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28 公司简称:秦川物联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邵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媛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6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7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9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5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3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0
第一节 释 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或“本公司” | 指 |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共青城穆熙 | 指 | 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华灼 | 指 | 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香城兴申 | 指 | 成都市香城兴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鑫能 | 指 |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世安 | 指 | 山东世安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 | 指 | 以终端智能燃气表为传感器,通过NB-IoT、LoRa等通信方式实现网络化、智慧化管理和服务的一种智能燃气表,可在表端实现安全切断、阶梯气价、双向通信、流量监控等功能;同时,为燃气运营商和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和服务 |
IC卡智能燃气表 | 指 | 以容积式机械计量为基础,售气管理系统为平台,IC卡为媒介,通过机械计量、机电转换、电子计量、阀控和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计量、阀控、预付费和管理的智能燃气表 |
膜式燃气表 | 指 | 利用柔性薄壁测量室测量气体流量的容积式燃气表,可用作智能燃气表的一种基表 |
物联网智能水表 | 指 | 应用无线通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实现数据远传和远程控制的一种智能水表 |
流量计 | 指 | 用以测量瞬时流量或累计流量的器具 |
智能燃气表 | 指 | 在计量功能的基础上,还具有预付费、智能阀控、阶梯气价、信息安全管理等智能功能的燃气表 |
物联网 | 指 | 是通信网和互联网的拓展应用和网络延伸,它利用感知技术与智能装置对物理世界进行感知识别,通过网络传输互联,进行计算、处理和知识挖掘,实现人与物、物与物信息交互和无缝链接,达到对物理世界实时控制、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目的 |
NB-IoT | 指 | 又称窄带物联网,是由3GPP 标准化组织定义的一种技术标准,是一种专为物联网设计的窄带射频技术 |
LoRa | 指 | 是美国Semtech公司采用和推广的一种基于扩频技术的超远距离无线传输方案。LoRa网络主要由终端(可内置LoRa 模块)、网关(或称基站)、Server和云四部分组成,应用数据可双向传输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指2020年1-12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股票 | 指 | 每股面值1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秦川物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 Qinchuan IoT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QCIO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邵泽华 |
公司注册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100 |
公司办公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01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cdqckj.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qinchuan-meters.com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 勇 | 夏 丽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 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 |
电话 | 028-84855708 | 028-84855708 |
传真 | 028-84855708 | 028-84855708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qinchuan-meters.com | zhengquanbu@qinchuan-meters.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秦川物联 | 688528 | - |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燕、刘梅、叶娟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波、李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302,084,839.10 | 244,940,478.43 | 23.33 | 202,691,50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157,564.78 | 44,229,460.13 | 4.36 | 44,369,39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982,236.03 | 41,899,479.75 | 0.20 | 43,418,260.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4,678.27 | 53,298,093.66 | -104.74 | 34,167,512.54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4,641,531.62 | 291,844,567.84 | 158.58 | 247,615,107.71 |
总资产 | 990,283,654.56 | 474,354,024.70 | 108.76 | 391,348,382.50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35 | -11.43 | 0.3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35 | -11.43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3 | -12.12 | 0.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2 | 16.40 | 减少7.58个百分点 | 2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2 | 15.53 | 减少7.51个百分点 | 19.6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04 | 9.42 | 减少1.38个百分点 | 8.64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2,131,373.33 | 92,810,168.29 | 75,420,037.02 | 91,723,260.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719,217.16 | 21,619,930.81 | 6,896,331.05 | 11,922,08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545,579.43 | 21,033,173.17 | 6,395,007.30 | 9,008,476.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0,599.62 | -12,371,970.35 | 4,484,090.48 | 18,003,801.22 |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600.14 | 5,555.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82,267.42 | 2,823,626.23 | 1,775,126.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1,448.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89,655.1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0,656.38 | -59,125.73 | -421,346.5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673.88 | 4,253.03 | 25,060.84 | |
股份支付 | -225,6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668,060.04 | -411,173.01 | -207,659.32 | |
合计 | 4,175,328.75 | 2,329,980.38 | 951,136.14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31,823.13 | |||
合计 | 141,031,823.13 |
2、IC卡智能燃气表
IC卡智能燃气表是将机械与电子计量技术、机电转换技术、智能阀控技术、信息安全技术、防爆安全切断技术和一体化结构设计融为一体的智能计量燃气表,能够实现燃气用户预付费管理,较传统入户抄表方式,可节省更多的人力资源,燃气用户可持IC卡前往售气网点购气,解决了燃气行业“入户难、抄表难”等问题,降低了燃气运营商管理成本。公司IC卡智能燃气表具有计量准确、阀控可靠、智能控制、信息安全等特点。
3.膜式燃气表
公司的膜式燃气表产品采用两室四腔结构,是利用柔性膜片计量室进行测量的气体体积计量装置,主要由机芯、外壳、计数器等组成。其基本原理是把气体通入体积恒定的计量室,充满后再排出,在此过程中,通过一定的传动机构,把充排气的次数转换为体积,并反映到计数器上显示出来,可实现燃气的机械计量,满足燃气运营商对燃气计量的基本需求。
4.物联网智能水表
物联网智能水表是一种利用现代传感与信号处理技术、物联网通讯技术、嵌入式计算机和软件技术等对用水量进行计量并进行用水数据传递及结算交易的新型水表。物联网智能水表可定时
将计量信息及表具运行状态信息通过NB-IoT网络上传到管理系统平台,且支持数据交互,具有实时通信、定时上报、远程调价、阶梯计价、远程抄表、远程阀控、报警器联动等功能,支持在线充值、金额结算。
(二)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根据行业技术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了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公司的技术与产品的研发采用项目制,按产品研发控制的项目、目标要求以及测算方法,全过程监控各项目的实施,确保按预期的项目进度交付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满足过程要求,提高过程效率和有效性。实施项目责任制和计划管理,建立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核心组成员主要来自技术中心,质量、生产、销售等部门配合,充分调动和利用多个职能部门的资源投入到新产品开发,缩短开发周期。
2、 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及零部件由供应部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按照订单要求进行采购。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包括智能燃气表主控芯片、通信模块、电子元器件、五金零部件、工程塑料、钢材等各类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部负责选择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供应商提供样品经技术中心或质量管理部测试、生产运营部试用合格后,由质量管理部、供应部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供应部根据生产运营部物料需求,并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通知供应商发货。
3、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并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即公司主要根据订单并结合市场需求及销售预测,制定生产计划,适当备货并组织生产。公司拥有全自动环保电泳生产设备、全自动壳体智能生产线、全自动燃气表基表柔性装配智能生产设备以及全自动膜式燃气表基表检验线等,采用互联网技术、传感技术、机器人、专用检测手段、视觉技术、计算机辅助制造、二维码追溯等智能制造技术生产基表的生产线和自检线,在充分考虑设计、制造、测量、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需生产设备、检测设备、试验设备进行合理规划,配置基础设施良好,打造柔性生产线。在生产过程实时管控,信息实时反馈,实现了燃气表基表生产与检测的自动化,保证了产品工艺设计和技术的匹配度,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经过多年的市场营销布局,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并与众多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的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带动了燃气表市场持续增长;随着天然气的进一步普及、阶梯气价政策的推行、信息技术进步,以及燃气运营商对燃气表智慧化管理服务水平需求的提升,燃气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智能燃气表的市场需求与天然气消费量、燃气表存量替换以及智能燃气表的渗透率等因素密切相关,未来的发展驱动力主要取决于天然气消费量持续上升、燃气表强制更换、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燃气运营管理需求的增长。2020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的通知》,推动2G/3G物联网业务迁移转网,建立NB-IoT(窄带物联网)、4G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体系,实现NB-IoT网络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普遍覆盖,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推动NB-IoT模组价格与2G模组趋同,引导新增物联网终端向NB-IoT和Cat1迁移。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治理智能化方面,以能源表计、消防烟感、公共设施管理、环保监测等领域为切入点,助力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增强城市韧性及应对突发事件能力。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通知要求,要推进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随着我国深入推进移动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大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物联网智能终端将呈现爆发式增长。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
智能燃气表作为精密计量仪器,是精密仪表制造与计量技术、智能控制、通信技术、信息管理、数据安全等各学科技术的综合运用,其制造工艺精细,质量控制要求高。新产品从设计、试制到批量生产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技术和运营团队执行。行业内企业只有经过多年的积累,拥有较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熟练技工后,方可具备专业化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以智能燃气表为核心产品,是国内少数同时具备燃气表基表及智能控制部分的设计和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以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为基础,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和全流程的制造工艺,生产的智能燃气表性能稳定、功能齐备,部分关键/主要技术指标优于欧洲、日本标准。公司与全国和地区大型燃气集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客户覆盖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700余家燃气运营商。
公司拥有国内发明专利135项、108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11项外观专利,主编及参编国家标准共22项。
公司的智能燃气表产品在计量性能指标、安全性能指标、温度适应性、机电转换误差、阀门气密性与耐用性、接头扭矩等技术指标方面相较于同行业公司具有优势。公司产品凭借公司的市场先发优势和技术领先优势,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占有率较高,近几年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在
持续提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致力于实现城市公用事业的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在智慧燃气领域纵向深化的同时,向智能水表、智能热能表、智能流量计等行业拓展,建立智慧水务体系、智慧供热体系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物联网智能水表业务销售收入594.87万元、智能流量计销售收入50.57万元。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机械计量技术、壳体密封技术、温度转换技术等九大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取得。
(1)机械计量技术
①机械计量精度控制技术
机械计量误差与气体瞬时流量密切相关,不同的气体流量状态下,皮膜极限位置及机械运动阻力影响燃气表计量腔室的回转体积,造成燃气表在各个流量点计量误差不一致。公司自主研发的“回转体积定位技术”、“刚性连杆系统无急回技术”、“温度转换技术”的综合运用,实现对机芯角度组件的精确定位、摇杆和曲柄构成的刚性连杆系统的参数控制,实现了将回转体积变化控制在一个微小的范围内,使燃气表机芯运行系统往复运动的周期性压力波动降至最低程度,实现计量误差曲线可控,达到欧盟仪器指令MID所规定的1.5级表的要求。
②宽量程计量技术
民用燃气用户一般使用灶具、热水器、壁挂炉等燃气器具,不同燃气器具用气的流量不同,造成燃气流量差异较大,传统燃气表量程范围有限,用户使用时易超出量程范围,导致计量不准确。
公司自主研发的“误差曲线控制技术”采用微调装置,对燃气表前进角进行调节,控制燃气表的误差曲线,扩大燃气表的量程比,采用该技术的宽量程燃气表(qmin 0.016 m?/h,qt
0.25 m?/h,q
max 6 m?/h),使高区范围度(qmax /qt)扩宽达到24(6/0.25),量程比(qmax /qmin)由150左右提高到375(6/0.016),是市场多数膜式燃气表的2.4倍,同时满足G1.6(qmin 0.016m?/h,qt 0.25 m?/h,qmax 2.5 m? /h)、G2.5(qmin 0.025 m?/h, qt
0.4 m?/h,q
max 4 m?/h)、G4.0(qmin 0.04 m?/h,qt 0.6 m?/h,q max6 m?/h)三种规格型号产品的计量要求,适应居民用气冬夏用量范围宽的需求。
(2)壳体密封技术
公司采用电阻焊技术,对表壳和表接头的连接方式进行创新,根据金属材料属性、材料厚度、接触面积等因素,在焊接时控制电流大小、焊线位置、焊接时间等,攻克了薄壁焊接易穿孔的技术难点,将表壳和表接头融为一体,避免安装不当或意外受力造成的燃气表接头泄漏的风险,保
证了燃气表的密封性。实现了燃气表进气口接头与表体的高强度连接,焊接处扭力达到250N·m以上,优于国家标准110N·m和欧洲标准110N·m的要求,避免了安装过程中接头松动导致的泄露风险;接头与壳体融合一体,并消除了铆接工艺密封圈老化后导致的泄漏风险。
(3)温度转换技术
据GB/T19205-2008《天然气标准参比条件》中规定:天然气计量时,使用的温度参比条件为20℃,若环境温度与参比温度相差3℃,则计量误差为1%。环境温度与参比温度差距越大,计量误差越大。
公司自主研发的“温度转换技术”,通过对热敏材料特性的研究,利用热敏材料热胀冷缩特性,设计了温度转换装置,自动调节刚性连杆系统参数,将不同温度下气体体积转换至标准温度下体积进行计量,使计量不受环境温度影响,保证了燃气表计量准确性和计费的公平性。
(4)电子计量技术
燃气表的机械计量数据需要通过机电转换装置转换为电子计量信号,以实现数据的采集、传输。在机电信号转换过程中,可能存在机械计量数据无法采集、电子计量信号丢失、数据运算错误、信息不能存储等情况。
公司在设计阶段将机械计量单元和电子计量单元同步设计,使机械计量单元和电子计量单元参数匹配,并采用创新的双干簧管设计,通过“电子脉冲缓存技术”、“抗磁干扰计量技术”等技术,保证电子计量的准确性,将电子计数和机械计数的误差控制在百万分之一之内,优于欧洲技术报告CEN/TR16061:2010《智能燃气表》中万分之二及欧洲标准EN16314:2013《燃气表附加装置》中万分之五的机电转换误差要求。
(5)智能控制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是实现燃气表的智能化的关键技术,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对用户需求了解以及发展趋势的判断,开发出“智能燃气表控制软件”,与控制芯片、硬件电路、机电阀等构成燃气表的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用气的智能控制和管理。通过智能燃气表控制软件可对流量、电池电量、磁环境、燃气泄漏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智能计算分析处理,在超流、超时、高电压、低电压、磁干扰等异常状况时,燃气表可以自动切断阀门或经远程实现阀门关闭,实现智能控制。通过对燃气表流量的监测,当监测到流量异常时,智能燃气表能够及时关闭阀门,并通过液晶屏、蜂鸣器进行报警,具备了异常大流量、微小流量、燃气泄漏等安全切断功能,有效杜绝火灾及爆炸等危险事故的发生,提升了对安全用气的管理,利于用户更加安全的使用燃气。
(6)机电阀技术
燃气表机电阀多采用螺杆传动和蜗杆传动,存在开关阀电流过大、电池低电量无法关阀、部件磨损不能关阀、泄漏量大等问题。公司通过“阀门自动卸载和解锁技术”、“多级齿轮减速箱减速
增力技术”、“增力密封技术”、“低泄漏的阀门启闭技术”等技术开发出双向无堵转齿轮传动的燃气表专用机电阀,实现了开关阀稳定可靠。
(7)低功耗技术
①智能控制低功耗技术
智能燃气表使用电池供电,系统功耗分为静态功耗和运行功耗。公司智能燃气表产品在一体化结构设计中采用了低静态电流的电源设计方案、微功耗主控芯片、低功耗外围电路和数据交互的双时钟分时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功耗;使用嵌入式实时操作系统,合理、有效的利用主控芯片资源,可并发处理多任务,提高任务处理效率,实现低功耗设计,使IC卡智能燃气表静态电流<30μA,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静态电流<20μA,低于国家标准50μA的需求,从而提高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②数据传输低功耗技术
公司综合运用“冒泡与差异化唤醒组合技术”,在表端智能控制模块中预先设定电池低电量、强磁保护、超时保护、超流保护、余额不足等自动冒泡条件,以及定时冒泡条件下,自动唤醒通信模块,由模块自动向传感网络系统发送信息。在其余时间里,表端处于休眠状态,通过模块中的程序算法,为不同的表端设置了差异化的唤醒周期,实现错峰唤醒以及通信,提高了通信的成功率,减少了重复通信的次数,既满足了表端状态监控、远程管理控制的实时性要求,又有效降低了智能燃气表的功耗。
公司采用“网络IP地址管理技术”,使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数据在指定通信模块中传输,减少通信时的地址解析时间和数据处理量,进一步降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功耗。
③通信抗干扰技术
公司通过燃气表主控芯片嵌入式软件实现智能燃气表的计量、传输、阀控等功能。主控芯片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受到过程通道干扰和供电系统干扰等电磁干扰,从而影响燃气表计量准确与使用安全,公司将硬件抗干扰技术与软件抗干扰技术相结合,解决通信过程中出现的同频干扰、信道干扰等通信异常,有效提升了燃气表的通信抗干扰能力。
(8)信息安全技术
智能燃气表产品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用气信息、燃气运营商业务信息等的传输与保护问题,如信息数据被非法窃取,将可能产生管理失控、阀门被非法控制等情形,存在安全风险。
公司的智能燃气表采用自主研发并综合运用消息认证码信息校验技术、循环冗余信息校验技术、入侵检测技术、历史追溯信息校验技术、高级密钥实时升级技术等,提高表端信息的安全性;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内置信息安全模块,负责对通信进行管理,对通信设备进行通信鉴权和信息交互鉴权,保证燃气表通信的安全性和业务的合法性。
(9)智慧管理与服务技术
①传感网络管理技术
传感网络管理系统采用微服务架构,有效支撑处理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庞大数量终端连接后的业务处理需求;采用集群模式、异步处理、缓存技术,解决高并发问题;采用分布式模式,规避了单点故障,为系统提供了高可用性、高可靠性;采用非对称加密、签名等技术手段,能有效保障数据的安全传输。系统运维方面,基于容器化的自动编排、持续集成、自动部署等技术,使系统具有易维护性、可扩展性。同时网络管理采用代理(PROXY)模式,根据物联网终端与传感网络管理平台的通信特性(包括NB-IoT、LoRa、LoRaWan等),划分为通信服务和前置通信服务。通信服务负责处理主站与产品间的交互逻辑和交互数据协议,前置通信服务封装通信特性及通信服务与产品交互的数据,实现异构通信技术兼容,网络管理系统可对不同厂家、不同通信方式的物联网终端进行通信兼容和管理。
②燃气运营商智慧管理系统
基于燃气行业多年经验积累,公司采用微服务架构、数据库读写分离、缓存技术、反向代理技术、数据仓库等先进技术,构建了基于云技术的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集日常燃气业务受理、客户档案、抄表计量、表具管理、收费、财务、安检、报装改造、维修、呼叫支持、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对燃气运营商的客户服务部门业务进行全面管理。通过与传感网络管理系统的接口,全面管理燃气表的运行和维护。
综合管理系统提高了燃气运营商的管理水平,实现了对燃气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客户服务的满意度。
③用户服务
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公司开发了客户服务APP、微信公众服务号、自助服务终端等,实现缴费、自助抄表、IC卡写卡、远程阀门控制、业务申请(报装改造、维修、险情上报)等功能,并为燃气运营商提供消息发布、广告发布等功能。
④云平台
公司研发了云平台,实现了数据的高性能传输、缓存、计算、路由、分发、广播、点到点数据服务、大规模高并发访问能力,为燃气运营商提供传感云、管理云及服务云,支持云端的SaaS和PaaS服务。其中SaaS服务主要包括访问认证接口、身份注册、验证接口、服务订阅接口、服务发布接口、数据文件同步接口、时钟同步接口、燃气表访问接口、网络设备访问接口、个人账户访问接口等;PaaS服务,整合管理平台的管理功能、数据功能、流程功能、统计分析功能、逻辑处理功能等,提供服务整合所需要的服务组件,供政府平台和社会运营商平台进行二次开发。
(10)气体超声流量检测技术
公司采用专用声道长度自锁定结构,结合专有的探头匹配机制和软件算法,使各探头具有相同的响应与群延时功能,自动锁定声道零点,提升计量精度,采用多声道协作设计,每一声道独立精准计量,声道协作实现声道互检,发现异常自动排除或报警,提高可靠性。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4项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3项外观专利。
(1)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
1 | 物联网智能水表系统 | 201510795635X | 2019年12月31日(注) | 原始取得 | 水表 |
2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系统 | 2015107968107 | 2020年1月7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3 | 燃气表示值误差检定方法 | 201711284223.5 | 2020年7月14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4 | 膜式燃气表高低温性能试验测试装置 | 201910892232.5 | 2020年12月1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
1 | 一种用于工业表的膜盖压装工装 | 201920904898.3 | 2020年4月7日 | 原始取得 | 工艺技术 |
2 | 一种燃气表壳体冲压板 | 201921851017.2 | 2020年5月5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3 | 膜式燃气表高低温性能试验测试装置 | 201921570701.3 | 2020年5月26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4 | 智能水表控制盒 | 201922185474.9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水表 |
5 | 燃气表电路板灌胶导线过壁结构 | 201922184509.7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6 | 燃气表磁藕传动结构 | 201922184516.7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7 | 一种燃气表光脉冲采样装置 | 201922136571.9 | 2020年6月16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8 | 一种超声波换能器用的拆卸装置 | 201922135077.0 | 2020年6月26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9 | 一种工业表摇杆压装角度调节装置 | 201922184524.1 | 2020年8月4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0 | 用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密封圈压边设备 | 201921975488.4 | 2020年8月11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1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外壳的表接头焊接结构 | 201921914481.1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2 | 用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接 | 201921975486.5 | 2020年8月14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头焊接的带耳垫圈工装 | |||||
13 | 一种物联智能燃气表壳体冲压组合模具送料装置 | 201921915263.X | 2020年9月8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4 | 工业表的膜盖压装结构 | 201821270038.0 | 2020年9月11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5 | 燃气表密封结构 | 202020533823.1 | 2020年9月18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6 | 一种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用支架螺柱铆接装置 | 202020426998.2 | 2020年11月20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7 | 螺母压装工装 | 202020534648.8 | 2020年12月1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8 | 用于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外壳成型的侧冲孔装置 | 202020587883.1 | 2020年1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19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外壳冲压成型系统 | 202020588633.X | 2020年12月29日 | 原始取得 | 燃气表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
1 | 智能气体超声流量计(带无线通信功能) | 2019306225873 | 2020年4月28日 | 原始取得 | 流量计 |
2 | 物联网智能卧式水表 | 202030388950.2 | 2020年1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水表 |
3 | 物联网智能气体流量计表头 | 202030389012.4 | 2020年12月25日 | 原始取得 | 流量计 |
序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挥的作用 |
1 | GB/T 38631-2020《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GB/T 22080具体行业应用要求》 | 2020年4月28日 | 参与编制 (排名第3) |
2 | GB/T 28454-2020《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IDPS)的选择、部署和操作》 | 2020年4月28日 | 参与编制 (排名第6) |
3 | GB/T 38624.1-2020《物联网 网关 第1部分:面向感知设备接入的网关技术要求》 | 2020年4月28日 | 参与编制 (排名第10) |
4 | GB/T 38637.1-2020《物联网 感知控制设备接入 第1部分:总体要求》 | 2020年4月28日 | 参与编制 (排名第9) |
5 | GB/Z 38649-2020《信息安全技术 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指南》 | 2020年4月28日 | 参与编制 (排名第14)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5 | 4 | 404 | 135 |
实用新型专利 | 42 | 19 | 222 | 108 |
外观设计专利 | 2 | 3 | 13 | 11 |
软件著作权 | 26 | 26 | 162 | 162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125 | 52 | 801 | 416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4,293,541.30 | 23,081,522.35 | 5.25 |
研发投入合计 | 24,293,541.30 | 23,081,522.35 | 5.2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04 | 9.42 | -1.38 |
1.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NB-IoT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升级 | 6,462,000.00 | 3,670,318.39 | 8,203,597.15 | 已完成 | 进一步提升NB-IoT物联网燃气表的产品竞争力。 | 行业领先水平 | NB-IoT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已进入规模化商业应用阶段,NB-IoT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使用,进一步提升了燃气运营商的管理效率满足了运营商信息化和智慧化服务的需求。 |
2 | 基于LoRa技术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升级 | 4,498,000.00 | 1,432,377.83 | 2,519,206.77 | 研发中 | 满足客户差异化的使用环境,丰富公司产品类别,提升公司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 | 与行业竞争对手处于同一水平 | 通过对基于LORA技术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进行升级,满足了客户在不同场景中的需求,提高了产品的传输距离,增加传输成功率,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特别是对公司拓展国际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
3 | 超声波智能流量计 | 20,000,000.00 | 4,814,272.85 | 9,159,052.50 | 研发中 | 拓展产品品类,在安全、计量及功能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与行业竞争对手处于同一水平 | 超声波智能流量计具有无可动件、无磨损、无压损、无泄漏的特点,性能稳定,计量精度高,能满足不同用户需求. |
4 | NB-IoT物联网智能水表 | 8,009,000.00 | 547,347.87 | 4,993,170.31 | 已完成 | 拓展产品品类,开拓智慧水务市场。 | 与行业竞争对手处于同一水平 | 适用于恶劣通信环境,集远程抄表、远程阀控等一体的物联网智能水表。 |
5 | 高精度宽量程膜式 | 3,360,000.00 | 992,468.64 | 1,822,020.99 | 已完成 | 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 国内领先水平 | 提高燃气表计量精度,减少计量误差。 |
燃气表升级 | ||||||||
6 | 智能工商业燃气表 | 8,002,000.00 | 1,750,443.15 | 4,035,015.96 | 已完成 | 提升现有产品品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行业领先水平 | 智能工商业燃气表可满足不同商业用户对不同流量的需求。 |
7 | LoRa通信模组及物联网网关升级 | 7,999,000.00 | 2,061,901.57 | 3,658,844.89 | 升级优化 | 为不同的终端设备提供数据传输通道,实现稳定、可靠的数据传输。 | 行业领先水平 | 在原有技术的基础上,提升通信模块及物联网网管性能,并开发LoRaWAN通信模块及网关,支持不同国家及地区的频段,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 |
8 | 智慧燃气传感网络平台升级 | 7,648,000.00 | 2,493,120.80 | 4,048,742.97 | 持续优化 | 有效支撑系统接入海量终端,提高数据处理能力。 | 国内领先水平 | QNMS3.0系统主要应用于表具厂家对终端设备的统一管理,兼容所有终端设备,兼容不同厂家的管理服务平台。满足管理平台与表端的数据传输可靠、准确、高效性。 |
9 | 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升级 | 15,032,000.00 | 1,264,008.43 | 3,376,244.87 | 已完成 | 提高燃气公司智慧化管理的水平。方便燃气运营商处理各种业务,提高工作效率。 | 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燃气运营商的业务及管理人员实现业务审批、抄表、安检、维修、报装、统计报表等移动端功能,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 |
10 | 智慧燃气服务平台升级 | 5,752,000.00 | 1,211,771.17 | 2,038,306.45 | 研发中 | 持续满足用户智慧用气的需求。 | 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为燃气运用商提供数据服务,已经设备在线控制。 |
11 | 智慧燃气云平台升级 | 5,000,000.00 | 1,597,913.17 | 2,713,854.47 | 已完成 | 为燃气运营商、终端用户提供智慧、便捷、高效的综合信息服务。 | 国内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燃气公司为用户提供缴费、自助抄表、远程阀门控制、业务申请(报装改造、维修、险情 |
上报)等线上服务,持续满足用户智慧用气的需求。 | ||||||||
12 | 智能燃气表新型采样装置的研发 | 1,820,000.00 | 1,031,794.42 | 1,031,794.42 | 研发中 | 使用磁阻采样,兼容市场需求,适应公司自动化生产线,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行业领先水平 | 各类型智能燃气表 |
13 | 智慧燃气物联网复合管理平台 | 12,000,000.00 | 1,004,748.29 | 1,004,748.29 | 研发中 | 以燃气运营业务需求为出发点,结合前期智慧燃气管理平台和智慧燃气云平台等研发成果,打造一套集大数据管理、智能数据分析、设备运行状态监控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平台。 | 行业领先水平 | 通过该系统平台的研发,促进燃气运营商管理模式的革新,真正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助力公司燃气业务发展。 |
14 | 智能水表机电一体化及新采样装置的研发 | 4,393,000.00 | 421,054.72 | 421,054.72 | 研发中 | 标准化设计,实现适用于自动化生产的智能水表,提升公司影响力和产品竞争力 | 同行业领先 | 采用有磁脉冲采样方式,外置式机电分离结构,标准化设计,自动化生产,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为大力拓宽智慧水务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合计 | - | 109,975,000.00 | 24,293,541.30 | 49,025,654.76 | - | - | - | - |
2.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8 | 10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90% | 19.3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651.69 | 1,360.2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59 | 13.1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13 | 9.42% |
本科 | 97 | 70.29% |
专科及以下 | 28 | 20.29% |
合计 | 138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41岁以上 | 19 | 13.77 |
31-40 | 75 | 54.35 |
30岁以下 | 44 | 31.88 |
合计 | 138 | 100% |
公司自主研发的“家用智慧燃气物联网管理系统”入选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标准与应用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行业应用展示项目;“面向智能燃气表的物联网系统”2020年7月被列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之“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
2、 产品性能指标和参数优势
公司产品在智能计量、智能阀控方面的技术指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机电转换误差、电子计量误差、开关阀电流、开关阀时间、机电阀使用寿命、阀门泄漏量等指标上,优于欧洲标准和日本标准。
3、 标准制定优势
公司在自主掌握核心技术的同时也积极参与燃气表、智慧城市和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是“国家物联网基础标准工作组”、“全国信标委传感器网络标准工作组”、“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权亚强被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传感网络标准工作组授予先进个人奖。
公司主编两项国家标准,具体为GB/T 30269.903-2018《信息技术 传感器网络第903部分:
网关 逻辑接口》和GB/T 36330-2018《信息技术 面向燃气表远程管理的无线传感器网络系统技术要求》。
公司参与GB/T32201-2015《气体流量计》、《物联网面向智慧城市技术应用指南》、《计量器具控制软件的通用要求》等22项国家标准的制定。其中,在2020年度新参与5项国家标准的制定。
公司通过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掌握了与智能燃气表、智慧城市相关的技术发展方向,率先进行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形成技术储备。
4、 技术储备优势
除燃气表相关技术与产品、智能水表相关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外,公司还拥有超声波气体流量计、智能热能表及相应的系统管理软件等技术储备及产品储备,公司公用事业计量产品线及相关服务将逐步丰富和完善,为未来持续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5、 研发人员优势
公司注重研发团队建设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培育,以邵泽华为代表的公司核心管理与技术团队拥有多年智能燃气表领域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和管理经验。
公司研发人员具备机械制造与计量技术、传感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各领域技术的综合应用能力,并拥有嵌入式软件及管理软件的开发能力。新产品从设计、试制到批量生产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技术团队执行。通过长期的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定,并进一步落地为成熟的商
业产品,保证产品的计量准确性、安全性及智慧化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为13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1.90 %。研发团队员工年龄、学历、从业年限结构合理。
6、一体化结构设计和全流程的制造工艺
(1)一体化结构设计技术
公司的智能燃气表产品采用整机一体化结构设计,从基表设计开始即考虑机械计量与机电转换、智能阀控、数据传输及信息安全等多种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综合要求,从基表生产到智能表单元组装采用一体化结构设计和整体制造工艺流程,在产品结构上将计量、采样、阀门、主控电路等单元集成密封,保护电子部件不受环境影响而出现干扰和失效的情形,实现了智能燃气表产品的全密封结构,避免了外购基表二次拆装加工过程中容易产生的适配性、密封性、安全性等问题。
(2)全流程的制造工艺
公司燃气表的核心零部件及整机均自主设计和自主生产,具备模具加工、注塑、机械加工、表面处理、基表及阀控部件生产、智能表集成及检测等完整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从零部件的原材料采购开始即进行严格的品控,通过采购高品质材料、精益生产,使得燃气表零部件特性(伸缩性、抗腐蚀性、抗老化性等)满足产品设计要求,提高零部件之间结构及参数的匹配性,避免因零部件失效或过早老化导致计量不准确和密封性降低引发的泄漏风险,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降低了智能燃气表的整体生产成本。
7、营销网络及市场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至上的营销服务理念,经过多年的市场营销布局,逐步建立起了专业化的营销服务网络,在长期的营销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营销服务经验,并与众多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1)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在营销服务网点设立上,公司建立了重庆、宝鸡、乌鲁木齐、郑州、淄博、石家庄、长春、南昌、合肥、长沙、北京、贵阳共12个办事处,销售网络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区域,并具备全国性的售后服务能力。
(2)良好的客户结构
公司客户结构良好,是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港华燃气、昆仑能源、新天然气等全国和地区大型燃气集团合格供应商,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稳定并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从燃气的行业发展来看,虽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天然气市场总体增长趋势没有改变,智能燃气表的渗透率进一步提升。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借助于物联网技术实现实时双向数据通信,具有远程抄表、远程调价和计费、远程监控与远程报警、远程阀控、报表数据统计与输差(供气量与销售量的差额)管理等功能,用户可以利用App、自助缴费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在线充值、查询和远程管理等,能够在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完成服务,为疫情期间的保供起到了积极意义,也进一步推动了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应用。公司重点加大物联网智能燃气表的销售力度,2020年公司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销售数量同比增长98.48%,物联网智能燃气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4.69 %,实现了2020年销售的稳步增长。2020年物联网智能水表实现销售收入594.87万元,也带动了营业收入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08.48万元,同比增长23.33%;实现净利润4,615.76万元,同比增长4.36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98.22万元,同比增长0.20 %。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利用标准制定、技术储备、研发人员、营销网络及市场优势积极开拓进取、持续创新,并加强自身内部控制管理,强化管理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努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下游燃气运营商为进一步提高自身运营效率、为燃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对燃气表及综合管理软件的智能化、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智能燃气表生产企业需要通过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的变化。如果公司不能继续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则公司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
一方面,公司需结合市场需求对现有智能燃气表产品、综合管理软件进行不断更新、升级;另一方面,公司还将开发超声波流量计等新产品、新技术,上述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需要投入大
量的人力和物力。但由于行业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及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从研发到投产创收的周期较长。若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导致公司前期投入的成本无法收回,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模的不断扩大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未来公司对技术人员的需求可能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坚持实行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及岗位晋升机制,并通过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安排来增强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但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对手对技术人才的争夺日益加剧,若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工作环境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则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如若由于人才流失造成技术秘密泄露等情况,可能造成竞争对手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将可能导致公司陷入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
3、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公司持续进行专利申请,专利申请需要漫长的等待时间和持续的投入并需要有运行良好的专利管理制度;如果出现专利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运行、专利被无效、在审的专利不被授权或保护范围缩小、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被侵犯、专利诉讼、专利申请撤回等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3,548.27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3.78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77.95%,占比较高,周转率较低。若公司不能有效降低应收账款余额,或应收账款账期进一步延长,将使公司面临营运资金不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等风险,从而对生产经营和净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如发生金额较大的坏账且计提的坏账准备无法覆盖的情况,将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不断增长,天然气管网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推动燃气表市场持续发展。燃气表同行业竞争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研发实力、增强创新能力、扩大产能、加强营销网络布局,则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导致公司面临产品的毛利率下降及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3、产业政策波动风险
燃气表(特别是民用燃气表)的发展受天然气行业、城镇化建设及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天然气普及率及居民气化率的提升,燃气表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为满足天然气价格改革要求,节约管理成本、方便用户缴费,燃气运管商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包括物联网智能燃气表、IC卡智能燃气表在内的智能燃气表市场快速发展,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但是,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下游行业需求增长速度放缓,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原材料包括智能燃气表主控芯片、通信模块、电子元器件、五金零部件、工程塑料、钢材等。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在70%以上,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的营业成本。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将面临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5、产品质量风险
燃气表是安全用气的关键设备,产品的稳定可靠性影响了燃气使用的安全与稳定,产品的安全性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若公司生产的燃气表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和品牌造成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的物联网智能燃气表、IC卡智能燃气表及远控智能燃气表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高端装备制造”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之“智能测控装备制造”—“智能煤气表”。
行业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计量协会燃气表工作委员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等各具体应用行业的主管部门,涉及法规政策众多。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但如果仪器仪表下游运营商应用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发生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对产品研发及生产、产品类别及质量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则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如果行业发展不达预期或市场需求下滑,将导致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放缓,从而影响公司的快速成长。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若宏观经济状况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疫情因素风险
受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行业整体采购放缓,安装进度滞后,行业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且疫情的根除可能需要一个长期和反复的过程,对国内经济增速和实体经济均存在不确定因素,影响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也可能对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和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08.48万元,同比增长23.33%;实现净利润4,615.76万元,同比增长4.3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98.22万元,同比增长0.2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2,084,839.10 | 244,940,478.43 | 23.33 |
营业成本 | 183,721,515.55 | 137,496,903.13 | 33.62 |
销售费用 | 27,239,445.67 | 25,142,233.33 | 8.34 |
管理费用 | 20,051,372.30 | 15,393,621.91 | 30.26 |
研发费用 | 24,293,541.30 | 23,081,522.35 | 5.25 |
财务费用 | -259,613.34 | 2,010,540.14 | -112.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4,678.27 | 53,298,093.66 | -104.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978,359.00 | -34,380,293.2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823,952.41 | -5,818,671.66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制造业 | 302,084,839.10 | 183,721,515.55 | 39.18 | 23.33 | 33.62 | 减少4.6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 | 202,214,778.25 | 120,928,615.40 | 40.20 | 74.69 | 86.56 | 减少3.80个百分点 |
IC卡智能燃气表 | 77,156,557.40 | 49,619,580.42 | 35.69 | -28.51 | -18.88 | 减少7.63个百分点 |
膜式燃气表 | 8,021,303.93 | 5,744,680.77 | 28.38 | -35.13 | -30.38 | 减少4.89个百分点 |
工商业用燃气表 | 7,116,709.25 | 2,525,808.06 | 64.51 | -10.43 | -12.79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物联网智能水表 | 5,948,654.86 | 4,293,497.90 | 27.82 | - | - | |
其他 | 1,626,835.41 | 609,333.00 | 62.54 | 70.46 | 70.54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301,773,878.09 | 183,529,336.10 | 39.18 | 23.44 | 33.74 | 减少4.68个百分点 |
境外 | 310,961.01 | 192,179.45 | 38.20 | -34.19 | -27.39 | 减少5.79个百分点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燃气表 | 只 | 1,309,475 | 1,300,291 | 26,984 | 21.23 | 22.19 | 43.16 |
水表 | 只 | 27,134 | 24,362 | 2,354 | - | - | - |
合计 | 只 | 1,336,609 | 1,324,653 | 29,338 | 23.74 | 24.48 | 55.65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 | 情况 说 |
(%) | 变动比例(%) | 明 | |||||
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141,483,900.85 | 77.01 | 102,964,325.55 | 74.88 | 37.41 | |
直接人工 | 17,060,551.15 | 9.29 | 17,790,378.47 | 12.94 | -4.10 | 注1 | |
制造费用 | 24,634,121.79 | 13.41 | 15,995,564.85 | 11.63 | 54.01 | ||
委外费用 | 542,941.76 | 0.30 | 746,634.26 | 0.54 | -27.28 | ||
合计 | 183,721,515.55 | 100.00 | 137,496,903.13 | 100.00 | 33.6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 | 直接材料 | 96,986,278.21 | 80.20 | 52,126,530.22 | 80.42 | 86.06 | |
直接人工 | 9,690,453.63 | 8.01 | 6,588,432.73 | 10.16 | 47.08 | ||
制造费用 | 13,943,080.55 | 11.53 | 5,844,244.57 | 9.02 | 138.58 | ||
委外费用 | 308,803.01 | 0.26 | 261,575.11 | 0.40 | 18.06 | ||
小计 | 120,928,615.40 | 100.00 | 64,820,782.63 | 100.00 | 86.56 | ||
IC卡智能燃气表 | 直接材料 | 34,552,569.59 | 69.63 | 42,319,782.71 | 69.18 | -18.35 | |
直接人工 | 6,097,275.30 | 12.29 | 9,787,020.67 | 16.00 | -37.70 | ||
制造费用 | 8,775,435.34 | 17.69 | 8,675,248.15 | 14.18 | 1.15 | ||
委外费用 | 194,300.19 | 0.39 | 389,067.96 | 0.64 | -50.06 | ||
小计 | 49,619,580.41 | 100.00 | 61,171,119.49 | 100.00 | -18.88 | ||
膜式燃气表 | 直接材料 | 3,621,706.45 | 63.04 | 5,511,098.81 | 66.79 | -34.28 | |
直接人工 | 784,081.13 | 13.65 | 1,279,497.99 | 15.51 | -38.72 | ||
制造费用 | 1,299,054.63 | 22.61 | 1,364,952.98 | 16.54 | -4.83 | ||
委外费用 | 39,838.56 | 0.69 | 95,991.19 | 1.16 | -58.50 | ||
小计 | 5,744,680.77 | 100.00 | 8,251,540.97 | 100.00 | -30.38 | ||
工商业用燃气表 | 直接材料 | 1,731,723.61 | 68.56 | 2,650,659.62 | 91.52 | -34.67 | 注2 |
直接人工 | 355,866.29 | 14.09 | 134,851.63 | 4.66 | 163.89 | ||
制造费用 | 438,218.16 | 17.35 | 110,660.36 | 3.82 | 296.00 | ||
小计 | 2,525,808.06 | 100.00 | 2,896,171.61 | 100.00 | -12.79 | ||
物联网智能水表 | 直接材料 | 3,984,490.00 | 92.80 | ||||
直接人工 | 131,554.80 | 3.06 | |||||
制造费用 | 177,453.10 | 4.13 | |||||
小计 | 4,293,497.90 | 100.00 |
其他 | 直接材料 | 607,133.00 | 99.64 | 356,254.18 | 99.71 | 70.42 | |
直接人工 | 1,320.00 | 0.22 | 575.45 | 0.16 | 129.39 | ||
制造费用 | 880.00 | 0.14 | 458.79 | 0.13 | 91.81 | ||
小计 | 609,333.00 | 100.00 | 357,288.42 | 100.00 | 70.54 | ||
合计 | 183,721,515.55 | 100.00 | 137,496,903.13 | 100.00 | 33.62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181.74 | 3.91 |
2 | 客户2 | 1,113.45 | 3.69 |
3 | 客户3 | 778.09 | 2.58 |
4 | 客户4 | 687.00 | 2.27 |
5 | 客户5 | 683.57 | 2.26 |
合计 | - | 4,443.85 | 14.71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532.08 | 9.63 |
2 | 供应商2 | 997.65 | 6.27 |
3 | 供应商3 | 866.08 | 5.45 |
4 | 供应商4 | 742.15 | 4.67 |
5 | 供应商5 | 595.12 | 3.74 |
合计 | - | 4,733.08 | 29.76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27,239,445.67 | 25,142,233.33 | 8.34% |
管理费用 | 20,051,372.30 | 15,393,621.91 | 30.26% |
财务费用 | -259,613.34 | 2,010,540.14 | -112.91% |
研发费用 | 24,293,541.30 | 23,081,522.35 | 5.25%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4,678.27 | 53,298,093.66 | -104.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978,359.00 | -34,380,293.2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823,952.41 | -5,818,671.6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315.12%,主要系本期因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净额41,663.94万元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70,643,797.08 | 27.33 | 39,942,143.48 | 8.42 | 577.59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000,000.00 | 13.13 | 注2 | |||
固定资产 | 200,289,122.19 | 20.23 | 145,474,661.83 | 30.67 | 37.68 | 注3 |
股本 | 168,000,000.00 | 16.96 | 126,000,000.00 | 26.56 | 33.33 | 注4 |
资本公积 | 453,196,858.08 | 45.76 | 78,557,459.08 | 16.56 | 476.90 | 注5 |
未分配利润 | 120,100,206.19 | 12.13 | 78,558,397.89 | 16.56 | 52.88 | 注6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391,848.23 | 系票据保证金17,511,695.93元,保函保证金862,416.00元,定期存款6,912,859.59元,结构性存款30,104,876.71元。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31,823.13 | |||
合计 | 141,031,823.13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淄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40.00 | 权益法 | |
山东世安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济南 | 批发业 | 40.00 | 权益法 |
2018年8月,公司与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成立山东世安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世安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4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缴纳。截至2021年4月26日,山东世安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注销过程中。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燃气表将更加注重安全、可靠、智能便捷,以远程管理、智能控制、信息安全等为主要核心功能的智能燃气表将逐步取代旧燃气表。采用技术领先、质量可靠的智能燃气表及管理系统来支撑燃气公司的智慧化管理,利于物联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支持方向。
国家政策带来的行业利好,推动燃气表的发展。2016年5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发展智慧城市和数字社会技术,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2020年12月《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提出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21年3月,《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等。未来,国家将加大天然气的开采、利用、调配工作,直接推动燃气公司行业的快速发展,燃气公司作为国内的主要燃气终端供应商,也间接地促进燃气表的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充。燃气公司在国家质量政策指导下,需要选择产品质量、管理系统质量和服务质量更优的智能燃气表,全面提升燃气设备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满足用户需要。
公司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软件系统领域具有相对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但智能燃气表的市场需求与天然气消费量、燃气表存量替换以及智能燃气表的渗透率等因素密切相关,未来的发展驱动力主要取决于天然气消费量持续上升、燃气表强制更换、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燃气运营管理需求的增长,影响因素多。同时,随着下游需求持续释放,相关产业如传感器、系统集成供应商也可能进行相关多元化经营,进入公司业务领域参与竞争,则会加剧市场竞争。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以满足用户需求为核心,树立“做受人尊重的人,做受人尊重的企业”的企业价值观,围绕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持续开展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高价值、高性能的物联网智慧能源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形成物联网智慧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体系,并融入到智慧城市建设中。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保持研发的高投入和技术优势,不断加强在计量技术的研发和产品创新,充分发挥公司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上的先发优势,同时发力智能水表、超声波流量计等产品;在智慧化服务方面,不断完善和优化智慧能源服务体系,为公用事业单位提供从智能终端到软件系统平台及云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搭建智能燃气表感知控制、传感网络、数据传输、智慧燃气运营,并延伸到面向终端用户SaaS、PaaS的云服务业务体系架构,实现智慧能源的状态全面感知、安全可靠、信息高效处理、应用便捷灵活;加强市场营销,积极开拓燃气表市场、超声波流量计市场及智能水表市场。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的经营计划,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进一步了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2021年,公司将继续在开放合作中提升竞争力、在创新发展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科技兴企,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的目标,公司经营计划将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1、注重技术研发,提高创新驱动力
公司将立足于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梯队建设,根据战略目标规划合理配置研发资源,公司将继续推进终端产品全面物联网化,持续扩充智能水表等物联网终端产品线,推进自主研发高技术水准的超声波计量终端落地。不断提升物联网平台的大数据能力,持续打造安全可靠的公共物联网智能能源服务系统,满足用户需求,增加用户粘性,丰富物联网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产品类别和附加价值,使得公司物联网智慧能源公共服务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标准化、模块化物联网智能产品,确立具有竞争优势的主打产品。同时,注重知识产权申报及管理,开展项目预研,加快公司技术引领发展的步伐,全面支撑公司业务高质量快速发展。
2、不断提升智慧工厂自动化水平,促进产品标准化
公司将围绕智能制造,大力推进智慧工厂的建设。在生产能力建设层面,以智能制造应对差异化市场需求,利用智能系统制定科学的生产计划,以智能制造为主的生产模式,降低交货周期,继续提升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可靠性。在生产过程中实行继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从零部件的原材料采购开始即进行严格的品控,通过采购高品质材料、精益生产,使得燃气表零部件特性(伸缩性、抗腐蚀性、抗老化性等)满足产品设计要求,提高零部件之间结构及参数的匹配性,避免因零部件失效或过早老化导致计量不准确和密封性降低引发的泄漏风险,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降低整体生产成本。从产品结构设计、气密性设计、材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检测等方面持续强化生产和质量监督,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的安全和稳定性。
3、加强市场开拓
在产品与服务的营销推广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诚信为本,注重物联网智能终端导向,发
挥软硬件协同效应,大力推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其系统的销售,不断巩固老市场、开发新市场,并将应收账款回收作为市场管理部2021年重点工作。
在国内市场上,加大民用智能燃气表、工商业气体流量计的推广力度,持续加强与大型集团的战略合作,始终保证产品技术开发、资质许可认证上遵循国家、欧盟等标准体系,引导推广面向未来的新产品、新服务,持续保持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先进性和市场领先地位。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对利润分配做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节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60%。
本次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发挥了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
股股东的净利润 | 的净利润的比率(%) | |||||
2020年 | 0 | 1.50 | 0 | 25,200,000.00 | 46,157,564.78 | 54.60 |
2019年 | - | - | - | - | - | - |
2018年 | - | - | - | - | - | -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邵泽华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3)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成都市香城兴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机构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机构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机构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机构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海堂、孟安华、李 | (1)在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职后六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的承诺 | 勇 |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监事王军、刘荣飞 | (1)在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和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离职后六个月内;担任公司监事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 | 股份限售 | 股东邵福珍、邵小红、邵福斌、陈君涛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权亚强 | (1)在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上述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担任公司监事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吴岳飞 | (1)在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相应锁定承诺期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离职后6个月内;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泽华 |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可减持公司的股份:(1)本人承诺的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在本人承诺的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如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在不违反证券法规并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以下全部或者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票价格:(1)稳定公司股票价格的措施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①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证券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增持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20%,不超过上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50%;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6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在增持完成后2年内不得出售。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须履行以上规定。2)由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在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的范围内,在证券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实施连续回购。3)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2)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公司应立即启动股价稳定预案。公司应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公告。(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4)终止股价稳定方案的条件1)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独立董事李玉周、王浩 | 如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郑重承诺如下:(1)积极督促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公司回购股票事项应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2)不得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3)如本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主动履行本预案规定义务的,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 | 其他 | 公司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①若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届时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②如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及时进行公告,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本人将与发行人一道积极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投资者损失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我们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①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5个工作日内,我们将与发行人一道积极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②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3)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1)坚持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市场在现有技术研发基础上,公司将继续增加资金和人力投入,提升研发实力、强化市场交流和客户沟通、深入了解和引导客户需求、改善研发体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标准,加强客户服务,在维持原有客户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加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积极推广智能燃气表的销售,寻找新的优质产品方案与业务增长点,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措施,以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具体如下:①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本公司盈利规模。②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争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力和本公司盈利能力。③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将加强生产成本和费用控制,降低运营成本。(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加快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速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确保按照公司规划及早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分红的比例、依据、条件、实施程序、调整事项等内容,并对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特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特作出如下承诺:(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薪酬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获取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的承诺 |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如需)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承诺按照二级市场价格进行回购,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平均交易价格=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实施。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相关的承诺 |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人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从而为本人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及顺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成长性较好、每股净资产偏高、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5)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秦川物联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秦川物联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秦川物联按照经秦川物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秦川物联上市后生效的《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秦川物联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秦川物联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秦川物联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在秦川物联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 | 其他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 |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若相关承诺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将实施如下措施:1、公司及时、准确、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原因、具体情况;2、公司及相关承诺人就未能履行承诺公开向公司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道歉;3、因违反相关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承诺人将依法对公司或者投资者进行赔偿;4、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的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如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暂停发放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等资本运作事项,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并实施完毕时为止;5、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责令承诺人在期内履行承诺。经责令仍未履行的,公司有权从承诺人应当取得的工资、津贴等全部薪酬收入扣减不超过50%的金额,代为向投资者支付赔偿金或直接用于采取补救措施或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若届时承诺人持有公司股份,则不得转让该等股份、且公司有权暂扣归属于承诺人的现金分红,直至承诺人履行相关承诺并实施完毕时为止;6、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由相关承诺人向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7、承诺变更的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相关承诺人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就公司或相关承诺人提出的变更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8、承诺人如违反相关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即自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延长六个月锁定期;或在其持有股份已经解禁后,自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9、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后仍受现有约束措施的约束;公司上市后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应遵守现有约束措施的约束。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公司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 |
名称 | 报酬 | |
保荐人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2016年至2019年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170,000,000.00 | 160,000,000.00 | 0.00 |
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6,860,000.00 | 6,860,000.00 | 0.00 |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兴业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0/7/24 | 2021/1/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1.50%- 3.00% | 是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0/7/29 | 2021/1/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1.02% | 是 | 是 | ||||
成都银行龙泉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0/11/13 | 2021/2/1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1.54%- 3.00% | 是 | 是 |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0/11/17 | 2021/1/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2.90% | 是 | 是 |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0/8/11 | 2020/1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2.7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成都银行龙泉驿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0/8/12 | 2020/11/1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2.90%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 2020/7/29 | 2020/10/2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2.15% | 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成都龙泉驿支行 | 定期存款 | 6,860,000.00 | 2020/8/28 | 2021/8/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 约定 | 2.25% | 是 | 是 |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416,639,399.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594,359.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7,594,359.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232,744,000.00 | 232,744,000.00 | 232,744,000.00 | 62,323,121.89 | 62,323,121.89 | -170,420,878.11 | 26.78 | 建设中 | 不适用 | 否 | |
2、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35,656,900.00 | 35,656,900.00 | 35,656,900.00 | 0.00 | 0.00 | -35,656,900.00 | 0.00 | 建设中 | 不适用 | 否 | |
3、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68,577,800.00 | 68,577,800.00 | 68,577,800.00 | 2,532,440.00 | 2,532,440.00 | -66,045,360.00 | 3.69 | 建设中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69,938,797.80 | 69,938,797.80 | -61,202.20 | 99.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超募资金 | 否 | 不适用 | 9,660,699.00 | 不适用 | 2,800,000.00 | 2,800,000.00 | 2,8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06,978,700.00 | 416,639,399.00 | 406,978,700.00 | 137,594,359.69 | 137,594,359.69 | -269,384,340.3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4,674,606.11元,其中预先投入到“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22,235,808.31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2,438,797.80元(不含增值税)。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
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保障所有股东均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全员覆盖等方式,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等员工权益进行了制度规定和有力保护。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推崇自由、开放、合作和创新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此外,公司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助力员工成长。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供应商,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通过综合评估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化的采购合同,及时支付货款,以保障供应商权益。对于客户和消费者,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策略,保障产品交货期、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同时持续加强与客户的交流,以第一时间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不断优化产品性能,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完善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0012:2013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从产品研发到制造生产,从原料检验到成品出厂测试全过程实施严格的品质管控,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国家及客户标准要求。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公众企业,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与当地政府、居民、公共团体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实现多方共赢。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公司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同时,公司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于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小组,2020年2月10日,公司通过龙泉驿区红十字会,捐赠100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污染行业。公司位于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由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高效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其他无组织废气经移动式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公司编制有自行监测方案,每年按照方案进行环境监测活动,所有大气污染物及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分类存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理。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000,000 | 100.00 | 3,963,564 | - | - | - | 3,963,564 | 129,963,564 | 77.36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000,000 | 4.76 | 2,100,000 | - | - | - | 2,100,000 | 8,100,000 | 4.82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0,000,000 | 95.24 | 1,863,564 | - | - | - | 1,863,564 | 121,863,564 | 72.54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890,000 | 7.06 | 1,863,564 | - | - | - | 1,863,564 | 10,753,564 | 6.4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1,110,000 | 88.18 | - | - | - | - | 111,110,000 | 66.14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38,036,436 | - | - | - | 38,036,436 | 38,036,436 | 22.64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 | 38,036,436 | - | - | - | 38,036,436 | 38,036,436 | 22.6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126,000,000 | 100.00 | 42,000,000 | - | - | - | 42,000,000 | 168,000,000 | 100.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12,600万股,本次发行4,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8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42,000,000股,公司总股数从126,000,000股增至168,000,000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大幅增加了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相应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有所上升。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邵泽华 | 0 | 0 | 101,165,281 | 101,165,281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7月1日 |
香城兴申 | 0 | 0 | 6,000,000 | 6,000,0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年7月1日 |
共青城穆熙 | 0 | 0 | 4,963,000 | 4,963,0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7月1日 |
共青城华灼 | 0 | 0 | 3,927,000 | 3,927,0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1年7月1日 |
陈君涛 | 0 | 0 | 3,333,960 | 3,333,96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7月1日 |
邵福斌 | 0 | 0 | 3,332,860 | 3,332,86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7月1日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2,100,000 | 2,100,000 | 保荐机构跟投限售 | 2022年7月1日 |
邵福珍 | 0 | 0 | 1,666,430 | 1,666,43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7月1日 |
邵小红 | 0 | 0 | 1,611,469 | 1,611,469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7月1日 |
网下限售股份 | 0 | 0 | 1,863,564 | 1,863,564 | 网下发行 | 2021年1月1日 |
合计 | 0 | 0 | 129,963,564 | 129,963,564 | - | - |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0年 7月1日 | 11.33元 | 42,000,000 | 2020年 7月1日 | 42,000,000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94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邵泽华 | 0 | 101,165,281 | 60.22 | 101,165,281 | 101,165,281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成都市香城兴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6,000,000 | 3.57 | 6,000,000 | 6,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963,000 | 2.95 | 4,963,000 | 4,963,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927,000 | 2.34 | 3,927,000 | 3,927,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陈君涛 | 0 | 3,333,960 | 1.98 | 3,333,960 | 3,333,9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邵福斌 | 0 | 3,332,860 | 1.98 | 3,332,860 | 3,332,8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邵福珍 | 0 | 1,666,430 | 0.99 | 1,666,430 | 1,666,43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邵小红 | 0 | 1,611,469 | 0.96 | 1,611,469 | 1,611,46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1,582,500 | 0.94 | 1,582,500 | 2,1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钟仁美 | 742,346 | 742,346 | 0.44 | 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钟仁美 | 742,346 | 人民币普通股 | 742,346 | |||||
李明彪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 | |||||
万志坚 | 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 | |||||
王燕亭 | 201,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442 | |||||
曹国强 | 20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500 | |||||
王 维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连瑞祥 | 15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500 | |||||
徐富儿 | 148,8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817 | |||||
戚 建 | 131,2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225 | |||||
冯嘉东 | 127,76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766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邵泽华、邵福斌、邵福珍、邵小红互为兄弟姐妹,陈君涛系邵泽华姐姐邵木英之子,邵福斌系共青城穆熙执行事务合伙人,邵泽华持有共青城穆熙66.09%的财产份额,陈君涛持有共青城穆熙3.28%的财产份额,邵小红持有共青城穆熙3.93%的财产份额,陈君涛父亲陈寿山持有共青城穆熙2.82%的财产份额,邵福珍之女张晶持有共青城穆熙3.93%的财产份额。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邵泽华 | 101,165,281 | 2023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 | 成都市香城兴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21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3 | 共青城穆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3,000 | 2023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4 | 共青城华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27,000 | 2021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5 | 陈君涛 | 3,333,960 | 2023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6 | 邵福斌 | 3,332,860 | 2023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7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2022年7月1日 | 0 | 保荐机构跟投限售 |
8 | 邵福珍 | 1,666,430 | 2023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9 | 邵小红 | 1,611,469 | 2023年7月1日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1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22 | 2021年1月1日 | 0 | 网下机构配售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邵泽华、邵福斌、邵福珍、邵小红互为兄弟姐妹,陈君涛系邵泽华姐姐邵木英之子,邵福斌系共青城穆熙执行事务合伙人,邵泽华持有共青城穆熙66.09%的财产份额,陈君涛持有共青城穆熙3.28%的财产份额,邵小红持有共青城穆熙3.93%的财产份额,陈君涛父亲陈寿山持有共青城穆熙2.82%的财产份额,邵福珍之女张晶持有共青城穆熙3.93%的财产份额。 |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2,100,000 | 2022年 7月1日 | 0 | 2,100,000 |
姓名 | 邵泽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邵泽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动情况
1.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变动、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监事会专项意见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邵泽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男 | 54 | 2020.4.20 | 2023.4.19 | 101,165,300 | 101,165,300 | 0 | - | 79.55 | 否 |
向海堂 | 董事、副总经理 | 是 | 男 | 54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46.92 | 否 |
孟安华 | 董事 | 否 | 女 | 49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22.15 | 否 |
李玉周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57 | 2020.4.20 | 2023.4.19 | 0 | 1,000 | 1,000 | 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增持 | 7.28 | 否 |
王 浩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46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7.28 | 否 |
王 军 | 监事会主席 | 否 | 女 | 44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29.34 | 否 |
权亚强 | 监事 | 是 | 男 | 53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22.25 | 否 |
刘荣飞 | 职工代表监事 | 否 | 女 | 36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15.61 | 否 |
李 勇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否 | 男 | 41 | 2020.4.20 | 2023.4.19 | 0 | 0 | 0 | - | 53.05 | 否 |
吴岳飞 | 核心技术人员 | 是 | 男 | 48 | 2020.4.20 | 不适用 | 0 | 0 | 0 | - | 19.1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1,000 | - | 302.6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邵泽华 | 1991 年 3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成都化工炭素总厂技术员;1995 年 5 月至 1997 年 3 月,任成都龙泉日野电控厂技术总监;1997 年 7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成都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秦川有限执行董事,200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秦川有限总经理; 2015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任九观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九观科技执行董事。 |
向海堂 | 1990 年 7 月-2001 年 10 月历任成都化工炭素总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等职务;2001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秦川有限总经理,200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秦川有限副总经理,2009 年起,任秦川有限技术中心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九观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董事、副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 |
孟安华 | 1989 年 2 月至 2000 年 9 月,历任四川航天电子设备研究所车工小件组组长、车间团支部副书记;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历任成都三联电机有限公司检验、工段长;2005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秦川有限仓库主管、供应部部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董事、党支部书记、供应部部长。 |
李玉周 | 1985 年 7 月至 1990 年 5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199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5 年 8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董事;2017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四川准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深圳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 浩 | 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中铝公司西南铝业集团薄板分厂工程师;2003 年 7 月至今,任重庆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任讲师、 副教授、教授;2015 年 4 月至今,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 10 月至今,任深圳佰浩鑫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独立董事。 |
王 军 | 1999 年至 2002 年 8 月,历任成都天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销售主管;2003 年 5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北京元洲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200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秦川有限办公室文员、办公室主任;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监事会主席、行政副总监。 |
权亚强 | 1992 年 10 月至 1997 年 12 月,历任陕西省双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肥车间技术员、生产部技术员、调度室主办科员;1998 年 2 月至 2002 年 2 月,任陕西省双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颗粒肥车间主任;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陕西省双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混肥厂工艺工程师;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任陕西省双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改项目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17 年 |
3月,历任秦川有限质量管理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2017 年 1 月起任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监事、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研究院院长。 | |
刘荣飞 |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四川蜀联股份有限公司商务专员;2006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成都市同创通讯设备贸易有限公司仓库管理;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秦川有限仓库管理员、仓库主管;2017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秦川物联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仓库主管;2020 年 1 月至6月,任秦川物联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采购主管,2020 年 7月至今,任秦川物联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供应部副部长。 |
李 勇 | 2003 年至 2013 年,曾任眉山中车制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质量管理主管;201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3 月,历任秦川有限质量管理部部长、创新发展办公室主任;2017 年 4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董事会秘书,2017 年 11 月至今任秦川物联财务总监。 |
吴岳飞 | 1997 年 12 月-2000 年 8 月,曾任重庆市普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部经理;2000 年 9 月-2005 年 10 月,任重庆市凯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 年 11 月-2010 年 1 月,任重庆世纪联讯科技有限公司测试部经理;2010 年 3 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实验中心主任。 |
姓名 | 职务 | 年初间接持股数 | 年末间接持股数 | 年度内间接持股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间接持股情况 |
邵泽华 | 董事长、总经理 | 3,280,000 | 3,280,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穆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向海堂 | 董事、副总经理 | 1,020,000 | 1,020,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孟安华 | 董事 | 450,000 | 450,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王 军 | 监事会主席 | 95,000 | 95,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权亚强 | 监事 | 240,000 | 240,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刘荣飞 | 职工代表监事 | 60,000 | 60,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李 勇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175,000 | 175,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吴岳飞 | 核心技术人员 | 240,000 | 240,000 | 0 | - | 通过公司持股平台共青城华灼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荣飞 | 共青城华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7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邵泽华 | 成都九观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4月 | - |
李玉周 | 西南财经大学 | 教授 | 2015年8月 | - |
李玉周 | 四川准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2月 | - |
李玉周 | 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3月 | - |
李玉周 | 四川新健康成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3月 | - |
李玉周 | 深圳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 |
王 浩 | 重庆邮电大学 | 教授 | 2012年11月 | - |
王 浩 |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4月 | - |
王 浩 | 深圳佰浩鑫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0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以及制订、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岗位层级及薪酬标准,本着竞争性、公平性、可调性为原则,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吸引、提拔、鼓励员工,具体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基本工资根据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不同确定;绩效工资参照岗位业绩贡献、技术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能力确定;津贴补贴主要包括交通补贴和其他津贴;奖金的分配,公司根据当年的盈利情况和员工工作业绩,综合考虑不同业务与岗位特点,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公司的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工资福利。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从公司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83.43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67.89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33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0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3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生产人员 | 319 | 302 | |
销售人员 | 102 | 79 | |
研发人员 | 138 | 105 | |
财务人员 | 10 | 9 | |
行政人员 | 64 | 48 |
合计 | 633 | 54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硕士及以上 | 24 | 19 |
本科 | 196 | 147 |
大专 | 145 | 83 |
中专及以下 | 268 | 294 |
合计 | 633 | 543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均依法独立运作,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机制得以有效实施,内控体系日益健全,治理水平的规范化程度持续提高。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月21日 | - | -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3月25日 | - | -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4月20日 | - | -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7月30日 | www.sse.com.cn | 2020年7月31日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邵泽华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向海堂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孟安华 | 否 | 13 | 13 | 0 | 0 | 0 | 否 | 4 |
李玉周 | 是 | 13 | 13 | 1 | 0 | 0 | 否 | 4 |
王 浩 | 是 | 13 | 13 | 2 | 0 | 0 | 否 | 4 |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川华信审(2021)第0030 号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的应对 |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0,208.48万元,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24、收入”、“五、财务 | (1)对公司销售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和关键控制步骤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解和测试。 (2)选取重要客户进行函证,函证内容包括本期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检查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验证管理层营业收入确认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
报表项目注释” 中的“3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智能燃气表及综合管理软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 营业收入为贵公司关键业绩指标,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将贵公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3)对本期记录的主要交易,核对客户验收回单、客户回款等原始单据,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测试,复核相关合同、客户验收回单等原始凭据,并结合应收账款函证,评价收入确认完整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根据执行的审计工作,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确认作出会计处理的判断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具体情况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10、金融工具”、“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中的“4、应收账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5,337.62万元,坏账准备金额1,789.34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3,548.27万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做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测试贵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估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 |
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执行函证程序,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
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
作出恰当列报。根据执行的审计工作,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实施减值评估时作出的判断可以被我们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该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燕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 ·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梅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70,643,797.08 | 39,942,143.4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3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6,194,650.82 | |
应收账款 | 七、5 | 235,482,716.01 | 181,445,640.2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1,031,823.13 | |
预付款项 | 七、7 | 1,935,814.36 | 1,300,759.13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602,362.35 | 2,112,155.4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七、9 | 30,446,392.09 | 21,113,031.03 |
合同资产 | 七、10 | 16,634,246.9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277,775.40 | 5,903,166.57 |
流动资产合计 | 706,054,927.32 | 268,011,546.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343,258.95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775,072.42 | 3,070,470.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0,289,122.19 | 145,474,661.83 |
在建工程 | 七、22 | 50,112,379.97 | 36,903,218.6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6,478,760.83 | 15,304,890.2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78,148.75 | 314,160.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3,803,748.99 | 2,664,355.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0,591,494.09 | 1,267,462.0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4,228,727.24 | 206,342,477.95 | |
资产总计 | 990,283,654.56 | 474,354,024.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000,000.00 | 1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7,271,630.00 | 68,451,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00,626,678.64 | 80,562,287.24 |
预收款项 | 七、37 | 12,450.00 | 75,524.51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061.95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275,138.53 | 8,447,495.1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21,241.64 | 2,809,049.1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12,161.03 | 203,521.3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438.0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0,031,799.84 | 170,548,877.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8,071,926.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5,610,323.10 | 3,888,653.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10,323.10 | 11,960,579.50 | |
负债合计 | 235,642,122.94 | 182,509,456.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68,000,000.00 | 126,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53,196,858.08 | 78,557,459.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344,467.35 | 8,728,710.87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0,100,206.19 | 78,558,397.8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4,641,531.62 | 291,844,567.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90,283,654.56 | 474,354,024.70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七、61 | 302,084,839.10 | 244,940,478.43 |
减:营业成本 | 七、61 | 183,721,515.55 | 137,496,903.13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018,888.66 | 1,799,714.08 |
销售费用 | 七、63 | 27,239,445.67 | 25,142,233.33 |
管理费用 | 七、64 | 20,051,372.30 | 15,393,621.91 |
研发费用 | 七、65 | 24,293,541.30 | 23,081,522.3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59,613.34 | 2,010,540.14 |
其中:利息费用 | 1,551,230.46 | 1,763,264.99 |
利息收入 | 1,976,212.30 | 43,376.9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996,386.75 | 11,320,392.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6,050.86 | -720,708.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95,397.82 | -720,708.3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686,913.47 | -1,436,608.3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07,669.24 | -246,379.8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7,600.1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307,543.86 | 48,905,039.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79,288.62 | 508,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09,945.00 | 67,125.7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476,887.48 | 49,345,913.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5,319,322.70 | 5,116,453.8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157,564.78 | 44,229,460.1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157,564.78 | 44,229,460.1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157,564.78 | 44,229,460.13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35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4,855,381.63 | 197,204,274.6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145,895.15 | 9,104,426.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84,658.19 | 6,980,225.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085,934.97 | 213,288,926.3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1,794,821.88 | 58,172,474.7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8,157,875.24 | 53,269,003.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694,068.93 | 19,043,410.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963,847.19 | 29,505,943.6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6,610,613.24 | 159,990,832.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4,678.27 | 53,298,093.6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8,911.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5,34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738,911.01 | 125,342.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699,533.71 | 34,505,635.2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7,017,736.3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2,717,270.01 | 34,505,635.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978,359.00 | -34,380,293.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2,032,6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1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89,779.33 | 4,852,633.8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2,122,379.33 | 23,852,633.8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875,000.00 | 15,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58,635.25 | 1,378,097.9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064,791.67 | 13,043,207.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298,426.92 | 29,671,305.4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9,823,952.41 | -5,818,671.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109.77 | 4,831.4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5,309,805.37 | 13,103,960.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42,143.48 | 16,838,183.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5,251,948.85 | 29,942,143.48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6,000,000.00 | 78,557,459.08 | 8,728,710.87 | 78,558,397.89 | 291,844,567.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000,000.00 | 78,557,459.08 | 8,728,710.87 | 78,558,397.89 | 291,844,567.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000,000.00 | 374,639,399.00 | 4,615,756.48 | 41,541,808.30 | 462,796,963.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157,564.78 | 46,157,564.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2,000,000.00 | 374,639,399.00 | 416,639,399.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2,000,000.00 | 374,639,399.00 | 416,639,399.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15,756.48 | -4,615,756.48 |
1.提取盈余公积 | 4,615,756.48 | -4,615,756.4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8,000,000.00 | 453,196,858.08 | 13,344,467.35 | 120,100,206.19 | 754,641,531.62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6,000,000.00 | 78,557,459.08 | 4,305,764.86 | 38,751,883.77 | 247,615,107.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000,000.00 | 78,557,459.08 | 4,305,764.86 | 38,751,883.77 | 247,615,107.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22,946.01 | 39,806,514.12 | 44,229,460.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29,460.13 | 44,229,460.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22,946.01 | -4,422,946.0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22,946.01 | -4,422,946.0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6,000,000.00 | 78,557,459.08 | 8,728,710.87 | 78,558,397.89 | 291,844,567.84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是于2017年4月22日,由成都秦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08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均变更为人民币16,800.00万元。
公司最近一次营业执照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8月5日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2734799878F;法定代表人:邵泽华。
(2)公司的注册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四路931号,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本公司属仪器仪表行业。经营范围为:物联网服务;设计、销售:物联网智能产品、智能仪表、计算机软件产品、传感器、机电产品、仪器仪表;设计、生产、销售:燃气器具、电子产品、仪表、汽车配件;机械加工、喷塑;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第一大股东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名称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邵泽华。
(5)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审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从公司目前获知的信息,综合考虑宏观政策风险、市场经营风险、企业目前或长期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财务资源支持等因素,本公司认为不存在对公司未来12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和报告货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
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全部子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应当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将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专门借款账户年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进行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
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应收款项
对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 组合分类 | 划分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票据 | 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款项 融资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 | 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 |
1年以内 | 3.00 | 3.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10 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10 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10 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10 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确认及分类
将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质等,确认为存货。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发出按月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时,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采用一次摊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在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
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反之,将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10 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属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本公司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
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出现类似情况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确认及分类
将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为目的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五类。
(2)计量基础
各类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0.00%-5.00% | 4.75%-10.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0%-33.3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0.00%-5.00% | 19.00%-25.00% |
其 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00%-5.00% | 9.5%-20.00% |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计价,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为工程建设而借入的专门借款或资产支出超出专门借款的一般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将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软件等。
(2)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3)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各类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摊销率如下:
序号 |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年摊销率 | 具体依据 |
1 | 土地使用权 | 50 | 2.00% | 法定使用年限 |
2 | 软件 | 3-10 | 10.00%-33.33% | 预计使用年限 |
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减值准备。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五、16 .合同资产”。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分为两类: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定为职工薪酬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到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除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外,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2)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同时对该项单独核算的资产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对应的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可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
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2)销售商品确认的具体原则
①公司境内销售,在收到客户的订单后发出商品,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后确认收入。
②公司境外销售,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签发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公司投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份确认为资产。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以下要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 商誉初始确认。
② 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③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以很可能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末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公司以原减记的金额为限,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
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提供劳务及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不满足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应收账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的运输成本做为合同履约成本。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9,942,143.48 | 39,942,143.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194,650.82 | 16,194,650.82 | |
应收账款 | 181,445,640.26 | 166,325,588.80 | -15,120,051.46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1,300,759.13 | 1,300,759.13 | |
其他应收款 | 2,112,155.46 | 2,112,155.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113,031.03 | 21,113,031.03 | |
合同资产 | 14,817,571.32 | 14,817,571.3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03,166.57 | 5,903,166.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8,011,546.75 | 267,709,066.61 | -302,480.1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43,258.95 | 1,343,258.95 | |
长期股权投资 | 3,070,470.24 | 3,070,470.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5,474,661.83 | 145,474,661.83 | |
在建工程 | 36,903,218.66 | 36,903,218.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5,304,890.25 | 15,304,890.2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4,160.11 | 314,160.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64,355.85 | 2,664,355.8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67,462.06 | 1,569,942.20 | 302,480.1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6,342,477.95 | 206,644,958.09 | 302,480.14 |
资产总计 | 474,354,024.70 | 474,354,024.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8,451,000.00 | 68,451,000.00 | |
应付账款 | 80,562,287.24 | 80,562,287.24 | |
预收款项 | 75,524.51 | 2,034.51 | -73,490.00 |
合同负债 | 65,035.40 | 65,035.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47,495.16 | 8,447,495.16 | |
应交税费 | 2,809,049.13 | 2,809,049.13 | |
其他应付款 | 203,521.32 | 203,521.3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8,454.60 | 8,454.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0,548,877.36 | 170,548,877.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071,926.00 | 8,071,926.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888,653.50 | 3,888,653.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960,579.50 | 11,960,579.50 | |
负债合计 | 182,509,456.86 | 182,509,456.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6,000,000.00 | 126,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8,557,459.08 | 78,557,459.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728,710.87 | 8,728,710.87 | |
未分配利润 | 78,558,397.89 | 78,558,397.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1,844,567.84 | 291,844,567.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4,354,024.70 | 474,354,024.70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的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1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经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12月4日取得“GR201751001463”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0年12月3日,再次取得“GR202051003705”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报告期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的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 2018年 9 月 20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1.60 | 8,302.50 |
银行存款 | 222,164,486.84 | 23,942,743.54 |
其他货币资金 | 48,478,988.64 | 15,991,097.44 |
合计 | 270,643,797.08 | 39,942,143.4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0,000,000.00 | |
其中: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30,0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194,650.82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6,194,650.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92,671,574.86 |
1至2年 | 43,921,953.93 |
2至3年 | 10,528,406.4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536,970.81 |
4至5年 | 988,870.26 |
5年以上 | 1,728,376.80 |
合计 | 253,376,153.0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44,650.82 | 1.40 | 3,544,650.82 | 100.00 | 2,396,731.01 | 1.34 | 2,396,731.01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9,831,502.26 | 98.60 | 14,348,786.25 | 5.74 | 235,482,716.01 | 176,180,143.92 | 98.66 | 9,854,555.12 | 5.59 | 166,325,588.8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账龄组合 | 249,831,502.26 | 98.60 | 14,348,786.25 | 5.74 | 235,482,716.01 | 176,180,143.92 | 98.66 | 9,854,555.12 | 5.59 | 166,325,588.80 |
合计 | 253,376,153.08 | 17,893,437.07 | 235,482,716.01 | 178,576,874.93 | 12,251,286.13 | 166,325,588.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酒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1,537,575.00 | 1,537,5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市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593,346.81 | 593,346.8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枣庄市海长商贸有限公司 | 455,000.00 | 45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贵州省德江县瑜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11,800.00 | 211,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凉山州中慧能源有限公司 | 198,000.00 | 19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余10家金额较小客户小计 | 548,929.01 | 548,929.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544,650.82 | 3,544,650.82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2,472,964.85 | 5,774,188.95 | 3.00 |
1至2年 | 43,906,177.93 | 4,390,617.79 | 10.00 |
2至3年 | 9,987,650.42 | 1,997,530.08 | 20.00 |
3至4年 | 1,848,324.00 | 924,162.00 | 50.00 |
4至5年 | 708,195.26 | 354,097.63 | 50.00 |
5年以上 | 908,189.80 | 908,189.80 | 100.00 |
合计 | 249,831,502.26 | 14,348,786.25 | 5.7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96,731.01 | 1,448,561.00 | 389,655.19 | 89,014.00 | 3,544,650.8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54,555.12 | 4,494,231.13 | 14,348,786.25 | |||
合计 | 12,251,286.13 | 5,942,792.13 | 389,655.19 | 89,014.00 | 17,893,437.07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重庆市华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7,055.19 | 现金收回 |
汾西县兴达供热供气有限公司 | 132,600.00 | 现金收回 |
合计 | 389,655.19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 与公司的 关系 |
1 | 第一名 | 17,090,000.00 | 注1 | 6.74 | 非关联方 |
2 | 第二名 | 9,056,300.00 | 1年以内 | 3.57 | 非关联方 |
3 | 第三名 | 7,083,898.00 | 1年以内 | 2.80 | 非关联方 |
4 | 第四名 | 6,029,330.00 | 1年以内 | 2.38 | 非关联方 |
5 | 第五名 | 4,422,445.00 | 1年以内 | 1.75 | 非关联方 |
合计 | 43,681,973.00 | 17.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031,823.13 | |
合计 | 11,031,823.13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419,905.50 | 4,417,410.9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4,419,905.50 | 4,417,410.97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28,564.93 | 94.46 | 1,264,922.76 | 97.24 |
1至2年 | 72,968.06 | 3.77 | 35,836.37 | 2.76 |
2至3年 | 34,281.37 | 1.77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935,814.36 | 100.00 | 1,300,759.13 | 100.00 |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款项性质 | 账龄 | 占期末预付款项的比例(%) |
第一名 | 830,769.23 | 预付房租 | 1年以内 | 42.92 |
第二名 | 295,314.55 | 预存电费 | 1年以内 | 15.26 |
第三名 | 182,500.00 | 材料款 | 1年以内 | 9.43 |
第四名 | 125,000.00 | 材料款 | 1年以内 | 6.46 |
第五名 | 51,320.00 | 模具款 | 1年以内 | 2.65 |
合 计 | 1,484,903.78 | 76.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602,362.35 | 2,112,155.46 |
合计 | 4,602,362.35 | 2,112,155.46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197,414.39 |
1至2年 | 341,628.21 |
2至3年 | 266,6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0,25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825,892.6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3,747,671.93 | 2,173,057.00 |
待退款(注) | 1,046,840.57 | |
备用金及其他 | 31,380.10 | 28,852.18 |
合计 | 4,825,892.60 | 2,201,909.18 |
注:待退款系2020年12月公司与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达成和解协议,因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本公司专利申请及撤回工作中存在失误,同意退回全部代理费用以及代收官费。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1月4日收回。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89,753.72 | 89,753.72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3,776.53 | 133,776.5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223,530.25 | 223,530.2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753.72 | 133,776.53 | 223,530.25 | |||
合计 | 89,753.72 | 133,776.53 | 223,530.25 |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待退款 | 1,046,840.57 | 1年以内 | 21.69 | 31,405.22 |
第二名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16.58 | 24,000.00 |
第三名 | 保证金 | 680,000.00 | 1年以内 | 14.09 | 20,400.00 |
第四名 | 保证金 | 520,000.00 | 1年以内 | 10.78 | 15,6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250,000.00 | 1-2年 | 5.18 | 25,0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250,000.00 | 2-3年 | 5.18 | 50,000.00 |
合计 | - | 3,546,840.57 | - | 73.50 | 166,405.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20,678,546.50 | 951,646.44 | 19,726,900.06 | 14,139,844.33 | 960,932.49 | 13,178,911.84 |
在产品 | 6,624,163.49 | 68,137.52 | 6,556,025.97 | 4,793,982.45 | 68,163.53 | 4,725,818.92 |
库存商品 | 3,354,879.08 | 3,354,879.08 | 1,994,438.67 | 1,994,438.6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807,560.43 | 807,560.43 | 1,001,318.30 | 1,001,318.3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026.55 | 1,026.55 | 212,543.30 | 212,543.30 | ||
合计 | 31,466,176.05 | 1,019,783.96 | 30,446,392.09 | 22,142,127.05 | 1,029,096.02 | 21,113,031.0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60,932.49 | 9,286.05 | 951,646.44 | |||
在产品 | 68,163.53 | 26.01 | 68,137.52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29,096.02 | 9,312.06 | 1,019,783.96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7,148,708.14 | 514,461.24 | 16,634,246.90 | 15,275,846.72 | 458,275.40 | 14,817,571.32 |
合计 | 17,148,708.14 | 514,461.24 | 16,634,246.90 | 15,275,846.72 | 458,275.40 | 14,817,571.32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 | 56,185.84 | |||
合计 | 56,185.84 |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7,148,708.14 | 514,461.24 | 3.00 |
合计 | 17,148,708.14 | 514,461.24 | 3.00 |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277,775.40 | 3,363,846.96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156,112.07 | |
发行费用 | 2,383,207.54 | |
合计 | 5,277,775.40 | 5,903,166.57 |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343,258.95 | 1,343,258.95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1,343,258.95 | 1,343,258.95 | - |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山东鑫能 | 3,070,470.24 | -295,397.82 | 2,775,072.42 | ||||||||
小计 | 3,070,470.24 | -295,397.82 | 2,775,072.42 | ||||||||
合计 | 3,070,470.24 | -295,397.82 | 2,775,072.42 |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0,289,122.19 | 145,474,661.8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00,289,122.19 | 145,474,661.83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2,792,851.63 | 40,945,505.80 | 824,340.05 | 2,532,191.65 | 4,375,479.01 | 161,470,368.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248,784.23 | 13,593,922.88 | 1,491,006.40 | 199,061.94 | 646,109.44 | 66,178,884.89 |
(1)购置 | 7,759,193.57 | 1,491,006.40 | 181,362.83 | 583,277.58 | 10,014,840.3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0,248,784.23 | 5,834,729.31 | 17,699.11 | 62,831.86 | 56,164,044.5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5,811.97 | 17,113.54 | 5,811.97 | 118,737.48 | ||
(1)处置或报废 | 95,811.97 | 17,113.54 | 5,811.97 | 118,737.48 | ||
4.期末余额 | 163,041,635.86 | 54,443,616.71 | 2,315,346.45 | 2,714,140.05 | 5,015,776.48 | 227,530,515.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466,188.53 | 6,909,849.88 | 583,351.31 | 1,966,322.74 | 1,069,993.85 | 15,995,706.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35,435.55 | 4,429,243.20 | 182,190.68 | 218,564.59 | 849,831.38 | 11,315,265.40 |
(1)计提 | 5,635,435.55 | 4,429,243.20 | 182,190.68 | 218,564.59 | 849,831.38 | 11,315,265.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799.12 | 16,257.86 | 5,521.37 | 69,578.35 |
(1)处置或报废 | 47,799.12 | 16,257.86 | 5,521.37 | 69,578.35 | ||
4.期末余额 | 11,101,624.08 | 11,291,293.96 | 765,541.99 | 2,168,629.47 | 1,914,303.86 | 27,241,393.3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1,940,011.78 | 43,152,322.75 | 1,549,804.46 | 545,510.58 | 3,101,472.62 | 200,289,122.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326,663.10 | 34,035,655.92 | 240,988.74 | 565,868.91 | 3,305,485.16 | 145,474,661.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0,112,379.97 | 36,903,218.6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0,112,379.97 | 36,903,218.6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50,112,379.97 | 50,112,379.97 | 36,903,218.66 | 36,903,218.6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智能燃气表研发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408,920,000.00 | 36,903,218.66 | 69,373,205.82 | 56,164,044.51 | 50,112,379.97 | 64.44 | 64.44%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938,102.60 | 1,937,132.29 | 16,875,234.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5,503.20 | 1,835,503.20 | |||
(1)购置 | 1,835,503.20 | 1,835,503.2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938,102.60 | 3,772,635.49 | 18,710,738.0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95,048.29 | 375,296.35 | 1,570,344.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8,762.08 | 362,870.54 | 661,632.62 |
(1)计提 | 298,762.08 | 362,870.54 | 661,632.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93,810.37 | 738,166.89 | 2,231,977.2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444,292.23 | 3,034,468.60 | 16,478,760.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743,054.31 | 1,561,835.94 | 15,304,890.2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云服务器租赁费用 | 314,160.11 | 136,011.36 | 178,148.75 | ||
合计 | 314,160.11 | 136,011.36 | 178,148.7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748,003.49 | 2,962,200.52 | 13,873,718.84 | 2,081,057.8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5,610,323.10 | 841,548.47 | 3,888,653.50 | 583,298.03 |
合计 | 25,358,326.59 | 3,803,748.99 | 17,762,372.34 | 2,664,355.8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782,455.80 | 96,790.97 | 685,664.83 | 347,787.71 | 45,307.57 | 302,480.14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9,905,829.26 | 9,905,829.26 | 66,600.00 | 66,600.00 | ||
智能工厂管理软件建设项目 | 1,200,862.06 | 1,200,862.06 | ||||
合计 | 10,688,285.06 | 96,790.97 | 10,591,494.09 | 1,615,249.77 | 45,307.57 | 1,569,942.20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应收质保金 | 782,455.80 | 96,790.97 | 685,664.83 | 347,787.71 | 45,307.57 | 302,480.14 |
合 计 | 782,455.80 | 96,790.97 | 685,664.83 | 347,787.71 | 45,307.57 | 302,480.14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 | 45,307.57 | 51,483.40 | 96,790.97 | ||||
合 计 | 45,307.57 | 51,483.40 | 96,790.97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82,455.80 | 96,790.97 | 12.37% |
合 计 | 782,455.80 | 96,790.97 | 12.3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7,271,630.00 | 68,451,000.00 |
合计 | 87,271,630.00 | 68,451,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采购款 | 68,702,391.98 | 54,385,509.03 |
设备及工程款 | 29,835,216.54 | 23,534,912.28 |
物流费 | 2,089,070.12 | 2,641,865.93 |
合计 | 100,626,678.64 | 80,562,287.2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四川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943,505.55 | 质保金 |
合计 | 1,943,505.55 | -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12,450.00 | 2,034.51 |
合计 | 12,450.00 | 2,034.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061.95 | 65,035.40 |
合计 | 11,061.95 | 65,035.4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447,495.16 | 58,754,375.44 | 57,926,732.07 | 9,275,138.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7,871.04 | 357,871.04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447,495.16 | 59,112,246.48 | 58,284,603.11 | 9,275,138.5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229,209.90 | 50,916,192.61 | 50,144,136.65 | 9,001,265.86 |
二、职工福利费 | 3,087,405.40 | 3,087,405.4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065,966.42 | 2,065,966.4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07,459.92 | 1,807,459.92 | ||
工伤保险费 | 15,278.76 | 15,278.76 | ||
生育保险费 | 243,227.74 | 243,227.74 | ||
四、住房公积金 | 1,596,332.00 | 1,596,332.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8,285.26 | 1,064,762.58 | 1,009,175.17 | 273,872.6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意外险 | 23,716.43 | 23,716.43 | ||
合计 | 8,447,495.16 | 58,754,375.44 | 57,926,732.07 | 9,275,138.5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4,287.34 | 344,287.34 | ||
2、失业保险费 | 13,583.70 | 13,583.7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57,871.04 | 357,871.0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企业所得税 | 2,041,753.74 | 2,448,181.40 |
个人所得税 | 60,353.27 | 75,952.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3,110.11 | 166,200.27 |
教育费附加 | 65,618.62 | 71,228.6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3,745.76 | 47,485.81 |
印花税 | 56,660.14 | |
合计 | 2,421,241.64 | 2,809,049.1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12,161.03 | 203,521.32 |
合计 | 412,161.03 | 203,521.3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暂收款 | 412,161.03 | 203,521.32 |
合计 | 412,161.03 | 203,521.3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销项税 | 1,438.05 | 8,454.60 |
合计 | 1,438.05 | 8,454.60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071,926.00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8,071,926.00 |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融资租赁款 | 8,071,926.00 | |
合计 | 8,071,926.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888,653.50 | 3,248,832.63 | 1,527,163.03 | 5,610,323.10 | |
合计 | 3,888,653.50 | 3,248,832.63 | 1,527,163.03 | 5,610,323.10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天府万人计划补助资金 | 200,000.00 | 40,000.00 | 1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智慧能源技术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 | 407,997.00 | 407,997.00 | 与收益相关 | ||||
龙泉英才计划补助资金 | 100,000.00 | 120,000.00 | 100,000.00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信息运行体系成果转换示范项目 | 1,333,333.00 | 334,983.94 | 998,349.06 | 与收益相关 | |||
成都市2019年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政府补助 | 442,019.72 | 37,892.45 | 404,127.27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补助 | 1,405,303.78 | 152,088.67 | 1,253,215.11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智能燃气表的物联网系统助力燃气行业升级政府补助 | 1,350,000.00 | 86,183.30 | 1,263,816.70 | 与收益相关 | |||
NB-LOT智能燃气表运行体系机器运行技术在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管理中的运用补助款 | 500,000.00 | 358,633.73 | 141,366.27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工业发展项目政府补助资金 | 1,078,832.63 | 9,383.94 | 1,069,448.69 | 与资产相关 | |||
成都市2020年龙泉驿区创新应用实验室专项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888,653.50 | 3,248,832.63 | 1,527,163.03 | 5,610,323.10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6,000,000.00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168,00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2,728,659.08 | 433,860,000.00 | 59,220,601.00 | 427,368,058.08 |
其他资本公积 | 25,828,800.00 | 25,828,800.00 | ||
合计 | 78,557,459.08 | 433,860,000.00 | 59,220,601.00 | 453,196,858.08 |
资本公积中资本溢价的变动情况,详见“七、53、股本”。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728,710.87 | 4,615,756.48 | 13,344,467.3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728,710.87 | 4,615,756.48 | 13,344,467.35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8,558,397.89 | 38,751,883.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8,558,397.89 | 38,751,883.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6,157,564.78 | 44,229,460.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615,756.48 | 4,422,946.0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0,100,206.19 | 78,558,397.8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2,084,839.10 | 183,721,515.55 | 244,940,478.43 | 137,496,903.13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02,084,839.10 | 183,721,515.55 | 244,940,478.43 | 137,496,903.13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6,793.93 | 812,032.67 |
教育费附加 | 337,197.40 | 348,014.0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13,025.48 | 58,573.07 |
土地使用税 | 266,438.10 | 266,438.1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90,635.49 | 82,646.9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4,798.26 | 232,009.34 |
合计 | 3,018,888.66 | 1,799,714.0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768,109.38 | 9,538,396.37 |
差旅费 | 4,983,522.38 | 4,260,616.32 |
运输费 | 3,970,088.36 | |
售后服务费 | 3,396,961.03 | 2,579,979.15 |
办公费 | 4,102,949.29 | 1,735,240.47 |
业务宣传费 | 1,524,692.47 | 816,519.11 |
业务招待费 | 2,368,195.16 | 1,574,058.64 |
折旧及租赁费 | 1,095,015.96 | 666,934.89 |
其他 | 400.02 | |
合计 | 27,239,445.67 | 25,142,233.3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665,585.57 | 8,367,674.21 |
办公费 | 2,777,689.43 | 1,917,923.00 |
折旧及租赁费 | 3,227,942.59 | 2,590,028.06 |
咨询服务费 | 2,594,342.02 | 1,283,680.91 |
会务费 | 860,733.02 | 23,202.00 |
招待费 | 450,742.54 | 244,610.98 |
检测费 | 319,174.04 | 212,175.48 |
差旅费 | 135,260.54 | 702,041.03 |
其他 | 19,902.55 | 52,286.24 |
合计 | 20,051,372.30 | 15,393,621.9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516,896.82 | 13,602,042.51 |
材料费 | 3,925,949.99 | 4,633,889.45 |
办公费 | 592,580.15 | 785,350.01 |
专利费 | 650,666.01 | 1,302,322.61 |
折旧及摊销 | 1,048,101.55 | 1,078,098.99 |
差旅费 | 170,275.41 | 314,321.45 |
技术服务及测试费 | 1,386,771.37 | 1,364,997.33 |
其他 | 2,300.00 | 500.00 |
合计 | 24,293,541.30 | 23,081,522.3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51,230.46 | 1,763,264.99 |
利息收入 | -1,976,212.30 | -43,376.92 |
汇兑损失 | 11,109.77 | |
汇兑收益 | -4,831.48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54,258.73 | 106,804.31 |
担保费用 | 188,679.24 | |
合计 | -259,613.34 | 2,010,540.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882,267.42 | 2,270,126.23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9,093,445.45 | 9,046,013.6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0,673.88 | 4,253.03 |
合计 | 11,996,386.75 | 11,320,392.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5,397.82 | -720,708.3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81,448.6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86,050.86 | -720,708.3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24,154.03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553,136.94 | -2,028,377.6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3,776.53 | -32,384.7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5,686,913.47 | -1,436,608.3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6,379.88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7,669.24 | |
合计 | -107,669.24 | -246,379.8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 | -27,600.14 | |
合计 | -27,600.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000,000.00 | 500,000.00 | 2,000,000.00 |
诉讼赔偿款 | 262,988.00 | 262,988.00 | |
其他 | 16,300.62 | 8,000.00 | 16,300.62 |
合计 | 2,279,288.62 | 508,000.00 | 2,279,288.62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0年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际标准制定政府奖励款(成都龙泉经济和信息化局)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科技项目补助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000,000.00 | 5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9,159.13 | 44,358.63 | 49,159.1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9,159.13 | 44,358.63 | 49,159.1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00,000.00 | 5,339.00 | 1,000,000.00 |
其他 | 60,785.87 | 17,428.10 | 60,785.87 |
合计 | 1,109,945.00 | 67,125.73 | 1,109,945.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458,715.84 | 5,948,895.0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39,393.14 | -832,441.27 |
合计 | 5,319,322.70 | 5,116,453.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1,476,887.4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721,533.1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18,665.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投资收益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 44,309.6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2,627,408.97 |
残疾人工资的影响 | -37,776.96 |
所得税费用 | 5,319,322.7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603,937.02 | 6,362,279.73 |
保证金及其他往来款 | 1,669,207.00 | 574,569.00 |
利息收入 | 1,528,970.64 | 43,376.92 |
诉讼赔偿款 | 262,988.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9,555.53 | |
合计 | 10,084,658.19 | 6,980,225.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30,880,481.94 | 26,815,964.57 |
往来款及其他 | 4,083,365.25 | 2,689,979.05 |
合计 | 34,963,847.19 | 29,505,943.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及利息收入 | 10,089,779.33 | 4,852,633.82 |
合计 | 10,089,779.33 | 4,852,633.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保证金及利息收入 | 17,511,695.93 | 10,000,000.00 |
融资担保费及服务费 | 660,000.00 | |
发行费用 | 16,553,095.74 | 2,383,207.54 |
合计 | 34,064,791.67 | 13,043,207.54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6,157,564.78 | 44,229,460.1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7,669.24 | 246,379.88 |
信用减值损失 | 5,686,913.47 | 1,436,608.3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315,265.40 | 9,421,462.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661,632.62 | 471,987.2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6,011.36 | 93,873.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600.1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159.13 | 44,358.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68,836.31 | 2,000,612.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050.86 | 720,708.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39,393.14 | -832,441.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333,361.06 | -4,674,471.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8,842,614.39 | -31,386,269.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693,688.87 | 31,498,223.8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4,678.27 | 53,298,093.6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15,251,948.85 | 23,951,046.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951,046.04 | 16,538,183.2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5,991,097.44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5,991,097.44 | 300,00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5,309,805.37 | 13,103,960.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15,251,948.85 | 23,951,046.04 |
其中:库存现金 | 321.60 | 8,302.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15,251,627.25 | 23,942,743.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5,991,097.44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个月内到期的票据保证金 | 5,991,097.44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5,251,948.85 | 29,942,143.4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391,848.23 | 系票据保证金17,511,695.93元,保函保证金862,416.00元,定期存款6,912,859.59元,结构性存款30,104,876.71元。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55,391,848.23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33,229.22 | 6.5249 | 216,817.34 |
其中:美元 | 33,229.22 | 6.5249 | 216,817.34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面向智能燃气表的物联网系统助力燃气行业升级政府补助(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 1,263,816.70 | 递延收益 | 86,183.30 |
2019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补助 | 1,253,215.11 | 递延收益 | 152,088.67 |
2020年工业发展项目政府补助资金 | 1,069,448.69 | 递延收益 | 9,383.94 |
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及信息运行体系成果转换示范项目 | 998,349.06 | 递延收益 | 334,983.94 |
成都市2019年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政府补助 | 404,127.27 | 递延收益 | 37,892.45 |
成都市2020年龙泉驿区创新应用实验室专项项目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天府万人计划补助资金 | 160,000.00 | 递延收益 | 40,000.00 |
NB-LOT智能燃气表运行体系机器运行技术在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管理中的运用补助款 | 141,366.27 | 递延收益 | 358,633.73 |
龙泉英才计划补助资金 | 120,000.00 | 递延收益 | 100,000.00 |
智慧能源技术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项目 | 递延收益 | 407,997.00 | |
2020年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0.00 |
龙泉驿区稳定增长奖励项目 | 390,000.00 | 其他收益 | 390,000.00 |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 | 245,720.00 | 其他收益 | 245,720.00 |
成都市社保局稳岗补贴 | 239,617.02 | 其他收益 | 239,617.02 |
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171,167.37 | 其他收益 | 171,167.37 |
规工企业带头加速稳产满产和防疫物资购买补助项目 | 101,200.00 | 其他收益 | 101,200.00 |
市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0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77,000.00 | 其他收益 | 77,000.00 |
成都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利资助 | 29,200.00 | 其他收益 | 29,200.00 |
龙泉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动态监测费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合计 | 8,965,427.49 | 4,882,267.42 |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775,072.42 | 3,070,470.2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95,397.82 | -720,708.3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5,397.82 | -720,708.36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有关。公司的客户主要以城市燃气运营商为主;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销售量等对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信用期一般为6个月,对于燃气集团公司(如中国燃气、港华燃气、昆仑能源、蓝天燃气等)、上市公司、地级市以上(含)城市燃气运营商信用期为9个月,对经销商的信用期为3个月,公司不致面临较大的坏账风险。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
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外币业务涉及会计科目为货币资金。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33,229.22 | 6.5249 | 216,817.34 |
其中:美元 | 33,229.22 | 6.5249 | 216,817.34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30,000,000.00 | 130,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031,823.13 | 11,031,823.1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41,031,823.13 | 141,031,823.1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考虑到投资本金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以投资本金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应收款项融资: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均为1年以内,且出售时间、出售价格、出售占比均不能可靠估计,以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成都九观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邵泽华控制的企业 |
权亚强 | 公司监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燃气表销售 | 1,810,161.06 | 2,572,155.2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成都九观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 | 330,275.24 | 330,275.25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邵泽华 | 21,601,800.00 | 2020.3.30 | 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① |
成都九观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 | ||||
邵泽华、卢兴玲 | 20,000,000.00 | 2021.1.2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② |
邵泽华、卢兴玲 | 30,000,000.00 | 2020.11.2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③ |
邵泽华、卢兴玲 | 50,000,000.00 | 2021.6.1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④ |
邵泽华、卢兴玲 | 10,000,000.00 | 2020.6.1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⑤ |
邵泽华、卢兴玲 | 10,000,000.00 | 2021.5.1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⑥ |
邵泽华、卢兴玲 | 16,500,000.00 | 2019.1.17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 是 | ⑦ |
口人民币2,000.00万元),需按开具票面金额的20%交存保证金,由邵泽华、卢兴玲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受上述保证合同担保且尚未完结的债务明细如下:
债务性质 | 债权人 | 债务金额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到期日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完结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2,460,630.00 | 2020/7/27 | 2021/1/27 | 12,460,630.00 |
债务性质 | 债权人 | 债务金额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到期日 | 截至期末尚未完结金额 |
短期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0/4/14 | 2021/4/8 | 10,000,000.00 |
债务性质 | 债权人 | 债务金额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到期日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完结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 12,500,000.00 | 2020/8/27 | 2021/2/27 | 12,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 12,500,000.00 | 2020/9/17 | 2021/3/17 | 12,5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 12,311,000.00 | 2020/10/27 | 2021/4/27 | 12,311,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 12,500,000.00 | 2020/11/25 | 2021/5/25 | 12,500,000.00 |
银行承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12,500,000.00 | 2020/12/17 | 2021/6/17 | 12,500,000.00 |
兑汇票 | 司成都龙泉驿支行 |
债务性质 | 债权人 | 债务金额 | 债务起始日 | 债务到期日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完结金额 |
短期借款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10,000,000.00 | 2020/5/15 | 2021/5/14 | 10,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026,059.83 | 2,368,902.6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 | 山东鑫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2,046,100.00 | 61,426.26 | 583,582.00 | 17,507.46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邵泽华 | 1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权亚强 | 20,000.00 | |
合 计 | 120,000.00 |
2020年9月9日,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起诉高唐天马燃气有限公司,请求判令高唐天马燃气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80,000.00元及利息。2020年11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高唐天马燃气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货款1,280,000.00元及违约金等。2020年11月28日,高唐天马燃气有限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5,2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5,200,000.00 |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82,267.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1,448.6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89,655.1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30,656.3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0,673.88 | |
所得税影响额 | -668,060.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4,175,328.75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9,093,445.45 | 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实施 |
合计 | 9,093,445.45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2 | 0.31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2 | 0.29 | 0.29 |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