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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天马:2020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40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武剑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学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莹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如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股票目前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目前还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将可能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此后续有关风险警示的撤销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的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6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2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73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74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184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90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9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350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天马股份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期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上年、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控股股东、四合聚力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成都天马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
齐重数控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喀什耀灼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星河企服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星河之光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天马精密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天马诚合、诚合基金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马星河、星河基金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河创服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华艺园林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网拍天下常州网拍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星河智能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球雅途环球雅途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睦德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星河空间北京星河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恒天融泽恒天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闪惠科技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玻尔嘉兴玻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易智软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慕铭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咏冠徐州咏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长华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热热文化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华世、中科传媒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浙商资管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信公股份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丰典当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
徐州鼎弘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州鼎裕徐州市鼎裕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州隽雅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徐州正隆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令德仪、南京宏天阳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徐工机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金光北京世纪金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索引教育青岛索引翱申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象形厦门象形远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锐移动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数字联盟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小派科技小派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星闪世图北京星闪世图科技有限公司
云问北京云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数智汇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易言科技北京易言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天马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
徐州德煜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徐州咏革徐州咏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润熙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翎贲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床制造机器的机器,亦称工作母机或工具机
“本次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天马股票代码00212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天马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TIANMA BEARING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TMB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武剑飞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石祥路202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1001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18号院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83
公司网址www.tianma-group.com
电子信箱dsh@tianma-group.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武宁张丽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18号院
电话010-85660012010-85660012
传真010-85660012010-85660012
电子信箱dsh@tianma-group.comdsh@tianma-group.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18号院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74506480X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端装备制造、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2019年度,公司通过收购徐州长华,增加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及传媒业务。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2016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由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公司控股股东由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3月16日,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签字会计师姓名李晓斐、张磊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年2019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元)721,743,271.361,179,222,799.15-38.80%1,871,287,489.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9,964,903.31-1,654,015,461.13109.67%-634,975,473.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210,305.03-1,387,733,637.41101.53%-592,089,419.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1,248,353.03-13,762,335.26617.71%-67,360,799.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47-1.3923109.67%-0.53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44-1.3923109.65%-0.53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5%-68.77%78.92%-17.96%
2020年末2019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8年末
总资产(元)4,442,768,525.204,627,340,599.08-3.99%7,787,609,483.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0,963,597.921,554,624,941.722.98%3,210,964,608.76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64,299,481.90174,616,200.95187,784,225.45195,043,36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071.5679,443,509.6221,813,147.5360,218,31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637,475.4411,551,555.33-8,236,595.5142,532,820.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03,903.28-70,033,797.6936,396,984.46122,289,069.5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3,610,972.84-388,362,670.5097,847,588.42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871,576.8021,586,448.6746,965,245.51主要为齐重数控取得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1,304,334.9964,993,255.0570,961,174.93主要为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收入
债务重组损益66,959,868.59-125,923,867.12主要为本期达成债务和解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利息和违约金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2,109,529.85-13,033,512.71-285,360,755.24主要为计提的违约赔偿支出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36,897,066.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6,296,500.0011,634,000.0035,145,035.49主要为针对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97,357.80164,632,430.46-39,308,609.66
减:所得税影响额1,795,836.67-1,435.032,064,665.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085,930.621,809,342.603,968,133.24
合计138,754,598.28-266,281,823.72-42,886,053.6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3,673,097.21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能够体现公司投资的阶段性成果,反映公司的正常的盈利能力,应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

1、主要业务

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通过提供资金和经验、知识、管理、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援助和分享,促进创业公司更好的发展,以期所投资企业未来在上市或股权转让时,企业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专注于半导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内优秀的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机构,为此建立了严谨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投后管理体系,确立了科学的投资理念和经营模式,拥有三十余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培育了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有一定行业地位的创业企业。公司参股投资的信公股份、环球雅途、小派科技、星闪世图等多家单位于2020年完成了新一轮融资,公司参股投资的中数智汇已经申报科创板IPO并成功过会。

2、经营模式

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拥有不同于一般实体企业和其他类型金融企业的商业模式。公司的商业模式可以总结为“募、投、管、退”四个主要阶段,即募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四个阶段。公司通过以自有资金出资,及向第三人募集资金设立创投基金,将自有及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企业,通过企业自身成长及为创投企业提供经验、管理、信息网络等方面的服务,带来被投资企业价值提升,最终通过股权增值为创投基金带来投资收益。

3、公司面临的市场格局

总体来看,2020年国内的创投市场经历了早期的低迷、中期的回温以及后期的爆发三个阶段。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承压,叠加国际贸易摩擦持续等多重因素影响,使各行业变得更加艰难和脆弱,金融压力加大,避险情绪抬头,国内金融市场受到冲击,创投市场也相应降温。下半年疫情稳定后,全国生产生活、各种商业活动恢复迅速,加之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信息给整个经济环境注入一管强心剂。下半年创投市场投资活跃度回暖,围绕“科技兴国”、“进口替代”、“消费刚需”、“医药健康”、“企业服务”等主题的投资热度高涨。

据统计,2020年国内创投市场共有3,600余起融资案例发生,融资总额超过9,000亿元,总体较上年有所降低。创投市场持续分化,大量资金持续加码优质价值项目和更确定的投资机会,头部项目集聚效应不断加剧,持续推高项目估值,后期阶段的项目在总体一级市场项目中占比增加。行业方面,医疗健康、企业服务、半导体、消费品牌、在线教育等领域受到资本的青睐,投融资数量明显加。资金募集方面,由于市场监管趋严叠加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流入股权投资行业的资金收窄,新设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数量和规模持续下降。在投资端,被投企业的估值分化也愈加明显,基于盈利和现金流等基本面的投资逻辑重回主导,并享受市场给予的高估值,自身盈利能力弱或通过大量“烧钱”扩张的企业融资变的越来越困难。受融资困难、自身经营不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初创企业出现了业绩下降、裁员、资金链断裂、破产清算等情况。

4、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总体来看,国内股权投资行业近十年来得到快速发展,管理规模不断增长,但随着行业的不断成熟以及市场的变化,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估值及价差将进一步缩小,纯财务投资赚取超额回报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投后管理价值创造的重要性已越发受到基金管理人的重视,各机构纷纷加强产业属性,偏向早期项目,帮助企业在更早的时期对接行业资源并赋能其快速发展,深度参与被投企业的经营业务。与此同时,投资机构更加重视生态圈的建设,与产业资本深度结合,涉足的业务也更加宽泛,除了更好的向被投企业赋能以外,财务顾问或投资咨询等业务也能帮助投资机构取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爆发于2020年初的新冠疫情给世界经济发展蒙上了阴影。中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的发展,发布多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中国经济恢复并且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2020年创投市场总体呈现收紧态势,不确定的经济环境对创投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在募资、投资、管理等方面都给整个市场带来较大的挑战,整个创投市场经过了多年的蓬勃发展后逐步进入整合期。市场及融资环境的变化对现金流周转较为依赖的中小企业冲击更大,生存压力明显增加。但与此同

时,危中亦有机,部分企业在疫情期间逆流而上,尤其是线上或有供应链优势的企业,业务量迎来爆发,新基建、医药、线上办公、电动汽车等领域都出现了较好投资机会。中国的数字化进程将围绕新基建展开,并且成为推动未来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以5G为核心的数字化创新技术将推动整个创投市场的蓬勃发展。总体而言,在经济考验、政治动荡和疫情的多重压力下,不确定性将成为整个创投行业的常态,各个行业会加剧洗牌,很多行业会出现分水岭,头部优质企业会进一步发展,能够经受住考验的企业将更具备投资价值。

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已成为各方面的共识,科创板的推出、创业板注册制和新三板精选层的深化改革,为股权类资产退出提供了更为多元化的渠道。公司目前投资项目更偏向于硬科技、国产替代、互联网及大数据、云服务、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相关领域。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着力加强了投后管理工作和项目服务,以专业团队为依托,与被投企业深入沟通交流,了解企业发展关键及困难所在,通过各种形式向被投企业赋能,整体看被投企业经营业务受疫情影响有限。公司将积极关注并参与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加强团队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二)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由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负责开展。

热热文化在技术体系的支撑下,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内容安全审核业务,其主要针对互联网媒体的内容体系进行分级审核处理,针对涉黄、涉赌、涉毒、涉枪、涉恐、涉爆、涉政以及违规内容等进行不同程度的筛选并反馈至客户乃至公安机关,净化网络环境,及时发现并防范网络社会中不符合公俗良序、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和事件。业务范围涵盖图文、音乐、网络文学、动漫、音频、视频、游戏、广告等。客户(百度等媒体平台)向公司开放内容处理后台,公司依照违法违规的鉴定标准对内容进行分级审核和处理,最终客户以准确率高于98%的有效审核数量以及预算控制与热热文化进行结算。

2、公司面临的市场格局及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热热文化2017年进入互联网安全审核业务领域,2017年下半年通过其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和卓越的营销能力进入了百度集团的集中采购大名单,成为“百度贴吧”内容审核的主要服务提供商,并将业务从“百度贴吧”扩展到了包括“直播”、“百度知道”、“百度网盘”、“百度搜索”等在内的全百度业务线。同时凭借为百度服务的经验累积和口碑,进一步拓展内容审核市场以及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不断签约服务新的客户。

随着国家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以及网络安全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中国网络安全市场规模逐渐增长,由于政策推动的高景气环境,我国网络信息安全行业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

同时,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具有技术更新快、产品附加值高、应用领域广、渗透能力强、资源消耗低、人力资源利用充分等突出特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热热文化依托互联网内容审核资源的优势,以应用服务的方式,为合作客户提供特定场景下的网络信息技术服务。随着合作的深入,商业模式逐步成熟,应用场景会得到更为广阔地拓展。

(三)传媒业务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传媒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中科华世负责开展。

中科华世的主营业务为图书发行和内容研发,其主要面对国内中小学生及学前幼儿师生的教育市场,研发策划中外名著、国学、历史、幼儿绘本等图书,通过民营渠道、网络渠道、直销渠道等方式进行营销活动,并提供针对项目配套的培训及售后服务。在上市公司的支持下,中科华世2020年开发了主渠道业务,即通过新华书店体系向中小学提供教辅用书,极大拓展了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

2、公司面临的市场格局及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2015年至2019年,中国图书零售市场保持10%以上增速,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中国图书零售市场码洋规模为970.8亿元,同比下降5.08%,这是自2001年以来我国图书零售市场规模首次出现负增长。而中科华世是一家集策划、创作、组稿、编辑、发行为一体的文化出版发行公司,其主要经营面向中小学生社科阅读类图书和学前教育读物,少儿图书市场作为一个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细分市场(欧美国家少年儿童图书占总体图书市场的比率为20%,而我国仅为12%,我国少年儿童的阅读市场还有着广阔的成长空间),未来发展潜力较大。自2019年4月并入上市公司后,中科华世在资金、管理等诸多方面得到上市公司的支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在2019年度迅速扩张市场销售的基础上,中科华世于2020年进一步引进高水平人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线。2020年成功入围河北新华书店教辅供应商目录,中标

江西省内教育装备项目,同时加强了本部绘本研发力量,不断拓展线上销售渠道,助力中科华世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

(四)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高端装备制造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为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齐重数控始建于1950年,是国家一五时期重点建设的156个项目之一,为我国机床行业大型重点骨干企业和行业排头兵。齐重数控主要生产及销售立、卧式重型机床、重型深孔钻镗床、铁路车床、轧辊车床、落地铣镗床、立式铣齿机床、滚齿机床等十大类、26个系列、600多个品种的机床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能源、冶金、机械、船舶等行业,部分高端产品出口到欧美、日本和韩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齐重数控是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CAD应用工程示范企业,建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内机床行业学科带头人为核心成员的科研开发队伍。

2、经营模式

齐重数控在齐齐哈尔等地拥有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并设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经过70年发展和积累,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品体系,并持续研发创新,不断推出有技术含量、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齐重数控采购铸铁、精密件等原材料,在生产基地自行组织生产,同时寻找下游各类应用客户,实现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以提高用户满意度。公司国内国际机床业务的销售模式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拥有完善的销售团队和营销网络。齐重数控在全国主要城市均设有直营办事处,负责开拓市场,以及沟通重点客户;同时,也在各地发展经销商,根据经销商的信用状况、规模能力和资质等要素对其进行授权经营,以便更好地贴近当地市场,服务客户。为了拓展国际市场,齐重数控还专设进出口部门,负责产品出口销售。

3、公司面临的市场格局

自2012年以来,受国际及国内经济形势和发展动力的显著变化,我国机床行业整体呈现波动下行趋势,在行业发展上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机床行业自主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不足,中高端产品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低端产品产能相对过剩。近几年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各行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目前机床市场需求端出现结构性升级调整特征,加速了行业分化,部分企业加大研发方面投入,聚焦主业和客户核心需求,市场份额得到提升,实现了逆势增长。部分企业资金紧张,亏损扩大,出现更为严重的经营困难。国内机床和国外同行在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在目前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多数企业很难有能力投入足够资金进行新产品研发,产品升级困难,迫切需要体制和机制的突破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在新冠疫情突发及逐步常态化的背景下,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拉动市场需求、减轻企业负担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有力地保证了企业复工复产,全年行业整体呈现出大幅低开、持续恢复、快速增长收尾的特点。

数控机床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工作母机”。当今世界数控机床的先进水平和保有量,已成为一国制造业水平、工业现代化程度和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作为世界第一机床消费大国,我国的中高端数控机床产业的自给率严重偏低,受制于国外。尤其是当前世界贸易摩擦加剧,保护主义盛行,大力发展机床行业已成为国家战略需要。国家将继续加大对机床行业的政策支持,国内机床制造企业面临着发展机遇期,在成本、技术、销售渠道和服务等方面存在差异化竞争优势的企业,有机会在未来趋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高端产品和精密超精密智能制造发展定位将成为企业参与新一轮竞争的重要优势。深度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智能制造,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将成为下一轮制造技术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4、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机床产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完备的产业体系,但国产数控机床还以中、低端产品占据主力,高端产品仍是短板,而高端数控机床是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能源、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的必需,是产业升级的必备。公司从事的机床的生产和销售,属于精密机械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行业。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国家鼓励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并出台了系列鼓励的政策,公司所服务的新能源、工程机械等行业在未来几年会迎来发展机遇期。我国机床的数控化率在最近几年不断提高,产品已基本满足中低端市场需求,但与欧美等机床制造大国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贴近用户需求以及产品的持续升级应当是企业未来的优先方向。

从行业数据来看,2020年一季度突发疫情,行业各主要指标大幅下跌,二、三季度各主要指标持续恢复,四季度各项主要指标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逐月加快,2020年全年机床工具行业市场需求总体处于持续回暖状态。展望2021年,国家财政政

策仍然会保持积极,强调“提质”和“增效”,货币政策延续稳健,强调“灵活”和“精准”,政策层面会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这将有利于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未来,一方面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持续上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人口红利”正在逐年消失,企业将从“低成本战略”向“科技化战略”转型,向智能化和自动化要“技术红利”已成为企业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缺乏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运营机制不合理的企业将被淘汰,而优势企业将会抢占更多的市场,并进行收购兼并从而做大做强,市场份额也将进一步向优势企业集中。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33.34%,主要为本期增加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所致
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加29.65%,主要为本期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增加及收到部分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5,727.98万元,主要为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年末增加1273.55%,主要为本期子公司齐重数控拟背书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较上年年末减少45.26%,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热热文化预付的采购货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37.37%,主要为本期收到原控股股东按计划偿还的资金占用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28.88%,主要为本期预计负债减少导致对原控股股东的预计可追偿款减少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1,395.55万元,主要为将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本科目所致
债权投资较上年年末增加6,500万元,主要为本期新增债权投资资产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年末减少24.75%,主要为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59.35%,主要为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减少92.41%,主要为本期公司预付投资款减少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

1、完善的投资管理体系

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实践和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关于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整套规范严谨的流程,对项目接收、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建议书内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法律文件核定、投后管理、企业赋能、创业支持、项目退出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详细完善的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

(1)寻找标的:公司拥有完善的获取标的资料的网络,包括外部财务顾问推荐、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推荐、已投项目

产业链挖掘及推荐、研究挖掘及专家推荐等方式,确保公司有足够多的优质项目来源。

(2)尽职调查:公司根据对投资行业的深刻理解,并吸取了行业优秀公司的经验,形成了自己全面且独特的项目尽职调查规范流程。同时,公司重点专注于半导体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领域,以及云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新零售等产业互联网领域,重点突破,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和投资经验,打造专业化投资团队。

(3)风险控制:公司高度重视风险,视风险控制为生命线,建立了完整的风险控制流程和机制,对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流程风险管控,一定程度上控制项目的投资风险。

(4)投后管理:公司建立了系统的投后管理体系,持续跟踪投资后项目,为已投企业提供包括人才引进和介绍专家网络、完善组织架构和公司治理、协助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帮助企业制定完善战略规划、协助拓展业务、促进各已投企业之间业务及资源协同合作、协助已投企业开展投融资和并购整合等增值服务,有效控制投后风险,系统提升企业价值。

2、专业的投资管理队伍

公司培养和引进了一支专业的投资管理队伍,部分员工经历了近十年中国创投行业高速发展的时期,体会了资本市场的多轮峰谷波动,投资团队都深入考察了众多企业,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培养了不断精进的选项目、投项目、管项目的专业能力。团队成员多数来源于产业或专业服务机构,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经过多年的磨合,已很好的融入公司,认可并共同创建公司文化,成为公司最核心的“资产”。

3、合理的产业规划布局

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聚焦在半导体、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互联网等行业,这些是未来极具发展前景的领域,也是国家大力鼓励发展的方向。公司通过直接投资、设立基金投资等方式,累计投资企业数量近百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人才网络,此先发优势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此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1、成熟稳定的团队:热热文化现有员工700余人,管理架构清晰高效,经营团队稳定,业务团队专业,经营策略持续,人员流动率约为10%左右,远低于同行业。

2、健全的管理体制:公司实行班组式管理,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强大的市场拓展能力:在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中,热热文化在内容审核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于此,公司与百度达成更深度的合作,开拓了更多大中型客户,业务渗透至更多的应用场景。

4、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定期培训,及时辅导,由经验丰富的讲师进行培训讲解,根据国家政策变化随时更新培训内容。

5、技术创新:通过对现有的产品、技术资源进行整合,以应用服务的方式,创新产品,为百度等合作伙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通过增加搭建应用场景,来增加用户粘性,通过电商平台、游戏分发、广告平台实现商业变现。目前商业模式逐步成熟,应用场景也在逐步拓展。

(三)传媒业务

1、完整的产业链:集策划、创作、组稿、编辑、发行为一体,组成一个完整的文化出版体系。

2、拥有丰富的著作权:公司目前拥有的著作权一共17项(1,087个书目)。

3、人才优势:聘请了业内知名人士作为公司总编或顾问,提高了行业知名度。

4、国际合作;自2011年开始引进外版图书,现在售455种,主要来自韩国、中国台湾地区。

5、渠道多元化:现有直销、网络销售、系统销售、图书馆备、全国民营市场等多种销售渠道。

6、价格优势:全产业链经营,成本较低,具有价格优势。

(四)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齐重数控具有七十年的发展历史,许多产品被誉为“共和国的当家装备”,曾受国务院嘉奖,多位国家领导人对齐重数控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肯定。齐重数控于2020年被列为国家龙头企业重点联系单位。

1、拥有自主创新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一流的技术团队

齐重数控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一级计量企业,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科学家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黑龙江省智能研究院、黑龙江省“头雁”工作站、黑龙江省高端智能机床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黑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多个研发平台。拥有以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内机床行业学科带头人、德国知名企业技术专家顾问为代表的科研队伍。企业是重型卧式车床、重型深孔钻镗床、重型立式车床的国家检验标准制定单位,目前企业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69项。企业具有专

利授权232项,荣获国家、省级奖励百余项。

2、产品规格各类齐全,多项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

齐重数控主导产品为重型立车、卧车、重型深孔钻镗床等10大类、26个系列、600多个品种。在向大规格、大承载方向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向小规格、高精度、复合化、智能化、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实现产品规格全范围覆盖。立式车床产品规格涵盖了从加工直径0.5米到填补国际空白的25米,卧式车床则从1米,到现在填补国际空白的6.3米。目前企业已有一大批产品已经达到了国内领先和世界先进水平,400多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且全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打破国外垄断,有力支撑和保障了国家安全。近几年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专项10项,为国家重点急需项目提供了大量装备。

3、“齐一品牌”竞争优势突出

“齐一”牌数控机床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多次荣获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中国金属切削机床10大著名品牌等称号。尤其重型立式、卧式车床为中国第一品牌,多年来一直得到用户的认可和信赖。齐重数控以较强的品牌竞争优势,为国防、交通、能源等行业的生产加工提供了大量专利技术及成套设备,重型车床市场占有率达40%—50%,重型深孔钻镗床市场占有率达100%。在国际市场方面,齐重数控不断提高产品核心竞争优势,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高端产品,目前产品已全面打入欧美、日本、韩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中国装备走出国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174.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8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96.49万元,实现扭亏为盈;期末总资产为444,276.85万元,较上年年末减少3.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0,096.36万元,较上年年末增加2.98%。公司报告期盈利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齐重数控、热热文化及中科华世三家子公司盈利增加、公司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增值以及与诉讼相关的预计损失减少等原因导致。公司主要业务情况现状如下:

1、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

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是公司的主业之一,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业务团队,覆盖存量管理、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各个领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股权资产和债权资产账面价值约11.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6亿元。自2018年以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及去杠杆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创投服务行业受到较大冲击。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实体经济受到冲击,资金募集的脚步放缓,项目获取资金的难度提升。对于初创企业而言,在现金流、经营成本、上游资源、下游市场等方方面面,均面临着诸多挑战。但风险和机遇总是共存的,在国家强有力措施的保障下,疫情得到迅速控制,部分行业和企业或在业绩上实现逆势增长,或在政策上迎来利好,未来向好趋势清晰明确,出现了难得的投资机会。同时,在全球量化宽松及国内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影响下,资本市场出现大幅上涨,多数参与机构获利丰厚。对公司创业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而言,一方面历史投资项目多数具有互联网属性,疫情对其业务既有负面影响,也有正面影响,总体看程度有限;另一方面,公司重视增量业务,依托专业管理团队,参与投资一级市场优质标的,并积极布局资本市场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24,046.00万元收购了徐工机械、世纪金光、索引教育、厦门象形、新锐移动等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以及繁星投资管理系统平台的全部知识产权;出资3,000万元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用于投资国产操作系统领域优质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出资4,500万元购买了证券类投资基金份额或资产管理计划,主要用于参与二级市场交易机会;出资2,000万元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翎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资产有助于优化公司的投资组合,进一步加强底层资产之间的业务协同。

2020年,公司参股投资的信公股份、环球雅途、小派科技、星闪世图等多家单位完成了新一轮融资;公司投资的杭州有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言科技、嘉兴玻尔等项目实现退出;公司参股投资的中数智汇已经申报科创板IPO并成功过会,未来退出收益可期。

2、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

热热文化成立于2016年10月,公司于2019年4月通过收购徐州长华100%股权,取得了对热热文化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热热文化的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安全审核及信息技术服务,属于技术密集、人力密集型企业。在第三方内容审核领域,市场参与者与日俱增,尤其在人工智能算法审核方面竞争较为激烈。热热文化凭借多年的积累,在技术方面拥有大量储备。并入上市公司后,更加重视管理效率的提升和人工智能发挥的作用,通过日常业务及外购等各种方式不断积累平台数据,提升内容审核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占比。同时,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依托专业的业务团队及客户资源,陆续发展了软件技术服务等信息化服务内容。2020年,热热文化实现营业收入20,551.01万元 ,实现净利润8,017.74万元,各项财务及经营指标均达到预期。

3、传媒业务

中科华世自2009年成立至今,一直从事国内教育市场相关的图书发行工作,不仅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供销渠道,还拥有不断推出新产品的能力,公司策划、编辑、发行能力突出,能够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产品结构,适应客户需求。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中科华世已逐步由单纯的图书发行企业转变为图书研发与知识产权授权使用并举的内容创造型企业,目前拥有的著作权一共17项,涉及1000多个书目,在此基础上每年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推出新品。

2019年4月,公司收购徐州长华100%股权,取得了对中科华世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收购完成后,公司在资金和资源上给予了中科华世全方位的支持,帮助中科华世扩展业务规模,增加研发投入,对接行业资源,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同时理顺管理和决策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中科华世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7,949.11万元,

实现净利润2,922.44万元,各项财务及经营指标均达到或超出预期。

4、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2020年是我国机床行业极为特殊的一年,在行业持续多年下行的不利情况下,年初又突发新冠疫情,使国家经济和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机床工具行业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压力。危机之下,国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疫情迅速得到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生产经营逐步走上正轨。在此期间,机床行业的主要经济指标一季度大幅下滑,进入下半年后则呈现出加速回升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数据,2020年,我国机床工具行业完成营业收入7,082亿元,同比降低0.5%,实现利润总额475.6亿元,同比增长20.6%。受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20年机床行业进出口同比均大幅下降,金属切削机床行业亏损面达到19.3%。

面对机床行业持续下滑和国内外疫情不断变化的影响,公司逆势而上,不断寻求新的突破,坚持高质量发展和三个一战略,即三分之一产品达到国际高端,三分之一产品做好国内现有产品,三分之一产品做好再制造服务,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坚持以技术创新、智能转型、绿色发展为驱动,改变传统制造业模式,向智能化和服务化转型升级,从实现销售中低端机床到卖中高端产品、卖技术、卖服务、卖品质的全面转型、全面升级。为满足风电行业市场需求,公司快速瞄准和抢抓机遇,针对风电主轴、法兰、回转支承等开发了数控专用卧车、定梁立车、硬车和滚齿机等一系列产品,并成功签署大批订单,风电行业相关产品占全年新增合同额的60%以上。另外,齐重数控针对航天复合材料开发了七轴加工中心;为拓展产品品种,开发了重型龙门铣车加工中心;针对高精齿轮加工开发了高端车削中心,使得公司从传统产品稳步向高端方向迈进,也为新产品进入市场奠定了基础。公司管理层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科学严谨地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调整产品结构,使产品不断向高附加值、高端化、智能化、复合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全年再制造服务业务板块取得较好成绩,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以提升产品品质为核心,不断淘汰落后产能,购置了高端把关设备,相应处置了一批生产设备和积压存货,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公司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内部考核和经营责任制落实,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全年机床产值同比增长33%。公司坚持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降本增效,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合理优化人员,成本和费用大幅下降。同时在业务层面进行策略调整,销售端重质量轻规模,不再接受回款条件差、毛利低的订单,生产端厉行节约,产品毛利率有较大幅度提升。上述努力取得明显成效,齐重数控全年实现合同签约额5.6亿元,较上年增长67%。多数合同在账期、毛利率等方面较以前年度有大幅改善。上述措施使齐重数控扭转了连续多年亏损的局面,全年实现净利润6,183.85万元(含投资收益2,463.39万元)。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已经形成了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传媒及高端装备制造几大主业并举、多轮驱动的发展格局,能够有效规避依赖单一业务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整体业绩的持续增长,多主业发展使得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同时,由于公司各个产业均能够独立运营,均有完整独立的机构、人员、资金等,能够满足上述产业发展的需求,未来还将保持各板块业务原有管理体系和人员体系不发生变化,因此不会产生资源配置上的不正当竞争。同时,公司将以整体利益出发,协调发展各个业务板块,为进一步保障股东利益提供业务支撑。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721,743,271.36100%1,179,222,799.15100%-38.80%
分行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337,165,584.5446.72%930,587,463.6478.92%-63.77%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205,086,623.6928.42%124,282,797.3910.54%65.02%
传媒业179,491,063.1324.86%124,352,538.1210.54%44.34%
分产品
轴承13,426,109.911.86%682,535,876.0457.88%-98.03%
机床315,489,419.5143.71%225,701,652.9119.14%39.78%
技术服务201,891,933.4327.97%122,673,062.8810.40%64.58%
图书152,069,253.6221.07%102,734,520.228.71%48.02%
纸张14,138,892.571.96%11,687,937.550.99%20.97%
其他24,727,662.323.43%33,889,749.552.88%-27.03%
分地区
国内712,887,722.6798.77%1,028,096,501.5487.18%-30.66%
其他国家/地区8,855,548.691.23%151,126,297.6112.82%-94.14%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337,165,584.54266,274,600.6821.03%-63.77%-69.62%15.21%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205,086,623.69130,388,116.0236.42%65.02%80.12%-5.33%
传媒业179,491,063.13128,748,069.9228.27%44.34%53.43%-4.25%
分产品
机床315,489,419.51241,078,924.2123.59%39.78%16.38%15.36%
技术服务201,891,933.43130,388,116.0235.42%64.58%80.12%-5.57%
图书152,069,253.62110,651,580.8727.24%48.02%51.28%-1.57%
分地区
国内712,887,722.67522,735,643.9226.67%-30.66%-41.38%13.41%
其他国家/地区8,855,548.692,675,142.7069.79%-94.14%-98.10%63.13%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轴承销售量30,696499,033-93.85%
生产量19,933605,562-96.71%
库存量10,763-100.00%
机床销售量335337-0.59%
生产量33528417.96%
库存量9494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轴承产品销售量与生产量变动较大,主要由于2019年11月,公司转让了子公司成都天马后轴承业务大幅缩减所致。轴承产品期末无库存,主要由于2020年9月,公司转让了子公司南京天马后已无轴承业务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高端装备制造业直接材料155,207,906.7529.54%490,369,072.4347.48%-68.35%
高端装备制造业制造费用62,053,020.4211.81%264,236,765.2825.59%-76.52%
高端装备制造业直接人工32,718,858.096.23%74,754,131.197.24%-56.23%
高端装备制造业其他成本16,294,815.423.10%47,100,964.924.56%-65.40%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主营业务成本130,388,116.0224.82%72,388,101.767.01%80.12%
传媒业主营业务成本124,659,610.4623.73%83,162,070.798.05%49.90%
传媒业其他业务成本4,088,459.460.77%749,426.710.07%445.54%
合计525,410,786.62100.00%1,032,760,533.08100.00%-49.13%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轴承直接材料6,632,787.241.26%364,194,787.3735.26%-98.18%
轴承制造费用6,309,420.291.20%209,424,037.7220.28%-96.99%
轴承直接人工2,427,479.480.46%48,599,442.614.71%-95.01%
机床直接材料148,575,119.5128.28%126,174,285.0612.22%17.75%
机床制造费用55,682,861.5210.60%54,812,727.565.31%1.59%
机床直接人工30,291,378.615.77%26,154,688.582.53%15.82%
机床合同履约成本6,529,564.571.24%0.000.00%
技术服务主营业务成本130,388,116.0224.82%72,388,101.767.01%80.12%
图书主营业务成本110,651,580.8721.06%73,142,727.007.08%51.28%
纸张主营业务成本14,008,029.592.67%10,019,343.790.97%39.81%
其他其他业务成本13,914,448.922.64%47,850,391.634.63%-70.92%
合计525,410,786.62100.00%1,032,760,533.08100.00%-49.13%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公司2020年4月通过收购方式增加13家下属企业,分别为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嘉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晨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2、2019年12月,中科华世设立徐州鑫金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一泓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州吉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期发生业务,纳入合并范围;

3、公司2020年1月,设立下属企业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4、公司2020年2月,设立下属企业北京嘉信汇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5、公司2020年3月,设立下属企业上海郝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2020年5月,设立下属企业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2020年7月,设立子公司北京瑞麟基石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公司2020年8月,设立下属企业Zengfu Holding Limited,纳入合并范围;

9、公司2020年12月,中科华世设立下属企业北京锦珑书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10、公司2020年6月因股权稀释丧失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1、公司2020年9月处置子公司南京天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2、公司2020年12月处置子公司齐齐哈尔齐重餐饮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223,788,286.8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31.01%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客户172,304,630.8010.02%
2客户258,471,772.978.10%
3客户335,628,852.124.94%
4客户430,002,500.004.16%
5客户527,380,530.973.79%
合计--223,788,286.8631.01%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08,374,139.5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2.4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供应商137,950,000.007.87%
2供应商222,411,639.294.65%
3供应商318,119,718.583.76%
4供应商417,859,762.833.70%
5供应商512,033,018.872.50%
合计--108,374,139.5722.48%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9,620,369.9858,571,714.99-66.50%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导致轴承业务减少及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销售产品有关的运费和居间服务费调至营业成本所致
管理费用97,171,648.56186,811,810.10-47.98%主要系公司处置子公司成都天马及南京天马导致轴承业务减少及本年加强对各项管理费用的管控所致
财务费用34,725,190.27107,773,485.51-67.78%主要系公司偿还部分诚合基金、星河基金的优先级份额后利息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26,443,102.2757,385,555.35-53.92%主要系本年子公司将部分研发投入计入开发支出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之子公司齐重数控围绕产品结构设计、工艺和技术改进等方面继续进行研发投入,着力开展了DFVT630×12-80P-NC数控双柱定梁立式车床产品研发、Q1-239数控重型卧式镗床产品研发、超声微锻造辅助激光增材制造装备研制、超声微锻造辅助电弧熔丝复合增材制造技术与装备应用研究等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公司之子公司热热文化为适用公司业务需要,开展了人工智能审核系统的研发项目,以节约人工成本,提高互联网审核业务效率。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2019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91201-4.98%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8.48%9.53%-1.05%
研发投入金额(元)55,210,977.2959,335,861.87-6.9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7.65%5.03%2.62%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28,767,875.021,950,306.521,375.04%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52.11%3.29%48.8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为子公司热热文化本期研发人工智能审核系统进入开发阶段且预计未来能够完成并投入使用而将相关支出资本化所致。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0年2019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3,801,393.261,345,342,685.54-53.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2,553,040.231,359,105,020.80-5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48,353.03-13,762,335.26617.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5,627,860.21861,595,517.07-49.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0,674,435.36298,212,797.074.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953,424.85563,382,720.00-77.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927,185.80189,627,395.93-38.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7,104,323.54589,477,873.98-59.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177,137.74-399,850,478.0569.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910,667.98150,479,916.14-49.5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617.71%,主要为子公司经营回款增加较多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77.82%,主要为上期原控股股东偿还资金占用款较多及上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现金增加较多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69.94%,主要为上期偿还债务较多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55%,主要系上述原因共同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为71,248,353.03元,本期实现净利润195,142,913.41元,差异主要因为:

1、本期公司计提的折旧、摊销、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损失等不涉及现金流量的费用合计-12,444,257.18元;

2、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中35,911,128.66元,因不属于经营活动而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本期持有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以及金融资产产生投资收益及债务重组计入投资收益共107,358,401.32元,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收入3,110,288.431.53%主要为子公司收到的违约赔
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48,777,770.0723.93%主要为针对未决诉讼计提的违约金支出所致
其他收益29,614,861.6814.53%主要为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29,094,748.7914.28%主要为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3,831,437.60-6.79%主要为计提的存货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4,209,238.002.07%主要为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收益所致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2020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308,297,328.046.94%237,798,506.835.14%1.80%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经营回款增加及收回部分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所致
应收账款172,403,600.183.88%171,296,761.633.70%0.18%
存货436,167,891.399.82%385,267,297.248.33%1.49%
长期股权投资221,133,896.714.98%165,839,231.843.58%1.40%主要为本期增加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所致
固定资产312,831,888.127.04%376,059,357.318.13%-1.09%
在建工程2,691,219.940.06%2,877,624.080.06%0.00%
短期借款89,123,896.782.01%47,000,000.001.02%0.99%
长期借款50,600,000.001.14%80,960,000.001.75%-0.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955,479.450.31%0.31%
债权投资65,000,000.001.46%1.46%主要为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4,287,700.005.05%298,070,000.006.44%-1.39%主要为本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87,675,783.1113.23%368,802,379.447.97%5.26%主要为本期新增投资所致
合同负债345,543,737.087.78%248,814,111.515.38%2.40%主要为本期合同项下的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38,754,804.293.12%194,082,204.474.19%-1.07%主要为本期偿还部分债务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838,800,000.0018.88%884,918,491.5319.12%-0.24%主要为本期偿还诚合基金、星河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款所致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368,802,379.4483,714,711.32225,878,473.2933,440,000.00644,955,564.05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8,070,000.00-116,428,362.8242,646,062.82224,287,700.00
金融资产小计666,872,379.4483,714,711.32-116,428,362.820.00268,524,536.1133,440,000.000.00869,243,264.05
应收款项融资4,639,769.61401,503,055.33342,413,148.5463,729,676.40
上述合计671,512,149.0583,714,711.32-116,428,362.820.00670,027,591.44375,853,148.540.00932,972,940.45
金融负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其他货币资金387.07万元,全部为保证金存款;另外银行存款中4.77万元因诉讼被冻结,

0.12万元因其他原因被冻结。以上均属于受限使用的货币资金,金额合计391.96万元。

(2)2019年11月2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热热文化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

WKD2019字第A00857号),将其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编号为【181915PCK01783】的《技术外包服务协议》及该合同签署后五年内热热文化与该合同对方单位签署的相关合同项下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为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质押反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为2,189.19万元。 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科华世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

WKD2020字第A00211号),将其于2020年5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GP-2020-0530-04】的关于标准化考场系统设备的《采购合同》项下合同对方单位应向中科华世支付的全部应收账款为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雍和文创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为

178.44万元。

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科华世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

WKD2020字第A00211号),将其于2020年6月15日签订的编号为【XH202006150320】的关于教辅图书的《图书购销合同》项下该合同对方单位应向中科华世支付的全部应收账款为其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雍和文创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等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合计为1,884.48万元。

(3)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对南京天马的到期债权31,532,886.49元(含案件受理费148,195元、申请执行费98,834.05元)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之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

因蒋敏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蒋敏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对南京天马的到期债权25,087,723.78元(含案件受理费83,180.5元、申请执行费92,395.33元)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13号之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因诉讼纠纷导致被冻结的债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为3,767.13万元。

(4)2020年11月1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齐重数控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3100220200014263的《抵押合同》,将其持有的面积为22.44万平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面积为1.42万平米的房产为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为5,303.89万元,房产账面价值合计为261.98万元。

(5)2017年6月7日,诚合基金将其持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19,988万元出资质押给浙商资管,用以担保天马股份应按《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向浙商资管按时履行无条件受让义务的主债权,以及该主债权对应的利息、收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2017年5月至7月期间,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还分别将其持有的31家被投单位的股权质押给浙商资管,其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25家被投单位的股权仍在质押中,分别为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助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进化时代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夹克厨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猫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极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幻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夏一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友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聚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乐美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营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动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释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季风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木柿(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味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过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鼎合未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因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所持股权被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1)因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喀什耀灼67,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浙05执保21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

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喀什耀灼67,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

2)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革3,800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革3,800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革3,8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已解除对前述到期债权的冻结。

3)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冠783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冠783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9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冠783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4)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长华485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长华1,000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长华485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慕铭1,800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文书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慕铭1,8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6)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9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9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文书为(2018)浙民初21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6日。

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六),冻结期限为自2021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

因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115.9648万元出资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财保86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因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天马股份

持有的博易智软16.176万元出资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财保85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因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川01执52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0日。

7)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齐重数控95.6%股权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13日。

8)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德煜4,490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德煜4,49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

9)因卜丽君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人合同纠纷案(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卜丽君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人合同纠纷案),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幻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极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超圣浩鸣(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营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海拓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夹克厨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助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视诀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聚兴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未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衍视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法执京01字第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018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018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进化时代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出资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法执京01字第民初673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科技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时间为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衍视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20年04月29日至2023年04月28日、2020年06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数字幻想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云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夹克厨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助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聚兴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

10)因卜丽君诉徐茂栋等合同纠纷案件(现已撤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猫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影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风速科技有限公司、进化时代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极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营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08民初38592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19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

11)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5

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12)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由于上述质押、冻结原因导致公司权利受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共计8,035.99万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416,853,000.481,416,184,800.00-70.57%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徐州鼎裕间接持有新锐移动、索引教育、华艺园林、网拍天下、环球雅图少数股收购113,609,700.0099.91%自筹长期股权投资收购完成10,938,149.01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徐州鼎弘间接持有世纪金光、厦门象形少数股权收购39,099,600.0099.76%自筹长期股权投资收购完成-4,368,338.35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江苏令德仪间接持有徐工机械少数股权收购71,752,500.00100.00%自筹长期股权投资收购完成6,850,561.72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徐州隽雅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等收购998,200.48100.00%自筹长期股权投资收购完成691.05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国产操作系统领域优质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新设30,000,000.0096.77%自筹上海翎贲长期股权投资出资完成-596,574.112020年02月1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制造、维修、改造等增资71,393,000.0049.00%自筹四合聚力长期股权投资增资完成24,315,231.002020年06月0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附属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7)
嘉兴农银凤凰商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项投资于江苏三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0019.57%自筹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资完成0.002020年11月1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
0)
上海翎贲投资管理等增资20,000,000.0010.00%自筹长期股权投资出资完成0.00
合计----356,853,000.48------------0.0037,139,720.32------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其他668039A211_农银资产天马1号30,0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0.0011,420,556.210.0030,000,000.000.0011,420,556.2141,420,556.21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其他SJS578卫宁-天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0.00-84,442.310.005,000,000.000.00-84,442.314,915,557.69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其他SJS58卫宁-天马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0.00943,667.040.0010,000,000.000.00943,667.0410,943,667.04交易性金融资产自有资金
合计45,000,000.00--0.0012,279,780.940.0045,000,000.000.0012,279,780.9457,279,780.94----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20年02月19日
2020年08月08日
2020年01月22日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0年03月07日
2020年02月11日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齐重数控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544,600,000.001,287,664,980.63488,744,075.93323,474,998.8764,940,212.4061,838,495.38
诚合基金子公司创投服务和资产管理1,664,626,000.00348,448,335.73130,339,794.8070,796.48-5,847,079.93-5,989,364.32
星河基金子公司创投服务和资产管理1,063,000,000.00781,973,703.31667,532,867.080.00-23,220,379.38-23,220,379.38
热热文化子公司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100,000,000.00406,465,784.37333,833,824.47205,510,082.5286,152,348.7680,177,405.36
中科华世子公司图书发行12,200,000.00217,419,844.66118,397,525.65179,491,063.1331,490,148.5929,224,449.04
齐齐哈尔第参股公司金属切削机159,180,000.206,961,734.194,438,910.1,051,327.4058,244,852.549,622,920.4
一机床厂有限公司床及机床附件制造、维修、改造等0039566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为徐州鼎弘和徐州鼎裕及其附属机构等10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通过徐州鸿儒、徐州嘉恒、徐州隽武等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并持有部分债权资产,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嘉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通过徐州鼎信、徐州辉霖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通过徐州鼎信、徐州辉霖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通过徐州鼎信、徐州辉霖持有底层项目少数股东权益,与公司目前创业及创业服务投资的业务相符,未来可以通过多
种退出方式实现投资收益
徐州市晨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设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北京嘉信汇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设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设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上海郝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设有利于公司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开展
北京瑞麟基石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
徐州鑫金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
徐州一泓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
徐州吉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锦珑书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
Zengfu Holding Limited新设未产生重大影响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股权被稀释而丧失控制权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导致公司确认处置收益432,335.72元
南京天马股权转让处置收益8,976,399.28元
齐重餐饮股权转让处置损失3,502.97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齐重数控注册资本54,46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俊峰,成立于1999年7月,以生产立、卧式重型机床为主,同时拥有重型深孔钻镗床、铁路车床、轧辊车床、落地铣镗床、滚齿机床等10大类、26个系列、600多个品种的机床产品。公司持有其

95.59%的股份。

诚合基金成立于2017年2月22日,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224,100万元,主要业务为创业投资服务;2020年11月,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变更为166,462.6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所持诚合基金全部财产份额予以出售,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星河基金成立于2017年5月8日,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230,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创业投资服务,2019年11月,将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变更为106,799.57万元,2020年4月将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变更为106,300万元。

热热文化成立于2016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徐朝晖,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为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2019年4月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持有其66.67%股份。2019年7月,热热文化通过资本公积转增方式,将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

中科华世成立于2009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李志刚,注册资本1,22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图书发行和内容研发,2019年4月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持有其81.15%股份。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7日,主要营业范围为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制造、维修、改造等,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共同向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齐重数控对其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9%,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对与诚合资产合作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1),以及公司于 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145),决定与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诚合基金,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2019年12月3日,诚合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变更为本公司子公司星河之光。

由于星河之光为诚合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喀什耀灼为诚合基金的劣后级合伙人,且上市公司对优先级合伙人退出本金和固定收益负有差额补足及回购义务,优先级合伙人实质上享有固定回报,并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公司享有合伙企业所有剩余的可变收益、承担全部亏损风险。同时从设立目的分析,合伙企业是为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设立的,公司相较其他投资方有更强的动机和意图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投资活动以影响其回报。

2020年9月30日,公司因履行完毕其对浙商资管的财产份额回购义务而取得诚合基金69.8439%的财产份额,自2020年10月1日起,公司为诚合基金财产份额的权利人。2020年10月9日,公司将持有诚合基金财产份额协议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星河企服。2020年11月18日,喀什耀灼将其持有的30.1014%诚合基金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河企服。以上变更完成后,诚合基金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再是公司的结构化主体。

2、公司于2017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恒天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对与恒天融泽合作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的退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20),以及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恒天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对与恒天融泽合作设立的并购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份额的退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80),公司与恒天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星河基金,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10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其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星河之光担任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2020年1月8日,喀什耀灼将其持有的星河基金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河企服。

由于星河之光为星河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星河企服为星河基金的劣后级合伙人,且上市公司对优先级退出本金和固定收益承诺差额补足,优先级合伙人实质上享有固定回报,并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公司享有合伙企业所有剩余的可变收益、承担全部亏损风险。同时从设立目的分析,合伙企业是为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设立的,公司相较其他投资方有更强的动机和意图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投资活动以影响其回报。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21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都站在新征程,新起点之上。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复杂,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世界范围已开启新一轮量化宽松,经济面临低利率、低回报、高负债风险,欧美国家深陷经济泥潭。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但仍然面临金融领域风险突出,就业压力大,居民消费受制约等一系列问题。2021年,国家财政政策仍然会保持积极,强调“提质”和“增效”,货币政策延续稳健,强调“灵活”和“精准”,政策层面会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提升发展质量,优化经济区域布局,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消费和其他产业升级,提高实体经济回报率。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好转,历史遗留问题不断得到解决,公司已全面进入正常发展轨道。

2021年,公司会继续强化和夯实主营业务,提升业务质量,提高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妥善处理各项未完结的诉讼事项,调动全员积极性,挖掘或培育各业务条线内新的利润增长点。首先,保持机床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2020年扭亏为盈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利润和现金流水平持续改善。继续加大创投服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在管理和资金方面的投入,本着权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退出已投项目,依托专业团队和平台优势,抓住机遇,更积极的参与早期和资本市场业务。与此同时,围绕2019年并购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和图书发行业务,公司将继续提供管理和资金支持,并帮助其完善内部控制,优化管理体制,支持其持续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二)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

1、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20年公司各业务板块总体运行平稳,均达到或超出年初设定的经营和财务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174.3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96.49万元。公司大力发展数控机床业务,不断提高管理能力,提高运营效率,推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业务的平稳发展,高端装备业务成功扭转多年连续亏损的局面。深耕创投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投后管理工作,向被投企业赋能,并择机退出部分存量项目。互联网内容审核和图书发行业务发展顺利,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源的支持下,业务规模较上年得到显著提升。年内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组织体系,加强了内部控制建设,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2、经营目标

2021年,公司高端装备制造、创投服务和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和传媒几项主营业务全面盈利,并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的健康。以主营业务为依托,通过合作或孵化形式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会继续加强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全面落实预算管理,进一步夯实主营业务,稳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积极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管理层将继续推进诉讼事项的法律进程,积极与相关方达成和解,处理好股东资金占用款项的收回工作。

3、公司的具体业务计划主要包括

(1)高端装备制造业务

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将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千方百计降本增效,举全员之力保生产周期,坚定不移提高产品品质,紧跟市场需求研发新产品,进一步拓展高端产品市场,扩大再制造服务和精密功能部件板块业务,加强与同行业横向或与科研院所的合作,贴近市场需求,实现产品向精密超精密方向发展。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继续处理使用率低的机器设备以及长期积压或调整产线结构的各项存货。坚持销售订单质量优先原则,继续增收节支,确保毛利率不断提升,持续实现盈利。做好与当地政府沟的沟通协调工作,处理好齐重数控改制遗留事项,按协议约定收回土地收储款。产品端实施三个一战略,即三分之一产品达到国际高端,三分之一产品做好国内现有订单,三分之一产品做好再制造服务,坚持以技术创新、智能转型、绿色发展为驱动,努力改变传统制造业模式,向智能化和服务化转型升级,推动企业跨越式发展。

(2)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业务团队,覆盖存量管理、创业投资、资本市场业务等各个领域。

存量方面,以公司权益最大化为根本原则对已投项目进行管理和退出。存量投资项目是公司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0年末,公司存量投资资产账面价值约11.69亿元,投资企业数量近百家。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已投项目的管理,尤其是公司投资金额较大或持股比例较高的资产,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及时掌握资产运营状况,协助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或对接金融机构,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或者助力提升被投企业价值,在机会合适时及时完成退出。投后管理中兼顾成本效益原则,实施分类管理,突出重点和关键项目,对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且账面价值极低的项目进行清理。

增量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已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对外贸易依然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因素,但国内政策清晰且可持续,国家支持创新和重点技术突破,注重民生和就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预计能够持续。综合各个因素来看,2021年对创投企业及资本市场而言,既面临风险,又是难得的发展机会。2021年,业务团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各类股权投资领域的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未上市公司股权以及资本市场业务,聚焦部分核心行业,选择龙头或被低估的标的进行投资。

(3)稳步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及传媒业务

热热文化和中科华世于2019年4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两个公司原控股股东已就收购热热文化和中科华世未来三年的盈利做出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承诺,两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7,400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两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16,100万元;2019年度-2021年度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低于26,600万元。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后,热热文化将进一步稳定其审核领域业务,努力使客户结构由单一转向多元,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品类,积极发展各类信息化服务内容,通过自身积累和外购等方式,充实公司底层数据内容,不断加大自

身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使热热文化业绩能够逐年稳步提升。中科华世将在传统儿童教育图书领域继续深耕,利用资金和平台优势,引进各项优质图书资源,引入行业高端人才,不断拓展或加深各个业务条线的经营,加大主渠道资源投入,增加教辅营收占比,使中科华世2021年经营规模和业绩得到持续增长。

(三)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特别受资本市场的影响较大。国内资本市场经历了将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近些年来,国内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供需、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内金融市场持续去杠杆,投资者出资积极性不高,机构募资难,募资贵。另外,爆发于年初的新冠肺炎对实体经济冲击较大,目前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各国争相量化宽松,货币供应增加,疫情对处于供应链环节中的各个节点都将产生影响,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状况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对创投服务行业形成了一定的影响。立足于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化解当下风险,提高项目收益率,主要方式包括如下:

1)继续夯实各项业务基础,包括行业研究、尽职调查流程等,项目投资时做到优中选优,力争投出最优质项目,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2)公司加强对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包括协助企业提升业绩、进行后续融资,时机合适时通过各种方式退出,以及时实现投资收益。公司建设专业的投后管理团队,以及系统的投后管理制度,为被投企业提供管理经验分享、信息和网络资源分享、人才招募、治理和组织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建设、完善战略规划等,协助管理团队更好的经营企业,提升业绩。同时,也积极帮助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包括后续融资及规划上市等登陆资本市场路径。

3)公司也积极考虑各项目的退出路径,为各项目制定个性化的退出战略及具体实施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独立上市、股权转让、企业整体并购退出等多种退出途径,专人负责实施,定期汇报跟进,及时实现投资收益。

4)加大融资力度,尝试多元融资路径,拓展长期投资的战略机构出资人。公司积极优化资金来源渠道,尝试多元化融资路径,寻找一批认同公司发展理念、愿意长期共同发展的出资人,继续加大对机构资金客户的开发力度,同时创新融资产品和渠道,力争在关键客户的募资方面取得突破。

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员工的增长速度也不断加快,培养共同价值观、信念、态度和行为准则需要较长的时间,这也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的扩充使得公司的运营成本不断提升,人力成本的不断抬高持续提升公司的费用。

未来公司将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的经营管理机制,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使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机制能够更加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3、投资项目退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是我国创投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只有根据创业投资在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建立起创投机构间的交易市场、战略投资人的并购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等共同构成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才能实现创投资本的良性循环。我国目前能够在场内市场挂牌交易的只能是少数成熟的大企业,公司投资的项目可能存在退出风险。

公司也积极考虑各项目的退出路径,为各项目制定个性化的退出战略及具体实施策略,包括但不限于独立上市、股权转让、企业整体并购退出等多种退出途径,专人负责实施,定期汇报跟进,及时实现投资收益。

4、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目前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目前还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仍将可能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续有关风险警示的撤销尚存不确定性。

针对此风险,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消除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等情形。同时公司将在2021年度继续深耕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和图书发行;开源节流,合理降低管理费用,多措施多渠道增加公司收益,以不断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 年度合并范围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497.55万元。为保证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公司2018年利润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合并范围内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65,401.55万元,为保证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公司2019年利润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年度合并范围内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5,996.49万元,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0年利润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0159,964,903.310.00%0.000.00%0.000.00%
2019年0.00-1,654,015,461.130.00%0.000.00%0.000.00%
2018年0.00-634,975,473.020.00%0.000.00%0.00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从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为保持财务稳健性和自主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定公司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将转结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2016年10月11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自身对天马股份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天马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天马股份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天马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杜绝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投资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天马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天马股份及其下属2016年10月11日长期有效违反承诺,2019年3月,公司分别收到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和徐州睦德共同出具的《承诺函》、《承诺函2》和《承诺函3》,承诺共同消除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带来的损失及或有损失之影响。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并确定清欠方式及程序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认了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
子公司违规向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其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天马股份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与天马股份(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天马股份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马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金额和还款进度。具体如下:公司确认因实际损失形成对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债权金额237,875万元,因潜在损失预估对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债权金额80,422万元,合计金额318,297万元。由于目前预估的潜在损失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董事会将在生效司法裁判确定公司负有金钱给付义务日,届时确认为公司对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权人之债权。
股东的合法权益。6、本次交易完成后,除非本公司/本人不再为天马股份之股东,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天马股份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承诺本公司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2016年10月11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马兴法先生于2006年3月5日向2007年03月28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股企业(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将不在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天马集团及控股企业(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集团"及马兴法先生于2006年3月5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2007年03月28日长期有效正在履行中
及本人控股的企业)将不在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天马集团及控股企业(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份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人1)、徐茂栋(承诺人2)、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人3)其他承诺1.承诺人1和承诺人2在此共同确认,公司或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2017年度存在以下商业实质存疑、违规的关联交易、未披露2019年03月09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事项)确认的承诺人1对*ST天马及其控制的附属机构的应偿债务,也无论承诺人1承诺该等债务的偿还期间及于何时,承诺人1、承诺人2偿债能力不足的差额,均由承诺人3以向承诺人1提供资金、资产或资源等财务资助的方式,确保承诺人1、承诺人2对公司的清偿责任按时足额履行。在此前提下,*ST天马得到足额清偿后,承诺人3与承诺人1和承诺人2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其自行清结,与*ST天马无涉。(《承诺函》)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人1)、徐茂栋(承诺人2)、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人3)其他承诺1.承诺人1和承诺人2在此共同确认,《承诺函》中承诺补偿的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下同)2017年度和2018年度2019年03月18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函2》)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人1)、徐茂栋(承诺人2)和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人3)其他承诺就承诺人清偿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下同)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损失或潜在损失(包括该等损失或潜在损失对应的孳息)的额度、进度、方式和程序等具体要素,在《承诺函》和《承诺函2》的基础上,承诺人1和承诺人2在此共同及个别向公司作出以下承诺:(一)清偿金额 1.承诺人1和承诺人2在此共同确认,依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承诺人1和承诺人2确认对公司应偿债务总额本金为人民币217,945万元。因违规借款导致的实际损失应向公司归还2019年03月30日长期有效违反承诺,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浙民终298 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因与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公司应偿还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 7,682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8,369,273.5
的本金及孳息金额9,623万元(孳息暂计算至2019年4月30日)。上述事项合计金额227,568万元。根据公司及公司相关附属机构与承诺人1和承诺人2及其关联方签署的《债权债务移转及抵销协议》(该协议在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的约定,公司及公司相关附属机构对承诺人1和承诺人2及其关联方尚存在4,757万元的债务(上述债务冲抵本金金额4,095万元)。扣除上述抵消债务部分后,承诺人1和承诺人2确认对公司应偿债务总额本金为人民币223,473万元(最终应偿债务总额本金以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元,并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 7,682万元,按年利率 24%计算向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限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该判决为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且该案是由违规借款引起,根据喀什星河、徐茂栋和徐州睦德共同出具的一系列承诺函,本案因生效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应由上述承诺人于司法裁判生效之日起 120日内履行足额偿还义务。因此按照《民事判决书》以及承诺人的承诺,喀什星河、徐茂栋先生、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
(1)因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应于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向公司归还的本金137,989万元,利息10,391万元(计算至2019年4月30日),本息合计148,380万元(已扣除上述《债权债务移转及抵销协议》约定的债权债务抵销金额)。(2)因违规借款导致的应向公司归还的本金及孳息金额9,623万元(孳息暂计算至2019年4月30日),该等款项应于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3)因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应于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向公司偿还的本金25,287万元,利息4,940万元(计算至2020年4120 日内即不迟于 2019 年 10 月23 日以货币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等效方式对相应还款金额予以清偿。徐州睦德回函承诺,将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进展,不晚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一并清偿《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务及相应孳息以及应付的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偿还的占用资金。截至2020年4月27日,承诺人已履行承诺。
承诺,并视为对作为该等交易主体的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任何附属机构作出。承诺人3在此补充承诺,《承诺函》、《承诺函2》和本《承诺函3》同时视为向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一并作出。《承诺函3》)
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人/徐州睦德)其他承诺在先承诺(《承诺函3》)的相关承诺内容为:"就因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和卜丽君案件的生效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承诺人保证于该等司法裁判生效之日起120日内履行足额偿还义务。" 本《承诺函4》变更的相关承诺为:就因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和卜丽君案件的生效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承诺人保证于该等司法裁判2020年08月17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额。
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人)其他承诺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以下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日的公允价值不低于本次收购时的初始账面值的90%(即24,667.632万元,含本数,下同);公司有权于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测算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各会计年度终了日的公允价值;业绩承诺期期限届满后,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测算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若标的资产经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值低于标的资产初始账面2019年08月28日2019年度-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期正常履行中
值的90%的,承诺人承诺一次性向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履行差额补偿义务。补偿金额=标的资产初始账面值*90%-(未退出标的资产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已退出标的资产的退出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因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取得的其他收益)。根据前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为负时,承诺人不予补偿。且,无论如何,承诺人补偿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即27,408.48万元。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可撤销。
四合聚力及其股东陈友德、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四合聚力及其股东承诺如下:"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2019年12月1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合聚力及其股东陈友德、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1、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2019年12月1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动。6、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合聚力及其股东陈友德、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为了规范、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四合聚力及其股东承诺如下:"1、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表决权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2019年12月11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其他承诺徐州睦德承诺,无论疫情未来持续的影响程度为何,至迟于2020年6月30日完成世纪金光0.71%的股权过户至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辉霖")名下的工作。如届时任一股权(股份)过户不能完成,徐州睦德将以等值资产或现金予以置换。具体而言,如系以等额现金置换,徐州睦德将至迟于2020年6月30日将该等货币资金支付予徐州德煜;如系以等额资产置换,徐州睦德至迟于2020年6月30日配合徐州德煜完成该等资产的审计和/或评估工作,履行天马股份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并将用以置换的2020年04月03日2020年6月30日已履行完毕。因受2020年6月11日以来北京市突发疫情的影响,该等交易涉及的过户登记尚未办理完毕。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过户登记预期不存在法律障碍,徐州睦德亦同意世纪金光0.71%股权对应抵债金额的利息持续计算至过户登记完成日,因此,目前世纪金光0.71%股权尚未完成过户并不影响公司拥有该等股权的法律事实,亦不会对本次交易对应的抵债金额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就世纪金光0.71%股权的过户事宜及其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0年12月2日,世纪金光0.71%股权已完成股东变更登记,且
等额资产过户于徐州鼎信/和或徐州辉霖名下取得世纪金光最新的营业执照。
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业绩承诺承诺人承诺,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以下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即承诺人持有的4家股权投资平台企业: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6%财产份额和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1%财产份额)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日的公允价值不低于本次收购时的初始账面值的90%(即20,291.4万元,含本数)。2020年04月23日2022年12月31日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截至目前,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他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盈利预测资产

或项目名称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预测起始时间预测终止时间当期预测业绩(万元)当期实际业绩(万元)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原预测披露日期原预测披露索引
热热文化2019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6,0007,092.6不适用2019年04月02日《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中科华世2019年01月01日2021年12月31日2,7002,943.63不适用2019年04月02日《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徐州睦德承诺热热文化及中科传媒承诺期内的累积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如下金额(含本数):

名称2019年度 (万元)2019-2020年度累计数 (万元)2019-2021年度累计数 (万元)
热热文化5,00011,00018,500
中科传媒2,4005,1008,100

若热热文化和/或中科传媒在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各自实现累积净利润低于各自累积承诺净利润,徐州睦德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上市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或徐州长华支付现金补偿,具体补偿公式如下:

热热文化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中热热文化66.67%股权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中科传媒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之和×标的资产中中科传媒81.1475%股权的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2047号,热热文化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63.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12.32万元,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7.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92.60万元,2019至2020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81.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04.92万元,与业绩承诺数11,000.00万元相比超出1,304.92万元,热热文化已完成了2020年度承诺业绩。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2048号,中科华世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6.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0.48万元,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2.4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3.63万元,2019至2020年度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9.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34.11万元,与业绩承诺数5,100.00万元相比超过334.11万元,中科华世已完成了2020年度承诺业绩。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收购徐州长华形成的商誉涉及的资产组(主要即热热文化和中科华世)的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大于包含商誉的合并报表资产组账面价值,因此不存在商誉减值。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数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数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关联交易等形式的资金占用79,663.55,451.4930,291.3854,823.610其他54,823.612021年4月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违规借款13,477.58-2,403.9611,073.6200其他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违规借款5,355.599814,374.590其他4,374.592021年4月
合计93,141.088,403.1242,34659,198.20--59,198.2--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6.98%
相关决策程序公司于2019年3月11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2019年3月29日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与深圳市东方博裕贸易有限公司之采购钢材及机器设备之交易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北京厚载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易金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北京雪云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和15%股份之交易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日照云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有的杭州拓米科技有限公司45.4545%股权之交易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

交易的议案》《关于追认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9.99%股权之关联交易并修正交易条件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和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之关联交易修正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共八个议案,撤销了6项违规关联交易和商业实质存疑交易及附条件追认和规范了2项关联交易,并基于此确认对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的《关于撤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朔赢科技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关于撤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关于撤销公司与深圳市东方博裕贸易有限公司之采购钢材及机器设备之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关于撤销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北京厚载商贸有限公司和北京易金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北京雪云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和15%股份之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关于撤销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日照云上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持有的杭州拓米科技有限公司45.4545%股权之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关于撤销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广州星河正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关于追认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99.99%股权之关联交易并修正交易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2)》《关于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北京仁文经贸有限公司和天津盈盛捷耀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之关联交易修正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3.2%股权之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等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计算孳息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并确定清欠方式及程序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9年4月2日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并确定清欠方式及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形成的已确认的资金占用金额已全部偿还完毕,并预先完成了前海汇能案及向发军案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或有资金占用金额76,744,832.88元的清偿。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不存在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
负债
合同负债248,814,111.51
预收款项262,996,315.98
其他流动负债14,182,204.47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新准则下原准则下
合同负债345,663,071.40
预收款项365,564,541.37
其他流动负债19,901,469.97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新准则下原准则下
营业成本6,911,701.67
销售费用19,620,369.9826,532,071.65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20年4月通过收购方式增加13家下属企业,分别为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嘉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晨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2、2019年12月,中科华世设立徐州鑫金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州一泓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州吉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期发生业务,纳入合并范围;

3、公司2020年1月,设立下属企业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4、公司2020年2月,设立下属企业北京嘉信汇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5、公司2020年3月,设立下属企业上海郝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2020年5月,设立下属企业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2020年7月,设立子公司北京瑞麟基石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8、公司2020年8月,设立下属企业Zengfu Holding Limited,纳入合并范围;

9、公司2020年12月,中科华世设立下属企业北京锦珑书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10、公司2020年6月因股权稀释丧失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1、公司2020年9月处置子公司南京天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2、公司2020年12月处置子公司齐齐哈尔齐重餐饮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32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晓斐、张磊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4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为11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刘二强、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18,043.03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程序2020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9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117,380.13公司于2019年2 月17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最高院审理期间,公司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意向,双方于2019年6 月28日签署《协议书》,公司于当日申请撤回上诉。2019年7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转让价款1,173,801,344元并支付违约金(以转让价款1,173,801,344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自2018年5月10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计付之日止,应扣除已支付的42,785,152元款项);2.被告徐茂栋、周芳、公司已足额清偿债务2018年05月23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编号:2018-077);2.《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编号2018-085);3.《关于收到(2018)浙民初21号案件<传票>的公告》(编号:
公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4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公司撤回上诉。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020年6月10日与原告签署《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对《协议书》约定的相关还款事项进行重新约定。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质押权人有权以被告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质押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2万元出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如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时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质押权人有权以被告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质押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119,988万元出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2018-180);4.《关于收到(2018)浙民初21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编号:2019-014);5.《关于收到(2019)最高法民终437 号<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6.《关于收到(2019)浙执 19号<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7.《关于与浙商资管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8.《关于与浙商资管签署<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科技有限公司的4.846万元出资、北京乐美时空科技有限公司的116.6666万元出资、北京联创聚兴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8.5086万元出资、科技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207.8396万元出资、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18.9403万元出资、北京鼎合未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40万元出资、深圳欧德蒙科技有限公司的15万元出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合同纠纷案96,254.04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提起上诉。后双方和解,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公司撤回上诉。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差额补足款本金9.008亿元;2.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差额补足款收益(按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公司与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签订了《和解协议》;后双方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2021年2月3日、2021年3月5日分别签署了《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公司按照相关约2018年08月03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2.《关于收到(2018)京民初82号案件<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 );3.《关于收到(2018)京民初82号案件
缴出资额×10.015%×各期实缴出资义务之日至清算日实际存续天数/365-79,280,976.36元)、违约金(按差额补足款本金+差额补足款收益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155,048元。定积极履行相关清偿义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4.《关于与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9);5.关于与恒天融泽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6. 《关于与恒天融泽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号:2021-006);7.《关于与恒天融泽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公告号:2021-015)。
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8人借款合同纠纷案20,387.4一审判决公司胜诉,不承担担保责任。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周芳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92,0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9月21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8)京03民初477号案件<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9);2.《关于收到
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该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192,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扣除已经支付的800万元利息);2、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00,000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169,000元;3、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徐茂栋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徐茂栋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追偿;4、被告周芳在其与被告徐茂栋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2018)京03民初477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证责任,被告周芳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追偿;5、原告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有权以被告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原告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卜丽君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人合同纠纷案16,240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于2019年10月17日提起上诉,该案件目前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卜丽君支付补偿款 1.624亿元;2.被告徐茂栋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卜丽君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被告徐茂栋的全部反诉请求。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11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8)京01民初673号案件<起诉状>、<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1);2.《关于收到(2018)京01民初673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19,701.03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1.第一被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股权收益权回购价款人民币197,010,289元。2.第一被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年化9.511%的利率标准,向申请人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赔偿回购价款资金占用损失,具体为:以人民币64,8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2日起开始计算;以人民币50,4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9日开始计算;以人民币18,8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3日开始计算;以人民币13,2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0日开始计算;以人民币29,7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7日开始计算;以人民币3,000,000元为基公司与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6日和2020年5月29日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款项95,694,000元2019年06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9)沪仲案字第1833号案件<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2.《关于收到(2019)沪仲案字第1833号案件<裁决书>公告》(公告编号:2019-157);3.《关于收到(2019)苏03执1351号<执行裁定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4.《关于与天诺财富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5.《关于与天诺财富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6.《关于与天诺财富签署<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第三被申请人徐茂栋承担;第一被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被申请人徐茂栋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226,734元。7.对申请人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孙涛勇诉天马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4,656.73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程序2020年03月31日巨潮资讯网:《近期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10,000公司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9日作出的(2019)浙民终298号《民事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予以立案受理。2020月4月,公司收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7,682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8,369,273.5元。并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7,682万元,按年利率24%计算向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进入执行阶段,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已终结本案执行。2018年05月26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3.《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
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2.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5.被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迫偿;6.驳回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文书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4.《关于收到(2018)浙05民初38号案件<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1);5.《关于收到(2018)浙05民初38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6.《关于收到(2019)浙民终298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请求。法院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胡菲诉天马股份等6人借款合同纠纷案2,500庭审中双方达成和解,目前原告已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根据庭审中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具体如下:1.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前向原告胡菲偿还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128.3万元、律师费人民币80万元、担保费人民币40,005元、诉讼费人民币87,575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2.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需向原告胡菲另行支付逾期利息(自2018年5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2%月标准计算);3.其他被告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履行完毕上述付款义务,双方权利义务就此了结,原告胡菲需在收取全部款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上述六被告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已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6月0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调解书>及<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金丰典当诉天马股份等4人典当合同纠纷案5,000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后金丰典当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4月18日,公司等4被告与金丰典当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支付当金5,000万元、实现债权费用10.1万元(5万元+5.1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2月28日起以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至该5,000万元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2.原告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对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经变卖、拍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如果2019年2月13日,金丰典当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4月18日,公司等4被告与金丰典当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完和解款项30,100,000元。2018年06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2.《关于收到(2018)皖01民初607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1);3.《关于收到(2018)皖民终862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4.《关于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1,055元,由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负担30万元,原告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负担1,05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负担。法院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19,355元,由上诉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301,055元,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共同负担18,300元。
永康市冬阳散热器5,000浙江省金法院二审判决如永康市冬阳散2018年06月巨潮资讯网:
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下:1.维持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8)浙0784民初438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2.撤销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2018)浙0784民初4383号民事判决第1.3.四项;3.由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借款本金3,280万,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1月21日起至2018年3月29日至的利息以7,280万元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此后的利息以3,280万元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尚应扣除此前已付利息944,000元);4.由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星河赢用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市星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徐茂栋、拉萨市星旗热器制造厂依据二审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9年7月11日,公司与冬阳散热器制造厂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支付和解款项1,960万元。30日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2.《关于收到(2018)浙0784民初438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6);3.《关于收到(2018)浙0784民初4383号案件<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4);4.《关于收到(2019)浙07民终372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5.《关于与冬阳制造厂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悦对本判决确定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向发军诉天马股份民间借贷纠纷案2,000公司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提起上诉,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向发军借款本金1,940万元、支付利息 112.8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9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8年6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担保费用44,800元;3.被告徐茂栋、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权就其实际清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8年07月27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2.《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偿的金额向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原告向发军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10,120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1,200,000元及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人民币2,327,600元,此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计算至付清之日止;2.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人民币300,000元;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699,814元,由被申请人承担;4.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和解款项2024万元。2018年08月03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3);2.《关于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书>暨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0);3.《关于收到(2018)深仲受字第1575号案件<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9);4.《关于与前海中瑞基金管理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人借款合同纠纷案3,000二审已作出终审判决。一、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000,000元并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08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民事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9 );2.《关于收到微弘保理借
支付利息(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以3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2%的标准计算,扣减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多支付的利息3,296.83元);2.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就前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应付的款项向原告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原告微弘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二、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7)。3.《关于收到微弘保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孔世海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2,069.7二审法院已作出判决。一、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公司于2020年12月与孔世海签署《和解协2018年08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民事起诉
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孔世海借款本金10,003,554元,并支付利息损失(自2018年4月4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 24%计算)及律师费200,000元。2.被告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孔世海其他诉讼请求。二、二审法院判决:1、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8民初2942号民事判决;2、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孔世海借款本金11,404,057.14 元,并支付利息损失(其中 4,104,057.14 元的逾期利息自议》,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支付完毕全部和解款项共计8,048,824元。状>、<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 );2.《关于收到(2018)浙0108民初2942号案件<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3.《关于收到(2018)浙0108民初2942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4.《关于收到(2020)浙 01 民终 248 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5.《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2018年4月16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持续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剩余7,300,000 元的逾期利息自 2018年4月16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 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 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持续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及律师费200,000元;3、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二项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孔世海的其他诉讼请求。
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3,593.59公司已撤回再审申请,二审判决已生效。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孔建肃借款本金20,438,376.55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已于2021年2月2日与孔建肃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并按《执行和解协议》支付和解款项1485万元。2018年08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8 );2.《关于收到(2018)浙0102民初3229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元,支付利息604,751.96 元,并应支付自 2018年5月2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2.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孔建肃律师费200,000元、保全担保35,900元。3.被告徐茂栋、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第1.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徐茂栋、北京天瑞霞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亿德宝(北京)科技发展有2019-110);3.《关于收到(2019)浙01民终9315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4.《关于收到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5.《关于孔建肃案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限责任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追偿;4.驳回原告孔建肃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蒋敏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2,000二审判决已生效,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蒋敏借款本金19,400,000元,利息4,862,147.95元,并支付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2. 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敏律师费650,000元;3.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傅淼、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收到法院再审立案通知。2020年05月06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9)浙01民终8787号<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2.《关于收到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
徐茂栋对被告天马轴承集团有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1.第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傅淼、徐茂栋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天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蒋敏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丹丹诉天马股份等8人民间借贷纠纷案4,500公司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于2019年12月9日提起上诉,该案件目前已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2020年4月20日,公司与朱丹丹签署《和解协议书》。2020年4月24日原告已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傅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丹丹归还借款本金26,750,383.58元及相应利息(以26,750,383.58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已履行完毕2018年07月27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2);2.《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未入账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3.《关于收到(2018)浙0102民初3045号案件<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3);4.《关于收到朱丹丹案一
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傅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朱丹丹支付律师费100,000元;3.驳回原告朱丹丹的其他诉讼请求。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5);5.《关于与朱丹丹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天马等8人民间借贷纠纷案2,500公司不服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于2020年6月5日提起上诉,该案件已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尚未作出判决。法院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那日返还原告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本金2,5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从2018年4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清偿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2、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深圳前海汇能金融尚未进入执行程序2019年08月24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起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2.《关于收到前海汇能案一审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律师费158,250元;3.被告徐茂栋、傅淼、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对于本判决第一、二项中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义务,向原告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借款合同纠纷案7,230.66一审法院已作出判决,公司不承担还款责任;祥云小贷已上诉,二审审理中,尚未作出判决。一审判决:驳回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11月23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4)。2.《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3.《关于收到祥云公司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
卜丽君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人股权转让纠纷案4,996.63一审法院已受理,尚未作出判决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05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卜丽君案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173.86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1,738,616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1,738,616元为基数,按照0.03%/日标准计算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暂计算至2018年5月31日为98,579.52元;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严重违约的违约金173,861.6元;4.本案仲裁费42,844.43元,由申请人承担6,426.6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36,417.77元。公司与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完毕。2018年06月2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购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关于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通知>暨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36 );3.《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241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4.《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546.98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5,469,770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公司与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0号仲裁案<答辩通知>的公
2018年5月30日的违约金311,776.89元;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以5,469,770元为基数,按照日0.03%的标准,自2018年5月31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律师费30,000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财产保全执行费5,000元;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6.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7.本案本请求仲裁费67,742.4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反请求仲裁费87,247.7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书》,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完毕。告》(公告编号:2018-144 );2.《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0号仲裁案<开庭通知>及<组庭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7);3.《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0号仲裁案<开庭改期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92);4《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081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5.《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218.01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2,180,100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2018年5月28日的违约金122,957.64元;被公司与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1号仲裁案<答辩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 );
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以2,180,100元为基数,按照日0.03%的标准,自2018年5月29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的违约金;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律师费20,000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财产保全执行费5,000元;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6.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7.本案本请求仲裁费44,011.57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反请求仲裁费52,984.5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履行完毕。2.《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1号仲裁案<开庭通知>及<组庭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8);3.《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601号仲裁案<开庭改期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93);4.《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082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5.《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1,562.79北京仲裁委员会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股权转让款15,627,895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2018年5月28日的违约金881,413.28元;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以15,627,895元为公司与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0年6月28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完毕。2018年08月14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599号仲裁案<答辩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3 );2.《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599
基数,按照日0.03%的标准,自2018年5月29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律师费100,000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财产保全执行费5,000元;5.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6.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7.本案本请求仲裁费129,621.26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反请求仲裁费177,782.46元,全部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号仲裁案<开庭通知>及<组庭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6);3.《关于收到(2018)京仲案字第1599号仲裁案<开庭改期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91);4.《关于收到(2019)京仲裁字第0080号<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5.《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拉萨星灼等5人民间借贷纠纷案600深圳国际仲裁员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86,14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人民币280,400元(自2018年3月29日暂计至2018年6月27日,此后利息、罚息按年化利率 24%的标准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裁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之日止);(ニ)第一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在上述裁项内应付申请人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7,52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人民币97,529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97,529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星河互联等5人民间借贷纠纷案800深圳国际仲裁员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248,18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人民币373,860元(自 2018年3月29日暂计至 2018年6月27日,此后利息、罚息按年化利率 24%的标准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裁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偿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在上述裁项内应付申请人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仲裁费118,922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人民币118,922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118,922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苍穹之下等5人民间借贷纠纷案800深圳国际仲裁员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6,248,18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人民币373,860元(自2018年3月29日暂计至2018年6月27日,此后利息、罚息按年化利率 24%的标准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裁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在上述裁项内应付申请人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仲裁费118,922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118,922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118,922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星河赢用等5人民间借贷纠纷案600深圳国际仲裁员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86,14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人民币280,400元(自2018年3月29日暂计至2018年6月27日,此后利息、罚息按年化利率 24%的标准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第一裁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0-092)。
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在上述裁项内应付申请人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7,52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人民币97,529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97,529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喀什星河创投等4人民间借贷纠纷案600深圳国际仲裁员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86,14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人民币280,400元(自2018年3月29日暂计至2018年6月27日,此后利息、罚息按年化利率 24%的标准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第一裁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0-092)。
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20 万元;(三)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在上述裁项内应付申请人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7,52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人民币97,529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97,529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食乐淘等5人民间借贷纠纷案600深圳国际仲裁员已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686,140元及支付相应利息、罚息人民币280,400元(自2018年3月29日暂计至2018年6月27日,此后利息、罚息按年化利率 24%的标准计至第一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二)第一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裁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2018年12月08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0);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20-092)。
师费人民币20万元;(三)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在上述裁项内应付申请人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7,52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已足额预缴人民币97,529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回,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人民币97,529元;(五)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孙涛勇、游凤椿、方桐舒、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诉天马股份、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0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04月0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2019)浙民0105民初2245号案件<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
北京飘飘云科技有限公司、柯岩、邵九州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合同纠纷案0已和解,北京飘飘云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暂无--2019年11月27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朱丹丹案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5);2.《关于收到(2019)苏03执1351号<
书》,北京已于2020年1月3日出具《关于撤销(2019)京仲案字5121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同意飘飘云撤回仲裁申请。执行裁定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王薇诉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51.7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1.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调解生效后十九日内支付王薇补偿款350,000元;2.如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调解书第一项结果履行支付义务的,王薇有权要求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加付违约金,即按照补偿款 517,145.86元申请强制执行;3.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王薇劳动争议纠纷一次性了结。《民事调解书》已履行完毕2019年11月27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朱丹丹案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5);2.《关于收到(2019)苏03执1351号<执行裁定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天马股份系第三人)1,787.38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申请撤诉,公司已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上暂无--
海宝山区法院同意撤诉的裁定书。
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天马股份系第三人)252.97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申请撤诉,公司已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上海宝山区法院同意撤诉的裁定书。暂无--
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天马股份系第三人)621.2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申请撤诉,公司已于2020年8月6日收到上海宝山区法院同意撤诉的裁定书。暂无--
天马股份诉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4,157.22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已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南京溧水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同意撤诉的裁定书暂无--2020年03月31日巨潮资讯网:《近期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杭州列扬轴承设备6.76杭州市下民事调解书内容《民事调解书》2020年03月巨潮资讯网:
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买卖合同纠纷案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如下:1.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之前支付原告杭州列扬轴承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0,000元;2.若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原告杭州列扬轴承设备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未付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的货款按照68,475.97元计算,并按同期全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2019年8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原告指定如下收款账号:开户名为杭州列扬轴承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开户账号为1202021709900014615;4.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义务其他争议。已履行完毕31日《近期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杨爱薇诉天马股份217.19一审审理暂无尚未进入执行2020年05月巨潮资讯网:
等14个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阶段09日《关于收到杨爱薇案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赵亮仁诉天马股份等2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911.69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05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前海汇能案一审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杨谦诉天马股份等2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450.37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05月2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收到前海汇能案一审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中睿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55.8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7月21日作出《民事调解书》暂无公司已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完毕2020年06月06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决书》的公告》(2020-084)
吴欣娟诉天马股份等2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866.46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徐金星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70.56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吴兴华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6.95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徐崇华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62.16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吴昌雅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6.4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欧阳典稳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6.8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齐爱霞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5.98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刘向明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7.33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朱辉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5.87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吴碧玉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31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陈文强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8.73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刘小敏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44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2月0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
嘉兴淳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鑫国际心若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8主体第三人撤销之诉案0原告已撤诉--2021年01月13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第三人撤销之诉有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2.《关于收到第三人撤销之诉<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0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2021年03月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
天马股份等5主体撤销仲裁裁决案院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裁定。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2日信融财富系列案撤销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4主体撤销仲裁裁决案0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21年03月1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撤销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5主体撤销仲裁裁决案0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21年03月1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撤销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5主体撤销仲裁裁决案0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21年03月1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撤销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5主体撤销仲裁裁决案0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21年03月12日巨潮资讯网:《关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撤销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5主体撤销仲裁裁决案0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 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021年03月12日巨潮资讯网:1.《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撤销仲裁申请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关于收到信融财富系列案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6)
孙涛勇、游凤椿、方桐舒、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诉天马股份等2主体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0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中科华世诉杜京合同纠纷案200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京中科华世传媒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杜京诉中科华世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120.2二审审理中一审判决:1.被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书籍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杜京经济损失20万元;2.被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书籍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杜京合理费用5万元;3.驳回原告杜京的其他诉讼请求。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陆书平诉中科华世支付劳动合同纠纷案9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3月23日作出仲裁裁决,1、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陆书平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三万元;2、中科华世文化传--
中科华世不服裁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陆书平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一万五千三百三十三元三角三分;3、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为陆书平开具离职证明;4、驳回陆书平的其他仲裁求。
薛维才诉齐重数控劳动争议案58劳动仲裁委员会已裁定驳回薛维才的仲裁请求,薛维才不服裁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张全福诉齐重数控劳动争议案0.6劳动仲裁委员会已裁定驳回张全福的仲裁请求,张全福不服裁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建龙阿成钢铁有限公司诉齐重数控合同纠纷案96.39一审审理中暂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的诚信状况

公司因未能到期履行或偿还债权人的相应债务,被债权人提起诉讼,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的内容,部分诉讼中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文书而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状况

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文书、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陈友德、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俊和高岚以及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为月的诚信状况良好,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文书、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10月23日披露的《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30)》《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8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披露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11月6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35)》。

(5)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10月1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37)》。

(7)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就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0年11月18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

(8)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披露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0)》。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机床及配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26.770.06%3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20年06月1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京天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机床及配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30.620.06%4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20年06月1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22.420.05%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
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1.09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货物机床及配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191.230.40%4,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20年06月1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成都天马精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货物机床及配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292.38-0.61%2,5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2020年06月17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8)
成都天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货物机床产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641.03-1.33%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联营企业销售货物商品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市场价格0.90.00%按双方约定方式结算市场
合计-----660.38--6,57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本年,子公司齐重数控因与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发生1台产品的退货,冲减当期销售收入641.03万元;因与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发生7台产品的折让,冲减当期销售收入295.21万元。因上述销货退回或折让,合计冲减当期收入金额936.24万元。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徐州睦德公司董事长武剑飞控制的企业股权收购购买徐州鼎裕99.91%财产份额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11,362.6811,493.1711,360.97现金0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徐州睦德公司董事长武剑飞控制的企业股权收购购买徐州鼎弘99.76%财产份额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3,910.473,910.473,909.96现金0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徐州睦德公司董事长武剑飞控制的企业股权收购购买江苏令德仪100%股权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6,675.256,675.257,175.25现金0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徐州睦德公司董事长武剑飞控制的企业股权收购购买徐州隽雅100%股权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99.8299.8299.82现金0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受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资产收购购买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1,558.481,500现金02020年04月07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德清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股权转让出售南京天马100%股权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716.64181181现金897.64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公司本年收购的江苏令德仪(原名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资产原账面价值及评估值均为6,675.25万元,转让价格为7,175.25万元,评估值与转让价格相差500万元,主要系因江苏令德仪原股东于评估基准日后增加实缴出资500万元导致。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1、公司本年处置南京天马确认处置投资收益897.64万元,2、公司本年股权收购徐州鼎裕、徐州鼎弘、徐州隽雅和江苏令德仪等股权资产增加了公司金融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上述公司自收购完成后合计增加公司净利润1,342.11万元。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徐州睦德就本年收购徐州鼎裕、徐州鼎弘、徐州隽雅和江苏令德仪等标的资产事项,承诺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内,标的资产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日的公允价值不低于本次收购时的初始账面值的90%(即20,291.40万元,含本数)。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2050号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徐州鼎裕、徐州鼎弘、徐州隽雅和江苏令德仪评估价值合计为23,442.27万元,标的资产2020年度已完成承诺的会计年度终了日的公允价值不低于收购时的初始账面值的90%,完成了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共同投资方关联关系被投资企业的名称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被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被投资企业的总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万元)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万元)
四合聚力控股股东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制造、维修、改造等15,918.00万元20,696.1719,443.894,962.29
被投资企业的重大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如有)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杭州天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19.419.400
成都天马精密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出售房屋/销售商品2,043.6-414.81997.940630.85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1,165.35593.1999.820758.63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152.79152.7900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出售设备397.89327.04070.86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处置固定资产99.3499.3400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8.618.6100
喀什星河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93,141.085,353.3942,3464.75%3,049.7359,198.2
闪惠科技本公司联营企业资金拆借20.3920.3900
成都天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2,5001,50001,000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资金拆借4,110.112,900010.00%600.477,610.58
成都天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0-750-7500
南京天马持有公司6%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资金拆借04,157.2204,157.22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债权合计73,426.32万元,其中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59,198.20万元,占关联债权合计总额80.62%,该等债权已按照还款安排正在执行,对公司财务状况不利影响正逐步消除。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成都天马精密持有公司采购货物116.59116.59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85.3234.6119.92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8.0825.3433.42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106.7430.2628.25108.75
星河空间受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房租6.866.86
成都天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554.37554.37
成都天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资金拆借7,6204,257.133,362.87
杭州天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制的公司采购货物0.550.55
徐州睦德董事长武剑飞控制的公司资金拆借0.70.7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债务合计总额3,591.55万元,该等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联营企业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9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提供财务资助7,000万元,年化利率10%,2020年1-12月产生利息收入6,004,657.53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2020年08月01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00)
关于调整为齐齐哈尔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的公告2020年01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05)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2020年102,0002020年11月191,700连带责任保主合同约定
限公司月30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1日20,0002020年12月15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1日20,0002020年01月15日3,000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0年06月17日5,0002020年06月19日1,500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20年06月17日5,0002020年06月23日2,000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7,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10,2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27,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8,900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7,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10,200
(A1+B1+C1)合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7,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8,90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5.56%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违规担保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担保类型担保期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预计解除方式预计解除金额预计解除时间(月份)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方: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20,00012.49%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00012.49%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责任20,000待二审判决结果
合计20,00012.49%----20,00012.49%------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不适用无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原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归还及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债权债务抵销、代偿资产收购款、追认收购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现金的方式,合计消除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本息共计184,524.53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0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资产收购的议案,交易对价共计24,064万元由喀什星河代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向出售方支付,以消除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资金。徐州睦德于2020年04月27日以现金方式代喀什星河偿还占用资金18,300万元,以上合计清偿42,346万元。关于违规借款-德清案件,2019年12月,步森股份向德清中小企业金融公司偿还款项3,000万元元,并支付执行费用86,547.86元,依据法律规定及判决判定,步森股份就该等款项享有对公司的追偿权。2020年8月,公司收到步森股份出具的《放弃追偿承诺函》,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履行德清案项下清偿责任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追偿权利、权力或权益。步森股份放弃对公司的追偿,将相应减少公司在德清案项下的偿还义务额。根据徐州睦德出具的《承诺函4》,步森股份对公司放弃追偿的款项于徐州睦德实际履行日等额扣减其尚未履行的代偿义务额,即等额扣减本期应清偿其他违规借款3,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03月0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04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资产收购的议案,交易对价共计67,627.09万元由喀什星河代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向出售方支付,以消除喀什星河占用资金。同时审议出售资产相关议案,因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附属机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基石”)不再为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目前喀什基石涉及的原告卜丽君诉喀什基石等主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未决)的生效司法裁判不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暨喀什基石因该等案件的败诉不会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该等或有资金占用的情形业已消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资产已过户至公司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下,且徐州睦德已向公司补充偿还现金345,252.08元。故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形成的已确认的资金占用金额已全部偿还完毕,并预先完成了前海汇能案及向发军案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或有资金占用金额76,744,832.88元的清偿。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第四部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

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涉诉的主要情况

(1)违规借款情况:公司违规借款案共10起,涉案本金金额合计为41,000万元,其中7起已终审判决/签署和解协议,涉案本金金额29,500万元,终审判决/和解结果均为公司败诉,公司需承担还款责任;2起正在二审审理中,涉案本金金额4,500万元,一审判决结果为公司败诉,公司需承担还款责任;1起正在二审审理中,涉案本金金额7,000万元,一审判决结果为公司胜诉,公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2)违规担保情况:公司涉及的违规担保案件共9起,涉诉本金金额为33,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债权人已全部提起诉讼。其中,已取得生效判决/裁定书8起,涉案本金金额13,000万元,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已取得一审判决1起,涉案本金金额20,000万元,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但因该案件其他当事人提起上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根据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和徐州睦德共同出具的一系列承诺函,违规借款、违规担保等相关案件因最终司法裁判生效确定的还款义务,由上述承诺人履行足额偿还义务。公司将积极与承诺人沟通并督促承诺人后续及时履行足额偿还义务。(3)涉及原告卜丽君的案件:公司涉及原告卜丽君的案件共3起,其中1起已撤诉;1起正在二审审理中,涉案本金金额16,240万元;1起正在一审审理中,涉案本金金额4,996.63万元。因公司已于2021年04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资产相关议案,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附属机构喀什基石不再为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目前喀什基石涉及的原告卜丽君诉喀什基石等主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未决)的生效司法裁判不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暨喀什基石因该等案件的败诉不会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该等或有资金占用的情形业已消除。(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情况: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共16起,涉案总额约为27,306.96万元,其中4起已开庭审理,12起尚未开庭审理。以上案件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五节之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报告期内推出股权激励事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推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共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434.1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2,747.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686.825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717.06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73.6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343.4125万股。报告期末,公司完成了向47名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3.65万股的首次授予与登记工作。详见本报告第五节“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4、博易智软股权纠纷的和解

公司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易智软”)股东因公司收购博易智软股权而产生的纠纷事项(以下简称“股权收购纠纷”),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与涉及股权收购纠纷的博易智软的26名股东就该等股权收购纠纷签署了和解协议予以全面和解。

(1)对于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5名股东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徐晓东,公司与其分别签署《和解协议书》,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博易智软的股权价值29,112万元,公司将持有的博易智软的部分股权抵偿其对前述5名股东的等额债务,并在该等抵债涉及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各股东名下之日完成抵销,且,对于未被抵偿的剩余债务,予以全部豁免。(2)对于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其他21名股东,2020年6月28日,公司与其分别签署《协议书》,一致同意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终止,即各股东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公司支付应付且未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承担不限于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等全部权利均终止,公司亦不再要求各股东返还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且双方共同确认,就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及解除事宜均达成谅解,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日后双方亦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博易智软股权收购纠纷全面和解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5、持股5%以上股东喀什星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持股5%以上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因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间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纠纷,方正证券通过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将于2021年1月4日-2021年7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强制减持喀什星河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4%)。截至2021年4月5日,前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喀什星河已累计减持8,0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2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后续减持进

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手续。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2021年4月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风险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52)、《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等相关公告。

6、为中科华世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

公司控股孙公司中科华世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担保”)为中科华世向银行的贷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不限于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等,其中主债权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该额度在主债权期间内可循环使用),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0年6月17日至2023年6月16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中科华世按实际使用的债权本金金额2%/年支付担保费。应文科担保公司要求,公司拟为此次贷款事项提供第三方信用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7、继续为齐重数控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为继续促进齐重数控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公司继续为齐重数控不超过2,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根据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为1,700万元。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3)。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齐重数控与关联方共同增资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共同向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机床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同比例增资:①第一次审议通过的增资总额为9,950万元,其中四合聚力增资5,100万元并持有第一机床公司51%股权,齐重数控增资4,850万元,连同原出资50万元,合计出资4,900万元,持有第一机床公司49%股权。截至报告期末,本次增资额已全部实缴增资;②第二次审议通过的增资总额为5,918万元,其中四合聚力增资3,018万元,齐重数控增资2,9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四合聚力和齐重数控分别实缴2330.7万元、2239.3万元。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8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附属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2、徐州慕铭为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为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慕铭与相关方成立了项目公司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豪润成”),以参与位于齐齐哈尔龙沙区一厂地段A-05-01、A-05-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投标。欣豪润成的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欣豪润成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徐州慕铭按其持股比例25%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为6,2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月17日-2022年12月19日。报告期内,除2019年度已提供的4,100万元外,徐州慕铭在报告期内提供了剩余的2,150万元,至此,该笔财务资助已提供完毕。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2019年12月5日、12月26日、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的《关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并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172)、《关于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参与土地竞拍并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80)、《关于调整为齐齐哈尔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2)为继续支持参股公司欣豪润成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欣豪润成的三名股东齐齐哈尔欣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豪置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慕铭和自然人张雷,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共3,000万元。其中,徐州慕铭提供750万元,欣豪置业提供1,800万元,张雷提供450万元。财务资助利率10%/年,期限3年。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财务资助已提供完毕。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3、徐州润熙参与设立嘉兴农银凤凰商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附属机构徐州润熙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嘉兴农银凤凰商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设立嘉兴农银凤凰商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5,110万元,其中徐州润熙以自筹资金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9.57%。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合伙企业的所有有限合伙人均已按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了实缴出资,募集资金共5,100万元人民币。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

4、徐州德煜设立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附属企业徐州德煜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翎贲签署《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了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作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3100万元,徐州德煜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94.1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并完成出资。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1月23日、2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5、参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为进一步提高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或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为主体,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由农银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汇理”)设立并管理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资产管理的需求,资产管理人农银汇理设立了“农银汇理资产-天马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公司附属公司作为资产委托人,与相关方签署了资产管理合同。基于对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以及对资本市场前景的看好和资产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的认可,公司附属公司追加了对前述资管计划的委托金额1,000万元,资管计划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共计3,000万的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目前该项投资事项仍在持续进行中。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8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追加风险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2)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由上海卫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卫宁”)设立并管理的契约形式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资金使用期限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附属机构与相关方共同签署了《卫宁-天马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卫宁-天马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目前该项投资事项仍在持续进行中。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250.00%13,736,500-22513,736,27513,736,5001.1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250.00%13,736,500-22513,736,27513,736,5001.1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2250.00%13,736,500-22513,736,27513,736,5001.14%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187,999,775100.00%02252251,188,000,00098.86%
1、人民币普通股1,187,999,775100.00%02252251,188,000,00098.8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188,000,000100.00%13,736,500013,736,5001,201,736,5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原监事吕建中先生的在期初持有的225股票,按照规定于期末解除限售;

(2)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向共计47名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36,500.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8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披露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10月16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就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隽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照规定,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发行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3,736,500.00股,分别

登记于47名激励对象名下。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年授予股票期权274,730,000股,对公司2020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未产生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稀释每股收益财务指标影响情况如下:

如未授予股票期权274,730,000股稀释每股收益金额授予股票期权274,730,000股稀释每股收益金额差异说明
0.13470.1344-0.0003减少稀释每股收益0.0003元/股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武剑飞02,928,20002,928,200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锁定股份的规定解限
姜学谦0666,0000666,000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锁定股份的规定解限
侯雪峰0333,0000333,000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锁定股份的规定解限
陈莹莹0366,0000366,000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锁定股份的规定解限
武宁0166,2000166,200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高管锁定股份的规定解限
其他共42名股权激励对象09,277,10009,277,100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
吕建中22502250高管锁定股按照高管锁定股份规定解限
合计22513,736,50022513,736,5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披露索引披露日期
股票类
限制性股票2020年11月17日1.0513,736,5002020年12月08日13,736,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其他衍生证券类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向共计47名被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36,500.00股。具体情况为:

(1)首次授予日:2020年11月17日;

(2)权益种类:限制性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4)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5元/股;

(5)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73.65万股。

(6)上市日期:2020年12月8日。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88,000,000股增加至1,201,736,5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45,265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45,0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0
股股东总数股股东总数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88%250,973,00000250,973,000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35%148,413,06100148,413,061质押25,040,000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8%63,500,000-2,925,000,000063,500,000质押63,500,000
冻结63,500,000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6%52,443,5520052,443,552
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0%30,000,000+30,000,000030,000,000
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3%28,000,02213000021028,000,022
卜长海境内自然人1.55%18,660,0000018,660,000
谭桂芳境内自然人1.50%17,995,1000017,995,100
李芳毅境内自然人0.99%11,929,428+4,796,900011,929,428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4%11,260,0000011,260,00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50,973,000人民币普通股250,973,000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48,413,061人民币普通股148,413,061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3,500,000人民币普通股63,500,000
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2,443,552人民币普通股52,443,552
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
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8,000,022人民币普通股28,000,022
卜长海18,660,000人民币普通股18,660,000
谭桂芳17,995,100人民币普通股17,995,100
李芳毅11,929,428人民币普通股11,929,428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1,260,000人民币普通股11,26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社团集体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陈友德2019年09月26日91320324MA205E4360电子科技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说明四合聚力不存在控制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于此,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认定依据如下:

(1)四合聚力的股权结构

根据四合聚力各出资人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和《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的补充合同》(以下合称《出资合同》),及,四合聚力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四合聚力各股东的股权结构,四合聚力三个股东陈友德先生、上海国领、徐州宏健各自分别持有四合聚力 1/3 股权,且,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就四合聚力目前的股权结构而言,任一股东单独行使表决权均无法控制四合聚力。陈友德先生与上海国领的共同控制权股东王俊先生和高岚女士夫妇及徐州宏健的控制权股东陈为月先生,三方主体两两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陈友德先生、上海国领的控制权股东王俊先生和高岚女士夫妇和徐州宏健的控制权股东陈为月先生,通过直接行使四合聚力的表决权或通过间接行使四合聚力股东上海国领和徐州宏健的控制权而行使四合聚力的表决权,均无法直接或间接控制四合聚力。

(2)四合聚力的治理结构如下

1)股东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其实际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形成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下事项除外:

股东会会议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公司为股东等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和《出资合同》,四合聚力股东会会议形成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重大事项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四合聚力三位股东各持 1/3股权的表决权,故任何单一股东都不足以通过控制股东会决议的产生,从而在股东会层面实现对四合聚力的控制。任何两个股东行使相同(同意)或等效(反对或弃权)的投票意向,可以决定某事项的通过或否决,但该等任何两个股东的组合并不固定。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提名,各股东各提名一名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半数的董事同意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出资合同》,四合聚力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各股东各提名一名董事人选。其第一届董事会的构成为:董事陈为月先生由徐州宏健提名并获选,董事王俊先生由上海国领提名并获选,董事(董事长)刘超先生由陈友德先生提名并获选。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中,任何单一股东提名的董事未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因此,四合聚力任何单一

股东均不能通过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在董事会层面实现对四合聚力的控制。任何两个董事行使相同(同意)或等效(反对或弃权)的投票意向,可以决定某事项的通过或否决,但该等任何两个董事的组合并不固定。特别而言,董事会将决定四合聚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具体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监事提名权和表决权(表决意向指令)的行使,该等权限设置避免了董事长(代表提名的单一股东)单独行使权利控制四合聚力对公司行使提案权、董事提名权、监事提名权和表决权的情形发生。

3)关键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但需遵循董事长由各方提名的董事每届轮值且每届轮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人士应分别来自不同股东提名的原则。

第一届和第【1+N】届董事会的董事长由陈友德提名的董事担任;第二届和第(2+N)届董事会的董事长由上海国领提名的董事担任;第三届和第(3+N)届董事会的董事长由徐州宏健提名的董事担任。前款所称 N 为 3 或 3 的整数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不得连选连任。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需遵循总经理由各方提名的人士每届轮值且每届轮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人士应分别来自不同股东提名的原则。第一届和第【1+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总经理由上海国领提名的人士担任;第二届和第(2+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总经理由徐州宏健提名的人士担任;第三届和第(3+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总经理由陈

友德提名的人士担任。前款所称 N 为 3 或 3 的整数倍。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需遵循财务总监由各方提名的人士每届轮值且每届轮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人士应分别来自不同股东提名的原则。

第一届和第【1+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总监由徐州宏健提名的人士担任;第二届和第(2+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总监由陈友德提名的人士担任;第三届和第(3+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总监由上海国领提名的人士担任。前款所称 N 为 3 或 3 的整数倍。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且不得连聘连任。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且不得连聘连任。根据《公司章程》和《出资合同》,四合聚力三个股东对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任职系采用轮值方式,同届次董事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各股东分别提名的人士担任,相互制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提名的人士单独对四合聚力在关键管理人员层面实施控制。 综上所述,四合聚力任何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的表决权无法控制股东会决议的形成,四合聚力不存在单一股东控制股东会的情形;任何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的表决权无法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和无法控制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四合聚力不存在单一股东控制董事会的情形;各股东主要通过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管理,且四合聚力每届董事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三个股东选任的人员轮值。四合聚力不存在单一股东控制全部关键管理人员,从而在关键管理人员层面实现控制的情形。因此,四合聚力目前不存在控制权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是否存在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股东情况

□ 是 √ 否

公司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情况自然人最终控制层面持股情况

最终控制层面股东姓名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友德中国
王俊及高岚夫妇中国
陈为月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陈友德:2015.6-2018.4任徐州永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8.4-至今任徐州智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俊:2004 年8月至 2005年10月,在云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员;200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上海东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评估师;2007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上海浦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陈为月:2016 年 3 月至今,在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兴法1999年02月13日10,000万创业投资业务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
武剑飞董事长/总经理现任362018年10月22日2023年05月23日0002,928,2002,928,200
姜学谦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82018年10月22日2023年05月23日000666,000666,000
陈友德董事现任392020年02月10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侯雪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432020年08月17日2023年05月23日000333,000333,000
海洋独立董事现任372018年11月12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高岩独立董事现任492018年12月05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孔全顺独立董事现任562018年12月28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李光监事会主席现任422018年12月19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张勇监事现任562018年12月05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王琳监事现任392020年02月10日2023年05月23日00000
陈莹莹财务总监现任382018年2023年000366,000366,000
11月19日05月23日
武宁董事会秘书现任402018年10月22日2023年05月23日000166,200166,200
李武董事离任442018年11月12日2020年07月31日00000
陈苏董事离任402019年06月24日2020年01月22日00000
薛飞董事离任362019年08月26日2020年01月22日000550,000550,000
吕建中监事会主席离任502018年11月12日2020年02月10日00000
合计------------0005,009,4005,009,4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陈苏董事/副总经理离任2020年01月22日个人原因离职
武宁董事离任2020年01月22日个人原因离职
薛飞董事离任2020年01月22日个人原因离职
吕建中监事/监事会主席离任2020年01月22日个人原因离职
王琳监事被选举2020年02月10日补选监事
陈友德董事被选举2020年02月10日补选董事
李武董事离任2020年07月31日个人原因离职
侯雪峰董事被选举2020年08月17日补选董事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现任董事任职情况

1、武剑飞先生,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09年10月-2012年2月任弘成教育集团国际教育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2月-2014年2月任为明教育集团幼教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2月-2017年3月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4月-2018年9月任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

2、陈友德先生,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5.6-2018.4任徐州永恒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8.4-至今任徐州智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3、姜学谦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1994年-2011年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12年至2018年10月任燕园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侯雪峰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华利光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几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北京汇垠天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5、海洋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联席董事;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任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任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北京中育贝拉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6、高岩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6月至2016年8月任邢台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副教授;2011年10月至今任立信仁合河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0月至2020年8月14日任河北润涛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融易算会计服务(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7、孔全顺先生,1965年5月出生,1981年在涿州工商银行参加工作,任职储蓄员、二级支行行长、副科长(兼任计算机系统管理员)。1986年天津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结业。涿州市第三、四、五、六届政协委员;2001年至今任涿州盛世通达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现任监事任职情况

1、李光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3年6月至2016年5月在连云港祥宝旋耕机械有限公司总经办任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18年11月在燕园创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任投资总监;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2、张勇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8年10月-2009年03月任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中心总经理;2009年03月-2011年03月任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03月-2015年01月任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公司总经理;2015年01月-2018年10月任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

3、王琳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学硕士学历。2005.6-2011.10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新兴市场集团总裁业务助理;2011.10-2012.4任佳沃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6.6-2017.8任北京趣看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战略运营总监;2017.9-2019.8任峰态豪斯(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9.8-至今任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公司非职工监事。

(三)现任高管任职情况

1、武剑飞先生,见“(一)现任董事任职情况”信息。

2、姜学谦先生,见“(一)现任董事任职情况”信息。

3、侯雪峰先生,见“(一)现任董事任职情况”信息。

4、武宁女士,1981年11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2-2011.5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上市及并购重组律师;2011.5-2014.7任北京金佳伟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4.7-2017.5任北京泰生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风控总监(律

师方向);2017.6-2018.9任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事业委员会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陈莹莹女士,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5-2015.8任华友数码传媒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5.8-2017.12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12-2018.8任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6、王俊峰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机床工具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0年2月任原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即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电应用技术研究所副所长,2003年4月至2006年2月任原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即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孙伟先生,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供应链业务主管、丹麦加布里埃尔有限公司亚太区大客户销售经理、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韩国SK集团投资总监、北京燕华高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宁波燕园舜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燕园鼎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燕园方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宁波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张豹先生,198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与审计专业,专科学历。2010年至2021年1月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南街营业部机构业务部负责人。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武剑飞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3日
武剑飞徐州咏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3日
武剑飞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3日
武剑飞徐州磐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3日
武剑飞徐州冠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8日
武剑飞徐州隽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21日
武剑飞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24日
武剑飞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1月13日
武剑飞徐州隽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01月21
武剑飞徐州冠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02月02日
武剑飞徐州赫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8日
武剑飞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18日
武剑飞徐州咏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24日
武剑飞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8年12月28日
武剑飞北京中庆璟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01月25日
武剑飞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04月24日
武剑飞睢宁鼎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11月26日
武剑飞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4月28日
武剑飞睢宁缤智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0年12月16日
姜学谦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05月10日
姜学谦北京峰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01月21日
姜学谦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6月01日
姜学谦一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15日
姜学谦北京瑞麟基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07月30日
姜学谦山东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0年05月28日
姜学谦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0年06月18日
侯雪峰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4月29日
侯雪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7月30日
陈友德徐州超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7月01日
陈友德徐州智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04月25日
陈友德徐州智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06月21日
海洋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年07月05日
海洋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30日
海洋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04月14日
海洋广东三盛智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24日
海洋北京中育贝拉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0月16日
高岩立信仁和河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0月01日
高岩融易算会计服务(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06月20日
高岩河北籽润草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08月22日
孔全顺涿州盛世通达科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2001年01月01日
李光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28日
李光徐州冠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2月02日
李光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03月02日
李光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3日
李光徐州冠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8日
李光徐州咏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24日
李光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24日
李光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3日
李光北京中庆璟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1月25日
李光徐州冠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8日
李光徐州赫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8日
李光徐州咏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3日
李光徐州隽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21日
李光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8日
李光睢宁鼎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26日
李光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02月09日
李光徐州隽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01月21日
李光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13日
李光徐州磐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13日
李光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29日
李光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04月06日
李光睢宁鼎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29日
李光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03月31日
张勇徐州桦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1月14日
武宁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28日
王俊峰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06月11日
孙伟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0月20日
孙伟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05月15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

依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和风险、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进行考核之后,按照其职务确定其薪酬。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武剑飞董事长/总经理36现任60.36
姜学谦董事/副总经理48现任44.72
陈友德董事39现任0
侯雪峰董事/副总经理43现任80.36
海洋独立董事37现任12
高岩独立董事49现任12
孔全顺独立董事56现任12
李光监事会主席42现任23.32
张勇监事56现任11.8
王琳监事39现任36.31
陈莹莹财务总监38现任78.6
武宁董事会秘书40现任74.58
李武董事44离任0
陈苏董事40离任23.95
薛飞董事36离任0
吕建中监事会主席50离任12.61
合计--------482.6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报告期末市价(元/股)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武剑飞董事长/总经理00002,928,2001.052,928,200
姜学谦董事/副总经理0000666,0001.05666,000
侯雪峰董事/副总经理0000333,0001.05333,000
陈莹莹财务总监0000366,0001.05366,000
武宁董事会秘书0000166,2001.05166,200
合计--00----004,459,400--4,459,400
备注(如有)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2,25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2,25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2,71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1,584
销售人员119
技术人员177
财务人员33
行政人员108
其他人员231
合计2,252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1
硕士50
本科627
大专662
其他912
合计2,252

2、薪酬政策

公司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公司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津贴构成,不断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培训计划

为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每年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下一年的培训计划,具体包括培训的项目、内容、时间、方式、参加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员工素质、岗位操作技能、生产安全管理、沟通管理、执行力提升等各个方面,培训形式有管理人员授课、外聘讲师授课、外部交流学习等。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基本相符。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不断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由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通过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及时回复互动易问题等多种方式,实现了与投资者的持续、有效沟通,促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现控股股东四合聚力及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公司在以前年度内发生了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对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进行追偿,并一直积极督促原控股股东和关联方认真履行承诺,按期归还借款和应支付的利息;对于违规借款和违规担保事项涉及的诉讼案件,公司亦进行了相关调查工作,并积极应诉,以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相互独立。

3、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有3人,董事会人员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履行董事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三个专业委员会。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对公司原控股股东于以前年度行为造成的内控失控现象,监事会协助董事会完善工作方案,积极解决问题;同时,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对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及时信息披露。

6、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了进一步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日常电话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激励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勤勉尽责精神,不断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公司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管理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形成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8、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提供担保管理制度》、《反舞弊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并设置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有专职审计人员。内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内审部门将对公司现有制度体系进行梳理,不断完善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确保

内部控制体系健康稳定、持续高效运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独立销售系统和独立的客户网络,独立从事产品研发,独立制定发展战略。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因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影响。

2、人员

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等管理体系、独立的员工队伍,员工工资发放、福利支出与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严格分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

公司拥有完全独立与控股股东的生产系统、采购系统、销售系统、辅助系统及配套设施,产权清晰,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确。本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机构

报告期末,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全独立运作,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与控股股东分开,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职能部门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况,不存在依附于控股股东的情况。

5、财务

报告期末,公司设有独立、完整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33.66%2020年02月10日2020年02月11日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临时股东大会21.17%2020年02月24日2020年02月25日关于2020年第二次
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1.14%2020年03月06日2020年03月07日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2.04%2020年04月23日2020年04月24日关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1.29%2020年05月22日2020年05月23日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1.17%2020年08月17日2020年08月18日关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1.13%2020年09月14日2020年09月15日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1.35%2020年11月09日2020年11月10日关于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36)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海洋18018000
高岩18018000
孔全顺18018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密切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机会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面对的风险;同时在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结合自身经验和专业背景适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1、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报告。在年度审计工作结束时,召开会议听取审计机构对公司情况的汇报。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审核了公司重要的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知道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议。

3、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的履行了职责,对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选举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激励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和勤勉尽责精神,不断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公司推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管理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形成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93.73%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98.77%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非一般性文字描述错误);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等错报;4)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5)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1)未依照现行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和财务报告控制相关的其他控制缺陷。重大缺陷:缺陷发生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3)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务报表潜在错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
报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务报表潜在错报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的财务报表潜在错报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当期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或全年合并营业收入的0.5%,以二者孰低为标准确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天马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1年04月27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cninfo.com.cn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04月26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1210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李晓斐、张磊

审计报告正文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马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天马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0年度天马股份营业收入为72,174.33万元,其中:销售机床产品收入31,548.94万元,技术服务收入20,189.19万元,销售图书收入15,206.93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了39.78%、64.58%、48.02%。由于营业收入是关键评价指标之一,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天马股份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分析与商品控制权转移及履约义务相关的合同条款,以评估天马股份是否恰当应用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3)对本年度发生的销售交易执行从明细账到出库单及从出库单到明细账的细节测试,以测试营业收入的发生认定及完整性认定;

(4)对收入及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年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评估营业收入是否计入恰当期间;

(6)对重大客户实施函证、访谈程序,抽取足够样本量对当期产生的销售交易进行函证,及对当期产生的销售交易进行访谈,以评估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7)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与营业收入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预计负债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4及附注十二所述,2020年度天马股份因未决诉讼确认预计负债10,757.36万元,因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556.9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38,082.78万元,相关诉讼案件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同时在确认预计负债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等情况,因此我们将预计负债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预计负债确认的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与或有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诉讼案件相关资料,包括起诉状、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和解协议等,并与天马股份公告内容进行核对,复核所涉及的事项包括案件内容、债权人以及诉讼标的是否准确;

(3)对本期已有一审判决的案件及尚未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分析,查询类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结合天马股份涉及案件的情况,评估天马股份对于尚未终审判决或和解的案件确认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4)向天马股份委托的案件代理律师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于天马股份在相关案件中胜诉或败诉的可能性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5)检查亏损合同相关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签订的待执行合同;

(6)重新计算履行待执行合同的净成本和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以根据两者中的较低者确认预计负债;

(7)检查重大诉讼相关信息及亏损合同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四、其他信息

天马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天马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天马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天马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天马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天马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天马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天马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晓斐(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磊

中国?北京 2021年04月26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8,297,328.04237,798,506.8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57,279,780.94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703,620.0016,619,260.28
应收账款172,403,600.18171,296,761.63
应收款项融资63,729,676.404,639,769.61
预付款项36,302,099.5166,316,470.5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740,890,733.031,182,878,725.76
其中:应收利息3,996,657.54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36,167,891.39385,267,297.2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3,955,479.45
其他流动资产295,195,975.91415,059,808.69
流动资产合计2,137,926,184.852,479,876,600.5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65,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21,133,896.71165,839,231.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4,287,700.00298,0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87,675,783.11368,802,379.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12,831,888.12376,059,357.31
在建工程2,691,219.942,877,624.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05,245,688.93205,238,396.48
开发支出28,767,875.02
商誉648,238,330.80648,238,330.80
长期待摊费用276,772.54470,26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2,596,885.181,589,835.04
其他非流动资产6,096,300.0080,278,576.63
非流动资产合计2,304,842,340.352,147,463,998.54
资产总计4,442,768,525.204,627,340,599.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9,123,896.7847,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538,000.00
应付账款219,574,521.42247,582,790.42
预收款项262,996,315.98
合同负债345,543,737.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86,773,584.18108,348,868.47
应交税费12,500,682.1127,493,904.45
其他应付款428,806,211.06500,095,309.41
其中:应付利息99,790,088.3375,398,646.79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348,647.0120,228,647.01
其他流动负债138,754,804.29179,9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351,426,083.931,398,183,835.7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50,600,000.0080,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8,921,978.4610,480,011.8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80,827,822.67544,840,560.17
递延收益38,558,420.0025,905,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8,550,836.69531,744.61
其他非流动负债838,800,000.00884,918,491.53
非流动负债合计1,326,259,057.821,547,636,308.15
负债合计2,677,685,141.752,945,820,143.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1,736,500.001,18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61,744,029.25358,255,088.54
减:库存股14,423,325.00
其他综合收益-162,519,814.64-46,091,451.8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6,548,997.42436,548,997.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22,122,789.11-382,087,692.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600,963,597.921,554,624,941.72
少数股东权益164,119,785.53126,895,513.47
所有者权益合计1,765,083,383.451,681,520,455.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442,768,525.204,627,340,599.08

法定代表人:武剑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学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莹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280.531,072,071.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0,000,000.005,000,000.00
应收账款20,764,905.5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751,092.482,451,298.89
其他应收款897,137,200.451,266,681,456.1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4,918,336.22244,440,074.04
流动资产合计983,841,909.681,540,409,806.3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977,705,898.892,743,388,657.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6,739,700.0027,487,546.2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3,358.0727,521.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197,160,805.73
非流动资产合计3,004,488,956.963,968,064,530.17
资产总计3,988,330,866.645,508,474,336.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650,000.0011,338,019.0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659,887.42
应交税费1,466,919.66
其他应付款496,039,210.50660,478,415.20
其中:应付利息7,124,040.0038,313,513.08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348,647.0120,228,647.01
其他流动负债118,734,000.00179,9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655,771,857.51874,071,888.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600,000.0080,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57,309,371.05381,581,760.17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07,909,371.05462,541,760.17
负债合计863,681,228.561,336,613,648.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201,736,500.001,18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15,603,634.971,012,836,564.78
减:库存股14,423,325.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6,548,997.42436,548,997.42
未分配利润485,183,830.691,534,475,125.85
所有者权益合计3,124,649,638.084,171,860,688.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988,330,866.645,508,474,336.54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21,743,271.361,179,222,799.15
其中:营业收入721,743,271.361,179,222,799.1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12,434,358.151,462,251,014.85
其中:营业成本525,410,786.621,032,760,533.0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9,063,260.4518,947,915.82
销售费用19,620,369.9858,571,714.99
管理费用97,171,648.56186,811,810.10
研发费用26,443,102.2757,385,555.35
财务费用34,725,190.27107,773,485.51
其中:利息费用94,212,064.59172,440,962.20
利息收入61,854,878.4666,606,290.72
加:其他收益29,614,861.6828,181,253.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7,358,401.32-535,058,517.1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1,222,501.34-52,920,442.0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36,586,124.12-125,923,867.1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3,714,711.32-200,884,991.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9,094,748.79-74,415,776.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831,437.60-703,973,251.1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09,238.00639,444.6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9,469,436.72-1,768,540,053.63
加:营业外收入3,110,288.43174,730,776.49
减:营业外支出48,777,770.0723,131,858.7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03,801,955.08-1,616,941,135.88
减:所得税费用8,659,041.6738,884,174.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5,142,913.41-1,655,825,310.8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95,142,913.41-1,655,197,164.2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8,146.67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64,903.31-1,654,015,461.13
2.少数股东损益35,178,010.10-1,809,849.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6,428,362.82-46,107,374.3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6,428,362.82-46,089,671.3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6,428,362.82-46,091,451.8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6,428,362.82-46,091,451.8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780.5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780.50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7,702.98
七、综合收益总额78,714,550.59-1,701,932,685.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3,536,540.49-1,700,105,132.4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5,178,010.10-1,827,552.7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347-1.3923
(二)稀释每股收益0.1344-1.392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武剑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学谦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莹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0.0036,000,000.00
减:营业成本0.0030,120,672.68
税金及附加4,574.301,357,777.49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24,116,401.0278,294,350.39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27,184,629.68-19,322,926.15
其中:利息费用20,458,025.4023,672,527.70
利息收入47,656,534.3343,009,326.50
加:其他收益447,775.8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07,550,138.23312,765,467.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586,124.12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7,846.23-31,858,045.7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345,211.03913,037.2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7,102,623.9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007,131,765.31160,267,960.78
加:营业外收入127,156,609.43
减:营业外支出42,159,529.859,686,398.2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49,291,295.16277,738,171.96
减:所得税费用349,533.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49,291,295.16277,388,638.1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49,291,295.16277,388,638.1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049,291,295.16277,388,638.1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2,122,301.691,274,642,923.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5,838,601.8025,280,062.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5,840,489.7745,419,698.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3,801,393.261,345,342,685.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9,784,358.62888,864,525.5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191,766,250.27245,482,628.50
支付的各项税费49,469,757.4747,925,907.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532,673.87176,831,959.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2,553,040.231,359,105,02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48,353.03-13,762,335.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9,020,000.00101,085,828.5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422,906.441,49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88,335,923.3545,259,245.6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66,359.3112,999,128.2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4,782,671.11700,753,314.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35,627,860.21861,595,517.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8,168,176.1488,736,970.07
投资支付的现金241,088,803.43159,014,608.4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417,455.7950,461,218.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0,674,435.36298,212,797.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953,424.85563,382,7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423,32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2,000,000.004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3,860.80140,627,395.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6,927,185.80189,627,395.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1,406,000.00152,811,352.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3,219,856.72130,234,713.3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2,478,466.82306,431,807.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7,104,323.54589,477,873.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177,137.74-399,850,478.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3,972.16710,009.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910,667.98150,479,916.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8,467,099.7377,987,183.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4,377,767.71228,467,099.7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7,521,293.6315,697,067.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64,165.912,909,542.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385,459.5418,606,609.0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471,493.96233,314.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141,259.4457,681,087.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612,753.4057,914,40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227,293.86-39,307,792.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1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6,243,361.55430,036,362.9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8,053,361.55430,036,362.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135.0029,812.01
投资支付的现金33,129,552.43330,478,464.1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579,841.27186,852,315.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735,528.70517,360,591.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317,832.85-87,324,228.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4,423,32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3,438,000.00302,793,09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7,861,325.00302,793,09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406,000.00114,811,352.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669,960.0020,132,155.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4,876,804.1841,242,905.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9,952,764.18176,186,413.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091,439.18126,606,682.0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00.19-25,339.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60.3739,099.8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860.1813,760.37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358,255,088.54-46,091,451.82436,548,997.42-382,087,692.421,554,624,941.72126,895,513.471,681,520,455.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358,255,088.54-46,091,451.82436,548,997.42-382,087,692.421,554,624,941.72126,895,513.471,681,520,455.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736,500.003,488,940.7114,423,325.00-116,428,362.82159,964,903.3146,338,656.2037,224,272.0683,562,928.26
(一)综合收益总额-116,428,362.82159,964,903.3143,536,540.4935,178,010.1078,714,550.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736,500.003,488,940.7114,423,325.002,802,115.712,046,261.964,848,377.6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3,736,500.00686,825.0014,423,325.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080,245.192,080,245.192,080,245.19
4.其他721,870.52721,870.522,046,261.962,768,132.4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1,736,500.00361,744,029.2514,423,325.00-162,519,814.64436,548,997.42-222,122,789.111,600,963,597.92164,119,785.531,765,083,383.4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358,509,680.78-1,780.50408,810,133.611,255,646,574.873,210,964,608.76191,669,374.923,402,633,983.68
加:会计政策变更44,020,057.6544,020,057.657,042.3544,027,100.00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358,509,680.78-1,780.50408,810,133.611,299,666,632.523,254,984,666.41191,676,417.273,446,661,083.6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54,592.24-46,089,671.3227,738,863.81-1,681,754,324.94-1,700,359,724.69-64,780,903.80-1,765,140,628.49
(一)综合收益总额-46,089,671.32-1,654,015,461.13-1,700,105,132.45-1,809,849.74-1,701,914,982.1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54,592.24-254,592.24-37,671,054.06-37,925,646.3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05,558,028.64105,558,028.6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54,592.24-254,592.24-143,229,082.70-143,483,674.94
(三)利润分配27,738,863.81-27,738,863.81-25,300,000.00-25,3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7,738,863.81-27,738,863.8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5,300,000.00-25,300,000.00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88,000,000.00358,255,088.54-46,091,451.82436,548,997.42-382,087,692.421,554,624,941.72126,895,513.471,681,520,455.19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1,012,836,564.78436,548,997.421,534,475,125.4,171,860,688.05
00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4.78436,548,997.421,534,475,125.854,171,860,688.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736,500.002,767,070.1914,423,325.00-1,049,291,295.16-1,047,211,049.97
(一)综合收益总额-1,049,291,295.16-1,049,291,295.1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736,500.002,767,070.1914,423,325.002,080,245.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3,736,500.00686,825.0014,423,325.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080,245.192,080,245.1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201,736,500.001,015,603,634.9714,423,325.00436,548,997.42485,183,830.693,124,649,638.0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4.78408,810,133.611,284,536,951.553,894,183,649.94
加:会计政策变更288,400.00288,400.0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4.78408,810,133.611,284,825,351.553,894,472,049.9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7,738,863.81249,649,774.30277,388,638.11
(一)综合收益277,388,6277,388,63
总额38.118.1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7,738,863.81-27,738,863.81
1.提取盈余公积27,738,863.81-27,738,863.8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88,000,000.001,012,836,564.78436,548,997.421,534,475,125.854,171,860,688.05

三、公司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创投”)以及沈高伟、马伟良、沈有高、吴惠仙、马全法、陈建冬、罗观华、施议场等8位自然人于2002年11月18日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合聚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20,173.65万元,每股面值1元。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506480XD,公司住所为杭州市石祥路202号。公司的经营范围:轴承、机床及配件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初级食用农产品销售(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制造、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及传媒业务。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本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3家,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主要有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齐齐哈尔齐重餐饮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04月26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公司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本公司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假设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

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

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节五、6(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节五、22“长期股权

投资”或本节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节五、22)(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五、22(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仅适用于存在采用套期会计方法核算的套期保值的情况)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注:说明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以及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 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对于划分为应收账款组合 1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 年以上100.00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组合2 特殊款项性质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 1 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 年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注:说明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的组合方法等。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对于划分为应收账款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 年以上100.00

注:说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的方法、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的组合方法等。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0号——上市公司从事民用爆破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注:按照不同业务模式对应收款项的确认、信用政策、坏账计提政策进行详细披露。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注:按照不同业务模式对应收款项的确认、回款条件、坏账计提政策进行详细披露。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的披露要求注:按照不同业务模式对应收款项的确认、回款条件、坏账计提政策进行详细披露。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组合2:特殊款项性质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1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 年以上100.00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注:说明存货类别,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存货的盘存制度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取得合同的成本和履约合同的成本。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下列示,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

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约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约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在存货科目下列示: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①减②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20、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其他应收款组合2:特殊款项性质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1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 龄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下同)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 年以上100.00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

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年5.00%1.90%至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公司在建工程成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无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减值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无

40、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时,才能确认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者,采用净额法,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者,采用净额法,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直接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五、18“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1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

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
负债
合同负债248,814,111.51
预收款项262,996,315.98
其他流动负债14,182,204.47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新准则下原准则下
合同负债345,663,071.40
预收款项365,564,541.37
其他流动负债19,901,469.97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新准则下原准则下
营业成本6,911,701.67
销售费用19,620,369.9826,532,071.65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7,798,506.83237,798,506.8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6,619,260.2816,619,260.28
应收账款171,296,761.63171,296,761.63
应收款项融资4,639,769.614,639,769.61
预付款项66,316,470.5066,316,470.5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182,878,725.761,182,878,725.7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85,267,297.24385,267,297.2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415,059,808.69415,059,808.69
流动资产合计2,479,876,600.542,479,876,600.5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65,839,231.84165,839,231.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98,070,000.00298,07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68,802,379.44368,802,379.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76,059,357.31376,059,357.31
在建工程2,877,624.082,877,624.0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205,238,396.48205,238,396.48
开发支出
商誉648,238,330.80648,238,330.80
长期待摊费用470,266.92470,266.92
递延所得税资产1,589,835.041,589,835.04
其他非流动资产80,278,576.6380,278,576.63
非流动资产合计2,147,463,998.542,147,463,998.54
资产总计4,627,340,599.084,627,340,599.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7,000,000.0047,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538,000.004,538,000.00
应付账款247,582,790.42247,582,790.42
预收款项262,996,315.98-262,996,315.98
合同负债248,814,111.51248,814,111.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08,348,868.47108,348,868.47
应交税费27,493,904.4527,493,904.45
其他应付款500,095,309.41500,095,309.41
其中:应付利息75,398,646.7975,398,646.79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28,647.0120,228,647.01
其他流动负债179,900,000.00194,082,204.4714,182,204.47
流动负债合计1,398,183,835.741,398,183,835.7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80,960,000.0080,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10,480,011.8410,480,011.8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544,840,560.17544,840,560.17
递延收益25,905,500.0025,905,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531,744.61531,744.61
其他非流动负债884,918,491.53884,918,491.53
非流动负债合计1,547,636,308.151,547,636,308.15
负债合计2,945,820,143.892,945,820,143.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188,000,000.001,18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58,255,088.54358,255,088.5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6,091,451.82-46,091,451.8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6,548,997.42436,548,997.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82,087,692.42-382,087,692.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54,624,941.721,554,624,941.72
少数股东权益126,895,513.47126,895,513.47
所有者权益合计1,681,520,455.191,681,520,455.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627,340,599.084,627,340,599.08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72,071.761,072,071.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000,000.005,000,000.00
应收账款20,764,905.5420,764,905.5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451,298.892,451,298.89
其他应收款1,266,681,456.141,266,681,456.1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4,440,074.04244,440,074.04
流动资产合计1,540,409,806.371,540,409,806.3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743,388,657.002,743,388,657.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7,487,546.2327,487,546.2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7,521.2127,521.21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1,197,160,805.731,197,160,805.73
非流动资产合计3,968,064,530.173,968,064,530.17
资产总计5,508,474,336.545,508,474,336.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1,338,019.0311,338,019.0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659,887.42659,887.42
应交税费1,466,919.661,466,919.66
其他应付款660,478,415.20660,478,415.20
其中:应付利息38,313,513.0838,313,513.08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28,647.0120,228,647.01
其他流动负债179,900,000.00179,9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874,071,888.32874,071,888.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80,960,000.0080,96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81,581,760.17381,581,760.17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62,541,760.17462,541,760.17
负债合计1,336,613,648.491,336,613,648.4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188,000,000.001,18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012,836,564.781,012,836,564.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36,548,997.42436,548,997.42
未分配利润1,534,475,125.851,534,475,125.85
所有者权益合计4,171,860,688.054,171,860,688.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508,474,336.545,508,474,336.54

调整情况说明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13.00%、6.00%、3.00%、1%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5.00%、7.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20.00%、25.00%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2.0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00%
齐重数控15.00%
热热文化25.00%
中科华世25.00%

2、税收优惠

(1)子公司齐重数控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17年11月24日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本公司的子公司齐重数控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2020年度齐重数控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本公司的子公司热热文化符合《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2020年度为减半征收的第一年。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0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该公告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33,679.9543,992.78
银行存款304,392,935.30229,481,418.34
其他货币资金3,870,712.798,273,095.71
合计308,297,328.04237,798,506.83

其他说明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2020.12.312020.01.01
保证金存款3,870,712.798,273,095.71
因诉讼被冻结的银行存款47,690.631,058,311.39
因其他原因被冻结的银行存款1,156.91
合 计3,919,560.339,331,407.10

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7,279,780.94
其中:
权益工具投资57,279,780.94
其中:
合计57,279,780.94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0,250,000.009,788,000.00
商业承兑票据3,453,620.006,831,260.28
合计13,703,620.0016,619,260.28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3,703,620.0013,703,620.0016,619,260.2816,619,260.28
其中:
银行承兑票据10,250,000.0010,250,000.009,788,000.009,788,000.00
商业承兑票据3,453,620.003,453,620.006,831,260.286,831,260.28
合计13,703,620.0013,703,620.0016,619,260.2816,619,260.2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票据10,25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3,453,620.00
合计13,703,62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商业承兑票据350,000.00
合计350,000.00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票据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1,938,093.28100.00%209,534,493.1054.86%172,403,600.18407,744,032.07100.00%236,447,270.4457.99%171,296,761.63
其中:
合计381,938,093.28100.00%209,534,493.1054.86%172,403,600.18407,744,032.07100.00%236,447,270.4457.99%171,296,761.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1,938,093.28209,534,493.1054.86%
合计381,938,093.28209,534,493.1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8,539,794.11
1至2年29,694,105.11
2至3年20,094,430.25
3年以上193,609,763.81
3至4年193,609,763.81
合计381,938,093.28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6,447,270.444,377,998.5118,848,626.4711,587,621.37854,528.01209,534,493.10
合计236,447,270.444,377,998.5118,848,626.4711,587,621.37854,528.01209,534,493.1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11,587,621.37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二重集团德阳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货款4,930,405.00预计无法收回总经理审批
上海齐一机床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275,974.18预计无法收回总经理审批
合计--6,206,379.18------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131,524,152.008.25%31,524,152.00
客户223,044,099.886.03%1,152,204.99
客户319,836,621.765.19%991,831.09
客户416,009,000.004.19%16,009,000.00
客户510,262,915.702.69%10,262,915.70
合计100,676,789.3426.35%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注1:①2019年11月25日,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热文化”)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WKD2019字第A00857号),将热热文化与其客户于2019年6月21日签订的编号为【181915PCK01783】的《技术外包服务协议》及本合同签署后五年内热热文化与该客户签署相关合同项下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为热热文化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质押反担保。

注2:①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子公司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世”)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WKD2020字第A00211号),将与其客户于2020年5月30日签订的编号为【GP-2020-0530-04】的关于标准化考场系统设备的《采购合同》项下该客户应向中科华世支付的全部应收账款为中科华世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雍和文创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质押反担保。

②2020年6月16日,本公司子公司中科华世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为:

WKD2020字第A00211号),将与其客户于2020年6月15日签订的编号为【XH202006150320】的关于教辅图书的《图书购销合同》项下该客户应向中科华世支付的全部应收账款为中科华世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雍和文创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提供质押反担保。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63,729,676.404,639,769.61
合计63,729,676.404,639,769.61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期初数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期末数
应收款项融资4,639,769.61401,503,055.33342,413,148.5463,729,676.4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或背书,管理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6,673,559.4573.48%57,361,884.5886.50%
1至2年2,987,880.818.23%2,566,132.053.87%
2至3年493,622.701.36%914,504.061.38%
3年以上6,147,036.5516.93%5,473,949.818.25%
合计36,302,099.51--66,316,470.5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5,254,770.1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2.02%。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3,996,657.54
其他应收款736,894,075.491,182,878,725.76
合计740,890,733.031,182,878,725.76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资金拆借3,996,657.54
合计3,996,657.54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15,671.23215,671.23
2020年12月31日余额215,671.23215,671.23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土地收储款120,000,000.00301,340,000.00
股权转让款4,800,000.008,800,000.00
押金保证金2,594,712.206,306,576.89
设备转让款3,979,909.00
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占用款706,788,923.26972,715,816.87
其他6,334,272.208,442,992.71
合计840,517,907.661,301,585,295.47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9,121,138.7083,621,520.835,963,910.18118,706,569.71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95,505.9895,505.98
--转入第三阶段-1,640,783.701,640,783.70
本期计提1,650,635.9710,023,728.693,828,495.3015,502,859.96
本期转回28,963,482.66114,562.531,264,606.8330,342,652.02
其他变动42,945.48200,000.00242,945.48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669,840.5591,985,409.279,968,582.35103,623,832.1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91,981,963.21元 ,较期初931,410,836.98 元减少339,428,873.77 元,主要系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归还导致。截止本报告报出日,上述款项余额已全部收回,因此本期将相关坏账准备全部予以转回。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20,992,242.24
1至2年49,031,134.79
2至3年516,493,937.78
3年以上154,000,592.85
3至4年154,000,592.85
合计840,517,907.66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其他应收款坏账118,706,569.7115,502,859.9630,342,652.020.00242,945.48103,623,832.17
合计118,706,569.7115,502,859.9630,342,652.020.00242,945.48103,623,832.1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296,500.00收回款项
合计26,296,500.00--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占用款591,981,963.21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70.43%0.00
齐齐哈尔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款120,000,000.003年以上14.28%83,675,060.15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占用款71,893,424.651年以内;1至2年8.55%5,644,671.23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占用款41,572,190.442至3年;3年以上4.95%3,900,874.21
罗生勤资金拆借及占用款2,220,395.723年以上0.26%2,220,395.72
合计--827,667,974.02--98.47%95,441,001.31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67,257,059.0736,836,631.1230,420,427.9569,126,042.8543,451,516.6825,674,526.17
在产品222,302,566.6681,804,166.07140,498,400.59174,213,433.9373,031,510.60101,181,923.33
库存商品150,547,613.3029,400,682.03121,146,931.27202,896,637.5660,253,745.89142,642,891.67
周转材料1,029,312.681,029,312.68
合同履约成本3,461,995.533,461,995.53
发出商品148,509,929.208,899,105.83139,610,823.37127,370,978.8914,513,195.09112,857,783.80
低值易耗品2,552,682.322,552,682.32
委托加工物资357,489.95357,489.95
合计593,108,476.44156,940,585.05436,167,891.39576,517,265.50191,249,968.26385,267,297.24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43,451,516.686,614,885.5636,836,631.12
在产品73,031,510.608,772,655.4781,804,166.07
库存商品60,253,745.89-27,593,138.603,259,925.2629,400,682.03
发出商品14,513,195.092,162,871.4818,820,483.1326,597,443.878,899,105.83
合计191,249,968.262,162,871.480.0036,472,254.69156,940,585.05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13,955,479.45
合计13,955,479.45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阳逻中扬应收账款收益权10,000,000.007.00%7.00%2021年01月15日
合计10,000,000.00————————————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945,636.28
待抵扣进项税3,356,881.695,734,047.34
预缴企业所得税412,657.522,485,687.31
预计负债可追偿款290,480,800.42406,840,074.04
合计295,195,975.91415,059,808.69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阳逻中扬债权65,000,000.0065,000,000.00
合计65,000,000.0065,000,000.00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阳逻中扬应收账款收益权10,000,000.007.00%7.00%2022年01月15日
阳逻中扬应收账款收益权55,000,000.007.00%7.00%2022年12月31日
合计65,000,000.00————————————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0年3月25日,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徳”)与本公司子公司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或简称“徐州鼎裕”)签订了《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限合伙)之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如下:

徐州睦徳向徐州鼎裕转让徐州睦徳在前述《回购及价款支付协议》项下对武汉市阳逻中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逻中扬”)享有的债权,且徐州鼎裕同意受让该项债权。

截至基准日,标的债权的债权金额为【柒仟伍佰万】元(小写:75,000,000元整)。

自权利转移日起,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起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由徐州鼎裕享有。

基准日:指甲方确定的计算标的债权本金及违约金(若有)、滞纳金(若有)余额的日期,即2018年12月20日。权利转移日:指协议生效日。协议规定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020年3月30日,武汉阳逻已向徐州鼎裕支付首笔现金6,730,000元,该笔收入冲减成本。

2021年1月14日,徐州鼎裕收到第二笔现金13,960,000元。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应计利息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期末余额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备注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嘉兴玻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003,497.1915,003,497.19
小计15,003,497.1915,003,497.19
二、联营企业
北京深视科技有限公司2,365,732.66
南京喵星科技有限公司5,853,189.38
天津彩虹蜗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7,800,000.007,800,000.00
上海极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100,000.00
上海动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897,213.10
北京乐美时空科技有限公司5,559,111.95
北京友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898,631.15
北京四季风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888,201.33
进化时代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9,678,252.24
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860,000.00-215,329.511,374,670.491,270,000.0021,190,944.91
猫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8,473,608.23
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290,000.00-1,882,887.602,537,112.4010,870,000.0023,277,567.99
超圣浩鸣(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3,708,459.23
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147,239.80
北京电影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996,146.82
科技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5,040,726.311,184,576.471,386,986.1417,612,288.92
衍视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311,427.501,311,427.503,401,343.04
杭州智信科技有限公司1,781,380.56
北京绿色翔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638,136.59
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3,340,000.00215,600.003,555,600.00122,919,203.99
北京能通天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19,370,000.0019,370,000.00
北京过火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00
北京数字幻想科技有限公司4,887,754.35
深圳欧德蒙科技有限公司15,001,720.34
北京易博易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14,210.52
北京营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5,906,742.76
夹克厨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43,953.49-197,798.04546,155.4510,455,306.35
北京云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247,265.72-756,368.981,381,146.861,892,043.605,980,000.001,892,043.60
北京华夏一步科技8,360,283.64
有限公司
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00,000.004,000,000.00-5,000,000.00
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2,525,863.08280,683.4432,806,546.52
宁波首科燕园康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306,498.553,244,887.7739,551,386.32
常州网拍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877,119.0433,906.7915,911,025.83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70,893,000.0024,315,231.0066,835.1795,275,066.17
小计150,835,734.6586,770,119.0431,170,000.0021,222,501.342,834,968.179,359,426.49221,133,896.71313,192,424.53
合计165,839,231.8486,770,119.0446,173,497.1921,222,501.342,834,968.179,359,426.49221,133,896.71313,192,424.53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厦门象形远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597,700.00
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98,260,000.0097,810,000.00
公司
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99,430,000.00199,260,000.00
青岛索引翱申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224,287,700.00298,070,000.00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长期持有
厦门象形远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99,542.53拟长期持有
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819,154.80拟长期持有
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1,670,000.00拟长期持有
青岛索引翱申教育服务有限公司12,248,820.29拟长期持有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87,675,783.11368,802,379.44
合计587,675,783.11368,802,379.44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312,831,888.12376,059,357.31
合计312,831,888.12376,059,357.31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68,111,712.03718,132,702.438,162,868.3613,003,152.061,107,410,434.88
2.本期增加金额442,534.083,371,800.662,623,981.9267,898.026,506,214.68
(1)购置121,100.912,990,076.912,623,981.9267,898.025,803,057.76
(2)在建工程转入321,433.17381,723.75703,156.9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1,576,902.2163,299,504.951,699,403.85660,462.6287,236,273.63
(1)处置或报废25,731,607.061,040,634.34655,462.6227,427,704.02
(2)合并范围减少21,576,902.2137,567,897.89658,769.515,000.0059,808,569.61
4.期末余额346,977,343.90658,204,998.149,087,446.4312,410,587.461,026,680,375.9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6,677,872.28432,733,898.105,842,196.2110,097,141.81535,351,108.40
2.本期增加金额9,131,968.4414,070,932.48592,273.48350,537.8124,145,712.21
(1)计提9,131,968.4414,070,932.48592,273.48350,537.8124,145,712.21
3.本期减少金额1,645,069.5632,286,421.11984,315.47625,873.3135,541,679.45
(1)处置或报废18,504,732.71892,708.77621,479.9320,018,921.41
(2)合并范围减少1,645,069.5613,781,688.4091,606.704,393.3815,522,758.04
4.期末余额94,164,771.16414,518,409.475,450,154.229,821,806.31523,955,141.1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8,895,415.55177,057,820.6346,732.99195,999,969.17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6,106,622.526,106,622.52
(1)处置或报废6,106,622.526,106,622.52
4.期末余额18,895,415.55170,951,198.1146,732.99189,893,346.6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33,917,157.1972,735,390.563,590,559.222,588,781.15312,831,888.12
2.期初账面价值262,538,424.20108,340,983.702,273,939.162,906,010.25376,059,357.31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机器设备67,187,938.4233,049,817.6733,102,427.441,035,693.31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691,219.942,877,624.08
合计2,691,219.942,877,624.08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安装设备944,893.54944,893.54928,749.06928,749.06
其他1,746,326.401,746,326.401,948,875.021,948,875.02
合计2,691,219.942,691,219.942,877,624.082,877,624.08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数字化车间项目1,860,000.00762,654.51762,654.5141.31%其他
合计1,860,000.00762,654.51762,654.51------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合计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0,147,269.4070,475,551.1026,891,346.66257,514,167.20
2.本期增加金额17,017,699.1417,017,699.14
(1)购置17,017,699.1417,017,699.1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8,298,357.428,298,357.42
(1)处置
(2)合并范围减少8,298,357.428,298,357.42
4.期末余额151,848,912.0270,475,551.1043,909,045.80266,233,508.9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1,407,944.971,674,667.129,193,158.6352,275,770.72
2.本期增加金额3,159,324.562,658,866.153,128,751.818,946,942.52
(1)计提3,159,324.562,658,866.153,128,751.818,946,942.52
3.本期减少金额234,893.25234,893.25
(1)处置
(2)合并范围减少234,893.25234,893.25
4.期末余额44,332,376.284,333,533.2712,321,910.4460,987,819.9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7,516,535.7466,142,017.8331,587,135.36205,245,688.93
2.期初账面价值118,739,324.4768,800,883.9817,698,188.03205,238,396.48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快乐读书吧3,560,970.283,560,970.28
阅读1+1401,232.64401,232.64
经典名著轻松读254,428.17254,428.17
作文项目240,423.79240,423.79
人工智能审核系统24,310,820.1424,310,820.14
合计28,767,875.0228,767,875.02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齐齐哈尔重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27,649,595.1727,649,595.17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14,985,844.8014,985,844.80
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648,238,330.80648,238,330.80
合计690,873,770.7714,985,844.80675,887,925.97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齐齐哈尔重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27,649,595.1727,649,595.17
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14,985,844.8014,985,844.80
合计42,635,439.9714,985,844.8027,649,595.17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制定财务预算和未来规划目标,编制未来5年的净利润及现金流预测。计算使用的现金流量预测是根据五年期间的财务预算(或盈利预测)和税前折现率确定。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的详细预测期为5年,现金流在第6年及以后年度均保持稳定。对确认商誉的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了销售额、毛利率等作为关键参数。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公司按照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状况进行系统性减值测试,并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机构针对特定公司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254,587.15101,834.88152,752.27
工程款155,679.7742,424.6774,084.17124,020.27
租赁费60,000.0060,000.00
合计470,266.9242,424.67235,919.05276,772.54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117,929.8929,482.47
信用减值准备10,747,411.372,475,971.266,883,230.411,589,835.04
其他504,292.6991,431.45
合计11,369,633.952,596,885.186,883,230.411,589,835.04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150,313.18476,449.922,402,056.12531,744.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7,869,764.698,074,386.77
合计40,020,077.878,550,836.692,402,056.12531,744.61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596,885.181,589,835.04
递延所得税负债8,550,836.69531,744.61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46,705,436.79818,247,709.95
可抵扣亏损1,414,756,463.921,321,912,117.68
合计2,161,461,900.712,140,159,827.63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0年51,646.788,253,700.47
2021年40,527,829.1085,935,487.89
2022年26,022,392.0026,876,058.41
2023年144,326,940.10159,495,745.81
2024年371,174,972.34372,384,896.10
2025年278,049,383.84111,209,031.67
2026年136,765,208.91136,765,208.91
2027年153,762,388.81153,762,388.81
2028年81,756,107.9481,756,107.94
2029年182,319,594.10185,473,491.67
合计1,414,756,463.921,321,912,117.68--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投资款5,000,000.005,000,000.0076,630,165.6076,630,165.60
预付设备款596,300.00596,300.003,648,411.033,648,411.03
预付购车款500,000.00500,000.00
合计6,096,300.006,096,300.0080,278,576.6380,278,576.63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16,000,000.0027,000,000.00
保证借款73,123,896.7820,000,000.00
合计89,123,896.7847,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①2020年12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热热文化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学院路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BJZX651012020002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由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热热文化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②2020年01月05日,本公司子公司热热文化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0597193】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自2020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1日,由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热热文化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注2:①2020年6月22日,本公司子公司中科华世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雍和文创支行签订2,000.00万元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自首次提款日起1年,该笔借款由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中科华世法定代表人李志刚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李志刚等两名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②2020年6月19日,本公司子公司中科华世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北太平庄支行签订1,500.00万元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为12个月,该笔借款由北京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及中科华世法定代表人李志刚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李志刚等两名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注3: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600万元,系本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龙门支行借款,借款期限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18日,系由齐重数控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年利率为4.70%。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4,538,000.00
合计4,538,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款194,130,775.80209,729,088.53
工程和设备款7,289,749.8814,310,987.14
管理费3,669,923.48305,993.10
其他14,484,072.2615,520,427.00
应付加工费7,716,294.65
合计219,574,521.42247,582,790.4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市恒达律师事务所7,000,000.00暂无需支付
辽宁佳拓重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3,444,410.36暂无需支付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824,619.41暂无需支付
北京金帆起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688,288.72暂无需支付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435,007.84暂无需支付
合计18,392,326.33--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345,543,737.08248,814,111.51
合计345,543,737.08248,814,111.51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7,197,685.10167,870,673.89167,842,047.3517,226,311.6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2,444,794.241,529,848.4614,994,232.4938,980,410.21
三、辞退福利38,706,389.13680,973.618,820,500.4130,566,862.33
合计108,348,868.47170,081,495.96191,656,780.2586,773,584.18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816,710.50148,892,177.62147,720,900.465,987,987.66
2、职工福利费1,813,188.946,561,399.926,559,110.341,815,478.52
3、社会保险费328,251.019,405,983.889,394,280.25339,954.64
其中:医疗保险费300,173.078,967,792.838,934,302.53333,663.37
工伤保险费5,501.9061,843.9567,345.85
生育保险费22,576.04376,347.10392,631.876,291.27
4、住房公积金6,845,102.073,001,446.803,380,280.006,466,268.87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394,432.589,665.67787,476.302,616,621.95
合计17,197,685.10167,870,673.89167,842,047.3517,226,311.64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2,424,596.421,473,097.1314,917,283.3438,980,410.21
2、失业保险费20,197.8256,751.3376,949.15
合计52,444,794.241,529,848.4614,994,232.4938,980,410.21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361,231.1513,088,697.39
企业所得税9,446,164.7011,013,595.94
个人所得税624,187.30241,074.21
城市维护建设税56,621.02188,648.47
教育费附加48,942.54140,216.24
其他963,535.402,821,672.20
合计12,500,682.1127,493,904.45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99,790,088.3375,398,646.79
其他应付款329,016,122.73424,696,662.62
合计428,806,211.06500,095,309.41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星河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利息92,666,048.3325,169,471.56
诚合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利息11,694,754.52
借款应付利息7,124,040.0038,534,420.71
合计99,790,088.3375,398,646.79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1,864,799.002,540,077.12
公司间拆借款53,230,144.35115,813,871.73
应付股权投资款910,000.0025,926,381.00
应付诉讼赔偿224,944,318.01244,691,976.13
其他48,066,861.3735,724,356.64
合计329,016,122.73424,696,662.62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103,578,339.12协商支付
胡菲42,919,442.71协商支付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33,628,706.37协商支付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30,100,000.00协商支付
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18,400,000.00协商支付
合计228,626,488.20--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0,348,647.0120,228,647.01
合计30,348,647.0120,228,647.01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118,734,000.00179,900,000.00
待转销项税20,020,804.2914,182,204.47
合计138,754,804.29194,082,204.47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50,600,000.0080,960,000.00
合计50,600,000.0080,96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7,761,978.469,320,011.84
专项应付款1,160,000.001,160,000.00
合计8,921,978.4610,480,011.84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项目建设资金7,761,978.469,320,011.84
专项应付款1,160,000.001,160,000.00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年产百吨级球墨铸体核乏燃料储运屏蔽容器项目1,160,000.001,160,000.00根据“2005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地方政府提供的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
合计1,160,000.001,160,000.00--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301,057,848.09298,783,453.63本节十四、2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5,569,064.89
违规借款74,200,909.69246,057,106.54本节十四、2
合计380,827,822.67544,840,560.17--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25,905,500.0023,088,720.0010,435,800.0038,558,420.00政府补助
合计25,905,500.0023,088,720.0010,435,800.0038,558,420.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高档重型数控机床产业13,320,000.002,220,000.0011,100,000.00与资产相关
化基地项目
高档数控机床精度试验平台建设专项研发经费7,067,800.007,067,800.00与收益相关
数控立柱移动立式铣床专项研究开发经费993,700.00993,700.00与资产相关
超声微锻造辅助激光增材制造装备研制项目923,000.00397,600.001,320,600.00与资产相关
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局34,000.0014,000.002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创新平台(齐齐哈尔市财政国库)20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超声微锻造辅助电弧熔丝复合增材制造技术与装备应用研究(60%)600,000.00600,000.00与收益相关
黑龙江省科学基金项目100,000.00100,000.00与收益相关
重型机床智能远程运维与精度共性技术研究850,000.00850,000.00与收益相关
立式铣车加工中心工作台拖换系统研究5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高档智能化木结构梁柱加工数控机床关键技术研究420,000.00280,000.00700,000.00与收益相关
超大型立式200,000.00300,000.00500,000.00与收益相关
铣车床双驱工作台技术研究
11项科学基金130,000.00130,000.00与收益相关
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及梯队学术后备带头人资助33,000.0033,000.00与收益相关
用于海洋风电变桨偏航轴承加工的高档数控机床研制及产业化项目15,840,000.0015,840,000.00与资产相关
齐齐哈尔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重型数控机床系统国产化300,000.00300,000.00与资产相关
标识解析齐重数控装备企业节点建设与应用201,120.00201,120.00与资产相关
超长型零件导轨表面感应淬火工艺研究200,000.00200,000.00与收益相关
基于5G通讯的智能机床开发4,500,000.00900,000.003,600,000.00与资产相关
立式铣车床工作台拖换系统技术研究ZDGG-20200670,000.0070,000.00与收益相关
百吨级球墨铸体核乏燃234,000.00234,000.00与资产相关
料储运屏蔽容器项目
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补助300,000.003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星河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款838,800,000.00842,809,131.66
诚合基金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款42,109,359.87
合计838,800,000.00884,918,491.53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188,000,000.0013,736,500.0013,736,500.001,201,736,500.00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主要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形成,详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
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数量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42,527,796.83686,825.00343,214,621.83
其他资本公积15,727,291.7113,865,255.4711,063,139.7618,529,407.42
合计358,255,088.5414,552,080.4711,063,139.76361,744,029.2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股本溢价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收到的被激励对象认缴股款;

②其他资本公积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少数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导致变动的少数股东权益与对应份额的账面净资产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库存股14,423,325.0014,423,325.00
合计14,423,325.0014,423,325.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主要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形成,详见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46,091,451.82-116,428,362.82-116,428,362.82-162,519,814.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6,091,451.82-116,428,362.82-116,428,362.82-162,519,814.6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6,091,451.82-116,428,362.82-116,428,362.82-162,519,814.64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02,159,558.03302,159,558.03
任意盈余公积134,389,439.39134,389,439.39
合计436,548,997.42436,548,997.4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82,087,692.421,255,646,574.8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44,020,057.6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82,087,692.421,299,666,632.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9,964,903.31-1,654,015,461.1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7,738,863.81
期末未分配利润-222,122,789.11-382,087,692.4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05,167,796.55511,557,076.311,145,333,049.60984,910,141.45
其他业务16,575,474.8113,853,710.3133,889,749.5547,850,391.63
合计721,743,271.36525,410,786.621,179,222,799.151,032,760,533.08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353,961.693,547,220.05
教育费附加1,026,615.382,547,045.87
房产税1,951,099.202,732,560.72
土地使用税3,863,396.525,199,732.98
车船使用税16,264.4825,699.36
印花税170,381.402,418,742.09
残疾人保障金626,544.282,362,601.10
环保税54,997.50114,313.65
合计9,063,260.4518,947,915.82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107,395.7622,508,267.99
工资、福利及保险10,479,101.0311,568,979.49
包装费51,155.001,202.23
销售佣金4,072,842.716,382,597.64
差旅费2,294,438.343,415,842.02
业务招待费1,147,722.563,681,083.91
广告宣传费205,168.182,056,764.57
办公费229,725.37755,967.77
三包服务费194,595.41377,969.85
招标费172,730.53582,037.23
其他665,495.097,241,002.29
合计19,620,369.9858,571,714.99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及保险44,498,779.0959,670,720.63
折旧、摊销9,092,099.916,183,082.23
物料消耗365,974.4510,818,219.91
中介咨询费18,431,345.6862,356,875.75
基金管理费920,509.34395,953.12
业务招待费1,844,890.042,784,284.63
差旅费2,295,860.784,354,635.27
办公费2,512,297.197,613,950.31
诉讼费2,259,056.2520,837,848.33
编辑费2,116,320.713,275,088.14
其他12,834,515.128,521,151.78
合计97,171,648.56186,811,810.10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及保险5,227,941.944,570,257.36
折旧、摊销1,820,663.243,126,747.22
物料消耗11,713,888.3643,826,316.27
设计费5,285,985.804,786,323.61
燃料动力费1,159,194.92658,859.38
专利服务费140,699.41276,571.44
其他1,094,728.60140,480.07
合计26,443,102.2757,385,555.35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94,212,064.59172,440,962.20
减:利息收入61,854,878.4666,606,290.72
承兑汇票贴息400.93232,381.65
汇兑损失2,124,837.35
减:汇兑收益111,012.95711,681.81
现金折扣1,103,726.41-24,586.39
手续费1,374,889.75317,863.23
合计34,725,190.27107,773,485.51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8,591,644.5227,569,292.3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33,567.2114,777.33
进项税加计扣除889,649.95597,183.58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1,222,501.34-52,920,442.0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401,734.84-377,857,090.28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3,422,189.721,498,0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80,716.7220,144,882.31
以金融资产结算的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66,907,602.25-125,923,867.12
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131,823.00
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3,955,479.45
合计107,358,401.32-535,058,517.18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2,279,780.9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1,434,930.38-200,884,991.17
合计83,714,711.32-200,884,991.17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4,624,120.83-68,321,826.73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4,470,627.96-6,093,949.58
合计29,094,748.79-74,415,776.31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472,011.11-166,918,685.80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9,359,426.49-419,491,432.40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14,913,663.52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2,649,469.39
合计-13,831,437.60-703,973,251.11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4,209,238.00639,444.63
其中:固定资产4,209,238.00639,444.63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没利得20,000.00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76,413.5720,518,822.3876,413.57
赔款收入2,809,674.001,536,756.282,809,674.00
达成和解无需支付违约金152,079,286.46
其他224,200.86575,911.37224,200.86
合计3,110,288.43174,730,776.493,110,288.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37,128.0037,128.00
罚款支出20,029.541,768,952.4920,029.54
预计赔偿支出42,137,087.8515,370,838.4442,137,087.85
社保及税收滞纳金4,932,184.47128,862.784,932,184.47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10,502.79127,547.75110,502.79
质量赔偿1,019,632.331,019,632.33
其他521,205.095,735,657.28521,205.09
合计48,777,770.0723,131,858.7448,777,770.07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7,539,789.265,428,293.27
递延所得税费用1,119,252.4133,455,881.72
合计8,659,041.6738,884,174.9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03,801,955.0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0,950,488.7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6,111,374.9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880,798.5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23,863,356.7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57,672.3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7,905,988.36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22,055,041.62
损的影响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32,743.15
税法规定可额外扣除的影响-5,533,030.95
本期利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影响-10,642,354.72
所得税费用8,659,041.67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政府补助36,401,009.2023,514,143.63
收回押金、保证金、备用金598,651.878,423,535.66
利息收入895,404.342,582,704.80
代收代付款5,449,378.5010,441,789.67
其它22,496,045.86457,525.19
合计65,840,489.7745,419,698.9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票据相关保证金895,274.20
销售费用付现金额9,137,433.8727,541,871.33
管理费用付现金额57,857,915.90127,965,429.90
支付的保证金275,688.0010,820,222.11
财务费用手续费211,277.47314,071.78
代收代付款13,066,090.37
营业外支出-付现6,087,133.438,673,946.26
其它4,897,134.83621,143.88
合计91,532,673.87176,831,959.4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关联方资金占用款183,066,000.00423,809,041.55
收到非关联方资金拆借款82,800,000.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1,716,671.11194,144,273.17
合计184,782,671.11700,753,314.7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拆借款29,011,000.0041,000,000.0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2,406,455.799,461,218.60
合计31,417,455.7950,461,218.6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资金拆借款503,860.80140,627,395.93
合计503,860.80140,627,395.9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归还优先级合伙人出资4,000,000.00
资金拆借款68,478,466.82306,431,807.60
合计72,478,466.82306,431,807.6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95,142,913.41-1,655,825,310.87
加:资产减值准备-15,263,311.19778,389,027.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4,145,712.2174,720,911.16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8,165,648.325,536,998.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35,919.05141,118.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209,238.00-639,444.6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0,502.7953,520.5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3,714,711.32200,884,991.1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5,911,128.66172,930,962.2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7,358,401.32535,058,517.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07,050.1437,508,724.8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26,302.55-4,009,257.0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437,840.7222,419,779.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9,080,637.3994,653,759.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0,494,930.37-131,511,724.09
其他53,986,485.75-144,074,908.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248,353.03-13,762,335.2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04,377,767.71228,467,099.7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28,467,099.7377,987,183.59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5,910,667.98150,479,916.14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1,810,000.00
其中:--
南京天马1,810,0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743,640.69
其中:--
南京天马1,743,640.69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66,359.31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04,377,767.71228,467,099.73
其中:库存现金33,679.9543,992.7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04,344,087.76228,423,106.9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04,377,767.71228,467,099.73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3,919,560.33质押或冻结
固定资产2,619,821.22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53,038,865.15银行借款抵押
应收账款42,521,055.65借款质押
其他应收款37,671,316.23冻结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2,770,000.00质押或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37,589,871.87质押或冻结
合计220,130,490.45--

其他说明:

说明:(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公司对外投资企业股权被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1)因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喀什耀灼67,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浙05执保21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6月6日至2021年6月5日。

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喀什耀灼67,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

(2)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革3,800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革3,800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革3,8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3)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冠783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

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冠783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9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咏冠783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4)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长华485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

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长华1,000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长华485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因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3人股权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慕铭1,800万元出资额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文书为(2019)苏03财保29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慕铭1,8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6)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天马股份等9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

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文书为(2018)浙民初21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3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6日。

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六),冻结期限为自2021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

因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

115.9648万元出资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财保86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因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天马股份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

16.176万元出资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财保85号),冻结期限为自2018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

因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马股份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博易智软213.3172万元出资额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川01执52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0日。 (7)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齐重数控95.6%股权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13日。

(8)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德煜4,490万元出资额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徐州德煜4,49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

(9)因卜丽君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3人合同纠纷案,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幻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极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超圣浩鸣(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营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海拓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1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夹克厨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助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视诀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聚兴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2019年8月28日至2022年8月27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未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衍视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法

执京01字第民初673号),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018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3日、 2018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4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进化时代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600万元出资额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法执京01字第民初673号),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科技谷(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时间为自2019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衍视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期限分别为自2020年04月29日至2023年04月28日、2020年06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数字幻想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云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夹克厨房(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梦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助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聚兴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京0106财保1676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4日。

(10)因卜丽君诉徐茂栋等合同纠纷案件(现已撤诉),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猫范(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影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风速科技有限公司、进化时代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闪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极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仕科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营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美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8)京0108民初38592号),冻结期限均为自2019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14日。 (11)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0,0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12)因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诉天马股份等11人借款合同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19)浙0784执2025号之一),冻结期限为自2019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

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持有的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万元出资额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公司涉及多起诉讼,公司对外债权被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况如下:

(1)因孔建肃诉天马股份等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对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31,532,886.49元(含案件受理费148,195元、申请执行费98,834.05元)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83号之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

(2)因蒋敏诉天马股份等6人民间借贷纠纷案,天马股份对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25,087,723.78元(含案件受理费83,180.5元、申请执行费92,395.33元)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浙0102执1313号之二)。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7月9日。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83,429.996.52544,372.34
欧元
港币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8,936.726.5258,311.20
欧元1,278,868.008.0310,262,915.70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超声微锻造辅助激光增材制造装备研制项目397,600.00递延收益
高档智能化木结构梁柱加工数控机床关键技术研究280,000.00递延收益
超大型立式铣车床双驱工作台技术研究300,000.00递延收益
用于海洋风电变桨偏航轴承加工的高档数控机床研制及产业化项目15,840,000.00递延收益
齐齐哈尔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递延收益
重型数控机床系统国产化300,000.00递延收益
标识解析齐重数控装备企业节点建设与应用201,120.00递延收益
超长型零件导轨表面感应淬火工艺研究200,000.00递延收益
基于5G通讯的智能机床开发4,500,000.00递延收益
立式铣车床工作台拖换系统技术研究ZDGG-20200670,000.00递延收益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退回5,743,555.32其他收益5,743,555.32
18年度首台产品奖补资5,0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0
黑龙江省财政厅企业专利奖补资金7,000.00其他收益7,000.00
2019年度首台套保险2,060,000.00其他收益2,060,000.00
收2019年科技企业奖励450,000.00其他收益450,000.00
收2018-2020年展会补贴280,000.00其他收益280,000.00
收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补贴)1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
科技成果转化资助3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励资金3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
稳岗补贴657,043.37其他收益657,043.37
增值税即征即退319,469.03其他收益319,469.03
洛阳轴研项目447,300.00其他收益447,300.00
成都天府新区2020年产业发展支持资金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成都天府新区产业扶持基金2,659,476.80其他收益2,659,476.80
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国库中心科技创新专利补贴2,000.00其他收益2,000.00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丧失控制权时处置价款与处丧失控制权之丧失控制权之丧失控制权之按照公允价值丧失控制权之与原子公司股
时点点的确定依据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日剩余股权的比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南京天马1,810,000.00100.00%股权转让2020年09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交割且支付购买价款8,976,399.28不适用
齐齐哈尔齐重餐饮有限公司200,000.00100.00%股权转让2020年12月11日签订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3,502.97不适用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设立日期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徐州鑫金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19/12/2681.15
徐州一泓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9/12/2681.15
徐州吉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9/12/2681.15
北京锦珑书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0/12/1081.15
北京瑞麟基石科技有限公司2020/7/301,937.00100
北京嘉信汇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2/26100
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5/192.30126100
上海郝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3/5100
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1/133,000.0096.77
Zengfu Holding Limited2020/8/19100

(2)不构成业务的企业合并

①2020年04月27日,公司以99.82万元的价格购买徐州睦德持有的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隽雅”)100%股权,购买时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徐州市晨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嘉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4%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2%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9%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为人民币10万元),因徐州隽雅及以上提及其所持有财产份额的企业不构成业务,该项交易形成不构成业务的企业合并。

②2020年04月27日,公司以7,175.25万元的价格购买徐州睦德持有的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令德仪”)100%股权,购买时江苏令德仪持有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泰元”)4.9625%的财产份额(对应投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因江苏令德仪不构成业务,该项交易形成不构成业务的企业合并。

③2020年04月27日,公司以3,909.96万元的价格购买徐州睦德持有的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弘”)99.76%的财产份额,购买时,徐州鼎弘持有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信”)99.68%的财产份额,持有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财产份额,持有徐州市晨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财产份额,因徐州鼎弘不构成业务,该项交易形成不构成业务的企业合并。

④2020年04月27日,公司以11,360.97万元的价格购买徐州睦德持有的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裕”)99.91%的财产份额,购买时徐州鼎裕持有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的财产份额,持有徐州市嘉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的财产份额,持有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的财产份额,持有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持有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财产份额,持有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00%财产份额,因徐州鼎裕不构成业务,该项交易形

成不构成业务的企业合并。

(3)股权稀释导致的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0年6月1日,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合聚力签订关于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协议约定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注册资本由原50万元增资至10,000万元,增资9,950万元由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850万元,新增股东四合聚力出资5,100万元,增资后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49%),四合聚力合计出资5,100万元(持股比例51%),因此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失去对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齐重数控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制造业95.5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喀什耀灼新疆自治区疏勒县新疆自治区疏勒县创业投资100.00%设立
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48.50%51.5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徐州咏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1.50%98.5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咏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99.57%0.43%设立
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投资管理100.00%设立
Galaxy internet (HK) Limited香港香港服务业100.00%设立
杭州天马星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市杭州市投资管理100.00%设立
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市杭州市投资管理100.00%设立
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喀什市喀什投资管理99.99%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信息技术服务66.67%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东蜂巢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照市日照市信息技术服务81.1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Galaxy internet Technology (HK) Limited香港香港服务业100.00%设立
Chenghe Jishi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服务业99.99%设立
Holdings Limited
黑龙江省齐一智能机床研究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研究和试验发展95.5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齐齐哈尔重型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制造业80.8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齐齐哈尔齐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房地产开发经营95.59%设立
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信息技术服务66.6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都热热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信息技术服务66.6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文化传媒81.15%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徐州舒窈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月皓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骏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鸿洋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维河文化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泽润凯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一泓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鑫金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徐州吉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81.15%设立
北京锦珑书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文化体育业81.15%设立
徐州赫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81.15%不构成业务收购
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武汉市武汉市投资管理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合伙)
天风瑞博(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市武汉市投资管理49.92%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磐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睢宁鼎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信息技术服务100.00%设立
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江苏令德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互联网和相关服务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嘉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辉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晨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徐州市正隆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市徐州市商务服务业100.00%不构成业务收购
嘉兴翎贲宸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市嘉兴市投资管理96.77%设立
北京嘉信汇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市北京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郝沧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市上海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市上海市商务服务业100.00%设立
北京瑞麟基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100.00%设立
Zengfu Holding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服务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齐重数控4.41%3,042,408.320.0014,729,751.58
热热文化33.33%26,725,801.78111,176,485.66
中科华世18.85%5,508,808.6422,275,114.13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齐重数控770,395,261.47517,269,719.161,287,664,980.63745,871,441.3553,049,463.35798,920,904.70781,727,731.25444,202,769.481,225,930,500.73762,952,357.5436,385,511.84799,337,869.38
热热文化357,281,186.3749,184,598.00406,465,784.3771,238,905.501,393,054.4072,631,959.90283,095,258.2516,629,693.97299,724,952.2227,388,350.6627,388,350.66
中科华世145,913,508.3371,506,336.33217,419,844.6698,762,319.01260,000.0099,022,319.0188,532,162.4268,590,358.55157,122,520.9757,065,823.4057,065,823.40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齐重数控323,474,998.8761,838,495.3861,838,495.38-157,796.37235,441,445.98-507,810,857.92-507,810,857.9227,151,995.58
热热文化205,510,082.5280,177,405.3680,177,405.36100,874,520.83124,282,797.3944,586,686.2344,586,686.236,442,278.66
中科华世179,491,063.1329,224,449.0429,224,449.0412,612,950.36124,352,538.1222,541,799.7522,541,799.7517,549,257.35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0年1月,北京蜂巢的少数股东将其持有的北京蜂巢44.13%股权比例转让给公司附属企业北京热热,转让价为1元。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1.00
--现金1.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8,365,862.79
差额8,365,863.79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8,365,863.79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制造、维修、改造等46.84%权益法
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市泰兴市材料制造10.42%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流动资产84,853,761.42108,166,294.22
非流动资产316,478,830.93120,467,356.40
资产合计401,332,592.35228,633,650.62
流动负债57,194,391.6289,290,645.09
负债合计66,049,085.4589,290,645.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35,283,506.90139,343,005.5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05,754,084.9414,384,293.65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28,081,612.6932,525,863.08
营业收入103,640,792.10130,452,155.51
净利润50,967,189.756,892,908.26
综合收益总额50,967,189.756,892,908.26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5,003,497.19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444.38
--综合收益总额-444.38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93,052,284.02118,309,871.57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3,373,413.10-54,371,926.23
--综合收益总额-3,373,413.10-54,371,926.23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3,774.6913,774.69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力求减少各种风险对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于中国境内的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包括美元外币项目结算,因此海外业务的结算存在外汇风险。此外,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2020年12月31日及2020年01月01日,本公司内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各所属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外币项目2020.12.31
美元项目欧元项目合计
货币资金544,372.34544,372.34
应收账款58,311.2010,262,915.7010,321,226.90
合计602,683.5410,262,915.7010,865,599.24
外币项目2019.12.31
美元项目欧元项目合计
货币资金1,068,226.721,068,226.72
应收账款33,224.159,994,992.8510,028,217.00
合计1,101,450.879,994,992.8511,096,443.72
应付账款48,934,175.121,718,493.8750,652,668.98
合计48,934,175.121,718,493.8750,652,668.98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而风险。

2.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目前市场状况等其它因素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获得多家国内银行及金融机构提供最高为人民币10,20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其中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00.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1,351,426,083.93元(2019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398,183,835.74元),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三年三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89,123,896.7889,123,896.78
应付账款219,574,521.42219,574,521.42
其他应付款418,986,211.069,820,000.00428,806,211.0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0,348,647.0130,348,647.01
其他流动负债138,754,804.29138,754,804.29
长期借款40,480,000.0010,120,000.0050,600,000.00
长期应付款8,921,978.468,921,978.46
其他非流动负债838,800,000.00838,800,000.00
合计1,735,588,080.5650,300,000.0010,120,000.008,921,978.461,804,930,059.02

(续)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三年三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47,000,000.0047,000,000.00
应付票据4,538,000.004,538,000.00
应付账款247,582,790.42247,582,790.42
其他应付款450,995,309.4139,280,000.009,820,000.00500,095,309.4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228,647.0120,228,647.01
其他流动负债179,900,000.00179,900,000.00
长期借款30,360,000.0040,480,000.0010,120,000.0080,960,000.00
长期应付款10,480,011.8410,480,011.84
其他非流动负债42,118,491.53842,800,000.00884,918,491.53
合计992,363,238.37912,440,000.0050,300,000.0020,600,011.841,975,703,250.21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57,279,780.94587,675,783.11644,955,564.05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7,279,780.94587,675,783.11644,955,564.05
(2)权益工具投资57,279,780.94587,675,783.11644,955,564.05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3,287,700.001,000,000.00224,287,700.00
应收款项融资63,729,676.4063,729,676.4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57,279,780.94810,963,483.1164,729,676.40932,972,940.45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计量日能够取得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使用估值技术,所有对估值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参数均采用可直接或间接观察的市场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交易的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睢宁县技术服务100000万元20.88%20.88%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2021年3月16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实际控制人。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其他说明 本年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十二、5关联方交易。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喀什星河原控股股东
徐茂栋原实际控制人、董事(2019年7月22日离任董事)
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受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
星河空间受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
星河互联集团受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
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
星河互联控股有限公司受原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
成都天马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成都天马精密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德清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南京天马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贵州天马虹山轴承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杭州天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附属企业
北京云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苍穹之下之投资单位
闪惠科技本公司联营企业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联营企业
徐州睦德董事长武剑飞控制的公司
武剑飞董事长、总经理
陈友德董事(2020年2月10日补选董事)
姜学谦董事、副总经理
李武董事(2020年7月31日离任董事)
侯雪峰董事(2020年8月17日补选董事)
海洋独立董事
高岩独立董事
孔全顺独立董事
李光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张勇监事
王琳监事(2020年2月10日补选监事)
武宁董秘
陈莹莹财务总监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成都天马精密采购货物0.0080,450,851.44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采购货物306,237.79400,000.0094,929.58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67,749.24300,000.0019,083,970.58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设备0.0014,189,581.48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0.001,284,482.80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采购货物224,240.001,019,919.09
成都天马采购货物0.00212,389.38
湖州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采购货物10,908.9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都天马精密销售商品-2,923,796.83177,229,915.53
成都天马精密提供劳务64,440,293.10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912,346.0648,020,960.93
贵州天马虹山轴承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0,796.46
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销售商品76,224.12
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备件9,044.25
成都天马机床产品-6,410,256.4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受托/承包资产类型受托/承包起始日受托/承包终止日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受托方/承包方名称委托/出包资产类型委托/出包起始日委托/出包终止日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成都天马精密房屋3,064,285.65
成都天马精密设备3,697,285.36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费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成都天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7,733,225.85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0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喀什星河及徐茂栋200,000,000.002017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16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拆出
喀什星河84,031,126.272020年01月01日2021年04月30日拆借金额为违规借款所致,利息为本期产生的以前年度占用资金利息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11,232.882020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22日对联营企业的财务资助本期产生的资金利息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3,113,972.602020年03月31日2021年03月31日对联营企业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779,452.052020年08月18日2023年08月17日对联营企业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923,400,000.00
德清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1,810,000.00
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无形资产15,000,000.00
徐州睦德收购徐州鼎裕99.91%财产份额113,609,700.00
徐州睦德收购徐州鼎弘99.76%财产份额39,099,600.00
徐州睦德收购江苏令德仪100%财产份额71,752,500.00
徐州睦德收购徐州隽雅100%股权998,200.0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4,826,041.684,553,124.10

(8)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向齐重数控之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9,950万元,其中四合聚力增资额为5,100万元,其将持有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51%股权;齐重数控增资4,850万元,连同原出资50万元,合计出资4,900万元,其将持有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49%股权。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由原来的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2020年9月,齐重数控对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239.30万元,共对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投资7,193.30万元,持股比例为49%。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成都天马精密4,352,417.36435,241.7420,435,973.911,021,798.70
应收账款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11,653,541.45582,677.07
应收账款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1,527,864.00458,359.20
应收账款杭州天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194,000.00194,000.00
应收账款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993,429.63298,028.89
应收账款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86,133.264,306.66
其他应收款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708,553.34229,033.343,978,909.00622,749.00
其他应收款喀什星河591,981,963.21931,410,836.9826,296,500.00
其他应收款闪惠科技203,884.0061,165.20
应收票据成都天马10,000,000.005,000,000.00
应收账款成都天马20,000,000.001,000,000.00
其他应收款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6,105,753.425,860,342.4641,101,095.892,055,054.79
其他应收款南京天马41,572,190.443,900,874.21
应收款项融资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7,586,317.19
应收款项融资成都天马精密1,956,038.36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北京天马轴承有限公司1,199,228.05853,179.35
应付账款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80,768.50
合同负债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452,774.89
应付账款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634,756.221,067,447.27
应付账款成都天马5,543,746.14
应付账款成都天马精密1,165,929.33
其他应付款杭州天马数控设备有限公司5,460.00
其他应付款徐州睦德7,001.00
其他应付款成都天马33,628,706.3776,200,000.00
其他应付款星河空间68,598.57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41,209,5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7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7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间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间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披露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2)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首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期间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0万元; 2、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00.00万元; 2、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2.50亿元。
预留授予的股权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00.00万元;
2、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2.50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2021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8,000.00万元; 2、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9.50亿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0万元; 2、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00.00万元; 2、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2.50亿元。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4,000.00万元; 2、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2.50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2021年、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8,000.00万元; 2、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19.50亿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授予日股票交易收盘价/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计算。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的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以及对应的股票份额数量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数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2,080,245.19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2,080,245.19

其他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373.6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相关参数取值如下:

(1)行权价格:首次股票初始行权价格为1.05 元/股;

(2)股票授予日市价:2.16元/股;

(3)股票各期解锁期限:1 年期、2 年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2,747.3万股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根据布莱克-斯科尔斯定价模型计算。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喀什星河及徐茂栋在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在未经过本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及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本公司的名义与债权人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以本公司名义对外借款或由本公司对徐茂栋控制的公司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5月及以后,公司陆续收到相关法院/仲裁机构应诉通知。相关债权人要求本公司还款或对徐茂栋及其控制的公司所欠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违规借款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①2018年6月19日,向发军就其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涉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向发军借款 2,000.00万元。2017年12月1日,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世界收到向发军汇入的借款2,000.00万元,该借款已逾期。向发军要求本公司返还2,00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2019年8月1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向发军借款本金1,940.00万元,支付利息112.80万元,并应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940.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自2018年6月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019年9月4日,公司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诉讼过程中,公司判断,认为很可能承担责任。

②2017年9月7日,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前海汇能借款1.00亿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00%,2017年9月8日,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互联”)收到前海汇能汇入的借款2,500.00万元。2019年8月23日,公司公告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3161号《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前海汇能就该其与公司等8名被告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起了诉讼。2020年5月19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前海汇能借款本金2,500.00万元,并应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2,50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8年4月27日起计至清偿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 2020年6月5日,公司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诉讼过程中,公司判断,认为很可能承担责任。

③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祥云小贷借款7,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0天,借款利率为日息0.20%,2017年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世界收到祥云小贷合计汇入的7,000.00万元。2019年11月22日,公司公告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京01民初439号《民事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祥云小贷就其与公司等3名被告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起了诉讼。2020年12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驳回祥云小贷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3,333元,由祥云小贷承担。祥云小贷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诉讼过程中,公司判断,认为很可能不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公司年末对上述三项违规借款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共74,200,909.69元。

(2)违规担保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2018年10月31日,北京佳隆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隆房地产”)就其与星河世界、公司等的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涉合同约定星河世界向佳隆房地产借款2.00亿元,期限为90日,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24.00%。本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该项借款目前已逾期。佳隆房地产要求星河世界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9月6日,公司公告收到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8)京 03 民初 477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公司认为,在法律规定和诉讼实践中,尤其是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为他人提供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立法意图和导向,该等违规担保合同被认定不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极大,公司无需按该等合同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极大。

综上所述,公司本年度对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不计提预计负债。

(3)其他未决诉讼和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①2018年9月20日,卜丽君就其与喀什基石、徐茂栋、星河世界股权转让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判决喀什基石、徐茂栋、星河世界向卜丽君支付现金1.624亿元;②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和相关保全费由喀什基石、徐茂栋、星河世界承担。2019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喀什基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卜丽君支付补偿款1.624亿元。徐茂栋对喀什基石的该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9年10月,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公司判断,很可能承担责任。

②2020年5月21日,公司公告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卜丽君以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子公司喀什基石及公司关联方。原告:卜丽君,被告一:喀什基石,被告二:徐茂栋,被告三: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年业绩补偿金人民币4,996.63万元(暂算至2019年11月1日,具体按被告一向原告实际支付补偿金之日);2、请求判决被告二和被告三对上述现金补偿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目前该案尚未判决。公司判断,很可能承担责任。

③孙涛勇、游凤椿、方桐舒、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诉公司及星河世界合同纠纷案

2019年2月,孙涛勇、游凤椿、方桐舒、上海盟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盟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微盟股东”)就其与公司及星河世界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李顺风、北京奕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华映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八二五新媒体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列为该案的第三人,要求判令变更《关于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交易终止之协议书》第一条、《关于上海微盟企业有限公司交易终止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付款时间为原告一孙涛勇收到《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减持转让对价以及差额补足部分后2个工作日内,并要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公司及星河世界承担。目前,一审法院已判决公司不承担责任。

④孙涛勇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

2020年3月27日,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19)浙01民初4113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孙涛勇就其与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为:①公司向孙涛勇赔偿因证券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246,567,337.10元;②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目前,该案尚在二审管辖权异议审理中。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孙涛勇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之法律

意见书》,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就原告诉天马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杭州中院很大可能驳回其诉讼请求。公司判断,很可能不承担责任。

⑤杨爱薇、赵亮仁等中小股东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

公司2020年陆续收到杨爱薇、赵亮仁等中小股东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的相关诉讼资料,涉案金额共计26,282,567.09元,公司判断,很可能承担部分责任。

⑥杜京与子公司中科华世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2018年9月10日,杜京就其与中科华世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如下:请求判决中科华世经济赔偿1,000,0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100,000.00元、维权开支101,990.00元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20年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1、被告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书籍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杜京经济损失200,000.00元;2、被告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书籍出版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杜京合理费用50,000,00元;3、案件受理费15,168.00元,由被告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书籍出版社负担10,000.00元,由原告杜京负担5,618.00元。中科华世已提起上诉,截止审计报告日暂无结果。公司判断,很可能承担责任。

⑦子公司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融鼎坤”)与刘二强(被告一)、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合同纠纷案

天融鼎坤作为原告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该案件已于 2020 年 10 月 9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鄂 01 民初 738 号。天融鼎坤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股份回购款人民币18,043.0294 万元(股份回购款为原告支付的投资款 1.28 亿元及分别以投资款 1.1 亿元、18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0%计算自原告支付投资款之日起至原告收回全部股份回购价款之日止的款项之和,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 18,043.0294万元);2、判令被告一自宽限期届满之日(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为宽限期)起,就逾期支付部分,按千分之一每日向原告支付逾期股份回购款的违约金;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因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目前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综上,公司年末对上述未决诉讼和或有事项计提预计负债253,989,815.8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00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占用资金的偿还情况

(1)占用资金的确认

因违规借款合同纠纷案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本次偿还前余额为44,662,518.68元(逾期利息计算至占用资金偿还日2021年4月16日)。因2018年事项产生的实际损失,本次偿还前的本金余额为505,740,000.00元,利息为49,468,800.52 元(逾期利息计算至占用资金偿还日2021年4月16日)。以上两项共计应偿还金额为599,871,319.20元。

(2)预先偿还的预计可追偿款的确认

因向发军与前海汇能违规借款案确认的预计可向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追偿款为76,744,832.88元(逾期利息计算至占用资金偿还日2021年4月16日)。 (3)因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附属机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基石”)不再为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目前喀什基石涉及的原告卜丽君诉喀什基石等主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未决)的生效司法裁判不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暨喀什基石因该等案件的败诉不会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该等或有资金占用的情形业已消除。

(4)占用资金的偿还

①2020年偿还占用资金

2020年04月0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6%财产份额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1%财产份额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喀什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议案》;

2020年4月,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德煜”)与徐州睦德签署《关于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0]第 S020 号)为定价依据,作价7,175.25万元。收购徐州睦德持有的南京宏天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令德仪)100.00%的股权。交易价款由公司喀什星河代徐州德煜向徐州睦德支付,且徐州睦德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支付安排。

2020年4月,徐州德煜与徐州睦德签署《关于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锋”)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 01028号)为定价依据,作价99.82万元。收购徐州睦德持有的徐州隽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隽雅”)100.00%的股权。交易价款由公司喀什星河代徐州德煜向徐州睦德支付,且徐州睦德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支付安排。

2020年4月,徐州德煜与徐州睦德签署《关于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76%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锋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 01029 号)为定价依据,作价3,909.96万元。收购徐州睦德持有的徐州市鼎弘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弘”)99.76%财产份额。交易价款由公司喀什星河代徐州德煜向徐州睦德支付,且徐州睦德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支付安排。

2020年4月,徐州德煜与徐州睦德签署《关于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1%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锋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 01031号)为定价依据,作价11,360.97万元。收购徐州睦德持有的徐州市鼎裕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裕”)99.91%财产份额。交易价款由喀什星河代徐州德煜向徐州睦德支付,且徐州睦德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支付安排。

2020年4月,星河互联、喀什耀灼及喀什星河签署《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星河互联将所持有的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即繁星投资项目管理平台系统V2.3、繁星投资项目移动管理系统V2.0、投资行业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 V1.1、星河投资数据分析验证平台系统 V1.0转让给喀什耀灼。交易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锋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20)第 01030号)为定价依据,作价1500万元。本次交易的价款由喀什星河代喀什耀灼向星河互联支付,无论日后喀什星河与星河互联的债权债务如何安排是否及何时清结,星河互联均不再向喀什耀灼主张任何形式的支付义务。

2020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以上交易,以上股权、财产份额及著作权转让协议生效。

2020年04月27日,公司已收到徐州睦德代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偿还的现金18,300.00万元。

②2021年偿还占用资金

2021年03月0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关于公司全资附属机构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机构控制的资产的议案》。

2021年4月,徐州赫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赫荣”)、徐州市德煜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德煜”)、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智能”)分别或共同收购徐州睦德所持有的徐州彤弓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彤弓”)100%的股权(对应底层资产为金华手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徐州仁者水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仁者水”)100%的股权(对应底层资产为山东中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9%的股权)、徐州市鼎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晟”)94.12%的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以及徐州睦德的全资附属机构徐州隽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隽德”)所持有的徐州鼎晟5.88%的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以下合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价款合计67,627.09万元,其中,徐州彤弓100%股权作价24,972.89万元;徐州仁者水100%股权作价40,954.20万元;徐州鼎晟100%财产份额作价1,700万元。其中,本次交易价款中对应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59,867.03万元由喀什星河代付,徐州睦德及指定徐州隽德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付款安排;本次交易价款中对应未来可能形成喀什星河、徐茂栋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7,627.77万元系徐州睦德主动提前向公司履行代偿义务,且不在现时和未来向公司主张交易对价,该等额度对应的交易对价在确定形成资金占用时点由徐州睦德向喀什星河主张。以上资金占用金额暂计息至预计交割日2021年4月16日,因交割日提前或延后导致孳息的差异,由各方另行协商差额结算事宜。

2021年04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资产收购的议案,交易对价共计67,627.09万元由喀什星河代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向出售方支付,以消除喀什星河占用资金。审议通过出售资产相关议案,因杭州天马诚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附属机构喀什基石不再为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目前喀什基石涉及的原告卜丽君诉喀什基石等主体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未决)的生效司法裁判不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暨喀什基石因该等案件的败诉不会对公司形成资金占用,该等或有资金占用的情形业已消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资产转让协议》项下相关资产已过户至公司附属机构徐州德煜、徐州赫荣的名下,且徐州睦德已向公司补充偿还现金345,252.08元。故公司原控股股东和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形成的已确认的资金占用金额已全部偿还完毕,并预先完成了前海汇能案及向发军案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或有资金占用金额的清偿。

2.恒天基金案

2017年,恒天融泽作为优先级合伙人、星河之光作为普通合伙人、喀什耀灼作为劣后级合伙人共同签署《合伙协议》,

成立了星河基金。2017年7月,恒天融泽与公司签署了《差额付款合同》。截至2017年12月,恒天融泽向星河基金实缴出资90,080.00万元。2018年5月,恒天融泽就其与公司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提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差额补足义务。2019年3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向恒天融泽支付差额补足义务本金9.008亿元及差额补足款收益(按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10.015%×各期实缴出资义务之日至清算日实际存续天数/365-79,280,976.36元)、违约金(按差额补足款本金+差额补足款收益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019年3月20日,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11月11日与恒天融泽签订《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如下: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3月30日,公司与恒天融泽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年2月3日,公司与恒天融泽签署了《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2款修订为:

“原由喀什耀灼持有的诚合基金全部劣后级有限合伙份额由乙方的附属机构星河企服质押予甲方,甲方确认,喀什耀灼不再承担其与甲方签署的《基金份额质押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且喀什耀灼不因《基金份额质押协议》的履行对甲方负有任何违约责任,由甲方与星河企服另行签署《基金份额质押协议》。”

(2)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3款修订为:

“基于本协议签署时,星河企服为诚合基金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持有人,甲方同意,由星河企服将其持有的诚合基金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质押予甲方,星河企服应不晚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该等份额质押予甲方,并于前述时限内签署质押协议、办理出质登记法律手续;若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合伙份额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应于前述时限届满后十日内办理质押公证。”

(3)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4款修订为:

“乙方或乙方的附属机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诚合基金持有的喀什诚合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予甲方,并于前述时限内签署质押协议、办理出质登记法律手续;若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应于前述时限届满后十日内办理质押公证。”

(4)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6款修订为:

“本条约定的任一或全部质押担保,如证券监管法规或乙方章程要求,由乙方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条约定的任一或全部质押担保被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否决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其他义务。且,若任一或全部质押担保该等决策程序被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否决,乙方应于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5)原《和解协议》第二条增加第7款,内容如下:

“乙方附属机构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 公司 31%股权以及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37.73%股权,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不得进行转让或设立担保权利等处分行为及权利负担行为。”

(6)原《和解协议》第二条增加第8款,内容如下:

“乙方附属机构徐州赫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864%股权、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重庆市园林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园林”)9.23%股权、天风瑞博(武汉)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润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润钰”)20.88%股权以及乙方持有的博易智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8.559%股权、徐州市鼎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厦门象形远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75%的股权、徐州市鸿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北京新锐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32%的股权、徐州市荣晋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0.83%的股权、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常州威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常州网拍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徐州隽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环球雅途集团有限公司0.5445%的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让或设立担保权利等处分行为及权利负担行为。若甲方书面同意前述转让的,乙方应将转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向甲方偿付《和解协议》项下的差额补足义务的本金及收益差额补足款,且甲方同意,该等价款优先扣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差额补足义务的本金。其中,天融鼎坤(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重庆园林9.23%股权及天风瑞博(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润钰20.88%股权,乙方应于重庆园林及江苏润钰其他股东同意且满足重庆园林及江苏润钰所属登记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条件后优先将前述股权质押予甲方。”

(7)原《和解协议》第二条增加第9款,内容如下:

“除乙方持有的博易智软(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外,乙方确保本条第7、8款约定的附属机构持有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且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权利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若甲方同意就本条第7、8款所涉股权进行转让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股权过户的变更登记手续。”

(8)原《和解协议》第二条增加第10款,内容如下:

“乙方向甲方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前,天马股份和/或喀什耀灼和/或天马股份控制的附属机构作为诚合基金的合伙5 人收到诚合基金的任何收益分配款项的,或,乙方的附属机构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Zengfu Holding Limited所投项目实现退出取得投资收益的,在收到前述款项后30日内,乙方应确保星河企服将与前述收益分配总款项等额的资金向星河基金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当前述收益分配超过星河企服对星河基金的认缴出资金额,星河企服应依据前述超出认缴出资额的收益分配等额增加其在星河基金的认缴出资,并在收到前述款项后30日内履行实缴出资义务。本条约定的星河企服的实缴出资等额冲减其在《和解协议》第三条项下的实缴出资义务,及,甲方据此取得星河基金对其分配投资本金或投资收益的,等额冲减乙方在《和解协议》第一条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差额补足义务的本金。”

(9)原《和解协议》第三条修订为:

“乙方应确保星河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于本协议签署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前按照《合伙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定向星河基金履行剩余全部实缴出资义务。”2021年3月5日,公司与恒天融泽签署了《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甲方: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删除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2款。

(2)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3款修订为:“鉴于星河企服为诚合基金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持有人,且星河企服拟将其所持有的诚合基金99.9399%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166,362.6万元)转让予徐州鼎坤,在星河企服持有的诚合基金99.9399%财产份额全部工商登记至徐州鼎坤名下后,乙方应促使徐州鼎坤将届时其持有的诚合基金的全部有限合伙份额质押予甲方,为乙方在《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差额补足款支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星河企服与甲方签署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合同》自徐州鼎坤与甲方签署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质押登记之日起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负有违约责任。徐州鼎坤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和甲方签署关于前述财产份额

的质押合同,并于2021年4月15日前办理完毕质押登记,若截至2021年3月31日,无论任何原因质押合同未签署,或截至2021年4月15日,前述质押登记未办理完毕,乙方确认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2018)京民初82号《民事判决书》。

(3)原《和解协议》第二条第4款修订为:“乙方应保证徐州鼎坤在2021年4月15日前,将诚合基金持有的喀什基石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为乙方在《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项下差额补足款支付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于前述时限内签署质押协议、办理出质登记法律手续。若前述质押登记未办理完毕,乙方确认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2018)京民初82号《民事判决书》。”

(4)原《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新增的第二条第10款修订为:“乙方向甲方履行完毕《和解协议》及《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的全部付款义务前,乙方的附属机构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Zengfu Holding Limited所投项目实现退出取得投资收益的,在收到前述款项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确保上海增福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Zengfu Holding Limited将前述投资收益扣除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手续费、汇兑损益、评估费(若有)和审计费(若有)等费用后分配予星河基金,并确保星河基金应将该等款项全额分配予甲方,甲方据此取得的款项等额冲减乙方在《和解协议》第一条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差额补足义务的本金。徐州鼎坤作为诚合基金的份额持有人收到诚合基金的任何收益分配款项的,徐州鼎坤应于收到前述款项后30日内支付予甲方,甲方收到的该等款项等额冲减乙方在《和解协议》第一条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差额补足义务的本金。乙方应于徐州鼎坤向甲方支付该等款项后30日内向徐州鼎坤进行偿还,支付方式为货币资金”。

3.与孔建肃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6月21日,孔建肃就其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涉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孔建肃借款1.00亿元,借款期限为4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00%。2017年12月15日,本公司关联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世界”)收到孔建肃汇入的借款5,000.00万元,最终剩余应还款额3,500.00万元,该借款已逾期。孔建肃要求本公司返还3,50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2019年7月19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星河世界、喀什星河、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睿鸷”)与本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孔建肃借款本金20,438,376.55元,支付利息604,751.96元,并应支付自2018年5月2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019年8月6日,公司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5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2月3日,公司与孔建肃、天瑞霞光、亿德宝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为:各方一致确认同意,就生效判决的全部付款义务达成和解,公司作为本案的共同借款人之一,就生效判决的全部付款义务,应向孔建肃偿还的款项共计1,485.00万元,应于2021年2月5日前向孔建肃全额支付。公司已于2021年2月4日向孔建肃支付1,485.00万元,至此公司已履行该案的全部付款义务。

4.出售资产事项

2021年03月0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本公司拟将其全资附属机构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之光”)和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企服”)合并持有的诚合基金100%财产份额分别出售给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的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冠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冠爵”)和徐州市鼎坤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鼎坤”)(以下简称“出售资产交易”),以及,根据交易安排,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完成后,诚合基金委托星河之光继续担任其基金管理人。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价款合计人民币13,285.14万元,其中星河之光持有的诚合基金0.0547%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款为7.26万元,星河企服持有的诚合基金0.0054%财产份额转让价款为0.72万元,星河企服持有的诚合基金99.9399%财产份额的转让价款为13,277.16万元,徐州冠爵和徐州鼎坤按照约定以货币方式分别向星河之光、星河企服支付交易价款。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资产出售的议案。

5.与信融财富担保纠纷案

2018年10月30日,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融财富”)就其与拉萨市星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穹之下”)、北京星河赢用科技有限公司、喀什星河、食乐淘、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所涉协议约定信融财富向前述主体合计借款4,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月利率为0.85%,本公司均作为第三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借款目前已逾期。信融财富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案已于2020年5月30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裁决,为终局裁决,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

信融财富以相关仲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且事实认定错误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相关仲裁裁决。

2021年4月10日,公司已公告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6份《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信融财富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规定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6.天诺财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与天诺财富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公司向天诺财富转让喀什耀灼58.94%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294,700,000.00元,剩余标的资产回购义务179,900,000.00元已逾期。2019年6月11日,天诺财富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仲裁庭裁决公司向天诺财富支付收益权回购价款197,010,289.00元及回购价款资金占用损失。2019年11月8日,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天诺财富支付股权收益权回购价款人民币197,010,289.00元,并按照年化9.511%的利率标准,向天诺财富赔偿回购价款资金占用损失,具体为:

计算起始日计算基数
2018/9/2264,800,000.00
2018/9/2950,400,000.00
2018/10/1318,800,000.00
2018/10/2013,200,000.00
2018/10/2729,700,000.00
2018/11/33,000,000.00

前述资金占用损失均应计算至实际支付回购价款之日。

2020年5月6日签署和解协议书及2020年5月29日签署补充协议。和解协议内容如下:1.各方确认,就本案生效裁决而言,天马轴承按本协议约定应向天诺财富偿还的金额共计人民币190,694,000元,其中本金179,900,000元,利息10,794,000元;2.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天马轴承按以下进度及期限向天诺财富偿付上述款项:(1)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天马轴承应向天诺财富支付应还款总额的34%,即人民币64,835,960元,其中本金61,166,000元,利息3,669,960元;(2)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天马轴承应向天诺财富支付应还款总额的34%,即人民币64,835,960元,其中本金61,166,000元,利息3,669,960元;(3)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天马轴承应向天诺财富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即人民币61,022,080元,其中本金57,568,000元,利息3,454,080元。3.为确保天马轴承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天马轴承、徐州慕铭同意将徐州慕铭所持有的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质押给天诺财富,对天马轴承在本协议项下的支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天诺财富、徐州慕铭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不晚于2020年5月28日前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64,835,960.00元。

2021年4月21日,公司与天诺财富签署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截止本协议签署日,公司剩余未还款项金额总计95,000,000.00元。天诺财富同意,对于公司在《执行和解协议书》及《补充协议》项下尚未清偿的款项,公司应按如下约定按期向天诺财富偿还:

偿还时间偿还金额(单位:元)
2021年4月30日前5,000,000.00
2021年5月31日前5,000,000.00
2021年6月30日前10,000,000.00
2021年7月31日前5,000,000.00
2021年8月30日前5,000,000.00
2021年9月30日前10,000,000.00
2021年10月31日前5,000,000.00
2021年11月30日前5,000,000.00
2021年12月31日前10,000,000.00
2022年1月30日前5,000,000.00
2022年2月28日前5,000,000.00
2022年3月31日前10,000,000.00
2022年4月30日前5,000,000.00
2022年5月31日前10,000,000.00
合 计95,000,000.00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四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分部、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分部及传媒业务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机床、创投与资产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及图书。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高端装备制造业务分部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分部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分部传媒业务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332,355,151.394,339,622.02202,209,197.59174,281,731.09-8,017,905.54705,167,796.55
主营业务成本264,628,617.512,741,837.23129,155,712.21124,659,610.46-9,628,701.10511,557,076.31
资产总额1,287,664,980.636,241,019,584.96406,465,784.37217,419,844.66-3,709,801,669.424,442,768,525.20
负债总额798,920,904.703,582,148,269.3772,631,959.9099,022,319.01-1,875,038,311.232,677,685,141.75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浙商基金

2017年2月,浙商资管作为优先级合伙人、诚合资管作为普通合伙人、喀什耀灼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一起成立了诚合基金。2017年3月,浙商资管、诚合资管与公司签署了《份额转让协议》。2017年6月,浙商资管向诚合基金实缴出资116,264.00万元。2018年5月,浙商资管就其与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受让浙商资管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2019年1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向原告浙商资管支付转让价款1,173,801,344.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转让价款1,173,801,344.0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自2018年5月10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计付之日止,应扣除已支付的42,785,152.00元款项)。2019年2月17日,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6月28日与浙商资管签订《协议书》达成和解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2019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19年6月28日与浙商资管签订《协议书》。2020年3月,公司与浙商资管签署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对《协议书》中约定的本金、律师费、管理费、托管费和相应税费的支付作了补充约定。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6月10日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为:

甲方(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浙商聚金浙银杭州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乙方(被告):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确认,在乙方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视为乙方已经按照2019年6月28日签署的《协议书》第一条至第三条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

(1)乙方于2020年5月30日16时,前向甲方支付1000万元。该1000万用以清偿乙方对甲方所欠本金。(2)乙方于2020年6月30日16时前,向甲方支付900万元。该900万用以清偿乙方对甲方所欠本金。(3)乙方于2020年7月30日16时前,向甲方支付800万元。该800万用以清偿乙方对甲方所欠本金。(4)乙方于2020年8月30日16时前,向甲方支付700万元。该700万按照本金、律师费、利息的顺序进行清偿。(5)乙方于2020年9月30日16时前,向甲方付清全部的应付利息。(6)乙方已按时足额支付截至2020年9月30日诚合基金的托管费和浙商聚金浙银杭州1号定向资管计划的管理费、托管费和相应税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上述所有款项,至此公司已履行完毕该案所有义务。

2.步森股份放弃追偿

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金融”)与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及其他相关方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以下简称“德清案”),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德清金融借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其他违约金,步森股份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9年12月,步森股份向德清中小企业金融公司偿还款项30,000,000元,并支付执行费用86,547.86元,依据法律规定及判决判定,步森股份就该等款项享有对公司的追偿权。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步森股份出具的《放弃追偿承诺函》,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因履行德清案项下清偿责任而对公司享有的全部追偿权利、权力或权益。

3.投资博易智软纠纷案

2018年5月,因公司未能按《关于博易智软(北京)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博易智软原股东中的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合九鼎分别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本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截至2019年1月,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分别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公司应支付未付股权转让款本金及相应的违约金。除上述股东外,博易智软原股东中有20名股东分别向公司发出解除《股权转让协议》通知。依据协议约定,公司对其中有19名股东可能存在违约责任。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与工银瑞信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分别与其他26名股东签署和解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①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5名股东

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已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公司未按期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就前述股权转让纠纷,公司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徐晓东签署《和解协议书》,协议各方同意,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于2020年4月20日出具的《估值报告》,于估值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博易智软的股权价值为29,112万元。由于博易智软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2019年收入及利润较以前年度大幅下降,导致估值降低。根据该《估值报告》,以博易智软全部股权价价值29,112万元依据,公司将其持有的博易智软的部分股权抵偿其对前述5名股东的等额债务,并在该等抵债涉及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各股东名下之日完成抵销,且,对于《裁定书》或《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未被抵偿的剩余债务,予以全部豁免。在该情形下,视为公司已完全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截至2020.6.28公司尚未支付款项公司用于抵偿的持有博易智软的比例抵偿金额豁免金额
1云合九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589,354.280.2902%844,884.481,744,469.80
2北京浦和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42,396.240.9130%2,658,061.834,984,334.41
3天津天创鼎鑫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6,683.600.3639%1,059,427.552,017,256.05
4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771,059.082.6087%7,594,432.3514,176,626.73
5徐晓东2,351,610.400.3055%889,313.371,462,297.03
合计37,431,103.604.4813%13,046,119.5824,384,984.02

截至和解协议签署日,公司共持有博易智软8.5559%股权,但因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等9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件,该等股权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执行通知文书为【2018】浙民初21号),公司无法将该等股权用于和解协议的项下的抵债。基于此,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与博易智软的控股股东李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304.625万元受让李凯持有的博易智软4.4814%股权(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抵债的估值相同),并指定李凯直接将该等股权分别过户至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名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和解协议的相关约定将相应股权分别过户至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名下,公司已经全面履行与云合九鼎、浦和赢、天创鼎鑫、天创保鑫和徐晓东签署的相关和解协议项下义务。依据公司与李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于2020年6月29日向李凯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304.625万元。

②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1名股东

尚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东共21名,具体为李凯、张忻、张麾君、石中献、唐力、周海荣、苏忠慧、龚依羚、苏慕勤、柴磊、安奇慧、曹述建、支宝宏、张科、伊周琪、戈文奇、陈刚、张强、魏冰梅、上海霆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明石科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已向该等股东合计支付7,663.02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尚应支付46,845.3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因公司违约且部分守约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备忘录

的约定,截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应对该等股东应支付违约金合计9,452.32万元。

2020年6月28日,公司与上述21名股东分别签署《协议书》,一致同意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终止,即各股东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对公司享有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公司支付应付且未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承担不限于违约金等违约责任等全部权利均终止,公司亦不再要求各股东返还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且双方共同确认,就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及解除事宜均达成谅解,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日后双方亦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即: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该21名未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股东,不再向公司主张剩余应付的股权转让款及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公司也不再要求该21名股东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且不再要求其返还已收取的相应股权转让款。

4.与孔世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6月20日,孔世海就其与本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涉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孔世海借款5,000.00万元。2017年10月23日,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世界收到孔世海汇入的借款2,000.00万元,该借款已逾期。孔世海要求返还2,00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2019年10月17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星河世界、星河互联、徐茂栋与本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孔世海借款本金12,054,545.84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4月3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24%计算)。2019年11月13日,公司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11月6日,法院出具(2020)浙01民终2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2018)浙0108民初2942号民事判决;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徐茂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孔世海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损失及律师费;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与孔世海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双方确认公司应向孔世海偿还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048,824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0日一次性向孔世海指定账户全额偿付。

5.与蒋敏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11月14日,公司与蒋敏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蒋敏借款2,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55天,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36.00%,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关联公司星河世界收到蒋敏汇入的借款2,000.00万元。2019年8月12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蒋敏借款本金19,400,000.00元,利息4,862,147.95元,并支付自2019年4月16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2019年8月26日,公司就前述判决提起上诉,2020年4月16日二审即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支付上述款项。

6.与微弘商业保理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5月31日,微弘商业保理就其与怡乐无限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乐无限”)、本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所涉协议约定怡乐无限向微弘商业借款3,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化固定利率12.00%。本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2017年喀什星河收到微弘商业合计汇入的3,000.00万元,该项借款目前已逾期。微弘商业要求怡乐无限返还3,000.00万元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关利息及费用,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9年12月2日,公司公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5民初36681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2020年09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员法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最终判决结果,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7.与前海中瑞基金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7月,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瑞基金”)因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2018年9月,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主要内容如下:①公司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贷款本金101,200,000.00元及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的利息2,327,600.00元,此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0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②公司补偿前海中瑞基金律师费300,000.00元;③本案仲裁费699,814.00元,由公司承担。

2020年2月25日,公司和前海中瑞基金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双方确认,基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深圳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深仲受字第 1575 号的《裁决书》项下的裁决内容,经双方和解,公司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全部本金 10,120.00万元。公司承诺,自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应当按如下付款进度分期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前述款项:

①最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公司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金额的20%,即人民币2,024.00万元;

②最晚于2021年11月30日前公司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金额的30%,即人民币3,036.00万元;

③最晚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公司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金额的40%,即人民币4,048.00万元;

④最晚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公司向前海中瑞基金偿还金额的10%,即人民币1,012.00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还款计划清偿全部款项后,视为公司已全部履行本案生效裁决书的全部还款义务,且双方就本案生效裁决的履行无任何异议。

公司已根据上述约定,按期偿还前海中瑞基金2,024.00万元。

8.银行账户被冻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有9个银行账户(包括基本户)被冻结,合计冻结金额48,847.54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0.000.0022,521,293.63100.00%1,756,388.097.80%20,764,905.54
其中:
合计0.0022,521,293.63100.00%1,756,388.097.80%20,764,905.5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合计0.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756,388.091,756,388.09
合计1,756,388.091,756,388.0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杭州天马轴承销售有限公司298,028.89收回款项
沈阳天马轴承有限公司458,359.20收回款项
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1,000,000.00收回款项
合计1,756,388.09--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897,137,200.451,266,681,456.14
合计897,137,200.451,266,681,456.14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拆借款440,284,361.52535,915,785.16
押金保证金660,000.001,770,976.02
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占用款568,064,975.57836,498,713.69
其他266,518.79
合计1,009,009,337.091,374,451,993.66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33,415,898.0167,234,157.817,120,481.70107,770,537.52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105,610.00105,610.00
--转入第三阶段-18,639,261.0018,639,261.00
本期计提13,259,943.0126,615,970.4941,946,609.0081,822,522.50
本期转回33,310,288.0137,290,153.677,120,481.7077,720,923.38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3,259,943.0138,026,323.6360,585,870.00111,872,136.6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372,347,041.15
1至2年2,112,199.99
2至3年540,040,744.25
3年以上94,509,351.70
3至4年94,509,351.70
合计1,009,009,337.0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3,296,500.003,900,874.2123,296,500.003,900,874.21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84,474,037.5277,921,648.2954,424,423.38107,971,262.43
合计107,770,537.5281,822,522.5077,720,923.38111,872,136.6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3,296,500.00回收可能性
合计23,296,500.00--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占用款526,492,785.131年以下;2-3年52.18%
北京星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拆借155,590,405.411年以下;1-2年;2-3年;3年以上15.42%70,628,658.32
北京嘉信汇瑞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公司资金拆借91,815,548.581年以下9.10%4,590,777.43
北京星河企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拆借86,399,189.821年以下;1-2年8.56%4,320,254.49
北京星河创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资金拆借80,328,547.711年以下;1-2年7.96%4,016,777.44
合计--940,626,476.65--93.22%83,556,467.68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2,977,705,898.892,977,705,898.892,772,688,657.0029,300,000.002,743,388,657.00
合计2,977,705,898.892,977,705,898.892,772,688,657.0029,300,000.002,743,388,657.00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齐重数控1,242,100,000.00312,949.201,242,412,949.20
喀什耀灼670,000,000.00670,000,000.00
南京天马29,300,000.0029,300,000.00
星河智能115,000,000.00115,000,000.00
徐州长华425,345,000.00425,345,000.00
徐州慕铭12,884,800.0012,884,800.00
徐州咏冠3,918,000.003,918,000.00
徐州咏革22,000,000.0022,000,000.00
星河创服252,140,857.00252,140,857.00
徐州德煜233,500,000.00233,500,000.00
中科华世227,158.87227,158.87
热热文化277,133.82277,133.82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9,300,000.00-29,300,000.00
合计2,743,388,657.00234,317,241.890.002,977,705,898.89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6,000,000.0030,120,672.68
合计36,000,000.0030,120,672.68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其中: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74,436,710.1885,065,467.70
子公司分红227,700,000.00
以金融资产结算的债务重组产生的投资收益66,886,571.95
合计-1,007,550,138.23312,765,467.70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610,972.84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1,871,576.80主要为齐重数控取得的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61,304,334.99主要为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产生的利息收入
债务重组损益66,959,868.59主要为本期达成债务和解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利息和违约金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42,109,529.85主要为计提的违约赔偿支出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6,296,500.00主要为针对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97,357.80
减:所得税影响额1,795,836.6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4,085,930.62
合计138,754,598.2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3,673,097.21创投服务与资产管理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能够体现公司投资的阶段性成果,反映公司的正常的盈利能力,应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15%0.13470.13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5%0.01790.0178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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