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方式对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工作报告及下半年生产经营计划》。
10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李建新先生投弃权票,并未说明投弃权票的原因)。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董事李建新先生、王河广先生投弃权票,上述两名董事均未说明投弃权票的原因)。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对于《201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分配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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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该薪酬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试行办法》的规定;
2、该薪酬分配方案是公允、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薪酬分配方案,并同意将《201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彭光武 张建伟
龚光明 朱大旗
201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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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201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2010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10年公司生产汽车 37,873台,销售汽车 46,467 台(含安徽长丰扬子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直销 1,427 台),实现销售收入为619,887.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17,341.2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5,549.15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6.61%,各项经济指标均比上年同期(2009年)有大幅度的增长。
二、2010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试行办法》,结合公司2010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其他考核指标确定计算,公司应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具体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 备注1 付守杰 董事、总经理 968,831.69
2 王河广 董事、党委书记 938,358.26
3 姚志辉 常务副总经理 917,802.65
4 刘为胜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917,802.65
5 李进 副总经理 917,802.65
6 章卫群 副总经理 917,802.65
7 黄智雄 副总经理 917,802.65
8 仙波保隆 副总经理 917,802.65
9 吴敬培 董事会秘书 917,802.65
10 钟表 常务副总经理 382,417.77 任职至2010年6月1日11 何坤 副总经理 535,384.88 2010年6月起任职
合计 9,249,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