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报告大控3
NEEQ : 400078
大控3
NEEQ : 400078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31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34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7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5
2020 年 6月 1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王小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记丹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其他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 √是 □否 |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2、 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
控股股东长富瑞华集团目前由于处于破产状态,年报已发给长富瑞华集团破产管理人,截至本年报披露日,公司尚未获取长富瑞华集团破产管理人的确认,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林大光未出席 未说明理由
3、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林大光未出席 未说明理由
1、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书,通过朴信金融在自身资本运作资源与经验的优势,与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的紧密合作,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大连控股的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各诉讼方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3、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海全实业、高木模具及光电器件原有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整合,加大对电商业务开展的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
【重大风险提示表】
及专业人士,继续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董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高度重视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
公司股票在上交所终止上市 | 2019年10月18日,上交所作出《关于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15号);2019年12月12日公司股票在上交所摘牌。 |
公司收到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0年1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2019]4 号),公司已就该事项进行披露,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2020 年 6月 1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公司控股股东被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集团”)的函件通知,获悉长富集团被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2020 年 6 月,管理人按照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 0203 破 1-1 号复函意见,将长富集 团 持 有 的 4 亿 股 公 司 股 票 通 过 中 国 拍 卖 行 业 协 会 网 竞 价 平 台(http://paimai.caa123.org.cn)进行拍卖,该部分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2%。 截至至今,上述股权第一次拍卖结果为流拍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公司控股股东长富集团持有公司 5.2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35.52%,其持有公司的4亿股拍卖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大连控股、本公司、公司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长富瑞华、大股东 | 指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中再资源 | 指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天津大通 | 指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福美贵金属 | 指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恒弘科技 | 指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大显高木 | 指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大显光电 | 指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DALIANDAFUENTERPRISESHOLDINGSCO.,LTD |
证券简称 | 大控3 |
证券代码 | 400078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琴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汪佳佳 |
联系地址 | 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3号 |
电话 | 0411-65919276 |
传真 | 0411-65919275 |
电子邮箱 | |
公司网址 | |
办公地址 | 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IC-33号 |
邮政编码 | 1160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1993年8月17日 |
挂牌时间 | 2020年6月19日 |
分层情况 | 基础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批发业-其他批发业-其他未例明批发业-(小类) |
主要业务 | 大宗商品贸易和电子贸易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大宗商品贸易和电子贸易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464,328,399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代威),一致行动人为(代威)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241296770R | 否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后革街411号 | 否 |
注册资本 | 1,464,328,399 | 否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太平洋证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太平洋证券 | |||
会计师事务所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任海春 | 王丽君 | ||
2年 | 1年 | 年 | 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458,367,615.98 | 346,692,320.31 | 32.21% |
毛利率% | 3.87% | 3.78%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0,116,146.76 | -2,290,296,280.50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3,024,476.69 | -1,818,450,953.7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319.2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252.30%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25 | -1.56 | -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516,698,970.22 | 498,205,110.61 | 3.71% |
负债总计 | 2,725,583,601.15 | 2,346,060,527.19 | 16.1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22,730,654.74 | -1,862,614,507.98 | 19.3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52 | -1.27 | 19.6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18.99% | 103.52%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27.50% | 470.90% | - |
流动比率 | 0.65 | 0.72 | - |
利息保障倍数 | -7.49 | -61.46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3,176.28 | -1,345,412.57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0.69 | 7.05 | - |
存货周转率 | 20.52 | 16.64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3.71% | -79.13%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32.21% | 214.89% | - |
净利润增长率% | -84.24% | -46.44%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1,464,328,399 | 1,464,328,399 | -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6,217.0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486.28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97,383,127.4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754.09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97,091,670.07 |
所得税影响数 | 0.0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297,091,670.07 |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行业信息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多种金属矿业投资、开发及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精密微型轴加工、机械制造、采料加工、精密测量、精密设备修理;移动电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模具制造、手机背光源和电子产品贸易。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海全实业、高木模具及光电器件原有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整合,加大对电商业务开展的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人士,继续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事项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9,561,454.97 | 1.85% | 8,639,343.46 | 1.73% | 10.67% |
应收票据 | 653,507.20 | 0.13% | -100.00% | ||
应收账款 | 31,792,814.57 | 6.15% | 53,972,223.07 | 10.83% | -41.09% |
存货 | 24,613,697.19 | 4.76% | 18,338,888.30 | 3.68% | 34.22%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13,199,601.06 | 2.55% | 14,525,334.75 | 2.92% | -9.13% |
在建工程 | 0.00% | - | |||
无形资产 | 1,152,264.03 | 0.22% | 1,179,268.16 | 0.24% | -2.29% |
商誉 | |||||
短期借款 | 265,954,347.63 | 51.47% | 265,954,347.63 | 53.38% | 0.00% |
长期借款 | |||||
预计负债 | 2,201,984,112.59 | 426.16% | 1,904,607,557.22 | 382.29% | 15.61%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1、应收票据:
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100%,因为报告期应收票据余额300,000元调整到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所以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为0;
2、应收账款:
2020年末较2019年末减少41.09%,报告期内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较好所致;
3、存货:
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34.22%,因为销售量增加,产成品增加,为满足生产需求,原材料采购增加;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458,367,615.98 | - | 346,692,320.31 | - | 32.21% |
营业成本 | 440,645,618.56 | 96.13% | 333,599,933.58 | 96.22% | 32.09% |
毛利率 | 3.87% | - | 3.78% | - | - |
销售费用 | 1,365,153.33 | 0.30% | 4,020,992.30 | 1.16% | -66.05% |
管理费用 | 7,649,568.29 | 1.67% | 12,567,014.74 | 3.62% | -39.13% |
研发费用 | - | - | - | - | - |
财务费用 | 42,798,557.18 | 9.34% | 36,503,971.67 | 10.53% | 17.24% |
信用减值损失 | -27,225,409.11 | -5.94% | -1,736,414,287.27 | -500.85% | -98.43% |
资产减值损失 | -118,317.79 | -0.03% | -39,917,118.95 | -11.51% | -99.70% |
其他收益 | 71,486.28 | 0.02% | 38,690.87 | 0.01% | 84.76% |
投资收益 | 225,379.44 | 0.05% | -129,228.00 | -0.04% | -274.4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413,692.76 | -0.12% | -100.00%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73,009,138.70 | 21.06% | -100.00%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61,464,713.45 | -13.41% | -1,745,727,608.84 | -503.54% | - |
营业外收入 | 53,754.25 | 0.01% | 38,619,022.27 | 11.14% | -99.86% |
营业外支出 | 297,442,288.04 | 64.89% | 584,216,220.60 | 168.51% | -49.09% |
净利润 | -361,215,803.45 | -78.80% | -2,291,387,128.28 | -660.93% |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458,274,417.10 | 346,618,316.22 | 32.21% |
其他业务收入 | 93,198.88 | 74,004.09 | 25.94% |
主营业务成本 | 440,645,618.56 | 333,599,933.58 | 32.09% |
其他业务成本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电子产品 | 12,754,356.95 | 9,497,143.59 | 25.54% | -24.12% | -18.31% | -17.16% |
模具及塑料制品 | 43,715,335.21 | 39,372,247.82 | 9.93% | -15.39% | -17.13% | 23.43% |
一般贸易 | 401,804,724.94 | 391,776,227.15 | 2.50% | 44.46% | 42.74% | 88.76% |
其他 | 93,198.88 | - | 100.00% | 25.94% | - | 0.00% |
合计 | 458,367,615.98 | 440,645,618.56 | 3.87% | 32.21% | 32.09% | 2.38%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内销 | 422,541,160.06 | 414,363,952.76 | 1.94% | 35.32% | 35.15% | 6.89% |
外销 | 35,826,455.92 | 26,281,665.80 | 26.64% | 4.05% | -2.64% | 23.32% |
合计 | 458,367,615.98 | 440,645,618.56 | 3.87% | 32.21% | 32.09% | 2.38%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本期海全实业贸易额增加所致。序号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贵州双龙航空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97,390,586.25 | 86.70% | 否 |
2 | J-TEK ELECTRONICS | 11,249,137.08 | 2.45% | 否 |
3 | 日本高木株式会社 | 6,722,980.47 | 1.47% | 否 |
4 | IBUKI INC | 6,713,798.73 | 1.46% | 否 |
5 | 长春一汽富维高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 6,415,608.79 | 1.40% | 否 |
合计 | 428,492,111.32 | 93.48% |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重庆开禧电子有限公司 | 302,184,336.28 | 68.58% | 否 |
2 | 深圳市鑫凯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 50,819,954.60 | 11.53% | 否 |
3 | 深圳市东泰友邦投资有限公司 | 47,200,039.38 | 10.71% | 否 |
4 | 大连雁鑫模塑有限公司 | 12,587,212.39 | 2.86% | 否 |
5 | 河源市盛烨科技有限公司 | 7,310,000.00 | 1.66% | 否 |
合计 | 420,101,542.65 | 95.34% |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3,176.28 | -1,345,412.57 | -232.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955.74 | -165,083.15 | -3.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25.00 | 4,548,746.05 | -100.97% |
现金流量分析: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由于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往来款都有所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9年收到两笔保证金存款并承兑银行汇票,因流入额大于流出额所致。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模具生产 | 45,823,864.48 | 31,275,391.15 | 43,808,534.09 | 62,421.11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电器件生产 | 7,624,493.50 | 3,313,836.20 | 12,754,356.95 | -683,514.21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贵金属贸易 | 298,587,733.06 | -1,149,669,337.14 | -4,081.64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投资 | 2,549,022.19 | 2,333,301.29 | -78,972.97 |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贸易 | 282,597,164.75 | -31,087,366.80 | 401,804,724.94 | -18,187,729.58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 持续经营评价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和光电器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有业务,生产经营情况较好;海全实业为公司贸易业务板块,业务一直在开展当中。
管理层关于对公司经营能力的评价
1、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书,通过朴信金融在自身资本运作资源与经验的优势,与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的紧密合作,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大连控股的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加强与各诉讼方沟通和协商,争取和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3、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积极推进海全实业、高木模具及光电器件原有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整合,加大对电商业务开展的投入,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结构,同时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及专业人士,继续拓展新的盈利能力较强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通过上述措施,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能够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可见未来十二个月的经营需要,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 累计金额 | 合计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
诉讼或仲裁 | 29,347,142.56 | 29,347,142.56 | - |
报告期内新增中小股民虚假陈述诉讼2,371,940.11元,丹东银行诉讼26,975,202.45元。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及金额 | 判决或仲裁结果 | 临时报告披露时间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长富瑞华、理海实业、海田贸易有、福华投资、北京新纪元、代威、天津大通、中国有色再生资源、中色金属研究所、西部矿业、天津市电解铜厂、大连控股 | 合同纠纷 | 248,159,870.00 | 1、被告长富瑞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信达公司重组债务 24,000 万元;2、被告长富瑞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信达公司支付债务重组补偿 金 810 万元;3、被告长富瑞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信达公司支付违约金1114.86 万元;被告大连控股对上述1、2、3项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以 24,810 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计算的违约金(扣除已偿还的 2001 万元) 中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2020年9月11日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连控股、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太平洋线路板、代威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6,975,202.45 | 被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偿还原告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付的承兑汇票款 19,999,874.03 元;二、被告大连 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 | 2020年10月23日 |
158,476 元,公告费 1,200 元,合计 159,676 元,由被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经预交,被告随上述款项一并转付原告)。 |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 | 大连控股、德联覆铜板、长富瑞华、梁军、代威、崔晶莹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15,954,473.60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长春农 村商业银行大连金马路支行偿还借款本金 15,954,473.60 元、利息(含罚息、 复利,)截至 2019 年 8 月 21 日合计 657,571.90;自 2019 年 8 月 22 日起至还 清之日止,按照借款年利率 8.352%上浮 50%计算。 二、就被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以 2018 年 7 月 5 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标准为依据计算), 原告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对被告大连德联覆铜 板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 | 2020年11月10日 |
区淮河西路 19-1 层、大连经济技术 开发区淮河西路 19-3 号 1 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 19-4 号 1-3 层、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 19 号 1-2 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 19-2 号 1-5 层五处抵押房屋,在 15,954,473.60 元抵押限额内享有以财产折价 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权利。 三、就被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含罚息、复利,以 2018 年 7 月 5 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标准为依据计算), 被告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梁军、代威、崔晶莹向原告长春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总计 | - | - | 291,089,546.05 | - | - |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二)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是否存在未经内部审议程序而实施的担保事项
√是 □否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担保对象 | 担保对象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 担保期间 | 担保类型 | 责任类型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长富集团 | 是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0 | 2012年7月12日 | - | 抵押 | 连带 | 尚未履行 |
长富集团 | 是 | 5,000,000 | 5,000,000 | 0 | 2017-12-7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中国有色再生资源 | 是 | 75,000,000 | 75,000,000 | 0 | 2015-9-22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中国有色再生资源 | 是 | 17,325,330.44 | 13,965,330.44 | 3,360,000 | 2014-8-28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长 | 是 | 30,000,000 | 16,038,070 | 13,961,930 | 2012-7-12 | - | 保 | 连 | 尚 |
富集团 | 证 | 带 | 未履行 | ||||||
瑞达模塑 | 否 | 55,000,000 | 53,172,055 | 1,827,945 | 2011-2-22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长富集团 | 是 | 159,450,000 | 159,450,000 | 0 | 2015-3-5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瑞达模塑 | 否 | 80,000,000 | 80,000,000 | 0 | 2017-6-6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军辉路桥 | 否 | 26,000,000 | 25,935,975.63 | 64,024.37 | 2015-10-8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杭州智盛 | 否 | 70,000,000 | 70,000,000 | 0 | 2016-6-23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杭州智盛 | 否 | 40,000,000 | 40,000,000 | 0 | 2016-12-26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杭州智盛 | 否 | 45,000,000 | 45,000,000 | 0 | 2016-7-29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长富集团 | 是 | 150,811,326 | 150,811,326 | 0 | 2013-7-30 | - | 保证 | 连带 | 尚未履行 |
总计 | - | 913,586,656.44 | 894,372,757.07 | 19,213,899.37 | - | - | -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913,586,656.44 | 894,372,757.07 |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597,586,656.44 | 580,264,726.44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597,586,656.44 | 580,264,726.44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913,586,656.44 | 894,372,757.07 |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内无新增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占用主体
占用主体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占用形式 | 占用 性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是 | 资金 | 其他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
合计 | - | - | -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 |
资金占用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 余额 | 占上年年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占用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 | 1,745,862,854.53 | - |
占用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贵金属”)于2016年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签订了《电解铜买卖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美贵金属预付大通铜业货款余额17.46亿元,账龄已超过三年,该合同一致未实际履行,预付款项也未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8年将上述预付款项17.46亿元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关联方组合,并于2019年底对该笔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名称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长期股权投资 | 非流动资产 | 冻结 | 39,894,831.11 | 7.72% | 司法冻结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冻结 | 162,733,332.43 | 31.49% | 司法冻结 |
总计 | - | - | 202,628,163.54 | 39.21%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六) 调查处罚事项
截至到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被冻结资产均为被司法冻结,合计资产账面价值为20,262.82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9.22%,如果公司相应到期借款继续无法偿还,公司被质押、抵押的资产将会被处置,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公司于 2019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证调查字[2019]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1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获悉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2020]3号),处罚结果如下:
一、对退市大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代威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刘俊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四、对徐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七) 失信情况
1、公司于 2019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连证调查字[2019]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1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获悉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证监处罚[[2020]3号),处罚结果如下:
一、对退市大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代威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刘俊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四、对徐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2019年8月20日披露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司因金融借款、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及票据追索纠纷被相关债务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同时,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年7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部分中小投资者据此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由于公司部分案件败诉后,公司因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2019年8月20日披露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司因金融借款、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及票据追索纠纷被相关债务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同时,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年7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部分中小投资者据此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由于公司部分案件败诉后,公司因流动性不足的原因,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股份性质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064,328,399 | 72.68% | 0 | 944,328,399 | 64.49%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20,000,000 | 8.19% | 0 | 0 | 0%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00,000,000 | 27.32% | 0 | 520,000,000 | 35.51%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400,000,000 | 27.32% | 0 | 520,000,000 | 35.51%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1,464,328,399 | - | 0 | 1,464,328,399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4,243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520,000,000 | 0 | 520,000,000 | 35.51% | 400,000,000 | 120,000,000 | 400,000,000 | |
2 | 骆伟东 | 69,178,795 | 0 | 69,178,795 | 4.72% | 0 | 69,178,795 | 0 |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2,716,270 | 0 | 32,716,270 | 2.23% | 0 | 32,716,270 | 0 | |
4 | 朱宏军 | 19,306,600 | 0 | 19,306,600 | 1.32% | 0 | 19,306,600 | 0 | |
5 | 杨健 | 12,243,439 | 0 | 12,243,439 | 0.84% | 0 | 12,243,439 | 0 | |
6 | 侍建民 | 10,755,900 | 0 | 10,755,900 | 0.73% | 10,755,900 | 0 | ||
7 | 叶葳 | 9,908,931 | 0 | 9,908,931 | 0.68% | 0 | 9,908,931 | 0 | |
8 | 赵睿 | 8,490,360 | 0 | 8,490,360 | 0.58% | 0 | 8,490,360 | 0 |
9 | 陈伟汉 | 6,406,187 | 0 | 6,406,187 | 0.44% | 0 | 6,406,187 | 0 | |
10 | 吉玥 | 6,364,700 | 0 | 6,364,700 | 0.43% | 0 | 6,364,700 | 0 | |
合计 | 695,371,182 | 0 | 695,371,182 | 47.48% | 400,000,000 | 295,371,182 | 400,000,00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上述所有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股股东名称: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桂香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880878注册资本:117,000万元人民币
代威,男,中国国籍,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圣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发行次数 | 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时间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14 年 非公开 发行 | 2014年9月6日 | 1,363,898,824.18 | 0 | 否 | 0 |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王小琴 | 董事长、董事 | 女 | 1989年9月 | 2020年12月7日 | 2023年12月7日 |
林大光 | 董事 | 男 | 1978年1月 | 2019年6月21日 | 2021年7月27日 |
王暨苹 | 董事 | 男 | 1965年4月 | 2019年6月27日 | 2021年7月27日 |
张中贺 | 独立董事 | 女 | 1982年10月 | 2020年2月28日 | 2021年7月27日 |
刘克冬 | 独立董事 | 男 | 1959年1月 | 2020年9月25日 | 2021年7月27日 |
丛旭日 | 监事长 | 男 | 1962年1月 | 2018年7月28日 | 2021年7月27日 |
迟家盛 | 监事 | 男 | 1982年1月 | 2019年7月24日 | 2021年7月27日 |
杜健 | 监事 | 男 | 1959年1月 | 2018年7月28日 | 2021年7月27日 |
汪佳佳 | 董事会秘书 | 女 | 1984年6月 | 2020年8月18日 | 2021年7月27日 |
董事会人数: | 5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独立董事是由股东会提名推荐。
姓名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合计 | - | 0 | - | 0 | 0% | 0 | 0 |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窦圣军 | 代理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代理董事长、董事 | 辞职 |
汪先红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独立董事 | 辞职 |
陈树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独立董事 | 辞职 |
刘婉丽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独立董事 | 辞职 |
徐振东 | 财务总监 | 离任 | 财务总监 | 辞职 |
赵明珍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董事会秘书 | 辞职 |
王小琴 | 董事长、董事 | 新任 | 董事长、董事 | 新聘 |
刘克冬 | 独立董事 | 新任 | 独立董事 | 新聘 |
张中贺 | 独立董事 | 新任 | 独立董事 | 新聘 |
汪佳佳 | 董事会秘书 | 新任 | 董事会秘书 | 新聘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行政人员 | 12 | 0 | 0 | 12 |
生产人员 | 218 | 50 | 0 | 268 |
销售人员 | 12 | 0 | 0 | 12 |
技术人员 | 42 | 0 | 0 | 42 |
财务人员 | 13 | 0 | 0 | 13 |
员工总计 | 297 | 50 | 347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0 | 0 |
硕士 | 3 | 3 |
本科 | 43 | 43 |
专科 | 105 | 125 |
专科以下 | 146 | 176 |
员工总计 | 297 | 347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其权利。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等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等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12 | 具体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网站的相关公告 |
监事会 | 3 | 具体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www.neeq.com.cn网站的相关公告 | ||
股东大会 | 7 | 具体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网站的相关公告 |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公司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2、人员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高管人员任免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均不在股东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也没有在关联公司兼职。公司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严格分离,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3、资产方面: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公司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
4、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交叉和从属级关系。
5、财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业务方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2、人员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高管人员任免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均不在股东单位兼职和领取报酬,也没有在关联公司兼职。公司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严格分离,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3、资产方面: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资产,公司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
4、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机构完整、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在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人事制度、经营管理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交叉和从属级关系。
5、财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一套较为健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同时,公司按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效执行。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亚会审字(2021)第01130005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年4月28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任海春 | 王丽君 | ||
2年 | 1年 | 年 | 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2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18万元 | |||
审计报告 亚会审字(2021)第01130005号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福控股”)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福控股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贵公司预计负债余额22.02亿元,其中关联方涉诉而计提的金额为18.03亿元,证券虚假陈述而发生的诉讼纠纷计提的预付负债余额为2.16亿元。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预计负债累计余额的完整性,以及当期确认金额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大福控股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0亿元,截止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23亿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较多的司法诉讼。如财务报表附注第三(二)项“持续经营”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大福控股正在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基于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对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大福控股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大福控股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对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沟通。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一) | 9,561,454.97 | 8,639,343.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六、(二) | 653,507.20 | |
应收账款 | 六、(三) | 31,792,814.57 | 53,972,223.07 |
应收款项融资 | 六、(四) | 300,000.00 | |
预付款项 | 六、(五) | 3,578,071.98 | 6,189,918.9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六) | 268,156,888.03 | 227,099,099.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六、(七) | 24,613,697.19 | 18,338,888.3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八) | 905,890.16 | 3,354,054.10 |
流动资产合计 | 338,908,816.90 | 318,247,034.14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六、(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六、(十) | 13,199,601.06 | 14,525,334.7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六、(十一) | 1,152,264.03 | 1,179,268.1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六、(十二) | ||
长期待摊费用 | 六、(十三) | 357,302.44 | 1,392,125.5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六、(十四)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六、(十五) | 163,080,985.79 | 162,861,347.9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7,790,153.32 | 179,958,076.47 | |
资产总计 | 516,698,970.22 | 498,205,110.6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六、(十六) | 265,954,347.63 | 265,954,347.6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六、(十七) | 4,752,359.39 | |
应付账款 | 六、(十八) | 91,533,600.63 | 42,978,865.40 |
预收款项 | 六、(十九) | 873,201.85 | 2,859,559.71 |
合同负债 | 六、(二十) | 3,563,492.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二十一) | 3,512,560.27 | 4,397,608.79 |
应交税费 | 六、(二十二) | 4,814,433.74 | 5,324,167.75 |
其他应付款 | 六、(二十三) | 148,418,919.71 | 119,938,420.69 |
其中:应付利息 | 91,020,117.53 | 48,799,738.57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六、(二十四) | 176,572.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3,599,488.56 | 441,452,969.9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六、(二十五) | 2,201,984,112.59 | 1,904,607,557.2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六、(十四)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01,984,112.59 | 1,904,607,557.22 | |
负债合计 | 2,725,583,601.15 | 2,346,060,527.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六、(二十六) | 1,464,328,399.00 | 1,464,328,39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六、(二十七) | 1,011,599,017.44 | 1,011,599,017.4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六、(二十八)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六、(二十九) | -4,814,130,363.37 | -4,454,014,216.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22,730,654.74 | -1,862,614,507.9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846,023.81 | 14,759,091.4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08,884,630.93 | -1,847,855,416.5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16,698,970.22 | 498,205,110.61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记丹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860.58 | 10,522.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五、(一) | 15,571,636.93 | 17,797,629.0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二) | 1,553,968,060.53 | 1,553,926,809.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3,226.10 | 273,286.7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569,823,784.14 | 1,572,008,247.4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三) | 644,492,941.86 | 644,492,941.8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7,653.36 | 349,314.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4,840,595.22 | 644,842,256.23 | |
资产总计 | 2,214,664,379.36 | 2,216,850,503.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65,954,347.63 | 265,954,347.6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685,119.30 | 17,685,119.30 | |
预收款项 | 811,365.27 | 811,365.2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83,187.97 | 2,655,732.59 | |
应交税费 | 2,070,950.07 | 2,070,950.07 | |
其他应付款 | 143,839,791.07 | 101,054,938.04 | |
其中:应付利息 | 91,020,117.53 | 48,799,738.57 | |
应付股利 | |||
合同负债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3,144,761.31 | 390,232,452.9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201,984,112.59 | 1,904,607,557.2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01,984,112.59 | 1,904,607,557.22 | |
负债合计 | 2,635,128,873.90 | 2,294,840,010.12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464,328,399.00 | 1,464,328,39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9,420,679.99 | 999,420,679.9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999,685,865.72 | -2,657,210,877.6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0,464,494.54 | -77,989,506.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2,214,664,379.36 | 2,216,850,503.69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458,367,615.98 | 346,692,320.31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三十) | 458,367,615.98 | 346,692,320.3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2,785,468.25 | 388,593,431.74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三十) | 440,645,618.56 | 333,599,933.5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六、(三十一) | 326,570.89 | 1,901,519.45 |
销售费用 | 六、(三十二) | 1,365,153.33 | 4,020,992.30 |
管理费用 | 六、(三十三) | 7,649,568.29 | 12,567,014.7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六、(三十四) | 42,798,557.18 | 36,503,971.67 |
其中:利息费用 | 42,264,603.96 | 36,685,785.06 | |
利息收入 | 268,014.39 | 332,452.80 | |
加:其他收益 | 六、(三十五) | 71,486.28 | 38,690.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三十六) | 225,379.44 | -129,228.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三十七) | -413,692.7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三十八) | -27,225,409.11 | -1,736,414,287.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三十九) | -118,317.79 | -39,917,118.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四十) | 73,009,138.7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464,713.45 | -1,745,727,608.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四十一) | 53,754.25 | 38,619,022.27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四十二) | 297,442,288.04 | 584,216,220.6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8,853,247.24 | -2,291,324,807.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六、(四十三) | 2,362,556.21 | 62,321.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215,803.45 | -2,291,387,128.28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214,777.29 | -2,291,387,128.2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26.16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9,656.69 | -1,090,847.78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0,116,146.76 | -2,290,296,280.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61,215,803.45 | -2,291,387,128.2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0,116,146.76 | -2,290,296,280.5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9,656.69 | -1,090,847.7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1.5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1.56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记丹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423,777.52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86,284.57 | 5,229,668.5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1,997,650.69 | 36,296,141.6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220,378.96 | 36,534,291.55 | |
利息收入 | 231,223.77 | 243,813.12 | |
加:其他收益 | 1,010.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五、(四) | -129,228.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3,692.7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08,935.66 | 22,084,088.5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671,689.2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006,055.9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091,860.65 | -34,074,053.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8,602,672.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97,383,127.46 | 584,209,305.0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2,474,988.11 | -579,680,686.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2,474,988.11 | -579,680,686.0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 -342,474,988.11 | -579,680,686.05 |
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42,474,988.11 | -579,680,686.0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5,691,234.64 | 361,096,026.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65,917.45 | 627,119.0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四十三) | 217,943,519.16 | 95,850,127.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5,300,671.25 | 457,573,272.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7,625,972.34 | 350,699,466.2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239,338.46 | 26,205,681.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32,990.14 | 2,755,288.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四十三) | 292,519,194.03 | 79,258,247.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3,517,494.97 | 458,918,684.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3,176.28 | -1,345,412.5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67.0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67.0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9,955.74 | 172,650.2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955.74 | 172,650.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955.74 | -165,083.1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4,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四十三) | 2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 | 29,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44,225.00 | 24,106,700.9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4,552.9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4,225.00 | 24,451,253.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225.00 | 4,548,746.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6,884.03 | -71,765.9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2,111.51 | 2,966,484.3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39,343.46 | 5,672,859.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61,454.97 | 8,639,343.46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记丹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11,932.4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2,593.34 | 3,625,105.4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2,593.34 | 5,537,037.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6,961.47 | 1,858,867.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5,293.73 | 3,340,064.3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2,255.20 | 5,198,932.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8.14 | 338,105.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125.9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4,552.9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44,678.9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678.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8.14 | -6,573.1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22.44 | 17,095.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60.58 | 10,522.44 |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1,011,599,017.44 | 115,472,292.19 | -4,454,014,216.61 | 14,759,091.40 | -1,847,855,416.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64,328,399.00 | 1,011,599,017.44 | 115,472,292.19 | -4,454,014,216.61 | 14,759,091.40 | -1,847,855,416.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0,116,146.76 | -913,067.59 | -361,029,214.3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0,116,146.76 | -1,099,656.69 | -361,215,803.4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6,589.10 | 186,589.1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86,589.10 | 186,589.1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1,011,599,017.44 | 115,472,292.19 | -4,814,130,363.37 | 13,846,023.81 | -2,208,884,630.93 |
项目 | 2019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 | 专项 储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 | 未分配利润 | |||||
优 | 永 | 其 |
先股 | 续债 | 他 | 合收益 | 备 | 险准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1,011,599,017.44 | 115,472,292.19 | -2,163,717,936.11 | 15,849,939.18 | 443,531,711.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64,328,399.00 | 1,011,599,017.44 | 115,472,292.19 | -2,163,717,936.11 | 15,849,939.18 | 443,531,711.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0,296,280.50 | -1,090,847.78 | -2,291,387,128.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90,296,280.50 | -1,090,847.78 | -2,291,387,128.2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1,011,599,017.44 | 115,472,292.19 | -4,454,014,216.61 | 14,759,091.40 | -1,847,855,416.58 |
法定代表人:王小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丁记丹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999,420,679.99 | 115,472,292.19 | -2,657,210,877.61 | -77,989,506.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64,328,399.00 | 999,420,679.99 | 115,472,292.19 | -2,657,210,877.61 | -77,989,506.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2,474,988.11 | -342,474,988.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2,474,988.11 | -342,474,988.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999,420,679.99 | 115,472,292.19 | -2,999,685,865.72 | -420,464,494.54 |
项目 | 2019年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999,420,679.99 | 115,472,292.19 | -2,077,530,191.56 | 501,691,179.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64,328,399.00 | 999,420,679.99 | 115,472,292.19 | -2,077,530,191.56 | 501,691,179.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9,680,686.05 | -579,680,686.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9,680,686.05 | -579,680,686.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464,328,399.00 | 999,420,679.99 | 115,472,292.19 | -2,657,210,877.61 | -77,989,506.43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2.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大连显像管厂,始建于1975年,1993年8月经大连市体改委批准,大连显像管厂改制成为定向募集公司,并更名为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A种股票“大显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定向募集公司转变为社会公众公司。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26日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2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简称由“大显股份”变更为“大连控股”。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6月1日经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告(公司股票摘牌)【2019】073号》,本公司被决定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于2019年12月6日届满,于2019年12月12日被予以摘牌。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小琴;注册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后革街411号,公司总部办公地址为:大连保税区仓储加工区 IC-33 号。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批发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多种金属矿业投资、开发及技术咨询;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制造、销售;精密微型轴加工、机械制造、采料加工、精密测量、精密设备修理;移动电话、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的生产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具体包括: |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5.00% | 55.00%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70.00% | 70.00%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上海昶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95.00% | 95.00%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深圳租电欣意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85.56% | 85.56% |
上海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98.00% | 98.00% |
深圳市久联丰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公司 | 三级 | 99.00% | 99.00%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 |||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1亿元,截止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2.24亿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较多的司法诉讼。如财务报表附注第三(二)项“持续经营”所述,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大福控股正在积极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与深圳朴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重组合作意向书,通过朴信金融在自身资本运作资源与经验的优势,与公司通过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多种形式和多个层次的紧密合作,助力公司完成各项重组工作,最终实现大福控股的持续发展。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1. 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的汇率。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2.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账 龄 | 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5 |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30 |
4-5年 | 60 |
5年以上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依据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永续盘存制。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成本模式计量) □适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0 | 5 | 3.17—6.3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 | 5 | 7.92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 | 5 | 15.83 |
变电配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8 | 5 | 5.28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 | 11.88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
27. 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0.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类别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10 | 0 |
专利权 | 直线法 | 10 | 0 |
非专利技术 | 直线法 | 10 | 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2.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
33.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4.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7.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8.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9. 收入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2020年1月1日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为塑料品及模具销售收入、电子产品销售收入等,遵循如下原则进行确认: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确定。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塑料品及模具、电子产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对于境内销售,公司在将产品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客户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境外销售,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的国际贸易条款,将出口产品按照合同或订单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运后,或运至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确认收入。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当期所得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3.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42.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4.所得税的抵销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
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9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 |
其他说明: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将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据,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是否提前执行新租赁准则:□是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4)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13% |
消费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和出口退 | 7% |
税免抵税额的7%计缴。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和出口退税免抵税额的3%计缴。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和出口退税免抵税额的2%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25%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25%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昶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租电欣意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25% |
上海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久联丰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66,654.21 | 110,585.64 |
银行存款 | 9,294,800.76 | 8,528,757.82 |
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合计 | 9,561,454.97 | 8,639,343.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上期末本公司所有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已经全部调整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本期仍然处于冻结状态,不计入货币资金科目。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53,507.2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53,507.2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442,15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442,15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039,727.87 | 36,509,894.90 |
1至2年 | 14,703,551.94 | 2,409,241.74 |
2至3年 | 888,463.35 | 21,373,008.0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373,008.08 | - |
4至5年 | - | 52,747.20 |
5年以上 | 19,529,717.54 | 19,476,970.34 |
合计 | 59,534,468.78 | 79,821,862.26 |
(2) 按坏账计提方式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9,534,468.78 | 100.00% | 27,741,654.21 | 46.60% | 31,792,814.57 |
其中:账龄组合 | 59,534,468.78 | 100.00% | 27,741,654.21 | 46.60% | 31,792,814.57 |
合计 | 59,534,468.78 | 100.00% | 27,741,654.21 | 46.60% | 31,792,814.57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9,821,862.26 | 100.00% | 25,849,639.19 | 32.38% | 53,972,223.07 |
其中:账龄组合 | 79,821,862.26 | 100.00% | 25,849,639.19 | 32.38% | 53,972,223.07 |
合计 | 79,821,862.26 | 100.00% | 25,849,639.19 | 32.38% | 53,972,223.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39,727.87 | 151,986.39 | 5% |
1-2年 | 14,703,551.94 | 1,470,355.19 | 10% |
2-3年 | 888,463.35 | 177,692.67 | 20% |
3-4年 | 21,373,008.08 | 6,411,902.42 | 30% |
4-5年 | |||
5年以上 | 19,529,717.54 | 19,529,717.54 | 100% |
合计 | 59,534,468.78 | 27,741,654.21 | 46.60%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按账龄确定组合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其中:账龄组合 | 25,849,639.19 | 1,892,015.02 | 27,741,654.21 | ||
合计 | 25,849,639.19 | 1,892,015.02 | 27,741,654.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天津融通金属有限公司 | 16,300,605.42 | 27.38% | 4,829,568.37 |
杭州高舟贸易有限公司 | 14,563,968.40 | 24.46% | 1,456,396.84 |
深圳市北泰方向电子有限公司 | 6,897,859.28 | 11.59% | 6,897,859.28 |
大连瑞腾冲压有限公 | 5,392,327.72 | 9.06% | 1,589,781.61 |
司 | |||
汤姆森广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2,707,133.18 | 4.55% | 2,418,160.50 |
合计 | 45,861,894.00 | 77.03% | 17,191,766.6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系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3,578,071.98 | 100.00% | 6,183,128.24 | 99.89% |
1至2年 | 6,790.72 | 0.11% | ||
2至3年 | -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 3,578,071.98 | 100.00% | 6,189,918.96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
大连雁鑫模塑有限公司 | 3,128,405.00 | 87.43% |
供暖公司 | 207,202.89 | 5.79% |
大连三立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 113,615.17 | 3.18% |
长春市聚鑫科技有限公司 | 93,790.00 | 2.62% |
上海棚泽八光模具表面加工有限公司 | 13,424.00 | 0.38% |
合计 | 3,556,437.06 | 99.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68,156,888.03 | 227,099,099.05 |
合计 | 268,156,888.03 | 227,099,099.0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37,727.52 | 137,727.52 |
备用金 | 2,631.69 | 151,252.21 |
往来款 | 2,116,222,530.65 | 2,050,005,039.64 |
合计 | 2,116,262,889.86 | 2,050,294,019.37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77,332,065.79 | - | 1,745,862,854.53 | 1,823,194,920.32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427,081.51 | 10,484,000.00 | 24,911,081.5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91,759,147.30 | 1,756,346,854.53 | 1,848,106,001.8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2,573,112.52 | 235,864,031.23 |
1至2年 | 232,124,876.34 | 2,865,087.14 |
2至3年 | - | 11,843.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843.00 | 1,746,491,735.33 |
4至5年 | 1,746,491,735.33 | - |
5年以上 | 65,061,322.67 | 65,061,322.67 |
小计 | 2,116,262,889.86 | 2,050,294,019.37 |
坏账准备 | -1,848,106,001.83 | -1,823,194,920.32 |
合计 | 268,156,888.03 | 227,099,099.05 |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745,862,854.53 | 10,484,000.00 | 1,756,346,854.53 | ||
按组合计提预 |
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账龄组合 | 77,332,065.79 | 14,427,081.51 | 91,759,147.30 | ||
无风险组合 |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合计 | 1,823,194,920.32 | 24,911,081.51 | 1,848,106,001.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预付转入 | 1,745,862,854.53 | 4-5年 | 82.50% | 1,745,862,854.53 |
深圳市超音速供应链深圳有限公司 | 预付转入 | 231,742,628.82 | 1-2年 | 10.95% | 23,169,262.88 |
太原市建浩贸易有限公司 | 暂付 | 40,000,000.00 | 5年以上 | 1.89% | 40,000,000.00 |
深圳市骅扬投资有限公司 | 暂付 | 38,776,702.15 | 1年以内 | 1.83% | 1,938,835.11 |
和顺骅扬(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 暂付 | 16,802,166.57 | 1年以内 | 0.79% | 840,108.33 |
合计 | - | 2,073,184,352.07 | - | 97.96% | 1,811,811,060.85 |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贵金属”)于2016年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铜业”,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签订了《电解铜买卖合同》。截止2019年12月31日,福美贵金属预付大通铜业货款余额17.46亿元,账龄已超过三年,该合同一未实际履行,预付款项也未及时归还到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于2018年12月25日下发了《关于对ST大控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1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美贵金属对大通铜业的预付款项17.46亿元为关联方非经营占用。《决定》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一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改正上述行为,如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切实可行的预付账款收回计划,尽快收回向大通铜业支付的预付款项。本公司已于2018年将上述预付款项17.46亿元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关联方组合,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贵公司对其未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决议,考虑大通铜业已经没有经营,资不抵债、诉讼缠身且严重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和银行贷款及供应商货款,已完全无能力履行偿还贵公司款项,因此董事会决议全额计提坏账。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45,244.93 | 998,910.87 | 446,334.06 |
在产品 | 22,946,902.77 | 557,641.43 | 22,389,261.34 |
库存商品 | 2,517,737.53 | 811,623.64 | 1,706,113.89 |
周转材料 | 71,987.90 | - | 71,987.90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6,981,873.13 | 2,368,175.94 | 24,613,697.19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33,075.75 | 998,910.87 | 1,934,164.88 |
在产品 | 14,905,848.80 | 557,641.43 | 14,348,207.37 |
库存商品 | 2,703,351.93 | 715,593.69 | 1,987,758.24 |
周转材料 | 68,757.81 | - | 68,757.8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发出商品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0,611,034.29 | 2,272,145.99 | 18,338,888.3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98,910.87 | 998,910.87 | ||||
在产品 | 557,641.43 | 557,641.43 | ||||
库存商品 | 715,593.69 | 96,029.95 | 811,623.6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272,145.99 | 96,029.95 | 2,368,175.94 | |||
本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确认的依据是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905,890.16 | 3,351,116.16 |
其他 | 2,937.94 | |
合计 | 905,890.16 | 3,354,054.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无。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小计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合计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199,601.06 | 14,525,334.7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199,601.06 | 14,525,334.75 |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96,876.52 | 58,275,155.00 | 16,064,467.60 | 662,762.59 | 77,399,261.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03.55 | 45,761.05 | 59,964.60 | ||
(1)购置 | 14,203.55 | 45,761.05 | 59,964.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082.91 | 1,058,805.77 | 1,101,888.68 | ||
(1)处置或报废 | 43,082.91 | 1,058,805.77 | 1,101,888.68 | ||
4.期末余额 | 2,396,876.52 | 58,246,275.64 | 15,051,422.88 | 662,762.59 | 76,357,337.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01,024.00 | 46,305,608.04 | 14,722,801.54 | 544,493.38 | 62,873,926.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483.36 | 1,101,616.01 | 129,405.72 | 17,731.90 | 1,324,236.99 |
(1)计提 | 75,483.36 | 1,101,616.01 | 129,405.72 | 17,731.90 | 1,324,236.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874.90 | 1,005,552.48 | 1,040,427.38 | ||
(1)处置或报废 | |||||
34,874.90 | 1,005,552.48 | 1,040,427.38 | |||
4.期末余额 | 1,376,507.36 | 47,372,349.15 | 13,846,654.78 | 562,225.28 | 63,157,736.57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0,369.16 | 10,873,926.49 | 1,204,768.10 | 100,537.31 | 13,199,601.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5,852.52 | 11,969,546.96 | 1,341,666.06 | 118,269.21 | 14,525,334.75 |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已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软件 | 专有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76,959.88 | 5,381,110.00 | 10,158,069.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5,849.05 | - | 235,849.05 | |
(1)购置 | 235,849.05 | 235,849.0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12,808.93 | 5,381,110.00 | 10,393,918.9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15,174.41 | 5,363,627.31 | 8,978,801.7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533.10 | 8,320.08 | 262,853.18 | |
(1)计提 | 254,533.10 | 8,320.08 | 262,853.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69,707.51 | 5,371,947.39 | 9,241,654.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3,101.42 | 9,162.61 | 1,152,264.0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61,785.47 | 17,482.69 | 1,179,268.1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为0元,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905,907.27 | 15,905,907.27 | ||
合计 | 15,905,907.27 | 15,905,907.27 |
2007年,公司以抵偿债务方式取得了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85.56%的股权,抵偿的债务超过按比例获得的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15,905,907.27元,确认为与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商誉。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905,907.27 | 15,905,907.27 | ||||
合计 | 15,905,907.27 | 15,905,907.27 |
由于判断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业绩难以改善,其商誉存在减值风险,公司已对该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239,875.01 | 135,617.43 | 216,523.34 | 158,969.10 |
厂房装修、租赁摊销 | 1,152,250.58 | 953,917.24 | 198,333.34 | ||
合计 | 1,392,125.59 | 135,617.43 | 1,170,440.58 | 357,302.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918,110,663.09 | 1,889,944,243.70 |
可抵扣亏损 | 129,216,445.43 | 91,656,975.76 |
合计 | 2,047,327,108.52 | 1,981,601,219.4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21 | 53,161,293.76 | 53,161,293.76 | |
2022 | 77,827.75 | 77,827.75 | |
2023 | 31,902,608.86 | 31,903,763.77 | |
2024 | 1,071,411.04 | 1,088,833.93 | |
2025 | 43,003,304.02 | ||
合计 | 129,216,445.43 | 86,231,719.2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清理长期资产—土地 |
使用权 | ||||||
待清理长期资产—房屋建筑物 | ||||||
待清理长期资产—机器设备 | ||||||
法院扣划执行款 | 86,702,000.00 | 86,702,000.00 | 86,702,000.00 | 86,702,000.00 | ||
法院冻结受限货币资金 | 76,378,985.79 | 76,378,985.79 | 76,159,347.97 | 76,159,347.97 | ||
合计 | 163,080,985.79 | 163,080,985.79 | 162,861,347.97 | 162,861,347.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11月18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2019)辽02执恢589号、590号):
本公司名下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甘国用(2010)字第40003号土地及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后革街411号2处房屋[(甘股份)2013801423号、(甘股份)2013801441号]以流拍价14,496.33万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8,000.00万元,申请执行人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放弃该判决书项下剩余债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6,496.33万元。财产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转移。
2. 2018年9月25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少白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案做出(2018)辽02执异840号执行裁定,将公司在渤海银行开设的账户中的银行存款8400万元及利息扣划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银行账户。同日,渤海银行出具回执,已扣划。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999,874.03 | 19,999,874.03 |
抵押借款 | 15,954,473.60 | 15,954,473.60 |
保证借款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65,954,347.63 | 265,954,347.6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余额为265,954,347.63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建支行 | 110,000,000.00 | 8.70% | 396天 | 13.05% |
上海浦发行大连分行 | 120,000,000.00 | 8.70% | 403天 | 13.05%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19,999,874.03 | 307天 | 18.25% |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 | 15,954,473.60 | 8.352% | 180天 | 12.528% |
合计 | 265,954,347.63 | -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丹东银行按日计息,0.05%/日。
种类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752,359.39 | - |
合计 | 4,752,359.39 | -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配件款项 | 80,075,161.18 | 33,361,521.28 |
应付加工、外协费用项 | 4,128,690.52 | 2,853,502.08 |
应付其他费用款项 | 7,329,748.93 | 6,521,101.17 |
其他 | 242,740.87 | |
合计 | 91,533,600.63 | 42,978,865.4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天津大容铜业有限公司 | 6,210,000.00 | 诉讼 |
合计 | 6,21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40,034.19 | 2,838,209.71 |
预收加工费 | 33,167.66 | 21,350.00 |
合计 | 873,201.85 | 2,859,559.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未履约货款 | 3,563,492.74 | |
合计 | 3,563,492.7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短期薪酬 | 4,390,995.09 | 19,909,391.98 | 20,792,786.80 | 3,507,600.27 |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13.70 | 155,927.81 | 157,581.51 | 4,960.00 |
3、辞退福利 | - | |||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合计 | 4,397,608.79 | 20,065,319.79 | 20,950,368.31 | 3,512,560.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12,244.44 | 16,275,806.71 | 17,124,294.64 | 1,863,756.51 |
2、职工福利费 | 73,378.46 | 1,411,364.71 | 1,457,944.95 | 26,798.22 |
3、社会保险费 | 2,042.01 | 853,415.81 | 853,415.81 | 2,042.0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72.65 | 710,807.15 | 710,807.15 | 1,872.65 |
工伤保险费 | 64.96 | 16,626.54 | 16,626.54 | 64.96 |
生育保险费 | 104.4 | 125,982.12 | 125,982.12 | 104.4 |
4、住房公积金 | 175,043.75 | 1,248,698.74 | 1,246,323.74 | 177,418.7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28,286.43 | 120,106.01 | 110,807.66 | 1,437,584.78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390,995.09 | 19,909,391.98 | 20,792,786.80 | 3,507,600.27 |
(3) 设定提存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525.70 | 151,115.98 | 152,769.68 | 4,872.00 |
2、失业保险费 | 88.00 | 4,811.83 | 4,811.83 | 88.0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合计 | 6,613.70 | 155,927.81 | 157,581.51 | 4,9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0.04 | 2,860,434.35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2,439,635.25 | 379,967.01 |
个人所得税 | 3,848.38 | 2,321.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927.83 | |
教育费附加 | 0.57 | 1,683.93 |
地方教育附加 | 0.38 | 1,122.62 |
印花税 | 300,000.00 | 3,761.72 |
房产税 | 1,384,553.92 | 1,384,553.92 |
车船税 | ||
土地使用税 | 686,395.20 | 686,395.20 |
资源税 | ||
合计 | 4,814,433.74 | 5,324,167.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91,020,117.53 | 48,799,738.57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7,398,802.18 | 71,138,682.12 |
合计 | 148,418,919.71 | 119,938,420.69 |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1,020,117.53 | 48,799,738.57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91,020,117.53 | 48,799,738.5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大连银行 | 32,245,055.82 | 经营困难,无力支付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47,130,400.61 | 经营困难,无力支付 |
长春农商银行 | 3,858,683.57 | 经营困难,无力支付 |
丹东银行 | 7,785,977.53 | 经营困难,无力支付 |
合计 | 91,020,117.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往来款项 | 35,616,887.91 | 50,709,592.92 |
应付费用款项 | 12,915,613.85 | 13,608,584.19 |
其他 | 8,866,300.42 | 6,820,505.01 |
合计 | 57,398,802.18 | 71,138,682.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中京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4,855,600.00 | 历史遗留 |
大连瑞腾冲压有限公司 | 5,395,250.32 | 有其他业务往来 |
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改制历史遗留 |
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51,192.00 | 借款 |
合计 | 26,302,042.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76,572.60 | |
合计 | 176,572.60 |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2)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2,201,984,112.59 | 1,904,607,557.22 | 诉讼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合计 | 2,201,984,112.59 | 1,904,607,557.22 | - |
1.诉讼明细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序号
序号 | 权利人 | 可能承担的债务额 | 备注 |
自身债务诉讼 | |||
1 | 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 | 2,081,344.31 | |
2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69,075.88 | |
3 | 大连弘益精密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106,647.60 | |
4 | 大连三星五洲化工有限公司 | 62,639.77 | |
5 | 大连鑫永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 27,945.87 |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24,380,155.45 |
序号 | 权利人 | 可能承担的债务额 | 备注 |
7 | 张少白 | 116,818,569.23 | 注1 |
8 | 辽宁金菱律师事务所 | 1,001,795.42 | |
9 | 北杉化学(济南)有限公司 | 47,839.75 | |
10 | 大连三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47,798.53 | |
11 | 江苏龙江冶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0,610.95 | |
12 | 北京康迪普瑞模具技术有限公司 | 33,514.19 | |
13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 | 19,804,362.73 | 注2 |
14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594,250.00 | 注3 |
15 |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59,976.95 | 注4 |
对外担保涉诉 | |||
16 | 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4,335,668.59 | 注5 |
17 | 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 | 376,123,447.05 | 注6 |
18 | 赵洪龙 | 7,319,186.99 | 注7 |
19 | 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 | 194,035,579.64 | 注8 |
2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路支行 | 35,591,517.66 | 注9 |
21 | 杨向东 | 24,723,108.32 | 注10 |
22 | 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74,608,750.00 | 注11 |
2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45,000,000.00 | 注12 |
24 | 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 | 124,099,589.13 | 注13 |
2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106,248,011.04 | 注14 |
26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0,163,000.00 | 注15 |
27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42,146,803.70 | 注16 |
28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371,035,194.62 | 注17 |
29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 277,722,383.61 | 注18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30 | 2017年实际发生案件判决金额为: | 42,883,376.30 | 注19 |
31 | 2018年实际发生案件判决金额为: | 52,036,592.78 | |
32 | 2019年一审判决 | 112,377,533.91 | 注19 |
33 | 裁定撤诉案件可能在起诉 | 650,000.15 | |
34 |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案件可能再起诉 | 2,018.00 | |
35 | 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再起诉 | 345,981.59 | |
36 | 二审改判 | 75,280.97 | |
37 | 2020年新收案件 | 2,371,940.11 | |
38 | 2018年撤诉案件可能在起诉未起诉仍可再起诉 | 681,305.84 | |
39 | 2018年驳回起诉可能在起诉未起诉仍可再起诉 | 4,355,369.82 | |
40 | 2018年投服征集诉讼待起诉未起诉 | 205,946.14 | |
合计 | 2,201,984,112.59 |
注1:张少白与本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二案
2013年11月,张少白与本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至上海仲裁委员会,案号为(2013)沪仲案字第1408号。经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本公司应向张少白赔偿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700万元、违约金人民币335万元、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703.50万元、仲裁费440,450元及违约金等。2017年7月,本公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了撤销(2013)沪仲案字第1408号案所涉《股权转让协议》及《付款协议书》的仲裁申请,案号为(2017)沪仲案字第1351号。如案涉协议一旦被撤销,本公司即无需向张少白再行支付该两项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费、违约金等费用。2018年6月28日,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对本公司的全部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
执行过程中法官于2018年7月24日恢复执行过程中作出(2016)辽02执恢42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扣划大连控股以福美名义在渤海银行开始账户中的8400万元及利息至大连中院执行账户”。当时渤海银行在法院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中写明:
“该笔存单账号为2001234255000855项下的存款本息我行享有优先受偿权,我行会向贵院对扣划款项提执行异议”。我公司当时对这个执行行为提了执行异议,但被驳回;后渤海银行向大连市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大连市中院作出【(2018)辽02执异84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大连控股以福美名义在渤海银行开设账户中8400万的执行”。支持了渤海银行的诉讼请求。
张少白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大连市中院2019年9月27日作出了【(2018)辽02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许大连中院对大连控股以福美名义开立于渤海银行账户中8400万元的执行。渤海银行及大福公司对判决结果均不服,渤海银行与大连控股均对判决不服,均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执行异议案件二审已判决,均为维持一审判决。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116,818,569.23元。
注2: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诉本公司、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你、梁军、代威、崔晶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马路支行(以下简称“长春农商行”)与本公司、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你、梁军、代威、崔晶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辽0291民初3359号。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本公司需向长春农商行偿还借款本金15954473.60元、利息(含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8月21日合计657517.90元;自2019年8月2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借款年利率8.352%上浮50%计算)。(2)长春农商行对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在15954473.60元抵押限额内享有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3)案件受理费121473元、公告费2050元,由被告大福控股、被告大连德联覆铜板有限公司、梁军、代威、崔晶莹连带承担。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19,804,362.73元。
注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瑞达模塑、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代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9年12月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与本公司、瑞达模塑、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代威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2019)辽02民初1918号。大连银行诉请法院:(1)判决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亿元,利息1509.88万元(利息数额暂计算至2019年10月31日),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罚息及复利;(2)判决瑞达模塑、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代威对上述欠款本息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3)判令本案原告律师费、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本公司、瑞达模塑、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代威承担。本案尚在审理当中。因本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清晰且违约情形明确,本公司最终败诉的可能性极大。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项诉讼相关的预计损失为14,594,250.00元。注4: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代威票据承兑案2019年12月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银行”)与本公司、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代威之间的票据承兑案诉至丹东市振兴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辽 0603 民初 846号。经丹东市振兴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1)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偿还丹东银行垫付的承兑汇票款 19,999,874.03 元;(2)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偿还原告丹东银行垫付的承兑汇票款的罚息(罚息以19,999,874.03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9 年2月2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本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30 日内偿还原告丹东银行律师费 115,996 元;(4)长富瑞华、福美贵金属、瑞达模塑、大连太平洋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代威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确定的款项在人民币 3,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158,476 元,公告费 1,200元,合计159,676 元,由本公司公司负担。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项诉讼相关的预计损失为3,659,976.95元。
注5:俞陈、于量与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二案 2014年5月16日,长富瑞华与陈玲玲、代威签署《投资协议书》,本公司为长富瑞华上述协议的履行提供了支票作为担保,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案件:(1)陈玲玲诉长
富瑞华、代威、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太平洋电子”)投资合同纠纷;(2)俞陈与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3)于量与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与本公司相关的案件情况如下:
(1)俞陈与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14年,俞陈与本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大民三初字第86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需向俞陈支付支票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2)于量与本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2014年,于量与本公司因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大民三初字第79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需向于量支付支票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及利息等。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后,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3)和解及债权转让
2016年12月28日,陈玲玲、俞陈、于量与长富瑞华、代威、大连太平洋电子、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书》;2018年4月23日,上述各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如长富瑞华按约定条款履行,则俞陈、于量同意免除本公司的全额还款及担保责任。因长富瑞华未按《和解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行,俞陈、于量依据前述生效判决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俞陈、于量均将各自拥有的案涉债权转让予大连润德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恢复执行案件,并对本公司名下位于甘井子区革镇堡后革村土地及房屋在京东网拍平台进行拍卖,因无人竞买于2019年11月17日流拍。 2019年11月1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9)辽02执恢589、59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以上资产以流拍价格14496.33万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8000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该判决书项下剩余债权;抵偿(2015)辽民二终字第247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本金6496.33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诉讼损失为54,335,668.59元。 注6: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济南置业”)诉长富瑞华、大连大显电子、本公司、代威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案 2014年10月,恒大济南置业与长富瑞华、大连大显电子、本公司、代威就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鲁民一初字第38号。经山东省高
级人民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协议如下:(1)如长富瑞华未在2016年11月16日前全额支付人民币140,811,326.00元,还款总金额增加1,000万元,即增至150,811,326.00元,上述金额须在2016年11月28日前支付;(2)如未能付清的,每逾期一日以应付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3)公司需对长富瑞华对恒大地产集团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376,123,447.0元。注7:大连沙河口守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守盛小额贷款公司”)诉长富瑞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年3月,守盛小额贷款公司与长富瑞华、本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沙民初字第1248号。经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富瑞华需向守盛小额贷款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15万元等,本公司对长富瑞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终结,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执行过程中,守盛小额贷款公司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赵洪龙。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7,319,186.99元。注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诉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15年12月,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与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四中民(商)初字第372号。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再资源需偿还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垫款本金人民币149,636,757.67及相应的利息、复利、律师费等,本公司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本公司就中再资源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1/2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广发银行北京宣武门支行的再审申请。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194,035,579.64元。注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诉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代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6年12月,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与中再资源、长富瑞华、本公司、代威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年朝民(商)初字第51625号。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再资源应向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偿还本金17,325,330.44元、利息4,310,550.31元、律师费130,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等,本公司对上述偿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终结,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执行过程中,北京银行朝阳北路支行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案外人东方前海宣康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前海合伙),后上述债权又被东方前海合伙转让给了天津鼎晖天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鼎晖合伙企业)。2019年11月15日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天津鼎晖合伙企业。
执行过程中,因另案执行程序中拍卖了被执行人之一中再资源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一区的房产一套,天津鼎晖合伙企业以第二顺位债权人主体资格,受偿了336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35,591,517.66元。
注10:杨向东诉长富瑞华、本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1月,杨向东与长富瑞华、本公司就民间借贷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大民一初字第208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如下:长富瑞华、本公司应于2015年5月15日前向杨向东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于2015年6月15日前向杨向东偿还还款本金2,000万元等。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行终结,公司为被执行人之一。执行过程中,本公司通过拍卖持有的深圳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方式,向杨向东归还了借款本金合计13,961,930.00元,剩余本金为16,038,070.0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24,723,108.32元。
注11:大连博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仁投资”)诉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模塑”)、本公司、代威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2月,博仁投资与瑞达模塑、本公司、代威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4)大民一初字第230号。经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如下:瑞达模塑、本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前向博仁投资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于2015年6月15日前向博仁投资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500万元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博仁投资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了案外人姚黎,现姚黎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法院在被执行人之一瑞达模塑账户中先后划扣1,427,945.45元。另自2019年3月起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之一瑞达模塑每月偿还博仁投资本金4万元,自2020年9月起变更为每月还10万抵顶本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74,608,750.00元。
注12: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杭州分行”)诉杭州智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盛贸易”)、本公司、高贻财、郑楚玲信用证融资纠纷案
2017年4月,上海银行杭州分行与智盛贸易、本公司、高贻财、郑楚玲因信用证融资纠纷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浙01民初412号。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需对智盛贸易对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的还款义务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判决后,本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准许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因本公司仅在最高限额4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4500万元。
注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诉智盛贸易、本公司、福美贵金属、高贻财、郑楚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3月,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与智盛贸易、本公司、福美贵金属、高贻财、郑楚玲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7)浙01民初291号。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智盛贸易应向中国银行杭州庆春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2,307,509.48元、信用证垫付款49,524,599.26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律师费等,本公司及福美贵金属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项诉讼相关的损失为124,099,589.13元。
注14:浦发银行大连分行诉瑞达模塑、长富瑞华、本公司、福美贵金属、中再资源、东北军辉路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3月23日,浦发银行大连分行与瑞达模塑、长富瑞华、本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中再资源、东北军辉路桥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
(2018)辽02民初250号。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判令瑞达模塑偿还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借款本金8000万元;(2)瑞达模塑偿还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利息;(3)判令长富瑞华、本公司、福美贵金属、中再资源、东北军辉路桥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如未按期履行计收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各被告承担。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项诉讼相关的预计损失为106,248,011.04 元。
注15:智盛贸易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争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争流贸易”)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项下贷款逾期
2016年12月26日,智盛贸易与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杭州争流贸易签署《委托贷款协议》,杭州争流贸易委托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向智盛贸易发放贷款,借款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6月26日,利率为10%/年,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每季度末月21日为付息日,委托贷款手续为0.2%/年。逾期还款的罚息利率为约定贷款利率上浮50%,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需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保证协议》。杭州争流贸易及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尚未就该项逾期贷款提起诉讼。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事项相关的预计担保损失为70,163,000.00元。
注16:东北军辉路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的《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逾期
2015年10月8日,东北军辉路桥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本公司为担保人,本公司为担保人。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人民币2,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5
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7日,利率以实际放款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相应档次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7%,按月结息,每月20日为结息日,每月21日为付息日。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上浮50%。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尚未就逾期贷款提起诉讼。2018年6月广发银行沈阳分行与长城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合同,长城资产合法取得债权人地位。因东北军辉路桥逾期未还款,长城资产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0年1月2日作出(2019)辽01民初6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东北军辉路桥给付长城资产本金25,935,975.63元及利息、逾期贷款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等;沈阳恒信融资、本公司、代威对各判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事项相关的预计担保损失为42,146,803.70元。注17: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诉长富瑞华、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矿业投资”)、福美贵金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8年11月,渤海银行大连分行与长富瑞华、代威、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西部矿业投资、福美贵金属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渤海银行大连分行诉请法院:(1)判决长富瑞华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4.7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所需费用等;(2)判决代威、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对长富瑞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决西部矿业对长富瑞华的上述债务承担抵押赔偿责任;(4)判决渤海银行大连分行对福美贵金属提供质押的存单剩余的8400万元金钱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5)对福美贵金属提供的保证金质押账户内金钱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本案尚在审理当中。因本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清晰且违约情形明确,本公司最终败诉的可能性极大。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9年11月25日制作(2018)辽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长富瑞华偿还渤海银行本金4.76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律师费;代威、天津大通铜业、大连太平洋电子、对长富瑞华判项一、二、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西部矿业对长富瑞华判项一、二、三承担赔偿责任;福美贵金属在长富瑞华判项一、二、三债务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项诉讼相关的预计损失为371,035,194.62元。注18: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诉长富瑞华、大连理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福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电解铜厂、本公司合同纠纷案2013年9月29日案外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资产、长富瑞华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原告以24000万元的价格受让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长富瑞华享
有的不良债权人民币24000万元,并对该笔不良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同日信达资产与北京新纪元及被告代威分别签订了《债务重组保证合同》,债务重组后,债务人为长富瑞华,质押担保认为长富瑞华,保证人为北京新纪元及代威。债务重组宽限期为24个月,重组宽限补偿金年率为12.5%。2013年11月20日, 信达资产与长富瑞华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变更协议》,确认债务重组宽限期变更为2013年9月30日至2015年9月29日。2014年12月29日,信达资产与长富瑞华签订《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变更协议-2》,将重组补偿金年率变更为13.5%。其他各被告先后为长富瑞华的债务进行担保。因长富瑞华至今未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其他各被告也没有履行各自的担保责任,故信达资产将上述被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信达资产将长富瑞华、大连理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福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电解铜厂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4月信达资产将大福控股申请追加为被告,对长富瑞华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20年8月17日制作(2018)辽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1)长富瑞华偿还信达资产重组债务24000万元;(2)长富瑞华向信达资产支付债务重组补偿金810万元;(3)长富瑞华向信达资产支付违约金1114.86万元;(4)大福控股对上述一、
二、三项及自2015年4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4810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计算的违约金(扣除已偿还的2001万元)中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长富瑞华、大连理海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大连福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威、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京中色再生金属研究有限公司、西部矿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大福控股共同负担。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该项诉讼相关的预计损失为277,722,383.61元。注19:关于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2017年度至2018年度之间发生事项
本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发生了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已出二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48起,二审审理中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332起,一审审理中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245起。已和解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173起,均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同时,一审裁定撤诉,以及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其中:
31起因中小投资者自行撤诉或未交诉讼费视为撤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起因中小投资者诉讼请求描述错误裁定驳回诉讼请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272起因中小投资者本人未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公证件裁定驳回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2)2019年度内发生事项
本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发生了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已收到一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765起,二审改判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2起。同时,一审裁定撤诉,以及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其中:
裁定撤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8起;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起;裁定驳回起诉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4起。
(3)2020年度内发生事项
本公司与中小投资者发生了多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根据已收到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已收到一审判决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44起。
同时,一审裁定撤诉,以及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案件存在再次起诉的可能,其中:
裁定撤诉5起,起诉人撤回起诉1起。
经过案件统计,整理分析,并结合司法案例,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与该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诉讼相关的损失为215,985,345.61元。
注20:上述可能承担的债务总额已包含因担保事项未及时偿付产生的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逾期利息。
51、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单位:元
-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64,328,399.00 | 1,464,328,399.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63,898,824.18 | 963,898,824.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47,700,193.26 | 47,700,193.26 | ||
合计 | 1,011,599,017.44 | 1,011,599,017.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15,472,292.19 | 115,472,292.19 |
盈余公积说明(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54,014,216.61 | -2,163,717,936.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54,014,216.61 | -2,163,717,936.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0,116,146.76 | -2,290,296,280.5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14,130,363.37 | -4,454,014,216.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58,274,417.10 | 440,645,618.56 | 346,618,316.22 | 333,599,933.58 |
其他业务 | 93,198.88 | - | 74,004.09 | - |
合计 | 458,367,615.98 | 440,645,618.56 | 346,692,320.31 | 333,599,933.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7,220.37 | 256,585.40 |
教育费附加 | 67,210.96 | 18,636.94 |
地方教育附加 | 44,807.31 | 155,472.84 |
房产税 | 656.63 | 952,521.05 |
车船税 | - | - |
土地使用税 | - | 472,309.20 |
资源税 | ||
印花税 | 56,675.62 | 45,994.02 |
其他 | ||
合计 | 326,570.89 | 1,901,519.4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94,797.00 | 1,350,000.04 |
差旅费 | 90,665.65 | 163,723.70 |
业务招待费 | 55,434.62 | 97,826.50 |
折旧费 | ||
办公费 |
商品维修费 | ||
广告费 | ||
运输装卸费 | 7,910.00 | 876,238.59 |
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 | ||
仓储报关费 | - | 613,746.44 |
包装费 | - | 852,968.89 |
其他 | 16,346.06 | 66,488.14 |
合计 | 1,365,153.33 | 4,020,992.30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222,438.34 | 7,721,628.54 |
差旅费 | 14,048.52 | 171,182.39 |
业务费 | 172,049.24 | 96,899.56 |
中介服务费 | 9,433.96 | 650,943.38 |
咨询费 | ||
租赁费 | 509,573.35 | 508,287.41 |
折旧费 | 114,951.26 | 113,123.47 |
办公费 | 208,531.47 | 251,376.53 |
摊销费用 | 11,666.66 | - |
物料消耗 | 121,587.30 | 165,392.33 |
运输费 | - | 53,995.76 |
修理费 | 12,257.48 | 50,156.58 |
其他 | 253,030.71 | 2,784,028.79 |
合计 | 7,649,568.29 | 12,567,014.74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2,264,603.96 | 36,685,785.06 |
减:利息收入 | 268,014.39 | 332,452.80 |
汇兑损益 | 733,367.66 | 82,680.06 |
手续费及其他 | 68,599.95 | 67,959.35 |
其他 | ||
合计 | 42,798,557.18 | 36,503,971.67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1,486.28 | 38,690.87 |
其他 |
合计 | 71,486.28 | 38,690.87 |
68、 投资收益
(1) 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9,228.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25,379.44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225,379.44 | -129,228.00 |
投资收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生物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13,692.76 | |
其他 | ||
合计 | -413,692.76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13,092.80 | 20,272,767.97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312,316.31 | -1,756,687,055.24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 ||
合计 | -27,225,409.11 | -1,736,414,287.2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8,317.79 | -22,287.84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39,894,831.11 | |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商誉减值损失 | ||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 | ||
其他 | ||
合计 | -118,317.79 | -39,917,118.95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3,009,138.70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合计 | 73,009,138.70 |
74、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
益的金额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盘盈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32,728,164.48 | ||
其他 | 53,754.25 | 5,890,857.79 | 53,754.25 |
合计 | 53,754.25 | 38,619,022.27 | 53,754.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9,160.42 | 6,865.58 | 59,160.42 |
罚款支出 | 150.91 | ||
预计诉讼案件损失 | 297,383,127.62 | 584,209,204.11 | 297,383,127.62 |
其他 | |||
合计 | 297,442,288.04 | 584,216,220.60 | 297,442,288.04 |
营业外支出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62,556.21 | 62,321.1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362,556.21 | 62,321.1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58,853,247.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9,713,311.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税收优惠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271,729.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605.2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5,819,744.04 |
所得税费用 | 2,362,556.21 |
77、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XX。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1,486.28 | 38,690.87 |
利息收入 | 35,986.97 | 102,326.36 |
收到的往来款项 | 217,815,526.53 | 95,457,923.79 |
冻结资金减少 | 2,200.02 | - |
其他 | 18,319.36 | 251,186.12 |
合计 | 217,943,519.16 | 95,850,127.1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1,844,087.85 | 4,920,013.86 |
支付票据保证金 | - | - |
支付的经营性往来款项 | 290,612,346.18 | 73,982,012.07 |
法院扣划款 | 508.48 | 821.96 |
冻结资金增加 | 152.04 | - |
其他 | 62,099.48 | 355,399.81 |
合计 | 292,519,194.03 | 79,258,247.7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大股东超额支付担保债务赔偿款 | - | |
收回的票据保证金 | 25,0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本期没有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61,215,803.45 | -2,291,387,128.2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7,343,726.90 | 1,736,414,287.27 |
信用减值损失 | 39,917,118.9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 1,324,236.99 | 1,785,596.3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262,853.18 | 281,104.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70,440.58 | 2,054,108.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73,009,138.7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3,692.7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997,971.62 | 36,768,465.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5,377.44 | 129,228.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34,750.34 | 3,376,574.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088,847.88 | -56,836,046.3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5,647,731.50 | 526,789,479.99 |
其他 | 1,620.62 | 71,957,244.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3,176.28 | -1,345,412.5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561,454.97 | 8,639,343.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639,343.46 | 5,672,859.0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2,111.51 | 2,966,484.3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561,454.97 | 8,639,343.46 |
其中:库存现金 | 266,654.21 | 110,585.6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294,800.76 | 8,528,757.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561,454.97 | 8,639,343.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长期股权投资(注) | 39,894,831.11 | 法院冻结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733,332.43 | 法院冻结 |
合计 | 202,628,163.54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8,274,191.13 |
其中:美元 | 1,213,899.08 | 6.5249 | 7,920,570.11 |
欧元 | |||
日元 | 5,592,084.00 | 0.063236 | 353,621.02 |
其他应收款 | - | - | 1,780,239.10 |
其中:美元 | 272,837.76 | 6.5249 | 1,780,239.10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2,510,230.96 |
其中:美元 | 343,483.18 | 6.5249 | 2,241,193.40 |
日元 | 4,254,500.00 | 0.063236 | 269,037.56 |
港币 | |||
合计 | - | - | 12,564,661.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退回的政府补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4、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自行添加)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1)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
天朗鸿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 | 100% | 股权转让 | 2020年12月7日 | 《天朗鸿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变更决议(决定)》 | 210,104.94 | 0% | 0 | 0 | 0 | 2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1)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时点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天朗鸿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7日 | 2 | 100% | 股权转让 | 210,104.94 | 2020年12月7日 | 《天朗鸿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变更决议(决定)》 |
(续)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 丧失控制权之前的各步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天朗鸿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2 | 0 |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 | 大连市 | 大连市 | 制造业 | 55.00% | 设立 |
有限公司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投资 | 85.5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95.00% | 设立 | |
上海昶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传媒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昶御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深圳租电欣意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51.00% | 设立 | |
上海起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贸易 | 98.00% | 设立 | |
深圳市久联丰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99.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45.00% | 28,089.50 | 14,073,926.02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30.00% | -205,054.26 | 994,150.86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44% | -151,594.06 | 196,738.3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33,318,007.39 | 12,505,857.09 | 45,823,864.48 | 14,548,473.33 | 14,548,473.33 |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6,445,267.94 | 1,179,225.56 | 7,624,493.50 | 4,310,657.30 | 4,310,657.30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26,432.96 | 51,741.83 | 1,578,174.79 | 215,720.90 | 215,720.90 |
(续)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27,081,776.30 | 13,644,949.98 | 40,726,726.28 | 9,513,756.24 | - | 9,513,756.24 |
大连大显光电 | 7,334,453.03 | 2,350,818.28 | 9,685,271.31 | 5,687,920.90 | - | 5,687,920.90 |
器件有限公司 | ||||||
沈阳建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29,917.57 | 1,098,072.59 | 2,627,990.16 | 215,715.90 | - | 215,715.9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 | 43,808,534.09 | 62,421.11 | 62,421.11 | 1,918,094.84 | 51,742,423.53 | -895,659.72 | -895,659.72 | -3,106,559.47 |
大连大显光电器件有限公司 | 12,754,356.95 | -683,514.21 | -683,514.21 | -96,073.81 | 16,807,890.42 | -30,273.47 | -30,273.47 | 1,518,269.64 |
沈阳建业股份有 | - | -1,049,820.37 | -1,049,820.37 | -3,084.61 | - | -85,567.87 | -85,567.87 | -1,20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限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沈阳市 | 融资租赁 | 22.5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48,899,235.58 | 248,901,963.81 |
非流动资产 | 183,139.25 | 183,139.25 |
资产合计 | 249,082,374.83 | 249,085,103.06 |
流动负债 | 53,637,341.69 | 53,304,768.14 |
非流动负债 | 18,469,974.44 | 18,469,974.44 |
负债合计 | 72,107,316.13 | 71,774,742.58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6,975,058.70 | 177,310,360.4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9,819,388.21 | 39,894,831.1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 |
财务费用 | 5,063.68 | 8,481.22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335,301.78 | -574,346.68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35,301.78 | -574,346.68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制造业 | 11.7亿元 | 35.51% | 35.51% |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代威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XX。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大连大显通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大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任法人的公司 |
深圳市新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深圳市新永湘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深圳瑞龙华置业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方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方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方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50,811,326.00 | 2013年7月30日 | - | 否 |
大连长富瑞华集 | 16,038,070.00 | 2012年7月12 | - | 否 |
团有限公司 | 日 |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12年12月17日 | - | 否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7,325,330.44 | 2014年8月28日 | - | 否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2015年9月22日 | - | 否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14年5月16日 | - | 否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59,450,000.00 | 2015年3月5日 | -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18年12月1日 | 2020年12月1日 | 否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代威 |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18年11月24日 | 2020年11月24日 | 否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2月28日 | 2021年2月28日 | 否 |
大连瑞达模塑有限公司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0,250.00 | 739,205.56 |
(8) 其他关联方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1,745,862,854.53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收款项 | 大连大显通信有限公司 | 21,350.00 | 21,350.00 |
其他应付款 | 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代威 | 460,030.84 | 460,030.84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瑞龙华置业有限公司 | 2,410,000.00 | 2,4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新永湘投资有限公司 | 474,600.00 | 474,600.00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金桥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57,692.00 | 2,051,192.00 |
合计 | 5,902,322.84 | 5,895,822.8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未决诉讼 详见本附注六、注释24披露。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自然灾害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预计负债 | 涉诉金额及利息 | 90,846,727.56 | |
合计 | 90,846,727.56 |
因本公司自身债务或因对外部企业提供连带担保而导致被起诉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未及时偿付相关债务或者预计负债,在2020年12月31日后至2021年4月30日之间产生的利息等新增债务预计金额 90,846,727.56元。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资产转让及出售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适用 □不适用
2001234255000855中的银行存款8400万元及利息至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账户。截止2020年底,公司因张少白案已计提预计负债1.16亿元。
4、公司获悉,2020 年 3 月 6 日长富集团被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2020 年 4 月 17 日指定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长富集团破产清算工作。2020 年 6 月,管理人按照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 0203 破 1-1 号复函意见,将长富集团持有的 4 亿股公司股票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竞价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进行拍卖,该部分股份性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2%。截至本年报发布日,上述股权第一次拍卖结果为流拍。公司控股股东长富集团持有公司 5.2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52%,其持有公司的 4 亿股拍卖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2.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0,077,344.08 | 100.00 | 24,505,707.15 | 100.00 | 15,571,636.93 | ||||
其中:账龄组合 | 40,077,344.08 | 100.00 | 24,505,707.15 | 100.00 | 15,571,636.93 | ||||
其中:关联方组合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 15,571,636.93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
天津融通金属有限公司 | 16,300,605.42 | 40.67 | 4,829,568.37 | ||||||||||||||||
深圳市北泰方向电子有限公司 | 6,897,859.28 | 17.21 | 6,897,859.28 | ||||||||||||||||
大连瑞腾冲压有限公司 | 5,392,327.72 | 13.45 | 1,589,781.61 | ||||||||||||||||
汤姆森广东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东莞 | 2,707,133.18 | 6.75 | 2,418,160.50 |
分公司 | |||
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89,659.57 | 4.72 | 1,889,659.57 |
合计 | 33,187,585.17 | 82.81 | 17,625,029.33 |
3.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 ||||||||||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565,334,091.39 | 100.00 | 11,366,030.86 | 94.70 | 1,553,968,060.53 | |||||
其中:账龄组合 | 12,001,588.28 | 0.77 | 11,366,030.86 | 94.70 | 635,557.42 | |||||
关联方组合 | 1,553,332,503.11 | 99.23 | 1,553,332,503.11 | |||||||
合计 | 1,565,334,091.39 | 100.00 | 11,366,030.86 | 94.70 | 1,553,968,060.53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447,733,075.38 | 1年以内、1-2年、4-5年、5年以上 | 92.49 | - |
深圳海全实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1,739,835.24 | 1-2年 | 5.22 | - |
深圳市恒弘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985,178.91 | 1-2年 | 1.40 | - |
伊派克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44,000.00 | 5年以上 | 0.18 | 2,844,000.00 |
大连华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800,000.00 | 5年以上 | 0.18 | 2,800,000.00 |
合计 | 1,557,102,089.53 | 99.47 | 5,644,000.00 |
(续) | |||||||||||||||||||||||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
合计 | - | - | 39,894,831.11 | 39,894,831.11 |
(十六)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6,217.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486.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297,383,127.4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754.09 | |
小计 | -297,091,670.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 | |
合计 | -297,091,670.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0.25 | -0.25 |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 -0.04 | -0.0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