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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司代码:688468 公司简称:科美诊断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李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燕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莹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报告全文和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科美诊断、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博阳生物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索昕生物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科美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宁波英维力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倍奥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信义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科德孚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横琴君联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君联资本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LOYAL CLASSLOYAL CLASS LIMITED
华兴资本China Renaissance Holdings Limited
上海沛禧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HJ CAPITALHJ CAPITAL 2 LTD
平安置业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盛安康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康瑞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申贸叁号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Triton DeviceTriton Device HK Limited
杭州创乾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灏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olorful StonesColorful Stones Limited
WEALTH HORIZONWEALTH HORIZON INVESTMENTS LIMITED
LiCA?系列产品公司应用光激化学发光原理开发的化学发光产品,LiCA?系公司注册商标
CC系列产品Chemclin系列产品,公司应用酶促化学发光原理开发的化学发光产品,Chemclin?系公司注册商标
CE认证是指根据欧盟《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指令 98/79/EC》相关要求完成产品备案/注册申请。
成都爱兴成都爱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期间
报告期期末2021年6月30日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光激化学发光应用能够在激发光激发下释放高能活性氧的感光物质与能够接受高能活性氧释放光信号的发光物质作为化学发光的标记物,感光物质与发光物质在免疫反应下结合,相互距离拉近至200nm以内,感光物质在激发光下释放高能活性氧,发光物质与高能活性氧反应后发出光信号,进而检测标记物的一种化学发光技术
酶促化学发光利用酶作为标记物,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直接化学发光利用吖啶酯或易鲁米诺等作为标记物,在含有过氧化氢的强碱激发液的作用下发出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电化学发光利用三联吡啶钌作为标记物,其与三丙胺在电极表面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发出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
标志物与相应疾病密切相关的,能够用以标识疾病特异性特征的活性物质
标记物用以标记免疫反应形成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并在一定状态下能够发出信号(或刺激其他物质发出信号)的物质
酶标抗体、酶标抗原以酶作为标记物,标记在抗原/抗体上,用以特异性结合待测样本中的抗体/抗原
底物、反应底物在化学发光中,与标记物发生反应的物质
固相、固相载体捕获抗原抗体反应后形成的抗原抗体结合复合物的载体
包被通过物理吸附或化学偶联等方法将抗原或抗体分子包被在纳米微粒或其他固相上
纳米微球直径在纳米和微米尺度范围的球型粒子。本半年报中特指光激化学发光反应过程使用的感光微球和发光微球,微粒直径约为200nm
感光微球在特定光激发下能够产生单线态氧的纳米级微粒
发光微球在单线态氧激发下能够发出光信号的纳米级微粒
单线态氧、高能活性氧激发态的氧分子
灵敏度试剂所能可靠检测标记物的最低含量(浓度)
精密度同一个样本每次检测的变异程度
准确度多次重复测量所得量值的平均值与参考量值间的一致程度
通量单位时间内检测次数
线性范围发光信号与标记物浓度范围之间的关系
敏感性在以金标准判断患病(阳性)人群中,检测出阳性的几率
特异性在以金标准判断无病(阴性)人群中,检测出阴性的几率
假阳性在以金标准判断无病(阴性)人群中,检测出为阳性的几率
假阴性在以金标准判断有病(阳性)人群中,检测出为阴性的几率
HAV、甲肝病毒甲型肝炎病毒
HBV、乙肝病毒乙型肝炎病毒
HCV、丙肝病毒丙型肝炎病毒
HIV、艾滋病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TP梅毒螺旋体
Ab抗体
Ag抗原
IgG免疫球蛋白G,是血清免疫蛋白的一种,能够与相应的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的抗体
IgM免疫球蛋白M,是血清免疫蛋白的一种,能够与相应的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的抗体
公司的中文名称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科美诊断
公司的外文名称Chemclin Diagnostic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hemclin Diagnostic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临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94
公司网址http://www.chemclin.com/
电子信箱ir@chemclin.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燕玲李诗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
电话010-58717511010-58717511
传真010-58717501010-58717501
电子信箱ir@chemclin.comir@chemclin.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美诊断688468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36,928,041.09151,383,016.795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15,539.6631,166,614.4112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582,611.3323,410,564.92180.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07,280.3640,381,187.63101.6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05,931,042.93887,358,555.2635.90
总资产1,354,821,747.471,006,822,552.6034.56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0911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09111.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7157.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73.74增加3.2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22.81增加3.71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3.2914.99减少1.70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076.5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441,451.30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861,741.1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5,861.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1,912.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783,239.34
合计4,432,928.3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临床免疫化学发光诊断检测试剂和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为基于光激化学发光法的LiCA

?

系列诊断试剂和基于酶促化学发光法的CC系列诊断试剂及仪器,主要应用于传染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甲肝、戊肝等)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及炎症等的检测。

光激化学发光是一种利用抗原-抗体间特异性结合形成感光微球与发光微球相互接近的连接结构,进而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均相免疫分析方法,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创造性地解决了非均相免疫分析方法需要多步骤清洗可能引起的检测误差等问题。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在国内率先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LiCA

?

系列产品。酶促化学发光是利用酶作为标记物,并通过酶催化发光底物产生光信号的化学发光技术,公司在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并开发形成CC系列产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177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其中LiCA

?

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55项,CC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58项,其它(主要为生化试剂)产品注册证64项。公司化学发光检测试剂涉及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及炎症等领域,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检测项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产品及配套的检测仪器如下:

项目LiCA?系列CC系列
技术原理光激化学发光酶促化学发光
主要优势纳米、免清洗、光激发、检测性能优异、检测通量高可大批量快速检测
主要配套仪器型号LiCA? 500LiCA? 800LiCA? SmartLiCA? AT 5000CC 1500
样例
主要 性能最高500T/小时,一次可加载198个样本,样本、耗材、试剂可随时添加最高600T/小时,一次可加载200个样本,试剂智能管理200T/小时,急诊项目15分钟出结果单模块500T/小时,最多可支持4个模块联机四针加样,380T/小时,一次可加载240个样本
主要应用市场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急诊、中小型医院等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大中型医院、体检中心等
项目LiCA?系列CC系列
取证 时间2014年2018年2020年开发中2014年
试剂传染病用于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标志物检测,拥有9项产品注册证16项产品注册证
肿瘤标志物用于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肿瘤标志物检测,拥有16项产品注册证15项产品注册证
甲状腺激素用于促甲状腺素等甲状腺激素检测,拥有8项产品注册证9项产品注册证
生殖内分泌激素用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生殖内分泌激素,拥有8项产品注册证7项产品注册证
炎症和心肌标志物用于白介素6、降钙素原等炎症标志物检测和用于肌红蛋白、氨基末端脑利钠肽前体等心肌标志物检测,拥有6项产品注册证-
糖尿病用于胰岛素等糖尿病标志物检测,拥有2项产品注册证5项产品注册证
肝纤维化-4项产品注册证
其他-2项产品注册证

公司注重生产质量控制,所有生产活动均基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EN ISO13845:2016医疗器械质量体系》、《体外诊断试剂指令98/79/EC》的质量管理体系。

3、销售模式

公司95%以上的销售收入采用经销模式,直销的主要对象为独立医学实验室等。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向终端医院销售产品。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的资质、授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供支持,以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产品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中的“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581)”。

1、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概况

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的血液等组织及分泌物进行检测,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能够便捷、低成本、低伤害的为医护人员提供精确、早期的临床诊断信息,为疾病发现、治疗、监测提供有效依据,并能大大节省医疗费用,已成为医疗决策的重要依据。目前,体外诊断行业已成为全球医疗领域发展较快、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行业之一。

(1)全球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Evaluate MedTech的数据,2019年全球医疗器械销售总额为4,529亿美元,其中体外诊断市场销售规模约为588亿美元,约占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总额的13%,已成为全球医疗器械行业最大的细分行业。预计到2024年,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达到5,950亿美元,2017至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6%;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将达到796亿美元,2017至2024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1%,高于同期全球医疗器械行业的复合增速,占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总额的比例将提升到13.4%。

(2)中国体外诊断行业发展情况

随着健康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根据Evaluate MedTech的数据,2019年中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约6,341亿元,同比增长19.55%。其中体外诊断市场规模约为716亿元,同比增长18.54%。

随着我国体外诊断市场对检测准确度和精密度等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和我国体外诊断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国内体外诊断市场的主导方向已经逐渐从生化诊断向免疫诊断和分子诊断领域转移,其中免疫诊断已成为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中占比最大的细分领域,占据38%的市场份额。

2、行业发展趋势

(1)国产化学发光产品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中低端免疫诊断领域已取得较好的国产化成果,但目前我国化学发光市场中,进口厂商仍占据超过80%的市场份额,其中以雅培、罗氏、贝克曼及西门子为代表的欧美体外诊断巨头占据了约80%的市场份额。受益于医疗消费水平的提高、医疗体制改革的推动、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等因素,我国一批实力较强的本土化学发光诊断企业相继涌现,在产品的质量水平和价格方面日益具备和国际品牌竞争的实力。未来我国在化学发光领域必将有所变革,有望逐步实现高端免疫诊断领域的进口替代。

(2)传染病和肿瘤仍将是化学发光的主要应用领域

化学发光应用领域中传染病检测市场规模最大,是化学发光应用最广泛的疾病领域。以市场规模计算,传染病检测占化学发光检测市场的约40%。我国是传染病高发国家,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患者数量庞大,传染病发病人数和发病率仍持续增长。据测算

,我国目前乙肝病毒感染者约8,600万人,丙肝感染者约1,000万人,病毒性肝炎流行形势仍然严峻。同时,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控亦日益重视,乙肝、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已成为病人手术前的必要检查项目。在传染病诊断和防控的双重需求推动下,我国传染病检测需求仍将持续增长并在化学发光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肿瘤检测增速较快,增长潜力较大。以市场规模计算,肿瘤标志物检测占化学发光检测市场的约25%。受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等因素影响,我国肿瘤疾病的发病率逐年提升。根据2019年《柳叶刀》发表的《1990-2017年中国及其各省的死亡率、发病率和危险因素:2017年全球疾病负担研究的一个系统分析》,我国致死率最高的十大疾病中有3种疾病为癌症。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城市及农村的恶性肿瘤粗死亡率也在不断提升。肿瘤标志物的检测对于肿瘤的早期诊断和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未来肿瘤检测的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并将推动化学发光市场的进一步增长。

(3)对化学发光产品检测性能的要求越来越高

化学发光已成为我国免疫诊断领域的主流方法,被越来越多的应用于传染病、甲状腺激素、肿瘤标志物、生殖内分泌激素、炎症和心肌标志物等疾病标志物的检测。目前,无论是从实现中高端市场进口产品替代还是提升基层市场检测技术和质量的角度,都对化学发光产品的检测性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除此之外,随着国产化学发光产品技术水平和检测质量的不断提升,化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医学部教授庄辉2019年7月26日在“2019年世界肝炎日宣传大会”上的讲话。

学发光诊断的自动化程度、操作简易程度、检测效率、可延展性,以及仪器与试剂的互补性也将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四)市场地位

公司是国内首个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研究开发化学发光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经过多年研发探索,建立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开发形成LiCA

?系列试剂产品55项,覆盖传染病、肿瘤标志物、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心肌标志物和炎症等领域内的临床常用检测项目,检测项目丰富度已接近雅培、西门子、贝克曼等进口品牌。LiCA

?系列产品在检测灵敏度、精密度和特异性等方面均有优异表现,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已经达到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LiCA

?

系列仪器具备操作流程简便、检测通量高等特点,LiCA

?

800仪器单机最高检测速度能够达到600T/h,远超国际一线品牌,LiCA

?

Smart能够更好满足急诊、中小型医院的临床诊断需求,多元化的仪器型号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新客户开拓的能力。公司是国内传染病化学发光检测领域的领先企业,传染病检测项目齐全,检测试剂性能优异,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内传染病检测领域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传染病检测是国内化学发光市场中占比最高的细分领域,其对检测准确度要求较高,该市场长期以来由国际一线品牌垄断。公司HIV检测试剂、梅毒检测试剂在全国同类检测试剂临床评估中敏感性和特异性均达到较高水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等三甲医院的研究人员应用公司LiCA

?

传染病系列部分产品与国际一线品牌产品的临床大样本对比研究显示,公司LiCA

?传染病系列部分产品的检测性能优异,甚至优于国际一线品牌。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基于产品和应用平台,公司核心技术包括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酶促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标志物检测技术三类。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突出表现在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和标志物检测技术。

(1)光激化学发光及应用技术

光激化学发光法作为一种新型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方法,已逐渐被临床和实验室接受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与电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酶促化学发光等采用磁微粒(具有磁性,微米级直径)作为固相载体的非均相化学发光免疫法不同,光激化学发光运用发光微球与感光微球分别共价交联抗原/抗体。感光微球含有感光物质,其在特定波长的激光激发下,能够转化周围氧分子为单线态氧(高能活性氧),单线态氧在水中的扩散范围为200nm以内;发光微球含有发光物质,能够在单线态氧激发下发出光信号。两种微球借助抗原-抗体间结合,距离降至200nm以内,进而可以实现单线态氧的传递,诱导光激发化学发光过程的“免分离”免疫分析方法,具有纳米、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

基于光激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发展和创新,已建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围绕该核心技术平台涉及的关键技术形成了纳米微球精细化修饰技术、光激化学发光分析技术等核心专利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光激化学发光作为新型化学发光技术,具有纳米、均相、光激发的技术特点,创造性的解决了其他化学发光方法在反应过程中需要多次清洗分离并可能引起检测误差的问题。

(2)酶促化学发光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酶促化学发光研究和产品开发的企业,基于酶促化学发光的技术原理,建立了酶促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并开发形成CC系列产品。

(3)标志物检测技术

公司除研究和开发针对酶促化学发光技术平台和光激化学发光技术平台的试剂所需的包被及标记技术以外,还在标志物检测层面,尤其是传染病标志物的检测方面研究和开发形成了标志物检测的领先核心技术。

传染病检测技术中的“新一代HIV抗原/抗体检测技术”、“HC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技术”为公司具有领先地位的标志物检测技术典型代表,该两项核心技术及其技术特点具体如下:

技术 类别核心技术技术描述技术来源
标志物检测技术新一代HIV抗原/抗体检测技术该技术能够同时检测HIV抗原和抗体,同时,能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抗原,还是来自抗体;如果仅有抗原信号阳性,说明该病人为HIV病毒感染的早期窗口期病人,为临床处理提供有效依据。自主研发
HC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技术能够同时检测HCV抗体和核心抗原,且能够区分阳性信号来自HCV抗原,还是HCV抗体,有效缩短HCV抗体筛查HCV病毒感染的窗口期,并提示早期感染病例。自主研发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14433538
实用新型专利118751
外观设计专利24329
软件著作权331111
其他332416290
合计2142892419
本期数上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1,484,638.7122,695,171.0738.73
资本化研发投入不适用
研发投入合计31,484,638.7122,695,171.0738.7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3.2914.99下降1.7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LiCA?光激化学发光均相免疫检测试剂研发105,485,600.0014,773,834.7880,340,831.15公司目前已有传染病类、肿瘤类、甲状腺类、性激素、心肌标志物及炎症类、代谢标志物等40余项产品获得注册证并成功上市销售,依托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列平台,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同时,另有40余项试剂正按照计划进度逐步开发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在化学发光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展产品线,推进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创新。采用高分子纳米微粒技术,构建均相免洗反应体系,赋予检测分析高灵敏度、高精密度、高特异性,同时试剂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用于传染性疾病、肿瘤、甲状腺、糖尿病、心肌、炎症等疾病的辅助诊断,深度助力疾病筛查,疗效监测及合理用药。
2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列化研发55,109,365.245,077,427.4248,491,337.44公司已获得注册证并成功上市销售的LiCA?光激化学发光仪器系列产品包含:LiCA? 500 ,LiCA? 800,LiCA? Smart三款仪器。其中自主研发的LiCA? Smart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已于 2020年5月26日取得注册证书并成功上市销售。三款仪器产品运行至今,市场反馈良好。自主研发的LiCA? AT 5000正在按计划逐步开发中。逐步完善LiCA?仪器系列化产品,涵盖高速、中速产品,并实现流水线自动化。仪器结构简单,稳定可靠,易用性好。产品充分发挥了光激化学发光免洗的优势,达到了单机测试速度国内领先的水平。基于光激化学发光(LiCA?)的独特的技术特点,LiCA? 系列仪器具备测试速度快、可随机检测、准确度和精密度高等优势,能够很好地满足大型医院急诊室和大中小型医院免疫常规项目检测的需求,是竞争力较强的新系统。
3关键原料研发20,469,000.001,857,699.3113,267,219.65已研发出对应公司的试剂产品的40余项纯度高、活性大的高品质生物原料,取得有机纳米微粒原料单批次产量放大10余倍的成果。配合公司试剂研发进程,达成生物原料和有机微粒的全面自研自产,逐步建立健全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表达、纯化、评价的一系列技术平台,为试剂新项目开发建立生物原料和有机微粒的技术储备。通过透析、包被、定容等技术进行原料的开发,该技术下微粒可达约200nm粒径,微球可释放60000个/秒单线态氧,生物原料品质稳定,原料的标记比活性优异,保证检测型号的强度,赋予检测试剂产品更高的分析灵敏度,已达较为先进水平。持续保证生物原料及有机微粒原料的供应安全及稳定,配合试剂研发进行原料技术创新研发,成为公司产品优异表现的基石,同时助推公司降本增效。
4生化试剂研发7,759,100.00723,927.356,167,047.82公司目前已有4项生化试剂产品取得注册证,其余生化试剂按计划逐步开发中。优化胶乳增强免疫比浊试剂研发技术平台和胶乳试剂规模化生产工艺平台,开发性能稳定优良的胶乳免疫试剂,丰富生化试剂检测菜单。采用胶乳微球技术,提升生化检测平台的灵敏度,拓宽生化检测平台的应用范围,试剂性能稳定,抗干扰能力强,已到达国内先进水平。应用于临床肾功、炎症等疾病的辅助诊断,助力疾病筛查。
合计/188,823,065.2422,432,888.86148,266,436.06////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23122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19.8121.03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928.421,483.4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5.6812.16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5847.15
本科5746.34
本科及以下86.50
合计123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含30岁)5040.65
30-40岁(含40岁)5947.97
40-50岁(含50岁)97.32
50岁以上54.07
合计123100.00

平台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中可能涉及到的专利技术进行细致、深入的挖掘和储备,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利布局,为LiCA

?系列产品的开发和拓展构建了坚实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取得已授权境内外授权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专利29项。

3、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业涉及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预防医学、遗传学、病毒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等各专业领域,核心技术人员拥有深厚的理论研究功底和丰富的产业经验,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研发人员共123人,占公司员工的20%。公司保持较高研发投入比例,构建了健全高效的研发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研发投入逐年递增,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超10%,持续加码LiCA

?系列试剂、原料和配套仪器的研发。公司研发创新体系按照专业化原则设置,试剂研发部按照病种进行划分,团队间形成既有合作又有竞争的发展模式。

公司研发团队和技术创新优势有力促进公司产品的持续丰富和升级。LiCA

?系列试剂产品注册证由2017年末的21项丰富至55项,基本覆盖了国内化学发光检测临床使用量较大的主要品种。

4、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20年以上体外诊断行业从业经验,核心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成员中70%以上拥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国公司海外工作背景,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市场拓展、并购整合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团队成员已在公司服务多年。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观,密切关注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动态变化,聚焦产品开发并不断升级,注重关键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注重领导团队和中层经理的培训,培养出一支有理想、有专业能力、能带团队、能打硬仗的管理团队。稳定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明晰战略方向、提升运营效率、加快市场开拓、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5、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数年的积累,在国内化学发光传染病检测领域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公司产品已进入全国1,000余家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占比超过80%,三级医院占比超过30%,其中LiCA

?

系列产品已在上海长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中西医结合医院等众多三甲医院装机使用。凭借公司性能优异且质量稳定的体外诊断产品、可与国际一线品牌媲美的产品菜单以及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支持,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响应国家“专精新特”的科技产业发展方向。秉承“以客户为中心,以人才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结果为导向”的公司价值观,顺应“人口老龄化,卫生总费用快速增长,和以技术创新为导向的竞争格局”的市场大环境和产业发展“新常态”,深入理解客户和市场需求的动态变化,持续聚焦核心技术、核心临床疾病领域和对应的核心产品,推进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在巩固和加强公司传统优势项目的同时,加速公司新产品实现进口替代,打造增长新引擎,引领公司整体业务长期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692.80万元,同比增长5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1.55万元,同比增长124.65%,2021年上半年业绩增长主要来源于LiCA

?

试剂销量的持续增长。

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主要工作以及进展情况如下:

(一) 持续研发投入,强化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进口替代战略取得实质性进展报告期内,公司以新一代免疫诊断平台的LiCA?技术为核心,在进一步拓宽传统优势传染病检测产品护城河的同时,加强对抗原和抗体技术、纳米微球技术和高难度的小分子定量免疫分析技术的研发投入,针对包括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以及肿瘤标志物在内的检测项目,确保相关产品性能均达到甚至超越进口水平。试剂方面,核心产品涉及的抗原、抗体和化学微粒原料已基本完成自产化和国产化,基本解决了核心基础材料、核心生物原料和核心技术的“卡脖子”的问题;仪器方面,以LiCA? Smart仪器的研发注册为契机,大幅度提升了仪器的自主开发能力。公司基于以上研发及技术相关投入,成功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护城河,覆盖试剂、仪器、基础材料、生物原料在内的IVD全产业链核心技术体系,全面进化为“专精特新”高科技产业平台型公司。依照公司“进口替代”总体战略,公司在市场端积极布局甲状腺激素、生殖内分泌激素和肿瘤标志物等核心疾病组和产品组合,并以每个细分市场(产品组或疾病组)的市场领导者为目标,强化产品性能,赶超欧美进口品牌。此外,公司以试剂、仪器、原材料为轴,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筹备和布局海外市场,通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多种渠道,稳步推进公司“进口替代”的长期战略。

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管线中19项顺利进入药监局审核阶段,11项顺利进入临床阶段,产品涵盖传染病,甲状腺功能,生殖健康,肿瘤标志物,自身免疫等临床常用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研发产品适用疾病类型审评阶段临床阶段
1传染病81
2肿瘤2-
3优生优育26
4类风湿诊断12
5炎症3-
6肾功2-
7甲状腺1-
8生殖激素-1
9心梗-1
合计1911

望与公司传统优势项目一道,发挥“飞轮效应”,推进公司“进口替代”的长期战略,助力公司成为行业技术和市场的领导者。

(三) 集中攻关关键技术,充分挖掘LiCA

?技术平台优势、加速进口替代目前我国化学发光市场中,进口厂商仍占据超过80%的市场份额,其中以雅培、罗氏、贝克曼及西门子为代表的欧美体外诊断巨头占据了约70%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集中力量对一系列欧美进口厂商占据优势的免疫诊断产品进行技术攻关,充分挖掘纳米,均相,激光激发等优点赋予LiCA

?技术平台的检测性能优势。报告期内,公司和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及研究机构的多系统多中心进行临床验证,数据显示公司产品性能比肩,部分产品超越行业领导者:

1、LiCA

?

第四代超敏促甲状腺素:

公司LiCA

? TSH的定量检出能力达到国际公认最高水平(第四代),超过国际一线品牌同类产品。经国内领先教学医院临床验证,LiCA

?

TSH可以比进口的第三代试剂提前6-8周反映治疗动态恢复曲线,对严重甲亢和甲状腺癌病人的疗效评估、治疗方案调整具有重大意义。

2、LiCA

?

高敏肌钙蛋白I:

公司LiCA

? hs-cTnI检出率达到国际公认的最高水平(第三代高敏感方法),经过在北京大学某大型综合三甲医院临床验证,性能表现良好,可超越同行业国际一线品牌。提高hs-cTnI的检出率对于微小心肌损伤的早期发现、急性心梗的早期诊断、急性心梗病人的抢救、临床治疗决策与预后评估的优化,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

3、LiCA

?

丙型肝炎抗体:

目前市场上已有药物能够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患者,因此丙型肝炎病毒抗体(Anti-HCV)的检查至关重要,其可对HCV的感染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对控制丙肝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经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肝病研究所的联合研究认证,LiCA

? Anti-HCV的性能已超越国际一线品牌,为临床实验室筛查HCV感染提供了一种灵敏度高、特异性强、快速可靠的试剂。

(四) 科创板上市、登陆资本市场

2021年4月9日,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科创板上市标志着公司迈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将以本次首发上市为契机,对接资本市场的相关资源,继续加大对技术和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深和拓宽技术护城河,不断完善和创新产品,不断积累核心技术,并持续拓宽赛道,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市场份额,保持和加强公司在体外诊断行业的技术和市场领导地位。为员工和广大股东持续创造价值,将公司打造成中国体外诊断产业的长期领导者和模范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和注册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是一个集生物学、临床医学等多学科交叉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并不断扩大优势的关键因素。新产品研发从立项到最终取得注册证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整个流程包括立项、原材料研究、反应体系研究、生产工艺研究、样品试制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关系着研发的成败,研发风险较高。新产品研发成功后还需经过产品技术要求制定、注册检验、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等阶段,任何一个过程未能获得药监部门的许可均可能导致研发活动的终止。如果公司不能按照研发计划成功开发新产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效益的实现。

2、知识产权泄密或被侵害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持续创新和优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形成了包括纳米微粒表面修饰技术、试剂制备技术、仪器设计方案、生产工艺优化及放大等独有的核心技术,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关键技术申请了专利,但部分技术并不适合采用专利技术予以保护。假如公司保密及内控体系运行出现瑕疵,公司相关技术机密泄露,或专利遭恶意侵犯,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特殊技术路线及技术路线局限的风险

公司目前重点发展的LiCA

?系列产品主要采用公司基于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原理自主开发的光激化学方法,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酶促化学发光、直接化学发光和电化学发光),该技术路线形成应用时间较晚,是国内少数开发该技术路线并实现产业化和大规模销售的企业。

相较于化学发光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中其他三类,公司所采用的活性氧途径均相化学发光技术路线具有均相、免洗、光激发等技术特点,属于均相反应模式,避免了其他三类主流技术路线在反应中需要多次洗涤、分离。但由于检测过程没有分离步骤,样本中干扰物质仍保留在最终检测溶液中,会对抗原抗体免疫反应产生干扰,可能造成高本底信号,也可能淬灭单线态氧而降低检测信号,综合导致试剂开发难度增大。

(二) 经营风险

1、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的体外诊断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少量直销的主要对象是独立实验室。公司销售区域按大区划分,营销网络覆盖了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所有地域,其中上海、江苏、山东、安徽、河北、河南、四川等省份为公司经销商分布的重点省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要

求经销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合法经营,同时公司通过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为经销商提供支持,以促进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及产品线的丰富,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对经销商的培训、组织管理和风险管控难度也日益提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或部分经销商的销售策略、服务能力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将可能造成经销商管理混乱,甚至出现经销商违法违规经营,这些情况将导致公司销售业绩下滑,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及市场推广。

2、产品质量风险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医疗诊断的准确性。体外诊断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对温度、湿度、压力、洁净程度都有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体外诊断产品质量,公司依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开展生产及质量管理,并依据ISO13485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多级管理制度,涵盖了从研发到售后的全部流程。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仍存在因产品质量事故引发的风险。

3、产品延续注册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制度。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一定的时限性,需要定期进行延续注册,已注册的产品发生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实质性变化时,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取得部分产品的续期批准或变更注册批准,可能导致公司部分产品停止生产销售,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加入竞争,包括跨国公司罗氏、雅培、西门子等企业以及国内企业迈瑞医疗、安图生物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体外诊断行业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亦将进一步加剧。公司凭借多年的努力,已在免疫化学发光细分市场赢得了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但公司若不能尽快在规模效应、产业链延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改变市场战略,采取降价、收购等抢占市场、或者跨国巨头集中资源进入公司优势的细分领域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三) 行业风险

1、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导致的风险

为保证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级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医疗行业政策法规。在体外诊断领域,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陆续开始实施“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措施。其中,“两票制”是指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旨在减少流通环节;“带量采购”是指区域集中采购的基础上,以量换价、量价挂钩,旨在降低终端采购价格。

预计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两票制”、“带量采购”等措施将会逐步推广。如果公司不能顺应医疗改革的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对经销商系统进行优化,持续保持研发投入与产品创新,可能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全球体外诊断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众多国内外企业加入竞争,包括跨国公司罗氏、雅培、西门子等企业以及国内企业迈瑞医疗、安图生物等,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与此同时,体外诊断行业较高的利润率水平、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可能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亦将进一步加剧。公司凭借多年的努力,已在免疫化学发光细分市场赢得了一定的竞争地位、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但公司若不能尽快在规模效应、产业链延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继续强化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或竞争对手改变市场战略,采取降价、收购等抢占市场、或者跨国巨头集中资源进入公司优势的细分领域等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产品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692.80万元,同比增长加56.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1.55万元,同比增长124.6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36,928,041.09151,383,016.7956.51
营业成本56,879,585.6647,161,680.2720.61
销售费用52,418,793.2034,179,475.1553.36
财务费用-2,127,995.47-760,568.95不适用
研发费用31,484,638.7122,695,171.0738.73
其他收益516,924.875,669,367.22-90.88
投资收益3,990,676.285,829,025.19-31.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07,280.3640,381,187.6310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000,175.7439,178,283.34-327.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94,596.12-88,360,214.63不适用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06,921,481.5630.04224,817,311.6922.3381.00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使用权资产26,676,221.951.97不适用主要系新租赁准则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2,680,347.450.205,399,485.730.54-50.36主要系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租赁负债26,787,719.581.98不适用新租赁准则计算的租赁期内的租赁付款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48,000,000.0033.07328,573,435.6232.6336.35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76,857.190.017,207,299.590.72-98.93主要系上市过程中介机构费用在企业上市之后冲抵资本公积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6,260,959.340.464,022,502.940.4055.65主要系可弥补亏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334,533.140.02701,933.140.07-52.34主要系期末合同负债产生的销项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资本公积547,476,974.4840.41339,920,026.4733.7661.0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

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类别期初余额期末金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资金融资产328,000,000.00448,000,000.00120,000,000.003,990,676.28
合计328,000,000.00448,000,000.00120,000,000.003,990,676.28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博阳生物科技(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3,408.8410038,968.8923,617.4819,367.277,503.92
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光激化学发光原料(微球等)的研制500.00100908.90538.44431.27159.70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尚未实际开展业务)20,000.001001,824.661,819.67--23.20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6月15日www.sse.com.cn2021年6月16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

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申请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结合专业背景、研发能力、主导的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等方面情况,公司制定的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主要如下:

1、在生物医药行业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理论研究功底,丰富的工作资历和项目经验;

2、在公司技术与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

3、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带领研发团队完成多项专利申请及重大科研项目的执行;

4、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品路线的研判、规划与实施方案做出过创造性贡献,在公司的研发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高度重视生产运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规要求,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废物、废液管理规程》《环境保护检查管理规程》等管理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过滤处理,最后通过符合标准高度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的限值要求。

(2)废水

废水有生活污水和危废液。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危废液,进行集中收储、标识,暂存于专用废物库,并委托有相应危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3)噪声

公司生产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墙体隔声。根据环境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厂界噪声未超标。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危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固体危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标识,暂存于专用危废库,并委托持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由园区物业环保部门收集后清运;废包装材料由资源单位回收处置。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和强化各部门人员对环境保护的责任义务,对公司员工进行污染物分类处置的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采取主要包括清洁能源替代技术、可再生能源替代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替代技术积极应对。通过降低能耗来提高能效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将采用清洁生产和其他技术来提高能源效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1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李临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2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3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沛禧、横琴君联、LOYAL CLASS、平安置业、中金康瑞、平盛安康、HJ CAPITAL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4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其它机构股东:Colorful Stones、Triton Device、WEALTH HORIZON、杭州创乾、嘉兴申贸叁号、华灏投资其他机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注5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自然人股东WANG CHENGRONGWANG CHENGRONG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详见注6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董事张俊杰张俊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7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8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核心技术人员黄正铭、ZHAO WEIGUO、刘宇卉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详见注92020年6月3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董事(除独立董事外)及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二)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020年6月3日;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董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如下: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控股股东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实际控制人李临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实际控制人李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与承诺履行情况”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分红公司关于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的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公司已做出如下承诺:2021年2月18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之承诺: (1)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第八条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要求; (2)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对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有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2021年3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10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李临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11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宁波英维力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12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李临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132020年6月3日;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注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2: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违反持股及减持意向相关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3:宁波科倍奥、宁波科德孚、宁波科信义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注4: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逐步减持。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注5:其他机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企业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约定。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6:股东WANG CHENGRONG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人对于所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所有股份,将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7:董事张俊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注8: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人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约定。

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如

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上述承诺不会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注9:核心技术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的其他规定。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出台新的需要适用于本人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自愿遵守该等强制性规定。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其他措施。

注10: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除科美诊断外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科美诊断竞争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或提供任何技术信息、业务运营、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2、本企业不从事或者参与和科美诊断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科美诊断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科美诊断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企业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4、如果科美诊断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科美诊断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企业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对于科美诊断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企业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科美诊断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则本企业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科美诊断所有,并赔偿科美诊断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科美诊断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科美诊断所有,直至本企业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科美诊断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7、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科美诊断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1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科美诊断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科美诊断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在科美诊断本次发行上市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除科美诊断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直接投资或其他形式从事与科美诊断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科美诊断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

4、如果科美诊断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科美诊断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人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5、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科美诊断外的其他企业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科美诊断外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科美诊断及下属企业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科美诊断的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效。

注12: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企业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企业和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企业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科美诊断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科美诊断提供担保。

4、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和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美诊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与科美诊断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依法赔偿损失;(5)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本企业所持流通股自未能遵守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6)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科美诊断存续且本企业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科美诊断的控股股东期间内不可变更或撤销。

注13: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自觉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在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本人保证不利用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自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科美诊断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科美诊断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科美诊断提供担保。

4、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美诊断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与科美诊断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科美诊断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科美诊断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科美诊断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内不可撤销。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一、(2019)沪73知民初429号 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博阳生物 被告一:程敏卓 被告二:成都爱兴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博阳生物认为成都爱兴销售的以“肌钙蛋白Ⅰ测定试剂盒(均相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代表的系列体外诊断试剂盒产品侵犯博阳生物的技术秘密,博阳生物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请求判令:1)程敏卓和成都爱兴立即停止侵害博阳生物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程敏卓与成都爱兴赔偿因技术秘密侵权行为而给博阳生物造成的经济损失6,800万元,以及博阳生物为调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3)程敏卓和成都爱兴在国家级官方媒体上向博阳生物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3、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2020年9月22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沪73知民初4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程敏卓、成都爱兴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博阳生物在本案中主张的商业秘密直至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为止;2)被告程敏卓、成都爱兴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博阳生物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以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0万元;3)驳回博阳生物其余诉讼请求。 4、诉讼进展情况 博阳生物于2020年10月23日收到法院寄送的两被告上诉状,两被告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日,该上诉案件已获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截止本半年报披露时,该案二审案件(2020最高法知民终1889号)正在审理中。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 商业诋毁纠纷案件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成都爱兴 被告一:科美诊断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被告二:博阳生物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案号为(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相关诉讼资料,原告成都爱兴以科美诊断及其全资子公司博阳生物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纠纷诉讼。 原告成都爱兴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立即停止对成都爱兴的商业诋毁行为;(2)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就其商业诋毁行为向成都爱兴赔礼道歉,并在官网(www.chemclin.com、byswjsh.yixie8.com)、微信公众号“科美诊断”上刊登声明,以及向接受律师警告函的主体发送声明以消除影响;(3)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赔偿成都爱兴经济损失合计1,000万元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3,500元;(4)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承担本案诉讼费。 3、诉讼一审判决结果 202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成都爱兴的全部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2,100元,由原告成都爱兴负担。 4、诉讼进展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完整《上诉状》,上诉人成都爱兴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截止本半年报披露时,该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诉讼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15),以及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016)。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24,855.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26.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47,437.1412,055.6912,055.691,442.141,442.14-10,613.5511.9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LiCA?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实验室)项目10,699.878,600.008,600.002,372.182,372.18-6,227.8227.5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LiCA?试剂与关键生5,332.814,200.004,200.00712.37712.37-3,487.6316.9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物原料研发项目
合计-63,469.8224,855.6924,855.694,526.694,526.69-20,329.0018.2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44,981,174.65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9,121,353.87,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80,000,000.00 元,共获得现金利息人民币627,017.58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博阳生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含4,200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LiCA?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60,000,000100.007,860,925-1,102,3006,758,625366,758,62591.46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05,712,53684.927,849,171-1,102,3006,746,871312,459,40777.9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305,712,53684.927,849,171-1,102,3006,746,871312,459,40777.92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54,287,46415.0811,75411,75454,299,21813.5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53,182,14814.7711,75411,75453,193,90213.27
境外自然人持股1,105,3160.311,105,3160.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3,139,0751,102,30034,241,37534,241,3758.54
1、人民币普通股33,139,0751,102,30034,241,37534,241,3758.5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60,000,000100.0041,000,00041,000,000401,000,000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中信证券-杭州银行-中信证券科美诊断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4,100,0004,100,000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股份2022年4月11日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002,050,0002,050,00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战略配售限售股份2023年4月10日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001,710,9251,710,925首发网下配售限售股份2021年10月11日
合计007,860,9257,860,925//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68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8,000,00826.93108,000,008108,000,008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5,421,07011.3345,421,07045,421,07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41,617,06610.3841,617,06641,617,0660境内非国有法人
LOYAL CLASS LIMITED*026,514,5566.6126,514,55626,514,5560境外法人
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022,710,5355.6622,710,53522,710,535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2,710,5355.6622,710,53522,710,535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7,999,9984.4917,999,99817,999,9980境内非国有法人
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4,323,0563.5714,323,05614,323,0560境内非国有法人
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1,355,2682.8311,355,26811,355,2680境内非国有法人

平安鼎创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11,355,2682.8311,355,26811,355,2680境内非国有法人
Triton Device HK Limited011,355,2682.8311,355,26811,355,2680境外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陈桂斌345,000人民币普通股345,000
李琦295,500人民币普通股295,500
杜桂兰221,874人民币普通股221,874
白一帆180,564人民币普通股180,564
楼小强180,000人民币普通股180,000
吕纬岩169,794人民币普通股169,794
刘勇162,005人民币普通股162,005
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私享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
建信基金-中信证券-建信添益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
李成臻138,958人民币普通股138,958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 1.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分别持有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79.15%和5.40%的出资额并担任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横琴君联、LOYAL CLASS的关系: 横琴君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LOYAL CLASS 40.29%的股权且为LOYAL CLASS的最终实际管理人。 3.平安置业、平盛安康的关系: 平安置业系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平安置业直接持有平盛安康70.53%的财产份额且持有平盛安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7%的财产份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 4.公司不知晓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宁波保税区英维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000,0082024年4月9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上海沛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421,070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横琴君联致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1,617,066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LOYAL CLASS LIMITED*26,514,556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2,710,535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710,535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999,9982024年4月9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8嘉兴申贸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323,056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杭州创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55,268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
11,355,268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1Triton Device HK Limited11,355,2682022年4月11日0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大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如下: 1.宁波英维力、宁波科倍奥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临分别持有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79.15%和5.40%的出资额并担任宁波英维力和宁波科倍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横琴君联、LOYAL CLASS的关系: 横琴君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LOYAL CLASS 40.29%的股权且为LOYAL CLASS的最终实际管理人。 3.平安置业、平盛安康的关系: 平安置业系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平安置业直接持有平盛安康70.53%的财产份额且持有平盛安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67%的财产份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磐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公司。
姓名职务期初间接持股股数期末间接持股股数报告期内间接持股数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李临董事长、总经理88,361,95890,824,9482,462,990在宁波科倍奥和宁波科德孚的持股比例增加,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ZHAO WEIGUO董事、副总经理3,018,6503,018,6500不适用
陈石磊董事、副总经理ZHAO WEIGUO之妻723,600723,6000不适用
任乐董事、副总经理7,203,6017,449,601246,000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赵筠董事、副总经理黄正铭之妻1,803,6001,803,6000不适用
张俊杰董事231,920231,9200不适用
周宏斌董事51,32851,3280不适用
周琪监事会主席896,400978,40082,000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王成敏监事359,997482,997123,000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蒲洪艳职工监事359,997441,99782,000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黄燕玲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719,994965,994246,000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刘宇卉新技术发展部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5,400,0015,523,001123,000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一) 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的基本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变动情况

1.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比例变动、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其他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6,921,481.56224,817,311.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48,000,000.0032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6,527,874.0131,278,197.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179,078.038,544,377.4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253,553.493,246,635.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17,206,324.7898,672,713.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6,857.197,207,299.59
流动资产合计1,018,165,169.06702,339,971.4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30,416,457.29125,220,351.76
在建工程316,037.73316,037.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6,676,221.95
无形资产14,041,695.2914,066,684.35
开发支出
商誉153,756,067.28153,756,067.28
长期待摊费用5,189,139.537,100,93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6,260,959.344,022,502.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36,656,578.41304,482,581.14
资产总计1,354,821,747.471,006,822,552.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909,177.9632,041,730.8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80,347.455,399,485.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3,455,995.3711,354,359.23
应交税费8,084,914.8110,133,624.72
其他应付款47,668,412.5545,098,640.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34,533.14701,933.14
流动负债合计105,133,381.28104,729,774.3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6,787,719.5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000,000.00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1,969,603.689,734,22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3,757,323.2614,734,223.04
负债合计148,890,704.54119,463,997.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01,00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47,476,974.48339,920,026.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778,573.8317,778,573.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39,675,494.62169,659,95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05,931,042.93887,358,555.2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205,931,042.93887,358,555.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354,821,747.471,006,822,552.60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60,517,927.44132,688,251.99
交易性金融资产318,000,000.0029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1,931,933.038,858,540.7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153,780.025,814,909.88
其他应收款43,453,509.005,566,222.66
其中:应收利息232,602.66
应收股利
存货39,208,349.0434,981,853.4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159,133.11
流动资产合计775,265,498.53493,642,347.4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69,654,599.66169,654,599.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7,459,020.7330,173,829.2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1,232,225.63
无形资产255,393.55352,053.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764,458.073,162,73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5,898,729.113,262,595.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27,264,426.75206,605,810.54
资产总计1,002,529,925.28700,248,157.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725,365.524,059,600.6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64,244.57496,337.76
应付职工薪酬3,194,700.092,737,407.14
应交税费431,903.881,070,394.32
其他应付款4,309,005.004,833,729.9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34,351.7964,523.91
流动负债合计10,959,570.8513,261,993.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1,388,571.3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000,000.00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26,388,571.315,000,000.00
负债合计37,348,142.1618,261,993.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01,00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05,985,928.52298,428,980.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778,573.8317,778,573.83
未分配利润40,417,280.775,778,6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965,181,783.12681,986,16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02,529,925.28700,248,157.97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36,928,041.09151,383,016.79
其中:营业收入236,928,041.09151,383,016.7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59,731,348.20123,581,988.00
其中:营业成本56,879,585.6647,161,680.2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496,398.681,331,395.71
销售费用52,418,793.2034,179,475.15
管理费用19,579,927.4218,974,834.75
研发费用31,484,638.7122,695,171.07
财务费用-2,127,995.47-760,568.95
其中:利息费用370,615.64
利息收入2,519,823.71515,991.79
加:其他收益516,924.875,669,367.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990,676.285,829,025.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9,678.78176,680.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6,565.69-1,288,751.0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5,081.70-86,835.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0,823,131.2738,100,515.80
加:营业外收入117,781.55376,098.09
减:营业外支出345,361.622,661,616.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0,595,551.2035,814,997.73
减:所得税费用10,580,011.544,648,383.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015,539.6631,166,614.4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015,539.6631,166,614.4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015,539.6631,166,614.41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0,015,539.6631,166,614.4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0,015,539.6631,166,614.41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09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47,628,902.0732,014,910.19
减:营业成本17,704,412.0113,890,492.88
税金及附加281,006.29584,074.48
销售费用13,190,746.4110,298,035.22
管理费用11,506,983.9712,036,899.01
研发费用17,118,044.8311,919,623.23
财务费用-1,709,184.88-771,509.63
其中:利息费用279,134.11
利息收入1,985,894.75501,380.26
加:其他收益293,393.57121,8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320,456.265,661,100.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61,757.49362,714.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0,676.38-165,876.6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2,628,309.40-9,962,966.43
加:营业外收入1,427.28265,194.89
减:营业外支出262,509.54822,207.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367,227.14-10,519,979.08
减:所得税费用-2,271,443.70-1,924,221.6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638,670.84-8,595,757.4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638,670.84-8,595,757.4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4,638,670.84-8,595,757.4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9,022,303.26172,281,269.8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47,135.259,600,493.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7,369,438.51181,881,762.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040,217.5830,554,081.4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7,692,080.0460,983,061.42
支付的各项税费32,842,814.0416,833,723.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6,387,046.4933,129,708.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5,962,158.15141,500,575.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07,280.3640,381,187.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90,560,000.00444,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837,958.606,178,766.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30.0019,943.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5,398,888.60450,198,709.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6,839,064.3440,020,426.36
投资支付的现金1,147,560,000.00371,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4,399,064.34411,020,426.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000,175.7439,178,283.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1,3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3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5,644,017.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55,403.882,716,197.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55,403.8888,360,21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94,596.12-88,360,214.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558.2669,380.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5,458,142.48-8,731,363.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1,409,695.24103,157,026.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6,867,837.7294,425,663.29
项目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0,191,234.5542,269,573.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66,185.97726,939.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2,757,420.5242,996,513.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834,676.2413,580,862.6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8,447,302.4326,858,970.38
支付的各项税费3,162,955.022,651,952.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309,748.6711,880,043.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754,682.3654,971,82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7,261.84-11,975,315.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45,560,000.0042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127,525.386,000,766.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30.0012,54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40,000.0030,125,136.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93,928,455.38460,138,443.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7,238,583.341,759,480.12
投资支付的现金902,560,000.0038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51,798,583.34390,759,480.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29,872.0469,378,963.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1,3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3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5,644,017.0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55,403.882,716,197.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55,403.8888,360,214.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094,596.12-88,360,214.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558.2669,380.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91,183,648.06-30,887,186.0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280,635.5474,527,188.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0,464,283.6043,640,002.72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000,000.00339,920,026.4717,778,573.83169,659,954.96887,358,555.26887,358,555.2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339,920,026.4717,778,573.83169,659,954.96887,358,555.26887,358,555.2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000,000.00207,556,948.0170,015,539.66318,572,487.67318,572,487.67
(一)综合收益总额70,015,539.6670,015,539.6670,015,539.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1,000,000.00207,556,948.01248,556,948.01248,556,948.0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1,000,000.00207,556,948.01248,556,948.01248,556,948.0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1,000,000.00547,476,974.4817,778,573.83239,675,494.621,205,931,042.931,205,931,042.93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其他专项盈余公积一般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库存股综合收益储备风险准备权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000,000.00336,556,295.5517,778,573.83152,639,934.48866,974,803.86866,974,803.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336,556,295.5517,778,573.83152,639,934.48866,974,803.86866,974,803.8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83,672.89-68,833,385.59-65,849,712.70-65,849,712.70
(一)综合收益总额31,166,614.4131,166,614.4131,166,614.4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983,672.892,983,672.892,983,672.8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983,672.892,983,672.892,983,672.8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000,000.00339,539,968.4417,778,573.8383,806,548.89801,125,091.16801,125,091.16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000,000.00298,428,980.5117,778,573.835,778,609.93681,986,164.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298,428,980.5117,778,573.835,778,609.93681,986,164.2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1,000,000.00207,556,948.0134,638,670.84283,195,618.85
(一)综合收益总额34,638,670.8434,638,670.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1,000,000.00207,556,948.01248,556,948.0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1,000,000.00207,556,948.01248,556,948.0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401,000,000.00505,985,928.5217,778,573.8340,417,280.77965,181,783.12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60,000,000.00295,065,249.5917,778,573.83111,007,164.46783,850,987.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360,000,000.00295,065,249.5917,778,573.83111,007,164.46783,850,987.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983,672.89-108,595,757.47-105,612,084.58
(一)综合收益总额-8,595,757.47-8,595,757.4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983,672.892,983,672.8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983,672.892,983,672.89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00,000,000.00-100,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00,000,000.00-100,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360,000,000.00298,048,922.4817,778,573.832,411,406.99678,238,903.30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于2007年5月9日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商外资京资字[2007]17109号批准证书,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1000045000942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9月11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36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50号”文《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000,000.00元。2021年4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BJA90517)进行验证。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

法定代表人:李临。

本公司属体外诊断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研究、开发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检测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分析检测技术培训;批发医疗器械II、III类(国家法律、法规及限制性产业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销售自产产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医疗器械租赁;生产医疗器械II、III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0月7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获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告于2021年8月25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

具体参见本附注“三、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两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分类依据参照金融资产分类依据进行披露)。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披露具体金融负债内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其他权益工具股权投资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公司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 “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

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其他应收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期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对于存在效期的存货、原材料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同类产品按照库龄谨慎计提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本公司将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合同资产”。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

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本公司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等。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平均年限法3-55%19-31.67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5-105%9.5-19
运输设备平均年限法5-105%9.5-23.75
办公家具平均年限法55%19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办公软件、非专利技术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办公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相关资产:

(1)完成该项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项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项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该项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项资产;

(5)归属于该项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相关资产列报。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体外诊断行业,公司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营销及服务,通过向医院投放医疗设备并通过经销商向相关医院销售与其医疗设备相匹配的检测试剂获取销售收入。本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商品销售收入:具体时点为客户签收确认时。

(2)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利息收入金额,是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将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将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变更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② 确认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之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③ 确认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c、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

a、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b、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④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的处理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⑤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①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②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 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相关资产。本公司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列示为长期应收款,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收取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列 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其他说明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使用权资产10,330,569.993,905,200.84
预付账款-131,228.24-
租赁负债10,199,341.753,905,200.8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4,817,311.69224,817,311.6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28,573,435.6232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31,278,197.9531,278,197.9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544,377.438,413,149.19-131,228.2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246,635.193,246,635.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8,672,713.9998,672,713.9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207,299.597,207,299.59
流动资产合计702,339,971.46702,208,743.22-131,228.2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25,220,351.76125,220,351.76
在建工程316,037.73316,037.7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0,330,569.9910,330,569.99
无形资产14,066,684.3514,066,684.35
开发支出
商誉153,756,067.28153,756,067.28
长期待摊费用7,100,937.087,100,937.08
递延所得税资产4,022,502.944,022,502.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304,482,581.14314,813,151.1310,330,569.99
资产总计1,006,822,552.601,017,021,894.3510,199,341.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2,041,730.8132,041,730.8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399,485.735,399,485.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1,354,359.2311,354,359.23
应交税费10,133,624.7210,133,624.72
其他应付款45,098,640.6745,098,640.6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701,933.14701,933.14
流动负债合计104,729,774.30104,729,774.3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199,341.7510,199,341.7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000,000.00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9,734,223.049,734,223.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734,223.0424,933,564.7910,199,341.75
负债合计119,463,997.34129,663,339.0910,199,341.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39,920,026.47339,920,026.4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778,573.8317,778,573.8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9,659,954.96169,659,95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87,358,555.26887,358,555.2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87,358,555.26887,358,555.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06,822,552.601,017,021,894.3510,199,341.7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2,688,251.99132,688,251.99
交易性金融资产298,573,435.62298,573,435.6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8,858,540.748,858,540.7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814,909.885,814,909.88
其他应收款5,566,222.665,566,222.66
其中:应收利息232,602.66232,602.66
应收股利
存货34,981,853.4334,981,853.4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159,133.117,159,133.11
流动资产合计493,642,347.43493,642,347.4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69,654,599.66169,654,599.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0,173,829.2530,173,829.2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905,200.843,905,200.84
无形资产352,053.81352,053.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162,732.483,162,73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3,262,595.343,262,595.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06,605,810.54210,511,011.383,905,200.84
资产总计700,248,157.97704,153,358.813,905,200.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059,600.654,059,600.6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496,337.76496,337.76
应付职工薪酬2,737,407.142,737,407.14
应交税费1,070,394.321,070,394.32
其他应付款4,833,729.924,833,729.9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64,523.9164,523.91
流动负债合计13,261,993.7013,261,993.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3,905,200.843,905,200.8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000,000.005,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000,000.008,905,200.843,905,200.84
负债合计18,261,993.7022,167,194.543,905,200.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60,000,000.003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98,428,980.51298,428,980.5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7,778,573.8317,778,573.83
未分配利润5,778,609.935,778,609.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81,986,164.27681,986,16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700,248,157.97704,153,358.813,905,200.84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13%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增值税7%、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5%
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2%、1%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
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5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25
纳税主体税收优惠年度依据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2020-2022年度GR20201100073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征2018-2020年度GR20183100301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期限内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0,866.469,032.50
银行存款366,846,971.26121,400,662.74
其他货币资金40,053,643.84103,407,616.45
合计406,921,481.56224,817,311.6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48,000,000.00328,573,435.62
其中:
理财产品448,000,000.00328,000,000.00
理财产品应收利息573,435.6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448,000,000.00328,573,435.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38,559,336.90
1年以内小计38,559,336.9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19,31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38,578,646.90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78,646.90100%2,050,772.895.32%36,527,874.0132,999,292.06100%1,721,094.115.22%31,278,197.95
其中: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78,646.90100%2,050,772.895.32%36,527,874.0132,999,292.06100%1,721,094.115.22%31,278,197.95
合计38,578,646.90/2,050,772.89/36,527,874.0132,999,292.06/1,721,094.11/31,278,197.9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8,559,336.902,031,462.895%
1-2年20%
2-3年50%
3年以上19,310.0019,310.00100%
合计38,578,646.902,050,772.89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721,094.11484,089.64154,410.862,050,772.89
合计1,721,094.11484,089.64154,410.862,050,772.89
单位名称2021年6月30日账龄占应收账款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数比例(%)坏账准备
余额2021年6月30日余额
第一名6,799,502.001年以内17.63339,975.10
第二名2,798,323.001年以内7.25139,916.15
第三名2,687,852.001年以内6.97134,392.60
第四名1,951,149.841年以内5.0697,557.49
第五名1,689,555.011年以内4.3884,477.75
合计15,926,381.8541.29796,319.09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083,368.7698.458,526,958.3299.80
1至2年16,497.700.2717,419.110.20
2至3年79,211.571.28
合计6,179,078.03100.008,544,377.43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第一名1,400,000.001年以内22.66
第二名1,247,327.871年以内20.19
第三名630,000.001年以内10.20
第四名406,555.301年以内6.58
第五名334,750.001年以内5.42
合计4,018,633.1765.0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253,553.493,246,635.19
合计3,253,553.493,246,635.19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短期借款利息
合计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一年以内1,849,169.97
1年以内小计1,849,169.97
1至2年353,307.00
2至3年409,992.00
3年以上662,284.52
合计3,274,753.49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2,378,631.522,392,313.19
备用金446,322.00479,922.00
其他449,799.97395,600.00
合计3,274,753.493,267,835.1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21,200.0021,200.00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6月30日余额21,200.0021,200.00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招标保证金21,200.0021,200.00
合计21,200.0021,200.00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房屋租赁保证金1,245,190.001年以内38.02
第二名房屋租赁保证金448,725.333年以上13.70
第三名诉讼保证金438,299.971年以内、2-3年13.38
第四名房屋租赁保证金388,260.001年以内、1-2年11.86
第五名房屋租赁保证金183,109.193年以上5.59
合计/2,703,584.49/82.5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9,387,854.694,728,684.4744,659,170.2247,554,934.663,929,529.0643,625,405.60
在产品21,168,193.82960,099.6920,208,094.1318,927,650.901,238,395.4417,689,255.46
库存商品-试剂24,531,094.374,102.7124,526,991.6616,265,102.255,962.7716,259,139.48
库存商品-仪器及配件28,074,296.98262,228.2127,812,068.7721,796,988.14805,599.1120,991,389.03
发出商品107,524.42107,524.42
合计123,161,439.865,955,115.08117,206,324.78104,652,200.375,979,486.3898,672,713.99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3,929,529.06953,925.09154,769.684,728,684.47
在产品1,238,395.44278,295.75960,099.69
库存商品-试剂5,962.771,860.064,102.71
库存商品-仪器及配件805,599.1191,520.90634,891.80262,228.21
合计5,979,486.381,045,445.991,069,817.295,955,115.08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6,794,443.04
待抵扣进项税76,857.1948,166.48
预缴所得税364,690.07
合计76,857.197,207,299.59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30,416,457.29125,220,351.76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30,416,457.29125,220,351.76
项目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家具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818,721.36346,899,281.975,820,885.221,419,199.53359,958,088.08
2.本期增加金额498,304.4225,947,256.12123,603.4426,569,163.98
(1)购置498,304.4225,947,256.12123,603.4426,569,163.98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99,198.68633,357.84732,556.52
(1)处置或报废99,198.68633,357.84732,556.52
4.期末余额6,217,827.10372,213,180.255,820,885.221,542,802.97385,794,695.5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825,967.50222,414,628.475,148,733.251,090,480.60233,479,809.82
2.本期增加金额442,224.7820,611,670.63100,435.7439,631.8021,193,962.95
(1)计提442,224.7820,611,670.63100,435.7439,631.8021,193,962.95
3.本期减少金额94,842.61458,618.41553,461.02
(1)处置或报废94,842.61458,618.41553,461.02
4.期末余额5,173,349.67242,567,680.695,249,168.991,130,112.40254,120,311.7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257,926.501,257,926.50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1,257,926.501,257,926.5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44,477.43128,387,573.06571,716.23412,690.57130,416,457.29
2.期初账面价值992,753.86123,226,727.00672,151.97328,718.93125,220,351.76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16,037.73316,037.73
工程物资
合计316,037.73316,037.7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中国海诚-新建厂房项目316,037.73316,037.73316,037.73316,037.73
合计316,037.73316,037.73316,037.73316,037.73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0,330,569.9910,330,569.99
2.本期增加金额20,977,365.1920,977,365.19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31,307,935.1831,307,935.1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4,631,713.234,631,713.23
(1)计提4,631,713.234,631,713.23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631,713.234,631,713.2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676,221.9526,676,221.95
2.期初账面价值10,330,569.9910,330,569.99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3,875,696.921,329,947.786,276,584.4021,482,229.10
2.本期增加金额257,234.52257,234.52
(1)购置257,234.52257,234.5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3,875,696.921,587,182.306,276,584.4021,739,463.6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208,135.44930,824.916,276,584.407,415,544.75
2.本期增加金额138,756.96143,466.62282,223.58
(1)计提138,756.96143,466.62282,223.5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46,892.401,074,291.536,276,584.407,697,768.3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3,528,804.52512,890.7714,041,695.29
2.期初账面价值13,667,561.48399,122.8714,066,684.35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53,756,067.28153,756,067.28
合计153,756,067.28153,756,067.28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车间及厂房改造1,542,118.37497,398.141,044,720.23
设备系统及管道安装86,153.2630,322.4455,830.82
实验室及办公区域装修5,472,665.45190,327.411,574,404.384,088,588.48
合计7,100,937.08190,327.412,102,124.965,189,139.5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160,129.52324,554.511,742,294.11261,344.1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437,982.16357,162.942,526,138.79378,920.81
可抵扣亏损44,859,633.916,728,945.0928,429,986.434,415,571.66
无形资产摊销财务计提与税务差异
递延收益5,000,000.00750,000.005,000,000.00750,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57,926.50188,688.981,257,926.50188,688.98
存货跌价准备5,955,115.08894,759.095,979,486.38898,412.76
合计56,794,822.859,244,110.6144,935,832.216,892,938.3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99,685,032.9414,952,754.9584,031,056.1512,604,658.42
合计99,685,032.9414,952,754.9584,031,056.1512,604,658.42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983,151.276,260,959.342,870,435.384,022,502.94
递延所得税负债2,983,151.2711,969,603.682,870,435.389,734,223.0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803,346.91571,305.54
合计803,346.91571,305.54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4年116.60116.6
2025年571,188.94571,188.94
2026年232,041.37
合计803,346.91571,305.54/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32,908,674.2532,009,551.58
1年以上503.7132,179.23
合计32,909,177.9632,041,730.81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账款2,680,347.455,399,485.73
合计2,680,347.455,399,485.7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1,354,359.2363,734,922.9162,647,737.8712,441,544.2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809,947.074,844,745.97965,201.10
三、辞退福利73,750.0024,500.0049,25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1,354,359.2369,618,619.9867,516,983.8413,455,995.37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729,601.5754,417,703.2253,594,510.3911,552,794.40
二、职工福利费2,147,913.932,147,913.93
三、社会保险费477,889.663,714,720.593,595,379.80597,230.45
其中:医疗保险费477,889.663,422,991.783,332,145.25568,736.19
补充医疗保险129,000.00129,000.00
工伤保险费137,611.06113,385.6324,225.43
生育保险费25,117.7520,848.924,268.83
四、住房公积金146,868.003,409,178.843,264,527.42291,519.4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5,406.3345,406.33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1,354,359.2363,734,922.9162,647,737.8712,441,544.27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600,349.144,665,505.11934,844.03
2、失业保险费209,597.93179,240.8630,357.07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5,809,947.074,844,745.97965,201.1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047,319.332,853,415.78
企业所得税4,528,998.946,499,491.49
个人所得税235,902.79432,010.73
城市维护建设税46,694.3974,487.03
教育费附加91,419.5885,602.48
地方教育费附加60,946.3857,068.31
印花税23,662.4081,577.90
土地使用税49,971.0049,971.00
合计8,084,914.8110,133,624.72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47,668,412.5545,098,640.67
合计47,668,412.5545,098,640.67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47,160,027.8042,281,959.80
暂存款800.0054,615.33
其他507,584.752,762,065.54
合计47,668,412.5545,098,640.67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保证金及押金34,012,930.00业务进行中,未结算
合计34,012,93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负债334,533.14701,933.14
合计334,533.14701,933.14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27,769,986.8410,199,341.75
未确认融资费用-982,267.26
合计26,787,719.5810,199,341.75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5,000,000.005,000,000.00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重大高精尖成果产业化项目支持资金
合计5,000,000.005,000,000.00/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60,000,000.0041,000,000.0041,000,000.00401,00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其中,41,000,000元计入股本,207,556,948.01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事项已于2021年4月2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B10387)。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39,539,968.44207,556,948.01547,096,916.45
其他资本公积380,058.03380,058.03
合计339,920,026.47207,556,948.01547,476,974.48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7,778,573.8317,778,573.83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17,778,573.8317,778,573.83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69,659,954.96152,639,934.4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69,659,954.96152,639,934.4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15,539.66117,020,020.4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39,675,494.62169,659,954.9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36,928,041.0956,879,585.66151,383,016.7947,161,680.27
合计236,928,041.0956,879,585.66151,383,016.7947,161,680.2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236,928,041.09
试剂类234,880,678.86
仪器类1,358,407.08
其他688,955.15
按经营地区分类236,928,041.09
华东100,532,440.24
西南33,323,984.96
华中30,646,338.12
华北27,057,037.85
华南19,868,900.87
西北14,252,313.76
东北11,247,025.29
合计236,928,041.0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325,882.31285,650.21
教育费附加575,782.34402,542.45
车船使用税7,920.007,920.00
印花税100,522.92331,077.60
地方教育费附加383,854.86268,361.65
残保金2,494.252,529.80
土地使用税99,942.0033,314.00
合计1,496,398.681,331,395.7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6,558,058.0219,977,337.25
差旅费3,918,993.292,361,659.13
宣传推广费4,887,881.81841,877.08
技术服务费4,128,292.212,190,446.34
业务招待费4,434,647.931,818,109.34
运输费2,094,632.171,569,005.64
物料消耗473,907.90987,118.29
会议费20,899.9941,905.96
其他5,901,479.884,392,016.12
合计52,418,793.2034,179,475.1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310,570.598,440,537.16
股份支付2,983,672.89
办公费1,342,212.06846,881.25
租赁费480,448.19845,776.25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471,502.26
会议费746,151.821,340,127.11
咨询费1,757,567.28908,806.91
知识产权费155,711.34122,463.40
业务招待费611,791.25239,111.72
差旅费207,627.2863,922.26
其他2,496,345.353,183,535.80
合计19,579,927.4218,974,834.7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9,284,238.2514,833,957.70
注册费4,748,935.80730,638.75
物料消耗2,682,888.342,652,065.83
技术服务费630,908.041,358,543.10
折旧及摊销费用1,415,335.131,368,361.40
知识产权费761,529.9827,819.81
租赁费259,425.53883,739.54
使用权资产费915,358.78
差旅费261,416.08187,091.96
检测费7,352.6264,941.26
其他517,250.16588,011.72
合计31,484,638.7122,695,171.0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70,615.645,943.42
减:利息收入-2,519,823.71-515,991.79
减:汇兑收益-13,951.42-289,186.94
加:其他支出35,164.0238,666.36
合计-2,127,995.47-760,568.9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项目180,000.00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中央资金项目169,984.00
个税返还81,912.8767,567.22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商标资助部分)60,000.00
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级资金项目23,128.00
2021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专利资助部分)1,900.00
2019年中关村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专利部分)40,000.00
2019年度中关村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商标)12,000.00
2019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创新)400,000.00
德国Medica展会外经贸补贴69,800.00
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重点优势企业财政补贴5,080,000.00
合计516,924.875,669,367.2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3,990,676.285,829,025.19
合计3,990,676.285,829,025.1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29,678.78176,680.6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329,678.78176,680.6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16,565.69-1,288,751.01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616,565.69-1,288,751.01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65,081.70-86,835.00
合计65,081.70-86,835.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12,616.6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2,616.69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6,439.30319,462.356,439.30
其他111,342.2544,019.05111,342.25
合计117,781.55376,098.09117,781.55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款211,975.35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款6,439.30107,487.00与收益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88,158.27139,895.3288,158.2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其他257,203.352,521,720.84257,203.35
合计345,361.622,661,616.16345,361.6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0,583,087.305,197,276.22
递延所得税费用-3,075.76-548,892.90
合计10,580,011.544,648,383.32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80,595,551.2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426,595.2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836,473.5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8,010.34
其他-3,068,120.49
所得税费用10,580,011.5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政府补助528,278.945,992,883.6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866,817.70515,991.79
押金、保证金4,939,328.003,069,292.96
其他12,710.6122,324.77
合计8,347,135.259,600,493.1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付现的费用22,944,548.5811,721,290.86
支付往来款20,073,864.4116,471,439.24
其他付现支出3,368,633.54,936,978.72
合计46,387,046.4933,129,708.82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募集资金261,350,000.00
合计261,350,000.00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8,255,403.882,716,197.62
合计8,255,403.882,716,197.62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0,015,539.6631,166,614.41
加:资产减值准备616,565.691,288,751.01
信用减值损失329,678.78-176,680.6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1,682,825.8120,712,535.15
使用权资产摊销4,631,713.23
无形资产摊销282,223.58214,853.3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102,124.962,759,590.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5,081.7086,835.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8,158.27127,278.6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356,664.22-283,243.5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990,676.28-5,829,025.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38,456.40-1,886,656.0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235,380.641,337,763.1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150,176.48-10,484,654.0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992,084.1117,481,041.6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9,481,287.73-19,117,488.22
其他2,983,672.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407,280.3640,381,187.6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66,867,837.7294,425,663.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21,409,695.24103,157,026.4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5,458,142.48-8,731,363.1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66,867,837.72121,409,695.24
其中:库存现金20,866.469,032.5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66,846,971.26121,400,662.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6,867,837.72121,409,695.2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672,132.656.46014,342,044.12
欧元28.737.6862220.82
瑞士法郎4.207.013429.4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5,000,000.00递延收益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516,924.87其他收益516,924.87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6,439.30营业外收入6,439.30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公司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产制造100投资设立
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产制造100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苏州生产制造100投资设立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内容。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和瑞士法郎有关,除本集团以美元、欧元和瑞士法郎进行采购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1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欧元和瑞士法郎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币资金美元4,342,044.124,384,489.94
货币资金欧元220.82230.5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货币资金瑞士法郎29.4631.08
应付账款美元114,185.75
应付账款欧元166,334.98
预付账款美元129,581.9446,494.61
预付账款瑞士法郎58,363.75
项目1年以内1到2年2到3年3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91,052,039.0191,052,039.01
应付账款43,383,626.4643,383,626.46
其他应付款47,668,412.5547,668,412.55
项目汇率变动本年上年
对净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净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5%223,581.30223,581.30215,839.94215,839.94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5%-223,581.30-223,581.30-215,839.94-215,839.94
欧元对人民币升值5%11.0411.04-8,305.22-8,305.22
欧元对人民币贬值5%-11.04-11.048,305.228,305.22
瑞士法郎对人民币升值5%2,919.662,919.661.551.55
瑞士法郎对人民币贬值5%-2,919.66-2,919.66-1.55-1.55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448,000,000.00448,0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48,000,000.00448,0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448,000,000.00448,000,000.00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448,000,000.00448,000,000.00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宁波保税区科倍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宁波保税区科德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宁波保税区科信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董事长李临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周宏斌担任康龙化成董事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6,509.43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63.57378.78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接受劳务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案号为(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相关诉讼资料,原告成都爱兴以科美诊断及其全资子公司博阳生物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商业诋毁纠纷诉讼。

原告成都爱兴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立即停止对成都爱兴的商业诋毁行为;(2)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就其商业诋毁行为向成都爱兴赔礼道歉,并在官网(www.chemclin.com、byswjsh.yixie8.com)、微信公众号“科美诊断”上刊登声明,以及向接受律师警告函的主体发送声明以消除影响;(3)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赔偿成都爱兴经济损失合计1,000万元及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3,500元;(4)科美诊断及博阳生物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1年6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一审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成都爱兴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2,100元,由原告成都爱兴负担。

2021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上诉人成都爱兴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沪0115民初35644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2,559,929.51
1年以内小计12,559,929.51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19,31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2,579,239.5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579,239.51100647,306.485.1511,931,933.039,344,089.73100485,548.995.208,858,540.74
其中: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579,239.51100647,306.485.1511,931,933.039,344,089.73100485,548.995.208,858,540.74
合计12,579,239.51/647,306.48/11,931,933.039,344,089.73/485,548.99/8,858,540.7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559,929.51627,996.485%
1-2年20%
2-3年50%
3年以上19,310.0019,310.00100%
合计12,579,239.51647,306.48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485,548.99236,175.4374,417.94647,306.48
合计485,548.99236,175.4374,417.94647,306.48
单位名称2021年6月30日账龄占应收账款2021年6月30日余额合计数比例(%)坏账准备
余额2021年6月30日余额
第一名1,467,054.761年以内11.6673,352.74
第二名1,035,618.001年以内8.2351,780.90
第三名1,020,220.001年以内8.1151,011.00
第四名809,453.771年以内6.4340,472.69
第五名727,095.001年以内5.7836,354.75
合计5,059,441.5340.21252,972.0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232,602.66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43,453,509.005,333,620.00
合计43,453,509.005,566,222.6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短期借款利息232,602.66
合计232,602.66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43,419,370.00
1年以内小计43,419,370.00
1至2年23,747.00
2至3年4,392.00
3年以上6,000.00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43,453,509.00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42,000,000.004,000,000.00
押金及保证金1,305,187.001,163,698.00
备用金148,322.00169,922.00
合计43,453,509.005,333,620.00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第一名关联方往来款42,000,000.001年以内96.66
第二名房屋租赁保证金1,245,190.001年以内2.87
第三名押金15,800.001年以内0.04
第四名备用金10,000.001年以内0.02
第五名备用金10,000.001年以内0.02
合计/43,280,990.00/99.61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69,654,599.66169,654,599.66169,654,599.66169,654,599.6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69,654,599.66169,654,599.66169,654,599.66169,654,599.66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45,654,599.66145,654,599.66
上海索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19,000,000.0019,000,000.00
合计169,654,599.66169,654,599.6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7,628,902.0717,704,412.0132,014,910.1913,890,492.88
合计47,628,902.0717,704,412.0132,014,910.1913,890,492.88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分部合计
商品类型47,628,902.07
试剂类44,013,888.42
仪器类3,008,849.55
其他606,164.10
按经营地区分类47,628,902.07
华东24,736,051.11
华中7,067,753.39
华北4,978,499.36
西南3,478,476.88
华南2,837,338.18
东北2,656,573.20
西北1,874,209.95
合计47,628,902.0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3,320,456.265,661,100.66
子公司发放现金股利40,000,000.00
合计43,320,456.265,661,100.66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3,076.5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41,451.3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4,861,741.1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5,861.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1,912.87
所得税影响额-783,239.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4,432,928.33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970.19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520.180.18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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