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78 公司简称:特宝生物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孙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毅玲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表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特宝生物 | 指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东宝 | 指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细胞因子 | 指 | 一类可溶性多肽,由人体内多种细胞产生并能作用于不同免疫细胞和造血细胞,主要在调节机体的应答、造血功能和炎症反应等发挥作用。 |
聚乙二醇修饰 | 指 | 聚乙二醇修饰又称分子的PEG化(pegylation),将活化的聚乙二醇与蛋白质分子相偶联,影响蛋白质的空间结构,最终导致蛋白质各种生物化学性质的改变:化学稳定性增加,抵抗蛋白酶水解的能力提高,免疫原性降低,体内半衰期延长,血浆清除率降低等。 |
修饰位点 | 指 | 被特定的化学基团化学链接或者改变的氨基酸的位置。 |
临床研究、临床试验 | 指 | 药品研发的一个阶段,一般指从获得临床研究批件到完成I、Ⅱ、Ⅲ期临床试验,获得临床研究总结报告之间的阶段。 |
临床前研究 | 指 | 药物进入临床研究之前所进行的,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等。 |
确证性临床研究 | 指 | 临床试验的一种,研究目的是确证有效性和安全性,为支持注册提供获益/风险关系评价基础,同时确定剂量与效应的关系。 |
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 | 指 | 注册分类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的新药。 |
创新药 | 指 | 化学结构、药品组分和药理作用不同于现有药品的药物,或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
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乙肝 | 指 | 慢性乙型肝炎(简称“慢性乙肝”)是指因乙型肝炎病毒(简称“乙肝病毒”)持续感染引起的肝脏慢性坏死性炎症。 |
病毒性肝炎 | 指 |
聚乙二醇干扰素 | 指 | 由普通干扰素经聚乙二醇分子修饰而成,相比普通干扰素具有分子量更大、肾脏清除率较低、免疫原性更低、血药浓度更稳定、给药频率更低、疗效更佳的优势。 |
派格宾 | 指 | 药品通用名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公司生产的长效干扰素产品。 |
造血生长因子 | 指 | 一系列能够调节造血干/祖细胞存活、增殖、分化和成熟血细胞功能的活性蛋白的统称,主要由集落刺激因子(CSF)和白细胞介素(ILs)两大类构成,它们大多与免疫相关功能有关。 |
粒细胞刺激因子(G-CSF) | 指 | 调节骨髓中粒系造血的主要细胞因子之一,选择性作用于粒系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分化,并可增加粒系终末分化细胞的功能。 |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 | 指 |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药物。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 | 指 | 采用40kD Y型分支聚乙二醇(PEG)分子对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进行定点修饰的长效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药物。 |
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GM-CSF) | 指 | 一种作用于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和分化,诱导粒细胞和单核巨噬细胞成熟并向外周血释放,并能促进巨噬细胞及嗜酸细胞的多种功能的造血生长因子。 |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rhGM-CSF) | 指 |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药物。 |
白介素-11(IL-11) | 指 | 一种促血小板生长因子,可以直接刺激造血干细胞和巨核祖细胞的增殖,诱导巨核细胞(能够生成血小板)的成熟分化,增加体内血小板的生成,提高血液血小板计数,而血小板功能、形态、寿命均无明显改变。 |
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 | 指 |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白介素-11药物。 |
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 指 | 一种调节红细胞生成的细胞因子,能作用于骨髓中红系造血祖细胞,促进其增殖、分化。 |
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rhG-EPO) | 指 | 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制备而成的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药物。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特宝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amen Amoytop Biotech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AMOYTO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孙黎 |
公司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998年9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厦门湖滨东路北段港厦工业村C栋三楼”变更为“厦门市湖明路61号银苑花园银鸿楼五楼”;2000年7月21日,注册地址变更为“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并一直沿用至今。 |
公司办公地址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0128 |
公司网址 | http://www.amoytop.com |
电子信箱 | ir@amoyto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志里 | 刘培瑜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
电话 | 0592-6889118 | 0592-6889118 |
传真 | 0592-6889130 | 0592-6889130 |
电子信箱 | ir@amoytop.com | ir@amoytop.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特宝生物 | 688278 | 不适用 |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469,238,549.07 | 359,557,571.99 | 3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5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358,617.39 | 43,553,273.45 | 109.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31,036.69 | 29,103,857.99 | 246.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2,164,106.44 | 1,000,399,451.05 | 5.17 |
总资产 | 1,258,000,119.28 | 1,192,733,961.09 | 5.47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2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2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1 | 1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8 | 5.42 | 1.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4 | 5.06 | 增加3.7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77 | 12.63 | 增加2.14个百分点 |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67,543.0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34,899.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99,716.5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85,714.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9,835,320.00 | |
合计 | -19,253,962.00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公司以免疫相关细胞因子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致力于成为以细胞因子药物为基础的系统性免疫解决方案的引领者,为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提供更优解决方案。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将重点聚焦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同时持续推进多个在研项目的临床研究进度。
2、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已上市四个产品,分别为派格宾、特尔立、特尔津和特尔康,基本情况如下:
(1)派格宾
派格宾(通用名: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全球首个40kD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治疗用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该药品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获得中、欧、美、日等多国专利授权,药物研发及相关临床应用获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共计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持续支持。基于抑制病毒复制和增强免疫的双重作用,派格宾临床上主要用于病毒性肝炎的治疗,是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的一线用药,该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品种为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目前,派格宾在实现慢性乙肝患者临床治愈方面已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工作,旨在提高临床治愈率、进一步降低慢性乙肝患者肝癌风险、实现更高的慢性乙肝治疗目标。
(2)特尔津
特尔津(通用名: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肿瘤化疗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于1999年获批上市,荣获中国化学制药行业生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是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是该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原料提供单位,并参与国家标准品的研制和协作标定。此外,公司还多次参与美国药典委员会(USP)、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机构组织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标准品协作标定工作。特尔津在国内人粒细胞刺激因子(rhG-CSF)药物市场(不含长效化制剂)占有率排名第三位,已在多国实现注射剂成品出口,并取得多个国家的GMP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荣获中国科技部“产业化出口示范项目”。
(3)特尔立
特尔立(通用名: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主要用于:①治疗和预防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②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③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④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特尔立于1997年获批上市,是国内首个上市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药物,是国家级重点火炬计划项目成果。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系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是该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原料提供单位,并参与国家标准品的研制和协作标定。特尔立长期在国内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药物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取得多个国家的GMP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近年来,特尔立作为肿瘤疫苗重要的免疫调节剂,在欧洲开展了国际临床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已在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等国际权威肿瘤研究平台发布。
(4)特尔康
特尔康(通用名:注射用人白介素-11),主要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III、IV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人白介素-11系现行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品种,公司是该品种国家标准物质的原料提供单位,并参与国家标准品的研制和协作标定。特尔康于2005年获批上市,在国内人白介素-11(rhIL-11)药物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并实现注射剂成品出口,取得多个国家的GMP证书和产品注册证书。
3、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重组蛋白质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营销体系。
(1)研发模式
公司基于重组蛋白质药物特点、生命周期管理和监管要求的发展趋势,构建了完整的创新药物研发体系,覆盖药物上游技术开发、下游技术开发、质量和成药性研究、临床前及临床研究和工业化研究。在具体的研发活动中以核心技术平台为支撑,以项目管理模式开发创新药物。
(2)采购、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国际化战略和创新产品产业化需要,参考欧美GMP规范,运用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和质量风险管理手段,严格执行国家GMP规范、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注册标准等强制标准的要求。
(3)营销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和专业学术推广的方式。根据相关法规及产品特点,公司药品主要通过拥有GSP资质的医药经销商进入终端,选择国内资信较好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作为公司的经销商,为药品配送服务的质量及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超千家医疗机构的营销网络;此外,因公司药品的使用专业性较强,为提高临床医生对公司产品相关理论及应用知识的认识,便于相关专业人士及时、准确地掌握产品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公司采取专业学术推广的方式对药品进行推广。
(二)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和主要技术门槛
(1)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
医药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因其刚性需求属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小。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未来对药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根据EvaluatePharma发布的报告,2019年全球处方药销售额达到8720亿美元,预计2026年销售额将达到约1.39万亿美元。我国的生物医药比国外起步晚,但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以及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医药核心产业集群不断聚集,推动行业快速发展。尽管医药行业在2020年受疫情影响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国内疫情的良好控制,2020年下半年以来医药行业开始回暖,市场景气度和盈利能力稳步提高,未来随着疫情影响的消退,后疫情时代因政策倾斜、医疗防控需求等将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1-6月我
国医药制造业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046.9亿元,同比增长26.61%;实现利润总额3,000.4亿元,同比增长89.18%。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国内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征程中必将对行业格局带来升级和巨变,也将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机遇。长远来看,生物医药行业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2)基本特点
①政策逐步落地,行业竞争格局重构
目前,我国围绕医药、医疗、医保等系列政策密集出台,医药市场结构持续调整优化。为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作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纲领性文件,详细阐明了国家顶层战略意图,明确了工作重点并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将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和全民医保制度,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治;国家医保局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建立了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药品目录结构,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等。随着医药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查标准的不断提升,医药企业的生产成本、质量控制、研发能力正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部分资金实力较弱、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市场优势不明显的企业将被淘汰,医药行业逐步呈现集聚发展态势,医药创新动力增强,拥有资本、研发、市场等资源优势的企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②健康意识增强,细分领域需求增加
近年来,国内疾病谱正从传染性疾病转为慢性疾病,尤其以肿瘤疾病为甚,这种变化正深刻地影响行业的发展轨迹。癌症成为重要致死原因,而肝癌是主要的癌症种类之一。乙肝病毒感染是引起肝硬化和肝癌等末端肝病发生的主要原因,全球每年分别有30%和45%比例的肝硬化和肝癌源自乙肝病毒感染,而中国的上述比例更是高达60%和80%。根据《2020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发布的最新肝炎发病情况,2019年病毒性肝炎的发病率为92.13/10万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报告的乙型肝炎发病数均接近或超过100万,而现有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人数仅有300万左右,未来仍有大量的患者需要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目前,已有多项临床研究证实慢乙肝患者使用核苷酸类似物联合长效干扰素,可显著提高临床治愈率,而临床治愈率的提升将有利于降低患者远期不良结局的发生率。随着临床治愈科学证据的不断完善和相关理念的逐渐深入,公司产品派格宾作为治疗慢性乙肝重要的长效干扰素品种,在未来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另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刚性需求逐渐显现,老年人口因患慢性病和各类老年疾病对生物制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形成生物制品市场需求的稳定支撑。
(3)主要技术门槛
医药行业与生命健康密切相关,刚需属性强且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但受行业政策、行政监管、研发技术、资金等影响较大,技术准入存在较高的壁垒,具体如下:
①医药产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通常需要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积淀,才有可能实现药物创新上的突破,新药创制具有长周期、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的特点,且随着我国医疗改革不断深化,医药行业呈现出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要求,这也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优胜劣汰,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②创新药物的上市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上市后通常还需要面临医保目录准入、集中(挂网、谈判)采购、医疗机构准入及临床医生的认可等一系列难点。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中国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领域的领军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重大疾病治疗领域,前瞻性地布局和构建涵盖多种蛋白质药物的表达、长效化修饰及工业化的创新平台,拥有从基础研究、中试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体系化创新能力。
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国家联合地方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家创新型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研发品种也实现了从仿制到自主创新、从已知靶点到全新机制的转变。此外,公司拥有一支治疗性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创新药物研发创新团队,入选国家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第2013RA4020号)。公司产品派格宾是国内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40kD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其药物研发及相关临床应用得到了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拥有独创的结构设计及完整的专利保护,入选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评选的当年度“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十大进展”。
随着临床治愈在慢性乙肝治疗领域逐渐被权威专家和临床医生所认可,公司相继开展了一系列以派格宾为基础的研究活动,具体为:(1)公司开展的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是首个以乙肝表面抗原清除(临床治愈)为主要疗效指标的长效干扰素确证性临床试验,该注册临床试验形成的研究成果,将提升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的循证医学证据,提高派格宾在慢性乙肝治疗领域应用的深入程度。(2)支持“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相关课题、探索慢性乙肝临床治愈在临床实践的应用优化等。(3)积极支持“珠峰工程”和“绿洲工程”等公益项目,为提高慢乙肝临床治愈率、降低慢性乙肝患者肝癌风险、实现更高治疗目标贡献力量。通过不断探索和积累,以派格宾为基础的治疗方案在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公司产品特尔立、特尔津和特尔康三个造血生长因子产品在肿瘤市场领域均已上市销售超过10年,产品的质量和市场服务深得终端客户的认可,有力保障了公司的持续经营。
(5)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生物医药产业是应用基因工程、遗传工程、细胞工程及酶工程等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药物的技术密集行业。近年来,随着全球运用生物技术生产的药品在恶性肿瘤、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的治疗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生物医药产业迎来了快速增长,部分国产基因工程药物的出现打破了国外生物制品长期垄断的局面,造福了广大的患者。
重组蛋白质药物是生物药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传统的小分子化学药物相比,重组蛋白质药物治疗效果显著,具有特异性强、生物功能明确等优势,而且对某些疾病(如糖尿病、病毒感染、肿瘤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治疗作用。长效重组蛋白质药物的问世,除了兼具短效重组蛋白质药物的优势外,还可降低给药频率、提高患者的依从性、改善安全性,部分产品还可提高疗效。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聚乙二醇蛋白质药物领域的领军企业,已有5项聚乙二醇蛋白质长效药物获准开展临床研究。其中,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于2016年获批上市,是国内首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长效干扰素产品,主要应用于病毒性肝炎领域。
慢乙肝是我国十分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感染慢乙肝后,会大幅增加患者未来罹患肝衰竭、肝硬化和肝癌的风险。2020年,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在经历了2019年的快速发展阶段后进入了深入探索阶段,不仅围绕优势患者临床治愈率的提升,还包含了特殊人群(儿童慢乙肝、非活动HBsAg携带者等)以及总体人群临床治愈的策略探索,临床治愈与肝癌、肝硬化远期结局的关系等多个方面的研究。未来慢性乙肝临床治愈及肝癌、肝硬化的防治将成为乙肝治疗领域的重要研究方向。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围绕重组蛋白质及其长效修饰药物研发和产业化,公司形成了涵盖药物筛选和优化、蛋白质药物生产、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三个方面的主要核心技术,保障了公司可持续的药物创新能力和完整的药物产业化能力。
(1)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修饰平台技术
聚乙二醇化修饰技术是目前主流的重组蛋白质药物长效化修饰技术,具备更好的成药性,是经FDA批准的极少数能作为体内注射药用的合成聚合物之一。蛋白质药物经PEG化修饰后,其药物特性有显著改善,有利于降低免疫原性,提高疗效。经过多年研发,公司攻克了蛋白质药物选择性修饰、修饰位点比例控制与鉴定以及修饰工艺产业化放大等关键技术难题后,形成了独特、成熟、稳健、适合工业化放大并具备优良的成本控制特性的长效化药物修饰的核心平台技术。基于该平台技术,能够根据重组蛋白质药物的特点进行选择性修饰;提高修饰效率的同时,降低多修饰产物的含量,较好地控制修饰产物的均一性。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产品不同修饰位点的分析技术及标准,实现组分含量可靠质控,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
(2)蛋白质药物生产平台技术
公司目前开发和生产重组蛋白质药物所用的平台,采用的是当前国际上重组蛋白质的主流表达系统,包括大肠杆菌、酵母和哺乳动物细胞等。公司在系统地引进、消化和吸收大量的国际先进生物制药技术基础上,通过独立自主开发形成了重组蛋白质药物生产制造技术体系,并将生产平台、生产工艺、质量体系三方面进行集成创新,采用模块化、集成化设计,建立了与公司现有治疗用重组蛋白质药物产品线相匹配的多品种生产车间,能够在有效避免污染及交叉污染的情况下,实现多品种和高质量标准的生产,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3)药物筛选及优化平台技术
公司从国外引进基于ACTOne Biosensor技术的药物筛选技术,并对其进行了再开发,将G蛋白和β-arrestin同时引入药物筛选和优化过程,建立了可实现G蛋白途径和β-arrestin途径同时筛选的技术平台。该技术平台可广泛应用于针对G蛋白偶联受体(GPCR)类药物靶点和环核苷酸磷酸二酯酶(PDE)类药物靶点的药物筛选,实现了双途径、动态、高通量的药物筛选。针对GPCR受体靶点药物的筛选及优化,不但能检测cAMP下调和上调,适用于所有类型的GPCR药物筛选,而且可以实现活细胞实时检测,无需裂解细胞,适于高通量筛选。针对PDE抑制剂的筛选及优化,
可直接检测活细胞,避免细胞裂解干扰检测导致的假阳性,提高了测定准确度;并可同时使用动力学法和终端法测定PDE的酶活性,更好地反映药物在细胞内的真实作用;操作简便,更适于高通量药物筛选。该平台技术获得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并顺利通过验收,已取得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地区的国际专利授权,具有先进性。报告期内,公司的上述核心技术水平保持先进。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研发,报告期内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在研项目,其中:公司开展的首个以乙肝表面抗原清除(临床治愈)为主要疗效指标的长效干扰素确证性临床试验——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正开展III期临床研究;“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项目正开展II/III期临床研究;“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项目正开展III期临床研究;“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项目正开展II期临床研究;ACT50项目、ACT60项目与AK0706项目正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15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0 | 0 | 15 | 12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64 | 1 | 150 | 87 |
合计 | 64 | 1 | 165 | 99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8,623,770.15 | 33,667,341.16 | 14.7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30,670,341.80 | 11,749,653.08 | 161.03 |
研发投入合计 | 69,294,111.95 | 45,416,994.24 | 52.5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77 | 12.63 | 2.1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4.26 | 25.87 | 18.39 |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 | 40,000,000.00 | 5,202,209.60 | 36,009,271.05 | 开展Ⅲ期临床研究 | 完善适应症 | 派格宾是国内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40kD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在产品设计方面有三个重要特点:①运用更加稳定的全新长效化PEG结构(40kDY型分支聚乙二醇,YPEG);②选择免疫原性更低的天然干扰素亚型α-2b;③创造性地将YPEG分子结合在干扰素α-2b分子的高活性位点上。派格宾的药物结构及制备方法获得了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授权。 | 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临床治愈 |
2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 | 110,000,000.00 | 8,520,954.25 | 53,482,894.23 | 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 | 药物上市 | 该产品采用40kD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对重组人生长激素进行高活性位点修饰,实现在保证疗效及安全性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总给药剂量的目标,以获得更佳的长期药物安全及有效性。其药物结构和制备方法已取得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专利。 | 用于治疗生长激素缺乏症 |
3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 | 80,000,000.00 | 17,590,053.13 | 70,087,395.66 | 开展Ⅲ期临床研究 | 药物上市 | 该产品采用40kD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对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进行修饰,是全新结构的长效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类药物,具有更低使用剂量等优势。其药物结构和制备方法已取得中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专利。 | 用于肿瘤患者化疗后的中性粒细胞缺乏 |
4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 | 160,000,000.00 | 7,413,840.81 | 48,932,030.74 | 开展II期临床研究 | 药物上市 | 该产品采用40kDY型分支聚乙二醇分子对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进行修饰,是全新结构的长效化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类药物。Y型分支聚乙二醇获中、美、欧、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专利保护。 | 用于慢性肾功能不全导致的贫血 |
EPO) | ||||||||
5 | ACT50 | 26,000,000.00 | 6,532,704.66 | 28,810,075.57 | 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 | 开展人体临床研究 | ACT50是一个全新药物机制的创新药物,靶点针对整合素avb3靶标而设计,可与整合素avb3靶标高亲和力结合,诱导内皮细胞凋亡,从而抑制内皮细胞的增殖,最终抑制血管生成和抑制肿瘤生长。 | 用于治疗肿瘤等相关疾病 |
6 | ACT60 | 11,000,000.00 | 604,191.80 | 4,175,748.39 | 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 | 开展人体临床研究 | ACT60是一种糖皮质激素与IL-2受体激动剂的新型药物组合,通过利用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和IL-2受体激动剂的免疫调节功能,提高调节性T细胞(Treg)比例,实现预防及治疗过敏所致的呼吸道免疫性疾病。 | 用于治疗过敏等相关呼吸道疾病 |
7 | AK0706 | 90,000,000.00 | 1,916,006.50 | 21,475,676.09 | 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 | 开展人体临床研究 | AK0706是一种全新结构的小分子化合物,具有抑制HBsAg的活性,同时具有抑制乙肝HBeAg的活性。我司拥有本化合物AK0706相关专利和专有技术在国内独占实施许可。 | 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
8 | 其他研发项目 | 62,000,000.00 | 21,514,151.20 | 33,363,794.59 | / | / | / | / |
合计 | / | 579,000,000.00 | 69,294,111.95 | 296,336,886.32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51 | 14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35 | 17.2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631.05 | 1,463.0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76 | 10.3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53 | 35.10 |
本科 | 85 | 56.29 |
大专 | 8 | 5.30 |
大专以下 | 5 | 3.31 |
合计 | 151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5岁及以下 | 78 | 51.66 |
36-50岁 | 68 | 45.03 |
51岁以上 | 5 | 3.31 |
合计 | 151 | 100 |
广泛认可。公司产品派格宾获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共4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荣获“2020中国化学制药行业生物生化制品优秀产品品牌”;特尔津、特尔立、特尔康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特尔立还被国家科学技术部评为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特尔津荣获中国科技部“产业化出口示范项目”;四个产品还获第十七届高交会优秀产品奖。此外,公司被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福建省战略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020年公司荣获“中国生物药研发实力前50强”、“中国化学制药行业成长型优秀企业品牌”等荣誉。
3、产品优势
公司核心产品派格宾系国内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40kD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注射液,是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2016年底获批上市后迅速得到医生和患者的认可,在较短的时间内确立了市场地位。派格宾上市后,公司相继开展和支持了一系列以派格宾为基础,旨在提升慢性乙肝临床治愈水平的研究活动。通过不断探索和积累,以派格宾为基础的治疗方案在慢性乙肝临床治愈领域已拥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公司的特尔立、特尔津和特尔康等三个造血生长因子产品在肿瘤市场领域均已上市销售超过10年,深得终端客户的认可。
公司技术储备丰富,在研产品“Y型PEG化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Y型PEG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Y型PEG化重组人促红素注射液”等已进入Ⅱ/Ⅲ期临床研究,上述药物均为创新结构的聚乙二醇重组蛋白质药物,主要用于恶性肿瘤、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治疗,未来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在重组蛋白质药物领域的产品线,而且可以组成长短效产品组合,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市场营销优势
公司自建专业化营销团队,坚持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扩大团队规模,构建了遍及全国的学术推广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营销体系,有力保障了公司在肿瘤、病毒性肝炎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的业务拓展,为公司产业布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对全球及国内公共卫生系统产生挑战和冲击。随着国内疫情的良好控制,在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背景下,部分医院的住院和门诊逐渐恢复正常,生物医药市场呈现回暖趋势。2021年上半年,国家医改调控政策密集发布,进一步助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同时行业监管的趋严也对药企提出更高的要求,倒逼药企不断提升综合实力以迎接新的竞争挑战。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在“责任、公平、绩效、共赢”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围绕全年发展目标,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主业发展稳健向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3.85万元,同比增长3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0.47万元,同比增长54.69%。报告期内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聚焦乙肝临床治愈领域
公司以免疫相关细胞因子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致力于为病毒性肝炎和恶性肿瘤提供更优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推动慢乙肝临床治愈研发进展,力争在乙肝临床治愈领域取得突破。为积极探索派格宾在实现慢乙肝患者临床治愈的优化方案,进一步降低慢乙肝患者肝硬化、肝癌的患病风险,为慢乙肝临床治愈提供确证性循证医学证据,公司继续推进全球首个以临床治愈为治疗目标的确证性临床试验——慢性乙肝临床治愈研究项目,该项目正开展Ⅲ期临床研究。2021年上半年,慢乙肝临床治愈持续朝着深入探究的方向发展。随着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珠峰项目”阶段性数据结果的公布,核苷经治优势患者采用基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可显著提升临床治愈率的结论被不断验证。慢乙肝临床治愈逐步朝着扩增人群和提升治愈率、降低复发风险的方向发展。对于非优势患者或应答不佳的患者,个体化的基于聚乙二醇干扰素α的间歇治疗策略也逐步在临床得到应用和推广。乙肝领域新药研究的速度加快,联合策略成为趋势,新药间的联合或新药与已有药物(核苷或聚乙二醇干扰素α)的联合突增多项临床II期研究。另外,慢乙肝临床治愈的持久性佳得到更多的研究证实,影响临床治愈后复发风险的因素也在领域内得到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随着HBsAg超高敏试剂盒的出现,以及多个乙肝新标志物的深入探索,临床治愈与完全治愈的距离更加接近。随着乙肝临床治愈科学证据的不断积累和认知水平的提高,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派格宾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二)扎实推进新药研发
公司聚焦免疫调控核心战略,致力于满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多年积淀的研发创新优势,扎实推进多个新药研发项目,其中:“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 正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正开展Ⅲ期临床研究;“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正开展Ⅱ期临床研究;“ACT50”、“ACT60”和“AK0706”正开展药学和临床前研究。公司将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平台和专业团队的作用,加快临床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通过持续创新不断优化产品线,完善产业布局,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把控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坚持质量至上,对药品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在符合NMPA法规和GMP要求的基础上,参照WHO、ICH、EMA、FDA等GMP指南,构建了严格、高效、持续改进的具有国际水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切实保障患者的切身利益。同时,公司加快推进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扩大蛋白质药物的生产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持续提升研发实力奠定基础。
(四)持续完善管理体系
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亟需建立一支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队伍。2021年上半年,公司加快组织变革,通过文化赋能及数字技术应用等手段,持续完善公司管理体系:一是快速推进组织变革,研发、营销等模块率先开启组织优化调整,不断提升组织效能;二是加快企业文化赋能,激发人才主观能动性,持续打磨专业能力,助力公司品牌战略有效实现;三是充分应用数字技术,打造面向未来医学临床实践的全新技术体系、全流程智能化的生产质量体系、敏捷高效的
市场营销体系、保障全面的行政支持体系等。随着公司整体管理体系的持续完善,公司运营水平及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品牌影响逐步显现。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风险
公司所在的医药行业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支持政策影响较大,若未来政府进一步从政策、体制上推行药品降价举措,将直接影响到医药企业的经济效益。随着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行业人才竞争将日趋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在发展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的研发人才流失和增加公司引进人才的难度,将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及技术成果无法有效转化风险
创新药物的技术要求高、研发难度大、周期长,研发过程可能因关键技术难点未能解决、临床研究失败、药品注册审评制度变动或相关标准提高等因素导致药物研发和审批结果不及预期,有较高的研发失败风险。未来,公司将重点推进3个聚乙二醇长效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和多项候选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进度,并开展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上述研发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可能面临相关的研发失败风险。同时,创新药物的上市需要经过严格审批,上市后通常还需要面临能否入围各省(市)招投标目录和医保目录以及能否较快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等一系列难点。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地将研发成果成功转化为上市品种,或相关上市品种不能跨越相关的准入门槛并得到临床医生的认可,将极大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报水平。
3、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不具排他性
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对于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可持续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成立以来,公司十分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针对技术专利许可和授权相关事项。若相关技术专利许可或授权的专利技术被认定为无效,或因申请专利时技术条件限制、认知局限等原因导致公司技术专利不再具有足够的排他性,将无法对现有核心技术、上市产品及将来可能上市的药品形成有效保护,可能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重组蛋白质药物长效化修饰、蛋白质药物合成以及药物筛选和优化领域或其他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领域出现突破性进展,或是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对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和药品产生冲击。
5、药品未能中标及中标价格下降风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行药品招标采购与配送管理主要实行以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本公司药品均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并主要通过医药经销商配送至终端医疗机构。若未来公司药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中采购招投标中落标或中标价格下降,将可能导致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下降。
6、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产品的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
7、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其他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已有的经营规划、制度建设、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未来公司可能存在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引致的风险;同时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可能受到重大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
9、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研究行业和政策发展趋势,提前进行产业布局,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同时充分运用多种人才激励政策,构建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晋升机制,提供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核心文化增强公司凝聚力,努力提供完善的人才保障;继续扩大现有技术领先优势,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持续关注行业新技术、新靶点药物的发展方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及时调整、建立适合业务发展的内控制度,提高整体管理能力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积极应对以上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923.85万元,同比增长30.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10.47万元,同比增长54.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521.64万元,同比增长5.1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实现持续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医院住院和门诊受疫情影响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医院门诊逐步恢复正常,公司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69,238,549.07 | 359,557,571.99 | 30.50 |
营业成本 | 46,202,954.69 | 42,363,300.06 | 9.06 |
销售费用 | 243,354,779.63 | 195,334,376.86 | 24.58 |
管理费用 | 39,360,793.71 | 36,879,575.64 | 6.73 |
财务费用 | -313,299.07 | 388,790.32 | -180.58 |
研发费用 | 38,623,770.15 | 33,667,341.16 | 14.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31,036.69 | 29,103,857.99 | 246.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625,370.07 | -196,508,271.21 | -135.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72,003.42 | 323,224,557.50 | -107.08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45,420,431.44 | 27.46 | 197,164,419.45 | 16.53 | 75.19 | 主要是收到客户回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 | 188,742,348.45 | 15.00 | 207,318,150.30 | 17.38 | -8.96 | - |
存货 | 105,752,099.51 | 8.41 | 99,619,513.22 | 8.35 | 6.16 | - |
固定资产 | 53,667,252.89 | 4.27 | 58,313,721.75 | 4.89 | -7.97 | - |
在建工程 | 78,864,335.21 | 6.27 | 68,428,635.70 | 5.74 | 15.25 | - |
使用权资产 | 15,842,274.43 | 1.26 | 不适用 | 主要是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因房屋租赁业务确认了使用权资产 | ||
短期借款 | 18,917,582.94 | 1.50 | 18,917,582.94 | 1.59 | - | |
合同负债 | 2,382,406.53 | 0.19 | 3,343,034.06 | 0.28 | -28.74 | - |
租赁负债 | 16,154,599.26 | 1.28 | 不适用 | 主要是2021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因房屋租赁业务确认了租赁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207,175.04 | 10.11 | 268,216,355.97 | 22.49 | -52.57 | 主要是报告期内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所减少 |
其他流动资产 | 708,582.66 | 0.06 | 482,628.27 | 0.04 | 46.82 | 主要是报告期内进项税额留抵增加 |
开发支出 | 107,853,404.31 | 8.57 | 77,183,062.51 | 6.47 | 39.74 | 主要是报告期内Ⅲ期临床研究项目投入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461,747.86 | 3.53 | 17,696,227.49 | 1.48 | 151.25 | 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19,599,014.50 | 1.56 | 13,256,074.64 | 1.11 | 47.85 | 主要是报告期应交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 |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7,207,175.04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27,207,175.04 |
合计 | 127,207,175.04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医学研究与试验 | 4,200 | 100% | 9,990.47 | 7,325.16 | 1,441.56 |
厦门知眸投资有限公司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医院管理。 | 1,000 | 100% | 349.83 | 349.83 | -0.17 |
厦门松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院管理;品牌管理等。 | 1,000 | 100% | 199.75 | 199.75 | -0.25 |
海南有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 | 100% | 9.98 | 9.98 | -0.02 |
厦门海沧庭悦门诊部有限公司 | 诊所服务;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 | 1,000 | 100% | 9.84 | 9.84 | -0.1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8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状况良好,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公司废水采用地埋式A2O生化法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公司废气分别采用生物滤塔、活性炭过滤、除菌高效过滤器等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均正常运行,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严格实行达标排放。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项目配套的新污水处理车间将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建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厦门市庚壕环境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和《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VOCs治理能力提升改造方案》,并顺利通过验收。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废水监测:公司的废水监测分自行监测及委外监测两类,COD、PH、悬浮物(SS)、总磷等指标由公司根据国家和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方法每月自行监测1次,氨氮2次;pH值、COD、氨氮、悬浮物(SS)、BOD5、总磷等指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每季度监测1次,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废气、噪声、土壤监测:废气、噪声、土壤项目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每年至少监测1次,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其他环境信息
2021年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证书保持有效,体系正常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处于建设中,公司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以总经理为主任和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环境健康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督促、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并成立EHS项目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业务部门,建立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开展环保相关工作。公司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评报告和批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环境保护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公司紧抓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废弃物仓库等环保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定期检测废水、废气、噪声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在污水处理站增设1套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实施消毒池和总排放口2级在线监测,确保废水稳定达标。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并针对全员进行垃圾分类的培训及考试,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企业内部倡导绿色办公,建立节水节电行为规范,实施光盘行动,为员工上下班提供公共交通,鼓励员工健康出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生物技术的不断创新,为人类健康提供产品与服务”的使命,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积极投身社会公益项目。
2018年起至今,为了快速推动中国专家的研究成果造福更多慢乙肝患者,实现慢乙肝临床治愈梦想,公司支持了由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起设立的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旨在提高各级医生乙肝诊疗水平,提升患者对乙肝治疗的认知,积极探索、优化、完善临床治愈路径,希望通过珠峰工程的健康扶贫,助力国家打赢扶贫攻坚战;2020年起至今,为进一步降低中国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公司支持了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中国发起的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项目由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提供技术支持,是中国规模降低HBV相关肝癌发生率的前瞻性队列研究,有助于优化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方案。
2021年7月,河南突发极端强降雨天气,郑州、新乡等多地区受灾严重,为支援河南,帮助灾区的同胞,公司通过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捐助100万元,用于采购灾区所需的救援物资和生活物资,并由厦门市海沧区石室蓝天救援中心和福建省蓝天救援防灾减灾中心队员带往灾区发放给当地群众。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特宝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三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8、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9、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将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在减持计划中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10、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1、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12、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核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特宝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心技术人员孙黎 |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如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则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项减持承诺与本承诺函的其他内容相冲突,本人承诺将按照少减持的原则进行减持。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11、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2、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1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偶孙黎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六个月内,本人及孙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孙黎、蔡慧丽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孙黎的配偶蔡智华之妹蔡慧丽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3、孙黎、蔡智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孙黎、蔡智华及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孙黎、蔡智华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孙黎、蔡智华及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孙黎减持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人身份后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六个月内,孙黎、蔡智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孙黎、蔡智华及本人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高管周卫东、王世媛、杨美花、张林忠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10、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11、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 | 2、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特宝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持有特宝公司的股权若被质押的,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特宝公司,并予公告。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减持公司股份: (1)特宝公司或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 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监事及与其配偶赖伏英合计持股超过5%的股东郑善贤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任期届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8、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公司监事郑善贤及其配偶赖伏英合计持股超过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之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赖伏英 | 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后的合计持股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后六个月内,本人及配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本人及配偶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公司或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 起十二个月内 |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股份限售 |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的陈方和、赖力平、李一奎、孙志里、王君业、郑杰华、邹平、左仲鸿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7、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8、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9、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10、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 |||||||
股份 | 公司监事刘军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承诺时间:首发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2、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且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如上述十二个月锁定期满,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上市后,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6、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前; 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股份限售 | 公司其他股东注1 | (1)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注册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减持以及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孙黎 |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按照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特宝公司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所作出的承诺进行减持,但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但前述减持数量均不得影响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且不影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减持要求。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
:公司其他股东指:杨毅玲、钟伟明、林静怡、王珺、顾文、沈世烨、卢清松、白秀燕、张子民、刘斌、沈敏、肖清江、郑成已、刘春凤、郑建华、廖小金、张平、刘满荣、郭拾万、骆诗鸿、林勇涛、蔡南南
本人减持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特宝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特宝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化东宝、郑善贤、赖伏英 | 1、通化东宝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将按照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特宝公司股票。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公司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持有公司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本人每年减持的前述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数的百分之五十。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人在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一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特宝公司股份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超额)收入的,所得收入归特宝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特宝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特宝生物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 承诺时间:首发前;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进行除权、除息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承诺,依次通过回购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方案。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 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 | 1、在公司因稳定股价目的审议股票回购方案时,本人承诺将以所控制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赞成票。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本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预案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 3、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15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的次日起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20%之中的高者; (2)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与上一会计年度获得的公司分红金额(税后)的40%之中的高者。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 在满足下列情形时本人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的要求,并且本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本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程序 本人承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的15个交易日内将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通知公司董事会,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且本人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触发上述需要本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后又继续触发,本人将继续按照本承诺函的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30%; (2)单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后)的6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果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特宝生物;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孙黎 | 1、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长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实际控制人杨英、兰春和孙黎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本人保证公司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期有效 | ||||||
其他 | 特宝生物 | 特宝生物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开展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 4、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 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并使公司承诺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的利益。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特宝生物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启动股份购回措施,购回价格按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与违规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股票均价=当日总成交额÷当日总成交量)孰高者确定。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回购股份及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 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并以本人在违规事实认定当年度或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其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2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公告认定事项、相应的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2)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特宝生物 |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4、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 | 1、本人将依法履行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 2、如果未履行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特宝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特宝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未履行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特宝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特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特宝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在本人作为特宝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特宝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承诺时间:发行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若未能履行在特宝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的: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 | 1、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未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未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向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未投资或任职于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2、在本人控制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特宝公司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入股、协议安排的形式)从事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也不会向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在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支持或帮助,本人不会投资或任职于与特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济组织。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承诺期限: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若本人违反承诺而使特宝公司遭受或产生任何损失,本人同意赔偿特宝公司因本人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 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特宝生物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杨英、孙黎、兰春 | 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特宝公司利益的行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特宝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本人均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特宝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宝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且本人依照所适用的上市规则被认定为特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不会变更、解除本承诺;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特宝公司、特宝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 承诺时间:首发前; 期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形。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33,044.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33.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43.4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940.09 | - | 15,940.09 | 2,845.91 | 7,145.71 | -8,794.38 | 44.83 | 不适用 | 否 | ||
新药研发项目 | 否 | 14,168.54 | - | 14,168.54 | 1,547.32 | 5,963.38 | -8,205.16 | 42.09 | 不适用 | 否 | ||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 | 否 | 2,936.00 | - | 2,936.00 | 239.81 | 2,234.37 | -701.63 | 76.1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3,044.63 | 33,044.63 | 4,633.04 | 15,343.46 | -17,701.1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3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980.0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本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167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告编号:2020-028),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药品分类 | 药品标准 | 药品批准文号 | 药品有效期 |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 |
1 |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 | 注射剂 | 135μg(50万U)/0.5 ml/支(预充式)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注册标准YBS05042017 | 国药准字S20174006 | 36个月 | 至2026/5/10 |
2 |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 | 注射剂 | 180μg(66万U)/0.5 ml/支(西林瓶)、180μg(66万U)/0.5 ml/支(预充式)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注册标准YBS00172016 | 国药准字S20160001 | 36个月 | 至2026/5/23 |
3 |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 | 注射剂 | 90μg(33万U)/0.5 ml/支(预充式) | 治疗用生物制品 | 注册标准YBS05042017 | 国药准字S20174005 | 36个月 | 至2026/5/23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6,625,000 | 90.124 | -180,150,444 | -180,150,444 | 186,474,556 | 45.839 | |||
1、国家持股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6,625,000 | 90.124 | -180,150,444 | -180,150,444 | 186,474,556 | 45.83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28,610,114 | 31.615 | -126,285,114 | -126,285,114 | 2,325,000 | 0.57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8,014,886 | 58.509 | -53,865,330 | -53,865,330 | 184,149,556 | 45.268 | |||
4、外资持股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0,175,000 | 9.876 | 180,150,444 | 180,150,444 | 220,325,444 | 54.16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0,175,000 | 9.876 | 180,150,444 | 180,150,444 | 220,325,444 | 54.16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
4、其他 | 0 | ||||||||
三、股份总数 | 406,800,000 | 100.000 | 406,800,000 | 10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180,150,444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1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通化东宝 | 122,285,114 | 122,285,11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郑善贤 | 11,820,230 | 11,820,23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赖伏英 | 9,972,195 | 9,972,19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左仲鸿 | 6,658,201 | 6,658,201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李一奎 | 5,741,403 | 5,741,403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王君业 | 3,827,604 | 3,827,60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孙志里 | 1,556,746 | 1,556,74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陈方和 | 1,549,899 | 1,549,899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张林忠 | 1,466,228 | 1,466,22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顾文 | 1,371,518 | 1,371,51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赖力平 | 1,335,567 | 1,335,567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杨美花 | 1,272,586 | 1,272,58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周卫东 | 1,102,534 | 1,102,53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王世媛 | 876,086 | 876,086 | 0 | 0 | IPO首发原始 | 2021年1月18日 |
股份限售 | ||||||
杨毅玲 | 719,039 | 719,039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钟伟明 | 663,940 | 663,94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邹平 | 636,755 | 636,75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郑杰华 | 628,077 | 628,077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林静怡 | 296,638 | 296,63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王珺 | 273,400 | 273,4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沈世烨 | 207,372 | 207,37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卢清松 | 158,433 | 158,433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刘军 | 151,738 | 151,738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白秀燕 | 149,685 | 149,685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张子民 | 147,362 | 147,36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刘斌 | 136,563 | 136,563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沈敏 | 133,283 | 133,283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肖清江 | 123,029 | 123,029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郑成已 | 109,356 | 109,35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刘春凤 | 109,356 | 109,356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郑建华 | 103,892 | 103,892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廖小金 | 95,690 | 95,69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张平 | 95,690 | 95,69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刘满荣 | 87,349 | 87,349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郭拾万 | 80,654 | 80,654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骆诗鸿 | 76,549 | 76,549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林勇涛 | 70,673 | 70,673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蔡南南 | 60,010 | 60,01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0,000 | 4,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 | 2021年1月18日 |
合计 | 180,150,444 | 180,150,444 | 0 | 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059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杨英 | 0 | 138,077,266 | 33.94 | 138,077,266 | 138,077,26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通化东宝 | 0 | 122,285,114 | 30.06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孙黎 | 0 | 32,539,237 | 8.00 | 32,539,237 | 32,539,23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郑善贤 | 0 | 11,820,230 | 2.9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蔡智华 | 0 | 11,428,121 | 2.81 | 11,428,121 | 11,428,121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赖伏英 | -2,419,400 | 7,552,795 | 1.86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左仲鸿 | 0 | 6,658,201 | 1.64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李一奎 | -1,341,403 | 4,400,000 | 1.0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4,000,000 | 0.9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方士雄 | 0 | 3,971,677 | 0.9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通化东宝 | 122,285,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285,114 | |||||||
郑善贤 | 11,820,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20,230 | |||||||
赖伏英 | 7,552,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52,795 | |||||||
左仲鸿 | 6,658,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6,658,201 | |||||||
李一奎 | 4,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0,000 | |||||||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方士雄 | 3,971,67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1,677 | |||||||
王孝安 | 3,350,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0,047 | |||||||
王君业 | 3,229,6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9,62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02,5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2,57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孙黎的配偶蔡智华全权委托孙黎代为行使股份表决权,委托行使表决权的有效期为从《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生效之日(2019年1月8日)起五年内有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英、兰春(系本公司董事,目前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和孙黎,上述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杨英和兰春系夫妻关系;(2)杨英、兰春之女与孙黎之子为夫妻关系;(3)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股东情况。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杨英 | 138,077,266 | 2023-01-1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孙黎 | 32,539,237 | 2023-01-1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蔡智华 | 11,428,121 | 2023-01-1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219,900 | 2022-01-17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5 | 兰春 | 1,558,134 | 2023-01-1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蔡慧丽 | 546,798 | 2023-01-17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蔡智华与蔡慧丽为姐妹关系,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详见上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金证券-招商银行-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0年1月17日 | 2021年1月17日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国金证券特宝生物高管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该股份已于2021年1月18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王君业 | 董事 | 3,827,604 | 3,229,629 | -597,975 | 因自身资金需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王君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50,000股的公司股份;2021年7月23日,公司收到董事王君业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王君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35,570股并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45,420,431.44 | 197,164,419.4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27,207,175.04 | 268,216,355.9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313,583.13 | 22,085,485.62 |
应收账款 | 七、5 | 143,771,703.25 | 162,913,899.0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4,126,418.80 | 10,431,171.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8,530,643.27 | 11,887,594.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05,752,099.51 | 99,619,513.22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08,582.66 | 482,628.27 |
流动资产合计 | 767,830,637.10 | 772,801,067.2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3,667,252.89 | 58,313,721.75 |
在建工程 | 七、22 | 78,864,335.21 | 68,428,635.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5,842,274.43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9,764,381.36 | 172,282,550.80 |
开发支出 | 七、27 | 107,853,404.31 | 77,183,062.51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11,254.71 | 1,056,903.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8,904,831.41 | 24,971,792.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4,461,747.86 | 17,696,227.4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0,169,482.18 | 419,932,893.88 | |
资产总计 | 1,258,000,119.28 | 1,192,733,961.0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8,917,582.94 | 18,917,582.9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8,159,745.16 | 18,896,094.0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382,406.53 | 3,343,034.0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32,794,098.95 | 45,454,303.1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9,599,014.50 | 13,256,074.6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8,084,481.78 | 14,971,631.7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1,472.20 | 100,291.02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008,802.06 | 114,939,011.5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154,599.2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9,823,893.25 | 17,483,962.81 |
递延收益 | 七、51 | 56,441,555.37 | 56,842,974.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407,162.90 | 3,068,561.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827,210.78 | 77,395,498.50 |
负债合计 | 205,836,012.84 | 192,334,510.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6,800,000.00 | 406,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97,038,962.00 | 397,038,962.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8,676,966.93 | 28,676,966.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19,648,177.51 | 167,883,522.1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52,164,106.44 | 1,000,399,451.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52,164,106.44 | 1,000,399,451.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58,000,119.28 | 1,192,733,961.0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5,335,273.18 | 191,136,190.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207,175.04 | 248,693,371.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313,583.13 | 22,085,485.62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43,771,703.25 | 162,913,899.0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3,858,160.81 | 10,431,171.2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8,244,931.48 | 11,887,594.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4,739,879.63 | 98,765,644.6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0,445.71 | 101,274.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5,621,152.23 | 746,014,630.8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5,365,343.88 | 35,365,343.8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934,513.48 | 57,828,189.89 | |
在建工程 | 78,864,335.21 | 68,428,635.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95,408.36 | ||
无形资产 | 154,664,943.46 | 166,966,682.87 | |
开发支出 | 107,221,193.52 | 76,550,851.72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1,254.71 | 1,056,903.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081,846.86 | 26,152,561.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039,254.67 | 17,021,781.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15,978,094.15 | 449,370,950.01 | |
资产总计 | 1,251,599,246.38 | 1,195,385,580.8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51,101,813.65 | 49,281,465.2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82,406.53 | 3,343,034.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180,493.31 | 44,458,356.72 | |
应交税费 | 18,165,086.12 | 12,276,369.69 | |
其他应付款 | 33,977,940.78 | 30,848,200.4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71,472.20 | 100,291.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7,879,212.59 | 140,307,717.2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181,702.3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823,893.25 | 17,483,962.81 | |
递延收益 | 56,160,294.17 | 56,539,541.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07,162.90 | 3,062,814.8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573,052.65 | 77,086,319.15 | |
负债合计 | 229,452,265.24 | 217,394,036.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6,800,000.00 | 40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2,979,455.29 | 362,979,455.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676,966.93 | 28,676,966.93 | |
未分配利润 | 223,690,558.92 | 179,535,122.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2,146,981.14 | 977,991,544.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51,599,246.38 | 1,195,385,580.8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9,238,549.07 | 359,557,571.9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69,238,549.07 | 359,557,571.9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9,699,610.43 | 310,383,960.9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202,954.69 | 42,363,300.0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470,611.32 | 1,750,576.94 |
销售费用 | 七、63 | 243,354,779.63 | 195,334,376.86 |
管理费用 | 七、64 | 39,360,793.71 | 36,879,575.64 |
研发费用 | 七、65 | 38,623,770.15 | 33,667,341.1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13,299.07 | 388,790.32 |
其中:利息费用 | 1,517,425.00 | ||
利息收入 | 994,262.69 | 988,978.3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602,447.06 | 16,491,047.9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1,416.39 | 603,287.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718,300.11 | 558,411.7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207,927.50 | -41,821.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937.5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8,167,967.24 | 66,784,536.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0,302.66 | 41,401.8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702,498.12 | 10,865,481.6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495,771.78 | 55,960,456.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9,391,116.39 | 9,348,652.8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469,230,178.32 | 359,557,571.99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60,065,408.90 | 52,227,447.39 |
税金及附加 | 2,459,603.22 | 1,741,909.44 | |
销售费用 | 243,354,779.63 | 195,333,769.20 | |
管理费用 | 38,375,637.83 | 36,294,708.57 | |
研发费用 | 35,563,894.83 | 31,628,918.56 | |
财务费用 | -271,392.75 | 405,455.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517,425.00 | ||
利息收入 | 932,703.99 | 970,990.37 | |
加:其他收益 | 3,561,829.47 | 16,443,550.9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81,416.39 | 603,287.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58,151.37 | 558,411.7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22,942.17 | -41,821.4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937.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025,523.60 | 59,488,792.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0,302.66 | 41,401.8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701,636.62 | 10,863,964.8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354,189.64 | 48,666,229.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858,752.97 | 7,525,095.9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495,436.67 | 41,141,133.4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495,436.67 | 41,141,133.4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4,495,436.67 | 41,141,133.4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孙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5,590,434.23 | 374,307,556.1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7,100.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506,902.72 | 17,023,254.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20,304,437.42 | 391,330,810.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771,447.75 | 53,285,495.2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0,695,328.95 | 90,774,025.6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316,524.68 | 38,496,960.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1,790,099.35 | 179,670,471.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9,573,400.73 | 362,226,952.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31,036.69 | 29,103,857.9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21,110,907.45 | 44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301.37 | 1,173,364.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0,500.00 | 5,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1,307,708.82 | 446,178,564.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4,382,338.75 | 31,686,835.6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76,300,000.00 | 611,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0,682,338.75 | 642,686,835.6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625,370.07 | -196,508,271.2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160,92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160,9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340,000.00 | 11,695,762.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532,003.42 | 13,240,6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72,003.42 | 24,936,362.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72,003.42 | 323,224,557.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8,391.35 | 212,080.4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256,011.99 | 156,032,224.7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658,919.45 | 205,885,845.8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914,931.44 | 361,918,070.55 |
公司负责人:孙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5,581,086.23 | 374,307,556.1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38,150.04 | 21,899,044.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9,819,236.27 | 396,206,600.9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287,170.39 | 75,616,253.4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665,973.96 | 88,411,522.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013,153.49 | 37,384,354.1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1,107,033.57 | 179,341,053.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4,073,331.41 | 380,753,183.5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45,904.86 | 15,453,417.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9,813,800.01 | 44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6,301.37 | 1,173,364.4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0,500.00 | 5,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010,601.38 | 446,178,564.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3,657,028.85 | 31,295,063.9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4,800,000.00 | 6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8,457,028.85 | 631,295,063.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53,572.53 | -185,116,499.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8,160,92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8,160,92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340,000.00 | 11,695,762.5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2,003.42 | 13,240,6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72,003.42 | 24,936,362.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872,003.42 | 323,224,557.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8,391.35 | 212,080.4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4,199,082.62 | 153,773,555.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0,630,690.56 | 198,514,318.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4,829,773.18 | 352,287,874.1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6,800,000.00 | 397,038,962.00 | 28,676,966.93 | 167,883,522.12 | 1,000,399,451.05 | 1,000,399,451.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 | 406,800,000.00 | 397,038,962.00 | 28,676,966.93 | 167,883,522.12 | 1,000,399,451.05 | 1,000,399,451.05 |
期初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764,655.39 | 51,764,655.39 | 51,764,655.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104,655.39 | 72,104,655.39 | 72,104,655.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 |
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340,000.00 | -20,340,000.00 | -20,3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20,340,000.00 | -20,340,000.00 | -20,340,000.00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6,800,000.00 | 397,038,962.00 | 28,676,966.93 | 219,648,177.51 | 1,052,164,106.44 | 1,052,164,106.4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300,000.00 | 113,092,642.00 | 18,166,442.40 | 71,994,465.97 | 563,553,550.37 | 563,553,550.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300,000.00 | 113,092,642.00 | 18,166,442.40 | 71,994,465.97 | 563,553,550.37 | 563,553,550.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500,000.00 | 283,946,320.00 | 36,441,804.16 | 366,888,124.16 | 366,888,124.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611,804.16 | 46,611,804.16 | 46,611,804.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500,000.00 | 283,946,320.00 | 330,446,320.00 | 330,446,32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500,000.00 | 283,946,320.00 | 330,446,320.00 | 330,446,32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6,800,000.00 | 397,038,962.00 | 18,166,442.40 | 108,436,270.13 | 930,441,674.53 | 930,441,674.53 |
公司负责人:孙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里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毅玲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6,800,000.00 | 362,979,455.29 | 28,676,966.93 | 179,535,122.25 | 977,991,54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6,800,000.00 | 362,979,455.29 | 28,676,966.93 | 179,535,122.25 | 977,991,54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155,436.67 | 44,155,436.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495,436.67 | 64,495,436.67 | |||||||||
(二)所有者投入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340,000.00 | -20,3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340,000.00 | -20,34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6,800,000.00 | 362,979,455.29 | 28,676,966.93 | 223,690,558.92 | 1,022,146,981.1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库存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300,000.00 | 79,033,135.29 | 18,166,442.40 | 95,110,401.53 | 552,609,979.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300,000.00 | 79,033,135.29 | 18,166,442.40 | 95,110,401.53 | 552,609,979.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500,000.00 | 283,946,320.00 | 30,971,133.48 | 361,417,453.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141,133.48 | 41,141,133.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500,000.00 | 283,946,320.00 | 330,446,32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500,000.00 | 283,946,32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170,000.00 | -10,17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6,800,000.00 | 362,979,455.29 | 18,166,442.40 | 126,081,535.01 | 914,027,432.7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在厦门特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2600603688,法定代表人为孙黎,注册地: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
2020年1月,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并于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40,6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本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公司现有产品分为感染线产品和血液肿瘤线产品,其中:感染线产品派格宾是治疗用生物制品国家1类新药;血液肿瘤线产品包括特尔立、特尔康、特尔津三种生物药品。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研发中心、医学发展中心、知识产权管理中心、生产中心、质量中心、市场中心、销售中心、国际发展中心、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中心等部门。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重组蛋白质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厦门知眸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
厦门松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
海南有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
厦门海沧庭悦门诊部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
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 | 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6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6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6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库存商品结转时按定额成本法计价,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实际发生额对定额成本进行调整。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仅有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4-35 | 0-5% | 2.94%-2.71%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4 | 0-5% | 33.33%-6.79%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0-3% | 33.33%-8.0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 | 19.40%-9.70% |
固定资产改造 | 年限平均法 | 4-10 | 0-3% | 25.00%-9.7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固定资产”有关折旧政策,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部分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年限 | 法定使用权 |
派格宾 | 受益年限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技术 | 受益年限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非专利技术 | 受益年限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计算机软件 | 受益年限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③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
详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
本公司将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开发支出予以费用化;将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阶段的时点作为资本化开始的时点,将可直接归属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进入Ⅲ期临床试验以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Ⅲ期临床结束后申请并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与相应的GMP证书的时点作为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为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
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分为国内销售收入和出口销售收入,其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国内销售收入:
①由本公司负责运输的,于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由客户自行提货的,于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
于发货且报关离境并取得海关确认的放行单后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2019年度及以前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②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A.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B.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具体方法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分为国内销售收入和出口销售收入,其收入确认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国内销售收入:
①由本公司负责运输的,于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对方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由客户自行提货的,于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收入:
于发货且报关离境并取得海关确认的放行单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①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
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②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③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租赁期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3)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应当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承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超过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已识别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见附注五、28使用权资产及附注五、34租赁负债。
(5)出租人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当期利息收入。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取得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详见其他说明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7,164,419.45 | 197,164,419.45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8,216,355.97 | 268,216,355.9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085,485.62 | 22,085,485.62 | |
应收账款 | 162,913,899.09 | 162,913,899.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431,171.23 | 10,431,171.2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887,594.36 | 11,887,594.3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9,619,513.22 | 99,619,513.2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2,628.27 | 482,628.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772,801,067.21 | 772,801,067.2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8,313,721.75 | 58,313,721.75 | |
在建工程 | 68,428,635.70 | 68,428,635.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382,779.02 | 12,382,779.02 | |
无形资产 | 172,282,550.80 | 172,282,550.80 | |
开发支出 | 77,183,062.51 | 77,183,062.51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6,903.63 | 1,056,903.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71,792.00 | 24,971,792.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696,227.49 | 17,696,227.4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9,932,893.88 | 432,315,672.90 | 12,382,779.02 |
资产总计 | 1,192,733,961.09 | 1,205,116,740.11 | 12,382,779.0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917,582.94 | 18,917,582.9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896,094.02 | 18,896,094.02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3,343,034.06 | 3,343,034.0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454,303.11 | 45,454,303.11 | |
应交税费 | 13,256,074.64 | 13,256,074.64 | |
其他应付款 | 14,971,631.75 | 14,429,618.75 | -542,013.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291.02 | 100,291.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4,939,011.54 | 114,396,998.54 | -542,013.0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924,792.02 | 12,924,792.0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483,962.81 | 17,483,962.81 | |
递延收益 | 56,842,974.63 | 56,842,974.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68,561.06 | 3,068,561.0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395,498.50 | 90,320,290.52 | 12,924,792.02 |
负债合计 | 192,334,510.04 | 204,717,289.06 | 12,382,779.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6,800,000.00 | 40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7,038,962.00 | 397,038,962.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676,966.93 | 28,676,966.9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67,883,522.12 | 167,883,522.1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0,399,451.05 | 1,000,399,451.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0,399,451.05 | 1,000,399,451.0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92,733,961.09 | 1,205,116,740.11 | 12,382,779.02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91,136,190.56 | 191,136,190.5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8,693,371.04 | 248,693,371.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085,485.62 | 22,085,485.62 | |
应收账款 | 162,913,899.09 | 162,913,899.0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431,171.23 | 10,431,171.23 | |
其他应收款 | 11,887,594.36 | 11,887,594.3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8,765,644.62 | 98,765,644.62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274.29 | 101,274.29 | |
流动资产合计 | 746,014,630.81 | 746,014,630.8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5,365,343.88 | 35,365,343.8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7,828,189.89 | 57,828,189.89 | |
在建工程 | 68,428,635.70 | 68,428,635.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382,779.02 | 12,382,779.02 | |
无形资产 | 166,966,682.87 | 166,966,682.87 | |
开发支出 | 76,550,851.72 | 76,550,851.72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56,903.63 | 1,056,903.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152,561.12 | 26,152,561.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021,781.20 | 17,021,781.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9,370,950.01 | 461,753,729.03 | 12,382,779.02 |
资产总计 | 1,195,385,580.82 | 1,207,768,359.84 | 12,382,779.0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281,465.29 | 49,281,465.2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43,034.06 | 3,343,034.06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458,356.72 | 44,458,356.72 | |
应交税费 | 12,276,369.69 | 12,276,369.69 | |
其他应付款 | 30,848,200.42 | 30,306,187.42 | -542,013.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291.02 | 100,291.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307,717.20 | 139,765,704.20 | -542,013.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924,792.02 | 12,924,792.0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483,962.81 | 17,483,962.81 | |
递延收益 | 56,539,541.51 | 56,539,541.5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62,814.83 | 3,062,814.8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7,086,319.15 | 90,011,111.17 | 12,924,792.02 |
负债合计 | 217,394,036.35 | 229,776,815.37 | 12,382,779.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6,800,000.00 | 406,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2,979,455.29 | 362,979,455.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676,966.93 | 28,676,966.93 | |
未分配利润 | 179,535,122.25 | 179,535,122.2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77,991,544.47 | 977,991,544.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95,385,580.82 | 1,207,768,359.84 | 12,382,779.02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0%、3%、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知眸投资有限公司、厦门松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有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海沧庭悦门诊部有限公司 | 25 |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被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本公司2021年1-6月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针对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实施增值税简易征收,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经2018年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备案,本公司2021年1-6月的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针对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免征增值税率。2018年子公司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备案,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66,604.37 | 123,440.29 |
银行存款 | 344,753,827.07 | 196,540,979.16 |
其他货币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合计 | 345,420,431.44 | 197,164,419.4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7,207,175.04 | 268,216,355.97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27,207,175.04 | 268,216,355.97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127,207,175.04 | 268,216,355.9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313,583.13 | 22,085,485.6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313,583.13 | 22,085,485.62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709,038.6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709,038.67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7,091,159.95 |
1至2年 | 363,794.29 |
2至3年 | 378,000.00 |
3年以上 | 3,310,756.99 |
合计 | 151,143,711.2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151,143,711.23 | 100.00 | 7,372,007.98 | 4.88 | 143,771,703.25 | 171,569,801.47 | 100.00 | 8,655,902.38 | 5.05 | 162,913,899.09 |
合计 | 151,143,711.23 | 100.00 | 7,372,007.98 | 4.88 | 143,771,703.25 | 171,569,801.47 | / | 8,655,902.38 | / | 162,913,899.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7,091,159.95 | 3,765,533.70 | 2.56 |
1-2年 | 363,794.29 | 102,408.09 | 28.15 |
2-3年 | 378,000.00 | 193,309.20 | 51.14 |
3年以上 | 3,310,756.99 | 3,310,756.99 | 100.00 |
合计 | 151,143,711.23 | 7,372,007.98 | 4.8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655,902.38 | -1,283,894.40 | 7,372,007.98 | |||
合计 | 8,655,902.38 | -1,283,894.40 | 7,372,007.98 |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一 | 9,525,874.35 | 6.30 | 243,862.38 |
客户二 | 6,961,093.20 | 4.61 | 178,203.99 |
客户三 | 6,030,073.92 | 3.99 | 154,369.89 |
客户四 | 4,510,512.00 | 2.98 | 115,469.11 |
客户五 | 4,482,551.18 | 2.97 | 114,753.31 |
合计 | 31,510,104.65 | 20.85 | 806,658.6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3,847,862.80 | 98.03 | 10,115,111.23 | 96.97 |
1至2年 | 278,556.00 | 1.97 | 316,060.00 | 3.03 |
合计 | 14,126,418.80 | 100.00 | 10,431,171.23 | 100.00 |
单位名称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一 | 3,556,500.00 | 25.18 |
单位二 | 1,070,000.00 | 7.57 |
单位三 | 850,000.00 | 6.02 |
单位四 | 820,000.00 | 5.80 |
单位五 | 551,058.20 | 3.90 |
合计 | 6,847,558.20 | 48.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530,643.27 | 11,887,594.36 |
合计 | 18,530,643.27 | 11,887,594.36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8,089,026.99 |
1至2年 | 97,840.9 |
2至3年 | 146,348.66 |
3年以上 | 312,600.26 |
合计 | 18,645,816.8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17,503,686.51 | 11,252,871.82 |
押金保证金 | 1,047,733.74 | 667,640.28 |
代收代付款 | 433.00 | 1,325.34 |
其他 | 93,963.56 | 4,963.56 |
合计 | 18,645,816.81 | 11,926,801.0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9,206.64 | 39,206.6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5,966.90 | 75,966.9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15,173.54 | 115,173.5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9,206.64 | 75,966.90 | 115,173.54 | |||
合计 | 39,206.64 | 75,966.90 | 115,173.54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押金 | 300,293.46 | 1年以内 | 1.61 | 15,014.67 |
单位二 | 押金 | 255,740.00 | 1年以内 | 1.37 | 12,787.00 |
员工一 | 员工备用金 | 194,199.93 | 1年以内 | 1.04 | |
员工二 | 员工备用金 | 189,512.42 | 1年以内 | 1.02 | |
员工三 | 员工备用金 | 187,231.94 | 1年以内 | 1.00 | |
合计 | / | 1,126,977.75 | / | 6.04 | 27,801.6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164,530.39 | 11,164,530.39 | 10,748,052.80 | 10,748,052.80 | ||
在产品 | 64,958,880.14 | 64,958,880.14 | 58,301,515.95 | 58,301,515.95 | ||
库存商品 | 11,771,866.58 | 11,771,866.58 | 11,862,346.74 | 11,862,346.74 | ||
包装物 | 7,955,800.72 | 7,955,800.72 | 8,818,549.60 | 8,818,549.60 | ||
低值易耗品 | 6,702,342.00 | 6,702,342.00 | 6,266,938.99 | 6,266,938.99 | ||
发出商品 | 3,198,679.68 | 3,198,679.68 | 3,622,109.14 | 3,622,109.14 | ||
合计 | 105,752,099.51 | 105,752,099.51 | 99,619,513.22 | 99,619,513.22 |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150,445.71 | 101,274.29 |
进项税额 | 558,136.95 | 381,353.98 |
合计 | 708,582.66 | 482,628.27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3,667,252.89 | 58,313,721.7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3,667,252.89 | 58,313,721.75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固定资产改造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029,565.58 | 156,390,660.68 | 3,185,806.00 | 13,913,323.58 | 4,356,620.49 | 199,875,976.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9,590.43 | 1,227,372.58 | 4,536,963.01 | |||
(1)购置 | 3,309,590.43 | 1,227,372.58 | 4,536,963.0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3,733.33 | 8,793,437.10 | 1,838,795.79 | 738,498.00 | 11,574,464.22 | |
(1)处置或报废 | 203,733.33 | 8,793,437.10 | 1,838,795.79 | 738,498.00 | 11,574,464.22 | |
4.期末余额 | 21,825,832.25 | 150,906,814.01 | 3,185,806.00 | 13,301,900.37 | 3,618,122.49 | 192,838,475.1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814,558.77 | 113,021,313.54 | 1,737,758.01 | 11,949,172.46 | 4,039,451.80 | 141,562,254.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065.62 | 6,414,194.18 | 122,602.98 | 358,840.73 | 36,924.90 | 7,240,628.41 |
(1)计提 | 308,065.62 | 6,414,194.18 | 122,602.98 | 358,840.73 | 36,924.90 | 7,240,628.41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164.84 | 7,232,581.74 | 1,782,348.98 | 541,565.20 | 9,631,660.76 | |
(1)处置或报废 | 75,164.84 | 7,232,581.74 | 1,782,348.98 | 541,565.20 | 9,631,660.76 | |
4.期末余额 | 11,047,459.55 | 112,202,925.98 | 1,860,360.99 | 10,525,664.21 | 3,534,811.50 | 139,171,222.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78,372.70 | 38,703,888.03 | 1,325,445.01 | 2,776,236.16 | 83,310.99 | 53,667,252.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215,006.81 | 43,369,347.14 | 1,448,047.99 | 1,964,151.12 | 317,168.69 | 58,313,721.75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8,864,335.21 | 68,428,635.7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8,864,335.21 | 68,428,635.7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864,335.21 | 78,864,335.21 | 68,428,635.70 | 68,428,635.70 | ||
合计 | 78,864,335.21 | 78,864,335.21 | 68,428,635.70 | 68,428,635.7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536,500.00 | 68,428,635.70 | 11,035,699.51 | 600,000.00 | 78,864,335.21 | 20.56 | 20.56% | 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及政府补助 | ||||
合计 | 386,536,500.00 | 68,428,635.70 | 11,035,699.51 | 600,000.00 | 78,864,335.2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924,792.02 | 12,924,792.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33,487.40 | 5,433,487.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8,358,279.42 | 18,358,279.4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42,013.00 | 542,013.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3,991.99 | 1,973,991.99 |
(1)计提 | 1,973,991.99 | 1,973,991.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16,004.99 | 2,516,004.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842,274.43 | 15,842,274.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382,779.02 | 12,382,779.02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派格宾 | 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39,904.97 | 18,812,700.00 | 254,881,970.61 | 2,756,607.43 | 5,167,386.46 | 287,558,569.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189.96 | 370,557.53 | 429,747.49 | ||||
(1)购置 | 59,189.96 | 370,557.53 | 429,747.4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939,904.97 | 18,812,700.00 | 254,881,970.61 | 2,815,797.39 | 5,537,943.99 | 287,988,316.9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785,637.17 | 18,579,367.41 | 90,011,214.02 | 1,342,093.04 | 2,557,707.03 | 115,276,018.6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085.50 | 100,000.02 | 12,212,648.64 | 103,000.54 | 469,182.23 | 12,947,916.93 | |
(1)计提 | 63,085.50 | 100,000.02 | 12,212,648.64 | 103,000.54 | 469,182.23 | 12,947,916.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848,722.67 | 18,679,367.43 | 102,223,862.66 | 1,445,093.58 | 3,026,889.26 | 128,223,935.6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91,182.30 | 133,332.57 | 152,658,107.95 | 1,370,703.81 | 2,511,054.73 | 159,764,381.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54,267.80 | 233,332.59 | 164,870,756.59 | 1,414,514.39 | 2,609,679.43 | 172,282,550.80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重组人白介素-11(rhIL-11)水针注射液 | 11,849,643.39 | 216,420.12 | 12,066,063.51 |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YPEG-G-CSF) | 21,457,329.25 | 17,590,053.13 | 3,359.30 | 39,044,023.08 | ||||
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愈研究项目 | 21,648,726.32 | 5,202,209.60 | 26,850,935.92 |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YPEG-GH) | 7,227,363.55 | 8,520,954.25 | 855,936.00 | 14,892,381.80 | ||||
Y型聚乙二醇重组人促红素(YPEG-EPO) | 7,413,840.81 | 7,413,840.81 | ||||||
ACT50 | 6,532,704.66 | 6,532,704.66 | ||||||
ACT60 | 604,191.80 | 604,191.80 | ||||||
AK0706 | 15,000,000.00 | 1,916,006.50 | 1,916,006.50 | 15,000,000.00 | ||||
其他研发项目 | 21,297,731.08 | 21,297,731.08 | ||||||
合计 | 77,183,062.51 | 69,294,111.95 | 38,623,770.15 | 107,853,404.31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液相色谱仪延保费 | 12,499.93 | 12,499.93 | |||
保修服务费 | 1,044,403.70 | 50,533.53 | 283,682.52 | 811,254.71 | |
合计 | 1,056,903.63 | 50,533.53 | 296,182.45 | 811,254.7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可抵扣公益性捐赠 | 109,217,497.24 | 16,382,624.59 | 83,760,000.00 | 12,564,000.00 |
递延收益 | 56,160,294.17 | 8,424,044.13 | 56,539,541.51 | 8,480,931.23 |
预计负债 | 19,823,893.25 | 2,973,583.99 | 17,483,962.81 | 2,622,594.42 |
信用减值准备 | 7,487,181.52 | 1,124,578.70 | 8,695,109.02 | 1,304,266.35 |
合计 | 192,688,866.18 | 28,904,831.41 | 166,478,613.34 | 24,971,792.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折旧 | 22,378,990.36 | 3,356,848.55 | 19,624,120.20 | 2,943,618.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4,983.26 | 27,747.49 | 716,355.97 | 109,751.89 |
预计期后应收退货成本 | 150,445.71 | 22,566.86 | 101,274.29 | 15,191.14 |
合计 | 22,714,419.33 | 3,407,162.90 | 20,441,750.46 | 3,068,561.0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2,886.22 | |
合计 | 2,886.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员工购房暂借款 | 1,212,000.00 | 1,212,000.00 | 1,452,000.00 | 1,452,000.00 | ||
专利申请费 | 262,493.19 | 262,493.19 | 272,346.19 | 272,346.19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2,987,254.67 | 42,987,254.67 | 15,971,881.30 | 15,971,881.30 | ||
合计 | 44,461,747.86 | 44,461,747.86 | 17,696,227.49 | 17,696,227.4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8,917,582.94 | 18,917,582.94 |
合计 | 18,917,582.94 | 18,917,582.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3,722,979.28 | 4,102,229.90 |
专利技术费 | 13,693,571.68 | 11,750,846.20 |
工程设备款 | 743,194.20 | 3,043,017.92 |
合计 | 18,159,745.16 | 18,896,094.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2,382,406.53 | 3,343,034.06 |
合计 | 2,382,406.53 | 3,343,034.0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5,454,303.11 | 99,787,917.15 | 112,508,800.19 | 32,733,420.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78,523.84 | 4,417,844.96 | 60,678.88 | |
三、辞退福利 | 399,275.89 | 399,275.8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5,454,303.11 | 104,665,716.88 | 117,325,921.04 | 32,794,098.9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2,478,305.12 | 84,706,764.91 | 98,512,331.92 | 28,672,738.11 |
二、职工福利费 | 3,134,251.37 | 3,134,251.37 | ||
三、社会保险费 | 3,211.06 | 2,749,934.58 | 2,715,949.06 | 37,196.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11.06 | 2,372,170.58 | 2,338,721.70 | 36,659.94 |
工伤保险费 | 191,020.52 | 190,483.88 | 536.64 | |
生育保险费 | 186,743.48 | 186,743.48 | ||
四、住房公积金 | 295,952.12 | 3,462,289.08 | 3,431,534.04 | 326,707.1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76,834.81 | 5,734,677.21 | 4,714,733.80 | 3,696,778.2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5,454,303.11 | 99,787,917.15 | 112,508,800.19 | 32,733,420.0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312,944.56 | 4,254,059.76 | 58,884.80 | |
2、失业保险费 | 165,579.28 | 163,785.20 | 1,794.0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478,523.84 | 4,417,844.96 | 60,678.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82,450.74 | 3,164,518.4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5,140,199.55 | 8,728,597.47 |
个人所得税 | 606,683.21 | 790,411.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9,771.55 | 221,516.29 |
房产税 | 123802.39 | 140,821.08 |
教育费附加 | 98473.52 | 94,935.55 |
地方教育附加 | 65649.01 | 63,290.37 |
土地使用税 | 51978.67 | 51,978.67 |
环境保护税 | 5.86 | 5.47 |
合计 | 19,599,014.50 | 13,256,074.64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084,481.78 | 14,429,618.75 |
合计 | 18,084,481.78 | 14,429,618.7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5,948,040.23 | 12,267,918.49 |
押金及保证金 | 1,385,890.50 | 1,383,270.50 |
救灾基金 | 615,551.05 | 609,726.38 |
代收代付款 | 135,000.00 | 168,703.38 |
合计 | 18,084,481.78 | 14,429,618.7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71,472.20 | 100,291.02 |
合计 | 71,472.20 | 100,291.0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7,759,558.87 | 14,437,035.72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604,959.61 | -1,512,243.70 |
合计 | 16,154,599.26 | 12,924,792.0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计期后退货 | 1,163,715.34 | 1,701,522.41 | 预计期后退货 |
预计期后销售折让 | 16,320,247.47 | 18,122,370.84 | 预计期后销售折让 |
合计 | 17,483,962.81 | 19,823,893.25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6,842,974.63 | 1,250,000.00 | 1,651,419.26 | 56,441,555.37 | |
合计 | 56,842,974.63 | 1,250,000.00 | 1,651,419.26 | 56,441,555.3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Y型PEG化干扰素α2b注射液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3,153,846.15 | 974,358.98 | 12,179,487.17 | 与资产相关 | |||
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乙肝Ⅲ期) | 1,745,315.70 | 129,282.64 | 1,616,033.06 | 与资产相关 | |||
闽台(厦门)生物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 600,000.00 | 150,000.00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市科技计划项目-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乙肝Ⅲ期) | 870,247.93 | 64,462.82 | 805,785.11 | 与资产相关 | |||
符合国际标准的大规模预充式制剂车间改造项目 | 356,059.92 | 96,496.26 | 259,563.66 | 与资产相关 | |||
重组人白介素-11水针注射液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市生物医药孵化器 | 340,688.56 | 22,893.46 | 317,795.10 | 与资产相关 | |||
治疗性重组蛋白质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 716,326.53 | 95,510.20 | 620,816.33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给予的“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临床研究扶持款-丙肝 | 433,579.08 | 32,236.36 | 401,342.72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给予的“Y型PEG化重组人干扰素α2b注射液”临床研究扶持款-乙肝 | 864,089.27 | 64,006.62 | 800,082.65 | 与资产相关 | |||
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 | 755,632.00 | 755,632.00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资助资金 | 46,472.37 | 46,472.37 | 与收益相关 | ||||
厦门海洋生物产业社区-厦门海洋生物医药专业测试分析及研究开发平台 | 1,592,734.00 | 1,592,734.00 | 与收益相关 |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600,000.00 | 30,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费 | 与收益相关 | ||||||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国际化项目 | 2,309,700.00 | 2,309,700.00 | 与收益相关 |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国际化项目 | 1,154,850.00 | 1,154,8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第一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 | 1,250,000.00 | 1,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内外发明及维持专利补助 | 303,433.12 | 22,171.92 | 281,261.2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6,842,974.63 | 1,250,000.00 | 1,651,419.26 | 56,441,555.37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6,800,000.00 | 406,80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6,538,962.00 | 396,538,962.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397,038,962.00 | 397,038,962.00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335,095.84 | 27,335,095.84 | ||
任意盈余公积 | 1,341,871.09 | 1,341,871.09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8,676,966.93 | 28,676,966.93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7,883,522.12 | 71,994,465.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7,883,522.12 | 71,994,465.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2,104,655.39 | 116,569,580.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510,524.5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340,000.00 | 10,17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9,648,177.51 | 167,883,522.1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3,010,300.72 | 46,094,094.82 | 356,562,184.07 | 42,298,284.45 |
其他业务 | 6,228,248.35 | 108,859.87 | 2,995,387.92 | 65,015.61 |
合计 | 469,238,549.07 | 46,202,954.69 | 359,557,571.99 | 42,363,300.0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00,961.74 | 784,309.03 |
教育费附加 | 514,697.88 | 336,132.4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23,802.39 | 148,325.36 |
土地使用税 | 51,978.67 | 51,978.67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236,034.10 | 205,739.3 |
地方教育附加 | 343,131.92 | 224,088.29 |
其他税费 | 4.62 | 3.85 |
合计 | 2,470,611.32 | 1,750,576.9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相关费用 | 163,449,860.41 | 138,204,328.45 |
职工薪酬 | 52,267,246.37 | 37,199,119.20 |
业务差旅费 | 11,464,377.97 | 6,192,990.81 |
业务招待费 | 8,429,465.17 | 6,333,917.84 |
办公业务费 | 3,780,181.45 | 2,301,074.94 |
业务宣传费 | 1,759,839.92 | 3,455,703.67 |
运输费 | 5,610.65 | 10,505.63 |
经营租赁费 | 909,042.34 | 828,361.00 |
保险费 | 677,414.00 | 574,842.24 |
包装费 | 400,153.97 | 120,785.03 |
折旧费 | 5,552.54 | 5,789.51 |
其他 | 206,034.84 | 106,958.54 |
合计 | 243,354,779.63 | 195,334,376.8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852,828.93 | 23,957,862.12 |
办公费 | 4,549,973.56 | 3,673,970.81 |
差旅费 | 2,013,797.43 | 883,288.84 |
资产摊销及折旧 | 1,070,251.11 | 944,320.45 |
董事会费 | 492,000.00 | 492,000.00 |
业务招待费 | 1,129,758.81 | 1,363,444.65 |
中介服务费 | 1,091,023.28 | 1,130,195.58 |
维修费 | 211,132.00 | 194,711.23 |
存货报废损失 | 377,074.14 | 27,239.11 |
低值易耗品 | 543,486.70 | 276,043.10 |
租赁费 | 292,730.42 | 113,463.00 |
上市费用 | 4,166.63 | 2,460,959.61 |
其他 | 732,570.70 | 1,362,077.14 |
合计 | 39,360,793.71 | 36,879,575.6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896,349.12 | 11,640,814.78 |
临床试验和技术服务费 | 21,872,896.67 | 11,115,680.71 |
材料费 | 2,112,396.35 | 4,110,539.80 |
折旧费 | 1,708,837.32 | 2,084,551.45 |
燃料动力费 | 819,955.63 | 837,758.48 |
办公费 | 79,062.61 | 1,270,099.04 |
租赁费 | 608,671.12 | 614,162.34 |
维修费 | 498,481.35 | 677,371.70 |
专利申请费 | 616,432.65 | 912,649.79 |
差旅费 | 180,309.13 | 28,768.92 |
检测费 | 47,292.72 | 196,756.40 |
会议费 | 164,801.68 | 136,144.63 |
运输费 | 18,283.80 | 42,043.12 |
合计 | 38,623,770.15 | 33,667,341.1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17,425.00 | |
利息收入 | -994,262.69 | -988,978.38 |
汇兑损益 | 239,574.21 | -223,533.40 |
手续费及其他 | 441,389.41 | 83,877.10 |
合计 | -313,299.07 | 388,790.3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1,651,419.26 | 1,664,331.76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783,480.16 | 14,690,196.02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67,547.64 | 136,520.12 |
合计 | 3,602,447.06 | 16,491,047.9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81,416.39 | 603,287.67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81,416.39 | 603,287.67 |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18,300.11 | 558,411.7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718,300.11 | 558,411.7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83,894.40 | -128,383.6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5,966.90 | 86,562.1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207,927.50 | -41,821.4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其中:固定资产 | 18,937.54 | |
合计 | 18,937.54 |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
其他 | 30,302.66 | 41,401.80 | 30,302.66 |
合计 | 30,302.66 | 41,401.80 | 30,302.6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86,480.55 | 28,967.59 | 1,686,480.5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686,480.55 | 28,967.59 | 1,686,480.5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3,527,614.27 | 10,004,922.14 | 13,527,614.27 |
滞纳金及罚款 | 878,398.49 | 878,398.49 | |
其他 | 610,004.81 | 831,591.95 | 610,004.81 |
合计 | 16,702,498.12 | 10,865,481.68 | 16,702,498.1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985,553.96 | 8,632,348.1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94,437.57 | 716,304.64 |
合计 | 19,391,116.39 | 9,348,652.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1,495,771.7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724,365.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14,446.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68,904.8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716,613.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2.9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933,647.72 |
所得税费用 | 19,391,116.3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政府补助款 | 3,035,451.74 | 15,758,788.14 |
代收代付款 | 32,000.00 | 851.69 |
收回员工借款 | 240,000.00 | 160,000.00 |
利息收入 | 994,262.69 | 988,978.38 |
收押金及保证金 | 2,620.00 | 86,358.95 |
其他 | 202,568.29 | 28,277.60 |
合计 | 4,506,902.72 | 17,023,254.7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期间费用 | 233,461,620.16 | 172,047,430.36 |
捐赠支出 | 6,700,972.51 | 7,422,360.90 |
代收代付款 | 59,303.38 | 26,165.50 |
付押金及保证金 | 79,800.00 | |
其他 | 1,488,403.30 | 174,514.96 |
合计 | 241,790,099.35 | 179,670,471.7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上市申报中介费用 | 13,240,600.00 | |
支付租赁负债 | 2,532,003.42 | |
合计 | 2,532,003.42 | 13,240,60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2,104,655.39 | 46,611,804.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07,927.50 | 41,821.4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251,264.58 | 6,176,279.2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879,376.21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888,205.59 | 12,807,626.1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50,187.62 | 50,833.3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937.5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86,480.55 | 28,967.5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18,300.11 | -558,411.7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56,714.61 | 1,305,344.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416.39 | -603,287.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33,039.41 | 2,825.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8,601.84 | 713,479.5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32,586.29 | -22,265,396.5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129,261.26 | 19,040,667.6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1,503.72 | -34,248,694.8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731,036.69 | 29,103,857.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4,914,931.44 | 361,918,070.5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96,658,919.45 | 205,885,845.8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8,256,011.99 | 156,032,224.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4,914,931.44 | 196,658,919.45 |
其中:库存现金 | 166,604.37 | 123,440.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4,748,327.07 | 196,535,479.1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4,914,931.44 | 196,658,919.4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500.00 | ETC备付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他货币资金 | 50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505,500.00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5,373,380.77 |
其中:美元 | 2,215,399.62 | 6.4601 | 14,311,703.09 |
欧元 | 138,028.94 | 7.6862 | 1,060,918.04 |
港币 | |||
菲律宾比索 | 5,718.50 | 0.1328 | 759.64 |
应收账款 | - | - | 629,665.95 |
其中:美元 | 97,470.00 | 6.4601 | 629,665.95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研发项目补助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政府奖励金 | 1,044,100.00 | 其他收益 | 1,044,100.00 |
其他 | 239,380.16 | 其他收益 | 239,380.16 |
本期递延收益转入 | 1,651,419.26 | 其他收益 | 1,651,419.2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生物技术研发及转让 | 100.00 | ||
厦门知眸投资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新设 | |
厦门松怡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健康咨询 | 100.00 | 新设 | |
海南有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省 | 海南省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0 | 新设 | |
厦门海沧庭悦门诊部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厦门市 | 医疗服务 | 100.00 | 新设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82。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207,175.04 | 127,207,175.0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7,207,175.04 | 127,207,175.0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127,207,175.04 | 127,207,175.04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27,207,175.04 | 127,207,175.0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
通化安睿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董事 |
通化东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通化东宝丽景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广州市鼍龙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单位担任董事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单位担任董事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单位担任管理合伙人 |
福建明鼎律师事务所 |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单位担任主任、合伙人 |
福建辅源蜜柚深加工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北京新英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福建省天裕美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幸福时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经理 |
北京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 |
厦门市英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新英才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漳州英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董事长 |
漳州亿卓仓储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厦门英才学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北京英才龙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福建省英才卓时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厦门英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
北京英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博雅广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龙湾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厦门辅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新英才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厦门英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英才龙湾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盈地投资顾问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海南龙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保亭知行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平和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漳州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融达通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英才龙湾商务会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鸿源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
北京盈富源文化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武夷山市武夷觉生态茶业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 |
北京知行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知子花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董事 |
龙海市英才旅游休闲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 |
天津龙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董事长、经理 |
幸福在线(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龙海英才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北京新英才爱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北京水之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 |
幸福互动(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控制并在该单位担任副董事长 |
北京新城融智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在该单位担任董事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兰春 | 40,000,000.00 | 2018年8月24日 | 主债权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截至报告期末主债权尚未发生) | 是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19.16 | 485.80 |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根据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北京陈菊梅公益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履行的捐赠义务为:
(1)根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已完成2021年半年度现金捐赠义务,实际捐赠现金262.50万元。2020年7月,公司与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签署了补充协议,对捐赠款的支付和项目执行期限做进一步补充,即在原协议约定的总捐赠款不变的前提下,自2020年7月1日起捐赠款由每季度拨付一次调整为每半年拨付一次,项目执行截止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
(2)根据“中国慢乙肝临床治愈(珠峰)工程项目患者药品捐赠”协议约定,公司在协议期间内应捐赠派格宾25万支,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捐赠24.74万支,还需捐赠0.26万支。
(3)根据“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药品捐赠协议书”约定,公司在项目期间应捐赠药品派格宾不少于5万支,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捐赠7.26万支。
(4)根据“中国降低乙肝患者肝癌发生率研究(绿洲)工程项目”捐赠协议书,公司在2020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以自有资金分期支付的方式向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捐赠2,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为6年,第一项目年度捐赠500万元,后续每个项目年度捐赠3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捐赠现金500万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7,091,159.95 |
1至2年 | 363,794.29 |
2至3年 | 378,000 |
3年以上 | 3,310,756.99 |
合计 | 151,143,711.2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款项) | 151,143,711.23 | 100 | 7,372,007.98 | 4.88 | 143,771,703.25 | 171,569,801.47 | 100 | 8,655,902.38 | 5.05 | 162,913,899.09 |
合计 | 151,143,711.23 | 100 | 7,372,007.98 | 4.88 | 143,771,703.25 | 171,569,801.47 | 100 | 8,655,902.38 | 5.05 | 162,913,899.0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7,091,159.95 | 3,765,533.70 | 2.56 |
1-2年 | 363,794.29 | 102,408.09 | 28.15 |
2-3年 | 378,000.00 | 193,309.20 | 51.14 |
3年以上 | 3,310,756.99 | 3,310,756.99 | 100 |
合计 | 151,143,711.23 | 7,372,007.98 | 4.88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8,655,902.38 | -1,283,894.40 | 7,372,007.98 | |||
合计 | 8,655,902.38 | -1,283,894.40 | 7,372,007.98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余额(元)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元) |
客户一 | 9,525,874.35 | 6.30 | 243,862.38 |
客户二 | 6,961,093.20 | 4.61 | 178,203.99 |
客户三 | 6,030,073.92 | 3.99 | 154,369.89 |
客户四 | 4,510,512.00 | 2.98 | 115,469.11 |
客户五 | 4,482,551.18 | 2.97 | 114,753.31 |
合计 | 31,510,104.65 | 20.85 | 806,658.6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8,244,931.48 | 11,887,594.36 |
合计 | 18,244,931.48 | 11,887,594.36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893,557.79 |
1至2年 | 1,000.00 |
2至3年 | 140,969.00 |
3年以上 | 309,563.56 |
合计 | 18,345,090.35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17,503,686.51 | 11,252,871.82 |
押金保证金 | 747,440.28 | 667,640.28 |
代收代付款 | 1,325.34 | |
其他 | 93,963.56 | 4,963.56 |
合计 | 18,345,090.35 | 11,926,801.0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9,206.64 | 39,206.6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952.23 | 60,952.2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00,158.87 | 100,158.87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9,206.64 | 60,952.23 | 100,158.87 | |||
合计 | 39,206.64 | 60,952.23 | 100,158.87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押金 | 255,740.00 | 1年以内 | 1.39 | 12,787.00 |
员工一 | 员工备用金 | 194,199.93 | 1年以内 | 1.06 | |
员工二 | 员工备用金 | 189,512.42 | 1年以内 | 1.03 | |
员工三 | 员工备用金 | 187,231.94 | 1年以内 | 1.02 | |
员工四 | 员工备用金 | 185,609.92 | 1年以内 | 1.01 |
合计 | / | 1,012,294.21 | / | 5.51 | 12,787.00 |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3,237,138.03 | 7,871,794.15 | 35,365,343.88 | 43,237,138.03 | 7,871,794.15 | 35,365,343.8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43,237,138.03 | 7,871,794.15 | 35,365,343.88 | 43,237,138.03 | 7,871,794.15 | 35,365,343.8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43,237,138.03 | 43,237,138.03 | 7,871,794.15 | |||
合计 | 43,237,138.03 | 43,237,138.03 | 7,871,794.1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3,008,715.81 | 59,956,549.03 | 356,562,184.07 | 52,162,431.78 |
其他业务 | 6,221,462.51 | 108,859.87 | 2,995,387.92 | 65,015.61 |
合计 | 469,230,178.32 | 60,065,408.90 | 359,557,571.99 | 52,227,447.3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81,416.39 | 603,287.67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81,416.39 | 603,287.67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67,543.0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34,899.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 3,799,716.50 |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85,714.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9,835,32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9,253,962.00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8 | 0.18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4 | 0.22 | 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