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硅烷科技NEEQ:838402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Henan silan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Henan silan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大事记
1、 2020年6月,公司被评为2019年度许昌市“高成长型企业”;
2、 获许昌市2020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3、 2020年12月完成3.68亿元定向发行工作;
4、 2020年12月31日向河南省证监局申请辅导备案;
5、 2020年共授权20项实用新型专利,办理变更3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项发明专利。
目录
公司年度大事记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27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31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37
第八节 行业信息 ...... 41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49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 5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78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国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猛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 □是 √否 |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1、偿债能力风险 | 2020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3.77%,流动比率为0.75。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现金流相对紧张。公司未来业绩的不确定性,可能带来公司长期及短期偿债压力风险。 |
2、规范治理和内部控制 | 由于公司进入正常生产经营周期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这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
3、控股股东不当控制风险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煤集团”)及其控制的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首山化工”)、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首创化工”)合计持有本公司75.94%的股权份额。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体系,在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上对控股股东的行为进行了规范,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公司、债权人以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未来期间,若控股股东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进行控制,则会对 |
公司、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 |
4、安全生产及环保风险 |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电子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虽然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并且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但是公司依然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业绩将会面临不确定性。公司作为化工行业生产者,虽然反应副产物可以投入上一环节循 环反应,排放污染物较少,公司有专门的污染物排放管理,项目也完成了生产线的环保验收,但若发生安全事故,仍可能造成化学物质泄露及污染环境的问题。 |
5、关联方资金依赖及资金紧张的风险 | 公司通过向关联方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稳定增长,给公司带来足够现金流入,偿还向关联方的借款仍需一定时间,公司对于此类借款仍存在一定程度依赖。若公司无法将该笔借款展期,短期内公司将面临短期资金紧张的风险。 |
6、客户集中风险 | 由于公司进入行业时间不长,产品销售开发时间较短,2020年度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8.05%,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比较高。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行业重大风险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硅烷科技、公司或本公司 | 指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植德 | 指 |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
高级管理人员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上期、上年度、上年 | 指 |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本报告期、本年度 | 指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0年12月31日 |
注:本文中凡未特殊说明,尾数合计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Henan silan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
证券简称 | 硅烷科技 |
证券代码 | 838402 |
法定代表人 | 孟国均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 付作奎 |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是 |
联系地址 | 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
电话 | 0374-8510022 |
传真 | 0374-8512902 |
电子邮箱 | 1806222947@qq.com |
公司网址 | www.hnsilane.com |
办公地址 | 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
邮政编码 | 46170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2012年5月29日 |
挂牌时间 | 2016年8月17日 |
分层情况 | 创新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2619)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光电子产品、硅烷、四氯化硅、氢气的生产及相关技术研发服务 及工业气体的销售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234,695,125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做市商数量 | 0 |
控股股东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无一致行动人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00596298927Y | 否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焦煤化循环经济产业园 | 否 |
注册资本 | 234,695,125 | 是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银河证券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 银河证券 |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赵康 | 辛文学 |
3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510,805,250.07 | 368,846,488.03 | 38.49% |
毛利率% | 22.70% | 22.60%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156.3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2,678,604.80 | 15,507,982.41 | 175.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23.30% | 10.85%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9.92% | 8.66%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36 | 0.15 | 140%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1,670,845,123.00 | 1,110,186,859.50 | 50.50% |
负债总计 | 1,065,558,717.83 | 920,703,883.27 | 15.7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05,286,405.17 | 189,482,976.23 | 219.4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58 | 1.45 | 77.93%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3.77% | 82.93%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 | - |
流动比率 | 0.75 | 0.38 | - |
利息保障倍数 | 2.79 | 1.95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60,052.90 | 629,645.84 | -2,174.19%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8.36 | 8.71 | - |
存货周转率 | 14.89 | 17.70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50.50% | 13.42%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38.49% | 165.48% | - |
净利润增长率% | 156.34% | 158.05%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234,695,125 | 100,000,000 | 134.7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 | - |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06,119.11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25,472.9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8,306.6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9,639,898.70 |
所得税影响数 | 2,409,974.6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7,229,924.02 |
九、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十、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
应收票据 | 49,499,438.21 | 85,016,306.05 | 25,803,411.87 | 35,341,314.66 |
应收账款 | 52,087,309.26 | 58,808,295.12 | 20,291,207.66 | 21,675,927.67 |
应收款项融资 | 49,499,438.21 | |||
存货 | 20,748,667.78 | 18,490,752.35 | 14,810,870.70 | 13,760,772.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94,720.46 | 15,183,154.49 | 15,653,483.27 | 15,671,703.27 |
应付账款 | 218,362,700.86 | 222,818,087.19 | 286,078,319.72 | 286,387,283.72 |
应付职工薪酬 | 6,404,803.66 | 6,733,623.43 | 3,428,866.29 | 5,783,257.29 |
应交税费 | 889,798.03 | 1,316,084.79 | 2,084,609.85 | 1,652,299.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680,000.00 | 112,002,564.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0.00 | 85,016,306.05 | 0.00 | 9,537,902.79 |
长期借款 | 130,250,000.00 | 74,927,435.26 | ||
盈余公积 | 3,681,166.10 | 3,615,267.27 | 1,856,104.66 | 1,668,284.35 |
未分配利润 | 33,130,494.93 | 32,537,405.36 | 16,704,942.02 | 15,014,559.11 |
营业收入 | 414,454,501.01 | 368,846,488.03 | 137,677,038.18 | 138,933,589.91 |
营业成本 | 331,545,957.53 | 285,483,459.83 | 100,801,978.94 | 102,001,693.77 |
销售费用 | 4,390,886.80 | 5,022,288.63 | 1,578,986.28 | 2,028,198.12 |
管理费用 | 24,624,047.81 | 22,540,654.85 | 12,141,150.87 | 13,456,983.24 |
研发费用 | 8,342,279.16 | 8,312,497.16 | ||
资产减值损失 | 34,718.36 | -107,598.36 | ||
信用减值损失 | -1,681,911.72 | -1,962,767.82 | ||
所得税费用 | 4,703,563.67 | 5,109,968.60 | 155,696.01 | -282,130.32 |
更正说明:
(一)贸易收入调整
公司2019年将甲醇、纯苯等危化品贸易收入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但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该部分商品前并不能够控制该部分商品,不满足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故本次按净额法对其进行调整。调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二)收入成本费用跨期调整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存在将部分产品销售收入与相对应的成本、人员薪酬以及运输费用延后确认的情况,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本次对跨期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职工薪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
(三)重分类调整
1、2018年公司存在将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车辆租赁费计入管理费用的情况,重分类调整计入销售费用;
2、公司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票据背书贴现频率高、总额大,故将对于预计用于背书贴现的应收票据,重分类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此外,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虽未出现过票据到期未能兑付的现象,但为了使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更加审慎,现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仅对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
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等15家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终止确认,本次对2018年度、2019年度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进行调整。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二) 行业情况
2020 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加强团队管理,鼓励技术创新,在提高产值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资源,注重风险防控,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随着资本市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关注度的显著提升,以及在国家和各级政府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805,250.07 元,同比增长38.4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产销量较上期均有增加,收入增幅达20.66%,同时8月份新增了制氢一期装置,氢气产销量大幅增加,收入较上期增加72.35%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为394,856,090.31元,同比增长38.3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氢气等产品产销量的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也在增加,营业成本的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基本保持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08,528.82元,同比增长156.34%%,实现利润总额51,839,180.08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氢气等产销量的大幅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60,052.90元,较上期减少了2,174.19%。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回款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经营活动流出增长较多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方向未发生重大变化。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细分行业“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氢气和电子级硅烷气,属于气体行业。氢是主要的工业原料,也是最重要的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在石油化工、电子工业、冶金工业、食品加工、浮法玻璃、精细有机合成、航空航天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电子级硅烷气主要用于生产单晶硅、多晶硅,以及用于化学气相沉积。下游行业包括半导体行业、显示面板行业、光伏行业等,均为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氢能及电子特种气体的支持政策,比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到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氢能,《关于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推动氢能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都包含了电子特种气体,《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电子气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入“第一类鼓励类”产业。
2.市场竞争现状
公司主要产品为氢气和电子级硅烷气。氢气用途广泛且多为产业聚集区的关联交易,市场竞争较为稳定。电子级硅烷气从产品质量上来看,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完全可以满足目前下游市场对硅烷气质量的所有要求。下游行业包括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等行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质量气体的需求将会不断增加,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重大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不存在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重大事项。
项目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334,207,288.61 | 20.00% | 73,262,436.83 | 6.60% | 356.18% |
应收票据 | 159,459,833.11 | 9.54% | 85,016,306.05 | 7.66% | 87.56% |
应收账款 | 57,333,625.20 | 3.43% | 58,808,295.12 | 5.30% | -2.51% |
存货 | 34,540,530.80 | 2.07% | 18,490,752.35 | 1.67% | 86.8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864,831,727.29 | 51.76% | 742,405,107.71 | 66.87% | 16.49% |
在建工程 | 4,180,257.12 | 0.25% | - | - | - |
无形资产 | 59,266,928.99 | 3.55% | 51,671,695.49 | 4.65% | 14.70% |
商誉 |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141,500,000.00 | 8.47% | 40,000,000.00 | 3.60% | 253.75% |
长期借款 | 75,350,005.58 | 4.51% | 74,927,435.26 | 6.75% | 0.56% |
应收款项融资 | 109,707,342.66 | 6.57% | 49,499,438.21 | 4.46% | 121.63% |
应付票据 | 195,000,000.00 | 11.67% | 94,214,262.20 | 8.49% | 106.98% |
应付账款 | 340,895,399.68 | 20.40% | 222,818,087.19 | 20.07% | 52.99% |
其他流动负债 | 159,503,863.83 | 9.55% | 85,016,306.05 | 7.66% | 87.62% |
股本 | 234,695,125.00 | 14.05% | 131,033,154.00 | 11.80% | 79.11% |
资本公积 | 284,530,078.72 | 17.03% | 21,899,904.43 | 1.97% | 1,199.23% |
未分配利润 | 77,455,081.30 | 4.64% | 32,537,405.36 | 2.93% | 138.05%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投入资本金187,000,000.00元,至期末,账面余额仍有102,135,781.25元,另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等较期初增加了134,172,034.90元。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59,459,833.11元,较期初增加了87.5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回收较同期也有增加。
3、存货:期末余额34,540,530.80元,较期初增加了86.8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量增加,为了保证生产的稳定,加大了生产原料的储备;客户及销量的增加,为了保证能够及时向客户供货,也增加了产品的库存。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41,5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了253.7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大,短期借款也有所增加。
5、应收账款融资:期末余额109,707,342.66元,较期初增加了121.63%,应收账款融资全部为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回收较同期也有增加。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95,000,000.00元,较期初增加了106.9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大,采购原料等增加,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40,895,399.68元,较期初增加了52.9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加,采购量增加以及公司收购制氢装置所带来的债务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59,503,863.83元,较期初增加了87.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的增值税和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导致。
9、股本:期末余额234,695,125.00元,较期初增加了79.1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发行新增股份所致。
1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84,530,078.72元,较期初增加了1199.2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发行新增股份,股本溢价形成。
11、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77,455,081.3元,较期初增加了138.0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净利润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510,805,250.07 | - | 368,846,488.03 | - | 38.49% |
营业成本 | 394,856,090.31 | 77.30% | 285,483,459.83 | 77.40% | 38.31% |
毛利率 | 22.70% | - | 22.60% | - | - |
销售费用 | 5,034,899.73 | 0.99% | 5,022,288.63 | 1.36% | 0.25% |
管理费用 | 26,436,584.62 | 5.18% | 22,540,654.85 | 6.11% | 17.28% |
研发费用 | 6,925,258.38 | 1.36% | 7,519,778.87 | 2.04% | -7.91% |
财务费用 | 28,839,901.93 | 5.65% | 25,701,403.28 | 6.97% | 12.21% |
信用减值损失 | -16,471.16 | 0.00% | -1,962,767.82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 - | - |
其他收益 | 4,806,119.11 | 0.94% | 5,116,962.96 | 1.39% | -6.07% |
投资收益 | - | -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1,325,472.94 | - | 0 | 0% | 100% |
汇兑收益 | - | - | - | - | - |
营业利润 | 51,839,180.08 | 10.15% | 24,414,298.38 | 6.62% | 112.33% |
营业外收入 | 3,508,306.65 | 0.69% | 286,015.00 | 0.08% | 1,126.62% |
营业外支出 | - | 120,515.61 | 0.03% | -100.00% | |
净利润 | 49,908,528.82 | 9.77% | 19,469,829.17 | 5.28% | 156.34%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1、营业收入: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了38.4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产销量较上期均有增加,同时8月份新收购了制氢一期装置,氢气产销量大幅增加。
2、营业成本:本期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了38.3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氢气等产品产销量的增加,相应的营业成本也在增加,营业成本的增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基本保持一致。
3、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增加了10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处置闲置土地所致。
4、营业利润:本期营业利润较上期增加了112.3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氢气等产销量的大幅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了1126.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赔款3,508,306.65元,其中1,620,000.00元为供应商无锡恒业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硅烷科技的赔款;1,840,200.00元为供应商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延期交货对硅烷科技赔款。
6、营业外支出: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减少了100%,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没有营业外支出。
7、净利润:本期净利润较上期增加了156.3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氢气等产销量和营业收入增加,营业利润相应增加而导致的净利润增加。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主营业务收入 | 443,288,451.22 | 289,283,738.12 | 53.24% |
其他业务收入 | 67,516,798.85 | 79,562,749.91 | -15.14% |
主营业务成本 | 335,716,188.06 | 226,116,966.41 | 48.47% |
其他业务成本 | 59,139,902.25 | 59,366,493.42 | -0.38%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气体及危化品收入 | 509,528,493.04 | 393,912,187.11 | 22.69% | 38.43% | 38.21% | -6.45% |
技术服务收入及其他 | 1,276,757.03 | 943,903.20 | 26.07% | 64.34% | 101.36% | -39.66% |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了38.4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硅烷气产销量较上期均有增加,同时8月份新收购了制氢一期装置,氢气产销量大幅增加。序号
序号 | 客户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36,620,308.28 | 46.32% | 是 |
2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2,631,103.88 | 14.22% | 是 |
3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60,587,340.62 | 11.86% | 是 |
4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5,577,523.60 | 3.05% | 否 |
5 | 浙江德清华科气体有限公司 | 13,256,166.17 | 2.60% | 否 |
合计 | 398,672,442.55 | 78.05% |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36,470,869.64 | 34.80% | 是 |
2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8,565,839.69 | 17.48% | 是 |
3 | 张家港保税区安瑞森化工品有限公司 | 56,478,184.74 | 14.40% | 否 |
4 | 洛阳友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4,858,492.97 | 6.34% | 否 |
5 | 河南省财钜商贸有限公司 | 12,242,910.49 | 3.12% | 否 |
合计 | 298,616,297.53 | 76.14% |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60,052.90 | 629,645.84 | -2,174.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53,103.66 | -10,115,868.43 | 33.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85,973.44 | 10,510,301.72 | 1,294.69% |
现金流量分析: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五) 研发情况
研发支出情况: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53,103.66元,较上期增加了33.24%,主要原因是本期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入支出的小于上期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585,973.44元,较上期增加了1294.6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进行了定向增发,股东新投入资本金中现金为187,000,000.00元。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比例 | 上期金额/比例 |
研发支出金额 | 6,925,258.38 | 7,519,778.87 |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6% | 1.81% |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 - | - |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0 | 0 |
硕士 | 3 | 4 |
本科以下 | 55 | 54 |
研发人员总计 | 58 | 58 |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 13.52% | 11.76% |
专利情况:
项目 | 本期数量 | 上期数量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52 | 32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2 | 2 |
研发项目情况:
(六)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七)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硅烷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硅烷气及氢气产品销售,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443,288,451.2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74%。
硅烷气销售收入分买方自提与送货到厂两种方式。由买方自提的于自提完成时为收入确认时点;对于送货到客户现场的硅烷气,于取得客户实际使用磅单时为收入确认时点。
氢气全部通过管道进行输送销售,硅烷科技依据客户进气口的流量计数表与客户进行结算确认收入,确认时点为氢气流入客户流量表时为收入确认时点。
由于营业收入是硅烷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硅烷科技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选取重要客户检查硅烷科技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主要条款,评价硅烷科技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相关支持性文件,以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选取样本向客户进行函证。
为提高财务核算谨慎性,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为提高财务核算谨慎性,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 ||||||
项目 | 2019.12.31/2019年度 | 2018.12.31/2018年度 | ||||
应收票据 | 35,516,867.84 | 9,537,902.79 | ||||
应收账款 | 6,720,985.86 | 1,384,720.01 | ||||
应收款项融资 | 49,499,438.21 | |||||
存货 | -2,257,915.43 | -1,050,098.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434.03 | 18,220.00 |
应付账款 | 4,455,386.33 | 308,964.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8,819.77 | 2,354,391.00 | |||
应交税费 | 426,286.76 | -432,310.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322,564.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016,306.05 | 9,537,902.79 | |||
长期借款 | -55,322,564.74 | ||||
盈余公积 | -65,898.83 | -187,820.31 | |||
未分配利润 | -593,089.57 | -1,690,382.91 | |||
营业收入 | -45,608,012.98 | 1,256,551.73 | |||
营业成本 | -46,062,497.70 | 1,199,714.83 | |||
销售费用 | 631,401.83 | 449,211.84 | |||
管理费用 | -2,083,392.96 | 1,315,832.37 | |||
研发费用 | -29,782.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280,856.10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316.72 | ||||
所得税费用 | 406,404.93 | -437,826.33 |
(一) 会计政策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将与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公司批准 | 预收款项 | -148,651.07 |
合同负债 | 131,54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01.45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预收款项 | -382,728.59 |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同负债 | 338,697.87 |
其他流动负债 | 44,030.72 |
存货 | 12,500,666.55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2,931,177.35 |
销售费用 | -2,931,177.35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0.00元,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0.00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调整数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合计 | |||
预收款项 | 148,651.07 | -148,651.07 | -148,651.07 | ||
合同负债 | 131,549.62 | 131,549.62 | 131,54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01.45 | 17,101.45 | 17,101.45 |
(二)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为提高财务核算谨慎性,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2019.12.31/2019年度 | 2018.12.31/2018年度 |
应收票据 | 35,516,867.84 | 9,537,902.79 |
应收账款 | 6,720,985.86 | 1,384,720.01 |
应收款项融资 | 49,499,438.21 | |
存货 | -2,257,915.43 | -1,050,098.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434.03 | 18,220.00 |
应付账款 | 4,455,386.33 | 308,964.00 |
应付职工薪酬 | 328,819.77 | 2,354,391.00 |
应交税费 | 426,286.76 | -432,310.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322,564.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016,306.05 | 9,537,902.79 |
长期借款 | -55,322,564.74 | |
盈余公积 | -65,898.83 | -187,820.31 |
未分配利润 | -593,089.57 | -1,690,382.91 |
营业收入 | -45,608,012.98 | 1,256,551.73 |
营业成本 | -46,062,497.70 | 1,199,714.83 |
销售费用 | 631,401.83 | 449,211.84 |
管理费用 | -2,083,392.96 | 1,315,832.37 |
研发费用 | -29,782.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280,856.10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316.72 | |
所得税费用 | 406,404.93 | -437,826.33 |
(八)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企业社会责任
1. 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持续经营评价
1. 公司为保持下游光伏、面板行业等行业生产,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公司在疫情期间不停车,有力保障了客户正常经营的连续性;
2. 公司全年主动克服经营压力,切实保障员工待遇,不存在裁员、降薪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在公司运营管理上,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各项重大事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都经营指标健康。公司不断加大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完善产品业务链条和服务体系,产品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2020年在业绩上稳步增长,公司资产规模、收入水平显著提升。
1、研发方面:公司产品纯度高,产品技术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公司报告期内积极投入技术研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财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0,805,250.07元,随着市场拓展及公司生产线产能的释放,公司收入规模将进一步较快增长。
3、销售方面:公司稳定原有太阳能电池片客户的前提下,硅烷产品成功进入液晶面板行业。
4、管理方面:公司将不断规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的综合水平,促进公司的平稳快速发展。
公司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1号》战略新兴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应对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已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污染物处理程序,同时由于生产线高度自动化,公司对生产线各环节设置了监控措施,争取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将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尽力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由此导致的环保风险。
5、关联方资金依赖及资金断裂的风险
公司通过向平煤集团借款和股东原始出资构建长期资产硅烷气生产线。硅烷气生产线在 2015 年 8月正式投入生产销售后,销售收入在稳步增加,但该生产线生产硅烷气并对外销售,给公司带来足够现金流入,偿还向平煤集团的长期借款仍需一定时间,公司对于该笔资本性支出借款仍存在一定程度依赖。若公司无法将该笔借款展期,短期内公司将面临长期资金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平煤集团转型发展的重点项目,控股股东平煤集团为中国 500 强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对于公司发展大力支持,公司可以通过向股东拆借资金、原有股东增资等方式应对现金流风险。另外,公司资产权属明晰,与当地银行金融机构关系比较融洽,公司可以通过抵押贷款、股东担保贷款等各种形式从当地金融机构取得资金支持。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运营的逐步稳定,目前有部分投资机构也正在和公司洽谈,公司也可通过向投资机构发行新股的方式融入资金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
6、客户集中风险
由于公司进入行业时间不长,产品销售开发时间较短,2020 年上半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8.05%,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比较高。
应对措施:公司未来销售对象及客户类型仍然分为气体经销商和终端使用方两大类,公司的销售策略是伴随公司产品知名度的提高,争取逐步提高直接向终端使用方销售的比例。随着公司逐步发展其他
客户以及提高对终端客户的直销能力,公司将大幅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无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五.二.(三) |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五.二.(四)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五.二.(五)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五.二.(六)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262,350,000.00 | 208,554,101.45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 457,000,000.00 | 375,770,866.86 |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0.00 | 0.00 |
4.其他 | 836,500,000.00 | 231,779,360.21 |
注: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中预计与关联方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明源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金萌酒店有限公司、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62,350,000.00元;预计与关联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硅烷、氢气等化学制品、土地、水、电、蒸汽等关联交易金额为457,000,000.00元;预计接受关联方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借款及借款利息为210,900,000.00元;预计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450,000,000.00元,产生担保保证金及担保费用共计33,500,000.00元;预计在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累计结算利息)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预计与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利息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00.00元;预计与关联方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技术研发合作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5,000,000.00元;预计与关联方上海交通大学发生技术改造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0,000.00元;预计与关联方平顶山平煤设计院有限公司发生修规方案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00元,总计836,500,000.00元。报告期内其他中的发生金额是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200,000,000.00元;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借款利息为9,124,920.01元;在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账户上的存款余额22,643,289.53元,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存款利息为11,150.67元。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时期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占用公司资源和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不构成对公司与股东权益侵害的情形。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 | 审议金额 | 交易金额 |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 4,589,129.80 | 4,589,129.80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 - |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 - | - |
土地使用权转让 | 6,971,041.27 | 6,971,041.27 |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1、硅烷科技现金购买首创化工制氢装置特定的资产及负债,交易金额4589129.80元,有利于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司闲置土地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招拍挂的形式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 | 协议签署时间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交易对方 | 交易/投资/合并标的 | 交易/投资/合并对价 | 对价金额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收购资产 | 2020年8月18日 | 2020年8月5日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制氢资产收购 | 现金 | 4,589,129.80元 | 是 | 否 |
出售资产 | 2020年12月11日 | 2020年11月2日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友 | 土地使用权转让 | 现金 | 6,971,041.27元 | 是 | 否 |
事项详情及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六)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 制氢资产购置,经过国资程序、公司内部董事会、股东大会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交易,对管理层无
影响,有利于规避同业竞争,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提高公司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公司对闲置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处置,有利增加公司现金流动性。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其他股东 | 2016年1月12日 | - | 挂牌 | 损失补交承诺 | 若因申报期间未全员缴纳社保给公司造成损失及需要补缴的,均由河南平煤神马 | 正在履行中 |
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 ||||||
董监高 | 2016年1月12日 | - | 挂牌 | 同业竞争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涵 | 正在履行中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6年4月12日 | - | 挂牌 | 关联交易承诺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53,349,999 | 53.35% | 181,345,126 | 234,695,125 | 1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3,533,333 | 23.53% | 39,935,681 | 63,469,014 | 27.04%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6,650,001 | 46.65% | -46,650,001 | 0 | 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1,766,667 | 11.77% | -11,766,667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 | 0 | 0 | 0% | |
总股本 | 100,000,000 | - | 134,695,125 | 234,695,125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8 |
注: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经全部解除限售,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限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300,000 | 28,169,014 | 63,469,014 | 27.04% | 0 | 63,469,014 | 0 | 0 |
2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2,740,000 | 26,197,183 | 58,937,183 | 25.11% | 0 | 58,937,183 | 0 | 0 |
3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0 | 55,821,886 | 55,821,886 | 23.78% | 0 | 55,821,886 | 0 | 0 |
4 | 张建五 | 30,780,000 | 24,507,042 | 55,276,853 | 23.55% | 0 | 55,276,853 | 0 | 0 |
5 | 肖文德 | 1,180,000 | 0 | 1,180,000 | 0.50% | 0 | 1,180,000 | 0 | 0 |
6 | 王云 | 0 | 1,400 | 1,400 | 0.0006% | 0 | 1,400 | 0 | 0 |
7 | 唐子逸 | 0 | 1,189 | 1,189 | 0.0005% | 0 | 1,189 | 0 | 0 |
8 | 彭勇 | 0 | 1,001 | 1,001 | 0.0004% | 0 | 1,001 | 0 | 0 |
9 | 朱子金 | 0 | 800 | 800 | 0.0003% | 0 | 800 | 0 | 0 |
10 | 胡振 | 0 | 699 | 699 | 0.0003% | 0 | 699 | 0 | 0 |
合计 | 100,000,000 | 134,700,214 | 234,690,025 | 99.98% | 0 | 234,690,025 | 0 | 0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东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51%的股权,是其控股股东;张建五与其配偶李玲琴持有许昌市卧虎山焦化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拥有首山化工42%的股权;首山化工持有股东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除此之外,其余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12月3日成立,持有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91410000683174252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李毛,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住所地为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河南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实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省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河南省国资委作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根据省政府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实行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省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发行次
数
发行次数 | 发行方案公告时间 | 新增股票挂牌交易日期 | 发行 价格 | 发行 数量 | 发行对象 | 标的资 产情况 | 募集 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请列示具体用途) |
第一次 | 2018年11月6日 | 2020年6月18日 | 1.49 | 31,033,154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46,239,400 | 支付材料款 |
第二次 | 2020年10月 | 2020年12月23日 | 3.55 | 103,661,971 | 中国平煤神 马能源化工 | 不适 | 368,000,000 | 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
16日 |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张建五 | 用 |
注: 2019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1月15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2018年11月6日公告的《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的修订,并于2019年12月19日公告。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 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时间 | 募集金额 |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变更用途情况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2018年第一次 | 2018年11月6日 | 46,239,400.00 | 46,239,508.45 | 否 | 无 | 0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2020年第一次 | 2020年10月16日 | 368,000,000.00 | 106,364,218.75 | 否 | 无 | 0 | 已事前及时履行 |
注: 2019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1月15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2018年11月6日公告的《关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的修订,并于2019年12月19日公告。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贷款方式 | 贷款提供方 | 贷款提供方类型 | 贷款规模 | 存续期间 | 利息率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1 | 其它方式 | 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50,000,000 | 2019年3月13日 | 2021年3月20日 | 7.13% |
2 | 其它方式 |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99,000,000 | 2019年7月24日 | 2022年7月24日 | 8.41% |
3 | 担保信用贷款 |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 银行 | 50,000,000 | 2020年1月3日 | 2021年1月3日 | 5.22% |
4 | 担保信用贷款 | 中信银行平顶山凌云路支行 | 银行 | 30,000,000 | 2020年2月21日 | 2021年2月21日 | 5.655% |
5 | 其它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营业部 | 银行 | 20,000,000 | 2020年2月28日 | 2021年2月27日 | 5.00% |
6 | 担保信用贷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70,000,000 | 2020年6月29日 | 2021年5月24日 | 5.60% |
7 | 其它方式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非银行金融机构 | 60,000,000 | 2020年7月10日 | 2023年7月10日 | 5.90% |
8 | 其它方式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银行 | 20,000,000 | 2020年8月21日 | 2021年8月21日 | 5.655% |
9 | 担保信用贷款 |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 银行 | 20,000,0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 | 5.22% |
合计 | - | - | - | 419,000,000 | - | - | - |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孟国均 | 董事长 | 男 | 1968年3月 | 2020年8月5日 | 2022年6月23日 |
张萌萌 | 副董事长 | 女 | 1989年1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李建设 | 董事兼总经理 | 男 | 1967年9月 | 2020年9月9日 | 2022年6月23日 |
张红钦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男 | 1976年9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蔡前进 | 董事 | 男 | 1973年9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刘锋 | 董事 | 男 | 1970年12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楚金桥 | 独立董事 | 男 | 1966年3月 | 2020年12月30日 | 2022年6月23日 |
方拥军 | 独立董事 | 男 | 1972年9月 | 2020年12月30日 | 2022年6月23日 |
倪晓 | 独立董事 | 男 | 1981年10月 | 2020年12月30日 | 2022年6月23日 |
孙仕浩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75年6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孙运良 | 监事 | 男 | 1959年10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杨扬 | 职工监事 | 男 | 1991年1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梁涌涛 | 财务总监 | 男 | 1975年11月 | 2019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3日 |
胡志恒 | 副总经理 | 男 | 1979年12月 | 2020年9月9日 | 2022年6月23日 |
孙雷 | 副总经理 | 男 | 1976年6月 | 2020年5月27日 | 2021年4月28日 |
付作奎 | 董事会秘书 | 男 | 1981年7月 | 2020年5月27日 | 2022年6月23日 |
董事会人数: | 9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董事蔡前进任公司股东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张萌萌是公司股东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公司股东张建五的女儿;公司董事刘锋是公司股东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仕浩是公司股东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姓名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孟国均 | 董事长 | 413,072 | -413,072 | 0 | 0% | 0 | 0 |
张红钦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413,072 | -413,072 | ||||
蔡前进 | 董事 | 413,072 | -413,072 | ||||
孙运良 | 监事 | 413,072 | -413,072 | 0 | 0% | 0 | 0 |
杨扬 | 职工监事 | 41,307 | -41,307 | 0 | 0% | 0 | 0 |
梁涌涛 | 财务总监 | 413,072 | -413,072 | 0 | 0% | 0 | 0 |
胡志恒 | 副总经理 | 82,614 | -82,614 | 0 | 0% | 0 | 0 |
孙雷 | 副总经理 | 82,614 | -82,614 | 0 | 0% | 0 | 0 |
合计 | - | 2,271,895 | - | 0 | 0% | 0 | 0 |
备注:上述人员期初持有股票采用代持方式,报告期内已全部解除,详见公司 2020年 12 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代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孟国均 | 董事兼总经理 | 新任 | 董事长 | 正常工作调动 |
李建设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新任 | 董事兼总经理 | 正常工作调动 |
蔡前进 | 董事长 | 离任 | 董事 | 正常工作调动 |
胡志恒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副总经理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正常调整 |
李复生 | 董事 | 离任 | - | 个人原因 |
付作奎 | 无 | 新任 | 董事会秘书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新聘任 |
孙雷 | 副总工程师兼硅烷厂厂长 | 新任 | 副总经理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正常调整 |
楚金桥 | - | 新任 | 独立董事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新聘任 |
方拥军 | - | 新任 | 独立董事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新聘任 |
倪晓 | - | 新任 | 独立董事 |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新聘任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在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投融资负责人。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赋闲,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法律部负责人。
孙雷,男,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1996年至2009年任河南神马尼龙化工公司段长;2010 年至 2016 年任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厂长;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硅烷厂厂长。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分厂级),2020年5月至今任副总经理。楚金桥,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河南新乡市人。1986年本科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1999年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曾任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拥军,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罗山县人。1993年本科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管理学(财务管理)博士学位。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处副处长,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飞龙股份独立董事。
倪晓,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江苏启东人。2003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法制日报社记者、编辑。2008年至今任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及大成中国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已取得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证书。按工作性质分类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本期新增 | 本期减少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8 | 0 | 0 | 8 |
生产人员 | 303 | 84 | 0 | 387 |
销售人员 | 7 | 0 | 1 | 6 |
技术人员 | 36 | 0 | 3 | 33 |
后勤人员 | 75 | 0 | 16 | 59 |
员工总计 | 429 | 84 | 20 | 493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0 | 0 |
硕士 | 3 | 4 |
本科 | 43 | 53 |
专科 | 200 | 246 |
专科以下 | 183 | 190 |
员工总计 | 429 | 493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人才引进:公司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建设工作,通过国家相关政策和外部招聘等各种渠道,积极吸引、培养和稳定有用人才及技术骨干,全方位开展人才培训建设,构建综合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的人才团队,全力打造管理、销售、技术、生产等人才队伍。人员培训:公司重视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年末制定次年的培训计划,培训以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为员工创造了较好的成长平台和晋升渠道。培训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及环保、生产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薪酬政策: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补贴,加班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执行,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充分体现了内在的公平性,可体现多劳多得,收入公平的原则。
公司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的费用。
姓名
姓名 | 变动情况 | 任职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洪育水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许鹏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苏永军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猛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铁雷雷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孙兆阳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张晓丹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孙雷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祝保平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金生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沈长丽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姜显川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陈朝峰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赵阳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红彬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孙亚峰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郑亮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赵静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爱华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洋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郭蕊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张戈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蒋星光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任英战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张晓峰 | 离职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李龙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范永亮 | 无变动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核心员工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许鹏、沈长丽、张戈、张晓峰、郭蕊、陈朝峰离职,对公司无影响。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孙雷先生于2021年4月28日辞职,详见公司 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二节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聘任吕永峰先生为公司分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聘任张红军先生为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详见公司 2021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第八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行业概况
(一) 行业法规政策
(二) 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
(三) 公司行业地位分析
拥有的国际企业无法比拟的低成本、贴近客户、反应灵活等优势,国内气体企业的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市场份额有望扩大。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从产品质量上来看,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出的产品可以稳定在≥6N级以上,达到我国硅烷气质量标准(6N),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完全可以满足目前下游市场对硅烷气质量的所有要求。从产量及市场份额上来看,公司自2015年下半年投产以来,硅烷产品产销量逐年大幅度增长,目前年产量已达到约1300吨以上,是目前国内第一大高纯硅烷气供应商。根据对硅烷市场的初步估算,国内硅烷气市场规模在4000-5000吨之间,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30-40%。高纯硅烷气的主要下游客户集中于国内的光伏领域,公司的产品质量、供应稳定程度等均受到了广泛好评。除在国内光伏领域保持优势外,公司还不断加大在集成电路半导体领域和液晶显示屏领域的销售力度,扩大在上述领域的市场份额。目前,深圳华星、熊猫电子等液晶面板客户开始批量使用,其它客户陆续展开审厂及产品试用等工作。
公司2017年增加了危化品经营业务,2019、2020年新增加了氢气生产及销售业务,氢气的销售目前主要是通过管道输送给厂区的周边客户,扩展了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 产品与生产
(一)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核心产品为电子级硅烷气,从产品质量上来看,公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出的产品可以稳定在≥6N级以上,达到我国硅烷气质量标准(6N),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完全可以满足目前下游市场对硅烷气质量的所有要求。
从产量及市场份额上来看,公司自2015年下半年投产以来,硅烷产品产销量逐年大幅度增长,目前年产量已达到约1300吨以上,是目前国内第一大高纯硅烷气供应商。根据对硅烷市场的初步估算,国内硅烷气市场规模在4000-5000吨之间,公司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约为30-40%。高纯硅烷气的主要下游客户集中于国内的光伏领域,公司的产品质量、供应稳定程度等均受到了广泛好评。除在国内光伏领域保持优势外,公司还不断加大在集成电路半导体领域和液晶显示屏领域的销售力度,扩大在上述领域的市场份额。目前,深圳华星、熊猫电子等液晶面板客户开始批量使用,其它客户陆续展开审厂及产品试用等工作。
公司2017年增加了危化品经营业务,2019、2020年新增加了氢气生产及销售业务,氢气的销售目前主要是通过管道输送给厂区的周边客户,扩展了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产品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用途 | 运输与存储方式 | 主要上游原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产品价格的影响因素 |
氢气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工业原料,能源 | 管道 | 焦炉煤气 | 工业生产 | 市场供求关系 |
高纯硅烷气 |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用于化学气相沉积。 | 鱼雷车、钢瓶 | 硅粉、四氯化硅、氢气 | 半导体行业、显示面板行业、光伏行业。 | 市场供求关系 |
(二) 主要技术和工艺
1. 报告期内技术和工艺重大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与国外先进技术工艺比较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三) 产能情况
1.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能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及投资情况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在建产能主要工艺及环保投入情况 |
硅烷厂 | 2600吨 | 51% | / | / | / |
制氢厂 | 3.76亿立方 | 64.46% | / | / | / |
2.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生产
□适用 √不适用
(四) 研发创新机制
1. 研发创新机制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建立竞争与激励机制
建立成果与薪酬相挂钩的考核标准,重实效、重贡献,整体工资待遇向优秀人才和关健技术岗位倾斜,鼓励部分有能力、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在研发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研发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对技术人员的创新发明给予名誉和有竞争力的薪酬奖励,充分调动研发人员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为引进和留住人才,硅烷科技公司将陆续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在薪酬收入、职位晋升等方面设立特殊政策,解决引进人才在归属感、晋升通道、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对引进的人才下达业绩指标,真正做到引进的人才留得住,用的好,用有所值。通过以上各方面工作,公司已经建立起完善有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管理机制,使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享有显著技术优势,从而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组织实施的高纯硅烷CVD 法制备区熔级多晶硅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区熔级多晶硅项目”)近日完成取样分析,根据样品分析检测报告和公司研发项目组评估,公司研发的区熔级多晶硅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研发预期指标,公司已于2021年3月19日与第三方签订《检验样品委托协议》,计划为开展区熔级多晶硅产品的工业测试做前期准备,公司将根据客户测试结果进一步优化区熔级多晶硅研发。
(五) 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组织实施的高纯硅烷CVD 法制备区熔级多晶硅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区熔级多晶硅项目”)近日完成取样分析,根据样品分析检测报告和公司研发项目组评估,公司研发的区熔级多晶硅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研发预期指标,公司已于2021年3月19日与第三方签订《检验样品委托协议》,计划为开展区熔级多晶硅产品的工业测试做前期准备,公司将根据客户测试结果进一步优化区熔级多晶硅研发。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 定价方式 | 主要应用领域 | 主要销售对象 | 主要销售对象的销售占比(%) |
四氯氢硅 | 根据市场供需关系 | 工业生产 | 洛阳友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71.74% |
三、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
(一)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及能源名称 | 耗用情况 | 采购模式 | 供应稳定性分析 | 价格走势及变动情况分析 | 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
硅粉 | 合理范围 | 自主采购 | 供应商广泛,供应稳定 | 价格稳定 | 营业成本随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 |
焦炉煤气 | 合理范围 | 自主采购 | 长期合作,供应 | 价格稳定 | 营业成本随价 |
稳定 | 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 | ||||
电力 | 合理范围 | 自主采购 | 长期合作,供应稳定 | 价格稳定 | 营业成本随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 |
三氯氢硅 | 合理范围 | 自主采购 | 供应稳定 | 价格有波动 | 营业成本随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变动 |
(二)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1.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安全生产与环保
(一) 安全生产及消防基本情况
(二) 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1、安全生产资质取得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12月30日,编号:(豫O)WH安许证字[2020]00108。
2、适用场所消防验收、备案情况: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均取得了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意见批复,于消防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严格按照消防设施设计文件进行建设施工。
3、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每月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1、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化工行业;
2、 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处置措施、排放量、处理设施的配置、环保投入:
1、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化工行业; 2、 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处置措施、排放量、处理设施的配置、环保投入: | |||||
污染种类 | 环境污染具体环节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主要处理设施及能力 | ||
废气 | 脱轻塔驰放气及各精馏塔顶不凝气 | 生产废气(氮气、少量氢气、氯化氢) | 设置尾气吸收塔一座,采用碱液喷淋塔(五级喷头)处理工艺,塔内及塔底循环槽有稀NaOH溶液,经过循环喷淋对废气进行洗涤,废气中氯硅烷与水发生反应生成 HCl而溶解继而与NaOH反应生成 Na2SiO3、NaCl,尾气吸收塔最终废气主要为 N2、少量 H2和HCL,直接进行排放,废物污染物排放较少,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氯化氢去除率:99.5% | ||
生产废水 | 地面冲洗废水 | COD | 工艺废水主要硅粉干燥器尾气冷凝水、尾气 |
吸收塔废水、地面冲洗水,设计建设一套处理规模 50m3 /d 的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主体工艺为“沉沙+中和+絮凝沉淀+三效蒸发浓缩结晶”,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尾气吸收塔,不外排。 | |||
噪声 | 各类压缩机、制冷机、各类机泵等 | 噪音 | 优先选购低噪声设施,并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避免高噪声设施位于厂边界,且设置于建筑物内;对高噪声设施采取相应的隔声、防噪、降噪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加强绿化,设置绿化带,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三) 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危险化学品的销售采用贸易模式,由我方给供应商下单,从提货、运输、到卸货期间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2、公司生产的产品工业氢气、硅烷及中间产品四氯氢硅属于危化品,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运输、销售,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1)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等预防措施。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严禁烟火、配置消防设施,安装泄漏报警系统、DCS(自动化操作)系统、SIS(安全仪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喷淋雨幕系统,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2) 加强安全作业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作业现场设置危险警示标牌,告知风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巡检,确保运行正常,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 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四) 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重大环保违规事件
□适用 √不适用
五、 细分行业
(一) 化肥行业
□适用 √不适用
(二) 农药行业
□适用 √不适用
(三) 日用化学品行业
□适用 √不适用
(四) 民爆行业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是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是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是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是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否 |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运作,严格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形成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管理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依法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和加强中小股东保护,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承诺管理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经过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依法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和加强中小股东保护,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承诺管理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经过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公司重大的人事变动、购买资产、定向发行等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发布的公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公司重大的人事变动、购买资产、定向发行等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发布的公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章程第五十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等条款,并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结果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修订了章程第六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并经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章程第十八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条,并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修改经营范围暨修订章程的议案》,修订了章程的第十四条,并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章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第一O九条、第一一O条、第一二八条,并经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10 | 审议2019年年度董事会相关议案,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购买首创化工特定资产、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议案,审议2020年偶发性管理交易的议案,审议聘任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议案等。 |
监事会 | 3 | 审议 2019 年年度监事会相关议案,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审议《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关于公司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审议《关于对首山化工及首创化工债转股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关于同意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暨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等。 |
股东大会 | 8 | 审议2019年年度董事会相关议案,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审议《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购买首创化工特定资产、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议案,审议2020年偶发性管理交易的议案,审议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引入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引入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及时充分进行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建立了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联系,答复有关问题,沟通渠道畅通,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得到尊重、保护。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及时充分进行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建立了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联系,答复有关问题,沟通渠道畅通,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得到尊重、保护。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根据国资委和相关监管要求分开,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经营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具备了必要的独立性。
1、关于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氢气和硅烷气等工业气体和特种气体生产制造商。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氢气、硅烷等基础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完整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关于人员独立情况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聘任产生,且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关于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公司拥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技术、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具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及技术服务体系、生产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核心技术和产品均有自主知识产权。
4、关于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已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设立了与业务相应的研发、行政、生产等部门,并能够根据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则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合的情形。
5、关于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订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依法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的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各项财务活动,按照国家政策及会计政策的指引,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的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各项财务活动,按照国家政策及会计政策的指引,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未建立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
审计意见 | 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 |
审计报告编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862号 |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0层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21年4月29日 |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 赵康 | 辛文学 |
3年 | 1年 |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5年 |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 16万元 |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862号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烷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硅烷科技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硅烷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 |
四、 其他信息 硅烷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硅烷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硅烷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硅烷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 |||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硅烷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硅烷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年4月29日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一) | 334,207,288.61 | 73,262,436.8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二) | 159,459,833.11 | 85,016,306.05 |
应收账款 | (三) | 57,333,625.20 | 58,808,295.12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 | 109,707,342.66 | 49,499,438.21 |
预付款项 | (五) | 4,874,206.95 | 3,830,555.3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六) | 2,083,318.26 | 504,921.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 | 34,540,530.80 | 18,490,752.3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八) | 639,163.16 | 7,190,286.90 |
流动资产合计 | 702,845,308.75 | 296,602,992.2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九) | 864,831,727.29 | 742,405,107.71 |
在建工程 | (十) | 4,180,257.1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十一) | 59,266,928.99 | 51,671,695.4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十二) | 24,762,869.31 | 1,713,419.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十三) | 14,208,031.54 | 15,183,154.4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十四) | 750,000.00 | 2,610,490.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7,999,814.25 | 813,583,867.27 | |
资产总计 | 1,670,845,123.00 | 1,110,186,859.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十五) | 141,500,000.00 | 4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十六) | 195,000,000.00 | 94,214,262.20 |
应付账款 | (十七) | 340,895,399.68 | 222,818,087.19 |
预收款项 | (十八) | 148,651.07 | |
合同负债 | (十九) | 338,697.8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二十) | 9,141,340.68 | 6,733,623.43 |
应交税费 | (二十一) | 1,949,685.87 | 1,316,084.79 |
其他应付款 | (二十二) | 29,890,100.86 | 225,918,556.7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二十三) | 58,298,274.61 | 112,002,564.74 |
其他流动负债 | (二十四) | 159,503,863.83 | 85,016,306.05 |
流动负债合计 | 936,517,363.4 | 788,168,136.2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二十五) | 75,350,005.58 | 74,927,435.2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二十六) | 53,691,348.85 | 57,608,311.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041,354.43 | 132,535,747.07 | |
负债合计 | 1,065,558,717.83 | 920,703,883.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二十七) | 234,695,125.00 | 131,033,15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二十八) | 284,530,078.72 | 21,899,904.4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二十九) | 397,245.17 | |
盈余公积 | (三十) | 8,606,120.15 | 3,615,267.2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三十一) | 77,455,081.30 | 32,537,405.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5,286,405.17 | 189,482,976.2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5,286,405.17 | 189,482,976.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70,845,123.00 | 1,110,186,859.50 |
法定代表人:孟国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猛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营业总收入 | 510,805,250.07 | 368,846,488.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三十二) | 510,805,250.07 | 368,846,488.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5,081,190.88 | 347,586,384.7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三十二) | 394,856,090.31 | 285,483,459.8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三十三) | 2,988,455.91 | 1,318,799.33 |
销售费用 | (三十四) | 5,034,899.73 | 5,022,288.63 |
管理费用 | (三十五) | 26,436,584.62 | 22,540,654.85 |
研发费用 | (三十六) | 6,925,258.38 | 7,519,778.87 |
财务费用 | (三十七) | 28,839,901.93 | 25,701,403.28 |
其中:利息费用 | 24,590,748.45 | 25,982,487.32 | |
利息收入 | 4,970,737.91 | 528,328.82 | |
加:其他收益 | (三十八) | 4,806,119.11 | 5,116,962.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三十九) | -16,471.16 | -1,962,767.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四十) | 1,325,472.9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839,180.08 | 24,414,298.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四十一) | 3,508,306.65 | 286,015.00 |
减:营业外支出 | (四十二) | 120,515.6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347,486.73 | 24,579,797.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十三) | 5,438,957.91 | 5,109,968.6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四十四) | 0.36 | 0.15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四十四) | 0.36 | 0.15 |
法定代表人:孟国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猛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0年 | 2019年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2,776,928.42 | 155,630,677.0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十五) | 25,940,040.01 | 4,812,780.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716,968.43 | 160,443,457.1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042,378.37 | 57,653,444.0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525,931.04 | 29,278,936.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498,233.46 | 6,663,015.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710,478.46 | 66,218,414.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1,777,021.33 | 159,813,811.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60,052.90 | 629,645.8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753,103.66 | 10,115,868.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53,103.66 | 10,115,868.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53,103.66 | -10,115,868.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3,239,4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0,000,000.00 | 189,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十五) | 420,000,000.00 | 2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3,239,400.00 | 209,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5,052,643.50 | 167,7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034,745.33 | 29,851,092.6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四十五) | 400,566,037.73 | 888,605.6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6,653,426.56 | 198,489,698.2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585,973.44 | 10,510,301.7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772,816.88 | 1,024,079.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70,674.63 | 12,746,595.5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543,491.51 | 13,770,674.63 |
法定代表人:孟国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猛
(四)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1,033,154.00 | 21,899,904.43 | 397,245.17 | 3,615,267.27 | 32,537,405.36 | 189,482,976.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1,033,154.00 | 21,899,904.43 | 397,245.17 | 3,615,267.27 | 32,537,405.36 | 189,482,976.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3,661,971.00 | 262,630,174.29 | -397,245.17 | 4,990,852.88 | 44,917,675.94 | 415,803,428.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908,528.82 | 49,908,528.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3,661,971.00 | 262,630,174.29 | 366,292,145.29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03,661,971.00 | 264,338,066.92 | 368,000,037.9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707,892.63 | -1,707,892.63 | |||||||||||
(三)利润分配 | 4,990,852.88 | -4,990,852.8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990,852.88 | -4,990,852.8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97,245.17 | -397,245.17 | |||||||||||
1.本期提取 | 3,772,272.51 | 3,772,272.51 | |||||||||||
2.本期使用 | 4,169,517.68 | 4,169,517.68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234,695,125.00 | 284,530,078.72 | 8,606,120.15 | 77,455,081.30 | 605,286,405.17 |
项目 | 2019年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 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1,033,154.00 | 21,899,904.43 | 171,890.64 | 1,856,104.66 | 16,704,942.02 | 171,665,995.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0.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187,820.31 | -1,690,382.91 | -1,878,203.22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1,033,154.00 | 21,899,904.43 | 171,890.64 | 1,668,284.35 | 15,014,559.11 | 169,787,792.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5,354.53 | 1,946,982.92 | 17,522,846.25 | 19,695,183.7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469,829.17 | 19,469,829.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46,982.92 | -1,946,982.9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46,982.92 | -1,946,982.9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25,354.53 | 225,354.53 | |||||||||||
1.本期提取 | 2,382,153.48 | 2,382,153.48 | |||||||||||
2.本期使用 | 2,156,798.95 | 2,156,798.95 | |||||||||||
(六)其他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131,033,154.00 | 21,899,904.43 | 397,245.17 | 3,615,267.27 | 32,537,405.36 | 189,482,976.23 |
法定代表人:孟国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涌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猛
三、 财务报表附注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5年11月12
日经许昌市工商管理局批准,由许昌天瑞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596298927Y。2016年8月17日本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3,469.5125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469.5125万元,注册地: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国资委。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 4 月 29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三)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收入确认等具体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五)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六)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七)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八)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十)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一)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八)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十四) 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
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
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
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
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
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10 | 5 | 9.50-13.5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4、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权证登记年限 |
专利技术 | 10年 | 直线法 | 预计受益年限 |
软件 | 5-10年 | 直线法 | 预计受益年限 |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
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吸附剂等。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1)吸附剂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但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二十二) 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三)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二十四)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五)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
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具体原则如下:
1、硅烷气销售收入分两种方式买方自提与送货到厂。由买方自提的于自提完成时,控制权转移至买方,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对于送货到客户现场的硅烷气,需进行两次过磅,当硅烷气送达客户现场时进行第一次过磅,客户使用完成后再次过磅,将剩余硅烷气运回硅烷科技,两次过磅的差额即为客户认可的使用数量。故以第二次过磅时点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3、氢气全部通过管道进行输送销售,硅烷科技依据氢气管道的流量计数表数据与客户进行结算确认收入,确认时点为氢气流入客户流量表时,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销售收入。
2、 无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具体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硅烷气及氢气销售收入,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硅烷气销售收入分两种方式买方自提与送货到厂。由买方自提的于自提完成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对于送货到客户现场的硅烷气,需进行两次过磅,当硅烷气送达客户现场时进行第一次过磅,客户使用完成后再次过磅,两次过磅的差额即为客户认可的使用数量。故以第二次过磅时为收入确认的时点,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3、氢气全部通过管道进行输送销售,硅烷科技依据出气口的流量计数表计量数与客户进行结算确认收入,确认时点为氢气流经出流量表时。销售产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方,客户方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二十七) 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
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
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八)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贴文件中明确规定资金专项用途,且该资金用途使用后公司将最终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贴文件中明确规定资金用途为补贴公司的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费用,以及收到的政府各种奖励资金等。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具体情况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
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
事项。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
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
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负债。
(三十) 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三十一)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将与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公司批准 | 预收款项 | -148,651.07 |
合同负债 | 131,54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01.45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预收款项 | -382,728.59 |
合同负债 | 338,697.87 |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其他流动负债 | 44,030.72 |
存货 | 12,500,666.55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2,931,177.35 |
销售费用 | -2,931,177.35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元,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人民币0.00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资产负债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调整数 |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合计 | |||
预收款项 | 148,651.07 | -148,651.07 | -148,651.07 | ||
合同负债 | 131,549.62 | 131,549.62 | 131,54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01.45 | 17,101.45 | 17,101.45 |
四、 税项
(三十二)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 13%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9% 6%、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三十三) 税收优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
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硅烷科技综合利用焦炉煤气生产氢气,符合以上优惠政策,2020年氢气收入减按90%缴纳所得税。
(三十四) 其他说明
无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三十五) 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40,543,491.51 | 13,770,674.63 |
其他货币资金 | 193,663,797.10 | 59,491,762.20 |
合计 | 334,207,288.61 | 73,262,436.8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0,660,463.77 | 39,491,762.20 |
信用证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 |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123,003,333.33 | 20,000,000.00 |
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 ||
合计 | 193,663,797.10 | 59,491,762.20 |
其他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其他货币资金中123,003,333.33元为银行定期存单,已质押作为票据开具的保证金,70,660,463.77元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三十六)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459,833.11 | 85,016,306.05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59,459,833.11 | 85,016,306.05 |
2、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9,459,833.11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59,459,833.11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三十七)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60,364,754.16 | 61,903,468.55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计 | 60,364,754.16 | 61,903,468.55 |
减:坏账准备 | 3,031,128.96 | 3,095,173.43 |
合计 | 57,333,625.20 | 58,808,295.12 |
2、 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364,754.16 | 100.00 | 3,031,128.96 | 5.02 | 57,333,625.20 | 61,903,468.55 | 100.00 | 3,095,173.43 | 5.00 | 58,808,295.12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364,754.16 | 100.00 | 3,031,128.96 | 5.02 | 57,333,625.20 | 61,903,468.55 | 100.00 | 3,095,173.43 | 5.00 | 58,808,295.12 |
合计 | 60,364,754.16 | 100.00 | 3,031,128.96 | 5.02 | 57,333,625.20 | 61,903,468.55 | 100.00 | 3,095,173.43 | 5.00 | 58,808,295.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364,754.16 | 3,031,128.96 | 5.02 |
合计 | 60,364,754.16 | 3,031,128.96 | 5.02 |
3、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3,095,173.43 | 3,095,173.43 | 64,044.47 | 3,031,128.96 | ||
合计 | 3,095,173.43 | 3,095,173.43 | 64,044.47 | 3,031,128.96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无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48,125.23 | 16.65 | 502,406.26 |
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 | 5,408,300.00 | 8.96 | 270,415.00 |
东台市梓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669,050.00 | 7.73 | 233,452.5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3,663,694.80 | 6.07 | 183,184.74 |
山西潞安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584,312.60 | 5.94 | 179,215.63 |
合计 | 27,373,482.63 | 45.35 | 1,368,674.13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三十八)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票据 | 109,707,342.66 | 49,499,438.21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09,707,342.66 | 49,499,438.21 |
2、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49,499,438.21 | 385,807,400.76 | 325,599,496.31 | 109,707,342.66 | ||
合计 | 49,499,438.21 | 385,807,400.76 | 325,599,496.31 | 109,707,342.66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017,165.21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68,017,165.21 |
(三十九)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874,206.95 | 100.00 | 3,680,729.87 | 96.09 |
1至2年 | 145,825.43 | 3.81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4,000.00 | 0.10 | ||
合计 | 4,874,206.95 | 100.00 | 3,830,555.30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重要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洛阳友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970,285.00 | 60.94 |
上海汉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18,200.00 | 33.20 |
合计 | 4,588,485.00 | 94.14 |
(四十)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项 | 2,083,318.26 | 504,921.47 |
合计 | 2,083,318.26 | 504,921.47 |
1、 其他应收款项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1年以内 | 2,192,966.59 | 490,954.17 |
1至2年 | 42,600.00 | |
2至3年 | ||
3至4年 | 500.00 | |
4至5年 |
账龄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5年以上 | ||
小计 | 2,192,966.59 | 534,054.17 |
减:坏账准备 | 109,648.33 | 29,132.70 |
合计 | 2,083,318.26 | 504,921.4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92,966.59 | 100.00 | 109,648.33 | 5.00 | 2,083,318.26 | 534,054.17 | 100.00 | 29,132.70 | 5.46 | 504,921.47 |
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192,966.59 | 100.00 | 109,648.33 | 5.00 | 2,083,318.26 | 534,054.17 | 100.00 | 29,132.70 | 5.46 | 504,921.47 |
合计 | 2,192,966.59 | 100.00 | 109,648.33 | 5.00 | 2,083,318.26 | 534,054.17 | 100.00 | 29,132.70 | 5.46 | 504,921.4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192,966.59 | 109,648.33 | 5.00 |
合计 | 2,192,966.59 | 109,648.33 | 5.0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29,132.70 | 29,132.70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0,515.63 | 80,515.6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109,648.33 | 109,648.33 |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534,054.17 | 534,054.17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1,658,912.42 | 1,658,912.42 | ||
本期终止确认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2,192,966.59 | 2,192,966.59 |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29,132.70 | 80,515.63 | 109,648.33 | ||
合计 | 29,132.70 | 80,515.63 | 109,648.33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无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800,000.00 | |
备用金及其他 | 392,966.59 | 534,054.17 |
合计 | 2,192,966.59 | 534,054.17 |
(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0.12.31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押金 | 1,800,000.00 | 1年以内 | 82.08 | 90,000.00 |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其他 | 286,191.98 | 1年以内 | 13.05 | 14,309.60 |
铁雷雷 | 备用金 | 65,030.47 | 1年以内 | 2.97 | 3,251.52 |
孙雷 | 备用金 | 34,000.00 | 1年以内 | 1.55 | 1,700.00 |
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积金 | 7,744.14 | 1年以内 | 0.35 | 387.21 |
合计 | 2,192,966.59 | 100.00 | 109,648.33 |
(四十一) 存货
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138,763.44 | 15,138,763.44 | 9,185,898.54 | 9,185,898.54 | ||
库存商品 | 1,558,366.26 | 1,558,366.26 | 5,743,933.01 | 5,743,933.01 | ||
发出商品 | 5,342,734.55 | 5,342,734.55 | 3,560,920.80 | 3,560,920.80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500,666.55 | 12,500,666.55 | ||||
合计 | 34,540,530.80 | 34,540,530.80 | 18,490,752.35 | 18,490,752.35 |
说明:2020年11月18日,硅烷科技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签订《技术委托研发合同书》,受托进行高纯硅烷CVD法制备区熔级多晶硅的关键技术研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与该项目相关的成本费用归集至合同履约成本核算。
(四十二)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190,286.90 | |
预交税费 | 639,163.16 | |
合计 | 639,163.16 | 7,190,286.90 |
(四十三)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固定资产 | 864,831,727.29 | 742,405,107.7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864,831,727.29 | 742,405,107.71 |
2、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它设备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291,939,632.38 | 528,480,542.86 | 236,373.28 | 488,261.25 | 821,144,809.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978,200.00 | 121,503,009.83 | 422,284.98 | 195,903,494.81 | |
—购置 | 16,847,057.54 | 42,769.93 | 16,889,827.47 | ||
—在建工程转入 | 18,422,012.38 | 10,755.00 | 18,432,767.38 | ||
—投资者投入 | 73,978,200.00 | 62,942,500.00 | 183,130.00 | 137,103,830.00 | |
—其他 | 23,291,439.91 | 185,630.05 | 23,477,069.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992,898.90 | 291,689.88 | 487.10 | 24,285,075.88 | |
—处置或报废 | 291,689.88 | 291,689.88 | |||
—其他 | 23,992,898.90 | 487.10 | 23,993,386.00 | ||
(4)期末余额 | 341,924,933.48 | 649,691,862.81 | 235,886.18 | 910,546.23 | 992,763,228.70 |
2.累计折旧 | |||||
(1)上年年末余额 | 20,143,599.69 | 58,330,539.32 | 203,510.29 | 62,052.76 | 78,739,702.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35,942.92 | 37,570,051.95 | 5,650.08 | 70,923.56 | 49,282,568.51 |
—计提 | 11,635,942.92 | 37,570,051.95 | 5,650.08 | 70,923.56 | 49,282,568.51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769.16 | 90,769.16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它设备 | 合计 |
—处置或报废 | 90,769.16 | 90,769.16 |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31,779,542.61 | 95,809,822.11 | 209,160.37 | 132,976.32 | 127,931,501.41 |
3.减值准备 | |||||
(1)上年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4.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0,145,390.87 | 553,882,040.70 | 26,725.81 | 777,569.91 | 864,831,727.29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271,796,032.69 | 470,150,003.54 | 32,862.99 | 426,208.49 | 742,405,107.71 |
说明:(1)2020年8月18日,公司同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化工”)签订《购买资产协议》,以2020年6月30日为定价基准日购买首创化工制氢一期相关资产及负债,金额为5,196,600.00元。2020年8月20日,公司同首创化工进行制氢一期资产负债交割,实际交割金额为4,589,129.80元,其中:存货3,740,392.07元,房屋4,469,000.00元,构筑物69,509,200.00元,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63,125,630.00元,土地使用权
14,127,511.04元,长期待摊费用21,576,083.43元,负债171,958,676.7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登记已经变更完成。
(2)其他变动为2020年公司聘请外部机构对2000吨硅烷项目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公司依据财务决算报告对原值进行调整。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无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321,299,296.26 | 66,660,499.18 | 254,638,797.08 | |
合计 | 321,299,296.26 | 66,660,499.18 | 254,638,797.08 |
其他说明:以上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均已被抵押给出租人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四十四)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在建工程 | 4,180,257.12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180,257.12 |
2、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纯氢充装项目 | 4,180,257.12 | 4,180,257.12 | ||||
合计 | 4,180,257.12 | 4,180,257.12 |
3、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纯氢充装项目 | 17,000,000.00 | 4,180,257.12 | 4,180,257.12 | 24.59 | 24.59 | 自筹 | ||||||
深冷空分项目 | 17,000,000.00 | 15,236,825.02 | 15,236,825.02 | 89.63 | 100.00 | 自筹 | ||||||
合计 | 34,000,000.00 | 19,417,082.14 | 15,236,825.02 | 4,180,257.12 |
(四十五)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52,899,853.10 | 4,873,368.93 | 37,864.08 | 57,811,086.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693,161.04 | 14,693,161.04 | ||
—购置 | 14,693,161.04 | 14,693,161.04 | ||
—内部研发 |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812,965.85 | 5,812,965.85 | ||
—处置 | 5,812,965.85 | 5,812,965.85 | ||
—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61,780,048.29 | 4,873,368.93 | 37,864.08 | 66,691,281.30 |
2.累计摊销 | ||||
(1)上年年末余额 | 4,362,808.63 | 1,746,290.63 | 30,291.36 | 6,139,390.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3,218.98 | 487,336.92 | 7,572.72 | 1,808,128.62 |
—计提 | 1,313,218.98 | 487,336.92 | 7,572.72 | 1,808,128.62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3,166.93 | 523,166.93 | ||
—处置 | 523,166.93 | 523,166.93 | ||
—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5,152,860.68 | 2,233,627.55 | 37,864.08 | 7,424,352.31 |
3.减值准备 | ||||
(1)上年年末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 | ||||
—失效且终止确认的部分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4.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627,187.61 | 2,639,741.38 | 59,266,928.99 |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48,537,044.47 | 3,127,078.30 | 7,572.72 | 51,671,695.49 |
期末无形资产中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知识产权
无。
3、 具有重要影响的单项知识产权
无。
4、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知识产权
无。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四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保险费及咨询费 | 549,584.37 | 3,476,094.71 | 4,025,679.08 | ||
吸附剂摊销 | 1,163,834.81 | 30,666,299.16 | 7,067,264.66 | 24,762,869.31 | |
合计 | 1,713,419.18 | 34,142,393.87 | 11,092,943.74 | 24,762,869.31 |
(四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3,140,777.29 | 785,194.32 | 3,124,306.13 | 781,076.53 |
递延收益 | 53,691,348.85 | 13,422,837.22 | 57,608,311.81 | 14,402,077.96 |
合计 | 56,832,126.14 | 14,208,031.54 | 60,732,617.94 | 15,183,154.4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无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无
(四十八)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750,000.00 | 750,000.00 | 2,610,490.40 | 2,610,490.40 | ||
合计 | 750,000.00 | 750,000.00 | 2,610,490.40 | 2,610,490.40 |
(四十九)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证借款 | 141,500,000.00 | 40,000,000.00 |
合计 | 141,500,000.00 | 4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19年12月4日,硅烷科技同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签订洛银(2019)年【平顶山分】行流资借字第1984025GX98518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利率为5.22%。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2、2020年1月3日,硅烷科技同洛阳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编号为2084025GX09403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利率为5.22%。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已于2020年12月31日提前归还2850.00万元。
3、2020年2月21日,硅烷科技同中信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编号为2008212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利率为5.655%。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4、2020年6月29日,硅烷科技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编号为CW2020L20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2亿元,期限为1年,利率为5.600%。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已于2020年12月15日提前归还5000.00万元。
5、2020年12月17日,硅烷科技同洛阳银行平顶山分行签订编号为2084001GX74340号《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00.00万元,期限为1年,利率为5.22%。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公司报告期内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五十) 应付票据
种类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5,000,000.00 | 59,214,262.20 |
商业承兑汇票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合计 | 195,000,000.00 | 94,214,262.20 |
其他说明:1、2000万商业承兑汇票为商票保贴业务,硅烷科技与华夏银行于2020年8月21日签署编号为2219(融资)20200012的《最高额融资合同》,硅烷科技依据融资合同,对其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230449101146920200821705261222向华夏银行申请保贴,票面金额为贰仟万元整,华夏银行同意授予硅烷科技商票保贴授信额度。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该笔商票保贴业务提供担保。
(五十一)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供应商货款 | 303,376,803.44 | 145,059,354.53 |
应付工程款及设备款 | 37,518,596.24 | 77,758,732.66 |
合计 | 340,895,399.68 | 222,818,087.19 |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华西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949,401.34 | 暂未支付 |
合计 | 3,949,401.34 |
(五十二)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预收货款 | 148,651.07 | |
合计 | 148,651.07 |
(五十三)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预收货款 | 338,697.87 |
合计 | 338,697.87 |
(五十四)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6,729,715.72 | 34,696,641.67 | 32,285,016.71 | 9,141,340.68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907.71 | 188,651.33 | 192,559.04 | |
合计 | 6,733,623.43 | 34,885,293.00 | 32,477,575.75 | 9,141,340.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848,693.66 | 30,784,477.49 | 28,853,207.15 | 7,779,964.00 |
(2)职工福利费 | 1,046,513.47 | 1,046,513.47 | ||
(3)社会保险费 | 3,725.20 | 981,389.18 | 985,114.3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25.20 | 975,535.63 | 979,260.83 | |
工伤保险费 | 5,853.55 | 5,853.55 | ||
生育保险费 | ||||
(4)住房公积金 | 806,804.82 | 806,804.82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7,296.86 | 1,077,456.71 | 593,376.89 | 1,361,376.68 |
合计 | 6,729,715.72 | 34,696,641.67 | 32,285,016.71 | 9,141,340.6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3,907.71 | 181,484.37 | 185,392.08 | |
失业保险费 | 7,166.96 | 7,166.96 | ||
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907.71 | 188,651.33 | 192,559.04 |
(五十五)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增值税 | 1,191,345.77 | 557,515.55 |
土地增值税 | 303,351.98 | |
房产税 | 175,394.11 | 166,009.21 |
土地使用税 | 138,959.86 | 111,672.95 |
企业所得税 | 433,562.60 | |
个人所得税 | 6,777.04 | 27,266.67 |
印花税 | 46,942.60 | |
环境保护税 | 2,068.7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4,845.76 | |
其他 | 20,057.81 | |
合计 | 1,949,685.87 | 1,316,084.79 |
(五十六)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应付利息 | 3,629,938.13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项 | 29,890,100.86 | 222,288,618.60 |
合计 | 29,890,100.86 | 225,918,556.73 |
1、 应付利息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629,938.13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合计 | 3,629,938.13 |
2、 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往来款 | 23,748,700.00 | 217,537,581.53 |
押金保证金等暂收款项 | 6,141,400.86 | 4,751,037.07 |
合计 | 29,890,100.86 | 222,288,618.60 |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河南盛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关联方借款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48,700.00 | 结算中心借款 |
合计 | 23,748,700.00 |
(五十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8,298,274.61 | 112,002,564.74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利息 | ||
合计 | 58,298,274.61 | 112,002,564.74 |
(五十八) 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59,459,833.11 | 85,016,306.05 |
待转销项税 | 44,030.72 | |
合计 | 159,503,863.83 | 85,016,306.05 |
(五十九) 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保证借款 | 72,079,081.89 | 74,927,435.26 |
应付利息 | 3,270,923.69 | |
合计 | 75,350,005.58 | 74,927,435.2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签订编号为(2017031017183hr25338555)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本借款用于二期年产2000吨硅烷气项目建设。借款分次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借款金额共计21800万元,其中第一笔借款19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3
月15日至2020年3月15日,利率为5.225%;第二笔借款28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19日至2020年3月15日,利率为5.7%。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同深圳江铜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JTZL(SZ)-20190104-001-HZ)融资租赁
合同,合同金额5000万元,利率7.31%,租赁期限为2019年3月13至2021年3月20日,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需归还金额6,250,000.00元。硅烷科技同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9-E-1-023)融资租赁合同,合
同金额9900万元,利率8.41%,租赁期限为2019年7月24至2022年7月24日,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需归还金额68,677,435.26元。
3、硅烷科技同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北银金租【2020】回字0075号)融资租赁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利率5.90%,租赁期限为2020年7月15至2023年7月15日,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硅烷科技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需归还金额55,449,921.24元。
(六十) 递延收益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7,608,311.81 | 3,916,962.96 | 53,691,348.85 | ||
合计 | 57,608,311.81 | 3,916,962.96 | 53,691,348.85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集团财务公司非煤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 | 17,142,857.22 | 1,582,417.58 | 15,560,439.64 | 与资产相关 | ||
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扶持基金 | 12,101,818.19 | 698,181.82 | 11,403,636.37 |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集团财务公司非煤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二期) | 28,363,636.40 | 1,636,363.56 | 26,727,272.8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7,608,311.81 | 3,916,962.96 | 53,691,348.85 |
(六十一) 股本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131,033,154.00 | 103,661,971.00 | 103,661,971.00 | 234,695,125.00 |
其他说明:根据公司2020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103,661,971.00元,其中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缴人民币28,169,014.00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张建五认缴人民币24,507,042.00,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26,197,183.00元,出资方式为以持有本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24,788,732.00元,出资方式为以持有本公司的债权作价出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经收到平煤神马集团货币增资款人民币100,000,000.00元。其中28,169,014.00元计入股本,71,830,98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已经收到张建五货币增资款人民币87,000,000.00元。其中24,507,042.00元计入股本,62,492,95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认购债权金额人民币93,000,000.00元,认购成功,其中26,197,183.00元计入股本,66,802,81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认购债权金额人民币88,000,000.00元,认购成功,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4,788,732.00元,溢价部分人民币63,211,268.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20年12月0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87号)对出资予以审验确认。
(六十二) 资本公积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899,904.43 | 264,338,066.92 | 1,707,892.63 | 284,530,078.72 |
合计 | 21,899,904.43 | 264,338,066.92 | 1,707,892.63 | 284,530,078.72 |
其他说明:本期增加的原因为现有股东同比例增资,股本溢价形成。本期减少的原因为股东
同比例增资发生的费用冲减股本溢价形成,详见附注五(二十七)股本。
(六十三) 专项储备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97,245.17 | 3,772,272.51 | 4,169,517.68 | |
合计 | 397,245.17 | 3,772,272.51 | 4,169,517.68 |
(六十四) 盈余公积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15,267.27 | 3,615,267.27 | 4,990,852.88 | 8,606,120.15 | |
合计 | 3,615,267.27 | 3,615,267.27 | 4,990,852.88 | 8,606,120.15 |
(六十五)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 33,130,494.93 | 16,704,942.02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93,089.57 | -1,690,382.91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32,537,405.36 | 15,014,559.11 |
加:本期净利润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990,852.88 | 1,946,982.9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455,081.30 | 32,537,405.36 |
(六十六)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3,288,451.22 | 335,716,188.06 | 289,283,738.12 | 226,116,966.41 |
其他业务 | 67,516,798.85 | 59,139,902.25 | 79,562,749.91 | 59,366,493.42 |
合计 | 510,805,250.07 | 394,856,090.31 | 368,846,488.03 | 285,483,459.83 |
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509,528,493.04 | 368,076,973.87 |
技术服务收入 | 1,224,339.60 | 769,514.16 |
租赁收入 | 52,417.43 | |
合计 | 510,805,250.07 | 368,846,488.03 |
前期已经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本期调整的收入:
无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本期收入分解信息如下:
合同分类 | 硅烷科技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气体及危化品收入 | 509,528,493.04 | 509,528,493.04 |
技术服务收入 | 1,224,339.60 | 1,224,339.60 |
租赁收入 | 52,417.43 | 52,417.43 |
合计 | 510,805,250.07 | 510,805,250.07 |
合同分类 | 硅烷科技 | 合计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中 | 389,274,772.77 | 389,274,772.77 |
华东 | 61,559,790.06 | 61,559,790.06 |
华南 | 24,159,549.60 | 24,159,549.60 |
华北 | 17,131,208.42 | 17,131,208.42 |
西北 | 15,759,340.73 | 15,759,340.73 |
西南 | 2,635,500.00 | 2,635,500.00 |
东北 | 285,088.49 | 285,088.49 |
合计 | 510,805,250.07 | 510,805,250.07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终端客户 | 442,933,358.44 | 442,933,358.44 |
经销商 | 67,871,891.63 | 67,871,891.63 |
合计 | 510,805,250.07 | 510,805,250.0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509,528,493.04 | 509,528,493.0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276,757.03 | 1,276,757.03 |
合计 | 510,805,250.07 | 510,805,250.07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销售商品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为硅烷气与氢气。本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无
(六十七)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城建税 | 765,609.07 | |
教育费附加 | 765,609.09 | |
房产税 | 676,550.04 | 686,821.70 |
印花税 | 287,765.90 | 170,489.70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车船使用税 | 215.46 | 215.46 |
土地使用税 | 483,176.31 | 446,691.80 |
其他 | 9,530.04 | 14,580.67 |
合计 | 2,988,455.91 | 1,318,799.33 |
(六十八)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费 | 2,670,781.69 | 1,553,416.71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786,491.38 | 735,155.54 |
职工薪酬 | 783,011.05 | 796,175.17 |
差旅费 | 126,026.25 | 187,264.58 |
其他费用 | 482,378.91 | 3,236.38 |
办公费用 | 118,922.37 | 311,863.51 |
业务宣传费 | 59,780.00 | 35,140.00 |
销售代理 | 7,508.08 | 32,776.10 |
运输费 | 1,353,980.63 | |
折旧费 | 13,280.01 | |
合计 | 5,034,899.73 | 5,022,288.63 |
(六十九)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职工薪酬 | 10,838,283.27 | 8,054,020.47 |
修理费 | 6,846,065.27 | 7,999,839.56 |
折旧费 | 1,796,312.38 | 1,610,254.30 |
咨询及审计费 | 1,742,321.82 | 911,686.50 |
无形资产摊销 | 1,633,739.58 | 1,666,257.12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823,524.53 | 568,187.42 |
业务招待费 | 801,155.50 | 596,435.54 |
办公费 | 759,667.03 | 357,465.95 |
其他支出 | 696,383.59 | 105,010.90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电费 | 349,870.15 | 395,542.96 |
差旅费 | 149,261.50 | 275,954.13 |
合计 | 26,436,584.62 | 22,540,654.85 |
(七十) 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职工薪酬 | 2,677,822.82 | 2,945,929.59 |
电费 | 1,849,108.45 | 1,585,666.49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636,696.48 | 919,561.35 |
折旧费 | 529,648.37 | 1,157,537.52 |
其他费用 | 231,982.26 | 237,424.00 |
办公费 | 220,183.48 | |
修理费 | 453,476.44 | |
合计 | 6,925,258.38 | 7,519,778.87 |
(七十一)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利息费用 | 30,862,562.32 | 25,982,487.32 |
减:利息收入 | 4,970,737.91 | 528,328.82 |
其他费用 | 2,948,077.52 | 247,244.78 |
合计 | 28,839,901.93 | 25,701,403.28 |
(七十二) 其他收益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政府补助 | 4,802,962.96 | 5,116,962.96 |
代扣个税手续费 | 3,156.15 | |
合计 | 4,806,119.11 | 5,116,962.96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集团财务公司非煤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 | 1,582,417.58 | 1,582,417.55 | 与资产相关 |
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扶持基金 | 698,181.82 | 698,181.81 | 与资产相关 |
集团财务公司非煤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二期) | 1,636,363.56 | 1,636,363.60 | 与资产相关 |
许昌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襄城县财政局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襄城县科技局奖励金 | 与收益相关 | ||
收许昌市科技局多晶硅技术开发项目第二次支持经费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制造业突出贡献企业奖励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金 | 4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县级专利资助资金 | 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受疫情影响企业奖补资金 | 1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许昌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襄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6年度许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802,962.96 | 5,116,962.96 |
(七十三)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4,044.47 | 1,954,335.13 |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0,515.63 | 8,432.69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6,471.16 | 1,962,767.82 |
(七十四)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 | 1,325,472.94 | 1,325,472.94 | |
合计 | 1,325,472.94 | 1,325,472.94 |
其他说明:该资产处置收益由土地出让形成。
(七十五)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设备赔偿款 | 3,460,200.00 | 3,460,200.00 | |
其他 | 48,106.65 | 286,015.00 | 48,106.65 |
合计 | 3,508,306.65 | 286,015.00 |
其他说明:其他中1,620,000.00元为供应商无锡恒业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硅烷科技的赔款;1,840,200.00元为供应商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延期交货对硅烷科技赔款。
(七十六)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20,515.61 | ||
合计 | 120,515.61 |
(七十七)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63,834.96 | 4,621,419.8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5,122.95 | 488,548.78 |
合计 | 5,438,957.91 | 5,109,968.6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金额 |
利润总额 | 55,347,486.73 |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836,871.6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610,709.9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78,494.2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65,698.07 |
所得税费用 | 5,438,957.91 |
(七十八) 每股收益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908,528.82 |
项目 | 2020年度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 139,671,651.58 |
基本每股收益 | 0.36 |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0.36 |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计算: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 | 49,908,528.82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稀释) | 139,671,651.58 |
稀释每股收益 | 0.36 |
其中:持续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0.36 |
终止经营稀释每股收益 |
(七十九)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政府补助资金 | 886,000.00 | 1,200,000.00 |
公司间往来款、代垫款等 | 2,965,380.75 | 1,593,883.20 |
保证金、押金等 | 22,088,659.26 | 2,018,896.90 |
合计 | 25,940,040.01 | 4,812,780.10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保证金、押金等 | 92,118,367.31 | 62,727,072.12 |
公司间往来款、代垫款等 | 677,300.00 | 216,485.00 |
付现费用及手续费等 | 4,914,811.15 | 3,274,857.47 |
合计 | 97,710,478.46 | 66,218,414.59 |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关联方借款 | 20,000,000.00 |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420,000,000.00 | |
合计 | 420,000,000.00 | 20,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融资咨询保险费 | 566,037.73 | 888,605.66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400,000,000.00 | |
合计 | 400,566,037.73 | 888,605.66 |
(八十)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9,908,528.82 | 19,469,829.17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6,471.16 | 1,962,767.82 |
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折旧 | 49,282,568.51 | 42,936,798.83 |
无形资产摊销 | 1,808,128.62 | 1,666,257.1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1,092,943.74 | 288,722.8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5,472.9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862,562.32 | 25,982,487.3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5,122.95 | 488,548.78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49,778.45 | -4,729,980.1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1,720,998.68 | -55,977,014.9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910,128.95 | -31,458,771.0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60,052.90 | 629,645.8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126,772,816.88 | 1,024,079.13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0,543,491.51 | 13,770,674.6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770,674.63 | 12,746,595.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6,772,816.88 | 1,024,079.13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一、现金 | 140,543,491.51 | 13,770,674.6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0,543,491.51 | 13,770,674.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0,543,491.51 | 13,770,674.63 |
(八十一)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0,660,463.77 | 银行承兑保证金 |
123,003,333.33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
固定资产 | 254,638,797.08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抵押物 |
合计 | 448,302,594.18 |
(八十二) 政府补助
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 | 金额 |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集团财务公司非煤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 | 24,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582,417.58 | 1,582,417.55 | 其他收益 |
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扶持基金 | 12,800,000.00 | 递延收益 | 698,181.82 | 698,181.81 | 其他收益 |
集团财务公司非煤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基金(二期)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636,363.56 | 1,636,363.60 | 其他收益 |
合计 | 66,800,000.00 | 3,916,962.96 | 3,916,962.96 |
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种类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许昌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
襄城县财政局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
襄城县科技局奖励金 | 其他收益 | |||
收许昌市科技局多晶硅技术开发项目第二次支持经费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
2018年制造业突出贡献企业奖励金 | 30,000.00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
2019年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金 | 480,000.00 | 480,000.00 | 其他收益 | |
2018年县级专利资助资金 | 1,000.00 | 1,000.00 | 其他收益 | |
受疫情影响企业奖补资金 | 170,000.00 | 170,000.00 | 其他收益 | |
许昌市科学技术局许昌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奖励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
襄城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16年度许昌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金) | 5,000.00 | 5,000.00 | 其他收益 | |
合计 | 886,000.00 | 886,000.00 | 1,200,000.00 |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八十三)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省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1,943,209.00 | 27.04 | 27.04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国资委。
(八十四)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八十五)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襄城县明源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监事参股的公司 |
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盛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参股的公司 |
许昌市金萌酒店有限公司 | 股东参股的公司 |
(八十六)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6,470,869.64 | 79,837,224.05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8,565,839.69 | 51,309,102.16 |
襄城县明源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976,106.20 | 434,469.03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接受劳务 | 82,658.00 | |
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20,000.00 | 306,400.00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接受劳务 | 41,000.00 |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7,208.90 | 265.49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79,482.80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7,646.02 | 99,292.04 |
许昌市金萌酒店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3,773.00 | 185,615.1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36,620,308.28 | 175,171,701.30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2,631,103.88 | 83,757,046.57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587,340.62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224,339.60 | 767,358.49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07,774.48 |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1,371.68 |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无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 | 52,417.43 |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8月16日 | 2020年8月16日 | 是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21年11月2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8,000,000.00 | 2020年3月15日 | 2022年3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8月16日 | 2020年8月16日 | 是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18年11月27日 | 2021年11月2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8,000,000.00 | 2020年3月15日 | 2022年3月15日 | 是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19年2月21日 | 2023年3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000,000.00 | 2019年7月15日 | 2025年7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500,000.00 | 2020年1月3日 | 2023年1月3日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1年2月21日 | 2024年2月2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0,000,000.00 | 2021年5月24日 | 2023年5月2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2月17日 | 2023年12月1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250,000.00 | 2019年2月21日 | 2023年3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677,435.26 | 2019年7月15日 | 2025年7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449,921.24 | 2023年7月15日 | 2025年7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2月28日 | 2024年2月2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6月24日 | 2023年6月24日 | 否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河南盛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9年拆入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48,700.00 | 以前年度陆续拆入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制氢资产收购 | 4,589,129.80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转让 | 6,971,041.27 |
说明:为规避同业竞争,硅烷科技与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资产协议》,以519.66万元的交易对价购买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相关资产及负债。标的资产及负债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公司审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评估结果,总资产为17,715.53万元,负债为17,195.87万元,资产减负债数额为519.66万元,实际交割净资产金额458.91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收购事宜经2020年8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相关文件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硅烷科技已于2020年8月20日完成相关资产及负债的交割。
硅烷科技于2020年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给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转让金额
697.1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7、 其他关联交易
1、 关联方借款利息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支付利息 | 3,220,000.02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支付利息 | 5,904,919.99 | 10,649,077.73 |
2、 关联方存款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存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643,289.53 | 303,253.87 |
(八十七)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平煤隆基新能源 | 1,075,602.57 | 53,780.13 | 1,773,358.93 | 886,679.48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科技有限公司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0,048,125.23 | 502,406.26 | 21,047,703.01 | 1,052,385.1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3,663,694.80 | 183,184.74 | |||
平顶山市神马万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078,771.94 | 153,938.60 | |||
应收票据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79,861,100.00 | 40,500,00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36,800,000.00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700,000.00 |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1,5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800,000.00 | 21,000,000.00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9,240,000.00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52,817,456.65 | 5,000,000.00 | |||
河南纽迈特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平顶山市神马万 | 2,960,000.0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上年年末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49,656,626.39 | 79,874,042.00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95,042,777.81 | 39,043,041.21 | |
平顶山畅的科技有限公司 | 306,800.00 | 271,200.00 |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襄城县明源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 1,450,800.00 | 1,801,154.00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8,640.00 | 100,980.00 |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353,304.00 | 1,353,304.00 | |
应付票据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7,048,000.00 | 35,000,000.00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91,797,500.00 | 32,408,992.70 | |
其他应付款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3,817,814.36 | ||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48,700.00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52,429,767.17 | ||
河南盛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1,220.00 |
(八十八) 关联方承诺
无。
(八十九) 其他
无。
七、 承诺及或有事项
无。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九、 其他重要事项
(九十)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为提高财务核算谨慎性,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对比较财务报表按照会
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2019.12.31/2019年度 | 2018.12.31/2018年度 |
应收票据 | 35,516,867.84 | 9,537,902.79 |
应收账款 | 6,720,985.86 | 1,384,720.01 |
应收款项融资 | 49,499,438.21 | |
存货 | -2,257,915.43 | -1,050,098.4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8,434.03 | 18,220.00 |
应付账款 | 4,455,386.33 | 308,964.00 |
应付职工薪酬 | 328,819.77 | 2,354,391.00 |
应交税费 | 426,286.76 | -432,310.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322,564.74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016,306.05 | 9,537,902.79 |
长期借款 | -55,322,564.74 | |
盈余公积 | -65,898.83 | -187,820.31 |
未分配利润 | -593,089.57 | -1,690,382.91 |
营业收入 | -45,608,012.98 | 1,256,551.73 |
营业成本 | -46,062,497.70 | 1,199,714.83 |
销售费用 | 631,401.83 | 449,211.84 |
管理费用 | -2,083,392.96 | 1,315,832.37 |
研发费用 | -29,782.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280,856.10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316.72 |
所得税费用 | 406,404.93 | -437,826.33 |
(九十一) 其他
1、 资产收购
2020年收购制氢一期相关资产及负债为规避同业竞争,硅烷科技与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资产协议》,以519.66
万元的交易对价购买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制氢相关资产及负债。标的资产及负债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227.68万元,负债总额为17,195.87万元,净资产为31.81万元。经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评估结果,总资产为17,715.53万元,负债为17,195.87万元,资产减负债数额为519.66万元,实际交割净资产金额458.91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收购事宜经2020年8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硅烷科技已于2020年8月20日完成相关资产及负债的交割。
十、 补充资料
(九十二)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325,472.9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06,119.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08,306.6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 9,639,898.7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09,974.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7,229,924.02 |
(九十三)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净利润 | 23.30 | 0.36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92 | 0.31 | 0.31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