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78 公司简称:艾力斯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29.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公司的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且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若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商业化进展不达预期,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将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杜锦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桂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帆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艾力斯、上海艾力斯、公司、本公司 | 指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艾力斯 | 指 |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艾力斯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杜锦豪、祁菊夫妇 |
上海乔可、控股股东 | 指 |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艾力斯控股股东 |
上海艾祥 | 指 |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艾耘 | 指 | 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艾英 | 指 | 上海艾英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上海艾恒 | 指 | 上海艾恒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唐玉投资 | 指 | 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泽瑶投资 | 指 | 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檀英投资 | 指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肆坊合 | 指 | 启东市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青城汉仁 | 指 | 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新建元二期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高科新浚 | 指 | 南京高科新浚成长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高科新创 | 指 | 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 |
誉瀚投资 | 指 | 上海誉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德诺投资 | 指 | 平潭德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瑞凯嘉德 | 指 | 北京瑞凯嘉德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创合 | 指 | 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苏州礼瑞 | 指 | 苏州礼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苏州礼康 | 指 | 苏州礼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LAV Allist | 指 | LAV Allist Limited |
君实生物 | 指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复星医药 | 指 |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恒瑞医药 | 指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贝达药业 | 指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达生物 | 指 | 信达生物制药Innovent Biologics, INC. |
国家医保目录 | 指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NMPA、国家药监局 | 指 |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国家医保局 | 指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上海市科委 | 指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CDE | 指 | 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CSCO | 指 | Chinese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中国临床肿瘤协会 |
ASCO | 指 | 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美国临床肿瘤学会 |
WCLC | 指 | World Conference on Lung Cancer, 世界肺癌大会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首席质量官、临床注册总监、生产总监、工艺总监、 |
知识产权总监 |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普华永道、普华永道中天 | 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伏美替尼、甲磺酸伏美替尼、艾氟替尼、AST2818 | 指 | 艾力斯核心在研产品,系公司自主研发的小分子靶向抗肿瘤1类新药,属于第三代EGFR-TKI,主要用于EGFR敏感突变、EGFR T790M耐药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治疗,原申请通用名为甲磺酸艾氟替尼(片),经国家药典委员会核准,通用名为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
奥希替尼、AZD9291、泰瑞沙、甲磺酸奥希替尼(片) | 指 | 阿斯利康的第三代EGFR-TKI,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的主要竞品 |
阿美替尼、HS-10296,阿美乐、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 指 | 豪森药业的第三代EGFR-TKI,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的主要竞品 |
野生型、野生型基因 | 指 | 野生型基因指自然界中占多数的等位基因,在生物学实验中常作为标准对照基因,与之相对应的概念为突变型基因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发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在药物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科学机构 |
CMO | 指 | 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医药生产外包服务机构,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在药物生产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企业,相关服务包括临床和商业化阶段的药物制备和工艺开发,涉及临床用药、中间体制造、原料药生产、制剂生产以及包装等 |
Best-in-class | 指 | 指同类药物中的最佳药物 |
First-in-class | 指 | 指同类药物中的首创药物 |
NSCLC | 指 |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非小细胞肺癌 |
SCLC | 指 | Small Cell Lung Cancer,小细胞肺癌 |
EGFR | 指 |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其参与细胞增殖和信号传导过程,正常EGFR的活化是受到调控的,而突变后的EGFR将持续活化,导致细胞生长不受控制,形成肿瘤 |
TKI | 指 | 全称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s,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一类抑制酪氨酸激酶活性的药物 |
EGFR-TKI | 指 | 一种小分子EGFR抑制剂,通过内源性配体竞争性结合EFGR,抑制酪氨酸激酶的活化,阻断EGFR信号通路,抑制肿瘤细胞增殖、转移,促进其凋亡 |
T790M、EGFR T790M | 指 | 使用第一代/第二代EGFR-TKI治疗后进展的肿瘤患者中,约50%存在EGFR基因20号外显子第790位点的突变,即T790M基因突变;T790M基因突变会导致ATP在与第一代/第二代EGFR-TKI药品的竞争中胜出,优先与EGFR结合,继而激活EGFR通路,导致第一代/第二代EGFR TKI药品失效 |
HER2 | 指 | 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2,是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活化后可激活下游的通路,促进肿瘤细胞的增值、迁移等 |
KRAS | 指 | Kirsten rat sarcoma viral oncogene homolog,是Kirsten鼠肉瘤病毒原癌基因同源体,活化后可激活多条下游信号通路,促进细胞生存、增殖。大部分情况下,KRAS处于非 |
活化状态,而突变的KRAS处于持续活化状态,不断激活下游信号通路,导致细胞持续增殖不受控制,引发肿瘤 | ||
KRAS G12C | 指 | KRAS基因发生12号位点突变,该位点的甘氨酸(glycine)突变为半胱氨酸(cysteine) |
KRAS G12D | 指 | KRAS基因发生12号位点突变,该位点的甘氨酸(glycine)突变为天冬氨酸(aspartic acid) |
RET | 指 | RET蛋白是一种酪氨酸激酶受体蛋白,活化后可激活下游多种促进细胞生长、增殖的信号路径。正常情况下RET的激活受到调控,突变情况下RET蛋白持续活化,导致细胞生长不受调控,引发肿瘤 |
SOS1 | 指 | SOS Ras/Rac Guanine Nucleotide Exchange Factor 1,为鸟嘌呤核苷酸交换因子1,对于细胞生长有关的RAS蛋白的活化起到调节作用 |
c-MET | 指 | c-Mesenchymal to epithelial transition factor,间质表皮转化因子,活化后可激活下游多种促进细胞生长、增殖的信号途径。正常情况下c-MET的激活受到调控,突变情况下c-MET活化程度增强,导致细胞生长不受调控,引发肿瘤 |
创新药 | 指 | 全球首次上市的药物,本报告特指以未确定疗效的靶点为研究对象的专利药物 |
1类新药 | 指 | 化学药品: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 |
小分子药物 | 指 | 主要指化学合成药物,通常指分子量小于1000的有机化合物 |
靶点 | 指 | 药物在体内的作用结合位点,包括基因位点、受体、酶、离子通道、核算等生物大分子 |
突变 | 指 | 基因在结构上发生碱基对组成或排列顺序的改变 |
单臂临床试验 | 指 | Single-arm Clinical Trial,单臂临床试验,即单组临床试验,指仅有一个组的研究,没有为试验组设计相对应的对照,采用他人或过去的研究结果,与试验组进行对照比较的试验 |
CR、完全缓解 | 指 | Complete Response,完全缓解,指所有靶病灶消失,任何病理性淋巴结(无论是否为靶病灶)的短径必须缩小至小于10mm,以ORR为主要疗效指标时,要求CR持续时间至少为4周,以生存指标如PFS和OS为主要疗效指标时,则不需要对CR的持续时间做出限定 |
PR、部分缓解 | 指 | Partial Response,部分缓解,指靶病灶最大径之和比基线时减少30%以上,以ORR为主要疗效指标时,要求PR持续时间至少为4周,以生存指标如PFS和OS为主要疗效指标时,则不需要对PR的持续时间做出限定 |
SD、疾病稳定 | 指 | Stable Disease,疾病稳定,指靶病灶最大径之和比最低值时的缩小未达PR,或增大未达PD |
PD、疾病进展 | 指 | Progressive Disease,疾病进展,指可评估病灶最大径之和比最低值时至少增加20%以上且最长径总和绝对值增加至少为5mm,或出现一个或多个新病灶 |
OS、总生存期 | 指 | Overall Survival,指肿瘤患者从随机化分组开始至死亡的生存时间,是衡量肿瘤药物临床疗效的重要参数 |
mOS、中位总生存期 | 指 | median Overall Survival,中位总生存期,指有50%的个体尚存活的时间 |
PFS、无进展生存期 | 指 | Progression Free Survival,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疾病进展”往往早于死亡,因此PFS常常短于OS,且能在OS之前被 |
评价,因而随访时间较短 | ||
mPFS、中位无进展生存期 | 指 | median Progress Free Survival,中位无进展生存期,指从随机分组开始到首次记录到的肿瘤进展或任意原因引起死亡(如果受试者在疾病进展前死亡)所经历的时间的中位数 |
DCR、疾病控制率 | 指 | Disease Control Rate,疾病控制率,指可评估病灶缩小或稳定且保持一定时间的病人的比例(主要针对实体瘤),包含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和疾病稳定(SD)的患者比例 |
ORR、客观缓解率 | 指 | Objective Response Rate,客观缓解率,即可评估肿瘤体积达到预先规定值并能维持最低时限要求的患者比例,包括完全缓解(CR)和部分缓解(PR)的比例,不包括疾病稳定(SD)的病例。ORR作为直接衡量药物抗肿瘤活性的指标,常用于肿瘤新药在单臂试验中生存期的替代终点 |
TRAE | 指 | Treatment Related Adverse Event, 指经由研究者判断,可能与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 |
PK、药代动力学 | 指 | Pharmacokinetic,药物代谢动力学,或药代动力学,主要研究药物在机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的过程 |
CNS | 指 | Central Nervous System,中枢神经系统 |
IND、IND申请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NDA、NDA申请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上市申请 |
MAH | 指 |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是指将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将药品委托给不同的生产商生产,药品质量由上市许可人负责,该制度有利于抑制制药企业产能的重复建设,并提高新药研发的积极性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一线治疗、一线用药 | 指 | 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由专业的学会制定的对于初次确诊的疾病给予首选或标准的规范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伏美替尼拟申请的一线治疗适应症是指针对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即针对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
二线治疗、二线用药 | 指 | 一线用药失败、毒性不能耐受、或者耐药致治疗效果不明显以后,再选择使用的治疗药物、路径和方案。伏美替尼拟申请的二线治疗适应症是指针对既往经EGFR-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即针对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
辅助治疗 | 指 | 在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伏美替尼开展的术后辅助临床试验是指在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比较伏美替尼与安慰剂疗效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III期研究 |
I期临床试验 | 指 | 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其目的是观察 |
人体对药物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 ||
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根据目的不同,II期临床有时可以分为IIa期和IIb期,IIa期试验的研究目的主要为确定新药对患者的最佳服用剂量、最大耐受剂量等,并为IIb提供更为精准的剂量和治疗方案;IIb期临床试验主要目的为评估新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且评估研究终点、受试群体的选择,为III期临床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
III期临床试验 | 指 | 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一般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
IV期临床试验、上市后研究 | 指 | 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获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
真实世界研究 | 指 | 新药研发的人体试验主要是“解释性随机对照试验(ERCT)”。由于ERCT提供理想环境下干预的结果,研究结果无法充分支持真实临床实践,为了克服ERCT的上述缺点,研究人员开始设计和实施有关“真实世界”环境下干预的结局信息,这就是真实世界研究。真实世界研究的目的是获得可直接应用于真实临床实践的证据。 |
附条件批准、有条件批准 | 指 | 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符合以下情形的药品,可以申请附条件批准:(一)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证实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二)公共卫生方面急需的药品,药物临床试验已有数据显示疗效并能预测其临床价值的;(三)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经评估获益大于风险的。申请附条件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就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条件和上市后继续完成的研究工作等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交流,经沟通交流确认后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经审评,符合附条件批准要求的,在药品注册证书中载明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上市后需要继续完成的研究工作及完成时限等相关事项 |
优先审评审批 | 指 | 药品上市许可申请时,以下具有明显临床价值的药品,可以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二)符合儿童生理特征的儿童用药品新品种、剂型和规格;(三)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创新疫苗;(四)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品;(五)符合附条件批准的药品;(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申请人在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前,应当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交流,经沟通交流确认后,在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的同时,向药品审评中心提出优先审评审批申请。符合条件的,药品审评中心按照程序公示后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艾力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Allist Pharmaceutical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llis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杜锦豪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227号、哈雷路1118号1幢5楼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227号、哈雷路1118号1幢5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2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allist.com.cn/ |
电子信箱 | IR@allist.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硕 | 王姝雯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227号、哈雷路1118号1幢5楼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227号、哈雷路1118号1幢5楼 |
电话 | 021-51371858 | 021-51371858 |
传真 | 021-51320233 | 021-51320233 |
电子信箱 | IR@allist.com.cn | IR@allist.com.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艾力斯 | 688578 | 不适用 |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1,449,037.88 | 325,497.24 | 37,21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6,645,176.94 | -151,240,226.2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75,281.80 | -99,907,082.4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837,628,515.45 | 2,878,048,551.25 | -1.40 |
总资产 | 2,952,230,086.66 | 2,987,058,927.42 | -1.17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42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4 | -11.8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8 | -13.46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6.27 | 29,256.41 | 减少29180.14个百分点 |
3.报告期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同期减少29,180.14%,主要原因系2020年营业收入仅为兰索拉唑授权收入,所以基数小比重高,而2021年公司伏美替尼上市后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营业收入基数上升后研发投入比重下降所致。报告期公司研发投入仍然维持较高水平。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82,984.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188,826.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31,600.14 | |
合计 | 38,303,410.50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主营业务及核心产品情况
1、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目前已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小分子靶向药领域构建了优势研发管线。作为一家创新驱动型药企,公司以提高全人类的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己任,以全球医药市场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以开发出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和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为目标,致力于研发和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安全、有效、惠及大众的创新药物。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针对已经科学验证的靶点,建立了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涵盖先导药物的发现及优化、候选药物的评价及确立、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研究、药品注册申报、产业化及商业化等各个环节。当前,公司战略性专注于肿瘤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的研发,主要围绕非小细胞肺癌中常见的驱动基因靶点构建研发管线,致力于成为在非小细胞肺癌小分子靶向药领域领先的创新药企业。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已于2021年3月8日正式商业化。公司建立的符合GMP要求的制剂生产车间,能为伏美替尼提供充足的产能供应。同时,公司组建的约350人的营销团队已经覆盖了全国30个省市、近800家医院、约250家DTP药房,充分确保肺癌患者对伏美替尼药物的可及性。
除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外,公司针对KRAS G12C抑制剂、KRAS G12D抑制剂、第四代EGFR-TKI、RET抑制剂和SOS1抑制剂的新药项目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上述新药项目均为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公司计划于2022-2024年间提交上述研发项目的IND申请。
以下为公司具体产品管线情况:
(1)临床阶段
药品 | 适应症 | 地区 | 研发阶段 | 备注 | ||||||
临床前研究 | IND 申请 | I期 | II期 | III期 | NDA 申请 | 获批上市 | ||||
伏美替尼 | 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 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中国 | 有条件获批上市日期:2021年3月3日 | |||||||
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 | 中国 | - |
药品 | 适应症 | 地区 | 研发阶段 | 备注 | ||||||
临床前研究 | IND 申请 | I期 | II期 | III期 | NDA 申请 | 获批上市 | ||||
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
I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术后辅助治疗 | 中国 | - | ||||||||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 中国 | - | ||||||||
美国 | IND申报资料准备 |
序号 | 药品名称 | 技术来源 | 作用靶点 | 拟研发适应症 |
1 | KRAS G12C抑制剂 | 自主研发 | KRAS G12C | NSCLC、结直肠癌、胰腺癌 |
2 | KRAS G12D抑制剂 | 自主研发 | KRAS G12D | NSCLC、结直肠癌、胰腺癌 |
3 | 第四代 EGFR-TKI | 自主研发 | EGFR | NSCLC |
4 | RET抑制剂 | 自主研发 | RET | NSCLC |
5 | SOS1 抑制剂 | 自主研发 | SOS1 | NSCLC、结直肠癌、胰腺癌 |
艾弗沙是中国原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具有“双活性、高选择、强缩瘤、安全佳”的特点。
艾弗沙二线治疗关键注册临床研究(IIb期研究)结果显示艾弗沙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客观缓解率(ORR)为74%,疾病控制率(DCR)为94%;此外艾弗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治疗相关腹泻和皮疹等EGFR-TKI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低,分别为5%和7%,且均为1-2级,体现出艾弗沙具有高度的选择性,对EGFR野生型抑制作用弱;针对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人群,CNS ORR为66%、CNS DCR为100%、CNS无进展生存期(PFS)为11.6个月,伏美替尼IIb期临床研究结果已于2021年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柳叶刀·呼吸医学》(The 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杂志发布,为伏美替尼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学术基础。
脑部转移在EGFR突变阳性的NSCLC患者的疾病发展过程中发生率较高,约25%患者在初诊时发现已出现脑部转移,约50%的患者在三年内会发生脑部转移,从而对患者的生存质量造成了较大的挑战。在临床前研究中,艾弗沙原型药物及其主要活性代谢产物均能穿透血脑屏障,在临床实验中,艾弗沙对于脑部转移病灶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在第21届世界肺癌大会(WCLC)上,艾力斯公布了艾弗沙治疗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NSCLC的分析结果,基于艾弗沙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I-II期剂量扩展研究,针对具有脑部转移病灶的患者,160mg剂量组的CNS ORR达到84.6%、DCR达到了100%、CNS PFS达到19.3个月,为艾弗沙用于CNS转移的NSCLC患者治疗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后续也将会在产品上市后的真实世界研究中积累更多针对脑部转移NSCLC患者的临床治疗数据,为CNS转移的NSCLC患者治疗提供更多循证医学证据。
截至到目前,伏美替尼在临床研究中取得的研究结果已经被纳入多家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及参与到多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展示中,具体情况如下:
? 2020 ASCO:伏美替尼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IIb期研
究核心数据发布? 2020 CSCO:伏美替尼IIa及IIb期80mg/d剂量组汇总分析结果发布? 2020年6月:伏美替尼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的I期剂
量递增研究和I/II期剂量扩展研究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发表于《胸部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Thoracic Oncology)
? 2020 WCLC:伏美替尼治疗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NSCLC的分析结果发布? 2021年3月:伏美替尼IIb期研究结果发表于《柳叶刀呼吸杂志》(The 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
? 2021年6月:伏美替尼IIb期临床研究进展模式、进展后治疗数据发表于2021年美国临
床肿瘤学会年会(2021 ASCO)此外,伏美替尼已被写入多项最新权威指南,包括《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肺癌临床指南(2021版)》《IV期原发性肺癌中国治疗指南(2021版)》《肺癌脑转移中国治疗指南(2021版)》《CSCO非小细胞肺癌诊疗指南(2020)》等。
(2)对伏美替尼临床优势的持续开发
为充分挖掘伏美替尼品种的临床优势,扩大伏美替尼的临床适用范围,公司积极开展针对伏美替尼各项适应证的临床试验,其中:
1)一线治疗适应证(即针对具有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已于2019年底完成患者入组,2021年7月研究者评估已达到目标事件数,相关数据需根据中心影像数据做最终确认,目前数据截止预计在9月,公司预计将于10月完成临床数据审核,并进入随后的NDA申报准备阶段,后续公司将尽快申报NDA,一线治疗的适应证预计将于2022年获批上市;
2)辅助治疗适应证(针对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 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已于2021年1月获批IND,目前公司已经开始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筛选入组工作,并于2021年6月30日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3)针对20外显子插入突变适应证(即针对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目前已开展Ib期临床研究。
除上述针对新适应症开展的临床试验外,公司亦开展了多项针对研究者发起的临床试验,探索更多伏美替尼的临床证据,目前公司拟重点开展的研究者发起研究项目包括:a)伏美替尼联合安罗替尼一线治疗EGFR敏感突变阳性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b)
伏美替尼用于EGFR敏感突变III期可手术肺腺癌患者围手术期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c)伏美替尼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EGFR L858R突变或EGFR少见突变晚期NSCLC人群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d)探索伏美替尼联合卡铂/培美曲塞对比伏美替尼单药用于一线治疗ctDNA未清除EGFRm NSCLC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研究。
(3)伏美替尼的海外授权
为使得伏美替尼惠及海外患者,公司与ArriVent Biopharma Inc.,(以下简称“ArriVent”)达成战略合作,公司授权ArriVent使用伏美替尼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在除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外的地区独家开发伏美替尼,ArriVent的管理层具有海外知名药企的管理及研发经验,具备推进海外创新药物在海外注册上市的能力。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新药研发流程通常分为以下阶段:
目前公司的研发部门已经覆盖了新药研发的全流程,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及IND申请、临床研究、NDA申请、上市后研究等阶段。公司核心在研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获得,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部分非核心工作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药物发现阶段的部分化合物合成工作、临床前的药理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的CRO及SMO服务等。
2、销售模式
公司拥有一支约350人的专业营销团队,营销模式为自主经营的商业化及市场化推广。伏美替尼于2021年3月成功上市,仅获批5天,公司便完成了商业渠道覆盖,体现了营销团队强有力的执行力。产品上市后,公司进一步完善的市场销售推广策略,充分挖掘伏美替尼的临床优势,通过专业化、差异化的学术推广模式,公司产品的差异化优势获得了临床医生的高度认可;公司积极推动伏美替尼纳入国家医保及各地方商业保险目录,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伏美替尼已成功纳入10个城市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山东“临沂保”、“琴岛e保”、浙江“舟惠保”、杭州“市民保”、宁波“天一甬宁保”、四川“惠蓉保”、河北“衡惠保”、广东“湛江市民保”、北京“普惠健康保”、海南“乐城全球特药险”,让更多患者尽早受益。
(1)销售渠道
公司现已建立一支完备的营销团队,自主进行商业化及市场推广。公司与全国各地的优质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通过优良的经销商网络将药品在其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并最终销售给患者,确保药品供给渠道安全和可追溯。目前共覆盖30个省市,近800家医院,约250家DTP药店。公司同时加快推进伏美替尼纳入国家医保、各地方商业保险目录,积极投身国家倡导的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实践中,使伏美替尼惠及更多的肺癌患者。
(2)销售架构
伏美替尼的商业化运作由子公司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公司拥有约350人的营销团队,由销售部、市场部、市场准入部、政府事务部等部门组成。营销团队的人员基本都具备从事抗肿瘤药物的背景,特别是在肺癌靶向治疗及相关领域拥有广泛的业务渠道及丰富的销售经验。销售部划分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和中区五个大区,主要负责销售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学术推广、客户管理与业务开拓、医生教育等工作;市场部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市场策略、活动策划及全国专家网络的建设;市场准入部主要负责销售渠道及物流、价格、招投标管理及各地方准入相关工作;政府事务部主要负责了解掌握准入政策和流程,推进产品纳入国家医保支付及相关药品目录,通过政策研究,与政府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推进公司创新药品的全面准入;销售培训部主要负责销售团队关于产品、销售技巧等相关培训,与相关业务部合作搭建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平台。自2021年3月3日伏美替尼获批上市以来,市场销售团队通过专业化的学术推广模式,覆盖数千位肺癌临床专家,临床医生们高度肯定了伏美替尼的疗效、安全性及差异化优势。
3、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分为非生产采购和生产采购。非生产采购下的采购内容主要为临床前试验服务、临床试验服务、研发物料、研发设备、研发原材料等;生产采购下的采购内容主要是生产相关原
辅料及生产相关仪器、耗材等。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采购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库,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在进行采购时,由申购部门申请人在系统中递交采购申请,根据采购标的的金额经部门经理、分管领导、首席执行官、董事长等负责人审批后递交采购部门。采购部门审核后实施相应的采购活动,根据标的金额采取询比价、招标等方式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在综合考虑服务/产品质量、价格、方案等因素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采购部门配合申购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质量规范进行产品入库及服务放行前的验收工作。
4、生产模式
针对甲磺酸伏美替尼片的生产,公司作为该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力斯进行生产,江苏艾力斯片剂车间已经通过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符合性检查,按照批准的注册工艺、质量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要求进行生产放行。针对伏美替尼原料药生产,公司作为申请人委托有资质的原料药企业进行生产,并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与其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和质量协议。
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公司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给江苏艾力斯,在制定计划时综合考虑一定的库存量以满足销售的要求。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的基本情况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11,050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13,245亿美元,2015年至2019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4.6%。预计到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6,395亿美元,2019年至2024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4.4%。预计到203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0,785亿美元,2024年至2030年全球医疗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4.0%。
全球医药市场主要由化学药及生物药组成,2019年,全球化学药的市场规模达到10,380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市场的比例为78.4%,全球生物药的市场规模为2,864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市场的比例为21.6%。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随着经济和医疗需求的增长,中国医药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2,207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16,330亿元,2015年至2019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7.5%,高于同期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4.6%)。预计到2024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2,288亿元,2019年至2024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6.4%。预计到2030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31,945亿元,2024年至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6.2%。
中国医药市场主要由化学药、生物药以及中药三个部分构成。在中国医药市场中,化学药是占比最大的市场板块,由2015年的6,836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8,190亿元,预计2024年中国化学药市场规模将达到9,568亿元,2019年至2024年中国化学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3.2%。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创新药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相较于传统仿制药企业,新药的研发及生产对于技术、知识及专业人才的需求更为多样及复杂。为确保小分子药物的成功研发,公司需具备从前期的药物分子设计、分子药理及毒理分析、化学工艺研究、制剂研究、质量分析与控制研究、临床方案设计及实施等新药研发全流程所需的能力,此外,公司需确保为新药的商业化提供具有符合GMP要求的生产能力。为确保新药的成功研发及商业化,公司需构建相关的组织架构及管理体系。
2、行业发展趋势
(1)靶向药物行业的扩大
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和健康意识的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癌症发病率的提高,国内对靶向药物的需求增加,加上中国政府对医药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预计中国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
(2)新兴市场比重不断增大,发展中国家在世界靶向药格局中占有愈发重要的地位
欧美成熟市场的支付能力及医保报销比例较高,价格高昂的靶向药均已实现较高的病人渗透率,而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在通过提升支付能力努力改善病人用药的现状。例如在中国,从早期的抗癌药品谈判地方试点探索,到2015年原卫生部组织第一次国家谈判、2017年人社部领头进行更大范围的药品谈判,再到2018年抗癌药专项谈判,这一系列的动作,标志着创新药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支付将成为常态。2018年的谈判中,17个抗癌药最终谈判成功进入医保目录乙类。而在2019年颁布的《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中,对医保药品目录进行首次全面调整,优先考虑了国家基本药物中的非医保品种、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以及急抢救用药等。
同时随着诸多创新靶向药的专利到期日临近和仿制药的上市,拥有庞大病人群体的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靶向药格局中占有愈发重要的地位。
(3)中小型药企的崛起
尽管当前大型药企在全球医药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未来将会面临中小型创新药企的挑战。创新型的中小型药企通常在某一个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该类企业从药企内部研发为主拓展至外部研发、合作研发、专利授权及研发外包等多种组合形式。多元化的研发模式使得研发资源能够共享,提高研发效率,从而创新药企研发出重磅药品的机率更高。
(4)鼓励创新
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需求。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新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例如在中国,2018年10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开启了创新药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新模式。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与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出台,让我国在药品审批制度上与国际接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的药物临床试验、纳入附条件批准程序的药品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等,
申请人与药品审评中心沟通交流。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审评时限为二百日,其中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审评时限为一百三十日,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罕见病用药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审评时限为七十日。这为创新药的加速审批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导,预期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药快速获批。
(5)攻克药物的耐药性
药物研发技术的进步为药物优化带来了更多可能。耐药的出现是导致癌症,尤其是转移性肿瘤治疗失败的直接原因;耐药性产生的机制多样,包括药物外排增加、药物靶点突变、药物失活等,对于耐药发生机制的进一步了解,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小分子靶向药物在临床运用中的价值。例如在EGFR阳性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领域,已经出现了第三代EGFR-TKI,对前代药物产生的T790M耐药突变具有良好的效果,相较于前代药物,第三代EGFR-TKI展现出良好的疗效及安全性。
(6)联合疗法的涌现
联合疗法将有可能覆盖原先没有可靠治疗手段的癌种,并且由于其较好的疗效,将会有更多的患者使用联合疗法。例如,抗血管小分子靶向药可以同癌症免疫疗法联用,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延长患者生存时间。多种癌症疗法之间的联合疗法,因其突出的有效性以及对患者生存时间的延长,随着个性化治疗进一步的推广,将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
(7)伴随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促进小分子靶向药物的应用
伴随诊断是一种体外诊断技术,是在用药之前对患者进行测试以确定患者对某种药物的反应(疗效、风险等),从而指导用药方案的一种检测技术。伴随诊断可以为特定患者找到最适合的药物,可以预测某种药物或治疗手段对该患者的副作用,还可以在治疗中进行检测,以便随时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正,以达到疗效最大化的目的。与小分子靶向药物市场配合的中国伴随诊断市场正在快速发展,肿瘤伴随诊断正变得越来越普遍。中国拥有700多家具备相应癌症诊断能力的三级甲等医院,越来越多的伴随诊断产品获得批准,将促进伴随诊断的高速发展,从而支持小分子靶向药物临床应用的快速扩大。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药企业,公司具有丰富的创新药物研发和注册申报经验,并取得了显著的研发成果,自成立以来,公司已成功研发出两个1类新药。公司的可持续创新实力陆续得到医药界权威机构的肯定与认可。报告期内,公司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2020年济世杯年度十大药物创新新锐公司”、2020年度中国医疗大健康产业投融资荣耀榜的“最佳生物医药上市公司TOP10”、2021年中国医药新锐创新力量企业等荣誉称号,并跻身成为“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会员”、“医药创新100联盟创始理事会员”;公司董事长杜锦豪先生荣获“年度十大药物创新领军人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主持或参与了3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1项863计划、6项省市级科研项目。
作为我国本土企业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伏美替尼在研发过程中曾获得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专项支持。伏美替尼的临床研究获得国家卫计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并曾获得上海市科委科研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项目支持。2018年3月,作为临床急需且具有明显治疗优势的创新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同意公司通过IIb期单臂临床试验结果提交伏美替尼有条件上市申请。2019年11月,伏美替尼二线治疗适应证的新药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受理,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2021年3月,伏美替尼二线治疗适应证获得批准有条件上市。至此,伏美替尼成为全球第3个、国产第2个获批上市可用于治疗EGFR-T790M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创新药品。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一直坚持以创新药物研发生产为核心发展战略,经过十余年的研发积累,目前已经建立了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形成了创新药物研发方面的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创新药物的研发能力。在新药研发过程中,核心环节是发现并优化先导化合物从而得到候选药物,这是新药研发的决定性步骤。公司在药物分子设计与发现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形成了适合公司自身研发特点的两大核心技术,包括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公司在新药研发的过程中将上述两种技术有机结合,综合考虑药物分子的生物活性及代谢性质,确保获得生物活性和类药性质俱佳的药物分子,从而致力于得到同类最佳药物(Best-in-class)分子及首创药物(First-in-class)分子。
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其先进性主要体现在核心技术的应用上,能持续产出具有良好临床治疗效果的创新药物。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1)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
药物分子设计是指通过科学构思与理性策略,构建具有预期活性的新化学体的分子操作过程。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是现代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物研发的基础。公司通过对疾病与细胞信号转导异常之间关系的分析和理解,确定可值得开发的药物靶点,然后基于对靶点蛋白的深入理解及拟开发适应症的要求,提出药物分子的设计目标。利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包括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和基于配体的药物设计)或经典的药物设计方法等手段进行药物分子设计,优化药物分子活性的同时兼顾其类药性质,最终得到符合设计目标的药物分子。公司经过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已经形成成功率高、实用性强、研发速度快的药物分子设计和发现技术。
2)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
药物在体内发挥治疗作用系基于两个前提,一是药物能与治疗相关的生物大分子结合位点发
生相互作用(即药效学);二是药物能通过重重障碍最终到达靶组织(即药代动力学)。药代动力学即是定量研究药物在生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并运用数学原理和方法阐述血药浓度随时间变化的规律的一门学科,药物的吸收、生物利用度和作用持续时间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药物分子的溶解度和亲脂性,其次是分子的大小和代谢稳定性。公司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构建了评价药物分子代谢的技术平台,发展了基于代谢的药物设计与优化技术。得益于上述核心技术,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的二线治疗适应证已于2021年3月获批上市。
(2)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新增适应证申请的临床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伏美替尼二线治疗适应证于2021年3月3日获批上市;一线治疗适应证目前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辅助治疗适应证目前已经开始III期临床试验的患者筛选入组工作,并于2021年6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针对非小细胞肺癌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适应证,目前处于Ib期临床试验阶段。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 | 5 | 88 | 72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 | 6 | 89 | 73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92,625,148.70 | 95,228,822.19 | -2.7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92,625,148.70 | 95,228,822.19 | -2.7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6.27 | 29,256.41 | 减少29180.1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伏美替尼二线治疗 | 30,000.00 | 1,591.40 | 28,773.71 | 已于2021年3月获批上市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2 | 伏美替尼一线治疗 | 18,000.00 | 2,674.66 | 16,603.02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EGFR 19外显子缺失或21外显子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
3 | 伏美替尼辅助治疗 | 18,000.00 | 1,075.22 | 1,190.21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领先 | 接受根治性切除伴或不伴辅助化疗后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突变阳性II-IIIA 期非小细胞肺癌 |
4 | 伏美替尼EGFR 20外显子插入抑制剂(注) | 1,124.80 | 115.51 | 602.64 | 临床Ib期 | 药物上市 | 全球水平、国内领先 | EGFR 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
5 | 其他项目 | - | 3,805.72 | 9,843.47 | - | - | - | - |
合计 | / | 67,124.80 | 9,262.51 | 57,013.05 | / | / | / | / |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3 | 8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0.00 | 28.3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2,907,236.00 | 14,730,449.00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476,952.00 | 345,240.0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10 | 8.85 |
硕士 | 51 | 45.13 |
本科 | 47 | 41.59 |
大专 | 5 | 4.43 |
合计 | 113 | 100.00 |
年龄结构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34 | 30.09 |
31-40岁 | 61 | 53.98 |
41-50岁 | 17 | 15.04 |
51-60岁 | 1 | 0.89 |
69岁以上 | 0 | 0.00 |
合计 | 113 | 100.00 |
研究和管理团队、战略发展和专利管理团队、国内外新药注册管理团队。各个研发团队融合成有机整体,使公司的新药研发工作得以高效率地展开和进行。
3、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专业的医学背景。董事长杜锦豪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自2004年创立上海艾力斯以来,在医药行业已具有17年的管理经验。此外,公司主要董事、高管均具有多年的医药行业从业经历或医药企业管理经验。公司通过在医药行业多年的深耕细作,已经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能有效确保公司在新产品研发、生产质量保证、拓展销售渠道等方面高效运作。公司高度重视对于员工的有效激励,对于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已进行股权激励,旨在共同创业、成果共享,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4、自主的商业化能力
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GMP标准的制剂生产车间,能确保伏美替尼制剂的有效供应。在销售推广层面,公司已经组建了约350人的营销团队,公司营销中心主要由销售部、市场准入部、政府事务部、市场部等部门组成,销售团队以拥有跨国药企或国内创新药企从业背景、在肿瘤靶向创新药领域拥有丰富市场推广经验的人员为主。凭借独立自主的生产能力、专业全面的营销团队,公司具备了出色的创新药物商业化能力,能确保公司药物的快速商业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了下列工作:
(一)全面拓展伏美替尼商业销售渠道,实现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目前,公司在销售渠道方面已经覆盖了全国30个省市、近800家医院、约250家DTP药房,进入北京、杭州、宁波、成都、青岛等10个城市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通过CSCO-艾力斯肺癌峰会、全国AB会、区域圆桌会等多种形式向医学专家全面展示伏美替尼的产品优势,增强医生及患者的用药信心;通过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医药商业、医药零售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进一步确保伏美替尼的渠道覆盖能力;通过与镁信健康、思派健康科技、圆心科技等综合性医疗服务平台签署战略协议,确保患者对伏美替尼的可及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完成海外授权签约,进一步扩展伏美替尼的全球商业化开发
公司于2021年7月1日披露与Arrivent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司授权ArriVent使用伏美替尼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在除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外的地区独家开发伏美替尼的权利。公司将获得4,000万美元的首付款,累计不超过7.65亿美元的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达到约定的研发或销售里程碑事件),销售提成费,以及ArriVent一定比例的股份,ArriVent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收到ArriVent支付的4000万元美金首付款。
ArriVent的管理团队具有海外知名药企的管理及研发经验,具备推进创新药物在海外注册上市的能力,本次海外授权将有助于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顺利推广,有望使得伏美替尼造福更多海外患者。
(三)保持公司在研项目的高投入,确保公司研发管线的不断推进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92,625,148.70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27%。
针对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其各项临床试验工作顺利推进:1、二线治疗适应证于2021年3月3日顺利获得附条件上市批准;2、一线治疗III期临床试验的工作在报告期内顺利推进,2021年7月研究者评估已达到目标事件数,相关数据需根据中心影像数据做最终确认,目前数据截止预计在9月,公司预计将于10月完成临床数据审核,并进入随后的NDA申报准备阶段,后续公司将尽快申报NDA,一线治疗的适应证预计将于2022年获批上市;3、辅助治疗III期临床试验已于2021年6月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4、针对20外显子插入突变的Ib期临床研究在报告期内顺利推进;除伏美替尼外,公司积极推进其他各项目的研发进展,目前各项临床前项目处于顺利推进的过程中。
除自主研发项目外,公司拟通过合作研发、产品引进等方式积极引进新品种,2021年7月,公司与复旦大学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受让复旦大学药学院研发的磷酸甘油酸变位酶(PGAM1)抑制剂KH3项目的相关权益,通过联合研发抗肿瘤新靶点药物,开展在胰腺癌治疗领域的积极探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2021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7,834.1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的净亏损为11,664.5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29.24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公司的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且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若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商业化进展不达预期,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将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41,766.4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645,176.94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持续完善管理团队、构建销售团队及股份支付等原因所致。如果公司产品商业化进展不达预期,可能会导致公司持续亏损,累计未弥补亏损持续扩大。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作为研发驱动型的创新药公司,其创新药物的产品优势是其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在创新药的开发及商业化领域,公司面临境内外大型医药企业及小型生物科技公司的激烈竞争,且随着生命科学及药物研究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更为快速且激烈的技术升级的竞争压力,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有效性及安全性显著优于公司品种的产品,则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冲击。
(四)经营风险
1、单一产品依赖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为小分子靶向抗肿瘤新药甲磺酸伏美替尼片,该产品二线治疗适应症已经获批,公司后续将持续拓展伏美替尼的新增适应症。除伏美替尼外,目前公司其他主要在研产品均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距离产品研发成功并获批上市尚需一定时间。基于伏美替尼的市场竞争情况、后续适应症新药上市申请的审批进程、获批上市后进入医保目录情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单一产品的限制,公司将面临单一产品依赖的市场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伏美替尼属于第三代EGFR-TKI。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已有第三代EGFR-TKI同类药物在国内获批上市销售或已提交上市申请,并有多个同类药物处于不同的临床试验阶段。伏美替尼获批上市销售后,不仅面临与上述品种的直接竞争,未来还将与上述原研品种各自化合物专利到期后的仿制药展开竞争。相比伏美替尼,已上市销售的同类竞品拥有先行者优势,可能
加大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难度。此外,若伏美替尼的临床进展和后续适应症新药上市申请审批进度落后于其他竞品,产品的销售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预期,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商业化不达预期风险
创新药的研发具有高投入、长周期及高风险的特点。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销售。现阶段公司规模较小,尚处于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形象的培育期,药品的商业化推广存在一定不利影响。此外,药品获批上市到销售放量,需要经过医院招标、医保准入等一系列环节,且目前奥希替尼、阿美替尼均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若公司的销售团队不能紧跟政策动向,把握市场竞争态势,或销售团队的市场推广能力不达预期,伏美替尼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将对公司实现产品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4、员工及合作方不当行为风险
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公司的员工、经销商及其他第三方与医疗机构、医生及患者之间的交流互动。若上述主体的不正当行为导致违反中国或其他司法辖区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公司又无法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声誉可能会受损。此外,公司可能需要对其员工、经销商或其他第三方所采取的行动承担责任,这可能使公司面临利益受到损害、被监管机构调查及处罚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药品质量控制风险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身体健康,其风险控制尤为重要。公司在原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若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可能使产品发生物理、化学等变化,从而影响产品质量,甚至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若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公司将面临主管部门的处罚并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并且可能危及公司拥有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及相关资质证照。
此外,公司目前委托第三方CMO完成甲磺酸伏美替尼原料药的生产。若CMO在前述生产环节出现管理问题,公司作为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将直接面临药品质量控制风险。因公司主要产品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发生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市场声誉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环境保护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医药制造业属于重点污染源行业。公司业务经营可能涉及固体废物及生物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的合规性要求。未来公司的日常经营存在违反环保法规
的潜在风险,可能因此受到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潜在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进而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制造业,可能涉及使用有害及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原材料。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但存在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可能因此受到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并被要求整改,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潜在不利影响。同时,尽管公司已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以支付员工因公受伤产生的费用,但该保险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赔偿以应对潜在的责任。此外,为适应不断提高的安全生产监管要求,公司将可能需要承担不断上升的合规成本,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
8、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创新药物的研发、生产及制造,其核心在研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针对各项在研产品,公司通过在境内外多个国家及地区提交专利申请,但不排除公司知识产权仍然存在被侵害或者保护不充分的风险,导致第三方可能通过不侵权的方式开发与公司相似的产品,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专利递交、公开及授权等各个关键节点存在一定时间周期,且药物专利保护在专业方面的复杂性,公司在研药品的领域可能存在公司目前并不知悉的第三方专利或者专利申请,随着公司及第三方相关专利保护的动态变化发展,公司在研或拟开发的候选药物可能存在被指控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的风险,可能面临相应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或其他的潜在法律纠纷,从而对公司业务开展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医药行业受到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行业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难以实现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行业政策的目标平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未能进入国家医保目录风险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可由社保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因此较同类未进入医保目录的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第三代EGFR-TKI同类药物奥希替尼、阿美替尼均于2020年通过谈判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奥希替尼纳入国家医保的适应症为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阿美替尼纳入国家医保的适应症为非小细胞肺癌的二线治疗,另外,在一线治疗领域,多个已上市的第一代和第二代EGFR-TKI已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由于国家医保目录会不定期根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如公司开发出的新产品或新适应症在获批上市后的较长时间内未能成功被列入医保目录,或已列入医保目录的产品或适应症后续被调整出医保目录,则可能导致相关产品的销售额不能快速增长或者出现下降,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药品价格政策调整风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行药品招标采购与配送管理主要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模式。若未来公司药品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采购,投标未中标或中标价格大幅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近年来,受到国家医保价格谈判的推行、带量采购制度等政策和措施的影响,部分药品的终端招标采购价格逐渐下降,各企业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未来上市药品可能面临药品降价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的产品收入构成一定的潜在负面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新冠疫情对我国人民日常生活、医院正常运营等方面均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由于部分地区的医院集中力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部分癌症患者的就诊受到一定程度延迟,因此可能对公司已开展和拟开展的临床试验患者随访、试验进度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使得全球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从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研发、销售等经营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此外,随着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各国对于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可能会对全球经济的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布局以及公司国内业务的发展。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449,037.88元,主要为公司报告期新药伏美替尼上市销售的收入,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41,766.4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55,501,803.39元。2021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2,952,230,086.66元,较期初减少1.1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1,449,037.88 | 325,497.24 | 37,211.85 |
营业成本 | 1,576,892.57 | 79,700.07 | 1,878.53 |
销售费用 | 98,939,745.95 | 19,960,438.98 | 395.68 |
管理费用 | 48,267,001.61 | 34,371,227.43 | 40.43 |
财务费用 | -4,915,118.57 | 1,059,220.2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92,625,148.70 | 95,228,822.19 | -2.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75,281.80 | -99,907,082.4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741,106.19 | -125,943,382.1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719.20 | -23,990,138.90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产的比例(%) | (%) | ||||
货币资金 | 558,521,799.51 | 18.92 | 365,844,748.76 | 12.25 | 52.67 | 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 | 46,018,041.13 | 1.56 | 287,490.44 | 0.01 | 15,906.81 | 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药获批上市,授予经销商账期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003,326.04 | 0.10 | 2,277,618.82 | 0.08 | 31.8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38,096.75 | 0.84 | 45,987,153.52 | 1.54 | -46.21 | 系报告期内以前年度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退税所致 |
在建工程 | 157,445,077.98 | 5.33 | 78,437,203.25 | 2.63 | 100.73 | 系报告期内研发大楼按进度建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0,782,935.38 | 0.37 | 不适用 | 系报告期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租赁负债 | 8,880,157.59 | 0.30 | 不适用 | 系报告期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预计负债 | 197,410.00 | 0.01 | 不适用 | 系报告期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 ||
存货 | 18,379,301.24 | 0.62 | 10,782,850.66 | 0.36 | 70.45 | 系报告期内新药获批上市,生产备料等库存增加所致 |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524,848.27 | 2,225,472,671.23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报告期净利润 |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4,000.00 | 100.00% | 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抗肿瘤药)制造、销售,原料药制造、销售(限分支经营)(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地址和期限经营),自有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22,873.41 | 3,476.55 | -547.01 |
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与推广,医药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 5,089.00 | -6,184.46 | -3,398.07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5-18 | www.sse.com.cn | 2021-5-19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曾桂莲 | 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单华峰 | 首席质量官 | 聘任 |
甘泉 | 原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综合考虑核心技术的来源、研发部门主要成员、主要专利发明人、主要研发项目参与人及其对应贡献等情况,确定对公司核心技术形成和完善有突出贡献者、主要在研项目研发团队负责人、核心专利发明人、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的员工为核心技术人员。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IPO发行战略配售 | 公司通过IPO首发战略配售设立了员工战略配售计划即“中信证券艾力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上海艾力斯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产品研发,其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液及固废。其中,废气主要系试验溶剂挥发,公司目前通过活性炭吸附后处理;废液主要包括常规的有机溶剂、废酸,废碱以及报废试剂,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实验室内沾染固废、废试剂瓶、废荧光灯管、报废药品等,公司收集后交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江苏艾力斯目前已经按照GMP标准建立了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剂的生产线,主要从事甲磺酸伏美替尼片剂的生产,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其他粉尘,通过粉尘捕捉设备过滤收集,并高空排放,其生产过程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废水处理池及污水管网排至启东市污水处理中心,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的措施进行控制,其生产过程及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存放在固废堆场及生活垃圾桶,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药品、废包装袋及废料存放厂区危险废物仓库,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主要污染物 | 污染源 | 治理措施 |
废气 | 生产过程 | 粉尘捕集设备(布袋)除尘器、高排气筒 |
废水 | 生产及生活过程 | 专业污水处理设施 |
噪声 | 生产过程 | 厂房隔声、减振 |
一般固废 | 生产及生活过程 | 固废堆场、垃圾桶 |
危险固废 | 生产过程 | 危险废物仓库、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各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和固体废物作为危废,经过收集后委托上海生态环境局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过活性炭过滤后合规排放至大气。以上措施都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物的无序传播与扩散、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废弃、污染物等均以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种环境保护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确保公司制定的各项环保制度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努力夯实企业责任,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宜居社会贡献自身的力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上海乔可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艾祥、上海艾耘 | (1)自上海艾力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前,自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提议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自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不超过上海艾力斯股份总数的2%;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上海艾力斯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海艾力斯上市后6个月内如上海艾力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上海艾力斯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海艾力斯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上海艾力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海艾力斯持续稳定经营。 (4)上海艾力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上海艾力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上海艾力斯股份。 (5)本企业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上海艾力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所得归上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艾力斯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上海艾力斯,则上海艾力斯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上海艾力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杜锦豪、祁菊夫妇与其一致行动人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 | (1)自上海艾力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前,自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提议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自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不超过上海艾力斯股份总数的2%;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上海艾力斯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海艾力斯上市后6个月内如上海艾力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上海艾力斯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海艾力斯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上海艾力斯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海艾力斯持续稳定经营。 (4)上海艾力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上海艾力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上海艾力斯股份。 (5)本人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6)如本人担任上海艾力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上海艾力斯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上海艾力斯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上海艾力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所得归上海艾力斯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上海艾力斯,则上海艾力斯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上海艾力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LAV Allist、苏州礼瑞、苏州礼康 | (1)自本企业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19年10月23日)起3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 | 自本公司完成相应增资扩股工商变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上海艾力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所得归上海艾力斯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上海艾力斯,则上海艾力斯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上海艾力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更登记手续之日(2019年10月23日)起3年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唐玉投资、肆坊合、泽瑶投资、檀英投资、共青城汉仁、新建元二期、高科新浚、高科新创、德诺投资、瑞凯嘉德、杭州创合、誉瀚投资 | (1)自上海艾力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上海艾力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所得归上海艾力斯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上海艾力斯,则上海艾力斯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上海艾力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自上海艾力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前,自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提议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将会继续遵守该承诺;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上海艾力斯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 (2)上海艾力斯上市后6个月内如上海艾力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上海艾力斯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海艾力斯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上海艾力斯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上海艾力斯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上海艾力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上海艾力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上海艾力斯股份。 (5)本人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诺在上述承诺所涉期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上海艾力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所得归上海艾力斯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上海艾力斯,则上海艾力斯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上海艾力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罗会兵、李庆、梁春卿、姜勇、张强、周华勇、谢景田 | (1)自上海艾力斯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自本人所持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上海艾力斯股份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上海艾力斯股份总数的25%(该减持比例可以累计使用)。 (2)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前,自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也不提议由上海艾力斯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在上海艾力斯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上海艾力斯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上海艾力斯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艾力斯股份。 (3)本人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在上海艾力斯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上海艾力斯股票所得归上海艾力斯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上海艾力斯,则上海艾力斯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上海艾力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和祁菊夫妇 | (1)本人/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本人/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唐玉投资、泽瑶投资、檀英投资,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员工持股平台上海艾祥、上海艾耘 | (1)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人/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本人/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本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人/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和祁菊夫妇、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 为在公司上市后保持股价稳定,公司特制定《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本公司/本人承诺,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本人将严格依照《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等方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杜锦豪、祁菊夫妇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海乔可 | 为维护发行人和发行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杜锦豪、祁菊夫妇 | 为维护发行人和发行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将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0.5亿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且超过0.5亿元。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乔可、实际控 | (1)上海艾力斯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人杜锦豪、祁菊夫妇 | (2)若上海艾力斯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上海艾力斯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督促上海艾力斯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上海艾力斯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公司/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若上海艾力斯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 | (1)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同时公司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1)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杜锦豪和祁菊夫妇 | (1)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上海艾力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上海艾力斯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上海艾力斯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上海艾力斯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从上海艾力斯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上海艾力斯所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上海艾力斯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上海艾力斯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上海艾力斯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上海艾力斯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上海艾力斯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艾力斯股份,上海艾力斯有权扣减本人从上海艾力斯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的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上海艾力斯所有。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杜锦豪、祁菊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 | (1)于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方及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海艾力斯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承诺方及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海艾力斯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 (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上海艾力斯进一步拓展其主营业务范围,承诺方及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海艾力斯拓展后的主营业务相竞争;若与上海艾力斯拓展后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承诺方及承诺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或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上海艾力斯、或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上述承诺在承诺方作为上海艾力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上海乔可 | (1)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除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如未来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需要进行关联交易时,承诺方保证该等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艾力斯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艾力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上述承诺在承诺方持有上海艾力斯股份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杜锦豪、祁菊夫妇 | (1)除招股说明书已披露关联交易外,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或承诺方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与上海艾力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如未来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需要进行关联交易时,承诺方保证该等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艾力斯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方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海艾力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ArriVent Biopharma Inc.签署了《全球技术转让和授权协议》和《普通股认购协议》,就伏美替尼在海外市场的开发及商业化达成整体合作。公司授权ArriVent使用伏美替尼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在除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外的地区独家开发(包括研发、生产、进口、出口、使用、销售等)伏美替尼的权利,公司将获得4,000万美元的首付款,累计不超过
7.65亿美元的研发和销售里程碑款项(达到约定的研发或销售里程碑事件),销售提成费,以及ArriVent一定比例的股份,ArriVent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ArriVent就伏美替尼海外权益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公司收到上述协议约定的首付款4,000万美元。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包方名称 | 承包方名称 | 承包资产情况 | 承包资产涉及金额 | 承包起始日 | 承包终止日 | 承包收益 | 承包收益确定依据 | 承包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中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 258,758,500 | 2019年12月2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上海海泰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 | 海泰办公楼五楼 | 2,921,762.28 | 2018年6月 | 2021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上海海泰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 | 海泰办公楼2楼部分 | 1,023,825 | 2019年12月 | 2022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193,254.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352.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454.7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584.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6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药研发项目 | 是 | 76,290.70 | 90,762.09 | 90,762.09 | 9,270.46 | 11,411.59 | -79,350.50 | 12.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及研发基地项目 | 不适用 | 49,797.55 | 49,797.55 | 49,797.55 | 11,796.09 | 12,866.27 | -36,931.28 | 25.84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2,727.06 | 12,727.06 | 12,727.06 | 1,196.89 | 1,894.68 | -10,832.38 | 14.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2,786.00 | 2,786.00 | 2,786.00 | 89.11 | 411.80 | -2,374.20 | 14.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药物研究分析检测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8,666.94 | 8,666.94 | 8,666.94 | - | - | -8,666.94 | 0 | 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无 | 42,986.71 | 28,515.32 | 28,515.32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93,254.96 | 193,254.96 | 193,254.96 | 22,352.55 | 26,584.34 | -138,155.3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79.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置换13,479.8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6.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3.4亿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2,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事项已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部分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其中对子项目累计调整金额26,454.70万元,并新增投入14,471.39万元。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由原76,290.70万元增至90,762.09万元,新增投入14,471.39万元由公司超募资金进行补充投资。截至2021年6月30日,新药研发项目累计投入11,411.59万元。 |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0,132,958 | 84.47 | -5,276,758 | -5,276,758 | 374,856,200 | 83.3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24,999 | 0.38 | 1,724,999 | 0.3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0,439,300 | 73.43 | -5,255,292 | -5,255,292 | 325,184,008 | 72.2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19,639,299 | 71.03 | -5,255,292 | -5,255,292 | 314,384,007 | 69.8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800,001 | 2.40 | 10,800,001 | 2.40 | |||||
4、外资持股 | 47,968,659 | 10.66 | -21,466 | -21,466 | 47,947,193 | 10.66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7,521,466 | 1.67 | -21,466 | -21,466 | 7,500,000 | 1.67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40,447,193 | 8.99 | 40,447,193 | 8.99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9,867,042 | 15.53 | 5,276,758 | 5,276,758 | 75,143,800 | 16.7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9,867,042 | 15.53 | 5,276,758 | 5,276,758 | 75,143,800 | 16.7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50,000,000 | 100.00 | 0 | 0 | 450,000,000 | 100.00 |
注:本期股份变动增减包含战略配售股东通过转融通业务借出证券情况;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3,547,858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获配股份股东 | 3,547,858 | 3,547,858 | - | -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 2021-6-2 |
合计 | 3,547,858 | 3,547,858 | - | -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433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0 | 144,776,786 | 32.17 | 144,776,786 | 144,776,786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36,401,021 | 8.09 | 36,401,021 | 36,401,02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4,500,002 | 7.67 | 34,500,002 | 34,500,00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JEFFREY YANG GUO | 0 | 25,623,597 | 5.69 | 25,623,597 | 25,623,597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启东市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524,998 | 3.45 | 15,524,998 | 15,524,99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JENNIFER GUO | 0 | 14,823,596 | 3.29 | 14,823,596 | 14,823,596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937,502 | 2.88 | 12,937,502 | 12,937,50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杜锦豪 | 0 | 10,800,001 | 2.40 | 10,800,001 | 10,800,00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800,001 | 2.40 | 10,800,001 | 10,800,00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350,002 | 2.30 | 10,350,002 | 10,350,002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黄建新 | 3,727,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7,367 | |||||||
赵建平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
孙伟 | 1,459,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9,962 |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 1,364,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4,55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81,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1,964 | |||||||
熊文斌 | 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000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590,523 | 人民币普通股 | 590,523 |
郑誉 | 418,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8,527 |
李晴 | 415,503 | 人民币普通股 | 415,503 |
李永明 | 368,5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518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知以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关系。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杜锦豪先生及其夫人祁菊女士合计持有上海乔可100%的股份;2)杜锦豪先生担任上海艾祥、上海艾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一定份额;3)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与杜锦豪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4)公司未知以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4,776,786 | 2023-12-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上海艾祥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36,401,021 | 2023-12-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深圳市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500,002 | 2021-12-2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JEFFREY YANG GUO | 25,623,597 | 2023-12-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启东市肆坊合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524,998 | 2021-12-2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JENNIFER GUO | 14,823,596 | 2023-12-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937,502 | 2021-12-2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杜锦豪 | 10,800,001 | 2023-12-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9 | 上海艾耘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800,001 | 2023-12-4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10 | 共青城汉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50,002 | 2021-12-2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杜锦豪先生及其夫人祁菊女士合计持有上海乔可100%的股份;2)杜锦豪先生担任上海艾祥、上海艾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一定份额;3)Jeffrey Yang Guo、Jennifer Guo与杜锦豪先生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
2、祁菊、胡捷、李庆、池漪、梁春卿、牟艳萍、徐锋、罗会兵、高红星、李硕、张辉、姜勇、张强、张晓芳、谢景田、周华勇的持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3、新增首席运营官兼财务负责人曾桂莲持有员工战配计划的比例为1.92%,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4、新增首席质量官单华峰持有员工战配计划的比例为1.81%,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5、离任财务负责人甘泉的持有情况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杜锦豪持有上海艾祥、上海艾耘、上海艾英、上海艾恒的比例变更的原因为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内部分有限合伙人退伙后转让份额所致。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8,521,799.51 | 365,844,748.7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524,848.27 | 2,225,472,671.2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6,018,041.13 | 287,49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0,680,365.01 | 28,701,716.7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003,326.04 | 2,277,618.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760,506.85 | 124,931.51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8,379,301.24 | 10,782,850.6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38,096.75 | 45,987,153.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56,865,777.95 | 2,679,354,250.2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7,221,977.81 | 128,444,317.62 |
在建工程 | 157,445,077.98 | 78,437,203.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782,935.38 | ||
无形资产 | 68,720,585.05 | 69,183,383.8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98,080.89 | 2,711,577.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295,651.60 | 28,928,195.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5,364,308.71 | 307,704,677.20 | |
资产总计 | 2,952,230,086.66 | 2,987,058,927.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1,808,877.18 | 41,973,794.2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281,448.70 | 28,769,320.55 | |
应交税费 | 3,998,840.77 | 3,330,342.14 | |
其他应付款 | 41,434,836.97 | 34,936,919.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524,003.62 | 109,010,376.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880,157.59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7,410.00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77,567.59 | ||
负债合计 | 114,601,571.21 | 109,010,376.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94,920,885.65 | 2,956,999,155.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607,292,370.20 | -528,950,603.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37,628,515.45 | 2,878,048,551.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37,628,515.45 | 2,878,048,551.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52,230,086.66 | 2,987,058,927.4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49,673,735.43 | 359,750,046.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47,249,021.64 | 2,225,472,671.2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6,003,523.34 | 287,49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958,825.99 | 27,772,693.90 | |
其他应收款 | 206,834,796.07 | 135,110,355.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760,506.85 | 124,931.5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131,530.62 | 9,886,790.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935,542.31 | 32,146,245.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09,786,975.40 | 2,790,426,293.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88,531,879.45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946,611.80 | 13,163,608.64 | |
在建工程 | 153,946,739.75 | 74,938,865.0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391,195.40 | ||
无形资产 | 60,760,978.13 | 61,128,910.1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98,080.89 | 2,711,577.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295,651.60 | 28,928,195.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3,771,137.02 | 425,871,156.29 | |
资产总计 | 3,213,558,112.42 | 3,216,297,450.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542,572.19 | 49,436,709.2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472,843.12 | 23,617,382.75 | |
应交税费 | 3,634,481.64 | 2,916,753.61 | |
其他应付款 | 37,052,413.95 | 29,554,532.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5,702,310.90 | 105,525,378.0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932,095.7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0,400.0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22,495.73 | ||
负债合计 | 102,724,806.63 | 105,525,378.0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88,784,537.23 | 2,950,958,004.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27,951,231.44 | -290,185,932.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10,833,305.79 | 3,110,772,071.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13,558,112.42 | 3,216,297,450.02 |
合并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1,449,037.88 | 325,497.24 | |
其中:营业收入 | 121,449,037.88 | 325,497.2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7,344,685.24 | 151,547,025.4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576,892.57 | 79,700.0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51,014.98 | 847,616.57 | |
销售费用 | 98,939,745.95 | 19,960,438.98 | |
管理费用 | 48,267,001.61 | 34,371,227.43 | |
研发费用 | 92,625,148.70 | 95,228,822.19 | |
财务费用 | -4,915,118.57 | 1,059,220.20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0,474.43 | 1,144,549.34 | |
利息收入 | 5,260,903.98 | 453,031.56 | |
加:其他收益 | 1,982,984.16 | 3,843,512.1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25,664.29 | 9,741,723.3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463,161.91 | 3,825,095.0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9,529.58 | -18,698.0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0,473,366.58 | -133,829,895.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25,642.00 | 0.57 |
减:营业外支出 | 1,094,041.86 | 13,674.7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37 |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22,410,988.66 | 325,497.24 | |
减:营业成本 | 1,576,892.57 | 79,700.07 | |
税金及附加 | 148,204.74 | 137,224.85 | |
销售费用 | 65,315,308.40 | ||
管理费用 | 46,690,980.29 | 27,220,060.64 | |
研发费用 | 87,924,646.68 | 88,483,460.36 | |
财务费用 | -4,997,903.48 | 76,378.0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2,560.67 | 145,993.44 | |
利息收入 | 5,231,962.36 | 430,721.76 | |
加:其他收益 | 1,941,250.77 | 3,842,468.0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16,536.55 | 9,741,723.3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626,872.94 | 3,825,095.0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4,599.77 | -12,999.5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907,080.05 | -98,275,039.7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223,692.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81,911.07 | 8,988.7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765,299.12 | -98,284,028.4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765,299.12 | -98,284,028.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765,299.12 | -98,284,028.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765,299.12 | -98,284,028.4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0,771,091.52 | 735,110.0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781,514.62 | 26,087.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92,740.65 | 11,269,948.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645,346.79 | 12,031,146.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0,934,765.36 | 60,330,223.9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3,381,466.69 | 31,232,105.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8,679.34 | 1,554,268.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945,717.20 | 18,821,630.7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020,628.59 | 111,938,228.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75,281.80 | -99,907,082.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311,649.16 | 14,430,187.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67,000,000.00 | 1,594,642,204.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1,311,649.16 | 1,609,072,391.9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570,542.97 | 28,415,774.1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6,000,000.00 | 1,706,6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9,570,542.97 | 1,735,015,774.1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741,106.19 | -125,943,382.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9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0,138.9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91,719.20 | 2,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1,719.20 | 113,990,138.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91,719.20 | -23,990,138.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45.56 | -344,434.2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677,050.75 | -250,185,037.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5,844,748.76 | 392,580,977.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521,799.51 | 142,395,939.93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0,771,091.52 | 735,110.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035,631.67 | 25,043.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90,022.59 | 10,448,497.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196,745.78 | 11,208,650.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8,461,201.35 | 59,191,169.4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7,576,271.93 | 21,034,710.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856.40 | 54,539.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86,217.57 | 11,064,486.9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4,373,547.25 | 91,344,906.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176,801.47 | -80,136,255.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693,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3,542,059.08 | 14,430,187.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20,000,000.00 | 1,594,642,204.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53,542,059.08 | 1,644,765,891.9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507,618.07 | 24,731,570.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5,3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8,000,000.00 | 1,706,6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0,507,618.07 | 1,896,631,570.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034,441.01 | -251,865,678.2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9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2,560.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14,335.58 | 2,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36,896.25 | 2,8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36,896.25 | 87,2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945.56 | -344,434.2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923,688.85 | -245,146,368.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9,750,046.58 | 382,672,364.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9,673,735.43 | 137,525,996.19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956,999,155.01 | -528,950,603.76 | 2,878,048,551.25 | 2,878,048,551.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0,000,000.00 | 2,956,999,155.01 | -528,950,603.76 | 2,878,048,551.25 | 2,878,048,551.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921,730.64 | -78,341,766.44 | -40,420,035.80 | -40,420,035.8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341,766.44 | -78,341,766.44 | -78,341,766.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921,730.64 | 37,921,730.64 | 37,921,730.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921,730.64 | 37,921,730.64 | 37,921,730.6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994,920,885.65 | -607,292,370.20 | 2,837,628,515.45 | 2,837,628,515.45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042,827,578.04 | -218,435,431.62 | 1,184,392,146.42 | 1,184,392,146.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1,042,827,578.04 | -218,435,431.62 | 1,184,392,146.42 | 1,184,392,146.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919,941.06 | -133,843,569.83 | -103,923,628.77 | -103,923,628.7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3,843,569.83 | -133,843,569.83 | -133,843,56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919,941.06 | 29,919,941.06 | 29,919,941.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919,941.06 | 29,919,941.06 | 29,919,941.0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072,747,519.10 | -352,279,001.45 | 1,080,468,517.65 | 1,080,468,517.65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950,958,004.29 | -290,185,932.32 | 3,110,772,071.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0,000,000.00 | 2,950,958,004.29 | -290,185,932.32 | 3,110,772,07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826,532.94 | -37,765,299.12 | 61,233.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765,299.12 | -37,765,299.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826,532.94 | 37,826,532.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7,826,532.94 | 37,826,532.9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988,784,537.23 | -327,951,231.44 | 3,110,833,305.79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042,825,591.25 | -36,210,694.76 | 1,366,614,896.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1,042,825,591.25 | -36,210,694.76 | 1,366,614,896.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874,050.47 | -98,284,028.49 | -74,409,978.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284,028.49 | -98,284,028.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874,050.47 | 23,874,050.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3,874,050.47 | 23,874,050.4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1,066,699,641.72 | -134,494,723.25 | 1,292,204,918.47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于2019年12月23日由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559号文《关于同意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并于2020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交易。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化学合成原料药及制剂、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物及制剂、生物工程药物的研究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于2021年度上半年,本集团的实际主营业务与上述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相符。 |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最终控股股东为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乔可”),实际控制人为杜锦豪先生及其夫人祁菊女士。 |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上半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a) 金融资产 |
(i) 分类和计量 |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
债务工具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
(ii) 减值 |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 |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本集团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 |
对于因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 |
应收账款组合 | 所有应收销售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一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二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三 | 应收员工备用金、借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四 | 除上述组合以外的应收款项 |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 |
(iii) 终止确认 |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 |
(b) 金融负债 | |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
a | 分类 |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 |
b |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存货中的原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时的成本按个别计价法核算,其他辅料等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 |
c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 |
d |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e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均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
a |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 |
b | 投资成本确定 |
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 |
c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 |
d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10年-25年 | 5% | 3.8%-9.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年-10年 | 5% | 9.5%-19%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4年-8年 | 5% | 11.9%-23.75%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年-5年 | 5% | 19%-31.7% |
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以成本计量。 |
(a)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 |
(b)软件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年平均摊销。 |
(c)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
(d)无形资产减值 |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就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以及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参考租赁政策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a) | 股份支付的种类 |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权益工具包括公司本身的权益工具。本集团报告期内的股份支付计划均以权益结算。 | |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 |
(b) |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 |
本集团采用最近的外部融资价格或普通股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估计公司的整体价值后确定本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 | |
(c) | 确认可行权解锁的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 |
(d) | 集团内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本公司之股东向本集团内子公司的职工授予本公司之权益工具,被视为股东向本集团内子公司的资本投入,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内子公司收取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 |
(a) | 向经销商销售商品 |
本公司生产医药产品,并销售予各地经销商。本公司将医药产品运至经销商指定的交货地点,在经销商验收后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信用期为30-6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 |
(b) | 提供劳务 |
本公司对外提供药品许可授权,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时确认收入。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
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 | 详见其他说明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5,844,748.76 | 365,844,748.7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25,472,671.23 | 2,225,472,671.2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7,490.44 | 287,49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8,701,716.79 | 27,206,942.26 | -1,494,774.5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277,618.82 | 2,277,618.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124,931.51 | 124,931.51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0,782,850.66 | 10,782,850.6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987,153.52 | 45,987,153.5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9,354,250.22 | 2,677,859,475.69 | -1,494,774.5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8,444,317.62 | 128,444,317.62 | |
在建工程 | 78,437,203.25 | 78,437,203.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50,984.53 | 1,650,984.53 | |
无形资产 | 69,183,383.83 | 69,183,383.8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11,577.05 | 2,711,577.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928,195.45 | 28,928,195.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7,704,677.20 | 309,355,661.73 | 1,650,984.53 |
资产总计 | 2,987,058,927.42 | 2,987,215,137.42 | 156,21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1,973,794.23 | 41,973,794.2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8,769,320.55 | 28,769,320.55 | |
应交税费 | 3,330,342.14 | 3,330,342.14 | |
其他应付款 | 34,936,919.25 | 34,936,919.2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010,376.17 | 109,010,376.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6,210.00 | 156,210.0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6,210.00 | 156,210.00 | |
负债合计 | 109,010,376.17 | 109,166,586.17 | 156,210.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56,999,155.01 | 2,956,999,155.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28,950,603.76 | -528,950,603.7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78,048,551.25 | 2,878,048,551.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78,048,551.25 | 2,878,048,551.2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7,058,927.42 | 2,987,215,137.42 | 156,210.00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9,750,046.58 | 359,750,046.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25,472,671.23 | 2,225,472,671.2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7,490.44 | 287,49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772,693.90 | 26,695,025.86 | -1,077,668.04 |
其他应收款 | 135,110,355.20 | 135,110,355.20 | |
其中:应收利息 | 124,931.51 | 124,931.51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886,790.95 | 9,886,790.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2,146,245.43 | 32,146,245.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790,426,293.73 | 2,789,348,625.69 | -1,077,668.0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163,608.64 | 13,163,608.64 | |
在建工程 | 74,938,865.02 | 74,938,865.0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68,068.04 | 1,168,068.04 | |
无形资产 | 61,128,910.13 | 61,128,910.1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11,577.05 | 2,711,577.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928,195.45 | 28,928,195.4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5,871,156.29 | 427,039,224.33 | 1,168,068.04 |
资产总计 | 3,216,297,450.02 | 3,216,387,850.02 | 90,40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436,709.23 | 49,436,709.23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617,382.75 | 23,617,382.75 | |
应交税费 | 2,916,753.61 | 2,916,753.61 | |
其他应付款 | 29,554,532.46 | 29,554,532.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5,525,378.05 | 105,525,378.0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0,400.00 | 90,400.00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400.00 | 90,400.00 | |
负债合计 | 105,525,378.05 | 105,615,778.05 | 90,400.0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50,958,004.29 | 2,950,958,004.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290,185,932.32 | -290,185,932.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110,772,071.97 | 3,110,772,071.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16,297,450.02 | 3,216,387,850.02 | 90,400.00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税额 | 13%,6%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6,276.41 | |
银行存款 | 558,521,799.51 | 365,788,472.35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558,521,799.51 | 365,844,748.7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75,524,848.27 | 2,225,472,671.23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875,524,848.27 | 2,225,472,671.2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875,524,848.27 | 2,225,472,671.23 |
(a) |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汇率或黄金美元定价挂钩。 |
(b) |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与汇率、中证500指数或黄金美元定价挂钩。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759,182.51 |
1年以内小计 | 46,759,182.51 |
合计 | 46,759,182.51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759,182.51 | 100.00 | 741,141.38 | 1.59 | 46,018,041.13 | 302,621.52 | 100.00 | 15,131.08 | 5.00 | 287,490.44 |
其中: | ||||||||||
合计 | 46,759,182.51 | / | 741,141.38 | / | 46,018,041.13 | 302,621.52 | / | 15,131.08 | / | 287,490.4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销售款 | 46,759,182.51 | 741,141.38 | 1.59 |
合计 | 46,759,182.51 | 741,141.3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131.08 | 726,010.30 | 741,141.38 | |||
合计 | 15,131.08 | 726,010.30 | 741,141.38 |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户名称 |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客户一 | 9,834,500.00 | 29,503.50 | 21.03 |
客户二 | 6,052,000.00 | 18,156.00 | 12.94 |
客户三 | 4,539,000.00 | 226,950.00 | 9.71 |
客户四 | 4,085,100.00 | 204,255.00 | 8.74 |
客户五 | 2,269,500.00 | 6,808.50 | 4.85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680,365.01 | 100.00 | 28,701,716.79 | 100.00 |
合计 | 30,680,365.01 | 100.00 | 28,701,716.79 | 100.00 |
公司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余额比例(%) |
第一名 | 8,312,000.00 | 27.09 |
第二名 | 2,158,323.40 | 7.03 |
第三名 | 1,750,215.00 | 5.70 |
第四名 | 1,411,943.73 | 4.60 |
第五名 | 1,134,990.00 | 3.7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60,506.85 | 124,931.51 |
其他应收款 | 2,242,819.19 | 2,152,687.31 |
合计 | 3,003,326.04 | 2,277,618.8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760,506.85 | 124,931.51 |
合计 | 760,506.85 | 124,931.5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575.34 | 6,575.3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219.18 | 19,219.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5,794.52 | 25,794.52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21,679.82 |
1年以内小计 | 1,348,523.95 |
1至2年 | 811,948.67 |
2年以上 | 199,946.01 |
合计 | 2,360,418.6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2,360,418.63 | 2,166,531.77 |
应收员工备用金 | 3,020.72 | |
其他 | 96,434.16 | |
合计 | 2,360,418.63 | 2,265,986.65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3,299.34 | 113,299.3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300.10 | 4,300.1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17,599.44 | 117,599.4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13,299.34 | 4,300.10 | 117,599.44 | |||
合计 | 113,299.34 | 4,300.10 | 117,599.44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 | 1,316,539.32 | 一年以内或一至两年 | 55.78 | 65,826.97 |
第二名 | 押金 | 331,164.84 | 一年以内 | 14.03 | 16,558.24 |
第三名 | 押金 | 97,235.37 | 两年以上 | 4.12 | 4,861.77 |
第四名 | 押金 | 80,000.00 | 两年以上 | 3.39 | 4,000.00 |
第五名 | 押金 | 78,308.10 | 一至两年 | 3.32 | 3,915.41 |
合计 | / | 1,903,247.63 | / | 80.64 | 95,162.3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45,056.31 | 14,045,056.31 | 6,102,193.43 | 6,102,193.43 | ||
在产品 | 1,673,535.74 | 1,673,535.74 | 3,863,013.39 | 3,863,013.39 | ||
库存商品 | 2,441,322.67 | 2,441,322.67 | - | |||
周转材料 | 219,386.52 | 219,386.52 | 817,643.84 | 817,643.84 | ||
合计 | 18,379,301.24 | 18,379,301.24 | 10,782,850.66 | 10,782,850.66 |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24,738,096.75 | 45,987,153.52 |
合计 | 24,738,096.75 | 45,987,153.52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7,221,977.81 | 128,444,317.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7,221,977.81 | 128,444,317.62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3,233,606.21 | 63,150,323.70 | 4,994,514.77 | 7,211,941.80 | 218,590,386.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4,332,918.09 | 897,330.05 | 168,350.11 | 5,398,598.25 |
(1)购置 | 4,332,918.09 | 897,330.05 | 168,350.11 | 5,398,598.2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53,627.00 | - | 16,195.20 | 269,822.20 |
(1)处置或报废 | 253,627.00 | 16,195.20 | 269,822.20 | ||
4.期末余额 | 143,233,606.21 | 67,229,614.79 | 5,891,844.82 | 7,364,096.71 | 223,719,162.5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9,093,158.52 | 28,957,035.87 | 2,647,347.25 | 2,942,568.35 | 63,640,109.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3,109.51 | 294,214.81 | 1,435,901.79 | 1,119,995.86 | 6,603,221.97 |
(1)计提 | 3,753,109.51 | 294,214.81 | 1,435,901.79 | 1,119,995.86 | 6,603,221.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40,945.00 | - | 11,161.11 | 252,106.11 |
(1)处置或报废 | 240,945.00 | 11,161.11 | 252,106.11 | ||
4.期末余额 | 32,846,268.03 | 29,010,305.68 | 4,083,249.04 | 4,051,403.10 | 69,991,225.8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6,505,958.87 | 26,505,958.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6,505,958.87 | 26,505,958.8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881,379.31 | 38,219,309.11 | 1,808,595.78 | 3,312,693.61 | 127,221,977.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634,488.82 | 34,193,287.83 | 2,347,167.52 | 4,269,373.45 | 128,444,317.62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62,824,214.46 | 12,408,189.52 | 26,505,958.87 | 23,910,066.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7,445,077.98 | 78,437,203.2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7,445,077.98 | 78,437,203.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启东工程A区改造项目 | 113,207.54 | 113,207.54 | 113,207.54 | 113,207.54 |
启东工程B区改造项目 | 3,385,130.69 | 3,385,130.69 | 3,385,130.69 | 3,385,130.69 | ||
医学园区研发及运营总部工程 | 151,082,708.95 | 151,082,708.95 | 72,584,814.52 | 72,584,814.52 | ||
用友系统 | 2,414,836.94 | 2,414,836.94 | 2,247,855.81 | 2,247,855.81 | ||
OA系统 | 207,964.61 | 207,964.61 | 106,194.69 | 106,194.69 | ||
费控系统 | 25,471.69 | 25,471.69 | - | |||
销售物流接口 | 68,943.40 | 68,943.40 | - | |||
人力管理系统 | 146,814.16 | 146,814.16 | - | |||
合计 | 157,445,077.98 | 157,445,077.98 | 78,437,203.25 | 78,437,203.25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启东工程A区改造项目 | 5,580.00 | 11.32 | - | 11.32 | 96 | 96% | 54.41 | 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 | ||||
启东工程B区改造项目 | 3,000.00 | 338.51 | - | 338.51 | 28 | 28% | 自有资金 | |||||
医学园区研发及运营总部工程 | 49,800.00 | 7,258.48 | 7,849.79 | 15,108.27 | 30 | 30% | 自有资金 | |||||
用友系统 | 241.49 | 224.79 | 16.70 | 241.49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OA系统 | 20.80 | 10.62 | 10.18 | 20.80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其他系统 | 24.12 | - | 24.12 | 24.12 | 100 | 1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8,666.41 | 7,843.72 | 7,900.79 | 15,744.51 | / | / | 54.41 | / | /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租合同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541,132.39 | 15,541,132.39 |
(1)初始确认 | 15,541,132.39 | 15,541,132.3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541,132.39 | 15,541,132.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58,197.01 | 4,758,197.01 |
(1)计提 | 4,758,197.01 | 4,758,197.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758,197.01 | 4,758,197.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82,935.38 | 10,782,935.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300,984.67 | 2,347,250.71 | 71,648,235.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062.03 | 375,062.03 | |||
(1)购置 | 375,062.03 | 375,062.0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9,300,984.67 | 2,722,312.74 | 72,023,297.4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33,397.84 | 131,453.71 | 2,464,851.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3,008.22 | 144,852.59 | 837,860.81 | ||
(1)计提 | 693,008.22 | 144,852.59 | 837,860.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26,406.06 | 276,306.30 | 3,302,712.3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274,578.61 | 2,446,006.44 | 68,720,585.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967,586.83 | 2,215,797.00 | 69,183,383.83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本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31-0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 58,409,870.67 | 尚未取得土地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6月30日,公司无长期借款,也无土地使用权作为长期借款的抵押物。2021年1-6月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837,860.81元,其中603,198.00元计入在建工程,234,662.81元计入当期损益。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2,063,402.92 | 1,023,703.59 | 913,812.35 | 2,173,294.16 | |
网络数据存储平台租赁费 | 374,737.92 | 86,478.00 | 288,259.92 | ||
数据库使用费 | 282,452.83 | 29,422.17 | 253,030.66 | ||
其他 | 273,436.21 | 89,940.06 | 183,496.15 | ||
合计 | 2,711,577.05 | 1,306,156.42 | 1,119,652.58 | 2,898,080.89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740,796.54 | 16,740,796.54 |
可抵扣亏损 | 855,746,179.22 | 815,079,564.12 |
合计 | 872,486,975.76 | 831,820,360.66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37,218,421.00 | 37,218,421.00 | |
2023年 | 127,924,992.34 | 127,924,992.34 | |
2024年 | 339,284,425.37 | 339,284,425.37 | |
2025年 | 310,651,725.41 | 310,651,725.41 | |
2026年 | 40,666,615.10 | ||
合计 | 855,746,179.22 | 815,079,564.12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三年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土地履约保证金 | 6,957,796.00 | 6,957,796.00 | 6,957,796.00 | 6,957,796.00 | ||
预付设备款 | 200,395.33 | 200,395.33 | 1,209,320.00 | 1,209,320.00 | ||
应收利息 | 1,137,460.27 | 1,137,460.27 | 761,079.45 | 761,079.45 |
合计 | 28,295,651.60 | 28,295,651.60 | 28,928,195.45 | 28,928,195.45 |
(a) | 于2021年6月30日,无定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长期借款的担保。 | |
(b) | 于2021年6月30日,土地履约保证金为本公司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张江管理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公司按期竣工投产时退回,预计收回时间为2022年。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3,370,734.24 | 3,339,987.21 |
应付委托临床试验服务费 | 26,366,339.44 | 36,517,069.24 |
应付委托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1,695,208.11 | 2,021,486.22 |
其他 | 376,595.39 | 95,251.56 |
合计 | 31,808,877.18 | 41,973,794.23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760,178.75 | 104,592,432.05 | 105,535,144.63 | 27,817,466.1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141.80 | 10,451,792.93 | 9,996,952.20 | 463,982.53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8,769,320.55 | 115,044,224.98 | 115,532,096.83 | 28,281,448.7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864,409.69 | 90,484,409.20 | 91,062,203.75 | 27,286,615.14 |
二、职工福利费 |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85,077.63 | 6,460,231.88 | 6,367,235.92 | 478,073.5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1,527.83 | 6,384,206.71 | 6,260,532.18 | 475,202.36 |
工伤保险费 | 76,025.17 | 73,153.94 | 2,871.23 | |
生育保险费 | 33,549.80 | - | 33,549.80 | - |
四、住房公积金 | 472,552.24 | 7,621,759.44 | 8,055,329.92 | 38,981.7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801.69 | 26,031.53 | 23,037.54 | 13,795.6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7,337.50 | - | 27,337.50 | - |
合计 | 28,760,178.75 | 104,592,432.05 | 105,535,144.63 | 27,817,466.1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604.00 | 10,045,084.51 | 9,608,116.34 | 445,572.17 |
2、失业保险费 | 537.80 | 406,708.42 | 388,835.86 | 18,410.36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9,141.80 | 10,451,792.93 | 9,996,952.20 | 463,982.5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个人所得税 | 1,212,288.05 | 576,369.98 |
印花税 | 111,248.90 | 71,473.34 |
契税 | 2,320,000.00 | 2,320,000.00 |
其他 | 355,303.82 | 362,498.82 |
合计 | 3,998,840.77 | 3,330,342.1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1,434,836.97 | 34,936,919.25 |
合计 | 41,434,836.97 | 34,936,919.25 |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30,003,730.97 | 9,258,746.77 |
应付差旅会议费 | 9,488,564.59 | 8,226,426.92 |
应付软件费 | 896,346.65 | 1,308,418.18 |
应付翻译费 | 641,120.64 | |
应付咨询及专业服务费 | 863,407.55 | 13,705,489.39 |
应付业务招待费 | 580,912.30 | |
其他 | 182,787.21 | 1,215,805.05 |
合计 | 41,434,836.97 | 34,936,919.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1,087,315.14 | 该等款项主要为设备及房屋工程质量保证金。 |
合计 | 1,087,315.14 | /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156,382.09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76,224.50 | |
合计 | 8,880,157.59 |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租赁资产预估还原费 | 197,410.00 | ||
合计 | 197,410.00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684,180,506.95 | 2,684,180,506.9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2,818,648.06 | 37,921,730.64 | 310,740,378.70 | |
合计 | 2,956,999,155.01 | 37,921,730.64 | 2,994,920,885.65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
当年因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 37,921,730.64 | 29,919,941.06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6月30日 | |
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 | 310,740,378.70 | 231,119,375.79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28,950,603.76 | -218,435,431.6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28,950,603.76 | -218,435,431.6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341,766.44 | -310,515,172.1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07,292,370.20 | -528,950,603.76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1,437,050.63 | 1,576,892.57 | 325,497.24 | 79,700.07 |
其他业务 | 11,987.25 | |||
合计 | 121,449,037.88 | 1,576,892.57 | 325,497.24 | 79,700.07 |
合同分类 | 上海艾力斯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伏美替尼销售收入 | 121,029,354.21 | 121,029,354.21 |
兰索拉唑授权费 | 407,696.42 | 407,696.4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经销商 | 121,029,354.21 | 121,029,354.2 |
直接客户 | 407,696.42 | 407,696.42 |
合计 | 121,437,050.63 | 121,437,050.6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531,582.81 | 531,558.86 |
土地使用税 | 193,414.87 | 232,639.47 |
印花税 | 124,817.30 | 77,780.25 |
其他 | 1,200.00 | 5,637.99 |
合计 | 851,014.98 | 847,616.5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53,509,217.26 | 11,401,417.79 |
股权激励费用 | 11,676,050.69 | 5,831,316.58 |
差旅会议费 | 12,615,452.32 | 393,530.38 |
咨询及专业服务费 | 6,409,653.65 | 1,000,000.00 |
业务招待费 | 5,595,294.34 | 576,791.16 |
业务宣传费 | 6,721,205.15 | |
租赁费 | 77,313.70 | |
办公费 | 720,205.36 | 276,895.41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990,645.09 | 10,298.68 |
水电费 | 23,090.13 | 1,232.57 |
其他 | 678,931.96 | 391,642.71 |
合计 | 98,939,745.95 | 19,960,438.9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3,337,750.87 | 12,098,688.65 |
股权激励费用 | 13,506,523.54 | 11,028,963.20 |
咨询及专业服务费 | 2,512,388.69 | 2,769,308.48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5,096,083.89 | 2,466,541.04 |
业务招待费 | 787,034.38 | 433,827.90 |
租赁费 | 1,061,144.29 | |
办公物流费 | 876,431.48 | 775,600.52 |
绿化费 | 1,380,595.91 | |
水电费 | 162,205.32 | 250,109.87 |
差旅会议费 | 410,967.84 | 202,554.45 |
其他 | 1,577,615.60 | 1,903,893.12 |
合计 | 48,267,001.61 | 34,371,227.43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试验服务费 | 21,136,214.45 | 38,619,663.53 |
职工薪酬费用 | 25,662,416.06 | 12,836,817.71 |
股权激励费用 | 12,739,156.41 | 13,059,661.28 |
临床前试验服务费 | 13,058,344.77 | 9,628,101.92 |
材料费 | 8,470,706.28 | 11,611,371.40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5,534,827.97 | 3,481,782.47 |
租赁费 | 1,068,730.04 | |
检验费 | 1,390,567.70 | 620,011.87 |
咨询及专业服务费 | 773,604.94 | 2,331,037.99 |
水电费 | 445,324.64 | 248,579.22 |
差旅会议费 | 1,159,981.59 | 406,512.49 |
专利费 | 1,085,915.82 | 439,131.04 |
办公物流费 | 378,154.43 | 497,024.87 |
业务招待费 | 260,764.61 | 47,972.36 |
其他 | 529,169.03 | 332,424.00 |
合计 | 92,625,148.70 | 95,228,822.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70,474.43 | 1,144,549.34 |
利息收入 | -5,260,903.98 | -453,031.56 |
汇兑损益 | -2,945.56 | 344,434.21 |
其他 | 78,256.54 | 23,268.21 |
合计 | -4,915,118.57 | 1,059,220.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 1,851,929.73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1,054.43 | |
研发项目补助 | 3,582,000.00 | |
其他政府补助 | 261,512.14 | |
合计 | 1,982,984.16 | 3,843,512.14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结构性存款到期收益 | 8,725,664.29 | 9,741,723.35 |
合计 | 8,725,664.29 | 9,741,723.35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463,161.91 | 3,825,095.07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5,463,161.91 | 3,825,095.0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26,010.30 | -19,504.1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519.28 | 38,202.21 |
合计 | 749,529.58 | 18,698.0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225,642.00 | 3,225,642.00 | |
其他 | 0.57 | ||
合计 | 3,225,642.00 | 0.57 | 3,225,642.00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补贴 | 3,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社保补贴 | 75,642.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7,716.09 | 11,016.91 | 17,716.0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7,716.09 | 11,016.91 | 17,716.09 |
对外捐赠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滞纳金 | 64,194.98 | 64,194.98 | |
其他 | 12,130.79 | 2,657.79 | 12,130.79 |
合计 | 1,094,041.86 | 13,674.70 | 1,094,041.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8,341,766.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585,441.6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176,993.4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66,653.78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0,758,205.6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缴所得税退回 | 7,131,491.95 | |
政府补助 | 3,377,059.84 | 3,685,424.56 |
利息收入 | 3,054,728.64 | 453,031.56 |
其他 | 660,952.17 | 0.57 |
合计 | 7,092,740.65 | 11,269,948.6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会议费 | 14,247,180.37 | 1,002,597.32 |
咨询服务费 | 10,823,790.69 | 6,635,346.47 |
业务招待费 | 6,633,773.11 | 1,058,591.42 |
业务宣传费 | 7,124,477.46 | |
办公费 | 2,360,194.71 | 1,549,520.80 |
检验费 | 1,474,001.76 | 620,011.87 |
专利费 | 1,111,382.76 | |
捐赠 | 1,000,000.00 | |
物业水电费 | 668,457.20 | 499,921.66 |
租赁费 | 2,207,188.03 | |
绿化费 | 1,380,595.91 | |
滞纳金 | 64,194.98 | 657.79 |
其他 | 438,264.16 | 3,867,199.51 |
合计 | 45,945,717.20 | 18,821,630.78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到期收回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3,967,000,000.00 | 1,590,000,000.00 |
土地履约保证金收回 | 4,642,204.00 | |
合计 | 3,967,000,000.00 | 1,594,642,204.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3,616,000,000.00 | 1,695,000,000.00 |
支付土地履约保证金 | 11,600,000.00 | |
合计 | 3,616,000,000.00 | 1,706,6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收回 | 90,000,000.00 | |
合计 | 90,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租合同支付租金 | 5,691,719.20 | |
上市服务费 | 2,800,000.00 | |
合计 | 5,691,719.20 | 2,800,000.00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8,341,766.44 | -133,843,569.8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749,529.58 | 18,698.0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03,221.97 | 5,708,614.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758,197.01 | |
无形资产摊销 | 234,662.81 | 118,128.8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19,652.58 | 131,878.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716.09 | 11,016.91 |
股份支付费用 | 37,921,730.64 | 29,919,941.0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463,161.91 | -3,825,095.0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915,118.57 | 1,488,983.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25,664.29 | -9,741,723.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582,000.0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596,450.58 | 26,526.2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185,849.36 | -4,454,763.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551,981.33 | 18,116,281.1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75,281.80 | -99,907,082.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8,521,799.51 | 142,395,939.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5,844,748.76 | 392,580,977.7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2,677,050.75 | -250,185,037.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8,521,799.51 | 365,844,748.76 |
其中:库存现金 | 56,276.41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8,521,799.51 | 365,788,472.35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418.36 | 6.4601 | 9162.75 |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851,929.73 | 其他收益 | 1,851,929.73 |
上市补贴 | 3,1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150,000.00 |
社保补贴 | 75,642.00 | 营业外收入 | 75,642.00 |
其他补助 | 131,054.43 | 其他收益 | 131,054.43 |
合计 | 5,208,626.16 | 5,208,626.16 |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江苏省启东市 | 江苏省启东市 | 片剂(含抗肿瘤药)、硬胶囊剂(抗肿瘤药)制造、销售,原料药制造、销售(限分支经营)(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地址和期限经营),自有技术转让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 | 新设 | |
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策划与推广,医药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 100 | 新设 |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5,524,848.27 | 1,875,524,848.2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875,524,848.27 | 1,875,524,848.27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乔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股权投资 | 3,500 | 32.17 | 32.17 |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扬子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扬子江”) | 其他 |
上海雅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锦酒店”) | 其他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雅锦酒店 | 接受服务 | 417,131.99 | 325,420.00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海扬子江 | 办公室 | 306,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272.04 | 2,777.68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7月,公司收到上述协议约定的首付款4,000万美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上海扬子江 | 208,80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租赁负债 | 上海扬子江 | 643,489.50 |
租入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上海扬子江 | 1,327,800.00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用最近的外部融资价格或未来现金流折现的方法估计公司的整体价值后确定本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无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10,740,378.7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7,921,730.64 |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房屋、建筑物 | 143,424,079.91 | 221,921,974.34 |
机器设备 | 5,708,355.00 | 1,588,771.31 |
149,132,434.91 | 223,510,745.65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不适用 | 4,419,838.48 |
一到二年 | 不适用 | 2,854,413.64 |
二到三年 | 不适用 | 498,564.84 |
合计 | 不适用 | 7,772,816.96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6,744,621.04 |
1年以内小计 | 46,744,621.04 |
合计 | 46,744,621.04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744,621.04 | 100 | 741,097.70 | 46,003,523.34 | 302,621.52 | 100 | 15,131.08 | 5 | 287,490.44 | |
合计 | 46,744,621.04 | / | 741,097.70 | / | 46,003,523.34 | 302,621.52 | / | 15,131.08 | / | 287,490.4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销售款 | 46,744,621.04 | 741,097.70 | 1.59 |
合计 | 46,744,621.04 | 741,097.70 | 1.59 |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客户类别确认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5,131.08 | 741,097.70 | 15,131.08 | 741,097.70 | ||
合计 | 15,131.08 | 741,097.70 | 15,131.08 | 741,097.70 |
客户名称 | 余额 | 坏账准备金额 | 占应收账款比例 |
客户一 | 9,834,500.00 | 29,503.50 | 21.04 |
客户二 | 6,052,000.00 | 18,156.00 | 12.95 |
客户三 | 4,539,000.00 | 226,950.00 | 9.71 |
客户四 | 4,085,100.00 | 204,255.00 | 8.74 |
客户五 | 2,269,500.00 | 6,808.50 | 4.8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60,506.85 | 124,931.51 |
其他应收款 | 206,074,289.22 | 134,985,423.69 |
合计 | 206,834,796.07 | 135,110,355.2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760,506.85 | 124,931.51 |
合计 | 760,506.85 | 124,931.5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575.34 | 6,575.3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219.18 | 19,219.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5,794.52 | 25,794.52 |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04,028,108.00 |
1年以内小计 | 104,028,108.00 |
1至2年 | 102,136,936.53 |
合计 | 206,165,044.53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1,815,106.26 | 1,826,826.76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04,349,938.27 | 133,249,938.27 |
合计 | 206,165,044.53 | 135,076,765.0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1,341.34 | 91,341.3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586.03 | 586.0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90,755.31 | 90,755.3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1,341.34 | 586.03 | 90,755.31 | |||
合计 | 91,341.34 | 586.03 | 90,755.31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02,921,830.27 | 一年以内和一至两年 | 49.92 | |
第二名 | 集团内部往来款 | 101,428,108.00 | 一年以内和一至两年 | 49.20 | |
第三名 | 押金 | 1,316,539.32 | 一至两年 | 0.64 | 65,826.97 |
第四名 | 押金 | 331,164.84 | 一年以内 | 0.16 | 16,558.24 |
第五名 | 押金 | 78,308.10 | 一至两年 | 0.04 | 3,915.41 |
合计 | / | 206,075,950.53 | / | 99.96 | 86,300.6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艾力斯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
上海艾力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1,437,050.63 | 1,576,892.57 | 325,497.24 | 79,700.07 |
其他业务 | 973,938.03 | |||
合计 | 122,410,988.66 | 1,576,892.57 | 325,497.24 | 79,700.0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16,536.55 | 9,741,723.35 |
合计 | 8,516,536.55 | 9,741,723.35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82,984.16 | 主要系政府补助收入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188,826.2 | 公司理财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31,600.14 | 营业外收支 |
合计 | 38,303,410.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4 | -0.17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8 | -0.26 | -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