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2021-069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凯先生持有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6,340,4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5%。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王建凯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4,112,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70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9,40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4月25日),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上述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王建凯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36,340,442 | 15.45% | IPO前取得:36,340,442股(含IPO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股份)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王建凯 | 36,340,442 | 15.45% | 协议 |
王建裕 | 50,570,294 | 21.50% | 协议 | |
合计 | 86,910,736 | 36.95% | —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王建裕 | 2,349,706 | 0.9990% | 2021/1/27~2021/7/27 | 14.63-17.24 | 2021/1/6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王建凯 | 不超过:4,704,000股 | 不超过:2.0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704,000股 | 2021/10/25~2022/4/25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含IPO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股份) | 个人资金需要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王建裕及王建凯向天津富清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130.43万股股份并支付现金25,440万元,天津富清将其持有的置出资产归集主体无锡中电电机100%的股权直接交付给王建裕及王建凯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作为天津富清受让前述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的对价。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王建凯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但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0%。
2、王建凯先生于2018年11月8日签署《关于继续履行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2019年11月3日前,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数量不超过2018年11月8日与宁波君拓、珠海方圆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交易完成后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2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在与宁波君拓和珠海方圆的协议转让中豁免王建裕、王建凯、王盘荣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将存在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的可能性,但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0%。”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凯先生前述承诺1、2均已到期。除上述豁免外,王建凯先生在承诺期内严格遵守并履行了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王建凯先生可能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王建裕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王建裕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