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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圣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越斐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及相关的警示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性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经济不确定性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汇率波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第十一点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361,994,64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348,994,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报告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5

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和有关部门可在本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查阅以下资料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佛山照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广晟集团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集团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晟资本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广晟投资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广晟投资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华晟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国星光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西格玛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燎旺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报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粤照明B股票代码000541/20054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佛山照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FOSHAN ELECTRICAL AND LIGHT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FSL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528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不适用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528000
公司网址www.chinafsl.com
电子信箱gzfsligh@pub.foshan.gd.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震环黄玉芬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
电话(0757)82810239(0757)82966028
传真(0757)82816276(0757)82816276
电子信箱fsldsh@chinafsl.comfslhyf@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大公报、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91440000190352575W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2006年4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47%的股份转让给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50%的股份转让给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欧司朗佑昌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没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015年12月,德国欧司朗公司将其持有的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3.47%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更名为“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电子集团,此外,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晟资本、深圳广晟投资和香港广晟投资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为23.144%,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是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12月,广晟集团全资子公司广晟资本、深圳广晟投资将其持有公司的5.94%的股份通过协议转让、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和划转至广晟集团,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0%。至本报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的部分股份已被注销,广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0.82%。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1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冯维、黎琼倩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元)4,772,690,469.143,744,914,452.7227.44%3,337,576,74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091,965.87316,914,185.34-21.09%296,077,926.1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0,010,381.60276,795,046.07-45.80%283,753,15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7,025,085.26394,828,331.90-170.16%509,889,792.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540.2349-21.07%0.21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360.2327-21.10%0.21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5.82%-1.59%6.18%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总资产(元)9,699,592,528.618,519,336,914.1113.85%6,477,955,373.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800,558,588.346,263,921,304.54-7.40%4,944,201,236.25

注:公司于2021年回购部分股份,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825,678,013.991,129,664,102.211,291,797,822.971,525,550,52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03,399.5768,352,143.3681,457,735.7458,078,68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266,019.6959,684,487.8249,859,285.461,200,588.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58,082.07-2,778,441.55-99,365,759.87-223,438,965.9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82,233,742.267,466,798.65-413,275.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971,903.2425,372,941.136,485,365.3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881,704.191,337,410.1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5,613,743.03-5,104,980.13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663,119.448,463,850.0015,574,40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9,156,396.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640,975.11-123,367.66-2,543,083.02
减:所得税影响额17,224,178.815,643,715.912,635,263.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3,085,681.16297,430.55-961,608.55
合计100,081,584.2740,119,139.2712,324,771.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当前,照明市场整体增速逐渐放缓,行业存在着较明显的结构性产能过剩问题,在运营成本刚性上涨影响下,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挤压。从全球市场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波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完全控制,照明行业出口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出口企业纷纷回流,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市场的竞争。在市场需求及激烈竞争的双重压力下,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照明行业将步入深度洗牌阶段,产业链整合的进程将提速,拥有资金和生产制造优势的企业将有机会通过整合有渠道、有技术、有前景的优质标的,扩大市场份额,快速做大体量规模。总体来讲,目前我国照明市场仍比较分散,行业集中度不高,市场份额虽有向优势品牌集中的趋势,但至今没有形成具有绝对优势的领导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品牌、生产规模、渠道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积累了行业优势,是国内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研发、生产、销售高品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和机动车车灯产品、电工产品,并为客户提供整套的照明、电工解决方案和机动车车灯设计方案。公司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传统照明、机动车灯具、开关、插座等产品。公司 “FSL”和“汾江”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LED灯珠、电子元器件、铝基板、塑料件、金属材料等,采购工作主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并成立由关键部门组成的招投标委员会对招投标的工作进行监督。每种主要原材料一般都有几家备选供应商,确保采购价格公平、原材料供应及时、质量有保障。

(2)生产模式

①、常规产品生产

对于常规产品,公司通过分析每月的销售情况及未来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安全库存基准,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按计划生产产品,既控制库存又保障销售需求。

②、订单生产

不同于传统照明产品规格稳定、变化少,LED照明产品更新换代快,且不同的企业对产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经常有不同的要求,因而部分订单尤其是出口订单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专门生产。对于此类订单,实行以销定产,使得公司可以根据生产计划来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和采购价格,减少资金占用,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③、自主生产与外协加工相结合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大部分产品及零部件均是公司自主生产完成,只有少部分零部件及对技术要求不高的产品委托其他厂商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公司对其生产过程进行跟踪,并对最终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通过部分产品外协加工,公司产品供应得到了保障。

(3)销售模式

国内销售采用代理商分销与工程项目直供相结合的的销售模式,渠道方面,公司现有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工程渠道、工业照明渠道、电商与零售渠道等。机动车灯产品在前装市场主要以直接向汽车主机厂配套提供汽车灯具的模式为主,在后装市场主要以代理商的模式为主。

国外销售采用代工及自主品牌的模式销售,自主品牌海外销售主要也是采用代理商的模式。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未得到完全控制,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但在“碳达峰、碳中和”、新基建、新型城镇化、重大工程建设、新能源汽车发展等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对照明市场和汽车车灯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按照“稳住基本盘,开拓新赛道”的总体思路,持续强化创新驱动、推动营销模式变革,破题资本运作、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管理提升,大力开拓细分领域市场,2021年并购了南宁燎旺,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主机厂市场、做强做大汽车车灯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演变,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品牌的关注度增加,市场竞争能力弱的公司将逐步被市场淘汰,而大企业或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和规模优势,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推进主营产品技术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优化产业布局,同时通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升生产效率等措施,在市场集中度提升过程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渠道优势公司一直坚持深耕细化渠道的市场策略,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沉淀,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有五大销售渠

道(五金流通渠道、家居渠道、电商零售渠道、工程渠道、工业照明渠道),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布局;在海外市场,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产品远销北美、欧洲、东南亚、非洲、大洋洲等120多个国家及地区,并不断完善海外销售渠道。依托强大和完善的销售渠道,公司产品能够快速进入市场,极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开发能力和竞争力。品牌优势公司深耕照明行业超过60年,“佛山照明”品牌影响力和品牌价值持续提升,连续16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2021年佛山照明品牌价值达到228.65亿元。近年来,配合公司发展定位、产品设计、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提升,公司启动品牌升级战略,围绕“专业、健康、时尚、智能”的品牌新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分别通过高端主流媒介平台、互联网新兴媒体、线下终端宣传加速品牌建设,实现品牌及产品传播效果最大化,形成全方位、多元化的宣传阵地,加速推动“佛山照明”从行业品牌向大众品牌转变,保持“佛山照明”品牌的活力与竞争力。目前,佛山照明品牌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最受欢迎的行业品牌之一,强大的品牌影响力成为公司销售持续增长的主要驱动力。

研发技术优势公司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创新及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了系统完善、科学自主的科技创新体系,造就了一支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人才队伍。持续加大对技术创新、产品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配置国内外一流的研发设备和设施,为科技创新提供优质条件。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检测中心拥有国家CNAS认可资质、建有“广东省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光电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公司建有“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深入挖掘和布局LED前沿技术,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在光学、光谱学、电学、IoT、AI等众多领域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壁垒。累计获授权有效专利922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各级标准66项。公司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协同,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科院深海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建立深入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促进了关键技术突破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形成了畅通的研发人才培养通道,为公司保持技术领先、持续开展产品创新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规模优势公司是最早从事照明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多年的沉淀,形成了规模化的制造能力。经过多年连续的投资,公司的生产自动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大规模集中生产使公司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不仅体现在产品的制造成本上,而且体现在原材料采购、议价等方面。LED产业链垂直一体化优势 2022年2月,公司完成对国星光电股份收购,持有国星光电21.48%股权,成为国星光电控股股东,国

星光电业务涵盖LED产业链中的上游LED芯片制造和中游LED封装,通过本次资源整合,公司拥有涵盖上游LED芯片制造、中游LED封装、下游LED应用产品的全LED产业链,优化了产业链,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面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物流成本大幅上升、人民币升值、关键物料紧缺等复杂严峻局面,公司按照“稳住基本盘,开拓新赛道”的总体思路,迎难而上,通过持续强化创新驱动、推动营销模式变革、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管理提升等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全年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269.05 万元,同比增长27.4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09.20万元,同比下降 21.09 %。

2021年,公司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抓研发技术创新。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大力抓好研发创新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投入研发资金2.33亿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88 %。全年共开发新产品425项,新产品创造销售额约7亿元;申请专利283项,获得授权专利207项,四款产品获国际采标确认证书,参与21项国际、行业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大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搭建了“博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平台,检测中心获美国能源之星资质认可,创新平台支撑作用不断增强。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与中科院深海研究所、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联合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智能控制等领域的课题研究,促进关键技术的突破和储备,不断增强研发创新实力。公司研发中心荣获2021年“全国工人先锋号”,入围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分组五十强。

2、抓产业优化布局。

紧盯市场需求,大力优化产业布局,积极开拓新赛道。在海洋照明领域,联合中科院深海研究所、大连海洋大学,共同开发了深海照明、集鱼照明、养殖照明系列产品。成立海南子公司,组建和派驻海洋照明等相关业务团队进行市场拓展和渠道铺设。在智能照明领域,针对不同应用场景,推出了智能办公、智能教育、智能家居系统、5G智慧灯杆解决方案,携手知名平台企业推出了一批智能产品。在健康照明领域,以光健康实验室建设为契机,重点从视力防护、节律健康、消毒杀菌等领域发力,研发推出系列健康照明新产品,智酷读写台灯取得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出具的中国视听健康产品与人因舒适度评测五星评价,

以及中大眼科中心出具的临床报告。在动植物照明领域,推出各种应用场景的动植物照明和消杀解决方案,已开发养殖补光灯、植物生长飞碟灯和灯管等基础类产品以及中草药光谱方案。在照明电子快消品领域,完成112个智能感应、便携移动、娱乐功能产品的研发。在机场照明领域,持续推进航站楼区、机场地面运输区域的照明产品研发,已完成9大项目37个规格的产品开发。六大细分领域的布局,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抓市场开拓。

坚持目标导向,加大力度推进大客户大项目开拓和自主品牌推广,向市场要增量。全力攻坚大客户大项目,组建专班分头主攻动植物照明、教育照明、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大客户大项目,多个大项目订单相继落地。扩大与海外大客户的合作,深挖大客户的合作潜能。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开拓多个有影响力的新客户,成功进入多家欧洲主流超市和南美最大建材连锁超市,照明、电工和车灯自主品牌产品分别在东南亚、中东、大洋洲等地实现销售。持续推进营销模式变革,严格规范区域市场价格体系,解决区域市场开发和不良竞争问题;持续推进省级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服务中心的市场服务和开拓能力;推进国内省级销售管理体制改革。

4、抓运营改善。

一是压成本。加速推进生产自动化,通过实施灯具、灯管等装配线自动化改造及球泡灯智能制造生产线的投入使用、推行自动连线生产及工序流管理、工艺技术小改小革等措施,有效节省员工数量,缩减中间环节,生产效率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通过集采以量换价、竞价降价、新材料替代等方式,降低材料成本。二是压库存,建立库存管控机制,明确库存管控任务,逐月跟进督查,降低公司的存货金额。三是控风险。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放账信用审核,做实客户资产抵押;建立应收账款预警机制,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防范经营资金风险。

5、抓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完成了南宁燎旺的并购,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主机厂产业链,做强做优汽车照明板块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拓展了业务的“出海口”。在公司的助力下,南宁燎旺积极开拓新的客户,成功进入了新的主机厂供应链,并加快引进了中高端的研发、销售人才,在显示屏和灯具技术集成、总成尺寸链CAE分析等技术方面实现了突破,研发实力不断增强,为南宁燎旺更多、更快、更好进入中高端主机厂供应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国星光电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决策程序。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4,772,690,469.14100%3,744,914,452.72100%27.44%
分行业
照明器材及灯具4,772,690,469.14100.00%3,744,914,452.72100.00%27.44%
分产品
LED产品2,988,460,170.8962.62%2,826,795,772.2575.48%5.72%
传统照明产品597,103,329.4112.51%581,481,348.0415.53%2.69%
车灯产品899,064,914.2018.84%185,907,625.694.96%383.61%
电工产品122,634,832.362.57%105,652,219.592.82%16.07%
其他业务165,427,222.283.47%45,077,487.151.20%266.98%
分地区
国内3,273,811,238.6468.59%2,264,373,046.8760.47%44.58%
国外1,498,879,230.5031.41%1,480,541,405.8539.53%1.24%
分销售模式
直销43,652,588.730.91%48,371,189.851.29%-9.75%
经销4,563,610,658.1395.62%3,651,465,775.7297.50%24.98%
其他165,427,222.283.47%45,077,487.151.20%266.98%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照明器材及灯具4,772,690,469.143,962,183,323.4716.98%27.44%32.24%-3.01%
分产品
LED产品2,988,460,170.892,524,850,293.0415.51%5.72%9.01%-2.55%
传统照明产品597,103,329.41474,386,396.2420.55%2.69%11.74%-6.44%
车灯产品899,064,914.20747,331,339.9816.88%383.61%404.26%-3.40%
电工产品122,634,832.3689,772,637.6826.80%16.07%30.45%-8.07%
其他业务165,427,222.28125,842,656.5323.93%266.98%225.89%9.59%
分地区
国内3,273,811,238.642,639,556,650.2419.37%44.58%51.57%-3.72%
国外1,498,879,230.501,322,626,673.2311.76%1.24%5.41%-3.49%
分销售模式
直销43,652,588.7329,629,037.2332.13%-9.75%-17.71%6.56%
经销4,563,610,658.133,806,711,629.7116.59%24.98%30.29%-3.40%
其他165,427,222.28125,842,656.5323.93%266.98%225.89%9.5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照明器材及灯具销售量673,457,301716,506,189-6.01%
生产量687,092,615714,484,762-3.83%
库存量112,960,12399,324,80913.73%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3,962,183,323.47100.00%2,996,273,910.80100.00%32.24%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原材料3,001,186,699.2375.75%2,230,736,822.8874.45%34.54%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人工476,659,230.5912.03%447,002,407.4814.92%6.63%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折旧以及其他358,494,737.129.05%279,919,016.689.34%28.07%
照明器材以及灯具其他125,842,656.533.18%38,615,663.761.29%225.89%

单位:元

产品分类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LED照明产品原材料2,067,044,284.5752.17%1,790,215,086.0359.75%15.46%
LED照明产品人工278,057,829.977.02%326,408,017.0710.89%-14.81%
LED照明产品折旧以及其他179,748,178.504.54%199,466,678.956.66%-9.89%
LED照明产品小合计2,524,850,293.0463.72%2,316,089,782.0577.30%9.01%
传统照明产品原材料326,913,472.478.25%276,836,739.949.24%18.09%
传统照明产品人工98,778,080.952.49%84,211,159.402.81%17.30%
传统照明产品折旧以及其他48,694,842.821.23%63,501,003.522.12%-23.32%
传统照明产品小合计474,386,396.2411.97%424,548,902.8614.17%11.74%
车灯产品原材料535,110,159.0313.51%108,505,008.563.62%393.17%
车灯产品人工89,481,090.612.26%28,617,438.100.96%212.68%
车灯产品折旧以及其他122,740,090.343.10%11,079,929.950.37%1,007.77%
车灯产品小合计747,331,339.9818.86%148,202,376.614.95%404.26%
电工产品原材料72,118,783.161.82%55,179,988.351.84%30.70%
电工产品人工10,342,229.060.26%7,765,792.910.26%33.18%
电工产品折旧以及其他7,311,625.460.18%5,871,404.260.20%24.53%
电工产品小合计89,772,637.682.27%68,817,185.522.30%30.45%
其他业务其他125,842,656.533.18%38,615,663.761.29%225.89%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1,032,503,083.81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21.6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第一名442,978,447.779.28%
2第二名278,031,461.295.83%
3第三名131,200,529.712.75%
4第四名96,974,946.122.03%
5第五名83,317,698.921.75%
合计--1,032,503,083.8121.6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220,364,648.8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6.67%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1.29%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第一名49,647,217.331.50%
2第二名45,804,291.121.39%
3第三名42,644,701.721.29%
4第四名42,333,486.341.28%
5第五名39,934,952.291.21%
合计--220,364,648.806.67%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中除第三名供应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其他供应商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170,281,041.34145,219,700.3517.26%
管理费用206,336,111.81155,365,373.7532.81%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财务费用3,120,029.73-5,623,285.45155.48%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203,681,619.16108,885,296.7187.06%主要系本期公司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力度,研发团队扩大、研发项目等较上期增加以及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所致。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智能家居控制器关键技术研究及LED灯具应用智能家居是以物联网系统为依托,使系统从原来的单一控制变为人与物、物与物的双向智慧对话,实现智能化的生态系统。研发完成具有智能灯光控制、智能电器控制、安防监控系统及家庭影院系统等功能。提升家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及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能的居住环境。加速布局智能照明细分领域,全力突破差异化和功能性产品创新,整体赋能智能家居、Smart FSL、智慧教育、智慧商业、智慧道路等业务渠道,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海洋照明专用高可靠LED灯具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渔船作业用灯主要是传统金卤灯,能耗高,光利用率低,寿命短,难以实现智能化作业。研究中实现高光效,低能耗,可靠性高,长寿命,易维护等优势,为后续智能化捕鱼灯以及灯具系统打下坚实基础。加速布局海洋照明,不断加快创新成果从需求到产品、从理论到市场的快速转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可见光光触媒消杀技术研究通过利用LED灯具作为光源,实现光环境空间净化抗菌抗病毒的作用。研究中实现安全健康的消杀效果。拓展健康消杀照明领域产品线,提升品牌影响力。
智能化LED汽车车灯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制智能化及安全可靠的LED汽车车灯,并且进行产业化。待验收提高LED汽车前照灯耐高温、高可靠、智能控制技术,实现驱动、通信和参数采集技术集成化,形成LED汽车前照灯及其智能控制系统实现产业化并成功推向市场。通过项目产品的应用,建立和改造LED汽车前照灯及其智能化控制系统生产线,进行LED前照灯模组、LED前照灯塑料件、涂装配生产线等升级改造,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4像素智能化ADB远光模组研制智能化远光模组,能在不同的行驶模式下利用远光光型切换有效的利用远光模式,提高汽车行驶安研究中通过电子软件,系统以及光学的设计开发,提高公司在智能化方面的开发能力。提高公司在中高端车型配备智能化ADB远光的技术能力,为公司更好的占据中高端市场打开门槛。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全,让驾驶更舒适。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122685643.22%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13.20%10.81%2.39%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本科60937363.27%
硕士2812133.33%
博士40-
大专及以下58947125.05%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岁以下52142323.17%
30~40岁44726668.05%
40岁以上25816754.49%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研发投入金额(元)232,707,972.02161,198,331.6144.3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88%4.30%0.5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0.00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0.00%0.00%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计的研发投入,包括计入营业成本的研发投入和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费用化的研发支出。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23,270.80万元占营业收入4.88%,其中公司中、小试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后所形成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2,902.64万元,计入研发费用科目20,368.16万元。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44,248,307.833,574,410,231.3227.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21,273,393.093,179,581,899.4251.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025,085.26394,828,331.90-170.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4,743,798.27467,212,335.49309.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1,892,466.14544,306,623.1173.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2,851,332.13-77,094,287.621,361.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386,000.0048,300,000.00163.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4,227,366.75536,686,783.373.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841,366.75-488,386,783.3712.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3,360,932.74-175,350,823.84250.19%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减少170.16%,主要系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支付现金以及出售部分股票导致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361.90%,主要系本期出售部分股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度较上年同期增加12.60%,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025,085.26元,本年度净利润为267,297,435.30元,差额为544,322,520.56元。主要系本期原材料价格上涨支付现金以及出售部分股票导致支付的税费增加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36,121,053.6812.36%本期主要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及远期结汇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649,669.441.59%本期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30,891,621.47-10.57%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13,186,956.384.51%主要系本期违约金收入所致
营业外支出1,188,471.540.41%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其他收益16,311,903.245.58%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4,657,215.52-1.59%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77,713,637.7726.58%本期出售不动产所致。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2021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384,218,544.2714.27%981,249,699.4911.51%2.76%主要系本期出售部分股票所致。
应收账款1,452,728,276.4814.98%1,134,233,235.7013.31%1.67%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影响所致。
合同资产8,561,303.100.09%0.00%0.09%
存货1,063,489,341.0010.96%735,685,116.918.63%2.33%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影响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43,347,824.340.45%0.00%0.45%系本期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181,545,123.091.87%181,365,016.322.13%-0.26%
固定资产1,323,076,326.6013.64%685,707,548.558.05%5.59%主要系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730,595,319.427.53%503,941,120.315.91%1.62%主要系本期基建投资项目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13,497,139.000.14%3,943,088.300.05%0.09%
短期借款226,779,997.012.34%0.00%2.34%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以及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影响所致。
合同负债84,818,285.220.87%65,777,726.450.77%0.10%
租赁负债7,862,803.220.08%2,192,806.190.03%0.05%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2.衍生金融资产6,332,900.00-1,683,230.561,176,008.745,825,678.18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05,501,030.06-322,793,550.141,158,465,606.869,402,110.681,517,248,805.451,474,860,785.15
金融资产小计3,311,833,930.06-324,476,780.701,158,465,606.869,402,110.681,517,248,805.451,176,008.741,480,686,463.33
上述合计3,311,833,930.06-324,476,780.701,158,465,606.869,402,110.681,517,248,805.451,176,008.741,480,686,463.33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为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增加。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未扣除出售国轩高科、厦门银行等股票应缴纳的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 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45,575,069.72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275,626,604.28票据池质押
固定资产277,849,723.49关联方抵押担保,详见第十节十四、(三)“担保事项”
无形资产11,274,770.33
长期待摊费用2,773,669.04
合 计813,099,836.86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693,880,163.76328,313,442.49111.35%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照明器具、照明器件、家用电器、五金产品、卫生洁具、电线、电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制造和销售新设200,000,000.00100.00%自有资金长期全资子公司已成立13,141.6413,141.64不适用
南宁燎机动车收购493,8853.79%自有资长期控股子股权已14,590,14,590,2021年公告名
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灯具、机动车配件、汽车电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模具设计制造;塑料件加工;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0,163.76公司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已经转移127.06127.0606月24日称: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合计----693,880,163.76------------14,603,268.7014,603,268.7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
境内外股票002074国轩高科83,899,118.12公允价值计量1,778,218,182.00367,881,685.17803,565,100.63 1,258,635,648.887,464,218.7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
42
境内外股票601818光大银行公允价值计量74,001,548.46-10,221,957.9863,779,590.483,894,818.3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601187厦门银行222,593,949.49公允价值计量1,448,227,123.20-692,398,112.25353,361,994.91179,873,066.5519,748,551.68575,955,944.4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002449国星光电9,402,110.68公允价值计量0.001,538,511.321,538,511.329,402,110.6810,940,622.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广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500,000.00公允价值计量500,000.005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
境内外股票601777力帆科技(注)1,176,008.74公允价值计量1,176,008.74382,769.441,558,778.18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
合计317,571,187.03--3,302,122,862.40-332,817,104.301,158,465,606.869,402,110.681,502,288,305.4523,643,370.021,476,419,563.33----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注:为本期收购非同一控制子企业南宁燎旺增加。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美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关联关系是否关联交易衍生品投资类型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期初投资金额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期末投资金额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农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6002020年08月25日2021年03月29日60060048.59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3002020年10月282021年01月2930030010.40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2002020年12月03日2021年01月29日2002001.45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3002020年09月30日2021年02月23日30030019.61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6002020年10月20日2021年04月23日60060022.24
交通银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3002021年01月15日2021年02月25日3003001.10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2002021年01月21日2021年02月25日2002000.49
农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4002021年03月08日2021年04月29日400400-1.18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3002021年03月25日2021年04月29日300300-0.38
中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4002021年04月23日2021年05月27日4004001.57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8002021年06月04日2021年12月08日80080015.34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8002021年06月11日2021年11月16日8008006.06
中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2,0002021年06月30日2021年12月22日2,0002,00054.07
农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6002021年08月19日2021年11月23日60060012.27
农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1802021年09月16日2022年03月22日180180
农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2802021年09月22日2022年03月24日280280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3502021年09月28日2022年04月01日350350
农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3602021年10月12日2022年04月14日360360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7002021年10月20日2022年06月01日700700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2602021年11月03日2022年06月07日260260
工行佛山分行普通远期1,0002021年12月29日2022年07月05日1,0001,000
合计10,930----2,0008,9307,80003,1300.00%191.63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涉诉情况(如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1年01月28日
2021年08月27日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远期结汇业务的风险分析: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或者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3、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2、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该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远期结汇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
割,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拟加大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的力度,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4、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交易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入预测,严格控制远期结汇业务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银行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汇率变动差异所致。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不适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出口业务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资产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注)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资产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二级市场集中国轩高科股份2021年150,222,364.3公司出售国轩0.00%减持时国轩高不适用不适用2021年08月公告名称:半
竞价交易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8.834高科、光大银行、厦门银行股票不会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产生影响科、光大银行、厦门银行股票的市场价格27日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注:由于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国轩高科、厦门银行、光大银行等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公司本次减持股票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本期收到的分红款。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72,782,944.00295,908,457.61167,282,654.33315,044,707.9522,624,286.1218,959,568.49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500,000.00153,402,445.4838,168,506.60147,525,074.103,258,273.892,474,926.17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35,418,439.7664,956,562.4954,550,766.9042,482,443.881,053,970.31804,842.87
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15,000,000.0020,430,403.8019,425,794.3820,296,271.64657,076.08131,862.68
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41,683,200.00147,620,249.3776,488,172.2234,233,638.0410,491,331.857,515,946.18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50,000,000.00139,272,155.6362,592,379.33164,800,910.546,120,518.945,129,689.55
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FSL Lighting GmbH)子公司制造业195,812.50803,224.12-71,781.131,899,067.72-79,031.34-79,031.34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17,158,000.0073,778,585.2834,394,375.8381,332,587.183,899,949.942,888,499.38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制造业200,000,000.00153,422,521.40150,013,141.603,383,898.9020,401.1213,141.64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及技术开发170,000,000.00657,056,361.77155,388,149.7720,006,978.03723,879.33530,180.08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注)子公司制造业35,055,700.002,164,227,577.12835,748,803.15707,022,757.3128,145,655.6128,862,888.63

注: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为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的发生额。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新设对公司报告期的生产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为公司快速切入汽车主机厂产业链,做强做优汽车照明板块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增加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70,702.28万元,净利润 1,459.01 万元。
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对公司生产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对公司生产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前身为“佛山禅昌电器(高明)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变更为佛

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已获佛山市高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明外贸引字【2005】79号”批准并于2005年8月23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6年8月23日,本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所持公司30%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佛山禅昌电器(高明)有限公司100%股权。—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瑞贝克北美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已获佛山市高明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明外经贸引字[2005]97号”文批准,并于2005年12月5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3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以河南新乡工业园区土地以及货币资金200万元增资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35,418,439.76元。—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于2013年5月8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有其100%股权,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2008年8月27日公司与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协议,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前身为“佑昌(南京)照明器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0年11月15日更名为“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予本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股权并购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佛山市智必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16年10月21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FSL Lighting GmbH)是本公司在德国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000欧元,于2017年11月30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正在办理清算注销相关手续。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5.80万元,于2020年7月30日取得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与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协议,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全部转让予本公司,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自取得其实际控制权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2021年11月,吸收合并事项所涉及的湖南科达的工商注销工作已办理完毕,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由孙公司转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21年7月与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签订股权协议,通过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的方式并购南宁燎旺,交易完成后,公司最终将持有南宁燎旺53.79%的股份,南宁燎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自取得其实际控制权之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照明行业经过前些年的快速发展后,近年来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同时,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不断上升,给企业快速发展和盈利能力也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但随着照明产品朝着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方向发展,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有技术、有品牌、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将脱颖而出,未来行业并购整合将会加速。通过并购,企业可以扩宽业务领域,扩大原先的市场份额或针对细分市场挖掘更大的市场空间,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未来照明行业将形成“大者恒大,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2、行业发展趋势

(1)智能照明市场加快发展

随着通讯、控制与传感器等技术的发展,智能照明相关概念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高,智能照明将迎来快速发展期。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22年中国智能照明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431亿元,年增长率为23%左右。智能照明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全新体验,除了节能,还能调节人的情绪、舒缓人的心情,随着家用电器进入互联互通的时代,智能照明的解决方案将成为行业新的发展方向。

(2)行业步入成熟期,创新成发展关键

LED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至今在内外部环境的双重因素影响下,行业整体增速逐渐放缓,产业链各环节技术逐渐成熟,行业发展逐步进入成熟期。企业单纯依靠价格和规模将不足以继续维持竞争优势和扩大市场份额,企业必须通过创新不断推出新应用新产品拓展市场,新技术的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将拉动行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3)细分领域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国家不断深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鼓励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智慧城市步伐的加快以及相关技术的日渐成熟,智能照明、健康照明、海洋照明、5G智慧灯杆、动植物照明等领域的发展将提速,新赛道的业务将会给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技术和服务为主线,聚焦品牌和价值,紧紧围绕向“中高端智能制造”升级,向“提供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转型,向“智慧、健康、绿色的人本照明”跨越。在应用端上发力,持续向物联网生态圈和细分领域拓展,不断开发出新的应用场景和产品,持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新一轮的发展。

(三)2022年工作计划

1、推进产品创新

(1)强化与行业内权威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的合作,坚定不移将产品创新往差异化和功能性两个方向进行突破。

(2)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梳理现有产品,聚焦灯具类高端智能产品以及新赛道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加快从卖产品到卖整体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转型。

2、开展营销模式变革

(1)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构建市场化营销机制。深化省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管理、监督、协调职能前置化,加强渠道协同;继续推广服务中心模式,大力抓好区域管控和价格体系重构,实现服务功能市场前置化。

(2)攻坚大客户大项目,拓展增量市场。

(3)加强海外自主品牌的宣传和渠道建设,提高自主品牌海外占比。

3、实施成本管控

(1)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的竞价和询比价,实现采购集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立核心供应商库,健全供应商筛选、准入、退出机制,制定差异化的供应商管理策略,实施新材料替代,多措并举降低采购成本。

(2)以提高生产设备智能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为主攻方向,以智能制造和智能物流为核

心,通过提高产品核心组件和物料的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以及产线规划与引进自动化设备,持续推进高明园区的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实现集约化柔性化大规模生产。

(3)加强库存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生产实际,建立动态滚动销售预测机制,合理制定错峰生产计划,最大限度减少库存积压。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不确定性风险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还未得到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大的压力和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照明行业是一个全球化竞争的行业,尤其是国内照明下游应用领域企业不仅要面临国际知名品牌照明企业的竞争,还面临一些家电企业、电子企业、LED上中游企业延伸至照明应用领域的竞争,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将更加激烈。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LED灯珠、电子元器件、铝基板、塑料件、金属材料等,其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生产成本产生影响。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海外销售占比30%左右,相应的货款主要以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可能导致汇兑损失增加,从而影响公司净利润。如果未来人民币继续升值,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目前,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的治理结构,并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建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强化大股东及一致行为人的信息披露要求、禁止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公司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五分开”,完全具有独立性。根据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定及时修订与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业务方面,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理体系,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在人员方面,公司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人事职能部门、经营管理团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任职,并均在本公司领薪。

3、在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对公司的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44.37%2021年05月21日2021年05月22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3.09%2021年09月13日2021年09月14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2.72%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25日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45.40%2021年12月31日2022年01月01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股票期权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吴圣辉董事长现任51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庄坚毅副董事长现任70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11,903,5090000011,903,509
雷自合董事兼总经理现任54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张险峰董事现任51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程科董事现任47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11,5500000011,550
黄志勇董事现任52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窦林平独立董事现任62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李希元独立董事现任602021年09月13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张仁寿独立董事现任562021年09月13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李一帜监事现任34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庄竣杰监事现任36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叶正鸿监事现任48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77,5610000077,561
林庆监事现任52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22,5830000022,583
张学权常务副总经理现任44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73,0520000073,052
汤琼兰财务总监现任51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75,9400000075,940
魏彬副总经现任522020年2023年105,2200000105,22
08月24日08月23日66
焦志刚副总经理现任49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90,3990000090,399
陈煜副总经理现任49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66,0660000066,066
张勇副总经理现任47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77,5960000077,596
胥小平副总经理现任512020年08月24日2023年08月23日37,2700000037,270
黄震环董事会秘书现任342021年05月19日2023年08月23日0000000
张楠独立董事离任722020年08月24日2021年09月13日0000000
卢锐独立董事离任462020年08月24日2021年09月13日0000000
李华山监事会主席离任582020年08月24日2021年12月27日0000000
合计------------12,540,7520000012,540,752--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2021年7月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楠女士、卢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2021年12月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李华山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黄震环董事会秘书聘任2021年05月19日被董事会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希元独立董事被选举2021年09月13日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张仁寿独立董事被选举2021年09月13日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张楠独立董事离任2021年09月13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卢锐独立董事离任2021年09月13日因个人原因离职
李华山监事会主席离任2021年12月27日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离职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工作经历

吴圣辉: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党群人事部部长,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专职党委副书记、董事;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书记,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庄坚毅:男,1951年出生,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从事电光源器材生产与贸易业务四十多年。1995年至2010年曾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雷自合: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佛山市光电器材公司质管办副主任、技术部部长、器件一厂厂长、市场营销二部经理,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RGB器件事业部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险峰: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MBA学历,高级政工师、经济师。历任中国广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副科长、科长,广东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群人事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程 科:男,汉族,197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审计师。历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审计工作部副部长,曾兼任湖北阿深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广晟汉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汉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和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派驻上市公司专职董事,兼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黄志勇: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设备结构本科毕业,工程师。曾任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李希元: 男,196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省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建设管理处副主任,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基建管理部副部长,广东省晶通公路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仁寿: 男,1965年5月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石油工业部广州外语培训中心、石油大学讲师、副教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审,现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他社会兼职包括:广州市人大预算委专家组成员、广州市人大经济委专家组成员、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统计局专业咨询委员、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华南经济发展研究会会长、广东韶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及创新创业发展专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特约研究员。202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窦林平:男,中国国籍,汉族,1959年8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灯具研究所设计标准室主任、副所长,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常委理事,中国照明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现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任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工作经历

李一帜:男,中共党员,汉族,1987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AC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历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助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项目经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项目经理;现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主管。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庄竣杰:男, 1985年9月出生, 香港永久居民, 大学本科学历, 曾仼埃森哲软件顾问经理, 现任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叶正鸿:男,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5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5年7月至1997年6月在机修车间工作;1997年7月至2001年1月在机械动力部工作;2001年2月至2005年1月在T8日光灯分厂工作,担任设备管理主任;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任机修车间主任;2006年5月至2007年12月任机械动力部部长;2008年1月至2016年2月任T8日光灯分厂厂长;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任生产部部长;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任电商事业部总监;2016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起任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第六、七、八、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林 庆:男,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电光源工程师;1991年8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6年6月至2002年2月担任水银灯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2002年3月至2009年9月任日光灯分厂车间主任、厂长;2009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技术部部长;2020年10月起任研发技术部技术总监;2015年7月当选为公司纪委委员;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雷自合: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佛山市光电器材公司质管办副主任、技术部部长、器件一厂厂长、市场营销二部经理,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RGB器件事业部总经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2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学权:男,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6年10月至12月在原碘钨灯车间工作,1997年1月至2002年8月先后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工作,2002年9月至2008年5月任灯具车间主任;2008年6月至2016年8月任企业管理部部长,2016年2月至2018年12月兼任办公室主任;2010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科室党支部书记;2015年7月起任公司党委委员;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勇:男,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进入本公司工作,1999年10月至2008年6月先后任灯丝车间设备副主任、主任;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高明日光灯厂长和高明分厂厂长;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基建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6年8月任总经理助理;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公司工会主席;2015年7月至2021年12月27日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魏彬: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电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1991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2年3月至1996年12月在本公司研究所负责产品开发,1997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节能灯车间主任,

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HID车间主任,2006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T5车间主任,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技术部部长,2009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陈煜: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7年1月至2012年12月分别任反光碗车间主任、镀膜车间主任、节能灯车间主任、高明分厂厂长、普泡车间主任。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任生产部、OEM部、机械动力部部长。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任生产部、OEM部部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汤琼兰:女,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审计项目经理,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焦志刚:男,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4年进入本公司工作。1995年8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仓库主任,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兼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7年3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监事,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胥小平:男,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谷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芯电公司总经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运营中心副主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华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获肇庆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0年获“肇庆市第九批市拔尖人才”称号。2016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黄震环:1987年12月出生,金融硕士,金融经济师,已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部主办、投资部助理总经理、金融部总经理,广州广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企业金融三部(行业中心)总经理,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高级主管。2021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程科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派驻上市公司专职董事
黄志勇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李一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
心)主管
庄坚毅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庄竣杰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张仁寿广州大学会计系教授
窦林平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领导班子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当期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领导班子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对公司领导班子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进行考核,制定领导班子人员薪酬考核实施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度公司实际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报酬总额为1,665.99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吴圣辉董事长51现任150.35
庄坚毅副董事长70现任
雷自合董事兼总经理54现任142.51
张险峰董事51现任111.85
程科董事47现任
黄志勇董事52现任
李希元独立董事60现任
张仁寿独立董事56现任4.2
窦林平独立董事62现任14.4
李一帜监事34现任
庄竣杰监事36现任
叶正鸿监事48现任47.7
林庆监事52现任41.92
张学权常务副总经理44现任141.3
张勇副总经理47现任139.69
魏彬副总经理52现任133.53
陈煜副总经理49现任140.99
汤琼兰财务总监51现任130.27
焦志刚副总经理49现任131.97
胥小平副总经理51现任151.36
黄震环董事会秘书34现任30.67
张楠独立董事72离任10.2
卢锐独立董事46离任10.2
李华山监事会主席58离任132.88
合计--------1,665.99--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01月27日2021年01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04月07日2021年04月0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04月14日2021年04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04月23日2021年04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05月19日2021年05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05月21日2021年05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06月23日2021年06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08月16日2021年08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08月25日2021年08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09月28日2021年09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2021年11月08日2021年11月0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1年12月29日2021年12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吴圣辉18315004
庄坚毅18018004
雷自合18315004
张险峰18315004
程科18315004
黄志勇18315001
窦林平18216004
李希元918002
张仁寿918001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建言献策,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所赋予的权利、职责及义务。充分发挥了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推进了公司治理的进一步完善,有效的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利润分配、资本运作、资产的出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作出了决议,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张仁寿、李希元、窦林平、程科、黄志勇32021年03月23日审议《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情况报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计工作部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同意
2021年08月16日审议《审计工作部2021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同意
2021年11月05日审议《审计工作部2021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仁寿、李希元、窦林平、张险峰、程科22021年11月12日审议《关于公司领导班子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
2021年12月24日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废止公司<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制度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
提名委员会李希元、张仁寿、窦林平、雷自合、张险峰22021年05月13日审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2021年08月16日审议《关于提名李希元、张仁寿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5,740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3,54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9,28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9,28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24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6,618
销售人员861
技术人员940
财务人员74
行政人员794
合计9,28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65
本科1,134
大专1,357
中专及高中1,717
高中以下5,014
合计9,287

说明:上表中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是公司子公司南宁燎旺的离退休职工,主要费用为生活补贴、过节费等相关费用,南宁燎旺每年承担的费用为64.59万元,是公司并购南宁燎旺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自2021年1月1日后,南宁燎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及每年费用不再增加。

2、薪酬政策

公司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共创共享”的原则,以价值创造为导向,按管理、研发、销售、生产四个类别构建四套薪酬体系,根据不同的岗位及职位特点确定薪酬等级,薪酬分配向核心人才、关键岗位倾斜,以最大限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员工职业发展,成立了“星光大讲堂”,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岗位性质,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以线下线上学习平台相结合,开展研发、营销、生产、管理等系列培训,组织开展公司内训师训练营,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的培训体系,促进员工技能升级、能力进阶、素质提升。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分红制度,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修改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分红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分红条件、最低分红比例、决策程序等内容;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明确了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的决策和监督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1.0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1,348,994,647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134,899,464.7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249,744,793.06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384,644,257.76
可分配利润2,738,229,003.27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1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241,148,689.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1,884,733.49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金额135,847,668.70元,加上本期出售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未分配利润1,041,043,249.12元, 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8,229,003.27元。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361,994,64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348,994,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B股红利折成港币支付),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说明:上表中“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回购A股、B股所使用的资金(不含费用),以回购股份有效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12月17日的人民币兑港币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出来。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调整了内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建立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同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包括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业务进行例行审计或专项审计,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控制和防范风险。审计部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1年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燎旺”)公司对南宁燎旺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信息化等多方面进行赋能,助力南宁燎旺更快发展。在公司对南宁燎旺进行人才、资金、技术、管理、信息化等方面进行赋能后,南宁燎旺引进了一批中高端人才,在一些重要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降低了财务费用,优化了内部管理,提升了信息化水平。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0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告名称: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 控制环境无效;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具有一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 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2. 因严重缺乏“三重一大”的决策程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具有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 已被认定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2. 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3. 内部审计职能无效;4. 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序,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严重失误,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3.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的;4.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而在十二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具有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 因部分缺乏“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而造成决策失误,公司蒙受一定经济损失的;2. 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的负面影响涉及范围较广、在部分地区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一定损害的;3. 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不完整或部分失效;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而在六个月之内未完成有效整改的。
定量标准以2020年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0%;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0%;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2年04月01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公告名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2018年至2020年的公司治理开展了专项自查活动,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对多方面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存在董事会、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时未全部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整改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任期为3年,任期至2023年8月24日,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前,持续加强与股东沟通,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同时,在股东大会召开时,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实无法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1厂区内二氧化硫280 mg/m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二氧化硫9.208吨/年二氧化硫39.937吨/年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1厂区内氮氧化物550 mg/m3《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159-2019)氮氧化物50.576吨/年氮氧化物83.549吨/年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甲苯、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1厂区内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总量控制无总量控制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2厂区内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总量控制无总量控制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序号设施名称总投资额(万元)建设日期(年/月)投运日期(年/月)运营单位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m3/h)实际处理量(m3/h)运行小时(h/d)
1脱硫脱硝除尘系统5002015年11月2015年 12月自行运营半干法脱硫+电除尘+SCR 脱硝600006000024
2RTO氧化炉3602016年11月2017年 3月自行运营干式过滤器+RTO催化燃烧100001000024
3活性炭吸附装置602019年3月2019年 11月自行运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22.5m高排气筒6071260712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序号环保行政许可文件题名批复单位批复日期批复编号
1关于佛山电器照明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04年11月3日/
2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08年8月28日明环验[2008]26号
3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竣工验收的意见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0年2月22日明环验[2010]8号
4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扩建节能灯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3年8月30日明环工业表[2013]030号
5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扩建节能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2014年2月19日明管验 [2014]2号
6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2月13日明环审[2015]14号
7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窑炉扩建及烟气治理改造项目的批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11月26日明环审[2015]157号
8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高明分公司窑炉烟气治理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12月24日明环验[2015]83号
9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新型 LED灯具研发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30日明环审[2017]138号
10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玻璃窑炉(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14日明环审[2019]11号
11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新型LED灯具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12日佛明环验[2019]126号
(一期)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12排污许可证佛山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日91440600784850061B001U
13关于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台套汽车零部件(机动车灯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柳州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25日柳环审字【2015】134号
14关于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5万台套汽车零部件(机动车灯具)项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10月18日柳东审批环保字[2019]70号
15排污许可证柳州市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7月18日914502000836092085001V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完成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的编制,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并于2017 年 10 月24 日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608-2017-094-L)。2020年8月,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物资调查)进行修编,于2020年9月7日重新组织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9月25日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40608-2020-056-M)。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完成了《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发布,2018年8月29日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柳东分局备案(备案编号 450203-2018-022-1). 2021 年 8 月完成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更新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发布,于2021年 12月 27 日在柳州市柳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450203-2021-0019-L)。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年初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方案编号:FSLFMF001。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年度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公司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年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

机构广西中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公司废气排放口进行年度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同时,公司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年度监督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等措施,同等产值下,减少了用电消耗。公司坚持不断地向员工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实现企业与环境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企业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以“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提供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为己任,主动承担保护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利益等相关社会责任,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安全,促进公司与社会共同、统一、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平、公正对待全体投资者,确保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视员工为企业生存和发展最宝贵的资源,不断完善企业用工制度,提高员工薪酬待遇,重视人才培养,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同成长;关注员工健康,重视对员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3、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一贯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诚信经营,杜绝违反商业道德、市场规则和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提高产品品质、完善售后服务质量,重视与客户的共赢关系。

4、供应商权益保护

尊重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严格保护供应商的秘密信息和专有信息,为供应商创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鼓励和推动供应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实现双方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5、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环境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质量管理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等多个标准的认证。2018年,公司绿色工厂认证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公示,成为了第二批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单位。

6、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重视企业社会价值的体现,把为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所应承担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振兴。公司连续多年被地方政府授予”佛山纳税超亿元企业“的称号,促进公司与社区和谐发展。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号召,开展了消费助农等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购梅州市五华县的特色农产品,采购金额近百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本公司收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本公司合理赔偿。2015年12月04日长期履行中
广晟集团1、承诺人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2021年11月04日长期履行中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承诺人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承诺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承诺,在其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2015年12月04日长期履行中
广晟集团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11月04日长期履行中
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关于独立性的承诺为了保持佛山照明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电子集团及香港广晟投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佛山照明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佛山照明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与佛山照明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的总经理、2015年12月04日长期履行中
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佛山照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佛山照明的资金使用调度。
广晟集团为保持本公司独立性,承诺人承诺:1、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承诺人承诺与本公司保证人员独立,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2、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本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5)保证本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本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本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承诺人分开。(3) 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承诺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1) 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2)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2021年11月04日长期履行中
自主经营的能力。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佛山照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解决: (1)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国星光电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国星光电及国星光电子公司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国星光电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国星光电合理赔偿。2021年10月7日长期履行中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企业(国星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减少并规范与国星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企业(国星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与国星光电进行关联交易,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星光电的有2021年10月7日长期履行中
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促进国星光电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国星光电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承诺人承诺: (一)保证国星光电人员独立 1.保证国星光电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国星光电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保证国星光电的劳动、人事关系及薪酬管理体系与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独立。 (二)保证国星光电资产独立 1.保证国星光电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国星光电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 (三)保证国星光电的财务独立 1.保证国星光电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国星光电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国星光电的财务人员不在佛山照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和领取薪酬; 4.保证国星光电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国星光电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佛山照明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2021年10月7日长期履行中
(四)保证国星光电机构独立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五)保证国星光电业务独立 保证国星光电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保证国星光电继续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佛山照明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亦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021年10月27日从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起,至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止。履行中
佛山照明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承诺1、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不存在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导致不得减持国星光电股份的情形。2、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后仍持有国星光电股份的,将遵守以2021年10月27日至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履行中
下规定: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承诺人计划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的,减持的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国星光电股份总数的1%。
佛山照明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在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上市公司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2、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 3、截至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现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政府公职人员、原政府公职人员、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在本公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司违规兼职(任职)的情形。
佛山照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减持佛山照明股份的承诺1、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承诺人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如有)。2、若佛山照明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人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向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承诺人签署即对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持续有效,不可撤销。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21年9月28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中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2、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2021年10月27日从本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起,至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止。履行中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2、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3、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最近36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纪律处分的情况。2021年9月28日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佛山照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减持佛山照明股份的承诺1、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广晟集团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或划转除外)减持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2、若佛山照明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9月28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中
广晟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佛山照明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佛山照明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佛山照明合理赔偿。
广晟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在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佛山照明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佛山照明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佛山照明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佛山照明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1、最近三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对国星光电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补偿承诺若因国星光电在本次收购完成前已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追责、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方将全额承担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的损失,以及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确保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的说明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含保密条款的委任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各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 2、上市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在交易各方参与探讨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交易各方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重组信息。 4、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信息披露前,交易各方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综上,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021年10月27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中
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承诺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三年履行完毕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的声明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亦不存在泄漏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至承诺出具日
电子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承诺人所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广晟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46,260,021股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广晟资本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5,791,924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承诺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不存在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导致不得减持国星光电股份的情形。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国星光电、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1年10月27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中
广晟资本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1、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电子集团1、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2019年 1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给予时任风华高科董事刘科(现任电子集团董事长)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除前述情形外,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广晟集团1、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根据广东纪检监察网2021年10月18日公告,承诺人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余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无结果。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电子集团关于解除信用保证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西格玛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白云)第201906280001-1号)和《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质字(白云)第201906280001-2号),由西格玛为承诺人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大写:肆亿元),担保有效2021年10月27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中
期自2019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止。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涉及的借款已全部归还,不存在任何基于上述合同项下担保的债务且西格玛持有的国星光电的39,876,500股股票已经解除质押。同时承诺人进一步做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到期日之前不会以借款人身份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新增任何借款,以保证西格玛不会因上述担保合同实际承担任何保证责任。2、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西格玛的股权完成交割前,承诺人不会安排西格玛新增任何形式的担保。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应在10日内解决并排除上述情形,并向西格玛及佛山照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中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国星光电、西格玛关于合法合规的说明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国星光电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与承诺承诺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西格玛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79,753,05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39,876,500股股份曾存在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情形,截止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上述股份质押已解除,但承诺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兴银粤质字(白云)第201906280001-2号)尚未解除,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在担保有效期内,不会以借款人身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增任何借款,保证承诺人不会因《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实质上承担任何保证责任。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西格玛关于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1、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毕。2、承诺人保证现有股东均为自有资金出资持股,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股东之间就所持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西格玛关于诉讼与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西格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西格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履行完毕
西格玛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2021年10月27日长期履行中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星光电、西格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021年10月27日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佛山照明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009年05月27日长期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上期增加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和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共2家子公司以及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5家孙公司,减少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6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冯维、黎琼倩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1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内部控制审计需要,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期间共支付审计费用5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万元)关联交易金额(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是否超过获批额度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佛山市国受同一向关联采购材市场价4,264.44,264.41.55%12,000转账或4,264.42021年巨潮资
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77银行承兑汇票701月28日讯网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材料市场价格785.86785.860.28%1,5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785.86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材料市场价格265.44265.440.10%1,3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65.44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材料市场价格64.6564.650.02%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64.65不适用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设备市场价格115.19115.191.83%3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15.19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26.9426.9421.83%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6.94不适用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2.552.552.06%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55不适用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0.570.570.46%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0.57不适用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0.270.270.03%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0.27不适用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采购材料市场价格139.46139.460.05%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39.46不适用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1,648.961,648.9626.22%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648.96不适用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6,043.046,043.0426.66%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6,043.04不适用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劳务市场价格23.4223.420.1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3.42不适用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3,751.623,751.620.79%3,8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3,751.62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2,544.252,544.250.53%3,6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544.25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810.10810.10.17%1,5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810.10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广东一新受同一向关联销售产市场价308.96308.960.06%3,000转账或308.962021年巨潮资
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银行承兑汇票01月28日讯网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186.31186.310.04%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86.31不适用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310.44310.440.07%1,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310.44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7.357.35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7.35不适用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4.974.97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4.97不适用
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22.5722.57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2.57不适用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10.8610.86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0.86不适用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3.023.02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3.02不适用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2.702.7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2.70不适用
的一致行动人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0.800.8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0.80不适用
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0.610.610.00%3,6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0.612021年01月28日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0.090.09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0.09不适用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1.441.440.00%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44不适用
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164.30164.30.03%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164.30不适用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销售产品市场价格61.9261.920.01%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61.92不适用
合计----21,573.13--31,600----------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2021年1月公司对与关联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在关联采购
中,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13,380.82万元,占2021年预计金额的73.93%;在关联销售中,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8,192.31万元,占2021年预计金额的34.86%。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转让价格(万元)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交易损益(万元)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晟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权收购公司收购广晟集团持有的国星光电46,260,021股股份参考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 52,051,945 股股份估值项目估值报告书》的估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27,824.2850,099.60-55,974.6353,245.28现金支付02021年10月28日公告名称: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广晟资本为广晟集团的全资股权收购公司收购广晟集团持有的国参考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3,483.706,272.65-7,008.236,666.5现金支付02021年10月28日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
子公司星光电5,791,924股股份公司出具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 52,051,945 股股份估值项目估值报告书》的估值,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告书(草案);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集团为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股权收购公司收购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 79,753,050 股股份)主要依据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的股份价值47,969.5386,372.55-96,501.1991,798.02现金支付02021年10月28日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2021年度,国星光电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向国星光电原股东支付30%股权收购预付款约4.5亿元,对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流产生较大影响。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存款业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万元)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万元)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30,0001.75%-3.30%30,082.70331,309.03331,913.9829,477.75

注: 公司2020年12月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子公司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存放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82.70万元计入期初余额,该款项已于2021年1月转出。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业务类型总额(万元)实际发生额(万元)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授信40,0000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择机购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其现有总股本 5%的股份。2021年6月16日,公司已使用940.21万元购买1,014,900股国星光电股份。

2、2021年3月,公司对高明总部生产基地二期办公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由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中标金额合计为 17,502.56万元。投标联合体中的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由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总部生产基地二期办公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3、2021年4月,公司对佛山科联大厦装饰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由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主)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中标金额合计为 18,907.02 万元。投标联合体中的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由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参与的上述投标联合体中标“佛山科联大厦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4、2021年6月,公司对高明总部生产基地员工公寓1、2、3、4及商铺18号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经履行相应开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中标人为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中标金额合计为25,709,006元。中南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款规定,由中南建设中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高明总部生产基地员工公寓1、2、3、4及商铺18号装修工程”项目形成关联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关于购买国星光电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04月26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05月06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07月09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年08月17日巨潮资讯网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1)2021年6月24日15,000.002021年01月26日5,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1)2021年6月24日2020年11月10日1,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1)2021年6月24日2020年12月10日1,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注2)2021年6月24日20,000.002021年02月01日4,770.00连带责任保证;抵押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注2)2021年6月24日2020年8月26日85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注2)2021年6月24日2020年9月16日2,000.00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14,6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9,77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14,6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9,770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6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说明: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桂诺”)、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光电”)和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光电”)均为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公司;以上担保事项均发生在本公司收购南宁燎旺公司前,并在公司2021年6月24日披露的《关于并购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中进行了披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3、其他。

注1:南宁燎旺公司为柳州光电公司提供担保。

注2:青岛光电公司、柳州光电公司、重庆桂诺公司共同为南宁燎旺公司提供担保。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40,00032,19100
其他类自有资金30,000000
合计70,00032,191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产品类型金额资金来源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资金投向报酬确定方式参考年化收益率预期收益(如有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广州农商行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20,000自有资金2021年12月27日2022年01月03日其他到期还本付息3.80%14.5810.41待收回
广州银行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10,000自有资金2021年12月29日2022年01月05日其他到期还本付息3.60%6.91.48待收回
广州农商行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1,000自有资金2021年12月30日2022年01月06日其他到期还本付息3.80%0.73待收回
兴业银行即墨支行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791自有资金2021年9月13日2022年06月30日债权类资产随时支取3.00%36.0035.99待收回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400自有资金2021年9月13日2022年06月30日债权类资产随时支取3.00%3.503.37待收回
合计32,191------------61.7151.25--------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截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已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工作已办理完成,公司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2、股份回购事项

2020年12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12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截至2021年12月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31,952,995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0%,回购A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20,195.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B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港元5,858.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

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回购的1300万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在扣除用于股权激

励计划的1300万股A股后,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股以及已回购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37,351,507股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2022年2月8日,上述用于注销的股份已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399,346,154股变更为1,361,994,647股。

3、出售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事项

2021年,公司共出售国轩高科股票28,139,100股,成交均价为45.21元/股,成交金额126,002.17万元(未扣除税费),减持后,公司还持有国轩高科股票17,316,375股,占国轩高科总股本的1.35%;出售厦门银行股票26,242,300股,成交均价为6.88元/股,成交金额18,007.48万元(未扣除税费),减持后,公司还持有厦门银行股票83,471,876股,占厦门银行科总股本的3.17%;出售光大银行股票18,546,754股,成交均价为

3.44元/股,成交金额6,385.11万元(未扣除税费),减持后,公司不再持有光大银行股票。按照公司从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对国轩高科、厦门银行、光大银行的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公司减持上述股票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无影响。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新光源的注销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9月收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新光源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自注销完成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2、湖南科达的吸收合并事项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了减少公司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科达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湖南科达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公司依法继承。2021年11月,公司收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高新)登记内注核字[2021]第20795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湖南科达注销登记。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所涉及的湖南科达的工商注销工作已办理完毕。

3、南京佛照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事项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房屋被征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佛照公司”)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以征收补偿金额183,855,895元被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征收,并由南京佛照公司与本次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拆迁安置有限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佛照已收到30%补偿款即55,160,000.00元,涉征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已注销。截止至本报告日,场地移交工作尚在进行中。

4、佛照欧洲公司的注销事项

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FSL Lighting GmbH)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该公司正在办理清算注销的相关手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3,169,1960.94%0013,169,1960.9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0.00%2,415,5382,415,5382,415,5390.17%
3、其他内资持股4,241,5630.30%-2,415,538-2,415,5381,826,0250.13%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3,753,9720.27%-2,415,538-2,415,5381,338,4340.10%
境内自然人持股487,5910.03%487,5910.03%
4、外资持股8,927,6320.64%8,927,6320.64%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8,927,6320.64%8,927,6320.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386,176,95899.06%1,386,176,95899.06%
1、人民币普通股1,073,038,50776.68%1,073,038,50776.6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313,138,45122.38%313,138,45122.38%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399,346,154100.00%001,399,346,154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9,89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9,54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报告期内持有有限持有无限售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条件的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47%188,496,430188,496,430质押92,363,251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0.50%146,934,857146,934,857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8.77%122,694,246122,694,246质押32,532,815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94%83,130,89883,130,89883,130,898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54%35,586,0372,535,90935,586,03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37%33,161,800-717,10033,161,800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2%25,482,25225,482,252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3%14,448,307484,91314,448,307
庄坚毅境外自然人0.85%11,903,5098,927,6322,975,877
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S境外法人0.70%9,744,456-8,893,1999,744,456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与庄坚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截至2021年12月1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31,952,995 股,回购公司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188,496,430人民币普通股188,496,430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146,934,857人民币普通股146,934,857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22,694,246人民币普通股122,694,246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3,130,898人民币普通股83,130,898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35,586,037境内上市外资股35,586,03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161,800人民币普通股33,161,800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5,482,252境内上市外资股25,482,252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14,448,307境内上市外资股14,448,307
DBS VICKERS (HONG KONG) LTD A/C CLIENTS9,744,456境内上市外资股9,744,456
张少武9,300,050人民币普通股9,300,05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均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刘卫东1999年12月2391440000719283849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
有限公司E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科2000年10月19日91440000725458764N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和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电子信息网络和计算机运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场地租赁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煤炭批发经营;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研发与咨询,节能设备制造与安装;停车场经营(经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88号);货物进出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仅限于分支机构经营);技术服务。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姚曙2001年07月11日764105投资与资产管理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1、持有广晟有色(600259)129,372,517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42.87%; 2、持有中金岭南(000060)1,230,807,84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3.72%; 3、持有风华高科(000636)183,495,085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0.50%; 4、持有国星光电(002449)132,819,895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1.48%; 5、持有东江环保(002672)A股、H股合计226,147,494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5.72%; 6、持有中国电信(601728、00728.HK)A股、H股合计91,507,138,699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6.14%。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刘卫东1999年12月23日719283849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报告期末,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如下: 1、持有广晟有色(600259)129,372,517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42.87%; 2、持有中金岭南(000060)1,230,807,848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33.72%; 3、持有风华高科(000636)183,495,085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0.50%; 4、持有国星光电(002449)132,819,895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1.48%; 5、持有东江环保(002672)A股、H股合计226,147,494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25.72%; 6、持有中国电信(601728、00728.HK)A股、H股合计91,507,138,699股,占其总股本比例为6.14%。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说明:上图为截至2021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权比例关系图,因公司2022年2月注销已回购股份37,351,507股,公司总股本由1,399,346,154股变更为1,361,994,647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0.82%。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

100%100%

100%

100%

5.941%

%

5.941%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21%

1.821%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

8.768%

8.768%13.470%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

香港华晟企业有限公司100%

100%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财政厅

10%

90%10%
100%
法人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庄坚毅1978年04月28日200万港元电子产品,电光源产品,灯具,电光源设备等进出口业务, 提供照明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拟回购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拟回购金额拟回购期间回购用途已回购数量(股)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2020年12月03日按A股回购总金额下限2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52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2347.41万股;按A股回购总金额上限3.5亿元人民币测算,预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4107.98万;按B股回购总金额下限1亿元港元(折合8463.5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84港元/股进行测算,预计3.54%-6.66%回购A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含);回购B股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亿港元(含)且不超过2亿港元(含),按2020年12月2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84635人民币换算,折合人民币不低于8463.5万元(含)且不超过16927万元(含)。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回购的B股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A股股份拟不低于900万股且不高于1399万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拟不低于1447.41万股且不高于2708.98万股予以注销。50,351,507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2年03月30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证天通[2022]证审字第0700003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冯维、黎琼倩

审计报告正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佛山照明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佛山照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一)”所述和“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三)”所示,佛山照明于2021年8月以收购原股东股权及追加投资的方式取得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燎旺”)53.79%股权,实现了对南宁燎旺的控制。鉴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对收购日的判断、收购日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等涉及较多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确定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佛山照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1)了解和测试佛山照明与投资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以确认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向管理层询问了解该股权交易事项的商业实质,并评价其合理性。

(3)获取并查阅股权转让协议、与股权收购相关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股权款支付单据、控制权转移手续等文件,检查相关法律手续是否完成,并综合判断管理层对购买日确定的合理性。

(4)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价资产评估师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并复核评估过程中所引用参数的准确性及合理性。

(5)检查购买日、合并成本及商誉相关会计处理的准确性。

(6)评价该股权收购事项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充分性和恰当性。

(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三十九)”所述和“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六十一)”所示,佛山照明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72,690,469.14元,较上期增加1,027,776,016.42元,增幅27.44%。鉴于营业收入是佛山照明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存在被操控以达到目标或预期水平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确定收入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佛山照明收入确认,我们执行了以下主要程序:

(1)了解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抽样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佛山照明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佛山照明收入交易样本,核对发货单据、发票、出口报关单据等,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向客户函证应收账款余额,以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抽样查询销售客户的工商资料,获取并检查关联方清单,以确认佛山照明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对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交易样本,取得出库单等相关资料,评价收入是否确认在合适的期间。

(7)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8)获取退换货的记录,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退换货情况。

(9)结合其他收入审计程序如检查期后回款记录、检查期后销售退货记录、检查佛山照明与客户对账函等,以确认本期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佛山照明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佛山照明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佛山照明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佛山照明、终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佛山照明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佛山照明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佛山照明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佛山照明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当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冯维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黎琼倩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84,218,544.27981,249,699.4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328,248,125.61407,619,201.3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594,208,093.58140,972,143.00
应收账款1,452,728,276.481,134,233,235.7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0,119,957.0211,994,745.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4,082,909.4120,194,968.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063,489,341.00735,685,116.91
合同资产8,561,303.10
持有待售资产23,831,992.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85,693,988.74175,090,368.85
流动资产合计4,995,182,531.313,607,039,478.5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1,545,123.09181,365,016.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74,860,785.153,305,501,030.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3,347,824.34
固定资产1,323,076,326.60685,707,548.55
在建工程730,595,319.42503,941,120.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3,497,139.00
无形资产271,673,951.80170,693,873.30
开发支出
商誉16,211,469.82
长期待摊费用125,238,940.0513,411,226.23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11,287.2840,253,77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470,151,830.7511,423,843.62
非流动资产合计4,704,409,997.304,912,297,435.56
资产总计9,699,592,528.618,519,336,914.1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6,779,997.01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826,164,918.71480,971,214.80
应付账款1,554,585,231.381,059,674,020.99
预收款项8,106,923.791,285,357.28
合同负债84,818,285.2265,777,726.4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88,925,889.2082,485,090.47
应交税费82,011,059.4518,876,657.51
其他应付款298,811,112.7376,668,330.6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15,646.0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279,273.54
其他流动负债8,038,471.155,503,702.07
流动负债合计3,205,521,162.181,791,242,100.2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7,862,803.2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7,671,948.69
递延收益14,414,666.71
递延所得税负债187,691,340.19414,670,609.97
其他非流动负债22,653.461,244,064.84
非流动负债合计217,663,412.27415,914,674.81
负债合计3,423,184,574.452,207,156,775.0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99,346,154.001,399,346,1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2,071,920.1415,157,514.90
减:库存股250,600,874.54
其他综合收益984,638,432.012,349,388,533.6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41,353,347.96741,567,039.5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913,749,608.771,758,462,06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800,558,588.346,263,921,304.54
少数股东权益475,849,365.8248,258,834.53
所有者权益合计6,276,407,954.166,312,180,139.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699,592,528.618,519,336,914.11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17,365,290.91896,261,882.77
交易性金融资产304,385,804.11407,619,201.3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2,114,026.44137,477,199.21
应收账款1,058,935,664.331,030,713,074.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292,256.829,581,302.45
其他应收款511,056,231.24462,284,585.0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617,905,747.50615,106,650.81
合同资产8,561,303.1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6,097,001.14139,275,518.71
流动资产合计3,635,713,325.593,698,319,414.6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43,081,889.11536,949,311.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74,860,785.153,305,501,030.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43,347,824.34
固定资产576,386,630.08628,174,755.88
在建工程120,514,314.1854,652,119.1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9,827,757.94
无形资产123,089,721.51122,391,701.6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1,897,595.2111,651,10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31,373,123.0731,403,727.94
其他非流动资产460,618,564.047,548,88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4,114,998,204.634,698,272,632.30
资产总计7,750,711,530.228,396,592,046.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7,596,999.82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45,480,718.92484,230,566.21
应付账款949,520,447.821,108,208,382.75
预收款项6,857,142.86
合同负债64,120,388.1553,572,800.70
应付职工薪酬51,520,068.3162,075,512.08
应交税费57,207,865.547,819,839.48
其他应付款223,535,108.76171,916,835.7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00,876.97
其他流动负债5,920,593.624,483,279.11
流动负债合计1,934,560,210.771,892,307,216.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7,026,880.9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173,532,376.03414,670,609.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80,559,257.00414,670,609.97
负债合计2,115,119,467.772,306,977,826.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99,346,154.001,399,346,1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2,568,665.937,426,635.62
减:库存股250,600,874.54
其他综合收益984,695,765.832,349,389,658.2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41,353,347.96741,567,039.55
未分配利润2,738,229,003.271,591,884,733.49
所有者权益合计5,635,592,062.456,089,614,220.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750,711,530.228,396,592,046.92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772,690,469.143,744,914,452.72
其中:营业收入4,772,690,469.143,744,914,452.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4,591,588,279.473,438,752,837.39
其中:营业成本3,962,212,033.472,996,273,910.8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45,957,443.9638,631,841.23
销售费用170,281,041.34145,219,700.35
管理费用206,336,111.81155,365,373.75
研发费用203,681,619.16108,885,296.71
财务费用3,120,029.73-5,623,285.45
其中:利息费用5,790,716.89
利息收入16,201,526.0037,650,815.03
加:其他收益16,311,903.2428,989,528.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121,053.6844,236,204.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60,497.272,351,681.3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49,669.444,785,7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657,215.52-16,109,592.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0,891,621.47-7,581,307.7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77,713,637.779,090,874.79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0,349,616.81369,573,023.12
加:营业外收入13,186,956.382,164,694.19
减:营业外支出1,188,471.543,854,417.9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92,348,101.65367,883,299.32
减:所得税费用25,050,666.3545,714,707.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7,297,435.30322,168,591.7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67,297,435.30322,168,591.7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091,965.87316,914,185.34
2.少数股东损益17,205,469.435,254,406.4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3,678,183.011,573,128,185.4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3,706,852.481,573,128,185.4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23,650,643.281,573,146,670.33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23,650,643.281,573,146,670.33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6,209.20-18,484.9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6,209.20-18,484.91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8,669.47
七、综合收益总额-56,380,747.711,895,296,777.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3,614,886.611,890,042,370.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234,138.905,254,406.4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18540.2349
(二)稀释每股收益0.18360.232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3,718,308,372.463,490,267,102.53
减:营业成本3,154,039,179.532,860,949,556.76
税金及附加33,093,843.0832,375,835.55
销售费用147,260,099.98126,810,307.11
管理费用148,755,543.99129,489,381.94
研发费用141,658,884.1696,789,792.55
财务费用-176,513.65-4,922,225.34
其中:利息费用1,265,956.56
利息收入15,062,071.8736,942,203.37
加:其他收益9,664,951.3827,001,177.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8,883,660.5587,972,948.7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260,497.272,351,681.3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266,900.004,785,7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389,224.73-10,299,990.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439,357.01-6,366,924.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6,410,098.799,090,874.7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44,074,364.35360,958,239.93
加:营业外收入11,385,484.381,892,869.67
减:营业外支出552,333.592,969,626.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54,907,515.14359,881,483.51
减:所得税费用13,758,825.7832,625,529.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1,148,689.36327,255,953.8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41,148,689.36327,255,953.8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23,650,643.281,573,146,670.33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23,650,643.281,573,146,670.33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23,650,643.281,573,146,670.33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82,501,953.921,900,402,624.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85,672,614.473,342,410,171.8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87,549,907.00112,333,842.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1,025,786.36119,666,217.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44,248,307.833,574,410,231.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427,906,318.912,077,887,848.5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31,530,484.58690,837,445.67
支付的各项税费331,339,000.56203,087,061.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0,497,589.04207,769,543.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21,273,393.093,179,581,89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025,085.26394,828,331.9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00,278,266.9540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4,567,889.0652,397,663.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4,907,595.269,814,672.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990,04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14,743,798.27467,212,335.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26,012,276.21232,678,180.62
投资支付的现金484,531,545.66311,628,442.49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31,348,644.2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1,892,466.14544,306,623.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2,851,332.13-77,094,287.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300,00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7,386,000.0048,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386,000.0048,3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3,682,766.67277,807,744.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9,734,157.74258,879,038.4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810,442.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4,227,366.75536,686,783.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6,841,366.75-488,386,783.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623,947.38-4,698,084.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3,360,932.74-175,350,823.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75,728,218.571,051,079,042.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9,089,151.31875,728,218.57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75,366,946.163,158,187,056.43
收到的税费返还87,497,039.45112,333,842.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0,141,698.38100,553,598.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853,005,683.993,371,074,496.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27,675,269.692,140,803,641.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98,949,378.79531,803,255.67
支付的各项税费264,570,561.48151,834,032.7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8,324,765.43187,443,912.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9,519,975.393,011,884,84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6,514,291.40359,189,654.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00,278,266.95407,744,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5,162,968.1495,949,228.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4,426,514.669,787,055.0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59,867,749.75513,480,783.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6,516,470.65183,152,607.04
投资支付的现金1,123,715,946.11328,313,442.4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40,232,416.76511,466,049.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9,635,332.992,014,734.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7,38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38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77,807,744.8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35,847,668.70258,879,038.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0,814,566.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6,662,234.83536,686,783.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276,234.83-536,686,783.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283,585.19-4,630,938.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561,221.57-180,113,332.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03,264,792.72983,378,125.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61,826,014.29803,264,792.72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99,346,154.0015,157,514.902,349,388,533.61741,567,039.551,758,462,062.486,263,921,304.5448,258,834.536,312,180,139.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99,346,154.0015,157,514.902,349,388,533.61741,567,039.551,758,462,062.486,263,921,304.5448,258,834.536,312,180,139.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085,594.76250,600,874.54-1,364,750,101.60-213,691.591,155,287,546.29-463,362,716.20427,590,531.29-35,772,184.91
(一)综合收益总额-323,706,852.48250,091,965.87-73,614,886.6117,234,138.90-56,380,747.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085,594.76250,600,874.54-213,691.59-253,900,160.89410,356,392.39156,456,231.5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50,600,874.54-250,600,874.54-250,600,874.54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085,594.76-213,691.59-3,299,286.35410,356,392.39407,057,106.04
(三)利润分配-135,847,668.70-135,847,668.70-135,847,668.7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35,847,668.70-135,847,668.70-135,847,668.7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41,043,249.121,041,043,249.12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41,043,249.121,041,043,249.12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99,346,154.0012,071,920.14250,600,874.54984,638,432.01741,353,347.962,913,749,608.775,800,558,588.34475,849,365.826,276,407,954.1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99,346,154.00231,608,173.07776,260,348.19836,559,645.361,700,426,915.634,944,201,236.2526,674,428.084,970,875,664.3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99,346,154.00231,608,173.07776,260,348.19836,559,645.361,700,426,915.634,944,201,236.2526,674,428.084,970,875,664.3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16,450,658.171,573,128,185.42-94,992,605.8158,035,146.851,319,720,068.2921,584,406.451,341,304,474.74
(一)综合收益总额1,573,128,185.42316,914,185.341,890,042,370.765,254,406.451,895,296,777.2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6,450,658.17-94,992,605.81-311,443,263.9816,330,000.00-295,113,263.9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6,330,000.0016,33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216,450,658.17-94,992,605.81-311,443,263.98-311,443,263.98
(三)利润分配-258,879,038.49-258,879,038.49-258,879,038.4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58,879,038.49-258,879,038.49-258,879,038.49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99,346,154.0015,157,514.902,349,388,533.61741,567,039.551,758,462,062.486,263,921,304.5448,258,834.536,312,180,139.07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99,346,154.007,426,635.622,349,389,658.23741,567,039.551,591,884,733.496,089,614,220.8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99,346,154.007,426,635.622,349,389,658.23741,567,039.551,591,884,733.496,089,614,220.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142,030.31250,600,874.54-1,364,693,892.40-213,691.591,146,344,269.78-454,022,158.44
(一)综合收益总额-323,650,643.28241,148,689.36-82,501,953.9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5,142,030.31250,600,874.54-213,691.59-235,672,535.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50,600,874.54-250,600,874.54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5,142,030.31-213,691.5914,928,338.72
(三)利润分配-135,847,668.70-135,847,668.7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35,847,668.70-135,847,668.7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1,041,043,249.121,041,043,249.12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41,043,249.121,041,043,249.12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1,399,322,568,6250,600,984,695,741,353,2,738,25,635,592,
46,154.0065.93874.54765.83347.9629,003.27062.4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99,346,154.00166,211,779.15776,242,987.90836,559,645.361,523,507,818.114,701,868,384.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99,346,154.00166,211,779.15776,242,987.90836,559,645.361,523,507,818.114,701,868,384.5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8,785,143.531,573,146,670.33-94,992,605.8168,376,915.381,387,745,836.37
(一)综合收益总额1,573,146,670.33327,255,953.871,900,402,624.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58,785,143.53-94,992,605.81-253,777,749.3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58,785,143.53-94,992,605.81-253,777,749.34
(三)利润分配-258,879,038.49-258,879,038.49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58,879,038.49-258,879,038.49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399,346,154.007,426,635.622,349,389,658.23741,567,039.551,591,884,733.496,089,614,220.89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琼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越斐

三、公司基本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佛山市电器照明公司、南海市务庄彩釉砖厂、佛山市鄱阳印刷实业公司共同发起,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63号”文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由法人与自然人混合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0月20日。1993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1993)33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A股)1,930万股,并于1993年11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1995年7月23日,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B股,并于1996年8月2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466号”文批复同意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2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号”文核准,公司增发A股5,500万股。公司经2006、2007、2008、2014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壹拾叁亿玖仟玖佰叁拾肆万陆仟壹佰伍拾肆元(RMB1,399,346,154.00)。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52575W。法定代表人:吴圣辉。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北路64号。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主要经营照明产品、电工产品和车灯产品业务。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0日批准报出。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包括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和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禅昌公司”)、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简称“泰美公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南京佛照”)、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简称“新乡公司”)、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简称“灯光器材公司”)、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达公司”)、FSL LIGHTINGGMBH(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佛照欧洲公司”)、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简称“皓徕特公司”)、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南科技”)、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佛山科联”)和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宁燎旺”)共11家子公司以及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光电”)、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复煊”)、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桂诺”)、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光电”)以及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简称“印尼燎旺”)5家孙公司。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上期增加南宁燎旺和海南科技共2家子公司以及柳州光电、柳州复煊、重庆桂诺、青岛光电和印尼燎旺5家孙公司,减少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光源公司”)和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湖南科达”)2家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其余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

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信息,未发现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持续经营

本公司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的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本附注12、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本附注24、固定资产和本附注30、无形资产)、收入的确认(本附注39、收入))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日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1)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基本方法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由本公司编制而成。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股东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报告期内增加或处置子公司的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账面余额;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年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时,将对合营企业的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长

期股权投资所述方法进行核算。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公司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资本化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比例转入处置当期的损益。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①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②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投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

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坏账准备。

对于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坏账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坏账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对于(1)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2)与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3)其他金融资产基于账龄组合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见本附注12、应收账款。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坏账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7、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

负债。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修改本公司与交易对手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或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值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修改的成本或费用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摊销。

8、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1、应收票据

组合分类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评价该类组合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简化方法计提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普通业务组合账龄分析法
内部业务组合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账 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

1-2年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相同,详见本附注12、应收账款。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在途物资、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产成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考本附注12、应收账款。

17、合同成本

不适用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上述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保险合同产生的权利。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有充分证据表明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公司应当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②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3、列报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确定

(1)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公司将其计入投资成本。

(3)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4)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5)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6)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6、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则、程序及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

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31、长期资产减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1)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摊销或计提折旧。

4、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30年1%-5%31.67%-3.17%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2-10年1%-5%47.5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0年1%-5%19.00%-9.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2-8年1%-5%47.50%-11.88%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计价

按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结转固定资产。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支出计入工程造价;交付使用后,其有关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31、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在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1)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2)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3)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在使用寿命期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并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31、长期资产减值。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3-5年
固定修理支出5年
模具3年
围板箱2年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①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精算并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③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不适用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方法

(1)内销收入的确认:常规结算模式下,按购货方要求将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交付购货方;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开具销售发票,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寄售结算模式下,公司于产品发出并经客户检验合格发出结算通知时确认销售收入。

(2)出口销售收入的确认:按购货方合同规定的要求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办妥出口报关手续,货运公司已将产品装运,收入金额已确定并开具出口销售发票,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以收回货款。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40、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如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具体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下述情况除外:

(1)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所得税调整商誉;

(2)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对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

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能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经营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29、使用权资产和35、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4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有关的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本附注44、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3)所述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81,249,699.49981,249,699.4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07,619,201.36407,619,201.3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40,972,143.00140,972,143.00
应收账款1,134,233,235.701,134,233,235.7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1,994,745.0511,994,745.0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0,194,968.1920,194,968.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735,685,116.91735,685,116.9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5,090,368.85175,090,368.85
流动资产合计3,607,039,478.553,607,039,478.5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81,365,016.32181,365,016.3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05,501,030.063,305,501,030.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85,707,548.55685,707,548.55
在建工程503,941,120.31503,941,120.31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943,088.303,943,088.30
无形资产170,693,873.30170,693,873.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3,411,226.2313,411,226.23
递延所得税资产40,253,777.1740,253,777.17
其他非流动资产11,423,843.6211,423,843.62
非流动资产合计4,912,297,435.564,916,240,523.863,943,088.30
资产总计8,519,336,914.118,523,280,002.413,943,088.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80,971,214.80480,971,214.80
应付账款1,059,674,020.991,059,674,020.99
预收款项1,285,357.281,285,357.28
合同负债65,777,726.4565,777,726.4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82,485,090.4782,485,090.47
应交税费18,876,657.5118,876,657.51
其他应付款76,668,330.6676,668,330.6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50,282.111,750,282.11
其他流动负债5,503,702.075,503,702.07
流动负债合计1,791,242,100.231,792,992,382.341,750,282.1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192,806.192,192,806.1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14,670,609.97414,670,609.97
其他非流动负债1,244,064.841,244,064.84
非流动负债合计415,914,674.81418,107,481.002,192,806.19
负债合计2,207,156,775.042,211,099,863.343,943,088.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99,346,154.001,399,346,1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5,157,514.9015,157,514.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349,388,533.612,349,388,533.6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41,567,039.55741,567,039.5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58,462,062.481,758,462,062.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263,921,304.546,263,921,304.54
少数股东权益48,258,834.5348,258,834.53
所有者权益合计6,312,180,139.076,312,180,139.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519,336,914.118,523,280,002.413,943,088.30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01月0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96,261,882.77896,261,882.77
交易性金融资产407,619,201.36407,619,201.3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7,477,199.21137,477,199.21
应收账款1,030,713,074.221,030,713,074.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581,302.459,581,302.45
其他应收款462,284,585.09462,284,585.0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615,106,650.81615,106,650.8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39,275,518.71139,275,518.71
流动资产合计3,698,319,414.623,698,319,414.6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36,949,311.73536,949,311.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305,501,030.063,305,501,030.0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628,174,755.88628,174,755.88
在建工程54,652,119.1454,652,119.1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3,943,088.303,943,088.30
无形资产122,391,701.60122,391,701.6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1,651,100.4811,651,100.48
递延所得税资产31,403,727.9431,403,727.94
其他非流动资产7,548,885.477,548,88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4,698,272,632.304,702,215,720.603,943,088.30
资产总计8,396,592,046.928,400,535,135.223,943,088.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484,230,566.21484,230,566.21
应付账款1,108,208,382.751,108,208,382.75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3,572,800.7053,572,800.70
应付职工薪酬62,075,512.0862,075,512.08
应交税费7,819,839.487,819,839.48
其他应付款171,916,835.73171,916,835.7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750,282.111,750,282.11
其他流动负债4,483,279.114,483,279.11
流动负债合计1,892,307,216.061,894,057,498.171,750,282.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192,806.192,192,806.19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414,670,609.97414,670,609.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14,670,609.97416,863,416.162,192,806.19
负债合计2,306,977,826.032,310,920,914.333,943,088.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1,399,346,154.001,399,346,15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426,635.627,426,635.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2,349,389,658.232,349,389,658.2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741,567,039.55741,567,039.55
未分配利润1,591,884,733.491,591,884,733.49
所有者权益合计6,089,614,220.896,089,614,220.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396,592,046.928,400,535,135.223,943,088.30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46、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范围:

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

2、可选择的估值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3、公允价值的初始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

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应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一般除下列情况外,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相等:

(1)交易发生在关联方之间。但公司有证据表明该关联方交易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除外。

(2)交易是被迫的。

(3)交易价格所代表的计量单元不同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的计量单元。

(4)交易市场不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除特别规定外,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时,将该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7、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分为以下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按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等。

2、以后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主要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等。

48、利润分配方法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已提取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剩余利润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予以分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取得的销售额3%、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15%、2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智达公司、禅昌公司、南宁燎旺、重庆桂诺、柳州光电、柳州复煊15%
佛照欧洲公司15%
印尼燎旺10%
其他子公司25%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按照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智达公司、禅昌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021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按照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智达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三年内、禅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内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依据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审批的《税务事项决定书》(南高地税所备[2015]第1号),南宁燎旺自2015年1月1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经税务主管部门的审核和备案,重庆桂诺自2019年1月1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根据2020年8月17日柳州发改委出具的《柳发改函字【2020】196号》函,认定柳州光电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6、根据2021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桂科高函【2021】237号》函,认定柳州复煊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暂未取得),适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15%。

3、其他

按税法有关规定计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6,733.1014,800.25
银行存款1,053,051,643.16883,112,636.02
其他货币资金(注1)330,829,702.2696,541,013.22
未到期利息(注2)320,465.751,581,250.00
合计1,384,218,544.27981,249,699.4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6,786,097.331,127,886.79

其他说明注1:其他货币资金系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存放于证券公司的存出投资款以及电商余额,其中票据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为受限制资产,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注2:未到期利息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28,248,125.61407,619,201.36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1,558,778.18
理财产品322,422,447.43401,286,301.36
其他4,266,900.006,332,900.00
其中:
合计328,248,125.61407,619,201.36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594,208,093.58140,972,143.00
合计594,208,093.58140,972,143.00

注: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321.51%,为453,235,950.58元,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517,137,558.88元所致。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75,626,604.28
合计275,626,604.28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431,082,830.83
合计431,082,830.83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084,522.391.68%23,840,356.9791.40%2,244,165.4215,257,662.851.27%9,569,331.9962.72%5,688,330.86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1,523,4598.32%72,968,04.79%1,450,4841,185,34298.73%56,797,284.79%1,128,544,9
备的应收账款2,180.6769.61,111.06,187.032.1904.84
其中:
(1)普通业务组合1,523,452,180.6798.32%72,968,069.614.79%1,450,484,111.061,185,342,187.0398.73%56,797,282.194.79%1,128,544,904.84
(2)内部业务组合
合计1,549,536,703.06100.00%96,808,426.586.25%1,452,728,276.481,200,599,849.88100.00%66,366,614.185.53%1,134,233,235.70

注: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28.08%,为318,495,040.78元,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所致。购买日,南宁燎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61,213,859.26元,预期信用损失余额为27,802,323.36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A客户11,220,827.148,976,661.7280.00%涉及诉讼,二审判决公司胜诉,尚未执行完毕
B客户9,111,336.519,111,336.51100.00%存在诉讼未决事项
C客户4,702,051.284,702,051.28100.00%存在诉讼未决事项
D客户526,858.54526,858.54100.00%存在诉讼未决事项
E客户523,448.92523,448.92100.00%客户已于2020年12月执行破产清算,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6,084,522.3923,840,356.9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组合1,523,452,180.6772,968,069.614.79%
合计1,523,452,180.6772,968,069.61--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417,722,342.04
1至2年62,047,044.50
2至3年22,972,772.35
3年以上46,794,544.17
3至4年24,800,747.87
4至5年12,031,839.07
5年以上9,961,957.23
合计1,549,536,703.06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4,202,667.1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0.00元,与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数4,202,568.39元相差98.71元,为期末印尼燎旺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第一名1,036,835.71
第二名247,740.00
第三名117,554.16
第四名86,000.00
第五名40,908.20
第六名23,972.28
第七名10,000.00
其他零星货款167.7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第一名货款1,036,835.71经诉讼及强制执行,对方已无可执行财产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流程。
第二名货款247,740.00无法收回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流程。
第三名货款117,554.16无法收回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流程。
合计--1,402,129.87------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已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66,366,875.2510.74%4,991,006.26
第二名131,241,873.998.47%3,937,256.22
第三名89,015,269.515.74%2,670,458.09
第四名52,487,287.783.39%1,574,618.63
第五名26,525,457.911.71%795,763.74
合计465,636,764.4430.05%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4,144,142.0970.30%9,193,885.8276.65%
1至2年3,949,733.7719.63%355,870.312.97%
2至3年231,355.671.15%1,081,261.459.01%
3年以上1,794,725.498.92%1,363,727.4711.37%
合计20,119,957.02--11,994,745.05--

注: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67.74%,为8,125,211.97元,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所致。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与本公司关系账面余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预付时间
第一名非关联方2,456,719.5812.21%2020年-2021年
第二名非关联方1,482,752.687.37%2021年
第三名非关联方1,327,340.006.60%2021年
第四名非关联方1,281,260.126.37%2021年
第五名非关联方1,250,000.006.21%2021年
合 计7,798,072.3838.76%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34,082,909.4120,194,968.19
合计34,082,909.4120,194,968.19

(1)应收利息

(2)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借款、备用金4,018,439.877,866,311.07
履约保证金款9,165,300.584,166,580.10
租金、水电费2,564,557.873,389,778.15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4,674,335.06195,141.85
其他往来22,642,922.707,020,439.45
合计43,065,556.0822,638,250.62

注: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68.77%,为13,887,941.22元,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所致。购买日,南宁燎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8,872,830.21元,预期信用损失余额为6,349,173.76元。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499,462.411,943,820.022,443,282.4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297,178.881,487,369.36190,190.48
其他变动(注)1,607,681.38452,034.404,289,457.986,349,173.76
2021年12月31日余额809,964.913,883,223.784,289,457.988,982,646.67

注:为购买日南宁燎旺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余额,其中第三阶段为涉诉往来款,南宁燎旺已对其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6,998,830.90
1至2年9,016,668.21
2至3年4,127,817.63
3年以上2,922,239.34
3至4年1,004,374.23
4至5年1,239,473.81
5年以上678,391.30
合计43,065,556.08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190,190.4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0.00元,与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计提数189,864.57元相差325.92元,为期末印尼燎旺外币报表折算差异所致。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往来款7,060,000.001年以内16.39%211,800.00
第二名增值税出口退税款4,674,335.061年以内10.85%140,230.05
第三名往来款4,289,457.981-2年9.96%4,289,457.98
第四名社保2,242,142.331年以内5.21%67,264.27
第五名履约保证金款1,946,000.002-3年4.52%583,800.00
合计--20,211,935.37--46.93%5,292,552.30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47,709,680.245,172,760.57242,536,919.67177,234,228.732,901,800.45174,332,428.28
在产品66,382,820.0766,382,820.0740,969,288.8040,969,288.80
库存商品597,575,545.4241,900,565.60555,674,979.82387,194,563.0213,992,901.12373,201,661.90
发出商品93,671,492.203,530,794.3190,140,697.89
自制半成品100,723,505.66377,760.65100,345,745.01145,960,270.111,013,387.91144,946,882.20
低值易耗品3,231,115.873,231,115.872,234,855.732,234,855.73
其他5,177,062.675,177,062.67
合计1,114,471,222.1350,981,881.131,063,489,341.00753,593,206.3917,908,089.48735,685,116.91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注)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901,800.452,974,237.101,105,571.991,808,848.975,172,760.57
库存商品13,992,901.1227,507,871.7711,399,695.9610,999,903.2541,900,565.60
自制半成品1,013,387.91409,446.801,045,074.06377,760.65
发出商品191,990.593,491,750.59152,946.873,530,794.31
其他1,899,338.661,899,338.66
合计17,908,089.4831,083,546.2617,896,357.2015,906,111.8150,981,881.13

注:为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增加。

项 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本期转回、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备注
原材料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材料出售或报废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产品出售或报废
发出商品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产品出售或报废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少部分原材料呆滞计提;部分库存商品产品分档造成闲置。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资产8,826,085.67264,782.578,561,303.10
合计8,826,085.67264,782.578,561,303.10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涉及征收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等23,831,992.1023,831,992.10183,855,895.0055,718,333.952022年12月31日
合计23,831,992.1023,831,992.10183,855,895.0055,718,333.95--

其他说明:

注:详见本附注20“南京佛照拆迁事项”。预计处置费用已包含员工安置费、原租户解除合同补偿以及拆迁收益相关税费。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大额银行存单(注)90,417,315.07
待认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84,065,408.3184,673,053.78
预缴企业所得税1,573,600.91
其他54,979.52
合计85,693,988.74175,090,368.85

其他说明:

注:为到期日超过三个月,可转让但不可提前赎回的大额银行存单。

14、债权投资

15、其他债权投资

16、长期应收款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181,365,016.322,260,497.272,080,390.50181,545,123.09
小计181,365,016.322,260,497.272,080,390.50181,545,123.09
合计181,365,016.322,260,497.272,080,390.50181,545,123.09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非上市股权投资500,000.005,054,176.40
上市股权投资1,474,360,785.153,300,446,853.66
合计1,474,860,785.153,305,501,030.06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748,551.68353,361,994.9193,217,030.86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出售股份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803,565,100.63903,146,499.85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出售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94,818.3433,804,550.70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出售股份
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538,511.32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
佛山佛陈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0,875,167.71不满足交易性权益工具的条件出售股份

其他说明:

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幅55.38%,为-1,830,640,244.91元,主要为本期出售部分股票所致。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无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49,792,377.9049,792,377.90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49,792,377.9049,792,377.90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49,792,377.9049,792,377.9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6,444,553.566,444,553.56
(1)计提或摊销591,284.49591,284.49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注)5,853,269.075,853,269.0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6,444,553.566,444,553.5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3,347,824.3443,347,824.34
2.期初账面价值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其他说明

2021年10月,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自用房产变更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将高明富湾标准车间K2、K3栋从固定资产项目变更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323,076,326.60685,707,548.5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323,076,326.60685,707,548.55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49,016,860.88758,424,898.7121,812,402.4531,973,759.691,761,227,921.73
2.本期增加金额555,809,608.91496,874,274.3017,554,115.6811,649,527.671,081,887,526.56
(1)购置1,607,505.8170,262,183.041,120,502.823,528,254.5676,518,446.23
(2)在建工程转入1,241,854.3828,794,297.6120,088.4930,056,240.48
(3)企业合并增加552,954,860.11397,812,688.2716,433,247.058,101,171.12975,301,966.55
(4)其他5,388.615,105.38365.8113.5010,873.30
3.本期减少金额189,692,181.6617,760,021.132,924,011.24486,326.24210,862,540.27
(1)处置或报废119,223,121.1217,388,683.552,697,365.24388,960.36139,698,130.27
(2)改造设备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49,792,377.9049,792,377.90
(4)其他(注)20,676,682.64371,337.58226,646.0097,365.8821,372,032.10
4.期末余额1,315,134,288.131,237,539,151.8836,442,506.8943,136,961.122,632,252,908.0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85,466,988.27544,961,514.4216,641,194.4426,409,762.431,073,479,459.56
2.本期增加金额149,848,278.22213,102,232.9012,237,551.666,403,908.90381,591,971.68
(1)计提38,269,817.3161,555,839.992,296,408.802,038,449.30104,160,515.40
(2)企业合并增加111,577,060.55151,543,552.889,940,676.084,365,442.15277,426,731.66
(3)其他1,400.362,840.03466.7817.454,724.62
3.本期减少金额131,254,902.8013,348,260.012,697,430.50410,475.65147,711,068.96
(1)处置或报废111,285,269.2613,039,992.462,493,449.10351,709.23127,170,420.05
(2)改造设备
(3)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853,269.075,853,269.07
(4)其他(注)14,116,364.47308,267.55203,981.4058,766.4214,687,379.84
4.期末余额504,060,363.69744,715,487.3126,181,315.6032,403,195.681,307,360,362.2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040,485.59428.032,040,913.62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224,694.48224,694.48
(1)处置或报废224,694.48224,694.48
(2)改造设备
4.期末余额1,815,791.11428.031,816,219.1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11,073,924.44491,007,873.4610,261,191.2910,733,337.411,323,076,326.60
2.期初账面价值463,549,872.61211,422,898.705,171,208.015,563,569.23685,707,548.55

注:其他减少为南京佛照涉及拆迁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已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T5、T8、节能灯生产线7,270,900.825,675,051.551,536,308.4459,540.83
合 计7,270,900.825,675,051.551,536,308.4459,540.83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其他说明

本公司富湾标准车间J3、富湾标准车间K1、高明家属宿舍8号楼、富湾员工宿舍7号楼、家属宿舍三栋至六栋、员工村宿舍A栋、员工村宿舍二栋、三栋、五栋、六栋、十栋至十三栋、员工宿舍一栋至四栋、富湾节能灯车间二、玻璃车间八、玻璃车间九、日光灯车间、标准车间A、led车间已完工投入使用并结转固定资产。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房产证正在办理之中。另外,南宁燎旺位于正和城584号、科瑞江韵155号、科瑞江韵160号、柳州正和城588号共计四个车位权属尚在办理中。管理层认为该等产权证书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30,595,319.42503,941,120.31
合计730,595,319.42503,941,120.31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731,914,119.421,318,800.00730,595,319.42503,941,120.31503,941,120.31
合计731,914,119.421,318,800.00730,595,319.42503,941,120.31503,941,120.31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科联大厦726,738,900.00448,595,364.9652,999,487.08501,594,852.0477.99%76.73%36,640,953.02其他
富力中心15、16层写字楼115,752,763.00106,195,222.94106,195,222.94100.00%98.00%其他
高明研发车间11、12、13、14、1871,690,000.0031,610,809.5121,920,251.8153,531,061.3284.38%87.00%其他
佛山照明智能制造工厂项目89,680,000.0023,808,849.5723,808,849.5730.00%30.00%其他
高明办公大楼115,000,000.005,236,801.9816,972,649.4322,209,451.4121.82%10.00%其他
高明池10,890,06,242,796,242,7964.78%70.00%其他
炉8号炉检修 工作令号: 20029 高明池炉00.009.539.53
重庆桂诺机器设备一批14,676,705.4012,759,209.3712,164,486.22594,723.1598.24%94.14%其他
高明LED T8车间搬迁4,170,000.003,691,776.893,691,776.8996.50%100.00%其他
普泡车间搬迁改造工程(原T8一)6,542,600.005,903,254.165,903,254.1698.35%100.00%其他
48吨电熔炉(18025)高明池炉11,650,000.004,721,119.094,643,527.449,364,646.5390.83%100.00%其他
APS系统项目2,990,000.00877,679.421,919,114.722,796,794.14100.00%100.00%其他
皓徕特生产车间及办公室升级改造工程2,800,000.001,024,809.18466,385.921,491,195.1060.18%100.00%其他
中灯车间搬迁改造工程(原纸品)1,877,280.001,590,898.681,590,898.6895.76%100.00%其他
自制1条第五代LEDT8灯管自动组装2,000,000.001,011,239.59686,583.351,697,822.9495.93%100.00%其他
线 工作令号: 20030 高明LEDT8
合计1,176,458,248.40493,077,823.73259,800,010.8924,718,150.7913,982,723.87714,176,959.96----36,640,953.02--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金额计提原因
氧化线工程1,318,800.00闲置
合计1,318,800.00--

(4)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51,453.0428,139,965.6528,991,418.69
2.本期增加金额17,081,728.8917,081,728.89
(1)租入10,378,526.1210,378,526.12
(2)企业合并增加6,703,202.776,703,202.77
3.本期减少金额725,181.472,451,601.623,176,783.09
4.期末余额17,208,000.4625,688,364.0342,896,364.4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4,234.1125,034,096.2825,048,330.39
2.本期增加金额6,020,215.211,291,150.567,311,365.77
(1)计提2,689,218.041,291,150.563,980,368.60
(2)企业合并增加3,330,997.173,330,997.17
3.本期减少金额684,511.682,275,958.992,960,470.67
4.期末余额5,349,937.6424,049,287.8529,399,225.4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858,062.821,639,076.1813,497,139.00
2.期初账面价值837,218.933,105,869.373,943,088.30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其他(注1)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32,199,092.684,597,419.457,622,600.00244,419,112.13
2.本期增加金额126,333,626.7019,051.8914,141,452.0761,387.26140,555,517.92
(1)购置26,596,784.435,774,506.8512,277.3632,383,568.64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99,736,842.2719,051.898,366,945.2249,109.90108,171,949.28
3.本期减少金额24,594,710.0024,594,710.00
(1)处置
(2)其他(注2)24,594,710.0024,594,710.00
4.期末余额333,938,009.3819,051.8918,738,871.527,683,987.26360,379,920.0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71,255,724.772,215,427.39254,086.6773,725,238.83
2.本期增加金额17,810,980.471,428.933,414,683.43812,392.8822,039,485.71
(1)计提5,720,423.15793.851,261,650.26767,375.567,750,242.82
(2)企业合并增加12,090,557.32635.082,153,033.1745,017.3214,289,242.89
3.本期减少金额7,447,370.167,447,370.16
(1)处置
(2)其他(注2)7,447,370.167,447,370.16
4.期末余额81,619,335.081,428.935,630,110.821,066,479.5588,317,354.3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388,613.87388,613.87
(1)计提388,613.87388,613.87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88,613.87388,613.87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2,318,674.3017,622.9612,720,146.836,617,507.71271,673,951.80
2.期初账面价值160,943,367.912,381,992.067,368,513.33170,693,873.30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其他说明:

注1:无形资产-其他主要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对皓徕特公司投入的营销渠道、人力资源等。

注2:本期无形资产其他减少为南京佛照涉及拆迁的土地,已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27、开发支出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16,211,469.8216,211,469.82
合计16,211,469.8216,211,469.82

注:为支付的合并对价与购买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包括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之间的差额。

(2)商誉减值准备

无。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模具879,096.86123,131,220.3136,882,355.1387,127,962.04
维修、装修支出10,828,775.0925,349,246.458,118,275.5428,059,746.00
围板箱4,466,068.581,474,241.95578.172,991,248.46
其他1,703,354.289,119,292.303,762,663.037,059,983.55
合计13,411,226.23162,065,827.6450,237,535.65578.17125,238,940.05

其他说明注:由于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长期待摊费用本期增加金额中有94,182,937.64元为购买日摊余金额,主要为车灯制造模具。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60,147,646.1824,951,655.4188,758,899.6914,118,876.93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1,677,239.373,251,585.915,784,713.24867,706.99
未弥补亏损36,016,962.397,312,677.7320,735,316.215,183,829.06
固定资产折旧63,273,361.519,491,004.2571,106,985.7810,810,152.06
应付职工薪酬51,262,888.117,689,433.2261,821,414.209,273,212.13
预计负债7,671,948.691,150,792.30
其他1,625,953.13364,138.46
合计341,675,999.3854,211,287.28248,207,329.1240,253,777.17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幅34.67%,为13,957,510.11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合并南宁燎旺所致。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93,485,366.8714,022,805.0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52,615,606.86172,892,341.032,758,137,833.20413,720,674.97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912,265.32776,194.136,332,900.00949,935.00
合计1,251,013,239.05187,691,340.192,764,470,733.20414,670,609.97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幅54.74%,为-226,979,269.78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了部分股票,结转相应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54,211,287.2840,253,777.17
递延所得税负债187,691,340.19414,670,609.97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股权收购款(注)455,129,434.98455,129,434.98
预付工程、设备款14,219,171.6514,219,171.6510,401,758.4710,401,758.47
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资产803,224.12803,224.121,022,085.151,022,085.15
合计470,151,830.75470,151,830.7511,423,843.6211,423,843.62

其他说明:

注:为公司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向国星光电原股东支付的30%股权收购预付款。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97,700,000.00
信用借款128,914,000.00
短期借款利息165,997.01
合计226,779,997.01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的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元

借款合同编号贷款余额期限借款条件年利率
国家开发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441020210110000159563,757,000.002021-12-7至2022-12-7信用借款1.2711%
国家开发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441020210110000159563,757,000.002021-12-20至2022-12-20信用借款1.3115%
兴银桂东盟一部流借字(2021)第1001号47,700,000.002021-2-1至2022-2-1保证、抵押2.76%
兴银WYZH202101260017410,000,000.002021-1-26至2022-1-26保证、抵押2.97%

兴银MYZH2021042100146

兴银MYZH202104210014620,000,000.002021-4-21至2022-4-21保证、抵押2.97%
兴银MYZH202104210016420,000,000.002021-4-21至2022-4-21保证、抵押2.97%

柳州银行科技支行JK210418069785

柳州银行科技支行JK2104180697851,400,000.002021-4-18至2022-4-18信用借款4.90%
合计226,614,000.00——————

注:关于短期借款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四、(三)“其他”。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826,164,918.71480,971,214.80
合计826,164,918.71480,971,214.8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71.77%,为345,193,703.91元,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353,248,472.44元所致。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1,554,585,231.381,059,674,020.99
合计1,554,585,231.381,059,674,020.99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46.70%,为494,911,210.39元,主要系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所致。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A供应商50,857,480.81尚未到结算期
B供应商11,408,340.39存在质量纠纷,暂未结算
C供应商5,937,450.99存在质量纠纷,暂未结算
D供应商4,273,965.99尚未到结算期
合计72,477,238.18--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款项8,106,923.791,285,357.28
合计8,106,923.791,285,357.28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84,818,285.2265,777,726.45
合计84,818,285.2265,777,726.45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82,485,090.47781,021,939.02775,031,452.3988,475,577.1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6,718,237.3656,267,925.26450,312.10
三、辞退福利231,106.93231,106.93
合计82,485,090.47837,971,283.31831,530,484.5888,925,889.20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2,131,394.79701,502,776.07698,073,511.4985,560,659.37
2、职工福利费32,127,911.0431,335,455.09792,455.95
3、社会保险费25,647,623.9525,169,757.60477,866.35
其中:医疗保险费19,980,988.3619,575,936.99405,051.37
工伤保险费1,305,393.141,236,876.1768,516.97
生育保险费4,361,242.454,356,944.444,298.01
4、住房公积金15,028,878.1114,865,923.40162,954.71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53,695.686,714,749.855,586,804.811,481,640.72
合计82,485,090.47781,021,939.02775,031,452.3988,475,577.10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5,513,044.6355,077,515.01435,529.62
2、失业保险费1,137,309.731,122,527.2514,782.48
3、企业年金缴费67,883.0067,883.00
合计56,718,237.3656,267,925.26450,312.10

其他说明:

公司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按政府机构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辞退福利

项 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231,106.93231,106.93

2、预计内退人员支出

2、预计内退人员支出
合 计231,106.93231,106.93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2,999,526.197,470,456.34
企业所得税54,088,937.376,753,904.80
个人所得税2,643,442.461,009,832.30
城市维护建设税2,060,219.961,174,681.01
土地增值税6,392,510.40414,132.63
教育费附加1,536,805.36845,486.44
房产税821,836.12315,798.24
土地使用税545,215.31187,752.00
其他税费922,566.28704,613.75
合计82,011,059.4518,876,657.51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15,646.07
其他应付款298,795,466.6676,668,330.66
合计298,811,112.7376,668,330.66

(1)应付利息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15,646.07
合计15,646.07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项165,250,657.72
履约保证金51,177,605.8642,365,111.53
销售相关费用等5,853,486.173,143,336.62
诉讼赔偿款1,082,784.95
拆迁款54,990,047.00
其他21,523,669.9130,077,097.56
合计298,795,466.6676,668,330.66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A单位120,352,181.20未结算
B单位5,327,583.26涉及诉讼尚未结算
合计125,679,764.46--

其他说明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幅289.75%,为222,142,782.07元,主要为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合并南宁燎旺以及本期南京佛照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注)19,423,561.3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855,712.161,750,282.11
合计27,279,273.541,750,282.11

注:为一年内需支付的融资租赁付款额。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8,038,471.155,503,702.07
合计8,038,471.155,503,702.07

45、长期借款

46、应付债券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15,718,515.383,943,088.30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7,855,712.16-1,750,282.11
合计7,862,803.222,192,806.19

租赁负债到期日分析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2年2,780,281.781,552,519.37
3-5年4,095,243.05640,286.82
5年以上987,278.39
合计7,862,803.222,192,806.19

48、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融资租赁借款本金及利息(注)19,423,561.3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9,423,561.38
合计0.00

其他说明:

注:期末余额均为南宁燎旺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

(2)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无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7,671,948.69预提东风小康使用江苏宏泰油漆的索赔
合计7,671,948.69--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2017年第一批自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2,333,333.50166,666.652,166,666.85与资产相关
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2,225,000.00125,000.002,100,000.00与资产相关
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扶持资金2,000,000.0033,333.341,966,666.66与资产相关
柳州市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资金补助款1,882,999.9782,999.971,800,000.00与收益相关
重庆两江新区财政局拨付2019年第十四批产业扶持资金1,112,500.0062,500.001,050,000.00与资产相关
2020年汽车及零部件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83,333.35916,666.65与资产相关
2017年柳东新区企业挖潜改造款962,500.0062,500.00900,000.00与收益相关
柳州桂格2021年柳州市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资金支持项目790,000.0052,666.68737,333.32与资产相关
2018第三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752,000.0040,000.00712,00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汽车行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资金651,666.6528,333.35623,333.30与资产相关
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2,666.6926,666.65576,000.04与资产相关
项目资金
2018年第一批柳州市企业扶持资金支持项目471,333.2765,333.38405,999.89与资产相关
创新项目经费372,000.0020,000.00352,000.00与资产相关
广西壮族科学技术厅2020年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113,000.005,000.00108,000.00与资产相关
智能化LED汽车车灯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550,376.08550,376.08与资产相关
合计15,819,376.161,404,709.4514,414,666.71--

其他说明:

注:由于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递延收益本期增加金额中有13,029,376.16元为购买日摊余金额。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负债22,653.461,244,064.84
合计22,653.461,244,064.84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399,346,154.001,399,346,154.00

其他说明:

单位:元

类别/投资者名称期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余额
投资金额所占比例投资金额所占比例
限售股份13,169,196.000.94%13,169,196.000.94%

非限售股份

非限售股份1,386,176,958.0099.06%1,386,176,958.0099.06%
合 计1,399,346,154.00100.00%1,399,346,154.00100.00%

54、其他权益工具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911,543.363,085,594.764,825,948.60
其他资本公积7,245,971.547,245,971.54
合计15,157,514.903,085,594.7612,071,920.14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库存股(A股)201,955,572.33201,955,572.33
库存股(B股)48,645,302.2148,645,302.21
合计250,600,874.54250,600,874.5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2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本期公司共使用自有资金 250,600,874.54元(不含交易费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31,952,995股和B股股份18,398,512股。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详见本附注十五、(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349,389,658.23-380,765,462.681,041,043,249.12-57,114,819.40-1,364,693,892.40984,695,765.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349,389,658.23-380,765,462.681,041,043,249.12-57,114,819.40-1,364,693,892.40984,695,765.8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1,124.62-27,539.73-56,209.2028,669.47-57,333.
收益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24.62-27,539.73-56,209.2028,669.47-57,333.82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349,388,533.61-380,793,002.411,041,043,249.12-57,114,819.40-1,364,750,101.6028,669.47984,638,432.01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幅58.09%,为-1,364,750,101.60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出售了部分股票,将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所致。

58、专项储备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699,673,077.00699,673,077.00
任意盈余公积41,893,962.55213,691.5941,680,270.96
合计741,567,039.55213,691.59741,353,347.9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报告期内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交易手续费等冲减任意盈余公积213,691.59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758,462,062.481,700,426,915.6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758,462,062.481,700,426,915.6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091,965.87316,914,185.34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35,847,668.70258,879,038.49
加:其他(注)-1,041,043,249.12
期末未分配利润2,913,749,608.771,758,462,062.48

注:为本期出售股票时,将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607,263,246.863,836,340,666.943,699,836,965.572,957,658,247.04
其他业务165,427,222.28125,871,366.5345,077,487.1538,615,663.76
合计4,772,690,469.143,962,212,033.473,744,914,452.722,996,273,910.80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4,486,804.1912,797,350.61
教育费附加6,546,395.135,487,588.14
房产税10,858,526.898,136,199.68
土地使用税5,641,160.535,170,804.93
车船使用税31,087.2615,852.28
印花税3,996,416.042,847,363.44
地方教育费附加3,900,946.033,660,351.56
土地增值税414,132.63
环境保护税102,675.89101,985.20
其他税费393,432.00212.76
合计45,957,443.9638,631,841.23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74,454,733.8862,699,560.82
业务宣传及广告费44,511,114.7623,567,538.03
促销推广费12,840,438.9110,124,091.58
差旅费11,418,043.439,248,697.83
商业保险费4,751,270.105,257,100.62
经销商会议经费806,507.86974,212.62
其他21,498,932.4033,348,498.85
合计170,281,041.34145,219,700.35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19,834,123.6289,335,431.10
办公费19,943,898.3814,548,829.21
折旧费18,638,776.2116,796,115.88
无形资产摊销7,598,775.255,036,363.10
工程装修费6,980,479.304,504,630.47
土地租金与管理费4,477,445.475,822,250.99
水电费4,270,695.134,811,554.12
劳务费3,260,561.19
残疾人保障金2,955,901.371,466,128.42
党建经费5,050,315.69
其他18,375,455.897,993,754.77
合计206,336,111.81155,365,373.75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幅32.81%,为50,970,738.06元,主要为本期合并南宁燎旺,以及上期受疫情影响,社保有所减免所致。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5,475,565.2664,755,944.49
物料消耗52,326,677.638,251,441.92
折旧与长期待摊费19,220,357.956,884,584.37
认证检测费10,890,898.9912,746,279.58
装备调试费8,662,071.217,866,127.63
专利相关费用1,287,039.721,970,723.98
其他15,819,008.406,410,194.74
合计203,681,619.16108,885,296.71

其他说明:

1、本公司发生的研发支出,除中、小试之外的支出计入研发费用,中、小试生产的产品对外销售后所形成的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支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2、本期研发支出计入研发费用的发生额较上期增幅87.06%,为94,796,322.45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力度,研发团队扩大、研发项目等较上期增加;以及本期合并南宁燎旺所致。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5,790,716.89
减:利息收入16,201,526.0037,650,815.03
汇兑损益12,012,555.3830,819,758.83
其他1,518,283.461,207,770.75
合计3,120,029.73-5,623,285.45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8,743,315.18元,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定期存款业务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同步减少所致。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适岗培训补贴2,968,000.005,541,000.00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04,092.60
高新企业补贴1,510,200.00
佛山市禅城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00,000.00
稳岗补贴824,913.042,907,529.01
工业互联网项目改造奖809,9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第三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款(智能LED车灯项目)550,376.08
"百企争先"奖励金500,000.00500,000.00
重庆市2021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410,000.00
进出口扶持基金340,000.003,674,307.07
佛山市级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资金300,000.001,000,000.00
两江新区财政局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惠政策资金300,000.00
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资金4,988,602.00
佛山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专项资金3,000,000.00
2018年度禅城高企树标提质扶持(镇街)1,422,900.00
2019年禅城区政府质量奖1,000,000.00
其他4,794,421.524,955,190.12
合计16,311,903.2428,989,528.20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幅43.73%,为-12,677,624.96元,主要为本期收到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260,497.272,351,681.3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085,59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3,643,370.0214,940,422.96
投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收益1,118,141.6323,451,129.06
其他6,013,450.003,492,971.49
合计36,121,053.6844,236,204.90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649,669.444,785,700.00
合计4,649,669.444,785,700.00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4,202,568.39-15,841,416.23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189,864.56-268,176.13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264,782.57
合计-4,657,215.52-16,109,592.36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9,184,207.60-7,581,307.74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1,318,800.00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88,613.87
合计-30,891,621.47-7,581,307.74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幅307.47%,为23,310,313.73元,主要为本期较上期增加南宁燎旺资产减值损失14,681,409.95元,以及本公司对新增的积压产品补提存货跌价损失所致。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77,713,637.779,090,874.79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68,622,762.98元,主要为公司本期处置了部分物业资产,包括乐城二路59号、乐城一路一号中座和北座24套、罗村三区、乐城三路四街2号和三路三街4号等房产。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57,720.00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合计2,003,455.6248,168.042,003,455.62
其中:固定资产报废利得2,003,455.6248,168.042,003,455.62
违约金收入7,060,000.007,060,000.00
其他4,123,500.762,058,806.154,123,500.76
合计13,186,956.382,164,694.1913,186,956.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零星政府补助补助57,720.00与收益相关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645,945.891,672,244.18645,945.89
对外捐赠104,364.08
存货损失311,858.32291,692.80311,858.32
罚款支出200.0026,000.00200.00
滞纳金190,078.72556.29190,078.72
其他40,388.611,759,560.6440,388.61
合计1,188,471.543,854,417.991,188,471.54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3,309,089.1346,120,717.25
递延所得税费用1,741,577.22-406,009.72
合计25,050,666.3545,714,707.5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92,348,101.6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43,852,215.2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056,765.3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1,031,206.0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944,791.18
加计扣除的税额影响-21,834,983.83
视同销售349,091.72
投资收益及分红-4,348,419.30
所得税费用25,050,666.35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代收南宁燎旺原股东股权转让税款48,637,165.49
收到的保证金40,666,019.1512,240,049.79
废品收入27,393,454.5518,500,712.83
存款利息18,109,095.0238,946,211.76
收到的政府补助17,435,679.4729,323,585.92
物业及租金收入12,980,397.199,828,318.01
保险赔偿收入25,003.2021,871.82
其他5,778,972.2910,805,467.01
合计171,025,786.36119,666,217.1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用现金支付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67,305,563.8251,683,094.67
用现金支付的销售费用61,331,324.84139,896,500.31
用现金支付的财务费用1,302,431.92509,435.98
退回的保证金42,863,242.648,933,825.48
代付南宁燎旺原股东股权转让税款48,637,165.49
其他9,057,860.336,746,686.92
合计230,497,589.04207,769,543.36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拆迁补偿款54,990,047.00
合计54,990,047.0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回购股份250,814,566.13
融资租赁租金49,995,876.21
合计300,810,442.34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67,297,435.30322,168,591.79
加:资产减值准备35,548,836.9923,690,900.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04,751,799.8976,762,605.39
使用权资产折旧3,980,368.60
无形资产摊销7,750,242.825,036,363.1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0,237,535.658,024,378.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713,637.77-9,090,874.7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57,509.731,624,076.1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649,669.44-4,785,700.0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790,716.8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6,121,053.68-44,236,204.9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22,138.97-246,364.7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80,561.75717,855.0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3,528,121.23-105,929,840.5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01,444,146.3686,704,874.1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9,309,460.4134,387,672.9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7,025,085.26394,828,331.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注)41,695,763.31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139,089,151.31875,728,218.5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875,728,218.571,051,079,042.4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3,360,932.74-175,350,823.84

注: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系公司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南宁燎旺尚未支付的价款。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将在南宁燎旺原股东于2022年完成股份过户后15日内支付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252,184,400.45
其中:--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52,184,400.45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0,835,756.18
其中:--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120,835,756.18
其中:--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120,835,756.18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131,348,644.27

其他说明:

注:南宁燎旺购买日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购买日货币资金差异为使用受限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理财产品共55,190,042.63元。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139,089,151.31875,728,218.57
其中:库存现金16,733.1014,800.2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39,748,114.76870,224,197.6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99,324,303.455,489,220.7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9,089,151.31875,728,218.57

(5)报告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6)其他说明

无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45,575,069.72票据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
应收票据275,626,604.28票据池质押
固定资产277,849,723.49关联方抵押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四、(三)“其他”
无形资产11,274,770.33关联方抵押担保,详见本附注十四、(三)“其他”
合计810,326,167.82--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266,653,929.34
其中:美元31,760,973.866.3757202,498,441.04
欧元44,157.417.2197318,803.25
港币45,316,276.570.817637,050,587.72
印尼盾59,924,155,104.300.00044726,786,097.33
应收账款----376,000,761.23
其中:美元58,005,666.696.3757369,826,729.12
欧元212,143.567.21971,531,612.86
港币
印尼盾10,385,725,386.300.0004474,642,419.25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其他非流动资产766,142.51
其中:美元59,710.716.3757380,697.60
欧元53,387.947.2197385,444.91
短期借款127,514,000.00
其中:美元20,000,000.006.3757127,514,000.00
应付账款593,644.68
其中:印尼盾1,328,064,155.400.000447593,644.68
合同负债:19,121,489.94
其中:美元2,965,980.326.375718,910,200.73
欧元29,265.657.2197211,289.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82,902.02
其中:印尼盾6,673,158,881.430.0004472,982,902.02
租赁负债81,284.42
其中:印尼盾181,844,340.040.00044781,284.42
其他非流动负债11,004.46
其中:美元1,726.006.375711,004.46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职工适岗培训补贴2,968,000.00其他收益2,968,000.00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04,092.60其他收益2,004,092.60
高新企业补贴1,510,200.00其他收益1,510,200.00
佛山市禅城区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稳岗补贴824,913.04其他收益824,913.04
工业互联网项目改造奖809,900.00其他收益809,9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第三批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款(智能LED车灯项目)550,376.08其他收益550,376.08
"百企争先"奖励金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重庆市2021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410,000.00其他收益410,000.00
进出口扶持基金340,000.00其他收益340,000.00
佛山市级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资金3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
两江新区财政局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惠政策资金3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
其他4,794,421.52其他收益4,794,421.52
合计16,311,903.2416,311,903.24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8月01日493,880,163.7653.79%以现金收购原股东股权和增资2021年08月01日改选董事,完成工商变更等707,022,757.3128,862,888.63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现金493,880,163.76
合并成本合计493,880,163.76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77,668,693.94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16,211,469.82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176,025,798.81176,025,798.81
存货313,460,310.46313,460,310.46
固定资产697,875,234.89629,478,819.32
无形资产93,882,706.3966,748,282.54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86,008.7415,086,008.74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598,705,624.03598,705,624.03
其他流动资产8,843,992.988,843,992.98
在建工程3,901,388.203,901,388.20
使用权资产3,372,205.603,372,205.60
长期待摊费用94,182,937.6494,182,937.64
商誉14,329,625.91
递延所得税资产16,179,649.0816,179,649.08
其他非流动资产21,659,286.5221,659,286.52
资产合计2,043,175,143.341,947,644,303.92
借款198,258,013.62198,258,013.62
递延所得税负债14,329,625.91
应付票据及应付款项1,015,328,033.631,015,328,033.63
应付职工薪酬19,573,230.6219,573,230.62
应交税费9,284,798.889,284,798.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3,169,797.0653,169,797.06
租赁负债1,941,745.821,941,745.82
长期应付款22,247,027.5922,247,027.59
预计负债7,988,407.727,988,407.72
递延收益13,029,376.1613,029,376.16
负债合计1,355,150,057.011,340,820,431.10
净资产688,025,086.33606,823,872.82
减:少数股东权益406,462,516.18358,491,518.87
取得的净资产281,562,570.15248,332,353.95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来确定南宁燎旺的资产、负债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以现行市场价格加上必要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和成新率确定公允价值。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主要以评估基准日的土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存货的评估方法为市价法,根据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和产品销售利润情况确定公允价值。

其他说明:

公司购买南宁燎旺原股东股权比例40.92%后以现金增资200,000,000.00元,分别增加实收资本7,635,93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192,364,070.00元;增资后的公允价值为888,025,086.33元,对南宁燎旺持股53.79%,归属于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77,668,693.94元。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合并成本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海南科技于本期5月新设立,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内;新光源公司和湖南科达已分别于本期9月、11月完成工商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佛山佛山生产及销售100.00%新设
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佛山佛山生产及销售100.00%新设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佛山佛山生产及销售70.00%新设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新乡新乡生产及销售100.00%新设
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南京生产及销售100.00%收购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佛山生产及销售51.00%新设
FSL LIGHTING GMBH(佛山照明欧洲有限责任公司)德国德国生产及销售100.00%新设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佛山佛山生产及销售51.00%新设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佛山房地产开发100.00%收购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海口海口生产及销售100.00%新设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注)南宁南宁车灯制造53.79%收购
柳州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柳州车灯制造53.79%收购
柳州桂格复煊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柳州汽车电子产品制造53.79%收购
重庆桂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重庆车灯制造53.79%收购
青岛桂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青岛青岛车灯制造53.79%收购
印度尼西亚燎旺车灯有限公司印尼印尼车灯制造53.79%收购

其他说明:

注:柳州光电、柳州复煊、重庆桂诺、青岛光电和印尼燎旺为南宁燎旺的全资子(孙)公司。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30.00%742,477.8511,450,551.98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49.00%2,513,547.8824,626,765.88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49.00%1,415,333.7916,852,876.19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46.21%12,562,779.38422,919,171.77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135,829,008.1217,573,437.36153,402,445.48115,233,938.88115,233,938.8871,270,518.2815,316,406.3486,586,924.6250,893,344.1950,893,344.19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126,777,943.8512,494,211.78139,272,155.6376,679,776.3076,679,776.30112,196,198.348,962,676.26121,158,874.6063,696,184.8263,696,184.82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60,890,648.9012,887,936.3873,778,585.2839,384,209.4539,384,209.4551,192,090.9612,249,945.6863,442,036.6431,936,160.1931,936,160.19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1,346,863,737.14817,363,839.982,164,227,577.121,305,420,077.1923,058,696.781,328,478,773.97
合 计1,670,361,338.01860,319,425.502,530,680,763.511,536,718,001.8223,058,696.781,559,776,698.60234,658,807.5836,529,028.28271,187,835.86146,525,689.20146,525,689.20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147,525,074.102,474,926.172,474,926.173,103,173.55145,973,615.974,983,862.504,983,862.50-1,854,553.69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164,800,910.545,129,689.555,129,689.55-10,852,478.65123,690,820.258,881,031.228,881,031.222,202,238.82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81,332,587.182,888,499.382,888,499.381,704,983.5330,156,976.58-1,209,123.55-1,209,123.55-5,636,610.73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707,022,757.3128,862,888.6328,924,930.3313,797,867.21
合 计1,100,681,329.1339,356,003.7339,418,045.437,753,545.64299,821,412.8012,655,770.1712,655,770.17-5,288,925.60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81,545,123.09181,365,016.3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2,260,497.272,351,681.39
--综合收益总额2,260,497.272,351,681.39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对每一客户设置了赊销限额,一旦应收账款余额超过该赊销限额,则要求客户付款或经公司管理层审核后,方能安排生产和发货。

公司通过审核应收账款的月度账龄分析情况以及监控客户的回款情况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及时采取必要催款措施。

(二)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预计1年内到期。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和欧元有关。于2021年12月31日,除本附注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欧元、港元和印尼盾余额外,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本公司采取远期结售汇、完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国际竞争力等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并以优惠的贷款利率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利率借款余额为226,614,000.00元,占总借款余额 100%,此部分风险可控。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5,825,678.18322,422,447.43328,248,125.6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5,825,678.18322,422,447.43328,248,125.61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74,360,785.15500,000.001,474,860,785.15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确定依据为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市价和远期外汇期权汇率。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银行理财产品,按合同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因被投资企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因被投资企业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所以公司按零元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该等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投资11万元港币13.47%13.47%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生产、销售46,200万元8.77%8.77%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投资100亿元5.94%5.94%
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投资2亿人民币及100万元港币1.82%1.82%
合计30.00%30.0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电子集团、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广晟”)、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更名为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资本”)和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投资”)均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集团、深圳广晟、广晟资本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广晟集团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2021年12月15日,深圳广晟和广晟资本将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予广晟集团,转让后,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和广晟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A、B股419,803,8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00%。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PROSPERITY LAMPS & COMPONENTS LT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中科宏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电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广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广晟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佑昌西特科照明(廊坊)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
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重大影响的公司
上林县晨旺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关联自然人重大影响的公司
南宁秋缘景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重大影响的公司
南宁瑞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联自然人重大影响的公司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42,644,701.72120,000,000.0054,268,443.27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7,858,610.6715,000,000.008,810,002.31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采购材料2,654,442.3613,000,000.003,128,174.91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采购材料1,394,588.50118,407.08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采购材料646,501.00448,824.06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采购设备1,151,902.673,000,000.00724,424.77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劳务60,430,362.16139,734,113.59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接受劳务16,489,569.63
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69,383.02326,229.47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接受劳务2,734.9116,851.55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接受劳务25,471.7042,477.88
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5,660.3813,274.34
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劳务234,245.88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劳务35,150.44
合 计133,808,174.60151,000,000.00207,666,373.67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7,516,153.5013,257,739.83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5,442,505.3623,581,892.27
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产品8,100,954.4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104,398.07508,074.33
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089,642.462,001,082.10
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642,983.52
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863,057.742,478,832.12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销售产品619,220.36
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25,710.62367,903.54
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08,592.02
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产品73,458.68
广东中金岭南军芃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49,674.33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30,226.5557,417.70
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6,984.5644,923.04
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4,356.46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8,013.278,004.42
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销售产品6,145.47678,572.88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857.79
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销售产品856,798.23
广东广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23,628.32
合 计81,922,935.1643,864,868.7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如下: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有关的款项也按照实际交易按期支付。

2、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详见本附注十四、(三)“其他”。

(5)关联方资金拆借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董事长1,503,487.93553,233.53
总经理1,425,147.022,246,860.84
监事会主席1,328,797.521,011,360.58
董事会秘书306,708.16
财务总监1,302,654.16992,873.82
其他10,793,083.077,286,668.80
合 计16,659,877.8612,090,997.57

(8)其他关联交易

(8.1)向关联方收购股权情况

2021年10月,电子集团与本公司签订《关于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西格玛的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917,980,229.67元的对价全部转让予本公司;同月,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分别与本公司签订《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以599,117,886.95元(11.51元/股)的对价转让予本公司。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30%股权收购款即455,129,434.98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有关股权收购进度详见本附注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8.2)关联方资金利息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借款利息费用11,857,755.40
合计11,857,755.40

注:为子公司佛山科联向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的借款利息费用,相关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结清,本期无新增借款利息。

(8.3)向关联方收取违约金

2020年12月,本公司与华建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取得湖南科达100%的股权,从而持有科联大厦。本期双方因《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竣工验收日期发生争议,公司根据协议约定要求华建集团承担延期交楼的违约金。经协商,由华建集团向公司支付违约金7,060,000.00元。

(8.4)关联存、贷款情况

关联方名称存款性质存款期限期末余额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注)活期、协定可随时支取294,777,469.27

注:根据双方于2020年度和2021年度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在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其中定期存款年化利率为3.3%,七天通知存款年化利率2.45%,协定存款年化利率为1.75%;本期发生并确认的利息收入为6,873,960.08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货币资金-应计利息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1,581,250.00
应收账款佑昌灯光器材有限7,536,111.98226,083.363,953,777.97118,613.34
公司
应收账款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117,554.1694,043.33
应收账款佑昌(杭州)照明电器有限公司86,000.0086,000.00
应收账款广东华晟数据固态存储有限公司2,553,280.00765,984.00
应收账款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1,095,727.0432,871.812,642,688.0079,280.64
应收账款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5,752,518.74172,575.562,261,222.7967,836.68
应收账款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621,178.8078,635.36574,124.0017,223.72
应收账款广东中金岭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670,784.0046,301.49415,731.0012,471.93
应收账款广州华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44,823.004,445.48289,857.548,695.73
应收账款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10,627,013.80318,810.4114,131,264.06423,937.92
应收账款广东中金岭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118.00303.54
应收账款广东广晟稀有金属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6,455,385.93193,661.58
应收账款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03.6069.11
应收账款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晟国际大厦分部669,790.4020,093.71
其他应收款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7,060,000.00211,800.00
其他应收款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8,865.50265.97
预付账款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39,428.00
预付账款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266.86
其他非流动资产广东省广晟资本投19,999,513.57
资有限公司
其他非流动资产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75,394,068.90
其他非流动资产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9,735,852.51
合 计497,684,055.771,305,917.3828,677,444.381,674,087.29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票据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5,816,952.78
应付票据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98,496.60
应付账款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3,989,061.6332,866,944.98
应付账款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94,923.945,258,863.67
应付账款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567,218.00
应付账款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1,350,955.58
应付账款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78,185.14289,282.42
应付账款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1,337,304.32
应付账款广东中南建设有限公司12,370,475.74
应付账款广东一新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3,825,018.07
其他应付款南宁瑞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20,352,181.20
其他应付款广东华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726,264.409,358,999.63
其他应付款广东省电子技术研究所391,025.00260,860.00
其他应付款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30,000.00
其他应付款深圳市粤鹏建设有限公司298,300.64
其他应付款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40,354.07279,800.91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佑昌电器(中国)有限公司59,428.0039,764.94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广东和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303.60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广东广晟南方建设有限公司3,233.00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7,219.71
合 计162,787,945.8449,735,472.13

7、关联方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就避免与本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本公司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本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本公司收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本公司合理赔偿。承诺时间:2015年12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2)承诺方:广晟集团。

承诺内容:1、承诺人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承诺人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承诺人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企业。

承诺时间:2021年11月4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3)承诺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

承诺内容:1、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除前述目前与佛山照明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外,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1)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减持直至全部转让所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佛山照明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承诺人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2、承诺人在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承诺人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承诺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承诺人其他下属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项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3、如承诺人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致使佛山照明受到损失的,承诺人将给予佛山照明合理赔偿。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电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华晟、广晟投资承诺,在其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5年12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2)承诺方:广晟集团。

承诺内容: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本公司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时间:2021年11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3) 承诺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香港华晟

承诺内容:在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佛山照明股份期间:1、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佛山照明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承诺人不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进行损害佛山照明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对于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佛山照明之间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进行。在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相关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佛山照明及佛山照明的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3、关于独立性的承诺

(1)承诺方:电子集团、香港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为了保持佛山照明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资产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电子集团及香港广晟投资承诺:1、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佛山照明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佛山照明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与佛山照明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佛山照明任职并在佛山照明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佛山照明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与关联企业之间

完全独立。(3)、向佛山照明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超越佛山照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3、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佛山照明具有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2)、保证佛山照明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佛山照明的控制之下,并为佛山照明独立拥有和运营。(3)、保证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佛山照明的资金、资产;不以佛山照明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佛山照明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佛山照明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佛山照明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其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佛山照明的财务人员不在其关联企业兼职。(4)、保证佛山照明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佛山照明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不违法干预佛山照明的资金使用调度。承诺时间:2015年12月4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2)承诺方:广晟集团。

承诺内容:为保持本公司独立性,承诺人承诺:1、保证本公司人员独立:承诺人承诺与本公司保证人员独立,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2、保证本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3、保证本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本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本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本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本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下属企业兼职。(5)保证本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本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本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本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承诺人分开。(3) 保证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承诺人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5、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1) 保证本公司业务独立。(2)保证本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承诺时间:2021年11月4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4、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承诺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

承诺内容: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新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人员承诺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5、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不减持佛山照明股份的承诺

承诺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电子集团、香港华晟、香港广晟投资、深圳广晟投资承诺内容:1、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将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广晟集团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或划转除外)减持所持有的佛山照明股份。2、若佛山照明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实施转增股份、送股、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公司因此获得的新增股份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承诺。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向佛山照明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9月28日。承诺期限: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情况:履行中。

6、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1)承诺方: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

承诺内容: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2)承诺方: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3)承诺方: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亦不存在泄漏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7、关于合法合规的承诺

(1)承诺方:深圳广晟投资、香港广晟投资、香港华晟

承诺内容:1、最近三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2、最近三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三年至承诺出具日。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2)承诺方: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1、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3)承诺方:电子集团

承诺内容:1、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2019年 11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对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给予时任风华高科董事刘科(现任电子集团董事长)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除前述情形外,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4)承诺方:广晟集团

承诺内容:1、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2、最近五年内,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3、根据广东纪检监察网2021年10月18日公告,承诺人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余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无结果。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4、承诺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5)承诺方:国星光电、西格玛

承诺内容: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6)承诺方:国星光电、西格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内容:最近五年内,承诺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五年至承诺出具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8、对国星光电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补偿承诺

承诺方: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若因国星光电在本次收购完成前已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星光电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追责、罚款等行政处罚,承诺方将全额承担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的损失,以及被处罚或被追索的支出及费用,确保国星光电或佛山照明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9、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的说明

承诺方: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1、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估值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或含保密条款的委任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各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

2、上市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3、在交易各方参与探讨本次交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意见、建议、设想和解决方案过程中,交易各方没有向其他任何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泄露相关重组信息。

4、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进行信息披露前,交易各方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综上,交易各方在本次交易中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履行情况:履行中。

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承诺方: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1、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承诺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

承诺人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4、在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承诺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文件、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承诺人如在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承诺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2)承诺方:国星光电

承诺内容:本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在现阶段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材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3) 承诺方:西格玛

承诺内容: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清晰的承诺

(1)承诺方:电子集团

承诺内容:承诺人所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权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权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2)承诺方:广晟集团

承诺内容: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46,260,021股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3)承诺方: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5,791,924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且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4)承诺方:西格玛

承诺内容:承诺人所持有的国星光电79,753,05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39,876,500股股份曾存在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情形,截止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上述股份质押已解除,但承诺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兴银粤质字(白云)第201906280001-2号)尚未解除,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在担保有效期内,不会以借款人身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增任何借款,保证承诺人不会因《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实质上承担任何保证责任。除上述情形外,承诺人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不存在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形。承诺人所控制的上述股份亦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等情形。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履行情况:履行中。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承诺

承诺方:广晟集团、广晟资本

承诺内容:1、承诺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不存在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导致不得减持国星光电股份的情形。2、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国星光电、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

承诺期限: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

履行情况:履行中。

13、关于解除信用保证的承诺

承诺方:电子集团

承诺内容: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西格玛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白云)第201906280001-1号)和《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合

同编号:兴银粤质字(白云)第201906280001-2号),由西格玛为承诺人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大写:肆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止。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涉及的借款已全部归还,不存在任何基于上述合同项下担保的债务且西格玛持有的国星光电的39,876,500股股票已经解除质押。同时承诺人进一步做出不可撤销之承诺,在《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上市公司股票最高额质押合同》到期日之前不会以借款人身份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新增任何借款,以保证西格玛不会因上述担保合同实际承担任何保证责任。2、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西格玛的股权完成交割前,承诺人不会安排西格玛新增任何形式的担保。3、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应在10日内解决并排除上述情形,并向西格玛及佛山照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情况:履行中。

14、关于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

承诺方:西格玛承诺内容:1、承诺人保证承诺人的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毕。2、承诺人保证现有股东均为自有资金出资持股,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股东之间就所持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15、关于诉讼与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

承诺方:西格玛承诺内容: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西格玛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截至本说明出具日,西格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前。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16、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承诺

承诺方:广晟集团、电子集团、广晟资本主要管理人员承诺内容:1、承诺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截至《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出具日,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时间:2021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履行情况:履行中。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承诺方:本公司。承诺内容: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承诺时间:2009年5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履行情况:履行中。

2、关于海口地块的开发承诺

2021年11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海南科技取得一处位于海口美安科技新城的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4,931.13平方米,地价款26,596,784.43元。同月,海南科技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口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协议约定上述地块用于发展海洋照明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人民币3.14亿元(包括厂房、设备、土地,折合为每亩人民币600万元),海南科技承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2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开工建设(以主要建筑的基础混凝土浇筑为准);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8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投产后第1年累计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前2年累计纳税不低于2,740万元,前3年累计纳税不低于6,710万元,前4年累计纳税不低于1.17亿元,5年累计纳税不低于2.03亿元;自项目投产后第1年工业总产值(或营收)不低于2.18亿元,前2年累计不低于4.33亿元,前3年累计不低于9.29亿元,前4年累计不低于15.48亿元,5年累计不低于26.20亿元。若因海南科技原因,项目未能在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则海口开发区管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投产后当年未达到年约定上缴税收总额,海南科技应按差额向海口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等;如海南科技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由市政府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本公司与北京正仕诉讼事项

因北京中奥正仕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及下属经销商(以下简称“北京正仕”)拖欠公司货款,公司于2017年9月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粤0604民初13425号),要求被告一北京正仕立即清偿货款,并自2017年7月31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要求被告二江正浩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18年5月10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0604民初134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北京正仕向公司支付货款14,220,827.14元及违约金,江正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京正仕及江正浩不服判决,于2018年5月24日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1年10月2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6民终6382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以保全的货物抵扣北京正仕欠付的货款300万元,北京正仕再向公司支付余款11,220,827.14元及违约金,江正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12月16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22年2月21日收到法院限制北京正仕及江正浩的消费令。

2、佛山科联与部分业主诉讼事项

因佛山科联逾期交房,公寓三名业主(原告)于2021年10月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佛山科联和深

圳创联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联”)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1)粤0604民初41627号、41628号、41629号),请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佛山科联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两被告共同退还房款及利息1,999,544.00元(以全部房款为基数,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4.35%计至实际退清之日),赔偿损失71,185.48元(包括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和契税税款),并承担违约金149,008.00元(按全部房款的10%计算),合计2,219,737.48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上述案件已于2021年12月30日开庭审理,截止至本报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审结。

3、佛山科联与深圳创联诉讼事项

2021年4月,佛山科联与深圳创联签订《〈佛山科联中心项目物业兜底包销合同〉终止协议》,双方确定原合同终止,深圳创联代理销售权利终止且无力履行兜底购买标的物业,但深圳创联需负责处理已销售的32套公寓装修及收楼等后续有关事宜,在深圳创联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前提下,佛山科联将分批次退还原合同部分定金。2021年12月,深圳创联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1)粵0604民初42183号),以佛山科联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向业主交房,导致终止协议约定的条件已不可能成就为由,请求判令公司返还款项5,572,000.00元及利息50,000.00元(暂计),向深圳创联支付律师费用98,000.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合计5,720,000.00元(暂计)。该案件已于2022年2月11日开庭审理,截止至本报告日,尚未审结。

4、南宁燎旺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湖北美洋支付货款590,948.44元及违约金5.90万元。经法院协调,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湖北美洋于2021年6月30日前、7月31日前分别支付货款196,890.00元,剩余货款197,168.44元于2021年8月31日前全部付清,若被告湖北美洋未按上述任意一期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南宁燎旺有权就实际尚欠货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至目前,湖北美洋尚未履行付款义务。南宁燎旺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法院未查到有可执行财产,已经退回判决南宁燎旺承担的诉讼费用。

5、南宁燎旺与重庆美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重庆美万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美万”)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案号:(2020)渝仲字第3414号),要求裁决重庆美万支付技术开发费470.21万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70.73万元、承担律师费5万元,合计545.94万元(以上金额为暂计)。

2021年3月19日,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决如下:重庆美万向南宁燎旺支付款项470.21万元、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支付款项为基数,按判决书规定计算)、支付律师费5万元,本案仲裁费5.52万元由重庆美万承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因重庆美万未按仲裁裁决履行付款义务,南宁燎旺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1年7月6日获准立案执行(案号:(2021)渝01执1419号),2021年9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因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2月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5破申5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美万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12月1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5破34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美万管理人。2022年1月4日南宁燎旺收到重庆美万破产清算债权申报通知书,2022年1月26日南宁燎旺已经按通知要求收集资料并寄送给本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2022年2月17日,重庆美万管理人召开了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2月25日收到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知:

重庆美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如下:本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的《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及《以非现场方式表决的议案》均表决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6、南宁燎旺与江苏宏泰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燎旺因与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买卖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1)桂01民初1028号),请求判令江苏宏泰赔偿南宁燎旺因被告表面硬化涂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索赔金额损失2,130.40万元和货款逾期利息损失287.60万元,合计2,417.99万元。南宁燎旺提供了与本案相关的《车灯零部件及材料产品买卖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和《索赔协议》。由于江苏宏泰提供的表面硬化涂料存在质量问题,南宁燎旺于2018年1月开始陆续收到主机客户外三包因表面硬化涂料失效的退件,截止至2020年10月30日,南宁燎旺被主机客户退回和索赔的车灯产品28批次,车灯产品共计29,657只,造成损失2,130.40万元。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未能达成索赔协议。

因本案出现了新的事实,南宁燎旺综合考虑后决定撤诉后再重新向法院起诉和提交证据,南宁燎旺提交撤诉申请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8日作出裁定,准许原告(南宁燎旺)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已向南宁市中院提交撤诉退费申请办理中)。目前证据基本已收集整理完并按律师要求打印,第一批电子邮寄等证据申请公证完成,第二批证据(主机厂已发送电子邮件,待整理核对)待收集后进行公证,公证完成再提交起诉。

7、重庆桂诺与湖北美洋买卖合同纠纷事项

重庆桂诺因与湖北美洋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湖北美洋支付货款849.31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法院于2019年8月16日立案后,依简易程进行了审理。经法院调解,湖北美洋同意分期向重庆桂诺支付货款,但未实际履行,重庆桂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在执行中。

重庆桂诺因与湖北美洋的买卖合同纠纷,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湖北美洋承担货物损失369.48万元,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3日判决,确认解除重庆桂诺与湖北美洋的零部件采购合同及价格协议,驳回重庆桂诺其他诉讼请求。2022年1月11日,重庆桂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湖北美洋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因无可执行财产,法院终止本执行。

8、劳动争议

(1)2021年6月,灯光器材公司整体搬迁至佛山市高明区,同时采取了向全体员工提供班车或住宿等弥补措施,但仍有13名员工不愿意随公司搬迁而辞职,并要求灯光器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021年8月20日,佛山市南海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佛南劳人仲案字[2021]3423号仲裁判令,驳回上述13人经济补偿金的仲裁请求,其中12人不服上述仲裁判令,于2021年9月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确认其与灯光器材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6月28日解除,并判令灯光器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合计412,100.00元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案件已于2021年12月13日开庭审理,截止至本报告日,尚未审结。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宁燎旺及其子公司、南宁瑞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南宁桂格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瑞翔”)相互担保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主债务人主债权人(贷款人)担保人担保种类担保金额担保余额
南宁燎旺 (注1)兴业银行南宁分行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和南宁瑞翔、青岛光电、柳州光电、重庆桂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20,000.004,770.00
南宁燎旺 (注2)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宁燎旺、南宁瑞翔、柳州光电、青岛光电、杨世悦、顾汉华、旷林昌和梁小玲连带责任保证2,600.00724.13
柳州光电(注3)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柳州光电连带责任 保证、抵押15,000.005,000.00
重庆桂诺(注4)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宁瑞翔、南宁燎旺、柳州光电、青岛光电、杨世悦、顾汉华、旷林昌、梁小玲连带责任保证3,990.001,218.23
合计——————41,590.0011,712.36

注1:南宁燎旺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桂城北流借字(2021)第10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4,770万元(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日)。其中,南宁燎旺以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7,234.44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①证号一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501号;②证号二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9号;③证号三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8号;④证号四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证第0065497号;南宁瑞翔以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2,404.45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⑤证号五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4815号;⑥证号六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4833号;⑦证号七桂(2017)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64840号。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南宁瑞翔、青岛光电、柳州光电、重庆桂诺共同对最高本金限额贰亿元整下的所有债权余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除上述抵押和担保外,重庆桂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权为抵押物对其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抵押最高本金12,229.47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①证号一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6821号、②证号二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330号、③证号三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429号、④证号四渝(2020)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7448号。

注2:2020年5月18日,南宁燎旺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公司”)签订《售

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IFELC20DE24MZT-L-01),融资借款金额2,600万元,实际取得借款金额2,400万元(与融资借款金额的差额200万元作为保证金,由远东租赁公司扣留),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为30个月。该项融资借款由南宁瑞翔、柳州光电、青岛光电、杨世悦、顾汉华、旷林昌和梁小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南宁燎旺与远东租赁公司签订了《所有权转移协议》,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一般条款》之约定:在保证乙方(指南宁燎旺,下同)享有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及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甲方(指远东租赁公司,下同)可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以租赁物件抵押等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影向。甲方承诺不因转让/抵押行为对乙方的权利(尤其是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租赁物件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期间届满后的所有权。注3:柳州光电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编号为WYZH2021012600174、WYZH2021042100164和WYZH2021042100146的借款合同,分别借款1,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1月26日至2022年01月26日)、2,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1日)、2,000万元(期限自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04月22日)。其中,柳州光电以其所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为其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敞口15,000万元为限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被抵押的不动产分别为:①证号一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88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1号厂房;②证号二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1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模具中心;③证号三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4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物流门门卫室;④证号四桂(2019)柳州市不动产权第0191995号,坐落地为车园横四路12号大门门卫室。南宁燎旺、旷林昌、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以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敞口15,000万元为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额度有效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注4:2020年6月21日,重庆桂诺与远东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IFELC20DE2XZXM-L-01),融资借款金额3,990万元,实际取得借款金额3,599万元(与融资借款金额的差额400万元作为保证金,由远东租赁公司扣留),融资租赁借款期限为30个月。该项融资租赁借款由重庆桂诺以自身拥有的28项固定资产和104项模具进行抵押。重庆桂诺与远东租赁公司签订了《所有权转移协议》,同时南宁燎旺、南宁瑞翔、柳州光电、青岛光电、梁小玲、杨世悦、顾汉华、旷林昌为该项租赁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售后回租赁合同一般条款》之约定:在保证乙方(指重庆桂诺,下同)享有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及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甲方(指远东租赁公司,下同)可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或以租赁物件抵押等担保,合同效力不受影向。甲方承诺不因转让/抵押行为对乙方的权利(尤其是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乙方依约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租赁物件享有使用权和租赁期间届满后的所有权。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361,994,64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348,994,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B股红利折成港币支付).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的总股本1,361,994,647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剩余的回购股份A股1300万股,即1,348,994,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B股红利折成港币支付),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授予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预案还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将已回购的1,300万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剩余已回购的A股股份18,952,995股以及已回购的B股股份18,398,512股,合计37,351,507股股份全部予以注销。2022年2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数量为37,351,507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2.67%,其中注销A股股份为18,952,995股,注销B股股份为18,398,512股。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99,346,154股变更为1,361,994,647股,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三)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电子集团持有的西格玛100%股权(西格玛持有国星光电79,753,050股股份)以及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组织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截止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了西格玛100%股权过户、工商变更手续等,西格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晟集团、广晟资本合计持有的国星光电52,051,94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已经过户登记至本公司名下,国星光电52,051,945股股份交割已完成。至此,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格玛合计持有国星光电132,819,895股股份,占国星光电总股本的21.48%,本公司已成为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南京佛照拆迁事项根据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宁溧府征字【2020】18号《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溧水区红蓝街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佛照拥有的座落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688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4,558.09平方米,为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面积135,882.4平方米,为工业用地)属于征收范围,被征收资产的补偿款、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其他奖励总计183,855,895.00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南京佛照已收到30%补偿款即55,160,000.00元,涉征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已注销。截止至本报告日,场地移交工作尚在进行中。待拆迁工作完成后,南京佛照拟进行清算注销。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11,220,81.00%8,976,6680.00%2,244,16515,257,661.40%9,569,33162.72%5,688,330.8
备的应收账款27.141.72.422.85.996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08,641,819.8699.00%51,950,320.954.69%1,056,691,498.911,073,149,615.4898.60%48,124,872.124.48%1,025,024,743.36
其中:
(1)普通业务组合1,022,005,643.5691.26%51,950,320.955.08%970,055,322.611,012,031,374.5992.98%48,124,872.124.76%963,906,502.47
(2)内部业务组合86,636,176.307.74%86,636,176.3061,118,240.895.62%61,118,240.89
合计1,119,862,647.00100.00%60,926,982.675.44%1,058,935,664.331,088,407,278.33100.00%57,694,204.115.30%1,030,713,074.2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A客户11,220,827.148,976,661.7280.00%涉及诉讼,二审判决公司胜诉,尚未执行完毕
合计11,220,827.148,976,661.7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风险组合1,108,641,819.8651,950,320.954.69%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048,406,539.45
1至2年24,832,557.94
2至3年8,500,312.82
3年以上38,123,236.79
3至4年17,208,975.28
4至5年11,978,176.23
5年以上8,936,085.28
合计1,119,862,647.00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4,387,268.74元;本期收回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0.00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第一名1,036,835.71
第二名117,554.16
其他零星货款100.31
合计1,154,490.18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第一名货款1,036,835.71经诉讼及强制执行,对方已无可执行财产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流程。
第二名货款117,554.16无法收回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流程。
其他零星货款货款100.31无法收回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流程。
合计--1,154,490.18------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核销应收账款已按公司坏账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流程。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166,366,875.2514.86%4,991,006.26
第二名89,015,269.517.95%2,670,458.09
第三名72,464,493.556.47%
第四名26,525,457.912.37%795,763.74
第五名25,411,814.392.27%762,354.43
合计379,783,910.6133.92%--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511,056,231.24462,284,585.09
合计511,056,231.24462,284,585.09

(1)应收利息

2)重要逾期利息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员工借款、备用金3,486,778.817,403,907.26
履约保证金款5,597,832.994,025,073.30
租金、水电费2,564,557.872,989,445.13
增值税出口退税款4,674,335.06195,141.85
其他往来497,805,458.10450,006,575.72
合计514,128,962.83464,620,143.26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454,821.731,880,736.442,335,558.17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308,426.99428,746.43737,173.42
2021年12月31日余额763,248.722,309,482.873,072,731.59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88,303,376.34
1至2年19,335,851.40
2至3年2,598,983.38
3年以上3,890,751.71
3至4年2,377,256.70
4至5年1,079,847.71
5年以上433,647.30
合计514,128,962.83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737,173.4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0.00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内部业务组合395,836,356.261年以内76.99%
第二名内部业务组合69,983,015.322年以内13.61%
第三名内部业务组合11,931,264.294年以内2.32%
第四名往来款7,060,000.001年以内1.37%211,800.00
第五名增值税出口退税款4,674,335.061年以内0.91%140,230.05
合计--489,484,970.93--95.20%352,030.05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无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061,536,766.021,061,536,766.02355,584,295.41355,584,295.4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81,545,123.09181,545,123.09181,365,016.32181,365,016.32
合计1,243,081,889.111,243,081,889.11536,949,311.73536,949,311.73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注)
佛山照明禅昌82,507,350.0082,507,350.00
光电有限公司
佛山泰美时代灯具公司350,000.00350,000.00
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72,000,000.0072,000,000.00
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35,418,439.7635,418,439.76
佛山电器照明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50,077,000.0050,077,000.00
佛山皓徕特光电有限公司16,685,000.0016,685,000.00
佛山照明灯光器材有限公司15,000,000.0015,000,000.00
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25,500,000.0025,500,000.00
FSL Lighting GMBH?195,812.50195,812.50
湖南科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7,850,693.1540,000,000.00-97,850,693.15
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57,000,000.00113,000,000.00170,000,000.00
佛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0150,000,000.00
南宁燎旺车灯股份有限公司493,880,163.76493,880,163.76
合计355,584,295.41740,880,163.7650,077,000.0015,149,306.851,061,536,766.02

注:详见本报告第六节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2、湖南科达的吸收合并事项。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账面价值)期末余额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深圳市南和通讯实业有限公司181,365,016.322,260,497.272,080,390.50181,545,123.09
小计181,365,016.322,260,497.272,080,390.50181,545,123.09
合计181,365,016.322,260,497.272,080,390.50181,545,123.09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48,713,016.463,011,542,500.003,341,450,360.572,726,640,272.12
其他业务169,595,356.00142,496,679.53148,816,741.96134,309,284.64
合计3,718,308,372.463,154,039,179.533,490,267,102.532,860,949,556.76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注)38,645,385.25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260,497.272,351,681.3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7,349,443.0243,551,565.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3,643,370.0214,940,422.96
投资理财及结构性存款收益971,514.9923,451,129.06
其他6,013,450.003,678,150.00
合计78,883,660.5587,972,948.71

注:为子公司灯光器材公司的分红。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2,233,742.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971,903.2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881,704.1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663,119.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640,975.11
减:所得税影响额17,224,178.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085,681.16
合计100,081,584.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3%0.18540.18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3%0.11120.110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无

4、其他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圣辉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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