第五名 | 540,198.76 | 0.50% | 1,188.44 |
合计 | 108,531,920.54 | 99.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98,482,312.36 | 83,259,483.72 |
合计 | 98,482,312.36 | 83,259,483.72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3,300.00 | 33,000.00 |
对并表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98,449,012.36 | 83,226,483.72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98,482,312.36 | 83,259,483.72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8,222,312.36 |
1至2年 | 230,000.00 |
3年以上 | 30,000.00 |
3至4年 | 30,000.00 |
合计 | 98,482,312.3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金华银河 | 对并表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96,244,442.36 | 1年以内 | 97.73% | |
青岛九和 | 对并表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1,800,000.00 | 1年以内 | 1.83% | |
青岛研究院 | 对并表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404,570.00 | 2年以内 | 0.41% | |
昆明雪兰牛奶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30,000.00 | 3至4年 | 0.03% | |
张巧兰 | 保证金/押金 | 3,300.00 | 1年以内 | ||
合计 | -- | 98,482,312.36 | -- | 100.00% |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6,973,844.25 | 136,973,844.25 | 136,973,844.25 | 136,973,844.25 | ||
对联营、合营企 | 1,173,246.50 | 1,173,246.50 | 2,500,099.90 | 2,500,099.90 |
业投资 | ||||||
合计 | 138,147,090.75 | 138,147,090.75 | 139,473,944.15 | 139,473,944.15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大地海腾 | 55,166,697.80 | 55,166,697.80 | |||||
金华银河 | 12,711,891.81 | 12,711,891.81 | |||||
内蒙和美 | 51,404,987.30 | 51,404,987.30 | |||||
青岛科拓研究院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青岛九和 | 16,690,267.34 | 16,690,267.34 | |||||
合计 | 136,973,844.25 | 136,973,844.25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君拓 | 2,500,099.90 | 853,614.31 | -473,239.09 | 1,173,246.50 | |||||||
小计 | 2,500,099.90 | 853,614.31 | -473,239.09 | 1,173,246.50 | |||||||
合计 | 2,500,099.90 | 853,614.31 | -473,239.09 | 1,173,246.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0,762,540.17 | 156,061,647.49 | 256,447,874.54 | 141,225,265.93 |
合计 | 270,762,540.17 | 156,061,647.49 | 256,447,874.54 | 141,225,265.93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73,239.09 | -2,499,900.1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46,385.6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89,713.46 | 1,293,555.05 |
合计 | 3,362,860.06 | -1,206,345.05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24,880.7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99,231.1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8,037.1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1,92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0,898.94 | 主要系对外捐赠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6,323.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07,354.38 | |
合计 | 5,942,139.49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33% | 1.37 | 1.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39% | 1.29 | 1.2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备查文件包括: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原件;
2、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5、其他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