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74 公司简称:创业环保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的审计工作,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93,187,998.85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8,281,246.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14,041,385.40元,减去2021年已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171,267,411.6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77,680,726.37元。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考虑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且配合公司2022年度对外项目开发的资金支出安排,2021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6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08,375,350.78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06%。2021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无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在H股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集团、集团公司、本公司、公司、创业环保 | 指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母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子公司 | 指 |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母公司 | 指 | 本集团不包含子公司的母公司 |
天津城投、城投集团、天津城投集团 | 指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投资 | 指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渤海化工 | 指 |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河公司 | 指 | 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佳源兴创 | 指 |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佳源鑫创 | 指 | 天津佳源鑫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佳源滨创 | 指 | 天津佳源滨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佳源天创 | 指 | 天津佳源天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乐城置业 | 指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元易诚公司 | 指 | 天津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中水公司 | 指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贵州公司 | 指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宝应公司 | 指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曲靖公司 | 指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阜阳公司 | 指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杭州公司 | 指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香港公司 | 指 | 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文登公司 | 指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静海公司 | 指 |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西安公司 | 指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凯英公司 | 指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安国公司 | 指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武汉公司 | 指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津宁创环公司 | 指 |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山东公司 | 指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公司 | 指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颍上公司 | 指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长沙天创水务 | 指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长沙天创环保 | 指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临夏公司 | 指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安徽公司 | 指 |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合肥公司 | 指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大连春柳河公司 | 指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公司 | 指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洪湖天创水务 | 指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驱动公司 | 指 | 天津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界首公司 | 指 | 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赤壁公司 | 指 | 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施秉公司 | 指 | 施秉贵创水务有限公司 |
德清公司 | 指 | 德清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国津天创 | 指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创业建材 | 指 |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
汉寿公司 | 指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酒泉公司 | 指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国控津城 | 指 | 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康博公司 | 指 | 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永辉公司 | 指 | 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东营公司 | 指 | 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洪湖天创环保 | 指 |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会泽公司 | 指 |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霍邱公司 | 指 |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山东郯创公司 | 指 |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西青天创公司 | 指 |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国际机械公司 | 指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
Sino公司 | 指 | Sino Legend Industries Limited |
河西法院 | 指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创业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CE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玉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公司香港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牛波 | 曹尔容 | 郭凤先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 香港中环环球大厦22楼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
电话 | 86-22-23930128 | 852-21629620 | 86-22-23930128 |
传真 | 86-22-23930126 | 852-25010028 | 86-22-23930126 |
电子信箱 | niu_bo@tjcep.com | cosec@tjcep.com | guo_fx@tjcep.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5年4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变更至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2020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变更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 |
公司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00381 |
公司网址 | http://www.tjcep.com |
电子信箱 | tjcep@tjcep.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公司治理中心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创业环保 | 600874 | 渤海化工 |
H股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 | 01065 | 天津渤海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杜凯 束伟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453,557.90 | 336,387.40 | 34.83 | 285,145.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318.90 | 57,003.90 | 21.60 | 50,71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359.80 | 49,316.00 | 24.42 | 38,445.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80.80 | 53,243.60 | 75.95 | 88,493.30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2,019.80 | 659,135.10 | 8.02 | 617,402.50 |
总资产 | 2,106,529.20 | 1,880,296.90 | 12.03 | 1,799,080.7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40 | 22.50 | 0.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40 | 22.50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35 | 22.86 | 0.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11 | 8.95 | 增加1.16个百分点 | 8.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00 | 7.74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6.4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7,528.30 | 102,867.10 | 136,061.10 | 127,10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579.30 | 13,869.60 | 24,019.90 | 14,85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470.50 | 11,964.70 | 22,460.10 | 12,464.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4.60 | 64,802.90 | 13,664.20 | 11,069.1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80 | 2.10 | 70.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83.90 | 9,657.70 | 10,810.3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40 | -470.20 | -152.00 |
其他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870.3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46.0 | 43.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78.10 | 1,550.60 | 3,149.6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4.50 | -5.20 | 183.90 |
合计 | 7,959.10 | 7,687.90 | 12,265.5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我国经济尚处在突发疫情等严重冲击后的恢复发展过程中,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难度加大。面对经济下行传导的资金、经营等多方面压力,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坚持稳中求进,按照既定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以做强主业、优化结构为原则,稳固提升污水、再生水等主业,推动新能源、环保科技转化等战略新业务;通过升级科技体系、产品服务以及保障机制,强化科技引领;通过整合资源、合理授权、强化经营目标与考核,优化集团化管控;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各项经营目标。
(1)推进智慧化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实现管理升级
报告期内,集团大力推进运营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目前平台主系统部分已初步完成平台系统配置、框架搭建、系统登录认证、水质预警模块、技术质量管理模块、招标采购管理模块、舆情管理模块、能耗管理模块等功能建设,可视化系统、手机APP功能也同步进行,为集团生产运营科学管理、合理调度、节能增效提供智慧决策支撑。
(2)推行精益化管理,加强生产运营成本管控
为实现运营项目成本压降的目标,建立、落实质量成本联动控制机制,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力求以最少生产耗费实现增加经营利润的目的,同时创新精益化管理手段,编制《精益化管理实施规划策划书》和《5S&目视化推进手册》,形成精益化管理体系,指导精准加药、精确曝气、自控管理等,结合质量成本联动控制机制,加强生产运营成本管控。
(3)稳固提升污水、再生水等主业,推动新能源、环保科技转化等战略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得天津西青大寺污水处理项目、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三批、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PPP项目第二批,扩大污水处理权益规模。中水公司获得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断点联通工程,建成后将实现通水管网将972公里,管网通水率可达90%,供水服务面积新增360平方公里,极大提高天津市再生水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天津市侯台公园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提高新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收购高邮康博、江苏永辉两个危废项目,在危废处理领域实现了南北呼应的新格局;凯英公司利用技术优势,获得浙江龙德热电厂污泥深脱委托运营项目,大力推广除臭业务,推进科技成果的市场化转化。
(4)调整组织架构,完善授权管理,优化集团化管控机制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子公司52个,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为实现对外埠子公司的有效管控,实现区域融合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南、北、京津冀三大区域公司,授权区域公司对其所辖范围内运营项目、子公司实施综合管理;通过优化对区域公司的授权管理,搭建“逐级管理、逐级负责、逐级考核”的管理体系,同时,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完善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实现集团条线业务管理与子公司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实现集团化管控机制的进一步优化。2021年,本公司成功入选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也成为天津唯一入选企业。
报告期内,结合水务环保行业未来商业模式向投资主体与运营主体分离的转变趋势,公司积极探索建立“轻资产”业务模式的新平台,报告期内成立专业的运营分公司,打造专业的市场化运营团队,充分展现公司的品牌元素和理念,进而夯实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升级运营优势。
(5)升级科技体系,强化科技引领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开展科技研发工作,组织开展3项国家级、2项市级课题研究,2项行业标准编制,获得授权专利13项,均为实用新型专利;坚持科技服务主业,完成集团科技项目55项;多措并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15171.36万元。
公司《基于TRIZ理论的污水处理及污泥浓缩一体化工艺设计》获2021年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分赛赛会二等奖,《污水处理过程监控设备的开发和应用》和《TRIZ创新理论在AHCR-A2O污水处理工艺研发中的应用》均获三等奖;集团承担的市科技局《污废水处理生物强化菌剂应用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获得“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发明与设计大赛”总赛二等奖;凯英公司《基于厌氧氨氧化的两段式自养脱氮工艺》、《污水处理厂综合除臭技术——“全过程除臭+”》和《餐厨垃圾与市政污泥协同厌氧消化技术》3项技术成果成功入选《天津市生态环保科技发展蓝皮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水务环保行业进一步发展,并且商业模式方面也出现了新的变化趋势,即水务环保市场将逐步发生投资主体与运营主体分离的商业模式转变。例如,水务环保行业在经历特许经营与PPP两次重大的商业模式变化之后,目前正在探索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特许经营是企业投资;PPP是政府与企业合作,企业为主、政府为辅完成投资;而基础设施REITs则将实现市场化的投资者投资。如果基础设施REITs成为行业主流,那么势必会加速资产持有端和运营端分离。REITs投资人以获得稳定且更高的收益为目的,对运营管理与成本控制的要求会不断提高。因此,具备专业化综合运营服务能力的企业将因独有的竞争优势而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近年来一些跨界进入环保领域的企业虽然具有较之于专业环保企业更具优势的投资能力,但毕竟在运营经验方面可能暂时缺乏积累,因此存在外包运营管理的可能。这将进一步促进水务环保资产的投资主体与运营主体的分离。于是商业模式的转换不仅对传统的“投资+运营”模式构成冲击,而且也将加速原有水务环保企业的由“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型。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于2021年1月发布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时隔一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于2022年1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表明了水务环保行业的政策导向是积极的,同时也提出了鼓励倡导城市、工业、村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并出台配套政策,打造示范项目的要求,提出了生活、工业、建筑等各领域的固体废弃物提高可回收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水平,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环保企业也应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污染治理的基础服务之上,应更加注重向环保资源化、能源化方向转型,丰富和提高环保产业的附加值。本公司在再生水业务、危废业务及新能源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资源与能源化利用的基础,未来将契合该政策导向,继续深入开发拓展此类业务。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经营模式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仍由基础业务及战略新业务构成;基础业务包括市政污水处理、供水、再生水等领域业务,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战略新业务包括新能源供冷供热、危废业务、污泥处置、光伏发电、科技成果转化等,在盈利能力、经济附加值、投资回收期等方面,与基础业务形成互补,优化整体业务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权益类污水处理业务规模8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断点联通管网65公里,其他水务业务规模与期初相比没有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权益类水务业务总规模约560.46万立方米/日,其中PPP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约486.96万立方米/日,供水业务规模31.5万立方米/日(包括自来水、工业供水),再生水规模42万立方米/日,厂网一体化中的管网长度约1,190KM,上述项目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委托运营模式下污水处理规模约20.41万立方米/日,再生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
污水处理、供水业务模式以BOT、TOT、PPP模式为主,再生水业务经营模式以生产销售再生水获得销售收入,及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服务获得收入为主,与期初相比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新业务主要变化情况如下:
(1)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新增供热服务面积106.6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总服务面积311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天津,经营模式仍以BOT为主,与上年度相比没有变化。
(2)危废业务方面,因危废填埋实施新的标准,公司郯城危废项目改建刚性填埋场,涉及处置规模31.46万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包括处置能力共12.8万吨/年的4个项目,一座规模2万吨/年的收储、转运项目,一座总库容31.46万吨的填埋项目,废物综合利用规模7.3万吨/年,主要分布在山东、江苏两省。危废业务在获得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采用充分市场化的经营模式,在地方政府指导价的引导下,自行选择产废单位,为其提供危废处置服务,收取危废处置服务费。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报告期末,规模仍为规划年度发电量292.16万度,主要分布在天津、大连;经营模式以市场化定价模式为主。
(4)报告期内,新增污泥处置委托运营规模1700吨/日,截至报告期末,污泥处置业务总规模为2970吨/日,主要分布在天津、酒泉、浙江。酒泉项目经营模式为BOT,其余污泥处置项目为委托运营模式。
(5)科技成果转化方面,2021年集团共37项转化项目可作为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实现合同金额13558.32万元,节约电费、药耗等1613.04万元。
本公司利用技术优势,对乳品废水、畜禽粪污处理采用科研攻关+项目投标同步进行的模式进行研究、开发,助力凯英公司获得天津食品集团2个畜禽粪污处理项目,总合同额近3000万元。
凯英公司承担的专利“CYYF全过程除臭技术”的市场转化业务,签订项目合同13个。截至报告期末,该技术推广领域覆盖近全国三分之二区域,已成功应用并实施的项目达80余个,遍及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在业务推广过程中,凯英公司紧密跟进产业政策变化带来的新趋势,丰富了企业在城镇污水处理行业中恶臭治理相关技术的多样性,立足自身在菌种筛选及培养方面的技术优势,该项除臭技术不断升级,目前已升级为“全过程除臭+技术”,促进了未来市场化转化的进一步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核心竞争能力仍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安全、稳定、达标、高效的运营能力;(2)实用、领先、系统、持续的研发能力;(3)专业、尽责、合作、创新的员工团队;
(4)诚信、担当、规范、稳健的企业信誉。上述四项核心竞争力相辅相成,企业诚信、员工用心,技术创新最终使客户放心,形成良好的创业环保品牌影响力。
经过2021年的发展,公司进一步巩固自身优势,全面提升竞争能力。
(1)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推动建立智慧水务管理体系,实现运营管理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2)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体系,加强研究开发激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发创新;通过自主研发新增授权专利16项;新增软件著作权6项;开展3项国家级科技课题、2项市级科技课题、66项公司级科技课题研究,组织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参加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的修编工作。另外,承担了1项地方标准《区域综合能源站技术规程》和5项团体标准《再生水输送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农村污水再生利用技术规范》、《入海河道流域生态修复技术方案编写导则》、《城镇污水物质能源回收利用技术规程》和《污(废)水处理用碳源》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
科技研发能力。
(3)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员工2300名,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21人,高级职称246人,中级职称363人,专业领域覆盖环境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机械设备、经济、管理等多个专业。多年来,公司一直注重创新、鼓励创新,2021年完成24项管理创新成果,其中2项参评天津市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活动。
(4)2021年,公司连续第十六年荣获“中国水业十大影响力企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整体业务运营平稳。公司主营业务类型与上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变化,仍以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新能源供冷供热、道路收费、危废业务、科技成果转化等为主,是本公司2021年度业绩主要来源。2021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53,557.9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
34.83%;利润总额89,605.9万元,比上年度增长24.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9,318.9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1.6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53,557.90 | 336,387.40 | 34.83 |
营业成本 | 318,829.60 | 218,511.90 | 45.91 |
销售费用 | 1,183.50 | 1,587.90 | -25.47 |
管理费用 | 22,483.30 | 17,807.80 | 26.26 |
财务费用 | 11,669.20 | 23,910.00 | -51.20 |
研发费用 | 1,834.50 | 1,320.10 | 38.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80.80 | 53,243.60 | 75.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742.10 | -154,037.20 | -0.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151.20 | 59,429.20 | 76.94 |
其他收益 | 11,382.60 | 16,241.00 | -29.91 |
信用减值损失 | 414.40 | -8,833.20 | -104.69 |
资产减值损失 | -15,181.90 | -3,480.80 | 336.16 |
资产处置收益 | -2.20 | 6.70 | -132.84 |
营业外收入 | 117.30 | 180.70 | -35.09 |
营业外支出 | 212.30 | 668.80 | -68.2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污水处理、自来水、危废业务等业务量增加,收入相应增加;另一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公司确认了处于建设过程中的PPP项目对应的建造服务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各项业务处理量增加,收入提升的同时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公司确认了处于建设过程中的PPP项目对应的建造服务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将运费调整至成本项目。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新业务及新投入运营项目增加,人员费用及中介机构服务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一方面因贷款本金增加及项目投入运营后利息支出费用化,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另一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期将应收可用性服务费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并确认利息收入,同时受汇率变动影响本年汇兑收益高于上年同期,抵减了利息支出增加的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加大,人员经费及材料费用等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等经营性收款高于上年同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及危废项目并购,资金
支出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债务性融资高于上年同期。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税率下调,本期缴纳的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即征即退增值税随之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低于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和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减值高于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发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冲销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发生捐赠支出,本期无此事项。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工作,一方面提高运营质量,满足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同时通过精细化管理,努力控制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及时维护项目协议,及时调整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保证项目收益。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业务(注1) | 335,182 | 235,300 | 29.80 | 40.10 | 51.41 | 减少5.24个百分点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 | 33,704 | 20,926 | 37.91 | 6.28 | -7.62 | 增加9.34个百分点 |
道路收费业务 | 6,250 | 712 | 88.61 | -0.16 | 0 | 减少0.02个百分点 |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业务 | 14,972 | 11,525 | 23.02 | 50.78 | 42.72 | 增加4.34个百分点 |
供冷供热及相关设施建设业务 | 10,235 | 6,898 | 32.60 | 1.73 | 2.80 | 减少0.71个百分点 |
科研成果转化(注2) | 5,275 | 3,900 | 26.07 | 22.02 | 162.98 | 减少39.63个百分点 |
其他(注3) | 22,631 | 22,612 | 0.08 | 102.44 | 201.41 | 减少32.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比 |
比上年增减(%) | 比上年增减(%) | 上年增减(%) | ||||
津京冀地区(注4) | 209,407 | 125,774 | 39.94 | 16.78 | 12.76 | 增加2.14个百分点 |
西南区域(注5) | 18,591 | 14,156 | 23.86 | 21.52 | 20.66 | 增加0.54个百分点 |
西北区域(注6) | 69,321 | 58,686 | 15.34 | 89.96 | 126.17 | 减少13.55个百分点 |
华中区域(注7) | 66,771 | 50,298 | 24.67 | 89.98 | 109.58 | 减少7.05个百分点 |
华东区域(注8) | 42,800 | 33,381 | 22.01 | 34.43 | 67.71 | 减少15.47个百分点 |
东北区域(注9) | 21,359 | 19,578 | 8.34 | 46.04 | 107.90 | 减少27.2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注1:毛利率下降原因:一方面,在水质标准提高的情况下,运营投入持续加大造成污水处理成本增加;另一方面,本期确认的建造服务毛利率较低。注2:毛利率下降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激烈,本期项目毛利率降低。注3:毛利率下降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及疫情等因素影响,本年危废业务毛利率下降。注4:津京冀地区包含天津中心城区东郊、咸阳路、津沽、北仓四座污水处理厂及安国公司、静海公司、津宁创环公司、中水公司、凯英公司、佳源兴创、创业建材、国津天创公司、西青天创公司,增长原因为业务量较上年同期增加。注5:西南区域包含贵州公司、曲靖公司和会泽公司。注6:西北区域包含西安公司、克拉玛依公司、巴彦淖尔公司、临夏公司、酒泉公司,毛利率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确认的建造服务毛利率较低。注7:华中区域包含阜阳公司、武汉公司、颍上公司、长沙天创水务、长沙天创环保、安徽公司、洪湖天创水务、合肥公司、汉寿公司、洪湖天创环保、霍邱公司,毛利率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期确认的建造服务毛利率较低。注8:华东区域包含杭州公司、宝应公司、德清公司、永辉公司和康博公司,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是危废业务毛利率较低。注9:东北区域包含大连春柳河公司、文登公司、山东公司、东营公司和山东郯创公司,毛利率下降原因为危废业务毛利率下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人工 | 17,198 | 5.7 | 15,373 | 7.59 | 11.87 | 无 | |
能源消耗 | 28,709 | 9.51 | 26,618 | 13.14 | 7.86 | 无 |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 | (电费) | ||||||
材料消耗 | 32,898 | 10.9 | 32,300 | 15.95 | 1.85 | ||
折旧及摊销 | 50,861 | 16.85 | 44,428 | 21.94 | 14.48 | ||
其余制造费 | 36,557 | 12.11 | 36,689 | 18.11 | -0.36 | ||
污水厂设施建设成本 | 69,077 | 22.88 | 0 | 0 | 不适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确认PPP项目建设成本 | |
小计 | 235,300 | 77.95 | 155,408 | 76.73 | 51.41 | 无 | |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 | 人工 | 1,653 | 0.55 | 1,237 | 0.61 | 33.63 | 一方面上年同期因疫情,部分项目人员社保费享受减免,另一方面,人员增加及部分项目人员费由资本化转入费用化 |
能源消耗(电费) | 1,154 | 0.38 | 1,069 | 0.53 | 7.95 | ||
材料消耗 (含源水费) | 3,563 | 1.18 | 3,233 | 1.6 | 10.21 | 无 | |
折旧及摊销 | 1,547 | 0.51 | 1,585 | 0.78 | -2.4 | ||
其余制造费 | 447 | 0.15 | 951 | 0.47 | -53 | 主要是本年维修费等费用减少 | |
水厂设施建设成本 | 3,161 | 1.05 | 0 | 0 | 不适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确认PPP项目建设成本 | |
小计 | 11,525 | 3.82 | 8,075 | 3.99 | 42.73 |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人工 | 2,436 | 0.81 | 2,060 | 1.02 | 18.25 | 无 |
能源消耗(电费) | 1,250 | 0.41 | 1,157 | 0.57 | 8.04 | 无 | |
材料消耗 | 1,074 | 0.36 | 1,203 | 0.59 | -10.72 | 无 | |
折旧及摊销 | 2,247 | 0.74 | 2,501 | 1.23 | -10.16 | 无 | |
其余制造费 | 5,222 | 1.73 | 5,694 | 2.81 | -8.29 | 无 | |
工程建设成本 | 8,697 | 2.88 | 10,037 | 4.96 | -13.35 | 无 |
小计 | 20,926 | 6.93 | 22,652 | 11.18 | -7.62 | 无 | |
供冷供热及相关设施建设业务 | 人工 | 1,297 | 0.43 | 1,150 | 0.57 | 12.82 | 无 |
能源消耗(电费) | 1,579 | 0.52 | 2,199 | 1.09 | -28.19 | 容量电费减少 | |
材料消耗 | 46 | 0.02 | 43 | 0.02 | 6.98 | 无 | |
折旧及摊销 | 2,697 | 0.89 | 2,562 | 1.26 | 5.27 | 无 | |
其余制造费 | 910 | 0.3 | 756 | 0.37 | 20.31 | 无 | |
配套工程 | 369 | 0.12 | 0 | 0 | 不适用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确认PPP项目建设成本 | |
小计 | 6,898 | 2.29 | 6,710 | 3.31 | 2.8 | 无 | |
道路通行费业务 | 道路通行费收费管理费 | 712 | 0.24 | 712 | 0.35 | 0 | 无 |
小计 | 712 | 0.24 | 712 | 0.35 | 0 | 无 | |
科研成果转化业务 | 材料款、设备款 | 3,749 | 1.24 | 1,337 | 0.66 | 180.4 | 本年结算的工程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
其他制造费 | 151 | 0.05 | 146 | 0.07 | 3.42 | ||
小计 | 3,900 | 1.29 | 1,483 | 0.73 | 162.98 | ||
其他 | 人工 | 3,031 | 1 | 678 | 0.33 | 347.05 | 本年危废处置业务规模较上年大幅增加 |
能源消耗(电费) | 1,898 | 0.63 | 438 | 0.22 | 333.33 | ||
材料消耗 | 952 | 0.32 | 388 | 0.19 | 145.36 | ||
折旧及摊销 | 3,982 | 1.32 | 1,567 | 0.77 | 154.08 | ||
产品销售 | 3,450 | 1.14 | 2,687 | 1.33 | 28.4 | ||
其余制造费 | 9,299 | 3.08 | 1,744 | 0.86 | 433.26 | ||
小计 | 22,612 | 7.49 | 7,502 | 3.7 | 201.41 | ||
合计 | 301,873 | 100 | 202,542 | 100 | 49.04 | 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0,371.1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6.3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1,21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0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834.5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41.74 |
研发投入合计 | 2,376.2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52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2.8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8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4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42 |
本科 | 211 |
专科 | 29 |
高中及以下 | 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6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812.30 | 0.04 | 265.60 | 0.01 | 205.84 |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111.40 | 1.14 | 2,004.90 | 0.11 | 1,102.62 | 主要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期确认一年内到期的应收可用性服务费 |
其他流动资产 | 5,089.60 | 0.24 | 8,222.80 | 0.44 | -38.10 | 主要是本期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
减少。 | ||||||
长期应收款 | 381,190.40 | 18.10 | 164,740.20 | 8.76 | 131.39 | 主要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期将PPP项目的应收可用性服务费确认为长期应收款 |
在建工程 | 2,966.00 | 0.14 | 985.90 | 0.05 | 200.84 | 主要是本期非特许经营模式下的危废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902.10 | 0.04 | 0 | 0 | 不适用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本期将经营性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
商誉 | 40,546.10 | 1.92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收购危废项目确认的商誉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6.80 | 0.09 | 1,296.50 | 0.07 | 48.62 | 主要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期 |
将PPP项目的应收可用性服务费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增加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088.90 | 2.14 | 33,097.10 | 1.76 | 36.23 | 主要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期确认应收水厂设施建设业务合同资产以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
短期借款 | 14,585.20 | 0.69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 |
应付账款 | 42,952.20 | 2.04 | 29,497.30 | 1.57 | 45.61 | 主要是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713.90 | 4.54 | 159,626.30 | 8.49 | -40.04 | 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公司债券7亿元 |
长期借款 | 719,716.70 | 34.17 | 422,789.40 | 22.49 | 70.23 | 主要是本期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 |
提取的长期贷款增加 | ||||||
应付债券 | 25,000.00 | 1.19 | 109,884.80 | 5.84 | -77.25 | 主要是本期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11亿元,新增发行2.5亿元公司债 |
租赁负债 | 623.00 | 0.03 | 0 | 0 | 不适用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本期将经营性租赁资产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分布于水务、新能源供冷供热等业务领域,主要用于成立项目公司或向项目公司增资。2021年度股权投资总额约26841.3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73%,主要因为并购高邮康博、江苏永辉两个危废项目,金额较大,计入上年度股权投资总额。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配套管网(二期) PPP项目。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5340万元、占比89%;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比1%;政府方出资代表洪湖市水污染治理中心出资600万元、占比10%。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2)2021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运营维护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注册资本为6210.6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6210.60万元,占股100%;报告期内,该注资已完成。
(3)2021年4月30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用于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项目(第三批)。本项目总投资预计21925.84万元,项目资本金以项目总投资的30%,为6578.02万元,由本公司先行向阜阳公司增资人民币6578.02万元后再由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6578.02万元。增资完成后,阜阳公司注册资本由38990.85万元增加至45568.87万元。报告期内,该增资已完成。
(4)2021年9月27日,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文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375.7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30%,为712.74万元,拟由本公司向其增资解决。增资完成后,文登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140万元增加至6852.74万元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该增资已完成。
(5)2021年9月27日,为降低企业环保管控风险,拓展山东整体危废市场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董事会同意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对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分立完成后存续的山东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类型不变、注册资本由原1.92亿元变更为8200万元,股权结构及比例保持不变。郯城分公司分立后公司名称为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分立后的股权结构与分立前山东公司的股权结构保持一致。其中,本公司股权比例55%,大连东泰股权比例40%,东泰众鑫股权比例5%。报告期内,该分立已完成。
(6)2021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天津市侯台公园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比100%;报告期内,该注资尚未完成。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1)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Sino Legend Industries Limited的参股公司。国际机械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Sino公司持有国际机械公司27.5%的股权。为顺利实施Sino Legend IndustriesLimited清算,2021年7月14日,本公司董事会同意Sino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国际机械公司股权转让至本公司,Sino公司持有的27.5%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为2157.11万元。报告期内,此项股权转让已完成。
(2)2021年12月7日,按照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总体部署的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Sino Legend Industries Limited(以下简称“Sino公司”)。报告期内,该注销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和注销,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 主要营业地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法人类别 | 所占股权比例 | 资产规模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中水公司 | 天津 | 再生水生产、销售;再生水设施的开发、建设;再生水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等 | 10,000 | 有限公司 | 100% | 119,954.60 | 31,826.31 | 10,801.31 |
杭州公司 | 浙江杭州 | 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运营维护及其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配套服务。 | 37,744.50 | 有限公司 | 70% | 85,468.20 | 68,577.30 | 5,935.09 |
西安公司 | 陕西西安 | 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及其配套设施等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 47617 | 有限公司 | 100% | 95,976.28 | 59,841.94 | 3,785.68 |
佳源兴创 | 天津 | 节能环保、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 | 19,195.052 | 有限公司 | 100% | 66,205.05 | 35,433.68 | 2,484.70 |
凯英公司 | 天津 | 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等 | 3,333.3333 | 股份公司 | 60% | 18,418.72 | 12,612.91 | 1,241.08 |
巴彦淖尔公司 | 内蒙古巴彦淖尔 | 污水处理、中水生产销售、自来水供水 | 106,757.79 | 有限公司 | 70% | 113,231.55 | 110,334.05 | -584.72 |
山东公司 | 山东 | 固废、危废处理处置 | 8200 | 有限公司 | 55% | 46,392.31 | 8,666.38 | -875.56 |
阜阳公司 | 安徽阜阳 | 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等。 | 45568.87 | 有限公司 | 100% | 121,871.92 | 59,434.51 | 9,000.10 |
中水公司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011.67万元,营业利润14,640.96万元。杭州公司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100.66万元,营业利润7,978.63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可以基本明确至“十四五”末水务环保市场的增量空间。上述文件提出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具体如下:
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65%左右。 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基本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总体而言,污水处理增量市场有限,而生活垃圾与固体废弃物处理市场增速相对较高。由此可以预见污水处理存量市场整合以及升级改造将成为重点,而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市场的发展也将带来竞争的加剧。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居于国内水务环保行业第一梯队的本公司将持续巩固提升水务业务的优势,以污水处理为核心,关注供水与再生水,在谋求以优质项目进一步提升规模的同时完善产业链并着力提高对高附加值环节的控制能力。持续拓展工业及有机固体废弃物业务、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环保科技业务,进一步提升新兴环保业务板块的占比,促进业务结构的优化,加速综合环境服务能力的形成,奠定商业模式创新的能力基础。按照“轻重结合”的原则,逐步搭建轻资产性质的运营服务平台,秉承运营优势,渐进形成涵盖工艺优化、设备集成、药剂供应、运营服务、人员培训、环保科技、智慧水务在内的多维服务能力,进而打造专业运营服务品牌,促进赋能提效。持续优化组织架构
以适应战略需求,强化科技引领,加强风险控制,提升管理质量,突出业务授权,促进资源整合,完善区域布局,发挥专业公司作用,探索新模式与新平台。既关注增量市场,又重视存量市场;既关注适度规模提升,又促进业务结构、区域结构、财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坚持滚动发展与跨越发展相结合,进而找到有效促进战略目标实现的可行路径。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公司承接上年向上态势,通过问题整改提升市场化水平、精细化管理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展现上市公司的使命担当,确保了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的圆满完成。
2.为保证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实施,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将转变企业经营理念,优化投资区域结构,主动精准做好战略规划和项目策划。通过多渠道融资发力,实现资本市场新作为。提升运营智慧化、精益化水平,进一步挖潜增效。持续深化改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引领。同时持续做好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3.收入、费用成本计划:
2022年,本公司主营业务预计仍以污水处理业务为主,预计全年处理污水不低于155385万立方米。随着天津市以及各外埠项目适用出水标准的提高、各类资源能源费用、人力成本不断增加,项目运营成本有所增加,在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方针政策、经营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及成本变动幅度不高于30%。
4.技术研发投入计划:
2022年,本公司计划投入不低于约3815万元的技术研发、技改技革费用,继续围绕着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等领域的新工艺与应用型技术进行研发。2022年的经营策略如下: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及各级党组织在战略执行落地中的关键作用,以党建促经营,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第二,结合宏观经济变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明确“十四五”期间战略目标,确定实现路径。 第三,优化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集团强化战略管控,重点是公司治理、战略管理、业务管理、经营管理、投融资与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合规管理等管理性职能,进一步下沉业务经营职能。 第四,构建全领域与全周期的业务管理模式,针对水务业务与战略新业务,涵盖开发、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统一谋划、统一局部、统筹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促进环境综合服务能力提升,探索新型商业模式。 第五,整合现有业务实体,发挥区域战略布点作用与专业公司新业务发展载体作用,形成主体明确、目标明确、权责明确、激励明确的经营发展新布局。 第六,统筹公司融资与投资,加速跨越式发展,在融资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探索资产盘活,在投资方面同时关注存量市场与增量市场。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府信用的风险
由于污水处理项目准经营性特点,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通过自来水销售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足。现行推广的PPP打包项目,多包含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社会资本的投资较大,投资收益依赖于政府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支付。因此,资金来源的唯一性,决定了政府信用的重要性与关键性。水务企业能否如期收回投资,取得预期收益,取决于政府财政收支情况与信用的高低。一旦出现政府信用风险,将导致项目公司现金流出现问题,有可能派生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等资金风险。
(2)政策变更的风险
当前,我国将长期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之中,未来一段时间内,经济、金融、物价、财税、政府职能等方面的政策会有改革性的变化。而物价、税收等政策的变化会直接影响水价的调整。并且,诸如危险废弃物处理等业务虽然以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但是其也可能受到区域性产业政策的冲击,即区域产业升级与跨区域产业转移可能导致该区域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数量发生变化。作为社会投资人,政策变更风险需重点关注。此外,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是否可以延续获得项目的经营权也将构成潜在风险。
(3)运营管理风险
伴随着国家环境治理要求持续升级,逐步催生污水处理厂为了适应新标准的升级改造需求。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导致污水处理厂面临改造与运营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也面临原特许经营协议调整的风险。此外,污水处理之后的污泥处置是否能够形成更为完善的商业模式,也值得关注。
2. 风险管控措施
(1)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强化依法治企观念,充分利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呼吁特许经营与PPP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合同主体平等关系,严格绩效考核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将政府履约付费义务和投资人取得合理收益权纳入法律保护,从而降低投资人的政府信用风险和财务风险。
(2)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确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目标,组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各类政策风险的研判与预警,对不同业务环节隐含的风险加以辨识、分析、评价和应对,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时效性,实现对风险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管控,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并且,从战略面上看,推动企业的结构转型其实是降低经营风险的根本策略。
(3)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作为环保领域的上市公司,公司按照相关政策变化,通过标准化的管理,及时管控生产运营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着力人员培训,强化环保法制意识,提高技术管控水平;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保,做好资产保值,实现稳定运行;完善质量监测,推动全过程控制,确保最终产品的达标排放;制定水环境救援预案,安全生产预案,力争实现不可抗力条件下,企业的谨慎运行和最佳的环保效能。并且,保持同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的顺畅联系以及强化沟通也非常重要。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运作。
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充分顺利地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董事会,各位董事以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关注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开展工作,在各自的领域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公司经理层按照《总经理议事规则》,在董事会授权和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对董事会、经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在控股股东与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公司治理实际状况与《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企业管治报告
1.关于企业管治常规
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企业管治规则的变化,不断修订本公司相关治理准则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2.关于董事的证券交易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制订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规定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任职期间内,定期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等等。
3.关于董事会
按照《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刘玉军先生(董事会主席)、王静女士、牛波先生,非执行董事顾文辉先生、司晓龙先生、刘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郭永清先生;报告期内,原独立非执行董事邸晓峰先生、王翔飞先生分别因个人发展和身体原因,辞去所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会批准,陆颖莹女士接替邸晓峰先生,许志明先生接替王翔飞先生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韬先生为持股3%以上股东方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任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各成员之间无任何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关系。所有董事会成员均拥有丰富的专业和管治经验。独立董事的资格和专业经验完全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已经接受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声明书,确认他们符合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3.13条所列载有关独立性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举行董事会24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详细见本节“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有清晰的界定描述;《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别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依据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保证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层的决策科学、合法。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海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并披露,低于需披露标准的事项,一般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并执行。
董事2021年培训情况:由于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及上市规则不断修订,持续的专业发展对于董事来说非常重要。为确保董事继续培养履行职责所需的才能和知识,公司为董事适当安排一些培训,由公司治理中心保存培训记录。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延期进行,公司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4.关于主席及行政总裁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的高效运作,而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并向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原总经理唐福生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总经理职务,2021年2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唐福生先生辞职申请并聘请李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关于非执行董事
2018年12月17日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八届非执行董事司晓龙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邸晓峰先生、王翔飞先生、郭永清先生;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执行董事顾文辉先生;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邸晓峰先生、王翔飞先生因个人发展原因辞职;2021年11月11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执行董事刘韬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
6.关于董事会下辖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由许志明先生担任。采纳B.1.2(c)第二种模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向董事会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评价公司业绩指标完成及考核情况。其书面职权范围可参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举行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讨论公司报告期内新任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薪酬、2020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及考核情况、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两名执行董事(董事长刘玉军先生、执行董事王静女士)以及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陆颖莹女士接任。提名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书面职权范围可参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就董事提名程序及比选推荐,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董事会、合计持有本公司10%以上的股东,均可以提名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比选及推荐给予董事会建议;由股东大会决定聘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的提名及聘任,履行上述提名、比选及推荐程序。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还需通过上海交易所的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目前的董事成员,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等方面考虑,符合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多元化政策,符合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规划。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讨论提名李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赵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韬先生、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郭永清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表,检讨及监控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企业管治,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提出建议等,其书面职责详见刊登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就审阅公司定期报告方面,于公司编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单独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师、内部审计师的审计意见,审阅业绩报告;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协助下,审计委员会每年初检讨公司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并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随年度业绩报告一同披露。 就企业管治而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目前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管治情况请见上述“(一)公司治理情况”。审计委员会每年度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检讨、评估,其中包含对企业管治情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举行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讨论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检讨公司内控工作、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建议等。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出席报告期内全部会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两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以及一名独立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刘玉军先生担任。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7.关于核数师酬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聘用协议详细列明其核数内容及所得报酬,核数师酬金情况,请见本报告中“聘任及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核数师向本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公司与核数师就该项非核数服务签署聘用协议,协议内容列明其审计内容及所得报酬。
8.关于公司秘书
2018年12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聘任供职于李伟斌律师行的曹尔容女士为公司秘书及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公司的授权代表。曹尔容女士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于2021年财政年度参加了不少于15 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曹尔容女士主要与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牛波先生联系。
9.关于股东权利
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请求召开或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明确规定申请召开、自行召开股东大会的条件和程序。详细规则请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关于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等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以网络方式在全景网参加2020年度天津辖区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于2021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形式举行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解答。
11.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经建立起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以公司各项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为导向而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司治理中心负责检讨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具体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度适当时候听取法律审计部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总结及计划的汇报,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每年度,公司董事会检讨公司内部控制监控系统情况,并向投资者发出《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12.关于其他的具体披露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财政期间的帐目,使该帐目能真实公平地反映公司在该期间的业务状况、业绩等情况。在编制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帐目时,董事已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并贯彻应用且已作出审慎合理判断及估计,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帐目。
董事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以来非常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上,单独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021年1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
2020年年度 | 2021年5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2021年5月 | 审议通过了 |
股东大会 | 27日 |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8日 | 公司在境内外公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8项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1年10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021年10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申请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等。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021年11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选举刘韬先生、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并确定薪酬等相关议案。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1年12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讯捷财经印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fn.com.hk/ir/tjcep/ | 2021年12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玉军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男 | 56 | 2015年3月13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115.63 | 否 |
王静 | 执行董事 | 女 | 51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98.59 | 否 |
牛波 | 执行董事 | 男 | 45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2.48 | 否 |
董事会秘书 | 2016年1月2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
顾文辉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5 | 2020年5月13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司晓龙 | 非执行董事 | 男 | 45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刘韬 | 非执行董事 | 男 | 38 | 2021年11月11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郭永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47 | 2015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22.00 | 否 |
陆颖莹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女 | 46 | 2021年11月11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2.2 | 否 |
许志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1 | 2021年11月11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2.2 | 否 |
卢红妍 | 监事 | 女 | 52 | 2017年5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2.14 | 否 |
监事会主席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
吴宝兰 | 监事 | 女 | 53 | 2011年8月24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56.39 | 否 |
牛静 | 监事 | 女 | 51 | 2015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57.10 | 否 |
李宗强 | 监事 | 男 | 51 | 2012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0 | 是 |
沈玥 | 监事 | 女 | 46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56.21 | 否 |
黄岚 | 监事 | 女 | 50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48.84 | 否 |
李杨 | 总经理 | 男 | 52 | 2021年2月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114.01 | 否 |
原副总经理 | 2017年3月15日 | 2021年2月8日 | |||||||||
赵毅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0年10月1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98.59 | 否 |
张健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2年1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 | 822 | 822 | 0 | 无变动 | 98.59 | 否 |
李金河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7年8月2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98.59 | 否 |
总工程师 | 2020年1月1日 | 2021年12月17日 | |||||||||
赵铭伟 | 副总经理 | 男 | 41 | 2021年2月8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0.48 | 否 |
景婉莹 | 总会计师 | 女 | 45 | 2021年11月19日 | 2021年12月17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06 | 否 |
邸晓峰 |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60 | 2018年12月18日 | 2021年11月11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19.8 | 否 |
王翔飞 | 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 | 男 | 69 | 2015年12月18日 | 2021年11月11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19.8 | 否 |
唐福生 | 原总经理(离任) | 男 | 48 | 2017年1月26日 | 2021年2月8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19.12 | 否 |
彭怡琳 | 总会计师(离任) | 女 | 41 | 2016年1月29日 | 2021年11月19日 | 0 | 0 | 0 | 无变动 | 81.9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822 | 822 | 0 | / | 1,262.8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玉军 | 现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总监、本公司董事长。刘先生自1996年12月份至2000年8月份,任天津市第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00年8月至2007年10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任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08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兼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任天津地铁资源投资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会计师,并自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兼任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自2019年12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投资总监。刘先生自2015年3月13日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
王静 | 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女士于2007年6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天津市政建设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行政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7月,历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书记、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董事,期间自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挂任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副主任;王女士自2016年8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王女士自2016年11月24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该任职至2018年12月17日结束,王女士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牛波 | 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治理中心总监、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牛先生2004年8月加盟本公司,至2009年12月,历任本公司市场开发部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战略投资部部门经理职务;2009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15年2月起兼任天津创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牛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顾文辉 | 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天津城投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7月至2010年1月,顾先生于本公司供职,历任董秘办副主任、主任,企划部经理,总经济师;2010年1月起,供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历任融资发展部副部长,资产经营部副部长、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企划部)主任,企业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企业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11月起至2020年9月,兼任天津城投集团董事;2016年11月起,兼任天津城投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起,兼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顾文辉先生自2020年5月13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司晓龙 | 现任本公司董事、天津城投集团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司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天津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4月加入天津城投集团,长期从事资产管理、公司治理等工作。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司先生自2019年12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自2018年10月起兼任国控津城董事,自2021年3月起任天津城投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1年11月起任城投集团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司晓龙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刘韬 | 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宁波杭湾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2011年就职于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就职于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先后担任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2021年8月担任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刘韬先生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郭永清 | 博士后,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兼任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正海渐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部门主任、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郭先生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陆颖莹 | 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加入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陆颖莹女士于2005年取得律师资格,主要从事公司、证券、并购和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业务。陆颖莹女士从业16年间,曾:(1)作为主要律师或者团队负责人参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项目;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A股上市项目;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红筹上市项目;联邦制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项目;中国一化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项目;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项目等多个上市项目;(2)长期担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3)作为主要律师或者团队负责人参与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德国曼公司合资项目;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若干境外公司在境内设立合资整车、零部件、汽车销售、融资租赁公司的项目。陆女士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许志明 | 经济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86年7月1999年8月,许志明先生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研究所研究员,野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企业财务部联席总监及资本市场部联席总监,英国国民西敏银行董事兼大中华区投资银行部主管,美国波士顿银行董事兼大中华区企业融资部主管;1999年8月至2001年12月,许志明先生历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北京置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润励志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02年1月至2005年5月,许志明先生历任TOM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执行董事兼首席运营官;2006年3月起,许志明先生为宽带资本创始合伙人。许先生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
卢红妍 |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法律顾问职务、企业管理中心总监。2001年1月至2009年12月,卢女士先后任职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起加盟本公司,任法务专员;2016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负责本公司法务事务。卢女士在经济、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务经验。卢女士自2017年5月17日起任本公司监事;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吴宝兰 | 现任本公司监事、党群部部长。吴女士自2000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天 |
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日技园公司办公室主任;2005年12月再次加盟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党群部副部长兼公司机关工会主席、党群部部长;吴女士自2011年8月24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
牛静 | 现任本公司监事、公司治理中心副总监,助理会计师。牛静女士1993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财政专业。1993年至1995年,任职于天津先达酒店会计;1995年至2002年,任职于天津山东麦当劳食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至2009年,先后任职天津家福商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部控制经理;2009年7月加盟本公司,任本公司法律审计部经理。牛女士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
李宗强 | 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部长,兼任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先生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就职于天津津华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吉威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万宁凯德投资公司总会计师、元易诚商业运营管理公司财务总监等职位,长期从事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2017年4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副部长,2019年1月起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风险管控部部长。李宗强先生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
沈玥 | 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党委组织部部长。沈女士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沈女士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党群工作部,2011年1月至2018年5月,历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兼任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2016年11月,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自2018年10月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沈女士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监事。 |
黄岚 | 现任本公司监事、北仓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兼支部副书记。黄女士自2002年3月加入本公司海河流域污水处理项目筹建处,自2005年3月起任本公司咸阳路污水处理厂综合办公室主任;自2009年12月起历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自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水务运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16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自2017年4月起任本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兼机关第四党支部书记;自2020年5月任北仓污水处理厂副厂长兼支部副书记。黄女士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李杨 | 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杭州天创水务公司董事长。李先生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水务二分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东部区域总经理;自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任西安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任西安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9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自2017年3月15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9月起兼任杭州公司董事长。李先生自2021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
赵毅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赵先生自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历任本公司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天津北洋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5年9月兼任外埠事业部下属8个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同时自2010年11月至2016年1月兼任本公司外埠水务事业部总经理。赵先生自2010年10月 18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张健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先生自2006年4月至2009年12月担任杭州公司行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外埠水务事业部浙江地区总经理、杭州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起担任杭州公司董事长,宝应公司董事、董事长;自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李金河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凯英公司董事长,工学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李先生1993年大学本科毕业于河北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1999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李先生自1999年3月起一直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九院工作,历任技术员、工艺二组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总院副总工程师等职务。李先生多年来一直从事市政工程设计及研究工作,在水处理设施、工艺的设计、研究及运行等领域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李先生自2017年8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赵铭伟 |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赵先生2004年8月至2009年8月,任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设计咨询分院工程师; 2009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北京分院院长助理、工程部部长;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市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环境设计所副所长;2014年5月至2017年3月任北控水务集团技术中心评审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北控水务集团北部大区总监;自2020年6月起任北控水务集团北部大区津冀业务区副总经理。赵先生自2021年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景婉莹 | 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业。景女士2003年11月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历任市政投资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景女士于2015年9月至2021年11月16日,任市政投资总会计师。景女士自2021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
邸晓峰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报告期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邸先生1983年于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9月至1988年2月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988年3月至1992年4月任职于司法部下属中国法律事务中心,从事专职律师工作,邸先生于1989年取得律师资格。自2008年4月至2014年4月曾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11月11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
王翔飞 |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安中国际石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先生为高级会计师,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主修金融,并获颁发经济学学士学位。王先生曾先后在数家从事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的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曾担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还有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的内部监事 ,并曾于2002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翔飞先生自2015年12月18日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11月11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
唐福生 | 报告期内任本公司总经理。唐福生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9年4月,先后出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水公司开发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9年4月至2010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2015年2月,一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在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唐先生一直兼任中水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能源与资源事业部总经理职务,所任中水公司总经理职务至2014年6月因工作调整而停止;自2011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董事长,同时自2014年6月起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源兴创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唐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所任上述所有职务,调入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唐先生自2017年1月26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唐福生先生于2021年2月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 |
彭怡琳 | 报告期内本公司总会计师、财务管理中心总监。彭女士自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先后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财务中心主管,2015年10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6年1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3月16日至2018 |
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8日起兼任市政投资董事。彭怡琳女士于2021年11月19日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顾文辉 | 市政投资 | 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 2020年4月16日 | |
李宗强 | 市政投资 | 风险管控部部长 | 2019年1月18日 | |
彭怡琳 | 市政投资 | 董事 | 2020年12月28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顾文辉 | 天津城投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1日 |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5月15日 | ||
艾益康(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0年4月24日 | ||
天津津弘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3月28日 | ||
司晓龙 | 天津城投集团 | 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 | 2021年11月 | |
国控津城 | 董事 | 2018年10月 | ||
郭永清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 会计学教授 | 2002年5月 | |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3月22日 | ||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6月 |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15日 | ||
宁波正海渐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29日 |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9日 | ||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
陆颖莹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律师 | 2004年7月 | |
许志明 | 宽带资本 | 创始合伙人 | 2006年3月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7月 | ||
北京联航合众传媒科 | 董事 | 2007年11月 |
技有限公司 | ||||
北京宝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2月 | ||
邸晓峰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1992年5月16日 | |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5月27日 | 2021年6月18日 | |
王翔飞 | 南南资源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3月25日 | |
安中国际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23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依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董事会通过的薪酬方案及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实行年薪制和以年度目标考核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度。本公司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及监事,不领取董事及监事酬金。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本公司高管人员的报酬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及其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并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兑现绩效工资。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管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工资及绩效考核的规定,并按规定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262.80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邸晓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王翔飞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身体原因 |
刘韬 | 非执行董事 | 聘任 | 股东大会选举 |
陆颖莹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聘任 | 股东大会选举 |
许志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聘任 | 股东大会选举 |
唐福生 | 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需要 |
彭怡琳 | 总会计师 | 离任 | 工作需要 |
李杨 | 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赵铭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景婉莹 | 总会计师 | 聘任 | 工作需要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八届四十三次 | 2021年1月21日 |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盘活利用土地房产资源工作情况的议案 关于设立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八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八届四十四次 | 2021年2月8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同意唐福生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关于聘任李杨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赵铭伟先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经营层年度考核的议案。 |
八届四十五次 | 2021年3月9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行权、转售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为收购康博、永辉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八届四十六次 | 2021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拟在境内外公布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经营策略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关于申请投标公开招标项目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关于申请2021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八届四十七次 | 2021年3月30日 | 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修订<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审议以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的议案 关于集团公司为子公司贷款及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审议南北区域公司组建方案的议案。 | ||
八届四十八次 | 2021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该聘任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建议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 |
八届四十九次 | 2021年4月30日 | 审议通过: 关于设立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向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八届五十次 | 2021年5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八届五十一次 | 2021年6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将津沽污水处理厂设立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议案。 |
八届五十二次 | 2021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
八届五十三次 | 2021年7月14日 | 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的议案。 |
八届五十四次 | 2021年7月2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创业环保集团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
八届五十五次 | 2021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调整供冷价格及签署《2020-2023年度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热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
八届五十六次 | 2021年8月25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申请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对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投资实施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的议案。 |
八届五十七次 | 2021年9月3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五十八次 | 2021年9月27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郯城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的议案 关于修订《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郯城分公司分立的议案 关于向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八届五十九次 | 2021年10月20日 | 审议通过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合同的议案。 |
八届六十次 | 2021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刘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陆颖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许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审议京津冀区域公司组建方案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六十一次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届六十二次 | 2021年11月19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彭怡琳女士辞去总会计师职务及聘任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的议案 关于设立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
八届六十三次 | 2021年11月22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八届六十四次 | 2021年12月7日 |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Sino Legend Industries Limited公司的议案。 |
八届六十五次 | 2021年12月21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制定《创业环保集团经营层人员任期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八届六十六次 | 2021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 关于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天津中水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承包经营协议》的议案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侯台公园1#能源站特许经营项目浅层地能土壤埋管购买协议》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玉军 | 否 | 24 | 24 | 19 | 0 | 0 | 否 | 5 |
王静 | 否 | 24 | 24 | 19 | 0 | 0 | 否 | 5 |
牛波 | 否 | 24 | 24 | 19 | 0 | 0 | 否 | 5 |
顾文辉 | 否 | 24 | 23 | 19 | 1 | 0 | 否 | 5 |
司晓龙 | 否 | 24 | 24 | 19 | 0 | 0 | 否 | 5 |
刘韬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郭永清 | 是 | 24 | 24 | 24 | 0 | 0 | 否 | 5 |
王翔飞 | 是 | 19 | 19 | 19 | 0 | 0 | 否 | 4 |
邸晓峰 | 是 | 19 | 19 | 19 | 0 | 0 | 否 | 4 |
陆颖莹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许志明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2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9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郭永清、陆颖莹、许志明 |
提名委员会 | 陆颖莹、刘玉军、王静、郭永清、许志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许志明、郭永清、陆颖莹 |
战略委员会 | 刘玉军、王静、顾文辉、郭永清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月29日 | (1)讨论公司未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 | 审计委员会同意外部审计师《2020年度期末审计工作计 | 无 |
务指标情况; (2)讨论外部审计师《2020年度期末审计工作计划》;(3)讨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 划》及《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 ||
2021年3月9日 | (1)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总会计师沟通年度重要审计事项; (2)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单独沟通; (3)公司内部审计师汇报公司2020年内审工作情况。 | 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管理层就重要审计事项做好后续跟踪,并与审计师做好沟通;同意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 无 |
2021年3月25日 | 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审议《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4)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4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5日 | (1)总会计师汇报公司2021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和相关报表事项说明; (2)内部审计师汇报2020年度《管理建议书》中所述问题的整改情况。 | 审计委员会同意汇报内容。 | 无 |
2021年8月25日 |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报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内部审计师汇报公司2021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情况; | 1.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同意会计政策变更; 3.同意公司上半年内审工作情况的汇报; 4.同意外部审计师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建议将 | 无 |
(4)外部审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新收购两家危废公司产生的商誉做为重点审计事项,帮助公司在未来业务拓展中做的更好。 | ||
2021年10月25日 | 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2月8日 | 1.提名李杨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 2.提名赵铭伟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 委员会同意提请董事会聘任李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铭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 无 |
2021年10月22日 | 提名刘韬先生、陆颖莹女士和许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刘韬先生等三位人士符合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决定同意该建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1月19日 | 提名景婉莹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景婉莹女士符合公司总会计师的聘任条件,决定同意该建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2月8日 | 1.审议新任总经理、副总理薪酬; 2.审议公司经营层2020年度考核。 |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拟新任总经理李杨先生、副总经理赵铭伟先生的薪酬与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职业经理人薪酬与考核标准、机制执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等相关协议,明确任期目标、职责权限、薪酬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等事项。 2、同意经营层人员、董事会秘书2020年度业绩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及应用,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3月25日 | 审议公司2020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经营层业绩考核情况。 | 委员会同意公司对经营层人员的考核结果,并同意将2020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经营层业绩考核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7 | 制定《创业环保集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1 | 无 |
月23日 | 团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 | 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核方案及目标责任书,并同意将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1年10月22日 | 审议董事候选人薪酬。 | 若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刘韬先生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陆颖莹女士、许志明先生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其董事薪酬按照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执行,并同意将该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1月19日 | 审议总会计师景婉莹女士薪酬。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对景婉莹女士进行考核并支付薪酬。 | 无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6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3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30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188 |
销售人员 | 94 |
技术人员 | 520 |
财务人员 | 122 |
行政人员 | 203 |
企业管理人员 | 173 |
合计 | 2,30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4 |
硕士 | 123 |
本科 | 1,136 |
大专 | 634 |
中专及技校 | 156 |
高中以下 | 247 |
合计 | 2,300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了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管理与收入分配机制。根据《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员工年度总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和其他薪酬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和绩效工资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计提和分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实行培训经费调控下的自主培训政策。公司遵循“紧跟战略、着眼长远、体现急需、务求实效”的原则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从素质提升培训、强制性培训和自主提升培训三个层面确定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精神,建立持续、清晰、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本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了修改。上述章程修改事项已经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一条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届时通过决议决定。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选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一)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资金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
1.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公司连续三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三年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作出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六)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七)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抵补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
公司应当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提案。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二)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制定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形成专项决议以及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情况、股本规模、公司发展的持续性等因素,并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公司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或有关权力机构出台新的利润分配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董事会应就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监事会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审核意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或征集股东投票权。
五、定期报告中的披露: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按本章程规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六、监事会对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拟定和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一)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二)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三)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自2000年12月完成重组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除2018年因筹划A股非公开发行工作未进行利润分配外,其余年度均进行了现金分红。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22日、 |
相关事项已经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2021年1月29日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2022年1月24日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 | 2021年1月30日、2021年12月22日及2022年1月26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7、临2020-058、临2020-059、临2020-069、临2021-004、临2021-008、临2021-082、临2021-083、临2021-084、临2022-002)。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刘玉军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0 | 30.00 | 0 | 0 | 6.98 | 30.00 | 7.07 |
李杨 | 总经理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王静 | 执行董事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赵毅 | 副总经理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张健 | 副总经理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李金河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牛波 | 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 0 | 18.00 | 0 | 0 | 6.98 | 18.00 | 7.07 |
赵铭伟 | 副总经理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景婉莹 | 总会计师 | 0 | 25.00 | 0 | 0 | 6.98 | 25.00 | 7.07 |
合计 | / | 0 | 223.00 | 0 | 0 | / | 223.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建立了职业经理人团队,并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薪酬与考核体系。职业经理人年薪包括基础年薪及绩效年薪,绩效年薪与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考核方案及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并与集团总体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同时设置三年任期激励目标及激励方式。本公司会计年度内,获最高薪酬的五位人士的退休金供款资料如下:
姓名 | 退休金供款(人民币元) |
刘玉军 | 63,380.64 |
李杨 | 63,380.64 |
王静 | 63,380.64 |
赵毅 | 63,380.64 |
李金河 | 63,380.64 |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经建立起适当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以公司各项关键业务及管理活动可能面临的风险为导向而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企业管理中心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司治理中心负责检讨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具体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度适当时候听取公司治理中心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年度总结及计划的汇报,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检讨公司内部控制监控系统情况,并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子公司53家,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为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本集团在本部与子公司之间设立一个管理层级,即建立三个大区域公司,授权区域公司对其下辖范围内子公司实施综合管理,集团制定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及原则,区域公司在集团公司设定的原则下,对子公司实施业务日常管理;同时关注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强董事、经营层的选派、履职管理,提升子公司治理水平;通过不断推进上述两大管理机制的有效融合,逐步提高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集团本部每年以专项检查、“五位一体”检查等方式,对子公司、区域公司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集团收购高邮康博、江苏永辉两家危废项目公司(标的公司)全部股权。鉴于本集团已有成熟的危废业务管理、运营经验,因此,收购完成后,实现两家公司的持续经营及有效管控不存在重大障碍:
(1)业务管理方面,纳入公司大运营管理体系,实施计划、统计、考核、质量、安全管理; (2)公司治理方面,重塑董事会及经营层,本公司派驻董事、监事,以及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把控标的公司的经营、发展;
(3)授权管理方面,按照本公司集团化管控架构,标的公司纳入南部区域公司,由南部区域公司实施综合管理; (4)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标的公司按本集团内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已逐步建立起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工作过程是将收集的生活、市政污水进行生化处理,去除主要污染物,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然后经评审确定的排污口排放入地表排水河道,部分尾水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进入再生水供水环节。按照上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污水厂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厂出水均允许有一定类别、数量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类别主要为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等,鉴于大多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能力均超过2万吨/日,属于当地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污水处理项目47个,每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或2个经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确定的出水排放口,按协议所约定,目前大部分污水厂执行的出水水质标准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其余部分污水厂执行地方标准或协议标准。常见的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SS)、总氮、氨氮及总磷等。主要执行的国标一级A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详见下表。
序号 | 基本控制项目 | 国标一级A标准 |
1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2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3 | 悬浮物(SS) | 10 |
4 | 动植物油 | 1 |
5 | 石油类 | 1 |
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5 |
7 | 总氮(以N计) | 15 | |
8 | 氨氮(以N计) | 5(8) | |
9 | 总磷(以P计) | 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 | 1 |
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 | 0.5 | ||
10 | 色度(稀释倍数) | 30 | |
11 | PH | 6~9 | |
12 | 粪大肠菌群数/(个/L) | 1000 |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主要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排放浓度均不高于上述标准,报告期内累计排放化学需氧量(COD)约2.55万吨、总氮约1.25吨、氨氮约781吨、总磷约252吨;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45.57万吨、总氮约5.45万吨、氨氮约5.08万吨、总磷约0.64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巨大贡献。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严格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出水水质达标,同时臭气、噪音、固废指标,也达到相关标准,运行情况正常。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污水处理设施,按照相关建设程序、质量标准,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项目,均通过相应的环评审批,获得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以及竣工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了《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且通过属地环保局审核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单位,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开展环境自行监测。每年年初,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本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其中监测方案主要明确了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方式、监测频次及分析方法等,监测结果在属地环境信息监测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自行监测方案及调整变化情况,各单位也会及时向属地环保局备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累计削减环境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约45.57万吨、总氮约5.45万吨、氨氮约5.08万吨、总磷约0.64万吨,为水体环境治理做出巨大贡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能源供冷供热业务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减少碳排放有一定的作用和贡献。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解释第14号”),根据解释第14号“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增加/(减少))。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详见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7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6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截至上一报告期,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27年审计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佳源兴创 | 驱动公司 | 无 | 诉讼 | 注1 | 1,203,003 | 否 | 注1 | 注1 | 终结执行 |
注1:2012年至2016年期间,佳源兴创和驱动公司签订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约定由佳源兴创为驱动公司运营管理的天津文化中心大剧院提供供冷、供热服务,驱动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佳源公司支付供冷、供热能源费。为维护佳源公司的合法权益,2017年11月3日,佳源兴创向河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4月3日,河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自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驱动公司给付佳源兴创自2012年至2016年的供冷、热能源费12,030,003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98,980元,由驱动公司负担。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二中院提出了上诉。2018年9月25日,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申请,维持原判。截至2019年底,驱动公司已归还740.13万元。
2021年3月,驱动公司已申请破产。2021年7月23日,受理驱动公司破产案件的和平法院组织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上佳源兴创提出了相关异议。2022年1月6日,和平法院作出裁定,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驱动公司资产总额为313,109.22元,负债总额为23,983,215.8元,因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重整、和解可能,故宣告驱动公司破产。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将天津四座污水处理厂产出的污泥运至关联方天津城投投资建设的津南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天津城投委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英公司负责津南污泥处理厂的运营工作,同时全权委托本公司对该项目运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2021年4月27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污泥处置合同》《津南污泥处理厂委托运营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源兴创与关联方乐城置业签署了《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合同》,为乐城置业提供供冷服务,供冷服务费为18,821,376.15元。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供冷合同的公告”。2021年8月16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调整供冷价格及签署《2020-2023年度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热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佳源兴创与乐城置业就2020年供冷合同中供冷服务费单价调整及补充确认2020-2021年度供热服务签署《补充协议》,并就2021年供冷服务起至2023年供热服务止,该期间提供的供冷、供热服务,签署《2020-2023年度天津市非居民住宅供用冷/热合同》。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供冷供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关联交易中,本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持续关连交易。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核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并确认:
①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属本公司的日常业务;
②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及
③上述持续关连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亦确认其核数师已确认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56条所述事项。
本公司2021年报内载有关联方交易或持续关联方交易详情,本公司确认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已遵守有关披露规定。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71,648.0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88,946.2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88,946.2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8.6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85,421.5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32,936.37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18,357.96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工作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月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完成预留期权的授予工作。报告期内,首次授予和预留期权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72人,计划授予期权1,351.80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351.80万股,行权价格仍为6.98元/股。 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英公司继续实施项目收益分红激励,激励对象为项目研发负责人、研发设计骨干、项目成果转化负责人和成果转化骨干四类角色。
(2)报告期内A股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展情况:鉴于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会同意,终止并撤回原发行方案,重新修订发行方案,并向中国证监会重新申报。2022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2号),公司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2022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602号),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公司债 | 2016-10-25 | 0.0313 | 7,000,000 | 2021-10-25 | ||
公司债 | 2018-4-26 | 0.0517 | 11,000,000 | 2021-4-26 | ||
公司债 | 2021-10-14 | 0.0485 | 2,500,000 | 2026-10-18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94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9,96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注:上述股东户数均为A股和H股股东户数之和;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0,944户,其中H股股东61户;截止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股东总数为59,968户,其中H股股东61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0 | 715,565,186 | 50.1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62,000 | 337,954,810 | 23.68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1,506 | 13,868,294 | 0.97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140,008 | 12,845,964 | 0.90 | 0 | 无 | 其他 | ||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12,297 | 7,022,097 | 0.49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命国 | 3,815,285 | 3,815,285 | 0.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沈阳铁道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 0 | 1,500,000 | 0.1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毛念安 | 1,244,247 | 1,244,247 | 0.0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俊新 | 0 | 1,234,300 | 0.0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黄强胜 | -405,000 | 1,102,100 | 0.0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715,565,18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5,565,186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337,954,81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337,954,81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868,2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68,29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2,845,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45,964 |
浙江锦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022,097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2,097 |
李命国 | 3,815,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815,285 |
沈阳铁道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0,000 |
毛念安 | 1,244,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44,247 |
吴俊新 | 1,23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4,300 |
黄强胜 | 1,102,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2,1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1名至第10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注:(1)根据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其持有的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截止报告期末,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共持有公司H股股份140,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41%,所持股份均未进行质押。 (2)前十名股东均不是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顾文辉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2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以自有资金对商业、服务业、房地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公路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经营及管理;物业管理;自有 |
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 | 21津创01 | 188867.SH | 2021-10-14 | 2021-10-18 | 2026-10-18 | 250,000,000.00 | 4.85 |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到期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专业投资者 | 竞价+固收 | 否 |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次性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北京市朝阳区中信证券大厦 | 无 | 凌陶、张潇寒 | 010-60837689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九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 无 | 贾轩、马辉 | 010-56800258 |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 天津市和平区兴安路与多伦道交口合生财富大厦B座 | 无 | 武江涛 | 022-83865255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 李军、宋以晶 | 宋以晶 | 021-23238888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 无 | 张雪、黄静轩 | 010-8567969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1津创01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0.00 | 正常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61,359.80 | 49,316.00 | 24.42 | 主要是净利润增加 |
流动比率 | 1.51 | 1.08 | 39.81% | 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较上期大幅增加 |
速动比率 | 1.50 | 1.07 | 40.19% | 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较上期大幅增加 |
资产负债率(%) | 61.53 | 59.68 | 3.10% | 本年带息负债有所增加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1 | 0.22 | -4.55% | 本年带息负债有所增加 |
利息保障倍数 | 3.64 | 3.64 | 0 | 基本持平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11 | 2.79 | 11.47% | 本年的经营现金流较上期大幅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49 | 5.75 | -4.52% | 本年的带息负债有所增加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10031号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环保”)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创业环保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创业环保,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 商誉减值测试
(二) 应收账款以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一) 商誉减值测试 | 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二(17)、附注二(27)以及附注四(15)商誉。 | (1) 了解、评估并测试了创业环保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包括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管理层倾向或舞弊的敏感性,评估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
于2021年12月31日,创业环保合并商誉余额约人民币405百万元,2021年度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约人民币100百万元。 | (2) 将相关资产组过往年度的实际业绩数据与管理层之前编制的预测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价管理层编制用以测试商誉减值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否可靠; |
由于商誉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创业环保管理层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减值评估时,管理层比较于2021年12月31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包含相关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 (3) 评估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是否适当; |
管理层委聘独立外部评估机构协助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确定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包括预测期收入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 | (4) 对管理层聘用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进行评估; |
由于商誉减值测试中的关键假设涉及管理层重要的会计估计和判断,且2021年度管理层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金额重大,我们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测试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5) 与管理层及其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主要包括预测期收入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毛利率及税前折现率等;将评估中所采用的预测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等关键假设与历史期间实际数据、经管理层批准的年度预算和行业研究报告的数据进行了比较;在内部估值专家的协助下,通过参考市场数据,对评估采用的方法、税前折现率以及稳定期增长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进行了复核; |
(6) 我们评价了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预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执行的敏感性分析的合理性,以评估假设的合理变化对可收回金额的影响; | |
(7) 检查了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准确性; | |
(8) 了解和评估了管理层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商誉减值测试的披露是否恰当。 | |
基于实施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发现相关审计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在商誉减值测试中做出的估计和判断。 | |
(二) 应收账款以及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 | 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二(9)、附注二(27)、附注四(3)应收账款以及附注四(8)长期应收款。 | (1) 我们了解并测试了创业环保关于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关键内部控制和流程。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和其他固有风险因素的水平,包括复杂性、主观性、变化和管理层倾向或舞弊的敏感性,评估了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
于2021年12月31日,创业环保应收账款余额为约人民币2,503百万元,管理层确认了约人民币178百万元的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余额为约人民币4,093百万元,管理层确认了约人民币40百万元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以及长期应收款以下简称为“应收款项”)。应收款项占合并总资产的30.28%。 | (2) 我们评估了以前期间管理层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追溯性复核的评估结果,以评价管理层作出估计的流程的有效性;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做出的最佳估计。 | |
管理层将金额重大且信用风险明显较低的应收款项,以及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或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按照单项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剩余应收款项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进行分组,以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时,选择计算模型及基于应收款项的历史账龄、现有市场状况及前瞻调整的经济指标选择输入数据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 | (3)我们考虑了客户的特征及性质,以评估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和模型的适当性; |
由于应收款项的余额重大和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作为关键的审计事项。 | (4) 我们对管理层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包括考虑客户按单项以及组合分类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测试应收款项的组合分类的准确性。抽样检查水量结算单、发票及其他支持证据,测试了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的准确性。通过与公开的中国宏观经济数据进行比较,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前瞻调整的合理性; |
(5) 我们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准确性。 |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发现管理层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所采纳的关键判断及假设已被获得的证据支持。 |
四、 其他信息
创业环保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创业环保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创业环保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创业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创业环保、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创业环保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创业环保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
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创业环保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创业环保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2年3月24日 |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 —————————— 杜凯(项目合伙人) —————————— 束伟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39,487 | 1,663,64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123 | 2,656 | |
应收账款 | 2,325,550 | 1,959,08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834 | 26,22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9,293 | 24,117 | |
其中:应收利息 | 0 | 0 | |
应收股利 | 0 | 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828 | 17,46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1,114 | 20,049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896 | 82,2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4,837,125 | 3,795,45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811,904 | 1,647,402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5,000 | 195,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 | 2,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73,273 | 809,495 | |
在建工程 | 29,660 | 9,85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021 | 0 | |
无形资产 | 10,331,691 | 11,999,8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05,461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68 | 12,9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50,889 | 330,97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28,167 | 15,007,510 | |
资产总计 | 21,065,292 | 18,802,96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5,852 | 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29,522 | 294,97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67,682 | 527,41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568 | 85,620 | |
应交税费 | 47,291 | 56,841 | |
其他应付款 | 958,718 | 955,773 | |
其中:应付利息 | 0 | 2,097 | |
应付股利 | 2,800 | 14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57,139 | 1,596,2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0 | 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10,772 | 3,516,88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197,167 | 4,227,894 | |
应付债券 | 250,000 | 1,098,84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230 | ||
长期应付款 | 196,256 | 247,73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5,212 | 13,737 | |
递延收益 | 1,933,891 | 1,981,4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694 | 100,79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2,000 | 34,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750,450 | 7,704,446 | |
负债合计 | 12,961,222 | 11,221,3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27,228 | 1,427,228 |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37,949 | 431,02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77,336 | 619,054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577,685 | 4,114,04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120,198 | 6,591,351 | |
少数股东权益 | 983,872 | 990,2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04,070 | 7,581,6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065,292 | 18,802,969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4,835 | 623,11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289,179 | 1,126,4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03 | 0 | |
其他应收款 | 61,741 | 25,883 | |
其中:应收利息 | 0 | 0 | |
应收股利 | 36,710 | 0 | |
存货 | 6,659 | 5,9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3,001 | 20,049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3,037 | 375,0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80,755 | 2,176,52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49,531 | 1,647,402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36,959 | 4,223,54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 | 2,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3,094 | 148,551 | |
在建工程 | 3,728 | 34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021 | ||
无形资产 | 3,692,720 | 3,865,8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75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20 | 40,83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881,823 | 9,928,526 | |
资产总计 | 13,462,578 | 12,105,0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2,819 | 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5,365 | 43,5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50 | 4,9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324 | 43,202 | |
应交税费 | 860 | 4,688 | |
其他应付款 | 236,710 | 230,454 | |
其中:应付利息 | 0 | 0 | |
应付股利 | 0 | 14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6,242 | 1,536,8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7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67,270 | 1,933,7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808,872 | 1,396,472 | |
应付债券 | 250,000 | 1,098,84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230 | ||
长期应付款 | 193,856 | 239,13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665 | 11,665 | |
递延收益 | 1,457,045 | 1,524,40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016 | 36,0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80,000 | 38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91,684 | 4,686,606 | |
负债合计 | 7,558,954 | 6,620,34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27,228 | 1,427,228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8,158 | 380,78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77,336 | 619,054 | |
未分配利润 | 3,410,902 | 3,057,63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03,624 | 5,484,7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462,578 | 12,105,052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535,579 | 3,363,874 | |
其中:营业收入 | 4,535,579 | 3,363,87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04,699 | 2,680,146 | |
其中:营业成本 | 3,188,296 | 2,185,119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4,698 | 48,769 | |
销售费用 | 11,835 | 15,879 | |
管理费用 | 224,833 | 178,078 | |
研发费用 | 18,345 | 13,201 | |
财务费用 | 116,692 | 239,10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39,417 | 272,030 | |
利息收入 | 193,656 | 23,035 | |
加:其他收益 | 113,826 | 162,4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44 | -88,33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1,819 | -34,80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 | 6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7,009 | 723,0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73 | 1,80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23 | 6,68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6,059 | 718,1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7,049 | 112,04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9,010 | 606,13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19,010 | 606,13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3,189 | 570,03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821 | 36,09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19,010 | 606,13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3,189 | 570,03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821 | 36,09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605,789 | 1,488,207 | |
减:营业成本 | 952,044 | 927,808 | |
税金及附加 | 19,784 | 22,17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7,254 | 99,280 | |
研发费用 | 1,303 | 3,184 | |
财务费用 | 149,058 | 181,1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4,869 | 204,028 | |
利息收入 | 55,917 | 12,527 | |
加:其他收益 | 78,696 | 119,2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3,600 | 356,50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 | 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29 | -59,00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3,329 | -12,2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59,142 | 659,2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517 | 142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3 | 2,2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9,356 | 657,1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543 | 49,0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2,813 | 608,04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82,813 | 608,04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82,813 | 608,04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65,136 | 2,384,4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
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236 | 92,36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625 | 63,4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27,997 | 2,540,3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15,423 | 1,329,60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4,666 | 352,0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1,964 | 265,15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136 | 61,0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1,189 | 2,007,8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808 | 532,4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14 | 62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0 | 6,2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74 | 6,8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38,669 | 1,543,31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673,02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702 | 3,91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52,395 | 1,547,2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7,421 | -1,540,3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98 | 18,30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98 | 18,30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65,026 | 2,700,16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67,724 | 2,718,47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53,149 | 1,689,12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3,063 | 435,05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584 | 33,4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16,212 | 2,124,1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1,512 | 594,29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0,899 | -413,64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52,657 | 2,066,3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3,556 | 1,652,657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90,942 | 875,85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114 | 70,71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151 | 26,3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0,207 | 972,9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4,552 | 702,47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4,054 | 132,29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325 | 145,1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22 | 27,5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7,053 | 1,007,46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154 | -34,52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26,890 | 358,32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2 | 14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2,496 | 781,38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9,698 | 1,139,85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757 | 191,38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73,583 | 168,74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1,120 | 583,97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7,460 | 944,1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7,762 | 195,75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867,379 | 1,434,99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67,379 | 1,434,99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94,503 | 1,378,75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6,621 | 335,7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1,124 | 1,714,4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255 | -279,4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1,647 | -118,22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7,960 | 736,1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9,607 | 617,960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619,054 | 4,114,045 | 6,591,351 | 990,292 | 7,581,6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619,054 | 4,114,045 | 6,591,351 | 990,292 | 7,581,6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25 | 58,282 | 463,640 | 528,847 | -6,420 | 522,4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3,189 | 693,189 | 25,821 | 719,0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25 | 6,925 | 3,143 | 10,0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98 | 2,6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25 | 6,925 | 445 | 7,37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8,282 | -229,549 | -171,267 | -35,384 | -206,65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8,282 | -58,28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1,267 | -171,267 | -35,384 | -206,65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437,949 | 677,336 | 4,577,685 | 7,120,198 | 983,872 | 8,104,07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558,250 | 3,757,523 | 6,174,025 | 968,162 | 7,142,18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558,250 | 3,757,523 | 6,174,025 | 968,162 | 7,142,18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804 | 356,522 | 417,326 | 22,130 | 439,4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0,039 | 570,039 | 36,099 | 606,1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306 | 18,3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804 | -213,517 | -152,713 | -32,275 | -184,98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804 | -60,804 | 0 | 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2,713 | -152,713 | -32,275 | -184,98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431,024 | 619,054 | 4,114,045 | 6,591,351 | 990,292 | 7,581,643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619,054 | 3,057,638 | 5,484,7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619,054 | 3,057,638 | 5,484,7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70 | 58,282 | 353,264 | 418,9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2,813 | 582,8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70 | 7,37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370 | 7,37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8,282 | -229,549 | -171,267 |
1.提取盈余公积 | 58,282 | -58,28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1,267 | -171,26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388,158 | 677,336 | 3,410,902 | 5,903,62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558,250 | 2,663,106 | 5,029,3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558,250 | 2,663,106 | 5,029,3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804 | 394,532 | 455,33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8,049 | 608,0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804 | -213,517 | -152,71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0,804 | -60,804 | 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2,713 | -152,71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27,228 | 380,788 | 619,054 | 3,057,638 | 5,484,708 |
公司负责人:刘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景婉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天津渤海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渤海化工”),渤海化工于1993年6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天津市注册成立,于1994年5月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挂牌交易,于199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A股”)挂牌交易。其后,渤海化工因连续发生较大亏损,于2000年末经重大股权及资产重组后成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人民币14.27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2层。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政投资”)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城投集团”)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再生水、供热供冷服务、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业务。 |
(1) | 污水处理业务 |
本集团依照与中国多地政府所属相关机构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通过以下污水处理厂从事污水处理服务业务,按照约定的价格取得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污水处理服务单价将定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根据影响水价成本因素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项目所在地 | 协议签订日期 | 授权单位 |
贵州省贵阳市 | 2004年9月16日 | 贵阳城市管理局 |
江苏省宝应市 | 2005年6月13日 | 宝应县建设局 |
湖北省赤壁市 | 2005年7月15日 | 赤壁市建设局 |
安徽省阜阳市 | 2005年12月18日 | 阜阳市建设委员会 |
云南省曲靖市 | 2005年12月25日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北省洪湖市 | 2005年12月29日 | 洪湖市建设局 |
浙江省杭州市 | 2006年11月20日 |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
天津市静海区 | 2007年9月12日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宇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 | 2007年12月19日 | 文登市建设局 |
陕西省西安市 | 2008年3月18日 | 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 |
湖北省咸宁市 | 2008年10月16日 | 咸宁市建设委员会 |
安徽省阜阳市颖东区 | 2009年8月10日 | 阜阳市颖东建设局 |
天津市宁河区 | 2010年9月21日 | 宁河县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
云南省曲靖市 | 2011年8月16日 |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安徽省巢湖市 | 2011年8月25日 | 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天津市津南区津沽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
天津市西青区咸阳路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
天津市东丽区东郊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
天津市北辰区北仓 | 2014年2月18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水务局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 | 2016年6月16日 | 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克拉玛依市 | 2016年11月4日 | 克拉玛依市建设局 |
甘肃省临夏市 | 2017年5月13日 | 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南省宁乡市 | 2017年6月5日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安徽省合肥市 | 2017年6月16日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辽宁省大连市 | 2017年11月1日 |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 2017年12月12日 | 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和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省宁乡市 | 2018年4月27日 |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湖北省洪湖市 | 2018年6月9日 |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贵州省黔东南施秉县 | 2018年7月12日 | 施秉县水务局 |
安徽省合肥市 | 2018年11月28日 |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 2018年11月21日 | 德清县乾元镇人民政府 |
安徽省界首市 | 2019年3月2日 | 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 | 2019年4月2日 |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甘肃省酒泉市 | 2019年6月22日 | 酒泉肃州人民政府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 | 2019年8月26日 |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 | 2020年1月2日 |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 | 2020年2月24日 | 会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湖北省洪湖市 | 2021年3月18日 | 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天津市西青区 | 2021年5月12日 |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
(2) | 自来水供水业务 | |||
本集团依照特许经营协议,通过以下自来水厂从事自来水服务业务,以初始约定价格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并且上述供水服务单价将定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根据影响水价成本因素的变动而进行调整: | ||||
项目所在地 | 协议签订日期 | 授权单位 |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 2017年12月12日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和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 2019年3月11日 | 汉寿县水利局 | ||
云南省曲靖市 | 2005年12月25日 |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
(3) | 再生水业务 |
本集团的再生水业务主要包括再生水利用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再生水的生产、销售,再生水处理工艺和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等。 |
(4) | 供热及供冷服务 | ||
本集团依照特许经营协议,在下表所列区域提供供热及供冷服务业务,包括集中供热、供冷设施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转让: | |||
项目所在地 | 协议签订日期 | 授权单位 | |
天津市西青区 | 2016年6月16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天津市滨海新区 | 2017年7月11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 |
天津市河西区 | 2016年6月16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
天津市河西区 | 2011年3月16日 |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5) | 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
该业务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目前采用的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物化和固化,通过选择适合当地的处理工艺,实现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 | |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节第八项、第九项。 | |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
新的香港地区《公司条例》自2014年3月3日起生效。本财务报表的若干相关事项已根据香港地区《公司条例》的要求进行披露。 |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减值及收入的确认时点等。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3。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除在中国香港设立的子公司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 Limited的记账本位币为港币外,其他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消。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消。 |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a) | 外币交易 |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 |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
(b) |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
(a)金融资产 |
(i)分类和计量 |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 以 |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
债务工具 |
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二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列式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权益工具 |
本集团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掐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式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ii)减值 本集团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及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iii) | 终止确认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 金融负债 | ||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 |||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
(c) |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a) | 分类 |
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和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
原材料、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发出时的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确定。产成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c)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e) | 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a) | 投资成本确定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b) |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c) |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及重大影响的依据 |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及其他。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 至 50 年 | 0%至 5% | 1.9%至10%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10 至 20 年 | 0%至 5% | 4.8%至10% |
运输车辆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 至 10 年 | 0%至 5% | 9.5%至2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上图所示。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采用的利率。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细内容见42.租赁描述。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及专有技术和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 | 特许经营权 |
本集团经政府或其授权机构,在特定期间内(“特许经营期间”),从事开发、融资、营运及维护公共服务设施(“特许经营服务”)。本集团根据合作协议中的条款代表政府方运营此设施并提供
特许经营服务而获得服务相关的补偿,并在特许经营期结束时将该等设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机构。
《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了特许经营服务的执行标准以及价格调整机制,以约定本集团执行的特许经营服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双控制和双特征。因此,特许经营安排下的资产(“特许经营项目资产”)应根据合同约定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本集团根据《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间,有权向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是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本集团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本集团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间以直线法按照20至30年摊销。
(b)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分别按可使用年限25年和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c) | 专有技术和软件 |
单独购入的专有技术及软件按历史成本列示。专有技术及软件有预计的可使用年限,并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后的净值列示。专有技术及软件的成本按直线法分摊至其估计可使用年限。
(d) |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e) | 无形资产减值 |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为研究环保设备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 管理层已批准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 前期市场调研分析说明环保设备生产工艺所生产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 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设备的工艺开发及规模化生产;
? 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38.收入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和离职后福利等。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
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中国境内公司职工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细内容见42.租赁描述。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因特许经营权资产复原产生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列为流动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a) 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权益工具包括公司本身、公司的母公司或同集团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的股权激励计划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在达到约定行权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业绩完成情况和职工的在职情况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将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
(b)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
权益工具为购股权。本集团采用期权定价方法中的二叉树模型评估购股权的公允价值。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a) 污水处理服务及供冷供热服务收入
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及供冷供热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及供冷供热收入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固定单价、污水处理量及供冷供热的面积向客户开具账单,收入按照开具账单金额确认。
(b) 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建设收入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安排提供建造服务,相关建设收入根据提供类似建造服务的现行市场毛利率,按成本加成法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
(c) 自来水及再生水供水收入
自来水及再生水供水于完成服务时确认收入。自来水及再生水供水收入为一系列实质相同且
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的单项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固定单价以及供水量向客户开具账单,收入按照开具账单金额确认。
(d) 再生水管道接驳收入本集团对外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工程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集团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为提供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集团将为获取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取得成本,本集团按照相关合同项下确认与再生水管道接驳工程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工程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e) 环保设备定制收入
本集团提供环保等除臭设备的定制服务。如果建造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收入和成本应参照合同履约进度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进度以已经发生的成本与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的变更、索赔及奖励,若能够可靠地计量,也应计入合同收入。本集团销售的环保设备主要是本集团环保科研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成果。
(f) 危险废物处置收入本集团提供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的焚烧处理或填埋处置服务。该项业务作业周期较短,因此本集团在完成危废处置服务时确认收入,按双方确认的废物实际处置量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g) 委托运营收入
委托运营收入根据服务协议,固定总金额的合同在服务提供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约定服务单价的合同,在服务提供期间内根据服务提供数量在服务提供的期间内确认收入。
(h) 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单价和实际提供的服务数量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提供期间内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本集团经营租出自有的房屋建筑物时,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本集团将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金收入。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机器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本集团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且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减免,本集团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在达成协议解除原支付义务时将未折现的减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2)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本集团的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厂和东郊污水厂及与之配套的中水厂搬迁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安排均根据天津市政府的指示进行。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为同类资产,本集团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报酬未发生重大改变,因此,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b)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I)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集团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集团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2021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20%和20%(2020年度:50%、25%和25%)。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国内生产总值、外部市场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集团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已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经济情景 | |||
基准 | 不利 | 有利 | |
2021年度国内生产总值 | 5.30% | 4.50% | 6.20% |
2020年度国内生产总值 | 5.50% | 4.50% | 7.00% |
(ii)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该等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认为该等子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部分子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所得税,进而将影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所得税费用。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未来期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本集团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以前期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将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本集团在确定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取得的时间和金额时,需要运用估计和判断。如果实际情况与估计存在差异,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iii)长期资产减值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资产的市价出现当期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大幅度下跌;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近期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提高,从而影响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以及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实体已经损坏或者出现闲置等情况时,本集团认为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可收回金
额的评估需要本集团对未来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估计。当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时候,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和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也随之变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计提,不能转回。
(iv)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增长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增长率低于目前采用的增长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增长率和毛利率高于或实际税前折现率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详见下文 | ||
其他说明
(a)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 1号)(“解释第14号”),根据解释第14号“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解释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2020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对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本公司财务报表亦无影响。
执行解释第14号的相关会计处理包括:
? 因执行解释第14号,将与一定业绩评价挂钩的从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的可用性服务费、管网维护费等,作为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在建设期间确认建造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而非无形资产。
? 将已经运营的应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特许经营权资产,由无形资产调整至长期应收款,并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冲销作为长期应收款核算的特许经营权的营业收入、摊销成本以及建设期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确认长期应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摊销的利息收入以及递延所得税。
? 将为未来作为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特许经营权资产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余额从其他非流动资
产调整至预付账款。
执行解释14号,对本集团2021年度的主要影响包括确认特许经营权项目资产的建造服务收入人民币728百万元、建造服务成本726百万元及利息收入130百万元。
该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1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
2021年1月1日集团合并 | |
长期应收款 | 1,839,658 |
无形资产 | -1,876,3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431 |
应收账款 | -73,3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30 |
预付账款 | 47,580 |
(b) 其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已采用上述通知和实施问答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本集团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对于换入资产,本集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的,对于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本集团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相对比例,将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涉及补价的,加上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或减去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分摊至各项换入资产,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各项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计量的,本集团按照各项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对于同时换出的多项资产,各项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均不确认损益。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 - 13% |
消费税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0% - 25% |
教育费及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率 | 享受优惠所得税政策说明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颍南污水项目,颍东一期污水项目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其他污水业务12.5%及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至2020年陆续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 | 自2011年至2020年,根据《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黔国税函[2011]19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提标改造污水业务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1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其他业务15% | 自2011年至2020年,根据《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0年第3号)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发 |
展改革委印发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提标改造污水业务 12.5%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6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其他业务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 | 2020年,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12000566),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0年度:15%)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25% | 根据财税[2008]47号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7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业务12.5%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再生水业务 收入减按 90%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 | 根据财税[2008]47号文,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 | 根据财税[2009]166号文,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 | 根据财税[2009]166号文,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的所得,从2020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0% | 根据财税[2019]67号文,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洪湖市污水处理厂业务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提交资料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咸宁市永安污水处理厂12.5%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7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12.5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8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 |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2019年4月13日出台的《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19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从2020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
增值税税率政策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本集团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9号)及相关规定,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及相关规定,原《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本集团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做出相应调整。增值税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本集团污水处理及再生水业务,适用增值税。污水处理业务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0%和再生水业务缴纳的增值税额的50%实行即征即退。
2019年4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7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自来水供水业务中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1年3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6号,规定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 | 14 |
银行存款 | 2,093,543 | 1,652,643 |
其他货币资金 | 45,931 | 10,989 |
合计 | 2,139,487 | 1,663,6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964 | 7,987 |
其他说明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包括: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 | 2,139,487 | 1,663,646 |
减:受限银行存款(i) | 45,931 | 10,989 |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 | 2,093,556 | 1,652,657 |
(i) 受限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诉讼子公司冻结的银行存款。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23 | 2,656 |
商业承兑票据 | 0 | 0 |
合计 | 8,123 | 2,65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772 | 0 |
商业承兑票据 | 0 | 0 |
合计 | 13,772 | 0 |
2021年度,本公司的子公司凯英公司、山东公司以及高邮康博仅对部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并已终止确认。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应收票据无余额。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b)坏账准备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认为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23,978 |
1至2年 | 190,992 |
2至3年 | 71,37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836 |
4至5年 | 41,665 |
5年以上 | 18,631 |
合计 | 2,503,4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别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86,564 | 67.37 | 142,975 | 8.48 | 1,543,589 | 1,526,723 | 71.76 | 132,302 | 8.67 | 1,394,421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6,909 | 32.63 | 34,948 | 4.28 | 781,961 | 600,889 | 28.24 | 36,227 | 6.03 | 564,662 |
其中: | ||||||||||
政府客户 | 546,557 | 21.83 | 22,088 | 4.04 | 524,469 | 386,329 | 18.16 | 15,531 | 4.02 | 370,798 |
其他客户 | 270,352 | 10.80 | 12,860 | 4.76 | 257,492 | 214,560 | 10.08 | 20,696 | 9.65 | 193,864 |
合计 | 2,503,473 | / | 177,923 | / | 2,325,550 | 2,127,612 | / | 168,529 | / | 1,959,08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天津市水务局 | 1,164,480 | 805 | 0.07 | 本集团应收天津市水务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7%。 |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 231,753 | 51,555 | 22.25 | 本集团应收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款项由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两部分组成。该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应收款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因此本集团预计应收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款项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22.25%。 |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 81,383 | 67 | 0.08 | 本集团应收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 |
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8%。 | ||||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2,974 | 49 | 0.09 | 本集团应收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9%。 |
贵阳市水务管理局 | 43,622 | 38 | 0.08 | 本集团应收贵阳市水务管理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 |
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8%。 | ||||
静海开发区管委会 | 31,569 | 16,693 | 52.88 | 本公司的子公司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应收静海开发区管委会的款项为污水处理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52.88%。 |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923 | 12,913 | 72.05 | 本集团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中市容环卫本年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减少,为收回2020年部分应收账款欠款,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72.05%。 |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 16,797 | 16,797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费用,在一年内与本公 |
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 ||||
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13,776 | 13,776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双口生活垃圾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乌拉特前旗财政局 | 10,928 | 10,928 | 100.00 | 本集团应收乌拉特前旗财政局的款项为应收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款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乌拉特后旗财政局 | 10,392 | 10,392 | 100.00 | 本集团应收乌拉特后旗财政局的款项为应收污水处理服务收入款项。其回款期限超一般政府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 |
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
浙江新三印印染有限公司 | 5,733 | 3,728 | 65.03 | 本公司的凯英公司应收浙江新三印印染有限公司的款项为配套工程以及委托运营服务收入款项,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65.03%。 |
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 1,548 | 1,548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天津高银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再生水供水费,一年内与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内蒙古紫金锌业有限公司 | 1,314 | 1,314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内蒙古紫金锌业有限公司的款项为自来水供水费,考虑和债务人之间曾存在诉讼纠纷,应收回款期限超过一般客户,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 |
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1,200 | 1,200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的款项为租赁费收入,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20 | 1,020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环保设备销售收入款项,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 152 | 152 | 100.00 | 本集团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服务收入款项。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为361万元,2021年收回346万元。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继续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合计 | 1,686,564 | 142,975 | 8.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政府客户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政府客户组合 | |||
未逾期 | 285,075 | 3,569 | 1.25 |
逾期1-180日 | 116,013 | 3,526 | 3.04 |
逾期超过180日 | 145,469 | 14,993 | 10.31 |
其他客户组合 | |||
未逾期 | 101,712 | 2,652 | 2.61 |
逾期1-90日 | 65,920 | 1,768 | 2.68 |
逾期超过90日 | 102,720 | 8,440 | 8.22 |
合计 | 816,909 | 34,948 | 4.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本集团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9百万元,收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3百万元,相应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178百万元。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 132,302 | 13,915 | 3,460 | 218 | 142,975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36,227 | 5,071 | -6,350 | 34,948 |
合计 | 168,529 | 18,986 | 3,460 | -6,132 | 177,9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市水务局 | 1,164,480 | 46.51 | 805 |
曲靖市城市供排水总公司 | 231,753 | 9.26 | 51,555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8,310 | 5.52 | 4,666 |
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13,519 | 4.53 | 1,618 |
杭州市城市水设施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 | 81,383 | 3.25 | 67 |
合计 | 1,729,445 | 69.08 | 58,71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给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0至90天。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360 | 49.73 | 25,199 | 96.11 |
1至2年 | 9,718 | 46.64 | 262 | 1.00 |
2至3年 | 15 | 0.07 | 185 | 0.71 |
3年以上 | 741 | 3.56 | 574 | 2.18 |
合计 | 20,834 | 100.00 | 26,22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10.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1.0百万元),主要为预付的配套工程施工款。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河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326 | 6.36% |
淄博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13 | 5.34% |
天津宏成南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567 | 2.72%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电业局 | 527 | 2.53% |
青岛科仪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372 | 1.79% |
合计 | 3,905 | 18.7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 | 0 |
应收股利 | 0 | 0 |
其他应收款 | 29,293 | 24,117 |
合计 | 29,293 | 24,1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9,716 |
1至2年 | 3,166 |
2至3年 | 3,435 |
3年以上 | 3,90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30,22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增值税退税 | 5,758 | 5,007 |
项目保证金 | 8,173 | 6,846 |
其他 | 16,292 | 12,280 |
合计 | 30,223 | 24,13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6 | 1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100 | 814 | 91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16 | 814 | 93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于2021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二阶段,分析如下:
第二阶段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128 | 26.04% | 814 |
于2021年12月31日,应收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款项313万元,为侯台风景区2#能源站土建及室外管网合同农民工预存款。款项已逾期且账龄超过一年,该笔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本集团针对该笔款项评估了不同场景下预计可能回收的现金流量,并根据其与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了坏账准备0.8百万元。
于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变动金额不重大。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项目保证金账龄组合 | 3 | 81 | 84 | |||
其他账龄组合 | 13 | 19 | 32 | |||
单项计提-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814 | 814 | ||||
合计 | 16 | 914 | 93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杭州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7,576 | 一年以内 | 25.07 | 5 |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农民工工资预存款 | 1,955 | 二到三年 | 6.47 | 508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1,530 | 一年以内 | 5.06 | 0 |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农民工工资预存款 | 1,173 | 一到二年 | 3.88 | 306 |
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1,075 | 一年以内 | 3.56 | 0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项目保证金 | 1,000 | 三年以上 | 3.31 | 1 |
合计 | 14,309 | 47.35 | 82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本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1,530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1,075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 |
收款 | ||||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848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740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688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553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240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83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增值税返还 | 1 | 一年以内 |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
合计 | 5,758 |
其他说明
基于以往年度的收款情况,上述应收增值税返还款项预计于2022年全额收款。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均处于第一阶段,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项目保证金组合: | ||||||
一年以内 | 4,228 | 43 | 1.03% | 3,631 | 2 | 0.05% |
一到二年 | 1,610 | 17 | 1.03% | 879 | 0 | 0.05% |
二到三年 | 60 | 1 | 1.03% | 61 | 0 | 0.05% |
三年以上 | 2,275 | 23 | 1.03% | 2,275 | 1 | 0.05% |
小计 | 8,173 | 84 | 6,846 | 3 | ||
其他组合: | ||||||
一年以内 | 9,730 | 24 | 0.24% | 6,706 | 7 | 0.10% |
一到二年 | 384 | 1 | 0.24% | 3,474 | 3 | 0.10% |
二到三年 | 1,420 | 3 | 0.24% | 1,538 | 2 | 0.10% |
三年以上 | 1,630 | 4 | 0.24% | 562 | 1 | 0.10% |
小计 | 13,164 | 32 | 12,280 | 13 | ||
合计 | 21,337 | 116 | 19,126 | 16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变动金额不重大。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36 | 0 | 14,036 | 11,868 | 0 | 11,868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产成品 | 3,320 | 0 | 3,320 | 5,118 | 0 | 5,118 |
零部件及低值易耗品 | 4,472 | 0 | 4,472 | 474 | 0 | 474 |
合计 | 21,828 | 0 | 21,828 | 17,460 | 0 | 17,46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 | 23,001 | 20,049 |
一年内到期的特许经营权安排应收款项 | 218,113 | 0 |
合计 | 241,114 | 20,049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0,865 | 76,774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21,227 | 2,970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8,804 | 2,484 |
合计 | 50,896 | 82,228 |
其他说明以前年度,本集团对安国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评估,并已全额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应收天津市水务局 | 1,757,504 | 1,215 | 1,756,289 | 1,431,761 | 783 | 1,430,978 | |
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 | 193,551 | 310 | 193,241 | 216,543 | 119 | 216,424 | |
特许经营权安排应收款项 | 1,819,411 | 37,218 | 1,782,193 | ||||
应收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 81,673 | 1,492 | 80,181 | ||||
合计 | 3,852,139 | 40,235 | 3,811,904 | 1,648,304 | 902 | 1,647,402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02 | 90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23 | 623 | ||
本期转回 | 21,207 | 21,20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59,917 | 59,917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0,235 | 40,23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根据《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间,本集团有权向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根据解释第14号本集团将拥有的收取该对价的权利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建设完成后,确认为长期应收款,且已按照解释第14号的要求调整了2021年1月1日长期应收款以及坏账准备的余额。该长期应收款的收款期为10年至30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摊余成本。由于客户基本为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因此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一致,为1.83%,坏账准备余额为37.2百万元。
(b)本集团结合天津市水务局历史回款情况以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期,将预计回款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收账款现值重分类为“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一致,均为0.07%,坏账准备余额为1.2百万元。
(c)应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款项是在道路特许经营期内以未来保证最低交通流量为基础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摊余成本。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为天津市政府下辖事业单位,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公司均能在约定期限内收款。因此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4%,坏账准备余额为0.3百万元
(d)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以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的实际回款金额低于预期,本公司结合历史回款情况以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期,将预计回款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收账款现值重分类至长期应收款。客户为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一致,均为1.83%,坏账准备余额为1.5百万元。
(e)本集团以子公司运营的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权,作为一项395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品。该特许经营权在2020年及以前年度作为无形资产核算。2021年,根据解释第14号,该特许经营权列报为一项长期应收款。于2021年12月31日,作为长期借款质押品的此等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部分)账面净值为58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净值534百万元)。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 22,358 | 22,358 | 22,358 | ||||||||
碧海 | 195,0 | 195,0 | 0 |
海绵城市有限公司 | 00 | 00 | |||||||||
小计 | 217,358 | 217,358 | 22,358 | ||||||||
合计 | 217,358 | 217,358 | 22,358 |
其他说明(a)联营企业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股权/表决权比例 | |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国际机械”) | 有限公司 | 天津 | 120,000 | 27.50% |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天津碧海”) | 有限公司 | 天津 | 650,000 | 30.00% |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变动如下:
初始投资成本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国际机械(i) | 33,000 | 0 | 0 | 22,358 |
天津碧海(ii) | 195,000 | 195,000 | 195,000 | 0 |
228,000 | 195,000 | 195,000 | 22,358 |
(i)国际机械是一家注册于中国天津市的中外合资企业,业务范围包括阀门及驱动装置、换热器及机组、环保设备、通用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等。
(ii)天津碧海是一家注册于天津市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包括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水处理设备的采购、维护;生态修护;旅游开发;生态治理;海绵城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市政工程的建设、运营。本公司与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久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中标后,于2018年7月30日注册成立天津碧海。本公司出资195百万元,持股比例为30%。2021年,尚处于建设期,预计将于2022年陆续完工开始运营。
(b)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0年12月31日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
国际机械 | 22,358 | 0 | 0 | 22,358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2,000 |
合计 | 2,000 | 2,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天津北方 人才港股 份有限公 司 | 0 | 2,200 | 0 | 0 | 无 | 无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本集团投资持有的天津市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非上市股份,股权比例为6.10%。本集团没有权利以任何方式参与或影响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因此,本集团对其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73,273 | 809,495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0 |
合计 | 973,273 | 809,4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车辆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5,156 | 528,136 | 110,459 | 1,273,7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077 | 115,023 | 9,531 | 245,631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949 | 7,572 | 239 | 10,760 |
(3)企业合并增加 | 118,128 | 102,284 | 2,564 | 222,976 |
(4)本年其他增加 | 5,167 | 6728 | 11,8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28 | 3,647 | 7,073 | 14,748 |
(1)处置或报废 | ||||
(2)本年其他减少 | 4,028 | 3,647 | 7,073 | 14,748 |
4.期末余额 | 752,205 | 639,512 | 112,917 | 1,504,63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61,631 | 243,836 | 58,789 | 464,2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310 | 46,031 | 8,590 | 76,931 |
(1)计提 | 22,310 | 46,031 | 8,590 | 76,931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5 | 2,977 | 6,504 | 9,826 |
(1)处置或报废 | 0 | |||
(2)本年减少 | 345 | 2,977 | 6,504 | 9,826 |
0 | ||||
4.期末余额 | 183,596 | 286,890 | 60,875 | 531,3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8,609 | 352,622 | 52,042 | 973,27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3,525 | 284,300 | 51,670 | 809,49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2021年度计入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分别为65百万元及10百万元
(2020年度:44百万元及10百万元)。
(b) 于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中包括账面价值104百万元(原价172百
万元)的外购资产(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109百万元,原价172百万元)和账面价值8百万元(原价12百万元)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9百万元,原价12百万元)。这些资产权属转让手续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鉴于上述外购资产和换入资产均依照相关合法协议和程序取得,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其产权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也不会产生重大的额外成本。
(c) 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321百万元(原值为364百万元)的固定资产 (2020年12
月31日:账面价值185百万元,原值190百万元),已作为347百万元的长期借款(2020年12月31日:138百万元)的抵押物。
(d) 2021年1月26日,本集团自第三方收购了江苏永辉及高邮康博100%的股权,收购日固
定资产公允价值为223百万(其中,原值为261百万元,累计折旧为38百万元)。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9,660 | 9,859 |
工程物资 | 0 | |
合计 | 29,660 | 9,8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山东-沂水、郯城固废处理项目 | 572,986 | 3,964 | 13,199 | 1,850 | 0 | 15,313 | 72% | 72% | 12,869 | 8,905 | 5.15%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山东东营中转站项目 | 20,539 | 0 | 5,896 | 0 | 0 | 5,896 | 29% | 29% | 0 | 0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佳源鑫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22,000 | 5,174 | 4,066 | 8,895 | 0 | 345 | 47% | 47% | 0 | 0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其他项目 | 721 | 7,400 | 15 | 8,106 | 498 | 0 | 0 | 借款及自有资金 | ||||
合计 | 615,525 | 9,859 | 30,561 | 10,760 | 0 | 29,660 | / | / | 13,367 | 8,905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账面价值为1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百万元)
的在建厂房及设备已作为14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138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b)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发生在建工程减值(2020年12月31日:无)。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0 | 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48 | 11,6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0 | 0 |
4.期末余额 | 11,648 | 11,6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0 | 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7 | 2,627 |
(1)计提 | 2,627 | 2,6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0 | 0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27 | 2,62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0 | 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 | 0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0 | 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21 | 9,0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0 | 0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特许经营权 | 专利技术及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6,994 | 13,040,636 | 12,367 | 13,139,9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223 | 745,413 | 2,301 | 807,937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8,387 | 510 | 38,897 | |
(4)本年增加 | 21,836 | 745,413 | 1,791 | 769,0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7,217 | 13,786,049 | 14,668 | 13,947,93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387 | 2,917,721 | 8,773 | 2,935,8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7 | 547,589 | 962 | 550,728 |
(1)计提 | 2,177 | 547,589 | 962 | 550,72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564 | 3,465,310 | 9,735 | 3,486,6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0,634 | 80,63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000 | 49,000 | ||
(1)计提 | 49,000 | 49,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9,634 | 129,634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5,653 | 10,191,105 | 4,933 | 10,331,6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77,607 | 11,918,617 | 3,594 | 11,999,81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特许经营权
(i) | 原值变动 |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会计 政策变更 | 2021年 1月1日 | 本年增加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借款费用 资本化 累计余额 | 利息资本化本年增加 | 2021年 12月31日 借款费用 资本化 累计金额 |
西安-邓家村、北石桥水厂准四类水改造及加盖除臭工程 | 856,168 | 0 | 856,168 | 343,930 | 1,200,098 | 1,615 | 9,268 | 10,883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 0 | 0 | 0 | 197,020 | 197,020 | 0 | 0 | 0 |
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和第三批) | 428,022 | -383,318 | 44,704 | 91,030 | 135,734 | 8,429 | 15,448 | 23,877 |
国津-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 | 242,019 | 0 | 242,019 | 47,186 | 289,205 | 998 | 2,212 | 3,210 |
程PPP项目 | ||||||||
会泽-会泽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 47,383 | -32,271 | 15,112 | 41,990 | 57,102 | 755 | 45 | 800 |
文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 | 162,128 | 0 | 162,128 | 19,730 | 181,858 | 0 | 63 | 63 |
其他项目 | 13,319,175 | -1,598,670 | 11,720,505 | 4,527 | 11,725,032 | 62,387 | 623 | 63,010 |
合计 | 15,054,895 | -2,014,259 | 13,040,636 | 745,413 | 13,786,049 | 74,184 | 27,659 | 101,843 |
(ii) | 于202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中包含人民币584百万元的处于建设期间的特许经营权 (2020年12月31日:770百万元)。本集团对处于建设期间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主要的无形资产项目,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进行了减值测试,预测单价为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单价,其他主要假设如下: |
项目名称 | 2021年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折现率 | ||
12月31日 | ||||||
西安-邓家村、北石桥水厂准四类水改造及加盖除臭工程 | 378,368 | 14.24% | 2.50% | 11% | ||
界首市污水处理PPP项目(第二批和第三批) | 91,030 | 5.60% | 2.50% | 11% | ||
国津-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 | 89,531 | 14.40% | 2.50% | 11% | ||
文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 | 19,730 | 5.91% | 2.50% | 11% | ||
合计 | 578,659 | |||||
(iii)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中有账面净值为2,961百万元(原价4,75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2,508百万元,原价3,241百万元)的特许经营权已作为1,59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1,211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
(iv) | 特许经营权的剩余经营年限为8至30年。 |
(v) | 2021年度,本公司对于亏损子公司的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评估,于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净值金额为1,807百万元(其中原值为2,118百万元,累计摊销为233百万元,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为78百万元)。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安徽于湾”)由于最终与政府洽谈的水价调整金额低于预期水平,盈利能力降低,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经比较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于2021年度对安徽于湾的特许经营权资产计提了49百万元的减值准备。 |
2021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 0% - 44% |
毛利率 | -16%-44% |
税前折现率 | 8.49% |
(b) | 土地使用权 | |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为80百万元(原价8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58百万元,原价62百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已作为30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11百万元)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 ||
于2021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中包括账面价值为3百万元(原价5百万元) (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4百万元,原价5百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换入的土地使用权,其产权转让手续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鉴于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资产均依照相关合法协议和程序取得,本公司管理层确信其产权转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也不会产生重大的额外成本。 | ||
(c) | 本集团2021年度计入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分别为545百万元及6百万元(2020年度:516百万元及3百万元)。 | |
(d) | 本集团2021年度发生的研发支出均与环保设备生产工艺的研发相关,于发生时全部计入损益。 | |
(e) |
2021年1月26日,本集团自第三方收购了江苏永辉及高邮康博100%的股权,收购日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39百万元(其中,原值为40百万元,累计摊销为0.7百万元)。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江苏永辉 | 0 | 270,396 | 0 | 270,396 | ||
高邮康博 | 0 | 234,724 | 0 | 234,724 | ||
合计 | 0 | 505,120 | 0 | 505,12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江苏永辉 | 0 | 53,092 | 0 | 53,092 | ||
高邮康博 | 0 | 46,567 | 0 | 46,567 | ||
合计 | 0 | 99,659 | 0 | 99,65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26日,本公司自第三方收购了江苏永辉及高邮康博100%的股权。合并成本分别为350百万元及383百万元。于收购日,江苏永辉及高邮康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80百万元及148百万元,因此本集团分别确认商誉金额为270百万元及235百万元。商誉对应的资产组分别为子公司江苏永辉和高邮康博,包含在其他经营分部中。
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1年度,由于江苏扬州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市场竞争加剧,江苏永辉和高邮康博的业务量和单价相应下降。本集团在进行减值测试时,经比较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后,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100百万元。本集团聘请了外部评估师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评估出具了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9014号以及苏中资评报字(2022)第9015号评估报告。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稳定期增长率为预测期后所采用的增长率,与行业报告所载的预测数据一致,不超过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集团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本集团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如下:
江苏永辉 | 高邮康博 | |
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 0% - 53.74% | 0% - 63.94% |
稳定期增长率 | 0% | 0% |
毛利率 | 38.10% - 42.55% | 37.61% - 42.37% |
税前折现率 | 11.32% | 12.36% |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95,841 | 48,682 | 145,668 | 36,41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29,339 | 5,275 | ||
预提费用 | 20,901 | 4,180 | 26,870 | 6,717 |
预计负债 | 14,075 | 2,111 | 19,557 | 2,934 |
未确认融资收益 | ||||
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特许经营权收益确认 | 19,671 | 4,918 | ||
租赁负债 | 9,345 | 1,402 |
分期收款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 133,024 | 25,780 | 61,224 | 15,306 |
合计 | 422,196 | 92,348 | 253,319 | 61,37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无形资产摊销 | 604,604 | 151,151 | 545,687 | 136,422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100,536 | 25,134 | 51,146 | 12,786 |
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特许经营权收益确认 | 69,328 | 15,136 | ||
使用权资产 | 9,021 | 1,353 | ||
合计 | 783,489 | 192,774 | 596,833 | 149,20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3,080 | 19,268 | 48,409 | 12,96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080 | 119,694 | 48,409 | 100,79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1,124 | 167,999 |
可抵扣亏损 | 145,662 | 77,775 |
预计负债 | 5,391 | 7,461 |
股份支付 | 7,370 | |
合计 | 469,547 | 253,23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0 | 5,124 | |
2022 | 2,561 | 3,466 | |
2023 | 8,503 | 11,061 | |
2024 | 31,060 | 32,774 | |
2025 | 22,614 | 25,350 | |
2026 | 80,924 | 0 | |
合计 | 145,662 | 77,7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172,983 | 3,160 | 169,823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260,868 | 260,868 | 193,783 | 0 | 193,783 | |
预付工程款 | 5,213 | 5,213 | 108,316 | 0 | 108,316 | |
土地保证金 | 0 | 20,454 | 0 | 20,454 | ||
其他 | 14,985 | 14,985 | 8,418 | 0 | 8,418 | |
合计 | 454,049 | 3,160 | 450,889 | 330,971 | 0 | 330,971 |
其他说明:
(a)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有账面净值为164百万元(原价为16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的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已作为122百万元长期借款(2020年12月31日:35百万元)的质押物。该笔借款的质押物在2020年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b)2020年11月,本集团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郯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了土地出让保证金20百万元,根据约定,该笔保证金将冲销未来的土地出让金。因此,本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将其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2021年度本集团已经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并支付了剩余的土地出让金,因此,2021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已经与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进行了冲销。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0,029 | 0 |
信用借款 | 115,823 | 0 |
合计 | 145,852 | 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借款3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公司为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集团将其归类为银行保证借款。 |
(b)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短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3.70%至4.90%(2020年12月31日:无)。 |
(c) | 于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中包含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利息费用金额为0.033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 |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存货采购款等 | 429,522 | 294,973 |
合计 | 429,522 | 294,97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应付源水费 | 57,400 | 由于本集团尚未收回相关污水处理费,因此该款项未进行最后结算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的应付工程款 | 26,965 | 天津中水公司管道接驳工程尚未完工,因此该款项未进行最后结算 |
合计 | 84,36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10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89百万元),主要包括子公司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的应付源水费57百万元,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按照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付款。另外包括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的应付工程款27百万元,由于相关管道接驳工程尚未完工,该款项尚未结算。应付账款按其入账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328,642 | 205,716 |
一年以上 | 100,880 | 89,257 |
合计 | 429,522 | 294,973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中水管道接驳费 | 515,301 | 509,271 |
预收危险废物处理款 | 38,017 | 3,145 |
其他 | 14,364 | 14,994 |
合计 | 567,682 | 527,41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账面价值中的212百万元合同负债(2020年度:236百万元)已于2021年度转入营业收入。本集团预计合同负债将通过正常的经营周期中结转确认收入,因此将其列报为流动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362 | 406,392 | 387,516 | 104,23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58 | 50,874 | 50,802 | 33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合计 | 85,620 | 457,266 | 438,318 | 104,5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5,956 | 305,876 | 288,589 | 93,243 |
二、职工福利费 | 11 | 16,682 | 16,542 | 151 |
三、社会保险费 | 112 | 23,639 | 23,453 | 29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2 | 22,128 | 21,952 | 288 |
工伤保险费 | 0 | 788 | 785 | 3 |
生育保险费 | 0 | 723 | 716 | 7 |
四、住房公积金 | 112 | 51,499 | 51,572 | 3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171 | 8,696 | 7,360 | 10,50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5,362 | 406,392 | 387,516 | 104,23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8 | 37,548 | 37,347 | 329 |
2、失业保险费 | 4 | 1,096 | 1,099 | 1 |
3、企业年金缴费 | 126 | 12,230 | 12,356 | 0 |
合计 | 258 | 50,874 | 50,802 | 3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以其所在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相关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失业保险费,且缴纳后不可用于抵减本集团未来期间应为员工交存的款项。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436 | 24,23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8,564 | 18,092 |
个人所得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其他 | 9,291 | 14,515 |
合计 | 47,291 | 56,84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0 | 2,097 |
应付股利 | 2,800 | 142 |
其他应付款 | 955,918 | 953,534 |
合计 | 958,718 | 955,77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0 | 2,097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 |
利息 | ||
合计 | 0 | 2,09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0 | 142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宝应县仙荷污水处理厂 | 1,200 | 0 |
应付股利-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1,600 | 0 |
合计 | 2,800 | 14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 | 678,045 | 838,871 |
应付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款 | 51,174 | 18,930 |
东郊老厂破拆资产转让款 | 68,736 | |
其他 | 157,963 | 95,733 |
合计 | 955,918 | 953,5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大连春柳河污水处理项目、克拉玛依污水处理PPP项目及洪湖提标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工程款和质保金 | 679,592 | 因为工程尚未完成竣工结算,所以该款项尚未结清 |
合计 | 679,5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代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进行东郊老厂破拆资产的转让,代收款项69百万元。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11,758 | 805,33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699,571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5,555 | 35,10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115 | |
1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4,253 | 13,28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2,458 | 42,974 |
合计 | 957,139 | 1,596,263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条件汇总如下: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信用借款 | 308,900 | 391,700 |
保证借款 | 302,967 | 291,590 |
质押借款 | 263,428 | 95,400 |
抵押借款 | 36,463 | 26,641 |
911,758 | 805,3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26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251百万元)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借款3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40百万元)由天津城投作为保证人;保证借款1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公司和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
于2021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21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26百万元)由本集团无形资产作质押;质押借款3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作质押;质押借款2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20百万元)由长期应收款作质押,2020年该笔质押借款质押物为无形资产;质押借款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其他非流动资产作质押,2020年该笔质押借款质押物为无形资产。
于2021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作抵押;于2021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5百万元)由本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借款1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
无)由本集团厂房作抵押。
于2021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中包含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利息费用金额为3百万元。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265,791 | 1,116,123 |
抵押借款 | 311,211 | 284,395 |
保证借款 | 2,258,428 | 2,065,688 |
信用借款 | 2,361,737 | 761,688 |
合计 | 7,197,167 | 4,227,89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1,97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2,035百万元)由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借款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1百万元)由天津城投作为保证人;保证借款28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公司和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
保证借款每月或每季度付息一次,本金分别于2022年至2036年偿还。
于2021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1,38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262百万元)由本集团无形资产作质押;质押借款39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作质押;质押借款37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95百万元)由本集团长期应收款作质押,2020年该笔质押借款质押物为无形资产;质押借款12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5百万元)由本集团其他非流动资产作质押,2020年该笔质押借款质押物为无形资产。2020年质押借款474百万,已于2021年偿还完毕。
质押借款每季度付息一次,本金分别于2022年至2041年偿还。
于2021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4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作抵押;于2021年12月31日,抵押借款13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134百万元)由本集团国有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在建工程作抵押;抵押借款31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由本集团厂房作抵押。2020年抵押借款172百万,已于2021年偿还。
抵押借款每季度付息一次,本金分别于2022年至2030年偿还。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3.30%至5.15%(2020年12月31日:3.33%至5.1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金 | 250,000 | 1,100,000 |
发行费用 | 0 | -1,152 |
合计 | 250,000 | 1,098,84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公司债券 | 0.100 | 2016-10-25 | 5年 | 700,000 | 699,571 | 0 | 0 | -429 | 700,000 | 0 |
公司债券 | 0.100 | 2018-4-26 | 3+2年 | 1,100,000 | 1,098,848 | 0 | 0 | -1,152 | 1100,000 | 0 |
公司债券 | 0.100 | 2021-10-14 | 5年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
合计 | / | / | / | 2,050,000 | 1,798,419 | 250,000 | -1,581 | 1,800,000 | 250,00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应计利息分析如下:
2020/12/31 | 本年应计利息 | 本年已付利息 | 2021/12/31 | |
公司债券(a) | 4,022 | 0 | 4,022 | 0 |
公司债券(b) | 38,952 | 0 | 38,952 | 0 |
公司债券(c) | 0 | 2,458 | 0 | 2,458 |
合计 | 42,974 | 2,458 | 42,974 | 2,458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面值为7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债券期限5年,按3.13%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到期日一次偿还。债券本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到期一次偿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89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面值为11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债券期限5年,按5.17%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到期日一次偿还。债券本金已于2021年4月20日提前还款。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面值为2.5亿元的公司债券。此债券期限5年,按4.85%的固定利率计息并于每年付息一次。债券本金将于到期日一次偿还。债券本金将于2026年10月18日到期一次性偿还。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230 | 0 |
合计 | 6,230 | 0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合同的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为1百万元,均为一年内支付。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96,256 | 247,734 |
专项应付款 | 0 | 0 |
合计 | 196,256 | 247,7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资产收购款 | 239,134 | 193,856 |
应付资产售后租回款项 | 8,600 | 2,400 |
其他说明: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应付金额 | 未确认 融资费用 | 合计 | 应付金额 | 未确认 融资费用 | 合计 | |
应付资产收购款 | 361,266 | -138,055 | 223,211 | 399,075 | -132,435 | 266,640 |
应付资产售后租回款项 | 8,600 | 0 | 8,600 | 16,200 | 0 | 16,200 |
合计 | 369,866 | -138,055 | 231,811 | 415,275 | -132,435 | 282,840 |
(i)长期应付款的有关信息如下:
到期日 | 实际利率 | 应付款余额 | 减:一年内到期金额 | 长期应付款余额 | |
天津市排水公司 | 2041年3月20日 | 5.94% | 223,211 | 29,355 | 193,856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3日 | 3.80% | 8,600 | 6,200 | 2,400 |
合计 | 231,811 | 35,555 | 196,256 |
应付天津市排水公司(“排水公司”)款项为本集团收购其污水处理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未支付的金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根据本集团与排水公司签订的《关于海河流域天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北仓污水处理项目外资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排水公司已将其利用外资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予本公司。转让对价首付款为261百万元,余额将在未来20年内按照外资贷款约定的还款计划以实际还款时汇率折算的等值人民币向排水公司支付相应款项。长期应付款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为430百万元,根据现金流量以实际利率5.94%折现计算。 |
应付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款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一项资产售后租回交易确认为融资而记录的应付款金额。 |
(ii)长期应付款余额由下列币种组成: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日元 | 165,627 | 196,100 |
美元 | 57,584 | 70,540 |
人民币 | 8,600 | 16,200 |
合计 | 231,811 | 282,840 |
(iii)长期应付款的应付金额(包含利息)由下列币种组成: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日元 | 266,227 | 321,972 |
美元 | 95,039 | 77,103 |
人民币 | 8,600 | 16,200 |
合计 | 369,866 | 415,275 |
以美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的利率为6个月LIBOR利率上浮0.6%;以日元计价的应付款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分别为1%和1.55%。
(iv)长期应付款到期日分析如下表所示。于2021年12月31日,长期应付款中于1年内到期部分3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5百万元),已作为流动负债列示。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35,555 | 35,106 |
一到二年 | 31,135 | 29,188 |
二到五年 | 67,758 | 76,901 |
五年以上 | 97,363 | 141,645 |
合计 | 231,811 | 282,840 |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特许经营权更新重置费 | 23,472 | 15,919 | 计提特许经营权更新重置费 |
其他 | 3,546 | 3,546 |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13,281 | 4,253 | |
合计 | 13,737 | 15,21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81,434 | 37,462 | 85,005 | 1,933,891 | |
合计 | 1,981,434 | 37,462 | 85,005 | 1,933,89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津沽污水处理厂 | 1,155,975 | 51,285 | 1,104,690 | 与资产相关 | |||
—津沽污水处理厂标改造项目 | 149,960 | 6,520 | 143,440 | 与资产相关 | |||
—北辰污水处理厂标改造项 | 82,800 | 3,600 | 79,200 | 与资产相关 |
目 | |||||||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目 | 54,353 | 2,363 | 51,990 | 与资产相关 | |||
—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 38,140 | 1,658 | 36,482 | 与资产相关 | |||
—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标改造项目 | 16,417 | 6,921 | 931 | 22,407 | 与资产相关 | ||
藁城项目 | 22,388 | 22,388 | 与资产相关 | ||||
—临夏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9,066 | 320 | 8,746 | 与资产相关 | |||
—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 8,916 | 719 | 8,197 | 与资产相关 | |||
—赤壁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 | 7,750 | 7,750 | 与资产相关 | ||||
—津沽再生水厂 | 193,934 | 5,557 | 188,377 | 与资产相关 | |||
—东郊再生水项目 | 19,731 | 675 | 19,056 | 与资产相关 | |||
—北辰再生水项目 | 17,062 | 525 | 16,537 | 与资产相关 | |||
—咸阳 | 11,903 | 441 | 11,462 | 与资产相 |
路再生水项目 | 关 | ||||||
供热供冷项目 | 207,419 | 8,089 | 9,174 | 206,334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8,008 | 64 | 1,237 | 6,835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81,434 | 37,462 | 85,005 | 1,933,8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供热补偿款 | 32,000 | 34,000 |
合计 | 32,000 | 34,000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27,228 | 1,427,22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法定、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如下:
A股流通股份 | H股流通股份 | 合计 | |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 | 1,087,228 | 340,000 | 1,427,228 |
本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所有A股和H股均享有同等权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2,311 | 382,311 | ||
其他资本公积 | 6,925 | 6,925 | ||
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 16,804 | 16,804 | ||
少数股东增资 | 31,909 | 31,909 | ||
合计 | 431,024 | 6,925 | 437,9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份支付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等人员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该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427万份股份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427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首次授予1,2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预留2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作出决议,分别授予155名激励对象1,217万股股份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134.8万股股份期权。行权价格分别为6.98元/股及6.86元/股,其中6.86元/股的行权价格是基于6.98元/股的行权价格的基础之上考虑了支付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的影响后作出的相应调整。如本集团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的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且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未离职,按照以下的行权期、行权时间和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年度股份支付变动情况表:
2021年度 | |
千股 | |
年初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
本年授予的股份支付 | 13,518 |
本年离职员工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976 |
年末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12,542 |
于授予日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对股份支付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了期权定价方法中的二叉树模型评估确定。该评估方法运用基于评估基准日本公司的股权价值,股份期权的剩余到期时间,预计的离职率,股息率,股价波动率及到期时间对应的无风险利率以及约定的行权价格等重要参数和假设计算得出。
于授予日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3百万及3百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由于激励对象人数的变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调整分别调整为21百万元及3百万元。于2021年度,本集团根据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内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同时增加资本公积7百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0.4百万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19,054 | 58,282 | 677,336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19,054 | 58,282 | 677,33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14,045 | 3,757,5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14,045 | 3,757,5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3,189 | 570,03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8,282 | 60,80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1,267 | 152,713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77,685 | 4,114,0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82,486 | 3,018,725 | 3,127,127 | 2,025,418 |
其他业务 | 253,093 | 169,571 | 236,747 | 159,701 |
合计 | 4,535,579 | 3,188,296 | 3,363,874 | 2,185,119 |
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 | ||||||
按收入类型分析如下: |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 | 3,351,815 | 2,353,001 | 2,392,487 | 1,554,079 |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337,044 | 209,258 | 317,109 | 226,520 | ||
危废处置 | 220,384 | 187,531 | 77,375 | 46,359 | ||
自来水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 | 149,716 | 115,254 | 99,299 | 80,755 | ||
供热供冷及相关设施建设服务 | 102,354 | 68,981 | 100,610 | 67,103 | ||
环保设备定制 | 52,752 | 39,003 | 43,232 | 14,829 | ||
其他 | 68,421 | 45,697 | 97,015 | 35,773 | ||
合计 | 4,282,486 | 3,018,725 | 3,127,127 | 2,025,418 |
按地区分析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天津 | 2,012,667 | 1,207,859 | 1,774,475 | 1,105,418 |
西安 | 518,500 | 461,717 | 163,275 | 115,318 |
阜阳 | 290,841 | 187,229 | 129,627 | 74,687 |
杭州 | 261,007 | 166,000 | 259,286 | 160,279 |
其他 | 1,199,471 | 995,920 | 800,464 | 569,716 |
合计 | 4,282,486 | 3,018,725 | 3,127,127 | 2,025,418 |
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委托运营 | 174,573 | 147,793 | 173,563 | 142,643 |
技术服务 | 60,240 | 10,807 | 45,242 | 6,994 |
代建服务 | 9,576 | 6,651 | 7,197 | 4,336 |
其他 | 8,704 | 4,320 | 10,745 | 5,728 |
合计 | 253,093 | 169,571 | 236,747 | 159,70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冷供热及相关设施建设服务 | 自来水 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 | 环保设备定制 | 其他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1,261 | 1,261 | |||||
其中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3,351,815 | 337,044 | 102,354 | 149,716 | 52,752 | 540,637 | 4,534,318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3,351,815 | 337,044 | 102,354 | 149,716 | 52,752 | 541,898 | 4,535,57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1年度 | ||||||
污水处理及水厂设施建设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冷供热服务 | 自来水 供水及水厂设施建设 | 环保设备定制 | 其他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261 | 1,261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3,351,815 | 337,044 | 102,354 | 149,716 | 52,752 | 287,544 | 4,281,225 |
合计 | 3,351,815 | 337,044 | 102,354 | 149,716 | 52,752 | 288,805 | 4,282,486 |
其他业务收入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53,093 | 253,093 | |||||
合计 | 253,093 | 253,093 |
项目 | 2020年度 | ||||||
污水处理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冷供热服务 | 自来水供水 | 环保设备定制 | 其他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7,049 | 27,049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392,487 | 317,109 | 100,610 | 99,299 | 43,232 | 147,341 | 3,100,078 |
合计 | 2,392,487 | 317,109 | 100,610 | 99,299 | 43,232 | 174,390 | 3,127,127 |
其他业务收入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236,747 | 236,747 | |||||
合计 | 236,747 | 236,747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41,912,072.95元,其中:
115,691,125.97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污水处理业务、再生水供水业务以及自来水供水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污水处理量,自来水、再生水的供水量定期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集团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再生水配套工程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为515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557百万元),将在以后年度根据工程的实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供冷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为24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其中,本集团预计13百万元以及11百万元将分别于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确认收入。本集团供热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为2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7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13百万元以及13百万元将分别于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确认收入。本集团委托运营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为29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91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27百万元以及2百万元将分别于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确认收入。 |
本集团代建业务无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2020年12月31日:6百万元)。本集团道路维护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4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509百万元),其中,本集团预计2022年至2028年每年确认收入金 |
额为62百万元,2029年将确认收入13百万元。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31 | 10,161 |
教育费附加 | 2,245 | 4,55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6,054 | 12,150 |
土地使用税 | 17,163 | 17,110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83 | 3,029 |
其他 | 2,422 | 1,760 |
合计 | 44,698 | 48,76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722 | 5,865 |
咨询服务费 | 1,007 | 8,718 |
固定资产折旧 | 45 | 17 |
办公费 | 145 | 61 |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 | 1,719 | 653 |
其他 | 1,197 | 565 |
合计 | 11,835 | 15,87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3,439 | 124,623 |
咨询服务费 | 14,846 | 13,060 |
固定资产折旧 | 10,341 | 9,558 |
维修及保养费用 | 8,972 | 3,430 |
股份支付费用 | 6,574 | 0 |
办公费 | 6,314 | 6,415 |
差旅会务、交通及业务招待费 | 5,473 | 5,521 |
董事会费用 | 4,972 | 4,378 |
审计费 | 3,784 | 3,300 |
其他税费 | 2,485 | 1,173 |
动力燃气费 | 2,061 | 2,027 |
无形资产摊销 | 1,849 | 2,813 |
其他 | 3,723 | 1,780 |
合计 | 224,833 | 178,07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原材料消耗 | 4,151 | 3,735 |
员工薪酬 | 10,028 | 7,128 |
维修及保养费用 | 2,298 | 96 |
厂区环境、化验、消防费 | 290 | 879 |
其他 | 1,578 | 1,363 |
合计 | 18,345 | 13,20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支出 | 375,544 | 311,736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439 | 0 |
减:资本化利息 | 36,566 | 39,706 |
减:利息收入 | 193,656 | 23,035 |
汇兑收益 | -30,648 | -10,490 |
其他 | 1,579 | 595 |
合计 | 116,692 | 239,100 |
其他说明:
2021年度,本公司以日元及美元计价的长期应付款发生汇兑收益31百万元(2020年度:10百万元)。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1,839 | 96,577 |
增值税退税 | 21,813 | 65,700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 | 174 | 133 |
合计 | 113,826 | 162,410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明细: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转入 | |||
津沽污水处理厂 | 51,285 | 51,285 | 与资产相关 |
佳源兴创供热、供冷补助款 | 9,174 | 9,057 | 与资产相关 |
津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6,520 | 6,520 | 与资产相关 |
津沽再生水厂项目 | 5,557 | 5,564 | 与资产相关 |
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3,600 | 3,600 | 与资产相关 |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2363 | 2363 | 与资产相关 |
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 1,658 | 1,658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污水处理项目 | 1970 | 1976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再生水项目 | 1641 | 1641 | 与资产相关 |
研发中心课题专项资金 | 0 | 3454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1237 | 290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85,005 | 87,408 | |
政府补助-一次性确认 | |||
税收补贴 | 1,393 | 1,111 | 与收益相关 |
电费补贴 | 0 | 4,053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 | 5,441 | 4,005 | 与收益相关 |
小计 | 6,834 | 9,169 | |
政府补助合计 | 91,839 | 96,577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526 | 87,57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14 | -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584 | 764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144 | 88,33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49,000 | 28,551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99,659 | |
十二、其他 | 3,160 | 6,257 |
合计 | 151,819 | 34,80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0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 | -22 | 67 |
合计 | -22 | 6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收赔偿款 | 815 | 89 | 815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0 | 830 | 0 |
其他 | 358 | 888 | 358 |
合计 | 1,173 | 1,807 | 1,1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86 | 46 | 68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86 | 46 | 68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对外捐赠 | 2,388 | ||
其他 | 1,437 | 4,254 | 1,437 |
合计 | 2,123 | 6,688 | 2,12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72,722 | 145,5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327 | -33,544 |
合计 | 177,049 | 112,04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96,0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4,01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1,17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86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69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51,870 |
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 -1,334 |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6,149 |
所得税费用 | 177,0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收东郊老厂破拆资产转让款 | 68,736 | 0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44,296 | 18,309 |
银行存款利息 | 14,740 | 14,404 |
收回的项目投标保证金 | 7,670 | 28,800 |
其他 | 6,183 | 1,946 |
合计 | 141,625 | 63,45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投标保证金 | 9,527 | 8,799 |
咨询服务费 | 19,636 | 24,776 |
差旅、会务及业务招待费 | 7,192 | 6,211 |
维修及保养费用 | 8,972 | 3,526 |
董事会费用 | 4,972 | 4,378 |
银行手续费 | 1,579 | 595 |
其他 | 27,258 | 12,789 |
合计 | 79,136 | 61,07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受限保证金存款 | 760 | 6,237 |
合计 | 760 | 6,237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受限保证金存款 | 40,702 | 3,914 |
合计 | 40,702 | 3,91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19,010 | 606,13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1,819 | 34,808 |
信用减值损失 | -4,144 | 88,3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931 | 54,28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627 | |
无形资产摊销 | 550,728 | 518,93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 | -6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6 | 4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8,769 | 261,5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480 | -8,7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53 | -24,7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67 | -2,65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8,688 | -942,03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7,288 | -53,347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808 | 532,4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93,556 | 1,652,6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52,657 | 2,066,30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0,899 | -413,64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93,556 | 1,652,657 |
其中:库存现金 | 13 | 1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93,543 | 1,652,6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3,556 | 1,652,6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5,931 |
受限银行存款为向银行申请开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诉讼子公司冻结的银行存款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20,698 | 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
无形资产 | 3,041,741 | 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
在建工程 | 15,313 | 在建厂房及设备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 |
长期应收款 | 583,530 | 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0,530 | 特许经营权为质押物向银行贷款;受限的银行存款 |
合计 | 4,177,743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津沽污水处理厂 | 51,285 | 其他收益 | 51,285 |
佳源兴创供热、供冷补助款 | 9,174 | 其他收益 | 9,174 |
津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6,520 | 其他收益 | 6,520 |
津沽再生水厂项目 | 5,557 | 其他收益 | 5,557 |
北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3,600 | 其他收益 | 3,600 |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 2,363 | 其他收益 | 2,363 |
东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 1,658 | 其他收益 | 1,658 |
研发中心课题专项资金 | 0 | 其他收益 | 0 |
税收补贴 | 1,393 | 其他收益 | 1,393 |
电费补贴 | 0 | 其他收益 | 0 |
其他-与收益相关 | 6,678 | 其他收益 | 6,678 |
其他-与资产相关 | 3,611 | 其他收益 | 3,611 |
合计 | 91,839 | 91,83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高邮康博 | 2021年 1月26日 | 382,910 | 100 | 并购 | 2021年 1月26日 | 支付主要价款,完成工商变更 | 39,492 | -9,711 |
江苏永辉 | 2021年 1月26日 | 350,090 | 100 | 并购 | 2021年 1月26日 | 支付主要价款,完成工商变更 | 47,031 | -2,861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高邮康博公司 | 江苏永辉公司 |
--现金 | 382,910 | 350,09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0 | 0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0 | 0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0 | 0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0 | 0 |
--其他 | 0 | 0 |
合并成本合计 | 382,910 | 350,09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48,186 | 79,694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34,724 | 270,39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高邮康博公司 | 江苏永辉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89,894 | 149,776 | 154,357 | 136,530 |
货币资金 | 47,679 | 47,679 | 9,170 | 9,170 |
应收票据 | 275 | 275 | 1,080 | 1,080 |
应收款项 | 9,388 | 9,388 | 5,589 | 5,589 |
预付款项 | 233 | 233 | 162 | 162 |
存货 | 1,147 | 1,147 | 654 | 654 |
其他流动资产 | 791 | 791 | 5,404 | 5,404 |
固定资产 | 109,593 | 84,302 | 113,383 | 108,186 |
无形资产 | 20,119 | 4,814 | 18,778 | 4,871 |
长期待摊费用 | 625 | 1,103 | 137 | 1,4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 | 44 | ||
负债: | 41,708 | 32,580 | 74,663 | 70,473 |
借款 | 0 | 0 | 0 | 0 |
应付款项 | 26 | 26 | 70 | 70 |
合同负债 | 7,731 | 7,731 | 10,686 | 10,686 |
应付职工薪酬 | 639 | 639 | 506 | 506 |
应交税费 | 330 | 330 | 0 | 0 |
其他应付款 | 23,854 | 23,854 | 12,211 | 12,2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 | 0 | 18,000 | 18,000 |
长期借款 | 0 | 0 | 29,000 | 29,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28 | 0 | 4,190 | 0 |
净资产 | 148,186 | 117,196 | 79,694 | 66,05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0 | 0 | 0 | 0 |
取得的净资产 | 148,186 | 117,196 | 79,694 | 66,05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江苏永辉公司的资产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
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使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
用于评估的主要假设包括重置成本及综合成新率,其中在重置成本中主要考虑了建安综合造价或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以及可抵扣增值税。重置成本及综合成新率分别是参照市场交易价格及现场勘察的状态而确定的。 |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比较法,使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
用于评估的主要假设包括比较实例选择及修正因素系数,其中修正因素系数中主要考虑了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上述比较实例为在一定市场条件下,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的若干参照物,并就土地使用年期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从而对参照物价格加以修正。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度,本公司出资53百万元成立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出资62百万元成立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9%和100%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曲靖 | 曲靖 | 污水处理、自来水供水 | 87 | 0 | 出资设立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贵州 | 贵州 | 污水处理 | 95 | 0 | 出资设立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宝应 | 宝应 | 污水处理 | 70 | 0 | 出资设立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污水处理 | 7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新型建筑材料的制造及销售 | 71 | 0 | 出资设立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阜阳 | 阜阳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 Limited | 香港 | 香港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文登 | 文登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再生水生产销售、再生水设施开发建设、再生水技术咨询 | 100 | 0 | 出资设立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西安 | 西安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环境工程治理、技术咨询等 | 48 | 12 | 出资设立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安国 | 安国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佳源兴创 | 天津 | 天津 | 节能环保、 | 100 | 0 | 出资设立 |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物业管理服务 |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颍上 | 颍上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 | 55 | 0 | 出资设立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污水处理 | 81 | 0 | 出资设立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克拉玛依 | 克拉玛依 | 污水处理 | 90 | 0 | 出资设立 |
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临夏 | 临夏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大连 | 大连 | 污水处理 | 64 | 0 | 出资设立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污水处理 | 80 | 0 | 出资设立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巴彦淖尔 | 巴彦淖尔 | 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销售、自来水供水 | 70 | 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洪湖 | 洪湖 | 污水处理 | 85 | 0 | 出资设立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德清 | 德清 | 污水处理 | 90 | 0 | 出资设立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藁城 | 藁城 | 污水处理、再生水生产销售 | 59 | 0 | 出资设立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汉寿 | 汉寿 | 自来水供水 | 75 | 0 | 出资设立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酒泉 | 酒泉 | 污水处理 | 89 | 0 | 出资设立 |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会泽 | 会泽 | 集中式供水、污水处理 | 79 | 0 | 出资设立 |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霍邱 | 霍邱 | 污水处理 | 90 | 0 | 出资设立 |
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 | 东营 | 固体废物治理 | 51 | 0 | 出资设立 |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洪湖 | 洪湖 | 污水处理 | 89 | 0 | 出资设立 |
天津西青天创 | 天津 | 天津 | 污水处理 | 100 | 0 | 出资设立 |
环保有限公司 | ||||||
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高邮 | 高邮 | 工业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置,一般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 | 100 | 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 高邮 | 高邮 | 工业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置,一般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 | 100 | 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郯城 | 郯城 | 危废处理处置 | 55 | 0 | 存续分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公司”) | 30% | -1,740 | -450 | 331,002 |
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杭州公司”) | 30% | 17,806 | -24,262 | 205,732 |
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国津公司”) | 41% | 4,076 | 0 | 95,452 |
天津凯英科技 | 40% | 5,056 | -4,133 | 50,452 |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郯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郯创”) | 45% | -5,678 | 0 | 37,214 |
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 | -3,902 | 0 | 38,99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杭州公司 | 271,594 | 583,088 | 854,682 | 83,439 | 85,470 | 168,909 | 257,033 | 634,735 | 891,768 | 83,606 | 100,870 | 184,476 |
巴彦淖尔公司 | 58,976 | 1,073,339 | 1,132,315 | 16,659 | 12,316 | 28,975 | 111,109 | 1,023,152 | 1,134,261 | 17,762 | 5,811 | 23,573 |
凯英公司 | 177,824 | 6,363 | 184,187 | 54,319 | 3,739 | 58,058 | 154,949 | 6,522 | 161,471 | 37,246 | 229 | 37,475 |
山东公司 | 214,824 | 249,099 | 463,923 | 94,967 | 282,292 | 377,259 | 59,411 | 504,874 | 564,285 | 81,836 | 293,825 | 375,661 |
国津公司 | 70,939 | 283,618 | 354,557 | 47,334 | 74,413 | 121,747 | 27,572 | 270,892 | 298,464 | 24,072 | 51,343 | 75,415 |
山东郯创 | 26,534 | 223,730 | 250,264 | 167,567 | 0 | 167,567 | 0 | 0 | 0 | 0 | 0 | 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杭州公司 | 261,269 | 59,351 | 59,351 | 150,501 | 259,560 | 79,377 | 79,377 | 94,918 |
巴彦淖尔公司 | 71,092 | -5,847 | -5,847 | 10,319 | 82,657 | -13,972 | -13,972 | 15,918 |
凯英公司 | 156,516 | 12,411 | 12,411 | -26,914 | 129,356 | 11,872 | 11,872 | 8,366 |
山东公司 | 134,016 | -8,756 | -8,756 | 6,803 | 77,425 | 4,754 | 4,754 | 2,118 |
国津公司 | 76,153 | 9,761 | 9,761 | 25,584 | 12,567 | 5,615 | 5,615 | -1,579 |
山东郯创 | 2,900 | -12,617 | -12,617 | 3,087 | 0 | 0 | 0 | 0 |
其他说明:
上述信息为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消前的金额。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5,000 | 195,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影响。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己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及客户均位于中国境内,其大部分运营资产及交易均采用人民币结算,且本集团所有借款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集团无重大汇率风险。本集团的唯一外汇风险来自于长期应付款,该长期应付款系因本公司与排水公司签订购买外资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协议而产生,并主要涉及美元和日元。
于2021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2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3百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如果人民币对日元升值或贬值5%,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8百万元)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长期应付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承受公允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长期带息债务包含美元计价挂钩6个月LIBOR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58百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参考基准利率替换。
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以下表格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带息负债相关的利率风险。包含在以下表格中的负债为账面价值,以到期日分类。
2021年12月31日 | 固定利率 | 浮动利率 | 合计 |
短期借款 | 145,852 | 0 | 145,85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0 | 911,758 | 911,75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357 | 20,198 | 35,555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利息 | 2,458 | 0 | 2,458 |
长期借款 | 0 | 7,197,167 | 7,197,167 |
长期应付款 | 150,270 | 45,986 | 196,256 |
应付债券 | 250,000 | 0 | 250,000 |
合计 | 563,937 | 8,175,109 | 8,739,046 |
2020年12月31日 | 固定利率 | 浮动利率 | 合计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0 | 805,331 | 805,33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5,756 | 19,350 | 35,106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利息 | 742,545 | 0 | 742,545 |
长期借款 | 0 | 4,227,894 | 4,227,894 |
长期应付款 | 180,344 | 67,390 | 247,734 |
应付债券 | 1,098,848 | 0 | 1,098,848 |
合计 | 2,037,493 | 5,119,965 | 7,157,458 |
于2021年12月31日,假若借款利率升高/降低1%,而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则本集团该年度的净利润会降低/增加66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41百万元)。
本集团亦考虑利用再融资、现有借款的展期及其他可行的融资等方案降低其利率风险。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以及长期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重大的因债务人抵押而持有的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2020年12月31日:无)。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集团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1) 金融负债合同金额流量到期日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金额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48,642 | 0 | 0 | 0 | 148,642 | 145,852 |
长期借款 | 1,235,513 | 1,832,027 | 3,772,860 | 3,013,273 | 9,853,673 | 8,108,925 |
长期应付款 | 36,497 | 33,826 | 81,984 | 217,559 | 369,866 | 231,811 |
应付账款 | 429,522 | 0 | 0 | 0 | 429,522 | 429,522 |
其他应付款 | 958,718 | 0 | 0 | 0 | 958,718 | 958,718 |
租赁负债 | 3,451 | 3,167 | 3,345 | 0 | 9,963 | 9,345 |
应付债券 | 12,125 | 12,125 | 284,354 | 0 | 308,604 | 252,458 |
合计 | 2,824,468 | 1,881,145 | 4,142,543 | 3,230,832 | 12,078,988 | 10,136,631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一年以内 | 一到二年 | 二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账面价值 | |
长期借款 | 1,008,415 | 816,994 | 1,873,550 | 2,664,569 | 6,363,528 | 5,033,225 |
长期应付款 | 39,447 | 39,064 | 108,369 | 228,395 | 415,275 | 282,840 |
应付账款 | 294,973 | 0 | 0 | 0 | 294,973 | 294,973 |
其他应付款 | 955,773 | 0 | 0 | 0 | 955,773 | 955,773 |
应付债券 | 818,102 | 56,870 | 1,118,957 | 0 | 1,993,929 | 1,841,393 |
合计 | 3,116,710 | 912,928 | 3,100,876 | 2,892,964 | 10,023,478 | 8,408,204 |
(2)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偿还期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银行借款 | 其他借款 | 银行借款 | 其他借款 | |
一年以内 | 1,057,610 | 38,013 | 805,331 | 776,499 |
一到二年 | 1,560,567 | 31,135 | 645,730 | 29,188 |
二到五年 | 3,264,669 | 317,758 | 1,500,982 | 1,176,901 |
五年以上 | 2,371,931 | 97,363 | 2,081,182 | 141,645 |
合计 | 8,254,777 | 484,269 | 5,033,225 | 2,124,233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三层次 | 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权益工具 | 2,000 | 2,000 |
资产合计 | 2,000 | 2,000 |
于2020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第三层次 | 合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权益工具 | 2,000 | 2,000 |
资产合计 | 2,000 | 2,000 |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市场可比公司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缺乏流动性折价。
本集团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金额不重大。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款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 | 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 | 1,820,000 | 50.14 | 50.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天津市。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城投集团 | 承包经营费支出 | 16,448 | 7,426 |
天津城投集团 | 污泥处置费支出 | 60,578 | 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城投集团 | 委托运营收入 | 85,148 | 84,004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供热/供冷收入 | 23,598 | 28,763 |
天津城投集团 | 技术服务收入 | 7,657 | 6,467 |
天津城投集团 | 资产修理服务 | 1,392 | 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供热服务以及管道建设服务以政府颁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向关联方提供其他服务以市场价格和双方商议结果作为定价基础。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7,600 | 3,8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天津城投集团 | 71,000 | 2008年9月28日 | 2022年9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069 | 12,137 |
股权激励费用 | 441 | 0 |
合计 | 13,510 | 12,13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委托运营费 | 天津城投 | 138,310 | 4,666 | 46,537 | 2,495 |
应收供冷供热费 | 天津乐城置业有限公司 | 550 | 10 | 21,342 | 146 |
应收租金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1,200 | 1,200 | 401 | 40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有限公司 | 6,200 | 7,600 |
长期应付款 | 天津城投创展租赁 | 2,400 | 8,600 |
有限公司
应收关联方款项主要来自日常经营业务,应收款无抵押且无利息。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前本集团运营所处的经济环境,直接或间接由中国政府拥有或控股的实体(以下统称为“国有实体”)占主导地位,本公司亦为国有实体。 |
本年间,本集团与这些国有实体的重大交易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厂及再生水厂委托运营服务、再生水和自来水供水以及供热供冷服务。本年末,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结余及借款主要存放/取得自国有银行。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23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对象”)等人员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该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427万份股份期权,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427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首次授予1,2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5%;预留2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作出决议,分别授予155名激励对象1,217万股股份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134.8万股股份期权。行权价格分别为6.98元/股及6.86元/股,其中6.86元/股的行权价格是基于6.98元/股的行权价格的基础之上考虑了支付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的影响后作出的相应调整。如本集团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的业绩达到特定目标且激励对象在等待期内未离职,按照以下的行权期、行权时间和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行权期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1/3 |
年度股份支付变动情况表:
2021年度 | |
千股 | |
年初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0 |
本年授予的股份支付 | 13,518 |
本年离职员工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976 |
年末尚未行权的股份支付 | 12,542 |
于授予日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公司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对股份支付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采用了期权定价方法中的二叉树模型评估确定。该评估方法运用基于评估基准日本公司的股权价值,股份期权的剩余到期时间,预计的离职率,股息率,股价波动率及到期时间对应的无风险利率以及约定的行权价格等重要参数和假设计算得出。 |
于授予日2021年1月21日及2021年12月21日,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3百万及3百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由于激励对象人数的变化,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调整分别调整为21百万元及3百万元。于2021年度,本集团根据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内容,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及营业成本,同时增加资本公积7百万元和少数股东权益0.4百万元。 |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本承诺如下:
?已签约未拨备?? | ?已批准未签约?? |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人民币百万元 | |
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 ||||
-污水处理项目 | 280 | 469 | 0 | 220 |
-自来水项目 | 0 | 31 | 0 | 0 |
-供热供冷项目 | 126 | 3 | 0 | 0 |
-固定资产-固废处理项目 | 119 | 0 | 0 | 0 |
合计 | 525 | 503 | 0 | 220 |
(2)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根据本公司2021年11月19日第8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将新设立子公司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出资8,000万元,股权比例100%。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本集团所属公司作为被告方涉入了三起民事诉讼案件,均为相关人员冒本集团所属公司的名义伪造公章分别与第三方签署虚假借贷或项目合作协议并收取对方的款项,且相关事项的全过程均与本集团无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两起诉讼案因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而分别被法院驳回起诉和中止审理,其余一起诉讼案仍在审理中,未决诉讼的起诉金额合计为28.25百万元。基于事实情况和参考外部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本集团认为这些未决诉讼案件败诉的可能性较小,预计不会导致本集团发生重大损失,因此没有计提或有损失准备金。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集团没有发生新的类似民事诉讼案件。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2021年11月19日第8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将新设立子公司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佳源开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出资8,000万元,股权比例100%。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08,37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71,267 |
本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4日决议向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股利208 百万元,尚待股东大会批准,未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从提供服务和地区两个角度考虑经营。从提供服务角度,管理层评估污水处理、再生水处理及管道接驳、供热供冷、自来水供水及环保设备销售的业绩。污水处理服务进一步按地区基准(天津厂、杭州厂和其他地区)评估。销售的环保设备主要是环保专利技术的科研转化成果。其他服务包括委托运营、房屋租赁以及技术服务等,此类服务未单独列示于报告经营分部中,而一并包含于“其他分部”一栏中。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天津 | 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杭州 | 污水处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他 | 再生水处理及再生水配套工程 | 供热及供冷服务 | 自来水供水及自来水厂建设 | 环保设备销售 | 其他分部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481,307 | 261,007 | 1,609,501 | 337,044 | 102,354 | 149,716 | 52,752 | 541,898 | 4,535,579 |
营业成本 | 872,503 | 166,000 | 1,314,498 | 209,258 | 68,981 | 115,254 | 39,003 | 402,799 | 3,188,296 |
利息收入 | 54,756 | 442 | 115,059 | 4,386 | 1,152 | 8,019 | 1,078 | 8,764 | 193,656 |
利息费用 | 208,358 | 4,052 | 108,629 | 451 | 3,025 | 0 | 0 | 14,902 | 339,417 |
应占联营公司利润前业绩 | 458,042 | 79,881 | 197,029 | 121,944 | 31,488 | 34,393 | 3,938 | -30,656 | 896,059 |
分部利润/(亏损)总额 | 458,042 | 79,881 | 197,029 | 121,944 | 31,488 | 34,393 | 3,938 | -30,656 | 896,059 |
所得税费 | 69,918 | 20,700 | 21,357 | 38,402 | 8,524 | 4,557 | 964 | 12,627 | 177,049 |
用 | |||||||||
分部净利润/(亏损) | 388,124 | 59,181 | 175,672 | 83,542 | 22,964 | 29,836 | 2,974 | -43,283 | 719,010 |
净利润/(亏损) | 719,010 | ||||||||
折旧费 | 17,030 | 0 | 10,812 | 14,595 | 2,201 | 0 | 38 | 34,882 | 79,558 |
摊销费 | 163,739 | 59,376 | 257,654 | 7,876 | 24,771 | 15,468 | - | 21,844 | 550,728 |
分部资产 | 8,220,258 | 843,771 | 7,792,478 | 712,753 | 662,271 | 488,334 | 58,101 | 2,092,326 | 20,870,292 |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95,000 | ||||||||
资产总额 | 21,065,292 | ||||||||
负债总额 | 6,807,037 | 168,909 | 3,598,953 | 1,006,133 | 307,714 | 33,256 | 20,319 | 1,018,901 | 12,961,222 |
非流动资产 | 201,762 | 140 | 549,822 | 7,805 | 14,661 | 1,318 | 536 | 35,452 | 811,496 |
增加额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本集团对外交易收入全部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集团非流动资产全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集团自被划分至污水处理分部的一个客户取得的营业收入为1,436百万元(2020年度:1,258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总额的32%(2020年度:37%) |
其他分部亏损中包含100百万元的商誉减值损失。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关系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与同行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监控其资本。该比率按照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为总借款(包括集团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权益(如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加债务净额。
本集团的策略为致力将负债比率维持在50%以下。本集团负债比率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总借款 | 8,739,046 | 7,157,458 |
-短期借款 | 145,852 | 0 |
-其他流动负债 | 0 | 0 |
-长期借款 | 8,108,925 | 5,033,225 |
-应付债券 | 252,458 | 1,841,393 |
-长期应付款 | 231,811 | 282,840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093,556 | 1,652,657 |
债务净额 | 6,645,490 | 5,504,801 |
总权益 | 8,104,070 | 7,581,643 |
总资本 | 14,749,560 | 13,086,444 |
负债比率 | 45% | 42%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30,663 |
1至2年 | 64,534 |
2至3年 | 11,97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141 |
4至5年 | 18,839 |
5年以上 | 2,557 |
合计 | 1,341,7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15,348 | 90.58 | 46,663 | 3.84 | 1,168,685 | 1,083,098 | 91.52 | 49,874 | 4.60 | 1,033,224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365 | 9.42 | 5,871 | 4.65 | 120,494 | 100,421 | 8.48 | 7,168 | 0.71 | 93,253 |
其中: |
政府客户 | 94,115 | 7.01 | 4,053 | 4.31 | 90,062 | 47,207 | 3.99 | 2,188 | 4.63 | 45,019 |
其他 | 32,250 | 2.40 | 1,818 | 5.64 | 30,432 | 53,214 | 4.5 | 4,980 | 9.36 | 48,234 |
合计 | 1,341,713 | / | 52,534 | / | 1,289,179 | 1,183,519 | / | 57,042 | / | 1,126,4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市水务局 | 1,164,480 | 805 | 0.07 | 本公司应收天津市水务局的款项由于客户为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政府,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其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因此,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根据历史经验,本集团始终保持持续收款,未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本公司预计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07%。 |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923 | 12,913 | 72.05 | 本公司应收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其中市容环卫本年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减少,为收回2020年部分应收账款欠款,剩余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上,回款期限超过一般政府客户,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72.05%。 |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 16,797 | 16,797 | 100 | 本公司应收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 |
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费用,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均为100%。 | ||||
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13,776 | 13,776 | 100 | 本公司应收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款项为技术服务费用。双口生活垃圾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信用风险较高,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 | 152 | 152 | 100 | 本公司应收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的款项为委托运营服务收入款项。2020年应收账款余额为361万元,2021年收回346万元。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继续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1,200 | 1,200 | 100 | 本公司应收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的款项为租赁费收入,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用损失率为100%。 | ||||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20 | 1,020 | 100 | 本公司应收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为环保设备销售收入款项,在一年内与本公司未发生交易,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约能力、历史回款经验以及账龄等因素,预计其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 |
合计 | 1,215,348 | 46,663 | 3.8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政府客户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政府客户 | |||
未逾期 | 0 | 0 | 0 |
逾期1-180天 | 12,580 | 446 | 3.55 |
逾期180天以上 | 81,535 | 3,607 | 4.42 |
其他客户 | |||
未逾期 | 5,849 | 28 | 0.48 |
逾期1-90天 | 6,824 | 164 | 2.40 |
逾期90天以上 | 19,577 | 1,626 | 8.30 |
合计 | 126,365 | 5,871 | 4.6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天津市水务局 | 1,164,480 | 86.79 | 805 |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3,397 | 6.96 | 3,837 |
天津市市容环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7,923 | 1.34 | 12,913 |
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 | 16,797 | 1.25 | 16,797 |
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13,776 | 1.03 | 13,776 |
合计 | 1,306,373 | 97.37 | 48,12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大部分业务以赊销的方式进行,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一般为30至90天。本年度收回的坏账准备金额为5百万元。相应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53百万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 | |
应收股利 | 36,710 | 0 |
其他应收款 | 25,031 | 25,883 |
合计 | 61,741 | 25,8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6,310 | 0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30,400 | 0 |
合计 | 36,710 | 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8,032 |
1至2年 | 1,558 |
2至3年 | 896 |
3年以上 | 1,311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1,79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36,710 | 0 |
子公司往来款 | 19,862 | 20,010 |
项目保证金 | 2,536 | 2,212 |
增值税退税 | 1,530 | 1,718 |
其他 | 1,159 | 1,959 |
合计 | 61,797 | 25,89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6 | 1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3 | 53 | ||
本期转回 | 13 | 1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56 | 5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3 | 13 | 0 | |||
项目保证金账龄组合 | 1 | 47 | 48 | |||
其他账龄组合 | 2 | 6 | 8 | |||
合计 | 16 | 53 | 13 | 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30,400 | 一年以内 | 49.19 | 0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17,510 | 一年以内 | 28.33 | 0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6,310 | 一年以内 | 10.21 | 0 |
天津市税务局 | 应收增值税返还 | 1,530 | 一年以内 | 2.48 | 0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项目保证金 | 1,000 | 三年以上 | 1.62 | 7 |
合计 | / | 56,750 | / | 91.83 | 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天津市税务局 | 增值税即征即 | 1,530 | 一年以内 | 预计2022年全额 |
退 | 收款 |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158,292 | 316,333 | 4,841,959 | 4,181,549 | 153,004 | 4,028,54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95,000 | 195,000 | 195,000 | 195,000 | ||
合计 | 5,353,292 | 316,333 | 5,036,959 | 4,376,549 | 153,004 | 4,223,54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巴彦淖尔公司 | 776,957 | 48 | 0 | 777,005 | 0 | 0 |
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i) | 424,000 | 52,292 | 0 | 476,292 | 0 | 0 |
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i) | 390,111 | 66,019 | 0 | 456,130 | 0 | 0 |
高邮康博(ii) | 0 | 382,912 | 46,567 | 336,345 | 46,567 | 46,567 |
江苏永辉(ii) | 0 | 350,090 | 53,092 | 296,998 | 53,092 | 53,092 |
杭州公司 | 264,212 | 2 | 0 | 264,214 | 0 | 0 |
合肥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205,957 | 121 | 0 | 206,078 | 0 | 0 |
武汉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197,229 | 39 | 0 | 197,268 | 0 | 0 |
天津佳源兴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1,600 | 241 | 0 | 191,841 | 0 | 0 |
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8,238 | 48 | 0 | 158,286 | 0 | 0 |
曲靖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54,918 | 121 | 0 | 155,039 | 0 | 0 |
国津公司 | 128,323 | 181 | 0 | 128,504 | 0 | 0 |
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14,000 | 229 | 0 | 114,229 | 0 | 0 |
洪湖市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11,631 | 86 | 0 | 111,717 | 0 | 0 |
克拉玛依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08,000 | 84 | 0 | 108,084 | 0 | 0 |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100,436 | 278 | 0 | 100,714 | 0 | 0 |
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i) | 61,400 | 7,248 | 0 | 68,648 | 0 | 0 |
安徽于湾 | 63,670 | 0 | 63,670 | 0 | 63,670 | 63,670 |
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iii) | 0 | 62,106 | 0 | 62,106 | 0 | 0 |
山东郯创(iv) | 0 | 60,500 | 0 | 60,500 | 0 | 0 |
宝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58,100 | 85 | 0 | 58,185 | 0 | 0 |
德清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54,000 | 121 | 0 | 54,121 | 0 | 0 |
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iii) | 0 | 53,400 | 0 | 53,400 | 0 | 0 |
颍上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53,000 | 84 | 0 | 53,084 | 0 | 0 |
大连东方春柳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47,981 | 145 | 0 | 48,126 | 0 | 0 |
山东公司(iv) | 105,600 | 85 | 60,500 | 45,185 | 0 | 0 |
临夏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45,000 | 36 | 0 | 45,036 | 0 | 0 |
长沙天创环保有限公司 | 37,469 | 121 | 0 | 37,590 | 0 | 0 |
霍邱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37,155 | 85 | 0 | 37,240 | 0 | 0 |
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33,750 | 98 | 0 | 33,848 | 0 | 0 |
会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32,660 | 72 | 0 | 32,732 | 0 | 0 |
天津静海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17,330 | 0 | 0 | 17,330 | 0 | 20,223 |
长沙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 17,002 | 0 | 0 | 17,002 | 0 | 0 |
凯英公司 | 16,000 | 230 | 0 | 16,230 | 0 | 0 |
Tianjin Capit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 Kong) Limited | 12,706 | 0 | 0 | 12,706 | 0 | 50,281 |
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 | 7,560 | 0 | 0 | 7,560 | 0 | 15,000 |
东营天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50 | 0 | 0 | 2,550 | 0 | 0 |
安国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41,000 |
天津创业建材有限公司 | 0 | 36 | 0 | 36 | 0 | 26,500 |
合计 | 4,028,545 | 1,037,243 | 223,829 | 4,841,959 | 163,329 | 316,333 |
(i) | 2021年,本公司出资52百万元增资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出资66百万元增资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出资7百万元增资文登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用于其各自提标改造及污水处理建设工程。 |
(ii) | 2021年,本公司出资383百万元收购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350百万元收购江苏永辉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 |
(iii) | 于2021年度,本公司出资62百万元设立天津西青天创环保有限公司,出资53百万元设立洪湖市天创环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00%和89%。 |
(iv) | 2021年,本公司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对山东公司进行分立。原山东郯创为山东公司分公司,现为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在山东公司分立之后,对其持股比例不变。 |
(v) |
2021年度,由于安徽于湾最终与政府洽谈的水价调整金额低于预期水平,盈利能力降低,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64百万元。
2021年度,由于江苏扬州爆发新冠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市场竞争加剧,江苏永辉和高邮康博的业务量和单价相应下降,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后,对长期股权投资分别计提减值准备53百万元及47百万元。 |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有账面净值为633百万元(原价733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无)的子公司股权已作为420百万元长期借款(2020年12月31日:无)的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天津国际 | 22,35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2,358 | 22,358 |
机械有限公司 | |||||||||||
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 | 195,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95,000 | 0 |
小计 | 217,35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7,358 | 22,358 |
合计 | 217,358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17,358 | 22,358 |
其他说明:
2018年,本公司与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久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天津市解放南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中标后,各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天津碧海海绵城市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195百万元,持股比例为30%。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98,496 | 871,458 | 1,320,960 | 799,368 |
其他业务 | 107,293 | 80,586 | 167,247 | 128,440 |
合计 | 1,605,789 | 952,044 | 1,488,207 | 927,80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污水处理-分部 | 其他-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天津 | 1,435,998 | 169,791 | 1,605,789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435,998 | 169,791 | 1,605,78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a) | 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 |
按提供劳务类型分析如下: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污水处理 | 1,435,998 | 864,338 | 1,258,356 | 792,248 |
道路维护 | 62,498 | 7,120 | 62,604 | 7,120 |
其他 | 0 | 0 | 0 | 0 |
1,498,496 | 871,458 | 1,320,960 | 799,368 |
(b)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成本 | |
委托运营 | 66,712 | 61,160 | 119,287 | 109,171 |
技术服务 | 30,539 | 3,233 | 35,422 | 3,751 |
代建服务 | 7,657 | 6,601 | 6,467 | 4,336 |
租金收入(i) | 2,271 | 9,592 | 3,131 | 9,592 |
其他 | 114 | - | 2,940 | 1,590 |
107,293 | 80,586 | 167,247 | 128,440 |
本公司的租金收入来自于出租自有中水厂设施给本公司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2021年度,租金收入中无基于承租人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认的可变租金。
(c)本公司营业收入分解如下
2021年度 | ||||||||
污水处理--天津 | 道路维护 | 委托运营 | 租金收入 | 代建服务 | 技术服务 | 其他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1,435,998 | 62,498 | 0 | 0 | 0 | 0 | 0 | 1,498,496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435,998 | 62,498 | 0 | 0 | 0 | 0 | 0 | 1,498,496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66,712 | 2,271 | 7,657 | 30,539 | 114 | 107,293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0 | 0 | 66,712 | 2,271 | 7,657 | 30,539 | 114 | 107,293 |
合计 | 1,435,998 | 62,498 | 66,712 | 2,271 | 7,657 | 30,539 | 114 | 1,605,789 |
2020年度 | ||||||||
污水处理--天津 | 道路维护 | 委托运营 | 租金收入 | 代建服务 | 技术服务 | 其他 | 合计 | |
主营业务收入 | 1,258,356 | 62,604 | 0 | 0 | 0 | 0 | 0 | 1,320,960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258,356 | 62,604 | 0 | 0 | 0 | 0 | 0 | 1,320,960 |
其他业务收入 | 0 | 0 | 119,287 | 3,131 | 6,467 | 35,422 | 2,940 | 167,247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0 | 0 | 119,287 | 3,131 | 6,467 | 35,422 | 2,940 | 167,247 |
合计 | 1,258,356 | 62,604 | 119,287 | 3,131 | 6,467 | 35,422 | 2,940 | 1,488,207 |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的单价,以及实际污水处理量定期向客户发出账单,且账单金额能够代表本公司累计至今已履约部分转移给客户的价值,且不存在任何对价金额未纳入交易价格,从而未纳入对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所需披露的信息之中。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委托运营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为10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91百万元),其中,本公司预计8百万元以及2百万元将分别于2022年度以及2023年度确认收入。本公司代建业务2021年度无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2020年12月31日:6百万元)。本公司道路维护业务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交易价格金额为447百万元(2020年12月31日:509百万元),
其中,本公司预计2021年至2028年每年确认收入金额为62百万元,2029年将确认收入13百万元。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49,565 | 334,55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 14,035 | 21,946 |
合计 | 363,600 | 356,50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8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83.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46.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4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78.1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4.50 | |
合计 | 7,959.1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11 | 0.49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00 | 0.43 | 0.4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玉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