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1-047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晏小平先生、高华先生、刘海兵先生、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1-006),公司董事晏小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高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海兵先生、副总经理林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师金棒先生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30,79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108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晏小平先生、高华先生、刘海兵先生、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计划减持情况 | 实际减持情况 | ||||
拟减持股数不超过(股) | 拟减持比例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晏小平 | 集中竞价方式 | 62,944 | 0.0128% | 2021-6-9 | 6.46 | 10,000 | 0.0021% |
2021-6-11 | 6.68 | 20,000 | 0.0041% | ||||
2021-6-18 | 6.50 | 12,944 | 0.0027% | ||||
2021-6-23 | 6.76 | 20,000 | 0.0041% |
合计 | 62,944 | 0.0130% | |||||
高华 | 集中竞价方式 | 118,150 | 0.0240% | 2021-9-16 | 10.40 | 118,150 | 0.0243% |
合计 | 118,150 | 0.0243% | |||||
刘海兵 | 集中竞价方式 | 134,075 | 0.0273% | 2021-9-16 | 10.51 | 134,075 | 0.0276% |
合计 | 134,075 | 0.0276% | |||||
林志军 | 集中竞价方式 | 140,625 | 0.0286% | 2021-9-17 | 9.99 | 138,625 | 0.0286% |
2021-9-22 | 11.21 | 2,000 | 0.0004% | ||||
合计 | 140,625 | 0.0290% | |||||
师金棒 | 集中竞价方式 | 75,000 | 0.0153% | 2021-9-16 | 10.37 | 10,000 | 0.0021% |
2021-9-17 | 11.17 | 30,000 | 0.0062% | ||||
合计 | 40,000 | 0.0083% | |||||
计划减持合计 | 530,794 | 0.1080% | 实际减持总合计 | 495,794 | 0.1021% |
注1、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494,328,999股,公司已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6,387,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87,941,999股。另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6,388股公司回购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本公告中总股本比例按照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剩余股份数量2,524,400股,以485,417,599股为基数计算。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注2、减持股份来源:
(1)晏小平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获授且已解锁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及个人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的公司股票。
(2)高华先生、刘海兵先生、林志军先生及师金棒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其获授且已解锁的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晏小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251,775 | 0.0512% | 128,831 | 0.02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944 | 0.0128% | -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8,831 | 0.0384% | 128,831 | 0.0265% | |
高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472,600 | 0.0962% | 114,450 | 0.02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8,150 | 0.0240% | -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4,450 | 0.0721% | 114,450 | 0.0236% | |
刘海兵 | 合计持有股份 | 536,300 | 0.1091% | 162,225 | 0.03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4,075 | 0.0273% | -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2,225 | 0.0818% | 162,225 | 0.0334% | |
林志军 | 合计持有股份 | 562,500 | 0.1144% | 121,875 | 0.025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625 | 0.0286% | -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1,875 | 0.0858% | 121,875 | 0.0251% | |
师金棒 | 合计持有股份 | 300,000 | 0.0610% | 80,000 | 0.01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 | 0.0153% | 35,000 | 0.00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000 | 0.0458% | 45,000 | 0.0093% |
注1、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387,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分别对董事晏小平先生所持6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高华先生所持24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董事会秘书刘海兵先生所持24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副总经理林志军先生所持3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副总经理师金棒先生所持18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注2、此处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524,400股后以485,417,599股为基数计算。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晏小平先生、高华先生、刘海兵先生、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的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是晏小平先生、高华先生、刘海兵先生、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晏小平先生、高华先生、刘海兵先生、林志军先生、师金棒先生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完成后,本次未实施的减持计划自动作废。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董事晏小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高华先生、董事会秘书刘海兵先生、副总经理林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师金棒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