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ST中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崔红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哲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一节。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0日,公司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1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1,224,057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共计转增1,961,224,0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961,224,057增至3,922,448,114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以上转增形成的1,961,224,057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无偿让渡。无偿让渡股票中的约11.63亿股分配给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的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股票由管理人进行附条件公开处置,股票处置所得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偿还共益债务、清偿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的会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公司、公司或中孚实业 | 指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指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控股股东、豫联集团 | 指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英工业 | 指 | Everwide Industrial Limited(中文译名:东英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Vimetco | 指 | 东英工业的控股股东Vimetco N.V. |
中孚电力 | 指 |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
中孚铝业 | 指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
中孚高精铝材 | 指 |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中孚炭素 | 指 |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
中孚技术公司 | 指 |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中孚铝合金 | 指 |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
中孚售电 | 指 | 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 |
银湖铝业 | 指 |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宝汇中孚 | 指 | 河南宝汇中孚商贸有限公司 |
中孚蓝汛 | 指 | 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 |
豫联煤业 | 指 |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贤工贸 | 指 |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
慧祥煤业 | 指 | 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 |
豫金能源 | 指 | 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 |
金岭煤业 | 指 |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
金星煤业 | 指 | 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
金窑煤矿 | 指 | 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 |
凤凰熙锦 | 指 |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安阳高晶 | 指 |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
林丰铝电 | 指 |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广元林丰铝电 | 指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
广元林丰铝材 | 指 | 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 |
上海忻孚 | 指 |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欧凯 | 指 |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元高精铝材 | 指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广元中孚科技 | 指 | 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科创 | 指 |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黄河水务 | 指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永联煤业 | 指 |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 |
瑶岭煤业 | 指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巩义浦发村镇 | 指 |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林州热电 | 指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报告期 | 指 | 2021-01-01至2021-06-30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孚实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nan Zhongfu Industrial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崔红松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萍 | 张志勇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 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
电话 | 0371-64569088 | 0371-64569088 |
传真 | 0371-64569089 | 0371-64569089 |
电子信箱 | yangping@zfsy.com.cn | zhangzhiyong@zfsy.com.cn |
公司注册地址 | 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51200 |
公司网址 | www.zfsy.com.cn |
电子信箱 | zhqb@zfsy.com.cn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中孚 | 600595 | ST中孚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965,116,515.74 | 3,101,753,685.92 | 12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5,047,669.95 | -186,830,61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9,233,095.60 | -229,895,270.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480,455.00 | 248,579,761.34 | 4.7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20,185,467.86 | 1,635,137,797.91 | 23.55 |
总资产 | 20,769,867,740.65 | 20,266,150,475.35 | 2.49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07 | -5.6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4 | -6.9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6,589.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71,920.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12,055.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16.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82,044.3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39,879.04 | |
所得税影响额 | 6,329,404.52 | |
合计 | -14,185,425.65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业务为铝及铝精深加工,配套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炭素等产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易拉罐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高档双零铝箔毛料、3C电子产品用高表面阳极氧化料、油罐车用高性能板材、汽车板用坯料、新能源电池包用铝箔毛料、铝合金车轮、中间合金、精铝锭、铝棒材等。公司主要产品的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易拉罐、利乐包、无菌包等快速消费品包装领域,汽车轻量化领域及消费电子领域等。
2、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立足可持续发展战略,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以“铝及铝精深加工”为主,配套“煤炭开采、火力发电、炭素”的上下游产业协同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电解铝领域,公司已通过产能转移方式,构建“绿色水电铝”产业布局,有助于减少碳排放以履行社会责任,降低能源消费成本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铝精深加工领域,公司紧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要求及轻量化市场需求,加大技术研发,加速市场开发及布局,致力成为国际高端绿色铝材优秀供应商。
(二)行业情况
铝行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铝及铝合金因其良好的导电性、导热性、延展性、抗蚀性、重量轻等特点成为当前用途十分广泛的材料之一,建筑、交通运输、电气电子和包装等是铝材最主要的下游消费行业。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指引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要求。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铝及铝合金的应用领域随之进一步扩大。如在货运挂车及罐车、乘用车、高铁、海洋船舶等交通运输应用领域,铝因其具有抗蚀性、重量轻等优点,成为应用最广泛的轻量化材料;在食品、饮料、医药产品等包装应用领域,铝制包装因其具有阻隔性优异、保质期长、易回收再利用等优点,消费需求稳步增长;在智能手机、穿戴设备以及电视等电子消费领域,铝因其强度高、重量轻等优点,应用增长较快。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势
电解铝领域,公司已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构建“绿色水电铝”产业布局,实现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其电解铝生产用电为绿色、清洁、可持续的水力发电,吨铝碳排放可较火力发电方式减少约11吨。在火力发电依然是电解铝生产主流能源消耗的背景下,公司绿色清洁能源优势凸显,为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增加新动能。铝加工领域,公司一方面利用再生铝能耗较低优势,提升再生铝在不同产品中的使用比例,降低碳排放;另一方面利用铝产品抗蚀性、重量轻等优势,加大铝材产品在汽车轻量化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2、铝精深加工优势
公司铝精深加工定位于“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主要设备均采用行业先进进口设备,整体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力资源结构配备合理且具有竞争力,已构建了国内外优秀人才引进及自主培养双向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主要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主要产品已先后获得多家权威船级社、汽车板产品准入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ASI绩效标准等认证。
目前公司铝精深加工的主要产品为易拉罐用罐体料、罐盖料、拉环料和油罐车用高性能板材、3C电子产品用高表面阳极氧化料等,已建立稳固的销售渠道,成为多家合作客户的主流供应商,目前正在市场推广的新产品有汽车板用坯料、新能源电池包用铝箔毛料等。
未来,公司将紧盯市场需求,在做优、做强已有产品的基础上,利用设备、人才、技术等优势,继续开拓汽车板、船板、航空板等高端市场,持续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国内外市场开发及布局,致力成为国际高端绿色铝材优秀供应商。
3、科技创新优势
多年来,公司一直注重科技研发,并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通过自主创新研发、产学研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停开槽技术”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低温低电压铝电解新技术”使中国电解铝节能技术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新型稳流节能电解槽技术使吨铝直流电耗降低500千瓦时。
中孚高精铝材被认定为“河南省铝基轻量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郑州市科技创新龙头企业”,参与起草国家罐料标准项目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技术标准优秀将三等奖”;“包装用超薄铝罐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入选2020年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公司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高效能铝基新材料中心”为平台,新产品开发取得突破,掌握了批量化生产0.208毫米超薄罐盖料技术,开发了0.235毫米超薄罐体料,汽车板坯料实现批量生产,高强度客车板得到客户认可,为产品升级换代提供了充足的技术储备。
4、区位优势
公司兼顾资源及产业协同效率,主要产业布局于河南省和四川省。
(1)河南省铝土矿资源丰富,公司紧邻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下属的上街及焦作氧化铝厂;巩义市及周边登封市、新密市为河南省煤炭基地,煤炭供应充足;公司产业园区所在地巩义市是“郑州—巩义—洛阳工业走廊”的核心城市之一,是郑州规划的千亿元级铝工业产业基地,是国内西北原铝重要输出地和国内四大铝加工产业基地之一,产业集群化优势明显;境内四通八达的铁路、高速公路及国道省道交通形成了物流优势,吸引下游客户投资,具有成为国内发达的铝加工基地的潜力。
(2)广元市是四川省铝基材料产业发展基地,正在加快布局一批重大铝产业项目,建设川陕甘结合部最大的铝产业基地、全国高性能工业铝材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已基本形成产业集群和完整的铝产业链条。
5、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人员稳定,配置结构科学,具有丰富的行业和生产管理经验,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各子公司在煤、电、铝及铝加工人才配备上一直注重科学合理安排,技术团队力量较强,保证了公司整体生产、运营的持续稳定性。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对内部资源整合提高管理效率,有效控制经营成本;通过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和精益管理,实现公司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流程化、精益化;财务管理方面,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前提下,不断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建立并实施了职业薪酬制度,引导员工提高岗位职业技能水平,为广大员工立足岗位成才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指引,聚焦“提质增效、精益管理”,实现营业收入69.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4.55%;实现利润总额9.9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34亿元。
1、电解铝板块整体盈利
报告期内,长江现货铝锭价17,427元/吨,较去年同期上涨32.66%。广元林丰铝电能源消费为绿色、清洁水电,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且其成本不受煤炭价格上涨影响,能源价格稳定,成为公司稳定利润增长点。中孚铝业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强化技术管理,提升产能利用率;攻关原铝质量提升,满足下游铝精深加工高端产品原铝需求,提升产业协同度。
2、铝精深加工板块产销量连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第三台冷轧机按期投产,整体工序产能利用率得到提升;同时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产品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48.3%。
3、政策性限产影响煤炭、电力板块业绩
报告期内,受登封地区政策性限产因素影响,公司煤炭业务未能正常生产,制约“煤—电”产业协同效应的发挥,叠加发电业务用煤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29%,影响公司煤炭、电力板块业绩。
4、管理体系日益健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机制体制改革,推进制度化标准化再造,对制度审计、合同管理、安全生产双预防体系、平台化采购等方面进行梳理、更新和完善,确保公司运营更加稳定高效。
5、重整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配合管理人、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965,116,515.74 | 3,101,753,685.92 | 124.55 |
营业成本 | 5,456,906,698.31 | 2,571,012,231.75 | 112.25 |
税金及附加 | 53,804,600.87 | 39,828,605.98 | 35.09 |
销售费用 | 8,044,837.87 | 65,017,236.01 | -87.63 |
管理费用 | 158,012,332.72 | 108,679,371.89 | 45.39 |
财务费用 | 79,445,909.76 | 552,156,386.23 | -85.61 |
研发费用 | 310,523,063.97 | 100,139,957.32 | 210.09 |
所得税 | 163,601,542.51 | 39,900,312.33 | 310.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480,455.00 | 248,579,761.34 | 4.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525.46 | -60,946,469.65 | 98.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102,140.96 | -493,105,846.64 | 51.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广元林丰产能转移项目投资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2 其他
(1)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有色金属 | 6,179,558,289.78 | 4,739,422,641.77 | 23.30 | 145.85 | 124.65 | 7.23 |
电及蒸汽 | 286,301,852.30 | 253,732,398.02 | 11.38 | -26.74 | -9.36 | -16.99 |
煤炭 | 80,408,094.60 | 70,598,614.60 | 12.20 | 5.80 | -1.88 | 6.88 |
贸易 | 310,821,738.49 | 306,640,663.00 | 1.35 | 282.11 | 279.35 | 0.72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铝加工 | 4,422,100,225.63 | 3,522,078,375.16 | 20.35 | 80.75 | 71.74 | 4.17 |
电解铝 | 1,757,458,064.15 | 1,217,344,266.61 | 30.73 | 2,523.03 | 1,968.07 | 18.59 |
电 | 251,897,788.46 | 220,844,453.04 | 12.33 | -29.20 | -12.94 | -16.38 |
蒸汽 | 34,404,063.84 | 32,887,944.98 | 4.41 | -1.72 | 25.24 | -20.58 |
煤炭 | 80,408,094.60 | 70,598,614.60 | 12.20 | 5.80 | -1.88 | 6.88 |
贸易 | 310,821,738.49 | 306,640,663.00 | 1.35 | 282.11 | 279.35 | 0.72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5,299,385,272.74 | 4,062,981,485.44 | 23.33 | 164.16 | 143.80 | 6.40 |
国外 | 1,557,704,702.43 | 1,307,412,831.95 | 16.07 | 47.57 | 49.27 | -0.96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75,575.00 | 0.03 | 38,067,678.06 | 0.19 | -86.14 | 注1 |
应收款项融资 | 354,320,813.63 | 1.71 | 61,781,381.76 | 0.30 | 473.51 | 注2 |
其他流动资产 | 103,316,490.82 | 0.50 | 79,121,896.96 | 0.39 | 30.58 | 注3 |
长期股权投资 | 385,376,587.07 | 1.86 | 273,647,030.54 | 1.35 | 40.83 | 注4 |
在建工程 | 30,296,129.86 | 0.15 | 291,774,685.30 | 1.44 | -89.62 | 注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911,250.00 | 0.07 | -100.00 | 注6 | ||
应付票据 | 973,797,819.66 | 4.69 | 681,317,902.96 | 3.36 | 42.93 | 注7 |
应付职工薪酬 | 139,583,997.51 | 0.67 | 215,609,083.00 | 1.06 | -35.26 | 注8 |
应交税费 | 140,220,585.85 | 0.68 | 97,884,845.92 | 0.48 | 43.25 | 注9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914.10 | 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35.10 | 借款质押 |
存货 | 40,000.00 | 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867,624.75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0,160.42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036,134.37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孚高精铝材2300mm单机架高精铝合金板带材冷轧机项目投入0.59亿元,累计投资共1.72亿元。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67公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067,678.06 | 5,275,575.00 | -32,792,103.06 | -28,212,055.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36,210.00 | 17,236,21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61,781,381.76 | 354,320,813.63 | 292,539,431.87 | |
合计 | 117,085,269.82 | 376,832,598.63 | 259,747,328.81 | -28,212,055.05 |
公司名称 | 行业分类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2,000 | 266,325 | -227,837 | 44,655 |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 火力发电 | 火力发电 | 235,000 | 546,552 | 237,234 | 3,835 |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200,000 | 602,802 | 179,054 | -3,253 |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炭素产品 | 16,996 | 64,811 | 4,205 | 1,852 |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10,000 | 55,924 | 28,691 | -810 |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33,168 | 57,698 | -109,682 | -747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50,000 | 252,599 | 115,113 | 44,719 |
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5,000 | 26,921 | 5,056 | 93 |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47,887 | 100,278 | 31,643 | 204 |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国内外贸易 | 5,000 | 34,681 | 7,949 | 5 |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国内外贸易 | 1,000 | 4,763 | 536 | 54 |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10,000 | 16,538 | -1,751 | -771 |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技术研发 | 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 | 2,000 | 5,871 | -5,185 | 894 |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企业管理咨询、对煤矿的投资 | 80,000 | 296,738 | 11,732 | -8,357 |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 | 投资管理 | 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 55,200 | 55,200 | 55,200 |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火力发电 | 电能、热能销售 | 57,998 | 184,120 | 53,247 | -1,712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铝产品 | 188,323 | 314,939 | 170,762 | 23,965 |
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铝工业的发展也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由于美国贸易政策及其不确定性,可能引发全球经济下行,影响铝价走势。
近年来国内大型铝企纷纷向下游铝深加工领域延伸,国外企业也纷纷在国内布局,部分粗加工产品可能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对公司的低端产品造成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煤、氧化铝,主要通过周边煤矿和氧化铝企业采购,若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较大压力。
3、铝价波动的风险
受市场影响,铝产品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国外业务定价是以LME铝价加上加工费的形式,国内长江现货铝价和LME铝价之间的差价,对公司出口业务造成较大影响。
4、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在电解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含有氟化物、沥青烟和粉尘等污染物;在生产铝加工产品过程中污染排放相对较轻。公司各工序均按要求安装有在线监控,一旦排放超标,将面临严格处罚。公司已按照最新、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对现有生产设备及工艺进行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和高效运行。如国家加大环保要求,公司需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将为公司运营带来额外的投资和成本压力。
5、出口风险及汇率风险
当前外部局势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美国、欧洲等国家存在发起对华铝产品反倾销的潜在风险,可能对公司出口产品造成一定影响。汇率波动对出口产品收益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将通过金融锁汇方式等措施降低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5-20 | 临2021-032 | 2021-05-22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废气:二氧化硫14.54吨,氮氧化物30.21吨,烟尘2.02吨。中孚炭素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中孚电力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4)广元林丰铝电2021年上半年废水、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总量均在排污许可量范围内,废气:二氧化硫285.287吨,颗粒物6.615吨,氟化物0.095吨。广元林丰铝电生产用水均为循环使用,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用于绿化、厂区降尘。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中孚电力于2016年对废气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三套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三套SCR法脱硝系统、三套袋式除尘器全部进行升级改造,各项排放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全厂六套废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循环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含煤雨水处理设施。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设备专责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中孚铝业2018年建设了氧化镁脱硫系统并投入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已拆除)。2019年8月份,又投资建设了“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2020年1月投入运行,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标准。2021年中孚铝业投资完成电解槽集气效率和净化除尘提标改造,再经脱硫设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降低55%,氟化物的吸收也有很大改善。日常定期巡视检查环保设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3)中孚炭素排放废气在原有除尘、脱硫等环保治理设施的基础上,于2017年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大幅降低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2018年又完成了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控。全厂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实行环保责任制,定期巡检,按时检修,实施零缺陷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4)广元林丰铝电2019年建设了脱硫系统并投入运行,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日常定期巡视检查环保设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电力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2)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铝业编制《年产50万吨电解铝工程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3)根据巩政【2016】7号文件要求,中孚炭素编制了《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年产15万
吨炭阳极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6年8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巩义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巩环备公告【2016】3号)。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4)按照环保要求,广元市林丰铝电编制《年产250Kt/a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21年6月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并在广元市环保局进行备案,2020年8月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中孚电力、中孚铝业、中孚炭素、广元林丰铝电及时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在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组织进行环保应急预案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1)中孚电力所有废气、废水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21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网站进行公示。2021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2)中孚铝业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21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氟化物、厂界无组织、辅助工段颗粒物及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3)中孚炭素煅烧、焙烧废气排放口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进行了联网。2021年初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自行监测网站平台进行公示。2021年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及时上传至自行监测信息网站,手工监测项目按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公示。
(4)广元市林丰铝电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21年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制定环保检测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委托第三方进行氟化物、厂界无组织、辅助工段颗粒物及在线比对检测等环保监测,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结果及时在自行监测、排污许可等网站上发布。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孚电力、中孚铝业、中孚炭素及广元林丰铝电严格按要求执行信息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季度报告执行情况,年度报告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1)银湖铝业主要产品铝中间合金,使用中频炉生产,有少量烟尘排放,通过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除尘。通过验收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
(2)中孚高精铝材主要产品铝板带,熔铸工序使用熔炼炉生产,有少量烟尘排放,通过配套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除尘。热轧及冷轧工序有少量VOCS排放,配备有高效全油回收装置。通过验收检测,各项排放指标均在国家排放标准之内。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孚铝业2021年投资完成电解槽集气效率和净化除尘提标改造,目前已开始正式投运,改造后再经脱硫设施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较改造前降低55%,氟化物的吸收也有很大改善,对于公司生产环境改善和排放物总量的降低起到很好的优化支撑作用。
中孚炭素上半年立项在焙烧系统脱硫后又增加了湿电除尘设施,实现“管束除尘+湿电除尘”双级除尘,目前已投入使用,效果良好,颗粒物排放可达到近零。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电解铝产能转移。公司已完成林丰铝电25万吨、中孚铝业25万吨电解铝产能向水电资源丰富的四川省广元市转移。该50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完成后,其能源消费由火力发电转变为绿色、清洁、可持续的水力发电,可有效降低碳排放。
2、再生铝使用。公司利用再生铝能耗较低优势,提升再生铝在不同产品中的使用比例,降低碳排放。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增加再生铝在铝加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使用量。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每股股价不低于5元。若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收盘价格亦相应调整。 | 长期 | 是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豫联集团在与本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其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2月7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豫联集团将不对该等股票进行转让。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
股份限售 |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与本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承诺,其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2018年2月7日)起算,在该锁定期内,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不对该等股票进行转让。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11年3月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巩义市独家黄河用水权指标,为了保障子公司中孚电力生产用水的长久稳定与充足,同时能以较合理的用水价格获得供水。在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工程建设中,因资金紧张,中孚电力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 17,148.41 | 113.25 | 0 | 17,261.66 | 17,298.98 |
/ | 2023年12月31日前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19年12月 | 2019年公司进行产能转移,其中子公司中孚铝业以部分电解铝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因中孚铝业被法院裁定重整,导致负债转移手续无法办理,因此形成对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 | 37,804.90 | 0 | 6,626.35 | 31,178.55 | 29,245.41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自2020年12月至本报告出具日,每月偿还1000万元资金,该公司计划25万吨产能转移项目全部投产后,增加每月还款金额。 | / | 2022年12月31日前 | |
合计 | / | / | / | 54,953.31 | 113.25 | 6,626.35 | 48,440.21 | 46,544.39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9.62%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1)黄河水务非经营性资占用资金决策程序:2011年3月8日、2011年3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2)广元中孚高精铝材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决策程序: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部分产能停产暨拟进行产能转移的议案》;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出资权及股权转让的议案》。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增113.25万元为利息增加所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履行还款责任,并视具体情况采用诉讼等司法方式进行追偿。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京会兴审字第02000117号)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中孚实业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部分资产被诉讼保全,营运资金短缺,偿债能力薄弱,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78,343.5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40,229.44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899,516.74万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中孚实业司法重整,目前中孚实业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公司管理层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消除或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配合管理人、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0日,公司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1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也表决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临2019-046号公告 |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的临2020-058号公告和2021年2月22日披露的临2021-005号公告 |
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秦书杰、李五芝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披露的临2020-065号公告,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临2021-047号公告 |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冯二黑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临2020-074号公告,2021年6月17日披露的临2021-037号公告 |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公告 |
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公告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公告 |
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中孚实业、中孚电力、吴世斐、赵红远、董存岭、杨冠涛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公告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孚电力案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公告 |
及相关利息。2021年1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53,897,269.81元及利息。公司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公司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待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3、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秦书杰、李五芝案件
2020年10月,中信富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与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信富通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及其他担保方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3月,案件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公司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中信富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法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7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4、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孚实业、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冯二黑案件
2020年12月,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与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及其他担保方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1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6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不服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7月,因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未按期交纳诉讼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目前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已依法向公司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5、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2021年2月,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丰铝电支付补差电费14,246,168.02元及利息、违约金。因林丰铝电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林丰铝电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3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6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6、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2020年12月,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丰铝电支付补差电费3,206,057.89元及违约金。2021年2月,林丰铝电收到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林丰铝电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林丰铝电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林丰铝电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7、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2021年1月,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丰铝电支付补差电费4,229,019.43元及利息、违约金。2021年3月,林丰铝电收到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林丰铝电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林丰铝电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林丰铝电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8、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中孚实业、中孚电力、吴世斐、赵红远、董存岭、杨冠涛案件
2020年12月,中孚实业、中孚电力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偿还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200,545.59元及利息、判决中孚实业、吴世斐、赵红远、董存岭、杨冠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中孚电力支付应收账款17,200,545.59元及利息。中孚实业、中孚电力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3月,案件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中孚实业、中孚电力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中孚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部分改判,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9、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孚电力案件
2020年6月,中孚电力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中孚电力支付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5,413,171.75元及利息,裁定反诉部分发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0年8月,反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为查清案件事实,中孚电力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2020年12月,中孚电力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中孚电力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3月、4月、5月,案件进行多次开庭审理和现场司法鉴定。2021年6月,中孚电力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中孚电力12,859,762.54元,驳回中孚电力其他反诉请求。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待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豫联集团之间发生的拆借资金和租赁办公楼的日常关联交易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披露的临2021-022号公告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购买商品 | 材料 | 市场价 | 223.69 | 货到付款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购买商品 | 铝产品 | 市场价 | 892.79 | 货到付款 |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购买商品 | 原煤 | 市场价 | 1,288.81 | 2.62 | 货到付款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铝产品、材料 | 市场价 | 36,004.61 | 5.17 | 货到付款 |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材料 | 市场价 | 150.00 | 货到付款 |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销售商品 | 材料 | 市场价 | 35.39 | 货到付款 | ||||
合计 | / | / | 38,595.29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公司与上属关联方的交易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价格公允合理,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须的业务,因此这些关联交易还将持续。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所披露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019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9日 | 2020年12月1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5,000 | 无 | 否 | 是 | 5,0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5,798.42 | 2019年9月29日 | 2019年9月27日 | 2020年9月2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5,798.42 | 无 | 否 | 是 | 5,798.42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5,000 | 2019年3月12日 | 2019年3月14日 | 2020年9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5,000 | 无 | 否 | 是 | 5,0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4,894.88 | 2019年6月19日 | 2019年6月21日 | 2020年9月2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4,894.88 | 无 | 否 | 是 | 4,894.88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3,892 | 2019年6月19日 | 2019年9月16日 | 2020年9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3,892 | 无 | 否 | 是 | 3,892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 | 864 | 2019年6月19日 | 2019年7月12日 | 2020年9月1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864 | 无 | 否 | 是 | 864 | 是 | 否 | 其他 |
限公司 |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2020年3月13日 | 2020年3月13日 | 2021年3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000 | 无 | 否 | 是 | 2,0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368.70 | 2020年3月20日 | 2020年3月23日 | 2021年3月1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368.70 | 无 | 否 | 是 | 368.7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999 | 2020年4月15日 | 2020年4月15日 | 2021年4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1,999 | 无 | 否 | 是 | 1,999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400 | 2020年4月17日 | 2020年4月20日 | 2021年4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400 | 无 | 否 | 是 | 2,4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581.47 | 2017年7月6日 | 2017年7月10日 | 2020年9月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581.47 | 无 | 否 | 是 | 2,581.47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7,000 | 2020年6月12日 | 2020年6月12日 | 2021年6月1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7,000 | 无 | 否 | 是 | 7,0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3,000 | 2018年5月15日 | 2020年5月15日 | 2021年5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3,000 | 无 | 否 | 是 | 3,0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2,500 | 2018年5月15日 | 2020年5月18日 | 2021年5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500 | 无 | 否 | 是 | 2,5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6,409.94 | 2015年10月29日 | 2015年10月29日 | 2022年9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6,409.94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5,700 | 2015年10月29日 | 2015年10月29日 | 2021年10月2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5,700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 | 27,880 | 2019年11月21日 | 2019年12月4日 | 2022年12月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7,880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林丰铝电 | 控股子公司 | 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500 | 2019年4月25日 | 2019年4月25日 | 2022年4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3,500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 | 1,400 | 2019年7月12日 | 2020年7月13日 | 2021年1月13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1,400 | 无 | 否 | 是 | 1,4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 | 2,800 | 2019年7月12日 | 2020年7月14日 | 2021年1月1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800 | 无 | 否 | 是 | 2,8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电力 | 全资子公司 | 河南洛汭热力有限公司 | 2,800 | 2019年7月12日 | 2020年7月15日 | 2021年1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2,800 | 无 | 否 | 是 | 2,80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900 | 2020年8月14日 | 2020年8月15日 | 2021年8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900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巩义市上庄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 1,800 | 2020年8月14日 | 2020年8月16日 | 2021年8月16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1,800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中孚电力 | 公司本部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31,098.36 | 2020年6月22日 | 2020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31,098.36 | 无 | 否 | 否 | 0 | 是 | 否 | 其他 |
中孚实业 | 公司本部 | 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 | 1,720.05 | 2018年2月7日 | 2018年2月7日 | 2018年7月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1,720.05 | 无 | 否 | 是 | 1,720.05 | 是 | 否 | 其他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31,056.32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45,854.0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76,910.4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85.5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48,411.6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75,901.14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724,312.81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2021年8月10日,法院裁定批准中孚实业重整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
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未到期的担保于重整受理日到期,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履行担保责任。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中孚实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1,224,057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足一股按一股计算),共计转增1,961,224,0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961,224,057增至3,922,448,114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以上转增形成的1,961,224,057股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无偿让渡。无偿让渡股票中的约11.63亿股分配给公司及公司五家子公司的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股票由管理人进行附条件公开处置,股票处置所得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偿还共益债务、清偿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9,384,885 | 149,384,885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限售36个月 | 2021-2-8 |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298,769 | 70,298,769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限售36个月 | 2021-2-8 |
合计 | 219,683,654 | 219,683,654 | 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8,485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811,248,821 | 41.36 | 0 | 冻结 | 811,248,821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0 | 216,000,000 | 11.01 | 0 | 冻结 | 216,000,000 | 其他 |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0,298,769 | 3.58 | 0 | 质押 | 70,298,769 | 其他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 0 | 50,000,000 | 2.55 | 0 | 冻结 | 50,000,000 | 其他 |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0 | 10,726,842 | 0.55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周仁瑀 | 146,717 | 9,839,444 | 0.5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蔡莉萍 | 1,386,932 | 8,461,008 | 0.43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孙金奎 | 0 | 4,871,450 | 0.25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赵春明 | 0 | 4,779,651 | 0.24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姚国良 | 0 | 4,173,841 | 0.21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11,248,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811,248,821 |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 | 21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000,000 | |||||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298,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98,769 |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 | 5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0 | |||||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726,8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26,842 | |||||
周仁瑀 | 9,839,44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39,444 | |||||
蔡莉萍 | 8,461,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8,461,008 | |||||
孙金奎 | 4,871,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71,450 | |||||
赵春明 | 4,779,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79,651 | |||||
姚国良 | 4,173,8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3,84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2、上述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和“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为豫联集团持有。豫联集团合计持有公司54.93%的股份。 3、其他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18,058,275.93 | 893,384,487.8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275,575.00 | 38,067,678.0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556,766,445.48 | 498,780,493.5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54,320,813.63 | 61,781,381.76 |
预付款项 | 七、7 | 395,368,541.07 | 485,390,497.2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449,447,246.77 | 494,993,834.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609,380,483.24 | 1,394,705,409.8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03,316,490.82 | 79,121,896.96 |
流动资产合计 | 4,591,933,871.94 | 3,946,225,679.4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38,093,253.93 | 137,187,256.93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85,376,587.07 | 273,647,030.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7,236,210.00 | 17,236,21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709,791,307.81 | 13,666,883,814.05 |
在建工程 | 七、22 | 30,296,129.86 | 291,774,685.3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84,668,111.60 | 1,595,276,383.7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18,884,336.88 | 124,329,634.2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93,587,931.56 | 198,678,531.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4,911,25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177,933,868.71 | 16,319,924,795.86 | |
资产总计 | 20,769,867,740.65 | 20,266,150,475.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62,760,715.22 | 1,392,165,460.8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73,797,819.66 | 681,317,902.9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794,791,481.12 | 1,898,260,401.2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93,239,339.54 | 845,712,473.9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9,583,997.51 | 215,609,083.0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0,220,585.85 | 97,884,845.9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40,269,364.44 | 1,293,492,534.31 |
其中:应付利息 | 522,112,164.11 | 518,101,390.56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528,596,031.68 | 6,407,007,716.2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7,121,114.14 | 109,942,621.62 |
流动负债合计 | 13,850,380,449.16 | 12,941,393,040.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809,246,105.63 | 3,881,966,101.5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386,221,372.32 | 1,548,927,526.2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807,403,660.81 | 1,802,987,088.41 |
递延收益 | 七、51 | 200,014,083.79 | 202,959,016.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202,885,222.55 | 7,436,839,732.44 |
负债合计 | 20,053,265,671.71 | 20,378,232,772.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61,224,057.00 | 1,961,224,05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22,689,879.73 | 3,822,689,879.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53,518,251.82 | 253,518,251.8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017,246,720.69 | -4,402,294,390.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20,185,467.86 | 1,635,137,797.9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03,583,398.92 | -1,747,220,095.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6,602,068.94 | -112,082,297.1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769,867,740.65 | 20,266,150,475.3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838,185.91 | 49,788,283.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803,78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8,460,566.75 | 8,016,311.72 |
应收款项融资 | 15,300,000.00 | 2,150,000.00 | |
预付款项 | 803,721,096.48 | 873,802,197.2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552,029,352.08 | 5,620,783,491.2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64,322,727.42 | 90,941,307.8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866,742.50 | 17,692,063.08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52,538,671.14 | 6,691,977,434.3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460,449,442.94 | 5,444,608,643.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600,000.00 | 15,6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22,445,171.33 | 3,279,399,446.6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791,774.32 | 31,341,926.3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29,286,388.59 | 8,770,950,016.81 | |
资产总计 | 15,481,825,059.73 | 15,462,927,451.1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71,387,100.68 | 971,387,100.6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3,205,196.16 | 113,258,320.00 | |
应付账款 | 1,354,612,823.31 | 1,222,462,221.7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39,340,669.60 | 470,214,151.9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011,862.00 | 45,089,740.01 | |
应交税费 | 512,441.64 | 579,447.38 | |
其他应付款 | 1,087,924,234.86 | 1,152,372,763.52 | |
其中:应付利息 | 123,100,979.10 | 123,101,006.87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998,879,136.08 | 3,214,530,077.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57,114,287.05 | 61,127,839.7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56,987,751.38 | 7,251,021,662.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46,302,545.14 | 2,293,322,545.1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34,693,200.48 | 274,097,676.9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813,248,593.96 | 813,248,593.96 | |
递延收益 | 76,196,863.38 | 77,634,540.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70,441,202.96 | 3,458,303,356.08 | |
负债合计 | 10,727,428,954.34 | 10,709,325,018.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61,224,057.00 | 1,961,224,05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52,989,370.21 | 3,952,989,370.2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53,518,251.82 | 253,518,251.82 | |
未分配利润 | -1,413,335,573.64 | -1,414,129,246.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54,396,105.39 | 4,753,602,432.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481,825,059.73 | 15,462,927,451.13 |
合并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965,116,515.74 | 3,101,753,685.9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965,116,515.74 | 3,101,753,685.9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066,737,443.50 | 3,436,833,789.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456,906,698.31 | 2,571,012,231.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3,804,600.87 | 39,828,605.98 |
销售费用 | 七、63 | 8,044,837.87 | 65,017,236.0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8,012,332.72 | 108,679,371.89 |
研发费用 | 七、65 | 310,523,063.97 | 100,139,957.32 |
财务费用 | 七、66 | 79,445,909.76 | 552,156,386.23 |
其中:利息费用 | 77,285,737.10 | 564,751,385.60 | |
利息收入 | 16,165,995.32 | 21,348,181.5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671,920.83 | 28,312,973.1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4,324,301.48 | -6,104,718.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6,929,556.53 | -3,242,515.6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393,200.00 | 17,635,325.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716,848.12 | -4,086,621.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512,965.20 | -38,279,630.6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566.64 | 1,618,911.1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92,553,247.87 | -335,983,865.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00,712.19 | 1,119,377.7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868,051.44 | 6,359,411.2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992,285,908.62 | -341,223,898.62 |
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3,601,542.51 | 39,900,312.3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684,366.11 | -381,124,210.9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8,684,366.11 | -381,124,210.9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047,669.95 | -186,830,614.4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3,636,696.16 | -194,293,596.4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28,684,366.11 | -381,124,210.9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5,047,669.95 | -186,830,614.4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3,636,696.16 | -194,293,596.4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0 |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922,050,393.31 | 4,052,236,944.5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3,863,737,363.04 | 3,998,472,269.74 |
税金及附加 | 1,191,016.37 | 3,409,585.54 | |
销售费用 | 5,348,607.07 | 10,973,755.16 | |
管理费用 | 27,333,950.24 | 18,513,588.47 | |
研发费用 | 59,675,328.01 | 16,049,991.18 | |
财务费用 | -222,821.24 | 151,288,444.4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9,110,583.45 | ||
利息收入 | 1,144,437.15 | 237,722.12 | |
加:其他收益 | 1,947,676.66 | 25,820,592.6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2,879,010.61 | -3,138,290.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840,799.12 | -276,086.9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49,950.00 | 17,635,325.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51,519.34 | -5,940,985.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16,440.92 | -2,092,560.7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81,926.8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5,626.83 | -113,004,681.3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184.10 | 109,14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8,138.11 | 1,098,082.8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3,672.82 | -113,993,624.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3,672.82 | -113,993,624.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3,672.82 | -113,993,624.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93,672.82 | -113,993,624.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09,922,839.10 | 2,478,301,953.4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1,912,411.20 | 119,834,773.6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992,714.31 | 360,927,186.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01,827,964.61 | 2,959,063,914.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23,286,847.30 | 2,103,703,398.6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9,126,996.87 | 223,747,108.3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4,340,130.09 | 217,334,184.1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14,593,535.35 | 165,699,461.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1,347,509.61 | 2,710,484,152.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480,455.00 | 248,579,761.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3,494,445.78 | 377,601,4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74,611.20 | 2,10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45.7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969,056.98 | 379,709,245.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22,582.44 | 399,836,521.1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470,000.00 | 40,819,194.3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992,582.44 | 440,655,715.4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3,525.46 | -60,946,469.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0,064,470.08 | 2,053,484,966.1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0,064,470.08 | 2,053,484,966.1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5,693,903.24 | 2,418,235,275.1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450,852.44 | 127,220,789.0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21,855.36 | 1,134,748.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9,166,611.04 | 2,546,590,812.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102,140.96 | -493,105,846.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29,787.11 | 20.2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25,001.47 | -305,472,534.6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292,281.05 | 402,692,574.3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917,282.52 | 97,220,039.63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287,631,954.89 | 4,199,740,027.5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132,004.21 | 29,751,566.6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83,055.67 | 24,620,638.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62,047,014.77 | 4,254,112,232.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96,276,176.02 | 4,076,484,851.1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913,428.09 | 31,588,582.4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81,313.35 | 3,617,271.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340,102.08 | 29,598,132.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15,611,019.54 | 4,141,288,838.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564,004.77 | 112,823,394.1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500,000.00 | 6,4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500,000.00 | 6,4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33,568.00 | 6,048,605.5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819,194.3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3,568.00 | 42,867,799.8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466,432.00 | -36,467,799.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3,749,819.5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13,749,819.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2,671,043.5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292,098.4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273.81 | 121,842.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273.81 | 1,196,084,984.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73.81 | -82,335,165.3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7,441.1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2,594.55 | -5,979,571.1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5,097.73 | 6,458,903.3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27,692.28 | 479,332.20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822,689,879.73 | 253,518,251.82 | -4,402,294,390.64 | 1,635,137,797.91 | -1,747,220,095.08 | -112,082,297.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1,224,057.00 | 3,822,689,879.73 | 253,518,251.82 | -4,402,294,390.64 | 1,635,137,797.91 | -1,747,220,095.08 | -112,082,297.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85,047,669.95 | 385,047,669.95 | 443,636,696.16 | 828,684,366.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5,047,669.95 | 385,047,669.95 | 443,636,696.16 | 828,684,366.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3,567,179.29 | 13,567,179.29 | 35,934,761.30 | 49,501,940.59 | |||||||||||
2.本期使用 | 13,567,179.29 | 13,567,179.29 | 35,934,761.30 | 49,501,940.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822,689,879.73 | 253,518,251.82 | -4,017,246,720.69 | 2,020,185,467.86 | -1,303,583,398.92 | 716,602,068.94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808,818,930.36 | 823,190.26 | 253,518,251.82 | -2,618,858,686.51 | 3,405,525,742.93 | -934,834,251.47 | 2,470,691,491.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1,224,057.00 | 3,808,818,930.36 | 823,190.26 | 253,518,251.82 | -2,618,858,686.51 | 3,405,525,742.93 | -934,834,251.47 | 2,470,691,491.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90,778.19 | -725,191.11 | -186,830,614.48 | -175,865,027.40 | -196,356,529.53 | -372,221,556.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6,830,614.48 | -186,830,614.48 | -194,293,596.47 | -381,124,210.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25,191.11 | -725,191.11 | -2,062,933.06 | -2,788,124.17 | |||||||||||
1.本期提取 | 13,788,402.53 | 13,788,402.53 | 36,796,441.06 | 50,584,843.59 | |||||||||||
2.本期使用 | 14,513,593.64 | 14,513,593.64 | 38,859,374.12 | 53,372,967.76 | |||||||||||
(六)其他 | 11,690,778.19 | 11,690,778.19 | 11,690,778.1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820,509,708.55 | 97,999.15 | 253,518,251.82 | -2,805,689,300.99 | 3,229,660,715.53 | -1,131,190,781.00 | 2,098,469,934.53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952,989,370.21 | 253,518,251.82 | -1,414,129,246.46 | 4,753,602,432.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1,224,057.00 | 3,952,989,370.21 | 253,518,251.82 | -1,414,129,246.46 | 4,753,602,432.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3,672.82 | 793,672.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3,672.82 | 793,672.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952,989,370.21 | 253,518,251.82 | -1,413,335,573.64 | 4,754,396,105.39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952,989,370.21 | 253,518,251.82 | -468,675,357.69 | 5,699,056,321.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61,224,057.00 | 3,952,989,370.21 | 253,518,251.82 | -468,675,357.69 | 5,699,056,321.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993,624.16 | -113,993,624.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993,624.16 | -113,993,624.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61,224,057.00 | 3,952,989,370.21 | 253,518,251.82 | -582,668,981.85 | 5,585,062,697.18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孚实业”)是1993年2月16日经河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豫体改字(1993)18号文批准,由巩义市电厂、巩义市电业局、巩义市铝厂作为发起人,于1993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的定向募集公司。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7,819.8万元。
2002年3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02]28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
2003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5,28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另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总股本变为175,867,536股。
2004年4月26日,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另派发现金2元(含税)。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28,627,797股。
2007年5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10,000万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28,627,797股增加至328,627,797股。
2007年9月12日,公司以200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28,627,79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8,627,797股增加至657,255,594股。
2010年3月18日,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7,255,59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每10股转增5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由657,255,594股增加至1,183,060,069股。
2011年1月份,本公司以2011 年 1 月10日收市后股本总数1,183,060,069 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1年1月17日),中孚实业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 331,813,709 股。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额为1,514,873,778股。
2013年11月1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增发226,666,625股,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514,873,778股增加至1,741,540,403股。
2018年2月7日,公司向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219,683,654股,全部采用现金认购。该次定向增发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741,540,403股增加至1,961,224,057股。
本公司现注册资本196,122万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70002324A,法定代表人:
崔红松,注册地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2)行业性质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行业。
(3)经营范围
铝材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煤炭、炭素制品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6家,减少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裁定受理中孚实业司法重整,目前中孚实业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重整工作在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配合管理人、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公司化解债务危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由此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本公司管理层在考虑了以上情况后,仍采用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2021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a) 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c)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6。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3)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a)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 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在综合考虑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公司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以及与其他方的关系等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已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程序具体包括: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
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根据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a)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b)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b)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7)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将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准备的计提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b) 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c)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d)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取得存货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己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
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2) 对于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自划分至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按权益法核算。
3) 对于出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将导致本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3)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1)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2)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本公司从其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4)其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及其判断依据
a) 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即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b) 长期股权投资类别的判断依据
①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依据详见本附注五、6;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通常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公司在判断是否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时,不限于是否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还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综合的判断。
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③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的依据: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合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合营安排的定义、分类以及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附注五、7。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a)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本公司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交易损失。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22.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没有正式明确以出租获取租金作为长期持有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在“存货-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项目核算;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开发产品,将其账面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10% | 3%-2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10% | 3%-2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10% | 9%-33.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10% | 9%-33.33% |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a)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
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其辅助费,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不适用
a)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 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软件等。
②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采矿权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自煤矿投产日开始以取得的可采储量为基础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测试见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b)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5-50 年 | 土地使用权证注明的使用年限 |
专利权及软件 | 5-15年 | 专利权及软件注明或预计的使用年限 |
采矿权 | 5-50年 | 采矿许可证注明的有效期限 |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油气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在难以对单项资产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情况下,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调整,使资产在剩余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本集团将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
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对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予以折现,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其中,资产上限,是指企业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报告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中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与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该利得或损失是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与结算价格的差。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根据上述(2)、处理。不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服务成本、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等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因开采煤矿等矿产资源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
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36.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a)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b) 公司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的具体原则与方法具体确认收入时,铝精深加工产品国内销售为收到对方确认单确认收入,国内其他产品销售根据合同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取得出口发运提单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1) 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这些支出明确由客户承担。
(2) 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a)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b)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c)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3) 合同成本摊销和减值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时,企业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a)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b)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a)减b)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
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b)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
a)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b)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以及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可以按应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公司在需要退回的当期进行会计处理,即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 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 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符合持有待售的资产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17。
44. 股份回购
为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本公司职工等原因而收购本公司股份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入库存股。
根据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按奖励库存股账面余额与职工所支付现金及授予权益工具时确认的资本公积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销库存股时,按所注销库存股面值总额注销股本,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冲减库存股,按其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5.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的关联方。
本公司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母公司;
2、子公司;
3、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与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9、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1、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以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 也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12、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13、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4、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1、3和11项情形之一的企业;
1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月内,存在上述第9、12项情形之一的个人;
16、由上述第9、12和14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除上述列示的本公司的关联方之外,下列各方构成关联方:
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与本公司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46. 分部报告
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 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 生产过程的性质;
(3)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4) 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5) 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47.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主要会计政策
1)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本公司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按吨煤8.5元提取煤矿维简费。维简费主要用于矿井开拓延伸工程、矿井技术改造、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矿区生产补充勘探、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以及矿井新技术的推广等。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本公司对所属矿井按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安全生产费主要用于矿井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抽放系统、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灭火、防治水、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供配电系统的安全维护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等方面的投入。
维简费与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 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
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公司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 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公司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4)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未来可使用寿命、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做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等的预测。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估计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5) 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管理层对应收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的估计是基于客户的信用记录及目前的市场情况而确定的。管理层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前重新衡量坏账准备的金额。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6)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7) 商誉估计的减值准备
在决定商誉是否要减值时,需要估计商誉分摊至现金产出单元后的使用价值。商誉按使用价值的计算需要本公司估计通过现金产出单元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和适当的贴现率以计算现值。该预测是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及对市场发展之预测来估计。
8) 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
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48.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算销项税,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增值税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增值税 | 2%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15 |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15 |
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09,805.67 | 1,082,634.35 |
银行存款 | 157,407,476.85 | 138,209,646.70 |
其他货币资金 | 959,140,993.41 | 754,092,206.80 |
合计 | 1,118,058,275.93 | 893,384,487.8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75,575.00 | 38,067,678.06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5,275,575.00 | 38,067,678.06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275,575.00 | 38,067,678.06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514,173,813.74 |
1至2年 | 10,148,374.47 |
2至3年 | 79,285,416.56 |
3至4年 | 7,334,191.63 |
4至5年 | 716,990.42 |
5年以上 | 76,193,950.33 |
坏账准备 | -131,086,291.67 |
合计 | 556,766,445.48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9,261,507.21 | 15.88 | 59,357,189.15 | 54.33 | 49,904,318.06 | 109,111,507.21 | 17.47 | 59,207,189.15 | 54.26 | 49,904,318.06 |
其中: | ||||||||||
109,261,507.21 | 15.88 | 59,357,189.15 | 54.33 | 49,904,318.06 | 109,111,507.21 | 17.47 | 59,207,189.15 | 54.26 | 49,904,318.0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8,591,229.94 | 84.12 | 71,729,102.52 | 12.40 | 506,862,127.42 | 515,371,643.31 | 82.53 | 66,495,467.87 | 12.90 | 448,876,175.44 |
其中: | ||||||||||
578,591,229.94 | 84.12 | 71,729,102.52 | 12.40 | 506,862,127.42 | 515,371,643.31 | 82.53 | 66,495,467.87 | 12.90 | 448,876,175.44 | |
合计 | 687,852,737.15 | / | 131,086,291.67 | / | 556,766,445.48 | 624,483,150.52 | / | 125,702,657.02 | / | 498,780,493.50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 | 56,277,749.90 | 16,883,324.97 | 30.00 | 可收回性估计 |
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 | 23,467,016.22 | 23,467,016.22 | 100.00 | 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郑州市玉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014,133.04 | 4,504,239.91 | 30.00 | 可收回性估计 |
郑州新东方能源有限公司 | 14,352,608.05 | 14,352,608.05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回收 |
合计 | 109,261,507.21 | 59,357,189.15 | 54.33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14,023,813.74 | 25,701,190.75 | 5.00 |
1-2年 | 10,148,374.47 | 1,014,837.45 | 10.00 |
2-3年 | 7,993,533.62 | 2,398,060.09 | 30.00 |
3-4年 | 7,334,191.63 | 3,667,095.83 | 50.00 |
4-5年 | 716,990.42 | 573,592.34 | 80.00 |
5年以上 | 38,374,326.06 | 38,374,326.06 | 100.00 |
合计 | 578,591,229.94 | 71,729,102.52 | 12.4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59,207,189.15 | 150,000.00 | 59,357,189.15 | |||
组合计提 | 66,495,467.87 | 5,233,634.65 | 71,729,102.52 | |||
合计 | 125,702,657.02 | 5,383,634.65 | 131,086,291.6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54,320,813.63 | 61,781,381.76 |
合计 | 354,320,813.63 | 61,781,381.76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04,748,400.20 | |
合计 | 2,404,748,400.20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39,482,676.28 | 85.86 | 435,422,962.39 | 89.71 |
1至2年 | 38,652,703.01 | 9.78 | 40,833,818.14 | 8.41 |
2至3年 | 14,393,098.93 | 3.64 | 5,060,013.88 | 1.04 |
3年以上 | 2,840,062.85 | 0.72 | 4,073,702.85 | 0.84 |
合计 | 395,368,541.07 | 100.00 | 485,390,497.2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109,471,261.94 | 27.6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49,447,246.77 | 494,993,834.21 |
合计 | 449,447,246.77 | 494,993,834.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60,474,900.22 |
1至2年 | 112,514,885.70 |
2至3年 | 3,849,797.96 |
3至4年 | 3,867,308.82 |
4至5年 | 5,520,907.46 |
5年以上 | 423,683,442.50 |
坏账准备 | -460,463,995.89 |
合计 | 449,447,246.77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暂借款 | 716,895,566.79 | 775,530,193.65 |
土地收储款 | 101,643,720.00 | 101,643,720.00 |
利息收入 | 22,981,618.73 | 16,706,686.79 |
保证金 | 18,577,081.29 | 18,785,831.29 |
其他 | 49,813,255.85 | 43,684,684.14 |
坏账准备 | -460,463,995.89 | -461,357,281.66 |
合计 | 449,447,246.77 | 494,993,834.21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0,438,597.62 | 64,865,907.98 | 376,052,776.06 | 461,357,281.66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521,566.78 | 1,521,566.78 | ||
本期转回 | 2,414,852.55 | 2,414,852.5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8,023,745.07 | 66,387,474.76 | 376,052,776.06 | 460,463,995.8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61,357,281.66 | 1,521,566.78 | 2,414,852.55 | 460,463,995.89 | ||
合计 | 461,357,281.66 | 1,521,566.78 | 2,414,852.55 | 460,463,995.89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暂借款 | 311,785,481.04 | 1年以内 | 34.27 | 15,589,274.06 |
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暂借款 | 248,935,641.84 | 5年以上 | 27.36 | 248,935,641.84 |
河南嘉拓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暂借款 | 117,117,134.22 | 5年以上 | 12.87 | 117,117,134.22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土地收储款 | 101,643,720.00 | 1-2年 | 11.17 | 10,164,372.00 |
保证金利息收入 | 利息收入 | 22,981,618.73 | 1年以内 | 2.53 | 1,149,080.94 |
合计 | / | 802,463,595.83 | / | 88.20 | 392,955,503.0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4,026,658.27 | 1,676,240.05 | 442,350,418.22 | 379,092,530.52 | 2,605,886.89 | 376,486,643.63 |
在产品 | 784,365,650.46 | 1,321,260.23 | 783,044,390.23 | 755,698,760.72 | 7,750,166.94 | 747,948,593.78 |
库存商品 | 311,425,088.67 | 38,810.41 | 311,386,278.26 | 259,021,492.90 | 128,961.81 | 258,892,531.09 |
委托加工物资 | 72,599,396.53 | 72,599,396.53 | 11,377,641.39 | 11,377,641.39 | ||
合计 | 1,612,416,793.93 | 3,036,310.69 | 1,609,380,483.24 | 1,405,190,425.53 | 10,485,015.64 | 1,394,705,409.8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605,886.89 | 2,492,591.00 | 3,422,237.84 | 1,676,240.05 | ||
在产品 | 7,750,166.94 | 6,428,906.71 | 1,321,260.23 | |||
库存商品 | 128,961.81 | 20,374.20 | 110,525.60 | 38,810.41 | ||
合计 | 10,485,015.64 | 2,512,965.20 | 9,961,670.15 | 3,036,310.69 |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94,602,569.20 | 72,508,180.95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8,712,123.23 | 6,600,070.62 |
预交其他税费 | 1,798.39 | 13,645.39 |
合计 | 103,316,490.82 | 79,121,896.96 |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珠海鸿帆有色金属化工有限公司 | 53,389,658.60 | 53,389,658.60 | 53,389,658.60 | 53,389,658.60 |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2,616,567.41 | 34,523,313.48 | 138,093,253.93 | 171,484,071.17 | 34,296,814.24 | 137,187,256.93 | |
合计 | 226,006,226.01 | 87,912,972.08 | 138,093,253.93 | 224,873,729.77 | 87,686,472.84 | 137,187,256.9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4,296,814.24 | 53,389,658.60 | 87,686,472.8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6,499.24 | 226,499.2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4,523,313.48 | 53,389,658.60 | 87,912,972.08 |
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拟准备向巩义市城市中心及乡镇进行供水。未来,随着黄河水务营业收入增加,可通过其经营收入逐步偿还借款。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333,016.72 | -1,457,470.58 | 17,875,546.14 | ||||||||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 | 61,340,010.15 | -3,701,196.59 | 57,638,813.56 |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9,918,774.54 | -3,424,024.52 | 106,494,750.02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77,180,147.98 | 125,513,610.90 | 202,693,758.88 | ||||||||
广元市戴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5,875,081.15 | -5,200,000.00 | -1,362.68 | 673,718.47 | |||||||
小计 | 273,647,030.54 | -5,200,000.00 | 116,929,556.53 | 385,376,587.07 | |||||||
合计 | 273,647,030.54 | -5,200,000.00 | 116,929,556.53 | 385,376,587.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林州市信用社 | 550,000.00 | 550,000.00 |
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600,000.00 | 15,600,000.00 |
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 | 1,086,210.00 | 1,086,210.00 |
合计 | 17,236,210.00 | 17,236,21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对林州市信用社、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轻研合金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此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712,676,521.82 | 13,666,883,814.05 |
固定资产清理 | -2,885,214.01 | |
合计 | 13,709,791,307.81 | 13,666,883,814.05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23,383,012.19 | 14,253,819,321.69 | 74,436,481.34 | 69,763,819.29 | 20,421,402,634.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964,262.77 | 252,218,037.07 | 1,706,207.07 | 2,261,688.73 | 393,150,195.64 |
(1)购置 | 5,425,002.91 | 15,198,500.83 | 1,706,207.07 | 1,155,155.05 | 23,484,865.86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1,539,259.86 | 237,019,536.24 | 1,106,533.68 | 369,665,329.7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869,975.18 | 2,190,973.61 | 0.00 | 36,679.06 | 15,097,627.85 |
(1)处置或报废 | 12,869,975.18 | 2,190,973.61 | 36,679.06 | 15,097,627.85 | |
4.期末余额 | 6,147,477,299.78 | 14,503,846,385.15 | 76,142,688.41 | 71,988,828.96 | 20,799,455,202.3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74,091,057.47 | 4,127,304,502.33 | 59,301,106.72 | 56,290,011.12 | 6,216,986,677.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921,895.64 | 241,919,141.55 | 2,034,831.16 | 2,482,945.75 | 346,358,814.10 |
(1)计提 | 99,921,895.64 | 241,919,141.55 | 2,034,831.16 | 2,482,945.75 | 346,358,814.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86,461.39 | 312,015.93 | 0.00 | 33,770.11 | 10,732,247.43 |
(1)处置或报废 | 10,386,461.39 | 312,015.93 | 33,770.11 | 10,732,247.43 | |
4.期末余额 | 2,063,626,491.72 | 4,368,911,627.95 | 61,335,937.88 | 58,739,186.76 | 6,552,613,244.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48,383,701.02 | 86,838,772.15 | 178,248.90 | 2,131,420.75 | 537,532,142.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83,513.79 | 883,192.86 | 0.00 | 0.00 | 3,366,706.65 |
(1)处置或报废 | 2,483,513.79 | 883,192.86 | 3,366,706.65 | ||
4.期末余额 | 445,900,187.23 | 85,955,579.29 | 178,248.90 | 2,131,420.75 | 534,165,436.1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37,950,620.83 | 10,048,979,177.91 | 14,628,501.63 | 11,118,221.45 | 13,712,676,521.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00,908,253.70 | 10,039,676,047.21 | 14,957,125.72 | 11,342,387.42 | 13,666,883,814.05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530,087,497.24 | 184,742,184.05 | 312,596,519.90 | 32,748,793.29 | |
机器设备 | 116,399,170.09 | 49,221,066.50 | 48,159,905.87 | 19,018,197.72 | |
运输工具 | 1,440,182.76 | 1,376,478.79 | 63,703.97 | ||
其他 | 3,542,268.58 | 2,127,772.23 | 1,021,752.29 | 392,744.06 | |
合计 | 651,469,118.67 | 237,467,501.57 | 361,778,178.06 | 52,223,439.04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296,129.86 | 291,774,685.3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296,129.86 | 291,774,685.3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广元产能转移项目 | 70,355,507.75 | 70,355,507.75 | ||||
第三台2300mm单机架冷轧机 | 113,335,901.50 | 113,335,901.50 | ||||
煤矿技改 | 27,664,990.18 | 27,664,990.18 | 33,965,809.17 | 33,965,809.17 | ||
其他项目 | 2,631,139.68 | 2,631,139.68 | 74,117,466.88 | 74,117,466.88 | ||
合计 | 30,296,129.86 | 30,296,129.86 | 291,774,685.30 | 291,774,685.30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元产能转移项目 | 18.14亿元 | 70,355,507.75 | 39,972,512.78 | 110,328,020.53 | 100% | 9,160,766.83 | 1,090,649.27 | 自筹 | ||||
第三台2300mm单机架冷轧机 | 1.68亿元 | 113,335,901.50 | 58,757,588.43 | 172,093,489.93 | 100% | 自筹 | ||||||
煤矿技改 | 0.7亿元 | 33,965,809.17 | 5,033,094.17 | 11,333,913.16 | 27,664,990.18 | 自筹 | ||||||
合计 | 20.52亿元 | 217,657,218.42 | 103,763,195.38 | 293,755,423.62 | 27,664,990.18 | / | / | 9,160,766.83 | 1,090,649.27 | / | / |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2,434,875.48 | 11,189,642.29 | 2,852,840,854.34 | 3,176,465,372.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937.70 | 32,937.70 | ||
(1)处置 | 32,937.70 | 32,937.70 | ||
4.期末余额 | 312,401,937.78 | 11,189,642.29 | 2,852,840,854.34 | 3,176,432,434.4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7,438,012.52 | 8,445,584.91 | 498,893,633.55 | 574,777,230.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2,768.54 | 227,355.84 | 7,145,961.78 | 10,586,086.16 |
(1)计提 | 3,212,768.54 | 227,355.84 | 7,145,961.78 | 10,586,086.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751.72 | - | - | 10,751.72 |
(1)处置 | 10,751.72 | 10,751.72 |
4.期末余额 | 70,640,029.34 | 8,672,940.75 | 506,039,595.33 | 585,352,565.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06,411,757.39 | 1,006,411,757.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06,411,757.39 | 1,006,411,757.3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1,761,908.44 | 2,516,701.54 | 1,340,389,501.62 | 1,584,668,111.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4,996,862.96 | 2,744,057.38 | 1,347,535,463.40 | 1,595,276,383.74 |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技术改造及勘探费 | 5,660,552.21 | 783,854.88 | 4,876,697.33 | ||
土地复垦费 | 118,669,082.02 | 4,661,442.47 | 114,007,639.55 | ||
合计 | 124,329,634.23 | 5,445,297.35 | 118,884,336.8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77,130,772.79 | 90,690,484.52 | 379,794,379.51 | 91,578,371.1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931,428.62 | 2,982,857.16 | 12,539,785.18 | 3,134,946.30 |
可抵扣亏损 | 182,888,095.04 | 28,442,879.08 | 158,735,665.16 | 26,281,073.18 |
预计负债 | 327,297,854.10 | 71,471,710.80 | 352,147,572.63 | 77,684,140.43 |
合计 | 899,248,150.55 | 193,587,931.56 | 903,217,402.48 | 198,678,531.0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04,024,843.24 | 3,153,543,652.89 |
可抵扣亏损 | 3,496,163,594.67 | 3,881,701,842.25 |
合计 | 6,600,188,437.91 | 7,035,245,495.1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274,116,849.93 | 274,994,634.43 | |
2022 | 296,194,601.98 | 632,816,826.82 | |
2023 | 1,413,108,118.88 | 1,433,831,196.07 | |
2024 | 206,329,888.56 | 215,689,075.46 | |
2025 | 1,210,184,214.82 | 1,324,370,109.47 | |
2026 | 96,229,920.50 | ||
合计 | 3,496,163,594.67 | 3,881,701,842.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14,911,250.00 | 14,911,250.00 | ||||
合计 | 14,911,250.00 | 14,911,25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15,095,254.40 | 14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669,278,179.67 | 673,778,179.69 |
抵押加质押借款 | 93,922,515.54 | 93,922,515.54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124,900,000.00 | 124,900,000.00 |
质押加保证借款 | 249,564,765.61 | 249,564,765.61 |
应付票据到期银行垫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362,760,715.22 | 1,392,165,460.84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1,043,665,460.82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建设银行 | 93,922,515.54 | 4.35 | 2018-11-3 | 6.52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1-16 | 10.5 |
徽商银行 | 19,000,000.00 | 7.00 | 2019-7-20 | 10.5 |
徽商银行 | 20,000,000.00 | 7.00 | 2019-7-19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8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7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6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3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2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1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7-10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0 | 7.00 | 2019-3-13 | 10.5 |
徽商银行 | 1,000,000.00 | 7.00 | 2019-1-10 | 10.5 |
工商银行 | 59,999,998.97 | 4.25 | 2021-1-17 | 6.375 |
工商银行 | 46,450,000.00 | 4.35 | 2021-3-7 | 6.525 |
工商银行 | 178,549,820.56 | 4.35 | 2021-6-5 | 6.525 |
招商银行 | 249,564,765.61 | 4.35 | 2020-9-26 | 6.525 |
招商银行 | 149,780,000.00 | 4.35 | 2020-9-25 | 6.525 |
中原银行 | 99,900,000.00 | 4.35 | 2020-6-29 | 6.525 |
中原银行 | 1,500,000.00 | 4.35 | 2020-1-25 | 6.525 |
中原银行 | 20,000,000.00 | 4.35 | 2020-11-13 | 6.525 |
中原银行 | 5,000,000.00 | 4.35 | 2020-11-15 | 6.525 |
平顶山银行 | 8,998,360.14 | 4.35 | 2020-12-25 | 6.525 |
合计 | 1,043,665,460.82 |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966,364,588.83 | 676,069,000.00 |
信用证 | 7,433,230.83 | 5,248,902.96 |
合计 | 973,797,819.66 | 681,317,902.9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075,884,697.89 | 1,162,653,606.21 |
设备款 | 126,810,760.08 | 126,794,134.82 |
工程款 | 446,120,863.17 | 459,009,199.42 |
到期商票未支付 | 62,180,000.00 | 62,180,000.00 |
其他 | 83,795,159.98 | 87,623,460.79 |
合计 | 1,794,791,481.12 | 1,898,260,401.2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九龙环保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 | 65,027,217.74 | 资金紧张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61,759,749.77 | 资金紧张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54,456,185.56 | 资金紧张 |
中煤郑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8,424,709.54 | 资金紧张 |
沁阳市晋煤宏圣煤炭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 29,705,668.42 | 资金紧张 |
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 | 18,126,682.99 | 资金紧张 |
焦作万都(沁阳)碳素有限公司 | 16,449,697.44 | 资金紧张 |
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371,482.49 | 资金紧张 |
六冶洛阳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13,981,504.83 | 资金紧张 |
合计 | 322,302,898.78 |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铝款 | 563,950,204.57 | 804,267,380.11 |
预收电费 | 3,851,648.37 | 17,191,561.84 |
预收煤款 | 4,810,859.39 | 16,324,133.73 |
其他货款 | 20,626,627.21 | 7,929,398.30 |
合计 | 593,239,339.54 | 845,712,473.9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16,678,366.97 | 236,366,800.46 | 302,475,212.00 | 50,569,955.4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8,930,716.03 | 29,176,362.22 | 39,093,036.17 | 89,014,042.0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5,609,083.00 | 265,543,162.68 | 341,568,248.17 | 139,583,997.5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2,525,309.99 | 207,329,856.11 | 273,232,172.55 | 46,622,993.55 |
二、职工福利费 | 6,828,200.23 | 6,828,200.23 | ||
三、社会保险费 | 3,935,866.98 | 13,323,823.06 | 13,650,395.92 | 3,609,294.1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23,884.83 | 10,946,339.26 | 11,218,939.42 | 551,284.67 |
工伤保险费 | 3,026,857.62 | 1,824,080.46 | 2,033,226.66 | 2,817,711.42 |
生育保险费 | 85124.53 | 553,403.34 | 398,229.84 | 240,298.03 |
四、住房公积金 | 217,190.00 | 8,684,858.16 | 8,564,380.40 | 337,667.7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00,062.90 | 200,062.90 | ||
合计 | 116,678,366.97 | 236,366,800.46 | 302,475,212.00 | 50,569,955.4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8,799,229.36 | 28,171,592.82 | 37,977,949.83 | 88,992,872.35 |
2、失业保险费 | 131,486.67 | 1,004,769.40 | 1,115,086.34 | 21,169.73 |
合计 | 98,930,716.03 | 29,176,362.22 | 39,093,036.17 | 89,014,042.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7,121,543.06 | 19,060,497.55 |
企业所得税 | 87,492,987.25 | 63,382,058.64 |
个人所得税 | 822,862.65 | 932,742.73 |
城建税 | 2,226,200.80 | 884,363.64 |
教育费附加 | 1,856,063.16 | 963,955.42 |
印花税 | 349,686.98 | 507,340.32 |
房产税 | 1,164,252.57 | 1,187,071.91 |
土地使用税 | 6,519,922.70 | 6,632,647.09 |
资源税 | 957,135.08 | 2,122,156.14 |
环境保护税 | 1,709,931.60 | 2,212,012.48 |
合计 | 140,220,585.85 | 97,884,845.9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522,112,164.11 | 518,101,390.56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718,157,200.33 | 775,391,143.75 |
合计 | 1,240,269,364.44 | 1,293,492,534.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09,359,093.74 | 407,963,153.97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2,753,070.37 | 110,138,236.59 |
合计 | 522,112,164.11 | 518,101,390.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及利息 | 612,033,488.14 | 651,900,598.90 |
征地补偿款及房屋占地补偿款 | 38,265,268.00 | 44,892,106.79 |
保证金、押金 | 12,930,761.71 | 14,367,292.96 |
其他 | 54,927,682.48 | 64,231,145.10 |
合计 | 718,157,200.33 | 775,391,143.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借款利息 | 150,362,864.09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借款利息 | 98,661,481.34 |
海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62,655,555.60 |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68,685,804.10 |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借款利息 | 48,533,332.96 |
合计 | 428,899,038.0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272,764,417.55 | 3,209,119,839.4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87,831,614.13 | 2,829,887,876.75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368,000,000.00 | 368,000,000.00 |
合计 | 7,528,596,031.68 | 6,407,007,716.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77,121,114.14 | 109,942,621.62 |
合计 | 77,121,114.14 | 109,942,621.62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95,996,466.14 | 295,996,466.14 |
抵押借款 | 244,526,560.12 | 244,526,561.12 |
保证借款 | 3,182,315,614.37 | 3,182,315,869.87 |
保证加抵押借款 | 1,655,054,043.56 | 1,662,054,043.56 |
保证加质押借款 | 153,900,000.00 | 153,900,000.00 |
抵押加质押借款 | 206,723,200.00 | 208,796,800.00 |
保证并抵押、质押借款 | 1,292,412,093.85 | 1,292,413,655.21 |
信用借款 | 51,082,545.14 | 51,082,545.14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272,764,417.55 | 3,209,119,839.46 |
合计 | 2,809,246,105.63 | 3,881,966,101.58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206,723,200.00 | 3.80613 | 2019-8-5 | 4.567356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73,000,000.00 | 4.9 | 2019-9-4 | 7.35 |
进出口银行 | 100,000,000.00 | 4.75 | 2020-6-27 | 7.125 |
建设银行 | 186,492,193.20 | 4.9 | 2019-9-4 | 7.35 |
建设银行 | 124,526,560.12 | 4.75 | 2020-1-20 | 7.125 |
建设银行 | 100,000,000.00 | 4.75 | 2020-7-29 | 7.125 |
中国银行 | 186,500,000.00 | 4.9 | 2019-9-4 | 7.35 |
中国银行 | 122,536,237.63 | 4.75 | 2019-12-24 | 7.125 |
中国银行 | 92,940,000.00 | 4.75 | 2019-12-21 | 7.125 |
中国银行 | 86,708,480.17 | 4.75 | 2020-1-23 | 7.125 |
中国银行 | 176,970,000.00 | 4.75 | 2020-4-22 | 7.125 |
中国银行 | 96,970,000.00 | 4.75 | 2020-4-27 | 7.125 |
中国银行 | 116,624,212.48 | 4.75 | 2020-2-22 | 7.125 |
中原银行 | 9,850,000.00 | 4.75 | 2020-5-14 | 7.125 |
中原银行 | 9,850,000.00 | 4.75 | 2020-5-14 | 7.125 |
中原银行 | 69,900,000.00 | 4.75 | 2020-7-18 | 7.125 |
中原银行 | 28,480,000.00 | 4.75 | 2020-1-25 | 7.125 |
工商银行 | 295,996,466.14 | 4.75 | 2020-12-29 | 7.125 |
中国农业银行 | 100,000,000.00 | 4.75 | 2021-2-16 | 7.125 |
中国农业银行 | 100,000,000.00 | 4.75 | 2021-1-26 | 7.125 |
中国农业银行 | 35,000,000.00 | 4.75 | 2021-2-23 | 7.125 |
中国农业银行 | 35,000,000.00 | 4.75 | 2021-2-23 | 7.125 |
兴业银行 | 46,980,000.00 | 4.75 | 2020-7-28 | 7.125 |
合计 | 2,701,047,349.74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86,221,372.32 | 1,548,927,526.21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386,221,372.32 | 1,548,927,526.2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274,052,986.45 | 4,378,815,402.9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87,831,614.13 | -2,829,887,876.75 |
合计 | 1,386,221,372.32 | 1,548,927,526.21 |
其他说明: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为235,985.55万元。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551,623,932.95 | 551,623,932.95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逾期利息 | 814,131,083.55 | 814,131,083.55 | |
预计土地复垦费 | 171,635,210.08 | 176,051,782.48 | |
违约金 | 265,596,861.83 | 265,596,861.83 | |
合计 | 1,802,987,088.41 | 1,807,403,660.81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2,959,016.24 | 2,944,932.45 | 200,014,083.79 | 收到财政拨款 | |
合计 | 202,959,016.24 | 2,944,932.45 | 200,014,083.79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 | 51,984,540.01 | 962,676.66 | 51,021,863.35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 | 9,000,000.01 | 166,666.66 | 8,833,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板项目补助 | 4,140,000.01 | 76,666.68 | 4,06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 12,510,000.01 | 231,666.66 | 12,278,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补偿款 | 23,197,197.23 | 250,780.50 | 22,946,416.73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产业发展基金 | 102,127,278.97 | 1,256,475.29 | 100,870,803.6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02,959,016.24 | 2,944,932.45 | 200,014,083.79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68,000,000.00 | 368,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368,000,000.00 | -368,000,000.00 |
合计 |
广州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清偿上述债权。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61,224,057.00 | 1,961,224,057.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99,969,212.71 | 3,699,969,212.7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2,720,667.02 | 122,720,667.02 | ||
合计 | 3,822,689,879.73 | 3,822,689,879.73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134,823.61 | 3,134,823.61 | ||
维简费 | 10,432,355.68 | 10,432,355.68 | ||
合计 | 13,567,179.29 | 13,567,179.2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3,518,251.82 | 253,518,251.82 | ||
合计 | 253,518,251.82 | 253,518,251.82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02,294,390.64 | -2,618,858,686.5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02,294,390.64 | -2,618,858,686.5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5,047,669.95 | -1,783,435,704.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17,246,720.69 | -4,402,294,390.64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857,089,975.17 | 5,370,394,317.39 | 3,061,688,064.32 | 2,542,358,341.85 |
其他业务 | 108,026,540.57 | 86,512,380.92 | 40,065,621.60 | 28,653,889.90 |
合计 | 6,965,116,515.74 | 5,456,906,698.31 | 3,101,753,685.92 | 2,571,012,231.7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94,312.95 | 5,500,641.28 |
教育费附加 | 11,059,397.48 | 5,533,326.06 |
资源税 | 4,250,702.71 | 5,527,901.09 |
房产税 | 4,671,448.58 | 2,584,161.20 |
土地使用税 | 13,813,351.94 | 13,887,284.61 |
车船使用税 | 32,619.43 | 5,533.04 |
印花税 | 3,410,785.74 | 2,749,489.06 |
环境保护税 | 3,971,982.04 | 4,040,269.64 |
合计 | 53,804,600.87 | 39,828,605.9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 | 51,345,847.54 | |
代理费 | 5,042,697.56 | |
出口杂费 | 2,225,516.46 | |
工资薪酬 | 3,444,323.50 | 2,210,246.00 |
差旅费 | 474,191.31 | 324,814.11 |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 | 3,367,323.3 | 3,799,353.57 |
其他 | 758,999.76 | 68,760.77 |
合计 | 8,044,837.87 | 65,017,236.0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酬类费用 | 45,366,506.53 | 35,902,042.26 |
折旧费 | 19,516,577.97 | 12,647,746.42 |
咨询服务费 | 2,850,661.49 | 1,189,404.44 |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 | 11,905,909.66 | 9,437,175.88 |
小车耗费 | 1,324,065.66 | 1,902,586.86 |
宣传费 | 157,623.64 | 101,797.43 |
会议费 | 67,184.90 | 61,611.32 |
无形资产摊销 | 5,487,072.68 | 6,304,099.56 |
差旅费 | 1,079,585.33 | 910,181.74 |
审计费 | 84,905.66 | 1,218,080.23 |
绿化费 | 3,064,111.92 | 48,989.25 |
其他【注】 | 67,108,127.28 | 38,955,656.50 |
合计 | 158,012,332.72 | 108,679,371.8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284,185,873.38 | 84,481,900.36 |
工资薪酬 | 14,471,039.36 | 8,730,245.55 |
折旧 | 10,657,744.03 | 6,875,799.50 |
其他 | 1,208,407.20 | 52,011.91 |
合计 | 310,523,063.97 | 100,139,957.3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含承兑贴息) | 77,285,737.10 | 564,751,385.60 |
加:利息收入 | -16,165,995.32 | -21,348,181.54 |
加:汇兑收益 | 7,324,782.11 | -1,303,585.96 |
加:手续费等 | 11,001,385.87 | 10,056,768.13 |
合计 | 79,445,909.76 | 552,156,386.2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补偿款 | 250,780.50 | 250,780.50 |
进口设备贴息补助 | 962,676.66 | 962,676.66 |
工业企业发展项目资金-高性能铝合金特种铝材项目 | 166,666.66 | 166,666.66 |
汽车板项目补助 | 76,666.68 | 76,666.68 |
站街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 231,666.66 | 231,666.66 |
工业产业发展基金 | 1,256,475.29 | 281,000.01 |
开拓国内市场补贴 | 608,100.00 | |
研发财政补助资金 | 5,280,000.00 | 770,000.00 |
出口补贴 | 4,356,200.00 | |
稳岗补贴 | 3,056,326.30 | 19,405,216.00 |
商务局2020年第一批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
技能补贴 | 797,700.00 | |
其他 | 592,962.08 | 204,000.00 |
合计 | 12,671,920.83 | 28,312,973.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6,929,556.53 | -3,242,515.6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892,627.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2,605,255.05 | 1,030,424.20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合计 | 84,324,301.48 | -6,104,718.66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93,200.00 | 17,635,325.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393,200.00 | 17,635,325.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393,200.00 | 17,635,325.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383,634.65 | -6,910,286.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93,285.77 | 2,942,380.1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6,499.24 | -118,715.15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716,848.12 | -4,086,621.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512,965.20 | -38,279,630.6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512,965.20 | -38,279,630.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4,566.64 | 1,618,911.13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
合计 | 14,566.64 | 1,618,911.1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81,911.01 | 81,911.0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81,911.01 | 81,911.01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70,000.00 | ||
罚款收入 | 70,556.85 | 49,975.00 | 70,556.85 |
其他 | 2,448,244.33 | 799,402.76 | 2,448,244.33 |
合计 | 2,600,712.19 | 1,119,377.76 | 2,600,71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53,067.21 | 3,517,216.30 | 353,067.2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30,881.23 | 3,517,216.30 | 330,881.2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22,185.98 | 22,185.98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80,000.00 | 1,250,000.00 | 380,000.00 |
赔偿金、违约金及各种罚款支出 | 1,952,365.52 | 1,375,188.82 | 1,952,365.52 |
其他 | 182,618.71 | 217,006.17 | 182,618.71 |
合计 | 2,868,051.44 | 6,359,411.29 | 2,868,051.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8,510,943.00 | 43,901,242.9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090,599.51 | -4,000,930.62 |
合计 | 163,601,542.51 | 39,900,312.3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92,285,908.6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8,071,477.1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822,165.0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277,009.6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9,232,389.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88,034.6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9,208,501.9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783,747.14 |
所得税费用 | 163,601,542.5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贴收入 | 9,726,988.38 | 36,613,516.00 |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减少 | 314,136,768.28 | |
利息收入 | 9,891,063.38 | 9,872,240.15 |
其他 | 374,662.55 | 304,662.55 |
合计 | 19,992,714.31 | 360,927,186.9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费 | 96,323,547.97 | 51,345,847.54 |
代理费 | 4,496,613.55 | 5,042,697.56 |
咨询费 | 2,850,661.49 | 1,189,404.44 |
审计费 | 84,905.66 | 1,218,080.23 |
办公及业务招待费 | 15,273,232.96 | 13,236,529.45 |
差旅费 | 1,553,776.64 | 1,234,995.85 |
小车耗费 | 1,324,065.66 | 1,902,586.86 |
修理费 | 1,307,655.97 | 365,415.79 |
会议费 | 67,184.90 | 61,611.32 |
宣传费 | 157,623.64 | 101,797.43 |
研究与开发费 | 285,394,280.58 | 84,533,912.27 |
其他 | 4,466,801.95 | 5,466,582.87 |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的增加 | 201,293,184.38 | |
合计 | 614,593,535.35 | 165,699,461.6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5.76 | |
合计 | 2,845.7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及其他 | 1,021,855.36 | 1,134,748.64 |
合计 | 1,021,855.36 | 1,134,748.64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8,684,366.11 | -381,124,210.9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512,965.20 | 38,279,630.65 |
信用减值损失 | 4,716,848.12 | 4,086,621.8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6,358,814.08 | 327,291,076.6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0,586,086.16 | 23,557,423.5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445,297.35 | 5,445,297.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291.67 | -1,618,911.1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0,881.23 | 3,517,216.3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 -4,393,200.00 | -17,635,325.00 |
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5,611,905.08 | 573,504,567.7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324,301.48 | 6,104,718.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90,599.51 | -4,000,930.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226,368.40 | -84,020,027.5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4,774,279.20 | -38,996,196.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6,771,682.71 | -519,947,958.38 |
开具应付票据及信用证等对应的受限资金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1,293,184.38 | 314,136,768.2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0,480,455.00 | 248,579,761.3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8,917,282.52 | 97,220,039.6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9,292,281.05 | 402,692,574.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625,001.47 | -305,472,534.6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8,917,282.52 | 139,292,281.05 |
其中:库存现金 | 1,509,805.67 | 1,082,634.3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7,407,476.85 | 138,209,646.7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917,282.52 | 139,292,281.0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5,914.10 | 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12,435.10 | 借款质押 |
存货 | 40,000.00 | 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867,624.75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20,160.42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036,134.37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2,066,721.28 | 6.4601 | 77,952,226.13 |
欧元 | 0.02 | 7.6862 | 0.15 |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26,954,313.17 | 6.4601 | 174,127,558.57 |
欧元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64,585.64 | 6.4601 | 417,229.69 |
欧元 | |||
应付票据 | |||
其中:美元 | 807,500.00 | 6.4601 | 5,216,530.75 |
欧元 | 288,400.00 | 7.6862 | 2,216,700.0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12,745.46 | 6.4601 | 3,312,386.96 |
欧元 | 784,104.48 | 7.6862 | 6,026,783.84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32,000,000.00 | 6.4601 | 206,723,200.00 |
欧元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研发财政补助资金 | 5,280,000.00 | 其他收益 | 5,280,000.00 |
稳岗补贴 | 3,056,326.30 | 其他收益 | 3,056,326.30 |
技能补贴 | 797,700.00 | 其他收益 | 797,700.00 |
其他 | 592,962.08 | 其他收益 | 592,962.08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将其控股子公司郑州市磴槽集团伊川县金窑煤矿有限公司注销,以整合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炭素系列产品 | 95.29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投资兴办实体、经营进出口业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制品的生产销售,矿山成套机电设备及配件、铝材料的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及制品的生产销售 | 51.00 | 投资设立 | |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及制品的生产销售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产品加工销售 | 99.9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等 | 9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企业管理咨询、煤矿投资、机电设备、金属材料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煤炭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市豫金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 | 55.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磴槽企业集团金岭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煤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登封市金星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煤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登封市陈楼一三煤业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煤炭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煤炭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新产品、新材料技术研究,成果转让,工艺设计,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孚售电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购电、售电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孚蓝汛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软件技术开发,通讯、电子、电力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及技术服务 | 85.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材的生产、销售;废旧铝材的回收;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基新材料研发、销售;铝基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39.00 | 22.76 | 投资设立 |
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的生产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广元市林丰铝材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铝基新材料技术研发、成果转让、技术服务;铝基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铝合金制品、铝制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宝汇中孚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经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注】 | 湖南 | 湖南 | 投资 | 33.33 | 投资设立 |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圣国创”)分别以1亿元人民币对林丰铝电全资子公司广元林丰以明股实债的方式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共计2亿元,广元投资控股、同圣国创出资按8%/年的固定收益分红,该增资款使用期限为5年,5年期满后退出,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同圣国创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40%股权收益及表决权仍全部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享有。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公司出资18,400万元(占比33.33%)成立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前海金鹰作为“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委托资产”的管理人,代表“前海金鹰粤通5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第3期) 委托财产”,出资36,700万元(占比66.49%)为合伙企业的优先级合伙人,北京熙锦汇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浙银资本出资50万元(占比0.09%)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中投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原则:在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内,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普通合伙人不参与收益的分配。
本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占多数席位,持有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劣后级份额,对优先级份额承担本金及收益保证义务,并且能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向、后续管理或处置等相关活动拥有权力的情况下,根据经济实质、合伙协议的具体条款、对合伙企业相关活动的决策权、享有的回报与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综合判断,中孚实业对凤凰熙锦及其投资的安阳高晶具有控制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孚铝业 | 49 | 50,118.08 | -151,670.41 | |
豫联煤业 | 49 | -6,000.22 | 30,753.83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 158,856.73 | 374,947.20 | 533,803.93 | 456,734.75 | 373,411.91 | 830,146.66 | 124,168.23 | 377,032.69 | 501,200.92 | 500,068.20 | 386,045.04 | 886,113.24 |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21,454.51 | 275,283.77 | 296,738.28 | 262,406.73 | 22,599.18 | 285,005.91 | 29,216.98 | 282,227.25 | 311,444.23 | 269,197.59 | 22,157.52 | 291,355.1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 369,802.88 | 88,569.59 | 88,569.59 | 13,749.56 | 148,965.49 | -27,637.82 | -27,637.82 | 7,253.20 |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272.04 | -8,356.74 | -8,356.74 | -5,607.35 | 17,806.00 | -7,627.88 | -7,627.88 | -3,385.97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四川 | 四川 | 有色金属 | 15.93 | 32.56 | 权益法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河南 | 发电 | 20 | 权益法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728,091,439.63 | 269,702,756.34 | 770,248,566.59 | 260,822,341.37 |
非流动资产 | 2,421,301,300.00 | 1,571,499,394.68 | 2,464,953,729.31 | 1,640,847,438.00 |
资产合计 | 3,149,392,739.63 | 1,841,202,151.02 | 3,235,202,295.90 | 1,901,669,779.37 |
流动负债 | 836,260,474.04 | 546,210,715.99 | 1,549,906,614.41 | 598,734,341.68 |
非流动负债 | 605,513,664.01 | 762,517,684.94 | 217,326,083.32 | 753,341,565.00 |
负债合计 | 1,441,774,138.05 | 1,308,728,400.93 | 1,767,232,697.73 | 1,352,075,906.6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07,618,601.58 | 532,473,750.09 | 1,467,969,598.17 | 549,593,872.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19,723,096.39 | 106,494,750.02 | 704,667,609.86 | 109,918,774.54 |
调整事项 | -617,029,337.51 | -627,487,461.88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17,029,337.51 | -627,487,461.88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02,693,758.88 | 106,494,750.02 | 77,180,147.98 | 109,918,774.5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957,268,459.90 | 501,874,789.38 | 404,836,661.70 | |
净利润 | 239,649,003.41 | -17,120,122.60 | -1,733,126.00 | 14,173,129.5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9,649,003.41 | -17,120,122.60 | -1,733,126.00 | 14,173,129.5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6,188,078.17 | 86,548,108.0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160,029.85 | -5,237,292.7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160,029.85 | -5,237,292.73 |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应收款项和银行存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无已逾期未计提减值的金融资产。
(二)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并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
2、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三)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75,575.00 | 5,275,575.0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75,575.00 | 5,275,575.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5,275,575.00 | 5,275,575.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54,320,813.63 | 354,320,813.63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7,236,210.00 | 17,236,21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275,575.00 | 371,557,023.63 | 376,832,598.6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实盘交易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在有限情况下,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成本代表了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 | 铝深加工,发电 | 124,314 | 54.93 | 54.93 |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元市戴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河南永联煤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 铝产品/材料 | 2,657,816.22 |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原煤 | 12,888,069.51 | 36,874,350.83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2,236,936.51 | 2,498,943.71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铝产品 | 8,927,887.05 | |
合计 | 24,052,893.07 | 42,031,110.76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 铝产品/材料 | 866,555.87 |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1,500,042.60 | 1,223,087.57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铝产品/材料 | 360,046,111.00 | 2,524,416.63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材料 | 353,936.91 | 161,494.17 |
合计 | 361,900,090.51 | 4,775,554.24 |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楼 | 0 | 0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3.11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8.06 | 否 |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27 | 否 | ||
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80 | 否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2.41 | 否 |
(4) 截止2021年06月末,厦门豫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其持有的中孚实业4,000万股为本公司0.80亿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5) 截止2021年06月末,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用2.41亿元资产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261.66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31,178.5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5 | 125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783,160.00 | 78,316.00 | 383,211.28 | 19,160.56 |
应收账款 | 广元市戴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 | 12,000.00 | ||
应收账款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14,219,219.97 | 710,961.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311,785,481.04 | 15,589,274.06 | 378,048,990.26 | 18,902,449.52 |
长期应收款 | 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2,616,567.41 | 34,523,313.48 | 171,484,071.17 | 34,296,814.24 |
预付账款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431,795.83 | 4,740,479.05 |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巩义瑶岭煤业有限公司 | 9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758.70 | 42,758.70 |
预收账款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537,957.41 | 28,222,761.64 |
应付账款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2,808,888.18 | 3,966,989.54 |
应付账款 | 广元市戴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214,000.00 | |
预收账款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3,027.18 | 649,661.92 |
其他应付款 |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2,484.80 | |
应付账款 |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4,229,019.43 | 4,229,019.43 |
截止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133,306.83万元。注: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2021年8月10日,法院裁定批准中孚实业重整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保证人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人有权申报其对保证人的保证债权。主债务未到期的,保证债权在保证人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未到期的担保于重整受理日到期,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履行担保责任。
2、重要的未决诉讼
1)、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案件2018年8月,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与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豫联集团支付全部本金和利息63,496.85万元,其中40,277.67万元所涉案件各方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达成和解并已领取民事调解书。2020年11月、12月,豫联集团、中孚炭素、中孚实业、林丰铝电相继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处理;其余23,219.18万元所涉案件于2020年10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12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林丰铝电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2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部分改判,待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2)、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诉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案件
2020年8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53,899,269.81元及相关利息。2021年1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53,897,269.81元及利息。公司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公司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依法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判决,待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3)、中信富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市向阳煤业有限公司、秦书杰、李五芝案件
2020年10月,中信富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与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信富通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及其他担保方共同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3月,案件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公司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中信富通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法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7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4)、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孚实业、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冯二黑案件
2020年12月,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因与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该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及其他担保方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1年1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6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不服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7月,因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包洪凯未按期交纳诉讼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目前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已依法向公司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5)、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2021年2月,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丰铝电支付补差电费14,246,168.02元及利息、违约金。因林丰铝电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林丰铝电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3月,案件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6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6)、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2020年12月,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丰铝电支付补差电费3,206,057.89元及违约金。2021年2月,林丰铝电收到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林丰铝电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林丰铝电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林丰铝电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7)、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诉林丰铝电案件
2021年1月,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丰铝电支付补差电费4,229,019.43元及利息、违约金。2021年3月,林丰铝电收到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林丰铝电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林丰铝电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向林丰铝电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
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8)、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中孚实业、中孚电力、吴世斐、赵红远、董存岭、杨冠涛案件2020年12月,中孚实业、中孚电力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辉瑞商贸有限公司偿还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200,545.59元及利息、判决中孚实业、吴世斐、赵红远、董存岭、杨冠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中孚电力支付应收账款17,200,545.59元及利息。中孚实业、中孚电力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3月,案件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中孚实业、中孚电力于2020年12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河南杞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中孚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4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进行部分改判,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9)、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孚电力案件
2020年6月,中孚电力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判决中孚电力支付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5,413,171.75元及利息,裁定反诉部分发回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020年8月,反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为查清案件事实,中孚电力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2020年12月,中孚电力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中孚电力管理人申报债权。2021年3月、4月、5月,案件进行多次开庭审理和现场司法鉴定。2021年6月,中孚电力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中孚电力12859762.54元,驳回中孚电力其他反诉请求。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待根据判决确定债权,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方案受偿。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1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的申请,以(2020)豫01号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孚实业受理进入重整程序。报告期内,公司配合管理人、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及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2021年8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有色金属 | 电力 | 煤炭 | 贸易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6,182,772,372.16 | 822,930,682.55 | 111,769,229.88 | 310,821,738.49 | 571,204,047.91 | 6,857,089,975.17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6,179,558,289.78 | 286,301,852.30 | 80,408,094.60 | 310,821,738.49 | 6,857,089,975.17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214,082.38 | 536,628,830.25 | 31,361,135.28 | 571,204,047.91 | ||
营业成本 | 4,767,541,394.43 | 753,024,680.55 | 114,391,627.32 | 306,640,663.00 | 571,204,047.91 | 5,370,394,317.39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8,460,905.0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1,349,494.89 |
坏账准备 | -21,349,833.18 |
合计 | 38,460,566.75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246,472.62 | 95.71 | 18,792,333.33 | 32.83 | 38,454,139.29 | 26,808,645.05 | 91.29 | 18,792,333.33 | 70.10 | 8,016,311.72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246,472.62 | 95.71 | 18,792,333.33 | 32.83 | 38,454,139.29 | 26,808,645.05 | 91.29 | 18,792,333.33 | 70.10 | 8,016,311.7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63,927.31 | 4.29 | 2,557,499.85 | 99.75 | 6,427.46 | 2,557,161.56 | 8.71 | 2,557,161.56 | 100.00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563,927.31 | 4.29 | 2,557,499.85 | 99.75 | 6,427.46 | 2,557,161.56 | 8.71 | 2,557,161.56 | 100.00 | |
合计 | 59,810,399.93 | / | 21,349,833.18 | / | 38,460,566.75 | 29,365,806.61 | / | 21,349,494.89 | / | 8,016,311.72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南中孚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30,489,706.2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 ||
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 713,790.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 ||
联合金属科技(威海)有限公司 | 18,792,333.33 | 18,792,333.33 | 100.00 | 对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上海忻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7,250,643.0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不计提 | ||
合计 | 57,246,472.62 | 18,792,333.33 | 32.83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765.75 | 338.29 | 5.00 |
1-2年 | |||
2-3年 | |||
3-4年 | |||
4-5年 | |||
5年以上 | 2,557,161.56 | 2,557,161.56 | 100.00 |
合计 | 2,563,927.31 | 2,557,499.85 | 99.75 |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18,792,333.33 | 18,792,333.33 | ||||
组合计提 | 2,557,161.56 | 338.29 | 2,557,499.85 | |||
合计 | 21,349,494.89 | 338.29 | 21,349,833.1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552,029,352.08 | 5,620,783,491.25 |
合计 | 5,552,029,352.08 | 5,620,783,491.25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5,368,643,561.93 |
1至2年 | 182,089,207.09 |
2至3年 | 41,004.61 |
3至4年 | 3,595,159.84 |
4至5年 | 475,798.11 |
5年以上 | 4,680,326.79 |
坏账准备 | -7,495,706.29 |
合计 | 5,552,029,352.08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540,025,860.56 | 5,616,206,504.19 |
暂借款 | 3,073,024.31 | 12,087.09 |
保证金 | 2,416,000.00 | 2,416,000.00 |
其他 | 14,010,173.50 | 8,093,425.21 |
坏账准备 | -7,495,706.29 | -5,944,525.24 |
合计 | 5,552,029,352.08 | 5,620,783,491.25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464.69 | 5,941,060.55 | 5,944,525.2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42,366.46 | 1,108,814.59 | 1,551,181.0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445,831.15 | 7,049,875.14 | 7,495,706.2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944,525.24 | 1,551,181.05 | 7,495,706.29 | |||
合计 | 5,944,525.24 | 1,551,181.05 | 7,495,706.29 |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金额5,548,041,860.56元,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488,000.00元。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48,590,245.87 | 5,348,590,245.87 | 5,348,590,245.87 | 5,348,590,245.8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1,859,197.07 | 111,859,197.07 | 96,018,397.95 | 96,018,397.95 | ||
合计 | 5,460,449,442.94 | 5,460,449,442.94 | 5,444,608,643.82 | 5,444,608,643.82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47,120,000.00 | 47,120,000.00 | ||||
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 | 150,985,155.04 | 150,985,155.04 | ||||
河南省银湖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2,000,000.00 | 122,000,000.00 | ||||
上海忻孚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 8,831,174.96 | 8,831,174.96 | ||||
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 | 10,200,000.00 | 10,200,000.00 | ||||
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0,550,000.00 | 410,550,000.00 | ||||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 2,404,900,742.88 | 2,404,900,742.88 | ||||
凤凰熙锦坤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84,000,000.00 | 184,000,000.00 | ||||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
河南科创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5,850,000.00 | 5,850,000.00 | ||||
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 | 494,000.00 | 494,000.00 | ||||
河南中孚铝合金有限公司 | 3,659,172.99 | 3,659,172.99 | ||||
合计 | 5,348,590,245.87 | 5,348,590,245.8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 96,018,397.95 | 15,840,799.12 | 111,859,197.07 | ||||||||
小计 | 96,018,397.95 | 15,840,799.12 | 111,859,197.07 | ||||||||
合计 | 96,018,397.95 | 15,840,799.12 | 111,859,197.0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49,505,960.66 | 3,592,084,730.01 | 2,686,077,480.01 | 2,671,347,481.35 |
其他业务 | 272,544,432.65 | 271,652,633.03 | 1,366,159,464.52 | 1,327,124,788.39 |
合计 | 3,922,050,393.31 | 3,863,737,363.04 | 4,052,236,944.53 | 3,998,472,269.7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840,799.12 | -276,086.9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892,627.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 |
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038,211.49 | 1,030,424.20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32,879,010.61 | -3,138,290.02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56,589.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671,920.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12,055.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816.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82,044.30 | |
所得税影响额 | 6,329,404.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939,879.04 | |
合计 | -14,185,425.65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07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 21.84 | 0.20 | 0.20 |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崔红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