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68 公司简称:五洲交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周异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钢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玉莉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及相应的警示陈述,不构成公司对外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12
第四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3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六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8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 28
第八节 财务报告 ...... 2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公章、法人代表、主管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五洲交通、公司 | 指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区国资委 | 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通运输厅 | 指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交投集团 | 指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五洲交通控股股东) |
招商公路 | 指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洲交通第二大股东) |
广西区高管中心 | 指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原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
坛百路 | 指 | 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 |
岑罗路 | 指 | 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 |
岑水路 | 指 | 广西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 |
平宾路 | 指 | 柳王高速公路小平阳至宾阳县王灵镇段 |
坛百公司 | 指 |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兴通公司 | 指 |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金桥公司 | 指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万通公司 | 指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
凭祥万通公司 | 指 |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万通报关行公司 | 指 | 广西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万通进出口公司 | 指 |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五洲房地产公司 | 指 |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股权转让) |
国通公司 | 指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坛百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
岑罗公司 | 指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利和公司 | 指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宏冠公司 | 指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合越公司 | 指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已出表) |
岑兴公司 | 指 |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江楠 | 指 | 广州江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发展集团 | 指 | 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容顺公司 | 指 | 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洲祺公司 | 指 | 广西洲祺投资有限公司(已股权转让) |
钦廉公司 | 指 | 钦州钦廉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已股权转让) |
万景佳公司 | 指 | 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地产集团 | 指 |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交投科技 | 指 | 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 |
东盟培训中心 | 指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控股子公司凭祥万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钦州运通报关行 | 指 | 广西钦州运通报关行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通进出口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五洲交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XI WUZHOU COMMUNICATION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ZJ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异助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黄英强 | 梁芝冬、李铭森 |
联系地址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层 |
电话 | 0771-5512488 | 0771-5518383、5525323 |
传真 | 0771-5518111 | 0771-5518111 |
电子信箱 | wzjt600368@sohu.com | wzjt600368@sohu.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7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0028 |
电子信箱 | wzjt600368@sohu.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五洲交通 | 600368 | 无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933,857,210.33 | 799,379,239.28 | 16.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2,469,100.79 | 35,552,437.77 | 1,03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3,123,692.58 | 16,889,454.45 | 1,990.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674,233.10 | 144,781,895.04 | 298.3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32,923,581.04 | 4,800,424,922.52 | 4.84 |
总资产 | 10,105,091,365.46 | 10,476,847,270.94 | -3.5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75 | 0.0316 | 1,031.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75 | 0.0316 | 1,031.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37 | 0.015 | 1,991.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5 | 0.82 | 增加7.2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6 | 0.39 | 增加6.67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47,777.62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结转政府补助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385,887.72 | 主要为上年度子公司股权转让,本期确认应收受让方欠款的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802,278.46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岑罗公司、兴通公司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7,547,169.84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8,799.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78,102.38 | 主要为本期万通公司之万通进出口公司及其子公司钦州运通报关行因破产清算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手、东盟培训中心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产生的损益。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28,860.69 | |
所得税影响额 | -2,135,746.59 | |
合计 | 49,345,408.21 |
公司拥有所辖收费公路经营权,期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道路使用者收取车辆道路通行费以及对公路相应附属设施开展经营工作,收费期满后相关路段资产将移交政府。公司所辖高速公路(坛百路、岑罗路)采用“联网一站式”收费,各收费站入口发放PCP卡或自动读入OBU,收费站出口负责根据CPC卡或OBU所记录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出具收费凭证,车辆通行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按照通行费清分规则统一清分后支付给道路投资主体。2021年1至6月公司通行费收入64,049.44万元,同比上升128.39%(其中:坛百路同比上升
139.42%,岑罗路同比上升82.35%),主要原因为:2020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等政策,致同期通行费收入减少。2021年新冠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民众生活生产恢复正常,通行费同比上升。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所属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情况如下:
路段 | 通行费收入(万元) | ||
1-6月 | 1-6月 | 同比增减(%) | |
坛百路 | 22623.33 | 54165.81 | 139.42 |
岑罗路 | 5420.03 | 9883.63 | 82.35 |
合计 | 28043.36 | 64049.44 | 128.39 |
打造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农产品加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越南吊柜服务中心、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五大功能区,推出专业的供应链式综合物流业务。
3.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五洲交通是广西唯一一家经营收费公路的上市公司。“一带一路”经济战略,南向通道建设,为五洲交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加强,“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实施,广西的区位优势凸显,加之广西的区位特点、民族特征和国家对自治区的宏观发展规划,使广西可以同时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沿边开放政策、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开放优惠政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优惠政策、对五洲交通积极发展物流及物流园区业务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4.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平台优势,一直维持较高的信用评级,且长期以来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充分发挥公司在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疫情防控方面。。一是积极配合地方开展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加强监督,全面排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二是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公司配齐防疫物资,严格要求进出办公区域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杀,严格管控食品防疫卫生,织密疫情防控网。三是积极发动和组织员工接种疫苗,通过强化宣传,加快疫苗接种速度,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
(二)收费公路业务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一是推进技术创新研发,提高工作效率。将客服中心升级为数字运营指挥中心,实现“路况信息、应急机制、应急事故”和“警路企”两个三位一体联动性,提高拥堵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效率;升级坛百路智慧监测平台、机电智慧运维管理系统,引进使用机电维护员智慧头盔,提高机电设备维护处置效率。二是推进服务区标准化管理,实现服务效能和经营效益“双提升”。
(三)商贸物流业务升级改造稳步推进。金桥物流园收入同比增长32.97%,其中冷库收入同比增长43.43%,通过加快推进园区升级改造,目前市场一二期升级改造定位和合作方向初步确定,三期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编制。市场二期生鲜配送中心招商面积已过半,预计7月份开业运营。万通物流园克服越南疫情恶化的影响,加快推进园区升级改造,园区收入同比增长15.37%,万通报关行积极拓展新车代理业务,实现报关收入同比上升56.5%。 (四)财务管理方面。用足优惠政策,实现开源节流和降本增效。一是充分利用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取得税务优惠及减免近3700万元;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累计申请“桂惠贷”政府贴息贷款3亿元,节约财务成本约600多万元;三是指导下属子公司提升纳税信用评价等级,基本实现主要子公司全A级目标。 (五)安全生产方面。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安全责任,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各岗位安全责任的落实;二是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4.83%,无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员工持证上岗,强调相关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否则严禁上岗;四是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有力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有序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33,857,210.33 | 799,379,239.28 | 16.82 |
营业成本 | 407,503,039.92 | 572,760,135.98 | -28.85 |
销售费用 | 31,988,823.84 | 30,888,808.47 | 3.56 |
管理费用 | 28,052,573.73 | 25,394,506.21 | 10.47 |
财务费用 | 62,108,690.65 | 128,357,657.06 | -51.61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674,233.10 | 144,781,895.04 | 298.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28,242.74 | -28,606,732.13 | -300.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6,950,694.92 | -295,707,973.59 | 183.03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货币资金 | 294,396,137.08 | 2.91 | 497,244,413.85 | 4.75 | -40.79 | 主要是本期支付2020年度分红款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97,695.8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金桥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租赁负债 | 31,016.54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金桥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预付款项 | 8,253,866.52 | 0.08 | 17,413,298.50 | 0.17 | -52.60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金桥公司预付贸易采购款已结转所致。 |
预收款项 | 20,212,208.01 | 0.20 | 15,343,950.91 | 0.15 | 31.73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坛百公司预收服务区经营单位租赁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7,153,815.76 | 0.17 | 36,714,098.56 | 0.35 | -53.28 | 主要是本期支付职工2020年绩效工资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0,201,256.81 | 11.28 | 468,718,323.99 | 4.47 | 143.26 | 主要是本期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33,659.56 | 0.00 | 4,682,435.07 | 0.04 | -92.87 | 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兴通公司、金桥公司结转合同负债待转销销项税额所致。 |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对五洲交通净利润影响在10%以上子公司情况
(1)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养护和收费;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等。本期净利润为32,253.43万元,占本次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79.95%。
(2)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收费和管理等。本期净利润为4,212.45万元,占本次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10.44%。
2.对公司净利润影响在10%以上子公司基本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较上年增长比例(%) | 净资产 | 较上年增长比例(%) | 净利润 | 较上年增长比例(%) |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86,471.30 | -5.72 | 236,600.65 | -3.17 | 32,253.43 | 342.63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55,938.81 | -3.60 | 91,010.97 | -0.86 | 4,212.45 | 512.59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4月30日 | 详见《五洲交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1-012)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上半年,五洲交通持续强化国企担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带领全体职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在坛百高速(南宁至百色)沿线4对服务区、2对停车区共设立12个广西国企助力乡村振兴农特产品展销柜,展销产品包括地方特色米酒、田林八度笋、腐乳饼、手工姜糖、香芋糍粑等60余个种类,上半年实现销售额约5.3万元,为革命老区特色农产品销售打开了新通道,让革命老区群众的劳动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同时为广大司乘人员提供更丰富的消费选择和更美好的高速公路服务体验。二是发挥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优势,通过五洲优选电商平台销售推广、节假日团购、食堂配送等方式,帮助凌云、上林、融水、陆川、武宣、金秀等20多个地区销售米、食用油、牛奶、花菇、木耳、红薯粉、腊肉等50余种特色农副产品,助力乡村振兴,上半年共实现销售额65万元。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交投集团 | 详见说明 | 详见说明 | 否 | 是 | 无 | 无 |
六、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五洲交通与广西博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冬松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2.五洲交通与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3.五洲交通与黄海乐、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4.金桥公司与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买卖合同纠纷5.金桥公司与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买卖合同纠纷6.岑罗公司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珠海市新长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7.凭祥万通公司与广东广弘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凭祥万通公司与贵州毅昭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广西开投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利和公司与陈雪娟借款合同纠纷10.利和公司与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1.利和公司与靖西县佳鑫矿冶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12.利和公司与黄焯伟借款合同纠纷13.利和公司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借款合同纠纷14.利和公司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15.利和公司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借款合同纠纷16.利和公司与李思科借款合同纠纷17.利和公司与广西贺州市远高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古远高、古卫丹、黄利军借款合同纠纷18.利和公司与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19.利和公司与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套厂借款合同纠纷20.利和公司与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1.利和公司与潘冬梅、曾繁政、曾烨、曾颖闲、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2.利和公司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3.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4.利和公司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5.利和公司与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26.利和公司与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27.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8.利和公司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9.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30.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关于借款合同纠纷31.利和公司与田阳县盛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2.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米粉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3.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双龙餐具消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4.利和公司与黄尚敏、罗兰借款合同纠纷35.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6.利和公司与田阳县喜相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7.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38.利和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纸和网站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2015年4月24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2015年6月29日披露的《五洲交通涉及诉讼及进展公告》、2015年7月1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案件的情况公告》、2015年8月1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5年10月16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3月17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8月11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6年10月22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7年2月2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进展公告》、2017年7月25日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涉及诉讼仲 |
公司与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39.利和公司与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0.利和公司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1.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2.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借款合同纠纷43.利和公司与广西旭攀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毛经旭、毛锐、钟碧霞、毛攀借款合同纠纷44.利和公司与广西华美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瑞财借款合同纠纷45.利和公司与广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6.利和公司与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7.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8.利和公司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49.利和公司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50.利和公司与合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51.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借款合同纠纷52.坛百公司与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53.合越公司、五洲交通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54.黄海乐与刘敏赞、韦浩、覃世松、王刚,第三人合越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55.凭祥万通公司与广西启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56.利和公司与北海市新北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57.五洲交通申请对合越公司强制清算案58.利和公司申请对合越公司强制清算案59.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与凭祥万通公司联营合同纠纷60.岑罗公司与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纳金(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买卖合同纠纷61.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物资广西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62.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与广西凭祥富凌云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63.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奥润公司、奥润公司凭祥分公司、合越公司损害赔偿纠纷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委托广西交投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管辖高速公 | 具体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息披露选定报纸和 |
路进行路面检测及桥梁维护费用等,费用预计309.10万元,2021年1-6月尚未发生。 | 网站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委托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业务,如招标成功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如流标由我方支付,费用预计20万元,2021年1-6月尚未发生。 | 具体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息披露选定报纸和网站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具体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息披露选定报纸和网站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委托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开发OA系统,费用预计54万元,2021年1-6月尚未结算。 | 具体详见2021年3月31日在息披露选定报纸和网站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方,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6,239.93万元,2021年1-6月公司收到财务公司存款利息105.68万元。
(4)2021年五洲交通与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桂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现代国际大厦2418(共1间),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每月房租为5,566.67元(不含税)。2021年1-6月共收取租金3.34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柳桂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5)2017年4月11日五洲交通之子公司岑罗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岑罗高速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国通公司向岑罗公司租赁岑罗路段户外高杆及跨线天桥的广告经营权,合作期限为3年,自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岑罗公司与国通公司于2020年4月再次签订《岑罗高速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2021年1-6月岑罗公司共收取租金13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6)2018年五洲交通之子公司坛百公司与国通公司签订《坛百高速广告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合同约定国通公司向坛百公司租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全线及其匝道、收费站、服务区、上跨天桥、连接线等广告规划区内广告设施设置点的场地,合作期限为5年,自2018年8月30日至2023年8月30日止。2021年1-6月,坛百公司共收取租金57.62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7)2020年五洲交通之子公司金桥公司、金桥物业与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岛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2期加工车间一层1-5、
6、7仓库,建筑面积为720.72m?;3号加工车间二层、三层仓库,二层仓库建筑面积为2328.69m?;三层仓库建筑面积为2412.12m?;租赁期:一层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层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三层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租金每月租金为57,925.4元(不含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为61,494.29元(不含税),其中由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1年1-6月金桥公司共收取租金29.68万元(不含税),2021年1-6月物业公司共收取物业费1.45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旅岛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8)2020年五洲交通与国通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为现代国际大厦2421、2422、2423、2425、2426(共5间),租赁期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2021年1-6月共收取租金9.17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国通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9)2019年五洲交通与宏冠公司签订《五洲国际东北入口门楼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五洲国际东北入口门楼M102号商铺(跃层),租赁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期间每月租金为10194.67元(不含税)。2021年1-6月公司共收取租金6.12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宏冠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租金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0)五洲交通及子公司2021年1-6月向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德公司”)支付培训费用,2021年1-6月发生费用0.48万元。因五洲交通、方德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11) 五洲交通及子公司2021年1-6月向广西新跨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跨越公司”)支付培训费用,2021年1-6月发生费用2.1万元。因五洲交通、新跨越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12) 五洲交通及子公司2021年1-6月向广西春霞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霞园公司”)支付住宿费用等,2021年1-6月发生费用1.76万元。因五洲交通、春霞园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1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五洲交通之子公司金桥公司采购劳保用品等,2021年1-6月采购金额为32.31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交投集团,此次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4)2019年五洲交通之子公司金桥公司、物业公司与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屋号租赁房屋号为交易行29-28为临时仓库,租赁期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约定租赁粮油大棚00-01号为仓库,租赁期为租赁期为2019
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日续租至2023年11月30日。提供冷藏、装卸及物业等服务。2021年金桥公司收取租金6.17万元(不含税),金桥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0.89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与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收入构成关联交易。
(15)五洲交通之子公司金桥公司2021年1-6月向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采购商品,2021年1-6月采购金额为5.12万元(不含税)。因五洲交通与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采购构成关联交易。
(16)五洲交通之子公司坛百公司2021年1-6月向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通公司”)支付系统运维服务及移动支付服务费用,2021年1-6月发生费用4.97万元。因五洲交通、捷通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此次支付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2014年8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4年8月22日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入财务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7月17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加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其成员单位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结合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需求提供包括结算、存款、信贷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存放在财务公司的全部存款兑付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报告期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流动资金贷款0亿元,报告期归还贷款2.65亿元,期末余额7.6亿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向财务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余额为7.6亿元,应付利息余额为74.93万元。
(2)2020年4月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挂牌转让洲祺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钦廉公司100%股权资产的议案。2020年10月,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五洲房地产公司100%股权资产的议案。截止2021年6月30日,五洲交通完成转让地产板块三家子公司事项后,形成了应收地产集团10,400.40万元股权转让款、应收地产集团153,074.92万元承接的债务款、应收地产集团承担的过渡期标的公司欠付的利息2,482.16万元、应收地产集团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债务款利息4,791.26万元,共计170,748.74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 | 日均存款余额不超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贷款余额 | 472,992,201.94 | -210,592,912.60 | 262,399,289.34 | |
合计 | / | / | / | 472,992,201.94 | -210,592,912.60 | 262,399,289.34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 | 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或财务公司给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发放同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 1,025,000,000.00 | -265,000,000.00 | 760,000,000.00 | |
合计 | / | / | / | 1,025,000,000.00 | -265,000,000.00 | 760,000,000.00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同为交投集团 | 授信业务 | 1,460,000,000.00 | 76,000,000.00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308,304.25 | 2020年4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754.72 | 参照目前广西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 | 增加收入 | 是 | 控股股东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金桥市场二期尚未建设的2-10#综合楼土地和1#大棚、2#大棚、装卸大棚 | 16,332.18 | 2016年11月1日 | 2028年10月30日 | 455.33 | 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 | 增加收入 | 否 | 其他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金桥市场二期3号大棚、5号大棚、6号大棚、2号商业楼一层部分商铺、3 | 4,049.93 | 2018年7月1日 | 2028年10月31日 | 270.35 | 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 | 增加收入 | 否 | 其他 |
号商业楼一层部分商铺及11号综合楼一层部分商铺 |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江南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金桥市场二期11号大棚、12号大棚 | 312.58 | 2018年8月1日 | 2028年10月31日 | 105.3 | 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 | 增加收入 | 否 | 其他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金桥市场二期11号综合楼2层全层共计42间 | 1,041.84 | 2018年7月1日 | 2028年9月30日 | 19.19 | 租赁合同面积和租赁单价 | 增加收入 | 否 | 其他 |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江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凭祥万通公司物流园一期除办公楼4层、5层及加油站、外围道路外的所有场地和设施 | 15,139.29 | 2019年9月20日 | 2039年9月19日 | 318.79 | 租赁合同年固定收入及月车辆进场费收入分成 | 增加收入 | 否 | 其他 |
合计 | 36,875.82 | 1,168.96 |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购买五洲国际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 | 40,000.00 | 协议签署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其他 | ||||||
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购买金桥公司房开项目所出售物业的客户 | 9,000.00 | 协议签署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5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8,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8,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2.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向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2,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金额共计2,000万元,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金桥公司在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余额2,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9月10日、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2月22日分别向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00万元、4,0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用于日常经营,金额共计12,500万元,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金桥公司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余额11,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11,000万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380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10,318,662 | 36.4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155,967,120 | 13.8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338,173 | 35,235,932 | 3.13 | 0 | 无 | 0 | 未知 |
王晓慧 | 235,700 | 4,335,700 | 0.39 | 0 | 无 | 0 | 未知 |
俞雄伟 | 218,000 | 3,815,431 | 0.34 | 0 | 无 | 0 | 未知 |
丁小宝 | 0 | 2,993,000 | 0.27 | 0 | 无 | 0 | 未知 |
陈燕 | 0 | 2,858,185 | 0.25 | 0 | 无 | 0 | 未知 |
章晓乐 | -200 | 2,346,000 | 0.21 | 0 | 无 | 0 | 未知 |
周效明 | 2,103,678 | 2,103,678 | 0.19 | 0 | 无 | 0 | 未知 |
吴少宏 | 8,100 | 2,040,570 | 0.18 | 0 | 无 | 0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10,318,66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318,662 |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55,967,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967,12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235,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35,932 |
王晓慧 | 4,335,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5,700 |
俞雄伟 | 3,815,4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5,431 |
丁小宝 | 2,99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3,000 |
陈燕 | 2,858,1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8,185 |
章晓乐 | 2,34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6,000 |
周效明 | 2,103,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3,678 |
吴少宏 | 2,040,5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0,57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无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的股东,第一、二、三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七名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周异助 | 董事 | 0 | 0 | 0 | 无 |
韩道均 | 董事 | 0 | 0 | 0 | 无 |
张毅 | 董事 | 10,800 | 10,800 | 0 | 无 |
韩钢 | 董事 | 3,780 | 3,780 | 0 | 无 |
黄英强 | 董事 | 0 | 0 | 0 | 无 |
王东 | 董事 | 0 | 0 | 0 | 无 |
林森 | 董事 | 0 | 0 | 0 | 无 |
杨旭东 | 董事 | 0 | 0 | 0 | 无 |
赵 振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无 |
秦 伟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无 |
咸海波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无 |
孙泽华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无 |
侯岳屏 | 监事 | 0 | 0 | 0 | 无 |
刘仁超 | 监事 | 0 | 0 | 0 | 无 |
杨春燕 | 监事 | 0 | 0 | 0 | 无 |
谢沛锜 | 监事 | 0 | 0 | 0 | 无 |
林 明 | 监事 | 0 | 0 | 0 | 无 |
梁芝冬 | 监事 | 0 | 0 | 0 | 无 |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94,396,137.08 | 497,244,413.8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37,672,122.10 | 135,213,842.9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8,253,866.52 | 17,413,298.5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738,139,506.22 | 1,710,483,039.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322,234,217.27 | 339,207,533.72 |
合同资产 | 七、10 | 24,463,108.17 | 24,463,108.1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4,055,071.12 | 36,178,122.41 |
流动资产合计 | 2,569,214,028.48 | 2,760,203,359.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七、14 | 32,016,580.47 | 27,094,807.09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8 | 1,316,002,145.44 | 1,328,419,840.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1 | 669,921,654.57 | 683,276,793.61 |
固定资产 | 七、22 | 5,191,653,374.01 | 5,357,397,454.54 |
在建工程 | 七、23 | 4,668,639.33 | 4,263,921.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6 | 97,695.80 |
无形资产 | 七、27 | 36,411,177.41 | 37,609,236.6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9 | 1,124,077.08 | 1,124,077.08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30 | 10,410,914.93 | 13,129,767.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1 | 43,817,664.64 | 43,230,995.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2 | 229,753,413.30 | 221,097,018.0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35,877,336.98 | 7,716,643,911.82 | |
资产总计 | 10,105,091,365.46 | 10,476,847,270.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3 | 430,000,000.00 | 555,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7 | 46,157,017.80 | 50,705,065.42 |
预收款项 | 七、38 | 20,212,208.01 | 15,343,950.91 |
合同负债 | 七、39 | 34,218,353.18 | 42,201,617.7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40 | 17,153,815.76 | 36,714,098.56 |
应交税费 | 七、41 | 56,537,610.55 | 48,592,544.97 |
其他应付款 | 七、42 | 69,716,065.33 | 83,278,090.7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4 | 1,140,201,256.81 | 468,718,323.9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5 | 333,659.56 | 4,682,435.07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4,529,987.00 | 1,305,236,127.3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6 | 2,561,000,000.00 | 3,631,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8 | 31,016.54 | |
长期应付款 | 七、49 | 708,160,680.64 | 753,679,889.7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1 | 8,286,382.60 | 8,286,382.60 |
递延收益 | 七、52 | 43,703,220.17 | 42,835,603.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21,181,299.95 | 4,435,801,876.28 | |
负债合计 | 5,135,711,286.95 | 5,741,038,003.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4 | 1,125,632,068.00 | 1,125,632,06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6 | 467,645,116.19 | 467,645,116.1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61 | 590,184,990.78 | 590,184,990.78 |
一般风险准备 | 七、57 | 871,515.76 | 871,515.76 |
未分配利润 | 七、62 | 2,848,589,890.31 | 2,616,091,231.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32,923,581.04 | 4,800,424,922.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63,543,502.53 | -64,615,655.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69,380,078.51 | 4,735,809,267.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105,091,365.46 | 10,476,847,270.9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862,036.29 | 131,705,262.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21,044.85 | 459,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718,630,982.89 | 2,762,104,374.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4,494,743.05 | 144,560,816.68 | |
合同资产 | 24,463,108.17 | 24,463,108.1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727,871.67 | 15,361,326.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963,799,786.92 | 3,078,653,888.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008,708,917.60 | 5,021,126,612.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82,981.06 | 2,848,635.87 | |
固定资产 | 35,972,062.87 | 36,485,344.6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322,548.40 | 2,474,645.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755.69 | 107,401.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884,118.34 | 31,847,676.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9,753,413.30 | 221,097,018.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11,116,797.26 | 5,315,987,333.95 | |
资产总计 | 8,274,916,584.18 | 8,394,641,222.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94,233.68 | 1,662,211.22 | |
预收款项 | 167,314.44 | 179,255.30 | |
合同负债 | 915,159.05 | 915,159.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35,371.68 | 21,343,965.01 | |
应交税费 | 4,626,856.86 | 3,559,230.32 | |
其他应付款 | 155,190,662.49 | 184,934,600.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1,972,755.56 | 109,569,805.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4,230.17 | 411,660.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10,276,583.93 | 672,575,887.3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667,000,000.00 | 2,63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67,000,000.00 | 2,637,000,000.00 |
负债合计 | 2,877,276,583.93 | 3,309,575,887.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5,632,068.00 | 1,125,632,0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0,558,994.83 | 670,558,994.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90,184,990.78 | 590,184,990.78 | |
未分配利润 | 3,011,263,946.64 | 2,698,689,281.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97,640,000.25 | 5,085,065,335.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274,916,584.18 | 8,394,641,222.8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3 | 933,857,210.33 | 799,379,239.28 |
其中:营业收入 | 933,857,210.33 | 799,379,239.2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34,883,761.30 | 762,946,632.5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3 | 407,503,039.92 | 572,760,135.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4 | 5,230,633.16 | 5,545,524.80 |
销售费用 | 七、65 | 31,988,823.84 | 30,888,808.47 |
管理费用 | 七、66 | 28,052,573.73 | 25,394,506.2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8 | 62,108,690.65 | 128,357,657.06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041,860.54 | 115,868,282.15 | |
利息收入 | 31,617,256.15 | 1,815,483.4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9 | 3,347,777.62 | 1,788,153.4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41,652,570.51 | 7,023,616.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758,221.03 | 717,557.1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1,096,884.11 | -4,823,668.5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4 | -49,652,000.00 | -5,687,739.9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3,224,913.05 | 34,732,968.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6 | 1,372,876.85 | 4,282,738.8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7 | 624,077.38 | 204,034.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3,973,712.52 | 38,811,672.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8 | 60,556,384.85 | 4,669,052.5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3,417,327.67 | 34,142,620.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3,931,963.31 | 34,142,620.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4,635.64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2,469,100.79 | 35,552,437.7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8,226.88 | -1,409,817.7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3,417,327.67 | 34,142,620.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2,469,100.79 | 35,552,437.7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8,226.88 | -1,409,817.7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75 | 0.03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75 | 0.031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63,333.69 | 683,464.9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64,841.48 | 180,353.70 |
税金及附加 | 607,061.33 | 392,388.01 | |
销售费用 | 14,000.00 | 5,489.75 | |
管理费用 | 11,594,929.20 | 10,117,734.7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842,928.85 | 17,375,713.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35,376,185.29 | 67,291,141.17 | |
利息收入 | 30,544,245.20 | 49,922,983.13 | |
加:其他收益 | 48,248.11 | 120,412.7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95,758,221.03 | 510,717,557.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758,221.03 | 717,557.1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5,768.99 | 4,563.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9,200,272.98 | 483,454,319.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5,366.85 | 42,749.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6,434.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9,205,639.83 | 483,470,634.17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39,467.19 | -8,122,934.9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2,545,107.02 | 491,593,569.1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2,545,107.02 | 491,593,569.1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82,545,107.02 | 491,593,569.1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46,575,556.47 | 775,260,170.0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07,500.00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9,941.5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80(1) | 28,286,635.89 | 36,511,275.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5,419,633.93 | 811,771,445.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0,105,441.36 | 504,715,089.7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2,884,242.59 | -1,717,740.50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9,491,214.23 | 64,437,498.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484,666.14 | 48,544,458.3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80(2) | 38,779,836.51 | 51,010,244.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8,745,400.83 | 666,989,550.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674,233.10 | 144,781,895.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8,175,916.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17.00 | 1,2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179,333.26 | 1,26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1,210.38 | 28,607,992.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80(4) | 19,880.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1,090.52 | 28,607,992.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428,242.74 | -28,606,732.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20,000,000.00 | 4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000,000.00 | 43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89,562,025.45 | 598,680,893.4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7,388,669.47 | 127,027,080.1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6,950,694.92 | 725,707,973.5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6,950,694.92 | -295,707,973.5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848,219.08 | -179,532,810.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7,244,356.16 | 608,278,350.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396,137.08 | 428,745,539.4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0,279.48 | 816,589.4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6,745,122.29 | 485,555,938.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7,565,401.77 | 486,372,528.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000.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59,914.63 | 11,459,616.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340,884.37 | 465,190.9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521,095.16 | 546,157,495.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9,321,894.16 | 558,136,302.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243,507.61 | -71,763,774.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8,175,916.2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17.00 | 1,26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179,333.26 | 1,26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7,994.00 | 461,33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994.00 | 461,33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7,981,339.26 | -460,07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7,000,000.00 | 347,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2,068,073.11 | 74,438,569.1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068,073.11 | 421,438,569.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9,068,073.11 | -71,438,569.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843,226.24 | -143,662,413.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705,262.53 | 289,620,370.8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862,036.29 | 145,957,957.4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467,645,116.19 | 590,184,990.78 | 871,515.76 | 2,616,091,231.79 | 4,800,424,922.52 | -64,615,655.22 | 4,735,809,267.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5,632,068.00 | 467,645,116.19 | 590,184,990.78 | 871,515.76 | 2,616,091,231.79 | 4,800,424,922.52 | -64,615,655.22 | 4,735,809,267.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2,498,658.52 | 232,498,658.52 | 1,072,152.69 | 233,570,811.21 | |||||||||||
(一) | 402,469,100.79 | 402,469,100.79 | 948,226.88 | 403,417,327.67 |
综合收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3,925.81 | 123,925.8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3,925.81 | 123,925.81 | |||||||||||||
(三)利润分配 | -169,970,442.27 | -169,970,442.27 | -169,970,442.2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9,970,442.27 | -169,970,442.27 | -169,970,442.2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467,645,116.19 | 590,184,990.78 | 871,515.76 | 2,848,589,890.31 | 5,032,923,581.04 | -63,543,502.53 | 4,969,380,078.51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 | 专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 未分配利润 | 其 | 小计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他综合收益 | 项储备 | 险准备 | 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467,645,116.19 | 533,350,841.04 | 871,515.76 | 2,193,663,377.79 | 4,321,162,918.78 | -65,602,873.63 | 4,255,560,045.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5,058,977.51 | 5,058,977.51 | 5,058,977.5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5,632,068.00 | 467,645,116.19 | 533,350,841.04 | 871,515.76 | 2,198,722,355.30 | 4,326,221,896.29 | -65,602,873.63 | 4,260,619,022.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498,127.67 | -54,498,127.67 | 2,394,221.98 | -52,103,905.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552,437.77 | 35,552,437.77 | -1,409,817.77 | 34,142,62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04,039.75 | 3,804,039.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804,039.75 | 3,804,039.75 | |||||||||||||
(三)利润分配 | -90,050,565.44 | -90,050,565.44 | -90,050,565.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90,050,565.44 | -90,050,565.44 | -90,050,565.44 |
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467,645,116.19 | 533,350,841.04 | 871,515.76 | 2,144,224,227.63 | 4,271,723,768.62 | -63,208,651.65 | 4,208,515,116.97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670,558,994.83 | 590,184,990.78 | 2,698,689,281.89 | 5,085,065,335.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5,632,068.00 | 670,558,994.83 | 590,184,990.78 | 2,698,689,281.89 | 5,085,065,335.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2,574,664.75 | 312,574,664.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82,545,107.02 | 482,545,107.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9,970,442.27 | -169,970,442.2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9,970,442.27 | -169,970,442.2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670,558,994.83 | 590,184,990.78 | 3,011,263,946.64 | 5,397,640,000.25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670,558,994.83 | 533,350,841.04 | 2,277,232,499.66 | 4,606,774,403.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5,632,068.00 | 670,558,994.83 | 533,350,841.04 | 2,277,232,499.66 | 4,606,774,403.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01,543,003.69 | 401,543,003.69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1,593,569.13 | 491,593,569.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0,050,565.44 | -90,050,565.4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0,050,565.44 | -90,050,565.4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5,632,068.00 | 670,558,994.83 | 533,350,841.04 | 2,678,775,503.35 | 5,008,317,407.22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桂体改股字〔1992〕27号文批准,于1992年12月31日采用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0001982250954,注册地址和总部都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27层,公司的股票代码为600368。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8号文批准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于200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并于2000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总股本为44,200万股。 2006年6月经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以流通股股份总额10,200万股为基数、按照10:3.2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该送股方案实施后,公司尚未流通的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股份总额为30,736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总额增加为13,464万股,股东持股数额和比例变化不影响公司股本总额。至2009年7月6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全部解禁,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6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8年2月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了54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手面值1,000元,发行总额54,000万元。至2009年7月1日,已有53,859.60万元债券转为股本,其余的债券被公司赎回。股本由此增加了113,867,688股。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55,867,688.00元。经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每股面值1元),共分派股票股利138,966,922.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每股面值1元),共转增股本138,966,922.00元。公司股本由此增加277,933,844股,注册资本变更为833,801,532.00元。公司于2012年12月 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经2018年4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801,53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5股(每股面值1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共送股291,830,536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公司股本由此增加291,830,536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125,632,068.00元。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投资发展部、证券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财务部、党群工作部、收费机电部、工程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
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收费公路,同时拓展贸易物流业务及其他业务。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有8家二级子公司、2家三级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年度减少1家三级子公司、1家四级子公司、1家四级东盟培训中心。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万通进出口公司 | 2021年度1-5月 | 被破产管理人接管 |
2 | 广西钦州运通报关行有限公司 | 钦州运通报关行 | 2021年度1-5月 | 被破产管理人接管 |
3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 | 东盟培训中心 | 2021年度1-4月 | 注销 |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流园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 |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通行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购房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 应收贸易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5应收租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6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5应收代垫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6应收其他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应收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2应收购房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3应收贸易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4应收租赁客户合同资产组合5应收其他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 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43。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代销产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其他存货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7。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5-57 | 0.00 | 4-1.75 |
土地使用权 | 40-50 | 0.00 | 2.50-2.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产权证年限 | 0 | 1/产权证年限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0 | 12.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0 | 12.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 |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70年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 | 4-10年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网站 | 7-10年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商标 | 5-6年 |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当项目完成后能达到预期开发的使用目的且开发支出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
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公司从事公路通行所取得的收入,在劳务已经提供,且劳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时确认。
②公司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各类农产品等(物业销售除外)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
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及其他表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③公司的物业销售收入,在将物业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基于销售合同条款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物业的控制权可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时点转移。仅当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按照为完成履约义务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否则,收入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或已完工物业的法定所有权且公司已获得现时收款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在确认合同交易价格时,若融资成分重大,公司将根据合同的融资成分来调整合同承诺对价。
④公司租赁业务收入的确认见第四十二条租赁规定。
⑤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收入,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⑥利息收入,按照客户使用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以下租赁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一)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二)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三)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1.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六)售后租回
1.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一般风险准备一般准备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根据标准法计算潜在风险估计值,按潜在风险估计值与资产减值准备的差额,对风险资产计提一般准备。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除上述规定外,本公司每年按信贷业务税后净利润的10%补充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当累计补充提取的一般准备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原则上不再提取
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132,930.0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7,294.08元、租赁负债65,636.00元。 |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固定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估计变更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月1日 | 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2021年半年报增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约293万元,增加投资性房地产折旧费用约27万元,本期减少净利润约366万元。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97,244,413.85 | 497,244,413.8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35,213,842.90 | 135,213,842.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7,413,298.50 | 17,413,298.5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10,483,039.57 | 1,710,483,039.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39,207,533.72 | 339,207,533.72 | |
合同资产 | 24,463,108.17 | 24,463,108.1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178,122.41 | 36,178,122.4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60,203,359.12 | 2,760,203,359.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27,094,807.09 | 27,094,807.09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28,419,840.67 | 1,328,419,840.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83,276,793.61 | 683,276,793.61 | |
固定资产 | 5,357,397,454.54 | 5,357,397,454.54 | |
在建工程 | 4,263,921.31 | 4,263,921.3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2,930.08 | 132,930.08 | |
无形资产 | 37,609,236.65 | 37,609,236.65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1,124,077.08 | 1,124,077.08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129,767.33 | 13,129,767.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230,995.47 | 43,230,995.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1,097,018.07 | 221,097,018.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16,643,911.82 | 7,716,776,841.90 | 132,930.08 |
资产总计 | 10,476,847,270.94 | 10,476,980,201.02 | 132,930.0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55,000,000.00 | 555,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0,705,065.42 | 50,705,065.42 | |
预收款项 | 15,343,950.91 | 15,343,950.91 | |
合同负债 | 42,201,617.72 | 42,201,617.7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714,098.56 | 36,714,098.56 | |
应交税费 | 48,592,544.97 | 48,592,544.97 | |
其他应付款 | 83,278,090.72 | 83,278,090.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8,718,323.99 | 468,785,618.07 | 67,294.08 |
其他流动负债 | 4,682,435.07 | 4,682,435.07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05,236,127.36 | 1,305,303,421.44 | 67,294.0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631,000,000.00 | 3,631,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5,636.00 | 65,636.00 | |
长期应付款 | 753,679,889.77 | 753,679,889.7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286,382.60 | 8,286,382.60 | |
递延收益 | 42,835,603.91 | 42,835,603.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35,801,876.28 | 4,435,867,512.28 | 65,636.00 |
负债合计 | 5,741,038,003.64 | 5,741,170,933.72 | 132,930.0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5,632,068.00 | 1,125,632,0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67,645,116.19 | 467,645,116.1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90,184,990.78 | 590,184,990.78 | |
一般风险准备 | 871,515.76 | 871,515.76 | |
未分配利润 | 2,616,091,231.79 | 2,616,091,231.7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00,424,922.52 | 4,800,424,922.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64,615,655.22 | -64,615,655.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35,809,267.30 | 4,735,809,267.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76,847,270.94 | 10,476,980,201.02 | 132,930.08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705,262.53 | 131,705,262.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59,000.00 | 459,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2,762,104,374.53 | 2,762,104,374.5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4,560,816.68 | 144,560,816.68 | |
合同资产 | 24,463,108.17 | 24,463,108.1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361,326.95 | 15,361,326.9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78,653,888.86 | 3,078,653,888.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21,126,612.83 | 5,021,126,612.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48,635.87 | 2,848,635.87 | |
固定资产 | 36,485,344.60 | 36,485,344.6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474,645.10 | 2,474,645.1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7,401.39 | 107,401.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847,676.09 | 31,847,676.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1,097,018.07 | 221,097,018.0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15,987,333.95 | 5,315,987,333.95 | |
资产总计 | 8,394,641,222.81 | 8,394,641,222.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62,211.22 | 1,662,211.22 | |
预收款项 | 179,255.30 | 179,255.30 | |
合同负债 | 915,159.05 | 915,159.0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343,965.01 | 21,343,965.01 | |
应交税费 | 3,559,230.32 | 3,559,230.32 | |
其他应付款 | 184,934,600.68 | 184,934,600.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569,805.00 | 109,569,805.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1,660.73 | 411,660.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2,575,887.31 | 672,575,887.3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637,000,000.00 | 2,637,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37,000,000.00 | 2,637,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309,575,887.31 | 3,309,575,887.3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5,632,068.00 | 1,125,632,0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70,558,994.83 | 670,558,994.8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90,184,990.78 | 590,184,990.78 | |
未分配利润 | 2,698,689,281.89 | 2,698,689,281.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085,065,335.50 | 5,085,065,335.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394,641,222.81 | 8,394,641,222.81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1%、1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20% |
土地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5%、6%、7%、8%及累计税率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 | 20 |
广西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 | 2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107.30 | 3,544.06 |
银行存款 | 293,966,247.85 | 497,061,310.50 |
其他货币资金 | 420,781.93 | 179,559.29 |
合计 | 294,396,137.08 | 497,244,413.8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2,111,089.52 |
1至2年 | 11,617,581.63 |
2至3年 | 2,075,438.1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020,000.00 |
4至5年 | 2,725,630.00 |
5年以上 | 98,201,248.42 |
减:坏账准备 | -102,078,865.59 |
合计 | 137,672,122.10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3,871,748.05 | 47.5 | 93,447,416.56 | 82.06 | 20,424,331.49 | 205,500,981.56 | 62.91 | 184,630,438.55 | 89.84 | 20,870,543.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5,879,239.64 | 52.5 | 8,631,449.03 | 6.86 | 117,247,790.61 | 121,179,635.81 | 37.09 | 6,836,335.92 | 5.64 | 114,343,299.89 |
其中: | ||||||||||
应收通行费客户 | 84,741,092.96 | 35.35 | 84,741,092.96 | 95,855,235.63 | 29.34 | 95,855,235.63 | ||||
应收购房客户 | 11,886,069.00 | 4.96 | 5,882,969.00 | 49.49 | 6,003,100.00 | 13,041,969.00 | 3.99 | 4,505,675.20 | 34.55 | 8,536,293.80 |
应收贸易客户 | 27,230,641.46 | 11.36 | 2,523,525.38 | 9.27 | 24,707,116.08 | 4,199,760.01 | 1.29 | 1,803,717.35 | 42.95 | 2,396,042.66 |
应收租赁客户 | 547,536.59 | 0.23 | 38,708.46 | 7.07 | 508,828.13 | 5,581,139.36 | 1.71 | 133,632.44 | 2.39 | 5,447,506.92 |
应收其他客户 | 1,473,899.63 | 0.61 | 186,246.19 | 12.64 | 1,287,653.44 | 2,501,531.81 | 0.77 | 393,310.93 | 15.72 | 2,108,220.88 |
合计 | 239,750,987.69 | / | 102,078,865.59 | / | 137,672,122.10 | 326,680,617.37 | / | 191,466,774.47 | / | 135,213,842.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 | 38,254,689.53 | 38,254,689.53 | 100.00 | 公司停产,陷入债务纠纷 |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6,245,304.80 | 16,245,304.80 | 100.00 | 诉讼 |
广州钢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0,363,525.31 | 8,290,820.25 | 80.00 | 债务纠纷 |
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 | 10,877,356.24 | 10,877,356.24 | 100.00 | 诉讼 |
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 6,728,993.52 | 6,728,993.52 | 100.00 | 诉讼 |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10 | 5,000,000.10 | 100.00 | 诉讼 |
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17,303,905.51 | 246,078.11 | 1.42 | 应收免租期租金 |
其他单位 | 9,097,973.04 | 7,804,174.01 | 85.78 | 预计较难收回 |
合计 | 113,871,748.05 | 93,447,416.56 | 82.06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4,741,092.96 | ||
合计 | 84,741,092.96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10,000.00 | 93,300.00 | 3.00 |
1-2年 | 970,000.00 | 77,600.00 | 8.00 |
2-3年 | 400,000.00 | 60,000.00 | 15.00 |
3-4年 | 3,020,000.00 | 1,510,000.00 | 50.00 |
4-5年 | 1,220,000.00 | 976,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3,166,069.00 | 3,166,069.00 | 100.00 |
合计 | 11,886,069.00 | 5,882,969.00 | 49.4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277,099.51 | 728,312.99 | 3.00 |
1-2年 | 1,447,911.95 | 289,582.39 | 20.00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1,505,630.00 | 1,505,630.00 | 100.00 |
5年以上 | |||
合计 | 27,230,641.46 | 2,523,525.38 | 9.27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0,565.00 | 4,011.30 | 2.00 |
1-2年 | 346,971.59 | 34,697.16 | 10.00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547,536.59 | 38,708.46 | 7.07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80,589.63 | 38,417.69 | 3.00 |
1-2年 | 50,535.00 | 5,053.50 | 10.00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142,775.00 | 142,775.00 | 100.00 |
合计 | 1,473,899.63 | 186,246.19 | 12.6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4,630,438.55 | 23,806.36 | 91,159,215.63 | 93,447,416.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36,335.92 | 2,355,022.15 | 346,729.77 | 213,179.27 | 8,631,449.03 | |
合计 | 191,466,774.47 | 2,355,022.15 | 370,536.13 | 213,179.27 | 91,159,215.63 | 102,078,865.59 |
说明:本期变动金额中的其他变动主要是合并范围减少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 | 84,741,092.96 | 35.35 | |
广西万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22,805,906.84 | 9.51 | 684,177.21 |
广西新合力冶金有限公司 | 38,254,689.53 | 15.96 | 38,254,689.53 |
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17,303,905.51 | 7.22 | 246,078.11 |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6,245,304.80 | 6.78 | 16,245,304.80 |
合计 | 179,350,899.64 | 74.81 | 55,430,249.65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234,611.49 | 75.54 | 16,649,252.75 | 95.61 |
1至2年 | 1,304,751.74 | 15.81 | 160,313.75 | 0.92 |
2至3年 | 701,015.29 | 8.49 | 590,244.00 | 3.39 |
3年以上 | 13,488.00 | 0.16 | 13,488.00 | 0.08 |
合计 | 8,253,866.52 | 100.00 | 17,413,298.50 | 100.0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 | 2,014,548.79 | 24.41% |
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 | 1,018,381.24 | 12.34%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770,924.00 | 9.34% |
中国重汽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580,307.00 | 7.03% |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27,000.00 | 5.17% |
合计 | 4,811,161.03 | 58.2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38,139,506.22 | 1,710,483,039.57 |
合计 | 1,738,139,506.22 | 1,710,483,039.57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13,968,203.63 |
1至2年 | 3,175,455.65 |
2至3年 | 3,367,312.0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6,901.50 |
4至5年 | 4,741,364.71 |
5年以上 | 281,333,538.16 |
减:坏账准备 | -268,463,269.46 |
合计 | 1,738,139,506.2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借款及利息 | 1,960,838,203.31 | 1,883,262,012.92 |
保证金 | 14,827,343.28 | 15,072,547.13 |
个人借款 | 20,700.00 | 6,300.00 |
备用金 | 1,177,461.39 | 889,541.23 |
工程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 | 9,739,067.70 | 8,648,209.53 |
减:资产减值 | -268,463,269.46 | -217,395,571.24 |
合计 | 1,738,139,506.22 | 1,710,483,039.5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565,005.45 | 208,830,565.79 | 217,395,571.2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6,591.27 | 139,360,187.27 | 139,536,778.54 | |
本期转回 | 7,921.13 | 8,856,041.77 | 8,863,962.9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79,605,117.42 | 79,605,117.42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8,733,675.59 | 259,729,593.87 | 268,463,269.46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6,551,023.48 | 139,424,868.59 | 4,778,472.10 | 79,459,965.12 | 261,737,454.85 | |
按组合计 | 10,844,547.76 | 115,557.33 | 4,089,138.18 | 145,152.30 | 6,725,814.61 |
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217,395,571.24 | 139,540,425.92 | 8,867,610.28 | 79,605,117.42 | 268,463,269.46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回款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国家税务局 | 3,944,901.81 | 冲抵 |
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1,786,649.62 | 回款 |
合计 | 8,331,551.43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承接债务款及利息 | 1,707,487,420.12 | 1年以内 | 85.10 | 8,537,437.10 |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股权购买款 | 50,000,000.00 | 5年以上 | 2.49 | 50,000,000.00 |
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5,852,895.31 | 5年以上 | 0.79 | 11,097,026.72 |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147,141.66 | 5年以上 | 1.15 | 18,517,713.33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20,000,000.00 | 5年以上 | 1.00 | 20,000,000.00 |
合计 | / | 1,816,487,457.09 | / | 90.53 | 108,152,177.1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924,148.14 | 924,148.14 | 924,148.14 | 924,148.14 | ||
在产品 | ||||||
委托代销商品 | 12,763,525.20 | 12,763,525.20 | 4,774,683.41 | 4,774,683.41 | ||
库存商品 | 37,262,876.73 | 37,262,876.73 | 69,136,984.99 | 7,520,451.17 | 61,616,533.8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成本 | 233,072,095.44 | 37,803,174.07 | 195,268,921.37 | 233,000,929.69 | 37,803,174.07 | 195,197,755.62 |
开发产品 | 76,938,893.97 | 76,938,893.97 | 77,618,560.87 | 77,618,560.87 | ||
合计 | 360,961,539.48 | 38,727,322.21 | 322,234,217.27 | 385,455,307.10 | 46,247,773.38 | 339,207,533.72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24,148.14 | 924,148.14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7,520,451.17 | 7,520,451.1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成本 | 37,803,174.07 | 37,803,174.07 | ||||
合计 | 46,247,773.38 | 7,520,451.17 | 38,727,322.21 |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跌价准备 |
五洲商贸中心项目 | 2014年 | 2021年 | 3亿 | 156,223,250.37 | 156,152,084.62 | 20,737,980.62 |
人才小高地 | 2014年 | 2021年 | 1.4亿 | 16,711,475.11 | 16,711,475.11 |
中国东盟(凭祥)国际客运站第一期 | 2013年10月1日 | 2021年 | 4.8亿 | 60,051,288.45 | 60,051,288.45 | 17,065,193.45 |
通发园二期 | 2019年 | 2021年 | 2.27亿 | 86,081.51 | 86,081.51 | |
合计 | 233,072,095.44 | 233,000,929.69 | 37,803,174.07 |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期末跌价准备 |
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 | 2011年10月 | 15,775,321.77 | 2,750,906.87 | 3,293,334.39 | 15,232,894.25 | |
五洲国际项目 | 2011年12月1日 | 9,060,631.17 | 137,239.38 | 8,923,391.79 | ||
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 | 2015年2月26日 | 52,782,607.93 | 52,782,607.93 | |||
合计 | 77,618,560.87 | 2,750,906.87 | 3,430,573.77 | 76,938,893.9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8,161,071.88 | 3,697,963.71 | 24,463,108.17 | 28,161,071.88 | 3,697,963.71 | 24,463,108.17 |
合计 | 28,161,071.88 | 3,697,963.71 | 24,463,108.17 | 28,161,071.88 | 3,697,963.71 | 24,463,108.1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摊费用 | 16,242.00 | |
待抵扣进项税 | 9,470,437.84 | 10,554,586.29 |
预缴税金 | 34,584,633.28 | 25,607,294.12 |
合计 | 44,055,071.12 | 36,178,122.41 |
(1)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
个人贷款 | 40,450,404.86 | 44,500,409.01 |
经营性贷款 | 40,176,963.40 | 44,097,996.40 |
信用卡 | - | - |
住房按揭 | - | - |
消费性其他贷款 | 273,441.46 | 402,412.61 |
企业贷款和垫款 | 99,623,299.65 | 92,689,052.9 |
贷款 | 99,623,299.65 | 92,689,052.91 |
贴现 | - | - |
贸易融资 | - | - |
垫款 | - | - |
小计 | 140,073,704.51 | 137,189,461.9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小计 | - | - |
贷款和垫款总额 | 140,073,704.51 | 137,189,461.92 |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 108,057,124.04 | 110,094,654.83 |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 32,016,580.47 | 27,094,807.0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 - | - |
(2)企业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 | ||||
行业分布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农、林、牧、渔业 | 10,189,258.32 | 7.27% | 10,189,258.32 | 7.43% |
制造业 | 15,614,181.25 | 11.15% | 15,614,181.25 | 11.38% |
建筑业 | 9,300,000.00 | 6.64% | - | 0.00% |
批发和零售业 | 45,975,130.27 | 32.82% | 48,340,883.53 | 35.24% |
住宿和餐饮业 | 5,000,000.00 | 3.57% | 5,000,000.00 | 3.64% |
房地产业 | 4,950,000.00 | 3.53% | 4,950,000.00 | 3.61%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8,594,729.81 | 6.14% | 8,594,729.81 | 6.26% |
个人贷款 | 40,450,404.86 | 28.88% | 44,500,409.01 | 32.44% |
贷款和垫款总额 | 140,073,704.51 | 100.00% | 137,189,461.92 | 100.00% |
减:贷款减值准备 | 108,057,124.04 | 110,094,654.83 | ||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 32,016,580.47 | 27,094,807.09 |
(3)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 ||||
地 区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广西地区 | 140,073,704.51 | 100.00% | 137,189,461.92 | 100.00% |
其他地区 | - | 0.00% | - | 0.00% |
贷款和垫款总额 | 140,073,704.51 | 100.00% | 137,189,461.92 | 100.00% |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 108,057,124.04 | 10,094,654.83 | ||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 32,016,580.47 | 27,094,807.09 |
(4)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 ||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信用贷款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保证贷款 | 15,044,181.25 | 15,044,181.25 |
附担保物贷款 | 117,029,523.26 | 114,145,280.67 |
其中:抵押贷款 | 58,786,449.06 | 63,865,420.21 |
质押贷款 | 58,243,074.20 | 50,279,860.46 |
贷款和垫款总额 | 140,073,704.51 | 137,189,461.92 |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 108,057,124.04 | 110,094,654.83 |
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 32,016,580.47 | 27,094,807.09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逾期1 天至90 天(含90 天) | 逾期90 天至360天(含360 天) | 逾期360 天至3年(含3 年) | 逾期3年以上 | 合计 | 逾期1 天至90 天(含90 天) | 逾期90 天至360天(含360 天) | 逾期360 天至3年(含3 年) | 逾期3年以上 | 合计 | |
信用贷款 | - | - | 8,000,000.00 | - | 8,000,000.00 | - | - | 8,000,000.00 | - | 8,000,000.00 |
保证贷款 | - | - | - | 15,044,181.25 | 15,044,181.25 | - | - | - | 15,044,181.25 | 15,044,181.25 |
抵押贷款 | - | - | 273,441.46 | 58,513,007.60 | 58,786,449.06 | - | - | 402,412.61 | 63,463,007.60 | 63,865,420.21 |
质押贷款 | - | - | 10,192,510.00 | 43,214,107.20 | 53,406,617.20 | - | - | 14,113,543.00 | 36,166,317.46 | 50,279,860.46 |
合计 | - | - | 18,465,951.46 | 116,771,296.05 | 135,237,247.51 | - | - | 22,515,955.61 | 114,673,506.31 | 137,189,461.92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合计 | |
期初余额 | - | - | 110,094,654.83 | 110,094,654.83 | - | - | 166,151,550.31 | 166,151,550.31 |
转至阶 | - | - | - | - | - | - | - | - |
段一 | |||||||||||
转至阶段二 | - | - | - | - | - | - | - | - | |||
转至阶段三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93,000.00 | 93,000.00 | - | - | - | - | |||
本期收回 | - | - | 2,130,530.79 | 2,130,530.79 | - | - | 7,123,645.48 | 7,123,645.48 | |||
--收回原转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因素导致的转回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 - | 48,933,250.00 | 48,933,250.00 | |||
本期转出 | - | - | - | - | - | - | - | - | |||
汇率差异 | - | - | - | -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 | - | 108,057,124.04 | 108,057,124.04 | - | - | 110,094,654.83 | 110,094,654.83 | |||
(7)贷款拨备率和拨备覆盖率 | |||||||||||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贷款拨备率 | 77.14% | 80.25% | |||||||||
拨备覆盖率 | 82.63% | 80.25% |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1,320,282,240.67 | 45,758,221.03 | 58,175,916.26 | 1,307,864,545.44 |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
小计 | 1,320,282,240.67 | 45,758,221.03 | 58,175,916.26 | 1,307,864,545.44 | |||||||
三、其他企业 |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8,137,600.00 | 8,137,600.00 | 28,602,100.00 | ||||||||
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49,600,000.00 | 49,600,000.00 | 49,600,000.00 |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 | 52,000.00 | 52,000.00 | |||||||||
小计 | 8,137,600.00 | 49,652,000.00 | 49,652,000.00 | 8,137,600.00 | 78,802,100.00 | ||||||
合计 | 1,328,419,840.67 | 45,758,221.03 | 58,175,916.26 | 49,652,000.00 | 49,652,000.00 | 1,316,002,145.44 | 78,802,100.00 |
(5)本公司间接持有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49%的股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减记至0为限。
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西金戎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合计 | 0 | 0 |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广西金戎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3,564,601.35 | 144,872,045.85 | 808,436,647.2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13,171.11 | 5,113,171.11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5,113,171.11 | 5,113,171.11 | ||
(3)企业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658,451,430.24 | 144,872,045.85 | 803,323,476.09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4,546,824.99 | 20,613,028.60 | 125,159,853.5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26,732.99 | 1,665,187.03 | 8,491,920.02 | |
(1)计提或摊销 | 6,826,732.99 | 1,665,187.03 | 8,491,920.02 | |
(2)企业合并增加 |
(3)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9,952.09 | 249,952.09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249,952.09 | 249,952.09 | ||
(3)企业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11,123,605.89 | 22,278,215.63 | 133,401,821.5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企业合并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7,327,824.35 | 122,593,830.22 | 669,921,654.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9,017,776.36 | 124,259,017.25 | 683,276,793.61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金桥农产品市场综合楼、加工车间及商铺 | 180,110,308.98 | 正在办理中 |
原木一期 | 25,074,329.83 | 正在办理中 |
马头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商铺 | 2,702,621.60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207,887,260.4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191,653,374.01 | 5,357,397,454.5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191,653,374.01 | 5,357,397,454.54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公路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7,838,811.45 | 240,913,569.08 | 31,595,335.66 | 7,026,548,674.01 | 23,637,981.57 | 7,640,534,371.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4,019.60 | 440,099.01 | 227,005.41 | 2,241,124.02 |
(1)购置 | 217,668.00 | 227,005.41 | 444,673.4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2,431.01 | 222,431.0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1,574,019.60 | 1,574,019.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7,880.68 | 177,782.56 | 1,875,663.24 | |||
(1)处置或报废 | 1,233,880.68 | 1,233,880.68 | ||||
2)企业合并减少 | 464,000.00 | 177,782.53 | 641,782.53 | |||
3)其他减少 | 0.03 | 0.03 | ||||
4.期末余额 | 319,412,831.05 | 241,353,668.09 | 29,897,454.98 | 7,026,548,674.01 | 23,687,204.42 | 7,640,899,832.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1,234,675.78 | 70,890,422.49 | 28,566,848.40 | 2,075,733,997.31 | 16,710,973.25 | 2,283,136,917.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91,994.36 | 14,698,055.55 | 1,239,085.94 | 143,937,310.12 | 2,718,758.55 | 167,985,204.52 |
(1)计提 | 5,263,428.22 | 14,698,055.55 | 1,239,085.94 | 143,937,310.12 | 2,718,758.55 | 167,856,638.38 |
2)其他增加 | 128,566.14 | 128,566.1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7,880.68 | 177,782.53 | 1,875,663.21 | |||
(1)处置或报废 | 1,233,880.68 | 1,233,880.68 | ||||
2)企业合并减少 | 464,000.00 | 177,782.53 | 641,782.53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96,626,670.14 | 85,588,478.04 | 28,108,053.66 | 2,219,671,307.43 | 19,251,949.27 | 2,449,246,458.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2,786,160.91 | 155,765,190.05 | 1,789,401.32 | 4,806,877,366.58 | 4,435,255.15 | 5,191,653,374.0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6,604,135.67 | 170,023,146.59 | 3,028,487.26 | 4,950,814,676.70 | 6,927,008.32 | 5,357,397,454.54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4#楼 | 23,972,620.34 | 正在办理中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668,639.33 | 4,263,921.3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668,639.33 | 4,263,921.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 4,173,500.30 | 4,173,500.30 | 4,173,500.30 | 4,173,500.30 | ||
金桥二期钢结构临时办公室建设项目 | 495,139.03 | 495,139.03 | ||||
其他零星工程 | 90,421.01 | 90,421.01 | ||||
合计 | 4,668,639.33 | 4,668,639.33 | 4,263,921.31 | 4,263,921.31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 | 188,080,654.81 | 4,173,500.30 | 4,173,500.30 | 98 | 98 | 自筹 | ||||||
合计 | 188,080,654.81 | 4,173,500.30 | 4,173,500.30 | / | / | /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930.08 | 132,930.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2,930.08 | 132,930.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5,234.28 | 35,234.28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35,234.28 | 35,234.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695.80 | 97,695.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网站 | 商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637,675.40 | 17,702,434.39 | 806,201.28 | 8,430.18 | 52,154,741.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33,637,675.40 | 17,702,434.39 | 806,201.28 | 8,430.18 | 52,154,741.2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837,442.44 | 9,532,448.97 | 174,064.83 | 1,548.36 | 14,545,504.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320.58 | 731,443.20 | 102,263.22 | 1,032.24 | 1,198,059.24 | ||
(1)计提 | 363,320.58 | 731,443.20 | 102,263.22 | 1,032.24 | 1,198,059.24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
(3)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5,200,763.02 | 10,263,892.17 | 276,328.05 | 2,580.60 | 15,743,563.8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436,912.38 | 7,438,542.22 | 529,873.23 | 5,849.58 | 36,411,177.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800,232.96 | 8,169,985.42 | 632,136.45 | 6,881.82 | 37,609,236.65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1,124,077.08 | 1,124,077.08 | ||||
合计 | 1,124,077.08 | 1,124,077.08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280,820,705.13 |
分摊至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账面价值及分摊方法 | 无需分摊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 280,820,705.13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 是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坛百服务区建设费用 | 3,085,959.88 | 952,658.46 | 2,133,301.42 | ||
装修费 | 1,624,151.69 | 3,224.99 | 523,707.46 | 1,103,669.22 | |
岑罗高速公路管理区景观费 | 594,367.17 | 52,745.82 | 541,621.35 | ||
金桥-堆垛笼 | 699,557.53 | 135,398.22 | 564,159.31 | ||
金桥-仓储托盘 | 3,789.31 | 3,789.31 | |||
维修及设计费 | 2,574,886.60 | 629,601.22 | 1,945,285.38 | ||
水果交易1区 | 3,608,180.45 | 313,754.82 | 3,294,425.63 | ||
冷库业务室改造 | 268,943.08 | 34,333.14 | 234,609.94 | ||
其他 | 669,931.62 | 76,088.94 | 593,842.68 | ||
合计 | 13,129,767.33 | 3,224.99 | 2,722,077.39 | 10,410,914.9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信用减值准备 | 114,460,850.70 | 25,904,331.15 | 115,826,005.28 | 25,980,907.64 |
资产减值准备 | 49,340,080.62 | 12,335,020.16 | 49,340,080.62 | 12,335,020.1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
已计提未发放的绩效工资 | 15,515,371.46 | 3,878,842.87 | 15,515,371.48 | 3,878,842.87 |
递延收益 | 5,520,000.00 | 1,380,000.00 | 2,400,000.00 | 600,000.00 |
预计房地产利润 | 984,558.30 | 246,139.58 | 1,086,294.90 | 271,573.73 |
预缴税金 | 293,323.52 | 73,330.88 | 658,604.28 | 164,651.07 |
合计 | 186,114,184.60 | 43,817,664.64 | 184,826,356.56 | 43,230,995.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32,327,749.98 | 429,248,029.01 |
可抵扣亏损 | 143,127,279.63 | 237,257,457.46 |
合计 | 575,455,029.61 | 666,505,486.47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52,667,327.80 | ||
2022 | 13,495,197.03 | 13,962,973.11 | |
2023 | 13,257,668.88 | 19,686,285.43 | |
2024 | 22,758,803.77 | 23,177,208.82 | |
2025 | 81,784,379.21 | 127,763,662.30 | |
2026 | 11,831,230.74 | ||
合计 | 143,127,279.63 | 237,257,457.46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代建五洲锦绣城和五洲绿苑项目的支出 | 229,753,413.30 | 229,753,413.30 | 221,097,018.07 | 221,097,018.07 |
合计 | 229,753,413.30 | 229,753,413.30 | 221,097,018.07 | 221,097,018.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80,000,000.00 | 20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合计 | 430,000,000.00 | 555,000,000.00 |
36、 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628,427.27 | 4,431,727.49 |
应付工程款 | 44,666,005.16 | 44,269,047.36 |
其他 | 862,585.37 | 2,004,290.57 |
合计 | 46,157,017.80 | 50,705,065.4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 | 6,275,096.43 | 未结算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6,165,629.25 | 未结算 |
岑罗高速公路岑溪征地拆迁工作小组 | 2,180,529.54 | 未结算 |
合计 | 14,621,255.22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20,083,301.38 | 15,327,130.91 |
其他 | 128,906.63 | 16,820.00 |
合计 | 20,212,208.01 | 15,343,950.9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31,257,944.66 | 39,054,859.79 |
预收经营权转让款 | 2,861,400.01 | 2,861,400.01 |
预收物业费 | 99,008.51 | 285,357.92 |
合计 | 34,218,353.18 | 42,201,617.72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商品款 | 4,261,976.22 | 万通进出口公司出表 |
合计 | 4,261,976.22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6,695,878.54 | 40,563,513.53 | 60,289,044.31 | 16,970,347.7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220.02 | 8,381,781.99 | 8,216,534.01 | 183,468.0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6,714,098.56 | 48,945,295.52 | 68,505,578.32 | 17,153,815.7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4,519,558.24 | 26,026,989.95 | 45,031,129.59 | 15,515,418.60 |
二、职工福利费 | 3,562,038.04 | 3,562,038.04 | ||
三、社会保险费 | 9,068.20 | 3,954,135.48 | 3,963,203.6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102.96 | 3,129,751.94 | 3,137,854.90 | |
工伤保险费 | 469.12 | 225,747.25 | 226,216.37 | |
生育保险费 | 496.12 | 496.12 | ||
补充医疗保险 | 598,636.29 | 598,636.29 | ||
四、住房公积金 | 6,815.00 | 4,756,379.00 | 4,763,19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54,089.28 | 1,173,990.72 | 1,673,150.84 | 1,454,929.1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06,347.82 | 1,089,980.34 | 1,296,328.16 | |
合计 | 36,695,878.54 | 40,563,513.53 | 60,289,044.31 | 16,970,347.7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498.50 | 6,476,279.32 | 6,492,777.82 | |
2、失业保险费 | 1,721.52 | 202,384.15 | 204,105.6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703,118.52 | 1,519,650.52 | 183,468.00 | |
合计 | 18,220.02 | 8,381,781.99 | 8,216,534.01 | 183,468.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863,529.95 | 5,795,597.2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4,408,747.08 | 4,409,044.03 |
企业所得税 | 40,901,112.36 | 32,962,295.18 |
个人所得税 | 376,768.16 | 539,615.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1,599.19 | 1,918,982.01 |
教育费附加 | 828,049.72 | 793,529.2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98,456.28 | 574,948.75 |
土地使用税 | 1,080.00 | 1,080.00 |
土地增值税 | 1,014,110.16 | |
防洪保安费 | 34,434.12 | 34,434.12 |
价格调节基金 | 3,218.55 | 3,218.55 |
印花税 | 381,349.25 | 406,423.87 |
水利建设基金 | 139,265.89 | 139,265.89 |
合计 | 56,537,610.55 | 48,592,544.9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9,716,065.33 | 83,278,090.72 |
合计 | 69,716,065.33 | 83,278,090.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 | 2,888,660.90 | 3,572,765.38 |
保证金 | 56,238,583.75 | 60,024,491.09 |
待付费用 | 5,123,647.47 | 9,762,895.96 |
暂借款 | ||
往来款 | 3,557,779.55 | 6,978,987.27 |
其他 | 1,907,393.66 | 2,938,951.02 |
合计 | 69,716,065.33 | 83,278,090.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广西骏亿江南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保证金,未结算 |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628,500.47 | 未结算 |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2,737,696.52 | 保证金,未结算 |
广西筋竹至岑溪高速公路NO5合同段 | 1,541,700.54 | 未结算 |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60,101.16 | 保证金,未结算 |
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押金,未结算 |
合计 | 15,967,998.69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35,000,000.00 | 367,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4,257,329.44 | 78,746,878.4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9,069.92 | 67,294.08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0,874,857.45 | 22,971,445.59 |
合计 | 1,140,201,256.81 | 468,785,618.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78,527.74 | 1,821,671.77 |
待转销销项税 | 55,131.82 | 2,860,763.30 |
合计 | 333,659.56 | 4,682,435.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946,000,000.00 | 3,098,00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65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35,000,000.00 | -367,000,000.00 |
合计 | 2,561,000,000.00 | 3,631,000,000.00 |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9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11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80,000万元,以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BP(1BP=0.01%)基点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67,4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600万元。
②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0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30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62,900万元,以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4BP(1BP=0.01%)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23,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000万元。
③本公司(甲方)于2016年11月2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6年(共和)字0142号的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100,000万元,以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4BP(1BP=0.01%)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62,7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5,000万元。
④本公司(甲方)于2017年6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7年(共和)字089号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30,000万元,以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及其项下收益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31年8月2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5 BP(1BP=0.01%)基点计算,12个月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26,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300万元。
⑤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11月1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编号为45000600320061105号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62,500万元用于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的建设,甲方以广西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的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的31.65%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19,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5,000万元。
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乙方)签订编号为45101200600003100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40,000万元用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甲方以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收费权做为质押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17,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4,000万元。
⑦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甲方)于2006年8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乙方)签订编号为2006年共和字第0122号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45,000万元用于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甲方以坛百路收费权做为质押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17,7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5,600万元。
⑧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3月24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共和字第0010号的借款合同,借款50,000万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9年3月24日起至2029年1月12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4 BP(1BP=0.01%)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35,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3,500万元。
⑨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2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编号为604255127009001号的借款合同。借款45,000万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9年2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4.2 BP(1BP=0.01%)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19,5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6,000万元。
⑩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9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签订编号为604255127008002号的借款合同。借款15,000万元用于筋竹至岑溪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以在建公路未来收费权作为质押担保,借款期限2008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利率按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4.2 BP(1BP=0.01%)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5,8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500万元。
(2)信用借款
①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4月10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16号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4月9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5,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5,000万元。
②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5月15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18号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4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5月14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4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40,000万元。
③本公司(甲方)于2019年6月26日与交投财务公司(乙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交投财务流贷2019-24号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20,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6月25日止,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余20,000万元未偿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0,000万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不适用
4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48、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1,692.54 | 65,636.00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676.00 | |
合计 | 31,016.54 | 65,636.0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708,160,680.64 | 753,679,889.77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708,160,680.64 | 753,679,889.7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 782,418,010.08 | 825,154,040.17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债转贷协议 | 7,272,728.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4,257,329.44 | -78,746,878.40 |
合计 | 708,160,680.64 | 753,679,889.7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8,286,382.60 | 8,286,382.60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8,286,382.60 | 8,286,382.60 | / |
无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2,835,603.91 | 3,600,000.00 | 2,732,383.74 | 43,703,220.17 | |
合计 | 42,835,603.91 | 3,600,000.00 | 2,732,383.74 | 43,703,220.17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 | 2,400,000.00 | 300,000.00 | 2,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7,135,128.00 | 274,428.00 | 6,860,7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 | 6,286,725.91 | 84,955.74 | 6,201,770.17 | 与资产相关 | |||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 | 86,250.00 | 7,500.00 | 7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 575,000.07 | 49,999.98 | 525,000.09 | 与资产相关 | |||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 | 62,499.93 | 25,000.02 | 37,499.91 | 与资产相关 | |||
取消省界站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金 | 26,290,000.00 | 1,810,500.00 | 24,479,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品牌供应链项目 | 3,600,000.00 | 180,000.00 | 3,4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2,835,603.91 | 3,600,000.00 | 2,732,383.74 | 43,703,220.17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25,632,068.00 | 1,125,632,068.00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56、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59,967,016.19 | 459,967,016.19 | ||
其他资本公积 | 7,678,100.00 | 7,678,100.00 | ||
合计 | 467,645,116.19 | 467,645,116.19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871,515.76 | - | - | 871,515.76 |
合计 | 871,515.76 | - | - | 871,515.7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62,777,135.46 | 562,777,135.46 | ||
任意盈余公积 | 27,407,855.32 | 27,407,855.32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90,184,990.78 | 590,184,990.78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16,091,231.79 | 2,193,663,377.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058,977.5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16,091,231.79 | 2,198,722,355.3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2,469,100.79 | 564,253,591.6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6,834,149.7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9,970,442.27 | 90,050,565.4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48,589,890.31 | 2,616,091,231.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02,589,490.74 | 392,323,621.12 | 764,956,476.24 | 556,822,493.57 |
其他业务 | 31,267,719.59 | 15,179,418.80 | 34,422,763.04 | 15,937,642.41 |
合计 | 933,857,210.33 | 407,503,039.92 | 799,379,239.28 | 572,760,135.98 |
合同分类 | 交通业分部 | 房地产分部 | 金融业分部 | 物流贸易分部 | 合计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广西区内 | 666,612,078.37 | 8,511,016.54 | 237,086.33 | 258,497,029.09 | 933,857,210.33 |
广西区外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转让 | 8,511,016.54 | 208,401,168.89 | 216,912,185.43 | ||
在某一时段内提供 | 666,612,078.37 | 237,086.33 | 50,095,860.20 | 716,945,024.90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接销售 | 666,612,078.37 | 8,511,016.54 | 237,086.33 | 258,497,029.09 | 933,857,210.33 |
代理销售 | |||||
合计 | 666,612,078.37 | 8,511,016.54 | 237,086.33 | 258,497,029.09 | 933,857,210.3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748,595.12 | 1,254,437.82 |
教育费附加 | 749,398.06 | 539,220.64 |
地方教育附加 | 499,598.68 | 356,511.5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07,975.52 | 734,098.18 |
土地增值税 | 796,620.25 | 1,965,789.13 |
印花税 | 209,316.58 | 320,386.16 |
其他 | 519,128.95 | 375,081.30 |
合计 | 5,230,633.16 | 5,545,524.8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710,769.31 | 17,019,852.48 |
广告费 | 99,417.58 | 153,980.89 |
车辆使用费 | 417,575.41 | 325,675.72 |
行业管理费及联网收费支出 | 1,182,969.52 | 1,171,309.12 |
办公费 | 279,820.29 | 254,843.85 |
差旅费 | 473,034.05 | 229,198.70 |
业务招待费 | 85,492.14 | 35,829.36 |
水电费 | 945,724.16 | 1,346,924.68 |
设施维护费 | 443,439.42 | 245,027.81 |
劳动保护费 | 1,691.00 | |
代理费 | 906,313.20 | 5,101,610.11 |
折旧摊销费 | 4,309,616.46 | 3,737,869.83 |
租赁费 | 104,145.32 | 137,915.88 |
其他 | 2,030,506.98 | 1,127,079.04 |
合计 | 31,988,823.84 | 30,888,808.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959,581.67 | 16,324,659.48 |
中介咨询费 | 1,766,992.63 | 2,164,947.00 |
办公费 | 825,519.81 | 726,172.63 |
折旧费 | 3,081,264.84 | 1,554,186.37 |
业务招待费 | 205,503.85 | 115,322.26 |
交通差旅费 | 351,416.34 | 206,829.15 |
税金 | 152,266.40 | 365,210.39 |
车辆使用费 | 783,447.97 | 578,746.00 |
广告费 | 295,307.70 | 124,860.10 |
长期待摊费用 | 17,558.32 | 630,807.33 |
劳动保护费 | 21,200.00 | 63,161.98 |
物业水电费 | 253,888.73 | 259,437.04 |
董事会费 | 13,298.00 | |
会务费 | 19,658.16 | 2,121.50 |
无形资产摊销 | 1,011,480.86 | 1,211,473.87 |
安全基金开支 | 9,838.85 | |
其他 | 294,188.45 | 1,056,732.26 |
合计 | 28,052,573.73 | 25,394,506.21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05,009,070.91 | 129,680,308.38 |
减:利息资本化 | -3,967,210.37 | -13,812,026.23 |
减:利息收入 | -31,617,256.15 | -1,815,483.41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益 | -7,446,732.64 | 14,183,805.95 |
减:汇兑损益资本化 | ||
手续费及其他 | 130,818.90 | 121,052.37 |
合计 | 62,108,690.65 | 128,357,657.0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标准化配送中心补助 | 271,875.00 | |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274,428.00 | 274,428.00 |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 | 84,955.74 | 84,955.74 |
凭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 | 19,999.98 | |
物流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资金 | 150,000.00 | |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 | 7,500.00 | 7,500.00 |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 49,999.98 | 49,999.98 |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 | 25,000.02 | 25,000.02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55,604.27 | 141,186.69 |
发改委贷款贴息 | 349,650.00 | |
经信局防疫物资补贴 | 40,000.00 | |
摊销取消省界收费站基础建设补助金 | 1,810,500.00 | |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返还 | 349,941.57 | |
品牌供应链项目 | 180,000.00 | |
兴宁区经信局促销费稳增长奖励 | 50,000.00 | |
南宁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 | 50,000.00 | |
统计局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奖励金 | 50,000.00 | |
其他 | 59,848.04 | 73,558.01 |
合计 | 3,347,777.62 | 1,788,153.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758,221.03 | 717,557.1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其他 | 195,894,349.48 | 6,306,059.58 |
合计 | 241,652,570.51 | 7,023,616.71 |
71、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3、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84,486.02 | 2,771,298.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1,149,928.88 | -9,183,772.9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贷款减值损失 | 2,037,530.79 | 1,588,806.19 |
合计 | -131,096,884.11 | -4,823,668.5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087,739.93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9,652,000.00 | -600,000.00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9,652,000.00 | -5,687,739.9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92,380.00 | 41,247.13 | 92,380.00 |
赔偿收入 | 1,158,003.29 | 980,015.88 | 1,158,003.29 |
违约收入 | 20,619.04 | 703,221.33 | 20,619.04 |
其他 | 101,874.52 | 2,558,254.55 | 101,874.52 |
合计 | 1,372,876.85 | 4,282,738.89 | 1,372,876.85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41,247.13 | 与收益相关 | |
减免地方教育附加税及教育附加税 | 92,380.00 | 与收益相关 | |
92,380.00 | 41,247.1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0,832.8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0,832.81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赔偿支出 | |||
罚款支出 | 519,368.47 | 519,368.47 | |
其他 | 104,708.91 | 93,201.93 | 104,708.91 |
合计 | 624,077.38 | 204,034.74 | 624,077.3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1,143,054.02 | 5,991,034.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86,669.17 | -1,321,982.43 |
合计 | 60,556,384.85 | 4,669,052.5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63,973,712.5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5,993,428.1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3,030,105.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95,776.4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79,865.1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6,991.2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35,520.48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1,439,555.26 |
所得税费用 | 60,556,384.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个人及单位往来款 | 14,498,798.66 | 20,168,042.18 |
收单位保证金 | 4,720,746.03 | 2,746,000.00 |
收利息收入 | 1,184,758.84 | 1,248,952.64 |
收到政府补贴 | 3,754,169.18 | 9,745,680.19 |
收到违约金及赔偿收入 | 1,292,666.97 | 1,398,158.46 |
其他 | 2,835,496.21 | 1,204,441.68 |
合计 | 28,286,635.89 | 36,511,275.1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往来款 | 17,159,085.39 | 26,553,812.55 |
支付保证金 | 10,010,566.56 | 2,861,956.20 |
支付管理费用 | 6,010,543.14 | 11,996,991.90 |
支付销售费用 | 3,785,418.86 | 7,675,953.80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28,240.90 | 188,847.37 |
支付备用金 | 881,692.80 | 858,640.00 |
其他 | 804,288.86 | 874,042.45 |
合计 | 38,779,836.51 | 51,010,244.2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9,880.14 | |
合计 | 19,880.14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8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3,417,327.67 | 34,142,620.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9,652,000.00 | -5,687,739.93 |
信用减值损失 | 131,096,884.11 | -4,823,668.5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6,348,558.40 | 129,228,341.8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5,234.28 | |
无形资产摊销 | 1,198,059.24 | 1,345,727.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22,077.39 | 3,202,472.2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0,832.81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3,595,127.90 | 130,052,088.1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1,652,570.51 | -7,023,616.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86,669.17 | -50,047.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493,767.62 | 2,793,299.3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364,896.79 | -10,998,175.6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290,541.64 | -123,264,279.37 |
其他 | -2,732,383.74 | -4,245,958.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6,674,233.10 | 144,781,895.0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4,396,137.08 | 428,745,539.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97,244,356.16 | 608,278,350.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848,219.08 | -179,532,810.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4,396,137.08 | 497,244,356.16 |
其中:库存现金 | 9,107.30 | 3,544.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3,966,247.85 | 497,061,310.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20,781.93 | 179,501.6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396,137.08 | 497,244,356.1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94,764.70 | 74,257,329.44 | |
其中:美元 | 11,494,764.70 | 6.4601 | 74,257,329.44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应付款 | 109,620,699.47 | 708,160,680.64 | |
其中:美元 | 109,620,699.47 | 6.4601 | 708,160,680.64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南菜北运”农产品流通项目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凭祥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 274,428.00 | 其他收益 | 274,428.00 |
财政局服务业聚集功能资金 | 84,955.74 | 其他收益 | 84,955.74 |
应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 | 7,5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 |
中国-东盟电子物流信息枢纽—第三方物流业务全程管控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项目 | 49,999.98 | 其他收益 | 49,999.98 |
2010年第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技改资金 | 25,000.02 | 其他收益 | 25,000.02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55,604.27 | 其他收益 | 55,604.27 |
摊销取消省界收费站基础建设补助金 | 1,810,500.00 | 其他收益 | 1,810,500.00 |
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返还 | 349,941.57 | 其他收益 | 349,941.57 |
品牌供应链项目 | 180,000.00 | 其他收益 | 180,000.00 |
兴宁区经信局促销费稳增长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南宁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统计局2020年度服务业发展奖励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其他 | 59,848.04 | 其他收益 | 59,848.04 |
其他 | 92,380.00 | 营业外收入 | 92,380.00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4月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注销。
(2)2021年5月底,万通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钦州运通报关行因破产清算被破产管理人接管,本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未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物流 | 70.00 | 出资设立 | |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凭祥 | 凭祥 | 物流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广西万通报关行有限公司 | 凭祥 | 凭祥 | 服务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 | 南宁 | 交通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 | 南宁 | 服务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交通 | 100.00 | 出资设立 |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 | 南宁 | 贷款 | 91.79 | 出资设立 |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交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服务业 | 100.00 | 企业分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30.00 | 882,040.45 | -69,323,747.91 |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8.21 | 66,925.91 | 5,780,245.38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86,461,309.33 | 182,313,954.17 | 268,775,263.50 | 478,354,550.64 | 21,990,102.77 | 500,344,653.41 | 87,568,255.21 | 188,066,775.95 | 275,635,031.16 | 487,835,755.72 | 22,431,986.51 | 510,267,742.23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5,990,599.58 | 59,950,253.92 | 65,940,853.50 | 4,203,058.92 | 55,716.97 | 4,258,775.89 | 10,544,639.25 | 55,266,483.65 | 65,811,122.90 | 4,944,220.84 | 4,944,220.8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6,181,347.07 | 2,939,395.34 | 2,939,395.34 | -1,654,551.17 | 9,531,894.33 | -4,706,423.85 | -4,706,423.85 | -2,446,684.41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819,512.06 | 815,175.55 | 815,175.55 | -5,196,032.14 | 489,681.91 | 3,984.38 | 3,984.38 | -11,523,246.96 |
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330,700,000.00 | 330,700,000.00 |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235,000,000.00 | 30,000,000.00 | 205,000,000.00 | |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3,000,000.00 | 7,000,000.00 | |
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 | 205,700,000.00 | 3,000,000.00 | 202,700,000.00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南宁 | 南宁 | 交通 | 34.00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611,394,656.79 | 574,115,937.40 |
非流动资产 | 3,621,401,810.90 | 3,689,319,610.21 |
资产合计 | 4,232,796,467.69 | 4,263,435,547.61 |
流动负债 | 499,612,516.11 | 365,803,770.03 |
非流动负债 | 1,521,246,513.75 | 1,678,338,453.88 |
负债合计 | 2,020,859,029.86 | 2,044,142,223.91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11,937,437.83 | 2,219,293,323.7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52,058,728.86 | 754,559,730.0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307,864,545.44 | 1,320,282,240.6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22,925,000.28 | 192,469,505.90 |
净利润 | 163,713,713.27 | 34,134,923.7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3,713,713.27 | 34,134,923.7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8,175,916.26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6,750,338.88 | -17,418,991.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6,750,338.88 | -17,418,991.0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152,382,333.95 | -8,207,666.05 | -160,590,000.00 |
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74.81%(比较期:
71.63%);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90.53%(比较:94.77%)。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2021年6月30日 | ||
一年以内 | 一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30,000,000.00 | 43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46,157,017.80 | 46,157,017.80 | |
其他应付款 | 69,716,065.33 | 69,716,065.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0,201,256.81 | 1,140,201,256.8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3,659.56 | 333,659.56 |
长期借款 | 2,561,000,000.00 | 2,561,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708,160,680.64 | 708,160,680.64 | |
合计 | 1,686,407,999.50 | 3,269,160,680.64 | 4,955,568,680.14 |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55,000,000.00 | 55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50,705,065.42 | 50,705,065.42 | |
其他应付款 | 83,278,090.72 | 83,278,090.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8,718,323.99 | 468,718,323.99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82,435.07 | 4,682,435.07 | |
长期借款 | 3,631,000,000.00 | 3,631,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753,679,889.77 | 753,679,889.77 | |
合计 | 1,162,383,915.20 | 4,384,679,889.77 | 5,547,063,804.97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742,489,087.07 | 4,742,489,087.07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42,489,087.07 | 4,742,489,087.07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16,536,841.23 | 2,016,536,841.23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016,536,841.23 | 2,016,536,841.23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交通投资 | 301.05 | 36.45 | 36.45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春霞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新跨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2019年度失去控制的子公司 |
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 同一控制人 |
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关键管理人员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拆借利息 | 16,983,680.54 | 28,362,166.67 |
南宁方德商务有限公司 | 培训费 | 4,780.00 | |
广西新跨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培训费 | 21,060.00 | |
广西春霞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住宿费等 | 17,600.00 | |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 系统运维服务及移动支付服务 | 49,656.08 | |
广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 系统运维服务及移动支付服务 | 80,832.74 | |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300.00 | |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179.75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30,305,940.72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团采销售 | 323,149.01 | 163,510.24 |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 物业费等 | 14,541.42 | 17,086.42 |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 | 物业费等 | 8,957.89 | 14,463.96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106,596.94 | 1,065,513.30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0年4月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参照目前广西公路运营管理标准,具有公允的 | 7,547,169.84 |
市场价格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同意子公司岑罗公司与交投集团签订代管协议,由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事项。岑罗公司与交投集团于2020年9月30日签订《高速公路委托管理协议书》,协议约定有效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如无特殊情况顺延两年。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交投集团,本委托代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21年1-6月,岑罗公司代管岑溪至水汶高速公路收入为7,547,169.84元。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室出租 | 33,400.02 | 33,400.02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高杆广告牌出租 | 706,190.48 | 706,190.48 |
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车位 | 61,168.00 | 50,973.33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室出租 | 91,651.35 | 44,927.16 |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 冷库出租 | 296,764.77 | 204,877.14 |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 | 商铺、冷库出租 | 61,748.57 | 37,302.86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4月10日 | 2022年4月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0 | 2019年5月15日 | 2022年5月14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 | 200,000,000.00 | 2019年6月26日 | 2022年6月25日 | 日常经营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2020年7月10日 | 2021年7月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0.00 | 2020年9月10日 | 2021年9月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0月29日 | 2021年10月28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2020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10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0年12月22日 | 2021年12月21日 | 日常经营 |
合计 | 760,000,000.00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0 | 2018年3月20日 | 2022年3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870,000.00 | 2018年6月8日 | 2022年3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8年9月20日 | 2022年3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9年1月31日 | 2022年3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19年10月30日 | 2022年3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0年4月20日 | 2022年3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021年1月20日 | 2022年1月19日 | 日常经营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17年1月23日 | 2018年7月22日 | 日常经营 |
合计 | 13,02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2.81 | 224.3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5,000.00 | |||
预付款项 | 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62,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5,588,348.78 | 1,844,531.69 | 4,987,111.24 | 1,761,878.66 |
其他应收款 | 广西地产集 | 1,707,487,420.12 | 8,537,437.10 |
团有限公司 | 1,675,363,122.96 | 8,376,815.61 | |||
其他应收款 |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0,350.90 | 69,000.00 | -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容顺物流有限公司 | 8,737,867.91 | 8,737,867.91 | 8,737,867.91 | 8,737,867.91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1,600,000.00 | 8,000,000.00 | 1,6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39,036,808.71 | 139,036,808.71 | 139,036,808.71 | |
合计 | 1,869,242,796.42 | 159,756,645.41 | 1,836,318,910.82 | 20,476,562.1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00 | 125,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39,865.48 | 511,965.48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预收款项 | 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 | 532,155.68 | 400,268.74 |
预收款项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00 | 21,408.80 |
预收款项 | 广西柳桂高速公路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35,070.00 |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凌云县山乡农产品有限公司 | 19,000.00 | 19,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 60,821.67 | 60,821.67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 | 23,296.10 | |
其他应付款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 3,853.20 | 12,902.70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35,555.55 | 149,444.43 |
长期借款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0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50,749,305.56 | 1,141,250.00 |
合计 | 761,990,071.59 | 1,027,390,357.92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凭祥市海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实业”)因合同纠纷将凭祥万通公司诉至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651.34万元。法院于2018年7月20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2019年6月6日开庭。2020年1月9日收到法院一审判决:1.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利润分成款303.70万元;2.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工程款627.51万元;3.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可得利润分成款828.64万元;4.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利润分成款123.97万元;5.驳回海润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凭祥万通公司的反诉请求。上述款项,凭祥万通公司应支付海润实业1,759.85万元,海润实业应支付凭祥万通公司123.97万元。相互抵销后,凭祥万通公司尚应支付给海润实业1,635.88万元。本诉案件受理费47.45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38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9.45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3.93万元,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评估费10.50万元,测绘费4.40万元,共14.90万元,由海润实业负担4.47万元,凭祥万通公司负担10.43万元。凭祥万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0年9月22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判决。
②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铁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兴通公司起诉至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826.37万元。兴通公司于2020年7月9日收到《应诉通知书》。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3日开庭审理,2020年12月7日判决:1.确认原告百铁公司与被告兴通公司互负债务抵销1,429万元,原告欠被告2,000万元的货款债务已受清偿,被告已向原告支付支付购房款1,429万元;2.由被告兴通公司向原告百铁公司支付购房款1,156.41万元;3.驳回原告百铁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8.31万元,由被告兴通公司承担,原告百铁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9.16万元,由本院执行时退回。因不服一审判决,兴通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提起上诉。2021年4月9日二审法院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判决。
③东兴永正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正圣公司”)因联营合同纠纷将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祥万通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203.24万元。凭祥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7日发来应诉通知书,并于2020年10月10日开庭审理,2021年2月11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2021年3月2日永正圣公司不服提交上诉状。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4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凭祥市人民法院(2020)桂1481民初1014号民事裁定,指令凭祥市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6月24日重审一审开庭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判决。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一、子公司 |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20,000,000.00 | 2020-3-26至2021-3-26 | 是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30,000,000.00 | 2020-4-17至2021-4-17 | 是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30,000,000.00 | 2020-5-15至2021-5-15 | 是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110,000,000.00 | 2020-7-10至2021-12-22 | 否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50,000,000.00 | 2021-1-22至2022-1-22 | 否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借款担保 | 20,000,000.00 | 2021-6-30至2022-6-29 | 否 |
二、其他公司 | 否 | |||
合计 | 260,000,000.00 |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规范监管企业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桂国资发〔2018〕49号)文件规定精神,五洲交通2020年度实现盈利,符合实施企业年金条件并已参加平安阳光人生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企业年金个人缴费比例为4%,企业缴费比例为8%。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广西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36,813.29 | -36,813.29 | -36,813.29 | -36,813.29 | ||
广西钦州运通报关有限公司 | 476,281.76 | -476,281.76 | -476,281.76 | -476,281.76 |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现代物流技术培训中心 | 1,540.59 | -1,540.59 | -1,540.59 | -1,540.59 |
项目 | 交通业分部 | 房地产业分部 | 金融业分部 | 物流贸易业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666,775,095.49 | 8,347,999.42 | 237,086.33 | 258,497,029.09 | 933,857,210.33 |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666,775,095.49 | 8,347,999.42 | 237,086.33 | 258,497,029.09 | 933,857,210.33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640,494,387.58 | 8,179,111.41 | 204,705.38 | 253,711,286.37 | 902,589,490.74 | |
营业成本 | 173,525,714.91 | 3,430,573.77 | 34,575.12 | 407,503,039.92 | ||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 160,114,662.14 | 3,430,573.77 | 0.00 | 228,778,385.21 | 392,323,621.12 | |
营业费用 | 92,631,310.02 | 3,146,031.01 | 2,006,851.37 | 29,596,528.98 | 127,380,721.38 | |
营业利润/(亏损) | 450,733,661.89 | 787,003.19 | 231,628.46 | 11,472,619.51 | 463,224,913.05 | |
资产总额 | 13,440,058,934.83 | 356,656,616.99 | 65,940,853.50 | 1,052,900,268.02 | -4,810,465,307.88 | 10,105,091,365.46 |
负债总额 | 5,203,400,259.80 | 302,894,565.60 | 4,258,775.89 | 824,388,451.95 | -1,199,230,766.29 | 5,135,711,286.95 |
补充信息: | ||||||
1.折旧和摊销费用 | 162,220,073.52 | 175,854.09 | 354,520.76 | 17,553,480.95 | 180,303,929.32 | |
2.资产减值损失 | -49,652,000.00 | -49,652,000.00 | ||||
3.信用减值损失 | 2,496,353.98 | -984,391.45 | 2,034,600.08 | -134,643,446.72 | -131,096,884.11 |
说明 | 原告 | 被告 | 第三人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科目名称 | 2021年6月底账面余额 | 2021年6月底账面减值准备 |
1 |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桂利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1858.85万元 | 终止本轮执行,被执行人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 应收账款 | 10,877,356.24 | 10,877,356.24 | |
广西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 | ||||||||||
2 |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3,546.02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其他应收款 | 23,147,141.66 | 18,517,713.33 | |
百色市同创佳业投资有限公司 | ||||||||||
3 |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 | 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152.84万元 | 二审已判决,驳回兴通公司诉讼请求 | 应收账款 | 16,245,304.80 | 16,245,304.80 | |
其他应收款 | ||||||||||
黄聿新 | ||||||||||
4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1051.47万元 | 终止强制执行,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 | 应收账款 | 6,728,993.52 | 6,728,993.52 | |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 |
有限公司 | 序 | |||||||||
宁承东 | ||||||||||
5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680.82万元 | 终止强制执行,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 应收账款 | 5,000,000.10 | 5,000,000.10 | |
宁承东 | ||||||||||
6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作合同纠纷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4026.31万元 | 二审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 其他应收款 | 4,332,639.62 | 866,527.92 | |
7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陈雪娟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5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岑小培 | ||||||||||
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 | ||||||||||
8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5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孙明 | ||||||||||
陈雪娟 | ||||||||||
9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黄焯伟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130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980,000.00 | 980,000.00 | |
廖志梅 | ||||||||||
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 | ||||||||||
10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720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莫威 | ||||||||||
莫兵 | ||||||||||
11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720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986,152.28 | 4,986,152.68 | |
黄建军 | ||||||||||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莫威 | ||||||||||
12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720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997,474.32 | 4,997,474.32 |
黄彩绵 | ||||||||||
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莫威 | ||||||||||
13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李思科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414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236,957.00 | 1,236,957.00 | |
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 | ||||||||||
贺钰 | ||||||||||
14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潘冬梅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780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广西富川华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 ||||||||||
15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608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潘冬梅 | ||||||||||
16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433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878,100.00 | 1,878,100.00 | |
卢光昌 | ||||||||||
卢培华 | ||||||||||
17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466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陆前 | ||||||||||
黄玉春 | ||||||||||
18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431万元 | 已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114,181.25 | 2,114,181.25 | |
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 | ||||||||||
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罗小霞 | ||||||||||
蒙影 | ||||||||||
钟文 |
19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蒙建傧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64.2万元 | 已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000,000.00 | 1,200,000.00 | |
梁庆真 | ||||||||||
蒙建标 | ||||||||||
玉冰冰 | ||||||||||
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20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阙振峰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78.6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000,000.00 | 1,200,000.00 | |
蒙建标 | ||||||||||
玉冰冰 | ||||||||||
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21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712.5万元 | 已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950,000.00 | 3,960,000.00 | |
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 | ||||||||||
蒙建傧 | ||||||||||
22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710万元 | 已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950,000.00 | 4,950,000.00 | |
蒙汇鸿 | ||||||||||
蒙建傧 | ||||||||||
23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85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91,784.00 | 191,784.00 | |
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24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85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600,640.00 | 600,640.00 |
覃安荣 | ||||||||||
覃安锋 | ||||||||||
陆英艳 | ||||||||||
25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黄尚敏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760.5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000,000.00 | 4,000,000.00 | |
罗兰 | ||||||||||
26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782.5万元 | 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黄尚敏 | ||||||||||
罗兰 | ||||||||||
27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68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4,734,246.74 | 4,734,246.74 | |
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 | ||||||||||
杨和荣 | ||||||||||
杨鸣 | ||||||||||
杨雪岸 | ||||||||||
28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王晓宁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62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000,000.00 | 4,000,000.00 | |
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侯惠霞 | ||||||||||
29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64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1,730,477.53 | 1,730,477.53 | |
王晓宁 | ||||||||||
侯惠霞 | ||||||||||
30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702.5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蒙丽 | ||||||||||
梁永祥 | ||||||||||
梁桦 | ||||||||||
31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 | 贵港市金华木业有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 | 1313.2万元 | 已再次受理强制执 | 发放贷款 | 8,500,000.00 | 5,100,000.00 |
款有限责任公司 | 限公司 | 法院 | 行申请 | 及垫款 | ||||||
何锡锋 | ||||||||||
毛锐 | ||||||||||
钟碧霞 | ||||||||||
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32 |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转让纠纷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6082.72万元 | 已终止本次执行 | 其他应收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 | ||||||||||
33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1375.19万元 | 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6,276,700.53 | 5,649,030.48 | |
陈晓宇 | ||||||||||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34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1340.31万元 | 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6,450,000.00 | 5,805,000.00 | |
唐秀用 | ||||||||||
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 | ||||||||||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35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潘飞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1228.94万元 | 已终止本次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9,731,039.40 | 9,731,039.40 | |
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36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 | 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凭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510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 | 4,463,543.00 | 446,354.30 |
任公司 | 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款 | ||||||||
黄海乐 | ||||||||||
37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黄海乐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1022.90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5,728,967.00 | 2,864,483.50 | |
38 |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 | 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彭卫伦、黄爱敬 | 买卖合同纠纷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906.87万元 | 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 其他应收款 | 15,852,895.31 | 11,097,026.72 | |
39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纠纷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863.16万元 | 已恢复强制执行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8,000,000.00 | 1,600,000.00 | |
40 | 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凭祥市人民法院 | 162.22万元 | 已结案 | 应收帐款 | 1,505,630.00 | 1,505,630.00 |
高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2019年1月31日,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1.美壮公司确认欠坛百公司债务总金额为3,230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截止2018年9月21日止,借款合同期内利息为110万元,逾期利息为720万元;2.美壮公司对上述欠款本息支付方式为:在二审法院签订调解协议当天支付500万元,余下2,730万元以美壮公司被查封的商铺抵债,商铺交付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前,标准为:外墙、电梯、消防工程完成安装,水电到位,内部粗装修达到交付标准及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交房时不动产登记材料一并交付给坛百公司,商铺价值由双方共同委托自治区国资委数据库中的中介评估机构在2019年9月30日前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的55%抵偿上述债务。以上商铺不足抵偿2,730万元债务的,美壮公司用其他财产偿还。
3.同创佳业公司对美壮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美壮公司未能按本调解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支付500万元,或者支付500万元后未能按约定的条件交付商铺的,坛百公司有权按一审判决书确定的债务申请强制执行。5.一审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21.91万元(坛百公司已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美壮公司已预交),全部由美壮公司负担,美壮公司负担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在2019年9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坛百公司。
6.本协议各方签字后即生效,并以此申请高院制作民事调解书。二审案件受理费21.91万元(美壮公司已预交),减半收,美壮公司多预交的10.96万元,由本院予以退回。美壮公司已按调解协议支付500万元。因美壮公司未能按调解协议完成以资抵债,南宁中院于2020年3月12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1月9日裁定冻结被申请人美壮公司、同创佳业公司名下3,546.02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名下相应价值的财产,2020年3月25日作出《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告知:2020年1月22日田阳县房屋登记交易中心协助预查封美壮公司名下位于“美好生活广场”房地产项目商铺其中1#1层商铺327套1#2层商铺20套的查封期限为三年;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为三年。2020年9月21日,南宁中院委托评估机构对美壮公司位于百色市田阳区美好生活广场房地产347套商铺进行评估,2021年2月5日收到评估报告,对查封的347套商铺估价2,703.99万元。坛百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南宁中院于2021年3月5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4月9日,坛百公司向南宁中院提交专家委员会审定申请书。专家委员会认为,项目不具备使用条件,不宜以已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作为参考依据。专家委员会已要求评估公司补正材料。近期评估公司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对查封的347套商铺估价结果为1,796.24万元。
(3)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聿新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银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旭公司”)、黄聿新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152.84万元。法院于2015年6月23日立案受理,于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月27日、2018年4月27日开庭审理。2018年5月10日判决:1.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货款1,215.53万元;2.被告银旭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法:以1,215.53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12月12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以1,215.53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上述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8%计算;3.驳回原告兴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94万元由被告银旭公司负担11.97万元,原告兴通公司负担2.98万元。兴通公司、银旭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8日判决: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和第二项;2.变更一审判决第三项为驳回兴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4.94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万元由上诉人兴通公司负担,上诉人银旭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4.94万元,由本院退回银旭公司。
(4)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与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关于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玉林三山坡农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山坡公司”)、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宁承东,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涉案金额1051.47万元。兴宁区法院于2014年9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29日开庭审理, 2015年2月13日兴宁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三山坡公司支付金桥公司货款672.9万元;(2)三山坡公司支付2013年11月20日前逾期付款利息28.06万元;(3)三山坡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
月20日后逾期付款利息;(4)三山坡公司赔偿金桥公司律师费10万元;(5)巨东公司、宁承东对上述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于2015年6月23日生效,兴宁区法院于2015年6月24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并将本案移交至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玉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已查封三山坡公司的一块面积为93,358.4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担保人宁承东名下一块面积为162.46平方米的土地。因冻结的财产为另案抵押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置,2016年3月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2020年7月12日收到法院寄来三山坡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通知书,金桥公司于8月13日申报债权。2021年6月23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5)金桥公司与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宁承东关于货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金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广西巨东种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东公司”)、宁承东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0.82万元。法院于2014年9月8日立案受理,2015年1月28日开庭审理,2015年1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1)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货款500万元;(2)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前逾期付款利息25.99万元;(3)巨东公司支付金桥公司2013年11月20日后逾期付款利息;(4)巨东公司赔偿金桥公司律师费8万元;
(5)宁承东对上述四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于2015年6月23日生效,经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移交至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玉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已执行冻结巨东公司在广西巨东食品公司80%股权、查封宁承东汽车一台。因冻结的财产为另案抵押物,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处置,2016年3月7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下发《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止本次执行。2019年11月27日收到法院寄来巨东公司破产债权申报通知书。金桥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提交债权申报,并于2020年7月15日参加债权人会议。
(6)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与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之子公司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公司”)因合作合同纠纷,将广西国泰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富邦”)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728.04万元。因金桥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根据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案件移交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桥公司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1、依法确认未销售的30号楼的01、15、
16、30号房屋,31号楼的01、15、16号房屋,32号楼的16、16B、18、19、20、21、22、23、23B、25、26、26B、28、30号房屋,33号楼的01、02号共计23套房归原告所有。2、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共计1,818.51元。3、本案诉讼费以及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为此,涉案金额变更为4026.31万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2018年5月18日开庭审理。2018年10月25日法院判决:1.确认原告金桥公司对位于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台湾农产品交易区”尚未销售的32#楼的16、16B、18、19、20、21、22、23、23B、25、26、26B、28、30号共计14套房屋享有所有权;2.被告国泰富邦返还原告金桥公司合作开发“台湾农产品交易区”项目多分的款项11,855,577.06元;3.驳回原告金桥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31万元,鉴定费15.09万元,合计39.40万元,由金桥公司负担19.70万元,国泰富邦负担19.70元。金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9年12月6日开庭审理,2020年12月30日作出民事调解书:1.尚余未分配的23套房屋归金桥公司所有;2.双方确认剩余未分配款项为412.00万元;3.一审受理费、鉴定费双方承担一半。二审受理费、诉讼代理费各自承担;
4.金桥公司应付国泰富邦392.29万元。
(7)本公司之子公司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陈雪娟、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陈雪娟、岑小培、广西靖西县龙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山矿业”)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雪娟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利息,岑小培、龙山矿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21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6月28日申请继续查封龙山矿业名下位于靖西县龙邦镇邦村坡标宗地1块。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8)利和公司与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孙明、陈雪娟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孙明、陈雪娟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25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7月5日开庭审理,2016年9月2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利和公司本金35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陈雪娟、孙明对靖西县和谐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18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3月22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6月28日申请继续查封陈雪娟名下位于靖西县新靖镇双拥路苏提晓嘉园1套房产及位于靖西县新靖镇灵泉街的房屋1套房产。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9)利和公司与黄焯伟、廖志梅、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焯伟、廖志梅、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1月1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黄焯伟、廖志梅共同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 广西南宁焯伟印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6月19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4月29日收到还款1万元,2018年6月26日收到还款1万元。2019年5月20日收到执行通知书,因利和公司查封房产光大银行享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所以将查封资产交由光大银行申请执行黄焯伟案处置。2019年6月28日申请继续查封黄焯伟名下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的的1套房产。
(10)利和公司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莫兵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银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将世银公司、莫威、莫兵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并判决:1.被告世银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世银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3年8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7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莫威、莫兵对被告世银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莫威、莫兵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世银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自(2013)第2006010202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20204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50209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62,20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世银公司、莫威、莫兵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019年7月25日申请继续查封位于江西于都县1295.45亩林权。2020年3月3日收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将本案指定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11)利和公司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建军、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莫威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公司”)因与广西绿桂林业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桂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绿桂公司、黄建军、广西世银农林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银公司”)、莫威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并判决:1.被告绿桂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绿桂公司支付原告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3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支付利息2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扣除);3.被告黄建军、莫威对被告绿桂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建军、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绿桂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绿桂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永府林证字(2013)第110728号至110736号、110739号至110741号、110743号至110746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万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绿桂公司、黄建军、莫威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019年7月3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7月25日申请继续查封位于江西永丰县1430.7亩林权,2020年3月3日收到执行通知书,将本案指定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近期作出执行裁定书,终止本次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1.38万元。
(12)利和公司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黄彩绵、莫威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宏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宏丰公司、黄彩绵、世银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20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8年8月31日开庭审理并判决:1.被告宏丰公司偿还原告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宏丰公司支付原告利和公司利息(计算方式:以本金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已付利息20万元从已付利息中扣除);
3.被告黄彩绵、莫威对被告宏丰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彩绵、莫威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宏丰公司追偿;4.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世银公司抵押的林权(林权证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30206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2006040208号、于都县林证字(2013)第2006060210号)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以该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2万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宏丰公司、黄彩绵、莫威共同负担。2019年2月21日,利和公司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019年7月3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7月25日申请继续查封位于江西于都县1455.4亩林权。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近期作出执行裁定书,终止本次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2525.68元。
(13)利和公司与李思科、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李思科、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贺钰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14万元。法院于2016年3月2日立案受理,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6年12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1.李思科、贺钰共同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296.56万元及利息;
2.广西天顺电梯空调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对李思科名下的轿车,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6月1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7日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贺钰名下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中铁?凤岭山语城25号楼A单元3201号房产完成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分别373.45万元。同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思科名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8号玫瑰园米兰路L52号的房地产完成网络公开拍卖,拍卖成交价为分别303.88万元。2017年11月19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作出《分配方案》执行款356.09万元按各有关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利和公司分配所得为176.30万元。2018年1月利和公司收到执行款1,763,043.00元。2018年6月12日向法院申请提取借款人妻子贺玉工资。2018年6月12日向法院申请查封车辆继续保全申请。
(14)利和公司与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潘冬梅借款合同纠纷,将潘冬梅、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富公司”)、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华泰公司”)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0万元,法院 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作出判决:1.潘冬梅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2.富川广富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富川华泰置业有限公司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2019年7月1日,收到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川县法院”)转来处置广富公司土地执行款6.68万元,2019年7月22日收到富川县法院终止本轮执行裁定书。2020年2月27日收到富川县法院对广西富川华泰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华泰公司破产清算申报债权的公告,2020年4月9日提交债权申报材料。
(15)利和公司与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潘冬梅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富川鑫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顺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鑫顺公司、潘冬梅起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08万元,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1日开庭审理,2017年1月5日法院判决:1.鑫顺公司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 400 万元及利息;2.潘冬梅对上述债务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利和公司有权以潘冬梅抵押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 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017年5月20日一审判决生效。2017年7月1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7月18日,富川县法院作出《网络司法拍卖执行款项分配方案》,方案称富川县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柳彪、莫运华与被执行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利达手 套厂、潘冬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通过淘宝网对被执行人潘冬梅 名下位于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永街(国营天堂岭林场)8幢2单9元 201号房屋、
11 幢 101号房屋、11 幢 102 号房屋、11幢108号房屋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总价款为
157.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利和公司可获得分配执行款5.741万元。2018年7月31日,利和公司向富川县法院提交《关于对潘冬梅执行案件网络司法拍卖执行款项分配方案的异议》。2018年8月1日,富川县法院作出《受理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富川县法院未采纳利和公司的异议。2018年11月16日,利和公司针对富川县法院的该分配方案和据以执行该分配方案的富川人民法院(2017)桂 1123 民初 990 号民事判决书,以莫运华、柳彪、南宁市金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临桂荣、陈献中为被告提起异议之诉和撤销之诉,分别要求:1.撤销富川人民法院关于编号为富房他证富阳镇字第 57007739号的房屋他项权证的房产网络司法拍卖执行款项分配方案;2.判令原告就编号为富房他证富阳镇字第 57007739 号的房屋他项权证下的抵押房产拍卖所得的
157.7万元优先受偿以及1.撤销富川人民法院(2017)桂 1123 民初 990 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主文之:“其中 1,682,294 元作为农民工工资在拍卖被告涉案建筑物财产中优先清偿”;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全各被告承担。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利和公司的主张。利和公司向广西高院”申请再审,并于2019年10月12日收到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19年11月6日广西高院裁定驳回利和公司对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再审申请。2019年12月26日广西高院裁定驳回利和公司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再审申请。贺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12日受理利和公司对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及撤销之诉抗诉申请,近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驳回利和公司对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监督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16)利和公司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卢光昌、卢培华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广西东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凯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东凯公司、卢光昌、卢培华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3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17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东凯公司在2017年12月28日前分四期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在2018年6月28日前分两期支付利息110万元(计至2017年3月28日);卢光昌、卢培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4.76万元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4月8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 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11月28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近期申请续封东凯集团名下2个银行账户和卢光昌名下4个银行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112.19万元。
(17)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陆前、黄玉春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市柏旭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旭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柏旭公司、陆前、黄玉春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66万元,法院于2016年8月2日立案受理,2017年2月2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协议约定柏旭公司在2017年11月25日前分批归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陆前、黄玉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5.06万元由三被告承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4月8日、2017年8月29日、2018年2月6日法院分别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18)利和公司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南宁广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开电气”)借款合同纠纷将广开电气、广西桂网电力试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网公司”)、广西创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宁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431万元。双方达成调解,法院于2016年9月23日作出《民事调解书》:广开电气归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桂网公司、创宁公司、罗小霞、蒙影、钟文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合计9.28万元由六被告承担;上述费用六被告在2016年9月30日前支付18万元,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190万元,余款于2016年11月30日前付清。广开电气未按调解书执行,利和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17年1月26日收到执行款95.89万元。2019年9月10日收到执行款82.45万元。因无可供执行财产,2019年8月23日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利和公司2020年6月2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19)利和公司与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蒙建傧借款合同纠纷,将蒙建傧、梁庆真、蒙建标、玉冰冰、田林县旺盛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旺盛公司”)、广西田阳县银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信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64.20万元。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7年7月26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蒙建傧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被告蒙建傧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蒙建傧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承担2030元诉讼费,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蒙建傧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2017年7月26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2月22日利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4月9日,法院下达《强制执行受理通知书》。2019年11月28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决定书》,将本案指定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执行。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与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2020年10月23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2020)桂1021执68号之三,裁定:1.将被执行人蒙建标、玉冰冰所有的用于本案及(2020)桂1021执69号执行案件抵押的位于田阳县田州镇糖厂路左侧第21、22号房产以第二次拍卖流拍的保留价197.91万元扣除申请人垫付的受理费、评估费、公告费以及过户产生的税费后抵偿给利和公司;2.解除上述房产的查封;3.利和公司可持(2020)桂1021执68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到房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217.11万元。
(20)利和公司与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阙振峰借款合同纠纷,将阙振峰、蒙建标、玉冰冰、旺盛公司、银信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78.60万元。2017年7月26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1.被告阙振峰偿还利和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95万元;2.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
3.被告阙振峰向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5万元;4.被告阙振峰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蒙建标、玉冰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相关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承担1261元诉讼费,其他费用全部由被告及借款保证人承担。银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8日开庭审理,2018年8月1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年4月9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受理通知书》。2019年11月28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调决定书》,将本案指定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执行。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近期作出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县人民法院(2020)桂1021执69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21)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田阳县万祥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万祥公司、蒙建傧、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2.5万元。2017年2月7日立案,2017年4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万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10月30日归还本金25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因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执行,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2017年7月13日、2018年2月6日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作出《强制执行受理通知书》。执行过程中,利和公司发现有人陆续在该案抵押物田阳县田州镇凤马村21613.80㎡的土地上违法建造几百栋住宅房屋。为维护利和公司作为该土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利和公司向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举报要求制止、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无果,遂向田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1.确认被告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阳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判令被告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案的违法违章建筑做出行政处理;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田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5日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5月31日开庭审理。法院于2019年7月26日判决:
1.确认田阳县自然资源局、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2.驳回利和公司要求被告田阳县自然资源局、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本案的违法违章建筑作出行政处理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田阳县自然资源局、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担。
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开庭审理。2020年3月5日收到法院判决:1.维持田阳县人民法院(2019)桂1021行初3、4号行政判决第一项;2.撤销田阳向人民法院(2019)桂1021行初3、4号行政判决第二项;3.由被上诉人田阳县自然资源局、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就上诉人提交的申请依法作出处理。一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被上诉人田阳县自然资源局、田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担。利和公司因不服田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要求制止、拆除鑫祥(红康)小区在建违法违章建筑的举报函>的处理意见》,利和公司2020年6月29日向田阳县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2020年7月28日田阳县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22)利和公司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蒙汇鸿、蒙建傧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田阳县鑫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鑫祥公司、蒙汇鸿、蒙建傧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10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1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鑫祥公司归还贷款本金495万元,其中2017年6月30日归还本金95万元;2017年7月30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0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100万元;2017年11月30日结清全部借款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5年3月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建鸿和蒙建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7月13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205万元。
(23)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合农林”)、、广西上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合发展”)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4月11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9日作出的判决:
1.上合农林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上合农林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向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上合发展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8月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近期法院裁定:1.将上合发展位于平果县马龙镇朝阳街2号2层的房产作价4,808,216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808,216元债务;2.解除对上述房产的查封;3.注销利和公司、夏国安在上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4)利和公司与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上合铝业有限公司(简称“上合铝业”)、覃安荣、覃安锋、陆英艳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85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 2017年8月11日作出的判决:1.上合铝业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支付利息(以借款50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月25日至借款还请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上合铝业如不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以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4.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由被告覃安荣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利和公司负担175元,被告负担71,300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已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8月6日,法院裁定拍卖上述房产,但经在淘宝网发起网络司法拍卖,一拍、二拍均以流拍告终。近期法院裁定:1.将覃安锋、陆英艳位于平果县马龙镇城龙路浪琴嘉苑二期住宅小区1幢2层的房产作价4,399,360元,归利和公司所有,以抵偿其4,399,360元债务;2.解除对前述房产的查封;
3.注销利和公司在前述房产的全部抵押权登记;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5)利和公司与黄尚敏、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黄尚敏、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60.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2017年8月14日作出的判决:1.被告黄尚敏、罗兰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500万元及利息;2.被告黄尚敏、罗兰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2.5万元和案件受理费;3.如被告不履行以上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6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5月22日利和公司向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递交执行案件移送申请,申请将案件移送给财产所在地法院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28日立案受理。2020年11月27日收到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2020)桂1021执518号一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57.60万元。
(26)利和公司与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黄尚敏、罗兰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田阳县万洲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洲餐饮”)、黄尚敏、罗兰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8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7年8月3日开庭审理,2017年8月14日作出判决:1.被告万洲餐饮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万洲餐饮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3.如被告不履行以上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尚敏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黄尚敏、罗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案件受理费由利和公司负担175元,其余部分及案件保全费7.14万元被告负担。被告未按判决书执行,2018年2月7日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3月15日法院裁定终止本次执行。2020年5月22日利和公司向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递交执行案件移送申请,申请将案件移送给财产所在地法院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28日立案受理,2020年11月18日裁定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70万元。
(27)利和公司与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杨和荣、杨鸣、杨雪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南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亿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晁公司”)、广西东昇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昇公司”)、南宁简约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杨雪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8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2018年7月3日开庭审理,2018年12月6日判决:1.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南山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为基数,自2015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3.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对南山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亿晁公司、东昇公司、简约酒店、杨和荣、杨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南山公司追偿;4.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亿晁公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1,9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南山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利和公司有权对杨雪岸持有的南山公司的100万元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驳回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96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6.49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220元,七被告负担5.94万元。南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于2019年7月3日开庭,并于2019年8月1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5.96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50元,合计6.49万元,由被上诉人利和公司负担4,925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原审被告南山公司、亿晁公司、东昇公司、杨和荣、杨雪岸负担6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6万元,由上诉人杨鸣、简约酒店负担。2020年3月3日利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4月1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26.58万元。
(28)利和公司与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侯惠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王晓宁借款合同纠纷,将王晓宁、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生物”)、侯惠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2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3日出具民事调
解书:王晓宁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5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2017年12月31日还清全部贷款利息;如王晓宁在2017年5月31日还清贷款本金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期间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2%,如王晓宁不能按期偿还,将取消利息优惠条款;侯惠霞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王晓宁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利和公司对中能生物抵押的机械设备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减半,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付清。因三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6月12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王晓宁于2017年10月14日与利和公司达成新的庭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7年11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935万元,缴纳利息费用46.81万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29)利和公司与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王晓宁、侯惠霞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防城港市中能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生物”)借款合同纠纷,将中能生物、王晓宁、侯惠霞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42.5万元。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3月3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中能生物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2017年3月31日前偿还贷款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2017年12月31日还清全部贷款利息;如中能生物在2017年3月31日还清贷款本金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期间利息调整为年利率12%,如不能按期偿还,将取消利息优惠条款;王晓宁对本案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中能生物未能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利和公司对王晓宁持有的中能生物的2,700万元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利和公司已预付的诉讼费减半,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付清。因三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 2017年4月25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三被告于2017年10月14日与利和公司达成新的庭下调解协议,承诺在2017年11月20日前归还贷款本金935万元,缴纳利息费用46.81万元。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8年2月6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19年8月30日防城港港口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在其他案件执行拍卖中能生物名下地产所得款项中,利和公司受偿数额为220.95万元。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2月1日、3月5日、4月17日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中能生物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辰三巷5号、7号房产以及王晓宁名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669号15号楼1-202号房进行了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变卖,均已流拍。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法院于2020年7月11日裁定:1.中能生物名下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康辰三巷5号、7号房产作价421.74万元交付给利和公司,抵销中能生物、王晓宁、侯惠霞拖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所有权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2.王晓宁名下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七路669号15号楼1-202号房作价
219.84万元交付给利和公司,抵销中能生物、王晓宁、侯惠霞拖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所有权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转移;3.解除上述房产的查封;4.利和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还款326.95万元。
(30)利和公司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蒙丽、梁永祥、梁桦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广西贵港市弘昌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石化”)借款合同纠纷,将弘昌石化、蒙丽、梁永祥、梁桦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702.5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2017年5月22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弘昌石化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6月20日归还利息80万元;2017年7月20日归还利息80万元;2017年8月20日归还利息70万元;2017年9月20日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0月20日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1月20归还本金70万元;2017年12月20归还本金60万元;2018年1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2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3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4月20归还本金50万元;2018年5月20归还本金30万元;2018年6月27归还剩余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1月28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年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蒙丽、梁桦和梁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保全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8年6月28日前付清。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2017年7月13日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2018年2月7日法院再次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31)利和公司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与贵港市金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木业”)借款合同纠纷,将金华木业、何锡锋、毛锐、钟碧霞、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鑫公司”)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313.2 万元。法院于2017年2月7日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于2017年4月10日出具民事调解书:金华木业归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其中2017年5月31日归还本金33万元;2017年7月31日归还本金150万元;2017年8月31日归还本金300万元;2017年9月30日归还本金367万元和所欠利息。如能按照约定还款,则从2017年4月3日起,以尚欠的本金为基数,利息按照月利率1.2%计付,至偿清日止。坛鑫公司、毛锐、何锡锋和钟碧霞担连带清偿责任。利和公司已预交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并于2017年9月30日前付清。由于被告未按调解书执行,利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6月14日法院下达执行受理通知书。2019年3月1日收到法院终结执行裁定书。根据利和公司的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深圳市国咨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坛鑫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62个地下车库进行评估。利和公司2020年3月5日收到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0年12月13日、2021年1月26日在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对广西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人民东路36号御江名城62个地下车库进行了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共成交9个车位。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收到还款。
(32)本公司与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将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达公司”)、广西成源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源公司”)起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案金额6082.72万元。法院于2018年7月24日立案受理,2019年4月22日开庭审理,2019年10月10日判决:1.解除原告五洲交通与被告铁达公司、成源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签订的《股权收购意向书》;2.被告铁达公司返还五洲交通股权收购预付款5000万元;3.被告铁达公司赔偿五洲交通利息损失1077.72万元(以本金50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2014年5月14日起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现暂计至2018年6月30日);4.被告铁达公司赔偿五洲交通律师费5万元;5.驳回五洲交通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34.59万元、保全费0.5万元,共计35.09万元,由被告铁达公司负担。因铁达公司拒不执行判决义务,五洲交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9月3日查封铁达公司所有的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东路二巷2号房屋:A栋证号为河房产权证字第00049007号;B栋证号为河房权证字第00049005号;C栋证号为河房权证字第00049006号;河房权证字第00049004号。轮候查封铁达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48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河房权证字第00018644号。查封铁达公司河池市新建东路二巷2号宗地,不动产权证号为河国用(2010)第0070号。查封铁达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58号宗地,不动产权证号为河国用(2008)第1124号。近期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因本案不具备强制执行条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33)利和公司与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公司”)、陈晓宇、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75.19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2019年1月29日开庭审理,2019月1月29日判决:1.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2.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0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五洋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7万元;4.被告陈晓宇对被告五洋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晓宇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五洋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43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
元,合计10.93万元,由被告五洋公司、陈晓宇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2019年3月14日,利和公司收到回款42.33万元。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2日开庭,2019年9月20日判决:维持南宁市兴宁区法院(2018)桂0102民初596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四、六项;2.变更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五洋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8.07万元;3.变更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第五项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建燃公司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加上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兑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限。二审案件受理费10.43万元,由上诉人利和公司负担5万元,由五洋公司、建燃公司、陈晓宇负担5.43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43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93万元,由五洋公司、建燃公司、陈晓宇共同负担。因被告并未按判决执行,2019年11月25日利和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月9日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4月21日利和公司与五洋公司、唐秀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截至2021年6月30日,利和公司累计收到还款347.33万元。
(34)利和公司与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唐秀用、广西五洋联动商贸有限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南宁市更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源公司”)、五洋公司、建燃公司、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340.31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2日判决:1.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50万元;2.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
1.1%计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更源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7万元;4.被告唐秀用对被告更源公司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唐秀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更源公司追偿;5.对上述第一、
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建燃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22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72万元,由被告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4日开庭,并于2019年7月3日判决:1.维持一审第一、二、四、六项判决;2.变更一审第三项判决为更源公司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8.07万元;3.变更一审第五项判决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建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加上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兑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为限)。二审案件受理费10.22万元,由利和公司负担5万元,由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负担5.22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0.22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合计10.72万元,由更源公司、唐秀用、五洋公司、建燃公司负担。因被告并未按判决执行,利和公司2019年10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4月21日利和公司与更源公司、唐秀用三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截至2021年6月30日,利和公司累计收到还款305万元。
(35)利和公司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潘飞、广西图宇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图宇公司)、广西建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燃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228.94万元。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受理。法院于2018年12月5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22日判决:1.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75万元;
2.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1.以本金975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止,按月利率1.1%给付;2.从2017年10月28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被告一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40,667元;4.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第一、二、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一追偿;
5.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三向原告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为限);6.驳回原告利和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53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00,536元,由被告潘飞、图宇公司负担。利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3月4日提起上诉。2019年6月4日,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7月3日判
决::1.维持一审法院第一、二、四、六项民事判决;2.变更一审第三项判决为潘飞向利和公司支付律师费80677元;3.变更一审第五项判决为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由建燃公司向利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承诺兑付的金额1200万元加上自2017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兑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为限。)二审案件受理费95536元,由利和公司负担85982元,由潘飞、图宇公司、建燃公司负担9554元,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确定的数字执行。利和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3月13日法院裁定终止本次执行。截至2021年6月30日,利和公司累计收到还款1.90万元。
(36)利和公司与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广西奥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润公司”)、黄海乐、第三人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510万元。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受理,2019年6月26日开庭审理,2019年9月1日判决:1.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500万元;2.被告奥润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1.以5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1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3.原告利和公司对被告奥润公司存在于第三人合越公司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黄海乐对被告奥润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黄海乐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奥润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4.75万元、案件保全费0.5万元,合计5.25万元,由被告黄海乐、奥润公司负担。被告奥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4日开庭审理,近期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75万元,由上诉人奥润公司、黄海乐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回款191.65万元。
(37)利和公司与黄海乐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黄海乐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1,022.9万元,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立案受理,2019年7月23日开庭,2019年7月31日判决:1.解除原告利和公司与被告黄海乐于2016年7月28日签订的《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借款合同》(编号:利和合客2016-004号);2.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65万元;
3.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借款利息(计算方式为:以965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2月9日起计至被告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4.被告黄海乐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违约金48.25万元;5.被告黄海乐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二、三、四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利和公司有权对被告黄海乐持有的广西凭祥新恒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被告黄海乐占总股权的40%)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8.32万元,由被告黄海乐负担。黄海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于2019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2019年12月3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32万元,由上诉人黄海乐负担。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受理强制执行申请。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收到法院执行回款392.1万元。
(38)兴通公司与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彭卫伦、黄爱敬关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广西五洲兴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公司”)因与百色市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将百铁公司、彭卫伦、黄爱敬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2,906.87万元。法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受理。2020年3月31日开庭审理,并于2020年5月15日判决:1.被告百铁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货款1429万元;2.被告百铁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计算方式: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告百铁公司应支付的资金占用费共计1,131.68万元;2020年1月1日起的资金占用费以1,42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被告百铁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律师费10万元;4.被告百铁公司向原告兴通公司支付保函费2.67万元;5.被告百铁公司如不能履行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原告兴通公司有权对被告彭卫伦持有的百铁公司的股权(被告彭卫伦占总股权的90%)、被告黄爱敬持有的百铁公司的股权(被告黄爱敬占总股权的10%)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6.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由被告彭卫伦、黄爱敬向原告兴通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彭卫伦、黄爱敬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百铁公司追偿;7.驳回兴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63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共计18.13万元,由原告兴通公司负担5,976元,被告百铁公司、彭卫伦、黄爱敬
负担17.53万元。被告彭卫伦、黄爱敬对一审判决不服于2020年6月8日提起上诉,兴通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也于2020年6月9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开庭审理,2020年12月25日判决:1.维持一审判决第一、二、四、五、六、七项;2.变更一审民事判决第三项为:百铁公司向兴通公司支付律师费519264元。3.驳回上诉人百铁公司、彭卫伦、黄爱敬的上诉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63万元(上诉人兴通公司已预交15430元,上诉人百铁公司、彭卫伦、黄爱敬已预交17.63万元),由上诉人百铁公司、彭卫伦、黄爱敬负担。上诉人兴通公司二审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15万元,由本院退回上诉人兴通公司。2021年1月19日,法院立案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39)利和公司与合越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利和公司因与合越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将合越公司诉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863.16万元。法院于2018年11月5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12月18日开庭审理。2019年1月16日收到法院判决:1.被告合越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归还借款本金800万元;2.被告合越公司向原告利和公司支付利息(利息计算:1.以8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止,按年利率7.358%计算;2.以800万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案件受理费7.22万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合计7.72万元,由被告合越公司负担。2019年2月28日,利和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3月22日法院下达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2021年6月30日,收到还款66.79万元。
(40)凭祥万通公司与奥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凭祥万通公司因与奥润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将奥润公司起诉至凭祥市人民法院,涉案金额
162.22万元。法院于2018年9月18日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9日判决:驳回凭祥万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4万由凭祥万通公司负担。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18,630,982.89 | 2,762,104,374.53 |
合计 | 2,718,630,982.89 | 2,762,104,374.53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713,210,897.11 |
1至2年 | 100,000.00 |
2至3年 | 2,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5,400.00 |
5年以上 | 64,295,743.28 |
减:坏账准备 | -58,983,057.50 |
合计 | 2,718,630,982.89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借款及利息 | 2,762,138,861.34 | 2,805,303,896.90 |
保证金 | 14,053,000.00 | 14,053,000.00 |
个人借款 | ||
备用金 | 87,131.71 | 80,338.94 |
其他 | 1,335,047.34 | 1,504,427.20 |
减:坏账准备 | -58,983,057.50 | -58,837,288.51 |
合计 | 2,718,630,982.89 | 2,762,104,374.5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409,052.84 | - | 50,428,235.67 | 58,837,288.5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1,052.79 | 161,052.79 | ||
本期转回 | 5,191.41 | 10,092.39 | 15,283.8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8,564,914.22 | 50,418,143.28 | 58,983,057.5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58,376,815.61 | 160,621.49 | 58,537,437.10 | |||
组合计提 | 460,472.90 | 431.30 | 15,283.80 | 445,620.40 | ||
合计 | 58,837,288.51 | 161,052.79 | 15,283.80 | 58,983,057.5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承接债务款及利息 | 1,707,487,420.12 | 1年以内 | 61.47% | 8,537,437.10 |
河池市铁达有限责任公司 | 预付股权购买款 | 50,000,000.00 | 5年以上 | 1.80% | 50,000,000.00 |
南宁市土地交易中心(南宁兴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保证金 | 13,878,600.00 | 5年以上 | 0.50% | |
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 | 100,000.00 | 1至2年 | 0.01% | |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9,000.00 | 1年以内 | 0.00% | |
合计 | / | 1,771,535,020.12 | / | 63.78% | 58,537,437.1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29,446,472.16 | 28,602,100.00 | 3,700,844,372.16 | 3,729,446,472.16 | 28,602,100.00 | 3,700,844,372.16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07,864,545.44 | 1,307,864,545.44 | 1,320,282,240.67 | 1,320,282,240.67 | ||
合计 | 5,037,311,017.60 | 28,602,100.00 | 5,008,708,917.60 | 5,049,728,712.83 | 28,602,100.00 | 5,021,126,612.83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75,000,000.00 | 175,000,000.00 | ||||
广西岑罗高速公路责任公司 | 893,088,249.16 | 893,088,249.16 | ||||
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045,303,123.00 | 2,045,303,123.00 | ||||
广西五洲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 | 369,627,200.00 | 369,627,200.00 | ||||
广西凭祥合越投资有限公司 | 36,739,700.00 | 36,739,700.00 | 28,602,100.00 | |||
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广西五洲兴通投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资有限公司 | ||||||
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177,188,200.00 | 177,188,200.00 | ||||
广西万景佳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3,729,446,472.16 | 3,729,446,472.16 | 28,602,100.00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1,320,282,240.67 | 45,758,221.03 | 58,175,916.26 | 1,307,864,545.44 | |||||||
小计 | 1,320,282,240.67 | 45,758,221.03 | 58,175,916.26 | 1,307,864,545.44 | |||||||
合计 | 1,320,282,240.67 | 45,758,221.03 | 58,175,916.26 | 1,307,864,545.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1,428.56 | 137,239.38 | 367,619.04 | 160,153.41 |
其他业务 | 331,905.13 | 27,602.10 | 315,845.92 | 20,200.29 |
合计 | 763,333.69 | 164,841.48 | 683,464.96 | 180,353.7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0,000,000.00 | 51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758,221.03 | 717,557.1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
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495,758,221.03 | 510,717,557.13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47,777.62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结转政府补助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0,385,887.72 | 主要为上年度子公司股权转让,本期确认应收受让方欠款的利息收入。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4,802,278.46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岑罗公司、兴通公司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7,547,169.84 | 主要为本期子公司岑罗公司代管岑水路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8,799.4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978,102.38 | 主要为本期万通公司之万通进出口公司及其子公司钦州运通报关行因破产清算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手、东盟培训中心注销,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产生的损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2,135,746.5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2,328,860.69 | |
合计 | 49,345,408.21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5 | 0.3575 | 0.35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6 | 0.3137 | 0.3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