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独立董事 | 于成 | 工作原因 | 王雪莲 |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5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焦炭 | 指 | 炼焦物料在隔绝空气的高温炭化室内经过热解、缩聚、固化、收缩等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而获得的固体炭质材料。用于高炉炼铁和用于铜、铅、锌、钛、锑、汞等有色金属的鼓风炉冶炼,起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 |
粗苯 | 指 | 煤热解生成的粗煤气中的产物之一,经脱氨后的焦炉煤气中回收的苯系化合物,其中以苯含量为主,称之为粗苯。主要用于深加工制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 |
洗油 | 指 | 是煤焦油精馏过程中的重要馏份之一,约占煤焦油的6.5-10%,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富含喹啉、异喹啉、吲哚、α-甲基萘、β-甲基荼、联苯、二甲基荼、苊、氧芴和芴等宝贵的有机化工原料。目前主要用于从焦炉煤气中洗苯或萘。作为分离提取联苯、甲基萘、苊、芴、氧芴等产品的原料,以吸收粗苯用。此外还用于配制防腐油,生产喹啉、吲哚、扩散剂、减水剂等,也是工业设备及机械设备的清洗剂 |
甲醇 | 指 | 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液体。纯品略带乙醇气味,粗品刺鼻难闻。能与水、乙醇、乙醚、苯、酮类和大多数其他有机溶剂混溶。是基础的有机化工原料和优质燃料。主要应用于精细化工、塑料等领域,用来制造甲醛、醋酸、氯甲烷、甲氨、硫酸二甲酯等多种有机产品,也是农药、医药的重要原料之一。甲醇在深加工后可作为一种新型清洁燃料,也加入汽油掺烧。甲醇和氨反应可以制造一甲胺 |
沫煤 | 指 | 也叫末煤,粒度小于等于13mm的煤 |
稳定轻烃 | 指 | 外观为透明液体,主要由C4-C10各簇烃类组成,按研究法辛烷值可分为90号、93号、97号三个牌号,主要用于化工原料和高清洁燃油添加剂 |
煤焦油 | 指 | 煤焦油是炼焦工业煤热解生成的粗煤气中的产物之一,是一种黑色或黑褐色粘稠状液体,可燃并有腐蚀性。煤焦油是煤化学工业的主要原料之一,其成分达上万种,主要含有苯、甲苯、二甲苯、萘、蒽等芳烃,以及芳香族含氧化合物,含氮、含硫的杂环化合物等多种有机物 |
针状焦 | 指 | 针状焦其外观为银灰色、有金属光泽的多孔固体,其结构具有明显流动纹理,孔大而少且略呈椭圆形,颗粒有较大的长宽比,有如纤维状或针状的纹理走向,摸之有润滑感,是生产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炭素材料、炭纤维、锂电负极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等高端炭素制品的原料。根据生产工艺的不同,针状焦可分为煅前针状焦(生焦)和煅后针状焦(熟焦)两种 |
石墨烯 | 指 | 是从石墨材料中剥离出来、由碳原子组成的只有一层原子厚度的二维晶体,是目前发现的硬度最高、韧性最强的纳米材料 |
公司 | 指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宝泰隆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aota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NM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焦云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维舟 | 唐晶 |
联系地址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
电话 | 0464-2915999 | 0464-2919908 |
传真 | 0464-2915999 | 0464-2919908 |
电子信箱 | wwz0451@163.com | 475542078@qq.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4603 |
公司办公地址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4603 |
公司网址 | http://www.btlgf.com |
电子信箱 | btljt2009@126.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宝泰隆 | 601011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健商务大厦20层220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凤美、隋国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4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 | 张敏、刘啸波 |
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7年9月8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结项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2,674,729,838.30 | 2,725,523,206.67 | -1.86 | 3,560,926,847.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553,352.95 | 70,410,524.49 | -23.94 | 340,483,46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7,186,251.87 | 60,596,244.63 | -22.13 | 372,319,78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313,641.33 | 218,350,896.56 | 47.61 | 429,527,440.25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15,001,882.32 | 6,163,463,875.71 | 0.84 | 6,076,221,613.96 |
总资产 | 11,090,519,678.09 | 10,831,778,554.56 | 2.39 | 10,921,189,344.61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4 | -25 | 0.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4 | -25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4 | -25 | 0.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7 | 1.15 | 减少0.28个百分点 | 5.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0.99 | 减少0.23个百分点 | 6.33 |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0年较2019年增加47.61%,主要是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减少幅度较大,原因是本年公司加大存货管理力度,在保证正常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减少存货对资金的占用,同时,支付职工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也较上年略有下降;2019年较2018年减少49.16%,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减少、预收货款减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0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35,846,359.60 | 527,106,362.34 | 574,845,093.77 | 936,932,022.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90,784.16 | 4,612,941.53 | 2,702,610.77 | 40,047,016.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063,557.89 | 4,315,527.52 | 392,343.93 | 45,541,938.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938,602.93 | 30,451,968.23 | -69,017,077.78 | 157,940,147.95 |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21,437.03 | 参见附注七、73“资产处置收益”和75“营业外支出” | -43,734,184.24 | -34,129,667.30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700,802.47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74“营业外收入”和84“政府补助” | 42,646,843.76 | 27,980,858.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70,909.73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和68“投资收益” | -29,828,058.62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455,414.10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00.55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 | 157,922.4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0,793.96 | 参见附注七、74“营业外收入”和75“营业外支出” | 7,186,315.20 | -1,014,544.5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1,825.51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中“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及其他”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058.43 | 17,258,446.07 | 3,570,084.22 | |
所得税影响额 | -2,328,528.30 | -13,245,649.28 | 1,585,006.98 | |
合计 | 6,367,101.08 | 9,814,279.86 | -31,836,320.47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484,023.26 | 15,405,971.88 | -4,078,051.38 | 0.00 |
合计 | 19,484,023.26 | 15,405,971.88 | -4,078,051.38 | 0.00 |
(1)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① 循环经济产业链。即公司开采和采购的炼焦用原煤送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给干熄焦电厂发电;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客户,副产品煤焦油、粗苯等继续深加工或直接外销;因焦炭工序采用干法熄焦工艺,故回收的余热用于干熄焦电厂发电和生产蒸汽,电力和蒸汽主要供给公司内部使用,剩余电量上网销售;电厂的余热除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供暖外,输至宝泰隆供热公司,为周边多个居民小区、单位供暖;宝泰隆甲醇公司利用炼焦工序所产生的焦炉煤气和宝泰隆甲醇公司空分车间所生产的氧气合成甲醇;甲醇工序所生产的甲醇驰放气经过变压吸附,制成纯度99.96%的氢气后,与炼焦工序所生产的煤焦油一起提供给宝泰隆新能源公司,在煤焦油加氢工艺前对煤焦油进行预处理,将喹啉不溶物提取后,生产中间相炭微球,将提取了喹啉不溶物后的煤沥青生产针状焦,将预处理后剩余的煤焦油及中油生产精制洗油;将公司开采和采购的无烟煤及焦化工序生产的化工焦、焦粒送入稳定轻烃工序造气炉,所产的煤气与焦化工序副产的煤气一并送入稳定轻烃工序的甲醇单元,生产甲醇,稳定轻烃工序所产的稳定轻烃、重油及LPG外销;稳定轻烃工序、焦化工序、宝泰隆甲醇公司所生产的粗氢气,经过PSA工艺提纯至99.999%后,除宝泰隆新能源公司自用外,其余部分作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燃料外销。
② 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改变煤化工企业过分依赖钢铁市场的现状,公司深化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即产业由煤化工向新材料转型,推进石墨烯及中间相炭微球、针状焦等新材料产业项目;产品由传统煤化工向煤基清洁能源升级,推进实施稳定轻烃项目和芳烃项目。
③ 资源和技术。七台河市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马场矿区、宝清县大雁煤矿等八座煤矿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合计总产能465万吨/年,建成投产后可以部分提供公司煤化工产品所需原材料,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时公司拥有的密林石墨矿区目前已探明晶质石墨矿物量为721.26万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区报告》、《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II区报告》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详查区报告》),建成投产后,可以为公司石墨及石墨烯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31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7项,2020年累计市级重大科技项目7项。
(2)公司业绩驱动因素:逐步完善的循环经济模式使公司传统业务产品的成本显著降低,新兴业务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实现产业向清洁能源及新材料领域转型升级;随着公司八座煤矿的逐步建成,将大大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带来比较稳定的利润来源。
2020年,受焦炭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东北地区焦炭市场整体价格呈先弱后强的趋势。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焦炭行业:2020年东北地区焦炭价格震荡为主,大致呈现“W”型走势。一季度整体呈下跌趋势,4月份探底后反弹上涨,三季度小幅下探后,8月又开始一路上行至年末。
注:数据来源wind2020年受全球范围内新冠疫情影响,中国经济存在下行压力。“两会”提出对2020年经济增速不设具体目标,也反映出经济增长承压的严峻形势。作为国内经济发展的能源支柱,煤炭行业的景气程度依赖于宏观经济的表现。从上游煤炭市场来看,2020上半年煤炭价格趋势总体呈“V”字行情,主要原因是初期受疫情影响使得煤炭消耗量偏低,煤价持续低迷,后期由于疫情得到控制,各行业生产逐步恢复,加之北方进入采暖季,煤炭需求快速增长,致使煤价快速并持续上涨。东北地区由于受煤矿去产能政策影响,在产煤矿数量大幅减少使煤炭产量降低,煤炭市场价格高于同期全国其他地区,从而成为影响焦炭利润下滑的重要因素。
从下游钢铁市场来看,2020年,国内钢铁市场呈现宽幅震荡、波动上行格局。其中,一季度因疫情影响震荡下行,二季度以来随着需求恢复震荡上行,11-12月份因铁矿石、焦炭主要原料价格上涨,带动市场明显“翘尾”,在需求淡季承接不畅下冲高回落(摘自兰格钢铁网)。
■煤化工行业:2020年甲醇价格全年呈现V字形走势,1-7月份呈下降趋势,8-12月份开始逐渐呈上升趋势;2020年,与精制洗油相关的柴油最高价为5215元/吨,最低价为3595元/吨,高低价差为1620元/吨,均价为4142元/吨,同比下跌22.48%。
注:数据来源wind■热电行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热电行业属于公用事业行业,行业变化相对稳定。■新材料行业:
从针状焦行业来看,煅前针状焦主要用于生产锂电负极材料,煅后针状焦主要用于制造电炉炼钢石墨电极。近几年受针状焦市场需求旺盛影响,针状焦新上企业和产能大幅增加,市场竞争激烈,国内针状焦企业生产针状焦的技术水平和产品价格大大低于国外同类企业,导致2020年国内针状焦市场价格大幅下滑。
煅前针状焦方面:我国针状焦市场销量涨幅明显,国产针状焦贡献较大,国产油系针状焦因其质量优势,市场出货量明显好于煤系针状焦,针状焦市场销售总量的增加主要得益于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对针状焦需求量的增长。煤系针状焦行业受国家环保政策影响较大。
注: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煅后针状焦方面:中国针状焦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年底价格开始反弹,主因是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需求大幅下降,新增产能大幅增加,造成整体价格下跌。
注: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从石墨烯行业来看,石墨烯下游应用在导热,电极材料,复合材料等领域逐步进入产业化阶段,多家企业宣布进入石墨烯导热应用产业将推动对上游石墨烯原料的需求增加。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我国东北地区产业链较完整的独立焦化企业,较大的甲醇生产企业,国际领先的高温煤焦油加氢加工企业和黑龙江省煤化工行业龙头企业,跻身于全国化工企业500强、黑龙江省企业50强及黑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是黑龙江省氢能利用及“碳中和”领军企业。
公司的焦炭及煤化工产品销售范围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部分业务已辐射到河北省;公司作为国内石墨烯行业领先企业之一,为了进一步促进石墨烯技术产业化,宝泰隆公司相继投产了1000吨石墨烯导电油墨生产线、20吨高浓缩石墨烯分散液生产线以及宝希(七台河)公司的石墨烯电热膜生产线,并继续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合作,开展石墨烯下游应用新技术的开发,宝泰隆的石墨烯产业正逐步从实验室向工业化阶段进步。目前,石墨烯浆料和石墨烯粉体已制成护膝、护颈、护腰、石墨烯柔性电热膜、远红外发热画、卷轴画、墙暖等应用产品,并得到用户的认可。另外,公司正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推进氧化石墨烯定向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导热膜产业的发展。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宝泰隆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循环经济优势、资源优势、转型升级优势、科技优势,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循环经济优势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宝泰隆公司自2003年成立至今,一直秉承“实业报国、裕民兴邦”经营理念,公司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延伸“环环相扣、业业相生”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资源综合利用、“吃干榨净”、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着力实施“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一发展战略。宝泰隆公司现已经形成了“原煤开采洗选、煤炭炼焦造气、煤气合成甲醇、甲醇制稳定轻烃和芳烃清洁燃料、煤焦油加氢制煤基高标号清洁精致洗油、煤焦油提取针状焦和中间相炭微球高级碳材料、煤泥煤矸石热电联产、灰渣制环保建材”完整的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产品主要涉及新材料、煤基清洁能源、高级碳材料、煤化工产品、城市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随着宝泰隆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拓宽和延长,将煤炭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资源优势
1、煤炭资源优势
七台河市是东北地区最重要的焦煤产区和黑龙江省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煤炭保有储量18亿吨,远景储量42亿吨。主要煤种有焦煤、肥煤、气煤、无烟煤,焦煤储量居东北总储量四分之一。煤炭品质以低磷、低硫、高热值、高灰熔点和高化学活性的“两低三高”而著称,有工业粮食“精粉”之美称。丰富的煤炭资源可保障公司以煤化工为基础的产品升级战略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公司的马场煤矿、大雁煤矿等八座煤矿煤矿资源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合计总产能465万吨/年。宝清县大雁煤矿、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宝泰隆一矿正在建设中。
2、石墨资源优势
七台河市石墨矿床属亚洲三大石墨矿床之一,截止目前,全市范围内包括公司所属的密林石墨矿区在内,已探明的具备一定规模的石墨矿床主要有4处。公司拥有勘查面积为16.35平方公里的密林石墨探矿权,现勘探工作已完成,累计探明晶质石墨矿石储量11245.17万吨,晶质石墨矿物量721.26万吨。目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详查Ⅰ区,已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矿勘探Ⅱ区,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手续已报送至国家自然资源部,待批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密林石墨详查区,已完成勘探工作,正在编制详查报告,下步将报送至国家自然资源部,开展报告评审工作。
(三)转型升级优势
1、产业转型优势
黑龙江是中国天然石墨产量最多的省份,七台河作为黑龙江石墨主产地之一,公司发展石墨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公司已经开展了石墨烯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正积极打造以石墨烯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未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除在天然石墨方面有转型布局,在人造石墨方面亦有转型项目。针状焦作为碳素行业和锂电负极材料行业必需的优质原材料之一,倍受业界关注,因其特有性质,被广泛应用于“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碳素材料、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电化学电容器、核石墨”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针状焦产品在销售收入中占比较去年提高。
另外,公司正积极跟踪国内外先进的技术(①利用风能、光伏发电电解水制绿氢,就地与回收的二氧化碳通过氢气混合余气重整方法,制备甲醇,②利用太阳光光能或低品位余热热能以二氧化碳和水为原料,在等离激元催化反应器内通过一步光(热)催化反应,合成汽油、柴油等长链烷烃组分的液态混合物,以及天然气、乙烯等气态混合物;③利用二氧化碳在催化剂作用下与环氧化物制备二氧化碳基高分子材料,如聚碳酸亚丙酯,简称 PPC ,无需经过碳的还原过程,产品可代替传统石油基产品,能够降低传统化石能源的消耗),积极推进公司“碳中和”产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开始实施氢提纯、压缩项目,力争在黑龙江乃至全国范围内布局氢能产业,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
2、产品升级优势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传统煤化工产业向现代有机化工产业的升级,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始调试,该项目是利用现有过剩的焦化产能,利用化工焦(或无烟煤)造气,合成甲醇,制取稳定轻烃。该项目所生产的稳定轻烃产品不仅可以作为高清洁汽油的添加剂,还可以作为化工原料。以稳定轻烃产品作为高清洁汽油的添加剂,可以对传统汽油进行调和,提升普通汽油的指标。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使公司由传统煤化工产业升级到现代煤基清洁能源产业,还将示范引领焦化行业走出困境,摆脱对钢铁行业的依赖,真正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结合已获批的马场矿区煤种情况,开展试烧实验,将原来单一化工焦为原料技改成以化工焦和无烟煤为原料,并根据试烧结果以及调试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及工艺落后技术进行调整。
(四)技术优势
公司先后获得了高温煤焦油加氢、后延迟焦化和焦炉煤气制甲醇组合工艺专利、干熄焦工装装置专利、复合柴油的制造方法专利、低硫低磷铸造焦的生产方法专利、焦炉煤气制甲醇合成尾气联产煤焦油加氢制取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工艺专利,公司以东北地区独占方式拥有《一种氧化石墨烯真空涡流剥离装置》的专利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各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31项,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7项,2020年累计市重大科技项目7项。
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七台河市政府合作成立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报告期内重点推进氧化石墨烯定向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导热膜研究,与多家企业开发氧化石墨烯定向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导热膜等系列产品;着重开展石墨烯导热膜、石墨烯发热材料、石墨烯复合双极板、石墨烯复合树脂等产业方向的技术研发,积极实施氧化石墨烯生产线改造、针状焦技术升级、氢能利用等项目。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公司面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煤矿整合等多重压力,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挖掘管理潜力,切实加强成本管理,全力加大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力度,有效的应对了外部环境的变化。2020年生产焦炭120.78万吨,采购原煤106.4万吨,采购精煤99.87万吨,确保了原料煤的供应,提高了精细化管理水平。生产甲醇9.3万吨,销售10.21万吨,全年发电3.29亿度,供热306.1万吉焦。为缓解原料采购压力,实现原料煤自给,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八座煤矿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宝清县大雁煤矿一期工程主井、副井、风井三条井筒已完成移交,进入二期建设工程。2020年公司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得到新提高,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强化双重预防和应急管理;加强废气、废水、固废治理和碳排放管理。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采购原煤106.4万吨,采购精煤99.87万吨;入洗原煤89.61万吨;生产精煤44.28万吨,焦炭(含焦粉、焦粒)120.78万吨,甲醇公司生产甲醇9.3万吨;加工煤焦油6.2万吨,生产精制洗油2.21万吨;发电3.29亿度;供热306.1万吉焦;公司累计销售焦炭(含焦粉、焦粒)
127.04万吨;洗沫煤5.77万吨;粗苯1.49万吨;甲醇10.21万吨;1#精制洗油2.15万吨,2#精制洗油1,285吨,未转化油4,935吨,沥青调和组分3.15万吨;针状焦10,945.45吨,上网电量0.78亿度。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472.98万元,同比下降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55.34万元,同比下降2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18.63万元,同比下降22.1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674,729,838.30 | 2,725,523,206.67 | -1.86 |
营业成本 | 2,286,093,290.21 | 2,311,191,523.98 | -1.09 |
销售费用 | 7,788,097.95 | 56,249,787.75 | -86.15 |
管理费用 | 178,032,899.89 | 160,582,969.12 | 10.87 |
研发费用 | 12,842,516.02 | 13,402,725.63 | -4.18 |
财务费用 | 109,196,409.96 | 54,731,836.58 | 99.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313,641.33 | 218,350,896.56 | 47.6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835,935.86 | -321,939,152.8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91,910.03 | -168,449,890.60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焦行业 | 2,059,624,172.83 | 1,855,716,285.18 | 9.90 | 3.02 | -4.14 | 增加6.73个百分点 |
煤化工行业 | 338,524,799.73 | 153,715,683.78 | 54.59 | -21.42 | -8.33 | 减少6.48个百分点 |
热电行业 | 131,066,099.37 | 127,946,530.90 | 2.38 | 1.93 | 15.00 | 减少11.09个百分点 |
新材料行业 | 41,455,558.41 | 43,210,332.83 | -4.23 | -66.76 | 8.52 | 减少72.31个百分点 |
其他 | 30,026,425.78 | 24,258,783.51 | 19.21 | -3.93 | -49.35 | 增加72.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炭 | 2,028,148,411.87 | 1,821,403,017.75 | 10.19 | 1.89 | -5.40 | 增加6.93个百分点 |
沫煤 | 31,384,840.61 | 34,237,110.38 | -9.09 | 256.80 | 229.11 | 增加9.18个百分点 |
甲醇 | 165,568,784.95 | 88,104,077.70 | 46.79 | -11.73 | 2.92 | 减少7.57个百分点 |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 | 125,512,673.35 | 45,336,939.91 | 63.88 | -32.97 | -36.54 | 增加2.03个百分点 |
电力 | 42,817,449.44 | 43,308,777.47 | -1.15 | 19.78 | 75.83 | 减少32.24个百分点 |
供热 | 88,248,649.93 | 84,637,753.43 | 4.09 | -4.51 | -1.83 | 减少2.62个百分点 |
针状焦系列 | 40,587,367.52 | 42,427,502.96 | -4.53 | -67.13 | 10.99 | 减少73.58个百分点 |
其他 | 78,428,878.45 | 45,392,436.60 | 42.12 | -11.77 | -25.02 | 增加10.2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黑龙江省 | 1,151,425,700.58 | 852,255,325.24 | 25.98 | -7.19 | -7.86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吉林省 | 343,266,102.24 | 325,695,269.22 | 5.12 | 180.41 | 157.58 | 增加8.41个百分点 |
辽宁省 | 1,047,700,785.87 | 977,513,435.99 | 6.70 | -14.86 | -16.71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58,304,467.43 | 49,383,585.75 | 15.30 | -51.88 | -36.23 | 减少20.79个百分点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焦炭、焦粉、焦粒 | 吨 | 1,207,791.00 | 1,270,437.15 | 23,449.09 | -9.36 | 6.06 | -72.76 |
沫煤 | 吨 | 293,003.90 | 57,654.00 | 219,394.96 | -7.15 | 243.36 | 25.17 |
粗苯 | 吨 | 14,987.00 | 14,913.44 | 423.05 | 2.15 | 0.09 | 21.05 |
甲醇 | 吨 | 93,008.98 | 102,124.00 | 10,199.67 | -13.79 | 0.45 | 46.73 |
精制洗油 | 吨 | 22,096.50 | 22,834.34 | 9,079.89 | -35.84 | -25.38 | -8.49 |
沥青调和组分 | 吨 | 35,485.00 | 31,496.06 | 218.51 | -54.49 | 19.80 | -78.02 |
电力 | 度 | 328,740,768.00 | 132,111,940.00 | 0 | -5.91 | 18.46 | - |
供热 | 吉焦 | 3,060,996.00 | 2,907,159.00 | 0 | 0.70 | 0.79 | - |
针状焦系列产品 | 吨 | 1,964.00 | 10,945.45 | 10,571.08 | -93.11 | -20.02 | -51.31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煤焦产品 | 材料 | 1,725,068,277.78 | 90.41 | 2,199,767,731.82 | 95.49 | -21.58 | - |
人工 | 47,827,876.40 | 2.51 | 58,547,559.50 | 2.54 | -18.31 | - | |
折旧 | 32,599,131.34 | 1.71 | 34,877,409.22 | 1.51 | -6.53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2,652,930.35 | 5.38 | 10,363,401.29 | 0.45 | 890.53 | - | |
小计 | 1,908,148,215.87 | 100.00 | 2,303,556,101.83 | 100.00 | -17.17 | - | |
煤基化工产品 | 材料 | 73,375,586.26 | 55.20 | 177,953,636.34 | 75.54 | -58.77 | - |
人工 | 16,712,744.61 | 12.57 | 15,982,616.67 | 6.78 | 4.57 | - | |
折旧 | 31,833,096.68 | 23.95 | 36,956,276.50 | 15.69 | -13.86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1,003,380.00 | 8.28 | 4,687,857.77 | 1.99 | 134.72 | - | |
小计 | 132,924,807.55 | 100.00 | 235,580,387.28 | 100.00 | -43.58 | - | |
热电产品 | 材料 | 137,807,440.82 | 69.54 | 125,193,546.92 | 78.71 | 10.08 | - |
人工 | 12,019,781.97 | 6.07 | 8,432,972.29 | 5.30 | 42.53 | - | |
折旧 | 22,588,185.83 | 11.40 | 9,399,767.78 | 5.91 | 140.31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5,743,784.48 | 12.99 | 16,022,496.23 | 10.07 | 60.67 | - |
小计 | 198,159,193.10 | 100.00 | 159,048,783.22 | 100.00 | 24.59 | - | |
新材料产品 | 材料 | 6,815,004.84 | 51.68 | 66,429,618.28 | 67.65 | -89.74 | - |
人工 | 1,784,317.22 | 13.53 | 9,673,536.91 | 9.85 | -81.55 | - | |
折旧 | 4,338,556.30 | 32.90 | 19,770,612.39 | 20.13 | -78.06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48,202.28 | 1.88 | 2,319,672.01 | 2.36 | -89.30 | - | |
小计 | 13,186,080.64 | 100.00 | 98,193,439.59 | 100.00 | -86.57 | -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焦炭(含焦粉、焦粒) | 材料 | 1,556,420,071.55 | 89.66 | 2,008,780,163.88 | 95.39 | -22.52 | - |
人工 | 46,033,857.84 | 2.65 | 54,434,610.50 | 2.58 | -15.43 | - | |
折旧 | 31,424,825.13 | 1.81 | 33,238,107.89 | 1.58 | -5.46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2,089,144.90 | 5.88 | 9,480,278.16 | 0.45 | 976.86 | - | |
小计 | 1,735,967,899.42 | 100.00 | 2,105,933,160.43 | 100.00 | -17.57 | - | |
沫煤 | 材料 | 168,648,206.23 | 97.95 | 190,987,567.94 | 96.64 | -11.70 | - |
人工 | 1,794,018.55 | 1.04 | 4,112,949.00 | 2.08 | -56.38 | - | |
折旧 | 1,174,306.21 | 0.68 | 1,639,301.33 | 0.83 | -28.37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563,785.45 | 0.33 | 883,123.13 | 0.45 | -36.16 | - | |
小计 | 172,180,316.45 | 100.00 | 197,622,941.40 | 100.00 | -12.87 | - | |
甲醇 | 材料 | 35,148,114.39 | 49.28 | 48,715,827.34 | 61.88 | -27.85 | - |
人工 | 9,223,184.30 | 12.93 | 8,508,225.85 | 10.81 | 8.40 | - | |
折旧 | 17,670,165.00 | 24.77 | 17,695,503.01 | 22.48 | -0.14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9,283,188.86 | 13.02 | 3,811,858.03 | 4.84 | 143.53 | - | |
小计 | 71,324,652.55 | 100.00 | 78,731,414.23 | 100.00 | -9.41 | - | |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 | 材料 | 28,116,101.81 | 62.50 | 126,831,025.31 | 84.21 | -77.83 | - |
人工 | 4,897,147.90 | 10.89 | 6,311,777.40 | 4.19 | -22.41 | - | |
折旧 | 11,003,160.64 | 24.46 | 16,825,850.66 | 11.17 | -34.61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966,451.52 | 2.15 | 642,324.83 | 0.43 | 50.46 | - | |
小计 | 44,982,861.87 | 100.00 | 150,610,978.20 | 100.00 | -70.13 | - | |
电 | 材料 | 81,840,157.56 | 73.62 | 61,536,581.80 | 84.39 | 32.99 | - |
人工 | 6,037,487.89 | 5.43 | 3,033,945.26 | 4.16 | 99.00 | - | |
折旧 | 13,035,019.16 | 11.73 | 4,370,139.27 | 5.99 | 198.27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0,256,598.88 | 9.23 | 3,979,570.23 | 5.46 | 157.73 | - | |
小计 | 111,169,263.49 | 100.00 | 72,920,236.56 | 100.00 | 52.45% | - |
供热 | 材料 | 55,967,283.26 | 64.98 | 63,656,965.12 | 73.91 | -12.08 | - |
人工 | 5,982,294.08 | 6.95 | 5,399,027.03 | 6.27 | 10.80 | - | |
折旧 | 9,553,166.68 | 11.09 | 5,029,628.51 | 5.84 | 89.94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5,487,185.60 | 17.98 | 12,042,926.00 | 13.98 | 28.60 | - | |
小计 | 86,989,929.61 | 101.00 | 86,128,546.66 | 100.00 | 1.00 | - | |
煅前焦 | 材料 | 55,360,932.53 | 68.87 | 不适用 | - | ||
人工 | 7,433,098.50 | 9.25 | 不适用 | - | |||
折旧 | 15,711,584.21 | 19.55 | 不适用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1,880,286.78 | 2.34 | 不适用 | - | |||
小计 | 80,385,902.02 | 100.00 | - | - | |||
煅后焦 | 材料 | 6,815,004.84 | 51.68 | 11,068,685.75 | 62.16 | -38.43 | - |
人工 | 1,784,317.22 | 13.53 | 2,240,438.41 | 12.58 | -20.36 | - | |
折旧 | 4,338,556.30 | 32.90 | 4,059,028.18 | 22.79 | 6.89 | - |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248,202.28 | 1.88 | 439,385.23 | 2.47 | -43.51 | - | |
小计 | 13,186,080.64 | 100.00 | 17,807,537.57 | 100.00 | -25.95 | - |
客户名称 | 金额(元)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建龙西林钢铁有限公司 | 503,817,944.16 | 18.84% |
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 | 294,614,127.87 | 11.01% |
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54,418,619.30 | 9.51% |
辽宁前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8,419,507.26 | 5.18% |
营口市遵衍贸易有限公司 | 105,014,168.57 | 3.93% |
合计 | 1,296,284,367.16 | 48.4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1,994.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供应商名称 | 金额(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林口县金宝源煤炭经销处 | 455,086,001.03 | 18.04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84,228,437.20 | 11.26 |
黑龙江东隆煤炭有限公司 | 216,853,982.71 | 8.59 |
林口县铭达矿产品经销处 | 84,517,035.71 | 3.35 |
七台河市华宇选煤有限责任公司 | 79,259,200.85 | 3.14 |
合计 | 1,119,944,657.50 | 44.38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84.2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84.2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8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0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34,694,565.75 | 0.31 | 55,943,458.15 | 0.52 | -37.98 | - |
应收账款 | 56,678,851.33 | 0.51 | 32,384,308.01 | 0.30 | 75.02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363,739.77 | 1.03 | 180,467,009.51 | 1.67 | -36.63 | - |
固定资产 | 1,894,432,091.52 | 17.08 | 3,718,265,750.38 | 34.33 | -49.05 | - |
在建工程 | 5,776,134,550.63 | 52.08 | 3,812,130,516.27 | 35.19 | 51.5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3,481,709.99 | 1.29 | 94,378,829.35 | 0.87 | 52.0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3,069,350.50 | 3.90 | 228,804,907.88 | 2.11 | 89.27 | - |
应付票据 | 50,800,000.00 | 0.46 | 126,620,424.10 | 1.17 | -59.88 | - |
预收款项 | 110,940,612.28 | 1.02 | -100.00 | - | ||
合同负债 | 113,535,545.39 | 1.02 | - | - | ||
应交税费 | 63,088,310.76 | 0.57 | 40,260,612.73 | 0.37 | 56.70 | - |
其他应付款 | 711,467,935.75 | 6.42 | 519,791,751.78 | 4.80 | 36.88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1,276,767.11 | 1.72 | 306,581,463.46 | 2.83 | -37.6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16,588.10 | 0.08 | - | - | ||
长期应付款 | 56,308,015.84 | 0.51 | 10,490,909.37 | 0.10 | 436.73 | - |
5、在建工程: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51.52%,主要原因是30万吨轻烃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升级改造,从固定资产转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52.03%,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子公司的亏损增加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89.27%,主要原因是控股孙公司——龙煤天泰公司的东辉煤矿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通知缴纳了第一期采矿权出让收益金20,782.86万元;
8、应付票据: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59.88%,主要原因是上期期末应付票据于本年到期兑付所致;
9、预收款项: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始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款项”报表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列报;
10、合同负债: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1.13亿元,主要原因与“预收款项”相同;
11、应交税费: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56.7%,主要原因是焦炭在四季度价格大幅上涨,收入增加,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增加所致;
12、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36.88%,主要原因是公司购置煤矿矿产指标尚未付款及控股孙公司——龙煤天泰公司的少数股东垫付了东辉煤矿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37.61%,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应付债券本年到期支付减少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931.66万,主要原因是本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准则,将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合同对价中所包含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变更为“其他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15、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较上期期末增加436.73%,主要原因是本年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取得采矿权证,对需要分期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确认长期应付款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万元) | 受限原因及金额(万元) | ||||
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 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 | 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 | 其他 |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 本公司 的诉讼事项 | |||||
货币资金 | 3,704.89 | 2,642.22 | 44.70 | 1,015.00 | 2.97 | |
应收票据 | 200.00 | 200.00 |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万元) | 受限原因及金额(万元) | ||||
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 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 | 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 | 其他 |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 | 本公司 的诉讼事项 | |||||
固定资产 | 55,177.88 | 52,086.19 | 3,091.69 | |||
无形资产 | 23,949.81 | 15,243.15 | 6,968.35 | 1,738.31 | ||
在建工程 | 139,595.21 | 98,575.61 | 41,019.60 | |||
合 计 | 222,627.79 | 2,642.22 | 166,149.65 | 49,002.95 | 4,830.00 | 2.97 |
序号 | 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 发布部门 | 实施时间 | 主要内容 |
1 | 焦化行业规范条件 | 工信部 | 2020.6 | 对在产、新建焦化项目从工艺装备、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规范条件,如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 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 米。焦化生产企业能耗须达到:顶装焦炉吨焦产品能耗≤122kgce/t,捣固焦炉吨焦产品能耗≤127kgce/t |
2 | 焦化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 2021.1 | 1.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升级,焦化生产企业全部达到《焦化行业规范条件》要求。 2.根据各地区产业布局优化调整规划,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工艺流程和技术装备水平,通过产能置换、股权置换、产权流转和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大幅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强强联合高效集约化发展。3.持全流程系统优化理念,开展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到 2025 年焦化废水产生量减少 30%,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产生量分别减少 20%;优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工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源率提高 10%以上 |
3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2020.1 |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副产物资源化利用、脱硫废液资源化利用、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荒煤气和循环氨水等余热回收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属于鼓励类;独立焦化企业未同步配套建设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6.0 米、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5.5 米,100 万吨/年以下焦化项目属于限制类 |
4 |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 | 中 国 石 油和 化 学 工业联合会 | 2021.1 | 提出“十四五”末化工新材料的自给率要达到 75%,占化工行业整体比重超过 10%,重点突破高端聚烯烃、工程塑料、高性能氟硅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生物基及可降解材料以及己二腈、高碳α-烯烃共聚单体、茂金属催化剂等关键原料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 国 家 发 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2020.4 | 国家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生产结构,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鼓励发展矿区循环经济,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适当发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 |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焦炭 | 煤焦行业 | 精煤 | 钢铁工业 | 上游炼焦煤的供给情况,下游的需求及承受能力 |
沫煤 | 煤焦行业 | 原煤 | 发电、工业锅炉、水泥制砖等 | 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运输成本 |
甲醇 | 煤化工行业 | 焦炉煤气、初级水、除盐水 | 农药、医药、塑料等 | 下游需求、运输成本、库存、天气因素 |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 | 煤化工行业 | 煤焦油 | 动力及化工原料 | 国际原油期货价格 |
电 | 热电行业 | 原煤、电煤 | 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 国家宏观调控 |
供热 | 热电行业 | 原煤、电煤 | 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 国家宏观调控 |
针状焦系列产品 | 新材料行业 | 煤焦油沥青 | 生产高功率石墨电极及动力锂电池负极材料 | 产品质量、工艺技术水平、市场供求关系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1、针状焦:公司与国内的科研院所合作,对针状焦的生成机理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用于指导生产实践,提高了公司针状焦的产品质量和稳定性,为下游客户的高端应用奠定了基础;
2、氢能利用:公司在燃料电池氢使用标准范围内,与科研机构及广大厂商进行了洽谈及合作,针对燃料电池氢的制备、存储、运输、加注、利用等环节进行了研讨,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在氢能利用方面的战略,并委托设计单位对氢能利用项目作了可行性研究。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① 焦化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原煤采用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工艺分选,精煤投入焦炉炭化室中高温炼焦,焦炭再分选为冶金焦炭、焦粒、焦粉,焦炉产出荒煤气经过冷却、净化、加压、脱硫、硫铵、洗脱苯产出洁净煤气送煤气制甲醇工段,工艺流程如下:
② 甲醇生产工艺与流程
生产工艺:焦化过程中的剩余煤气经湿法脱硫、压缩、干法脱硫、甲烷转化、合成压缩,在合成塔采用低压法合成甲醇,粗甲醇送精馏工段分离出精甲醇,合成产出的驰放气送煤焦油加氢项目,工艺流程如下:
原煤 | 贮煤场 | 分选破碎 | 旋流器 | 矸石 | |||||||||||||||||||||||
沫煤 | |||||||||||||||||||||||||||
焦炭分选 | 熄焦 | 焦炉 | 精煤 | 煤泥 | |||||||||||||||||||||||
净化压缩 | 煤焦油 | ||||||||||||||||||||||||||
焦炭 | 焦粒 | 焦粉 | |||||||||||||||||||||||||
脱硫 | 硫膏 | ||||||||||||||||||||||||||
氨回收 | 硫酸铵 | ||||||||||||||||||||||||||
洗脱苯 | 粗苯 | ||||||||||||||||||||||||||
回焦炉 | 剩余煤气制甲醇 | ||||||||||||||||||||||||||
③ 煤焦油加氢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高温煤焦油采用全国首创的加氢技术对高温煤焦油中的轻质馏分进行加氢变化,产出质量优良的精制洗油,工艺流程如下:
④ 发电、供热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矸石、煤泥与少量沫煤投入到锅炉中燃烧,产出高压蒸汽,高压蒸汽带动汽轮机、发电机转动,产出电力,电力供应全公司电力,剩余电力上网售电;发电后的乏汽送供热系统的换热器,经换热合格的热水供居民及全公司使用,工艺流程如下:
剩余煤气 | 湿法脱硫 | 压缩机 | 干法脱硫 | 甲烷转化 | |||||||
精甲醇 | 精馏 | 粗甲醇 | 合成塔 | 合成压缩 | |||||||
富氢驰放气送煤焦油加氢项目 | |||||||||||
煤焦油 | 预处理 | 蒸馏 | 原料沥青 | |||||||||||
轻质馏分 | 加氢裂化 | |||||||||||||
驰放气 | 变压吸附 | 加氢精制 | 分离分馏 | 精制洗油 | ||||||||||
氢气回用 | ||||||||||||||
矸石、煤泥、少量沫煤 | |||||||||||
锅炉 | 汽轮机 | 发电机 | 上网售电 | ||||||||
居民供热 | 合格热水 | 换热器 | 公司用电 | ||||||||
公司供热 | |||||||||||
⑤ 针状焦生产工艺流程
生产工艺:公司焦油加氢来沥青、溶剂经过混合沉降处理后,将溶剂沥青混合液通过蒸馏,生产出精制沥青。精制沥青经过分馏塔、焦化塔的加工,转化为煅前针状焦。煅前针状焦经过煅烧后,成为煅后针状焦成品。焦化塔产生的焦化油作为煤焦油加氢装置的原料,焦化废气作为燃气使用,工艺流程如下:
⑥ 石墨烯化学法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石墨原料及辅料经过计量后,加入反应釜中,反应后的石墨烯浆料通过清洗、干燥、还原等工序加工后,生产的成品石墨烯粉体包装后销售,工艺流程如下: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洗煤 | 390万吨/年 | 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焦炭 | 158万吨/年 | 7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甲醇 | 10万吨/年 | 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电 | 4亿千瓦时/年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煤焦油加氢 | 10万吨/年 | 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含针状焦) | 30万吨/年(5万吨/年) | 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化学法石墨烯项目 | 100吨/年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物理法石墨烯项目 | 50吨/年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万吨稳定轻烃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311,905.14 | 2021-10 |
中间相炭微球项目一期 | 2000吨/年 | 不适用 | 2000吨/年 | 4,751.55 | 2021-07 |
宝泰隆一矿(在建) | 90万吨/年 | 不适用 | 90万吨/年 | 2,500.00 | 2024-08 |
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在建)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11,130.51 | 2022-12 |
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在建)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8,021.50 | 2023-04 |
宝清县大雁煤矿(在建) | 30万吨/年 | 不适用 | 30万吨/年 | 5,555.84 | 2022-10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原煤 | 外购 | 电汇、承兑 | -0.39 | 1,063,987.02吨 | 896,117.00吨 |
精煤 | 自产 | -14.66 | 442,762.00吨 | 414,066.40吨 | |
精煤 | 外购 | 电汇、承兑 | -4.21 | 998,690.60吨 | 998,690.60吨 |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煤焦行业 | 205,962.42 | 185,571.63 | 9.90 | 3.02 | -4.14 | 6.73 | 15.53%注1 |
煤化工行业 | 33,852.48 | 15,371.57 | 54.59 | -21.42 | -8.33 | -6.48 | 1.91%注2 |
热电行业 | 13,106.61 | 12,794.65 | 2.38 | 1.93 | 15.00 | -11.09 | 11.84%注3 |
新材料行业 | 4,145.56 | 4,321.03 | -4.23 | -66.76 | 8.52 | -72.31 | - |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甲醇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82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39,681.45万元,净资产38,332.0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681.94万元,营业利润-699.76万元,净利润-205.33万元;
2、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煤焦油加氢深加工与销售,注册资本85,960.62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83,188.49万元,净资产75,925.52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416.39万元,营业利润-9,999.96万元,净利润-7,863.60万元;
3、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煤化工开发投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注册资本104,082.00万元,本公司持股 51%,年末资产总额310,184.69万元,净资产120,941.70万元;
4、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热力供应,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持股 100%,年末资产总额14,828.76万元,净资产382.66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945.05万元,营业利润-744.81万元,净利润-544.74万元;
5、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性质采矿业,经营范围对煤炭生产、洗煤加工行业投资、金属矿石销售,注册资本13,000万元,本公司持股 100%,年末资产总额66,231.85万元,净资产5,576.5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3.10万元,营业利润-78.77万元,净利润-64.02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面对国内经济的发展变化,我们既要看到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同时也要看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引领我国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世界面临百年未有的大变局,要善于化危为机,转危为安,紧扣重要战略机遇新内涵,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发展,要变“压力”为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从不利因素看:一是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二是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2021年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
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三是供给侧改革持续和煤矿整治整合红利尚未显现,公司2021年原料煤供给困难仍将持续。在上游原料短缺和下游市场结构性供应过剩,以及资金相对紧张的背景下,公司在2021年仍将受到原料、市场的双重挤压,面临挑战。
从发展优势和机遇看: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风起云涌,为我们调整结构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一是中央经济会议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二是氢能被认为是未来能源替代的终极解决方案及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在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基于上述形势分析判断,2021年,我们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八项重点任务”和“公司年终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以“精益管理”为主线,坚持“创新发展”原则,适应防控新冠疫情新常态,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生产目标:采购原煤100万吨,精煤128万吨;入洗原煤100万吨;生产焦炭115万吨,甲醇9.5万吨;加工煤焦油7.5万吨;发电4.17亿度。
——安全目标:无重大事故。
——建设目标:全面完成技改、大修计划中工程类项目施工;按计划完成氢气提纯项目、加氢一体站、轻烃技改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加速宝泰隆马场一矿、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及宝清县大雁煤矿的建设工作,力争早日投产。
为了全面实现2021年预定目标,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治理能力,实现本质化安全。2021年我们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对各二级单位的检查督促力度,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应急器材的采购标准和采购计划;增设指定门岗的车辆辨识门禁系统。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在与各二级单位签订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工作,确保制度能科学有效的指导安全生产。二要加大现场管理力度,发挥隐患排查整改作用。回顾过去一年的安全现场管理工作,施工隐患问题依旧不少,部分同类问题反复出现,自查工作还不扎实,“依靠上级检查来发现和处理问题”现象未得到根本性解决,“现场管理”被“内业管理”所取代,“只听汇报不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的现象尤为突出。2021年我们要对承包商采取缴纳风险抵押金的管理方式,发挥隐患排查整改作用,确保现场安全。三要发挥宣教和培训作用。安全管理的基础根本点主要是职工安全教育,只有不断提升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工作才有基础保障。我们现阶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仍然存在“抓抓有提高,不抓就停止”问题。2021年我们要充分发挥安全培训室作用,进一步实现装置和人员的本质化安全。四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我们要紧紧围绕上级整体安排部署和建设主题,制定切实可行、指导性强的安全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有效引导安全文化建设步伐。安监部应统一现场安全标志,安全标语,风险告知版型,样式整齐划一;监督好员工行为规范建设,从“地面行走、规范用语、规范着装、交接班安全流程”方面入手,矫正员工不安全操作行为。五要加强环保管理。环保管理中心要在抓环境治
理的同时,对不达标的设施制定详细的改造计划,逐步更新,达到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提前做好碳排放模拟交易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公司废气治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六要做好安全环保人员的梯队培养工作。我们要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选拔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感的年轻员工,充实进安全、环保管理队伍,并形成良好的梯队培养体系,打造一支有技术、懂业务、能吃苦的安全和环保管理队伍。
(二)以创新驱动为主线,继续深化转型升级战略。我们要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贯彻“创新、绿色、协调”方针。把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新动力,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新动能。一要加速推进产品向清洁能源领域升级。轻烃厂要统筹、周密、细致的排好轻烃装置改造工期进度,与各设备厂家沟通,严密掌控安装和设备调试进度;要突出抓好现场管理,提前做好人员培训、原料成本分析和物料平衡等工作,要确保2021年3月末前完成试烧实验数据采集工作,完成轻烃用煤的配型及改造升级;技术部、氢能项目筹备组要加速推进2,000立方米/小时氢提纯项目建设,推进氢能利用协议的签署;水处理厂要继续做好全厂水平衡工作,找出运行中存在问题;结合轻烃试烧结果,充分利用现有水处理装置;依据“清污分流、分类治理”的原则,拿出合理的改造方案,提高水的利用率,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二要加快推进原料基地建设进程。企业发展,原料是基础,加快煤矿建设是公司2021年的工作重心,矿业公司要抢前抓早组织施工建设,科学安排,抢抓工期,充分利用春节放假期,尽快对副井轨道进行调整,提高运输安全系数和速度,将架空人车重新安装延伸至井底下人平台;2021年力争完成新办公楼、水处理车间、地面煤仓、筛分车间、皮带走廊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加快公司的原料基地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力争早日建成标准化矿井,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三要着力推进石墨烯改造升级工作。我们要在巩固现有石墨烯产业能力的基础上,加速北京石墨烯研究院宝泰隆研发中心研发进程,努力攻关石墨烯下游应用科研课题,尽早将研发成果产业化,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销售部、石墨烯公司要全面调研和分析石墨烯材料产业发展情况,从市场需要的石墨烯材料入手,进行石墨烯上游原材料的技术对接与市场需求的融合。
(三)以精益管理为主题,全面实施预算管理和目标管理体系。2021年,我们要继续深化精益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深挖节能降耗潜力,努力向管理创新要效益。一要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全方位提升内在动力。经营办要根据已下发的《目标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和实施对生产经营二级单位目标管理,既要与二级单位明确和签订年度“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类任务指标责任状,又要对月度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年底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对二级单位班子进行综合考评;人力资源部要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做好干部晋、降级以及奖惩工作。二要以成本核算为抓手,向降本增效要效益。财务部、经营办、生产办要严格按照《班组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以分(子)公司、车间为单位组织开展班组成本考核活动,对每个操作班组的物耗、能耗等情况进行月度考核,消耗的多少与工人的利益挂钩,从而实现在最基层操作过程中控制成本之目的。调动基层员工的内在动力,使吨产品加工成本得到更好的控制,为降本增效提供基本保障。三要最大程度发挥资金集中使用效能。证券部要进一步加强资本运作,做好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工作;财务部要强化资金预算和集中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应收账款和现金流量控制,加大陈欠清收力度,把资金用在“保运营”上。四要向加强生产过程管理要效益。各生产单位要实行“安、稳、长、满、优”运行,从而实现系统低成本的运行和高品质产品的生产,追求效益最大化。通过优化生产运行方案,提高“三率”,达到减少生产系统的非计划停工次数,减少不必要停车带来的能耗、物耗损失;各生产单位要加强对现场“跑、冒、滴、漏”的管理,加强对开停工过程的有续组织,制定具体考核管理办法,以此来实现生产过程的系统性降本增效目的;设备部要加强设备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设备管理制度,实现设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要完善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设备台账网络化、特种设备检测规范化、备品备件管理集中化、设备维修保养流程化、技术经验和培训资料共享化。五要向强化投资管理要效益。工程部、预算部要加强对自行承担建设以及外委建设的检、维修项目,开展预、决算管理工作,加强投资计划管理和工程建设预算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投资支出;经营办要加强固定资产、易耗品、生产配件、化学品、原煤等计划管理,实现计划统一归口管理;供应部、财务部要按收到的月度或年度正式计划,开展实施采购和配资工作。六要向供、销管理要效益。2021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关键环节的管控,实现科学管理,防范风险。加强考核与激励机制。继续加强价格办作用,将采购、销售的“事权”与财务监督、法务监督的“管理权”结合起来,达到合理决策、控制风险的目的。对于市场竞争激烈的新材料产品销售,制定强有力的激励办法,实现“杀进”市场,扩销、创效的目的。考虑2021年是公司煤矿建设年,原煤储运部在保证龙煤、俄煤、山煤、陕煤、蒙煤稳定采购的基础上,最大可能的多采购原煤,确保生产稳定运行,提升经济效益。
(四)以科技进步为载体,全面提高企业研发水平。2021年,我们要大力实施“科技兴企”和“人才强企”战略,全面提高研发水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建立产学研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新材料领域科研,实现科技成果的重大突破。一要充分发挥研发机构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和北京研发中心的作用,紧紧围绕公司转型升级战略,深入做好石墨烯下游应用技术研发工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实现新材料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打通“研-产-销”链条。石墨烯公司和北京研发中心要全面提升氧化石墨烯生产线产品稳定性,固化生产工艺,根据定向导热膜应用氧化石墨烯的质量需求和规模需求,进行产品生产技术升级和质量升级。北京研发中心要重点做好石墨烯导热膜、石墨烯发热、石墨烯复合双极板、石墨烯复合树脂、针状焦技术升级、氢能源等科研项目的技术攻关工作。二要做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技术部要继续做好专利申请工作,抓好稳定轻烃、石墨精深加工、石墨烯、针状焦等专利申报工作。继续跟踪已申报、未获批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尽早将已获批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继续加大专利技术转让力度,使专利技术早日转化为经济效益,依法依规做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要强化科技服务意识。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环节和安全隐患治理都要以科技为先导,各生产单位、技术部、计算机自控中心要开动脑筋,尽早实现生产智能化控制,让先进技术融入生产运行中。按照公司已制定智能生产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生产流程自动化控制,
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真正实现提质增效。四要发挥技术团队的研发作用。石墨烯公司、北京研发中心要深入开展石墨烯材料及下游应用产品的产业化制备工艺研发和转化研究,着力做好以“5G散热材料、石墨烯暖护产品、石墨烯采暖方案”为课题的基础研发工作,优化石墨烯材料生产质量管理和程序管理。五要全面提升碳材料质量。新能源公司要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原料分析结果,优化原料分离、优化工艺参数,调整煅烧工段入窑粒度,增加煅后筛分,减小输送落差,提高针状焦质量。技术人员和销售部要做好中间相炭微球市场调研,积极与负极材料厂家做好技术衔接,针对分析检测结果指导生产,随时跟踪下游市场的需求,争取产出达标和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降低成本。
(五)以和谐企业为引领,不断提升政治思想工作保障能力。一要有效发挥党员组织保障力。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动摇,全面强化科学发展的组织和队伍保障。党委、工会要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带队建等创效活动,有效发挥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保障优势。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对员工的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力度,营造干部带头、全员攻坚的发展氛围。二要狠抓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我们要加强学习型团队建设,抓好“管理人才队伍,技术人才队伍和操作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心相通、情相容、力相合”的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均超强的运营团队。党委、工会、人力资源部要狠抓干部职工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专业素养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抓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党政同责”考核力度;增强务实作风,广大管理干部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带头意识”,切实把自身的智慧、才能、境界充分融入到企业发展实践中来,转化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艰苦奋斗的强大动力。人力资源部要结合公司当前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计划,区分技术型和管理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以内部培养为主和外部引进为辅的“内培外引”政策,“易岗易薪”的薪资结构,实行360度全方位考核,贯彻“能者上、庸者下”人才理念。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开展全方位的培训,切实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人、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缺什么,补什么,针对部分管理人员掌握不全面的情况,要通过考试促进他们学习掌握。培训工作要全方位,包括管理制度、专业技术、管理方法、管理意识、技术监控等,只有通过全方位的培训,才能实现员工整体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三要深入开展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培训教育活动。党委和工会不但要做员工的“贴心人”,还应积极开展员工的“以企为家、以企为荣”教育活动;各生产单位既要加强操作规程管理,使各类人员操作有章可循,也要将应知应会等内容写入培训教材当中,使员工学习和晋级考试有据可循。通过党委、工会、人力资源部开展系列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培训教育活动,将“爱岗、敬业、求实、奉献、实干”的企业精神根置于员工的心中。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继续深化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坚持产业转型,向新材料、新能源和氢能产业拓展,积极延伸高端石墨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石墨及石墨制品新产业。以“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主线,把握煤炭行业去产能契机,加快推进煤炭原料基地建设,在将公司产品从传统煤化工产业向清洁、环保的新型煤基石油化工升级的同时,实施碳氢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煤化工产业尽早实现“碳中和”;充分利用公司下属的密林石墨矿区储量丰富、品位高、鳞片大的石墨资源,实现向新材料产业转型。不断开发石墨高级制品,拓宽石墨产品领域,打造石墨产业集群,着力发展石墨烯等碳材料产业,通过实施清洁环保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1、坚持产品升级,着力向煤基石油化工清洁能源行业发展。通过实施公司与化二院共同研发形成的先进生产工艺,以化工焦和无烟煤为原料,采用常压纯氧-蒸汽连续气化技术,合成甲醇,生产稳定轻烃。从而改变过去依赖钢铁市场的历史,在实现由传统煤化工产业向现代新型煤基石油化工清洁能源产业升级的同时,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将起到示范作用,从而为全国焦化企业走出困境开辟一条升级新路。把握煤炭行业整合升级契机,着力加快推进包含宝泰隆一矿、东辉煤矿、宝清县大雁煤矿、宝泰隆矿业公司五矿、宝泰隆矿业公司宝忠煤矿在内的煤炭原料基地建设。实施碳氢产业融合发展,助力煤化工产业尽早实现“碳中和”。
2、坚持产业转型。在石墨制品方面:依托密林石墨矿资源,打造石墨及石墨制品新产业。公司拟建设石墨开采和洗选6万吨/年石墨精矿(一期工程),生产95%石墨精矿(即石墨精矿的产品含碳95%以上),同时,公司将不断开发石墨高级制品,拓宽石墨产品领域,生产“天然大鳞片石墨、高纯石墨、膨胀石墨、球形石墨、核石墨、金刚石”等系列产品;在石墨烯制品方面:
着力开发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积极与生产厂家合作,开展石墨烯应用试验。根据厂家需求,调整石墨烯生产工艺,“量身定做”石墨烯产品,尽快开发出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实现工业化生产,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和新材料领域影响力。另外,公司正积极开展技术研发,推进氧化石墨烯定向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导热膜产业的发展。
3、坚持循环经济,向资源利用最大化目标迈进。公司成立至今,一直秉承“实业报国、裕民兴邦、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已形成“煤炼焦、焦造气、煤气合成甲醇、甲醇制稳定轻烃(高标号汽油添加剂)、煤焦油制柴油、煤泥矸石发电、蒸汽冬季供暖、灰渣制环保建材”等一系列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实施循环经济这一发展理念,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并为公司正在实施的“转型升级”战略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动力成本和原料成本等优势较为突出,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坚持清洁环保,努力向更清洁和更节能方向推进。在继续做好传统煤化工向煤基清洁能源升级的基础上,实施绿色发展,进一步向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方向推进,在实施石墨及石墨烯产业的同时,倡导绿色发展,推进石墨烯下游绿色环保项目,多元化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生产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循环”特征的高科技产品。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主要经营计划为:采购原煤100万吨,精煤128万吨;入洗原煤100万吨;生产焦炭115万吨,甲醇9.5万吨;加工煤焦油7.5万吨;发电4.17亿度。上述主要经营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以来,公司所面对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价格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生产安全风险、政策风险、转型升级风险等方面。为此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
1、调整了生产经营计划。自2019年起,国家供给侧改革方案全面实施,煤炭产能缩减计划依然持续,对煤炭深加工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及时采购原材料,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与原材料供应商及客户的合作力度,保证原料供应及销售渠道的稳定性和价格的合理性;
2、提高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提升煤炭和石墨资源自给率。完善煤化工产业链条,提高煤炭自给率,综合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进行化工产品的生产,除了凭借自身规模提供一定量的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外,还可以回收小型焦化企业无法利用的副产品来进行加工,同时,加快密林石墨矿探转采的审批进度;继续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报国家专利,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加大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3、强化安全生产。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12字方针及新《安全生产法》,以零伤害为理念,以零容忍为态度,认真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反三违”工作落到实处。以精细管理入手,强化员工培训,重点加大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力度,强化隐患检查整治,突出现场跟踪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制,同时为充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定期检查保养,排出事故隐患,充分提高维修人员的设备检修技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非计划停车情况;
4、及时了解国家的焦炭行业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且在发展规划和生产中及时落实和实施,从而顺应国家于近年不断推出针对焦炭行业的减少焦炭出口、逐步加大淘汰焦炭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及鼓励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5、减轻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不断深入,对公司的原料煤采购、生产成本增加、经营流动性困难等方面影响显著,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在原料煤采购方面:公司克服七台河市及周边地市煤矿大部分迟迟无法开工,导致当地原料煤价格持续攀升等不利因素,多方采购原料煤,确保疫情期间稳定向居民供热和国家电网供电,并保障生产装置正常运转;在生产成本增加方面:公司通过节能、降耗等手段,继续深入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尽最大努力弥补生产成本增加的缺口,同时积极采购并储备口罩、酒精、消毒液、测温仪等大量防疫物资,确保生产稳定运行;在流动性困难加大方面:公司积极克服原料煤紧缺和生产成本增加等压力,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协调发行债券,从而补充流动资金,确保资金正常周转。
6、资金需求增加。公司所属煤矿报告期内已全部取得采矿权证,未来面临大量煤矿建设资金需求,公司30万吨稳定轻烃技改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时间、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至少每三年要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保证每股收益持续稳定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 | 0.50 | 0 | 80,240,369.85 | 53,553,352.95 | 149.83 |
2019年 | 0 | 0 | 0 | 0 | 70,410,524.49 | 0 |
2018年 | 0 | 0 | 0 | 0 | 342,583,828.23 | 0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1)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收购、兼并或新设)从事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进行不利于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3)不会利用现有的采购、销售渠道、客户资源或优势从事任何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该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现有的采购、销售渠道及客户资源阻碍或者限制公司的独立发展,损害公司权益;(4)不会对外散布任何不利公司的消息或信息;(5)不会利用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公司高管、研发、技术等核心部门工作人员异常变更等不利公司发展的情形;(6)不会利用知悉或获取的公司信息直接或间接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并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实施或参与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权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焦云 | (1)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2)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从事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3)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作出任何不利于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交易或安排;(4)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业务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现有社会及客户资源阻碍或限制公司的独立发展对外散布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信息;利用本人的控制地位施加影响,造成公司高管、研发、技术等核心部门工作人员异常变更;(5)不会利用知悉或获取的公司信息直接或间接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业,并承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实施或参与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权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所作出的其他规定(3)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 | 2005年公司和七台河市沉陷办签订了供暖协议:约定七台河市沉陷办补贴公司锅炉改造专项资金660.00万元,由公司为七台河市欣源小区提供为期30年的供暖服务。同时公司承诺若不能履行协议,已补贴的660.00万元将予以退还 | 2004-10-15至2034-10-14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 | 在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哲宇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在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同意收购关联股东所持有的万锂泰公司股权时,以上股东将所持的万锂泰公司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相关交易标的进行评估,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 |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 |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00万股,增持均价4.155元/股,焦云先生承诺本次增持结束之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9-11-13至2020-05-12 | 是 | 是 | - | - |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110,940,612.28 | 58,753,624.70 | ||
合同负债 | 103,136,657.79 | 51,994,358.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803,954.49 | 6,759,266.56 |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付款项 | 2,243,791.40 | 2,243,791.40 | ||
存货 | 2,243,791.40 | 2,243,791.40 | ||
预收账款 | 122,852,133.49 | 76,020,028.34 | ||
合同负债 | 113,535,545.39 | 67,274,361.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16,588.10 | 8,745,666.98 |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营业成本 | 92,070,185.65 | 90,333,853.36 | ||
销售费用 | 92,070,185.65 | 90,333,853.36 |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 | 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0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财务顾问 | 无 | - |
保荐人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18年7月30日,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就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总金额625,045,137.55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控股孙公司向省高院提起反诉讼。 | 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9-014号公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大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民事诉讼 | 2016年9月27日,公司与起诉方签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水处理、浓盐水处理、中水回用标段技术协议》。双方在协议中对于案涉项目的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供货品牌、质量保证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2018年10月31日,公司、起诉方、常州南大高新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四方协议》,约定由起诉方委托常州南大高校报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上述项目的代运营工作,由公司与该公司另行签订《代运营合同》,起诉方认为经多次催促,公司仍然拖欠支付工程款,构成严重违约,故起诉 | 117,220,931 | 无 | 七台河中院先后于2020年11月23日、28日两次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一审判决 | 尚未结案;诉讼结果主要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小 | 尚未结案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18号、临2020-024号、临2020-026号公告 |
202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解手续 | 2020年6月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46号公告 |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2020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18号、22号公告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汽油和柴油 | 市场价格 | - | 5,126,186.37 | 55.5 | 现金 | 无差异 |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注 | 控股股东 | 其它流出 | 提供质押 | 市场价格 | 0.5% | 800,000 | 不适用 | 现金 | - | 无差异 |
合计 | / | / | 5,926,186.37 | 55.5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 | - | - | 315,953,467.34 | 117,312,955.88 | 433,266,423.22 |
李新宇 | 其他关联人 | - | - | -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合计 | - | - | - | 322,953,467.34 | 117,312,955.88 | 440,266,423.22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临时周转资金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了临时周转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临时资金周转需求 |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七台河市分行借款1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00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8日,公司投资255万元成立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其他股东为无关联第三方;
2、公司于2020年6月向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后额度实际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由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1,7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宝泰隆集团按本次担保金额0.5%向本公司收取担保费15万元;
3、公司于2020年9月向银行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由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鑫正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宝泰隆集团按本次反担保金额0.5%向本公司收取担保费20万元;
4、公司于2020年9月向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5,2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宝泰隆集团按本次担保金额0.5%向本公司收取担保费45万元。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参加省工商联组织的消费扶贫活动,购买价值18.8万元的大米和豆油(大米8吨、豆油5吨)等扶贫产品,扶持农民脱贫;2020年10月,参加全国工商联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主办的“南疆行”活动,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资助价值20万元的石墨烯电取暖等设施,助力墨玉县脱贫。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2.物资折款 | 38.80 |
二、分项投入 | |
8.社会扶贫 | |
其中:8.1东西部扶贫协作投入金额 | 20.00 |
8.3扶贫公益基金 | 18.80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报告期内公司废气实际排放情况如下:
工序 | 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执行的排放标准 | 排放标准限值mg/m3 | 排放口名称 | 实际排放浓度mg/m3 | 超标排放情况 |
焦化 | 颗粒物 | 焦炉东侧 | 连续排放 | 1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30 | FQ03 | 16.8 | 无 |
二氧化硫 | 50 | 45 | 无 | ||||||
氮氧化物 | 500 | 230 | 无 | ||||||
电电锅炉 | 颗粒物 | 电厂西南侧 | 连续排放 | 1 | 《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30 | DA024 | 9.1 | 无 |
二氧化硫 | 200 | 26 | 无 | ||||||
氮氧化物 | 200 | 85 | 无 |
工序 | 名称 | 排放口位置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执行的排放标准 | 排放标准限值mg/m3 | 排放口名称 | 实际排放浓度mg/m3 | 超标排放情况 |
加热炉(重沸炉)排放口 | 颗粒物 | 装置区西侧 | 连续排放 | 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200 | DA001 | 10.3 | 无 |
二氧化硫 | 850 | 32 | 无 | ||||||
氮氧化物 | -- | 259 | 无 | ||||||
加氢加热炉排放口 | 颗粒物 | 装置区西侧 | 连续排放 | 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200 | DA002 | 5.5 | 无 |
二氧化硫 | 850 | 18 | 无 | ||||||
氮氧化物 | -- | 235 | 无 | ||||||
常减压蒸馏装置 加热炉排放口 | 颗粒物 | 装置区西侧 | 连续排放 | 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200 | DA003 | 11.6 | 无 |
二氧化硫 | 850 | 34 | 无 | ||||||
氮氧化物 | -- | 287 | 无 |
b燃煤发电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锅炉炉内SNCR技术进行脱硝,烟气尾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及电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出。
○
废水处理
公司目前配套污水处理装置。报告期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指标持续稳定达标。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已经取得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环保部门备案,下属车间及子公司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组织员工进行了突发环境事故的模拟演练,通过演练提高了车间员工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应对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了公司、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监测方案和排污规范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检测工作。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按照要求在生态环境部指定网站“全国污染物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焦炉、电厂在线自动设备所检测的实时数据。在公司网站公示焦化车间、电厂车间、甲醇车间、新能源公司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亦未有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甲醇在2020年7月初检修时,将产生危险废物(废催化剂)132.44吨,转移给河南省尉氏县联盛有色金属公司进行处置。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27,200 | 0.38 | -6,127,200 | -6,127,2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127,200 | 0.38 | -6,127,200 | -6,127,2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127,200 | 0.38 | -6,127,200 | -6,127,2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04,807,397 | 99.62 | 1,604,807,397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1,610,934,597 | 100.00 | -6,127,200 | -6,127,200 | 1,604,807,397 | 100.00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20宝材01 | 2020-09-04 | 6.50% | 0.8亿元 | 2020-09-11 | 0.8亿元 | 2021-09-04 |
20宝材02 | 2020-09-04 | 6.50% | 0.9亿元 | 2020-09-11 | 0.9亿元 | 2022-09-04 |
20宝材03 | 2020-09-04 | 7.00% | 1.00亿元 | 2020-09-11 | 1.00亿元 | 2023-09-04 |
20宝材04 | 2020-09-04 | 7.50% | 1.05亿元 | 2020-09-11 | 1.05亿元 | 2024-09-04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6,05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6,876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0 | 457,177,693 | 28.49 | 0 | 质押 | 308,52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焦云 | 0 | 87,350,352 | 5.4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焦阳洋 | 0 | 29,377,202 | 1.8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焦岩岩 | 0 | 26,623,843 | 1.6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国力 | +8,129,655 | 18,406,401 | 1.1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隋熙明 | 0 | 11,570,000 | 0.7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焦贵金 | -450,000 | 8,256,310 | 0.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任继明 | +6,550,000 | 6,550,000 | 0.4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5,778,019 | 5,778,019 | 0.36 | 0 | 无 | 0 | 其他 | ||
陈庆春 | +5,348,100 | 5,348,100 | 0.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457,177,6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177,693 | ||||||
焦云 | 87,350,352 | 人民币普通股 | 87,350,352 | ||||||
焦阳洋 | 29,377,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77,202 | ||||||
焦岩岩 | 26,623,8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623,843 | ||||||
刘国力 | 18,406,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06,401 | ||||||
隋熙明 | 11,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70,000 | ||||||
焦贵金 | 8,256,31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56,310 | ||||||
任继明 | 6,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5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5,778,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778,019 | ||||||
陈庆春 | 5,34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8,1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焦云为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与焦岩岩、焦阳洋为父女关系,焦云与焦贵金为叔侄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名称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焦云 |
成立日期 | 2002-06-25 |
主要经营业务 | 建材(不含木材)矿山机械配件其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煤炭生产(仅供分支机构使用),进出口贸易(按商务部门批准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姓名 | 焦云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焦云 | 董事长 | 男 | 64 | 2020-06-01 | 2023-05-31 | 87,350,352 | 87,350,352 | 0 | - | 115.06 | 否 |
代总裁 | 2020-01-01 | 2020-05-31 | |||||||||
李清涛 | 董事、总裁 | 男 | 56 | 2020-06-01 | 2023-05-31 | 0 | 0 | 0 | - | 86.48 | 否 |
焦岩岩 | 副董事长、副总裁 | 女 | 38 | 2017-04-14 | 2020-05-31 | 26,623,843 | 26,623,843 | 0 | - | 60.00 | 否 |
秦怀 | 董事、副总裁 | 男 | 52 | 2020-06-01 | 2023-05-31 | 150,000 | 105,000 | -45,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 | 49.06 | 否 |
王维舟 |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0-06-01 | 2023-05-31 | 1,500,000 | 1,050,000 | -45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 | 46.93 | 否 |
常万昌 | 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20-06-01 | 2023-05-31 | 751,243 | 751,243 | 0 | - | 48.94 | 否 |
焦强 | 董事 | 男 | 29 | 2020-06-01 | 2023-05-31 | 4,047,569 | 0 | -4,047,569 | 二级市场减持 | 14.34 | 否 |
刘永平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2017-04-14 | 2018-08-15 | 0 | 0 | 0 | - | 0 | 否 |
慕福君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17-04-14 | 2020-05-31 | 0 | 0 | 0 | - | 2.50 | 否 |
闫玉昌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17-04-14 | 2020-05-31 | 0 | 0 | 0 | - | 2.50 | 否 |
杨忠臣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0-06-01 | 2023-05-31 | 0 | 0 | 0 | - | 3.50 | 否 |
于成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0-06-01 | 2023-05-31 | 0 | 0 | 0 | - | 3.50 | 否 |
王雪莲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2020-06-01 | 2023-05-31 | 0 | 0 | 0 | - | 3.50 | 否 |
孙明君 | 监事 | 男 | 61 | 2019-11-13 | 2020-05-31 | 550,000 | 10,000 | -540,000 | 因当选为监事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 22.30 | 否 |
的限制性股票 | |||||||||||
张瑾 | 副总裁 | 女 | 43 | 2018-04-24 | 2020-05-31 | 0 | 0 | 0 | - | 84.60 | 否 |
监事会主席 | 2020-06-01 | 2023-05-31 | |||||||||
宋淑琴 | 监事 | 女 | 54 | 2020-06-01 | 2023-05-31 | 0 | 0 | 0 | - | 8.44 | 否 |
冯帆 | 职工监事 | 女 | 29 | 2020-06-01 | 2023-06-31 | 0 | 0 | 0 | - | 19.65 | 否 |
焦贵金 | 副总裁 | 男 | 50 | 2017-04-14 | 2020-05-31 | 8,706,310 | 8,256,310 | -450,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48.67 | 否 |
李毓良 | 总工程师 | 男 | 49 | 2020-06-01 | 2023-05-31 | 120,000 | 84,000 | -36,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 | 48.86 | 否 |
边兴海 | 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 男 | 47 | 2020-06-01 | 2023-05-31 | 443,800 | 173,800 | -27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回购注销 | 49.0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30,243,117 | 124,404,548 | -5,838,569 | / | 717.8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焦 云 | 大学学历,全国人大代表,2002年至今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公司董事长,2003年起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总裁 |
李清涛 | 工程硕士,2005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中石油大庆炼化公司销售公司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任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5月任中石油昆仑煤气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派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中民融和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任昂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
焦岩岩 | 毕业于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哈尔滨海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
秦 怀 | 大学本科学历,矿选工程师,2005年5月起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
王维舟 | 经济学学士,金融经济师,工程硕士,2008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常万昌 | 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焦强 | 本科学历,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哈尔滨招商证券投资顾问,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哈尔滨国坤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江海证券业务发展部业务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0年6月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总裁助理; |
刘永平 | 大学学历,2002年7月至2011年6月,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2011年6月至今退休。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慕福君 | 学士学位,执业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任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昕泰源司法鉴定所 |
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2010年1月至今任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昕泰源司法鉴定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所长。2014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
闫玉昌 | 大学本科,1994年至今任黑龙江宏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08年至今任七台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12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杨忠臣 | 本科学历,1999年3月至2001年4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经管理处副科长;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任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东矿煤质科科长;2003年8月至2007年6月任七煤集团总医院副院长;2007年8月至2013年10月任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七台河龙洋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级员。2018年12月退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于成 | 法学本科,2014年11月11日至今省选七台河市(第四届)律师协会会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2015年10月至2018年7月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9月9日至2017年1月13日被选为七台河市第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6日当选为黑龙江省第七届律师协会常务理事;2017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6日为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2018年7月至今被聘为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2019年8月6日至今任七台河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1月6日至今当选为七台河市第十一届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2003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圣博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王雪莲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评估师,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矿务局新建煤矿会计;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七台河东联会计师事务所会计;2000年12月至2010年3月任七台河丰利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2010年4月至今至黑龙江丰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评估师,2018年1月至今任天源铭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负责人。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孙明君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建设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监事; |
张瑾 | 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18年4月至2020年5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宋淑琴 | 专科学历,会计师。2011年5月至2015年6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监事; |
冯帆 | 工学硕士学位,2016年7月至今就职于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物理剥离车间主任、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
焦贵金 | 高中学历,七台河市第九届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青年商会副会长,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2006年至2014年4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裁; |
李毓良 | 本科学历,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七台河煤化工事业部总工程师、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项目总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
边兴海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副、主操、班长;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技术科生产科长;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9年11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安全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聘任刘永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前,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拟聘任刘永平先生到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职独立董事的请示》,根据中共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下发给公司的《关于退休干部刘永平同志到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职独立董事的批复》[七政办党组发(2014)8号]文件,同意退休干部刘永平同志到公司任兼职独立董事,公司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之规定,为此,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未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8年8月1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由于身体原因,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由于刘永平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58号公告。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秦 怀 | 董事、副总裁 | 45,000 | 0 | 4.76 | 105,000 | 0 | 0 | 4.24 |
王维舟 | 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450,000 | 0 | 4.76 | 1,050,000 | 0 | 0 | 4.24 |
焦贵金 | 副总裁 | 450,000 | 0 | 4.76 | 1,050,000 | 0 | 0 | 4.24 |
李毓良 | 总工程师 | 36,000 | 0 | 4.76 | 84,000 | 0 | 0 | 4.24 |
边兴海 | 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 270,000 | 0 | 4.76 | 630,000 | 0 | 0 | 4.24 |
合计 | / | 1,251,000 | 0 | / | 2,919,000 | 0 | 0 | /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焦 云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3-07-28 | - |
焦 云 | 宝润嘉实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3-09 | - |
焦岩岩 | 宝润嘉实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5-03-09 | - |
焦贵金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12-09 | - |
常万昌 | 宝润嘉实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3-09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焦云 | 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08-25 | - |
焦云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 |
焦岩岩 | 北京汇宇嘉禾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 | 2016-04-22 | - |
焦岩岩 | 深圳前海宝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 | 2016-02-23 | - |
慕福君 | 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 | 2010-01 | - |
慕福君 | 黑龙江昕泰源司法鉴定所 | 所长 | 2012-11 | - |
慕福君 | 珲春市华源水电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0-15 | - |
慕福君 | 敦化市祥源黑石三级电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0-17 | - |
慕福君 | 延边东电茂霖水能奶头河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0-17 | - |
慕福君 | 宁安金山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0-17 | - |
慕福君 | 敦化茂霖水能上沟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0-17 | - |
闫玉昌 | 黑龙江宏昌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1994 | - |
焦贵金 | 七台河润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04-09 | - |
焦贵金 | 七台河市华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10-09 | - |
张瑾 | 上海怀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05-07 | - |
焦强 | 七台河市鑫康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03 | - |
于成 | 黑龙江圣博律师事务所 | 主任 | 2003-04 | - |
王雪莲 | 黑龙江丰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0-04 | - |
王雪莲 | 勃利县丰利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10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是依据有关人员的职务、责任和经营业绩情况,并参照同类地区整体同类人员的收入状况制定其年度报酬和津贴水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2020年度报酬已发放完毕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717.84万元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清涛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李清涛 | 总裁 | 聘任 | 换届 |
焦岩岩 | 副董事长、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焦强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刘永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慕福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闫玉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杨忠臣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于成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王雪莲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孙明君 | 监事 | 离任 | 换届 |
张瑾 | 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张瑾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换届 |
焦贵金 | 副总裁 | 离任 | 换届 |
边兴海 | 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 聘任 | 换届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2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2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45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1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001 |
销售人员 | 25 |
技术人员 | 179 |
财务人员 | 31 |
行政人员 | 47 |
管理人员 | 167 |
合计 | 2,45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4 |
本科 | 164 |
大专 | 415 |
大专以下 | 1,857 |
合计 | 2,450 |
序号 | 培训时间 | 培训项目 | 培训地点 | 培训对象 |
1 | 2021.1 | 电焊工培训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电焊工 |
2 | 2021.2 | 安全生产负责人员资格证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3 | 2021.3 |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 七台河大学 | 技工人员 |
4 | 2021.4 | 吊车工培训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吊车工 |
5 | 2021.5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安全管理人员 |
6 | 2021.6 | 压力容器操作工培训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操作人员 |
7 | 2021.7 | 危险化学安全管理人员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安全管理人员 |
8 | 2021.8 | 企业新兴学徒制培训 | 七台河大学 | 技工人员 |
9 | 2021.9 | 危险化学操作人员培训 | 市安监局培训中心 | 工艺操作人员 |
10 | 2021.10 | 高处作业培训 | 市电业局/安监局 | 高处作业人员 |
11 | 2021.11 | 压力容器操作工培训 | 市质检局 | 压力容器操作工 |
12 | 2021.12 | 质量体系培训 | 各单位、部门/外聘机构 | 质量控制员 |
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及时调整 |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继续健全内控机制和落实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有效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发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做到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还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会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合法权利,从未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做到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董事会成员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合理性,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以及监督制衡作用,对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11次监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重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检查,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订并实施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这种逐级管理方式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也保证了公司各项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所有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自2016年以来至今,公司证券部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提问,即时解答。
7、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如实、完整记录公开前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06-01 | www.sse.com.cn | 2020-06-02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09-09 | www.sse.com.cn | 2020-09-10 |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焦云 | 否 | 16 | 4 | 12 | 0 | 0 | 否 | 1 |
李清涛 | 否 | 10 | 2 | 8 | 0 | 0 | 否 | 1 |
焦岩岩 | 否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秦怀 | 否 | 16 | 5 | 11 | 0 | 0 | 否 | 2 |
王维舟 | 否 | 16 | 5 | 11 | 0 | 0 | 否 | 2 |
常万昌 | 否 | 16 | 5 | 11 | 0 | 0 | 否 | 2 |
焦强 | 否 | 10 | 2 | 7 | 1 | 0 | 否 | 0 |
刘永平 | 是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慕福君 | 是 | 6 | 0 | 6 | 0 | 0 | 否 | 0 |
闫玉昌 | 是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杨忠臣 | 是 | 10 | 1 | 7 | 2 | 0 | 否 | 0 |
于成 | 是 | 10 | 2 | 7 | 1 | 0 | 否 | 0 |
王雪莲 | 是 | 10 | 3 | 7 | 0 | 0 | 否 | 1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经营绩效挂钩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后支付。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137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7宝材02 | 145439 | 2017-03-24 | 2020-03-24 | 0 | 6.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 | 20宝材01 | 167563 | 2020-09-04 | 2021-09-04 | 0.80 | 6.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
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一) |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算,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子平台 |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 | 20宝材02 | 167564 | 2020-09-04 | 2022-09-04 | 0.90 | 6.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三) | 20宝材03 | 167565 | 2020-09-04 | 2023-09-04 | 1.00 | 7.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四) | 20宝材04 | 167566 | 2020-09-04 | 2024-09-04 | 1.05 | 7.5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大厦4层 | |
联系人 | 常广思、徐源佐 | |
联系电话 | 0755-83025500、010-83958971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不限于支付采购款、支付经营所需费用及税金等流动资金支出,其中不低于5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疫情防控相关的流动资金,包括补充为保障供热和供电业务运行受疫情影响增加的热电厂原材料采购流动资金、疫情防控的物资采购及协助政府进行防控物资采购的支出。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四个品种共募集资金3.75亿元全部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质押担保的增信方式,公司以其持有的供电收费权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供热收费权为本次债券提供增信,质权人为受托管理人金元证券,分别签署了质押协议并办理质押登记。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的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11月30日发出《关于召开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采用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之“三(三)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期债券的供热现金流监管的议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指派郭新嵘律师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法律意见书》,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作为“17宝材02”、“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行使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金元证券督促公司按照法规规定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并于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出具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年度)》。
2、金元证券作为“20宝材01”、“20宝材02”、“20宝材03”、“20宝材04”的受托管理人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披露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宝材01、20宝材20、20宝材03、20宝材04”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3、金元证券在受托管理期间,每月底或次月初向公司发送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确认表,并监督发行人按照《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每月对公司债券重大事项进行书面确认并于次月初提供至金元证券。
4、“17宝材02”采用股票质押担保的增信方式,由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宝泰隆无限售未质押的股票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办理登记手续。金元证券在受托管理期间,对公司股票进行逐日盯市,出现质押股票价值即将跌破补仓均价情形时及时邮件提示本公司进行补充质押准备,并在“17宝材02”到期兑付后及时办理质押股票的质押登记解除事项。
5、金元证券通过日常电话、邮件、查阅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网络查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和关注,监测和排查债券风险,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质押财产的价值情况,督促企业做好偿债现金流的归集,将风险排查等受托管理事务常态化。
6、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督促会议决议落实。
7、金元证券及时督促公司按时做好到期兑付工作,提醒本公司及时落实偿债资金。“17宝材02”于2019年11月22日提前偿还债券票面余额33.33%的本金,并支付债券自2019年3月2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的利息,分期偿还完成后,债券简称变更为“PR宝材02”;“PR宝材02”已于2020年3月24日到期兑付摘牌。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409,491,740.07 | 358,458,691.56 | 14.24 | - |
流动比率 | 0.57 | 0.61 | -6.56 | - |
速动比率 | 0.13 | 0.13 | - | - |
资产负债率(%) | 38.01 | 36.81 | 3.26 |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3 | 0.20 | 15 | - |
利息保障倍数 | 1.13 | 1.08 | 4.63 |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86 | 3.18 | 84.28 | 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05 | 2.54 | 20.08 |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 | - |
授信银行 | 授信额度(万元) | 使用额度(万元) | 尚未使用额度(万元) |
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44,000.00 | 44,000.00 | -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10,000.00 | 9,000.00 | 1,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50,000.00 | 45,500.00 | 4,5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1,000.00 | 1,0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 10,000.00 | 9,000.00 | 1,000.00 |
合计 | 115,000.00 | 108,500.00 | 6,500.00 |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泰隆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宝泰隆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焦炭销售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政策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收入”。如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七、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6.01亿元,其中焦炭销售收入20.2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7.97%。宝泰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交付焦炭,并经双方确认质量、数量后以结算单确认收入。双方确认焦炭质量、数量的时点和收入确认的时点可能存在不一致,同时营业收入是利润表的重要科目,收入确认的准确和完整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焦炭销售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与焦炭业务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年各月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3)获取与重要客户签订的焦炭购销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焦炭交货方式、数量确认、质量检验、价格及货款结算等重要条款进行检查,复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抽样检查业务凭证,测试是否按照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真实、准确、完整的确认、记录及列报焦炭业务的销售收入;
(5)就本年的销售收入,选取部分客户向其发函询证,询证2020年度交易额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
(6)对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测试,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7)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28、商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宝泰隆公司商誉账面价值10,354.79万元。
宝泰隆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其中涉及到多项指标需要宝泰隆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考虑商誉减值测试固有的复杂程度以及其是否减值对于财务报表整体重大影响,我们将商誉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获取管理层对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以及独立的第三方专家出具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评价商誉减值测试模型是否符合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2)对商誉减值实施复核程序:
①复核管理层对商誉减值迹象的判断,了解是否存在有关商誉减值的迹象;
②复核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
③复核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相关内容:1)减值测试报告的目的;2)减值测试报告的基准日;3)减值测试的对象;4)减值测试的范围;5)减值测试中运用的价值类型;6)减值测试中使用的评估方法;7)减值测试中运用的假设;8)减值测试中运用参数(包括折现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测算依据和逻辑推理过程;9)商誉减值计算过程;
④选取商誉减值测试中的重要假设数据,对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和对应期间已审财务报表进行同口径核对,进一步分析结果的影响;
⑤检查存在少数股东影响的商誉减值计算是否考虑了少数股东承担的减值损失部分;
⑥关注并考虑期后事项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⑦检查财务报表附注中与商誉相关内容的披露情况;
⑧评估第三方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四、其他信息
宝泰隆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宝泰隆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宝泰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宝泰隆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宝泰隆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宝泰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泰隆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宝泰隆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凤美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隋国君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7,111,147.65 | 202,912,914.5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4,694,565.75 | 55,943,458.15 |
应收账款 | 七、5 | 56,678,851.33 | 32,384,308.0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90,307,282.84 | 106,969,021.4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42,592,513.94 | 157,208,249.4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177,854,304.97 | 1,312,825,077.6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4,363,739.77 | 180,467,009.51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4,602,406.25 | 2,048,710,038.6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0,273,681.26 | 31,331,856.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5,405,971.88 | 19,484,023.2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4,500,181.48 | 46,953,969.32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94,432,091.52 | 3,718,265,750.38 |
在建工程 | 七、22 | 5,776,134,550.63 | 3,812,130,516.2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866,781,963.57 | 716,564,009.9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103,547,921.42 | 103,547,921.4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289,849.59 | 11,606,732.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43,481,709.99 | 94,378,829.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33,069,350.50 | 228,804,907.8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15,917,271.84 | 8,783,068,515.91 | |
资产总计 | 11,090,519,678.09 | 10,831,778,554.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36,973,000.00 | 1,003,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0,800,000.00 | 126,620,424.1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38,322,323.16 | 1,210,635,995.51 |
预收款项 | 七、37 | 110,940,612.28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3,535,545.3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1,704,629.40 | 23,281,202.28 |
应交税费 | 七、40 | 63,088,310.76 | 40,260,612.7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711,467,935.75 | 519,791,751.78 |
其中:应付利息 | 9,718,844.42 | 3,092,480.56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91,276,767.11 | 306,581,463.4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316,588.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36,485,099.67 | 3,341,112,062.1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80,604,806.99 | 389,112,806.99 |
应付债券 | 七、46 | 290,291,882.7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6,308,015.84 | 10,490,909.3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7,741,581.71 | 142,362,871.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04,231,636.90 | 103,700,286.6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9,177,924.16 | 645,666,874.37 | |
负债合计 | 4,215,663,023.83 | 3,986,778,936.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04,807,397.00 | 1,610,934,59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202,214,188.24 | 3,226,512,828.03 |
减:库存股 | 29,165,47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18,011.09 | 2,340,527.44 |
专项储备 | 32,462,754.42 | 30,159,194.44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6,648,266.58 | 139,660,693.5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19,587,287.17 | 1,183,021,507.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15,001,882.32 | 6,163,463,875.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659,854,771.94 | 681,535,742.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74,856,654.26 | 6,844,999,618.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090,519,678.09 | 10,831,778,554.5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939,534.76 | 127,896,005.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380,475.75 | 48,542,694.15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5,633,892.02 | 28,302,436.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81,133,544.42 | 198,229,264.8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977,146,030.52 | 1,748,048,670.93 |
其中:应收利息 | 197,638,807.05 | 158,396,634.2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03,332,907.63 | 1,182,791,704.0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571,742.02 | 74,950,833.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99,138,127.12 | 3,408,761,609.8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905,958,205.26 | 1,907,016,380.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405,971.88 | 19,484,023.2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43,356,205.73 | 2,688,233,379.86 | |
在建工程 | 2,809,080,886.35 | 939,213,708.1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8,371,408.04 | 161,804,059.6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064,960.14 | 4,205,153.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625,368.51 | 8,820,647.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281,395.44 | 31,296,262.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21,144,401.35 | 5,760,073,615.03 | |
资产总计 | 9,320,282,528.47 | 9,168,835,224.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25,000,000.00 | 993,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800,000.00 | 126,620,424.10 | |
应付账款 | 860,526,738.28 | 1,007,400,481.22 |
预收款项 | 58,753,624.70 | ||
合同负债 | 67,274,361.3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11,268.42 | 9,609,994.29 | |
应交税费 | 40,236,536.61 | 18,436,870.93 | |
其他应付款 | 527,460,368.98 | 364,570,415.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9,700,312.02 | 3,077,202.78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7,031,982.95 | 306,581,463.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8,745,666.9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75,986,923.58 | 2,884,973,273.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80,604,806.99 | 389,112,806.99 | |
应付债券 | 290,291,882.72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90,909.3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1,836,040.94 | 48,469,740.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74,467.10 | 5,156,911.5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8,107,197.75 | 443,230,368.41 | |
负债合计 | 3,314,094,121.33 | 3,328,203,642.1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4,807,397.00 | 1,610,934,59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82,211,620.29 | 3,206,510,260.08 | |
减:库存股 | 29,165,47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718,011.09 | 2,340,527.4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6,648,266.58 | 139,660,693.51 | |
未分配利润 | 1,063,239,134.36 | 910,350,976.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06,188,407.14 | 5,840,631,582.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320,282,528.47 | 9,168,835,224.90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674,729,838.30 | 2,725,523,206.6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674,729,838.30 | 2,725,523,206.67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15,867,055.40 | 2,614,898,412.4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86,093,290.21 | 2,311,191,523.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913,841.37 | 18,739,569.42 |
销售费用 | 七、63 | 7,788,097.95 | 56,249,787.7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8,032,899.89 | 160,582,969.12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842,516.02 | 13,402,725.6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9,196,409.96 | 54,731,836.58 |
其中:利息费用 | 108,293,248.86 | 55,245,750.00 | |
利息收入 | 711,866.16 | 2,332,284.2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948,718.25 | 28,946,977.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52,974.20 | -4,213,567.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58,174.75 | -4,371,490.2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615,140.32 | -3,740,824.3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920,753.89 | -3,420,452.4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4,070.19 | 7,145,450.9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976,702.93 | 135,342,377.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02,323.47 | 13,919,078.2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495,624.65 | 51,912,398.2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983,401.75 | 97,349,057.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1,111,019.20 | 46,777,332.8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872,382.55 | 50,571,724.9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872,382.55 | 50,571,724.9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553,352.95 | 70,410,524.4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680,970.40 | -19,838,799.5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58,538.53 | 113,279.2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3,058,538.53 | 113,279.20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58,538.53 | 113,279.2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77 | -3,058,538.53 | 113,279.2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813,844.02 | 50,685,004.1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494,814.42 | 70,523,803.6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680,970.40 | -19,838,799.5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03 | 0.04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03 | 0.04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572,425,333.01 | 2,486,354,976.7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161,362,764.69 | 2,137,733,739.39 |
税金及附加 | 14,141,899.78 | 10,838,349.49 | |
销售费用 | 6,840,002.08 | 52,050,651.95 | |
管理费用 | 95,655,182.42 | 72,093,262.29 | |
研发费用 | 2,784,719.40 | 24,029,281.26 | |
财务费用 | 54,311,985.67 | 52,496,428.00 | |
其中:利息费用 | 92,485,803.62 | 90,030,132.31 | |
利息收入 | 39,682,163.02 | 39,271,371.16 | |
加:其他收益 | 2,850,065.95 | 16,966,236.2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352,974.20 | -878,394.9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58,174.75 | -945,642.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65,521.65 | -992,660.0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44,900.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070.19 | 6,170,939.8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969,519.26 | 158,379,385.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1,150.33 | 3,118,267.8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99,751.91 | 852,072.6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960,917.68 | 160,645,580.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57,085,186.99 | 55,508,024.3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875,730.69 | 105,137,556.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875,730.69 | 105,137,556.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58,538.53 | 113,279.2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58,538.53 | 113,279.2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58,538.53 | 113,279.20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6,817,192.16 | 105,250,835.5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04,088,205.36 | 2,907,221,643.2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3,672.00 | 573,672.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453,889.37 | 49,978,540.5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35,115,766.73 | 2,957,773,855.7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62,587,649.24 | 2,433,127,340.4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3,369,753.67 | 184,255,758.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707,576.76 | 90,510,467.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137,145.73 | 31,529,393.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2,802,125.40 | 2,739,422,959.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313,641.33 | 218,350,896.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050,000.00 | 8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00.55 | 157,922.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8,31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55,200.55 | 81,486,238.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9,727,617.05 | 315,398,311.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50,000.00 | 78,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748.7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3,519.36 | 10,009,331.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7,891,136.41 | 403,425,391.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835,935.86 | -321,939,152.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4,2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72,004,000.00 | 1,05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3,503,047.46 | 23,673,15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5,507,047.46 | 1,076,458,957.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36,187,477.83 | 1,103,275,054.1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658,914.07 | 127,083,793.4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1,952,565.59 | 14,5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1,798,957.49 | 1,244,908,847.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91,910.03 | -168,449,890.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14,204.56 | -272,038,146.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876,390.64 | 416,914,537.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20,062,186.08 | 144,876,390.64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30,239,587.21 | 2,641,001,822.6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21,701.68 | 36,274,577.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6,061,288.89 | 2,677,276,399.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29,398,678.17 | 2,312,835,485.4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9,101,859.87 | 133,026,696.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850,968.70 | 63,987,606.7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25,300.66 | 21,881,014.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7,276,807.40 | 2,531,730,803.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784,481.49 | 145,545,596.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050,000.00 | 1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200.55 | 67,247.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8,316.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55,200.55 | 11,395,563.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763,988.07 | 226,256,691.9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8,050,000.00 | 8,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813,988.07 | 234,256,691.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58,787.52 | -222,861,127.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4,2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62,004,000.00 | 1,04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007,807.46 | 123,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5,011,807.46 | 1,166,285,8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26,187,477.83 | 1,103,275,054.1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334,421.01 | 126,836,571.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1,894,265.79 | 59,891,143.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1,416,164.63 | 1,290,002,768.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404,357.17 | -123,716,968.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378,663.20 | -201,032,500.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896,005.42 | 280,928,505.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517,342.22 | 79,896,005.42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10,934,597.00 | 3,226,512,828.03 | 29,165,472.00 | 2,340,527.44 | 30,159,194.44 | 139,660,693.51 | 1,183,021,507.29 | 6,163,463,875.71 | 681,535,742.34 | 6,844,999,618.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10,934,597.00 | 3,226,512,828.03 | 29,165,472.00 | 2,340,527.44 | 30,159,194.44 | 139,660,693.51 | 1,183,021,507.29 | 6,163,463,875.71 | 681,535,742.34 | 6,844,999,618.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27,200.00 | -24,298,639.79 | -29,165,472.00 | -3,058,538.53 | 2,303,559.98 | 16,987,573.07 | 36,565,779.88 | 51,538,006.61 | -21,680,970.40 | 29,857,036.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58,538.53 | 53,553,352.95 | 50,494,814.42 | -21,680,970.40 | 28,813,844.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27,200.00 | -24,298,639.79 | -29,165,472.00 | -1,260,367.79 | -1,260,367.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127,200.00 | -24,298,639.79 | -29,165,472.00 | -1,260,367.79 | -1,260,367.7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987,573.07 | -16,987,573.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987,573.07 | -16,987,573.0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303,559.98 | 2,303,559.98 | 2,303,559.98 | ||||||||||||
1.本期提取 | 8,990,522.56 | 8,990,522.56 | 8,990,522.56 | ||||||||||||
2.本期使用 | 6,686,962.58 | 6,686,962.58 | 6,686,962.5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4,807,397.00 | 3,202,214,188.24 | -718,011.09 | 32,462,754.42 | 156,648,266.58 | 1,219,587,287.17 | 6,215,001,882.32 | 659,854,771.94 | 6,874,856,654.26 |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10,979,597.00 | 3,236,783,832.90 | 56,562,714.00 | 29,923,839.62 | 129,181,362.74 | 1,124,892,196.26 | 6,075,198,114.52 | 715,284,908.37 | 6,790,483,022.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227,248.24 | -34,424.87 | 509,042.74 | 2,701,866.11 | -67,695.82 | 2,634,170.2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 | 3,300,000.00 | -2,276,500.56 | 1,023,499.44 | 1,023,499.44 |
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10,979,597.00 | 3,240,083,832.90 | 56,562,714.00 | 2,227,248.24 | 29,923,839.62 | 129,146,937.87 | 1,123,124,738.44 | 6,078,923,480.07 | 715,217,212.55 | 6,794,140,692.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000.00 | -13,571,004.87 | -27,397,242.00 | 113,279.20 | 235,354.82 | 10,513,755.64 | 59,896,768.85 | 84,540,395.64 | -33,681,470.21 | 50,858,925.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279.20 | 70,410,524.49 | 70,523,803.69 | -19,838,799.55 | 50,685,004.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000.00 | -8,209,935.89 | -27,397,242.00 | 19,142,306.11 | 4,046,000.00 | 23,188,306.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577,186.00 | 35,577,186.00 | 4,046,000.00 | 39,623,186.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000.00 | -40,887,121.89 | -27,397,242.00 | -13,534,879.89 | -13,534,879.89 | ||||||||||
4.其他 | -2,900,000.00 | -2,900,000.00 | -2,9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0,513,755.64 | -10,513,755.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513,755.64 | -10,513,755.6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4,384.82 | -14,384.82 | -14,384.82 |
1.本期提取 | 9,001,578.24 | 9,001,578.24 | 9,001,578.24 | ||||||||||||
2.本期使用 | 9,015,963.06 | 9,015,963.06 | 9,015,963.06 | ||||||||||||
(六)其他 | -5,361,068.98 | 249,739.64 | -5,111,329.34 | -17,888,670.66 | -23,000,0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10,934,597.00 | 3,226,512,828.03 | 29,165,472.00 | 2,340,527.44 | 30,159,194.44 | 139,660,693.51 | 1,183,021,507.29 | 6,163,463,875.71 | 681,535,742.34 | 6,844,999,618.05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10,934,597.00 | 3,206,510,260.08 | 29,165,472.00 | 2,340,527.44 | 139,660,693.51 | 910,350,976.74 | 5,840,631,582.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10,934,597.00 | 3,206,510,260.08 | 29,165,472.00 | 2,340,527.44 | 139,660,693.51 | 910,350,976.74 | 5,840,631,582.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27,200.00 | -24,298,639.79 | -29,165,472.00 | -3,058,538.53 | 16,987,573.07 | 152,888,157.62 | 165,556,824.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58,538.53 | 169,875,730.69 | 166,817,192.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27,200.00 | -24,298,639.79 | -29,165,472.00 | -1,260,367.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127,200.00 | -24,298,639.79 | -29,165,472.00 | -1,260,367.7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987,573.07 | -16,987,573.0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987,573.07 | -16,987,573.0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185,881.42 | 3,185,881.42 | |||||||||
2.本期使用 | 3,185,881.42 | 3,185,881.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4,807,397.00 | 3,182,211,620.29 | -718,011.09 | 156,648,266.58 | 1,063,239,134.36 | 6,006,188,407.14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10,979,597.00 | 3,211,797,730.90 | 56,562,714.00 | 129,181,362.74 | 816,036,999.90 | 5,711,432,976.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227,248.24 | -34,424.87 | -309,823.87 | 1,882,999.5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10,979,597.00 | 3,211,797,730.90 | 56,562,714.00 | 2,227,248.24 | 129,146,937.87 | 815,727,176.03 | 5,713,315,976.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000.00 | -5,287,470.82 | -27,397,242.00 | 113,279.20 | 10,513,755.64 | 94,623,800.71 | 127,315,606.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279.20 | 105,137,556.35 | 105,250,835.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000.00 | -5,287,470.82 | -27,397,242.00 | 22,064,771.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577,186.00 | 35,577,186.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000.00 | -40,864,656.82 | -27,397,242.00 | -13,512,414.8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513,755.64 | -10,513,755.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513,755.64 | -10,513,755.6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641,217.97 | 3,641,217.97 | |||||||||
2.本期使用 | 3,641,217.97 | 3,641,217.9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10,934,597.00 | 3,206,510,260.08 | 29,165,472.00 | 2,340,527.44 | 139,660,693.51 | 910,350,976.74 | 5,840,631,582.77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更名前为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由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和焦云、孙鹏、郑素英、焦凤、焦贵金、焦飞等6人共同出资组建,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2008年3月24日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以2008年2月29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327万元,股本为19,327万元。经公司2008年9月2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673万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9,000万元。
经公司2010年12月20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7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1]2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8.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4,527,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1,472,3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1]第01012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4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5月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5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6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78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8,812,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2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01850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9月7日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547,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820,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67,500,000股。
经公司2016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16年8月15日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3,880,597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1,380,597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3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5.3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598,780.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7]第020925号验资报告。经公司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9月20日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7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7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1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1,611,150,597股,本次出资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7]第021078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职工离职或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等事项,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并注销171,000股。
公司2019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职工离职,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45,000股限制性股票。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职工当选为监事,公司向其回购并注销540,000股。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等原因,公司决定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5,587,200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4,807,397.00元,股本为人民币1,604,807,397.00元。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煤化工行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产品为焦炭,副产品有甲醇、洗油和针状焦等化工产品;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有石墨及石墨制品、石墨烯及制品等产品。本公司的注册地址和总部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8户,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发生了变化,减少1户,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8户,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发生了变化,减少1户,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集团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
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
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金融资产减值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部分财务担保合同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采用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当单项评价信用风险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集团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1划分相同 |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分析法 | 本组合以除组合2以外的应收客户销售或服务形成的款项,以应收款项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本组合为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内部单位间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债务单位实际履约能力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分析法 | 本组合以除组合2以外的各类其他应收款,以应收款项账龄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本组合为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内部单位间形成的应收款项,以债务单位实际履约能力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因此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集团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 | 6.33-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5 | 15.8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土地使用权在40年至5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采矿权按按直线法或工作量法摊销,直线法则在1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工作量法则煤矿投产日开始,采用工作量法摊销;软件在5年至10年内按直线法摊销;非专利技术使用在8年内按直线法摊销。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 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收入确认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 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签收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集团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具体会计政策为:本集团电力、热力、焦炭、煤化工等产品及原材料销售收入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的时点确认收入(以双方确认的发货记录及结算单等为依据)。
本集团开发产品通常在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有关转让和销售合同、已将商品房移交给买方、经业主方验收并签署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
(2) 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3)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①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③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
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 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 详情看附注五、44、(1)其他说明 |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收账款 | 110,940,612.28 | 58,753,624.70 | ||
合同负债 | 103,136,657.79 | 51,994,358.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803,954.49 | 6,759,266.56 |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预付款项 | 2,243,791.40 | 2,243,791.40 | ||
存货 | 2,243,791.40 | 2,243,791.40 | ||
预收账款 | 122,852,133.49 | 76,020,028.34 | ||
合同负债 | 113,535,545.39 | 67,274,361.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9,316,588.10 | 8,745,666.98 |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营业成本 | 92,070,185.65 | 90,333,853.36 |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销售费用 | 92,070,185.65 | 90,333,853.3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2,912,914.51 | 202,912,914.5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5,943,458.15 | 55,943,458.15 | |
应收账款 | 32,384,308.01 | 32,384,308.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6,969,021.44 | 106,969,021.4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7,208,249.42 | 157,208,249.4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12,825,077.61 | 1,312,825,077.6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0,467,009.51 | 180,467,009.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48,710,038.65 | 2,048,710,038.6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331,856.01 | 31,331,856.0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484,023.26 | 19,484,023.2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953,969.32 | 46,953,969.32 |
固定资产 | 3,718,265,750.38 | 3,718,265,750.38 | |
在建工程 | 3,812,130,516.27 | 3,812,130,516.2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16,564,009.99 | 716,564,009.9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03,547,921.42 | 103,547,921.42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606,732.03 | 11,606,732.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378,829.35 | 94,378,829.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8,804,907.88 | 228,804,907.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83,068,515.91 | 8,783,068,515.91 | |
资产总计 | 10,831,778,554.56 | 10,831,778,554.5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3,000,000.00 | 1,003,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6,620,424.10 | 126,620,424.10 | |
应付账款 | 1,210,635,995.51 | 1,210,635,995.51 | |
预收款项 | 110,940,612.28 | -110,940,612.28 | |
合同负债 | 103,136,657.79 | 103,136,657.7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281,202.28 | 23,281,202.28 | |
应交税费 | 40,260,612.73 | 40,260,612.73 | |
其他应付款 | 519,791,751.78 | 519,791,751.78 | |
其中:应付利息 | 3,092,480.56 | 3,092,480.56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581,463.46 | 306,581,463.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7,803,954.49 | 7,803,954.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41,112,062.14 | 3,341,112,062.1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89,112,806.99 | 389,112,806.99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0,490,909.37 | 10,490,909.3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42,362,871.35 | 142,362,871.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3,700,286.66 | 103,700,286.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5,666,874.37 | 645,666,874.37 | |
负债合计 | 3,986,778,936.51 | 3,986,778,936.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10,934,597.00 | 1,610,934,59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26,512,828.03 | 3,226,512,828.03 | |
减:库存股 | 29,165,472.00 | 29,165,47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40,527.44 | 2,340,527.44 | |
专项储备 | 30,159,194.44 | 30,159,194.44 | |
盈余公积 | 139,660,693.51 | 139,660,693.5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83,021,507.29 | 1,183,021,507.2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63,463,875.71 | 6,163,463,875.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681,535,742.34 | 681,535,742.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44,999,618.05 | 6,844,999,618.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831,778,554.56 | 10,831,778,554.56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7,896,005.42 | 127,896,005.4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542,694.15 | 48,542,694.15 | |
应收账款 | 28,302,436.55 | 28,302,436.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8,229,264.84 | 198,229,264.84 | |
其他应收款 | 1,748,048,670.93 | 1,748,048,670.93 | |
其中:应收利息 | 158,396,634.20 | 158,396,634.2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182,791,704.09 | 1,182,791,704.0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950,833.89 | 74,950,833.89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08,761,609.87 | 3,408,761,609.8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07,016,380.01 | 1,907,016,380.0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484,023.26 | 19,484,023.2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88,233,379.86 | 2,688,233,379.86 | |
在建工程 | 939,213,708.13 | 939,213,708.1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1,804,059.65 | 161,804,059.6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05,153.47 | 4,205,153.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20,647.77 | 8,820,647.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296,262.88 | 31,296,262.8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760,073,615.03 | 5,760,073,615.03 | |
资产总计 | 9,168,835,224.90 | 9,168,835,224.9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93,000,000.00 | 993,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6,620,424.10 | 126,620,424.10 | |
应付账款 | 1,007,400,481.22 | 1,007,400,481.22 | |
预收款项 | 58,753,624.70 | -58,753,624.70 | |
合同负债 | 51,994,358.14 | 51,994,358.14 | |
应付职工薪酬 | 9,609,994.29 | 9,609,994.29 | |
应交税费 | 18,436,870.93 | 18,436,870.93 | |
其他应付款 | 364,570,415.02 | 364,570,415.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3,077,202.78 | 3,077,202.78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581,463.46 | 306,581,463.46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59,266.56 | 6,759,266.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84,973,273.72 | 2,884,973,273.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89,112,806.99 | 389,112,806.99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90,909.37 | 490,909.3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8,469,740.54 | 48,469,740.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56,911.51 | 5,156,911.5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3,230,368.41 | 443,230,368.41 | |
负债合计 | 3,328,203,642.13 | 3,328,203,642.1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10,934,597.00 | 1,610,934,59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06,510,260.08 | 3,206,510,260.08 | |
减:库存股 | 29,165,472.00 | 29,165,472.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340,527.44 | 2,340,527.4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9,660,693.51 | 139,660,693.51 | |
未分配利润 | 910,350,976.74 | 910,350,976.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40,631,582.77 | 5,840,631,582.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68,835,224.90 | 9,168,835,224.90 |
在支付建安工程结算款时,按合同确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进行扣款并在“应付账款”科目下分单位核算。质量保证期满,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则根据本公司(或子公司)工程开发部门的通知退还质量保证金。
(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① 租赁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集团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②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③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④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⑤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⑥ 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⑦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⑧ 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⑨ 预计负债
本集团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情况下,本集团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
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集团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⑩ 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在综合成本与效益原则、谨慎性原则后,本集团可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中披露。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5%、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5%、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1%、5%、7%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20%、25%计缴,具体详见下表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3%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2%计缴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宝希(七台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 |
除前述主体外的纳税主体 | 25 |
(3)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宝希(七台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作为黑龙江省2020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之一,于2020年11月26日予以公示,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4)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控股子公司—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931.51 | 33,279.25 |
银行存款 | 130,674,023.60 | 154,874,925.09 |
其他货币资金 | 26,422,192.54 | 48,004,710.17 |
合计 | 157,111,147.65 | 202,912,914.5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0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4,694,565.75 | 55,943,458.1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4,694,565.75 | 55,943,458.15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000,000.00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9,734,417.6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19,734,417.63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694,565.75 | 100.00 | 34,694,565.75 | 55,943,458.15 | 100.00 | 55,943,458.1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694,565.75 | 100.00 | 34,694,565.75 | 55,943,458.15 | 100.00 | 55,943,458.15 | ||||
合计 | 34,694,565.75 | / | / | 34,694,565.75 | 55,943,458.15 | / | / | 55,943,458.15 |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694,565.75 | ||
合计 | 34,694,565.75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6,293,165.60 |
1至2年 | 598,493.04 |
2至3年 | 188,139.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50.00 |
4至5年 | 740,000.00 |
5年以上 | 55,700.00 |
合计 | 57,875,947.6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875,947.64 | 100.00 | 1,197,096.31 | 2.07 | 56,678,851.33 | 33,584,965.02 | 100.00 | 1,200,657.01 | 3.58 | 32,384,308.01 |
其中: | ||||||||||
组合:账龄分析法 | 57,875,947.64 | 100.00 | 1,197,096.31 | 2.07 | 56,678,851.33 | 33,584,965.02 | 100.00 | 1,200,657.01 | 3.58 | 32,384,308.01 |
合计 | 57,875,947.64 | / | 1,197,096.31 | / | 56,678,851.33 | 33,584,965.02 | / | 1,200,657.01 | / | 32,384,308.01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293,165.60 | 382,793.51 | 0.68 |
1至2年 | 598,493.04 | 75,110.88 | 12.55 |
2至3年 | 188,139.00 | 73,317.77 | 38.97 |
3至4年 | 450.00 | 192.15 | 42.70 |
4至5年 | 740,000.00 | 609,982.00 | 82.43 |
5年以上 | 55,700.00 | 55,700.00 | 100.00 |
合计 | 57,875,947.64 | 1,197,096.31 | 2.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0,657.01 | -3,560.70 | 1,197,096.31 | |||
合计 | 1,200,657.01 | -3,560.70 | 1,197,096.31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2,105,301.32 | 90.92 | 93,270,365.62 | 87.19 |
1至2年 | 3,675,356.29 | 4.07 | 8,643,252.07 | 8.08 |
2至3年 | 2,891,378.27 | 3.20 | 3,169,196.77 | 2.96 |
3年以上 | 1,635,246.96 | 1.81 | 1,886,206.98 | 1.77 |
合计 | 90,307,282.84 | 100.00 | 106,969,021.44 | 100.00 |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56,582,148.80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2.6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2,592,513.94 | 157,208,249.42 |
合计 | 142,592,513.94 | 157,208,249.4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9,385,070.82 |
1至2年 | 98,474,304.07 |
2至3年 | 68,556,013.9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39,064.52 |
4至5年 | 63,076.00 |
5年以上 | 7,955,219.39 |
合计 | 185,172,748.7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土地收储款 | 86,964,769.15 | 86,964,769.15 |
资产处置款项 | 70,018,064.55 | 68,644,878.26 |
保证金或押金 | 10,855,777.47 | 14,295,802.30 |
工程款 | 100,190.00 | 4,219,168.82 |
部门借款 | 3,208,250.31 | 3,408,900.09 |
往来款及其他 | 14,025,697.25 | 7,636,264.57 |
合计 | 185,172,748.73 | 185,169,783.19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3,309,440.17 | 4,652,093.60 | 27,961,533.77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618,701.02 | 14,618,701.0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7,928,141.19 | 4,652,093.60 | 42,580,234.79 |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652,093.60 | 4,652,093.6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309,440.17 | 14,618,701.02 | 37,928,141.19 | |||
合计 | 27,961,533.77 | 14,618,701.02 | 42,580,234.79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收储款 | 86,964,769.15 | 1年至2年 | 46.96 | 8,279,046.02 |
王淑清 | 资产处置款项 | 40,841,977.00 | 2年至3年 | 22.06 | 11,950,362.47 |
任广春 | 资产处置款项 | 29,176,087.55 | 见注释 | 15.76 | 8,040,077.41 |
七台河市机关事务中心 | 保证金或押金 | 4,936,583.18 | 见注释 | 2.67 | 354,992.76 |
大庆缘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其他 | 4,652,093.60 | 2年至3年 | 2.51 | 4,652,093.60 |
合计 | / | 166,571,510.48 | / | 89.96 | 33,276,572.26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48,066,254.59 | 848,066,254.59 | 807,822,519.47 | 807,822,519.4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92,975,317.15 | 16,777,471.04 | 276,197,846.11 | 442,280,128.18 | 10,075,552.43 | 432,204,575.7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243,791.40 | 2,243,791.40 | ||||
开发产品 | 51,346,412.87 | 51,346,412.87 | 72,797,982.39 | 72,797,982.39 | ||
合计 | 1,194,631,776.01 | 16,777,471.04 | 1,177,854,304.97 | 1,322,900,630.04 | 10,075,552.43 | 1,312,825,077.6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075,552.43 | 8,920,753.89 | 2,218,835.28 | 16,777,471.0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075,552.43 | 8,920,753.89 | 2,218,835.28 | 16,777,471.0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08,029,260.03 | 176,119,957.23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211,259.01 | 153,466.5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71,810.84 | 84,079.10 |
预缴印花税 | 50,000.00 | 50,000.00 |
预缴增值税 | 1,409.89 | 1,409.89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030,543.59 | |
预缴个人所得税 | 27,553.16 | |
合计 | 114,363,739.77 | 180,467,009.51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 | 31,331,856.01 | -1,058,174.75 | 30,273,681.26 |
有限公司 | |||||||||||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 | |||||||||||
小计 | 31,331,856.01 | -1,058,174.75 | 30,273,681.26 | ||||||||
合计 | 31,331,856.01 | -1,058,174.75 | 30,273,681.2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5,405,971.88 | 19,484,023.26 |
合计 | 15,405,971.88 | 19,484,023.26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57,348.12 | 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以出售为目的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715,676.00 | 55,715,676.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55,715,676.00 | 55,715,676.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07,575.68 | 4,907,575.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53,787.84 | 2,453,787.84 | ||
(1)计提或摊销 | 2,453,787.84 | 2,453,787.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361,363.52 | 7,361,363.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54,131.00 | 3,854,131.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854,131.00 | 3,854,131.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500,181.48 | 44,500,181.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6,953,969.32 | 46,953,969.3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非居民住宅 | 44,500,181.48 | 为客户在以前年度抵偿供热欠款交付的资产,暂不具备办理产权条件。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94,432,091.52 | 3,718,265,750.3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894,432,091.52 | 3,718,265,750.38 |
√适用 □不适用
注:固定资产年末余额较年初减少较大,主要是30万吨轻烃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升级改造转入在建工程所致。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08,591,193.95 | 3,055,221,189.72 | 35,353,296.83 | 18,531,994.78 | 5,317,697,675.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522,201.75 | 24,001,849.44 | 875,055.64 | 1,631,417.68 | 95,030,524.51 |
(1)购置 | 5,823,585.27 | 18,204,900.28 | 875,055.64 | 1,631,417.68 | 26,534,958.87 |
(2)在建工程转入 | 62,698,616.48 | 5,796,949.16 | 68,495,565.6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5,932,644.02 | 1,482,094,992.10 | 6,065,462.65 | 1,744,093,098.77 | |
(1)处置或报废 | 2,639,970.00 | 1,182,552.18 | 6,065,462.65 | 9,887,984.83 | |
(2)转入在建工程 | 253,292,674.02 | 1,480,912,439.92 | 1,734,205,113.94 | ||
4.期末余额 | 2,021,180,751.68 | 1,597,128,047.06 | 30,162,889.82 | 20,163,412.46 | 3,668,635,101.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44,974,909.01 | 906,110,358.61 | 26,707,654.49 | 14,132,133.83 | 1,591,925,055.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779,182.26 | 120,797,716.13 | 2,130,515.37 | 1,084,122.71 | 221,791,536.47 |
(1)计提 | 97,779,182.26 | 120,797,716.13 | 2,130,515.37 | 1,084,122.71 | 221,791,536.47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57,748.77 | 35,401,223.09 | 5,761,480.01 | 47,020,451.87 | |
(1)处置或报废 | 1,128,588.12 | 903,092.29 | 5,761,480.01 | 7,793,160.42 | |
(2)转入在建工程 | 4,729,160.65 | 34,498,130.80 | 39,227,291.45 | ||
4.期末余额 | 736,896,342.50 | 991,506,851.65 | 23,076,689.85 | 15,216,256.54 | 1,766,696,140.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286,581.81 | 1,220,287.15 | 7,506,868.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6,286,581.81 | 1,220,287.15 | 7,506,868.9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77,997,827.37 | 604,400,908.26 | 7,086,199.97 | 4,947,155.92 | 1,894,432,091.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57,329,703.13 | 2,147,890,543.96 | 8,645,642.34 | 4,399,860.95 | 3,718,265,750.38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本年在建转入固定资产的房产 | 5,781.96 | 暂按估计金额转入固定资产,后续工作正在办理之中 |
开发产品转自用的房产 | 398.49 | 自行开发产品投入自用尚未办理 |
采矿区房产 | 1,334.31 | 矿区土地使用权租赁取得 |
以前年度建设转入固定资产的房产 | 52,293.96 | 正在积极办理之中,预计无重大障碍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744,274,659.73 | 3,806,037,852.64 |
工程物资 | 31,859,890.90 | 6,092,663.63 |
合计 | 5,776,134,550.63 | 3,812,130,516.2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0万吨芳烃 | 2,568,638,266.08 | 2,568,638,266.08 | 2,558,143,630.82 | 2,558,143,630.82 | ||
30万吨轻烃 | 2,656,957,328.33 | 2,656,957,328.33 | 848,420,883.94 | 848,420,883.94 | ||
房屋装修工程 | 101,896,138.44 | 101,896,138.44 | 88,035,432.28 | 88,035,432.28 | ||
宝泰隆五矿 | 111,305,098.13 | 111,305,098.13 | 82,940,784.94 | 82,940,784.94 | ||
宝忠煤矿 | 80,214,941.21 | 80,214,941.21 | 58,459,026.15 | 58,459,026.15 | ||
炭微球 | 47,515,503.87 | 47,515,503.87 | 44,779,994.90 | 44,779,994.90 | ||
恒山矿改造 | 42,667,988.19 | 42,667,988.19 | 42,667,988.19 | 42,667,988.19 | ||
东润石墨矿 | 40,599,213.95 | 40,599,213.95 | 34,030,362.37 | 34,030,362.37 | ||
大雁煤矿 | 55,558,754.09 | 55,558,754.09 | 22,855,173.09 | 22,855,173.09 | ||
宝泰隆一矿 | 25,001,625.83 | 25,001,625.83 | 13,557,454.79 | 13,557,454.79 | ||
其他 | 13,919,801.61 | 13,919,801.61 | 12,147,121.17 | 12,147,121.17 | ||
合计 | 5,744,274,659.73 | 5,744,274,659.73 | 3,806,037,852.64 | 3,806,037,852.6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10万吨芳烃 | 2,694,730,000.00 | 2,558,143,630.82 | 10,494,635.26 | 2,568,638,266.08 | 95.65 | 95 | 235,528,880.95 | 金融机构贷款和自筹 | ||||
30万吨轻烃 | 3,311,110,000.00 | 848,420,883.94 | 1,868,736,885.15 | 60,200,440.76 | 2,656,957,328.33 | 93.64 | 92 | 145,227,401.58 | 19,922,529.98 | 6.62 | 募股、金融机构贷款和自筹 | |
房屋装修工程 | 101,710,000.00 | 88,035,432.28 | 13,860,706.16 | 101,896,138.44 | 100.18 | 98 | 自筹 | |||||
宝泰隆五矿 | 256,180,000.00 | 82,940,784.94 | 28,364,313.19 | 111,305,098.13 | 43.45 | 40 | 自筹 | |||||
宝忠煤矿 | 218,430,000.00 | 58,459,026.15 | 21,755,915.06 | 80,214,941.21 | 36.72 | 35 | 自筹 | |||||
炭微球 | 45,000,000.00 | 44,779,994.90 | 2,735,508.97 | 47,515,503.87 | 105.59 | 95 | 自筹 | |||||
恒山矿改造 | 642,630,000.00 | 42,667,988.19 | 42,667,988.19 | 6.64 | 5 | 自筹 | ||||||
东润石墨矿 | 263,330,000.00 | 34,030,362.37 | 6,568,851.58 | 40,599,213.95 | 15.42 | 25 | 自筹 | |||||
大雁煤矿 | 259,530,000.00 | 22,855,173.09 | 32,703,581.00 | 55,558,754.09 | 21.41 | 35 | 自筹 | |||||
宝泰隆一矿 | 677,890,000.00 | 13,557,454.79 | 11,444,171.04 | 25,001,625.83 | 3.69 | 5 | 自筹 | |||||
合计 | 8,470,540,000.00 | 3,793,890,731.47 | 1,996,664,567.41 | 60,200,440.76 | 5,730,354,858.12 | / | / | 380,756,282.53 | 19,922,529.9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原项目“新三井”更名为“宝泰隆五矿”,投资预算数由10,000万元变更为25,618万元;
2、原项目“中心二井新井”更名为“宝忠煤矿”,投资预算数7,100万变更为21,843万元。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26,272,815.20 | 26,272,815.20 | 211,196.47 | 211,196.47 | ||
专用材料 | 5,587,075.70 | 5,587,075.70 | 5,881,467.16 | 5,881,467.16 | ||
合计 | 31,859,890.90 | 31,859,890.90 | 6,092,663.63 | 6,092,663.63 |
项目 | 采矿权或 产能指标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及其他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0,192,407.39 | 386,993,723.43 | 4,148,178.00 | 6,685,531.45 | 898,019,840.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3,362,170.27 | 173,362,170.27 | ||||
(1)购置 | 173,362,170.27 | 173,362,170.2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73,554,577.66 | 386,993,723.43 | 4,148,178.00 | 6,685,531.45 | 1,071,382,010.5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7,276,139.76 | 60,951,932.64 | 660,300.28 | 2,567,457.60 | 181,455,830.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77,587.04 | 7,167,109.93 | 875,308.24 | 524,211.48 | 23,144,216.69 | |
(1)计提 | 14,577,587.04 | 7,167,109.93 | 875,308.24 | 524,211.48 | 23,144,216.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1,853,726.80 | 68,119,042.57 | 1,535,608.52 | 3,091,669.08 | 204,600,046.9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1,700,850.86 | 318,874,680.86 | 2,612,569.48 | 3,593,862.37 | 866,781,963.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2,916,267.63 | 326,041,790.79 | 3,487,877.72 | 4,118,073.85 | 716,564,009.99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泰 | 23,590,901.25 | 23,590,901.25 |
隆五矿)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 | 28,316,261.73 | 28,316,261.73 |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37,631,478.25 | 37,631,478.25 |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266,196.92 | 18,266,196.92 | ||||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 19,333,984.52 | 19,333,984.52 | ||||
合计 | 127,138,822.67 | 127,138,822.67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泰隆五矿) | 23,590,901.25 | 23,590,901.25 | ||||
合计 | 23,590,901.25 | 23,590,901.25 |
项 目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
资产组的范围 | 为下属宝忠煤矿,主营业务为开采原煤。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 为10万度芳烃在建项目。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 为石墨矿,主营业务为开采石墨矿石。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 为下属大雁煤矿,主营业务为开采原煤。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17,820.66 | 267,017.43 | 7,380.41 | 16,341.92 |
商誉的账面价值 | 2,831.63 | 3,763.15 | 1,826.62 | 1,933.40 |
项 目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3,615.58 | 2,421.33 | ||
整体商誉价值 | 2,831.63 | 7,378.73 | 4,247.95 | 1,933.40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 | 20,652.29 | 274,396.16 | 11,628.36 | 18,275.32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41,319.01 | 246,295.58 | 8,132.07 | 33,879.63 |
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 38,889.98 | 287,146.59 | 12,042.60 | 35,643.04 |
根据孰高确认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 41,319.01 | 287,146.59 | 12,042.60 | 35,643.04 |
是否计提减值 | 否 | 否 | 否 | 否 |
项 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测期内 平均毛利率 | 折现率(税前)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025年至2036年)。 | 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60%计,自2023年起按100%计,稳定期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 53.43% | 13.94%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芳烃)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后为稳定期(永续期)。 | 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80%计;2023年起按100%计,稳定期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 17.56% | 10.77%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石墨矿)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025年至2076年)。 | 一区在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50%计,自2023年起按100%计;二区在2026年为投产第一年,按100%计;稳定期收入自2027年起与2026年保持一致。 | 42.69% | 10.86% |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大雁煤矿)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025年至2049年)。 | 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50%计;2023年起按100%计,稳定期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 49.41% | 13.94% |
得到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在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项 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测期内 平均毛利率 | 折现率(税后)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宝忠煤矿)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025年至2036年)。 | 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60%计,自2023年起按100%计,稳定期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 53.43% | 10.45%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芳烃)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后为稳定期(永续期)。 | 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80%计;2023年起按100%计,稳定期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 17.56% | 8.08%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石墨矿)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025年至2076年)。 | 一区在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50%计,自2023年起按100%计;二区在2026年为投产第一年,按100%计;稳定期收入自2027年起与2026年保持一致。 | 42.69% | 8.15% |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大雁煤矿)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4年,后为稳定期(2025年至2049年)。 | 2022年为投产第一年,按50%计;2023年起按100%计,稳定期收入与2023年保持一致。 | 49.41% | 10.4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甲醇催化剂 | 3,023,149.97 | 2,534,491.02 | 3,190,532.91 | 2,367,108.08 | |
煤矿液压支柱 | 944,717.01 | 763,636.05 | 181,080.96 | ||
材料费 | 2,385,534.20 | 2,385,534.20 | |||
装修费等 | 5,253,330.85 | 4,974,175.00 | 4,485,845.30 | 5,741,660.55 | |
合计 | 11,606,732.03 | 7,508,666.02 | 10,825,548.46 | 8,289,849.5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4,247,124.99 | 16,061,618.94 | 38,584,964.35 | 9,645,391.9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7,622,091.60 | 16,905,522.91 | 125,657,891.95 | 31,414,473.00 |
可抵扣亏损 | 423,670,851.68 | 105,834,851.58 | 203,425,772.97 | 48,623,321.49 |
递延收益 | 12,697,913.45 | 3,174,478.36 | 13,339,444.61 | 3,334,861.15 |
折旧 | 4,767,757.15 | 1,191,939.29 | 5,265,618.65 | 1,316,404.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57,348.12 | 239,337.03 | ||
其他 | 295,847.53 | 73,961.88 | 295,847.53 | 44,377.13 |
合计 | 574,258,934.52 | 143,481,709.99 | 386,569,540.06 | 94,378,829.3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94,173,500.60 | 98,543,375.15 | 394,173,500.60 | 98,543,375.15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20,703.26 | 780,175.82 | ||
固定资产 | 21,497,868.39 | 5,374,467.10 | 17,506,942.75 | 4,376,735.6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255,178.62 | 313,794.65 | ||
合计 | 416,926,547.61 | 104,231,636.90 | 414,801,146.61 | 103,700,286.6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08,632,766.75 | 108,016,180.76 |
资产减值准备 | 8,541,361.27 | 12,013,778.82 |
折旧 | 25,947.59 | |
合计 | 117,200,075.61 | 120,029,959.58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7,596,417.33 | ||
2021年 | 5,617,600.78 | 5,300,487.41 | |
2022年 | 29,417,514.39 | 28,977,567.94 | |
2023年 | 8,177,282.09 | 7,761,883.27 | |
2024年 | 58,513,851.27 | 58,379,824.81 | |
2025年 | 6,906,518.22 | ||
合计 | 108,632,766.75 | 108,016,180.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采矿权出让权益金 | 254,853,840.00 | 254,853,840.00 | ||||
预付探矿权支出 | 148,180,020.00 | 148,180,020.00 | 148,180,020.00 | 148,180,020.00 | ||
预付建设项目工程或设备款 | 30,035,490.50 | 30,035,490.50 | 60,824,887.88 | 60,824,887.88 | ||
预付煤矿矿产指标购置款 | 19,800,000.00 | 19,800,000.00 | ||||
合计 | 433,069,350.50 | 433,069,350.50 | 228,804,907.88 | 228,804,907.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11,973,000.00 | 398,000,000.00 |
抵押借款 | 315,000,000.00 | 39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736,973,000.00 | 1,003,000,000.00 |
2、2020年度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详见附注十二、5、(4)“关联担保”;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宝泰隆集团以持有本公司17,800万股股票作为质押物为短期借款提供保证。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800,000.00 | 126,620,424.10 |
合计 | 50,800,000.00 | 126,620,424.1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499,487,733.62 | 559,289,092.02 |
1至2年 | 176,819,644.88 | 223,047,465.21 |
2至3年 | 159,612,712.47 | 36,943,937.99 |
3年以上 | 402,402,232.19 | 391,355,500.29 |
合计 | 1,238,322,323.16 | 1,210,635,995.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 308,623,677.51 | 工程建设尚未结算 |
南大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52,860,264.10 | 工程建设尚未结算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 40,052,850.36 | 工程建设尚未结算 |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37,440,517.19 | 工程建设尚未结算 |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 20,584,739.00 | 工程建设尚未结算 |
合计 | 459,562,048.16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货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 113,535,545.39 | 103,136,657.79 |
合计 | 113,535,545.39 | 103,136,657.7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123,183.64 | 164,787,218.50 | 166,323,664.96 | 21,586,737.1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8,018.64 | 13,287,509.81 | 13,327,636.23 | 117,892.2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3,281,202.28 | 178,074,728.31 | 179,651,301.19 | 21,704,629.4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253,724.39 | 142,415,270.81 | 144,034,536.90 | 15,634,458.30 |
二、职工福利费 | 8,616,634.55 | 8,616,634.5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0,837.66 | 8,634,575.52 | 8,640,941.27 | 174,471.9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522.74 | 6,457,867.25 | 6,463,596.45 | 46,793.54 |
工伤保险费 | 126,619.97 | 2,161,427.30 | 2,162,001.82 | 126,045.45 |
生育保险费 | 1,694.95 | 15,280.97 | 15,343.00 | 1,632.92 |
四、住房公积金 | 42,191.23 | 4,341,440.20 | 4,341,440.20 | 42,191.23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646,430.36 | 779,297.42 | 690,112.04 | 5,735,615.7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3,123,183.64 | 164,787,218.50 | 166,323,664.96 | 21,586,737.1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7,172.12 | 12,890,445.23 | 12,928,286.51 | 49,330.84 |
2、失业保险费 | 70,846.52 | 397,064.58 | 399,349.72 | 68,561.38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58,018.64 | 13,287,509.81 | 13,327,636.23 | 117,892.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38,642.44 | 141,516.2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8,816,004.99 | 15,966,136.78 |
个人所得税 | 480,169.80 | 316,721.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7,989.99 | 206,422.68 |
土地使用税 | 21,187,612.21 | 22,342,701.89 |
房产税 | 311,189.37 | 624,772.13 |
印花税 | 358,587.31 | 405,513.82 |
教育费附加 | 59,126.91 | 94,088.0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772.85 | 58,977.91 |
土地增值税 | 134,012.13 | 52,351.08 |
车船使用税 | 35,857.12 | 33,507.12 |
环境保护税 | 2,424.77 | 1,982.26 |
代缴税费 | 15,920.87 | 15,920.87 |
合计 | 63,088,310.76 | 40,260,612.73 |
注:应交税费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是焦炭价格在四季度价格大幅上涨使按税法估计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718,844.42 | 3,092,480.5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01,749,091.33 | 516,699,271.22 |
合计 | 711,467,935.75 | 519,791,751.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17,595.00 | |
企业债券利息 | 8,381,232.91 | 1,578,235.07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020,016.51 | 1,514,245.49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9,718,844.42 | 3,092,480.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及利息 | 607,505,681.52 | 413,910,158.40 |
待付煤矿矿产指标购置款 | 32,800,000.00 | |
未付购矿款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待付股权购置款 | 8,000,000.00 | 18,000,000.00 |
保证金 | 1,446,100.00 | 1,481,722.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9,165,472.00 | |
其他往来款项 | 30,997,309.81 | 33,141,918.82 |
合计 | 701,749,091.33 | 516,699,271.2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5,953,467.34 | 为子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的工程类借款,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
双鸭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38,800,000.00 | 为子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的暂借款项,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
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 | 25,321,358.58 | 为子公司原股东暂借款项,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
黑龙江省煤田地质二0四勘探队 | 21,000,000.00 | 为未付购矿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
王继红 | 8,174,000.00 | 为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欠款,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
合计 | 409,248,825.92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7,508,000.00 | 107,508,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9,033,073.58 | 198,582,554.46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735,693.53 | 490,909.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91,276,767.11 | 306,581,463.4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9,316,588.10 | 7,803,954.49 |
合计 | 9,316,588.10 | 7,803,954.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17,132,806.99 | 401,615,806.99 |
抵押借款 | 171,980,000.00 | 95,005,000.00 |
保证借款 | 99,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107,508,000.00 | -107,508,000.00 |
合计 | 480,604,806.99 | 389,112,806.9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 | 369,324,956.30 | 198,582,554.46 |
减:1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3) | -79,033,073.58 | -198,582,554.46 |
合计 | 290,291,882.7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00元 | 2017年3月24日 | 3年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200,010,000.00 | 198,582,554.46 | -1,427,445.54 | 200,010,000.00 | |||
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第一期)20宝财01 | 100元 | 2020年9月5日 | 1年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1,681,095.90 | 966,926.42 | 79,033,073.58 | ||
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第一期)20宝财02 | 100元 | 2020年9月5日 | 2年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1,891,232.89 | 1,357,736.65 | 88,642,263.35 | ||
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第一期)20宝财03 | 100元 | 2020年9月5日 | 3年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263,013.71 | 1,608,533.93 | 98,391,466.07 | ||
非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第一期)20宝财04 | 100元 | 2020年9月5日 | 4年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2,545,890.41 | 1,741,846.70 | 103,258,153.30 | ||
减:1年内到期部分年末余额(附注七、43) | -79,033,073.58 | |||||||||
合计 | / | / | / | 575,010,000.00 | 198,582,554.46 | 375,000,000.00 | 8,381,232.91 | 4,247,598.16 | 200,010,000.00 | 290,291,882.72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6,308,015.84 | 10,490,909.37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56,308,015.84 | 10,490,909.3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债转贷 | 490,909.37 | 981,818.37 |
石墨烯项目零息扶持资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分期支付采矿权出让权益金 | 50,552,800.00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七、43) | -4,735,693.53 | -490,909.00 |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41,732,240.54 | 15,740,000.00 | 10,271,199.64 | 147,201,040.90 | 尚未摊销完毕或使用 |
热力管网配套费 | 630,630.81 | 90,090.00 | 540,540.81 | 尚未摊销完毕 | |
合计 | 142,362,871.35 | 15,740,000.00 | 10,361,289.64 | 147,741,581.71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石墨烯产业项目扶持资金 | 56,666,666.64 | 3,333,333.36 | 53,333,333.28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 | 34,216,867.52 | 1,056,224.88 | 33,160,642.64 | 与资产相关 |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 | 31,333,333.37 | 2,666,666.64 | 28,666,666.73 | 与资产相关 | |||
30万吨煤焦油 | 13,339,444.61 | 15,740,000.00 | 1,028,574.36 | 28,050,870.25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矿井关停改造补助资金 | 2,615,000.00 | 1,307,500.00 | 1,30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00吨/年石墨烯生产线建设 | 1,899,999.99 | 200,000.04 | 1,699,999.95 | 与资产相关 | |||
电厂灰渣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扶持资金 | 747,500.00 | 390,000.00 | 35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电厂脱硫补助 | 639,629.61 | 139,555.56 | 500,074.05 | 与资产相关 | |||
防尘网建设补助 | 273,798.80 | 149,344.80 | 124,454.00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610,934,597 | -6,127,200 | -6,127,200 | 1,604,807,3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990,732,433.53 | 23,038,272.00 | 2,967,694,161.5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35,780,394.50 | 1,260,367.79 | 234,520,026.71 | |
合计 | 3,226,512,828.03 | 24,298,639.79 | 3,202,214,188.2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库存股 | 29,165,472.00 | 29,165,472.00 | ||
合计 | 29,165,472.00 | 29,165,472.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340,527.44 | -4,078,051.38 | -1,019,512.85 | -3,058,538.53 | -718,011.0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340,527.44 | -4,078,051.38 | -1,019,512.85 | -3,058,538.53 | -718,011.0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340,527.44 | -4,078,051.38 | -1,019,512.85 | -3,058,538.53 | -718,011.09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8,187,615.90 | 8,990,522.56 | 6,447,402.18 | 20,730,736.28 |
维简费 | 11,971,578.54 | 239,560.40 | 11,732,018.14 | |
合计 | 30,159,194.44 | 8,990,522.56 | 6,686,962.58 | 32,462,754.4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9,660,693.51 | 16,987,573.07 | 156,648,266.58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39,660,693.51 | 16,987,573.07 | 156,648,266.58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83,021,507.29 | 1,124,892,196.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767,457.8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83,021,507.29 | 1,123,124,738.4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553,352.95 | 70,410,524.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987,573.07 | 10,513,755.6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19,587,287.17 | 1,183,021,507.29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00,697,056.12 | 2,204,847,616.20 | 2,714,666,685.35 | 2,302,535,273.68 |
其他业务 | 74,032,782.18 | 81,245,674.01 | 10,856,521.32 | 8,656,250.30 |
合计 | 2,674,729,838.30 | 2,286,093,290.21 | 2,725,523,206.67 | 2,311,191,523.98 |
行 业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煤焦行业 | 2,059,624,172.83 | 1,855,716,285.18 | 1,999,290,832.51 | 1,935,876,949.77 |
煤化工行业 | 338,524,799.73 | 153,715,683.78 | 430,821,634.90 | 167,687,708.02 |
热电行业 | 131,066,099.37 | 127,946,530.90 | 128,583,154.83 | 111,258,101.64 |
新材料行业 | 41,455,558.41 | 43,210,332.83 | 124,717,356.61 | 39,817,453.60 |
其他 | 30,026,425.78 | 24,258,783.51 | 31,253,706.50 | 47,895,060.65 |
合 计 | 2,600,697,056.12 | 2,204,847,616.20 | 2,714,666,685.35 | 2,302,535,273.68 |
产 品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焦炭 | 2,028,148,411.87 | 1,821,403,017.75 | 1,990,494,583.83 | 1,925,474,131.05 |
沫煤 | 31,384,840.61 | 34,237,110.38 | 8,796,248.68 | 10,402,818.72 |
甲醇 | 165,568,784.95 | 88,104,077.70 | 187,564,079.41 | 85,607,530.54 |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 | 125,512,673.35 | 45,336,939.91 | 187,260,270.43 | 71,438,689.59 |
供热和电力 | 131,066,099.37 | 127,946,530.90 | 128,167,921.52 | 110,847,032.81 |
针状焦系列 | 40,587,367.52 | 42,427,502.96 | 123,487,474.02 | 38,227,651.47 |
其他 | 78,428,878.45 | 45,392,436.60 | 88,896,107.46 | 60,537,419.50 |
合 计 | 2,600,697,056.12 | 2,204,847,616.20 | 2,714,666,685.35 | 2,302,535,273.68 |
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材料 | 71,458,760.68 | 76,099,460.24 | 4,028,216.01 | 590,975.74 |
租赁费 | 1,125,193.59 | 3,952,044.17 | 3,210,885.90 | 4,602,243.97 |
服务费 | 981,236.15 | 1,194,169.60 | 1,280,221.28 | 2,656,739.26 |
其他 | 467,591.76 | 0.00 | 2,337,198.13 | 806,291.33 |
合计 | 74,032,782.18 | 81,245,674.01 | 10,856,521.32 | 8,656,250.3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20年分部 | |||
合同分类 | 分部收入 | 分部间抵销 | 主营业务收入 |
煤焦行业 | 2,266,147,436.15 | (206,523,263.32) | 2,059,624,172.83 |
煤化工行业 | 344,412,914.47 | (5,888,114.74) | 338,524,799.73 |
热电行业 | 243,591,198.77 | (112,525,099.40) | 131,066,099.37 |
新材料行业 | 41,529,224.70 | (73,666.29) | 41,455,558.41 |
其他 | 36,535,472.80 | (6,509,047.02) | 30,026,425.78 |
合计 | 2,932,216,246.89 | (331,519,190.77) | 2,600,697,056.12 |
2019年分部 | |||
合同分类 | 分部收入 | 分部间抵销 | 主营业务收入 |
煤焦行业 | 2,267,282,815.93 | (267,991,983.42) | 1,999,290,832.51 |
煤化工行业 | 526,330,369.18 | (95,508,734.28) | 430,821,634.90 |
热电行业 | 235,555,391.10 | (106,972,236.27) | 128,583,154.83 |
新材料行业 | 126,230,073.03 | (1,512,716.42) | 124,717,356.61 |
其他 | 32,614,863.59 | (1,361,157.09) | 31,253,706.50 |
合计 | 3,188,013,512.83 | (473,346,827.48) | 2,714,666,685.3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5,456.13 | 722,029.43 |
教育费附加 | 432,468.64 | 595,018.82 |
资源税 | 40,390.00 | 324,356.60 |
房产税 | 3,794,307.47 | 3,972,258.51 |
土地使用税 | 11,965,802.72 | 8,129,033.17 |
车船使用税 | 96,825.34 | 90,169.64 |
印花税 | 1,751,482.48 | 2,039,292.88 |
环境保护税 | 1,938,802.87 | 1,958,340.19 |
土地增值税 | 1,288,305.72 | 909,070.18 |
合计 | 21,913,841.37 | 18,739,569.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用 | 39,434,464.44 | |
工资薪酬 | 5,317,043.41 | 10,234,943.69 |
材料费 | 730,126.86 | 1,778,584.14 |
差旅费 | 119,021.81 | 380,102.49 |
其他 | 1,621,905.87 | 4,421,692.99 |
合计 | 7,788,097.95 | 56,249,787.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51,436,778.67 | 66,826,203.72 |
折旧或摊销 | 90,325,978.28 | 54,040,892.21 |
修理、材料费等 | 9,781,251.09 | 16,587,595.93 |
安全生产费用 | 10,311,693.54 | 10,737,114.11 |
水电、办公费 | 4,542,430.53 | 3,591,984.07 |
车辆费用 | 1,286,108.13 | 1,323,931.60 |
差旅费 | 792,098.12 | 1,005,519.99 |
股权激励费用 | -5,140,735.89 | |
其他 | 9,556,561.53 | 11,610,463.38 |
合计 | 178,032,899.89 | 160,582,969.1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 | 1,139,637.68 | 3,357,134.25 |
委外或咨询费 | 1,113,697.57 | 3,638,743.97 |
折旧及租赁费等 | 9,182,845.10 | 4,742,935.96 |
办公、差旅及会议费等 | 548,683.34 | 826,881.76 |
物料消耗 | 839,352.25 | 787,533.35 |
其他 | 18,300.08 | 49,496.34 |
合计 | 12,842,516.02 | 13,402,725.63 |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8,293,248.86 | 55,245,750.00 |
利息收入 | -711,866.16 | -2,332,284.25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1,615,027.26 | 1,818,370.83 |
合计 | 109,196,409.96 | 54,731,836.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697,802.47 | 28,946,843.7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121,825.51 | 133.33 |
债务重组利得 | 129,090.27 | |
合计 | 11,948,718.25 | 28,946,977.09 |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石墨烯产业项目扶持资金 | 3,333,333.36 | 3,333,333.36 | 与资产相关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 2,666,666.64 | 2,6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2013年矿井关停改造补助资金 | 1,307,500.00 | 1,30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项目 | 1,056,224.88 | 722,891.52 | 与资产相关 |
30万吨煤焦油项目 | 1,028,574.36 | 135,555.45 | 与资产相关 |
电厂灰渣综合利用工程 | 390,000.00 | 3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100吨/年石墨烯生产线建设补助 | 200,000.04 | 10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防尘网建设补助 | 149,344.80 | 149,344.80 | 与资产相关 |
电厂脱硫补助 | 139,555.56 | 139,555.56 | 与资产相关 |
煤焦油加氢项目 | 4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酚氰废水治理项目 | 688,888.76 | 与资产相关 | |
煤焦油深加工一期项目 | 857,142.94 | 与资产相关 |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98万吨/年焦化工程 | 0.15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使用税退税 | 573,672.00 | 573,672.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391,236.33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补助 | 263,474.10 | 与收益相关 | |
石墨烯地方标准制定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招商引资补助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就业见习补贴 | 42,220.4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技术专项资金 | 6,000.00 | 4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石墨烯应用产业扶持资金 | 1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奖励资金 | 5,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信局奖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金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补政策资金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重点实验室资助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职工创新项目奖励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协作项目补助 | 75,573.04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创业扶持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选煤厂重点能耗影响因素识别技术研究及标准研制 | 28,219.5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1,697,802.47 | 28,946,843.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58,174.75 | -4,371,490.21 |
债权重组收益 | -300,0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00.55 | 157,922.4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352,974.20 | -4,213,567.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560.70 | 4,087,621.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618,701.02 | -7,828,445.9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4,615,140.32 | -3,740,824.3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920,753.89 | -3,420,452.4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920,753.89 | -3,420,452.43 |
注: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额较上年变化较大,主要是主要为针状焦(煅后焦)产品售价下降,使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所致。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54,070.19 | 7,145,450.97 |
合计 | 54,070.19 | 7,145,450.9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3,000.00 | 5,700,000.00 | 3,000.00 |
罚款净收入 | 250,969.61 | 744,016.56 | 250,969.61 |
违约金或滞纳金收入 | 139,972.76 | 342,406.87 | 139,972.76 |
补偿收入 | 1,912,400.56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4,567,733.46 | ||
其他 | 108,381.10 | 652,520.82 | 108,381.10 |
合计 | 502,323.47 | 13,919,078.27 | 502,323.47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关闭矿井奖励资金 | 5,7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975,507.22 | 50,879,635.21 | 1,975,507.2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975,507.22 | 50,879,635.21 | 1,975,507.2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79,436.00 | 500,000.00 | 1,279,436.00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230,638.29 | 356,605.07 | 230,638.29 |
其他 | 10,043.14 | 176,158.00 | 10,043.14 |
合计 | 3,495,624.65 | 51,912,398.28 | 3,495,624.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8,663,036.75 | 44,353,990.7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7,552,017.55 | 2,423,342.06 |
合计 | 11,111,019.20 | 46,777,332.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2,983,401.7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745,850.4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804.1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238,499.0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281,936.2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79,788.8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22,270.16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变化的影响 | -2,263,553.92 |
所得税费用 | 11,111,019.2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6,595,930.83 | 31,461,000.00 |
利息收入 | 711,646.48 | 2,332,073.13 |
其他营业外收入等 | 2,620,266.01 | 1,873,944.99 |
收回保证金或垫付款 | 10,526,046.05 | 14,311,522.39 |
合计 | 30,453,889.37 | 49,978,540.5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捐赠支出 | 1,279,436.00 | 500,000.00 |
其他营业外支出等 | 239,654.29 | 530,459.06 |
财务费用中手续费等 | 517,390.86 | 2,532,588.16 |
销售、管理费用及其他 | 23,100,664.58 | 27,966,345.99 |
合计 | 25,137,145.73 | 31,529,393.2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被冻结的货币资金 | 113,519.36 | 10,009,331.04 |
合计 | 113,519.36 | 10,009,331.0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净收回 | 21,577,807.46 | |
取得外部非金融机构暂借款 | 41,925,240.00 | |
子公司少数股东借入款项 | 13,673,157.00 | |
石墨烯项目零息扶持资金 | 10,000,000.00 | |
合计 | 63,503,047.46 | 23,673,157.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支出 | 30,425,839.79 |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对价 | 10,000,000.00 | 5,000,000.00 |
贷款保证金等 | 476,725.80 | |
用于开具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保证的金净支付 | 5,900,0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 | 2,900,000.00 | |
担保融资费用 | 1,050,000.00 | 750,000.00 |
合计 | 41,952,565.59 | 14,550,00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1,872,382.55 | 50,571,724.9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920,753.89 | 3,420,452.43 |
信用减值损失 | 14,615,140.32 | 3,740,824.3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24,245,324.31 | 169,863,689.1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3,144,216.69 | 24,573,636.4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825,548.46 | 11,426,558.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070.19 | -7,145,450.9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75,507.22 | 50,879,635.2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8,293,248.86 | 55,245,750.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52,974.20 | 4,213,567.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863,543.61 | 332,126.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11,526.06 | 2,024,025.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050,018.75 | 204,217,608.3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996,076.14 | 24,168,235.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3,371,462.32 | -379,181,487.0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313,641.33 | 218,350,896.5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0,062,186.08 | 144,876,390.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4,876,390.64 | 416,914,537.5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814,204.56 | -272,038,146.8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0,062,186.08 | 144,876,390.64 |
其中:库存现金 | 14,931.51 | 33,279.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0,047,254.57 | 144,838,401.2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710.1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062,186.08 | 144,876,390.6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704.89 | 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2,642.22万元,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44.70万元,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 |
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1,015万元,其他2.97万元; | ||
应收票据 | 200.00 | 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55,177.88 | 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52,086.19万元,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本公司的诉讼事项3,091.69万元; |
无形资产 | 23,949.81 | 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15,243.15万元,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6,968.35万元,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1,738.31万元; |
在建工程 | 139,595.21 | 用于借款抵押或保证金98,575.61万元,合同纠纷被诉讼保全--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41,019.60万元。 |
合计 | 222,627.79 | /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30万吨煤焦油项目 | 15,74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87,043.20 |
土地使用税退税 | 573,672.00 | 其他收益 | 573,672.00 |
稳岗补贴 | 391,236.33 | 其他收益 | 391,236.33 |
研发补助 | 263,474.10 | 其他收益 | 263,474.10 |
石墨烯地方标准制定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招商引资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就业见习补贴 | 42,220.40 | 其他收益 | 42,220.40 |
专利奖金补助资金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 | 3,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 |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宝泰隆矿业在2020年度对其全资子公司——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吸收合并,于2020年7月22日完成了在国家税务总局勃利县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鸡西市 | 鸡西市 | 投资业 | 100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采矿业 | 100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采矿业 | 100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投资业 | 97.17 | 设立 |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制造业 | 51 | 购买 |
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制造业 | 65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制造业 | 100 | 购买 | |
黑龙江宝泰隆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采矿业 | 43 | 购买 |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投资业 | 72 | 设立 | |
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采矿业 | 100 | 设立 | |
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0 | 购买 | |
宝希(七台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设立 | |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 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 | 采矿业 | 100 | 购买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49% | -20,201,882.10 | 592,614,335.49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65,950,362.30 | 3,035,896,525.96 | 3,101,846,888.26 | 1,818,837,106.67 | 73,592,770.40 | 1,892,429,877.07 | 63,241,454.78 | 2,800,345,152.09 | 2,863,586,606.87 | 1,539,348,494.46 | 73,592,770.40 | 1,612,941,264.8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11,926.61 | -41,228,330.82 | -41,228,330.82 | -125,201.33 | 11,926.61 | -3,740,614.80 | -3,740,614.80 | -352,989.5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8,598,017.45 | 147,939,293.51 | 14,166,370.73 | 149,100,141.04 |
非流动资产 | 104,224,840.49 | 106,975,283.20 | 119,443,319.87 | 114,298,958.29 |
资产合计 | 122,822,857.94 | 254,914,576.71 | 133,609,690.60 | 263,399,099.33 |
流动负债 | 18,049,912.10 | 695,656.09 | 34,281,036.66 | 296,950.52 |
非流动负债 | 132,195,708.33 | 104,154,145.94 | ||
负债合计 | 150,245,620.43 | 695,656.09 | 138,435,182.60 | 296,950.5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7,422,762.49 | 254,914,576.71 | -4,825,492.00 | 263,102,148.8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919,059.40 | 38,237,186.51 | -1,930,196.80 | 31,331,856.01 |
调整事项 | -3,684,386.40 | -3,684,386.4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3,684,386.40 | -3,684,386.4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86,103.40 | 2,261,835.65 | 272,452.92 | 63,210.49 |
财务费用 | 6,892,250.09 | -13,964.69 | 6,825,689.87 | -28,429.81 |
所得税费用 | -26,517.88 | |||
净利润 | -22,472,156.49 | -8,883,228.19 | -22,601,076.43 | -7,937,321.5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472,156.49 | -8,883,228.19 | -22,601,076.43 | -7,937,321.5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 |
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注:(1)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的“调整事项中—其他”为对认缴与实缴注册资本计算的调整;(2)对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的权益以减至零为限。(3)对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权益依据章程按实缴注册资本享有。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 | 5,614,583.20 | 8,988,862.60 | 14,603,445.80 |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集团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本集团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等。本集团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本集团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B、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没有发生与外汇相关的重大业务,因此,本集团没有汇率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本集团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405,971.88 | 15,405,971.8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405,971.88 | 16,405,971.8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金融资产类别 | 公允价值层级 | 估值技术及主要输入参数 |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参数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第三层级 | 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非上市股权,采用可比公司法选择与目标公司重要财务指标类似的相同行业的可比公司,将可比公司的PB取平均值并考虑流动性折扣。 | 流动性折扣系数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七台河市桃山区 | 采矿业和商品销售等 | 9,000 | 28.49 | 28.49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李清涛 | 其他 |
焦 强 | 其他 |
秦 怀 | 其他 |
王维舟 | 其他 |
张 瑾 | 其他 |
李毓良 | 其他 |
常万昌 | 其他 |
冯 帆 | 其他 |
宋淑琴 | 其他 |
王雪莲 | 其他 |
于 成 | 其他 |
杨忠臣 | 其他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鑫科纳米”) | 其他 |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 | 其他 |
七台河市新兴加油站 | 其他 |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简称“万锂泰公司”) | 其他 |
黑龙江图熙迈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其他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杨淑玲 | 其他 |
李新宇 | 其他 |
王继红 | 其他 |
常子昂 | 其他 |
邵占香 | 其他 |
贾云鹤 | 其他 |
焦贵金 | 其他 |
李红梅 | 其他 |
焦贵明 | 其他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 | 柴油和汽油 | 5,126,186.37 | 6,625,575.26 |
七台河市新兴加油站 | 柴油和汽油 | 206,972.76 | 143,801.78 |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油漆涂料 | 5,194.69 | 305,308.81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万锂泰公司 | 电力 | 18,744,845.77 | 23,051,097.24 |
万锂泰公司 | 针状焦系列 | 585,103.54 | 1,135,281.05 |
万锂泰公司 | 石墨纸、除盐水等 | 33,064.63 | 278,903.76 |
焦贵金 | 宝泰隆嘉园车位 | 315,000.00 | |
焦贵明 | 宝泰隆嘉园车位 | 310,000.00 | |
冯帆 | 宝泰隆嘉园房产 | 261,696.00 | |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石墨烯产品、焦炭 | 5,468.14 | |
黑龙江图熙迈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石墨烯产品 | 26,669.91 | |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石墨烯产品 | 884.96 | |
常子昂 | 宝泰隆嘉园房产 | 235,881.90 | |
邵占香 | 宝泰隆嘉园房产 | 224,664.76 | |
贾云鹤 | 宝泰隆嘉园车位 | 95,238.10 | |
焦强 | 宝泰隆嘉园车位 | 119,047.62 | |
李红梅 | 宝泰隆嘉园车位 | 100,000.00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18年12月15日 | 2023年12月14日 | 每年按债权投0.5%收管理费 | 245,121.60 |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4月30日 | 2023年4月30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焦云、杨淑玲 | 100,000,000.00 | 2020年7月17日 | 2024年7月17日 | 否 |
焦云、杨淑玲 | 90,000,000.00 | 2020年7月22日 | 2024年7月22日 | 否 |
焦云、杨淑玲 | 25,000,000.00 | 2020年8月4日 | 2024年8月4日 | 否 |
焦云、杨淑玲 | 100,000,000.00 | 2020年8月11日 | 2024年8月11日 | 否 |
焦云、杨淑玲 | 15,000,000.00 | 2020年10月16日 | 2024年10月16日 | 否 |
焦云、杨淑玲 | 35,000,000.00 | 2020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65,000,000.00 | 2021年9月20日 | 2023年9月20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25,000,000.00 | 2021年9月20日 | 2023年9月20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 | 239,850,000.00 | 2016年8月30日 | 2025年8月11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 | 77,282,806.99 | 2017年2月7日 | 2025年8月11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 | 71,980,000.00 | 2016年12月1日 | 2025年8月11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80,000,000.00 | 2021年3月3日 | 2023年3月3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100,000,000.00 | 2021年5月12日 | 2023年5月12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80,000,000.00 | 2022年12月21日 | 2024年12月21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99,000,000.00 | 2022年8月13日 | 2024年8月13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20,000,000.00 | 2022年12月28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否 |
焦云、杨淑玲 | 50,000,000.00 | 2021年3月19日 | 2023年3月19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40,000,000.00 | 2021年9月16日 | 2023年9月16日 | 否 |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 | 70,000,000.00 | 2020年12月3日 | 2022年12月3日 | 是 |
保的受益期计入当期损益;③公司于2020年9月向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由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公司5,2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宝泰隆集团按本次担保金额0.5%向本公司收取担保费45万元;对于前述担保费用支出,公司按受益期计入当期损益。3、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由鑫正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见附注十六、8、“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1,836,014.00 | 2020年11月30日 | —— | 为工程类借款、未约定到期日、有偿。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17.84 | 1,312.04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鑫科纳米 | 430,082.63 | |
应付账款 |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 | 1,051,624.24 | 2,164,912.91 |
应付账款 | 七台河市新兴加油站 | 58,323.60 | 58,323.60 |
其他应付款 | 李新宇 | 7,000,000.00 | 7,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焦贵明 | 2,594.10 |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3,266,423.22 | 315,953,467.34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 133,647.80 |
(1)关联方—万锂泰公司承诺:其在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万锂泰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宝泰隆集团、鸡西哲宇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承诺,若万锂泰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且在本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同意收购关联股东所持有的万锂泰公司股权时,承诺将其所持万锂泰公司的股权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本公司。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05年公司和七台河市沉陷办签订了供暖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七台河市沉陷办补贴本公司锅炉改造专项资金660.00万元,由公司为七台河市欣源小区提供为期30年的供暖劳务。同时公司承诺若不能履行该协议,已补贴的660.00万元将予以退还。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涉诉事项
1)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涉诉事项
①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天泰公司、被告”)向本公司转发了(2018)黑民初91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等涉诉资料,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赛鼎公司、原告”)与龙煤天泰公司就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员法院提起诉讼,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② 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及反诉内容
A原告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2月18日签订了《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10万吨/年芳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该项目于2016年7月完成中间交接,工程价款为1,929,604,314.70元,被告仅支付1,383,657,221.19元,现仍有545,947,093.51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收,但被告未积极履行付款义务,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合同协议书第4条约定,如工程总投资额控制在26.9亿元以内,被告应支付原告奖励费,因此,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奖励费32,913,900.00元。由于被告未按约定付款,部分分包商或供应商提起诉讼或仲裁,导致原告产生诉讼费、仲裁费、逾期利息等损失226,014.40元。为此原告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本次原告诉讼请求为:a恳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545,947,093.51元,逾期付款利息自2016年11月1日起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为45,958,129.64元及至判决生效给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日72,034.69元。b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奖励费32,913,900.00元。c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损失费226,014.40元。d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于2018年8月22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9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18)黑民初91号],执行原告财产保全事宜。
③ 被告本次反诉内容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8日对赛鼎公司起诉龙煤天泰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开庭,龙煤天泰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有异议,赛鼎公司做为龙煤天泰公司10万吨/年芳烃项目总承包方,在工程项目的整体工艺流程没有打通、性能考核没有进行、未核定工程延期损失额等情况下提起诉讼是不合适的。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控股孙公司龙煤天泰公司就赛鼎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赔偿龙煤天泰公司延误工期费用等事宜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并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请求如下:a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赛鼎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于2013年2月18日签订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10万吨/年芳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b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赛鼎公司支付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龙煤天泰公司造成的各项损失5,000万元(具体数额以鉴定意见确定数额为准);c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赛鼎公司承担因设计缺陷及设计瑕疵所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以鉴定意见确定数额为准);d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反诉费用由赛鼎公司承担。
龙煤天泰公司所提反诉状内容正在进行鉴定之中,鉴于本次诉讼处于审理阶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本公司及经办律师综合判断,暂无法对上述涉诉事项所承担的额外义务进行估计。
2)本公司涉诉事项
2020年5月7日,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大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原告,分别简称南大环保、南大苏州)以本公司违约为由,向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台河中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为:a判令本公司向原告立即支付第二、三期工程款2,414万元;b判令本公司2020年10月31日支付第四期工程款1,207万元,2021年4月30日支付第五期工程款1,207万元,2021年10月31日支付第六期工程款1,005万元;c判令本公司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09,556元;第二期以1,20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第三期以1,207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以上暂计至2020年4月30日,为450,835元;4.确认原告对位于宝泰隆厂房内的30万吨轻烃(转型升级)配套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浓盐水处理、中水回用建设工程在欠付款项5,833万元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2020年7月27日,本公司就本案向七台河中院提起反诉,反诉请求包括:1.判令原告共同退还本公司支付的预支款46,386,527.76 元以及相应的利息8,463,848.08元(暂计至2020年7月27日),本息合计54,850,375.84元。2.判令原告共同支付违约金8,550,000元。上两项反诉请求金额合计63,400,375.84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七台河中院先后于2020年11月23日、28日两次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一审判决。从目前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本公司及经办律师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工程已经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污水调试合格”的条件,其提出的要求本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本公司提出的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的反诉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2) 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52,155.62万元,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集团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如果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本集团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2021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713.69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 -- | 能够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最终实现自采原煤大部分替代外购原煤是公司未来重要的发展战略,公司原煤成本直接影响公司焦化产业链的产品成本,降低原煤成本能够使公司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成本优势,有效抵消、摊薄下游产品价格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能够更有效地应对产成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本公司与4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比例为51%。上海潮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 | 初始设立 |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的募投项目“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予以结项,该项 | -- | 本次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 |
目尚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合计29,644.87万元未支付,扣除上述金额后,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为8,993.53万元(实际余额以募集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 排,优化资金结构,并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80,240,369.8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分部信息
本集团现阶段主要的经营模式为循环经济的产业链,通过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模式将煤炭资源利用最大化,本集团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2、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自2020年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对国内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公司部分业务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生活逐步恢复至正常水平,但境外疫情目前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内防控压力依然存在,经济运行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仍面临防控疫情带来的市场风险。
3、 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
(1)经公司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向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以名下动产(即存货)浮动抵押给鑫正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上述主借款于2021年3月23日已偿还完毕。
(2)为保证公司生产进度,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经公司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鑫正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用名下现有、将来全部的原材料(原煤)等动产浮动抵押给鑫正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5,795,100.83 |
1至2年 | |
2至3年 | 32,643.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50.00 |
4至5年 | 740,0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46,568,193.8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68,193.83 | 100.00 | 934,301.81 | 2.01 | 45,633,892.02 | 29,326,976.40 | 100.00 | 1,024,539.85 | 3.49 | 28,302,436.55 |
其中: | ||||||||||
组合:账龄分析法 | 46,568,193.83 | 100.00 | 934,301.81 | 2.01 | 45,633,892.02 | 29,326,976.40 | 100.00 | 1,024,539.85 | 3.49 | 28,302,436.55 |
合计 | 46,568,193.83 | / | 934,301.81 | / | 45,633,892.02 | 29,326,976.40 | / | 1,024,539.85 | / | 28,302,436.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795,100.83 | 311,406.68 | 0.68 |
1至2年 | |||
2至3年 | 32,643.00 | 12,720.98 | 38.97 |
3至4年 | 450.00 | 192.15 | 42.70 |
4至5年 | 740,000.00 | 609,982.00 | 82.43 |
5年以上 | |||
合计 | 46,568,193.83 | 934,301.81 | 2.0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4,539.85 | -90,238.04 | 934,301.81 | |||
合计 | 1,024,539.85 | -90,238.04 | 934,301.81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97,638,807.05 | 158,396,634.20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79,507,223.47 | 1,589,652,036.73 |
合计 | 1,977,146,030.52 | 1,748,048,670.9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合并范围内资金拆借利息 | 197,638,807.05 | 158,396,634.20 |
合计 | 197,638,807.05 | 158,396,634.2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小计 | 314,700,055.63 |
1至2年 | 168,250,419.38 |
2至3年 | 258,582,699.9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4,993,234.38 |
4至5年 | 187,138,158.44 |
5年以上 | 778,639,855.00 |
合计 | 1,802,304,422.7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1,670,288,382.30 | 1,474,681,674.93 |
土地收储款 | 86,964,769.15 | 86,964,769.15 |
资产处置款 | 29,176,087.55 | 27,802,901.26 |
工程款 | 100,190.00 | 4,219,168.82 |
保证金或押金 | 3,202,741.53 | 3,585,561.53 |
部门借款 | 1,077,161.57 | 1,222,411.04 |
往来款及其他 | 11,495,090.63 | 5,416,989.57 |
合计 | 1,802,304,422.73 | 1,603,893,476.3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9,589,345.97 | 4,652,093.60 | 14,241,439.57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555,759.69 | 8,555,759.6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8,145,105.66 | 4,652,093.60 | 22,797,199.26 |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652,093.60 | 4,652,093.6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589,345.97 | 8,555,759.69 | 18,145,105.66 | |||
合计 | 14,241,439.57 | 8,555,759.69 | 22,797,199.26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777,699,177.16 | 主要为5年以上 | 43.15 |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490,788,819.70 | 主要为2年至3年和5年以上 | 27.23 | -- |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148,590,000.00 | 主要为5年以上 | 8.24 | -- |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87,961,959.50 | 主要为1年以内 | 4.88 | -- |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土地收储款 | 86,964,769.15 | 1年至2年 | 4.83 | 8,279,046.02 |
合计 | / | 1,592,004,725.51 | / | 88.33 | 8,279,046.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79,498,689.07 | 3,814,165.07 | 1,875,684,524.00 | 1,879,498,689.07 | 3,814,165.07 | 1,875,684,524.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0,273,681.26 | 30,273,681.26 | 31,331,856.01 | 31,331,856.01 | ||
合计 | 1,909,772,370.33 | 3,814,165.07 | 1,905,958,205.26 | 1,910,830,545.08 | 3,814,165.07 | 1,907,016,380.01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866,426,802.00 | 866,426,802.00 | ||||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515,820,000.00 | 515,820,000.00 | ||||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9,405,396.00 | 139,405,396.00 | ||||
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2,485,938.00 | 102,485,938.00 | ||||
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 | 92,437,848.00 | 92,437,848.00 | ||||
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
七台河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00,000.00 | 7,200,000.00 | ||||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 | 9,908,540.00 | 9,908,540.00 | ||||
黑龙江宝泰隆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七台河宝泰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3,814,165.07 | 3,814,165.07 | 3,814,165.07 | |||
合计 | 1,879,498,689.07 | 1,879,498,689.07 | 3,814,165.07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石墨 | 31,331,856.01 | -1,058,174.75 | 30,273,681.26 |
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 | |||||||||||
小计 | 31,331,856.01 | -1,058,174.75 | 30,273,681.26 | ||||||||
合计 | 31,331,856.01 | -1,058,174.75 | 30,273,681.2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92,465,112.36 | 2,079,905,370.37 | 2,472,238,584.26 | 2,129,964,764.80 |
其他业务 | 79,960,220.65 | 81,457,394.32 | 14,116,392.46 | 7,768,974.59 |
合计 | 2,572,425,333.01 | 2,161,362,764.69 | 2,486,354,976.72 | 2,137,733,739.39 |
行业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煤焦行业 | 2,059,624,172.83 | 1,855,776,208.49 | 1,999,290,832.51 | 1,945,542,972.06 |
热电行业 | 84,663,167.75 | 91,645,763.64 | 68,200,221.66 | 46,904,116.58 |
其他 | 348,177,771.78 | 132,483,398.24 | 404,747,530.09 | 137,517,676.16 |
其他业务 | 79,960,220.65 | 81,457,394.32 | 14,116,392.46 | 7,768,974.59 |
合 计 | 2,572,425,333.01 | 2,161,362,764.69 | 2,486,354,976.72 | 2,137,733,739.39 |
产 品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焦炭 | 2,028,148,411.87 | 1,821,462,941.06 | 1,990,494,583.83 | 1,935,097,826.79 |
沫煤 | 31,384,840.61 | 34,237,110.38 | 8,796,248.68 | 10,445,145.27 |
电力 | 84,663,167.75 | 91,645,763.64 | 68,200,221.66 | 46,904,116.58 |
其他 | 348,268,692.13 | 132,559,555.29 | 404,747,530.09 | 137,517,676.16 |
合 计 | 2,492,465,112.36 | 2,079,905,370.37 | 2,472,238,584.26 | 2,129,964,764.80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材料 | 70,822,320.55 | 75,243,597.89 | 2,626,591.29 | 299,597.10 |
租赁费 | 7,450,345.83 | 5,322,960.41 | 9,333,537.99 | 4,798,346.89 |
服务费 | 736,114.55 | 0.00 | 1,037,502.84 | 2,656,739.26 |
运费 | 890,835.80 | 890,836.02 | 1,160.55 | 1,017.00 |
其他 | 60,603.92 | 0.00 | 1,117,599.79 | 13,274.34 |
合计 | 79,960,220.65 | 81,457,394.32 | 14,116,392.46 | 7,768,974.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58,174.75 | -945,642.84 |
债务重组收益 | -300,0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00.55 | 67,247.9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352,974.20 | -878,394.90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21,437.03 | 参见附注七、73“资产处置收益”和75“营业外支出”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 11,700,802.47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 |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益”、74“营业外收入”和84“政府补助”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170,909.73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和68“投资收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00.55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0,793.96 | 参见附注七、74“营业外收入”和75“营业外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1,825.51 | 参见附注七、67“其他收益”中“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及其他” |
所得税影响额 | -2,328,528.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058.43 | |
合计 | 6,367,101.08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87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6 | 0.03 | 0.03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19年年度报告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