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陈学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现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庆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深圳新星 | 指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松岩冶金 | 指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绵江萤矿 | 指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1年5月29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惠州新星 | 指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南研发 | 指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铝镁钛研究院 | 指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洛阳新星 | 指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洛阳轻研 | 指 | 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赣州研究院 | 指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普瑞科技 | 指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赣州中南 | 指 | 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
汇凯化工 | 指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公司 |
深圳奥力美 | 指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沃立美 | 指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岩代投资 | 指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股东 |
辉科公司 | 指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 |
深圳联领 | 指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股东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深圳新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SUNXINGLIGHTALLOYSMATERIAL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x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学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志 | 田蜜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电话 | 0755-29891365 | 0755-29891365 |
传真 | 0755-29891364 | 0755-29891364 |
电子信箱 | zhouzhi@stalloys.com | tianmi@stalloys.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518106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6 |
公司网址 | www.stalloys.com |
电子信箱 | ir@stalloys.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新星 | 603978 | 无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42,057,943.64 | 425,713,605.02 | 50.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45.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962,538.80 | 13,726,838.06 | -1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04,393.97 | -57,143,815.03 | -83.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70,717,312.37 | 1,671,196,451.05 | -0.03 |
总资产 | 2,413,051,801.95 | 2,748,022,590.96 | -12.19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4 | 42.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4 | 42.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9 | -11.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8 | 1.43 | 增加0.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2 | 0.91 | 减少0.19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82,019.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65.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623,122.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4,739,490.23 | |
合计 | 19,485,717.29 |
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制造商纷纷通过降价抢占市场,扩大生产量与销售量,受此影响,2020年铝晶粒细化剂行业整体毛利率较大幅度下降(并持续至2021年上半年),一部分规模较小、生产成本较高、产品质量较差、财务能力较差的厂商将逐步退出市场。但作为头部企业,在此过程中会带来因竞争而导致的阵痛,头部企业不得不参与到价格战行列而导致毛利大幅下降,但随着竞争的加剧,部分竞争实力较差的企业会逐步退出,行业集中度将得到一定的提升,同时将带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装备进步。
2、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企业
铝晶粒细化剂直接应用于铝材制造加工过程,其产品质量直接影响成型后铝材性能,铝晶粒细化剂按其功能可分为四个高低等级,等级不同,其用途和售价也不同:第一类专用于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的生产;第二类主要是轨道交通用铝材、普通装饰用铝板、普通包装用铝箔、汽车铝板类产品;第三类用于建筑铝型材;第四类用于铸造铝材。目前,英国LSM、美国KBAlloys、荷兰KBM及深圳新星为高端(即有能力生产第一类、第二类产品)铝晶粒细化剂主要生产厂商。
我国铝晶粒细化剂工业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取得较大进步,产生了一批发展势头强劲的生产企业,目前国内主要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企业包括深圳新星、立中集团、云海金属、江西永特合金有限公司、湖南金联星冶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等几家。
3、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经过半个多世纪发展,欧美主要铝晶粒细化剂生产厂家如英国的LSM、美国的KBAlloys、荷兰的KBM以及中国的深圳新星,基本代表了目前行业内领先技术水平。从铝材最终应用领域来看,航空航天用铝板、PS版、CTP版、罐料、电子铝箔对铝材性能要求最高,轨道交通、普通装饰、普通包装及汽车用铝箔、铝板的要求次之,而以上专用铝材生产加工所需铝晶粒细化剂基本由上述四家企业生产。
(二)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及中间合金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建成了从化工原材料到合金产品的产业链,产业链环节涉及氟化工原料制造(无水氟化氢制造、氟化盐系列产品制造)及合金产品制造(铝晶粒细化剂、铝硼、铝钛、铝铁等合金)。同时公司正在建设铝合金加工辅料(颗粒精炼剂、合金元素添加剂)生产线。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围绕铝合金材加工过程中所添加的金属及非金属新材料,为铝合金材加工制造商提供优质的新型添加材料与技术服务。
(1)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制造与销售
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铝钛碳)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军工、航海、建筑、机械制造、化学工业等各种领域用的铝材制造加工。通过添加细化铝坯锭结晶颗粒,可以确保加工成型后的铝材具有良好的塑性、强度和韧性。公司目前系全球头部铝晶粒细化剂制造商,主要为国内大型铝加工企业提供稳定的铝晶粒细化剂产品。
公司目前在深圳厂区有3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能,深圳厂区主要为华南等周边地区
铝加工企业和国内外特种高端合金客户提供各类合金产品。洛阳厂区目前有6万吨/年的铝晶粒细化剂及其它合金(铝硼、铝铁等)生产产能,主要为华东、华中、华北等周边地区铝加工企业提供铝晶粒细化剂及其它合金类产品。
(2)氟化工原材料制造与销售
氟盐材料包括氟钛酸钾、氟硼酸钾,该材料系铝晶粒细化剂主要原材料。氟盐作为生产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重要原材料,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品质与质量,为全面把控公司产品质量、保障产品品质,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盐产品,该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完全满足了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所需,在满足自我需求的同时向市场销售,进一步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氢氟酸系氟盐制造主要原材料,氢氟酸占氟盐材料生产总成本高,其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终端产品毛利影响较大。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终端产品毛利率,公司对汇凯化工进行增资,持有其30%的股权,汇凯化工主营氢氟酸产品,目前氢氟酸产能为5万吨/年。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
产品分类 | 具体产品 | 主要用途 |
铝晶粒细化剂 | 铝钛硼合金、铝钛碳合金 | 应用于铝材的制造加工过程,使加工后铝材的强度、韧性和塑性大幅提升,减少裂纹等缺陷发生的一种母铝合金材料。 |
氟铝酸钾 | 氟铝酸钾 | 主要用于制作钎焊剂,绝大多数钎焊剂用于铝及铝合金器件的焊接;还可用作磨料的填料及用于生产陶瓷、玻璃(助熔剂),以及铝加工过程中添加各类合金元素的助熔剂;此外,六氟铝酸钾经过加工后(改变其分子大小)制备成为四氟铝酸钾,可用作铝电解添加剂。 |
铝中间合金 | 铝硼、铝钛、铝铁、铝锆、铝锶、铝钒、铝铬、铝锰、铝硅 | 铝中间合金产品主要用于调节或调整待加工铝材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使待加工铝材获得准确含量的、与铝基能形成完全合金化相的一种铝合金功能元素添加剂。 |
颗粒精炼剂 | 颗粒精炼剂产品 | 颗粒精炼剂产品,在铝及铝合金熔体中能够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物理化学的相互作用,从熔体中除去氢、金属杂质、氧化物及其它氧化物夹杂等,使铝液更纯净,并具有清渣的作用。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按照订单要求确定产品生产数量、生产计划,安排各车间组织生产。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测及销售经验,进行少量备货生产。公司长期专注于开发铝晶粒细化剂市场,与国内主要的铝材加工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对下游市场的需求以及行业竞争对手信息有着较为准确的掌握。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经销”销售模式,同时,在客户集中的部分区域采用经销模式,充分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销售部获取客户订单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下发生产计划单,仓库、采购、生产等部门密切合作,组织采购、生产,完工后交付客户。公司根据“订单日铝锭采购价+加工费”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度以及合作关系等要素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平均2-3个月信用期。
(五)行业地位
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及中间合金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具备自主研发制造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的能力,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晶粒细化剂的各项技术指标领先。此外,公司负责起草了《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1部分:铝钛硼合金线材》(YS/T447.1-2011)、《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2部分:
铝钛碳合金线材》(YS/T447.2-2011)和《铝及铝合金晶粒细化用合金线材第3部分:铝钛合金线材》(YS/T447.3-2011)等行业标准。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以科技创新发展作为企业经营战略,巩固主营产业铝晶粒细化剂的国际领先地位,利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生出各类新材料产品,重点进行电子氟化学材料、高端铝中间合金、石油催化剂载体原材料、铝电解节能材料等材料的研究,开创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1、主营产品技术水平领先
铝晶粒细化剂质量技术指标主要有四个,根据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检测出具的第三方报告(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材料分析测试中心分析测试报告)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院士专家组科技成果鉴定,“铝晶粒细化剂—铝钛硼(碳)合金产品”整体制造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专家组科技成果鉴定,“铝电解用添加剂—氟铝酸钾(KAlF4)高效节能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项目”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关键设备的制造水平领先
公司是行业内具备自主研发制造关键生产设备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能力的铝晶粒细化剂制造企业,自主研发的电磁感应炉、连轧机获得多项国内外发明专利,所生产的铝钛硼晶粒细化剂的技术指标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截止报告期,公司在研发与制造方面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249项。
3、负责起草行业标准
公司负责起草了3项行业标准和参与制订了1项国家标准。此外,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经政府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铝镁钛合金材料(新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铝镁钛轻合金材料工程实验室、深圳市铝镁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科研平台。
依托强大的技术优势,公司铝晶粒细化剂、氟铝酸钾的产量稳定、性能持续提升,铝晶粒细化剂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首位,且多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LSM、KBAlloys、KBM这三家全球行业领先企业的水平,逐步改变了高端铝晶粒细化剂市场长期由欧美企业垄断的格局。
(二)产业链优势
从行业上下游的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产业链上接氟盐材料(氟钛酸钾、氟硼酸钾)制造,下延铝晶粒细化剂、铝中间合金的生产,同时公司参股氢氟酸制造企业,产业链结构布局覆盖了行业上下游的关键环节,形成一个产业链闭环。
公司在江西省全南县投资建设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主营氟化盐系列产品;2018年12月公司对汇凯化工进行增资,持有其30%的股权,汇凯化工主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氢氟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
产业链的完整性确保了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有利于原材料成本控制,增强了企业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
(三)领先市场地位及客户资源优势
作为铝材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添加剂,铝晶粒细化剂在铝加工过程中的添加比例虽然较小,却是铝材性能的关键因素。终端应用领域特别是航空航天、军工、轨道交通、汽车等行业客户承担着非常大的产品质量责任,其对铝材质量要求极高;为保证相关原料的性能稳定、安全,铝材厂家必须与质量可靠的上游铝晶粒细化剂大型生产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凭借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公司占据国内铝晶粒细化剂市场的较大份额,客户群体涵盖了国内主要的铝材生产厂家。国内铝型材、铝板带、铝箔的前十大生产厂商中,大部分均使用公司的产品,包括明泰铝业(601677.SH)、常铝股份(002160.SZ)、鼎胜新材(603876.SH)、亚太科技(002540.SZ)、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创新、龙口市丛林铝材有限公司、栋梁铝业有限公司、格朗吉斯铝业(上海)有限公司、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等行业知名企业。
(四)规模优势
公司自1997年至今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近24年的发展,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的销售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已经建成了年产能达9万吨的铝晶粒细化剂生
产线(同时副产2-3万吨的高纯氟铝酸钾),在江西赣州建成了氟盐(氟钛酸钾、氟硼酸钾)生产基地。领先的规模优势一方面使得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企业知名度,对潜在客户在业务选择和项目合作时产生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助公司规模化生产提升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溢价,保证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受疫情复工复产及下游铝加工材的市场影响,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铝晶粒细化剂销量24,190.43吨,较上年同期增长28.50%;氟铝酸钾销量9,842.45吨,较上年同期增长77.48%;萤石粉销量7,035.11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3.51%;实现营业收入64,205.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0.82%;营业成本56,134.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44%;实现净利润3,144.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5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6.2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5%,主要系毛利下降影响。
报告期公司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公司持续推进洛阳新星颗粒精炼剂项目建设与市场推广,目前已建成两条生产线,年产能达20,000吨;公司完成了铝中间合金(铝锰、铝硅等合金)生产线设备的安装,年产能达30,000吨,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与试生产。
2、加快铁基轻骨料项目建设
公司通过对氟盐生产副产物进一步综合利用,生产铁基轻骨料创新环保建材,将在绿色节能城市、海绵城市等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报告期,公司进行了铁基轻骨料项目生产线设备调试与试生产,同时正在进行第二条生产线设备的采购与安装。
3、新产品开发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686.47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国内外发明专利249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件。新产品研发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为原料生产高纯无硅氢氟酸的新技术,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进行高纯无硅氢氟酸项目中试试生产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工艺和设备改进。
(2)公司利用产业链环节副产物进一步开发衍生出石油催化剂载体原材料SB粉,已完成中试生产线设备及管路安装,正在进行设备调试,项目将随着高纯无硅氢氟酸的生产运行而快速实现投产。
(3)报告期,公司开发出四款新型的硬质合金元素添加剂(AlMn80、AlCr40、AlFe60、AlSi70)系列产品。该系列产品完全克服了传统合金元素添加剂(tablet)存有的缺陷,大幅降低了铝加工企业生产应用成本(与传统产品的流行售价比较)和对应用环境造成的影响,尤为关键的是制成铝材的品质(例如使用铝锰80合金)其力学性能之—断裂延伸率(断裂韧性)获得了成倍数的增长。这些新型硬质合金元素添加剂投放市场会对高端铝材的质量提升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公司研发
的新型硬质合金元素添加剂产品可完全实现对传统合金元素添加剂(tablet)的全面替代。产品经客户试用效果良好。
(4)报告期,子公司松岩冶金完成铝钎焊剂的研究开发,目前已建立一条年产能达500吨的生产线,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4、完成出售子公司绵江萤矿100%股权交易事项
关于公司出售子公司绵江萤矿100%股权交易事项,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绵江萤矿签订了《采矿权抵押合同》,约定绵江萤矿将其采矿权证抵押给公司。同时,为确保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完整履行及公司在主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绵江萤矿10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瑞)内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34082396号)。本次出售子公司绵江萤矿100%股权交易事项已完成。
5、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为1,88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2,85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42,057,943.64 | 425,713,605.02 | 50.82 |
营业成本 | 561,349,737.70 | 358,832,826.00 | 56.44 |
销售费用 | 2,454,214.49 | 8,764,186.26 | -72.00 |
管理费用 | 17,279,454.89 | 17,812,716.72 | -2.99 |
财务费用 | 18,626,542.47 | 5,932,318.28 | 213.98 |
研发费用 | 26,864,710.51 | 20,091,557.82 | 33.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04,393.97 | -57,143,815.03 | -83.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56,407.00 | -19,232,238.13 | -71.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746,177.73 | 105,809,058.64 | -353.99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会计政策变更,将销售费用-汽车及运输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为“营业成本”列示。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行可转债导致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是原材料铝锭价格上升以及产品产量增加,采购铝锭所付现金增加;二是支付的各项税费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81,601,670.15 | 7.53 | 603,007,722.35 | 21.94 | -69.88 | 主要系本期偿还长短期借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所致 |
预付款项 | 18,648,893.81 | 0.77 | 9,495,220.61 | 0.35 | 96.40 | 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6,851,107.64 | 1.94 | 624,543.61 | 0.02 | 7,401.66 | 主要系新增绵江萤矿股利款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024,695.63 | 0.91 | 13,050,117.04 | 0.47 | 68.77 | 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60,033,750.00 | 2.49 | 240,198,888.90 | 8.74 | -75.01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20,100,000.00 | 0.83 | 60,100,000.00 | 2.19 | -66.56 | 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784,437.41 | 0.03 | 1,876,997.96 | 0.07 | -58.21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交税费 | 9,712,544.56 | 0.40 | 20,171,442.67 | 0.73 | -51.85 | 主要系本期未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56,739.68 | 0.01 | 58,149,029.51 | 2.12 | -99.56 | 主要系本期确认股权转让款及偿付赔偿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976.87 | - | 244,009.74 | 0.01 | -58.21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16,849,876.39 | 4.84 | 169,049,894.44 | 6.15 | -30.88 | 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预计负债 | - | - | 110,613.66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
库存股 | 34,992,858.00 | 1.45 | 2,998,771.00 | 0.11 | 1,066.91 | 主要系本期回购股份增加所致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审议通过,2020年11月30日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产品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全资子公司绵江萤矿的100%股权以人民币9,500万元转让给金鑫矿产品公司。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参考绵江萤矿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及账面未分配利润60,007,069.07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绵江萤矿按期向公司支付60,000,000元应付股利并相应调整本次股权支付对价款至35,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金鑫矿产品公司股权转让款3,500万元及绵江萤矿股利款1,350万元。
2021年4月15日,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前期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绵江萤矿采矿权证抵押作了进一步约定,约定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交易事项自绵江萤矿完成采矿权证抵押手续之日起生效,为后续应付股利的支付提供了保障。
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绵江萤矿签订了《采矿权抵押合同》,约定绵江萤矿将其采矿权证(编号:C3607002009126120050709)抵押给公司。同时,为确保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完整履行及公司在主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公司与金鑫矿产品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金鑫矿产品公司将其持有的绵江萤矿10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瑞)内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34082396号)。本次出售子公司绵江萤矿100%股权交易事项已完成。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 萤石开采、加工、销售 | 1,000 | 100% | 7,535.89 | 1,737.69 | 1,649.62 | 105.82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金属和非金属氟盐生产、销售 | 30,000 | 100% | 64,261.22 | 37,534.96 | 10,633.51 | 281.14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有色金属分析检验检测 | 100 | 100% | 411.88 | 300.93 | 94.81 | 13.70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 | 3,000 | 100% | 3,775.18 | 2,665.18 | - | -67.39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铝镁钛金属材料工艺的研发、标准研制 | 100 | 100% | 246.80 | 244.82 | 31.49 | 23.80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轻合金材料的研发与制造 | 58,700 | 100% | 117,029.22 | 61,643.59 | 42,490.50 | 1,157.55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高纯氧化铝、氧化钛水合物系列材料、石油化工催化剂载体系列材料及高纯电子级无硅氟化氢系列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及科技成果转让 | 500 | 100% | 458.95 | 458.19 | 9.50 | 2.91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氢氟酸生产、销售 | 10,000 | 30% | 22,396.12 | 9,366.11 | 16,891.46 | 851.59 |
金属铝材产生变形能力并且增强其塑性、强度和韧性的铝晶粒细化剂,铝材的三大性能直接影响其应用领域的拓展和对钢材的替代效应,目前广泛应用于铝板、铝箔、PS版、CTP板、易拉罐、工业铝型材等铝制品行业,在航空航天、汽车、船舶、高铁建设及军工等高精尖行业用的铝材制造中更是不可缺少的铝晶粒细化材料。虽然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市场在未来几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但是,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有效开拓市场,将可能导致铝晶粒细化剂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流动性风险
公司在保持现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为实现增产扩能、优化产品结构、产业链延伸等战略布局,投资建设项目相对较多,且由于投资建设项目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的特点,对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形成一定压力。若公司未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则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进入相关新产品领域的风险
公司在铝材加工添加剂行业多年的经营积累,目前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产业链优势及客户资源优势,公司面对市场机遇,以研发为导向,着力于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开发既有产品的新应用领域、持续改善产品使用效果等措施,不断开发新的市场,但仍然存在新产品未能很好匹配市场需求,或面对新的市场变化,公司销售不如预期等情形,从而影响公司利润水平的风险。
(5)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基于立项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根据自身战略规划,且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所确定。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市场开拓未达预期,或者公司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从而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下游工业试验与试用,推广进度缓慢,未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开拓进度、产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项议案(详见公告2021-025)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1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038)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黄镇怀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肖爱明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无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该议案已经2020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
内,公司废气全部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的情形。
子公司松岩冶金属于江西省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类别为废气、废水,其中废水主要含COD、氨氮等;废气主要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公司废气通过废气净化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放方式:松岩废气排放口6个、废水排放口一个。报告期内,松岩冶金废水、废气全部达标排放,无超标排放的情形。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1)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集成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三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60米的排气筒排放。
(2)公司生产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尾气达到排放标准,直接排放。
(3)公司工业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光明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4)噪声执行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5)固体危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子公司松岩冶金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1)松岩冶金自建水处理中心,日处理量4000吨,24小时稳定运行,污水排放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过排口在线检测设备排放,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 (2)生产工艺废气采用酸雾吸收塔处理(水喷淋+二级碱洗工艺)+ 30m高排气筒排放;转筒式烘干炉废气采用湿式除尘脱硫+3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采用水喷淋+双碱法+高40m高烟囱排放;
(3)采用隔声罩和减振装置,降低噪声振动源源强,从而减轻对工作环境和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内部生活办公区与生产区建绿化隔离带,厂界周围植树种草,在美化环境的同时实现对噪声的消减;
(4)厂区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采取地面硬化、防腐、防渗、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生活垃圾交由市环卫局统一处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保标准,切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获得了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深光环批[2014]200246号)。
子公司松岩冶金于2013年7月23日获得了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赣市环审字[2013]114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该预案已于2020年11月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备案(备案编号:440311-2020-0054-L)。公司对厂区重点危险源进行识别,建立环境风险责任机构,配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子公司松岩冶金为建立健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安全健康的生产环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废气超标排放、突发火灾爆炸、危化品泄露等五项专项应急预案。该预案及其专项预案将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全南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松岩冶金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设置有在线废水监测系统,定时自行监测。废水采用CODcr在线分析仪和氨氮在线分析仪进行连续自动检测,监测项目为pH值、COD、氨氮,流量监测频次为2小时一次。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洛阳新星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但其按照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废水、废气(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检测,其中有组织废气检测包括废气排放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无组织废气包括厂界及厂区内无组织扬尘,废水检测包括PH值、氨氮等,厂界噪声包括厂区边界的噪声。报告期内,洛阳新星废水、废气、噪声经检测全部达标。同时,洛阳新星建立了CEMS废气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对SO
、NOX、O
、颗粒物、流量流速
等污染物进行实时在线监测。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中南研发、铝镁钛研究院、赣州研究院属于检测及技术开发类;子公司惠州新星在筹建中,以上子公司均不涉及污染物排放与监测。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各级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环保标准,切实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时缴交排污费用,履行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组建专门的安全环保部门,把日常环境巡查与监督作为企业重点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环境风险;定期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废气排放的监督检查时,各项排放数据均低于国家标准限值。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通过对产业链环节的副产物进行循环利用与技术创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定期进行设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单位能耗;设置喷淋设施、UV光催化氧化设施、活性炭吸附设施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含非甲烷总烃的水蒸汽进行处理;采用袋式除尘器+喷淋装置等对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高效处理;使用新型节能器具和节能材料,在营造良好的厂区环境的同时,注重节能环保工作的开展。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洛阳新星引入ISO5001能源管理体系,从根源控制能耗,建立标准化制度进行生产能耗控制,杜绝能源浪费;采用电动叉车,减少碳排放;持续进行生产设备技术改造,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减少能耗。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陈学敏、卢现友、夏勇强、刘景麟、周志、余跃明、叶清东、谢志锐 | 备注1 | 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岩代投资、辉科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卢现友、夏勇强、刘景麟、高级管理人员周志、余跃明、叶清东 | 备注2 | 在首发限售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岩代投资、辉科公司 | 备注3 | 在首发限售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陈学敏及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岩代投资、辉科公司 | 备注4 | 在首发限售期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学敏 | 备注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敏、董事卢现友、夏勇强、刘景麟、任顺标、司马非、马世光、彭华、王彩章,监事谢志锐、 | 备注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郑相康、黄镇怀,高管周志、余跃明、叶清东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9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0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 | 备注11 |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12 | 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 备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5 | 2020年6月29日至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岩代投资、辉科公司 | 备注16 | 自2020-8-7 至2021-8-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岩代投资、辉科公司 | 备注17 | 自2020-9-10 至2021-3-1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
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备注2: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此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备注3:
在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减持时间;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方式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备注4:
本人/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人/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1)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上市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对发行价调整的计算公式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数量: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本公司名下的股份总数的25%;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减持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5)减持披露义务:本人/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人/本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将全部归公司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五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备注5: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监管机构对上述事宜做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后60日内,或者监管机构要求的期限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的价格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控股股东陈学敏将以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6: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7: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备注8:
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备注9: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未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备注1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备注11: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作出如下承诺函:“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深圳新星(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利用对深圳新星的控制地位损害深圳新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深圳新星或深圳新星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5、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深圳新星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备注12: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作出如下承诺函:“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深圳新星(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利用与深圳新星的关联关系损害深圳新星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深圳新星或深圳新星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5、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深圳新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备注13: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备注14: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条件或行权安排的,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15: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16:
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本着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将分别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20年8月6日限售期满之日起自愿延长锁定期1年,至2021年8月6日,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票,如因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备注17: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岩代投资、辉科公司自2020年9月10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计划。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8595号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陈锦林诉深圳新星2005年6月15日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请求法院认定深圳新星于2005年6月15日订立的内容为“同意华威贸易行将其名下的深圳新星100%股权以12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本次陈锦林诉公司决议效力纠纷案,与其诉讼公司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案“案号(2017)粤0391民初3127号”为同一事由,一事不再审;且其诉公司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2005年6月15日订立的董事会决议成立。原告起诉公司是为了扰乱公司正常经营,为达到不法目的而进行的滥诉。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正在积极准备应诉,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本诉讼已开庭,尚未判决。 |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
与实际业绩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收悉监管部门监管函后,积极进行检讨与总结学习,将进一步加强董监高的培训学习,提升履职意识;加强财务人员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夯实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后续不再有同类事件的发生。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拟向参股公司汇凯化工采购氢氟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新增2021年度子公司绵江萤矿与汇凯化工发生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为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在年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汇凯化工 | 销售商品 | 销售萤石精粉 | 市场价格 | 16,496,219.68 | 100% | 现汇 |
汇凯化工 | 购买商品 | 采购氢氟酸 | 市场价格 | 26,300,609.55 | 77.11% | 银行承兑汇票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公司 | 公司本部 | 汇凯化工 | 6,000,000 | 2020-5-20 | 2020-5-21 | 2023-5-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汇凯化工向江西会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按照持股比例30%为其提供6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汇凯化工已于2021年6月23日将上述借款全部归还 | 否 | 是 | 否 | - | 否 | 是 | 联营公司 |
公司 | 公司本部 | 汇凯化工 | 12,000,000 | 2021-6-29 | 2021-6-8 | 2022-6-8 | 连带责任担保 | 汇凯化工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按照持有其股份比例对汇凯化工 | 否 | 否 | 否 | - | 否 | 是 | 联营公司 |
向九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债务余额30%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2,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2,000,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12,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6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0,000,000 | 100 | 3,669 | 3,669 | 160,003,669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00 | 100 | 3,669 | 3,669 | 160,003,669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100 | 3,669 | 3,669 | 160,003,669 | 100 |
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公司发行的“新星转债”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8,000元“新星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3,669股,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60,003,669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12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学敏 | 0 | 43,409,400 | 27.13 | 0 | 质押 | 32,148,795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0 | 25,262,280 | 15.7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0 | 15,206,640 | 9.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49,300 | 3,893,660 | 2.4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夏勇强 | 0 | 2,453,120 | 1.5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徐建贯 | 1,474,700 | 1,474,700 | 0.9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彩环 | 1,290,124 | 1,290,124 | 0.8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1,200,000 | 0.7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何志威 | 1,118,800 | 1,118,800 | 0.7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何中斐 | -10,000 | 1,102,200 | 0.6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陈学敏 | 43,40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09,400 | |||||
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 25,262,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62,280 | |||||
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 | 15,206,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6,640 | |||||
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3,893,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3,660 | |||||
夏勇强 | 2,453,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3,120 | |||||
徐建贯 | 1,47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4,700 | |||||
王彩环 | 1,290,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0,124 | |||||
北京华鼎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
何志威 | 1,11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8,800 | |||||
何中斐 | 1,10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2,2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1,884,400股,持有比例1.18%。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直接持有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直接及通过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51.0214%的股权。 3、公司董事、高管夏勇强,高管叶清东,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高管余跃明担任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公司董事郑相康担任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总经理,公司监事黄曼担任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5、何中斐为陈学敏配偶的弟媳。 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01号文同意,公司59,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00”,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转股期自2021年2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2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23.85元/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星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4,74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陈学敏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UBS AG | 33,400,000 | 5.61 |
李怡名 | 28,513,000 | 4.7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644,000 | 3.81 |
易方达基金-民生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121,000 | 2.8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605,000 | 2.79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安康颐享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208,000 | 2.56 |
丁碧霞 | 15,095,000 | 2.5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0 | 2.5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000,000 | 2.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179,000 | 2.0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新星转债 | 595,000,000 | 88,000 | 0 | 0 | 594,912,000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公司债券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88,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669 |
累计转股数(股) | 3,669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23 |
尚未转股额(元) | 594,912,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852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新星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 | - | - | - | - | |
截止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23.85 |
2021年6月15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0年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公司债券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未来公司偿还上述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公司将根据可转债转股及到期持有情况,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81,601,670.15 | 603,007,722.3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22,686,367.45 | 373,756,281.52 | |
应收账款 | 378,292,173.90 | 318,655,628.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648,893.81 | 9,495,220.6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6,851,107.64 | 624,543.6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6,50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14,321,076.47 | 133,678,236.3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337,265.88 | 34,454,771.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92,738,555.30 | 1,473,672,403.8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317,700.30 | 25,762,929.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35,994,243.84 | 941,055,336.72 | |
在建工程 | 104,203,457.29 | 144,610,266.0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15,406,167.57 | 132,757,130.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017,507.51 | 9,147,465.8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349,474.51 | 7,966,941.2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024,695.63 | 13,050,117.0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0,313,246.65 | 1,274,350,187.15 | |
资产总计 | 2,413,051,801.95 | 2,748,022,590.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33,750.00 | 240,198,888.9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100,000.00 | 60,1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2,537,229.59 | 41,071,477.0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84,437.41 | 1,876,997.9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098,598.71 | 7,746,232.22 | |
应交税费 | 9,712,544.56 | 20,171,442.67 | |
其他应付款 | 256,739.68 | 58,149,029.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976.87 | 244,009.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1,625,276.82 | 429,558,078.0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6,849,876.39 | 169,049,894.44 | |
应付债券 | 460,466,858.92 | 444,587,750.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0,613.66 | ||
递延收益 | 33,392,477.45 | 33,519,803.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0,709,212.76 | 647,268,061.84 | |
负债合计 | 742,334,489.58 | 1,076,826,139.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3,669.00 | 1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50,701,236.43 | 150,723,402.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0,900,564.56 | 580,815,375.62 | |
减:库存股 | 34,992,858.00 | 2,998,771.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115,066.17 | 63,115,066.1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50,989,634.21 | 719,541,378.1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0,717,312.37 | 1,671,196,451.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70,717,312.37 | 1,671,196,451.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13,051,801.95 | 2,748,022,590.9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889,571.34 | 239,975,208.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7,380,688.20 | 166,690,496.18 | |
应收账款 | 136,467,975.02 | 118,796,567.2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3,599,823.23 | 219,961,723.13 | |
其他应收款 | 554,997,915.46 | 650,649,036.9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6,500,000.00 | 46,500,000.00 | |
存货 | 50,056,586.17 | 53,568,648.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31,581.49 | 156,082.5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1,224,140.91 | 1,449,797,763.24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53,218,127.78 | 960,663,356.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4,254,952.08 | 81,389,035.52 | |
在建工程 | 475,534.1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825,854.96 | 13,109,618.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44,800.73 | 8,108,848.8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82,732.18 | 11,503,665.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5,2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6,202,001.92 | 1,076,429,724.82 | |
资产总计 | 2,257,426,142.83 | 2,526,227,488.0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33,750.00 | 120,134,722.2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463,077.73 | 5,729,851.64 | |
预收款项 | 20,596,535.20 | ||
合同负债 | 374,558.65 | 828,266.15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50,503.03 | 5,917,317.76 | |
应交税费 | 7,742,281.93 | 15,763,948.37 | |
其他应付款 | 6,850,027.45 | 58,948,272.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692.63 | 107,674.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262,891.42 | 348,026,588.4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6,849,876.39 | 169,049,894.44 | |
应付债券 | 460,466,858.92 | 444,587,750.1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409,727.45 | 24,227,303.5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1,726,462.76 | 637,864,948.18 | |
负债合计 | 720,989,354.18 | 985,891,536.5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60,003,669.00 | 1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150,701,236.43 | 150,723,402.1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80,900,564.56 | 580,815,375.62 | |
减:库存股 | 34,992,858.00 | 2,998,771.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3,115,066.17 | 63,115,066.17 | |
未分配利润 | 616,709,110.49 | 588,680,878.5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6,436,788.65 | 1,540,335,951.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57,426,142.83 | 2,526,227,488.0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42,057,943.64 | 425,713,605.02 | |
其中:营业收入 | 642,057,943.64 | 425,713,605.0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31,488,738.61 | 415,065,719.90 | |
其中:营业成本 | 561,349,737.70 | 358,832,826.0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914,078.55 | 3,632,114.82 | |
销售费用 | 2,454,214.49 | 8,764,186.26 | |
管理费用 | 17,279,454.89 | 17,812,716.72 | |
研发费用 | 26,864,710.51 | 20,091,557.82 | |
财务费用 | 18,626,542.47 | 5,932,318.28 | |
其中:利息费用 | 20,564,078.96 | 6,703,007.73 | |
利息收入 | 1,979,923.18 | 832,291.32 | |
加:其他收益 | 6,582,019.68 | 9,210,445.2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177,893.09 | -1,464,975.9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54,770.97 | -1,464,975.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16,738.08 | 2,270,929.4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312,379.72 | 20,664,283.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66,798.86 | 82,751.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733.14 | 15,134.1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332,445.44 | 20,731,901.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84,189.35 | -880,428.1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14,554,325.26 | 206,930,610.98 | |
减:营业成本 | 187,464,712.42 | 180,051,530.74 | |
税金及附加 | 1,739,947.05 | 969,739.35 | |
销售费用 | 832,739.00 | 4,742,315.56 | |
管理费用 | 8,412,728.92 | 8,337,302.35 | |
研发费用 | 9,138,094.98 | 9,699,080.39 | |
财务费用 | 18,486,826.53 | 5,825,850.91 | |
其中:利息费用 | 19,415,495.63 | 6,567,007.73 | |
利息收入 | 943,176.41 | 785,951.81 | |
加:其他收益 | 5,751,451.86 | 8,585,448.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554,770.97 | -1,464,975.9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54,770.97 | -1,464,975.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207,370.99 | -2,490,972.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992,870.18 | 1,934,292.05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26.35 | 58,076.7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731.64 | 1,134.1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949,164.89 | 1,991,234.7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920,932.94 | -547,034.5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28,231.95 | 2,538,269.2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28,231.95 | 2,538,269.2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8,028,231.95 | 2,538,269.2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4,344,196.04 | 347,038,925.3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47,873.64 | 9,825,436.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4,992,069.68 | 356,864,361.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5,490,573.12 | 351,755,933.2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098,559.51 | 25,692,281.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922,644.50 | 11,801,795.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84,686.52 | 24,758,167.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9,596,463.65 | 414,008,176.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04,393.97 | -57,143,815.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961,733.68 | 19,232,238.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673.3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56,407.00 | 19,232,238.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056,407.00 | -19,232,238.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1,676,050.00 | 100,6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076,040.73 | 23,590,941.3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94,087.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746,177.73 | 124,190,941.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746,177.73 | 105,809,058.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6,406,978.70 | 29,433,005.4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5,961,941.05 | 107,818,116.1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554,962.35 | 137,251,121.5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6,836,528.99 | 255,566,057.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9,714,071.84 | 120,386,712.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6,550,600.83 | 375,952,769.3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2,342,098.23 | 236,166,013.0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237,857.47 | 14,501,708.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714,260.06 | 7,351,943.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5,115,221.21 | 190,033,416.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6,409,436.97 | 448,053,081.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141,163.86 | -72,100,312.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0,350.00 | 7,031,559.9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0,350.00 | 7,031,559.9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350.00 | -7,031,559.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2,100,000.00 | 100,6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3,863,290.73 | 23,590,941.36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994,087.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957,377.73 | 124,190,941.3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957,377.73 | 85,809,058.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086,563.87 | 6,677,186.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929,427.41 | 85,916,046.2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842,863.54 | 92,593,232.57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50,723,402.14 | 580,815,375.62 | 2,998,771.00 | 63,115,066.17 | 719,541,378.12 | 1,671,196,451.05 | 1,671,196,451.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150,723,402.14 | 580,815,375.62 | 2,998,771.00 | 63,115,066.17 | 719,541,378.12 | 1,671,196,451.05 | 1,671,196,451.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69.00 | -22,165.71 | 85,188.94 | 31,994,087.00 | 31,448,256.09 | -479,138.68 | -479,138.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448,256.09 | 31,448,256.09 | 31,448,256.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69.00 | 85,188.94 | 31,994,087.00 | -31,905,229.06 | -31,905,229.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669.00 | 3,669.00 | 3,669.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5,188.94 | 31,994,087.00 | -31,908,898.06 | -31,908,898.0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165.71 | -22,165.71 | -22,165.71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22,165.71 | -22,165.71 | -22,165.71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982,600.11 | 1,982,600.11 | 1,982,600.11 | ||||||||||||
2.本期使用 | 1,982,600.11 | 1,982,600.11 | 1,982,600.1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3,669.00 | 150,701,236.43 | 580,900,564.56 | 34,992,858.00 | 63,115,066.17 | 750,989,634.21 | 1,670,717,312.37 | 1,670,717,312.3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80,815,375.62 | 232,016.84 | 56,448,532.96 | 708,080,512.59 | 1,505,576,438.01 | 1,505,576,438.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580,815,375.62 | 232,016.84 | 56,448,532.96 | 708,080,512.59 | 1,505,576,438.01 | 1,505,576,438.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159.30 | 11,612,329.33 | 11,643,488.63 | 11,643,488.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612,329.33 | 21,612,329.33 | 21,612,329.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
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1,159.30 | 31,159.30 | 31,159.30 | ||||||||||||
1.本期提取 | 472,207.54 | 472,207.54 | 472,207.54 | ||||||||||||
2.本期使用 | 441,048.24 | 441,048.24 | 441,048.2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80,815,375.62 | 263,176.14 | 56,448,532.96 | 719,692,841.92 | 1,517,219,926.64 | 1,517,219,926.64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50,723,402.14 | 580,815,375.62 | 2,998,771.00 | 63,115,066.17 | 588,680,878.54 | 1,540,335,951.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150,723,402.14 | 580,815,375.62 | 2,998,771.00 | 63,115,066.17 | 588,680,878.54 | 1,540,335,951.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69.00 | -22,165.71 | 85,188.94 | 31,994,087.00 | 28,028,231.95 | -3,899,162.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028,231.95 | 28,028,231.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69.00 | 85,188.94 | 31,994,087.00 | -31,905,229.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669.00 | 3,669.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5,188.94 | 31,994,087.00 | -31,908,898.0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165.71 | -22,165.71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22,165.71 | -22,165.71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3,669.00 | 150,701,236.43 | 580,900,564.56 | 34,992,858.00 | 63,115,066.17 | 616,709,110.49 | 1,536,436,788.65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80,815,375.62 | 56,448,532.96 | 538,682,079.69 | 1,335,945,988.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580,815,375.62 | 56,448,532.96 | 538,682,079.69 | 1,335,945,988.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461,730.74 | -7,461,730.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38,269.26 | 2,538,269.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580,815,375.62 | 56,448,532.96 | 531,220,348.95 | 1,328,484,257.53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及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深圳新星化工有限公司,(1992年6月设立时的名称为深圳新星化工有限公司,1999年7月更名为新星化工(深圳)有限公司,2006年3月更名为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深圳新星”。
1992年6月25日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外复[1992]851”号文件批准设立,于1992年6月25日取得外经贸深外资字[1992]3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由深圳深豫贸易总公司与香港华威贸易行共同出资组建,于1992年7月23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外企合粤深字第1028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00.00元,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0.00元。深圳深豫贸易总公司出资275,000.00元,占25%;香港华威贸易行出资825,000.00元,占75%。上述出资分别于1992年12月经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92)验字237号”验资报告验证、1993年3月经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93)验字第081号”验资报告验证,1995年4月经深圳深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华验字(95)第091号”验资报告验证。
1996年10月25日,深圳深豫贸易总公司与香港华威贸易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因公司设立时,深圳深豫贸易总公司的全部出资均系香港华威贸易行代为缴付,深圳深豫贸易总公司与公司实属挂靠关系,故深圳深豫贸易总公司将其持有公司25%的股权无偿转让给香港华威贸易行。
2002年6月10日,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和补充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11,400,000.00元,香港华威贸易行货币出资88,098.04元,1993年-2001年未分配利润10,573,780.23元,2001年企业发展基金587,397.82元、储备基金150,723.91元,转增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2,500,000.00元。前述出资业经深圳市法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法威验字[2002]第39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5年6月28日,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经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深贸工资复[2005]0630号文件批准,香港华威贸易行将其持有100%股权全部转让给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28日,根据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经深圳市宝安区经济贸易局深外资宝复[2005]1666号文件批准,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82,306.00元,增资部分
5,882,306.00元由(美国)KBAChinaHoldingInc出资5,514,706.00元和联领金属有限公司出资367,600.00元,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转让3.03%股权给联领金属有限公司。增资和股权转让后,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5.94%股权,KBAChinaHoldingInc持有公司30%股权,联领金属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6%股权。前述出资业经深圳建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建纬验资报字[2005]037号”验资报告验证。2006年3月31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KBAChinaHolding,LLC与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注册字号变更为440301501133616号。
2009年5月26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鸿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陈学敏、深圳市润鑫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33.00%的股权转让给陈学敏,将其持有公司32.94%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润鑫旺投资有限公司;联领金属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4.06%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9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3,092,350.00元,分别由陈学敏认缴出资211,955.00元,占注册资本0.987%;深圳市润鑫旺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895.00元,占注册资本0.237%;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67,288.00元,占注册资本2.176%;夏勇强认缴出资1,181,106.00元,占注册资本5.5%;刘超文认缴出资966,360.00元,占注册资本4.5%;颜荣标认缴出资214,746.00元,占注册资本1%;增资后注册资本为21,474,656.00元。前述出资业经深圳恒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恒平所(内)验字[2009]11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年12月2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深圳市润鑫旺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公司28.485%的股份转让给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
2010年2月1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夏勇强、刘超文、颜荣标、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公司21.7485%股份进行转让,其中,2.1907%的股份转让给夏勇强、1.7924%的股份转让给刘超文,0.3983%转让给颜荣标、5.7226%股份转让给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11.6445%的股份转让给陈学敏。
2011年4月7日,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夏勇强、刘超文、颜荣标、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部分公司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夏勇强转让0.8767%的股权,刘超文转让
0.7173%的股权,颜荣标转让0.1594%的股权,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转让0.6524%的股权,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转让11.9942%的股权;同意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公司
2.1%股权分别转让给卢现友(受让0.7%的股权)、余跃明(受让0.7%的股权)、叶清东(受让
0.7%的股权)。
2011年4月1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全体股东将各自所持有的5.375%的股权转让给刘重阳,其中陈学敏转让2.1973%的股权,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转让1.2858%的股权,深圳市辉科轻金属研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0.7740%的股权,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转让0.2725%的股权,夏勇强转让0.3663%的股权,刘超文转让
0.2997%的股权,颜荣标转让0.0666%的股权,卢现友转让0.0376%的股权,余跃明转让0.0376%的股权,叶清东转让0.0376%的股权。
2011年4月20日,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刘超文将所持有公司2.4033%股权转让给左建中、杨景丹、刘景麟、刘月明,其中左建中受让0.8384%的股权,杨景丹受让0.2839%的股权,刘景麟受让0.0500%的股权,刘月明受让1.231%的股权。
2011年4月26日,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夏勇强将所持公司3.5169%的股权转让给王亚先1.1723%、转让给何中斐2.3446%。
2011年5月3日,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何中斐将所持公司0.667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刘景麟0.4876%、转让给谢志锐0.1796%;同意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0.1893%的股权转让给陈琳琳。
2011年6月7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中科汇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1日变更为“中科汇通(山东)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5日变更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吉安县中科嘉信投资中心、三浩金属(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华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建、甘霖、刘德忠、刁纪河、张羽、刘国栋合计以70,000,000.00元向公司增资,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616,372.00元,计入资本公积68,383,628.00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474,656.00元增加至23,091,028.00元。前述出资业经深圳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深恒平验字[2011]第07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年7月19日,根据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刁纪河将所持公司0.12%的股权转让给朱卫祥。
2011年9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各股东于2011年9月7日签署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以各发起人所享有的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2011年7月31日的净资产折资入股,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00.00元,股东为新星化工冶金材料(深圳)有限公司的股东。前述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深ZH[2011]693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11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3年12月31日股东陈学敏和刘德忠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刘德忠将其所持公司0.2%的股权转让给陈学敏。该股权转让于2014年1月23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4年1月20日股东刘国栋和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0.2%的股权转让给刘国栋。该股权转让于2014年2月27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4年1月20日股东徐明惠和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0.5%的股权转让给徐明惠。该股权转让于2014年3月7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4年3月20日股东陈强和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联领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0.3%的股权转让给陈强。该股权转让于2014年3月24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4年4月14日股东陈强和三浩金属(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三浩金属(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0.5%的股权转让给陈强。该股权转让于2014年6月25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4年6月30日及2014年7月28日各股东签署的股东确认声明,由股东陈学敏用货币资金人民币211,650.45元补足因前期不规范出资方式形成的出资瑕疵。补足后,各股东享有的权益比例不变。前述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14]1152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11月25日股东周志和朱卫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朱卫祥将其所持公司0.04%的股权转让给周志。该股权转让于2014年12月2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2015年6月12日股东周志和三浩金属(深圳)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三浩金属(深圳)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0.10%的股权转让给周志。该股权转让于2015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5年6月29日,股东刘重阳和北京华盖鼎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所持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华盖鼎盛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该股权转让于2015年7月9日(股权登记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变更登记。
2017年8月1日,根据2017年7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号文的核准,深圳新星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1,581,094.3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31,581,094.34元。该注册资本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537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8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00万股。
法定代表人:陈学敏。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8515F
(2)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主要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
(3)公司的基本组织构架
公司的基本组织构架: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下设销售部、工程研发部、生产部、财务部等。
期末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共有10家子(孙)公司,详见附注八、4及九、1。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对持续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及其他影响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消。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从2019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并根据本公司历史坏账损失,复核了以前年度应收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后,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公司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本公司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损失仍以账龄为基础,按以前年度原有的损失比率进行估计。本公司计量应收账款逾期信用损失的会计政策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项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款项。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应收款项账龄 | 估计损失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3-4年(含4年) | 50% |
4-5年(含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其中:已确定无法收回的 | 予以核销 |
且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认为其逾期违约风险为0;对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其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参照上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计提转账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12“应收账款”。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周转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各项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
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 | 9.00%~1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10% | 9.00%~18.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90%)];(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
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铝晶粒细化剂、氟铝酸钾等产品的销售。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结合公司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如下: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签收后确认收入实现。
4.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采用净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5.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7.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经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收入 | 1%、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额 | 3%、2% |
房产税 | 房产计税价值或租赁收入 | 1.2%、1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 25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15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15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20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20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25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 | 20 |
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20 |
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20 |
1、2018年10月,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84420224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0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2、2018年8月,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取得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183600097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0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因此,松岩冶金2021年上半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3、2020年9月,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批准的编号为“GR20204100089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20年至2022年。因此,洛阳新星2021年上半年度享受15%的优惠税率。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的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及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上半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2.5%税率计缴。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0年2月28日公告[2020]13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按此规定,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及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从2020年7月1日起适用1%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7,171.15 | 196,260.15 |
银行存款 | 179,497,791.20 | 585,765,680.90 |
其他货币资金 | 2,046,707.80 | 17,045,781.30 |
合计 | 181,601,670.15 | 603,007,722.3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2,686,367.45 | 373,756,281.5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22,686,367.45 | 373,756,281.52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6,261,639.75 | |
商业承兑票据 |
合计 | 186,261,639.75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89,926,670.21 |
1至2年 | 8,350,165.79 |
2至3年 | 3,326,147.0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13,054.82 |
4至5年 | 497,144.05 |
5年以上 | 1,480,271.47 |
合计 | 404,793,453.35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09,543.15 | 1.19 | 4,809,543.15 | 100.00 | 4,811,509.35 | 1.40 | 4,811,509.35 | 10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65,755.17 | 0.54 | 2,165,755.17 | 100.00 | 2,165,755.17 | 0.63 | 2,165,755.17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43,787.98 | 0.65 | 2,643,787.98 | 100.00 | 2,645,754.18 | 0.77 | 2,645,754.1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9,983,910.20 | 98.81 | 21,691,736.30 | 5.42 | 378,292,173.90 | 336,942,554.51 | 98.60 | 18,286,926.26 | 5.43 | 318,655,628.25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9,983,910.20 | 98.81 | 21,691,736.30 | 5.42 | 378,292,173.90 | 336,942,554.51 | 98.60 | 18,286,926.26 | 5.43 | 318,655,628.25 |
合计 | 404,793,453.35 | / | 26,501,279.45 | / | 378,292,173.90 | 341,754,063.86 | / | 23,098,435.61 | / | 318,655,628.2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邵阳市群笑化工颜料有限公司 | 2,165,755.17 | 2,165,755.17 | 100.00 | 难以收回 |
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 657,934.97 | 657,934.97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恒丰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425,458.14 | 425,458.14 | 100.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霍煤万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5,667.59 | 285,667.59 | 100.00 | 难以收回 |
深圳市银超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276,185.43 | 276,185.43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吉木萨尔县协力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 247,987.23 | 247,987.23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 | 218,385.48 | 218,385.48 | 100.00 | 难以收回 |
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 | 153,929.00 | 153,929.00 | 100.00 | 难以收回 |
山东百优金属材料 | 104,593.15 | 104,593.15 | 100.00 | 难以收回 |
有限公司 | ||||
内蒙古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 101,365.48 | 101,365.48 | 100.00 | 难以收回 |
鞍山银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72,895.45 | 72,895.45 | 100.00 | 难以收回 |
江西龙祥铝业有限公司 | 63,172.30 | 63,172.30 | 100.00 | 难以收回 |
浙江骏翔照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213.77 | 21,213.77 | 100.00 | 难以收回 |
佛山市南海忠源铝业有限公司 | 14,999.99 | 14,999.99 | 100.00 | 难以收回 |
合计 | 4,809,543.15 | 4,809,543.15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89,926,670.21 | 19,496,333.51 | 5.00 |
1-2年(含2年) | 8,131,780.31 | 813,178.03 | 10.00 |
2-3年(含3年) | 254,418.65 | 50,883.73 | 20.00 |
3-4年(含4年) | 679,400.00 | 339,700.00 | 50.00 |
4-5年(含5年) | |||
5年以上 | 991,641.03 | 991,641.03 | 100.00 |
合计 | 399,983,910.20 | 21,691,736.30 | 5.4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65,755.17 | 2,165,755.17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45,754.18 | 1,966.20 | 2,643,787.9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286,926.26 | 4,007,889.99 | -603,079.95 | 21,691,736.30 | ||
合计 | 23,098,435.61 | 4,007,889.99 | 1,966.20 | -603,079.95 | 26,501,279.45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66.20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洛阳拉法商贸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8,725,704.14 | 1年以内 | 5,436,285.21 | 26.86 | 货款 |
佛山市南海区马途尔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5,968,141.80 | 1年以内 | 3,298,407.09 | 16.30 | 货款 |
陕西鑫星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41,652,962.04 | 1年以内 | 2,082,648.10 | 10.29 | 货款 |
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3,657,227.60 | 1年以内、1-2年 | 1,360,588.88 | 5.84 | 货款 |
洛阳市亚先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590,570.65 | 1年以内 | 879,528.53 | 4.35 | 货款 |
合计 | / | 257,594,606.23 | / | 13,057,457.81 | 63.64 | /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479,342.73 | 99.09 | 9,309,676.61 | 98.05 |
1至2年 | 169,551.08 | 0.91 | 185,544.00 | 1.95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8,648,893.81 | 100.00 | 9,495,220.61 | 100.00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北方联合铝业(深圳)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811,718.74 | 1年以内 | 31.16 | 材料款 |
深圳物通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759,379.54 | 1年以内 | 14.80 | 材料款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 | 关联方 | 2,404,021.69 | 1年以内 | 12.89 | 材料款 |
限责任公司 | |||||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非关联方 | 2,176,033.46 | 1年以内 | 11.67 | 材料款 |
江西天禾农资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14,191.27 | 1年以内 | 6.51 | 材料款 |
合计 | / | 14,365,344.70 | / | 77.03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6,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351,107.64 | 624,543.61 |
合计 | 46,851,107.64 | 624,543.61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 46,500,000.00 |
合计 | 46,50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89,840.63 |
1至2年 | 100,000.04 |
2至3年 | 158,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98,718.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770,286.00 |
合计 | 2,216,844.6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或保证金 | 552,840.00 | 732,128.40 |
土地交易保证金 | 1,000,000.00 | |
备用金 | 52,286.00 | 129,586.00 |
其他 | 1,611,718.67 | 1,618,803.39 |
合计 | 2,216,844.67 | 3,480,517.79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309,974.18 | 546,000.00 | 2,855,974.1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814.29 | 10,814.2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001,051.44 | -1,001,051.44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319,737.03 | 546,000.00 | 1,865,737.0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6,000.00 | 546,0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309,974.18 | 10,814.29 | -1,001,051.44 | 1,319,737.03 | ||
合计 | 2,855,974.18 | 10,814.29 | -1,001,051.44 | 1,865,737.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市总商会 | 互保金 | 900,000.00 | 5年以上 | 40.60 | 900,000.00 |
佛山市扬戈炉业有限公司 | 预付设备款 | 546,000.00 | 5年以上 | 24.63 | 546,000.00 |
遵义玉隆铝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50,000.00 | 5年以上 | 11.28 | 250,000.00 |
全南创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 押金 | 100,000.00 | 2-3年 | 4.51 | 20,000.00 |
麦齐兴 | 押金 | 88,000.00 | 1年以内,2-3年,5年以上 | 3.97 | 34,000.00 |
合计 | / | 1,884,000.00 | / | 84.99 | 1,75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570,109.43 | 22,570,109.43 | 17,432,882.85 | 17,432,882.85 | ||
在产品 | 37,906,018.34 | 37,906,018.34 | 26,600,705.57 | 26,600,705.57 | ||
库存商品 | 50,321,256.92 | 50,321,256.92 | 86,893,536.69 | 378,409.36 | 86,515,127.33 | |
周转材料 | 3,523,691.78 | 3,523,691.78 | 3,129,520.60 | 3,129,520.6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14,321,076.47 | 114,321,076.47 | 134,056,645.71 | 378,409.36 | 133,678,236.3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78,409.36 | 378,409.3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78,409.36 | 378,409.3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进项留抵 | 28,486,549.27 | 34,298,688.58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50,716.61 | 156,082.54 |
合计 | 30,337,265.88 | 34,454,771.12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5,762,929.33 | 2,554,770.97 | 28,317,700.30 |
小计 | 25,762,929.33 | 2,554,770.97 | 28,317,700.30 | ||||||||
合计 | 25,762,929.33 | 2,554,770.97 | 28,317,700.3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35,994,243.84 | 941,055,336.7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35,994,243.84 | 941,055,336.72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942,182,235.65 | 228,389,926.50 | 2,172,457.58 | 17,129,159.57 | 1,189,873,77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75,765.64 | 58,216,512.37 | 469,916.70 | 74,362,194.71 | |
(1)购置 | 367,382.07 | 9,308,286.87 | 454,429.98 | 10,130,098.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308,383.57 | 48,908,225.50 | 15,486.72 | 64,232,095.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940,302.52 | 13,387,921.63 | 295,569.22 | 2,028,969.21 | 68,652,762.58 |
(1)处置或报废 | |||||
(2) 出售子公司减少 | 52,940,302.52 | 13,387,921.63 | 295,569.22 | 2,028,969.21 | 68,652,762.58 |
4.期末余额 | 904,917,698.77 | 273,218,517.24 | 1,876,888.36 | 15,570,107.06 | 1,195,583,211.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3,244,242.59 | 94,364,270.55 | 1,282,480.95 | 9,927,448.49 | 248,818,442.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97,135.12 | 10,667,010.03 | 235,426.01 | 611,246.60 | 32,610,817.76 |
(1)计提 | 21,097,135.12 | 10,667,010.03 | 235,426.01 | 611,246.60 | 32,610,817.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38,679.99 | 8,128,229.85 | 128,566.68 | 1,144,816.23 | 21,840,292.75 |
(1)处置或报废 | |||||
(2)出售子公司减少 | 12,438,679.99 | 8,128,229.85 | 128,566.68 | 1,144,816.23 | 21,840,292.75 |
4.期末余额 | 151,902,697.72 | 96,903,050.73 | 1,389,340.28 | 9,393,878.86 | 259,588,967.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3,015,001.05 | 176,315,466.51 | 487,548.08 | 6,176,228.20 | 935,994,243.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8,937,993.06 | 134,025,655.95 | 889,976.63 | 7,201,711.08 | 941,055,336.7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全南氟盐生产基地 | 414,306,629.49 | 申请办理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3,336,682.39 | 144,610,266.01 |
工程物资 | 866,774.90 | |
合计 | 104,203,457.29 | 144,610,266.0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3,152,997.93 | 3,152,997.93 | 27,465,476.30 | 27,465,476.30 | ||
无硅氟钛生产项目 | 84,398,727.13 | 84,398,727.13 | 83,170,378.71 | 83,170,378.71 | ||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 1,824,193.19 | 1,824,193.19 | 6,120,736.43 | 6,120,736.43 | ||
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 | 13,010,399.02 | 13,010,399.02 | 18,608,156.44 | 18,608,156.44 |
铁基轻骨料生产线 | 64,152.38 | 64,152.38 | 9,245,518.13 | 9,245,518.13 | ||
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 410,678.55 | 410,678.55 | ||||
铝镁(硅)合金连铸连轧生产线 | 475,534.19 | 475,534.19 | ||||
合计 | 103,336,682.39 | 103,336,682.39 | 144,610,266.01 | 144,610,266.01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 300,000,000.00 | 27,465,476.30 | 1,961,263.78 | 26,273,742.15 | 3,152,997.93 | 100.07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无硅氟钛生产项目 | 260,300,000.00 | 83,170,378.71 | 1,561,089.01 | 332,740.59 | 84,398,727.13 | 78.10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 | 233,275,100.00 | 6,120,736.43 | 331,118.57 | 4,627,661.81 | 1,824,193.19 | 30.49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 | 200,000,000.00 | 18,608,156.44 | 15,191,909.19 | 20,789,666.61 | 13,010,399.02 | 39.14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铁基轻骨料生产线 | 20,000,000.00 | 9,245,518.13 | 3,026,918.88 | 12,208,284.63 | 64,152.38 | 61.36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 50,000,000.00 | 410,678.55 | 0 | 410,678.55 | 0.82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铝镁(硅)合金连铸连轧生产线 | 3,600,000.00 | 475,534.19 | - | 475,534.19 | 13.21 | 尚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067,175,100.00 | 144,610,266.01 | 22,958,512.17 | 64,232,095.79 | 103,336,682.39 | / | / |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钢材 | 866,774.90 | 866,774.90 | ||||
合计 | 866,774.90 | 866,774.90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 | 商标权 | 采矿权 | 合计 |
技术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3,294,751.22 | 4,415,294.83 | 33,600.00 | 39,080,800.00 | 166,824,446.0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235.90 | 39,080,800.00 | 39,187,035.90 | |||
(1)处置 | ||||||
(2) 出售子公司减少 | 106,235.90 | 39,080,800.00 | 39,187,035.90 | |||
4.期末余额 | 123,188,515.32 | 4,415,294.83 | 33,600.00 | 127,637,410.1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291,085.43 | 1,567,395.66 | 33,286.12 | 23,175,547.93 | 34,067,315.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6,689.33 | 126,787.08 | 313.88 | 866,135.18 | 2,229,925.47 | |
(1)计提 | 1,236,689.33 | 126,787.08 | 313.88 | 866,135.18 | 2,229,925.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314.92 | 24,041,683.11 | 24,065,998.03 | |||
(1)处置 | ||||||
(2) 出售子公司减少 | 24,314.92 | 24,041,683.11 | 24,065,998.03 | |||
4.期末余额 | 10,503,459.84 | 1,694,182.74 | 33,600.00 | 12,231,242.5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2,685,055.48 | 2,721,112.09 | 115,406,167.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4,003,665.79 | 2,847,899.17 | 313.88 | 15,905,252.07 | 132,757,130.9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8,453,993.07 | 698,053.09 | 1,691,523.62 | 7,460,522.54 | |
天然气入户初装费 | 19,999.85 | 19,999.85 |
燃气三期安装费 | 127,272.82 | 25,454.64 | 101,818.18 | ||
工业园区电缆费用 | 546,200.11 | 91,033.32 | 455,166.79 | ||
合计 | 9,147,465.85 | 698,053.09 | 1,828,011.43 | 8,017,507.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48,135.17 | 127,220.27 | 4,105,437.49 | 615,815.62 |
可抵扣亏损 | 13,114,711.88 | 1,967,206.78 | 21,726,484.07 | 3,258,972.61 |
坏账准备 | 28,367,016.48 | 4,255,047.46 | 25,954,409.79 | 4,035,391.66 |
存货减值 | 378,409.36 | 56,761.40 | ||
合计 | 42,329,863.53 | 6,349,474.51 | 52,164,740.71 | 7,966,941.2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891,727.31 | 940,389.50 |
合计 | 1,891,727.31 | 940,389.50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940,389.50 | 940,389.50 | |
2026年 | 951,337.81 |
合计 | 1,891,727.31 | 940,389.50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22,024,695.63 | 22,024,695.63 | 13,050,117.04 | 13,050,117.04 | ||
合同资产 | ||||||
合计 | 22,024,695.63 | 22,024,695.63 | 13,050,117.04 | 13,050,117.0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0,033,750.00 | 180,198,888.90 |
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 | 30,000,000.00 | 60,000,000.00 |
合计 | 60,033,750.00 | 240,198,888.90 |
开票单位 | 贴现单位 | 票据类型 | 出票日 | 到期日 | 贴现日 | 开票金额 | 贴现利息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商业承兑 | 2020-8-10 | 2021-8-10 | 2020-8-10 | 30,000,000.00 | 1,307,916.67 |
合计 | / | / | / | / | / | 30,000,000.00 | 1,307,916.67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100,000.00 | 60,100,000.00 |
合计 | 20,100,000.00 | 60,1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1,510,118.85 | 39,219,653.20 |
1-2年(含2年) | 370,290.53 | 390,162.53 |
2-3年(含3年) | 100,433.00 | 330,297.50 |
3年以上 | 556,387.21 | 1,131,363.84 |
合计 | 32,537,229.59 | 41,071,477.07 |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84,437.41 | 1,876,997.96 |
合计 | 784,437.41 | 1,876,997.9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746,232.22 | 27,345,392.39 | 26,993,025.90 | 8,098,598.7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38,194.12 | 1,238,194.12 | ||
三、辞退福利 | 288,744.51 | 288,744.5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746,232.22 | 28,872,331.02 | 28,519,964.53 | 8,098,598.7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460,522.72 | 22,769,679.66 | 22,423,428.09 | 3,806,774.29 |
二、职工福利费 | 3,100,044.62 | 3,100,044.62 | ||
三、社会保险费 | 508,840.96 | 508,840.9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5,700.34 | 445,700.34 | ||
工伤保险费 | 45,750.82 | 45,750.82 | ||
生育保险费 | 17,389.80 | 17,389.80 | ||
四、住房公积金 | 504,416.30 | 504,416.3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259,289.50 | 282,410.85 | 276,295.93 | 4,265,404.4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6,420.00 | 180,000.00 | 180,000.00 | 26,420.00 |
合计 | 7,746,232.22 | 27,345,392.39 | 26,993,025.90 | 8,098,598.7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88,706.00 | 1,188,706.00 | ||
2、失业保险费 | 49,488.12 | 49,488.12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238,194.12 | 1,238,194.1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865,462.00 | 16,066,899.16 |
企业所得税 | 206,250.31 | 2,469,748.05 |
个人所得税 | 161,880.26 | 116,940.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2.31 | 15,235.26 |
教育费附加 | 378.48 | 14,938.65 |
房产税 | 789,011.79 | 769,431.33 |
印花税 | 48,581.16 | 49,301.66 |
资源税 | 19,955.95 | |
土地使用税 | 639,095.96 | 641,067.46 |
环境保护税 | 1,292.29 | 7,924.34 |
合计 | 9,712,544.56 | 20,171,442.6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 256,739.68 | 58,149,029.51 |
合计 | 256,739.68 | 58,149,029.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绵江萤矿股权转让预收款 | 35,000,000.00 | |
诉讼赔偿款 | 9,500,000.00 | |
金鑫矿产品公司往来款 | 7,500,000.00 | |
保证金及质保金 | 64,598.67 | 565,098.67 |
其他 | 192,141.01 | 5,583,930.84 |
合计 | 256,739.68 | 58,149,029.5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01,976.87 | 244,009.74 |
合计 | 101,976.87 | 244,009.7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0,158,333.33 | |
信用借款 | 116,849,876.39 | 68,891,561.11 |
合计 | 116,849,876.39 | 169,049,894.44 |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90BPS,实际执行利率为4.7500%。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偿还1,500,000.00元,截至本期末共计已偿还1,500,000.00元。
4、本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签订编号为81010120210001050的借款协议,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为5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5日,利率为浮动利率,以壹拾贰个月为一个周期,根据每一周期约定的LPR加伍拾伍bp确定,点差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其中第一周期执行的利率为借款提款日的前一日日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55BPS,实际执行利率为
4.4000%,此后每周期执行的LPR按照借款提款日在该周期首月对应前一日的LPR重新确定。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460,466,858.92 | 444,587,750.16 |
合计 | 460,466,858.92 | 444,587,750.16 |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新星转债 | 100.00 | 2020年8月13日 | 6年 | 595,000,000.00 | 444,587,750.16 | 1,180,160.94 | 14,786,947.82 | 88,000.00 | 460,466,858.92 | |
合计 | / | / | / | 595,000,000.00 | 444,587,750.16 | 1,180,160.94 | 14,786,947.82 | 88,000.00 | 460,466,858.92 |
根据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新星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9日至2026年8月12日,转股的初始价格为23.85元/股。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弃置费用 | 110,613.66 | 计提矿山生态修复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10,613.66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3,519,803.58 | 4,000,000.00 | 4,127,326.13 | 33,392,477.45 | 收到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33,519,803.58 | 4,000,000.00 | 4,127,326.13 | 33,392,477.45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铝镁钛合金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专项资金 | 14,219,055.84 | 3,000,000.00 | 2,855,336.34 | 14,363,719.50 | 与资产相关 | ||
全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款 | 9,292,500.00 | 309,750.00 | 8,982,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重20170077高强铝合金材用新型铝晶粒细化剂关键科技研发补助款 | 1,333,200.00 | 90,900.00 | 1,242,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短流程低成本金属钛绿色制备新技术的研发及其产业化研发资金 | 1,641,100.00 | 201,100.00 | 1,4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干法四氟铝酸钾节能材料的绿色环保合成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补助款 | 1,211,168.00 | 87,792.00 | 1,123,376.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铝钛硼(碳)中间合金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款 | 871,125.01 | 214,850.00 | 656,275.01 | 与资产相关 | |||
航空航天铝材用高洁净铝钛硼合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补助款 | 1,206,046.67 | 56,760.00 | 1,149,286.67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铝晶粒细化剂ALTiC的研究与产业化项目补助款 | 535,750.02 | 53,250.00 | 482,500.02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四氟铝酸钾(KA1F4)制备技术及其在其工业铝电解质体系当中的应用研究补助款 | 628,992.09 | 50,000.00 | 578,992.09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铝中间合金关键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补助款 | 510,760.42 | 39,527.50 | 471,232.92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型高性能、低成本超薄变形镁合金板带材研发项目补助款 | 125,000.00 | 15,000.00 | 1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补助款2019年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资助计划 | 1,945,105.53 | 153,060.29 | 1,792,045.24 | 与资产相关 | |||
重2021025高强度高导电率铝合金软导体材料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3,519,803.58 | 4,000,000.00 | 4,127,326.13 | 33,392,477.45 | /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00 | 3,669.00 | 3,669.00 | 160,003,669.00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工具部分 | 5,950,000 | 150,723,402.14 | 880 | 22,165.71 | 5,949,120 | 150,701,236.43 | ||
合计 | 5,950,000 | 150,723,402.14 | 880 | 22,165.71 | 5,949,120 | 150,701,236.43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80,815,375.62 | 85,188.94 | 580,900,564.5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80,815,375.62 | 85,188.94 | 580,900,564.5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票用于可转换债券转股 | 2,998,771.00 | 31,994,087.00 | 34,992,858.00 | |
合计 | 2,998,771.00 | 31,994,087.00 | 34,992,858.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82,600.11 | 1,982,600.11 | ||
合计 | 1,982,600.11 | 1,982,600.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3,115,066.17 | 63,115,066.1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3,115,066.17 | 63,115,066.17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19,541,378.12 | 708,080,512.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19,541,378.12 | 708,080,512.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448,256.09 | 28,127,398.7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666,533.2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50,989,634.21 | 719,541,378.1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7,867,122.32 | 557,563,701.62 | 422,677,331.19 | 356,521,100.02 |
其他业务 | 4,190,821.32 | 3,786,036.08 | 3,036,273.83 | 2,311,725.98 |
合计 | 642,057,943.64 | 561,349,737.70 | 425,713,605.02 | 358,832,826.00 |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铝晶粒细化剂 | 533,806,637.32 | 533,806,637.32 |
其他产品 | 108,251,306.32 | 108,251,306.3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165,614,553.12 | 165,614,553.12 |
华南地区 | 147,413,469.52 | 147,413,469.52 |
华中地区 | 223,411,446.80 | 223,411,446.80 |
其他地区 | 105,618,474.20 | 105,618,474.2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经销 | 447,332,592.71 | 447,332,592.71 |
直销 | 194,725,350.93 | 194,725,350.93 |
合计 | 642,057,943.64 | 642,057,943.6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4,661.45 | 345,128.22 |
教育费附加 | 737,120.89 | 257,644.1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578,023.52 | 1,675,065.68 |
土地使用税 | 1,280,163.42 | 1,160,218.09 |
车船使用税 | 4,422.72 | 2,022.72 |
印花税 | 304,230.40 | 178,669.51 |
环境保护税 | 5,456.15 | 13,366.50 |
合计 | 4,914,078.55 | 3,632,114.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汽车及运输费 | 14,416.56 | 7,139,469.74 |
职工薪酬 | 791,897.65 | 1,111,121.47 |
差旅费 | 152,443.71 | 424,247.61 |
业务招待费 | 45,824.49 | 61,308.44 |
办公费 | 100.00 | 16,849.00 |
代理服务费 | 1,296,102.85 | |
样品费 | 143,489.80 | |
其他 | 9,939.43 | 11,190.00 |
合计 | 2,454,214.49 | 8,764,186.2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咨询、律师费 | 3,321,679.26 | 3,516,339.44 |
职工薪酬 | 5,653,553.73 | 5,172,723.76 |
固定资产折旧 | 4,205,191.52 | 3,321,780.28 |
业务招待费 | 1,066,766.13 | 835,823.48 |
差旅费 | 295,797.43 | 301,180.70 |
专利费 | 29,156.22 | 1,516,285.96 |
汽车费用 | 214,467.76 | 335,321.66 |
无形资产摊销 | 1,237,003.21 | 1,265,103.77 |
办公费 | 568,454.42 | 923,369.06 |
其他 | 594,312.12 | 624,788.61 |
物料消耗 | 93,073.09 | |
合计 | 17,279,454.89 | 17,812,716.7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原材料 | 14,226,076.56 | 9,712,524.19 |
职工薪酬 | 5,057,706.50 | 3,830,450.41 |
动力费 | 2,733,153.07 | 1,799,405.50 |
固定资产折旧 | 4,689,353.35 | 4,533,638.59 |
设计费 | 43,752.31 | 4,324.36 |
差旅费 | - | 101,798.48 |
无形资产摊销 | 97,630.86 | 97,621.02 |
其他 | 17,037.86 | 11,795.27 |
合计 | 26,864,710.51 | 20,091,557.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564,078.96 | 6,703,007.73 |
利息收入 | -1,979,923.18 | -832,291.32 |
汇兑损失 | 0.54 | - |
手续费等 | 42,386.15 | 61,601.87 |
合计 | 18,626,542.47 | 5,932,318.2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582,019.68 | 9,210,445.28 |
合计 | 6,582,019.68 | 9,210,445.2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短流程低成本金属钛绿色制备新技术的研发及其产业化研发资金 | 201,100.00 | 201,1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四氟铝酸钾(KA1F4)制备技术及其在其工业铝电解质体系当中的应用研究补助款 | 50,000.00 | 5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全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309,750.00 | 309,75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性能铝钛硼(碳)中间合金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款 | 214,850.00 | 214,849.99 | 与资产相关 |
铝镁钛合金材料制备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专项资金 | 2,855,336.34 | 2,481,349.03 | 与资产相关 |
重20170077高强铝合金材用新型铝晶粒细化剂关键科技研发项目补助款 | 90,900.00 | 1,090,900.00 | 与资产相关 |
航空航天铝材用高洁净铝钛硼合金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 56,760.00 | 56,76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干法四氟铝酸钾节能材料的绿色环保合成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补助款 | 87,792.00 | 87,792.00 | 与资产相关 |
环保型高性能、低成本超薄变形镁合金板带材研发项目补助款 | 15,000.00 | 20,376.67 | 与资产相关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高端铝中间合金关键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补助款 | 39,527.50 | 39,527.50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资助发放 | 294,163.87 | 174,135.67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稳岗补贴 | - | 33,291.72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补助款2019年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第二批资助计划 | 153,060.29 | 148,318.5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铝晶粒细化剂ALTiC的研究与产业化项目补助款 | 53,250.00 | 423,749.97 | 与资产相关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补助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补助款(2018年深圳市第二批专利第四次报账) | - | 22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创新中心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补贴款 | -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补助款2020年度企业扩产增效扶持计划资助 | - | 2,85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三代”税款手续费返还 | 28,929.68 | 16,371.14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阶段性降低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成 | - | 64,926.72 | 与收益相关 |
本 | |||
全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补助款 | - | 15,246.36 | 与收益相关 |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财税〔2019〕21号第二条 ) | 9,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1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及专利奖励) | 3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助款广东杰出发明个人奖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补助款2020年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 2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补助款2020年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第一批资助 | 702,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补助款2020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试点示范资助奖励经费 | 3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偃师市国库支付中心补助款2020年企业研发补助洛阳市级配套资金 | 174,25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偃师市国库支付中心补助款2020年企业研发补助河南省级配套资金 | 23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20年洛阳市级创新平台奖励资金 | 1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偃师市科技局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根据财税{2019}21号第二条关于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 3,75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根据财税{2019}22号文件关于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扣减增值税优惠 | 2,6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6,582,019.68 | 9,210,445.2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54,770.97 | -1,464,975.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7,623,122.1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合计 | 20,177,893.09 | -1,464,975.9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005,923.79 | -746,043.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814.29 | 3,016,972.54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016,738.08 | 2,270,929.4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66,798.86 | 82,751.41 | 66,798.86 |
合计 | 66,798.86 | 82,751.41 | 66,798.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46,733.14 | 15,134.11 | 46,733.14 |
合计 | 46,733.14 | 15,134.11 | 46,733.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03,278.32 | 1,247,967.5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80,911.03 | -2,128,395.72 |
合计 | 1,884,189.35 | -880,428.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332,445.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999,866.8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152.1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7,280.9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23,316.0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0,296.4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5,403.17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21,349.20 |
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用 | -4,199,913.45 |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 | - |
所得税费用 | 1,884,189.3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补贴收入 | 6,145,179.68 | 3,546,909.22 |
利息收入 | 1,980,145.62 | 698,945.54 |
保证金及押金 | 245,500.00 | 4,789,797.34 |
政府贴息 | 200,000.00 | - |
其他 | 2,077,048.34 | 789,784.24 |
合计 | 10,647,873.64 | 9,825,436.34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销售费用 | 4,462,617.41 | 5,195,765.45 |
付现的管理费用 | 9,468,119.16 | 8,539,136.08 |
付现的研发费用 | 12,837,826.71 | 10,501,132.31 |
银行手续费支出 | 43,258.85 | 61,590.73 |
保证金及押金 | 40,500.00 | 210,600.00 |
支付赔偿款 | 9,500,000.00 | - |
其他 | 3,732,364.39 | 249,942.57 |
合计 | 40,084,686.52 | 24,758,167.1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94,673.32 | |
合计 | 94,673.3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库存股 | 31,994,087.00 | |
合计 | 31,994,087.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1,448,256.09 | 21,612,329.3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4,016,738.08 | -2,270,929.4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610,817.76 | 28,630,308.4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2,229,925.47 | 2,064,882.2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28,011.43 | 1,185,385.4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0,764,079.50 | 6,490,062.4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77,893.09 | 1,464,975.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17,466.78 | -2,128,395.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591,729.61 | 24,578,679.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5,741,970.26 | -49,418,554.6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791,555.34 | -89,352,559.01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04,393.97 | -57,143,815.0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9,554,962.35 | 137,251,121.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5,961,941.05 | 107,818,116.1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6,406,978.70 | 29,433,005.48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9,554,962.35 | 585,961,941.05 |
其中:库存现金 | 57,171.15 | 196,260.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9,497,791.20 | 585,765,680.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9,554,962.35 | 585,961,941.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046,707.8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2,046,707.80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4.53 |
其中:美元 | 8.44 | 6.4601 | 54.53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33,519,803.58 | 递延收益 | 4,127,326.13 |
与收益相关 | 2,454,693.55 | 其他收益 | 2,454,693.55 |
与收益相关 | 200,000.00 | 财务费用 | 200,000.00 |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 3,500万元 | 100.00 | 出售 | 2021/5/29 | 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对价 | 17,623,122.12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江西全南 | 江西省全南县 | 金属和非金属氟盐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河南偃师 | 河南省偃师市 | 新型合金材料研发与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江西全南 | 江西省全南县 | 高纯氧化铝、氧化钛水合物、石油催化剂载体系列材料及高纯电子级无硅氟化氢系列材料的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省深圳市 | 有色金属分析检验检测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广东深圳 | 广东省深圳市 | 铝镁钛金属材料工艺的研发、标准研制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广东惠州 | 广东省惠州市 | 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 | 江西全南 | 江西省全南县 | 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河南偃师 | 河南省偃师市 |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检测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江西全南 | 江西省全南县 | 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检测 | 100.00 | 投资设立 |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 | 30.00 | 权益法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汇凯化工 | 汇凯化工 | |
流动资产 | 124,500,891.37 | 57,157,213.20 |
非流动资产 | 99,460,280.29 | 94,994,876.06 |
资产合计 | 223,961,171.66 | 152,152,089.26 |
流动负债 | 85,050,119.79 | 43,773,997.62 |
非流动负债 | 45,250,000.00 | 24,264,169.41 |
负债合计 | 130,300,119.79 | 68,038,167.0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3,661,051.87 | 84,113,922.2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8,098,315.56 | 25,234,176.6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68,914,605.63 | 77,757,009.90 |
净利润 | 8,515,903.23 | -4,883,253.2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515,903.23 | -4,883,253.2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 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金融资产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币资金 | 181,601,670.15 | 603,007,722.35 |
应收票据 | 422,686,367.45 | 373,756,281.52 |
应收账款 | 378,292,173.90 | 318,655,628.25 |
其他应收款 | 46,851,107.64 | 624,543.61 |
金融负债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 | 60,033,750.00 | 240,198,888.90 |
应付票据 | 20,100,000.00 | 60,100,000.00 |
应付账款 | 32,537,229.59 | 41,071,477.07 |
其他应付款 | 256,739.68 | 58,149,029.51 |
长期借款 | 116,849,876.39 | 169,049,894.44 |
应付债券 | 460,466,858.92 | 444,587,750.16 |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和附注七、8的披露。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四)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人民币升值是国内市场经济和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对消费、投资、外贸等领域都有深远影响。
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母公司以美元进行少量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币资金—美元 | 54.53 | 55.07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 | 其他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无水氢氟酸 | 26,300,609.55 | 20,291,449.5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萤石粉 | 16,496,219.68 | 13,265,367.61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 | 租赁 | - | 110,355.20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 | 367,441.94 | 237,059.34 |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租赁 | 367,441.94 | 237,059.34 |
沃立美生命科学实验室(深圳)有限公司 | 租赁 | 110,355.20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0年5月21日 | 2023年5月20日 | 是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0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28日 | 否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2021年6月08日 | 2022年6月08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陈学敏 | 100,000,000.00 | 2019-12-04 | 2022-12-03 | 否 |
议书,协议约定,按其持股比例30%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贷款对应金额600.00万元)。汇凯化工已于2021年6月23日将借款全部归还,公司相关担保事项履行完毕。
2、2020年6月28日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2006LN1561384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0.00万元,用于经营周转,购买铝锭等原材料,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8日。同时,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C200630GR4138685”的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额为20,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12月28日。
3、2021年6月16日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赣州分行”)签订编号为“XY210610009084”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金额4,000.00万元,授信期间为2021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8日。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九江银行赣州分行及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BZ210610273790”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九江银行赣州分行在上述授信期间形成的各类约定业务相关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余额为1,200.00万元。
4、2019年12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755XY2019031726”的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10,0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于2019年12月9日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编号为“755XY201903172601”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书约定,陈学敏对本次《授信协议》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2.65 | 209.2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203,485.80 | 10,174.29 | - | - |
应收账款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869,490.62 | 243,474.53 | ||
预付账款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404,021.69 | - | 1,590,140.00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市奥力美肿瘤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 64,598.67 | 64,598.67 |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关于深圳新星出售全资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江萤矿”)100%股权的交易事项。
1、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产品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全资子公司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江萤矿”)100%股权转让给金鑫矿产品公司。参考绵江萤矿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本次股权转让的确定价格95,000,000.00元。
2、2020年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深圳新星与金鑫矿产品公司、绵江萤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就本次资产出售事项交易价格、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补充约定,参考绵江萤矿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及账面未分配利润60,007,069.07元。经各方协商一致,由绵江萤矿按期向深圳新星支付60,000,000.00元股利、并将本次股权转让对价调整至35,000,000.00元。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深圳新星已收到金鑫矿产品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35,000,000.00元,绵江萤矿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金鑫矿产品公司拟提出向赣州市矿管部门申请对绵江萤矿扩容,提高萤石储量,扩大开采量,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申请期间不能进行采矿权证抵押,要求暂停执行该条款,导致金鑫矿产品公司尚未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促使绵江萤矿将其采矿权抵押给深圳新星。深圳新星基于采矿权抵押是原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款项的重要保证,未同意金鑫矿产品公司提出的“暂停执行该条款”内容。经各方再次协商,于2021年4月15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在绵江萤矿名下采矿权抵押给深圳新星之前,绵江萤矿实际管理权暂不移交,绵江萤矿在此期间发生的损益继续由深圳新星享有和承担。
4、2021年5月28日,公司与绵江萤矿签订了《采矿权抵押合同》,约定绵江萤矿将其采矿权证(编号:C3607002009126120050709)抵押给公司,抵押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协议项下剩余
款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公司为实现抵押权所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同时,为确保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完整履行及公司在主协议项下债权的实现,金鑫矿产品公司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金鑫矿产品公司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金鑫矿产品公司将其持有的绵江萤矿10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给公司,并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瑞)内股质登记设字【2021】第34082396号)。至此,本公司出售子公司绵江萤矿100%股权交易事项已完成。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5,374,881.92 |
1至2年 | 8,350,165.79 |
2至3年 | 1,160,391.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13,054.82 |
4至5年 | 497,144.05 |
5年以上 | 1,480,271.47 |
合计 | 148,075,909.89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43,787.98 | 1.79 | 2,643,787.98 | 100.00 | 2,643,787.98 | 2.05 | 2,643,787.9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43,787.98 | 1.79 | 2,643,787.98 | 100.00 | 2,643,787.98 | 2.05 | 2,643,787.98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5,432,121.91 | 98.21 | 8,964,146.89 | 6.16 | 136,467,975.02 | 126,564,595.60 | 97.95 | 7,768,028.31 | 6.14 | 118,796,567.29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5,432,121.91 | 98.21 | 8,964,146.89 | 6.16 | 136,467,975.02 | 126,564,595.60 | 97.95 | 7,768,028.31 | 6.14 | 118,796,567.29 |
合计 | 148,075,909.89 | / | 11,607,934.87 | / | 136,467,975.02 | 129,208,383.58 | / | 10,411,816.29 | / | 118,796,567.2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 | 657,934.97 | 657,934.97 | 100 | 难以收回 |
山东恒丰铝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425,458.14 | 425,458.14 | 1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霍煤万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5,667.59 | 285,667.59 | 100 | 难以收回 |
深圳市银超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 276,185.43 | 276,185.43 | 100 | 难以收回 |
吉木萨尔县协力铝业制造有限公司 | 247,987.23 | 247,987.23 | 100 | 难以收回 |
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 | 218,385.48 | 218,385.48 | 100 | 难以收回 |
广东苏粤铝业有限公司 | 153,929.00 | 153,929.00 | 100 | 难以收回 |
山东百优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04,593.15 | 104,593.15 | 100 | 难以收回 |
内蒙古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 101,365.48 | 101,365.48 | 100 | 难以收回 |
鞍山银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72,895.45 | 72,895.45 | 100 | 难以收回 |
江西龙祥铝业有限公司 | 63,172.30 | 63,172.30 | 100 | 难以收回 |
浙江骏翔照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213.77 | 21,213.77 | 100 | 难以收回 |
佛山市南海忠源铝业有限公司 | 14,999.99 | 14,999.99 | 100 | 难以收回 |
合计 | 2,643,787.98 | 2,643,787.98 | 100.00 | / |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5,374,881.92 | 6,768,744.10 | 5.00 |
1-2年(含2年) | 8,131,780.31 | 813,178.03 | 10.00 |
2-3年(含3年) | 254,418.65 | 50,883.73 | 20.00 |
3-4年(含4年) | 679,400.00 | 339,700.00 | 50.00 |
4-5年(含5年) | |||
5年以上 | 991,641.03 | 991,641.03 | 100.00 |
合计 | 145,432,121.91 | 8,964,146.89 | 6.1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43,787.98 | 2,643,787.9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768,028.31 | 1,196,118.58 | 8,964,146.89 | |||
合计 | 10,411,816.29 | 1,196,118.58 | 11,607,934.87 |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 | 款项的性质 |
计数的比例(%)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0,941,457.36 | 1年以内 | 2,047,072.87 | 27.65 | 货款 |
湘潭市正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2,558,111.20 | 1年以内、1-2年 | 1,305,633.10 | 15.23 | 货款 |
佛山市南海区马途尔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5,919,385.44 | 1年以内 | 795,969.27 | 10.75 | 货款 |
佛山市鼎炼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2,717,339.77 | 1年以内 | 635,866.99 | 8.59 | 货款 |
洛阳拉法商贸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944,245.94 | 1年以内 | 397,212.30 | 5.36 | 货款 |
合计 | / | 100,080,539.71 | / | 5,181,754.53 | 67.58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6,500,000.00 | 46,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508,497,915.46 | 604,149,036.92 |
合计 | 554,997,915.46 | 650,649,036.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 46,500,000.00 | 46,500,000.00 |
合计 | 46,500,000.00 | 46,50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29,223,322.55 |
1至2年 | 100,000.04 |
2至3年 | 58,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1,198,718.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770,286.00 |
合计 | 542,350,326.59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40,292,783.06 | 646,111,410.49 |
押金或保证金 | 452,840.00 | 632,128.40 |
备用金 | 52,286.00 | 52,286.00 |
其他 | 1,552,417.53 | 1,609,112.73 |
合计 | 542,350,326.59 | 648,404,937.6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2,412,351.05 | 1,297,549.65 | 546,000.00 | 44,255,900.7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0,402,711.90 | 777.67 | 10,403,489.5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2,009,639.15 | 1,296,771.98 | 546,000.00 | 33,852,411.1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6,000.00 | 546,0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3,709,900.70 | 10,403,489.57 | 33,306,411.13 | |||
合计 | 44,255,900.70 | 10,403,489.57 | 33,852,411.13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88,663,264.79 | 1年以内 | 90.10 | 24,433,163.24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0,528,260.93 | 1年以内 | 7.47 | 2,026,413.05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100,000.00 | 3-4年 | 2.05 | 5,550,000.00 |
深圳市总商会 | 互保金 | 900,000.00 | 5年以上 | 0.17 | 900,000.00 |
佛山市扬戈炉业有限公司 | 预付设备款 | 546,000.00 | 5年以上 | 0.10 | 546,000.00 |
合计 | / | 541,737,525.72 | / | 99.89 | 33,455,576.2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24,900,427.48 | 924,900,427.48 | 934,900,427.48 | 934,900,427.4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8,317,700.30 | 28,317,700.30 | 25,762,929.33 | 25,762,929.33 | ||
合计 | 953,218,127.78 | 953,218,127.78 | 960,663,356.81 | 960,663,356.81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 | 587,862,087.48 | 587,862,087.48 | ||||
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 | 1,038,340.00 | 1,038,340.00 | ||||
深圳市新星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934,900,427.48 | 10,000,000.00 | 924,900,427.48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 |
企业 | |||||||||||
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5,762,929.33 | 2,554,770.97 | 28,317,700.30 | ||||||||
小计 | 25,762,929.33 | 2,554,770.97 | 28,317,700.30 | ||||||||
合计 | 25,762,929.33 | 2,554,770.97 | 28,317,700.3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7,451,974.56 | 170,843,202.62 | 193,648,391.92 | 167,547,259.37 |
其他业务 | 17,102,350.70 | 16,621,509.80 | 13,282,219.06 | 12,504,271.37 |
合计 | 214,554,325.26 | 187,464,712.42 | 206,930,610.98 | 180,051,530.74 |
合同分类 | 发生额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铝晶粒细化剂 | 176,548,617.05 | 176,548,617.05 |
其他产品 | 38,005,708.21 | 38,005,708.2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东地区 | 47,744,845.82 | 47,744,845.82 |
华南地区 | 67,914,379.35 | 67,914,379.35 |
华中地区 | 74,121,915.39 | 74,121,915.39 |
其他地区 | 24,773,184.70 | 24,773,184.70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经销 | 122,933,611.16 | 122,933,611.16 |
直销 | 91,620,714.10 | 91,620,714.10 |
合计 | 214,554,325.26 | 214,554,325.26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54,770.97 | -1,464,975.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
合计 | 27,554,770.97 | -1,464,975.97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582,019.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65.7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623,122.12 | 处置子公司的处置损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4,739,490.2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9,485,717.29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8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72 | 0.08 | 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