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06 公司简称:金宏气体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昝锡锤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4,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083,3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48%;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5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10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1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7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7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金宏气体、公司、本公司或股份公司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徐州金宏 | 指 | 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欣头桥 | 指 | 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
昆山金宏 | 指 |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
金宏技术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张家港金宏 | 指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金华润泽 | 指 |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 |
金瑞捷 | 指 | 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
平顶山金宏 | 指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淮安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公司 |
金泡科技 | 指 | 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金苏 | 指 |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 | 指 | 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物流 | 指 | 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苏埭 | 指 |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吴中金宏 | 指 |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控股 | 指 |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
宿迁金宏 | 指 | 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眉山金宏 | 指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金宏润泽 | 指 | 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宁立申 | 指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海安吉祥 | 指 |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安富阳 | 指 |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
泰州光明 | 指 |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润 | 指 |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海南金宏润 | 指 | 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申南 | 指 |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太仓金宏 | 指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南通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曼德 | 指 |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润投资 | 指 |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
苏相金宏润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泗阳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 |
邳州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 |
北京金宏 | 指 | 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金宏润 | 指 |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索拉尔 | 指 | 索拉尔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
全椒金宏 | 指 | 全椒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潜江润苏 | 指 |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华龙燃气 | 指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绿岛新能源 | 指 | 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金苏运输 | 指 | 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 |
嘉兴金宏 | 指 |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
嘉兴耀一 | 指 | 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
嘉兴物流 | 指 |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汨罗曼德 | 指 | 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益华 | 指 |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德帆 | 指 |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
伟创曼德 | 指 | 伟创曼德(长沙)气体有限公司 |
萍乡益气盈 | 指 | 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 |
七都燃气 | 指 |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
株洲华龙 | 指 |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曼德物流 | 指 | 长沙金宏曼德物流有限公司 |
金宏投资 | 指 | 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相城高新 | 指 | 苏州市相城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埭溪创业 | 指 | 苏州市相城埭溪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管理层 | 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统称 |
工业气体 | 指 | 工业上广泛应用的气体,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常被誉为“工业血液”,主要包括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 |
特种气体 | 指 | 在特定领域中应用的,对气体纯度有特殊要求,主要为超纯氨、氢气、高纯氧化亚氮、其他高纯气等高附加值的工业气体。 |
大宗气体 | 指 | 产销量大、对纯度要求相对较低、主要用于化工、钢铁、电力、电子、机械等工业领域的气体,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等空分气体以及二氧化碳、乙炔等合成气体。 |
电子气体 | 指 | 纯度、杂质含量等技术指标符合特定要求,可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半导体及电子产品生产领域的气体,分为电子特种气体和电子大宗气体。 |
空分气体 | 指 | 利用空气分离设备,从空气中分离出来的氧气、氮气、氩气等工业气体。 |
标准气体 | 指 | 具有足够均匀并很好地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的气体,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或确定物质的量值。 |
高纯气体 | 指 |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99.999%的为高纯气体。 |
超纯气体 | 指 | 利用提纯技术能达到的某个等级纯度的气体,常指纯度等于或高于99.9999%的为超纯气体。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金宏气体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JINHONG GA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NHONG GA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金向华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2年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吴县市陆慕镇文陵村”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陆慕文陵村”; 2009年6月,公司注册地址由“苏州市相城区元和镇文陵村”变更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152 |
公司网址 | http://www.jinhonggroup.com |
电子信箱 | dongmi@jinhonggroup.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龚小玲 | 陈莹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
电话 | 0512-65789892 | 0512-65789892 |
传真 | 0512-65789126 | 0512-65789126 |
电子信箱 | dongmi@jinhonggroup.com | dongmi@jinhonggroup.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金宏气体 | 688106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郑磊、齐蓉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杨斐斐、王森鹤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741,293,970.57 | 1,243,342,379.28 | 40.05% | 1,160,577,532.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067,568.61 | 197,329,181.61 | -15.34% | 177,081,33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0,053,688.66 | 164,855,637.88 | -21.11% | 170,669,787.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689,391.56 | 401,616,610.88 | -22.64% | 400,025,795.18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680,275,522.82 | 2,770,706,493.97 | -3.26% | 850,315,652.33 |
总资产 | 4,157,944,958.50 | 3,455,309,995.35 | 20.33% | 1,672,927,081.5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47 | -27.66 | 0.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47 | -27.66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39 | -30.77 | 0.4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52 | 10.95 | 减少3.43个百分点 | 22.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2 | 9.15 | 减少3.33个百分点 | 21.4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01 | 3.73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3.4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5%,主要系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带动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其中,特种气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90%,大宗气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4.97%。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0.77% ,主要系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的宏观背景下,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增加,且根据公司纵横战略,公司引进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才以及储备人才,同时2021年度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支付共计1,766.18万元,导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且本期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较上期增加,致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52,348,243.11 | 426,539,625.22 | 454,971,967.83 | 507,434,13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539,201.72 | 48,382,397.80 | 38,689,498.55 | 41,456,47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115,470.00 | 36,322,320.58 | 24,070,998.56 | 37,544,899.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516,012.76 | 124,021,958.75 | 48,407,524.02 | 69,743,896.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季度将其他应付款中的94,543,804.31元应付股权投资款计入经营性应付项目列示,根据本次审计后,调整为投资性应付项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73,765.66 | 七、75 | 284,522.98 | -4,513,170.0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894,671.61 | 七、67 | 19,417,455.75 | 11,825,934.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18,793,480.04 | 七、72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719,023.80 | 七、68七、70 | 18,009,201.58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9.54 | 七、5 | 556,368.97 | 529,131.4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30,418.52 | 七、74七、75 | -689,374.25 | -47,591.8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32,314.62 | 4,982,231.00 | 1,228,254.4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982,552.52 | 122,400.30 | 154,503.32 | |
合计 | 37,013,879.95 | 32,473,543.73 | 6,411,546.13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8,510,632.00 | 22,257,291.35 | 3,746,659.35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42,343,972.60 | 741,820,356.21 | -100,523,616.43 | 11,820,356.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10,000,000.00 | 6,000,000.00 | - |
合计 | 864,854,604.60 | 774,077,647.56 | -90,776,957.08 | 11,820,356.21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专业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环保集约型气体综合供应商。公司目前已建立品类丰富、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三大类百余种气体产品,是各行业重要战略合作伙伴,销售网点以华东地区为中心遍布全国各地。2021年,在全球经济步入后疫情时代,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的宏观背景下,公司坚持纵横战略,以科技为主导,定位于综合气体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创新和可持续的气体解决方案,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强化自身品牌优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引进人才,优化产品结构,在深耕华东市场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等方式,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提高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4,129.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0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3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15,794.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268,027.5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营收再创新高
2021年,公司进一步扩大销售团队,划分华东片区、华中片区、华北片区、西南片区等销售区域,实现营业收入174,129.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05%,营业收入再创新高,其中特种气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90%,大宗气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4.97%。报告期内,共计并购8家公司,贡献营业收入18,490.62万元,占整体营业收入10.62%。公司自主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等产品正式供应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公司与泗阳腾晖光伏有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和宣城华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现场制气合同;与嘉氢(上海)实业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有限公司、开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无锡润新氢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署加氢站氢气或汽车内部撬装站供应合同为上海、重庆、无锡、贵阳等地提供服务,目前累计服务14家加氢站或汽车内部撬装站;2022年初,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与嘉兴氢能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全面合作协议,金宏物流凭借专业的氢气运输能力,为托运方嘉兴氢能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专业的氢气物流服务。
2、电子大宗气体项目突破,开启新篇章
公司于 2021年11月19日与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签订供应合同,供应氮气、氢气、氧气等电子大宗气体,公司于2022年2月8日与广东芯粤能半导体有限公司签订供
应合同,供应氮气、氩气、氢气等电子大宗气体。电子大宗气体项目突破证明了公司通过电子特气业务进入电子大宗气业务战略获得成功,开启了公司电子大宗气体这一宽广的新业务领域。
3、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纵向创新工作
2021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 6,984.53万元,同比增长50.48%。公司聚焦特种气体研发,在研及储备项目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被评为“江苏省创新型企业100强”。
(1)知识产权方面
公司建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根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文件控制程序、知识产权申请控制程序等知识产权制度和管控流程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被列入“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围绕产品提纯、产品检测、钢瓶处理等方向,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255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其中“去除二氧化碳中乙烯的氧化锌纳米柱阵列纯化系统的方法”被评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行业专利奖金奖,“一种天然气裂解制氢中燃料气中压改低压使用装置及方法”被评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气体行业专利优秀奖。
(2)研发项目进展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级一氟甲烷、电子级六氟丁二烯和电子级八氟环丁烷项目均通过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鉴定会委员一致认为三项产品总体技术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电子级溴化氢、电子级八氟环丁烷产品被列为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公司于2021年10月成功进行了集成电路用电子级正硅酸乙酯(TEOS)的试生产,该项目是苏州市相城区唯一入选“2021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代表,这一项目突破标志着我公司在解决行业“卡脖子”难题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并将在不久后开展TEOS面向市场的大规模生产,为国内集成电路电子材料以国产替代进口,实现自主可控等方面做出贡献。
(3)产学研合作方面
公司与多所高校保持密切合作,联合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构建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平台,报告期内,公司与华东示范大学完成“加氢站用离子液体型液压油的研发”项目研发工作,与苏州科技大学联合开展“MOF材料调控过渡金属碳氮化合物的电子态及电催化还原二氧化碳”项目研发工作,与苏州大学联合开展“基于新型多孔材料的电子特气纯化技术的开发”项目研发工作,可应用于多项特种气体的开发中,2021年,公司被评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深产学研融合,充分发挥国家级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的引领、创新、示范作用,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及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4)标准化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发布《电子特气 六氟丁二烯》、《电子特气 氟甲烷》、《电子特气 三氟化氮》及《电子特气 三氯化硼》四项国家标准。同时,公司持续创新、不断总结提炼并形成标准,以提升品牌价值和集团标准化管理水平,贯彻“以标准彰显高尚气质,以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标准方针,充分发挥公司科研、技术、检测、管理等优势,广泛开展气体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4、通过区域整合,坚持横向布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行业发展优势,有计划跨区域的拓展开发,通过并购整合及新建产能等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加及时、优质的供气服务,把“金宏”品牌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1)并购整合初显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投资并购事宜,通过公司标准化管理导入、优化产品结构、资产升级改造等方式,整合区域市场。2021年1月收购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52%股权;2021年2月收购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95%股权,收购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95%股权;2021年6月收购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90%股权;2021年7月收购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80%股权;2021年8月收购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70%股权;2021年10月收购苏州市七都燃气液化气有限公司90%股权;2021年12月收购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70%股权。
(2)新产能布局紧随其后
报告期内,公司在特种气体产业化、二氧化碳回收、氢气生产、空分生产、标准化充装站以及物流方面进行布局。2021年1月,设立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设立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2021年3月,设立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2021年6月,设立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7月,设立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8月,设立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9月,设立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设立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设立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设立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3)募投项目阶段性进展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氢气项目已完成验收,正式投入生产;“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已投入使用,开展高纯一氧化氮、高纯硒化氢、高纯六氟丁二烯、高纯四氟化硅、高纯三氟化氯等研发项目;“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正在试生产过程中;“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已完成验收,正式投入生产;“智能化运营项目” 已增设储罐智能监测系统、车辆在线监测系统、TMS物流智能调度平台、HHT条码系统、智能化运营系统基础云平台等,提升公司智能化及安全性水平;“年产1,680吨电子专用材料项目(正硅酸乙酯)”已成功试生产,正在竣工验收过程中。
5、提升管理水平,内部管理效率不断提高
2021年度,公司始终坚持“安全、诚信、敬业、创新”的价值观,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报告期内,通过各项工作梳理优化,强化各级管理人员职能,从而提升了管理效率,实现了管理优化提效。
(1)推进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数字化战略升级,搭建金宏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形成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数字化布局,实现“敏捷供应链,业财一体化”的价值。同时,通过供应链项目、BI项目、智能测温项目、医用氧电商平台、产品质量在线查询平台等项目,使得内部运营效率、安全管控、后台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公司立足前沿视野,把握发展方向,在智能化改造方面不断实现新突破,报告期内,被评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并被入选为“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
(2)加强供应保障管理
报告期内,在全球经济步入后疫情时代,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的宏观背景下,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增加,影响产品毛利率,公司积极应对,加强供应链管理,通过数字化运营,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在供应商管理方面从单纯的采购管理转向资源管理,把供应商看作是公司的资源组成、部门的延伸,与重点供应商建立相互扶持、公平、互动、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加强上下游协同,深化产业链合作,实现行业内企业间的互利共赢。同时,积极布局自有空分产能,实现区域和资源协同。
(3)获外部政府认可
在国家工信部及江苏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环境下,公司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安全、可靠、高效、环保的绿色发展道路,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不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加快生产和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被评为“江苏省绿色工厂”。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还被评为“中国气体行业知名品牌”、“江苏省先锋企业”、“江苏省质量标杆企业”等荣誉。
6、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管理人才等储备,注重内部人才梯队的建设,吸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行业人才,为公司纵横战略横向布局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制定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培养和引进人才,构建高学历、高效率、多学科、多层次的创新科研、经营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引进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才和储备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依托“金宏管理学院”人才发展及培养平台,开展“三把手培养工程”、“飞鹰人才培养计划”、“三把手工程T计划”、“阳光计划”等共计118场,2922人次,通过实战训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为横向布局奠定基础;在人才激励方面,公司先后推出了2021、2022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覆盖激励对象共计113人,被激励员工均为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业务骨干,股票激励计划明确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有助于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在公司内部培养一批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7、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制度,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答复e互动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接待现场调研等方式,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良性互动,树立公司资本市场良好形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经过20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公司目前已初步建立品类完备、布局合理、配送可靠的气体供应和服务网络,能够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三大类100多个气体品种。
目前国内电子气体供应主要被外资气体公司垄断,海外大型气体公司占据了85%以上的市场份额,进口制约较为严重。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众多领域,其中的超纯氨、高纯氧化亚氮、八氟环丁烷、正硅酸乙酯、高纯二氧化碳等特种气体以及电子级氧、氮是电子半导体行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原材料。公司未来将继续聚焦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顺应我国电子半导体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借助于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平台优势,不断填补高端特气领域的国内空白,提高我国特气国产化水平。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外购原材料或回收化工企业的尾气,经过提纯、充装或物理、化学反应生产各类气体,并以瓶装、储槽或现场制气的方式向客户供应,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质量检测、产品销售及研发体系,拥有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和生产经营设备主要为气体原材料、包装容器、精密仪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辅料等。对于工业氨、工业级八氟环丁烷、天然气、氦气、标准气体原材料等特种气体生产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大型国有企业、化工企业或贸易商。对于氧化亚氮、二氧化碳、氢气等尾气回收、提纯生产特种气体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在现场建厂回收。对于氧、氮、氩等空分气体原材料,主要供应商为拥有空分装置的大型钢铁冶炼企业、专业的空分生产企业和化工企业,公司稳定采购其富余气体或产生的废气,解决其富余气体的销售或废气
的处理,并与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包装容器、精密仪器、生产及检测设备、运输车辆,公司根据规模和业务配送需求,下达采购计划,并进行招投标。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流程》和《招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采购部门按规定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集中采购,竞价招标、对采购价格进行跟踪监督。公司的采购订单计划流程为:各部门根据需求填制《采购申请单》→部门总监审核→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制作材料审批计划→采购部与供应商互相签章确认《原料采购合同》→分管采购负责人审核→采购部执行采购程序。采购部通过对外部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评选,建立实力雄厚、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并通过询价比价或招投标采购的方式,选择采购条件最有利于公司的供货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并选择性地与之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渠道。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订单驱动、合理库存”的方式,即先签订框架合同,然后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同时,根据营销部门订单预测及实际销售情况确定合理库存量。另外,为应对紧急订单,公司按照安全库存量储备存货,以便能够及时按照客户要求供货。公司运营系统下设生产部、运输部、质量部等部门,目标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目前生产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外购液态气体后充装、分装至钢瓶、储罐等容器中再销售给客户,另一类为外购原材料或回收工业企业排放的尾气后经公司生产设备发生化学反应或经物理提纯并充装至钢瓶、储罐等容器后销售。第一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氧气、氮气、氩气等,第二类方式生产的气体主要有超纯氨、氢气、二氧化碳、乙炔等。2018年公司空分项目投产,公司原先外购的部分液氮和液氧开始通过自身空分设备进行空气分离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下游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终端用户,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在自身生产制造过程中使用;另一类为气体公司,该类客户从公司采购气体后充装至钢瓶中或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现场或电话拜访
公司业务员通过互联网等途径获取目标客户信息,以现场拜访或电话拜访的形式与客户初次接触,了解客户需求后积极接洽、商谈,促成合作,最终获取订单。
(2)客户介绍
经过多年在气体行业的经营,公司积累了众多长期客户,这些客户会进一步向公司介绍新客户,促成公司与新客户的洽谈,最终形成合作。
(3)参加展会和年会
公司积极参加气体行业的各种展会和年会,推广公司产品,向参会的潜在客户介绍公司产品性能和服务优势,吸引客户进行合作,最终达成采购协议。
(4)网络宣传
公司通过阿里巴巴等B2B网站发布广告信息,部分有采购需求的客户可通过网络途径了解到公司产品信息并主动与公司联系,双方初步洽谈后形成采购意向,进一步商讨合作细节后达成合作,签署订单。公司一方面对营销部门充分授权,另一方面强化监管职能,形成责任分明、扁平化的营销组织体系,既保持活力,又规范运作。公司营销部门负责市场拓展、渠道整合、客户开发、产品推广和销售,参与制定销售价格、新产品开发、信用政策、销售目标和考核方法,反馈市场信息。公司财务部负责评价、审核销售合同,利用ERP系统等工具,严格控制价格、资金与信用风险,同时通过客户价值分析、产品价值分析和区域价值分析及资产效率分析,有效的规避了营销风险。
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框架合同,合同主要对销售期限、产品规格、数量和单价确认方法、结算方式和期限、送货和运输方式、产品验收方式等进行约定,后续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再与客户签订价格确认函或销售确认书,对后续销售的产品品种、价格等进行约定。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阶段
① 全球工业气体行业的情况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近年来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341亿美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表示,在活跃的金融市场以及制造业和贸易领域的周期性复苏的支持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活动将显著增强,中国和其他许多大宗商品进口国的经济增长预计保持强劲态势。根据业界经验数据,工业气体行业增速是全球GDP增速的2.0-2.5倍 ,按照此数据,2020-2021年全球工业气体增长率可按保守的8%增长率计算,到2021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可以达到1,451美元,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亿渡数据
②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的的情况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根据前瞻网、中国产业信息网出具的关于工业气体的深度研究报告,2010年我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达到410亿元,比2005年的246亿元增长了66.67%,在全球市场占比提高到10.62%。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082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1,46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70%。2020年我国工业气体规模为1,626亿元,2010-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4.77%。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工业气体消费量还处在较低水平,根据2007年的人均工业气体消费量统计,我国的人均工业气体消费只有美国的1/26,不足西欧与澳洲的1/20,与南美和东欧国家也有较大差距,未来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尽管有国内供给侧改革的压力,但受益于1)相对较高的GDP增长速度(6%左右);2)“十三五”规划重点发展八大行业,促进转型升级,将会带动工业气体的相关高值下游领域(例如电子行业)快速发展,预计中国工业气体行业仍将保持两位数增长,在2021年达到近1,800亿元。
中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亿渡数据
(2)工业气体行业基本特点
① 特种气体品种不断丰富,气体企业对新产品研发日益重视
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也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单元特种气体达260余种,特种气体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材料。 目前国内气体企业的研发实力与世界领先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高纯原料气的分析检测技术、容器处理和储运技术等。跨国公司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和百余年气体行业发展的积累,在工业气体行业相关技术和应用上,一直处于世界领先的水平。但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国内气体企业在快速发展中,对技术研发越来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相当一部分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的技术已经达到国际标准。
②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亟待突破高端特气瓶颈
特种气体作为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电子工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原材料之一,被广泛应用于薄膜、刻蚀、掺杂、气相沉积、扩散等工艺,没有这些基本原材料,其下游的IC、LCD/LED、光伏太阳能产品就无法制造。经过近10年发展,国内特种气体行业涌现了一批生产质量稳定,能够被半导体客户接受的电子气体生产企业。根据2018年前瞻网公布的数据,半导体晶圆制造是电子特气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应用占比约70%;其次是面板显示领域,市场占比约20%。国内电子气体市场接近全球的1/3,而且比例还在不断提高,但国内自给率却非常低,近八成产品依赖进口。 因此,未来我国气体行业亟需通过自主创新,增加产品种类,提高国产化率,以早日解决缺“气”的瓶颈和制约。
③ 专业社会化外包占比提高
传统上我国大型钢铁冶炼、化工企业自行建造空气分离装置,以满足自身气体需求。随着专业化分工合作的快速发展,外包气体供应商可以满足客户对气体种类、纯度和压力等不同需求,
为其提供综合气体解决方案,有利于减少客户在设备、技术、研发上的巨额投入。工业气体逐步实现社会化供应,气体企业间实现资源相互利用,相互调剂,防止和杜绝产品过剩浪费。2019年中国工业气体外包率约为55%,预计到2020年第三方现场制气在整体现场制气中的占比将达到57%,相比发达国家80%的外包率仍有较大差距。未来这种专业社会化外包占比提高的趋势将给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带来巨大增长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④ 尾气回收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占比扩大
目前,全世界每年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近300亿吨,而利用量仅为1亿吨。二氧化碳减排和利用被称为“永远做不完的产业”。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鼓励或要求企业进行二氧化碳回收工作。通过回收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气,更符合国家环保、减排的发展规划。除此之外,还有氢气回收、天然气回收、氯化氢回收、氯气回收、氨气回收、氧化亚氮回收、氦气回收等。因此,未来废气回收模式将会加快速度发展,占工业气体产量的比重将逐年提升。
⑤ 国内气体企业整合提速
2020年,我国工业气体销售规模约为1,626亿元,未来市场空间将持续扩大,但同时也使中国成为世界几大工业气体公司的重点发展区域。目前,全球各大工业气体公司均以合资或独资等方式在国内设立气体企业。国内气体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一般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并受制于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企业亟需整合行业内资源,以与国外公司展开竞争。随着气体需求的多样性、特殊性、复杂性要求不断提高,部分国内企业将通过兼并收购逐步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3)工业气体主要技术门槛
半导体行业对于气源及其供应系统有着苛刻的要求,电子气体的深度提纯难度大,而纯度是气体质量最重要的指标。在芯片加工过程中,微小的气体纯净度差异将导致整个产品性能的降低甚至报废。电子气体纯度往往要求5N以上级别,还要将金属元素净化到10
-9级至10
-12级。气体纯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对纯化技术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也将显著上升。
高纯、超纯气体的生产制备首先要对上游原料工业气进行全分析,其次根据杂质成分的复杂程度来设计生产工艺和设备,最后分析设备需采用在线自动监控,分析精度要求很高。
在充装方面,气体充装工艺过程包括分析、置换、清洁、清洗等。首先要对储存设备中的余气进行纯度检测分析,检验其是否达到标准要求,若未达须先置换合格后再进行充装,以防产品交叉污染。在充装完毕并分析合格后,须进行防尘和施封后方可交付客户使用。
在配送方面,工业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借助专业存储运输设备,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安全运输等规程操作。
从事专业气体生产的企业,需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积累丰富的气体纯化、容器内壁处理、气体充装、气体分析检测等技术,并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和工程力量。而其他行业的公
司若想转型升级为气体行业或者特种气体行业,都要付出高昂的转型成本。转型成本包括购置新的生产装置、新的辅助设备、产品再设计成本、职工再培训的成本等。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销售额连续三年在协会的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名列第一。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各种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的供应和服务。经过20余年的稳步发展,具备了多品种气体管理优势,并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众多下游优质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公司自主研发的超纯氨、高纯氢、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硅烷混合气、八氟环丁烷、高纯氩、高纯氮等各种超高纯气体,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满足国内半导体产业的使用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255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工业气体品种繁多,不同气体需要不同的生产工艺,涉及的技术体系包括气体分离与提纯、气体合成、气体混配、容器处理、气体充装、气体检测和气体配送等技术。其中,仅气体分离与提纯技术就包括吸附法、精馏法、催化转化等多种工艺路线。不同技术路线的生产效率、产品纯度、生产成本、设备投资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此外,随着新兴行业对工业气体纯度要求的日益提升,对气体中杂质含量的检测分析技术也更为严格,从早期的常量级逐渐发展到目前的10
-6(ppm)级、10
-9
(ppb)级甚至达到10
-12
(ppt)级。
(2)新产业
特种气体是工业气体中的一个新兴门类,是随着近年来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国家重点发展的新兴行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领域及新工艺路线的逐步扩展,特种气体的品种也与日俱增,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不可缺少的核心原材料。随着气体分离与提纯技术和混配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特种气体产品将逐步走向市场,特种气体品种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
(3)新业态
近年来,全球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寡头垄断情况日趋明显。根据SAI公司的统计数据:2013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四大生产厂商——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L)、德国林德集
团(Linde)、美国普莱克斯集团(PRAXAIR)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共占据75%的市场份额,市场高度集中。2018年10月23日,德国林德集团官方宣布与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完成对等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业务供应商,合并后三大气体巨头(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外包市场76.71%的份额。国内工业气体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品种单一,一般为年营业额在千万级别的区域性企业,并受制于设备、技术、资金、物流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发展存在较大瓶颈。在这一背景下,国内工业气体企业亟须整合行业内资源,与国外气体公司展开竞争,提升特种气体的国产化比例。随着气体需求的多样性、特殊性、复杂性要求不断提高,部分国内企业将通过研发、投放新产品和兼并收购逐步占领更多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
(4)新模式
工业气体市场具有多种层次,可大致分为大宗集中用气市场和新兴分散用气市场。其中大宗集中用气市场主要是一些传统行业,包括冶金和化工等,对气体需求品种较为单一但使用量巨大。而新兴分散用气市场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对气体需求品种多样化。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健康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兴分散用气市场用气数量和种类在工业气体应用中占比越来越高,消费格局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不断改变。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技术团队凭借在气体生产、提纯、检测、运输方面的技术积淀,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突破并系统建立了以气体纯化技术、尾气回收提纯技术、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等核心技术为代表的,贯穿气体生产、提纯、检测、配送、使用全过程的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与主要专利情况、涉及的业务环节及产品如下:
序号 | 技术内容 | 技术来源 | 主要专利技术 | 涉及的业务 环节 | 涉及的主要 产品 |
1 | 气体纯化技术 | 自主研发 | 超纯氨制备过程中水分杂质的去除装置等4项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5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生产提纯 | 超纯氨、氢气、氩气、液氧、液氮等 |
2 | 尾气回收提纯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LED生产中排放废氨气现场回收再利用的方法等3项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3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回收提纯 | 二氧化碳、氧化亚氮 |
3 | 气体生产、提纯、充装全过程安全管控技术 | 自主研发 | 天然气裂解制氢分段充装方法等21项发明专利、124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55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生产提纯、充装 | 公司自产的各类气体 |
4 | 混合气自动混配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混合气体配置系统等2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生产 | 混合气 |
5 | 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高纯气体钢瓶处理工艺等3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2项发明专利正在申请中 | 检测、充装 | 各类高纯气体 |
6 | 气体检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检测高纯氨中苯、甲苯和乙基苯含量的方法等12项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0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检测 | 公司自产的各类气体 |
7 | 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种用于液化天然气槽车的移动式正压与真空测试装置等6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另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配送 | 需要公司配送的各种气体 |
8 | 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 | 自主研发 | 液体储罐液位、压力、温度三位一体集成监测装置等5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中 | 客户端使用 | 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0年度 | 工业气体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4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255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研发成果均归属于金宏气体,核心技术权属清晰。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8 | 5 | 130 | 43 |
实用新型专利 | 28 | 44 | 223 | 19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1 | 11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5 | 5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66 | 49 | 369 | 255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9,845,300.82 | 46,413,973.53 | 50.4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9,845,300.82 | 46,413,973.53 | 50.4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01 | 3.73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0.48%,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增加了研发人员数量和薪酬。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正硅酸乙酯纯化项目的研发 | 20,000,000.00 | 11,873,131.99 | 26,470,531.99 | 正在进行验收工作 | 99.99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用于半导体制备工艺LPCVD,在硅片表面淀积生成二氧化硅薄膜,保证了氧化层介质的致密性和与SiC晶片的粘附能力,提高了器件的电性能和成品率。 |
2 | 5N电子级溴化氢的纯化 | 8,000,000.00 | 3,440,359.97 | 6,957,759.97 | 已经完成产业化工艺包的设计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高纯溴化氢主要用于半导体掺磷的n型多晶硅、单晶硅或二维半导体的刻蚀,是氟碳类气体替代产品的首选。以溴化氢作为刻蚀气体的等离子刻蚀技术可以通过控制被刻蚀物质的温度达到对垂直刻蚀或有设定的圆锥角的锥形刻蚀精确控制。 |
3 | 液态有机储氢材料研发 | 6,500,000.00 | 3,460,138.78 | 6,992,038.78 | 已经完成试验验证,并结束 | 存储密度达到5%以上,加氢脱氢温度小于300oC,实现连续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利用液态芳香族化合物自身不饱和键和加氢脱氢可逆反应,以其作为储氢材料,增加氢气存储、运输的效率以及安全性。 |
4 | 超高纯氩气回收及纯化 | 8,000,000.00 | 2,387,317.22 | 10,629,917.22 | 已经完成项目结题 | 9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超纯氩气作为半导体芯片制作工艺过程中稀释气、运载气、保护气、激光混合气。 |
5 | 超高纯羰基硫研发 | 7,000,000.00 | 1,805,367.02 | 4,049,767.02 | 已经完成大部分工艺包的设计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高纯羰基硫主要是作为蚀刻剂用于集成电路等行业,是关键辅助材料之一。 |
6 | 超纯氨精馏塔填料技术研发 | 10,000,000.00 | 6,403,949.46 | 12,694,549.46 | 已经完成结构的改进的中试试验,拟进行量产线改造 | 实现超纯氨塔填料自主开发,并提高超纯氨质量的稳定性 | 国际先进 | 用于超纯氨精馏提纯的精馏塔中,可以有效的稳定分离原料氨中的杂质,提高超纯氨的质量稳定性。 |
7 | 高纯一氧化氮研发 | 5,000,000.00 | 2,044,294.97 | 3,666,894.97 | 已经完成工艺包的设计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一氧化氮常用于在电子半导体领域中氧化钝化处理的氛围气体,及工艺中氮掺杂的氮源,在硅表面形成氮氧化膜的材料气体利用。 |
8 | 高纯硒化氢的研发 | 3,000,000.00 | 2,079,592.79 | 4,089,392.79 | 正在根据中试数据完善工艺包的设计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硒化氢多应用于半导体的掺杂,又可用于制造ZnSe,CdSe,HgSe薄膜原材料,这些薄膜用于可见光、紫外至X射线的探测器。 |
9 | 高纯六氟丁二烯研发 | 3,000,000.00 | 3,266,041.79 | 5,844,241.79 | 已经完成工艺包的设计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高纯六氟丁二烯可作为蚀刻剂应用于半导体工业,替代传统含氟刻蚀气,应用于半导体的干法蚀刻工艺时,蚀刻精度较高,环境友好。 |
10 | 高纯四氟化硅研发 | 2,600,000.00 | 1,851,969.58 | 3,624,069.58 | 根据工艺包参数,开始设备采购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四氟化硅是电子和半导体行业中的一种重要原料,主要用于硅化钽、氮化硅等的蚀刻剂、P型掺杂剂及外延沉积扩散硅源,也可以作为硅同位素分离的中间化合物,制得优级纯微电子学的原材料同位硅,还可以用于制备电子级硅烷或多晶硅。 |
11 | 高纯三氟化氯研发 | 10,000,000.00 | 1,545,859.82 | 3,334,459.82 | 已经完成工艺包的设计 | 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在半导体工业中,高纯三氟化氯用于清洗化学气相沉积腔室,优势是可以用于从室壁去除半导体材料,而不必拆卸腔室。 |
12 | 高纯三氟化硼研发 | 10,000,000.00 | 1,852,491.57 | 3,454,491.57 | 根据工艺包参数,开始设备选型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三氟化硼主要用于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生产的离子注入和掺杂。在许多有机反应和石油制品中,作为冷凝反应的催化剂。 |
13 | 高纯氟化氢研发 | 2,000,000.00 | 3,946,668.97 | 6,463,868.97 | 已经完成工艺包的设计 | 99.995%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氟化氢主要是作为清洗剂和蚀刻剂用于集成电路等行业,是关键辅助材料之一。 |
14 | 高纯一氟甲烷研发 | 4,200,000.00 | 1,945,375.14 | 3,249,075.14 | 已经完成工艺包的设计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高纯一氟甲烷可在特殊条件下,人为可控的解离出氟离子,而氟离子对半导体硅化合物的薄膜具有选择性刻蚀的效果,在半导体制造,集成电路设计等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关键材料之一。 |
15 | 二氧化碳用改性碳纤维脱硫剂的研发 | 6,500,000.00 | 3,522,937.81 | 5,204,137.81 | 已经中试制备了一批脱硫剂,并准备开始量产设备的制作 | 硫化物<0.1ppm,达到食品级二氧化碳纯度要求 | 国内领先 | 固体吸附剂材料去除二氧化碳中的硫化氢、羰基硫等含硫杂质。 |
16 | 加氢站用离子液体型液压油的研发 | 4,000,000.00 | 3,320,443.08 | 4,202,343.08 | 已经完成试验验证,并结束 | 实现对氢气残压的利用,节省运输成本 | 国内领先 | 离子液体作为低压缩率和挥发度的化合物,可应用于与气体接触的诸多行业内,如加氢站,压缩机液压油等。 |
17 | 4N高纯乙炔的研发 | 3,000,000.00 | 2,097,522.52 | 2,447,322.52 | 已经完成试验验证,并结束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氧气分离提纯技术的研发,无定型碳膜的原料气,也可以用于实验室原子吸收光谱的燃料气。 |
18 | 半导体电子混合气体的研发 | 10,000,000.00 | 4,010,212.90 | 5,542,012.90 | 已经开发了5种半导体电子混合气体,并实现量产 | 可根据不同要求混合,各气体含量符合要求 | 国内领先 | 电子混合气主要用于半导体工业中,气相沉积、离子刻蚀、晶体生长等工艺中。 |
19 | 高纯氢气提纯系统及提纯方法的研发 | 5,000,000.00 | 505,574.87 | 1,849,274.87 | 已经制备了高纯氢气提纯系统,并提纯得到了高纯氢气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氢气用于电动汽车用燃料电池的燃料。 |
20 | 一种八氟环丁烷用新型吸附剂的研发 | 5,000,000.00 | 1,341,196.77 | 1,341,196.77 | 已经中试筛选了一批吸附剂,并准备进行量产线测试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在半导体制程中,八氟环丁烷被用作半导体设备等的生产工艺中的蚀刻或清洁气体。也可用于食品工业的喷射剂、制冷剂,集成电路蚀刻剂,与六氟化硫混合作电解质、含氟化合物聚合时的介质。 |
21 | 二氧化碳制备及供气技术的研发 | 2,200,000.00 | 1,586,928.05 | 1,586,928.05 | 已经进行了一次试生产,并在对设备进行改造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主要用于激光切割机的激光气体、电子工业、反应堆气体冷却剂、医学的临界萃取、半导体制造中氧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超临界清洗气体等领域。
22 | 高纯二氧化碳纯化中霍加拉特催化剂的研究 | 1,000,000.00 | 379,870.11 | 379,870.11 | 已经制备了霍加拉特催化剂,并应用在了高纯二氧化碳的试生产中 | 总烃<2ppm ,达到高纯二氧化碳纯度要求 | 国内领先 | 霍加拉特催化剂在价态、形态结构和反应方面低温氧化CO的机理以及引起催化剂失活。 |
23 | 二氧化碳回收技术、装置及系统的开发 | 4,800,000.00 | 1,886,792.46 | 1,886,792.46 | 已经完成了中试验证,并完成了工艺包的设计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主要用于激光切割机的激光气体、电子工业、反应堆气体冷却剂、医学的临界萃取、半导体制造中氧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超临界清洗气体等领域。
24 | 高纯氧气分离提纯技术的研发 | 6,620,000.00 | 1,480,732.47 | 1,480,732.47 | 已完成相应的设计技术路线,正在进行针对组分杂质去除小试试验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氧气主要是作为半导体行业中蚀刻工艺用于集成电路等行业,是关键辅助材料之一。 |
25 | 电子级氧化亚氮的研发 | 6,640,000.00 | 300,213.27 | 300,213.27 | 已经完成中试验证,并得出了具体的试验参数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领先 | 高纯氧化亚氮气体主要应用于半导体、LCD、OLED制造过程中氧化、化学气相沉积(CVD 沉积氮化硅的氮源)等工艺流程中。 |
26 | MOFs脱除乙炔中微量杂质的研究 | 5,000,000.00 | 303,036.38 | 303,036.38 | 正在进行脱除剂的开发。 | 实现规模化生产的MOFs材料,乙炔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金属有机框架(MOFs)被视为制备多孔半导体结构和多孔半导体基异质结构的理想前驱体,MOFs材料中的刚性孔隙空间对于去除混合气C2H2/C2H4 (1:99)中痕量乙炔杂质效果显著。 |
27 | 溴化氢合成工艺及装置的研发 | 3,500,000.00 | 248,132.68 | 248,132.68 | 合成装置已经设计完成,并开始了溴化氢合成的中试试验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电子级溴化氢在半导体行业中主要应用于蚀刻工艺中。等离子溴化氢蚀刻技术可以精确控制蚀刻深度及垂直度,同时不破坏臭氧层,不产生温室气体,是氟碳类蚀刻气体的良好替代品。 |
28 | 羰基硫纯化方法及系统的研发 | 4,500,000.00 | 50,278.71 | 50,278.71 | 设计开发了羰基硫纯化的装置,正在进行纯化的中试试验 | 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电子级羰基硫在半导体工业中的应用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作为化学气相沉积法制备CdS、Cr2S3、MnS等薄膜的重要前驱体。其次,羰基硫在干法刻蚀工艺中作为刻蚀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刻蚀无定型碳掩膜层不可或缺成分。 |
29 | 硅基前驱体材料的研发 | 12,000,000.00 | 172,176.00 | 172,176.00 | 正在开展D4和4MS两种前驱体的中试验证开发 | 99.99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领先 | 硅基前驱体是半导体薄膜沉积工艺的主要原材料。在包括薄膜、光刻、互连、掺杂技术等的半导体制造过程中,硅基前驱体主要应用于气相沉积(包括物理沉积PVD、化学气相沉积CVD及原子气相沉积ALD),以形成符合半导体制造要求的各类薄膜层。此外,前驱体也可用于半导体外延生长、蚀刻、离子注入掺杂以及清洗等,是半导体制造的核心材料之一。 |
30 | 二氧化碳催化还原反应的研发 | 12,000,000.00 | 328,071.90 | 328,071.90 | 开发了二氧化碳催化还原的中试试验装置,下一步将开展中试试验验证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CO2在半导体制造中氧化、扩散、化学气相淀积,蔬菜保鲜,某些反应的惰性介质,石墨反反应器的热载体,输送易燃液体的压入气体,标准气,校正气,在线仪表标准气,特种混合气。 |
31 | 电子级六氟丁二烯的提纯处理工艺的研发 | 5,000,000.00 | 160,898.57 | 160,898.57 | 正在开发纯化材料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际先进 | 电子级六氟-1,3-丁二烯主要用于半导体蚀刻领域,是一种新型的电子刻蚀气体,不仅可作为制备众多含氟聚合物材料的单体,还可应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线路的干法刻蚀方面。 |
32 | 高纯乙烯的研发 | 6,000,000.00 | 416,519.05 | 416,519.05 | 正在开展中试验证开发 | 99.999%纯度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 国内领先 | 高纯乙烯在半导体领域中主要用于化学气相沉积制作碳膜,纯度要求99.999%及以上满足半导体行业要求,相比于甲烷,乙烯的碳膜沉积速率高,沉积压力和温度低;相比于乙炔,乙烯沉积碳膜有序度较高,乙炔CVD出口容易被污染物沥青覆盖。 |
33 | 环境监测用标准气体的研发 | 2,000,000.00 | 1,717,996.61 | 1,717,996.61 | 正在开展中试验证开发 | 可根据不同混合比例进行配置,满足客户测试精度的要求 | 国内领先 | 对于不同大气污染问题进行检测、监测。定量测试大气污染杂质的气体种类及杂质气体含量。 |
合计 | / | 204,060,000.00 | 71,732,093.28 | 131,138,993.28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19 | 25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01 | 16.6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0,132,152.29 | 25,711,331.5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5,806.12 | 101,625.8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13 |
本科 | 91 |
专科 | 90 |
高中及以下 | 12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1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7 |
60岁及以上 | 2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在研发平台方面,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工作站、CNAS认可实验室、江苏省特种气体工程中心、江苏省特种气体及吸附剂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在产品技术方面,公司依托科研平台自主研发和生产了超纯氨、高纯氢、高纯氩、高纯氮、高纯氧化亚氮、高纯二氧化碳、八氟环丁烷、六氟丁二烯、一氟甲烷、硅烷混合气、等各类电子级超高纯气体,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质和技术已达到替代进口的水平,能够满足国内相关产业需求。公司共取得各项专利255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18项。
在技术相关荣誉方面,公司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江苏省创新型百强企业”等。集成电路用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江苏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纳入“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多个产品通过“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并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在创新体系方面,公司通过技术创新的积累以及知识系统的搭建,形成了专业化水平较高的技术壁垒。以创新投入、运行和激励机制为重点,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创新环境和研发氛围。通过制定产品开发战略、落实研发流程管理,在自主开发、自主创新的同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的道路。
在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生产的气体产品工艺稳定、检测方法先进,品质和稳定性与外资巨头水平相当,且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
康、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特种气体国产化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公司特种气体在进口替代方面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2.产品品种与服务优势
在产品品种方面,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涵盖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三大品类,具体品种达100种以上,气体产品品种丰富,供应方式灵活,可较好地满足新兴行业气体用户多样化的用气需求。在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用气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综合供气服务方案,减少客户的采购成本与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稳定供应,提升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在物流配送方面,公司拥有专业配送体系和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户提供运用深冷快线连续供气技术、高纯气体包装物处理技术和安全高效物流配送技术的全面、快速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管路的设计、建造、安装、运行服务及量身定制的物流支持。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下游客户数量众多,结构层次稳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等优势,公司获得众多新兴行业知名客户的广泛认可,在集成电路行业中有中芯国际、海力士、新加坡镁光、积塔、联芯集成、华润微电子、华力微电子、矽品科技、华天科技、士兰微等;在液晶面板行业中有京东方、天马微电子、TCL华星、中电熊猫、龙腾光电等;在LED行业中有三安光电、聚灿光电、乾照光电、华灿光电、澳洋顺昌等;在光纤通信行业中有亨通光电、富通集团、住友电工等;在光伏行业中有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隆基股份等。与知名客户的合作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也体现了公司优秀的品牌影响力。
除上述行业内知名企业外,公司还与电子半导体、节能环保、医疗健康、新能源、机械制造、化工、食品等行业的众多中小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公司凭借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较好地满足了需求量少、分布分散的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公司在各个行业聚集了大量的拥趸客户,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4.区位发展优势
公司总部所在的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战略新兴经济及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要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具有先导作用的新型产业。长三角地区汇聚了一批优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可吸引大量优秀人才前来就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支持。
公司深耕于长三角地区,在长三角地区拥有大量优质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客户,公司研发的新产品能够在该客户群中得到优先试用,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具有较强的区域内
先发优势,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对我国长三角地区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5.品牌声誉优势
公司在我国气体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气体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2013年“金宏”品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2016年“金宏气体JINHONG GAS 及图”注册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中国气体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
这些品牌荣誉标志着公司近年来实施的品牌战略取得了重大成果,也标志着公司特种气体等多产品及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使客户、企业与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内主要气体企业纷纷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下游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等行业技术快速迭代,也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长期聚焦于特种气体的研发,该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国内高端特种气体市场一直被几家外资气体巨头公司所占据,目前公司在气体深度提纯技术、产品质量稳定性、包装和储运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等方面与外资气体巨头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若公司未来研发方向出现失误、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或新产品研发进度低于预期,导致公司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地位,无法快速、及时推出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综合供气解决方案。电子气体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需要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以更好地满足国内半导体行业等高端客户的用气需求。公司目前已掌握了多项气体方面的核心技术,研发团队人员稳定,但随着企业间和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可能增加,公司存在核心技术失密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产品价格下滑的风险
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主要产品氮气、氧气、氩气及超纯氨等产品售价均有不同程度的波动。若未来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及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不能通过技术革新有效降低成本及开拓新产品,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存在一定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会对公司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对毛利率也会产生一定影响。受未来市场供需、经济周期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3.安全生产的风险
工业气体产品大多为危险化学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都制定了相关规定,并通过市场监督管理、运输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如果公司对生产、储存、提纯、检测和运输等环节要求不严,安全生产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将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4. 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的特种气体及电子大宗气体下游客户涵盖了电子半导体、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等诸多行业企业,这些企业的生产过程精细复杂,气体作为重要原材料对其良品率有较大影响。尤其集成电路厂商对电子气体的质量稳定性要求越来越苛刻。在集成电路制造工艺中,电子气体产品一旦通过验证,则其纯度和质量要求即被锁定,此后电子气体质量的任何变化均可能导致集成电路行业客户的生产发生意外情况。
因此,一旦公司的气体产品质量不稳定造成客户的损失,将导致产品质量纠纷或诉讼,面临赔偿的风险;另外也将影响客户对公司的信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包括电子半导体、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冶金、化工等诸多行业的企业,若国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政府可能采取对企
业延迟开工、强制员工隔离等应对举措,将对下游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子公司昆山金宏、长沙曼德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未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提高,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此外,如未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也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华东区域,由于外资气体巨头布局较早,气体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主要体现在产品品种的丰富程度、品牌影响力、成本优势、配送能力和企业规模等方面的竞争。在电子气体领域,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大阳日酸等几大外资气体巨头凭借先进的技术优势,已经占据了85%以上的市场份额。
公司目前的总体市场占有率还比较低,与跨国公司相比业务规模还比较小。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20年我国电子特种气体的市场规模为175亿元,据此估算,公司电子特种气体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为2.73%。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开拓客户、丰富气体品种、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将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和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处的气体行业的下游行业包括: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兴行业以及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均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总体发展速度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也在不断调整,政策调整带来的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影响气体的部分下游行业,从而直接影响公司所处的气体行业的发展,并可能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波动。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129.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06.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3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15,794.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68,027.55万元。
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表述。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41,293,970.57 | 1,243,342,379.28 | 40.05 |
营业成本 | 1,219,647,055.51 | 789,908,236.86 | 54.40 |
销售费用 | 137,921,663.24 | 88,854,307.04 | 55.22 |
管理费用 | 153,394,238.85 | 100,486,548.35 | 52.65 |
财务费用 | -12,053,933.62 | 5,826,998.05 | -306.86 |
研发费用 | 69,845,300.82 | 46,413,973.53 | 50.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689,391.56 | 401,616,610.88 | -22.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191,863.74 | -1,029,381,810.03 | -42.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675,968.94 | 1,430,225,875.56 | -110.12%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5%,主要系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带动公司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其中,特种气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6.90%,大宗气体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4.97%。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54.40%,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业务规模增长,收入增加,以及报告期内在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的宏观背景下,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5.22%,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业务规模拓展,销售人员增加,相应地增加了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65%,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
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2021年度汇兑收益影响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0.48%,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增加了研发人员数量和薪酬。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2.64%,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以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2.28%,主要系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0.12%,主要系向股东分配股利,以及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1,293,970.57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40.05%。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219,647,055.51元,较2020年同期增长54.40%,主要系2021年度业务规模增长,收入增加,且在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的宏观背景下,公司营业成本增长,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半导体行业 | 294,977,539.17 | 179,139,495.36 | 39.27 | 22.48 | 21.38 | 增加0.55个百分点 |
高端装备制造 | 233,663,603.67 | 167,760,393.48 | 28.20 | 69.11 | 102.77 | 减少11.92个百分点 |
环保新能源 | 98,138,422.81 | 77,456,646.26 | 21.07 | 13.08 | 13.25 | 减少0.12个百分点 |
机械制造 | 238,123,041.33 | 165,611,855.91 | 30.45 | 40.22 | 64.60 | 减少10.30个百分点 |
其他制造 | 142,511,022.48 | 109,386,917.84 | 23.24 | 97.71 | 128.33 | 减少10.3个百分点 |
新材料 | 432,076,353.31 | 356,769,371.08 | 17.43 | 64.53 | 94.11 | 减少12.59个百分点 |
医疗及食品 | 150,637,943.07 | 85,355,739.09 | 43.34 | 49.01 | 43.97 | 增加1.9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大宗气体 | 698,722,334.58 | 508,630,604.09 | 27.21 | 44.97 | 70.53 | 减少10.91个百分点 |
特种气体 | 658,730,663.84 | 425,130,612.79 | 35.46 | 46.90 | 53.37 | 减少2.72个百分点 |
天然气 | 232,674,927.42 | 207,719,202.15 | 10.73 | 65.00 | 80.84 | 减少7.8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海外 | 41,888,642.03 | 29,490,998.73 | 29.60 | 70.01 | 56.22 | 增加6.22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17,497,669.42 | 6,897,111.34 | 60.58 | 36.39 | -28.39 | 增加36.66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1,304,980,197.63 | 945,686,202.01 | 27.53 | 46.80 | 64.02 | 减少7.61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39,428,512.24 | 22,849,411.13 | 42.05 | 70.70 | 62.94 | 增加2.76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73,746,992.94 | 60,935,220.36 | 17.37 | 53.53 | 81.82 | 减少12.86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112,585,911.58 | 75,621,475.45 | 32.83 | 52.45 | 100.52 | 减少16.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终端客户 | 1,348,223,482.20 | 946,665,501.30 | 29.78 | 63.52 | 82.93 | 减少7.45个百分点 |
气体公司 | 241,904,443.64 | 194,814,917.70 | 19.47 | -2.02 | 12.73 | 减少10.5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销售团队,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客户数量增加,且2021年共计并购8家气体公司,贡献营业收入18,490.62万元,导致分行业、分产品及分区域的营业收入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报告期内,因营业收入增加,且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增加,致分行业、分产品及分区域的营业成本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仅华北地区营业成本较上年下降28.39%,主要系本期氧化亚氮产品的成本下降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大宗气体 | 公斤 | 243,386,066.65 | 547,144,555.75 | 28,505,945.23 | -13.21 | 19.05 | 0.27 |
特种气体 | 公斤 | 72,367,670.40 | 123,786,163.01 | 7,905,770.52 | 29.78 | 103.88 | 110.24 |
天然气 | 立方 | 18,070,455.00 | 60,497,949.51 | 2,987,573.73 | 1.24 | 26.92 | 16.18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特种气体销售量比上年增加103.88%,主要系本期加大客户开发力度,新增客户所致。特种气体库存量比上年增加110.24%,主要系销售额增加,备库量增加,以及本期并购公司的存货纳入合并报表,导致库存增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电子大宗气体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120,000 | 0 | 0 | 120,000 | 是 | /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半导体行业 | 直接材料 | 116,788,399.68 | 10.23 | 90,157,279.17 | 13.06 | 29.54 | 无 |
半导体行业 | 直接人工 | 4,543,822.66 | 0.40 | 5,037,425.50 | 0.73 | -9.80 | 无 |
半导体行业 | 制造费用 | 57,807,273.02 | 5.06 | 52,396,059.36 | 7.59 | 10.33 | 无 |
高端装备制造 | 直接材料 | 108,388,959.70 | 9.50 | 46,989,982.71 | 6.81 | 130.66 | 无 |
高端装备制造 | 直接人工 | 6,417,801.89 | 0.56 | 3,095,047.96 | 0.45 | 107.36 | 无 |
高端装备制造 | 制造费用 | 52,953,631.89 | 4.64 | 32,647,471.69 | 4.73 | 62.20 | 无 |
环保新能源 | 直接材料 | 43,990,430.78 | 3.85 | 50,617,311.10 | 7.33 | -13.09 | 无 |
环保新能源 | 直接人工 | 3,315,439.94 | 0.29 | 1,566,918.68 | 0.23 | 111.59 | 无 |
环保新能源 | 制造费用 | 30,150,775.54 | 2.64 | 16,209,474.41 | 2.35 | 86.01 | 无 |
机械制造 | 直接材料 | 112,753,009.71 | 9.88 | 60,672,851.26 | 8.79 | 85.84 | 无 |
机械制造 | 直接人工 | 5,665,856.78 | 0.50 | 3,351,067.68 | 0.49 | 69.08 | 无 |
机械制造 | 制造费用 | 47,192,989.43 | 4.13 | 36,587,766.46 | 5.3 | 28.99 | 无 |
其他制造 | 直接材料 | 74,201,636.52 | 6.50 | 28,165,301.66 | 4.08 | 163.45 | 无 |
其他制造 | 直接人工 | 4,784,778.46 | 0.42 | 1,901,377.30 | 0.28 | 151.65 | 无 |
其他制造 | 制造费用 | 30,400,502.86 | 2.66 | 17,840,253.40 | 2.58 | 70.40 | 无 |
新材料 | 直接材料 | 232,744,917.48 | 20.39 | 92,889,169.79 | 13.46 | 150.56 | 无 |
新材料 | 直接人工 | 14,340,902.00 | 1.26 | 8,765,630.09 | 1.27 | 63.60 | 无 |
新材料 | 制造费用 | 109,683,551.60 | 9.61 | 82,138,434.16 | 11.9 | 33.53 | 无 |
医疗及食品 | 直接材料 | 42,891,343.58 | 3.76 | 31,730,267.74 | 4.6 | 35.17 | 无 |
医疗及食品 | 直接人工 | 5,930,597.58 | 0.52 | 2,929,782.15 | 0.42 | 102.42 | 无 |
医疗及食品 | 制造费用 | 36,533,797.93 | 3.20 | 24,628,993.74 | 3.57 | 48.34 | 无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大宗气体 | 直接材料 | 322,917,545.40 | 28.29 | 161,004,296.89 | 23.32 | 100.56 | 无 |
大宗气体 | 直接人工 | 16,846,748.09 | 1.48 | 11,024,668.13 | 1.60 | 52.81 | 无 |
大宗气体 | 制造费用 | 168,866,310.60 | 14.79 | 126,234,240.26 | 18.29 | 33.77 | 无 |
特种气体 | 直接材料 | 243,110,385.30 | 21.30 | 154,743,974.45 | 22.42 | 57.10 | 无 |
特种气体 | 直接人工 | 22,533,682.30 | 1.97 | 12,782,966.61 | 1.85 | 76.28 | 无 |
特种气体 | 制造费用 | 159,486,545.19 | 13.97 | 109,663,780.52 | 15.89 | 45.43 | 无 |
天然气 | 直接材料 | 165,730,766.80 | 14.52 | 85,473,892.09 | 12.38 | 93.90 | 无 |
天然气 | 直接人工 | 5,618,768.78 | 0.49 | 2,839,614.62 | 0.41 | 97.87 | 无 |
天然气 | 制造费用 | 36,369,666.57 | 3.19 | 26,550,432.46 | 3.85 | 36.98 | 无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因营业收入增加,且大宗商品涨价压力持续传导,导致公司运营成本增加,致分行业、分产品的直接材料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且公司引进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才以及储备人才,致分行业、分产品的直接人工较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同时,公司增加生产设备、多个在建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增加了折旧费用,主要能源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致分行业、分产品的制造费用较去年同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海宁立申 | 2021/1/1 | 34,320,000.00 | 52 | 购买 | 2021/1/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52,373,313.35 | 3,461,756.20 | |||||||
海安吉祥 | 2021/2/1 | 20,642,800.00 | 95 | 购买 | 2021/2/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26,090,636.44 | 769,072.46 |
海安富阳 | 2021/2/1 | 32,650,500.00 | 95 | 购买 | 2021/2/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15,139,465.01 | 12,610.43 | |||||||
泰州光明 | 2021/7/1 | 26,875,575.68 | 90 | 购买 | 2021/7/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5,593,306.81 | -98,788.26 | |||||||
长沙曼德 | 2021/8/1 | 216,643,600.00 | 70 | 购买+增资 | 2021/8/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57,379,809.33 | -4,127,760.32 | |||||||
上海申南 | 2021/8/1 | 94,005,305.58 | 80 | 购买+增资 | 2021/8/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14,632,536.06 | -2,394,544.33 | |||||||
七都燃气 | 2021/10/1 | 37,709,854.66 | 90 | 购买 | 2021/10/1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13,697,091.90 | 1,413,692.56 |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410.4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5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1 | 28,271,952.33 | 1.62 | 否 |
2 | 客户2 | 23,953,328.79 | 1.38 | 否 |
3 | 客户3 | 23,891,702.09 | 1.37 | 否 |
4 | 客户4 | 19,726,931.98 | 1.13 | 否 |
5 | 客户5 | 18,261,024.91 | 1.05 | 否 |
合计 | / | 114,104,940.10 | 6.5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651.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5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1 | 48,331,492.47 | 5.06 | 否 |
2 | 供应商2 | 38,195,283.42 | 4.00 | 否 |
3 | 供应商3 | 35,784,203.95 | 3.74 | 否 |
4 | 供应商4 | 35,626,069.30 | 3.73 | 否 |
5 | 供应商5 | 28,579,026.66 | 2.99 | 否 |
合计 | / | 186,516,075.80 | 19.5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1 | 销售费用 | 137,921,663.24 | 88,854,307.04 | 55.22 |
2 | 管理费用 | 153,394,238.85 | 100,486,548.35 | 52.65 |
3 | 研发费用 | 69,845,300.82 | 46,413,973.53 | 50.48 |
4 | 财务费用 | -12,053,933.62 | 5,826,998.05 | -306.86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9,067,356.20元,涨幅55.22%,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业务规模拓展,销售人员增加,相应地增加了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2,907,690.50元,涨幅52.65%,主要系本期新增并购公司以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431,327.29元,涨幅50.48%,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增加了研发人员数量和薪酬。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7,880,931.67元,降幅306.86%,主要系2021年度汇兑收益影响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689,391.56 | 401,616,610.88 | -22.64% |
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191,863.74 | -1,029,381,810.03 | -42.28% |
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675,968.94 | 1,430,225,875.56 | -11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2.64%,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以及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2.28%,主要系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0.12%,主要系向股东分配股利,以及回购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73,520,203.09 | 13.83 | 989,366,134.36 | 28.63 | -42.0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支付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1,820,356.21 | 17.88 | 842,343,972.64 | 24.38 | -11.93 | / |
应收票据 | 200,336,079.04 | 4.83 | 174,406,418.88 | 5.05 | 14.87 | / |
应收款项 | 280,261,437.42 | 6.76 | 159,426,797.73 | 4.61 | 75.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业务规模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2,257,291.35 | 0.54 | 18,510,632.00 | 0.54 | 20.24 | / |
预付款项 | 32,311,072.96 | 0.78 | 15,973,284.72 | 0.46 | 102.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0,973,349.44 | 0.51 | 5,536,976.77 | 0.16 | 278.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公司的其他应收款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存货 | 108,691,661.21 | 2.62 | 53,112,063.26 | 1.54 | 104.65 | 主要系客户订单增加,公司增加备库,以及报告期内并购公司的存货纳入合并报表,导致存货库存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30,540,205.11 | 0.74 | 21,990,984.21 | 0.64 | 38.88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0.24 | 4,000,000.00 | 0.12 | 150.00 | 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102,052.00 | 0.61 | 31,687,250.84 | 0.92 | -20.78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固定资产 | 1,159,482,456.48 | 27.95 | 807,454,596.40 | 23.37 | 43.60 | 主要系平顶山金宏笑气回收工程、张家港氢气项目完工转固,以及本期新并购公司固定资产纳入合并报表,导致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180,344,310.36 | 4.35 | 140,972,173.74 | 4.08 | 27.93 | 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成本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6,867,394.43 | 1.13 | - | - | - | 主要系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经营租入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所致。 |
无形资产 | 350,121,679.07 | 8.44 | 82,195,421.15 | 2.38% | 325.9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公司的无形资产纳入合并范围及并购产生的客户关系资产所致。 |
商誉 | 219,353,748.86 | 5.05 | 1,081,772.63 | 0.03 | 20,177.25 | 主要系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子公司增加的商誉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42,179,688.75 | 1.02 | 24,672,927.79 | 0.71 | 70.9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厂房改造完工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037,582.50 | 0.70 | 11,773,618.22 | 0.34 | 146.63 | 主要系本期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依税法规定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导致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744,390.22 | 2.04 | 70,804,970.01 | 2.05 | 19.69 | / |
短期借款 | 201,250,200.65 | 4.85 | 49,167,356.88 | 1.42 | 309.32 | 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125,004.79 | 0.51 | - | - | - | 主要系收购海宁立申公司产生的或有对价。 |
应付票据 | 195,323,253.85 | 4.71 | 117,384,611.00 | 3.40 | 66.40 | 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金额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332,044,436.08 | 8.01 | 266,792,845.53 | 7.72 | 24.46 | / |
合同负债 | 16,545,765.80 | 0.40 | 18,967,853.07 | 0.55 | -12.77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418,440.08 | 1.00 | 34,191,931.40 | 0.99 | 21.14 | / |
应交税费 | 16,799,348.59 | 0.41 | 16,868,838.44 | 0.49 | -0.41 | / |
其他应付款 | 211,622,726.30 | 5.10 | 22,372,057.15 | 0.65 | 845.92 | 主要系本期应付并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263,974.23 | 0.66 | - | - | - | 主要系本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981,340.84 | 0.05 | 1,704,221.78 | 0.05 | 16.26 | / |
长期借款 | 70,969,467.38 | 1.71 | - | - | - | 主要系本期新增利率较低的长期借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4,066,615.03 | 0.34 | - | - | - | 主要系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经营租赁资产应付租金确认为租赁负债。 |
预计负债 | 2,400,000.00 | 0.06 | 0 | - | - | 主要系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19,710,047.98 | 0.48 | 13,871,043.60 | 0.40 | 42.09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2,891,153.88 | 3.20 | 51,809,797.90 | 1.50 | 156.50 | 主要系本期执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税收政策,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以及本期新并购公司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433,223.0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账目价值 | 受限原因 |
1 | 货币资金 | 15,047,188.55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金 |
2 | 固定资产 | 20,491,610.21 | 尚未办妥产权证 |
3 | 固定资产 | 1,711,887.89 | 抵押借款 |
4 | 无形资产 | 4,140,178.82 | 抵押借款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及“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描述。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工业气体行业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国家科技部2009年发布《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将“专用气体”、“节能型空分设备”等内容列入其中;2016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修订的
《管理办法》中把工业气体相关多个领域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改委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2017年5月2日,科技部印发《“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关键材料部分提到面向45-28-14纳米集成电路工艺,重点研发包括超高纯电子气体和其他关键材料产品。2017年6月16日,特种气体首次入选国家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上述政策规划均对工业气体行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时间 | 部门 | 主要政策、规划 | 主要内容 |
2006年 | 国务院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 确定了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大型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十六个重大专项,集成电路专项(02专项)于2008年开始启动实施,总体目标是开展集成电路制造装备、成套工艺和材料技术攻关,掌握核心技术,开发关键产品,实现产业自主创新发展。 |
2009年 | 科技部 | 《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 | 鼓励发展工业排放温室气体的减排技术与设备、碳减排及碳转化利用技术、大型高效空分设备及关键装置、中空纤维膜、分子筛制氮、制氧及氢气回收设备,高效中空纤维膜的开发、多晶硅等、引线框架材料、电子化工材料、高纯材料、专用气体等。 |
2014年 | 发改委、能源局、生态环境部 | 《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 《大气防治方案》是一个能源领域整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方案。具体到天然气领域,《大气防治方案》确定了天然气(不包含煤制气)能源消费比重2015年达到7%以上,2017年9%以上。 |
2015年 | 联合国 | 《巴黎协定》 | 确定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之内的目标,并提出为把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之内而努力。新协定还指出,全球将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标,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
2016年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 把“超净高纯试剂及特种(电子)气体”、“天然气制氢技术”、“超高纯度氢的制备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煤液化、煤气化以及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生产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半导体发光技术”等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2016年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
2016年 |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 《中国气体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 | 提出未来行业发展方向为:推动企业联合重组提升竞争力;鼓励自主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建立和完善空分能耗指标,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推进行业知名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推行行业信用评价;推动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优化产业布局,推进气体行业发展;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广泛应用等。 |
2016年 | 科技部 |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2017申报指南》 | 微纳电子制造用超高纯工艺材料。 |
2016年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加强大尺寸硅材料、大尺寸碳化硅单晶、高纯金属及合金溅射靶材生产技术研发,加快高纯特种电子气体研发及产业化,解决极大规模集成电路材料制约。加快电子化学品、高纯发光材料、高饱和度光刻胶、超薄液晶玻璃基板等批量生产工艺优化,在新型显示等领域实现量产应用。 |
2017年 | 科技部 |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面向45-28-14纳米集成电路工艺,重点研发300毫米硅片、深紫外光刻胶、抛光材料、超高纯电子气体、溅射靶材等关键材料产品。 |
2017年 | 发改委 | 《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加快先进有机材料关键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新一代锂离子电池用特种化学品、电子气体、光刻胶、高纯试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等产品。 |
2018年 | 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在“1.2.4 集成电路制造”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中包括了“超高纯度气体外延用原料”,在“3.3.6 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的重点产品和服务中包括了“电子大宗气体、电子特种气体”。 |
2019年 | 工信部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版)》 | 将用于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的电子气体的特种气体:高纯氯气、三氯氢硅、锗烷、氯化氢、氧化亚氮、羰基硫、乙硼烷、砷烷、磷烷、甲硅烷、二氯二氢硅、高纯三氯化硼、六氯乙硅烷、四氯化硅等列为重点新材料。 |
2020年 | 国冢发展改革委、司法部 | 《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 提出加大对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储能技术、多能互补的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我国未来氢能及氢相关产品具备较大发展空间。 |
2020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工业气体制备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 为在工业气体制备中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支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安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的基本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
2020年 | 国务院 |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装备和工艺技术、集成电路关键材料、集成电路设计工具、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用工软件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不断探索构建社会注意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
2020年 | 国家能源局 |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要求重点做大四大油气上产基地,推动常规天然气产量、页岩气、煤层气较快发展。并启动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全国炼油行业综合信息监测系统,着力化解炼油产能过剩风险。 |
2021年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加大甲烷、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温室气体控制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锚定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 |
2021年 | 国务院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
工业气体作为关键性材料,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近年来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多部新兴产业相关政策,均明确提及并部署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并且对于特种气体确立了其新材料产业属性,有力推动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①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
工业中,把常温常压下呈气态的产品统称为工业气体产品。根据制备方式和应用领域的不同,工业气体可分为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大宗气体主要包括氧、氮、氩等空分气体及乙炔、二氧化碳等合成气体,特种气体品种较多,主要包括电子特种气体、高纯气体和标准气体等。
工业气体是现代工业重要的基础原料,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广泛应用于电子半导体、光纤光缆、 LED、电子半导体、食品、医药医疗等新兴行业以及钢铁冶炼、化工等传统行业。工业气体对工业发展具有“公用事业”的作用,是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因此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近年来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约为1,341亿美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表示,在活跃的金融市场以及制造业和贸易领域的周期性复苏的支持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活动将显著增强,中国和其他许多大宗商品进口国的经济增长预计保持强劲态势。根据业界经验数据,工业气体行业增速是全球GDP增速的2.0-2.5倍,按照此数据,2020-2021年全球工业气体增长率可按保守的8%增长率计算,到2021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规模可以达到1,451美元,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在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082亿元上升至2019年的1,46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70%。2020年我国工业气体规模为1,626亿元,2010-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4.77%。
② 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重要的特种气体和大宗气体供应商。根据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的统计,2019-2021年公司销售额连续三年在协会的民营气体行业企业统计中名列第一。2017年10月公司被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评为“中国气体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拥有气体行业中唯一专注于电子气体研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认证实验室,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部火炬项目,多次获得江苏省和苏州市科技进步奖。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外购原材料或回收化工企业的尾气,经过提纯、充装或物理、化学反应生产各类气体,并以瓶装、储槽或现场制气的方式向客户供应,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质量检测、产品销售及研发体系,拥有成熟稳定的盈利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围绕销售展开。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主要经营模式”相关表述。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氧化亚氮 | 电子专用材料 | 工业级氧化亚氮 | 半导体制造、麻醉剂等 | 市场需求 |
超纯氨 | 电子专用材料 | 工业级氨 | 半导体制造、高端材料制造等 | 市场需求 |
氮气 | 化工 | 空气 | 冷冻、保护、工业原料等 | 市场需求 |
氩气 | 化工 | 空气 | 半导体制造、保护、载气、刻蚀等 | 市场需求 |
二氧化碳 | 资源综合利用 | 工业尾气 | 保鲜、低温运输、食品、灭火剂、半导体制造等 | 市场需求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中心根据项目研发及程序建立项目研发管理制度,依照项目研发管理实施办法,开展相应的项目与研发,并做好项目进度管理和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质量把控,保障研发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研发创新是现代企业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围绕“纵向发展”战略,应进一步提升研发中心研发创新能力,优化现有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① 立项
在获取到产品指标后,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初步形成产品开发建议。研发中心针对产品的情况,对产品进行可研性分析,形成《产品研发可行性报告》,市场负责部门则针对产品的市场需求调研形成《市场需求分析报告》,2份报告提交公司决策层,进行产品研发可行性研讨。审核通过后,项目立项并进入产品研发阶段。
② 研发
小试方案阶段:项目研发负责人根据产品需求及实验室条件,制定相应的方案及相应的项目日程表,形成《小试阶段研发计划》,并在研发会议上讨论。会议讨论通过后即开始量实验,实现产品指标的同时进行小规模试产。试产产品指标则交由质量部进行质量分析,各项指标均要达到产品需求指标。
中试放大阶段:根据小试实验、产品需求及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制定《中试放大实验方案》,并在研发会议上与环安部、生产部、项目部进行多部门配合沟通交流,确认生产放大实验的各项情况。会议通过后,正式开始中试放大实验。该阶段将主要针对产品产量,以及放大各项实验参数后,对产品产量等的影响做出相应的调整与控制,为后续的工业化量产阶段做准备。
量产阶段:根据产品需求量及市场情况,以及中试的实验情况,项目负责人制定产品规模化量产的相关方案性文件,联合各个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整体审阅与考量。考量通过后,上报公司决策层,进行项目量产审批。审批通过后,就正式开始项目量产阶段。该阶段重点在于解决从实验室到工厂的转化问题,借助中试放大的经验,确定量产工艺,技术,指标,测试方法等的定型,最终实现产品规模化量产。
③ 结项
根据产品规模及指标需求,当产品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时,即可进入结项阶段。研发中心连同质量部与生产部,共同完成产品配套文档,并交由公司与生产部,根据需求进行生产活动。研发中心还需要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对研发过程中的资料及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包括气体纯化、气体合成、空气分离、气体充装、气体混配、气体检测、钢瓶处理等。
气体纯化是通过精馏、吸附等方式将气体原材料精制成更高纯度的气体产品。
气体合成是将原材料在特定压力、温度、催化剂等条件下,通过化学反应得到气体产品。
空气分离是利用空气分离设备,通过低温精馏等方式分离生产氮气、氧气等空分气体。
气体充装是以加压泵(压缩机)通过自动控制(PLC)连锁压力、流量、温度的方式将产品气体充填进气瓶、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等包装容器。
气体混配是使平衡气和各组分气在分析合格后经管道进入气体混配装置,根据客户需求的混配比例,调节各组分气及平衡气的比例进行混合。
气体检测是将样品通入分析仪器进行分析,经过电脑数据处理软件处理后得到样品分析数据。
钢瓶处理是根据载气性质及需求的不同,对气瓶内部、内壁表面及外观进行处理的过程,以保证气体存储、运输过程中产品的稳定。
各工艺流程图如下:
① 气体纯化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充入原料储罐存储,然后经计量、增压器增压,依次送入洗涤塔、干燥塔、吸附塔除去颗粒物、酸性气体、水分等杂质,由吸附塔出来的气体进入精馏塔,在精馏塔中除去轻重组分杂质、金属离子得到高纯产品。高纯产品经低温液体泵送入充装系统,在充装系统中分别充入罐车、集装格和钢瓶中,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② 气体合成工艺(以高纯氢为例)
工艺流程说明:天然气经缓冲罐、调压预热后依次进入加氢反应器和脱硫槽,将硫醇、二硫醚、噻吩、羟基硫和二硫化碳中的硫转化成硫化氢后脱除。脱硫后的天然气进入转化炉与水蒸气反应制取氢气,反应后气体进入中变炉,在中变炉中一氧化碳和水反应生成氢气和二氧化碳,变换后气体进入PSA吸附装置,经分子筛选择性吸附去除杂质后得到高纯氢气。高纯氢气在充装系统中分别充入鱼雷车、集装格和钢瓶中,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③ 空气分离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空气经过滤器和预冷器除去颗粒物和部分酸性杂质,然后进入TSA变温吸附器,选择性吸附后除去烃类、酸性气体、水分等杂质后进入精馏塔进行精馏,氧和氮完成分离后,液氧和液氮分别进入产品储罐,储罐内液体经低温液体泵充入罐车,由地磅称重计量后发送客户端。
④ 气体充装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经检验合格的原料充入原料储罐,气体充装分为两种类型,A.若原料为低温液体,经低温泵进入汽化器气化后进入充装系统;B.若原料为气体,则经膜压机增压后进入充装系统;产品钢瓶连接在充装系统的阀排上,通过压力或重量的控制完成钢瓶充装,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⑤ 气体混配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新钢瓶经钝化处理后,进行钢瓶检测,检测合格后将钢瓶接入混配装置,在混配装置中充入单种或多种组分气、平衡气,根据客户需求调节各组分气及平衡气的比例进行配气,充气完成后将钢瓶放置到混匀机上将气体混匀,经成品检验合格后成品入库。
⑥ 气体检测工艺
工艺流程说明:将充装后的钢瓶、集装格或鱼雷车接入样品处理面板,进行置换处理待分析;载气(多种分析仪器的辅助系统)经纯化后引入分析仪器,分析仪器稳定后批量检测来自面板的气体,进行钢瓶气的成品分析,分析结果经过电脑数据处理软件处理后得到成品的检测数据。气体检测用的分析仪器主要有组分分析、水分分析、金属离子分析、颗粒度分析等四大类仪器。
⑦ 钢瓶处理工艺(以40L钢瓶为例)
工艺流程说明:待处理钢瓶分类接入钢瓶余气处理系统,置换处理后将钢瓶阀门卸下;钢瓶依次经内表面清洗及抛光后钢瓶中的水分使用热氮气吹扫,吹扫后装瓶阀、检漏,合格后将钢瓶放入烘箱进行真空干燥。经干燥的钢瓶做水分含量的检测,检测合格后将钢瓶从烘箱中移出,进行外表面处理和检查,检查合格后钢瓶登记入库。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超纯氨生产项目(吨) | 8,500.00 | 98.13 | 10,000.00 | - | 2023年12月 |
氢气生产项目(千立方) | 68,600.00 | 55.02 | 40,000.00 | 122.53 | 2023年12月 |
正硅酸乙酯生产项目(吨) | 1200.00 | 0.00 | 1,200.00 | 3,934.88 | 2022年6月 |
氧气生产充装项目(吨) | 46,159.10 | 55.66 | 10,617.50 | 850.27 | 2022年6月 |
氮气生产充装项目(吨) | 56,920.02 | 72.35 | 3,588.00 | 850.27 | 2022年6月 |
氩气充装项目(吨) | 14,646.72 | 49.94 | 6,864.00 | 850.27 | 2022年6月 |
二氧化碳充装项目(吨) | 251,398.80 | 66.82 | 12,200.00 | 850.27 | 2023年12月 |
高纯二氧化碳生产项目(吨) | 1000.00 | 64.93 | 10,000.00 | 1,658.80 | 2022年12月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完成“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中高纯氢气生产线建设项目,新增24,000千立方/年氢气生产能力;完成“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新增5,000吨/年电子级氧化亚氮生产能力;完成“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新增125万瓶/年工业气体充装能力(其中:氧气55万瓶、氮气28万瓶、氩气20万瓶、二氧化碳12万瓶、混合气10万瓶);完成“电子气新材料及研发运营中心项目”,新增160万瓶/年气体充装能力(电子特气76万瓶,大宗气体84万瓶)。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液氧 | 竞价招标 | 电汇 | 24.45 | 72,755,997.65 | 18,930,027.05 |
液氮 | 竞价招标 | 电汇 | 45.91 | 189,058,476.04 | 10,919,866.12 |
液氩 | 竞价招标 | 电汇 | 113.36 | 62,011,340.10 | 15,859,886.50 |
天然气 | 竞价招标 | 电汇 | 48.88 | 62,268,955.28 | 20,571,025.60 |
液氨 | 竞价招标 | 承兑票据 | 42.02 | 9,601,050.00 | 9,546,032.00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材料成本同方向变动。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政府定价 | 电汇 | 2.14 | 104,114,381.42 | 104,114,381.42 |
水 | 政府定价 | 电汇 | 12.73 | 3,976,397.28 | 3,976,397.28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主要能源价格变动对营业成本影响不大。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半导体行业 | 294,977,539.17 | 179,139,495.36 | 39.27 | 22.48 | 21.38 | 增加0.55个百分点 | 未知 |
高端装备制造 | 233,663,603.67 | 167,760,393.48 | 28.20 | 69.11 | 102.77 | 减少11.92个百分点 | 未知 |
环保新能源 | 98,138,422.81 | 77,456,646.26 | 21.07 | 13.08 | 13.25 | 减少0.12个百分点 | 未知 |
机械制造 | 238,123,041.33 | 165,611,855.91 | 30.45 | 40.22 | 64.60 | 减少10.3个百分点 | 未知 |
其他制造 | 142,511,022.48 | 109,386,917.84 | 23.24 | 97.71 | 128.33 | 减少10.3个百分点 | 未知 |
新材料 | 432,076,353.31 | 356,769,371.08 | 17.43 | 64.53 | 94.11 | 减少12.59个百分点 | 未知 |
医疗及食品 | 150,637,943.07 | 85,355,739.09 | 43.34 | 49.01 | 43.97 | 增加1.99个百分点 | 未知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终端用户 | 1,348,223,482.20 | 63.52 |
气体公司 | 241,904,443.64 | -2.02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相关描述。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收购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52%股权,2021年2月收购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95%股权、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95%股权,2021年7月收购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90%股权,2021年8月收购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70%股权、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8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收购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90%股权;公司控制的上海泓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12月收购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7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42,343,972.64 | 741,820,356.21 | -100,523,616.43 | 11,820,356.2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10,000,000.00 | 6,000,000.00 | - |
合计 | 846,343,972.64 | 751,820,356.21 | -94,523,616.43 | -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海安富阳 | 乙炔生产、销售 | 500.00 | 95.0000 | 3,921.11 | 2,101.79 | 1,513.95 | 1.26 |
海安吉祥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1,006.47 | 95.0000 | 3,568.01 | 1,375.87 | 2,609.06 | 76.91 |
海宁立申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1,080.00 | 52.0000 | 7,979.42 | 5,362.50 | 5,237.33 | 346.18 |
淮安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3,800.00 | 65.6600 | 2,633.81 | 1,361.09 | - | -1,974.59 |
金宏技术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8,000.00 | 100.0000 | 10,025.17 | 8,042.30 | - | 84.65 |
金宏控股 | 工业气体销售 | 3,118.8150(450万美元) | 100.0000 | 8764.34 | 5374.42 | 678.80 | 18.60 |
金宏物流 | 为金宏气体提供运输物流服务 | 2,000.00 | 100.0000 | 11,263.97 | 2,632.94 | 11,864.94 | -47.92 |
金华润泽 | 天然气充装、销售业务 | 3,000.00 | 100.0000 | 20,501.17 | 12,722.63 | 24,530.28 | 1,062.67 |
金泡科技 | 销售气泡水机及民用气体产品 | 1,100.00 | 100.0000 | 371.81 | -23.83 | 415.96 | -217.27 |
金瑞捷 | 气体工程安装,工业气体销售 | 1,000.00 | 100.0000 | 6,039.77 | 5,229.72 | 3,514.48 | 491.78 |
昆山金宏 | 二氧化碳回收、提纯、销售 | 2,000.00 | 100.0000 | 6,386.90 | 5,339.66 | 9,116.01 | 1,872.22 |
眉山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8,000.00 | 100.0000 | 2,902.57 | 2,540.64 | - | -59.36 |
平顶山金宏 | 氧化亚氮销售 | 4,000.00 | 51.0000 | 10,231.93 | 7,891.31 | 6,875.92 | 1,725.96 |
金宏润泽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8,000.00 | 100.0000 | 3,104.66 | 3,003.58 | - | 3.58 |
上海苏埭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2,000.00 | 100.0000 | 5,266.22 | 854.13 | 1,811.95 | -790.21 |
上海欣头桥 | 工业气体销售 | 415.00 | 100.0000 | 1,654.86 | 631.92 | 1,858.80 | 42.77 |
宿迁金宏 | 工业气体销售 | 5,000.00 | 51.0000 | 4,067.23 | 1,887.97 | 2,034.02 | -258.82 |
吴中金宏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5,000.00 | 100.0000 | 6,293.42 | 5,030.78 | - | 38.80 |
徐州金宏 | 二氧化碳回收、提纯、销售 | 2,000.00 | 100.0000 | 3,092.75 | 2,677.60 | 2,085.91 | 251.08 |
张家港金宏 | 氢气生产、销售 | 3,000.00 | 100.0000 | 27,414.22 | 3,620.66 | 2,094.99 | 610.85 |
重庆金宏 | 工业气体销售 | 1,000.00 | 71.1350 | 3,669.10 | 2,504.71 | 3,839.16 | 488.53 |
重庆金宏润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6,000.00 | 100.0000 | - | - | - | - |
重庆金苏 | 氢气回收、提纯、销售,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8,000.00 | 51.0000 | 10,538.70 | 5,751.18 | 4,149.81 | -39.54 |
北京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6,000.00 | 100.0000 | - | - | - | - |
海南金宏润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6,500.00 | 100.0000 | 133.59 | 74.25 | 256.62 | 3.07 |
金宏润投资 | 项目投资 | 5,000.00 | 100.0000 | 999.96 | 999.96 | - | -0.04 |
南通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5,000.00 | 100.0000 | - | - | - | - |
邳州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5,000.00 | 100.0000 | - | - | - | - |
青岛金宏润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1,000.00 | 100.0000 | - | - | - | - |
上海申南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1,176.70 | 80.0000 | 10,721.19 | 6,242.23 | 1,463.25 | -239.45 |
泗阳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5,500.00 | 70.0000 | - | - | - | - |
苏相金宏润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 | 5,000.00 | 70.0000 | - | - | - | - |
太仓金宏 | 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 5,000.00 | 100.0000 | 9.96 | -0.04 | - | -0.04 |
泰州光明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1,000.00 | 90.0000 | 2,193.76 | 1,732.13 | 559.33 | -9.88 |
长沙曼德 | 工业气体充装、销售 | 5,000.00 | 70.0000 | 30,226.65 | 18,118.11 | 5,737.98 | -412.78 |
注:收购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均已考虑评估增值和增值部分期末折旧摊销的影响。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工业气体市场集中度高,寡头垄断明显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兼并收购,全球工业气体市场已经形成了少数几家气体生产企业占据全球市场大多数份额的市场格局。根据SAI公司的统计数据:2013年全球工业气体市场上,前四大生产厂商——法国液化空气集团(AL)、德国林德集团(Linde)、美国普莱克斯集团(PRAXAIR)和美国空气化工产品集团(Air Products)共占据75%的市场份额,市场高度集中。2018年10月23日,德国林德集团官方宣布与美国普莱克斯集团完成对等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业务供应商,合并后三大气体巨头(林德集团、液化空气、空气化工)占据全球工业气体外包市场76.71%的份额。相比于传统的大宗气体,电子气体行业由于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市场集中度极高。2018年全球半导体用电子气体市场中,空气化工、普莱克斯、林德集团、液化空气和大阳日酸等五大公司控制着全球90%以上的市场份额,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在国内市场,海外几大气体巨头控制了88%的份额,我国电子气体受制于人的局面十分严重。
2.本土气体企业逐渐崛起,与外资巨头形成错位竞争
中国工业气体市场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高速发展而迅速发展壮大。较早发展起来的是以现场制气为主要供气方式的大宗集中用气市场。20世纪80年代起,以液化空气、林德集团为代表的外资气体供应商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依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迅速占领了国内现场制气市场。随着国内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以盈德气体、宝钢气体为代表的中国本土气体公司也加入了大规模现场制气的竞争,凭借着成本以及本土化优势,在国内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由于工业气体行业较空分设备行业具有市场容量大、现金流稳定、行业周期性波动小等诸多优势,近年来国内大型的空分设备生产企业如杭氧股份、四川空分集团也开始由单纯的设备制造商向大型现场制气供应商转型。目前,国内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形成了外资巨头、国内专业气体供应商、空分设备制造商共同竞争的局面,竞争较为激烈。
近年来,随着国内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食品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兴分散用气市场不断发展壮大,这一市场的特点是客户对单一气体需求量相对较小,但对气体品种需求较多,供气方式以零售为主。由于外资企业在国内的发展战略主要定位于大型现场制气市场,因此零售气市场与中小型现场制气市场已成为内资企业争夺的焦点。零售气市场在我国起步较晚,且由于大宗气体运输半径的限制而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点。部分气体零售企业已在各自区域内建立了先发优势,并不断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将销售网络扩展到其他区域,因而零售气市场的竞争具有较强的区域分散性。
在特定区域内,零售气市场的竞争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将现场制气项目生产的富余气体对外零售的企业,一类为专门从事瓶装、储槽气零售业务的企业。
由于战略定位不同,经营现场制气项目的企业目前只是将瓶装气和储槽气部分作为主营业务的补充,不会将较多资源投入到零售气营销队伍的发展和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上,其市场开拓能力与运输保障能力均较为有限,且产品往往只有空分气体,品种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
部分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气体企业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可满足客户综合的气体需求,产量稳定,具有较强的产品优势,还可通过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通过长期经营,专业从事零售气业务的供应商与客户构建了长期的互利合作关系,铺设了全天候的销售服务网络,在零售气市场上的优势不断得到强化,一旦在区域内确立竞争优势,优势供应商会对潜在竞争对手形成较高的竞争门槛,先发优势较为明显。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期间”,公司坚持纵横发展战略:纵向开发(技术为先),横向布局(做大市场),以科技为主导,定位于综合气体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创新和可持续的气体解决方案,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
纵向开发方面,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人才,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服务于我国半导体产业。
横向布局方面,公司将凭借行业发展优势,在深耕华东市场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等方式,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一方面扩增电子特种气体,碳中和产品氢气、二氧化碳,充装站及空分等产能布点,建立遍布全国的瓶装气体、液态气体、现场制气终端市场网络;另一方面以服务车用氢能源为基础,探索氢能源产业链中制氢储氢运氢相关商业模式。
公司以经营数字化、运行信息化、管理标准化为支撑,坚持“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金宏气体、纯金品质”的经营理念, 为客户提供产品更多样,配送更及时的供气解决方案;肩负“融入经济血脉,彰显高尚气质”的历史使命,致力于把“金宏”打造成行业民族品牌。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四五期间”,公司坚持纵横发展战略,以科技为主导,定位于综合气体服务商,为客户提供创新和可持续的气体解决方案,成为气体行业的领跑者。未来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引进人才,创新研制替代进口的电子特种气体及前驱体材料,服务于我国半导体产业。凭借行业发展优势,在深耕华东市场的同时,通过新建和收购整合等方式,有计划地向全国扩张;一方面扩增电子特种气体,碳中和产品氢气、二氧化碳,充装站及空分等产能布点,建立遍布全国的瓶装气体、液态气体、现场制气终端市场网络;另一方面以服务车用氢能源为基础,探索氢能源产业链中制氢储氢运氢相关商业模式。
2022年是公司向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聚焦主业,有序推进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2022年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拟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增长率为55.06%;拟实现净利润3.22亿元,增长率为93.16%。
2022年公司的整体经营计划如下:
1、营销规划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抓住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气体核心产业,做专做强,充分发挥公司在业内领先的品牌、技术、质量和专业营销团队的优势。扩大特种气体的市场应用,进一步巩固大宗气体周边地区的市场份额,扩增长三角区域气体充装基地,为中长期布局全国气体生产、充装基地打好基石。
2、人才规划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实施人才战略,把建立学习型组织作为人才战略的核心目标,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以获得比竞争对手更强的学习能力,保持持久优势。坚持以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为准绳,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储备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同时保持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合理比例,以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打造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的职业化团队。
3、技术研发规划
公司一直以来将技术研发、科技创新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依靠新产品、新技术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收入增长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2022年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经费的投入,加快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满足市场需求。重视科技人才引进,完善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性很强的科技创新团队。继续探索和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利益共享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在联合开发气体新产品、共建载体、人才培养等领域进行深度合作,优势互补。
4、投资并购规划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公司将围绕核心业务,通过收购、兼并或合作生产的方式,使公司的产品、技术开发以及营销手段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快速提高市场占有率。
5、品牌规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公司的品牌建设,并坚持创民族品牌的发展战略。2022年公司将不断的寻求改进提高品牌的措施:加大对研发、市场开拓、生产及物流配送等持续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稳定产品供应,丰富产品种类,保障安全生产,提高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使“金宏”品牌体现良好的品质和信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和客户认同感,持续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6、运营规划
公司以经营数字化、运行信息化、管理标准化为支撑,坚持“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金宏气体、纯金品质”的经营理念, 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运营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深化各个流程操作规范,支持公司业务快速扩张,为客户提供产品更多样,配送更及时的供气解决方案。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监督、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决策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有效配合,独立董事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2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2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4月13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7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1月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11月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金向华 | 董事长、总监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21-11-08 | 2024-11-07 | 123,571,200 | 123,571,200 | 0 | / | 62.22 | 否 |
金建萍 | 董事 | 女 | 68 | 2021-11-08 | 2024-11-07 | 36,060,000 | 36,060,000 | 0 | / | 2.02 | 否 |
龚小玲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女 | 58 | 2021-11-08 | 2024-11-07 | 1,977,000 | 1,977,000 | 0 | / | 109.01 | 否 |
刘 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161.93 | 否 |
师东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94.01 | 否 |
王悦晞 | 董事 | 女 | 43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 | 否 |
丁维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0.65 | 否 |
董一平 | 独立董事 | 男 | 34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0.65 | 否 |
陈 忠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0.65 | 否 |
戈惠芳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5 | 2021-11-08 | 2024-11-07 | 5,702,000 | 5,000,000 | 702,000 | 因个人资金需求减 持股份 | 38.90 | 否 |
柳炳峰 | 监事 | 男 | 48 | 2021-11-08 | 2024-11-07 | 2,919,000 | 2,917,000 | 2,000 | 因个人资金需求减 持股份 | 69.35 | 否 |
王惠根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2 | 2021-11-08 | 2024-11-07 | 0 | 0 | 0 | / | 7.44 | 否 |
钱卫芳 | 财务总监 | 女 | 46 | 2021-11-08 | 2024-11-07 | 582,000 | 582,000 | 0 | / | 87.23 | 否 |
康立忠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22-01-07 | 2024-11-07 | 0 | 0 | 0 | / | - | 否 |
孙 猛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12-01-01 | - | 0 | 0 | 0 | / | 30.47 | 否 |
陈琦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11-12-26 | - | 0 | 0 | 0 | / | 46.28 | 否 |
刘志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1999-10-28 | - | 0 | 0 | 0 | / | 37.41 | 否 |
洑春干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3 | 2018-10-13 | 2021-11-07 | 0 | 0 | 0 | / | 7.35 | 否 |
张 辰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51 | 2018-10-13 | 2021-11-07 | 0 | 0 | 0 | / | 7.35 | 否 |
刘海燕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56 | 2018-10-13 | 2021-11-07 | 0 | 0 | 0 | / | 7.35 | 否 |
王新喜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男 | 49 | 2018-10-01 | 2021-08-31 | 0 | 0 | 0 | / | 38.6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70,811,200 | 170,107,200 | 704,000 | / | 808.9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金向华 | 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宏有限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长兼总经理。 |
金建萍 | 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0年至1987年在吴县市陆慕镇孙埂村务农;1987年至1996年于吴县铸钢厂(后更名为“吴县重型机械厂”)工作;1999年至2006年4月任金宏有限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金宏投资总经理。 |
龚小玲 | 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1983年6月至1988年11月任吴县枫桥粮管所会计;1988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吴越粮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3年3月至2004年6月任苏州维运电讯有限公司财务及人事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任苏州方圆化纤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6月至2007年2月任维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2007年3月至2008年6月任苏州中天华信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金宏有限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刘 斌 | 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玻璃集团气体车间技术员;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园区金宏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金宏气体现场制气事业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董事、副总经理。 |
师东升 | 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化学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吉化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等;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任金宏气体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 |
王悦晞 | 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就职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办事员;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挂职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沈桥村村主任助理;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就职第八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办公室办事员;2007年12月至2008年7月就职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办事员;2008年7月至2018年7月就职苏州市相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2018年7月至今就职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
丁维平 | 196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校教授。1983年8月至1986年9月任扬州大学教师;1993年11月至1995年12月于南京大学物理系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1996年1月至1999年5月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1999年6月至2000年11月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化工系开展科研工作;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南京大学化学系教授、教研室主任;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赴美国哈佛大学化学与化学生物学系开展科研工作;2005年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学科主任、副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董一平 | 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资本市场);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陈 忠 | 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校副教授。1987年1月至1997年8月任苏州丝绸工学院管理系讲师;1997年9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财政系副教授;2021年1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戈惠芳 | 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83年6月至1986年10月任职于苏州长青菱镁制品厂;1986年11月至1990年1月任职于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990年2月至1995年12月任苏州市长青乡团委书记;1996年1月至1999年2月任苏州市溶解乙炔厂书记、厂长;1999年3月至2000年10月任苏州市长青乡白洋村书记;2000年11月至2003年6月任金宏有限项目经理;2003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园区金宏副经理、总经理、董事;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爱沃特气体(苏州)有限公司顾问;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 |
柳炳峰 | 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98年3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新华彩板有限公司;2004年5月至2006年4月任吴江市宝通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吴江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吴江分公司负责人;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监事。 |
王惠根 | 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吴县重型机械厂司机;2003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金宏有限司机;2009年10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行政科长;2015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职工监事。 |
钱卫芳 | 1975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6月至2004年2月任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服装分公司财务;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苏州英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9年5月任苏州维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苏州海特温控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金宏气体财务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金宏气体财务总监。 |
康立忠 | 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商务代表、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主管;2014年11月至2021年5月历任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现场制气和小型管道业务拓展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电子气业务线华中区总经理、通用工业业务线华南区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就职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孙 猛 | 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创新创业人才、姑苏紧缺人才、苏州市劳动模范。2000年7月至2005年7月郑州轻工业学院任教;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郑州大学在职研究生;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任长虹集团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北京PDP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12年1月至今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主任。 |
陈琦峰 | 198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2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研发中心副主任、平顶山市金宏总经理、眉山金宏总经理。 |
刘志军 | 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10月至1996年2月任职于安徽省六安市丁集镇液化石油气供销站;1996年3月至1999年10月,吴县铸钢厂分厂—吴县氧气厂操作工;1999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金宏有限充装班长、医用氧化验室主任、检测站站长、化验室主任、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6月历任金宏气体技术质量部经理、特气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吴中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金宏气体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金宏气体运行总监、检测总监。 |
洑春干 | 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2年12月任北京市氧气厂技术员;1993年1月至1997年1月任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任日本酸素株式会社北京驻在员事务所所长助理;1998年2月至2005年4月历任德国梅塞尔中国集团项目经理、梅塞尔北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助理、天津梅塞尔凯德气体系统有限公司黄骅氢气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副秘书长;2009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秘书长;2019年11月至今任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2015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张 辰 | 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任苏州市沧浪公安分局民警;1994年7月至1997年7月任上海东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驻苏州商品交易所出市代表;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总部结算中心职员;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苏州天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职员;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任苏州威尔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5年3月至2018年4月任苏州永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18年4月至今任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5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刘海燕 | 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1987年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师(其中1995年至2000年任江苏省东吴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至今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财会系主任;2015年10月至2021年11月任金宏气体独立董事。 |
王新喜 | 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718研究所,主要从事潜艇有害气体燃烧装置的催化剂研制与产业化;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金宏气体总工程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金向华 | 金宏投资 | 执行董事 | 2013年11月 | 至今 |
金建萍 | 金宏投资 | 总经理 | 2014年11月 | 至今 |
刘 斌 | 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06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金向华 | 金宏投资 | 执行董事 | 2013年11月 | 至今 |
苏州鑫福古玩玉器城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4年12月 | 至今 | |
苏州相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2月 | 至今 | |
苏州市相城区元联永鼎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至今 | |
Jinhong Gas Holding Pte. Ltd. | 董事长 | 2017年03月 | 至今 | |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
金建萍 | 苏州鑫福古玩玉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07月 | 至今 |
金宏投资 | 总经理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龚小玲 | 苏州新大中家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3月 | 至今 |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6月 | 至今 |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刘 斌 |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6月 | 至今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4年11月 | 至今 | |
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06月 | 至今 |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 | 至今 | |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03月 | 至今 | |
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3月 | 至今 | |
师东升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1年09月 | 至今 |
王悦晞 | 苏州市相城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07月 | 至今 |
丁维平 | 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教授/学科主任/副院长/重点实验室主任 | 2005年01月 | 至今 |
董一平 | 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1年12月 | 至今 |
陈 忠 | 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财政系 | 副教授 | 1997年09月 | 至今 |
戈惠芳 | 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03月 | 至今 |
柳炳峰 |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09月 | 至今 |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年10月 | 至今 | |
钱卫芳 |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7月 | 至今 |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5月 | 至今 |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 | 至今 | |
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1月 | 至今 | |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3月 | 至今 | |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6月 | 至今 | |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6月 | 至今 | |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7月 | 至今 |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8月 | 至今 | |
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08月 | 至今 | |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至今 | |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2月 | 至今 | |
洑春干 |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 | 常务副理事长 | 2019年11月 | 至今 |
张 辰 | 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 2018年4月 | 至今 |
刘海燕 | 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1月 | 至今 |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5月 | 至今 | |
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1月 | 至今 | |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领取董事、监事职务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董事津贴,随公司工资发放,其他董事、监事不享有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高管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基本报酬,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56.11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09.02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师东升 | 董事 | 聘任 | 新聘任 |
丁维平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换届 |
董一平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换届 |
陈 忠 | 独立董事 | 聘任 | 换届 |
洑春干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张 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刘海燕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陈琦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新聘任 |
王新喜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01月0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01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02月0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02月2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03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04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07月0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07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详见《金宏气体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08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0月21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11月0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金向华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金建萍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龚小玲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刘 斌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师东升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4 |
王悦晞 | 否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丁维平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董一平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陈 忠 | 是 | 1 | 0 | 1 | 0 | 0 | 否 | 0 |
洑春干 | 是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张 辰 | 是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刘海燕 | 是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忠、董一平、金向华 |
提名委员会 | 丁维平、陈忠、金向华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董一平、陈忠、金向华 |
战略委员会 | 金向华、龚小玲、王悦晞、董一平、丁维平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3-21 | 1、审计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计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计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计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出具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计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4-21 | 审计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8-25 | 审计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10-28 | 审计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0-21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11-8 | 1、审计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计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审计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2-9 | 1、审计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计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3-21 | 1、审计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2、审计关于《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8 | 1、审计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的议案 2、审计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金宏润泽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为准)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1-20 | 审计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3-21 | 审计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7-30 | 审计关于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9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3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2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1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37 |
销售人员 | 281 |
技术人员 | 435 |
财务人员 | 97 |
行政人员 | 311 |
运输人员 | 564 |
合计 | 2,12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4 |
硕士 | 25 |
本科 | 340 |
大专 | 407 |
大专以下 | 1,349 |
合计 | 2,12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等规范和健全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规章制度,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外,为了更好的给予员工保障,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商业保险、定期体检、高温补贴、生日及节日慰问等福利政策;在工作之余,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增强员工归属感和满意度。公司尊重员工的工作成果与贡献,注重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成长,实现双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等相关的规章制度;根据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持续跟进与改善,使培训可以有序、有效开展,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消防培训、管理者提升培
训等;同时,不断增加培训预算,优化培训内容,推动内外训相结合,以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公司每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状况及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条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超过1亿元。
(4)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超过10%时,可以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5)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①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②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
③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④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的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提案的,应形成决议;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提案。
⑤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通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①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充分论证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导致公司不能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并说明利润留存的用途,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盈利转强时实施公司对过往年度现金分红弥补方案,确保公司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
②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③监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如不同意,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计划。
④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讨论并表决,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公司应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4,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1,083,35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2.48%;本年度公司无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4,350,000 | 0.90 | 86 | 5.66 | 15.23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1年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1年2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1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3.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 17,661,786.93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金向华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50 | 15.23 | 0 | 0 | 50 | 13,905,000 |
龚小玲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20 | 15.23 | 0 | 0 | 20 | 5,562,000 |
刘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20 | 15.23 | 0 | 0 | 20 | 5,562,000 |
钱卫芳 | 财务总监 | 0 | 18 | 15.23 | 0 | 0 | 18 | 5,005,800 |
师东升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18 | 15.23 | 0 | 0 | 18 | 5,005,800 |
刘志军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6 | 15.23 | 0 | 0 | 6 | 1,668,600 |
孙 猛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6 | 15.23 | 0 | 0 | 6 | 1,668,600 |
陈琦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5 | 15.23 | 0 | 0 | 5 | 1,390,500 |
合计 | / | 0 | 143 | / | 0 | 0 | 143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薪酬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最大程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报告期内,激励机制实施情况良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同意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由工资、绩效奖与年终奖组成,并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个人岗位职责和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核发。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对外投融资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将子公司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制;并按时参加子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会议,对子公司的经营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决策。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督促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并有效执行。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环保集约型综合气体供应商。肩负“融入经济血脉,彰显高尚气质”的历史使命,以“为客户创造纯金价值,金宏气体、纯金品质”为经营理念,建立以品牌为核心,以销售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精细管理为基础,以超值服务为理念的发展之路,使公司做到“客户满意,员工骄傲,股东赞赏,社会肯定”。
公司高度重视ESG,将ESG视为与研发、生产、销售等基础业务同等重要的工作,是公司持续、长远发展的基石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全力将ESG工作嵌入公司企业文化,将ESG内化为公司文化基因,以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成为受人尊敬的上市企业。
1、践行环境保护
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坚持走绿色、低碳、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公司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产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环保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实施清洁生产,确保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危险废弃物合法处置。在国家工信部及江苏省政府大力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环境下,公司紧紧围绕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安全、可靠、高效、环保的绿色发展道路,积极组织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不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推动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开展各类气体的回收再利用项目,加快生产和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被评为“江苏省绿色工厂”。
2、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公共责任、道德行为和公益支持等,致力于成为优秀的社会公民。公司作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气体生产企业,对可能给社会和公众带来的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影响非常重视,在行业内率先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22000、ISO5000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建立质量、环境、知识产权、职业健康、能源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来加强对这些影响因素的识别、控制和预防,并消除或降低危害因素。公司积极倡导“诚信敬业”,恪守商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健全信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监督方式,从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入手,通过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建立信用档案,与关键供方与合作伙伴一起共同建立诚信共赢的合作模式;对员工进行道德、诚信意识以及法律培训,并与评先树优、技术比武等表彰活动相结合,不断引导员工遵守道德规范,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公司秉承企业使命,在创造企业效益,带动员工成长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公益事业,争做卓越的社会公民。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核心价值观。
3、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的制衡机制,成立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并由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非常设委员会辅助进行议事。聘请独立董事、顾问、专家辅助重大决策,公司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层级规章制度的建设,规范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邮箱等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切实做好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强化内幕信息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属于“低污染排放”的环保“一般类”等级企业。污染物排放主要分为三大类,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危险废弃物。其中大气污染排放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等;水污染排放物主要有氨氮和化学需氧量(COD);危险废弃物为HW08、HW12、HW34、HW49,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包装物等,设备保养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油等。废水预处理达标处理后统一排放,废气排放方式主要为水吸收和稀硫酸中和有组织排放,危险废弃物均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要求。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所涉及的污染源排放口进行了有效治理,污染治理设备运行良好。总排口设置了PH、COD、氨氮、总磷在线监控设备,水污染排放物排放指标得到有力的监控。危险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要求贮存和管理,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置,均按照《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规定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月度申报及转移联单。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实施建设项目中,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及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所产生的各种污染物进行治埋,保证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均取得当地政府的环评批复,全面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环保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级应急职责,细化了事件分级,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开展相关安全和环保教育与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应急响应水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自行检测的方案,对相关污染物进行自我环境监测。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气体的充装,超纯氨、氢气、液氧、液氮、乙炔等气体的提纯及生产,二氧化碳、氢气、天然气等气体的尾气回收及提纯。气体充装过程中无工业废水和有害工业废气产生,噪声主要是泵、压缩机等产生的噪声,无危废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钢瓶和生活垃圾。尾气回收、提纯等气体生产环节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公司拟及各子公司配有相应的防治设施,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处理后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1.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于2021年5月出具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已公示,且公司已根据核查报告制定了未来的节能减碳计划。
2.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制定了《能源评审管理制度》、《能源绩效参数》,建立能源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例会,以加强能源改善工作;公司每年开展大量节能改造项目,提高能效,降低能源消耗,已建成车棚屋面光伏发电项目,优化用能结构,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在能源消耗和利用分析方面,由各个部门收集统计各项能源消耗量,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每月消耗量和产品单耗进行分析,对于消耗异常的做出原因分析,同时将各部门能源消耗列入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考核,强化节能工作,及时发现能源使用过程中的不合理和浪费环节,从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公司每年都围绕节能目标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通过改进工艺、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淘汰落后能效电机、设备,保证了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例如开展“二期、三期冷冻机组更新”、“照明灯具更换”、“循环冷却水节能改造”等一系列节能技改项目;公司建有生产管理监控中心,覆盖了全厂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等,该系统中的能源管理中心系统实现了能源数据采集分析。
3. 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乙炔净化过程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循环水循环使用,其他废水经预处理后经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排放。
(2)废气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基本无废气排放,少量废气经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有四个废气排放口,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等。钢瓶检验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超纯氨车间原料氨提纯后产生的废气由四级吸收塔吸收处理后排放。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出具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书显示,公司各废气排放数据均符合达标排放要求。
(3)噪声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线等设备。公司在进行设备选型时,优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减振措施,装置消声器来降低噪音,并加强厂区周边绿化隔离带建设。公司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粉碎机以及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公司在各工序噪声源如气体放散口、大型风机排气筒均安装了消声器;在部分厂界建设声屏障;对噪声值较大的管道进行隔声、吸声包扎处理;在易产生噪声的区域搭建隔音房,在厂房内壁及屋顶增加隔声、吸声层,大量使用隔声门、隔声窗等方式。江苏康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2021年1月12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书显示公司厂界噪声控制均符合标准相关要求。
(4)固体废弃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钢瓶和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主要有废过滤器、氨气吸收废液、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公司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报废钢瓶。报废钢瓶全部委外运往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将钢瓶进行破碎后进行回收利用。公司危险废弃物主要是废润滑油(HW08)、废过滤棉(HW12)、废硫酸氨(HW34)、废活性炭(HW49)、 废滤芯(HW49)、废油漆桶(HW49)、废油漆(HW12)和实验室废试剂(HW49),均交由有资质的苏州市荣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电厂处置。公司独立设置了危险废弃物储存仓库,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符合“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流失以及预防人体直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鉴于废矿物油属于液体废物,公司按要求设置了导流槽,做到发生泄漏后可以收集处置。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相关排放标准和排放量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重视在环境保护上的管理和投入,在能耗控制、节能减排等方面,以经济与环保同步发展、共同提升为宗旨,着力于打造一个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
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制度》等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职责并认真执行,加强环保法制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环保意识,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全员治理环境的良好氛围,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投入持续增加,治理设施不断优化。对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雨水排水“雨污分流”进一步改进。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十四五”是实现我国碳排放达峰的关键期,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攻坚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继续做好煤炭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工作要求,实现碳达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度协调统一,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工作。
1、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深化质量管理、节能减排、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度和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持续实施水、电、天然气、煤炭等对标管理,降低能源消耗;
3、深入挖潜节能潜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
4、加强环境资源再生利用,实施空余热回收利用,推进高热值高硫物质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5、开展全员绿色工厂知识培训,培养绿色工厂管理符合型人才。
同时,公司积极倡导低碳工作、低碳生活。建立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减少对水、电、办公用品的消费,厉行节约;实施“就餐公约”,光盘行动;持续开展“健康出行”活动,提倡乘坐公共交通、骑行等出行方式,节约资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生产车间、监控楼、仓库、公共照明、行政办公区等不同场所的照明需求进行照明分级设计,且每个区域均有相应的控制柜,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要求。公司在现有路灯照明等公共照明区域,将之前手动开关控制的照明灯具全部改为定时器统一控制,根据季节日照时间长短调节公共室外照明时间。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 GB/T7119 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拥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进行了水平衡测试,编制了水平衡测试报告。经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证明,公司单位产值新水消耗量已达到先进水平。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评估结果的通知》(苏建函城〔2019〕548号),公司获得了“江苏省节水型企业”称号。
公司重视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利用,建设有车棚顶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在2021年4月建成并投用,目前用于车棚内车辆充电,运行状况良好,提升了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公司充分利用废热余热资源,制氢车间生产装置的蒸汽转化工序和中温变换工序中,安装了废热回收装置用于回收余热,430℃左右的变换气经过冷却,降温至 40℃后送入PSA吸附单元。其余热回收产生的中压蒸汽供制氢生产装置自用,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描述。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36.22 | |
其中:资金(万元) | 36.22 | 详见下文“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公益项目 |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乡村振兴 |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贫精神,在发展中始终不忘自己肩负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用爱心回馈社会,积极组织员工捐款、参与当地社区义工活动等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以多种方式参与到公益活动中,如:倡导并组织23名员工无偿献血4600毫升,慰问困难户、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别向苏州青少年发展基金、新一代助学奖学金等捐赠总计
36.22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被评为“爱心公益联盟单位”、“最具爱心捐赠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做好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安全。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决策程序及规则。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规范化治理水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严格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障所有股东依法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同时,公司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公司重视对投资者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执行利润分配方案,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金、资产安全并具有独立性,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利益,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或违规担保事项。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倡导以人为本,关心员工及员工的成长,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按时发放工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健康体检、高温补贴、生日及节日等福利。不断完善并优化薪酬福利体系、绩效考核体系以及晋升体系,并依据公司发展目标及员工培养计划,开展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部门员工技能培训等丰富多样的培训活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员工的价值感、成就感和归属感,促进员工的长远良好发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0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0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存货管理、供应商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之间相互联动,确保产品交期及时、产品质量可控等。公司通过综合评估潜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交货周期、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产品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密等方面均形成了合同化、标准化、常态化的约束,均得到了较高的保障,能够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公司注重与客户的沟通,通过与客户的交流,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公司坚持从生产源头抓起,规范采购流程,生产过程层层把关,不断提升质量管控水平,把好每一个生产环节,在全公司树立统一而明确的质量观,强化细节管理,切实提高产品工艺管理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安全。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坚持把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及客户满意度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家安全生产的号召,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及自我保护能力、群体防护意识。公司的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6S”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
公司还坚持消防、突发事件等演练和培训,加强厂区和办公区域日常安全检查,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企业公民,公司高度维护与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将公司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切实做到公司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互协调。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注重与社会、社区的公共关系,秉着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精神,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公司坚持诚信经营、依法合规纳税,多年来均为地区纳税大户,并为地区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发展之中,将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积极打造“宏扬正气”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支部“助推器、智囊团、连心桥、导航仪”作用,引导党
员干部职工振奋精神、展示新作为,凝聚起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实现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良性互动。
截至目前,中共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共有党员63人,下设综合管理党支部、研发运营党支部、销售联合党支部,先后被评为苏州市“非公企业先锋党组织”、相城高新区“先锋基层党组织”等。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2021年5月31日召开年报及一季报业绩交流会、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29 | 详见公司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网站www.jinhonggroup.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建立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投资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专线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及现场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
2021年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29次,共接待券商分析师、研究员、投资者数百人,与投资者进行了真诚且充分的沟通。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同时,公司还主动、及时地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与沟通,报告公司的有关事项,从而准确地把握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已制定并实施《专利管理程序》、《商标管理程序》、《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程序》等多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为了更好地灵活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公司现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如: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制定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利用专利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发挥专利技术在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技术升级中的优化作用;使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实现主导技术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公司已于2018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同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2020年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同年获评“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在信息安全方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和信息安全制度与标准,为公司信息安全提升制度保障。同时以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专员为主体,加强对公司信息人员、设备、介质、备份、信息等的人工管理,确保电子文档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各大信息系统,都可通过核心网络系统的有效管控,完成整个生产经营流程的信息共享和交互。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1月1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 2019年11月12日;自公司股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任职期间;离职后半年内;锁定期届满2年内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的配偶韦文彦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 2019年11月1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的亲属朱根林、金向华控制的企业金宏投资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19年11月1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的亲属金小红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2020年2月28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减持股份的条件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金向华、金建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若金向华、金建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金向华、金建萍仍能保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金向华、金建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金向华、金建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金向华、金建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金向华、金建萍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5)减持股份的期限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金向华、金建萍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 | 2019年11月12日;锁定期届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金向华、金建萍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金向华、金建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金向华、金建萍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金向华、金建萍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金向华、金建萍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金向华、金建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金向华、金建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金向华、金建萍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金向华、金建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朱根林、黄皖明 | 锁定期届满后,朱根林、黄皖明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朱根林、黄皖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朱根林、黄皖明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朱根林、黄皖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个人资金需求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朱根林、黄皖明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朱根林、黄皖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朱根林、黄皖明方可减 | 2019年11月12日;锁定期届满后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通过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的3个月内,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 2019年11月12日;公司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 | (1)预警措施公司应当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若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后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 2019年11月12日;公司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用以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20%,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收入的50%,但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 2019年11月12日;公司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①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A.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B.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C.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A.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回公司股份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作出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3)约束措施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①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公司应:A.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②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A.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B.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 |||||||
其他 | 金宏气体 | (1)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本次公开发行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公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发票。(3)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在作出该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内容及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2月2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公司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2)本次公开发行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承诺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发票。(3)承诺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在作出该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内容及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20年2月28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金宏气体 |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将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本公司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若承诺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1)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公司及本人承诺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及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若因公司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2)上述承诺为公司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宏气体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③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控制人金建萍 | 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③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且在履行承诺前,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 | 2019年11月12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实际控制人金建萍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金宏气体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自身未经营、亦没有为他人经营与金宏气体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金宏气体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在持有金宏气体的股份期间或在金宏气体任职期间,将不从事与金宏气体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与金宏气体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金宏气体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与金宏气体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如金宏气体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承诺自身及控制的企业将不与金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金宏气体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采取停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金宏气体、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维护金宏气体利益,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4)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金宏气体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归金宏气体所有。 | 2019年12月6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①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②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③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④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⑤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⑥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18,458,392.55元、租赁负债18,458,392.55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8.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2 |
财务顾问 | - | - |
保荐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履行职责,诚实守信,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失信情形。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 | 317,417.31 | 73,000.00 | 0 |
定期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 | 26,102.76 | 2,023.01 | 0 |
7天通知存款 | 闲置募集资金 | 56,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1,000.00 | 2020/7/14 | 2021/7/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381.03 | 21,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1,000.00 | 2020/7/14 | 2021/7/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1,068.55 | 21,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0/7/14 | 2021/7/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254.42 | 5,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0/7/14 | 2021/7/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90.72 | 5,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0/7/14 | 2021/1/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27.60 | 3,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0/7/14 | 2021/1/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77.25 | 3,000.00 | 是 | 否 | -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0/7/15 | 2021/1/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60% | - | 272.22 | 15,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1,000.00 | 2020/8/20 | 无限期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2.80% | - | 28.86 | 1,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8,000.00 | 2020/10/23 | 2021/1/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19% | - | 63.80 | 8,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0/11/5 | 2021/2/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19% | - | 15.95 | 2,000.00 | 是 | 否 | - |
创兴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3,000.00 | 2020/11/17 | 2021/3/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2.03% | - | 21.84 | 3,000.00 | 是 | 否 | - |
民生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000.00 | 2020/12/3 | 2021/4/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20% | - | 171.64 | 20,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000.00 | 2020/12/4 | 2021/3/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16% | - | 132.19 | 20,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0/12/4 | 2021/6/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75% | - | 191.97 | 10,000.00 | 是 | 否 | -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1/12 | 2021/4/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85% | - | 63.13 | 10,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1/1/19 | 2022/1/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60% | - | - | 尚未取出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1/1/19 | 2022/1/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60% | - | - | 尚未取出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8,063.80 | 2021/1/23 | 2021/4/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45% | - | 69.55 | 8,063.80 | 是 | 否 | -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417.31 | 2021/1/29 | 2021/3/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2.63% | - | 1.17 | 417.31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2/4 | 2021/1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75% | - | 81.90 | 3,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2/5 | 2021/5/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43.75 | 5,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1/2/5 | 2021/5/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19% | - | 32.15 | 2,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2,000.00 | 2021/5/12 | 2021/8/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19% | - | 15.95 | 2,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5/14 | 2021/8/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43.75 | 5,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5/19 | 2021/6/19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35% | - | 5.52 | 2,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5/21 | 2021/6/2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40% | - | 8.64 | 3,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6/9 | 2021/9/2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60% | - | 99.73 | 10,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1/6/22 | 2021/7/2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35% | - | 5.34 | 2,000.00 | 是 | 否 | -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2021/6/25 | 2021/9/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70% | - | 9.83 | 1,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1/6/30 | 2021/7/30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40% | - | 8.38 | 3,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 | 2021/7/13 | 2022/2/1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 | 尚未取出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1/7/13 | 2022/5/1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 | 尚未到期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7/13 | 2021/11/1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50% | - | 116.67 | 10,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2,015.95 | 2021/8/12 | 2021/11/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19% | - | 7.06 | 2,015.95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9/23 | 2021/10/23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35% | - | 26.71 | 10,000.00 | 是 | 否 | -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 | 2021/9/30 | 2021/10/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05%-3.1% | - | 0.48 | 900.00 | 是 | 否 | -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100.00 | 2021/9/30 | 2021/10/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05%-3.1% | - | 2.22 | 1,1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00.00 | 2021/9/30 | 无期限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1.10% | - | 0.49 | 2,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7天通知存款 | 10,000.00 | 2021/10/25 | 2021/11/1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1.75% | - | 7.06 | 10,000.00 | 是 | 否 | - |
宁波银行 | 定期存款 | 2,023.01 | 2021/11/12 | 2022/2/12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1.40% | - | - | 尚未取出 | 是 | 否 | - |
苏州农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11/15 | 2021/12/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25% | - | 26.71 | 10,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11/19 | 2021/12/1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20% | - | 26.67 | 10,000.00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1/12/27 | 2022/1/3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30% | - | - | 尚未取出 | 是 | 否 | - |
苏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1/12/27 | 2022/1/3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到期还本付息 | 3.30% | - | - | 尚未取出 | 是 | 否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1,874,371,000.00 | 1,759,510,600.00 | 1,759,510,600.00 | 1,759,510,600.00 | 859,756,964.28 | 48.86 | 459,132,142.50 | 26.0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否 | 首发 | 206,454,400.00 | 206,454,400.00 | 38,779,332.49 | 18.78 | 2021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首发 | 29,396,600.00 | 29,396,600.00 | 14,205,214.17 | 48.32 | 2021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否 | 首发 | 68,722,800.00 | 68,722,800.00 | 34,010,705.27 | 49.49 | 2021年12月 | 否 | 否 |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项目建设进展较预期有所放缓。 | 不适用 | 否 | -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否 | 首发 | 52,782,100.00 | 52,782,100.00 | 32,988,356.07 | 62.50 | 2022年06月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
智能化运营项目 | 否 | 首发 | 40,423,100.00 | 40,423,100.00 | 40,424,232.08 | 100.00 | 2021年12月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 |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 否 | 首发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243,349,124.20 | 40.56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 | 否 | 首发 | 761,731,600.00 | 761,731,600.00 | 456,000,000.00 | 59.86 | 不适用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56.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9日出具了《关于苏州金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56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1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0年7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7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8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1年7月2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19,679.35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
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600.00万元作为张家港金宏资本金,19,079.35万元无息借予张家港金宏,全部用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支出;2、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5,849.42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宏技术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作为金宏技术资本金,全部用于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3、公司从总募集资金专户划转4,562.67万元人民币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金宏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100.00万元作为吴中金宏资本金,462.67万元无息借予吴中金宏,全部用于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支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55.0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金宏物流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智能化运营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2、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8,604.61万元向控股子淮安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3、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642.84万元向控股子公司平顶山金宏提供有息借款以实施年产5,000吨电子级氧化亚氮项目,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5)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405万元向控股子公司淮安金宏进行增资。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6,545,251 | 77.75 | 0 | 0 | 0 | -151,522,183 | -151,522,183 | 225,023,068 | 46.46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2,935,500 | 2.68 | 0 | 0 | 0 | -9,454,132 | -9,454,132 | 3,481,368 | 0.72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3,609,751 | 75.07 | 0 | 0 | 0 | -142,068,051 | -142,068,051 | 221,541,700 | 45.74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74,638,651 | 15.41 | 0 | 0 | 0 | -65,943,751 | -65,943,751 | 8,694,900 | 1.8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8,971,100 | 59.66 | 0 | 0 | 0 | -76,124,300 | -76,124,300 | 212,846,800 | 43.94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07,788,149 | 22.25 | 0 | 0 | 0 | 151,522,183 | 151,522,183 | 259,310,332 | 53.54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7,788,149 | 22.25 | 0 | 0 | 0 | 151,522,183 | 151,522,183 | 259,310,332 | 53.5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484,333,400 | 100.00 | 0 | 0 | 0 | 0 | 0 | 484,333,4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共计151,366,0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2525%,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1-022)。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的限售股份3,875,968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黄皖明 | 22,500,000 | 22,5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相城高新 | 13,158,000 | 13,15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埭溪创业 | 10,000,000 | 10,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孔连官 | 6,757,500 | 6,757,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金福生 | 5,730,500 | 5,730,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戈惠芳 | 5,702,000 | 5,70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773,000 | 4,77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宁波招银首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07,000 | 4,20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金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87,000 | 3,98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陆武勇 | 3,502,800 | 3,502,8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孔华珍 | 3,450,000 | 3,4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柳炳峰 | 2,919,000 | 2,91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深圳招财新三板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45,000 | 2,74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 | 2,5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乾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 | 2,5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信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 | 2,5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汉理前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7,500 | 2,487,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顾春林 | 2,360,700 | 2,360,7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朱阿四 | 2,335,200 | 2,335,2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中鑫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工业园区中鑫恒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00 | 2,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77,500 | 1,977,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龚小玲 | 1,977,000 | 1,97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君子兰启航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90,000 | 1,69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雪林 | 1,500,200 | 1,500,2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慧玉 | 1,420,000 | 1,4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南京凯腾瑞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330,000 | 1,3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宝聚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250,000 | 1,2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严伟虎 | 1,111,000 | 1,11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赵金东 | 1,003,000 | 1,00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建芬 | 1,001,000 | 1,00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汉理前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南京凯腾智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勤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 | 1,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秀兰 | 976,000 | 97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邹筱萍 | 800,000 | 8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金瑞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0 | 8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柳岗 | 729,300 | 729,3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建波 | 625,000 | 6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石河子市金海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乾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 | 6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卫芳 | 582,000 | 58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信达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548,000 | 54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凤健 | 500,100 | 500,1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夕林 | 461,000 | 46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韩旭鹏 | 450,000 | 4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任军强 | 449,000 | 44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晓峰 | 402,000 | 40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首正泽富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 382,000 | 38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杭州汉理前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0,000 | 3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美娟 | 300,000 | 3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倪建军 | 245,000 | 24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胡雅莉 | 237,500 | 237,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金伟康 | 236,000 | 2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诚 | 217,000 | 21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杨军生 | 216,000 | 21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曾燕 | 200,000 | 2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朱平东 | 196,500 | 196,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单继光 | 183,500 | 183,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北京根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 | 18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跃 | 146,000 | 14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5,000 | 14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谢伟峰 | 138,000 | 13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曾健飞 | 136,000 | 1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周志波 | 131,000 | 13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蔡国华 | 120,000 | 1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喻立忠 | 114,000 | 11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风霞 | 112,500 | 112,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梁志强 | 108,000 | 10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尹鸿斌 | 105,000 | 10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姚敏伟 | 100,000 | 1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宏炜 | 100,000 | 1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向明 | 100,000 | 1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俞文伟 | 95,000 | 9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黄卫民 | 91,000 | 9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晔 | 87,000 | 8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陆彩玲 | 86,000 | 8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洪波 | 81,000 | 8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81,000 | 8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峥嵘 | 80,000 | 8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宁波鼎锋明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 | 8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学锋 | 79,000 | 7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黑龙江省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000 | 6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翁晓静 | 60,000 | 6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齐兵 | 59,000 | 5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自兰 | 52,000 | 5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邹诺单 | 50,000 | 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建春 | 50,000 | 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吴福 | 50,000 | 5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咏梅 | 48,000 | 4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朱淑华 | 45,000 | 4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叶缚鹏 | 45,000 | 4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卢伟晶 | 45,000 | 4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袁建军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建峰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谢国林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超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袁军 | 40,000 | 4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郁萍 | 37,500 | 37,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斌 | 37,000 | 3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丁欢 | 37,000 | 3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罗向阳 | 36,000 | 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方明跃 | 36,000 | 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晓 | 36,000 | 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6,000 | 3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易海波 | 35,000 | 3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吴强 | 35,000 | 3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林娜 | 34,000 | 3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冷珊珊 | 33,000 | 3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熊四华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汤虹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孙文生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汝慧琴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罗瑞康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姜冬方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冯卫成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冯卿 | 30,000 | 3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惠敬 | 29,000 | 2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欢 | 28,000 | 2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陶陈灵 | 28,000 | 2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000 | 2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胡厚中 | 27,000 | 2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周奕文 | 25,000 | 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杨剑雄 | 25,000 | 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忠贵 | 25,000 | 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匡泽仙 | 25,000 | 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冯银月 | 25,000 | 2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汤菲 | 24,000 | 2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朱启豪 | 22,000 | 2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吴延平 | 22,000 | 2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周志荣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有利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姚仲凌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行小元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燕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祥华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水洲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海萍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佳闻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彭勇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国岐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梁明强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启兵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郭金其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段松君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虹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成器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偰露丹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游马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000 | 2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马现华 | 19,000 | 1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袁伟琴 | 18,000 | 1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志晖 | 18,000 | 1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候世业 | 18,000 | 1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朱丽娟 | 17,000 | 1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姚继红 | 17,000 | 1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曲世伟 | 17,000 | 1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董佩兰 | 17,000 | 1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杨柳青 | 16,000 | 1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佩英 | 16,000 | 1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梁世鹏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深圳福港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连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1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乔正亮 | 14,000 | 1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敏 | 13,000 | 1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 | 1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振厚 | 12,000 | 1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鸿志 | 12,000 | 1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放 | 12,000 | 1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蔡连岳 | 12,000 | 1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赵后银 | 11,000 | 1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孙明 | 11,000 | 1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少斌 | 11,000 | 1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邹永和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邹建华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周月明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利娟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杨凯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嫱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兴华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卫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谈笑蓉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伟中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倪纪清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陆乃将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卢晓峰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浏浏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蒋静文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黄素英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侯玉英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郭菲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傅素珍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丽清 | 10,000 | 1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文军 | 9,000 | 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任小秋 | 9,000 | 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陆持真 | 9,000 | 9,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谢添颖 | 8,000 | 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彤彦 | 8,000 | 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顾雯雯 | 8,000 | 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煜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8,000 | 8,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施晓红 | 7,000 | 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黄坤鹏 | 7,000 | 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丁凯军 | 7,000 | 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建林 | 7,000 | 7,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缪晓磊 | 6,500 | 6,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沈莹娴 | 6,500 | 6,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大伟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京波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田帆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进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林志伟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林蝶英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金成虎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何林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郭炳凌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吴丽 | 6,000 | 6,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梁守开 | 5,500 | 5,5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雎卫亮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童华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杨林枫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许海珍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丕佳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吴冬华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靖春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施晓晴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邱忠乐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新峰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丰峰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林冠宇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梁弢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健民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东风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韩伟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冯明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晓燕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青岛贝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杭州东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锐1号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 5,000 | 5,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赵静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磊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俞新华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雅丽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唐文华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邵希杰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邱小刚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红新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赖汉达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段勇刚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董春华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珠海博达悦尚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4,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郑亚珠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达明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徐浩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岐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施栋业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龚锦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金玉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超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洪蝉蝉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许建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严琨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南京天下溪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 | 3,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大英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章晓虎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詹海明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杨鲁豫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盛志华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毛玲玲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云鹏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欣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林敏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艳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雅琴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高羽丹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高世跃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杜玉祥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北京富唐航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航元宇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2,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郑俊波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盈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萍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张嘉明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喻薇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余坚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姚文荣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文郁葱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勇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王晓千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孙宇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石志勇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钱江涛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刘畅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林潮勇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梁勇奇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志坚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雪兵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李春鹏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龚明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丁婧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陈建海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蔡科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范学琴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邓淑珍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上海海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珠海市诚隆飞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1,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确认持有人证券专用账户 | 100,000 | 1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 2021年6月16日 |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6,427,809 | 6,427,809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股 | 2021年6月16日 |
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229,974 | 3,229,974 | 0 | 0 | 战略配售限售股 | 2021年6月16日 |
合计 | 151,366,083 | 151,366,083 | 0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0年6月5日 | 15.48 | 121,083,400 | 2020.06.16 | 121,083,400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于2020年05月20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于2020年0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12,108.34万股,发行价格为15.48元每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0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东结构详见本章节“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只要经营情况”之“(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32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18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金向华 | 0 | 123,571,200 | 25.51 | 123,571,200 | 123,571,2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朱根林 | 0 | 49,728,000 | 10.27 | 49,728,000 | 49,728,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金建萍 | 0 | 36,060,000 | 7.45 | 36,060,000 | 36,0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黄皖明 | -11,186,668 | 11,313,332 | 2.34 | 0 | 11,313,33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埭溪创业 | -40,600 | 9,959,400 | 2.06 | 0 | 9,959,4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金宏投资 | 0 | 8,694,900 | 1.80 | 8,694,900 | 8,694,9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庆瑞6号瑞行基金 | 6,294,399 | 6,294,399 | 1.30 | 0 | 6,294,399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6,068,954 | 6,068,954 | 1.25 | 0 | 6,068,95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99,151 | 5,299,151 | 1.09 | 0 | 5,299,15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戈惠芳 | -702,000 | 5,000,000 | 1.03 | 0 | 5,0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黄皖明 | 11,313,3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13,332 | |||||
埭溪创业 | 9,95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59,400 |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庆瑞6号瑞行基金 | 6,294,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6,294,39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6,068,954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8,954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5,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99,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9,151 |
戈惠芳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宁波招银首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6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60,900 |
东吴证券-孔连官-东吴证券新航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0,000 |
东吴证券-孔华珍-东吴证券新航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970,49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0,49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九名),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5,680,000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东金向华、朱根林和金建萍为一致行动人,朱根林与金向华为叔侄关系,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金宏投资为金向华控制的公司;股东东吴证券-孔连官-东吴证券新航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与东吴证券-孔华珍-东吴证券新航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受益人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金向华 | 123,571,200 | 2023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朱根林 | 49,728,000 | 2023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金建萍 | 36,060,000 | 2023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金宏投资 | 8,694,900 | 2023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3,481,368 | 2022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韦文彦 | 2,427,500 | 2023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金小红 | 1,060,100 | 2023年6月16日 | -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东金向华、朱根林、金建萍、韦文彦和金小红为一致行动人,朱根林与金向华为叔侄关系,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韦文彦和金向华为夫妻关系,金小红和金向华为姨甥金宏投资为金向华控制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3,875,968 | 2022年6月16日 | 0 | 3,875,968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金向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金向华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金建萍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金建萍与金向华为母子关系,双方已签订一致行动协议。金向华持有公司25.51%的股权,其控制的金宏投资持有公司1.80%的股权,金建萍持有公司7.45%的股权。金向华和金建萍合计控制公司34.76%的股权,金向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建萍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1年7月31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17 |
拟回购金额 | 154,916,643.51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5,680,0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2021年8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1年8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1年9月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回购最高价格28.5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6.12元/股,回购均价27.2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4,916,643.51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2]230Z1110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宏气体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宏气体,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如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金宏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96,350,623.81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16,089,186.39元。
金宏气体根据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金宏气体管理层在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的相关领域运用了特定的判断,该领域依赖于多项假设和估计,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与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的相关领域所使用的假设和估计的合理性,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对金宏气体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检查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是否经过董事会审议;
(3)了解管理层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判断和考虑的因素,分析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4)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抽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通过获得的证据,我们认为,金宏气体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2021年度金宏气体营业收入为1,741,293,970.57元。
营业收入的确认对金宏气体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同时收入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主要环节及其控制点进行控制测试;
(2)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3)核查与收入相关各项经营指标,分析异常变动情况并与同行业比较;
(4)抽样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运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回款等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5)对重要客户及本期新增大额客户执行独立函证程序,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等;
(6)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
通过获得的证据,我们认为,金宏气体管理层对收入确认方面所做的判断是恰当的。
(三)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如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8.商誉”所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宏气体累计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219,353,748.86元,主要为收购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的股权形成。
为评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金宏气体管理层聘请外部评估机构,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模型计算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编制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在确定预测收入、长期平均增长率和利润率以及采用的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这些关键假设具有不确定性且可能受到管理层偏向的影响。由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涉及重大判断且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商誉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评价管理层聘请的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复核管理层聘请的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工作,包括估值方法、模型和关键参数等,并就商誉减值评估涉及的相关事项与专家进行书面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4)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金宏气体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宏气体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金宏气体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宏气体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金宏气体、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金宏气体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宏气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宏气体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金宏气体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磊(项目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齐蓉
2022年3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73,520,203.09 | 989,366,134.3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41,820,356.21 | 842,343,972.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00,336,079.04 | 174,406,418.88 |
应收账款 | 七、5 | 280,261,437.42 | 159,426,797.7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2,257,291.35 | 18,510,632.00 |
预付款项 | 七、7 | 32,311,072.96 | 15,973,284.7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0,973,349.44 | 5,536,976.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08,691,661.21 | 53,112,063.2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0,540,205.11 | 21,990,984.21 |
流动资产合计 | 2,010,711,655.83 | 2,280,667,264.57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25,102,052.00 | 31,687,250.84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59,482,456.48 | 807,454,596.40 |
在建工程 | 七、22 | 180,344,310.36 | 140,972,173.7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6,867,394.43 | 不适用 |
无形资产 | 七、26 | 350,121,679.07 | 82,195,421.1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219,353,748.86 | 1,081,772.6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42,179,688.75 | 24,672,927.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9,037,582.50 | 11,773,618.2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84,744,390.22 | 70,804,970.0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47,233,302.67 | 1,174,642,730.78 | |
资产总计 | 4,157,944,958.50 | 3,455,309,995.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1,250,200.65 | 49,167,356.8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21,125,004.79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95,323,253.85 | 117,384,611.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332,044,436.08 | 266,792,845.5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6,545,765.80 | 18,967,853.0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1,418,440.08 | 34,191,931.40 |
应交税费 | 七、40 | 16,799,348.59 | 16,868,838.4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1,622,726.30 | 22,372,057.1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129,460.8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7,263,974.23 |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981,340.84 | 1,704,221.78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5,374,491.21 | 527,449,715.2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0,969,467.38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4,066,615.03 | 不适用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400,000.00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710,047.98 | 13,871,043.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32,891,153.88 | 51,809,797.9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0,037,284.27 | 65,680,841.50 | |
负债合计 | 1,305,411,775.48 | 593,130,556.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84,333,400.00 | 484,333,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661,373,026.97 | 1,645,907,738.35 |
减:库存股 | 七、56 | 154,967,368.69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25,108.97 | -183,523.27 |
专项储备 | 七、58 | 17,990,976.64 | 13,953,649.64 |
盈余公积 | 七、59 | 98,320,504.19 | 83,676,547.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74,050,092.68 | 543,018,681.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80,275,522.82 | 2,770,706,493.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2,257,660.20 | 91,472,944.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52,533,183.02 | 2,862,179,438.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57,944,958.50 | 3,455,309,995.35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 339,329,964.72 | 776,095,491.1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9,721,671.29 | 679,720,410.9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6,418,608.18 | 114,925,088.92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61,728,175.60 | 128,889,579.75 |
应收款项融资 | 13,013,983.32 | 8,556,512.44 | |
预付款项 | 9,244,987.01 | 6,489,378.2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32,401,791.12 | 290,738,950.36 |
其中:应收利息 | 51,454.4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1,666,256.00 | 32,089,126.5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8,154.18 | 1,578,249.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23,683,591.42 | 2,039,082,788.0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999,294,461.32 | 466,975,624.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2,034,360.46 | |
固定资产 | 611,804,710.41 | 540,135,512.62 | |
在建工程 | 102,690,136.65 | 25,169,172.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01,219.68 | - |
无形资产 | 69,330,610.60 | 47,951,490.5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03,809.41 | 274,566.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98,185.12 | 4,880,843.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245,927.01 | 22,296,674.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49,169,060.20 | 1,113,718,245.15 | |
资产总计 | 3,572,852,651.62 | 3,152,801,033.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6,180,530.45 | 28,136,653.1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125,004.79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1,778,860.65 | 108,078,355.06 | |
应付账款 | 223,107,973.06 | 186,376,669.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127,890.18 | 11,097,540.1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485,038.99 | 21,662,137.04 | |
应交税费 | 9,739,927.08 | 9,501,954.81 | |
其他应付款 | 179,449,921.81 | 16,981,490.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04,518.75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6,625.45 | 953,269.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29,686,291.21 | 382,788,070.0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5,569,467.38 | -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50,179.22 | -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794,894.12 | 10,332,043.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093,768.86 | 30,575,708.3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908,309.58 | 40,907,751.94 | |
负债合计 | 955,594,600.79 | 423,695,82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84,333,400.00 | 484,333,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17,685,866.00 | 1,700,024,079.07 | |
减:库存股 | 154,967,368.69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394,461.49 | 7,292,257.89 | |
盈余公积 | 98,320,504.19 | 83,676,547.41 | |
未分配利润 | 464,491,187.84 | 453,778,926.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17,258,050.83 | 2,729,105,211.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572,852,651.62 | 3,152,801,033.16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41,293,970.57 | 1,243,342,379.28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741,293,970.57 | 1,243,342,379.2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78,965,197.09 | 1,041,554,328.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219,647,055.51 | 789,908,236.8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0,210,872.29 | 10,064,265.1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7,921,663.24 | 88,854,307.0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3,394,238.85 | 100,486,548.35 |
研发费用 | 七、65 | 69,845,300.82 | 46,413,973.53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053,933.62 | 5,826,998.05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6,015,506.31 | 9,330,630.42 |
利息收入 | 七、66 | 9,708,299.13 | 7,327,416.2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269,903.10 | 21,670,611.6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6,999,672.38 | 5,665,228.9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4,719,351.42 | 12,343,972.6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811,373.58 | -1,464,453.5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793,480.0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473,765.66 | 284,522.9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4,186,612.42 | 240,287,932.9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31,128.91 | 230,708.3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561,547.43 | 920,082.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0,056,193.90 | 239,598,558.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3,353,869.84 | 37,455,935.5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702,324.06 | 202,142,623.2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6,702,324.06 | 202,142,623.2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067,568.61 | 197,329,181.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5,244.55 | 4,813,441.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641,585.70 | 19,777,118.8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641,585.70 | 19,777,118.84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 | 20,000,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七、57 | - | 20,000,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641,585.70 | -222,881.1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57 | -641,585.70 | -222,881.16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6,060,738.36 | 221,919,742.0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6,425,982.91 | 217,106,300.4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5,244.55 | 4,813,441.5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4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0.4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138,249,843.26 | 900,215,691.5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786,856,446.60 | 569,087,836.14 |
税金及附加 | 4,957,053.44 | 6,590,853.83 | |
销售费用 | 80,125,466.14 | 60,700,403.13 | |
管理费用 | 105,674,315.70 | 78,685,901.25 | |
研发费用 | 65,654,931.18 | 44,103,336.23 | |
财务费用 | -13,011,440.20 | 5,593,956.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59,385.61 | 7,661,079.28 | |
利息收入 | 7,081,043.46 | 5,751,300.36 | |
加:其他收益 | 18,101,743.09 | 15,535,470.7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3,769,461.81 | 39,912,824.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620,666.50 | 9,720,410.9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28,570.51 | -478,679.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41,464.57 | -2,908,535.4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859,199.41 | 522,735.0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4,674,106.13 | 197,757,629.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34,181.50 | 19,321.4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7,769.18 | 856,25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4,200,518.45 | 196,920,701.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760,950.62 | 22,642,808.7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6,439,567.83 | 174,277,892.5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6,439,567.83 | 174,277,892.5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97,361,902.07 | 1,240,199,937.8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75,231.49 | 2,253,155.9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6,101,289.28 | 109,847,608.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5,838,422.84 | 1,352,300,701.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44,843,241.16 | 591,702,878.5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75,655,843.34 | 179,272,113.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0,913,646.66 | 79,899,188.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3,736,300.12 | 99,809,910.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5,149,031.28 | 950,684,091.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689,391.56 | 401,616,610.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0,000,000.00 | 86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733,122.49 | 25,665,228.9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128,390.00 | 4,454,081.7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708,299.13 | 5,555,944.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53,569,811.62 | 904,675,255.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1,689,219.58 | 281,057,065.4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08,100,000.00 | 1,653,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7,972,455.78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47,761,675.36 | 1,934,057,065.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4,191,863.74 | -1,029,381,810.0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1,884,171,032.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9,8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0,403,850.00 | 45,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5,403,850.00 | 1,929,171,03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5,963,250.00 | 335,167,044.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4,143,287.83 | 48,917,703.4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920,550.00 | 2,94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9,973,281.11 | 114,860,408.8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0,079,818.94 | 498,945,156.4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675,968.94 | 1,430,225,875.5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14,678.70 | -716,396.6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430,893,119.82 | 801,744,279.7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989,366,134.36 | 187,621,854.5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58,473,014.54 | 989,366,134.36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84,805,098.19 | 951,562,792.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590,450.88 | 85,930,015.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0,395,549.07 | 1,037,492,808.1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1,004,156.67 | 472,705,458.3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5,227,162.22 | 104,538,308.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7,144,591.16 | 56,737,739.2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556,208.84 | 129,910,962.7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0,932,118.89 | 763,892,468.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463,430.18 | 273,600,339.3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30,000,000.00 | 82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5,347,711.43 | 59,912,824.3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465,640.06 | 3,417,766.1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29,589.06 | 4,173,050.7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4,842,940.55 | 896,503,641.2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1,800,899.50 | 127,182,401.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22,247,117.25 | 1,855,742,598.8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4,048,016.75 | 1,982,925,000.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9,205,076.20 | -1,086,421,359.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874,371,032.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7,515,600.00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7,515,600.00 | 1,874,371,032.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438,250.00 | 276,517,044.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3,490,472.16 | 44,299,176.3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967,368.69 | 114,860,408.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896,090.85 | 435,676,629.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80,490.85 | 1,438,694,402.6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309,421.90 | -716,396.6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0,812,714.97 | 625,156,986.3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6,095,491.14 | 150,938,504.8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5,282,776.17 | 776,095,491.14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4,333,400.00 | 1,645,907,738.35 | -183,523.27 | 13,953,649.64 | 83,676,547.41 | 543,018,681.84 | 2,770,706,493.97 | 91,472,944.63 | 2,862,179,438.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4,333,400.00 | 1,645,907,738.35 | -183,523.27 | 13,953,649.64 | 83,676,547.41 | 543,018,681.84 | 2,770,706,493.97 | 91,472,944.63 | 2,862,179,438.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465,288.62 | 154,967,368.69 | -641,585.70 | 4,037,327.00 | 14,643,956.78 | 31,031,410.84 | -90,430,971.15 | 80,784,715.57 | -9,646,255.5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1,585.70 | 167,067,568.61 | 166,425,982.91 | -365,244.55 | 166,060,738.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465,288.62 | 154,967,368.69 | -139,502,080.07 | 88,070,510.12 | -51,431,569.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661,786.93 | 17,661,786.93 | 17,661,786.93 | ||||||||||||
4.其他 | -2,196,498.31 | 154,967,368.69 | -157,163,867.00 | 88,070,510.12 | -69,093,356.88 | ||||||||||
(三)利润分配 | 14,643,956.78 | -136,036,157.77 | -121,392,200.99 | -6,920,550.00 | -128,312,750.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643,956.78 | -14,643,956.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1,392,200.99 | -121,392,200.99 | -6,920,550.00 | -128,312,750.99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37,327.00 | 4,037,327.00 | 4,037,327.00 | ||||||||||||
1.本期提取 | 17,789,820.89 | 17,789,820.89 | 17,789,820.89 | ||||||||||||
2.本期使用 | 13,752,493.89 | 13,752,493.89 | 13,752,493.8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4,333,400.00 | 1,661,373,026.97 | 154,967,368.69 | -825,108.97 | 17,990,976.64 | 98,320,504.19 | 574,050,092.68 | 2,680,275,522.82 | 172,257,660.20 | 2,852,533,183.02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250,000.00 | 7,480,515.22 | 20,039,357.89 | 10,854,731.58 | 64,548,758.15 | 384,142,289.49 | 850,315,652.33 | 79,799,503.04 | 930,115,155.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250,000.00 | 7,480,515.22 | 20,039,357.89 | 10,854,731.58 | 64,548,758.15 | 384,142,289.49 | 850,315,652.33 | 79,799,503.04 | 930,115,155.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083,400.00 | 1,638,427,223.13 | -20,222,881.16 | 3,098,918.06 | 19,127,789.26 | 158,876,392.35 | 1,920,390,841.64 | 11,673,441.59 | 1,932,064,283.2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2,881.16 | 197,329,181.61 | 197,106,300.45 | 4,813,441.59 | 201,919,742.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083,400.00 | 1,638,427,223.13 | 1,759,510,623.13 | 9,800,000.00 | 1,769,310,623.1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1,083,400.00 | 1,638,427,223.13 | 1,759,510,623.13 | 9,800,000.00 | 1,769,310,623.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427,789.26 | -53,752,789.26 | -36,325,000.00 | -2,940,000.00 | -39,26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427,789.26 | -17,427,789.2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325,000.00 | -36,325,000.00 | -2,940,000.00 | -39,26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00,000.00 | 1,700,000.00 | 15,3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000,000.00 | 1,700,000.00 | 15,3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98,918.06 | 3,098,918.06 | 3,098,918.06 | ||||||||||||
1.本期提取 | 12,427,840.48 | 12,427,840.48 | 3,098,918.06 | ||||||||||||
2.本期使用 | 9,328,922.42 | 9,328,922.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4,333,400.00 | 1,645,907,738.35 | -183,523.27 | 13,953,649.64 | 83,676,547.41 | 543,018,681.84 | 2,770,706,493.97 | 91,472,944.63 | 2,862,179,438.60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84,333,400.00 | 1,700,024,079.07 | 7,292,257.89 | 83,676,547.41 | 453,778,926.79 | 2,729,105,211.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84,333,400.00 | 1,700,024,079.07 | 7,292,257.89 | 83,676,547.41 | 453,778,926.79 | 2,729,105,211.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661,786.93 | 154,967,368.69 | 102,203.60 | 14,643,956.78 | 10,712,261.05 | -111,847,160.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439,567.83 | 146,439,567.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61,786.93 | 154,967,368.69 | -137,305,581.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7,661,786.93 | 17,661,786.93 | |||||||||
4.其他 | 154,967,368.69 | -154,967,368.69 | |||||||||
(三)利润分配 | 14,643,956.78 | -135,727,306.78 | -121,083,35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643,956.78 | -14,643,956.7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1,083,350.00 | -121,083,35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2,203.60 | 102,203.60 |
1.本期提取 | 6,241,652.01 | 6,241,652.01 | |||||||||
2.本期使用 | 6,139,448.41 | 6,139,448.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4,333,400.00 | 1,717,685,866.00 | 154,967,368.69 | 7,394,461.49 | 98,320,504.19 | 464,491,187.84 | 2,617,258,050.8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250,000.00 | 61,596,855.94 | 20,000,000.00 | 6,193,801.04 | 64,548,758.15 | 317,953,823.46 | 833,543,238.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250,000.00 | 61,596,855.94 | 20,000,000.00 | 6,193,801.04 | 64,548,758.15 | 317,953,823.46 | 833,543,238.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083,400.00 | 1,638,427,223.13 | -20,000,000.00 | 1,098,456.85 | 19,127,789.26 | 135,825,103.33 | 1,895,561,972.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4,277,892.59 | 174,277,892.5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083,400.00 | 1,638,427,223.13 | 1,759,510,623.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1,083,400.00 | 1,638,427,223.13 | 1,759,510,623.1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427,789.26 | -53,752,789.26 | -36,32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427,789.26 | -17,427,789.2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6,325,000.00 | -36,32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00,000.00 | 1,700,000.00 | 15,300,000.00 | -3,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000,000.00 | 1,700,000.00 | 15,300,000.00 | -3,000,0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98,456.85 | 1,098,456.85 | |||||||||
1.本期提取 | 6,177,350.44 | 6,177,350.44 | |||||||||
2.本期使用 | 5,078,893.59 | 5,078,893.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4,333,400.00 | 1,700,024,079.07 | - | 7,292,257.89 | 83,676,547.41 | 453,778,926.79 | 2,729,105,211.16 |
公司负责人:金向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卫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昝锡锤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金宏气体”)系由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8日取得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2050700001071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6,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根据2014年11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6年3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7,0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000万股。2016年4月,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1,00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000万股。
2016年5月,公司发行股票1,325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36,325万股。
2020年5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41号《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108.34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48,433.34万股,2020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法人代表人:金向华。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加工各种工业气体、医用气体、消防气体(灭火剂)、特种气体和混合气体及其产品,生产加工食品级干冰和食品添加剂(涉及行政许可、审查、认证生产经营的,凭相关有效的批准证书所列的项目和方式生产经营)。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消防气体(灭火剂),危险化学品经营(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销售:气体及其产品的相关设备及零部件、包装物、气瓶、医疗器械(一类、二类、三类)、焊割设备及材料、消防器材、五金建材、金属材料、机械铸件、日用品、家用电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一般化工产品和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从事上述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售前售后服务。从事气体相关的应用技术开发、软件系统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气体检测,气瓶检验。从事气体相关的工程和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运管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异地客户现场制气业务和管道供应气体业务)。从事气体相关的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维修并提供相关服务,设备租赁,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和在职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自有资金
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徐州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徐州金宏 | 100.00 | - |
2 | 苏州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金宏物流 | 100.00 | - |
3 | 上海欣头桥隆申气体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欣头桥 | 100.00 | - |
4 | 昆山金宏二氧化碳有限公司 | 昆山金宏 | 100.00 | - |
5 | 苏州金华润泽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润泽 | 100.00 | - |
6 | 潜江润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潜江润苏*1 | - | 100.00 |
7 | 苏州吴中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吴中金宏 | 100.00 | - |
8 | 苏州金宏气体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金宏技术 | 100.00 | - |
9 | 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张家港金宏 | 100.00 | - |
10 | 江苏金华龙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金华龙燃气*1 | - | 52.00 |
11 | 苏州绿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绿岛新能源*1 | - | 100.00 |
12 | 苏州金瑞捷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 金瑞捷 | 100.00 | - |
13 |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金宏 | 51.00 | - |
14 | 金宏气体电子材料(淮安)有限责任公司 | 淮安金宏 | 65.66 | - |
15 | 苏州金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金泡科技 | 100.00 | - |
16 | 重庆金苏化工有限公司 | 重庆金苏 | 51.00 | - |
17 | 重庆金宏海格气体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 | 71.14 | - |
18 | 重庆金苏运输有限公司 | 金苏运输*2 | - | 100.00 |
19 | Jinhong Gas Holding Pte.Ltd | 金宏控股 | 100.00 | - |
20 | 上海苏埭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苏埭 | 100.00 | - |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21 | 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 | 宿迁金宏 | 51.00 | - |
22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海宁立申 | 52.00 | - |
23 | 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 嘉兴耀一*3 | - | 52.00 |
24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眉山金宏 | 100.00 | - |
25 | 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润泽 | 100.00 | - |
26 |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安吉祥 | 95.00 | - |
27 |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安富阳 | 95.00 | - |
28 |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 嘉兴金宏*4 | - | 100.00 |
29 |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润 | 100.00 | - |
30 |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嘉兴物流*5 | - | 100.00 |
31 |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 泰州光明 | 90.00 | - |
32 | 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金宏润 | 100.00 | - |
33 |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曼德 | 70.00 | - |
34 |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益华*6 | - | 70.00 |
35 |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德帆*6 | - | 70.00 |
36 | 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汨罗曼德*6 | - | 70.00 |
37 | 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 | 萍乡益气盈*6 | - | 70.00 |
38 |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申南 | 80.00 | - |
39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太仓金宏 | 100.00 | - |
40 | 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 | 南通金宏 | 100.00 | - |
41 |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 金宏润投资 | 100.00 | - |
42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苏相金宏润 | 70.00 | - |
43 | 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 | 泗阳金宏 | 70.00 | - |
44 | 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 | 邳州金宏 | 100.00 | - |
45 |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 七都燃气*1 | - | 90.00 |
46 | 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金宏 | 100.00 | - |
47 |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青岛金宏润 | 100.00 | - |
*1注释:潜江润苏、绿岛新能源系金华润泽全资子公司,金华龙燃气、七都燃气系金华润泽控股子公司。*2注释:金苏运输系重庆金苏全资子公司。*3注释:嘉兴耀一系海宁立申全资子公司。*4注释:嘉兴金宏系金宏控股全资子公司。*5注释:嘉兴物流系金宏物流全资子公司。*6注释:长沙益华、长沙德帆、汨罗曼德系长沙曼德全资子公司,萍乡益气盈系长沙益华全资子公司。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 | 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 | 海宁立申 | 2021年1-12月 | 收购 |
2 | 嘉兴耀一气体有限公司 | 嘉兴耀一 | 2021年1-12月 | 收购 |
3 | 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眉山金宏 | 2021年1-12月 | 新设 |
4 | 上海金宏润泽气体有限公司 | 金宏润泽 | 2021年1-12月 | 新设 |
5 | 海安市吉祥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安吉祥 | 2021年2-12月 | 收购 |
6 | 海安市富阳乙炔气体有限公司 | 海安富阳 | 2021年2-12月 | 收购 |
7 | 金宏气体(嘉兴)有限公司 | 嘉兴金宏 | 2021年3-12月 | 新设 |
8 | 重庆西彭金宏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重庆金宏润 | 2021年6-12月 | 新设 |
9 | 嘉兴金宏物流有限公司 | 嘉兴物流 | 2021年7-12月 | 新设 |
10 | 泰州市光明氧气供应有限公司 | 泰州光明 | 2021年7-12月 | 收购 |
11 | 海南金宏润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金宏润 | 2021年7-12月 | 新设 |
12 | 长沙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曼德 | 2021年8-12月 | 收购 |
13 | 长沙益华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益华 | 2021年8-12月 | 收购 |
14 | 长沙德帆气体有限公司 | 长沙德帆 | 2021年8-12月 | 收购 |
15 | 汨罗曼德气体有限公司 | 汨罗曼德 | 2021年8-12月 | 收购 |
16 | 萍乡市益气盈贸易有限公司 | 萍乡益气盈 | 2021年8-12月 | 收购 |
17 | 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上海申南 | 2021年8-12月 | 收购 |
18 | 太仓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太仓金宏 | 2021年8-12月 | 新设 |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19 | 金宏气体(南通)有限责任公司 | 南通金宏 | 2021年8-12月 | 新设 |
20 | 苏州金宏润投资有限公司 | 金宏润投资 | 2021年8-12月 | 新设 |
21 |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苏相金宏润 | 2021年9-12月 | 新设 |
22 | 金宏气体(泗阳)有限公司 | 泗阳金宏 | 2021年9-12月 | 新设 |
23 | 金宏气体(邳州)有限公司 | 邳州金宏 | 2021年9-12月 | 新设 |
24 | 苏州市七都燃料液化气有限公司 | 七都燃气 | 2021年10-12月 | 收购 |
25 | 北京金宏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金宏 | 2021年12月 | 新设 |
26 | 青岛金宏润气体有限公司 | 青岛金宏润 | 2021年12月 | 新设 |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的子公司。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
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
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非合并范围内客户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合并范围内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
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7.持有待售资产”。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20 | 5 | 4.75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00 |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0 | 5 | 19.00-9.50 |
仪器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31.67-19.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4-5 | 5 | 23.75-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直线法 | 3-5 | 5 | 31.67-19.00 |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5.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2-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客户关系 | 12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B.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C.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A.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B.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②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在租赁土地上自建的房产按土地的租赁期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
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A.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B.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C.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②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①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②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A.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5.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B.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④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A.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⑤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B.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⑥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8.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A.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B.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 | 该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会计变更,无需履行审批程序。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③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本章“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 ”之“38.收入”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9,366,134.36 | 989,366,134.36 |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42,343,972.64 | 842,343,972.6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74,406,418.88 | 174,406,418.88 | |
应收账款 | 159,426,797.73 | 159,426,797.7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8,510,632.00 | 18,510,632.00 | |
预付款项 | 15,973,284.72 | 15,973,284.7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536,976.77 | 5,536,976.7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3,112,063.26 | 53,112,063.2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90,984.21 | 21,990,984.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80,667,264.57 | 2,280,667,264.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1,687,250.84 | 31,687,250.84 |
固定资产 | 807,454,596.40 | 807,454,596.40 | |
在建工程 | 140,972,173.74 | 140,972,173.7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不适用 | 18,458,392.55 | 18,458,392.55 |
无形资产 | 82,195,421.15 | 82,195,421.1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081,772.63 | 1,081,772.63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672,927.79 | 24,672,927.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773,618.22 | 11,773,618.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804,970.01 | 70,804,970.0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74,642,730.78 | 1,193,101,123.33 | 18,458,392.55 |
资产总计 | 3,455,309,995.35 | 3,473,768,387.90 | 18,458,392.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9,167,356.88 | 49,167,356.8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7,384,611.00 | 117,384,611.00 | |
应付账款 | 266,792,845.53 | 266,792,845.5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967,853.07 | 18,967,853.0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191,931.40 | 34,191,931.40 | |
应交税费 | 16,868,838.44 | 16,868,838.44 |
其他应付款 | 22,372,057.15 | 22,372,057.1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04,221.78 | 1,704,221.78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7,449,715.25 | 527,449,715.2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不适用 | 18,458,392.55 | 18,458,392.5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871,043.60 | 13,871,043.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809,797.90 | 51,809,797.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680,841.50 | 84,139,234.05 | 18,458,392.55 |
负债合计 | 593,130,556.75 | 611,588,949.30 | 18,458,392.5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84,333,400.00 | 484,333,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645,907,738.35 | 1,645,907,738.3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3,523.27 | -183,523.27 | |
专项储备 | 13,953,649.64 | 13,953,649.64 | |
盈余公积 | 83,676,547.41 | 83,676,547.4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43,018,681.84 | 543,018,681.8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70,706,493.97 | 2,770,706,493.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91,472,944.63 | 91,472,944.6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862,179,438.60 | 2,862,179,438.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55,309,995.35 | 3,473,768,387.90 | 18,458,392.5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月1日,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前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金额为18,458,392.55元。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金额为18,458,392.55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6,095,491.14 | 776,095,491.1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79,720,410.98 | 679,720,410.9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4,925,088.92 | 114,925,088.92 | |
应收账款 | 128,889,579.75 | 128,889,579.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8,556,512.44 | 8,556,512.44 | |
预付款项 | 6,489,378.29 | 6,489,378.29 |
其他应收款 | 290,738,950.36 | 290,738,950.3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2,089,126.51 | 32,089,126.5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8,249.62 | 1,578,249.62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39,082,788.01 | 2,039,082,788.0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66,975,624.58 | 466,975,624.5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34,360.46 | 2,034,360.46 | |
固定资产 | 540,135,512.62 | 540,135,512.62 | |
在建工程 | 25,169,172.34 | 25,169,172.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7,951,490.50 | 47,951,490.5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4,566.68 | 274,566.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80,843.43 | 4,880,843.4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96,674.54 | 22,296,674.5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13,718,245.15 | 1,113,718,245.15 |
资产总计 | 3,152,801,033.16 | 3,152,801,033.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136,653.13 | 28,136,653.1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8,078,355.06 | 108,078,355.06 | |
应付账款 | 186,376,669.32 | 186,376,669.3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097,540.13 | 11,097,540.1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662,137.04 | 21,662,137.04 | |
应交税费 | 9,501,954.81 | 9,501,954.81 | |
其他应付款 | 16,981,490.72 | 16,981,490.7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953,269.85 | 953,269.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2,788,070.06 | 382,788,070.0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332,043.60 | 10,332,043.6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575,708.34 | 30,575,708.34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907,751.94 | 40,907,751.94 | |
负债合计 | 423,695,822.00 | 423,695,82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84,333,400.00 | 484,333,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00,024,079.07 | 1,700,024,079.0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7,292,257.89 | 7,292,257.89 | |
盈余公积 | 83,676,547.41 | 83,676,547.41 | |
未分配利润 | 453,778,926.79 | 453,778,926.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29,105,211.16 | 2,729,105,211.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52,801,033.16 | 3,152,801,033.1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劳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 | 6%,13% |
房屋出租等收入 | 9% | |
交通运输等劳务收入 | 9%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7%,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徐州金宏 | 20 |
金宏物流 | 25 |
上海欣头桥 | 20 |
昆山金宏 | 15 |
金华润泽 | 25 |
潜江润苏 | 20 |
吴中金宏 | 25 |
金宏技术 | 25 |
张家港金宏 | 25 |
金华龙燃气 | - |
绿岛新能源 | 20 |
金瑞捷 | 25 |
平顶山金宏 | 25 |
淮安金宏 | 20 |
金泡科技 | 20 |
重庆金苏 | 25 |
重庆金宏 | 25 |
金苏运输 | 20 |
金宏控股 | 17 |
上海苏埭 | 25 |
宿迁金宏 | 20 |
海宁立申 | 25 |
嘉兴耀一 | 20 |
眉山金宏 | 20 |
金宏润泽 | 20 |
海安吉祥 | 20 |
海安富阳 | 20 |
嘉兴金宏 | 20 |
重庆金宏润 | - |
嘉兴物流 | - |
泰州光明 | 20 |
海南金宏润 | 20 |
长沙曼德 | 15 |
长沙益华 | 25 |
长沙德帆 | 20 |
汨罗曼德 | 20 |
萍乡益气盈 | 20 |
上海申南 | 25 |
太仓金宏 | 20 |
南通金宏 | - |
金宏润投资 | 20 |
苏相金宏润 | - |
泗阳金宏 | - |
邳州金宏 | - |
七都燃气 | 20 |
北京金宏 | - |
青岛金宏润 | -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徐州金宏、昆山金宏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156号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的规定,对徐州金宏、昆山金宏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液态二氧化碳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2021年11月30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示江苏省2021年第三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2021年暂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2021年11月30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示江苏省2021年第二批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昆山金宏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昆山金宏2021年暂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长沙曼德已通过湖南省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30023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长沙曼德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本公司子公司徐州金宏、昆山金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08]117号《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的规定,对徐州金宏、昆山金宏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二氧化碳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公司子公司潜江润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08]47号《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的规定,对潜江润苏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天然气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公司子公司徐州金宏、上海隆申、潜江润苏、绿岛新能源、淮安金宏、金泡科技、金苏运输、宿迁金宏、嘉兴耀一、眉山金宏、上海金宏润泽、海安吉祥、海安富阳、嘉兴金宏、泰州光明、海南金宏润、长沙德帆、汨罗曼德、萍乡益气盈、太仓金宏、金宏润投资、七都燃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92,415.74 | 209,901.65 |
银行存款 | 557,960,490.34 | 989,146,090.71 |
其他货币资金 | 15,267,297.01 | 10,142.00 |
合计 | 573,520,203.09 | 989,366,134.3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3,080,730.67 | 3,212,350.53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中2,342,788.55元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704,400.00元系保函保证金,11,000,000.00元系司法冻结资金,220,108.46元系支付宝、微信余额等,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货币资金所有权受限制的情况见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下降42.03%,主要系本期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41,820,356.21 | 842,343,972.64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741,820,356.21 | 842,343,972.64 |
合计 | 741,820,356.21 | 842,343,972.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8,892,079.04 | 171,275,229.74 |
商业承兑票据 | 1,444,000.00 | 3,131,189.14 |
合计 | 200,336,079.04 | 174,406,418.8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162,347,860.86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 | 162,347,860.86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412,079.04 | 100.00 | 76,000.00 | 0.04 | 200,336,079.04 | 174,571,218.31 | 100.00 | 164,799.43 | 0.09 | 174,406,418.88 |
其中: | ||||||||||
组合1 | 1,520,000.00 | 0.76 | 76,000.00 | 5.00 | 1,444,000.00 | 3,295,988.57 | 1.89 | 164,799.43 | 5.00 | 3,131,189.14 |
组合2 | 198,892,079.04 | 99.24 | - | - | 198,892,079.04 | 171,275,229.74 | 98.11 | - | - | 171,275,229.74 |
合计 | 200,412,079.04 | / | 76,000.00 | / | 200,336,079.04 | 174,571,218.31 | / | 164,799.43 | / | 174,406,418.8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520,000.00 | 76,000.00 | 5.00 |
合计 | 1,520,000.00 | 76,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4,799.43 | -741,717.64 | - | - | 652,918.21 | 76,000.00 |
合计 | 164,799.43 | -741,717.64 | - | - | 652,918.21 | 76,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88,491,133.91 |
1年以内小计 | 288,491,133.91 |
1至2年 | 7,206,778.53 |
2至3年 | 318,897.3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5,510.00 |
4至5年 | 228,304.00 |
5年以上 | - |
合计 | 296,350,623.8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46,261.98 | 0.22 | 646,261.98 | 100.00 | - | 241,531.65 | 0.14 | 241,531.65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5,704,361.83 | 99.78 | 15,442,924.41 | 5.22 | 280,261,437.42 | 168,144,872.96 | 99.86 | 8,718,075.23 | 5.18 | 159,426,797.73 |
其中: | ||||||||||
组合1 | 295,704,361.83 | 99.78 | 15,442,924.41 | 5.22 | 280,261,437.42 | 168,144,872.96 | 99.86 | 8,718,075.23 | 5.18 | 159,426,797.73 |
组合2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96,350,623.81 | / | 16,089,186.39 | / | 280,261,437.42 | 168,386,404.61 | / | 8,959,606.88 | / | 159,426,797.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新疆中特建材有限公司 | 184,000.00 | 184,000.00 | 100.00 | 合作终止,对方无还款能力和意愿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35,943.69 | 135,943.69 | 100.00 | 涉及诉讼,且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 |
重庆众泰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110,870.19 | 110,870.19 | 100.00 | 破产清算 |
安徽燕龙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6,720.00 | 96,720.00 | 100.00 | 合作终止,对方无还款能力和意愿 |
天长市康美达新型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 93,000.00 | 93,000.00 | 100.00 | 合作终止,对方无还款能力和意愿 |
昆山驰耐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1,289.50 | 21,289.50 | 100.00 | 涉及诉讼,且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 |
吴江市大良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 4,438.20 | 4,438.20 | 100.00 | 合作终止,对方无还款能力和意愿 |
湖州鑫峰铝业有限公司 | 0.40 | 0.40 | 100.00 | 合作终止,对方无还款能力和意愿 |
合计 | 646,261.98 | 646,261.9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87,866,161.43 | 14,393,308.09 | 5.00 |
1至2年 | 7,185,489.03 | 718,548.90 | 10.00 |
2至3年 | 318,897.37 | 95,669.22 | 30.00 |
3至4年 | 105,510.00 | 52,755.00 | 50.00 |
4至5年 | 228,304.00 | 182,643.20 | 80.00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295,704,361.83 | 15,442,924.41 | 5.2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相关内容。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外币报表差异影响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应收账款 | 8,959,606.88 | 1,338,930.96 | -210.45 | -79.54 | 488,228.77 | 6,279,008.23 | 16,089,186.39 |
合计 | 8,959,606.88 | 1,338,930.96 | -210.45 | -79.54 | 488,228.77 | 6,279,008.23 | 16,089,186.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88,228.7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 | 6,865,807.46 | 2.32 | 343,290.37 |
中联重科建筑起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6,366,992.69 | 2.15 | 379,984.92 |
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5,677,272.31 | 1.91 | 283,863.62 |
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 | 4,792,692.34 | 1.62 | 239,634.62 |
大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 | 4,214,640.00 | 1.42 | 210,732.00 |
合计 | 27,917,404.80 | 9.42 | 1,457,505.53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75.79%,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收购子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2,257,291.35 | 18,510,632.00 |
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 22,257,291.35 | 18,510,632.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1,383,868.50 | 97.13 | 15,972,363.56 | 99.99 |
1至2年 | 927,204.46 | 2.87 | 921.16 | 0.01 |
2至3年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32,311,072.96 | 100.00 | 15,973,284.7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株洲市华龙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3,590,260.54 | 11.1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 | 3,187,173.61 | 9.87 |
盈德气体(上海)有限公司 | 2,283,752.03 | 7.07 |
上海娄陆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190,000.00 | 3.68 |
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 | 791,952.74 | 2.45 |
合计 | 11,043,138.92 | 34.18 |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02.28%,主要系本期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20,973,349.44 | 5,536,976.77 |
合计 | 20,973,349.44 | 5,536,976.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7,542,975.28 |
1年以内小计 | 17,542,975.28 |
1至2年 | 4,249,108.13 |
2至3年 | 359,3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63,300.00 |
4至5年 | 250,827.97 |
5年以上 | 656,284.00 |
减:坏账准备 | -2,448,445.94 |
合计 | 20,973,349.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1,148,190.85 | 6,248,076.47 |
拆迁补偿款 | 2,812,885.05 | — |
备用金 | 86,950.56 | 14,082.49 |
其他往来款 | 9,373,768.92 | 192,695.92 |
减:坏账准备 | -2,448,445.94 | -917,878.11 |
合计 | 20,973,349.44 | 5,536,976.7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17,878.11 | 917,878.1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14,160.26 | 1,214,160.2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639,600.00 | 639,600.00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956,007.57 | 956,007.57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448,445.94 | 2,448,445.9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917,878.11 | 1,214,160.26 | 639,600.00 | 956,007.57 | 2,448,445.94 | |
合计 | 917,878.11 | 1,214,160.26 | 639,600.00 | 956,007.57 | 2,448,445.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639,6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陈洁 | 其他往来款 | 8,650,000.00 | 1年以内 | 36.93 | 432,500.00 |
苏州木渎金桥开发区管委会 | 拆迁补偿款 | 2,812,885.05 | 1年以内 | 12.01 | 140,644.25 |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2,114,490.00 | 1至2年 | 9.03 | 211,449.00 |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 押金 | 2,100,000.00 | 2年以内 | 8.97 | 110,000.00 |
眉山市彭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保证金 | 720,000.00 | 1至2年 | 3.07 | 72,000.00 |
合计 | / | 16,397,375.05 | / | 70.01 | 966,593.2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278.79%,主要系本期新增收购子公司,部分收购子公司其他往来款较大所致。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251,083.46 | - | 8,251,083.46 | 3,263,103.39 | - | 3,263,103.39 |
在产品 | 1,281,461.66 | - | 1,281,461.66 | 3,358,360.37 | - | 3,358,360.37 |
库存商品 | 83,546,370.09 | - | 83,546,370.09 | 38,106,990.97 | - | 38,106,990.97 |
周转材料 | 15,612,746.00 | - | 15,612,746.00 | 8,383,608.53 | - | 8,383,608.53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8,691,661.21 | - | 108,691,661.21 | 53,112,063.26 | - | 53,112,063.2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04.65%,主要系本年新增收购子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存货规模相应增长。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9,866,471.07 | 20,219,512.68 |
定期存款应计利息 | 38,021.42 | 1,771,471.53 |
预交所得税 | 635,712.62 | - |
合计 | 30,540,205.11 | 21,990,984.21 |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8.88%,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 |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 | - |
上海泓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合计 | 10,000,000.00 | 4,0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 | - | - | - | 战略投资 | - |
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战略投资 | - |
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战略投资 | - |
上海泓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战略投资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5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增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949,310.06 | 3,878,667.48 | 62,827,977.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32,963.90 | 713,254.93 | 2,646,218.83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1,932,963.90 | 713,254.93 | 2,646,218.83 | |
4.期末余额 | 57,016,346.16 | 3,165,412.55 | 60,181,758.71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145,051.69 | 995,675.01 | 31,140,726.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56,249.24 | 72,348.36 | 4,628,597.60 | |
(1)计提或摊销 | 4,556,249.24 | 72,348.36 | 4,628,597.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7,832.65 | 111,784.94 | 689,617.59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3)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577,832.65 | 111,784.94 | 689,617.59 | |
4.期末余额 | 34,123,468.28 | 956,238.43 | 35,079,706.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892,877.88 | 2,209,174.12 | 25,102,052.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804,258.37 | 2,882,992.47 | 31,687,250.8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2021年12月31日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2021年12月31日无用于抵押、担保、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情况。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59,482,456.48 | 807,454,596.40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159,482,456.48 | 807,454,596.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仪器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4,913,808.90 | 997,532,589.31 | 154,527,256.10 | 61,497,524.50 | 21,762,732.23 | 1,490,233,911.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980,148.81 | 364,756,431.08 | 68,687,353.86 | 18,246,516.69 | 18,563,760.44 | 605,234,210.88 |
(1)购置 | 672,829.97 | 89,290,124.12 | 2,544,232.70 | 4,302,863.05 | 8,821,867.81 | 105,631,917.65 |
(2)在建工程转入 | 52,069,713.44 | 163,057,899.80 | 47,651,400.33 | 12,004,767.22 | 6,169,066.92 | 280,952,847.71 |
(3)企业合并增加 | 80,304,641.50 | 112,408,407.16 | 18,491,720.83 | 1,938,886.42 | 3,572,825.71 | 216,716,481.62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932,963.90 | - | - | - | - | 1,932,963.90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91,068.61 | 35,140,143.16 | 3,973,553.87 | 1,634,111.96 | 872,881.39 | 44,911,758.99 |
(1)处置或报废 | 3,291,068.61 | 35,140,143.16 | 3,973,553.87 | 1,634,111.96 | 872,881.39 | 44,911,758.99 |
4.期末余额 | 386,602,889.10 | 1,327,148,877.23 | 219,241,056.09 | 78,109,929.23 | 39,453,611.28 | 2,050,556,362.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8,094,166.03 | 455,504,136.61 | 89,987,987.49 | 34,397,870.79 | 14,795,153.72 | 682,779,314.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060,607.57 | 140,493,013.03 | 30,198,147.72 | 10,712,583.75 | 6,202,112.70 | 227,666,464.77 |
(1)计提 | 15,482,607.63 | 105,278,619.94 | 22,306,079.94 | 9,873,034.13 | 4,675,464.60 | 157,615,806.24 |
(2)企业合并增加 | 24,000,167.27 | 35,214,393.09 | 7,892,067.78 | 839,549.62 | 1,526,648.10 | 69,472,825.86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77,832.67 | - | - | - | - | 577,832.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51,455.10 | 12,073,945.90 | 3,462,979.94 | 925,788.03 | 757,703.99 | 19,371,872.96 |
(1)处置或报废 | 2,151,455.10 | 12,073,945.90 | 3,462,979.94 | 925,788.03 | 757,703.99 | 19,371,872.96 |
4.期末余额 | 126,003,318.50 | 583,923,203.74 | 116,723,155.27 | 44,184,666.51 | 20,239,562.43 | 891,073,906.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0,599,570.60 | 743,225,673.49 | 102,517,900.82 | 33,925,262.72 | 19,214,048.85 | 1,159,482,456.4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6,819,642.87 | 542,028,452.70 | 64,539,268.61 | 27,099,653.71 | 6,967,578.51 | 807,454,596.4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328,561,040.99 |
仪器设备 | 10,647,983.57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9,456.83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张家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车间 | 13,108,510.36 | 正在办理中 |
空分车间 | 3,888,170.32 | 正在办理中 |
LNG充装车间 | 3,494,929.53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于抵押取得借款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711,887.89元。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43.60%,主要系本期新增收购子公司,固定资产规模相应增长。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80,344,310.36 | 140,972,173.74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180,344,310.36 | 140,972,173.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42,753,161.64 | - | 42,753,161.64 | 10,471,564.76 | - | 10,471,564.76 |
TEOS项目(9N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 | 39,348,833.36 | - | 39,348,833.36 | 10,524,066.96 | - | 10,524,066.96 |
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 | 37,184,783.83 | 18,793,480.04 | 18,391,303.79 | 34,653,904.61 | - | 34,653,904.61 |
储槽 | 17,134,174.43 | - | 17,134,174.43 | 4,154,458.45 | - | 4,154,458.45 |
10000吨高纯二氧化碳项目 | 16,587,971.15 | - | 16,587,971.15 | 525,272.23 | - | 525,272.23 |
泗阳腾晖光电有限公司3000Nm3/h现场制氮项目 | 7,238,624.43 | - | 7,238,624.43 | - | - | - |
天然气项目 | 6,298,786.30 | - | 6,298,786.30 | - | - | - |
年分装食品级产品23000吨项目 | 5,891,055.87 | - | 5,891,055.87 | 149,478.86 | - | 149,478.86 |
电子级一氟甲烷生产建造项目 | 4,758,785.35 | - | 4,758,785.35 | 1,194.69 | - | 1,194.69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4,639,563.32 | - | 4,639,563.32 | - | - | - |
笑气回收工程 | 1,539,823.01 | - | 1,539,823.01 | 20,598,429.64 | — | 20,598,429.64 |
金刚玻璃1200现场制气项目 | 1,518,455.01 | - | 1,518,455.01 | - | - | - |
SAP项目 | 119,700.00 | - | 119,700.00 | 898,652.82 | — | 898,652.82 |
年分装124万瓶气体及钢瓶检测技改项目 | 72,815.53 | - | 72,815.53 | - | - | - |
运输设备 | 15,309.74 | - | 15,309.74 | 693,345.14 | - | 693,345.14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 | - | - | 17,233,557.57 | - | 17,233,557.57 |
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 | - | - | 23,541,116.71 | - | 23,541,116.71 |
DCS、SIS改造项目 | - | - | - | 1,329,379.47 | - | 1,329,379.47 |
生活楼2-5层装修工程 | - | - | - | 1,350,863.22 | - | 1,350,863.22 |
4N高纯六氟丁二烯生产建造项目 | - | - | - | 681,058.30 | - | 681,058.30 |
盐城正泰现场制气项目 | - | - | - | - | - | - |
电子新材料及研发运营中心 | - | - | - | 3,541,444.09 | - | 3,541,444.09 |
其他 | 14,035,947.43 | - | 14,035,947.43 | 10,624,386.22 | - | 10,624,386.22 |
合计 | 199,137,790.40 | 18,793,480.04 | 180,344,310.36 | 140,972,173.74 | - | 140,972,173.7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62,930,000.00 | 10,471,564.76 | 32,281,596.88 | - | - | 42,753,161.64 | 67.94 | 67.94 | - | - | - | 募集 |
TEOS项目(9N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 | 100,000,000.00 | 10,524,066.96 | 31,804,730.51 | 2,979,964.11 | - | 39,348,833.36 | 39.35 | 39.35 | - | - | - | 募集 |
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 | 106,200,000.00 | 34,653,904.61 | 2,530,879.22 | - | - | 37,184,783.83 | 35.01 | 35.01 | - | - | - | 募集 |
储槽 | - | 4,154,458.45 | 80,654,482.69 | 67,674,766.71 | - | 17,134,174.43 | / | / | - | - | - | 自筹 |
10000吨高纯二氧化碳项目 | 22,514,000.00 | 525,272.23 | 16,062,698.92 | - | - | 16,587,971.15 | 73.68 | 73.68 | - | - | - | 自筹 |
泗阳腾晖光电有限公司3000Nm3/h现场制氮项目 | 11,800,000.00 | - | 7,238,624.43 | - | - | 7,238,624.43 | 61.34 | 61.34 | - | - | - | 自筹 |
天然气项目 | - | - | 6,298,786.30 | - | - | 6,298,786.30 | / | / | - | - | - | 自筹 |
年分装食品级产品23000吨项目 | 30,000,000.00 | 149,478.86 | 5,741,577.01 | - | - | 5,891,055.87 | 19.64 | 19.64 | - | - | - | 自筹 |
电子级一氟甲烷生产建造项目 | 8,600,000.00 | 1,194.69 | 5,375,192.35 | 617,601.69 | - | 4,758,785.35 | 55.33 | 55.33 | - | - | - | 自筹 |
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 103,890,000.00 | - | 5,280,221.27 | 640,657.95 | - | 4,639,563.32 | 4.47 | 4.47 | - | - | - | 自筹 |
笑气回收工程 | 44,800,000.00 | 20,598,429.64 | 4,265,440.23 | 22,422,705.89 | 901,340.97 | 1,539,823.01 | 52.06 | 52.06 | - | - | - | 募集 |
金刚玻璃1200现场制气项目 | 7,796,000.00 | - | 1,518,455.01 | - | - | 1,518,455.01 | 19.48 | 19.48 | - | - | - | 自筹 |
SAP项目 | - | 898,652.82 | 3,643,284.07 | - | 4,422,236.89 | 119,700.00 | / | / | - | - | - | 自筹 |
年分装124万瓶气体及钢瓶检测技改项目 | 18,736,600.00 | - | 12,000,065.12 | 3,138,074.57 | 8,789,175.02 | 72,815.53 | 63.66 | 63.66 | - | - | - | 自筹 |
运输设备 | - | 693,345.14 | 51,006,719.24 | 51,684,754.64 | - | 15,309.74 | / | / | - | - | - | 自筹 |
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 | 48,849,000.00 | 17,233,557.57 | 3,769,867.94 | 21,003,425.51 | - | - | 43.00 | 43.00 | - | - | - | 募集 |
张家港金宏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 | 193,276,000.00 | 23,541,116.71 | 20,707,195.72 | 44,248,312.43 | - | - | 22.89 | 22.89 | - | - | - | 募集 |
DCS、SIS改造项目 | - | 1,329,379.47 | 794,268.61 | 2,123,648.08 | - | - | / | / | - | - | - | 自筹 |
生活楼2-5层装修工程 | 14,630,000.00 | 1,350,863.22 | 12,988,037.95 | 14,338,901.17 | - | - | 98.01 | 98.01 | - | - | - | 自筹 |
4N高纯六氟丁二烯生产建造项目 | 4,850,000.00 | 681,058.30 | 1,877,632.99 | 2,558,691.29 | - | - | 52.76 | 52.76 | - | - | - | 自筹 |
盐城正泰现场制气项目 | 12,600,000.31 | - | 11,225,769.34 | 11,225,769.34 | - | - | 89.09 | 89.09 | - | - | - | 自筹 |
电子新材料及研发运营中心 | 18,834,000.00 | 3,541,444.09 | 11,375,720.38 | 7,943,973.75 | 6,973,190.72 | - | 79.20 | 79.20 | - | - | - | 自筹 |
其他 | - | 10,624,386.22 | 32,302,263.79 | 28,351,600.58 | 539,102.00 | 14,035,947.43 | / | / | - | - | - | 自筹 |
合计 | 810,305,600.31 | 140,972,173.74 | 360,743,509.97 | 280,952,847.71 | 21,625,045.60 | 199,137,790.40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年产500吨电子级氯化氢、500吨电子级液氯项目 | 18,793,480.04 | 工程停滞,存在较大的搬迁风险,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不确定性。 |
合计 | 18,793,480.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系在建工程转入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 18,458,392.55 | 18,458,392.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27,564.54 | - | 35,527,564.54 |
(1)本期购置 | 665,179.22 | - | 665,179.22 |
(2)企业合并增加 | 34,862,385.32 | - | 34,862,385.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5,527,564.54 | 18,458,392.55 | 53,985,957.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12,276.97 | 2,406,285.69 | 7,118,562.66 |
(1)计提 | 453,970.68 | 2,406,285.69 | 2,860,256.37 |
(2)企业合并增加 | 4,258,306.29 | - | 4,258,306.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712,276.97 | 2,406,285.69 | 7,118,562.6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815,287.57 | 16,052,106.86 | 46,867,394.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 | 18,458,392.55 | 18,458,392.5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7,829,189.45 | - | 10,792,801.91 | - | 98,621,991.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162,232.13 | 167,230.00 | 4,827,609.57 | 192,376,800.00 | 286,533,871.70 | |
(1)购置 | 53,936,195.90 | - | 164,258.52 | - | 54,100,454.42 | |
(2)内部研发 | - | 4,422,236.89 | - | 4,422,236.8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4,512,781.30 | 167,230.00 | 241,114.16 | 192,376,800.00 | 227,297,925.46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13,254.93 | - | - | - | 713,254.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63,800.00 | - | - | - | 1,563,800.00 | |
(1)处置 | 1,563,800.00 | - | - | - | 1,563,800.00 | |
4.期末余额 | 175,427,621.58 | 167,230.00 | 15,620,411.48 | 192,376,800.00 | 383,592,063.0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113,572.68 | - | 2,312,997.53 | - | 16,426,570.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45,520.16 | 8,006.53 | 1,081,966.85 | 9,157,381.93 | 17,492,875.47 | |
(1)计提 | 3,047,556.92 | 8,006.53 | 1,029,378.35 | 9,157,381.93 | 13,242,323.73 | |
(2)企业合并增加 | 4,086,178.30 | - | 52,588.50 | - | 4,138,766.80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1,784.94 | - | - | - | 111,784.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9,061.69 | - | - | - | 449,061.69 | |
(1)处置 | 449,061.69 | - | - | - | 449,061.69 | |
4.期末余额 | 20,910,031.15 | 8,006.53 | 3,394,964.38 | 9,157,381.93 | 33,470,383.9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4,517,590.43 | 159,223.47 | 12,225,447.10 | 183,219,418.07 | 350,121,679.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715,616.77 | - | 8,479,804.38 | - | 82,195,421.1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于抵押取得借款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4,140,178.8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25.96%,主要系本期新增收购子公司,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增加所致。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绿岛新能源 | 222,074.12 | - | - | - | - | 222,074.12 |
重庆金宏 | 859,698.51 | - | - | - | - | 859,698.51 |
海宁立申 | - | 12,975,234.98 | - | - | - | 12,975,234.98 |
海安吉祥 | - | 10,710,419.80 | - | - | - | 10,710,419.80 |
海安富阳 | - | 17,652,277.59 | - | - | -- | 17,652,277.59 |
泰州光明 | - | 14,722,229.44 | - | - | - | 14,722,229.44 |
长沙曼德 | - | 94,866,805.71 | - | - | - | 94,866,805.71 |
上海申南 | - | 49,967,590.85 | - | - | - | 49,967,590.85 |
七都燃气 | - | 17,377,417.86 | - | - | - | 17,377,417.86 |
合计 | 1,081,772.63 | 218,271,976.23 | - | - | -- | 219,353,748.8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对绿岛新能源、重庆金宏、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除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外,其他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
②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结合资产特点,公司采用收益法对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分别进行估算,以收益法测算结果与对应的资产组账面价值分别进行比较,若资产组账面
价值低于收益法测算结果,则可以认为本公司不存在合并商誉减值,不再进行减值准备测试;若资产组账面价值高于收益法测算结果,则需要测试组成资产组的资产市场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最终确定是否存在商誉减值。报告期末根据上述方法测试未发现商誉发生减值。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算时,首先确定资产组,然后选择相应方法测算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资产组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商誉是否发生减值。重要资产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如下: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资产组以未来预计产生的税前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税前折现率为10.29%-14.75%,分预测期与稳定期,预测期为5年,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包括预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增长率以及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管理层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2]第020239号《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海宁市立申制氧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所涉及的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经测试,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和七都燃气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所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2021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3,304,986.71 | 22,110,615.42 | 4,566,975.84 | - | 40,848,626.29 |
装修费 | 1,245,767.73 | 686,120.74 | 600,826.01 | - | 1,331,062.46 |
尾气回收工程 | 122,173.35 | - | 122,173.35 | - | - |
合计 | 24,672,927.79 | 22,796,736.16 | 5,289,975.20 | - | 42,179,688.75 |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31日长期待摊费用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70.96%,主要系本期新增了在租入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所致。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89,410,194.97 | 19,357,823.87 | 31,235,546.51 | 6,536,329.96 |
信用减值准备 | 18,136,848.89 | 2,980,213.68 | 9,835,811.80 | 1,562,198.70 |
股权激励 | 17,189,706.93 | 2,543,518.38 | - | - |
递延收益 | 15,794,894.12 | 2,369,234.12 | 10,332,043.60 | 1,549,806.54 |
渠道建设费 | 11,511,949.64 | 1,726,792.45 | 14,168,553.44 | 2,125,283.02 |
预计负债 | 2,400,000.00 | 60,000.00 | - | - |
合计 | 154,443,594.55 | 29,037,582.50 | 65,571,955.35 | 11,773,618.2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7,237,285.46 | 44,893,290.85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税前抵扣 | 477,528,909.76 | 85,572,373.67 | 285,474,063.55 | 49,459,108.39 |
收购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719,351.42 | 2,417,771.20 | 12,343,972.64 | 2,113,952.07 |
应收利息 | 51,454.40 | 7,718.16 | 1,578,249.62 | 236,737.44 |
合计 | 679,537,001.04 | 132,891,153.88 | 299,396,285.81 | 51,809,797.9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48,977,478.85 | 31,434,036.51 |
递延收益 | 3,915,153.86 | 3,539,000.00 |
信用减值准备 | 476,783.44 | 206,472.62 |
股权激励 | 472,080.00 | - |
合计 | 53,841,496.15 | 35,179,509.1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 | 1,370,207.09 | |
2022年 | 1,375,327.08 | 1,375,327.08 | |
2023年 | 8,968,225.59 | 9,250,988.56 | |
2024年 | 12,305,203.97 | 13,622,099.26 | |
2025年 | 3,024,104.94 | 5,815,414.52 | |
2026年 | 23,304,617.27 | - | |
合计 | 48,977,478.85 | 31,434,036.5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46.63%,主要系本期未弥补亏损和股权激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156.50%,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税前抵扣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69,744,390.22 | 69,744,390.22 | 70,804,970.01 | 70,804,970.01 | ||
预付股权收购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 - |
合计 | 84,744,390.22 | 84,744,390.22 | 70,804,970.01 | 70,804,970.0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1,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6,000,000.00 | - |
保证借款 | 25,268,950.00 | 49,087,500.00 |
信用借款 | 148,784,150.00 | - |
应计利息 | 197,100.65 | 79,856.88 |
合计 | 201,250,200.65 | 49,167,356.8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中:信用借款中140,784,150.00元系由宁波银行开具保函再由招商银行发放的贷款;保证借款中25,268,950.00元系由金向华为本公司提供的最高额保证;质押借款21,000,000.00元系公司通过浙商银行开展的资产池质押借款,子公司重庆金苏共用其中的额度取得的借款;抵押借款中6,000,000.00元系由子公司海宁立申以自有房产和土地抵押取得的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增加了贷款利率较低的短期借款所致。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4,024,000.00 | 2,898,995.21 | 21,125,004.79 |
其中: | ||||
合计 | - | 24,024,000.00 | 2,898,995.21 | 21,125,004.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负债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21,125,004.79元,主要系公司收购子公司海宁立申时形成了或有对价24,024,000.00元,且根据海宁立申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了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所致。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16,709,783.77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315,884.81 | 100,668,566.80 |
银行承兑汇票-应计利息 | 7,369.04 | 6,260.43 |
合计 | 195,323,253.85 | 117,384,611.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162,347,860.86 | 145,374,506.97 |
应付货款 | 111,795,343.42 | 69,837,700.33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49,505,766.61 | 43,436,834.06 |
应付其他 | 8,395,465.19 | 8,143,804.17 |
合计 | 332,044,436.08 | 266,792,845.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16,545,765.80 | 18,967,853.07 |
合计 | 16,545,765.80 | 18,967,853.0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4,191,931.40 | 269,787,306.51 | 262,589,814.54 | 41,389,423.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13,095,045.51 | 13,066,028.80 | 29,016.7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4,191,931.40 | 282,882,352.02 | 275,655,843.34 | 41,418,440.0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3,116,813.96 | 237,682,071.69 | 231,719,002.81 | 39,079,882.84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2,368,760.18 | 12,359,260.18 | 9,5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 | 7,260,828.70 | 7,247,865.25 | 12,963.4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6,299,350.58 | 6,287,272.19 | 12,078.39 |
工伤保险费 | - | 412,175.64 | 411,290.58 | 885.06 |
生育保险费 | - | 549,302.48 | 549,302.48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8,253,178.80 | 8,248,273.88 | 4,904.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75,117.44 | 4,222,467.14 | 3,015,412.42 | 2,282,172.1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4,191,931.40 | 269,787,306.51 | 262,589,814.54 | 41,389,423.3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 | 12,684,194.72 | 12,655,991.43 | 28,203.29 |
2、失业保险费 | - | 410,850.79 | 410,037.37 | 813.4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 | 13,095,045.51 | 13,066,028.80 | 29,016.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45,016.19 | 4,857,076.88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9,980,912.99 | 9,961,400.13 |
个人所得税 | 717,470.30 | 421,578.8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房产税 | 881,839.13 | 435,988.61 |
土地使用税 | 268,614.09 | 169,727.77 |
其他税费 | 605,495.89 | 1,023,066.24 |
合计 | 16,799,348.59 | 16,868,838.4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129,460.81 | - |
其他应付款 | 206,493,265.49 | 22,372,057.15 |
合计 | 211,622,726.30 | 22,372,057.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129,460.81 |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5,129,460.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期末无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114,091,677.39 | - |
押金、保证金 | 23,795,862.44 | 20,298,555.44 |
往来款及其他 | 68,605,725.66 | 2,073,501.71 |
合计 | 206,493,265.49 | 22,372,057.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江苏省阿林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业务进行中 |
上海煦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20,600.00 | 业务进行中 |
宁波日日升燃气有限公司 | 380,000.00 | 业务进行中 |
苏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 | 346,800.00 | 业务进行中 |
芜湖启迪半导体有限公司 | 300,000.00 | 业务进行中 |
长兴县制氧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业务进行中 |
合计 | 2,147,4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大幅增长,主要系应付的股权收购款增加和收购公司的其他往来款增加所致。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04,518.75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459,455.48 | - |
合计 | 27,263,974.23 | - |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31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27,263,974.23元,主要系本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981,340.84 | 1,704,221.78 |
合计 | 1,981,340.84 | 1,704,221.7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
保证+抵押借款 | 5,700,000.00 | - |
应计利息 | 73,986.13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804,518.75 | - |
合计 | 70,969,467.38 | -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加70,969,467.38元,主要系本期新增利率较低的长期借款所致。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长期借款中保证借款利率为3.55%,信用借款利率区间为3.65%-3.85%,保证+抵押借款利率为3.8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9,848,647.57 | 18,458,392.55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322,577.06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459,455.48 | - |
合计 | 14,066,615.03 | 18,458,392.5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 2,4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 | 2,400,000.0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3,871,043.60 | 7,834,000.00 | 1,994,995.62 | 19,710,047.9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3,871,043.60 | 7,834,000.00 | 1,994,995.62 | 19,710,047.9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超纯氨等超高纯气体生产提纯技改项目 | 3,684,586.72 | - | - | 554,874.00 | - | 3,129,712.72 | 与资产相关 |
建造高纯氢气与多功能特气项目 | 2,314,000.00 | - | - | 133,500.00 | - | 2,180,500.00 | 与资产相关 |
集成电路用高纯混合气体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707,157.94 | - | - | 193,263.12 | - | 1,513,894.82 | 与资产相关 |
7N电子级超纯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568,515.00 | - | - | 319,020.00 | - | 1,249,495.00 | 与资产相关 |
潜江合成氨尾气回收工程项目 | 825,000.00 | 834,000.00 | - | 324,346.14 | - | 1,334,653.86 | 与资产相关 |
9N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00,000.00 | 7,000,000.00 | - | - | - | 7,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高纯氢气制备和应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 700,000.00 | - | - | - | -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超纯氨、超纯氢技改项目 | 694,710.00 | - | - | 268,920.00 | - | 425,790.00 | 与资产相关 |
5N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89,590.00 | - | - | 62,500.80 | - | 427,089.20 | 与资产相关 |
淮安盐化财政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400,000.00 | - | - | - | - | 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年增产6500吨电子级超纯氨技改项目 | 244,827.49 | - | - | 41,379.36 | - | 203,448.13 | 与资产相关 |
超纯氨技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200,373.96 | - | - | 35,887.80 | - | 164,486.16 | 与资产相关 |
天然气制氢气废热气回收节能减排项目 | 174,782.49 | - | - | 31,304.40 | - | 143,478.09 | 与资产相关 |
蒸汽余热回收利用节能改造项目 | 167,500.00 | - | - | 30,000.00 | - | 1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余额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42.09%,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增加所致。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84,333,400.00 | - | - | - | - | - | 484,333,4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45,907,738.35 | - | 2,196,498.31 | 1,643,711,240.04 |
其他资本公积 | - | 17,661,786.93 | - | 17,661,786.93 |
合计 | 1,645,907,738.35 | 17,661,786.93 | 2,196,498.31 | 1,661,373,026.9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本期减少系公司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金泡科技少数股东权益,支付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96,498.31元;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公司本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资本公积17,661,786.93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 | 154,967,368.69 | - | 154,967,368.69 |
合计 | - | 154,967,368.69 | - | 154,967,368.6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本期增加系公司本期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了本公司股份,公司回购股份时,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公司按支付的总金额为154,967,368.69元(含交易费用)作为库存股成本。本期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回购的公司股份5,68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1.17%,累计库存股占已发行股份的总比例为1.17%。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3,523.27 | -641,585.70 | - | - | - | -641,585.70 | - | -825,108.97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3,523.27 | -641,585.70 | - | - | - | -641,585.70 | - | -825,108.97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3,523.27 | -641,585.70 | - | - | - | -641,585.70 | - | -825,108.9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3,953,649.64 | 17,789,820.89 | 13,752,493.89 | 17,990,976.64 |
合计 | 13,953,649.64 | 17,789,820.89 | 13,752,493.89 | 17,990,976.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增加数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减少数系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3,676,547.41 | 14,643,956.78 | - | 98,320,504.19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其他 | ||||
合计 | 83,676,547.41 | 14,643,956.78 | - | 98,320,504.1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3,018,681.84 | 384,142,289.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3,018,681.84 | 384,142,289.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7,067,568.61 | 197,329,181.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643,956.78 | 17,427,789.2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1,392,200.99 | 36,325,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 | -15,3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74,050,092.68 | 543,018,681.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90,127,925.84 | 1,141,480,419.03 | 1,071,411,003.13 | 690,317,866.02 |
其他业务 | 151,166,044.73 | 78,166,636.48 | 171,931,376.15 | 99,590,370.84 |
合计 | 1,741,293,970.57 | 1,219,647,055.51 | 1,243,342,379.28 | 789,908,236.8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销货物:公司与内销客户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外销货物:公司与外销客户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约定产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货物交运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装货单后。
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风险评定给予一定的账期,到期收款;对部分客户采取预收货款方式。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40.05%,营业成本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54.40%,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新增收购子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收入增加,成本增加,且2021年度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有所上涨,成本相应增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04,346.31 | 2,773,318.29 |
教育费附加 | 2,348,746.02 | 2,693,172.1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770,952.84 | 2,577,876.17 |
土地使用税 | 1,286,452.41 | 916,558.75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875,495.47 | 992,697.03 |
其他 | 424,879.24 | 110,642.70 |
合计 | 10,210,872.29 | 10,064,265.1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223,787.15 | 41,201,971.47 |
业务招待费 | 15,296,844.47 | 13,052,251.22 |
折旧及摊销 | 10,242,249.49 | 11,627,135.65 |
修理费 | 8,063,835.31 | 6,161,135.76 |
差旅费 | 6,442,646.27 | 4,240,683.06 |
检测费 | 5,152,689.83 | 1,489,019.32 |
技术服务费 | 5,153,283.23 | 344,957.20 |
劳务费 | 5,109,949.86 | 3,134,083.87 |
股权激励费用 | 4,158,799.93 | - |
租赁费 | 3,624,245.00 | 2,334,564.85 |
渠道建设费 | 3,124,905.68 | - |
广告宣传费 | 2,771,629.75 | 2,057,056.89 |
出口代理费 | 1,126,039.84 | 746,209.61 |
邮电通讯费 | 883,555.67 | 588,856.89 |
办公费 | 886,275.81 | 786,396.79 |
其他 | 2,660,925.95 | 1,089,984.46 |
合计 | 137,921,663.24 | 88,854,307.04 |
其他说明:
销售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55.22%,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业务规模拓展,销售人员增加,相应地增加了销售费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130,827.93 | 45,341,128.08 |
折旧及摊销 | 25,149,503.94 | 10,965,577.89 |
业务招待费 | 18,483,610.26 | 10,887,223.39 |
咨询费 | 7,738,568.86 | 5,724,663.17 |
股权激励费用 | 7,558,900.31 | — |
差旅费 | 5,441,584.81 | 3,756,152.88 |
办公费 | 4,301,142.08 | 4,135,935.18 |
保安服务费 | 3,535,508.35 | 1,597,199.82 |
技术服务费 | 2,457,951.69 | 1,249,662.42 |
招聘费 | 2,090,563.63 | 1,609,698.14 |
修理费 | 1,879,311.60 | 1,472,576.91 |
劳动保护费 | 1,302,512.96 | 841,180.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61,183.83 | - |
租赁费 | 1,149,661.49 | 2,959,422.06 |
机物料消耗 | 1,025,472.22 | 1,166,173.24 |
广告宣传费 | 390,162.44 | 4,832,074.73 |
其他 | 5,497,772.45 | 3,947,880.04 |
合计 | 153,394,238.85 | 100,486,548.35 |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52.65%,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业务规模拓展,管理人员增加,相应地增加了管理费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人员工资 | 38,258,265.24 | 25,681,859.87 |
材料消耗费 | 12,879,665.81 | 10,070,191.95 |
折旧费 | 6,423,772.76 | 5,220,527.11 |
股权激励费用 | 5,944,086.69 | - |
其他 | 6,339,510.32 | 5,441,394.60 |
合计 | 69,845,300.82 | 46,413,973.53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50.48%,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加大了研发投入,增加了研发人员数量和薪酬。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015,506.31 | 9,330,630.42 |
减:利息收入 | -9,708,299.13 | -7,327,416.29 |
汇兑损失 | 5,811,764.00 | 5,175,384.62 |
减:汇兑收益 | -15,568,847.60 | -1,982,684.01 |
银行手续费 | 1,395,942.80 | 631,083.31 |
合计 | -12,053,933.62 | 5,826,998.05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2021年度较2020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2021年度汇兑收益金额较大。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94,995.62 | 1,841,191.50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7,807,481.05 | 17,506,893.81 |
增值税退税 | 2,375,231.49 | 2,253,155.92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92,194.94 | 69,370.44 |
合计 | 22,269,903.10 | 21,670,611.67 |
其他说明:
详见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4.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6,987,926.63 | 5,665,228.9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745.75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6,999,672.38 | 5,665,228.94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2021年度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2021年度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较大。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20,356.21 | 12,343,972.64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1,820,356.21 | 12,343,972.6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898,995.21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4,719,351.42 | 12,343,972.64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41,717.64 | -127,917.5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38,930.96 | -1,156,219.7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14,160.26 | -180,316.25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811,373.58 | -1,464,453.57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8,793,480.04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8,793,480.04 | -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18,793,480.04元,主要系2021年度淮安金宏的在建工程出现减值迹象,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
其中:固定资产 | 8,020,503.97 | 284,522.98 |
无形资产 | 453,261.69 | - |
合计 | 8,473,765.66 | 284,522.98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2021年度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收到政府的拆迁补偿款。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431,128.91 | 230,708.36 | 431,128.91 |
合计 | 431,128.91 | 230,708.36 | 431,128.9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86.87%,主要系收到的赔偿款增加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62,216.50 | 906,253.50 | 362,216.50 |
预计负债 | 2,400,000.00 | - | 2,400,000.00 |
违约金及索赔支出等 | 1,516,970.82 | 13,829.11 | 1,516,970.82 |
罚款支出 | 282,360.11 | - | 282,360.11 |
合计 | 4,561,547.43 | 920,082.61 | 4,561,547.43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2021年度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863,106.14 | 22,576,920.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490,763.70 | 14,879,015.34 |
合计 | 33,353,869.84 | 37,455,935.5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0,056,193.9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008,429.0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34,585.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7,225.9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98,005.0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328,747.6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6,699.9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24,782.49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9,785,196.16 |
所得税费用 | 33,353,86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详见本章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7、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内容。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收入 | 179,936,484.38 | 89,669,341.07 |
政府补助 | 25,733,675.99 | 18,876,264.25 |
往来款 | - | 1,071,294.51 |
其他 | 431,128.91 | 230,708.36 |
合计 | 206,101,289.28 | 109,847,608.1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33,780,454.73 | 23,939,474.61 |
往来款 | 21,647,374.40 | 2,542,116.04 |
研究开发费 | 19,219,176.13 | 15,511,586.55 |
支付的票据、保函保证金及司法冻结金 | 15,047,188.55 | - |
差旅费 | 11,884,231.08 | 7,996,835.94 |
修理费 | 9,943,146.91 | 7,633,712.67 |
咨询费 | 7,738,568.86 | 5,724,663.17 |
技术服务费 | 7,611,234.92 | 1,249,662.42 |
办公费 | 5,187,417.89 | 4,922,331.97 |
检测费 | 5,152,689.83 | 1,489,019.32 |
劳务费 | 5,109,949.86 | 3,134,083.87 |
租赁费 | 4,773,906.49 | 5,293,986.91 |
保安服务费 | 3,535,508.35 | 1,597,199.82 |
广告宣传费 | 3,161,792.19 | 6,889,131.62 |
招聘费 | 2,090,563.63 | 1,609,698.14 |
其他 | 17,853,096.30 | 10,276,407.76 |
合计 | 173,736,300.12 | 99,809,910.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9,708,299.13 | 5,555,944.76 |
合计 | 9,708,299.13 | 5,555,944.7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股份回购款 | 154,967,368.69 |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支付的现金 | 1,950,000.00 | - |
支付租赁负债 | 3,055,912.42 | - |
发行股份中介机构费用 | - | 114,860,408.87 |
合计 | 159,973,281.11 | 114,860,408.8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6,702,324.06 | 202,142,623.2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793,480.04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811,373.58 | 1,464,453.5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2,244,403.84 | 134,077,882.9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860,256.37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242,323.73 | 2,127,015.5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89,975.20 | 3,097,621.9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73,765.66 | -284,522.9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719,351.42 | -12,343,972.6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449,876.42 | 5,195,914.7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999,672.38 | -5,665,228.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655,301.81 | -33,872.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146,065.51 | 14,912,887.9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887,714.61 | 26,656,445.4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211,089.32 | -86,362,350.0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896,846.92 | 113,532,794.55 |
其他 | 24,099,113.93 | 3,098,918.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689,391.56 | 401,616,610.8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58,473,014.54 | 989,366,134.3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89,366,134.36 | 187,621,854.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0,893,119.82 | 801,744,279.7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50,442,563.73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2,470,107.9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27,972,455.78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58,473,014.54 | 989,366,134.36 |
其中:库存现金 | 292,415.74 | 209,901.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57,960,490.34 | 989,146,090.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20,108.46 | 10,142.0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473,014.54 | 989,366,134.3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5,047,188.55 | 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0,491,610.21 | 尚未办妥产权证 |
无形资产 | 4,140,178.82 | 抵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711,887.89 | 抵押借款 |
合计 | 41,390,865.47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5,029,921.39 |
其中:美元 | 8,631,140.76 | 6.3757 | 55,029,564.14 |
欧元 | 0.74 | 7.2197 | 5.34 |
港币 | |||
新加坡元 | 74.59 | 4.7179 | 351.91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58,495.67 | 6.3757 | 2,923,230.84 |
欧元 | |||
港币 | |||
短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23,000,000.00 | 7.2197 | 166,053,100.00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9N电子级正硅酸乙酯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7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超纯氨等超高纯气体生产提纯技改项目 | 5,540,000.00 | 递延收益 | 554,874.00 |
7N电子级超纯氨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190,200.00 | 递延收益 | 319,020.00 |
超纯氨、超纯氢技改项目 | 2,689,200.00 | 递延收益 | 268,920.00 |
建造高纯氢气与多功能特气项目 | 2,670,000.00 | 递延收益 | 133,500.00 |
集成电路用高纯混合气体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880,000.00 | 递延收益 | 193,263.12 |
潜江合成氨尾气回收工程项目 | 2,574,000.00 | 递延收益 | 324,346.14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场项目 | 9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高纯氢气制备和应用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 | 7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5N电子级八氟环丁烷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24,000.00 | 递延收益 | 62,500.80 |
年增产6500吨电子级超纯氨技改项目 | 400,000.00 | 递延收益 | 41,379.36 |
淮安盐化财政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400,000.00 | 递延收益 | - |
LNG车辆推广应用项目 | 370,000.00 | 递延收益 | - |
超纯氨技改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320,000.00 | 递延收益 | 35,887.80 |
天然气制氢气废热气回收节能减排项目 | 300,000.00 | 递延收益 | 31,304.40 |
蒸汽余热回收利用节能改造项目 | 280,000.00 | 递延收益 | 30,000.00 |
先进技术研究院考核评估补助 | 9,016,440.00 | 其他收益 | 9,016,440.00 |
上市财政奖励奖金资本市场扶持奖励 | 6,000,000.00 | - | - |
增值税返还 | 4,628,387.41 | 其他收益 | 2,375,231.49 |
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项目、创新载体奖励 | 2,800,000.00 | 其他收益 | 2,800,000.00 |
相城区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奖励 | 2,130,000.00 | - | - |
稳岗补贴 | 2,097,674.50 | 其他收益 | 453,472.99 |
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发展市级财政奖励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工业经济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第三期产业扶持专项资金 | 985,400.00 | - | - |
浦东新区经济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 853,000.00 | - | 390,700.00 |
相城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政策性奖励 | 782,651.75 | - | - |
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676,080.00 | - | 624,840.00 |
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奖励 | 630,000.00 | - | - |
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613,800.00 | - | - |
职工岗位提升补贴 | 512,600.00 | - | - |
企业入规财政奖励 | 456,000.00 | - | 456,000.00 |
相城区支持企业新增国内销售专项资金补助 | 445,675.00 | - | - |
企业博士后工作资助项目补助 | 430,000.00 | - | 430,000.00 |
高新企业培育和奖励 | 400,000.00 | - | - |
其他零星政府补助 | 4,646,618.99 | - | 2,728,223.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海宁立申 | 2021年1月1日 | 34,320,000.00 | 52.00 | 购买 | 2021年1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52,373,313.35 | 3,461,756.20 |
海安吉祥 | 2021年2月1日 | 20,642,800.00 | 95.00 | 购买 | 2021年2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26,090,636.44 | 769,072.46 | |||||||
海安富阳 | 2021年2月1日 | 32,650,500.00 | 95.00 | 购买 | 2021年2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15,139,465.01 | 12,610.43 | |||||||
泰州光明 | 2021年7月1日 | 26,875,575.68 | 90.00 | 购买 | 2021年7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5,593,306.81 | -98,788.26 | |||||||
长沙曼德 | 2021年8月1日 | 216,643,600.00 | 70.00 | 购买+增资 | 2021年8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57,379,809.33 | -4,127,760.32 | |||||||
上海申南 | 2021年8月1日 | 94,005,305.58 | 80.00 | 购买+增资 | 2021年8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14,632,536.06 | -2,394,544.33 | |||||||
七都燃气 | 2021年10月1日 | 37,709,854.66 | 90.00 | 购买 | 2021年10月1日 |
股权转让协议已生效、股权变更已备案登记,已办理必要财产交接手续,有能力支付对价,已控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收益和承担相应风险。
13,697,091.90 | 1,413,692.56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海宁立申 | 海安吉祥 | 海安富阳 | 泰州光明 | 长沙曼德 | 上海申南 | 七都燃气 |
--现金 | 10,296,000.00 | 20,542,113.00 | 26,120,400.00 | 21,500,460.54 | 152,651,520.00 | 63,453,581.27 | 30,167,883.72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 100,687.00 | 6,530,100.00 | 5,375,115.14 | 63,992,080.00 | 30,551,724.31 | 7,541,970.94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24,024,000.00 | - | - | - | - | - |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4,320,000.00 | 20,642,800.00 | 32,650,500.00 | 26,875,575.68 | 216,643,600.00 | 94,005,305.58 | 37,709,854.66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1,344,765.02 | 9,932,380.20 | 14,998,222.41 | 12,153,346.24 | 121,776,794.29 | 44,037,714.73 | 20,332,436.8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2,975,234.98 | 10,710,419.80 | 17,652,277.59 | 14,722,229.44 | 94,866,805.71 | 49,967,590.85 | 17,377,417.8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七都燃气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认是依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时点的被收购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意见确定。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购买日支付对价与被收购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商誉。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海宁立申 | 海安吉祥 | 海安富阳 | 泰州光明 | 长沙曼德 | 上海申南 | 七都燃气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73,063,835.14 | 33,746,422.01 | 17,649,233.25 | 7,060,202.21 | 36,356,215.26 | 15,264,171.97 | 19,720,247.07 | 4,061,815.36 | 364,463,428.25 | 289,776,972.53 | 128,017,313.82 | 86,542,615.68 | 45,277,314.59 | 25,864,912.31 |
货币资金 | 742,054.81 | 742,054.81 | 749,501.99 | 749,501.99 | 337,851.73 | 337,851.73 | 146,396.77 | 146,396.77 | 15,555,788.26 | 15,555,788.26 | 4,925,244.36 | 4,925,244.36 | 13,270.03 | 13,270.03 |
应收款项 | 10,468,905.69 | 10,468,905.69 | 1,448,256.22 | 1,448,256.22 | 6,924,246.25 | 6,924,246.25 | 1,832,113.60 | 1,832,113.60 | 66,559,708.41 | 66,559,708.41 | 4,086,174.46 | 4,086,174.46 | 7,988,988.93 | 7,988,988.93 |
存货 | 415,064.83 | 401,707.30 | 268,780.04 | 260,348.50 | 1,180,123.89 | 1,124,326.01 | 519,974.36 | 436,774.21 | 12,516,328.68 | 9,500,640.87 | 2,309,786.04 | 1,115,305.47 | 481,825.50 | 455,305.99 |
固定资产 | 20,653,771.14 | 16,345,736.79 | 4,547,279.00 | 4,043,567.25 | 5,873,908.00 | 5,598,864.48 | 3,063,833.00 | 890,501.44 | 59,312,874.00 | 54,072,009.51 | 42,899,674.00 | 38,873,960.91 | 10,892,316.62 | 14,916,302.25 |
在建工程 | 501,404.00 | 501,404.00 | 47,999,200.00 | 11,744,695.52 | ||||||||||
使用权资产 | 30,604,079.03 | 30,604,079.03 | ||||||||||||
无形资产 | 35,443,544.00 | 447,522.75 | 10,563,235.00 | 486,347.25 | 21,005,224.00 | 244,022.11 | 14,086,900.00 | 685,000.00 | 69,589,255.66 | 3,159,352.24 | 24,471,800.00 | 1,061,931.60 |
应收票据 | 2,938,069.40 | 2,938,069.40 | 52,000.00 | 52,000.00 | 800,000.00 | 800,000.00 | 23,562,111.53 | 23,562,111.53 | ||||||
预付款项 | 1,230,088.11 | 1,230,088.11 | 20,181.00 | 20,181.00 | 229,680.09 | 229,680.09 | 71,029.34 | 71,029.34 | 2,968,133.59 | 2,968,133.59 | 535,908.31 | 535,908.31 | 1,080,345.47 | 1,080,345.47 |
其他应收款 | 158,862.00 | 158,862.00 | 5,181.30 | 5,181.30 | 77,156,070.76 | 77,156,070.76 | 24,368,144.80 | 24,368,144.8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375.16 | 300,375.16 | 784,961.75 | 784,961.7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3,100.00 | 713,100.00 | 4,986,000.00 | 4,986,00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51,674.33 | 1,151,674.33 | 108,220.10 | 108,220.10 | 348,768.04 | 348,768.04 | ||||||||
负债: | 32,016,210.11 | 22,186,856.82 | 7,194,096.20 | 4,546,838.44 | 20,568,612.72 | 15,295,601.90 | 6,216,529.03 | 2,301,921.10 | 190,496,579.27 | 179,293,610.91 | 72,970,170.41 | 62,601,495.87 | 22,685,718.14 | 17,832,617.57 |
借款 | 17,044,831.72 | 17,044,831.72 | 500,000.00 | 500,000.00 | 10,800,000.00 | 10,800,000.00 | 2,863,596.10 | 2,863,596.10 | 17,200,000.00 | 17,200,000.00 | 13,900,000.00 | 13,900,000.00 | ||
应付款项 | 3,738,748.93 | 3,738,748.93 | 1,711,647.83 | 1,711,647.83 | 3,481,769.22 | 3,481,769.22 | 993,418.49 | 993,418.49 | 43,828,831.05 | 43,828,831.05 | 731,862.94 | 731,862.94 | 1,802,207.41 | 1,802,207.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29,353.29 | - | 2,647,257.76 | - | 5,273,010.82 | - | 3,914,607.93 | - | 12,049,285.56 | 846,317.20 | 10,368,674.54 | - | 4,853,100.57 | - |
合同负债 | 102,850.47 | 102,850.47 | 772,443.08 | 772,443.08 | ||||||||||
应付职工薪酬 | 780,982.98 | 780,982.98 | 147,857.71 | 147,857.71 | 434,008.00 | 434,008.00 | 56,966.26 | 56,966.26 | 1,088,720.65 | 1,088,720.65 | 82,000.00 | 82,000.00 | 337,616.00 | 337,616.00 |
应交税费 | 178,092.16 | 178,092.16 | 160,991.88 | 160,991.88 | 210,077.56 | 210,077.56 | 32,091.90 | 32,091.90 | 5,158,553.33 | 5,158,553.33 | 1,016.50 | 1,016.50 | 123,592.54 | 123,592.54 |
其他应付款 | 327,980.00 | 327,980.00 | 2,507.40 | 2,507.40 | 1,191,752.45 | 1,191,752.45 | 94,030,652.87 | 94,030,652.87 | 20,688,762.43 | 20,688,762.43 | 1,668,361.62 | 1,668,361.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370.56 | 13,370.56 | 100,417.60 | 100,417.60 | ||||||||||
预收款项 | 223,833.62 | 223,833.62 | 369,747.12 | 369,747.12 | 27,692.00 | 27,692.00 | 72,854.00 | 72,854.00 | 840.00 | 840.00 | ||||
长期借款 | 1,800,000.00 | 1,800,000.00 | 23,825,000.00 | 23,825,000.00 | ||||||||||
租赁负债 | 30,604,079.03 | 30,604,079.03 | ||||||||||||
净资产 | 41,047,625.03 | 11,559,565.19 | 10,455,137.05 | 2,513,363.77 | 15,787,602.54 | -31,429.93 | 13,503,718.04 | 1,759,894.26 | 173,966,848.98 | 110,483,361.62 | 55,047,143.41 | 23,941,119.81 | 22,591,596.45 | 8,032,294.7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9,702,860.01 | 5,548,591.29 | 522,756.85 | 125,668.19 | 789,380.13 | -1,571.50 | 1,350,371.80 | 175,989.43 | 52,190,054.69 | 33,145,008.49 | 11,009,428.68 | 4,788,223.96 | 2,259,159.65 | 803,229.47 |
取得的净资产 | 21,344,765.02 | 6,010,973.90 | 9,932,380.20 | 2,387,695.58 | 14,998,222.41 | -29,858.43 | 12,153,346.24 | 1,583,904.83 | 121,776,794.29 | 77,338,353.13 | 44,037,714.73 | 19,152,895.85 | 20,332,436.80 | 7,229,065.2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海宁立申、海安吉祥、海安富阳、泰州光明、长沙曼德、上海申南、七都燃气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是依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时点的被收购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评估意见。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企业合并中未承担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公司新设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期末净资产 | 本年净利润 |
眉山金宏 | 2021-01-13 | 25,406,425.34 | -593,574.66 |
金宏润泽 | 2021-01-29 | 30,035,838.91 | 35,838.91 |
嘉兴金宏 | 2021-03-05 | 24,919,307.26 | -80,692.74 |
重庆金宏润*1 | 2021-06-23 | - | - |
嘉兴物流*2 | 2021-07-01 | - | - |
海南金宏润 | 2021-07-12 | 742,528.61 | 30,661.93 |
太仓金宏 | 2021-08-06 | -447.06 | -447.06 |
南通金宏*3 | 2021-08-13 | - | - |
金宏润投资 | 2021-08-30 | 9,999,607.83 | -392.17 |
苏相金宏润*4 | 2021-09-02 | - | - |
泗阳金宏*5 | 2021-09-23 | - | - |
邳州金宏*6 | 2021-09-26 | - | - |
北京金宏*7 | 2021-12-08 | - | - |
青岛金宏润*8 | 2021-12-16 | - | - |
*1注释:重庆金宏润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2注释:嘉兴物流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3注释:南通金宏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4注释: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5注释:泗阳金宏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6注释:邳州金宏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7注释:北京金宏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
*8注释:青岛金宏润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股东未缴纳出资款,2021年度无业务发生。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徐州金宏 | 新沂市 | 新沂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欣头桥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 | 合并 |
昆山金宏 | 昆山市 | 昆山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 | 设立 |
金华润泽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潜江润苏 | 潜江市 | 潜江市 | 工业生产 | - | 100.00 | 设立 |
金宏技术 | 苏州市 | 苏州市 | 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金华龙燃气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 | 52.00 | 设立 |
张家港金宏 | 张家港市 | 张家港市 | 工业生产 | 100.00 | - | 设立 |
绿岛新能源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 | 100.00 | 合并 |
金瑞捷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工程建设 | 100.00 | - | 设立 |
平顶山金宏 | 平顶山市 | 平顶山市 | 商品销售 | 51.00 | - | 设立 |
淮安金宏 | 淮安市 | 淮安市 | 商品销售 | 55.00 | - | 设立 |
金泡科技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重庆金苏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商品销售 | 51.00 | - | 设立 |
重庆金宏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商品销售 | 71.14 | - | 合并 |
金宏物流 | 苏州市 | 苏州市 | 物流运输 | 100.00 | - | 设立 |
金宏控股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吴中金宏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金苏运输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物流运输 | - | 100.00 | 设立 |
上海苏埭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宿迁金宏 | 宿迁市 | 宿迁市 | 商品销售 | 51.00 | - | 设立 |
海宁立申 | 海宁市 | 海宁市 | 商品销售 | 52.00 | — | 合并 |
嘉兴耀一 | 嘉兴市 | 嘉兴市 | 物流运输 | - | 52.00 | 合并 |
眉山金宏 | 眉山市 | 眉山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金宏润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海安吉祥 | 海安市 | 海安市 | 商品销售 | 95.00 | - | 合并 |
海安富阳 | 海安市 | 海安市 | 商品销售 | 95.00 | - | 合并 |
嘉兴金宏 | 嘉兴市 | 嘉兴市 | 商品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重庆金宏润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嘉兴物流 | 嘉兴市 | 嘉兴市 | 物流运输 | - | 100.00 | 设立 |
泰州光明 | 泰州市 | 泰州市 | 商品销售 | 90.00 | - | 合并 |
海南金宏润 | 澄迈县 | 澄迈县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长沙曼德 | 长沙市 | 长沙市 | 商品销售 | 70.00 | - | 合并 |
长沙益华 | 长沙市 | 长沙市 | 商品销售 | - | 70.00 | 合并 |
长沙德帆 | 长沙市 | 长沙市 | 商品销售 | - | 70.00 | 合并 |
汨罗曼德 | 汨罗市 | 汨罗市 | 商品销售 | - | 70.00 | 合并 |
萍乡益气盈 | 萍乡市 | 萍乡市 | 商品销售 | - | 70.00 | 合并 |
上海申南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商品销售 | 80.00 | - | 合并 |
太仓金宏 | 太仓市 | 太仓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南通金宏 | 南通市 | 南通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金宏润投资 | 苏州市 | 苏州市 | 项目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苏相金宏润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70.00 | - | 设立 |
泗阳金宏 | 泗阳市 | 泗阳市 | 商品销售 | 70.00 | - | 设立 |
邳州金宏 | 邳州市 | 邳州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七都燃气 | 苏州市 | 苏州市 | 商品销售 | - | 90.00 | 合并 |
北京金宏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青岛金宏润 | 青岛市 | 青岛市 | 商品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金华润泽与苏州金宁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发起设立金华龙燃气,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金华润泽认缴520.00万元,认缴比例52.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金华龙燃气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发起设立重庆金宏润,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公司认缴6,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金华龙燃气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金宏物流于2021年7月1日发起设立嘉兴物流,注册资本2,000.00万元,金宏物流认缴2,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嘉兴物流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发起设立南通金宏,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公司认缴15,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南通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发起设立苏相合作区金宏润,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认缴3,500.00万元,认缴比例7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苏相合作区金宏润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与泗阳鑫塔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发起设立泗阳金宏,注册资本5,500.00万元,公司认缴3,850.00万元,认缴比例7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泗阳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于2021年9月26日发起设立邳州金宏,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认缴5,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邳州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发起设立北京金宏,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公司认缴6,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北京金宏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发起设立青岛金宏润,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认缴1,000.00万元,认缴比例100.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青岛金宏润尚未收到股东出资款。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金宏普恩 | 49 | 8,457,196.53 | 4,900,000.00 | 43,567,432.79 |
重庆金苏 | 49 | -193,722.97 | 27,701,562.30 | 27,701,562.3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金宏普恩 | 33,243,447.25 | 69,075,833.06 | 102,319,280.31 | 11,781,628.00 | 11,624,524.17 | 23,406,152.17 | 21,706,917.58 | 72,876,420.35 | 94,583,337.93 | 15,909,823.32 | 7,019,971.22 | 22,929,794.54 |
重庆金苏 | 18,030,095.85 | 87,356,946.97 | 105,387,042.82 | 41,925,076.47 | 5,950,132.28 | 47,875,208.75 | 14,773,799.35 | 84,636,272.59 | 99,410,071.94 | 35,264,188.30 | 6,695,477.69 | 41,959,665.9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金宏普恩 | 68,759,236.95 | 17,259,584.75 | 17,259,584.75 | 28,337,706.16 | 52,004,969.36 | 9,743,542.66 | 9,743,542.66 | 14,862,599.17 |
重庆金苏 | 41,498,052.77 | -395,352.99 | -395,352.99 | 13,230,449.87 | 27,764,121.72 | -2,570,273.58 | -2,570,273.58 | 2,688,101.4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收购子公司金泡科技少数股东权益1,950,000.00元,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后持股比例由82.27%变更为100.00%。上述事项已于2021年3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泡科技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950,000.00 |
--现金 | 1,95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95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46,498.31 |
差额 | 2,196,498.31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196,498.31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中小客户,客户较为分散,信用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低。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的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欧元计价的借款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新加坡的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美元 | 欧元 | 新加坡币 | 美元 | 欧元 | 新加坡币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8,631,140.76 | 55,029,564.14 | 0.74 | 5.34 | 74.59 | 351.91 | 6,197,700.53 | 40,439,376.19 | 11,000.07 | 88,275.56 | 64.77 | 319.41 |
应收账款 | 458,495.67 | 2,923,230.84 | - | - | - | - | 178,725.02 | 1,166,162.88 | - | - | - | - |
短期借款 | - | - | 23,000,000.00 | 166,053,100.00 | - | - | - | - | 3,500,000.00 | 28,087,500.00 | - | -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短期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长短期融资需求。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741,820,356.21 | - | 741,820,356.21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741,820,356.21 | - | 741,820,356.21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741,820,356.21 | - | 741,820,356.21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 22,257,291.35 | - | 22,257,291.35 |
(三)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五)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六)生物资产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764,077,647.56 | 10,000,000.00 | 774,077,647.56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1,125,004.79 | - | 21,125,004.79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21,125,004.79 | - | 21,125,004.79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 21,125,004.79 | - | 21,125,004.79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21,125,004.79 | - | 21,125,004.79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其公允价值系根据结构性存款本金和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确定。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系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其公允价值按票面金额确定。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系收购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其公允价值按合同约定的承诺业绩完成情况计算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金宏气体对芯链融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苏州金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冯源容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泓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由于投资期限较短,其公允价值参考投资成本确认。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金向华 | 25,268,950.00 | 2019-5-21 | 2022-5-2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207,559.83 | 6,832,041.27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35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市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661,786.9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7,661,786.9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2012年9月27日,子公司昆山金宏与中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昆山”)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合同约定中盐昆山将其位于昆山市张浦镇振新东路8号迁建年产60万吨纯碱项目用地西南侧的12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昆山金宏使用;租赁土地用于进行《中盐昆山迁建年产60万吨纯碱项目二氧化碳气体供应合同》规定的二氧化碳的回收和供应;租金每年2万元/亩,共计24万元/年(含税);土地租赁期限为自交接之日(2015年5月)起至《中盐昆山迁建年产60万吨纯碱项目二氧化碳气体供应合同》到期之日(首次供气日后第一个月的第一天为起点的20个合同年内)止。
昆山金宏租赁的上述中盐昆山土地的权属情况如下: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亩) |
昆国用(2011)第12011114205号 | 昆山市张浦镇振兴东路北侧 | 出让 | 344,665.60 | 工业 | 2061年 | 12 |
中盐昆山出租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2)2009年3月16日,子公司徐州金宏与江苏晋煤恒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化肥”)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恒盛化肥将其厂区内面积为17.4亩的土地出租给徐州金宏,徐州金宏按5000元/亩/年(含税)的价格向恒盛化肥支付租金,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09年3月31日至2029年3月30日。
徐州金宏租赁的上述恒盛化肥土地的权属情况如下: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亩) |
新国用(2012)第2642号 | 新沂市开发区东升路西侧 | 出让 | 67,688.87 | 工业 | 2056年12月31日 | 17.40 |
恒盛化肥出租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3)2019年10月,子公司潜江润苏与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沃夫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湖北沃夫特将其位于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泽路6号厂区内年产30万吨合成氨项目用地西南侧的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潜江润苏,面积为20亩,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合同年,租金按每年湖北沃夫特为此20亩土地交付的土地使用税总额为准。
潜江润苏租赁的上述湖北沃夫特土地的权属情况如下: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亩) |
鄂(2019)潜江市不动产权第0013118号 | 潜江市竹根滩镇青年村 | 出让 | 152,976.57 | 工业 | 2067年9月29日 | 20 |
湖北沃夫特出租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4)2017年7月,公司与上海盛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瀛”)签订《租赁合作协议书》,约定上海盛瀛将其位于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398号的5,530.04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和13,333.3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公司,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合同年,前三年的含税租金按照260万元/年,以后每三年含税租金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一致后调整一次,但年含税租金调整幅度不超过上期年含税租金的20%。
公司租赁的上述上海盛瀛土地的权属情况如下:
权证号 | 坐落 | 土地类型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终止日期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沪房地金字(2012)第004756号 | 金山区第二工业区金环路398号 | 出让 | 13,333.30 | 工业 | 2060年6月7日 | 13,333.30 |
上海盛瀛出租的房屋及土地已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 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2021年度 | |||||
徐州齐创制造有限公司 | 宿迁金宏 | 买卖合同纠纷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3,000,000.00 | 审理中 |
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 | 宿迁金宏 | 买卖合同纠纷 |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 6,863,095.00 | 审理中 |
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 | 宿迁金宏 | 买卖合同纠纷 | 宿迁仲裁委员会 | 5,304,151.60 | 审理中 |
原 告 | 被告 | 案由 | 受理法院 | 标的额 | 案件进展情况 |
宿迁金宏 | 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矿山氧气充装站、宿迁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于尚民、郭冬梅 | 买卖合同纠纷 |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10,000,000,00 | 审理中 |
金宏气体 | 四川金瑞气体有限公司、成都丰瑞化工有限公司、成都星胜达贸易有限公司、成都金克星气体有限公司、王宇 | 股权转让纠纷 |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15,000,000.00 | 审理中 |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因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因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被他人起诉,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2,167,246.6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宿迁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因有关买卖合同纠纷事宜起诉他人,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本公司因有关股权转让纠纷事宜起诉他人,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元,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1,083,35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01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0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525.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8,433.34万股的1.0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00万股,占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8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8,433.34万股的0.87%;预留105万股,占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2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8,433.34万股的0.22%。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量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预留权益比例不超过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27元/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并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69,637,667.57 |
1年以内小计 | 169,637,667.57 |
1至2年 | 323,135.13 |
2至3年 | 65,397.2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228,304.00 |
5年以上 | - |
合计 | 170,254,503.9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5,943.69 | 0.08 | 135,943.69 | 100.00 | - | 130,661.46 | 0.10 | 130,661.46 | 100.00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0,118,560.26 | 99.92 | 8,390,384.66 | 4.93 | 161,728,175.60 | 135,933,918.42 | 99.90 | 7,044,338.67 | 5.18 | 128,889,579.75 |
其中: | ||||||||||
组合1 | 163,733,011.75 | 96.17 | 8,390,384.66 | 5.12 | 155,342,627.09 | 135,933,918.42 | 99.90 | 7,044,338.67 | 5.18 | 128,889,579.75 |
组合2 | 6,385,548.51 | 3.75 | - | - | 6,385,548.51 | - | - | - | - | - |
合计 | 170,254,503.95 | / | 8,526,328.35 | / | 161,728,175.60 | 136,064,579.88 | / | 7,175,000.13 | / | 128,889,579.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徐州鑫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35,943.69 | 135,943.69 | 100.00 | 涉及诉讼,且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低于其账面价值 |
合计 | 135,943.69 | 135,943.6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3,116,175.37 | 8,155,808.78 | 5.00 |
1至2年 | 323,135.13 | 32,313.51 | 10.00 |
2至3年 | 65,397.25 | 19,619.17 | 30.00 |
3至4年 | - | - | 50.00 |
4至5年 | 228,304.00 | 182,643.20 | 80.00 |
5年以上 | - | - | - |
合计 | 163,733,011.75 | 8,390,384.66 | 5.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7,175,000.13 | 1,767,667.87 | -79.54 | 416,419.19 | - | 8,526,328.35 |
合计 | 7,175,000.13 | 1,767,667.87 | -79.54 | 416,419.19 | - | 8,526,328.3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16,419.1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 | 6,865,807.46 | 4.03 | 343,290.37 |
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5,677,272.31 | 3.33 | 283,863.62 |
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 | 4,495,192.34 | 2.64 | 224,759.62 |
大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 | 4,214,640.00 | 2.48 | 210,732.00 |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4,125,135.06 | 2.42 | 206,256.75 |
合计 | 25,378,047.17 | 14.91 | 1,268,902.36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51,454.40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432,350,336.72 | 290,738,950.36 |
合计 | 432,401,791.12 | 290,738,950.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子公司借款利息 | 51,454.40 | - |
合计 | 51,454.40 | -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29,737,324.42 |
1年以内小计 | 429,737,324.42 |
1至2年 | 3,081,190.00 |
2至3年 | 158,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9,300.00 |
4至5年 | 250,500.00 |
5年以上 | 308,284.00 |
减:坏账准备 | -1,224,261.70 |
合计 | 432,350,336.7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422,929,150.29 | 286,768,584.38 |
押金、保证金 | 7,708,299.00 | 4,664,945.00 |
拆迁补偿款 | 2,812,885.05 | - |
其他 | 124,264.08 | 3,980.61 |
减:坏账准备 | -1,224,261.70 | -698,559.63 |
合计 | 432,350,336.72 | 290,738,950.3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98,559.6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25,702.0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224,261.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698,559.63 | 525,702.07 | - | - | - | 1,224,261.70 |
合计 | 698,559.63 | 525,702.07 | - | - | - | 1,224,261.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张家港金宏 | 子公司往来款 | 219,069,215.34 | 1年以内 | 50.53 | - |
金宏物流 | 子公司往来款 | 47,323,217.75 | 1年以内 | 10.92 | - |
上海申南 | 子公司往来款 | 31,530,764.47 | 1年以内 | 7.27 | - |
金华润泽 | 子公司往来款 | 24,464,288.96 | 1年以内 | 5.64 | - |
七都燃气 | 子公司往来款 | 15,921,309.45 | 1年以内 | 3.67 | - |
合计 | / | 338,308,795.97 | / | 78.03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48.73%,主要系本年对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往来增加较多所致。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10,294,461.32 | 11,000,000.00 | 999,294,461.32 | 474,434,160.01 | 7,458,535.43 | 466,975,624.5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 - | - | - |
合计 | 1,010,294,461.32 | 11,000,000.00 | 999,294,461.32 | 474,434,160.01 | 7,458,535.43 | 466,975,624.5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徐州金宏 | 20,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 - | - |
上海欣头桥 | 4,150,000.00 | 84,300.00 | - | 4,234,300.00 | - | - |
昆山金宏 | 28,400,000.00 | - | - | 28,400,000.00 | - | - |
金华润泽 | 77,000,000.00 | 164,853.33 | - | 77,164,853.33 | - | - |
金宏技术 | 80,000,000.00 | - | 80,000,000.00 | - | - | |
张家港金宏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 |
苏州金瑞捷 | 43,137,335.01 | 140,500.00 | - | 43,277,835.01 | - | - |
金宏物流 | 20,000,000.00 | 329,706.67 | - | 20,329,706.67 | - | - |
金宏控股 | 3,448,225.00 | 25,991,200.00 | - | 29,439,425.00 | - | - |
吴中金宏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平顶山金宏 | 20,400,000.00 | - | - | 20,400,000.00 | - | - |
淮安金宏 | 20,900,000.00 | 4,106,200.00 | - | 25,006,200.00 | - | - |
金泡科技 | 9,050,000.00 | 1,950,000.00 | - | 11,000,000.00 | 7,458,535.43 | 11,000,000.00 |
重庆金宏 | 9,498,600.00 | 247,280.00 | - | 9,745,880.00 | - | - |
重庆金苏 | 38,250,000.00 | 303,480.00 | - | 38,553,480.00 | - | - |
上海苏埭 | 10,000,000.00 | 10,112,400.00 | - | 20,112,400.00 | - | - |
宿迁金宏 | 10,200,000.00 | 112,400.00 | - | 10,312,400.00 | - | - |
眉山金宏 | - | 26,000,000.00 | - | 26,000,000.00 | - | - |
金宏润泽 | - | 30,000,000.00 | - | 30,000,000.00 | - | - |
上海申南 | - | 94,005,305.58 | - | 94,005,305.58 | - | - |
海宁立申 | - | 34,320,000.00 | - | 34,320,000.00 | - | - |
富阳乙炔 | - | 32,650,500.00 | - | 32,650,500.00 | - | - |
吉祥气体 | - | 20,642,800.00 | - | 20,642,800.00 | - | - |
长沙曼德 | - | 217,018,266.67 | - | 217,018,266.67 | - | - |
金宏润投资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 | |
泰州光明 | - | 26,969,242.38 | - | 26,969,242.38 | - | - |
海南金宏润 | - | 711,866.68 | - | 711,866.68 | - | - |
合计 | 474,434,160.01 | 535,860,301.31 | - | 1,010,294,461.32 | 7,458,535.43 | 11,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021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2020年12月31日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对子公司增资和新收购子公司所致。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22,980,823.52 | 733,030,340.35 | 754,328,921.57 | 487,933,054.51 |
其他业务 | 115,269,019.74 | 53,826,106.25 | 145,886,769.96 | 81,154,781.63 |
合计 | 1,138,249,843.26 | 786,856,446.60 | 900,215,691.53 | 569,087,836.1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79,450.00 | 34,56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690,011.81 | 5,352,824.3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769,461.81 | 39,912,824.3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73,765.66 | 七、7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894,671.61 | 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18,793,480.04 | 七、72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31,719,023.80 | 七、68七、7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9.54 | 七、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30,418.52 | 七、74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132,314.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982,552.52 | |
合计 | 37,013,879.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52 | 0.34 | 0.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2 | 0.27 | 0.2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金向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