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66 公司简称:聚合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傅昌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树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剑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暂无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司原稿 | |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聚合顺 | 指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聚合顺特种 | 指 | 全资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聚合顺有限 | 指 | 公司前身杭州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聚合顺鲁化 | 指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聚合顺 | 指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德聚合顺 | 指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永昌控股 | 指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永昌贸易 | 指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
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指 | 中兵慧明投资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广发乾和 | 指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浙科乐英 | 指 | 浙科乐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汇牛 | 指 | 浙江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联 | 指 |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尼龙6切片 | 指 | 又称为聚酰胺6切片,俗称锦纶6切片,CAS 编号是25038-54-4,分子式是-[NH(CH2)5CO]-n,通常呈白色颗粒状。尼龙6切片通常系己内酰胺聚合而成,可溶于苯酚和热的浓硫酸中,电绝缘性能优越,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 |
己内酰胺 | 指 | 分子式是C6H11NO,CAS编号是105-60-2,常温下外观为固体,熔点约为69°C,国内市场以液态己内酰胺为主,是重要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生成尼龙6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塑料薄膜。 |
有光、全消光、半消光 | 指 | 采用在熔体中加入二氧化钛以消减纤维的光泽。如果在熔体中不加二氧化钛为有光纤维,加0.25%—0.35%为半消光纤维,大于1.5%为全消光纤维。 |
纤维级切片 | 指 | 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可纺性、高强度性、高染色性等特点,用于纺丝。于民用,可做内衣、袜子、衬衣、人造皮革等;于工业用,可做轮胎帘线、帆布线、降落伞、绝缘材料、渔网丝、安全带等。 |
工程塑料级切片 | 指 | 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强度性、高韧性、抗老化、高抗冲击性和耐磨性等特点,其制造而成的塑料可用于生产精密机器的齿轮、外壳、软管、耐油容器、电缆护套、纺织工业的设备零件等。 |
薄膜级切片 | 指 | 一种尼龙6切片,具有高双向拉伸性、高强度性和高透明性等特点。薄膜级切片可通过拉膜及吹膜工艺制成薄膜,用于食品包装、医用包装等。 |
聚合 | 指 | 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 |
纺丝 | 指 |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
改性 | 指 | 在切片生产过程中通过添加改性剂,或其他功能性助剂等,以改变或提高切片或产品的某种特定性能的方法。 |
共聚 | 指 | 将两种或多种化合物在一定的条件下聚合成一种物质的反应。尼龙产品共聚是用多种单体进行缩聚制得的聚酰胺的过程。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聚合顺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juheshun new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傅昌宝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姚双燕 | 李鑫 |
联系地址 |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电话 | 0571-82955559 | 0571-82955559 |
传真 | 0571-82955559 | 0571-82955559 |
电子信箱 | jhsdm@jhspa6.com | jhsdm@jhspa6.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228 |
公司网址 | www.jhspa6.com |
电子信箱 | jhsdm@jhspa6.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聚合顺 | 605166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贾川、许安平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新闸路655号博华广场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晋、陆奇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6月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461,520,843.09 | 1,034,086,185.95 | 138.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5,941,491.56 | 41,660,671.12 | 250.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3,712,652.75 | 40,636,127.06 | 253.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14,375.89 | 82,843,755.79 | 124.9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81,281,353.24 | 1,166,894,561.68 | 9.80 |
总资产 | 3,115,273,210.32 | 2,292,937,164.88 | 35.86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8 | 15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8 | 155.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7 | 170.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7 | 7.31 | 增加4.4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9 | 7.13 | 增加4.46个百分点 |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43,266.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35,562.5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 |
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652.7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393,337.34 | |
合计 | 2,228,838.81 |
(二)行业情况
1、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鼓励行业发展。2013年2月工信部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指出重点鼓励发展智能化、超仿真等差别化、功能性聚酯(PET)及纤维生产(东部地区限于技术改造)腈纶、锦纶、氨纶、粘胶纤维等其他化学纤维品种的差别化、功能性改性纤维生产。工信部于2016年9月、2017年2月分别下发的《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等均对尼龙行业的发展及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将开发多重改性技术与工程专用模块及其组合平台,实现聚酯、锦纶等通用纤维高效柔性化与功能化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工信部于2019年10月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将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综上所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将对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2、国内市场空间广阔
新常态下,国内经济稳步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我国民用纺丝、工业用丝、尼龙工程塑料、尼龙薄膜等行业的发展,推动我国尼龙6切片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尤其是尼龙6切片高端产品需求增长迅速。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海关、中纤网等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尼龙6切片产量约为389万吨,表观消费量约为406.50万吨。目前,国内尼龙6切片主要应用在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方面,2016年尼龙6切片在尼龙纤维领域应用合计占81%,占主导地位,尼龙纤维是过去尼龙需求增长的主要原因,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平稳上涨趋势。同时,虽然近年来我国尼龙6在工程塑料领域消费量增长较快,但2018年我国尼龙6工程塑料和薄膜的消费量约占尼龙6切片消费量的30%,而早在2016年西欧、美国、日本等国的工程塑料及薄膜的消费占比均在50%以上[ 数据来源:《合成纤维工业》—锦纶6产业链生产现状及市场分析与展望],
仍有不少差距。随着汽车工业、高速铁路的飞速发展及其零部件国产化进程加快及尼龙薄膜的进一步普及,尼龙6工程塑料和薄膜的消费量有望大幅增长,从而拉动尼龙需求快速增长。
3、出口市场前景较好
根据Pci Wood Mackenzie发布的《2016 World PA6&PA66 Supply/Demand Report》,亚太地区在全球尼龙消费市场的份额最大,为我国尼龙产业外销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尼龙6切片行业的发展,新投产企业在产品质量、稳定性等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后发优势,我国国内部分高端企业产品与进口高端产品差距已显著缩小,部分产品已经实现了进口替代,受行业历史发展限制,我国尼龙6切片出口量绝对值较小,但增速明显:2013-2020年,我国尼龙6切片出口从4.89万吨增长至12.28万吨。随着国内企业设备先进性优势增强、生产工艺的不断完善,预计未来尼龙6切片外销销量将进一步增长。
4、上游原材料供应稳定
90年代初中国石化在荷兰帝斯曼公司环己酮—磷酸羟胺法(HPO)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以环己酮氨肟化为核心的己内酰胺成套生产技术,打破了己内酰胺生产技术长期被国外少数公司垄断的局面,己内酰胺生产能力、产量也得到了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己内酰胺技术的国产化,国内新增产能连续投产,国内己内酰胺产量大幅增长增速居国内化工产品前列。2020年国内己内酰胺产量约370万吨。随着国内新建的己内酰胺装置陆续投产,自给率逐年上升,高端己内酰胺的紧俏得到了较大缓解,上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对行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5、低端落后高能耗的产能逐步被淘汰、产业集中度提升
我国尼龙产业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在21世纪后尤其是近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行业内新投入生产线设备和技术具有较高水准。相比之下,早期投产设备在产品质量、能耗、工艺控制等具有明显劣势,产品竞争力较低,市场空间逐渐被压缩,面临淘汰风险,这一趋势也引导行业向高端化、差别化方向发展。
同时,行业规模经济日益凸显、产业集中度提升。随着尼龙6聚合技术进步明显,日产100-200吨的聚合装置纷纷出现,生产已开始向规模化、低消耗、高质量发展。目前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的产能都达到了10万吨/年以上,且国内尼龙6切片生产区域性分布明显,主要集中在江浙闽一带,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及目前在行业所处的地位,进一步扩大产能、拓展公司的产品线,加强对高性能、差别化产品和特种尼龙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和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的建设和营销网络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6、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尼龙6切片行业常规产品产能扩张较快,行业竞争充分。随着国家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节能减排、限制高能耗等行业标准,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随着行业竞争的深入,有行业知名度和相应研
发规模实力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摆脱低成本竞争局面,实现差异化竞争战略,最终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当前我国尼龙6切片行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转型升级趋势,行业内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内少数几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吸收消化,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研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尼龙6切片产品,在国内高端市场和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第二层次是以中小型尼龙6切片企业或早期投资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设备面临升级换代的压力,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利润率较低,市场竞争激烈。随着竞争加剧,这些企业逐渐关停退出市场,产业逐步开始向头部企业集聚。
7、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的管理团队、主要研发人员在尼龙聚合及相关领域有二十多年的从业经历,行业经验丰富,历年来积累了良好的技术研发优势。在公司成立后,依托公司核心研发团队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吸收消化伍德伊文达菲瑟公司技术和工艺,融合企业自主技术及工艺,由伍德伊文达菲瑟公司和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定制设备,使公司项目整体技术、产品质量优于同行业大多数企业。除此之外,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积极立足于高性能尼龙6切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得公司成功地捕捉到了该领域迅速发展的国内市场空间,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的效果。综上,公司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性能已处于较高水平,产品质量高于一般的尼龙6切片企业,相比高端进口产品亦具有一定竞争力,属于尼龙6切片行业第一层次企业,位于行业上游水平。公司成功抓住了我国尼龙6切片行业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逐渐夯实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实施以后,公司尼龙6切片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升,在尼龙切片领域的市场地位将得以巩固和加强。
公司将通过研发与生产特种尼龙(含共聚、高温尼龙、尼龙66等品种),致力于用更优的成本,更高的品质,服务于更多细分领域的优质高端客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特种尼龙销量877.75吨,平均毛利在29.7%,提升公司在国内乃至国际尼龙新材料市场上的服务能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优势
长久以来,国内尼龙6聚合产业存在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高端产品国内供给不足、主要依赖进口的情况。公司自成立起便定位于高端尼龙6切片市场,采用德国制造的尼龙6切片制造设备及技术,并与北京三联签订了配套聚合设备供货合同,建成了先进的生产设备体系,为公司业务的飞速发展奠定了硬件基础。与此同时,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深入参与生产设备、关键环节的设计和实施,将工艺技术与生产设备有机结合,保证了公司在先进设备体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司创新技术及加工工艺,实现高品质、高稳定、柔性化的生产设计。
除此之外,公司专门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核心技术人员行业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能够很好地掌握进口设备的生产加工工艺诀窍,实现以低运营成本完成较高标准的产品生产。
2、研发团队及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完善研发激励机制,不断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毛新华先生在职业生涯中曾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理事,曾承担并完成过多项国家、省级技术创新项目,主持开发了多项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整个研发团队拥有多年尼龙6聚合工艺研发和生产经验,为新产品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技术创新摆在首要位置,在引进国外先进工程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聚合设备和产品试验、分析、检测设备,检测手段和设备齐全,为企业可持续创新提供了必要的检测基础。公司创新成果斐然,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35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
3、柔性化生产优势
公司从筹划启动开始,将柔性化因素贯穿工厂生产设计的各个环节:筹划投产阶段,主创人员深入参与生产体系设计,将柔性化生产理念贯穿其中,保证生产设备兼容性和过渡空间;生产过程中,通过信息化系统、精益生产、智能排产等实现了生产过程模块化、自动化、各部门(工序)连接的无缝化,为公司根据市场波动和未来发展定位而在不同产品之间切换奠定了基础。柔性化生产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实现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生产,通过实现产品多品种快速切换生产,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另一方面,柔性化生产线有利于公司在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时候,相比于竞争对手以更小的门槛以及更低的成本实现新产线的建立和产能的调整。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以高端产品起家,在国内高端市场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时,制定了进口替代发展战略,依靠产品在质量、稳定性等多方面的优势,在多家下游知名客户中成功替代了台湾等地的进口产品,帮助公司快速站稳了脚跟,并奠定了品牌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对产品的改良研发,依托于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公司成功研发了多个高端、差别化尼龙型号,行业认可度较高。目前,公司产品涉及尼龙纤维级、工程塑料级、薄膜级等多个系列,公司所开发一系列产品在经客户试用之后,得到很高的评价,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等特点均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这也是公司能在报告期内业绩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公司进行差别化竞争战略的有利保障。
5、营销和客户资源优势
与行业内其他产业链较长的企业相比,公司专注于尼龙聚合一个环节,所有产品均流入市场,因此建立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尤为重要。
公司设立之初已着手建立自己的营销体系,并颇具成效,顺利取得多家企业的试用机会,为公司发展奠定了基础。后续发展过程中,公司产品的定位与多家主流客户相契合,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此过程中,随着行业的整体向好,行业各环节产能扩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实现了与客户的共同成长。截至目前,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制度,公司营销网络以华东为中心,辐射华北和华南地区,同时,公司积极重视国际市场布局,已建立国际销售部,产品远销欧洲、南美洲、大洋洲、东亚等地区。
6、管理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培养了一批专业、务实肯干的技术、管理人才,同时又引进一批行业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聚合行业多年且保持稳定,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对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能力,有效把握行业方向,抓住市场机会,取得优良的经营业绩。
7、规模与品牌优势
随着国家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节能减排、限制高能耗等行业标准,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的趋势及目前在行业所处的地位,保持可持续发展,扩大产能、拓展公司的产品线,满足市场对高性能、差别化产品和特种尼龙产品的需要,形成规模化优势。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的投产产能比上年末增加,达到30余万吨,主要为常德子公司的租赁设备产能释放,缓解供货压力;此外,公司募投项目第三条线已经安装完毕,预计三季度投产,将新增产能约4万吨;公司逐步落实进一步规模化策略,筹备聚合顺鲁化项目一期18万吨(项目总备案为40万吨,分期实施)和杭州聚合顺本部扩建项目一期10.4万吨(项目总备案为16.8万吨,分期实施),两个项目第一期共计实施产能28.4万吨。未来三年,随着产能增加,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规模化优势凸显,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下,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实现年度经营目标,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产量、销量及利润的新突破,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152.08万元,同比增长138.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94.15万元,同比增长250.31%。
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方式,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研发新产品,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在全力拓展市场的同时,着重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2021年1-6月,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IPO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公司董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建设“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材料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材料扩建项目”,共筹划三条生产线,其中二条生产线已经顺利投产,第三条生产线预计三季度投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布局以及主要研发设备选项逐步完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2.坚持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通过引进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和行业专家、购买先进的研发设备和软件、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同时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武汉纺织大学、郑州大学签署产品开发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细化ISO管理体系,加强其执行力度,同时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生产流程,结合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的运用,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提高整个公司的生产运营效率。
3.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开拓、发展新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获取市场信息,判断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做到信息共享,提升协调效率。公司在深耕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继续在尼龙6切片制造领域进行拓展、延伸,开拓特种尼龙新产品,满足更多客户的需求。公司通过提供优质产品、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大幅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和价值。公司以现有的营销渠道为依托,通过加强销售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公司的市场营销水平。
4.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
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加强对环保安全设施的改进和优化,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意识。更高安全环保水平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企业在发展中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环保、节能设施的投入,降低了碳排放,改善了生产环境。
5.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保障和改善员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让员工体面劳动,安心工作;做好人文关怀和团建活动,充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充分发挥党组织与工会的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活动,丰富员工的生活,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加强企业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461,520,843.09 | 1,034,086,185.95 | 138.04 |
营业成本 | 2,210,306,422.30 | 941,943,858.93 | 134.65 |
销售费用 | 4,016,774.76 | 11,635,149.89 | -65.48 |
管理费用 | 15,036,157.04 | 6,242,045.61 | 140.89 |
财务费用 | -4,938,311.66 | 1,995,015.82 | -347.53 |
研发费用 | 55,519,092.92 | 25,443,804.37 | 118.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14,375.89 | 82,843,755.79 | 124.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882,001.77 | -31,717,641.41 | -423.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31,799.87 | 517,645,557.93 | -106.03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流动资产 | 2,421,850,640.43 | 77.74 | 1,715,686,394.37 | 74.82 | 41.16 | 经营规模扩大所致 |
非流动资产 | 693,422,569.89 | 22.26 | 577,250,770.51 | 25.18 | 20.13 | |
流动负债 | 1,608,042,873.84 | 51.62 | 910,752,606.48 | 39.72 | 76.56 | 主要为自开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 |
货款增加所致 | ||||||
非流动负债 | 29,829,397.14 | 0.96 | 19,388,486.72 | 0.85 | 53.85 | 与资产相关的补贴增加,计入递延收益所致 |
货币资金 | 1,288,009,573.91 | 41.34 | 1,015,666,201.96 | 44.30 | 26.81 | |
应收票据 | 136,930,695.44 | 4.40 | 62,128,451.19 | 2.71 | 120.40 | 自开银行承兑汇票增加,用于到期托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96,653,911.50 | 6.31 | 107,983,906.25 | 6.02 | 82.11 | 有信用证支持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7,210,538.04 | 2.48 | 30,058,572.89 | 156.87 | 公司收到的期后用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预付款项 | 174,703,170.45 | 5.61 | 173,718,384.25 | 7.58 | 0.57 | |
其他应收款 | 737,839.72 | 0.02 | 203,400.00 | 0.01 | 262.75 | 可转债发行费用挂账所致 |
存货 | 473,554,365.30 | 15.2 | 300,084,908.16 | 13.09 | 57.81 | 产能增加,备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050,546.07 | 2.38 | 25,842,569.67 | 1.13 | 186.54 | 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所致 |
固定资产 | 491,863,975.52 | 15.79 | 500,284,972.59 | 21.82 | -1.68 | |
在建工程 | 146,488,577.19 | 4.7 | 46,257,969.93 | 2.02 | 216.68 | 主要为募投项目及子公司购置生产设备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745,924.22 | 0.06 | ||||
无形资产 | 47,619,628.65 | 1.53 | 27,290,227.88 | 1.19 | 74.49 | 子公司购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04,464.31 | 0.18 | 3,417,600.11 | 0.15 | 66.91 | 因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导致可 |
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增加 | ||||||
合同负债 | 136,457,117.14 | 4.38 | 45,535,753.94 | 1.99 | 199.67 | 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1,608,376.86 | 0.05 | ||||
应付票据 | 1,332,250,000.00 | 42.77 | 804,000,000.00 | 35.06 | 65.7 | 为自开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85,569,515.19 | 2.75 | 39,375,213.11 | 1.72 | 117.32 | 主要为应付原材料款及包装物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983,376.90 | 0.19 | 5,978,854.49 | 0.26 | 0.08 | |
应交税费 | 25,664,616.13 | 0.82 | 5,535,937.03 | 0.24 | 363.6 | 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9,056,597.29 | 0.29 | 5,289,956.21 | 0.23 | 71.2 | 主要为海运费及工程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28,221,020.28 | 0.91 | 19,388,486.72 | 0.85 | 45.56 | 与资产相关的补贴增加所致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17,435,422.2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聚合顺特种 | 浙江杭州 | 杭州 | 贸易类 | 100 | 设立 |
聚合顺鲁化 | 山东滕州 | 滕州 | 制造业 | 51 | 设立 |
常德聚合顺 | 湖南常德 | 常德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山东聚合顺 | 山东淄博 | 淄博 | 制造业 | 70 | 设立 |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在规模、管理、技术、信誉和品牌、区位资源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优势,竞争力不断加强。未来,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的功能特性上持续创新,保持产品较高的质量及良好的市场口碑,或者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恶性竞争,则难以保持销售的稳步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业绩同比下降。
3.环保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公司经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公司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同时亦在生产工艺及流程上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技术和方法。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但若发生突发事件或在生产流程中处理不当,公司仍存在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的可能,从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治理方面的费用支出。另外,随着国家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项目的实施风险。
除在建的“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外,公司还积极筹建多个产能扩张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差别化比率,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巩固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已对扩产项目做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且针对新增产能的消化制定了营销管理、人才建设和市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认为项目切实可行、投资回报良好,并已为该等项目的实施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基于历史、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发生,遇到诸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技术、财务变化等原因导致各项目所依赖的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将可能出现拖延或项目不能完全实施。同时,若未来宏观及地区经济形势等发生较大变化,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有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新冠疫情引致的经营风险
2020年春节以来,我国及韩国、日本、美国、印度等国家相继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全国各个行业均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虽然公司属于连续生产模式,但受制于隔离措施、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在短期内还是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截至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如果后期国内疫情发生不利变化或国外疫情继续蔓延,将不利于公司正常采购及销售,继而给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2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3日 | 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全票表决通过,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18 项会议议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致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质量,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各类规程,强化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持续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司于2021年3月被杭州生态环境局列为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大气环境),其他子公司未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本公司排污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名称 | 排放规律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部情况 | 排放 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纳管排放总量t/a | 超排放情况 |
聚 合 顺 | COD | 连续 | 1 | 厂区 北侧 | 50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4.684T | 42 | 无 |
氨氮 | 35 mg/l | 0.007T | 2.94 | 无 | |||||
SO2 | 连续 | 2 | 生产装置区 | 50 mg/ m3 | 现有锅炉执行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01/T250-2018 GB13271-2014 | 0 | 0.211 | 无 | |
氮氧化物 | 150 mg/ m3 | 0.531T | 9.87 | ||||||
非甲烷 总烃 | 连续 | 2 | 生产装置区 | 60 mg/ m3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0.023 | 4.62 | 无 |
公司针对污水、废气的处理,专门安装并实施了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固体废物设置了专门的堆场,并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安全处置,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一、污水处理:公司专门建设了污水处理站,用以处理公司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设计处理能力250T/d。采用的处理方式为UASB厌氧、沉淀、缺氧、活性污泥、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出水等流程,使污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处理:公司按照废气排放要求安装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排放装置:聚合装置废气由封闭管路经水喷淋处理(或水封)后至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恶臭废气经一级氧化+一级液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厌氧池沼气全部经管道收集后进入锅炉内燃烧;锅炉使用低氮燃烧器用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项目进行合规性评价,执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规定,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环境污染事件法规标准要求,同时为了预防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和污染,公司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并在本地环保局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了环境管理体系,有效预防环境事件发生。《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9年4月25日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为330199-2019-012-M。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为自觉履行环保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单位依照国家法规标准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公司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进行自动检测,并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定期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贯彻节能减排精神,进一步减少碳排放,深化循环经济,坚持实施蒸汽余热四效循环使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广泛开展节能减排技术合作。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全公司节能及环保意识,促进节能减碳和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公司正在部署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将尽早完成战略规划,按计划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傅昌宝 | 附注1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 | 附注2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关联自然人股东 | 附注3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4 | 2020-6-18至2021-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及机构股东 | 附注5 | 2020-6-18至2021-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6 | 2020-6-18至2023-6-18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 | 附注7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8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9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0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 附注11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2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附注13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及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 | 附注14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与傅昌宝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4、除此之外,本公司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公司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附注3:关联自然人股东王维荣、金建玲、万泓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附注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且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附注5:其他自然人、法人股东及机构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此之外,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附注6:关于稳定股份的承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关于稳定股份的承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1、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一旦公司股票出现当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则立即启动本预案;(3)稳定股价预案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不以股价高于每股净资产为目标。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公司将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公司回购股份议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资金应为自筹资金,公司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1)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应符合下列各项:①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5%。②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5、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其本人上一年度自本公司领取的现金薪酬的1/3、不超过1/2。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6、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就公司回购措施而言仅指如下第1、第2所述情形),则视为本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增持发行人股份将导致其和/或其一致行动人(依上市公司收购相关管理规则项下所界定)触发要约收购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申请情形或豁免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情形的。
7、相关约束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本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现金薪酬或股东分红(如有),由公司予以扣留,直至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稳定股价增持措施。附注7: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若发生经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等义务。
1.公司的承诺:
公司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及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承诺:“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附注8: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公司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及时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对造成公司未履行该等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其本人及其控制的永昌控股、永昌贸易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及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将依法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因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4、如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或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永昌控股、永昌贸易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相关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有)不得转让,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属于本人部分,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本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附注9: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实际控制人傅昌宝的承诺:
“1、对于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与本人控制的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本人承诺在减持时就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本人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在减持后6个月内,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除此之外,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的承诺:
1、对于本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方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方将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协议转让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与傅昌宝三方合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3、本方承诺在减持时就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方面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致使本方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在减持后6个月内,本方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的减持股份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方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除此之外,本方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本方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公司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附注10: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目前并无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事项,此后如若适用,将按此承诺履行)
(六)聚合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并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承诺方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附注1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统称为“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聚合顺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人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聚合顺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主要股东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已具体《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方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聚合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以下统称为“聚合顺”)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聚合顺之外的其他企业,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保证不与聚合顺构成同业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聚合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
(1)本方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方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控制的除本方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方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方实际控制人傅昌宝关系密切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及前述主体控制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3)在未来本方实际控制人傅昌宝之兄傅昌焕及其控制的企业继续从事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期间,本方及本方控股子公司(如有)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傅昌焕及其控制的企业目前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特别的,在傅昌焕及其控制的企业未来继续从事锦纶丝生产业务期间,本方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锦纶丝生产业务。
(4)对本方控股子公司(如有),本方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以及本方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方相同的义务。
附注1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出具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本公司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如有,下同)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对发行人的控制地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切实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
(4)杜绝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向本人/本公司以及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之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对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
明书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如有,下同)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承诺不会谋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
(3)本人承诺将切实采取措施尽可能避免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利益。
(4)杜绝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违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承诺之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对发行人和/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附注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承诺涉及可转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注14:公司的主要股东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及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昌宝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本承诺涉及可转债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设立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聚合顺鲁化”)。2020年12月11日聚合顺鲁化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实收资本认缴。今年4月,聚合顺鲁化通过竞拍的方式,取得了枣庄市滕州市TZ2021-12-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永昌控股 | 60,216,050 | 0 | - | 60,216,050 | 首发限售 | 2023年6月18日 |
永昌贸易 | 44,300,838 | 0 | - | 44,300,838 | 首发限售 | 2023年6月18日 |
傅昌宝 | 15,000,000 | 0 | - | 15,0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年6月18日 |
广发乾和 | 8,300,000 | 8,3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陈维升 | 5,670,000 | 5,67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蔡胜才 | 5,000,000 | 5,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4,900,000 | 4,9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凌建忠 | 4,750,000 | 4,75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张兵 | 4,000,000 | 4,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高雁峰 | 4,000,000 | 4,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陈佰忠 | 4,000,000 | 4,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浙科乐英 | 4,000,000 | 4,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金建玲 | 3,900,000 | 0 | - | 3,900,000 | 首发限售 | 2023年6月18日 |
汪国生 | 3,500,000 | 3,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姚忠升 | 3,378,500 | 3,378,5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傅帅 | 3,370,000 | 3,37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万泓 | 3,175,000 | 0 | - | 3,175,000 | 首发限售 | 2023年6月18日 |
陈建芬 | 3,000,000 | 3,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邱建微 | 3,000,000 | 3,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曹勇 | 3,000,000 | 3,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张钟琴 | 2,750,000 | 2,75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姚林敏 | 2,610,000 | 2,61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金光花 | 2,528,000 | 2,528,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郑键锋 | 2,000,000 | 2,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浙江汇牛 | 2,000,000 | 2,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毛新华 | 2,000,000 | 2,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龚雪芬 | 1,620,000 | 1,62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胡建旺 | 1,500,000 | 1,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谢龙清 | 1,471,612 | 1,471,612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莫丽丽 | 1,440,000 | 1,44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王维荣 | 1,350,000 | 0 | - | 1,350,000 | 首发限售 | 2023年6月18日 |
金海波 | 1,200,000 | 1,2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王赞 | 1,200,000 | 1,2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郑安东 | 1,080,000 | 1,08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胡文晓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罗晓燕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鲍松志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傅永宾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叶学平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胡采芳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董建华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陈三娥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陈树峰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裘文华 | 1,000,000 | 1,0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余承钢 | 900,000 | 9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倪琛淇 | 750,000 | 75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林光宏 | 700,000 | 7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孙乐球 | 680,000 | 68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谷海涵 | 650,000 | 65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金海秋 | 600,000 | 6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钱国芳 | 575,000 | 575,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沈红燕 | 540,000 | 54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孙素云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周伟朵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朱斌彬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毛剑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周美华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朱一鸣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蒋正汛 | 500,000 | 5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沈晓伟 | 425,000 | 425,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李晓光 | 420,000 | 42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黄国伟 | 400,000 | 4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许利群 | 355,000 | 355,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谢尚杨 | 250,000 | 25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郑元伦 | 250,000 | 25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金美光 | 200,000 | 20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傅昌勤 | 155,000 | 155,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张立军 | 60,000 | 6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余丽琴 | 40,000 | 40,000 | - | 0 | 首发限售 | 2021年6月18日 |
合计 | 236,660,000 | 108,718,112 | 127,941,888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0,64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永昌控股 | 0 | 60,216,050 | 19.08 | 60,216,05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永昌贸易 | 0 | 44,300,838 | 14.04 | 44,300,838 | 质押 | 8,6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傅昌宝 | 0 | 15,000,000 | 4.75 | 1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广发乾和 | -419,700 | 7,880,300 | 2.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维升 | 370,000 | 6,040,000 | 1.9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0 | 4,900,000 | 1.5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凌建忠 | 19,300 | 4,769,300 | 1.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蔡胜才 | -591,800 | 4,408,200 | 1.4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兵 | 0 | 4,000,000 | 1.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高雁峰 | 0 | 4,000,000 | 1.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佰忠 | 0 | 4,000,000 | 1.2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浙科乐英 | 0 | 4,000,000 | 1.2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发乾和 | 7,88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80,300 | |||||||
陈维升 | 6,0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40,000 | |||||||
宁波慧明十方道合投资中心 | 4,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0,000 | |||||||
凌建忠 | 4,76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69,300 |
蔡胜才 | 4,40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8,200 |
张兵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高雁峰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陈佰忠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浙科乐英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汪国生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 数量 | ||||
1 | 永昌控股 | 60,216,050 | 2023-06-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 永昌贸易 | 44,300,838 | 2023-06-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3 | 傅昌宝 | 15,000,000 | 2023-06-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4 | 金建玲 | 3,900,000 | 2023-06-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5 | 万泓 | 3,175,000 | 2023-06-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6 | 王维荣 | 1,350,000 | 2023-06-18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永昌控股与永昌贸易均为傅昌宝控制100%企业,永昌控股、永昌贸易、傅昌宝为一致行动人;王维荣、万泓、金建玲系傅昌宝亲属。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88,009,573.91 | 1,015,666,201.9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36,930,695.44 | 62,128,451.19 |
应收账款 | 七、5 | 196,653,911.50 | 107,983,906.2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77,210,538.04 | 30,058,572.89 |
预付款项 | 七、7 | 174,703,170.45 | 173,718,384.2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737,839.72 | 203,4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73,554,365.30 | 300,084,908.1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4,050,546.07 | 25,842,569.67 |
流动资产合计 | 2,421,850,640.43 | 1,715,686,394.3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91,863,975.52 | 500,284,972.59 |
在建工程 | 七、22 | 146,488,577.19 | 46,257,969.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45,924.22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7,619,628.65 | 27,290,227.8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704,464.31 | 3,417,600.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93,422,569.89 | 577,250,770.51 | |
资产总计 | 3,115,273,210.32 | 2,292,937,164.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32,250,000.00 | 804,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5,569,515.19 | 39,375,213.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6,457,117.14 | 45,535,753.9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983,376.90 | 5,978,854.49 |
应交税费 | 七、40 | 25,664,616.13 | 5,535,937.0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056,597.29 | 5,289,956.2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061,651.19 | 5,036,891.70 |
流动负债合计 | 1,608,042,873.84 | 910,752,606.4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08,376.8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8,221,020.28 | 19,388,486.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829,397.14 | 19,388,486.72 | |
负债合计 | 1,637,872,270.98 | 930,141,093.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15,547,000.00 | 315,547,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40,234,033.55 | 40,234,033.5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22,765,341.03 | 308,378,549.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81,281,353.24 | 1,166,894,561.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6,119,586.10 | 195,901,510.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7,400,939.34 | 1,362,796,071.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15,273,210.32 | 2,292,937,164.8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1,723,618.69 | 611,125,114.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0,752,165.04 | 54,768,649.53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70,505,770.56 | 107,980,695.25 |
应收款项融资 | 57,392,283.94 | 20,097,301.84 | |
预付款项 | 153,374,200.23 | 85,383,290.1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83,509,319.31 | 102,233,473.40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9,145,183.88 | 295,796,364.7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852,535.55 | 25,637,439.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72,255,077.20 | 1,303,022,329.1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10,700,000.00 | 210,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2,165,336.26 | 500,266,582.59 | |
在建工程 | 66,626,435.34 | 46,257,969.9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7,373,428.65 | 27,290,227.8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29,672.95 | 3,417,557.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2,394,873.20 | 787,732,338.26 | |
资产总计 | 2,764,649,950.40 | 2,090,754,667.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63,500,000.00 | 804,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71,573,046.63 | 36,312,511.2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2,385,137.68 | 42,306,005.8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7,644.90 | 5,459,268.49 | |
应交税费 | 23,716,595.74 | 5,291,252.72 | |
其他应付款 | 7,056,597.29 | 5,457,156.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32,293.86 | 4,617,024.45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8,421,316.10 | 903,443,219.0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8,221,020.28 | 19,388,486.7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221,020.28 | 19,388,486.72 | |
负债合计 | 1,486,642,336.38 | 922,831,705.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15,547,000.00 | 315,547,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0,234,033.55 | 40,234,033.55 | |
未分配利润 | 419,491,601.81 | 309,406,949.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78,007,614.02 | 1,167,922,961.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764,649,950.40 | 2,090,754,667.3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61,520,843.09 | 1,034,086,185.9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461,520,843.09 | 1,034,086,185.9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83,276,495.54 | 988,674,668.9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10,306,422.30 | 941,943,858.9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336,360.18 | 1,414,794.30 |
销售费用 | 七、63 | 4,016,774.76 | 11,635,149.89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036,157.04 | 6,242,045.61 |
研发费用 | 七、65 | 55,519,092.92 | 25,443,804.37 |
财务费用 | 七、66 | -4,938,311.66 | 1,995,015.82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78.17 | 2,778,332.61 | |
利息收入 | -6,867,058.67 | -1,345,419.1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593,266.44 | 839,234.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35,562.5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221,389.36 | 659,313.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58,275.12 | -1,320,312.9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3,393,512.01 | 45,589,752.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56,420.00 | 366,111.63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63,072.79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086,859.22 | 45,955,863.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7,927,291.56 | 4,295,192.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159,567.66 | 41,660,671.1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159,567.66 | 41,660,671.1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5,941,491.56 | 41,660,671.12 |
(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8,076.1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6,159,567.66 | 41,660,671.1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5,941,491.56 | 41,660,671.1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8,076.1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1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72,855,001.97 | 1,034,086,185.9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631,948,524.02 | 941,943,858.93 |
税金及附加 | 2,959,769.41 | 1,414,794.30 | |
销售费用 | 3,515,881.56 | 11,635,149.89 | |
管理费用 | 11,848,266.59 | 6,242,045.61 | |
研发费用 | 55,271,577.38 | 25,443,804.37 | |
财务费用 | -2,365,796.27 | 1,995,636.8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78.17 | 2,778,332.61 | |
利息收入 | -4,208,276.28 | -1,344,796.08 | |
加:其他收益 | 1,593,266.44 | 839,234.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35,562.5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78,417.33 | 659,313.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0,312.9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6,227,190.89 | 45,589,131.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756,420.00 | 366,111.63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6,920,610.89 | 45,955,242.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281,258.48 | 4,295,037.4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639,352.41 | 41,660,205.3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639,352.41 | 41,660,205.3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1,639,352.41 | 41,660,205.3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24,159,559.48 | 707,158,988.1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6,574.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3,921,800.51 | 188,472,618.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8,081,359.99 | 896,088,181.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9,866,437.16 | 549,611,736.6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786,048.51 | 13,381,595.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575,580.03 | 10,376,689.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1,538,918.40 | 239,874,404.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1,766,984.10 | 813,244,425.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14,375.89 | 82,843,755.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5,562.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5,562.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2,467,564.27 | 31,717,641.4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75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6,217,564.27 | 31,717,641.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882,001.77 | -31,717,641.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3,861,95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675,010.00 | 95,453,728.3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75,010.00 | 619,315,678.3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75,010.00 | 74,7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439,347.05 | 16,977,932.6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2,452.82 | 9,992,187.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906,809.87 | 101,670,120.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31,799.87 | 517,645,557.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12,871.09 | 860,624.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12,296.84 | 569,632,296.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1,986,448.52 | 41,349,117.6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0,574,151.68 | 610,981,414.0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32,764,416.38 | 707,158,988.1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6,574.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9,308,178.58 | 189,271,995.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2,072,594.96 | 896,887,558.6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51,867,515.13 | 549,611,736.6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574,075.92 | 13,381,595.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719,770.47 | 10,376,564.6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1,781,308.70 | 239,874,402.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7,942,670.22 | 813,244,298.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129,924.74 | 83,643,259.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5,562.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5,562.5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1,827,980.90 | 31,717,641.41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027,980.90 | 31,717,641.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692,418.40 | -31,717,641.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3,861,95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675,010.00 | 95,453,728.32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75,010.00 | 619,315,678.3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675,010.00 | 74,7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439,347.05 | 16,977,932.6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2,452.82 | 9,992,187.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906,809.87 | 101,670,120.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31,799.87 | 517,645,557.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12,871.09 | 860,624.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5,592,835.38 | 570,431,800.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7,445,361.09 | 40,350,522.2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3,038,196.47 | 610,782,322.64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8,378,549.47 | 1,166,894,561.68 | 195,901,510.00 | 1,362,796,071.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8,378,549.47 | 1,166,894,561.68 | 195,901,510.00 | 1,362,796,071.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14,386,791.56 | 114,386,791.56 | 218,076.10 | 114,604,867.6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941,491.56 | 145,941,491.56 | 218,076.10 | 146,159,567.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422,765,341.03 | 1,281,281,353.24 | 196,119,586.10 | 1,477,400,939.3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6,660,000.00 | 75,237,180.10 | 28,547,694.27 | 218,428,806.32 | 558,873,680.69 | 558,873,680.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6,660,000.00 | 75,237,180.10 | 28,547,694.27 | 218,428,806.32 | 558,873,680.69 | 558,873,680.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887,000.00 | 427,497,798.56 | 27,461,071.12 | 533,845,869.68 | 533,845,869.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660,671.12 | 41,660,671.12 | 41,660,671.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887,000.00 | 427,497,798.56 | 506,384,798.56 | 506,384,798.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8,887,000.00 | 427,497,798.56 | 506,384,798.56 | 506,384,798.56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199,600.00 | -14,199,600.00 | -14,199,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199,600.00 | -14,199,600.00 | -14,199,6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28,547,694.27 | 245,889,877.44 | 1,092,719,550.37 | 1,092,719,550.37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9,406,949.40 | 1,167,922,961.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309,406,949.40 | 1,167,922,961.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084,652.41 | 110,084,652.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1,639,352.41 | 141,639,352.4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554,700.00 | -31,554,7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40,234,033.55 | 419,491,601.81 | 1,278,007,614.02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6,660,000.00 | 75,237,180.10 | 28,547,694.27 | 218,429,495.93 | 558,874,370.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6,660,000.00 | 75,237,180.10 | 28,547,694.27 | 218,429,495.93 | 558,874,370.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887,000.00 | 427,497,798.56 | 27,460,605.33 | 533,845,403.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660,205.33 | 41,660,205.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887,000.00 | 427,497,798.56 | 506,384,798.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8,887,000.00 | 427,497,798.56 | 506,384,798.5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199,600.00 | -14,199,6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4,199,600.00 | -14,199,6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5,547,000.00 | 502,734,978.66 | 28,547,694.27 | 245,890,101.26 | 1,092,719,774.19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系由聚合顺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傅昌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079343187F。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7888.7万股,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止2021年0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1,554.7万元,总股本为31,55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尼龙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尼龙新材料;销售:原材料及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经公司2021年08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子公司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共4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应收中介费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备用金等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票据出票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组合 | 以商业银行作为保证人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信用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2.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4 | 5.00 | 19.00-6.79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00 | 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00 | 31.67 |
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租赁厂房和设备,金额为1,745,924.22元。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管理软件 | 5 |
排污权 | 10 |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34.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营尼龙6切片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不同销售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具体如下:对于通过物流方式发运,物流公司在对方单位收到产品后验收并交回公司后确认收入;对方单位上门提货在验收提货并签收提货单后确认收入。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将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的非流动负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计算机和电子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使用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使用权的,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1年期初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详见下表 |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20年12月31日 |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数 | 2021年1月1日 | |
预付账款 | 173,718,384.25 | -780,226.13 | 172,938,158.12 |
使用权资产 | 2,352,616.03 | 2,352,616.03 | |
租赁负债 | 1,572,389.90 | 1,572,389.90 |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注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或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或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公司 | 15% |
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221.76 | 13,767.76 |
银行存款 | 670,565,929.92 | 681,972,680.76 |
其他货币资金 | 617,435,422.23 | 333,679,753.44 |
合计 | 1,288,009,573.91 | 1,015,666,201.9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6,930,695.44 | 62,128,451.19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36,930,695.44 | 62,128,451.19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6,930,695.44 | 100 | 136,930,695.44 | 62,128,451.19 | 100.00 | 62,128,451.1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6,930,695.44 | 100 | 136,930,695.44 | 62,128,451.19 | 100.00 | 62,128,451.19 | ||||
合计 | 136,930,695.44 | / | / | 136,930,695.44 | 62,128,451.19 | / | / | 62,128,451.19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06,123,804.2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6,123,804.22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000.00 | 0.08 | 94,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6,123,804.22 | 100 | 9,469,892.72 | 5 | 196,653,911.50 | 111,261,025.83 | 99.92 | 3,277,119.58 | 2.95 | 107,983,906.25 |
其中: | ||||||||||
合计 | 206,123,804.22 | / | 9,469,892.72 | / | 196,653,911.50 | 111,355,025.83 | / | 3,371,119.58 | / | 107,983,906.2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06,123,804.22 | 9,469,892.72 | 4.59 |
合计 | 206,123,804.22 | 9,469,892.72 | 4.5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277,119.58 | 6,098,773.14 | 9,469,892.72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000.00 | -94,000.00 | ||||
合计 | 3,371,119.58 | 6,098,773.14 | -94,000.00 | 9,469,892.72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4,000.00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宿州市恒昌塑胶有限公司 | 主营销售 | 94,0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有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94,000.00 | / | / | /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一 | 42,498,960.00 | 21.61 | 2,124,948.00 |
客户二 | 25,940,806.18 | 13.19 | 1,297,040.31 |
客户三 | 17,354,583.05 | 8.82 | 867,729.15 |
客户四 | 12,510,102.00 | 6.36 | 0.00 |
客户五 | 10,357,770.39 | 5.27 | 517,888.52 |
小计 | 108,662,221.62 | 55.25 | 4,807,605.9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7,210,538.04 | 30,058,572.89 |
合计 | 77,210,538.04 | 30,058,572.89 |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39,573,694.25 |
小 计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4,703,170.45 | 100.00 | 173,718,384.25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74,703,170.45 | 100.00 | 173,718,384.25 | 100.00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50,871,343.04 | 29.12 |
供应商二 | 24,982,378.71 | 14.30 |
供应商三 | 18,712,992.72 | 10.71 |
供应商四 | 15,955,186.87 | 9.13 |
供应商五 | 8,721,142.66 | 4.99 |
小计 | 119,243,044.00 | 68.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37,839.72 | 203,400.00 |
合计 | 737,839.72 | 203,400.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755,055.94 | |
1年以内小计 | 755,055.94 |
1至2年 | |
2至3年 | 3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85,055.94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中介费 | 415,094.34 | |
押金保证金 | 260,230.00 | 182,000.00 |
其他 | 109,731.60 | 40,000.00 |
合计 | 785,055.94 | 222,000.0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2,600.00 | 6,000.00 | 18,600.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616.22 | 28,616.2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41,216.22 | 6,000.00 | 47,216.2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600.00 | 28,616.22 | 47,216.22 | |||
合计 | 18,600.00 | 28,616.22 | 47,216.22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发行费用 | 中介费用 | 415,094.34 | 1年以内 | 52.87 | 20,754.72 |
滕州市房地产开发事务中心(维修资金) | 保证金 | 132,230.00 | 1年以内 | 16.84 | 6,611.50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结算专 | 保证金 | 58,000.00 | 1年以内 | 7.39 | 2,900.00 |
百安(杭州)集装箱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0,000.00 | 1年以内 | 5.10 | 2,000.00 |
湖州中雅移动房屋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 | 2-3年 | 3.82 | 9,000.00 |
合计 | / | 675,324.34 | / | 86.02 | 41,266.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53,594,337.79 | 253,594,337.79 | 245,809,869.92 | 245,809,869.92 | ||
在产品 | 27,216,314.72 | 27,216,314.72 | 10,001,043.05 | 10,001,043.05 | ||
库存商品 | 185,395,847.18 | 564,427.96 | 184,831,419.22 | 35,050,484.79 | 24,281.75 | 35,026,203.04 |
发出商品 | 7,912,293.57 | 7,912,293.57 | 9,247,792.15 | 9,247,792.1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474,118,793.26 | 564,427.96 | 473,554,365.30 | 300,109,189.91 | 24,281.75 | 300,084,908.1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4,281.75 | 558,275.12 | 18,128.91 | 564,427.9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4,281.75 | 558,275.12 | 18,128.91 | 564,427.96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净值 |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当前工序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不适用 | 本期已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29,050,546.07 | 25,842,569.67 |
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 | 45,000,000.00 | |
合计 | 74,050,546.07 | 25,842,569.67 |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003,614.37 | 459,721,700.30 | 3,799,356.37 | 1,009,602.81 | 612,534,273.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25,265.81 | 1,041,362.89 | 568,407.09 | 92,356.88 | 10,227,392.67 |
(1)购置 | 8,525,265.81 | 1,041,362.89 | 568,407.09 | 92,356.88 | 10,227,392.67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56,528,880.18 | 460,763,063.19 | 4,367,763.46 | 1,101,959.69 | 622,761,666.5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961,190.09 | 92,791,675.04 | 2,771,117.81 | 725,318.32 | 112,249,301.2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9,985.16 | 15,871,777.33 | 322,047.42 | 64,579.83 | 18,648,389.74 |
(1)计提 | 2,389,985.16 | 15,871,777.33 | 322,047.42 | 64,579.83 | 18,648,389.74 |
3.本期减少 |
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 转入在建工程 | |||||
4.期末余额 | 18,351,175.25 | 108,663,452.37 | 3,093,165.23 | 789,898.15 | 130,897,691.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8,177,704.93 | 352,099,610.82 | 1,274,598.23 | 312,061.54 | 491,863,975.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2,042,424.28 | 366,930,025.26 | 1,028,238.56 | 284,284.49 | 500,284,972.59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58,801,477.80 | 58,801,477.80 | 39,633,003.46 | 39,633,003.4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09,928.80 | 2,909,928.80 | 2,693,613.76 | 2,693,613.76 |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79,727,941.85 | 79,727,941.85 | ||||
年产10.4万吨尼龙一体化项目 | 724,056.60 | 724,056.60 | ||||
零星工程 | 4,325,172.14 | 4,325,172.14 | 3,931,352.71 | 3,931,352.71 | ||
合计 | 146,488,577.19 | 146,488,577.19 | 46,257,969.93 | 46,257,969.93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39,633,003.46 | 19,168,474.34 | 58,801,477.80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93,613.76 | 216,315.04 | 2,909,928.80 | |||||||||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 79,727,941.85 | 79,727,941.85 | ||||||||||
年产10.4万吨尼龙一体化项目 | 724,056.60 | 724,056.60 | ||||||||||
零星工程 | 3,931,352.71 | 393,819.43 | 4,325,172.14 | |||||||||
合计 | 46,257,969.93 | 100,230,607.26 | 146,488,577.19 | / | / | / | / |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2,352,616.03 | 2,352,616.03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352,616.03 | 2,352,616.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6,691.81 | 606,691.81 |
(1)计提 | 606,691.81 | 606,691.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06,691.81 | 606,691.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45,924.22 | 1,745,924.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管理软件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853,170.00 | 99,500.79 | 608,899.50 | 31,561,570.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280,000.00 | 433,711.81 | 20,713,711.81 | |
(1)购置 | 20,280,000.00 | 433,711.81 | 20,713,711.8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1,133,170.00 | 533,212.60 | 608,899.50 | 52,275,282.1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10,912.10 | 71,593.16 | 188,837.15 | 4,271,342.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2,331.70 | 10,768.35 | 31,210.99 | 384,311.04 |
(1)计提 | 342,331.70 | 10,768.35 | 31,210.99 | 384,311.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53,243.80 | 82,361.51 | 220,048.14 | 4,655,653.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6,779,926.20 | 450,851.09 | 388,851.36 | 47,619,628.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842,257.90 | 27,907.63 | 420,062.35 | 27,290,227.88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342,631.49 | 1,471,311.27 | 3,395,401.33 | 509,327.1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28,221,020.28 | 4,233,153.04 | 19,388,486.72 | 2,908,273.01 |
合计 | 37,563,651.77 | 5,704,464.31 | 22,783,888.05 | 3,417,600.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3,225,566.71 | 1,146,756.12 |
合计 | 3,225,566.71 | 1,146,756.12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945,756.12 | 1,146,756.12 | |
2026年 | 2,279,810.59 | 0 | |
合计 | 3,225,566.71 | 1,146,756.12 | /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2,250,000.00 | 804,000,000.00 |
合计 | 1,332,250,000.00 | 804,000,0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84,862,430.28 | 38,566,813.51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707,084.91 | 808,399.60 |
合计 | 85,569,515.19 | 39,375,213.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36,457,117.14 | 45,535,753.94 |
合计 | 136,457,117.14 | 45,535,753.9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629,446.53 | 21,162,414.01 | 20,940,948.39 | 5,850,912.1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9,407.96 | 433,500.28 | 650,443.49 | 132,464.75 |
三、辞退福利 | 318,078.04 | 318,078.04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978,854.49 | 21,913,992.33 | 21,909,469.92 | 5,983,376.9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111,097.81 | 18,477,239.75 | 18,441,696.67 | 5,146,640.89 |
二、职工福利费 | 19,586.00 | 1,153,704.86 | 1,145,110.18 | 28,180.68 |
三、社会保险费 | 166,685.44 | 992,483.45 | 574,552.85 | 584,616.0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4,129.73 | 971,192.09 | 547,094.51 | 578,227.31 |
工伤保险费 | 12,555.71 | 21,291.36 | 27,458.34 | 6,388.73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76,767.00 | 493,388.00 | 487,117.00 | 83,03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5,310.28 | 45,597.95 | 292,471.69 | 8,436.5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629,446.53 | 21,162,414.01 | 20,940,948.39 | 5,850,912.1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9,679.96 | 486,231.44 | 628,014.40 | 127,897.00 |
2、失业保险费 | 79,728.00 | -52,731.16 | 22,429.09 | 4,567.75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49,407.96 | 433,500.28 | 650,443.49 | 132,464.7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2,850,425.28 | 3,267,505.92 |
个人所得税 | 1,401,156.59 | 28,565.7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35,382.58 | 1,085,252.66 |
土地使用税 | 69,276.00 | |
印花税 | 109,503.70 | 310,156.25 |
教育费附加 | 315,163.97 | 465,108.2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10,109.30 | 310,072.19 |
残疾人保障金 | ||
水利基金 | 41,909.61 | |
环保税 | 965.10 | |
合计 | 25,664,616.13 | 5,535,937.0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9,056,597.29 | 5,289,956.21 |
合计 | 9,056,597.29 | 5,289,956.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400,000.00 | 3,251,500.00 |
应付暂收款 | 14,506.34 | 10,426.00 |
尚未支付的经营费用 | 5,642,090.95 | 1,650,671.73 |
尚未支付的募股费用 | 377,358.48 |
合计 | 9,056,597.29 | 5,289,956.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3,061,651.19 | 5,036,891.70 |
合计 | 13,061,651.19 | 5,036,891.70 |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子公司租赁厂房和设备 | 1,608,376.86 | |
合计 | 1,608,376.8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388,486.72 | 9,941,800.00 | 1,109,266.44 | 28,221,020.2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9,388,486.72 | 9,941,800.00 | 1,109,266.44 | 28,221,020.28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5,560,625.00 | 215,250.00 | 5,345,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875,402.87 | 78,141.78 | 1,797,261.09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549,267.50 | 70,421.25 | 1,478,846.25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242,752.11 | 11,746.08 | 231,006.03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设备补贴 | 51,296.36 | 2,903.58 | 48,392.7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第四批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 10,109,142.88 | 375,739.47 | 9,733,403.4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政府补助 | 9,941,800.00 | 355,064.28 | 9,586,735.7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9,388,486.72 | 9,941,800.00 | 1,109,266.44 | 28,221,020.28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15,547,000.00 | 315,547,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502,734,978.66 | 502,734,978.6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0,234,033.55 | 40,234,033.5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0,234,033.55 | 40,234,033.55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8,378,549.47 | 218,428,806.3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8,378,549.47 | 218,428,806.3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5,941,491.56 | 115,835,682.4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686,339.2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554,700.00 | 14,199,6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2,765,341.03 | 308,378,549.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55,267,568.06 | 2,104,834,749.51 | 1,022,286,762.99 | 930,657,924.39 |
其他业务 | 106,253,275.03 | 105,471,672.79 | 11,799,422.96 | 11,285,934.54 |
合计 | 2,461,520,843.09 | 2,210,306,422.30 | 1,034,086,185.95 | 941,943,858.9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04,361.84 | 327,371.73 |
教育费附加 | 644,726.53 | 140,302.16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59,003.22 | |
土地使用税 | 173,190.00 | |
车船使用税 | 4,860.00 | 4,710.00 |
印花税 | 573,422.00 | 216,682.4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29,817.65 | 93,534.79 |
水利建设基金 | 178,207.06 | |
环保税 | 965.10 | |
合计 | 3,336,360.18 | 1,414,794.3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保险费 | 9,398,997.62 | |
职工薪酬 | 1,406,109.61 | 465,083.29 |
差旅费 | 1,181,913.33 | 606,125.67 |
广告费 | 55,839.39 | |
业务招待费 | 1,241,374.63 | 919,223.03 |
其他 | 187,377.19 | 189,880.89 |
合计 | 4,016,774.76 | 11,635,149.89 |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496,511.66 | 1,834,825.34 |
中介服务费 | 2,509,589.36 | 95,787.75 |
办公费 | 517,195.36 | 105,584.97 |
业务招待费 | 3,354,177.08 | 1,921,804.11 |
折旧与摊销 | 1,130,807.44 | 1,190,440.72 |
差旅费 | 451,222.17 | 294,504.46 |
税金 | 8,239.64 | 13,962.72 |
其他 | 1,568,414.33 | 785,135.54 |
合计 | 15,036,157.04 | 6,242,045.6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543,602.20 | 3,011,641.28 |
材料领用 | 46,819,886.89 | 19,297,296.37 |
燃料及动力 | 2,658,861.79 | 1,978,706.38 |
折旧与摊销 | 832,147.14 | 912,895.14 |
其他 | 664,594.90 | 243,265.20 |
合计 | 55,519,092.92 | 25,443,804.3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4,078.17 | 2,778,332.61 |
利息收入 | -6,867,058.67 | -1,345,419.13 |
汇兑净损益 | 612,871.09 | -860,624.16 |
银行手续费和其他 | 1,301,797.75 | 1,422,726.50 |
合计 | -4,938,311.66 | 1,995,015.8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84,000.00 | 269,262.86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09,266.44 | 569,971.46 |
合计 | 1,593,266.44 | 839,234.3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 335,562.50 | |
合计 | 335,562.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192,773.14 | 527,122.1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616.22 | 132,191.6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6,221,389.36 | 659,313.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58,275.12 | -1,320,312.9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58,275.12 | -1,320,312.9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750,000.00 | 339,916.95 | 750,000.00 |
其他 | 6,420.00 | 25,774.68 | 6,420.00 |
赔款收入 | 420.00 | ||
合计 | 756,420.00 | 366,111.63 | 756,420.00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杭州市市级凤凰行动上市补助资金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 | 7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杭州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人才晋级晋升奖励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资助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科研补助、日常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等市级补助、区级配套资助 | 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234,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
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30,000.00 | |
罚款支出 | 33,000.00 | 33,000.00 | |
滞纳金 | 72.79 | 72.79 | |
合计 | 63,072.79 | 63,072.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214,155.76 | 1,042,153.3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86,864.20 | 3,253,039.32 |
合计 | 27,927,291.56 | 4,295,192.6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4,086,859.2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113,028.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16,624.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4,797.0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42,840.7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27,927,291.56 |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票据保证金等 | 333,522,521.84 | 173,380,668.74 |
收到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2,350,000.00 | 2,425,000.00 |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34,000.00 | 706,931.00 |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941,800.00 | 10,614,600.00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6,867,058.67 | 1,345,419.13 |
其他 | 6,420.00 | |
合计 | 353,921,800.51 | 188,472,618.8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票据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 | 548,685,422.22 | 233,734,545.06 |
支付其他押金保证金 | 148,230.00 | |
付现的销售类费用 | 2,678,665.15 | 4,725,926.48 |
付现的管理类费用 | 9,728,962.17 | 913,932.54 |
其他 | 297,638.86 | 500,000.00 |
合计 | 561,538,918.40 | 239,874,404.0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用于开具支付资产采购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 68,750,000.00 | |
合计 | 68,75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股份支付相关费用 | 377,358.48 | |
发行可转债支付相关费用 | 415,094.34 | |
支付给中介机构的发行费用 | 9,992,187.78 | |
合计 | 792,452.82 | 9,992,187.78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6,159,567.66 | 41,660,671.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58,275.12 | -659,313.75 |
信用减值损失 | 6,221,389.36 | 1,320,312.9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648,389.74 | 18,013,781.6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06,691.81 | |
无形资产摊销 | 384,311.04 | 348,924.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26,949.26 | 1,995,015.8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5,562.5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86,864.20 | -1,433,765.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4,027,732.26 | -135,546,199.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6,471,951.91 | 27,965,120.8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6,230,912.77 | 130,560,099.17 |
其他 | -1,380,891.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314,375.89 | 82,843,755.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0,574,151.68 | 610,981,414.0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81,986,448.52 | 41,349,117.6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12,296.84 | 569,632,296.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70,574,151.68 | 681,986,448.52 |
其中:库存现金 | 8,221.76 | 13,767.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70,565,929.92 | 681,972,680.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0,574,151.68 | 681,986,448.5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为670,574,151.68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288,009,573.91元,差额系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557,099,262.23 元及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定期存单50,000,000.00元,为开具信用证存入定期存单10,336,160.00元。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数为681,986,448.52元,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初数为1,286,253,628.52元,差额系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26,299,753.44元和为开具信用证存入保证金7,380,000.00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17,435,422.23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617,435,422.23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8,214,405.43 | 6.4601 | 117,666,880.52 |
欧元 | 0.33 | 7.6862 | 2.54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6,581,309.83 | 6.4601 | 107,116,919.63 |
欧元 | 23.77 | 7.6862 | 182.70 |
港币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520,000.01 | 6.4601 | 9,819,352.06 |
欧元 | |||
港币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 | 5,560,625.00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215,250.00 |
与资产相关 | 1,875,402.87 | 2018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78,141.78 |
与资产相关 | 1,549,267.50 | 2017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70,421.25 |
与资产相关 | 242,752.11 | 2016年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 | 11,746.08 |
与资产相关 | 51,296.36 | 进口设备补贴 | 2,903.58 |
与资产相关 | 10,109,142.88 | 2019年第四批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 | 375,739.47 |
与资产相关 | 9,941,800.00 |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政府补助 | 355,064.28 |
与收益相关 | 750,000.00 | 杭州市市级凤凰行动上市补助资金 | 7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79,000.00 | 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 | 7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5,000.00 | 2019年杭州市国内发明专利资助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40,000.00 | 2021年人才晋级晋升奖励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360,000.00 | 2020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资助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科研补助、日常经费和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等市级补助、区级配套 | 360,000.00 |
资助 | |||
合计 | 30,564,286.72 | 2,343,266.44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杭州 | 贸易类 | 100.00 | 设立 |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滕州 | 滕州 | 制造业 | 51.00 | 设立 |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常德 | 常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 | 淄博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49.00 | 235,345.04 | 196,123,903.38 | |
子公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 | 非流动资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 | 负债合 | 流动资 | 非 | 资产合 | 流动 | 非 | 负债 |
司名称 | 产 | 产 | 计 | 债 | 流动负债 | 计 | 产 | 流动资产 | 计 | 负债 | 流动负债 | 合计 |
聚合顺鲁化 | 362,818,377.92 | 108,827,826.20 | 471,646,204.12 | 71,366,907.74 | 71,366,907.74 | 399,999,000.00 | 399,999,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聚合顺鲁化 | 480,296.38 | 480,296.38 | 2,632,151.13 | |||||
6、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3) 上限标准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90天。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定量标准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仍未付款;
2)定性标准
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55.7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1,332,250,000.00 | 1,332,250,000.00 | 1,332,250,000.00 | ||
应付账款 | 85,569,515.19 | 85,569,515.19 | 85,034,057.89 | 432,613.71 | 102,843.59 |
其他应付款 | 9,056,597.29 | 9,056,597.29 | 9,056,597.29 |
小计 | 1,426,876,112.48 | 1,426,876,112.48 | 1,426,340,655.18 | 432,613.71 | 102,843.59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适用√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傅昌宝 | 实际控制人 |
金建平 | 傅昌宝之配偶 |
姚双燕 | 董秘兼副总经理及董事 |
姚双琴 | 姚双燕之姊 |
王建锋 | 姚双琴之配偶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注1] |
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注1] |
温州君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2] |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傅昌宝、金建平 | 100,000,000.00 | 2021.4.14—2021.4.27 | 2021.10.14—2021.10.27 | 否 |
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傅昌宝、金建平 | 47,000,000.00 | 2021.3.17—2021.3.25 | 2021.9.17—2021.9.25 | 否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8.6 | 82.3 |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具的未结清信用证152万美元,到期日为2021年7月2日。
2.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5,000.00万设立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应在2029年12月31日前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缴纳出资款550.00万元,尚未出资完毕。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14,000.00万设立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认缴出资14,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00%。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缴纳出资款20.00万元,尚未出资完毕。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分地区)
项目 | 境内 | 境外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112,006,385.86 | 243,261,182.20 | 2,355,267,568.06 |
主营业务成本 | 1,905,432,881.11 | 199,401,868.40 | 2,104,834,749.51 |
项目 | 尼龙切片 |
主营业务收入 | 2,355,267,568.06 |
主营业务成本 | 2,104,834,749.51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单位名称 | 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浙江锦事达化纤有限公司[注] | 尼龙6切片 | 17,831,842.10 | 21,831,856.31 |
合计 | 17,831,842.10 | 21,831,856.31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锦事达化纤有限公司 | 7,085,873.73 | 88,728.49 | ||
小计 | 7,085,873.73 | 88,728.49 | |||
预收款项 | 浙江锦事达化纤有限公司 | 9,026.41 | |||
小计 | 9,026.41 |
券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年产10.4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 2021年4月15日,公司鉴于已经出具2020年度报告,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9,143,083.7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9,143,083.75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000.00 | 0.08 | 94,00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9,143,083.75 | 100.00 | 8,637,313.19 | 4.82 | 170,505,770.56 | 111,257,645.83 | 99.92 | 3,276,950.58 | 2.95 | 107,980,695.25 |
其中: | ||||||||||
合计 | 179,143,083.75 | / | 8,637,313.19 | / | 170,505,770.56 | 111,351,645.83 | / | 3,370,950.58 | / | 107,980,695.2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79,143,083.75 | 8,637,313.19 | 4.82 |
合计 | 179,143,083.75 | 8,637,313.19 | 4.8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76,950.58 | 5,172,362.61 | 8,637,313.19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000.00 | -94,000.00 | ||||
合计 | 3,370,950.58 | 5,172,362.61 | -94,000.00 | 8,637,313.19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94,000.00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宿州市恒昌塑胶有限公司 | 主营销售 | 94,0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有核销程序 | 否 |
合计 | / | 94,000.00 | / | / | / |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一 | 42,498,960.00 | 24.93 | 2,124,948.00 |
客户二 | 25,940,806.18 | 15.21 | 1,297,040.31 |
客户三 | 17,354,583.05 | 10.18 | 867,729.15 |
客户四 | 10,357,770.39 | 6.07 | 517,888.52 |
客户五 | 6,396,820.00 | 3.75 | 0.00 |
小计 | 102,548,939.62 | 60.14 | 4,807,605.98 |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83,514,974.03 |
1至2年 |
2至3年 | 3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83,544,974.0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82,981,879.69 | 102,049,073.40 |
中介费 | 415,094.34 | |
押金保证金 | 128,000.00 | 182,000.00 |
其他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283,544,974.03 | 102,251,073.4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600.00 | 6,000.00 | 17,600.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17,600.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054.72 | 18,054.7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9,654.72 | 6,000.00 | 35,654.72 |
□适用√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杭州聚合顺特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0,979,341.00 | 1年以内 | 74.42 |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2,002,538.69 | 1年以内 | 25.40 | |
发行费用 | 中介费用 | 415,094.34 | 1年以内 | 0.15 | 20,754.72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结算专户 | 保证金 | 58,000.00 | 1年以内 | 0.02 | 2,900.00 |
百安(杭州)集装箱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0,000.00 | 1年以内 | 0.01 | 2,000.00 |
合计 | / | 283,494,974.03 | / | 100.00 | 25,654.72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0,700,000.00 | 210,700,000.00 | 210,500,000.00 | 210,5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10,700,000.00 | 210,700,000.00 | 210,500,000.00 | 210,5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聚合顺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4,000,000.00 | ||||
常德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山东聚合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210,500,000.00 | 200,000.00 | 210,7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57,068,629.00 | 1,517,616,433.36 | 1,022,286,762.99 | 930,657,924.39 |
其他业务 | 115,786,372.97 | 114,332,090.66 | 11,799,422.96 | 11,285,934.54 |
合计 | 1,872,855,001.97 | 1,631,948,524.02 | 1,034,086,185.95 | 941,943,858.93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收益 | 335,562.50 | |
合计 | 335,562.50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343,266.4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35,562.5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652.7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393,337.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2,228,838.8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7 | 0.46 | 0.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59 | 0.46 | 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