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80 公司简称:君实生物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对在研项目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对商业化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推广力度的加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9.4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62%。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和拓展在研产品管线,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持续探索药物在临床阶段的联合治疗方案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5.22%。随着特瑞普利单抗的准入医院数量及覆盖药房数量大幅度增加,公司商业化团队一线销售人员扩充以及商业化推广力度加大导致销售费用相应增长。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且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婧吾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报告期内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君实生物、公司、本公司 | 指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众合 | 指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
苏州君盟 | 指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
君实工程 | 指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
拓普艾莱 | 指 | TopAlliance Biosciences Inc.,中文名称: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容诚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单抗 | 指 | 即单克隆抗体,指由淋巴细胞杂交瘤产生的、只针对抗原分子上某一单一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抗体 |
创新药 | 指 | 全球首次上市的药物,本报告特指以未确定疗效的靶点为研究对象的专利药物 |
靶点 | 指 | 药物在体内的作用结合位点,包括基因位点、受体、酶、离子通道、核酸等生物大分子 |
JS001、特瑞普利、特瑞普利单抗、拓益? | 指 | 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公司首个上市药品 |
LDL-C | 指 |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NMPA、国家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FDA | 指 |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指临床研究申请 |
NDA | 指 | New Drug Application,指新药申请 |
sNDA | 指 | supplemental New Drug Application,指药品上市后增加新 适应症申请 |
BLA | 指 | 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指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
CGMP | 指 | 由FDA执行的现行生产质量规范条例,其规定了确保对生产工艺和设施进行适当设计、监控和控制的系统 |
CMC | 指 | Chemistry,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s,指药品开发、许可、生产及持续上市的化学、生产及控制过程 |
临床试验 | 指 | 验证或发现试验药物的疗效及副作用以确定该药物治疗价值及安全性的调查研究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 |
GSP | 指 | Good Supply Practice,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瑞源盛本 | 指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裕天源 | 指 | 苏州本裕天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宝盈 | 指 | 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华朴 | 指 | 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檀英 | 指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oherus | 指 | Coherus BioSciences, Inc. |
Coherus区域 | 指 | 美国及加拿大 |
礼来制药 | 指 | Eli Lilly and Company |
阿斯利康制药 | 指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中科院微生物所 | 指 |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
英派药业 | 指 | 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
嘉晨西海 | 指 | 嘉晨西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君实生物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Junshi Biosciences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unshi Bioscienc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熊俊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8月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3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6 |
公司网址 | www.junshipharma.com |
电子信箱 | info@junshipharma.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英格 | 王征宇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
电话 | 021-61058800-1153 | 021-61058800-1153 |
传真 | 021-61757377 | 021-61757377 |
电子信箱 | info@junshipharma.com | info@junshipharma.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君实生物 | 688180 | 无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 君实生物 | 1877 | 无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14,448,449.63 | 574,932,262.29 | 267.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346,950.67 | -599,532,733.55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330,618.87 | -606,422,274.98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16,436.03 | -518,295,839.7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44,457,860.77 | 5,827,808,532.40 | 38.04 |
总资产 | 10,027,551,719.31 | 7,997,409,506.14 | 25.38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7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6 | -22.35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3 | -22.61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4.80 | 123.30 | 减少78.50个百分点 |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收到技术许可款项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4、总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约20.30亿元、增长25.38%,主要系公司完成配售新H股,收到募集资金,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934.70 | -59,953.27 | 804,445.79 | 582,780.85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管理费用 | -118.64 | -163.35 | ||
固定资产 | 1,244.67 | 1,165.50 | ||
在建工程 | 219.43 | 179.96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1,053.34 | -59,789.92 | 805,909.89 | 584,126.3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6,754.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50,340.9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5,052,707.4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57,673.6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644,559.53 |
合计 | 122,677,569.54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1、 整体业务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和开发、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公司旨在通过源头创新来开发first-in-class(同类首创)或best-in-class(同类最优)的药物,通过卓越的创新药物发现能力、强大的生物技术研发能力、大规模生产技术,已成功开发出极具市场潜力的在研药品组合,多项产品具有里程碑意义:核心产品之一特瑞普利单抗是国内首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国产抗PD-1单克隆抗体;昂戈瑞西单抗和UBP1213是中国本土公司首次获得国家药监局IND批准的抗PCSK9单克隆抗体和抗BLyS单克隆抗体;TAB004/JS004是公司自主研发、全球首创的抗BTLA单克隆抗体,已获得FDA和NMPA的临床试验批准,目前正在中美两地开展临床试验;公司还与国内科研机构携手抗疫,共同开发新冠病毒中和抗体JS016,用本土创新为中国和世界疾病预防控制贡献力量,目前已获得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公司的创新研发领域已经从单抗药物类型扩展至包括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核酸类药物等更多类型的药物研发以及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下一代创新疗法探索。公司的核心团队成员均来自于行业知名机构、跨国企业或监管机构,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研发、注册、质量管理、生产、销售与公司治理经验。依托优秀的人才储备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公司已建立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并于美国的旧金山、马里兰以及国内的上海及苏州都设有研发中心。公司自主开发并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到产业化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完整技术体系,该体系包括多个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
公司拥有2个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L发酵能力,其中3,000L发酵能力可用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报告期内新增1,500L发酵能力,用于支持阿达木单抗的原液生产及其他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产能30,000L,已于2019年底投入试生产,目前正在进行特瑞普利单抗的技术转移工作,并在报告期内支持了JS016项目的临床试验样品在全球临床试验的供药和原液供应。由于规模效应,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并通过更多临床试验加速推出新药物。根据目前在研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公司计划进一
步扩展我们的生产设施,以提供可与公司日益增长及渐趋成熟的在研药物相匹配的充足产能,并支持公司的业务在未来的持续扩张。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设置专利部门负责境内外专利的申报与维护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86项已授权专利,其中66项为境内专利,20项为境外专利。专利覆盖新药蛋白结构、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研发管线情况如下:
2、 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产品以源头创新、自主研发类生物制品为主,同时通过与国内外优秀的生物科技公司合作进一步壮大产品管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其中,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在研产品共2项(特瑞普利单抗以及埃特司韦单抗),处于新药上市申请阶段在研产品1项(阿达木单抗),除上述产品外另有16项在研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PARP抑制剂、昂戈瑞西单抗以及贝伐珠单抗处于三期临床试验阶段),25项在研产品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
公司多样化的在研药品管线分别处于不同研发阶段:
商业化阶段产品
(1). 特瑞普利单抗(代号JS001,商品名:拓益
?)
? 商业化发展里程碑及成就
特瑞普利单抗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中国首个成功上市的国产PD-1单抗,针对各种恶性肿瘤。曾获得“十二五”、“十三五”等2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2018年12月17日,特瑞普利单抗获得NMPA有条件批准上市。2020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成功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此外,特瑞普利单抗还获得了《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黑色素瘤诊疗指南》、《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CSCO尿路上皮癌诊疗指南》、《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临床应用指南》等推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成功覆盖全国约3,000家医院以及超过1,500家专业药房,持续推动医院终端销售量增长,强化拓益
?品牌建设。同时,特瑞普利单抗获批适应症已成功被纳入全国31个城市商业保险,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让本土创新药物惠及更多中国患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PD-1市场的商业化竞争力,2021年2月,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达成商业化合作,授予其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大陆地区后续获批上市的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的独家推广权,以及所有获批适应症在非核心城市区域的独家推广权。公司的商业化团队继续负责核心城市区域除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之外的其他获批适应症的推广。本次合作有利于继续推进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的商业化工作,扩大特瑞普利单抗于各级城市的医院及药房覆盖范围,助推本土优质创新药物惠及更多中国患者。
图一: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临床开发里程碑及成就特瑞普利单抗在中、美等多国开展了覆盖超过15个适应症的30多项临床研究,涉及鼻咽癌、尿路上皮癌、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乳腺癌等新适应症。在特瑞普利单抗的关键注册临床研究布局方面,公司除了广泛布局多瘤种的一线治疗外,同时在肺癌、肝癌、食管癌等瘤种都积极布局了围手术期的辅助/新辅助治疗。中国临床试验进展:
-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本次新适应症的上市申请基于JUPITER-02研究(NCT03581786),该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国际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也是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III期临床研究。根据JUPITER-02研究期中分析结果,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IDMC)判定主要研究终点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界值,结果表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较吉西他滨/顺铂的标准一线治疗,可获得更优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更高的客观缓解率(ORR)和更长的疗效持续时间(DoR),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中位PFS为11.7 vs 8.0个月。1年PFS率分别为49.4%和27.9%。在包括PD-L1表达水平亚组在内的所有相关亚组中,均观察到了加予特瑞普利单抗对PFS的改善。特瑞普利单抗组与安慰剂组的ORR为77.4% vs
66.4%,中位DoR为10.0 vs 5.7个月。
- 2021年3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晚期黏膜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被NMPA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 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JUPITER-06研究,NCT03829969)在期中分
析中,由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IDMC)判定两个主要研究终点无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都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界值。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根据研究期中分析结果,独立数据监察委员会(IDMC)判定主要研究终点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界值。结果表明,与安慰剂联合标准化疗相比,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化疗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显著改善了患者的PFS和总生存期。详细研究数据将在2021年9月召开的2021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上公布。- 报告期内,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NCT04012606)完成患者入组;特瑞普利单抗在局部晚期肝细胞癌根治术后辅助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NCT03859128)完成患者入组。
- 我们正在与NMPA沟通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sNDA申报事宜,预计于2021年内完成提交。该sNDA基于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CHOICE-01研究,NCT03856411)。CHOICE-01研究的详细临床数据将在2021年9月召开的2021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上公布。根据该会议公布的研究摘要显示,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组中位PFS显著优于安慰剂联合化疗组,分别为8.3个月和5.6个月,1年PFS率分别为32.6%和13.1%。不论在鳞癌亚组还是非鳞癌亚组,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方案均可显著改善PFS,且无论PD-L1表达情况如何,同样能观察到PFS的显著改善。
海外临床试验进展:
- 特瑞普利单抗已在黏膜黑色素瘤、鼻咽癌、软组织肉瘤领域获得FDA授予的2项突破性疗法认定、1项快速通道认定和3项孤儿药资格认定,上述认定有助于特瑞普利单抗后续在美国的研发、注册及商业化。
- 2021年2月,公司与Coherus签署了《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公司授予Coherus特瑞普利单抗在Coherus区域开发、制造、商业化、销售以及以其他方式开发特瑞普利单抗的独占许可,并因此获得1.5亿美元不可退回的首付款,以及累计不超过3.8亿美元的里程碑款,外加任何
包含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在Coherus区域内年销售净额20%的销售分成。未来几年内,除了已经提交BLA申请的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公司与Coherus计划向FDA递交更多特瑞普利单抗的上市申请,用于治疗包括食管鳞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三阴性乳腺癌、肝癌等在内的多种罕见和高发癌症。- 2021年3月,公司向FDA滚动提交了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BLA并获得FDA滚动审评。滚动审评是指药企在申请新药上市许可时,可以将申报文件分批次提交FDA进行审评,而无需等待申报文件全部完成后才向FDA提交申请,此举可缩短新药的审评周期。特瑞普利单抗成为首个向FDA滚动提交BLA并获得滚动审评的国产抗PD-1单抗。2021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此次获得的第二项突破性疗法认定拓宽了FDA对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鼻咽癌适应症的认定范围,将加快相关适应症在FDA的审批速度。公司预计将于2021年第三季度完成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以及特瑞普利单抗单药二/三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的BLA提交。报告期初至本公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在临床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被纳入多篇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以及参与到多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展示中。具体如下:
- 2021年1月,第21届世界肺癌大会(WCLC 2020),特瑞普利单抗联合CIK细胞治疗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成果入选;
- 2021年1月,《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IF=44.544)发表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研究(POLARIS-02)成果;
- 2021年1月,《医学肿瘤学治疗进展》(Therapeutic Advances in Medical Oncology,IF=8.168),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胃癌的疗效预测因素分析;
- 2021年4月,AACR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年会(AACR 2021),特瑞普利单抗共有3项研究成果入选,包括肝细胞癌的新辅助治疗、食管鳞癌的新辅助治疗与小细胞肺癌的维持治疗;
- 2021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 2021),特瑞普利单抗共有39项相关研究集中亮相,包括一项全体大会口头报告、一项专场口头报告、15项壁报展示和若干线上摘要,覆盖鼻咽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胆管癌、胰腺癌等10多个瘤种。其中,ASCO 2021以全体大会“重磅研究摘要”(LBA,Late-breaking Abstract)形式,发布了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研究(JUPITER-02研究,#LBA2)最新成果。这是自ASCO年会有线上官方记录以来,首个入选全体大会的中国本土创新药物研究;
- 2021年6月,第29届欧洲胸外科医师协会年会(ESTS 2021),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食管鳞癌成果入选;
- 2021年8月,《自然-医学》(Nature Medicine,IF=53.440)发表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用于晚期一线未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研究(JUPITER-02研究)成果。
(2). 埃特司韦单抗(代号JS016/LY-CoV016)
? 商业化发展里程碑及成就埃特司韦单抗是一款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中和抗体,由公司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共同开发,用于治疗和预防COVID-19。2021年2月,FDA正式批准埃特司韦单抗(JS016/LY-CoV016)1,400mg和巴尼韦单抗(LY-CoV555)700mg双抗体疗法的紧急使用授权(EUA)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和/或住院风险的轻中度COVID-19患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抗体疗法已经在全球超过1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根据2021年6月刊登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细胞》(CELL)的论文Tackling COVID-19 with neutralizingmonoclonal antibodies以及2021年6月刊登在《自然》(Nature)的论文Reduced sensitivity ofSARS-CoV-2 variant delta to antibody neutralization显示,公司海外市场合作伙伴礼来制药的双抗体疗法(LY-CoV555+JS016)针对B.1.1.7/Alpha突变型(最早于英国确认),B.1.617.1/Kappa突变型及B.1.617.2/Delta(最早于印度确认)均有效。
图二:埃特司韦单抗(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临床开发里程碑及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完成了评估埃特司韦单抗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免疫原性的I期研究(NCT04441918),研究结果在线发表于美国微生物学学会旗下杂志《Journal of 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Chemotherapy》。此外,公司已完成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国际多中心Ib/II期临床研究(NCT04780321),具体研究结果将于近期总结完成。
海外临床方面,2021年1月,BLAZE-1研究(NCT04427501)的I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研究终点,埃特司韦单抗2,800 mg和巴尼韦单抗2,800 mg双抗体治疗显著降低了近期被确诊为COVID-19高重症化风险患者COVID-19相关住院和死亡事件。在1,035例患者中,双抗体治疗组
事件发生率为2.1%(11例),安慰剂组事件发生率为7.0%(36例),表明事件发生风险降低了70%(p=0.0004)。研究共有10例死亡,均发生在安慰剂组,埃特司韦单抗和巴尼韦单抗双抗体治疗组中无死亡事件。埃特司韦单抗和巴尼韦单抗的双抗体治疗组在所有关键次要终点方面也显示出统计学显著改善,为该疗法可降低病毒载量并加速症状缓解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此外,正在进行的BLAZE-4研究(NCT04634409)的初步结果提供了病毒载量和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数据,证明较低剂量的埃特司韦单抗1,400 mg和巴尼韦单抗700 mg与埃特司韦单抗2,800 mg和巴尼韦单抗2,800 mg双抗体治疗效果相似。
图三:埃特司韦单抗(左)和巴尼韦单抗(右)报告期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埃特司韦单抗在临床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被纳入多篇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以及参与到多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展示中。具体如下:
- 2021年1月,国际著名期刊《美国医学会杂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Association,JAMA,IF=56.272)在线发表了埃特司韦单抗联合巴尼韦单抗双抗体治疗轻度至中度COVID-19患者对其病毒载量影响的临床研究结果(BLAZE-1研究);- 2021年5月,美国微生物学会旗下知名杂志《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Chemotherapy》(AAC,IF=4.904)在线发表了埃特司韦单抗在中国健康人群中I期临床试验结果。本文为全球首个针对中国人群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的I期临床研究的数据报告;- 2021年7月,全球顶尖学术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Medicine,NEJM,IF=91.245)发表埃特司韦单抗与巴尼韦单抗双抗体治疗轻度至中度COVID-19患者的大型Ⅲ期临床试验(BLAZE-1)更新数据。NDA阶段的候选药物
(3). 阿达木单抗(代号UBP1211)
UBP1211为公司与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阿达木单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UBP1211处于上市审评过程中,已完成临床现场核查,待药监部门进一步意见以及组织生产现场核查。公司预计该药物的生产现场核查将于2021年第三季度内完成。
临床开发阶段的候选药物
(4). 昂戈瑞西单抗(代号JS002)
昂戈瑞西单抗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CSK9单克隆抗体,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公司是国内首家获得该靶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中国企业。在已完成的I期和II期临床研究中,昂戈瑞西单抗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且降脂疗效显著,可使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较基线降低55-70%(与进口同类产品相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更广泛的患者人群中开展III期临床研究,进一步验证疗效和安全性。公司预计于2021年完成关键III期临床研究的受试者入组。
(5).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代号TAB004/JS004)
TAB004/JS004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first-in-human)的特异性针对B和T淋巴细胞衰减因子(BTLA)的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AB004/JS004已经完成Ia期剂量爬坡阶段,进入Ib/II期剂量扩展阶段。公司将在中国和美国两地对TAB004/JS004单药在多瘤种(复发/难治性淋巴瘤、黑色素瘤、头颈部鳞癌、鼻咽癌、肺癌等)中进行安全性及有效性进一步探索的临床研究。此外,公司已开展TAB004/JS004和特瑞普利单抗的联合用药试验,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公司认为两者结合是一种极具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公开披露的其他同靶点抗肿瘤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6). 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代号TAB006/JS006)
TAB006/JS00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TIGIT单克隆抗体。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TAB006/JS006可特异性阻断TIGIT-PVR抑制通路,刺激杀伤性免疫细胞活化,分泌肿瘤杀伤性因子。TIGIT(T cell immunoglobulin and ITIM domain, T细胞免疫球蛋白和ITIM结构域)是新兴的NK细胞和T细胞共有的抑制性受体,可与肿瘤细胞上高表达的PVR受体相互结合,介导免疫反应的抑制信号,从而直接抑制NK细胞和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效果类似于PD-1对T细胞的抑制作用。多项临床前的试验结果显示抗TIGIT抗体与抗PD-1/PD-L1抗体可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2021年1月及2021年2月,TAB006/JS006分别获得NMPA及FDA的临床试验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于近期在中美两地分别开展TAB006/JS006的临床试验。
(7). 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代号JS007)
JS007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主要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抗原-4(Cytotoxic T 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CTLA-4)是T细胞表面调节免疫应答的一个重要受体。JS007可以特异性地与CTLA-4结合并有效阻断CTLA-4与其配体B7(CD80或CD86)的相互作用,从而活化T淋巴细胞,抑制肿瘤生长。目前同靶点国外已上市药物ipilimumab作为首个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在黑色素瘤、淋巴瘤、肾细胞癌、尿路上皮癌、卵巢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多个瘤种中被证实具有显著的抑癌作用,并获批治疗晚期黑色素瘤。临
床前研究资料显示,JS007与同靶点但具有不同序列的ipilimumab相比具有相似的安全性,但有更好的药效。2021年6月,JS007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
(8). 重组人源化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代号JS108)
JS108为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Trop2是重要的肿瘤发展因子,其高表达于多种肿瘤,如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结肠癌、胰腺癌等,可促进肿瘤细胞增殖、侵袭、转移扩散等过程,其高表达与肿瘤患者生存期缩短及不良预后密切相关,因此以Trop2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S108的I期临床研究正在开展中,该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估JS108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PK特征及有效性。研究分3个阶段:剂量递增阶段、剂量拓展阶段和临床拓展阶段,三个阶段分别计划入组约16-36例、12-27例和60-90例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9). PARP抑制剂senaparib(代号JS109)
Senaparib为英派药业开发的一款靶向聚-ADP核糖聚合(PARP)的新型试剂。2020年8月,公司与英派药业就成立合资公司订立合资协议。合资公司将主要从事含senaparib在内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研发和商业化,英派药业将注入资产PARP抑制剂senaparib在合资区域内(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益,公司和英派药业将分别拥有合资公司的5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开展senaparib单一疗法的II期关键性研究以治疗携有BRCA突变的晚期卵巢癌患者(其已接受过最少两条先前标准治疗线),以及senaparib作为一线维持治疗铂类药物敏感性晚期卵巢癌患者的III期研究。
(10). 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代号JS201)
JS201是公司自主研发的能同时靶向PD-1和TGF-β(转化生长因子-β)的双功能融合蛋白。肿瘤微环境中PD-1和TGF-β通常会同时高表达,TGF-β是免疫抑制的重要驱动因素,进而介导抗PD-1单抗的原发性耐药,且同时阻断PD-1和TGF-β两个免疫抑制信号可产生协同作用。JS201可有效阻断PD-1/PD-L1和TGF-β免疫抑制通路,改善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调节作用,从而促进人体免疫系统对于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有效增强免疫应答,减少免疫逃逸及耐药性的发生。2021年5月,JS201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2021年7月,JS201的I期临床试验(NCT04956926)完成首例患者给药。该研究旨在评估JS201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和临床拓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11). XPO1抑制剂(代号JS110)
JS110是核输出蛋白XPO1的小分子抑制剂,临床上拟用于治疗晚期肿瘤病人。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JS110特异性阻断XPO1蛋白功能,抑制包括p53在内多种抑癌蛋白出核,加强抑癌蛋白功能。JS110体外抑制多种肿瘤细胞生长,诱发肿瘤细胞死亡。在肿瘤动物模型中,JS110单药或者联用可抑制多种血液和实体肿瘤生长。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机制,JS110的开发有望给晚期肿瘤病人带来全新的治疗手段。2021年4月,JS110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公司拥有
JS110后续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生产权、委托生产权及销售权。
(12). EGFR exon20插入等非常见突变抑制剂(代号JS111)
JS111是一种有效抑制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非常见突变的靶向小分子抑制剂。EGFR非常见突变占所有EGFR突变的比例约为10%,包括EGFR exon20插入、T790M原发点突变和复合突变以及以G719X为代表的位于外显子18-21之间的其他点突变和序列重复突变。现有的EGFR-TKI、化疗和免疫疗法对于携带EGFR exon20插入等EGFR非常见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临床获益有限,患者具有迫切的临床治疗需求。临床前数据显示,JS111保持了抑制T790M等EGFR常见变异的活性和对野生型EGFR的选择性,但同时克服了第三代EGFR抑制剂对exon20插入等EGFR非常见突变的不敏感。JS111的开发有望给携带EGFR exon20插入突变等EGFR非常见突变的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方式。2021年4月,JS111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2021年7月,JS111的I/II期临床试验(NCT04993391)完成首例患者给药。该研究为一项旨在评估JS11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和疗效拓展研究。公司拥有JS111后续在全球范围内的独家生产权、委托生产权及销售权。
(13). 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代号JS103)
JS10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尿酸血症伴或不伴有痛风的治疗,其可通过催化尿酸氧化成溶解度显著高于尿酸的尿囊素,从而达到降低血尿酸的作用。高尿酸血症是由于嘌呤代谢紊乱产生过量尿酸或尿酸排泄受阻,引起血液中尿酸超过临界值而形成的代谢异常综合征。痛风是单钠尿酸盐沉积所致的晶体相关性关节病,与高尿酸血症直接相关。根据《中国高尿酸血症与痛风诊疗指南(2019)》显示,中国高尿酸血症总体患病率为13.3%,痛风为1.1%,由高尿酸血症导致的痛风及相关疾病是中国高发的慢性病之一,因此JS103的开发有望为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选择。2021年5月,JS103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
(14). 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代号JS005)
JS00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IL-17A单克隆抗体。在临床前研究中,JS005显示出与已上市抗IL-17单抗药物相当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前研究数据充分显示,JS005靶点明确、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S005的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一项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中评价JS005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多中心、安慰剂对照的Ⅰb/Ⅱ期临床研究正在开展中。
(15). 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代号JS014)
JS014的活性成分为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通过融合抗HSA的单域抗体使IL-21的半衰期得到显著延长。该产品能以高亲和力特异性地结合人IL-21R并激活淋巴细胞,半衰期的延长可以提高药物在肿瘤微环境中的分布,增强肿瘤微环境中浸润淋巴细胞的活性,进而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此外,JS014与免疫检查点单抗联用体现出强大的协同抗肿瘤活性。2019年6月,公司与Anwita Biosciences, Inc.签署《许可协议》,公司获
得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发及商业化创新IL-21融合蛋白JS014的权利。2021年6月,JS014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受理。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和开发、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的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 研发模式
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阶段包括临床前阶段、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发阶段、产品上市申请、产品上市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研发步骤如下图所示:
(1) 临床前阶段
公司通过自主建立的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和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进行靶点筛选并进行抗体候选物的评估和选择,获得候选药物分子。随后,公司对候选药物分子进行临床前综合评估,包括体内和体外评
估、测试其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水平、收集有关剂量和毒性水平信息、进行CMC工艺开发、分析方法开发、中试生产、稳定性和表征研究、药理药效和毒理学研究等。当候选药物经过充分的临床前综合评价,在动物或体外试验中证明了有效性和安全性后,公司将就候选药物提交临床试验申请(IND)。从药物发现到IND阶段的研发流程如下图:
(2) 临床试验及上市阶段
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分为临床I期、Ⅱ和Ⅲ期,I期临床试验主要进行初步药理学和人体安全试验,Ⅱ/Ⅲ期临床试验进一步确认候选药物的药效和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以全面考察候选药物在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试验工作主要由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司作为主办人,主要负责设计临床试验方案、提供临床试验药品、提供营运资金,委托CRO提供部分研发服务并通过自建的临床团队对试验进行整体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试验的合规性和临床数据的记录。临床试验结束后,公司根据试验情况决定是否提交新药上市申请。药品获得审批上市后,需要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继续进行监测。药监部门要求根据这一阶段的监测结果来修订药品使用说明书。
2、 采购模式
公司已实施一套与采购相关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以规范采购相关行为。公司已制定《供货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临床服务的外包及管理》等相关操作程序,已明确采购流程、合同执行及质量控制等问题的指引,确保透明的采购决策流程,并修正采购流程中的缺陷。根据相关内部政策,采购部门根据年度供货商表现评估来管理采购的实施及供货商名单、优化采购管理流程、监督采购管理的实施。
(1) 供应商选择
公司的供货商包括原材料供应商、CRO服务商和建筑服务供货商。公司对供货商管理遵循“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动态、闭环的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以确保物资或服务质量,满足研发生产需求。公司定期开展供货商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存在质量缺陷、环境影响评估不合格或有诚信问题的供货商淘汰并列入黑名单。
(2) 采购计划制定及实施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采购审批流程,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日常运营需求、避免出现盲目采购、控制采购成本等。各部门通过ERP系统提交物料需求,由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汇集至采购部并实施采购。采购员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采购方式。
3、 生产模式
公司已建立《生产部岗位职责标准操作规程》《生产计划与指标标准操作规程》《生产废弃物灭活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生产物料领用、暂存、退库标准操作规程》《生产订单需求管理》《生产人员技能考核标准》等一整套生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生产部根据公司全年产品需求量制定全年生产品种及批次计划,同时根据公司销售需求及安全库存情况制定详细的批次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部门全程参与,在生产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以监控和调整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收集产品样品并进行样品试验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针对产成品,也已建立并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每个批次的成品在交付之前,均会由质量控制小组进行最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可放行并对外销售。
4、 销售模式
公司营销团队由市场部、销售部、渠道及准入部、产品医学事务部和运营部等5个团队组成。其中,市场部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市场策略及营销活动规划;销售部主要负责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学术活动的推广、客户管理和拓展等,销售代表在各自的地区工作,以确保充分市场覆盖,提高市场渗透率,并满足未来获批在研药品的预期需求;渠道及准入部主要负责销售渠道及物流、各级准入相关工作及医保等政务工作;医学事务部主要负责上市后临床研究与医学支持、产品安全培训等;运营部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销售团队效率、员工培训与发展、财务及合规管理。营销部门负责人拥有多年肿瘤领域高级管理经验,曾于多家跨国药企担任肿瘤药品销售主要负责人。营销团队下设的销售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肿瘤领域药品推广经验,各区域销售总监均曾任职于跨国药企,拥有十余年抗肿瘤创新药物推广经验,曾负责的药品包括吉非替尼、索拉非尼、贝伐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等全球应用最为广泛的抗肿瘤药物。公司注重对整体销售团队的管理和培训,同时通过科学的内部组织架构设计,有效提升销售团队运营效率。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注重经销商的资质、业内口碑及与目标医院和终端客户的匹配度。在对首个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市场推广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进行医生和患者教育,以期增强市场对免疫疗法的认知,提升医生选择创新的免疫疗法的信心,使得患者能够长期获益,建立特瑞普利在医生与患者中的口碑。公司凭借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高效的组织体系建设、科学的销售渠道建立和符合产品特性的市场推广方案,公司已具备商业化推广创新药物的能力并将进一步加强。
特瑞普利单抗于2019年2月底正式上市销售,基于公司自身长期发展战略考量,公司主要采用自营团队进行商业化推广。公司与多家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调拨、指定配送至医院或者药店,并最终经临床医生处方用于适合的肿瘤患者。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售进入医院或零售药店,由经销商各自与医院或者药店签署合同。公司销售产品的物流目前全部由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公司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由于特瑞普利属于原创新药,需要对医生临床用药和患者医学管理进行专业化学术教育。因此,公司市场部门、销售部门和医学事务部门参与学术推广,与医生交流特瑞普利的临床疗效和特点、最新研究成果、安全性信息等。学术推广模式包括面对面拜访、电话拜访、科室会、城市会、区域会、全国会、专家顾问会、网络学术会、媒体宣传会、疾病教育会、研究者会议、赞助第三方学术会议等,同时为了帮助中国医生提高疾病诊疗水平,公司还向具有医学服务相关资质的公益组织和基金会提供无偿捐赠。在符合行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学术推广人员在公司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按照公司内部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学术推广活动,收集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真实数据,如疗效和不良反应等,并依照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
2020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成功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为进一步加强特瑞普利单抗品牌建设,持续扩大其在医院及药房的覆盖范围及深化特瑞普利单抗渗透率,提升公司在国内PD-1市场的商业化销售竞争力,2021年2月,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达成商业化合作,授予其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大陆地区后续获批上市的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的独家推广权,以及所有获批适应症在非核心城市区域的独家推广权。公司继续负责核心城市区域除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之外的其他获批适应症的推广。本次合作,有利于继续推进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的商业化工作,扩大特瑞普利单抗于各级城市的医院及药房覆盖范围,助推本土优质创新药物惠及更多中国患者。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
1、 公司所处行业前景、行业特点
(1) 生物药行业逐年增长
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内对生物药的需求增加,加上中国政府对生物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预计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我国2018年生物药市场规模已达2,622亿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到2030年预计达到13,198亿元,2018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14.4%。
全球生物药市场已从2014年的1,944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2,618亿美元,2014年至2018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7%。受到病人群体扩大、支付能力提升等因素的驱动,未来生物药市场增速将远高于同期化学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到2030年预计达到6,651亿美元,2018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8.1%。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2) 政策鼓励和促进创新药国产替代
创新药整体市场目前在国内公立药品终端市场中占比约7.3%,相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医药市场比重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创新药密切相关的药审、产业环境(融资渠道、CRO、CMO)及支付终端(医保支付、商业险)环境不断改善,未来创新药整体市场空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 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早筛力度加大
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癌症新发患者人数将逐年增加。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位居前五大高发病率的癌症。2018年,这五类癌症的发病率合计占到中国癌症总体发病率的50%以上。其中,肺癌、结直肠癌、食道癌的年复合增长率均高于其它癌症。世界卫生
组织曾指出,40%以上癌症可以预防,可以看出肿瘤早筛在癌症防控中的重要地位。我国卫健委2018年把体外诊断早期筛查和传统的筛查手段都列为了主流筛查手段,癌症早筛力度空前加大,有望做到癌症患者的早发现、早治疗。
2、 生物药行业壁垒
(1)知识密集型行业且难以复制
相比化学药,生物药的研发和商业化过程则更为复杂,其中涉及药物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晶体物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执行研发战略并实现研发目标。由于专利、数据、排他权保护和生物药的复杂开发过程,简单地复制已经获得成功的生物药的商业壁垒很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生物药从临床I期到商业化的总体成功率为11.5%。生物药通常具有较大而复杂的分子结构,其生产流程的细节可影响所生产的生物药之分子结构。甚至结构略有不同均可能导致其疗效及安全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生物药的生产工艺开发中,由于细胞的高敏感性和蛋白质的复杂性以及不稳定性,工艺流程有诸多因素(例如:pH值,温度,溶氧等)要进行严格控制和调整。因此与化学药的工艺开发相比,生物药工艺开发的总耗时更长,投入资金更大,结果的不确定性更多,带来更高的难度和挑战。
(2)长期复杂的研发过程及巨额资本投入
在生物药领域,创新药的开发是一项漫长、复杂和昂贵的过程。通常而言,创新药需要历经数年的研发,并伴随千万美元到上亿美元的投资风险。大规模的生物药制造设施需花费2亿至7亿美元的建造成本,而类似规模的化学药设施只需3,000万至1亿美元。
(3)监管严格
因为生物药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对生产与用药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所以监管机构对生物药的批准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诸如免疫原性等化药中不需要的临床数据),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
(4)极具挑战的制造业和供应链管理
用以生产生物药的活细胞较为脆弱,对外部环境相当敏感。活细胞的特点决定了生物药生产过程的高技术需求,因此生物药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充满未知的挑战。随着新技术的引入,例如连续制造,生物制剂供应链的复杂性正在增加。随着生物药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及时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商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同于化药,供应链管理成为了生物药产业的重要门槛之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创新药物的发现和开发,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发及商业化。行业内的可比公司主要为生物制药公司与创新药物研发公司。其中公司为第一家获得NMPA的抗PD-1单克隆抗体上市批准的中国公司。
创新药的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或从其他创新药企业许可引进或其他形式开展的合作研发模式。公司IND及之后阶段的绝大部分产品均通过自有的全产业链平台自主开发,且拥有国内第一
个获批上市的国产PD-1单抗、国内首个抗PCSK9单抗临床批件、国内首个抗BLyS单抗批件和全球首个获批临床的抗BTLA单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44项在研药品,分别处于不同的研发阶段,项目储备丰富,其中含多个“源头创新”类靶点药物,体现了公司卓越的创新药物研发能力,是国内少数具备开发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公司。在可比公司中,公司的市场估值水平位于前列,体现了市场对公司的高度认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伴随新冠疫情的常态化防控,中国经济不断复苏,社会稳定发展。新冠疫情的发生改变了国际政治经济格局,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2020年10月26-29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未来5-10年的远景目标,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衔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双循环发展格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为未来中国的发展定下主基调。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国家安全和自主创新战略发展领域的重点之一,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1-6月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4,046.9亿元,同比增长28.0%。实现利润总额3,000.4亿元,同比增长88.8%。
从医药行业政策来看,医保、医疗、医药“三医”政策的联动愈加紧密,促进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更新迭代,加速创新可及。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医院绩效考核和合理用药等政策的出台和推进,旨在将优质、高效和经济的药品和医疗服务提供给患者,由此也给创新药的价格带来巨大压力,药品上市后的高利润期大大缩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医保制度“战略性购买”和“多层次保障”的发展方向,“保基本”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明确定位,在有限的基金总量前提下,代表患者购买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2020年国家医保局开展了新一轮医保目录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谈判,谈判成功119种,成功率73.46%,平均降价50.64%,该目录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PD-1单抗类产品备受瞩目,最终形成国内产品独揽医保的局面。同时,通过DRGs、DIP等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和药品价格信用体系的建立等政策,医保政策不断通过基金杠杆,促使医疗服务向高质量转型。在医疗服务供给方面,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断将优质医疗资源均等化;通过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模式的推进,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针对临床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以临床使用价值为核心,明确了医保药品、基本药物和集中采购药品在医院使用层面上的绝对优势地位。同时,由于抗肿瘤领域创新药层出不穷,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分级管理模式,加强抗肿瘤药的合理使用。“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医药产业也将走向自主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机遇无限的同时,未来的市场竞争和角逐日趋激烈。如何基于切实的临床需求,差异化新药研发,创新整合性营销模式,需要创新型企业的战略布局更具前瞻性。基于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未来医药产业和行业发展趋势如下:
? 创新喷薄,赛道拥挤,政府和市场需要真正的源发性自主创新,具有立足中国,放眼全
球的国际竞争力。
? 创新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备受关注,没有可及的创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以国内广阔市场来换取低价,是政策的主导方向。企业应有所取舍,保护创新的同时,赢得市场。
? “三医”联动紧密,前瞻化产品定位、差异化产品研发、整体化产品策略是对生物医药创新提出的新要求。
?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意味着在考虑价格压力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布局,战略性开拓重点基层市场。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 研发机制与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研发竞争力在于全球一体化的研发体系,包括三大研发中心,覆盖大分子药物从早期发现到产业化的全产业链技术平台和技术创新机制。公司在美国和中国共设立三大研发中心,分别位于旧金山、马里兰和苏州/上海。三大研发中心采取分工合作模式,显著提高了研发效率和降低了研发成本。美国实验室承担了创新药早期研究工作,重点聚焦新靶点和在研药品的识别和选择事项,确保公司把握住创新药行业最新技术趋势。中国实验室则承担后续研发支持性工作,主要负责药物的功能学验证与工艺开发任务。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多个主要核心技术平台: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具体内容/技术特点 | 来源 |
1 | 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 | 该平台使公司能够获得特异和高亲和力的靶向单克隆抗体,识别具有所需物理化学属性的多种属(人、猴、鼠)抗原。此平台大大增加了临床候选药物筛选的初始范围,有助于找到最优候选物,并为公司的创新单克隆抗体研发和体内外结合的功能性筛选提供了基础 | 自主研发 |
2 | 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 | 该平台包含了近5,000个人类细胞膜蛋白。利用该平台,可以系统地鉴定细胞表面上功能重要的蛋白质相互作用和检查抗体结合。公司采用了Perkin Elmer, Inc.的Operetta高通量共聚焦显微镜成像系统,其高信噪比的特点使公司可以用384-或1536-孔微孔板进行高通量筛选。同时,通过瞬转染细胞表面上高表达单个受体也极大地增加了配体-受体相互作用的亲合力(Avidity)。结合增强的亲合力和高灵敏度的检测系统,公司的跨膜受体蛋白组库筛选系统可识别弱受体-配体相互作用。公司利用此膜受体蛋白组库高通量筛选平台持续扩展针对细胞表面受体和可溶性蛋白的单克隆抗体产品线 | 自主研发 |
3 | 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 | 基于Lonza的国际领先的GS表达系统,使公司能够普遍完成高表达稳定细胞株的建立,相较于使用传统DHFR技术,速度和产量都得到了大幅提高 | 自主研发 |
4 | 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 | 该平台包括有关供应商、输入、流程、输出和客户的质量保证,包括GMP质量控制管理、细胞培养、生物制药分离和纯化、生物药冷冻干燥和包装的PAT系统,以确保符合GMP标准,以期所生产的药物达到NMPA、FDA及EMA等全球不同药物监管机构临床使用和上市批准的要求 | 自主研发 |
5 | 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 | 该平台结合公司已有的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和自主开发的抗体偶联药高效平行合成技术,快速筛选出最优的候选抗体分子;根据靶点特点,进一步组合筛选偶联技术和连接子-毒素,确定最适的临床候选药物分子。此外,该平台还包括抗体偶联药偶联工艺开发及中试生产,为公司在抗体偶联药领域的创新和管线推进提供支持 | 自主研发 |
6 | siRNA药物研发平台 | 该平台使用生物信息学及机器学习技术对siRNA进行理性设计,获得高效抑制作用的siRNA序列。通过独有的修饰模式设计,在提高siRNA稳定性的同时降低副作用。获得具有抑制活性的siRNA序列后,其与靶向投递分子组合形成具有靶向抑制作用的siRNA药物。此外,siRNA的合成纯化及中试生产平台也将在近期搭建完成,进一步提高项目研发能力。 | 自主研发 |
进一步通过体外细胞实验和不同的体内小鼠动物肿瘤模型的功能性实验初筛到多个抗PD-1的鼠源抗体。根据公司独特的人源化平台,将鼠源抗体进行体外的基因工程编辑,将这些抗体中一系列的鼠源氨基酸改变为人源抗体序列,增加抗体的人源化程度,为药物的下游开发降低免疫原性风险,增加安全性。同时通过基因工程手段将IgG4亚型抗体进行定点氨基酸突变,从而增加其稳定性。最终确定的特瑞普利单抗分子在经过工程化的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中发酵表达,产量高(5-7克/升),且经过纯化后的抗体质量稳定。通过上述多个步骤,特瑞普利具有亲和力高、内吞效果佳、稳定性好的优势。作为国内第一个获批上市的国产抗PD-1单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不亚于进口产品,展现出在肿瘤免疫治疗方面的巨大潜力。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取得的主要研发进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处阶段 | 进展情况 |
1 | JS001(特瑞普利单抗) | 中国已获批上市 (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治疗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美国已申报上市(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 2021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一线治疗黏膜黑色素瘤获得FDA授予快速通道资格;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 2021年3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晚期黏膜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被NMPA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2021年3月,公司向美国FDA滚动提交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并接受滚动评审; 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 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 2021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 |
2 | JS006(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 | 中国/美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1年1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2021年2月,获得FDA的IND批准。 |
3 | JS007(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1年6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
4 | JS013(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1年5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
5 | JS016(埃特司韦 | 中国Ib/II期国际多中 | 2021年2月,埃特司韦单抗1,400mg及巴尼韦 |
单抗) | 心临床试验阶段;在全球超过1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 | 单抗700mg双抗体疗法获得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 | |
6 | JS110(XPO1抑制剂)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1年4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
7 | JS111(EGFR非常见突变抑制剂)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1年4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
8 | JS201(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2021年5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
9 | JS014(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单域抗体融合蛋白) | 中国临床试验申报 | 2021年6月,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 |
10 | UBP1213sc(重组人源化抗BLyS单克隆抗体) | 中国临床试验申报 | 2021年8月,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0 | 5 | 85 | 22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1 | 71 | 6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合计 | 30 | 16 | 157 | 86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947,279,402.75 | 708,912,455.37 | 33.6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合计 | 947,279,402.75 | 708,912,455.37 | 33.6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80 | 123.30 | 减少78.5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不适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JS001(特瑞普利单抗) | 459,415.68 | 60,210.04 | 304,942.65 | 中国已获批上市(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治疗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美国已申报上市(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 商业化销售 | 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国产抗PD-1单抗,国内领先 | 适应症:黑色素瘤、尿路上皮癌、鼻咽癌、肺癌、食管癌、肺癌、肝癌、乳腺癌等 |
2 | UBP1211(阿达木单抗) | 13,382.47 | 196.74 | 11,579.21 | 中国NDA已获得NMPA受理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 |
3 | JS002(昂戈瑞西单抗) | 18,273.01 | 2,344.95 | 12,329.73 | 中国III期临床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适应症:高血脂症等 |
4 | JS016(埃特司韦单抗) | 34,388.55 | 2,370.19 | 14,051.15 | 中国Ib/II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阶段;美国获得FDA紧急使用授权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中国首个进入临床阶段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全球领先 | 适应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5 | JS003(抗PD-L1单抗) | 4,584.94 | 494.07 | 3,081.61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适应症:肿瘤 |
6 | JS004(抗BTLA单抗) | 68,486.59 | 5,623.66 | 14,755.56 | 中国I期临床试验阶段;美国临床Ib/II期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全球领先 | 适应症:黑色素瘤、肺癌、淋巴瘤等 |
7 | JS501(安维汀生物类似药) | 11,394.39 | 704.18 | 8,348.97 | 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适应症:转移性结直肠癌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
8 | JS005(抗IL-17A单抗) | 18,403.09 | 1,330.41 | 8,743.10 | 中国Ⅰ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适应症: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等 |
9 | JS108(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 | 14,221.20 | 238.64 | 7,232.12 | 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适应症:Trop2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等 |
10 | UBP1213(抗BLyS单抗) | 24,317.06 | 548.07 | 3,919.81 | 中国临床试验准备中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适应症:红斑狼疮 |
11 | JS006(抗TIGIT单抗) | 9,423.42 | 1,372.67 | 4,287.76 | 中国/美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国内领先 | 适应症:多种实体瘤 |
12 | JS109(PARP抑制剂) | 42,946.77 | 1,023.62 | 1,103.27 | 中国Ⅲ期临床试验阶段 | 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 | 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 | 适应症:卵巢癌等 |
合计 | / | 719,237.17 | 76,457.24 | 394,374.94 | / | / | / | / |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46 | 52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3.22 | 28.0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7,021.76 | 10,323.3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5.80 | 20.8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53 | 6.26 |
硕士 | 336 | 39.72 |
本科 | 405 | 47.87 |
大专 | 52 | 6.15 |
合计 | 84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368 | 43.50 |
31-40岁 | 403 | 47.64 |
41-50岁 | 65 | 7.68 |
51岁以上 | 10 | 1.18 |
合计 | 846 | 100.00 |
2. 全产业链的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
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整个过程的完整技术体系,包括多个主要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公司建立了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已在美国建立实验室。旧金山实验室进行初步高通量抗体筛选和进一步人源化、选择和优化;马里兰实验室使用膜受体蛋白组库和真核细胞为基础的功能测定平台进行新靶点的筛选和抗体候选物的评估和选择;在马里兰实验室和旧金山实验室的支持下,在中国的苏州和上海生产基地负责进行稳转细胞株的建立、工艺优化、GMP标准生产、建立和维护全球的质量系统、进行临床试验用药和商业化生产。公司在美国的实验室密切关注生物技术创新药物研发的最新技术趋势,同时中国实验室在研发过程中进行后续支持性工作,从而进行高效且低成本的研发活动。
生产能力方面,公司在中国拥有两个单克隆抗体生产基地,分别位于苏州吴江和上海临港。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L发酵能力,其中3,000L发酵能力可用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报告期内新增1,500L发酵能力,用于支持阿达木单抗的原液生产及其他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产能30,000L(15*2,000L),已于2019年底投入试生产,并在开发初期支持了JS016项目在海外临床试验范围内的供药和原液供应。目前,临港生产基地正在进行特瑞普利单抗的技术转移工作。由于规模效应,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本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并支持更多临床试验加速推出新药物。根据目前在研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生产设施,以提供可与公司日益增长及渐趋成熟的在研药物相匹配的充足产能,并支持公司的业务在未来的持续扩张。
3. 快速扩张的强大在研药品管线
自公司2012年12月成立至今,已开发共计44项在研药品。其中,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在研产品共2项(特瑞普利单抗以及埃特司韦单抗),处于新药上市申请阶段在研产品1项(阿达木单抗),除上述产品外另有16项在研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PARP抑制剂、昂戈瑞西单抗以及贝伐珠单抗处于三期临床试验阶段),25项在研产品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除在自有的技术平台开发在研药物外,公司亦积极与国内外优秀的生物科技公司合作进一步扩展产品管线,丰富药物联合治疗的布局。
4. 经验丰富且拥有出色技能的高级管理团队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都具有生物科技研究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全球知名研究机构、领先的国际制药公司以及FDA等监管机构。他们拥有涵盖整个药品开发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出色专业知识,包括创新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监管审批、药物警戒、生产等环节。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7.77%。在研发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达9.4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4.80%,研发管线进一步扩张,取得大量研究成果,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一) 拓益
?
(特瑞普利单抗)纳入医保目录,新适应症拓展、商业化合作齐头并进
在全球经济受疫情影响表现振荡的大环境下,公司仍然确保为患者不间断地生产和供应特瑞普利单抗。2020年年底,特瑞普利单抗成功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被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NRDL),新版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公司的商务及准入团队不断加快特瑞普利单抗进入医院渠道的速度,拓展核心城市及广阔市场的覆盖,并加强产品品牌形象的建立,从而提升拓益
?在医生和患者间的品牌认知度。为助力特瑞普利单抗销量进一步增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成功覆盖全国约3,000家医院以及超过1,500家专业药房,持续推动医院终端销售量增长。同时,特瑞普利单抗获批适应症已成功被纳入全国31个城市商业保险,惠及更多患者。
2021年2月,公司与阿斯利康制药达成商业化合作,授予其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大陆地区后续获批上市的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的独家推广权,以及所有获批适应症在非核心城市区域的独家推广权。公司继续负责核心城市区域除泌尿肿瘤领域适应症之外的其他获批适应症的推广。本次合作有利于继续推进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的商业化工作,扩大特瑞普利单抗于各级城市的医院及药房覆盖范围,助推本土优质创新药物惠及更多中国患者。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新适应症的陆续获批上市以及sNDA的受理,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国内PD-1市场的商业化竞争力。
(二) 核心在研药品于中国和海外的临床试验进展加速,拓益
?
(特瑞普利单抗)首个适应症提交美国上市申请,临床数据获得国际权威认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已在中、美等多国开展了覆盖超过15个适应症的30多项临床研究。在目前开展的所有关键注册临床研究中,公司除了广泛布局特瑞普利单抗在多瘤种的一线治疗外,在肺癌、肝癌、食管癌等适应症上都积极布局了围手术期的辅助/新辅助治疗,推进肿瘤免疫治疗在肿瘤患者病程早期的布局。海外临床试验方面,特瑞普利单抗在黏膜黑色素瘤、鼻咽癌、软组织肉瘤领域获得FDA授予2项突破性疗法认定、1项快速通道认定和3项孤儿药资格认定。公司于2021年3月正式向FDA滚动提交了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的BLA并获得FDA滚动审评(Rolling Review),特瑞普利单抗成为首个向FDA提交BLA的国产抗PD-1单抗。2021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作为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此次获得的第二项突破性疗法认定拓宽了FDA对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鼻咽癌适应症的认定范围,将加快相关适应症在FDA的审批速度,公司预计在2021年第三季度内完成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以及特瑞普利单抗单药二/三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的BLA提交。在2021年6月举行的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 2021)中,特瑞普利单抗共有39项相关研究集中亮相,包括1项全体大会口头报告、1项专场口头报告、15项壁报展示和若干线上摘要,覆盖鼻咽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胆管癌、胰腺癌等10余个瘤种。其中,ASCO 2021以全体大会LBA形式,发布了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研究(JUPITER-02研究,#LBA2)最新成果。这是自ASCO年会有线上官方记录以来,首个入选全体大会的中国本土创新药物研究。
公司的另一项核心在研产品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TAB004/JS004)已经完成Ia期剂量爬坡阶段,进入Ib/II期剂量扩展阶段。公司正在中国和美国两地对TAB004/JS004单药在多瘤种(复发/难治性淋巴瘤、黑色素瘤、头颈部鳞癌、鼻咽癌、肺癌等)中进行安全性及有效性进一步探索的临床研究。此外,公司已开展TAB004/JS004和特瑞普利单抗的联合用药临床试验,以期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公司认为两者结合是一种极具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公开披露的其他同靶点抗肿瘤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三) 与国际制药伙伴开展多产品多维度的合作,携手国内优秀mRNA初创企业共同布局前沿技术领域
报告期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新完成了两个在战略和产品合作层面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向着“立足中国、布局全球”的战略目标又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1、公司与Coherus就特瑞普利单抗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开发和商业化签署了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公司授予Coherus特瑞普利单抗在美国和加拿大的独占许可。公司可获得总额最高达11.1亿美元的首付款、执行付款(如Coherus行使其选择权)和里程碑付款,外加任何包含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在许可区域内年销售净额20%的销售分成。在许可区域内,公司将与Coherus共同开发特瑞普利单抗并由Coherus负责美国和加拿大的所有商业活动。与Coherus的合作将成为公司拓展全球商业化网络重要的一环。公司期待与Coherus密切合作,确立特瑞普利单抗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市场地位,一同为全球患者提供效果更好、价格更优的治疗选择。未来,公司将以适当的研发计划、临床开发及商业化活动,持续为公司的在研药物探索全球机遇。
2、公司与嘉晨西海就成立合资企业订立合资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公司将以现金形式向合资公司注资并拥有合资公司50%股权。嘉晨西海将以mRNA技术平台涉及的知识产权对合资公司投资,并拥有合资公司50%股权。合资企业将主要于合资地区从事基于mRNA技术平台的肿瘤、
传染病、罕见疾病及订约双方协议的其他疾病领域的研发、临床研究、申请批准、生产及产品开发项目商业化。合资公司能够互补双方各自的优势从而更加高速高效地发挥mRNA这个通用平台技术在肿瘤免疫治疗和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优势,并不断拓展新的应用方向。公司也将药物研发领域由此拓展到了mRNA技术领域。
(四) 新药开发提速,多种形式拓宽和丰富产品布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创新研发领域已经从单抗药物类型扩展至包括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核酸类药物等更多类型的药物研发以及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下一代创新疗法探索。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其中,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在研产品共2项(特瑞普利单抗以及埃特司韦单抗),处于新药上市申请阶段在研产品1项(阿达木单抗),除上述产品外另有16项在研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PARP抑制剂、昂戈瑞西单抗以及贝伐珠单抗处于三期临床试验阶段),25项在研产品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报告期内,公司产品TAB006/JS006(特异性抗TIGIT单克隆抗体注射液)、JS110(XPO1抑制剂)、JS111(EGFR exon20插入等非常见突变抑制剂)、JS201(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JS103(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JS007(抗CTLA-4单克隆抗体注射液)获得NMPA或FDA的IND批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JS014(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的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公司计划在今年下半年继续向药物监管机构提交更多的在研新产品进入到临床试验阶段。
(五) 深度布局抗感染治疗领域,用中国创新为世界抗疫事业添砖加瓦
在疫情爆发之初,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迅速启动了用于治疗和预防COVID-19的中和抗体研发项目以抗击疫情。埃特司韦单抗是一款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中和抗体,用于治疗和预防COVID-19。在国内市场,公司已完成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国际多中心Ib/II期临床研究(NCT04780321),具体研究结果将于近期总结完成。在海外市场,2021年2月,FDA正式批准埃特司韦单抗(JS016/LYCoV016)1,400mg和巴尼韦单抗(LY-CoV555)700mg双抗体疗法的EUA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和/或住院风险的轻中度COVID-19患者。公司合作伙伴礼来制药正在持续与全球监管机构合作,让此疗法能够在全球范围内推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双抗体疗法已经在全球超过12个国家和地区获得EUA批准。
(六) 完成H股新股配售,优化公司资本结构
为更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公司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向至少六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合共36,549,200股新H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21.06亿元。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拟用于药物研发和管线扩充、拓展商业化团队、境内外投资、并购和业务发展以及一般公司用途。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42.69亿元。充足的现金结余将为公司的研发、生产设施扩展及更多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需求提供强大的支持,以及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变动时提供良好的灵活性。
2021年2月起,公司A股及H股分别纳入沪股通及港股通股票范围。2021年3月起,公司A股纳入科创50指数及富时全球股票指数,公司H股纳入恒生综合指数、恒生小型股指数、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恒生港股通指数、恒生港股通中小型指数。2021年9月起,公司A股将纳入MSCI中国A股在岸指数。
(七) 产能稳步提升,打造“智慧”生产基地
公司拥有2个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L发酵能力,其中3,000L发酵能力可用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报告期内新增1,500L发酵能力,用于支持阿达木单抗的原液生产及其他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产能30,000L(15*2,000L),已于2019年底投入试生产,并在开发初期支持了JS016项目在海外临床试验范围内的供药和原液供应。目前,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正在进行特瑞普利单抗的技术转移工作。由于规模效应,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并支持更多临床试验加速推出新药物。根据目前在研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生产设施,以提供可与公司日益增长及渐趋成熟的在研药物相匹配的充足产能,并支持公司的业务在未来持续扩张。
从设计到建设,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以实现全面数字化为目标,将生产自动化、管理数字化运行到实际生产中,力求做到的四个转变的数字化“智慧”工厂:
1、通过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数字化,将“摸黑生产”转变为“透明生产”;
2、通过网络化,将“数据滞后于产品”转变为“数据同步于产品”;
3、通过数据分析结合控制,将“经验决定品质”转变为“过程保证品质”;
4、通过“人机料法环”的整体数字化,将“用人管理药品质量”转变为“系统保障药品质量”,从而从源头上保障用药安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仍为负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认定标准,公司尚未实现盈利。生物医药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正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随着产品管线的进一步丰富,以及在研产品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的快速推进,公司将继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未来盈利与否取决于在研药品上市进度及上市后药品销售情况,而高昂的研发投入、商务推广成本及运营成本又进一步给盈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短期存在不能盈利的风险。
公司首个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已于2019年正式开始销售。随着特瑞普利单抗纳入最新一轮医保目录,其在更多适应症上的注册临床试验陆续完成,其他在研产品的开发进度加快等,多适应症以及多产品进入商业化阶段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仍为负数主要由于公司对在研项目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以及对商业化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推广力度的加大。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9.47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3.62%。研发费用增长主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和拓展在研产品管线,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持续探索药物在临床阶段的联合治疗方案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2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85.22%。随着特瑞普利单抗的准入医院数量及覆盖药房数量大幅度增加,公司商业化团队一线销售人员扩充以及商业化推广力度加大导致销售费用相应增长。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且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新药研发作为技术创新,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实验室研究到新药获批上市是一个漫长历程,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公司将加强前瞻性战略研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确定新药研发方向,制定合理的新药技术方案,不断加大新药研发投入力度,在进行新药研发的立项过程中秉持审慎原则,尤其在研发过程中对在研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价,一旦发现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将及时停止该品种的后续研发,从而最大可能降低新药研发风险。
在目前中国市场已获批上市的抗PD-1单抗产品中,包括特瑞普利单抗在内的四款国产抗PD-1单抗已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公司未来将在市场份额、市场推广和准入分销等方面均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四) 经营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一定的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原材料供应。目前公司与现有供应商关系稳定,若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供应商可能无法跟上公司的快速发展,存在减少或终止对公司研发服务、原材料的供应的可能性。若该等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供应中断,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的部分
生产原材料及设备耗材依靠直接或间接进口,若国际贸易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已完成,公司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被纳入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版)》乙类范围,是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治疗的抗PD-1单抗药物。纳入医保后价格下降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利于特瑞普利销量的显著提升。但若销量的提升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五) 行业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新医保局成立,医保控费、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出、一致性评价、药审改革、合规性监管、“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开始执行、进口药品“零关税”等一系列政策落地,鼓励药企创新与药品降价已是大势所趋,行业格局面临重塑。如果未来公司不够跟进产业趋势持续创新或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了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始终以“创新”作为发展目标,管线布局产品除了UBP1211、JS501为生物类似药外,其余在研产品均为创新药。针对上述行业和政策风险,公司将顺应外部政策变化,继续提升创新能力和新产品持续开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药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的进程,以创新应对挑战;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在严格确保药物生产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应对未来可能的药品降价;同时,坚持依法合规,使公司经营活动适应监管政策变化,防范政策风险。
(六) 宏观环境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的正常运转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开展地域不在疫情中心,已获批上市的特瑞普利单抗不属于直接受疫情影响的药品类型,但受限于医疗资源向新冠肺炎防控领域倾斜、疫情防控所需及公众对疫情的担忧情绪等因素,公司各项临床试验项目推进进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延迟,对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研发和商业化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制,将可能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约15.40亿元,增长267.77%,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长,以及新增特许权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加以及新增特许权收入,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14,448,449.63 | 574,932,262.29 | 267.77 |
营业成本 | 463,941,818.76 | 90,495,754.19 | 412.67 |
销售费用 | 422,618,761.54 | 228,170,452.95 | 85.22 |
管理费用 | 293,075,126.88 | 143,787,856.11 | 103.82 |
财务费用 | 4,411,997.41 | 4,610,387.56 | -4.30 |
研发费用 | 947,279,402.75 | 708,912,455.37 | 33.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16,436.03 | -518,295,839.7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1,508,617.67 | -242,742,054.2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8,142,151.65 | 214,765,009.03 | 844.35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383,343,319.93 | 3.82 | 590,324,155.59 | 7.38 | -35.06 | 应收账款减少主要系应收销售款减少 |
预付款项 | 405,188,788.02 | 4.04 | 258,178,283.57 | 3.23 | 56.94 | 预付款项增长主要系预付材料款、研发服务费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58,503,132.43 | 0.58 | 21,293,154.01 | 0.27 | 174.75 |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待抵扣进项 |
税增加 | ||||||
长期股权投资 | 209,685,996.42 | 2.09 | 66,171,419.68 | 0.83 | 216.88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主要系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2,642,139.92 | 2.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长主要系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12,836,809.62 | 7.11 | 356,724,866.15 | 4.46 | 99.8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外投资及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
使用权资产 | 104,993,510.20 | 1.05 | 55,169,735.03 | 0.69 | 90.31 | 使用权资产增长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
长期待摊费用 | 26,886,881.09 | 0.27 | 13,236,525.11 | 0.17 | 103.13 | 长期待摊费用增长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的装修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868,661.63 | 0.56 | 26,112,859.60 | 0.33 | 113.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税会暂时性差异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4,388,501.95 | 5.03 | 297,725,113.86 | 3.72 | 69.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主要系预付设备、房屋款及押金保证金增加 |
合同负债 | 59,115,528.40 | 0.59 | 43,142,036.14 | 0.54 | 37.03 | 合同负债本期增长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578,451.07 | 1.39 | 205,025,983.28 | 2.56 | -31.92 |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20年年终奖本期支付 |
其他应付款 | 49,995,922.97 | 0.50 | 129,413,494.77 | 1.62 | -61.37 | 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日常应付款项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0,881,281.22 | 4.70 | 256,331,193.26 | 3.21 | 83.7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 |
长期借款 | 275,555,555.56 | 2.75 | 542,222,222.23 | 6.78 | -49.18 |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 |
租赁负债 | 84,078,221.07 | 0.84 | 30,991,342.99 | 0.39 | 171.30 | 租赁负债增长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428,387,166.7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22%。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独资设立“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9,500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②公司在香港独资设立“香港君实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③公司于2021年6月完成配售新H股,扣除配售事项的佣金及其余开支后募得约25.28亿港币。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已转入境内账户。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 上期投资额 | 增幅(%) |
625,039,463.26 | 10,000,000.00 | 6,150.39 |
项目 | 初始投资成本 | 报告期内购入 | 报告期内收回投资 | 公允价值变动 |
权益工具投资 | 688,639,355.95 | 437,955,953.00 | 99,442,335.72 | |
医药基金 | 92,000,000.00 | 32,000,000.00 | 3,990,009.53 | 13,345,804.2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4,935.61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96.92 |
合计 | 780,654,291.56 | 769,955,953.00 | 303,990,009.53 | 112,788,236.84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原币/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人民币/万元) | 净资产(人民币/万元) | 营业收入(人民币/万元) | 净利润(人民币/万元) |
苏州君盟 | 生物制药研发 | 人民币60,000.00 | 100.00 | 66,266.58 | 11,535.72 | 0.00 | -19,323.65 |
拓普艾莱 | 单克隆抗体创新及高效筛选平台的开发、提供重组抗体及Fc融合蛋白抗体的研发及工程服务,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 美元9,500.00 | 100.00 | 32,246.69 | 31,430.48 | 6,329.77 | -1,498.43 |
苏州众合 | 吴江生产基地的运营和在研产品的商业化 | 人民币75,000.00 | 100.00 | 77,739.64 | 72,029.26 | 14,610.42 | 4,698.46 |
君实工程 | 临港生产基地的开发和运营 | 人民币100,000.00 | 100.00 | 248,448.04 | 63,998.15 | 1,361.63 | -13,400.86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06-29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21-06-3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1-06-29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21-06-3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1-06-29 | www.sse.com.cn www.hkexnews.hk | 2021-06-30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YI QINGQING(易清清)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霍依莲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刘俊 | 非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CEXIONG FU(符策雄)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李若璘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段鑫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殷侃 | 副总经理 | 离任 |
马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谢皖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原璐 | 总经理助理、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 离任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共205人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11,500股。 |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君实工程被列入上海市2021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君实工程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生活、生产废水,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所有污染物排放均未发生超标的情况。
(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排放物 | 主要污染物 | 年度平均排放浓度 | 排放限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1半年度排放总量 | 核定排放总量 |
废水 | 废水 | / | / |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9.6万吨 | 13.79万吨 |
氨氮 | 9.22mg/L | 40mg/L |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0.89吨 | 3.27吨 | |
化学需氧量(COD) | 124.4mg/L | 500mg/L | 《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 | 12.94吨 | 21.53吨 | |
废气 | 废气 | / | /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4575.4万标立方米 | / |
氮氧化物 | 33.65mg/m3 | 5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0.57吨 | 2.04吨 | |
二氧化硫 | 3.06mg/m3 | 2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0.05吨 | 0.16吨 |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 3.02mg/m3 | 60mg/m3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 | 0.22吨 | 0.657吨 |
排放物 | 主要污染物 | 核定总量(吨) | 2021上半年处理量(吨)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 / | 4.276 |
危险废弃物 | 205.78 | 29.989 |
废气:实验室或生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委托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弃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焚烧或物化处置。
(3)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全厂设污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面。
全厂设废气排放口8个,其中,6个位于厂区车间及质检楼,编号为DA001-DA006;1个位于污水处理站,编号为DA007;1个位于公用工程楼,编号为DA008。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君实工程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管理,设立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排放物 | 环保设施 | ||
主要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
废水 | 污水处理站 | 400吨/天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废气 | 碱液喷淋塔及活性炭处理装置 | 21,000m?/小时 | 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通过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对研发、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并进一步完善公司《废弃物管理标准操作流程》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对各项废弃物的收集、堆放和处理方法,以实现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负面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项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各类废弃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气排放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缓冲液配制废气、实验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等。为了有效控制废气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我们针对不同的废气种类,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等,确保其经过恰当处理后再排放。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且废气的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
(2)废水排放
公司建有自己独立的污水处理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检室废水、生物滤池废水等进行预先处理,保证处理过的废水水质、水量均在污水处理厂的接纳范围内。
(3)固体废弃物排放
公司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均来自于生产过程,分为一般废弃物及有害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包含活性污泥、废分子筛和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包含废一次性摇瓶、废一次性反应器、废过滤器、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品、实验室固体废弃物等。对于一般废弃物,公司将其区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对于不可回收类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于可回收类废弃物,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回收。此外,为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对活性污泥压滤后,在外送之前公司使用消石灰进行稳定处理,进一步减少污泥的含水量,从而扼制细菌和病原体的繁殖。
对于有害废弃物,公司在生产系统和质检车间集中收集后统一装入专用灭菌袋,经固废高温灭菌设备灭菌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之后委托专业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固定时间接收并处理。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公司要求其在分拣、转移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防护,从而防止有害物质的接触感染。另外,公司也十分重视实验过程中的有害废弃物管理,在实验室中摆放
了待灭菌的废弃物放置桶,为不同化学性质的实验废液设置了不同的废弃桶,并在桶上贴付了危废标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熊俊、汤毅、李聪、林利军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冯辉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刘小玲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卓兵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张卓兵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张卓兵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在张卓兵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张卓兵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王莉芳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SHENGYAO(姚盛)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SHENGYAO(姚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SHENGYAO(姚盛)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在SHENGYAO(姚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SHENGYAO(姚盛)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股份限售 | 上海檀英 |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檀英 |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在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檀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动人、上海檀英 |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2、关于客户供应商权益的承诺除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中披露的情形外(若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近亲属未在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中持有任何权益,与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关于合规事项的承诺本承诺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本承诺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4、关于承诺变更的通知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本确认函上述事项发生任何变更,本承诺人将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和律师 | ||||||
分红 | 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十)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 3、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承诺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以消除同业竞争。 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 (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檀英、林利军 | 1、本承诺人确认,本承诺人对公司的股权投资系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本承诺人未向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亦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本承诺人未曾通过任何形式谋求公司的控制权。 2、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实际控制的主体不会与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等方式达成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合意,共同扩大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 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0年11月16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激励对象 |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0年11月16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 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君实生物 | 公司本部 | 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90,000.00 | 2019/9/12 | 2019/9/12 | 2022/11/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苏州众合 | 全资子公司 | 君实工程 | 全资子公司 | 90,000.00 | 2019/9/12 | 2019/9/12 | 2022/11/2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1.1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
担保情况说明 | - |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449,697.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572.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4,200.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无 | 120,000.00 | 120,000.00 | 120,000.00 | 35,438.79 | 82,916.78 | -37,083.22 | 69.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 | 无 | 70,000.00 | 70,000.00 | 70,000.00 | - | 70,000.00 | - | 100.00 | 部分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无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7,353.94 | 60,280.69 | -19,719.31 | 75.3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179,697.83 | 179,697.83 | 53,909.34 | 14,779.36 | 51,003.21 | -2,906.13 | 94.6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49,697.83 | 449,697.83 | 323,909.34 | 57,572.09 | 264,200.68 | -59,708.6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84,971.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人民币364.65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336.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专字[2020]230Z1995 |
号《关于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4,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位大额存单余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1,003.21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8,595,189 | 70.89 | +1,711,500 | -5,110,475 | -3,398,975 | 615,196,214 | 67.5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9,133,942 | 2.19 | +126,600 | +126,600 | 19,260,542 | 2.1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99,461,247 | 68.70 | +1,711,500 | -5,237,075 | -3,525,575 | 595,935,672 | 65.4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21,043,035 | 25.33 | -5,655,123 | -5,655,123 | 215,387,912 | 23.6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78,418,212 | 43.37 | +1,711,500 | +418,048 | +2,129,548 | 380,547,760 | 41.7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53,900,811 | 29.11 | +36,549,200 | +5,110,475 | +41,659,675 | 295,560,486 | 32.4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1,154,311 | 8.16 | +5,110,475 | +5,110,475 | 76,264,786 | 8.3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82,746,500 | 20.95 | +36,549,200 | +36,549,200 | 219,295,700 | 24.08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72,496,000 | 100 | +38,260,700 | 0 | +38,260,700 | 910,756,700 | 100 |
2021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共205人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11,500股,占行权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0%。本次行权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872,496,000股增至874,207,500股,其中A股总股本691,461,000股,H股总股本182,746,5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2021年6月23日,公司成功完成配售新H股事项,按每股H股70.18港元供配发及发行36,549,200股新H股。本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74,207,500股增至910,756,700股,其中A股总股本691,461,000股,H股总股本219,295,7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限售股份 | 4,243,175 | 4,243,175 | 0 | 0 | 首发网下发行部分10%的最终获配账户根据摇号结果限售 | 2021年1月15日 |
2018年股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 | 0 | 0 | 1,711,500 | 1,711,500 | 股权激励 | 2024年6月17日 |
合计 | 4,243,175 | 4,243,175 | 1,711,500 | 1,711,50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345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6,549,250 | 219,292,630 | 24.08 | 0 | 0 | 未知 | 未知 | |
熊俊 | 0 | 87,252,968 | 9.58 | 87,252,968 | 87,252,96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6,590,000 | 8.41 | 76,590,000 | 76,590,000 | 无 | 0 | 其他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3,584,000 | 4.79 | 43,584,000 | 43,584,000 | 无 | 0 | 其他 | |
熊凤祥 | 0 | 41,060,000 | 4.51 | 41,060,000 | 41,0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25,200,000 | 2.77 | 25,200,000 | 25,200,000 | 无 | 0 | 其他 | |
黄菲 | 0 | 22,590,036 | 2.48 | 22,590,036 | 22,590,03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周玉清 | 0 | 21,680,800 | 2.38 | 21,680,800 | 21,680,8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乔晓辉 | 0 | 16,500,000 | 1.81 | 16,500,000 | 16,5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树君 | 0 | 15,814,256 | 1.74 | 15,814,256 | 15,814,256 | 质押 | 6,58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219,292,63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19,292,63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00,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28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81,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1,30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70,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970,979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872,816 | 人民币普通股 | 872,81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科创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21,805 | 人民币普通股 | 821,805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3,7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九零二组合 | 6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7,000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熊俊和熊凤祥为父子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熊凤祥与瑞源盛本、周玉清为一致行动关系;熊俊持有瑞源盛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源本的40%股权;周玉清持有瑞源盛本5.1%的合伙份额。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熊俊 | 87,252,968 | 2023年7月17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2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590,000 | 2021年7月15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3 |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584,000 | 2023年7月17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4 | 熊凤祥 | 41,060,000 | 2023年7月17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5 | 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5,200,000 | 2021年7月15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6 | 黄菲 | 22,590,036 | 2021年7月15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7 | 周玉清 | 21,680,800 | 2023年7月17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8 | 乔晓辉 | 16,500,000 | 2021年7月15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9 | 王树君 | 15,814,256 | 2021年7月15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10 | 冯辉 | 13,140,000 | 2023年7月17日 | 0 | 首发股份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十名股东中,熊俊和熊凤祥为父子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熊凤祥与瑞源盛本、周玉清为一致行动关系;熊俊持有瑞源盛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前海源本的40%股权;周玉清持有瑞源盛本5.1%的合伙份额。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殷侃 | 高管 | 60,000 | 144,000 | 84,000 | 股权激励实施 |
谢皖 | 高管 | 60,000 | 144,000 | 84,000 | 股权激励实施 |
陈英格 | 高管 | 2,500 | 6,000 | 3,500 | 股权激励实施 |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殷侃 | 副总经理 | 180,000 | 0 | 84,000 | 84,000 | 96,000 |
谢皖 | 副总经理 | 180,000 | 0 | 84,000 | 84,000 | 96,000 |
陈英格 | 董事会秘书 | 7,500 | 0 | 3,500 | 3,500 | 4,000 |
合计 | / | 367,500 | 0 | 171,500 | 171,500 | 196,000 |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熊俊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820,000 | 0 | 0 | 0 | 820,000 |
NING LI (李宁)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1,560,000 | 0 | 0 | 0 | 1,560,000 |
冯辉 | 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820,000 | 0 | 0 | 0 | 820,000 |
SHENG YAO (姚盛)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2,000,000 | 0 | 0 | 0 | 2,000,000 |
张卓兵 |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820,000 | 0 | 0 | 0 | 820,000 |
GANG WANG (王刚) | 副总经理 | 270,000 | 0 | 0 | 0 | 270,000 |
段鑫 | 副总经理 | 360,000 | 0 | 0 | 0 | 360,000 |
殷侃 | 副总经理 | 300,000 | 0 | 0 | 0 | 300,000 |
谢皖 | 副总经理 | 300,000 | 0 | 0 | 0 | 300,000 |
马骏 | 副总经理 | 150,000 | 0 | 0 | 0 | 150,000 |
原璐 | 总经理助理、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 80,000 | 0 | 0 | 0 | 80,000 |
许宝红 | 财务总监 | 80,000 | 0 | 0 | 0 | 80,000 |
陈英格 | 董事会秘书 | 80,000 | 0 | 0 | 0 | 80,000 |
合计 | / | 7,640,000 | 0 | 0 | 0 | 7,640,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269,916,132.11 | 3,384,997,561.8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7,198.97 | 17,102.05 |
应收票据 | 七、4 | 57,309,741.48 | 74,115,760.11 |
应收账款 | 七、5 | 383,343,319.93 | 590,324,155.59 |
预付款项 | 七、7 | 405,188,788.02 | 258,178,283.57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8,369,895.01 | 22,840,431.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七、9 | 414,013,674.96 | 343,425,428.2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734,650.63 | 3,524,807.19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8,503,132.43 | 21,293,154.01 |
流动资产合计 | 5,599,396,533.54 | 4,698,716,684.04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09,685,996.42 | 66,171,419.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22,642,139.9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712,836,809.62 | 356,724,866.15 |
固定资产 | 七、21 | 1,905,117,457.92 | 1,905,914,113.97 |
在建工程 | 七、22 | 519,249,172.20 | 415,550,140.47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4,993,510.20 | 55,169,735.03 |
无形资产 | 七、26 | 166,486,054.82 | 162,088,048.2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26,886,881.09 | 13,236,525.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5,868,661.63 | 26,112,859.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504,388,501.95 | 297,725,113.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28,155,185.77 | 3,298,692,822.10 | |
资产总计 | 10,027,551,719.31 | 7,997,409,506.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1,044,999.92 | 21,234,648.29 |
应付账款 | 七、36 | 731,220,061.35 | 797,697,494.08 |
合同负债 | 七、38 | 59,115,528.40 | 43,142,036.14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9,578,451.07 | 205,025,983.28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990,426.37 | 19,619,540.3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9,995,922.97 | 129,413,494.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70,881,281.22 | 256,331,193.2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704,350.47 |
流动负债合计 | 1,505,531,021.77 | 1,472,464,390.1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75,555,555.56 | 542,222,222.23 |
租赁负债 | 七、47 | 84,078,221.07 | 30,991,342.99 |
预计负债 | 七、50 | 1,280,411.10 | 1,280,411.10 |
递延收益 | 七、51 | 101,674,416.07 | 103,808,732.9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4,977,946.57 | 18,837,294.7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77,566,550.37 | 697,140,004.03 | |
负债合计 | 1,983,097,572.14 | 2,169,604,394.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10,756,700.00 | 872,496,000.00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816,165,136.42 | 8,632,380,276.66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4,135,653.21 | -9,392,471.15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658,328,322.44 | -3,667,675,273.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44,457,860.77 | 5,827,808,532.4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713.60 | -3,420.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044,454,147.17 | 5,827,805,111.9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027,551,719.31 | 7,997,409,506.1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02,864,074.20 | 2,641,559,948.67 | |
应收票据 | 52,453,668.60 | 65,443,319.16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73,881,760.84 | 532,067,968.78 |
预付款项 | 304,441,120.05 | 201,114,972.6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16,892,619.54 | 796,131,114.8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1,767,724.07 | 41,040,891.9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734,650.63 | 2,897,677.53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395,260.54 | 18,522,797.97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30,430,878.47 | 4,298,778,691.56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233,220,618.89 | 1,941,571,358.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2,642,139.9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49,680,233.12 | 343,480,452.66 | |
固定资产 | 176,853,034.50 | 171,414,137.13 | |
在建工程 | 36,120,151.96 | 38,550,159.74 | |
使用权资产 | 54,447,872.33 | 34,659,940.51 | |
无形资产 | 34,053,857.23 | 27,962,357.75 |
长期待摊费用 | 19,956,374.73 | 10,677,594.2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106,876.38 | 42,494,135.7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49,081,159.06 | 2,610,810,135.93 | |
资产总计 | 9,679,512,037.53 | 6,909,588,827.49 | |
流动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804,141,218.84 | 736,589,342.20 | |
合同负债 | 56,160,680.06 | 39,074,036.14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538,459.64 | 144,914,090.75 | |
应交税费 | 19,817,303.70 | 13,197,590.71 | |
其他应付款 | 168,792,287.92 | 143,353,841.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007,239.31 | 18,076,739.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9,467,749.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6,924,938.68 | 1,115,205,640.63 |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41,252,355.76 | 18,599,805.23 | |
递延收益 | 29,360,586.75 | 30,960,586.7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977,946.57 | 18,837,294.7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5,590,889.08 | 68,397,686.75 | |
负债合计 | 1,262,515,827.76 | 1,183,603,327.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10,756,700.00 | 872,496,000.00 | |
资本公积 | 10,803,659,370.47 | 8,619,874,510.71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478,717.23 | ||
未分配利润 | -3,285,941,143.47 | -3,766,385,010.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16,996,209.77 | 5,725,985,500.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679,512,037.53 | 6,909,588,827.4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14,448,449.63 | 574,932,262.2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14,448,449.63 | 574,932,262.29 |
二、营业总成本 | 2,134,731,199.41 | 1,178,457,854.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3,941,818.76 | 90,495,754.19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404,092.07 | 2,480,948.33 |
销售费用 | 七、63 | 422,618,761.54 | 228,170,452.95 |
管理费用 | 七、64 | 293,075,126.88 | 143,787,856.11 |
研发费用 | 七、65 | 947,279,402.75 | 708,912,455.37 |
财务费用 | 七、66 | 4,411,997.41 | 4,610,387.56 |
其中:利息费用 | 20,060,129.42 | 8,964,052.56 |
利息收入 | 18,782,662.20 | 6,155,565.4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6,050,340.95 | 3,676,439.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783,180.10 | -5,466,997.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568,933.52 | -3,020,073.93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24,266,954.07 | 26,623,719.6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64,679.67 | -44,557.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5,896,080.72 | -1,569,697.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09,964.8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4,729,928.94 | -580,306,686.3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2,602.70 | 402,434.0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633,486.92 | 21,244,680.8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8,139,044.72 | -601,148,933.0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8,792,387.20 | -1,615,710.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46,657.52 | -599,533,222.8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46,657.52 | -599,533,222.8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46,950.67 | -599,532,733.5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3.15 | -489.2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4,743,182.06 | 4,626,342.01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743,182.06 | 4,626,342.0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78,717.2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478,717.2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64,464.83 | 4,626,342.01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264,464.83 | 4,626,342.0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96,524.54 | -594,906,880.8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96,231.39 | -594,906,391.5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3.15 | -489.2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6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137,916,372.69 | 566,569,299.5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22,889,663.17 | 154,902,985.65 |
税金及附加 | 1,851,674.03 | 275,910.44 | |
销售费用 | 350,089,068.24 | 183,592,897.80 | |
管理费用 | 154,088,882.92 | 90,246,941.62 | |
研发费用 | 596,008,158.37 | 596,341,453.44 | |
财务费用 | -16,381,605.31 | -1,341,007.47 | |
其中:利息费用 | 2,626,172.38 | ||
利息收入 | 18,300,164.66 | 5,517,530.21 | |
加:其他收益 | 23,145,220.42 | 2,989,963.7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0,783,180.10 | -5,353,175.7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568,933.52 | -2,906,251.7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354,694.14 | 26,623,521.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9,404.21 | -403,500.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62,374.25 | -17,946,939.7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9,104.7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6,143,400.43 | -451,540,013.2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997.65 | 7,596.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55,341.72 | 27,511,605.2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98,992,056.36 | -479,044,022.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8,548,189.2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443,867.13 | -479,044,022.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0,443,867.13 | -479,044,022.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478,717.2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78,717.2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478,717.2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8,965,149.90 | -479,044,022.3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47,682,076.90 | 552,061,507.1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2,362,699.32 | 60,186,286.6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6,985,714.36 | 17,309,925.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77,030,490.58 | 629,557,719.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14,999,495.19 | 767,661,355.3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6,639,348.10 | 299,195,732.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953,468.28 | 18,640,242.5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93,821,742.98 | 62,356,228.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1,414,054.55 | 1,147,853,559.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16,436.03 | -518,295,839.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3,990,009.5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85,753.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73.07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8,782,662.20 | 6,261,953.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559,298.22 | 6,261,953.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9,324,217.70 | 236,934,271.1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93,238,305.30 | 1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4) | 2,505,392.89 | 2,069,736.5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95,067,915.89 | 249,004,007.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1,508,617.67 | -242,742,054.2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21,734,262.9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23,570,036.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1,734,262.98 | 323,570,036.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3,333,333.33 | 75,615,037.1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249,777.79 | 22,509,295.4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20,009,000.21 | 10,680,694.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592,111.33 | 108,805,027.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28,142,151.65 | 214,765,009.0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593,749.79 | 8,530,676.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3,656,220.22 | -537,742,208.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84,997,561.89 | 1,214,025,879.9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68,653,782.11 | 676,283,671.07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48,441,687.84 | 553,954,641.6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818,930.21 | 14,546,704.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2,260,618.05 | 568,501,346.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4,040,206.46 | 525,104,901.9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9,931,369.82 | 226,632,464.7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407,892.29 | 799,229.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2,937,097.58 | 331,031,187.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35,316,566.15 | 1,083,567,783.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6,944,051.90 | -515,066,436.9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3,990,009.5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85,753.4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86,195.72 | 1,574,628.4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00,164.66 | 5,623,918.2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062,123.33 | 7,198,546.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7,826,156.82 | 44,508,497.2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84,332,535.30 | 74,3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611.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2,250,303.12 | 118,858,497.2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6,188,179.79 | -111,659,950.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21,734,262.9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8,466,144.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21,734,262.98 | 268,466,144.7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615,037.1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21,247.3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05,536.40 | 7,127,599.2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05,536.40 | 85,163,883.6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06,428,726.58 | 183,302,261.1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880,473.16 | 6,505,212.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61,304,125.53 | -436,918,913.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41,559,948.67 | 944,648,339.2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02,864,074.20 | 507,729,425.53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72,496,000.00 | 8,632,380,276.66 | -9,392,471.15 | -3,667,675,273.11 | 5,827,808,532.40 | -3,420.45 | 5,827,805,111.9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72,496,000.00 | 8,632,380,276.66 | -9,392,471.15 | -3,667,675,273.11 | 5,827,808,532.40 | -3,420.45 | 5,827,805,111.9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260,700.00 | 2,183,784,859.76 | -14,743,182.06 | 9,346,950.67 | 2,216,649,328.37 | -293.15 | 2,216,649,035.2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743,182.06 | 9,346,950.67 | -5,396,231.39 | -293.15 | -5,396,524.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260,700.00 | 2,183,784,859.76 | 2,222,045,559.76 | 2,222,045,559.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8,260,700.00 | 2,081,432,298.47 | 2,119,692,998.47 | 2,119,692,998.4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2,352,561.29 | 102,352,561.29 | 102,352,561.2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0,756,700.00 | 10,816,165,136.42 | -24,135,653.21 | -3,658,328,322.44 | 8,044,457,860.77 | -3,713.60 | 8,044,454,147.1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4,146,500.00 | 4,180,418,778.52 | 12,535,946.17 | -1,999,068,441.43 | 2,978,032,783.26 | -2,932.37 | 2,978,029,850.8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4,146,500.00 | 4,180,418,778.52 | 12,535,946.17 | -1,999,068,441.43 | 2,978,032,783.26 | -2,932.37 | 2,978,029,850.8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31,536.56 | 4,626,342.01 | -599,532,733.55 | -591,274,854.98 | -489.29 | -591,275,344.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26,342.01 | -599,532,733.55 | -594,906,391.54 | -489.29 | -594,906,880.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31,536.56 | 3,631,536.56 | 3,631,536.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31,536.56 | 3,631,536.56 | 3,631,536.5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4,146,500.00 | 4,184,050,315.08 | 17,162,288.18 | -2,598,601,174.98 | 2,386,757,928.28 | -3,421.66 | 2,386,754,506.62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72,496,000.00 | 8,619,874,510.71 | -3,766,385,010.60 | 5,725,985,500.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72,496,000.00 | 8,619,874,510.71 | -3,766,385,010.60 | 5,725,985,500.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260,700.00 | 2,183,784,859.76 | -11,478,717.23 | 480,443,867.13 | 2,691,010,709.6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478,717.23 | 480,443,867.13 | 468,965,149.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8,260,700.00 | 2,183,784,859.76 | 2,222,045,559.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8,260,700.00 | 2,081,432,298.47 | 2,119,692,998.47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2,352,561.29 | 102,352,561.2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10,756,700.00 | 10,803,659,370.47 | -11,478,717.23 | -3,285,941,143.47 | 8,416,996,209.7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4,146,500.00 | 4,167,913,012.57 | -2,174,010,307.45 | 2,778,049,205.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4,146,500.00 | 4,167,913,012.57 | -2,174,010,307.45 | 2,778,049,205.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31,536.56 | -479,044,022.35 | -475,412,485.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9,044,022.35 | -479,044,022.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631,536.56 | 3,631,536.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631,536.56 | 3,631,536.5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4,146,500.00 | 4,171,544,549.13 | -2,653,054,329.80 | 2,302,636,719.33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310115002060080,成立时注册资本1,470万元。2015年7月28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函[2015]4658号《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证券代码“833330”。
2015年11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上海众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医药”)签订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向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发行股票735万股购买其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903441958元。由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将其于换股实施日持有的众合医药普通股股票按照1:0.050317983的比例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方式缴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股本增加至2,205万元。
2015年12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51.25万元,由华润信托·鼎盛68号君实生物定向增发集合信托计划、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易晟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皮迎军、贾征、高淑芳、周玉清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2,756.25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总股本2,756.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股,转增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343.75万元。变更后的股本增至44,100.00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300万元,由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德和方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树君、孟晓君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400万元。
2016年6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10万元,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910万元。2016年8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90万元,由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乔晓辉、马文炳、黄菲、赵云、裴宏、潘云、孟晓君、钟鹭、冯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5,000万元。
2017年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475万元,由周玉清、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鹭、赵喜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8,475万元。2018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65万元。由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淳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60,140万元。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4号),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B”,英文简称为“JUNSHIBIO-B”,股票代码为“01877”。本次在香港联交所发行15,891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6,031万元。
2019年1月4日,按照H股招股章程中规定的超额配售权已被悉数行使,公司按每股19.38港元配发及发行2,383.65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8,414.65万元。该股份于2019年1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股票代码
“688180”。本次共发行8,713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127.65万元。2020年10月22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3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9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249.60万元。
2021年4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420.75万元。
2021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6,549,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配发及发行共36,549,200股新H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1,075.67万元。
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法定代表人:熊俊。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君盟 | 100.00 | |
2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拓普艾莱 | 100.00 | |
3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泰州君实 | 100.00 | |
4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众合 | 100.00 | |
5 | 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众合 | 100.00 | |
6 | 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众合 | 100.00 | |
7 | 深圳前海君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前海君实 | 51.00 | |
8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君实工程 | 100.00 | |
9 |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君实 | 100.00 | |
10 | 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 苏州君奥 | 100.00 | |
11 | 苏州君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君佑 | 100.00 | |
12 | 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君实工程 | 100.00 | |
13 | 香港君实有限公司 | 香港君实 | 100.00 | |
14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君实 | 100.00 | |
15 |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君实创投 | 100.00 |
新设子公司: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君实 | 2021年1-6月 | 持股100% |
2 |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君实创投 | 2021年1-6月 | 持股100% |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五、6(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④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按二个层次进行风险特征归类,其中第一次层次以客户信用评级确定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按信用评级(分为四个等级)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第二层次组合:在第一层次组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按信用评级确定的组合按应收账款逾期时间进行细分(分别为逾期1-30天、31-60天、61-90天、91-180天、181-360天、360天以上),并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五、43。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五、10(五)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五、10(五)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五、10(5)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0。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00 | 31.67-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00 | 31.67-19.00 |
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见五、42.(3)。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 | 10年 | 法定有效期 |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见五、42.(3)。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合作安排
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安排合同可能包括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包括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提供研发服务及交付其他商品的协议安排。在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需判断并确定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时,公司将考虑竞争对手对类似或相同产品的定价、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及知名度、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及当前市场趋势。对于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分别判断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但仅限于不受限制的对价。在满足所有有关收入确认条件之前,收到的不可退还的合同款列报为合同负债。
③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本公司于合同开始日评估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否为一项可区别于合作安排中其他履约义务的单项履约义务。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i)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ii)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iii)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
④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技术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⑤特许权使用费
对于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
⑥可变对价
本公司与部分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和按照协议约定的里程碑取得收款权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五、34。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五、38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五、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五、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1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8.8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4,268,588,402.31 | 3,384,932,297.62 |
其他货币资金 | 1,327,729.80 | 65,264.27 |
合计 | 4,269,916,132.11 | 3,384,997,561.8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313,155,978.96 | 53,846,284.3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198.97 | 17,102.05 |
其中: | ||
其他 | 17,198.97 | 17,102.05 |
合计 | 17,198.97 | 17,102.0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7,309,741.48 | 74,115,760.11 |
合计 | 57,309,741.48 | 74,115,760.11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309,741.48 | 100.00 | 57,309,741.48 | 74,115,760.11 | 100.00 | 74,115,760.11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7,309,741.48 | 100.00 | 57,309,741.48 | 74,115,760.11 | 100.00 | 74,115,760.11 | ||||
合计 | 57,309,741.48 | 100.00 | / | 57,309,741.48 | 74,115,760.11 | 100.00 | / | 74,115,760.11 |
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57,309,741.48 | ||
合计 | 57,309,741.48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83,537,141.33 |
1年以内小计 | 383,537,141.33 |
合计 | 383,537,141.33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3,537,141.33 | 100.00 | 193,821.40 | 0.05 | 383,343,319.93 | 590,382,977.22 | 100.00 | 58,821.63 | 0.01 | 590,324,155.59 |
其中: | ||||||||||
信用评级 | 383,537,141.33 | 100.00 | 193,821.40 | 0.05 | 383,343,319.93 | 590,382,977.22 | 100.00 | 58,821.63 | 0.01 | 590,324,155.59 |
合计 | 383,537,141.33 | 100.00 | 193,821.40 | 0.05 | 383,343,319.93 | 590,382,977.22 | 100.00 | 58,821.63 | 0.01 | 590,324,155.59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83,537,141.33 | 193,821.40 | 0.05 |
合计 | 383,537,141.33 | 193,821.40 | 0.05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应收账款 | 58,821.63 | 134,999.77 | 193,821.40 |
合计 | 58,821.63 | 134,999.77 | 193,821.40 |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一 | 183,203,510.76 | 47.77 | |
客户二 | 82,194,948.82 | 21.43 | |
客户三 | 16,164,529.31 | 4.21 | |
客户四 | 9,863,519.86 | 2.57 | |
客户五 | 4,470,672.24 | 1.17 | |
合计 | 295,897,180.99 | 77.15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74,478,481.55 | 92.42 | 225,358,696.03 | 87.29 |
1至2年 | 309,980.97 | 0.08 | 32,619,587.54 | 12.63 |
2至3年 | 30,400,325.50 | 7.50 | 200,000.00 | 0.08 |
合计 | 405,188,788.02 | 100.00 | 258,178,283.57 | 100.00 |
单位名称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未结算原因 |
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合同执行中 |
单位名称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30,218,446.60 | 7.46 |
供应商二 | 30,000,000.00 | 7.40 |
供应商三 | 26,355,624.39 | 6.50 |
供应商四 | 23,036,742.69 | 5.69 |
供应商五 | 18,907,632.27 | 4.67 |
合计 | 128,518,445.95 | 31.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369,895.01 | 22,840,431.36 |
合计 | 8,369,895.01 | 22,840,431.36 |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6,113,788.57 |
1年以内小计 | 6,113,788.57 |
1至2年 | 1,047,613.41 |
2至3年 | 179,461.10 |
3至4年 | 230,162.94 |
4至5年 | 970,225.18 |
合计 | 8,541,251.2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5,051,253.39 | 5,245,386.15 |
备用金及其他 | 3,489,997.81 | 18,466,080.84 |
合计 | 8,541,251.20 | 23,711,466.99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71,035.63 | 871,035.63 |
本期计提 | -699,679.44 | -699,679.44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71,356.19 | 171,356.19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1,035.63 | -699,679.44 | 171,356.19 |
合计 | 871,035.63 | -699,679.44 | 171,356.19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保证金及押金 | 1,383,553.16 | 1年以内 | 16.20 | |
单位二 | 保证金及押金 | 915,142.48 | 4-5年 | 10.71 | |
单位三 | 保证金及押金 | 617,222.27 | 1年以内 | 7.23 | |
单位四 | 其他 | 444,925.00 | 1年以内 | 5.21 | 22,246.25 |
单位五 | 其他 | 353,539.45 | 1年以内 | 4.14 | 17,676.97 |
合计 | / | 3,714,382.36 | / | 43.49 | 39,923.2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23,724,762.89 | 10,123,210.56 | 313,601,552.33 | 281,515,421.82 | 4,227,129.84 | 277,288,291.98 |
在产品 | 81,337,088.40 | 81,337,088.40 | 31,886,579.21 | 31,886,579.21 | ||
库存商品 | 19,075,034.23 | 19,075,034.23 | 34,250,557.08 | 34,250,557.08 | ||
合计 | 424,136,885.52 | 10,123,210.56 | 414,013,674.96 | 347,652,558.11 | 4,227,129.84 | 343,425,428.2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原材料 | 4,227,129.84 | 5,896,080.72 | 10,123,210.56 |
合计 | 4,227,129.84 | 5,896,080.72 | 10,123,210.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租赁押金保证金 | 2,734,650.63 | 3,524,807.19 |
合计 | 2,734,650.63 | 3,524,807.1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42,370,859.99 | 10,660,236.63 |
待摊费用 | 16,132,272.44 | 7,345,223.86 |
其他 | 3,287,693.52 | |
合计 | 58,503,132.43 | 21,293,154.01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21,145.63 | -508.13 | 1,020,637.50 | ||
小计 | 1,021,145.63 | -508.13 | 1,020,637.50 | ||
二、联营企业 | |||||
Anwita Biosciences,Inc | 65,150,274.05 | 42,083,510.26 | -1,071,479.35 | 106,162,304.96 |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9,979,463.60 | 90,020,536.40 |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517,482.44 | 12,482,517.56 | ||
小计 | 65,150,274.05 | 155,083,510.26 | -11,568,425.39 | 208,665,358.92 |
合计 | 66,171,419.68 | 155,083,510.26 | -11,568,933.52 | 209,685,996.4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222,642,139.92 | |
合计 | 222,642,139.92 |
项目 | 累计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Coherus BioSciences,Inc. | -11,478,717.23 | 长期持有、不以交易为目的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594,450,566.33 | 279,694,417.53 |
医药基金 | 118,386,243.29 | 77,030,448.62 |
合计 | 712,836,809.62 | 356,724,866.1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905,117,457.92 | 1,905,914,113.97 |
合计 | 1,905,117,457.92 | 1,905,914,113.97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80,304,551.70 | 908,171,205.16 | 34,399,006.56 | 304,754,948.62 | 2,127,629,71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7,215.76 | 16,289,915.69 | 1,933,877.09 | 81,259,346.29 | 101,060,354.83 |
(1)购置 | 3,768,672.62 | 1,933,877.09 | 32,031,244.31 | 37,733,794.0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577,215.76 | 12,521,243.07 | 49,228,101.98 | 63,326,560.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4,667.12 | 10,256.41 | 177,960.91 | 2,332,884.44 | |
(1)处置或报废 | 2,144,667.12 | 10,256.41 | 177,960.91 | 2,332,884.44 | |
4.期末余额 | 879,737,100.34 | 924,450,864.44 | 36,332,883.65 | 385,836,334.00 | 2,226,357,182.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764,405.36 | 101,925,048.97 | 16,374,397.08 | 68,651,746.66 | 221,715,598.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928,309.50 | 43,504,946.65 | 2,928,354.08 | 32,477,946.76 | 99,839,556.99 |
(1)计提 | 20,928,309.50 | 43,504,946.65 | 2,928,354.08 | 32,477,946.76 | 99,839,556.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1,296.89 | 9,743.59 | 144,390.07 | 315,430.55 | |
(1)处置或报废 | 161,296.89 | 9,743.59 | 144,390.07 | 315,430.55 | |
4.期末余额 | 55,531,417.97 | 145,420,252.03 | 19,302,751.16 | 100,985,303.35 | 321,239,724.51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4,205,682.37 | 779,030,612.41 | 17,030,132.49 | 284,851,030.65 | 1,905,117,457.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845,540,146.34 | 806,246,156.19 | 18,024,609.48 | 236,103,201.96 | 1,905,914,113.97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暂时闲置车间、设备 | 99,653,869.99 | 10,334,303.59 | 89,319,566.4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临港蓝湾诚园45套职工宿舍 | 94,199,605.08 | 暂时无法办理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 |
苏州众合厂房 | 43,682,578.69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借款,获得银行9亿元授信,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该授信额度已实际使用7.2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
苏州众合部分机器设备 | 73,186,860.14 | |
君实工程厂房 | 663,735,836.14 | |
君实工程部分机器设备 | 694,195,579.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19,249,172.20 | 415,550,140.47 |
合计 | 519,249,172.20 | 415,550,140.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临港产业化项目 | 187,144,347.99 | 187,144,347.99 | 178,408,570.75 | 178,408,570.75 | ||
创新性治疗用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项目 | 173,782,365.00 | 173,782,365.00 | 96,849,956.54 | 96,849,956.54 | ||
苏州总部大厦项目 | 48,924,052.38 | 48,924,052.38 | 48,639,851.42 | 48,639,851.42 | ||
其他工程 | 109,398,406.83 | 109,398,406.83 | 91,651,761.76 | 91,651,761.76 | ||
合计 | 519,249,172.20 | 519,249,172.20 | 415,550,140.47 | 415,550,140.47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资金来源 |
临港产业化项目 | 180,000.00 | 17,840.86 | 1,205.72 | 332.14 | 18,714.44 | 92.98% | 98.61% | 6,521.73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抵押担保情况 |
君实工程临港产业化项目在建厂房、待安装设备 | 187,144,347.99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借款,获得银行9亿元授信,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该授信额度已实际使用7.2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029,361.95 | 91,029,361.9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688,284.23 | 75,688,284.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221,760.89 | 26,221,760.89 |
4.期末余额 | 140,495,885.29 | 140,495,885.2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5,859,626.92 | 35,859,626.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679,265.85 | 22,679,265.85 |
(1)计提 | 22,679,265.85 | 22,679,265.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036,517.68 | 23,036,517.68 |
(1)处置 | 23,036,517.68 | 23,036,517.68 |
4.期末余额 | 35,502,375.09 | 35,502,375.09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4,993,510.20 | 104,993,510.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169,735.03 | 55,169,735.03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技术许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8,772,788.27 | 98,019.80 | 14,393,981.81 | 19,811,320.54 | 183,076,110.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02,892.80 | 9,402,892.80 | |||
(1)购置 | 1,296,188.60 | 1,296,188.6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106,704.20 | 8,106,704.20 | |||
4.期末余额 | 148,772,788.27 | 98,019.80 | 23,796,874.61 | 19,811,320.54 | 192,479,003.2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703,748.84 | 7,690.48 | 3,276,622.87 | 20,988,062.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79,715.16 | 5,893.80 | 2,219,277.25 | 5,004,886.21 | |
(1)计提 | 2,779,715.16 | 5,893.80 | 2,219,277.25 | 5,004,886.2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483,464.00 | 13,584.28 | 5,495,900.12 | 25,992,948.4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8,289,324.27 | 84,435.52 | 18,300,974.49 | 19,811,320.54 | 166,486,054.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1,069,039.43 | 90,329.32 | 11,117,358.94 | 19,811,320.54 | 162,088,048.23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抵押担保情况 |
君实工程临港土地 | 54,177,227.32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借款,获得银行9亿元授信,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该授信额度已实际使用7.2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
苏州众合吴江土地 | 2,902,707.75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3,236,525.11 | 22,999,781.11 | 9,349,425.13 | 26,886,881.09 |
合计 | 13,236,525.11 | 22,999,781.11 | 9,349,425.13 | 26,886,881.0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55,795.22 | 1,208,369.28 | 3,122,088.75 | 468,313.31 |
可抵扣亏损 | 334,925,668.73 | 53,889,624.25 | 161,956,272.28 | 24,816,944.02 |
信用减值准备 | 27,925.00 | 6,981.25 | 22,040.53 | 5,510.13 |
递延收益 | 3,054,747.40 | 763,686.85 | 3,288,368.56 | 822,092.14 |
合计 | 346,064,136.35 | 55,868,661.63 | 168,388,770.12 | 26,112,859.6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404,667.93 | 5,167,927.85 |
可抵扣亏损 | 3,061,119,435.60 | 3,572,070,363.72 |
股权激励计划可税前抵扣金额 | 599,091,900.06 | 405,094,888.5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478,717.23 | |
递延收益 | 31,319,668.67 | 33,220,364.38 |
合计 | 3,705,414,389.49 | 4,015,553,544.51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0年 | ||
2021年 | 23,133,888.21 | 23,093,939.34 |
2022年 | 61,120,830.35 | 61,212,363.35 |
2023年 | 114,031,834.46 | 114,031,834.46 |
2024年 | 19,092,517.41 | 19,092,517.41 |
2025年及以后 | 2,771,584,268.81 | 3,297,467,876.82 |
合计 | 2,988,963,339.24 | 3,514,898,531.3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及房屋款 | 359,391,237.83 | 359,391,237.83 | 130,670,845.56 | 130,670,845.56 | ||
待抵扣进项税 | 132,000,482.73 | 132,000,482.73 | 154,296,542.59 | 154,296,542.59 | ||
长期保证金押金 | 12,996,781.39 | 12,996,781.39 | 12,757,725.71 | 12,757,725.71 | ||
合计 | 504,388,501.95 | 504,388,501.95 | 297,725,113.86 | 297,725,113.8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应计利息 | 1,044,999.92 | 1,234,648.29 |
合计 | 21,044,999.92 | 21,234,648.29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技术服务费 | 567,802,618.86 | 606,141,035.56 |
设备工程款 | 98,926,266.88 | 135,870,222.26 |
材料款 | 51,668,398.03 | 35,701,994.06 |
其他 | 12,822,777.58 | 19,984,242.20 |
合计 | 731,220,061.35 | 797,697,494.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许可费用 | 32,624,500.00 | |
预收货款 | 58,643,830.29 | 10,517,536.14 |
预收技术服务费 | 471,698.11 | |
合计 | 59,115,528.40 | 43,142,036.14 |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本期增长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0,868,802.96 | 506,968,786.77 | 577,687,456.12 | 130,150,133.6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157,180.32 | 35,505,312.92 | 30,234,175.78 | 9,428,317.46 |
合计 | 205,025,983.28 | 542,474,099.69 | 607,921,631.90 | 139,578,451.07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3,341,413.97 | 448,130,538.50 | 520,202,571.26 | 121,269,381.21 |
二、职工福利费 | 13,923,692.79 | 13,923,692.79 | ||
三、社会保险费 | 4,705,226.49 | 20,692,596.31 | 20,176,508.02 | 5,221,314.7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277,596.80 | 18,619,702.91 | 18,305,490.47 | 4,591,809.24 |
工伤保险费 | 85,070.66 | 560,481.87 | 468,244.22 | 177,308.31 |
生育保险费 | 342,559.03 | 1,512,411.53 | 1,402,773.33 | 452,197.23 |
四、住房公积金 | 2,553,432.03 | 22,175,635.49 | 21,768,800.62 | 2,960,266.9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8,730.47 | 2,046,323.68 | 1,615,883.43 | 699,170.72 |
合计 | 200,868,802.96 | 506,968,786.77 | 577,687,456.12 | 130,150,133.6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937,492.16 | 34,235,091.58 | 29,152,469.83 | 9,020,113.91 |
2、失业保险费 | 219,688.16 | 1,270,221.34 | 1,081,705.95 | 408,203.55 |
合计 | 4,157,180.32 | 35,505,312.92 | 30,234,175.78 | 9,428,317.4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652,227.75 | 5,801,166.42 |
企业所得税 | 8,440,293.67 | |
个人所得税 | 6,557,724.55 | 12,593,105.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8,225.34 | 385,505.35 |
教育费附加 | 402,695.53 | 310,634.61 |
印花税 | 400,169.30 | 315,311.64 |
房产税 | 142,849.74 | 132,030.76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70,373.86 | |
土地使用税 | 37,270.12 | 46,259.78 |
环保税 | 18,596.51 | 35,526.02 |
合计 | 23,990,426.37 | 19,619,540.3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9,995,922.97 | 129,413,494.77 |
合计 | 49,995,922.97 | 129,413,494.7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投资款 | 68,198,842.04 | |
预提日常运营费用 | 35,158,157.64 | 48,195,359.13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510,005.69 | 8,086,130.54 |
其他 | 1,327,759.64 | 4,933,163.06 |
合计 | 49,995,922.97 | 129,413,494.7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4,444,444.45 | 231,111,111.1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436,836.77 | 25,220,082.15 |
合计 | 470,881,281.22 | 256,331,193.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长,主要系将于1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金额较大。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9,704,350.47 | |
合计 | 9,704,350.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720,000,000.01 | 773,333,333.3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4,444,444.45 | 231,111,111.11 |
合计 | 275,555,555.56 | 542,222,222.23 |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28,072,388.47 | 61,878,016.6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7,557,330.63 | -5,666,591.5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436,836.77 | -25,220,082.15 |
合计 | 84,078,221.07 | 30,991,342.9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 | 1,280,411.10 | 1,280,411.10 | 停工赔偿 |
合计 | 1,280,411.10 | 1,280,411.10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3,808,732.94 | 2,134,316.87 | 101,674,416.07 | 项目补助 |
合计 | 103,808,732.94 | 2,134,316.87 | 101,674,416.07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1,506,560.04 | 534,316.87 | 70,972,243.17 |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2,302,172.90 | 1,600,000.00 | 30,702,172.9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03,808,732.94 | 2,134,316.87 | 101,674,416.07 | / |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作研发项目进度款 | 14,977,946.57 | 18,837,294.77 |
合计 | 14,977,946.57 | 18,837,294.77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小计 | |||
A股股东 | 689,749,500.00 | 1,711,500.00 | 1,711,500.00 | 691,461,000.00 |
H股股东 | 182,746,500.00 | 36,549,200.00 | 36,549,200.00 | 219,295,700.00 |
股份总数 | 872,496,000.00 | 38,260,700.00 | 38,260,700.00 | 910,756,7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574,038,163.06 | 2,097,640,207.92 | 10,671,678,370.98 | |
其他资本公积 | 58,342,113.60 | 102,352,561.29 | 16,207,909.45 | 144,486,765.44 |
合计 | 8,632,380,276.66 | 2,199,992,769.21 | 16,207,909.45 | 10,816,165,136.42 |
股本人民币1,711,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4,034,300.00元。本期已行权股权激励费用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16,207,909.45元。
(2)2021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6,549,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配发及发行共36,549,200股新H股,公司共募集2,565,022,856.00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为2,103,947,198.4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6,549,2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67,397,998.47元。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02,352,561.29元系确认的以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费用。
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6,207,909.45元系本期已行权股权激励费用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478,717.23 | -11,478,717.23 | -11,478,717.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478,717.23 | -11,478,717.23 | -11,478,717.23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392,471.15 | -3,264,464.83 | -3,264,464.83 | -12,656,935.9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392,471.15 | -3,264,464.83 | -3,264,464.83 | -12,656,935.9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9,392,471.15 | -14,743,182.06 | -14,743,182.06 | -24,135,653.21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67,675,273.11 | -1,999,068,441.4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667,675,273.11 | -1,999,068,441.4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346,950.67 | -1,668,606,831.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58,328,322.44 | -3,667,675,273.1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29,271,001.51 | 355,959,190.04 | 501,650,316.20 | 82,892,723.85 |
其他业务 | 185,177,448.12 | 107,982,628.72 | 73,281,946.09 | 7,603,030.34 |
合计 | 2,114,448,449.63 | 463,941,818.76 | 574,932,262.29 | 90,495,754.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5,721.68 | 994,839.99 |
教育费附加 | 721,697.58 | 710,600.00 |
房产税 | 816,458.19 | 270,972.35 |
土地使用税 | 70,505.95 | 92,717.71 |
印花税 | 1,392,152.36 | 393,788.28 |
其他 | 57,556.31 | 18,030.00 |
合计 | 3,404,092.07 | 2,480,948.3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用 | 214,811,640.54 | 116,298,446.09 |
职工薪酬 | 174,876,295.69 | 102,660,744.97 |
股份支付 | 10,908,200.05 | |
其他运营费用 | 22,022,625.26 | 9,211,261.89 |
合计 | 422,618,761.54 | 228,170,452.9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772,012.12 | 68,131,942.25 |
日常运营费用 | 65,213,361.82 | 46,805,528.22 |
折旧及摊销 | 51,436,976.45 | 24,404,729.61 |
股份支付 | 46,192,639.63 | 657,794.32 |
其他 | 14,460,136.86 | 3,787,861.71 |
合计 | 293,075,126.88 | 143,787,856.1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 | 681,103,682.15 | 573,665,521.55 |
职工薪酬 | 170,217,612.02 | 103,233,437.90 |
折旧及摊销 | 36,686,156.41 | 15,040,061.03 |
股份支付 | 29,681,632.50 | 1,946,927.29 |
日常运营费用 | 29,590,319.67 | 15,026,507.60 |
合计 | 947,279,402.75 | 708,912,455.3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0,060,129.42 | 8,964,052.56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492,835.21 | 1,144,523.71 |
减:利息收入 | -18,782,662.20 | -6,155,565.44 |
汇兑净损失 | 331,510.21 | 468,949.72 |
银行手续费 | 310,184.77 | 188,427.01 |
合计 | 4,411,997.41 | 4,610,387.5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534,316.87 | 463,172.54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600,000.00 | 191,400.00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4,738,550.00 | 248,000.0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
其中: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40,062.10 | 2,760,368.17 |
增值税加计抵扣 | 6,371,584.32 | |
其他项目 | 1,365,827.66 | 13,498.73 |
合计 | 26,050,340.95 | 3,676,439.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568,933.52 | -3,020,073.93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5,753.42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46,924.00 | |
合计 | -10,783,180.10 | -5,466,997.93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6.92 | 198.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4,266,857.15 | 26,623,521.00 |
合计 | 124,266,954.07 | 26,623,719.6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4,999.77 | -162,225.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99,679.44 | 117,668.12 |
合计 | 564,679.67 | -44,557.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896,080.72 | -1,569,697.45 |
合计 | -5,896,080.72 | -1,569,697.4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其中:固定资产 | 126,721.53 | |
处置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683,243.32 | |
合计 | 809,964.8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66,830.82 | ||
其他 | 42,602.70 | 35,603.26 | 42,602.70 |
合计 | 42,602.70 | 402,434.08 | 42,602.70 |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补贴 | 366,830.82 | 与收益相关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6,007,870.68 | 21,188,525.79 | 16,007,870.68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3,210.59 | 48,309.36 | 33,210.59 |
其他 | 592,405.65 | 7,845.68 | 592,405.65 |
合计 | 16,633,486.92 | 21,244,680.83 | 16,633,486.9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8,548,189.23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9,755,802.03 | -1,615,710.21 |
合计 | 88,792,387.20 | -1,615,710.2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8,139,044.7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720,856.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833,075.0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498,014.2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3,024,738.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4,170,308.04 |
其他-境外所得税 | 118,548,189.23 |
所得税费用 | 88,792,387.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7,544,439.76 | 14,565,232.72 |
合作研发项目收款 | 24,001,308.74 | |
货币资金已实现汇兑损益 | 13,009,086.53 | |
其他 | 2,430,879.33 | 2,744,692.87 |
合计 | 56,985,714.36 | 17,309,925.5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 | 34,382,069.64 | 24,626,444.06 |
销售费用 | 24,171,006.37 | 17,031,873.76 |
研发费用 | 19,259,619.70 | 7,169,753.52 |
捐赠 | 13,947,277.68 | 8,483,057.79 |
货币资金已实现汇兑损益 | 3,066,778.77 | |
其他 | 2,061,769.59 | 1,978,321.08 |
合计 | 93,821,742.98 | 62,356,228.9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8,782,662.20 | 6,155,565.44 |
其他 | 106,388.00 | |
合计 | 18,782,662.20 | 6,261,953.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保证金 | 1,262,350.00 | |
长期租赁押金 | 1,243,042.89 | 2,069,736.54 |
合计 | 2,505,392.89 | 2,069,736.5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318,602.22 | |
长期租赁付款 | 20,009,000.21 | 8,362,092.73 |
合计 | 20,009,000.21 | 10,680,694.95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346,657.52 | -599,533,222.8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96,080.72 | 1,569,697.45 |
信用减值损失 | -564,679.67 | 44,557.7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5,369,667.72 | 30,453,456.0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2,679,265.85 | 9,990,348.49 |
无形资产摊销 | 5,004,886.21 | 3,628,830.8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349,425.13 | 2,480,064.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9,964.85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210.59 | 48,309.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4,266,954.07 | -26,623,719.6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099,587.39 | 74,029.2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83,180.10 | 5,466,997.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755,802.03 | -1,615,710.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484,327.41 | -95,401,300.6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961,739.23 | -38,183,718.9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430,364.02 | 186,083,630.39 |
其他 | 101,404,827.62 | 3,221,910.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16,436.03 | -518,295,839.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268,653,782.11 | 676,283,671.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84,997,561.89 | 1,214,025,879.9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3,656,220.22 | -537,742,208.8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268,653,782.11 | 3,384,997,561.8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268,588,402.31 | 3,384,932,297.6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5,379.80 | 65,264.27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68,653,782.11 | 3,384,997,561.8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62,35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1,474,800,854.75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借款,获得银行9亿元授信,截至2020年末该授信额度已实际使用7.2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
无形资产 | 57,079,935.07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借款,获得银行9亿元授信,截至2020年末该授信额度已实际使用7.2 |
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 ||
在建工程 | 187,144,347.99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借款,获得银行9亿元授信,截至2020年末该授信额度已实际使用7.2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9月12日-2022年11月29日 |
合计 | 1,720,287,487.81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2,803,508,185.63 | ||
其中:美元 | 107,983,660.96 | 6.4601 | 697,585,248.17 |
港币 | 2,530,914,019.64 | 0.83208 | 2,105,922,937.46 |
应收账款 | 265,398,459.58 | ||
其中:美元 | 41,082,716.92 | 6.4601 | 265,398,459.58 |
其他应收款 | 2,202,000.22 | ||
其中:美元 | 340,861.63 | 6.4601 | 2,202,000.22 |
应付账款 | 3,058,519.67 | ||
其中:美元 | 269,798.43 | 6.4601 | 1,742,924.84 |
英镑 | 147,141.80 | 8.9410 | 1,315,594.83 |
其他应付款 | 84,811.55 | ||
其中:美元 | 13,128.52 | 6.4601 | 84,811.55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70,972,243.17 | 其他收益 | 534,316.8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0,702,172.90 | 其他收益 | 25,516,024.08 |
合计 | 101,674,416.07 | 26,050,340.95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君实 | 2021年1-6月 | 持股100% |
2 |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君实创投 | 2021年1-6月 | 持股100%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100.00 | 设立 | |
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泰州 | 江苏泰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前海君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医院投资管理 | 51.00 | 设立 |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精准医学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医疗项目投资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君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苏州 | 江苏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香港君实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00.00 | 设立 |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等 | 100.00 | 设立 | |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 | 海南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 100.00 | 设立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50.00 | 权益法 | |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50.00 | 权益法 | |
Anwita Biosciences,Inc. | 美国特拉华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19.53 | 权益法 |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50.00 | 权益法 |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50.00 | 权益法 | |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 | 50.00 | 权益法 |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已逾期未减值或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1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1,044,999.92 | |||
应付账款 | 731,220,061.35 | |||
其他应付款 | 49,995,922.9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70,881,281.22 | |||
租赁负债 | 28,815,794.75 | 24,602,955.10 | 30,659,471.22 | |
长期借款 | 275,555,555.56 | |||
合计 | 1,273,142,265.46 | 304,371,350.31 | 24,602,955.10 | 30,659,471.22 |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1,234,648.29 | |||
应付账款 | 797,697,494.08 | |||
其他应付款 | 129,413,494.7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6,331,193.26 | |||
租赁负债 | 16,942,466.12 | 9,802,740.82 | 4,246,136.05 | |
长期借款 | 542,222,222.23 | |||
合计 | 1,204,676,830.40 | 559,164,688.35 | 9,802,740.82 | 4,246,136.05 |
项目名称 | 2021年6月30日 | |||||
美元 | 港币 | 英镑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107,983,660.96 | 697,585,248.17 | 2,530,914,019.64 | 2,105,922,937.46 | ||
应收账款 | 41,082,716.92 | 265,398,459.58 | ||||
其他应收款 | 340,861.63 | 2,202,000.22 | ||||
应付账款 | 269,798.43 | 1,742,924.84 | 147,141.80 | 1,315,594.83 | ||
其他应付款 | 13,128.52 | 84,811.55 | ||||
合计 | 149,124,312.56 | 963,357,971.58 | 2,530,914,019.64 | 2,105,922,937.46 | -147,141.80 | -1,315,594.83 |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港币 | 英镑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92,507,651.94 | 603,603,178.14 | 13,014.88 | 10,953.84 | ||
应收账款 | 36,105,513.48 | 235,584,864.91 | ||||
其他应收款 | 82,695.68 | 539,581.04 | ||||
应付账款 | 957,552.42 | 6,247,933.79 | 454,242.41 | 4,038,351.30 | ||
其他应付款 | 10,004,667.46 | 65,279,454.71 | ||||
合计 | 117,733,641.22 | 768,200,235.59 | 13,014.88 | 10,953.84 | -454,242.41 | -4,038,351.30 |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1年6月30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0个基点,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49.12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港币升值或贬值100个基点,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530.91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长期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不存在利率变动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198.97 | 17,198.97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198.97 | 17,198.97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17,198.97 | 17,198.97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2,642,139.92 | 222,642,139.9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9,647,414.49 | 283,189,395.13 | 712,836,809.6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2,642,139.92 | 429,664,613.46 | 283,189,395.13 | 935,496,148.51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Anwita Biosciences,Inc. | 联营企业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直接持有本公司8.41%股权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Anwita的全资子公司 |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汤毅担任董事 |
北京加科思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原董事易清清曾担任董事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nwita Biosciences,Inc. | 技术服务费 | 18,232,840.00 | |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6,226,414.92 | |
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临床及技术服务费 | 7,462,166.68 | |
军科正源(天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临床及技术服务费 | 46,200.00 | |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3,541,781.2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5,228,810.72 | 30,101,947.47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24,000.00 | |||
预付款项 | 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19,132.08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159,060.00 | 7,953.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军科正源(天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92,399.99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Anwita Biosciences,Inc. | 9,690,150.00 | |
应付账款 | 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1,383,967.91 | |
合同负债 | 北京加科思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471,698.11 |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711,5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1,2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见其他说明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1)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
①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授出员工股票期权。2018年5月14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授予员工6,023,000份股票期权。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失效的股票期权1,158,000份,已行权的股票期权2,931,000份,有效且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1,934,000份。
②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一个等待期于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2020年7月15日)届满。2020年10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3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9,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0元/股,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1,219,400.00元。
③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二个等待期于2020年12月15日届满。2021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0元/股,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5,745,800.00元。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于2020年11月16日批准了公司制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3,5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公司股本总额87,249.60万股的4.0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51.90万股,预留部分712.90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6日决议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851.9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55.50元/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每期归属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每期归属比例分别为50%、50%。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定价模型、授予日股票市场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实际行权数量确定、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调减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1,804,320.3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02,352,561.29 |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本公司与嘉晨西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晨西海)就成立合资公司订立合资协议。合资公司将主要在合资地区从事基于mRNA技术平台的肿瘤、传染病、罕见疾病及合资双方协定的其他疾病领域的研发、临床研究、申请批准、生产及产品开发项目商业化。本公司和嘉晨西海将分别拥有合资公司的50%股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73,881,760.84 |
1年以内小计 | 373,881,760.84 |
合计 | 373,881,760.84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3,881,760.84 | 100.00 | 373,881,760.84 | 532,067,968.78 | 100.00 | 532,067,968.78 | ||||
其中: | ||||||||||
信用评级 | 372,405,120.98 | 99.61 | 372,405,120.98 | 531,037,961.71 | 99.81 | 531,037,961.71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1,476,639.86 | 0.39 | 1,476,639.86 | 1,030,007.07 | 0.19 | 1,030,007.07 | ||||
合计 | 373,881,760.84 | 100.00 | / | 373,881,760.84 | 532,067,968.78 | 100.00 | / | 532,067,968.78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信用评级 | 372,405,120.98 | ||
合计 | 372,405,120.98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 1,476,639.86 | ||
合计 | 1,476,639.86 |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一 | 183,203,510.76 | 49.00 | |
客户二 | 82,194,948.82 | 21.98 | |
客户三 | 16,164,529.31 | 4.32 | |
客户四 | 9,863,519.86 | 2.64 | |
客户五 | 4,470,672.24 | 1.20 | |
合计 | 295,897,180.99 | 79.1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下降36.31%,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较好。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216,892,619.54 | 796,131,114.84 |
合计 | 1,216,892,619.54 | 796,131,114.84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992,634,848.08 |
1年以内小计 | 992,634,848.08 |
1至2年 | 210,234,810.77 |
2至3年 | 11,287,120.61 |
3至4年 | 1,804,451.42 |
4至5年 | 950,109.18 |
合计 | 1,216,911,340.06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款 | 1,214,022,092.03 | 781,541,097.65 |
保证金及押金 | 2,027,678.76 | 1,864,638.16 |
备用金及其他 | 861,569.27 | 13,403,503.76 |
合计 | 1,216,911,340.06 | 796,809,239.5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78,124.73 | 678,124.73 |
本期计提 | -659,404.21 | -659,404.21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8,720.52 | 18,720.5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8,124.73 | -659,404.21 | 18,720.52 |
合计 | 678,124.73 | -659,404.21 | 18,720.52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内部往来款 | 902,108,769.51 | 2年以内 | 74.13 |
单位二 | 内部往来款 | 176,279,188.09 | 1年以内 | 14.49 | |
单位三 | 内部往来款 | 90,101,324.68 | 4年以内 | 7.40 | |
单位四 | 内部往来款 | 31,267,239.60 | 3年以内 | 2.57 | |
单位五 | 内部往来款 | 14,224,000.00 | 1年以内 | 1.17 | |
合计 | / | 1,213,980,521.88 | / | 99.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655,649,115.84 | 632,114,493.37 | 2,023,534,622.47 | 2,507,514,431.78 | 632,114,493.37 | 1,875,399,938.41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09,685,996.42 | 209,685,996.42 | 66,171,419.68 | 66,171,419.68 | ||
合计 | 2,865,335,112.26 | 632,114,493.37 | 2,233,220,618.89 | 2,573,685,851.46 | 632,114,493.37 | 1,941,571,358.09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16,077,737.84 | 19,867,956.46 | 435,945,694.30 | 308,529,861.67 | |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33,113,930.16 | 64,095,220.68 | 397,209,150.84 | 278,584,631.70 | |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80,545,660.42 | 15,173,313.97 | 695,718,974.39 | ||
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877,192,186.93 | 19,129,979.73 | 896,322,166.66 |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5,584,916.43 | 9,868,213.22 | 165,453,129.65 | ||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2,507,514,431.78 | 148,134,684.06 | 2,655,649,115.84 | 632,114,493.37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21,145.63 | -508.13 | 1,020,637.50 | ||
小计 | 1,021,145.63 | -508.13 | 1,020,637.50 | ||
二、联营企业 | |||||
AnwitaBiosciences,Inc | 65,150,274.05 | 42,083,510.26 | -1,071,479.35 | 106,162,304.96 | |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9,979,463.60 | 90,020,536.40 | ||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517,482.44 | 12,482,517.56 | ||
小计 | 65,150,274.05 | 155,083,510.26 | -11,568,425.39 | 208,665,358.92 | |
合计 | 66,171,419.68 | 155,083,510.26 | -11,568,933.52 | 209,685,996.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05,501,267.95 | 378,192,226.44 | 417,421,101.13 | 106,745,783.29 |
其他业务 | 232,415,104.74 | 144,697,436.73 | 149,148,198.37 | 48,157,202.36 |
合计 | 2,137,916,372.69 | 522,889,663.17 | 566,569,299.50 | 154,902,985.65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分别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长,以及新增特许权收入,成本随之增长。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568,933.52 | -2,906,251.76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785,753.42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46,924.00 | |
合计 | -10,783,180.10 | -5,353,175.76 |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6,754.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50,340.9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5,052,707.4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57,673.63 |
所得税影响额 | -12,644,559.53 |
合计 | 122,677,569.54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6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3 | -0.13 | -0.13 |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934.70 | -59,953.27 | 804,445.79 | 582,780.85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管理费用 | -118.64 | -163.35 | ||
固定资产 | 1,244.67 | 1,165.50 | ||
在建工程 | 219.43 | 179.96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1,053.34 | -59,789.92 | 805,909.89 | 584,12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