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24 公司简称:宁波富达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歆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599,02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2,238,489.9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223,84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24,085,841.16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17,953,035.6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8,147,446.4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61,310,267.75元,结余6,837,178.70元结转下期。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0%。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政策风险、行业风险、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分析”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亲笔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本。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宁波富达 | 指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宁波城投 | 指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通商集团/间接控股股东 | 指 | 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
广场公司 | 指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科环公司 | 指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蒙自公司 | 指 | 蒙自瀛州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新平公司 | 指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海城公司 | 指 | 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海盛投资 | 指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城旅公司 | 指 | 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甬舜建材 | 指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财开 | 指 | 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合资公司或富达金驼铃 | 指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金驼铃物流 | 指 | 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 |
哈密金运 | 指 |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甬昆科技 | 指 | 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富达建材 | 指 |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宁波富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NINGBO FUDA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NINGBO FUD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钟建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立明 | 施亚琴 |
联系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2室 |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1803室 |
电话 | 0574-87647859 | 0574-87647859 |
传真 | 0574-83860986 | 0574-83860986 |
电子信箱 | fuda@fuda.com | syq@fuda.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2号余姚商会大厦1302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余姚市阳明西路521号(1993-03-22至1995-12-24) 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1995-12-25至2019-04-23) 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2号余姚商会大厦1302室(2019-04-24至今) |
公司办公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19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uda.com |
电子信箱 | fuda@fuda.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董事办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宁波富达 | 600724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1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舒国平、朱艳美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2,340,238,895.86 | 2,340,298,385.17 | 0.00 | 3,144,597,377.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0,599,024.29 | 421,688,117.93 | -14.49 | 487,196,46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0,985,731.35 | 297,633,076.03 | -5.59 | 290,357,272.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7,327.71 | 763,817,182.49 | -51.73 | 604,811,806.49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995,506,482.44 | 2,952,826,694.96 | 1.45 | 2,921,353,666.20 |
总资产 | 4,289,853,113.24 | 4,156,802,714.57 | 3.20 | 4,802,004,398.2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95 | 0.2918 | -14.50 | 0.33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95 | 0.2918 | -14.50 | 0.33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44 | 0.2059 | -5.59 | 0.20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334 | 14.5181 | 减少2.2847个百分点 | 18.11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5325 | 10.2471 | 减少0.7146个百分点 | 10.794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20,755,079.10 | 491,211,825.39 | 513,275,372.43 | 914,996,61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180,997.71 | 78,367,116.96 | 69,958,066.21 | 130,092,843.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72,377,577.10 | 71,809,229.35 | 46,865,894.74 | 89,933,030.16 |
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836,748.55 | 213,613,553.16 | -43,175,389.03 | 114,412,415.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249,308.44 | 子公司科环公司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作价9,000.00万元出资,处置收益84,294,339.58元 | 22,035,664.08 | 77,481,777.4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049,255.22 | 6,397,094.17 | 3,811,185.1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5,443,968.62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850,977.0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234,696.46 | 35,874,541.38 | 61,020,674.6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321,035.15 | 子公司科环公司关停搬迁计提辞退福利 | -24,200,000.00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9,896,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9,178.23 | 134,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2,154,818.45 | 受托和义、月湖项目收入 | 24,759,992.08 | 22,211,471.33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93,605.82 | 6,057,549.82 | 2,629,639.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767,150.87 | 6,505,986.12 | 6,637,892.3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080,360.70 | 393,813.51 | -878,364.73 | |
合计 | 79,613,292.94 | 124,055,041.90 | 196,839,189.1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177,542.81 | 35,930,835.61 | -3,246,707.20 | 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512,038,515.34 | 512,038,515.34 | 12,038,515.34 |
合计 | 39,177,542.81 | 547,969,350.95 | 508,791,808.14 | 12,038,515.3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按照年初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要求,以市场化为导向,整合提升稳基础,产业拓展谋发展,规范运作强管理,努力克服经济回调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在整合提升现有两大产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聚焦结构优化、管理优化,积极寻找新的产业拓展机会,努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商业地产:广场公司直面宁波城区大体量商业项目相继开业带来的白热化竞争,积极应对招商难、运营难、营运成本不断加大等诸多困难,重构天一·和义商圈形象,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优化升级目标,通过局部改造硬件升级、品牌升级、管理升级等举措,全力做好业绩提升和商圈品质提升。天一广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已完成,提升效果显著。公司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积极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保持“席地而坐”高标准监管力度。水泥建材:水泥板块各公司面对环保要求升级、余姚厂区回转窑关停、能耗双控、宏观调控、需求萎缩、原材料价格上涨、开工不足等不利局面,重构供、产、销体系努力稳市场。同时,积极应对“能耗双控”,生产以市场为导向做到满库位运行,全力服务好客户并加强水泥品质管控,努力做好回转窑关停后市场对接。公司积极推进“年产200万吨粉磨系统搬迁项目”,不断克服疫情、施工难度大、临时停工等多种因素影响,已完成建设进度的65%,预计2022年8月投产。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能评审批、备案和设计等多项前期工作。新设“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机制,实施水泥板块管理总部职能。
燃料油贸易:签署燃料油贸易投资协议,富达金驼铃公司于2021年8月开始运作,30万吨煤焦油的深加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将于2022年7月投产。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投资型公司,公司本级没有实体业务。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涉及三个行业,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燃料油贸易。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
公司在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多的荣誉和较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荣获“浙江省十大特色商业街”、“浙江省商业服务业十佳示范企业”、“浙江省职工文化建设先进企业”、“宁波市商贸流通企业二十强”、“宁波市商贸流通企业贡献奖”、“宁波市商贸系统先进企业”等多项荣誉。天一广场被评为宁波市首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成为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打卡点”。
宁波大型中高端购物中心同质化竞争日趋激烈,供给过剩,公司的增长空间受限。至2020年底,宁波大市已建、在建等各类型商业中心101个,其中已建商业中心74个,在建27个,未来5年仍有新的商业布局可能。诸多数据表明,宁波市商业企业已经进入“存量时代”。
(二)水泥建材
公司的水泥板块以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主要产品为32.5级水泥、42.5级水泥、海工水泥等,年生产各类水泥能力490万吨。主要产地在云南蒙自、新平及余姚三地。
因环保要求升级、能耗双控、宏观调控等原因,水泥板块的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目前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矛盾依旧突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能效提升,仍是十四五期间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环保预期依旧持续加码态势,新修订的产能置换政策,错峰限产常态化,双碳、限产等一系列政策的推进将加速落后产能出清,虽然有利于水泥行业供给格局的优化,但同时水泥企业在减碳降耗方面的成本压力有所增加。
(三)燃料油贸易
燃料油价格受大宗商品价格、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较大。为新拓展业务,公司通过投资合作涉足燃料油贸易业务,于2021年7月8日注册成立“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商业地产的出租、自营联营及托管业务;水泥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燃料油贸易。
(一)商业地产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自营国购和酷购两家主力店,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经营面积分别为
3.73万平方米和3.77万平方米。
面对商业地产同质化竞争激烈、总量过剩、增长空间受限等外部因素及天一广场硬件老化等不足,广场公司通过深度调整商圈业态、品牌结构,提升商业活力、升级改造等举措塑造浓厚天一和义商业氛围,实现客流销售双重增长;紧跟城市时尚风向标,深度调整业态品牌,加速提升商业级次感;注重细节优化,提升服务水平,为商户、消费者提供有温度有特色的服务;抓实天一广场提升改造任务和外拓项目招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差距、促落实,提升内部管理能力。天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安全、高效推进,一期主要改造项目已完成,提升效果显著。
2021年度天一和义商圈继续保持了很高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被评为宁波市第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购、酷购两家门店获评浙江省“绿色商场”称号,广场公司被评为“十三五”浙江省商贸百强企业。据赢商网统计,天一和义商圈首进品牌数量排名全市第一,关键节假日均客流破30万,国庆黄金周期间总客流量超过210万人(次),全年客流量超5000万人(次),天一和义大商圈成为宁波市第一个百亿商圈。
面积:平方米 金额 万元
天一广场近三年整体租金情况:
商业地产近三年业绩情况:
(二)水泥建材
因环保要求升级、能耗双控、宏观调控等原因,水泥板块的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近三年公司水泥产量为:2019年560.94万吨、2020年502.22万吨,2021年381.23万吨。近三年水泥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019占比70.03%、2020年占比79.93%、2021年占比60.25%。公司的水泥板块以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年生产水泥能力490万吨。
科环公司:因环保要求升级,科环公司余姚厂区回转窑在2020年12月28日关停,目前仅保留粉磨系统(将于2022年8月底搬迁)。
“年产200万吨粉磨系统搬迁项目”预计在2022年8月投产,关停搬迁事项会对本公司2021年及之后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2021年,浙江上峰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参股科环公司下属甬舜公司21%的股权,有利于确保200万吨粉磨项目建成后的熟料供应。
为充分利用科环公司的产能指标,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能评审批、备案和设计等多项前期工作。蒙自公司和新平公司:因“能耗双控”限产,开工不足。为满足公司水泥业务市场拓展的需要,降低余姚回转窑关停影响,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体制,2021年12月5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6亿元,在云南蒙自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股权划转已于2022年3月完成。富达建材将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附:水泥板块近三年产量、营收、净利润图表。
(三)燃料油贸易
燃料油价格受大宗商品价格、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较大。
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金驼铃物流、甬昆科技,金驼铃物流股东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2021年7月8日“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亿元(同时注册成立了富达金驼铃昆山分公司)。其中宁波富达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实际拥有68%的表决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燃料油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油、煤焦油、渣油、沥青等产品的采购与销售。2021年9月,富达金驼铃完成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及增资工作。因疫情管控、政策审批等原因,原定2021年12月31日投产的30万吨燃料油深加工项目,预计延期至2022年7月投产。
富达金驼铃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8月份开始运营。2021年度,采购燃料油13.98万吨,销售燃料油9.71万吨。营业收入3.89亿元,利润总额0.30亿元,净利润2,238万元。完成了2,000万元的业绩承诺。《投资合作协议》的执行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也为公司在新疆拓展资源性业务、优化业务结构打下基础。
随着富达金驼铃公司贸易业务的正常化,对公司营收的贡献度将逐步提高。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有绝对控股、地方城投背景的区域性商业地产运营商,具有一定的区域资源优势;天一广场的地段优势,维护了城市核心商贸区的地位;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将促进公司的转型升级;水泥产业的精细化管理为产业的扩张和盈利模式的复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
2021年度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23.4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利润总额6.17亿元,同比下降1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亿元,同比下降14.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下降5.59%。实现每股收益0.2495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334%。期末股东权益合计35.98亿元,注册资本14.45亿元。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2.90亿元,其中货币资金9.56亿元、投资性房地产11.06亿元;负债总额6.92亿元,其中银行借款1.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9.96亿元,资产负债率16.13%,分别比年初增加1.45%和减少0.17个百分点。
2、产业板块简况
(1)商业地产:2021年年度完成营业收入5.41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23.10%,其中租金收入3.51亿元,商品销售收入0.75亿元,托管收入0.2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94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7.62%),净利润2.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
59.71%),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15.10%、21.81%和21.93%。调整上年疫情减免影响后,分别比上年分别增长2.26%、0.10%和减少0.23%。
天一广场可供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出租率96.40%。
(2)水泥建材:2021年年度累计销售各类水泥381.23万吨,完成营业收入14.10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60.25%),实现利润总额2.66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3.09%),净利润2.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30.13%),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4.09%、
24.63%、27.56%和28.80%。水泥销量同比减少120.99万吨,即下降24.09%,综合市场及价格影响,水泥销售收入同比减少3.72亿元,即下降20.95%;另子公司科环公司本部因窑系统关停污泥处置业务停止,故同比减少污泥处置收入0.90亿元。
(3)燃料油贸易: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设立,8月实现运行。2021年年度累计销售燃料油9.71万吨,完成营业收入3.89亿元(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
16.65%),实现利润总额0.30亿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4.79%),净利润0.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贡献率为2.48%)。
3、管理情况
(1)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行为规则》等8个制度,新增《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
“公司治理”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及时上报,对需完善的事项进行了完善;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重视董事会成员的专业特长与互补性,特别在独立董事选择上,坚持选择社会口碑好、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各专家在专业背景上充分互补。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明确要求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学习信披相关的政策法规。涉及披露的事项,有明确和严格的流转程序。专题组织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学习,包括控股股东董监高、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公司关键岗位、公司职能部门的学习,并在公司网站、宣传窗、专栏积极宣传。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理念深入人心。
(2)注重回报,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积极保持与投资者、金融中介、财经媒体的沟通,认真做好投资者日常接待,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努力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报告期内,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
0.22元,现金分红3.18亿元。
公司重视舆情管理,落实专人监控相关舆情,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组织召开投资者网上接待会,专线接听投资者来电,解答市场关注的问题。
(3)加强现有产业的整合提升,提升经营质量
广场公司直面宁波城区大体量商业项目相继开业带来的白热化竞争,积极应对招商难、运营难、营运成本不断加大等诸多困难,重构天一·和义商圈形象,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优化升级目标,通过局部硬件改造升级、品牌升级、管理升级等举措,全力做好业绩提升和商圈品质提升。天一广场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已完成,提升效果显著。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内部管理能力。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积极做好文明典范城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保持“席地而坐”高标准监管力度。
推进水泥产业整合,科环与上峰水泥达成战略合作,通过有效利用产能指标为科环公司增效;积极争取科环公司(余姚厂区)因政策原因而关停的相关政策,尽可能把公司的损失降到最小,同时为有效安置员工,决策实施200万吨粉磨站项目。
为满足公司水泥业务市场拓展的需要,降低余姚回转窑关停影响,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体制。2021年12月,公司出资6亿元,在云南蒙自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对现有水泥业务实行集团化管理,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4)积极拓展新产业,努力谋求新发展
充实产业拓展人员并形成工作机制,研究并购战略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寻找合适并购标的。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成立“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燃料油贸易业务,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及对其增资已完成,哈密金运主要在建项目为“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2年7月投产。
(5)不断规范三会运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依法组织召开董事会7次,监事会6次,股东大会1次,各类议案顺利通过,规范召开了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全体董事在年度内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对监管部门要求事项实施监督,并出具相关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时召开会议,对各自分管事项展开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340,238,895.86 | 2,340,298,385.17 | 0.00 |
营业成本 | 1,686,266,281.20 | 1,541,705,423.20 | 9.38 |
销售费用 | 52,859,679.66 | 104,071,892.04 | -49.21 |
管理费用 | 86,761,971.55 | 110,415,743.71 | -21.42 |
财务费用 | -12,671,448.44 | -7,599,378.4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7,327.71 | 763,817,182.49 | -51.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311,604.47 | 967,803,801.9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140,325.65 | -1,185,419,985.82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水泥制造业运杂费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科环公司由于关停搬迁计提辞退福利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提前归还银行借款,对应的借款融资费用摊销完毕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0.25亿元,二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45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一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8.67亿元(赎回结构性存款);二是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0.46亿元;三是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0.60亿元;四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6.33亿元(购买结购性存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41亿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0.76亿元。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其他变动原因说明: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工业 | 1,405,721,910.49 | 1,177,271,527.43 | 16.25 | -20.95 | -15.42 | 减少5.48个百分点 | |
商业 | 74,724,003.46 | 40,319,913.39 | 46.04 | -0.40 | 6.94 | 减少3.70个百分点 | |
贸易 | 389,710,494.82 | 356,331,979.46 | 8.56 | — | — | — | |
服务业 | 69,931,532.59 | 27,360,810.82 | 60.87 | 4.96 | 28.46 | 减少7.16个百分点 | |
租赁业 | 351,168,176.12 | 53,011,526.73 | 84.90 | 20.66 | 3.66 | 增加2.47个百分点 |
其他 | 18,069,878.98 | 4,385,772.30 | 75.73 | -82.42 | -49.26 | 减少15.86个百分点 |
合计 | 2,309,325,996.46 | 1,658,681,530.13 | 28.17 | -0.19 | 9.80 | 减少6.5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水泥销售 | 1,405,721,910.49 | 1,177,271,527.43 | 16.25 | -20.95 | -15.42 | 减少5.48个百分点 |
商品销售 | 74,724,003.46 | 40,319,913.39 | 46.04 | -0.40 | 6.94 | 减少3.70个百分点 |
燃料油销售 | 389,710,494.82 | 356,331,979.46 | 8.56 | — | — | — |
物业管理 | 61,060,219.63 | 27,178,283.97 | 55.49 | 1.31 | 27.83 | 减少9.23个百分点 |
广告 | 8,871,312.96 | 182,526.85 | 97.94 | 39.65 | 384.33 | 减少1.47个百分点 |
租赁 | 351,168,176.12 | 53,011,526.73 | 84.90 | 20.66 | 3.66 | 增加2.47个百分点 |
其他 | 18,069,878.98 | 4,385,772.30 | 75.73 | -82.42 | -49.26 | 减少15.86个百分点 |
合计 | 2,309,325,996.46 | 1,658,681,530.13 | 28.17 | -0.19 | 9.80 | 减少6.5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浙江 省内 | 1,090,182,347.98 | 916,008,056.86 | 15.98 | -34.77 | -13.00 | 减少21.02个百分点 |
浙江 省外 | 1,219,143,648.48 | 742,673,473.27 | 39.08 | 89.81 | 62.25 | 增加10.3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终端 | 1,915,160,388.10 | 1,597,050,158.20 | 16.61 | -3.26 | 10.05 | 减少10.08个百分点 |
联营 | 42,997,432.24 | 8,619,845.20 | 79.95 | -0.07 | 4.47 | 减少0.87个百分点 |
租赁 | 351,168,176.12 | 53,011,526.73 | 84.90 | 20.66 | 3.66 | 增加2.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子公司科环公司本部因回转窑系统关停污泥处置业务停止,同比减少污泥处置收入0.90亿元(该项列入上表“其他”)。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工业 | 直接材料 | 882,495,395.81 | 74.96 | 1,041,769,878.37 | 74.85 | -15.29 | |
工业 | 直接人工 | 37,040,621.96 | 3.15 | 39,191,780.82 | 2.82 | -5.49 | |
工业 | 制造费用 | 257,735,509.66 | 21.89 | 310,906,729.37 | 22.33 | -17.10 | |
商业 | 商品销售成本 | 32,825,363.46 | 81.41 | 29,866,992.22 | 79.21 | 9.91 | |
商业 | 其他成本 | 7,494,549.93 | 18.59 | 7,837,075.22 | 20.79 | -4.37 | |
服务业 | 人工成本 | 7,693,796.20 | 28.12 | 7,348,996.35 | 34.50 | 4.69 | |
服务业 | 其他成本 | 19,667,014.62 | 71.88 | 13,950,004.44 | 65.50 | 40.98 | |
租赁业 | 折旧摊销 | 53,011,526.73 | 100.00 | 51,139,354.77 | 100.00 | 3.66 | |
贸易业 | 采购成本 | 354,756,452.38 | 99.56 | — | — | — | |
贸易业 | 运输成本 | 1,575,527.08 | 0.44 | — | — | — | |
其他 | 人工成本 | 714,832.68 | 8.27 | -100.00 | |||
其他 | 其他成本 | 4,385,772.30 | 100.00 | 7,929,180.67 | 91.73 | -44.69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水泥销售 | 直接材料 | 882,495,395.81 | 74.96 | 1,041,769,878.37 | 74.85 | -15.29 | |
水泥销售 | 直接人工 | 37,040,621.96 | 3.15 | 39,191,780.82 | 2.82 | -5.49 | |
水泥销售 | 制造费用 | 257,735,509.66 | 21.89 | 310,906,729.37 | 22.33 | -17.10 | |
物业管理费收入 | 人工成本 | 7,693,796.20 | 28.31 | 7,348,996.35 | 34.57 | 4.69 | |
物业管理费收入 | 其他成本 | 19,484,487.77 | 71.69 | 13,912,317.72 | 65.43 | 40.05 | |
广告收入 | 其他成本 | 182,526.85 | 100.00 | 37,686.72 | 100.00 | 384.33 | |
租赁收入 | 折旧摊销 | 53,011,526.73 | 100.00 | 51,139,354.77 | 100.00 | 3.66 | |
商品销售收入 | 商品销售成本 | 32,825,363.46 | 81.41 | 29,866,992.22 | 79.21 | 9.91 | |
商品销售收入 | 其他成本 | 7,494,549.93 | 18.59 | 7,837,075.22 | 20.79 | -4.37 | |
燃料油收入 | 采购成本 | 354,756,452.38 | 99.56 | — | — | — | |
燃料油收入 | 运输成本 | 1,575,527.08 | 0.44 | — | — | — | |
其他收入 | 人工成本 | 714,832.68 | 8.27 | -100.00 | |||
其他收入 | 其他成本 | 4,385,772.30 | 100.00 | 7,929,180.67 | 91.73 | -44.69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因投资新设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增加上述三家并表企业。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3,214.8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2,042.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52,859,679.66 | 104,071,892.04 | -49.21 |
管理费用 | 86,761,971.55 | 110,415,743.71 | -21.42 |
财务费用 | -12,671,448.44 | -7,599,378.45 | 不适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7,327.71 | 763,817,182.49 | -51.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 -641,311,604.47 | 967,803,801.97 | 不适用 |
流量净额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140,325.65 | -1,185,419,985.82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子公司科环公司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作价9,000.00万元出资,处置收益8,429.43万元;上年度确认2018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有对价(宁海土地涉诉权益款)5,989.60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56,284,791.40 | 22.29 | 1,541,977,951.27 | 37.10 | -37.98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2,038,515.34 | 11.94 | 不适用 | 注1 | ||
应收账款 | 196,658,180.09 | 4.58 | 72,806,530.60 | 1.75 | 170.11 | 注2 |
应收票据 | 389,786,898.09 | 9.38 | -100.00 | 注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8,395,617.87 | 6.49 | 不适用 | 注3 | ||
长期股权投资 | 95,750,000.00 | 2.23 | 4,085,000.00 | 0.10 | 2,243.94 | 注4 |
在建工程 | 150,307,800.46 | 3.50 | 30,219,971.10 | 0.73 | 397.38 | 注5 |
应付账款 | 126,583,898.08 | 2.95 | 195,810,180.51 | 4.71 | -35.35 | 注6 |
应付职工薪酬 | 43,461,137.88 | 1.01 | 64,363,213.78 | 1.55 | -32.48 | 注7 |
长期借款 | 67,931,832.33 | 1.58 | 不适用 | 注8 |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注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公司2021年从事燃料油贸易,燃料油贸易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约1.26亿元;注3:应收票据减少、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水泥建材板块考虑经营状况及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为充分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综合成本低”的融资优势,加大了贴现力度致使票据背书贴现的金额及频次增多。因管理票据的业务模式和持有意图发生变化,兼具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与出售,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故将原在应收票据核算的内容转入应收款项融资;
注4: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主要系增加对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注5: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子公司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新增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投资;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投资;注6:应付账款减少,主要系采购业务款项结算及时;注7: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上年年末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关停搬迁计提辞退福利,本期已支付;注8: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银行借款。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274,442.54 | 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22,955,142.38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76,183,986.31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 计 | 107,413,571.23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7日完成整体打包出售房地产业务股权及债权资产包的交割,截止2019年10月25日收到全部交易款项。本公司不再从事住宅地产开发业务。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 权益比例(%) | 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租金收入/房地产公允价值(%) |
1 | 浙江宁波 | 天一广场 | 商业广场 | 152,606.73 | 35,116.82 | 100 | 否 |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融资总额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12,500.00 | 4.1810 | 362.58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新平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宁波富达九届十次董事会决定通过新设控股子公司方式收购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实际收购价格为2.2亿元;收购完成后,分步实施技术改造,预计技改投入2.88亿元。上述资产收购及技改可行性方案总投资额为5.08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水泥板块年生产能力达490万吨。本次技改项目新增目标土地正在协调相关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支付收购价款2.15亿元,技术改造已投入0.30亿元。公司将根据宏观政策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技改方案。
(2)公司委托理财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10.00亿元,余额5.00亿元。
(3)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
按照宁波市发改委明确的整改方案,经科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科环公司拟投资25,820.65万元建设“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谨慎预计营业收入80,570万元/年,利润1,602万元/年,全投资税后静态回收期为12.38年,项目建设期12个月(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2、033号公告)。
科环公司水泥粉磨站迁建项目2020年12月29日已开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投资额9,088.91万元,因疫情影响等原因,预计将于2022年8月投产。
(4)投资新设“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从事燃料油贸易
2021年6月30日,经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金驼铃物流、甬昆科技,金驼铃物流股东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2021年7月8日“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富达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实际拥有的表决权68%。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燃料油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油、煤焦油、渣油、沥青等产品的采购与销售。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建设哈密金运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5)投资新设“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整合水泥板块业务
2021年12月5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金出资6亿元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机制,实施水泥板块管理总部职能。组建专业经营管理团队,统一协调、管理,整合现有资源,出资并购水泥及其他项目。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全资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宁波富达现金出资6亿元,注册设立“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新公司设立和水泥板块各子公司股权划转已于2022年3月完成。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新设新平公司收购鲁奎山公司资产,并进行技术改造的进展情况
宁波富达九届十次董事会决定通过新设控股子公司方式收购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实际收购价格为2.2亿元;收购完成后,分步实施技术改造,预计技改投入2.88亿元。上述资产收购及技改可行性方案总投资额为5.08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水泥板块年生产能力达490万吨。本次技术项目新增目标土地正在协调相关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支付收购价款2.15亿元,技术改造已投入0.30亿元。公司将根据宏观政策环境和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技改方案。
②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富达临2021-007、012、019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10.00亿元,余额5.00亿元,到期赎回取得含税理财收益0.09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5.00亿元。截止2022年3月25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00亿元。2021年5月8日,综合考虑流动性及收益最大可能保证,不再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改为购买固定收益类的存款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类产品余额1.28亿元;截止2022年3月25日,该类产品余额11.42亿元。
③ 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
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需要实施关停搬迁问题整改,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协调下,2019年7月底,发改委通知明确的整改方案为:科环公司(余姚厂区)2020年底原厂区关停、水泥粉磨系统搬迁。公司将抓紧制订粉磨系统搬迁及老厂区有效利用可行性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实施。关停搬迁事项会对本公司2021年及之后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19-034号公告)。
按照宁波市发改委明确的整改方案,经科环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科环公司拟投资25,820.65万元建设“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谨慎预计营业收入80,570万元/年,利润1,602万元/年,全投资税后静态回收期为12.38年,项目建设期12个月(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2、033号公告)。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科环公司水泥粉磨站迁建项目2020年12月29日开工。因疫情等原因的影响,预计2022年8月投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已经完成投资额为9,088.91万元。科环公司与上峰水泥合作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产能置换方案”,已完成浙江省经信厅关于产能指标合作的审批,能评审批、备案和设计等多项前期工作。
④关于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天一广场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实施情况天一广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场公司的核心商业地产,建成开放至今已超过十八年,亟需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和改造。广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十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一广场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的议案》,并授权广场公司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推进及办理天一广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具体事宜。
广场公司根据宁波市委市政府就天一商圈提升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天一广场在业态、功能、形象、秩序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提升进行了方案制订。按照前期工作论证、研讨、测算和筹备,拟将天一广场相关项目提升改造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期对内部铺装、喷泉、灯光三项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初步预算8,000万元,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对方案进行优化,至2021年年末,已先后完成了音乐喷泉及音响投影系统的提升改造、灯光提升、导示系统的更新、中心大舞台及水晶街休闲舞台的更新、国际购物中心东门外立面的提升改造和天一广场公共区域铺装整修、智慧立杆灯更新等工程,所有提升改造项目均已竣工,累计完成投资5690万元,已支付进度款4909万元,已完工的项目除地面铺装整修项目尚在竣工审计中,其它均已完成审计结算。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 28,798,292.81 | 33,938,292.81 | 30,691,585.61 |
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99,250.00 | 5,099,250.00 | 5,099,250.00 |
太原五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 | 140,000.00 | 14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0 | 512,038,515.34 | |
合计 | 534,037,542.81 | 39,177,542.81 | 547,969,350.95 |
注: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减资10亿元分期给付,首期于2019年12月前给付,余下50%于2020年第四季度中给付;2020年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余下50%减资款预计于2021年给付。本期收到减资款。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广场建设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注册资本1,000万元,宁波富达持有其100%股权。2021年12月31日,广场公司总资产18.44亿元,净资产15.36亿元,2021年度可供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实现营业总收入5.41亿元,实现净利润2.15亿元。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0日设立,注册资本6亿元,宁波富达持有其100%的股权。2021年12月31日,因股权划转尚未完成,富达建材总资产6.00亿元,净资产6.00亿元,2021年度生产高标水泥0.00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0.00亿元,实现净利润0.00亿元。该公司为满足公司水泥市场拓展的需要,理顺现有水泥板块管理机制,实施水泥板块管理总部职能而设立。公司同时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科环公司52%股权、新平公司52%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给富达建材,股权划转已于2022年3月完成。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标水泥的生产,注册资本22,500万元,宁波富达持有其52%股权。2021年12月31日,科环公司总资产12.70亿元,净资产9.33亿元,2021年度生产高标水泥320.85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12.71亿元,实现净利润2.21亿元。其中: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高标水泥的生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宁波富达通过子公司宁波科环持有其52%股权。2021年12月31日,蒙自公司总资产4.44亿元,净资产
1.73亿元,2021年度生产高标水泥126.69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3.68亿元,实现净利润0.87亿元;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获得建设“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土地,2020年11月11日科环公司通过收购股权方式获得其股权,注册资本5,000万元,科环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2021年12月31日,甬舜建材总资产1.66亿元,净资产0.49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0.00亿元,实现净利润-66.15万元,粉磨站建设于2020年12月29日开工,预计2022年8月投产。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标水泥的生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宁波富达持有其52%的股权。2021年12月31日,新平公司总资产2.40亿元,净资产1.57亿元,2021年度生产高标水泥60.38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1.57亿元,实现净利润-0.12亿元。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燃料油贸易。注册资本1亿元,宁波富达持有其40%的股权,甬昆科技愿意将其所持富达金驼铃公司28%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无偿让渡给宁波富达,宁波富达实际拥有的表决权达到68%。2021年12月31日,富达金驼铃公司总资产2.92亿元,净资产1.22亿元,2021年度燃料油贸易9.71万吨,实现营业总收入3.89亿元,实现净利润0.22亿元,完成了《投资协议》约定的2000万元的业绩承诺。其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深加工。注册资本4,000万元,富达金驼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2021年12月31日,哈密金运总资产0.62亿元,净资产0.40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
0.20亿元,实现净利润22.29万元。哈密金运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处在建设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投资额5,327.59万元,占计划投资额9400万元的56.68%。因疫情管控和政策审批等原因工程延期,预计2022年7月项目投产。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和内部环境分析
综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最新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内经济面临全球大宗商品输入通胀、疫情反复、房地产债务风险化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反垄断、教育医疗行业政策性调整等挑战,且随着美联储开启缩表加息,全球流动性边际收紧,叠加地缘政治不稳定因素影响,经济短期存在下行压力。长期看,随着疫苗接种有序推进,疫情终将走向终结,地缘危机等短期因素不影响我国经济稳健发展的长期趋势。
在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设定了5.5%经济增速预期目标,其中基建稳增长、促消费预期进一步强化。专家预计2022年净出口对经济拉动力度相比2021年将有所下滑,基建投资将成为稳增长首要抓手。
最近五年,宁波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到14,595亿元,居全国城市第12位;财政总收入增加到3264亿元,跃居全国城市第10位;工业增加值全国城市第7位;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分别居全国城市第1和第3位;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9.6%;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连续5年全省第一。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甬江实验室组建运行,宁波大学成为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获批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科技奖26项,人才净流入率居全国城市前列。据宁波市统计局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也保持平稳上涨,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总体稳中向好。宁波市委提出了今后五年将加快“港产城文”融合发展,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奋斗目标。
随着国企改革推进步伐的加快,新《证券法》实施后对资本市场发展支持力度的加强,将为公司结合国企改革、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自身发展带来机遇。
人工智能、大数据、跨界融合和重塑体验等要素的运用将成为商业竞争的关键。宁波已启动5G智慧城市建设,公司商业地产所在的天一商圈将努力适应环境,抓住发展机遇,借助互联网、5G智能时代的东风,实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
商业地产
从国家政策层面看,国务院办公厅《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年9月)提出要“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品位步行街,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服务体验融合、商旅文体协同、购物体验结合。提升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水平。优化商贸物流设施空间布局,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从国家层面强调要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并提出建设若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同时,对优化流通设施空间布局、促进传统商业综合体创新转型、发展社区商业和高品位步行街等提出了要求。
从总体趋势看,未来五年商业地产的投资规模仍将有一个放量的过程,但是层次会越趋多元化,项目不断细化,新的模式频出,整个行业将会出现分化态势。在招商难、运营难的挑战中,专业化运营要求越来越高。分析和探索消费发展轨迹,十四五期间,商业地产整体发展或将呈现商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消费客群主力军巨变、商业零售经营模式更新等的发展态势。
水泥建材
2022年,基建稳增长预期进一步强化,基建投资将成为稳增长首要抓手。财政支持上,政府工作报告显示财政支出规模将比2021年扩大2万亿以上,2022年专项债额度3.65万亿元,在投向上仍以基建为主,在表述上支持“在建项目”的同时强调“新开工”。实际落地上,2月份专项债发行额超过3950亿元,连续5个月发行增速超200%。
水泥产品的售价受运费、煤炭价格、市场需求影响较大。当前海运费高企抑制进口熟料,煤炭价格高企,市场需求恢复较好都是支撑水泥价格的因素。2022年上半年基建投资需求向好有望一定程度弥补地产新开工下行的影响,水泥可能呈现销量趋稳的态势。
燃料油贸易及煤焦油深加工
根据2021年6月4日宁波市政府发布的《宁波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建设方案》,本公司燃料油贸易项目符合宁波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可为宁波市政府发展新型国际能源中心建设提供燃料油储存与贸易贡献。
我国是传统的炼油大国,炼油规模以及能力位居世界前列。在当前原油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石油化工原料成本不断攀高,石化产品竞争力大大削弱,“高油价时代”的到来,为长期处于竞争劣势的煤化工业提供了发展机遇。煤焦油加工业现状分析作为炼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化产回收产品,到目前为止全国煤焦油产量已超过650万吨/年,而煤焦油实际加工量不足300万吨/年,其余的煤焦油被作为原料出口或作为燃料烧掉。还有大量的土焦生产中根本没有回收煤焦油。国家煤资源浪费严重。为了减少危险废物收集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风险和加强煤焦油的管控,利用煤焦油为原料,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变废为宝”,最终作为燃料油进行销售。
2、现有产业存在的困难和风险
(1)商业地产
国内消费一方面是疫情突发、经济下行、市场疲软,另一方面是商业地产数量猛增、竞争激烈、分流严重,加上电商异军突起,购物中心招商、营运困境越来越突出,生存压力越来越大,能够满员开业的购物中心项目非常罕见。
A.近年来,宁波逐渐形成了以天一商圈、东部新城、鄞州中心区和江北奥体中心为主要分布点的商业布局。随着宁波商业格局由“单极”向“多级化”状态转变,客流分散严重,天一商圈作为宁波中心城区核心商圈及三江口独一无二的商业综合体,面临的竞争不断加剧;
B. 周边商业的激烈竞争使营运成本不断提高;
C. 反复的疫情使得国内外各大品牌商拓店意愿随之降低,招商难度、业态与品牌调整难度日益加大;
D.天一广场开放式的建筑格局影响发挥商业综合体规模优势。
(2)水泥建材
总体上水泥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能耗双控、节能减排影响较大,叠加水泥龙头企业抓紧战略布局、行业产能过剩、外地企业冲击,市场竞争加剧。
原材料瓶颈、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税收等政策要求提高对公司经营和效益产生冲击。虽然公司做到超净排放,是当地环保治理的先进典范,但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环保投入将大幅增加,特别是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云南两家水泥企业也亟需整合提升。
A.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
水泥行业健康发展受制于产能过剩。未来,国家调控水泥行业相关政策的力度如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执行,则行业整体仍将长期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进而将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B.环保政策趋严风险
水泥生产过程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随着我国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能会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水泥企业的环保标准,水泥生产企业将面临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的要求,可能使得公司在环保治理、原有环保设施的改造等环保方面的支出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的未来业绩。
C.成本持续上升的风险
水泥产品中煤炭、电力等能源消耗的购置成本占产品综合成本的比例平均为50%以上,一旦煤炭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将会面临上行压力,倘若由此造成的成本上涨无法完全传导至产品价格,则会对公司盈利产生负面影响。再加上安全、环保、用工成本上升,企业的成本压力还将进一步增加。
D.能耗双控开工不足的风险
受能耗双控影响,水泥企业会被限产停产,存在开工不足的风险。
(3)燃料油贸易
燃料油业务销售毛利率较低,如果渣油、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富达金驼铃公司的业绩将会出现不确定性,尤其是盈利预测是基于目前的原材料和燃料油价格水平,若后期出现原油价格大幅下降和煤焦油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项目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A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富达金驼铃公司产品为航运必需品的船燃油,其需求量受航运指数直接影响,而航运指数与宏观经济直接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上行周期,航运需求出现增长,反之则减少;燃料油在化工冶金方面有重要需求,随着各国经济复苏,企业复工增长,全球对燃料油需求理论上也应增长。
B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富达金驼铃公司产品采用成本加利润模式,随客户采购量、信用期、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博弈形成,且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不能快速传导到客户端。产品成本中的沥青价格直接挂钩国际油价,所以对公司来说油价稳定在合理区间对公司营收最为有利,短期的暴涨暴跌都会影响到公司毛利。
富达金驼铃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在接到订单后才进行原材料采购,尽量保证订单的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的确定,以期消除产品长时间运输过程中的价格波动风险,但公司存在销售周转所需的产品储备。所以虽然富达金驼铃公司采用“成本加利润”、“以销定产”等模式,最大限度的消除原材料价格对公司毛利的影响,但是由于价格传导和周转储备的需要,原材料价格波动还是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产品毛利。
C、物流风险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在新疆哈密和宁波,产品混合在江苏,并销往江浙地区,产品交付物流距离、物流时间较长。物流受自然条件、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安全隐患。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现有主业为商业地产、水泥建材、燃料油贸易,公司将以市场化为导向,在整合提升现有产业综合竞争力的基础上,结合国企改革要求,充分发挥和利用资本运作功能,积极稳妥拓展新的产业,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股权结构,实现公司新的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现有产业能级与核心竞争力。
商业地产要确保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区域性规模商业市场地位和企业品牌的标杆形象。要以运营管理数字化推进智能消费模式的创新;以创意企划营销、服务品质提升、商业硬件改造,强化商圈整体品牌的知名度与客流集聚的能力;以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为契机打造专业化的运营管理团队。要深化对轻资产运营模式的研究,探索符合企业实际的业务拓展之路,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
水泥产业要加快整合提升步伐,积极研究和实施产业拓展计划,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强环保投入,积极制定、落实环保方案和措施。同时,做好各水泥生产企业的市场协同、人员协同、品牌协同,进一步提高投资回报率。水泥产业将积极发挥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管理平台作用,围绕技术改造和环保处置业务,参与新项目收购兼并及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
燃料油贸易在2021年试运行的基础上,加快市场拓展步伐。
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新产业拓展。
要稳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股权结构优化工作。深入调研,积极寻求新产业投资机会,敏锐捕捉资本市场信息,强化与各类机构的联系,探索股权投资,战略合作,以及产业端横向、纵向整合的可行性。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公司经营方针:规范运作优管理,提质增效强主业,着重结构优化助推高质量发展
2、主要经济指标 营业收入:28亿元 水泥销售:390万吨
3、对策与措施
2022年,公司将在提升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的基础上,整合提升现有产业,坚持市场化对标,提质增效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硬件升级改造,优化业态结构,提升商圈品质,稳固核
心商业龙头地位。水泥产业充分发挥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管理平台作用,围绕技术改造和环保处置业务参与、新项目收购兼并及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等进一步扩大规模。聚焦结构优化目标,积极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加大新产业拓展力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与能级。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商业地产
宁波商业竞争已进入“多极化”状态。新开购物中心数量的增加和存量商业面积的不断累积,必然导致客源的进一步分流和品牌招商困难,购物中心竞争白热化更加凸显,市场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2)水泥建材
一是龙头企业抓紧战略布局、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
二是原材料瓶颈、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税收等政策要求提高对公司经营和效益产生冲击。虽然公司做到超净排放,是当地环保治理的先进典范,但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公司环保投入将大幅增加,特别是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对本公司2021年及以后的收入和效益产生负面影响。云南的两家水泥企业因规模较小不同程度地面临整合提升需求。
(3)燃料油贸易
燃料油业务销售毛利率较低,如果渣油、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富达金驼铃公司的业绩将会出现不确定性,若后期出现原油价格大幅下降和煤焦油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项目存在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富达金驼铃公司开展燃料油业务由金驼铃物流提供一站式物流服务,如果金驼铃物流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开展业务,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新的产业拓展
新产业拓展工作由于市场、机制、体制等多重原因,推进速度未达预期,任重道远。
详见行业格局与趋势中的具体分析。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健全了一套相对完整的治理机制管控制度体系。以《公司章程》为核心,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议事规则》为架构,以单项工作规则和具体管理制度为执行标准,从而使公司形成了相对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使公司的管理更趋科学规范。年度内,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学习贯彻〈上市公司治理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进行了修订。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治理规则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年公司按照规定,对“公司治理”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向宁波证监局进行报告,对需完善的事项进行了完善,公司不存在需要专项整改的治理问题。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宁波富达于2009年上半年完成了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称“前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资产置换和定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将大股东宁波城投所持商业地产天一广场以及住宅地产置入了上市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显著增加了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提高了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但重组后,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所属企业间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主要内容如下:
1、和义大道商业地产项目(原名称为:和义路滨江休闲项目)
和义大道商业地产项目包含商业地产,由宁波城投所属子公司海城公司开发和持有,该项目与上市公司的商业地产“天一广场”存在同业竞争。
在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和义大道商业地产项目”正在建设中,因该项目投资规模大,建成后需要较长的培育时间,前期可能出现一段时间的亏损。若置入上市公司,将对上市公司造成较长时间的业绩压力和资金压力,故该部分资产暂未注入上市公司。
双方采用了资产委托经营安排,签署了委托协议,将和义路项目委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并于2009年4月正式开始实施。
2、月湖盛园项目(原名称为:郁家巷项目)
宁波城投所属海城公司之子公司海盛投资从事“月湖盛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时,该项目开发模式尚待确定,故该部分资产未注入宁波富达。宁波城投、海城公司及海盛投资做出承诺,若“郁家巷项目”涉及商业地产,将依照宁波城投、海城公司与宁波富达所签署的关于和义路项目的《托管协议书》确定的原则,将“郁家巷项目”商业地产部分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
(二)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甬国资发[2019]50号”《关于宁波市国资委所持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出资人变更的通知》,宁波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城投”)100%股权划转至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通商集团由此通过宁波城投间接控制宁波富达76.95%股份。
通商集团出具承诺如下:
1、本次划转完成后,通商集团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宁波富达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通商集团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宁波富达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次划转完成后,除本次划转前已经存在的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和义大道商业地产项目”、宁波海盛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月湖盛园项目”与宁波富达下属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广场“天一广场”存在同业竞争以外,通商集团将避免新增任何与宁波富达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相同或相似且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单位,本次划转前已经存在的上述同业竞争,将按照宁波富达2009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出具的相关承诺文件继续履行。
3、本次划转完成后,依据宁波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宁波市国资委所持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出资人变更的通知》(甬国资发[2019]50号)中决定将宁波市国资委持有的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出资人变更为通商集团的有关内容,预计后续相关工商变更完成后,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南塘老街”项目将与上市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通商集团承诺,在未解决上述潜在同业竞争前,宁波城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不划入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
4、本次划转完成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如通商集团及通商集团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宁波富达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通商集团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宁波富达或其附属企业。
5、本次划转完成后,通商集团保证绝不利用对宁波富达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宁波富达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6、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宁波富达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3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4月24日 | 提交会议的14项议案获全部通过并形成决议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3日在宁波市海曙区华楼巷15号天一广场党群服务中心305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7名,代表股份1,132,389,3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3529%。经与会全体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14项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19号《宁波富达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钟建波 | 董事长 | 男 | 48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是 | ||
朱伟 | 董事 | 男 | 42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是 | ||
马林霞 | 董事、总裁 | 女 | 50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92.03 | 否 | |
王海雄 | 董事 | 男 | 39 | 2021-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是 | ||
崔平* | 独立董事 | 女 | 64 | 2021-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12.00 | 否 | |
邱妘* | 独立董事 | 女 | 58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12.00 | 否 | |
徐衍修*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12.00 | 否 | |
蔡晨斌 | 监事 | 男 | 29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是 | ||
张波 | 监事 | 男 | 54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是 | ||
钟启明 | 监事、产业发展部经理 | 男 | 45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28.41 | 否 | |
施亚琴 |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 女 | 44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24.72 | 否 | |
赵立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男 | 56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73.624 | 否 | |
甘樟强 | 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0-04-23 | 2023-04-22 | 0 | 0 | 0 | 55.218 | 否 | |
张怡 | 总裁助理 | 女 | 50 | 2020-04-23 | 2021-03-25 | 0 | 0 | 0 | 否 | ||
张怡 | 副总裁 | 女 | 50 | 2021-03-25 | 2023-04-22 | 0 | 0 | 0 | 55.218 | 否 | |
王兵团 | 董事 | 男 | 40 | 2020-04-23 | 2021-03-25 | 0 | 0 | 0 | 是 | ||
何自力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0-04-23 | 2021-04-22 | 0 | 0 | 0 | 否 | ||
宋飒英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9 | 2020-04-23 | 2021-12-30 | 0 | 0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365.22 | / |
*独立董事的报酬为税后报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钟建波 | 男,畲族,197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电视台新闻部、评论部记者;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局副局长;宁波市江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宁波市江东区东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宁波市江东区贸易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朱伟 | 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浙江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原宁波天健永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会计主管;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马林霞 | 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银泰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浙东区域负责人兼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泰百货宁波鄞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舟山银泰百货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王海雄 | 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法学),高级经济师,律师。历任宁波市江东区政协秘书,宁波市政协调研信息和理论研究处干部,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政府东胜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主任、纪工委副书记,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内审科科长、综合监察科科长、纪检监察部综合审理科科长,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纪检组长,中共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宁波市国资委党校)副校长、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考核部(法务部)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崔平 | 女,汉族,1957年2月出生,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历任中科院固体物理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所长。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教授/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邱妘 | 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市会计学会名誉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开元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徐衍修 | 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律师,历任化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高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广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蔡晨斌 | 男,汉族,1992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FRM(金融风险管理师)。历任: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产配置部现货研究员、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证券管理员、宁波和开丰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现任:宁波城建投 |
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筹融资管理员,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
张波 | 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上海基地后勤部服役(部队);工行舟山市分行岱山分行职员、工行舟山市分行岱山支行长河分理处主任、工行舟山市分行办公室职员;工行舟山普陀山支行行长、工行舟山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工行舟山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工行舟山分行结算与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工行舟山分行结算与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工行宁波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中心董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钟启明 | 男,汉族,197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测试中心测试员、信息中心副主任、团委书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产业发展部副经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产业发展部经理。 |
施亚琴 | 女,汉族,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富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小家电分公司统计、秘书等职务。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 |
赵立明 | 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历任余姚市财税局企业驻厂员、余姚市财税局企业财务科(国有资产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科长、直属税务所所长、余姚二轻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余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秘。 |
甘樟强 | 男,197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管理会计师。历任宁波金银饰品厂财务部副经理、保税区国贸外轮供应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金海岸船务有限公司(中友集团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房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张怡 | 女,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历任宁波录像带制造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北京淇桢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浙江远东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业务部主任、江东家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鄞州石碶分公司销售主管、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王兵团 | 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职员、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现任:宁波半边山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何自力 | 男,回族,195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历任宁夏自治区党校讲师、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
宋飒英 | 女,汉族,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宁波永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审计部经理、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钟建波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19-10-12 | |
钟建波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10-21 | |
朱伟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20-01-16 | |
王海雄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办公室副主任 | 2021-03-01 | |
宋飒英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 2020-06-02 | 2021-11-9 |
王兵团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战略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 2017-04-07 | 2020-6-2 |
王兵团 | 宁波半边山投资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2020-06-02 | |
张波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董事长 | 2018-04-30 | |
蔡晨斌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计划财务部筹融资管理员 | 2018-04-08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何自力 | 南开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97-07 | |
崔平 | 中科院宁波材料研究所 | 研究员 | 1995-03 | |
崔平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教授、副校长 | 2017-06 | |
崔平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4 | |
崔平 |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4 | |
崔平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4 | |
邱妘 | 宁波大学 | 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14-07 | |
邱妘 |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7-10 | 2021-07-9 |
邱妘 | 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3 | |
徐衍修 | 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 | 主任、管理合伙人 | 2019-03 | |
徐衍修 |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2-22 | 2022-12-19 |
徐衍修 |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4-27 | 2021-04-26 |
徐衍修 | 宁波广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02-27 | 2023-03-05 |
徐衍修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05-18 | 2023-05-17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独立董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经济责任考核情况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独立董事每年领取一次,高级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基本年薪部分,待年度董事会考核结束后发效益年薪部分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65.22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海雄 | 董事 | 聘任 | 补选 |
崔平 | 独立董事 | 聘任 | 补选 |
张怡 | 副总裁 | 聘任 | 新聘 |
王兵团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何自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宋飒英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何自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自力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由于何自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何自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补选独立董事完成之日起生效。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崔平女士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10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兵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兵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兵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补选王海雄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09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公司总裁提名,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聘任张怡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22日(与本届经营层聘期一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07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宋飒英女士的辞职报告,宋飒英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十届九次监事会审议,拟补选周红双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监事,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32、033号公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六次董事会 | 2021年1月18日 | 审议通过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个议案) |
十届七次董事会 | 2021年3月25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等议案(25个议案) |
十届八次董事会 | 2021年4月22日 | 审议通过2021年一季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分工等议案(2个议案) |
十届九次董事会 | 2021年6月30日 | 审议通过合作新设子公司及通过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为新设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股东借款的议案(1个议案) |
十届十次董事会 | 2021年8月20日 |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1个议案) |
十届十一次董事会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报报告(1个议案) |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 | 2021年12月5日 | 审议通过新设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并对水泥板块业务进行整合的议案(1个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钟建波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朱伟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马林霞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王海雄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崔平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邱妘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徐衍修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1 |
何自力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王兵团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成员:邱妘独立董事(召集人)、朱伟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成员:崔平独立董事(召集人)、王海雄董事、徐衍修独立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徐衍修独立董事(召集人)、钟建波董事长、邱妘独立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成员:钟建波董事长(召集人)、马林霞董事、崔平独立董事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
2021-3-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年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公司2020年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 |
2021-4-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一季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1-8-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半年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 |
2021-10-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第三季度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3).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3-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年度会议 | 重点研究了如何通过高效能治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
(4).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3-2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年度会议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营者考核结果,并同意提交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
(5).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3-2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年度会议 |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评议,提出公司十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为王海雄先生,提出公司十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崔平女士、提出张怡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人选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21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23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7 |
销售人员 | 32 |
技术人员 | 221 |
财务人员 | 57 |
行政人员 | 114 |
其他 | 474 |
合计 | 1,23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止 | 11 |
本科 | 185 |
大专及以下 | 1,039 |
合计 | 1,235 |
说明:子公司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如期关停,员工安置方案平稳推进,2021年1月份科环公司分流员工232人。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以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为原则的薪酬政策,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同岗同薪,岗位工资与考核等挂钩;依据公司业绩、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此外,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员工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带薪培训等待遇。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采取内培外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内部培训包括各领域专业人员或优秀员工进行的各类业务培训;外部培训如组织员工参加行业协会、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同时组织各岗位员工积极参加岗位所需职业技术资格的学习及培训等。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04]118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改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等方面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满足如下条件时,公司当年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
①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②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③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
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6)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且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本报告期内已经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1,688,117.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7,818,126.59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781,81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401,264,616.40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90,215,089.17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4,085,841.1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17,953,035.62元,结余6,132,805.54元结转下期。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公告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22号公告),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除息和现金红利发放日2021年5月13日,已实施完毕。
3、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0,599,024.2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2,238,489.90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223,84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24,085,841.16元,减去实施上年度分红应付普通股股利317,953,035.62元,年末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8,147,446.4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分配金额为361,310,267.75元,结余6,837,178.70元结转下期。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20%。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的考评体系进行了完善。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审计监督,以财务报告有效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得到全面落实。2021年度,立信中联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不断加强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提升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2021年1月,公司对商业营业收入的确认方式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公告(2021-001号、002号、003号)。
2021年度,立信中联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建立“三会”,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经营层职权,同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内控制度,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有效管控。指导子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监督子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执行情况。按照公司对子公司的年度工作目标要求,对各子公司实施管控、考核及激励,同时通过财务管理系统、OA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2]D-0158号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达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宁波富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宁波富达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舒国平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艳美
中国天津市 2022年3月25日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9号)的要求,按所附清单认真梳理了2018、2019和2020三个年度的公司治理有关情况。对“公司治理”进行全面自查后形成自查报告向宁波证监局进行报告。对需完善的事项进行了完善,公司未出现需要专项整改的治理问题。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公司”)涉及重点排污监控或监测单位,本公司及科环公司等其他子公司不涉及。
(1)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2021年不涉及重点排污监测。
(2)蒙自水泥列入2021年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监测单位。主要污染类别为废气和废水,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特征污染物,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排放口有56个,其中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54个。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为GB4915-2013
表1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mg/Nm3) | 备注 | |
主要排放口 | 1 | DA011 | 颗粒物 | 20 | GB4915-2013 |
2 | DA016 | 颗粒物 | 30 | ||
3 | DA016 | 氮氧化物 | 400 | ||
4 | DA016 | 二氧化硫 | 200 | ||
5 | DA016 | 氨(氨气) | 8 | ||
6 | DA016 | 汞及其化合物 | 0.05 | ||
7 | DA016 | 氟化物 | 5 |
颗粒物实际排放浓度一般小于15mg/Nm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一般小于40mg/Nm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一般小于270mg/Nm
。其他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为零。
表2废气污染物核定的排放总量
序号 | 污染物种类 | 第一年(t/a) | 第二年(t/a) | 第三年(t/a) |
1 | 颗粒物 | 94.489 | 94.489 | 94.489 |
2 | SO2 | 82.17 | 82.17 | 82.17 |
3 | NOx | 620 | 620 | 620 |
4 | VOCs | / | / | / |
蒙自公司全厂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口。
(3)新平公司,涉及重点排污监控或监测单位,列入2021年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玉溪市废气排放重点监控单位。主要污染类别为废气和废水,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其他特征污染物,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排放口有40个,其中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38个。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为GB4915-2013。详细数据见表3。核定的排放总量见表4。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源 |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mg/Nm3) | 备注 | |
主要排放口 | 1 | DA002 | 颗粒物 | 20 | GB30485-2013 |
2 | DA003 | 氨(氨气) | 10 | ||
3 | DA003 | 颗粒物 | 30 | ||
4 | DA003 | 二氧化硫 | 200 | ||
5 | DA003 | 汞及其化合物 | 0.05 | ||
6 | DA003 | 氟化物 | 5 |
7 | DA003 | 氮氧化物 | 400 |
颗粒物实际排放浓度一般小于10.58mg/Nm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一般小于3.03mg/Nm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一般小于280mg/Nm
、氨(氨气)排放浓度一般小于7.83mg/Nm
、氟化物排放浓度一般小于1.71mg/Nm
。其他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为零。
表4废气污染物核定的排放总量
序号 | 污染物种类 | 第一年(t/a) | 第二年(t/a) | 第三年(t/a) |
1 | 颗粒物 | 65.999998 | 65.999998 | 65.999998 |
2 | SO2 | 17.9 | 17.9 | 17.9 |
3 | NOx | 620 | 620 | 620 |
4 | VOCs | / | / | / |
新平公司无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进入生产用水循环系统循环利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涉及停用废气排放口15个(2个主要排放口已全部关停),窑头、窑尾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同意后已于2021年1月9日按计划停运。目前公司有废气排放口52个,其中主要排放口0个,一般排放口52个。球磨机、破碎机、烘干机、包装机、散装机等设备合计16个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储库、输送皮带、斗提、斜槽等辅助设施合计36个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两年。监测数据在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公布。
公司生产过程中不直接产生废水,仅各类磨机、空压机等高温、高速运转设备需要解决间接冷却水,作为热交换,不直接与水泥原料接触,水质不会受到污染,可重复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直接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蒙自公司对各个生产设施和产生的排污节点建设了防治污染设施,安装了高效布袋除尘器,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其中球磨机、矿渣立磨、破碎机、包装机、煤磨等设备合计9个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其他辅助设施合计45个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两年;窑头、窑尾两个主要排放口采取在线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在线监测数据在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网站即时公布。
蒙自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仅作为各类主机设备需要冷却水,100%循环利用,不直接与水泥原料接触,水质不会受到污染。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二级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无外排。
(3)新平公司对各个生产设施和产生的排污节点建设了防治污染设施,安装了高效布袋除尘器,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其中煤磨、水泥磨、矿渣立磨、包装机、水泥袋装、水泥散装等设备合计13个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其他辅助设施合计25个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两年;窑头、窑尾两个主要排放口采取在线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在线监测数据在云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网站即时公布。
新平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仅作为各类主机设备需要冷却水,100%循环利用,不直接与水泥原料接触,水质不会受到污染。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生产用水循环系统循环利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科环公司的子公司蒙自公司、新平公司所有相关项目均按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环评批复文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蒙自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蒙自分局备案(备案登记号:532522-2020-034-L)。
新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环境事应急预案》制订了《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组织体系、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等,确保环境污染(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并在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0427-2020-18-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科环公司的子公司蒙自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和执行自行监测方案,《2021年自行监测方案》已按《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上公布。
新平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相关规定和执行自行监测方案。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因执行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科环公司需要实施关停搬迁问题整改,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协调下,2019年7月底,发改委通知明确的整改方案为:科环公司2020年底原厂区关停、水泥粉磨系统搬迁。公司将抓紧制订粉磨系统搬迁及老厂区有效利用可行性方案,报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后实施。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临2019-034号公告。
科环公司余姚厂区水泥回转窑已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水泥板块相关公司对炉渣,粉煤灰,冶炼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物资源化利用。
蒙自公司对脱硝装置进行改造,脱硝效率达到65%以上,平均氮氧化物排放小于220mg/Nm3。
蒙自公司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每年节约用电3000万度以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科环公司余姚厂水泥回转窑已按政府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
蒙自公司对脱硝装置进行改造,脱硝效率达到65%以上,平均氮氧化物排放小于220mg/Nm3。
蒙自公司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每年节约用电3000万度以上。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努力实现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业务运行的有机融合,为经济
发展与和谐社会贡献公司力所能及力量。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保护股东利益。公司重视对投资者回报,根据经营情况,积极进行现金分红,2020年实施了“10派2.2”现金分红方案,每股分红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7,953,035.62元,切实回报股东。二是公司切实履行纳税人义务,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用工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企业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年内,公司顺利通过浙江省文明办复查评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复查已通过宁波市总工会初审。下属企业广场公司被评为“十三五”浙江省商贸百强企业,国购、酷购两家门店评上浙江省“绿色商场”称号,天一广场“席地而坐”工作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三是根据政府要求,推进科环公司关停搬迁各项工作,2020年底按期关停水泥回转窑,全力分流安置职工,未引起就业相关问题,社会舆情平稳,年产200万吨粉磨项目建设同步推进。四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助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公司及下属企业疫情期间积极为当地捐赠防疫服等物资,为“大爱国资·筑梦甬城”公益集市捐赠物品,员工热心参与“大爱城投”微心愿认领。各公司和基层党支部努力为结对帮扶村和困难群众办实事,包括慰问结对村困难党员和属地街道敬老院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蒙自公司做好村企共建产业扶贫工作,新平公司为乡村基础设施资助水泥款等,在社会公益活动和脱贫攻坚中贡献力量。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通商集团 | 2020年7月2日通商集团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函 | 无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通商集团 | 2020年7月2日通商集团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无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通商集团 | 2020年7月2日通商集团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无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 | 关于避免与宁波富达同业竞争的不予竞争承诺函 | 无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 | “和义路项目”中的商业地产部分自本次重组完成日次月第一日起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宁波富达有权收取托管资产年度经营收入35%的管理费用。 | 无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宁波城投及其子公司海城公司 | 若“郁家巷项目”(现为“月湖·盛园”)涉及商业地产,该等商业地产将依照和义路项目托管协议书确定的原则,委托给宁波富达经营管理。 | 无 | 否 | 是 |
其他 | 宁波城投 | 广场公司虽未拥有药皇殿文物建筑的房屋产权证,但药皇殿位于广场公司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且对药皇殿的修缮及使用、收益均归属于广场公司。如因药皇殿在评估报告确定的收益年限内收益权被收回而导致评估价值减损,则由宁波城投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 无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宁波城投 | 1、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宁波富达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宁波富达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减少并规范与宁波富达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不损害宁波富达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益。3、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宁波富达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宁波富达及其中小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 无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宁波城投 | 控股股东于2008年7月28日承诺:“本次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本公司持有的宁波富达全部股份(包括目前持有的及因本次重组而增持的股份)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本承诺有效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2018年9月11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承诺变更为“自本议案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36个月内,宁波城投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15.00元/股,若上述承诺有效期间(2008年7月起)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相应处理。” | 2018.09.11-2021.09.10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更新了对租赁定义、转租、合同合并和分拆等问题的指引;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2021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2,187,774.92元,租赁负债2,302,060.63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28,981.64元)。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0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75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氨气 | 市场 | 221.87 | 现金 | ||||
宁波报网传媒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报刊杂志 | 市场 | 14,700.00 | 现金 | ||||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报刊杂志 | 市场 | 14,400.00 | 现金 | ||||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 | 市场 | 7,641.51 | 现金 | ||||
浙江宁广传媒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 | 市场 | 4,716.98 | 现金 | ||||
宁波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 | 市场 | 122,610.86 | 现金 | ||||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自来水 | 市场 | 4,095,374.30 | 现金 | ||||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燃气管道增容 | 市场 | 47,155.96 | 现金 | ||||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燃气 | 市场 | 5,049.32 | 现金 | ||||
宁波天光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燃气管道增容 | 市场 | 2,182.08 | 现金 | ||||
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软件系统等 | 市场 | 828,400.88 | 现金 | ||||
宁波电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广告宣传 | 市场 | 62,264.16 | 现金 | ||||
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采购劳务 | 市场 | 866,037.74 | 现金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采购工程 | 市场 | 46,366,522.00 | 现金 | ||||
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运费 | 市场 | 14,256,579.59 | 现金 |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1,061,532.70 | 现金 | ||||
宁波交工建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31,978,468.79 | 现金 | ||||
宁波城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2,348,270.89 | 现金 |
宁波路威建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18,928,350.44 | 现金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89,311.66 | 现金 |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2,273,845.76 | 现金 |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水泥 | 市场 | 75,149.73 | 现金 |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劳务服务 | 市场 | 18,922,967.50 | 现金 |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劳务服务 | 市场 | 7,740,162.30 | 现金 |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场地租赁 | 市场 | 304,166.66 | 现金 |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屋建筑物 | 市场 | 1,093,887.48 | 现金 |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租入租出 | 房屋建筑物 | 市场 | 1,163,302.75 | 现金 | ||||
合计 | / | / | 152,673,273.91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上表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托管资产情况 | 托管资产涉及金额 | 托管起始日 | 托管终止日 | 托管 收益 | 托管收益确定依据 | 托管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 关系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资产(和义大道) | 2009-01-01 | 21,172,680.33 | 托管协议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股权(月湖盛园) | 2010-03-26 | 982,138.12 | 托管协议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托管情况说明
(1)公司在2009年度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资产重组后宁波城投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与宁波城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海城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签署了《关于和义路滨江休闲项目商业地产部分的托管协议书》。海城公司所属和义路滨江休闲项目商业地产部分,由公司受托进行商业管理和物业管理;托管期限自重组完成日之次月第一日起至托管资产权属转移、或托管资产全部或部分灭失、或宁波城投转让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满一年之日止。托管期间全部经营收入由海城公司享有,公司收取的托管费用为该年度托管资产经营收入的35%,且托管费用不得低于公司依照托管协议进行管理所发生的经审计的该年度商业管理成本与物业管理成本之和的105%,不得高于托管资产建成且通过验收后经审计的当年全部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与当年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10%的乘积。公司自托管资产竣工验收之日起,即有权以不低于经宁波市国资委核准的托管资产评估值购买托管资产,但购买时机由公司在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决定;在托管资产转让时,公司亦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根据托管协议,2021年度广场公司就该托管事项应向海城公司收取不含税托管费用21,172,680.33元,上述委托管理费的结算金额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核,并出具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浙-0005号审核报告。
(2)为切实履行重组承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宁波城投下属子公司海城公司独资子公司--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投资)开发的月湖·盛园项目(原名“郁家巷项目”)为商业地产,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经协商,海城公司将其持有的海盛投资全部股权托管给广场公司。2010年3月26日,广场公司与海城公司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书》。就《托管协议书》规定的托管事宜,广场公司按照海盛投资收入的百分之二计提托管费用。在托管期间,广场公司因双方均可接受的理由履行本托管协议发生的费用超过当期计提的托管费用的,广场公司可以要求海城公司予以适当增加。根据托管理协议,2021年度广场公司就该委托事项应向海城公司收取不含税托管费用982,138.12元。上述委托管理费的结算金额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审核,并出具立信中联专审字[2022]浙-0004号审核报告。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24,3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6,8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6,8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9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3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3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等 | 暂时闲置资金 | 100,000.00 | 50,000.00 | 0.00 |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议案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临2021-007、012、019号公告)。
2021年度公司委托理财累计发生额10.00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委托理财余额
5.00亿元。截止2021年3月25日,委托理财余额0.00亿元。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5,100.00 | 2021-02-03 | 2022-01-27 | 闲置资金 | / | 合同协议 | 1.51%或3.81% | 937.97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24,900.00 | 2021-02-03 | 2022-01-28 | 闲置资金 | / | 合同协议 | 1.50%或3.80% | 367.36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 | 2021-02-10 | 2021-8-11 | 闲置资金 | / | 合同协议 | 1.50%或3.51% | 875.10 | 正常如期收回 | 是 | 是 | ||
合计 | 100,000.00 | 1,305.33 | 875.1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一、投资合作协议
2021年6月30日,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合作投资新设子公司及通过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为新设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股东借款的议案》;同日,公司与金驼铃物流、甬昆科技,金驼铃物流股东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其主要内容为:
(一) 合作投资新设公司,金驼铃物流原所有贸易业务转由合资公司开展
注册地址:在宁波行政区域内设立合资公司(具体注册地以登记为准),
企业名称,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富达出资4000万元(占40%股份)、金驼铃物流出资3200万元(占32%股份)、甬昆科技出资2800万元(占28%股份)。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燃料油销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油、煤焦油、渣油、沥青等产品的采购与销售。最终以登记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
金驼铃物流及关联方将其体系内所有燃料油贸易业务转移至合资公司,并承诺为合资公司燃料油贸易业务开展提供排他性的物流服务。
(二)合资公司收购哈密金运100%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
合资公司成立后收购哈密金运100%股权,收购价格以审计确认的哈密金运公司全部资产(其中核心资产为在建工程)、负债为收购范围,按照不高于评估核准价收购。股权收购完成后,合资公司将向哈密金运进行增资,即:哈密金运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项目建设首期投入资金最高不超过9400万元。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南部经济循环产业园内,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主要经营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煤焦油深加工是指将煤经过高温干馏过程得到的复杂组成煤焦油,通过化学及物理加工,分离成化工、能源等产品的过程。该项目厂区
占地面积79999m
,具备3套煤焦油加工装置,设计总加工量为30万吨/年。目前该项目还在建设阶段,一期工程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工投产,一期工程完成后,形成原材料的粗加工和仓储转运能力,成为合作项目中的重要中间环节,完善合作项目。现因疫情和政策审批等原因,一期工程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投产,预计2022年7月投产。
(三)公司为合资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亿元股东借款
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营运资金测算,结合业务拓展需要,合资公司营运资金目前最高需求额为4亿元,其中哈密金运在建项目建设资金9400万元,其余均为合资公司贸易业务需求流动资金。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由宁波富达向合资公司单方提供总额不高于3亿元的有息借款,借款年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80bp(1bp=0.0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富达金驼铃提供借款发生额1.50亿元,余额1.50亿元。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向富达金驼铃提供借款发生额2.50亿元,余额2.50亿元。根据协议约定,相关抵押担保措施执行到位。以上协议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23、024号公告。
二、购买理财协议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富达关于拟继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议案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内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宁波富达临2021-007、012、019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10.00亿元,余额5.00亿元,到期赎回取得含税理财收益0.09亿元。截止2022年3月25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00亿元。
具体理财产品购买及赎回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购买的理财产品
银行 | 产品类型 | 产品成立日(或启动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 期限(天) | 存入金额(万元) | 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2-3 | 2022-1-27 | 358 | 25,100 | 1.51%或3.81% |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2-3 | 2022-1-28 | 359 | 24,900 | 1.50%或3.80% |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2-10 | 2021-8-11 | 182 | 50,000 | 1.50%或3.51% |
合计 | 100,000 |
(2)报告期内赎回的理财产品:
银行 | 产品类型 | 产品成立日(或启动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存入金额(万元) | 实际年化收益率 | 收益(万元) |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2-10 | 2021-8-11 | 182 | 50,000 | 3.51% | 875.10 |
合计 | 100,000 | 875.10 |
(3)报告期末理财余额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 | 产品类型 | 产品成立日(或启动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存入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2-3 | 2022-1-27 | 358 | 25,100 | 1.51%或3.81% |
中国银行海曙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1-2-3 | 2022-1-28 | 359 | 24,900 | 1.50%或3.80% |
合计 | 50,000 |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6,7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1,585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1,112,148,455 | 76.9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0 | 20,103,747 | 1.39 | 0 | 无 | 0 | 其他 | |
王成 | 6,061,208 | 6,061,208 | 0.4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跃旦 | 0 | 5,871,169 | 0.4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吴慧瑜 | 4,632,700 | 4,632,700 | 0.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志汉 | 1,075,900 | 4,340,400 | 0.3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春华 | 3,069,200 | 3,069,200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孙茂德 | 180,800 | 3,056,500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建飞 | 410,702 | 2,796,102 | 0.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胤铭 | -826,508 | 2,713,500 | 0.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12,148,4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2,148,455 | |||||
宁波市银河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 20,103,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03,747 | |||||
王成 | 6,061,208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1,208 | |||||
王跃旦 | 5,871,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5,871,169 | |||||
吴慧瑜 | 4,63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32,700 | |||||
张志汉 | 4,34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0,400 | |||||
李春华 | 3,06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9,200 | |||||
孙茂德 | 3,05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6,500 | |||||
王建飞 | 2,796,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6,102 | |||||
陈胤铭 | 2,71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3,5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余姚制药厂 | 249,600 | 249,600 | 偿还大股东股改代垫股份后,并经大股东同意,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流通。 | |
2 | 上海博元汽车维修设备有限公司 | 48,000 | 48,000 | 偿还大股东股改代垫股份后,并经大股东同意,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流通。 | |
3 | 余姚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730 | 730 | 偿还大股东股改代垫股份后,并经大股东同意,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流通。 | |
4 | 余姚塑料工业科技研究所 | 77 | 77 | 偿还大股东股改代垫股份后,并经大股东同意,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流通。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钟建波 |
成立日期 | 1999年12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投资(城市更新、基建运维、能源环保、商业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1,765,751股,占总股本0.25%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徐红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未知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宁波市国资委”)文件(甬国资发[2019]50 号)《关于宁波市国资委所持宁波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出资人变更的通知》,宁波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通商集团”),宁波城投已于2019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注册手续。
宁波城投的股东变更前,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宁波城投的股东变更后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详见上证所网站宁波富达临2020-001号公告)
2、根据《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事项的通知》([2020]59号)要求,通商集团将所持城投公司10%股权划转给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此次划转系宁波市国资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浙财企[2020]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国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20]109号)的要求进行的划转。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2]D-0157号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达)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波富达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宁波富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四、其他信息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1、收入的确认 | |
宁波富达主要从事水泥的生产和销售、商业地产经营、燃料油贸易业务。2021年度宁波富达营业收入234,023.89万元,其中水泥销售收入140,997.1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0.25%。 水泥销售产生的收入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运离本公司仓库或送达指定点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此时商品控制权已转移至购货方,公司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相关收入已取得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并且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由于收入是宁波富达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宁波富达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水泥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宁波富达的收入确认政策;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5)结合销售回款情况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
宁波富达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构成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文件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宁波富达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宁波富达、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宁波富达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宁波富达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宁波富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宁波富达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宁波富达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舒国平
(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朱艳美中国天津市 2022年3月25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56,284,791.40 | 1,541,977,951.2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2,038,515.3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9,786,898.09 | ||
应收账款 | 196,658,180.09 | 72,806,530.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8,395,617.87 | ||
预付款项 | 30,292,335.03 | 11,017,778.0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803,258.07 | 12,076,581.9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0,918,087.19 | 152,886,954.6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52,106.17 | 7,768,785.3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86,542,891.16 | 2,188,321,480.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5,750,000.00 | 4,08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930,835.61 | 39,177,542.8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05,962,862.56 | 1,162,744,046.11 | |
固定资产 | 498,011,678.18 | 556,544,135.88 | |
在建工程 | 150,307,800.46 | 30,219,971.1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385,073.58 | ||
无形资产 | 133,180,633.23 | 126,004,805.8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60,954.11 | 1,260,954.11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114,433.83 | 27,408,862.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56,955.83 | 1,035,916.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6,248,994.69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3,310,222.08 | 1,968,481,234.50 | |
资产总计 | 4,289,853,113.24 | 4,156,802,714.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8,058,571.96 | 60,073,887.1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895,933.08 | ||
应付账款 | 126,583,898.08 | 195,810,180.51 | |
预收款项 | 59,833,027.06 | 65,838,251.88 | |
合同负债 | 29,700,112.10 | 37,200,001.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461,137.88 | 64,363,213.78 | |
应交税费 | 148,885,732.60 | 116,605,342.56 | |
其他应付款 | 135,684,048.78 | 131,292,244.6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4,283.12 | 134,283.1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32,940.3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33,032.1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5,168,433.96 | 671,183,121.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7,931,832.3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570,714.16 | ||
长期应付款 | 1,665,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07,742.65 | 6,527,017.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875,289.14 | 6,527,017.90 | |
负债合计 | 692,043,723.10 | 677,710,139.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5,241,071.00 | 1,445,241,07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0,184,807.10 | 260,151,008.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34,389,888.71 | 294,166,039.7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55,690,715.63 | 953,268,575.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95,506,482.44 | 2,952,826,694.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602,302,907.70 | 526,265,879.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597,809,390.14 | 3,479,092,574.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89,853,113.24 | 4,156,802,714.57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335,039.47 | 1,335,690,045.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2,038,515.3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9,248.57 | ||
其他应收款 | 209,268,459.41 | 64,032,362.27 |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53,671,262.79 | 1,399,722,408.0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510,308,690.26 | 1,870,308,690.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0,000.00 | 14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580,133.82 | 6,772,723.14 | |
固定资产 | 542,034.47 | 558,185.4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58,170.30 | ||
无形资产 | 232,282.14 | 182,144.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20,061,310.99 | 1,877,961,743.12 | |
资产总计 | 3,373,732,573.78 | 3,277,684,151.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应交税费 | 233,589.44 | 425,129.39 | |
其他应付款 | 610,591,792.01 | 600,895,454.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4,283.12 | 134,283.1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87,456.1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4,012,837.59 | 602,820,583.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70,714.1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0,714.16 | ||
负债合计 | 614,583,551.75 | 602,820,583.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5,241,071.00 | 1,445,241,07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32,872,915.23 | 632,872,915.2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12,887,589.35 | 272,663,740.36 | |
未分配利润 | 368,147,446.45 | 324,085,841.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59,149,022.03 | 2,674,863,567.7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73,732,573.78 | 3,277,684,151.15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40,238,895.86 | 2,340,298,385.1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340,238,895.86 | 2,340,298,385.1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2,095,236.54 | 1,807,532,044.7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86,266,281.20 | 1,541,705,423.2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58,878,752.57 | 58,938,364.27 | |
销售费用 | 52,859,679.66 | 104,071,892.04 | |
管理费用 | 86,761,971.55 | 110,415,743.7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671,448.44 | -7,599,378.45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13,129.10 | 8,349,848.42 | |
利息收入 | 14,863,092.53 | 20,932,233.60 | |
加:其他收益 | 34,767,645.71 | 50,468,627.4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59,966.13 | 89,186,307.1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5,414,861.71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70,022.1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69,020.91 | 62,237.0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4,280,377.07 | 22,140,102.2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8,952,649.51 | 694,623,614.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8,583,840.41 | 6,789,308.27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0,326.18 | 836,196.5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6,766,163.74 | 700,576,725.9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2,507,524.75 | 138,087,671.95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4,258,638.99 | 562,489,054.0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4,258,638.99 | 562,489,054.0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0,599,024.29 | 421,688,117.9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659,614.70 | 140,800,936.0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74,258,638.99 | 562,489,054.0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0,599,024.29 | 421,688,117.9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3,659,614.70 | 140,800,936.0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95 | 0.29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95 | 0.29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192,589.32 | 192,589.32 | |
税金及附加 | 139,628.35 | 270,134.4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497,470.38 | 9,251,297.39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8,186,870.52 | -16,957,918.55 |
其中:利息费用 | 1,046,821.08 | ||
利息收入 | 18,187,470.66 | 22,912,864.34 | |
加:其他收益 | 100,002.85 | 26,116.7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6,049,552.99 | 340,546,396.4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5,414,861.71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70,022.1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4.86 | 1,715.7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10.2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2,265,545.15 | 347,818,126.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0.2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055.2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2,238,489.90 | 347,818,126.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2,238,489.90 | 347,818,126.5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2,238,489.90 | 347,818,126.5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2,238,489.90 | 347,818,126.5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71,068,406.53 | 2,546,494,370.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1,290,874.02 | 43,142,475.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927,330.07 | 63,774,627.9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57,286,610.62 | 2,653,411,473.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23,647,591.35 | 1,278,529,850.0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6,762,071.07 | 190,459,564.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4,045,122.98 | 288,105,307.3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144,497.51 | 132,499,568.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88,599,282.91 | 1,889,594,290.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7,327.71 | 763,817,182.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3,246,707.20 | 1,3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386,810.28 | 30,815,198.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3,096.71 | 46,458,987.8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89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4,716,614.19 | 1,507,170,186.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155,967.33 | 129,490,494.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2,835,000.00 | 37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037,251.33 | 39,875,890.0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6,028,218.66 | 539,366,384.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1,311,604.47 | 967,803,801.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00 | 1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11,21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411,212.00 | 16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801,484,848.4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8,941,203.32 | 504,550,482.9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10,334.33 | 39,384,654.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2,551,537.65 | 1,345,419,985.8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140,325.65 | -1,185,419,985.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9,764,602.41 | 546,200,998.6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37,774,951.27 | 991,573,952.6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010,348.86 | 1,537,774,951.27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6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155,161.88 | 17,626,104.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155,161.88 | 17,626,104.7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71,027.19 | 5,640,297.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6,925.86 | 1,795,400.0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22,772.87 | 3,585,947.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30,725.92 | 11,021,644.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24,435.96 | 6,604,459.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1,37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3,276,397.14 | 282,175,288.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542.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36,806.96 | 234,588,651.2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4,521,746.10 | 1,886,763,939.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0,152.73 | 377,211.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40,000,000.00 | 37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0 | 104,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0,280,152.73 | 474,377,211.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5,758,406.63 | 1,412,386,728.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51,484,848.4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7,953,035.62 | 391,952,646.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6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9,221,035.62 | 943,437,494.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221,035.62 | -753,437,494.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03,355,006.29 | 665,553,693.4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5,690,045.76 | 670,136,352.3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2,335,039.47 | 1,335,690,045.76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260,151,008.29 | 294,166,039.72 | 953,268,575.95 | 2,952,826,694.96 | 526,265,879.81 | 3,479,092,574.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5,241,071.00 | 260,151,008.29 | 294,166,039.72 | 953,268,575.95 | 2,952,826,694.96 | 526,265,879.81 | 3,479,092,574.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798.81 | 40,223,848.99 | 2,422,139.68 | 42,679,787.48 | 76,037,027.89 | 118,716,815.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0,599,024.29 | 360,599,024.29 | 113,659,614.70 | 474,258,638.99 | |||||||||||
(二)所有者投入 | 70,346,214.29 | 70,346,214.29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0,500,000.00 | 70,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3,785.71 | -153,785.71 | |||||||||||||
(三)利润分配 | 40,223,848.99 | -358,176,884.61 | -317,953,035.62 | -108,000,000.00 | -425,953,035.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223,848.99 | -40,223,848.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7,953,035.62 | -317,953,035.62 | -108,000,000.00 | -425,953,035.6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3,798.81 | 33,798.81 | 31,198.90 | 64,997.7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260,184,807.10 | 334,389,888.71 | 955,690,715.63 | 2,995,506,482.44 | 602,302,907.70 | 3,597,809,390.1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260,151,008.29 | 259,384,227.06 | 956,577,359.85 | 2,921,353,666.20 | 493,464,943.72 | 3,414,818,609.9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5,241,071.00 | 260,151,008.29 | 259,384,227.06 | 956,577,359.85 | 2,921,353,666.20 | 493,464,943.72 | 3,414,818,609.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781,812.66 | -3,308,783.90 | 31,473,028.76 | 32,800,936.09 | 64,273,964.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1,688,117.93 | 421,688,117.93 | 140,800,936.09 | 562,489,054.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781,812.66 | -424,996,901.83 | -390,215,089.17 | -108,000,000.00 | -498,215,089.17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781,812.66 | -34,781,812.6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0,215,089.17 | -390,215,089.17 | -108,000,000.00 | -498,215,089.1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260,151,008.29 | 294,166,039.72 | 953,268,575.95 | 2,952,826,694.96 | 526,265,879.81 | 3,479,092,574.77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632,872,915.23 | 272,663,740.36 | 324,085,841.16 | 2,674,863,567.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5,241,071.00 | 632,872,915.23 | 272,663,740.36 | 324,085,841.16 | 2,674,863,567.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223,848.99 | 44,061,605.29 | 84,285,454.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2,238,489.90 | 402,238,489.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0,223,848.99 | -358,176,884.61 | -317,953,035.6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0,223,848.99 | -40,223,848.99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7,953,035.62 | -317,953,035.6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632,872,915.23 | 312,887,589.35 | 368,147,446.45 | 2,759,149,022.0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632,872,915.23 | 237,881,927.70 | 401,264,616.40 | 2,717,260,530.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5,241,071.00 | 632,872,915.23 | 237,881,927.70 | 401,264,616.40 | 2,717,260,530.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781,812.66 | -77,178,775.24 | -42,396,962.5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7,818,126.59 | 347,818,126.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781,812.66 | -424,996,901.83 | -390,215,089.1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781,812.66 | -34,781,812.6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0,215,089.17 | -390,215,089.1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5,241,071.00 | 632,872,915.23 | 272,663,740.36 | 324,085,841.16 | 2,674,863,567.75 |
公司负责人:钟建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甘樟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歆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92年9月经浙江省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甬体改【1992】18号文批准同意,由原浙江吸尘器厂的三方投资者(浙江二轻企业集团、余姚市二轻工业总公司、余姚塑料总厂)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余姚市塑料工业科技研究所、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共同组建。公司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04845351P。1996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45,241,071股,注册资本为1,445,241,071元,注册地:浙江省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2号余姚商会大厦1302室,总部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18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商业广场的经营和租赁,水泥的生产和销售。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屏边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石屏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能自本财务报告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有金融工具的确认(10)、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11、12、14)、存货的计价方法(15)、投资性房地产(22)、固定资产折旧(23)、无形资产摊销(29)、收入的确认
(38)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本公司的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对控制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则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
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如下因素: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信用减值的,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存在逾期、违约、纠纷或诉讼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均单独进行预期信用损失测试。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计提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 1-特定性质 及特定对象组合 | 根据特定性质及特定对象确定:应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经营性款项以及合并范围内企业的往来款项余额,应收银行卡、消费卡、网络支付媒介等待结算款等。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 2-账龄组合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期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结合本公司历年来应收票据无到期无法兑付的现象,将全部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款项融资列示,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列示。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其他应收款采用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存在逾期、违约、纠纷或诉讼及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均单独进行预期信用损失测试。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组合 1-特定性质 及特定对象组合 | 根据特定性质及特定对象确定:应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经营性款项以及合并范围内企业的往来款项余额,应收银行卡、消费卡、网络支付媒介等待结算款等。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 2-账龄组合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在途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2)对于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自划分至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按权益法核算。 (3)对于出售的对子公司的投资将导致本公司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3、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确认条件时的会计处理
(1)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2)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本公司从其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4、其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的会计处理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摊销或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15-40 | 3.00-5.00 | 2.38—6.47 |
土地使用权 | 29-40 | 3.00 | 2.43—3.34 |
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6-40 | 4.00 | 2.40-16.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4.00 | 4.80-32.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4.00 | 9.60-32.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4.00 | 9.60-19.2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3 | 4.00 | 7.38-19.2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土地使用权 | 30-50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 |
矿山开采权 | 5-50 | 矿山开采权证、租赁协议 |
软件费 | 5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的具体条件
公司无研究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情况。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装修费 | 4-10 | |
山地征用费 | 10 | 租赁协议 |
绿化费 | 10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本公司将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合同中的融资成分调整交易价格;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商品销售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在本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其中水泥及水泥制品,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运离本公司仓库或送达指定点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其中燃料油销售,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自提以运离本公司仓库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送达以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租赁收入
按照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租赁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按承租期间确认租金收入的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期是本公司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1)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公司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评估的该合同为租赁或包含租赁的基础上,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不低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 75%);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不低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 90%);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1)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①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④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2)后续计量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指确定租赁投资净额采用内含折现率(转租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调整)),或者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时按
相关规定确定的修订后的折现率。3)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2)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租金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2)提供的激励措施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3)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4)折旧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5)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6)经营租赁的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4、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附注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附注(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金融工具)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架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更新了对租赁定义、转租、合同合并和分拆等问题的指引;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 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至 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 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2021 年 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2,187,774.92元,租赁负债 2,302,060.63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28,981.64 元)。 |
其他说明按照修订前后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
列报项目 | 账面价值 | 列报项目 | 账面价值 |
其他流动资产 | 7,768,785.38 | 其他流动资产 | 7,883,071.09 |
使用权资产 | 2,187,774.9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8,981.64 | ||
租赁负债 | 1,173,078.99 |
母公司:对母公司报表列报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1,977,951.27 | 1,541,977,951.27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9,786,898.09 | 389,786,898.09 | |
应收账款 | 72,806,530.60 | 72,806,530.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017,778.09 | 11,017,778.0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076,581.98 | 12,076,581.9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52,886,954.66 | 152,886,954.6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768,785.38 | 7,883,071.09 | 114,285.71 |
流动资产合计 | 2,188,321,480.07 | 2,188,435,765.78 | 114,285.7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85,000.00 | 4,085,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9,177,542.81 | 39,177,542.81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62,744,046.11 | 1,162,744,046.11 | |
固定资产 | 556,544,135.88 | 556,544,135.88 | |
在建工程 | 30,219,971.10 | 30,219,971.1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不适用 | 2,187,774.92 | 2,187,774.92 |
无形资产 | 126,004,805.85 | 126,004,805.85 | |
开发支出 |
商誉 | 1,260,954.11 | 1,260,954.11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408,862.11 | 27,408,862.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5,916.53 | 1,035,916.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68,481,234.50 | 1,970,669,009.42 | 2,187,774.92 |
资产总计 | 4,156,802,714.57 | 4,159,104,775.20 | 2,302,060.6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73,887.15 | 60,073,887.1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5,810,180.51 | 195,810,180.51 | |
预收款项 | 65,838,251.88 | 65,838,251.88 | |
合同负债 | 37,200,001.33 | 37,200,001.3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64,363,213.78 | 64,363,213.78 | |
应交税费 | 116,605,342.56 | 116,605,342.56 | |
其他应付款 | 131,292,244.69 | 131,292,244.6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4,283.12 | 134,283.1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8,981.64 | 1,128,981.6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71,183,121.90 | 672,312,103.54 | 1,128,981.6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不适用 | 1,173,078.99 | 1,173,078.9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527,017.90 | 6,527,017.9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27,017.90 | 7,700,096.89 | 1,173,078.99 |
负债合计 | 677,710,139.80 | 680,012,200.43 | 2,302,060.6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5,241,071.00 | 1,445,241,07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60,151,008.29 | 260,151,008.2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4,166,039.72 | 294,166,039.7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53,268,575.95 | 953,268,575.9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52,826,694.96 | 2,952,826,694.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526,265,879.81 | 526,265,879.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79,092,574.77 | 3,479,092,574.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156,802,714.57 | 4,159,104,775.20 | 2,302,060.6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 2021年1 月 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确认使用权资产 2,187,774.92 元,租赁负债 2,302,060.63 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28,981.64 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35,690,045.76 | 1,335,690,045.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64,032,362.27 | 64,032,362.2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9,722,408.03 | 1,399,722,408.0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70,308,690.26 | 1,870,308,690.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0,000.00 | 14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6,772,723.14 | 6,772,723.14 | |
固定资产 | 558,185.46 | 558,185.4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82,144.26 | 182,144.2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77,961,743.12 | 1,877,961,743.12 | |
资产总计 | 3,277,684,151.15 | 3,277,684,151.1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应交税费 | 425,129.39 | 425,129.39 | |
其他应付款 | 600,895,454.01 | 600,895,454.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4,283.12 | 134,283.1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02,820,583.40 | 602,820,583.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602,820,583.40 | 602,820,583.4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445,241,071.00 | 1,445,241,07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32,872,915.23 | 632,872,915.2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2,663,740.36 | 272,663,740.36 | |
未分配利润 | 324,085,841.16 | 324,085,841.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674,863,567.75 | 2,674,863,567.7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277,684,151.15 | 3,277,684,151.1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应税收入 | 3%、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1%[注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详见下表 |
房产税 | 房屋原值的70%;租金收入 | 1.2%、12% |
注1: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孙公司石屏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所在地区为县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孙公司屏边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1%。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 | 20%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15% |
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 | 20% |
石屏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20% |
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详见税收优惠第3条。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税[2015]78号文相关规定,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合硅酸盐水泥、孙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PC32.5/42.5水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 2、根据财税[2006]165号文的相关规定,孙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分别经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和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认定,为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缴纳。 3、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9]13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19 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21]12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孙公司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石屏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财综[2016]43号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联合发布的财税〔2019〕21 号《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孙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孙公司屏边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孙公司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7、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2019 年第 98 号《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自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母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孙公司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2020 年第 9 号《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9、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2021]7 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25 号)规定的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税费优惠政策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孙公司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10、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的[2021]18号《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原《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 年第 22 号)规定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孙公司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368.50 | 7,387.45 |
银行存款 | 954,202,598.29 | 1,541,960,500.92 |
其他货币资金 | 2,078,824.61 | 10,062.90 |
合计 | 956,284,791.40 | 1,541,977,951.2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履约监管保证金 | 6,205,662.60 | 4,203,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068,779.94 | |
合 计 | 8,274,442.54 | 4,203,000.0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2,038,515.34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512,038,515.34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12,038,515.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9,786,898.0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89,786,898.0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的科目变动描述。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97,205,490.82 |
1至2年 | 206,955.59 |
2至3年 | 594,253.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1,366,739.26 |
5年以上 | |
合计 | 199,373,438.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9,373,438.67 | 100.00 | 2,715,258.58 | 1.36 | 196,658,180.09 | 74,011,834.69 | 100.00 | 1,205,304.09 | 1.63 | 72,806,530.60 |
其中: | ||||||||||
组合1 | 6,936,434.64 | 3.48 | 6,936,434.64 | 12,326,507.52 | 16.65 | 12,326,507.52 | ||||
组合2 | 192,437,004.03 | 96.52 | 2,715,258.58 | 1.41 | 189,721,745.45 | 61,685,327.17 | 83.35 | 1,205,304.09 | 1.95 | 60,480,023.08 |
合计 | 199,373,438.67 | / | 2,715,258.58 | / | 196,658,180.09 | 74,011,834.69 | / | 1,205,304.09 | / | 72,806,530.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特定性质及特定对象组合 | 6,936,434.64 | ||
组合2-账龄组合 | 192,437,004.03 | 2,715,258.58 | 1.41 |
合计 | 199,373,438.67 | 2,715,258.58 | 1.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及
(1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5,304.09 | 952,042.33 | 557,912.16 | 2,715,258.58 | ||
合计 | 1,205,304.09 | 952,042.33 | 557,912.16 | 2,715,258.58 |
其他系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表日带入坏账准备557,912.16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45,719,697.40 | 22.93 | 457,196.97 |
客户2 | 27,413,037.20 | 13.75 | 274,130.37 |
客户3 | 26,969,591.35 | 13.53 | 269,695.91 |
客户4 | 15,051,252.00 | 7.55 | 150,512.52 |
客户5 | 10,892,831.14 | 5.46 | 108,928.31 |
合计 | 126,046,409.09 | 63.22 | 1,260,464.0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应收账款中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78,395,617.87 |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278,395,617.8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金额相近,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其公允价值。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781,371,543.95 | 892,762,824.17 | 389,786,898.09 | 278,395,617.87 |
本期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的科目变动描述。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8,469,551.71 |
注1:期末公司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178,469,551.71元;注2: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0,102,534.15 | 99.38 | 10,853,937.58 | 98.51 |
1至2年 | 34,160.40 | 0.11 | 23,200.03 | 0.21 |
2至3年 | 15,000.00 | 0.05 | 80,640.00 | 0.73 |
3年以上 | 140,640.48 | 0.46 | 60,000.48 | 0.55 |
合计 | 30,292,335.03 | 100.00 | 11,017,778.0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9,795,471.14 | 32.34 |
供应商2 | 6,758,923.94 | 22.31 |
供应商3 | 2,806,886.85 | 9.27 |
供应商4 | 2,616,000.00 | 8.64 |
供应商5 | 2,277,091.57 | 7.52 |
合计 | 24,254,373.50 | 80.0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款项。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803,258.07 | 12,076,581.98 |
合计 | 11,803,258.07 | 12,076,581.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341,627.72 |
1至2年 | 5,207,230.00 |
2至3年 | 146,390.00 |
3至4年 | 1,807,000.00 |
4至5年 | 350,900.00 |
5年以上 | 1,254,154.74 |
合计 | 14,107,302.4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银行卡、消费卡、网络支付媒介等待结算款 | 1,014,468.43 | 1,409,103.55 |
保证金 | 11,007,140.00 | 9,606,504.40 |
代收代付款项 | 249,281.29 | 437,195.28 |
其他 | 1,836,412.74 | 2,673,616.20 |
合计 | 14,107,302.46 | 14,126,419.4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604,195.17 | 1,445,642.28 | 2,049,837.4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6,156.81 | 466,156.8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37,228.36 | -249,178.23 | -211,949.87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107,580.34 | 1,196,464.05 | 2,304,044.3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年年末应收石屏县方盛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收回249,178.23元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表日带入坏账准备37,228.36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45,642.28 | 249,178.23 | 1,196,464.0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4,195.17 | 466,156.81 | 37,228.36 | 1,107,580.34 | ||
合计 | 2,049,837.45 | 466,156.81 | 249,178.23 | 37,228.36 | 2,304,044.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石屏县方盛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49,178.23 | 破产清算 |
合计 | 249,178.23 | /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4,569,230.00 | 1至2年 | 32.39 | 228,461.50 |
客户2 | 保证金 | 1,200,000.00 | 1年以内 | 8.51 | 12,000.00 |
100,000.00 | 2至3年 | 0.71 | 20,000.00 | ||
300,000.00 | 3至4年 | 2.13 | 90,000.00 | ||
300,000.00 | 4至5年 | 2.13 | 150,000.00 | ||
客户3 | 保证金 | 600,000.00 | 1年以内 | 4.25 | 6,000.00 |
600,000.00 | 1至2年 | 4.25 | 30,000.00 | ||
客户4 | 保证金 | 1,135,114.77 | 5年以上 | 8.05 | 1,135,114.77 |
客户5 | 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7.09 | 10,000.00 |
合计 | / | 9,804,344.77 | / | 69.51 | 1,681,576.27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936,954.07 | 61,936,954.07 | 63,935,908.74 | 63,935,908.74 | ||
在产品 | 59,908,326.82 | 59,908,326.82 | 85,699,986.42 | 85,699,986.42 | ||
库存商品 | 58,477,882.27 | 58,477,882.27 | 3,251,059.50 | 3,251,059.5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 | 10,594,924.03 | 10,594,924.03 | ||||
合计 | 190,918,087.19 | 190,918,087.19 | 152,886,954.66 | 152,886,954.6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费 | 8,863,578.89 | 6,415,895.90 |
待摊费用 | 1,288,527.28 | 1,467,175.19 |
合计 | 10,152,106.17 | 7,883,071.09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余姚市杭州湾大桥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1,250,000.00 | |||||||||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 | 2,835,000.00 | 91,665,000.00 | 94,500,000.00 | ||||||||
小计 | 4,085,000.00 | 91,665,000.00 | 95,750,000.00 | ||||||||
合计 | 4,085,000.00 | 91,665,000.00 | 95,750,000.00 |
其他说明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450万元、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认缴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实缴出资283.50万、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实缴出资9,000万元,尚未出资166.50万,将在2025年12月7日前缴纳。
被投资单位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余姚市杭州湾大桥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浙江余姚 | 戎伟军 | 杭州湾大桥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投资 | 500.00 | 91330281747384305Y |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 | 有限 | 浙江诸暨 | 俞永良 | 水泥生产 | 45,000.00 | 91330681MA2JR3RX5X |
被投资单位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公司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公司持股比例(%) | 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 | 期末资产总额 | 期末负债总额 | 期末净资产总额 |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 本期净利润 |
余姚市杭州湾大桥投资有限公司 | 25.00 | 25.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 | 21.00 | 21.00 | 216,140,000.00 | 140,000.00 | 216,000,000.00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930,835.61 | 39,177,542.81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35,930,835.61 | 39,177,542.81 |
合计 | 35,930,835.61 | 39,177,542.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明细如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 30,691,585.61 | 33,938,292.81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99,250.00 | 5,099,250.00 |
太原五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 | 140,000.00 |
合 计 | 35,930,835.61 | 39,177,542.81 |
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减资10亿元分期给付,首期于2019年12月前给付,余下50%于2020年第四季度中给付;2020年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余下50%减资款预计于2021年给付。本期收到减资款。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6,706,865.22 | 1,171,479,494.55 | 2,138,186,359.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0,000.00 | -480,000.0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480,000.00 | -48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66,226,865.22 | 1,171,479,494.55 | 2,137,706,359.7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28,654,767.93 | 546,787,545.73 | 975,442,313.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477,536.15 | 29,823,647.40 | 56,301,183.55 | |
(1)计提或摊销 | 26,477,536.15 | 29,823,647.40 | 56,301,183.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55,132,304.08 | 576,611,193.13 | 1,031,743,497.2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1,094,561.14 | 594,868,301.42 | 1,105,962,862.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8,052,097.29 | 624,691,948.82 | 1,162,744,046.1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98,011,678.18 | 556,544,135.8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98,011,678.18 | 556,544,135.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58,786,237.25 | 865,069,609.10 | 22,225,214.93 | 73,939,133.36 | 8,567,228.77 | 1,628,587,423.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30,170.30 | 3,019,029.58 | 1,862,677.25 | 140,144.70 | 10,552,021.83 | |
(1)购置 | 1,955,498.41 | 1,249,354.78 | 1,853,295.39 | 136,905.76 | 5,195,054.3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817,131.89 | 1,358,665.63 | 4,175,797.5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757,540.00 | 411,009.17 | 9,381.86 | 3,238.94 | 1,181,169.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51,516.58 | 197,000.00 | 978,484.78 | 295,379.21 | 2,822,380.57 | |
(1)处置或报废 | 74,269.34 | 197,000.00 | 978,484.78 | 295,379.21 | 1,545,133.33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277,247.24 | 1,277,247.24 | ||||
4.期末余额 | 664,316,407.55 | 866,737,122.10 | 22,028,214.93 | 74,823,325.83 | 8,411,994.26 | 1,636,317,064.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6,995,962.61 | 645,805,947.40 | 19,231,533.44 | 64,123,893.67 | 5,885,950.41 | 1,072,043,287.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99,623.28 | 32,713,864.97 | 843,266.90 | 3,467,005.99 | 592,353.45 | 68,916,114.59 |
(1)计提 | 31,299,623.28 | 32,689,889.41 | 843,266.90 | 3,461,729.73 | 591,921.61 | 68,886,430.93 |
(2)企业合并增加 | 23,975.56 | 5,276.26 | 431.84 | 29,683.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9,330.22 | 189,120.00 | 958,646.62 | 256,918.79 | 2,654,015.63 | |
(1)处置或报废 | 23,172.87 | 189,120.00 | 958,646.62 | 256,918.79 | 1,427,858.28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226,157.35 | 1,226,157.35 | ||||
4.期末余额 | 368,295,585.89 | 677,270,482.15 | 19,885,680.34 | 66,632,253.04 | 6,221,385.07 | 1,138,305,386.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6,020,821.66 | 189,466,639.95 | 2,142,534.59 | 8,191,072.79 | 2,190,609.19 | 498,011,678.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1,790,274.64 | 219,263,661.70 | 2,993,681.49 | 9,815,239.69 | 2,681,278.36 | 556,544,135.8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55,567,081.95 | 142,597,873.19 | 12,969,208.76 | ||
电子设备 | 275,692.29 | 242,101.45 | 33,590.84 | ||
其他设备 | 567,144.17 | 276,002.27 | 291,141.90 | ||
合计 | 156,409,918.41 | 143,115,976.91 | 13,293,941.50 |
根据浙江省“大气十条”的要求,对科环公司实施关停搬迁问题整改,于2020年12月28日关停水泥回转窑。经减值测试,不涉及计提减值准备。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26,081.61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屏边) | 1,580,627.68 | 已办妥土地使用证,相关房产权证报批资料正在准备过程中 |
房屋及建筑物(河口) | 667,520.33 | |
小 计 | 2,248,148.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被抵押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41,433,463.39 | 18,478,321.01 | 22,955,142.38 |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公司抵押资产明细情况。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50,307,800.46 | 30,219,971.1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50,307,800.46 | 30,219,971.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 | 90,889,146.30 | 90,889,146.30 | 21,687,783.01 | 21,687,783.01 |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 53,275,862.59 | 53,275,862.59 | ||||
新平水泥节能环保技改项目 | 4,938,348.07 | 4,938,348.07 | 5,278,022.66 | 5,278,022.66 | ||
天一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 222,641.52 | 222,641.52 | 3,254,165.43 | 3,254,165.43 | ||
水泥磨闭流磨系统改造项目 | 891,801.98 | 891,801.98 | ||||
生活区至砂石料堆棚道路 | 90,000.00 | 90,000.00 | ||||
合计 | 150,307,800.46 | 150,307,800.46 | 30,219,971.10 | 30,219,971.1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 | 235,068,200.00 | 21,687,783.01 | 69,201,363.29 | 90,889,146.30 | 38.67 | 未完工 | 3,907,969.99 | 2,483,491.44 | 4.25 | 自筹 | ||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注1] | 94,000,000.00 | 53,275,862.59 | 53,275,862.59 | 56.68 | 未完工 | 2,732,334.33 | 1,142,334.33 | 2.14 | 自筹 | |||
新平水泥节能环保技改项目[注2] | 217,000,000.00 | 5,278,022.66 | 2,825,651.20 | 3,165,325.79 | 4,938,348.07 | 12.30 | 未完工 | 自筹 | ||||
天一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注3] | 80,000,000.00 | 3,254,165.43 | 14,989,021.42 | 18,020,545.33 | 222,641.52 | 39.19 | 未完工 | 自筹 | ||||
水泥磨闭流磨系统改造项目 | 2,790,000.00 | 891,801.98 | 891,801.98 | 31.96 | 未完工 | 自筹 | ||||||
生活区至砂石料堆棚道路 | 30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30.00 | 未完工 | 自筹 | ||||||
熟料槽式输送机更新改造 | 1,010,471.73 | 1,010,471.73 | 自筹 | |||||||||
合计 | 629,158,200.00 | 30,219,971.10 | 142,284,172.21 | 4,175,797.52 | 18,020,545.33 | 150,307,800.46 | / | / | 6,640,304.32 | 3,625,825.77 | / | / |
注1:本期收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为收购时在建项目。
注2:新平水泥节能环保技改项目,实际已累计投入26,684,776.87元,其中本期完工结转固定资产3,165,325.79元,以前年度完工结转固定资产18,581,103.01元。
注3:天一广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实际已累计投入31,350,081.11元,其中本期完工结转长期待摊费用18,020,545.33元,以前年度完工结转长期待摊费用13,106,894.26元。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87,774.92 | 2,187,774.9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19,568.29 | 3,619,568.29 |
(1)购置 | 3,421,473.05 | 3,421,473.05 |
(2)企业合并 | 198,095.24 | 198,095.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3,302.75 | 1,163,302.75 |
(1)处置 | 1,163,302.75 | 1,163,302.75 |
4.期末余额 | 4,644,040.46 | 4,644,040.4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22,269.63 | 2,422,269.63 |
(1)计提 | 2,356,237.87 | 2,356,237.87 |
(2)企业合并 | 66,031.76 | 66,031.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3,302.75 | 1,163,302.75 |
(1)处置 | 1,163,302.75 | 1,163,302.75 |
4.期末余额 | 1,258,966.88 | 1,258,966.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85,073.58 | 3,385,073.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7,774.92 | 2,187,774.92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矿山开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7,147,582.43 | 2,625,925.29 | 6,986,164.50 | 146,759,672.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23,942.20 | 114,451.32 | 6,242,500.00 | 11,380,893.52 | ||
(1)购置 | 114,451.32 | 6,242,500.00 | 6,356,951.3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023,942.20 | 5,023,942.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2,171,524.63 | 2,740,376.61 | 13,228,664.50 | 158,140,565.7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067,159.40 | 2,409,158.08 | 2,278,548.89 | 20,754,866.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32,154.39 | 76,184.08 | 796,727.67 | 4,205,066.14 | ||
(1)计提 | 3,180,876.14 | 76,184.08 | 796,727.67 | 4,053,787.89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51,278.25 | 151,278.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399,313.79 | 2,485,342.16 | 3,075,276.56 | 24,959,932.5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2,772,210.84 | 255,034.45 | 10,153,387.94 | 133,180,633.2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1,080,423.03 | 216,767.21 | 4,707,615.61 | 126,004,805.8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被抵押的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摊销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土地使用权 | 87,785,001.53 | 11,601,015.22 | 76,183,986.31 |
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2)公司抵押资产明细情况。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1,260,954.11 | 1,260,954.11 | ||||
合计 | 1,260,954.11 | 1,260,954.1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收购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成本为26,567,464.80元,股权购买日该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5,306,510.69元,形成商誉1,260,954.11元。上述子公司合并后仍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运行,减值测试时将其视为一个资产组,根据相关资产组提供的产品或劳务的市场情况,合理测算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近5年平均净利润,按照一年期贷款利率折现,经测算不存在减值迹象。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7,346,727.61 | 20,143,697.22 | 8,550,781.13 | 38,939,643.70 | |
其他 | 62,134.50 | 164,359.00 | 51,703.37 | 174,790.13 | |
合计 | 27,408,862.11 | 20,308,056.22 | 8,602,484.50 | 39,114,433.83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698,691.82 | 648,090.09 | 1,203,329.59 | 266,028.9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5,454,931.58 | 2,336,549.33 | ||
预提费用 | 4,667,216.93 | 1,166,804.23 | 3,079,550.43 | 769,887.61 |
与租赁有关的费用 | 22,048.70 | 5,512.18 | ||
合计 | 22,842,889.03 | 4,156,955.83 | 4,282,880.02 | 1,035,916.5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 | 27,741,303.92 | 5,422,742.65 | 26,186,350.52 | 5,242,017.9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140,000.00 | 1,285,000.00 | 5,140,000.00 | 1,285,000.00 |
合计 | 32,881,303.92 | 6,707,742.65 | 31,326,350.52 | 6,527,017.9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85,496.38 | 2,051,811.95 |
可抵扣亏损 | 1,613,160,843.71 | 1,624,910,300.59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038,515.34 | |
合计 | 1,626,384,855.43 | 1,626,962,112.5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
2023年 | 1,604,799,606.37 | 1,620,564,092.03 | |
2024年 | 121,901.76 | 620,207.93 | |
2025年 | 2,705,374.65 | 3,726,000.63 | |
2026年 | 5,533,960.93 | ||
合计 | 1,613,160,843.71 | 1,624,910,300.5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36,248,994.69 | 36,248,994.69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36,248,994.69 | 36,248,994.69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控股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蒙自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矿山购置款25,000,000.00元;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预付装修款11,248,994.69元。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3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3,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58,571.96 | 73,887.15 |
合计 | 48,058,571.96 | 60,073,887.1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期末余额 |
工商银行 | 2021.06.29 | 2022.06.21 | 3.9500 | 20,0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07.16 | 2022.07.15 | 4.0300 | 23,000,000.00 |
招商银行 | 2021.07.27 | 2022.01.27 | 4.0000 | 5,000,000.00 |
合 计 | 48,0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895,933.08 | |
合计 | 6,895,933.0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20,921,777.55 | 187,321,681.06 |
1至2年 | 4,911,428.72 | 7,720,391.66 |
2至3年 | 279,596.02 | 276,153.17 |
3年以上 | 471,095.79 | 491,954.62 |
合计 | 126,583,898.08 | 195,810,180.5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应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位的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付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 | 性质或内容 | 账 龄 |
供应商1 | 21,924,103.22 | 17.32 | 材料采购款 | 1年以内 |
供应商2 | 12,287,981.48 | 9.71 | 联营货款 | 1年以内 |
供应商3 | 7,314,739.34 | 5.78 | 材料采购款 | 1年以内 |
供应商4 | 7,159,689.31 | 5.66 | 运费 | 1年以内 |
供应商5 | 5,026,099.38 | 3.97 | 材料采购款 | 1年以内 |
合 计 | 53,712,612.73 | 42.4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应付账款中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9,791,481.72 | 65,805,063.06 |
1至2年 | 16,947.62 | 33,188.82 |
2至3年 | 24,597.72 | |
合计 | 59,833,027.06 | 65,838,251.8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款项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59,833,027.06 | 65,838,251.88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7,441,612.84 | 35,260,503.82 |
1至2年 | 876,768.44 | 577,028.55 |
2至3年 | 374,728.39 | 772,896.80 |
3年以上 | 1,007,002.43 | 589,572.16 |
合计 | 29,700,112.10 | 37,200,001.3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销售款 | 25,073,546.97 | 34,410,487.13 |
预收物业管理款 | 4,554,897.47 | 1,960,059.49 |
预收管理服务费 | 753,983.01 | |
预收广告款 | 71,667.66 | 75,471.70 |
合计 | 29,700,112.10 | 37,200,001.3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合同负债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合同负债中预收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0,163,213.78 | 162,468,825.13 | 159,170,901.03 | 43,461,137.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833,189.84 | 12,833,189.84 | ||
三、辞退福利 | 24,200,000.00 | 543,499.81 | 24,743,499.8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4,363,213.78 | 175,845,514.78 | 196,747,590.68 | 43,461,137.8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0,109,825.12 | 136,211,092.97 | 133,097,913.50 | 43,223,004.59 |
二、职工福利费 | 9,270,622.74 | 9,270,622.74 | ||
三、社会保险费 | 7,180,046.07 | 7,180,046.0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750,325.26 | 6,750,325.26 | ||
工伤保险费 | 581,002.83 | 581,002.83 | ||
生育保险费 | -151,282.02 | -151,282.02 | ||
四、住房公积金 | 8,065,126.96 | 8,065,126.96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3,388.66 | 1,741,936.39 | 1,557,191.76 | 238,133.2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0,163,213.78 | 162,468,825.13 | 159,170,901.03 | 43,461,137.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142,450.40 | 10,142,450.40 | ||
2、失业保险费 | 387,788.19 | 387,788.1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2,302,951.25 | 2,302,951.25 | ||
合计 | 12,833,189.84 | 12,833,189.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3,755,904.01 | 15,019,976.88 |
消费税 | 208,819.03 | 1,649.12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72,492,228.69 | 55,378,721.22 |
个人所得税 | 591,576.32 | 632,135.3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43,515.04 | 1,462,152.65 |
房产税 | 43,801,834.41 | 37,563,630.22 |
教育费附加 | 1,198,909.70 | 1,050,135.21 |
资源税 | 71,341.23 | 40,331.50 |
土地使用税 | 4,730,580.72 | 4,872,152.95 |
印花税 | 125,449.87 | 41,629.35 |
环境保护税 | 204,715.58 | 542,828.11 |
残保金 | 60,858.00 | |
合计 | 148,885,732.60 | 116,605,342.5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34,283.12 | 134,283.12 |
其他应付款 | 135,549,765.66 | 131,157,961.57 |
合计 | 135,684,048.78 | 131,292,244.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34,283.12 | 134,283.12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34,283.12 | 134,283.1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法联系到持股人。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15,319,890.06 | 116,347,052.86 |
代收代付款 | 6,778,990.85 | 7,135,360.04 |
认缴股权出资款 | 2,835,000.00 | |
其他 | 13,450,884.75 | 4,840,548.67 |
合计 | 135,549,765.66 | 131,157,961.5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锐力运动用品(宁波)有限公司 | 5,505,485.00 | 保证金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5,043,794.00 | 保证金 |
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2,910,568.00 | 保证金 |
宁波甬宁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 | 2,385,368.00 | 保证金 |
杭州悦奥体育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 2,146,904.00 | 保证金 |
合计 | 17,992,119.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0,946,808.98 | 47,629,663.82 |
1至2年 | 26,731,584.12 | 15,904,861.60 |
2至3年 | 13,926,312.95 | 10,927,947.57 |
3年以上 | 43,945,059.61 | 56,695,488.58 |
合计 | 135,549,765.66 | 131,157,961.57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应付款中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172,405.17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60,535.13 | 1,128,981.64 |
合计 | 12,032,940.30 | 1,128,981.64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200,000.00 | |
保证借款 | 5,960,000.00 | |
借款利息 | 12,405.17 | |
合计 | 9,172,405.1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期末余额 |
浦发银行 | 2021.06.29 | 2022.09.20 | 4.6500 | 5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06.29 | 2022.12.20 | 4.6500 | 2,7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11.04 | 2022.09.20 | 4.6500 | 1,0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11.04 | 2022.12.20 | 4.6500 | 2,6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12.23 | 2022.09.20 | 4.6500 | 36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12.23 | 2022.12.20 | 4.6500 | 2,000,000.00 |
合计 | 9,160,000.0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4,033,032.12 | |
合计 | 4,033,032.1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3,800,000.00 | |
保证借款 | 44,040,000.00 | |
信用借款 | ||
长期借款利息 | 91,832.33 | |
合计 | 67,931,832.3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利率(%) | 期末余额 |
浦发银行 | 2021.06.29 | 2029.12.28 | 4.6500 | 23,8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11.04 | 2029.12.24 | 4.6500 | 26,400,000.00 |
浦发银行 | 2021.12.23 | 2029.12.20 | 4.6500 | 17,640,000.00 |
合计 | 67,84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70,714.16 | 1,173,078.99 |
合计 | 570,714.16 | 1,173,078.9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665,000.00 |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665,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长期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长期应付款中应付其他关联方款项详见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认缴股权出资款 | 1,66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股份总数 | 1,445,241,071.00 | 1,445,241,071.00 |
其他说明:
项 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 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98,407.00 | 298,407.00 | |||||
其中: | |||||||
境内法人持股 | 298,407.00 | 298,407.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298,407.00 | 298,407.00 | |||||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44,942,664.00 | 1,444,942,664.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1,444,942,664.00 | 1,444,942,664.00 | |||||
合 计 | 1,445,241,071.00 | 1,445,241,071.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2,691,299.37 | 252,691,299.37 | ||
其他资本公积 | 7,459,708.92 | 33,798.81 | 7,493,507.73 | |
合计 | 260,151,008.29 | 33,798.81 | 260,184,807.1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原100%持有的子公司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1%的股权转让给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属于不丧失控制权的股权转让,将转让对价与转让
净资产份额的差价冲减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4,166,039.72 | 40,223,848.99 | 334,389,888.7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94,166,039.72 | 40,223,848.99 | 334,389,888.7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53,268,575.95 | 956,577,359.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53,268,575.95 | 956,577,359.8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0,599,024.29 | 421,688,117.9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0,223,848.99 | 34,781,812.6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7,953,035.62 | 390,215,089.17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55,690,715.63 | 953,268,575.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09,325,996.46 | 1,658,681,530.13 | 2,313,677,916.08 | 1,510,654,824.91 |
其他业务 | 30,912,899.40 | 27,584,751.07 | 26,620,469.09 | 31,050,598.29 |
合计 | 2,340,238,895.86 | 1,686,266,281.20 | 2,340,298,385.17 | 1,541,705,423.2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商业地产管理-分部 | 水泥制造-分部 | 燃料油贸易-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4,724,003.46 | 1,408,825,014.39 | 389,710,494.82 | 1,873,259,512.67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114,664,541.37 | 114,664,541.37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89,388,544.83 | 1,408,825,014.39 | 389,710,494.82 | 1,987,924,054.0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 入 | 成 本 | 收 入 | 成 本 | |
工 业 | 1,405,721,910.49 | 1,177,271,527.43 | 1,778,197,939.04 | 1,391,868,388.56 |
商 业 | 74,724,003.46 | 40,319,913.39 | 75,021,008.17 | 37,704,067.44 |
贸 易 | 389,710,494.82 | 356,331,979.46 | ||
服务业 | 69,931,532.59 | 27,360,810.82 | 66,624,990.61 | 21,299,000.79 |
租赁业 | 351,168,176.12 | 53,011,526.73 | 291,034,365.66 | 51,139,354.77 |
其 他 | 18,069,878.98 | 4,385,772.30 | 102,799,612.60 | 8,644,013.35 |
合 计 | 2,309,325,996.46 | 1,658,681,530.13 | 2,313,677,916.08 | 1,510,654,824.91 |
其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无污泥处置收入。主营业务(分产品)
行业名称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 入 | 成 本 | 收 入 | 成 本 | |
水泥销售 | 1,405,721,910.49 | 1,177,271,527.43 | 1,778,197,939.04 | 1,391,868,388.56 |
商品销售 | 74,724,003.46 | 40,319,913.39 | 75,021,008.17 | 37,704,067.44 |
燃料油销售 | 389,710,494.82 | 356,331,979.46 | ||
物业管理 | 61,060,219.63 | 27,178,283.97 | 60,272,509.41 | 21,261,314.07 |
广告 | 8,871,312.96 | 182,526.85 | 6,352,481.20 | 37,686.72 |
租赁 | 351,168,176.12 | 53,011,526.73 | 291,034,365.66 | 51,139,354.77 |
其他 | 18,069,878.98 | 4,385,772.30 | 102,799,612.60 | 8,644,013.35 |
合 计 | 2,309,325,996.46 | 1,658,681,530.13 | 2,313,677,916.08 | 1,510,654,824.91 |
主营业务(分地区)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 入 | 成 本 | 收 入 | 成 本 | |
浙江省内 | 1,090,182,347.98 | 916,008,056.86 | 1,671,391,524.18 | 1,052,911,776.26 |
浙江省外 | 1,219,143,648.48 | 742,673,473.27 | 642,286,391.90 | 457,743,048.65 |
合 计 | 2,309,325,996.46 | 1,658,681,530.13 | 2,313,677,916.08 | 1,510,654,824.91 |
销售收入前五名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1 | 80,516,386.92 | 3.44 |
客户2 | 77,425,733.36 | 3.31 |
客户3 | 62,007,433.30 | 2.65 |
客户4 | 59,740,323.23 | 2.55 |
客户5 | 52,458,952.03 | 2.24 |
合 计 | 332,148,828.84 | 14.19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320,755.24 | 22,471.30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79,396.68 | 6,501,135.55 |
教育费附加 | 3,819,622.60 | 4,645,311.86 |
资源税 | 575,466.09 | 480,235.65 |
房产税 | 40,960,191.04 | 38,265,237.90 |
土地使用税 | 5,544,064.99 | 5,353,492.43 |
车船使用税 | 42,105.90 | 42,081.79 |
印花税 | 1,564,208.94 | 1,091,914.35 |
环保税 | 872,941.09 | 2,535,575.94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907.50 | |
合计 | 58,878,752.57 | 58,938,364.2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杂费 | 2,170,630.46 | 58,838,015.10 |
广告宣传费 | 7,712,924.60 | 7,472,833.91 |
职工薪酬 | 24,006,566.26 | 22,962,269.99 |
水电费 | 1,196,689.85 | 1,184,954.94 |
修理费 | 3,222,798.17 | 2,344,717.84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3,874,720.58 | 3,554,562.59 |
其他 | 10,675,349.74 | 7,714,537.67 |
合计 | 52,859,679.66 | 104,071,892.0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031,353.24 | 75,604,965.69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7,007,143.07 | 12,233,351.92 |
修理费 | 1,363,126.80 | 2,383,350.58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3,211,154.03 | 2,819,352.32 |
水电费 | 2,039,339.59 | 2,024,835.03 |
其他 | 15,109,854.82 | 15,349,888.17 |
合计 | 86,761,971.55 | 110,415,743.7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利息费用 | 976,828.16 | 5,856,127.16 |
票据贴息费用 | 1,065,282.58 | 2,493,721.26 |
其他利息费用 | 71,018.36 | |
利息收入 | -14,863,092.53 | -20,932,233.60 |
银行手续费 | 78,514.99 | 78,006.73 |
融资费用 | 4,905,000.00 | |
合计 | -12,671,448.44 | -7,599,378.4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所税手续费 | 474,565.40 | 441,988.33 |
税收减免 | 197,749.33 | 331,003.74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5,851,064.31 | 5,224,810.20 |
税收返还 | 5,850.00 | 765.67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8,040,225.76 | 42,948,541.24 |
其他政府补助 | 198,190.91 | 1,521,518.30 |
合计 | 34,767,645.71 | 50,468,627.48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其他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500T/D水泥炉窑烟气脱硝工程补助摊销 | 3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稳增促调补贴 | 38,690.91 | 261,584.30 | 与收益相关 |
新冠肺炎疫情返还社会保险费 | 529,434.00 | 与收益相关 | |
海曙区海曙区零售业改造提升试点补助资金 | 360,500.00 | 与收益相关 |
以工代训补贴 | 14,500.00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奖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奖励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石屏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研究经费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98,190.91 | 1,521,518.3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896,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实现的投资收益 | 1,524,114.75 | 25,414,861.71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35,851.38 | 3,875,445.39 |
合计 | 4,159,966.13 | 89,186,307.10 |
其他说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 2,426,651.38 | 3,666,245.39 |
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9,200.00 | 209,200.00 |
合 计 | 2,635,851.38 | 3,875,445.3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8,770,022.1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8,770,022.1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52,042.33 | -165,769.1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6,978.58 | 103,532.0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169,020.91 | -62,237.0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84,280,377.07 | 22,140,102.21 |
合计 | 84,280,377.07 | 22,140,102.21 |
其他说明: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84,280,377.07 | 22,140,102.21 | 84,280,377.0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962.51 | 6,385,717.88 | -13,962.51 |
其中: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84,294,339.58 | 15,754,384.33 | 84,294,339.58 |
2021年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2000T/D水泥熟料产能指标作价9,000.00万元出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实现资产处置收益84,294,339.58元。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0,101.9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0,101.98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无需支付款项 | 2,309,237.78 | 1,308,670.01 | 2,789,237.78 |
赔偿及罚款收入 | 5,287,163.49 | 5,317,212.23 | 5,287,163.49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对价与取得净资产份额的差价 | 850,977.04 | 850,977.04 | |
其他 | 136,462.10 | 113,324.05 | 136,462.10 |
合计 | 8,583,840.41 | 6,789,308.27 | 9,063,840.4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1,068.63 | 154,540.11 | 31,068.6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1,068.63 | 154,540.11 | 31,068.6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32,478.82 | 126,220.05 | 232,478.82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89,435.36 | 35,436.42 | 89,435.36 |
违约金等赔款支出 | 220,000.00 | 350,000.00 | 220,000.00 |
无法收回款项 | 27,193.37 | 27,193.37 | |
其他 | 170,150.00 | 170,000.00 | 170,150.00 |
合计 | 770,326.18 | 836,196.58 | 770,326.1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5,308,361.26 | 136,128,489.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00,836.51 | 1,959,182.93 |
合计 | 142,507,524.75 | 138,087,671.9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16,766,163.7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54,191,540.9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695,558.9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03,328.6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881,335.9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64,555.7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02,656.9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49,038.40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114,729.90 |
所得税费用 | 142,507,524.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代垫款及保证金等 | 32,589,556.85 | 34,490,289.48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701,219.31 | 1,615,498.47 |
收到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除外) | 5,699,940.22 | 5,462,461.80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4,863,092.53 | 20,932,233.60 |
收到的其他经营现金流入 | 1,073,521.16 | 1,274,144.59 |
合计 | 54,927,330.07 | 63,774,627.9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代垫款及保证金等 | 66,070,091.55 | 32,081,130.71 |
支付销售费用支出 | 27,002,971.79 | 77,097,461.00 |
支付管理费用支出 | 20,316,569.82 | 22,561,313.79 |
支付银行手续费 | 78,733.99 | 78,006.73 |
支付营业外支出 | 676,130.36 | 681,656.47 |
合计 | 114,144,497.51 | 132,499,568.7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大资产重组或有对价 | 59,896,000.00 | |
合计 | 59,896,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丧失控制权处置子公司股权收到的现金 | 10,411,212.00 | |
合计 | 10,411,212.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企业间资金往来 | 20,000,000.00 | 37,500,000.00 |
支付的企业间资金往来利息 | 1,142,334.33 | 1,884,654.44 |
支付的租赁费用 | 2,468,000.00 | |
合计 | 23,610,334.33 | 39,384,654.4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74,258,638.99 | 562,489,054.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69,020.91 | -62,237.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7,543,852.35 | 127,730,748.2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996,158.77 | 1,959,016.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602,484.50 | 9,442,750.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4,280,377.07 | -22,140,102.2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068.63 | 104,438.1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770,022.1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113,129.10 | 8,349,848.4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59,966.13 | -89,186,307.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81,561.26 | 981,638.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0,724.75 | 977,544.6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200,950.65 | -24,974,139.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9,013.94 | 217,974,821.4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2,572,909.89 | -29,829,891.65 |
其他 | -850,977.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687,327.71 | 763,817,182.4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48,010,348.86 | 1,537,774,951.2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37,774,951.27 | 991,573,952.6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9,764,602.41 | 546,200,998.6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116,947.39 |
其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116,947.39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9,696.06 |
其中: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9,696.06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7,037,251.33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48,010,348.86 | 1,537,774,951.27 |
其中:库存现金 | 3,368.50 | 7,387.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47,996,935.69 | 1,537,757,500.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044.67 | 10,062.9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010,348.86 | 1,537,774,951.2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履约监管保证金6,205,662.6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68,779.94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未列入现金期末余额中;货币资金期初余额中,履约监管保证金4,203,000.00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未列入现金期初余额中。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274,442.54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2,955,142.38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76,183,986.31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107,413,571.23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个所税手续费 | 474,565.40 | 其他收益 | 474,565.40 |
税收减免 | 197,749.33 | 其他收益 | 197,749.33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5,851,064.31 | 其他收益 | 5,851,064.31 |
税收返还 | 5,850.00 | 其他收益 | 5,85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8,040,225.76 | 其他收益 | 28,040,225.76 |
其他政府补助 | 198,190.91 | 其他收益 | 198,190.91 |
合计 | 34,767,645.71 | 34,767,645.7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09.09 | 711.69万元 | 100.00 | 收购 | 2021.09.09 | 工商变更 | 19,703,852.85 | 222,878.03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7,116,947.39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7,116,947.39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7,967,924.43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850,977.04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由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21)甬第0858号评估报告。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84,419,119.98 | 84,419,119.98 |
货币资金 | 79,696.06 | 79,696.06 |
应收款项 | 23,716,422.24 | 23,716,422.24 |
预付账款 | 11,376,418.97 | 11,376,418.97 |
其他应收款 | 1,285,607.39 | 1,285,607.39 |
存货 | 1,830,181.88 | 1,830,181.88 |
其他流动资产 | 114,503.72 | 114,503.72 |
固定资产 | 1,151,486.31 | 1,151,486.31 |
在建工程 | 39,720,597.94 | 39,720,597.94 |
使用权资产 | 132,063.48 | 132,063.48 |
无形资产 | 4,872,663.95 | 4,872,663.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9,478.04 | 139,478.04 |
负债: | 76,451,195.55 | 76,451,195.55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23,013,494.00 | 23,013,494.00 |
合同负债 | 707,964.60 | 707,964.60 |
应付职工薪酬 | 47,659.00 | 47,659.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应付款 | 30,717,000.00 | 30,717,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92,035.40 | 92,035.40 |
长期应付款 | 21,873,042.55 | 21,873,042.55 |
净资产 | 7,967,924.43 | 7,967,924.4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7,967,924.43 | 7,967,924.43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银信评报字(2021)甬第0858号评估报告。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注] | 设立 | 2021.07.08 | 4,000.00 | 40.00 |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1.12.10 | 60,000.00 | 100.00 |
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并承诺,在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股权期间,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商业地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注1]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广告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1]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物业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制造业 | 52.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注2]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制造业 | 52.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注3]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制造业 | 41.0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2] | 云南蒙自 | 云南蒙自 | 制造业 | 52.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注4] | 云南蒙自 | 云南蒙自 | 制造业 | 52.00 | 投资设立 | |
屏边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注4] | 云南屏边 | 云南屏边 | 制造业 | 52.00 | 投资设立 | |
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注4] | 云南河口 | 云南河口 | 制造业 | 52.00 | 投资设立 |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云南新平 | 云南新平 | 制造业 | 52.00 | 投资设立 | |
石屏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注5] | 云南石屏 | 云南石屏 | 制造业 | 52.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注6] | 浙江宁波 | 浙江宁波 | 贸易 | 40.00 | 投资设立 | |
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7] | 新疆哈密 | 新疆哈密 | 贸易 | 4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 云南蒙自 | 云南蒙自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投资宁波海曙天逸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逸广告”)、 宁波市海曙天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物业”),投资比例均为100.00%,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广场公司间接拥有天逸广告、天泰物业
100.00%的股权。
注 2: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科环”)投资宁波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江水泥”)、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自水泥”),投资比例均为100.00%,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宁波科环间接持有舜江水泥、蒙自水泥52.00%的股权。
注3: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科环”)投资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舜建材”),投资比例均为79.00%,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宁波科环间接持有甬舜建材41.08%的股权。
注 4:孙公司蒙自水泥投资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自砂石”)、屏边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屏边水泥”)、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口水泥”),投资比例均为100.00%,本公司通过孙公司蒙自水泥间接拥有蒙自砂石、屏边水泥、河口水泥52.00%的股权。
注5:子公司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水泥”)通过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从蒙自水泥取得石屏瀛洲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屏水泥”)100.00%股权,本公司通过子公司新平水泥间接拥有石屏水泥52.00%的股权。
注6: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并承诺,在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金驼铃”)股权期间,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富达金驼铃28.0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无偿让渡给本公司,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持富达金驼铃28.0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本公司行使。
注7: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金驼铃”)投资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金运”),投资比例均为100.00%,本公司通过子公司富达金驼铃间接持有哈密金运40.00%的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48.00% | 105,971,467.24 | 108,000,000.00 | 443,128,295.16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48.00% | -5,696,429.98 | 75,443,820.81 |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13,429,999.60 | 73,429,999.6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607,645,398.71 | 661,905,798.85 | 1,269,551,197.56 | 261,806,170.57 | 74,260,286.59 | 336,066,457.16 | 712,446,106.29 | 534,245,059.86 | 1,246,691,166.15 | 314,419,478.48 | 4,926,627.20 | 319,346,105.68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55,501,110.83 | 184,521,495.53 | 240,022,606.36 | 82,190,266.51 | 657,713.16 | 82,847,979.67 | 51,264,611.77 | 200,490,658.56 | 251,755,270.33 | 82,368,078.37 | 345,002.82 | 82,713,081.19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231,907,525.29 | 59,604,630.82 | 291,512,156.11 | 169,128,823.44 | 169,128,823.4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270,851,496.87 | 220,728,467.93 | 220,728,467.93 | 254,663,613.04 | 1,648,226,168.21 | 264,909,678.63 | 264,909,678.63 | 456,853,076.35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157,017,344.33 | -11,867,562.45 | -11,867,562.45 | 29,739,539.47 | 258,263,797.91 | 28,425,604.89 | 28,425,604.89 | 69,824,002.04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389,710,494.82 | 22,383,332.67 | 22,383,332.67 | -191,920,062.8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环公司因政策性关停搬迁,已以收购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甬舜公司”)100%股权的方式,获得中意宁波生态园的建设用地71亩,用于实施“宁波科环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系统搬迁项目”。为保证甬舜公司的水泥熟料来源等问题,经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将科环公司持有的甬舜公司21%的股权,经评估、国资核准后,在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通过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转让给战略投资者。
根据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所持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1%股权的议案》、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银信评报字(2020)甬第1072号】资产评估报告及宁波市国资委出具的(甬国资评备字核[2021]1号”)《评估报告核准(备案)表》,科环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甬舜21%股权。截至2021年3月4日挂牌期限届满,公司征集到上峰建材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上峰建材以1041.1212万元转让底价成交。为此,科环公司与上峰建材2021年3月8日签订了《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1%股权转让协议》,标的资产的成交价为1041.1212万元,科环公司已于2021年3月11日收到全部交易价款。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XX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0,411,212.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0,411,212.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0,346,214.29 |
差额 | 64,997.71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3,798.81 |
调整盈余公积 | 31,198.90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5,750,000.00 | 4,085,00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无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余姚市杭州湾大桥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00 | 1,250,000.00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50,000.00 | 1,250,000.00 |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 | 94,500,000.00 | 2,835,000.00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94,500,000.00 | 2,835,000.00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本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及信托机构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
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银行及信托机构等带息债务金额为125,000,000.00元,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公司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会增加或减少约312,500.00元,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流动性风险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信托机构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银行借款 | 57,230,977.13 | 18,344,810.33 | 49,587,022.00 | 125,162,809.46 |
应付账款 | 126,583,898.08 | 126,583,898.08 | ||
其他应付款 | 135,549,765.66 | 135,549,765.66 | ||
租赁负债 | 2,860,535.13 | 570,714.16 | 3,431,249.29 | |
长期应付款 | 1,665,000.00 | 1,665,000.00 | ||
合计 | 322,225,176.00 | 18,915,524.49 | 51,252,022.00 | 392,392,722.49 |
续: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银行借款 | 60,073,887.15 | 60,073,887.15 | ||
应付账款 | 195,810,180.51 | 195,810,180.51 | ||
其他应付款 | 131,157,961.57 | 131,157,961.57 | ||
合计 | 387,042,029.23 | 387,042,029.23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2,038,515.34 | 512,038,515.3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12,038,515.34 | 512,038,515.3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结构性存款 | 512,038,515.34 | 512,038,515.34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930,835.61 | 35,930,835.61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5,930,835.61 | 35,930,835.61 | ||
(1)权益工具投资 | 35,930,835.61 | 35,930,835.6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47,969,350.95 | 547,969,350.9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投资。 | 128,743.87576 | 76.95 | 76.9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甬国资发[2019]50号)文件,其将所持有的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宁波城投”)100%股权划转至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注册手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天光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宁波城投控制 |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路威建材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交工建材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城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广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新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三门湾大桥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报网传媒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浙江宁广传媒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电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派星视频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同受通商集团控制 |
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 氨气 | 221.87 | 2,281,531.54 |
宁波报网传媒有限公司 | 报刊杂志 | 14,700.00 | 19,266.06 |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 报刊杂志 | 14,400.00 | 41,284.40 |
宁波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 | 7,641.51 | 30,630.18 |
浙江宁广传媒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 | 4,716.98 | 26,226.41 |
宁波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 | 122,610.86 | 7,896.23 |
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自来水 | 4,095,374.30 | 5,005,057.14 |
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燃气 | 2,612.82 | |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燃气管道增容 | 47,155.96 | |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 | 5,049.32 | 12,655.63 |
宁波天光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 燃气管道增容 | 2,182.08 | |
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软件系统等 | 828,400.88 | |
宁波电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广告宣传 | 62,264.16 | 108,962.28 |
余姚市赛格特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劳务 | 866,037.74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工程 | 46,366,522.00 | |
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 | 14,256,579.5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1,061,532.70 | 4,831,692.88 |
宁波交工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31,978,468.79 | |
宁波城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2,348,270.89 | |
宁波路威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18,928,350.44 | 48,971,774.55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89,311.66 | |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2,273,845.76 | 884,955.75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75,149.73 | 479,381.40 |
浙江广天构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2,290,602.40 | |
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水泥 | 8,324,094.76 |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18,922,967.50 | 16,676,612.35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托管服务 | 21,172,680.33 | 23,987,889.90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7,740,162.30 | 7,002,367.83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托管服务 | 982,138.12 | 772,102.1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系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子公司甬舜建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宁波交工建材有限公司、宁波路威建材有限公司系以公开招标方式与子公司科环公司签订水泥购销合同。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09.01.01 | / | 托管协议 | 21,172,680.33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10.03.26 | / | 托管协议 | 982,138.12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场地租赁 | 304,166.66 | |
宁波派星视频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场地租赁 | 69,047.6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93,887.48 | 1,142,857.14 |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63,302.7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0.00 | 32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6,679,542.59 | 12,065,803.38 | ||
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 | 256,892.05 | 260,704.14 | |||
宁波交工建材有限公司 | 5,913,409.97 | 59,134.10 | |||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2,232.37 | 1,822.32 | 426,987.59 | 50,773.37 | |
宁波路威建材有限公司 | 48,667.67 | 486.68 | 10,197,622.48 | 101,976.22 |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0,936.20 | 509.36 | |||
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 | 49,068.22 | 490.68 | |||
宁波城建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1,560,567.60 | 15,605.68 | |||
浙江广天盛源实业有限公司 | 21,213.84 | 212.14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路威建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50,000.00 | 500,000.00 | 100,000.00 |
宁波交工建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宁波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20,352.00 | 20,352.00 |
宁波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 36,000.00 | ||
宁波市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0,586.23 | ||
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 | 7,159,689.31 | ||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 | 316,010.60 | ||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 64,000.00 | ||
合同负债 | 浙江广天构件股份有限公司 | 0.98 | |
长期应付款 |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 | 1,66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 | 2,835,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出具的履约监管保证金情况
保函开具方 | 客商明细 | 金额 | 期间 |
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 | 蒙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22,900.00 | 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 |
蒙自瀛洲砂石有限公司 | 蒙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499,762.60 | 恢复治理为农用地后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蒙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34,000.00 | 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749,000.00 | 2020.01.08-2023.07.22 |
(2)截至 2021年12 月 31 日止公司抵押资产明细情况
借款单位 | 借款类别 | 借款金融机构 | 借款余额(万元) | 抵押物名称 | 资产所属单位 | 资产所 属科目 | 抵押物原值 | 抵押物净值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富滇银行红河分行 | 云(2017)蒙自市不动产权第0007948号 | 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固定资产 | 12,537,999.50 | 10,134,518.04 | ||
云(2020)蒙自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号 | 固定资产 | 28,895,463.89 | 12,820,624.34 | |||||
云(2017)蒙自市不动产权第0007948号 | 无形资产 | 3,907,420.00 | 3,109,655.00 | |||||
云(2020)蒙自市不动产权第0000271号 | 无形资产 | 38,520,277.71 | 29,976,604.37 |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长期 借款 | 浦发 银行 | 2,380.00 | 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30982号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无形资产 | 45,357,303.82 | 43,097,726.9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0.00 |
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1)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承诺,子公司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金驼铃”)2021年下半年(从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5,500万元、6,500万元、7,500万元(“承诺净利润”)。富达金驼铃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由经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合并报表项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富达金驼铃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连带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当期承诺净利润-当期实现净利润)*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
在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主张上述现金补偿权利时,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现金的支付。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现金补偿的,就未予支付的现金补偿部分应按照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鉴于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财务投资人,不参与富达金驼铃公司的经营,在前期未向富达金驼铃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因此,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享有与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同等的业绩补偿权。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不会向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主张任何业绩补偿。
(2)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金驼铃物流有限公司与昆山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鉴于子公司哈密金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哈密金运”)在建项目煤焦油深加工项目的前期建设工作(包括签署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在莫利华先生的主导下已经完成,根据哈密金运已签署的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协议安排,莫利华先生认为该项目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通过竣工验收。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认为,该时间节点为子公司富达金驼铃公司收购哈密金运的重要投资预期。为此,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承诺,如果哈密金运煤焦油深加工项目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竣工验收,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应根据实际逾期时间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款计算公式:按实际逾期天数/30折算为对应的月数,每满一个月支付50万元补偿款,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天的支付25万元补偿款,少于15天的无需支付补偿款。
如果哈密金运煤焦油深加工项目到2022年12月31日仍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无论任何原因),则子公司富达金驼铃公司有权要求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收购公司持有的哈密金运100%股权,收购价格按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出具的哈密金运净资产评估值确定,评估基准日为公司向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提出股权收购日。子公司富达金驼铃公司提出股权收购的,哈密金运应立即归还其向公司的借款本息,同时莫利华、张建萍、莫咏钢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子公司富达金驼铃公司与哈密金运在借款时签订的借款协议未约定借款利息,则哈密金运应向公司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利率按照公司向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利率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受疫情及自然气候(新疆地区提早入冬)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尚未完工,具体补偿事宜尚未定论。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之间提供债务保证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事项 | 借款金额机构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甬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银行借款 | 浦发银行 | 5,000.00 | 2021.11.04 | 2029.12.24 | 否 |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 银行借款 | 招商银行 | 500.00 | 2021.07.27 | 2022.01.27 | 否 |
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背书给第三方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78,469,551.71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61,310,267.7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61,310,267.75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公司设立企业年金缴款计划,对于上年盈利的公司,按上年度职工工资的6%计缴,职工个人缴费按照企业缴费计入职工个人账户金额的15%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3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分别为:资产总部、商业地产管理、水泥制造、燃料油贸易。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总部资产 | 商业地产管理 | 水泥制造 | 燃料油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540,556,720.95 | 1,409,971,680.09 | 389,710,494.82 | 2,340,238,895.86 | ||
减:营业成本 | 192,589.32 | 151,282,374.32 | 1,178,459,338.10 | 356,331,979.46 | 1,686,266,281.20 | |
税金及附加 | 139,628.35 | 44,831,408.02 | 13,502,877.35 | 404,838.85 | 58,878,752.57 | |
销售费用 | 41,400,575.97 | 11,429,729.21 | 29,374.48 | 52,859,679.66 | ||
管理费用 | 10,497,470.38 | 22,720,042.51 | 53,085,682.21 | 458,776.45 | 86,761,971.55 | |
财务费用 | -18,186,870.52 | -891,807.39 | 3,343,720.90 | 3,063,508.57 | -12,671,448.44 | |
加:其他收益 | 100,002.85 | 5,931,726.67 | 28,735,635.69 | 280.50 | 34,767,645.71 | |
投资收益 | 376,049,552.99 | 2,635,851.38 | 374,525,438.24 | 4,159,966.13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8,770,022.19 | 18,770,022.1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4.86 | -15,070.90 | -443,369.75 | -710,775.12 | -1,169,020.91 | |
资产处置收益 | -11,410.21 | 84,291,787.28 | 84,280,377.07 | |||
营业利润 | 402,265,545.15 | 287,130,783.29 | 265,370,236.92 | 28,711,522.39 | 374,525,438.24 | 608,952,649.51 |
加:营业外收入 | 6,631,361.49 | 1,101,501.88 | 850,977.04 | 8,583,840.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7,055.25 | 43,374.32 | 699,896.61 | 770,326.18 | ||
利润总额 | 402,238,489.90 | 293,718,770.46 | 265,771,842.19 | 29,562,499.43 | 374,525,438.24 | 616,766,163.74 |
减:所得税费用 | 78,417,421.28 | 56,910,936.71 | 7,179,166.76 | 142,507,524.75 | ||
净利润 | 402,238,489.90 | 215,301,349.18 | 208,860,905.48 | 22,383,332.67 | 374,525,438.24 | 474,258,638.99 |
分部资产总额 | 3,373,732,573.78 | 1,844,098,658.02 | 2,109,573,803.92 | 291,512,156.11 | 3,329,064,078.59 | 4,289,853,113.24 |
分部负债总额 | 614,583,551.75 | 308,172,299.41 | 418,914,436.83 | 169,128,823.44 | 818,755,388.33 | 692,043,723.1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9,268,459.41 | 64,032,362.27 |
合计 | 209,268,459.41 | 64,032,362.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50,269,869.78 |
1至2年 | 58,998,721.66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2,820.00 |
合计 | 209,301,411.4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借款 | 209,255,388.33 | 64,0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32,820.00 | 32,82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3,814.00 | 5,721.00 |
其他 | 9,389.11 | 26,968.16 |
合计 | 209,301,411.44 | 64,065,509.1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3,146.89 | 33,146.8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94.86 | 194.8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2,952.03 | 32,952.0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146.89 | 194.86 | 32,952.03 | |||
合计 | 33,146.89 | 194.86 | 32,952.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借款 | 150,256,666.67 | 1年以内 | 71.79 |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借款 | 58,998,721.66 | 1至2年 | 28.18 | |
余姚市供电局 | 电费保证金 | 15,820.00 | 5年以上 | 0.01 | 15,820.00 |
浙江省余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押金 | 15,000.00 | 5年以上 | 0.01 | 15,000.00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宁波石油分公司 | 汽油充值卡 | 8,270.11 | 1年以内 | 82.70 | |
合计 | / | 209,294,478.44 | / | 99.99 | 30,902.7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10,308,690.26 | 2,510,308,690.26 | 1,870,308,690.26 | 1,870,308,690.2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510,308,690.26 | 2,510,308,690.26 | 1,870,308,690.26 | 1,870,308,690.2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1,655,858,690.26 | 1,655,858,690.26 |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62,450,000.00 | 162,450,000.00 | ||||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52,000,000.00 | ||||
宁波富达金驼铃新型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富达新型建材(蒙自)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合计 | 1,870,308,690.26 | 640,000,000.00 | 2,510,308,690.2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192,589.32 | 192,589.32 | ||
合计 | 192,589.32 | 192,589.3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74,525,438.24 | 255,235,534.7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896,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实现的投资收益 | 1,524,114.75 | 25,414,861.71 |
合计 | 376,049,552.99 | 340,546,396.41 |
其他说明: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117,000,000.00 | 117,000,000.00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257,525,438.24 | 138,235,534.70 |
合 计 | 374,525,438.24 | 255,235,534.7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4,249,308.44 | 子公司科环公司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作价9,000.00万元出资,处置收益84,294,339.58元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049,255.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850,977.0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234,696.46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321,035.15 | 子公司科环公司关停搬迁计提辞退福利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49,178.23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2,154,818.45 | 受托和义、月湖项目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93,605.8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767,150.8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1,080,360.70 | |
合计 | 79,613,292.9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334 | 0.2495 | 0.24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5325 | 0.1944 | 0.19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钟建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