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79 公司简称:长远锂科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283,483.6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0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1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长远锂科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
蜂巢能源 | 指 | 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孚能科技 | 指 | 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
金驰材料 | 指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亿纬锂能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GGII | 指 | 高工产研,专注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研究咨询机构,旗下有锂电、电动车、LED、机器人、新材料、智能汽车研究所 |
中国五矿 | 指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长远新能源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CR5 | 指 | 行业前5家企业的行业集中度 |
松下 | 指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矿股份 | 指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锂科有限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系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法人主体 |
长沙矿冶院 | 指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创元 | 指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安晏 | 指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尚颀颀旻 | 指 | 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安鹏智慧 | 指 | 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国调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建信投资 | 指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信石信远 | 指 | 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能融科 | 指 | 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信投资 | 指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五矿金鼎 | 指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三峡金石 | 指 | 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伊敦基金 | 指 | 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启洞鉴 | 指 | 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一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二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二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三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四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四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万向一二三 | 指 |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普洛斯 | 指 | 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南方建信鑫宜 | 指 | 南方建信鑫宜(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央企扶贫基金 | 指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保投 | 指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大家人寿 | 指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远锂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unan Changyuan Lico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ANGYUANLIC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柳泉 |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3年12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由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18号,2021年10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由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18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205 |
公司网址 | http://www.cylico.com/ |
电子信箱 | cylico@minmetals.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海松 | 曾科 |
联系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电话 | 0731-88998125 | 0731-88998117 |
传真 | 0731-88998122 | 0731-88998122 |
电子信箱 | cylico@minmetals.com | cylico@minmetal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网址:http://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网址:http://www.cs.com.cn); 证券时报(网址: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址:http://epaper.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长远锂科 | 68877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康代安、康云高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 代表人姓名 | 罗峰、杨萌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 | |
签字的保荐 代表人姓名 | 乔端、施伟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8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6,841,167,256.60 | 2,010,634,905.54 | 240.25 | 2,765,861,247.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538.17 | 206,234,69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682,379,938.05 | 79,963,146.58 | 753.37 | 188,724,258.56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1,998.06 | 44,622,168.96 | -1,516.72 | 55,746,425.31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523,302,912.43 | 3,175,339,742.81 | 105.44 | 3,065,550,429.13 |
总资产 | 9,398,305,360.56 | 4,671,087,743.29 | 101.20 | 3,891,883,067.9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08 | 450.00 | 0.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08 | 450.00 | 0.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06 | 600.00 | 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89 | 3.52 | 增加12.37个百分点 | 7.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8 | 2.56 | 增加12.92个百分点 | 6.7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19 | 5.08 | 减少0.89个百分点 | 5.9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240.25 | 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产销量大幅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调增产品价格,营业总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8.17 |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规模效应下带来单位成本降低,实现盈利增长。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753.37 | 同上 |
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6.72 | 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支出增加;二是经营回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垫付投资项目支出,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减少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450.00 |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产能利用率大幅提升,规模效应下带来单位成本降低,实现盈利增长。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450.00 | 同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600.00 | 同上 |
总资产 | 101.20 | 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并投入使用,公司经营性资产投入增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5.44 | 同上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214,772,018.26 | 1,634,229,021.22 | 1,687,199,999.40 | 2,304,966,217.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224,327.15 | 198,314,561.07 | 173,434,208.71 | 213,666,52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0,198,097.02 | 194,590,564.87 | 169,020,908.37 | 208,570,36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619,218.29 | 9,241,680.72 | -408,959,938.20 | -163,834,522.2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504.72 | -1,204,622.94 | -896,208.2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09,962.26 | 34,746,345.21 | 21,016,218.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 | 50,000.00 |
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0,052.91 | 1,497,886.08 | 480,502.2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31,829.65 | 5,263,441.25 | 3,090,076.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8,259,680.80 | 29,826,167.10 | 17,510,435.9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02,349,684.24 | 167,783,041.38 | -434,566,642.86 | 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 | 0 |
合计 | 603,349,684.24 | 168,783,041.38 | -434,566,642.86 | 0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年。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的交织影响,2021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在新能源材料行业异军突起,成功实现“十四五”精彩开局。
(一)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行业的整体带动下,公司产销两旺,供不应求,营业收入、利润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68.41亿元,同比增长240.25%;利润总额
7.78亿元,同比增长57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1亿元,同比增长538.17%。
(二)科研实力进一步增强
1、产品研发取得新突破
公司创新产品设计开发流程,建立项目组负责人管理体系,构建具有创新活力的研发机制。自主开发的LY365P产品成为客户第三代HEV电芯材料的首选。开发高镍8系单晶产品,导入国内外多家动力、数码客户。更高镍9系单晶产品率先完成设计开发,客户进入吨级试产阶段。且NCA材料开发进展顺利,吨级样品导入国际电动工具龙头企业。
2、科研管理捷报频传
报告期内,公司和下属子公司金驰材料均获评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公司研发团队获评“湖南省科技创新团队”,公司获评“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倍增标杆企业”。金驰材料获得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生产准入许可,并通过湖南省绿色工厂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授牌,并顺利引进2名博士进站。全年新申请专利45项,其中发明专利41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新获授权专利41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新参与起草标准发布实施8项,其中牵头起草的《YS镍钴铝锆复合氢氧化物》获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二等奖。国内商标获得授权10项,国际商标获得美国商标授权证书,收到日本商标核准保护通知书,实现国际商标零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申报国家、省、市各级项目、奖励资金、创新团队和平台项目40余项,已公示立项或获批17项,完成科技项目验收2项。其中《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车用高性能高镍三元正极材料LY318S项目》获2021年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获批2021年度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三)重点项目加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有序推进,调试成本大幅降低,快速达到动力电池材料的异物管控指标要求,项目投资严格控制在可研范围内。报告期内,启动实施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
(四)降本增效成果显著
报告期内,公司首先从研发设计端入手,重点开发高性能、低成本产品,着力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新一代65系高电压单晶降钴产品打破传统工艺,采用低成本粗颗粒锂源,在成本降低的同时产能大幅提升。低钴Ni83单晶产品较第一代产品成本显著降低,吨级样品已通过宁德时代测试。其次,公司持续组织生产部门深入推进精益活动,开展高镍多晶产品收率提升、高镍降氧专项、前驱体单釜产能提升、稳岗控薪等专项活动,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
(五)品质管控行业领先
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中最重要的原料之一,产品一致性和金属异物水平对电池各项性能表现都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零缺陷”质量目标,通过系统管理升级,以输入和过程一致性保障为主线,不断加强和完善项目输入管理、供应商管理、涉及生产加工全流程稳定性的5M1E六要素管控,产品内外部质量表现优异,产品金属异物指标表现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内部直通率进一步提升,外部客户满意度持续提升,大客户月度质量绩效评价连续为最高等级A。
(六)安全环保形势整体平稳
公司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这根弦,层层落实安全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用安全环保稳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高标准高质量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要求,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开展疫苗接种。统筹处理好项目建设和安全管理的关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
2022年,公司将加速推进重点项目,实现产销加快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将持续推动新产品设计及工艺路线优化升级,在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材料等新一代材料领域,布局前瞻研究,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新能源电池提供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次数的正极材料,旨在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的引领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旺盛需求,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对更高续航里程的需求,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规模迎来爆发性增长。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公司自2011年进入三元正极材料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欣旺达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并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稳定与深化客户合作。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主要涉及研发中心、采购部、制造部以及销售部等相关部门。研发中心承担新产品、新工艺的技术开发、科技管理、技术支持等职能;采购部主要负责相关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并负责外协厂商的生产安排;制造部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部主要负责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客户的接洽和维护。
1、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每月召开订单评审会,根据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制定月度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采购部持续对主要原材料价格进行跟踪与研判,按市场走势及时调整采购量与采购频率。
公司根据重要性以及对最终产品和其后加工过程的影响,将采购物资分为A类(关键)、B类(重要)、C类(一般)三类。其中A类物资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直接提出,B类及C类物资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按月提出采购申请,采购计划与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核准后,采购部通过招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及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供应商。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按所供应原材料的属性,对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原辅材料及关键备品备件供应商均纳入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定期开展供应商资格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将供应商进行分级。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业务分为产品研究和基础研究。产品研究以产品需求为导向,结合客户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或提出的需求进行针对性开发,或针对近期拟产业化落地的产品进行技术攻关。基础研究主要针对相对前沿的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
研发流程方面,研发团队在启动研发项目前期进行探索实验,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随后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在评审中引入外部专家保证评审的公平客观。研发团队对于评审通过的研发项目将制定详尽具体的研发方案并启动执行阶段。在执行阶段,公司设置完备的过程检测程序。研发团队于每个季度对在执行研发项目进行工作汇报,并于年终做总结报告。项目执行完毕后进入结题评审程序,公司组织内外部评审专家对研发项目取得的成果进行评审。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销售计划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公司每月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订单需求制定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实时调整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拟定的生产计划调整生产线所需的人工、原材料等生产资源,合理控制生产规模与工艺参数,保证生产与销售的高度衔接。
由于客户对各类产品参数的需求不同,即便是标准型号的产品,也可根据客户的性能要求做出特定的产品改性处理,例如微调不同元素的比例、加入少数其他改性元素等。销售部门对接客户了解产品的具体需求传递给研发部门,研发根据需求制定具体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并传递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以此为依据调节工艺流程执行生产工艺技术参数,保证产品性能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结算方式大部分采用6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少部分采用电汇方式。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业务规模、历史回款情况及合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对客户采取不同的信用政策,根据所评分数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A、B、C级客户的授信期限分别为累计不超过180日、150日、120日,D级客户必须执行款到发货原则。公司力争未来进一步缩短信用账期。
公司核心产品为三元正极材料,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知名的锂电池厂商,包括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欣旺达等。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8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锂电池行业。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主要的制造国之一,也是最大的磷酸铁锂及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及使用国,并成为世界最大的钴酸锂及锰酸锂材料出口国。从产值规模角度看,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发布的正极材料产值数据,2016-2020年间,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规模从213.8亿元增至751.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6.9%。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1年我国正极材料市场规模达877.1亿元。
现阶段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正极材料需求持续井喷,三元与磷酸铁锂将长期共存
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关系到锂电池的性能,是锂电池中关键的功能材料。锂电池产业链中,市场规模最大、产值最高的也是正极材料,正极材料成本占锂电池生产成本的30%~40%。车用锂离子电池主要使用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两种正极材料。相比于磷酸铁锂,三元材料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性能好、续航里程高等明显优势,符合长续航和高性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因此,国内外市场乘用车正极材料以三元材料为主,磷酸铁锂主要集中在低续航里程乘用车、商用车和储能领域。
为进一步提高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升续航里程,三元材料也正在从NCM523、NCM622向NCM811等高镍类型转变,高镍化趋势愈发明显。而对于磷酸铁锂材料,2019年后新出台的补贴政策淡化能量密度和续航指标,开启了以高安全性、低成本为导向的补贴政策新周期,新能源汽车逐步回归市场化需求,同时补贴政策的退坡与平价周期的来临迫使企业选择成本更低的动力电池,磷酸铁锂行业景气度逐渐回暖。因此,对于追求长续航的高端车型,三元正极材料仍是市场的主流选择;而对于续航里程要求较低、更加追求经济性的车型而言,磷酸铁锂更具吸引力。
(2)原料价格上涨压力加大,产业一体化步伐持续加快
正极材料行业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涉及镍、钴、锰和锂等金属化工原料,向上可以延伸至相应
金属矿物原料。原材料成本在正极材料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较大、对外依赖度较高,分别占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材料成本的九成和七成左右。
报告期内,受到下游动力电池市场高景气度运行带来的影响,正极材料市场不断走强,也使得上游各主要原材料价格不断飙升,关键金属资源供应面临十分紧张的局面。再加上正极材料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对下游动力电池厂商的议价能力相对较弱,原材料价格上涨将直接冲击中游材料加工企业的利润空间。面对上述行业态势,头部企业主要通过控制上游资源以保证原材料成本优势,或与下游动力电池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来保证自身行业地位。加快产业一体化步伐已经成为当前正极材料行业发展的普遍共识和突出特点。当前正极材料行业的技术门槛主要体现在客户渠道壁垒、工艺技术壁垒和人才壁垒三个层面:
客户渠道壁垒。锂电池生产厂商对供应商在多个方面实行严格的认证机制,包括技术能力、物流能力、质量管理、财务稳定性、环保能力等方面,检验期长且严格,通常送样到量产耗时数年时间。新企业要想进入这一领域,也必须经过长期的市场开拓和认证过程。一旦形成稳定的合作,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目前国内锂电池行业愈发集中,锂电池生产厂商对合作供应商粘性较强,进而提高了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壁垒。
工艺技术壁垒。持续研发能力、工艺技术复杂、控制成本能力均是进入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壁垒,此外还有周期长、生产规模化等其他限制因素存在,使得在原材料配置、辅材应用、生产线布局及工艺设置等一系列工序上,需要经验、技术和时间的积累。目前国内锂电池正极材料各大主流厂商已基本形成了自身的工艺技术体系。近年来,三元正极材料不断往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次数方向发展,工艺技术壁垒也逐渐提高。
人才壁垒。新进入企业在研发生产人才储备方面追赶难度较大,科创型企业想要获取股权投资资金还需一支有技术经验的团队做背资。此外,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还需要深谙市场的采购、销售团队,采购、销售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行业内领先企业具备更高的知名度与更加完善的技术培训体系,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强,培育人才的能力较强。行业大部分尖端人才集中在领先企业,新进入企业很难形成人才吸引力与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因此,行业内先发企业和新进入企业之间的人才差距将不断扩大,形成显著的人才壁垒。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早期从事钴酸锂正极材料生产,2011年进入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是国内最早从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紧密把握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发展的巨大市场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优秀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一流的客户渠道,目前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欣旺达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与各大电池厂商长期深度的业务合作,保证了公司正极材料出货量的稳定增长。公司连续三年获得宁德时代“优秀供应商”称号,并且是2019年唯一获得
该荣誉的三元正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相继获得亿纬锂能“2018年度战略合作伙伴”、“2019年度战略合作供应商”,且为亿纬锂能三元正极材料最大供应商。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宁德时代“安全生产先进奖”,松下能源(无锡)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蜂巢能源“最佳技术合作奖”等等。
根据GGII统计,2016-2020年,公司稳居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前列,其中2016年、2018年位列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第一名。面对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爆发式的增长以及对正极材料需求的井喷,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产能扩张以满足下游客户需要。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行业从疫情中逐步恢复,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速上升,下游旺盛的市场需求带动国内动力电池行业加快发展,也在持续推动相应材料体系的技术迭代升级。新能源汽车普遍存在里程焦虑与成本管控问题,再加上锂电池体系仍然面临较为严峻的金属资源供应短缺态势,因而对电池能量密度的提升、降本增效以及化解资源依赖短缺难题是目前主要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发展方向。
回顾报告期内动力电池及其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进展,主要可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当前高镍三元正极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的绝对主力,长续航乘用车以三元正极材料为主,是已商用、最明确的产业研发方向。此外,三元正极材料正逐步向高镍、高电压、无钴化发展,各主要厂商均加快NCMA、9系等产品的开发进度。
第二,磷酸盐系正极材料开发取得新进展,以磷酸锰铁锂为代表的新型磷酸盐系材料进入大众视野,相较于磷酸铁锂材料,其电压平台较高、制备的电池能量密度更高,更适用于动力电池。
第三,固态电池是液态锂离子电池技术的延伸,部分企业已宣布在半固态电池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受益于固态电解质材料的研发,正在加速全固态电池研发步伐,但是相关进展仍然较为缓慢。
第四,钠离子电池商业化进程提速,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电池企业宣布在钠电领域开展布局,但短期内由于其电池产业化程度较低,其材料成本优势并未得到充分体现。
第五,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报告期内,我国燃料电池系统装机量同比翻番,燃料电池产业链特别是制氢环节企业业绩增幅明显,但高成本问题仍然是制约燃料电池产业化的主要难点。
综上所述,锂离子电池技术成熟度与市场成熟度较高,目前占据动力电池市场的主导地位,中长期应用前景依然可观。因此,公司将继续深耕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技术体系,遵循“应用一代、开发一代和储备一代”的发展思路,深化在锂电材料领域的技术布局,针对性进行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并紧密关注新型电池材料体系的研发动态,结合国内外行业的发展动向,借助外部资源,寻找合适的切入点,从而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持续保持并巩固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发展的行业领先地位。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建立了完备的核心技术体系,涵盖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钴酸锂正极
材料、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等主要产品和业务。截止报告期末,主要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说明 | 产品 应用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 |
采用特定形貌的前驱体,结合体相掺杂与表面均匀包覆技术对高温固相烧结得到的三元正极材料进行改性。
三元正极材料 | 该技术能有效提升材料结构稳定性,改善锂离子的传输性能,降低表面副反应,减少长期循环过程中的粒子裂化现象;制备得到三元正极活性材料电化学稳定性高,适用于动力电池领域。 | ||
三元前驱体共沉淀技术 | 通过控制结晶-均匀共沉淀法合成三元前驱体材料。 |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该技术实现了镍钴锰(铝)元素在材料体相结构的均匀沉淀分布,助力消除正极材料微观成分及结构的差异;同时该技术使产品杂质含量低、结晶性好、振实密度高。整个工艺流程简单,易实现连续化生产,产品品质稳定。 |
三元前驱体晶面调控技术 | 通过控制共沉淀结晶的工艺,实现了前驱体中各元素的均匀共沉淀及晶粒的定向生长,从而获得特定晶体形貌的三元前驱体。 |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该技术可以有效增强晶体强度,防止正极活性物质颗粒在循环过程中的破裂与粉化,改善材料的循环与安全性能。 |
三元前驱体梯度控制技术 | 通过分步共沉淀控制结晶法合成从内到外不同壳层主元素含量变化的三元前驱体材料。 |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该技术使前驱体成分从表层到内核径向梯度分布,使得高容量和高稳定性得到有机结合,提升材料的能量密度和电化学稳定性能。 |
间断法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 | 通过间断控制共沉淀结晶的方法,采用一次性出核,间断式生长的方式制备三元前驱体。 |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 该技术可以制备出成分、形貌、粒度等精准可控的球形氢氧化镍钴锰前驱体,使前驱体颗粒度分布高度集中,并使后续合成的正极材料结构一致性和循环寿命得到提高。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说明 | 产品 应用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高电压钴酸锂制备技术 | 采用钴酸锂前驱体均相预掺杂、高温固相烧结合成、表面均一的包覆技术制备高电压钴酸锂。 | 钴酸锂正极材料 | 该技术使合成的高电压钴酸锂正极材料加工性能好、压实密度高,在高电压状态下具有较高的比容量和良好的高低温循环性能,同时不可逆相变、产气现象得到有效抑制,可以在高电压3.0~4.5V间稳定循环。 |
高电压NCM制备技术 | 通过单晶化技术、以及对体相掺杂和表面包覆物质及包覆方式的优化,制备得到高电压NCM三元正极材料。 | 三元正极材料 | 该技术制备的NCM材料相比于传统NCM材料,在高电压使用下,电极界面副反应小,阻抗上升慢,晶体结构稳定性高,产气率低,安全性更高,循环寿命更长。通过使用电压的提升,有利于电池能量密度的提高和瓦时成本的降低,拓宽高电压NCM的应用。 |
材料表面包覆技术 | 针对不同特性材料,选择特定表面包覆方案,在表面形成均匀的快离子导体包覆层,制备相关正极材料。 | 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 | 该技术可以改善材料导电性,同时抑制材料表面与电解液的反应,减缓循环或高温存储过程中材料电性能的劣化;对高镍材料可降低其表面碱性物质含量,改善其电极片加工性能,提升材料的热稳定性。 |
高镍材料制备技术 | 采用基体原料预处理、配锂混料后的富氧烧结技术、烧结品的表面处理技术制备高镍正极材料。 | 三元正极材料 | 该技术可以降低高镍正极材料的阳离子混排以及表面残余碱性物质的含量;该技术改善了高镍正极片的加工性能,提高了材料的表面稳定性、电池的循环寿命,降低了高镍电池的产气率。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制备技术 | 采用固相合成方法制备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 该技术在保证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压实和克容量均达到了行业较高水准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 采用带电破碎分选工艺、多元素梯度耦合萃取分离技术,开发出适应公司前驱体产品需求的镍钴锰混合盐溶液 | 电池回收 | 该技术解决了废旧动力电池放电拆解过程污染严重、耗时长、安全风险大、效率低的问题;与市场现有技术相比,本技术方案建立了废旧动力电池湿法处理短流程技术,可缩短处理工序6-8道;彻底解决萃取段高钠废水的行业技术难题,实现酸碱的全流程闭路循环。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自成立以来,逐步在高效正极材料产品领域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围绕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并掌握了正极材料制备的核心技术,技术研发团队创造力不断提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实现了一批创新成果的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35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公司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显著提升;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6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5项、软件著作权3项,合计95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1 | 35 | 94 | 67 |
实用新型专利 | 4 | 6 | 26 | 2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 | 3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45 | 41 | 123 | 95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86,548,269.37 | 102,210,953.38 | 180.3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286,548,269.37 | 102,210,953.38 | 180.3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19 | 5.08 | 减少0.8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处于开发扩大阶段的关键时期,加大了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4.48V高能量密度型钴酸锂的研发 | 1,500.00 | 641.46 | 1,324.62 | 小试 | 中试 | 行业先进 | 电动工具;数码 |
2 | 动力用高功率三元正极材料开发 | 3,128.00 | 1,616.40 | 1,849.77 | 试产 | 量产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汽车;数码 |
3 | 高镍Ni88单晶正极材料的开发 | 1,720.00 | 784.41 | 1,204.65 | 试产 | 量产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汽车 |
4 | 高功率型锂电正极材料LY388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的开发 | 1,680.00 | 802.25 | 1,005.47 | 试产 | 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工具;数码 |
5 | 高镍Ni88单晶前驱体及正极材料的开发 | 1,820.00 | 1,059.71 | 1,288.71 | 试产 | 量产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汽车 |
6 | 动力用高功率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 | 2,380.00 | 1,121.40 | 1,392.73 | 试产 | 量产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数码 |
7 | LC220高电压钴酸锂的开发 | 1,165.00 | 590.61 | 828.70 | 中试 | 量产 | 行业先进 | 电动工具;数码 |
8 | 功率型LYM90系列高镍前驱体及其正极材料开发 | 1,500.00 | 759.04 | 883.90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9 | 成本型高镍多晶产品开发 | 4,176.00 | 1,519.46 | 1,519.46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0 | LYM5功率型21系列产品改善研究 | 2,350.00 | 1,028.68 | 1,028.68 | 中试 | 量产 | 行业先进 | 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数码 |
11 | LYMA9高容量21系列产品开发 | 3,608.00 | 1,503.54 | 1,503.54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2 | 4.50V高电压钴酸锂用前驱体的开发 | 2,700.00 | 1,113.26 | 1,113.26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工具;数码 |
13 | LYM5功率型21系列产品开发 | 2,200.00 | 1,470.46 | 1,470.46 | 小试 | 中试 | 行业先进 | 电动工具;数码 |
14 | 超高镍层状正极材料开发 | 2,400.00 | 857.01 | 857.01 | 小试 | 中试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5 | 高镍高压实体系正极材料开发 | 3,315.00 | 317.06 | 317.06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合计 | / | 35,642.00 | 15,184.75 | 17,588.02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71 | 23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03 | 22.3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085.90 | 4,099.8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2.46 | 17.2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8 |
硕士研究生 | 75 |
本科 | 105 |
专科 | 65 |
高中及以下 | 1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4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在高效正极材料产品领域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优势。公司围绕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并掌握了三元前驱体共沉淀技术、高电压NCM制备技术、高电压钴酸锂制备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了92项专利和3项软件著作权。此外,公司曾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度中国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十大品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二等奖”、“湖南省智能制造示范企业”、“2019高工金球奖‘年度投资价值奖’”、“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奖三等奖”等多项企业荣誉。
近年来,公司凭借核心技术实力以及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先后承担了诸多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十三五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湖南省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项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一系列技术项目,技术水平获得肯定。此外,公司还主持或参与众多行业标准制定,为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贡献力量。
2、显著的先发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早期从事钴酸锂正极材料生产,2011年进入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是国内最早从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时间较短,因此经验积累是研发团队技术实力的关键影响因素。当前下游客户对三元正极材料的各项指标提出严格要求,故而研发经验与生产经验的重要性尤为突出。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
3、前驱体、正极一体化的产业链前端融合优势
对于正极材料生产企业而言,原材料占据营业成本的较大比重。尤其对于公司主要产品三元正极材料而言,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在产业链中的重要性更为关键。三元前驱体本身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其产品品质对于后续加工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电化学性能有着决定性影响。因此,对于三元正极材料企业而言,掌握了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对于行业地位与议价能力具有凸显作用。公司基于金驰材料的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与产能,实现了三元前驱体、正极一体化布局,全面掌握了产业链核心环节,在产业链价值分割与产业链话语权上占据优势;对产品质量形成更为稳定可控的保证。
公司子公司金驰材料是三元前驱体领域的第一梯队企业,具备NCM523、NCM622、NCM811、NCA等前驱体的量产能力。报告期内,金驰材料生产的三元前驱体主要供公司连续生产三元正极材料。
4、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优势
长远锂科汇聚并培养了业内一流的研发团队。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研发团队总人数达271人,其中博士学位人数为8人,硕士学位人数为75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9人,其中包括1位正高级工程师,5位高级工程师,3位工程师。
长远锂科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公司鼓励技术创新,对新产品开发项目、工艺技术创新、节能降耗、专利文章、科技项目等进行专项奖励。同时,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研发团队骨干人员开展了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调动了员工工作积极性,夯实了公司的技术优势基础,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稳固的客户渠道优势
正极材料企业与下游电池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往往要经过需求对接、送样、验证、调试等一系列复杂的步骤,这一过程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且一旦客户确定了合格供应商之后,不会轻易改变。因此,稳固的客户渠道对于正极材料企业至关重要。长远锂科以优秀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一
流的客户渠道,目前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比亚迪、亿纬锂能、欣旺达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
6、依托中国五矿的平台优势
长远锂科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五矿。中国五矿是以金属矿产为核心主业、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2021年世界500强排名65位。中国五矿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境外矿山遍及亚洲、大洋洲、南美和非洲等地,拥有巴新瑞木镍钴矿等全球一流矿山,在金属矿产领域具有一流的国际影响力。长远锂科是中国五矿旗下新能源材料板块的支柱企业,中国五矿提供的信誉背书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了重要助力。公司依托中国五矿的平台优势,有望获得更为快速、长远的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风险
由于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公司目前主要在研项目的技术目标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存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一旦出现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的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研发团队的技术实力与稳定性是公司持续创新能力与研发能力的基石。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存在研发团队人员流失的风险。一旦公司研发人员发生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依赖于核心技术。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关键技术流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包括锂电池、钠电池、氢燃料电池等,而锂电池技术也可细分为多种技术方向。以正极材料来划分,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和NCA)。围绕能量密度、安全环保、资源供需、经济成本等多重因素,各主要技术路线正加快发展、持续迭代,使得动力电池技术路线之争更加激烈。未来如果其它新材料技术获得突破,三元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材料的市场需求或将面临替代风险;同时,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技术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硫酸钴、四氧化三钴等直接材料,公司各类主要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高。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若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或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问题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高效电池正极材料最终应用方向主要为电动汽车、3C、储能等领域。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于动力电池安全性的要求极高。因此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是电池正极材料企业的必要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但如果公司未来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国际化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
目前公司国际化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如未来公司海外客户开发进度不及预期、产品导入失败,会导致公司对现有核心客户依赖程度提高,对公司收入结构优化、客户结构优化的推进造成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为16.66%,同比上年增加1.88个百分点。报告期,国内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市场竞争有所加剧导致供给持续增长;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价格暴涨、下游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不断攀升导致议价能力减弱不断侵蚀中游材料端的利润空间。因此,若未来出现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市场需求放缓、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不利变化等负面事件,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2)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建项目持续投入,从关联方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生产设备、生产过程所需原材料的金额较大所致。基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带来的工程建设、生产设备采购需求以及未来业务规模扩大引起的原材料采购需求,公司未来与关联方的采购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运作不够规范,未来可能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制造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下游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3C、储能等领域。近年来,3C市场中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细分市场增速有所放缓,未来增速存在波动风险。新能源汽车领域,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0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上述补贴退坡政策在提高技术门槛要求的同时削减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退坡,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尽管新能源汽车产业在疫情中迅速恢复,并持续保持较高景气度,但公司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增速仍存在波动风险,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产业链,导致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均面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正极材料市场在发展初期处于供不应求局面,业内企业利润水平可观,由此不断吸引新进入者参与行业竞争。近年来,大量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入正极材料市场。现有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亦纷纷加快多元化产能建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国内现有正极材料主要竞争者近年来均进行产能扩张或有比较明确的产能扩产计划。伴随着国内正极材料行业整体产能扩张加剧,如果下游电池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无法跟上或者市场需求未相应增长,正极材料行业将可能出现结构性产能过剩情形,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3)产能扩张与产能利用率下跌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有序推进,“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启动论证。上述项目达产达效后,公司的正极材料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
而面临扩产后产能利用率下跌的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冠疫情冲击市场环境的风险
2021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继续在中国和全球范围内爆发。疫情对宏观经济、各行各业造成了显著影响,公司所处的锂电池产业链也受到强烈影响。报告期内,依靠政府防疫措施有效管控和全体国民的积极配合,国内疫情防控态势较为良好,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打下良好基础。但若未来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以及国内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将仍然有可能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对上游原料供应、下游电池厂需求以及消费端产生冲击,最终影响到公司业绩。
(2)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长远锂科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子公司金驰材料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此外,长远锂科及子公司金驰材料报告期内按规定享受各类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报告期内,公司享受各类税收优惠总额为10,059.0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比例为12.93%。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需定期复审或者备案。若未来上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公司将面临税费上升、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116.73万元,较上年增长24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63.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1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841,167,256.60 | 2,010,634,905.54 | 240.25 |
营业成本 | 5,688,119,759.97 | 1,719,763,758.06 | 230.75 |
销售费用 | 14,917,438.98 | 10,233,003.16 | 45.78 |
管理费用 | 73,713,591.76 | 83,468,970.53 | -11.69 |
财务费用 | -12,053,989.08 | -2,916,809.3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86,548,269.37 | 102,210,953.38 | 180.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1,998.06 | 44,622,168.96 | -1516.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847,995.82 | -223,468,755.5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1,800,764.91 | -5,626,100.0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产销量大幅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调增产品价格,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影响产量大幅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大幅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量的增长扩充销售队伍导致人工成本的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处于开发扩大阶段的关键时期,加大了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支出增加;二是经营回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垫付投资项目支出,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四万吨车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一期购置固定资产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4,116.73万元,同比增长240.25%,营业成本568,811.98万元,同比增长230.75%。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79,729.39万元,同比增长239.76%,主营业务成本566,456.75万元,同比增长230.18%。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锂电行业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16.66 | 239.76 | 230.18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减(%) | 减(%) | (%) | ||||
电池材料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16.66 | 239.76 | 230.18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合计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16.66 | 239.76 | 230.18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地区 | 6,727,481,019.47 | 5,607,919,924.44 | 16.64 | 240.10 | 210.51 | 增加7.94个百分点 |
国外地区 | 69,812,841.24 | 56,647,616.38 | 18.86 | 210.44 | 209.73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合计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16.66 | 239.76 | 230.18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16.66 | 239.76 | 230.18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合计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16.66 | 239.76 | 230.18 | 增加2.4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均有较大增幅。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产销量大幅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调增产品价格,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影响产量大幅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大幅增长。国内、外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有较大增幅,一是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供不应求,上游原材料持续上涨,公司调增产品价格,影响主营收入及成本大幅增长;二是公司持续扩展国内外客户,国内、外业务量均有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电池材料-三元正极材料 | 吨 | 44,698.99 | 42,125.12 | 2,810.92 | 188.31 | 159.71 | 75.87 |
电池材料-三元前驱体 | 吨 | 28,915.81 | 0 | 2,623.48 | 133.49 | -100 | 149.84 |
电池材料-钴酸锂 | 吨 | 1,071.52 | 1,272.98 | 116.27 | 54.97 | 29.75 | 317.08 |
电池材料-球镍 | 吨 | 2,129.03 | 1,993.61 | 178.63 | 41.68 | 39.57 | -50.09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产品产量均有较大增幅,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影响产量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三元正极材料和球镍销量大幅增长,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供不应求所致。三元前驱体销量下降,主要系此款产品全部自供,不再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三元正极材料、三元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库存量大幅上升,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客户未交付订单及备货增加所致。球镍库存量下降主要系备货减少所致。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锂电行业 | 直接材料 | 5,168,713,649.41 | 91.25 | 1,561,851,627.60 | 91.04 | 230.93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锂电行业 | 人工费用 | 90,205,198.60 | 1.59 | 16,452,105.92 | 0.96 | 448.29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锂电行业 | 制造费用 | 234,996,078.81 | 4.15 | 67,594,360.34 | 3.94 | 247.66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锂电行业 | 其他 | 170,652,614.00 | 3.01 | 69,722,590.23 | 4.06 | 144.76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合计 | 5,664,567,540.82 | 100 | 1,715,620,684.08 | 100 | 230.18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电池材料 | 直接材料 | 5,168,713,649.41 | 91.25 | 1,561,851,627.60 | 91.04 | 230.93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电池材料 | 人工费用 | 90,205,198.60 | 1.59 | 16,452,105.92 | 0.96 | 448.29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电池材料 | 制造费用 | 234,996,078.81 | 4.15 | 67,594,360.34 | 3.94 | 247.66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电池材料 | 其他 | 170,652,614.00 | 3.01 | 69,722,590.23 | 4.06 | 144.76 | 产品成本构成项目增加系报告期内产能增加所致。 |
合计 | 5,664,567,540.82 | 100 | 1,715,620,684.08 | 100 | 230.1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70,928.8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3.9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注:年度销售总额为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309,435.55 | 45.52 | 否 |
2 | 客户二 | 101,847.33 | 14.98 | 否 |
3 | 客户三 | 65,885.74 | 9.69 | 否 |
4 | 客户四 | 64,516.81 | 9.49 | 否 |
5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 29,243.40 | 4.30 | 否 |
合计 | / | 570,928.83 | 83.9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较高,为首次进入前5名客户,系公司拓展客户,增加销售业务所致。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额366,052.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0.3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7,123.9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47%。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一 | 254,803.00 | 41.98 | 否 |
2 | 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782.19 | 5.07 | 否 |
3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132.43 | 4.47 | 否 |
4 | 供应商四 | 27,123.98 | 4.47 | 是 |
5 | 供应商五 | 26,210.56 | 4.32 | 否 |
合计 | / | 366,052.16 | 60.3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对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较高,为首次前5名供应商,主要系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产销量增加导致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14,917,438.98 | 10,233,003.16 | 45.78 | 主要系销量的增长及销售队伍的扩充导致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73,713,591.76 | 83,468,970.53 | -11.69 | 不适用 |
财务费用 | -12,053,989.08 | -2,916,809.35 | 不适用 |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86,548,269.37 | 102,210,953.38 | 180.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处于开发扩大阶段的关键时期,加大了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 |
合计 | 363,125,311.03 | 192,996,117.72 | 88.15 |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重大变动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1,998.06 | 44,622,168.96 | -1,516.72 | 主要原因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采购支出增加;二是经营回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垫付募投项目支出,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847,995.82 | -223,468,755.57 | 不适用 | 主要系四万吨车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一期购置固定资产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1,800,764.91 | -5,626,100.01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合计 | 1,071,780,771.03 | -184,472,686.62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79,207,316.73 | 13.61 | 237,726,486.85 | 5.09 | 438.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2,202,785,198.86 | 23.44 | 969,954,683.53 | 20.77 | 127.10 | 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销量大幅增长;同时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调增产品价格影响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
应收票据 | 901,535,324.83 | 9.59 | - | - | - | 主要系期末持有、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还原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67,783,041.38 | 1.79 | 602,349,684.24 | 12.90 | -72.15 | 主要系期末持有、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列入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48,524.56 | 0.00 | 4,869,550.01 | 0.10 | -96.95 | 主要系收回押金及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1,576,812,680.76 | 16.78 | 704,592,319.36 | 15.08 | 123.79 | 主要系上游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导致库存原料、成品价格上涨;同时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适当进行备货。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859,999.49 | 1.24 | 77,055,208.67 | 1.65 | 51.66 | 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852,750,178.45 | 9.07 | 51,762,358.67 | 1.11 | 1,547.43 | 主要系正极材料扩产项目建设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373,308,469.75 | 3.97 | 246,271,800.74 | 5.27 | 51.58 | 主要系四万吨车用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新增土地使用权。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00,318.97 | 0.28 | 18,524,587.18 | 0.40 | 41.44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递延收益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1,356,236.51 | 1.08 | 57,620,911.27 | 1.23 | 75.90 | 主要系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短期借款 | 28,740,114.90 | 0.31 | - | - | - | 主要系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所致。 |
应付票据 | 297,044,000.00 | 3.16 | 593,234,452.00 | 12.70 | -49.93 | 主要系支付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付账款 | 1,687,817,218.69 | 17.96 | 569,849,993.28 | 12.20 | 196.19 | 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材料采购量和价格大幅上涨,赊购金额增加,同时建设项目的设备及工程验收和质保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7,584,775.09 | 0.19 | 11,253,262.37 | 0.24 | 56.26 | 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预收货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047,062.69 | 0.01 | - | - | - | 主要系计提未付的工会经费。 |
应交税费 | 26,304,947.43 | 0.28 | 10,180,412.14 | 0.22 | 158.39 | 主要系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0,014,571.30 | 0.21 | 15,129,506.04 | 0.32 | 32.29 | 主要系计提的暂未来票的燃动费用。 |
其他流动负债 | 627,134,805.44 | 6.67 | 186,121,828.47 | 3.98 | 236.95 | 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134,314,952.59 | 1.43 | 61,978,546.18 | 1.33 | 116.7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财政补助增加。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0.21 | 35,000,000.00 | 0.75 | -42.86 | 主要系委托贷款还款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29,704,4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其他货币资金 | 568,163.68 | 信用证保证金 |
合 计 | 30,272,563.68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71,789.77万元向长远新能源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60,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11,7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40,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10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1,789.77万元向长远新能源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其中60,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11,7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100%股权。长远新能源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具体详见公司于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
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09)。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02,349,684.24 | 167,783,041.38 | -434,566,642.86 | 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00,000.00 | 1,000,000.00 | 0 | 0 |
合计 | 603,349,684.24 | 168,783,041.38 | -434,566,642.86 | 0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持股比例 | 100% | 100% |
注册资本 | 179,787.71 | 100,000 |
总资产 (2021-12-31) | 492,499.82 | 271,870.02 |
净资产 (2021-12-31) | 265,654.27 | 209,588.53 |
营业收入 (2021年1月-12月) | 614,827 | 3,974.51 |
营业利润 (2021年1月-12月) | 64,531.3 | -1,925.11 |
净利润 (2021年1月-12月) | 57,735.85 | -1,924.11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从现有竞争者的竞争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参与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链的企业数量较多,但专业经营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研发的企业不多。锂电正极材料行业以产品为导向,未来磷酸铁锂和高镍三元、多元电池市场将对现有竞争者进行筛选,行业龙头将凭借工艺优势、资源保障、研发经费、全产业链等优势抢占更多市场份额,未来正极材料进入门槛提高,集中度随之提高。目前,中国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市场集中度不高,属于低集中寡占型行业。各企业布局的业务侧重点差异较大,因此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程度相对温和,龙头企业通过降价方式抢占市场份额能力较弱。从议价能力来看,由于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直接下游高度单一,锂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2020年我国锂电池行业的CR5高达83.41%),故三元材料行业对买方议价能力较弱;三元材料的上游主要是镍、钴、锂等原材料产商,开采难度大,投入成本高,企业需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因此上游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故三元材料行业对供方议价能力较弱。发展模式方面,行业内部分企业具有全产业链优势,作为中国五矿的子公司,公司资源获取的优先级较高,有效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使企业更具竞争力。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问题日趋严峻的态势下,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提高一体化程度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普遍共识,也是行业内头部企业发展的主要路径之一。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坚持做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主业不动摇、坚持多元化产业配置方针不动摇、坚持全球发展化方向不动摇”为基本原则,以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新能源材料供应商”为战略定位,以市场为导向,依据对市场的精准分析,为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明确未来发展路径,结合内外部环境、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
1、构建完善业务组合
瞄准正极材料行业往多元化方向发展,在现有三元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基础上拓展磷酸铁锂业务,构建原料保障、材料生产、循环利用产业链,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在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和话语权。
2、稳定国内市场、进军国际市场
公司在当前已开展稳定合作的客户基础上,持续拓展与国内排名靠前动力电池厂商的合作关系,同时加强国际市场的拓展,与国际同行积极进行竞争和交流。在产销合作、技术研发合作的基础上,探求以股权合作的形式,绑定战略伙伴。
3、持续推进产融结合
公司具有使用多种股权、债权融资工具的能力,强健的融资能力,能有力支持公司的技术进步、产能扩张及经营规模的快速成长。
4、贯彻成本领先、技术领先战略
技术是公司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公司持续投入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对核心产品进行持续优化,
对前沿产品积极研发,对未来技术方向积极探索。成本是公司竞争力的核心能力,公司持续推进全成本管控工作,精打细算,让每一分钱花到实处、发挥更大的作用,杜绝成本浪费。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确定的2022年任务目标为:实现产销加快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1、提高效率,加速推进重点项目
快速推进在手项目的建设。实现“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全面投产达效。加快推动“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首条产线投产。快速推进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建设,实现吨级样通过验证。强化公司投资管理基础工作,加强预算控制和结算审核,确保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加大投入,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
持续推动新产品设计及工艺路线优化升级。加大高镍材料技术开发力度,积极储备xHEV领域材料技术。持续保持对钴酸锂正极材料业务的资源投入,争取在4.48V及以上高电压钴酸锂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取得突破,提升钴酸锂正极材料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快速开展磷酸亚铁锂项目技术储备工作,并适时产业化。顺应市场需求,开发低成本、高适用性的“爆款”产品。同时紧跟高端客户、预判未来技术发展路线,在全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材料等新一代材料领域,布局前瞻研究。
加强科技型企业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持续开展专利预警分析。突出创新价值导向,研究知识产权布局,实现创造、申请、获取、运用、转让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和科学管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的维护以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创建工作。
3、统筹布局,聚焦生产经营管理
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加大新产品的推广力度,持续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合作,抢抓客户增量和产品迭代的机会。继续开发国内外行业头部战略客户,提升经营端抗风险能力。
加强战略资源供应保障。强化对原辅材料市场的发展趋势研判,通过多种方式建立稳定可靠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融通畅通。
加强全方位成本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秉承“省一分钱比赚一分钱容易”理念,大力降本节支,坚决遏制成本上升势头,不该花的钱决不能乱花。优化劳动力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强化质量管控,提高产品直通率。推动工艺创新,压降吨产能耗等,全方位打造最强成本竞争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改进信息披露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将根据各项监管要求,将规范运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努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规范表决,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并请专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股东的表决权。
(二)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为其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有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公司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四个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公司各位董事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各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
展工作,规范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监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五)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尊重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五矿股份,五矿股份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五矿,中国五矿是中国金属矿产领域首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中国五矿下属其他主要企业中,涉及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院和中冶新能源。长沙矿冶院作为科研单位,为国家金属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创新基地,其下属直属单位主要为各类技术研究所,主要从事各类科学研究工作。长沙矿冶院目前涉及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主要为新型负极材料、石墨烯制备与应用、新体系电池(固态电池和锂硫电池)等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工作,其自身及下属子公司不涉及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中冶新能源主要从事三元前驱体、硫酸镍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三元前驱体及硫酸镍,主要为下游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厂商提供三元前驱体。而公司生产的三元前驱体全部自用,不再对外销售,与中冶新能源处于行业上下游关系,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4月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1年 5月19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7月1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9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 9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10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 10月27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11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 11月1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1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12月2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年 12月30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在上市前召开,故均无需在指定网站披露。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胡柳泉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3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09.60 | 否 |
张臻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10.87 | 否 |
杨应亮 | 董事 | 男 | 62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杜维吾 | 董事 | 男 | 57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苏静 | 董事(离任) | 女 | 37 | 2019年4月 | 2021年10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耿立生 | 董事 | 男 | 52 | 2021年11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冯戟 | 董事 | 男 | 45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唐有根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年3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7.5 | 否 |
邓超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0年3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7.5 | 否 |
丁亭亭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0年3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7.5 | 否 |
吴世忠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高云川 | 监事 | 男 | 36 | 2020年6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注1 | 0 | 否 |
刘辉 | 监事 | 女 | 44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是 |
李宜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9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77.70 | 否 |
彭红丰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6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77.66 | 否 |
周友元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23.15 | 否 |
鲁耀辉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22.80 | 否 |
刘海松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06.56 | 否 |
胡泽星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01.96 | 否 |
何敏 | 副总经理 | 男 | 42 | 2019年4月 | 2022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102.80 | 否 |
黄承焕 | 总工程师(正极材料)、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 男 | 43 | 2018年11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93.84 | 否 |
张海艳 | 总工程师(前驱体)、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 女 | 40 | 2018年11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94.39 | 否 |
张瑾瑾 | 总经理助理、质量中心总经理 | 女 | 42 | 2020年9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93.95 | 否 |
胡志兵 | 副总工程师(前驱体)、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研发一部部长 | 男 | 40 | 2018年11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63.56 | 否 |
周耀 | 副总工程师(正极材料)、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科技发展部部长、技术客服部部长 | 男 | 43 | 2018年11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48.54 | 否 |
孟立君 | 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一部副主任研究员 | 男 | 35 | 2020年7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35.88 | 否 |
李厦 | 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二部 | 女 | 38 | 2018年11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48.35 | 否 |
副部长 | |||||||||||
刘庭杰 | 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一部副主任研究员 | 男 | 36 | 2019年1月 | / | 0 | 0 | 0 | 不适用 | 36.94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1,471.05 | / |
注1:高云川先生分别于2021年8月13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2021年8月20日买入公司股票4,000股,并分别于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7日卖出4,5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胡柳泉 | 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8月至2001年9月,历任长沙矿冶院机械厂车间主任、厂长助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金瑞科技合金材料厂加工车间主任;2006年4月至2011年8月,历任锂科有限经营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5年8月,任锂科有限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任金瑞科技副总经理、锂科有限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五矿资本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锂科有限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任锂科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张臻 | 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农业推广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6年6月,历任长沙矿冶院电池材料厂车间主任、生产厂长,湘潭电源材料分部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历任金天能源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8年2月,历任金驰材料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任金瑞科技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五矿资本新材料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任锂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杨应亮 | 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有色金属冶金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长沙矿冶院冶金室副主任、主任,副院长,总经理等主要职务。现任长沙矿冶院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
杜维吾 | 杜维吾,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采矿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3年8月至2020年3月,历 |
任长沙矿冶院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监事;2014年5月至2017年4月,历任金瑞科技董事、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历任五矿资本董事、监事会主席;2018年6月至今,任中国五矿专职董监事,2018年8月至2020年7月,任五矿盐湖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 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 |
苏静(离任) | 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5年4月,任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国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国新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 |
耿立生 |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董事总经理、高盛高华证券董事总经理、中银国际证券执行董事,国泰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中信银行信贷部项目经理等。现任本公司董事。 |
冯戟 | 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担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律师;2011年3月至2017年7月任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规风控总监;2017年8月至今,任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 |
唐有根 | 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学专业,工学博士学历。1986年至今任职于中南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4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湖南中大毫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湖南源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邓超 | 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历。1991年3月起在中南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2020年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2015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
丁亭亭 | 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电算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2013年1月至今,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吴世忠 | 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机械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曾历任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高云川 | 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金融风险管理师。2009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任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民航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高级投资经理;2016年9月至今历任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 |
刘辉 | 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五矿法律事务部部门经理、资本运营中心合规监管部总经理、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创元监事、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
李宜芳 | 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10月至2006年7月,历任金瑞科技财务部综合科主办会计、科长;200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金天能源财务总监;2014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金驰材料财务总监;2018年2月至2019年3月,历任锂科有限监察审计部、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风险控制总监、工会主席、纪检审计部部长、行政中心主任、职工代表监事。 |
彭红丰 | 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0年6月至2001年11月,历任长沙矿冶院电池材料厂技术员、长沙矿冶院湘潭电源材料分部车间主任;2006年9月至2016年12月,历任金天能源生产部部长、设备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2月,任金驰材料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锂科有限生产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安环总监、安全环保部部长、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
周友元 | 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冶金科学与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2年6月至1994年8月,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工程教研室助理工程师;1997年9月至2004年8月,任长沙矿冶院研发骨干;2008年5月至2018年2月,历任锂科有限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五矿资本新材料事业部电池材料技术中心主任。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任锂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鲁耀辉 | 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历任长沙矿冶院分析室助理工程师、人事教育处干部人事管理;2002年12月至2019年4月,历任锂科有限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刘海松 | 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长沙矿冶院计划财务部会计;2003年12月至2019年4月,历任锂科有限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 |
胡泽星 | 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长沙矿冶院冶金所电池材料厂及长沙矿冶院湘潭电源材料分部生产主管、技术主管;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历任金天能源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4年1月至2018年2月,历任金驰材料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任锂科有限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何敏 | 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4年11月,任长沙矿冶院冶金材料所研发骨干;2004年11月至2019年4月,历任锂科有限车间主任、制造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制造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黄承焕 | 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工学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项目负责人、技术部副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长沙矿冶院项目负责人;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技术骨干;2016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电池材料技术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正极材料)、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科技发展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正极材料)、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
张海艳 | 女,1982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起先后担任长沙矿冶院湘潭电源材料分部研发管理员、金天能源技术部研发管理员、部长;2014年至2015年,任金天能源技术部部长;2015年至2018年,历任金驰材料总经理助理兼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2018年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前驱体)、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
张瑾瑾 | 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08年在长沙矿冶院冶金材料所任技术骨干;2008年至2018年月先后任锂科有限技术部副经理、品保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品保部经理、副总经理兼品保部经理。2018年至2020年9月任本公司质量总监兼生产中心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质量中心总经理。 |
胡志兵 | 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14年至2015年,任金天能源技术部副部长;2015年至2018年,历任金驰材料技术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技术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前驱体)、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兼研发一部部长。 |
周耀 | 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冶金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4年至2017年,历任本公司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018年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正极材料)、研发二部部长、技术客服部部长兼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正极材料)、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科技发展部部长、技术客服部部长。 |
孟立君 | 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研发管理员;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研发一部副部长。202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一部副主任研究员。 |
李厦 | 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技术骨干;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技术部副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二部副部长。 |
刘庭杰 | 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14年至2015年,任金天能源研发管理员;2015年至2018年,任金驰材料研发管理员。2019年至今,任本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一部副主任研究员。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杨应亮 | 长沙矿冶院 | 副董事长 | 2018年12月 | / |
刘辉 | 宁波创元 | 监事 | 2017年10月 | / |
吴世忠 | 长沙矿冶院 | 董事 | 2019年1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杜维吾 |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年5月 | / |
杜维吾 | 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 |
杜维吾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 | / |
杜维吾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 |
杜维吾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监事 | 2018年6月 | / |
苏静 (离任) | 孚能科技产业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
苏静 (离任) | 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2021年12月 |
苏静 (离任)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0月 | 2021年6月 |
耿立生 | 苏州诺菲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耿立生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4月 | / |
耿立生 | 东莞澳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
耿立生 | 北京安华金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
冯戟 | 上海尚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月 | |
冯戟 | 上海颀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8月 | |
冯戟 |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月 | |
冯戟 |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8月 | |
冯戟 | 上海尚颀祺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月 | |
唐有根 | 湖南中大毫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月 | / |
唐有根 | 湖南金鑫寰宇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3月 | / |
唐有根 |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9月 | / |
唐有根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 |
唐有根 |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1月 | 2021年1月 |
邓超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11月 | 2021年7月 |
邓超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丁亭亭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8年4月 | / |
吴世忠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董监事 | 2018年6月 | / |
吴世忠 |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2月 | / |
吴世忠 | 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2月 | / |
吴世忠 | 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9月 | / |
高云川 |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 | 2016年9月 | / |
高云川 | 江西玖发专用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8月 | / |
高云川 | 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
高云川 |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月 | / |
高云川 |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5月 | / |
高云川 |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 |
高云川 | 江苏安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6月 | / |
高云川 | 莱阳市昌誉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
高云川 | 鹏龙汽车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
高云川 | 山东艾泰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7月 | / |
高云川 | 北京米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 |
刘辉 | 五矿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 2018年10月 | / |
刘辉 | 五矿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 董事、风控总监 | 2017年8月 | / |
刘辉 | 宁波君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9月 | / |
刘辉 | 宁波实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9月 | / |
刘辉 |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批准或经董事会授权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决定;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经监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董事、监事、高级 |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的薪酬组成包括工资和奖金。工资部分由岗位系数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津贴构成。岗位系数工资和津贴是根据人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岗位绩效工资是根据人员工作绩效确定的,属于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津贴的一般水平予以确定。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奖金根据年度表现、绩效考核及公司经营情况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支付,年终奖依据绩效考核情况和公司经营业绩确定金额;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955.60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15.45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苏静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工作调动 |
耿立生 | 董事 | 聘任 | 选举为公司董事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监事高云川先生于2022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高云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高云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3.19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4.2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高管副职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修改<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4.30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6.30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审议领导班子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8.6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9.13 |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9.29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授权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10.26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召开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12.13 | 审议通过《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召开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12.30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实施方案>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 |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胡柳泉 | 否 | 10 | 10 | 5 | 0 | 0 | 否 | 7 |
张臻 | 否 | 10 | 10 | 5 | 0 | 0 | 否 | 7 |
杨应亮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7 |
杜维吾 | 否 | 10 | 10 | 7 | 0 | 0 | 否 | 7 |
苏静 (离任)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耿立生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2 |
冯戟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7 |
唐有根 | 是 | 10 | 10 | 7 | 0 | 0 | 否 | 7 |
邓超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7 |
丁亭亭 | 是 | 10 | 10 | 5 | 0 | 0 | 否 | 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丁亭亭、胡柳泉、邓超 |
提名委员会 | 唐有根、胡柳泉、丁亭亭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邓超、胡柳泉、唐有根 |
战略委员会 | 胡柳泉、杨应亮、耿立生 |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3/18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4/27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1-3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10/25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13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3).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0/25 |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4).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12/13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1/12/29 | 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5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44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5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87 |
销售人员 | 14 |
技术人员 | 481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106 |
合计 | 1,5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18 |
大学本科 | 306 |
大专 | 278 |
大专以下 | 801 |
合计 | 1,50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特点、行业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结合公司整体战略,执行内部薪酬政策,通过对标行业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效益,致力为员工提供富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酬;通过职位体系建设、薪酬隔板制等措施,提高薪酬内部公平性。公司的薪酬政策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同时吸引了优秀人才的加入,避免人才流失,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工作,每年底安排制定下一年度公司级培训计划,实现了培训对象全覆盖,着力满足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场景的培训需求,最大化助力员工成长。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中,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完善培训体系,保障培训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多样性、实效性。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分配原则、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现金分红比例、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及政策调整等内容。且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实施细则》,为强化资本回报意识,规范公司所投资企业及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维护资本收益权,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规范有序的利润分配机制,公司利润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各公司必须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分配利润。公司派出的董事,在参与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必须遵循派出企业决策意向,保证派出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各公司利润分配,要正确处理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的关系,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各公司利润分配,要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管理要求相一致,同时兼顾自身发展需要。
2、公司2021年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8,813,780.14元。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283,483.648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循“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不断提高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以达到激发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的目的。其中,工资部分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是根据人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绩效工资是根据人员季度、年度、任期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确定的,属于不固定的工资报酬。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全面梳理内部流程、不断整合合规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目前已形成内控制度200余项,全面覆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公司持续强化内控执行,严格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内控体系管控要求,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公司加大内控监督评价力度,以规范流程、消除盲区、有效运行为重点,对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同时通过审计、纪检、巡察等监督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并高度重视内控缺陷整改工作,确
保持续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共有2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明确规定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跟踪子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确保子公司运作规范、依法经营,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ESG事宜的最高负责机构,对公司相关ESG事宜进行审议和决策,识别和评估公司ESG风险;订立公司ESG方针、政策、制定和目标;监督和评价公司ESG相关事宜的实践;审核公司ESG信息披露内容等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具体负责并落实董事会各项ESG决议,审视ESG风险,负责公司具体ESG事宜的执行与推进,并定期向董事会沟通汇报工作进度。公司重视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未来,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中国证监会加强企业ESG实践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ESG实践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展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为企业、行业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发展持续贡献力量。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金驰材料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种类及 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 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速率 | 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 | 核定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气 | 含氨废气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8个 | 前驱体厂房、锂电一和锂电二以及镍氢车间厂房 | 0.10kg/h | 8.7kg/h | 0.72吨 | / | 无 |
粉尘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5个 | 正极车间厂房、前驱体厂房、锂电一和锂电二以及镍氢车间厂房 | 3.60mg/m? | 10mg/m? | 1.3吨 | / | 无 | |
硫酸雾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4个 | 原料一和原料二车间厂房 | 5.50mg/m? | 45mg/m? | 0.4吨 | / | 无 | |
废水 | 镍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1个 | 一期废水站 | 0.11mg/L | 1mg/L | 0.00538吨 | / | 无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3.18mg/L | 35mg/L | 0.1797吨 | / | 无 | |||
COD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92.3mg/L | 380mg/L | 4.79吨 | / | 无 |
废物名称 | 危废代码 | 单位 | 年处置量 | 处置方式 | |
危险废物 | 含镍废渣 | 261-087-46 | 吨 | 36.598 | 委外处置 |
破损的废包装袋和未破损的内袋 | 900-041-49 | 吨 | 196.28 | 委外处置 |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吨 | 9.05 | 委外处置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废气处理设施建设上,公司建设有氨气吸收塔、硫酸雾吸收塔、RTO焚烧炉以及粉尘过滤装置等,报告期内,各废气治理设施平稳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上,公司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张贴危废标识标牌,并建立了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办理转移联单。在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上,公司建设有工业废水处理站,2021年共处理废水81.19万吨,回用47.22万吨,达标排放5.2万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二期项目处于建设期,其中一期项目于2021年9月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为91430100MA4R000Y71001Z。其余工程均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环保设施,相应设施有效运转,各污染物排放达标,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组织修订或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远锂科于2021年4月6日在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完成备案;子公司金驰材料于2021年3月24日在长沙市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完成备案。报告期内,应急预案均在备案有效期内。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金驰材料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查清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制定了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地方环保部门的审核。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开展检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并在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相关数据。
pH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7.65 | 6-9 | - | / | 无 | |||
噪声 | 昼间 | - | - | - | 57dBA | 65dBA | - | / | 无 |
夜间 | - | - | - | 47dBA | 55dBA | - | / | 无 |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主要是水、电等能源耗用,主要产品生产过程有部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音产生。报告期内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中央和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双碳管理,推进节能降碳。报告期内,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22.98万吨,其中电耗贡献温室气体排放量19万吨、热力贡献3.3万吨。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不属于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节能减排、协同增效为目标,不断强化公司能源管理水平,使能源利用率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能源计划,能源监控,能源统计,能源消费分析,重点能耗设备管理,能源计量设备管理等多种手段,合理利用能源资源,减少系统运行成本,全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持续降低。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本质环保水平提升,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报告期内废弃物与污染物的排放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严格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废水、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双达标,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储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生产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检查督查管理办法》等14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同时持续改善提升公司环境管理绩效,长远锂科和金驰材料均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序号 | 制度名称 | 文号 | 实施日期 |
1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例会管理实施细则》 | 长锂安环[2021]8号 | 2021.10.26 |
2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奖惩实施细则》 | 长锂安环[2020]6号 | 2020.6.23 |
3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台账与档案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21]6号 | 2021.10.23 |
4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 长锂安环[2020]3号 | 2020.4.30 |
5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21]3号 | 2021.3.23 |
6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37号 | 2019.7.5 |
7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检查督查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38号 | 2019.7.5 |
8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检修与管理实施细则》 | 长锂安环[2019]39号 | 2019.7.5 |
9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40号 | 2019.7.5 |
10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责任制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41号 | 2019.7.5 |
11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报告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21]7号 | 2021.10.23 |
12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培训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43号 | 2019.7.5 |
13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44号 | 2019.7.5 |
14 |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长锂安环[2019]47号 | 2019.08.24 |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管理、工艺和工程上着手,采取了错峰用电、循环使用制纯水浓水、余热回收等节能减排措施,制纯水浓水作为循环水池补充水每年可以节约14万吨自来水。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致力于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改进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推进公司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子公司金驰材料于2021年5月通过由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于2021年11月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工厂审核认证。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随着以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迅速崛起,带动关键材料产业及应用的绿色化和低碳化发
展,正极材料技术的不断突破提高了新能源系统的效率,进一步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使新能源汽车逐步走进千家万户。
目前能源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公司作为正极材料生产商,致力于不断增强研发实力,革新技术,推动行业发展,以提高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2021年10月,公司全体党员“捐资助学志愿服务”项目,合计向4名湖南省花垣县贫困学生(1名大一在读的烈士子女和3名高一在读的贫困学生)资助3.4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3.4 | |
救助人数(人) | 4 | |
乡村振兴 | 公司参与花垣县乡村振兴局定点帮扶建设的重点项目,以湘西十八洞村、民乐镇、麻拉村(组)和凤凰县对口支援点,2021年向其4次采购小食品、大米、菜油、腊制品、酱菜、干货、时令水果等物资,合计消费帮扶总金额32.63万元。 | |
其中:资金(万元) | 32.63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为花垣县1名老区烈属困难家庭大学生和3名困难家庭高中生捐资助学合计3.4万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具体举措落实到定点帮扶点村民最迫切解决的民生问题方面。10月份,公司部分高管到湖南花垣县走村进户进行实地调研,全年定点消费帮扶花垣县32.6305万元。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1、用心经营,提升效益,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
2021年公司产品供不应求,产销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41亿
元,同比增长240.2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1亿元,同比增长538.17%,基本每股收益0.44元,同比增长450.00%。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与质量大幅提升,为实现股东价值提升打下坚实基础。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此外,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权力、决策和监督的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健全了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公司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和重大事项信息,使公司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所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4、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持续回报股东公司
公司始终坚持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主动落实监管机构分红政策要求,制定了合理、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馈广大股东,构建与股东、投资者的和谐关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拟派发现金红利210,283,483.648元(含税),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持续稳健的投资回报。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1、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岗员工1503人,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实现全覆盖。在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终止、解除等用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全年没有发生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案件。
2、完善薪酬福利体系,提高员工薪酬福利水平
(1)2021年,公司结合企业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对薪酬结构、薪酬水平等进行动态调整,完善薪酬激励办法,全年为员工发放超额效益奖励近500万元;根据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规范加班费管理,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2)严格执行国家及湖南省有关五险一金、高温津贴、女职工津贴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发放高温津贴、女职工津贴;关爱员工健康,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健康体检和职业病体检;根据公司承受能力,为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减轻员工医疗负担;加大工作餐、员工宿舍、通
勤班车等后勤保障力度,最大化为员工提供便利条件,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3)加大职工普惠性福利和日常走访慰问等方面工作力度。2021年,发放春节、端午、中秋节日福利开支134.85万元,职工生日福利43.36万元,职工生育、住院、困难帮扶等慰问5.6万元,真正把温暖及时送到了职工的心坎上,体现了组织的温度。
3、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公司寓教于乐,组织600余名会员参加湖南省直工会的“永远跟党走”群众性健步主题活动,在线上“重走长征路、夺取新胜利”,组织800余名职工参加全国职工书屋学习和党史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团结动员了广大干部职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化文体协会管理,组织举办了职工拔河赛、羽毛球、“长远锂科杯”篮球赛、周末拉练等文体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直工会活动和同行业篮球友谊赛等有益的体育活动,受到职工普遍欢迎,有效满足了职工个性化、多元化的文化需求。
4、职业培训全覆盖,促进员工与公司共成长
2021年,公司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质量、完善培训体系,保障培训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多样性、实效性。在内训管理上,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培训内容,覆盖员工从新员工到管理者等不同阶段的人群,满足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场景的培训需求,最大化助力员工成长。2021年共组织开展了技能型、专业型、通用型、管理型等培训1,155次,培训课时共计2,387课时,参与培训31,516人次。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26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8.38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5,890.47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3.05 |
注1:公司员工持股采用间接持股方式进行持股,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统一持有发行人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长远金锂二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长远金锂四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1.69%、0.47%、0.44%、0.45%的股份。注2:上述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不含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人数/数量。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商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并完全遵从《OECD冲突矿产和高风险区域尽职调查指南》和《CCCMC中国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要求,制定并发布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政策》,并将要求传递至供应链并监督落实。
为避免使用直接或间接为武装团体提供资金或使他们得益的冲突矿物及涉及在高风险和受冲
突影响地区进行其他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矿物,建立锂、钴等供应链地图,对供应商实施CSR(人权、劳工、环境、安全、合规等)管理,包括签订CSR协议、供应商CSR审核,并制定了管理方法对风险分级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透明、合规。2021年,公司对3家供应商进行了负责任矿产供应链二方审核,传达并提出长远锂科对供应链负责任矿产管理要求,确保供应链不存在侵犯人权等风险行为,并接受了1家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内审。
(2)阳光廉洁采购
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立足于科学化、合理化的采购制度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阳光廉洁采购”。公司与所有往来供应商签订了《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充分表达传递公平、公正、廉洁、诚信的合作精神,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反对商业欺诈;提供违规投诉渠道,坚决杜绝违反诚信廉洁建设行为。
(3)制度建设及流程改进方面
2021年,公司修订或颁发制度文件4份,具体包括《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管理办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议价管理办法》《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此外,还修订或颁发了体系文件《物流外包管理办法》。
公司通过完善或新制定以上5个制度/体系文件,优化采购计划管理、招标管理、议价管理、物流管理等管控机制,进一步落实采购管理风险管控。以现有管理制度规程为基础,建立规范的物资供应安全评估机制以及供应商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评估管理机制,将供应安全评估与保障形成常态机制。
(4)线上公开采购
严格按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对物资、工程、服务类进行线上平台公开采购。
2、客户权益保障情况
(1)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强化公司销售人员队伍素质,研发产品性能、质量,以过硬的产品品质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加强与客户多方位的合作和共同开发,与客户共同探讨产品升级解决方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同时实现与客户的共同成长。
(2)客户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维护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公司及客户信息资产,维护客户隐私,避免信息安全事件,从而保障公司业务不受中断或影响。
(3)负责任营销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相关规定,通过产品技术规格书、公司官网等渠道,向客户普及产品知识。针对不同的产品特性,公司积极开展对客户的培训活动,将包括产品性能、
使用效率、潜在风险、安全使用须知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地传达给客户。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拥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中心。在组织内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运行,推进全面质量管理。通过设计质量预防管理、过程质量管控、来料质量保障等,确保充分识别客户需求,并转化为内部标准有效实施、管控和交付。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有党员和预备党员169名。报告期内,公司党委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27次党委会,强化“第一议题”学习领航,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长远锂科落地生根;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本年度党委会审核议题221个,97个“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执行党委会前置程序,切实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
此外,2021年全年组织公司党委中心组开展集中研讨、专家辅导、读书班、到韶山和“半条被子”发生地现场教学共14次,组织217名党员干部集中收看“七一”直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组织22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在韶山举办了为期3天的党建业务提升培训示范班。研究确定公司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6个重点民生项目,全面巩固深化“双联双创”成果,真心真情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民生项目进度实现率100%。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1 | 为加深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2021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进行充分交流。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 1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2021年9月24日,公司通过深圳市全景网 |
活动 | 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与投资者在线交流。具体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公司在官网(网址:www.cylico.com)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可通过专栏查阅公司股票信息、公司治理、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投资者联系方式。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形象,提高公司治理水准,实现公司公平的企业价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研究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明确公司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运用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通过业绩说明会及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外,公司还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1、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并发布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2、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准备会议材料,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
3、投资者调研:接待投资者要求来公司调研的投资者,并根据对方预先提供的调研提纲做好事先准备,做好及时且详细的答复;
4、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通过上证e互动、电子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1份定期报告和30份临时公告。披露范围包含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披露的信息等。相关信息披露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新技术和新发明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展现企业实力的重要保证。公司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放在公司发展战略层面上推动,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并强化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的创造、转化、应用、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公司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提升,2021年在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上实现倍增。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安全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管理升级,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共9名成员,其中董事耿立生先生、冯戟先生分别由公司股东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7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和投票,参与公司治理。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2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3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员工持股平台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 | 注4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国调基金、建信投资、信石信远、华能融科、中信投资、三峡金石、伊敦基金和中启洞鉴 | 注5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柳泉、张臻 | 注6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鲁耀辉、刘海松、胡泽星、何敏 | 注7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周友元 | 注8 | 2020年4月24日,自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黄承焕、张海艳、张瑾瑾、胡志兵、孟立君、周耀、李厦、刘庭杰 | 注9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注10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11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2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13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4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和安鹏智慧 | 注15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6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7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18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 | 注19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2020年4月24日,,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1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2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23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24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5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26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27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五矿股份、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28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国调基金、建信投资、信石信远、华能融科、中信投资、三峡金石、伊敦基金、中启洞鉴、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 | 注29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30 | 2020年4月24日,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愿表达,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2: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公司所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间接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3: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单位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4: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愿表达,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5: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愿表达,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6: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六、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七、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7: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六、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七、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8: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
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六、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七、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八、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9: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三、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愿表达,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0: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提取捐赠基金及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五、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第(三)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六、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注11: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中,除长远锂科
(含子公司,下同)外,涉及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其中,长沙矿冶院(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电池材料的技术研究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不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长远锂科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冶新能源(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三元前驱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但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为他人经营任何企业或者通过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中冶新能源与长远锂科在产品定位、目标市场、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与长远锂科的同业竞争,中冶新能源从事三元前驱体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与长远锂科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长远锂科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他企业与长远锂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公司未来不直接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长沙矿冶院、中冶新能源不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及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4、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长远锂科的商业机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长远锂科,并尽力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长远锂科或采用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长远锂科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6、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长远锂科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损失。注12: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长远锂科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中,涉及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长沙矿冶院(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电池材料的技术研究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不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长远锂科不存在同业竞争。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他企业与长远锂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公司未来不直接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长沙矿冶院不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及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4、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长远锂科的商业机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长远锂科,并尽力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长远锂科或采用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长远锂科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6、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长远锂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损失。
注13: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长远锂科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实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注14: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长远锂科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注15: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长远锂科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公司/单位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
注16: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长远锂科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人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
注17:一、本公司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
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三、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注18:一、本公司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三、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
注19:一、本单位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本承诺函约定的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三、本单位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注20: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一)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
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3、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五、约束措施。(一)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
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的30%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的30%。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30%。
注21:一、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一)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二)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二、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三、约束措施。(一)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注22:一、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一)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一)保证长远锂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二)如长远锂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长远锂科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23: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公司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注24:一、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三、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注25: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五、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6: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注27: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8:一、本公司/单位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单位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单位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单位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单位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公司/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单位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公司/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公司/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公司/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9:本企业将积极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本企业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并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或受到相关处罚,本企业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注30:一、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长远锂科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公司租赁为短期租赁,无影响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 公司租赁为短期租赁,无影响 |
(2)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 | /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9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 | 243,317,812.53 | 3.88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 | 189,408,162.93 | 3.02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 | 426,443,420.47 | 32.42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 | 16,524,356.46 | 0.26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 | 2,398,584.06 | 0.04 | 电汇 | / | 不适 |
司 | /银承 | 用 |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 | 8,230,088.50 | 0.13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商品 | 市场价格 | / | 11,769,911.50 | 0.19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 | 25,707,583.58 | 1.95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 | 326,854.72 | 0.02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格 | / | 582,753.19 | 0.04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 | 6,927,666.97 | 0.05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MINMETALS JAPAN CORP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 | 3,091,036.15 | 0.00 | 电汇/银承 | /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934,728,231.06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无 |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725,003,859.20 | 2,647,323,550.77 | 2,717,897,700.00 | 2,647,323,550.77 | 1,704,288,857.51 | 64.38 | 1,704,288,857.51 | 64.38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车用锂 | 否 | 首次公 | 1,917,89 | 1,917,89 | 977,240, | 50.95 | 2022年6 | 否 | 否 | 主要系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开发行股票 | 7,700.00 | 7,700 | 401.10 | 月 | 受疫情影响,施工进度滞缓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800,000,000 | 729,425,850.77 | 727,048,456.41 | 99.67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6,693,909.2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根据前述情况,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余额为962,349,266.51元,产生投资收益共计9,972,239.92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募集资金情
况,调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0月26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71,789.77万元向长远新能源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60,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111,789.7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40,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3、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缴出资,用于募投项目“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建设。本次实缴出资完成后,长远新能源的实缴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40,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长远新能源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4、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加快商业汇票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远新能源拟使用商业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446,904,704 | 100.00 | 134,742,657 | -24,672,900 | 110,069,757 | 1,556,974,461 | 80.7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43,100,750 | 65.18 | 36,500,000 | -5,000 | 36,495,000 | 979,595,750 | 50.7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3,803,954 | 34.82 | 98,131,684 | -24,667,900 | 73,463,784 | 577,267,738 | 29.9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03,803,954 | 34.82 | 98,131,684 | -24,667,900 | 73,463,784 | 577,267,738 | 29.9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110,973 | 110,973 | 110,973 | 0.01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10,973 | 110,973 | 110,973 | 0.01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47,558,911 | 24,672,900 | 372,231,811 | 372,231,811 | 19.2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7,558,911 | 24,672,900 | 372,231,811 | 372,231,811 | 19.2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446,904,704 | 100.00 | 482,301,568 | 482,301,568 | 1,929,206,272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2,301,568股,并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1,446,904,704股,本次发行482,301,56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1,929,206,272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除上述解除限售情形外,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的变动原因为系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保荐机构子公司、战略投资者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转融通借出,报告期末的借出余额导致公司限售股数量相应减少、流通股数量相应增加。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2,301,568股,增加股本人民币482,301,568元,增加资本公积2,165,021,982.77元。
项目 | 2021年(发行股份的情况下) | 2021年(不发行股份的情况下)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4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38 | 4.51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五矿股份 | 0 | 0 | 331,102,600 | 331,102,6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长沙矿冶院 | 0 | 0 | 331,102,600 | 331,102,6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宁波创元 | 0 | 0 | 165,551,300 | 165,551,3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深圳安晏 | 0 | 0 | 148,299,750 | 148,299,7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尚颀颀旻 | 0 | 0 | 82,388,750 | 82,388,7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安鹏智慧 | 0 | 0 | 75,797,650 | 75,797,6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国调基金 | 0 | 0 | 65,911,000 | 65,911,0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建信投资 | 0 | 0 | 49,433,250 | 49,433,2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信石信远 | 0 | 0 | 39,546,600 | 39,546,6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华能融科 | 0 | 0 | 32,955,500 | 32,955,50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中信投资 | 0 | 0 | 16,477,750 | 16,477,7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三峡金石 | 0 | 0 | 16,477,750 | 16,477,7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伊敦基金 | 0 | 0 | 16,477,750 | 16,477,7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中启洞鉴 | 0 | 0 | 16,477,750 | 16,477,750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2.8.11 |
长远金锂一号 | 0 | 0 | 32,678,544 | 32,678,544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长远金锂二号 | 0 | 0 | 8,983,297 | 8,983,297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长远金锂三号 | 0 | 0 | 8,528,358 | 8,528,358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长远金锂四号 | 0 | 0 | 8,714,505 | 8,714,505 | IPO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8.11 |
中信投资 | 0 | 0 | 14,469,047 | 14,469,047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3.8.11 |
五矿金鼎 | 0 | 0 | 14,469,047 | 14,469,047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3.8.11 |
上汽集团 | 0 | 0 | 30,000,000 | 30,0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万向一二三 | 0 | 0 | 20,000,000 | 20,0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普洛斯 | 0 | 0 | 20,000,000 | 20,0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南方建信鑫宜 | 0 | 0 | 6,500,000 | 6,5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央企扶贫基金 | 0 | 0 | 6,500,000 | 6,5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中保投 | 0 | 0 | 2,230,157 | 2,230,157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大家人寿 | 0 | 0 | 2,230,157 | 2,230,157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2.8.11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0 | 0 | 18,344,249 | 18,344,249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 | 2022.2.11 |
合计 | 0 | 0 | 1,581,647,361 | 1,581,647,361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 (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1-7-30 | 5.65元 | 482,301,568 | 2021.8.11 | 482,301,568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2,301,568股,并于2021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446,904,704股增加至1,929,206,272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467,108.77万元,负债总额为149,574.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02%;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939,830.54万元,负债总额为287,500.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59%。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3,27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1,30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0 | 331,102,600 | 17.16 | 331,102,600 | 331,102,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31,102,600 | 17.16 | 331,102,600 | 331,102,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65,551,300 | 8.58 | 165,551,300 | 165,551,3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48,299,750 | 7.69 | 148,299,750 | 148,299,750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82,388,750 | 4.27 | 82,388,750 | 82,388,750 | 无 | 0 | 其他 |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0 | 75,797,650 | 3.93 | 75,797,650 | 75,797,65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65,911,000 | 3.42 | 65,911,000 | 65,911,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49,433,250 | 2.56 | 49,433,250 | 49,433,25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9,546,600 | 2.05 | 39,546,600 | 39,546,600 | 无 | 0 | 其他 |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32,955,500 | 1.71 | 32,955,500 | 32,955,50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91,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7,091,32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5,181,735 | 人民币普通股 | 5,181,73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69,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9,26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科创板3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14,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4,22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35,8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5,89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45,2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5,254 |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96 | ||||||||
陈忠 | 1,915,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5,960 |
蔡贞惠 | 1,76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9,6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68,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8,386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五矿股份委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柳泉先生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的议案》进行表决;五矿股份委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柳泉先生在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进行表决;五矿股份委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柳泉先生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关于选举耿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五矿股份委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柳泉先生在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关于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对议案《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进行表决。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建信投资(北京)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5.30%的股份。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新投资有限公司100%股份,间接持有深圳安晏执行事务合伙人40%股份,深圳安晏与国新投资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331,102,600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31,102,600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5,551,300 | 2024.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8,299,75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5 | 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388,75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75,797,65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65,911,00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9,433,25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546,60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天津源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955,500 | 2022.8.11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建信投资(北京)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5.30%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14,469,047 | 2023.8.11 | 0 | 14,469,047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14,469,047 | 2023.8.11 | 0 | 14,469,047 |
注:限售届满日为非交易日的,“可上市交易时间”为该日期的次一交易日。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国文清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16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持股49.94%; 2、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股份持股16.10%; 3、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持股50.42%(其中通过五矿股份持股47.07%,长沙矿冶院持股3.35%); |
4、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持股62.56%;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翁祖亮 |
成立日期 | 1982年12月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 |
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持股49.94%; 2、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08%(其中通过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98%,五矿股份持股16.10%); 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2.96%(其中通过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24%,湖南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持股2.72%); 4、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持股占比50.42%(其中通过五矿股份持股47.07%,长沙矿冶院持股3.35%); 5、五矿地产有限公司:控股股东June Gl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持股61.88%; 6、五矿资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7.68%; 7、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18%; 8、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持股62.56%; 9、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60%。 10、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27%的股权,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3.59%的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的跟投主体,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获配股份数量为14,469,047股,持股比例
0.75%。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3,860,600股,截至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10,608,447股,持股比例为0.55%,出借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 | 李茂林 | 2000.5.15 | 44488538-0 | 2,927,979,822 | 矿产资源及二次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的研发、咨询、转让及推广服务;选矿药剂、环保药剂及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品)、矿冶装备、海工装备、环保装备(含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销售;再生资源收集技术开发、转让、培训、咨询及服务, |
限责任公司 | 废旧动力蓄电池及含有镍、钴、铜、锂的有色金属废物的回收、暂存、处置与销售(以上不含危险废物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电池及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化学储能及退役电池梯次利用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服务;新能源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等技术开发、应用与服务;金属制品加工、生产、销售;智能技术及信息化系统、仪器仪表的开发、集成、销售;智慧城市、地理信息的软硬件及平台的开发、集成、转让、销售;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实验测试;新材料技术的研发、咨询、转让及推广服务;新材料产品及相关仪器仪表、非标准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工业废水及废弃物的处理及利用;土壤及水体修复;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价、清洁生产评价、职业健康评价;工农业原辅材料与产品、生产生活水质与土壤等的分析检测、分析检测标准物质研制与生产销售;以自有合法资金进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创业投资等(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物业运营与管理;科技信息咨询服务;工程咨询(规划)、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承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广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情况说明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矿冶院持有公司股票331,102,600股,持股17.16%。 |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2]4443号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 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远锂科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长远锂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天职业字[2022]4443号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确认
长远锂科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变动,营业收入2021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483,053.24万元,增长比例为240.25%。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可能存在潜在错报,故将长远锂科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七、61。
长远锂科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变动,营业收入2021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483,053.24万元,增长比例为240.25%。 营业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报告期内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可能存在潜在错报,故将长远锂科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七、61。 | 针对该关键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下列程序: 1、了解和评价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相关条款,进而评估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适当和一贯运用; 3、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报告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毛利率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分析,主要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对比分析等; 4、采用抽样的方式对收入确认的文件进行检 |
查,主要有: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发票、经客户签收的产品送货单等;同时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主要客户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入的发生额进行函证;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
本,核对经客户签收的送货单以及领用单等类似单据,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针对关联方销售,我们通过对比非关联方
客户的销售价格以检查其定价方式是否公允;对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金额进行检查,对交易的商业理由、交易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检查;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评价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交易条款是否与管理层的解释一致、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得到恰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另外检查交易是否已经恰当授权和批准。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长远锂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长远锂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长远锂科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长远锂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长远锂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长远锂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康代安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康云高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79,207,316.73 | 237,726,486.8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01,535,324.83 | |
应收账款 | 七、5 | 2,202,785,198.86 | 969,954,683.5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67,783,041.38 | 602,349,684.24 |
预付款项 | 七、7 | 110,115,113.80 | 116,629,672.07 |
应收保费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48,524.56 | 4,869,550.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576,812,680.76 | 704,592,319.3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6,859,999.49 | 77,055,208.67 |
流动资产合计 | 6,355,247,200.41 | 2,713,177,604.7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88,442,956.47 | 1,582,730,480.70 |
在建工程 | 七、22 | 852,750,178.45 | 51,762,358.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73,308,469.75 | 246,271,800.74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6,200,318.97 | 18,524,587.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01,356,236.51 | 57,620,911.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43,058,160.15 | 1,957,910,138.56 | |
资产总计 | 9,398,305,360.56 | 4,671,087,743.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8,740,114.9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97,044,000.00 | 593,234,452.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1,687,817,218.69 | 569,849,993.2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7,584,775.09 | 11,253,262.3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47,062.69 | |
应交税费 | 七、40 | 26,304,947.43 | 10,180,412.1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014,571.30 | 15,129,506.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5,000,000.00 | 13,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27,134,805.44 | 186,121,828.47 |
流动负债合计 | 2,720,687,495.54 | 1,398,769,454.3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34,314,952.59 | 61,978,546.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4,314,952.59 | 96,978,546.18 | |
负债合计 | 2,875,002,448.13 | 1,495,748,000.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29,206,272.00 | 1,446,904,70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551,157,781.04 | 1,386,135,798.2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125,079.25 | 19,166,824.7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08,813,780.14 | 323,132,415.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23,302,912.43 | 3,175,339,742.8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523,302,912.43 | 3,175,339,742.8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398,305,360.56 | 4,671,087,743.29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4,289,061.26 | 171,095,549.8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0,152,296.47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730,269,808.83 | 551,253,118.15 |
应收款项融资 | 71,213,459.08 | 455,318,975.40 | |
预付款项 | 135,465,469.99 | 24,751,044.9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57,666,751.11 | 3,712.5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02,359,072.46 | 160,362,029.9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08,603.90 | 11,710,962.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77,724,523.10 | 1,374,495,392.9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980,027,692.04 | 2,062,129,992.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7,179,435.15 | 206,719,488.74 | |
在建工程 | 1,146,225.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8,578,380.26 | 35,572,293.7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926,402.39 | 10,203,989.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13,990.09 | 14,430,732.3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25,425,899.93 | 2,331,202,721.44 | |
资产总计 | 6,703,150,423.03 | 3,705,698,114.3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740,114.9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297,044,000.00 | 399,963,400.00 | |
应付账款 | 119,394,153.06 | 86,079,328.1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09,459.60 | 717,556.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8,120.00 | ||
应交税费 | 4,091,247.14 | 1,490,112.43 | |
其他应付款 | 4,353,197.57 | 3,286,182.6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 | 13,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5,827,422.36 | 180,794,644.8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5,917,714.63 | 685,331,224.1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2,424,921.59 | 17,465,199.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424,921.59 | 52,465,199.23 | |
负债合计 | 938,342,636.22 | 737,796,423.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29,206,272.00 | 1,446,904,70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62,241,618.40 | 1,397,219,635.6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7,335,989.64 | 12,377,735.14 | |
未分配利润 | 246,023,906.77 | 111,399,616.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764,807,786.81 | 2,967,901,691.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03,150,423.03 | 3,705,698,114.34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841,167,256.60 | 2,010,634,905.5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841,167,256.60 | 2,010,634,905.5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068,097,143.06 | 1,923,426,365.6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688,119,759.97 | 1,719,763,758.0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852,072.06 | 10,666,489.88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917,438.98 | 10,233,003.16 |
管理费用 | 七、64 | 73,713,591.76 | 83,468,970.53 |
研发费用 | 七、65 | 286,548,269.37 | 102,210,953.38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053,989.08 | -2,916,809.35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347,916.87 | 626,100.01 |
利息收入 | 七、66 | 14,895,029.30 | 4,792,352.81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8,844,962.26 | 30,406,345.2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16,066.2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023,128.43 | -4,886,981.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976,284.18 | -1,467,468.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8,504.72 | -1,204,622.9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5,361,092.21 | 110,055,811.9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049,615.76 | 7,003,041.4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64,562.85 | 1,165,155.3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8,046,145.12 | 115,893,698.0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7,406,526.27 | 6,104,384.3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0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658,825,020.01 | 1,188,210,385.48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73,231,661.74 | 1,102,076,091.11 |
税金及附加 | 5,356,264.26 | 3,113,847.97 | |
销售费用 | 7,798,920.73 | 5,810,993.78 | |
管理费用 | 33,695,556.23 | 27,648,615.48 | |
研发费用 | 91,741,233.38 | 52,269,222.78 | |
财务费用 | -9,518,342.90 | -2,385,001.42 | |
其中:利息费用 | 872,364.23 | 626,100.01 | |
利息收入 | 10,886,357.30 | 3,232,157.70 | |
加:其他收益 | 十七、5 | 6,719,258.81 | 16,882,809.0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07,048.7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76,519.33 | -2,097,791.3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1,085.05 | 225,188.4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424.61 | -628,819.9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8,867,946.32 | 14,058,002.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36,629.01 | 3,378,707.4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989.07 | 1,012,164.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1,199,586.26 | 16,424,544.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617,041.22 | -3,672,975.0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9,582,545.04 | 20,097,519.5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9,582,545.04 | 20,097,519.5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9,582,545.04 | 20,097,519.5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59,609,625.60 | 560,193,561.1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4,484.72 | 2,894,587.0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1,988,754.32 | 73,781,716.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2,242,864.64 | 636,869,864.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53,654,506.37 | 333,938,437.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
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2,726,154.73 | 132,990,013.0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7,077,519.07 | 22,974,114.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956,682.53 | 102,345,130.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4,414,862.70 | 592,247,695.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632,171,998.06 | 44,622,168.9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5,724.78 | 350,030.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5,724.78 | 350,030.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8,073,720.60 | 223,818,786.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8,073,720.60 | 223,818,786.1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847,995.82 | -223,468,755.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47,323,550.7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483,250.1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75,806,800.8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06,035.98 | 626,100.0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06,035.98 | 5,626,100.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1,800,764.91 | -5,626,100.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03,717.55 | -896,248.2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71,077,053.48 | -185,368,934.8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857,699.57 | 363,226,634.4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248,934,753.05 | 177,857,699.57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64,965,112.73 | 336,138,359.3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273,613.40 | 20,184,572.3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9,238,726.13 | 356,322,931.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15,396,049.22 | 226,207,202.8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6,596,476.03 | 56,918,256.5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164,502.83 | 15,374,147.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622,121.01 | 60,222,354.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0,779,149.09 | 358,721,961.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540,422.96 | -2,399,029.8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9,191.00 | 1,650,383.3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3,982,486.4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4,081,677.42 | 1,650,383.3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024,534.30 | 18,029,930.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17,897,700.00 | 2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13,666,751.1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1,588,985.41 | 218,029,930.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7,507,307.99 | -216,379,546.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47,323,550.7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740,114.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76,063,665.6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00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30,483.34 | 626,100.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30,483.34 | 5,626,100.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62,533,182.33 | -5,626,100.0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485,451.38 | -224,404,676.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099,209.88 | 355,503,886.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4,584,661.26 | 131,099,209.88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6,904,704.00 | 1,386,135,798.27 | 19,166,824.75 | 323,132,415.79 | 3,175,339,742.81 | 3,175,339,742.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6,904,704.00 | 1,386,135,798.27 | 19,166,824.75 | 323,132,415.79 | 3,175,339,742.81 | 3,175,339,742.8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2,301,568.00 | 2,165,021,982.77 | 14,958,254.50 | 685,681,364.35 | 3,347,963,169.62 | 3,347,963,169.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0,639,618.85 | 700,639,618.85 | 700,639,618.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2,301,568.00 | 2,165,021,982.77 | 2,647,323,550.77 | 2,647,323,550.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82,301,568.00 | 2,165,021,982.77 | 2,647,323,550.77 | 2,647,323,550.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958,254.50 | -14,958,25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958,254.50 | -14,958,254.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551,157,781.04 | 34,125,079.25 | 1,008,813,780.14 | 6,523,302,912.43 | 6,523,302,912.4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6,904,704.00 | 1,386,135,798.27 | 17,157,072.79 | 215,352,854.07 | 3,065,550,429.13 | 3,065,550,429.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6,904,704.00 | 1,386,135,798.27 | 17,157,072.79 | 215,352,854.07 | 3,065,550,429.13 | 3,065,550,429.1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9,751.96 | 107,779,561.72 | 109,789,313.68 | 109,789,313.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789,313.68 | 109,789,313.68 | 109,789,313.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09,751.96 | -2,009,751.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09,751.96 | -2,009,751.9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 |
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6,904,704.00 | 1,386,135,798.27 | 19,166,824.75 | 323,132,415.79 | 3,175,339,742.81 | 3,175,339,742.81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6,904,704.00 | 1,397,219,635.63 | 12,377,735.14 | 111,399,616.23 | 2,967,901,691.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6,904,704.00 | 1,397,219,635.63 | 12,377,735.14 | 111,399,616.23 | 2,967,901,691.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2,301,568.00 | 2,165,021,982.77 | 14,958,254.50 | 134,624,290.54 | 2,796,906,095.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9,582,545.04 | 149,582,545.0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2,301,568.00 | 2,165,021,982.77 | 2,647,323,550.7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82,301,568.00 | 2,165,021,982.77 | 2,647,323,550.7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958,254.50 | -14,958,254.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958,2 | -14,958, |
54.50 | 254.5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562,241,618.40 | 27,335,989.64 | 246,023,906.77 | 5,764,807,786.8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446,904,704.00 | 1,397,219,635.63 | 10,367,983.18 | 93,311,848.64 | 2,947,804,171.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446,904,704.00 | 1,397,219,635.63 | 10,367,983.18 | 93,311,848.64 | 2,947,804,171.4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9,751.96 | 18,087,767.59 | 20,097,519.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097,519.55 | 20,097,519.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09,751.96 | -2,009,751.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09,751.96 | -2,009,751.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446,904,704.00 | 1,397,219,635.63 | 12,377,735.14 | 111,399,616.23 | 2,967,901,691.00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海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松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有限公司设立
2002年4月11日,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第五次院长办公会决议,同意长沙矿冶院与锂科技(开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科技(开曼)”)签署《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2002年6月6日,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合资兴办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批复》(长高新管招字[2002]16号),同意长沙矿冶院与锂科技(开曼)共同出资600万美元设立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或“公司”)。
2、股份公司设立
由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尚颀颀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信石信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能融科(海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三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中启洞鉴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家法人作为发起人,由长远锂科于2019年4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38978531U,注册资本1,929,206,272.00元。本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法定代表人:胡柳泉。
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研究、生产、销售二次电池材料及其它高效电池材料,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二次电池材料,其他高效电池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出,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22年3月28日。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纳入合并时间 | 方式 |
1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7日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8日 | 投资设立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具体会计政策。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经营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本报告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并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果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明显差异,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
回金额的,则对该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五、10.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5-40 | 3%-5% | 2.38%-3.88%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9-18 | 3%-5% | 5.28%-10.78%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6-10 | 3%-5% | 9.50%-16.1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13 | 3%-5% | 7.31%-19.4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
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
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资本化率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一项专门借款的,该专门借款的利率即为资本化率。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超过专门借款的部分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利息中应予资本化的金额。
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软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二)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个会计期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公司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权证确定使用期限 |
专利权 | 10-20 |
软件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收入的确认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提供加工劳务等。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
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公司已根据订单将产品运往购货方,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
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
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 | 公司租赁为短期租赁,无影响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 - | 公司租赁为短期租赁,无影响 |
(2)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交流转税额 | 7%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00%后余值的1.20%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00%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交流转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 | 15%、25% |
其他 | 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审批,长远锂科于2014年10月15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43000486,有效期为3年;2017年12月1日公司通过高新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1743001530高新企业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0年9月11日公司通过高新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043000746高新企业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2021年度长远锂科按照15%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材料”)于2016年12月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43000589,有效期为3年。2019年9月5日,经重新认定后,金驰材料取得编号为GR20194300048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19年起有效期为三年。金驰材料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2021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加计100%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248,934,753.05 | 177,857,699.57 |
其他货币资金 | 30,272,563.68 | 59,868,787.28 |
合计 | 1,279,207,316.73 | 237,726,486.8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 | 0 |
其他说明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30,272,563.68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61,866,427.61 | |
商业承兑票据 | 39,668,897.22 | |
合计 | 901,535,324.8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56,691,476.48 | 655,874,920.34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3,156,691,476.48 | 655,874,920.34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1,782,806.38 | 100 | 247,481.55 | 0.03 | 901,535,324.8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61,866,427.61 | 95.57 | 861,866,427.61 | |||||||
商业承兑汇票 | 39,916,378.77 | 4.43 | 247,481.55 | 0.62 | 39,668,897.22 | |||||
合计 | 901,782,806.38 | / | 247,481.55 | / | 901,535,324.83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61,866,427.61 | ||
商业承兑汇票 | 39,916,378.77 | 247,481.55 | 0.62 |
合计 | 901,782,806.38 | 247,481.55 | 0.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其他增加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747,907.37 | -500,425.82 | 247,481.55 | |||
合计 | 747,907.37 | -500,425.82 | 247,481.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期末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期末未计提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含6个月) | 2,214,276,604.08 |
7 -12个月(含12个月) | 2,381,677.55 |
1年以内小计 | 2,216,658,281.63 |
1至2年 | 805,7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7,892,567.15 |
合计 | 2,235,356,548.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698,267.15 | 0.84 | 18,698,267.15 | 100 | 17,892,567.15 | 1.79 | 17,892,567.15 | 1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698,267.15 | 0.84 | 18,698,267.15 | 100 | 17,892,567.15 | 1.79 | 17,892,567.15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6,658,281.63 | 99.16 | 13,873,082.77 | 0.63 | 2,202,785,198.86 | 979,883,187.50 | 98.21 | 9,928,503.97 | 1.01 | 969,954,683.53 |
其中: |
其中: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16,658,281.63 | 99.16 | 13,873,082.77 | 0.63 | 2,202,785,198.86 | 979,883,187.50 | 98.21 | 9,928,503.97 | 1.01 | 969,954,683.53 |
合计 | 2,235,356,548.78 | / | 32,571,349.92 | / | 2,202,785,198.86 | 997,775,754.65 | / | 27,821,071.12 | / | 969,954,683.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12,207,563.05 | 12,207,563.05 | 100 | 已申请破产 |
深圳市中韬电池有限公司 | 5,392,839.28 | 5,392,839.28 | 100 | 已申请破产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2,164.82 | 292,164.82 | 100 | 资不抵债 |
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5,700.00 | 805,700.00 | 100 | 资不抵债 |
合计 | 18,698,267.15 | 18,698,267.1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含6个 | 2,214,276,604.08 | 13,728,514.94 | 0.62 |
月)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381,677.55 | 144,567.83 | 6.07 |
1年以内小计 | 2,216,658,281.63 | 13,873,082.77 | |
合计 | 2,216,658,281.63 | 13,873,082.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9,928,503.97 | 3,944,578.80 | 13,873,082.77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567.15 | 805,700.00 | 18,698,267.15 | |||
合计 | 27,821,071.12 | 4,750,278.80 | 32,571,349.9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22,586,239.20 | 23.38 | 3,240,034.68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476,464,640.00 | 21.31 | 2,954,080.77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371,407,915.85 | 16.62 | 2,302,729.08 |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9,159,275.06 | 13.83 | 1,916,787.51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 209,726,800.00 | 9.38 | 1,300,306.16 |
合计 | 1,889,344,870.11 | 84.52 | 11,713,938.20 |
其他说明
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67,783,041.38 | 602,349,684.24 |
合计 | 167,783,041.38 | 602,349,684.2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期末未计提银行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9,616,759.39 | 99.55 | 116,041,672.06 | 99.50 |
1至2年 | 418,354.40 | 0.38 | 588,000.01 | 0.50 |
2至3年 | 80,000.01 | 0.07 | ||
合计 | 110,115,113.80 | 100 | 116,629,672.07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48,300,000.00 | 43.86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27,561,741.37 | 25.03 |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16,500,000.00 | 14.98 |
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 | 7,394,694.02 | 6.72 |
湖南华电长源投资有限公司 | 4,952,107.04 | 4.50 |
合计 | 104,708,542.43 | 95.0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8,524.56 | 4,869,550.01 |
合计 | 148,524.56 | 4,869,550.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含6个月) | 45,000.00 |
7-12个月(含12个月) | 11,000.00 |
1年以内小计 | 56,000.00 |
1至2年 | 103,055.41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8,433.85 |
合计 | 167,489.2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33,000.00 | 5,005,750.00 |
往来款 | 134,489.26 | 109,489.26 |
合计 | 167,489.26 | 5,115,239.2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45,689.25 | 245,689.2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6,724.55 | -226,724.5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8,964.70 | 18,964.7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45,689.25 | -226,724.55 | 18,964.70 | |||
合计 | 245,689.25 | -226,724.55 | 18,964.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44,322,246.37 | 573,878.04 | 443,748,368.33 | 236,214,846.48 | 236,214,846.48 |
在产品 | 168,577,801.30 | 1,015,686.61 | 167,562,114.69 | 176,918,626.87 | 545,952.99 | 176,372,673.88 |
库存商品 | 774,940,498.93 | 464,457.19 | 774,476,041.74 | 264,419,694.94 | 43,326.00 | 264,376,368.94 |
周转材料 | 14,657,082.95 | 14,657,082.95 | 4,991,549.72 | 4,991,549.72 | ||
发出商品 | 49,276,272.00 | 49,276,272.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7,092,801.05 | 127,092,801.05 | 22,636,880.34 | 22,636,880.34 | ||
合计 | 1,578,866,702.60 | 2,054,021.84 | 1,576,812,680.76 | 705,181,598.35 | 589,278.99 | 704,592,319.3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73,878.04 | 573,878.04 | ||||
在产品 | 545,952.99 | 981,274.95 | 511,541.33 | 1,015,686.61 | ||
库存商品 | 43,326.00 | 421,131.19 | 464,457.19 | |||
合计 | 589,278.99 | 1,976,284.18 | 511,541.33 | 2,054,021.84 |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项 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
在产品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原计提跌价准备的在产品可变现净值回升 | 已生产领用并实现对外销售 |
库存商品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付IPO项目款 | 4,047,169.73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16,859,999.49 | 68,779,772.7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4,228,266.20 | |
合计 | 116,859,999.49 | 77,055,208.67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五矿科技创新发展基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88,414,260.15 | 1,582,730,480.7 |
固定资产清理 | 28,696.32 | |
合计 | 1,688,442,956.47 | 1,582,730,48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 | 626,806,931.73 | 1,132,945,727.90 | 4,794,997.85 | 93,754,905.64 | 1,858,302,563.12 |
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013,858.27 | 112,187,413.44 | 478,115.04 | 8,101,855.02 | 231,781,241.77 |
(1)购置 | 1,819,631.50 | 478,115.04 | 1,625,491.67 | 3,923,238.2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1,013,858.27 | 110,367,781.94 | 6,476,363.35 | 227,858,003.5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1,216.15 | 1,281,567.07 | 906,458.10 | 3,129,241.32 | |
(1)处置或报废 | 941,216.15 | 1,281,567.07 | 906,458.10 | 3,129,241.32 | |
4.期末余额 | 736,879,573.85 | 1,243,851,574.27 | 5,273,112.89 | 100,950,302.56 | 2,086,954,563.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674,433.22 | 180,188,891.24 | 1,825,906.06 | 45,673,434.03 | 274,362,664.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21,605.08 | 92,744,809.70 | 474,926.17 | 15,585,843.36 | 124,527,184.31 |
(1)计提 | 15,721,605.08 | 92,744,809.70 | 474,926.17 | 15,585,843.36 | 124,527,184.3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863.97 | 596,110.41 | 473,890.58 | 1,202,864.96 | |
(1)处置或报废 | 132,863.97 | 596,110.41 | 473,890.58 | 1,202,864.96 | |
4.期末余额 | 62,263,174.33 | 272,337,590.53 | 2,300,832.23 | 60,785,386.81 | 397,686,983.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6,479.44 | 200,295.40 | 812,643.03 | 1,209,417.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6,098.35 | 356,098.35 | |||
(1)处置或报废 | 356,098.35 | 356,098.35 | |||
4.期末余额 | 196,479.44 | 200,295.40 | 456,544.68 | 853,319.5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4,419,920.08 | 971,313,688.34 | 2,972,280.66 | 39,708,371.07 | 1,688,414,260.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9,936,019.07 | 952,556,541.26 | 2,969,091.79 | 47,268,828.58 | 1,582,730,480.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258,555.88 |
合计 | 1,258,555.88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31,711,301.63 | 正在办理中 |
合 计 | 131,711,301.63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31,711,301.63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28,696.32 | |
合计 | 28,696.32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52,750,178.45 | 51,762,358.6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52,750,178.45 | 51,762,358.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环保技改项目 | 37,004,789.25 | 37,004,789.25 | 31,550,052.06 | 31,550,052.06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802,272,085.66 | 802,272,085.66 | 6,820,820.41 | 6,820,820.41 | ||
其他 | 13,473,303.54 | 13,473,303.54 | 13,391,486.20 | 13,391,486.20 |
合计 | 852,750,178.45 | 852,750,178.45 | 51,762,358.67 | 51,762,358.6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环保技改项目 | 1,440,390,000.00 | 31,550,052.06 | 11,195,281.12 | 5,740,543.93 | 37,004,789.25 | 89.12 | 98.00% | 16,796,120.08 | 自筹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1,917,897,700.00 | 6,820,820.41 | 992,838,346.76 | 197,387,081.51 | 802,272,085.66 | 44.20 | 52.12% | 自筹、募集资金 |
合计 | 3,358,287,700 | 38,370,872.47 | 1,004,033,627.88 | 203,127,625.44 | 839,276,874.91 | / | / | 16,796,120.0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3,453,744.13 | 274,070.79 | 558,584.91 | 264,286,399.8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859,980.00 | 4,887,389.67 | 10,348,961.82 | 134,096,331.49 | |
(1)购置 | 118,859,980.00 | 4,887,389.67 | 10,348,961.82 | 134,096,331.4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2,313,724.13 | 5,161,460.46 | 558,584.91 | 10,348,961.82 | 398,382,731.3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809,639.46 | 2,283.92 | 202,675.71 | 18,014,599.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50,817.40 | 516,146.05 | 45,888.92 | 646,810.11 | 7,059,662.48 |
(1)计提 | 5,850,817.40 | 516,146.05 | 45,888.92 | 646,810.11 | 7,059,662.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660,456.86 | 518,429.97 | 248,564.63 | 646,810.11 | 25,074,261.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8,653,267.27 | 4,643,030.49 | 310,020.28 | 9,702,151.71 | 373,308,469.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5,644,104.67 | 271,786.87 | 355,909.20 | 246,271,800.7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项目土地 | 118,463,118.63 | 房产未办理竣工结算 |
合计 | 118,463,11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研究阶段支出 | 286,548,269.37 | 286,548,269.37 | 0 | |||||
合计 | 286,548,269.37 | 286,548,269.37 | 0 |
其他说明无。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955,760.42 | 5,093,364.06 | 30,375,864.60 | 4,556,379.6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621,505.30 | 3,716,353.54 | 8,052,723.18 | 1,207,908.48 |
可抵扣亏损 | 25,663,226.60 | 3,849,483.99 | ||
递延收益 | 115,937,342.49 | 17,390,601.37 | 59,405,433.44 | 8,910,815.02 |
合计 | 167,514,608.21 | 26,200,318.97 | 123,497,247.82 | 18,524,587.1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3,338,197.54 | 2,505,714.73 |
坏账准备 | 1,789,377.11 | 237,500.00 |
递延收益 | 16,432,369.22 | |
合计 | 21,559,943.87 | 2,743,214.7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2,505,714.73 | 2,505,714.73 | |
2026 | 832,482.81 | ||
合计 | 3,338,197.54 | 2,505,714.7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特许权使用费 | 7,069,353.89 | 7,069,353.89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101,356,236.51 | 101,356,236.51 | 50,551,557.38 | 50,551,557.38 | ||
合计 | 101,356,236.51 | 101,356,236.51 | 57,620,911.27 | 57,620,911.27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期末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28,740,114.90 | |
合计 | 28,740,114.9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7,044,000.00 | 593,234,452.00 |
合计 | 297,044,000.00 | 593,234,452.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材料及商品采购款 | 1,347,781,748.01 | 461,685,729.50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338,427,107.19 | 107,455,548.19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1,608,363.49 | 708,715.59 |
合计 | 1,687,817,218.69 | 569,849,993.2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7,584,775.09 | 11,253,262.37 |
合计 | 17,584,775.09 | 11,253,262.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6,937,729.49 | 215,891,149.49 | 1,046,580.00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 11,513,740.65 | 11,513,740.65 |
计划 | ||||
三、辞退福利 | 692,378.14 | 691,895.45 | 482.69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29,143,848.28 | 228,096,785.59 | 1,047,062.6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2,626,825.94 | 192,626,825.94 | ||
二、职工福利费 | 8,217,779.76 | 8,217,779.76 | ||
三、社会保险费 | 6,748,840.43 | 6,748,840.4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784,977.46 | 5,784,977.46 | ||
工伤保险费 | 680,140.85 | 680,140.85 | ||
生育保险费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279,726.86 | 279,726.86 | ||
其他 | 3,995.26 | 3,995.26 | ||
四、住房公积金 | 6,772,071.04 | 6,772,071.04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72,212.32 | 1,525,632.32 | 1,046,580.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16,937,729.49 | 215,891,149.49 | 1,046,580.0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024,746.95 | 11,024,746.95 | ||
2、失业保险费 | 488,993.70 | 488,993.7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1,513,740.65 | 11,513,740.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本期缴费金额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691,895.45 | 482.69 |
合 计 | 691,895.45 | 482.69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794,572.25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9,334,865.34 | 7,772,174.60 |
个人所得税 | 5,581,156.73 | 2,408,237.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6,705.98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247,647.13 | |
合计 | 26,304,947.43 | 10,180,412.1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014,571.30 | 15,129,506.04 |
合计 | 20,014,571.30 | 15,129,506.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2,982,528.04 | 10,968,152.33 |
往来款 | 4,632,347.72 | 2,477,658.17 |
保证金及押金 | 2,399,695.54 | 1,683,695.54 |
合计 | 20,014,571.30 | 15,129,506.0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项目专项借款 | 15,000,000.00 | 13,000,000.00 |
合计 | 15,000,000.00 | 13,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627,134,805.44 | 186,121,828.47 |
合计 | 627,134,805.44 | 186,121,828.4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1,978,546.18 | 83,308,400.00 | 10,971,993.59 | 134,314,952.59 | 财政拨款 |
合计 | 61,978,546.18 | 83,308,400.00 | 10,971,993.59 | 134,314,952.59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业外收入金额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8,652,482.19 | 30,000,000.00 | 2,482,557.36 | 36,169,924.83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车用锂电池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 7,735,138.82 | 760,833.30 | 6,974,305.52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补助 | 6,839,012.00 | 713,534.82 | 6,125,477.18 | 与资产相关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6,777,777.77 | 666,666.72 | 6,111,111.05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补助 | 4,433,333.30 | 466,666.68 | 3,966,666.62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0吨绿色电池正极材料生 | 3,767,649.58 | 479,235.84 | 3,288,413.74 | 与资产相关 |
产基地项目 | |||||||
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用NCM622三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2,865,447.16 | 324,390.24 | 2,541,056.92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长沙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9,331,305.35 | 917,833.32 | 8,413,472.03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未来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化改造项目 | 2,117,208.39 | 208,249.92 | 1,908,958.47 | 与资产相关 | |||
多元生产线项目补助 | 1,191,999.96 | 595,999.98 | 595,999.98 | 与资产相关 | |||
铜官基地补助款 | 1,381,112.78 | 31,871.88 | 1,349,240.9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909,722.28 | 83,333.33 | 826,388.95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奖励 | 903,703.67 | 88,888.92 | 814,814.75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 | 759,712.24 | 86,330.94 | 673,381.30 | 与资产相关 |
三元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补助 | 702,564.18 | 20,512.80 | 682,051.38 | 与资产相关 | |||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示范生产线及原材料和环保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补助 | 1,191,666.67 | 100,000.08 | 1,091,666.59 | 与资产相关 | |||
典型城市矿产绿色循环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 | 434,970.00 | 79,200.00 | 514,17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983,739.84 | 195,121.92 | 1,788,617.92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 | 7,000,000.00 | 67,307.69 | 6,932,692.31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中央)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345,800.00 | 2,680.62 | 343,119.3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10,140,000.00 | 921,818.15 | 9,218,181.85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0,000,000.00 | 667,241.92 | 9,332,758.08 | 与资产相关 |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240,000.00 | 29,999.97 | 21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2,000,000.00 | 53,097.35 | 1,946,902.65 | 与资产相关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助 | 2,000,000.00 | 333,333.34 | 1,666,666.66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5,000,000.00 | 89,285.72 | 4,910,714.28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 | 3,500,000.00 | 48,611.12 | 3,451,388.88 | 与资产 |
电池正极材料扩厂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13,003,400.00 | 22,419.66 | 12,980,980.3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61,978,546.18 | 83,308,400.00 | 10,971,993.59 | 134,314,952.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项目专项借款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负债系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用于原“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入,根据2017年12月长远锂科与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之7000吨项目资产转让协议,该笔委托贷款已随7000吨项目打包出售给长远锂科。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446,904,704.00 | 482,301,568.00 | 482,301,568.00 | 1,929,206,272.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0年9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2021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1]2260号文 《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482,301,56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47,323,550.7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82,301,568.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165,021,982.77 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86,135,798.27 | 2,165,021,982.77 | 3,551,157,781.0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386,135,798.27 | 2,165,021,982.77 | 3,551,157,781.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原因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详见附注七、“53、股本”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166,824.75 | 14,958,254.50 | 34,125,079.2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9,166,824.75 | 14,958,254.50 | 34,125,079.2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原因系本期净利润10%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3,132,415.79 | 215,352,854.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3,132,415.79 | 215,352,854.0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958,254.50 | 2,009,751.9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08,813,780.14 | 323,132,415.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97,293,860.71 | 5,664,567,540.82 | 2,000,605,132.63 | 1,715,620,684.08 |
其他业务 | 43,873,395.89 | 23,552,219.15 | 10,029,772.91 | 4,143,073.98 |
合计 | 6,841,167,256.60 | 5,688,119,759.97 | 2,010,634,905.54 | 1,719,763,758.0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三元正极材料 | 6,234,659,532.94 |
钴酸锂 | 348,375,551.46 |
球形氢氧化镍 | 214,258,776.31 |
原材料销售 | 13,421,065.41 |
加工收入 | 3,991,104.43 |
其他 | 26,461,226.05 |
合计 | 6,841,167,256.6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业务一般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后即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6,755.63万元,其中:
76,755.63万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27,026.77 | 618,772.01 |
教育费附加 | 1,019,304.84 | 441,980.0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6,234,476.63 | 5,692,935.12 |
土地使用税 | 2,180,633.72 | 2,604,583.11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5,881,901.21 | 1,273,325.21 |
其他税费 | 108,728.89 | 34,894.43 |
合计 | 16,852,072.06 | 10,666,489.8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785,812.22 | 6,279,181.76 |
销售服务费 | 2,214,808.16 | 2,275,753.75 |
样品及损耗费 | 850,062.39 | 435,613.23 |
折旧及摊销费 | 661,373.62 | 37,050.13 |
业务招待费 | 525,196.48 | 462,246.99 |
差旅费 | 465,952.10 | 454,023.40 |
办公费 | 172,780.38 | 99,339.01 |
仓储及租赁费 | 58,966.23 | 25,062.26 |
其他 | 182,487.40 | 164,732.63 |
合计 | 14,917,438.98 | 10,233,003.1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682,854.84 | 14,740,315.90 |
咨询费 | 14,570,877.86 | 6,246,088.64 |
折旧摊销 | 12,725,375.95 | 10,807,387.91 |
修理费 | 10,037,171.74 | 3,675,537.16 |
办公费 | 5,844,219.51 | 3,867,527.97 |
党建工作费 | 699,006.19 | 798,349.16 |
业务招待费 | 582,845.21 | 445,714.03 |
差旅费 | 185,236.65 | 234,384.51 |
租赁费 | 97,883.45 | 10,986.73 |
停工损失 | 40,990,924.13 | |
其他 | 4,288,120.36 | 1,651,754.39 |
合计 | 73,713,591.76 | 83,468,970.5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213,243,159.54 | 50,464,792.27 |
职工薪酬 | 60,858,992.73 | 40,998,793.34 |
水电费 | 7,039,058.99 | 4,961,519.17 |
折旧费 | 3,990,384.41 | 4,388,177.94 |
办公费 | 330,925.77 | 117,699.58 |
差旅费 | 288,364.39 | 215,949.49 |
其他 | 797,383.54 | 1,064,021.59 |
合计 | 286,548,269.37 | 102,210,953.3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347,916.87 | 626,100.01 |
其中:贴现利息费用 | 341,880.89 | |
利息收入 | -14,895,029.30 | -4,792,352.81 |
银行手续费 | 789,405.80 | 353,195.22 |
汇兑损益 | 703,717.55 | 896,248.23 |
合计 | -12,053,989.08 | -2,916,809.3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2,482,557.36 | 851,063.88 |
以工代训补贴 | 1,583,500.00 | |
科技创新资金 | 1,480,000.00 |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1,098,237.20 | 645,443.94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921,818.15 | |
2019年长沙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917,833.32 | 650,546.50 |
绿色工厂及单项冠军产品奖励款 | 800,000.00 | |
高性能车用锂电池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 760,833.30 | 760,833.36 |
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补助 | 713,534.82 | 683,318.93 |
研发奖补 | 687,800.00 | 4,792,900.00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667,241.92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666,666.72 | 666,666.72 |
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资金(金驰拨款) | 650,000.00 | |
多元生产线项目补助 | 595,999.98 | 596,000.03 |
典型城市矿产绿色循环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 | 514,170.00 | 145,830.00 |
收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款 | 500,000.00 | |
年产10000吨绿色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479,235.84 | 479,235.84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补助 | 466,666.68 | 466,666.68 |
先进高镍无钴多元正极材料成套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 400,000.00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助 | 333,333.34 | |
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用NCM622三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324,390.24 | 324,390.24 |
高性能未来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化改造项目 | 208,249.92 | 208,249.92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补贴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纾困解难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2020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95,121.92 | 16,260.16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资金 | 150,000.00 | |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示范生产线及原材料和环保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补助 | 100,000.08 | 8,333.33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89,285.72 | |
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奖励 | 88,888.92 | 88,888.92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86,330.94 | 116,546.76 |
2019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83,333.33 | 83,333.28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中央) | 67,307.69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53,097.35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厂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48,611.12 | |
开放型经济奖励支持资金 | 40,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2,231.47 | 114,512.04 |
铜官基地补助款 | 31,871.88 | 31,871.88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 30,000.00 | 50,000.00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29,999.97 | |
产业扶持资金 | 22,419.66 | |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补助 | 20,512.80 | 20,512.80 |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 16,000.00 | |
发明专利补助 | 3,200.00 | 28,000.00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2,680.62 | |
安全监督奖励款 | 2,000.00 | 2,000.00 |
湖南省2018年企业研发后补助财政奖补资金 | 250,000.00 | |
2019年长沙新材料检验检测专项补助 | 78,500.00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 | 350,000.00 |
第一代动力电池用关键材料高镍三元前驱体研究及产业化资金 | 1,600,000.00 | |
2019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资金 | 800,000.00 | |
税收规模奖 | 50,000.00 | |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补 | 50,000.00 | |
长沙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复工复产四项补贴 | 20,640.00 | |
税收奖励款 | 6,530,100.00 | |
高容量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开发和应用项目补助 | 4,000,000.00 | |
2020年长沙市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示范专项奖励资金 | 2,000,000.00 | |
振兴望城工业实体经济奖补项目资金 | 1,066,700.00 | |
2019年第二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
2020年湖南省第二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新聘用博士、硕士研究生企业补贴款 | 72,000.00 |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 | 5,000.00 | |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 2,000.00 | |
合计 | 18,844,962.26 | 30,406,345.2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终止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10,516,066.26 | |
合计 | -10,516,066.2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损失 | 500,425.82 | -666,934.4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750,278.80 | -3,980,237.4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6,724.55 | -239,809.9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4,023,128.43 | -4,886,981.7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76,284.18 | -1,467,468.4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976,284.18 | -1,467,468.4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处置损失(亏损以“-”号填列) | -38,504.72 | -1,204,622.94 |
合计 | -38,504.72 | -1,204,622.94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565,000.00 | 4,340,000.00 | 1,565,000.00 |
其他 | 2,484,615.76 | 2,663,041.47 | 2,484,615.76 |
合计 | 4,049,615.76 | 7,003,041.47 | 4,049,615.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策标准制(修)订奖励款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 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补助 | 1,9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长沙创新平台建设补助 | 5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科技投入双百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内发明专利补助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产业项目建设年奖励资金 |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发展贡献奖、科技创新奖 | 7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新区知识产权创造支持款 | 3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1,565,000.00 | 4,34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288,763.55 | 169,143.10 | 1,288,763.5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 | 1,288,763.55 | 169,143.10 | 1,288,763.55 |
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75,799.30 | 996,012.29 | 75,799.30 |
合计 | 1,364,562.85 | 1,165,155.39 | 1,364,562.8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5,082,258.06 | 10,599,845.7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675,731.79 | -4,495,461.43 |
合计 | 77,406,526.27 | 6,104,384.3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8,046,145.1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6,706,921.7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997,233.1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78,809.9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704,182.29 |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影响 | -42,186,154.56 |
所得税费用 | 77,406,526.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84,044,301.04 | 10,784,159.82 |
政府补助 | 92,714,137.20 | 34,278,595.98 |
利息收入 | 14,895,029.30 | 4,792,352.81 |
其他往来款 | 7,818,439.55 | |
增值税留抵退税 | 21,263,566.68 | |
其他 | 2,516,847.23 | 2,663,041.47 |
合计 | 301,988,754.32 | 73,781,716.7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4,448,077.44 | 67,484,330.43 |
工会经费 | 1,274,941.92 | 1,339,623.59 |
手续费 | 789,405.80 | 353,195.22 |
往来款 | 4,686,705.41 | |
其他付现费用 | 44,444,257.37 | 28,481,275.55 |
合计 | 200,956,682.53 | 102,345,130.2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到期票据贴现流入 | 28,483,250.12 | |
合计 | 28,483,250.12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00,639,618.85 | 109,789,313.6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76,284.18 | 1,467,468.45 |
信用减值损失 | 4,023,128.43 | 4,886,981.7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4,527,184.31 | 111,025,882.0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7,059,662.48 | 4,811,344.8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504.72 | 1,204,622.9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8,763.55 | 169,143.1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66,618.31 | 1,522,348.2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16,066.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75,731.79 | -4,495,461.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74,196,645.58 | -299,508,309.4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14,858,815.66 | -581,860,576.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33,555,496.4 | 695,609,411.1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2,171,998.06 | 44,622,168.9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48,934,753.05 | 177,857,699.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7,857,699.57 | 363,226,634.4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71,077,053.48 | -185,368,934.8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48,934,753.05 | 177,857,699.5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48,934,753.05 | 177,857,699.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8,934,753.05 | 177,857,699.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0,272,563.68 | 票据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30,272,563.6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3,667,714.38 | ||
其中:美元 | 575,264.58 | 6.3757 | 3,667,714.3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23,507,960.97 | ||
其中:美元 | 3,687,118.43 | 6.3757 | 23,507,960.97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3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2,482,557.36 |
产业扶持资金 | 13,003,400.00 | 递延收益 | 22,419.66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10,140,000.00 | 递延收益 | 921,818.15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667,241.92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中央) | 7,000,000.00 | 递延收益 | 67,307.69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89,285.72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厂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3,500,000.00 | 递延收益 | 48,611.12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53,097.35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补助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33,333.34 |
以工代训补贴 | 1,583,500.00 | 其他收益 | 1,583,500.00 |
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00 |
科技创新资金 | 1,480,000.00 | 其他收益 | 1,480,000.00 |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1,098,237.20 | 其他收益 | 1,098,237.20 |
绿色工厂及单项冠军产品奖励款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研发奖补 | 687,800.00 | 其他收益 | 687,800.00 |
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资金(金驰拨款) | 650,000.00 | 其他收益 | 650,000.00 |
收重点新材料产品首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批次应用示范奖励款 | |||
先进高镍无钴多元正极材料成套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 4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345,800.00 | 递延收益 | 2,680.62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240,000.00 | 递延收益 | 29,999.97 |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补贴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纾困解难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资金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典型城市矿产绿色循环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项目 | 79,200.00 | 递延收益 | 514,170.00 |
政策标准制(修)订奖励款 | 5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 |
开放型经济奖励支持资金 | 4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 | 16,000.00 | 其他收益 | 16,000.00 |
知识产权专项经费 | 1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0.00 |
发明专利补助 | 3,200.00 | 其他收益 | 3,200.00 |
安全监督奖励款 | 2,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 |
合计 | 92,714,137.20 | 14,638,260.1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贷款与应收款项,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负债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负债,如应付账款、长短期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1,279,207,316.73 | 1,279,207,316.73 | ||
应收票据 | 901,535,324.83 | 901,535,324.83 | ||
应收账款 | 2,202,785,198.86 | 2,202,785,198.8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67,783,041.38 | 167,783,041.38 | ||
其他应收款 | 148,524.56 | 148,524.5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合 计 | 4,383,676,364.98 | 168,783,041.38 | 4,552,459,406.36 |
接上表:
(2)2021年1月1日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237,726,486.85 | 237,726,486.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602,349,684.24 | 602,349,684.24 | ||
应收账款 | 969,954,683.53 | 969,954,683.53 | ||
其他应收款 | 4,869,550.01 | 4,869,550.0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 计 | 1,212,550,720.39 | 603,349,684.24 | 1,815,900,404.63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28,740,114.90 | 28,740,114.90 | |
应付票据 | 297,044,000.00 | 297,044,000.00 | |
应付账款 | 1,687,817,218.69 | 1,687,817,218.69 | |
其他应付款 | 20,014,571.30 | 20,014,571.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7,134,805.44 | 627,134,805.4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 计 | 2,695,750,710.33 | 2,695,750,710.33 |
(2)2021年1月1日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应付票据 | 593,234,452.00 | 593,234,452.00 | |
应付账款 | 569,849,993.28 | 569,849,993.28 | |
其他应付款 | 15,129,506.04 | 15,129,506.0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121,828.47 | 186,121,828.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合 计 | 1,412,335,779.79 | 1,412,335,779.79 |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的应收款项,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100%
(2) 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损失率
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回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违约损失率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且考虑业绩增长因素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六、(三)应收账款和六、(六)中。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在国内A股上市的部分商业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应收账款,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本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以及其他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的信用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跟踪收款制度,以确保应收账款不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同时,公司制订了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合理的计提了减值准备。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往来款。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上述款项的收付进行严格的规定。上述内控制度,为防范其他应收款不发生坏账风险提供了合理保证,本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谨慎的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另根据报告期内押金回收等历史信息,不存在大额坏账情况。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应收款不存在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等进行了规定,通过上述现金流出预测,结合预期现金流入的情况,以考虑是否使用开户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以确保公司维护充裕的现金储备,以规避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以满足长短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8,740,114.90 | 28,740,114.90 | |||
应付票据 | 297,044,000.00 | 297,044,000.00 | |||
应付账款 | 1,673,914,834.12 | 5,808,743.28 | 2,964,188.18 | 5,129,453.11 | 1,687,817,218.69 |
其他应付款 | 18,328,355.82 | 1,060,019.94 | 129,310.00 | 496,885.54 | 20,014,571.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80,750.00 | 15,080,75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627,134,805.44 | 627,134,805.4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7,416.67 | 15,095,416.67 | 5,038,000.00 | 20,410,833.34 | |
合 计 | 2,660,520,276.95 | 21,964,179.89 | 8,131,498.18 | 5,626,338.65 | 2,696,242,293.67 |
接上表:
项 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593,234,452.00 | 593,234,452.00 | |||
应付账款 | 555,231,557.49 | 6,706,231.52 | 6,344,465.99 | 1,567,738.28 | 569,849,993.28 |
其他应付款 | 12,330,793.56 | 1,812,518.81 | 614,808.13 | 371,385.54 | 15,129,506.0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100,100.00 | 13,100,1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121,828.47 | 186,121,828.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30,383.34 | 15,358,166.67 | 15,176,166.67 | 5,038,000.00 | 36,002,716.68 |
合 计 | 1,360,449,114.86 | 23,876,917.00 | 22,135,440.79 | 6,977,123.82 | 1,413,438,596.47 |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有短期借款为已贴现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票据,故本公司金融负债不存在市场利率变动的重大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所致。本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销售额为1.03%、1.12%,成本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计价、是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成本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计价。本公司因销售收到的外币一般直接结汇
以人民币入账,以控制汇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账款融资 | 167,783,041.38 | 167,783,041.3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8,783,041.38 | 168,783,041.3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管理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背书转让或贴现,故公司将持有目的不明确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五矿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以其投资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906,924.29 | 34.33 | 34.33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79,787.71 | 100.00 | 100.00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金瑞新冶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MINMETALS JAPAN CORP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赛迪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3,317,812.53 | 169,332,894.61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82,821,088.10 | 64,561,573.80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524,356.46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769,911.50 |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230,088.50 | 163,716.81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6,587,074.83 | 20,303,116.75 |
贵州金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398,584.06 |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26,443,420.47 | 21,735,995.37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5,707,583.58 | |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51,319.17 |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26,854.72 | 173,792.45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48,178.77 | |
中冶赛迪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1,434.02 | 18,610.34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07,547.16 |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71,698.11 | |
合计 | 924,709,527.94 | 277,817,124.1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6,927,666.97 | |
MINMETALS JAPAN CORP | 出售商品 | 3,091,036.15 | 811,169.62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84,131.86 | 810,503.43 |
湖南金瑞新冶材料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3,008.85 | |
合 计 | 10,302,834.98 | 1,644,681.9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680,400.00 | 287,618.35 |
合计 | 680,400.00 | 287,618.3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7,000,000.00 | 2017-8-18 | 2024-8-17 | 公司2017年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拆入的5,700.00万元借款分别于2018年5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2019年5月20日、2019年11月20日、2020年5月15日、2020年11月20日、2021年5月15日及2021年11月20日各归还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50万元、250万元、650万元、65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余额为3,500.00万元。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71.05 | 1,037.6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9.75 | |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30,483.34 | 626,100.01 |
合 计 | 530,483.34 | 626,109.76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MINMETALS JAPAN CORP | 1,333,369.27 | 8,266.89 | 274,372.04 | 2,743.72 |
应收账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6,069.00 | 347.63 | 213,567.63 | 2,135.68 |
小计 | 1,389,438.27 | 8,614.52 | 487,939.67 | 4,879.40 | |
预付账款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48,300,000.00 | |||
小计 | 48,3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1,603,955.02 | 38,035,421.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0,757,838.6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53,853.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4,360,485.5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141,264.83 | 199,900.00 | ||
小计 | 89,517,397.79 | 38,235,321.5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5,715,390.75 | 70,916,340.02 |
应付账款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56,480,509.79 | 5,802,329.36 |
应付账款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769,911.50 | |
应付账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843,707.89 | |
应付账款 |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219.92 | |
应付账款 | 湖南金瑞新冶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小计 | 203,995,031.96 | 77,662,377.27 | |
合同负债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452,000.00 | 9,452,000.00 |
小 计 | 9,452,000.00 | 9,452,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13,000,000.00 |
小 计 | 15,000,000.00 | 13,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小计 | 20,000,000.00 | 35,0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10,283,483.6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 |
根据公司3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9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29,206,2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283,483.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三元正极材料的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以下资产权证名称为: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更名手续中。
资产名称 | 账面价值 |
粤房地证字第C3218978号 | 1,258,555.88 |
小 计 | 1,258,555.88 |
(2)外币折算
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净损失为703,717.55元,2020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净损失为896,248.23元。本报告期无处置境外经营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3)租赁
1.出租人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1,258,555.88 |
合 计 | 1,258,555.88 |
2.承租人
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项 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680,400.00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含6个月) | 732,171,388.68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381,677.55 |
1年以内小计 | 734,553,066.23 |
1至2年 | 805,7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7,892,567.15 |
合计 | 753,251,333.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698,267.15 | 2.48 | 18,698,267.15 | 100 | 17,892,567.15 | 3.11 | 17,892,567.15 | 1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 18,698,267.15 | 2.48 | 18,698,267.15 | 100 | 17,892,567.15 | 3.11 | 17,892,567.15 | 100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4,553,066.23 | 97.52 | 4,283,257.40 | 0.58 | 730,269,808.83 | 556,918,131.56 | 96.89 | 5,665,013.41 | 1.02 | 551,253,118.15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 | 669,912,253.83 | 88.94 | 4,283,257.40 | 0.64 | 665,628,996.43 | 556,918,131.56 | 96.89 | 5,665,013.41 | 1.02 | 551,253,118.15 |
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关联方组合 | 64,640,812.40 | 8.58 | 64,640,812.40 | |||||||
合计 | 753,251,333.38 | / | 22,981,524.55 | / | 730,269,808.83 | 574,810,698.71 | / | 23,557,580.56 | / | 551,253,118.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格力良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12,207,563.05 | 12,207,563.05 | 100 | 已申请破产 |
深圳市中韬电池有限公司 | 5,392,839.28 | 5,392,839.28 | 100 | 已申请破产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2,164.82 | 292,164.82 | 100 | 资不抵债 |
江西瑞隆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05,700.00 | 805,700.00 | 100 | 资不抵债 |
合计 | 18,698,267.15 | 18,698,267.1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667,530,576.28 | 4,138,689.57 | 0.62 |
7-12个月(含12个月) | 2,381,677.55 | 144,567.83 | 6.07 |
1年以内小计 | 669,912,253.83 | 4,283,257.40 | 0.64 |
合计 | 669,912,253.83 | 4,283,257.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5,665,013.41 | -1,381,756.01 | 4,283,257.4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567.15 | 805,700.00 | 18,698,267.15 | |||
合计 | 23,557,580.56 | -576,056.01 | 22,981,524.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371,407,915.85 | 49.31 | 2,302,729.08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64,640,812.40 | 8.58 |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 55,150,400.00 | 7.32 | 341,932.48 |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8,914,250.00 | 6.49 | 303,268.35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8,413,513.80 | 5.10 | 238,163.79 |
合计 | 578,526,892.05 | 76.80 | 3,186,093.7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7,666,751.11 | 3,712.50 |
合计 | 357,666,751.11 | 3,712.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57,666,751.11 |
1年以内小计 | 357,666,751.11 |
合计 | 357,666,751.1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250.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2,500.00 | |
资金拆借 | 357,666,751.11 | |
减:坏账准备 | 37.50 | |
合计 | 357,666,751.11 | 3,71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
期信用损失 | 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7.50 | 37.5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50 | -37.5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37.50 | -37.50 | ||||
合计 | 37.50 | -37.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315,834,227.42 | 1-6个月 | 88.30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 41,832,523.69 | 1-6个月 | 11.70 | |
合计 | / | 357,666,751.11 | / | 1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2,062,129,992.04 | 2,062,129,992.0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2,062,129,992.04 | 2,062,129,992.0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862,129,992.04 | 1,862,129,992.04 |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1,917,897,700.00 | 2,117,897,700.00 | |||
合计 | 2,062,129,992.04 | 1,917,897,700.00 | 3,980,027,692.0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43,950,262.35 | 2,366,426,469.55 | 1,182,020,949.40 | 1,095,921,938.66 |
其他业务 | 14,874,757.66 | 6,805,192.19 | 6,189,436.08 | 6,154,152.45 |
合计 | 2,658,825,020.01 | 2,373,231,661.74 | 1,188,210,385.48 | 1,102,076,091.1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三元正极材料 | 2,295,627,358.41 |
钴酸锂 | 348,322,903.94 |
原材料销售 | 7,251,908.22 |
其他 | 7,622,849.44 |
合计 | 2,658,825,020.01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业务一般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后即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2,401.21万元,其中:
32,401.21万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504.7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09,962.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0,052.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31,829.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8,259,680.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89 | 0.44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8 | 0.42 | 0.4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胡柳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