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章智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彬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方稀土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37,099,676.45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81,089,081.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3,709,967.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90,436,284.1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1,411,860,465.44元,资本公积金181,468,643.74元。
2021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704,299.6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6%。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
配利润9,803,156,165.75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经营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8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包钢/包钢(集团)公司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股份 | 指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包钢财务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矿业 | 指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冶金轧辊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
稀土钢板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 |
包钢西创 | 指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铁捷物流 | 指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节能环保公司 | 指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冶炼分公司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 |
华美公司 | 指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磁材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永磁 | 指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稀宝方元 | 指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华星稀土 | 指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和发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淄博灵芝 | 指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飞达稀土 | 指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稀土 | 指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稀土院 | 指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电池公司 | 指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贮氢公司 | 指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国贸公司 | 指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天骄清美 | 指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宁波展昊 | 指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信丰新利 | 指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聚峰稀土 | 指 | 包头市聚峰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金蒙稀土 | 指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红天宇公司 | 指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灵芝化工 | 指 | 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 |
包钢晶环 | 指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五原润泽 | 指 | 五原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稀交所 | 指 |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 |
宝武集团 | 指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钨业 | 指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有研稀土 | 指 | 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盛和资源 | 指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安泰科技 | 指 |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石化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四降两提 | 指 | 降低制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人工成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
四体系 | 指 |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能源管理体系 |
回购专户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本公司/公司/北方稀土 | 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方稀土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Northern Rare Earth (Group) High-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NR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章智强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余英武 |
联系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电话 | 0472-2207525 0472-2207799 |
传真 | 0472-2207788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1997年,公司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7年,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14030 |
公司网址 | www.reht.com |
电子信箱 | cnrezqb@126.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方稀土 | 600111 | 报告期未变更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国涛、王洪波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30,408,396,179.14 | 21,903,053,134.21 | 38.83 | 18,091,799,25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30,043,122.04 | 912,293,239.83 | 462.32 | 616,294,51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966,873,529.50 | 912,194,725.54 | 444.50 | 484,786,748.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3,560,639.52 | 639,526,022.28 | 493.18 | 887,886,739.3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348,231,856.94 | 11,194,980,569.94 | 37.10 | 9,647,388,315.41 |
总资产 | 34,707,756,656.64 | 26,883,450,803.87 | 29.10 | 23,249,789,494.1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191 | 0.2524 | 462.32 | 0.169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191 | 0.2524 | 462.32 | 0.16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739 | 0.2523 | 444.50 | 0.13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28 | 9.05 | 增加28.23个百分点 | 6.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10 | 9.05 | 增加27.05个百分点 | 5.0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552,045,046.02 | 8,168,260,649.70 | 9,370,752,349.27 | 6,317,338,13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6,547,531.16 | 1,209,258,405.73 | 1,113,252,078.82 | 1,980,985,106.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68,431,811.08 | 1,158,984,582.42 | 1,031,666,648.85 | 2,007,790,487.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5,107,129.63 | 306,688,975.83 | 1,253,845,869.94 | 1,637,918,664.1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919,404.65 | -72,093,809.59 | -1,118,45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6,534,557.21 | 154,057,117.82 | 170,071,078.8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9,980,997.26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95,174.38 | 1,572,707.76 | 584,994.2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971,146.28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03,405.02 | -60,243,672.20 | 16,090,883.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536,987.66 | 12,296,219.04 | 20,127,019.73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975,194.99 | -4,170,632.02 | 30,846,957.3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316,099.57 | 39,660,680.56 | 43,400,805.53 |
合计 | 163,169,592.54 | 98,514.29 | 131,507,763.50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734,002,407.00 | 734,002,407.00 | -65,877,675.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2,237,882.29 | 1,209,657,297.89 | 7,419,415.60 | - |
合计 | 1,202,237,882.29 | 1,943,659,704.89 | 741,421,822.60 | -65,877,675.55 |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全球疫情持续演变,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国内经济稳步恢复,经济发展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稳中向好。稀土行业在国家持续规范整治下,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不断改善,整体发展良好;随着上游供给侧优化及下游需求侧拉动,主要稀土产品价格震荡走高,企业经营质量和效益得到改善。面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能耗双控硬约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新挑战,为实现经营目标,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抓市场向好有利时机,统筹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提产量、拓市场、调结构、强管理、促改革,持续扩大经营成果,实现经营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以强劲的发展势能和优异的经营业绩及市值表现为股东创造了丰厚的价值回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4.08亿元,同比增长38.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亿元,同比增长462.32%;年内市值最高达到2256亿元,业绩和市值均创历史新高,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在公司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的发展征程中树立了新的里程碑。回顾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一)提产降本保供稳价,经营质效再创新高
公司积极争取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并按照指标科学组产排产,坚持“大生产”理念,积极拓宽原料补充渠道,建立精矿加工费动态调节机制,充分激发生产单位积极性。稀土冶炼分离企业通过围绕精矿处理、萃取分离、碳沉等各工艺开展对标升级,稀土金属生产企业通过加
快突破工艺技术提升、装备制造升级、超低排放达标等瓶颈问题,稀土功能材料企业通过坚持产销结合,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全方位抢抓订单,产量同比实现较好增长;终端稀土镍氢电池产业紧抓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强劲发展机遇,镍氢动力电池产量大幅增长。以成本网格化为抓手,在融资、清收、采购、物流等环节坚持全员、全要素、全过程降本,将成本网格化管理重心下移至各生产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举措,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造血”能力,“四降两提”成效显著。公司结合市场形势,着眼于产业链可持续健康发展,履行稀土头部企业责任与担当,在做好营销运作的同时,发挥保供稳价作用,通过向市场投放紧俏产品,促进供需平衡;通过调整定价及交易模式,稳定价格运行;通过承办稀土磁性材料产业链、供应链协调发展研讨会,稳定市场预期;以保供稳价“组合拳”有效稳定了市场主要产品价格运行。
(二)安全绿色常抓不懈,能耗双控成效显著
公司加强网络化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包保班组”机制,推动安全管理关口前移,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坚持开展安全督查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问题。全年未发生重大生产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伤、工亡事故为零,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进环保项目建设,改善作业环境;配套建设全过程、闭环式、智慧化环保、能源双控监测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内部环境监管水平;创新环保监管手段,成立安全环保督查队,持续开展环保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全面完成国家级“绿色工厂”三年提升指标。抓牢能耗“双控”底线,强化能源网格化管理,开展碳排放摸底,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大力推进高效节能设备替换,高耗能设备淘汰率达5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指标同比降低。牵
头起草行业首个碳排放核算标准,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太阳能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首次实现碳交易。
(三)合资合作协同发展,项目建设落地见效
公司有序实施合资合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与上市公司安泰科技合资建设高端磁体项目,丰富磁体产品结构,抢抓高端市场;收购控股股东所属节能环保产业公司,进一步提升绿色制造及绿色发展水平,巩固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完成对磁材公司、安徽永磁、稀宝方元三家公司增资扩股,助力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力;控股华星稀土,提升稀土金属产能,为产业链发展提供原料保障。推进整合稀交所前期工作。和发公司分离厂搬迁升级改造工程顺利竣工,华美区域技术升级改造、脱硫脱硝、冶炼锅炉燃烧器改造项目投入使用,稀土基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进一步巩固原料基地优势;启动实施淄博灵芝搬迁、飞达稀土搬迁及甘肃稀土萃取生产线建设;精矿焙烧项目完成主体设备采购,焦炉煤气置换工程项目进入调试。有序推进包头稀土博物馆改造项目。公司加快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编制数字化智能化三年转型规划方案;人资、生产管控信息化平台进入测试阶段;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浓缩、镨钕生产线完成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隧道窑车间工业机器人系统成功投入使用,首次实现产线“无人值守”;甘肃稀土实现自动化上料,单窑产能明显提高,建立国内首条稀土金属智能化自动化检测线,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检测效率精度显著提升。公司还积极寻求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资合作机会,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链运营质量和增值创效能力。
(四)科研创新成果丰硕,创新引领助力发展
公司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在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运行、人才培养引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全年累计投入科研经费约6亿元,投入占比创历史新高。新
增科技开发项目123项,其中国家、省部级项目22项;授权专利72项,2项获国际专利授权;制修订各类标准58项,发布行业标准13项,进一步推进稀土标准国际化;首创稀土钢用稀土铁合金制备技术,获得“稀鑫”商标授权;“稀土多彩反射隔热涂料技术”突破国外技术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并建成年产百吨示范线;自主研发稀土超磁致伸缩促动器,解决了天文望远镜核心部件“卡脖子”问题。改革体制机制,在组织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授权松绑”,有效激发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成立北方稀土与浙江大学联合研发中心、稀土院杭州分院,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产业孵化地;做实稀土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稀土磁性材料研究所,科技创新影响力不断增强;实施“揭榜挂帅”,对外挂榜3项、对内揭榜38项,有效打破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技术壁垒,优质高效解决“卡脖子”难题;“稀土断热剂”技术成果转让实施现金分红,“稀土PVC助剂”产业成果转化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激励,成为自治区首家开展科研人员股权激励的企业,科研体制机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打开人才工作新局面,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制度,设立专项资金,以宽视野、多渠道引才用才,引进硕士43名、博士11名,聘任浙江大学严密教授为稀土院院长,高层次人才引进数量创历史新高。与兰州大学建立“校企联合实验室”,设立“北方稀土奖学金”,培养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形成了人才交流和合作的新模式。
(五)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动力活力迸发释放
公司按照国企三年行动改革方案持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释放活力。全面推开契约化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行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契约化管理,制定年度契约化目标,签约分、子公司26家,签约经理层人员83人,推动战略目标、管理理念逐级传导,实现“跳起来
摘桃子”,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以市场化理念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在部分单位开展经营管理团队及成员市场化选聘,充分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动力。将技术技能序列实施范围向分、子公司拓展,畅通技术技能人员成长通道。持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国企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场化经营模式的融合互促和优势共享。持续开展对标提升及岗位写实,有效提升人力资源使用效率。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授予各经营主体二次分配自主权,实现薪酬差异化管理。处僵治困加压推进,压实减亏治亏责任,实施一企一策,电池公司通过新产品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等举措,实现扭亏为盈;飞达稀土启动搬迁重建工程,配合压缩费用、降低管理成本等措施,完成减亏任务;加快清理低效无效资产,盘活闲置产线17条,实现闲置产线清零,处置闲置设备1142项,压减企业层级3家,资产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
(六)对标先进稳步推进,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公司与厦门钨业开展对标,设立并完成45项提升指标,管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开展内部对标,以冶炼分离板块为试点,部分企业稀土精矿焙烧工序产能提升30%;与有研稀土签署“协作行动”协议书,在科研创新联合攻关、冶炼分离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优势互补。
不断完善分、子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争创“全国质量奖”为抓手,深化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强化质量管理,顺利通过“四体系”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利剑”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开展各类审计14项。
拓展证券账户业务范围,盘活证券账户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和保值
增值能力;落实子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提高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53亿元,践行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经营理念;主体及债券评级维持AAA,保持良好信用水平。加强风险防控,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设立法律事务部,充实法务力量,进一步增强公司战略、经营、法律等风险防控能力;围绕“三位一体”集中管控体系建设,推进法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突出抓好合同管理、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加强分、子公司法律风险管控力度,提升公司整体合规经营水平。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稀土行业生产秩序持续改善,稀土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发展。健全行业法制监管体系,制定《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环保督查,加强稀土行业环保整治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市场准入,大力打击违法违规开采与生产稀土产品,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调控总量,优化平衡元素开发利用;发挥稀土大集团主导行业发展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家稀土发展战略,保供稳价,稳定市场运行;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主要稀土企业加快产业链延伸,纷纷加大稀土磁性材料产能布局与扩能,稀土功能材料特别是磁性材料步入快速发展新阶段;中国铝业集团、中国五矿集团等五家企业联合组建成立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开启行业绿色、集约、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随着法制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稀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积极推动,行业企业诚信自律、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私挖乱采、“黑稀土”生产得到进一步遏制,我国稀土行业管理和秩序治理整顿取得了良好效果,主要稀土企业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经营质量显著提升。行业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制造业门类下的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大类,属于稀土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小类。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要业务
公司坚持“做精做优稀土原料,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材料,做专做特终端应用产品”的发展思路,可生产各类稀土产品11个大类、50余种、近千个规格。公司产品主要分为稀土原料产品、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及部分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其中,公司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是下游稀土功能材料及新材料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生产原料,公司冶炼分离产能12万吨/年、稀土金属产能1.6万吨/年;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催化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制造所属产业领域内的应用产品,如磁体、抛光粉(液)、镍氢电池、催化剂等,公司稀土功能材料中磁性材料合金产能4.1万吨/年、抛光材料产能3.2万吨/年、贮氢合金8300吨/年、稀土基烟气脱硝催化剂
1.2万立方米/年;公司稀土终端应用产品包括镍氢动力电池、稀土永磁磁共振仪,进军稀土永磁高效节能电机产业,积极开展市场推广应用。
主要产品一览表
类别及名称 | 应用领域 | |
原料类 | 氧化镧 | 制造特种合金、精密光学玻璃、高折射光学纤维板、制造陶瓷电容器 |
氧化铈 | 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着色剂、稀土热稳定剂、稀土磁性材料 | |
碳酸镧铈 | 稀土抛光材料 | |
氧化镨钕 |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 | |
材料类 | 磁性材料 | 驱动电机、伺服电机、微特电机。钐钴永磁为神州系列飞船导航设备元器件 |
(二)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精做优稀土原料基地,依靠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所掌控的白云鄂博稀土资源优势,采购其控股子公司包钢股份生产的稀土精矿,在国家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的指导下,将稀土精矿加工为混合碳酸稀土或者混合氯化稀土溶液,再由公司直属、控股、参股公司将混合碳酸稀土分离为单一或混合稀土盐类、稀土氧化物及稀土金属产品。公司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以上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同时发挥下属国贸公司以稀土贸易为核心的多元贸易业务增收创效。公司部分子公司通过向其他稀土企业采购稀土精矿、稀土氧化物以及利用稀土废料回收作为补充,生产加工稀土产品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为提高稀土产品附加值,促进稀土元素平衡高值利用,推动稀土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发展,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新材料产业,公司发挥稀土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通过独资设立、合资组建、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发展质量和价值创造能力。公司所属稀土功能材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通过采购加工稀土原料类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各自产业领域内的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同时,公司结合资源特点及产业布局,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品,现拥有贮氢材料—镍氢动力电池、磁性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的稀土终端应用布局。
贮氢材料 | 新能源储能系统 | |
抛光材料 | 液晶基板、导电玻璃、光学玻璃、玻壳、镜片、电脑光盘、芯片、光掩膜、装饰玻璃、饰品等领域的抛光 | |
催化材料 | 工业炉窑脱硫脱硝 | |
应用产品 | 稀土永磁核磁共振仪 | 医疗核磁共振仪等 |
镍氢动力电池 | 动力电源、混动汽车等 | |
永磁电机 | 风电、新能源汽车、电子通信、高端医疗 |
公司以下属稀土院为核心,发挥各类科研平台的人才、技术和创新优势,为产业运营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产业链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科研优势。公司通过坚持在原料保障、生产衔接、成本管控、营销运作、科研支撑、管理协同、对标升级、资本运营、文化融合、体制机制创新等环节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协同运营、综合施策,增强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性和增值创效能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产线优化、工艺革新、品质提升,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发展动能。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资源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拥有全球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矿的独家开采权,拥有内蒙古地区稀土产品专营权。控股股东以公司为平台发展稀土产业,开发利用稀土资源,将其资源优势转化为上市公司的产业发展优势,奠定了公司发展基础。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原料保障。近年来,在国家稀土开采、生产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分配中,公司获得的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指标分配量分别占据年度指标总量的50%以上,且轻稀土年度增量指标向公司集中配给,持续稳定的指标获得量巩固增强着公司资源优势和产业竞争力,凸显了公司行业地位和发展潜能。
(二)全产业链与规模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建立并发展壮大的国有控股稀土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发展成为集稀土冶炼分离、功能材料、应用产品、科研和贸易一体化的集团化上市公司,形成以稀土资源为基础、冶炼分离为核
心、新材料领域建设为重点、终端应用为拓展方向的产业结构,并依托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稀土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构筑了行业领先的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公司拥有下属分工明确、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直属、控股、参股企业,资产规模和产业版图优化稳固,重点产业领域资源投入强度不断加大,产业结构与规模持续优化提升,成为全球最大的稀土企业集团和稀土产业基地,是我国稀土大集团之一,在我国稀土行业有着重要影响力。
(三)科研与技术优势
通过开发利用白云鄂博稀土资源,公司建立了层次分明、特长突出、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科研工作体系,并由此积累储备了公司雄厚的稀土科研、技术、人才等软硬件资源。公司下属的稀土院是全球最大的稀土专业科研院所,该院及依托该院组建的各类国家、自治区级重点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院士工作站等科研创新平台,在国内外稀土基础前沿领域、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检测分析、情报收集与应用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和协同科研竞争力。公司各子企业建立的技术(研发)中心,服务于公司基层生产与市场一线需要,是公司科技研发与技术创新的基础载体。以稀土研究院为核心、子公司研发平台为补充的协同科研体系,巩固和增强着公司科研与技术优势。
(四)政策和区位优势
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对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公司作为稀土行业龙头企业,在贯彻执行国家总量控制计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环保治理与绿色低碳发展、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备受国家关注和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出台政策统筹规划、全方位多层次支持稀土全产业链特别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区内稀土企业整合重组和转型
升级,引导稀土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领域扩能提势,同时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政策环境赋予了公司政策优势。公司住所地包头市依托白云鄂博丰富的矿产资源,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业已形成了一批涉及领域广阔、有一定竞争能力的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应用产品企业,先后在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新材料及应用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稀土研发、生产、加工和应用基地。随着包头市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稀土产业集聚和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内外知名稀土企业纷纷投资建厂,不断扩能提产优化布局,产业集群效应和规模优势明显,成为自治区承接国内外稀土中高端项目转移的重要基地。公司不仅靠近白云鄂博稀土矿产资源地,而且地处我国唯一以“稀土”命名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我国稀土产业“硅谷”——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内稀土产业链企业集聚,围绕产业布局衔接配套,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特别是随着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围绕稀土产业发展规划等政策陆续出台,稀土新材料及下游应用企业数量显著增多,产值规模日渐提升,产业配套衔接日趋紧密,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地域环境和外部发展条件,区位优势明显。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4.08亿元,同比增长38.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亿元,同比增长462.3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408,396,179.14 | 21,903,053,134.21 | 38.83 |
营业成本 | 21,943,707,175.37 | 19,128,085,582.03 | 14.72 |
销售费用 | 75,885,214.52 | 68,701,963.47 | 10.46 |
管理费用 | 993,324,250.62 | 833,672,019.36 | 19.15 |
财务费用 | 391,844,362.88 | 357,456,524.22 | 9.62 |
研发费用 | 160,858,211.32 | 109,492,434.26 | 46.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3,560,639.52 | 639,526,022.28 | 493.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9,119,760.43 | -369,614,648.31 | 402.9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119,373.06 | 1,388,393,541.27 | -82.4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原料采购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薪酬类支出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薪酬类支出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汇兑损失同比增加。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类投资支出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融资同比减少,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61亿元,同比增加38.34%;公司主营业务成本217.11亿元,同比增加14.1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工业 | 20,211,698,977.59 | 12,730,551,477.60 | 37.01 | 97.11 | 60.71 | 增加14.26个百分点 |
商业 | 8,978,456,442.81 | 8,579,141,038.82 | 4.45 | -17.66 | -20.24 | 增加3.09个百分点 |
环保板块 | 870,912,536.66 | 401,780,812.83 | 53.87 | 52.35 | 17.30 | 增加13.7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稀土原料产品 | 11,234,371,014.82 | 6,916,993,752.85 | 38.43 | 107.31 | 75.99 | 增加10.96个百分点 |
稀土功能材料 | 7,398,209,761.06 | 4,329,018,233.47 | 41.49 | 85.38 | 35.10 | 增加21.7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9,480,279,816.47 | 21,267,806,715.36 | 27.86 | 37.87 | 13.67 | 增加15.36个百分点 |
国外 | 580,788,140.59 | 443,666,613.89 | 23.61 | 67.15 | 43.29 | 增加12.7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线上 | 4,477,662,702.49 | 3,301,204,433.63 | 26.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线下 | 25,583,405,254.57 | 18,410,268,895.62 | 28.04 | 17.73 | -3.20 | 增加15.5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表内所示工业包括公司稀土上下游产业及非稀土业务;商业指贸易业务;环保板块指公司报告期内收购节能环保公司后依托其主营业务所形成的业务板块。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稀土氧化物 | 吨 | 12,674.51 | 42,105.27 | 61,108.73 | 19.74 | 95.55 | -32.51 |
稀土盐类 | 吨 | 78,155.79 | 74,187.31 | 39,140.99 | 6.05 | 15.87 | 11.28 |
稀土金属 | 吨 | 20,867.92 | 20,440.59 | 1,821.07 | 16.73 | 16.27 | 30.66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为折氧化物数量,稀土金属为实物数量。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要产品产销数据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 当事人 | 合同 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 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采购稀土精矿 | 包钢股份 | 33 | 32.41 | 32.41 | 0 | 是 | 不适用 |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工业 | 原料 | 9,960,384,648.80 | 78.24 | 6,097,519,403.15 | 76.98 | 63.35 |
材料与动力 | 1,126,607,612.66 | 8.85 | 823,521,570.68 | 10.40 | 36.80 | |
人工成本 | 880,361,147.96 | 6.92 | 553,152,853.40 | 6.98 | 59.15 | |
制造费用 | 763,198,068.18 | 6.00 | 447,111,344.19 | 5.64 | 70.7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稀土原料产品 | 原料 | 5,088,174,690.54 | 73.56 | 2,815,208,938.03 | 71.63 | 80.74 |
材料与动力 | 640,423,501.71 | 9.26 | 447,666,035.97 | 11.39 | 43.06 | |
人工成本 | 712,076,281.78 | 10.29 | 411,849,945.80 | 10.48 | 72.90 |
制造费用 | 476,319,278.82 | 6.89 | 255,612,936.39 | 6.50 | 86.34 | |
稀土功能材料 | 原料 | 3,545,917,306.33 | 81.91 | 2,575,928,332.66 | 80.39 | 37.66 |
材料与动力 | 418,973,954.51 | 9.68 | 323,147,592.98 | 10.08 | 29.65 | |
人工成本 | 115,640,163.84 | 2.67 | 130,302,907.60 | 4.07 | -11.25 | |
制造费用 | 248,486,808.78 | 5.74 | 174,865,964.22 | 5.46 | 42.10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81,714.0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5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52,316.8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5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88,513.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4.41%。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 ||||
税金及附加 | 224,510,687.07 | 103,247,959.27 | 117.45 | 报告期内,公司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同比增加。 |
研发费用 | 160,858,211.32 | 109,492,434.26 | 46.91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65,024,134.48 | 49,002,239.39 | 32.70 |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增加,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
投资收益 | 643,331.90 | 21,249,143.53 | -96.97 | 报告期内,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
信用减值损失 | 20,061,291.71 | -31,158,279.76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部分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处置收益 | 36,622,264.19 | -61,257,213.65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搬迁处置固定资产的利得同比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7,952,619.10 | 16,171,177.85 | -50.82 |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同比减少。 |
营业外支出 | 19,058,941.99 | 87,251,445.99 | -78.16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对外捐赠支出、罚款支出同比减少。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0,858,211.3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0,858,211.3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5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0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4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2 |
硕士研究生 | 241 |
本科 | 300 |
专科 | 113 |
高中及以下 | 3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2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6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6 |
60岁及以上 | -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 | 3,793,560,639.52 | 639,526,022.28 | 493.18 |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 |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9,119,760.43 | -369,614,648.31 | 402.99 |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类投资支出同比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119,373.06 | 1,388,393,541.27 | -82.49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融资同比减少,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492,828,406.67 | 18.71 | 4,106,606,856.90 | 15.28 | 58.11 | 报告期末,公司银行存款比年初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2.11 | - | - | 不适用 | 报告期末,公司将购买并持有的包钢股份股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本科目列示。 |
应收票据 | 326,400,139.21 | 0.94 | 65,481,761.84 | 0.24 | 398.46 | 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票据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公司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比年初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4,148,933,021.93 | 11.95 | 2,084,043,315.94 | 7.75 | 99.08 | 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 |
预付款项 | 552,547,573.62 | 1.59 | 232,415,091.24 | 0.86 | 137.74 |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货款比年初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34,558,273.53 | 0.10 | 171,766,361.79 | 0.64 | -79.88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往来款项比年初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806,630.32 | 0.07 | 16,898,716.94 | 0.06 | 34.96 |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比年初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278,230,028.64 | 0.80 | 91,227,068.73 | 0.34 | 204.99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股权投资。 |
应付票据 | 708,257,846.63 | 2.04 | 291,909,364.93 | 1.09 | 142.63 |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未到期票据比年初增加。 |
应付账款 | 1,814,517,520.87 | 5.23 | 1,206,340,768.47 | 4.49 | 50.42 |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业务增加,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 |
合同负债 | 321,936,655.94 | 0.93 | 178,108,987.29 | 0.66 | 80.75 | 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货款比年初增加。 |
应交税费 | 750,265,849.16 | 2.16 | 182,364,859.95 | 0.68 | 311.41 | 报告期末,公司应交所得税、应交增值税比年初增加。 |
应付股利 | 83,632,213.03 | 0.24 | 58,728,624.80 | 0.22 | 42.40 |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比年初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70,040,077.69 | 11.73 | 51,521,087.66 | 0.19 | 7,799.76 | 报告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本科目列示。 |
其他流动负债 | 196,874,045.33 | 0.57 | 22,906,638.25 | 0.09 | 759.46 |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增加,其中包含的待转销项税相应增加,公司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 |
应付债券 | 2,540,014,575.34 | 7.32 | 5,021,172,697.38 | 18.68 | -49.41 | 报告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 |
长期应付款 | 17,273,847.68 | 0.05 | 66,764,583.00 | 0.25 | -74.13 | 报告期末,公司专项应付款比年初减少。 |
资本公积 | 101,091,641.91 | 0.29 | 939,277,316.51 | 3.49 | -89.24 |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节能环保公司100%股权,支付对价与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减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154,674,999.54 | 0.45 | 113,739,251.46 | 0.42 | 35.99 | 报告期末,公司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比年初增加。 |
未分配利润 | 9,605,265,296.73 | 27.67 | 5,110,878,667.08 | 19.01 | 87.94 |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大幅提升,经营积累余额比年初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及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分两批下达了2021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与2020年度相比,稀土矿产品总量控制指标由14万吨增至16.8万吨,增幅20%,公司获得量占总量指标下达量的60%;冶炼分离产品总量控制指标由13.5万吨增至16.2万吨,增幅20%,公司获得量占总量指标下达量的55%。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123号),2021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及分配情况如下:
序 号 | 六家稀土集团 | 矿产品 (折稀土氧化物,吨) | 冶炼分离产品 (折稀土氧化物,吨) | |
岩矿型稀土(轻) | 离子型稀土 (以中重为主) | |||
1 | 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 14550 | 2500 | 23879 |
其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300 | 1700 | ||
2 | 五矿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2010 | 5658 | |
3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350 | 89634 | |
4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3440 | 3963 | |
5 | 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33950 | 8500 | 28262 |
其中:四川江铜稀土参控股企业 | 33950 | 20670 | ||
6 |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00 | 10604 | |
其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3610 | |||
小计 | 148850 | 19150 | 162000 | |
总计 | 168000 | 162000 |
2.主要稀土产品价格走势
报告期,国内疫情防控带来稳定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依靠国内完整的稀土产业体系,同时受到全球经济复苏加快、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绿色家电等应用领域需求快速增长拉动,稀土市场活力和潜力不断释放,主要稀土产品价格整体呈震荡上行态势,结构性过剩产品价格有所下行。稀土镨钕产品和铽镝产品的价格走势整体相似,全年维持了震荡上行趋势,镝产品由于自身特点涨势相对平缓。镧铈产品价格走势好于上年同期,主要原因是镧铈元素下游应用领域出现一定增长,抵消了结构性过剩带来的价格下行压力。
注:月度产品均价来源于亚洲金属网、百川盈孚等业内主流网站。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报告期稀土市场产品平均价格如下:
单位:元/公斤
产品名称 | 纯度 | 2021年均价 | 2020年均价 | 同比增长率 |
氧化镧 | ≥99% | 10.00 | 10.88 | -8.09% |
氧化铈 | ≥99% | 10.00 | 10.88 | -8.09% |
氧化镨 | ≥99% | 593.80 | 322.44 | 84.16% |
氧化钕 | ≥99% | 627.93 | 333.74 | 88.15% |
金属钕 | ≥99% | 780.32 | 422.27 | 84.79% |
氧化钐 | ≥99.9% | 15.01 | 13.00 | 15.47% |
氧化铕 | ≥99.99% | 204.40 | 212.47 | -3.80% |
氧化钆 | ≥99% | 257.09 | 171.98 | 49.49% |
扎铁 | ≥99%Gd75%±2% | 255.75 | 173.02 | 47.82% |
氧化铽 | ≥99.9% | 8,693.46 | 4,592.66 | 89.29% |
金属铽 | ≥99% | 11,068.70 | 5,891.76 | 87.87% |
氧化镝 | ≥99% | 2,637.37 | 1,802.78 | 46.29% |
镝铁 | ≥99%Dy80% | 2,615.34 | 1,785.41 | 46.48% |
氧化钬 | ≥99.5% | 897.32 | 405.24 | 121.43% |
钬铁 | ≥99%Ho80% | 911.18 | 418.08 | 117.94% |
氧化铒 | ≥99% | 227.21 | 158.41 | 43.43% |
氧化镱 | ≥99.99% | 102.00 | 102.71 | -0.69% |
氧化镥 | ≥99.9% | 5,063.07 | 4,258.82 | 18.88% |
氧化钇 | ≥99.999% | 41.19 | 20.26 | 103.24% |
氧化镨钕 | ≥99%Nd?O?75% | 591.09 | 310.00 | 90.67% |
镨钕金属 | ≥99%Nd75% | 728.71 | 391.55 | 86.11% |
3.稀土行业上市公司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稀土”网站开发的表征我国稀土上市公司运行情况的“CRE指数”,报告期,受国内经济稳步恢复支撑、下游需求增长拉动及主要稀土产品价格震荡上行等因素影响,国内稀土相关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资本市场表现明显好于上年同期,特别是2021年下半年稀土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大幅改善。虽然第四季度初期出现一定回落,但很快重新恢复上涨。
4.稀土功能材料运行情况
根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及资料,报告期,受全球经济复苏拉动和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稀土材料下游需求结构有所变化,新能源汽
车、高效节能、风电等领域需求快速持续增长。国内主要稀土功能材料产量保持平稳增长,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储氢材料和稀土抛光材料均出现普遍上涨,且涨幅高于往年水平。由于受钕铁硼永磁材料价格上涨影响,钐钴磁体性价比有所提升且涨幅较大。机动车尾气净化剂和三基色荧光粉产量出现下降,其中机动车尾气净化剂下降幅度较小,三基色荧光粉下降幅度较大。
报告期国内稀土功能材料产量统计表
产品名称 | 类别 | 产量 | 同比变动 |
稀土磁性材料 | 烧结钕铁硼毛坯 | 20.71万吨 | 16.0% |
粘结钕铁硼磁体 | 9380吨 | 27.2% | |
钐钴磁体 | 2930吨 | 31.2% | |
稀土催化材料 | 石油催化裂化剂 (国产催化剂产量) | 23万吨 | 15.0% |
机动车尾气净化剂 (自主品牌汽车催化剂产量) | 1440万升 | -0.6% | |
稀土储氢材料 | 储氢材料 | 10778吨 | 16.7% |
稀土抛光材料 | 抛光材料 | 44170吨 | 29.7% |
稀土发光材料 | LED荧光粉 | 698吨 | 59.0% |
三基色荧光粉 | 831吨 | -25.3% | |
长余辉荧光粉 | 262.5吨 | 8.1% |
注:本表内容源自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5.稀土产品进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海关发布数据,报告期,我国共进口稀土矿、稀土氧化物、稀土合金及金属、稀土功能材料12.1287万吨,价值15.1662亿美元。其中,从美国、缅甸、越南、马来西亚等国进口稀土金属矿及未列明的稀土氧化物9.8249万吨,价值10.8362亿美元,数量和价值占比分别为81.01%和71.45%。进口镍氢电池5900余万个,价值1.6595亿美元。报告期合
计进口稀土产品价值16.8257亿美元。报告期,我国共出口稀土及其制品10.79万吨,较2020年增长37.98%,出口金额约37.73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74.11%。其中出口稀土4.89万吨,较2020年增长38.14%,出口金额约6.34亿美元,较2020年增长
84.30%。
有色金属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矿石原材料的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自有矿山的基本情况(如有)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报告期内各品种有色金属产品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产品或品种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稀土氧化物 | 2,013,981,298.48 | 1,239,342,611.14 | 38.46 | 66.01 | 41.25 | 增加10.79个百分点 |
稀土盐类 | 444,520,638.43 | 272,410,324.83 | 38.72 | 74.12 | 47.80 | 增加10.91个百分点 |
稀土金属 | 8,775,869,077.91 | 5,405,240,816.87 | 38.41 | 122.14 | 88.43 | 增加11.02个百分点 |
磁性材料 | 6,575,505,097.49 | 3,688,165,202.96 | 43.91 | 98.54 | 39.52 | 增加23.72个百分点 |
抛光材料 | 507,832,992.51 | 343,187,989.56 | 32.42 | 16.05 | 4.05 | 增加7.79个百分点 |
贮氢材料 | 314,871,671.06 | 297,665,040.95 | 5.46 | 31.24 | 29.88 | 增加0.99个百分点 |
应用产品 | 91,758,525.80 | 81,452,187.70 | 11.23 | -37.06 | -30.99 | 减少7.80个百分点 |
4.公司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占比(%)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东部地区 | 15,318,393,911.57 | 50.38 | 31.71 |
中部地区 | 5,840,346,131.97 | 19.21 | 32.29 |
西部地区 | 8,631,276,138.12 | 28.38 | 57.16 |
东北地区 | 37,591,856.89 | 0.12 | 103.22 |
境内小计 | 29,827,608,038.55 | 98.09 | 38.38 |
亚洲 | 430,520,866.42 | 1.42 | 194.80 |
美洲 | 36,439,230.33 | 0.12 | 7.21 |
欧洲 | 113,771,574.12 | 0.37 | -31.99 |
非洲 | 56,469.72 | 0.00 | -57.26 |
境外小计 | 580,788,140.59 | 1.91 | 67.15 |
合计 | 30,408,396,179.14 | 100.00 | 38.83 |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235,550.09万元,同比增加183,336.09万元,增幅351.12%。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审计评估结果,以现金方式向华星稀土增资8249.61万元,对其实施收购。增资收购后,公司持有其50.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华星稀土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项收购。
(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20年9月30日对贮氢公司全部债权中的68,994,196.32元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转作对其增资,公司同时以现金方式向其增资4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项债务重组及现金增资。
(3)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审计评估结果,以现金方式出资32,182,018.31元收购稀土院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磁材公司全部11.31%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项股权收购。
(4)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为磁材
公司提供的全部借款中的2亿元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其增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项增资。
(5)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其增资3060万元,用于其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需求。飞达稀土其他股东将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飞达稀土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截至报告期末,飞达稀土各股东已完成增资。
(6)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4288.25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节能环保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项收购。
(7)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799,880,082.55元(不含交易费用)在二级市场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包钢股份股票263,083,3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
0.5771%。截至报告期末,本项投资已完成。
(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825万元与稀土院合资成立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新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
(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安徽永磁增资5421.6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成立包头分公司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薄片项目;安徽永磁股东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安徽永磁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增资,项目正在建设中。
(1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安泰科技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磁材公司合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新公司,以新公司为主体
建设年产5000吨稀土永磁产业化项目。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6600万元,持股比例41.50%;磁材公司以经审计评估后的磁体相关净资产作价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7.50%;安泰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20400万元,持股比例51%。截至报告期末,新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并投产运营。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9453万元启动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建设。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430.96万元启动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建设。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9758.06万元启动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建设。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第十一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启动对节能环保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节能环保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后,公司在节能环保公司仍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对其相对控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单独持股比例不高于公司在节能环保公司的
股权比例。节能环保公司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报告期末及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仍在推进中。报告期,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二级市场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盛和资源全部18,723,271股股份,占盛和资源股份总数的1.0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减持12,722,600股,减持比例0.7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减持,累计成交金额384,398,446.71元(含手续费442,070.44元),减持所得资金383,956,376.27元。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1,076,716,458.14 | 633,231,742.88 | 2,442,088,785.81 | 63,072,594.30 | 58,251,444.86 |
华美公司注册资本13,252万元人民币,为北方稀土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1.7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比增加,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2.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1,311,010,495.26 | 769,275,671.56 | 1,765,568,396.12 | 421,631,192.83 | 367,600,788.82 |
淄博灵芝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
36.0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2.5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2万吨抛光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
涨,毛利增加。
3.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803,749,010.54 | 492,961,105.52 | 837,280,871.60 | 85,735,851.78 | 69,488,612.01 |
和发公司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的生产;拥有年产1.8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3,721,337,786.06 | 3,070,536,923.85 | 5,708,374,700.53 | 54,710,694.26 | 63,863,361.62 |
甘肃稀土注册资本49,982.08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8.26%。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2.6万吨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4000吨稀土金属、2000吨永磁材料、3000吨抛光材料和1000吨贮氢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扭亏为盈,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5.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2,728,358,514.26 | 1,530,864,647.63 | 6,833,440,123.85 | 105,702,368.63 | 94,276,895.17 |
国贸公司注册资本14.70亿元人民币,北方稀土直接持有其55%的股权,合计持有其63.31%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与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但营业利润和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是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6.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393,418,948.67 | 263,706,727.90 | 206,118,270.62 | 29,726,347.40 | 24,431,515.79 |
天骄清美注册资本934.51万美元,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65%。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稀土抛光粉、抛光液、抛光膏、稀土及其化合物应用类产品;拥有年产7000吨抛光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7.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1,270,503,099.30 | 252,618,386.51 | 2,643,875,152.80 | 93,687,006.31 | 70,345,016.45 |
宁波展昊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合金新材料、完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钕铁硼速凝甩带合金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合金真空速凝甩带片的制造、加工;具备年产2.5万吨磁性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8.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1,100,172,552.19 | 557,984,527.16 | 1,723,494,486.76 | 73,505,421.12 | 72,524,628.91 |
磁材公司注册资本66,666.47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持有其95.22%的权益。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拥有年产1.2万吨磁性材料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9.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722,341,183.17 | 294,790,380.01 | 1,505,756,087.87 | 179,838,604.88 | 156,682,877.57 |
信丰新利注册资本3,846万元人民币,北方稀土占其注册资本的48%。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稀土产品及废料回收的生产、经营;拥有年产3500吨
冶炼分离产品(折氧化物)、8000吨废料回收生产能力。报告期内,该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同比增加,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毛利增加。
10.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1年度 | 1,807,105,700.83 | 1,109,988,982.73 | 1,141,590,223.14 | 446,673,646.92 | 341,595,321.71 |
节能环保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公司对节能环保公司实施收购,其成为北方稀土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节能、环境、环保相关的工程、技术、检测、服务,废弃物的治理处理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公司下属冶炼分离企业产能以产品按质量分析折算其中稀土氧化物量计算;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产能以产品实际数量计算。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行业格局
年内,稀土行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高质量发展,持续治理改善稀土行业生产秩序,稀土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发展。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部署实施,绿色低碳领域发展势头持续向好,主要稀土产品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稀土产业发展迎来新机遇、呈现新特点。国家持续加强对稀土行业的规范管理和整治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释放进一步规范稀土行业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开展环保督查,加强稀土行业环保整治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市场
准入,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调控总量,优化平衡元素开发利用;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随着中国稀土集团成立运营,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增强,稀土行业进入北方轻稀土、南方中重稀土集约发展新阶段,步入稀土大集团引领行业发展新格局。面对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新冠疫情持续影响等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稀土大集团发挥“顶梁柱”“压舱石”作用,保供稳价,化解市场矛盾,持续引导行业沿着市场竞争公平有序、资源利用绿色低碳、稀土资源战略支撑作用有效发挥的良性轨道健康平稳高质量发展。在全球稀土消费增长的推动下,国际稀土产能逐步恢复,稀土资源开发逐渐加快,国外主要稀土生产企业相继扩产,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全球新探明的稀土资源储量日益增多,以美国、澳大利亚、缅甸等为代表的多元供应格局已经形成,并在稳固中调整、调整中稳固,产能多点释放对我国稀土市场供给格局形成一定冲击。但我国在稀土冶炼分离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且作为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我国稀土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和优化调整,以及下游产业需求的进一步释放,未来我国长期引领全球稀土供给及消费格局不会改变。
——行业发展趋势稀土元素以其特殊的结构、磁光电等物理化学特性被广泛应用,成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撑制造强国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国防科技工业以及双碳目标实现不可或缺的关键战略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我国经济稳定增长,发展动力和活力不断增强,特别是“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稀土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稀土在新
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应用价值和战略地位将更加凸显,市场需求呈现积极增长态势,市场活力和潜力不断释放。随着国家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年)》等政策,稀土材料节能环保优势进一步发挥,稀土永磁电机等将成为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器件,将成为稀土永磁材料消费的增长引擎,稀土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期。
近年来,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稀土产业整体已进入由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驱动,向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驱动价值增长模式转变的发展轨道。稀土功能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业的未来发展,将既面临先进国家在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竞争压力,又将迎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工业转型升级、动能转换带来的发展机遇。随着稀土材料性能的不断提升和稀土前沿材料的突破,稀土在新能源汽车、稀土永磁电机、工业机器人、国防科工装备、节能环保、轨道交通等新材料、新能源重点领域的蓬勃发展,将带动稀土产品需求稳步增长,推动稀土产业创新驱动与技术进步。以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将产业高额利润创造区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新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提升稀土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技术水平,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稀土行业新格局,是稀土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导向和发展趋势。虽然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与演化对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造成持续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但稀土行业的长期发展趋势未变。为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将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强全产业链管理,提升产业链价值创造能力;完善行业法治监管体系,加大
违法违规整治与环保督查力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市场准入,整治恶性竞争,提高高质量有效供给;健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强化创新在产业链延伸中的核心作用;优化稀土生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机制,调控总量,进一步发挥稀土大集团主导行业发展作用,维护市场秩序,落实国家稀土发展战略,稳定市场运行;改善营商环境,实施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经营活力;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鼓励稀土资源节约和综合再利用,加快研发绿色开采和冶炼分离技术,推进稀土产业绿色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的持续扩大和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稀土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将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将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依托控股股东独家掌握的白云鄂博资源优势,强化稀土资源掌控和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开发国内外稀土资源,持续巩固提高上游产业竞争优势。坚持对标一流,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产业化经营,强化科技创新,以自主创新、合资合作等方式做精做优稀土原料基地,做强做大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催化材料、合金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业,持续提升稀土功能材料及终端应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扩大收入和利润占比。保持和扩大发展优势,消减发展劣势,以改革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在资源战略、生产组织、成本管控、营销贸易、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节能环保、资本运作、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品牌维护和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引导产业向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发展,
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是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公司大力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地、巩固2021年经营成果的关键之年。为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对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对标一流,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产业化经营,强化技术创新,在稳产保供、管理提升、产业链延伸、创新发展、节能环保、深化改革等方面聚力攻坚,不断巩固提升经营质量效益,持续做精做优做强做大,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稳产保供安全运营,推动挖潜降本协同创效新突破
公司将扩产保供提效有机结合,超前谋划、精准管控,优化上下游工序联动,提升协同创效能力。积极争取并严格执行国家稀土总量控制指标,强化资源规范化管理,贯彻“大生产”理念,利用公司生产管控信息系统辅助生产调度,精细排产、严密组产,有序投放、保供稳价,维护市场稳定。拓展外部稀土矿来源,加大国内外资源外购补充,发挥子公司产线多样性高效利用进口矿,提高资源掌控力。实现废料体系内循环,奠定废料加工产业发展基础。深化“四降两提”,对标找差深挖内潜,持续优化收率、成本、质量、能耗等指标。严守安全红线,夯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大考核力度,提升生产现场安
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管理岗位挂职制度,强化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创新安全培训形式,提升员工安全处置能力。试点推进智慧安全工厂建设。
2.创新营销拓展市场,推动商业模式变革提升新优势
公司将创新营销模式,调整营销策略,拓展国内外市场,完善产品追溯管理及服务,履行维护市场稳定责任。对主要稀土产品实施“六统一”集中管控,不断提升市场掌控力。充分发挥稀交所交易平台功能,构建稀土价格调节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稀土中下游产品上线交易,促进稀土全产业链产品阳光销售。坚持诚信守信、互利共赢的营销理念,提高产品品质,做好客户管理服务,保持长协合作定力,确保优势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稀土出口总量规模。功能材料要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和经营效益。拓展应用领域市场和用户,对标一流打造优质高端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3.对标一流提升管理,实现专业整合内控强化新局面
公司将坚持以对标一流为主线,深入落实“对标宝武能力提升系统工程”,持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围绕“1+10+N”对标体系细化对标、持续改进,推动各项对标提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全面覆盖、责任清晰、快速传递、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建立规划调整优化机制,按照“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调整”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战略规划有效引导经营管理。结合实际持续深化与厦门钨业等同行业企业对标,实现产业链对标全覆盖。
推进公司总部组织架构重塑,增强集团管控力、战略执行力和资产运营效率。实施内部专业化整合,以事业部制为桥梁,推动形成基地化管理新模式。以稀土原料板块为试点,打造原料事业部;以磁性材料产业为试
点,打造磁性材料事业部;进一步提高资源集中度。推动文化融合、管理聚合,逐步建立同类业务跨区域、跨单位的协同机制,发挥集约化互促互进、共建共享发展优势。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完善法务、合规、风险三位一体管控体系,不断提升集团化管控水平。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整改,不断提高审计实效。
4.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推动数智集约转型新成效
公司将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着力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品结构提档升级。做精做优稀土原料基地,挖潜现有产能,加快产能储备,拓展资源渠道,优化完善稀土原料产业结构;做强做大稀土功能新材料产业,优先发展稀土永磁、贮氢、抛光材料,重点发展稀土催化、合金材料,通过合资合作和项目自建等方式,多渠道助推产品向高值高端转化;做专做特稀土终端应用产业,本着围绕主业有选择适度拓展原则,加快稀土永磁电机布局,拓宽镍氢电池应用领域,孵化稀土终端应用新产业,促进产业向下游高端高附加值领域延伸。加快产业链集约化、数字化、智能化新突破,推进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钕铁硼废料回收及新建废渣库项目,提升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水平;完成低温焙烧和甘肃稀土萃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推进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和创新中试基地项目建设,驱动产业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数字化、智能化三年转型规划,持续提升公司装备自动化水平,实现生产过程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加快智能装备应用、工厂MES系统、工业互联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科研管理、采购管理等平台建设;推动云平台、分子公司供应链、工程项目及资产设备管理等平台项目建设,形成适配智慧制造的网络框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稀土产业融合发展。
5.强化科研创新创效,协同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
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升科
研创新解决产业发展矛盾问题的工作力度。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激发创新活力。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紧扣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镧铈产品应用研究,开展冶炼分离核心技术深度研究,加大功能材料领域研发力度。实施科研成果转化跟踪机制及项目形成机制,加强科研创新全过程管理,加强产业前沿成熟技术引入力度。做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运用国家重点科技平台开展技术研究,做好技术储备,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高标准建设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稀土行业中心项目,做强并发挥科研平台作用,破解行业技术难题,发挥标准服务引领作用,为稀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对内开展工艺技术统一管理,对外深化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企业的创新合作,共建高效协同创新生态。加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稀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创造有利于科研人才引进培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以贡献度为导向的人才激励机制。促进科研人才协作交流,建立科研人员与岗位专家互促交流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岗位专家加强对外交流学习,掌握科技前沿信息,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研发能力。
6.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战略
公司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战略,增强源头环保治理意识,强化末端治理能力,全面推进节能降碳,持续促进产业发展绿色化转型,推动公司环保治理由投入型向收益型转变。同步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利用高效化,为降碳减排提供支撑;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能源管理体系全覆盖;加快办公场所LED照明全覆盖;加大稀土永磁电机推广,实现电机效能普遍提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路线图,推动生产方式向节能降碳转型,降低碳排总量。推动VOCs、NOx协同减排,加大烟气深度治理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推进
废渣减量化路径实施,探索综合利用回收及减排工艺,减少废渣排放。积极带动稀土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建设,引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7.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推动集团治理取得新成效
公司将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集团管控、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经营等方面对标宝武集团,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收官。优化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促进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推进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全覆盖,加大考核力度,提升改革实效。着力实施“人才强企工程”,深层次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建立挂职交流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快聚合公司高质量发展所需人才。做好劳动用工管理,全面推行“双合同制”管理,以劳动合同解决身份问题、岗位合同解决进出问题。持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推行项目课题承包、员工持股、激励分红、超额利润分享等多样化薪酬分配模式,充分激发职工创新创造积极性。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促进融合发展,打造产权多元充满活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稳妥推进压减企业层级、亏损企业减亏治亏关停并转及依法破产清算工作,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和价值创造能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价格风险
报告期,随着我国经济恢复增长及稀土下游需求快速增长的拉动下,除镧铈类产品外,主要稀土产品价格震荡上行,涨幅较大,积累了一定的
价格风险。因国内外市场多元供给格局已经形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虽然成效显著,但稀土产业链上下游结构性供需矛盾问题依然突出,且稀土行业重点企业贯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稳定价格运行,主要稀土产品价格存在调整下跌的可能性,存在产品价格风险。对策:公司将紧抓市场有利时机,加强市场预判研判,创新营销模式,调整销售结构,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拓展市场,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在保持和扩大镨钕类产品营销力度基础上,努力扩大镧铈类产品营销,努力克服不利因素,降低产品价格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2.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受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环保投入加大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点散发、全球持续发展演化,加之地缘政治扰动增加不稳定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公司成本压力增加,存在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对策:公司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持续深化“四降两提”工程,强化成本管控、管理提升及改革创新力度,对标一流升级工艺、技术、管理等要素指标,开源节流,努力消化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保风险可控。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证监会、上交所监管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优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健全完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责权分明,各司其职,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保证了公司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不断提升决策质量、执行效率和有效监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务实、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自身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依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由律师做现场见证,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保持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权利;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做到了分开与独立,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发展得到了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
2.党委与党委会:公司设党委书记1名,设专、兼职党委副书记;设党委委员若干名;设有专门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党委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涉及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经党委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后,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在决策中体现党委的主张。
报告期内,公司党委共召开38次会议,研究讨论285项事项,充分发挥了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按照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参加业务培训,审慎决策。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发挥自身作用,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决策科学性,履行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董事长、总经理调整及补选董事、独立董事,保证了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多元化;完成董事会换届和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监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定期报告等事项,对定期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并签署确认意见;监督完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发表监督检查意见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履新。
5.总经理与经理层: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带领经理层按照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规则》等规定开展日常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4次,审议议题141项,充分发挥了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作用。
6.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不断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89次。修订《北方稀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北方稀土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健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第四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保持了良好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
7.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坚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做好信息披露、现场接待、接听来电、“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召开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公司在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披露后分别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以线上方式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解答投资者提问;积极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维护了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8.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等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优化体系设计的合理性,增强体系执行的有效性。
报告期,公司启动并修订《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按照手册要求健全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优化体系设计的合理性,增强体系执行的有效性;梳理公司内部制度,新增20项,修订10项,废止11项,将制度汇编下发至分、子公司,提高公司集团化管控水平;开展内控评价,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内控体系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9.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及公司保密制度等规定,严格管控未公开涉密信息,将内幕信息编制、传递、报送等阶段的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进行登记备案,切实将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到位,加强风险管控。报告期,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况,保持了良好的内幕信息管理水平。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一)资产: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和清晰。
(二)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劳动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三)财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四)机构: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
(五)业务: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独立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 5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1年 5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题: 1.《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2021年度投资计划》; 8.《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11.《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关于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5.《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6.《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7月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1年 7月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题: 1.《关于公司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监事会换届之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 12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站www.sse.com.cn | 2021年 12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离任补选董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会议提案、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重大事项的议题,对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并披露。常年法律顾问为各次股东大会做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召集的各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延期或者取消情况,未出现否决、取消提案情况,保持了良好的股东大会决策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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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 股数 | 年末持 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章智强 | 董事长(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6 | 2021-12-23 | 2024-07-02 | 0 | 是 | ||||
赵殿清 | 原董事长(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9 | 2018-02-02 | 2021-01-28 | 19,500 | 19,500 | 0 | 是 | ||
李金玲 | 原董事长(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3 | 2021-01-28 | 2021-12-06 | 18,500 | 18,500 | 0 | 是 | ||
原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2014-12-29 | 2021-12-06 | |||||||||
原总经理(报告期内卸任) | 2018-02-28 | 2021-01-28 | |||||||||
汪辉文 | 副董事长 | 男 | 60 | 2006-05-27 | 2024-07-02 | 7.00 | 是 | ||||
瞿业栋 | 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46 | 2021-05-07 | 2024-07-02 | 51.56 | 否 | ||||
总经理 | 2021-01-28 | 2024-07-02 | |||||||||
杨占峰 | 原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8 | 2011-10-26 | 2021-03-22 | 19,000 | 19,000 | 6.55 | 否 | ||
邢立广 | 董事 | 男 | 53 | 2018-03-16 | 2024-07-02 | 9,200 | 9,200 | 0 | 是 | ||
赵德贵 | 原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3 | 2018-05-10 | 2021-05-26 | 9,200 | 9,200 | 0 | 是 | ||
白华裔 | 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0 | 2021-07-02 | 2024-07-02 | 37.98 | 否 | ||||
张日辉 | 董事(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51 | 2014-12-29 | 2022-04-11 | 19,700 | 19,700 | 60.38 | 否 | ||
王占成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4 | 2016-09-06 | 2024-07-02 | 20,000 | 20,000 | 64.94 | 否 | ||
余英武 | 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0 | 2021-07-02 | 2024-07-02 | 10,000 | 10,000 | 60.36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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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 | 2018-05-29 | 2024-07-02 | |||||||||
张丽华 | 董事 | 女 | 43 | 2018-03-16 | 2024-07-02 | 7.00 | 是 | ||||
钱明星 | 原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8 | 2014-12-29 | 2020-12-29 | 0.58 | 否 | ||||
苍大强 | 独立董事 | 男 | 72 | 2016-05-18 | 2022-05-18 | 7.00 | 否 | ||||
祝社民 | 独立董事 | 女 | 65 | 2018-03-16 | 2024-03-16 | 7.00 | 否 | ||||
王晓铁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18-03-16 | 2024-03-16 | 7.00 | 否 | ||||
周 华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2019-09-09 | 2024-07-02 | 7.00 | 否 | ||||
杜 颖 |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选举) | 女 | 49 | 2021-05-07 | 2024-07-02 | 4.67 | 否 | ||||
郝润宝 | 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57 | 2018-03-16 | 2022-04-11 | 0 | 是 | ||||
张卫江 | 监事(报告期后离任) | 男 | 50 | 2020-05-18 | 2022-04-11 | 0 | 是 | ||||
张大勇 | 监事 | 男 | 41 | 2020-05-18 | 2024-07-02 | 0 | 是 | ||||
顾 明 | 原监事(报告期内离任) | 男 | 52 | 2017-05-05 | 2021-05-26 | 0 | 是 | ||||
吕文璟 | 监事(报告期内选举) | 男 | 51 | 2021-07-02 | 2024-07-02 | 0 | 是 | ||||
张 华 | 职工监事 | 男 | 39 | 2020-05-07 | 2024-07-02 | 24.90 | 否 | ||||
孟志军 | 职工监事 | 男 | 37 | 2020-05-07 | 2024-07-02 | 36.95 | 否 | ||||
张世宇 | 职工监事 | 男 | 36 | 2020-05-07 | 2024-07-02 | 34.89 | 否 | ||||
刘 义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03-02-26 | 2024-07-02 | 90,012 | 90,012 | 69.94 | 否 | ||
韩培信 | 副总经理(报告期内聘任) | 男 | 53 | 2021-07-02 | 2024-07-02 | 48.74 | 否 | ||||
郝忠平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0-03-24 | 2024-07-02 | 52.0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15,112 | 215,112 | / | 596.47 | / |
注:董事杨占峰先生、白华裔先生,独立董事钱明星、杜颖女士,副总经理韩培信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数为其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所得报酬,非全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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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章智强 | 1965年3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2002年8月至2005年3月任包钢办公厅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05年3月至2016年8月历任包钢选矿厂党委书记,包钢矿业公司总经理、董事;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历任包钢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工委书记,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兼机关工委书记;2018年2月至2020年6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机关工委书记(期间曾兼任总法律顾问);2020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2021年12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北方稀土董事长、党委书记。 |
汪辉文 | 1961年12月出生,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Nivalis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投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北方稀土副董事长、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瞿业栋 | 1975年1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硕士,中共党员。2004年3月至2007年7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科长、副部长、部长;2007年7月至2017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甘肃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2月至2021年1月任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任北方稀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方稀土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同时兼任包头稀土研究院董事长。 |
邢立广 | 1968年2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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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包钢初轧厂生产计划员,包钢进出口公司业务主管,包钢薄板厂生产部部长、副厂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资产运营部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2016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22年3月起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公司、包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
白华裔 | 1971年7月出生,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4年8月至2011年6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部)综合管理处业务主管、副处长;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5S”管理推进办公室副主任(副处职);2012年12月至2018年8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人事部)干部管理处处长、副部长兼干部管理处处长、副部长;2018年8月至2020年2月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巴润分公司党委委员、书记;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包钢矿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2021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北方稀土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1年7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现同时兼任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监事。 |
张日辉 | 1970年10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2004年3月至2016年8月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2008年3月至2017年4月任北方稀土副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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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2014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北方稀土董事。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经理,报告期内同时兼任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离任,不再担任北方稀土任何职务。 | |
王占成 | 1967年7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2年以来,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主办、主管、副处长、处长(期间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驻焦化厂财务科科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2016年8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曾兼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监事会主席,包钢(集团)公司职工监事。 |
余英武 | 1971年9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2年8月以来,历任包钢计划财务部派驻选矿厂财务科副科长、派驻炼铁厂财务科副科长、派驻薄板厂财务部副部长,包钢办公厅秘书处业务主办、业务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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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正科职),包钢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包钢(集团)公司集团管理部综合绩效考核处处长(副处职)、企业管理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办公厅(2016年起改称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任北方稀土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期间曾兼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1年7月起任北方稀土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同时兼任内蒙古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
张丽华 | 1978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现任嘉鑫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博厚拓普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工业大麻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董事。 |
苍大强 | 1949年2月出生,1969年参加工作,1990年开始在北京科技大学工作,中共党员,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博士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一机部第五设计研究院工业炉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学院讲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冶金系主任、生态系主任、冶金与生态学院副院长;联合国环保署(UNEP)工业技术部技术顾问;日本东北大学客座教授。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北方稀土、河钢股份有限公司(000709)独立董事。 |
祝社民 | 1956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评审专家。长期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稀土脱硝催化剂材料研究应用与开发。1992年至1998年,先后为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日本金沢大学及西班牙罗维拉威尔吉利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至2011年,任南京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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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大学教授、材料学院党委书记;2011年至2013年兼任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教授,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环境新材料团队负责人,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 | |
王晓铁 | 1954年12月出生,大学毕业,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2010年,历任包头稀土研究院湿法冶金研究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包钢稀土三厂总工程师,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包钢稀土(北方稀土前身)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0年至2012年在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筹备组工作;2012年至2017年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17年至今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任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同时兼任《稀土》编委会委员、《稀土信息》编委会副主任。 |
周 华 | 1976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2005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应用创新支持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资产评估师协会会员(均非执业)。兼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0)、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31)、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0705)、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三一筑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杜 颖 | 1972年12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教授。2000年7月至2008年5月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学,在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其间:曾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哥伦比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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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访学);2013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华商标协会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方稀土、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 |
郝润宝 | 1964年12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会计师。1999年3月以来,历任包钢财务部(计划财务部)税政科副科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部长兼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包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监事会召集人,同时兼任内蒙古弘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北方稀土监事会主席,北京中联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4月离任,不再担任北方稀土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
张卫江 | 1971年9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3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干事、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副处长、处长;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会计处处长;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任包钢(集团)公司纪委常委、审计部部长。现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报告期内兼任包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包钢(集团)公司职工监事,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包钢矿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4月起不再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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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勇 | 1980年6月出生,2004年9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09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前身)证券部副部长;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任北方稀土证券部副部长;2016年8月至2019年3月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内蒙古包钢集团铁盈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
吕文璟 | 1970年12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0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包钢炼钢厂技术科副科长、第一连铸车间副主任、第二连铸车间主任、第一连铸车间主任、制钢二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2006年6月至2019年3月历任包钢三峰稀土有限公司副经理(主持行政工作),包钢(集团)公司建设部工程指挥,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派驻第二监事会专职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副部长(副站长)兼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现同时兼任北方稀土监事。 |
张 华 | 1982年10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2013年3月以来,历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前身)集团管理部主办、主管,北方稀土组织(人事)部主管,北方稀土党委工作部(工会)主管,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综合管理(财务)部部长;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现任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
孟志军 | 1984年1月出生,2007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9年4月,历任包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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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研究院企业管理部销售经理,后勤保障中心副主任兼销售经理,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19年4月至2021年3月任包头稀土研究院综合部(工会)部长;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经理、工会代主席;2021年6月至今任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副经理、工会主席。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 |
张世宇 | 1985年7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士,中共党员,政工师。2010年11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2017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会)部长、工会代副主席,综合部(工会)部长、工会副主席;2019年1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冶炼分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综合部(工会)副部长、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2020年5月起兼任北方稀土职工监事。 |
刘 义 | 1968年5月出生,1988年10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2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包钢稀土永磁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学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副理事长。 |
韩培信 | 1968年10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中共党员,经济师。1987年7月至2017年6月,历任包钢绿化有限公司团总支书记(副科级),机械队副队长,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副经理、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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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2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包钢(集团)公司节能环保中心(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副主任(正处职);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包钢(集团)公司节能环保中心副主任,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包钢绿化有限公司经理,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兼任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兼任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 |
郝忠平 | 1968年11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05年7月历任包钢炼铁厂四高炉车间副主任,一高炉车间副主任,三高炉车间副主任、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2005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包钢炼铁厂生产科科长、生产部部长,总工程师,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厂长兼党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历任包钢(集团)公司稀土钢炼铁厂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兼稀土钢板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历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钢炼铁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焦化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厂长;2018年3月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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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任北方稀土永磁电机事业部筹备组组长(曾兼任规划发展部部长);2020年3月至今任北方稀土副总经理。现同时兼任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 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章智强 | 包钢(集团)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18年2月 | |
赵殿清 | 包钢(集团)公司 | 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 2018年3月 | |
李金玲 | 包钢(集团)公司 | 董事 | 2018年3月 | 2021年12月 |
杨占峰 | 包钢(集团)公司 | 副总工程师 | 2012年9月 | 2021年6月 |
郝润宝 | 包钢(集团)公司 | 副总会计师 | 2014年1月 | 2022年3月 |
监事会召集人 | 2019年3月 | 2022年3月 | ||
邢立广 | 包钢(集团)公司 | 副总会计师 | 2022年3月 | |
计划财务部部长 | 2016年6月 | 2022年3月 | ||
王占成 | 包钢(集团)公司 | 职工监事 | 2017年1月 | |
张卫江 | 包钢(集团)公司 | 纪委常委、审计部部长 | 2018年3月 | 2021年9月 |
职工监事 | 2019年3月 | 2022年4月 | ||
张大勇 | 包钢(集团)公司 | 法律事务部部长 | 2019年3月 | |
顾 明 | 包钢(集团)公司 | 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副部长 | 2018年3月 | 2021年3月 |
吕文璟 | 包钢(集团)公司 | 战略发展部(安全环保部、质监站)副部长 | 2019年3月 | |
汪辉文 | 嘉鑫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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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华 | 嘉鑫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08年7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详见本人主要工作经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依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调整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给予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每人每年津贴7万元人民币(含税)。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相应的考核指标、工作量和历年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年度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标准并审议批准。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报酬,根据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签署的《经营管理团队经营业绩责任书》及公司绩效薪酬制度考核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均已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实际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为596.47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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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章智强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章智强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赵殿清 | 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金玲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李金玲 | 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李金玲 | 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瞿业栋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瞿业栋 | 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杨占峰 | 董事 | 离任 | 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 |
赵德贵 | 董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白华裔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余英武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钱明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 |
杜 颖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顾 明 | 监事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吕文璟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韩培信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赵殿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李金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李金玲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聘任瞿业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报告期内,杨占峰先生因年龄原因退出领导岗位,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钱明星先生因任独立董事届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瞿业栋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杜颖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因工作原因,赵德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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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调整,顾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股东大会选举李金玲先生、汪辉文先生、瞿业栋先生、邢立广先生、白华裔先生(新任)、张日辉先生、王占成先生、余英武先生(新任)、张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苍大强先生、祝社民女士、王晓铁先生、周华先生、杜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郝润宝先生、张卫江先生、张大勇先生、吕文璟先生(新任)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代会民主选举张华先生、张世宇先生、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李金玲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汪辉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经公司董事长李金玲先生提名,董事会续聘瞿业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余英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瞿业栋先生提名,董事会续聘刘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王占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韩培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新聘),续聘郝忠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监事郝润宝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报告期末,因工作调整,李金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经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章智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章智强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长。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因工作调整,张日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郝润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张卫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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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 1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公司董事长调整的议案》; 2.《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 4.《关于增资收购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及现金增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冶炼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 3月5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1年度投资计划》; 3.《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 3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收购下属包头稀土研究院持有的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2.《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向子公司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 4月14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租用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工业用地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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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工程及运输等服务的议案》; 9.《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6.《关于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17.《关于投资建设氧化稀土灼烧新工艺示范线项目的议案》; 18.《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 4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北方稀土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 6月15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制定并实施<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 2021年 7月2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经理层换届之续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设立法律事务部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1年 7月30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议案》; 2.《关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3.《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建设PVC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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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其增资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1年 8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北方稀土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向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建设年产8000吨高性能钕铁硼合金薄片项目的议案》; 3.《关于在二级市场减持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21年 10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稀土永磁业务新公司暨建设稀土永磁产业项目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1年 10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北方稀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投资建设白云鄂博稀土精矿绿色环保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的议案》; 6.《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报废处置资产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2021年 12月7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离任补选董事的议案》; 2.《北方稀土“十四五”发展规划》;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2021年 12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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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制定<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章智强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赵殿清 | 否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李金玲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2 |
汪辉文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0 |
瞿业栋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2 |
杨占峰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邢立广 | 否 | 13 | 13 | 11 | 0 | 0 | 否 | 1 |
赵德贵 | 否 | 5 | 4 | 4 | 1 | 0 | 否 | 1 |
白华裔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1 |
张日辉 | 否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2 |
王占成 | 否 | 13 | 13 | 10 | 0 | 0 | 否 | 3 |
余英武 | 否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张丽华 | 否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0 |
钱明星 | 是 | 1 | 1 | 1 | 0 | 0 | 否 | 0 |
苍大强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1 |
祝社民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0 |
王晓铁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0 |
周 华 | 是 | 13 | 13 | 12 | 0 | 0 | 否 | 0 |
杜 颖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3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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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章智强(主任委员)、汪辉文、瞿业栋、邢立广、白华裔、张日辉、余英武、祝社民、王晓铁 |
审计委员会 | 周 华(主任委员)、邢立广、王占成、苍大强、王晓铁 |
提名委员会 | 王晓铁(主任委员)、章智强、瞿业栋、祝社民、杜 颖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苍大强(主任委员)、邢立广、张丽华、周 华、杜 颖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及换届情况,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即:战略委员会选举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李金玲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董事瞿业栋先生、白华裔先生、余英武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补选董事瞿业栋先生、独立董事杜颖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苍大强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王占成先生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董事邢立广先生、独立董事杜颖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末,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公司董事长调整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正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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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董事、董事长章智强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因工作调整,董事张日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2)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 2月22日 | 审议《关于北方稀土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议》 | 同意公司《2021年度投资计划》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4月2日 | 审议《关于公司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本议案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11月25日 | 审议《北方稀土“十四五”发展规划》 | 全体委员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 1月22日 | 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建议》《关于公司总经理调整的建议》 | 全体委员建议将补选瞿业栋先生为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候选人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2月26日 | 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建议》 | 全体委员建议将补选杜颖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6月7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6月21日 | 审议《关于经理层换届之续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履历、专业经验等进行了审查,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和资格,建议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12月2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董事长离任补选董事的议案》 | 全体委员认真审查了章智强先生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工作经历等资料,其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和资格,建议将补选章智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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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 3月3日 | 审议《关于北方稀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 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与统计工作,在年报中准确披露相关数据。 | - |
2021年 6月7日 | 审议《关于制定并实施<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推行经营管理团队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 关联委员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议案并建议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5)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 1月29日 | 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以通讯形式召开了无管理层参加的沟通协调会议。 | 同意公司《2020年度报告》按照约定时间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 |
2021年 2月26日 |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关联委员回避了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此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4月2日 | 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关联委员回避了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4月13日 | 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对年审会计师的年报审计结果和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研究了公司内控评价工作。 | 同意将审计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4月26日 | 审议《北方稀土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将一季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6月7日 | 审议《关于公司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议案》。 | 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关联委员回避了表决,非关联委员同意公司开展此项关联交易,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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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8月23日 | 审议《北方稀土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同意将半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年 10月18日 | 审议《北方稀土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将三季报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1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99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51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029 |
销售人员 | 199 |
技术人员 | 1,171 |
财务人员 | 171 |
行政人员 | 941 |
合计 | 9,51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464 |
本科 | 1,589 |
专科 | 1,990 |
高中及以下 | 5,468 |
合计 | 9,51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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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执行以岗位效益工资制为主,辅以岗位薪酬制、年薪制等工资制度,同时在上述三种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收入分配制度、市场化选聘成熟人才协议薪酬制等差异化、多元化薪酬激励制度,最大程度激发各级员工效能。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对标宝武集团等一流企业培训工作,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和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实际及年度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贯彻制度落实为抓手,以优化培训需求为依托,以创新培训方式为突破,以提升培训效果为目的,坚持按需施教、分级培训,持续深入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1.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公司以开拓经营管理人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提升经营理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宗旨,加快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完善知识结构,开阔视野,提升综合能力与素质。2022年重点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史”学习教育和党中央、各级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理论成果等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培训;国内外政治局势、经济形势分析培训,组织参加企业家高端论坛、峰会、年会,赴宝武集团等企业参观学习生产、设备、财务、公司治理、法务管理、资本运营、投资合作、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等职能业务、工作规范及流程培训。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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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坚持以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为需求,以解决生产一线实际问题为目的,为专业技术人才搭建各类培训学习平台,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能力与水平,尽快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2022年组织首席技术专家、技术专家、高级技术主管定期在公司层面开展专题技术讲座;组织专业技术骨干赴宝武集团等先进企业学习;组织科研人员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面对面”技术研讨班;利用公司各类平台,邀请国家、行业、高等院校或先进企业知名专家学者来公司开展各种专题讲座、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
3.营销人员培训
公司以提升营销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主线,不断强化市场意识、服务意识、营销技能、业务知识等培训,增强市场分析、沟通协调、营销等方面能力,为促进构建一支善于沟通、贴近市场、勇于竞争、理念领先的营销人员队伍提供支持保障。2022年重点举办品牌战略与企业升级、营销理念、谈判技巧、行业政策解读等培训。
4.操作人员培训
公司坚持内训为主、外委为辅,以公司各单位现场、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等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各单位、车间两级在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作用,强化操作人员岗位技能、操作规程培训。2022年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精益管理、质量管理、标准操作、班组长素质能力提升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技能等培训;采取模拟仿真系统、移动课堂、“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技术技能提升培训;争取上级政府政策支持,依托安全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培养、新型学徒制培养等五类专项培训,加速技能人员能力素质快速提升。
5.综合能力提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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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让员工具备或熟悉必要的安全、环保、特别是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环保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公司整体安全环保意识及能力;加强公司治理方面培训,进一步增强员工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政策的精准把握,强化对公司治理重要性认识,推进公司治理能力提升;加强“三化”转型培训,提升员工对“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必要性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掌握,助推公司加快向“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档升级;加强创新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六大创新”体系建设。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按月支付劳务费用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860.66万元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调整,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实现的年度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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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并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特殊情况是指:公司拟进行重大投资或有重大现金支出,母公司现金流不充裕等。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独立董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当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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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5.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登记的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3,615,065,8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3,054,608.94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9%。
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通过回购专户回购的公司18,000,158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633,066,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8,000,158股后的基数为3,615,065,842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8,704,299.69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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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36%。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803,156,165.75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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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团队签订《经营管理团队经营业绩责任书》,董事会以经审计后的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以契约化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创效激励,按照分管工作范围、主要职责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向经营管理团队发放年薪。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内部控制自评手册》等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特点、产业布局及业务拓展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子公司管理,促进规范运作,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按照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对现有及新增子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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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管控,子公司协同运作不断提升公司集团化运营质量和效率。报告期公司新增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相关内容。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方稀土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于报告期内完成了公司治理自查,就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建立了公司治理长效机制。
公司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领导小组成员注重对公司治理相关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认真研习探讨公司治理领域的重点环节和优秀实践案例,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执行,积极营造全员懂治理、会治理、善治理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目标,特别是其中有关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举措,全面梳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现状,完善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子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集团管控。四是认真对照监管法规及自查清单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公司治理符合监管法规要求。五是坚持高质量做好公司治理领域的相关证券事务管理,高效完成公司各治理主体决策;合规履行信息披露,连续第四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通过接听来电等坚持做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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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关系管理,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交流;保持良好信用水平,公司主体及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级。下一步,公司将在整改提高基础上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会议及讲话精神,将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治理能力,构建全公司统筹协作的治理生态,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良好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保驾护航。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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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中,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有: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和发公司、聚峰稀土、金蒙稀土、红天宇公司、淄博灵芝、灵芝化工、包钢晶环、信丰新利、甘肃稀土。
(1)废水排放情况
废水方面,冶炼分公司、华美公司、和发公司、聚峰稀土、金蒙稀土、红天宇公司已通过改造,实现了工业废水“零排放”;淄博灵芝、灵芝化工、包钢晶环、信丰新利、甘肃稀土的工业废水通过自有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淄博灵芝外排废水排放口监测数据:
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 | 标准(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氨氮 | 0.21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污水排放服务合同》 | 2 | 达标 | 0.2975 | 0.56 |
COD | 18.9 | 40 | 达标 | 7.346 | 10.78 | |
pH值 | 6.21 | 6-9 | 达标 | / | / | |
氟化物(以F-计) | 0.358 | 1.5 | 达标 | / | / | |
总氮(以N计) | 9.311 | 15 | 达标 | / | / | |
总磷(以P计) | 0.102 | 0.4 | 达标 | / | / | |
总有机碳 | 8.769 | 15 | 达标 | / | / | |
总汞 | 0.5225μg/l | 0.001 | 达标 | / | /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263 | 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清河流域DB37/3416.3-2018 | 20 | 达标 | / | / |
悬浮物 | 13.563 | 20 | 达标 | / | / | |
石油类 | 0.0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 | 4 | 达标 | / | / |
总锌 | 0.062 | 1 | 达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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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芝化工废水由齐鲁石化供排水厂接收,属间接排放,由齐鲁石化供排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齐鲁石化供排水接收标准,灵芝化工废水监测数据:
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 | 标准(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氨氮 | 2.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污水处理服务合同》30550012-20-QT0899-0024 | 10 | 达标 | 0.606 | 9.3375 |
COD | 93.3 | 500 | 达标 | 30.285 | 43.3125 | |
pH值 | 6.99 | 6-9 | 达标 | / | / | |
氟化物(以F-计) | 0.809 | 1.5 | 达标 | / | / | |
总氮(以N计) | 15.5 | 60 | 达标 | / | / | |
总磷(以P计) | 0.145 | 4 | 达标 | / | / | |
石油类 | 0.22 | 30 | 达标 | / | / | |
总汞 | 0.00033 | 0.001 | 达标 | / | / | |
悬浮物 | 14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 | 100 | 达标 | / | / |
总锌 | 0.176 | 1.5 | 达标 | / | / |
包钢晶环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全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属间接排放,废水监测数据:
甘肃稀土、信丰新利外排废水排放口监测数据:
废水排放口数量 | 分布位置 | 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标准 | 标准限值(mg/l) | 达标 情况 | 排放总量 | 核定总量 | 备注 |
1个 | 废水处理站总排口位置 | 氨氮 | 16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6451 —2011)间接排放标准 | 50 | 达标 | 0.1475t | 1.65t | 在线监测 |
COD | 24 | 100 | 达标 | 0.4944t | 7.7t | ||||
钍、铀总量 | 0.0988 | 0.1 | 达标 | 自行监测 | |||||
总铬 | 0.03 | 0.8 | 达标 | ||||||
氟化物 | 0.35 | 10 | 达标 | ||||||
总镉 | 0.006 | 0.05 | 达标 | ||||||
总砷 | 0.0019 | 0.1 | 达标 | ||||||
六价铬 | 0.004 | 0.1 | 达标 | ||||||
总铅 | 0.03 | 0.2 | 达标 | ||||||
总氮(以N计) | 19.4 | 70 | 达标 | ||||||
总锌 | 0.14 | 1.5 | 达标 | ||||||
总磷(以P计) | 0.07 | 5 | 达标 | ||||||
悬浮物 | 21 | 100 | 达标 | ||||||
石油类 | 0.09 | 5 | 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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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 甘肃稀土 | 信丰新利 | 执行标准 | 标准限值(mg/l) | 达标 情况 |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排放浓度(mg/l)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
氨氮 | 氨氮 | 5.30 | 5.419 | 5.46 | 2.06 | 7.36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26451 —2011) | 15 | 达标 |
COD | COD | 30.60 | 20.47 | 37.52 | 16.88 | 21.96 | 70 | 达标 | |
总磷 (以P计) | 总磷 (以P计) | 0.0.66 | / | 0.78 | / | / | 1 | 达标 | |
总铬 | 总铬 | 0.18 | / | / | / | / | 0.8 | 达标 | |
氟化物 | 氟化物 | 0.73 | / | 0.65 | / | / | 8 | 达标 | |
总镉 | 总镉 | 0.020 | / | / | / | / | 0.05 | 达标 | |
总砷 | 总砷 | 0.0025 | / | / | / | / | 0.1 | 达标 | |
六价铬 | 六价铬 | 0.004 | / | / | / | / | 0.1 | 达标 | |
总铅 | 总铅 | 0.01 | / | / | / | / | 0.2 | 达标 | |
总锌 | 总锌 | 0.08 | / | / | / | / | 1 | 达标 | |
悬浮物 | 悬浮物 | 19.00 | / | 17 | / | / | 50 | 达标 | |
石油类 | 石油类 | 0.20 | / | / | / | / | 4 | 达标 |
(2)废气排放情况
废气方面,各单位均建有废气处理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各类废气经处置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各单位焙烧窑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华美公司 | 聚峰稀土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情况 | ||||
排放浓度(mg/Nm3) | 实际排放量(t) | 许可排放总量(t) | 排放浓度(mg/Nm3) | 实际排放量(t) | 许可排放总量(t) | |||
硫酸雾 | 4.56 | / | / | 3.27 | / | / | 35 | 达标 |
氮氧化物 | 26 | 12.255 | 125.1 | 67.5 | 8.215 | 57.2 | 100 | 达标 |
颗粒物 | 6.6 | 4.448 | 45.17 | 2.05 | 0.332 | 5.72 | 1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5 | 14.39 | 44.8 | 12 | 1.937 | 57.2 | 100 | 达标 |
氟化物 | 1.82 | / | / | 0.91 | / | / | 7 | 达标 |
备注 | 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污染物 | 金蒙稀土 | 红天宇公司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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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mg/Nm3) | 实际排放量(t) | 许可排放总量(t) | 排放浓度(mg/Nm3) | 实际排放量(t) | 许可排放总量(t) | 标准限值(mg/Nm3) | ||
硫酸雾 | 19 | 1.779 | / | 0.78 | 0.16 | / | 35 | 达标 |
氮氧化物 | 70 | 10 | 11.88 | 22.6 | 4.553 | 67.75 | 100 | 达标 |
颗粒物 | 6.0 | 0.71 | 1.18 | 6.3 | 1.285 | 13.55 | 1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55 | 6.534 | 11.88 | 53 | 11.90 | 101.627 | 100 | 达标 |
氟化物 | 0.3 | 0.28 | / | 1.25 | 0.261 | / | 7 | 达标 |
备注 | 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污染物 | 甘肃稀土 | 五原润泽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情况 | ||||
排放总量(t) | 实际排放量(t) | 许可排放总量(t) | 排放浓度(mg/Nm3) | 实际排放量(t) | 许可排放总量(t) | |||
硫酸雾 | 6.88 | / | / | 0.27 | 1.44 | / | 35 | 达标 |
氮氧化物 | 8.25 | 2.682 | 87.87 | 78 | 1.707 | 75 | 200 | 达标 |
颗粒物 | 13.71 | 4.556 | 16.974 | 11.69 | 1.43 | 15 | 4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72.76 | 25.019 | 127.304 | 25 | 6.589 | 112.5 | 300 | 达标 |
氟化物 | 0.33 | / | / | 0.04 | 3.73 | / | 7 | 达标 |
备注 | 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各单位锅炉尾气排放监测数据:
污染物 | 华美公司 | 冶炼分公司 | 标准限值(mg/Nm3) | 达标情况 |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
颗粒物 | 6.7 | 1.69 | / | 8.5 | 10.3 | / | 20 | 达标 |
二氧化硫 | 5 | 33.77 | / | 3L | 6.99 | / | 50 | 达标 |
氮氧化物 | 61 | 33.77 | 77.94 | 152 | 63.81 | 64.24 | 200 | 达标 |
污染物 | 聚峰稀土 | 和发公司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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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标准限值(mg/Nm3)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标准限值(mg/Nm3) | |||||
颗粒物 | 14.26 | / | / | 50 | 6.7 | / | / | 30 | 达标 | |||
二氧化硫 | 40.5 | / | / | 300 | 7 | / | / | 4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94 | 9.08 | 10.06 | 300 | 95 | 4.0259 | 34.4 | 400 | 达标 | |||
污染物 | 甘肃稀土 | |||||||||||
排放浓度(mg/Nm3) | 排放总量(t) | 核定总量(t) | 标准限值(mg/Nm3) | |||||||||
颗粒物 | 22.03 | 23.41 | 132.531938 | 80 | ||||||||
二氧化硫 | 325.9 | 281.0 | 530.127753 | 400 | ||||||||
氮氧化物 | 244.9 | 215.1 | 662.659691 | 400 | ||||||||
备注 | 华美公司、冶炼分公司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和发公司执行(GB13271-2014)在用燃气锅炉标准,和发聚峰公司执行(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标准,甘肃稀土执行(GB13271-2014)在用燃煤锅炉标准。 |
(3)土壤检测情况
土壤方面,华美公司、冶炼分公司、聚峰稀土、甘肃稀土2021年均开展了土壤检测,监测数据如下:
序号 | 检测 因子 | 聚峰稀土 检测结果(mg/kg) | 甘肃稀土检测结果(mg/kg) | 华美公司检测结果(mg/kg) | 冶炼分公司检测结果(mg/kg) | 执行 标准 | 达标 情况 |
1 | 氟化物 | 6.03×103 | 869 | 483 | 270 | / | / |
2 | PH | 7.87 (无量纲) | 7.47 (无量纲) | / | 8.13 (无量纲) | / | / |
3 | 镉 | 0.29 | 0.05 | 0.14 | 0.12 | 65 | 达标 |
4 | 汞 | 0.007 | 0.0257 | 0.106 | 0.095 | 38 | 达标 |
5 | 砷 | 10.7 | 9.85 | 1.11 | 1.28 | 60 | 达标 |
6 | 铅 | 59 | 5.9 | 6.4 | 6.2 | 800 | 达标 |
7 | 总铬 | 57 | / | 8 | 8 | / | 达标 |
8 | 铜 | 55 | 21 | 11 | 16 | 18000 | 达标 |
9 | 镍 | 30 | 18 | 16 | 900 | 达标 | |
备注 | 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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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公司已委托土壤调查,因建筑物拆迁等原因,土壤检测正在进行。
(4)放射性
华美公司、和发公司、聚峰稀土、金蒙稀土、甘肃稀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放射性废渣,均按要求在放射性渣库安全贮存,报告期没有辐射安全事故发生。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各单位“三废”处理设施运转正常,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与主体设施的产污量相匹配,能够对产生的污染物全部进行处理。为提升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减少污染物排放,华美公司完成了转型废水中有机回收技改项目,回收转型废水中的有机物,降低萃取有机单耗;冶炼分公司投资548万元新建了生活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将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新建了VOCs治理项目,有效改善了萃取工序的作业环境;红天宇公司对原焙烧尾气脱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脱硫系统处理效率得以提升;包钢晶环在萃取车间和钇锆沉淀车间分别新增了一台废气处理塔;甘肃稀土投资487万元建设完成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项目。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三同时”手续齐全,对于新、改、扩建项目,各单位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冶炼分公司办理了萃取VOCs治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2115020300000100;生活废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2115020300000101。红天宇公司焙烧烟气脱硫项目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号:202115020300000030。
甘肃稀土的尾气回收酸综合利用项目于报告期内完成项目竣工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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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期投资建设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取得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函发﹝2021﹞64号)。公司投资建设的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论证报告(按照省厅批示)通过专家评审,并向省厅、市局报备。投资建设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取得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函发﹝2021﹞178号)。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各单位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了环境风险识别、建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对火灾事故、废气排放事故、废水排放事故、危化品泄漏事故等突发环境事故下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了规定,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开展了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单位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企业污染物的产生及处理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及监测频次等内容,按方案对外排污染物进行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受到环保行政处罚已完成整改。
单位 | 处罚原因 | 处罚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华美公司 | 2020.6.10监测,稀土精矿焙烧回砖窑排放口硫酸雾排放钠浓度平均值为71.75mg/m3,超出特别排放限值1.05倍 | 25 | 包环罚【20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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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公司各子公司均建有环保设施,对各自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者资源化回用。报告期内,在包头地区子公司实现了工业废水资源化回收,无外排;自治区外子公司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各子公司废气排放浓度低于相应排放标准。各子公司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合法合规处置。
(2)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子公司将环保设施纳入日常管理,与主体设备统一安排检修,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同步检修。各子公司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如实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各单位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与主体设备的排污量相匹配,能够满足正常情况下污染物处置要求。报告期公司完成环保技改项目13项,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得到提升。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各单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工作,各单位严格做到持证排污,排污总量和排放浓度低于排污许可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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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对各单位的环境风险进行识别,对应急处置流程及各单位的职责进行划分。公司分、子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公司预案相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应急管理体系。
报告期,公司承办了“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稀土冶炼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模拟水浸渣浆输送管道崩裂,水浸渣浆泄漏到环境中的辐射事故,演练由华美公司自主响应、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指导、金蒙稀土及红天宇公司联动处置,演练取得圆满成功,有效提升了企业突发辐射事故应对能力。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强化环保监管力度,一是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与各分子公司签订环保承诺书,明确目标任务;二是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对自治区内外企业进行督查,严格考核,推动企业持续提升环保管理水平;三是对开展环保技改项目的单位,及时跟踪项目进展,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四) 报告期内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履行绿色低碳发展责任。
一是从管理角度着手,举办“双碳”培训,普及节能降碳知识;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摸清碳排放底数;牵头起草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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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及报告指南》;开展公司“十四五”“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规划项目的揭榜挂帅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节能技改项目。公司主要用能单位开展了高耗能设备淘汰、稀土永磁电机更换、炉窑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改项目11项,起到了较好地节能降碳作用。
三是围绕稀土特性积极开展研发工作,拓宽稀土在节能降碳领域的应用市场。已研发出稀土纳米断热玻璃涂层、稀土多彩反射隔热涂料,有良好的隔热性能,可应用于节能性建筑玻璃、建筑内外墙涂覆等领域,可有效减少空调使用,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在谋发展、创效益、提质量的同时,坚持履行企业公民责任,综合推动企业效益、公司治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员工发展、社会公益齐头并进,实现企业与地区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推动成果惠及各利益相关方。
(一)股东权益保护
1.公司治理
公司注重以良好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高效运作、科学决策,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将党委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报告期,完成董事长、总经理调整及补选董事,保证了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多元化;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换届,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高效运作;制(修)订《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等内控制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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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完善公司集团化治理体系和能力,确保内控体系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不断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水平,以良好的公司治理维护股东利益。
2.价值创造
公司秉承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投资者的经营理念。报告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公司紧抓市场回暖向好时机,以经营目标为导向,统筹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提产量、拓市场、调结构、强管理、促改革,持续扩大经营成果,实现经营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以强劲的发展势能和优异的经营业绩及市值表现为股东创造了丰厚的价值回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47.08亿元,净资产192.24亿元;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04.0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30亿元,基本每股收益1.4191元,上缴税收20.34亿元,向员工支付工资等薪酬合计14.25亿元,向银行等债权人给付利息合计4.14亿元,年内市值最高达到2256亿元。为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改善人民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彰显了公司作为企业公民的责任与担当。
3.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坚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信息披露、现场接待、接听来电、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参加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等方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向投资者及时发布公司发展信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坚持以对股东和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制(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公司信息披露未出现补充、更正及违法违规情况,连续第四年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A级评价,体现了公司坚持高质量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态度和成果,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为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公司首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参与机构投资者电话及现场调研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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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会;通过“上证E互动”答复投资者提问;以在线视频方式参加年度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坚持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通过丰富多样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增进对公司的了解,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
(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注重以良好的信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信贷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本付息,保持在银行的良好信用评级,银行授信总额度保持稳定。遵守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报告期内按时向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投资者支付利息共计2.28亿元,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为债权人创造了丰厚的投资回报。经信用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公司保持中国稀土行业协会AAA级企业信用等级。
(三)践行绿色低碳责任
公司秉承“绿色稀土、和谐共赢”绿色环保发展理念。报告期,公司完善环境、能源管理体系,做好环境信息自行监测与公开,推进环保、节能项目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公司发展全过程。各单位持续推进环保项目优化升级,完成转型废水中有机回收技改项目等一系列环保技改项目,减排治污能力有效提升,环保治理水平行业领先。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 “双碳”宣贯和碳排放核查工作;牵头起草行业标准《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及报告指南》;大力实施节能技改项目,起到了较好地节能降碳作用。
(四)客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关注点,通过深入调研市场、组织客户订货会以及承办稀土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座谈会和稀土论坛等行业会议的方式,积极了解市场动态,分析客户和行业需求,保障稀土产业链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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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维护客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稀土行业营商环境。报告期,公司积极采取有效保供稳价措施,促进稀土行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实施数字化、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把全流程质量关,加强精益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进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尊重客户选择,为客户及消费者提供科学详实的咨询服务;借助稀土交易平台加大线上营销力度,保障公平交易;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最大限度为客户及消费者提供满意、高效、优质的服务;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客户及消费者监督,将客户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维护客户及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心关爱职工。报告期,公司不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进岗位创新和价值创造,全面提升职工的能力和素质;开展“稀土工匠”选树,发挥各级工匠的引领作用,推进项目立项,做实劳模创新工作室、工匠点金工作室;深化“送温暖”工程实施,建立板块和所属单位常态化帮扶机制,对困难职工分类帮扶,改善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选出17项好事实事;为自主用工员工缴纳公积金、为劳务工缴纳安责险等多项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开展“你提我办送关爱”活动,进一步解决一线职工的困难和问题,改进员工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全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0个,培训17957人次;与兰州大学联合启动第二批40人在职研究生培养,充分利用资源促成包钢(集团)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合作,选拔推荐21名员工开展在职研究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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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保驾护航。报告期,公司深入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改进完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职责,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及运行,建立安全网络化管理模式,推进安全管理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过组织开展百日安全、安全生产月、月度安全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整改与防范等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六)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带动民族地区发展、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报告期,公司积极对接乡村振兴,开展消费帮扶,持续开展“博爱一日捐”和无偿献血等活动,让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地区广大群众;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800余名志愿者深度参与包头市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新冠疫苗接种、共建美丽家园植树造林等工作;举办“青春点亮文明 志愿温暖鹿城”“健康生活 低碳出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制作并注册发布志愿者标志——蒙古马“小稀”,打造公司志愿服务品牌,将“有困难找小稀”的理念广泛向社会传递,进一步彰显国有企业的责任和担当。
(七)每股社会贡献值
公司坚持向社会披露社会贡献量化指标——每股社会贡献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每股社会贡献值的计算公式为:
每股社会贡献值=社会贡献总额÷总股数=(净利润+税费+员工薪酬+利息支出+对外捐赠额+已核算环境成本-未核算成本)÷总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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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式计算得出,公司2021年度每股社会贡献值为2.63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心系脱贫群众,开展结对帮扶,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镇白洞渠村12户脱贫户送去米面粮油、中秋月饼等慰问品。期间,公司领导就前期扶贫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如何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与村委会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围绕白洞渠村脱贫攻坚项目开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及结对帮扶措施等方面进行交流,广泛听取村委会干部对公司帮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指导白洞渠村制定下一步发展思路,奋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公司还将“消费帮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推进,所属各单位采购米面油等扶贫产品共计155.31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包钢 集团 |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全部股权,包钢(集团)公司作出如下承诺:节能环保公司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除公司及公司下属企业外,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任何与节能环保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经营与节能环保存在相同、相似产品、经营范围的公司和业务。 | 承诺时间:2021年7月2日 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履行中 | 履行中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2.会计估计变更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下游产业不断延伸,涉足领域日益广泛,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升级、公司新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品类增加,原先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目前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不能完全匹配。同时,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和复核,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情况,为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公司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4371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影响公
司2021年度净利润-3611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未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现聘任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8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年5月7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146号)。因包钢(集团)公司报告期内未能按照其披露的增持包钢股份计划完成增持,并终止增持包钢股份计划,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对包钢(集团)公司做出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租用关联方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工业用地的议案》《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工程及运输等服务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期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及追认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下半年日常销售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 日常关联交易各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汇总表
交易 类别 | 交易方 | 交易 内容 | 定价 原则 | 交易价格 (不含税) | 交易金额 (元,含税)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结算方式 |
采购 原料 | 包钢股份 | 稀土 精矿 | 协议价 | 16269.00元/吨 | 3,240,890,407.66 | 100.00 | 现金或票据结算 |
购销 商品 | 包钢股份 | 精煤 | 市场价 | 1646.35元/吨 | 196,078,107.39 | 14.19 | |
包钢股份 | 捕收剂 | 7886.00元/吨 | 12,654,232.05 | 100.00 | |||
包钢股份、包钢稀土钢板材 | 废钢 | 2442.75-3985.29元/吨 | 1,036,150,075.21 | 100.00 | |||
包钢稀土钢板材 | 合金 | 9429.54元/吨 | 251,253,787.01 | 100.00 | |||
包钢冶金轧辊公司 | 加工费 | 544.67元/吨 | 16,402,499.81 | 100.00 | |||
购买 | 包钢股份 | 水 | 协议价 | 3.93元/吨 | 4,779,079.92 | 11.62 |
能源 | 电 | 0.39-0.5604元/度 | 24,902,527.19 | 9.57 | |||
焦炉 煤气 | 36.7元/吉焦 | 18,234,687.50 | 100.00 | ||||
设计、监理、工程建设、维检修等工程服务 | 包钢股份、包钢西创及其下属公司 | 工程 服务 | 市场价 | - | 72,987,557.00 | 11.49 | |
运输 服务 | 铁捷物流 | 运输费 | 协议价 | - | 24,430,197.26 | 11.20 | |
租用工业用地 | 包钢(集团)公司 | 租用工业用地 | 协议价 | - | 11,095,234.26 | 100.0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检验费、咨询费 | 362.10 | 100.00 | 现金或票据结算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原料、尾渣、水电费、氧气费、焦炉煤气 | 5,463.36 | 100.00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租入租出 | 工程、租赁、服务费、设计费、可研费、维检费、网络费、化检验费、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 | 3,333.67 | 100.00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基建材料、运费 | 15,935.63 | 100.0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服务费、运费、工程服务 | 6,451.20 | 100.00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废钢、环评费、监测费、劳务费、服务费、运费、工程服务 | 56,281.25 | 100.00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环评费 | 24.53 | 100.00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废钢、工程、服务费、运费 | 4,404.52 | 100.00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工程、服务费、运费 | 215.64 | 100.00 | ||
合计 | 92,471.90 | 100.00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全部股权。2021年6月15日,节能环保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将其1至6月报表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收购完成后,节能环保产业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原有业务往来交易转变为节能环保产业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内所示内容为节能环保产业公司为满足其经营运作需要,于报告期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公司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往来交易。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报告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4,288.25万元收购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全部股权。 |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收购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2021年5月10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
报告期,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包钢股份股票。截至2021年9月1日,公司购买包钢股份股票已实施完成,合计购买包钢股份263,083,300股,占其股份总数的0.5771%;累计支付总金额为799,880,082.55元(不含交易费用)。 | 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拟在二级市场购买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2021年7月3日、9月3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北方稀土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北方稀土关于购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等相 |
关公告文件。 | |
报告期,公司收购节能环保公司后,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公司发展,促进其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其资本和股权结构,实现国有和民营资本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按照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要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节能环保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 | 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告》《北方稀土关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公司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26,770,849.32 | 23,884,021.88 | 50,654,871.20 | 34,759,176.31 | 2,766,923.69 | 37,526,100.00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375,848,963.76 | -38,086,758.81 | 337,762,204.95 | 28,402,654.66 | -7,943,640.60 | 20,459,014.06 |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62,500.00 | 17,423,037.77 | 17,485,537.77 | - | - | -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75,361,208.95 | -274,105,096.57 | 1,256,112.38 | 226,007,335.19 | -190,653,249.32 | 35,354,085.87 |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 1,414.00 | 1,414.00 | 184,833.40 | -153,746.72 | 31,086.68 |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0,602,651.46 | 2,284,734.09 | 12,887,385.55 | 5,243,904.21 | 11,393,454.97 | 16,637,359.18 | |
合计 | 688,646,173.49 | -268,598,647.64 | 420,047,525.85 | 294,597,903.77 | -184,590,257.98 | 110,007,645.79 | ||
关联债权债务 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收购了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全部股权。2021年6月15日,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并将其1至6月报表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收购完成后,节能环保产业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原有业务往来交易转变为节能环保产业公司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内所示内容为节能环保产业公司为满足其经营运作需要,于报告期与包钢(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公司关联方)开展业务往来交易所形成的关联债权债务。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4,000,000,000.00 | 0.525%-1.725% | 3,231,647,616.21 | 18,301,236,360.66 | 17,902,630,028.77 | 3,630,253,948.10 |
合计 | / | / | / | 3,231,647,616.21 | 18,301,236,360.66 | 17,902,630,028.77 | 3,630,253,948.10 |
2.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额度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利率范围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1,050,000,000.00 | 4.25% | 13,700,000.00 | 22,000,000.00 | 13,700,000.00 | 22,000,000.00 |
合计 | / | / | / | 13,700,000.00 | 22,000,000.00 | 13,700,000.00 | 22,000,000.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包钢财务公司 | 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授信业务 | 1,050,000,000.00 | 22,000,000.00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58,056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8,591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8,59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7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1.截至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为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除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除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
序号 | 被担保方名称 | 贷款银行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时间 | 担保期限 | 反担保协议类型 | 担保事项 审批情况 |
1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4492(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1.13 | 半年 | A |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均经公司相关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请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
4986(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2.02 | ||||||
3268(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2.25 | ||||||
2138(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3.01 | ||||||
6899(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3.18 | ||||||
2062(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3.30 | ||||||
233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4.09 | ||||||
282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4.27 | ||||||
4107(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5.25 | ||||||
1597(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01 | ||||||
3051(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07 | ||||||
2858(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21 | ||||||
1597 | 2021.06.03 | ||||||
2678 | 2021.07.13 | ||||||
3031 | 2021.07.27 | ||||||
6292 | 2021.08.17 | ||||||
3623 | 2021.09.08 | ||||||
2451 | 2021.09.24 | ||||||
6252 | 2021.10.11 | ||||||
1160 | 2021.10.27 | ||||||
4953 | 2021.11.04 | ||||||
3119 | 2021.12.13 |
2039 | 2021.12.22 | |||||
3200 | 2021.12.22 | |||||
2 |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45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28 | 半年 | A |
5000 | 2021.08.09 | |||||
500 | 2021.09.09 | |||||
招商银行 | 21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4.02 | ||||
42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5.26 | |||||
17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24 | |||||
内蒙古银行 | 196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4.27 | ||||
399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5.06 | |||||
2010 | 2021.10.28 | |||||
3990 | 2021.11.10 | |||||
3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内蒙古银行 | 486(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1.21 | 半年 | A |
3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2.26 | |||||
兴业银行 | 391(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16 | ||||
220 | 2021.08.04 | |||||
143 | 2021.09.07 | |||||
49 | 2021.10.28 | |||||
农业银行 | 2500 | 2021.04.26 | 一年 | |||
4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 | 24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2.01 | 半年 | B |
2400 | 2021.07.28 | |||||
中国银行 | 28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3.30 | ||||
28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5.29 | |||||
2800 | 2021.10.20 | |||||
2800 | 2021.11.29 | |||||
宁波银行 | 28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1.06 | ||||
2800 | 2021.07.28 | |||||
广发银行 | 2200 | 2021.08.05 | ||||
5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银行 | 2100 | 2021.07.01 | 半年 | B |
399 | 2021.10.19 | |||||
青岛银行 | 21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2.09 | 一年 | |||
700 | 2021.02.09 | |||||
4680 | 2021.07.14 | 半年 | ||||
4250 | 2021.12.13 | |||||
6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 6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18.07.11 | 五年 | A |
4400 | ||||||
7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 | 3000 | 2021.06.21 | 一年 | B |
1000(报告期内已偿还) | 2021.06.07 | 半年 |
1000 | 2021.12.13 | ||||||
8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255 | 2021.08.26 | 半年 | B | |
注:1.反担保协议类型中,A类反担保协议指该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审计后净资产反担保;B类反担保协议指该子公司在向公司提供审计后净资产反担保的同时,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2.表内所列款项全部用于补充相应子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北稀高科MTN001;债券代码:102103040。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期限3年,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为3.88%。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了一期中期票据,具体详见本报告“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0,04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5,93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5,300,850 | 1,358,560,369 | 37.39 | 0 | 质押 | 297,000,000 | 国有法人 |
嘉鑫有限公司 | -53,700,000 | 203,279,020 | 5.60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816,204 | 75,140,216 | 2.07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翟烨 | 15,546,381 | 20,306,698 | 0.5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472,621 | 10,472,621 | 0.29 | 0 | 无 | 其他 | |
杭州来兴元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兴元品母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570,000 | 9,570,000 | 0.26 | 0 | 无 | 其他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861,200 | 8,861,200 | 0.24 | 0 | 无 | 其他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599,915 | 8,599,915 | 0.24 | 0 | 无 | 其他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00,095 | 7,500,095 | 0.21 | 0 | 无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43,189 | 7,043,189 | 0.19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58,560,3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8,560,369 | ||||||||
嘉鑫有限公司 | 203,279,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279,02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140,216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40,216 | ||||||||
翟烨 | 20,306,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06,698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472,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72,621 | ||||||||
杭州来兴元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兴元品母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570,000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专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86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61,200 |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599,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8,599,91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00,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0,09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043,189 | 人民币普通股 | 7,043,18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2019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回购公司股份18,000,1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数未发生变化。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不因此而与其他股东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前十名股东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魏栓师 |
成立日期 | 1998年6月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铁矿石、石灰石采选;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灰产品销售;群众文化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除外)、普通货运;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无损检测;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电力、热力、煤炭资源、铁路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售电业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包钢(集团)公司合计持有A股上市公司包钢股份55.60%股权。其中,公司作为包钢(集团)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包钢股份0.58%股权,包钢(集团)公司直接持有包钢股份55.02%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北方01 | 143039 | 2017年3月20日 | 2017年3月20日 | 2022年3月20日 | 19.90 | 5.0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公司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交易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7北方02 | 143303 | 2017年9月19日 | 2017年9月19日 | 2022年9月19日 | 16.00 | 5.12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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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北方01 | 163230 | 2020年3月9日 | 2020年3月10日 | 2023年3月10日 | 5.00 | 3.27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1年3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17北方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9,950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1年9月1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17北方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9月18日期间的利息共计8,192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向债权登记日(2021年3月9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20北方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6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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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北塔23楼 | - | 王刚 | 0755-8319959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3层 | - | 金鹏 | 010-56839480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 | 王文燕 | 010-8567969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00 | 20.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6.00 | 16.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5.00 | 5.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世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及第二期)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世纪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报告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期间,公司按照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完成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及摘牌。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北方稀土MTN001 | 102000186 | 2020年2月25日 | 2020年2月27日 | 2023年2月27日 | 5.00 | 3.5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三期中期票据在债券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交易。 | 否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20北方稀土MTN002 | 102001380 | 2020年7月15日 | 2020年7月17日 | 2023年7月17日 | 3.00 | 4.4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否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北稀高科MTN001 | 102103040 | 2021年11月17日 | 2021年11月19日 | 2024年11月19日 | 12.00 | 3.88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0北方稀土MTN001”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750万元。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有关利息支付的约定,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全体“20北方稀土MTN002”债券持有人支付了自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6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320万元。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 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15层 | - | 陶 冶 | 010-89926619 |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A幢3层 | - | 陈光辉 | 0472-7155359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凯恒中心B、E座2层 | - | 王 森 | 010-65608411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 | 王文燕 | 010-85679696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5.00 | 5.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3.00 | 3.00 | 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2.00 | 0.00 | 12.00 | 正常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发行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完毕。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4,966,873,529.50 | 912,194,725.54 | 444.5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稀土产品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盈利大幅提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流动比率 | 2.66 | 4.17 | -36.21 | 报告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
速动比率 | 1.63 | 2.23 | -26.91 | 报告期末,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列示,流动负债同比增加。 |
资产负债率(%) | 44.61 | 45.83 | 减少1.22个百分点 |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49 | 0.17 | 188.24 |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比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
利息保障倍数 | 16.20 | 4.00 | 305.00 |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比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2.94 | 3.47 | 272.91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7.36 | 5.07 | 242.41 |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比上年同期大幅提升。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
利息偿付率(%) | 98.45 | 86.90 | 增加11.55个百分点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致同审字(2022)第230A009667号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方稀土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方稀土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0的金融工具和附注七、5的应收账款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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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描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方稀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415,806.73万元,坏账准备金额31,730.87万元。
对于应收账款,北方稀土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则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对财务状况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所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与应收账款管理、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流程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依据的合理性;
(3)对于划分为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应收账款客户组合分类是否适当,每类组合客户是否具有共同或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4)复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模型,评估账龄迁徙率、前瞻性信息等重大假设和关键参数的合理性;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执行;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及坏账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5)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周转率、客户信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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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5的存货会计政策和附注七、9的存货披露。
1.事项描述
北方稀土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和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稀土原料产品(包括稀土精矿、碳酸稀土、稀土氧化物等)和稀土功能材料产品(包括稀土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方稀土公司存货账面余额1,090,924.26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470.78万元,账面净值1,032,453.48万元。
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按生产出产成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管理层在确定预计售价时需综合考虑历史售价以及未来市场变化趋势作出重大判断。由于该项目涉及金额重大且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所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及年末确定存货估计售价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取得公司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结合产品的状况,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合理;
(4)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独立查询公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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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信息,并将其与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产品,选取样本,将产品估计售价与2021年12月31日前后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
(5)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通过选取样本,比较当年同类原材料、在产品至完工时仍需发生的成本,对管理层估计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三)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披露。
1.事项描述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北方稀土公司存在与关联方之间涉及不同交易类别且金额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由于关联方数量较多、涉及的关联方交易种类多样,且关联方交易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其披露的完整性所执行的主要审计应对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了公司识别和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内部控制,例如管理层定期复核关联方清单、定期执行关联方对账并对差异进行跟进等;
(2)取得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关系清单,将其与财务系统中导出的关联方关系清单以及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对,复核重大的销售、购买和其他合同,以识别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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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对管理层提供的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与财务记录的一致性,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的对账结果,并函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
(4)复核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审议程序,了解关联股东是否回避表决,确认关联交易是否经过恰当的授权批准,判断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5)检查重大的关联销售、购买和其他交易合同,分析合同条款,检查关联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定价政策是否公允;
(6)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关联方关系、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余额等信息。
四、其他信息
北方稀土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北方稀土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方稀土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方稀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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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方稀土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方稀土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方稀土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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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方稀土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北方稀土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国涛 王洪波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492,828,406.67 | 4,106,606,856.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34,002,407.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26,400,139.21 | 65,481,761.84 |
应收账款 | 七、5 | 3,840,758,619.23 | 3,383,225,989.0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148,933,021.93 | 2,084,043,315.94 |
预付款项 | 七、7 | 552,547,573.62 | 232,415,091.24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4,558,273.53 | 171,766,361.7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七、8 | 890,731.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0,324,534,763.67 | 8,962,650,400.0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2,806,630.32 | 16,898,716.94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55,597,480.96 | 260,941,761.61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32,967,316.14 | 19,284,030,255.31 |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54,503,384.81 | 59,845,831.36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78,230,028.64 | 91,227,068.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209,657,297.89 | 1,202,237,882.2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77,820,225.66 | 87,278,454.84 |
固定资产 | 七、21 | 4,170,391,457.25 | 4,110,163,328.27 |
在建工程 | 七、22 | 306,706,382.60 | 268,398,770.45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5,772,774.7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789,049,385.05 | 817,304,884.8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20,812,897.62 | 20,812,897.6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306,362,259.29 | 238,635,503.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68,552,496.48 | 516,066,797.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66,930,750.47 | 187,449,129.4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74,789,340.50 | 7,599,420,548.56 | |
资产总计 | 34,707,756,656.64 | 26,883,450,803.8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579,762,029.15 | 2,215,042,792.91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08,257,846.63 | 291,909,364.93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账款 | 七、36 | 1,814,517,520.87 | 1,206,340,768.4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21,936,655.94 | 178,108,987.29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0,904,984.43 | 132,014,854.58 |
应交税费 | 七、40 | 750,265,849.16 | 182,364,859.9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28,992,047.88 | 347,501,282.9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83,632,213.03 | 58,728,624.8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070,040,077.69 | 51,521,087.6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96,874,045.33 | 22,906,638.25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41,551,057.08 | 4,627,710,636.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400,725,945.41 | 2,209,634,499.95 |
应付债券 | 七、46 | 2,540,014,575.34 | 5,021,172,697.38 |
租赁负债 | 七、47 | 13,875,529.33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7,273,847.68 | 66,764,583.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20,62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48,963,647.32 | 326,072,373.3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84,658,465.86 | 68,769,221.2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16,415,652.94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42,547,663.88 | 7,692,413,374.86 | |
负债合计 | 15,484,098,720.96 | 12,320,124,011.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633,066,000.00 | 3,633,066,000.00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1,091,641.91 | 939,277,316.51 |
减:库存股 | 七、56 | 188,009,096.18 | 188,009,096.18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54,674,999.54 | 113,739,251.46 |
专项储备 | 七、58 | 75,720,389.09 | 63,315,772.86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66,422,625.85 | 1,522,712,658.21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605,265,296.73 | 5,110,878,667.0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48,231,856.94 | 11,194,980,569.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3,875,426,078.74 | 3,368,346,222.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223,657,935.68 | 14,563,326,792.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707,756,656.64 | 26,883,450,803.87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81,370,418.17 | 3,071,909,705.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3,952,316.9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983,208,887.55 | 2,843,531,64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2,888,965,790.29 | 1,144,598,714.55 | |
预付款项 | 5,978,685.21 | 62,624,031.1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947,696,487.29 | 1,314,200,040.8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5,524,400.00 | 46,307,450.00 | |
存货 | 9,035,153,434.87 | 7,936,064,890.2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80.60 | 35,135,874.5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530,348,107.88 | 16,408,064,899.7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033,480,930.15 | 4,580,056,920.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45,402,890.13 | 772,228,271.7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01,436,553.56 | 695,487,565.69 | |
在建工程 | 16,241,517.48 | 29,185,723.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8,603,917.50 | ||
无形资产 | 98,981,217.28 | 100,451,158.8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303,712.19 | 40,498,080.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514,737.64 | 39,219,464.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6,424,711.40 | 105,702,604.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96,390,187.33 | 6,362,829,790.75 | |
资产总计 | 30,426,738,295.21 | 22,770,894,690.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92,599,794.46 | 1,837,520,883.1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66,600,000.00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账款 | 1,111,256,528.41 | 254,876,453.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0,195,628.39 | 33,466,577.38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067,199.79 | 19,983,341.50 | |
应交税费 | 530,722,578.36 | 35,845,864.06 | |
其他应付款 | 1,096,006,829.57 | 480,551,592.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59,122,046.93 | 4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777,325.26 | 4,349,795.4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32,347,931.17 | 2,711,594,507.2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93,236,332.94 | 2,151,855,333.28 | |
应付债券 | 2,540,014,575.34 | 5,021,172,697.38 | |
租赁负债 | 9,746,246.7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0,620,000.00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4,861,811.43 | 63,236,983.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504,444.67 | 26,465,689.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75,983,411.08 | 7,262,730,703.53 | |
负债合计 | 13,308,331,342.25 | 9,974,325,210.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33,066,000.00 | 3,633,066,000.00 | |
资本公积 | 181,468,643.74 | 242,620,989.73 | |
减:库存股 | 188,009,096.18 | 188,009,096.18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8,265,522.03 | 86,767,613.50 | |
专项储备 | 9,939,294.05 | 13,581,532.38 | |
盈余公积 | 1,961,816,123.88 | 1,518,106,156.24 | |
未分配利润 | 11,411,860,465.44 | 7,490,436,284.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118,406,952.96 | 12,796,569,479.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426,738,295.21 | 22,770,894,690.53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0,408,396,179.14 | 21,903,053,134.21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0,408,396,179.14 | 21,903,053,134.21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23,790,129,901.78 | 20,600,656,482.61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943,707,175.37 | 19,128,085,582.03 |
利息支出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4,510,687.07 | 103,247,959.27 |
销售费用 | 七、63 | 75,885,214.52 | 68,701,963.47 |
管理费用 | 七、64 | 993,324,250.62 | 833,672,019.36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0,858,211.32 | 109,492,434.2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91,844,362.88 | 357,456,524.22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440,593,228.69 | 406,482,878.58 |
利息收入 | 七、66 | 65,024,134.48 | 49,002,239.3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66,534,557.21 | 154,057,117.8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43,331.90 | 21,249,143.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077,731.96 | -1,472,617.46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5,877,675.5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0,061,291.71 | -31,158,279.7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9,430,291.43 | -96,081,678.6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6,622,264.19 | -61,257,213.6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06,819,755.39 | 1,289,205,740.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7,952,619.10 | 16,171,177.8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9,058,941.99 | 87,251,445.99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95,713,432.50 | 1,218,125,472.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85,781,865.08 | 232,309,660.6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09,931,567.42 | 985,815,812.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09,931,567.42 | 985,815,812.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30,043,122.04 | 912,293,239.8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9,888,445.38 | 73,522,572.3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6,831,787.23 | -55,499,792.6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2,024,829.53 | -57,546,565.8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22,024,829.53 | -57,546,565.80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22,024,829.53 | -57,546,565.80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806,957.70 | 2,046,773.1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846,763,354.65 | 930,316,019.5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52,067,951.57 | 854,746,674.0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4,695,403.08 | 75,569,345.5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191 | 0.25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4191 | 0.25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9,980,997.26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79,669,784.65 元。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9,785,402,353.61 | 10,042,740,719.4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304,020,116.20 | 8,093,694,995.47 |
税金及附加 | 110,046,285.46 | 20,192,366.51 | |
销售费用 | 10,182,401.29 | 6,148,532.67 | |
管理费用 | 279,219,843.23 | 207,020,327.86 | |
研发费用 | 76,123,615.36 | 32,571,071.59 | |
财务费用 | 314,837,084.22 | 313,430,066.10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9,060,037.86 | 387,026,013.04 | |
利息收入 | 114,131,030.64 | 76,582,293.89 | |
加:其他收益 | 6,162,032.47 | 7,256,283.8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93,423,860.39 | 29,786,297.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967,656.42 | -2,294,270.8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877,675.5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4,522,184.20 | -120,669.9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0,780,357.48 | -20,392,212.2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4,928.97 | 1,378,762.2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209,483,612.45 | 1,387,591,820.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10,764.81 | 1,424,966.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51,195.46 | 14,355,921.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202,343,181.80 | 1,374,660,864.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5,243,505.35 | 193,219,464.4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37,099,676.45 | 1,181,441,400.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37,099,676.45 | 1,181,441,400.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2,586,989.98 | -60,882,744.1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2,586,989.98 | -60,882,744.19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2,586,989.98 | -60,882,744.19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39,686,666.43 | 1,120,558,656.1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980,221,652.04 | 19,638,117,467.8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473,751.78 | 31,237,340.3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13,407,167.07 | 571,148,648.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460,102,570.89 | 20,240,503,456.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920,699,230.09 | 17,511,934,596.3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25,324,097.32 | 1,172,196,848.5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3,844,857.01 | 622,277,072.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6,673,746.95 | 294,568,916.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66,541,931.37 | 19,600,977,433.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3,560,639.52 | 639,526,022.2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1,825,758.00 | 1,275,507,384.5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37,057.09 | 29,415,868.5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529,734.34 | 3,201,723.9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03,003,486.88 | 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5,396,036.31 | 1,313,124,977.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28,834,183.10 | 160,374,725.2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70,884,831.05 | 1,522,364,900.1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61,156,782.59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43,64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04,515,796.74 | 1,682,739,625.3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9,119,760.43 | -369,614,648.3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945,028.00 | 3,777,4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945,028.00 | 3,777,4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42,544,111.78 | 5,649,05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1,462,620.89 | 249,888,241.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04,951,760.67 | 5,902,715,641.2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770,739,493.99 | 3,885,907,166.6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7,805,599.26 | 372,660,427.6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1,474,657.85 | 29,507,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03,287,294.36 | 255,754,505.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61,832,387.61 | 4,514,322,099.9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119,373.06 | 1,388,393,541.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054,877.02 | -5,095,780.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1,505,375.13 | 1,653,209,135.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57,846,851.95 | 2,204,637,716.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29,352,227.08 | 3,857,846,851.95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38,440,236.80 | 5,285,718,590.4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271,711.21 | 159,763,127.1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10,711,948.01 | 5,445,481,717.6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18,686,946.74 | 4,337,054,017.0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0,226,315.23 | 266,327,376.0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97,264,982.01 | 187,056,617.0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4,138,825.91 | 142,215,533.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20,317,069.89 | 4,932,653,543.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0,394,878.12 | 512,828,174.3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1,825,758.00 | 3,978,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026,183.53 | 31,730,568.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05,204.6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5,851,941.53 | 36,913,772.8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05,072.77 | 9,146,056.2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66,000,159.69 | 602,489,999.2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33,509,565.5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4,314,798.03 | 611,636,055.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8,462,856.50 | -574,722,282.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98,600,000.00 | 5,219,35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2,506,289.33 | 2,399,669,231.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01,106,289.33 | 7,619,019,231.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94,000,000.00 | 3,254,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4,708,515.55 | 318,993,442.4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9,087,289.03 | 2,270,159,520.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97,795,804.58 | 5,843,152,962.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3,310,484.75 | 1,775,866,269.0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41,794.11 | -575,963.8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2,900,712.26 | 1,713,396,196.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66,809,703.91 | 1,353,413,506.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59,710,416.17 | 3,066,809,703.91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13,571,433.85 | 188,009,096.18 | 113,739,251.46 | 63,315,772.86 | 1,522,712,658.21 | 5,068,190,888.72 | 3,368,346,222.08 | 13,794,933,131.0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25,705,882.66 | - | - | - | 42,687,778.36 | 768,393,661.02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939,277,316.51 | 188,009,096.18 | 113,739,251.46 | 63,315,772.86 | 1,522,712,658.21 | 5,110,878,667.08 | 3,368,346,222.08 | 14,563,326,792.0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838,185,674.60 | - | 40,935,748.08 | 12,404,616.23 | 443,709,967.64 | 4,494,386,629.65 | 507,079,856.66 | 4,660,331,143.6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2,024,829.53 | 5,130,043,122.04 | 494,695,403.08 | 5,846,763,354.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4,696,825.40 | - | - | - | - | - | 138,809,118.93 | 143,505,944.3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196,825.40 | - | - | - | 138,809,118.93 | 142,005,944.33 | |||
4.其他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443,709,967.64 | -816,745,573.84 | -139,465,866.88 | -512,501,473.08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3,709,967.64 | -443,709,967.64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253,054,608.94 | -139,465,866.88 | -392,520,475.82 |
4.其他 | -119,980,997.26 | -119,980,997.26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81,089,081.45 | - | - | 181,089,081.45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181,089,081.45 | 181,089,081.4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12,404,616.23 | - | - | 13,041,201.53 | 25,445,817.76 |
1.本期提取 | - | - | - | 50,604,336.71 | 22,398,010.35 | 73,002,347.06 | |||
2.本期使用 | - | - | - | 38,199,720.48 | 9,356,808.82 | 47,556,529.30 | |||
(六)其他 | -842,882,500.00 | - | - | - | - | - | - | -842,882,50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101,091,641.91 | 188,009,096.18 | 154,674,999.54 | 75,720,389.09 | 1,966,422,625.85 | 9,605,265,296.73 | 3,875,426,078.74 | 19,223,657,935.68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13,571,433.85 | 188,009,096.18 | 168,673,201.76 | 59,194,068.73 | 1,404,568,518.18 | 4,356,324,189.07 | 3,305,966,503.07 | 12,953,354,818.4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25,705,882.66 | - | - | - | -36,982,006.29 | 688,723,876.37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939,277,316.51 | 188,009,096.18 | 168,673,201.76 | 59,194,068.73 | 1,404,568,518.18 | 4,319,342,182.78 | 3,305,966,503.07 | 13,642,078,694.85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54,933,950.30 | 4,121,704.13 | 118,144,140.03 | 791,536,484.30 | 62,379,719.01 | 921,248,097.1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546,565.80 | 912,293,239.83 | 75,569,345.52 | 930,316,019.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12,320,994.53 | 12,320,994.53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12,320,994.53 | 12,320,994.53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118,144,140.03 | -118,144,140.03 | -33,826,036.77 | -33,826,036.77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118,144,140.03 | -118,144,140.03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33,826,036.77 | -33,826,036.77 | |
4.其他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2,612,615.50 | - | - | -2,612,615.50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2,612,615.50 | -2,612,615.50 | ||||
6.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4,121,704.13 | - | - | 8,315,415.73 | 12,437,119.86 |
1.本期提取 | 43,320,535.41 | 17,707,992.57 | 61,028,527.98 | ||||||
2.本期使用 | 39,198,831.28 | 9,392,576.84 | 48,591,408.12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939,277,316.51 | 188,009,096.18 | 113,739,251.46 | 63,315,772.86 | 1,522,712,658.21 | 5,110,878,667.08 | 3,368,346,222.08 | 14,563,326,792.02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86,767,613.50 | 13,581,532.38 | 1,518,106,156.24 | 7,490,436,284.12 | 12,796,569,479.7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86,767,613.50 | 13,581,532.38 | 1,518,106,156.24 | 7,490,436,284.12 | 12,796,569,479.7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61,152,345.99 | - | 21,497,908.53 | -3,642,238.33 | 443,709,967.64 | 3,921,424,181.32 | 4,321,837,473.1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2,586,989.98 | 4,437,099,676.45 | 4,639,686,666.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61,152,345.99 | - | - | - | - | - | -61,152,345.99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61,152,345.99 | -61,152,345.99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443,709,967.64 | -696,764,576.58 | -253,054,608.94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3,709,967.64 | -443,709,967.64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3,054,608.94 | -253,054,608.94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181,089,081.45 | - | - | 181,089,081.45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81,089,081.45 | 181,089,081.45 |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3,642,238.33 | - | - | -3,642,238.33 |
1.本期提取 | 10,178,113.06 | 10,178,113.06 | ||||||
2.本期使用 | 13,820,351.39 | 13,820,351.39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181,468,643.74 | 188,009,096.18 | 108,265,522.03 | 9,939,294.05 | 1,961,816,123.88 | 11,411,860,465.44 | 17,118,406,952.96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147,650,357.69 | 15,458,293.36 | 1,399,962,016.21 | 6,427,139,023.83 | 11,677,887,584.64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全文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147,650,357.69 | 15,458,293.36 | 1,399,962,016.21 | 6,427,139,023.83 | 11,677,887,584.6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60,882,744.19 | -1,876,760.98 | 118,144,140.03 | 1,063,297,260.29 | 1,118,681,895.1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882,744.19 | 1,181,441,400.32 | 1,120,558,656.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118,144,140.03 | -118,144,140.0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8,144,140.03 | -118,144,140.03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1,876,760.98 | - | - | -1,876,760.98 |
1.本期提取 | 8,517,369.12 | 8,517,369.12 | ||||||
2.本期使用 | 10,394,130.10 | 10,394,130.10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633,066,000.00 | 242,620,989.73 | 188,009,096.18 | 86,767,613.50 | 13,581,532.38 | 1,518,106,156.24 | 7,490,436,284.12 | 12,796,569,479.79 |
公司负责人:章智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占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彬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是以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包头钢铁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公司”)所属稀土三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股批字(1997)第1号文批准,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1997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原总股本为260,350,000股,经1998年5月22日召开的1997年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按10:1的比例派送红股26,035,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3的比例转增股本78,105,000股,集团总股本增至364,490,000股。本公司于1999年10月6日召开1999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6号文核准每10股配3股,向国有法人股配售5,584,000股,其余放弃,社会法人股全部放弃,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33,600,000股,公司股本增至403,674,000股。
2006年3月23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内国资产权字(2006)68号《关于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经2006年3月29日股东会议审议表决通过该方案,其内容如下: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4,659.20万股公司的股票作为对价向集团流通股股东送股以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的股份对价。上述送股对价于2006年4月13日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
2008年4月23日,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201,837,000股,用资本公积按10:5的比例转增股本201,837,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807,348,000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5月16日。
2011年4月27日,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07,348,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403,674,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211,022,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5月13日。
2012年4月18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集团总股本1,211,022,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10的比例派送红股1,211,022,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422,044,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5月7日。
2015年4月24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422,044,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10:5的比例派送红股1,211,022,000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3,633,066,000股,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3,633,066,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3,633,066,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集团管理部、证券部、设备工程部、规划发展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拥有37家子公司,14家孙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智强。
公司住所及总部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主要业务为: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集团范围的子公司共37家,孙公司共14家,各家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3家,变更情况详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五、23、附注五、29和附注五、38。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
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五、45。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租赁应收款;
?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本公司认为金融资产在下列情况发生违约:
? 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其对本公司的欠款,该评估不考虑本公司采取例如变现抵押品(如果持有)等追索行动;
? 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承兑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信用损失金额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考虑历史损失率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调整预期信用损失率。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通过平均迁徙率减值矩阵的方法计算各年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方式确定。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集团参考了近年应收账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与应收票据相同。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不同细分款项组合间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款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通过平均迁徙率减值矩阵的方法计算各年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方式确定。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本集团参考了近年其他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外债总量增长率)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信息。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否则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等发出时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9.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为应收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款。
本公司在账龄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减值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通过平均迁徙率减值矩阵的方法计算各年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方式确定。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的组合:
? 长期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本公司参考了近年长期应收款账龄的平均迁徙率、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公司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GDP增长率、广义货币M2增长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冶炼分离总量增长率等)的预测,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概率加权及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信息。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50 | 2 | |
房屋及建筑物 | 8--45 | 3 | 12.13--2.16 |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0。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计 | 8--45 | 3 | 12.13--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计 | 5--25 | 3 | 19.40--3.8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计 | 8--15 | 3 | 12.13--6.4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计 | 5--12 | 3 | 19.40--8.08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专利权 | 5--10年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 | 10--15年 | 直线法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具体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条件:本公司根据项目开发管理的流程,将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与项目立项申请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在此阶段开发团队会详细论证该项目在技术上可行性、商业上有用性,论证完成通过后,形成书面的立项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逐级审评通过后开始资本化。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五、10(6)。本公
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具体方法
本公司内销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并取得客户验收手续或在质量异议期过后,客户已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本公司确认收入。本公司外销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商品发出到港口,取得海关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
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的产生、应采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 | 2021年1月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使用权资产(元) | 37,452,686.60 | 27,905,876.26 | - | - |
租赁负债(元) | 37,452,686.60 | 27,905,876.26 | - | - |
其他说明
①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28。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本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 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集团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本集团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集团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 在首次执行日,本集团按照附注五、28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人
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但需自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之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随着北方稀土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下游产业不断延伸,涉足领域日益广泛,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升级、新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品类增加,原有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目前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不能完全匹配。同时,北方稀土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和复核,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情况,为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9月1日 | 累计折旧: 43,711,208.54元 利润总额: -43,711,208.54元 所得税费用: -6,993,793.37元 净利润: -36,717,415.17元 |
其他说明:无。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06,606,856.90 | 4,106,606,856.9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5,481,761.84 | 65,481,761.84 | |
应收账款 | 3,383,225,989.04 | 3,383,225,989.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4,043,315.94 | 2,084,043,315.94 | |
预付款项 | 232,415,091.24 | 232,415,091.24 | |
其他应收款 | 171,766,361.79 | 171,766,361.7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962,650,400.01 | 8,962,650,400.0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898,716.94 | 16,898,716.9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941,761.61 | 260,941,761.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284,030,255.31 | 19,284,030,255.3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845,831.36 | 59,845,831.36 | |
长期股权投资 | 91,227,068.73 | 91,227,068.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02,237,882.29 | 1,202,237,882.2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7,278,454.84 | 87,278,454.84 | |
固定资产 | 4,110,163,328.27 | 4,110,163,328.27 | |
在建工程 | 268,398,770.45 | 268,398,770.4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7,452,686.60 | 37,452,686.60 | |
无形资产 | 817,304,884.85 | 817,304,884.8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0,812,897.62 | 20,812,897.62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8,635,503.62 | 238,635,503.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6,066,797.11 | 516,066,797.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7,449,129.42 | 187,449,129.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99,420,548.56 | 7,636,873,235.16 | 37,452,686.60 |
资产总计 | 26,883,450,803.87 | 26,920,903,490.47 | 37,452,686.6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15,042,792.91 | 2,215,042,792.91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1,909,364.93 | 291,909,364.93 | |
应付账款 | 1,206,340,768.47 | 1,206,340,768.4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78,108,987.29 | 178,108,987.2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2,014,854.58 | 132,014,854.58 | |
应交税费 | 182,364,859.95 | 182,364,859.95 | |
其他应付款 | 347,501,282.95 | 347,501,282.9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8,728,624.80 | 58,728,624.8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521,087.66 | 51,521,087.6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906,638.25 | 22,906,638.25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27,710,636.99 | 4,627,710,636.9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209,634,499.95 | 2,209,634,499.95 | |
应付债券 | 5,021,172,697.38 | 5,021,172,697.38 | |
租赁负债 | 37,452,686.60 | 37,452,686.60 | |
长期应付款 | 66,764,583.00 | 66,764,583.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26,072,373.33 | 326,072,373.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769,221.20 | 68,769,221.2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92,413,374.86 | 7,729,866,061.46 | 37,452,686.60 |
负债合计 | 12,320,124,011.85 | 12,357,576,698.45 | 37,452,686.6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33,066,000.00 | 3,633,06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 939,277,316.51 | 939,277,316.51 | |
减:库存股 | 188,009,096.18 | 188,009,096.18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739,251.46 | 113,739,251.46 | |
专项储备 | 63,315,772.86 | 63,315,772.86 | |
盈余公积 | 1,522,712,658.21 | 1,522,712,658.21 | |
未分配利润 | 5,110,878,667.08 | 5,110,878,667.0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94,980,569.94 | 11,194,980,569.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68,346,222.08 | 3,368,346,222.0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563,326,792.02 | 14,563,326,792.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883,450,803.87 | 26,920,903,490.47 | 37,452,686.60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71,909,705.91 | 3,071,909,705.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43,531,642.50 | 2,843,531,642.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4,598,714.55 | 1,144,598,714.55 | |
预付款项 | 62,624,031.12 | 62,624,031.12 | |
其他应收款 | 1,314,200,040.87 | 1,314,200,040.8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6,307,450.00 | 46,307,450.00 | |
存货 | 7,936,064,890.27 | 7,936,064,890.2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135,874.56 | 35,135,874.5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408,064,899.78 | 16,408,064,899.7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80,056,920.67 | 4,580,056,920.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2,228,271.78 | 772,228,271.7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695,487,565.69 | 695,487,565.69 | |
在建工程 | 29,185,723.73 | 29,185,723.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7,905,876.26 | 27,905,876.26 | |
无形资产 | 100,451,158.88 | 100,451,158.8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0,498,080.83 | 40,498,080.8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219,464.77 | 39,219,464.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5,702,604.40 | 105,702,604.4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62,829,790.75 | 6,390,735,667.01 | 27,905,876.26 |
资产总计 | 22,770,894,690.53 | 22,798,800,566.79 | 27,905,876.2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37,520,883.19 | 1,837,520,883.1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54,876,453.13 | 254,876,453.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466,577.38 | 33,466,577.3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983,341.50 | 19,983,341.50 | |
应交税费 | 35,845,864.06 | 35,845,864.06 | |
其他应付款 | 480,551,592.50 | 480,551,592.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49,795.45 | 4,349,795.4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11,594,507.21 | 2,711,594,507.2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51,855,333.28 | 2,151,855,333.28 | |
应付债券 | 5,021,172,697.38 | 5,021,172,697.38 | |
租赁负债 | 27,905,876.26 | 27,905,876.2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3,236,983.84 | 63,236,983.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465,689.03 | 26,465,689.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262,730,703.53 | 7,290,636,579.79 | 27,905,876.26 |
负债合计 | 9,974,325,210.74 | 10,002,231,087.00 | 27,905,876.2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633,066,000.00 | 3,633,066,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2,620,989.73 | 242,620,989.73 | |
减:库存股 | 188,009,096.18 | 188,009,096.18 |
其他综合收益 | 86,767,613.50 | 86,767,613.50 | |
专项储备 | 13,581,532.38 | 13,581,532.38 | |
盈余公积 | 1,518,106,156.24 | 1,518,106,156.24 | |
未分配利润 | 7,490,436,284.12 | 7,490,436,284.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796,569,479.79 | 12,796,569,479.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770,894,690.53 | 22,798,800,566.79 | 27,905,876.26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回购股份
本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所有者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 |
消费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3%、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15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甘肃稀土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5 |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78号《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本公司的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满足《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3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11]第2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项目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本公司、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公司甘肃稀土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②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1934000534,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③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1915000096,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④孙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15000339,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⑤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44014775,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⑥子公司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1936000438,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⑦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62000020,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⑧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1937000282,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⑨孙公司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12000238,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⑩子公司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015000153,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1915000124,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编号为GR202115000295,有效期三年,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60号》,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孙公司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7,669.66 | |
银行存款 | 6,029,352,227.08 | 3,857,799,182.29 |
其他货币资金 | 463,476,179.59 | 248,760,004.95 |
合计 | 6,492,828,406.67 | 4,106,606,856.90 |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存放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金额为3,630,253,948.10元。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 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58,426,175.59 | 243,079,999.95 |
履约保证金 | 4.00 | 630,005.00 |
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 | 50,000.00 | 50,000.00 |
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计 | 463,476,179.59 | 248,760,004.95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734,002,407.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734,002,407.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2,820,544.21 | |
商业承兑票据 | 183,579,595.00 | 65,481,761.84 |
合计 | 326,400,139.21 | 65,481,761.8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2,820,544.21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42,820,544.21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3,952,316.90 | |
合计 | 153,952,316.90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4,797,999.47 | 1,218,404.47 | 0.66% |
合计 | 184,797,999.47 | 1,218,404.47 | 0.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269,673.07 | -1,051,268.60 | 0 | 0 | 1,218,404.47 |
合计 | 2,269,673.07 | -1,051,268.60 | 0 | 0 | 1,218,404.4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7)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857,253,361.29 |
1至2年 | 60,658,350.22 |
2至3年 | 36,785,277.51 |
3至4年 | 23,151,700.75 |
4至5年 | 19,622,963.95 |
5年以上 | 160,595,684.26 |
合计 | 4,158,067,337.9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138,050.56 | 2.65 | 110,138,050.56 | 100.00 | 113,934,497.18 | 3.04 | 113,934,497.18 | 100.00 | ||
其中: |
单项金额重大 | 69,729,069.76 | 1.68 | 69,729,069.76 | 100.00 | 69,729,069.76 | 1.86 | 69,729,069.76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40,408,980.80 | 0.97 | 40,408,980.80 | 100.00 | 44,205,427.42 | 1.18 | 44,205,427.4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47,929,287.42 | 97.35 | 207,170,668.19 | 5.12 | 3,840,758,619.23 | 3,639,072,993.59 | 96.96 | 255,847,004.55 | 7.03 | 3,383,225,989.0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047,929,287.42 | 97.35 | 207,170,668.19 | 5.12 | 3,840,758,619.23 | 3,639,072,993.59 | 96.96 | 255,847,004.55 | 7.03 | 3,383,225,989.04 |
合计 | 4,158,067,337.98 | / | 317,308,718.75 | / | 3,840,758,619.23 | 3,753,007,490.77 | / | 369,781,501.73 | / | 3,383,225,989.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恒德磁业有限公司 | 69,729,069.76 | 69,729,069.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 | 40,408,980.80 | 40,408,980.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0,138,050.56 | 110,138,050.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59,581,680.61 | 81,823,131.64 | 2.12 |
1至2年 | 57,753,363.63 | 15,397,046.75 | 26.66 |
2至3年 | 30,426,819.96 | 15,812,818.33 | 51.97 |
3至4年 | 22,107,830.99 | 16,594,137.94 | 75.06 |
4至5年 | 15,450,859.25 | 14,934,800.55 | 96.66 |
5年以上 | 62,608,732.98 | 62,608,732.98 | 100.00 |
合计 | 4,047,929,287.42 | 207,170,668.19 | 5.1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69,781,501.73 | 11,746,005.95 | 43,529,875.11 | 20,744,140.14 | 55,226.32 | 317,308,718.75 |
合计 | 369,781,501.73 | 11,746,005.95 | 43,529,875.11 | 20,744,140.14 | 55,226.32 | 317,308,718.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744,140.1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774,576,944.8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8.6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6,421,031.23元。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4,148,933,021.93 | 2,084,043,315.94 |
合计 | 4,148,933,021.93 | 2,084,043,315.9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及所属部分子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1)期末本集团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2)期末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35,328,892.37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 计 | 5,135,328,892.37 |
用于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48,914,254.66 | 99.34 | 217,449,722.20 | 93.56 |
1至2年 | 1,811,754.00 | 0.33 | 8,334,116.47 | 3.59 |
2至3年 | 426,876.96 | 0.08 | 4,995,133.15 | 2.15 |
3年以上 | 1,394,688.00 | 0.25 | 1,636,119.42 | 0.70 |
合计 | 552,547,573.62 | 100.00 | 232,415,091.2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原因 |
大连林海塑机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 1,329,500.00 | 2-3年/3年以上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包头市云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592,903.52 | 1-2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重庆克劳斯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551,500.00 | 1-2年 | 合同未执行完毕 |
合 计 | 2,473,903.52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282,504,965.42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1.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90,731.00 | |
其他应收款 | 33,667,542.53 | 171,766,361.79 |
合计 | 34,558,273.53 | 171,766,361.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稀(山东)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890,731.00 | 0 |
合计 | 890,731.00 | 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1,344,805.34 |
1至2年 | 11,214,777.60 |
2至3年 | 10,958,628.36 |
3至4年 | 11,193,280.47 |
4至5年 | 8,007,181.27 |
5年以上 | 31,384,970.34 |
减:坏账准备 | -50,436,100.85 |
合计 | 33,667,542.53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3,242,808.36 | 4,742,957.21 |
往来款 | 68,360,596.26 | 218,466,111.41 |
备用金和代垫款项 | 12,491,082.64 | 2,885,367.69 |
其他 | 9,156.12 | 50,142.62 |
合计 | 84,103,643.38 | 226,144,578.9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48,472,473.04 | 35,631,170.34 | 84,103,643.3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804,930.51 | 35,631,170.34 | 50,436,100.8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3,667,542.53 | 0 | 33,667,542.5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4,103,643.38 | 50,436,100.85 | 0 | 0 | 0 | 33,667,542.53 |
合计 | 84,103,643.38 | 50,436,100.85 | 0 | 0 | 0 | 33,667,542.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481,492.0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核销了债务人已注销的非关联交易产生的其他应收款1,481,492.01元。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包头市泰达经济开发公司 | 往来款 | 23,840,000.00 | 5年以上 | 28.35 | 23,840,000.00 |
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21,706,155.33 | 1-5年 | 25.81 | 11,788,081.64 |
贵研工业催化剂(云南)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1.89 | 585,000.00 |
江苏霆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645,418.49 | 1-3年 | 5.52 | 683,793.78 |
内蒙古海仁商贸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04,784.96 | 1年以内 | 3.22 | 158,229.92 |
合计 | / | 62,896,358.78 | / | 74.79 | 37,055,105.34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03,298,659.22 | 19,152,906.45 | 1,384,145,752.77 | 552,542,995.52 | 22,295,041.93 | 530,247,953.59 |
在产品 | 379,863,771.80 | 5,044,953.32 | 374,818,818.48 | 324,351,012.67 | 5,239,343.96 | 319,111,668.71 |
库存商品 | 8,155,189,548.77 | 539,585,437.03 | 7,615,604,111.74 | 8,210,322,563.98 | 813,319,117.48 | 7,397,003,446.50 |
周转材料 | 5,860,647.32 | 5,860,647.32 | 4,628,046.77 | 281,729.63 | 4,346,317.14 | |
委托加工物资 | 417,352,246.52 | 70,431.43 | 417,281,815.09 | 171,128,307.15 | 151,931.99 | 170,976,375.16 |
发出商品 | 19,563,051.23 | 794,915.50 | 18,768,135.73 | 13,206,783.75 | 935,572.83 | 12,271,210.92 |
自制半成品 | 528,114,667.42 | 20,059,184.88 | 508,055,482.54 | 536,122,510.91 | 7,429,082.92 | 528,693,427.99 |
合计 | 10,909,242,592.28 | 584,707,828.61 | 10,324,534,763.67 | 9,812,302,220.75 | 849,651,820.74 | 8,962,650,400.0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2,295,041.93 | -83,977.78 | 3,058,157.70 | 19,152,906.45 |
在产品 | 5,239,343.96 | 775,755.89 | 970,146.53 | 5,044,953.32 | ||
库存商品 | 813,319,117.48 | 20,571,391.15 | 294,305,071.60 | 539,585,437.03 | ||
周转材料 | 281,729.63 | -281,729.63 | ||||
委托加工物资 | 151,931.99 | 45,948.46 | 127,449.02 | 70,431.43 | ||
发出商品 | 935,572.83 | 140,657.33 | 794,915.50 | |||
自制半成品 | 7,429,082.92 | 12,698,647.83 | 68,545.87 | 20,059,184.88 | ||
合计 | 849,651,820.74 | 33,726,035.92 | 298,670,028.05 | 584,707,828.6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806,630.32 | 16,898,716.94 |
合计 | 22,806,630.32 | 16,898,716.94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89,960,487.51 | 256,504,495.01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4,254,846.22 | 2,870,889.01 |
预缴所得税 | 590,442.23 | 1,566,377.59 |
中企云链 | 791,705.00 | |
合计 | 255,597,480.96 | 260,941,761.61 |
其他说明:
①增值税留抵税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稀土内蒙古平源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留抵税;
②待认证进项税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公司待认证进项税;
③预缴所得税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子公司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
④中企云链期末余额为本集团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23,070,489.00 | 28,602,843.58 | 94,467,645.42 | 103,671,889.00 | 13,366,920.34 | 90,304,968.66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7,157,630.29 | -17,157,630.29 | -13,560,420.36 | -13,560,420.36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32,058,800.00 | -9,252,169.68 | -22,806,630.32 | -22,898,589.00 | -5,999,872.06 | -16,898,716.94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合计 | 73,854,058.71 | 19,350,673.90 | 54,503,384.81 | 67,212,879.64 | 7,367,048.28 | 59,845,831.36 |
说明: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期末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余额为123,070,489.00元,坏账准备为28,602,843.58元,未实现融资收益17,157,630.29元。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1,496,870.34 | 1,870,050.00 | 13,366,920.3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558,884.24 | 677,039.00 | 15,235,923.2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6,055,754.58 | 2,547,089.00 | 28,602,843.5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计提减值准备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 | 1,451,021.22 | 1,451,021.22 | 1,451,021.22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51,953,449.41 | -3,871,158.32 | 48,082,291.09 | |||||
内蒙古蓝鑫稀土检测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404,972.87 | 2,404,972.87 |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2,987,452.59 | 2,987,452.59 | 2,987,452.59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23,703,112.37 | -2,080,918.77 | 21,622,193.60 | |||||
内蒙古包钢集团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 8,727,060.27 | -3,125,654.87 | 5,601,405.40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202,924,138.55 | 202,924,138.55 | ||||||
小计 | 91,227,068.73 | 202,924,138.55 | 2,404,972.87 | -9,077,731.96 | 4,438,473.81 | 278,230,028.64 | 4,438,473.81 | |
合计 | 91,227,068.73 | 202,924,138.55 | 2,404,972.87 | -9,077,731.96 | 4,438,473.81 | 278,230,028.64 | 4,438,473.81 |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7,852,760.46 | 159,279,581.14 |
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 3,696,001.74 | 4,048,466.25 |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45,766.00 | 1,545,766.00 |
内蒙古航天金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666,190.04 | 1,629,809.25 |
包头市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 13,102,490.78 | 15,239,564.76 |
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4,725,781.04 |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17,733,165.02 | 166,449,879.19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0,582,630.80 | 334,816,621.65 |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05,338.32 | 8,257,326.92 |
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46,326,007.19 | 45,864,442.27 |
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8,359,939.20 | 31,131,822.43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6,571,649.30 | 427,035,328.03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1,251,865.68 | 1,350,000.00 |
内蒙古众志粉体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63,493.36 | 863,493.36 |
合计 | 1,209,657,297.89 | 1,202,237,882.29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项 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转入原因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87,852,760.46 | ||||
内蒙古包钢稀土林峰科技有限公司 | 303,998.26 | ||||
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2,155.08 | ||||
北方稀土生一伦高科技有限公司 | 42,715.09 | ||||
内蒙古航天金峡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9,509.96 | ||||
包头市稀土产品交易所 | 10,722,398.42 | ||||
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4,834,934.18 | 165,065.82 | 出售 | ||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919,850.68 | 229,317,180.65 | 180,924,015.63 | 出售 |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582,630.80 | ||||
甘肃金城新三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5,946,481.64 | ||||
山东钢研中铝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 1,781,462.25 | 10,163,560.28 | |||
烟台首钢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712,773.44 | 33,059,939.20 |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428,349.90 | ||||
国创新材(北京)稀土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98,134.32 | ||||
内蒙古众志粉体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136,506.64 | ||||
合 计 | 10,476,241.45 | 405,758,992.75 | 80,770,107.05 | 181,089,081.45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2,279,514.72 | 24,245,847.68 | 116,525,362.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211,827.93 | 7,211,827.93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7,211,827.93 | 7,211,827.9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715,076.56 | 14,715,076.56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14,715,076.56 | 14,715,076.56 | |
4.期末余额 | 84,776,266.09 | 24,245,847.68 | 109,022,113.77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547,819.39 | 5,699,088.17 | 29,246,907.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46,545.55 | 517,360.92 | 4,063,906.47 |
(1)计提或摊销 | 2,818,662.84 | 517,360.92 | 3,336,023.76 |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727,882.71 | 727,882.7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08,925.92 | 2,108,925.92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2,108,925.92 | 2,108,925.92 | |
4.期末余额 | 24,985,439.02 | 6,216,449.09 | 31,201,888.1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790,827.07 | 18,029,398.59 | 77,820,225.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731,695.33 | 18,546,759.51 | 87,278,454.8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61,716,144.39 | 4,103,785,525.15 |
固定资产清理 | 8,675,312.86 | 6,377,803.12 |
合计 | 4,170,391,457.25 | 4,110,163,328.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00,235,962.50 | 3,634,897,555.57 | 104,098,133.12 | 238,429,131.81 | 7,377,660,783.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9,293,175.09 | 435,704,042.57 | 11,874,251.60 | 13,672,861.09 | 760,544,330.35 |
(1)购置 | 26,757,597.88 | 198,821,437.96 | 9,975,345.08 | 9,038,553.59 | 244,592,934.51 |
(2)在建工程转入 | 222,077,240.09 | 218,571,647.89 | 4,072,154.26 | 444,721,042.2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5,743,260.56 | 18,310,956.72 | 1,898,906.52 | 562,153.24 | 56,515,277.04 |
(4)其他 | 14,715,076.56 | 14,715,076.5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9,188,930.03 | 367,672,587.64 | 21,202,450.40 | 3,450,226.32 | 631,514,194.39 |
(1)处置或报废 | 231,977,102.10 | 367,672,587.64 | 21,202,450.40 | 3,450,226.32 | 624,302,366.46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7,211,827.93 | 7,211,827.93 | |||
4.期末余额 | 3,460,340,207.56 | 3,702,929,010.50 | 94,769,934.32 | 248,651,766.58 | 7,506,690,918.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2,307,988.07 | 1,857,214,967.94 | 82,335,852.05 | 173,591,090.19 | 3,055,449,898.2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720,966.51 | 296,754,468.70 | 9,775,919.28 | 10,466,766.35 | 444,718,120.84 |
(1)计提 | 119,643,583.89 | 289,133,334.01 | 8,664,109.27 | 10,084,735.57 | 427,525,762.74 |
(2)企业合并增加 | 5,968,456.70 | 7,621,134.69 | 1,111,810.01 | 382,030.78 | 15,083,432.18 |
(3)其他 | 2,108,925.92 | 2,108,925.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013,708.10 | 268,689,515.62 | 22,719,652.87 | 5,627,313.89 | 359,050,190.48 |
(1)处置或报废 | 61,285,825.39 | 268,689,515.62 | 22,719,652.87 | 5,627,313.89 | 358,322,307.77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727,882.71 | 727,882.71 | |||
4.期末余额 | 1,008,015,246.48 | 1,885,279,921.02 | 69,392,118.46 | 178,430,542.65 | 3,141,117,828.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9,063,031.13 | 136,492,513.12 | 184,256.49 | 22,685,558.86 | 218,425,359.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79,212.47 | 26,586,569.23 | 31,265,781.70 | ||
(1)计提 | 4,679,212.47 | 26,586,569.23 | 31,265,781.70 |
(2)其他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8,575.67 | 41,400,787.50 | 75.90 | 2,734,756.27 | 45,834,195.34 |
(1)处置或报废 | 1,698,575.67 | 41,400,787.50 | 75.90 | 2,734,756.27 | 45,834,195.34 |
4.期末余额 | 62,043,667.93 | 121,678,294.85 | 184,180.59 | 19,950,802.59 | 203,856,945.96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90,281,293.15 | 1,695,970,794.63 | 25,193,635.27 | 50,270,421.34 | 4,161,716,144.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98,864,943.30 | 1,641,190,074.51 | 21,578,024.58 | 42,152,482.76 | 4,103,785,525.15 |
说明: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五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10,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五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3,452,373.94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033,935,651.52 | 详见说明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本集团及集团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房产尚未办妥产权证,相关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8,675,312.86 | 6,377,803.12 |
合计 | 8,675,312.86 | 6,377,803.12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6,706,382.60 | 268,398,770.45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6,706,382.60 | 268,398,770.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淄博高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 79,935,866.61 | 79,935,866.61 | ||||
甘肃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1000吨工程 | 66,968,993.73 | 66,968,993.73 | 214,395.28 | 214,395.28 | ||
飞达5000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 | 17,093,940.71 | 17,093,940.71 | ||||
和发公司冶炼硫铵废水治理升级改造工程 | 11,682,556.44 | 11,682,556.44 | 10,007,690.90 | 10,007,690.90 | ||
展昊公司熔炉改造工程 | 9,979,209.02 | 9,979,209.02 | ||||
冶金渣-钢渣二车间废钢切割区封闭项目 | 7,664,623.74 | 7,664,623.74 | 2,359,465.36 | 2,359,465.36 | ||
希捷环保脱硫脱硝项目 | 7,093,636.67 | 7,093,636.67 | ||||
灵芝高科职工后勤中心主体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 | 5,982,045.10 | 5,982,045.10 | ||||
冶金渣新体系配套钢渣及三渣处理生产线项目 | 5,555,555.56 | 5,555,555.56 | 5,555,555.56 | 5,555,555.56 | ||
化肥厂房屋建造工程 | 4,901,882.14 | 4,901,882.14 | ||||
华美精矿冶炼新工艺项目 | 4,506,242.62 | 4,506,242.62 | 1,566,352.35 | 1,566,352.35 | ||
淄博灵芝拆迁工程 | 4,208,864.11 | 4,208,864.11 | 1,444,212.38 | 1,444,212.38 | ||
和发天之娇2#原料棚工程 | 4,167,241.28 | 4,167,241.28 | ||||
甘肃11000吨/年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3,800,000.00 | 3,800,000.00 | ||||
甘肃计控信息中心智能制作暨信息化基础改造工程项目 | 3,694,880.46 | 3,694,880.46 | 1,977,876.11 | 1,977,876.11 | ||
华星金属车间二期扩产项目 | 3,428,189.66 | 3,428,189.66 | ||||
冶炼公司利用焦炉煤气替代天然气外网管线及配套工程 | 3,419,726.66 | 3,419,726.66 | ||||
华美广厦建安三车间回转窑区域屋面更换工程 | 2,825,438.53 | 2,825,438.53 |
冶炼二车间隧道窑机器人上下料项目 | 2,594,347.50 | 2,594,347.50 | ||||
红天宇脱硫塔安装工程 | 2,441,392.59 | 2,441,392.59 | 2,082,985.50 | 2,082,985.50 | ||
灵芝化工二车间2400吨氯化稀土技改项目 | 2,391,909.59 | 2,391,909.59 | ||||
母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工业化试验项目 | 2,370,858.49 | 2,370,858.49 | ||||
冶炼华美隧道窑车间(自动化作业)项目 | 2,348,524.07 | 2,348,524.07 | ||||
灵芝化工污泥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2,174,024.64 | 2,174,024.64 | ||||
灵芝化工技改工程 | 2,130,811.11 | 2,130,811.11 | 1,601,951.17 | 1,601,951.17 | ||
平源镁铝新打包机工程 | 1,938,053.10 | 1,938,053.10 | ||||
甘肃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建设项目 | 1,918,655.11 | 1,918,655.11 | ||||
华美博莱达喷淋塔工程 | 1,909,848.38 | 1,909,848.38 | ||||
北方稀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项目产品销售与实施项目 | 1,847,029.55 | 1,847,029.55 | ||||
华美玻璃钢三分厂转型升级尾气回收治理系统项目 | 1,725,633.14 | 1,725,633.14 | ||||
淄博高科分离氯化稀土提量项目 | 1,669,549.48 | 1,669,549.48 | 1,258,348.48 | 1,258,348.48 | ||
华美冶金建筑研究院新建镧皂、镨钕皂、料液除锌工序项目 | 1,608,176.82 | 1,608,176.82 | ||||
甘肃烧碱厂盐堆厂新建项目 | 1,481,366.04 | 1,481,366.04 | ||||
冶金渣电磁双梁桥式起重机工程 | 1,449,000.00 | 1,449,000.00 | ||||
包钢冶金渣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1,446,145.83 | 1,446,145.83 | ||||
冶炼分公司隧道窑自动化控制生产线改造项目 | 1,333,085.03 | 1,333,085.03 | ||||
华美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四车间料液中转改造项目 | 1,261,881.72 | 1,261,881.72 | ||||
甘肃204脱硫新增安保喷淋及在线房移位改造项目 | 1,246,793.53 | 1,246,793.53 | ||||
信丰新利NFB原材料仓库工程 | 1,245,871.56 | 1,245,871.56 | ||||
甘肃试剂车间氨氮废水资源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 | 1,240,247.70 | 1,240,247.70 | ||||
三吉利100公斤真空快淬炉工程 | 1,234,883.79 | 1,234,883.79 |
华美景津环保全自动卧式隔膜压滤机项目 | 1,160,052.04 | 1,160,052.04 | ||||
甘肃204车间矿浆液连续浸出槽改造项目 | 1,104,164.99 | 1,104,164.99 | ||||
甘肃205车间氟化稀土工艺优化升级项目 | 1,103,563.47 | 1,103,563.47 | ||||
甘肃稀土冶炼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建设项目 | 1,078,307.98 | 1,078,307.98 | ||||
淄博灵芝稀土精矿焙烧项目 | 920,039.69 | 920,039.69 | 692,089.58 | 692,089.58 | ||
清美抛光粉回转窑尾气净化改造项目 | 852,677.86 | 852,677.86 | 852,677.86 | 852,677.86 | ||
灵芝高科抛光粉增量工程 | 780,091.07 | 780,091.07 | ||||
淄博高科新上气流磨及其空压机等附属设备工程 | 745,432.14 | 745,432.14 | ||||
安徽永磁炉体设备改造工程 | 684,517.42 | 684,517.42 | ||||
母公司生产管控信息系统项目 | 580,973.45 | 580,973.45 | ||||
清美抛光粉气流粉碎项目 | 565,934.74 | 565,934.74 | 565,934.74 | 565,934.74 | ||
灵芝高科新上50吨氧化物天闪蒸设备工程 | 482,200.15 | 482,200.15 | ||||
灵芝化工废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 476,249.39 | 476,249.39 | ||||
华美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449,436.44 | 449,436.44 | 1,207,963.36 | 1,207,963.36 | ||
华美2021年工业私有云、大数据中心项目 | 436,796.49 | 436,796.49 | ||||
河北华凯景县恒建钢结构加工厂工程 | 407,650.69 | 407,650.69 | ||||
和发公司废水污染治理工程 | 360,000.00 | 360,000.00 | 360,000.00 | 360,000.00 | ||
北方稀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工程 | 330,188.68 | 330,188.68 | ||||
稀宝方元次氯酸生产线项目 | 280,000.02 | 280,000.02 | ||||
绿化公司灰渣坝分拣大棚工程 | 201,190.91 | 201,190.91 | ||||
京瑞草沉技改项目 | 181,134.69 | 181,134.69 | ||||
淄博高科钕钐线改造提量项目 | 175,370.39 | 175,370.39 | ||||
三吉利100公斤铸锭炉工程 | 154,747.73 | 154,747.73 | ||||
母公司稀土展览馆项目 | 141,509.43 | 141,509.43 | ||||
三吉利工程项目 | 130,593.49 | 130,593.49 | 130,593.49 | 130,593.49 | ||
其他工程 | 10,692,726.49 | 10,692,726.49 | 12,339,159.18 | 12,339,159.18 |
节能环保稀土冶炼废渣库项目 | 30,903,405.18 | 30,903,405.18 | ||||
甘肃201车间萃取生产线优化完善项目 | 24,545,425.09 | 24,545,425.09 | ||||
甘肃201车间萃取线完善项目 | 18,832,992.98 | 18,832,992.98 | ||||
甘肃201车间含油酸性废水及杂用水预处理项目 | 5,101,440.33 | 5,101,440.33 | ||||
甘肃201车间盐酸配置搬迁工程 | 771,541.27 | 771,541.27 | ||||
甘肃202车间氨水制备异地重建项目 | 701,078.25 | 701,078.25 | ||||
甘肃204车间焙烧矿浸出槽更新项目 | 2,277,388.50 | 2,277,388.50 | ||||
甘肃204车间新建2000立方水浸液储槽项目 | 2,101,994.52 | 2,101,994.52 | ||||
甘肃218车间煅烧尾气处理工程 | 2,923,435.26 | 2,923,435.26 | ||||
甘肃218车间炉窑改造项目 | 3,527,383.44 | 3,527,383.44 | ||||
甘肃218车间碳酸稀土生产优化项目 | 1,788,223.43 | 1,788,223.43 | ||||
甘肃动力车间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 | 671,681.40 | 671,681.40 | ||||
甘肃金属车间镨钕金属生产线改造项目 | 2,897,376.54 | 2,897,376.54 | ||||
甘肃水源供水管线改造项目 | 21,688,822.63 | 21,688,822.63 | ||||
甘肃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823,056.80 | 823,056.80 | ||||
和发新厂搬迁工程 | 40,312,784.78 | 40,312,784.78 | ||||
华美炉煤气置换天然气项目 | 2,557,673.96 | 2,557,673.96 | ||||
华美世纪华扬硫酸铵废水膜浓缩项目 | 5,657,601.48 | 5,657,601.48 | ||||
华美一分厂脱硫改造工程 | 3,656,794.61 | 3,656,794.61 | ||||
检修公司黄河澄清水置换工程 | 3,911,604.43 | 3,911,604.43 | ||||
靖江标准化厂房工程 | 910,498.64 | 910,498.64 | ||||
聚峰焙烧尾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 | 20,958,763.76 | 20,958,763.76 | ||||
聚峰公司焙烧尾气脱硫系统火灾修复工程 | 959,881.11 | 959,881.11 | ||||
灵芝化工零星工程 | 713,699.16 | 713,699.16 | ||||
母公司黑脑包尾矿库闭库项目 | 2,394,958.68 | 2,394,958.68 | ||||
母公司检修服务公司原料车间安防监控改造项目 | 759,803.61 | 759,803.61 |
母公司年产500吨稀土基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 | 5,163,546.05 | 5,163,546.05 | ||||
母公司铈基储氧粉体制备技术研发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
母公司稀土精矿四号储备库工程 | 1,736,281.80 | 1,736,281.80 | ||||
母公司稀土冶炼氨氮副产品资源化与盐碱地治理新技术研发及大田试验项目 | 824,850.43 | 824,850.43 | ||||
母公司自主知识产权基地项目稀土聚氯乙烯PVC新型环保轻稀土热稳定剂产业化项目 | 741,378.76 | 741,378.76 | ||||
平源镁铝金属打包液压机安装工程 | 961,061.95 | 961,061.95 | ||||
全南年产1000吨稀土锆新材料开发及产业化技改项目 | 1,360,169.07 | 1,360,169.07 | ||||
五原厂区技改工程 | 228,140.28 | 228,140.28 | ||||
信丰新利NFB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4,735,824.17 | 4,735,824.17 | ||||
冶金渣-钢渣二车间排气除尘改造工程 | 1,433,776.75 | 1,433,776.75 | ||||
冶炼二车间配碳铵提产、自动卸碳铵及吨包包装项目 | 593,902.26 | 593,902.26 | ||||
冶炼二车间镨钕提产工程 | 1,611,493.85 | 1,611,493.85 | ||||
冶炼华美生活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 504,587.16 | 504,587.16 | ||||
冶炼氯化镧铈东线改造工程 | 506,580.06 | 506,580.06 | ||||
冶炼区域管网改造专项工程 | 1,514,176.24 | 1,514,176.24 | ||||
冶炼提产技改项目 | 1,723,650.45 | 1,723,650.45 | ||||
冶炼一车间萃取生产线电缆更换及电气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2,818,941.13 | 2,818,941.13 | ||||
淄博灵芝二车间氟碳铈矿酸溶技改工程 | 559,997.95 | 559,997.95 | ||||
合计 | 312,392,531.65 | 5,686,149.05 | 306,706,382.60 | 274,084,919.50 | 5,686,149.05 | 268,398,770.4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和发新厂搬迁工程 | 214,760,000.00 | 40,312,784.78 | 105,915,072.75 | 146,227,857.53 | 68.09 | 68.09 | 自筹 | ||
节能环保稀土冶炼废渣库项目 | 78,000,000.00 | 30,903,405.18 | 3,828,722.79 | 34,732,127.97 | 44.53 | 44.53 | 自筹 | ||
甘肃水源供水管线改造项目 | 32,340,000.00 | 21,688,822.63 | 3,879,119.11 | 25,567,941.74 | 79.06 | 100.00 | 自筹 | ||
聚峰焙烧尾气治理升级改造工程 | 24,000,000.00 | 20,958,763.76 | 1,062,429.66 | 22,021,193.42 | 91.75 | 100.00 | 自筹 | ||
华美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42,000,000.00 | 1,207,963.36 | 16,623,434.51 | 17,381,961.43 | 449,436.44 | 42.46 | 42.46 | 自筹 | |
信丰新利NFB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 20,000,000.00 | 4,735,824.17 | 12,559,194.10 | 17,295,018.27 | 86.48 | 100.00 | 自筹 | ||
母公司稀土医疗产业项目 | 198,000,000.00 | 10,066,566.55 | 10,066,566.55 | 72.16 | 72.16 | 自筹 | |||
母公司年产500吨稀土基催化材料生产线项目 | 13,904,200.00 | 5,163,546.05 | 4,790,289.10 | 9,953,835.15 | 71.59 | 100.00 | 自筹 | ||
华美世纪华扬硫酸铵废水膜浓缩项目 | 17,680,000.00 | 5,657,601.48 | 3,950,254.07 | 9,607,855.55 | 54.34 | 54.34 | 自筹 | ||
甘肃201车间萃取生产线优化完善项目 | 29,180,000.00 | 24,545,425.09 | 35,779.82 | 4,807,598.31 | 19,773,606.60 | 84.24 | 100.00 | 自筹 | |
甘肃201车间萃取线完善项目 | 22,062,072.23 | 18,832,992.98 | 3,601,509.27 | 15,231,483.71 | 85.36 | 100.00 | 自筹 | ||
淄博高科新厂区建设工程 | 302,897,900.00 | 79,935,866.61 | 79,935,866.61 | 26.39 | 26.39 | 自筹 | |||
甘肃萃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年产11000吨工程 | 172,760,000.00 | 214,395.28 | 66,754,598.45 | 66,968,993.73 | 38.76 | 38.76 | 自筹 | ||
飞达5000吨稀土分离生产线整体搬迁改造升级项目 | 50,000,000.00 | 17,093,940.71 | 17,093,940.71 | 34.19 | 34.19 | 自筹 | |||
展昊公司熔炉改造工程 | 11,000,000.00 | 9,979,209.02 | 9,979,209.02 | 90.72 | 90.72 | 自筹 | |||
和发公司冶炼硫铵废水治理升级改造工程 | 13,000,000.00 | 10,007,690.90 | 1,674,865.54 | 11,682,556.44 | 89.87 | 89.87 | 自筹 | ||
合计 | 1,241,584,172.23 | 184,229,215.66 | 338,149,342.79 | 301,263,465.19 | 35,005,090.31 | 186,110,002.95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879,376.52 | 573,310.08 | 37,452,686.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6,879,376.52 | 573,310.08 | 37,452,686.60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88,808.50 | 191,103.36 | 11,679,911.86 | |
(1)计提 | 11,488,808.50 | 191,103.36 | 11,679,911.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88,808.50 | 191,103.36 | 11,679,911.8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390,568.02 | 382,206.72 | 25,772,774.7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879,376.52 | 573,310.08 | 37,452,686.60 |
其他说明: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2,081,067.79 | 12,006,288.89 | 457,477,719.53 | 19,717,810.86 | 1,241,282,887.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261,880.11 | 3,051,718.46 | 38,313,598.57 | ||
(1)购置 | 18,347,964.98 | 157,324.77 | 18,505,289.75 | ||
(2)内部研发 | 2,654,160.49 | 2,654,160.4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6,913,915.13 | 240,233.20 | 17,154,148.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808,725.57 | 34,808,725.57 | |||
(1)处置 | 34,808,725.57 | 34,808,725.57 | |||
4.期末余额 | 752,534,222.33 | 12,006,288.89 | 457,477,719.53 | 22,769,529.32 | 1,244,787,760.07 |
二、累计摊销 |
1.期初余额 | 125,395,991.69 | 7,979,208.81 | 181,674,020.66 | 6,712,580.14 | 321,761,801.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19,438.51 | 738,518.20 | 17,218,329.56 | 3,739,154.10 | 42,715,440.37 |
(1)计提 | 18,281,441.29 | 738,518.20 | 17,218,329.56 | 3,642,273.36 | 39,880,562.41 |
(2)企业合并增加 | 2,737,997.22 | 96,880.74 | 2,834,877.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55,067.57 | 10,955,067.57 | |||
(1)处置 | 10,955,067.57 | 10,955,067.57 | |||
4.期末余额 | 135,460,362.63 | 8,717,727.01 | 198,892,350.22 | 10,451,734.24 | 353,522,174.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2,216,200.92 | 102,216,200.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2,216,200.92 | 102,216,200.9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17,073,859.70 | 3,288,561.88 | 156,369,168.39 | 12,317,795.08 | 789,049,385.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6,685,076.10 | 4,027,080.08 | 173,587,497.95 | 13,005,230.72 | 817,304,884.8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65%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子公司淄博宝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三十六项房屋建筑物及七项土地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49,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三十六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零元,七项土地的账面价值为87,128,518.98元。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项目研发 | 163,512,371.81 | 2,654,160.49 | 160,858,211.32 | |||
合计 | 163,512,371.81 | 2,654,160.49 | 160,858,211.32 |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812,897.62 | 20,812,897.62 | ||||
合计 | 20,812,897.62 | 20,812,897.6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采用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为公平交易中甘肃稀土近期实际成交的股权转让加权平均价格,资产组处置费用为相关股权转让产生的费用,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槽体物料 | 222,982,998.71 | 94,724,821.77 | 22,634,794.26 | 295,073,026.22 | |
瑞鑫公司试车材料 | 975,035.95 | 1,081,687.30 | 524,350.05 | 1,532,373.20 | |
包头市大青山区域采坑治理生态保护 | 5,150,522.16 | 2,373,029.92 | 2,777,492.24 | ||
节能环保及其子公司工程改良支出 | 7,052,755.12 | 1,610,721.25 | 2,829,641.69 | 5,833,834.68 | |
其他 | 2,474,191.68 | 342,378.09 | 1,671,036.82 | 1,145,532.95 | |
合计 | 238,635,503.62 | 97,759,608.41 | 30,032,852.74 | 306,362,259.29 |
其他说明:无。
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1,256,275.45 | 133,388,428.94 | 1,223,240,727.05 | 200,405,179.39 |
安全生产费 | 3,511,715.48 | 526,757.32 | 4,260,675.13 | 639,101.27 |
应付职工薪酬 | 32,988,703.73 | 4,948,305.56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5,991,761.73 | 8,398,764.26 | 74,358,381.20 | 11,153,757.1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65,877,675.53 | 9,881,651.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575,465,825.92 | 394,044,600.99 | 1,851,598,420.15 | 293,704,737.29 |
递延收益 | 113,759,920.49 | 17,363,988.08 | 67,474,113.59 | 10,164,021.98 |
合计 | 3,648,851,878.33 | 568,552,496.48 | 3,220,932,317.12 | 516,066,797.1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7,425,920.57 | 40,315,932.31 | 267,493,554.12 | 42,303,532.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3,362,964.47 | 27,504,444.67 | 176,437,926.87 | 26,465,689.03 |
固定资产折旧一次性抵扣 | 67,352,355.52 | 16,838,088.88 | ||
合计 | 508,141,240.56 | 84,658,465.86 | 443,931,480.99 | 68,769,221.2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816,986,622.10 | 1,139,010,659.02 |
资产减值准备 | 552,329,361.21 | 396,311,044.44 |
合计 | 1,369,315,983.31 | 1,535,321,703.4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427,695,192.29 | ||
2022年 | 91,915,465.47 | 101,439,329.30 | |
2023年 | 169,857,979.14 | 219,073,662.36 | |
2024年 | 255,923,157.27 | 258,972,880.80 | |
2025年 | 135,434,649.52 | 131,829,594.27 | |
2026年 | 163,855,370.70 | ||
合计 | 816,986,622.10 | 1,139,010,659.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 | 49,224,409.38 | 49,224,409.38 | 52,025,712.43 | 52,025,712.43 | ||
战略储备跌价准备 | -3,907,971.30 | -3,907,971.30 | -3,775,928.87 | -3,775,928.87 |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81,330,543.50 | 81,330,543.50 | 82,330,543.50 | 82,330,543.50 | ||
预付工程设备款及其他 | 40,283,768.89 | 40,283,768.89 | 56,868,802.36 | 56,868,802.36 | ||
合计 | 166,930,750.47 | 166,930,750.47 | 187,449,129.42 | 187,449,129.42 |
其他说明:战略储备(稀土化合物)为公司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10〕30号以及自治区发改委内发改工字〔2009〕2379号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文件的批复,从2010年开始实施稀土资源战略储备。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62,000,000.00 | 54,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506,000,000.00 | 1,798,000,000.00 |
信用证融资 | 340,993,945.71 | |
短期借款利息 | 1,762,029.15 | 2,048,847.20 |
合计 | 1,579,762,029.15 | 2,215,042,792.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共取得保证借款62,000,000.00元。②子公司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会市支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五项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10,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五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3,452,373.94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 | 708,257,846.63 | 291,909,364.93 |
合计 | 708,257,846.63 | 291,909,364.9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500,056,211.60 | 773,463,102.82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77,410,028.87 | 216,768,886.56 |
应付劳务及其他 | 137,051,280.40 | 216,108,779.09 |
合计 | 1,814,517,520.87 | 1,206,340,768.4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 | 20,776,290.00 | 对方未催款 |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 15,739,777.00 | 对方未催款 |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 10,967,874.70 | 对方未催款 |
包头市西洋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8,807,292.00 | 对方未催款 |
包钢(集团)公司保卫部 | 2,077,600.00 | 对方未催款 |
合计 | 58,368,833.7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60,395,683.00 | 200,799,637.42 |
预收劳务款及其他 | 4,462,701.37 | 215,988.12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待转销项税额 | 42,921,728.43 | 22,906,638.25 |
合计 | 321,936,655.94 | 178,108,987.2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2,248,077.71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第二名 | 1,298,943.44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第三名 | 955,752.21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第四名 | 425,076.59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第五名 | 309,734.51 | 合同尚未执行完毕 |
合计 | 5,237,584.46 | - |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1,640,654.31 | 1,418,226,779.99 | 1,391,586,766.12 | 158,280,668.1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74,200.27 | 148,745,936.18 | 148,864,523.93 | 255,612.52 |
三、辞退福利 | 12,368,703.73 | 12,368,703.7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32,014,854.58 | 1,579,341,419.90 | 1,540,451,290.05 | 170,904,984.4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2,564,421.36 | 1,223,539,669.49 | 1,196,182,936.37 | 109,921,154.48 |
二、职工福利费 | 55,957,670.00 | 54,972,524.00 | 985,146.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33,120.58 | 60,299,728.50 | 60,278,828.07 | 154,021.0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8,821.96 | 55,219,746.42 | 55,203,547.11 | 145,021.27 |
工伤保险费 | 2,591.65 | 5,013,757.96 | 5,009,972.77 | 6,376.84 |
生育保险费 | 1,706.97 | 66,224.12 | 65,308.19 | 2,622.90 |
四、住房公积金 | 1,118,990.62 | 59,477,524.52 | 59,921,092.22 | 675,422.9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259,984.05 | 18,952,187.48 | 20,231,385.46 | 25,980,786.0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职工奖励及福利 | 20,564,137.70 | 20,564,137.70 | ||
合计 | 131,640,654.31 | 1,418,226,779.99 | 1,391,586,766.12 | 158,280,668.1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53,522.14 | 133,455,028.28 | 133,491,319.94 | 217,230.48 |
2、失业保险费 | 66,322.13 | 4,489,926.23 | 4,517,866.32 | 38,382.04 |
3、企业年金缴费 | 54,356.00 | 10,800,981.67 | 10,855,337.67 | |
合计 | 374,200.27 | 148,745,936.18 | 148,864,523.93 | 255,612.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32,542,273.86 | 59,085,384.45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70,873,953.96 | 108,887,887.90 |
个人所得税 | 4,066,997.89 | 2,710,529.5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219,703.37 | 2,854,518.84 |
教育费附加 | 7,431,298.26 | 2,644,711.87 |
土地使用税 | 1,906,431.01 | 849,589.23 |
房产税 | 2,219,123.78 | 1,460,993.70 |
其他 | 9,006,067.03 | 3,871,244.46 |
合计 | 750,265,849.16 | 182,364,859.95 |
其他说明:无。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3,632,213.03 | 58,728,624.80 |
其他应付款 | 345,359,834.85 | 288,772,658.15 |
合计 | 428,992,047.88 | 347,501,282.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应付股利-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48,197,550.00 | 48,197,550.00 |
应付股利-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 | 23,935,600.00 | |
应付股利-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6,591,000.00 | |
应付股利-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 4,908,063.03 | 5,778,063.03 |
应付股利-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 | 4,753,011.77 | |
合计 | 83,632,213.03 | 58,728,624.8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对方未催款。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往来款 | 275,905,910.20 | 196,453,679.40 |
课题款 | 17,941,094.85 | 16,080,000.00 |
押金及保证金 | 27,652,367.10 | 38,088,717.67 |
投资款 | 6,660,000.00 | 6,660,000.00 |
代收代付款项 | 6,067,348.68 | 19,462,101.99 |
股权转让款 | 8,000,000.00 | 8,000,000.00 |
土地租赁款 | 2,185,800.00 | 2,341,200.00 |
其他 | 947,314.02 | 1,686,959.09 |
合计 | 345,359,834.85 | 288,772,658.1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 34,058,695.00 | 债权人未催款 |
刘勇 | 27,000,000.00 | 债权人未催款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18,000,000.00 | 债权人未催款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10,093,510.02 | 债权人未催款 |
葛艳峰 | 9,075,730.02 | 债权人未催款 |
合计 | 98,227,935.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7,785,547.33 | 51,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690,041,505.19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56,639.77 | 521,087.6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56,385.40 | |
合计 | 4,070,040,077.69 | 51,521,087.66 |
其他说明: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2,921,728.43 | 22,906,638.25 |
已背书转让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153,952,316.90 | |
合计 | 196,874,045.33 | 22,906,638.2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0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49,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415,012,342.77 | 464,481,583.27 |
信用借款 | 2,001,200,000.00 | 1,793,700,000.00 |
长期借款利息 | 3,299,149.97 | 2,452,916.6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7,785,547.33 | 51,000,000.00 |
合计 | 2,400,725,945.41 | 2,209,634,499.9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保证情况见附注十二、5、(4)关联担保情况及十四、2、(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说明:①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以企业三十六项房屋建筑物及七项土地作为抵押物,取得抵押借款49,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三十六项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为零元,七项土地的账面价值为87,128,518.98元。
②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有权处分的《包钢股份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服务协议书》和《包钢动供总厂总排废水综合整治项目运营协议》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作质押,取得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质押借款300,000,000.00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保证借款利率区间为4.90%-5.70%;信用借款利率区间为3.30%-4.28%。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4,088,686,294.00 | 4,085,751,732.77 |
中期票据 | 2,0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应付债券—利息 | 141,369,786.53 | 135,420,964.61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690,041,505.19 | |
合计 | 2,540,014,575.34 | 5,021,172,697.3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17北方01 | 100 | 2017/3/20 | 5年 | 2,000,000,000 | 2,066,232,576.02 | 99,500,000.00 | -1,648,775.52 | 99,500,000.00 | 2,067,881,351.54 | |
17北方02 | 100 | 2017/9/19 | 5年 | 1,600,000,000 | 1,620,874,367.94 | 81,920,000.00 | -1,285,785.71 | 81,920,000.00 | 1,622,160,153.65 | |
20北方稀土MTN001 | 100 | 2020/2/27 | 3年 | 500,000,000.00 | 514,767,123.29 | 17,300,228.30 | 17,500,000.00 | 514,567,351.59 | ||
20北方01 | 100 | 2020/3/10 | 3年 | 500,000,000.00 | 513,259,178.08 | 16,394,794.54 | 16,350,000.00 | 513,303,972.62 | ||
20北方稀土MTN002 | 100 | 2020/7/17 | 3年 | 300,000,000.00 | 306,039,452.05 | 13,742,465.75 | 13,200,000.00 | 306,581,917.80 | ||
21北稀高科MTN001 | 100 | 2021/11/19 | 3年 | 1,200,000,000.00 | 0 | 1,200,000,000.00 | 5,561,333.33 | 1,205,561,333.3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690,041,505.19 | |||||||||
合计 | / | / | / | 6,100,000,000 | 5,021,172,697.38 | 1,200,000,000.00 | 234,418,821.92 | -2,934,561.23 | 228,470,000.00 | 2,540,014,575.34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7,638,548.83 | 41,168,241.20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2,006,634.10 | -3,715,554.6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56,385.40 | |
合计 | 13,875,529.33 | 37,452,686.60 |
其他说明:2021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602,232.53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273,847.68 | 5,315,855.00 |
专项应付款 | 15,000,000.00 | 61,448,728.00 |
合计 | 17,273,847.68 | 66,764,58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 | |
包头市财政局 | 2,730,487.45 | 3,636,942.66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 -456,639.77 | -521,087.66 |
合计 | 2,273,847.68 | 5,315,855.00 |
其他说明:无。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稀土精矿湿法冶炼清洁生产项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和发公司拆迁补偿款 | 46,448,728.00 | 50,000,000.00 | 96,448,728.00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拆迁补偿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61,448,728.00 | 50,000,000.00 | 96,448,728.00 | 15,000,000.00 | / |
其他说明: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32,988,703.7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368,703.73 | |
合计 | 20,620,000.0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40,608,865.82 | 62,290,376.59 | 44,182,550.14 | 258,716,692.27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85,463,507.51 | 41,913,214.42 | 37,129,766.88 | 90,246,955.05 | |
合计 | 326,072,373.33 | 104,203,591.01 | 81,312,317.02 | 348,963,647.3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633,066,000.00 | 3,633,066,000.00 |
其他说明: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42,882,500.00 | 842,882,500.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96,394,816.51 | 4,696,825.40 | 101,091,641.91 | |
合计 | 939,277,316.51 | 4,696,825.40 | 842,882,500.00 | 101,091,641.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报告期内,北方稀土公司对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北方稀土公司按增资后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与增资前享有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及少数股东权益,该项交易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3,196,825.40元,资本公积增加3,196,825.40元。
②北方稀土公司与少数股东山西迈普锡医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少数股东山西迈普锡医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对内蒙古稀宝迈普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期间经营亏损金额进行补偿,报告期内补充亏损金额1,5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500,000.00元。
③报告期内北方稀土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对价与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减资本公积61,152,345.99元,因同一控制下合并追溯调整,调减资本公积781,730,154.01元。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 | 188,009,096.18 | 188,009,096.18 | ||
合计 | 188,009,096.18 | 188,009,096.1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739,251.46 | 272,582,432.52 | 181,089,081.45 | 35,750,645.29 | 222,024,829.53 | 14,806,957.70 | 154,674,999.54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3,739,251.46 | 272,582,432.52 | 181,089,081.45 | 35,750,645.29 | 222,024,829.53 | 14,806,957.70 | 154,674,999.5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3,739,251.46 | 272,582,432.52 | 181,089,081.45 | 35,750,645.29 | 222,024,829.53 | 14,806,957.70 | 154,674,999.5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36,831,787.2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22,024,829.53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本期发生额为14,806,957.70元。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3,315,772.86 | 50,604,336.71 | 38,199,720.48 | 75,720,389.09 |
合计 | 63,315,772.86 | 50,604,336.71 | 38,199,720.48 | 75,720,389.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22,712,658.21 | 443,709,967.64 | 1,966,422,625.8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522,712,658.21 | 443,709,967.64 | 1,966,422,625.8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68,190,888.72 | 4,356,324,189.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2,687,778.36 | -36,982,006.2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110,878,667.08 | 4,319,342,182.7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130,043,122.04 | 912,293,239.8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43,709,967.64 | 118,144,140.03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53,054,608.94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119,980,997.26 |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81,089,081.45 | 2,612,615.5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605,265,296.73 | 5,110,878,667.0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2,687,778.36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061,067,957.06 | 21,711,473,329.25 | 21,729,750,441.12 | 19,019,420,329.12 |
其他业务 | 347,328,222.08 | 232,233,846.12 | 173,302,693.09 | 108,665,252.91 |
合计 | 30,408,396,179.14 | 21,943,707,175.37 | 21,903,053,134.21 | 19,128,085,582.0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环保税 | 1,616,315.53 | 1,517,574.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306,678.55 | 20,248,603.75 |
教育费附加 | 60,500,038.22 | 16,262,306.60 |
资源税 | 1,269,033.50 | 2,553,402.00 |
房产税 | 22,701,709.67 | 21,894,821.30 |
土地使用税 | 17,555,935.08 | 15,616,553.95 |
车船使用税 | 101,253.74 | 602,454.75 |
印花税 | 25,494,518.27 | 16,625,202.48 |
其他 | 15,965,204.51 | 7,927,040.04 |
合计 | 224,510,687.07 | 103,247,959.27 |
其他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类支出 | 45,915,036.75 | 28,870,019.91 |
业务经费 | 9,884,637.06 | 11,429,702.24 |
差旅费 | 4,234,613.84 | 3,756,235.20 |
保险费 | 849,499.35 | 778,174.46 |
样品损耗及分析检测费 | 1,065,039.15 | 1,125,952.75 |
包装费 | 5,096,514.06 | 6,283,937.76 |
办公费 | 915,295.64 | 904,383.09 |
折旧费 | 464,992.21 | 355,129.34 |
仓储港杂费 | 7,083,548.54 | 12,954,056.84 |
其他 | 376,037.92 | 2,244,371.88 |
合计 | 75,885,214.52 | 68,701,963.47 |
其他说明: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薪酬类支出 | 591,403,138.28 | 440,029,662.39 |
停产损失 | 15,159,786.02 | 21,159,089.76 |
折旧及摊销 | 134,387,508.30 | 133,290,809.53 |
修理及保险费 | 105,827,712.77 | 72,661,142.50 |
办公费及业务招待费 | 22,889,190.43 | 22,684,613.59 |
租赁费 | 28,916,878.24 | 27,499,127.55 |
水电取暖费 | 12,077,711.40 | 14,795,593.50 |
聘请中介机构及咨询费 | 28,775,052.60 | 23,012,832.20 |
物料消耗及分析检测费 | 13,253,788.80 | 11,477,207.80 |
排污费及绿化费 | 11,514,171.26 | 1,912,798.81 |
其他费用支出 | 29,119,312.52 | 65,149,141.73 |
合计 | 993,324,250.62 | 833,672,019.36 |
其他说明: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9,296,743.00 | 22,930,509.72 |
材料费 | 103,830,306.56 | 65,335,458.58 |
折旧及摊销 | 7,946,768.22 | 2,800,095.58 |
技术合作费 | 10,915,987.25 | 11,623,193.25 |
测试化验费 | 4,366,954.47 | 1,890,843.31 |
会议咨询费 | 2,383,948.62 | 2,475,476.35 |
其他 | 2,117,503.20 | 2,436,857.47 |
合计 | 160,858,211.32 | 109,492,434.26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40,593,228.69 | 406,482,878.58 |
减:利息收入 | 65,024,134.48 | 49,002,239.39 |
汇兑损益 | 6,644,957.54 | -2,841,744.75 |
手续费及其他 | 9,630,311.13 | 2,817,629.78 |
合计 | 391,844,362.88 | 357,456,524.22 |
其他说明: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 | 3,221,655.59 | 1,095,925.38 |
稀土研究院高性能La-Y-Ni系储氢电极材料德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 684,709.08 | |
稀土研究院高端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53,207.56 | |
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补助项目 | 8,337,178.37 | |
母公司稀土信息化建设补助项目 | 772,000.00 | |
母公司自治区绿色制造示范补助项目 | 285,184.94 |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示范工程 | 194,609.09 | |
华美废水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 | 3,550,000.00 | 3,550,000.00 |
华美硫酸体系转型废水循环利用项目 | 800,000.00 | 800,000.00 |
华美九原区集中收付中心拨付煤改气工程补助项目 | 714,000.00 | 714,000.00 |
华美九原区工信局绿色制造工程 | 161,547.92 | |
华美废酸回收产业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项目 | 18,055.60 | 108,333.33 |
华美公司精矿硫酸焙烧尾气治理技术改进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和发燃气窑炉改造补助项目 | 1,150,000.00 | |
包钢和发公司65%稀土精矿清洁高效提取示范工程 | 930,802.12 | |
和发公司精矿清洁高效提取技术项目 | 174,600.00 | |
希捷环保公司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3,398,779.29 | 4,454,788.75 |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2,341,825.63 | |
稀宝博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补助项目 | 1,500,000.00 | |
稀宝博为移动车载核磁补助项目 | 726,000.00 | 726,000.00 |
信丰综合利用5000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 720,000.00 | 720,000.00 |
包钢磁材钕铁硼产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474,576.00 | 474,576.00 |
包钢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450,000.00 | 450,000.00 |
全南冶炼技术补助项目 | 468,405.60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新型稀土贮氢合金开发项目 | 100,000.00 | |
京瑞公司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项目 | 92,880.01 | 92,880.01 |
和发混合碳酸稀土清洁生产并制备硫酸铵技术升级改造(草酸回收) | 166,666.67 | |
和发混合碳酸稀土清洁生产并制备硫酸铵技术 | 442,857.14 | |
全南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468,405.60 | |
磁材收到高新区2017-2019年一季度原料补贴款 | 9,040,000.00 | |
磁材收到稀土高新区财政局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 | |
磁材草原英才奖 | 50,600.00 | |
华星华星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77,000.01 | |
华美收到2015年度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2,980,000.00 | |
华美收到2017年度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910,000.00 | |
甘肃甘肃稀土ERP/MES/DCS集成系统补助项目 | 1,420,000.00 | |
甘肃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1,644,656.86 | |
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2,004,891.13 |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示范工程 | 56,932.15 | |
母公司高效电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 | 7,368.46 | |
母公司三集中项目 | 3,720,000.00 |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 | 772,000.00 | |
母公司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89,475.07 | |
母公司北方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90,071.42 | |
母公司2018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工厂) | 148,325.31 | |
科日收昆区财政科技项目补助 | 100,000.00 | |
科日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高纯硝酸铈新产品研发) | 200,000.00 | |
绿源危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4,500,327.00 | |
政府补助 | 309,1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磁制冷材料及磁制冷机产业化建设项目 | 3,630,986.99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保密课题项目 | 2,364,327.85 | 2,525,781.08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端钕铁硼永磁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957,713.26 | 2,433,948.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 1,405,736.90 | 2,360,115.61 |
包头稀土研究院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项目 | 1,266,857.94 | 1,594,124.75 |
包头稀土研究院工信部产业升级项目 | 1,57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草原英才创新团队项目 | 74,838.77 | 1,402,242.07 |
节能环保钢轨生命周期项目 | 1,363,016.98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基于蒸发冷却技术和Halbach阵列的盘式无铁心永磁风力电机研制项目 | 60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萃取分离工艺VOCs监测技术及分布特征研究项目 | 406,819.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新一代高容量LA-Y-NI系储氢合金材料的产业化项目 | 1,067,080.80 | 398,919.20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性能高稳定性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化关键制备技术项目 | 379,826.43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镁合金压铸件及挤压型材产业化项目 | 299,617.6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超分子传感材料产业技术开发项目 | 25,864.84 | 283,50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合金在铸钢领域的应用研究补助项目 | 25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模式探索项目 | 248,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功能材料用钇镍合金研制补助项目 | 225,989.8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性能La-Y-Ni系储氢电极材料德产业化应用技术开发项目 | 1,339,019.50 | 170,980.50 |
包头稀土研究院流化磁床室温磁制冷综合研究平台项目 | 169,811.32 | |
包头稀土研究院柔性引进人才资助资金 | 154,825.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矿铌钛资源在高附加值钢材生产中高效应用的技术集成项目 | 364,302.67 | 106,839.65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助剂改性提高聚乳酸薄膜性能研究项目 | 106,154.53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综合利用问题研究项目 | 101,186.76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科技创新服务载体奖补资金 | 256,224.62 | 91,857.25 |
包头稀土研究院主导制定镨钕钆金属等5项国家标准参与制定碳酸铈国家标准项目 | 231,261.11 | 74,080.50 |
包头稀土研究院La-Y-Ni基储氢电极合金元素替代改性机理研究项目 | 6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项目 | 5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新型La-Y-Ni储氢合金的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429,086.68 | 46,00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东矿体深部矿床地质与稀土分布规律研究项目 | 4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希系储氢合金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项目 | 36,15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混合稀土氧化物、少铕混合稀土氧化物非稀土杂质国家标准样品研制 | 30,574.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基于蓝光激发的稀土碱土复合硅酸盐红色荧光玻璃的研究项目 | 3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氯化聚氯乙烯用稀土复合稳定剂的制备、机理及应用研究项目 | 28,052.96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利用低品位热源在宽压范围输出氢压的氢储存和供给系项目 | 24,652.21 | 27,12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产业发展奖补资金 | 20,735.02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况矿床成因研究项目 | 483,400.00 | 16,60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性能烧结钕铁硼辐射多磁环开发项目 | 583,810.00 | 16,19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元素添加对铁基磁致伸缩合金薄带性能影响机理研究项目 | 105,274.39 | 13,225.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Au/CeO2-碳纳米管杂质材料的合成及其选择催化甘油氧化反应性能研究项目 | 11,881.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钕铁硼磁粉表面改性产业化技术研究项目 | 70,488.00 | 9,512.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干扰校正方法在测定矿石中微量稀土含量项目 | 3,110.00 | |
稀土研究院NdFeB磁材高强度耐蚀技术及产业化研究项目 | 285,000.00 | |
其他 | 203,023.87 | |
稀土研究院基于材料基因工程的高性能习题磁制冷研究项目 | 230,000.00 | |
稀土研究院《中国稀土产业发展纪实》(2008-2020) | 95,337.70 | |
稀土研究院新能源车辆用高耐蚀稀土镁合金的开发制备和压铸成型过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216,575.27 | |
稀土研究院稀土化合物表面功能化及其在橡胶制品中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 243,725.35 | |
稀土研究院稀土聚乳酸复合环保包装材料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 131,550.74 | |
稀土研究院卤化物闪烁晶体用高纯稀土材料批量制备技术开发项目 | 50,063.62 | |
稀土研究院稀土氯胺废水与农业废弃物在生态转化技术中的应用研究项目 | 380,000.00 | |
稀土研究院钕铁硼磁粉表面改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378,439.25 | |
稀土研究院稀土基固废资源属性、精准开采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757,117.84 | |
稀土研究院系列稀土标准的研制项目 | 742,539.06 | |
稀土研究院微纳米稀土光功能应用关键技术集成研发与示范项目 | 332,281.17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年度转制事业经费项目 | 5,441,500.00 | 18,624,900.00 |
信丰利用钕铁硼废料回收补助奖励 | 19,911,726.62 | |
甘肃稀土稳岗补助资金 | 16,250,532.00 | |
国贸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贴项目 | 11,595,610.00 | |
灵芝淄博市国税局退税项目 | 10,401,160.00 | 4,897,240.00 |
天骄清美昆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 500,000.00 | 3,645,519.00 |
贮氢开发区稀土产业局合金粉补贴项目 | 2,398,729.00 | |
宁波展昊慈溪市工业(技改)补贴项目 | 12,480.78 | 2,089,000.00 |
和发利用煤矸石退税补贴项目 | 1,704,379.10 | |
稀宝博为包头市退税款 | 270,660.01 | 1,302,875.28 |
信丰工信局电价补贴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灵芝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研发补助项目 | 921,100.00 | |
磁材稀土和高新技术产业局新材料销售奖励 | 818,078.00 | |
电池新能源汽车用镍氢电池性能提升项目 | 800,000.00 | |
甘肃稀土稳就业奖补资金 | 800,000.00 | |
希捷环保公司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销催化剂补助项目 | 779,522.17 | |
国贸宝山区杨行镇返税项目 | 684,051.00 | |
三吉利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补贴项目 | 680,454.13 | |
母公司包头市财政磁材产品专项补贴项目 | 552,591.40 |
包头稀土研究院室温磁制冷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化研发项目 | 546,457.66 | |
灵芝淄博市失业保险处稳岗补贴 | 121,868.96 | 515,959.47 |
三吉利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 7,190.21 | 487,163.31 |
母公司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 | 405,000.00 | |
和发包头失业稳岗补贴款 | 36,734.68 | 396,169.62 |
内蒙古稀奥科新结构高性能贮氢合金产品开发及应用补助项目 | 420,390.71 | 379,609.29 |
金蒙包头市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 15,338.17 | 362,000.00 |
安徽永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300,000.00 | |
信丰工信局企业上台阶奖励 | 300,000.00 | |
信丰县科技局企业技术创新补助项目 | 50,000.00 | 290,000.00 |
全南新能源汽车和现金方案补助项目 | 258,620.80 | |
希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补贴项目 | 252,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高品质低成本金属钇、钆、镝制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8,257.19 | 215,285.18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补助项目 | 200,000.00 | |
科日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 200,000.00 | |
磁材市财政局补助项目 | 173,145.00 | |
和发催化剂产业化开发补贴项目 | 17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增值税加计抵减 | 229,659.71 | 166,727.04 |
母公司技术企业科技转化奖补资金 | 150,000.00 | |
电池新结构高性能储氢合金产业开发及应用补助项目 | 362,036.93 | 137,963.07 |
母公司院士工作站项目奖励款 | 100,000.00 | |
电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
和发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100,000.00 | |
三吉利延庆发改委清洁生产补贴款 | 100,000.00 | |
稀宝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企业运营类项目 | 75,000.00 | |
京瑞稳岗补贴款 | 16,355.98 | 72,000.00 |
电池商务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 | 61,400.00 | |
全南县财政局电费补贴款 | 27,050.00 | 61,300.00 |
稀宝博为包头市商务局中小企业开拓项目 | 59,900.00 | |
信丰包头财政局专利项目 | 58,500.00 | |
母公司永磁高效电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补助项目 | 56,603.77 | |
母公司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 | |
和发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 | 50,000.00 | |
灵芝引进人才奖励资金 | 75,000.00 | 50,000.00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贴资金 | 50,000.00 | |
贮氢科技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 | 5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实施高价值专利项目经费 | 91,291.50 | 33,000.00 |
天骄清美稀土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 | 30,000.00 | |
安徽永磁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先进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母公司稀土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补资金 | 11,273.32 | |
信丰工信局奖补资金 | 11,603,700.00 | 30,000.00 |
信丰稳岗补贴款 | 2,557.80 | 10,257.98 |
贮氢专利资助款 | 10,000.00 | |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 | 10,000.00 | |
安徽永磁政府失业金返还款 | 3,286.60 | 9,511.39 |
灵芝淄博知识产权中心专利资助款 | 8,000.00 | |
三吉利延庆残联补贴款 | 7,070.2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稳岗补贴 | 7,903.29 | 6,874.26 |
新稀捷稳岗补贴 | 5,975.00 | |
全南发改委电费补贴 | 5,900.00 | |
安徽永磁合肥市知识产权政策兑现奖补资金 | 5,000.00 | |
信丰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款 | 4,980.00 | 4,780.00 |
三吉利延庆应急局补贴款 | 4,000.00 | |
天骄清美高新财政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3,000.00 | |
稀宝通用以工代训补贴款 | 10,800.00 | 2,934.19 |
和发进博会补贴资金 | 3,000.00 | 2,500.00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院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2,200.00 |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科技局2021年产研院绩效考核奖励款 | 500,000.00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区科学技术局企业研发后补助款 | 77,500.00 | |
稀土研究院卤化物项目 | 340,384.77 |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重新认定高企市资金款 | 200,000.00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资金 | 75,000.00 | |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90,000.00 | 2,000.00 |
宁波展昊安全生产责任险补贴款 | 1,512.00 | |
甘肃增值税加计抵减 | 34,311.21 | |
甘肃靖远县科技局技术创新项目 | 100,000.00 | |
甘肃光电信息和LED补助项目 | 110,000.00 | |
节能环保LCA科研项目 | 49,431.50 | |
税收返还 | 619,311.47 | |
稀土研究院/节能环保税收返还 | 168,106.75 | |
稀土研究院稀土钢用新一代铁稀土合金产业化示范线项目 | 2,019,532.24 | |
稀土研究院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工业生产及应用项目 | 96,674.75 | |
稀土研究院烧结钕铁硼磁体制备、喷涂原料回收装置及晶界扩散工艺开发项目 | 103,711.11 | |
其他 | 239,418.58 | |
稀土研究院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助项目 | 200,000.00 | |
三吉立三吉利延庆社保管理中心社保补贴 | 687,231.83 | |
和发政策性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 8,581,033.68 | |
稳岗补贴 | 1,010,351.12 | |
和发收九原区工信和科技局工业绿色示范款 | 500,000.00 | |
和发校企合作培训 | 414,000.00 | |
和发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65,200.00 | |
好多家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93,952.36 | |
和发电力多边交易优惠减免电费 | 78,120.54 | |
全南收赣州市科学技术局第二批兑现2018年科技创新券项目款 | 60,000.00 | |
全南收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劵资金 | 100,000.00 | |
全南收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赣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款 | 108,228.00 | |
信丰收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 | 72,000.00 |
信丰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39,018,754.55 | |
宁波展昊2020年宁波市工业投资项目奖励 | 110,000.00 | |
贮氢包头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XM2020BT04) | 1,200,000.00 | |
天骄清美收高新区科技局奖励 | 200,000.00 | |
天骄清美收高新区财政局国际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80,000.00 | |
天骄清美先进稀土抛光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267,763.50 | |
电池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 | 1,347,907.86 | |
稀宝博为百城百园行动-0.5T磁共振成像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 700,000.00 | |
稀宝博为百城百园行动-磁共振方舱成像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 700,000.00 | |
稀宝博为收到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科技发展资金(方舱、0.5T项目2021年政府补助) | 2,600,000.00 | |
稀宝博为收到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2021年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资金 | 38,000.00 | |
稀宝博为收镨钕价格补贴款 | 921,805.00 | |
华星收到2017-2019年原材料采购补贴款 | 782,980.02 | |
希捷高新企业认定奖励金 | 450,000.00 | |
希捷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销催化剂的工业化生产及应用 | 5,300,531.51 | |
希捷财政扶持资金 | 2,186,327.02 | |
甘肃智能工厂专项奖励资金 | 3,000,000.00 | |
甘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125,000.00 | |
节能环保LCA研发项目 | 369,516.40 | |
节能环保钢轨生命周期研发项目 | 59,533.05 | |
节能环保大青山沙坑项目 | 2,490,000.00 | |
节能环保增值税加计抵减 | 630,645.04 | |
节能环保包头市失业保险中心 | 57,638.65 | |
国贸收商务局兑限限上企业奖励 | 200,000.00 | |
国贸收政府补贴-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 | 930,000.00 | |
国贸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120,000.00 | |
其他 | 461,306.25 | |
母公司稀土永磁电机产业项目 | 500,000.00 | |
母公司保险费 | 415,800.00 | |
金蒙收包头财政奖励2020年高企认定奖励款 | 100,000.00 | |
合计 | 166,534,557.21 | 154,057,117.82 |
其他说明:
(1)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六、7政府补助。(2)作为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具体原因见附注十八、1。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077,731.96 | -1,472,617.4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2,117.17 | -47,117.0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95,537.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476,241.45 | 8,899,951.23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6,022,720.81 | |
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 | 2,053,792.35 | 1,572,707.76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1,080,330.84 | 12,296,219.04 |
合计 | 643,331.90 | 21,249,143.53 |
其他说明: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5,877,675.55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其中: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877,675.5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65,877,675.55 |
其他说明: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51,268.60 | 366,358.0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783,869.16 | -38,071,730.6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462,077.19 | 14,128,305.28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5,235,923.24 | -7,581,212.43 |
合计 | 20,061,291.71 | -31,158,279.76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3,726,035.92 | -42,186,678.96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4,438,473.81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555,555.56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1,265,781.70 | -48,339,444.10 |
合计 | -69,430,291.43 | -96,081,678.62 |
其他说明: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30,564,255.81 | -55,463,054.04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损失以“-”填列) | 6,058,008.38 | -5,794,159.61 |
合计 | 36,622,264.19 | -61,257,213.65 |
其他说明:无。
74.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
违约赔偿 | 2,640,957.56 | 2,078,224.64 | 2,640,957.56 |
其他 | 5,311,661.54 | 14,092,953.21 | 5,311,661.54 |
合计 | 7,952,619.10 | 16,171,177.85 | 7,952,619.1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5,792,358.08 | 10,358,287.51 | 5,792,358.08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3,702,917.87 | 10,836,595.94 | 3,702,917.87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8,700,726.89 | 60,058,736.41 | 8,700,726.89 |
其他 | 862,939.15 | 5,997,826.13 | 862,939.15 |
合计 | 19,058,941.99 | 87,251,445.99 | 19,058,941.99 |
其他说明:无。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29,657,061.00 | 275,528,585.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3,875,195.92 | -43,218,924.78 |
合计 | 1,085,781,865.08 | 232,309,660.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695,713,432.5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04,357,014.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6,574,296.0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33,054.7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256,555.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283,541.4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379,447.68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676,562.18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95,108.54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9,697,207.81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19,743,315.41 |
其他 | 34,456,307.90 |
所得税费用 | 1,085,781,865.08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及代收代付款项 | 139,187,790.45 | 140,815,307.88 |
补贴拨款及课题经费 | 125,286,479.35 | 163,907,597.98 |
银行利息收入 | 65,024,134.48 | 49,002,239.39 |
保证金、押金退回及理赔款 | 69,443,217.75 | 47,070,176.99 |
收到法院返还款 | 88,882,534.78 | |
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解除冻结 | 79,000,000.00 | |
其他 | 14,465,545.04 | 2,470,791.01 |
合计 | 413,407,167.07 | 571,148,648.0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188,745,795.04 | 113,276,589.79 |
水电燃气费、暖气费 | 7,710,003.08 | 12,248,797.88 |
修理修缮费、房租、物业费 | 6,838,414.40 | 20,204,855.90 |
办公费 | 12,837,279.09 | 10,052,872.86 |
租赁费 | 14,713,270.89 | 18,461,604.88 |
差旅费 | 10,452,141.12 | 11,980,506.35 |
业务招待费 | 4,732,668.11 | 5,999,923.08 |
银行手续费 | 9,630,311.13 | 2,817,629.78 |
保险费 | 2,814,329.44 | 6,396,483.59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8,323,000.79 | 11,262,772.53 |
研究开发支出 | 5,692,478.79 | 12,142,812.43 |
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及支付滞纳金 | 59,989,471.54 | |
其他 | 4,184,055.07 | 9,734,595.86 |
合计 | 286,673,746.95 | 294,568,916.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和发公司拆迁补偿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赎回结构性存款收到的现金 | 993,640,000.00 | |
企业间借款收回的资金 | 9,363,486.88 | |
合计 | 1,103,003,486.88 | 5,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
购买结构性存款支付的现金 | 993,640,000.00 | |
合计 | 1,043,64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借款 | 53,400,000.00 | 52,592,391.6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46,562,620.89 | 197,295,849.59 |
股东捐赠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 | |
合计 | 401,462,620.89 | 249,888,241.2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借款 | 39,400,000.00 | 38,814,909.5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61,284,386.74 | 216,939,596.08 |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金额 | 2,602,907.62 | |
合计 | 603,287,294.36 | 255,754,505.6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609,931,567.42 | 985,815,812.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9,430,291.43 | 96,081,678.62 |
信用减值损失 | -20,061,291.71 | 31,158,279.7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0,344,425.58 | 368,856,972.4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679,911.86 | |
无形资产摊销 | 40,397,923.33 | 37,322,101.0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032,852.74 | 26,203,303.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22,264.19 | 61,257,213.6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02,859.54 | 10,836,595.9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877,675.5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47,238,186.23 | 411,578,658.7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3,331.90 | -21,249,143.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485,699.37 | -33,905,986.8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889,244.66 | -5,096,502.7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6,940,371.53 | 414,666,178.2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81,545,664.90 | -1,362,751,503.6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2,665,675.22 | -442,276,162.56 |
其他 | 61,028,527.9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93,560,639.52 | 639,526,022.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20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029,352,227.08 | 3,857,846,851.9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57,846,851.95 | 2,204,637,716.8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1,505,375.13 | 1,653,209,135.0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41,248,050.00 |
其中: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1,248,05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2,915,798.92 |
其中: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2,915,798.92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67,748.92 |
其他说明: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029,352,227.08 | 3,857,846,851.95 |
其中:库存现金 | 47,669.66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029,352,227.08 | 3,857,799,182.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29,352,227.08 | 3,857,846,851.9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63,476,179.59 | 受限保证金及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款项 |
应收票据 | 142,820,544.21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固定资产 | 3,452,373.94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87,128,518.98 | 抵押借款 |
合计 | 696,877,616.72 | / |
其他说明: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66,595,239.11 | 6.3757 | 424,591,265.99 |
欧元 | 161,585.80 | 7.2197 | 1,166,601.00 |
日元 | 51.99 | 0.055415 | 2.88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8,753,103.79 | 6.3757 | 55,807,163.83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5,218,822.63 | 6.3757 | 97,030,647.44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7,200.28 | 6.3757 | 45,906.83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十六、7。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1.04.26 | 82,496,100.00 | 50.50% | 增资 | 2021.04.26 | 取得控制权 | 55,061,007.44 | 620,205.61 |
其他说明: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41,248,050.0 |
待支付现金 | 41,248,05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82,496,1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82,496,100.0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对象的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942号评估报告,公司以现金82,496,100.00元向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对其实施收购。增资后,公司持有其50.50%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80,769,524.59 | 120,978,773.47 |
货币资金 | 42,915,798.92 | 42,915,798.92 |
应收款项 | 50,739,507.32 | 9,491,457.32 |
存货 | 18,901,961.65 | 18,901,961.65 |
固定资产 | 41,431,844.86 | 29,449,915.90 |
无形资产 | 14,319,270.37 | 7,758,498.21 |
长期股权投资 | 8,154,938.42 | 8,154,938.42 |
其他 | 4,306,203.05 | 4,306,203.05 |
负债: | 15,953,825.98 | 17,159,416.65 |
借款 | 0 | 0 |
应付款项 | 11,641,083.33 | 10,806,990.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84,992.66 | 0 |
递延收益 | 827,749.99 | 5,518,333.32 |
其他 | 0 | 834,093.03 |
净资产 | 164,815,698.61 | 103,819,356.8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82,319,598.61 | 62,571,306.82 |
取得的净资产 | 82,496,100.00 | 41,248,050.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对象的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10942号评估报告为基础持续计算至购买日。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无。其他说明: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购买前后受同一方控制 | 2021.05.31 | 控制权转移 | 392,099,565.58 | 119,980,997.26 | 657,127,743.23 | 79,669,784.65 |
其他说明:2021年5月31日,本集团完成收购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交易。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包钢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确定为2021年5月31日。本集团与包钢节能环保的资产及负债均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现金 | 962,863,497.26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合并成本合计 | 962,863,497.26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1,549,668,374.93 | 1,357,258,626.91 |
货币资金 | 123,851,066.15 | 121,276,846.71 |
应收款项 | 815,392,666.99 | 623,636,501.50 |
存货 | 38,330,117.97 | 36,384,847.81 |
固定资产 | 505,875,574.37 | 507,598,006.96 |
长期股权投资 | 9,250,387.69 | 8,727,060.27 |
其他 | 56,968,561.76 | 59,635,363.66 |
负债: | 647,957,223.66 | 588,864,965.89 |
借款 | 0 | 4,000,000.00 |
应付款项 | 479,340,946.19 | 442,726,371.27 |
应交税费 | 37,239,396.84 | 58,144,709.03 |
其他 | 131,376,880.63 | 83,993,885.59 |
净资产 | 901,711,151.27 | 768,393,661.02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0 | 0 |
取得的净资产 | 901,711,151.27 | 768,393,661.02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无。其他说明:无。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与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合资成立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权,包头稀土研究院持有其25%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能够实施有效控制,将其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淄博 | 淄博 | 加工 | 36.0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0.00 | 8.5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0.50 | 25.00 | 投资设立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包头 | 包头 | 科研 | 88.54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6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中山 | 中山 | 加工 | 71.5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95.2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贸易 | 55.00 | 8.31 | 投资设立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加工 | 4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40.00 | 投资设立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赣州 | 赣州 | 加工 | 48.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赣州 | 赣州 | 加工 | 49.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加工 | 60.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慈溪 | 慈溪 | 加工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 靖江 | 靖江 | 加工 | 65.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34.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45.00 | 投资设立 |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四会 | 四会 | 加工 | 49.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白银 | 白银 | 加工 | 48.2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医疗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 | 无锡 | 加工 | 45.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衡水 | 衡水 | 加工 | 4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建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60.00 | 投资设立 |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50.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方稀土瑞泓(包头)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及服务 | 75.00 | 22.14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①公司对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0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②公司对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0%,通过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对其间接持股8.5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③公司对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④公司对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0%,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⑤公司对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48%,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⑥公司对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直接持股49%,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⑦公司对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⑧公司对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
⑨公司对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⑩公司对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34%,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4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49%,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48.26%,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45%,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公司对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直接持40%,是其第一大股东,对其实际控制。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公司不存在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情况。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5.00% | 42,424,602.83 | 609,920,747.93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49.00% | 34,049,419.88 | 1,470,000.00 | 234,086,406.06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95% | 235,080,704.45 | 94,770,000.00 | 459,745,706.72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60.00% | -34,641,295.88 | 93,784,319.57 |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1.74% | 33,042,903.30 | 1,034,361.20 | 1,541,831,375.90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56.00% | 30,187,885.68 | 2,559,200.00 | 157,177,189.2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判断依据:期末资产总额超过4亿元且少数股东权益超过1亿元的非全资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9,528.70 | 13,307.15 | 272,835.85 | 119,749.39 | 119,749.39 | 300,822.76 | 15,042.06 | 315,864.82 | 172,206.04 | 172,206.04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39,728.35 | 41,462.53 | 81,190.88 | 31,239.32 | 655.44 | 31,894.76 | 18,253.21 | 37,888.28 | 56,141.49 | 8,497.06 | 5,404.07 | 13,901.13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253.90 | 32,847.15 | 131,101.05 | 48,962.25 | 5,211.24 | 54,173.48 | 58,561.41 | 23,249.97 | 81,811.38 | 27,491.89 | 27,491.89 |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2,554.88 | 28,370.93 | 40,925.81 | 27,710.12 | 82.87 | 27,792.99 | 14,472.56 | 31,335.59 | 45,808.15 | 26,636.31 | 265.47 | 26,901.78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11,391.89 | 160,741.89 | 372,133.78 | 59,817.14 | 5,262.95 | 65,080.09 | 175,299.39 | 161,187.82 | 336,487.21 | 32,524.48 | 6,041.90 | 38,566.38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70,368.96 | 3,934.41 | 74,303.37 | 46,177.84 | 59.39 | 46,237.23 | 45,167.29 | 3,975.50 | 49,142.79 | 26,010.34 | 26,010.3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83,344.02 | 9,427.69 | 9,427.69 | 51,641.25 | 975,059.27 | -1,331.93 | -1,331.93 | 3,629.76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83,728.09 | 6,948.86 | 6,948.86 | -1,321.73 | 62,369.25 | 640.19 | 526.54 | 583.16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6,556.84 | 36,760.08 | 36,760.08 | 24,686.00 | 85,062.40 | 11,814.81 | 11,814.81 | 9,897.27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5,180.21 | -5,773.55 | -5,773.55 | -2,071.52 | 8,754.46 | -4,307.16 | -4,307.16 | -4,472.77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70,837.47 | 6,386.34 | 9,088.00 | -16,886.14 | 251,172.14 | -1,573.79 | -1,187.22 | -13,509.30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5,078.67 | 5,390.69 | 5,390.69 | 7,390.25 | 108,485.10 | 912.60 | 912.60 | 234.21 |
其他说明: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加工 | 2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44,557,180.04 | 186,737,359.48 |
非流动资产 | 331,002,452.56 | 340,155,797.02 |
资产合计 | 475,559,632.60 | 526,893,156.50 |
流动负债 | 215,148,177.15 | 247,125,909.46 |
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负债合计 | 235,148,177.15 | 267,125,909.4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40,411,455.45 | 259,767,247.0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8,082,291.09 | 51,953,449.41 |
调整事项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8,082,291.09 | 51,953,449.41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0,422,700.98 | 94,966,145.38 |
净利润 | -19,355,791.58 | -10,284,605.3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355,791.58 | -10,284,605.3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93,223,599.00 | 39,273,619.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206,573.64 | 584,303.6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206,573.64 | 584,303.62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水平。本集团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集团经营活动的改变。本集团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集团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集团的审计委员会。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集团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集团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四、2中披露。
本集团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18.63%(2020年:
19.85%);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集团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74.78%(2020年:74.5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集团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91,478.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593,400.00万元)。
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目 | 2021.12.31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492,828,406.67 | 6,492,828,406.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734,002,407.00 | |||
应收票据 | 327,618,543.68 | 327,618,543.68 | |||
应收账款 | 4,158,067,337.98 | 4,158,067,337.9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48,933,021.93 | 4,148,933,021.93 | |||
其他应收款 | 84,103,643.38 | 84,103,643.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2,806,630.32 | 22,806,630.32 | |||
长期应收款 | 29,175,853.89 | 42,283,825.85 | 2,394,378.97 | 73,854,058.71 | |
金融资产合计 | 15,968,359,990.96 | 29,175,853.89 | 42,283,825.85 | 2,394,378.97 | 16,042,214,049.67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79,762,029.15 | 1,579,762,029.15 | |||
应付票据 | 708,257,846.63 | 708,257,846.63 | |||
应付账款 | 1,814,517,520.87 | 1,814,517,520.87 | |||
其他应付款 | 345,359,834.85 | 345,359,834.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70,040,077.69 | 4,070,040,077.69 | |||
长期借款 | 300,345,833.30 | 1,752,749,983.34 | 347,630,128.77 | 2,400,725,945.41 | |
应付债券 | 1,205,561,333.33 | 1,334,453,242.01 | 2,540,014,575.34 | ||
租赁负债 | 13,875,529.33 | 13,875,529.33 | |||
长期应付款 | 2,273,847.68 | 2,273,847.68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0,037,720,005.15 | 1,755,023,831.02 | 1,334,453,242.01 | 347,630,128.77 | 13,474,827,206.95 |
期初,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 目 | 2020.12.31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106,606,856.90 | 4,106,606,856.90 | |||
应收票据 | 67,751,434.91 | 67,751,434.91 | |||
应收账款 | 3,753,007,490.77 | 3,753,007,490.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4,043,315.94 | 2,084,043,315.94 | |||
其他应收款 | 226,144,578.93 | 226,144,578.9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6,898,716.94 | 16,898,716.94 | |||
长期应收款 | 19,747,445.76 | 19,567,248.05 | 27,898,185.83 | 67,212,879.64 | |
金融资产合计 | 10,254,452,394.39 | 19,747,445.76 | 19,567,248.05 | 27,898,185.83 | 10,321,665,274.03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15,042,792.91 | 2,215,042,792.91 | |||
应付票据 | 291,909,364.93 | 291,909,364.93 | |||
应付账款 | 1,206,340,768.47 | 1,206,340,768.47 | |||
其他应付款 | 288,772,658.15 | 288,772,658.1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521,087.66 | 51,521,087.66 | |||
长期借款 | 2,452,916.68 | 381,700,000.00 | 1,576,000,000.00 | 249,481,583.27 | 2,209,634,499.95 |
应付债券 | 135,420,964.61 | 3,585,751,732.77 | 1,300,000,000.00 | 5,021,172,697.38 | |
长期应付款 | 5,315,855.00 | 5,315,855.0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196,776,408.41 | 3,967,451,732.77 | 2,876,000,000.00 | 249,481,583.27 | 11,289,709,724.45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本集团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集团利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本集团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6,100,000,000.00 | 4,900,000,000.00 |
其中:应付债券 | 6,100,000,000.00 | 4,900,000,000.00 |
合 计 | 6,100,000,000.00 | 4,900,000,000.00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7,226,830,813.67 | 4,106,606,856.90 |
其中:货币资金 | 6,492,828,406.67 | 4,106,606,856.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
金融负债 | 4,347,200,000.00 | 4,485,700,000.00 |
其中:短期借款 | 1,578,000,000.00 | 2,222,000,000.00 |
长期借款 | 2,769,200,000.00 | 2,263,700,000.00 |
合 计 | 11,574,030,813.67 | 8,592,306,856.90 |
于2021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2,173.60万元(2020年12月31日:
2,242.85万元)。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于 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外币负债 | 外币资产 |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美元 | 97,076,554.27 | 135,180,538.63 | 480,398,429.82 | 144,026,379.15 |
欧元 | 1,166,595.80 | 1,365,712.96 | ||
日元 | 3,636,942.66 | 2.88 | 3.29 | |
澳元 | 3.61 | |||
合 计 | 97,076,554.27 | 138,817,481.29 | 481,565,028.50 | 145,392,099.01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汇率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本集团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集团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集团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权益证券投资价格本年5%的变动对本集团当期损益的税后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科 目 | 账面价值 | 项 目 | 税后利润上升(下降) |
本年预测数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因权益证券投资价格上升 | 36,700,120.35 |
因权益证券投资价格下降 | 36,700,120.35 |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集团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44.61%(2020年12月31日:45.83%)。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34,002,407.00 | 734,002,407.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7,733,165.02 | 1,091,924,132.87 | 1,209,657,297.89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4,148,933,021.93 | 4,148,933,021.9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51,735,572.02 | 5,240,857,154.80 | 6,092,592,726.8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 | 4,362,339,995.03 | 4,362,339,995.03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362,339,995.03 | 4,362,339,995.03 |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负债 | 896,759,512.76 | 896,759,512.76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896,759,512.76 | 896,759,512.76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内 容 | 期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非上市股权投资 | 360,582,630.80 | 市场法(企业价值倍数) | 市净率、流动性折价 |
731,341,502.07 | 净资产价值 | 不适用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
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包头市 | 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等 | 1,642,697.71 | 37.39 | 37.3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其他成员 | 关键管理人员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权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精矿 | 2,868,044,608.55 | 1,693,429,252.2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水、电、煤气费、燃动费 | 73,445,940.03 | 54,437,739.0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钢材、尾渣、硫酸铵、设备款及废料 | 9,423,105.50 | 1,667,230.21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检测检修费 | 783,827.03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劳务费 | 150,560.0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安保服务费、GPS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化检验费 | 13,772,179.51 | 17,396,783.33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运输服务及辅材 | 172,567,516.46 | 2,738,333.71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款、修理费、辅材 | 2,496,031.92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修理服务费 | 13,929,181.38 | 7,937,940.32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工程服务费 | 67,920,298.70 | 67,120,214.58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钢材、钢渣、铁渣、备件及辅材 | 12,652,963.66 | 3,567,871.00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费、绝保试验费、设计费、系统安装维护费、检查费、加工费 | 21,353,831.73 | 25,970,000.00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设备款、修理费、辅材 | 6,371,743.47 | 6,016,871.40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培训费、修理费、指示牌 | 798,118.9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废钢、合金、钢渣及废料、化工产品 | 1,458,079,869.70 | 718,525,790.50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稀土原料产品 | 1,104,953,051.00 | 843,885,883.72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煤类 | 173,520,449.02 |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检测服务费、劳务费、环境监测费、技术服务、废渣处置费及运费 | 207,526,255.20 | 93,122,481.13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工程服务费 | 10,495,659.40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及分析费 | 41,524,550.19 | 2,207,924.53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养护费、作业服务费、运费 | 21,576,566.03 | 24,050,324.76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流钢片 | 41,382,220.20 | 31,815,339.37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运输费 | 18,914,238.74 |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维修、工程服务费、运费 | 3,648,540.77 | 653,178.4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房屋建筑物、土地 | 10,179,114.00 | 10,179,114.00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土地 | 423,972.7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5,000,000.00 | 2018-4-9 | 2025-4-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0-10-22 | 2024-10-21 | 否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0-4-2 | 2023-4-1 | 否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12-22 | 2030-12-2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0.00 | 2020-10-22 | 2022-10-21 | -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526,000.00 | 2021-6-8 | 2022-6-7 | -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96.47 | 513.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 存款余额(元) | 本期利息收入(元) |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630,253,948.10 | 50,455,111.49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552,000.00 | 98,325.00 | 711,650.51 | 7,828.16 |
其他应收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21,000.00 | 9,091.60 | 22,912,256.09 | 252,034.82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11,000.00 | 25,892.00 | 133,253,176.70 | 1,465,784.94 |
应收款项融资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130,440,000.00 | 81,088,208.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7,485,537.77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04,141,786.29 | 4,388,295.62 | 293,504,491.82 | 6,657,588.37 |
应收账款 | 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252,503,500.00 | 5,353,074.20 | 147,041,878.65 | 3,220,217.14 |
应收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50,633,871.20 | 2,813,535.20 | 3,858,593.23 | 91,006.75 |
应收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177,200.00 | 24,956.64 | 8,636,466.46 | 189,138.62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11,898.18 | 6,612.24 | 142,070,532.25 | 3,111,344.66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414.00 | 29.98 | ||
应收账款 |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62,500.00 | 1,368.75 | ||
预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1,710,185.55 | 1,966,185.00 |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2,628,418.66 | 544,613.11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633,214.20 | 37,5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4,620,500.59 | 213,236,093.46 |
应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6,637,359.18 | 5,243,904.21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4,657,514.06 | 27,483,499.41 |
应付账款 |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464,000.00 | 5,300,559.82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184,183.4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28,585.28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31,086.68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 2021.12.31 | 2020.12.31 |
对外投资承诺 | 14,700,000.00 | 454,272,314.63 |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下列单位贷款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事项 | 金额 | 期限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700.00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3,000.00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2,500.00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 4,400.00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合计 | - | 10,600.00 | - |
说明:2021年5月10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1年公司为2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3.18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融资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表中4家子公司10,600.00万元的长短期借款提供了担保。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债权付息情况 | 2022年3月21日,公司兑付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北方01”,债券代码:143039)的本金及利息2,089,500,000.00元(其中手续费104,475.00元)。 |
银行借款情况 | 公司以信用借款方式,取得以下银行借款: ①2022年1月1日,本公司从中国建设银行包钢支行取得借款2亿元,到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②2022年1月14日,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工商银行白银支行取得借款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3年1月13日。 |
公司拟为子公司担保事项 |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及发展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拟为20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6.24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连带担保,全部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9.67%,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融资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即为子公司当年需要担保的融资额度,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包含子公司以其信用、资产抵质押等方式进行的融资,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信用等。 |
关于控股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 | 控股子公司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自2012年起处于亏损状态。期间,虽然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各方股东采取了多种措施尝试减亏治亏,但均未能改变包钢晶环亏损局面,已处于低效无效运营状态,扭亏基本无 |
土有限公司开展处置工作事项 | 望,继续存续不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发展质量和经营绩效。鉴于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调整要求,加快“两非两资”剥离处置,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对包钢晶环开展处置工作。 |
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 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在2021年9月8日至2022年3月4日之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160,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减持总金额为4,127,352,993.27元,减持完成后持股数量为1,331,700,569股,持股比例为36.66%。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583,398,838.8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583,398,838.80 |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稀土精矿、物资购销贸易、采购水、电、气及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购买稀土精矿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将继续与包钢股份进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公司将与包钢股份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按照新签订的合同进行交易。稀土精矿(干量,REO=51%)交易价格为26887.20元/吨(不含税),REO每增减1%,交易价格增减527.20元/吨(不含税,干量),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2022年度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亿元(含税)。
(2)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继续开展物资购销贸易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交易按照协议确定的模式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煤炭、铁精粉、小品种辅材、废钢、合金、化工产品、催化剂、设备备品备件等。2022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亿元(含税)。
(3)金融服务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拟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其中,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也不高于包钢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同类贷款利率。2022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包钢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度预计不超过10.5亿元。
(4)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拟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能源动力、安防服务及设备、计量服务、检验服务、咨询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税);向其提供劳务、综合服务、运输、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税)。
(5)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拟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向其采购材料、尾渣、安防服务及设备、能源动力、氧气、检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电池等,提供环评服务、监测服务、劳务、综合
服务、运输服务、工程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税)。
(6)与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拟与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材料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0.1亿元(含税);向其提供综合服务、环评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0.5亿元(含税)。
(7)与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拟与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工程、设备备件、劳保材料、福利、安装服务、租赁、综合服务、设计服务、可研服务、维检服务、网络服务、化检验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运输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亿元(含税)。
(8)与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拟与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向其采购租赁服务、福利、培训服务、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0.3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医疗设备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0.05亿元(含税)。
(9)与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2年,公司拟与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向其采购基建材料、运输、物流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税);向其销售废钢、工程、综合服务等,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0.05亿元(含税)。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2年4月14日,本集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集团报告分部包括:
(1)贸易业务分部,销售稀土原材料产品;
(2)生产业务分部,生产稀土原材料产品;
(3)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分部,生产及销售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
(4)节能环保业务分部,提供环保相关服务及“三废“处置循环利用。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贸易业务分部 | 生产业务分部 | 稀土功能材料及应用产品分部 | 环保产业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683,344.02 | 2,054,514.21 | 929,977.59 | 114,159.02 | 741,155.22 | 3,040,839.62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628,177.23 | 1,416,204.66 | 885,521.11 | 110,936.62 | 0 | 3,040,839.62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55,166.79 | 638,309.55 | 44,456.48 | 3,222.40 | 741,155.22 | 0 |
营业费用 | 672,773.79 | 1,445,841.07 | 914,078.95 | 69,491.66 | 732,027.82 | 2,370,157.65 |
营业利润/(亏损) | 10,570.23 | 608,673.14 | 15,898.64 | 44,667.36 | 9,127.40 | 670,681.97 |
资产总额 | 272,835.86 | 3,879,855.58 | 625,449.92 | 180,710.57 | 1,488,076.26 | 3,470,775.67 |
负债总额 | 119,749.38 | 1,633,819.51 | 352,700.46 | 69,711.67 | 627,571.15 | 1,548,409.87 |
补充信息: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258.49 | 33,635.62 | 14,070.46 | 3,280.94 | 51,245.51 | |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 -6,233.69 | -52,535.70 | -3,261.50 | -624.74 | -57,718.73 | -4,936.90 |
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 | -596.77 | 1.56 | -312.57 | 0 | -907.7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补助项目 | 2020.12.31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21.12.31 |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母公司标准能力建设项目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高新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奖补资金 | 88,726.68 | 100,000.00 | 188,726.68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母公司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补贴项目 | 400,000.00 | 289,475.07 | 110,524.9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永磁粉体材料精细加工技术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 2,000,000.00 | 1,8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永磁高效电机院士工作站补助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双创升级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节能型减速稀土永磁直驱电机系统在冶金、矿山领域的应用项目 | 750,000.00 | 75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210,000.00 | 21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2021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包财教《2021》614号项目 | 329,000.00 | 329,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公共服务试点补助项目 | 312,500.00 | 312,5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永磁高效电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补助项目 | 143,396.23 | 7,368.46 | 136,027.77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盐的制备方法既装置专利奖励补助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重点产业发展标准奖补资金 | 700,000.00 | 7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BFXT-2021-C-0002氨碳循环利用和碳减排的稀土连续化生产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 | 6,000,000.00 | 6,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氨氮废水与农业废弃物在生态转化技术中的应用研究项目 | 380,000.00 | 3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包钢和发公司校企合作培训项目 | 828,000.00 | 414,000.00 | 414,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京瑞公司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科日财政科技补助项目 | 300,000.00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包钢磁材草原英才奖补助项目 | 386,400.00 | 50,600.00 | 335,8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内蒙古稀奥科新结构高性能贮氢合金产品开发及应用补助项目 | 420,390.71 | 420,390.71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奥科动力电池高容量镍氢电池储能体系建设项目 | 280,000.00 | 2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内蒙古稀奥科包头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项目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新结构高性能储氢合金产业开发及应用补助项目 | 362,036.93 | 362,036.93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奥科动力电池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补助项目 | 1,800,000.00 | 1,347,907.86 | 452,092.14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磁共振成像系统的研究与应用补助项目 | 1,400,000.00 | 2,6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科技和信息化局发展资金 | 300,000.00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课题补助项目 | 71,076,129.68 | 19,372,175.77 | 15,155,281.37 | 2,964,686.87 | 72,328,337.21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金蒙稀土公司绿色工厂课题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环保公司稀土基中低温烟气脱硝催化剂补助项目 | 9,320,477.83 | 5,300,531.51 | 4,019,946.32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铁路客车智能化镍氢蓄电池系统成果转化奖金补助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通用以工代训补贴项目 | 10,800.00 | 10,8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钢轨生命周期项目 | 59,533.05 | 59,533.05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LCA科研项目 | 369,516.40 | 369,516.4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失业保险中心款补助项目 | 57,638.65 | 57,638.65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大青山沙坑项目 | 2,490,000.00 | 2,49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稀土工业萃取分离工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示范工程 | 1,605,390.91 | 341,592.92 | 56,932.15 | 341,592.92 | 1,548,458.7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母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项目 | 2,959,333.33 | 772,000.00 | 2,187,333.3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2,919,999.00 | 2,919,999.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和发公司政策性搬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补助项目 | 8,581,033.68 | 8,581,033.6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自治区绿色制造示范补助项目 | 714,815.06 | 148,325.31 | 566,489.7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补助项目 | 29,612,821.63 | 3,720,000.00 | 25,892,821.6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高性能大型医疗影像诊断设备产业基地补助项目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信丰利用钕铁硼废料回收补助奖励 | 19,911,726.62 | 与收益相关 |
母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研发与建设补助项目
母公司白云鄂博稀土精矿冶炼新工艺研发与建设补助项目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母公司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扶持资金 | 17,740,000.00 | 190,071.42 | 17,549,928.5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项目 | 54,620,055.59 | 8,694,055.60 | 45,925,999.9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和发公司65%稀土精矿清洁高效提取示范工程 | 4,056,088.47 | 609,523.81 | 3,446,564.6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华美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补贴项目 | 1,134,000.00 | 378,000.00 | 756,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华美九原区工信局绿色制造工程 | 838,452.08 | 838,452.0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课题项目 | 936,811.25 | 468,405.60 | 468,405.6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信丰综合利用5000万吨钕铁硼废料项目 | 2,160,000.00 | 720,000.00 | 1,44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京瑞公司包头昆区财政土地成本返还项目 | 3,808,080.31 | 92,880.01 | 3,715,200.3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政府补助项目 | 1,977,412.00 | 474,576.00 | 1,502,836.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钢磁材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4,050,000.00 | 450,000.00 | 3,6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清美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转型补助项目 | 6,550,000.00 | 12,800,000.00 | 267,763.50 | 19,082,236.5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稀宝博为移动车载核磁补助项目 | 1,254,700.00 | 726,000.00 | 528,7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课题补助项目 | 37,094,074.62 | 10,000,000.00 | 6,759,735.83 | 40,334,338.7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希捷环保公司转型升级补助项目 | 14,273,185.60 | 9,000,000.00 | 5,585,106.31 | 17,688,079.29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稀土ERP/MES/DCS集成系统补助项目 | 14,200,000.00 | 1,420,000.00 | 12,78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甘肃稀土有限公司补助项目 | 11,343,973.14 | 1,644,656.86 | 9,699,316.2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绿源危废设备改造升级项目 | 20,499,672.83 | 2,004,891.13 | 18,494,781.7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环保五烧1#烧结机脱硫硝提标改造工程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华星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827,749.99 | 77,000.01 | 750,749.9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26,072,373.33 | 104,203,591.01 | 76,176,037.23 | 5,136,279.79 | 348,963,647.32 | - |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年度转制事业经费项目 | 5,441,500.00 | 18,624,900.00 | 与收益相关 |
国贸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贴项目 | 11,595,610.00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淄博市国税局退税项目 | 10,401,160.00 | 4,897,240.00 | 与收益相关 |
天骄清美昆区财政局专项资金 | 500,000.00 | 3,645,519.00 | 与收益相关 |
贮氢开发区稀土产业局合金粉补贴项目 | 2,398,729.00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慈溪市工业(技改)补贴项目 | 12,480.78 | 2,08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和发利用煤矸石退税补贴项目 | 1,704,379.1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工信部产业升级项目 | 1,5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包头市退税款 | 270,660.01 | 1,302,875.28 | 与收益相关 |
信丰工信局电价补贴款 | 1,000,000.00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灵芝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研发补助项目 | 921,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磁材稀土和高新技术产业局新材料销售奖励 | 818,078.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宝山区杨行镇返税项目 | 684,051.00 | 与收益相关 | |
三吉利中关村延庆园服务中心补贴项目 | 680,454.13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包头市财政磁材产品专项补贴项目 | 552,591.40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淄博市失业保险处稳岗补贴 | 121,868.96 | 515,959.47 | 与收益相关 |
三吉利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 7,190.21 | 487,163.31 | 与收益相关 |
母公司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 | 40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包头失业稳岗补贴款 | 36,734.68 | 396,169.62 | 与收益相关 |
金蒙包头市失业保险中心稳岗补贴 | 15,338.17 | 36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安徽永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工信局企业上台阶奖励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县科技局企业技术创新补助项目 | 50,000.00 | 29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全南新能源汽车和现金方案补助项目 | 258,620.80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补贴项目 | 25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和信息化局补助项目 | 38,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科日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磁材市财政局补助项目 | 173,145.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催化剂产业化开发补贴项目 | 1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增值税加计抵减 | 229,659.71 | 166,727.04 | 与收益相关 |
包头稀土研究院柔性引进人才资助资金 | 154,825.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技术企业科技转化奖补资金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院士工作站项目奖励款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电池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三吉利延庆发改委清洁生产补贴款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企业运营类项目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京瑞稳岗补贴款 | 16,355.98 | 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电池商务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项目 | 61,4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县财政局电费补贴款 | 27,050.00 | 61,3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稀宝博为包头市商务局中小企业开拓项目 | 59,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包头财政局专利项目 | 58,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灵芝引进人才奖励资金 | 75,000.00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稀宝博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补贴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贮氢科技创新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新型La-Y-Ni储氢合金的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 | 4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白云鄂博东矿体深部矿床地质与稀土分布规律研究项目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稀土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徽永磁庐江县万山镇人民政府先进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信丰工信局奖补资金 | 11,603,700.00 | 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信丰稳岗补贴款 | 2,557.80 | 10,257.98 | 与收益相关 |
贮氢专利资助款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徽永磁政府失业金返还款 | 3,286.60 | 9,511.39 | 与收益相关 |
灵芝淄博知识产权中心专利资助款 | 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三吉利延庆残联补贴款 | 7,070.20 | 与收益相关 |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稳岗补贴 | 7,903.29 | 6,874.26 | 与收益相关 |
新稀捷稳岗补贴 | 5,975.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发改委电费补贴 | 5,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安徽永磁合肥市知识产权政策兑现奖补资金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企业网络招工宣传补贴款 | 4,980.00 | 4,780.00 | 与收益相关 |
三吉利延庆应急局补贴款 | 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高新财政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通用以工代训补贴款 | 2,934.19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进博会补贴资金 | 3,000.00 | 2,500.00 | 与收益相关 |
包头稀土研究院稀土院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2,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专利资助资金 | 90,000.00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宁波展昊安全生产责任险补贴款 | 1,512.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增值税加计抵减 | 34,311.21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靖远县科技局技术创新项目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光电信息和LED补助项目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政府补助 | 309,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税收返还 | 619,311.47 | 与收益相关 | |
三吉立延庆社保管理中心社保补贴补助项目 | 687,231.83 | 与收益相关 |
好多家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93,952.36 | 与收益相关 | |
稳岗补贴 | 1,010,351.12 | 与收益相关 | |
华星收到2017-2019年原材料采购补贴款 | 782,980.02 | 与收益相关 | |
节能环保增值税加计抵减 | 630,645.04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智能工厂专项奖励资金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甘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 12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收商务局兑限限上企业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收政府补贴-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专户 | 9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国贸收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 6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电力多边交易优惠减免电费 | 78,120.54 | 与收益相关 | |
宁波展昊2020年宁波市工业投资项目奖励 | 1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收赣州市科学技术局第二批兑现2018年科技创新券项目款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收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2018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劵资金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全南收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赣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款 | 108,228.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收高新区科技局奖励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天骄清美收高新区财政局国际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希捷高新企业认定奖励金 | 4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宝博为收镨钕价格补贴款 | 921,805.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收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 | 7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丰收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39,018,754.55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科技局2021年产研院绩效考核奖励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区科学技术局企业研发后补助款 | 77,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天津市东丽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重新认定高企市资金款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东丽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资金 | 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稀土研究院/节能环保税收返还 | 168,106.75 | 与收益相关 | |
母公司保险费 | 415,8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磁材收到高新区2017-2019年一季度原料补贴款 | 9,0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磁材收到稀土高新区财政局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金蒙收包头财政奖励2020年高企认定奖励款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和发收九原区工信和科技局工业绿色示范款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 | 239,418.58 | 461,306.25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90,358,519.98 | 80,217,507.72 | - |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关于征收土地进展的说明
公司于2012年与内蒙古包头特钢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后改名为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就本公司《稀土冶炼分离生产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征收土地达成协议。该协议约定:管委会向本公司提供征地范围内的约 900 亩工业净地(以实测为准),管委会负责办理完成该宗土地征地审批手续,并协助本公司取得土地权证;办理土地权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垫付,待项目完成后,由管委会以税收形式返还;垫付款仅限于项目用地范围内征收、拆除发生的全部费用。因管委会无独立财务账户,所以委托包头市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0月改名为内蒙古昆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鹿公司”)代为接收垫付款项。本公司 2012 年度支付给泰达公司垫付款项1亿元。自交付垫付款项之日起,管委会开始进行拆迁动员及补偿工作。2016 年 12 月 28 日,管委会出具了《关于提供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的说明》〔园区管委会(2016)231号〕文件就提供公司土地事项说明如下:按照约定,管委会将北方稀土冶炼厂北侧约340亩地提供给公司使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截至本报告公告日,管委会已完成该地块的土地征收、规划调整、失地农民社保缴费等工作,正在筹措资金缴纳相关费用,待相关费用交纳完毕后便可组卷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待相关批复文件。
(2)公司关于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仲裁事项的说明
2013年以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磁材公司”)与辽宁恒德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磁业公司”)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向恒德磁业公司销售合金材料,但恒德磁业公司多年拖欠磁材公司货款。期间,虽然双方多次就欠款问题进行磋商,并经磁材公司多方催要,但恒德磁业公司仍未偿还所欠货款,对磁材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据此,磁材公司认为恒德磁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义务及法定义务,应承担给付货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磁材公司向包头仲裁委员会提出如下仲裁请求:①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6,972.91 万元;②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因拖欠货款给磁材公司造成的利息损失 678.48万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③本案所有费用由恒德磁业承担。包头仲裁委员会于 2016年11月2日受理上述请求。同时磁材公司已申请包括冻结对方银行存款、查封同等价值财产等保全措施。
2017年8月14日,包头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2017年10月30日包头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如下:①恒德磁业向磁材公司支付货款 69,729,069.76 元;②恒德磁业支付磁材公司的利息损失6,590,850.01元;③仲裁受理费 199,785.00元,处理费157,058.00元,共计356,843.00元。由磁材公司承担10,705.00元,恒德磁业承担346,138.00元。恒德磁业应于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即2017年10月30日)15日内向磁材公司一次付清以上三项共计76,666,057.77元款项。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恒德磁业公司尚没有履行上述款项支付义务,应收货款69,729,069.76元已全额计提坏账。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079,737,053.18 |
1至2年 | 193,372,381.34 |
2至3年 | 742,139,803.8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4,425,663.49 |
合计 | 4,019,674,901.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19,148.58 | 0.03 | 1,319,148.58 | 100.00 | 1,319,148.58 | 0.04 | 1,319,148.5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 1,319,148.58 | 0.03 | 1,319,148.58 | 100.00 | 1,319,148.58 | 0.04 | 1,319,148.58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18,355,753.29 | 99.97 | 35,146,865.74 | 0.87 | 3,983,208,887.55 | 2,862,411,046.67 | 99.96 | 18,879,404.17 | 0.66 | 2,843,531,642.5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514,443,818.00 | 37.68 | 35,146,865.74 | 2.32 | 1,479,296,952.26 | 710,946,054.08 | 24.83 | 18,879,404.17 | 2.66 | 692,066,649.91 |
关联方组合 | 2,503,911,935.29 | 62.29 | 2,503,911,935.29 | 2,151,464,992.59 | 75.13 | 2,151,464,992.59 | ||||
合计 | 4,019,674,901.87 | / | 36,466,014.32 | / | 3,983,208,887.55 | 2,863,730,195.25 | / | 20,198,552.75 | / | 2,843,531,642.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 | 1,319,148.58 | 1,319,148.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19,148.58 | 1,319,148.5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11,337,303.09 | 32,040,350.83 | 2.12 |
1至2年 | 26.66 | ||
2至3年 | 51.97 | ||
3至4年 | 75.06 | ||
4至5年 | 96.66 | ||
5年以上 | 3,106,514.91 | 3,106,514.91 | 100.00 |
合计 | 1,514,443,818.00 | 35,146,865.74 | 2.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2021.12.31 | 2020.12.31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关联组合 | 2,503,911,935.29 | 2,151,464,992.5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0,198,552.75 | 16,365,763.07 | 15,952.97 | 82,348.53 | 36,466,014.32 | |
合计 | 20,198,552.75 | 16,365,763.07 | 15,952.97 | 82,348.53 | 36,466,014.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237,564,489.7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75% ,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5,353,074.2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75,524,400.00 | 46,307,450.00 |
其他应收款 | 872,172,087.29 | 1,267,892,590.87 |
合计 | 947,696,487.29 | 1,314,200,040.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46,307,450.00 | 46,307,450.00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430,000.00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22,094,400.00 | |
减:坏账准备 | -46,307,450.00 | |
合计 | 75,524,400.00 | 46,307,45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45,428,591.96 |
1至2年 | 306,325,266.92 |
2至3年 | 284,365,712.33 |
3至4年 | 225,743,681.76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8,855,725.84 |
减:坏账准备 | -318,546,891.52 |
合计 | 872,172,087.2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2,152,700.00 | |
往来款 | 1,190,483,364.18 | 1,289,514,296.67 |
备用金和代垫款项 | 235,614.63 | 79,810.86 |
其他 | 109,010.86 | |
合计 | 1,190,718,978.81 | 1,291,855,818.3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0,336.33 | 23,929,891.19 | 23,963,227.5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27,236.00 | -294,160,000.00 | -294,587,236.00 | |
本期转回 | 572 | 3,000 | 3,572.00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57,000.33 | 318,089,891.19 | 318,546,891.5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3,963,227.52 | -294,587,236.00 | 3,572.00 | 318,546,891.52 | ||
合计 | 23,963,227.52 | -294,587,236.00 | 3,572.00 | 318,546,891.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94,160,000.00 | 1-4年 | 24.71 | 294,160,000.00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1,206,383.82 | 0-3年 | 14.38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151,178,505.56 | 0-3年 | 12.70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9,245,200.00 | 0-3年 | 10.02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往来款 | 97,501,141.67 | 0-4年 | 8.19 | |
合计 | / | 833,291,231.05 | / | 70.00 | 294,160,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941,800,286.95 | 139,207,800.00 | 5,802,592,486.95 | 4,559,200,821.05 | 50,000,000.00 | 4,509,200,821.0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0,888,443.20 | 230,888,443.20 | 70,856,099.62 | 70,856,099.62 | ||
合计 | 6,172,688,730.15 | 139,207,800.00 | 6,033,480,930.15 | 4,630,056,920.67 | 50,000,000.00 | 4,580,056,920.6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79,484,701.39 | 1,479,484,701.39 | ||||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 478,855,187.60 | 478,855,187.60 | ||||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915,000.00 | 24,915,000.00 | ||||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 92,209,400.00 | 92,209,400.00 | ||||
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 | 89,207,800.00 | 89,207,800.00 | 89,207,800.00 | 89,207,800.00 | ||
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73,872,900.00 | 73,872,900.00 | ||||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 4,415,202.30 | 4,415,202.30 |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5,224,666.87 | 5,224,666.87 | ||||
北京三吉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535,700.00 | 20,535,700.00 | ||||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78,933,055.73 | 232,182,018.31 | 611,115,074.04 | |||
北方稀土(安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54,216,000.00 | 108,216,000.00 | |||
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 76,500,000.00 | 76,500,000.00 | ||||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 307,521,209.14 | 108,994,196.32 | 416,515,405.46 | |||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19,765,554.72 | 19,765,554.72 | ||||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 62,287,308.88 | 62,287,308.88 | ||||
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 | 131,374,314.05 | 131,374,314.05 | ||||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183,800,000.00 | 183,800,000.00 | 50,000,000.00 | |||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包头稀土研究院 | 254,208,107.39 | 254,208,107.39 | ||||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881,600.00 | 15,881,600.00 | ||||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85,000,000.00 | 385,000,000.00 | ||||
包头市红天宇稀土磁材有限公司 | 16,719,363.93 | 16,719,363.93 | ||||
五原县润泽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5,755,483.61 | 5,755,483.61 | ||||
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13,680,257.46 | 13,680,257.46 | ||||
包头市金蒙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9,604,807.98 | 9,604,807.98 | ||||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7,000,000.00 | 27,000,000.00 | ||||
四会市达博文实业有限公司 | 22,667,200.00 | 22,667,200.00 |
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01,711,151.27 | 901,711,151.27 | ||||
内蒙古稀宝通用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北方稀土华凯高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江苏新稀捷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36,000,000.00 | ||||
内蒙古稀宝迈谱锡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672,000.00 | 3,672,000.00 | ||||
北方稀土平源(内蒙古)镁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包钢神马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160,000.00 | 15,160,000.00 | ||||
内蒙古稀宝方元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6,000,000.00 | |||
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2,496,100.00 | 82,496,100.00 | ||||
合计 | 4,559,200,821.05 | 1,382,599,465.90 | 5,941,800,286.95 | 89,207,800.00 | 139,207,8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计提减值准备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51,953,449.41 | -3,871,158.32 | 48,082,291.09 | ||||
国瑞科创稀土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18,902,650.21 | -2,096,498.10 | 16,806,152.11 | ||||
安泰北方科技有限公司 | 166,000,000.00 | 166,000,000.00 |
小计 | 70,856,099.62 | 166,000,000.00 | -5,967,656.42 | 230,888,443.20 | |||
合计 | 70,856,099.62 | 166,000,000.00 | -5,967,656.42 | 230,888,443.20 |
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741,379,767.71 | 13,270,837,982.32 | 10,004,717,320.14 | 8,063,125,177.81 |
其他业务 | 44,022,585.90 | 33,182,133.88 | 38,023,399.31 | 30,569,817.66 |
合计 | 19,785,402,353.61 | 13,304,020,116.20 | 10,042,740,719.45 | 8,093,694,995.4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6,276,128.93 | 30,440,568.2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67,656.42 | -2,294,270.8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95,537.2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股利收入 | 919,850.68 | 1,640,000.00 |
合计 | 93,423,860.39 | 29,786,297.35 |
其他说明:无。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919,404.6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6,534,557.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9,980,997.26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95,174.3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971,146.2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03,405.0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536,987.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975,194.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9,316,099.57 | |
合计 | 163,169,592.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7.28 | 1.419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10 | 1.373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章智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1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