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4月以通讯方式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南高纤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要求,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详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南高纤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