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年度报告
(A股 股票代码 601998)
2022年3月24日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公司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87 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
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
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7 年 4 月,本行实现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A+H 股同步上市。
本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
提供者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综合平台优势,坚持“以客
为尊、改革推动、科技兴行、轻型发展、合规经营、人才强行”,向企业客户和
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
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
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
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在国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有 1,415 家营业网点,在境内
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
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和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家附属机构。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
地设有 32 家营业网点和 2 家商务中心。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
内设有 3 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理财子公司。中信百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公司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直销
银行。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网点和 1 个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稳健经营,与时俱进。经过 30 余年的发展,本行已
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超 8 万亿元、员工人数近 6 万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品牌
竞争力的金融集团。2021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
排行榜”中排名第 16 位;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 1000 家银
行排名”中排名第 24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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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行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通过了本行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已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
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朱鹤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方合英,副行
长、财务总监王康,财务会计部负责人薛锋庆,声明并保证本行 2021 年年度报
告所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利润分配预案:本报告第三章“公司治理—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及股息分配”
披露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息 3.02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
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
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
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二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关
内容。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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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目 录
目 录 ............................................................................................................................ 3
释 义 ............................................................................................................................ 4
董事长致辞 .................................................................................................................... 5
行长致辞 ........................................................................................................................ 9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14
第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
2.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 22
2.2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 23
2.3 核心竞争力分析 ............................................................................................ 23
2.4 经营业绩概况 ................................................................................................ 25
2.5 财务报表分析 ................................................................................................ 26
2.6 资本市场关注的重点问题 ............................................................................ 53
2.7 业务综述 ........................................................................................................ 62
2.8 风险管理 ........................................................................................................ 87
2.9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 96
2.10 前景展望 ...................................................................................................... 96
2.11 结构化主体情况 .......................................................................................... 97
2.12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 97
第三章 公司治理 ...................................................................................................... 99
第四章 环境和社会责任 ........................................................................................ 158
第五章 重要事项 .................................................................................................... 164
第六章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88
第七章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01
第八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05
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 ............................................ 208
第十章 备查文件 .................................................................................................... 211
第十一章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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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释 义
报告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
本行╱本公司╱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新湖中宝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信银理财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信银投资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原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原中国银监会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烟草 中国烟草总公司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百信银行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前为中信泰富有
限公司)
中信国际资产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国金 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中信集团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12月改制更名前为中国
中信集团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国际)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原中信嘉华银行有限公司)
中信有限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014年8月更名前为中国中信股份有
限公司)
(注:本释义条目以汉语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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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董事长致辞
各位股东:
过去的一年,在世纪疫情的脉冲式扰动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不
确定、不平衡特征显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而中国经济攻坚克难,以 8.1%的增
速创下 10 年来新高。中信银行与中国经济社会坚定同行,在履行好国有金融企
业使命担当的同时,主动识变应变,保持战略定力,奋楫笃行,交出了一份“稳
中有进”的高质量答卷。
2021 年,中信银行营业收入超 2,000 亿元,净利润达 556.4 亿元,净利润增
速 13.6%,创近 8 年新高。不良贷款余额 674.6 亿元,不良贷款率 1.39%,不良贷
款量率实现逐季“双降”,资产质量持续向好。拨备覆盖率上升 8.39 个百分点至
180.07%,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总资产突破 8 万亿元。效益、质量、规模协
调发展,业绩增长的内涵、结构和方式向高质量加速转变。在业绩支撑下,市值
表现较好,特别是 H 股年度涨幅达 11.2%,跑赢香港银行业指数,市场关注度持
续提升,投资价值获得认可。董事会建议分派年度股息每 10 股人民币 3.02 元,
为上市以来最高。在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品牌 500 强排行榜”中,中信银
行排名攀升至第 16 位,较上年提升 5 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中信人只争
朝夕、不负韶华、拼搏奋斗的结果,彰显了弥足珍贵的中信精神!
回顾 2021 年,外部形势的变化和疫情常态化下的金融服务,历练了我们见
微知著、穿越周期的宏观思维和远期视角,让我们在变化中重新思考,并沿着金
融发展的规律回归本源,更加追求“稳中求进”的价值韧性。
我们坚持国有金融企业使命,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以金融血脉滋养经济
肌体,践行“中信担当”。中信银行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世纪疫情和百年
变局交织中,我们坚信,金融与实体共生共荣,挺住了实体经济,就是挺住了民
族复兴的脊梁。我们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普惠金融、先
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
持力度。全年普惠贷款、制造业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较年初分别增长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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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10.5%、70.2%,均高于平均贷款增速,特别是法人普惠贷款突破千亿,近 3 年增
长 10 倍。我们坚决落实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
部署,成立乡村振兴部,持续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研究创设区域特色产品,
用实际行动助力“三农”,实现共赢发展。我们紧抓绿色发展趋势,将绿色金融
纳入战略规划,大力支持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中信勇于创新的基因再次
让我们走在行业前列,开发全市场首只“碳中和”债券产品,达成国内首笔“碳
中和”衍生品业务,全行绿色信贷余额突破 2,000 亿元,较年初增长超 140%,中
信的先行先试与助力国家战略再一次在时代洪流中实现交汇共融。
持续深化协同战略,完善协同体制机制,打造综合金融服务生态,创造“中
信价值”。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唯改革者胜,唯协同者远。中信集团一贯视协
同为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利器。我担任银行董事长以来,将银行定位于中信集
团协同的主平台,推动集团与银行更加全面深入的合作,全力赋能银行发展。我
们秉持“利他共赢”原则,聚焦“一个中信,一个客户”的协同理念,充分发挥
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的独特优势,整合全市场优质资源,向客户提供一站式、
定制化、多场景、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服务,通过集团的“协同圈”,扩大自己
的“朋友圈”,不断形成最大“同心圆”。2021 年,中信银行协同联合融资规模
达 1.56 万亿元,零售产品交叉销售规模达 876 亿元,分别较同期增长 45%和 95%;
拉动资产托管规模新增 2,276 亿元,协同对业绩提升的支点作用和催化作用更加
突出。“不止于金融”的综合服务,在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实现了我
们自己的价值创造。
我们强化科技赋能,提升金融科技实力,加快建设“一流的科技型股份制银
行”,展现“中信智慧”。疫情催化作用和客户行为习惯的改变都在倒逼银行业
数字化加速转型。我们躬身入局,稳扎稳打,以科技塑造新优势,打造垂直式服
务生态,不断筑牢科技底座。我们深知,传统的业务平台无法支撑数字化转型,
我们瞄准“云计算”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打造承载数字化系统
的核心平台——信创云,抢占数字化转型未来“云”技术制高点,成为唯一荣获
人行金融业优秀信创试点机构的股份制银行。一直以来,我们都把“以客户为中
心”奉之为业务经营的第一准则,把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作为谋新、谋变的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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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点和现实归宿。我们主动拥抱变革,让内容、数据和技术赋能业务发展,让品质
和体验直达客户服务。去年,我们率先研究发布金融生僻字“中信方案”,大力
推广生僻字产品标准化,助力生僻字在银行业信息系统“大贯通”,惠及全国近
2,000 万生僻字姓名群众,在提升客户体验的同时,以科技赋能,推动经营管理持
续提升。
我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统筹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传递“中
信温度”。在常态化的战“疫”中,我们继续通过加大信贷投放等方式,驰援企
业抗疫,累计向对公客户发放抗疫贷款近 2,050 亿元。面对去年“720”郑州水灾,
我们主动把郑州分行所有网点升级为便民服务站,为群众提供避险场所和防汛物
资,并第一时间捐款捐物、开辟业务绿色通道。我们有幸能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
面胜利贡献自身力量,十年来在西藏谢通门县、甘肃宕昌县、新疆伽师县等地开
展定点扶贫,在全国 20 个省市实施教育帮扶项目,在西部及“三区三州”地区进
行定点医疗救治,让这些地区的人们与中信紧密联结。从输血到造血,从扶起到
站稳,我们在收获感动的同时,让中信“有温度”的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时间的年轮又进一载,2022 年中信银行将迎来建行 35 年,回望走过的路,
有坎坷,有曲折,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形成了清晰的战略导向,根植于心的
企业文化,干事创业的人才队伍。中信银行是中信集团最大的金融子公司,是集
团擘画“十四五”新篇章、打造卓越企业集团的排头兵,集团对银行的发展高度
重视并给予厚望,将一如既往全力支持银行进位争先,在业务协同、金融科技、
资本补充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赛道布
局上持续加力,充分发挥出银行在集团发展中的“压舱石”和“顶梁柱”作用。
我相信,在年轻专业、充满激情的管理层团队带领下,中信银行一定能够直面挑
战、紧抓机遇,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在建设成为
“令人尊重,有口皆碑”的价值创造银行道路上阔步向前。
我们笃信,企业经营不仅要低头拉车,更需要抬头看路,学会因时而进、因
势而新、因势利导,这样才能更准确把握好前进的方向。因此,我们牢牢抓住国
家建设“民生经济”这一主线,积极投身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双循环”发展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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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业,进取有为,支持实
体经济与经营发展同向发力,并通过金融科技的赋能,推动经营管理更有“智慧”、
开放共赢更有“生态”、服务客户更有“温度”。
我们笃信,站在共同富裕这一顶层逻辑之下,财富管理对经济的内生驱动和
民生改善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顺势而为,积极布局,发挥集团“金融全牌照”
的优势,借助集团金控公司设立契机,建设“中信幸福财富”品牌,全力打造具
有市场影响力的财富管理体系,并以财富管理为牵引,做强资产管理和综合融资
特色。同时,顺应国家发展大势,坚持市场化导向,关注绿色发展、创新驱动、
区域协调发展、人口老龄化等趋势性机会,抢占发展先机,赢得发展主动,不断
打造业务发展新增长极,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我们笃信,行稳才能致远,没有良好的治理基础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没有稳健的风险内控体系就不能创造可持续的回报,没有优秀的人才队伍就没有
基业长青的保障。因此,我们将牢牢把握银行经营的原则,坚持开拓创新,构建
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努力形成治理合力。我们将持续加强风险内控体系建
设,狠抓资产质量管控,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深化人力资源改革,为经营管理输
送更多“中信工匠”,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35 岁的中信银行,朝气蓬勃,脚踏实地,努力以高质量发展回报客户、股东
和社会各界。感谢各位客户和投资者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感谢银行管理层和
全体员工的努力付出。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锐意进取,不断突破,持续为股东
和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朱鹤新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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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行长致辞
各位股东:
2021 年,“不确定”是这一年的主题词,也正是因为“不确定”,才有了更
多“新可能”。
面对来自疫情的冲击、全球“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的波及、国内经济
降速换挡的影响,凡此种种挑战,我们秉持“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决心,向
着既定目标奋楫笃行;面对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5G 技术的加速演进、“元宇
宙”概念的新风盛起,凡此种种机遇,我们秉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信念,
主动进化革新。我们尽可能抓住这些“不确定”带来的有利机会,并将“不确定”
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全力推动银行高质量发展。在董事会领导下,管理层
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导向,强力推进市场化改革,我们在战略层面谋划了一些大事,
在体制机制改革上解决了一些难事,在赋能一线经营方面办成了一些实事,所有
努力都是为了在建设“价值银行”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实。
这一年,我们以高价值创造为主线,惟愿成长的果实更加丰硕。价值创造的
路上,我们尽可能把“蛋糕”做得更大,也尽可能让价值创造的过程变得更加高
效。2021 年,中信银行营业净收入突破 2,000 亿元,净利润跨越 500 亿元,增速
创近 8 年来新高,ROA、ROE 迎来自 2013 年以来的首次同比双升。我们欣喜地
看到中信银行正在上升通道中阔步前行,这是多年来踔厉深耕的结果,更是得益
于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的支持。我们始终心怀感恩,继续加大分红力度,让投资
者共享经营成果,计划分派现金股利近 150 亿元,为上市以来最高。与当期效益
相比,我们更加注重积累长期价值的创造能力,“谋远、谋好、谋快”一直是我
们努力的方向。我们不遗余力地推动“轻资本、轻资产、轻成本”转型,千方百
计地“稳息差、拓中收、去包袱、做客户”,就是为了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全面
提升,力求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不断积累内生发展动力,努力成为一家“令
人尊重、有口皆碑”的价值创造银行。
这一年,我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惟愿深埋的根系更加坚韧。基于对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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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量发展的追求,我们坚定实施“资产质量管控、客户拓展和深度经营、重点区域
发展”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夯实行稳致远的基石。2021 年,随着“控风险有效、
促发展有力”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纵深推进,不良处置和重点风险化解取得显著
成效,我们实现了不良贷款 11 年来首次量率“双降”,资产质量趋势不断向好,
拨备覆盖率达 7 年以来最好水平。与此同时,客户经营也迎来新的突破,对公基
础户和有效户分别增长 3.29 万户和 1.70 万户,是上年的 1.8 倍和 2.3 倍;零售贵
宾客户破百万户,信用卡发卡量突破 1 亿张,成为“亿级”股份制发卡行。数字
背后,是所有经营机构的共同托举。我们坚持赋责、赋权、赋能并举,持续深化
分支机构“一行一策”,更好地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相匹配,全力提升战略支点行
和重点区域行的价值贡献,让有限的资源去向最需要的地方,让全行的发展鼓点
与时代脉搏同频共振,让托举的力量成就更大荣光。
这一年,我们以高科技驱动为引擎,惟愿向上的动能更加充沛。与时偕行,
道在日新。一直以来,我们把构建“一流的科技型股份制银行”作为目标,举全
行之力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作为一名“老中信”,我见证了中信银行由科技年投
入不足 20 亿元、总行端科技人员不足 300 人,向年投入超 70 亿元、全行科技人
员规模近 4,300 人的跨越式发展。这不仅是时代进步下的历史必然,更是中信创
新基因传承下的主动进化。去年,我们的数字化转型在加速推进,全面深化数业
融合与数技融合,财富客户旅程、对公数字化营销平台、全面风险智慧管理平台
等一批重点项目陆续落地。不久前,我们还完成了科技条线的组织架构调整,成
立了大数据中心,形成“一部三中心”的架构体系。从技术应用、模式创新、流
程再造到组织重塑的系统性变革,在中信银行内部已经全面铺开。这一切的变革,
都是为了在以科技为主导的高维竞争中抢占制高点,以极致赋能让我们的客户体
验到“更加懂你”的服务。今天,很幸运我们能与众多同行携手共建金融科技这
片蓝海并走在前沿;未来,“以科技引领业务、以科技驱动创新”仍将是我们不
变的追求。建立更敏锐的用户感知能力,弥合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鸿沟,让我们
的服务更加易得,让更多的金融资源惠及民众。这样的诗与远方,激励我们在金
融科技道路上继续进阶发力。
2021 年,我们在充满变量的环境里努力向上,始终相信“越向上,越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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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信念如磐,始得于初心如炬。伴随中国经济而兴的我们,始终铭记金融天
职与使命担当,我们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更好地融入国家经济建设和金融改革
的大潮,更好地做国家战略的坚定践行者,做实体经济的忠实服务者,做有责任
有温度的企业公民。这份价值坚守薪火相传,已成为中信银行向光而生的不竭动
力。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2022 年,中信银行已迈入自身发展的第 35 个年头。
我们深知,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在“百年老店”征程上,在服务国家经济、服
务人民大众的道路上,我们才堪堪起步,还有许多未知挑战,我们肩负的责任与
承载的期待还有很多。责重山岳,唯有拼搏。35 岁,风华正茂,我们将秉持初心,
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征程锐意迅跑。
站在“两个百年”历史关口,中国商业银行正经历着新一轮的转型变革。我
们看到,实现共同富裕的时代特点日益鲜明,全社会储蓄、金融资产结构乃至整
个社会财富格局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国民财富管理需求将日趋旺盛。我们也看到,
“低碳经济”“绿色发展”已是大势所趋,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定是一场
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类似这样的新理念、新变革,正在对我们的
生活和生产方式带来颠覆性重塑,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也随之改变。从“以产品
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从“经验思维”到“数据思维”,从“传统营销”
到“智慧营销”,一切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商业银行
的竞争一定会在这些战略新兴领域进行角逐,同时也将是一场特色化与差异化经
营的大比拼。
新发展呼唤新作为。面向未来,我们决心以“归零”的心态重新出发,以“开
放”的姿态拥抱变革,以“奋进”的状态策马实干。“强核行动”就是我们新的
宣言,也是我们播下的新种子。我们将更好地依托中信集团综合化平台,进一步
发挥“1+1>2”的协同优势,努力构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核
心能力,打造适应新发展格局的“强大内核”。我们将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特”
的境界,加快培育具有中信银行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在新的赛道跑出中信“加速
度”,在新的领域筑起中信“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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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以陪伴建立信任,全面打造财富管理品牌优势。信任源自陪伴。正是
35 载的用心陪伴,才形成今天中信对公近百万户,零售逾亿户的庞大客群;正是
客户的长久信任,才促使我们不断发展壮大。如今,财富管理的大时代已奔涌而
来,“中信幸福财富”的品牌正全面升级,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以更加专业的服
务为客户财富保驾护航,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我们将更加关切金融消费者在全
生命周期中的财富管理需求,围绕客户“人-家-企-社”等多维需求,用“客户旅
程思维”打造更加极致的客户体验,通过平滑收入曲线与支出曲线的错位,让客
户在人生各个阶段、各个场景中都能享受到有温度的服务。未来,我们将继续发
挥中信集团综合竞争优势,致力于成为“客户首选的财富管理银行”,打造以财
富管理为核心的新零售体系,全面提高零售业务盈利贡献,开启中信新零售增长
第二曲线。
我们将以创新锻造实力,全面打造资产管理产品优势。在追求价值银行的路
上,我们始终将资产管理能力的提升摆在突出位置。我们深知,“净值化”时代
下,更多的将是产品的比拼,背后彰显的则是强大的投研与投顾支撑。我们集合
中信系高水平的研究力量,着力打造专业化投研生态圈,目的在于用专业的力量
全面驱动资管产品创新,打造丰富产品货架。我们并不满足于仅仅构建覆盖各类
风险偏好的全产品体系,更加关注产品供需匹配过程中的“稳态”和“敏态”:
一方面尽可能降低净值波动对客户体验的影响,让财富“稳中求进”;另一方面
尽可能打造多元化线上渠道和丰富场景,让产品供给“敏捷精准”。“受人之托、
代客理财”的使命本源让我们未敢懈怠,我们相信,中信联合舰队强大的资产端
与中信新零售体系庞大客群的资金端,二者势必会在资产管理的催化下迸发出新
的火花。
我们将以专业洞察需求,全面打造综合融资服务优势。中信集团“金融全牌
照”和“产业全覆盖”的独特优势,是我们做强做优做大综合融资服务的强大支
撑。在“金融脱媒”与“去中介化”的趋势下,我们将加快布局资本市场业务,
努力整合各种融资渠道和产品,综合运用“商行+投行”“股权+债权”“境内+境
外”“批发+零售”等模式,实现由传统“信用中介”,向聚合型“服务中介”的
升级蝶变。同时,我们希望借助中信集团在实业领域多年深耕的宝贵经验,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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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户提供专业的行业洞见,更好地赋能客户发展,实现“利他共赢”,让“不止于
金融”的服务不断延伸。
犯其至难,图其至远。这是一个属于奋进者的时代,做正确且有长远意义的
事情,尽管辛苦,却是更大的进步。忠于初心、奋发有为,“强核”路上,我们
将一如既往。
2022 年,“不确定”仍将延续,但我们始终如一确信,只要心中有光,脚下
便有路。向光,认真生长。相信,未来可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方合英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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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1 公司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英文名称
(缩写“CNCB”)
法定代表人 朱鹤新
授权代表 方合英、张青
董事会秘书 张青
联席公司秘书 张青、甘美霞(FCG,HKFCG)
证券事务代表 王珺威
注册及办公地址 1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注册及办公
100020
地址邮政编码
互联网网址 www.citicbank.com
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 +86-10-66638188/+86-10-65559255
投资者电子信箱 ir@citicbank.com
客服和投诉电话 95558
香港营业地址 香港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54 楼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刊登 A 股年度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信息披露网站
刊登 H 股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
www.hkexnews.hk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中国内地法律顾问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中国香港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内审计师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 号前滩中心 42 楼
(邮编:200126)
国内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宇、李燕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国际审计师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 22 楼
国际签字注册会计师 梁伟坚
1 2015 年本行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
大街 9 号”,2020 年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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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3 层
办公地址及电话
+86-10-60838888
签字保荐代表人 马小龙、程越
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
持续督导期间
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股,则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28 层
办公地址及电话
+86-10-65051166
签字保荐代表人 许佳、石芳
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尚
持续督导期间
未完成可转债全部转股,则延长至可转债全部转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A 股股份登记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188 号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H 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12-1716 号铺
普通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银行 601998
A
优先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优 1 360025
股份上市地点、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转债 113021
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H 香港联合交易所
普通股 中信银行 0998
股 有限公司
上证 A 股指数、上证综合指数、沪深 300 指数、中证 100 指数、
主要指数成分股
中证 800 指数、恒生 H 股金融业指数
标普:(1)主体信用长期评级:BBB+;(2)短期评级:A-2;
(3)长期评级展望:正面。
穆迪:(1)存款评级:Baa2/P-2;(2)基础信用评级:ba2;
(3)展望:稳定。
信用评级 惠誉:(1)违约评级:BBB;(2)支持力评级:2;
(3)支持力底线评级:BBB;(4)生存力评级:bb-;
(5)展望:稳定。
大公:(1)主体评级:AAA;(2)展望:稳定。
中诚信:(1)主体评级 AAA;(2)展望: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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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1.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张青 王珺威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联系电话 +86-10-66638188 +86-10-66638188
传 真 +86-10-65559255 +86-10-65559255
电子信箱 ir@citicbank.com ir@citicbank.com
1.3 主要荣誉及奖项
2021年1月,本行获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本币市场“核心交易
商”“优秀货币市场交易商”“优秀同业存单发行人”“优秀衍生品市场交易
商”“对外开放贡献奖”“交易机制创新奖X-Repo”“交易机制创新奖X-Swap”
“市场创新奖”“最佳技术奖”;获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结
算100强优秀自营商”“中债绿色债券指数样本券优秀承销机构”“优秀发行机
构—金融债发行人”;获评《每日经济新闻》“年度私人银行奖”;获评胡润百
富“国内私人银行最佳表现”。
2021年2月,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
中排名第16位;获评上海清算所“标准债券远期自营清算进步奖”“利率互换自
营清算优秀奖”“外汇自营清算优秀奖”“债券净额自营清算进步奖”。
2021年4月,本行被Wind评为“最佳信用类债券承销商”“最佳银行间债务
融资工具承销商”“最佳债券承销商”;被上海黄金交易所评为“年度国际业务
特别贡献会员”“年度最佳产品推广贡献机构”“年度最佳风控会员”“年度
最佳技术保障会员”“年度最佳开拓机构”“年度最佳询价交易机构”“最佳
租借业务参与机构”。
2021年5月,本行获评《亚洲私人银行家》“股份制银行组中国最佳私人银行”
“中国最佳私人银行全权委托投资管理”“中国最佳私人银行资产配置服务与
研究”;被上海清算所评为“优秀托管机构”;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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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首批主承销商”“碳中和债首批主承销商”。
2021年6月,本行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金融服务中小微
企业优秀案例”。
2021年7月,本行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世界1000家银行排
名”中排名第24位;本行资产托管数据平台获评《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金融
市场技术实施”;被债券通公司评为“优秀做市商”。
2021年8月,本行被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评为“年度优秀股份制商业银行”;
被《FX-Markets》杂志评为“中国最佳外汇交易银行”。
2021年9月,本行被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评为“银行间外币货币市场最佳外币
拆借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最佳人民币外汇做市机构”;被《经济观察报》评
为“年度公司金融品牌影响力之星”;本行分布式事务建设获评中国信息通信研
究院“OSCAR尖峰开源技术创新”奖。
2021年11月,本行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评为“普惠金融业务银行”“卓越
公司业务银行”“最佳汽车金融服务银行”;被《第一财经》评为“最佳对公金
融创新银行”;被《经济观察报》评为“卓越普惠金融银行”;被《中国经营报》
评为“卓越竞争力普惠金融践行银行”;被和讯网评为“卓越财富管理银行”
“年度跨境金融服务奖”;被投资者网评为“年度优秀创新能力商业银行”;获
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手机银行最佳数字运营奖”。
2021年12月,本行被《财经》评为“年度最具价值托管银行”;被《金融时
报》评为“年度最佳国际业务创新银行”;被中国年度最佳雇主组委会评为“最
佳雇主全国100强”;获评《投资时报》“ESG绿色公司之星”“银行创新奖”;
获评《亚洲银行家》“年度高净值生活方式服务奖”“年度家族传承服务奖”;
获评新浪财经“责任投资最佳银行奖”;获评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公司管治卓越
奖”;本行审计科技平台获评中国通信学会“金融科技与数字化转型创新成果”;
本行数据湖项目获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行业大数据应用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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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1.4 财务概要
1.4.1 经营业绩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幅(%) 2019 年
营业收入 204,557 194,731 5.05 187,584
营业利润 65,569 57,816 13.41 56,511
利润总额 65,517 57,857 13.24 56,545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55,641 48,980 13.60 48,015
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5,511 48,818 13.71 47,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394) 156,863 (148.06) 116,969
每股计
基本每股收益(元)(注) 1.08 0.94 14.89 0.95
稀释每股收益(元)(注) 0.98 0.86 13.95 0.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注) 1.07 0.94 13.83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注) 0.97 0.86 12.79 0.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54) 3.21 (147.98) 2.39
注:有关指标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度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1,914 53,678 49,606 49,35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15,641 13,390 12,725 13,885
归属于本行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5,590 13,375 12,676 13,87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20) (157,168) 165,707 (52,813)
1.4.2 盈利能力指标
增减 2019 年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 (重述) (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1) 0.72% 0.69% 0.03 0.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2) 10.73% 10.11% 0.62 11.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 10.70% 10.07% 0.63 11.05%
成本收入比(3) 29.20% 26.65% 2.55 27.70%
信贷成本(4) 1.08% 1.64% (0.56) 1.79%
净利差(5) 1.99% 2.18% (0.19) 2.36%
净息差(6) 2.05% 2.26% (0.21) 2.45%
注:(1)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和期末总资产余额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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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有关指标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4)信贷成本=当年计提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
(5)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2020年起,本集团对信用卡消费分
期相关收入进行了重分类,将其从手续费收入重分类至利息收入,2019年利息收
入和非利息收入相关财务指标已重述。
1.4.3 规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0 年 增幅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042,884 7,511,161 7.08 6,750,433
(1)
贷款及垫款总额 4,855,969 4,473,307 8.55 3,997,987
—公司贷款 2,336,179 2,170,400 7.64 1,955,519
—贴现贷款 465,966 411,007 13.37 311,654
—个人贷款 2,053,824 1,891,900 8.56 1,730,814
总负债 7,400,258 6,951,123 6.46 6,217,909
(1)
客户存款总额 4,736,584 4,528,399 4.60 4,038,820
(2)
—公司活期存款 1,974,319 1,915,266 3.08 1,674,923
—公司定期存款 1,789,956 1,674,846 6.87 1,485,727
—个人活期存款 310,054 327,110 (5.21) 275,526
—个人定期存款 662,255 611,177 8.36 602,64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174,763 1,163,641 0.96 951,122
拆入资金 78,331 57,756 35.62 92,53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总额 626,303 544,573 15.01 517,311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总额 511,362 469,625 8.89 442,363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10.45 9.60 8.85 9.04
产(元)
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
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中。自2018年起,本集团按照上述通知要求编制财务
报表。为便于分析,此处“贷款及垫款总额”“客户存款总额”不含相关应计利息。
(2)公司活期存款包括对公客户活期存款和汇出及应解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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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1.4.4 资产质量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 12 月 31 日
不良贷款率(1) 1.39% 1.64% (0.25) 1.65%
拨备覆盖率(2) 180.07% 171.68% 8.39 175.25%
贷款拨备率(3) 2.50% 2.82% (0.32) 2.90%
注:(1)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及垫款总额。
(2)拨备覆盖率=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3)贷款拨备率=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减值准备)/贷款及垫款总额。
1.4.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政府补助 203 141 119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益 26 142 3
其他净损益 (30) (29) 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9 254 125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 (66) (98) (69)
非经常性损益税后利润影响净额 133 156 56
其中:影响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30 162 69
影响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 (6) (13)
1.4.6 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 2019 年
项目(1) 监管值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百分点 12 月 31 日
资本充足情况(2)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0% 8.85% 8.74% 0.11 8.69%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0% 10.88% 10.18% 0.70 10.20%
资本充足率 ≥10.50% 13.53% 13.01% 0.52 12.44%
杠杆情况
杠杆率 ≥4% 6.78% 6.40% 0.38 6.7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46.59% 135.14% 11.45 149.27%
流动性比例
其中:本外币 ≥25% 59.09% 58.09% 1.00 63.09%
人民币 ≥25% 59.99% 58.21% 1.78 64.07%
外币 ≥25% 58.98% 67.11% (8.13) 62.10%
注:(1)本表指标均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并表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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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
从2021年第三季度起,本集团将中信百信银行纳入资本并表范围(含各级资本
充足率、杠杆率指标)。
1.4.7 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
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 2021 年末净资产与
2021 年净利润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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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 年,我国银行业持续增强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助力实现国民经
济的稳定恢复和良性循环,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银行业金融机构持
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快银
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
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不断加大
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从宏观经济看,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
保障有力有效,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
四五”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增速 8.1%,实现了高于 6%以上的预期目标。三
大需求对经济增长都作出了积极贡献,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
务净出口分别拉动经济增长 5.3、1.1、1.7 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65.4%、13.7%、20.9%。
从行业发展看,银行业总资产、利润稳健增长,资产质量基本稳定,风险抵
补能力较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 344.8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7.8%;全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 2.2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12.6%;年末不良贷款余额 2.8 万亿
元,不良贷款率 1.73%;资本充足率 15.13%。
从政策举措看,监管机构发布宏观审慎政策指引,出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
理制度,加强制造业信贷政策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银行业绿色金融评价方案,
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监管机构“严监管、重处
罚”态势不减,市场乱象存量问题持续减少,商业银行继续回归本源,追求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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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2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以建设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
提供者为发展愿景,充分发挥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综合平台优势,坚持“以客
为尊、改革推动、科技兴行、轻型发展、合规经营、人才强行”,向企业客户和
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
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
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
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报告期内,
本行业务具体信息请参见本章“业务综述”部分。
2.3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治理规范高效。本行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建设,坚持两个“一
以贯之” 2,始终坚持市场化运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体制机制,形成
了管理高效、分工专业的组织架构体系。参照现代银行发展理论与实践,结合党
建工作要求,搭建了“三会一层”公司治理科学架构,实现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
司治理,按照前台、中台、后台相分离的原则,建立起涵盖总行部门条线和分支
行板块的矩阵式管理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
有效履职。
综合协同优势明显。本行遵循“一个中信、一个客户”发展原则,做强集团
协同主平台,搭建中信智库、建设系统平台、形成评价体系、构建协同网络、落
地精品项目,中信联合舰队协同出击,“协同+”系统全新上线,中信协同品牌价
值彰显。秉承“利他共赢、产融并举”合作理念,推动协同工作由规模增长向价
值创造转型,由融融协同向产融结合转变,由资源协调向走进客户延伸,由点状
对接向全域合作升级。贯彻“重在执行、贵在效果”工作要求,在国企混改、财
富管理、服务民生、乡村振兴等方面打造了一批有口皆碑的精品力作,以实际行
2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也必须一以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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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动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
开拓创新活力凸显。本行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
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创新不仅是深植于本行的基
因,也是驱动本行发展的新引擎。本行传承和发扬“开拓创新”的中信风格,持
续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投行业务、跨境业务、机构业务、交易银行、汽车金
融、出国金融、信用卡、外汇做市、公募基金托管等业务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风险防控科学有效。本行以建立“控风险有效、促发展有力”的风险管理体
系为目标,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优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强化集中度和
子公司风险管控,不断深化专职审批人体系和贷投后管理转型落地。继续加快智
能风控体系建设,实现风险视图、行业及区域评级、客户风险画像、财报可视化
等功能,支持智能审批和智能预警,提升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精准性。
金融科技全面赋能。本行始终坚持以科技赋能、创新驱动为核心动力,为业
务发展全面赋能,推动本行成为一流科技型银行。本行持续加大科技投入,提升
产品和服务竞争力,驱动业务和运营模式转型,打造数据驱动型业务发展模式。
投产国内中大型银行首个自主分布式核心系统,金融科技综合赋能能力实现全面
跃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创新应用由点及面深度渗透到业务各领域,成
为发展的重要生产力。
品牌文化特色鲜明。本行通过对三十多年发展所积淀的文化基因的提炼与升
华,确立了特色鲜明的企业文化。本行以成为“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
值”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为发展愿景,坚持“客尊、诚信、创新、协作、
卓越”的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为客户谋价值、为员工谋幸福、为股东谋效益、
为社会尽责任”的企业使命。通过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不断
提升。2021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
第16位,品牌价值145亿美元。
人才队伍专业优秀。本行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人力资源改革,建立以价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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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导向、以员工为中心的人才管理机制,搭建市场化、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服务全行战略转型。本行树立“凝聚奋进者、激励实干者、成就有为者”的人才
观,通过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机制,拓宽识人、选人渠道,持续优化考核评价,
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构建多元化人才发展通道,大力培养核心人才和年轻人才,
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2.4 经营业绩概况
2021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推动业务转型增效,经营发展
总体稳中有进。
经营效益增势良好,盈利能力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045.57
亿元,比上年增长 5.05%;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556.41 亿元,比上年增
长 13.60%;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为 0.72%,比上年上升 0.03 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为 10.73%,比上年上升 0.62 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持续改善,风险抵御能力增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实现不良贷
款量率“双降”,不良贷款余额 674.59 亿元,比上年末减少 59.93 亿元,下降
8.16%;不良贷款率 1.39%,比上年末下降 0.25 个百分点;逾期 60 天以上贷款与
不良贷款比例为 78.43%,比上年末下降 2.03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180.07%,比
上年末上升 8.39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 2.50%,比上年末下降 0.32 个百分点。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
额 80,428.8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7.08%;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8,559.69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8.55%;客户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47,365.8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4.60%。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加
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普惠、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信贷等各类贷
款均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第 25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5 财务报表分析
2.5.1 利润表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556.4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60%。下表列示出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利润表项目变化。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额 增幅(%)
营业收入 204,557 194,731 9,826 5.05
—利息净收入 147,896 150,515 (2,619) (1.74)
—非利息净收入 56,661 44,216 12,445 28.15
营业支出 (138,988) (136,915) (2,073) 1.51
—税金及附加 (2,203) (2,024) (179) 8.84
—业务及管理费 (59,737) (51,902) (7,835) 15.10
—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77,048) (82,989) 5,941 (7.16)
营业外收支净额 (52) 41 (93) (226.83)
利润总额 65,517 57,857 7,660 13.24
所得税 (9,140) (8,325) (815) 9.79
净利润 56,377 49,532 6,845 13.82
其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55,641 48,980 6,661 13.60
2.5.1.1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2,045.57 亿元,比上年增长 5.05%。其中,
利息净收入占比 72.3%,比上年下降 5.0 个百分点;非利息净收入占比 27.7%,比
上年上升 5.0 个百分点。
单位:%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利息净收入 72.3 77.3
非利息净收入 27.7 22.7
合计 100.0 100.0
2.5.1.2 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 1,478.96 亿元,比上年减少 26.19 亿元,
下降 1.74%。下表列示出本集团生息资产、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情况。
其中,资产负债项目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第 26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 率╱成本 平均余额 利息 率╱成本
率(%) 率(%)
生息资产
贷款及垫款 4,666,055 232,636 4.99 4,215,316 223,915 5.31
金融投资(1) 1,752,694 59,674 3.40 1,631,325 59,860 3.6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08,003 6,073 1.49 401,593 6,048 1.51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333,761 6,515 1.95 371,441 7,401 1.9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665 1,267 1.96 48,127 782 1.62
小计 7,225,178 306,165 4.24 6,667,802 298,006 4.47
付息负债
客户存款 4,630,091 92,388 2.00 4,325,470 90,778 2.1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1,226,365 30,031 2.45 1,123,781 26,586 2.37
款项及拆入资金
已发行债务凭证 852,438 26,962 3.16 691,116 21,606 3.13
向中央银行借款 226,967 6,804 3.00 178,473 5,796 3.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5,329 1,631 2.17 110,094 2,239 2.03
其他 10,852 453 4.17 11,164 486 4.35
小计 7,022,042 158,269 2.25 6,440,098 147,491 2.29
利息净收入 147,896 150,515
净利差(2) 1.99 2.18
净息差(3) 2.05 2.26
注: (1)金融投资包括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2)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付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3)净息差=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变动而引起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对比2020年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合计
资产
贷款及垫款 23,934 (15,213) 8,721
金融投资 4,454 (4,640) (18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97 (72) 25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750) (136) (8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8 217 485
利息收入变动 28,003 (19,844) 8,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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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021年对比2020年
项目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合计
负债
客户存款 6,397 (4,787) 1,61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
2,431 1,014 3,445
拆入资金
已发行债务凭证 5,049 307 5,356
向中央银行借款 1,576 (568) 1,0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6) 98 (608)
其他 (14) (19) (33)
利息支出变动 14,733 (3,955) 10,778
利息净收入变动 13,270 (15,889) (2,619)
净息差和净利差
报告期内,本集团净息差为 2.05%,比上年下降 0.21 个百分点;净利差为
1.99%,比上年下降 0.19 个百分点。本集团生息资产收益率为 4.24%,比上年下
降 0.23 个百分点,付息负债成本率为 2.25%,比上年下降 0.04 个百分点。2021
年,在疫情持续影响及宏观政策引导下,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让利实体经济的方
针政策,同时主动压缩高风险资产规模,资产端收益率有所下降。本集团坚持“量
价平衡”理念,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发展,下半年息差走势趋稳。
2.5.1.3 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 3,061.65 亿元,比上年增加 81.59 亿元,增
长 2.74%,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抵销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下降的影响所致。
本集团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利息收入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
75.98%、19.49%、1.99%、2.13%和 0.41%,其中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是利息收入
的主要组成部分。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 2,326.36 亿元,比上年增加 87.21
亿元,增长 3.89%,主要原因为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增加 4,507.39 亿元抵销平均
收益率下降 0.32 个百分点的影响所致。其中,收益较高的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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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1,988.64 亿元,利息收入增加 36.78 亿元。
按期限结构分类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项目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率(%) 率(%)
短期贷款 1,558,714 81,856 5.25 1,449,742 79,609 5.49
中长期贷款 3,107,341 150,780 4.85 2,765,574 144,306 5.22
合计 4,666,055 232,636 4.99 4,215,316 223,915 5.31
按业务类别分类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项目 平均收益 平均收益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率(%) 率(%)
公司贷款 2,289,042 104,272 4.56 2,089,909 101,063 4.84
个人贷款 1,970,793 116,770 5.93 1,771,929 113,092 6.38
贴现贷款 406,220 11,594 2.85 353,478 9,760 2.76
合计 4,666,055 232,636 4.99 4,215,316 223,915 5.31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金融投资利息收入 596.74 亿元,比上年减少 1.86 亿元,
下降 0.31%,主要由于金融投资平均收益率下降 0.27 个百分点抵销平均余额增加
1,213.69 亿元的影响所致。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 60.73 亿元,比上年增加 0.25
亿元,增长 0.41%,主要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规模增加 64.10 亿元抵销平均
收益率下降 0.02 个百分点的影响所致。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65.15 亿元,比上年减
少 8.86 亿元,下降 11.97%,主要由于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平均余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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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76.80 亿元,同时平均收益率下降 0.04 个百分点所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为 12.67 亿元,比上年增加 4.85
亿元,增长 62.02%,主要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平均余额增加 165.38 亿元,同
时平均收益率上升 0.34 个百分点所致。
2.5.1.4 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 1,582.69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7.78 亿元,增长
7.31%,主要是付息负债规模增加抵销付息负债成本率下降的影响所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923.88 亿元,比上年增加 16.10 亿元,
增长 1.77%,主要是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增加 3,046.21 亿元,抵销客户存款平均成
本率下降 0.10 个百分点的影响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平均 平均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成本率
(%) (%)
公司存款
定期 1,798,263 48,053 2.67 1,723,742 50,003 2.90
活期 1,916,440 24,911 1.30 1,713,746 20,159 1.18
小计 3,714,703 72,964 1.96 3,437,488 70,162 2.04
个人存款
定期 627,545 18,664 2.97 609,349 19,849 3.26
活期 287,843 760 0.26 278,633 767 0.28
小计 915,388 19,424 2.12 887,982 20,616 2.32
合计 4,630,091 92,388 2.00 4,325,470 90,778 2.1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利息支出为
300.31 亿元,比上年增加 34.45 亿元,增长 12.96%,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第 3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构存放款项及拆入资金平均余额增加 1,025.84 亿元,同时平均成本率上升 0.08 个
百分点所致。
已发行债务凭证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凭证利息支出 269.62 亿元,比上年增加 53.56
亿元,增长 24.79%,主要是已发行债务凭证平均余额增加 1,613.22 亿元所致。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 68.04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08 亿
元,增长 17.39%,主要由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余额增加 484.94 亿元抵销平均
成本率下降 0.25 个百分点的影响所致。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为 16.31 亿元,比上年减少
6.08 亿元,下降 27.15%,主要由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平均余额减少 347.65 亿
元抵销平均成本率上升 0.14 个百分点的影响所致。
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利息支出为 4.53 亿元,比上年减少 0.33 亿元,主要
由于租赁负债平均成本率下降所致。
2.5.1.5 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 566.61 亿元,比上年增加 124.45 亿元,
增长 28.15%。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额 增幅(%)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870 28,836 7,034 24.39
投资收益 17,411 13,254 4,157 31.3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5 250 205 82.00
汇兑净收益 2,411 1,486 925 62.25
资产处置损益 26 142 (116) (81.69)
其他收益 202 140 62 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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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其他业务损益 286 108 178 164.81
合计 56,661 44,216 12,445 28.15
2.5.1.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8.70 亿元,比上年增加 70.34
亿元,增长 24.39%,占营业净收入的 17.54%,比上年上升 2.73 个百分点。其中,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比上年增加 47.76 亿元,增长 87.63%,主要是理财业务
手续费收入增长所致;银行卡手续费比上年增加 17.60 亿元,增长 11.96%,主要
是信用卡手续费增加所致;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比上年增加 7.54 亿元,增长 64.33%,
主要是信用证等业务收入增加所致;担保及咨询手续费比上年增加 5.82 亿元,增
长 12.12%,主要由于咨询顾问收入增长所致;代理业务手续费比上年减少 10.30
亿元,下降 13.68%,主要是证券化资产代理服务费比上年减少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额 增幅(%)
银行卡手续费 16,474 14,714 1,760 11.96
代理业务手续费 6,497 7,527 (1,030) (13.68)
担保及咨询手续费 5,384 4,802 582 12.12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0,226 5,450 4,776 87.63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926 1,172 754 64.33
其他手续费 97 92 5 5.4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小计 40,604 33,757 6,847 20.2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734) (4,921) 187 (3.8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5,870 28,836 7,034 24.39
2.5.1.7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计为 178.66 亿元,比上年
增加 43.62 亿元,主要是本集团加强市场研判,抢抓市场机会,加大债券投资及
基金投资规模,提高波段操作频率,推动证券投资收入较快增长。
2.5.1.8 汇兑净收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汇兑净收益 24.11 亿元,比上年增加 9.25 亿元,增长 62.25%,
主要是外汇净收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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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5.1.9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用 597.37 亿元,比上年增加 78.35 亿元,增
长 15.10%。报告期内成本收入比为 29.20%,比上年上升 2.55 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额 增幅(%)
员工成本 34,403 29,679 4,724 15.92
物业及设备支出及摊销费 9,843 9,780 63 0.64
其他一般及行政费用 15,491 12,443 3,048 24.50
合计 59,737 51,902 7,835 15.10
成本收入比 29.20% 26.65% 上升2.55个百分点
2.5.1.10 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770.48 亿元,比上年减少
59.41 亿元,下降 7.16%。其中,计提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502.28 亿元,比上年
减少 190.57 亿元,下降 27.51%,主要是本集团持续加强信贷风险管控,加大处
置化解力度,资产质量向好,减少了拨备对财务资源的消耗;计提金融投资减值
损失 187.52 亿元,比上年增加 102.59 亿元,增长 120.79%,主要是对回表的理财
资产按照其风险情况计提了减值损失。有关本集团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的分析请
参见本章“贷款质量分析”部分。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额 增幅(%)
贷款及垫款 50,228 69,285 (19,057) (27.51)
金融投资 18,752 8,493 10,259 120.79
同业业务(注) - 18 (18) (100.00)
表外项目 4,723 1,106 3,617 327.03
抵债资产 43 512 (469) (91.60)
其他 3,302 3,575 (273) (7.64)
合计 77,048 82,989 (5,941) (7.16)
注:同业业务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
2.5.1.11 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 91.40 亿元,比上年增加 8.15 亿元,增长
9.79%。报告期内实际税率为 13.95%,比上年下降 0.44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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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 2020年 增减额 增幅(%)
税前利润 65,517 57,857 7,660 13.24
所得税费用 9,140 8,325 815 9.79
实际税率 13.95% 14.39% 下降 0.44 个百分点
2.5.2 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2.5.2.1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80,428.8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7.08%,主要
由于本集团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增加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贷款及垫款总额 4,855,969 60.4 4,473,307 59.6
贷款及垫款应计利息 13,064 0.2 12,592 0.2
减: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1) (120,957) (1.5) (125,703) (1.7)
贷款及垫款净额 4,748,076 59.1 4,360,196 58.1
金融投资总额 2,334,013 29.0 2,089,736 27.8
金融投资应计利息 15,355 0.2 16,766 0.2
减:金融投资减值准备(2) (26,727) (0.3) (13,770) (0.2)
金融投资净额 2,322,641 28.9 2,092,732 27.8
长期股权投资 5,753 0.1 5,674 0.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35,383 5.4 435,169 5.8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251,774 3.1 301,772 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1,437 1.1 111,110 1.5
其他(3) 187,820 2.3 204,508 2.7
合计 8,042,884 100.0 7,511,161 100.0
注:(1)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贷款及垫款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2)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投资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3)其他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使
用权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
贷款及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48,559.69 亿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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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上年末增长 8.55%。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总资产比例为 59.1%,比上年末上升 1 个
百分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占全部贷款及垫款比例为 89.7%。本集团
贷款及垫款按计量属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 4,355,927 89.7 4,054,780 9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500,042 10.3 411,403 9.2
综合收益的贷款及垫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7,124 0.2
损益的贷款及垫款
贷款及垫款总额 4,855,969 100.0 4,473,307 100.0
有关本集团贷款及垫款分析请参见本章“贷款质量分析”部分。
金融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总额(不含应计利息)23,340.13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2,442.77亿元,增长11.69%,主要是本集团债券、基金投资增加所致。
本集团金融投资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债券投资 1,602,529 68.7 1,436,715 68.8
投资基金 397,407 17.0 286,800 13.7
资金信托计划 234,770 10.1 190,517 9.1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50,437 2.1 104,336 5.0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35,082 1.5 54,304 2.6
权益工具投资 12,177 0.5 12,665 0.6
理财产品及通过结构化主体
1,611 0.1 4,399 0.2
进行的投资
金融投资总额 2,334,013 100.0 2,089,736 100.0
本集团金融投资按计量属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 35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495,810 21.2 405,632 19.4
损益的金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1,186,558 50.9 962,990 4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646,900 27.7 717,554 34.3
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4,745 0.2 3,560 0.2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
金融投资总额 2,334,013 100.0 2,089,736 100.0
债券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债券投资16,025.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8.14亿元,
增长11.54%,主要是金融债券和政府债券投资增加所致。
债券投资发行机构分类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436,237 27.2 373,933 26.0
政府 931,822 58.2 840,445 58.5
政策性银行 135,127 8.4 118,201 8.2
企业实体 97,654 6.1 102,142 7.1
公共实体 1,689 0.1 1,994 0.2
合计 1,602,529 100.0 1,436,715 100.0
重大金融债券投资明细
下表为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前十大金融债券投资明细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到期日 票面利率 计提减
债券名称 账面价值
(日/月/年) (%) 值准备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9,299 13/09/2031 3.12% -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6,666 07/02/2022 2.75% -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6,603 19/04/2022 2.48% -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5,730 21/07/2024 2.78% -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5,456 03/03/2024 3.19% -
2020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5,041 07/08/2023 3.00% -
2019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4,542 17/07/2022 3.12% -
第 36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019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4,290 14/08/2024 3.24% -
2020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4,218 22/12/2023 0.65% -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 3,743 07/06/2031 3.41% -
合计 55,588 -
注:未包含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计提的第一阶段损失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净额57.5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9%。
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零。相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附
注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对合营企业投资 5,220 5,044
对联营企业投资 533 630
减值准备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5,753 5,674
衍生金融工具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所持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类别和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相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 9“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名义本金 名义本金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 2,630,541 8,643 8,539 3,058,057 9,395 9,138
货币衍生工具 1,936,863 13,930 14,217 1,977,918 30,363 30,588
其他衍生工具 17,043 148 151 19,245 306 83
合计 4,584,447 22,721 22,907 5,055,220 40,064 39,809
抵债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抵债资产余额26.16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2.86亿元,
账面净值13.30亿元。
第 37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项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抵债资产原值 2,616 2,690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611 2,688
—其他 5 2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286) (1,323)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1,286) (1,323)
—其他 - -
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330 1,367
减值准备变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0年 本期计提 本期核销 2021年
项目 其他(1)
12月31日 /转回 及转出 12月31日
贷款及垫款(2) 126,100 50,228 (64,161) 9,304 121,471
金融投资(3) 16,388 18,752 (7,042) 913 29,011
同业业务(4) 283 - - (2) 281
其他资产(5) 4,980 3,302 (4,034) 886 5,134
表外项目 6,725 4,723 - (20) 11,428
信用减值准备小计 154,476 77,005 (75,237) 11,081 167,325
抵债资产 1,323 43 (92) 12 1,286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小计 1,323 43 (92) 12 1,286
合计 155,799 77,048 (75,329) 11,093 168,611
注:(1)其他减值准备变动包括收回已核销和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2)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3)金融投资减值准备包括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和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4)同业业务减值准备包括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拆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减值准备。
(5)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各项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2.5.2.2 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 74,002.58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6.46%,主要
由于客户存款、已发行债务凭证增加。
第 38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9,198 2.6 224,391 3.2
客户存款 4,789,969 64.7 4,572,286 65.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1,253,094 16.9 1,221,397 17.6
项及拆入资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8,339 1.3 75,271 1.1
已发行债务凭证 958,203 13.0 732,958 10.5
其他(注) 111,455 1.5 124,820 1.8
合计 7,400,258 100.0 6,951,123 100.0
注:其他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租
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其他负债等。
客户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47,365.84 亿元,比上
年末增加 2,081.85 亿元,增长 4.60%;客户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 64.7%,比上
年末下降 1.1 个百分点。本集团公司存款余额为 37,642.75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741.63 亿元,增长 4.85%;个人存款余额为 9,723.09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340.22
亿元,增长 3.63%。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 1,974,319 41.2 1,915,266 41.9
定期 1,789,956 37.4 1,674,846 36.6
小计 3,764,275 78.6 3,590,112 78.5
个人存款
活期 310,054 6.5 327,110 7.1
定期 662,255 13.8 611,177 13.4
小计 972,309 20.3 938,287 20.5
客户存款总额 4,736,584 98.9 4,528,399 99.0
应计利息 53,385 1.1 43,887 1.0
合计 4,789,969 100.0 4,572,286 100.0
第 39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客户存款币种结构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人民币 4,383,814 91.5 4,140,522 90.6
外币 406,155 8.5 431,764 9.4
客户存款合计 4,789,969 100.0 4,572,286 100.0
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总部 2,941 0.1 2,964 0.1
环渤海地区 1,222,932 25.5 1,173,136 25.7
长江三角洲 1,337,865 27.9 1,235,959 27.0
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759,667 15.8 761,122 16.6
中部地区 636,401 13.3 577,262 12.6
西部地区 467,708 9.8 460,123 10.1
东北地区 95,197 2.0 98,981 2.2
境外 267,258 5.6 262,739 5.7
合计 4,789,969 100.0 4,572,286 100.0
2.5.3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 6,426.26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4.75%。其中
其他权益工具 1,180.76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51.22%,主要是发行 400 亿元无固定
期限债券;其他综合收益 16.4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 1,408.26%,主要由于金融投
资重估储备增加。报告期内,本集团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年
项目 其他 其他综 盈余公积及 少数
股本 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权益工具 合收益 一般风险准备 股东权益
2020年12月31日 48,935 78,083 59,216 109 134,605 223,625 15,465 560,038
(一)净利润 55,641 736 56,377
(二)其他综合收益 1,535 (40) 1,495
(三)所有者投入和
39,993 535 40,528
减少资本
(四)利润分配 9,822 (25,261) (373) (15,812)
2021年12月31日 48,935 118,076 59,216 1,644 144,427 254,005 16,323 642,626
第 4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5.4 贷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均出现下降,总体贷款质量和拨
备覆盖率保持稳健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总额 48,559.69 亿元,较上年
末增加 3,826.62 亿元;不良贷款率 1.39%,较上年末下降 0.25 个百分点。
按产品划分的贷款集中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不含票据贴现)余额 23,361.79 亿元,较上
年末增加 1,657.79 亿元,增长 7.64%;个人贷款余额 20,538.24 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 1,619.24 亿元,增长 8.56%;票据贴现余额 4,659.6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549.59
亿元,增长 13.37%。本集团公司不良贷款(不含票据贴现)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47.29 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 0.37 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
末减少 14.14 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 0.15 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贷款 不良率 占比 不良贷款 不良率
余额 余额
(%) 余额 (%) (%) 余额 (%)
公司贷款 2,336,179 48.11 47,828 2.05 2,170,400 48.52 52,557 2.42
个人贷款 2,053,824 42.29 19,481 0.95 1,891,900 42.29 20,895 1.10
票据贴现 465,966 9.60 150 0.03 411,007 9.19 0.00 0.00
贷款合计 4,855,969 100.00 67,459 1.39 4,473,307 100.00 73,452 1.64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担保结构基本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信用及保
证贷款余额 18,781.57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2,470.38 亿元,占比为 38.67%,较上
年末上升 2.20 个百分点;抵押和质押贷款余额 25,118.4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806.65 亿元,占比为 51.73%,较上年末下降 2.61 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方式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292,209 26.61 1,118,670 25.01
保证贷款 585,948 12.06 512,449 11.46
第 41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方式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抵押贷款 1,963,710 40.44 1,979,989 44.25
质押贷款 548,136 11.29 451,192 10.09
小计 4,390,003 90.40 4,062,300 90.81
票据贴现 465,966 9.60 411,007 9.19
贷款合计 4,855,969 100.00 4,473,307 100.00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集中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总额 48,559.6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826.62 亿
元,增长 8.55%。从余额看,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及海峡西岸
贷款余额居前三位,分别为 13,251.05 亿元、12,561.55 亿元和 7,338.40 亿元,占
比分别为 27.29%、25.87%和 15.11%。从增速看,长江三角洲、中部地区、中国
境外地区贷款增长最快,分别达到 15.27%、9.74%和 8.96%。从不良贷款区域分
布看,本集团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环渤海地区、珠江三角洲和西部地区,不良贷
款余额累计 484.97 亿元,占比 71.89%。从不良贷款增量分布看,珠江三角洲增
加最多,为 31.78 亿元,不良贷款率上升 0.37 个百分点;其余地区不良贷款余额、
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下降。
不良贷款区域分布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珠江三角洲地区个别大额客户出现
风险降级不良,导致该地区不良贷款增加较多;二是环渤海、中部等地区不良资
产化解处置力度较大,不良贷款余额下降明显。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贷款 不良率 占比 不良贷款 不良率
余额 余额
(%) 余额 (%) (%) 余额 (%)
环渤海地区 1,325,105 27.29 30,122 2.27 1,269,385 28.38 33,283 2.62
长江三角洲 1,256,155 25.87 8,711 0.69 1,089,758 24.37 10,091 0.93
珠江三角洲
733,840 15.11 9,442 1.29 681,024 15.22 6,264 0.92
及海峡西岸
西部地区 573,221 11.80 8,933 1.56 544,949 12.18 9,279 1.70
中部地区 672,083 13.84 6,922 1.03 612,438 13.69 9,031 1.47
东北地区 92,254 1.90 1,504 1.63 89,167 1.99 2,520 2.83
中国境外 203,311 4.19 1,825 0.90 186,586 4.17 2,984 1.60
贷款合计 4,855,969 100.00 67,459 1.39 4,473,307 100.00 73,452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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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注:环渤海地区包括总部。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类贷款集中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中,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居前两位,贷款余额分别为 4,561.82 亿元和 3,811.82 亿元,合计
占公司贷款的 35.85%,较上年末上升 1.18 个百分点。房地产业贷款余额为 2,848.01
亿元,占比 12.19%,较上年末下降 1.06 个百分点。制造业贷款余额为 3,561.29 亿
元,占比 15.24%,较上年末上升 0.18 个百分点。从增速看,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制造业,增长速度相对较快,分别较上年末增
长 12.44%、10.32%、8.97%,均高于公司贷款平均增长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两个行业,
不良贷款余额占比合计达到 44.38%,两个行业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减少
1.67 亿元和增加 6.98 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分别下降 0.32 个百分点和上升
0.28 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
业不良贷款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 20.52 亿元、12.91 亿元和 10.26 亿元,不良贷
款率分别上升 0.40、0.82 和 0.65 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较上年末
减少 46.86 亿元,不良贷款率下降 3.15 个百分点。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个别国企客户、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出现风险降级不良所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贷 不良率 占比 不良贷款 不良率
余额 余额
(%) 款余额 (%) (%) 余额 (%)
制造业 356,129 15.24 10,895 3.06 326,803 15.06 11,062 3.38
房地产业 284,801 12.19 10,331 3.63 287,608 13.25 9,633 3.35
批发和零售业 163,489 7.00 6,548 4.01 156,957 7.23 11,234 7.16
交通运输、仓储和
144,053 6.17 2,739 1.90 134,379 6.19 1,448 1.08
邮政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
381,182 16.32 148 0.04 339,006 15.62 874 0.26
设施管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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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占比 不良贷 不良率 占比 不良贷款 不良率
余额 余额
(%) 款余额 (%) (%) 余额 (%)
建筑业 105,633 4.52 6,856 6.49 99,894 4.60 5,830 5.84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456,182 19.53 4,266 0.94 413,523 19.05 2,214 0.54
电力、燃气及水的
84,351 3.61 1,370 1.62 86,006 3.96 658 0.77
生产和供应业
公共及社会机构 7,898 0.34 282 3.57 10,701 0.49 248 2.32
其他 352,461 15.08 4,393 1.25 315,523 14.55 9,356 2.97
公司贷款合计 2,336,179 100.00 47,828 2.05 2,170,400 100.00 52,557 2.42
公司类贷款客户集中度
本集团重点关注对公司类贷款客户的集中风险控制。报告期内,本集团符合
有关借款人集中度的监管要求。本集团将单一借款人定义为明确的法律实体,因
此一名借款人可能是另一名借款人的关联方。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主要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1) ≤10 1.23 4.31 2.27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2) ≤50 10.15 15.74 13.12
注:(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单一最大客户贷款余额╱资本净额。
(2)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合计余额╱资本净额。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行业 占贷款总额 占监管资本
余额
百分比(%) 百分比(%)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668 0.20 1.23
借款人 B 房地产业 8,875 0.18 1.13
借款人 C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561 0.18 1.09
借款人 D 房地产业 8,394 0.17 1.07
借款人 E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92 0.17 1.02
借款人 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951 0.16 1.01
借款人 G 房地产业 7,583 0.16 0.96
借款人 H 房地产业 7,330 0.15 0.93
借款人 I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895 0.14 0.88
借款人 J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00 0.13 0.83
贷款合计 79,749 1.64 10.15
第 44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最大十家公司类贷款客户的贷款余额合计 797.49 亿
元,占贷款总额的 1.64%,占资本净额的 10.15%。
贷款风险分类情况
本集团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本集团信
贷资产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
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贷款风险分类集中化管理,不断完善信贷资产风险
分类管理体制,在坚持“贷款回收的安全性”这一核心标准基础上,充分考虑影
响信贷资产质量的各项因素,针对不同级别的贷款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措施。
本行实行的贷款风险分类认定流程依次为经营机构执行贷后检查,分行业务
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初步认定、分行风险总监审定和总行
最终认定。本行对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贷款实施动态风险分类调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正常贷款 4,788,510 98.61 4,399,855 98.36
正常类 4,703,620 96.86 4,309,842 96.35
关注类 84,890 1.75 90,013 2.01
不良贷款 67,459 1.39 73,452 1.64
次级类 33,819 0.70 43,704 0.98
可疑类 26,938 0.55 26,206 0.58
损失类 6,702 0.14 3,542 0.08
贷款合计 4,855,969 100.00 4,473,307 100.00
注:正常贷款包括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不良贷款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
损失类贷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正常类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937.78 亿元,占比
96.86%,较上年末上升 0.51 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51.23 亿元,
占比 1.75%,较上年末下降 0.26 个百分点。本集团按照监管风险分类标准确认的
不良贷款余额为 674.59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9.93 亿元;不良贷款率 1.39%,较
上年末下降 0.25 个百分点。
第 45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实体经济仍未从根本上摆脱困境。
但本集团于 2021 年初对贷款质量的变化趋势做了充分的预期和应对准备,采取
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大了风险化解及不良处置力度,不良贷款的
变动情况处于预计和控制的范围内,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不良
贷款率呈现“双降”态势。
贷款迁徙情况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五级分类迁徙情况。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正常类迁徙率(%) 2.98 3.52 1.80
关注类迁徙率(%) 32.87 48.12 23.03
次级类迁徙率(%) 77.19 76.82 23.97
可疑类迁徙率(%) 58.93 70.34 8.77
正常贷款迁徙至不良贷款迁徙率(%) 1.93 2.56 1.83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正常贷款向不良迁徙的比率为 1.93%,较上年末下降 0.6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行资产质量保持稳健,持续加大逾期贷款化解处置力度,
化解效果显现。
逾期贷款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即期贷款 4,765,596 98.14 4,382,347 97.97
逾期贷款(1)
1-90 天 43,162 0.89 38,285 0.86
91-180 天 11,944 0.24 12,693 0.28
181 天及以上 35,267 0.73 39,982 0.89
小计 90,373 1.86 90,960 2.03
客户贷款合计 4,855,969 100.00 4,473,307 100.00
逾期 91 天及以上的贷款 47,211 0.97 52,675 1.17
重组贷款(2) 16,182 0.33 22,030 0.49
注:(1)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2)重组贷款是指原已逾期或降级但对金额、期限等条件重新组织安排的贷款。
第 46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逾期贷款 903.73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87 亿元,占
比较上年末下降 0.17 个百分点。其中 90 天以内短期性、临时性的逾期贷款占比
0.89%,较上年末上升 0.03 个百分点。逾期 91 天及以上贷款占比为 0.97%,较上
年末下降 0.20 个百分点。
本集团对贷款重组实施严格审慎的管控。截至报告期末,重组贷款 161.82 亿
元,较上年末减少 58.48 亿元,占比较上年末下降 0.16 个百分点。
贷款损失准备分析
本集团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
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宏观前瞻性调整,充足计提贷款损失
准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1 年 截至 2020 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期初余额 126,100 115,870 101,154
本期计提(1) 50,228 69,285 68,793
核销及转出 (64,161) (67,236) (60,686)
收回以前年度已核销贷款及垫款 9,627 8,127 5,042
其他(2) (323) 54 1,567
期末余额 121,471 126,100 115,870
注: (1)等于在本集团合并损益表中确认为本集团计提的贷款减值损失净额。
(2)包括汇率变动及其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1,214.71亿元,较上年末较少
46.29亿元。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与不良贷款余额的比率(即拨备覆盖率)、贷款
损失准备余额与贷款总额的比率(即贷款拨备率)分别为180.07%和2.50%,拨
备覆盖率较上年末增加8.3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较上年末下降0.32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本集团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502.28亿元,同比减少190.57亿元。
拨备计提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资产质量持续向好,预期信用损失显著低于上
年同期。同时,本集团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提升,拨备覆盖率同比上升。
第 47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5.5 主要表外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主要表外项目包括信贷承诺、资本承担、用作质押资
产,具体项目及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信贷承诺
—银行承兑汇票 669,736 559,073
—开出保函 128,866 119,741
—开出信用证 214,958 125,197
—不可撤销贷款承诺 53,473 49,632
—信用卡承担 708,741 623,478
小计 1,775,774 1,477,121
资本承担 1,541 1,547
用作质押资产 396,557 399,902
合计 2,173,872 1,878,570
2.5.6 现金流量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753.94亿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入1,568.63
亿元,主要由于客户存款增量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2,067.88亿元,比上年减少114.61亿元,
主要由于本期金融投资规模增加,但现金净流出小于上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2,199.18亿元,比上年增加1,739.46亿元,
主要是发行同业存单及金融债券增加所致。
第 48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比上年
项目 2021 年 主要原因
增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75,394) (148.1)
其中:客户存款增加现金流入 216,620 (57.1) 客户存款增量减少
同业业务(注)
减少现金净流入 49,050 (31.4) 同业往来减少
贷款及垫款增加现金流出 (432,361) (21.7) 贷款增量减少
向中央银行借款减少现金流出 (35,315) 155.8 偿还央行借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206,788) (5.3)
其中:收回投资现金流入 3,045,391 18.5 出售及兑付金融投资规模增加
支付投资现金流出 (3,248,304) 16.7 金融投资规模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219,918 378.4
其中:发行债务凭证现金流入 903,846 12.0 发行同业存单及金融债券增加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流入 43,852 - 发行无固定期限债券
偿还债务凭证现金流出 (678,912) (5.7) 偿还到期同业存单减少
注:同业业务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5.7 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集团建立了涵盖资本规划、资本配置、资本考核、资本监测与资本分析管
理的全面资本管理体系。报告期内,本集团结合内外部形势变化,继续坚持“轻
资产、轻资本、轻成本”的三轻发展战略,按照“资本约束资产”的理念,建立
资本规划与业务安排的联动机制,合理安排资产增长,积极推动资产流转,不断
优化资产结构。同时,本集团以“轻型发展”和“价值创造”为导向,在坚持“监
管资本额度管理”和“经济资本考核评价”的框架下,全面优化资本配置模式,
引导经营机构在资本约束下合理摆布资产结构,提升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原中国银监会 2012 年 6 月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要求,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 13.53%,比上年末上升 0.52 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88%,比上年末上升 0.70 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85%,比上年末上升 0.11 个百分点,全部满足监管要求。
2022 年,本集团将继续以资本为纲,围绕“轻型发展”和“价值创造”导向,
施行全面资本管理,通过强化资本管理举措,实现业务增长、价值回报与资本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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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耗的平衡发展,以全面提升资本使用效率。
资本充足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0 年 增幅(%)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514,078 471,251 9.09 444,203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 117,961 77,710 51.80 77,555
一级资本净额 632,039 548,961 15.13 521,758
二级资本净额 153,772 152,768 0.66 114,139
资本净额 785,811 701,729 11.98 635,897
其中:
核心一级资本最低要求 290,476 269,662 7.72 255,679
一级资本最低要求 348,572 323,595 7.72 306,815
资本最低要求 464,762 431,460 7.72 409,087
储备资本要求 145,238 134,831 7.72 127,840
逆周期资本要求 - - - -
附加资本要求 - - - -
加权风险资产 5,809,523 5,393,248 7.72 5,113,58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85% 8.74% 上升 0.11 个百分点 8.69%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88% 10.18% 上升 0.70 个百分点 10.20%
资本充足率 13.53% 13.01% 上升 0.52 个百分点 12.44%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从
2021 年第三季度起,本集团将中信百信银行纳入资本并表范围(含各级资本充足率、
杠杆率指标)。
杠杆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0 年 增幅(%)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增减 12 月 31 日
杠杆率水平 6.78% 6.40% 上升 0.38 个百分点 6.71%
一级资本净额 632,039 548,961 15.13 521,75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9,322,716 8,582,636 8.62 7,780,321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 2015 年第 1 号)的规定
计算和披露杠杆率。有关杠杆率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行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相关网
页 http://www.citicbank.com/about/investor/financialaffairs/gglzb/。
第 5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5.8 主要会计估计与假设
本集团在应用会计政策确定相关资产、负债及报告期损益,编制符合中国会
计准则报表时,会作出若干会计估计与假设。本集团作出的会计估计和假设是根
据历史经验以及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等因素进行的,并且对这些估计涉及的关
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会持续予以评估。本集团作出的估计和假设,均已适
当地在变更当期以及任何产生影响的以后期间予以确认。
本集团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受估计和判断影响的主要领域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模型、金融资产分类、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结构化
主体的控制、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等。
2.5.9 会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主要项目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末 比上年末╱上年
项目 主要原因
/2021 年 增幅(%)
贵金属 9,645 53.7 自持贵金属增加
衍生金融资产 22,721 (43.3) 货币类衍生金融工具重估值减少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45 33.3 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 547 41.7 自用房地产转入
拆入资金 78,331 35.6 拆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增加
交易性金融负债 1,164 (86.6) 债券卖空及结构化产品减少
衍生金融负债 22,907 (42.5) 货币类衍生金融工具重估值减少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8,339 30.7 卖出回购债券增加
已发行债务凭证 958,203 30.7 同业存单发行规模增加
预计负债 11,927 65.5 表外业务减值准备增加
其他权益工具 118,076 51.2 发行 400 亿无固定期限债券
其他综合收益 1,644 1,408.3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投资收益 17,411 31.4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55 82.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
汇兑损益 2,411 62.3 外汇净收益增加
2.5.10 分部报告
2.5.10.1 业务分部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分部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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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各业务分部的经营状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业务分部 分部 占比 分部税 占比 分部 占比 分部税 占比
营业收入 (%) 前利润 (%) 营业收入 (%) 前利润 (%)
公司银行业务 94,053 46.0 25,015 38.2 89,462 45.9 20,689 35.7
零售银行业务 82,563 40.4 22,704 34.6 79,605 40.9 19,422 33.6
金融市场业务 26,524 13.0 19,442 29.7 22,710 11.7 18,002 31.1
其他业务及未分配项目 1,417 0.6 (1,644) (2.5) 2,954 1.5 (256) (0.4)
合计 204,557 100.0 65,517 100.0 194,731 100.0 57,857 100.0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业务分部
分部资产 占比(%) 分部资产 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 2,725,565 34.1 2,580,730 34.5
零售银行业务 2,124,792 26.6 1,966,280 26.3
金融市场业务 2,357,445 29.5 2,058,163 27.6
其他业务及未分配项目 788,177 9.8 864,075 11.6
合计 7,995,979 100.0 7,469,248 100.0
注: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0.2 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境内地区经营,分行及支行遍布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和
直辖市。伦敦分行于 2019 年正式开业。子公司中信国金和信银投资在香港注册,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中信金融租赁和信银理财在中国内地注册。下表列示了本集
团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状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末/2021 年度 2020 年末/2020 年度
地区分部 分部资产 分部税前利润 分部资产 分部税前利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部 3,311,831 41.4 28,990 44.3 3,142,433 42.1 33,507 57.9
长江三角洲 1,786,736 22.3 8,651 13.2 1,599,863 21.4 12,610 21.8
珠江三角洲及
936,397 11.7 3,008 4.6 886,996 11.9 4,538 7.8
海峡西岸
环渤海地区 1,827,646 22.8 9,325 14.2 1,756,340 23.5 4,777 8.3
中部地区 773,844 9.7 4,248 6.5 715,464 9.6 5,214 9.0
西部地区 645,367 8.1 8,372 12.8 621,509 8.3 (4,779) (8.3)
第 52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东北地区 117,419 1.5 (42) (0.1) 131,475 1.8 317 0.6
境外 380,343 4.8 2,965 4.5 354,390 4.7 1,673 2.9
抵销 (1,783,604) (22.3) - - (1,739,222) (23.3) - -
合计 7,995,979 100.0 65,517 100.0 7,469,248 100.0 57,857 100.0
注: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
2.6 资本市场关注的重点问题
2.6.1 战略规划
2021 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中信集团“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在
中信集团战略引领下,经本行党委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中
信银行 2021—2023 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新三年发展规划”)。新三年发展
规划强调“三高”3“三强”4的发展要求,赋予了“四有”5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
供者新内涵,提出了“一改二转三攻坚八举措”6的实施路径,为今后三至五年的
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新三年发展规划要求,在广泛调研、充分
讨论的基础上,本行党委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审议通过“342 强核行动方案”,
全面开启强核发展之路。
本行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践行国企使命担当。深刻把握国有企业政治属性,
把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大局体现到定战略、担使命、谋发展的实际行动
中。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国家宏
观政策导向,持续加大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制
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分别达到 3,958.02 亿元、3,346.56 亿元、3,105.97
亿元,较上年末分别增长 21.8%、10.5%、70.2%。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通过减费
让利、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为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贡献力量。房地产贷款相
关指标符合监管调控要求。
3
指以高科技驱动为引擎,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高价值创造为主线。
4
指加强党建引领发展,加强协同融合发展,加强轻型集约发展。
5
指建设“有担当、有温度、有特色、有价值”的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
6
一改:推进管理机制市场化改革;二转: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和轻资本转型;三攻坚:打好资产质量管
控攻坚战、打好客户拓展和深度经营攻坚战、打好重点区域发展攻坚战;八举措:党建引领、回归本源、
创新驱动、强核发展、协同融合、降本增效、平安中信、改革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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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行坚持强核发展,加速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聚焦“稳息差、拓中收、去包
袱、做客户”四大经营主题持续发力。报告期内,本行新发生人民币对公和个贷
贷款平均利率 4.65%、5.53%,分别较上年末提高 5BPs、23BPs,“量价平衡”意
识显著增强。实现中间业务收入 566.61 亿元,同比增长 28.15%,轻资本转型势
能释放。化解处置不良贷款 869.94 亿元,资产质量底部夯实。截至报告期末,对
公有效户增长 1.70 万户,零售贵宾客户破百万户,信用卡发卡量突破 1 亿张,率
先成为“亿级”股份制发卡行,“做客户”实现新突破。
本行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增强引领发展活力。成立数字化转型办公室,强化
数字化转型的支柱作用,全力以赴抢抓进入数字化竞争时代的“入场券”。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先进的数字技术,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
运营管理、强化风险管控、丰富场景生态。通过数据连通、技术驱动和开放协作,
实现更精准的客户和行业洞察、更智能的产品与服务匹配、更极致的服务与体验
触达。通过构建更深入的投资市场研究、更高效的资金资产撮合、更全面的多元
产品图谱,全面提升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报告期内,交付业务需求 8,424 个,同
比增长 72.94%。其中,交付公司、零售、金融市场、风险板块分别同比增长 57.17%、
4.90%、123.43%、33.06%;交付分行特色需求 3,897 个,同比增长 150.93%。
本行坚持协同融合,充分释放整体联动优势。遵循“一个中信、一个客户”
原则,坚持“利他共赢”理念,实施新“五个一” 7工程 ,深化构筑中信协同发
展支柱。依托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独特优势,链接整合全市场优质业务资
源,促进融融、产融、产业协同合作,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定制化、多场景、全
生命周期的专业化服务,构建共生共享的协同生态圈,以协同助力财富管理、资
产管理和综合融资能力建设,报告期内实现联合融资规模 1.56 万亿元,同比增长
44.84%,零售产品交叉销售规模达 876.28 亿元,同比增长 94.73%。
本行坚持改革赋能,着力深化体制机制创新。顺应市场竞争新形势和业务发
展新要求,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上而下优化调整零售组织架构,在部分分
行试点大客户集中经营,稳步推进中后台集中管理。持续深化人力资源改革,确
7 指一个中信智库、一个系统平台、一套评价体系、一张协同网络、一批精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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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立“凝聚奋进者、激励实干者、成就有为者”的人才观,实施人才和能力盘点,
精准出台一批人才制度和方案。持续优化总分行和子公司绩效方案,更加突出当
期与中长期、定性与定量、年度与过程相结合,全面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
对性。
2.6.2 财富管理
本行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牵引打造“新零售”,坚持客户导向、价值导向,全
面深化“主结算、主投资、主融资、主服务、主活动”(以下简称“五主”)的
客户关系,打造客户首选的财富管理主办银行。依托“组织变革及体系重塑、提
升财富管理专业能力、打造业内领先私人银行、数字化驱动和开放协同”五大增
长路径,建设“全功能”零售银行。
个人客户财富管理方面,本行优化总、分、支行的管理模式及传导机制,调
整总行零售金融板块组织架构,提升分行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强化支行队伍建
设,提高对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反应速度。强化客户获取、客户活跃、客户分层经
营和全生命周期陪伴,巩固养老客群、出国客群、商旅客群特色服务和先发优势;
打造开放式产品货架,优化“十分精选”基金产品体系;推进涵盖手机银行 APP、
企业微信、远程银行、线下网点等的全渠道一体化,提升一致性体验。坚持量、
质、价均衡发展资产业务,在“五主”客户关系下强化借贷融合,基于生态场景
提供“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的综合金融服务,深入推进集约化运营体系建设,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打造私人银行差异化、特色化服务模式,正式发布“云企会”
品牌,强化私行和投行联动,为私人银行客户提供“个人+家庭+企业”的综合解
决方案。加速数字化赋能,推进智策平台、产品交易台、资产配置系统和零售经
营平台(M+)等经营管理工具建设,其中零售经营平台(M+)创新十多项新技
术应用,实现百余项功能提升。推动开放联结,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
探索财富管理能力共建与输出的模式;依托集团协同和公私联动,为客户提供综
合金融服务,巩固和树立“中信幸福财富”品牌优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
客户管理资产余额(含市值) 8达 3.48 万亿元。
8 含本行子公司个人客户管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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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企业客户财富管理方面,本行积极践行轻资本业务发展策略,努力提升客户
综合经营能力,全力搭建对公财富体系,对公财富规模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
对公理财总规模突破 1,700 亿元,创历史新高。净值型理财产品规模达 1,515.15
亿元,占对公理财总规模 86.32%。本行充分利用集团协同优势,实现代销公募基
金、信托、资管计划等业务多点开花,报告期内,累计销量超过 30 亿元。本行持
续完善以产品、队伍、系统、品牌为依托的财富管理体系,通过提供更加多元的
综合服务方案,全方位满足对公客户财富管理需求,做大做强对公财富管理。
2.6.3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业务是本行打造“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价值链上的中
枢环节,依托信银理财牌照优势和资产组织能力,本行充分发挥集团内、母子行
协同优势,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种类全、客户覆盖广、综合实力领先的全
能型资管。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助力本行轻资本转型发展,为建设价值银行
发挥重要作用。
本行资产管理业务紧跟国家战略导向,服务科创金融,支持“专精特新”,
持续通过股权直投、股票融资、产业基金、专利技术融资等方式赋能科技型创新
企业,助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聚焦区域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提升
新型城镇化质量、推动“一带一路”共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断提升绿色金
融资产占比。资产质量上,截至报告期末,新产品的基础资产均为正常类资产,
资产质量管控良好。
本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造囊括货币类、固收类、权益类等十大产品线的
产品体系,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理财需求。截至报告期末,理财总规模
14,033 亿元,产品规模再创新高。新产品规模 12,667 亿元,占比提升至 90%,其
中非货币固收类产品规模增长 4,448 亿元,位列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前列,产
品业绩备受市场认可,全年累计获得 “金牛奖”“金龙奖”等各类奖项 28 项。
本行资产管理业务坚持创新探索,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向应用成果的转化。信
银理财成为首家理财登记中心全直联理财子公司;上线产品间自动转仓功能,逐
步向线上智能交易转型。大力开拓外部渠道,加快推动双循环互促共进。与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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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家银行建立代销合作关系,信银理财直销 APP 上线应用商城,成为首家拥有直销
APP 的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报告期内,外部渠道新增销售金额 1,278 亿元;
直销 APP 渠道开户客户数超过 100 万户。
2.6.4 综合融资
本行战略聚焦综合融资,以“成为最佳综合金融服务提供者”为目标,围绕
客户、产品和管理三个维度,构建“三个一体化”9工程,以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
为依托,通过整合各类资金融通渠道和产品,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综合融资余额 11.47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46%。
本行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集团内联动,打通业务链条,构建“大投行”
生态圈。完善债券“承销—投资—交易”链条,打造市场头部主承销商地位,报
告期内公司信用类债券承销规模突破 7,600 亿元,保持市场第一 10;整合集团协
同力量,为企业提供“境内+境外”全场景债券融资安排,形成债市“中信共同体”
品牌美誉。本行主动布局资本市场业务,以公司金融板块为主体,以理财子公司
为重要载体,形成了“商行+投行”的一体化服务优势,累计服务上市公司和拟上
市公司近 3,000 家。2021 年,本行抓住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机遇,打造具有较强
市场竞争力的资本市场产品体系,在资本市场各类场景下实现客户的深度经营。
本行综合融资业务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绿色双碳、乡村振兴、先
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投放力度,报告期内信银理财协同多家分行开展资
产联动,通过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券商收益
凭证、信用债、资本市场业务等多个资产品种向国家支持领域投放超 4,000 亿元。
本行进一步做强在交易银行、政府金融、票据金融、汽车金融等领域额特色
产品服务,重塑“大商行”特色单品,持续提升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丰富交易
银行业务体系,落地多个以企业资产池为核心的创新产品和平台,为超 2 万家企
业提供了 8,696 亿元融资支持;政府融资方面,围绕各级政府综合融资需求,提
供包括地方债全流程服务、政府债务置换、城投债服务、PPP 项目融资在内的综
9 指构建产品体系一体化工程,客户经营一体化的“1+3”工程和管理体制一体化的“1+3”工程。
10 根据 Wind 发布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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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合金融解决方案,重点推进地方债业务“借、用、管、还”的全流程服务,推动
业务下沉,共参与各级政府地方债发行设计项目 800 余个,实现债项资金承接超
1,300 亿元。
未来,本行将持续深化“三个一体化”工程,通过完善的服务模式、清晰的
评价标准和跨市场整合能力,致力于成为市场领先的综合融资供应商。
2.6.5 数字化转型
本行坚定不移推进科技强行战略,以客户价值为导向,以客户旅程重塑为抓
手,推动前、中、后台联动升级;以金融科技为永续动能,全面塑造全行经营管
理的数字化能力,打造智慧、生态、有温度的数字中信,提升全行竞争力和市场
价值,全力支撑强核行动高质量落地。
本行不断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底座的构筑。以商业级敏捷为目标,持续深化业
务与技术融合,业务需求交付数同比提升72.94%,交付时效同比提速35.00%。中
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业务中台推出首批公共业务能力服务,打破了传统“竖井”
系统建设模式;技术中台迈入大规模落地推广新阶段,初步建成支撑云原生开发
模式的技术底座,实现研发效率的显著提升;数据中台稳步释放数据价值,全行
级数据湖平台和国产数据仓库全面投产,数据整体处理效率提升5倍以上。持续深
化基础架构云转型,基础设施云化率达到99.6%,单笔交易系统运维成本同比下
降20.1%,基础设施资源交付能力缩短至“小时”级。抢占数字化转型下一代“云”
技术制高点,作为首批启动金融信创全栈云工程的股份制银行,已完成测试云、
生产云和生态云布局;建成业内领先的全行一体化运维、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
三大体系;荣获业内首个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卓越级认证,全行安全生产保
障能力持续增强。
本行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基于完全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中
信大脑”平台核心功能基本建成,全面赋能本行产品、销售、风控和运营。针对
日常经营手工重复操作多、流程数据断点多等业务难题,推出集低效场景识别、
工具研发、工具上架、工具服务于一体的“效率+”平台,节省了大量人力成本,
平台获得2021年《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流程自动化项目”。完成区块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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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0升级,继续保持同业领先,一次性通过中国金融认证中心420余项专业测评,
产品化能力持续增强,新落地供应链金融、家族信托、公积金网贷等多个业务场
景,斩获2021年《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区块链项目(资金管理类)”。面向
全行业开源共享全套生僻字解决“中信方案”,惠及全国千万生僻字姓名群众,
入选人民银行2021年金融信息化“10件大事”。
本行持续深化数字科技向业务领域的赋能。面向公司客户,紧紧围绕汽车、
医疗教育、跨境电商等行业生态,全面打造开放化、线上化和综合性的数字化产
品平台,增强与客户的数字化连接;推出普惠产品信贷工厂,按照“流水化作业、
模块化组装、开放式对接”模式,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至1个月,效率提升75%,
快速响应一线产品创新需求。面向零售客户,上线零售经营平台(M+),实现全
客户、全产品、全渠道的一体化经营,助力本行贵宾客户数破百万;投产零售客
户资产配置系统,通过建立自上而下、全流程、专业化的系统工具,全面支持总
分行投研投顾构建组合策略,赋能支行理财客户经理;聚焦高频行业和场景连接,
推进开放银行数字化生态建设,业内首批推出依托鸿蒙生态的金融服务,通过标
准化产品组件与行业共建场景超1万个,服务用户超720万人,累计资金交易达
6,400多亿元。面向金融市场,上线集中交易平台,业内率先实现金融市场事前风
险管控,做市和交易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本币做市子系统覆盖20个
报价策略,报价量超10万亿元,同比提升10倍以上。
面向中后台,投产全面风险智慧管理平台,优化升级信贷风控和运营风控平
台,实现业务风控场景全面接入,形成覆盖线上业务全流程的风控体系;落地新
一代信创数字化办公平台,有效提升线上协同办公效率,打造绿色低碳办公环境。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息科技投入75.37亿元,较上年增长8.82%,科技投入占
营业收入比例提升至3.68%。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科技人员(不含子公司)达4,286
人,科技人员占比达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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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6.6 资产质量
2021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本行前瞻预判提前部署,持续强化
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对风险隐患,加大风险化解及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不断夯
实资产质量向好趋势。报告期内,“控风险有效、促发展有力”的风控体系建设
纵深推进,授信结构优化取得新成效,全行风险管理实现新三年发展规划良好开
局。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总额 48,559.6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826.62 亿
元,不良贷款、问题贷款、逾期贷款均实现年度量率“双降”。其中不良贷款余
额 674.59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9.93 亿元;不良率 1.39%,较上年末下降 0.25 个
百分点;不良贷款年内“逐季双降”,为近十年来首次。问题贷款余额 1,523.49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111.16 亿元,问题贷款率 3.14%,较上年末下降 0.51 个百分
点。逾期贷款余额 903.73 亿,较上年末减少 5.87 亿元,贷款逾期率 1.86%,较上
年末下降 0.17 个百分点。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与不良贷款余额的比
率(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与贷款总额的比率(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180.07%和 2.50%,拨备计提较为充足。
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本行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实现审批和贷后一体化、
问题资产管理和资产质量管控一体化。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授信政
策传导,提升行业研究能力,不断强化营销指引、审查审批标准、考核和资源配
置政策协同,推动资产结构优化和资产质量提升。按照因质、因客、因地、因人
的原则完善授权体系,根据全行业务战略加大差异化授权力度,针对风险管控实
现“有收有放”,并通过强化授权重检形成管理闭环,守住风险底线。深化责任
体系建设,优化“经营主责任人制+审批主责任人制+不良资产责任认定”的明责、
定责、问责体系。此外,持续完善统一授信管理体系、智能风控、并表风险管理
等。
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一手抓“控新”,严控新增不良。持续完善审批体系,
累计下发 73 项审查审批标准,并不断重检修订,确保全行统一风险偏好的执行。
推行专职审批人制,进一步提升审批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严把授信准入,对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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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授信客户实施“白名单”准入管理。加大贷后检查力度,建立大额重点客户风险
监测机制,动态跟踪客户经营状况,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化解”。一手抓“清
旧”,积极推进不良资产处置。深化问题资产经营平台建设,不良资产化解处置
金额连年提升。针对问题资产特征合理采取处置策略,最大限度减损增效。强化
不良资产核销后的经营管理,已核销资产现金清收同比大幅提升,在稳定资产质
量的同时,积极回补利润,实现向不良资产要效益。
2.6.7 房地产风险管理
对于房地产行业,国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完善“稳地价、稳房价、
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推
进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服务体系,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重点支持优质房
企兼并收购困难房企优质项目,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本集团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严格执行监管要求,落实房地产长效
管理机制,在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原则下开展业务,有效防范业务风
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房地产相关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债券投资、
非标投资等承担信用风险的对公房地产融资余额 3,977.13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369.93 亿元,其中对公房地产贷款余额 2,848.01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28.07 亿元,
占本集团公司贷款的 12.19%,较上年末下降 1.06 个百分点;本集团代销、理财
资金出资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对公房地产融资余额 659.10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214.90 亿元。此外,债券承销余额 551.51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94.68 亿元。受房
地产行业景气度下降等因素影响,个别房企偿付能力受到影响,债务风险上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公房地产不良贷款率 3.63%,较年初上升 0.28 个百分点。
2022 年,本集团将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行业政策和监管要求,稳健开展房地
产业务。对于承担信用风险的房地产授信业务,优选区域、客户和业态,持续优
化房地产客户和区域结构。坚持销售回款封闭管理,加强对重点客户的风险监测。
对于不承担信用风险的房地产业务,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披露产品的关
键风险信息,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本集团将高度关注房地产宏观政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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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市场研究和前瞻性预判,及时优化内部管理措施。在当前宏观环境和行业政策
下,预计本集团房地产领域资产质量将保持总体稳定。
2.7 业务综述
2.7.1 公司银行板块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始终以“342 强核行动方案”为指引,深入贯
彻“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加快推进对公业务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对
公存款业务形成了规模稳步增长、成本合理管控的平衡发展态势。截至报告期末,
本行对公存款时点余额 36,002.48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562.67 亿元,继续排名
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对公存款日均余额 35,445.66 亿元,较上年增长 2,458.87 亿
元,其中结构性存款日均余额占比 5.0%。报告期内,本行对公存款成本率 2.03%,
较上年下降 6BPs,实现成本有效管控。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制造业、
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全力支持“六稳”11“六保”12。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
贷款余额 21,302.59 亿元 13,较上年末增加 1,552.60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
深化“五策合一”14,加大主动营销,精准发力目标领域信贷投放,新一代信息技
术、集成电路、绿色信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政策支持领域实现大幅增长,全年
积极支持类行业贷款增量占贷款总增量的 51.29%,增速超过全行贷款平均增长
水平,信贷结构实现大幅优化。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实现营业净收入 893.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5.85%,
占本行营业净收入的 46.68%;其中公司银行非利息净收入 130.39 亿元,较上年
增长 1.49%,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 25.99%,较上年下降 5.29 个百分点。
2.7.1.1 客户经营情况
11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12 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3 包含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数额,不含贴现。
14 指行业研究、授信政策、审批标准、营销指引、资源和考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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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大力推动核心客户链式营销,启动“百渠千链”15
工程 ,厘清“联动+渠道+链式营销”思路策略,强化渠道建设,搭建 3,865 个批
量获客渠道,带动新增对公客户 4.60 万户,基础户、有效户增量贡献近 60%;建
立跨分行联合营销机制,支持重点客群拓展和重点业务发展。深入贯彻中信集团
协同战略,深耕“大协同”场景生态,与中信证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等中信集
团金融子公司深度合作,共同开发新客户超 1,300 户,在中信集团内、市场上不
断深化“以协同成就大不同”的中信新主张。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客户 92.67
万户,其中对公基础客户 22.23 万户 16,有效客户数 12.43 万户 17,分别较上年末
增长 3.29 万户和 1.70 万户。
战略客户
本行持续强化总分行对战略客户的牵头经营,继续深化以“主导营销、共担
风险、组织优化、绩效联动”为核心的战略客户“联营模式”体系,前中后台一
体、总分支行联动,对 167 家总行级战略客户、1,500 多家分行级战略客户及其
产业链深耕细作。
本行依托中信集团的协同优势,对战略客户逐户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创
新供应链金融产品、精简业务流程以及配置差异化资源。报告期内,本行与中国
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
客户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深化了对能源、建筑、装备制造、汽车、TMT、大消
费等领域行业龙头客户的综合融资、财富管理、交易结算服务,并为战略客户产
业链上的大批中小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
报告期内,本行战略客户存款日均余额 13,018.6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15%;
实现营业收入 288.54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战略客户贷款余额 7,718.27 亿
元,较上年末增长 10.64%,贷款质量总体良好 18。
15 “百渠”指搭建一百个市场前景好、批量获客成效好的渠道;“千链”指深耕一千条核心客户的产业
链、股权链、投资链等三类链的营销线索,发挥链式营销的集群效应。
16 指日均存款 10 万元及以上对公客户。
17 指日均存款 50 万元及以上对公客户。
18 战略客户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贷款余额根据本行调整认定后的战略客户名单进行统计,为提高数据可
比性,相关增长率对照客户范围变化进行了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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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客户
本行充分发挥机构业务特色优势,持续深化客户体系、产品体系、营销管理
体系、团队建设体系建设,着力打造中信银行政府金融服务品牌。报告期内,本
行机构业务聚焦财政、社保、医保、住建等主要领域,依托“政府+企事业法人+
社会公众”的链式营销体系,机构客户成功突破 5 万户大关;数字化转型提升机
构业务服务能力,加大教育、医疗、公检法等领域的特色产品创新和推广,带动
相关领域客户增长近 7,000 户;积极践行乡村振兴、交通强国战略,彰显金融支
持防疫抗疫责任担当,全力打造“地方债”大单品,全年提供地方债发行顾问服
务项目 800 余个,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各类机构客户 5.40 万户 19;报告期内,日均存款 12,284.91
亿元,较上年增长 3.28%,不良贷款率 0.13%,资产质量保持良好。
小微企业客户
报告期内,本行倾力打造“价值普惠”体系,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
融纳入全行新三年发展规划,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
务高质量发展,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获得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认可,入选中国
银行业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年度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优秀案例”。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强化小微企业客户经营顶层规划。董事会听取普惠金融
发展情况汇报,审议了2021年发展规划;监事会开展普惠金融专题调研,并将普
惠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普惠金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本行持续强化产品服务创新,加快
数字化转型,完善产品创新试验田机制,投产智能化产品研发信贷工厂,产品创
新效率提升。持续强化风险合规管理,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加快业务流程优化,
推动智能风控系统迭代,提升风险管理自动化水平。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
则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同时,强化前瞻性预判和针对性处置,加强贷款资金
管控和反洗钱管理。持续强化政策资源保障,保持绩效考核权重,明确风险容忍
19 因本行对公客户管理需要,针对存量机构客户进行了重新划分调整,年初基数已相应回归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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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要求,落实尽职免责政策,配置专项奖励和补贴,将政策红利反哺业务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小微企业贷款 20余额9,840.6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029.31
亿元;有贷款余额客户数19.16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26万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
款 21余额3,668.6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6.64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
15.02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客户数18.17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00万户;资产质量
保持稳定,不良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小微企业在本行贷款利率等综合融资成本
“稳中有降”。
2.7.1.2 业务及产品情况
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落实国家战略,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经济转型关
键领域,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融资+融智”业务优势,各项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落地全国首批“碳中和债”“乡村振兴债”“可持续发展挂
钩债”,全国首单“高成长债”“乡村振兴权益出资票据”,引导债市资金精准
支持国家战略。前瞻性地为客户设计债务资本市场、股权资本市场一揽子融资方
案,推动企业与中信系品牌全面合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快速发展,落实金融企业
社会责任。银团贷款、并购融资业务大力支持先进制造、战略新兴产业和绿色信
贷,成功落地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数据中心等重点支持行业的亮点项目。强
化集团融融及产融业务协同,聚焦综合价值与长远价值创造,以“专业赋能、创
新高效”为理念,在企业融资合作价值链上发挥关键性作用,全面融入客户一体
化经营,致力于成为横跨债务资本、股权资本、传统信贷、非标融资四大金融市
场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报告期内,本行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业务收入 83.09 亿元,实现融资规模
9,553.05 亿元。承销债务融资工具 1,342 支,承销规模 7,619.54 亿元,均位列全
20 指小型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21 指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根据《关
于 2021 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49 号)要求,自 2021
年起,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均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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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市场第一位 22,荣获《证券时报》“精品投行业务天玑奖”“杰出债券承销银行
天玑奖”,Wind 资讯“最佳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最佳信用类债券承销
商卓越银行奖”“最佳承销商奖”等奖项。
国际业务
本行国际业务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坚持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业务保持
平稳增长。报告期内,创新搭建业务场景产品体系,助推全行对公“成就伙伴”
品牌建设,实现国际业务表内外融资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60%;持续推动国际业务
数字化转型发展,上线外汇交易里程碑产品“中信银行外汇交易通”客户端,推
出跨境电商平台新型“伞型账户”结算模式,整合国际业务网银“银企智联”“AMH
全球现金管理”“跨境资金池”三条数字国际业务高速公路,拉动外汇资金业务
交易量及国际收支收付汇量增长;持续推动自贸区业务上海、广州、海口“三点
做全国”的 FT 账户体系 23,推出自贸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通自贸”品牌,夯
实自贸区 FT 业务发展基础;落实稳外贸政策要求,推出“信保通”大单品,服
务上千家中小微出口外贸企业。
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实现结售汇量 1,928.97 亿美元 24,同比增长 29.01%;国
际收支收付汇量 3,409.03 亿美元,同比增长 32.70%;跨境人民币收支量 4,671.88
亿元,同比增长 43.67%,各项指标均保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前列。
交易银行业务
本行将交易银行业务作为对公转型的重要支点,倾力发展交易银行业务,推
动轻型化发展和数字化转型。
产品建设方面,本行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报告期内上线“信流转”“Mini 资
金池”“信保函”“清算通”等多个产品,产品体系不断丰富,有效满足各类客
户的多元化需求。积极探索行业服务方案,聚焦建筑企业融资难题、结算痛点,
22 根据 Wind 资讯数据排名。
23 即自由贸易账户,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要,在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开立的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
24 2021 年 12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6.3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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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建筑行业交易银行“351”整体专属服务方案 25。渠道建设方面,立足于“新
体验、新服务、新渠道”三维发展,加强对公电子渠道协同建设,全面提升线上
化服务水平,推出智慧网银 4.0,通过创新化的获客手段和线上化的客户经营工
具,打造智能、便捷、舒畅的客户体验。服务建设方面,着力打造差异化服务和
响应能力,构建“五等七星” 26客户分级分类精细化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个性
化、综合化金融服务方案,不断拓展服务半径;打造交易银行客户体验响应一体
化运营体系,搭建线上化信息交互平台,整合交易银行移动作业平台、网银评价
中心、客服中心和服务流程平台工单响应流程,第一时间响应客户诉求,客户满
意度显著提升。报告期内,本行荣获第五届中国供应链金融年会“最佳供应链金
融创新银行”称号,第六届中国交易银行年会“金贸奖最佳现金管理银行”。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交易银行客户数 83.66 万户,较上年末增长 17.24%;报
告期内,交易融资量达 8,696.22 亿元,为上年的 2.6 倍;交易笔数 19,871.94 万
笔,较上年增长 49.62%;交易金额 134.2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25.26%,业务实
现快速发展。
汽车金融业务
本行加强汽车金融产品体系建设,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商用车等
新赛道,提升全流程操作线上化能力,构筑产品、风控、科技竞争壁垒,实现汽
车金融业务同业领先地位。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汽车金融合作客户数 6,688 户,
较上年末新增 1,637 户,创历史新高,未结清融资余额 1,601.59 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 9.24%;报告期内,放款规模达 4,400.46 亿元,同比增长 16.32%,跑赢大市;
逾期垫款率 0.03%,资产质量保持良好。本行汽车金融业务在《21 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汽车金引擎”评选活动中,连续八年斩获“最佳汽车金融服务银行”殊荣。
25 “351”方案聚焦建筑企业三大融资难题、五大结算痛点和一类出表需求,综合运用交易银行一揽子产
品提供全链条服务,助力建筑企业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
26 指交易银行“五等七星”客户分层评价体系,通过星级评价客户的综合贡献度(最高 7 星级),通过等
级评价客户的潜力等级(最高 1 等级),进而构建出客户的多维度评估和画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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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秉持“价值托管”理念,深化集团协同,夯实托管归行,聚焦托管主战
场,深化客户经营,加速科技赋能,从资金端、产品运营端、投资端为资产管理
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托管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报告期内,本行加大推动公募基
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及跨境托管等重点业务。新发公募基金托管上线 80 支,
首发托管规模 1,335.54 亿元,为上年的 1.75 倍。职业年金再上台阶,报告期内新
中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职业年金托管资格,累计中标中央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及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年金托管资格。企业年金托管规模
1,306.29 亿元,稳居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位 27。获得“财经网”2021 年度卓越养
老金托管机构奖、《华夏时报》2021 年度卓越养老金托管银行奖。跨境托管规模
288.53 亿,较上年末增长 87.97 亿。本行成为唯一获得债券“南向通”托管清算
行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托管系统获评人民银行 2020 年度金融科技
发展二等奖,自主研发的“资产托管数据平台”获评《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
金融市场技术实施”奖。
报告期内,本行托管业务实现收入 33.71 亿元,托管规模 11.36 万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 10,265.46 亿元,托管账户对存款撬动效应持续提升,带动存款沉淀
日均余额 4,304.13 亿元,其中托管账户一般性企业存款日均余额 1,351.34 亿元。
2.7.1.3 风险管理
本行公司银行业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围绕“优化结构、做
强特色、做实基础、提升效益”的整体目标,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
客户综合经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
客户层面,深化战略客户名单准入制管理,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优化战略客户
名单构成。深度经营重点机构客户,持续提升政府金融品牌形象。发挥客户名单
制引领作用,精准提升优质客户授信占比。
27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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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区域层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以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
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为引领,以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
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依托,以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保障,统筹西部、
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发展,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行业层面,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把握新发展格局机遇,积极响应国家行
业结构调整导向,持续推进本行资产结构优化调整。继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
略新兴产业支持力度。围绕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高度重视新老基建发展机遇。保
障改善民生,择优支持文教养老产业。坚决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要求,维持市场
稳定,加大客户结构和集中度调整力度,主动化解存量大额风险。严格控制过剩
产能,大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
业务层面,积极向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打造“价值普惠”,持续
推进普惠业务高质量发展。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资金、客户、数据和信用等优势,
大力发展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供应链金融,深化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建立适应
供应链金融的风控体系,做大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带动基础客户及结算规模提
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类贷款(不含票据贴现)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552.6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7.86%,不良贷款率 2.13%,较上年末下降 0.33 个百分点。
公司类贷款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2.7.2 零售银行板块
本行坚持零售业务经营逻辑,通过做大客户基础、做强产品驱动、做优渠道
势能和提升服务体验,促进“全客户—全产品—全渠道”适配,为客户适时、适
地提供“金融+非金融”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零售银行业务实现营业净收入 801.73 亿元,较上年增长 3.54%,
占本行营业净收入的 41.89%;零售银行非利息净收入 223.68 亿元,较上年增长
5.77%,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的 44.58%,较上年下降 6.91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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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1 客户经营情况
本行持续提升客户获取和经营能力,推进零售经营体系深化,实现客户规模
持续增长。
客户分层经营方面,深化客户分层经营体系,依托“线下网点+线上手机 APP”
全渠道优势,以专业分层服务能力,实现从大众基础客户、富裕客户、贵宾客户
到私行客户的价值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客户数 1.20 亿户,较上年末增
长 7.98%。
针对大众客户,以线上 APP 为主经营阵地,以总行直营和分行属地化经营相
结合的模式进行批量经营,针对不同场景、重点客群部署千人千面的差异化线上
活动和产品推荐策略,大众基础客户较上年末增长 6.77%。
针对富裕及贵宾客户,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总行投研、分行投顾、
支行资产配置”的专业化经营能力,深入生活场景,升级财富客户权益服务体系,
建立与客户长久的信任与陪伴关系,在市场上打响“中信幸福财富”品牌。贵宾
及富裕客户新增实现两个“超 10 万”,贵宾客户总量突破 100 万。
针对私行客户,围绕客户“价值提升”,构建私人银行客户经营体系,搭建
数字驱动的智能化经营策略中枢,深化“客户旅程经营+特色客群经营”双轮驱动
经营模式。私人银行客户达 6.03 万户,较上年末增长 17.87%。
客户分群经营方面,本行依托生态场景建设,面向出国、年长 28、商旅等重
点客群,提供金融和非金融综合服务,强化“有温度”的零售银行品牌形象。
针对出国金融客群,基于出国出境细分场景,搭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与服务
体系,不断丰富权益体系,推动客户稳定增长。针对年长客群,持续完善“幸福
1+6”29服务体系,聚焦“财富、健康、优惠、学院、舞台、传承”六大服务板块,
打造特色服务,强化“幸福+,有温度”的养老金融品牌。上线“长辈版”动卡空
28 年长客群指年龄超过 50 岁(含)的客户群体。由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对年龄有了新的划分标准,即
45 岁至 59 岁为中年人,60 岁至 74 岁为年轻的老年人,75 岁至 89 岁为老年人,90 岁以上为长寿老年
人。故在表述上从以前年度的“老年客户”调整为“年长客户”。
29 “幸福+财富”“幸福+健康”“幸福+学院”“幸福+优惠”“幸福+舞台”“幸福+出游”六大“金融+非金
融”服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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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APP,不断丰富和提升年长客群的用卡体验。
针对商旅客群,构建商旅出行链条的闭环经营,不断优化商旅产品体系,持
续保持业内领先地位。完善“机+酒”业务布局,发行中联航联名卡,“中信商旅
平台”上线深航、东航、艺龙旗舰店,新增快捷支付、积分抵现等功能,联手华
为慧通打造针对企业客户的专属差旅平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出国客群 870.64 万户;年长客群 1,831.12 万户,较上年
末增长 14.38%;商旅客群有效客户数 1,661.37 万户。
2.7.2.2 业务及产品情况
投资理财业务
本行持续从客户需求及客户体验出发,以资产配置理念推动个人存款规模持
续增长。不断优化负债产品,拓展传统产品销售渠道至手机银行,优化基于七天
通知存款自动通知功能的“周周享”产品订单推送功能,提升客户在个人手机银
行、个人网银等渠道端产品购买体验,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存款产品选择。继续推
动存款产品场景化应用,推出面向支付结算、二手房交易、三方存管客户的“中
信 e 管家”“居间管家”“存管盈”等产品,多场景获取结算性存款。截至报告
期末,本行个人存款余额 8,680.23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460.07 亿元,增幅 5.60%。
本行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紧贴客户需求、强化客户关系,着力做大投资理财
业务。银行理财方面,本行积极落实资管新规要求,拓展头部合作机构,加速产
品净值化转型,截至报告期末,符合资管新规的个人净值型理财产品存量规模占
比达 90%,代销行外理财规模突破 500 亿;代销基金方面,本行紧跟市场变化,
强化投研能力,定制系列“十分精选”基金产品,打造提升客户体验的“固收+”
和权益基金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非货币基金保有量较上年末增长 35.41%。
代销保险方面,累计代销保障型保险规模较上年增长 12.50%。
报告期内,本行发布“云企会”品牌,依托中信集团协同优势,联合中信集
团子公司,面向企业家客群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稀缺性的“个人+家庭+企业”
的金融和非金融综合服务方案。组建总分行投资顾问队伍,建立“买方投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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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模式,提升资产配置专业能力,落实“1+1+N”30服务理念,深耕一对一专人陪
伴式钻石服务。持续引入优质资管机构标准化产品,稳步推进量化、股权、QDII
(合格境内投资者)等特色策略产品,不断丰富私人银行产品货架。截至报告期
末,私人银行代销产品保有量 1,690.35 亿元。报告期内,私人银行代销产品销售
1,247.49 亿元,其中标准化产品销售金额 918.13 亿元,较上年增长 115.99%,销
量再创新高。私人银行代销标准化产品存量达到 1,162.86 亿元。产品净值化转型
取得成效,客户财富管理结构进一步优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个人信贷业务
本行坚持“价值个贷”理念,坚持个贷业务是全行资产业务“压舱石”定位,
有序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三大主力产品平衡发展,
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助力居民消费升级。
个人住房贷款方面,本行继续按照各级政府房地产调控要求,开展商业性个
人住房贷款业务。个人经营贷款方面,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支持小微企业与实体经
济发展的战略部署,持续优化产品政策,细化操作标准,提高客户用款便捷度。
个人消费贷款方面,坚持“自主场景、自主风控、自主产品”的发展原则,持续
优化消费贷产品营销能力。在聚焦优质主力客群的同时,不断加强产品创新与应
用场景相融合,做大“汽车消费”“安居”等优质场景产品的升级与应用,为客
户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线上化自助型融资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余额 14,776.26 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 1,121.11 亿元,增速 8.2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9,436.77 亿元,较上
年末增长 455.44 亿元,增速 5.07%。
信用卡业务
本行信用卡业务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为前提,紧密围绕
客户需求,提供多维度增值产品及服务,以差异化、精细化全流程服务,为客户
提供优质交互体验,打造“有温度的信用卡”品牌。
30 1:支行客户经理,1:分行投资顾问,N:总行投资顾问及集团内外专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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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信用卡业务紧密围绕客户消费需求,深耕商旅、车主、宠物等客群,不
断形成特色化经营。渠道建设方面,全面推进渠道转型变革,深化客户经理制转
型,重塑客户交互模式,打造获客经营一体化。场景建设方面,深化属地与线上
场景建设,打造“生活+金融”生态圈,依托 APP 服务实现对美食休闲、商超生
鲜、生活服务、充值缴费等高频生活场景的全链接,深化手机终端建设,深入开
展与华为、小米的战略合作,上线华为鸿蒙版“动卡空间 APP”、业内首发中信
小米卡,获客势能稳步提升。活跃经营方面,开展“9 分享兑”等千人千面品牌
营销活动,带动客户活跃度的持续上升和交易规模的稳步增长。
本行信用卡业务深入推进轻资本转型,持续深化会员制经营,金融类、健康
类、9 分会员等会员业务实现多点突破。巩固年费产品优势,围绕客户需求,提
供多元化的增值服务及精细化运营体系。不断加快数字化转型,上线动卡空间
APP 8.0 版,全新升级个性化智能服务,凭借“5G 全 IP 开放式服务项目”荣获
《亚洲银行家》2021 年度中国未来金融峰会“中国最佳数字化员工参与项目”
奖。深入开展自研科技研究,两项发明荣获国家级发明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信用卡累计发卡 10,132.39 万张,较上年末增长 9.40%;
信用卡贷款余额 5,277.4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425.10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信用
卡交易量 27,801.35 亿元,同比增长 14.05%;实现信用卡业务收入 591.28 亿元。
本行积极推动信用卡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期内,累计发行信用卡债权资产证券
化产品 15.11 亿元,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信用卡不良资产本金规模 80.48 亿
元,有效加快了资产流转。
出国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升级领先的出国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在品牌建设、产
品创新、精准服务及数字化渠道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推出《2021 出国留学
蓝皮书》,对留学市场进行趋势分析、为留学生家庭提供留学规划指南,提升
了本行在出国金融领域的权威形象和美誉度;上线便利性外汇创新结算产品,
升级留学汇、资信证明等出国金融特色产品;推出出国金融手机银行 APP 专属
版,升级出国金融开放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全生命周期客户旅程的数字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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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能力,市场口碑得到不断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出国金融客户达 870.64 万户,对应管理资产余额达
1.18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8.39%。
养老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升级“幸福+”年长客群服务体系,围绕“财富、健
康、优惠、学院、舞台、传承”六大服务板块,打造特色服务,全面满足年长
客群个性化服务需求。不断优化年长客户服务流程和体验,为行动不便的年长
客户推出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幸福+,有温度”的品牌认可
度。本行年长客户服务获得媒体和行业协会的充分认可,入选银行业协会普惠
金融典型案例,获评《经济观察报》“2020—2021 卓越金融企业年度卓越养老
金融服务平台”奖项。
本行布局全生命周期养老金融服务,积极筹备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的
系统开发和推广。准入优质养老目标基金、税延型养老保险等养老金融产品,
形成养老投资组合;开发养老规划沙龙课程,上线养老规划测算系统,做好投
资者教育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年长客户达到 1,831.12 万户,对应管理资产余额达
1.46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4.54%。
代发业务
本行深入推进公私联动,强化集团协同,实现优质资源互通,战略性推动代
发业务发展。报告期内,为中信集团子公司制定代发专属营销服务方案,针对代
发企业及其员工,打造发薪业务生态闭环,优化升级开薪易 3.0 开放代发平台。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薪酬服务解决方案,向员工推出“薪享卡”代发客户工资卡、
“开薪下午茶”、代发理财等专属产品及活动,不断打造“有温度”的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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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 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零售银行业务按照“做大零售业务,持续释放价值贡献”的
战略目标,加大个贷投放,提升服务品质,以防范化解风险、支持业务发展为目
标,持续提升风险精细化管理水平。
个贷业务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强化个贷体系建设,谋求科学发展之策,坚持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
贯穿于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落实全流程管理闭环。
贷前,加强渠道管理,实施产品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在前台营销、风险准入、
持续评价、渠道退出等方面,对合作渠道进行全周期闭环管理;根据不同的产品
信用分级,配套制定差异化受理标准。贷中,持续加强信用风险、欺诈风险的识
别、监控与管理,加快集中运营模式建设。稳步构建智能化风控体系,以产品为
基础,从信用风险防控、欺诈风险防控、共债风险防控等维度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个贷风险模型和策略体系;完善风险监控及重检体系,从产品、区域、合作渠道
等维度进行风险监测和分析,加快产品及流程的迭代更新;扩大“互联网+不动产
登记”覆盖范围,推动抵押登记的线上化、数字化管理,有效降低抵押虚假或抵
押悬空的风险;积极推动本行个人贷款集中审批模式建设,打造个贷专业化团队
和作业岗位,推动业务高效运转。贷后,加强用途管控、完善预警机制,实施贷
后管理集中模式。通过系统自动监控,结合人工深入排查等方式强化个贷业务全
流程用途管控;持续完善贷后预警机制,充分应用内外部数据,拓展风险预警监
测的广度与精准度;实施贷后管理分行集中制,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工作能力。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生产逐步复苏,本行个贷资产质量整体保
持健康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不良余额 97.69 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 5.52 亿元,不良率 0.66%,较上年末下降 0.01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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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
本行信用卡业务坚持全流程风险管理理念,以大数据和智能科技为依托,深
化“客群结构”和“资产结构”优化调整,保障信用卡业务稳健发展。
贷前,持续迭代升级风控模型、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将风险管理主动前移,
提高对高风险客户的准入标准,多维度动态关注新发卡客户信用风险变化。通过
机器学习、云计算等智能技术,不断提高风险数据挖掘和客户识别能力。贷中,
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持续优化授信资源配置。通过挖掘内部数据、引入
外部数据,持续完善客群精细化管理,严控大额授信客户占比。同时,加大资金
用途侦测管控力度,针对洗钱、涉赌、代还等不合规用卡行为,开展专项侦测与
治理。贷后,坚持现金清收、常规核销和不良资产证券化并行的多样化不良资产
处置方式,加快问题资产处置效率,多措并举压降不良。
通过持续强化贷前、贷中、贷后联动风险管控体系,本行资产结构持续向好,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信用卡不良贷款余额为 96.50 亿元,不
良率为 1.83%,较上年末下降 0.55 个百分点。
2.7.3 金融市场板块
在新冠肺炎疫情反复拉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本行金融
市场板块紧跟国家政策导向、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市场研判、优化资负
结构、强化交易能力、深化同业客户一体化经营等措施,促进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市场板块实现营业净收入 209.85 亿元,较上年下降 2.24%,
占本行营业净收入的 10.97%,其中金融市场非利息净收入 131.48 亿元,较上年
增长 4.06%,占本行非利息净收入 26.20%,较上年下降 4.56 个百分点。
2.7.3.1 客户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动同业客户深度经营转型,强化跨板块统筹协调,构
建分级、分类、分层的经营体系与流程化、规范化的实施路径,升级同业 CRM 系
统(同业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合作视图与合作评估功能。聚焦城农商行、要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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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场、跨境客群等重点领域深化经营,以集团协同逐步打造差异化优势,并在服务
输出、牌照获取和覆盖拓展等方面实现一定突破。
2.7.3.2 业务及产品情况
金融同业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同业条线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同业竞争日益激
烈等不利因素,在严控市场风险的基础上,优化投资策略,深化客户经营,调整
业务结构,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融同业资产(包括存放同
业和拆放同业款项)余额 2,161.25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14.65%;金融同业负债
(包括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入款项)余额 12,011.6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30%。
报告期内,本行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办理票据直贴 10,719.38 亿元,其中
开展绿色信贷贴现业务 503.48 亿元。累计服务对公企业 11,708 户,其中服务小
微企业 7,423 户,占比 63.40%。截至报告期末,票据再贴现余额达 441.93 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 2.93%,为实体经济持续提供低成本融资渠道。本行票据资产余额
4,662.43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67%。
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外部形势和市场环境,本行金融市场业务秉承“抓趋
势、抓机会、向市场要效益”的经营理念,发挥专业优势抢抓机会,经济效益取
得新突破,管理和风控能力迈上新台阶。
外汇业务围绕融资保值、收付汇避险、跨境并购及证券投资等客户需求,通
过外汇买卖、即远期结售汇、掉期、期权及相关汇率类创新组合产品,为客户提
供具有针对性、多层次的汇率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做好外汇避险及资产
保值。报告期内,本行外汇做市交易量 2.12 万亿美元,较上年增长 25.44%,银
行间外汇做市排名保持市场前列。
债券业务坚定执行国家战略,践行国有金融企业责任担当,回归本源,大力
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在绿色金融领域积极实践,探索绿色金融创新模式,积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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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与投资绿色债券,率先开展多品种各期限绿色债券和小微企业债券的双边做市报
价;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发展的主体责任,承销国家开发银行发行
的首期“乡村振兴”专题金融债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持续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
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北向通”,成功落地“南向通”,助力债券市场互联
互通。同时,积极调整债券投资业务策略,合理摆布投资久期,灵活布局投资品
种,加大债券资产流转,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
货币市场业务大力开展债券回购、同业拆借等交易,积极参与交易机制创新
建设,报告期内,本行人民币货币市场业务总交易量 24.86 万亿元,在满足流动
性管理需要的同时,提升了短期资金运营效益,进一步巩固了货币市场核心交易
商地位;推进人民币同业存单发行业务,报告期内同业存单发行量累计达 8,738.9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8.86%,有效丰富了负债来源,拓展了融资渠道。
贵金属业务着重支持黄金产业链实体企业,为企业客户提供黄金租借服务,
同时积极履行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询价做市商职责,为全市场提供流动性。报告
期内,本行贵金属自营交易不断拓展多元化交易策略,适度提升自营交易风险偏
好,积极把握市场机会,进行波段操作增厚利润。
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资管业务以“处置存量,发展增量,提升能力”为发展主线,
坚持研究驱动、科技赋能、持续创新、协同发展,打造资产管理核心竞争力,助
力全行轻资本业务转型。
在本行资管业务转型发展中,子公司信银理财作为资管领域发展的重要平台,
是本行“轻资本转型”的重要抓手和标杆,借助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和产业多元
化优势,健全总分联动业务机制,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提升产品创设能力,建立
了覆盖全市场、全资产、全渠道、全天候的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丰富的财富管
理工具和综合金融服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持续提升投研能力,优化资产
配置结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满足投资者财富保值增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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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信银理财非担险理财产品存续规模 14,032.75 亿元,
其中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净值型产品规模 12,667.23 亿元,占比达 90%,较年初
提升 22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受新产品规模大幅提升、老产品交易收益增加等
因素影响,本行及信银理财实现理财业务收入 68.82 亿元,较上年增长 222.95%。
2.7.3.3 风险管理
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积极管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债券资产信用风险,深入分析信用市场违
约情景,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公司等相关资产重检和自查频率,适时
调整信用类债券分析、评价与审核标准。密切关注持仓债券信用资质变化并制定
详细应对预案,及时提前处置相关债券。同时,本行加大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及
政策性银行债等投资力度,报告期内自营债券投资信用资质整体优良。
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优化适应理财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业务层面,
重点关注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保护投资人利益。产品层面,重点关注流动性风险、集中
度风险、信息披露风险、估值风险,优化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评价标准,做好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确保理财产品的运作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资产层面,重点关
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强化资产全流程风险管理。同时,搭建和完善理财产品
风险管理月(季)报及不定期专题报告的风险报告体系,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
机制。
2.7.4 分销渠道
2.7.4.1 线上渠道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线上渠道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加快构建以手机银行为经营主阵地、小程序为轻型触点的渠道生态。手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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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APP7.0版获评2021第五届GXA(Good eXperience Award)好体验奖“最具用户关
怀”专项奖,本行成为此次评奖中唯一获得殊荣的银行。推出中信银行小程序2.0,
实现37家分行差异化分群经营,带动分行业务价值提升。企业微信上线财富小站,
为理财经理建立个性化、综合性的线上营业厅,获评《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
无摩擦全渠道整合项目”奖。升级智慧魔方平台,打造个性化、智能化的中台敏
捷运营能力,依托智能推荐带动产品主动销售,推动个性化、批量化经营,主动
销售触客超2.5亿次。强化数字化创新探索,本行联合华为推出“鸿蒙原子化服务”,
在鸿蒙生态为客户提供即插即用的“卡申请”和“搜索”服务,成为首批在鸿蒙
生态提供服务的银行。紧跟国家5G发展战略,完成普通短信平台到5G消息平台的
升级,在短信生态实现支持富文本消息发送及交互式业务的办理。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银行线上月活用户 31达3,022.83万户,报告期内,手机银
行APP交易金额达11.91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3.18%。
2.7.4.2 线下渠道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中国境内 153 个大中城市设立营业网点 1,415 家,
其中一级(直属)分行营业部 37 家,二级分行营业部 126 家,支行 1,252 家(含
社区/小微支行 38 家),设有自助银行 1,569 家(含在行式和离行式),自助设
备 5,398 台,智慧柜台 9,078 个,形成了由综合网点、精品网点、社区/小微网点、
离行式自助网点组成的多样化网点业态。在分支机构已初步覆盖中国境内大中城
市的基础上,本行境内分支机构的设立重点向优化布局和提升效能转变,网点建
设资源向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发达城市和地区倾斜。同时,
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支持自贸区、特区、新区、综改区、高新区等重
点地区经济发展。
境外机构方面,本行附属公司中信银行(国际)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
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 32 家营业网点和 2 家商务中心。信银(香港)投资
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 3 家子公司。阿尔金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有 7 家营业
31 指当月打开手机银行 APP 与动卡空间 APP 的用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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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网点和 1 个私人银行中心。报告期内,本行按照《中信银行 2021—2022 年海外
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境外机构人力资源、业务、系统、授权、考核等管理体系,
稳步推动悉尼代表处升格和香港分行申设筹建工作。
2.7.4.3 境外分行业务
伦敦分行是本行第一家直属境外分行,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正式开业,主要
开展批发银行业务,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包括双边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
资、跨境并购融资等)、代客即期外汇交易以及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
同时开展货币市场交易、衍生产品交易以及债券投资交易等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伦敦分行成功代总行发行 5.5 亿美元的中期债券(MTN),并以
伦敦分行名义开展了首支 20 亿美元同业存单(CD)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发行约 10 亿美元;成功代理总行欧洲时段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实现 24 小时全球
外汇交易平台顺利运行,多项业务实现突破。本行将进一步依托伦敦国际金融中
心优势,致力于将伦敦分行打造成为本行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的业务中心、
欧洲资金交易中心、国际化人才培养中心以及中信集团海外区域业务协同中心。
截至报告期末,伦敦分行总资产达到 29.51 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 150.02%,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2,067.20 万美元,拨备前净利润 1,084.70 万美元,净利
润 226.97 万美元。
2.7.5 子公司及合营公司业务
2.7.5.1 中信国金
中信国金于 1924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1986 年 6 月由中信集团收购,2002 年
收购当时的香港华人银行有限公司后重组成为投资控股公司,现为本行全资子公
司,已发行股本为 75.03 亿港元。中信国金是本行开展境外业务的主要平台,业
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业务主要通过控股的中信银行
(国际)(持股比例 75%)开展,非银行金融业务则主要通过中信国际资产(持
股比例 46%)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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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国金共有在职员工 2,481 人,无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
职工。中信国金总资产 4,179.67 亿港元,较上年末上升 6.02%,净资产 546.65 亿
港元,较上年末上升 4.08%;报告期内由于保险、贷款业务手续费拉动影响,实
现净利润 20.53 亿港元,同比上升 100.36%。
中信银行(国际)。中信银行(国际)是一家扎根香港的全牌照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国际)发挥其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核心城市的有利区位优势,
不断深化与本行及中信集团的联动合作,同时充分发挥其内地子行的平台作用,
大力拓展跨境业务。报告期内,实现公司业务联动收入 9.20 亿港元,占公司业务
的比重达 22.03%。受内地企业境外融资及跨境并购交易需求旺盛影响,实现手续
费收入 2.15 亿港元,在中资高收益债市场排名第一位 32。中信银行(国际)积极
推动业务科技化转型,截至报告期末,综合电子渠道用户达 20.47 万户,占零售
客户的比重为 51.88%。移动银行服务旗舰平台 inMotion 动感银行平台客户量达
13.15 万,较上年末增长 63.32%。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银行(国际)已发行股本为 184.04 亿港元,总资产 4,153.85
亿港元,较上年末增长 6.09%,净资产 497.87 亿港元,较上年末增长 4.66%。报
告期内,中信银行(国际)实现经营收入 81.98 亿港元,实现净利润 21.28 亿港
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12.03%和 84.15%。
中信国际资产。中信国际资产是一家跨境资产管理公司,以私募股权投资及
资产管理为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中信国际资产执行“控风险、提收益、降成本、
减层级”的策略,加强项目及平台公司管理,有序退出并加大债权项目的清收力
度。中信国际资产继续实施组织优化和费用管控措施,持续提升团队运营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
2.7.5.2 信银投资
信银投资于 1984 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本行在境外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信
银投资注册资本为 18.89 亿港元,其中本行持股 99.05%,中信银行(国际)持股
32 根据彭博发布的金额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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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0.95%。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贷款业务(持有香港放债人牌照)、投资业务(主要包
括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并通过旗下子公司开展
境外投行类牌照业务及境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等。
信银投资作为本行海外投行业务平台,以打造“服务母行、赋能强大、轻型
发展、绩效优异的全能海外投行”为发展愿景。报告期内,持续推进营销服务体
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产品链和业务策略,加快打造境外资产管理中心。债券承销
业务大幅增长,全年落地 120 单,总单数为上年的 2.45 倍。主动资产管理业务规
模持续扩大,资管产品数量增至 21 个,产品服务种类不断丰富,报告期内完成
QDII、债券通、QFII/RQFII、CIBM 和 QFLP 等跨境投资渠道布局,实现轻资本
业务收入 2,125.90 万美元,较上年增长 44.13%。业务表现得到市场肯定,首次进
33
入中资美元债承销商全榜单前 30 名 ,荣获“2021 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最佳私募
股权投资机构 TOP30”奖项,市场影响力得到大幅提升。报告期内成功发行 5 亿
美元公募债券,负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信银投资共有在职员工 701 人,无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信银投资总资产折合人民币 229.21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6.10%,净资产折
合人民币 44.69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0.83%,资产管理规模折合人民币 630.80 亿
元,较上年末增长 19.37%;报告期内,信银投资净利润折合人民币 10.44 亿元。
2.7.5.3 中信金融租赁
中信金融租赁于 2015 年 4 月成立,注册资本 40 亿元,由本行独资设立。作
为本行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战略布局,中信金融租赁积极打造有限多元化的经营
模式,回归租赁本源,持续深化转型发展。
报告期内,中信金融租赁坚持绿色租赁定位,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业务投放达 185.28 亿元。创新开拓户用式光伏,首批户用式光伏租赁项目实
现线下落地。拓宽绿色租赁外延,落地首笔主动开发的水电站打包租赁业务。同
时,积极拓展船舶、飞机、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推动公司回归租赁本
33 根据 WST Pro/SereS 中资美元债平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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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源,逐步由“类信贷”融资业务为主向“真租赁”融物业务为主转变。随着两笔
经营性租赁业务相继投放,飞机、船舶租赁实现零突破。中信金融租赁主动将自
身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中,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战略新型产业、新能源汽车等
领域,投放金额占比 55%,中小微企业余额占比超 80%,有力支持实体经济。报
告期内,中信金融租赁超额完成不良资产压降任务,风险管控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金融租赁共有在职员工 121 人,无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
休职工。中信金融租赁总资产 516.5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3.1%;净资产 65.82 亿
元,较上年末增长 4.38%。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净收入 16.75 亿元,较上年下降
12.12%,净利润 2.76 亿元,较上年上升 5.34%,净资产收益率(ROE)为 4.28%,
资产回报率(ROA)为 0.53%,资本充足率为 12.78%。
2.7.5.4 信银理财
信银理财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 50 亿元。信银理
财为本行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发行,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
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
报告期内,信银理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各类客群的财富管理需求,积极
培育特色鲜明的明星产品,加快提升权益资产投研能力,做资本市场的长期和价
值投资者;借助中信集团金融全牌照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和协同优势,提升
普惠型产品创设能力,为普惠、长尾客户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多样性的产品和
服务;持续创新探索,大力发展多元产品及投顾服务。全面布局个人财富管理版
图,充分发挥在全权委托及家族信托领域的先发优势,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积
极探索银行资管领域的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稳固中信理财品牌影响力。
截至报告期末,信银理财共有在职员工 356 人,无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
工。信银理财总资产 82.00 亿元,净资产 74.01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净收
入 30.4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8.06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ROE)为 27.79%,资产
负债率 9.74%,各项业务运营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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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7.5.5 中信百信银行
中信百信银行是本行与福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新
型互联网银行,是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于 2017 年 11 月 18 日正式开业。
注册资本 56.34 亿元,本行持有中信百信银行的股份为 65.70%。
报告期内,中信百信银行积极践行“为百姓理财,为大众融资,依托智能科
技,发展普惠金融”的战略方向,强调主赛道思维,坚持差异化发展,战略布局
自营消费金融和产业金融业务,重点发力汽车金融、小微普惠和三农金融,积极
探索绿色金融创新,助力实体经济低碳转型发展。报告期内,获评新华社瞭望智
库“实践绿色金融示范案例”;连续四年入围毕马威中国“领先金融科技 50 企
业”榜单;推出行业首个“AI 虚拟品牌官” AIYA 艾雅;自主平台 AIBANK Inside
获得人民银行监管许可。报告期内,中信百信银行实现了规模、质量、效益平衡
发展,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进入战略成型和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百信银行共有在职员工 807 人,总资产 794.06 亿元,较
上年末增长 19.46%;总负债 726.0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1.20%;净资产 68.05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净收入 29.98 亿元,较上年增长 74.05%;净利润 2.63
亿元。连续获得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AAA 主体长期信用评级。
2.7.5.6 阿尔金银行
阿尔金银行前身为 1998 年汇丰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立的分支机构,2014 年
11 月由当地最大商业银行哈萨克斯坦人民银行全资收购。2018 年 4 月 24 日,本
行完成对阿尔金银行多数股权的收购工作,目前本行持有阿尔金银行的股份为
50.1%。
报告期内,面对严峻的外部经营环境,阿尔金银行积极应对,多策并举,经
营发展相对平稳。阿尔金银行充分发挥与本行的协同优势,加大境内外业务联动,
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不断加强业务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提升客
户服务体验。国际评级机构惠誉确认阿尔金银行长期发行人违约评级为 BBB-级
别,长期展望为稳定,同时银行生存能力评级为 bb,阿尔金银行国际评级继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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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持稳定。
截至报告期末,阿尔金银行共有在职员工 552 人,股本 70.50 亿坚戈 34,总
资产 6,431.84 亿坚戈,净资产 743.59 亿坚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净收入 292.09
亿坚戈,实现净利润 166.01 亿坚戈,资产回报率(ROA)为 2.67%,净资产收益
率(ROE)为 23.96%。
2.7.5.7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
临安中信村镇银行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注册资本为 2 亿元,其中本行
持股占比 51%,其他 12 家企业持股占比 49%,主要经营一般性商业银行业务,
2012 年 1 月 9 日开始对外营业。
报告期内,临安中信村镇银行持续加大金融纾困政策落实力度,持续对普惠
小微企业给予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以及信用贷款支持,对符合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要
求的客户,做到应延尽延。截至报告期末,普惠小微企业累计延期还本(无还本
续贷)金额 9.45 亿元,累计向普惠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4.01 亿元,申请人行
信用贷款支持计划 1.60 亿元,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 0.97 亿元。临安中信村镇
银行积极支持实体经济,践行普惠金融、乡村振兴战略,加大“两增两控” 35信
贷业务的投放,截至报告期末,涉农贷款余额 11.3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0.45%;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4.55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8.56%;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
占比 92.40%。
截至报告期末,临安中信村镇银行共有在职员工 57 人,总资产 22.74 亿元,
较上年末下降 2.86%;净资产 3.70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7.84%;客户存款余额
16.74 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7.31%;各项贷款余额 18.63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8.46%;
资本充足率 21.89%,拨备覆盖率 450.62%,拨贷比 4.64%,实现净利润 0.39 亿
元。
342021 年 12 月 31 日,坚戈兑人民币汇率为 1:0.014645862。
35根据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两增”指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
贷款的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指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
综合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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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8 风险管理
2.8.1 风险管理架构
2.8.2 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技术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政策规定,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统
筹兼顾政策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平衡。健全各项政策制度,夯实三道
防线职责。加强授信政策引导和差异化的授权管理,在坚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释
放基层经营机构活力。深化专职审批人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批的专业能力和
决策能力,完善审查审批体系。对公贷后管理转型正式启动,强化客户差异化管
理和现场检查要求。深化特殊资产经营平台搭建。加强个贷体系性重检、私行代
销重检和模型评审。加快 IT 系统优化升级,推进数字风控体系建设。加强风险管
理专业队伍建设,全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本行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研发能力,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层次
应用,加快推进风险管理的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开展交易银行、汽
车金融、普惠金融、个人信贷等线上化产品和风控体系设计,投产了风险视图、
区域和行业评级模型、公司和个人多维度风险画像及统一评分模型、财务可视化
分析工具、大数据智能预警,持续提升智能审批和贷后精细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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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执行监管各项规定,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纳入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完善客户授信管理要求,细化风险暴露计量规则,通过系统化手段监
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定期向监管报告大额风险暴露指标及管理情况,持续加强
客户集中度风险的管理,大额风险暴露的各项限额指标控制在监管范围之内。
2.8.3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
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各类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
保、承兑、贷款承诺等表内外授信业务,银行账户债券投资、衍生产品交易等业
务,以及结构化融资、融资性理财等包含信用风险的其他业务。本行以保持资产
质量稳定,提升优质客户占比为整体经营目标,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为指
导方针,不断优化授信结构,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强化授信全流程管理,防
范系统性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关于本行信用风险资
产组合缓释后风险暴露情况、信用风险资本计量情况,请参见本行发布的《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关于本行报告期内
各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情况,请参见本章“业务综述”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为积极适应市场和政策环境变化,本行采取诸多措施以提升风险
监控及贷后管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启动贷后管理转型,建立差异化的授信业务
管理体系,对正常类客户通过四分类管理,结合实际风险状况,实现授信业务的
“有增、有保、有压、有退”。对问题类客户制定化解方案,推动落实风险化解;
积极建立重点客户风险监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重点客户动态信息,提前做好临
期管理并建立风险化解预案,推动风险化解与处置;深化科技赋能,推动新一代
授信业务系统全面升级,强化横向纵向信息互联互通,打通信息壁垒,消灭信息
盲区。
加快贷后管理数字化转型。将贷后管理等日常工作全面纳入线上监控,聚焦
实质风险,持续提升风险监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强化预警风险体系建设,上线
智能风控预警模型,实现从“报警式管理”向“预警式管理”的初步跨越。持续
丰富预警数据来源,对接负面舆情、工商、司法等外部数据,不断提升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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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推动押品管理精细化。押品估值实施净值管理,优化押品价值确认流程,完
善押品管理制度,推动押品重估全覆盖,加强评估机构名单制管理,强化评估机
构末位淘汰机制和损失追偿机制,持续提升押品对授信风险的缓释作用。
2.8.4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
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
和汇率(含黄金价格)风险。本行建立了涵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等各环节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通过产品准入审批、风险限额管理、风险报
告等方式,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
目标是根据本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
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本行启动巴塞尔协议 III 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新规项目,推动风险
计量水平提升,积极研究和应对市场波动,提高市场分析的前瞻性,优化市场风
险限额设置,开展信用债风险排查,持续做好风险监测和提示,有力地支持了金
融市场业务的发展。关于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利率缺口有关情况、外汇敞口
有关情况及敏感性分析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52(2)”。
2.8.4.1 利率风险管理
交易账簿利率风险
本行对交易账簿利率风险建立完整的风险限额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特点设置
风险价值、利率敏感性及市值损失等限额,定期运用压力测试等工具对交易账户
利率风险进行评估,将交易账户利率风险控制在风险偏好可容忍的水平内。报告
期内,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地方债发行节奏放缓、货币政策稳中偏松等因素影
响,债市收益率整体震荡下行,10 年期国债收益率累计下行 37BPs。美国国债收
益率受美联储货币政策收紧和通胀加剧的影响而显著上行,10 年期美国国债收益
率上行 60BPs。面对国内外金融市场波动,本行加大市场研究力度,切实做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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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险监测预警,不断完善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审慎控制交易账户的利率风险敞口。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
簿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风
险。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的风险偏好原则,在本
行风险容忍范围内,确保整体风险暴露水平可控。本行以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为
依托,建立了完善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多层级的银行账簿利率风
险管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和流程,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与缓释体系,
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信息管理系统,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机制等。
报告期内,国内货币政策保持稳健,世界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出现分化,本
行紧跟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变化,加强对市场利率走势预判,加强对客户行为变
化的模拟分析,前瞻性调整应对措施;综合运用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压力测
试等多种方法,从重定价缺口、久期、净利息收入波动(△NII)、经济价值波动
(△EVE)等多个维度监测风险暴露水平及变化;灵活运用价格引导、久期管理、
规模限额等管理工具,确保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水平整体稳定。报告期内,
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标均在本行风险容忍度范围内波动。
2.8.4.2 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含黄金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
生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通过外汇敞口分析来衡量汇率风险的大小。本行外汇敞
口主要来自外汇交易形成的外汇头寸,以及外币资本金和外币利润等。本行通过
合理匹配本外币资产负债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等方式管理汇率风险。对于全
行资产负债的外汇敞口以及结售汇、外汇买卖等交易业务形成的外汇敞口,设置
敞口限额,将本行承担的汇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水平。本行汇率风险主要受人民
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先贬后升,全年累计升值
2.62%。本行积极应对,不断完善对外汇敞口的计量和管理,严格控制相关业务外
汇风险敞口,加强日常风险监控、预警和报告,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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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8.5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
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的流
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流
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清晰。董事会承担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
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等。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及高级管
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高级管
理层负责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
事会定期报告。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在高级管理层的授权下,履行其部分职
责。总行资产负债部为本行流动性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拟定流动性风险管
理政策和程序,对流动性风险进行计量监测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总行审计部门
负责对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
本行保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实施审慎、协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
略,通过缺口管理、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等方法有效识别、
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本集团实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架构,总行负
责制定银行集团、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策略等,在法人机构层面集中
管理流动性风险;境内外附属机构在银行集团总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框架内,
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制定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程序等并持续推动实施。
报告期内,央行坚持以我为主、稳字当头,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
适度,预期管理取得明显成效。针对上、下半年经济形势变化,强化跨周期调节。
上半年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重点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下半
年,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总量政策和结构政策前瞻性
发力,两次全面降准各 0.5 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 2.2 万亿元,增加支小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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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额度、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等,加大金融对实体
经济支持力度。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短期资金价格总体围绕短期政策利率波动,
中长期资金价格自春节后总体呈震荡下行走势。本行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
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持续做好资产负债统筹管理,坚持稳存
增存,加强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总量和结构优化,统筹做好流动性和效益性的
动态平衡;加强流动性风险计量和监测,继续实施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持续推
动流动性风险监管达标;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推动经央行评级信贷资产质
押项目落地;加强主动负债管理,确保融资渠道畅通和来源多元化;持续推动金
融债发行,补充稳定负债来源;做好日常流动性管理,加强市场分析和预判,前
瞻性进行资金安排,在确保全行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提升资金运用效率。报告
期内,本行综合考虑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子和外部环境因素,合理设定
压力情景,按季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在轻度、中度、重度情景下,本行
最短生存期均超过监管规定的 30 天。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各项流动性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流动性覆盖率为
146.59%,高于监管最低要求 46.59 个百分点,表明本行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充
足,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冲击能力较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146.59% 135.14% 149.27%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929,568 823,822 744,317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 634,132 609,593 498,654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银监发〔2015〕52 号)的规定披
露流动性覆盖率相关信息。
净稳定资金比例为 106.01%,高于监管最低要求 6.01 个百分点,表明本行
可用的稳定资金来源能够支持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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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2021 年 2021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净稳定资金比例 106.01% 105.01% 103.36%
可用的稳定资金 4,671,629 4,533,522 4,534,668
所需的稳定资金 4,406,977 4,317,296 4,387,056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银保监发〔2019〕11 号)的规
定披露净稳定资金比例相关信息。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流动性缺口状况等有关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
表附注 52(3)”。
2.8.6 负债质量管理
负债质量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确保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
按照与其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就负债来源、结构、
成本等方面所开展的管理活动。本行负债质量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备的
负债质量管理体系,对负债质量状况进行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在符合监管要
求的前提下,确保负债质量的稳定性、多样性、适当性、合理性、主动性和真实
性(以下简称“六性”)。本行负债质量管理体系与自身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
适应,组织架构分为决策层和执行层,决策层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
承担负债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负债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执行
层包括总行相关部门、分行等。本行围绕“六性”要素,确定了负债质量管理的
目标和流程,搭建了相应的限额指标体系,涵盖负债质量管理的重要监管指标。
报告期内,本行结合内外部环境及业务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影响本行负债来
源稳定性的内外部因素,持续加强对负债规模和结构变动的监测、分析和管理,
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负债与资产在期限、币种、利率、汇率等方面的匹配程度。同
时建立与本行业务策略相匹配的内外部定价机制,确保以合理成本吸收资金。报
告期内,本行负债质量管理监管指标持续达到监管要求,保持较高的负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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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8.7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
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
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降低操作风险损失;促进流程优化,提高服务效率;确保
业务连续,保证持续运营;降低资本耗费,提高股东回报为操作风险管理目标。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强操作风险管控,强化操作风险的日常管理。启动巴
塞尔协议 III 操作风险新标准法实施项目,组织开展对主要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
与控制评估工作,建立分层分级的指标监控体系,推动全行数万条历史损失数据
清洗,制定和实施并表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方案,完成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计量方
案设计,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优化改造,建立操作风险数据集市和管理驾驶舱,
进一步提升操作风险事中监控能力。持续强化风险事件的分级及报告机制,对操
作风险易发业务环节加强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外包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外包事
项日常管理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外包审计及检查工作,有效规范第三方合作风
险管理。本行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通过重检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和推动数字
化转型,加强行内重点科技项目、重大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业务连续性
管理专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科技风险防控,开展总分行及子公司信息
科技风险全面评估和持续监控。报告期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
作风险整体可控。
2.8.8 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主要指由本行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
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本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本行品牌价值,不利本行正常
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修订印发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及
配套制度,从治理架构、全流程管理、常态化建设、监督问责等方面做出具体工
作安排,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回应媒体、公众关切。报告期内,本行声誉风
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有效维护了自身形象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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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8.9 国别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
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本行债务,或使本行在该国家或
地区的商业或资产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行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国别风险管理遵循适应性和持续改进原则,结合本行国别风
险管理目标、国别风险敞口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逐步完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
程序,并制定具体的方法和流程,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促进
本行业务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和经营战略持续深化国别风
险管理,优化并重检年度国别风险限额,强化对高风险国家的限额管理,定期开
展国别风险评级,监测国别风险敞口变化,开展国别风险压力测试,完善国别风
险应急预案,将国别风险控制在可承受水平。
2.8.10 反洗钱
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
资管理办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反洗钱
法律和监管规定,不断夯实反洗钱内部控制管理,持续提升洗钱风险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法人反洗钱责任,将
反洗钱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下,深入践行“全员、全面、
全程”的洗钱风险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法人治理,强化反洗钱授权管理,
扎实推动法人洗钱风险评估和数据治理,加强境外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管理。充分
发挥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决策作用,深入开展高风险客户整治,健全洗钱风险联
防联控机制,促进“三道防线”履职;完善“顶层制度、专项制度、条线制度”
三位一体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修订 9 项反洗钱内控制度,持续做好“新
制度、新产品、新系统”反洗钱审核,充分发挥风险前置把关作用。优化客户与产
品洗钱风险评估机制,持续开展反洗钱事后监督,加大内部处罚问责力度,提高
主动查改及自我纠偏能力。反洗钱监测中心平稳运行,有效释放集中作业效能。
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改进反洗钱信息系统,强化科技赋能。加快制裁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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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理体系建设,优化名单监控,完善审核流程,强化制裁风险防范。加大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层级人员反洗钱培训,持续做好内外部反洗钱宣传,为本
行反洗钱履职提供保障。
2.9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报告期内,除本行经营涉及的信贷资产转让等日常业务外,本行不存在其他
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事项。
2.10 前景展望
现阶段,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等外部环境持续变化,既给银行业带来一定挑
战,也带来较多发展机遇。
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展面临一些挑战。部分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在变异毒株出
现后呈现反弹,主要经济体超宽松货币政策转向风险日益临近。同时,保护主义、
单边主义上升,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恢复缓慢。我国经济
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复苏进程的不稳定性和
不确定性较大。监管部门将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与逆周期调节相结合,统筹做
好宏观政策衔接,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政策导向下,银行业需要继续做好“六
稳”“六保” 工作,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
持,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强化多渠道资本补充力度,保障资产质量稳健向好,抵御风险能力得到夯实;进
一步加快金融科技创新,驱动银行轻型化、数字化转型。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展面临新的机遇。2022年宏观政策稳字当头、稳中求
进,各地区各部门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各方面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
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
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同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在畅通国内大循环,重在突破供给约束堵点,重在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
费各环节。政府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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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绿色发展的支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实施区域重
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我国经济实
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将继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商业银行结
构调整和转型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2022年,本行将继续保持稳健发展的目标定位,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与价值银
行导向,推动强核发展,深化经营转型,全年资产增速预计6%—8%左右,经营
效益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资产质量稳步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上述预测涉及的
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
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
异。
2.11 结构化主体情况
未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有关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
务报表附注55”。
2.12 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2021年10月,本行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本集团各项系统重要性评
估指标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规模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8,583,082
金融机构间资产 1,564,604
关联度 金融机构间负债 1,793,270
发行证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1,682,943
通过支付系统或代理行结算的支付额 173,528,115
托管资产 10,332,549
代理代销业务 1,325,714
可替代性 对公客户数量(个) 828,800
客户数量和境内 个人客户数量(个) 110,880,000
营业机构数量 银行法人在境内设立的持
1,405
牌营业机构总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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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衍生产品 5,083,017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证券 524,803
非银行附属机构资产 410,808
银行发行的非保本
复杂性 1,078,872
理财产品余额
理财业务
理财子公司发行的
39,892
理财产品余额
境外债权债务 610,874
注:本表评估数据根据《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银发〔2020〕289 号)口径计算,部
分指标数据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数据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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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治理
3.1 公司治理架构
3.2 公司治理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和监管要
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公司治理效
能。加强党的领导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融合,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健全,治理体
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主体既协调运转又相互制衡。董事会、监事会及其各专门
委员会规范运作、有效履职;董事、监事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履职方式进一步
完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本行重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作用,充分保障其
知情权等法定权利,积极发挥相关机制的激励作用。
董事会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事会等各方监督,充分发挥战略决策
作用,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风险防范履职。科学制定本行 2021—2023 年
发展规划,建立全流程战略管理体系,扎实推进战略执行和落地。推动深化经营
转型,着力构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核心业务能力,提升轻资本
转型发展价值,推动全行金融科技综合赋能全面升级,业务结构更趋协调稳固。
积极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大力度支持
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制造业、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面对外部环境的复杂严峻
挑战,董事会将风险防控置于非常突出的位置,强化审慎经营理念,强力推动风
险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全面提升内控合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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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理水平。
报告期内,本行组织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参加了上交所、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等外部机构组织的培训,邀
请人民银行专家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合计 36 人次,开展分支机构、子公司调研
28 人次,调研质效进一步提高。
本行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和运行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银保监
会、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监管机构要求
解决而未解决的重大公司治理问题。
3.3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说明
本行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
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不存在不能独立的情况。
资产方面,本行拥有与业务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以及商标、域名等知识产
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财务方面,本行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依法独立设立账户,不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共用账户;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在本行开设账户的程序、要求
均与其他在本行开设账户的第三方完全相同,与本行资金及账户完全独立。
机构方面,本行已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
的需要设置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本行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业务方面,本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
从事经核定的经营范围中的业务,未受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干涉、控制,
亦未因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本行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
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
位并无从事与本行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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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及股息分配
为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本行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对本行普通股利润的分配基础、分配原则、期限间隔、分配方式和
分配条件等股利政策进行了明确,强调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
规定了除特殊情况外本行以现金方式分配普通股股东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行股
东净利润的 10%,规定了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提出书面议案并经独
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同时为股东参与分配方案表决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合规、透明,决策程序完备,分红标
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本行章程的规定。
本行上市以来未曾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近三年普通
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每10股派息金额 现金分红金额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 (注)
分红年度
(元、含税) (含税) 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分配比例
2018年度 2.300 11,255 43,183 26.06%
2019年度 2.390 11,695 46,685 25.05%
2020年度 2.540 12,429 45,970 27.04%
注:分配比例为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值。
本行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
报表的税后利润均为人民币 515.14 亿元。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 51.51 亿元,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5.74 亿元。
综合考虑本行财务、资本状况、保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及资本监管要求加强
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行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等多方面
因素,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息 3.02 元人民币(含税)。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A 股和 H 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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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股本数计算,分派 2021 年度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47.78 亿元 36,占 2021
年度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8.08%。
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股息总额。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实际派发的股息金额按照本行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周(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
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配后,本行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主要作为内生资本留存,以维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
水平。2021 年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73%,预
计 2022 年度将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平。
本次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分红标准和分配比例明确、清晰。方案经本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充分讨
论酝酿后,提交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本行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获
得通过,将提交本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期将于股东大会通过方案后
两个月内向本行普通股股东支付 2021 年度股息。其中,拟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
向 H 股股东派发 2021 年年度股息,如有变化本行将另行公告;A 股股东的股息
派发基准日及具体派发方式等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已就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信银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中信银行实际
情况,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中信银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方案提交本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将按照有关监管要求,为投资
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同时按照参与表决的 A 股股东的持股比例分段披露表
决结果。分段区间为持股 1%以下、1%—5%、5%以上 3 个区间;对持股比例在
36由于本行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将根据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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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1%以下的股东,还将按照单一股东持股市值 50 万元以上和以下两类情形,进一
步披露相关 A 股股东表决结果。中小投资者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本方
案的制定及实施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行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详情请参见本行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
(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5 股东大会
3.5.1 股东大会和股东权利
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行权力机构。股东大会负责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选举和更换董事以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
外部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
告;对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发行本行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
案、回购本行普通股股票作出决议;修订公司章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决定其报酬或报酬的确定方式;审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提出的议案;审议本行在一年内重大投资及重大资产购置与处置超过本行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决定或授权董事会决
定与本行已发行优先股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回购、转换、派息等;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本行股票上市地的证券监督规则规定的应当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的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年度股东大会
本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为股东与董事会提供有效的沟通平台。本行召开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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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于会议召开 45 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
地点告知所有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
议召开 20 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行。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
书应当出席会议,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本行聘请的国内及国
际审计师列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回答有关外部审计情况、审计报告及报告内
容、会计政策及审计师独立性等相关问题。
除非另有规定或安排,本行股东可根据境内外证券监管规则,在股东大会上
以投票方式表决。投票的详细程序在股东大会开始时向股东说明,以确保股东熟
悉该等投票程序。
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临时股东大会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部外部
监事、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或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10%以上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的持股数计算)通过提出书面请求
而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本行提出股东大会提案。
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
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临时董事会
经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
自接到代表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如需向董事会提出查询,可通过发电子邮件至 ir@citicbank.com 或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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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网站上的其他联系方式向董事会或本行提出。本行所有公告、新闻稿及有用
公司资料已刊登于本行网站,以提升本行的信息透明度。
3.5.2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本行股东大会的召开均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行股东大会有
关 决 议 均 已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以及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进行披露,有关索引
及披露日期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重要事项—信息披露索引”。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行在北京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时任
董事长、执行董事李庆萍女士主持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蓉女士为第
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 项议案。
2021 年 5 月 7 日,本行在北京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执行
董事、行长方合英先生(根据董事会相关决议,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
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鹤新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和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共 3 项议案。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行在北京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行董事长、非
执行董事朱鹤新先生主持会议,董事会其他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 2020 年年度报
告、2020 年度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聘
用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第六
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政策、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执行
董事、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选举第六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等共 15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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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6 董事会
3.6.1 董事会组成及职责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成
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本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本行的发展战略以及经营计划、投资方
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按照本行章程的规定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的重大投资、
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方案,制订本行章程的修订案,聘任和
解聘本行行长及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行长提名,聘任或
解聘总行副行长及根据监管要求须经董事会任命的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审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框架等。董事会决策
本行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本行党委的意见。
本行董事会已对本行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详情请
参见本章“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3.6.1.1 董事会成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从本行获 是否在
年初 年末 得的税前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董事任期
持股数 持股数 应付报酬 联方获
(万元人 取报酬
民币)
董事长
朱鹤新 男 1968.03 2021.06-2024.06 0 0 — 是
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
方合英 男 1966.06 2018.09-2024.06 715,000 715,000 — 是
执行董事、行长
曹国强 非执行董事 男 1964.12 2018.09-2024.06 0 0 — 是
执行董事
郭党怀 男 1964.05 2019.09-2024.06 636,000 636,000 180.17 否
副行长
黄 芳 非执行董事 女 1973.05 2016.11-2024.06 0 0 — 是
王彦康 非执行董事 男 1971.03 2021.04-2024.06 0 0 — 是
何 操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55.09 2016.06-2022.06 0 0 27.07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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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1962.09 2016.06-2022.06 0 0 27.07 否
钱 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70.07 2016.12-2022.12 0 0 31.00 否
离任董事
万里明 非执行董事 男 1966.05 2016.06-2021.04 0 0 — 是
殷立基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1960.10 2018.09-2021.12 0 0 28.23 否
注:(1)上表中连任董事的任期,开始时间为首次聘任时间。
(2)李庆萍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
职务。李女士任职期间相关情况请参见本行 2020 年年度报告。
(3)在本行领取报酬的董事的最终报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4)本行非执行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从本行领取任何董事报酬。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近三年未发生受证券监管机
构处罚的情况。
3.6.1.2 董事简历
朱鹤新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朱先生自 2020 年 3 月起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
同时担任中信缅甸(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中信集团(缅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此前历任交通银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四川省副省长,中
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先生具有超过二十年金融从业经验,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
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朱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统专业,大
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经济师。
方合英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方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起任中
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
员、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起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现同时担任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曾任本行苏州分行行长、杭州分行行长、本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副行长、
财务总监。此前,先后在浙江银行学校任教,浙江银行学校实验城市信用社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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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部任总经理助理,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城东办事处任副主任等。方先生具有超过二
十年银行从业经验,毕业于北京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
经济师。
曹国强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曹先生于 2018 年 4 月起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现同时担任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缅甸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和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
分行计划资金处副主任科员、副处长,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总经理;本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监事长;中
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曹先生具有三十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先后于
湖南财经学院获得货币银行学专业学士学位,于陕西财经学院获得货币银行学硕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郭党怀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郭先生现同时担任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
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前,郭先生曾任北京分
行副行长、沈阳分行行长、天津分行行长、总行营业部(现北京分行)总经理、
本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总审计师。郭先生具有三十余年银行从业经
验,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黄芳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黄女士于 2015 年 11 月起任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3 年 8 月起任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7 月起任浙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国际业
务部副总经理、杭州市保俶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公司业
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黄女士毕业于浙江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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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
王彦康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 2016 年 8 月起任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
督司(审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曾任国家烟草专卖局财务管理与监督司(审
计司)审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审计一处副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
副处长,调研员兼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曾挂职湖北省郧西县副县长。此前曾
在清华大学校部财务处及审计署驻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王先生获中国人民大学
会计学学士学位、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何操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曾任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
董事、CEO,金茂投资与金茂(中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金茂(集
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董事长,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起
享受副总裁待遇)。曾任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酒店业主联盟”联席主席、
全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上海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获评上海市劳
动模范及上海浦东开发开放 20 年经济人物。何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
专业、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高级经济师。
陈丽华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女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系
统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流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
联泰供应链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
究院副院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中国管理科学学会供应链与物流专委会主任;
中国改革开放 40 年物流行业特殊贡献专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国家战略课题组
核心专家;科技部国家高新区专家等。现任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
任北京君士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加坡上市公司威虎集团独立董事。
陈女士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理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学位)、香港城市大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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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理科学专业博士学位),曾在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作为负责人或研究骨干主持参加了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
委重点研发项目,并担任多家国内外学术期刊的评审,在国际著名刊物发表多篇
论文。
钱军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钱先生现同时担任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金融学
教授、执行院长,民建复旦大学委员会主任委员,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
院金融机构中心研究员,国际学术杂志 Frontiers of Economics in China 副主编。
曾任美国波士顿学院卡罗尔管理学院金融系终身教授,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
理学院金融学访问副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
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特聘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EMBA 项目联席主任、
EMBA/DBA/EE 项目联席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国际学术
杂志 Review of Finance 副主编。 钱先生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大学(学士学位)、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士学位),也曾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本科),
研究涉及理论和实证公司金融和金融体系,包括商业及投资银行、共同及对冲基
金、信用评级机构、收购和兼并、金融相关法律体系研究、新兴市场的金融体系
比较、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金融体制和金融体系的发展、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
在国际著名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参与多部书籍中有关金融体系发展章节的编写,
近期完成的专著包括《中国金融的力量》。
3.6.1.3 新聘或离任、解聘公司董事的情况
2020 年 10 月 30 日,本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彦康先生为第
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自 2021 年 4 月 16 日起,王彦康
先生正式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
2021 年 3 月 15 日,本行董事会收到李庆萍女生的辞呈,因工作安排原因,
李庆萍女士辞去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李
庆萍女士的辞任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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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1 日,本行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万里明先生的辞呈,万里明
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职务。万里明先生的辞任自 2021 年 4
月 21 日起生效。
2021 年 3 月 15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提名朱鹤新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朱鹤新先生担任本
行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选举朱鹤新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且监管机构核准其非
执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前,根据监管规定,董事会同意指定本行执行董事、
行长方合英先生代为履行本行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
起,至朱鹤新先生正式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之日止。2021 年 5 月 7 日,
本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鹤新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经中国
银保监会核准,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朱鹤新先生正式就任本行董事、董事长。
2021 年 3 月 15 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选举方合英先生担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方合英先生正式就任本行副董事长。
2021 年 6 月 24 日,因本行第五届董事会任满,本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朱鹤新先生、曹国强先生、黄芳女士、王彦康先生担任本
行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方合英先生、郭党怀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执
行董事;何操先生、陈丽华女士、钱军先生、殷立基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选举
朱鹤新先生、方合英先生分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上述人
员均为连选连任,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就任。
2021 年 12 月 10 日,殷立基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无法继续正常履职,向本
行董事会辞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和委员职务,自 2021 年 12 月
10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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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 月 20 日,本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成先生、廖子彬
先生分别担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待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
后就任。
3.6.2 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 16 次会议(其中 10 次为现场会议,6 次为书
面传签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 2020 年年度报告》《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中信银行 2021 年经营计划》《中信银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信银行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 2021
年度股息派发方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董事
会换届相关议案等 101 项议案;听取了本行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各季度经营情
况,2020 年度和 2021 年各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0 年度和 2021 年半年度
内控合规工作报告、2020 年度和 2021 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等 51 项
汇报。根据监管规定及本行公司章程,有关重大事项均提交董事会现场会议审议。
根据需要且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允许书面传签表决的事项,则通过董事
会书面传签会议审议。
本行董事会有关决议已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
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进行披露。有关索
引及披露日期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重要事项—信息披露索引”。
有关成员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成员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朱鹤新 7/8 1/8 1/1
方合英 16/16 0/16 3/3
曹国强 16/16 0/16 3/3
郭党怀 16/16 0/16 3/3
黄 芳 15/16 1/16 2/3
王彦康 10/10 0/10 2/2
何 操 16/16 0/16 3/3
陈丽华 16/16 0/16 3/3
钱 军 14/16 2/16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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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注:(1)报告期内,离任董事李庆萍女士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3 次,亲自出席 2 次,以
委托形式出席 1 次。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2)报告期内,离任董事万里明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6 次,亲自出席 3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3 次。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3)报告期内,离任董事殷立基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14 次,亲自出席 11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3 次。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 次。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没有对本行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提出任何异
议。本行董事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多项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本行采纳或回应。
3.6.3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下设 5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3.6.3.1 战略发展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主席由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朱鹤新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方合英先生、
非执行董事曹国强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钱军先生。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为研究本行的经营管理目标、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发展及其他专
项战略发展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重大合作、投资、融资、兼并收购方
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
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委员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朱鹤新 2/3 1/3
方合英 7/7 0/7
曹国强 7/7 0/7
钱 军 7/7 0/7
注:报告期内,离任委员李庆萍女士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2 次,亲自出席 1 次,以
委托形式出席 1 次。
第 113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听取 2 项
汇报。具体召开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
中信银行2021—2023年发展规划
1月27日 关议案提交董事 —
听取汇报:
会审议。
《中信银行2018—2020年发展规划》评估报告
委员会同意将有
审议议案:
3月11日 关议案提交董事 —
中信银行2021年二级分行机构发展规划
会审议。
审议议案:
1.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中信银行 2021 年经营计划
3.中信银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
3月25日 4.中信银行 2020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关议案提交董事 —
5.中信银行 2020 年度主要股东股权管理报告 会审议。
6.董事会战略委2021年工作计划
听取汇报:
2020年普惠金融发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
1.中信银行 2021—2022 年海外发展规划
4月29日 关议案提交董事 —
2.《中信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
会审议。
3.关于修订中信银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
6月24日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
关议案提交董事
2.中信银行2021—2023年资本规划
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 2021 年度股息派发方案
8月25日 关议案提交董事 —
2.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会审议。
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
12月24日 1.关于发行资本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议案提交董事 —
2.关于发行金融债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会审议。
第 114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6.3.2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
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何操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王彦康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丽华女士、钱军先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
状况、会计政策和实务、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审查本行的财务监控、内控
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关联交
易制度的执行等。
委员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何 操 16/17 1/17
王彦康 10/10 0/10
陈丽华 17/17 0/17
钱 军 15/17 2/17
注:报告期内,离任委员殷立基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14 次,亲自出席 9 次,以
委托形式出席 5 次。
报告期内,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 17 次会议,审议通过 34 项议
案,听取 11 项汇报。具体召开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1.中信银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质量绩效考评结果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1月21日 2.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情人管理办法》
3.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委员会认为本行对案
审议议案: 防和审计工作高度重
1.中信银行2021年度审计计划 视,治理成效明显;建
2.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议加强客户集中度管
2月1日 —
听取汇报: 理、关联交易管理,同
1.2020年案件防控专项审计情况汇报 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
2.中信银行关联方对公授信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事会审议。
第 115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1.中信银行2020年年度报告
2.关于聘用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费用的议案 独立董事
3.中信银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就 聘 用
4.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委员会对本行内控合
2021 年 度
5.中信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规工作予以肯定,就年
会计师事
度报告与审计师作了
3月19日 6.关于中信集团、中信国金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情况 务所及其
的议案 充分沟通讨论,同意将
费用事项
7.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0年年度报 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发表了事
告披露履职情况的议案 审议。
前认可意
8.董事会审计委2021年工作计划 见。
听取汇报:
1.中信银行2020年度经营情况汇报
2. 2020年度内控合规工作汇报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4月13日 —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对本行一季度
1.中信银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营表现予以肯定,就
2.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4月27日 —
3.关于信银投资收购信银投控股权的议案 充分沟通讨论,同意将
听取汇报: 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2021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汇报 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5月20日 —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就关联交易、信
1.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银理财投资入股第三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支柱养老保险专营机
6月22日 —
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构事项进行了充分沟
3.关于信银理财投资入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专营机构的 通讨论,同意将有关议
议案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7月23日 —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对本行上半年
1.中信银行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业绩表示肯定,建议加
8月23日 —
2.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强对重点授信客户关
注,就半年度报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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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听取汇报: 了充分沟通讨论,同意
1.2021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汇报 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
2.2021年半年度内控合规及反洗钱工作汇报 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9月15日 —
关于实施符合信创标准的全栈云规划及建设项目的议案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9月22日 关于北京分行与北京公交集团开展新一期票款清点清分 —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项目合作专项费用的议案
委员会就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讨
审议议案: 论,建议进一步加强关
9月27日 —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联交易管理,同意将有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对本行前三季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度业绩表示肯定,就普
2.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惠金融业务进行了充
10月26日 —
听取汇报: 分沟通讨论,同意将有
1.2021年三季度经营情况汇报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2.关于2021年度普惠法人贷款专项审计工作汇报 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11月19日 —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12月10日 —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对本行内审工
1.关于调整持续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作予以肯定,就内审发
2.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 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及
12月23日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
听取汇报:
1.关于2021年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审计成效的汇报 充分沟通讨论,同意将
2.2020年中信银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汇报 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审议议案:
12月30日 关于中信银行2021年度审计工作质量绩效考评结果的议 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 —
案
第 117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在本行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过程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
员通过听取汇报、安排座谈等方式,审阅了外部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时间和进度安
排等事项,督促并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审计工作。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两次
审阅了本行财务会计报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多次充分沟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召开会议,认为本行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本行整体情况。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了外部审计师从事年
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
3.6.3.3 风险管理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主席由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方合英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执行董事郭党怀先生、独立非执
行董事何操先生、钱军先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
用、流动性、市场、银行账簿利率、操作、合规、洗钱和声誉等风险的控制情况。
以上所称风险,是指给本行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或其他损失以及未来可能会导致
本行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重大风险隐患等;对本行风险偏好、授信政策、流动性风
险管理政策、市场风险管理政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操作风险管理政
策、合规风险管理政策、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声誉风险管理政策、业务运营合法
合规、案防管理工作、风险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
董事会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等;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风险管理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委员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方合英 9/9 0/9
郭党怀 8/9 1/9
何 操 0/0 0/0
钱 军 7/9 2/9
注:(1)何操董事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就任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其就任至报告期
末,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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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报告期内,离任委员殷立基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8 次,亲自出席 6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2 次。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听取 26
项汇报。具体召开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关于完善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1月21日 听取汇报: —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信银行关于人行反洗钱执法检查意见书问题整改
方案报告
审议议案:
《中信银行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1.0
委员会建议加强关联
版,2020年)》
方对公授信业务风险
2月1日 听取汇报: —
管理,同意将有关议案
1.2020年数据治理工作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案件防控专项审计情况汇报
3.中信银行关联方对公授信业务风险分析报告
审议议案:
1.中信银行2020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2.《中信银行2021年风险偏好陈述书》及并表子公司
风险偏好方案
3.关于调整2020年末减值前瞻性系数的议案
4.中信银行2020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
委员会对本行重点授
5.中信银行2020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信客户结构调整予以
6.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
肯定,就风险管理、客
3月19日 听取汇报: 户集中度管理等事宜 —
1.中信银行2020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进行了充分沟通讨
2.前十大授信客户(集团)业务合作情况报告
论,同意将有关议案
3.2020年度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0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5.2020年度杠杆率披露信息
6.2020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
7.2020年度内控合规工作汇报
8.中信银行2020年不良资产化解与处置工作报告
9.中信银行集团2020年度并表管理执行情况报告
委员会对本行风险管
审议议案: 理工作予以肯定,建议
4月27日 1.《中信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 —
持续加强风险管理,同
2.《中信银行个人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 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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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3.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 事会审议。
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听取汇报:
1.2021年一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2.2020年度外包风险评估报告
3.2020年度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报告
4.2020年度创新工作汇报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6月24日 审议议案: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1.2021年上半年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及配套制
度的议案
听取汇报: 委员会就本行重点领
1.2021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域、重点客户风险进行
8月20日 2.2021年上半年前十大授信客户(集团)业务合作情 了充分沟通讨论,同意 —
况报告 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
3.2021年上半年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报告 会审议。
4.2021年上半年杠杆率披露信息报告
5.2021年半年度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报告
6.2021年半年度内控合规及反洗钱工作汇报
7.2020年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汇报
8.2020年度信息科技监管评级及整改情况报告
委员会对本行前三季
审议议案: 度风险管理总体情况
关于修订2021年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示肯定,建议进一步
10月26日 —
听取汇报: 加强重点授信客户风
2021年三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险管理,同意将有关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11月19日 审议议案: —
《中信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1.0版,2021年)》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
12月23日 —
2.关于制定中信银行恢复和处置计划的议案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中信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1.0版,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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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6.3.4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主席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钱军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黄芳女士、独立非执行董
事陈丽华女士。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
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审议本行薪酬管理
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
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等。
本行认为,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运营质量,是本行实现战略
目标、维持竞争优势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本行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成
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才能、技能、知识、行业
及专业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性别、年龄、种族及其他因素。所有董事会成员
的委任,均在综合考量董事会整体运作所需要的才能、技能、知识、经验及文化
和教育背景水平后作出。
在审查董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时,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按客观
条件考虑人选,适度考虑董事会成员各方面多元化的益处,综合考量董事会成员
的才能、技能、知识、经验及文化和教育背景。在任何特定时间,董事会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可建议董事会寻求改善其在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多元化,以保持董事会
组成人员的适当及平衡并切合本行业务发展。
委员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钱 军 6/6 0/6
黄 芳 6/6 0/6
陈丽华 1/1 0/1
注:报告期内,离任委员殷立基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4 次,亲自出席 3 次,以
委托形式出席 1 次。
第 121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具体
召开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
3月15日 关于提名朱鹤新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有 关 议 案 提 交 —
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1.董事会对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2.关于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0年度报告披露履职情况
的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
3月19日 3.董事会提名委2021年工作计划 有关议案提交 —
4.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5.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
审议议案:
1.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
2.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月24日 有关议案提交 —
3.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
董事会审议。
议案
4.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审议议案:
1.关于聘任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行长的
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
11月22日 2.关于提名刘成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有 关 议 案 提 交 —
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3.关于聘任王康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4.关于王康先生兼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
12月10日 关于提名廖子彬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有 关 议 案 提 交 —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
1.中信银行2020年职工薪酬决算方案
12月24日 有关议案提交 —
2.中信银行高管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
董事会审议。
3.关于增补何操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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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研究审查了本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方案,同时
监督薪酬方案的实施。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2021 年本行高级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在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以及监事会的监督下,
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坚持在转
型中发展,经营总体稳中有进、进中有质,呈现良好发展局面。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审核认为,本行所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符合有关薪酬政策
和方案规定,符合本行应遵守的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披露标准。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确认,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尚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履行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程序,包括:对被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包括独立性、专
业知识、经验和能力等方面的资质审查;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
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本行的发展战略而拟对董事
会作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3.6.3.5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 4 名董事组成,
主席由非执行董事黄芳女士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王彦康先生以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何操先生、陈丽华女士。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拟定本行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
益保护的相关工作;监督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等。
委员会成员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黄 芳 5/5 0/5
王彦康 4/4 0/4
何 操 5/5 0/5
陈丽华 5/5 0/5
第 123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 3 项议案,听
取 5 项汇报。具体召开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其他履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职责情况
审议议案:
委员会对本行2020年消保工
董事会消保委2021年工作计划
作表示肯定,建议进一步加
3月19日 听取汇报: —
强客户服务,审议通过《董事
1. 2020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会消保委2021年工作计划》。
2. 2020年投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
6月24日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
董事会审议。
会主席的议案
委员会对本行上半年消保工
听取汇报:
作表示肯定,建议积极研究
8月20日 1.2021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
举措,进一步降低客户投诉
2.2021年上半年投诉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量。
委员会对本行消费者权益保
听取汇报: 护工作予以肯定,建议按照
10月26日 关于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和投 —
监管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
诉通报情况的汇报 关工作机制。
审议议案:
委员会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
12月23日 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 —
董事会审议。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6.4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履职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
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其独立性得到了有力的保证。本行已收到每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确认函,并对他们的独立性表示认同。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阅
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参阅资料,积极发表意见等方式,有效履行职责;通过实地调
研、座谈等方式加强对本行及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了解。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重视不断强化自身履职能力。每次董事会前,均与高级
管理层进行预沟通,了解相关汇报和议案情况;通过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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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训,了解监管要求和动向,加深对监管政策的学习理解,强化自身履职能力。
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非
执行董事担任,且大部分委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与审计师沟通,充分发挥了
独立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未出现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行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行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战略规划、利润分配、高
管薪酬、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本行高度重视并结
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报告期内,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请参
见本章“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请参见本章“董事会召开会议
情况”。
3.6.5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行已采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
标准守则》(以下简称“标准守则”),并遵守《上市规则》第 13.67 条和第 19A.07B
条,以规范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事项。本行已就此事专门征询所有董事及监事,
所有董事及监事均已确认其于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该标准守则有关条款的规定。
3.6.6 董事关于财务报告的责任申明
以下所载的董事对财务报告的责任申明,应与本年度报告中审计报告内的审
核意见一并阅读。该两者应分别独立理解。
董事确认其有责任为每一财政年度编制能真实反映本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
告书。就董事所知,并无任何可能对本行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
情况。
3.6.7 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单独议案的形式对《中信银行 2021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了
审议,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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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7 监事会
3.7.1 监事会组成及职责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本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对
本行战略规划、财务活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进
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本行内部审计工作,以及重点监督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等。
3.7.1.1 监事会成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监事会成员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从本行获 是否在
年初 年末 得的税前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监事任期
持股数 持股数 应付报酬 联方获
(万元人 取报酬
民币)
魏国斌 外部监事 男 1959.03 2020.05-2024.06 0 0 26.00 否
孙祁祥 外部监事 女 1956.09 2021.06-2024.06 0 0 13.51 否
刘国岭 外部监事 男 1960.01 2021.06-2024.06 0 0 13.51 否
李 蓉 股东代表监事 女 1968.04 2021.01-2024.06 364,000 364,000 143.77 否
程普升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8.02 2022.03-2024.06 — — — —
陈潘武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4.01 2017.09-2024.06 0 0 175.81 否
曾玉芳 职工代表监事 女 1970.12 2017.09-2024.06 188,000 188,000 120.53 否
离任监事
监事长
刘 成 男 1967.12 2018.04-2021.11 0 0 189.17 否
职工代表监事
贾祥森 外部监事 男 1955.04 2015.05-2021.06 0 0 12.49 否
郑 伟 外部监事 男 1974.03 2015.05-2021.06 0 0 12.49 否
李 刚 职工代表监事 男 1969.03 2019.08-2022.03 0 0 143.77 否
注:(1)上表中连任监事的任期,开始时间为首次聘任时间。
(2)在本行领取报酬的监事的最终报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再行披露。
(3)本行股东代表监事不从本行领取任何监事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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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4)2022 年 3 月 10 日,本行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2022 年第一次联席会议选举程普升
先生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程普升先生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起正式
就任。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监事近三年未发生受证券监管机
构处罚的情况。
3.7.1.2 监事简历
魏国斌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外部监事。魏先生曾任中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益善源(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长。魏先生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河北省分行行长助
理、副行长,山西省分行行长,总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湖南省分行行长。魏先
生毕业于河北省银行学校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
孙祁祥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外部监事。孙女士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美国
C.V.Starr 冠名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孙女士同时担任中国银保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
员、美国国际保险学会董事局成员,以及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中
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开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女士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亚太风险与保险
学会主席、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教授。孙女士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经济学
博士学位。
刘国岭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外部监事。刘先生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行信贷管理部
副总经理,广西分行副行长,总行三农信贷部副总经理、信用管理部副总经理,
总行专项工作检查组组长。刘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
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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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李蓉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股东代表监事。李女士现任本行合规部总经理。李女士曾任本行重庆分
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总行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此前,李女
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个人银行部总经
理、营业部总经理、零售银行部总经理等职务。李女士毕业于重庆大学,获工商
管理学硕士学位。
程普升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程先生拟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待中国银保监会核准任
职资格后正式就任。程先生曾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集中采
购中心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太原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程先
生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
陈潘武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职工代表监事。陈先生现任本行党群工作部专员、工会常务副主席。陈
先生曾任本行杭州分行人事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
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群工保卫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陈先生
毕业于苏州大学,获金融学博士学位。
曾玉芳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职工代表监事。曾女士现任本行广州分行副行长。曾女士曾任本行深圳
分行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此前,曾女士曾在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财会处任处长助理。曾女士毕业于美国东西方大学,获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3.7.1.3 监事变更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经本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蓉女士
担任本行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21 年 1 月 27 日,本行第五届监事会第
第 128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增补李蓉监事为本行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
因本行第五届监事会于 2021 年 6 月任期届满,经 2021 年 6 月 23 日本行职
工代表大会、2021 年 6 月 24 日本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行第六届
监事会。魏国斌先生、孙祁祥女士、刘国岭先生担任本行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李蓉女士担任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刘成先生、李刚先生、陈潘武先
生、曾玉芳女士担任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中,孙祁祥女士、刘国
岭先生为新任监事,其余监事为连选连任,上述人员均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就
任。
2021 年 6 月 24 日,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选举
刘成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命魏国斌、刘国岭、李刚、曾玉芳监事为
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魏国斌监事担任;任命孙祁祥、
刘国岭、李蓉、陈潘武监事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孙
祁祥监事担任。
2021 年 6 月 24 日,因任期届满,贾祥森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和监事
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郑伟先生不再担任本行外部监事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刘成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本行监事长和职工代表
监事职务。刘成先生的辞任自 2021 年 11 月 22 日起生效。
2022 年 3 月 10 日,经本行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 2022 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审
议,选举程普升先生为本行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治理规则,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起,程普升先生正式就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六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止。李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监
督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刚先生的辞任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起生效。
第 129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7.2 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共召开 14 次会议(其中 13 次为现场会议,1 次为书
面传签),围绕全行中心工作,加强财务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和履职尽责等方面的监督,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等 29 项议案,听取了国家经济金融
政策及监管要求涉及公司治理情况的通报、规划执行评估、2021—2023 年发展规
划、经营情况汇报、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控合规报告、监管通报问题整改、消
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及案防工作、审计执行及审计计划等 54 项汇报,深入了
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会议是监事会发挥监督职能的
主要途径,结合监事发表的意见和建议,监事会全年发布 8 期《监督工作函》,
分别发送各有关单位予以研究反馈,并送达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进一步完
善监事会会议全流程、闭环式监督机制,提升监事会会议质效的同时,增强公司
治理各主体联系。此外,监事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高级管理层会议、审阅高级管理层报送的参阅资料等方
式,对本行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予以监督。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履职渠道、深化
监督影响,推动监督工作向“主动监督、动态监督”转变。围绕国家经济金融政
策及监管要求,监事会经集体研究,针对监督重点领域和全行中心工作,向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发出 4 期《监督提示函》,就关注重点授信客户潜在风险、加大
绿色金融发展力度、强化案件防控和员工行为管理、加强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风
险防控等方面,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前瞻性提示了一些趋势性、苗头性问题,
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同时,监事会开展了“普惠金融业务发展
与风险防控”“困难分行脱困”等主题调研,涵盖 6 家分支机构。通过科学规划
调研选题、持续优化调研模式、强化调研价值转化,进一步提升调研工作实效,
提出系统性、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参考,助力本行高质量
发展。
第 13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监事会成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魏国斌 14/14 0/14
孙祁祥 7/7 0/7
刘国岭 7/7 0/7
李 蓉 14/14 0/14
李 刚 14/14 0/14
陈潘武 14/14 0/14
曾玉芳 12/14 2/14
注:(1)报告期内,离任监事刘成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12 次,亲自出席 11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1 次。
(2)报告期内,离任监事贾祥森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7 次,亲自出席 7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0 次。
(3)报告期内,离任监事郑伟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7 次,亲自出席 6 次,以
委托形式出席 1 次。
(4)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孙祁祥女士、刘国岭先生就任本行第六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起至报告期末,本行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7 次。
3.7.3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监督委员会由 4 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由魏国斌
先生担任,委员为刘国岭先生、李刚先生、曾玉芳女士。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为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本行发展战略,对本行财务
活动、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可持续发展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 2021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及其费用等 10 项议案。
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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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魏国斌 2/2 0/2
刘国岭 2/2 0/2
李 刚 4/4 0/4
曾玉芳 4/4 0/4
注:(1)报告期内,离任委员贾祥森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2 次,亲自出席 2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0 次。
(2)报告期内,离任委员郑伟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2 次,亲自出席 2 次,以
委托形式出席 0 次。
(3)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魏国斌先生、刘国岭先生就任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督委员
会委员起至报告期末,本行共召开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会议 2 次。
提名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 4 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孙祁祥
女士担任,委员为刘国岭先生、李蓉女士、陈潘武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为研究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对由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
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建议。本行职工代表监事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罢免。
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报告,监事会履职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
监事津贴政策等 8 项议案。
报告期内,有关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列示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委员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孙祁祥 2/2 0/2
刘国岭 2/2 0/2
李 蓉 4/4 0/4
陈潘武 4/4 0/4
注:(1)报告期内,魏国斌先生在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2 次,
亲自出席 2 次,以委托形式出席 0 次。
(2)报告期内,离任委员郑伟先生任职期间应出席会议次数 2 次,亲自出席 2 次,
以委托形式出席 0 次。
(3)自 2021 年 6 月 24 日,孙祁祥女士、刘国岭先生就任本行第六届监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起至报告期末,本行共召开监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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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7.4 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本行 3 名外部监事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
者合法权益,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外部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列
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参加监事会主题调研等形式,积极主动了解本行经营
管理状况,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能够对本行事务作出独立、专业、客
观的判断,并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有效提升了监事会监督质效。报告期内,本行
外部监事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在本行从事监督工作时间均超过 15
个工作日,符合监管规定。
3.7.5 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7.5.1 本行依法经营情况
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7.5.2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
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3.7.5.3 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
失以及内幕交易的行为。
3.7.5.4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关联交易中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7.5.5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 2021 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议案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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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行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
会的有关决议。
3.7.5.6 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7.5.7 可持续发展报告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3.7.5.8 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中信银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且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已严格履行相
应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案内容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
行的长远发展。
3.7.5.9 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 2021 年度股息派发方案》,
认为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
定。
3.7.5.1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除以上披露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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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8 高级管理层
3.8.1 高级管理层组成及职责
高级管理层是本行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监督。本行高级
管理层与董事会严格划分职责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
动,积极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作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激励安排的依据。高级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监
事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3.8.1.1 高级管理层成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从本行获 是否在
年初 年末 得的税前 公司关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高管任期
持股数 持股数 应付报酬 联方获
(万元人 取报酬
民币)
副董事长
方合英 男 1966.06 2014.11 起 715,000 715,000 — 是
执行董事、行长
刘 成 常务副行长 男 1967.12 2022.01 起 0 0 189.17 否
郭党怀 执行董事、副行长 男 1964.05 2014.11 起 636,000 636,000 180.17 否
王 康 副行长、财务总监 男 1972.06 2022.01 起 — — — —
胡 罡 副行长、风险总监 男 1967.03 2017.05 起 666,000 666,000 180.17 否
谢志斌 副行长 男 1969.05 2019.02 起 0 0 179.27 否
肖 欢 纪委书记 男 1972.07 2019.12 起 640,000 640,000 179.12 否
芦 苇 副行长 男 1971.10 2017.01 起 530,000 530,000 180.39 否
吕天贵 副行长 男 1972.10 2018.08 起 550,000 550,000 179.65 否
陆金根 业务总监 男 1969.06 2018.08 起 165,000 165,000 173.21 否
张 青 董事会秘书 女 1968.08 2019.07 起 550,000 550,000 175.77 否
刘红华 业务总监 男 1964.05 2019.08 起 540,000 540,000 173.21 否
注:(1)上表中连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开始时间为首次聘任时间。
(2)在本行领取报酬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最终报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
再行披露。
(3)2021 年 11 月 22 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王康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财务总监,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王康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正式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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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受证
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3.8.1.2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方合英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方先生简历请参见本章“董事
会组成及职责”部分。
刘成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刘先生现同时担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
刘先生曾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并长期供职于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办公厅,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本行监事长。刘先
生具有丰富的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相关工作经验,先后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员。
郭党怀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郭先生简历请参见本章“董事会组成及
职责”部分。
王康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此前,王先生曾先后担任本行总行计划
财务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总行资产负债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王康先
生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和长江商学院,获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和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
高级经济师。
胡罡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胡先生曾任本行长沙分行筹备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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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长沙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上
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及本行批发业务总监、首席风险官。此前,胡先生曾先后
就职于湖南省检察院政治部,于湖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任副主任科员,于湖南众
立实业集团公司下属北海湘房地产开发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下属鸿都企
业公司任副董事长,于湖南长沙湘财城市信用社任董事长。胡先生拥有二十余年
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谢志斌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谢先生曾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委员、总经
理助理(期间挂职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光大集团
股份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此前,谢先生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历任人力
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
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河北省分公司负责人、党委书记、总经理。谢先生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肖欢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先生曾就职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党
委组织部(人事教育部)组织处主管,党务工作部组织处副处长、组织处处长、
主任助理,本行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总经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务工
作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此前,肖先生曾任解放军医学高等专科学
校政教室教员,北京军医学院政治部干事。肖先生毕业于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
获法学学士学位。
芦苇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芦先生现任本行深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香港分
行筹备组副组长及阿尔金银行董事。此前,芦先生曾任本行总行营业部(现北京
分行)副总经理、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负债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
司秘书、授权代表、业务总监及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前,芦先生
曾就职于北京青年实业集团公司。芦先生拥有二十余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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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业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拥有中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注
册会计师资格。
吕天贵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吕先生现任本行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兼任中国银
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
核心成员。吕先生曾任本行信用卡中心总裁、本行零售银行部、私人银行部总经
理、本行业务总监。此前,吕先生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行任风险管
理处副处长。吕先生拥有28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四川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
陆金根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业务总监,现同时兼任本行公司银行部(乡村振兴部)总经理。陆先生
曾任本行总行营业部(现北京分行)公司信贷处副处长、奥运村支行行长、国际
大厦支行行长,总行营业部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本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助理
(主持工作),曾先后担任本行昆明分行、长沙分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陆先生具有近三十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
位,并取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中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张青女士 中国国籍
本行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张女士现任本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兼任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女士曾任本行西安分行信管信
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分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
副行长及本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此前,张女士在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工作,先
后从事支行会计、计划、信贷管理和分行项目评审工作。张女士拥有29年中国银
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原陕西机械学院),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为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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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刘红华先生 中国国籍
本行业务总监。刘先生现任本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信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董事长。刘先生曾任本行总行营业部(现北京分行)富华大厦支行行长,
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总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太原分行党
委书记、行长,本行资产托管部、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此前,刘先生曾先后在中
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并在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先后任业务二部经理助理、副
经理、经理,公司襄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副总经理。刘先生拥有近20年中国银
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高级
经济师。
3.8.1.3 高级管理人员新聘或解聘情况
2020年11月24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
意聘任芦苇先生、吕天贵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自2021年4月
2日起,芦苇先生、吕天贵先生正式就任本行副行长。
2021年11月22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聘
任刘成先生为本行常务副行长,同意聘任王康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财务总监,自
监管机构核准有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就任。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刘成先生自
2022年1月7日起正式就任本行常务副行长,王康先生自2022年1月10日起正式就
任本行副行长、财务总监,方合英先生不再兼任本行财务总监。
3.8.2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本行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评激励机制。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经营指
标完成情况和履职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评价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紧密挂钩。
第 139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9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津贴政策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津贴政策报股东大会批准。本行监事津贴
政策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拟定,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本行为
同时是本行员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其职位相应的报酬,包括工资、
奖金、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及年金;本行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的报酬由基本报酬、挂钩浮动报酬、津贴三部分组成并按照本行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政策的议案》《关于第六届监
事会监事津贴政策的议案》确定;本行其他董事、监事不在本行领取任何工资或
津贴(董事袍金)。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本行为所有员工(包括同时是本行
员工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入了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法定供
款退休计划。报告期内,在本行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现任及
离任)从本行已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 2,565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未向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激励股权。
3.10 董事、监事在重大合约中权益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各同系附属公司概无就本行业务
订立任何重大且任何董事、监事直接或间接在其中拥有重大权益的合约。
3.11 董事、监事的服务合约
本行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能
终止,或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3.1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财务、业务、家属及其他关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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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13 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本行并无任何董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
持有任何权益。
3.14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2021 年,本行已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保险。2021 年,本行概无曾经或正在生效的任何获准许的补偿条文惠
及本行的董事。
3.15 董事长与行长
本行董事长与行长分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朱鹤新先生为本行董事长、非
执行董事,履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等职责;方合英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履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等职责。本行董事长、行长各自职责清晰,符合香港
上市规则的规定。
3.16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2021 年 3 月,本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在公司章程中
增加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包括累积投票制相关条款)、修改主要股东权利
等内容。涉及章程修订的相关议案经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
(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17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
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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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18 香港上市规则的公司秘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外聘甘美霞女士(FCG,HKFCG )担任香港上市
规则的联席公司秘书,本行内部的主要联络人为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张青女士。
张青女士的联系电话:+86-10-66638188;传真:+86-10-65559255。
3.19 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中信集团和中信国金所作出的不竞争承诺的申明
自2009年10月23日起,因中信集团持有的中信国金70.32%的股份已转予本行,
中信国金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项下的义务解除。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执行中信集团所作出的不竞争承诺而作出确认,认为
报告期内中信集团遵守了不竞争承诺。中信集团就其遵守2007年3月13日与本行
达成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执行情况向本行作出了声明。
3.20 制定及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重视对企业管治相关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报告期内,本行根
据实际情况,结合监管规定,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
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制度,为加强本行公司
治理科学运作及股东权利义务进一步规范管理提供重要保障。
本行监事会持续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监事会议题管理工作流程,完善监事会
履职评价制度体系。修订《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会、高
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办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
细则》,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细则(试行)》
《中信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评价标准》等履职评价配套制度,
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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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议题管理工作流程,着力提升会议质效,助力监事会有效履职;
结合监管新规,明确重点监督职责,补充完善《中信银行监事会监督清单》,涉
及六大类 40 项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3.21 检讨及监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的情况
本行董事会坚持敦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促进专业发展,
促进董事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报告期内,董事会、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组织
有关董事、监事参加了相关培训,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本行报告期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接受培训的情况如下:
培训时间
姓名 职务 培训方 培训方式
(天)
董事长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朱鹤新 1.5
非执行董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副董事长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方合英 2
执行董事、行长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曹国强 非执行董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0.5
执行董事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郭党怀 1.5
副行长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黄 芳 非执行董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0.5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王彦康 非执行董事 现场培训 2
事务所
集中授课
中信银行
何 操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0.5
陈丽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0.5
上海证券交易所
钱 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集中授课 3.5
中信银行
魏国斌 外部监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0.5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孙祁祥 外部监事 1.5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刘国岭 外部监事 1.5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李 蓉 股东代表监事 1.5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李 刚 职工代表监事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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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培训时间
姓名 职务 培训方 培训方式
(天)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陈潘武 职工代表监事 1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北京证监局 网络培训
曾玉芳 职工代表监事 1
中信银行 集中授课
上海证券交易所
张 青 董事会秘书 集中授课 3.5
中信银行
本行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张青女士于报告期内参加了监管机构等举办的
相关专业培训,培训时间超过 15 个小时,符合香港联交所有关监管要求。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定期及不定期编制《董监事参阅件》,以满足董事、监
事全面了解本行业务动态、战略执行、风险控制、内控合规等情况的需求。本行
董事对提供给其关于本行业务和行业最新发展以及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的报告
和其他书面材料进行了审阅。以下具名总结了本行报告期内任职董事于报告期内
的持续职业发展情况:
关于本行业务和行业
有关业务、董
最新发展以及相关法
姓 名 事责任、公司
律和监管要求的月报
治理的培训
和其他书面材料
朱鹤新(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
方合英(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 √
曹国强(非执行董事) √ √
郭党怀(执行董事、副行长) √ √
黄 芳(非执行董事) √ √
王彦康(非执行董事) √ √
何 操(独立非执行董事) √ √
陈丽华(独立非执行董事) √ √
钱 军(独立非执行董事) √ √
李庆萍(时任董事长、执行董事) √
万里明(时任非执行董事) √
殷立基(时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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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22 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的情况
在董事会指导下,本行持续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不断健全监督管控体系。针
对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民营小微支持类业务开展排查,纵深推进问题根
源性整改治理;强化制度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深化分行制度清理;深化内控合规标准化管理,实施员工异常行为网格化管理;
深化信贷领域违规整治攻坚,开展关键控制环节内控评估。强化反洗钱法人履职,
进一步健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反洗钱管控合力,加强境外机构
合规管理,确保监管合规。董事会定期审议内控合规报告,指导统筹推进合规风
险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员合规价值认同,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报告期内,本
行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
〔2020〕69 号)要求,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并按时提交了自查结果。截
至报告期末,根据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本行有高级管理人员在控股股东兼任副
总经理职务。上述事宜尚需根据组织考虑统筹安排。
3.23 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情况
本行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遵守现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十四的《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中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惟以下情况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第 C.5.3 条规定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应至少提前 14 天发出
通知。本行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董事会应当于定期董事会会议召开 10 天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行在董事会会议通知方面采取上述做法的
原因是,会议 10 天前通知董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被视为已留出合理
的时间。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 C.1.6 条,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
出席股东大会。由于时间冲突及其他安排,一些董事未能亲自出席本行的股东大
会。
《企业管治守则》第 C.2.1 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
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的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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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行董事长与行长分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朱鹤新先生为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
事,履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等职责;
方合英先生为本行行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履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
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等职责。本行董事长、行长各自职责清晰,符合香港上市规则
的规定。因工作安排原因,2021 年 3 月 15 日,本行原董事长李庆萍女士辞去本
行董事长、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委员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
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董事会提
名朱鹤新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朱鹤新先生为本行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且监管机构核准其非
执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后正式就任。在此之前,根据监管规定,董事会同意
指定本行执行董事、行长方合英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 2021
年 3 月 15 日起,至朱鹤新先生正式就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长之日止。2021
年 5 月 7 日,本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鹤新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
董事。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自 2021 年 6 月 21 日起,朱鹤新先生正式就任本行
董事、董事长。
《企业管治守则》“E. 董事会辖下的委员会”小节要求披露未有遵守《上市
规则》第 3.21 条的详情。2021 年 12 月 10 日,殷立基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辞任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殷立基先生辞任后,本行暂不符合《上市规则》第 3.10(2)
条及第 3.21 条关于董事会及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应有至少一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
规定。2022 年 1 月 20 日,本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廖子彬先生担
任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廖子彬先生具备《上市规则》要求之适当
的专业资格,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廖子
彬先生的委任尚待监管机构核准。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92 条及《企业管治守则》关于“多元化”的要求,提名
委员会(或董事会)应订有涉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政策,并于企业管治报告内
披露该多元化政策或政策摘要。本行本届董事会成员涵盖不同性别、年龄、文化、
教育背景及专业经验之董事,董事相关信息请参见本章“董事会组成及职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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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分的相关内容。本行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符合上市规则第
13.92 条及《企业管治守则》关于“多元化”的要求。
随着外部经营环境、监管要求以及银行经营范围、规模的变化,银行内部控
制将是一个持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本行将遵循外部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的工作
需要,按照国际先进银行的标准,不断完善内控管理。
3.24 投资者关系
本行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持续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努力为
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行始终坚持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投资者交流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向市
场传递本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举措与成效。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大与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力度,本行首次通过“电话+网络直播”的方式举
办年度业绩发布会。为满足投资者对本行的信息获取需求,本行通过在北京、上
海、深圳举办路演,以及参加资本市场峰会、投资者论坛等方式,向市场深入介
绍本行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展现本行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综合融资方
面的发展势能和差异化优势,持续增强投资者对本行的价值认同。为切实保障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本行通过参与北京辖区投资者接待日、回复上证 e 互动平台投
资者提问以及解答来自投资者热线、邮箱的问题,积极做好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
交流,将本行的投资价值传递给关心本行发展的广大投资者。报告期内,本行累
计沟通资本市场参与者 1,500 余人次,有效满足了投资者、分析师与本行的交流
需求。
3.25 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以法律法
规为准绳,以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为指导,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合计披露定期报
告、临时公告等各类文件360余份,400余万字。同时,本行根据资本市场关注热
点,持续优化定期报告框架和内容,在定期报告中通过多视角展示本行战略实施
成效与差异化竞争优势,为投资者提供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切实维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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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者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本行紧跟监管步伐,第一时间做好外规内化工作,根据新颁布实
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修订了本行《内幕
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
布信息行为规范》,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工作合规基础。本行持续优化内幕信息
管理机制,在重要时点及时做好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
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风险。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行股票的情况。
3.26 关联交易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银保监会、证监会、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构政
策趋势及管理要求,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优化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强化
关联交易合规意识,加快推进关联交易信息化建设,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效率与精
细化水平,在合规前提下助力协同价值和股东价值的创造,切实保护股东和投资
者的利益。
本行始终坚持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执行、各单位分工协作
的管理体制,严格遵循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义务,
对于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提交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
对外披露,并向银保监会和本行监事会报备。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代表中小股东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审,
并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内部审批程序且以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
条件公平公允开展,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本行以“溯本源、重实质、保合规、创价值”理念为导向,结合
政策趋势与监管要求,提高全行关联交易管理规范性与有效性,提升关联交易管
理信息化与智能化水平,保障关联交易合规有序开展。持续深化监管政策研究,
围绕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7《银行保险
37 银保监会正式颁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于 2022 年 3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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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38等
制度,深入研究并对照新规进行影响分析、规划实施方案,确保关联交易管理符
合监管要求。持续加强与股东关联方的沟通,开展关联交易统筹规划,以需求为
导向,以合规为底线,对于关联方授信业务进行结构优化,努力提高已批复关联
交易额度使用率。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向董事、监事的汇报机制,通过书面、
通讯、现场汇报等方式提升关联交易事项的汇报深度、广度与精细度,确保董事、
监事及时深入了解关联交易管理与风险情况,提升决策的科学有效性,避免不当
利益输送。持续开展关联交易合规自查,结合银保监会相关关联交易监管规定及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专项自查工作,实现自查常态化、整改及
时化。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在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信息集成的基础上,
着力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系统与人力资源系统、各业务系统及外部数据平台的逐步
对接,持续提升数据信息采集、统计的自动化率。
3.27 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根据《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
求,结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本行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对本行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内
部控制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基准日)有效。本行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
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本行监事会审阅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报告内
容无异议。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包括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请见本行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
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38 上交所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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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28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内控体系建设,完成内部控制基本规定修
订工作,按“事前防范、事中监测、事后监督”的原则进行全过程管理,压实内
控职责,扩充细化内控措施,健全完善内控保障,强化规范监督评价。本行各级
机构各司其责、共同参与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
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有效保证了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及
实施的有效性。
本行严格遵照银保监会要求,在全行范围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
对照梳理公司治理、并表管理、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合规建设、屡查屡犯问题系
统性治理等十类要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根源性整改和深层次治理,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本行有序推进“以流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完成制度管理基本规定的
修订,以精简整合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明晰制度管理责任,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
提升制度制定流程科学性。持续强化差异化授权,完成修订授权办法,优化建立
权责清晰的授权和用权责任体系,细化转授权管理规则和程序,完善授权监督检
查机制,强化全行一级法人管理。
本行统筹组织“整改治理一体化”工作,深入推进整改重检验收,深化重点
领域及大类问题源头整治,切实提高整改工作质效。创新开展重要业务控新治理,
有效遏制违规问题新增。积极开展问题延伸排查,并推进立行立改,存量业务风
险得到有效化解。
本行落地员工网格化管理,融合“业务+行为”监督模式,推动建立关键环节
预警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内控机制,形成以日常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
相融共享的监督管理新模式。
本行持续深化内控合规教育宣贯,按年举办风险合规文化季活动,持续开展
合规警示、“三讲教育”、合规大考,广泛深入基层开展合规巡讲,形成全行、
全员参与的风险合规文化建设氛围,推动合规文化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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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内部审计
本行内部审计紧紧围绕“推动审计转型,提升审计价值”的工作目标,按照
“2021—2023 年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本行《关于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充分发
挥审计监督作用的意见》为指引,坚定“价值内审”“科技强审”的转型方向,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有效推动审计成果转化,不
断提升审计价值,审计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本行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环境下,积极克服困难,按照风险导向、
价值导向的原则,紧扣高质量发展内涵,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强化审计监督力度,
坚持“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组织方式,突出对政策落实和战略执行、对监管
关注重点和重要风险情况,以及对重点机构、重点领域、关键少数的审计监督。
开展了制造业融资、战略新兴产业、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政府类融资、房地产
授信、理财业务等专项审计以及多家分行、重要子公司的全面审计工作,持续关
注复杂经营环境下的内控风险状况,以高质量审计促进“平安中信”建设和本行
高质量发展。
3.30 内部控制外部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本行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审计结果,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本行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见本
行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本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行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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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31 会计师及其酬金
有关报告期内,本行聘请的会计师及其酬金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五章“重
要事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聘请的国际审计师,其关于合并财务报表
报告责任的陈述,请参见本报告第十一章“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3.32 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合规管理的责任申明
董事会对本行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和合规管理负最终责任,并有责任检讨该
等制度的有效性。考虑到上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监控的目的在于管理而非
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董事会仅能合理而非绝对地保证上述系统及内部
监控可防范任何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有关本行风险管理的详情,请参见本报告
第二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
3.33 对子公司管理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子公司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
提高管理水平,合法、有效参与各子公司治理,支持子公司建立独立健全、有效
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子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赋能。管理机制方面,本行致力
于建立“投管服”一体化的子公司管理体系,成立由高级管理层担任组长的跨部
门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子公司管理重点工作;构建了涵盖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
理、业务协同等各要素的“统分结合、纵横双向”矩阵式并表管理架构;以《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表管理办法》为基础,配合各专项管理制度,夯实制度体
系建设。日常管理方面,本行持续强化对子公司重点事项的管理,包括规范公司
治理,筑牢风险内控防线,健全并表管理,优化母子业务协同机制等。本行正在
建设“全机构、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的智慧化并表管理平台系统,以进一
步提升对子公司的系统化管理。报告期内本行无因购买而新增的子公司。
第 152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34 员工和分支机构情况
3.34.1 员工数量、结构及离退休人员数量、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各类员工 59,258 人,其中,合同制员工 58,329
人,派遣及聘用协议员工 929 人。本行共有员工 55,419 人,其中管理人员 11,766
人,占比 21.23%;业务人员 40,429 人,占比 72.95%;支持人员 3,224 人,占比
5.8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员工 13,949 人,占比 25.17%;本科学历员工
39,216 人,占比 70.76%;专科及以下学历员工 2,254 人,占比 4.07%。此外,需
本行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数量为 1,947 人。
本行分支机构(不含子公司)情况表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区域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邮编 数量 数量 (百万元
划分
(个) (人) 人民币)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总行 1 2,259 2,811,991
层、32-42 层/100020
总部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信用卡中心 1 5,168 522,733
121 号中信银行大厦/518048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北京分行 C 座、D 座一层、E 座一层及 F 座一层 A 75 3,094 1,279,915
室/100027
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 162 号增 5 号
天津分行 36 976 97,553
/300020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10 号中信
石家庄分行 63 1,777 107,656
大厦/050000
环渤海
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 150 号中信广场
济南分行 46 1,558 112,735
/250002
青岛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 22 号/266071 52 1,665 131,507
大连分行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29 号/116001 24 799 62,126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 112、138 号地下
上海分行 一层、1 层 102-109 室、2 层 201-2、3 层 53 1,796 505,572
302-4、第 9-15 层/200126
长三角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中 山 路 348 号 中 信 大 厦
南京分行 84 3,369 432,978
/210008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266 号
苏州分行 28 1,128 167,720
金融港商务中心西楼/2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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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区域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邮编 数量 数量 (百万元
划分
(个) (人) 人民币)
杭州分行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 9 号/310016 91 3,647 570,252
长三角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镇明路 36 号中信银
宁波分行 28 852 106,200
行大厦/315010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观风亭街 6 号恒力金
福州分行 53 1,482 98,174
融中心/3500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334 号 101
厦门分行 16 464 26,013
单元、201 单元、301 单元、401 单元/361000
珠三角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233 号中信广场
广州分行 102 3,251 387,150
及海西 /510613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
深圳分行 50 1,603 417,539
代广场二期北座 5-10 楼/518048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中路 1 号半山花
海口分行 11 336 16,704
园/570125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包 河 区 徽 州 大 道 396 号
合肥分行 40 1,134 112,797
/230001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1 号中
郑州分行 83 2,318 237,604
信银行大厦/450018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 747 号中信大
武汉分行 45 1,434 174,164
厦/430000
中部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 1500
长沙分行 41 1,202 111,847
号/410011
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 333 号恒茂国际华
南昌分行 20 694 84,634
城 16 号楼 A 座/330003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 65 号 31 幢第
太原分行 30 919 58,444
1 至 17 层/030006
重庆分行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 5 号/400021 31 1,068 133,8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 36-1
南宁分行 17 556 50,374
号/530021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
贵阳分行 14 430 41,071
城 BL 区北二塔/550081
西部
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
34 854 46,371
分行 和大街中信银行/010010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银川分行 8 242 17,790
160 号/750002
西宁分行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 1 号/810008 9 224 12,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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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机构 员工 资产规模
区域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邮编 数量 数量 (百万元
划分
(个) (人) 人民币)
西安分行 陕西省西安市朱雀路中段 1 号/710061 39 1,122 80,902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480
成都分行 45 1,283 147,441
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610042
乌鲁木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
12 383 23,560
西部 分行 北路 165 号中信银行大厦/830002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福林广场
昆明分行 31 846 70,916
/650021
兰州分行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 9 号/730000 14 334 18,288
拉萨分行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 22 号/850000 2 128 7,087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 236 号
哈尔滨分行 18 509 32,252
中信大厦/150000
东北 长春分行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大街 1177 号/130000 20 491 36,669
沈阳分行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 336 号/110014 50 1,358 50,163
5th Floor, 99 Gresham Street, London, EC2V
伦敦分行 1 34 18,800
7NG,UK
境外
Level 27, Gateway, 1 Macquarie Place, Sydney,
悉尼代表处 1 4 —
NSW 2000, Australia
注:(1)除上表所列数据外,本行还有直属机构数据中心及软件开发中心 2,623 人,香港分
行(筹)1 人,外派阿尔金银行 4 人。
(2)上表中信用卡中心下设分支机构 75 家,其中一级分中心 43 家,二级分中心 32 家。
(3)上表中“资产规模”未扣除分支机构往来轧差金额。
3.34.2 人力资源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紧跟战略指引,明确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新理念、新举措,围
绕“凝聚奋进者、激励实干者、成就有为者”的中信银行人才观,着力优化人力
资源机制,坚持“责任、能力、价值”三位一体激励人、培养人、成就人,夯实
人才基础,推动组织能力提升。本行坚持以岗位价值、业绩贡献和能力展现为核
心的薪酬理念,按照有效激励与严格约束相统一的原则,强化考核引导,扩大差
异化薪酬范围。报告期内,本行修订了《中信银行绩效奖金延期支付办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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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一步健全与竞争力提升、风险控制、稳健发展相适配的薪酬分配机制。
3.34.3 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
报告期内,本行紧密围绕全行业务发展开展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培训 4,171
期,培训 53.37 万人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本行充分发挥数字化学习
平台优势,持续开展产品、制度、政策等业务线上培训;紧抓疫情缓解窗口期,
集中推进管理人员“上岗+在岗”面授培训及各类人才队伍培养项目,重点开展了
数字化转型专题培训。凭借近年在人才和培训领域的突出表现,本行 5 家分行培
训项目获得《培训》杂志第十二届(2020—2021 年)中国人才发展菁英奖“最佳
学习项目”,“远航计划”人才培养项目入选 2021 年度《中国企业人才发展优秀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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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3.34.4 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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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四章 环境和社会责任
本行高度重视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可持续发展,将“致力于成为一家绿色
银行、人文银行、爱心银行、诚信银行、价值银行、品牌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理
念全面融入战略和文化,不断优化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在绿色信贷、
“碳足迹”管理、普惠金融、客户服务、供应商管理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4.1 与环境相关的表现和政策
本行将绿色金融业务纳入战略规划,搭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制定绿色金融
授信政策,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践行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
绿色运营的相关措施,始终倡导“绿色办公”,加强“碳足迹”核算,支持“碳
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
情况。
4.1.1 绿色金融
本行全面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认真落实《中
信银行 2021—2023 年发展规划》,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绿色银行建设,
加快授信结构转型,强化风险管理,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截至
报告期末,本行绿色信贷余额 2,000.79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40.75%,贷款增速
超过本行各项贷款增速。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中信银行绿色金融领导小组、
业务推动工作小组和管理提升工作小组,制定《中信银行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方案》,
从顶层设计坚定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发展。
制定绿色金融专项授信政策。报告期内,本行印发《中信银行推动绿色低碳
循环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支持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加大对清洁能源及其配套设
施的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及基础设施绿色优化升级,密切关注绿色技术成果
转化。从严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格“两高”项目准入和存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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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持续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创新。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
持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探索开展环境权益、碳排放权、生态补偿抵
质押融资等产品,加大对 ESG 39理财、绿色供应链、绿色产业基金等领域的研究。
加强 ESG 管理。加强授信前调查环节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将客户环境、
社会、治理情况作为授信审查审批的重要依据,并定期开展存量项目贷后检查。
4.1.2 绿色办公
本行积极识别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
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倡导“绿色办公”,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在
公务车辆配置和采购、办公照明和用水、餐桌浪费、办公打印等方面加强宣传倡
导,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践行绿色经营理念,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
4.2 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本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定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响应国家乡村
振兴战略部署,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全力保障客户权益,加强金融知识
宣传教育;持续加强供应商管理,推动供应商践行环境和社会责任。
4.2.1 金融精准帮扶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履行国有金融企业责任担当,将做好金融精准帮扶工作
纳入新三年发展规划,由行长任组长的普惠金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
作会议,统筹推动金融精准帮扶贷款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40要求,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加强金融精准帮扶体系建设,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延伸电子渠道服务半径,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将金融精准帮扶贷款纳入分行综合绩效考核,配置专项补
贴、明确风险容忍要求和落实尽职免责政策,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审批;用好脱
贫识别信息名录,聚焦产业带动和已脱贫人口、脱贫地区等重点领域,加大产业
39 指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
40 指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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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带动贷款投放,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推动金融精准帮扶贷款和脱贫地区
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融精准帮扶贷款余额308.49亿元,较
上年末增加16.58亿元;贷款客户数107.05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78万户;新投放
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保持总体稳定。
2022年,本行将继续贯彻国家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
管要求,持续加大金融精准帮扶力度,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强化顶
层设计,优化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对脱贫人口、脱贫地区和产业带动等重点领域
金融支持。同时,加强金融精准帮扶贷款项目遴选和风险管理,依法合规发放贷
款,防范以帮扶名义过度和违法违规融资。
4.2.2 捐赠帮扶
本行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定点帮扶的工作部署,紧扣“共同富裕”建设目标,
扎实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在西藏谢通门县、甘肃省宕昌县、新疆伽师县等地开展
定点帮扶工作,在全国 20 个省市实施教育帮扶项目,针对西部及“三区三州”41
地区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困难儿童实施医疗救治;20 家分行在各地方政府组织下,
积极对口支援全国各地脱贫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报告期内,本行重点关注定点
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消费帮扶四个主要方面,共向 5 个区县、45 个村派
驻了 84 名专兼职帮扶干部,实施定点帮扶及公益、慈善项目 208 个,无偿捐赠
资金 1,015.95 万元,受益困难群众约 1.27 万户,共计约 4.23 万人。
报告期内本行帮扶成效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数量及开展情况
总体情况
投入资金 1,015.95
受益低收入人口及困难群众 1.27 万户 4.23 万人
主要类别投入情况
定点帮扶
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振兴及
其中:帮扶项目类型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
帮扶项目个数(个) 62
41 指西藏自治区、青川滇甘四省藏区、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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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项 目 数量及开展情况
帮扶项目投入金额 940.37
教育帮扶
其中:资助困难学生投入金额 355.96
资助困难学生人数(人) 5,251
医疗帮扶
其中:欠发达地区医疗资源投入金额 300.00
救治先心病儿童人数 113 人(康复率 100%)
消费帮扶
其中:采购欠发达地区农产品 1,896.58
获奖情况
2021 年 1 月获评新华网“中国社会责任杰出企业奖”。
4.2.3 乡村振兴
本行认真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严格落实银保监会《关于2021年银行
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
等监管政策要求,围绕“三农”领域补短板,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优化产
品服务,增加信贷资金投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组织建设,成立总行一级部门乡村振兴部,进一步提升
乡村振兴工作质效。为强化政策支持,将涉农、乡村振兴发展纳入信贷支持范围,
设立涉农信贷绿色审批通道,建立内部涉农贷款转授权和风险容忍度制度,制定
涉农贷款补贴政策。保障关键领域金融供给,积极支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农村
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发展,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报
告期内,在159家县域级支行发行乡村振兴卡、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活动,支
持县域经济发展。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加快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发行全国首批“乡
村振兴”票据,结合区域特色创立“林权贷”“茶山贷”等特色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涉农贷款客户数为4.62万户,较上年末增长0.82万户。
涉农贷款余额3,967.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47.68亿元,增速16.02%。其中普惠型
涉农贷款余额240.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7.63亿元,增速47.57%;农户信用贷款
余额4.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0亿元,增速154.11%。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村基
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贷款也均实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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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4.2.4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品质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将消费者权益
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经营工作,多措并举,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各项合
法权益,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提升消费者保护工作。本行在人民银行2020年
度消保评估中获评A级,较上年度上升一个等级。
本行高度重视投诉管理。聚焦客户投诉问题,不断完善“投诉处理—痛点聚
焦—问题解决—改善评估”的闭环管理体系。本行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
业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等渠道醒目位置均充分公示本行投诉方式和投诉处理流程;
新增投诉年度赔付额度,专用于分行快速处理消费投诉;积极推进37家一级分行
与属地调解组织建立联系,扎实推进多元解纷机制落地。
报告期内,本行共接收监管转办投诉19,696笔,投诉涉及的类别主要包括信
用卡、个人贷款、借记卡账户管理等,占比分别为86.53%、6.50%和3.69%。地区
分布上,主要集中在广东 42、上海、江苏等区域,占比分别为88.15%、1.26%和1.23%。
本行持续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坚持专题宣教和常态宣教相结合,有效增
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分别配合银保监会和人民
银行开展“315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及“普及金融知识,
守住钱袋子”活动。期间宣传活动场次累计超过9,000场,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万
份,累计触达受众超过1亿人次。
4.2.5 供应商管理
本行致力于与供应商开展多领域深度合作,共同推动建立开放公平、互利共
赢、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本行持续强化制度治理、增强关键环节管控,积极创造良好的采购生态环境,
促进各利益相关方更加紧密、高效、合规地开展采购工作。报告期内启动“阳光
42 因本行信用卡中心设在深圳,故将信用卡业务投诉放入广东地区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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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采购,你我同行”活动,宣导合规文化、弘扬采购正能量;落实双碳、绿色金融
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探索推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机制;
多渠道引导供应商履行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和制造业民营企
业参与本行采购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业务研发“集采e贷”产品,
为小微企业提供特色服务。坚持科技引领,加强集采数字化经营和线上运营能力,
全面助推采购业务由信息化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报告期内本行履行社会责任和开展公益活动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本行于本报
告 披 露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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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五章 重要事项
5.1 主要业务
本行从事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5.2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和仲裁。这些诉讼和仲裁大部分
是由于本集团为收回贷款而提起的,此外还包括因客户纠纷等原因而产生的诉讼
和仲裁。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涉及的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
未决诉讼和仲裁案件(无论标的金额大小)共计 116 宗,涉及金额为人民币 10.26
亿元。
本行认为,上述诉讼或仲裁不会对本行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5.3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针对 2021 年本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出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本行于本报告披露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
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
公告。
5.4 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遵循银保监会、上交所、联交所和会计准则等监管规定认定关联方和开
展关联交易,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
不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进行,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具体
数据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48”,其中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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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下的关连交易的事项,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的披露规定,除本节披
露者外,其他关联交易不构成任何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5.4.1 资产或股权出售、收购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上交所规则下的资产或股权出售、收购类重大关联
交易。
5.4.2 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本行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向上交所分别申请了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与关联自然
人投资/任职类关联方 2021—2023 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经本行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行向
上交所分别申请了与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与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 2021—2023
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在符合本行适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上述各方在上
交所监管口径下 2021 年度授信类关联交易上限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2,000
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 200
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 200
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授信业务 授信额度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关联自然人投资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
/任职类关联方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
此外,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本行对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新湖中宝及其
相关方、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的授信余额均不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5%,
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授信余额均不
得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 10%。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授信业务均
在上限内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以不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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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本行高度重视对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测与管理,通过采取加强流程化管
理、严把风险审批关、强化关联授信贷后管理等措施,确保关联授信业务的合法
合规。截至报告期末,上交所监管口径下,本行及子公司对全部关联方企业的授
信余额为 721.18 亿元。其中,对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 650.36 亿元,
对新湖中宝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 55.29 亿元,对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
为零;对关联自然人投资/任职类关联方授信余额为 15.53 亿元,其中对中国平安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零,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 5.53 亿元 。银
43
保监会监管口径下,本行及子公司对全部关联方企业的授信余额为 1,204.86 亿
元。其中,对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 957.05 亿元,对新湖中宝及其相关
方授信余额为 204.78 亿元,对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授信余额为 2.05 亿元;对关
联自然人投资/任职类的关联方授信余额为 40.98 亿元,其中对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零,对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 5.53 亿
元 44。本行对关联方企业的授信业务整体质量优良,次级类授信 1 笔(金额 0.60
亿元),可疑类授信 1 笔(金额为 3.39 亿元),损失类授信 1 笔(金额为 9.20
亿元),其他授信均为正常类。就交易数量、结构及质量而言,对本行正常经营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行严格按照上交所、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截
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其时有效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6 号)
和其时有效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形。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新湖中宝及
其相关方、中国烟草及其相关方、关联自然人投资/任职类关联方发生的关联贷
款,对本行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43 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构成本行关联方。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行及子公司对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信余额为 8.96 亿元。
44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仅构成本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下
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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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5.4.3 非授信类持续关联交易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本行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
针对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七大类非授信持续关联交易向上交所、香港联交
所申请了 2021—2023 年度上限,并于董事会召开当天签署了相关持续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本行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行针对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2021—2023 年资产托管
服务类持续关联交易上限金额进行了修订,并于董事会召开当天与中信集团签署
了新的《资产托管服务框架协议》。本行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非授信业务均
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以不优于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进行。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其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
持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如下:
5.4.3.1 第三方存管服务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开展的第三方存管服务,以不优于独立第三
方的条款进行。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支付本行的服务费取决于相关的市场定价并
定期复核。第三方存管服务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1)提供与其各自证券公
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有关的第三方存管服务;(2)按协议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资金划付、资金转账、支付利息和其他结算有关的事项;(3)服务的接受
方必须也将促使其相关方向服务的提供方支付服务费(如适用);(4)按协议
提供的第三方存管服务适用不优于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第三方存管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第三方存管服务 服务费收入/支出 2 0.22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第三方存管服务类关联交易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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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3.2 资产托管服务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开展的资产托管、账户管理和第三方监管服
务,以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进行。双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取决于相关市场价
格以及托管的资产或资金种类等,且定期复核。资产托管服务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如下:(1)进行与财务资产或基金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公司管理资产(含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管理资产、信托公司管理资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公司管理资产、私募基金、企业年金、QDII、QFII、社保基金、福利计划、
第三方交易资金的资产托管服务、账户管理服务等;(2)进行第三方监管服务,
服务的接受方支付服务费;(3)服务的接受方必须也将促使其相关方向提供方
支付相应的服务费;(4)根据协议提供的资产托管、账户管理和第三方监管服
务适用不优于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资产托管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资产托管服务 服务费收入/支出 7 5.32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资产托管服务类关联交易未超
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3.3 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开展的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没有
固定的价格或费率,可根据提供服务的规模、费率及服务期限进行计算,并按照
不低于任何独立第三方的原则确定。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框架协议主要
条款如下:(1)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承销、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代销金融
产品、资产证券化承销、委托贷款服务、投融资项目承销、咨询顾问服务,以及
保理项下应收账款管理、催收、坏账担保等;(2)服务的接受方必须也将促使
其相关方就服务支付服务费(如适用);(3)根据协议提供的财务咨询顾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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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资产管理服务适用不优于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类关联
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财务咨询顾问及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服务费收入/支出 40 2.20
资产管理服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
类关联交易未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3.4 资金交易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在日常业务中根据适用的一般市场惯例及按一
般商业条款进行资金交易。该等交易定价原则为:将采用通行的市场价格并参考
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中一般适用的费率。具体而言,对于外汇及贵金属交易、贵金
属租赁、货币市场交易、债券交易等业务,双方将根据公开的市场价格确定双方
交易采用的价格;对于债券代理结算业务,双方将根据行业通行的规定确定费率;
对于金融衍生品业务,双方将根据所交易产品的市场活跃程度、可取得的市场公
开报价及本行对于各项风险的管理要求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资金交易框架协议
主要条款如下:所涵盖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外汇及贵金属交易、贵金属租赁、货
币市场交易、债券交易及债券代理结算、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资金交易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交易损益 20 4.56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资金交易 公允价值计入资产 22 6.45
公允价值计入负债 400 4.56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资金交易类关联交易未超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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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3.5 综合服务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之间开展的综合服务采用通行的市场价格,或独
立第三方交易中适用的费率,通过公平对等谈判并根据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费率来
确定特定类型服务应适用的价格和费率。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1)
开展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及企业年金、商品服务采购(包括承办会务服
务)、外包服务、增值服务(包括银行卡客户积分兑换服务)、广告服务、技术
服务及物业租赁等;(2)协议双方提供协议项下的服务;(3)服务的接受方应
就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向其支付服务费;(4)按协议提供的综合服务适用不
优于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综合服务 服务费支出/收入 60 31.53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综合服务类关联交易未超过本
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3.6 资产转让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资产转让交易,以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进
行。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对于普通类资产转让,根
据监管要求,信贷资产转让应符合整体性原则,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信贷资产时
以贷款本金作为交易价款,采取平价转让,不存在折价溢价。除考虑市场供求外,
重点考虑转让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承担的义务等因素;(2)对于资产证券化类资
产转让(不含关联方向本行转让资产的情况),本行向关联方转让信贷资产时以
贷款本金作为交易价款,除不良资产证券化外,一般采取平价转让;资产支持证
券发行利率方面,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通过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系统采用单一利差(荷兰式)招标方式或簿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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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方式来确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含发起机构持有部分)采用数量招标或簿记
建档方式来确定;(3)目前没有国家法定的转让价格,若未来有国家法定价格,
则参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定价。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1)购买
或出售信贷及其他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
化、保理或其他形式出让对公及零售信贷资产、出让同业资产债权)中的权益;
(2)按协议开展的资产转让适用不优于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条款;(3)协议应
明确信贷和其他相关资产的管理权;(4)承担为资产转让保密的义务。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资产转让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资产转让 交易金额 1,700 422.05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资产转让类关联交易未超过本
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3.7 理财与投资服务
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在日常业务中适用一般市场惯例及一般商业条
款,本行向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提供理财与投资服务,包括非保本理财服务和代
理服务以及理财资金或自有资金投资;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向本行提供理财中介
服务,如信托服务和管理服务等。双方交易通过公平谈判的方式,根据理财服务
种类及服务范围的不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确定,以不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进
行,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实时调整。理财与投资服务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本行提供理财与投资服务,包括非保本理财服务和代理服务以及理财资金
或自有资金投资,而关联方向本行提供理财中介服务,如信托服务和管理服务等;
(2)关联方支付本行提供的理财及投资服务的费用,本行也必须向关联方支付
理财中介服务费用;(3)按协议提供的理财与投资服务适用不优于可比的独立
第三方的条款。
报告期内,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理财与投资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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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1 2021 年度
交易对方 业务类型 计算依据
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非保本理财与代理服务 服务费支出/收入 65 11.57
中信集团及
理财与自有 资金运用 投资资金时点余额 1,900 300.86
其相关方
资金投资 中介合作 银行投资收益及费用收支 45 8.96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的理财与投资服务类关联交易未
超过本行获批的年度交易上限。
5.4.4 一次性关连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香港联交所规则下的一次性关连交易。
5.4.5 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上交所规则下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类重大关联交
易。
5.4.6 债权债务及担保关联交易
本行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及担保事项,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48”。
5.4.7 与关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
5.4.7.1 存款业务
报告期内,关联财务公司在本集团存款业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每日最高 2021 年度
公司名称 存款利率范围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存入金额
中信财务 无 0-2.7% 97.91 869.85 115.76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关联财务公司存款业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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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人民币亿元
每日最高 存款利率 2021 年度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存款限额 范围 存入金额
中信财务 无 1% 0.0002 0.000002 0.0002
5.4.7.2 贷款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向关联财务公司发放贷款及关联财务公司向本集团发放贷
款均为零。
5.4.7.3 授信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中信财务的授信总额为 120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授信余
额为 18.79 亿元;中信财务对本集团的授信总额为 230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授信
余额为 115.76 亿元。
5.4.7.4 其他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为中信财务提供各类结算、企业年金账户管理等服务,收
取手续费 92.98 万元。
5.4.8 关联自然人交易余额及风险敞口
本行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余额及风险敞口事项,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48”。
5.4.9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师的确认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报告期内香港上市规则下各项持续关连交易进行了
审核,并确认:
(1)这些交易为本行的日常业务;
(2)这些交易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3)这些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且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
本行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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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审计师获取了本行管理层提供的持续关连交易清单,并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
所颁布的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 3000 号(修订)“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以外
之鉴证业务”及参考实务说明第 740 号(修订)“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持续关连
交易的核数师函件”执行相关工作后,关于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未发现
存在下列情形:
(1)未通过本行董事会批准的情况;
(2)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关连交易中,在所有重大方面各项关连交易的定
价不符合本集团定价政策的情况;
(3)在所有重大方面各项关连交易的执行不符合关连交易的相关协议中所
订立条款的情况;
(4)各项持续关连交易的总值超过本行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告中披露的各项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总值上限。
董事会确认已收到审计师就《上市规则》第 14A.56 条所述事宜之确认。
5.5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5.5.1 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且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
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重大
资产事项。
5.5.2 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信银投资因业务发展需要,设立全资境外特殊目的机构
CNCBINV 1 (BVI) LIMITED(以下简称 “SPV”),以 SPV 为发行主体,发行
总金额 5 亿美元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信银投资同意为本次债券提
供无条件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自本次债
券完成发行起生效。本次债券已于 2021 年 11 月完成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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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上 述 担 保 有 关 情 况 请 见 本 行 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
(www.citicbank.com)发布的《关于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报告期内,本行除上述事项以及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
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中
信银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信银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保函为主,保函是经批准的日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报告期末,中信银行
开出的保函的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 1,288.66 亿元。
中信银行始终高度重视对保函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保函业务的风险特征,
制定了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中
信银行保函业务运作正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的情形。我们认为,中信银行对担
保业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
5.5.3 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委托理财事项。
5.5.4 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本行未签署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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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5.6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行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2016 年 8 月 26 日
分别就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事项
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制订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包括加强资本规划管理,
确保资本充足稳定;加大资产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提高运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流程,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加强资本压力
测试,完善资本应急预案。同时,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就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了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有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
2016 年 1 月 20 日,本行向中国烟草非公开发行的 2,147,469,539 股 A 股股
票的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中国烟草向原中国银监会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
5 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本行股权。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烟草上述承诺
已履行完毕,相关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已上市流通。自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割之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本行未发现中国烟草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本行等承诺相
关方在报告期内有履行完毕的或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5.7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本行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 2021 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罗
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 2021 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自 2015 年度审计开
始,本行聘用上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审计师。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
续 7 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2021 年度为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朱宇和李燕,其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分
别为 5 年和 4 年;为本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的注
册会计师为梁伟坚,其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2 年。
本集团 2021 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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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的内部控制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计审
计费用(含子公司)折合人民币约为 1,835 万元,其中本行审计费用 912 万元(内
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其对财务报告之责任声明分别列载于 A 股、H 股
年报的审计报告内。
除上述提及的审计服务外,本年度本集团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非审计服务(包括为资产证券化、
债券发行等提供的专业服务)费用约 257 万元。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的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用
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处罚情况
就本行所知,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况,本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
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本行或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
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或因涉嫌违法违
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5.10 公司及相关主体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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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5.11 储备
本行截至报告期末的储备变动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32-35”。
5.12 物业
本行截至报告期末的物业变动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15”。
5.13 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本行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58”。
5.14 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未就本行整体或主要业务签订任何行政管理合同。
5.15 可供分配利润的储备
本行可供分配利润的储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合并股东权益
变动表”。
5.16 捐款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回报社
会,将捐赠款项向最需要的地方倾斜。报告期内,本集团捐款总额共计 1,161.92
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中央及各地方定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工作,
并对城乡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公益、慈善救助。报告期内,本集团员工捐款人民币
414.62 万元,增幅 8.18%,纳税总额 305.75 亿元,每股社会贡献值 5.64 元。
5.17 固定资产
本行截至报告期末的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15”。
第 178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5.18 退休与福利
本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金额,按员工的工资收入及各地区规定的缴纳比例确定。此外,本行还为员工建
立了企业年金,缴费金额为员工工资收入的 7%。
本行提供给员工的退休福利详情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25”。
5.19 股本及公众持股量
本行报告期内的股本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 30”。根据已公
开资料,本行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具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5.20 股份的买卖或赎回
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任何股份。
5.21 优先认股安排
中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并未对上市公司的股份优先购买
权作出强制性规定,本行公司章程也没有关于优先认股权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本
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增加注册资本,可以采取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
向现有普通股股东配售新股、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优先股转为普通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
其他方式进行。
5.22 发行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发行股份的相关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章“普通股股份变动
及股东情况”和第七章“优先股相关情况”。
5.23 债权证发行
报告期内,本行债权证发行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章“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
第 179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东情况”。
5.24 股票挂钩协议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第七章“优先股相关情况”、第八章“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情况”相关披露外,本行未订立或存续任何股票挂钩协议。
5.25 董事及监事收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报告期内,概无董事及监事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获得本行或其附属公司授予
权利或行使任何该等权利,以收购本行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
5.26 主要股东权益
请参见本报告第六章“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主要普通股股东及其他
人士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5.27 税项事务
A股股东
对于个人投资者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
101 号)的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前述《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第 18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等规定执行。
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现金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照国家相
关税收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缴纳。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
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 QFII
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若涉及退税,
可在取得股息红利后及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H 股股东
对于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 号文
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 号)的规定,
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一般依法按照 10%税率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其境外居民个人股东
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
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收协定及税收安排规定的相关股息税
率一般为 10%,为简化税收征管,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
息红利时,一般可按 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事宜。对股息税率
不属 10%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低于 1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
义务人可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定待遇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对多扣
缴税款予以退还;(2)高于 10%低于 2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派
发股息红利时应按协定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审批事宜;(3)
没有税收协定国家居民及其他情况,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 20%扣缴
个人所得税。
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
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
第 181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897 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 2008 年及以后
年度股息时,统一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沪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
规定执行。
优先股股东
对于个人优先股股东取得的优先股股息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按照国
家相关税收规定执行。
对于居民企业优先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优先股股息由其按照国家相关
税收规定自行履行纳税义务缴纳。
本行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和/或享受税项减免。
5.28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任何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5.29 主要风险
本行面对的主要风险请参见本报告第二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30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5.31 业务审视
本集团于 2021 年度的业务状况、面临的主要风险和不明朗因素,以及 2022
年度展望的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第二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 182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5.32 审核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阅并同意本行及本集团 2021 年
度的年度业绩,及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
5.33 与雇员、供货商及客户之关系
本集团与雇员、股东及客户及等的关系说明,请参见第三章“公司治理—人
力资源管理”、第三章“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及第四章“环境和社会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品质管理”。
5.34 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已作为临
时 报 告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进行了披露,具体披露
日期可查询下述“信息披露索引”。
5.35 信息披露索引
序号 披露报告 披露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
1 2021-1-4
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
2 H 股公告 2021-1-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1-5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 A 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1-1-15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1-15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6 2021-1-15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
7 2021-1-15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21-1-23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8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8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2021-1-30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2-3
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2-3
第 183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披露报告 披露日期
14 H 股公告 2021-2-3
15 H 股公告 2021-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 50 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布 5.5 亿美元
16 2021-2-4
中期票据提取发售通函的公告
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转债”2021 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2021-2-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
18 2021-2-27
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19 H 股公告 2021-3-3
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3-12
21 H 股公告 2021-3-12
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任公告 2021-3-16
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3-16
24 H 股公告 2021-3-16
25 H 股公告 2021-3-16
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发布及说明会的公告 2021-3-18
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3-24
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公告 2021-3-24
2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3-26
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及说明 2021-3-26
3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1-3-26
3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3-26
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3-26
3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3-26
3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1-3-26
36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21-3-26
3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3-26
3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3-26
3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1-3-26
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1-3-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年度报
41 2021-3-26
告披露履职情况报告
4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1-3-26
4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021-3-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
44 2021-3-26
立意见
4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1-3-26
4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1-3-26
4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4-2
48 H 股公告 2021-4-2
4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行长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2021-4-8
第 184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披露报告 披露日期
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4-16
5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021-4-20
52 H 股公告 2021-4-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
53 2021-4-22
公告
5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2021-4-22
5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2021-4-22
5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4-22
57 H 股公告 2021-4-22
5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2021-4-27
5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4-30
6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21-4-30
6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4-30
6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1-4-30
6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4-30
64 H 股公告 2021-4-30
65 H 股公告 2021-4-30
6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5-7
67 H 股公告 2021-5-7
6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5-8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69 2021-5-8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5-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
71 2021-5-25
伙人的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
72 2021-5-25
的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度跟
73 2021-5-25
踪评级报告
7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6-4
75 H 股公告 2021-6-4
7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2021-6-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
77 2021-6-11
完毕的公告
7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6-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执行董事、董事长朱鹤新先生任职资格获核
79 2021-6-24
准的公告
8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方合英先生任职资格获核准的公告 2021-6-24
8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公告 2021-6-24
82 H 股公告 2021-6-24
第 185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披露报告 披露日期
8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6-25
8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6-25
8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6-25
86 H 股公告 2021-6-25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87 2021-6-25
会的法律意见书
8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7-3
89 H 股公告 2021-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 A 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暨“中信
90 2021-7-16
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9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 A 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1-7-2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A 股可转换
92 2021-7-22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9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7-29
94 H 股公告 2021-8-6
95 H 股公告 2021-8-12
9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8-26
9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8-26
9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8-26
9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1-8-26
1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2021-8-26
10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8-26
102 H 股公告 2021-9-3
1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告 2021-9-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
104 2021-9-16
告
105 H 股公告 2021-9-29
1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021-9-30
10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8
108 H 股公告 2021-10-8
10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1-10-9
1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2021-10-16
111 H 股公告 2021-10-16
1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先股(中信优 1)票面股息率的公告 2021-10-27
11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10-29
11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29
1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0-29
H 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
116 2021-11-4
月报表
117 H 股公告-2020 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 2021-11-4
第 186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序号 披露报告 披露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
118 2021-11-11
供担保的公告
11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辞任公告 2021-11-23
1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23
1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12-3
H 股公告-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
122 2021-12-3
月报表
1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辞任公告 2021-12-11
12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11
125 H 股公告-董事名单及彼等角色及职能 2021-12-11
1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5
1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2021-12-25
1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12-25
12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2021-12-25
1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1-12-25
131 H 股公告-董事名单及彼等角色及职能 2021-12-25
13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上限调整的独立意见函 2021-12-25
第 187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六章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普通股股份变动
6.1.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增减(+,–)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发行 送 公积金 比例
数量 其他 小计 数量
(%) 新股 股 转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47,469,539 4.39 -2,147,469,539 -2,147,469,539 - -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147,469,539 4.39 -2,147,469,539 -2,147,469,539 - -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46,787,369,030 95.61 +2,147,473,439 +2,147,473,439 48,934,842,469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31,905,206,053 65.20 +2,147,473,439 +2,147,473,439 34,052,679,492 69.5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4,882,162,977 30.41 14,882,162,977 30.41
4.其他
股份总数 48,934,838,569 100.00 +3,900 +3,900 48,934,842,469 100.00
6.1.2 有限售条件股份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第 188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单位:股
时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2021 年 1 月 20 日 2,147,469,539 - 48,934,842,469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 持有的有限售 新增可上市
可上市交易时间 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条件股份数量 交易股份数量
2016 年 1 月 20 日,本行向中国烟草
非公开发行 2,147,469,539 股 A 股股票
的登记托管手续办理完毕。中国烟草
向原中国银监会承诺,自股份交割之
日起 5 年内不转让本次认购中信银行
股权。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中国
中国烟草总公司 - 2021 年 1 月 20 日 2,147,469,539
烟草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相关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已上市流通。(详见本行
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
告)。
6.2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6.2.1 股权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新的股票。
6.2.2 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信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银保
监复〔2021〕57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
〔2021〕第 58 号)。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 400 亿元人民
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下简称“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并按有关规
定计入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簿记建
档,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本次无固定期限资
本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00 亿元,前 5 年票面利率为 4.20%,每 5 年调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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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次,在第 5 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本次无固定期限资本
债券的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信银行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的批
复》(银保监复〔2020〕4 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
场许准予字〔2020〕第 20 号),本行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 500
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金融债券”)。本次金融债券分期发行,
其中本行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完成人民币 300 亿元 2020 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发行。2021 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为本次金融债券的最后一期,已于 2021 年 6 月 8 日簿记建档,
并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人民
币 200 亿元,品种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3.19%。本期债券募集资
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上述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有关情况请
参 见 本 行 在 上 交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6.2.3 可转债发行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可转债发行情况及可转债转股情况请见本报告第八章“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6.2.4 内部职工股
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6.3 普通股股东情况
6.3.1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 165,078 户,其中 A 股股东 137,385
户,H 股登记股东 27,693 户,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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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一月末(2022 年 2 月 28 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
162,274 户,其中 A 股股东 134,696 户,H 股登记股东 27,578 户,无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
6.3.2 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单位:股
质押、标记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报告期内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类别 持股总数 或冻结的股
(%) 件股份数量 增减变动情况
份数量
1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A 股、H 股 31,988,728,773 65.37 0 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2 境外法人 H股 11,551,745,163 23.61 0 -6,479,967 未知
有限公司
3 中国烟草总公司 国有法人 A股 2,147,469,539 4.39 0 0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4 国有法人 A股 1,018,941,677 2.08 0 -95,124,000 0
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5 国有法人 A股 267,137,050 0.55 0 -5,701,250 0
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6 国有法人 H股 168,599,268 0.34 0 0 0
公司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A股 92,577,806 0.19 0 +12,298,207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其他 A股 57,866,462 0.12 0 +32,284,762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
9 其他 A股 45,386,034 0.09 0 +45,386,034 0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
10 国有法人 A股 31,034,400 0.06 0 +31,034,400 0
有限公司
注:(1)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除中信有限、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外,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
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统计。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
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
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除中信有限)和个人投资者持有
的H股股份合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
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4)中信有限为中信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有限确认,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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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信有限)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2,284,227,773股,占本行股
份总数的65.97%,其中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股,H股股份3,345,299,479股。
中信有限直接持有本行股份31,988,728,7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5.37%,其中
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股,H股股份3,049,800,479股。
(5)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其通过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2,292,579,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4.685%。冠意有限公司为新湖中宝的全资附属公司。除上述股份外,新湖中宝
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
本行H股股份153,686,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0.314%。
(6)上表中普通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建设银行57.31%
的股份。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表中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7)本行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8)就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上表中股东不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及放
弃表决权的情况。
6.4 主要普通股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之权益及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行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备存的登记册,及
就本行所知,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本行董事、监事
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本行股份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占该类别已 占全部已发
股份 持有权益 发行股本总 行股本总额
名称 身份
类别 的股份数目 额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
H股 3,049,800,479(L) 20.49 6.23
实益拥有人
中信有限 A股 32,719,444,053(L) 96.08 66.86
所控制法团
H股 10,313,000(L) 0.07 0.02
的权益
H股 所控制法团 3,345,299,479(L) 22.48 6.84
中信股份
A股 的权益 32,719,444,053(L) 96.08 66.86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 H股 所控制法团 3,345,299,479(L) 22.48 6.84
(CITIC Polaris Limited) A股 的权益 32,719,444,053(L) 96.08 66.86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 H股 所控制法团 3,345,299,479(L) 22.48 6.84
(CITIC Glory Limited) A股 的权益 32,719,444,053(L) 96.08 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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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占该类别已 占全部已发
股份 持有权益 发行股本总 行股本总额
名称 身份
类别 的股份数目 额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 (%)
H股 所控制法团 3,345,299,479(L) 22.48 6.84
中信集团
A股 的权益 32,719,444,053(L) 96.08 66.86
冠意有限公司
H股 实益拥有人 2,292,579,000(L) 15.41 4.685
(Summit Idea Limited)
所控制法团
Total Partner Global Limited H股 2,292,579,000(L) 15.41 4.685
的权益
实益拥有人 153,686,000(L) 1.03 0.314
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 H股 所控制法团
2,292,579,000(L) 15.41 4.685
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H股 2,446,265,000(L) 16.44 4.999
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 2,446,265,000(L) 16.44 4.999
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H股 2,446,265,000(L) 16.44 4.999
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H股 2,446,265,000(L) 16.44 4.999
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
黄伟 H股 2,446,265,000(L) 16.44 4.999
的权益
所控制法团
李萍 H股 2,446,265,000(L) 16.44 4.999
的权益
注:(1)(L) -好仓,(S) -淡仓
(2)以上所披露资料主要基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3)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倘若干条件达成,则本行股东须呈交披露权益
表格。倘股东于本行的持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联交所的持股量不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定义的本行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本行股份或相关股
份中持有需要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之本行登记册之任何权
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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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6.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或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
证的权益和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的股份情况请见本
报告第三章“董事会成员情况”“监事会成员情况”“高级管理层成员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相关股份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根据本行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备存的登记册,及就本行所知,截
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监事和最高行政人员于本行股份中拥有以下权益:
持有权益 占该股份类别 占全部已发行
股份
姓 名 职 位 身 份 已发行股份百 普通股股份百
类别 的股份数目 分比(%) 分比(%)
副董事长
方合英 执行董事、行长 H股 实益拥有人 715,000 (L) 0.0048 0.0015
郭党怀 执行董事、副行长 H股 实益拥有人 636,000 (L) 0.0043 0.0013
李 蓉 股东代表监事 H股 实益拥有人 364,000(L) 0.0024 0.0007
曾玉芳 职工代表监事 H股 实益拥有人 188,000 (L) 0.0013 0.0004
注:(1)(L) -好仓,(S) -淡仓。
(2)以上所披露资料主要基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提供的信息作出。
6.6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有
限为本行控股股东,中信股份为中信有限单一直接控股股东,中信股份的控股股
东为中信集团。中信集团为本行实际控制人。
中信集团是 1979 年在邓小平先生的倡导和支持下,由荣毅仁先生创办。成
立以来,中信集团充分发挥了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诸多
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创新,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信誉与形象。目前,中
信集团已发展成为一家金融与实业并举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其中,金融
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实业涉及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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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具有较强
的综合优势和良好发展势头。
2011 年 12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以绝大部分现有经营性净资产出资,
联合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信有限(设立时
名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信集团持有中信股份 99.9%的股份,
北京中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0.1%的股份,中信集团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
司。为完成上述出资行为,中信集团将持有的本行全部股份转让注入中信有限,
中信有限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股份 28,938,929,004 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61.85%。
上述股份转让获得国务院、中国财政部、原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香港金融
管理局的批准。2013 年 2 月,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审核同意,正式完成相关过户手续。2018 年 12 月 26 日,财政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将财政部持有中信集团股权的 10%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
会持有。根据有关规定,社保基金会以财务投资者身份享有划入国有股权对应的
股权收益等相关权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此次划转不改变中信集团
原国资管理体制,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013 年 10 月,中信股份受让 BBVA 持有的本行 H 股 2,386,153,679 股,约
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5.10%。增持完成后,中信股份持有的本行股份占比增至
66.95%。
2014 年 8 月,中信集团将主要业务资产整体注入香港上市子公司中信泰富,
中信泰富更名为中信股份,原中信股份更名为中信有限。中信股份持有中信有限
100%股份。
2014 年 9 月,中信有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本行 H 股 81,910,800 股。增
持完成后,中信有限共计持有本行 A 股和 H 股股份 31,406,992,773 股,约占本
行总股本的 67.13%。
2016 年 1 月,本行完成向中国烟草非公开发行 2,147,469,539 股 A 股股票。
相应地,本行股份总数增至 48,934,796,573 股,中信有限所持本行股份占比降至
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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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2016 年 1 月,中信股份通知本行,其计划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前择机增持
本行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行股份总数的 5%。截至 2017 年 1 月 21 日,
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增持完成后,中信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信有限)
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32,284,227,773 股,其中持有 A 股 28,938,928,294 股,持有 H
股 3,345,299,479 股,合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65.97%。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集团注册资本为 205,311,476,359.03 元人民币,法定代
表人为朱鹤新,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
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
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
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
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
育、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
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
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
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
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有限注册资本为 139,000,000,000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
人为朱鹤新,经营范围为:1.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投资和管理境内外银行、
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
产业;2.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包括:(1)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2)矿产、
林木等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3)机械制造;(4)房地产开发;(5)信息产
业: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6)商贸服务及其他产业:环
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
易和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咨询服务;
3.向境内外子公司发放股东贷款;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境内外工程设计、建设、
承包及分包和劳务输出,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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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 2014 年 7 月 22 日由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信有限)合计持有本行股份
32,284,227,773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65.97%,其中包括 A 股股份 28,938,928,294
股,H 股股份 3,345,299,479 股。中信有限直接持有本行股份 31,988,728,773 股,
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65.37%,其中包括 A 股股份 28,938,928,294 股,H 股股份
3,049,800,479 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产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45: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
25.60%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32.53%
100%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65.3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截至报告期末,中信有限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中国中信股份 中国中信集团 瑞群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
中信有限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Metal Link Limited 有限公司
45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中信盛星有限公司为中信集团全资附属公司。中信有限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 65.37%,
除此之外,中信股份同时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以及中信有限的全资附属公司持有本行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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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信股份及中信有限控股、参股其他主要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
上市 持股
股东方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地点 比例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15.47% 上海 600030.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38%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2.91% 香港 06030.HK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60.49%
中信重工机械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52% 上海 601608.SH 67.27%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26%
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 30.18% 中信海洋直升机
深圳 000099.SZ 38.63%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45%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62.70% 中信出版集团
深圳 300788.SZ 73.50%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80% 股份有限公司
Keentech Group Ltd 49.57%
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9.55%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 01205.HK 59.50%
Fortune Class Investments Limited 0.38%
Richtone Enterprises Inc. 3.66%
Ease Action Investments Corp. 33.71% 中信国际电讯集团
Silver Log Holdings Ltd 16.60% 香港 01883.HK 57.82%
有限公司
萃新控股有限公司 3.85%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2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4.53% 深圳 000708.SZ 83.85%
有限公司
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 75.05%
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8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
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4% 深圳 000998.SZ 18.96%
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0%
满贵投资有限公司 10%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00688.HK 10%
Easy Flow Investments Limited 25.91% 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 00500.HK 25.91%
IVN.TSX
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26.01% Ivanhoe Mines Ltd. 多伦多 26.01%
IVPAF.OTCQX
CITIC Resources Australia Pty Limited
9.61% AWC.ASX
Alumina Limited 悉尼 18.92%
中信澳大利亚有限公司 1.37% AWC.OTC
Bestbuy Overseas Co Ltd 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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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注:(1)中信股份、中信有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持
股比例因四舍五入的原因与各直接持股公司的持股比例之和略有出入。
(2)深圳市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中信集团并表子公司,但属于中信兴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其所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表合并披露。
(3)本表内所示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单位的持股比例。
中信集团控股、参股其他主要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
股东方名称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中信盛星有限公司 32.53%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00267.HK 58.13%
中信盛荣有限公司 25.60%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23.46% 香港 02799.HK 23.46%
股份有限公司
注:本表中所列示的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单位的持股比例。
6.7 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除中信有限外,本行主要股
东还包括冠意有限公司和中国烟草。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名非
执行董事为冠意有限公司推荐任职,一名非执行董事为中国烟草推荐任职。
冠意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冠意有限公司
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 股股份 2,292,579,000 股,占
本行股份总数的 4.685%。截至报告期末,冠意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 股股份中的
1,123,363,710 股已对外质押。冠意有限公司为新湖中宝的全资附属公司。除上述
股份外,新湖中宝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 股股份 153,686,000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0.314%。新湖中
宝(SH.600208)于 1999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地产和金融,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 85.99 亿元,总资产 1,306.49 亿元,净资产
401.58 亿元。新湖中宝地产业务的规模、实力和品质居行业前列,目前在全国 30
余个城市开发 50 余个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达 3,000 多万平方米;金融业务已
形成覆盖证券、银行、保险、期货等的金融投资格局,同时前瞻投资于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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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公司,是万得信息、邦盛科技和趣链科技等一
批拥有领先技术和市场份额的高科技公司的重要股东。
中国烟草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截至报告期末,中国烟草
持有本行 A 股股份 2,147,469,539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4.39%,无质押本行股
权情况。中国烟草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民,注册资本 570 亿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中国烟草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以及国有资
产管理与经营等。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截至报告期末,以上主要股
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一致行动人 最终受益人
Total Partner 香港新湖投资
冠意有限公司 黄 伟 黄 伟
Global Limited 有限公司
中国烟草 国务院 国务院 无 国务院
6.8 其他持股在 10%以上(含 10%)的法人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除中信有限外,本行无其他持股在 10%以上(含 10%)的
法人股东。
6.9 股份回购
报告期内,本行无股份回购。
第 20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七章 优先股相关情况
7.1 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经原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批复》(银监复﹝2015﹞54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71 号)核准,本行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 3.5 亿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
票面值平价发行,初始票面股息率为 3.80%,无到期期限。本行 3.5 亿股优先股
自 2016 年 11 月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挂牌转让,证券简称“中
信优 1”,证券代码 360025。
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和 2016 年 11 月 16 日在上交所
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
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7.2 优先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和本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2022 年 2 月 28 日),本行优先
股(“中信优 1”,优先股代码 360025)股东总数均为 51 户。报告期末前十名
优先股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质押或
持有有 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 持股 所持
股东 期末持股 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全称) 增减 比例 股份
性质 数量 件的股 股份
(+,-) (%) 类别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 国有 境内
1 - 43,860,000 12.53 - - -
司 法人 优先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
2 司-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 38,430,000 10.98 - - -
优先股
005L-FH002 沪
第 201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质押或
持有有 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 持股 所持
股东 期末持股 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全称) 增减 比例 股份
性质 数量 件的股 股份
(+,-) (%) 类别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境内
3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 38,400,000 10.97 - - -
优先股
-005L-CT001 沪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境内
4 其他 - 30,700,000 8.77 - - -
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优先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境内
5 其他 - 30,700,000 8.77 - - -
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优先股
交银施罗德资管-交通银
境内
6 行-交银施罗德资管卓远 其他 - 25,700,000 7.34 - - -
优先股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浦发银行-中
境内
7 信证券星辰 43 号集合资产 其他 +11,930,000 11,930,000 3.41 - - -
优先股
管理计划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
8 华宝信托-宝富投资 1 号 其他 +11,650,000 11,650,000 3.33 - - -
优先股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
时-工行-灵活配置 5 号 境内
9 其他 +4,160,000 10,300,000 2.94 - - -
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 优先股
划
创金合信基金-浦发银行
境内
10 -创金合信稳富 2 号集合 其他 +10,000,000 10,000,000 2.86 - - -
优先股
资产管理计划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上述优先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公开信息,本行初步判断: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中国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存在关联关系,中国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存在关联关系,中信证券-浦发银行-中信证券星辰
4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创金合信基金-浦发银行-创金合信稳富2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
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的优先股股份总数
的比例。
第 202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7.3 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
7.3.1 优先股股息分配政策
本行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
个计息周期,每个计息周期内票面股息率相同。第一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通
过询价方式确定为 3.80%。本行优先股每年派发一次现金股息,计息本金为届时
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计息起始日为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即
2016 年 10 月 26 日)。优先股的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足额派发优先股股
息的差额部分,不会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行优先股股东除按照发行方案约定
获得股息之外,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起,中信优 1 第二个计息周期的基准利率为 2.78%,
固定溢价为 1.30%,票面股息率为 4.08%。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7.3.2 报告期内优先股股息发放情况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行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优先股 2021 年度股息派发方案,批准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派发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期间的优先股股息。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
向截至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中信优 1 股东派发优先股股息。按照中信
优 1 票面股息率 3.8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 3.80 元人民币(含税),
优先股派息总额 13.30 亿元人民币(含税)。
本行实施派发优先股股息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10 月 16 日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
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 203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7.4 优先股回购或转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回购或转换。
7.5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7.6 对优先股采取的会计政策及理由
根据财政部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本行优先股的主要
发行条款,本行优先股符合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要求,因此本行优先股作为权益
工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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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八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8.1 基本情况
2019年3月4日,本行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A股可转债”)
发行工作,募集资金400亿元,发行数量4,000万手,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
币1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1,564.02万元;2019年3月19日,上
述A股可转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简称“中信转债”,代码113021。本次A股可
转债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运营,用于支持业务发展,在A股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
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A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即自2019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即2019年3月4日;
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5%、第四年为2.3%、第五
年为3.2%、第六年为4.0%。
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分别于2019年3月8日和2019年3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香 港 联 交 所 披 露 易 网 站 (www.hkexnews.hk) 和 本 行 网 站
(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8.2 报告期 A 股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可转债持有人数(户) 17,378
本行可转债担保人 无
期末持债 持有比例
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票面金额 (%)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26,388,000,000 65.97
中国烟草总公司 2,521,129,000 6.3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1,447,927,000 3.62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银行) 840,551,000 2.10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5,881,000 1.69
第 205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5,305,000 1.54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建设银行) 543,760,000 1.36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 416,768,000 1.04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交通银行) 301,502,000 0.75
登记结算系统债券回购质押专用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51,180,000 0.63
8.3 报告期 A 股可转债变动情况
本行发行的A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3日。截至报告期
末,累计已有人民币327,000元中信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
45,896股,占中信转债转股前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09379%。
8.4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本行于2021年7月29日派发了2020年度A股普通股现金股利。根据《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
定,在本行A股可转债发行后,当本行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
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行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为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
后,中信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29日(除息日)起,由6.98元/股调整为6.73
元/股。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调整后 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调整日 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 调整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因实施 2018 年度
2019 年 7 月 22 日 7.22 2019 年 7 月 15 日 券报》《证券时报》、上 A 股普通股利润分
交所网站、本行网站 配调整转股价格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因实施 2019 年度
2020 年 7 月 15 日 6.98 2020 年 7 月 8 日 券报》《证券时报》、上 A 股普通股利润分
交所网站、本行网站 配调整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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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因实施 2020 年度
2021 年 7 月 29 日 6.73 2021 年 7 月 22 日 券报》《证券时报》、上 A 股普通股利润分
交所网站、本行网站 配调整转股价格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最新转股价格 6.73
8.5 本行的负债、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偿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委托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大公国际”)为本行2019年3月发行的中信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大
公国际出具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本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
望维持稳定,“中信转债”的信用等级维持AAA。本行各方面经营情况稳定,资
产结构合理,负债情况无明显变化,资信情况良好。本行未来年度偿还债务的现
金来源主要包括本行业务正常经营所获得的收入、现金流入和流动资产变现等。
第 207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九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
和审核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
规定、本行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金融企业会计规范运作,本行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1年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行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我们同意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并且认为,本行2021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3 月 24 日
第 208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副董事长
董事长
朱鹤新 方合英 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
行长
执行董事
曹国强 非执行董事 郭党怀
副行长
黄 芳 非执行董事 王彦康 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 独立非执行
何 操 陈丽华
董 事 董 事
独立非执行
钱 军 魏国斌 外部监事
董 事
孙祁祥 外部监事 刘国岭 外部监事
李 蓉 股东代表监事 程普升 职工代表监事
陈潘武 职工代表监事 曾玉芳 职工代表监事
副行长
刘 成 常务副行长 王 康
财务总监
第 209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姓 名 职 务 签 名
副行长
胡 罡 谢志斌 副行长
风险总监
肖 欢 纪委书记 芦 苇 副行长
吕天贵 副行长 陆金根 业务总监
张 青 董事会秘书 刘红华 业务总监
第 210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章 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行长、财务总监、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
表。
2.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4. 在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披露的本行 H 股 2021 年度业绩公告。
第 211 页
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A 股)
第十一章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1. 审计报告。
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财务报表附注。
4.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以上内容见附件。
第 212 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一页,共七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
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中信银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
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信银行,并履行了职业道德
方面的其他责任。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
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二)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二页,共七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附注 11 以 我们了解及评价了中信银行与发放贷款及
及附注 12。 垫款和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内
部控制和评估流程,并通过考虑固有风险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合并 因素,包括减值损失准备估计不确定性的
资产负债表中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程度、运用模型估计的复杂性、重大管理
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及应计利息为 层判断和假设的主观性,以及其可能受管
理层偏向影响的敏感性,评估了重大错报
人民币 48,690.33 亿元,管理层确认的 的固有风险。
损失准备为人民币 1,217.06 亿元;纳
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金融投资总额 我们对中信银行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
及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18,488.13 亿元, 资的损失准备计量相关关键内部控制设计
管 理 层 确 认 的 损 失 准 备 为 人 民 币 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主要
包括:
291.14 亿元。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治理,包括模型方法
论的选择、审批及应用,以及模型持续
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的损失准 监控和优化相关的内部控制;
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采用《企业会计 管理层重大判断和假设相关的内部控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制,包括组合划分、模型选择、参数估
量》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报表日对 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
预期信用损失作出的最佳估计。 信用减值的判断、前瞻性调整,以及管
理层叠加调整的评估和审批;
管理层通过评估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 与模型计量使用的关键数据的准确性和
融投资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完整性相关的内部控制;
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计量 阶段三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的未来现金
预期信用损失。对于阶段一和阶段二 流预测和现值计算相关的内部控制;
的金融资产,管理层运用包含违约概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信息系统内部
控制;
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折
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损失准备计
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风险参数模型法评 量结果的评估和审批。
估损失准备。对于阶段三的金融资
产,管理层通过风险参数模型法及预 在信用风险专家的协助下,我们对发放贷
估未来与该笔贷款或金融投资相关的 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的损失准备计量所使
现金流,评估损失准备。 用的模型方法论、计量所采用的重大判断
和假设、所运用的数据和关键参数进行了
评估,执行了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
根据资产的风险特征,我们评估了组合
划分的合理性。通过与行业实践比较,
我们评估了不同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计量方法论,并抽样验证了模型的运
算,以测试模型恰当地反映了管理层编
写的模型方法论;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三页,共七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我们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录入数据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所包含的重大管理 的准确性。包括:(i)抽样检查了到期日
层判断和假设主要包括: 等借款合同信息、借款人历史及评估基
准日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等支持性资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 料,将其与获得违约概率和内部信用评
入同一个组合,选择恰当的模型, 级所使用的基础数据核对一致;(ii)通
过与行业实践比较,利用历史数据,评
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 估了违约损失率的合理性;(iii)抽样检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 查了借款合同,评估了违约风险暴露和
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折现率的合理性;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 基于借款人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及其他
情景及其权重的采用; 外部证据和考虑因素,我们抽取样本评
估了管理层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
针对模型未覆盖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判断标准应用的
的管理层叠加调整;及 恰当性;
阶段三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的未来 对于前瞻性计量,我们采用统计学方法
现金流预测。 评估了管理层经济指标选取及其与信用
风险组合相关性的分析情况,通过对比
可获得的第三方机构预测值,评估了经
中信银行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建立了 济指标预测值的合理性。同时,我们对
相关的治理流程和控制机制。 经济场景及权重进行了敏感性测试;
由于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损失 此外,我们在考虑重大不确定性因素的
准备金额重大且计量具有高度的估计 基础上,评估了管理层叠加调整的合理
不确定性,使用了复杂的模型,运用 性,并检查了其数学计算的准确性;
了大量的参数和数据,并涉及重大管 对于阶段三的对公贷款和金融投资,我
理层判断和假设,具有重大的固有风 们选取样本,检查了中信银行基于借款
险,因此我们确定其为关键审计事 人和担保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的最
项。 新评估价值、其他已获得信息得出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而计算的损失
准备;
我们检查并评估了财务报表披露中与预
期信用损失评估相关的披露。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程序,已获取的证据能
够支持管理层在计量发放贷款及垫款和金
融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时所使用的模型、
采用的重大判断和假设以及所运用的相关
数据和参数。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四页,共七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4、附注 12 以及附 我们评估和测试了管理层对于非保本理财
注 55。 产品结构化主体是否应该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的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发行 的有效性。这些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管理层
并管理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涉及结构化 对合同条款的审阅和批准、对可变回报计
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及 算结果的审批,以及对结构化主体合并结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金额分
果的复核与审批。
别披露于报表附注 12(1)和附注 55(2)。
管理层通过评估其对结构化主体的权 我们对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化主体抽取了
样本,执行了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
力、通过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运用权力影
响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上述结构化 结合交易结构,判断中信银行的合同权
利和义务,分析其对结构化主体的权
主体是否需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
力;
围。
对中信银行来自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
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
执行了独立分析和测试,包括但不限于
合并财务报表涉及重大的判断,且金
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和资产管理费收入、
额重大,我们确定其为关键审计事
投资收益、超额收益的留存、以及对结
项。
构化主体是否提供流动性及其他支持
等;
判断中信银行在上述活动中的角色是代
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我们分析了中信
银行的决策范围、获取的报酬、其他权
益,以及其他参与方的权利;
检查并评估了财务报表中与结构化主体
的合并相关的披露。
基于上述已执行的程序,已获取的审计证
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对非保本理财产品结构
化主体的合并判断。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五页,共七页)
四、 其他信息
中信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信银行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
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
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
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
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信银行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信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信银行、终止
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信银行的财务报告过程。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六页,共七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
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
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
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
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中信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
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
况可能导致中信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信银行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
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
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2)第 10068 号
(第七页,共七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
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
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
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朱 宇 (项目合伙人)
中国上海市
2022 年 3 月 24 日 注册会计师
—————————
李 燕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 435,383 435,169 430,496 433,429
存放同业款项 7 107,856 133,392 80,828 104,015
贵金属 9,645 6,274 9,645 6,274
拆出资金 8 143,918 168,380 136,693 150,807
衍生金融资产 9 22,721 40,064 15,826 28,13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91,437 111,110 89,469 110,649
发放贷款及垫款 11 4,748,076 4,360,196 4,492,419 4,126,163
金融投资 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5,810 405,632 489,457 393,736
债权投资 1,170,229 959,416 1,171,414 959,324
其他债权投资 651,857 724,124 565,879 654,0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745 3,560 3,902 3,156
长期股权投资 13 5,753 5,674 32,469 32,293
投资性房地产 14 547 386 - -
固定资产 15 34,184 33,868 33,660 33,420
使用权资产 16 9,745 10,633 9,184 9,967
无形资产 3,818 3,467 3,291 2,908
商誉 17 833 8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46,905 41,913 45,600 40,941
其他资产 19 59,422 67,043 55,895 51,662
资产总计 8,042,884 7,511,161 7,666,127 7,140,966
第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9,198 224,391 189,042 224,25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1,174,763 1,163,641 1,174,317 1,165,650
拆入资金 22 78,331 57,756 31,811 12,016
交易性金融负债 1,164 8,654 506 4,047
衍生金融负债 9 22,907 39,809 16,237 27,3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98,339 75,271 97,620 75,271
吸收存款 24 4,789,969 4,572,286 4,521,331 4,309,548
应付职工薪酬 25 19,253 20,333 18,069 19,122
应交税费 26 10,753 8,411 9,546 7,773
已发行债务凭证 27 958,203 732,958 951,213 729,647
租赁负债 16 9,816 10,504 9,228 9,821
预计负债 28 11,927 7,208 11,805 7,0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 8 11 - -
其他负债 29 35,627 29,890 29,016 21,955
负债合计 7,400,258 6,951,123 7,059,741 6,613,595
第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
股东权益
股本 30 48,935 48,935 48,935 48,935
其他权益工具 31 118,076 78,083 118,076 78,083
其中:优先股 34,955 34,955 34,955 34,955
无固定期限债券 79,986 39,993 79,986 39,993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3,135 3,135 3,135 3,135
资本公积 32 59,216 59,216 61,598 61,598
其他综合收益 33 1,644 109 4,524 1,577
盈余公积 34 48,937 43,786 48,937 43,786
一般风险准备 35 95,490 90,819 94,430 89,856
未分配利润 37 254,005 223,625 229,886 203,536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626,303 544,573 606,386 527,37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9,121 8,79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的权益 7,202 6,66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合计 36 16,323 15,465 - -
股东权益合计 642,626 560,038 606,386 527,37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042,884 7,511,161 7,666,127 7,140,96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朱鹤新 方合英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王康 薛锋庆 (公司盖章)
副行长、财务总监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第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 营业总收入 204,557 194,731 191,379 185,300
利息净收入 38 147,896 150,515 141,201 144,226
利息收入 306,165 298,006 296,286 287,183
利息支出 (158,269) (147,491) (155,085) (142,95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9 35,870 28,836 31,256 26,54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40,604 33,757 37,907 32,14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734) (4,921) (6,651) (5,605)
投资收益 40 17,411 13,254 16,196 12,182
其中:对联营及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212 (229) 294 (1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63 460 63 43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1 455 250 377 676
汇兑收益 2,411 1,486 1,922 1,362
其他业务损益 286 108 221 54
资产处置损益 26 142 26 142
其他收益 202 140 180 115
二、 营业总支出 (138,988) (136,915) (131,836) (129,726)
税金及附加 (2,203) (2,024) (2,139) (1,976)
业务及管理费 42 (59,737) (51,902) (55,527) (48,214)
信用减值损失 43 (77,005) (82,477) (74,115) (79,02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4 (43) (512) (55) (516)
三、 营业利润 65,569 57,816 59,543 55,574
加:营业外收入 175 318 177 315
减:营业外支出 (227) (277) (224) (275)
四、 利润总额 65,517 57,857 59,496 55,614
减:所得税费用 45 (9,140) (8,325) (7,982) (7,847)
五、 净利润 56,377 49,532 51,514 47,767
第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续)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五、净利润 56,377 49,532 51,514 47,767
持续经营净利润 56,377 49,532 51,514 47,767
归属于:
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55,641 48,980 51,514 47,767
少数股东损益 736 55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33 1,495 (7,164) 2,947 (4,755)
归属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1,535 (7,252) 2,947 (4,755)
(一)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36 (119) (57) (68)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1) - (1) -
–其他 - 38 - -
(二)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2) 8 (14) 3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491 (5,252) 3,271 (5,499)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 19 836 (252) 80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98) (2,763) - -
–其他 100 - - -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40) 88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7,872 42,368 54,461 43,012
第5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续)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七、综合收益总额 57,872 42,368 54,461 43,01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 57,176 41,728 54,461 43,0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696 640 - -
八、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8 0.9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98 0.86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朱鹤新 方合英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王康 薛锋庆 (公司盖章)
副行长、财务总监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第6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 7,878 - 7,866 -
存放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35,874 - 38,7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9,642 - 21,189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9,758 211,850 7,233 209,412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0,966 - 19,789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 7,596 - 3,9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23,303 22,344
吸收存款净增加额 216,620 504,563 202,274 475,64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62,294 333,769 348,358 321,8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28 40,872 4,872 37,6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9,989 1,134,524 633,925 1,087,339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 - (12,824) - (12,682)
存放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3,832) - (2,772)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20,787) (4,923) (20,229) (7,3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01,166) - (100,692)
发放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432,361) (551,929) (412,261) (525,859)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35,315) (13,808) (35,338) (13,90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8,469) (5,243) (8,300) (5,33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33,604) - (30,216)
交易性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7,386) - (3,44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36,544) - (36,54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24,681) (122,241) (123,437) (118,2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35,435) (30,208) (32,849) (27,9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575) (33,893) (28,903) (32,4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542) (31,278) (24,101) (12,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5,383) (977,661) (691,637) (923,7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1) (75,394) 156,863 (57,712) 163,636
第7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45,391 2,570,954 3,042,695 2,568,29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净额 438 416 34 22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所
收到的现金 168 368 167 3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5,997 2,571,738 3,042,896 2,568,6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48,304) (2,783,341) (3,250,537) (2,781,183)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支付的现金 (4,481) (4,619) (4,020) (4,264)
取得子公司、联营及合营企业
支付的现金 - (2,027) - (7,0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2,785) (2,789,987) (3,254,557) (2,792,474)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788) (218,249) (211,661) (223,7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43,852 - 39,993 -
发行债务凭证收到的现金 903,846 807,022 899,377 806,7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7,698 807,022 939,370 806,701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 (3,324) - - -
偿还债务凭证支付的现金 (678,912) (720,194) (678,399) (715,317)
偿还债务凭证利息支付的现金 (26,252) (22,319) (26,210) (21,913)
分配股利或利润支付的现金 (15,812) (15,094) (15,439) (14,705)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支付的现金 (3,480) (3,443) (3,154) (3,1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7,780) (761,050) (723,202) (755,0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918 45,972 216,168 51,637
第8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本行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4,484) (7,469) (2,514) (3,104)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66,748) (22,883) (55,719) (11,624)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9,566 342,449 255,255 266,879
六、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2) 252,818 319,566 199,536 255,255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朱鹤新 方合英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王康 薛锋庆 (公司盖章)
副行长、财务总监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第9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其他
其他 资本 其他 盈余 一般 未分配 普通股 权益工具 股东
附注 股本 权益工具 公积 综合收益 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股东 持有者 权益合计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48,935 78,083 59,216 109 43,786 90,819 223,625 8,798 6,667 560,038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55,641 369 367 56,377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3 - - - 1,535 - - - (40) - 1,495
综合收益总额 - - - 1,535 - - 55,641 329 367 57,872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发行永续债 - 39,993 - - - - - - 3,859 43,852
2. 赎回永续债 - - - - - - - - (3,324) (3,324)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4 - - - - 5,151 - (5,151)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5 - - - - - 4,671 (4,671) - - -
3. 对本行普通股股东 - - - - - - - - - -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2,429) - - (12,429)
4. 对本行优先股股东 - - - - - - - - -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330) - - (1,330)
5. 对子公司少数股东 - - - - - - - - - -
的股利分配 - - - - - - - (6) - (6)
6. 对永续债持有者 - - - - - - - - - -
的利息分配 37 - - - - - - (1,680) - (367) (2,047)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8,935 118,076 59,216 1,644 48,937 95,490 254,005 9,121 7,202 642,626
第10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其他
其他 资本 其他 盈余 一般 未分配 普通股 权益工具 股东
附注 股本 权益工具 公积 综合收益 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股东 持有者 权益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48,935 78,083 58,977 7,361 39,009 81,535 203,411 8,546 6,667 532,524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48,980 170 382 49,532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3 - - - (7,252) - - - 88 - (7,164)
综合收益总额 - - - (7,252) - - 48,980 258 382 42,368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合营企业增资 - - 239 - - - - - - 239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4 - - - - 4,777 - (4,777)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5 - - - - - 9,284 (9,284) - - -
3. 对本行普通股股东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1,695) - - (11,695)
4. 对本行优先股股东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330) - - (1,330)
5. 对子公司少数股东
的股利分配 - - - - - - - (6) - (6)
6. 对永续债持有者
的利息分配 37 - - - - - - (1,680) - (382) (2,062)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8,935 78,083 59,216 109 43,786 90,819 223,625 8,798 6,667 560,03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朱鹤新 方合英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王康 薛锋庆 (公司盖章)
副行长、财务总监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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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1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股东
附注 股本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权益合计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48,935 78,083 61,598 1,577 43,786 89,856 203,536 527,371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51,514 51,514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3 - - - 2,947 - - - 2,947
综合收益总额 - - - 2,947 - - 51,514 54,461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发行永续债 - 39,993 - - - - - 39,993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4 - - - - 5,151 - (5,151)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5 - - - - - 4,574 (4,574) -
3. 对本行普通股股东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2,429) (12,429)
4. 对本行优先股股东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330) (1,330)
5.对永续债持有者
的利息分配 37 - - - - - - (1,680) (1,680)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8,935 118,076 61,598 4,524 48,937 94,430 229,886 606,386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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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0 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 其他 一般 未分配 股东
附注 股本 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准备 利润 权益合计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48,935 78,083 61,359 6,332 39,009 80,648 184,459 498,825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47,767 47,767
(二) 其他综合收益 33 - - - (4,755) - - - (4,755)
综合收益总额 - - - (4,755) - - 47,767 43,012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合营企业增资 - - 239 - - - - 239
(四)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34 - - - - 4,777 - (4,777)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5 - - - - - 9,208 (9,208) -
3. 对本行普通股股东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1,695) (11,695)
4. 对本行优先股股东
的股利分配 37 - - - - - - (1,330) (1,330)
5.对永续债持有者
的利息分配 37 - - - - - - (1,680) (1,680)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8,935 78,083 61,598 1,577 43,786 89,856 203,536 527,371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此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朱鹤新 方合英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王康 薛锋庆 (公司盖章)
副行长、财务总监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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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银行简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是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北
京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
6-30 层、32-42 层,总部位于北京。本行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本行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原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持有 B0006H11100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领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90725E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提供公司及零售银行服务、从事资金业
务,并提供资产管理、金融租赁、理财业务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服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行在中国内地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海外设立了
分支机构。此外,本行的子公司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及海外其
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及台湾,海
外和境外指中国内地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2 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
报表包括本行及所属子公司,以及本集团的联营及合营企业权益。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和报表列示货币
本集团中国内地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海外分行及子公司的记账本
位币按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合理确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附注 4(2)(ii)所述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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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原则折算为人民币。本集团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特别注明外,
以百万元列示。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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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3 遵循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
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行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本行财务状
况、2021 年度的合并及本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及本行现金流量。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2014 年修订
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
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业务和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工具的
分类、确认和计量(附注 4(3))、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附注 4(3)(iii))、固定资产折
旧(附注 4(6))、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附注 4(8))以及职工薪酬(附注 4(14))等。
本集团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关键判断、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详
见附注 4(25)。
(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i)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
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
日的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如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
的,则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
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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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ii)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包括购买日
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附注 4(10));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
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
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
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于购买日转入当
期投资收益。
(iii)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本行控制的子公司和
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
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可变回报。在判断
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只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
(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
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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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iii) 合并财务报表(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
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余
额及现金流量,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
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
合并子公司在本集团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并对合
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
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
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本行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
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
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本集团终止确认与
该子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权益中的其他相关项目。对于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
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行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
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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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外币折算
(i) 外币交易的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
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本位币。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
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属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外币计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货币性项目,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
算差额和该等项目的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
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货币性资产及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ii)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外币财务报表中的资产
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
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
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上述折算产生
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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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常规方
式买卖金融资产,于交易日进行确认。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
产的日期。
i)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与分类
金融资产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进行以下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
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在确定一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以
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理人员、
风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资产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
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即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
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
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
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
的对价。
对于含嵌入式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支
付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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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与分类(续)
金融资产(续)
债务和权益工具的分类要求如下: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资产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与后续
计量取决于:(i)本集团管理该资产的业务模式;及(ii)该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
基于这些因素,本集团将其债务工具划分为以下三种计量类别:
以摊余成本计量: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
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
么该资产按照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管理该金融资产
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
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同时并未指定该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那么该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不满足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标准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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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与分类(续)
金融资产(续)
债务和权益工具的分类要求如下:(续)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
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的合同义务;(2)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
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
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
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但管理层已做出不可撤
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除外。本集团对上述指定的政策为,将不以交易为目的的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指定后,公允
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且后续不得重分类至损益(包括处置时)。减
值损失及转回不会作为单独的项目列报,而包含在公允价值变动中。作为投资回报
的股利收入在本集团确定对其收取的权利成立时进行确认。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适用于
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的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计
量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
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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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i) 金融工具的计量
初始计量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不是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还应该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
属于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作为费用计入损益。
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初
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扣除损失准备(仅
适用于金融资产)。本集团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债权投资等。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整个预期存续期间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即,扣除损失准备之前的摊余成本) 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
所使用的利率。计算时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但包括交易费用、溢价或折价、以及
支付或收到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对于源生或购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
融资产,本集团根据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而非账面总额)计算经信用调整的实际
利率,并且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时将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纳入考虑。
利息收入是用实际利率乘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计算得出,以下情况除外:(a)对于源
生或购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其利息收入用经信用调整的原实际利率乘以
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计算得出;(b)对于不属于源生或购入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但后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其利息收入用实际利率乘以摊余成本(即,扣除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后的净额)计算得出。若该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
改善而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
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认利息收入。本集
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的利息收入列报为“利息收入”。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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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ii) 金融工具的计量(续)
后续计量(续)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续)
对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或浮动利率金融负债,以反映市场利率波动而对现金流量的
定期重估将改变实际利率。如果浮动利率金融资产或浮动利率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
金额等于到期日应收或应付本金的金额,则未来利息付款额的重估通常不会对该资
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重大影响。
当本集团对付款额或收款额的估计数进行修正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修正后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原实际利率折现后的结果进行调整,变动计入损
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和汇兑损
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账面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集团持有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其他债权投资。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
重分类至损益,并确认为“投资收益”。本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的利息收
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
权益工具
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
存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股利收入在本集团确定对其收取的权利成立时进行确认,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
工具主要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且不属于套期关系一部分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这些资产的期间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
产”。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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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ii) 金融工具的计量(续)
后续计量(续)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是将金
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则该金融负债
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
“交易性金融负债”。
iii) 金融工具的减值
对于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金融资
产、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以及应收租赁款项,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
期信用损失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
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
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
利率折现。
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日确认相关的损失准备。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反映了以下各项
要素:
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金额;
货币的时间价值;及
在报告日无需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
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及有依据的信息。
附注 52(1)就如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提供了更多详情信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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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iii) 金融工具的减值(续)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
损失准备,但在当期报告日,该金融资产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
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报告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该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报告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报告日,本集团将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iv) 金融资产合同修改
本集团有时会重新商定或修改客户贷款的合同,导致合同现金流发生变化。出现这
种情况时,本集团会评估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在进
行评估时考虑的因素包括:
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时,该修改是否仅将合同现金流量减
少为预期借款人能够清偿的金额;
是否新增了任何实质性的条款,例如增加了分享利润/权益性回报的条款,导
致合同的风险特征发生了实质性变化;
在借款人并未出现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大幅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出现重大变化;
贷款币种发生改变;
增加了担保或其他信用增级措施,大幅改变了贷款的信用风险水平。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以公
允价值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且对新资产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实际利率。在这种情况
下,对修改后的金融资产应用减值要求时,包括确定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增加
时,本集团将上述合同修改日期作为初始确认日期。对于上述新确认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也要评估其在初始确认时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特别是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债
务人不能履行初始商定的付款安排时。账面价值的改变作为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损益。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则合同修改不会导致金融资产的终止
确认。本集团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现金流量重新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并将修改
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在计算新的账面总值时,仍使用初始实际利率(或购入或源
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对修改后的现金流量进行
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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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 衍生工具和套期工具
衍生工具于合同签订之日进行初始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和后续计量。衍生工
具的公允价值为正反映为资产,为负反映为负债。
某些衍生工具被嵌入混合合同中,如可转换债券中的转股权。对于主合同是金融资
产的混合合同,本集团对其整体进行分类和计量。对于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的混合
合同,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将嵌入衍生工具拆分为独立的衍生工具处理:
(i) 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并非紧密相关;
(ii) 具有相同条款但独立存在的工具满足衍生工具的定义;且
(iii) 混合工具并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本集团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或
者选择将混合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方法取决于该衍生工具是否被指定为且符合套期工
具的要求,以及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本集团将某些衍生工具指定用于对已确认资产
或负债或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进行公允价值套期;
在套期开始时,本集团完成了套期相关文档,内容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关
系,以及各种套期交易对应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本集团也在套期开始时和开始
后持续的记录了套期是否有效的评估,即套期工具是否能够很大程度上抵销被套期
项目公允价值的变动。
对于被指定作为公允价值套期的套期工具且符合相关要求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损益。同时作为被套期项目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中与被套期风险
相关的部分也计入损益。
如果某项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标准,对于采用实际利率法的被套期项目,对其
账面价值的调整将在到期前的剩余期间内摊销,并作为净利息收入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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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i)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让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 所转让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让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并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按照对该转让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
产,并确认相关负债。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已经全部或部分得以履行、取消或到期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义务已解除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
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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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工具(续)
vii)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一般是将信贷资产出
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对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
证券化基础资产,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将在转让中获得的结构化主体的
权益确认为新的金融资产。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留原
金融资产,从第三方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对于符合部分终止确认条件
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如果本集团放弃了对该基础资产控制权,本集团对
其实现终止确认;否则应当按照本集团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viii)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回
购的资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加上
合理回报的,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只保留
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
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
ix)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如本集团有
抵销确认金额的法定现时权利,且这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并且本集团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将在
资产负债表内互相抵销并以净额列示。
x)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本集团按返售协议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金融资产所
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集团按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回
购的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
负债表中反映。买入返售的已购入标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在表外作备查登记;卖出
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分别确认
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xi)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行权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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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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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
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和贵金属租
赁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
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 长期股权投资
(i) 对子公司的投资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合并日取
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
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集团以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全部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
的,本集团会于投资处置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其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购
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
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对于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年末对子公司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附注 4(12))后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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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长期股权投资(续)
(ii) 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或本行与其
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
在取得对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时,本集团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原则是:对于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
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投资成本。
后续计量时,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
有待售的条件。
本集团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的具体会计处理包括:
–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前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以后者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 取得对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
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
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联营及合营企业除净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
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 在计算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
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本集团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调整后确认投资收
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集团与联营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
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
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相
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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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长期股权投资(续)
(ii) 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续)
– 本集团对联营及合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
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及合营企业净
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
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联营及合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
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iii)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iv)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和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
4(12)。
(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
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
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
生的其他必要支出。
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等,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
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初始确认以后,本集团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及减值损失后的价值列示。
如果组成某项固定资产的主要部分有不同的可使用年限,这些组成部分将单独入账
核算。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
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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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固定资产(续)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
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对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按年限平
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会扣除
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预计可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 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35 年 0%-5% 2.71%-3.17%
计算机设备及其他 3-10 年 0%-5% 9.50%-31.67%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减值按附注 4(12)进行处理。
(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无形资产成本扣
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
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
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本集团
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按附注 4(12)进行处理。
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
试。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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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房地产中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
性房地产。
本集团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按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 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 本集团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本集团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
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固定资
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
面价值。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
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
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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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
赁负债。每笔租赁付款额均在相应负债与利息支出之间分摊。利息支出在租赁期限
内计入损益,以使各期负债余额产生的利息率保持一致。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
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
等。租赁付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如果无法确定该利率,则应采用承租人的
增量借款利率。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使用权资
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
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本集团能
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
直线法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当可收
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
赁,本集团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
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
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
其他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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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租赁(续)
(i) 融资租赁
当本集团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作为应收租赁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下列示。于租赁期开始
日,本集团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
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
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下列示。 本
集团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租赁款项包 含
的融资收入将于租赁期内按投入资金的比例确认为“利息收入”。
本集团应收租赁款项的减值按附注 4(3)(iii)进行处理。
(ii) 经营租赁
对于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则资产根据其性质计入资产负债表,而在适用的情况下,
折旧会根据附注 4(6)所载的本集团折旧政策计算,除非该资产被分类为投资性房地
产。减值准备根据附注 4(12)所载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经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租金
收入按附注 4(19)(iv)所述的方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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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商誉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初始成本。商誉不可以摊销。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会分配至每
个从合并中因协同作用而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且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应享有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超过合并成本的部分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利得或损失会将购入商誉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后的净
额考虑在内。
本集团商誉的减值按照附注 4(12)进行处理。
(11) 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及垫款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
人自愿交付抵押品。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偿
还贷款,确认抵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其他资产”。
当本集团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及垫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以放弃
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抵债资产的相关税费等其他成本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
面价值时,对抵债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以入账价值减减值准备计入资产负债表
中,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中。
抵债资产取得后安排处置变现,不得擅自使用抵债资产。确因经营需要将抵债资产
转为自用的,视同新购固定资产。
处置抵债资产时,取得的处置收入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i) 对不含商誉的非金融资产进行测试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投资
性房地产以及其他不含商誉的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
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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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续)
(i) 对不含商誉的非金融资产进行测试 (续)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集团会综合考虑资产的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及折现率等因素。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
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ii) 含有商誉的资产组减值的测试
为了减值测试的目的,合并中取得的商誉分摊到预计能从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每一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
产或者资产组合。
对已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本集团每年及当有迹象表明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可能发生减值时,通过比较包含商誉的账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
试。本集团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按照经当时市场评估,能反映货币
时间价值和获分配商誉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折现率,将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折现至其现值确定的。
在对已获分配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可能有迹象表明该资产
组内的资产发生了减值。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之前,首先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的所 有减值损失。同
样,可能有迹象表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内的资产组发生了减值。在这种情况
下,本集团在对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之前,首先对资产组进行减值
测试,确认资产组的所有减值损失。
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
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
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
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本集团的非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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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允价值的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
场)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如退出价格);不管该价格是否可直接通过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术获得(附注 53)。
(14) 职工薪酬
(i) 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等,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ii)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所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中国有关法规要求,本集团中国内地员工参加
的由政府机构设立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按
国家规定基准和比例计算。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的金额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另外,本行中国内地合资格员工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中国中信
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
(“年金计划”),此计划由中信集团管理,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
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香港员工在香港设有设定供款公积金计划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有关供款
在供款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i)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的设定受益计划是本集团为中国内地合资格员工设立的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
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然后将其予以折现
后的现值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负债。
本集团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对属于服务成
本和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对属于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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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
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
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
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
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同类
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利润,与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收到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
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本集团直接收取的财政贴
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16) 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要求发行人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
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
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所需的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最佳估计孰高列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年合并利
润表。
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本集团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
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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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续)
本集团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
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集团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
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
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17)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
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确定
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
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
佳估计数。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的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准备列示为预计
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a)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
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b)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
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本集团将
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附注 54)。
(18) 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担任客户的托管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
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该等资产的承诺,因为该
等资产的风险及收益由客户承担。
委托贷款为本集团其中一项主要的受托业务。本集团与多个客户签订了委托贷款协
议,订明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委托基金”),并由本集团按照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
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委托基金的风险及回
报,故委托贷款及基金按其本金额记录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就这些委托
贷款作出任何减值估价。
(19)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同时满足以下不
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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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收入确认(续)
(i) 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相关的会计政策,请参见附注 4(3) ii)。
(ii)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
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本集团将由于形成或取得金融资产而收取的初始费收
入或承诺费收入进行递延,作为对实际利率的调整;如本集团在贷款承诺期满时或
预计后续不会发放贷款时,有关收费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iii)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利润表内确认。
(iv)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会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其他方法
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采用其他方法。经营租赁协议所涉及的激励措施均在利润表
内确认为租赁净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
(v) 融资租赁及分期付款合约的财务收入
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合同内含的融资收入会在租赁期内确认为利息收入,使每个会
计期间租赁的投资净额的回报率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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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
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
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本集团就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
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依据税
法规定,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价值。
当本集团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集团将抵销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示,不
相互抵销。
(21)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高的投资。这些投资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并在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
(22)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告及经批准的拟分配发放的普通股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
日的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附注中披露。应付股利于批准股利当期确认
为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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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股利分配(续)
本行宣派和支付优先股股息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向本行优先股股
东分配的优先股股息,在该等股息获本行董事会批准的期间内于本集团及本行的财
务报表内确认为负债。
(23)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
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
(24) 基准利率
本集团挂钩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而受到基准利率改革影响的金融工具主要涉及
贷款和垫款等。本集团将这些金融工具的基准利率在 2021 年逐步转换为新国际基准
利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规定完成相关会计处理。上述转换对本
集团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5) 经营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
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
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经营分部按照与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一致的方式列报,本集团
通过审计分部报告进行资源分配和业绩评价。本集团综合考虑管理层进行组织管理
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地理区域等各种因素,对满足条件的经营分部进行加总,单独
披露满足量化界限的经营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
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26)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以历史经验以及其他在具体情况下确信为合理的因素为基
础,作出有关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会计政策的应用
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列报金额。实际结果可能跟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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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会持续予以评估。会
计估计变更的影响会在变更当期以及任何会产生影响的以后期间内予以确认。
(i)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计量的金融资产债
务工具投资,以及表外信贷承诺,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
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例如,客
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附注52(1)具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
数、假设和估计技术。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进行金融资产的分组,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项
目划入一个组合;
选择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
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采
用;
针对模型未覆盖的重大不确定因素的管理层叠加调整;及
针对阶段三对公客户信用类资产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计算减值准备。
关于上述判断及估计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 52(1)。
(ii)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
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
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
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
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成本和利
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
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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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折现现金流模型及其他估
值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假设及输入变量包括无风险利率、指标利
率、信用点差和汇率。当使用折现现金流模型时,现金流量是基于管理层的最佳估
计,而折现率是资产负债表日在市场上拥有相似条款及条件的金融工具的当前利
率。当使用其他定价模型时,输入参数是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当
可观察市场数据无法获得时,管理层将对估值方法中包括的重大不可观察信息作出
估计。假设的变更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的金融资产转让包括贷款转让、资产证券化和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等,在确定转让的金融资产是否能够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的过程中,本集
团需要作出重大的评估和判断。
在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主体将金融资产进行转让,需要分析本集团与该结构化主体的
交易实质,以决定该结构化主体是否需要被合并。合并的判断决定终止确认分析是
在合并结构化主体层面,还是在转出金融资产的单体机构层面进行。
本集团需要分析金融资产转让合同现金流的权利和义务,判断确定是否满足终止确
认条件。
– 收到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是否已转移;或现金流是否满
足“过手”的要求,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最终收款人;
– 通过运用合理的模型测算金融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程度来确定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是否满足。在确定模型中使用的参数、采用
的假设、估计的转让前后的现金流、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的折现率、可变因素
和不同情景权重分配,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的评估和判断;
– 在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情况下,本集团通
过分析是否对转让的金融资产保留了控制权来判断本集团是否能够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或需按照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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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结构化主体的控制
本集团对评估自身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做出重大判断。在评
估和判断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
– 结合交易结构,判断本集团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分析本集团对结构
化主体的权力;
– 对来自结构化主体的可变回报执行了独立分析和测试,包括但不限
于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和资产管理费收入、超额收益的留存、以及对结构化主体是
否提供流动性及其他支持等;
– 通过分析本集团的决策范围、获取的报酬、其他权益,以及其他参
与方的权利,评估本集团在上述活动中的角色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
(vi)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
及活动最终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响,并计
提相应的所得税。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务影响。
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期间很可能
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时确认,所以需要管理层判断获得未
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性。本集团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预计未来很可
能获得能利用的应纳税所得额,将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或征收率
企业所得税 海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税,在汇总 25%、
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 16.5%(香港)、
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款。税收减免按 19%(伦敦)
相关税务当局批复认定。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 3%、5%、6%、
以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9%和 13%
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城建税 按增值税计缴 1%-7%
教育费附加和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计缴 3%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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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5,694 5,951 5,495 5,769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 (1) 361,237 367,592 360,653 366,980
–超额存款准备金 (2) 65,571 57,211 61,467 56,265
–财政性存款 (3) 2,711 1,049 2,711 1,049
–外汇风险准备金 (4) - 3,200 - 3,200
应计利息 170 166 170 166
合计 435,383 435,169 430,496 433,429
注释:
(1) 本集团在中国人民银行及若干有业务的海外国家及地区的中央银行存放法定存
款准备金。这些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2021年12月31日,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按本行中国内地分
行符合规定缴存范围的人民币存款的8%(2020年12月31日:9%)和符合规定缴存
范围的境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8%(2020年12月31日:9%)计算。本行亦需按中
国内地分行外币吸收存款的9%(2020年12月31日:5%)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
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
金缴存比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规定执行,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人民币存款
准备金缴存比率为 5%(2020 年 12 月 31 日:6%)。
本集团存放于海外国家及地区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按当地监
管机构规定执行。除外币存款准备金外,中国人民银行对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
金均计付利息。
(2) 存放中国人民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用于资金清算。
(3) 存放中国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不能用于日常业务,且不计付利息。
(4) 外汇风险准备金是本集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通知缴存中国人民银行
的款项,对所适用期间的远期售汇按上月签约额的 20%计提,冻结期为 1 年,
不计付利息。自 2020 年 10 月 12 日起,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 20%下调为零。
第50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7 存放同业款项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72,083 65,836 62,479 59,546
–非银行金融机构 4,700 3,040 4,700 3,040
小计 76,783 68,876 67,179 62,586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22,878 63,556 12,921 41,112
–非银行金融机构 7,472 629 37 2
小计 30,350 64,185 12,958 41,114
应计利息 868 461 780 440
总额 108,001 133,522 80,917 104,140
减:减值准备 20 (145) (130) (89) (125)
账面价值 107,856 133,392 80,828 104,015
第5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7 存放同业款项(续)
(2) 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活期款项(注释(i)) 54,376 76,347 35,699 52,087
存放同业定期款项
–1 个月内到期 17,929 6,954 13,610 6,693
–1 个月至 1 年内到期 34,828 49,760 30,828 44,920
小计 107,133 133,061 80,137 103,700
应计利息 868 461 780 440
总额 108,001 133,522 80,917 104,140
减:减值准备 20 (145) (130) (89) (125)
账面价值 107,856 133,392 80,828 104,015
注释:
(i)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放同业款项中保证金主要包括存放在交易所的最低额保
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36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01 亿元)。
第5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8 拆出资金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18,093 17,242 14,365 13,678
–非银行金融机构 93,170 87,500 99,170 87,700
小计 111,263 104,742 113,535 101,378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31,975 62,377 20,733 42,110
–非银行金融机构 - - 1,720 6,040
小计 31,975 62,377 22,453 48,150
应计利息 769 1,358 789 1,367
总额 144,007 168,477 136,777 150,895
减:减值准备 20 (89) (97) (84) (88)
账面价值 143,918 168,380 136,693 150,807
(2) 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 个月内到期 55,633 86,315 44,131 64,400
1 个月至 1 年内到期 79,905 74,604 84,157 78,928
1 年以上 7,700 6,200 7,700 6,200
应计利息 769 1,358 789 1,367
总额 144,007 168,477 136,777 150,895
减:减值准备 20 (89) (97) (84) (88)
账面价值 143,918 168,380 136,693 150,807
第5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9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本集团在外汇、利率、贵金属及信用衍生交易市场,以交易、
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为目的开展的远期、掉期和期权交易。本集团作为衍生交易中
介人,通过分行网络为广大客户提供适合个体客户需求的风险管理产品。本集团通
过与外部交易对手进行对冲交易来主动管理风险头寸,以确保本集团承担的风险净
值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以内。本集团也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自营交易,以管理其
自身的资产负债组合和结构性头寸。衍生金融工具,除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
金融工具,被划分为持有作交易目的。划分为持有作交易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
用于交易目的的衍生产品,以及用于风险管理目的但未满足套期会计确认条件的衍
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仅为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对比的
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并不反映本集团所面
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非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2,630,541 8,643 8,539 3,058,057 9,395 9,138
–货币衍生工具 1,936,863 13,930 14,217 1,977,918 30,363 30,588
–贵金属衍生工具 17,043 148 151 19,245 306 83
合计 4,584,447 22,721 22,907 5,055,220 40,064 39,809
第5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9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续)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非套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 2,153,575 6,048 6,076 2,485,678 6,280 6,246
–货币衍生工具 1,085,171 9,630 10,010 1,277,742 21,551 21,063
–贵金属衍生工具 17,043 148 151 19,245 306 83
合计 3,255,789 15,826 16,237 3,782,665 28,137 27,392
(1) 名义本金按剩余期限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3 个月内 2,067,349 1,953,495 1,369,751 1,357,139
3 个月至 1 年 1,376,726 2,054,168 1,115,981 1,653,706
1 年至 5 年 1,109,269 1,020,240 769,477 769,964
5 年以上 31,103 27,317 580 1,856
总额 4,584,447 5,055,220 3,255,789 3,782,665
(2)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
信用风险加权金额依据银保监会于 2012 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及到期期限的特点进行计算,包括代客交易。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加权金额总计人民币 222.04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31.84 亿元)。
第55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64,515 60,598 63,287 60,284
–非银行金融机构 26,217 50,409 26,217 50,409
小计 90,732 111,007 89,504 110,693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677 146 - -
–非银行金融机构 63 - - -
小计 740 146 - -
应计利息 12 13 12 12
总额 91,484 111,166 89,516 110,705
减:减值准备 20 (47) (56) (47) (56)
账面价值 91,437 110,110 89,469 110,649
(2)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债券 91,472 109,655 89,504 109,195
票据 - 1,498 - 1,498
小计 91,472 111,153 89,504 110,693
应计利息 12 13 12 12
总额 91,484 111,166 89,516 110,705
减:减值准备 20 (47) (56) (47) (56)
账面价值 91,437 111,110 89,469 110,649
(3) 按剩余期限分析
第56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均于
1 个月内到期。
第57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
(1)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企业贷款及垫款
–一般贷款 2,250,726 2,124,014 2,091,660 1,972,303
–贴现贷款 4,523 2,300 - -
–应收租赁安排款 46,854 43,690 - -
小计 2,302,103 2,170,004 2,091,660 1,972,303
个人贷款及垫款
–住房抵押 973,390 916,320 943,677 898,133
–信用卡 528,261 485,600 527,742 485,232
–经营贷款 312,584 284,174 310,733 282,630
–消费贷款 239,589 198,682 223,216 184,752
小计 2,053,824 1,884,776 2,005,368 1,850,747
应计利息 13,064 12,592 12,590 12,115
总额 4,368,991 4,067,372 4,109,618 3,835,165
减: 贷款损失准备-本金 20 (120,722) (125,552) (117,006) (120,254)
-利息 (235) (151) (235) (15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 4,248,034 3,941,669 3,992,377 3,714,7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及垫款
–一般贷款 38,599 2,696 38,599 2,696
–贴现贷款 461,443 408,707 461,443 408,7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 500,042 411,403 500,042 411,403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公允价值变动 756 (5) 756 (5)
第58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1) 按性质分析(续)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发放贷款
及垫款
个人贷款及垫款 - 7,124 - -
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面价值合计 4,748,076 4,360,196 4,492,419 4,126,1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的损失准备 20 (749) (548) (749) (548)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总额
(注释(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
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4,198,067 83,030 74,830 4,355,927
应计利息 11,602 1,241 221 13,064
减:贷款损失准备 (50,663) (21,657) (48,637) (120,95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 4,159,006 62,614 26,414 4,248,0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账面价值 498,989 775 278 500,042
发放的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合计 4,657,995 63,389 26,692 4,748,07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的减值准备 (552) (29) (168) (749)
第59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总额
(注释(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
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874,406 101,971 78,403 4,054,780
应计利息 10,899 1,513 180 12,592
减:贷款损失准备 (43,196) (29,523) (52,984) (125,70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 3,842,109 73,961 25,599 3,941,6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账面价值 411,313 81 9 411,403
发放的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合计 4,253,422 74,042 25,608 4,353,0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的减值准备 (538) (4) (6) (548)
第60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总额
(注释(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
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954,433 70,905 71,690 4,097,028
应计利息 11,334 1,220 36 12,590
减:贷款损失准备 (48,798) (21,007) (47,436) (117,2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 3,916,969 51,118 24,290 3,992,3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账面价值 498,989 775 278 500,042
发放的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合计 4,415,958 51,893 24,568 4,492,4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的减值准备 (552) (29) (168) (749)
第6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本行(续)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总额
(注释(i))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
放贷款及垫款总额 3,664,569 85,040 73,441 3,823,050
应计利息 10,626 1,489 - 12,115
减:贷款损失准备 (41,865) (27,825) (50,715) (120,40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发放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 3,633,330 58,704 22,726 3,714,7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账面价值 411,313 81 9 411,403
发放的贷款及垫款
账面价值合计 4,044,643 58,785 22,735 4,126,1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发放贷款及
垫款的减值准备 (538) (4) (6) (548)
第6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2) 按贷款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注释:
(i) 阶段三贷款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情况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有抵质押物涵盖 51,803 50,165 49,165 45,913
无抵质押物涵盖 23,305 28,247 22,803 27,537
已信用减值的贷款及垫款总额 75,108 78,412 71,968 73,450
阶段三损失准备 (48,805) (52,990) (47,604) (50,721)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行有抵质押物涵盖的抵质押物公允价值覆盖的
最大敞口为人民币 508.86 亿元及 489.75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86.29
亿元及 452.45 亿元)。
抵质押物的公允价值为管理层根据目前抵押品处置经验和市场状况对最新可得的
包括外部评估价值在内的估值情况确定。
(3)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8,654 10,318 896 287 30,155
保证贷款 1,993 1,897 2,093 228 6,211
附担保物贷款
其中:抵押贷款 15,285 9,434 14,324 992 40,035
质押贷款 7,230 5,501 1,121 120 13,972
合计 43,162 27,150 18,434 1,627 90,373
第6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3)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6,475 9,231 453 449 26,608
保证贷款 3,536 7,703 2,713 305 14,257
附担保物贷款
其中:抵押贷款 9,276 17,006 11,050 1,007 38,339
质押贷款 8,998 663 1,803 292 11,756
合计 38,285 34,603 16,019 2,053 90,960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8,409 10,313 895 287 29,904
保证贷款 1,993 1,896 2,030 227 6,146
附担保物贷款
其中:抵押贷款 13,791 8,641 13,765 747 36,944
质押贷款 6,780 5,501 1,121 120 13,522
合计 40,973 26,351 17,811 1,381 86,516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3 个月以内 3 个月至 1 年 1至3年 3 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16,447 9,228 341 450 26,466
保证贷款 3,531 5,625 2,497 305 11,958
附担保物贷款
其中:抵押贷款 7,948 15,898 10,664 1,007 35,517
质押贷款 8,620 626 1,802 291 11,339
合计 36,546 31,377 15,304 2,053 85,280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 1 天以上的贷款。
第6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1 发放贷款及垫款(续)
(4) 应收租赁安排款
应收租赁安排款全部由本行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信租赁”)和中信国际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国金”)发放,包括按融资租赁及具备融资租赁特征的分期付款
合约租借给客户的机器及设备的投资净额。这些合约的最初租赁期一般为 1 至 25
年。按融资租赁及分期付款合约形成的应收租赁安排款的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10,369 11,128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12,606 10,207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8,153 7,933
3 年以上 15,726 14,422
总额 46,854 43,690
损失准备
–阶段一 (859) (738)
–阶段二 (498) (1,204)
–阶段三 (728) (1,180)
账面价值 44,769 40,568
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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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金融投资
(1) 按产品类别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基金 397,407 286,800 391,475 282,222
债券投资 58,584 55,394 62,520 56,617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30,776 49,934 30,776 49,934
权益工具 7,432 9,105 4,686 4,963
理财产品及通过结构化主体进行的
投资 1,611 4,399 - -
账面价值 495,810 405,632 489,457 393,736
债权投资
债券投资 901,375 702,435 902,555 702,344
资金信托计划 234,770 190,517 234,770 190,517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50,413 70,038 50,413 70,038
小计 1,186,558 962,990 1,187,738 962,899
应计利息 10,398 10,196 10,403 10,195
减:减值准备 20 (26,727) (13,770) (26,727) (13,770)
其中:本金减值准备 (26,624) (13,737) (26,624) (13,738)
应计利息减值准备 (103) (33) (103) (32)
账面价值 1,170,229 959,416 1,171,414 959,324
其他债权投资(注释(i))
债券投资 642,570 678,886 560,711 613,607
存款证及同业存单 4,306 4,370 637 -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4 34,298 24 34,298
小计 646,900 717,554 561,372 647,905
应计利息 4,957 6,570 4,507 6,180
账面价值 651,857 724,124 565,879 654,085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2,387) (2,651) (1,897) (2,4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注释(i)) 4,745 3,560 3,902 3,156
金融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322,641 2,092,732 2,230,652 2,010,301
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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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金融投资(续)
(1) 按产品类别(续)
注释:
(i) 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 债务 权益 债务
附注
工具 工具 合计 工具 工具 合计
成本/ 摊余成本 5,914 643,679 649,593 4,798 716,980 721,778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169) 3,221 2,052 (1,238) 574 (664)
公允价值 4,745 646,900 651,645 3,560 717,554 721,114
已计提减值准备 20 (2,387) (2,387) (2,651) (2,651)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 债务 权益 债务
附注
工具 工具 合计 工具 工具 合计
成本/ 摊余成本 5,048 557,577 562,625 4,226 647,708 651,93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1,146) 3,795 2,649 (1,070) 197 (873)
公允价值 3,902 561,372 565,274 3,156 647,905 651,061
已计提减值准备 20 (1,897) (1,897) (2,434) (2,434)
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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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金融投资(续)
(2) 按发行机构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 政府 899,116 821,990 892,671 816,472
– 政策性银行 136,084 118,751 129,278 113,267
–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114,160 974,913 1,117,049 978,770
– 公共实体 - 27 - -
– 企业实体 87,190 89,309 81,442 81,567
小计 2,236,550 2,004,990 2,220,440 1,990,076
中国境外
– 政府 32,712 18,432 1,842 1,131
–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32,643 36,682 14,308 9,487
– 公共实体 1,688 1,967 - -
– 企业实体 30,420 27,665 5,879 7,002
小计 97,463 84,746 22,029 17,620
应计利息 15,355 16,766 14,910 16,375
总额 2,349,368 2,106,502 2,257,379 2,024,071
减: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26,727) (13,770) (26,727) (13,770)
账面价值 2,322,641 2,092,732 2,230,652 2,010,301
于香港上市 50,012 49,355 13,137 19,980
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1,947,182 1,702,808 1,935,152 1,686,679
非上市 325,447 340,569 282,363 303,642
合计 2,322,641 2,092,732 2,230,652 2,010,301
于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划分为“于香港以外地区上市”。
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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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金融投资(续)
(3) 按金融投资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债权投资总额 1,119,765 15,529 51,264 1,186,558
应计利息 10,045 331 22 10,398
减:减值准备 20 (4,221) (4,076) (18,430) (26,727)
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1,125,589 11,784 32,856 1,170,229
其他债权投资 646,145 334 421 646,900
应计利息 4,922 14 21 4,957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651,067 348 442 651,857
受信用风险影响的金融投资
账面价值总额 1,776,656 12,132 33,298 1,822,086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976) (158) (1,253) (2,38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债权投资总额 930,932 4,120 27,938 962,990
应计利息 9,998 198 - 10,196
减:减值准备 20 (3,378) (500) (9,892) (13,770)
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937,552 3,818 18,046 959,416
其他债权投资 716,969 131 454 717,554
应计利息 6,536 1 33 6,570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723,505 132 487 724,124
受信用风险影响的金融投资
账面价值总额 1,661,057 3,950 18,533 1,683,540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1,503) (1) (1,147) (2,651)
第69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金融投资(续)
(3) 按金融投资损失准备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债权投资总额 1,120,945 15,529 51,264 1,187,738
应计利息 10,050 331 22 10,403
减:减值准备 20 (4,221) (4,076) (18,430) (26,727)
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1,126,774 11,784 32,856 1,171,414
其他债权投资 560,809 150 413 561,372
应计利息 4,480 9 18 4,507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565,289 159 431 565,879
受信用风险影响的金融投资
账面价值总额 1,692,063 11,943 33,287 1,737,293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773) (28) (1,096) (1,89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债权投资总额 930,841 4,120 27,938 962,899
应计利息 9,997 198 - 10,195
减:减值准备 20 (3,378) (500) (9,892) (13,770)
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937,460 3,818 18,046 959,324
其他债权投资 647,451 - 454 647,905
应计利息 6,147 - 33 6,180
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 653,598 - 487 654,085
受信用风险影响的金融投资
账面价值总额 1,591,058 3,818 18,533 1,613,409
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1,386) - (1,048) (2,434)
第70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 (1)
–中信国金 - - 16,570 16,570
–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信银投资”) - - 1,577 1,577
–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安村镇银行”) - - 102 102
–中信租赁 - - 4,000 4,000
–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信银理财”) - - 5,000 5,000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2) 5,220 5,044 5,220 5,044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3) 533 630 - -
合计 5,753 5,674 32,469 32,293
(1) 对子公司的投资:
本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主要一级子公司如下:
主要 已发行 本行直接 子公司 本行
公司名称 经营地 注册地 及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商业银行及
中信国金 (注释(i)) 香港 香港 港币 75.03 亿元 非银行金融业务 100% - 100%
借贷业务及
信银投资 (注释(ii)) 香港 香港 港币 18.89 亿元 投行业务 99.05% 0.71% 99.76%
中国 中国
临安村镇银行 (注释(iii)) 内地 内地 人民币 2 亿元 商业银行业务 51% - 51%
中国 中国
中信租赁 (注释(iv)) 内地 内地 人民币 40 亿元 金融租赁 100% - 100%
中国 中国
信银理财 (注释(v)) 内地 内地 人民币 50 亿元 理财业务 100% - 100%
注释:
(i) 中信国金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投资控股公司,总部位于香港,业务范围包括
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业务。本行拥有其 100%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中
信国金拥有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75%的股权。
第7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对子公司的投资(续):
注释(续):
(ii) 信银投资成立于 1984 年,原名振华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
均为香港,在香港获得香港政府工商注册处颁发的“放债人牌照”,并通过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信银(香港)资本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 1、4、6、9 号
牌照,业务范围包括投行业务、资本市场投资、贷款等。本行拥有其 99.05%
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中信国金持有信银投资 0.71%股权,中信银行间接
取得对信银投资的 99.76%控制权。
(iii) 临安村镇银行成立于 2011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
务。本行持有其 51%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iv) 中信租赁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40 亿元。主要经营金融租赁业务。
本行拥有其 100%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v) 信银理财成立于 2020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亿元,主要经营理财业务。本行
拥有其 100%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成立/ 本集团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经营地区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已发行股份面值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百信银行”)(注释(i))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65.7% 金融服务 人民币 56.34 亿元
阿尔金银行(注释(ii)) 股份有限公司 哈萨克斯坦 50.1% 金融服务 哈萨克斯坦
坚戈 70.5 亿元
注释:
(i) 根据中信百信银行章程,中信百信银行重大活动必须经过本行与另一股东福
建百度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致同意后决策。
(ii) 根据阿尔金银行章程,阿尔金银行重大活动必须经过本行与另一股东哈萨克
斯坦人民银行的一致同意后决策。
第7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续):
上述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 年末 年末 本年 本年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百信银行 79,406 72,601 6,805 2,998 263
阿尔金银行 9,420 8,331 1,089 440 25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 年末 年末 本年 本年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亏损)/净利润
中信百信银行 66,473 59,900 6,573 1,723 (388)
阿尔金银行 9,250 8,134 1,116 460 266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投资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投资成本 5,256 5,256
年初余额 5,044 2,914
对合营企业投资变动 - 2,027
其他权益变动 (14) 235
已收股利 (100) -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净损益 294 (13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 (1)
年末余额 5,220 5,044
第7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通过子公司持有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联营企业的基
本情况如下:
注册成立/ 本集团持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经营地区 及表决权比例 主要业务 已发行股份面值
中信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控股及
(“中信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46% 资产管理 港币 22.18 亿元
滨海(天津)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金融服务及
股份有限公司(“滨海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内地 20% 融资投资 人民币 5 亿元
上述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 年末 年末 本年 本年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资产 1,037 142 895 71 (179)
滨海金融 637 183 454 335 3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年末 年末 年末 本年 本年
(净亏损)/
企业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中信资产 1,246 144 1,102 42 (78)
滨海金融 479 63 416 275 15
第7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续)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投资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投资成本 1,168 1,168
年初余额 630 758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净损益 (82) (98)
其他权益变动 1 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6) (34)
年末余额 533 630
14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
2021 年 2020 年
年初公允价值 386 426
–公允价值变动 23 (69)
–本年转入 153 52
–汇率变动影响 (15) (23)
年末公允价值 547 386
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子公司持有的主要座落于香港的房产与建筑物,并以经营
租赁的形式租给第三方。这些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本集
团能够从房地产市场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这
些投资性房地产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做出评估。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所有投资性房地产已由一家独立测量师行,测建行
香港有限公司,以公开市场价值为基准进行了重估。该等公允价值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定义。有关的重估盈余及损失已分别计入本集团
当期损益。测建行香港有限公司雇员为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深专业会员,具有评估同
类物业地点及类别的近期经验。
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归集为公允价值第三层级。
第75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33,547 2,178 12,890 48,615
本年增加 270 368 2,178 2,816
本年转出 (154) - - (154)
本年处置 (9) - (923) (932)
汇率变动影响 (15) - (28) (4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3,639 2,546 14,117 50,302
累计折旧
2021 年 1 月 1 日 (6,318) - (8,429) (14,747)
本年计提 (1,019) - (1,283) (2,302)
本年转出 16 - - 16
本年处置 6 - 877 883
汇率变动影响 9 - 23 3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306) - (8,812) (16,118)
账面价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27,229 2,178 4,461 33,868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26,333 2,546 5,305 34,184
第76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续)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22,599 1,616 11,768 35,983
本年增加 11,098 562 1,979 13,639
本年转出 (55) - - (55)
本年处置 (63) - (804) (867)
汇率变动影响 (32) - (53) (8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3,547 2,178 12,890 48,615
累计折旧
2020 年 1 月 1 日 (5,524) - (8,087) (13,611)
本年计提 (845) - (1,141) (1,986)
本年转出 3 - - 3
本年处置 31 - 756 787
汇率变动影响 17 - 43 6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318) - (8,429) (14,747)
账面价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17,075 1,616 3,681 22,372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27,229 2,178 4,461 33,868
第77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固定资产(续)
本行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33,029 2,178 11,896 47,103
本年增加 154 368 1,961 2,483
本年处置 (9) - (892) (90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3,174 2,546 12,965 48,685
累计折旧
2021 年 1 月 1 日 (6,028) - (7,655) (13,683)
本年计提 (1,007) - (1,187) (2,194)
本年处置 5 - 847 85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030) - (7,995) (15,025)
账面价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27,001 2,178 4,241 33,420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26,144 2,546 4,970 33,660
第78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固定资产(续)
本行(续)
计算机设备
房屋建筑物 在建工程 及其他 合计
成本或评估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22,045 1,616 10,798 34,459
本年增加 11,047 562 1,842 13,451
本年处置 (63) - (744) (80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3,029 2,178 11,896 47,103
累计折旧
2020 年 1 月 1 日 (5,226) - (7,302) (12,528)
本年计提 (833) - (1,050) (1,883)
本年处置 31 - 697 72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028) - (7,655) (13,683)
账面价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16,819 1,616 3,496 21,931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释(1)) 27,001 2,178 4,241 33,420
注释:
(1)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有权转移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的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 113.96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8.99 亿元)。本集团管理层预
期尚未完成权属变更不会影响本集团承继这些资产的权利。
第79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6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
运输工具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16,146 113 53 16,312
本年增加 2,567 4 4 2,575
本年减少 (1,426) (25) (4) (1,455)
汇率变动影响 (142) - - (142)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7,145 92 53 17,290
累计折旧
2021 年 1 月 1 日 (5,606) (57) (16) (5,679)
本年计提 (3,181) (25) (12) (3,218)
本年减少 1,207 25 4 1,236
汇率变动影响 116 - - 11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7,464) (57) (24) (7,545)
账面价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10,540 56 37 10,63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681 35 29 9,745
第80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6 使用权资产(续)
本集团(续)
运输工具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14,501 126 47 14,674
本年增加 3,109 7 18 3,134
本年减少 (1,420) (20) (12) (1,452)
汇率变动影响 (44) - - (44)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146 113 53 16,312
累计折旧
2020 年 1 月 1 日 (3,186) (39) (11) (3,236)
本年计提 (3,287) (35) (11) (3,333)
本年减少 847 17 6 870
汇率变动影响 20 - - 2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606) (57) (16) (5,679)
账面价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11,315 87 36 11,438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0,540 56 37 10,633
第8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6 使用权资产(续)
本行
运输工具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15,028 113 53 15,194
本年增加 2,346 4 3 2,353
本年减少 (1,318) (25) (4) (1,347)
汇率变动影响 (8) - - (8)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6,048 92 52 16,192
累计折旧
2021 年 1 月 1 日 (5,154) (57) (16) (5,227)
本年计提 (2,877) (27) (11) (2,915)
本年减少 1,102 24 3 1,129
汇率变动影响 5 - - 5
2021 年 12 月 31 日 (6,924) (60) (24) (7,008)
账面价值
2021 年 1 月 1 日 9,874 56 37 9,96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9,124 32 28 9,184
第8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6 使用权资产(续)
本行(续)
运输工具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13,581 126 47 13,754
本年增加 2,776 6 18 2,800
本年减少 (1,330) (19) (12) (1,361)
汇率变动影响 1 - - 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5,028 113 53 15,194
累计折旧
2020 年 1 月 1 日 (2,912) (39) (11) (2,962)
本年计提 (3,000) (35) (11) (3,046)
本年减少 758 17 6 78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154) (57) (16) (5,227)
账面价值
2020 年 1 月 1 日 10,669 87 36 10,79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9,874 56 37 9,967
(1)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租赁负债余额为人民币 98.16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5.04 亿元),其中于一年内到期金额为人民币 51.53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45 亿元)。
(2)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签订但尚未开始执行的租赁合同相关的租赁付款额
为人民币 1.67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57 亿元)。
(3) 2021 年度,本集团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1.89 亿元(2020 年度:人民
币 4.60 亿元)。
第8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7 商誉
本集团
2021 年 2020 年
年初余额 860 912
汇率变动影响 (27) (52)
年末余额 833 860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商誉未发生减值(2020年12月31日:
未减值)。
18 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905 41,9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8) (11)
净额 46,897 41,902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600 40,941
第8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8 递延所得税(续)
(1) 按性质及管辖范围分析
本集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80,860 45,076 159,950 39,870
–公允价值调整 (7,505) (1,882) (4,555) (1,103)
–内退及应付工资 10,206 2,552 10,316 2,579
–其他 4,497 1,159 2,347 567
小计 188,058 46,905 168,058 41,9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调整 (48) (8) (63) (11)
合计 188,010 46,897 167,995 41,902
本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可抵扣/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74,985 43,746 155,565 38,891
–公允价值调整 (7,543) (1,886) (4,131) (1,033)
–内退及应付工资 10,057 2,514 10,224 2,556
–其他 4,902 1,226 2,106 527
合计 182,401 45,600 163,764 40,941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抵销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为人民币 22.60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4.83 亿元);本行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为人民币 21.74 亿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3.11 亿元)。
第85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8 递延所得税(续)
(3)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资产 公允价值 内退及
减值准备 调整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2021 年 1 月 1 日 39,870 (1,114) 2,579 567 41,902
计入当期损益 5,214 214 (27) 601 6,00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92) - (9) (1,001)
汇率变动影响 (8) 2 - - (6)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5,076 (1,890) 2,552 1,159 46,897
2020 年 1 月 1 日 32,209 (2,875) 2,551 200 32,085
计入当期损益 7,679 (63) 28 356 8,00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821 - 8 1,829
汇率变动影响 (18) 3 - 3 (1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9,870 (1,114) 2,579 567 41,902
本行
资产 公允价值 内退及
减值准备 调整 应付工资 其他 合计
2021 年 1 月 1 日 38,891 (1,033) 2,556 527 40,941
计入当期损益 4,855 218 (42) 699 5,73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71) - - (1,071)
2021 年 12 月 31 日 43,746 (1,886) 2,514 1,226 45,600
2020 年 1 月 1 日 31,354 (2,829) 2,530 279 31,334
计入当期损益 7,537 (61) 26 248 7,75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857 - - 1,857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8,891 (1,033) 2,556 527 40,941
第86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19 其他资产
本集团 本行
注释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代垫及待清算款项 24,169 21,123 23,920 16,514
继续涉入资产 10,878 7,124 10,878 7,124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7,454 5,591 7,244 5,509
应收利息净额 (1) 5,167 6,408 5,166 6,408
贵金属合同 3,114 6,687 3,114 6,687
抵债资产 (2) 1,330 1,367 1,330 1,367
长期资产预付款 988 971 923 896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装修支出 767 638 767 636
预付租金 7 14 7 9
应收资产转让款 - 3,151 - 3,151
其他 (3) 5,548 13,969 2,546 3,361
合计 59,422 67,043 55,895 51,662
注释:
(1)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为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按抵减
对应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本集团及本行应收利息余额已抵减的减值准备金
额为人民币 36.28 亿元及 33.46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3.73 亿元及
31.62 亿元)。
(2) 抵债资产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611 2,688 2,611 2,688
其他 5 2 5 2
总额 2,616 2,690 2,616 2,690
减:减值准备 20 (1,286) (1,323) (1,286) (1,323)
账面价值 1,330 1,367 1,330 1,367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抵债资产均拟进行处置,无转为自用资产的计
划(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
(3) 其他包括暂付律师诉讼费、其他预付款、其他应收款等。
第87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
本集团
2021 年
年初 本年计提 本年核销 年末
附注 账面余额 /(转回) 及转出 其他 账面余额
(注释(1))
信用减值准备
存放同业款项 7 130 16 - (1) 145
拆出资金 8 97 (7) - (1) 8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56 (9) - - 47
发放贷款及垫款 11 126,100 50,228 (64,161) 9,304 121,471
金融投资 12
债权投资 13,737 18,917 (6,971) 941 26,624
其他债权投资 2,651 (165) (71) (28) 2,387
其他金融资产及应计利息 4,980 3,302 (4,034) 886 5,134
表外项目 28 6,725 4,723 - (20) 11,428
合计 154,476 77,005 (75,237) 11,081 167,325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资产-抵债资产 19(2) 1,323 43 (92) 12 1,286
合计 1,323 43 (92) 12 1,286
2020 年
年初 本年(转回) 本年核销 年末
附注 账面余额 /计提 及转出 其他 账面余额
(注释(1))
信用减值准备
存放同业款项 7 142 (10) - (2) 130
拆出资金 8 81 19 - (3) 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47 9 - - 56
发放贷款及垫款 11 115,870 69,285 (67,236) 8,181 126,100
金融投资 12
债权投资 6,758 7,436 (453) (4) 13,737
其他债权投资 1,631 1,057 - (37) 2,651
其他金融资产及应计利息 4,048 3,575 (3,450) 807 4,980
表外项目 28 5,646 1,106 - (27) 6,725
合计 134,223 82,477 (71,139) 8,915 154,476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资产-抵债资产 19(2) 1,168 512 (361) 4 1,323
合计 1,168 512 (361) 4 1,323
第88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本行
2021 年
年初 本年(转回) 本年核销 年末
附注 账面余额 /计提 及转出 其他 账面余额
(注释(1))
信用减值准备
存放同业款项 7 125 (35) - (1) 89
拆出资金 8 88 (2) - (2) 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56 (9) - - 47
发放贷款及垫款 11 120,802 47,667 (59,769) 9,055 117,755
金融投资 12
债权投资 13,738 18,917 (6,971) 940 26,624
其他债权投资 2,434 (448) (71) (18) 1,897
其他金融资产及应计利息 4,523 3,310 (4,034) 962 4,761
表外项目 28 6,611 4,715 - (17) 11,309
合计 148,377 74,115 (70,845) 10,919 162,566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资产-抵债资产 19(2) 1,323 55 (92) - 1,286
合计 1,323 55 (92) - 1,286
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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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本行(续)
2020 年
年初 本年(转回) 本年核销 年末
附注 账面余额 /计提 及转出 其他 账面余额
(注释(1))
信用减值准备
存放同业款项 7 138 (11) - (2) 125
拆出资金 8 70 20 - (2) 8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47 9 - - 56
发放贷款及垫款 11 110,468 65,951 (64,063) 8,446 120,802
金融投资 12
债权投资 6,757 7,436 (453) (2) 13,738
其他债权投资 1,437 1,024 - (27) 2,434
其他金融资产及应计利息 3,975 3,514 (3,420) 454 4,523
表外项目 28 5,557 1,077 - (23) 6,611
合计 128,449 79,020 (67,936) 8,844 148,377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其他资产-抵债资产 19(2) 1,168 516 (361) - 1,323
合计 1,168 516 (361) - 1,323
各项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的减值准备及其变动包含在“其他金融资产及应计利息”中。
注释:
(1) 其他包括收回已核销以及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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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279,849 306,923 279,205 306,148
–非银行金融机构 885,347 852,671 886,273 855,039
小计 1,165,196 1,159,594 1,165,478 1,161,187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4,610 520 3,899 958
–非银行金融机构 19 19 1 1
小计 4,629 539 3,900 959
应计利息 4,938 3,508 4,939 3,504
合计 1,174,763 1,163,641 1,174,317 1,165,650
22 拆入资金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银行业金融机构 44,375 44,848 19,446 3,469
–非银行金融机构 8,360 1,291 - 254
小计 52,735 46,139 19,446 3,723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25,316 11,408 12,303 8,277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40 - 40 -
小计 25,356 11,408 12,343 8,277
应计利息 240 209 22 16
合计 78,331 57,756 31,811 12,016
第91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 按交易对手类型及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内地
–人民银行 67,372 39,213 67,372 39,213
–银行业金融机构 30,243 36,058 30,243 36,058
小计 97,615 75,271 97,615 75,271
中国境外
–银行业金融机构 719 - - -
小计 719 - - -
应计利息 5 - 5 -
合计 98,339 75,271 97,620 75,271
(2)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票据 54,191 68,295 54,191 68,295
债券 44,143 6,976 43,424 6,976
应计利息 5 - 5 -
合计 98,339 75,271 97,620 75,271
在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品而转让的金融资产未终止确认。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行没有相关担保物权利已转让给交易对手的卖断式交易,以上担保
物的信息已包括在附注 51 担保物的披露中。
第92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4 吸收存款
按存款性质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对公客户 1,963,640 1,906,208 1,898,125 1,856,210
–个人客户 310,054 327,110 271,828 292,066
小计 2,273,694 2,233,318 2,169,953 2,148,276
定期存款 (含通知存款)
–对公客户 1,789,956 1,674,846 1,691,446 1,578,716
–个人客户 662,255 611,177 596,195 529,950
小计 2,452,211 2,286,023 2,287,641 2,108,666
汇出及应解汇款 10,679 9,058 10,677 9,055
应计利息 53,385 43,887 53,060 43,551
合计 4,789,969 4,572,286 4,521,331 4,309,548
上述存款中包含的保证金存款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承兑汇票保证金 247,946 223,387 247,747 223,323
保函保证金 14,063 11,277 14,063 11,277
信用证保证金 19,615 11,036 19,615 11,036
其他 81,308 104,839 74,994 98,687
合计 362,932 350,539 356,419 344,323
第93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5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21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20,215 31,081 (32,162) 19,13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43 3,171 (3,195) 19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18 1 (1) 18
其他长期福利 57 150 (125) 82
合计 20,333 34,403 (35,483) 19,253
2020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20,512 27,157 (27,454) 20,215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318 2,414 (2,689) 43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19 1 (2) 18
其他长期福利 75 107 (125) 57
合计 20,924 29,679 (30,270) 20,333
本行
2021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19,008 28,634 (29,688) 17,95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39 3,110 (3,132) 17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18 1 (1) 18
其他长期福利 57 50 (27) 80
合计 19,122 31,795 (32,848) 18,069
2020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1) 19,261 25,037 (25,290) 19,00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 317 2,390 (2,668) 39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3) 19 1 (2) 18
其他长期福利 74 8 (25) 57
合计 19,671 27,436 (27,985) 19,122
第94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列示
本集团
2021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i) 19,436 25,299 (26,487) 18,248
社会保险费 48 1,813 (1,852) 9
职工福利费 4 1,373 (1,373) 4
住房公积金 8 1,570 (1,571) 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68 808 (626) 750
住房补贴 54 - - 54
其他短期福利 97 218 (253) 62
合计 20,215 31,081 (32,162) 19,134
2020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i) 19,731 22,165 (22,460) 19,436
社会保险费 65 1,544 (1,561) 48
职工福利费 1 1,266 (1,263) 4
住房公积金 9 1,396 (1,397) 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79 475 (486) 568
住房补贴 54 4 (4) 54
其他短期福利 73 307 (283) 97
合计 20,512 27,157 (27,454) 20,215
本行
2021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i) 18,287 23,018 (24,200) 17,105
社会保险费 47 1,778 (1,818) 7
职工福利费 - 1,333 (1,333) -
住房公积金 8 1,542 (1,543) 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49 787 (609) 727
住房补贴 54 - - 54
其他短期福利 63 176 (185) 54
合计 19,008 28,634 (29,688) 17,954
第95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列示(续)
本行(续)
2020 年
注释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i) 18,521 20,221 (20,455) 18,287
社会保险费 65 1,519 (1,537) 47
职工福利费 - 1,235 (1,235) -
住房公积金 8 1,379 (1,379) 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69 460 (480) 549
住房补贴 54 1 (1) 54
其他短期福利 44 222 (203) 63
合计 19,261 25,037 (25,290) 19,008
(i)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中人民币 78.85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79.01 亿元),
系与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相关并将根据发放计划支付的递延工资和奖金。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本集团为
其国内员工参与了各省、市政府组织安排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根据计划,本集团
须就其员工的薪金、奖金及若干津贴,按若干比率向政府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
作出供款。
除了以上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外,本行为符合资格的员工定立了一个补充养老保险计
划(年金计划),此计划由中信集团管理。本行 2021 年对计划作出相等于符合资格员
工薪金及佣金的 7%供款(2020 年:7%), 2021 年对计划作出供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13.95 亿元(2020 年:人民币 13.69 亿元)。
本集团为香港员工在当地设有设定供款公积金计划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有关供款
在供款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96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3)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对其退休的中国内地合资格员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享有该等福利的员工为
已退休员工。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金额代表未来应履行福利责任的折现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补充退休福利责任是由独立精算公司(美国精算师协会会
员)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评估。
除以上所述的供款外,本集团并无其他支付员工退休及其他退休后福利的重大责
任。
26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所得税 5,830 4,186 4,828 3,624
增值税及附加 4,913 4,216 4,717 4,148
其他 10 9 1 1
合计 10,753 8,411 9,546 7,773
27 已发行债务凭证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注释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发行:
–债务证券 (1) 61,125 35,218 58,577 35,218
–次级债券
其中:本行 (2) 109,974 109,970 109,974 109,970
中信银行(国际) (3) 3,174 3,253 - -
–存款证 (4) 1,211 - - -
–同业存单 (5) 739,857 543,008 739,857 543,008
–可转换公司债券 (6) 39,497 38,730 39,497 38,730
应计利息 3,365 2,779 3,308 2,721
合计 958,203 732,958 951,213 729,647
第97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已发行债务凭证(续)
(1)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发行的债务证券如下: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债券种类 发行日期 到期日 年利率 金额 金额
人民币 人民币
3 个月伦敦
同业拆借利
浮动利率债券 2017 年 12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率+1% 3,504 3,597
固定利率债券 2017 年 12 月 14 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3.125% 1,593 1,635
固定利率债券 2020 年 3 月 18 日 2023 年 3 月 18 日 2.750% 30,000 30,000
固定利率债券 2021 年 6 月 10 日 2024 年 6 月 10 日 3.190% 20,000 -
固定利率债券 2021 年 2 月 2 日 2024 年 2 月 2 日 0.875% 1,274 -
固定利率债券 2021 年 2 月 2 日 2026 年 2 月 2 日 1.250% 2,230 -
固定利率债券 2021 年 11 月 17 日 2024 年 11 月 17 日 1.750% 3,185 -
合计名义价值 61,786 35,232
减:未摊销的发行
成本及折价 (24) (14)
减:集团层面
合并抵消 (637) -
账面余额 61,125 35,218
第98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已发行债务凭证(续)
(2) 本行发行的次级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为:
注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下列时间到期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
– 2027 年 6 月 (i) 19,989 19,987
– 2028 年 9 月 (ii) 29,995 29,995
– 2028 年 10 月 (iii) 19,997 19,996
– 2030 年 8 月 (iv) 39,993 39,992
合计 109,974 109,970
(i) 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5.15%。本行可以选择
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后 5 年期间内,票
面年利率维持 5.15%。
(ii) 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4.96%。本行可以选择
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后 5 年期间内,票
面年利率维持 4.96%。
(iii) 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4.8%。本行可以选择
于 2023 年 10 月 22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后 5 年期间内,
票面年利率维持 4.8%。
(iv) 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发行的固定利率次级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 3.87%。本行可以选择
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赎回这些债券。如果本行不行使赎回权,则此后 5 年期间内,票
面年利率维持 3.87%。
(3) 中信银行(国际)发行的次级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金额为:
注释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下列时间到期的固定利率次级票据
–2029 年 2 月 (i) 3,174 3,253
合计 3,174 3,253
(i) 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中信银行(国际)发行票面年利率 4.625%,面值 5 亿美元的次级
票据。中信银行(国际)可以选择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赎回这些债
券。如果中信银行(国际)不行使赎回权,则此后 5 年期间内,票面年利率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当天 5 年期美国国债利率加 2.25%。这些票据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4) 已发行存款证由中信银行(国际)发行,年利率为 3.25%。
第99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已发行债务凭证(续)
(5)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发行的未到期的大额可转让同业定期存单账面价值为
7,398.57 亿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5,430.09 亿元),参考收益率为 2.60%至 3.18%(2020
年 12 月 31 日:1.50%至 3.36%),原始到期日为 1 个月到 1 年内不等。
(6) 经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 400 亿元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即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8%、第三年为 1.5%、第四年为 2.3%、第五年为 3.2%、第六年为 4.0%。本次可转
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19 年 3 月 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之日(即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止。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转股价格的计算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为 7.45 元/股,为体现派发现金股息和特定情况下股本增加的摊薄影响,可转债转
股价格将进行调整。2021 年 7 月 29 日,调整为 6.73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
续期间(即 2019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 日止),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行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
连 续 三 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
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已有人民币 32.7 万元可转债转为 A 股普通股,累计
转股股数为 45,896 股。
第100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已发行债务凭证(续)
可转债列示如下:
负债成分 权益成分 合计
可转债发行金额 36,859 3,141 40,000
直接发行费用 (74) (6) (80)
于发行日余额 36,785 3,135 39,920
年初累计摊销 1,945 - 1,945
年初累计转股金额 - - -
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38,730 3,135 41,865
本年摊销 767 - 767
本年转股金额 - - -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9,497 3,135 42,632
28 预计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表外业务减值准备 11,428 6,725 11,309 6,611
预计诉讼损失 499 483 496 483
合计 11,927 7,208 11,805 7,094
表外业务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已在附注 20 列示。
预计诉讼损失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21 年 20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