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27
2021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松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第五节重要事项 ...... 39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7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8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19
第十节公司治理 ...... 129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35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 136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 292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超频三、公司、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 |
惠州超频三 | 指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炯达能源、浙江炯达 | 指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超频三(国际) | 指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境外子公司 |
项目管理公司、项目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科研公司、研究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超频三(香港) | 指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凯强热传 | 指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投光电 | 指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和力特 | 指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智慧科技 | 指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华智有为 | 指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全周光 | 指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教育公司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星源存储 | 指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山西超频三 | 指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湖北产业 | 指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湖北智能科技 | 指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 |
瑞安炯达 | 指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炯达能源全资子公司 |
惠州散热公司、惠州格仕乐 | 指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公司,系惠州超频三控股子公司 |
启源光电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 |
小伙伴 | 指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项目公司控股子公司 |
盛达威 | 指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系星源存储全资子公司 |
桃江飞尔 | 指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系智慧科技全资子公司 |
荆门智能科技 | 指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湖北产业全资子公司 |
圣比和 | 指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超沃科技 | 指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
中咨超频三 | 指 | 中咨超频三智慧城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高新产投公司 | 指 |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吉信泰富 | 指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智业恒、智兴恒业 | 指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赢海投资 | 指 |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指引》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指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
中审众环、会计师、审计机构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浩律师、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国盛证券、保荐机构 | 指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限制性股票、2017年激励计划 | 指 |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股票期权、2020年激励计划 | 指 |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超频三 | 股票代码 | 300647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超频三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FluenceTechnologyPL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杜建军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7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cps-groups.cn | ||
电子信箱 | cps@pccooler.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军 | 罗丽云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
电话 | 0755-89890019 | 0755-89890019 |
传真 | 0755-89890117 | 0755-89890117 |
电子信箱 | cps@pccooler.cn | cps@pccooler.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中审众环大厦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蔡永光、刘艳林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汪柯、陈运兴 | 2017年5月3日-2020年3月24日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12楼 | 杨涛、夏跃华 | 2020年3月24日-2020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元) | 609,339,026.14 | 535,534,119.30 | 13.78% | 513,451,58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41,709.21 | 11,631,848.58 | 32.75% | 9,962,902.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8,380.43 | 6,544,718.26 | -93.61% | 76,37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963,092.63 | 25,745,044.42 | -41.88% | 41,051,810.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0.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7% | 1.98% | 0.49% | 1.91%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442,431,561.12 | 1,295,886,638.28 | 11.31% | 1,280,805,80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8,637,023.33 | 618,472,907.49 | 4.88% | 577,457,201.14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89,353,977.27 | 116,198,140.21 | 158,950,953.92 | 244,835,95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7,859.06 | 2,217,702.91 | 2,388,081.20 | 9,178,06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345,436.08 | -2,591,671.15 | 156,011.21 | 8,199,47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047.76 | 4,682,504.34 | 1,387,610.57 | 8,509,929.9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97,465.58 | -402,288.65 | 107,632.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15,310.35 | 5,528,242.19 | 14,861,890.6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4,943.34 | 611,889.0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1,825.15 | 243,803.84 | 491,489.0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31,546.32 | 835,557.05 | 2,345,515.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36,087.86 | 58,959.09 | 3,228,965.34 | |
合计 | 15,023,328.78 | 5,087,130.32 | 9,886,531.0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LED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下游客户提供高质量的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及照明工程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散热器作为电子产品的一种结构部件,应用领域广泛,消费类电子产品、LED照明产品、新能源汽车、储能设备、云计算服务器、4G/5G移动设备及通讯基站、医疗设备、交直流逆变器等领域都涉及散热及热管理系统的应用,散热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专注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持续推出新型散热系统,满足电子产品不同散热应用需求,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电子产品的新型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散热解决方案及应用领域的领导品牌。同时,公司依托于散热器业务,向下游延伸拓展至LED照明灯具、节能服务及照明工程等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LED照明、消费电子两大领域,并逐渐向5G移动设备及通讯基站散热、智慧城市项目建设、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等领域拓展延伸。其中,LED照明领域主要产品为LED照明灯具、LED照明散热组件、节能服务及产品、照明工程业务;消费电子领域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与所处行业特点,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反馈、销售预测、经营目标的情况制定产品销售计划,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安排生产,并对生产过程进行总体控制和管理,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2、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供应链管理部负责相关材料的采购工作,并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与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建有动态、详细的合格供应商库,供应链管理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及议价,在确定供应商后下达采购订单并组织采购,所购材料经品质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入库。
3、销售模式
(1)散热产品、LED照明产品的销售模式
公司LED照明散热组件和LED照明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公司LED照明散热组件主要面向下游成品LED灯具厂商、照明工程商销售,销售模式为直销。此外,随着公司在LED照明灯具的产品定位日益明确和品牌形象的逐步建立,公司不断加大建立LED照明产品的经销商渠道,以扩大产品销路,增强LED照明产品盈利能力。
公司PC散热配件销售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公司PC散热配件主要面向组装机市场,产品通过电脑城卖
场等传统经销商渠道及电商渠道销往终端用户,终端用户根据自己的装机需求选择合适的散热配件产品。
(2)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节能服务)的销售模式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上,公司现有销售模式为直销。市政项目方面,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通过自身的价格和技术优势,争取政府项目;在其他客户方面,公司通过市场资源,与目标公司洽谈合作意向,并在技术解决和节能方案被对方认可后完成签约。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13.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4.17万元,同比增长32.75%;总资产14.42亿元,同比增长11.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9亿元,同比增长4.88%。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延迟,公司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进行业务拓展,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铝材、铜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使产品毛利率下降,公司加大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增加新产品的研发投入,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均有所上升。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程类控股子公司部分LED照明工程项目延期,相关控股子公司业绩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另外,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与政府补助有所增长。受上述主要因素的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四)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1)LED照明国家各项鼓励政策为LED照明行业提供良好政策发展环境,LED照明产品标准陆续出台,行业向规范化发展,在此良好政策环境及行业环境下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价格的降低和政策的扶持,LED照明对传统光源的市场替代效应将更加明显,LED照明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LED照明散热组件作为LED照明产品中的关键部件也将迎来一个稳定、快速的发展时期。
(2)节能服务我国节能服务行业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行业内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分散,未来发展空间巨大。LED作为新型高效固体光源,具有寿命长、节能环保的突出优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我国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进程的加快,LED产业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3)消费电子PC行业自身虽已进入成熟期,但其下游应用与电子信息产业紧密相关,国家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鼓励支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将带动PC行业的新一轮成长。同时,随着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正逐渐渗透到四级以下城市和偏远农村,城乡居民购买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拉动了四级以下城市和农村市场对PC产品的需求,农村市场PC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也推动了PC散热配件市场需求增长。
2、行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公司所处的LED照明、节能服务行业和PC散热行业均没有明显的季节性规律。公司所处行业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周期基本一致,同时受产业技术进步影响。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专注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LED照明、消费电子等电子产品的新型系统化散热解决方案,以打造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产品散热解决方案领导品牌。在同行业竞争中,公司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公司依托于散热器业务,主营产品从散热组件向下游延伸拓展至LED照明灯具、节能服务及照明工程等业务。公司凭借自身行业内领先的散热技术以及工业设计优势,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场景提供一整套的散热解决方案,成为LED照明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可以提供高功率LED灯具和散热解决方案的企业,并且在高功率LED照明散热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是国内PC散热配件主要生产厂家之一,CPU散热器等PC散热配件产品在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4、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在LED照明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在散热器领域,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讯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本报告期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期末较期初增加7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龙岗区宝龙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致。 |
在建工程 | 期末较期初增加37.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基地工程建设及子公司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工转固所致。 |
货币资金 | 期末较期初减少35.6%,期末较期初减少35.6%,主要系上年期末因借款产生的保证金本期归还借款相应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期末较期初增加41.22%,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子公司亮化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但按合同约定尚未到收款节点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报告期末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而持有的目的重分类至此科目。 |
预付款项 | 期末较期初减少40.01%,主要系上期末形成的预付出口订单货款,本期供货实现销售所致。 |
存货 | 期末较期初增加47.29%,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铜涨价,公司采用策略性备货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
合同资产 | 期末较期初增加46.32%,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按合同约定保证金及部分工程项目按合同履约进度确认此科目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期末较期初增加117.61%,主要系报告期末留抵进项税额重分类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期末较期初增加63.0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长期收款的亮化工程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期末较期初减少3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对中咨超频三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期末较期初增加38.98%,主要系报告期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期末较期初增加298.94%,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以内不能收回的合同资产重分类至此科目所致。 |
开发支出 | 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智慧灯杆管理系统、物联网管理平台等开发支出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超频三(国际) | 股权投资 | 2,806.92万元 | 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 | 独立运营 | 100%控股 | -297.93万元 | 4.33% | 否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经营业绩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逐渐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开拓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产品优势
(1)产品创新能力强,差异化定制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基于对散热器件的深刻研究及经营积累,公司的主营产品向下游延伸至LED照明灯具。LED照明灯具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客户定制化程度高等特点。公司为特殊客户定制LED照明灯具并实现高效率规模化生产,能够满足客户灵活机动及一站式采购需求,有利于增加客户粘性,全方位拓展LED照明市场。
(2)产品品质稳定可靠,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公司重视产品品质,对产品制订了严格的技术与质量标准。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采购过程、采购产品的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司的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有章可循,保障产品出厂品质。公司目前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参与了《绿色照明检测及评价标准》、《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LED体
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公司稳定、可靠的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已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市场上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
2、营销渠道优势与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在海内外市场都建立了有效的营销网络。在国内市场,公司积极响应智慧杆相关政策,与多个政府机构建立了深度业务合作关系,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国多个地区;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的倡议,通过海外子公司进一步实施海外市场战略布局,以确保未来能够及时、高效、灵活、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拓展营销渠道,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综合服务。此外,公司在向客户提供LED照明灯具的同时,也提供工程配光、照明灯具测试等其他技术增值服务,形成了以技术服务及灯具工程整体方案为
核心的营销服务模式。
公司消费电子散热配件销售主要为经销模式。公司秉承与经销商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充分发挥经销商在面对终端市场的客户资源优势。公司设立专门的经销商服务团队,为经销商提供营销策划、经营管理、市场拓展、产品售后服务等全方位的指导与扶助。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培养并积累了一批极具忠诚度的优质渠道客户。
3、研发设计与技术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散热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产品设计与创新方面,公司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散热产品设计理念;在散热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在PC散热配件生产研发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如压固、扣FIN、无缝紧配、扩散焊接技术、嵌齿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有效提升了产品散热性能,简化了产品生产工艺;在产学研方面,公司参与了由大连海洋大学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用于设施家禽与水产养殖的LED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获批承担了深圳市技术攻关项目“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同时,公司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协会标准17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助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一整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为公司未来新产品、新工艺的持续创新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514项,其中境内专利503项,境外专利11项。
公司注重研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公司拥有一支具有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长期致力散热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由公司研发团队完成的“CPU散热器先进制造及应用”项目获“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扣片式散热器及其制造方法”获“深圳市专利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大功率LED灯用热管铆接鳍片散热系统技术”项目在第十届中照照明奖评选中获得“科技创新奖一等奖”等。公司研发人才优势为公司持续创新及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生产工艺优势
成立至今,公司始终专注电子产品新型散热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工艺流程的改进及生产自动化改造。公司结合产品特点及生产工艺特点,自行研发、定制一批关键自动化生产设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流程的改进及生产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一方面提升了产品的品质,增强了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工艺改进大大提高了产品生产效率,提高了公司产品规模供应能力,降低了生产成本。
通过多年经验的积累,公司的生产工艺已经非常成熟。公司将以往的铝挤压工艺、单片冲压工艺经过创新形成新的连续冲压工艺,先后研发出芯片散热器扣片式加工制造、芯片散热器堆叠式加工制造、片材成型加工、模具组合化加工制造等创新工艺,实现了散热鳍片的连续冲裁、自动叠片、自动推出及散热产品的模块化、自动化、标准化的生产;公司积极改进传统的回流焊接工艺,创新形成更为环保的免焊铆接工艺,简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同时,公司拥有小批量、多品类产品的制造能力,通过对生产制造系统的优化、生产方式的调整以及对生产工艺的改进,自动化设备和辅助自动化设备的结合,实现快速换线,提高了生产线的柔性管理和生产效率。公司现有的工艺流程是长期生产过程中不断改善的结果,能够有效提升产品品质,更好的满足产品散热的功能要求。
5、供应链管理优势
公司订单丰富,并已建立起运作高效、工艺领先的自动化生产线,具备快速、大规模生产供应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需要大量的原材料供应支撑,大规模采购使公司对上游供应商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有效进行成本控制。随着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向下游LED照明灯具延伸,公司的采购种类及规模进一步提升,议价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和部分优质上游供应商进行产品联合开发,不仅丰富了产品功能,也能对上游供应商进行有效监控,控制产品品质,保证交货时间。
6、项目经验优势公司专注于节能服务领域,已完成了浙江省多个城市的公共照明改造及多个商业中心、大中型企业的照明改造工程。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公司结合特殊应用情境进行创新性性能匹配产品方案设计,广受业内好评。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经验,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性较强,从业背景与其负责的节能服务和产品相关性较高,从业经验丰富。与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具备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在经营中小批量、定制化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调整方案和产品配置,在对供应商的产品试制、产业化实施应用及客户个性化方案的设计实施上更加灵活,能有效挖掘下游客户潜在的个性化需求。例如公司参与的部分市政道路EMC项目中,相较于普通节能服务企业仅提供灯型和功率等方案,公司能够深入挖掘客户进一步的潜在需求,迅速组织人力和资源,从每个应用场景的具体情况提供细致化的匹配方案,增加客户满意度,持续积累优质的渠道和客户资源。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及上下游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延迟,公司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进行业务拓展,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13.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4.17万元,同比增长32.75%;总资产14.42亿元,同比增长11.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49亿元,同比增长4.88%。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1、把握5G散热发展机遇,加码布局5G散热产业
2019年底公司根据发展需求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拟募集资金用于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加码布局5G散热产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均采用当前主流的散热技术路线,部分产品已研发成功。截至目前,公司正紧密配合部分5G散热应用厂商陆续进入送样测试、客户认证或试产阶段;为不断充实研发力量,公司引进了更多高素质散热领域的研发技术人才。为尽早布局5G散热市场,把握5G散热发展机遇,公司已投入部分自有资金,实现5G散热产品产能扩充并完成部分设备采购,以确保公司竞争优势及把握市场机会。
截至目前,公司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381.61万股,发行价格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亿元,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为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供有力支撑。
2、打造智慧照明核心竞争力产品,深入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线上渠道,不断加大营销推广力度,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从而进一步推动LED照明产品的销售渠道建设。体育照明、教育照明、智慧杆为公司报告期内重点研发、推广的智慧照明产品。
在体育照明领域,公司借助高品质产品和专业服务能力,积累了深厚的场馆照明项目经验,围绕国内重大赛事打造了诸多经典项目案例,如云南新平足球场照明工程项目、中南大学体育馆照明工程项目等。
在教育照明领域,公司秉承着健康、智慧、护眼、节能的照明理念,为学校提供专业优质的教育照明产品和照明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智慧健康教育照明已覆盖全国多个地区校园,如浙江绍兴越城区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湖南衡阳衡东县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项目等。
在智慧杆领域,公司已率先布局,利用自主研发的智慧杆产品和应用管理平台,专业打造软硬兼具的高效智慧杆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成功入围深圳市多功能智能杆配套产品第一批入库单位,并已在全国多地实现应用,如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智慧杆建设项目、杭州奥体中心亚运三馆智慧杆建设项目等。
未来,公司将以更专业的态度持续深耕,不断推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创新,以先进的智慧照明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构建在智慧照明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体育场馆照明改造解决方案
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解决方案
软件园智慧杆系统解决方案
3、加大消费电子散热领域投入,拓展电脑整机及周边产品业务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电子产品体系,加快对计算机及周边产品业务的布局,公司从单一消费电子散热产品逐步发展到计算机整机、机箱、电源及其周边产品。疫情期间消费电子类产品应用需求呈增长态势,公司积极提升消费电子散热类产品的定位,及时推出性能更高、功能更多的散热产品,并借助完善的品牌影响力及原有的线上线下渠道,推出一系列计算机机箱、电源及其周边产品。
截至目前,公司与相关政府在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建立了全面的、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各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及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消费电子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持续研发创新,争当标准先行者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持续研发创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514项,注册商标5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3项;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79项,新增申请专利58项,旨在为未来市场进一步争取主动权。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体育照明领域的研发创新实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LED体育照明应用技术要求》的制定工作,为行业的创新发展和技术进步贡献力量;同时,公司还参与制定国家标准《LED夜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该标准填补了国内LED夜景照明标准的空白,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国LED夜景照明产品质量和行业水平。
目前,公司在标准化和技术创新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已主参编国家标准5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17项,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用标准创新推动产业变革,用“标准化”提升竞争力,抢占行业未来发展制高点,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5、强化团队建设,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实施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927万份股票期权,有效增强了员工的稳定性、归属感和积极性,有利于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成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构成进一步精简
和优化,核心凝聚力不断加强,全面提升了公司管控水平和运营效率。同时,公司通过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和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6、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业务流程,做到科学复产复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强化防疫期间的办公场所出入管理、公共区域消杀管理、防疫物资管理、厂区宿舍食堂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员工发放防疫物资,切实保障了公司园区的安全以及所有员工的身体健康。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助力抗击疫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投身爱心捐赠队伍,及时向深圳市龙岗区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诸暨市人民政府、常德市安乡县政府等单位捐赠爱心防疫物资,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609,339,026.14 | 100% | 535,534,119.30 | 100% | 13.78% |
分行业 | |||||
工业 | 571,920,295.51 | 93.86% | 494,646,632.05 | 92.37% | 15.62% |
其他行业 | 37,418,730.63 | 6.14% | 40,887,487.25 | 7.63% | -8.48% |
分产品 | |||||
LED照明灯具 | 223,026,728.07 | 36.60% | 214,779,703.09 | 40.11% | 3.84% |
LED照明散热组件 | 50,897,479.36 | 8.35% | 89,141,577.46 | 16.65% | -42.90%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 169,386,274.63 | 27.80% | 105,936,862.66 | 19.78% | 59.89% |
空调产品及节能服务 | 89,108,620.09 | 14.62% | 60,615,363.69 | 11.32% | 47.01% |
LED合同能源管 | 37,418,730.63 | 6.14% | 40,887,487.25 | 7.63% | -8.48% |
理 | |||||
其他产品 | 39,501,193.36 | 6.48% | 24,173,125.15 | 4.51% | 63.41%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516,757,300.03 | 84.81% | 468,211,662.96 | 87.43% | 10.37% |
国外销售 | 92,581,726.11 | 15.19% | 67,322,456.34 | 12.57% | 3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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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 产品名称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国内销售 | 516,757,300.03 | 无 | ||
国外销售 | 92,581,726.11 | 无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经销 | 132,628,759.28 | 21.77% | 93,350,591.54 | 17.43% | 42.08% |
直销 | 476,710,266.86 | 78.23% | 442,183,527.76 | 82.57% | 7.81% |
合计 | 609,339,026.14 | 100.00% | 535,534,119.30 | 100.00% | 13.7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工业 | 571,920,295.51 | 401,931,982.09 | 29.72% | 15.62% | 27.80% | -6.70% |
其他行业 | 37,418,730.63 | 10,149,783.76 | 72.88% | -8.48% | 2.42% | -2.88% |
合计 | 609,339,026.14 | 412,081,765.85 | 32.37% | 13.78% | 27.02% | -7.05% |
分产品 | ||||||
LED照明灯具 | 223,026,728.07 | 137,091,903.23 | 38.53% | 3.84% | 21.18% | -8.80% |
LED照明散热组件 | 50,897,479.36 | 37,451,886.38 | 26.42% | -42.90% | -42.24% | -0.85%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 169,386,274.63 | 134,023,194.69 | 20.88% | 59.89% | 80.94% | -9.20% |
空调产品及节能服务 | 89,108,620.09 | 67,022,799.23 | 24.79% | 47.01% | 39.74% | 3.91% |
LED合同能源管理 | 37,418,730.63 | 10,149,783.76 | 72.88% | -8.48% | 2.42% | -2.88% |
其他产品 | 39,501,193.36 | 26,342,198.56 | 33.31% | 63.41% | 81.71% | 6.98% |
合计 | 609,339,026.14 | 412,081,765.85 | 32.37% | 13.78% | 27.02% | -7.05% |
分地区 | ||||||
国内销售 | 516,757,300.03 | 340,689,379.32 | 34.07% | 10.37% | 21.52% | -6.05% |
国外销售 | 92,581,726.11 | 71,392,386.53 | 22.89% | 37.52% | 62.01% | -11.66% |
合计 | 609,339,026.14 | 412,081,765.85 | 32.37% | 13.78% | 27.02% | -7.0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工业 | 销售量 | 个 | 9,381,555 | 10,110,108 | -7.21% |
生产量 | 个 | 10,891,142 | 9,968,557 | 9.25% | |
库存量 | 个 | 2,637,555 | 1,127,968 | 133.8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库存量增长133.8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策略性备货以应对市场变化需求。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LED照明灯具 | 销售量 | 个 | 410,766 | 393,082 | 4.50% |
销售收入 | 元 | 223,026,728.07 | 214,779,703.09 | 3.84% |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 销售量 | 个 | 6,358,638 | 5,201,530 | 22.25% |
销售收入 | 元 | 169,386,274.63 | 105,936,862.66 | 59.89% | |
空调产品及节能服务 | 销售量 | 个 | 10,836 | 10,619 | 2.04% |
销售收入 | 元 | 89,108,620.09 | 60,615,363.69 | 47.01% |
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套) | 8,333,333 | 7,052,780 | 84.63% |
LED照明散热组件、LED照明灯具(套) | 8,333,333 | 3,838,362 | 46.06% |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工业 | 直接材料 | 338,860,661.00 | 84.31% | 260,974,665.26 | 82.98% | 29.84% |
工业 | 直接人工 | 28,411,967.00 | 7.07% | 26,229,557.83 | 8.34% | 8.32% |
工业 | 制造费用 | 34,659,354.00 | 8.62% | 27,298,868.34 | 8.68% | 26.96% |
合计 | 401,931,982.09 | 100.00% | 314,503,091.43 | 100.00% | 27.80% |
说明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2020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27.8%,其中三项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直接材料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受铝制品及铜产品价格增长,导致公司材料采购成本增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是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西超频三为报告期内设立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湖北产业为报告期内增资扩股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瑞安炯达、启源光电、小伙伴为报告期内设立取得的全资/控股孙公司;桃江飞尔、惠州散热公司为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控股孙公司;荆门智能科技为报告期内增资扩股取得的控股孙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33,940,159.5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1.9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38,467,269.60 | 6.31% |
2 | 客户2 | 33,700,283.46 | 5.53% |
3 | 客户3 | 24,378,600.58 | 4.00% |
4 | 客户4 | 22,157,491.19 | 3.64% |
5 | 客户5 | 15,236,514.68 | 2.50% |
合计 | -- | 133,940,159.51 | 21.9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利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88,880,730.02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1.9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1,621,380.55 | 5.33% |
2 | 供应商2 | 21,105,584.52 | 5.20% |
3 | 供应商3 | 17,565,585.40 | 4.33% |
4 | 供应商4 | 15,798,866.15 | 3.89% |
5 | 供应商5 | 12,789,313.40 | 3.15% |
合计 | -- | 88,880,730.02 | 21.9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利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42,917,300.04 | 37,333,812.34 | 14.96% |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77,177,210.87 | 85,571,511.90 | -9.81% |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27,214,645.89 | 22,541,851.03 | 20.7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汇率波动较大相应的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39,393,012.26 | 30,133,042.54 | 30.7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大5G散热产品及新型电脑机电产品研发投入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的投入以及自身研发综合实力的提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各子公司共持有有效专利514件,其中发明专利48件,公司专利保护和新技术储备工作扎实推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有7项,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进展情况 | 拟达到的目标 | 未来发展的影响 |
新型5G手机散热系统的研发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手机通信由4G向5G过渡,5G的优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它的高速率为万物提供前期的保障;但是5G手机的高速率运行,也产生了更多的热量。本项目通过导热管模块、散热模块、防烫伤模块、冷热交换系统四个部分组成,研发出具有快速散热及大容量的散热容量功能,提升客户的使用乐趣,保护手机安全等需求。 |
新型5G基站特种散热模组的研发 | 研发、试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在移动通信网络中,基站是耗电大户,大约80%的能耗来自广泛分布的基站。越加密集的基站意味着更高的能耗,这是5G网络面临的一大挑战。公司将利用公司的核心专利技术导热管的HDT技术、插齿技术,设计重量更轻、导热速度更快、散热效果更佳的基站散热器。 |
智慧路灯系统的研发 | 试产及试用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掀起了“智慧城市”建设高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路灯作为城市的边界,是集成智慧城市基础感知设施的最佳载体,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AI等前沿技术打造智慧路灯管理平台,集智慧照明、智慧安防、一键报警、公共广播、信息交互、公共WiFi、5G微基站、智慧环保(气象监测、环境监测、扬尘监测)、智慧市政(井盖、垃圾桶、积水位管理)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城市公共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智慧城市发展。 |
新型大功率照明灯具的研发 | 研发完成,形成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LED大功率照明灯具技术是解决机场、货运堆场、码头,大型体育场馆等照明场景的发展方向。本项目克服紧固件振动、防腐、防风、精确指向性等难点,利用灯具特点和工程应用技术打开并普及这一应用市场,并推动大功率灯具应用于重点照明市场。 |
新型高功率消费电子散热器件的研发 | 量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随着电脑处理器不断的发展和新CPU在市场的销售,在市场上需要多款满足多种处理器的130W-280W的处理器散热器,推出一体式水冷巨浪系列及东海X系列风冷散热器,散热器搭配RGB炫彩风扇,让整个散热器在运用中充满动感活力,深受市场喜爱,本系列产品的上市也会让桌面PC产品增添新的色彩和体验。 |
新型电脑机电产品的研发 | 研发完成,形成批量生产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目前市面上的桌面电脑开关电源很容易出现因为虫子进入,形成短路,电源烧毁,随着使用时间灰尘积累,严重影响性能,电源使用过程中,散热不够,性能不稳定,特别是南方天气的“回南天”空气潮湿,电源无法启动或性能不稳定。本项目主要解决这些困扰的问题,使电脑电源完全起到防尘、防潮、防震、防虫、阻燃、防腐蚀、防静电等同时提升电脑电源的散热性能。在行业中将会带来新的突破和飞跃。 |
LED水产及家禽养殖专用灯具研发 | 量产阶段 | 批量生产,产生经济效益 | 随着现代化农业的不断发展,农业照明的需求和能耗在不断扩大,对传统农业照明灯具技术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开发的LED水产及家禽养殖专用灯具具有适应养殖物各阶段生长所需的光环境及光周期的调节装置,养殖物活动场所照度高达150Lx,通过开发LED水产及家禽养殖专用灯具产品,丰富技术积累,为其它特种照明如植物灯、诱鱼灯、微藻培养灯等产品的开发打下基础。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8 | 146 | 111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77% | 17.94% | 13.98%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1,605,044.60 | 30,133,042.54 | 30,266,840.6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83% | 5.63% | 5.8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2,212,032.34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5.32%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13.78%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4,574,023.38 | 573,334,862.87 | 10.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9,610,930.75 | 547,589,818.45 | 13.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3,092.63 | 25,745,044.42 | -41.8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719.64 | 1,045,483.39 | -74.9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552,643.85 | 98,711,918.77 | -4.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290,924.21 | -97,666,435.38 | 3.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2,522,648.00 | 476,074,200.00 | -0.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398,283.40 | 557,186,377.95 | -31.0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124,364.60 | -81,112,177.95 | 208.6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97,530.61 | -152,046,645.70 | 102.5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88%,主要系公司政府采购项目增多,项目回款期较长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回款延迟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97%,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31.01%,主要系上期公司减少融资规模,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减少及借款利息规模减少所致。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8.65%,主要系上期公司减少融资规模,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减少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5%,主要系投资规模减少、筹资净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资产减值 | 12,224,561.48 | 86.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按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31,636.83 | 5.19% | 主要系收客户逾期货款 | 否 |
利息及收购惠州散热公司成本小于投资比例计算的占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1,358,518.64 | 9.64% | 主要系对外捐赠及固定资产清理损失所致。 | 否 |
其他收益 | 20,015,310.35 | 142.10% | 主要系收到/摊销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资产处置损益 | 997,465.58 | 7.08% |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91,798,825.31 | 6.36% | 142,538,166.97 | 11.00% | -4.64% | 期末较期初减少35.6%,主要系上年期末因借款产生的保证金本期归还借款相应的保证金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335,016,405.27 | 23.23% | 237,224,252.84 | 18.31% | 4.92% | 期末较期初增加41.22%,主要系报告期末部分子公司亮化工程项目已完工验收,但按合同约定尚未到收款节点所致。 |
存货 | 143,933,192.41 | 9.98% | 97,721,842.78 | 7.54% | 2.44% | 期末较期初增加47.29%,主要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铝、铜涨价,公司采用策略性备货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51,754.53 | 0.70% | 10,726,337.94 | 0.83% | -0.13% | 本期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99,969,041.86 | 6.93% | 102,554,951.36 | 7.92% | -0.99% | 本期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318,828,332.80 | 22.10% | 328,849,150.99 | 25.38% | -3.28% | 本期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48,380,660.35 | 3.35% | 35,091,018.63 | 2.71% | 0.64% | 期末较期初增加37.8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基地工程建设及子 |
公司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完工转固所致。 | ||||||
短期借款 | 325,900,000.00 | 22.59% | 315,080,000.00 | 24.32% | -1.73% | 本期无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52,400,000.00 | 3.63% | 58,960,000.00 | 4.55% | -0.92% | 本期无重大变化。 |
应收款项融资 | 925,791.00 | 0.06% | 0.06% | 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报告期末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而持有的目的重分类至此科目。 | ||
预付款项 | 20,083,844.01 | 1.39% | 33,478,224.88 | 2.58% | -1.19% | 期末较期初减少40.01%,主要系上期末形成的预付出口订单货款,本期供货实现销售所致。 |
合同资产 | 12,902,341.41 | 0.89% | 8,818,130.06 | 0.68% | 0.21% | 期末较期初增加46.32%,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按合同约定保证金及部分工程项目按合同履约进度确认此科目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81,371.26 | 1.13% | 7,481,922.07 | 0.58% | 0.55% | 期末较期初增加117.61%,主要系报告期末留抵进项税额重分类增加所致。 |
长期应收款 | 26,337,425.97 | 1.83% | 16,148,858.69 | 1.25% | 0.58% | 期末较期初增加63.0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长期收款的亮化工程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63,440.53 | 0.11% | 2,400,000.00 | 0.19% | -0.08% | 期末较期初减少3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对中咨超频三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
无形资产 | 50,183,428.73 | 3.48% | 28,699,879.38 | 2.22% | 1.26% | 期末较期初增加74.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取得龙岗区宝龙街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致。 |
开发支出 | 2,212,032.34 | 0.15% | 0.00 | 0.00% | 0.15% | 期末较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智慧灯杆管理系统、物联网管理平台等开发支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655,110.50 | 2.26% | 23,495,581.69 | 1.81% | 0.45% | 期末较期初增加38.98%,主要系报告期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108,933.92 | 1.53% | 5,541,880.46 | 0.43% | 1.10% | 期末较期初增加298.94%,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以内不能收回的合同资产重分类到此科目所致。 |
应付票据 | 4,668,872.50 | 0.32% | 13,425,617.81 | 1.04% | -0.72% | 期末较期初减少65.22%,主要系报告期末以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方式减 |
少所致。 | ||||||
应付账款 | 173,904,386.45 | 12.06% | 92,005,309.47 | 7.10% | 4.96% | 期末较期初增加89.02%,主要系报告期内备料形成的应付账款尚未到付款期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5,109,916.25 | 4.51% | 38,788,593.07 | 2.99% | 1.52% | 期末较期初增加67.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48,200.53 | 0.75% | 1,420,795.48 | 0.11% | 0.64% | 期末较期初增加656.49%,主要系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及已背书未到期高风险票据对应的应付账款重分类到此科目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0,422,613.90 | 1.58% | -1.58% | 期末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此科目转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递延收益 | 7,048,638.14 | 0.49% | 10,711,949.30 | 0.83% | -0.34% | 期末较期初减少34.20%,主要系报告期内摊销进其他收益科目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00,000.00 | -836,559.47 | 1,563,440.53 | |||||
金融资产小计 | 2,400,000.00 | -836,559.47 | 1,563,440.53 | |||||
上述合计 | 2,400,000.00 | -836,559.47 | 1,563,440.53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参见“财务报告”中的“七.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5,640,000.00 | 43,873,077.00 | -41.5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LED灯具、LED驱动电源、智能控制器生产销售;亮化工程施工、维护及服务 | 收购 | 11,270,000.00 | 100.00% | 自筹 | 罗佑飞、熊红波 | 长期 | LED灯具、LED驱动电源、智能控制器、亮化工程 |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0.00 | 1,136,086.27 | 否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61、2020-148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 | 研发、生产、加 | 收购 | 1,200,000.00 | 20.00% | 自筹 | 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 | 长期 | 通讯器材、LED照明 |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 0.00 | 757,440.57 | 否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 |
有限公司 | 工、销售:通讯器材、LED照明器具 | 公司 | 器具 | 续 | 号:2020-062、2020-085 | |||||||||
合计 | -- | -- | 12,47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1,893,526.84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商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 3,000万 | 286,361,941.85 | 194,817,178.64 | 185,578,248.45 | 50,402,641.37 | 44,565,659.53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散热器生产 | 5,000万 | 426,336,576.94 | 13,473,062.87 | 170,082,841.92 | -10,709,875.71 | -13,246,059.26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照明设计与工程 | 3,010万 | 136,924,024.15 | -3,272,556.75 | 71,549,752.90 | -2,742,826.71 | -2,091,582.05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设 | 1,400万 | 113,163,165.85 | 33,788,951.38 | 42,453,474.60 | 7,372,957.00 | 5,757,945.15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项目管理 | 500万 | 77,700,048.99 | 1,982,492.05 | 4,239,271.97 | -2,396,953.04 | -2,070,859.17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业生产 | 1955.24万 | 28,069,213.05 | 12,441,071.02 | 5,768,260.45 | -3,634,653.55 | -2,979,282.47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新型储能等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万 | 286,490,574.78 | 141,302,934.72 | 162,664,127.04 | 3,707,836.45 | 2,809,971.8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收购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收购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增资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增资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当期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炯达能源成立于2011年5月31日,注册地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保亿中心2幢2603-2604室,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2020年度实现收入18,557.8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456.57万元。
2、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超频三成立于2012年11月20日,注册地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平西路3号,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生产。2020年度实现收入17,008.2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324.61万元。
3、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中投光电成立于2005年5月12日,注册地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502,注册资本为3010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照明设计与工程。2020年度实现收入7,154.9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09.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5万元。
4、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科技成立于2018年11月20日,注册地在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标准厂房E3栋,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生产。2020年度实现收入4,245.3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575.7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3.65万元。
5、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8日,注册地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天安数码城4栋B座702,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项目管理。2020年度实现收入423.9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07.09万元。
6、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超频三(国际)成立于2018年,注册地在白俄罗斯明斯克,注册资本为1955.24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生产。2020年度实现收入576.8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97.93万元。
7、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圣比和成立于2001年10月8日,注册地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八号洞灯泡厂内,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系公司参股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储能等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度实现收入16,266.41万元,实现净利润281.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9.10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LED照明散热组件和消费电子散热配件的主要生产厂商集中于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由于散热器属于下游LED照明、消费电子产业的配套产业,随着国内上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散热器产业链国产化的趋势较为明显。
LED照明产品市场和节能服务市场广阔。目前,我国照明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在世界上已占有绝对的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断发展,全国照明行业企业不胜枚举。其中,部分企业加大产品研发、生产投入,注重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已在国内国际市场建立起颇具声誉的自主品牌。除部分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外,更多的企业规模较小。虽然我国照明行业企业众多,但是分布也相对聚集。目前,我国LED照明企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
(二)行业发展趋势
1、散热组件及配件行业发展趋势
(1)LED照明散热组件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企业将更多关注集成式LED散热技术。随着LED照明灯具的进一步普及,LED照明散热行业也将得到进一步发展。阵列式LED灯具竞争格局已十分激烈,预计将随着厂商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及技术实力的积累,加速优胜劣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集成式LED散热技术门槛较高,预计随着大功率LED照明散热技术的进步及大功率LED照明市场的爆发,进入大功率LED照明散热领域的企业将逐步增多,竞争情况也将日趋激烈。
(2)PC行业虽已进入成熟期,但其市场空间仍然广阔。PC行业下游应用与电子信息产业紧密相关,国家出台一系列重要政策鼓励支持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将带动PC行业的新一轮成长。同时,随着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逐步深入,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正逐渐渗透到四级以下城市和偏远农村,城乡居民购买力不断增强,进一步拉动了四级以下城市和农村市场对PC产品的需求,潜在的PC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也推动了PC散热配件市场需求增长。同时,电子竞技、区块链等新型消费热点的不断涌现,也为消费电子散热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LED照明行业的发展趋势
(1)LED照明灯具应用领域持续扩大,行业不断细分。随着节能环保及绿色照明等概念的渗透,兼具高效低耗、安全可靠、方便管理、使用寿命长等诸多优势的LED照明灯具将被应用至更广阔的领域,支撑LED照明产业快速发展。LED行业应用技术呈现从以光源为中心到以应用为中心的发展趋势,LED照明最终的表现形式会朝着专业化发展,更进一步地满足不同个体、不同层次群体的需求,因此专业照明细分市场具有极大的增长潜力和整合空间。
(2)行业加速优胜劣汰,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随着LED照明技术的不断成熟,缺乏前期投入、经验积累的企业会被逐渐淘汰,而具有较强自主研发及创新能力、丰富营销经验和品牌效应的企业,其发展优势将更加明显。同时,除传统照明厂商外,国际照明厂商、LED显示厂商等纷纷踏入LED照明领域,在持续抢占市场份额下,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未来LED照明产业将继续进入深度调整成熟阶段,洗牌整合持续,企业的并购现象进一步加剧。
(3)LED照明产品向智能化发展。智能化一直是很多产品的发展趋势,照明行业也是如此。随着智慧城市、物联网、节能环保概念的推广,智慧照明也成了LED照明性能升级的一个突破口。未来照明行业将会朝着“智能化”的趋势发展,LED照明最终的表现形式会朝着智能化、模组化、专业化发展,这更有利于产品的生产和维护。智能技术与照明的结合使照明更有效地匹配不同个体、不同层次群体的需求。
(4)工业设计日趋重要,定制化产品需求将不断增强。当前消费者对照明产品的舒适度、观赏度、多功能性的要求不断提高,LED照明产品的工业设计已不是单纯的外观设计概念,更重要的是以产品设计为核心的设计调研、用户体验设计、人机界面设计、人因工程学和色彩与材料学设计。照明企业通过工业设计有效地整合照明技术与产品应用,让产品具备高附加值、强劲的外观设计与光效性能吸引力。工业设计已经成为照明企业不断刺激消费者的照明消费欲望,满足消费者不同照明需求的重要途径。
3、节能服务行业发展趋势
(1)市场体量不断增大,工业照明及商业照明EMC模式值得更多关注。办公照明及景观照明的特点是照明时间有限,不利于EMC模式在短期内获得高节能收益;道路照明改造的推动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改造动力不如其他企业客户。相反,工业区域照明产品用量大,开灯时间长,总体能耗高,在照明EMC模式下有着很好的应用条件。且工业选用的灯具一般功率偏高,而LED产品功率越高,单瓦的价格则越低,更具成本优势;商业照明在某些情况下比工业照明开灯时间更长,对照度的要求较高,由于EMC的整体操作流程较复杂繁琐,大的单体卖场或规模较大的连锁商业机构将成为重点。
(2)融资门槛降低,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节能服务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前期需投入较多资金,
项目回收周期较长,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由于大多数节能服务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其规模小,信用等级低,融资的渠道有限,运营资金不足一直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未来,金融机构将提升对EMC业务模式的积极性,针对不同节能服务企业的特点和现状推出相适应的贷款品种,商业贷款担保机制也将针对EMC模式进一步发展,为节能服务行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3)各企业将不断加强技术投入。节能服务产业也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有较高要求。随着节能服务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研发方面的投入越来越多,更创新更高效的技术将会涌现,节能服务企业将会面临不能快速适用行业技术升级,技术没有及时变现导致前期投入浪费的风险。因此,未来节能服务公司将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时俱进,以提供更好的服务获得竞争优势。
(4)节能服务相关法律保障进一步健全。当前我国政府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市场准入及程序监管有着较为系统的法规,但针对实际项目运作阶段的行为监管较少。我国的节能法律中没有对节能服务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能源审计单位,呈现出层次较低、效力不高、缺乏配套措施、可操作性不强等特点。随着能源供应愈发紧张,我国政府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主体地位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建立健全与节能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节能项目合同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增强可操作性,推动节能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5)政策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方面,我国近年来在节能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大,不少地方政府为支持节能减排设立了专项资金。税收支持对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6)节能信息传播途径进一步通畅,节能服务宣传力度加大。当前我国节能信息推广主要是技术方面的推广,缺少能够联通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的平台性信息交流渠道。用能单位无法充分了解自身实际需要的节能信息,节能服务公司也缺少节能项目的信息。此外,由于缺乏宣传,EMC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制约了节能服务的发展。未来,节能服务平台体系将被建立,为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间建立起具有权威性和实用性的信息沟通渠道,在此基础上,节能服务公司将增大宣传力度,增强与用能企业间的沟通,弱化知名度不高、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提升整个社会对节能产业的认知。
(三)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于专业散热领域,积极实现散热产品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的“一横一纵”战略布局。
横向拓展方面:公司积极将散热产品由PC散热配件、LED照明散热组件拓展至移动通讯设备散热器及散热方案设计、通讯基站散热方案设计、新能源电池热管理等其他散热产品或方案设计领域。
纵向延伸方面:一方面,公司积极发展LED照明灯具和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另一方面,把握消费电子国产化替代契机,积极投身国产化信息技术产业。
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5G散热产品线,培育发展新动能,联动LED照明和消费电子散热板块共同发展,持续打造以散热为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领先企业。
(四)2021年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立足主业、持续创新,始终坚持“专业化、系统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和未来业务发展目标,2021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募投项目落地实施,培育发展新动能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加快推进5G散热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公司将聚焦拓展5G散热产品线,扩充5G散热产品产能,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发展新动能。
2、抓住国产化替代机遇,持续加大消费电子领域投入
随着电脑国产化浪潮来临,公司PC散热配件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作为国内PC散热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散热技术积累深厚,公司将凭借自身独特先发优势,抓住国产化替代机遇,在未来将努力成为电脑PC散热配件的国产化替代优秀品牌。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多家计算机品牌商开展合作。同时,2021年公司将持续加大消费电子领域的投入,不断对消费电子产品进行升级及产品线拓展,加大消费电子产品销售力度,继续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公司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3、聚焦发展照明细分市场,打造特色产品和可复制标杆项目
公司依托于散热器业务,向下游延伸拓展至LED照明灯具、节能服务及照明工程等业务,实现外延式发展,利用公司在LED照明散热组件业务的渠道资源、客户资源和专业资质积累优势,不断拓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强化技术链、产品链、服务链等相关业务的系列整合和垂直布局。未来,公司将聚焦大功率LED渠道市场,持续发力体育照明、教育照明、智慧杆这三大细分领域,打造特色产品和可复制标杆项目。
4、提高精细化运营水平,实现降本增效
内部运营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品标准化程度,打造拳头产品,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高精细化运营水平,开源节流提升盈利能力。规范管理方面,公司将不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和管控节点,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并积极动员全体员工,开展费用优化和效能提升行动,厉行节约实现创新创效。在确保产品质量不断创造优越性能的情况下,通过持久的降本增效工作来提升公司的综合效益。
5、优化激励机制,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
公司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通过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建立良好的人才梯队及人才储备;通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员工提供适宜的培训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以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
6、强化子公司规范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强化总体风险管控,规范子公司治理。明确子公司发展方向、功能定位、责权边界及业绩考核,对业务零散、机构重复的子公司做好整合拆并,理顺管理层次,压缩管理层级,提高管理效率。
重要提示: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LED照明、消费电子领域。LED照明、消费电子行业发展情况对公司销售存在重大影响。近几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日益加剧,预计未来该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另外,伴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面临的国内外市场开拓、原料价格波动、政策环境变化等各方面的不确定性也将持续增加。未来风险的影响程度和发生时间难以估测,如果任一风险集中释放或多个风险联合作用而公司应对不力,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或持续下滑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在加强质量管控和成本管控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特点和要求,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适应公司客户多方位的要求和变化;通过扩展细分市场、聚集规模、领先技术、优质服务等方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2、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不断推进,公司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逐渐增加,所涉及的业务领域更加广泛,公司的风险控制、经营决策的难度大为增加,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人才储备、管理水平以及驾驭经营管理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
的迅速扩张,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将会影响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及各个部门的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起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运营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整体运营健康、安全。公司还将持续积极引进、储备高素质人才,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抗风险的能力。
3、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3,501.64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保持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相对稳定,资金实力较强,信用较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是若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导致资金回流出现困难,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坏账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从制度和流程上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给予不同的账期;及时催收,尤其是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同时加快优质客户培育,以防范坏账风险。
4、汇率风险
公司产品在占据国内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也在不断开拓国际市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汇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进行,未来人民币汇率变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人民币与其他汇率的变化走势,主动应对汇率波动的风险,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良影响。
5、政府补助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超过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0%,且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长期来看,公司将面临政府补助降低而影响损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自身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以减少政府补助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政府补助情况。
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为有效防止疫情蔓延,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限制人员流动、企业延期复工等措施,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随着国外疫情的快速蔓延,国外疫情防控呈现较大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境外业务拓展和产品销售。若短期内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冠疫情的发展情况,及时评估、积极应对,尽可能削弱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 |
型 | 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引 | ||||
2020年04月10日 | 全景网网上路演互动平台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公司2019年度业绩情况 | 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379,404.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8,970,204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5日,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如下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实施以下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
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或做出不实施利润分配或实施利润分配的方案中不含现金决定的,应征询监事会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议案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37,980,9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569,713.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方案已于2019年7月9日实施完毕。
2、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379,404.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8,970,2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56,910,612股。本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
3、2020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0.00 | 15,441,709.2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19年 | 2,379,404.08 | 11,631,848.58 | 20.46% | 0.00 | 0.00% | 2,379,404.08 | 20.46% |
2018年 | 3,569,713.62 | 9,962,902.07 | 35.83% | 0.00 | 0.00% | 3,569,713.62 | 35.83%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负数,且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 |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承诺来源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陈书洁;黄海燕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12个月届满后锁定如下:(1)如炯达能源实现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本人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2)如炯达能源实现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本人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3)如炯达能源实现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本人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40%。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2021年4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若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则其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2个月届满后锁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2021年4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定如下:(1)如炯达能源实现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本企业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2)如炯达能源实现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本企业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3)如炯达能源实现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本企业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40%。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若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其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届满后锁定如下:(1)如炯达能源实现2018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36个月后,本企业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2)如炯达能源实现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36个月后,本企业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3)如炯达能源实现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36个月后,本企业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40%。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企业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股份锁定。 | |||||
黄海燕;江尧;杨征栋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自赢海投资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2019 | 履行完毕 |
起12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持有的赢海投资份额。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赢海投资份额的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份额锁定。 | 年11月15日 |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刘郁;马永红;帅维;王军;吴小员;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超频三股份。在此期间,如由于超频三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超频三股份,将遵照前述安排进行。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2018年11月06日 | 履行完毕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保证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营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向其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近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不投资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业务,不经营有损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的业务,不生产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的产品;如因任何原因引起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放弃此类同业竞争;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 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持股或任职的,在继续持股或任职期间及不再持股或离职之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 | 正常履行中 |
合伙);黄海燕 |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日起三年内),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炯达能源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上市公司、炯达能源有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任职或拥有权益。本人/本企业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必须经上市公司批准同意。二、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或炯达能源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本承诺函对本人/被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日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要求上市公司向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二、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控股股东;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架构,并规范运作;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子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得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兼职及领取报酬。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黄海燕;江尧;杨征栋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在取得(直接或者通过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取得,下同)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发行的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上市公司或者炯达能源离职。二、如本人在取得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发行的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从上市公司或炯达能源离职视同于放弃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未解锁部分股份及其相应权益,应当将未解锁部分股份按照本人/本企业离职当日股票收盘价计算的金额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上市公司(如离职当日为非交易日,则以离职日下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为准)。同时上述安排并不冲抵或免除本人/本企业应当向上市公司或炯达能源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三、若违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赔偿上市公司或炯达能源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本承诺函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2021年11月15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马永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维;王军;吴小员;叶伟欣;张魁;张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本公司/本公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正华;周志平 |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刑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7、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民事、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2、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3、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一、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二、本人/本企业保证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本人/本企业保证,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停转让本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锁定;若本人/本企业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则本人/本企业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若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直接锁定本公司所持的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宫兆辉;黄海燕;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马永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帅维;王军;吴小员;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海燕 | 其他承诺 | 1、本人/本企业已履行了炯达能源《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对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的股权拥有有效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2、本人/本企业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人持有炯达能源股权之情形;3、本人/本企业拟注入上市公司之炯达能源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承诺函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本企业愿意就前述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5月20日 | 2018年5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项,郑重承诺如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0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限售承诺:“本人/本企业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0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张正华 | 现就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项,郑重承诺如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张正华个人股份限售承诺:“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就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项,郑重承诺如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惩处措施;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戴永祥;黄晓娴;李光耀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本企业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现就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项,郑重承诺如下: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18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正华 | 股份减持承诺 | 张正华直接持有6.30%的股份,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9.00%的股份,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的3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上缴为公司所有。 | |||||
黄晓娴 | 股份减持承诺 | 黄晓娴直接持有12.20%的股份,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3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上缴为公司所有。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0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夫妇杜建军、刘郁(以下合称"本人"),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直接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3.50%的股份,并通过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7.25%的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将非常慎重持股,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持有公司股份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 | |||||
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企业深圳智兴恒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直接持有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0%的股份,就本企业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本企业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企业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杜建军;寇凤英;李光耀;张魁;张正华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作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愿锁定事项,郑重承诺如下: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2年5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同时,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该等承诺。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惩处措施;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一致行动 | 2014年08月01日 | 2014年8月1日-2020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人)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一方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得通过协议、授权或其他约定委托他人代为持有。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股东的,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36个月的限售期内,各方不得退出及解除本协议,也不得辞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③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有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中,就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的事项)的各种会议提(议)案及表决,各方同意进行一致意思表示,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且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一方拟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表决时,应事先就提案内容及表决与其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其他方对提案内容及表决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各方均应当继续进行协商,对提案内容及表决进行修改或调整,直至各方共同认可后,以其中一方的名义或各方共同的名义向公司董事会 | 2020年04月28日 | 2020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 | 正常履行中 |
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缴纳100万元的违约金,各方中的其他任一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30天内缴纳前述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应全部上缴公司;如出现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未按前述约定缴纳违约金的,则公司及本协议的任一守约方均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冻结退出方所持公司股份等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并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收取违约金,该违约金亦全部上缴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并不影响一致行动协议的效力。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投入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按上述计划投资以上项目,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以及使募集资金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将视市场环境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 | 分红承诺 | (一)利润分配政策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19年12月31 | 履行完毕 |
公司 | 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以下利润分配的条件实现的情况下,公司应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3、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以年度盈利为前提,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业绩保持增长的前提下,在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或超过股本的30%时,公司可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相关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 日 |
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1、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自本声明与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超频三,本人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按照超频三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超频三,由超频三在同等条件下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3、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承诺将不向与超频三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其他公司、企业或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管理、商业机密等方面的帮助。4、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5、本人承诺,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超频三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超频三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出具《声明与承诺》,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招股说明书等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人将严格遵守《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果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超频三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对超频三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戴永祥;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刘郁;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叶伟欣;张魁;张正华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杜建军、张魁、叶伟欣、张正华、李光耀、寇凤英、刘卫红、戴永祥、雷金华作出如下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一)公司作出的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股票自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满足法定的上市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对公司股票进行回购的措施,该等措施的实施程序及应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1、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公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2020年5月2日 | 履行完毕 |
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 |||||
戴永祥;窦林平;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李娟;刘卫红;刘郁;任笛;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眭世荣;王军;叶伟欣;张魁;张正华;周志平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人能够证明本人没有过错的除外。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戴永祥;杜建军;寇凤英;雷金华;李光耀;刘卫红;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叶伟欣;张魁;张正华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挂钩。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公司职工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若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社保管理机构及/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就其部分员工补缴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保费用及/或住房公积金,或者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社保问题及/或住房公积金问题被主管部门要求承担任何损失或处罚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地足额补偿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的损失,以确保不会给超频三及/或其控股子公司带来任何经济损失。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就惠州超频三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事项作出承诺如下:"若惠州超频三因上述房屋未能完善相关用地、报建等手续导致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限期拆除、没收房产等行政处罚,导致惠州超频三因此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或产生任何其他损失的,我们将承担惠州超频三因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因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厂房及宿舍搬迁等事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亦确保不会因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惠州超频三带来任何经济损失"。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暂无法提供出租房产的产权 | 2015年03月18日 | 2015年3月18日-9999年12月31 | 正常履行中 |
证书,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杜建军、刘郁夫、张魁在此个别地及共同地、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如下:1、据本人的了解,上述房产目前未被纳入政府征地拆迁范围,在未来三年内,政府亦无针对相关土地的征地拆迁计划,超频三及凯强热传所租赁的上述房产应不存在被强制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等风险,超频三及凯强热传使用上述未提供产权证书的房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若超频三及凯强热传所租赁的上述房产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强制拆除或被依法征收、征用或拆迁的,或因租赁合同提前被终止(不论该等终止基于任何原因而发生)而不能继续使用该等房产的,本人将承担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不能继续承租该等房产而搬迁所产生的成本与费用,并对其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足额、全面的经济补偿,以确保不会因此给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带来任何经济损失。3、若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租赁合同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无效而与出租方产生诉讼、仲裁等纠纷或因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瑕疵而与出租方或其他第三方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的,本人将承担超频三及凯强热传因该等纠纷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等所有成本与费用,以保证超频三及凯强热传不因该等租赁合同可能存在的瑕疵而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潜在的经济损失。 | 日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招股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司法部门认定后,本公司将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的调整。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年12月31日 |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郑重承诺如下: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及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促成公司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司法部门认定后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 2015年04月16日 | 2015年4月16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的调整。同时,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分红的,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 2020年01月06日 | 2020年01月06日-2021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19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杜建军;刘郁;张魁 | 其他承诺 |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分别作出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 | 2019年12月20日 | 2019年12月20日-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4,500 | 3,978.84 | 报告期内,炯达能源及上下游企业受新冠疫情影响复工延迟,公司围 | 2018年05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 |
绕全年经营目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积极进行业务拓展,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受市场原材料涨价使产品毛利率下降及工程项目延期影响,导致2020年未达成业绩承诺。 | 告书(修订稿)》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本次重组交易对方黄海燕、陈书洁及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因实行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就此所做的会计处理对净利润指标的影响需排除在外)将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000万元、4,500万元。三年累计为12,000万元。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065号),炯达能源2020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78.84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88.42%,未完成本期业绩承诺。但炯达能源2018年至2020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累计为12,382.66万元,三年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3.19%。
根据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国誉评报字[2021]第ZC04006号),炯达能源2020年年末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资产组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并结合《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条件及方式”条款计算得出,炯达能源本次未触发业绩补偿。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8号。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财会[2019]9号。
(3)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4)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是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西超频三为报告期内设立取得的控股子公司;湖北产业为报告期内增资扩股取得的控股子公司;瑞安炯达、启源光电、小伙伴为报告期内设立取得的全资/控股孙公司;桃江飞尔、惠州散热公司为报告期内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控股孙公司;荆门智能科技为报告期内增资扩股取得的控股孙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蔡永光刘艳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蔡永光4年刘艳林2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超频三起诉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湘1230民初776号 | 844.89 | 否 | 已调解 |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发了《民事调解书》:1、被告欠超频三货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合计4,687,725.5元,限被告在2020年12月25日支付1,687,725.5元,余款300万元限于2020年12月30日全部付清;2、如 | 已执行完毕 |
被告未在2020年12月30日付清全部货款本金等费用,则被告还应向超频三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 |||||
其他诉讼事项汇总(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 497.09 | 否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案件尚处于诉讼状态 | 部分案件已结案,部分尚未结案 | 部分案件已执行完毕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17年9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7年9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办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7年10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0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17年12月1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95.5万股,授予对象114人,授予价格12.185元,限制性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12月1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2,9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00元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此方案已于2018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1.9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6.714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袁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7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8年11月20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18年9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2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10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18年9月4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1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59.0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7,980,908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569,713.62元(含税),此方案已于2019年7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为6.69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0.2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周威等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6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6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19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5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9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19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0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157.6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1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为4.45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315.36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6.803元/股、预留授予数量为8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8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0年12月0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04.5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6、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0年12月0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刘伟等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1年02月05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3日,公司将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4月3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4月9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3万股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4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0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股票期权简称:超频JLC1,期权代码:03642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4月17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21元/份,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65人,实际授予数量为927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收回 | 利率 | 本期利息 | 期末余额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万元)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先生、毛松先生任圣比和董事 | 受让圣比和股权时,代为清偿圣比和的债务及利息 | 否 | 5,240 | 0 | 0 | 6.80% | 362.26 | 5,240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刘郁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 借款 | 0 | 5,000 | 0 | 3.85% | 52.4 | 5,016.58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重大影响。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04月24日、2019年0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分行、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远东租赁及其他融资机构分别申请30,000万元、10,000万元、3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04月25日、2019年0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国开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2、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申请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8,000万元、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2020年3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5,000万元。
2020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
3、2020年2月12日、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其他银行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龙岗金通小贷、其他银行或融资机构分别申请30,000万元、30,000万元、30,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2月13日、2020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龙岗金通小贷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500万元。
2020年5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工商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22,000万元。
2020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30,160万元。
4、2019年11月15日、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不超过10,000万元、20,000万元。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5日、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
2020年8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
2020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国开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同时,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国开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分别为2,000万元、1,500万元。
2020年12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500万元。
5、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5日、2020
年7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2020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与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2,000万元。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2019年04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9年05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3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2019年10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9年11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09)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3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5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2020年0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
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 |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2020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04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5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8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9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12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79)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 2020年06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0年07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 2020年08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 |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租赁情况,所租赁场所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办公、厂房、员工宿舍等。
1、公司租用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龙岗创投大厦35层、36层用于公司研发办公,报告期租金287.33万元;
2、除以上租赁外,公司及子公司其他租赁涉及金额均未达到报告期利润总额的10%以上。
二、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惠州超频三、炯达能源、超频三(国际)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存在部分闲置资产对外进行出租,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万元)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万元)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研发办公 | 287.33 | 2018年04月01日 | 2023年03月31日 | -287.33 | 根据双方合同确认 | 减少利润 | 否 | 不适用 |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19年06月13日 | 2,000 | 2019年08月13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 是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2,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1月13日 | 20,590 | 2019年02月26日 | 7,59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9月11日 | 11,000 | 2019年09月2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是 | 否 |
惠州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9月11日 | 8,000 | 2019年10月30日 | 2,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9月11日 | 2,000 | 2019年12月2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05月27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07月28日 | 5,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12月0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0年12月22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1,740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1,59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6,44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74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3,59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6,44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3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6,3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6,30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4、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5、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
2、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的实现,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确保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自公司上市以来连续三年现金分红,坚持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3、公司注重员工素质提升,针对不同岗位提供不同培训,有入职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等。同时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计划,拓展员工知识面,增加员工认知度,有效提升了员工素质。
4、公司始终将守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营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共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纳税,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5、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己的绵薄之力回馈社会,全力推动社会发展与企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助力抗击疫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投身爱心捐赠队伍,及时向深圳市龙岗区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诸暨市人民政府、常德市安乡县政府等单位捐赠爱心防疫物资,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公司暂无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1、报告期内,为支持诸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子公司炯达能源向诸暨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20万元,资助浬浦中学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子,为教育和扶贫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2、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总商会向贫困地区捐赠人民币10万元,以实际行动投身到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实践中,践行企业使命和担当。同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杜建军先生获得“爱心企业家”荣誉称号。
3、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助力抗击疫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投身爱心捐赠队伍,及时向深圳市龙岗区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诸暨市人民政府、常德市安乡县政府等单位捐赠爱心防疫物资。同时,子公司炯达能源还荣获“大爱浙商抗疫英雄”荣誉称号。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污染事故和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用于“5G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加码布局5G散热产业。
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目前,公司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381.61万股,发行价格7.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亿元,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稳定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于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4月17日,实际授予激励对象65人,实际授予数量927万份,行权价格9.21元/份。该股票期权已于2020年6月1日完成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0年0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分别解锁股东刘郁、张魁、智业恒、吉信泰富、张正华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130,086,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45,966,500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05月06日。炯达能源2019年度业绩承诺达成后,第二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分别解锁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677,271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43,499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05月06日。
4、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于2020年04月28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5、2020年4月30日、2020年5月18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与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吉信泰富、智业恒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020,348股(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占公司总股本的9.53%,以8.122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高新产投公司。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0年6月19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6、2020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聘请国盛证券为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广发证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盛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7、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圣比和提供的5,240万元财务资助予以展期,展期至2021年06月27日,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报告期内,双方已就债务事项签署了《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8、2020年2月12日、2020年2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2020年9月,公司与刘郁女士签署了《借款合同》,刘郁女士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9、2020年11月0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杜建军先生、张正华先生、李光耀先生、宫兆辉先生、杨文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帅维女士、马永红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冯湘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0、报告期内,公司与纽伯格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斯齐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新设立控股子公司“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51%股权,并于2020年7月15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11、报告期内,公司原参股公司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至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40%变更为51%,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子公司惠州超频三拟对超频三(国际)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收购惠州格仕乐散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智慧科技拟以自有资金1,127万元收购罗佑飞、熊红波合计持有的桃江飞尔100%股权,子公司惠州超频三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万元收购深圳市格仕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惠州格仕乐20%股权。
报告期内,惠州格仕乐、桃江飞尔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研究公司与关联方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其中研究公司持有8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4、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与宁波超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中项目公司持有其52%股权,并于2020年3月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5、报告期内,项目公司与深圳市威仁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新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中项目公司持有其52%股权,并于2020年8月26日完成了工商登记
手续。
6、报告期内,子公司炯达能源认缴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
7、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研究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其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于2021年3月1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同时,常德沅澧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增资入股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变更为研究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2,094,382 | 63.92% | 46,971,856 | -49,218,270 | -2,246,414 | 149,847,968 | 41.98%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52,094,382 | 63.92% | 46,971,856 | -49,218,270 | -2,246,414 | 149,847,968 | 41.9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2,962,727 | 13.85% | 623,636 | -31,715,454 | -31,091,818 | 1,870,909 | 0.5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9,131,655 | 50.07% | 46,348,220 | -17,502,816 | 28,845,404 | 147,977,059 | 41.46%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846,026 | 36.08% | 71,998,348 | 49,218,270 | 121,216,618 | 207,062,644 | 58.0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5,846,026 | 36.08% | 71,998,348 | 49,218,270 | 121,216,618 | 207,062,644 | 58.0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237,940,408 | 100.00% | 118,970,204 | 0 | 118,970,204 | 356,910,61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按25%计算其本
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离任后的董监高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2、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1)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分别解锁股东刘郁、张魁、智业恒、吉信泰富、张正华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份数量合计130,08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67%;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45,966,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32%,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6日。
(2)公司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份上市流通:
炯达能源2019年度业绩承诺达成后,第二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分别解锁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677,271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43,499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6日。
3、2020年5月15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79,404.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18,970,20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56,910,612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4、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万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0月16日。
5、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同意对10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304.56万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16日。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1)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分别解锁股东刘郁、张魁、智业恒、吉信泰富、张正华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份数量合计130,08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67%;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45,966,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32%,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6日。
(2)公司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份上市流通:
炯达能源2019年度业绩承诺达成后,第二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分别解锁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677,271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43,499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6日。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0月16日。
4、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次限售股份可上
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16日。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1)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分别解锁股东刘郁、张魁、智业恒、吉信泰富、张正华持有的首发前限售股份数量合计130,08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4.67%;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45,966,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32%,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6日。
(2)公司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股份上市流通:
炯达能源2019年度业绩承诺达成后,第二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分别解锁黄海燕、陈书洁、赢海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合计为4,677,271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543,499股,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6日。
(3)上述股份变动于2020年5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
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总股本由237,940,408股增至356,910,612股,持有人新增股份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3、2020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万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0月16日。上述股份变动于2020年10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对10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数量为
304.56万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2月16日。上述股份变动于2020年12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
5、以上其他的变动情况均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上升33.33%;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上升3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郁 | 54,270,000 | 29,995,182 | 13,567,500 | 70,697,682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 |
张魁 | 34,830,000 | 13,061,250 | 8,707,500 | 39,183,75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 |
黄海燕 | 7,834,432 | 6,337,682 | 0 | 14,172,114 | 1、高管锁定股;2、首发后限售股。 | 1、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12个月届满后锁定如下:如炯达能源分别实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可分别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30%、 |
40%。 | ||||||
张正华 | 10,206,000 | 3,827,250 | 2,551,500 | 11,481,75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李光耀 | 4,004,100 | 2,002,050 | 0 | 6,006,15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戴永祥 | 2,712,431 | 1,356,215 | 0 | 4,068,646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 |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82,727 | 623,636 | 935,454 | 1,870,909 | 首发后限售股 |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12个月届满后锁定如下:如炯达能源分别实现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且自股份上市满12个月后,可分别转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30%、30%、40%。 |
陈书洁 | 1,418,773 | 405,364 | 608,045 | 1,216,092 | 首发后限售股 | 同赢海投资“拟解除限售日期”一致 |
刘卫红 | 337,500 | 168,750 | 0 | 506,25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
王军 | 222,750 | 111,375 | 0 | 334,125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 |
雷金华 | 135,000 | 67,500 | 0 | 202,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解锁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在任期届满六个月后全部解锁。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6,200,000 | 0 | 16,200,00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不适用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4,580,000 | 0 | 14,580,00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不适用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回购注销7人) | 72,000 | 36,000 | 0 | 108,00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原激励对象刘伟等7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2021年2月5日完成回购注销事宜。 |
其他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非董监高) | 1,548,000 | 774,000 | 2,322,000 |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不适用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 540,000 | 270,000 | 810,000 | 0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不适用 |
合计 | 151,093,713 | 59,036,254 | 60,281,999 | 149,847,968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由237,940,408股变为356,910,612股,变动原因为:2020年4月22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79,404.0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940,408股增至356,910,612股。
2、公司控股股东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9,477,0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6.2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报告期末,公司的总资产为14.42亿元,较2019年年末增长了11.3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49亿元,较2019年年末增长了4.88%。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9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8,24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郁 | 境内自然人 | 19.81% | 70,697,682 | 16,427,682 | 70,697,682 | 0 | 质押 | 27,655,000 |
张魁 | 境内自然人 | 11.87% | 42,376,838 | 7,546,838 | 39,183,750 | 3,193,088 |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53% | 34,020,348 | 34,020,348 | 0 | 34,020,348 | 质押 | 14,900,000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0% | 16,402,500 | 1,822,500 | 0 | 16,402,500 | ||
黄海燕 | 境内自然人 | 3.97% | 14,172,114 | 3,726,205 | 14,172,114 | 0 | ||
黄晓娴 | 境内自然人 | 3.95% | 14,109,773 | 316,791 | 0 | 14,109,773 | ||
张正华 | 境内自然人 | 3.22% | 11,481,750 | 1,275,750 | 11,481,750 | 0 |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1% | 10,036,382 | -6,163,618 | 0 | 10,036,382 | ||
李光耀 | 境内自然人 | 1.68% | 6,006,150 | 667,350 | 6,006,150 | 0 | ||
戴永祥 | 境内自然人 | 1.14% | 4,068,646 | 452,071 | 4,068,646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杜建军、刘郁、张魁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杜建军、刘郁为夫妻关系。杜建军为吉信泰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吉信泰富为杜建军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与刘郁、张魁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477,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34,020,34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20,348 |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6,40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02,500 | |||||
黄晓娴 | 14,109,7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09,773 |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36,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36,382 | |||||
张魁 | 3,193,0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3,088 | |||||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6,3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6,362 |
覃荣林 | 1,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0,000 |
陈书洁 | 912,066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066 |
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幻方星月石11号私募基金 | 75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4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1,666 | 人民币普通股 | 641,666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2、黄海燕为公司原副总经理,与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杜建军 | 中国 | 否 |
刘郁 | 中国 | 否 |
张魁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截至报告期末,杜建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郁女士在公司总经办任职,张魁先生暂未在公司任职。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杜建军 | 本人 | 中国 | 否 |
刘郁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魁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截至报告期末,杜建军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郁女士在公司总经办任职,张魁先生暂未在公司任职。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杜建军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张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10,206,000 | 0 | 3,827,250 | 5,103,000 | 11,481,750 |
李光耀 | 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5,338,800 | 0 | 2,002,050 | 2,669,400 | 6,006,150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杨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帅维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31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马永红 | 监事 | 现任 | 男 | 50 | 2018年04月18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0年11月06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5 | 2014年12月19日 | 2023年11月05日 | 450,000 | 0 | 168,750 | 225,000 | 506,250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0 | 2017年12月15日 | 2023年11月05日 | 297,000 | 0 | 111,375 | 148,500 | 334,125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3 | 2018年10月22日 | 2023年11月05日 | 0 | 0 | 0 | 0 | 0 |
刘郁 | 原董事 | 离任 | 女 | 51 | 2019年11月15日 | 2020年11月06日 | 54,270,000 | 0 | 10,707,318 | 27,135,000 | 70,697,682 |
叶伟欣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5 | 2014年12月19日 | 2020年1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戴永祥 | 原董事 | 离任 | 男 | 56 | 2018年06月22日 | 2020年11月06日 | 3,616,575 | 0 | 1,356,216 | 1,808,287 | 4,068,646 |
窦林平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2 | 2014年12月19日 | 2020年1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吴小员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53 | 2017年12月15日 | 2020年1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周志平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男 | 52 | 2014年12月19日 | 2020年11月06日 | 0 | 0 | 0 | 0 | 0 |
雷金华 |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离任 | 男 | 42 | 2014年12月19日 | 2020年11月06日 | 180,000 | 0 | 67,500 | 90,000 | 202,500 |
黄海燕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女 | 53 | 2017年12月15日 | 2020年11月06日 | 10,445,909 | 0 | 1,296,750 | 5,022,955 | 14,172,114 |
合计 | -- | -- | -- | -- | -- | -- | 84,804,284 | 0 | 19,537,209 | 42,202,142 | 107,469,217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0年11月06日 |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杨文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0年11月06日 |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 | 任免 | 2020年11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为公司副总经理,同 |
务总监 | 06日 | 时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 ||
李光耀 | 董事 | 任免 | 2020年11月06日 |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
李光耀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0年10月21日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主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董事 |
刘郁 | 原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叶伟欣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戴永祥 | 原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窦林平 | 原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吴小员 | 原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周志平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雷金华 |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黄海燕 | 原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11月06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5-9名董事组成。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5名,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董事姓名 | 职位 | 任职状态 |
1 | 杜建军 | 董事长 | 现任 |
2 | 张正华 | 董事 | 现任 |
3 | 李光耀 | 董事 | 现任 |
4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现任 |
5 | 杨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杜建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工业设计师、照明器材工程师、广东省2012年度十大工业设计师、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曾任职于广东南和联合企业公司、深圳市孚龙电子有限公司,曾自主创业自营设计公司;现任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历任本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张正华: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于深圳市视
线艺术创作有限公司;现任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3、李光耀: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于湖南省安乡县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南省对味粮油有限公司、深圳托克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5年4月至2020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4、宫兆辉: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宫兆辉先生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会计电算化教程》(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会计信息系统教程》(副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等,在辽宁省教育厅、广东省会计学会等单位有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辽宁财专会计系教师、辽东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广东速美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华智机器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5、杨文: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杨文先生曾出版了多个代表著作、发表了多篇论文,如《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研究》(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金融学》(第六版)(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多个科研立项项目。曾任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证券投资学教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副教授,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董事姓名 | 职位 | 任职状态 |
1 | 帅维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 | 马永红 | 监事 | 现任 |
3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帅维: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八级。曾任职于深圳博美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外贸业务员、采购部专员;现任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采购部专员。
2、马永红: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个体经商;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办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冯湘桥: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省体工大队、湖南省纺织机械厂、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职于本公司售后部、人力资源部;现任职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共5名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2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董事姓名 | 职位 | 任职状态 |
1 | 杜建军 | 总经理 | 现任 |
2 | 张正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5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1、杜建军先生,公司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2、张正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详见董事简历)。
3、刘卫红: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曾任职
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广州石油化工总厂、深圳市蓝希格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加拿大多伦多3-lifecompany;2010年6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2014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4、毛松: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经理、中国航油集团新源石化有限公司(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监事、董事长特助、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王军: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照明设计师,第十五届至第十七届新财富金牌董秘。曾任本公司法务部经理、监事会主席、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建军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杜建军 | 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杜建军 | 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杜建军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张正华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正华 | 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否 |
李光耀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光耀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光耀 | 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否 | |
宫兆辉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副教授 | 是 | |
宫兆辉 | 广东速美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宫兆辉 | 华智机器股份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大学 | 副教授 | 是 | |
杨文 |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艺术经济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 | 否 | |
杨文 |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杨文 | 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刘卫红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否 | |
王军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王军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王军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 | 否 | |
毛松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是 | |
毛松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毛松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益阳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常德超频三计算机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毛松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帅维 | 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不含外部董事、下同)、监事(不含外部监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公司支付,董事、监事不另外支付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已全额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杜建军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72 | 否 |
张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35.9 | 否 |
李光耀 | 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28.94 | 否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8 | 否 |
杨文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1.4 | 否 |
帅维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1 | 现任 | 11.4 | 否 |
马永红 | 监事 | 男 | 50 | 现任 | 18.42 | 否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现任 | 7.65 | 否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现任 | 48 | 否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现任 | 47.68 | 否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43 | 现任 | 61.31 | 否 |
刘郁 | 原董事 | 女 | 51 | 离任 | 6 | 否 |
叶伟欣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5 | 离任 | 30.55 | 否 |
戴永祥 | 原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5.35 | 否 |
窦林平 | 原独立董事 | 男 | 62 | 离任 | 6.68 | 否 |
吴小员 | 原独立董事 | 女 | 53 | 离任 | 6.68 | 否 |
周志平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2 | 离任 | 22.97 | 否 |
雷金华 | 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42 | 离任 | 43.9 | 否 |
黄海燕 | 原副总经理 | 女 | 53 | 离任 | 92.07 | 否 |
合计 | -- | -- | -- | -- | 554.9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12.28 | 180,000 | 270,000 | 0 | 0 | 0 |
王军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12.28 | 158,400 | 237,600 | 0 | 0 | 0 |
雷金华 | 原副总经理、财 | 0 | 0 | 0 | 12.28 | 72,000 | 108,000 | 0 | 0 | 0 |
务总监 | ||||||||||
戴永祥 | 原董事 | 0 | 0 | 0 | 12.28 | 72,000 | 108,000 | 0 | 0 | 0 |
合计 | -- | 0 | 0 | -- | -- | 482,400 | 723,600 | 0 | -- | 0 |
备注(如有) |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此方案已于2020年5月15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授予价格、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此次调整后,刘卫红先生、王军先生、雷金华先生、戴永祥先生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增加90,000股、79,200股、36,000股、36,000股。 |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1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79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9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43 |
销售人员 | 152 |
技术人员 | 118 |
财务人员 | 34 |
行政人员 | 51 |
管理人员 | 101 |
合计 | 79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4 |
研究生 | 15 |
本科 | 150 |
大专 | 199 |
高中及以下 | 431 |
合计 | 799 |
2、薪酬政策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鼓励艰苦奋斗和持续创新的经营理念,以鼓励全体员工勤奋工作、爱岗敬业、为公司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为目的,实行以岗位、能力、绩效等为依据的薪酬制度。
(1)以岗位和能力确定基础薪酬,通过任职资格体系建设,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通过绩效薪酬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同时分享经营成果。
(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合同的签定、变更、终止、社保和公积金各项流程。提供高水平的福利待遇,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特别是技术人才。
3、培训计划
公司各部门经过需求调查、往年的培训结果反馈,结合自身的情况编制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对涉及多部门、子公司的专业和素质类培训,将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统一的方案设计和实施。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每年根据需求制定对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等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内训、拓展等多种形式,培训内容包括入职培训、技能培训、素质培训等。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不适用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10,415,314.06 |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经营并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7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均由董事长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委员会工作细则。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6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主持。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24% | 2020年01月06日 | 2020年0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06% | 2020年02月28日 | 2020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06% | 2020年03月24日 | 2020年03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4.07% | 2020年04月09日 | 2020年04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64.06% | 2020年04月22日 | 2020年04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
号:2020-056 | |||||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3.27% | 2020年07月20日 | 2020年07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87% | 2020年11月06日 | 2020年11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51 |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9.60% | 2020年12月07日 | 2020年12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名称:《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6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宫兆辉 | 17 | 6 | 11 | 0 | 0 | 否 | 6 |
杨文 | 3 | 2 | 1 | 0 | 0 | 否 | 2 |
窦林平 | 14 | 2 | 12 | 0 | 0 | 否 | 3 |
吴小员 | 14 | 2 | 12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会会议等进行审核并依据实际情况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年,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与董事会同步完成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各项职责。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结合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发展的状况,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2、审计委员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严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主动了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动态,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进行核查。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按照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提名委员会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报告期内,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进行了提名、审议了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制度,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与激励。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②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内部控制监督无效。重要缺陷:①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②未 | 重大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②重大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④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严重流失;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缺陷:①公司经营活 |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动监管不全面,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②经营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较大经济损失;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以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较大缺陷未得到整改。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1%≤错报或错报金额≥500万元;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或300万元≤错报金额<5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或错报金额<300万元。 | 重大缺陷:错报金额≥200万元;重要缺陷:100万元≤错报金额<200万元;一般缺陷:错报金额<100万元。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中审众环认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8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1)110010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蔡永光、刘艳林 |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频三”或“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2020年度,超频三实现营业收入60,933.90万元,且各经营产品及服务存在差异化,其收入确认时点及方式口径不一,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及时点详见附注(四)26所述。而收入是超频三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为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2、抽查重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
(二)商誉减值
4、对本年记录的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确认单(验收单),并实施期后回款检查,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函证2020年度销售额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并抽取部分重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6、对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检查相应的合同约定的收益分享期、验收记录、双方盖章确认的收益分享表,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以及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并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等情况,以确认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19所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商誉为人民币10,930.6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超频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其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的情况,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我们了解并评价超频三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2、我们评估了管理层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所引入的重要参数和假设,包括我们对行业过去经营情况的了解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和判断,并将历史财务数据、行业发展趋势与管理层做出的盈利预测数据进行了分析比较,检查相关假设和方法的合理性;3、与管理层聘请的评估机构讨论资产组的认定,及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方法;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4、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商誉所属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表,比较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异,确认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情况;5、评价有关商誉的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四、其他信息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蔡永光中国注册会计师:刘艳林中国·武汉2021年04月27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798,825.31 | 142,538,166.9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626,987.58 | 3,651,363.42 |
应收账款 | 335,016,405.27 | 251,049,817.20 |
应收款项融资 | 925,791.00 | |
预付款项 | 20,083,844.01 | 33,478,224.8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6,964,904.37 | 21,349,079.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3,933,192.41 | 97,721,842.78 |
合同资产 | 12,902,341.4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81,371.26 | 7,481,922.07 |
流动资产合计 | 642,533,662.62 | 557,270,416.5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6,337,425.97 | 16,148,858.69 |
长期股权投资 | 99,969,041.86 | 102,554,951.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63,440.53 | 2,4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51,754.53 | 10,726,337.94 |
固定资产 | 318,828,332.80 | 328,849,150.99 |
在建工程 | 48,380,660.35 | 35,091,018.6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0,183,428.73 | 28,699,879.38 |
开发支出 | 2,212,032.34 | |
商誉 | 109,306,902.24 | 109,306,902.24 |
长期待摊费用 | 25,800,834.73 | 28,015,692.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655,110.50 | 23,426,157.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108,933.92 | 997,272.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9,897,898.50 | 738,616,221.77 |
资产总计 | 1,442,431,561.12 | 1,295,886,638.2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5,900,000.00 | 315,08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668,872.50 | 13,425,617.81 |
应付账款 | 173,904,386.45 | 92,005,309.47 |
预收款项 | 13,887,986.05 | |
合同负债 | 10,860,458.9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18,886.16 | 11,801,321.83 |
应交税费 | 20,830,049.17 | 20,242,304.03 |
其他应付款 | 65,109,916.25 | 38,788,593.07 |
其中:应付利息 | 20,252.7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551,363.91 | 56,599,240.19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48,200.53 | 151,442.65 |
流动负债合计 | 693,092,133.89 | 561,981,815.1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2,400,000.00 | 58,96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0,422,613.9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048,638.14 | 10,711,949.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1,401.07 | 743,224.7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030,039.21 | 90,837,787.94 |
负债合计 | 753,122,173.10 | 652,819,603.0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6,910,612.00 | 237,940,4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9,410,596.63 | 254,780,030.06 |
减:库存股 | 481,572.00 | 19,599,798.30 |
其他综合收益 | -4,503,030.95 | 721,433.15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13,104,961.85 | 13,104,961.8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4,195,455.80 | 131,525,872.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8,637,023.33 | 618,472,907.49 |
少数股东权益 | 40,672,364.69 | 24,594,127.7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9,309,388.02 | 643,067,035.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42,431,561.12 | 1,295,886,638.28 |
法定代表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394,300.02 | 89,138,817.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5,657.00 | 3,380,333.76 |
应收账款 | 128,371,891.26 | 114,442,432.88 |
应收款项融资 | 714,601.00 | |
预付款项 | 189,921,653.10 | 33,341,912.36 |
其他应收款 | 180,529,963.12 | 290,522,079.7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7,104,505.48 | 30,007,585.83 |
合同资产 | 2,410.8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85,531.27 | 4,845,858.01 |
流动资产合计 | 562,730,513.05 | 565,679,019.7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6,337,425.97 | 16,148,858.69 |
长期股权投资 | 504,781,073.61 | 492,161,969.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63,440.53 | 2,4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095,327.24 | 49,739,138.99 |
在建工程 | 36,165,191.69 | 31,622,657.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457,851.77 | 6,380,533.0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554,345.21 | 16,330,908.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376,077.43 | 7,839,440.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96,553.36 | 439,972.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6,027,286.81 | 675,463,478.81 |
资产总计 | 1,288,757,799.86 | 1,241,142,498.5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3,900,000.00 | 271,28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0,468,966.86 | 15,854,983.97 |
预收款项 | 8,416,972.16 | |
合同负债 | 9,103,509.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70,750.33 | 4,233,853.29 |
应交税费 | 3,790,346.18 | 188,577.73 |
其他应付款 | 156,849,749.47 | 141,079,401.1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482,613.90 | 35,261,740.19 |
其他流动负债 | 818,765.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3,784,702.21 | 476,315,528.52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49,400,000.00 | 58,96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922,613.9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422,620.04 | 10,519,979.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3,025.82 | 333,553.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185,645.86 | 76,736,147.13 |
负债合计 | 588,970,348.07 | 553,051,675.6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56,910,612.00 | 237,940,4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4,002,584.65 | 379,605,723.79 |
减:库存股 | 481,572.00 | 19,599,798.30 |
其他综合收益 | -836,559.4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104,961.85 | 13,104,961.85 |
未分配利润 | 67,087,424.76 | 77,039,527.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9,787,451.79 | 688,090,822.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88,757,799.86 | 1,241,142,498.5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09,339,026.14 | 535,534,119.30 |
其中:营业收入 | 609,339,026.14 | 535,534,119.3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03,356,215.20 | 503,409,479.99 |
其中:营业成本 | 412,081,765.85 | 324,413,094.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572,280.29 | 3,416,167.20 |
销售费用 | 42,917,300.04 | 37,333,812.34 |
管理费用 | 77,177,210.87 | 85,571,511.90 |
研发费用 | 39,393,012.26 | 30,133,042.54 |
财务费用 | 27,214,645.89 | 22,541,851.03 |
其中:利息费用 | 22,675,593.15 | 23,349,640.63 |
利息收入 | 720,085.81 | 1,739,933.28 |
加:其他收益 | 20,015,310.35 | 5,528,242.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6,367.95 | -10,409,711.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93,725.35 | -10,409,711.6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287,293.28 | -8,293,686.3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37,268.20 | -165,690.7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997,465.58 | -112,597.09 |
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712,462.18 | 18,671,195.61 |
加:营业外收入 | 731,636.83 | 1,264,419.89 |
减:营业外支出 | 1,358,518.64 | 698,418.5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85,580.37 | 19,237,196.97 |
减:所得税费用 | -1,963,145.63 | 911,882.5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48,726.00 | 18,325,314.4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048,726.00 | 18,325,314.4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41,709.21 | 11,631,848.58 |
2.少数股东损益 | 607,016.79 | 6,693,465.8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224,464.10 | 838,076.4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224,464.10 | 838,076.4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6,559.4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36,559.4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387,904.63 | 838,076.4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387,904.63 | 838,076.4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824,261.90 | 19,163,390.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17,245.11 | 12,469,925.0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7,016.79 | 6,693,465.8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杜建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松会计机构负责人:毛松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303,048,919.09 | 285,438,682.69 |
减:营业成本 | 227,924,101.24 | 198,683,537.90 |
税金及附加 | 1,203,217.46 | 1,126,472.53 |
销售费用 | 23,620,213.65 | 28,064,964.15 |
管理费用 | 28,534,465.93 | 31,396,760.94 |
研发费用 | 24,618,189.01 | 21,632,128.17 |
财务费用 | 19,685,653.93 | 20,068,080.93 |
其中:利息费用 | 18,675,869.04 | 21,532,374.27 |
利息收入 | 395,686.31 | 1,117,448.52 |
加:其他收益 | 10,430,637.51 | 4,341,511.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38,936.89 | -10,917,595.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1,638,936.89 | -10,917,595.50 |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57,194.38 | -4,876,204.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4,764.6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169,306.80 | -26,985,550.53 |
加:营业外收入 | 377,582.84 | 509,087.70 |
减:营业外支出 | 526,865.12 | 348,854.0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318,589.08 | -26,825,316.90 |
减:所得税费用 | -7,745,210.07 | -3,283,150.1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73,379.01 | -23,542,166.7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573,379.01 | -23,542,166.7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36,559.4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6,559.4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36,559.4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409,938.48 | -23,542,166.7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3,177,099.67 | 518,840,768.5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
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398,806.49 | 7,538,149.1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98,117.22 | 46,955,945.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4,574,023.38 | 573,334,862.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6,728,419.50 | 369,559,214.7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4,240,241.51 | 88,621,746.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903,154.17 | 22,235,138.8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739,115.57 | 67,173,718.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9,610,930.75 | 547,589,818.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3,092.63 | 25,745,044.4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1,719.64 | 1,045,483.3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719.64 | 1,045,483.3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71,857,380.66 | 74,211,788.05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695,263.19 | 12,500,130.7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4,552,643.85 | 98,711,918.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290,924.21 | -97,666,435.3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22,648.00 | 4,51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522,648.00 | 4,51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3,000,000.00 | 471,564,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2,522,648.00 | 476,074,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6,165,312.50 | 476,183,641.7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232,970.90 | 28,091,217.7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11,518.4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398,283.40 | 557,186,377.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124,364.60 | -81,112,177.9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99,002.41 | 986,923.2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97,530.61 | -152,046,645.7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258,857.42 | 231,305,503.1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056,388.03 | 79,258,857.4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9,378,622.32 | 302,117,802.2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789,250.26 | 7,227,829.7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63,619.50 | 140,342,200.9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3,231,492.08 | 449,687,832.9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6,636,611.51 | 259,318,513.5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841,238.28 | 34,410,263.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52,227.02 | 8,112,442.2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09,338.55 | 67,041,924.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7,339,415.36 | 368,883,143.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92,076.72 | 80,804,689.1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9,103.27 | 364,295.9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103.27 | 364,295.9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275,365.26 | 25,015,233.9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505,761.3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750,000.00 | 12,75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025,365.26 | 68,270,995.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986,261.99 | -67,906,699.2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5,000,000.00 | 370,064,2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000,000.00 | 370,064,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7,120,000.00 | 421,133,641.7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619,275.31 | 25,446,695.14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911,518.4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739,275.31 | 499,491,855.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260,724.69 | -129,427,655.3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35,283.69 | 328,151.1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8,744.27 | -116,201,514.2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754,817.19 | 153,956,331.4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286,072.92 | 37,754,817.1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940,408.00 | 254,780,030.06 | 19,599,798.30 | 721,433.15 | 13,104,961.85 | 131,525,872.73 | 618,472,907.49 | 24,594,127.75 | 643,067,035.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93,402.32 | -393,402.32 | -393,402.32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940,408.00 | 254,780,030.06 | 19,599,798.30 | 721,433.15 | 13,104,961.85 | 131,132,470.41 | 618,079,505.17 | 24,594,127.75 | 642,673,632.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970,204.00 | -115,369,433.43 | -19,118,226.30 | -5,224,464.10 | 13,062,985.39 | 30,557,518.16 | 16,078,236.94 | 46,635,755.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24,464.10 | 15,441,709.21 | 10,217,245.11 | 607,016.79 | 10,824,261.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475,048.25 | -19,118,226.30 | 23,593,274.55 | 15,471,220.15 | 39,064,494.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263,767.50 | -19,118,226.30 | 15,359,102.57 | 15,359,102.5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88,719.25 | 23,593,274.55 | 112,117.58 | 23,705,392.1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78,723.82 | -2,378,723.82 | -2,378,723.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78,723.82 | -2,378,723.82 | -2,378,723.8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8,970,204.00 | -118,970,20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18,970,204.00 | -118,970,20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74,277.68 | -874,277.68 | -874,277.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6,910,6 | 139,410,596. | 481,572.00 | -4,503,030.9 | 13,104,961.8 | 144,195,455. | 648,637,023. | 40,672,364.6 | 689,309,388. |
12.00 | 63 | 5 | 5 | 80 | 33 | 9 | 0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980,908.00 | 242,942,212.38 | 36,022,051.50 | -116,643.28 | 13,104,961.85 | 119,567,813.69 | 577,457,201.14 | 12,371,054.43 | 589,828,255.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895,924.08 | 3,895,924.08 | 153,358.14 | 4,049,282.2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980,908.00 | 242,942,212.38 | 36,022,051.50 | -116,643.28 | 13,104,961.85 | 123,463,737.77 | 581,353,125.22 | 12,524,412.57 | 593,877,537.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500.00 | 0.00 | 0.00 | 0.00 | 11,837,817.68 | -16,422,253.20 | 838,076.43 | 0.00 | 8,062,134.96 | 37,119,782.27 | 12,069,715.18 | 49,189,497.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8,076.43 | 11,631,848.58 | 12,469,925.01 | 6,693,465.88 | 19,163,390.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40,50 | 0.00 | 0.00 | 0.00 | 12,252,5 | -16,422, | 0.00 | 0.00 | 0.00 | 28,634,2 | 5,386,105. | 34,020,372 |
资本 | 0.00 | 14.58 | 253.20 | 67.78 | 21 | .9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500.00 | 0.00 | 0.00 | 0.00 | -230,809.50 | -16,422,253.20 | 0.00 | 0.00 | 0.00 | 16,150,943.70 | 5,097,893.44 | 21,248,837.1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12,483,324.08 | 0.00 | 0.00 | 0.00 | 0.00 | 12,483,324.08 | 288,211.77 | 12,771,535.8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569,713.62 | -3,569,713.62 | 0.00 | -3,569,713.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0.00 | 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69,713.62 | -3,569,713.62 | -3,569,713.6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14,696.90 | -414,696.90 | -9,855.91 | -424,552.8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7,940,408.00 | 0.00 | 0.00 | 0.00 | 254,780,030.06 | 19,599,798.30 | 721,433.15 | 13,104,961.85 | 131,525,872.73 | 618,472,907.49 | 24,594,127.75 | 643,067,035.2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940,408.00 | 379,605,723.79 | 19,599,798.30 | 13,104,961.85 | 77,039,527.59 | 688,090,822.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940,408.00 | 379,605,723.79 | 19,599,798.30 | 13,104,961.85 | 77,039,527.59 | 688,090,822.9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970,204.00 | -115,603,139.14 | -19,118,226.30 | -836,559.47 | -9,952,102.83 | 11,696,628.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6,559.47 | -7,573,379.01 | -8,409,938.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67,064.86 | -19,118,226.30 | 22,485,291.1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5,327,927.50 | -19,118,226.30 | 19,118,226.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1,960,862.64 | 3,367,064.8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378,723.82 | -2,378,723.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78,723.82 | -2,378,723.8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18,970,204.00 | -118,970,20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118,970,204.00 | -118,970,20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6,910,612.00 | 264,002,584.65 | 481,572.00 | -836,559.47 | 13,104,961.85 | 67,087,424.76 | 699,787,451.7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7,980,908.00 | 367,083,073.19 | 36,022,051.50 | 13,104,961.85 | 89,515,836.91 | 671,662,728.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635,571.04 | 14,635,571.0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7,980,908.00 | 367,083,073.19 | 36,022,051.50 | 13,104,961.85 | 104,151,407.95 | 686,298,299.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40,500.0 | 0.00 | 0.00 | 0.00 | 12,522,650. | -16,422,253. | 0.00 | 0.00 | -27,111,880.36 | 1,792,523.44 |
少以“-”号填列) | 0 | 60 | 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542,166.74 | -23,542,166.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500.00 | 0.00 | 0.00 | 0.00 | 12,522,650.60 | -16,422,253.20 | 0.00 | 0.00 | 0.00 | 28,904,403.8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500.00 | -230,809.50 | -16,422,253.20 | 16,150,943.7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2,753,460.10 | 12,753,460.10 | ||||||||||
4.其他 | 0.00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569,713.62 | -3,569,713.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0.00 | 0.00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69,713.62 | -3,569,713.62 | ||||||||||
3.其他 | 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7,940,408.00 | 0.00 | 0.00 | 0.00 | 379,605,723.79 | 19,599,798.30 | 0.00 | 13,104,961.85 | 77,039,527.59 | 688,090,822.9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刘郁、李光耀、张魁、张正华和黄晓娴于2005年4月27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注册号为440301217461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4117464B。
2020年3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04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8,970,204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为人民币356,910,612.00元,股本为人民币356,910,612.0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910,612.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56,910,612.00元,实收资本(股东)情况详见附注七.36。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3602。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为LED照明灯具、LED照明散热组件、消费电子散热配件、节能服务及产品等。
3、母公司以及本公司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为自然人控股,无控股母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刘郁、杜建军夫妇及张魁。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报出。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4家
序号 |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
1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3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5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7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10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11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2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13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4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16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17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19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20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1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2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3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4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下列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人民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
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12、应收账款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本组合以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
13、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
组合2 | 应收备用金 |
组合3 | 应收非关联公司的往来款 |
组合4 | 应收代理业务货款 |
组合5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
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照附注五、12、应收账款相关政策。
17、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公司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20、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21、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
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7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合同能源管理资产 | 年限平均法 | 4-10 | 0% | 10%-25%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1“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30、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3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
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4、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7、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如果租赁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延期支付租金的,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②如果租赁为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等后续计量。本公司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如果租赁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②如果租赁为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长期应收款,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延期收取租金的,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2019年1月1日)之前或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A、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0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应收账款 | 251,049,817.20 | 114,442,432.88 | 237,224,252.84 | 113,323,555.15 |
合同资产 | 8,818,130.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426,157.75 | 7,839,440.18 | 23,495,581.69 | 7,839,440.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97,272.42 | 439,972.42 | 5,541,880.46 | 1,558,850.15 |
预收账款 | 13,887,986.05 | 8,416,972.16 | ||
合同负债 | 12,618,633.22 | 7,765,323.3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1,442.65 | 1,420,795.48 | 651,648.84 | |
未分配利润 | 131,525,872.73 | 77,039,527.59 | 131,132,470.41 | 77,039,527.59 |
B、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12月31日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应收账款 | 335,016,405.27 | 128,371,891.26 | 362,776,638.10 | 130,017,875.42 |
合同资产 | 12,902,341.41 | 2,410.8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655,110.50 | 14,376,077.43 | 32,627,084.24 | 14,376,077.4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108,933.92 | 3,296,553.36 | 7,437,884.21 | 1,652,980.00 |
预收账款 | 12,643,901.20 | 9,922,275.47 | ||
合同负债 | 10,860,458.92 | 9,103,50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748,200.53 | 818,765.85 | 8,964,758.25 | |
未分配利润 | 144,195,455.80 | 67,087,424.76 | 144,354,271.25 | 67,087,424.76 |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 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 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287,293.28 | -4,457,194.38 | -11,552,486.04 | -4,620,523.29 |
资产减值损失 | -1,937,268.20 | -244,764.69 | -485,233.73 | -81,435.78 |
营业成本 | 412,081,765.85 | 227,924,101.24 | 404,537,777.87 | 224,171,242.61 |
销售费用 | 42,917,300.04 | 23,620,213.65 | 50,461,288.02 | 27,373,072.28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2,538,166.97 | 142,538,166.9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51,363.42 | 3,651,363.42 | |
应收账款 | 251,049,817.20 | 237,224,252.84 | -13,825,564.3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3,478,224.88 | 33,478,224.8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1,349,079.19 | 21,349,079.1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97,721,842.78 | 97,721,842.78 | |
合同资产 | 8,818,130.06 | 8,818,130.0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81,922.07 | 7,481,922.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57,270,416.51 | 552,262,982.21 | -5,007,434.30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148,858.69 | 16,148,858.69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2,554,951.36 | 102,554,951.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00,000.00 | 2,4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726,337.94 | 10,726,337.94 | |
固定资产 | 328,849,150.99 | 328,849,150.99 | |
在建工程 | 35,091,018.63 | 35,091,018.6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699,879.38 | 28,699,879.3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09,306,902.24 | 109,306,902.24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015,692.37 | 28,015,692.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426,157.75 | 23,495,581.69 | 69,423.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97,272.42 | 5,541,880.46 | 4,544,608.0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38,616,221.77 | 743,230,253.75 | 4,614,031.98 |
资产总计 | 1,295,886,638.28 | 1,295,493,235.96 | -393,402.3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5,080,000.00 | 315,08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425,617.81 | 13,425,617.81 | |
应付账款 | 92,005,309.47 | 92,005,309.47 | |
预收款项 | 13,887,986.05 | -13,887,986.05 | |
合同负债 | 12,618,633.22 | 12,618,633.2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801,321.83 | 11,801,321.83 | |
应交税费 | 20,242,304.03 | 20,242,304.03 | |
其他应付款 | 38,788,593.07 | 38,788,593.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20,252.75 | 20,252.7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599,240.19 | 56,599,240.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1,442.65 | 1,420,795.48 | 1,269,352.83 |
流动负债合计 | 561,981,815.10 | 561,981,815.1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8,960,000.00 | 58,9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0,422,613.90 | 20,422,613.9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711,949.30 | 10,711,949.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43,224.74 | 743,224.7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837,787.94 | 90,837,787.94 | |
负债合计 | 652,819,603.04 | 652,819,603.0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7,940,408.00 | 237,940,4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54,780,030.06 | 254,780,030.06 | |
减:库存股 | 19,599,798.30 | 19,599,798.30 | |
其他综合收益 | 721,433.15 | 721,433.1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104,961.85 | 13,104,961.85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31,525,872.73 | 131,132,470.41 | -393,402.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18,472,907.49 | 618,079,505.17 | -393,402.32 |
少数股东权益 | 24,594,127.75 | 24,594,127.7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3,067,035.24 | 642,673,632.92 | -393,402.3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95,886,638.28 | 1,295,493,235.96 | -393,402.32 |
调整情况说明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138,817.19 | 89,138,817.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380,333.76 | 3,380,333.76 | |
应收账款 | 114,442,432.88 | 113,323,555.15 | -1,118,877.7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3,341,912.36 | 33,341,912.36 |
其他应收款 | 290,522,079.74 | 290,522,079.7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0,007,585.83 | 30,007,585.8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45,858.01 | 4,845,858.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5,679,019.77 | 564,560,142.04 | -1,118,877.7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6,148,858.69 | 16,148,858.69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2,161,969.98 | 492,161,969.9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00,000.00 | 2,4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9,739,138.99 | 49,739,138.99 | |
在建工程 | 31,622,657.30 | 31,622,657.3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380,533.03 | 6,380,533.0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6,330,908.22 | 16,330,908.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39,440.18 | 7,839,440.1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9,972.42 | 1,558,850.15 | 1,118,877.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5,463,478.81 | 676,582,356.54 | 1,118,877.73 |
资产总计 | 1,241,142,498.58 | 1,241,142,498.5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71,280,000.00 | 271,28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854,983.97 | 15,854,983.97 | |
预收款项 | 8,416,972.16 | -8,416,972.16 | |
合同负债 | 7,765,323.32 | 7,765,323.32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33,853.29 | 4,233,853.29 | |
应交税费 | 188,577.73 | 188,577.73 | |
其他应付款 | 141,079,401.18 | 141,079,401.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261,740.19 | 35,261,740.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651,648.84 | 651,648.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6,315,528.52 | 476,315,528.5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8,960,000.00 | 58,96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6,922,613.90 | 6,922,613.9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519,979.61 | 10,519,979.6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3,553.62 | 333,553.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736,147.13 | 76,736,147.13 | |
负债合计 | 553,051,675.65 | 553,051,675.6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7,940,408.00 | 237,940,4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379,605,723.79 | 379,605,723.79 |
减:库存股 | 19,599,798.30 | 19,599,798.3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104,961.85 | 13,104,961.85 |
未分配利润 | 77,039,527.59 | 77,039,527.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88,090,822.93 | 688,090,822.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41,142,498.58 | 1,241,142,498.58 |
调整情况说明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本公司的一些应收款项不满足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条件,本公司将其重分类列报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质保金重分类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其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
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6)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7)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物联网管理平台、智慧灯杆管理系统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为人民币2,212,032.34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物联网管理平台、智慧灯杆管理系统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
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0%、6%、9%、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0%、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 7%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15%、16.5%、18%、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3%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的2% | 2% |
房产税 | 按应纳税房产余值的1.2%及应纳税租金收入的12%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按土地使用面积3.00元/㎡、4.00元/㎡计缴土地使用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8%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5%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25%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25%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16.5%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25%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5%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编号为GR201844201489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编号为GR20204420539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3】106号免征增值税)。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现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83300245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6)本公司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为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法定税率为18%。自2019年1月1日实行新税法规定对于园区内居民企业自产自销销售产生的利润到2049年免缴企业所得税,对于进口及外采的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按9%缴纳企业所得税。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第一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香港,适用16.5%税率,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白俄罗斯明斯克州,适用18%的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905,585.09 | 506,492.23 |
银行存款 | 75,150,802.94 | 78,752,365.19 |
其他货币资金 | 8,742,437.28 | 63,279,309.55 |
合计 | 91,798,825.31 | 142,538,166.9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800,118.68 | 1,991,402.28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票据保证金 | 8,692,437.28 | 11,895,309.55 |
借款保证金 | 51,384,000.00 | |
支付宝保证金 | 50,000.00 | |
合计 | 8,742,437.28 | 63,279,309.55 |
注:(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8,742,437.28元为受限的货币资金,已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扣除。
(2)存放在境外的款项7,800,118.68元为本公司的境外子公司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年末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45,107.20 | 3,380,333.76 |
商业承兑票据 | 1,081,880.38 | 271,029.66 |
合计 | 4,626,987.58 | 3,651,363.4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626,987.58 | 100.00% | 4,626,987.58 | 3,651,363.42 | 100.00% | 3,651,363.4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45,107.20 | 76.62% | 3,545,107.20 | 3,380,333.76 | 92.58% | 3,380,333.76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81,880.38 | 23.38% | 1,081,880.38 | 271,029.66 | 7.42% | 271,029.66 | ||||
合计 | 4,626,987.58 | 100.00% | 4,626,987.58 | 3,651,363.42 | 100.00% | 3,651,363.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 | 4,626,987.58 | 0.00 | 0.00% |
合计 | 4,626,987.58 | 0.0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583,851.00 | 3,020,765.98 |
合计 | 2,583,851.00 | 3,020,765.98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96,305.94 | 0.08% | 296,305.94 | 100.00% | 0.00 | 936,797.54 | 0.37% | 936,797.54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96,305.94 | 0.08% | 296,305.94 | 100.00% | 0.00 | 936,797.54 | 0.37% | 936,797.5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61,112,536.17 | 99.92% | 26,096,130.90 | 7.23% | 335,016,405.27 | 253,223,781.51 | 99.63% | 15,999,528.67 | 6.32% | 237,224,252.84 |
其中: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275,332,125.90 | 76.18% | 22,397,485.60 | 8.13% | 252,934,640.30 | 186,819,285.08 | 73.50% | 13,401,497.31 | 7.17% | 173,417,787.77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77,944,244.64 | 21.57% | 3,463,560.33 | 4.44% | 74,480,684.31 | 57,711,685.70 | 22.71% | 2,337,247.04 | 4.05% | 55,374,438.66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7,836,165.63 | 2.17% | 235,084.97 | 3.00% | 7,601,080.66 | 8,692,810.73 | 3.42% | 260,784.32 | 3.00% | 8,432,026.41 |
合计 | 361,408,842.11 | 100.00% | 26,392,436.84 | 7.30% | 335,016,405.27 | 254,160,579.05 | 100.00% | 16,936,326.21 | 6.66% | 237,224,252.8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96,305.9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 | 144,390.00 | 144,390.00 | 100.00% | 破产清算 |
公司 |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151,915.94 | 151,915.94 | 100.00% | 诉讼成功,但未还款 |
合计 | 296,305.94 | 296,305.94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397,485.6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80,114,506.73 | 5,403,435.20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57,589,215.11 | 5,758,921.51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2,588,152.13 | 517,630.42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34,416,255.07 | 10,324,876.52 | 3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462,749.83 | 231,374.92 | 50.00% |
5年以上 | 161,247.03 | 161,247.03 | 100.00% |
合计 | 275,332,125.90 | 22,397,485.6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63,560.3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8,306,397.10 | 1,366,127.94 | 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5,903,439.20 | 885,515.88 | 15.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189,080.09 | 321,051.62 | 27.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545,328.25 | 890,864.89 | 35.00% |
合计 | 77,944,244.64 | 3,463,560.33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5,084.97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7,836,165.63 | 235,084.97 | 3.00% |
合计 | 7,836,165.63 | 235,084.9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6,257,069.46 |
1至2年 | 63,492,654.31 |
2至3年 | 3,777,232.22 |
3年以上 | 37,881,886.12 |
3至4年 | 37,113,669.26 |
4至5年 | 592,749.83 |
5年以上 | 175,467.03 |
合计 | 361,408,842.1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6,936,326.21 | 10,125,769.89 | -936,797.54 | 267,138.28 | 26,392,436.84 | |
合计 | 16,936,326.21 | 10,125,769.89 | -936,797.54 | 267,138.28 | 26,392,436.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不适用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应收账款 | 936,797.5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中锐朗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21,367.3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绿色光束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货款 | 495,011.6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安徽省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25,823.2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126,406.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汕头双越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47,652.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泰科诺照明有限公司 | 货款 | 20,537.44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 | 936,797.5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5,631,309.70 | 9.86% | 1,068,939.29 |
第二名 | 32,656,166.72 | 9.04% | 9,796,398.82 |
第三名 | 28,394,609.71 | 7.86% | 2,839,460.97 |
第四名 | 23,919,103.85 | 6.62% | 1,102,971.72 |
第五名 | 19,211,850.38 | 5.32% | 613,366.82 |
合计 | 139,813,040.36 | 38.70% |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925,791.00 | |
合计 | 925,791.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925,791.00 | 925,791.00 |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925,791.00 | 925,791.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5,332,152.51 | 76.34% | 28,830,993.82 | 86.12% |
1至2年 | 2,647,971.00 | 13.18% | 4,645,772.16 | 13.87% |
2至3年 | 2,102,261.60 | 10.47% | 1,458.90 | 0.01% |
3年以上 | 1,458.90 | 0.01% | ||
合计 | 20,083,844.01 | -- | 33,478,224.88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本公司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11,290,302.37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6.22%,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5,905,969.13 | 29.41% |
第二名 | 2,000,000.00 | 9.96% |
第三名 | 1,317,892.84 | 6.56% |
第四名 | 1,176,445.60 | 5.86% |
第五名 | 889,994.80 | 4.43% |
合计 | 11,290,302.37 | 56.22%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6,964,904.37 | 21,349,079.19 |
合计 | 16,964,904.37 | 21,349,079.19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1,504,242.40 | 15,562,199.37 |
备用金借支 | 1,502,665.02 | 717,155.90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702,213.66 | 1,047,948.10 |
代理业务货款 | 2,127,008.00 | |
其他 | 2,550,895.56 | 2,235,603.00 |
合计 | 17,260,016.64 | 21,689,914.3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15,647.28 | 125,187.90 | 340,835.18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15,637.44 | 115,637.44 |
本期核销 | 167,140.00 | 167,140.00 | ||
其他变动 | 5,779.65 | 5,779.65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69,924.37 | 125,187.90 | 295,112.2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213,282.14 |
1至2年 | 7,100,966.28 |
2至3年 | 3,460,888.32 |
3年以上 | 484,879.90 |
3至4年 | 125,187.90 |
4至5年 | 4,400.00 |
5年以上 | 355,292.00 |
合计 | 17,260,016.6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40,835.18 | 115,637.44 | 167,140.00 | 5,779.65 | 295,112.27 | |
合计 | 340,835.18 | 115,637.44 | 167,140.00 | 5,779.65 | 295,112.27 |
其他变动系本年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增加。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167,14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陕西金地家宜置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创维集团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5,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往来款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吴宇铭(展涛科技大厦C座1810) | 往来款 | 32,14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王华燕 | 往来款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 | 167,14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1,512,000.00 | 1-2年 | 8.76% | 15,120.00 |
第二名 | 保证金 | 1,100,000.00 | 1-2年 | 6.37% | 11,000.00 |
第三名 | 押金 | 1,007,709.20 | 1-2年 | 5.84% | 10,077.09 |
第四名 | 保证金 | 1,000,000.00 | 1-2年 | 5.79% | 10,000.00 |
第五名 | 股权处置款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5.79% | 10,000.00 |
合计 | -- | 5,619,709.20 | -- | 32.55% | 56,197.09 |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28,108,151.80 | 28,108,151.80 | 17,985,412.22 | 17,985,412.22 | ||
在产品 | 1,964,121.41 | 1,964,121.41 | 1,383,220.27 | 1,383,220.27 | ||
库存商品 | 77,666,614.73 | 650,924.46 | 77,015,690.27 | 58,938,527.17 | 165,690.73 | 58,772,836.44 |
合同履约成本 | 11,544,387.71 | 11,544,387.71 | ||||
发出商品 | 7,988,847.58 | 7,988,847.58 | 6,626,946.18 | 6,626,946.18 | ||
半成品 | 15,393,213.11 | 15,393,213.11 | 12,953,427.67 | 12,953,427.67 | ||
委托加工物资 | 1,918,780.53 | 1,918,780.53 | ||||
合计 | 144,584,116.87 | 650,924.46 | 143,933,192.41 | 97,887,533.51 | 165,690.73 | 97,721,842.78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165,690.73 | 485,233.73 | 650,924.46 | |||
合计 | 165,690.73 | 485,233.73 | 650,924.46 |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570,894.08 | 7,113.88 | 1,563,780.20 | 7,287,614.01 | 201,825.47 | 7,085,788.54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11,689,238.37 | 350,677.16 | 11,338,561.21 | 1,785,919.09 | 53,577.57 | 1,732,341.52 |
合计 | 13,260,132.45 | 357,791.04 | 12,902,341.41 | 9,073,533.10 | 255,403.04 | 8,818,130.06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质保金 | 7,113.88 | 按账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工程项目合同资产 | 297,099.59 | 按账龄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04,213.47 | -- |
其他说明: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金 | 967,008.77 | 725,910.94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3,521,403.59 | 5,068,789.89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8,423,101.71 | 289,371.67 |
待摊费用 | 1,860,423.23 | 1,397,849.57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中介费用 | 1,509,433.96 | |
合计 | 16,281,371.26 | 7,481,922.07 |
其他说明:
10、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代偿圣比和债务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合计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代偿圣比和债务 | 52,400,000.00 | 6.80% | 52,400,000.00 | 6.80% | ||||
合计 | 52,400,000.00 | —— | —— | —— | 52,400,000.00 | —— | —— | ——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18年7月5日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49.5%股权,股权受让价格94,563,800.00元,合同同时约定,本公司受让股权时需代为清偿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所欠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240万元债务及利息,款项已于2018年7月6日向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代清偿债务尚未收回,本公司已按年利率6.8%计算利息收入。本公司认为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未计提信用损失。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29,986,423.09 | 29,986,423.09 | 17,731,720.86 | 17,731,720.86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3,648,997.12 | -3,648,997.12 | -1,582,862.17 | -1,582,862.17 | |||
合计 | 26,337,425.97 | 26,337,425.97 | 16,148,858.69 | 16,148,858.69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机电”)签订《温州市龙湾区景观照明工程总承包和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灯具订货合同,合同价款的80%部分分5年等额支付给本公司,该交易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进行折现,合同价款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与阿荣旗那吉镇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阿荣旗那吉镇城区路灯智能节能改造EMC项目》的项目合作合同,合同期间为7.5年,项目工程竣工之日起的7年内,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合计十五期)款项,该交易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PrimeRate简称LPR)进行折现,合同价款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88,307,220.21 | 1,390,936.06 | 89,698,156.27 |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2,021,327.56 | 297,431.06 | -2,318,758.62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023,665.82 | 247,219.77 | 10,270,885.59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202,737.77 | 781.06 | -2,203,518.83 | ||||||||
湖南宣林医疗 | 1,000,0 | 1,000,0 |
器械有限公司 | 00.00 | 00.00 | |||||
小计 | 102,554,951.36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936,367.95 | -4,522,277.45 | 99,969,041.86 | |
合计 | 102,554,951.36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936,367.95 | -4,522,277.45 | 99,969,041.86 |
其他说明
其他系追加投资达到控股作转出处理,已将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咨超频三智慧城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3,440.53 | 2,400,000.00 |
合计 | 1,563,440.53 | 2,4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上述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公司将长期持有而非交易的股权投资。
14、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061,981.37 | 12,061,981.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外购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12,061,981.37 | 12,061,981.3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35,643.43 | 1,335,643.4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4,583.41 | 574,583.41 | |
(1)计提或摊销 | 574,583.41 | 574,583.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1,910,226.84 | 1,910,226.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51,754.53 | 10,151,754.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26,337.94 | 10,726,337.9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均已办妥产权证书。抵押、担保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值3,348,593.37元,账面价值2,713,510.09元;所有权受限的投资性房地产详见本附注七.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8,828,332.80 | 328,849,150.99 |
合计 | 318,828,332.80 | 328,849,150.9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同能源管理资产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9,397,730.73 | 66,759,534.94 | 19,434,103.41 | 74,816,784.22 | 10,963,039.67 | 421,371,192.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3,770.22 | 13,996,409.44 | 899,343.71 | 3,477,783.25 | 1,531,294.16 | 21,558,600.78 |
(1)购置 | 4,525,005.84 | 841,667.26 | 804,158.13 | 6,170,831.2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53,770.22 | 2,935,548.18 | 57,676.45 | 3,477,783.25 | 103,439.27 | 8,228,217.37 |
(3)企业合并增加 | 6,535,855.42 | 623,696.76 | 7,159,552.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1,734.53 | 1,093,966.31 | 1,936,228.52 | 461,531.73 | 3,903,461.09 | |
(1)处置或报废 | 523,781.69 | 1,827,542.44 | 416,730.50 | 2,768,054.63 |
(2)其他 | 411,734.53 | 570,184.62 | 108,686.08 | 44,801.23 | 1,135,406.46 | |
4.期末余额 | 250,639,766.42 | 79,661,978.07 | 18,397,218.60 | 78,294,567.47 | 12,032,802.10 | 439,026,332.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363,512.62 | 25,008,040.52 | 9,677,445.01 | 29,937,686.05 | 4,535,357.78 | 92,522,041.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84,083.93 | 7,504,362.09 | 2,623,356.76 | 8,591,285.34 | 2,654,986.80 | 28,858,074.92 |
(1)计提 | 7,484,083.93 | 7,356,453.79 | 2,623,356.76 | 8,591,285.34 | 2,513,055.51 | 28,568,235.33 |
(2)合并增加 | 147,908.30 | 141,931.29 | 289,839.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9.78 | 188,211.56 | 685,262.63 | 307,013.07 | 1,182,117.04 | |
(1)处置或报废 | 156,493.02 | 653,085.71 | 291,033.01 | 1,100,611.74 | ||
(2)其他 | 1,629.78 | 31,718.54 | 32,176.92 | 15,980.06 | 81,505.30 | |
4.期末余额 | 30,845,966.77 | 32,324,191.05 | 11,615,539.14 | 38,528,971.39 | 6,883,331.51 | 120,197,999.8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9,793,799.65 | 47,337,787.02 | 6,781,679.46 | 39,765,596.08 | 5,149,470.59 | 318,828,332.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6,034,218.11 | 41,751,494.42 | 9,756,658.40 | 44,879,098.17 | 6,427,681.89 | 328,849,150.99 |
(2)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43,189,983.72 | 14,421,548.68 | 28,768,435.04 | |
合计 | 43,189,983.72 | 14,421,548.68 | 28,768,435.04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7,515,037.41 |
机器设备 | 5,153,630.20 |
合计 | 22,668,667.61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1 | 3,350,137.29 | 公司购买的房屋原为天安公司的自有房屋,但根据天安公司投资建设天安数码城项目时与政府部门的相关协议约定及《房地产证》载明,该八套房屋应“用于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提供园区配套施舍并限自用”。为配合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天安公司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的要求提供部分自有物业作为区政府的创新型产业保障性用房,由天安公司销售给经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核准的创新性企业。创新产业保障性用房的房产证由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买卖双方与产权、国土及等相关部门协调,共同推进房产证的办理事宜。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2 | 3,511,880.43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3 | 2,864,913.20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A704 | 1,927,997.16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1 | 3,255,962.85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2 | 3,121,207.78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3 | 2,832,639.13 | 同上。 |
龙岗天安数码创业园1号厂房B704 | 2,638,231.54 | 同上。 |
惠州超频三车间1 | 54,070,572.12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惠州超频三宿舍3 | 8,052,809.46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惠州超频三值班室一 | 257,561.93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惠州超频三值班室二 | 445,994.53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惠州超频三值班室三 | 75,261.59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惠州超频三值班室四 | 115,958.62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惠州超频三门卫值班室 | 589,436.26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 |
合计 | 87,110,563.89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原值155,459,308.31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26,629,809.69元;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详见附注七.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8,380,660.35 | 35,091,018.63 |
合计 | 48,380,660.35 | 35,091,018.6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EMC项目 | 10,236,136.13 | 10,236,136.13 | 113,880.49 | 113,880.49 | ||
研发基地工程 | 6,995,505.61 | 6,995,505.61 | 2,801,423.51 | 2,801,423.51 | ||
研发专家楼 | 28,683,302.75 | 28,683,302.75 | 28,683,302.75 | 28,683,302.75 | ||
装修及软件升级工程 | 1,942,394.32 | 1,942,394.32 | 1,559,518.97 | 1,559,518.97 | ||
自制设备 | 130,322.13 | 130,322.13 | 596,401.87 | 596,401.87 | ||
白俄生产基地 | 293,942.81 | 293,942.81 | 1,336,491.04 | 1,336,491.04 | ||
5G散热项目 | 99,056.60 | 99,056.60 |
合计 | 48,380,660.35 | 48,380,660.35 | 35,091,018.63 | 35,091,018.6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EMC项目 | 113,880.49 | 13,692,468.89 | 3,570,213.25 | 10,236,136.13 | 其他 | |||||||
研发基地工程 | 2,801,423.51 | 4,194,082.10 | 6,995,505.61 | 其他 | ||||||||
研发专家楼 | 28,683,302.75 | 0.00 | 28,683,302.75 | 其他 | ||||||||
装修及软件升级工程 | 1,559,518.97 | 2,174,576.61 | 1,791,701.26 | 1,942,394.32 | 其他 | |||||||
自制设备 | 596,401.87 | 1,637,247.45 | 2,103,327.19 | 130,322.13 | 其他 | |||||||
白俄生产基地 | 1,336,491.04 | 38,563.72 | 762,975.67 | 318,136.28 | 293,942.81 | 其他 | ||||||
5G散热项目 | 99,056.60 | 99,056.60 | 其他 | |||||||||
合计 | 35,091,018.63 | 21,835,995.37 | 8,228,217.37 | 318,136.28 | 48,380,660.35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在建工程27,283,302.75元,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七)
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422,260.22 | 200,000.00 | 4,747,535.75 | 31,369,795.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84,000.00 | 352,925.74 | 86,504.87 | 23,923,430.61 | ||
(1)购置 | 23,484,000.00 | 352,925.74 | 86,504.87 | 23,923,430.6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647.32 | 16,647.32 | |
(1)处置 | 16,647.32 | 16,647.32 |
4.期末余额 | 49,906,260.22 | 200,000.00 | 352,925.74 | 4,817,393.30 | 55,276,579.2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93,456.20 | 31,666.71 | 844,793.68 | 2,669,916.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53,146.76 | 24,717.03 | 26,469.45 | 234,715.66 | 2,439,048.90 | |
(1)计提 | 2,153,146.76 | 24,717.03 | 26,469.45 | 234,715.66 | 2,439,048.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814.96 | 15,814.96 | |
(1)处置 | 15,814.96 | 15,814.96 |
4.期末余额 | 3,946,602.96 | 56,383.74 | 26,469.45 | 1,063,694.38 | 5,093,150.5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5,959,657.26 | 143,616.26 | 326,456.29 | 3,753,698.92 | 50,183,428.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628,804.02 | 168,333.29 | 3,902,742.07 | 28,699,879.3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原值22,874,760.22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20,857,151.48元;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详见本附注(七)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8、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物联网管理平台V2 | 684,989.18 | 684,989.18 | ||||||
智慧灯杆管理系统V2 | 939,471.16 | 939,471.16 | ||||||
智能边缘终端V2 | 587,572.00 | 587,572.00 | ||||||
合计 | 2,212,032.34 | 2,212,032.34 |
其他说明
开发支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开发的项目,自取得软件著作权且完成样品试制后的投入计入开发支出。
19、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791,745.17 | 101,791,745.17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515,157.07 | 7,515,157.07 | ||||
合计 | 109,306,902.24 | 109,306,902.24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791,745.17 | 101,791,745.17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515,157.07 | 7,515,157.07 | |
合计 | 109,306,902.24 | 109,306,902.24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目的,本公司于年末聘请了资产评估公司对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在可收回金额确定后,本公司自购买日其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然后将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测试结果如下:
项目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资产组的范围 | 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瑞安PPP项目) | 包括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
资产组账面价值 | 98,340,731.81 | 2,053,096.90 |
商誉的账面价值 | 101,791,745.17 | 7,515,157.07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 97,799,912.03 | 5,010,104.71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 297,932,389.01 | 14,578,358.68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 316,207,527.88 | 14,583,119.53 |
是否计提减值 | 否 | 否 |
计算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在本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项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 | 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 折现率(税前)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后为稳定期 | 2021年至2025年的平均增长率为0.71%,稳定期增长率为0 | 37.46% | 15.73%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预测期为2021年至2025年,后为稳定期 | 预测期内,2021年业务受疫情等国内外不利因素的影响,较2020年业务有下滑的势头,经过2021年的调整后,2022至2023年的平均增长为 | 18.76% | 16.55% |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基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已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表明资产组未发生减值,故未再对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估值。其他说明本公司于2017年9月以合并对价127,500,000.00元收购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炯达”)51%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5,708,254.83元的差额101,791,745.17元,确认为浙江炯达相关的商誉。本公司于2018年6月以合并对价7,800,000.00元收购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光电”)60%的股权,合并成本超过按份额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84,842.93元的差额7,515,157.07元,确认为中投光电相关的商誉。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10.00%,2024至2025年每年增长
5.00%,稳定期增长率为0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10,263,060.53 | 4,095,783.84 | 3,809,537.92 | 11,985.94 | 10,537,320.51 |
装修费用 | 8,771,133.12 | 1,560,471.14 | 2,966,726.02 | 3,314.44 | 7,361,563.80 |
其他 | 8,981,498.72 | 7,362,335.63 | 8,182,794.23 | 259,089.70 | 7,901,950.42 |
合计 | 28,015,692.37 | 13,018,590.61 | 14,959,058.17 | 274,390.08 | 25,800,834.73 |
其他说明
其他减少系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和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汇率影响金额。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0,277,377.28 | 5,336,096.93 | 18,337,625.16 | 3,007,986.5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958,563.07 | 893,784.46 | 4,205,317.78 | 656,216.48 |
可抵扣亏损 | 161,682,765.33 | 25,370,503.68 | 76,994,734.52 | 16,520,567.48 |
递延收益 | 7,048,638.14 | 908,278.23 | 10,711,949.30 | 1,606,792.38 |
股份支付 | 10,498,884.46 | 1,662,596.16 | ||
存货跌价准备 | 733,119.14 | 146,447.20 | 165,690.73 | 41,422.68 |
合计 | 205,700,462.96 | 32,655,110.50 | 120,914,201.95 | 23,495,581.6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490,457.45 | 218,375.25 | 2,765,763.22 | 409,671.12 |
分期收款融资性质的长期应收款 | 2,420,172.16 | 363,025.82 | 2,223,690.77 | 333,553.62 |
合计 | 3,910,629.61 | 581,401.07 | 4,989,453.99 | 743,224.7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655,110.50 | 23,495,581.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1,401.07 | 743,224.7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0,248.42 | |
合计 | 140,248.42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年初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数据。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合同履约成本 | 4,576,014.21 | 4,576,014.21 | ||||
合同资产 | 16,546,163.59 | 1,875,113.88 | 14,671,049.71 | 5,070,075.44 | 525,467.40 | 4,544,608.04 |
预付设备及房屋款 | 2,861,870.00 | 2,861,870.00 | 997,272.42 | 997,272.42 | ||
合计 | 23,984,047.80 | 1,875,113.88 | 22,108,933.92 | 6,067,347.86 | 525,467.40 | 5,541,880.46 |
其他说明:
2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03,900,000.00 | 290,080,000.00 |
信用借款 | 21,000,000.00 | 25,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
合计 | 325,900,000.00 | 315,08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年末余额 | 信用/保证/抵押/质押 | 保证人/抵(质)押物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50,000,000.00 | 抵押+保证 |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50,000,000.00 | 抵押+保证 | 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湾支行 | 32,5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2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9,100,000.00 | 保证 |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担保有限公司、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4,1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8,200,000.00 | 保证 |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担保有限公司、杜建军、刘郁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5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光桥支行 | 10,000,000.00 | 保证 | 龙赛军、罗佑飞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6,000,000.00 | 信用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5,000,000.00 | 信用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4,000,000.00 | 信用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 6,000,000.00 | 信用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1,000,000.00 | 质押 | 票据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 20,0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合计 | 325,900,000.00 |
2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668,872.50 | 13,425,617.81 |
合计 | 4,668,872.50 | 13,425,617.8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3,802,627.48 | 81,833,163.41 |
1-2年(含2年) | 5,758,632.04 | 9,806,248.55 |
2-3年(含3年) | 4,102,981.79 | 217,225.01 |
3年以上 | 240,145.14 | 148,672.50 |
合计 | 173,904,386.45 | 92,005,309.4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杭州芸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718,611.50 | 未到付款时间 |
浙江凤凰云睿科技有限公司 | 1,069,923.78 | 未到付款时间 |
杭州金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710,070.80 | 未到付款时间 |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685,497.34 | 未到付款时间 |
合计 | 6,184,103.42 | -- |
其他说明: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0,860,458.92 | 12,618,633.22 |
合计 | 10,860,458.92 | 12,618,633.22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不适用 |
27、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801,321.83 | 92,613,084.44 | 95,897,017.95 | 8,517,388.3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1,820.79 | 350,322.95 | 1,497.84 | |
三、辞退福利 | 465,855.00 | 465,855.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22,735.95 | 22,735.95 | ||
合计 | 11,801,321.83 | 93,453,496.18 | 96,735,931.85 | 8,518,886.1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801,321.83 | 85,202,740.44 | 88,891,071.24 | 8,112,991.03 |
2、职工福利费 | 4,059,141.55 | 3,683,363.08 | 375,778.47 | |
3、社会保险费 | 1,704,073.98 | 1,682,239.80 | 21,834.1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30,955.78 | 1,609,121.60 | 21,834.18 | |
工伤保险费 | 13,278.42 | 13,278.42 | ||
生育保险费 | 59,839.78 | 59,839.78 | ||
4、住房公积金 | 1,431,135.20 | 1,431,135.2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5,993.27 | 209,208.63 | 6,784.64 | |
8、其他短期薪酬 | ||||
合计 | 11,801,321.83 | 92,613,084.44 | 95,897,017.95 | 8,517,388.3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0,298.14 | 338,888.41 | 1,409.73 | |
2、失业保险费 | 11,522.65 | 11,434.54 | 88.11 | |
合计 | 351,820.79 | 350,322.95 | 1,497.84 |
其他说明: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415,239.12 | 10,103,179.95 |
企业所得税 | 7,070,296.15 | 8,633,785.70 |
个人所得税 | 3,018,445.80 | 232,75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80,475.28 | 670,063.13 |
教育费附加 | 235,869.67 | 292,317.2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7,500.62 | 185,024.53 |
房产税 | 119,079.68 | 99,745.70 |
印花税 | 213,019.61 | 25,372.27 |
环保税 | 123.24 | 61.59 |
合计 | 20,830,049.17 | 20,242,304.03 |
其他说明:
2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0,252.75 | |
其他应付款 | 65,109,916.25 | 38,768,340.32 |
合计 | 65,109,916.25 | 38,788,593.07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0,252.75 | |
合计 | 20,252.75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职工基金 | 391,310.34 | 571,759.88 |
保证金 | 484,200.00 | 1,663,200.00 |
往来款 | 5,214,746.38 | 121,450.66 |
应付未付费用 | 740,738.38 | 109,235.30 |
确认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481,572.00 | 19,599,798.30 |
股权收购款 | 5,329,365.00 | 13,140,000.00 |
向控股股东借款 | 50,165,763.89 | |
其他 | 2,302,220.26 | 3,562,896.18 |
合计 | 65,109,916.25 | 38,768,340.32 |
3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1,960,000.00 | 35,02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591,363.91 | 21,579,240.19 |
合计 | 72,551,363.91 | 56,599,240.19 |
其他说明:
31、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8,727,434.55 | 1,420,795.48 |
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 | 2,020,765.98 | |
合计 | 10,748,200.53 | 1,420,795.4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32、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1,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 | 37,960,000.00 |
保证借款 | 38,4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0.00 | |
质押+保证借款 | 11,000,000.00 | |
合计 | 52,400,000.00 | 58,96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贷款银行 | 年末余额 | 1年内到期的借款余额 | 借款条件 | 保证人/抵(质)押物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大运城支行 | 21,000,000.00 | 10,000,000.00 | 保证、质押 | 杜建军、刘郁、本公司持有的浙江炯达51%的股份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双龙支行 | 33,800,000.00 | 33,800,000.00 | 保证、抵押 | 杜建军、刘郁、房屋建筑物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深圳双龙支行 | 4,160,000.00 | 4,160,000.00 | 保证、抵押 | 杜建军、刘郁、房屋建筑物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40,000,000.00 | 1,600,000.00 | 保证 | 杜建军、刘郁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 5,400,000.00 | 2,400,000.00 | 抵押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104,360,000.00 | 51,960,000.00 | -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境内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7圳中银岗并字第0000001号),合同金额共计7,500万元,分期提款,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圳中银岗保字第0000096号),约定保证人为杜建军和刘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2017圳中银岗质字第0000096号),质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份,股权出质设立等级通知书编号:(萧)股质登记设字【2017】第190号。
(2)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A615201811120001),合同金额共计12,000万元。同时将公司名下所购买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一号厂房B1301、B1304号房屋、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作为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杜建军、刘郁、惠州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020年5月15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SZ2410120200037),合同金额共计4,000万元。约定保证人为刘郁、杜建军,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2020年5月7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编号为20CRJ029,以抵押和保证方式取得借款取得600万元用于平阳EMC项目的建设,贷款期限为25个月。该合同属于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18CSY019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本合同属于担保人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编号为18CRD016(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捌佰肆拾柒万贰仟贰佰元元整)、18CRD017(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佰捌拾万零肆仟捌佰元整)《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约定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所有房产和土地(权证号为: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45091号、浙(2017)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45086号、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91829号、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91835号)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由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签订编号为20CRB027的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3、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0,422,613.90 | |
合计 | 20,422,613.9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20,591,363.91 | 42,001,854.09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0,591,363.91 | 21,579,240.19 |
合计 | 0.00 | 20,422,613.90 |
其他说明:
34、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711,949.30 | 1,986,900.00 | 5,650,211.16 | 7,048,638.1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0,711,949.30 | 1,986,900.00 | 5,650,211.16 | 7,048,638.1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项经费 | 176,148.25 | 114,791.32 | 61,356.93 | 与资产相关 | ||||
2.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 | 388,333.33 | 110,000.00 | 27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 733,583.33 | -59,000.00 | 792,583.33 | 与资产相关 | ||||
4.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200,000.00 | 40,000.00 | 1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5.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 | 613,333.33 | 145,000.01 | 468,333.32 | 与资产相关 | ||||
6.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键技术研发 | 2,371,292.50 | 999,540.00 | 1,371,752.50 | 与资产相关 | ||||
7.深圳市LED照明模组散热套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185,193.29 | 92,596.64 | 92,596.66 | 与资产相关 |
8.半导体芯片散热组件工程技术研究 | 5,852,095.57 | 3,654,431.60 | 2,197,663.97 | 与资产相关 | |||
9.天台EMC | 45,157.88 | 13,894.74 | 31,263.14 | 与资产相关 | |||
10.柯桥EMC | 46,854.81 | 20,812.50 | 26,042.31 | 与资产相关 | |||
11.嵊州EMC | 99,957.00 | 21,419.35 | 78,537.65 | 与资产相关 | |||
12.超频三智慧城市华北运营基地 | 1,986,900.00 | 496,725.00 | 1,490,175.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0,711,949.30 | 1,986,900.00 | 5,650,211.16 | 7,048,638.14 |
其他说明:
35、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7,940,408.00 | 118,970,204.00 | 118,970,204.00 | 356,910,612.00 |
其他说明:
2020年3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04月2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8,970,204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为人民币356,910,612.00元,股本为人民币356,910,612.00元。
3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22,378,944.59 | 34,263,767.50 | 118,970,204.00 | 137,672,508.09 |
其他资本公积 | 31,468,719.25 | 4,605,109.88 | 34,393,829.13 | 1,680,000.00 |
其他 | 932,366.22 | 874,277.68 | 58,088.54 | |
合计 | 254,780,030.06 | 38,868,877.38 | 154,238,310.81 | 139,410,596.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减少118,970,204.00元,系本公司根据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年04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37,940,40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18,970,204股。
(2)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增加34,263,767.50元,系公司授予高管的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结束解锁完成,将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4,605,109.88元,系公司授予高管的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等待期内及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在服务期限内分摊,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减少34,263,767.50元,系公司授予高管的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结束解锁完成,将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剩余减少130,061.63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股份支付少数股东应享有的权益金额。
(4)其他减少874,277.68元系股份支付费用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19,599,798.30 | 19,118,226.30 | 481,572.00 | |
合计 | 19,599,798.30 | 19,118,226.30 | 481,572.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8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2)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0年12月0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0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04.5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3)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0年12月0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刘伟等7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59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合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385.56万股,按规定减少回购义务并减少库存股19,118,226.3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库存股余额为481,572.00元。
3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余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6,559.47 | -836,559.47 | -836,559.4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36,559.47 | -836,559.47 | -836,559.4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21,433.15 | -4,387,904.63 | -4,387,904.63 | -3,666,471.4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21,433.15 | -4,387,904.63 | -4,387,904.63 | -3,666,471.4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21,433.15 | -5,224,464.10 | -5,224,464.10 | -4,503,030.9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104,961.85 | 13,104,961.85 | ||
合计 | 13,104,961.85 | 13,104,961.8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1,525,872.73 | 119,567,813.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93,402.32 | 3,895,924.0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1,132,470.41 | 123,463,737.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441,709.21 | 11,631,848.5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78,723.82 | 3,569,713.62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4,195,455.80 | 131,525,872.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3,402.32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9,150,223.98 | 409,294,986.42 | 523,858,399.07 | 322,337,602.70 |
其他业务 | 10,188,802.16 | 2,786,779.43 | 11,675,720.23 | 2,075,492.28 |
合计 | 609,339,026.14 | 412,081,765.85 | 535,534,119.30 | 324,413,094.9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 169,386,274.63 | |||
LED照明散热组件 | 50,897,479.36 | |||
LED照明灯具 | 223,026,728.07 | |||
LED合同能源管理 | 37,418,730.63 | |||
空调产品及节能服务 | 89,108,620.09 | |||
其他产品 | 29,312,391.20 | |||
其他业务 | 10,188,802.16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516,522,486.68 | |||
境外销售 | 92,816,53 |
9.46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443,548,580.27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165,790,445.87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609,339,026.1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
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6,137,421.91元,其中,126,137,421.91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4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72,177.04 | 1,060,846.89 |
教育费附加 | 447,481.81 | 473,281.08 |
房产税 | 2,030,926.26 | 1,136,704.51 |
土地使用税 | 187,849.05 | 146,275.89 |
车船使用税 | 8,835.00 | 12,000.88 |
印花税 | 503,000.37 | 301,642.4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16,821.18 | 285,169.10 |
环保税 | 5,189.58 | 246.36 |
合计 | 4,572,280.29 | 3,416,167.20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 | 21,367,987.08 | 17,372,293.61 |
广告及展览宣传费 | 6,069,951.90 | 6,458,442.10 |
差旅费 | 2,864,697.06 | 3,957,583.05 |
业务招待费 | 2,865,488.61 | 1,591,214.69 |
车辆、报关及运杂费 | 738,188.87 | 4,443,278.14 |
其他 | 9,010,986.52 | 3,511,000.75 |
合计 | 42,917,300.04 | 37,333,812.34 |
其他说明: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将2020年报关及运杂费7,543,987.98元列示于“营业成本”项目
4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 | 31,538,994.70 | 36,610,577.24 |
办公费 | 2,471,405.26 | 3,955,372.86 |
差旅费 | 2,132,779.09 | 1,826,008.47 |
租赁费 | 2,570,991.36 | 2,682,983.52 |
业务招待费 | 8,393,331.28 | 7,009,311.13 |
汽车费 | 1,696,418.94 | 1,044,415.66 |
折旧与摊销 | 9,388,463.59 | 9,603,658.81 |
会议费 | 146,926.07 | 141,317.54 |
律师服务费 | 344,599.64 | 128,710.67 |
股份支付 | 4,605,109.88 | 12,771,535.85 |
其他 | 6,133,899.10 | 2,525,987.3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86,794.52 | 3,508,269.94 |
顾问费 | 5,467,497.44 | 3,763,362.86 |
合计 | 77,177,210.87 | 85,571,511.90 |
其他说明:
4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福利及社保费用 | 12,223,888.70 | 12,683,034.26 |
折旧与摊销 | 6,813,413.68 | 2,833,609.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3,231.12 | 2,953,704.80 |
租赁费 | 2,898,639.02 | 4,682,855.33 |
材料支出 | 6,916,117.59 | 2,465,735.96 |
检测审查费 | 1,188,171.17 | 1,005,745.33 |
专利支出 | 1,584,155.21 | 923,225.54 |
咨询费 | 3,557,009.64 | 863,736.12 |
其他 | 4,028,386.13 | 1,721,395.33 |
合计 | 39,393,012.26 | 30,133,042.54 |
其他说明:
4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2,675,593.15 | 23,349,640.63 |
利息收入 | -720,085.81 | -1,739,933.28 |
汇兑损失 | 4,657,609.25 | 1,060,228.11 |
汇兑收益 | -770,811.22 | -1,209,074.89 |
手续费及其他 | 1,372,340.52 | 1,080,990.46 |
合计 | 27,214,645.89 | 22,541,851.03 |
其他说明:
4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专项经费 | 114,791.32 | 519,005.50 |
2、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 | 110,000.00 | 110,000.00 |
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 | -59,000.00 | 241,000.00 |
4、200-700WLED照明灯散热套件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 40,000.00 | 40,000.00 |
5、2016年广东省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方向 | 145,000.01 | 145,000.00 |
6、超大功率LED高密度照明光组件关 | 999,540.00 | 396,990.00 |
键技术研发 | ||
7、深圳市LED照明模组散热套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92,596.64 | 92,596.65 |
8、半导体芯片散热组件工程技术研究 | 3,654,431.60 | 123,650.26 |
9、天台EMC | 13,894.74 | 13,894.74 |
10、柯桥EMC | 20,812.50 | 20,812.50 |
11、嵊州EMC | 21,419.35 | 21,419.35 |
12、超频三智慧城市华北运营基地 | 496,725.00 | |
小计 | 5,650,211.16 | 1,724,369.00 |
1、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 22,000.00 | |
2、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 894,000.00 | |
3、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 | 540,500.00 | |
4、知识产权创造激励项目 | 49,000.00 | |
5、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 | 66,000.00 | |
6、2017年度稳增长提效应奖励资金 | 230,000.00 | |
7、失业稳岗补贴 | 319,029.25 | 74,324.63 |
8、专利补助 | 19,888.16 | |
9、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930,000.00 | |
10、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 | 115,661.50 | |
11、办公用房补贴 | 7,031,130.00 | |
12、展位扶持资金 | 200,880.90 | |
13、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扶持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14、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双优工程"第二批赴德培训补贴 | 30,000.00 | |
15、2019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资助项目 | 23,000.00 | |
16、资金保险费补助 | 12,618.00 | |
17、企业研发资助 | 779,228.00 | 96,000.00 |
18、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领域资助 | 500,000.00 | |
19、新冠疫情相关补助 | 153,900.00 | |
20、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研发中心成果产业化技术提升(一期) | 650,000.00 | |
21、2020年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200,000.00 | |
22、产业项目支持 | 500,000.00 |
23、技术标准研制激励项目补助 | 122,100.00 | |
24、企业国内市场开拓项目资助 | 127,820.00 | |
25、技改倍增专项资助 | 120,000.00 | |
26、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展会扶持补助 | 201,906.90 | |
27、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第二批资助项目资金 | 1,200,000.00 | |
28、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 755,000.00 | |
29、境外展会项目 | 246,864.00 | |
30、其他补助 | 701,364.08 | |
小计 | 14,108,342.23 | 3,803,873.19 |
合计 | 19,758,553.39 | 5,528,242.19 |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3,725.35 | -10,409,711.68 |
取得控制权时,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57,357.40 | |
合计 | 1,936,367.95 | -10,409,711.68 |
其他说明: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4,825.14 | 220,120.61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172,468.14 | -8,513,807.00 |
合计 | -10,287,293.28 | -8,293,686.39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 | -485,233.73 | -165,690.73 |
损失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452,034.47 | |
合计 | -1,937,268.20 | -165,690.73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利得(损失“-”) |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997,465.58 | -112,597.09 |
债务重组中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利得(损失“-”) | ||
合计 | -997,465.58 | -112,597.09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731,636.83 | 1,264,419.89 | 731,636.83 |
合计 | 731,636.83 | 1,264,419.8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813,713.35 | 346,000.00 | 813,713.35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53,083.58 | 24,322.72 | 53,083.58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09,090.03 | 289,691.56 | 409,090.03 |
非常损失 | |||
其他 | 82,631.68 | 38,404.25 | 82,631.68 |
合计 | 1,358,518.64 | 698,418.53 |
其他说明: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167,774.44 | 11,100,896.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130,920.07 | -10,189,014.40 |
合计 | -1,963,145.63 | 911,882.5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085,580.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12,837.0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2,368.7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24,732.5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130,450.8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96,804.0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3,019.42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4,710,261.22 |
其他 | -7,043,252.68 |
所得税费用 | -1,963,145.63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影响金额。
55、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
、其他综合收益。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 | 13,206,466.46 | 6,809,320.75 |
代理业务货款 | 24,997,757.10 | |
政府补助 | 16,351,999.19 | 6,232,873.19 |
利息收入 | 720,085.81 | 1,739,933.28 |
营业外收入 | 566,693.49 | 652,530.81 |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 3,152,872.27 | 6,523,529.99 |
合计 | 33,998,117.22 | 46,955,945.1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14,973,963.98 | |
期间费用 | 64,789,686.96 | 51,791,027.57 |
营业外支出 | 949,428.61 | 408,726.97 |
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 | ||
合计 | 65,739,115.57 | 67,173,718.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项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扣代缴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款 | 1,256,208.98 | |
回购限制性股票 | 271,309.50 | |
借款保证金增加 | 51,384,000.00 | |
合计 | 52,911,518.4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6,048,726.00 | 18,325,314.4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224,561.48 | 8,459,377.1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142,818.74 | 25,692,998.9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2,439,048.90 | 707,854.6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959,058.17 | 11,061,193.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97,465.58 | 112,597.0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9,090.03 | 289,691.5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007,145.32 | 21,084,241.9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36,367.95 | 10,409,711.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84,921.16 | -9,899,156.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1,823.67 | -302,354.1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834,617.06 | 9,792,937.4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429,878.78 | -94,550,338.0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489,748.22 | 5,877,797.92 |
其他 | 7,593,038.81 | 18,683,176.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963,092.63 | 25,745,044.4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3,056,388.03 | 79,258,857.4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258,857.42 | 231,305,503.1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97,530.61 | -152,046,645.7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075,000.00 |
其中: |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605,000.00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11,270,000.00 |
湖南宣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779,822.92 |
其中: | --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52,418.61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1,673,989.09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965.14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技术公司 | 38,450.08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400,086.11 |
其中: |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400,086.11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695,263.19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3,056,388.03 | 79,258,857.42 |
其中:库存现金 | 7,905,585.09 | 506,492.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5,150,802.94 | 78,752,365.1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3,056,388.03 | 79,258,857.42 |
其他说明: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不含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742,437.28 | 借款及票据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55,459,308.30 | 融资租赁、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2,874,760.22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3,348,593.37 | 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27,283,302.75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17,708,401.92 | --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见附注七、1货币资金;
(2)其他资产受限情况分别见附注七.14投资性房地产、附注七.15固定资产、附注七.16在建工程、附注七.17无形资产;6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30,795.15 | 6.5249 | 2,810,895.28 |
欧元 | |||
港币 | 431.98 | 0.84164 | 363.57 |
白卢布 | 3,081,564.01 | 2.53068 | 7,798,452.41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612,966.97 | 6.5249 | 23,574,248.18 |
欧元 | |||
港币 | |||
白卢布 | 4,273,075.59 | 2.53068 | 10,813,786.93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白卢布 | 147,379.35 | 2.53068 | 372,969.9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白卢布 | 3,040,918.15 | 2.53068 | 7,695,590.74 |
应付账款 | |||
其中:白卢布 | 3,134,553.28 | 2.53068 | 7,932,551.29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白俄罗斯 | 白俄罗斯卢布 | 选择注册地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
61、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6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1,986,900.00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650,211.16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9,758,553.39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108,342.23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63、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合并) | 2020年07月30日 | 2,808,518.83 | 51.00% | 购买 | 2020年07月30日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交接 | 11,404,515.85 | 1,126,591.66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31日 | 3,518,758.62 | 54.00% | 购买 | 2020年05月31日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交接 | 6,107,156.11 | 757,440.57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11,270,000.00 | 51.00% | 购买 | 2020年04月28日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交接 | 9,790,404.79 | 878,927.86 |
其他说明: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合并)为包含其全资子公司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并数据。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现金 | 605,000.00 | 1,200,000.00 | 11,270,000.00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2,203,518.83 | 2,318,758.62 | |
合并成本合计 | 2,808,518.83 | 3,518,758.62 | 11,27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809,486.51 | 3,682,734.28 | 11,270,0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 | 967.68 | 163,975.6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20年7月对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持股比例由40%升至51%。合并成本低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967.68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审定数据确定。
2、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人民币1,200,000.00元作为标的价格受让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20%股权,持股比例升至54%,合并成本低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163,975.66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审定数据确定。
3、本公司子公司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人民币11,270,000.00元作为合并对价收购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100%股权和资产,合并成本等于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交易双方交接数据确定。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
司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53,415.22 | 53,415.22 | 52,418.61 | 52,418.61 | 1,673,989.09 | 1,673,989.09 |
应收款项 | 4,400,088.89 | 4,400,088.89 | 12,881,743.12 | 12,881,743.12 | 2,928,347.36 | 2,928,347.36 |
存货 | 484,086.20 | 484,086.20 | 1,445,178.03 | 1,445,178.03 | 5,932,702.07 | 5,932,702.07 |
固定资产 | 1,532,414.66 | 1,532,414.66 | 5,337,297.93 | 5,337,297.93 | ||
预付款项 | 66,039.78 | 66,039.78 | 50,000.00 | 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121,005.61 | 1,121,005.61 | 17,741.16 | 17,741.16 | 2,704,234.37 | 2,704,234.37 |
长期待摊费用 | 98,812.00 | 98,812.00 | 1,006,731.35 | 1,006,731.35 | 65,034.67 | 65,034.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829.37 | 66,829.3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21.44 | 10,521.44 | ||||
借款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应付款项 | 446,020.50 | 446,020.50 | 8,626,947.05 | 8,626,947.05 | 1,545,727.61 | 1,545,727.61 |
其他应付款 | 128,270.00 | 128,270.00 | 421,565.61 | 421,565.61 | 3,788,879.78 | 3,788,879.78 |
应交税费 | 139,405.53 | 139,405.53 | 674,444.81 | 674,444.81 | -21,795.11 | -21,795.11 |
应付职工薪酬 | 954.60 | 954.60 | 520,741.98 | 520,741.98 | 58,793.21 | 58,793.21 |
净资产 | 5,508,797.07 | 5,508,797.07 | 6,819,878.29 | 6,819,878.29 | 11,270,000.00 | 11,270,000.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699,310.56 | 2,699,310.56 | 3,137,144.01 | 3,137,144.01 | ||
取得的净资产 | 2,809,486.51 | 2,809,486.51 | 3,682,734.28 | 3,682,734.28 | 11,270,000.00 | 11,270,000.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因被购买方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购买日净资产较小,故购买日公允价值以交易双方认可的账面价值为准。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新设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是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工业生产 | 54.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业生产 | 52.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瑞安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温州 | 温州 | 商品销售、LED合同能源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照明设计与工程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及散热器销售 | 51.00% | 设立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明斯克 | 明斯克 | 工业生产 | 1.00% | 99.00% | 设立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湖北省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荆门 | 荆门 | 智慧城市建设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销售 | 52.00% | 设立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LED灯具及散热器销售 | 52.00% | 设立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益阳 | 益阳 | 智慧城市建设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益阳 | 益阳 | 工业生产及亮化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教育实训基地策划等 | 60.00% | 设立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 | 70.00% | 设立 | |
深圳市星源存 | 深圳 | 深圳 | 贸易与批发 | 60.00% | 设立 |
储有限公司 |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与批发 | 6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照明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荆门 | 荆门 | 照明工程 | 51.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电光源生产与销售 | 70.00% | 设立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 | 太原 | LED销售及照明工程 | 51.00% | 设立 | |
超频三(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与批发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46.00% | 348,422.66 | 3,485,566.67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141,418.51 | 12,458,344.60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40.00% | -836,632.82 | -1,309,022.70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549,338.28 | 1,061,374.78 |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8.00% | -24,467.55 | 935,532.45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8.00% | -367,857.49 | -79,857.49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2,821,393.12 | 15,393,786.17 |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49.00% | 556,682.27 | 556,682.27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93,016.39 | 102,108.43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161,268.17 | 86,995.83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40.00% | -161,913.56 | 836,167.10 |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666,989.91 | -666,989.91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49.00% | -316,705.95 | 4,587,604.61 |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40,922.96 | -40,922.96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86,924.13 | -664,303.06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570,702.10 | 3,929,297.90 | |
合计 | 607,016.79 | 40,672,364.6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10,206,377.21 | 2,407,036.59 | 12,613,413.80 | 5,036,094.94 | 5,036,094.94 | |||||||
深圳市凯 | 24,212,218.9 | 8,263,600.96 | 32,475,819.9 | 6,933,716.01 | 6,933,716.01 | 48,560,926.2 | 5,987,347.59 | 54,548,273.8 | 28,532,345.6 | 28,532,345.6 |
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7 | 3 | 9 | 8 | 8 | 8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129,436,814.67 | 7,487,209.48 | 136,924,024.15 | 140,196,580.90 | 140,196,580.90 | 85,343,699.02 | 3,599,352.66 | 88,943,051.68 | 90,124,026.38 | 90,124,026.38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19,727,625.30 | 32,227.35 | 19,759,852.65 | 17,593,781.67 | 17,593,781.67 | 1,877,216.49 | 54,931.37 | 1,932,147.86 | 887,175.42 | 887,175.42 |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102,962.42 | 16,991.36 | 2,119,953.78 | 170,927.85 | 170,927.85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857,277.01 | 259,247.76 | 4,116,524.77 | 4,074,894.54 | 4,074,894.54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89,106,722.40 | 24,056,443.45 | 113,163,165.85 | 79,374,214.47 | 79,374,214.47 | 46,913,300.36 | 9,084,948.97 | 55,998,249.33 | 29,037,243.10 | 29,037,243.10 | ||
桃江飞尔 | 13,100,578.3 | 5,106,116.54 | 18,206,694.8 | 5,800,608.62 | 5,800,608.62 |
照明有限公司 | 5 | 9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63,865.15 | 78,372.39 | 142,237.54 | 86,438.48 | 86,438.48 | 0.02 | 3,769.32 | 3,769.34 | 15,077.30 | 15,077.30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386,054.19 | 3,215,268.83 | 3,601,323.02 | 3,311,336.93 | 3,311,336.93 | 668,924.73 | 827,363.10 | 1,496,287.83 | 819,512.27 | 819,512.27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18,663,408.81 | 136,527.42 | 18,799,936.23 | 12,209,518.48 | 12,209,518.48 | 15,518,331.63 | 1,599.46 | 15,519,931.09 | 8,524,729.44 | 8,524,729.44 |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10,619,327.60 | 329,501.01 | 10,948,828.61 | 12,616,303.38 | 12,616,303.38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5,560,929.61 | 1,174,235.88 | 16,735,165.49 | 5,193,924.14 | 5,193,924.14 |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05,368.73 | 31,916.65 | 737,285.38 | 13,138.00 | 13,138.00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6,918,877.78 | 1,950,789.23 | 8,869,667.01 | 7,838,934.19 | 7,838,934.19 | 1,461,904.44 | 806,589.69 | 2,268,494.13 | 1,026,423.91 | 1,026,423.91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4,563,092.53 | 2,593,053.09 | 7,156,145.62 | 230,668.79 | 1,490,175.00 | 1,720,843.79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6,107,156.11 | 757,440.57 | 757,440.57 | 43,038.36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28,577,103.69 | -707,402.58 | -707,402.58 | 17,160,227.05 | 21,164,785.40 | -2,978,994.41 | -2,978,994.41 | -20,597,364.26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1,549,752.90 | -2,091,582.05 | -2,091,582.05 | 1,607,937.59 | 82,977,668.53 | 2,053,611.43 | 2,053,611.43 | 6,275,011.91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11,268,570.31 | 1,121,098.54 | 1,121,098.54 | -396,141.80 | 4,487,921.92 | 270,158.46 | 270,158.46 | 171,836.53 |
深圳市超频三启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25,888.75 | -50,974.07 | -50,974.07 | -1,492,867.77 | ||||
深圳市小伙伴电子 | 630,353.74 | -766,369.77 | -766,369.77 | -606,662.33 |
商务有限公司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42,453,474.60 | 5,757,945.15 | 5,757,945.15 | -9,816,295.59 | 35,820,273.75 | 15,111,223.72 | 15,111,223.72 | -4,675,096.99 |
桃江飞尔照明有限公司 | 9,790,404.79 | 1,136,086.27 | 1,136,086.27 | 535,745.43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32,540.98 | -232,540.98 | -237,075.45 | -11,307.96 | -11,307.96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235,910.59 | -686,789.47 | -686,789.47 | 1,503,537.72 | 185,840.69 | -23,224.44 | -23,224.44 | 295,986.45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23,160,323.39 | -404,783.90 | -404,783.90 | 117,987.76 | 25,118.55 | -4,798.35 | -4,798.35 | -15,325,337.35 |
盛达威科技有限公司 | 27,357,614.12 | -1,667,474.77 | -1,667,474.77 | -114,233.52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11,404,515.85 | 1,210,107.91 | 1,210,107.91 | -3,220,869.13 | ||||
荆门市超频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83,516.25 | -83,516.25 | -198,373.51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451,076.03 | -1,311,337.40 | -1,311,337.40 | -1,068,750.47 | -1,257,929.78 | -1,257,929.78 | -1,462,342.31 |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48,113.21 | -1,164,698.17 | -1,164,698.17 | -239,386.47 |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云南个旧 | 云南个旧 | 研发、生产并销售电池用正极材料 | 49.50% | 权益法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常德 | 湖南常德 | 散热组件的生产与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27,826,270.79 | 139,011,236.45 |
非流动资产 | 158,664,303.99 | 120,582,221.27 |
资产合计 | 286,490,574.78 | 259,593,457.72 |
流动负债 | 139,411,142.16 | 116,866,176.00 |
非流动负债 | 5,776,497.90 | 4,234,318.83 |
负债合计 | 145,187,640.06 | 121,100,494.8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1,302,934.72 | 138,492,962.8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9,944,952.69 | 68,554,016.6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9,698,156.27 | 88,307,220.21 |
营业收入 | 162,664,127.04 | 195,805,552.42 |
净利润 | 2,809,971.83 | -22,513,129.47 |
综合收益总额 | 2,809,971.83 | -22,513,129.47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270,885.59 | 14,247,731.1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247,219.77 | 734,287.41 |
--综合收益总额 | 247,219.77 | 734,287.41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还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等。
本公司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以及信用等级较高的外国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且一般要求新客户预付款或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进行。信用期通常为1个月,主要客户可以延长至6个月,交易记录良好的客户可获得比较长的信贷期。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正是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附注(五)10。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
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4、附注(七)7的披露。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通过利用银行贷款及债务维持资金延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以管理其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债券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期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91,798,825.31 | 91,798,825.31 | |||
应收票据 | 4,626,987.58 | 4,626,987.58 | |||
应收账款 | 256,257,069.46 | 63,492,654.31 | 3,777,232.22 | 37,881,886.12 | 361,408,842.11 |
应收款项融资 | 925,791.00 | 925,791.00 | |||
其他应收款 | 6,213,282.14 | 7,100,966.28 | 3,460,888.32 | 484,879.90 | 17,260,016.64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8,157,680.47 | 8,157,680.46 | 3,464,870.81 | 10,206,191.35 | 29,986,423.09 |
合计 | 420,379,635.96 | 78,751,301.05 | 10,702,991.35 | 48,572,957.37 | 558,406,885.73 |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25,900,000.00 | 325,900,000.00 | |||
应付票据 | 4,668,872.50 | 4,668,872.50 | |||
应付账款 | 164,760,095.88 | 8,108,579.53 | 795,565.90 | 240,145.14 | 173,904,386.45 |
其他应付款 | 62,000,788.55 | 1,830,584.64 | 1,278,168.06 | 65,109,541.2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551,363.91 | 72,551,363.9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20,765.98 | 2,020,765.98 | |||
长期借款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合计 | 631,901,886.82 | 62,339,164.17 | 2,073,733.96 | 240,145.14 | 696,554,930.09 |
年初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42,538,166.97 | 142,538,166.97 | |||
应收票据 | 3,651,363.42 | 3,651,363.42 | |||
应收账款 | 211,065,467.05 | 10,787,252.41 | 44,899,189.29 | 1,552,278.84 | 268,304,187.59 |
其他应收款 | 11,461,769.96 | 5,870,454.51 | 3,850,857.90 | 506,832.00 | 21,689,914.37 |
债权投资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长期应收款 | 5,606,132.63 | 5,606,132.63 | 5,606,132.63 | 913,322.97 | 17,731,720.86 |
合计 | 426,722,900.03 | 22,263,839.55 | 54,356,179.82 | 2,972,433.81 | 506,315,353.21 |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负债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315,080,000.00 | 315,080,000.00 | |||
应付票据 | 13,425,617.81 | 13,425,617.81 | |||
应付账款 | 81,833,163.41 | 9,806,248.55 | 217,225.01 | 148,672.50 | 92,005,309.47 |
其他应付款 | 19,679,122.93 | 18,881,420.67 | 207,536.72 | 260.00 | 38,768,340.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599,240.19 | 56,599,240.19 | |||
长期借款 | 47,960,000.00 | 11,000,000.00 | 58,96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20,422,613.90 | 20,422,613.90 | |||
合计 | 486,617,144.34 | 97,070,283.12 | 11,424,761.73 | 148,932.50 | 595,261,121.69 |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A、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 | 28,108.95 | 128,717.15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 | -28,108.95 | -128,717.15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1% | 0.20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1% | -0.20 | |||
人民币对港币贬值1% | 3.64 | |||
人民币对港币升值1% | -3.64 | |||
人民币对白卢布贬值1% | 77,984.52 | 154,559.69 | 271.10 | |
人民币对白卢布升值1% | -77,984.52 | -154,559.69 | -271.10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B、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 | 上年 |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净利润变动 | 股东权益变动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增加25个基准点 | 3,908,418.75 | 4,972,711.47 | ||
人民币基准利率减少25个基准点 | -3,908,418.75 | -4,972,711.47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注2:上表的股东权益变动不包括留存收益。金融资产转移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0年度,本公司累计向银行贴现承兑银行为低信用等级的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元。如该承兑汇票到期未能承兑,银行有权要求本公司付清未结算的余额。由于本公司仍承担了与这些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本公司继续全额确认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并将因转让而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质押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1,000,000.00元,相关质押借款的余额为1,000,000.00元(参见附注七.23短期借款);已背书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2,020,765.98元,相关增加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为2,020,765.98元(参见附注七.31其他流动负债)。已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2020年度,本公司背书或向银行贴现的,承兑银行为高信用等级的银行承兑汇票2,583,851.00元。由于与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相关的利率风险等主要风险与报酬已转移给了银行,因此,本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2,583,851.00元。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刘郁持有公司股份70,697,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1%。杜建军对吉信泰富的出资比例为80.56%,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213,8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杜建军、刘郁夫妇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911,5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1%;张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376,838.00股,通过吉信泰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88,646.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7%。
杜建军、刘郁夫妇及张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9,477,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杜建军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刘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张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原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80.56%股权 |
深圳市吉信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85%股权 |
贺州信立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杜建军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股51%股权 |
张正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李光耀 | 董事 |
宫兆辉 | 独立董事 |
杨文 | 独立董事 |
帅维 | 监事 |
马永红 | 监事 |
冯湘桥 | 职工代表监事 |
王军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刘卫红 | 副总经理 |
毛松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贺州禧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正华担任其执行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贺州德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光耀担任其执行合伙人,并持有51%股权 |
深圳市流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郁,其姐姐刘彦持有60%股权,刘郁的姐姐刘隽的配偶蔡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广州市衡基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其配偶的哥哥陈科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广东地隆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其配偶陈玩珠持有35%股权,其配偶的哥哥陈科持有15%股权,陈科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河源尊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其配偶的哥哥陈科持有95%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深圳大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其配偶陈玩珠持有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和平县公白红星农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其配偶的哥哥陈科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
深圳托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李光耀,其女儿李榕茜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深圳市北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毛松,其配偶的妹妹饶维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黄晓娴 | 原持股5%以上股东 |
云南智业恒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原持股5%以上股东 |
黄海燕 | 原持股5%以上股东 |
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股东,且与原持股5%以上股东黄海燕持女士为一致行 |
动人 | |
戴永祥 | 原董事 |
叶伟欣 | 原董事、副总经理 |
吴小员 | 原独立董事 |
窦林平 | 原独立董事 |
周志平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雷金华 | 原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云南圣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方圣比和的全资子公司 |
广西六合国智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原董事戴永祥的弟弟戴永中持有67%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 |
深圳市泰立信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原董事、副总经理叶伟欣的弟弟叶伟珍担任董事长,持有50%的股权 |
深圳市阿图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原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娴直接持有80%股权 |
深圳市阿图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原持股5%以上股东黄晓娴间接持有54%股权 |
陆河县永源食品有限公司 | 原董事、副总经理叶伟欣持有其40%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 |
无锡智安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吴小员担任其董事,并持有54%股权 |
南京同宁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吴小员担任其执行董事,并持有45%股权 |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窦林平担任其董事 |
诸暨市翀雁百媒科技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黄海燕,其弟媳沈晓燕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并持有100%股权 |
浙江融谨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黄海燕,其弟媳沈晓燕担任执行董事,并持有20%股权 |
杭州众信企业品牌调研服务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黄海燕,其弟弟黄海南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90%股权 |
浙江金麦穗广告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黄海燕,其弟弟黄海南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70%股权 |
浙江众信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黄海燕,其弟弟黄海南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持有51%股权 |
杭州东缇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原副总经理黄海燕,其弟媳沈晓燕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持有5%股权 |
梅州广汽零部件产业有限公司 | 原董事戴永祥配偶董惠萍的妹妹董惠芳担任其董事 |
广州广汽优利得汽车内饰系统研发有限公司 | 原董事戴永祥配偶董惠萍的妹妹董惠芳担任其董事 |
广汽零部件(广州)产业园有限公司 | 原董事戴永祥配偶董惠萍的妹妹董惠芳担任其董事 |
深圳市蛙人潜水体育有限公司 | 原董事戴永祥之子董嘉峻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其100%股权 |
龙腾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原独立董事窦林平担任其董事 |
深圳市中频优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帅维担任其执行董事、总经理,并持有其100%股权 |
其他说明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上述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也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购买固定资产 | 0.00 | 0.00 | 否 | 1,150,964.99 |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1,273.4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3,417,534.48 | 3,408,196.98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61,468.86 | 205,863.19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34,356.1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本年数据系合并日前发生额。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不适用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不适用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61,681.45 | 201,074.9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境内贷款合同,(合同编号:2017圳中银岗并字第0000001号),合同金额共计7500万元,分期提款,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7圳中银岗保字第0000096号),约定保证人为杜建军和刘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编号:2017圳中银岗质字第0000096号),质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份,股权出质设立等级通知书编号:(萧)股质登记设字【2017】第190号。
2)2018年12月19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A615201811120001),合同金额共计12000万元。同时将公司名下所购买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一号厂房B1301、B1304号房屋、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作为抵押担保,保证人为杜建军、刘郁,保证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3)2019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远东租赁、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其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为1,600万元、2,700万元。
4)2020年,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光大银行深圳龙湾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工商银行龙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分别为20,000.00万元、5000.00万元、5000.00万元、12,000.00万元、2,000.00万元、4,500.00万元、10,000.00万元、500万元、2,2000万元、30,160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刘郁 | 50,000,000.00 | 2020年09月25日 | 2021年09月24日 | 年利率3.85%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适用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48,957.02 | 6,399,807.63 |
(8)其他关联交易
2018年10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黄海燕、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因实行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就此所做的会计处理对净利润指标的影响需排除在外)将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000万元、4,500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惠州市超频三散热技术有限公司 | 185,755.00 | 1,857.55 | ||
债权投资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52,400,000.00 | 52,400,000.00 | ||
应收票据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305,657.00 | 303,490.5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刘郁 | 50,165,763.89 | |
应付账款 | 浙江晶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853.89 |
7、关联方承诺
(1)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与交易对手黄海燕、陈书洁及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受让原股东所持有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净利润(以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以受让方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分别不低于2,500.00万元、3,000.00万元和3,500.00万元。
(2)2018年10月,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黄海燕、陈书洁、杭州赢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因实行股权激励构成股份支付,就此所做的会计处理对净利润指标的影响需排除在外)将分别不低于3,500万元、4,000万元、4,500万元。
8、其他
根据本公司2018年7月5日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49.5%股权,股权受让价格94,563,800.00元,合同同时约定,本公司受让股权时需代为清偿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所欠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240.00万元债务及利息,款项已于2018年7月6日向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代清偿债务尚未收回,本公司已按年利率6.8%计算利息收入。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114,081.25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9,118,226.3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595,653.25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为股票期权行权期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7年9月11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公司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5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96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预留600,000股,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96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12.185元,但授予对象罗强于2017年11月20日签署《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放弃认购确认书》,放弃认购股份为5,000股,因此本次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2,955,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5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2,955,000.00元,截至2017年11月27日止,已收到由刘卫红等114名激励对象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6,006,675.00元。
2018年8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18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8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10.23元,实际授予1,080,000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增加资本公积-资本溢价9,968,400.00元,截至2018年9月10日止,已收到由江尧、黄林杰共两名激励对象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缴纳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048,400.00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0%;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30%;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40%。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50%,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50%。
限制性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2018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30%;或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5%、35%。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拟以2020年4月17日为授予日,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633万股股票期权。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4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2020年5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实际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9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21元/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的比例为30%;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30%;自首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40%。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或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30%、45%;或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30%、45%。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对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需要承担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但不能转让的限制,对应一定的限制成本,因此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董事高管转让限制单位成本。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5,327,927.5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605,109.88 |
其他说明
经计算,2017年至2020年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634.95 | 3,568.82 | 159.23 | 1,635.90 | 1,277.15 | 460.51 |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经计算,2020年股票期权费用应摊销情况见下
表:
单位:万元
授予的股票期权(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829.5 | 826.74 | 311.41 | 305.72 | 174.03 | 35.58 |
本年公司业绩数据未达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的非市场条件(业绩考核指标),故本年未对该费用予以确认。后续公司将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无法行权的股票期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4,963,890.70 | 4,963,890.7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4,963,890.70 | 4,963,890.7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2,156,901.32 | 4,963,890.70 |
以后年度 | 2,156,901.32 | |
合计 | 12,084,682.73 | 17,048,573.43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96,305.94 | 0.21% | 296,305.94 | 100.00% | 0.00 | 936,797.54 | 0.75% | 936,797.54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96,305.94 | 0.21% | 296,305.94 | 100.00% | 0.00 | 936,797.54 | 0.75% | 936,797.54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2,461,820.16 | 99.79% | 14,089,928.90 | 9.89% | 128,371,891.26 | 123,179,412.72 | 99.25% | 9,855,857.57 | 8.00% | 113,323,555.15 |
其中: | ||||||||||
组合1: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 | 57,693,622.24 | 40.41% | 11,496,160.19 | 19.93% | 46,197,462.05 | 47,988,690.86 | 38.66% | 7,721,716.48 | 16.09% | 40,266,974.38 |
组合2: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 | 34,662,695.88 | 24.28% | 2,593,768.71 | 7.48% | 32,068,927.17 | 37,401,090.01 | 30.13% | 2,134,141.09 | 5.71% | 35,266,948.92 |
组合3:LED合同能源管理 | ||||||||||
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50,105,502.04 | 35.10% | 50,105,502.04 | 37,789,631.85 | 30.45% | 37,789,631.85 | ||||
合计 | 142,758,126.10 | 100.00% | 14,386,234.84 | 10.08% | 128,371,891.26 | 124,116,210.26 | 100.00% | 10,792,655.11 | 8.70% | 113,323,555.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96,305.9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世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90.00 | 144,390.00 | 100.00% | 破产清算 |
彩虹奥特姆(湖北)光电有限公司 | 151,915.94 | 151,915.94 | 100.00% | 诉讼成功,但未还款 |
合计 | 296,305.94 | 296,305.94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496,160.1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4,822,406.66 | 444,672.20 | 3.00% |
1年至2年(含2年) | 7,879,206.01 | 787,920.60 | 10.00% |
2年至3年(含3年) | 2,340,354.85 | 468,070.97 | 20.00% |
3年至4年(含4年) | 32,651,654.72 | 9,795,496.42 | 30.00% |
4年至5年(含5年) | 5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57,693,622.24 | 11,496,160.19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LED照明亮化及空调工程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593,768.71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5,056,853.34 | 501,137.07 | 2.00% |
1年至2年(含2年) | 5,871,434.20 | 880,715.13 | 15.00% |
2年至3年(含3年) | 1,189,080.09 | 321,051.62 | 27.00% |
3年至4年(含4年) | 2,545,328.25 | 890,864.89 | 35.00% |
4年至5年(含5年) | 68.00% | ||
5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34,662,695.88 | 2,593,768.71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组合以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业务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9,984,762.04 |
1至2年 | 13,750,640.21 |
2至3年 | 3,529,434.94 |
3年以上 | 35,493,288.91 |
3至4年 | 35,349,068.91 |
4至5年 | 130,000.00 |
5年以上 | 14,220.00 |
合计 | 142,758,126.1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792,655.11 | 4,530,377.27 | 936,797.54 | 14,386,234.84 | ||
合计 | 10,792,655.11 | 4,530,377.27 | 936,797.54 | 14,386,234.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36,797.5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中锐朗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21,367.3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绿色光束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货款 | 495,011.6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安徽省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25,823.2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126,406.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汕头双越电子有限公司 | 货款 | 47,652.00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深圳市泰科诺照明有限公司 | 货款 | 20,537.44 | 无法收回 | 按管理权限报批 | 否 |
合计 | -- | 936,797.5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2,656,166.72 | 22.88% | 9,796,398.82 |
第二名 | 12,424,939.68 | 8.70% | |
第三名 | 11,588,728.77 | 8.12% | |
第四名 | 10,249,132.45 | 7.18% | 632,483.96 |
第五名 | 8,047,571.42 | 5.64% | |
合计 | 74,966,539.04 | 52.5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80,529,963.12 | 290,522,079.74 |
合计 | 180,529,963.12 | 290,522,079.74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560,799.58 | 7,664,754.58 |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应收款项 | 177,227,892.34 | 279,974,903.30 |
代理业务货款 | 2,127,008.00 | |
往来款项 | 29,800.00 | 108,595.00 |
其他 | 744,825.45 | 753,356.00 |
合计 | 180,563,317.37 | 290,628,616.88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106,537.14 | 106,537.14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73,182.89 | -73,182.89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3,354.25 | 33,354.2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8,048,987.79 |
1至2年 | 2,174,637.58 |
3年以上 | 339,692.00 |
4至5年 | 4,400.00 |
5年以上 | 335,292.00 |
合计 | 180,563,317.37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6,537.14 | -73,182.89 | 33,354.25 | |||
合计 | 106,537.14 | -73,182.89 | 33,354.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125,837,887.85 | 1年以内 | 69.69%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20,000,211.30 | 1年以内 | 11.08%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12,810,984.49 | 1年以内 | 7.10% | |
第四名 | 往来款 | 8,618,169.77 | 1年以内 | 4.77% | |
第五名 | 往来款 | 4,390,038.67 | 1年以内 | 2.43% | |
合计 | -- | 171,657,292.08 | -- | 95.07%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4,812,031.75 | 404,812,031.75 | 391,628,346.18 | 391,628,346.1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9,969,041.86 | 99,969,041.86 | 100,533,623.80 | 100,533,623.80 | ||
合计 | 504,781,073.61 | 504,781,073.61 | 492,161,969.98 | 492,161,969.9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2,627,145.01 | 365,805.00 | 52,992,950.01 | |
超频三(国际)技术有限公司 | 193,762.90 | 193,762.90 | ||
浙江炯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6,511,400.00 | 1,733,400.00 | 308,244,800.00 | |
中投光电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7,800,000.00 | 7,8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1,900,000.00 | 5,000,000.00 | |
深圳市凯强热传科技有限公司 | 4,546,038.27 | 270,961.74 | 4,817,000.01 | |
湖南超频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7,140,000.00 | 7,140,000.00 | ||
深圳市和力特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惠州市超频三全周光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1,100,000.00 | 3,600,000.00 | |
深圳市华智有为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深圳市星源存储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山西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2,100,000.00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5,103,518.83 | 5,103,518.83 | ||
合计 | 391,628,346.18 | 13,183,685.57 | 404,812,031.7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 | 88,307,220.21 | 1,390,936.06 | 89,698,156.27 | ||||||||
湖南超沃科技有限公司 | 10,023,665.82 | 247,219.77 | 10,270,885.59 | ||||||||
湖北省超频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 2,202,737.77 | 781.06 | -2,203,518.83 | ||||||||
小计 | 100,533,623.80 | 1,638,936.89 | -2,203,518.83 | 99,969,041.86 | |||||||
合计 | 100,533,623.80 | 1,638,936.89 | -2,203,518.83 | 99,969,041.86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4,715,073.73 | 227,109,216.39 | 276,395,167.24 | 197,677,253.08 |
其他业务 | 8,333,845.36 | 814,884.85 | 9,043,515.45 | 1,006,284.82 |
合计 | 303,048,919.09 | 227,924,101.24 | 285,438,682.69 | 198,683,537.90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消费电子散热配件 | 141,443,390.62 | |||
LED照明散热组件 | 56,784,938.94 | |||
LED照明灯具 | 96,486,744.17 | |||
其他业务 | 8,333,845.36 | |||
其中: | ||||
境内销售 | 248,951,250.62 | |||
境外销售 | 54,097,668.47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294,753,644.53 |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8,295,274.56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销售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控制权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内销业务:(a)消费电子产品及LED散热组件销售收入,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确认收入;(b)LED照明亮化工程销售收入,如不提供安装服务在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如提供安装以取得项目监理单位和管理公司提供的工程进度证明书时确认项目收入;(c)PC配件贸易收入,为主要责任人则按照以客户签收时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如为代理人则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d)LED合同能源管理收入,根据LED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验收确认的节能效益计算及分享表中约定的分享节能量与市场的电价,按月确认收入。如收款额存在调整的,按实际应收取的款项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主要采用离岸价结算,货物经商检、报关并取得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履约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投入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履约进度的方法: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2021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38,936.89 | -10,917,595.50 |
合计 | 1,638,936.89 | -10,917,595.50 |
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97,465.5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015,310.3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64,943.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1,825.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31,546.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36,087.86 | |
合计 | 15,023,328.7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7% | 0.04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7% | 0.00 | 0.0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的原件;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其他备查文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