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56 公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部分。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负责人胡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瑜声明: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00,000.00元(含税),占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2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9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101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0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1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莱伯泰科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社会公众股、A股 | 指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IPO | 指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管理咨询公司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LabTech Holdings | 指 | LabTech Holdings, Inc.,公司的股东 |
宏景浩润 | 指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WI Harper | 指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公司的股东 |
兢业诚成 | 指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
科技公司/莱伯泰科科技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工程公司/莱伯泰科工程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美国 | 指 | LabTech,Inc.,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美国马萨诸塞州 |
莱伯泰科香港 | 指 | 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帕兹/帕兹公司 | 指 | 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莱伯泰科天津 | 指 | 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CDS公司 | 指 | CDS Analytical,LLC,莱伯泰科美国2015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
内布拉斯加州CDS | 指 | CDS Analytical,LLC,注册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主要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莱伯泰科美国全资子公司CDS公司收购了其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 |
莱伯泰科建设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研发中心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公司分公司 |
Milestone | 指 | Milestone S.R.L.,一家意大利仪器生产厂商,主要生产微波化学系列仪器,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
赛默飞 | 指 | 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
安捷伦 | 指 | 美国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
岛津 | 指 | 日本岛津公司 |
德国LCTech | 指 | 德国LCTech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气相色谱(GC) | 指 | 气相色谱可分为气固色谱和气液色谱,气固色谱指流动相是气体、固定相是固体物质的色谱分离方法;气液色谱指流动相是气体、固定相是液体的色谱分离方法 |
液相色谱 | 指 | 用液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法,液相色谱分为液固色谱、液液色谱 |
质谱(MS) | 指 | 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中,通过测定离子的质量和电荷之比的特性达到定性和定量测定化合物化或同位素的技术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 | 指 | 将气相色谱和质谱分析方法相结合,在试样中鉴别不同物质的方法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 | 指 | 将液相色谱和质谱分析方法相结合,在试样中鉴别不同物质的方法 |
固相萃取(SPE) | 指 | 一种被广泛应用且备受欢迎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利用固体吸附剂将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吸附,与样品的基体和干扰物分离,然后再用洗脱液洗脱,达到分离和富集目标化合物的目的,能提高分离富集速度,减少使用有机溶剂,并大大提高了分析结果的稳定性和重现性 |
凝胶净化(GPC) | 指 | 一种样品处理方法,一般指通过凝胶柱分离出待分析物质,将大分子和小分子化合物分离,能减少样品处理时间,提高分析仪器效率,避免杂质影响 |
定量浓缩 | 指 | 一种样品前处理技术,其浓缩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分析检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固相萃取-凝胶净化(SPE-GPC) | 指 | 将固相萃取和凝胶净化两种处理技术联结使用 |
PID | 指 | 在工程实际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调节器控制规律为比例、积分、微分控制,简称PID控制,又称PID调节。PID控制器是一个在工业控制应用中常见的反馈回路部件,是应用最广泛的工业控制器之一 |
LA-ICP-MS | 指 | 激光剥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要由两台仪器组成,LA指的是激光设备,ICP-MS指的金属原子分析仪器 |
湿法消解 | 指 | 湿法消解是用酸液或碱液并在加热条件下破坏样品中的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的方法 |
CE认证 | 指 | 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要求之一,是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重要认证 |
高效溶剂萃取(HPSE) | 指 | 一种新型的溶剂萃取方式,通过加压进行萃取,可同时处理多个样品,并可搭载在线浓缩、固相萃取等模块联机使用 |
PP板 | 指 | 一种半结晶性材料,这种材料的表面刚度和抗划痕性较好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竞天公诚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 | 指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莱伯泰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LabTech Instrument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ab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克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312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312 |
公司网址 | www.labtechgroup.com |
电子信箱 | zqtzb@labtechgroup.com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于浩 | 邹思佳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
电话 | 010-80492709 | 010-80492709 |
传真 | 010-80486450-8501 | 010-80486450-8501 |
电子信箱 | zqtzb@labtechgroup.com | zqtzb@labtechgroup.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莱伯泰科 | 688056 | 不适用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黄迎、蒋晓岚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鹏、王黎祥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营业收入 | 34,860.49 | 38,051.85 | -8.39 | 35,005.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21.10 | 6,132.36 | 6.34 | 5,981.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833.31 | 6,119.73 | -4.68 | 5,475.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3.83 | 5,155.48 | 62.04 | 4,391.69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005.54 | 32,673.24 | 126.50 | 29,562.15 |
总资产 | 85,237.33 | 44,962.15 | 89.58 | 42,678.54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8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23 | -4.88 | 1.2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23 | -4.88 | 1.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1.22 | -13.93 | 1.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8 | 18.79 | 减少4.81个百分点 | 22.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0 | 18.76 | 减少6.26个百分点 | 21.1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42 | 6.79 | 增加1.63个百分点 | 3.82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营业收入 | 44,784,336.77 | 93,982,001.62 | 86,362,060.34 | 123,476,45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9,629.05 | 19,886,624.77 | 16,702,707.60 | 28,941,298.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13,050.28 | 19,813,896.45 | 16,161,278.62 | 20,744,849.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9,936.91 | 13,095,482.30 | 32,815,037.79 | 40,707,742.3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0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913.92 | 0.00 | -8,708.1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35,041.09 | 193,718.33 | 215,233.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7,395.3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 |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92,367.29 | -45,203.48 | 5,744,110.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64,229.04 | -22,173.51 | -894,439.79 | |
合计 | 6,877,926.16 | 126,341.34 | 5,056,196.35 |
和研发成果,核心技术人员在国内外相关期刊杂志中发表多篇SCI文章。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服务客户3万余家。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多功能高通量热裂解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固相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压力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凝胶净化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多功能组合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样品消解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浓缩产品系列、全自动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系列、全自动液相色谱仪系列、全自动核素分离仪器系列、放射性元素富集系列、循环水冷却器、制冷加热循环器(RH40-25A)、微控数显电热板(EG系列)等。除此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包括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的具体实施。
(1)实验分析仪器
公司的实验分析仪器主要包括样品前处理仪器和分析测试仪器两类。
①样品前处理仪器
样品前处理指样品的制备、对样品采用合适分解和溶解以及对待测样品组进行提取、净化、浓缩等过程,使被测样品或样品组转变成可以测定的形式,以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检测的处理过程。样品前处理是整个化学分析检测过程中重要的前置步骤,样品前处理的效果会严重影响甚至决定最终分析结果的质量,它不仅在分析的全过程中占用时间最长,也是对分析误差影响最大的环节。若选择的前处理手段不当,会使得样品中某些成分损失或待测成分受到干扰,甚至不能完全除去杂质成分或引入新的杂质,从而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误差。现代分析仪器灵敏度的提高及分析对象的基体的复杂化,对样品前处理仪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部分产品系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不同客户对产品精度或参数、进样需求、检测处理功能不同,因此公司生产的同类样品前处理仪器在具体型号和配置上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产品类别及图示如下。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1代(PrepElite-GVS) | 全自动吹扫-捕集仪(PT1000) | ||
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 3代 (Gstation-GVS) | 微凝胶净化/微固相萃取智能平台 (Astation) | ||
全自动高通量压力溶剂萃取仪 (Flex HPSE) | 全自动双通道压力溶剂萃取仪(HPSE)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SepLine系列) | 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 (SPE1000) | ||
多通道平行浓缩仪 (MultiVap-8/10) | 全自动柱-膜通用固相萃取仪 (Sepaths UP) | ||
全自动无机稀释配标仪 (MiniLab-I) | 全自动多通道平行浓缩仪 (MV5/M32/M64) | ||
全自动热裂解仪 (CDS 6000 Pyroprobe) | 全自动热解吸仪 (CDS 7550S) | ||
微控数显电热板 (EG系列) | DigiBlock消解仪 (EHD、ED系列) |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9100系列) | 循环水冷却器 |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 | 常规化学实验室解决方案 |
公司典型的实验室耗材 | 图示 |
Empore固相萃取膜/柱 |
主要代理产品 | 图示 | 主要代理产品 | 图示 |
测汞仪(DMA-80) | 超级微波消解系统(UltraWAVE) |
推进以及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生物医疗检测等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先进的大型分析仪器生产厂商纷纷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国内企业虽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国外先进生产厂商相比,无论技术水平还是规模实力仍存在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分析检测设备等细分领域,外国厂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国内企业生存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经营规模的扩张和技术实力的提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瓶颈。目前,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品种基本齐全,但高档产品仍依赖进口。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基本被赛默飞、安捷伦等国际巨头所垄断。一些国际大型企业采用本土化战略,在我国国内建设工厂;一些企业则采用与国内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利用代理商渠道优势拓展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将为上游实验分析仪器带来可观的需求增量,也将对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的性能、精度、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成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的源动力。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新产业的建立,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高端仪器设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从而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为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赢得更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根植于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等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在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研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客户资源与品牌优势方面逐渐建立了竞争优势,在洁净环保实验室解决方案领域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样品前处理仪器是公司最主要的核心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齐全的样品前处理仪器产品线供应商之一,主导产品包括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多通道平行浓缩仪、全自动热裂解仪、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热解吸仪等,下游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政府监管机构、科学研究机构等用户以及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医疗健康等行业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份额在市场中位居前列。
目前公司正大力研发新的样品前处理产品、样品前处理多联机平台以及与分析仪器联用的前处理平台和移动式检测分析等产品,旨在通过提升产品性能、促进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①样品前处理
仪器自动化、一体化、智能化成为趋势
传统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大多采用人工或以人工辅助的半自动操作,少数自动化前处理装置也多为进口产品,仪器的自动化能使样品前处理环节耗费的时间减少,出现误差的概率降低。近年来,样品前处理技术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使得从样品前处理到分析测试环节的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成为现实。
自动样品前处理的优势在于简易灵活的软件操作界面,先进的流体检测技术配合泵、阀的控制技术,可以将原本非常复杂冗长的过程变得非常简单快速和易用,并且能够减少样品前处理本身造成的环境污染(废液、废气排放)和对操作人员的化学伤害。对于大量样品的批量化处理,自动化样品前处理装置能够减少人工操作,使处理失误率明显下降,溶剂用量也能较好地控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新的样品前处理技术不断涌现
主要是在原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和创新,例如,在传统溶剂提取基础上,结合其他辅助技术形成的微波辅助溶剂萃取、加速(同时加热和加压)溶剂萃取使得从固体和半固体样品中提取目标组分变得更加快速和有效,源于色谱和柱层析技术的固相萃取已经成为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样品净化技术之一。新的分离材料、分离膜技术进一步发展,如公司收购的3M分离膜技术和生产线将扩展样品前处理技术在蛋白质分离、放射性元素检测的应用。
产品的小型化和微型化趋势
样品前处理仪器的小型化和微型化是整个分析体系小型化和微型化的需要。为满足现场检测、野外实验不同环境的需求,小型化、便携式样品前处理仪器也越来越受到终端用户的关注。
样品前处理与后端分析测试仪器的在线联用
样品前处理与分析测试仪器的在线联用,逐步在实践中得以应用,并配备成套专门仪器,比如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系统、热解吸-气相色谱-质谱系统,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系统,GPC-气相色谱-质谱系统,Astation-气相色谱-质谱系统等。许多仪器厂商或研究人员已经自行组装仪器,开展
方法研究或在部分领域尝试实际应用,如固相(微)萃取-色谱(或色质联用)在环境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等样品分析中的应用。部分公司生产的在线超滤(或渗析)净化-离子色谱法就可用于在线除去食品、生物样品中的大分子后测定样品中的无机离子,使得牛奶、果汁等样品可以直接进样分析其中的无机离子,这样大大提高了实验分析的效率和准确性。目前公司已有多款样品前处理仪器能直接与分析检测仪器联用。
②分析测试仪器
分析测试仪器是典型的实验分析仪器,近几年主要呈以下发展趋势:
微型化和智能化在线分析随着计算机、微制造技术和新功能材料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分析测试仪器不但具有越来越强的智能性,而且正沿着“大型落地式→台式→移动式→便携式→手持式”等精细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小型化、微型化、智能化,部分厂商开始尝试在分析测试仪器上植入分析检测芯片,能实现在线分析检测。专用化和自动化常规分析测试仪器体积庞大,结构复杂,能源消耗大,维持仪器正常运转的费用较高。随着新材料、新器件、微电子技术的发展,自动化、专用化的分析测试仪器逐步得到应用。
③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
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越来越受到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化学分析、医疗诊断、核安全、地质同位素检测、生化检测等领域用户的关注,其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市场需求将继续增加。市场未来的需求重点是零排放实验室,特别是能将有毒、有害的废液和废气进行环保处理的实验室厂商将会迎来新的增长。洁净实验室工程行业涉及专业众多,包括概流体力学、化工与物理、分子科学、结构、土木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工程、施工安装、设备调试等专业。洁净实验室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优良的仪器设备,必须通过与之充分匹配的配套工程建设才能达到预定的实验室建设效果和目的,洁净实验室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各个专业领域相互配合,才能获得稳定、达标的洁净精度。因此,配置齐全的专业人才、丰富的技术、项目和工程管理经验和系统集成能力强的行业内企业往往能够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地位。
(2)新产业
航空航天与海洋探测、新材料、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环境监测、医疗诊断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下游应用不断拓宽,充分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在上述行业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用领域的拓展除了为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带来需求增量,也将积极推动行业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3)新业态
近年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并与实验分析仪器行业逐步融合。典型案例如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通过LIMS系统,配合分析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分析,可有效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实现数据的快速传递和安全储存,从而提高实验室的检测效率,降低实验室运行成本,使传统实验室手工作业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得以顺利解决;又如可自动检测和校正的自动进样器与自动化的分析测试仪器联用,推动了实验分析仪器向细分工和专用化方向发展。
(4)新模式
在样品前处理仪器领域,供应商可基于样品前处理底层平台的通用性、多功能性和可扩展性等性能特点,配以相应的样品前处理仪器、系统,实现多项技术和功能的集成,并与后端分析测试仪器联用,从而提供完整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因此,分析测试仪器供应商根据客户需求出售分析仪器,再通过自产、OEM代工或与专业样品前处理仪器供应商的样品前处理仪器进行配套的传统模式逐渐发生改变,部分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强大的样品前处理仪器厂商直接与客户接洽,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基于底层平台配置样品前处理仪器,联用后端分析仪器,提供集样品前处理、后端分析仪器、实验检测耗材为一体的一站式解决方案。这种模式将成为实验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仪器行业未来主流的发展方向之一。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连续投入和探索实践,公司目前在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突破了多项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可为公司各主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强大支撑,助力公司不断扩大盈利规模,持续保持并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核心技术 | 技术来源 | 核心技术特点 |
1 | 全自动固相萃取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固相萃取技术主要用于样品中化合物的分离、纯化和浓缩,与传统的液液萃取法相比较可以提高分析物的回收率,能有效的将分析物与干扰组分分离。 |
2 | 全自动凝胶净化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凝胶净化技术主要根据凝胶渗透色谱原理对复杂样品中的化合物按照分子体积的大小进行分离和收集,能有效去除样品中的大分子基质和小分子干扰物质,提高后续分析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延长分析仪器的使用寿命。 |
3 | 全自动浓缩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浓缩技术利用加热膜外部加热、涡旋式氮吹对样品进行快速浓缩,可在线实现脱水功能,并可拓展在线固相萃取功能,涡旋式氮吹扫描,保证液位更加平稳,同时可多位并联使用,最多可支持64通道同时使用。针对深颜色不透光液体的自动化动态液位检测,使浓缩后的高基质样品也能顺利实现定量浓缩。 |
4 | 全自动压力溶剂萃取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溶剂萃取技术使用有机溶剂在高温高压下对样品进行全自动萃取,使样品中的分析物被溶剂快速提取。 |
5 | 全自动加酸电热消解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加酸电热消解技术用于将样品在强酸和强氧化剂作用下完全消解后,测定其中的重金属含量。能自动定量地加入酸/氧化剂,消解过程中如需继续添加试剂,可自动将样品架抬升出加热体,使之冷却并摇匀,消解结束后通过液面传感器自动定容样品体积,直接进入仪器分析阶段。 |
6 | 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分析型热裂解技术 | 自主研发 | 样品放入热裂解仪中,可以极快升温(以10–20?C/毫秒速度达到1000?C以上的温度)。惰性气体通过高温下的样品,样品吸收热能后从聚合物分子裂解为挥发性有机小分子,并向气相色谱-质谱仪上样分析,从而实现物质定性鉴别和定量分析。 |
7 | 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热解吸技术 | 自主研发 | 热解吸技术利用固体颗粒吸附剂对气态有机分子的常温下吸附和高温下解吸(脱附)的特性,定量地检测气体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自动的热解吸仪可存储和移取装有吸附剂及样品的吸附管,可将吸附管放入解吸加热管中密封并升温解吸。该技术主要用于工业环境、工作环境、室内环境、车内空气中的VOCs检测、呼吸气检测等领域。 |
8 | 全自动有机无机配标技术 | 自主研发 | 全自动有机稀释配标技术主要用于分析过程中的固液样品配制,液体样品稀释,标准曲线配置,混合标样配置,标准品及质控样等定量添加,为后续的GC/MS或LC/MS提供标准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制备。 |
9 | 自动化高通量紫外分光光度仪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采用正弦丝杠机构由步进电机驱动光栅分光,切尼特纳单色器设计,能自动切换狭缝,光源采用钨灯和氘灯。 |
10 | 低温制冷恒温技术 | 自主研发 | 循环水冷却器为大型分析仪器(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质谱等)中发热器件的必备恒温设备。该技术融合PID数字控温技术和热气旁路技术,压缩机可一直运转而不需频繁启停,在同等制冷功率下,冷却器体积小;产品采用无氟制冷剂,高效环保。 |
11 | 洁净实验室实施技术 | 自主研发 | 根据下游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实验室洁净/超净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保障化学分析、生产类实验室在一个洁净/超净的环境中进行。 |
12 | 高精度三维机械臂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XYZ高精度三维机械臂平台技术,主要应用于实验室仪器的基础核心部件,有助于仪器产品实现多通道、高通量、 |
自动化等性能特征。为公司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提供了丰富的运动基础核心模块。 | |||
13 | 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 | 自主研发 | 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的研发应用,是公司样品前处理仪器的重要发展方向。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的核心,即为样品前处理仪器之间以及与分析仪器之间的流路设计及接口技术。例如Gstation?-GVS样品前处理多联机系统,将三类前处理技术系统集成在一起,为客户提供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
14 | 全自动核素提取净化仪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是针对放射性元素提取而研发的全自动仪器技术,可实现仪器设备对人工操作的替代,避免人体受辐射污染。 |
15 | 全自动吹扫捕集仪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是能实现样品自动批量处理的全自动仪器技术。相比于手动单个处理样品,位于自动进样器上的机械爪可根据预先设置的软件程序,自动抓取和移动样品,实现最多102位样品的自动处理,从而实现对人工操作的替代和实验效率的提升。 |
16 | Empore萃取耗材技术 | 收购取得 | 该技术通过特种工艺将固相萃取吸附剂颗粒加载到同期形成的纤维网中,成为一张厚度小于0.5mm的膜片。这种既薄又有一定弹性的膜片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广泛用于水样品固相萃取。 |
17 | 样品前处理仪器联用技术 | 自主研发 | 公司通过开发自动化机械平台、自动化流路设计,将不同类型的高通量自动化前处理仪器按照国家标准方法要求、行业标准要求等,开发成为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产品的技术,该技术能实现多种样品前处理仪器的联用功能。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0 | 22 | 5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8 | 58 | 54 |
外观设计专利 | 5 | 3 | 14 | 11 |
软件著作权 | 5 | 7 | 27 | 27 |
其他 | 17 | 4 | 42 | 26 |
合计 | 48 | 22 | 163 | 123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9,342,488.70 | 25,851,396.54 | 13.5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9,342,488.70 | 25,851,396.54 | 13.5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42 | 6.79 | 1.6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进出口贸易突发性事件检测及应对技术研究 | 70.00 | 45.75 | 45.75 | 验证 | 将高效锶特异性固相萃取技术与程控顺序注射技术相结合,同时集成红外线蒸发制样系统、低本底流气式β探测系统等,结合自主开发的控制软件,实现放射性锶快速分离、制样、检测、结果报告的集成化和自动化。 | 国内先进 | 目前对核能应用与核安全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的高度,放射性锶元素的测试需求非常广泛。由于基体中存在各种核素,分离流程大多步骤繁琐、分离时间长,对操作者的操作能力和精力要求高,大部分步骤都需要人工干预,费时费力。随着色谱萃取技术日益普及,全自动化的核素萃取分离装置亟待开发,该装置解决了目前应用方法的许多“痛点”问题,具备大规模普及的的条件。 |
2 | 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 | 1,700.00 | 749.91 | 1,043.20 | 工程样机开发完成,应用测试验证中,产品中试生产中 | 针对血液、细胞、单颗粒等生物医疗样品进行多种微量元素的定性、定量检测,解决生物医疗样品高盐、高纤维、高浓度、结构复杂等问题,以高效、快速、准确的尖端质谱检测技术,为建立在生物医疗样品化学分析检测基础之上元素组学、代谢组学、大分析标记免疫学等生物医疗研究以及精准医疗、疾病跟踪等临床应用领域提供前沿检测仪器,并根据相关领域的具体需求,优化软件操作和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更有刻度性的分析报告。 | 国内先进 | 人体微量元素和人的健康状态息息相关,微量元素的缺少或过多摄入都会对人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孕妇和新生儿而言,微量元素营养状况的监控尤为重要。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对元素检测种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ICP-MS正是无机元素检测的最佳工具 |
3 | 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平台Minilab 288 | 170.00 | 111.84 | 111.84 | β样机小批量试产验证阶段 | 解决顾客处理有机液体和无机液体时共用平台的问题;将穿刺针、移液枪、移液针、机械爪、涡旋混合模块集成于MiniLab XYZ通用机械臂平台;达到该平台兼容有机和无机液体样品前处理的目标。 | 国内领先 | 随着人力成本的逐渐提高,随着实验室智能化及效率的逐渐提升,大批量、微小量液体的自动化处理需求越来越旺盛。尤其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成本压力面前,正在逐步启动自动化仪器代替传统耗时、耗力、有腐蚀性、污染性的手工液体处理方式。 |
4 | 全自动萃取仪MW1000 | 100.00 | 47.54 | 47.54 | α原理样机开发验证阶段,样机测试中 | 解决顾客梯度控制萃取罐内样品升温时,温度精度不高,从而萃取效率有限的问题;将梯度实时PID温度控制与校准核心算法使用到该产品样品萃取罐的主动控温方面。 | 国内领先 | 高温、高压条件下的样品萃取实验因为耗时短、试剂消耗量少、污染少、低碳、可大批量并行高通量处理样品等优势而被标准方法所逐渐采用。 |
5 | 超级萃取仪MW2000 | 85.00 | 39.55 | 39.55 | α原理样机开发验证阶段 | 解决顾客萃取样品时,密闭萃取罐内部压力只能被动控制,无法精确主动控制压力升降,从而萃取效率有限的问题;除了实现主动PID实时梯度控温功能,另外将高压氮气预加压功能及PID压力控制精确算法使用到该产品样品萃取罐的主动控压方 | 国内领先 | 高温、超高压条件下的样品萃取实验因为耗时短、试剂消耗量少、污染少、低碳、可大批量并行、高通量处理样品等优势而被标准方法所逐渐采用。逐渐取代传统的污染重、耗试剂、耗力、很难高通量的回流萃取法或浸提萃取法。 |
6 | 全自动柱膜通用固相萃取仪 AutoEmpore 1000 | 150.00 | 82.05 | 82.05 | α原理样机开发验证阶段 | 解决顾客处理1升至60升大体积水样时,在高通量处理样品条件下,无法兼容100毫升每分钟以上超大流速连续上样和20毫升每分钟以下小流速连续上样的问题;将高、低压液体动力源集成于同一个固相萃取平台,兼容固相萃取柱和固相萃取膜片;达到上样流速范围宽、样品通量高、处理效率高的目标。 | 国内领先 | 随着国家“水十条”政策的推动,地表水、地下水、农村饮用水、污水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体有机污染物检测成为热点和重点。由于水中污染物浓度普遍低的原因,水中污染物的富集萃取成为了关键前处理实验。大体积水样的快速、高效萃取成为应用焦点。该项目采用自有品牌的萃取柱和萃取膜,可实现水样100毫升/分钟的高流速富集萃取,相比于传统的20毫升/分钟以下的水样处理速 |
度,节省时间和能源达到了4倍,效率和质量都很高。 | ||||||||
7 | 全自动固液吹扫捕集仪 PT2000 | 170.00 | 77.37 | 77.37 | α原理样机开发验证阶段 | 解决顾客在对固体和液体样品进行吹扫捕集实验时,内标个数不足、内标添加体积误差大的问题;将特殊的流路设计以及微升级内标添加技术应用到该产品中;达到内标残留低、添加体积精度高、内标重复性高的目标。 | 国内领先 | 随着国家“大气十条”“土十条”等政策推动,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检测成为焦点。大气、土壤、水中VOCs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污染物检测成为热点和重点。由于大气、土壤、水中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普遍低的原因,VOCs污染物的富集萃取和解析成为了关键前处理实验。 |
8 | 全自动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 MVP系列 | 90.00 | 40.33 | 40.33 | β样机小批量试产验证阶段 | 解决顾客在做多通道真空平行浓缩实验时,需要整体泄压、中断实验才能单独取出和添加样品的痛点问题;将整体密封和独立密封二合一设计,无需中途泄压即可实现;达到顾客随时取放样品、提高效率、提高实验可靠性和灵活性的目标。 | 国内领先 | 随着国家“2020药典”等发布,中药中有机污染物检测成为了焦点。医药行业传统的浓缩前处理中,药典明确规定主要为真空浓缩,即常见的旋转蒸发仪。但由于旋转蒸发仪是单通道的特点,处理样品的效率低。高通量平行真空浓缩仪,即符合药典方法要求,又具有16位以上并行处理样品的高通量和高效率。 |
9 | 甲基汞分析仪 | 150.00 | 112.17 | 112.17 | 设计主要部件和模块;测试主要部件功能;流程性能测试, | 开发一款对水样品中烷基汞形态进行全自动分析的仪器 | 国际先进水平 | 本研究成果和研发的仪器可以用于环境样品分析,食品安全检测,以及用于高等教育研究等领域 |
10 | PFAS 样品前处理的全自动浓缩 | 75.00 | 67.30 | 67.30 | 所有必要的部件已经设计和选择,正在生产测试机和进一步测试 | 为符合美国环保署EPA有关含氟表面活性剂(PFAS) 化合物的分析规定和新标准,改进MV5全自动浓缩仪达到样品前处理的要求 | 国际先进水平 | 改进后的产品将会广泛用于环境实验室和其它分析实验室的PFAS测试分析前的样品浓缩和前处理 |
合计 | / | 2,760.00 | 1,373.81 | 1,667.10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1 | 7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0.10 | 20.0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74.49 | 1,466.99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9.44 | 19.05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20 | 24.69 |
本科 | 43 | 53.09 |
大专 | 17 | 20.99 |
其他 | 1 | 1.23 |
合计 | 81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含)以下 | 19 | 23.46 |
31-40岁 | 46 | 56.79 |
41-50岁 | 9 | 11.11 |
51岁及以上 | 7 | 8.64 |
合计 | 81 | 100.00 |
公司自主研发的各主导产品也得到了市场和业界的高度认可,公司研制的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Sepaths全自动柱-膜通用固相萃取仪、MV5全自动高通量平行浓缩仪先后获得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颁发的科学仪器优秀新产品奖项;SPE1000 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获得中国分析测试协会颁发的BCEIA金奖。
3、丰富的产品线
目前公司产品线覆盖实验分析仪器各类主要产品,包括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测试仪器等,此外,公司还能为客户提供实验室工程整体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
上述产品和服务的推出,使得公司产品种类基本涵盖从实验室工程建设到样品前处理、分析测试的整个化学分析流程的各个模块,能为客户提供实验室“一站式”采购和服务。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多样化的产品型号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市场竞争优势。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产品线不断完善,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得到广大终端用户的认可。目前公司客户已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医疗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材料分析等众多领域,客户类型包括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中型检测厂商以及众多国内知名高等院校。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公司的上下游企业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在第一季度业绩下滑的情况下采取积极的多方面应对措施,努力降低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专注发展主营业务,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样品前处理仪器在产品线齐全、核心技术完整、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快、优质的客户资源与长期的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占用率,另一方面大力研发新的样品前处理产品、样品前处理多联机平台以及与分析仪器联用的前处理平台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产品,通过提升产品性能、丰富分析仪器品类来提高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同时进一步延伸扩展到医疗、制药、半导体检测等新领域。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60.49万元,同比下降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21.10万元,同比上升6.34%。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收入与净利润下降显著,下半年公司经过调整,收入与净利润比去年同期都有所增加,也将全年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公司整体经营状态良好,生产销售有序进行,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品牌建设、市场拓展、人才储备、新产品开发、新领域进入积极推进。具体方面如下:
(一)、技术创新
公司研发投入及收入占比逐年增加,2020年研发投入2,934.25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13.50%,占收入比8.42%,比2019年增加1.63个百分点。
其中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ICP-MS)本期研发投入金额达750万元,占报告期研发总投入的
25.56%。 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ICP-MS)可以针对血液、细胞、单颗粒等生物医疗样品进行多种微量元素的定性、定量检测,解决生物医疗样品高盐、高纤维、高浓度、结构复杂等问题,以高效、快速、准确的尖端质谱检测技术,为建立在生物医疗样品化学分析检测基础之上元素组学、代谢组学、大分析标记免疫学等生物医疗研究以及精准医疗、疾病跟踪等临床应用领域提供前沿检测仪器,并可根据相关领域的具体需求,优化软件操作和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更有刻度性的分析报告。人体微量元素和人的健康状态息息相关,微量元素的缺少或过多摄入都会对人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孕妇和新生儿而言,微量元素营养状况的监控尤为重要。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对元素检测种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ICP-MS正是无机元素检测的最佳工具。本项目已完成工程样机开发,目前应用测试验证中,产品中试生产试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专利26个,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1个,新增获得软件著作权5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94个,累计获得授权专利70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7个;截至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97个,累计获得授权专利78个,其中累计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6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8个。
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为公司不断研发出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高端仪器产品提供保障,在国内高端仪器市场高速发展下占据一定的技术优势,也为公司未来跻身于世界级覆盖全品类、多行业的综合性实验分析仪器公司做好准备。
(二)、市场拓展与业务布局
公司目前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有销售和售后技术服务中心,并在美国和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以国内为主、延伸美国欧洲的广泛销售网络,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依托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销售理念,建立了多样化的营销渠道以及快速高效的市场反馈机制。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根据地域特性和差异开展不同的销售策略,其中西北大区收效显著,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506.64万元,比去年同期上涨53.4%。
公司一直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摸索,总结出一套线上线下并行,媒体与自媒体相结合,行业与产品并重的宣传推广模式。这一模式既可有效地增加既有用户对公司和产品的粘性,又可不断扩充新用户,壮大公司客户资源,同时还可保持公司市场活跃度,在行业内外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随着科技和文化的发展,公司的宣传、推广也将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和立体化。
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商品检验、材料分析等行业,在产品研发、检测等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检验检测行业是实验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仪器的主要下游市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2013-2019年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的营业收入从1,398.51亿元增长至3,225.09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4.94%。公司目前在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食品检测、商品检验等行业的覆盖率相对较高,而在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材料分析等行业相对薄弱。未来公司还会继续不断扩展现有行业优势,通过不断提升和改进样品前处理仪器的性能、灵敏度及分析技术来提升检测精度、效率、安全性,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及遏制污染的发展与扩散提供有效的工具和手段。同时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医疗检测领域、半导体检测领域,将其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重要方向。
公司目前已与瓦里安(Varian Medical Systems)等大型跨国医疗设备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在研的ICP-MS质谱仪在临床微量元素检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得到共识,未来将持续加大医疗检测领域的投入力度和业务布局。
(三)、公司治理及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上市以来,公司更是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完善了各项内部制度,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报告期末启动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公司加大了人才储备的工作力度,通过内部举荐,外部招聘等多种手段积极布局关键销售人员与核心研发人员,提升了公司人力资源的竞争力。公司未来还将不断的完善薪酬,培训,职业规划等体系,为员工创造更好的职业前景,为公司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二、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开拓风险
在产品应用方面,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及药物检测、医疗健康、材料分析、太空及海洋探测等众多领域,最终客户类型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第三方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等,最终用户
较为分散。公司主要产品具备使用周期较长等特点,同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受财政预算的约束性限制较强,因此,同一客户重复购买同一类型产品的时间周期性相对较长。若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在新领域及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公司的预期效果、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和贸易类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变动,都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2、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实验分析仪器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实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是行业内企业竞争的关键所在。实验分析仪器涉及精密机械、计算机技术、分析化学、自动化技术、材料化学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新产品的研发具备周期长、投入资源大、研发难度较高、涉及专业领域较多等特点。随着下游终端客户对实验分析仪器功能的多样化、自动化、信息化、数据化等方面的标准要求提高,公司势必对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产品进行技术更新或升级改造;同时,公司为提升在化学分析测试仪器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正开发质谱仪等分析检测仪器。如果公司出现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关键研发岗位出现人才大量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研发投入不足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失败的风险,从而失去技术优势,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代理业务变动风险
公司与Milestone等国外先进生产企业开展长期合作,在国内代理其生产的微波系列产品、测汞仪等产品。如果由于某些因素,发生以下情形:公司与国外生产厂商的代理协议解除;国外生产厂商由于自身原因无法按协议要求保证代理产品的供应量或品质;国外生产厂商提高代理产品的采购价格等。上述情形的出现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人才流失和技术泄露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仪器仪表行业对专业人才和技术需求与日俱增,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能不断完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则不能排除无法招募或挽留优秀研发人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诉讼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逐步重视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和实验室工程行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出台扶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和组织标准制定,推动产业生态建设,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报告期内,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受到政策大力支持,在政策利好、技术革新、用户增长等各种有利因素支持下快速发展。如果公司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下游终端客户所处行业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将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六)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相较于德国LCTech公司、美国J2SCIENTIFIC公司、日本岛津公司、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等国际知名仪器仪表厂商,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研发实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面临与该类国际厂商的直接竞争。同时,在高端实验分析仪器领域,我国的进口依存度仍然较大,大型跨国企业利用技术资金优势不断向国内市场渗透,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同时在国内,随着其他实验分析仪器厂商等竞争对手投入更多的研发资源、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采取更为激进的定价策略,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降低,从而影响公司的行业市场地位。
2、跨境经营风险
为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分别在美国和香港地区设立了子公司。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有关于公司监管、外汇管理、资本流动管理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对公司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跨境经营协调生产和销售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随着公司境内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也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七)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60.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21.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4%。具体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内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48,604,853.01 | 380,518,492.49 | -8.39 |
营业成本 | 179,142,396.22 | 204,293,602.31 | -12.31 |
销售费用 | 46,752,386.35 | 56,284,002.50 | -16.93 |
管理费用 | 20,912,460.58 | 19,737,523.76 | 5.95 |
研发费用 | 29,342,488.70 | 25,851,396.54 | 13.50 |
财务费用 | 225,526.63 | -1,800,489.14 | -112.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38,325.56 | 51,554,762.06 | 62.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478,293.35 | -27,503,918.79 | 508.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52,885.80 | -22,315,433.30 | -1,649.84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行业 | 4,990.66 | 2,467.90 | 50.50 | 1.11 | -8.66 | 增加5.29个百分点 |
科研院所/大学院校 | 5,281.19 | 2,684.53 | 49.17 | -39.48 | -48.08 | 增加8.42个百分点 |
综合性第三方检测 | 3,730.04 | 1,851.60 | 50.36 | 33.27 | 33.19 | 增加0.03个百分点 |
食药行业 | 3,109.66 | 1,594.38 | 48.73 | -35.21 | -40.77 | 增加4.82 |
个百分点 | ||||||
医疗行业 | 2,969.71 | 1,593.02 | 46.36 | -13.91 | -12.71 | 减少0.74个百分点 |
疾病控制 | 3,265.90 | 1,976.78 | 39.47 | 142.08 | 204.81 | 减少12.46个百分点 |
其他 | 11,238.66 | 5,689.13 | 49.38 | -4.64 | -4.53 | 减少0.06个百分点 |
合计 | 34,585.81 | 17,857.33 | 48.37 | -8.61 | -12.41 | 增加2.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测汞仪 | 2,433.46 | 1,362.80 | 44.00 | -26.69 | -27.98 | 增加1.01个百分点 |
循环水冷却器 | 2,600.02 | 1,294.31 | 50.22 | -15.66 | -11.06 | 减少2.57个百分点 |
医疗循环水冷却器系统 | 1,690.34 | 934.99 | 44.69 | 18.70 | 16.33 | 增加1.12个百分点 |
电热板 | 679.49 | 317.68 | 53.25 | -4.94 | -2.22 | 减少1.3个百分点 |
电热消解仪 | 512.37 | 119.61 | 76.66 | -1.29 | -12.51 | 增加2.99个百分点 |
全自动电热消解仪 | 556.06 | 209.91 | 62.25 | -17.51 | -11.69 | 减少2.49个百分点 |
微波消解仪-Milestone | 3,402.35 | 1,846.51 | 45.73 | -13.86 | -9.47 | 减少2.63个百分点 |
微波消解仪-LabTech | 504.54 | 300.20 | 40.50 | 3,920.62 | 3,421.19 | 增加8.44个百分点 |
超级微波消解系统 | 1,524.89 | 819.23 | 46.28 | 0.68 | 2.37 | 减少0.88个百分点 |
凝胶净化系统 | 870.47 | 438.78 | 49.59 | 3.44 | 4.46 | 减少0.49个百分点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768.03 | 605.95 | 65.73 | -15.56 | -11.85 | 减少1.44个百分点 |
浓缩系统 | 1,500.64 | 594.55 | 60.38 | 13.52 | 19.25 | 减少1.90个百分点 |
溶剂萃取仪 | 2,254.39 | 989.48 | 56.11 | 111.56 | 105.45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全自动配标仪(有机/无机) | 533.40 | 219.43 | 58.86 | 56.06 | 63.98 | 减少1.99个百分点 |
吹扫捕集 | 534.31 | 377.24 | 29.40 | -40.81 | -53.31 | 增加18.91个百分点 |
热裂解仪 | 1,404.26 | 530.76 | 62.20 | 8.19 | 8.09 | 增加0.04个百分点 |
热解吸仪 | 312.02 | 180.92 | 42.02 | 226.88 | 221.81 | 增加0.91个百分点 |
实验室解决方案 | 3,914.74 | 2,852.23 | 27.14 | -27.88 | -29.65 | 增加1.83个百分点 |
实验室耗材 | 2,445.88 | 1,095.73 | 55.20 | 40.42 | 40.79 | 减少0.12 |
个百分点 | ||||||
顾客服务 | 884.11 | 302.06 | 65.84 | 17.25 | 2.24 | 增加5.01个百分点 |
其他 | 4,260.06 | 2,464.96 | 42.14 | -36.88 | -38.12 | 增加1.16个百分点 |
合计 | 34,585.81 | 17,857.33 | 48.37 | -8.61 | -12.41 | 增加2.2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 | 8,218.65 | 4,154.6 | 49.45 | -12.22 | -17.49 | 增加3.23个百分点 |
华北 | 7,255.74 | 3,883.75 | 46.47 | -8.06 | -8.12 | 增加0.04个百分点 |
华南 | 4,841.79 | 2,433.65 | 49.74 | 39.31 | 37.77 | 增加0.56个百分点 |
东北 | 2,188.22 | 1,124.77 | 48.60 | -39.67 | -43.11 | 增加3.12个百分点 |
西南 | 1,743.82 | 984.40 | 43.55 | -39.45 | -32.42 | 减少5.87个百分点 |
华中 | 2,041.70 | 1,017.29 | 50.17 | -26.59 | -37.34 | 增加8.54个百分点 |
西北 | 2,506.64 | 1,288.37 | 48.60 | 53.43 | 59.54 | 减少1.97个百分点 |
境外 | 5,789.26 | 2,970.49 | 48.69 | -6.53 | -14.98 | 增加5.10个百分点 |
合计 | 34,585.81 | 17,857.33 | 48.37 | -8.61 | -12.41 | 增加2.24个百分点 |
分地区情况说明: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毛利率与产品种类关联度较高,所以各地区的毛利率波动主要是因各地销售的产品结构变动而产生。受疫情影响,东北、西南、华中销售收入下降比较多,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9.67%,39.45%和26.59%,而西北、华南市场开拓增强,收入分别增长53.43%和39.31%。
公司在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是上述区域人口较为集中,经济较为发达,市场需求量较大。另一方面该区域高校和科研单位较多,相应实验分析业务量也较大。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循环水冷却器 | 台 | 2,353.00 | 2,378.00 | 376.00 | -22.65 | -19.09 | -7.16 |
医疗循环水冷却器系统 | 套 | 151.00 | 151.00 | 0.00 | -5.03 | -5.03 | |
电热板 | 台 | 1,658.00 | 1,659.00 | 207.00 | -11.38 | -8.65 | -6.33 |
电热消解仪 | 台 | 287.00 | 256.00 | 76.00 | 16.67 | -4.83 | 52.00 |
全自动电热消解仪 | 台 | 40.00 | 42.00 | 7.00 | -9.09 | -10.64 | -30.00 |
微波消解仪-Labtech | 套 | 50.00 | 40.00 | 13.00 | 1,150.00 | 3,900.00 | 333.33 |
超级微波消解仪TOP1000 | 套 | 6.00 | 3.00 | 3.00 | |||
凝胶净化系统及GVS样品处理联机 | 套 | 100.00 | 105.00 | 24.00 | 7.53 | 17.98 | -17.24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套 | 91.00 | 126.00 | 49.00 | -35.92 | -17.11 | -41.67 |
浓缩系统 | 台 | 341.00 | 332.00 | 43.00 | 24 | 13.70 | 16.22 |
溶剂萃取仪 | 台 | 126.00 | 121.00 | 33.00 | 36.96 | 65.75 | 22.22 |
全自动配标仪(有机/无机) | 台 | 79.00 | 79.00 | 20.00 | 125.71 | 51.92 | 5.26 |
吹扫捕集 | 台 | 84.00 | 50.00 | 38.00 | -24.32 | -52.83 | 850.00 |
热解析仪 | 台 | 22.00 | 21.00 | 5.00 | 69.23 | 133.33 | 25.00 |
热裂解仪 | 台 | 68.00 | 59.00 | 13.00 | 3.03 | -7.81 | 225.00 |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保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2,467.90 | 13.82 | 2,701.95 | 13.25 | -8.66 | |
科研院所/大学院校 | 主营业务成本 | 2,684.53 | 15.03 | 5,170.95 | 25.36 | -48.08 | |
综合性第三 | 主营业务 | 1,851.60 | 10.37 | 1,390.17 | 6.82 | 33.19 |
方检测 | 成本 | ||||||
食药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594.38 | 8.93 | 2,691.88 | 13.20 | -40.77 | |
医疗行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593.02 | 8.92 | 1,825.08 | 8.95 | -12.71 | |
疾病控制 | 主营业务成本 | 1,976.78 | 11.07 | 648.53 | 3.18 | 204.81 | |
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5,689.13 | 31.86 | 5,959.04 | 29.23 | -4.53 | |
合计 | 17,857.33 | 100.00 | 20,387.61 | 100.00 | -12.4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实验分析仪器-自产产品 | 材料成本 | 7,033.90 | 39.39 | 6,659.43 | 32.66 | 5.62 | |
直接人工 | 931.63 | 5.22 | 1,006.24 | 4.94 | -7.41 | ||
制造费用 | 409.60 | 2.29 | 557.50 | 2.73 | -26.53 | ||
实验分析仪器-代理产品 | 代理产品成本 | 5,232.18 | 29.30 | 7,036.38 | 34.51 | -25.64 | |
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 | 材料成本 | 1,370.10 | 7.67 | 1,913.23 | 9.38 | -28.39 | |
外包结算费用 | 1,257.36 | 7.04 | 1,418.46 | 6.96 | -11.36 | ||
人工成本 | 143.51 | 0.80 | 278.00 | 1.36 | -48.38 | ||
其他间接费用 | 81.26 | 0.46 | 444.63 | 2.18 | -81.72 | ||
实验室耗材 与顾客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1,397.79 | 7.83 | 1,073.73 | 5.27 | 30.18 | |
合计 | 17,857.33 | 100.00 | 20,387.61 | 100.00 | -12.41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1,615.92 | 4.67 |
2 | 客户2 | 1,500.15 | 4.34 |
3 | 客户3 | 1,423.19 | 4.11 |
4 | 客户4 | 1,047.99 | 3.03 |
5 | 客户5 | 969.50 | 2.80 |
合计 | / | 6,556.75 | 18.96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5,230.77 | 33.52 |
2 | 供应商2 | 373.72 | 2.39 |
3 | 供应商3 | 291.14 | 1.87 |
4 | 供应商4 | 263.20 | 1.69 |
5 | 供应商5 | 236.18 | 1.51 |
合计 | / | 6395.01 | 40.98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46,752,386.35 | 56,284,002.50 | -16.93% |
管理费用 | 20,912,460.58 | 19,737,523.76 | 5.95% |
研发费用 | 29,342,488.70 | 25,851,396.54 | 13.50% |
财务费用 | 225,526.63 | -1,800,489.14 | -112.53% |
4、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225,526.63元,同比增加了112.53%,主要是因为汇率变动引起的汇兑损失增加。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38,325.56 | 51,554,762.06 | 62.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478,293.35 | -27,503,918.79 | 508.9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52,885.80 | -22,315,433.30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16,546,148.93 | 72.33 | 195,275,671.82 | 43.43 | 215.73 | 2020年内完成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导致 |
应收票据 | 3,178,821.23 | 0.37 | 2,226,561.57 | 0.50 | 42.77 | 业务增加导致应收票据增加 |
预付款项 | 5,406,829.41 | 0.63 | 3,808,359.94 | 0.85 | 41.97 | 业务增加导致预付款项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1,962.70 | 0.19 | 7,379,953.21 | 1.64 | -78.43 | 2019年末金额较高主要内容是IPO中介费。 |
在建工程 | 1,100,559.33 | 0.13 | 409,089.97 | 0.09 | 169.03 | 新增部份为天津宝坻项目 |
短期借款 | 0.00 | 0.00 | 7,684,566.70 | 1.71 | -100.00 | 2020年度归还银行短期借款后没有续借 |
其他应付款 | 6,441,782.32 | 0.76 | 4,445,409.40 | 0.99 | 44.91 | 2020年度增加的部份主要是天津宝坻在建工程项目的应付工程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70,975.00 | 0.18 | 2,514,084.30 | 0.56 | -37.51 | 奖励金计划2018年10月1日起不再提取,余额用于后续支付满足条件的员工奖励金。 |
预计负债 | 2,000,000.00 | 0.23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为“样品消解处理装置”专利权侵权诉讼,一审判决本公司赔偿200万人民币,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
递延收益 | 442,683.46 | 0.05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0年度收到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401150.20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奖励资金55万,此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除计入本年损益外余额计入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1,150.20 | 0.05 | 0.00 | 0.00 | 不适用 | 因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不同产生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6,197,827.59 | 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
固定资产 | 5,901,890.03 | 银行授信额度抵押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莱伯泰科科技 | 实验分析仪器和设备的进口及销售 | 300万元 | 100.00 | 9,047.99 | 5,044.24 | 10,294.26 | 1,258.00 |
2 | 莱伯泰科工程 | 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 | 500万元 | 100.00 | 1,187.36 | 323.95 | 1,927.02 | -209.53 |
3 | 莱伯泰科香港 | 从事实验分析仪器及设备贸易和代理 | 500万港币 | 100.00 | 10,695.32 | 8,845.00 | 5,827.45 | 801.72 |
4 | 莱伯泰科美国 | 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授权发行股份275,000股 | 100.00 | 6,155.51 | 3,635.28 | 706.78 | -287.35 |
5 | CDS公司 | 样品前处理仪器、设备和色谱仪及相关配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 出资额550万美元 | 100.00 | 6,998.14 | 4,479.57 | 4,308.38 | 724.80 |
6 | 莱伯泰科建设 | 实验室工程业务的实施 | 300万元 | 75.00 | 986.05 | 346.21 | 929.94 | 34.48 |
7 | 莱伯泰科帕兹 | 实验室耗材销售 | 300万元 | 100.00 | 717.04 | 652.92 | 1,083.83 | 179.09 |
8 | 莱伯泰科天津 | 仪器仪表的销售(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 | 13500万元 | 100.00 | 1,464.95 | 964.95 | - | -21.61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发展目标
作为一家专业的实验分析仪器提供商,公司秉承“为全世界的实验室用户提供最高性价比的产品和最满意的服务,成为行业内的全球领先企业”的发展宗旨,坚持“树LabTech品牌,追求至臻至美”的质量方针,以追求“客户满意,真诚服务”为服务宗旨,公司致力于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疾病控制、地质和材料分析、进出口商品检测等领域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世界级的实验分析产品,从而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安全保障。
公司将继续加大推进中高端科学仪器的研发生产力度,推动公司产品技术革新,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打破高端仪器进口的局面,加快国产仪器进口替代的步伐。公司将坚持自己的发展愿景,进一步强化在样品前处理、各类分析测试仪器等方面的市场地位,依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契机,提升公司产品自动化、多样化分析技术实力。继续推动实验分析仪器从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向分析检测全流程自动和智能化发展,以丰富的产品种类、高效自动的产品特征、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获得客户认可,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收入持续增长。
2、发展规划及措施
(1)强化产品和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未来,公司将针对现有主要产品进行技术创新和升级,以不断提高产品性能,满足下游行业日益丰富的多样化需求,掌握更多的实验分析仪器技术,不断巩固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具体来看,在样品前处理领域,公司将针对现有固相萃取、GPC净化、压力溶剂萃取、热裂解、热解吸吹扫-捕集和在线浓缩技术进行升级或改造,开发人机界面友好的软件和流程技术、集成液路阀门技术、酸气和有机溶剂蒸汽的回收技术,在现有产品技术上对自动化工作站技术、液体传感器技术、自动进样技术、分析仪器接口技术等进行完善和升级,提升对自动化机械构造、自动化控制、传感器、产品配套集成软件和关键材料等领域的研发实力,开发出更加快速、高效、准确和智能的溶剂萃取、净化、浓缩、热裂解、热解吸吹扫-捕集、吸附分离、消解等样品前处理技术。
在分析测试仪器领域内,公司将持续开发产品技术自有、功能独特的质谱仪产品,并加大与公司样品前处理系统联用的开发能力,如样品消解-等离子体质谱系统、固相萃取-液相色谱-质谱系统、GPC-固相萃取-液相色谱-质谱系统等,加大与样品前处理系统联用的开发能力,为生命科学研究提供新的手段和工具,为新能源、新材料、太空、极地、深海等领域的研究和探索提供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使公司在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占据一定市场地位。
(2)完善并丰富产品线,拓宽产品应用领域
首先是对产品进行纵向开发,完善产品业务线条,覆盖更多的实验分析仪器产品领域。在实验分析仪器领域内,目前公司已涵盖样品前处理、分析测试仪器等众多产品,具备一定的实验室一站式采购能力。
未来公司将在细化的产品领域内进行拓展,比如对于样品前处理,未来将沿着样品前处理流程完成开发更多的产品或技术,如样品前处理平台、多功能压力溶剂提取、高效常压溶剂提取、样品前处理直接进样等技术的产品;在分析测试仪器方面,未来将计划开发更多的分析测试仪器,如气体和液体样品测汞仪、质谱仪等产品。新技术或产品的实现,将有助于公司拓宽现有业务领域,能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其次是提高公司移动式检测能力,以“移动实验室”的概念为核心,开发以现场检测为主要应用形式,又可用于实验室检测的可移动式检测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产品,如移动式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移动式固相萃取装置等。
最后是延伸产业链深度,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公司未来计划开发更多的实验分析仪器产品,延伸在分析检测行业的产业链深度,提高实验室一站式采购和室外移动检测能力,提升系统集成及整体解
决方案能力。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医疗健康等。未来,公司将顺应国家产业发展趋势,逐步满足国内外对高端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的需求,拓宽产品在更多领域的应用。针对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公司将加强现有产品在更多领域的推广和开拓,如医疗检测领域、医药开发和检测领域、半导体检测领域等。这些领域是实验分析的主要市场,国外仪器公司实力很强,公司需要投入较大的力量开发适合这些领域的产品,加大应用研究,推广新的技术,开发更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多通道和多功能的样品前处理产品和分析测试仪器。
(3)加强营销队伍的建设
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丰富和完善,产品种类、性能、参数日趋复杂,这种转变要求公司销售人员必须向专业型销售团队发展,能够对各类产品性能及其运用有较为专业的认识和了解,为客户提供实验室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从而胜任从产品推介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设备调试安装的统筹协调、售后服务过程中的维护与系统升级等个各个环节的工作需求。公司未来拟通过产品技术知识、专业营销服务能力等各类专项、专业培训加强员工营销素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销售团队的规模与整体综合素质,使之与公司的业务发展相适应。除了目前以产品和地区为纵向和横向的营销服务网络外,公司拟将建设以行业或应用领域为主力方向的新型团队。形成“产品、区域、行业”三位一体的营销模式,从而提高公司的销售额。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公司的稳健发展,产品技术实力等综合竞争力不断加强,在某些样品前处理产品技术方面已逐步达到同国际先进仪器制造厂商相竞争的水平。2021年,为实现公司跨越式发展,达到公司战略目标和方向,公司经营计划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增加研发投入、继续加大专业化的研发人才培养
继续增加研发投入,保证多款新产品顺利进入市场,其中包括公司自主研发的等离子体质谱产品、新一代样品前处理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样品前处理-分析检测系统,提升公司的定制化生产能力,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引入专业的研发人才,稳步扩充研发团队;并完善公司员工培训及激励机制,从专业知识、团队协作、责任意识等多个方面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建立一支专业稳定、创新性强的研发团队,建立公司国内外团队沟通、合作、共同学习的交流平台,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2、拓宽公司的应用领域
推动产品在新领域的应用,特别是医疗、医药、半导体、核环保等领域的应用。这些行业是分析测试仪器应用的最大行业,目前公司所占份额相对较小。公司未来拟组建行业应用开发及行业市场销售团队,并根据下游应用领域的特点,结合国家标准要求,开发相关产品,在现有应用领域的基础上,突破新的领域,从而推动公司的销售额的提升。
3、提升国际化生产销售能力
公司将继续强化国际团队,提升公司跨国经营能力。目前公司在美国设有研发生产基地,公司将提升美国子公司产品在中国的销售,加强美国生产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能力,同时提升国内产品在美国的销售额,加大美国地区的市场宣传力度;其次是要加大对欧洲合作伙伴的大力支持,推动中国产品出口进一步地快速增长;再次,公司拟加强香港地区的销售团队,提升公司在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销售额。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和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及审议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及实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公司现有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对《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公司现金股利分配条件和分配比例如下:
(1)在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为负、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涉及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大于5,000万元;
②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211,001.3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570,861.63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金额占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8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 每10股送 | 每10股派 | 每10股转 | 现金分红的 | 分红年度合并 | 占合并报表中 |
年度 | 红股数(股) | 息数(元)(含税) | 增数(股) | 数额 (含税) |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3.00 | 0.00 | 20,100,000.00 | 65,211,001.34 | 30.82 |
2019年 | 0.00 | 3.60 | 0.00 | 18,000,000.00 | 61,323,603.30 | 29.35 |
2018年 | 0.00 | 6.00 | 0.00 | 30,000,000.00 | 59,816,132.17 | 50.15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及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 定期满后2年内 |
(4)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a)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c)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Jing Hu、Christopher Sunan Hu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DongLing Su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及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 定期满后2年内 |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Labtech Holdings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 2020年9月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的股东宏景浩润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WI Harper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其他股东兢业诚成 | 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 | 2020年9月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 | 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
其他 |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核心技术人员)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回购或增持相关规定的情形,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核心技术人员,下同)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的是使股价与股票价值相匹配,尽量促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控股股东买卖股票,则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触发增持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以内,以不低于各自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的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 2020年9月2日,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或已履行股价稳定义务但未达到效果的,经有权提案的人士或股东提案,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公告,同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5)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未能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约束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完毕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4、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 |||||||
其他 | 发行人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按照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公开发行1,7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承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提高投资者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大技术和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立即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引进高端人才,提升公司的人才素质结构和水平,保持公司在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意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摊薄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利润分配政策确认并承诺 “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于审议公司未来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2)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控股股东管理咨询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确认并承诺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承诺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发行人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发行人对此不持有异议。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照届时公布的购回方案完成购回;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本公司、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自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自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签署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克 | 本人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总经理,就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兹承诺: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人将不投资与发行人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项目,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保证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和本人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胡克、控股股东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持股5%以上的股东LabTech Holdings、宏景浩润、WI Harper、以及兢业诚成 | 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或股东之地位)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影响(或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在发行人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本人(或本公司)将积极、善意促使发行人采取如下措施规范该等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若本人(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使发行人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本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酬(或分红),作为本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本人(本公司)应配合发行人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追偿或处罚将全额承担费用及损失的承诺: 如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管理咨询公司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管理咨询公司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行使追索权。 管理咨询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果管理咨询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管理咨询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管理咨询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管理咨询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追偿或处罚将全额承担费用及损失的承诺: 如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行使追索权。 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 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全部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权属瑕疵、已被抵押或者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不能使用该等房屋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时,本公司将就该等损失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 | 2020年9月2日,租赁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 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全部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权属瑕疵、已被抵押或者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不能使用该等房屋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时,本人将就该等损失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2020年9月2日,租赁期限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关于承担未决诉讼风险的承诺: 如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败诉,而导致发行人应按照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其将就该等赔偿金额对发行人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 | 2020年9月2日,上述诉讼判决结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 | 关于承担未决诉讼风险的承诺: 如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败诉,而导致发行人应按照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其将就该等赔偿金额对发行人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 | 2020年9月2日,上述诉讼判决结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已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按照新收入准则计算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公司认为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准则名称 | 项目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 | 预收账款 | 48,702,211.46 | - |
合同负债 | —— | 48,702,211.46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9.00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 -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为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莱伯泰科 |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 - | 诉讼 | 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起诉本公司对其“样品消解处理装置”专利权构成侵权行为,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00万人民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2019年9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即(2017)京73民初185号判决本公司赔偿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200万人民币。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200.00 | 是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2020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 - |
莱伯泰科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 - | 诉讼 | 与前述案件相关,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的第342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 - | - | 2020年4月29日开庭审理,2020年5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即“(2018)京73行初2563号”行政判决书。 | 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本公司负担(已交纳)。 | - |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莱伯泰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674,000.00 | 1.01 | 41 | 10.68 | 19.51 |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 0.00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 详见2020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
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1月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详见2021年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3日,授予价格为19.51元/股,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67.4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租赁办公室 | 符合市场经济 | 市场价格 | 15,760.00 | 0.69 | 银行转账 | 15760.00 | 不适用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租赁办公室 | 符合市场经济 | 市场价格 | 15,760.00 | 0.69 | 银行转账 | 15,760.00 | 不适用 |
LabTech.Holdings,Inc. | 参股股东 | 租入租出 | 租赁办公室 | 符合市场经济 | 市场价格 | 11,532.64 | 0.51 | 银行转账 | 11,532.64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43,052.64 | 1.90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向参股股东兢业诚成、宏景浩润及LabTech Holdings提供办公场所,总交易金额4.31万,占同类交易收入比重较小为1.9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49,013.25 | 2020-05-23 | 2023-05-22 | 15,760.00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02% | 是 | 参股股东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49,013.25 | 2020-05-23 | 2023-05-22 | 15,760.00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02% | 是 | 参股股东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博赛德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2,091,366.43 | 2020-01-01 | 2020-12-31 | 965,155.38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1.48% | 否 |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英尼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857,920.16 | 2020-01-01 | 2020-12-31 | 389,953.99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60% | 否 |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博赛泰克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995,431.20 | 2020-01-01 | 2020-12-31 | 457,457.67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70% | 否 |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金源鼎新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48,037.28 | 2019-10-01 | 2021-02-28 | 32,679.76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05% | 否 |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伟博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场所 | 507,366.48 | 2019-10-01 | 2021-09-03 | 381,882.00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59% | 否 | |
LabTech, Inc. | LabTech Holdings,Inc. | 办公场所 | 11,532.64 | 2017-04-01 | 2023-07-31 | 11,532.64 | 租赁合同及发票 | 占公司净利润的0.02% | 是 | 参股股东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租赁本公司办公场所上一期租赁合同起始日及终止日为2017-05-23至2020-5-22。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 |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莱伯泰科 | 公司本部 | 科技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60,795,400.00 | 2019-04-16 | 2019-04-15 | 2024-04-14 | 一般担保 | 是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如若科技公司发生贷款,则上市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先生及其配偶DONGLING SU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情况说明 | 2019年4月16日,上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9年顺义(抵)字0029号),上市公司为科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之间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在人民币60,795,4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担保。科技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借款700.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3日偿清,且未再发生其他借款,因此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科技公司担保发生额为7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科技公司无贷款余额,因此上市公司对科技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00元。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7天通知存款 | 募集资金 | 9,500.00 | 1,000.00 | 0.00 |
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21,500.00 | 16,500.00 | 0.00 |
定期存款 | 募集资金 | 2,600.00 | 2,600.00 | 0.00 |
定期存款 | 自有资金 | 2,609.96 | 2,609.96 | 0.00 |
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7,000.00 | 0.00 | 0.00 |
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000.00 | 0.00 | 0.00 |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兴业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8,500.00 | 2020-09-25 | 2020-10-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2.56% | 14.91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1,000.00 | 2020-09-25 | 未终止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0-09-25 | 2020-12-2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2.90% | 35.75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0-09-25 | 2020-10-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19.02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0-11-05 | 2020-12-07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1.15% | 8.07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0-10-22 | 2021-01-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0-11-11 | 2021-02-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 | 2020-12-15 | 2021-03-1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定期存款 | 1,600.00 | 2020-09-30 | 2021-03-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未到期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定期存款 | 1,000.00 | 2020-09-30 | 2021-03-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未到期 | 是 | 是 | ||||
工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0-09-22 | 2020-10-2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17% | 5.35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0-09-22 | 2020-11-2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21% | 14.27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工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0-10-23 | 2020-12-2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10% | 10.87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工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0-11-24 | 2020-12-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10% | 7.82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500.00 | 2020-09-30 | 2020-1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48% | 3.05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0-09-30 | 2020-1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48% | 6.11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0-09-30 | 2020-12-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48% | 6.11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500.00 | 2020-10-09 | 2020-11-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5% | 1.46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0-10-09 | 2020-11-1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5% | 2.93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0-10-13 | 2020-12-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2% | 6.02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0-11-10 | 2020-12-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5% | 7.52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0-11-16 | 2020-12-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15% | 2.59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 | 理财产品 | 500.00 | 2020-11-17 | 2020-12-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05% | 1.80 | 到期已收回本金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定期存款 | 2609.96 | 2020-07-02 | 2021-07-0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1.08% | 未到期 | 是 | 是 |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37,448.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18,890.44 | 18,890.44 | 18,890.44 | 116.12 | 116.12 | -18,774.32 | 0.61 | 2022.9 | 不适用 | 否 | 否 | |
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 | 7,433.71 | 7,433.71 | 7,433.71 | 8.71 | 8.71 | -7,425.00 | 0.12 | 2022.9 | 不适用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629.70 | 9,629.70 | 9,629.70 | 73.06 | 73.06 | -9,556.64 | 0.76 | 2022.9 | 不适用 | 否 | 否 | |
合计 | - | 35,953.85 | 35,953.85 | 35,953.85 | 197.89 | 197.89 | -35,755.9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形式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产品情况详见第五节、十四、(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4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拟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2,500.00万元人民币向莱伯泰科天津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变。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和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较为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以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及商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每年组织对员工的身体健康检查,切实关注员工的健康权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为职工提供学习和培训的计划,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合理的晋升通道,从物质和精神层面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同时开展多项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3.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部负责组织质管部、生产部、研发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对供货厂商进行综合评价,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货厂商并确定该厂商的供货资格与供货范围。定期跟踪合格供应商的经营状况,掌握其供货的资信动态,建立并完善合格供应商档案。公司采购部对供货厂商名录每年评审一次,依据评价结果对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调整、更新,以实现合格供应商的动态管理,并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长期备有安全库存物料,同时根据销售部获取或预测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和原材料需求计划,形成有效的生产计划组织管理办法,保证生产系统的有效运行,从而保障客户订单的正常履约。公司设立市场部、维修部,向客户提供及时、优质的售前、售后跟进服务。
4.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生产采用了自主加工、组装、设计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关键的核心部件、重要部件、电路、气路和整机的组装、调试、集成等技术含量高的环节由公司自主完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物料、环境、设备以及生产工序进行有效控制,以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达标并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生产要求。公司重视安全生产,通过对生产流程各环节的严格控制确保全过程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公司建立了包括质量管理、质量检验等在内的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GB/T19001-2016/ISO 9001:2015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障了产品性能及技术安全的需要,确保了公司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5. 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前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进行环评验收等。公司生产工艺环保,生产过程中产生工业废水较少,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废液全部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回收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通风设备集中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00.00 | 100.00 | 1,536,545.00 | - | - | - | 1,536,545.00 | 51,536,545.00 | 76.92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0,177,000.00 | 60.35 | 1,536,545.00 | - | - | - | 1,536,545.00 | 31,713,545.00 | 47.33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0,177,000.00 | 60.35 | 1,536,545.00 | - | - | - | 1,536,545.00 | 31,713,545.00 | 47.33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19,823,000.00 | 39.65 | - | - | - | - | - | 19,823,000.00 | 29.59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9,823,000.00 | 39.65 | - | - | - | - | - | 19,823,000.00 | 29.59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15,463,455.00 | - | - | - | 15,463,455.00 | 15,463,455.00 | 23.08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 | 15,463,455.00 | - | - | - | 15,463,455.00 | 15,463,455.00 | 23.0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50,000,000.00 | 100.00 | 17,000,000.00 | - | - | - | 17,000,000.00 | 67,000,000.00 | 100.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8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7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463,45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 51,536,54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85.00万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5,000.00万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68.6545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1年3月2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700万股,总股本由5,000万股增加至6,700万股。公司本年度每股收益为1.17 元/股,比上年同期下降4.88%,每股净资产为11.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22%。
公司因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使得普通股股本和净资产有所增加。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项目 | 2020年 | 2020年同口径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3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5 | 14.8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4,177,000.00 | 24,177,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2 |
LabTech Holdings,Inc. | 0.00 | 0.00 | 16,118,000.00 | 16,118,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2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500,000.00 | 5,500,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9-2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0.00 | 0.00 | 3,705,000.00 | 3,705,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9-2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3-9-2 |
招商证券投资 | 0.00 | 0.00 | 850,000.00 | 850,000.00 | 保荐机构 | 2022-9-2 |
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 |||||
网下限售账户 | 0.00 | 0.00 | 686,545.00 | 686,545.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 | 2021-3-2 |
合计 | 0.00 | 0.00 | 51,536,545.00 | 51,536,545.00 | / | / |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0-8-21 | 24.80元/股 | 17,000,000.00 | 2021-09-02 | 17,000,000.00 | 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存托凭证 | ||||||
其他衍生证券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3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7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00 | 24,177,000.00 | 36.09 | 24,177,000.00 | 24,177,000.00 | 无 | 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 | 0.00 | 16,118,000.00 | 24.06 | 16,118,000.00 | 16,118,000.00 | 无 | 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0.00 | 5,500,000.00 | 8.21 | 5,500,000.00 | 5,500,000.00 | 无 | 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0.00 | 3,705,000.00 | 5.53 | 3,705,000.00 | 3,705,000.00 | 无 | 0.00 | 境外法人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850,000.00 | 595,700.00 | 0.89 | 595,700.00 | 850,000.00 | 无 | 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0.00 | 500,000.00 | 0.75 | 500,000.00 | 500,000.00 | 无 | 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梅表太 | 271,841.00 | 271,841.00 | 0.41 | 0.00 | 0.00 | 无 | 0.00 | 境内自然人 |
孙阳年 | 252,250.00 | 252,250.00 | 0.38 | 0.00 | 0.00 | 无 | 0.00 | 境内自然人 |
李清 | 219,283.00 | 219,283.00 | 0.33 | 0.00 | 0.00 | 无 | 0.00 | 境内自然人 |
陆勇 | 213,956.00 | 213,956.00 | 0.32 | 0.00 | 0.00 | 无 | 0.0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梅表太 | 271,8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841.00 |
孙阳年 | 252,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250.00 |
李清 | 219,2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283.00 |
陆勇 | 213,9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956.00 |
顾宝洪 | 191,0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011.00 |
徐兵 | 190,6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671.00 |
朱木清 | 164,2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227.00 |
施林元 | 153,7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724.00 |
唐武盛 | 13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600.00 |
陆咏梅 | 1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100%的公司;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6.54%的股权;LabTech Holdings, Inc.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66.54%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4,177,000.00 | 2023-9-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LabTech Holdings,Inc. | 16,118,000.00 | 2023-9-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2021-9-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 | 3,705,000.00 | 2021-9-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850,000.00 | 2022-9-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3-9-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上海市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 6,030.00 | 2021-3-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8 | 四川省捌号职业年金计划-浦发银行 | 4,020.00 | 2021-3-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9 | 湖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中国银行 | 4,020.00 | 2021-3-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0 | 山东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光大银行 | 4,020.00 | 2021-3-2 | 0.00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100%的公司;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66.54%的股权;LabTech Holdings, Inc.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66.54%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2020-09-02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 股)股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37%。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5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即85万股,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为 2,108.00 万元。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 850,000.00 | 2022-09-02 | 0.00 | 850,000.00 |
名称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胡克 |
成立日期 | 2018年1月2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发行人投资控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管理咨询公司无其他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胡克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通过股东兢业诚成持有发行人 0.75%的股份,通过控股股东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持有公司24.01%的股份,通过股东 LabTech Holdings, Inc.持有公司16.01%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40.76%的股份。胡克通过控制兢业诚成、莱伯泰科管理咨询以及LabTechHoldings, Inc.,控制了公司60.89%的股份。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LabTech Holdings,Inc. | 胡克 | 2003年5月2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投资管理 |
情况说明 | 股东 LabTech Holdings, Inc.持有公司24.06%的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通过股东 LabTech Holdings, Inc.持有公司16.01%的股份。 |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是否为核心技术人员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克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男 | 65 | 2019-4-25 | 2022-4-25 | 27,310,270.00 | 27,310,270.00 | 0.00 | 253.67 | 否 | |
于浩 |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 | 否 | 女 | 44 | 2019-4-25 | 2022-4-25 | 1,893,650.00 | 1,893,650.00 | 0.00 | 40.69 | 否 | |
于晓峰 | 董事 | 否 | 男 | 37 | 2019-4-25 | 2022-4-25 | 0.00 | 0.00 | 0.00 | - | 否 | |
丁明玉 | 董事 | 否 | 男 | 61 | 2019-4-25 | 2022-4-25 | 0.00 | 0.00 | 0.00 | 7.14 | 否 | |
武沂 | 独立董事 | 否 | 女 | 42 | 2019-4-25 | 2022-4-25 | 0.00 | 0.00 | 0.00 | 6.00 | 否 | |
祝继高 | 独立董事 | 否 | 男 | 39 | 2019-4-25 | 2022-4-25 | 0.00 | 0.00 | 0.00 | 6.00 | 否 | |
孔晓燕 | 独立董事 | 否 | 女 | 48 | 2019-4-25 | 2022-4-25 | 0.00 | 0.00 | 0.00 | 6.00 | 否 | |
王争奇 | 运营总监、监事会主席 | 否 | 男 | 39 | 2019-4-25 | 2022-4-25 | 127,050.00 | 127,050.00 | 0.00 | 21.16 | 否 | |
马宏祥 | 维修工程师、监事 | 否 | 男 | 57 | 2019-4-25 | 2022-4-25 | 317,350.00 | 317,350.00 | 0.00 | 39.51 | 否 | |
王晓丽 | 人事专员、监事 | 否 | 女 | 35 | 2019-4-25 | 2022-4-25 | 0.00 | 0.00 | 0.00 | 13.10 | 否 | |
黄图江 | 副总经理 | 是 | 男 | 48 | 2002-1 | - | 581,900.00 | 581,900.00 | 0.00 | 78.28 | 否 | |
邓宛梅 | 副总经理 | 是 | 女 | 56 | 2003-2 | - | 581,900.00 | 581,900.00 | 0.00 | 99.85 | 否 | |
丁良诚 | 副总经理 | 是 | 男 | 53 | 2003-4 | - | 476,300.00 | 476,300.00 | 0.00 | 45.09 | 否 |
刘海霞 | 人事总监 | 否 | 女 | 57 | 2003-3 | - | 476,300.00 | 476,300.00 | 0.00 | 34.50 | 否 | |
张晓辉 | 莱伯泰科美国高级研究员 | 是 | 男 | 50 | 2002-7 | - | 222,200.00 | 222,200.00 | 0.00 | 58.27 | 否 | |
王淼 | CDS公司总经理 | 是 | 男 | 43 | 2016-1 | - | 0.00 | 0.00 | 0.00 | 95.03 | 否 | |
Zhimang Gu | 莱伯泰科美国总经理 | 是 | 男 | 49 | 2012-2 | - | 0.00 | 0.00 | 0.00 | 80.94 | 否 | |
谢新刚 | 研发经理 | 是 | 男 | 35 | 2010-7 | - | 76,450.00 | 76,450.00 | 0.00 | 41.6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32,063,370.00 | 32,063,370.00 | 0.00 | / | 926.8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胡克 | 1982年7月至1985年3月,任湖南地矿局402地质队助理工程师;1985年4月至1987年6月,任广西大学化学系助教;1987年7月至1992年5月,任美国欧姆斯国家实验室研究助理;1992年6月至2003年2月,历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TJA公司)首席研究员、产品经理、国际经理、大中国区总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LabTech Holdings董事长;2007年2月至2011年5月,任科技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3月至2011年4月,任工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工程公司执行董事; 2011年8月至今,任莱伯泰科香港董事;2011年10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美国董事长、CEO、总裁;2014年11月至今,任科技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2014年11月至今,任兢业诚成执行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CDS公司总裁;2017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建设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 2002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长、总经理。 |
于浩 |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任哈尔滨红帆船实业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虹口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6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财务负责人;2013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会秘书;2014年1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工程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今,任宏景浩润董事长;2011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宏景浩润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兢业诚成监事;2017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建设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
于晓峰 | 2006年8月至2010年5月,任北京网通昌平分公司机务维护中心网络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2年5月,任北京联通昌平分公司集团客户部集团客户经理;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联通昌平分公司北七家分局局长助理;2014年10月至今,任美国中经合集团投资副总裁、高级投资副总裁; 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深圳融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丁明玉 | 1986年7月至1990年2月,任中国地质大学应化系助教、讲师;1990年2月至1995年8月,山梨大学(日本)访问学者、留学生;1995年9月至1997年8月,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后;1997年8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化学系副教授、教授;2019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董事。 |
武沂 | 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任伟创力(中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设计经理;2009年3月至今,任北京意优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2月至今,任北京中关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北京美素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11月至 |
今,任登南文化发展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登南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任北京美画创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宁波天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2月至今,任宁波映美文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海高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海高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 | |
祝继高 | 2010年8月至今,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6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2020年5月,任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孔晓燕 | 1999年8月至2004年8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争奇 | 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东方英卡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莱伯泰科运营总监;2019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监事会主席。 |
马宏祥 | 1987年6月至1997年10月,任无锡石油地质研究所测试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3年2月,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上海办事处维修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19年1月,任莱伯泰科客户服务部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维修工程师;2013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监事。 |
王晓丽 | 2007年1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中际北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培训主管;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曲美家具集团副总裁助理;2010年1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人事专员;2013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监事。 |
黄图江 | 1997年7月至2000年9月,任中科院过程研究所分析室实验员;2000年11月至2001年12月,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售后工程师;2011年5月至今,任宏景浩润董事;2002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副总经理。 |
邓宛梅 | 1987年9月至1996年7月,任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技术员;1996年7月至2003年2月,历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市场助理、市场部经理、区域销售、郑州办事处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宏景浩润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3年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
丁良诚 | 1990年8月至1996年5月,任江西省地矿局测试中心副科长;1996年6月至2003年3月,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技术部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工程公司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宏景浩润董事;2003年4月至今,任莱伯泰科副总经理。 |
刘海霞 | 1986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北京地质研究所分析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美国热电佳尔-阿许公司北京办事处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宏景浩润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宏景浩润董事;2003年3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人事总监。 |
张晓辉 | 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任北京化工研究院助理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北京新纪元有限公司技术支持;2002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莱伯泰科首席研究员;2013年4月至2019年4月,任莱伯泰科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美国高级研究员。 |
王淼 | 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任Wilmad-LabGlass技术支持部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SP Industries市场部高级产品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CDS公司总经理。 |
Zhimang Gu | 2002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研究助理;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任美国加州圣地亚哥州立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副研究员;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副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2年2月,任美国环境动力公司工艺与应用工程师;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任莱伯泰科美国高级产品开发科学家;2013年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美国总经理。 |
谢新刚 | 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任莱伯泰科应用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莱伯泰科研发助理;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莱伯泰科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莱伯泰科研发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莱伯泰科产品部经理。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克 | 管理咨询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月 | 至今 |
胡克 | LabTech Holdings | 董事长 | 2003年5月 | 至今 |
胡克 | 兢业诚成 | 执行董事 | 2014年11月 | 至今 |
于浩 | 宏景浩润 | 董事长 | 2011年5月 | 至今 |
于浩 | 兢业诚成 | 监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于晓峰 | 美国中经合集团 | 高级投资副总裁 | 2014年10月 | 至今 |
黄图江 | 宏景浩润 | 董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邓宛梅 | 宏景浩润 | 董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丁良诚 | 宏景浩润 | 董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刘海霞 | 宏景浩润 | 董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谢新刚 | 宏景浩润 | 监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胡克 | 工程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8年5月 | 至今 |
胡克 | 科技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07年2月 | 至今 |
胡克 | 莱伯泰科香港 | 董事 | 2011年8月 | 至今 |
胡克 | 莱伯泰科美国 | 董事长、CEO、总裁 | 2011年10月 | 至今 |
胡克 | CDS公司 | 总裁 | 2015年9月 | 至今 |
胡克 | 莱伯泰科建设 | 董事长 | 2017年1月 | 至今 |
于浩 | 莱伯泰科天津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2月 | 至今 |
于浩 | 莱伯泰科建设 | 董事 | 2017年1月 | 至今 |
于浩 | 工程公司 | 监事 | 2011年5月 | 至今 |
于晓峰 | 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5月 | 至今 |
于晓峰 | 深圳融昕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丁明玉 | 清华大学化学系 | 教授 | 1997年8月 | 至今 |
武沂 | 登南文化发展南京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至今 | |
武沂 | 北京意优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至今 | |
武沂 | 北京美素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至今 | |
武沂 | 登南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至今 | |
武沂 | 北京美画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7年7月 | 2021年3月 |
武沂 | 北京中关金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至今 | |
武沂 | 北京海高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兼经理 | 至今 | |
武沂 | 宁波天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至今 | |
武沂 | 宁波映美文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至今 | |
祝继高 |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8月 | 至今 |
祝继高 |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9月 | 至今 |
祝继高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0年8月 | 至今 |
祝继高 |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月 | 2020年5月 |
祝继高 | 北京木瓜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2020年3月 |
孔晓燕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合伙人 | 2004年8月 | 至今 |
孔晓燕 | 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至今 |
邓宛梅 | 莱伯泰科天津 | 监事 | 2018年12月 | 至今 |
丁良诚 | 工程公司 | 经理 | 2011年5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结构及具体标准,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确认,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后执行;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根据其公司具体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发放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报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与批露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51.0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75.89 |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4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9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0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7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生产人员 | 89 | 86 | |
销售人员 | 116 | 110 | |
研发人员 | 81 | 77 | |
财务人员 | 15 | 14 | |
行政人员 | 27 | 27 | |
其他管理 | 24 | 23 | |
技术服务人员 | 51 | 47 | |
合计 | 403 | 38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本期数 | 上期数 |
硕士及以上 | 49 | 46 |
本科 | 165 | 147 |
专科 | 130 | 127 |
其他 | 59 | 64 |
合计 | 403 | 384 |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已逐步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运作机制,同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均能较好地按照《公司章程》和各议事规则、工作细则规范运作,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股东的权益。
协议控制架构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2020年3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0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0年10月13日 |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胡克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丁明玉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于浩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于晓峰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武沂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孔晓燕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祝继高 | 是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6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营业收入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需要安装调试的仪器、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实验室设备的销售收入,以及实验室工程项目收入。管理层根据业务合同的约定条款,判断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后附财务报表附注四、23所述。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管理层的此项判断很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是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以确认贵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检查收入确认的金额是否准确; 3、 针对所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发票、验收确认单及回款情况等,确保相关的收入确认符合贵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 4、 执行截止性测试,确保收入和成本有否存在跨期的错误; 5、 对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 我们还评估了贵公司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对于收入确认事项是否已进行了充分的披露。 |
2. 商誉减值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源于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820,394.55元,需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该减值测试基于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的估计。由于管理层对商誉减值的评估过程较为复杂且涉及到重要判断,包括其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主观性程度、所采用的相关增长率和折现率的适当性程度等,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1、了解和评价了管理层就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模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恰当性及合理性; 3、将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时的基础数据与历史数据及其他支持性证据进行核对,复核其合理性; 4、复核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时运用的重大估计和判断的合理性。 |
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迎 | |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晓岚 | ||
中国 北京 |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6,546,148.93 | 195,275,671.8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178,821.23 | 2,226,561.57 | |
应收账款 | 40,277,088.20 | 48,943,237.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5,406,829.41 | 3,808,359.9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188,961.32 | 3,813,083.6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6,970,992.22 | 89,623,784.97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1,962.70 | 7,379,953.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7,160,804.01 | 351,070,652.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125,252.52 | 51,349,895.44 | |
在建工程 | 1,100,559.33 | 409,089.9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368,976.36 | 16,922,567.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9,820,394.55 | 20,689,834.84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42,948.73 | 3,367,195.6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254,407.64 | 5,812,261.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212,539.13 | 98,550,844.96 | |
资产总计 | 852,373,343.14 | 449,621,497.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684,566.7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686,351.48 | 32,253,229.77 | |
预收款项 | 48,702,211.46 | ||
合同负债 | 45,041,965.3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26,467.58 | 18,034,223.65 | |
应交税费 | 4,496,733.94 | 6,235,366.22 | |
其他应付款 | 6,441,782.32 | 4,445,409.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44,312.76 | 2,240,716.36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037,613.40 | 119,595,723.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570,975.00 | 2,514,084.30 | |
预计负债 | 2,000,000.00 | ||
递延收益 | 442,683.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1,150.2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14,808.66 | 2,514,084.30 | |
负债合计 | 111,452,422.06 | 122,109,807.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7,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6,965,120.89 | 39,483,045.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55,669.34 | 6,714,369.8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946,519.32 | 19,330,628.9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51,799,434.64 | 211,204,323.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0,055,405.51 | 326,732,367.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865,515.57 | 779,322.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0,920,921.08 | 327,511,689.9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52,373,343.14 | 449,621,497.79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64,401,745.33 | 43,859,943.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79,993.00 | 928,340.57 | |
应收账款 | 18,073,773.50 | 25,250,684.4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771,214.49 | 2,174,345.55 | |
其他应收款 | 6,154,572.28 | 1,847,599.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6,777,454.95 | 25,832,406.3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0,431.87 | 3,279,990.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30,949,185.42 | 103,173,310.4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7,470,568.08 | 77,470,568.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227,501.75 | 33,873,797.16 | |
在建工程 | 356,796.1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424,017.64 | 7,576,560.5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500,168.34 | 3,221,742.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5,127.72 | 1,569,776.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1,717,383.53 | 124,069,240.46 | |
资产总计 | 652,666,568.95 | 227,242,550.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84,566.7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539,710.79 | 11,234,308.69 | |
预收款项 | 11,734,232.49 | ||
合同负债 | 14,501,666.7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283,608.88 | 8,126,690.17 | |
应交税费 | 2,247,644.57 | 2,694,939.46 | |
其他应付款 | 1,326,136.29 | 2,479,386.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779,915.48 | 745,332.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678,682.79 | 37,699,456.48 |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32,294.63 | 1,371,166.03 | |
预计负债 | 2,000,000.00 | ||
递延收益 | 442,683.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74,978.09 | 1,371,166.03 | |
负债合计 | 41,853,660.88 | 39,070,622.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7,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0,295,527.12 | 42,813,451.6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946,519.32 | 19,330,628.90 | |
未分配利润 | 117,570,861.63 | 76,027,847.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10,812,908.07 | 188,171,928.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52,666,568.95 | 227,242,550.88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48,604,853.01 | 380,518,492.49 | |
其中:营业收入 | 348,604,853.01 | 380,518,492.49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8,560,596.94 | 307,260,775.41 | |
其中:营业成本 | 179,142,396.22 | 204,293,602.3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185,338.46 | 2,894,739.44 |
销售费用 | 46,752,386.35 | 56,284,002.50 | |
管理费用 | 20,912,460.58 | 19,737,523.76 | |
研发费用 | 29,342,488.70 | 25,851,396.54 | |
财务费用 | 225,526.63 | -1,800,489.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547.50 | 6,316.66 | |
利息收入 | 2,236,751.65 | 1,656,484.87 | |
加:其他收益 | 1,645,502.45 | 1,749,529.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7,395.3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57,399.42 | -1,416,280.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6,696.04 | -77,212.3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226,450.46 | 73,513,753.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9,331,664.54 | 254,213.9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44,221.20 | 105,699.0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6,413,893.80 | 73,662,268.5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116,698.92 | 11,979,180.4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297,194.88 | 61,683,088.0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297,194.88 | 61,683,088.0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211,001.34 | 61,323,603.3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193.54 | 359,484.7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370,039.20 | 2,423,593.33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370,039.20 | 2,423,593.33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70,039.20 | 2,423,593.3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70,039.20 | 2,423,593.33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927,155.68 | 64,106,681.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840,962.14 | 63,747,196.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193.54 | 359,484.7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2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7 | 1.23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4,484,345.69 | 166,853,258.64 | |
减:营业成本 | 75,123,772.04 | 83,460,179.31 | |
税金及附加 | 1,658,815.74 | 2,086,131.13 | |
销售费用 | 16,435,322.09 | 21,087,508.35 | |
管理费用 | 11,797,653.86 | 10,480,838.96 | |
研发费用 | 20,697,685.06 | 17,389,914.36 | |
财务费用 | -1,101,440.19 | -80,940.2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8.5 | 3,872.49 | |
利息收入 | 1,168,656.21 | 146,392.20 | |
加:其他收益 | 1,585,275.69 | 1,749,529.6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499,828.90 | 20,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0,886.85 | -176,108.0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5,416.08 | 307,538.2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043,112.45 | 54,310,586.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6,540,362.12 | 254,213.9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23,397.72 | 68,342.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460,076.85 | 54,496,457.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5,301,172.62 | 3,728,432.7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158,904.23 | 50,768,024.8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158,904.23 | 50,768,024.8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158,904.23 | 50,768,024.8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2,832,486.70 | 403,513,907.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85,715.88 | 1,749,529.6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38,943.30 | 2,888,047.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357,145.88 | 408,151,484.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792,267.77 | 214,149,660.4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4,220,793.65 | 79,205,139.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305,144.54 | 32,400,992.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00,614.36 | 30,840,929.4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818,820.32 | 356,596,722.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38,325.56 | 51,554,762.0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69,084.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774,084.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52,378.00 | 25,586,918.7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7,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3,252,378.00 | 27,503,918.7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478,293.35 | -27,503,918.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4,482,075.4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704,566.7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482,075.47 | 17,704,566.7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684,566.70 | 10,0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011,547.50 | 3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33,075.47 | 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629,189.67 | 40,02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852,885.80 | -22,315,433.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66,067.99 | 1,420,845.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6,446,850.02 | 3,156,255.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3,901,471.32 | 190,745,216.2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348,321.34 | 193,901,471.32 |
项目 | 附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3,856,801.53 | 186,412,830.0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85,715.88 | 1,749,529.6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15,927.23 | 32,646,738.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358,444.64 | 220,809,097.8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5,017,834.39 | 85,827,029.4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847,495.99 | 36,722,858.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145,051.21 | 16,816,130.2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54,062.27 | 45,990,826.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264,443.86 | 185,356,844.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094,000.78 | 35,452,253.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521,518.23 | 2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521,518.23 | 2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16,712.05 | 5,898,755.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2,616,712.05 | 15,898,755.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095,193.82 | 4,101,244.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4,482,075.4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694,566.7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4,482,075.47 | 10,694,566.7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4,566.70 | 10,0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000,956.11 | 3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33,075.4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18,598.28 | 40,01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2,863,477.19 | -29,315,433.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6,342.12 | -13,896.9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5,675,942.03 | 10,224,167.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676,403.30 | 33,452,235.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9,352,345.33 | 43,676,403.3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 | 39,483,045.42 | 6,714,369.86 | 19,330,628.90 | 211,204,323.72 | 326,732,367.90 | 779,322.03 | 327,511,689.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 | 39,483,045.42 | 6,714,369.86 | 19,330,628.90 | 211,204,323.72 | 326,732,367.90 | 779,322.03 | 327,511,689.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7,000,000.00 | 357,482,075.47 | -8,370,039.20 | 6,615,890.42 | 40,595,110.92 | 413,323,037.61 | 86,193.54 | 413,409,231.15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70,039.20 | 65,211,001.34 | 56,840,962.14 | 86,193.54 | 56,927,155.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000,000.00 | 357,482,075.47 | 374,482,075.47 | 374,482,075.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000,000.00 | 357,482,075.47 | 374,482,075.47 | 374,482,075.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15,890.42 | -24,615,890.42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15,890.42 | -6,615,890.42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000,000.00 | 396,965,120.89 | -1,655,669.34 | 25,946,519.32 | 251,799,434.64 | 740,055,405.51 | 865,515.57 | 740,920,921.08 |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 | 42,119,415.58 | 4,290,776.53 | 14,253,826.41 | 184,957,522.91 | 295,621,541.43 | 755,707.12 | 296,377,248.5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 | 42,119,415.58 | 4,290,776.53 | 14,253,826.41 | 184,957,522.91 | 295,621,541.43 | 755,707.12 | 296,377,248.5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2,636,370.16 | 2,423,593.33 | 5,076,802.49 | 26,246,800.81 | 31,110,826.47 | 23,614.91 | 31,134,441.38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23,593.33 | 61,323,603.30 | 63,747,196.63 | 359,484.75 | 64,106,681.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36,370.16 | -2,636,370.16 | -335,869.84 | -2,972,24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5,869.84 | -335,869.8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636,370.16 | -2,636,370.16 | -2,636,370.16 | ||||||||||||
(三)利润分配 | 5,076,802.49 | -35,076,802.49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76,802.49 | -5,076,802.49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 | 39,483,045.42 | 6,714,369.86 | 19,330,628.90 | 211,204,323.72 | 326,732,367.90 | 779,322.03 | 327,511,689.9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 | 42,813,451.65 | 19,330,628.90 | 76,027,847.82 | 188,171,928.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 | 42,813,451.65 | 19,330,628.90 | 76,027,847.82 | 188,171,928.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000,000.00 | 357,482,075.47 | 6,615,890.42 | 41,543,013.81 | 422,640,979.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6,158,904.23 | 66,158,904.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000,000.00 | 357,482,075.47 | 374,482,075.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7,000,000.00 | 357,482,075.47 | 374,482,075.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615,890.42 | -24,615,890.42 | -1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615,890.42 | -6,615,890.4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7,000,000.00 | 400,295,527.12 | 25,946,519.32 | 117,570,861.63 | 610,812,908.07 |
项目 | 2019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0,000,000.00 | 42,813,451.65 | 14,253,826.41 | 60,336,625.46 | 167,403,903.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000,000.00 | 42,813,451.65 | 14,253,826.41 | 60,336,625.46 | 167,403,903.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76,802.49 | 15,691,222.36 | 20,768,024.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768,024.85 | 50,768,024.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76,802.49 | -35,076,802.49 | -30,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76,802.49 | -5,076,802.4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000,000.00 | 42,813,451.65 | 19,330,628.90 | 76,027,847.82 | 188,171,928.37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顺经贸复字[2001]第157号文件批准,由TC Instruments Limited和自然人胡克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8日,原名为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2月,根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LabTech Holdings,Inc.、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以及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3]227号)批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2020年8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4.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700.0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00万元,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700.00万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953578,注册资本:6,700.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法定代表人:胡克,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克。
本公司属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研究、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自有实验室解决方案和实验室技术的转让;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销售自产产品;零售和维修仪器仪表;零售计算机及实验室管理软件和仪器仪表的应用软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科技)、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工程)、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莱伯泰科香港)、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富澳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更名,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建设)、北京莱伯帕
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7家1级子公司, CDS Analytical,LLC(以下简称CDS公司)1家2级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下面“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合理。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非金融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莱伯泰科工程、莱伯泰科建设、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天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及其子公司CDS公司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
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项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一般不计提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应收账款”组合的计提方法 |
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集团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逾期信息、信用风险评级、客户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其他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应收账款 |
项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组合 |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特殊情况下个别认定计提 |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集团各会计主体根据各自的现金流量状况,应收票据的持有意图,将持有意图为持有到期收取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本金及拟背书、贴现转让双重目的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记录。本集团将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应收款项融资。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
其他组合 | 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
项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组合 | 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特殊情况下个别认定计提 |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
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
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10 | 5 | 9.5-31.67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4-5 | 5 | 19-23.75 |
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5 | 5 | 19-31.67 |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按照10年摊销;土地所有权为无限期的美国土地所有权,无摊销年限;专利权和软件等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改造费和软件租赁费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房屋改造费和软件租赁费的摊销年限为3-5年。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为员工奖励金。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实验分析仪器、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消耗件与服务。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3)长期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集团已对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按照新收入准则计算了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本集团认为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批准。 | 见如下说明 |
准则名称 | 项目名称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 | 预收账款 | 48,702,211.46 | - |
合同负债 | —— | 48,702,211.4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5,275,671.82 | 195,275,671.8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26,561.57 | 2,226,561.57 | |
应收账款 | 48,943,237.67 | 48,943,237.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808,359.94 | 3,808,359.9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813,083.65 | 3,813,083.6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9,623,784.97 | 89,623,784.9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79,953.21 | 7,379,953.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1,070,652.83 | 351,070,652.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349,895.44 | 51,349,895.44 | |
在建工程 | 409,089.97 | 409,089.9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922,567.18 | 16,922,567.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0,689,834.84 | 20,689,834.84 | |
长期待摊费用 | 3,367,195.67 | 3,367,195.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812,261.86 | 5,812,261.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550,844.96 | 98,550,844.96 | |
资产总计 | 449,621,497.79 | 449,621,497.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684,566.70 | 7,684,566.7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2,253,229.77 | 32,253,229.77 | |
预收款项 | 48,702,211.46 | 48,702,211.46 | |
合同负债 | 48,702,211.46 | -48,702,211.4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034,223.65 | 18,034,223.65 | |
应交税费 | 6,235,366.22 | 6,235,366.22 | |
其他应付款 | 4,445,409.40 | 4,445,409.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40,716.36 | 2,240,716.3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595,723.56 | 119,595,723.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514,084.30 | 2,514,084.3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14,084.30 | 2,514,084.30 |
负债合计 | 122,109,807.86 | 122,109,807.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483,045.42 | 39,483,045.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714,369.86 | 6,714,369.8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330,628.90 | 19,330,628.9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11,204,323.72 | 211,204,323.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6,732,367.90 | 326,732,367.90 | |
少数股东权益 | 779,322.03 | 779,322.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7,511,689.93 | 327,511,689.9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49,621,497.79 | 449,621,497.79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859,943.80 | 43,859,943.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28,340.57 | 928,340.57 | |
应收账款 | 25,250,684.41 | 25,250,684.4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74,345.55 | 2,174,345.55 | |
其他应收款 | 1,847,599.20 | 1,847,599.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5,832,406.32 | 25,832,406.3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79,990.57 | 3,279,990.57 |
流动资产合计 | 103,173,310.42 | 103,173,310.4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7,470,568.08 | 77,470,568.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873,797.16 | 33,873,797.16 | |
在建工程 | 356,796.12 | 356,796.1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576,560.54 | 7,576,560.5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21,742.32 | 3,221,742.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9,776.24 | 1,569,776.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4,069,240.46 | 124,069,240.46 | |
资产总计 | 227,242,550.88 | 227,242,550.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84,566.70 | 684,566.7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234,308.69 | 11,234,308.69 | |
预收款项 | 11,734,232.49 | 11,734,232.49 | |
合同负债 | 11,734,232.49 | -11,734,232.49 | |
应付职工薪酬 | 8,126,690.17 | 8,126,690.17 | |
应交税费 | 2,694,939.46 | 2,694,939.46 | |
其他应付款 | 2,479,386.67 | 2,479,386.6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745,332.30 | 745,332.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699,456.48 | 37,699,456.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371,166.03 | 1,371,166.03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1,166.03 | 1,371,166.03 | |
负债合计 | 39,070,622.51 | 39,070,622.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2,813,451.65 | 42,813,451.6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330,628.90 | 19,330,628.90 | |
未分配利润 | 76,027,847.82 | 76,027,847.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171,928.37 | 188,171,928.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7,242,550.88 | 227,242,550.88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1)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莱伯泰科仪器 | 15 |
莱伯泰科建设 | 20 |
莱伯帕兹 | 20 |
莱伯泰科香港、莱伯泰科美国、CDS | 详见注释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增值税税收优惠
2019年4月1日起,根据财税[2019]14号文调整增值税税率。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和帕兹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3%;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工程、莱伯泰科建设安装工程收入和工程维护收入适用9%税率。出口产品执行免抵退税政策;2019年7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主要产品退税率为13%;2019年7月1日起,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软件收入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850.99 | 20,489.99 |
银行存款 | 450,322,470.35 | 193,880,981.33 |
其他货币资金 | 166,197,827.59 | 1,374,200.50 |
合计 | 616,546,148.93 | 195,275,671.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1,386,225.46 | 79,209,690.6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78,821.23 | 2,226,561.57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3,178,821.23 | 2,226,561.57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5,693,814.45 |
1至2年 | 6,112,408.81 |
2至3年 | 4,779,863.43 |
3年以上 | 0.00 |
3至4年 | 185,671.25 |
4至5年 | 284,186.38 |
5年以上 | 953,053.61 |
合计 | 48,008,997.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88,771.08 | 7.89 | 3,788,771.08 | 100.00 | 0.00 | 123,733.58 | 0.23 | 123,733.58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220,226.85 | 92.11 | 3,943,138.65 | 8.92 | 40,277,088.20 | 53,826,183.21 | 99.77 | 4,882,945.54 | 9.07 | 48,943,237.67 |
其中: | ||||||||||
1年以内 | 35,693,814.44 | 74.35 | 1,784,679.52 | 5.00 | 33,909,134.92 | 43,856,953.28 | 81.29 | 2,192,713.45 | 5.00 | 41,664,239.83 |
1-2年 | 6,112,408.81 | 12.73 | 611,038.90 | 10.00 | 5,501,369.91 | 7,016,453.13 | 13.01 | 701,645.33 | 10.00 | 6,314,807.8 |
2-3年 | 1,106,821.43 | 2.31 | 332,046.41 | 30.00 | 774,775.02 | 810,028.35 | 1.50 | 243,008.48 | 30.00 | 567,019.87 |
3-4年 | 69,942.17 | 0.15 | 34,971.08 | 50.00 | 34,971.09 | 312,674.81 | 0.58 | 156,337.40 | 50.00 | 156,337.41 |
4-5年 | 284,186.38 | 0.59 | 227,349.11 | 80.00 | 56,832.27 | 1,204,163.83 | 2.23 | 963,331.07 | 80.00 | 240,832.76 |
5年以上 | 953,053.62 | 1.99 | 953,053.62 | 100.00 | 0.00 | 625,909.81 | 1.16 | 625,909.81 | 100.00 | 0.00 |
合计 | 48,008,997.93 | / | 7,731,909.73 | / | 40,277,088.20 | 53,949,916.79 | / | 5,006,679.12 | / | 48,943,237.67 |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3 | 3,673,042.00 | 3,673,042.00 | 100.00 | 涉及诉讼,结果不能确定,根据谨慎性原则,余额全部计提坏账 |
单位6 | 115,729.08 | 115,729.08 | 100.00 | 对方公司破产清算 |
合计 | 3,788,771.08 | 3,788,771.08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693,814.44 | 1,784,679.52 | 5.00 |
1-2年 | 6,112,408.81 | 611,038.90 | 10.00 |
2-3年 | 1,106,821.43 | 332,046.41 | 30.00 |
3-4年 | 69,942.17 | 34,971.08 | 50.00 |
4-5年 | 284,186.38 | 227,349.11 | 80.00 |
5年以上 | 953,053.62 | 953,053.63 | 100.00 |
合计 | 44,220,226.85 | 3,943,138.6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7,304.20 | 3,305,737.80 | 0.00 | 0.00 | 0.00 | 3,673,042.00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39,374.92 | 180,053.82 | 0.00 | 657,075.32 | -103,485.69 | 4,058,867.73 |
合计 | 5,006,679.12 | 3,485,791.62 | 0.00 | 657,075.32 | -103,485.69 | 7,731,909.73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57,075.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年实际核销的为多笔金额较小的应收账款,无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信用损失准备 年末余额 |
单位1 | 7,294,174.90 | 1年以内 | 15.19 | 364,708.75 |
单位2 | 3,961,448.14 | 1年以内 | 8.25 | 198,072.41 |
单位3 | 3,673,042.00 | 2-3年 | 7.65 | 3,673,042.00 |
单位4 | 2,196,608.31 | 1年以内 | 4.58 | 109,830.42 |
单位5 | 1,928,426.84 | 1年以内 | 4.02 | 96,421.34 |
合计 | 19,053,700.19 | —— | 39.69 | 4,442,074.92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325,062.24 | 98.49 | 3,785,908.29 | 99.41 |
1至2年 | 70,997.03 | 1.31 | 19,687.62 | 0.52 |
2至3年 | 10,770.14 | 0.20 | 2,764.03 | 0.07 |
3年以上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5,406,829.41 | 100.00 | 3,808,359.94 | 100.00 |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425,918.65 | 1年以内 | 7.88 |
单位2 | 259,115.04 | 1年以内 | 4.79 |
单位3 | 185,629.05 | 1年以内 | 3.43 |
单位4 | 182,065.49 | 1年以内 | 3.37 |
单位5 | 165,884.71 | 1年以内 | 3.07 |
合计 | 1,218,612.94 | —— | 22.5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3,188,961.32 | 3,813,083.65 |
合计 | 3,188,961.32 | 3,813,083.65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59,436.41 |
1至2年 | 2,255,878.00 |
2至3年 | 559,766.44 |
3至4年 | 54,351.77 |
4至5年 | 90,970.69 |
5年以上 | 237,537.90 |
合计 | 3,957,941.2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320,277.27 | 3,687,113.01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637,663.94 | 937,169.35 |
合计 | 3,957,941.21 | 4,624,282.36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0.00 | 811,198.71 | 0.00 | 811,198.71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入第二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入第三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二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转回第一阶段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计提 | 0.00 | -28,392.20 | 0.00 | -28,392.20 |
本期转回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转销 | 0.00 | 0.00 | 0.00 | 0.00 |
本期核销 | 0.00 | 10,000.00 | 0.00 | 10,000.00 |
其他变动 | 0.00 | -3,826.62 | 0.00 | -3,826.62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0.00 | 768,979.89 | 0.00 | 768,979.8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811,198.71 | -28,392.20 | 0.00 | 10,000.00 | -3,826.62 | 768,979.89 |
合计 | 811,198.71 | -28,392.20 | 0.00 | 10,000.00 | -3,826.62 | 768,979.89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00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履约保证金 | 1,917,000.00 | 1-2年 | 48.43 | 191,700.00 |
单位2 | 质量保证金 | 348,020.00 | 2-3年 | 8.79 | 104,406.00 |
单位3 | 押金 | 100,000.00 | 1-2年 | 2.53 | 10,000.00 |
单位4 | 履约保证金 | 94,800.00 | 2-3年 | 2.40 | 28,440.00 |
单位5 | 履约保证金 | 88,346.50 | 1年以内 | 2.23 | 4,417.33 |
合计 | / | 2,548,166.50 | / | 64.38 | 338,963.3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6,895,007.33 | 264,476.64 | 26,630,530.69 | 26,934,118.37 | 241,726.08 | 26,692,392.29 |
在产品 | 6,348,763.81 | 6,348,763.81 | 5,386,429.00 | 5,386,429.00 | ||
库存商品 | 31,623,677.58 | 536,902.44 | 31,086,775.14 | 32,868,033.16 | 806,349.04 | 32,061,684.12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227,922.08 | 2,227,922.08 | 9,241,511.73 | 9,241,511.73 | ||
发出商品 | 21,127,345.23 | 450,344.73 | 20,677,000.50 | 16,721,081.79 | 479,313.96 | 16,241,767.83 |
合计 | 88,222,716.03 | 86,970,992.22 | 91,151,174.05 | 1,527,389.08 | 89,623,784.9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1,726.08 | 22,750.56 | 264,476.6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806,349.04 | 135,300.83 | 404,747.43 | 536,902.4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479,313.96 | 28,969.23 | 450,344.73 | |||
合计 | 1,527,389.08 | 158,051.39 | 404,747.43 | 28,969.23 | 1,251,723.8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预缴增值税 | 1,172,918.58 | 3,579,832.45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51,579.71 | 198,426.79 |
其他 | 167,464.41 | |
IPO申报期间中介费 | 3,550,943.41 | |
预缴美国房地产税 | 50,750.56 | |
合计 | 1,591,962.70 | 7,379,953.21 |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8,125,252.52 | 51,349,895.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8,125,252.52 | 51,349,895.44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61,792,047.81 | 14,740,059.34 | 1,931,935.92 | 3,992,672.70 | 82,456,715.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028.11 | 507,186.01 | 491,878.60 | 529,834.22 | 1,391,870.72 |
(1)购置 | 597,423.68 | 320,319.32 | 491,878.60 | 596,458.14 | 2,006,079.74 |
(2)在建工程转入 | 0.00 | 829,710.48 | 0.00 | 0.00 | 829,710.48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4)汇率变动 | -734,451.79 | -642,843.79 | 0.00 | -66,623.92 | -1,443,919.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283,379.28 | 62,000.00 | 713,745.12 | 1,059,124.40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283,379.28 | 62,000.00 | 713,745.12 | 1,059,124.40 |
4.期末余额 | 61,655,019.70 | 14,963,866.07 | 2,361,814.52 | 3,808,761.80 | 82,789,462.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040,575.70 | 5,958,537.46 | 1,417,501.26 | 2,690,205.91 | 31,106,820.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84,138.56 | 1,340,221.06 | 135,545.55 | 403,027.00 | 4,562,932.17 |
(1)计提 | 2,771,636.65 | 1,630,557.45 | 135,545.55 | 464,452.61 | 5,002,192.26 |
(2)汇率变动 | -87,498.09 | -290,336.39 | -61,425.61 | -439,260.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9,210.69 | 58,900.00 | 677,432.24 | 1,005,542.93 | |
(1)处置或报废 | 269,210.69 | 58,900.00 | 677,432.24 | 1,005,542.93 | |
4.期末余额 | 23,724,714.26 | 7,029,547.83 | 1,494,146.81 | 2,415,800.67 | 34,664,209.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930,305.44 | 7,934,318.24 | 867,667.71 | 1,392,961.13 | 48,125,252.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751,472.11 | 8,781,521.88 | 514,434.66 | 1,302,466.79 | 51,349,895.44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4,598,148.07 |
合计 | 4,598,148.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00,559.33 | 409,089.97 |
工程物资 | 0.00 | 0.00 |
合计 | 1,100,559.33 | 409,089.9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莱伯泰科天津宝坻项目 | 1,100,559.33 | 1,100,559.33 | 52,293.85 | 52,293.85 | ||
1号楼新装电梯 | 356,796.12 | 356,796.12 | ||||
合计 | 1,100,559.33 | 1,100,559.33 | 409,089.97 | 409,089.9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莱伯泰科天津宝坻项目 | 72,314,744.05 | 52,293.85 | 1,048,265.48 | 0.00 | 0.00 | 1,100,559.33 | 1.52 | 尚未开工 | 0.00 | 0.00 | 0.00 | 自有资金 |
合计 | 72,314,744.05 | 52,293.85 | 1,048,265.48 | 0.00 | 0.00 | 1,100,559.33 | / | / | 0.00 | 0.00 | / | / |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所有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05,034.15 | 1,953,336.00 | 2,092,860.00 | 480,672.65 | 22,131,902.8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364.00 | -135,390.00 | 79,389.38 | -182,364.62 | ||
(1)购置 | 79,389.38 | 79,389.3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变动 | -126,364.00 | -135,390.00 | -261,754.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605,034.15 | 1,826,972.00 | 1,957,470.00 | 560,062.03 | 21,949,538.1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88,246.73 | 1,964,436.04 | 456,652.85 | 5,209,335.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2,238.40 | -6,966.04 | 25,953.84 | 371,226.20 | ||
(1)计提 | 352,238.40 | 124,270.02 | 25,953.84 | 502,462.26 | ||
(2)汇率变动 | -131,236.06 | -131,236.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40,485.13 | 1,957,470.00 | 482,606.69 | 5,580,561.82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464,549.02 | 1,826,972.00 | 77,455.34 | 16,368,976.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816,787.42 | 1,953,336.00 | 128,423.96 | 24,019.80 | 16,922,567.1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报表折算差 | ||||
CDS公司 | 15,746,942.69 | 1,018,691.44 | 14,728,251.25 | |||
莱伯泰科建设 | 13,416,516.91 | 13,416,516.91 | ||||
合计 | 29,163,459.60 | 1,018,691.44 | 28,144,768.16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外币报表折算差 | ||||
CDS公司 | 2,307,125.81 | 149,251.15 | 2,157,874.66 | |||
莱伯泰科建设 | 6,166,498.95 | 6,166,498.95 | ||||
合计 | 8,473,624.76 | 149,251.15 | 8,324,373.61 |
本集团将CDS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2.95%,现金流量的永续增长率为5%,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如预计毛利率基于CDS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购买CDS公司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2,157,874.66元。本集团将莱伯泰科建设与商誉相关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公司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2.07%,永续增长率为0%,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如预计毛利率基于莱伯泰科建设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购买莱伯泰科建设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6,166,498.95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改造费用 | 3,221,742.32 | 1,017,650.91 | 739,224.89 | 3,500,168.34 | |
OA软件 | 145,453.35 | 102,672.96 | 42,780.39 | ||
合计 | 3,367,195.67 | 1,017,650.91 | 841,897.85 | 3,542,948.7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752,613.43 | 2,119,387.26 | 7,345,266.91 | 1,368,820.4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833,828.43 | 1,250,790.92 | 3,744,071.40 | 910,356.61 |
可抵扣亏损 | ||||
未付职工薪酬 | 14,047,042.58 | 2,884,229.46 | 17,693,104.86 | 3,533,084.80 |
合计 | 29,633,484.44 | 6,254,407.64 | 28,782,443.17 | 5,812,261.8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1,910,239.02 | 401,150.20 | ||
合计 | 1,910,239.02 | 401,150.2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5,591,165.58 | 5,553,367.42 |
合计 | 5,591,165.58 | 5,553,367.42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 | 0.00 | 0.00 | |
2021 | 478,400.97 | 584,799.35 | |
2022 | 1,491,262.97 | 1,491,262.97 | |
2023 | 1,540,094.21 | 1,540,094.21 | |
2024 | 1,937,210.89 | 1,937,210.89 | |
2025 | 144,196.54 | 0.00 | |
合计 | 5,591,165.58 | 5,553,367.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0.00 | 0.00 |
抵押借款 | 0.00 | 7,684,566.70 |
保证借款 | 0.00 | 0.00 |
信用借款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7,684,566.7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4,826,276.00 | 26,081,564.72 |
1-2年 | 5,165,082.76 | 2,149,009.42 |
2-3年 | 844,427.37 | 3,250,883.83 |
3年以上 | 2,850,565.35 | 771,771.80 |
合计 | 33,686,351.48 | 32,253,229.7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1,437,237.88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2 | 905,989.42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3 | 482,696.47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4 | 312,354.21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5 | 135,445.11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3,273,723.09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类预收款 | 42,804,013.17 | 36,351,789.52 |
方案工程类预收款 | 2,237,952.15 | 12,350,421.94 |
合计 | 45,041,965.32 | 48,702,211.4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034,223.65 | 69,903,349.52 | 72,711,105.59 | 15,226,467.5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9,038.64 | 829,038.64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034,223.65 | 70,732,388.16 | 73,540,144.23 | 15,226,467.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899,995.50 | 62,560,262.21 | 65,439,581.49 | 15,020,676.22 |
二、职工福利费 | 134,228.15 | 1,261,797.26 | 1,270,480.66 | 125,544.75 |
三、社会保险费 | 3,493,270.40 | 3,477,451.03 | 15,819.3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42,413.56 | 3,426,594.19 | 15,819.37 | |
工伤保险费 | 30,215.55 | 30,215.55 | ||
生育保险费 | 20,641.29 | 20,641.29 | ||
四、住房公积金 | 2,098,208.15 | 2,098,208.1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 给予的补偿 | 376,469.71 | 312,042.47 | 64,427.24 | |
九、商业保险 | 113,341.79 | 113,341.79 | ||
合计 | 18,034,223.65 | 69,903,349.52 | 72,711,105.59 | 15,226,467.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0.00 | 797,312.35 | 797,312.35 | 0.00 |
2、失业保险费 | 0.00 | 31,726.29 | 31,726.29 | 0.00 |
3、企业年金缴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829,038.64 | 829,038.64 | 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82,326.69 | 2,387,483.9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731,586.40 | 3,467,771.41 |
个人所得税 | 100,393.20 | 97,857.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1,456.07 | 130,260.31 |
教育费附加 | 121,456.07 | 130,260.30 |
印花税 | 39,515.51 | 21,732.73 |
合计 | 4,496,733.94 | 6,235,366.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441,782.32 | 4,445,409.40 |
合计 | 6,441,782.32 | 4,445,409.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款 | 4,722,133.11 | 2,895,018.06 |
押金 | 607,260.27 | 281,060.20 |
其他 | 1,112,388.94 | 1,269,331.14 |
合计 | 6,441,782.32 | 4,445,409.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1 | 147,426.44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2 | 87,378.64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3 | 57,239.66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4 | 17,500.00 | 未到结算期 |
单位5 | 15,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324,544.74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144,312.76 | 2,240,716.36 |
合计 | 2,144,312.76 | 2,240,716.36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1,681,885.50 | 2,484,995.17 |
四、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0,910.50 | 29,089.13 |
合计 | 1,570,975.00 | 2,514,084.3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0.00 | 2,000,000.00 | 专利侵权诉讼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0.00 | 2,000,000.00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50,000.00 | 107,316.54 | 442,683.46 | 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 |
合计 | 550,000.00 | 107,316.54 | 442,683.46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550,000.00 | 107,316.54 | 442,683.46 | 与资产 相关 | |||
合计 | 550,000.00 | 107,316.54 | 442,683.46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000,000.00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67,00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441,742.41 | 357,482,075.47 | 396,923,817.88 | |
其他资本公积 | 41,303.01 | 41,303.01 | ||
合计 | 39,483,045.42 | 357,482,075.47 | 396,965,120.89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714,369.86 | -8,370,039.20 | -8,370,039.20 | -1,655,669.3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714,369.86 | -8,370,039.20 | -8,370,039.20 | -1,655,669.3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6,714,369.86 | -8,370,039.20 | -8,370,039.20 | -1,655,669.34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330,628.90 | 6,615,890.42 | 25,946,519.3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9,330,628.90 | 6,615,890.42 | 25,946,519.32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1,204,323.72 | 184,957,522.9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00 | 0.0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1,204,323.72 | 184,957,522.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211,001.34 | 61,323,603.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615,890.42 | 5,076,802.4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000,000.00 | 30,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1,799,434.64 | 211,204,323.7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5,858,139.18 | 178,573,295.62 | 378,453,023.22 | 203,876,066.42 |
其他业务 | 2,746,713.83 | 569,100.60 | 2,065,469.27 | 417,535.89 |
合计 | 348,604,853.01 | 179,142,396.22 | 380,518,492.49 | 204,293,602.3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5,804.84 | 997,833.94 |
教育费附加 | 346,661.88 | 595,194.33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10,764.05 | 699,242.21 |
土地使用税 | 50,125.96 | 30,042.05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60,873.78 | 175,655.6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31,107.95 | 396,771.24 |
合计 | 2,185,338.46 | 2,894,739.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126,108.98 | 34,948,070.47 |
广告、市场宣传及活动费 | 6,184,266.88 | 7,206,606.04 |
差旅费 | 4,415,856.43 | 6,141,852.35 |
运费(注) | 0.00 | 2,524,426.78 |
租金 | 884,872.39 | 856,768.14 |
招待费 | 676,557.03 | 1,063,443.24 |
交通费 | 922,561.44 | 990,917.36 |
通讯费 | 406,899.82 | 444,510.65 |
其他 | 2,135,263.38 | 2,107,407.47 |
合计 | 46,752,386.35 | 56,284,002.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038,520.79 | 10,688,161.42 |
物业取暖 | 2,585,252.98 | 2,698,551.49 |
中介服务费 | 2,441,633.89 | 1,223,558.96 |
折旧 | 1,600,630.52 | 1,549,618.15 |
办公费 | 1,298,080.55 | 1,570,010.46 |
税费与保障金 | 89,935.49 | 271,345.31 |
其他 | 1,858,406.36 | 1,736,277.97 |
合计 | 20,912,460.58 | 19,737,523.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744,857.61 | 14,669,898.59 |
材料费 | 11,560,081.13 | 8,977,226.84 |
折旧 | 1,033,168.10 | 937,434.90 |
办公费 | 199,783.34 | 301,221.67 |
其他 | 804,598.52 | 965,614.54 |
合计 | 29,342,488.70 | 25,851,396.5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547.50 | 6,316.66 |
减:利息收入 | -2,236,751.65 | -1,656,484.87 |
加:汇兑损失 | 2,099,466.34 | -571,965.03 |
其他支出 | 351,264.44 | 421,644.10 |
合计 | 225,526.63 | -1,800,489.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软件退税收入 | 1,420,150.79 | 1,749,529.61 |
个税返还 | 118,035.12 | |
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 107,316.54 | |
合计 | 1,645,502.45 | 1,749,529.6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7,395.32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747,395.32 |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485,791.62 | 1,217,278.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392.20 | 199,002.5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457,399.42 | 1,416,280.7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6,696.04 | 77,212.3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46,696.04 | 77,212.3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901.96 | 1,901.9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901.96 | 1,901.96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9,327,724.55 | 193,718.33 | 9,327,724.55 |
其他 | 2,038.03 | 60,495.60 | 2,038.03 |
合计 | 9,331,664.54 | 254,213.93 | 9,331,664.54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京市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 | 6,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PPP贷款豁免 | 2,445,224.72 | 与收益相关 | |
香港保就业计划补贴 | 281,462.04 | 与收益相关 | |
“顺13条”政策第二批补贴资金 | 15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梧桐工程支持资金 | 150,000.00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134,897.79 | 31,468.33 | 与收益相关 |
顺义区科技政策第一批项目支持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奖励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利促进与保护资金 | 2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样本企业补助资金 | 3,600.00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滞留湖北人员临时性岗位补贴 | 1,540.00 | 5,250.00 | 与收益相关 |
安置奖励费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9,327,724.55 | 193,718.3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9,815.88 | 49,815.8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9,815.88 | 49,815.88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3,716.60 | 29,965.69 | 63,716.60 |
诉讼赔偿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其他 | 30,688.72 | 75,733.39 | 30,688.72 |
合计 | 2,144,221.20 | 105,699.08 | 2,144,221.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082,038.14 | 11,742,599.8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65,339.22 | 236,580.60 |
合计 | 11,116,698.92 | 11,979,180.4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6,413,893.8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462,084.0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99,035.0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70,687.9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5,595.5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599.5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3,543.62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 38,699.04 |
加计扣除 | -2,028,068.39 |
所得税费用 | 11,116,698.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2,957,690.60 | 929,348.63 |
利息收入 | 2,873,625.50 | 1,669,721.16 |
营业外收入 | 9,815,784.14 | 254,213.93 |
中介费 | 2,858,000.00 | |
其他 | 333,843.06 | 34,763.46 |
合计 | 18,838,943.30 | 2,888,047.1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销售费用 | 17,679,641.38 | 21,164,949.84 |
支付管理费用 | 9,251,325.90 | 8,300,919.06 |
押金、保证金 | 1,441,398.60 | 120,293.63 |
员工借款、备用金 | 1,621,021.23 | 553,951.21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399,938.84 | 444,709.82 |
其他 | 107,288.41 | 256,105.88 |
合计 | 30,500,614.36 | 30,840,929.44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中介费 | 2,933,075.47 | 0.00 |
合计 | 2,933,075.47 | 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5,297,194.88 | 61,683,088.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6,696.04 | 77,212.32 |
信用减值损失 | 3,457,399.42 | 1,416,280.7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62,932.17 | 4,083,271.8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1,226.20 | 437,294.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41,897.85 | 640,271.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913.9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11,013.84 | 1,420,845.1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7,395.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2,145.78 | 230,558.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1,150.2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28,458.02 | 6,612,924.9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29,477.15 | -7,397,390.4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74,100.95 | -17,649,594.8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538,325.56 | 51,554,762.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0,348,321.34 | 193,901,471.3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3,901,471.32 | 190,745,216.2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6,446,850.02 | 3,156,255.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50,348,321.34 | 193,901,471.32 |
其中:库存现金 | 25,850.99 | 20,489.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0,322,470.35 | 193,880,981.3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0,348,321.34 | 193,901,471.3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6,197,827.59 | 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结构性存款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5,901,890.03 | 银行授信额度抵押 |
无形资产 | 0.00 | |
合计 | 172,099,717.62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0,186,773.98 | 6.52490 | 66,467,681.54 |
欧元 | 590,338.81 | 8.02500 | 4,737,468.95 |
港币 | 26,232,885.37 | 0.84164 | 22,078,645.64 |
英镑 | 143,093.99 | 8.89030 | 1,272,148.50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342,022.83 | 6.52490 | 8,756,564.76 |
欧元 | 258,507.41 | 8.02500 | 2,074,521.97 |
港币 | 3,151,627.61 | 0.84164 | 2,652,535.86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8,446.70 | 6.52490 | 55,113.87 |
港币 | 300.00 | 0.84164 | 252.49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730,299.67 | 6.52490 | 4,765,132.32 |
欧元 | 1,472,561.46 | 8.02500 | 11,817,305.72 |
港币 | 97,049.95 | 0.84164 | 81,681.12 |
瑞士法郎 | 54,315.00 | 7.40060 | 401,963.59 |
英镑 | 37,997.00 | 8.89030 | 337,804.73 |
其他应付款 | |||
美元 | 69,403.09 | 6.52490 | 452,848.22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北京市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 | 6,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6,000,000.00 |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PPP贷款豁免 | 2,445,224.72 | 营业外收入 | 2,445,224.72 |
香港保就业计划补贴 | 281,462.04 | 营业外收入 | 281,462.04 |
“顺13条”政策第二批补贴资金 | 15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5,000.00 |
梧桐工程支持资金 | 1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0 |
稳岗补贴 | 134,897.79 | 营业外收入 | 134,897.79 |
顺义区科技政策第一批项目支持资金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奖励资金 | 3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 |
专利促进与保护资金 | 2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4,000.00 |
服务贸易统计监测样本企业补助资金 | 3,600.00 | 营业外收入 | 3,600.00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 | 2,000.00 | 营业外收入 | 2,000.00 |
滞留湖北人员临时性岗位补贴 | 1,540.00 | 营业外收入 | 1,540.00 |
软件退税收入 | 1,420,150.79 | 其他收益 | 1,420,150.79 |
个税返还 | 118,035.12 | 其他收益 | 118,035.12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 550,000.00 | 递延收益 | 107,316.5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莱伯泰科科技 | 北京市 | 北京 | 科学仪器代理销售 | 1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工程 | 北京市 | 北京 | 实验室工程 | 1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香港 | 香港 | 香港 | 科学仪器代理销售 | 1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美国 | 美国 | 美国 | 实验室产品 | 100 | 设立 | |
CDS公司 | 美国 | 美国 | 实验室产品 | 100 | 收购 | |
莱伯泰科建设 | 北京市 | 北京 | 实验室工程 | 75 | 收购 | |
帕兹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 | 实验室产品 | 100 | 设立 | |
莱伯泰科天津 | 天津市 | 天津 | 实验室产品 | 1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莱伯泰科建设 | 25% | 86,193.54 | 865,515.57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莱伯泰科建设 | 981.43 | 4.62 | 986.05 | 639.84 | 639.84 | 811.03 | 9.57 | 820.60 | 508.87 | 508.87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莱伯泰科建设 | 929.94 | 34.48 | 34.48 | 151.76 | 1,634.64 | 143.79 | 143.79 | 26.46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欧元和英镑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0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零星的欧元、港币和英镑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2)利率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3)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各类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美元 | 10,186,773.98 | 8,471,950.58 |
货币资金-欧元 | 590,338.81 | 1,361,279.07 |
货币资金-港币 | 26,232,885.37 | 24,193,214.80 |
货币资金-英镑 | 143,093.99 | 119,240.57 |
应收账款-美元 | 1,342,022.83 | 1,657,924.59 |
应收账款-欧元 | 258,507.41 | 315,530.28 |
应收账款-港币 | 3,151,627.61 | 1,048,664.31 |
其他应收款-美元 | 8,446.70 | 8,446.70 |
其他应收款-港币 | 300.00 | 300.00 |
预付账款-美元 | 46,197.62 | 19,796.65 |
预付账款-港币 | 4,692.59 | 53,221.26 |
预付账款-英镑 | 1,995.00 | - |
应付账款-美元 | 730,299.67 | 564,472.78 |
应付账款-欧元 | 1,472,561.46 | 1,518,543.95 |
应付账款-港币 | 97,049.95 | 205,213.50 |
应付账款-英镑 | 37,997.00 | 71,836.92 |
应付账款-瑞士法郎 | 54,315.00 | - |
其他应付款-美元 | 69,403.09 | 119,911.21 |
合同负债-美元 | 752,587.94 | 761,486.94 |
合同负债-港币 | 1,395.00 | - |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9,053,700.19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2020年12月31日金额:
项目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货币资金 | 616,546,148.93 | - | - | - | 616,546,148.93 |
应收票据 | 3,178,821.23 | - | - | - | 3,178,821.23 |
应收账款 | 35,693,814.45 | 6,112,408.81 | 5,249,721.06 | 953,053.61 | 48,008,997.93 |
其它应收款 | 759,436.41 | 2,255,878.00 | 705,088.90 | 237,537.90 | 3,957,941.21 |
金融负债 | —— | —— | —— | —— | —— |
应付账款 | 24,826,276.00 | 5,165,082.76 | 3,694,992.72 | - | 33,686,351.48 |
其它应付款 | 4,968,835.07 | 1,121,749.68 | 261,062.72 | 90,134.85 | 6,441,782.32 |
应付职工薪酬 | 15,226,467.58 | 1,570,975.00 | - | - | 16,797,442.58 |
(1)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 | 汇率变动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4,282,479.16 | -4,282,479.16 | -4,959,087.94 | -4,959,087.94 |
所有外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4,282,479.16 | 4,282,479.16 | 4,959,087.94 | 4,959,087.9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国 | 咨询 | 47,000,000.00 | 36.085 | 36.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LabTech Holdings,Inc. | 参股股东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DONGLING SU | 其他 |
FLIR Systems,Inc. | 其他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15,760.00 | 14,600.00 |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15,760.00 | 14,600.00 |
LabTech.Holdings,Inc. | 办公室 | 11,532.64 | 11,536.18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DONGLING SU(注1) | 684,566.70 | 2020-03-14 | 2022-03-13 | 是 |
胡克(注1) | 684,566.70 | 2020-03-14 | 2022-03-13 | 是 |
DONGLING SU(注2) | 0.00 | 2021-05-09 | 2023-05-08 | 否 |
胡克(注2) | 0.00 | 2021-05-09 | 2023-05-08 | 否 |
DONGLING SU(注3) | 7,000,000.00 | 2020-04-17 | 2022-04-16 | 是 |
胡克(注3) | 7,000,000.00 | 2020-04-17 | 2022-04-16 | 是 |
DONGLING SU(注4) | 0.00 | 2021-05-09 | 2023-05-08 | 否 |
胡克(注4) | 0.00 | 2021-05-09 | 2023-05-08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509,950.63 | 7,590,165.84 |
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存储的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1,004,502.06元,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市地震局办理两笔保函,分别为12,150.00元和5,280.00元,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为济南海关办理保函24,700.00元,为湛江海关办理保函24,700.00元。
2、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起诉本公司对其“样品消解处理装置”专利权构成侵权行为,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00万人民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2019年9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即(2017)京73民初185号判决本公司赔偿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200万人民币。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递交了相关资料,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2020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与该案件相关的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的第342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20年4月29日开庭审理,2020年5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即(2018)京73行初2563号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相关专利无效的申请,2020年10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此案件,目前尚未获得进一步结果。
3、莱伯泰科工程于2021年1月15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令贵阳沪试实验设备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3,673,042.00元及利息489,735.53元。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该案正在进行现场审理,尚未做出仲裁裁决。
4、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其他 | 详见表下说明 | ||
股份支付: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1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9.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6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1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175,488.98 |
1至2年 | 1,342,171.78 |
2至3年 | 716,845.40 |
3年以上 | 0.00 |
3至4年 | 17,364.00 |
4至5年 | 43,823.00 |
5年以上 | 36,965.00 |
合计 | 19,332,658.1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332,658.16 | 100.00 | 1,258,884.66 | 6.51 | 18,073,773.50 | 26,934,269.53 | 100.00 | 1,683,585.12 | 6.25 | 25,250,684.41 |
其中: | ||||||||||
合计 | 19,332,658.16 | / | 1,258,884.66 | / | 18,073,773.50 | 26,934,269.53 | / | 1,683,585.12 | / | 25,250,684.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75,488.98 | 828,908.46 | 4.83 |
1-2年 | 1,342,171.78 | 134,217.18 | 10.00 |
2-3年 | 716,845.40 | 215,053.62 | 30.00 |
3-4年 | 17,364.00 | 8,682.00 | 50.00 |
4-5年 | 43,823.00 | 35,058.40 | 80.00 |
5年以上 | 36,965.00 | 36,965.00 | 100.00 |
合计 | 19,332,658.16 | 1,258,884.66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83,585.12 | -167,179.97 | 257,520.49 | 1,258,884.66 | ||
合计 | 1,683,585.12 | -167,179.97 | 257,520.49 | 1,258,884.66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57,520.49 |
单位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7,294,174.90 | 1年以内 | 37.73 | 364,708.75 |
单位2 | 2,196,608.31 | 1年以内 | 11.36 | 109,830.42 |
单位3 | 1,928,426.84 | 1年以内 | 9.97 | 96,421.34 |
单位4 | 1,152,793.46 | 1年以内 | 5.96 | 57,639.67 |
单位5 | 988,969.80 | 1年以内40,100.00元,1-2年948,869.80元 | 5.12 | 96,891.98 |
合计 | 13,560,973.31 | —— | —— | 725,492.16 |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154,572.28 | 1,847,599.20 |
合计 | 6,154,572.28 | 1,847,599.2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983,630.30 |
1至2年 | 120,600.00 |
2至3年 | 67,826.4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3,851.77 |
4至5年 | 35,028.16 |
5年以上 | 112,797.54 |
合计 | 6,363,734.2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369,856.40 | 472,469.43 |
押金保证金 | 290,408.31 | 454,181.14 |
其他 | 5,703,469.50 | 1,153,817.44 |
合计 | 6,363,734.21 | 2,080,468.0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32,868.81 | 232,868.81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706.88 | -23,706.8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209,161.93 | 209,161.9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32,868.81 | -23,706.88 | 209,161.93 | |||
合计 | 232,868.81 | -23,706.88 | 209,161.93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莱伯泰科天津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78.57 | 0.00 |
莱伯泰科香港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703,469.50 | 1年以内 | 11.05 | 0.00 |
单位1 | 押金保证金 | 63,000.00 | 1年以内 | 0.99 | 3,150.00 |
单位2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 | 2-3年 | 0.79 | 15,000.00 |
单位3 | 押金保证金 | 41,000.00 | 1-2年 | 0.64 | 4,100.00 |
合计 | / | 5,857,469.50 | / | 92.04 | 22,250.0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2,920,568.08 | 5,450,000.00 | 77,470,568.08 | 82,920,568.08 | 5,450,000.00 | 77,470,568.0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82,920,568.08 | 5,450,000.00 | 77,470,568.08 | 82,920,568.08 | 5,450,000.00 | 77,470,568.08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莱伯泰科科技 | 3,735,339.08 | 3,735,339.08 | ||||
莱伯泰科工程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莱伯泰科美国 | 40,031,250.00 | 40,031,250.00 | ||||
莱伯泰科香港 | 4,431,739.00 | 4,431,739.00 | ||||
莱伯泰科建设 | 16,722,240.00 | 16,722,240.00 | 5,450,000.00 | |||
莱伯帕兹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莱伯泰科天津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82,920,568.08 | 82,920,568.08 | 5,450,000.00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0,117,090.04 | 74,395,720.33 | 162,752,710.41 | 82,871,921.21 |
其他业务 | 4,367,255.65 | 728,051.71 | 4,100,548.23 | 588,258.10 |
合计 | 164,484,345.69 | 75,123,772.04 | 166,853,258.64 | 83,460,179.3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000,000.00 | 2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9,828.90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25,499,828.90 | 20,000,000.00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7,913.9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435,041.0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47,395.3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92,367.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64,229.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6,877,926.1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软件退税收入 | 1,420,150.79 |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销售软件收入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98 | 1.17 | 1.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0 | 1.05 | 1.05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