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应杰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为实现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382,7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06,171.2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2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东方环宇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环宇有限 | 指 | 昌吉市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前身 2004年3月更名为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 |
环宇集团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环宇安装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环宇热力 | 指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东热源公司 | 指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城西热源公司 | 指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呼图壁燃气 | 指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崇鼎商贸 | 指 |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伊宁供热 | 指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伟伯热力 | 指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国资 | 指 | 伊宁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子公司 |
中石化 | 指 |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庆华能源 | 指 |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新租赁准则 | 指 |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 |
报告期或本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环宇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XINJIANG EAST UNIVERSE GA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无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周静 |
联系地址 | 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 |
电话 | 0994-2266135 |
传真 | 0994-2266212 |
电子信箱 | xj_dfhyrq@dfhyrq.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8311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dfhyrq.com |
电子信箱 | xj_dfhyrq@dfhyrq.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东方环宇 | 603706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文豪、刘晶静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邱志千、李建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8年7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5层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范凯文、谢璁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988,344,645.81 | 804,633,153.87 | 22.83 | 451,717,797.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814,225.93 | 104,532,940.07 | 49.06 | 113,242,350.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7,591,057.64 | 97,679,095.92 | 30.62 | 96,028,973.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2,121.40 | 313,090,341.79 | 17.36 | 146,284,220.5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8,448,625.07 | 1,544,519,300.08 | 2.84 | 1,164,498,112.63 |
总资产 | 2,576,648,554.99 | 2,658,843,418.93 | -3.09 | 1,416,710,737.2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65 | 26.15 | 0.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65 | 26.15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 | 0.61 | 9.84 | 0.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7 | 8.81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1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25 | 8.23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8.4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67,692,128.61 | 139,815,356.46 | 124,035,501.77 | 356,801,65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189,873.08 | 25,082,303.02 | 8,640,050.33 | 69,901,999.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 50,305,100.46 | 20,376,762.13 | 6,717,282.78 | 50,191,912.27 |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47,553.97 | 50,653,576.52 | 69,193,295.16 | 238,337,695.7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265,372.20 | 换热站设备更新换代 | -3,247,805.94 | 772,154.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101,147.59 | 价差清算、供热管网补贴、稳岗补贴、社保补贴 | 3,020,001.08 | 2,855,034.8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16,858.92 | 资金占用利息 | 779,253.7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654,886.85 | 理财收益 | 7,201,769.92 | 16,705,740.0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17.33 | 捐赠支出等 | -291,627.54 | -181,897.7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997.4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0,181.62 | 100,000.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42,152.28 | 1,001,964.34 | 3,037,654.7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72,280.72 | -314,035.56 | ||
合计 | 28,223,168.29 | 6,853,844.15 | 17,213,376.83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我国通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14.4万亿元,同比增长8.1%。本年度,东方环宇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目标,加大工商业用户市场开发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治理,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措施,各项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业务结构实现了进一步优化。
(一)经营业绩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834.46万元,同比增长22.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581.42万元,同比增长49.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59.11万元,同比增长30.6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57,664.86万元,负债总额为84,995.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58,844.8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1.9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54%。其中,居民天燃气销售同比增长9.81%,非居民天燃气销售同比增长17.1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收入42,007.17万元,同比增加30.64%;供热业务收入49,470.71万元,同比增加17.70%;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收入6,449.55万元,同比增加12.02%。
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和供热业务规模和占比逐年提升,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也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二)安全生产方面
公司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创新推动安全网格化建设,实现三网合一,高效运营。本年度,公司优化了综合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了安全设备设施和专业检测设备的有效投入,提升了公司场站、管网运行和重点用户的管理。公司业务信息化紧紧围绕智慧燃气信息化建设目标,构建智慧管网、智慧客服、智慧运营体系建设,2021年重点建设一体化监管系统(Scada),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联动”链条管理,助力公司数字化转型平稳升级。
(三)管理方面
公司始终以“聚焦经营、筑牢基础、精打细算、提质增效”为工作主线,全年紧紧围绕“经营和安全”两个中心,以“经营指标、管理目标、投资建设、组织优化、全面预算”5个基本点为抓手,夯实管理基础,筑牢企业发展基石,赋能式推进双目标落实,全员开展降成本、控风险,推动节能降耗增效更加深入、广泛进行;东方环宇“安全、保供、服务、民生”品牌进一步深入。
公司启动了资金管理CBS平台建设,完成了平台环境搭建、银企直连开通等功能建设工作,通过CBS平台,有效实现了公司账户管理、资金调度、自动化计划管理分析、主动预警等功能,提高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伊宁供热在2021年煤炭燃料成本上升的背景下,夏季针对主管网及二线管网进行维护维修,合理规划新建一部分主干管网完善中心城区供热不足问题。在保证供热能力的前提下使得供热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0%-15%。同时,伊宁供热、伟伯热力分别完成了第三热源厂和新村路热源一期工程的环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四)营商环境提升方面
公司注重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业务流程优化调整,提高开发到通气的时效,提升工程质量,在用户心中树立了重信守诺、专业可靠的企业形象。公司在经营区域内新增大量便民售气服务点,提升用户购气便捷度,通过探索呼叫中心服务新模式,提高客服电话接通率和问题解决率,客户服务水平持续增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近年来,受益于国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等政策支持,城市燃气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十三五”时期内,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从2015年的1,855亿立方米快速增长至2020年的3,280亿立方米,年均增量270亿立方米,年均增速11%。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0年天然气在全球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达到24.7%,而我国天然气消费仅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4%。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提出,目标到2030年我国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天然气消费市场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十九大报告提出,改善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将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方针。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应对日益严峻的气候问题,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目标)。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力量,也必将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城市燃气行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工商业重要的能源来源。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较2020年增长超过400亿立方米。全国天然气产量2,0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2%,连续五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我国天然气市场产销两旺也可以说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能源消费结构的升级以及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提高,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将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系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业务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 。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产品及服务类别 | 用户类型 | 主要用途 |
天然气销售业务 |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CNG汽车用户等 | 厨用、采暖、CNG汽车等燃料用气及工商业用气 |
天然气安装业务 | 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等用天然气用户 | 为各类燃气用户提供配套服务 |
供热业务 | 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 | 提供供暖业务 |
(二)经营模式
1、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通过天然气高压气源管线、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等用户。
在采购定价方面,管道天然气上游气源方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在销售价格方面,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居民用户销售价格采取政府定价。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在经营区域内为保障用户通气,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燃气设备安装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3、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1)城市集中供热业务经营模式
由热电联产,热电厂作为集中供热的主要热源,公司自有锅炉房作为调峰热源进行补充。热量通过一次管网输送至各换热站进行换热后,将热量输送至终端热用户,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机制。
(2)天然气供热及制冷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燃气热水锅炉系统对水加热,采用分布式能源供热系统向用户终端直接供热;公司以采购的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直燃机制冷系统对商业用户供应制冷空调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气源多元化和多渠道供应保障优势
公司拥有完善的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网,为公司燃气业务在各区域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昌吉市位于新疆天然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周边有新疆油田、吐哈油田等多家大型油气田,昌吉市境内有西气东输二线、三线及北疆天然气环网等大型主干管网的输气枢纽,有国家战略储气库,中石油销售新疆分公司、中石化、庆华能源是公司的主要天然气供应商。经过长期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稳定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国家油气管网公司的成立并整合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国有大型油气企业的管道资产,推进天然气“运销分离”,加快管道和储运设施互联互通进程,公司抓住这一契机,打通了资源跨省串换的模式和渠道,已形成了多元化气源保障、多渠道输配的气源供应格局。
伊宁供热热源来自热电联产及自有燃煤锅炉(应急热源保障)。伊宁供热经过多年发展,与上游热电联产企业维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稳定的供热模式,从而保证了公司安全稳定高质量的供热热源,进一步为热用户提供优质的供暖服务提供了保障。稳定且多元化的热能来源也为伊宁供热进一步扩大供热面积、获得新热用户的接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区域市场占有率及先发优势
城镇管道燃气、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行业具有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较大,前期资金投入较多,资金壁垒较高的特点。城市管道燃气在同一供气区域内具有规模效应,管网覆盖区域越广、燃气用户越多,公司在气源采购、物资招采、区域协同等方面的规模效应越明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天然气输配管网长度已超过1,240公里,覆盖整个昌吉市建成区及部分乡镇、各园区,管网覆盖区域越广,规模越大,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先发优势越明显,公司在城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设施、用户数量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域市场规模优势。
公司收购的伊宁供热以及伟伯热力也已在伊宁市从事集中供热业务多年。伊宁供热系伊宁市规模最大、最主要的热力供应企业,在伊宁市供热市场深耕多年,占据伊宁市主城区核心商圈和大型生活社区,用热负荷稳定、市场地位稳固。伊宁供热与伟伯热力可覆盖伊宁市绝大部分供热片区,规模优势显著。
3、信息化管理优势
近年来公司大力开展数字化转型工作,制定了信息化“三驾马车”发展规划,从生产运行体系、客户服务体系、综合管理体系三个维度,先后建立了SCADA系统、GIS管网系统、管网巡检系统、入户安检系统、客户化综合服务平台、智慧加气综合管理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组织变革与新技术应用实现扁平化、精细化的管理,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升公司运营管理优势,助力推动数字化转型及企业战略的达成。
4、安全生产优势
公司秉承“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消除作业风险,杜绝各类事故;以“坚持安全第一,落实防治结合;推进人本管理,实行全员参与;完善制度措施,控制安全隐患;提倡科学发展,确保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不断提升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公司各类场站均采用SCADA(数据采集和监视控制系统)进行智能化管理和控制。公司已获得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达标认证,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5、运营管理优势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城镇燃气工程开发、建设、运行、经营管理等方面储备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天然气管网建设、燃气输配、应急调峰、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等诸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燃气运营和安全管理经验,拥有一批业务素质优秀、对公司高度忠诚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探索实施“燃气+互联网”服务,利用GIS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对管网运行安全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组织变革与新技术应用实现扁平化、精细化的管理,提升客户体验,不断提升公司运营管理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834.46万元,同比增长22.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81.42万元,同比增长49.06%;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759.11万元,同比增长30.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43.21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2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57,664.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8,844.8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88,344,645.81 | 804,633,153.87 | 22.83 |
营业成本 | 732,774,181.95 | 598,254,170.88 | 22.49 |
销售费用 | 53,203,444.98 | 42,317,730.34 | 25.72 |
管理费用 | 35,917,666.37 | 35,452,716.63 | 1.31 |
财务费用 | -3,354,817.29 | -4,105,789.46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2,121.40 | 313,090,341.79 | 17.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300,715.99 | -270,610,758.6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366,603.38 | 381,647,090.75 | -172.4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天然气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天然气采购成本及供热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社保统筹优惠政策及安保费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生汇兑收益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收回销售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理财增加及投建固定资产资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及2020年现金分红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2.83%,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22.4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城镇燃气供应及相关行业 | 484,567,199.85 | 315,001,724.05 | 34.99 | 27.81 | 23.97 | 增加2.01个百分点 |
供热行业 | 494,707,066.23 | 414,397,613.23 | 16.23 | 17.70 | 21.26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天然气销售业务 | 420,071,746.08 | 288,285,819.90 | 31.37 | 30.64 | 31.02 | 减少0.20个百分点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 | 64,495,453.77 | 26,715,904.15 | 58.58 | 12.02 | -21.59 | 增加17.76个百分点 |
供热业务 | 494,707,066.23 | 414,397,613.23 | 16.23 | 17.70 | 21.26 | 减少2.4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疆地区 | 979,274,266.08 | 729,399,337.28 | 25.52 | 22.50 | 22.42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城镇燃气供应及相关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7.81%,主要原因系天燃气销售中车用气销量上升所致.
2、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营业收入比上年同增长12.02%,主要原因系居民安装业务量增加所致。
3、供热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7.70%,主要原因系本期供热面积增加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 | 情况 说明 |
比例(%) | 成本比例(%) | 变动比例(%) | |||||
城镇燃气供应及相关行业 | 天然气采购及安装成本 | 315,001,724.05 | 43.19 | 254,096,901.10 | 42.47 | 23.97 | 天然气用气量增加及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
供热业务 | 供热成本 | 414,397,613.23 | 56.81 | 341,730,194.38 | 57.12 | 21.26 | 供暖季因天气原因提前供暖致使成本增加所致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天然气销售业务 | 天然气采购成本 | 288,285,819.90 | 39.52 | 220,025,516.43 | 36.78 | 31.02 | 天然气用气量增加及天然气采购价格上涨所致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 | 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成本 | 26,715,904.15 | 3.66 | 34,071,384.67 | 5.70 | -21.59 | 安装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所致 |
供热业务 | 热力成本 | 414,397,613.23 | 56.82 | 341,730,194.38 | 57.12 | 21.26 | 供暖季因天气原因提前供暖所致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203.8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3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9,934.3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9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35,917,666.37 | 35,452,716.63 | 1.31 |
销售费用 | 53,203,444.98 | 42,317,730.34 | 25.72 |
财务费用 | -3,354,817.29 | -4,105,789.46 | 不适用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2,121.40 | 313,090,341.79 | 17.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300,715.99 | -270,610,758.6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366,603.38 | 381,647,090.75 | -172.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系本期收回销售款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系本期投资理财增加及投建固定资产资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及2020年现金分红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32,267,145.05 | 16.39 | 主要为政府补助 | 否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26,011,240.87 | 12.65 | 669,246,438.84 | 25.17 | -51.29 | 注释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9,124,621.16 | 21.31 | 233,904,868.34 | 8.80 | 134.76 | 注释2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0.04 | -100.00 | 注释3 | ||
存货 | 75,964,601.06 | 2.95 | 44,516,423.54 | 1.67 | 70.64 | 注释4 |
合同资产 | 20,206.15 | 0.00 | 不适用 | 注释5 | ||
使用权资产 | 1,970,099.89 | 0.08 | 不适用 | 注释6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83,982.36 | 0.05 | 508,404.12 | 0.02 | 172.22 | 注释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0,000.00 | 0.03 | 39,200.00 | 0.00 | 1,813.27 | 注释8 |
短期借款 | 5,005,347.22 | 0.19 | 41,848,888.62 | 1.57 | -88.04 | 注释9 |
应交税费 | 22,281,512.16 | 0.86 | 11,097,089.32 | 0.42 | 100.79 | 注释10 |
其他应付款 | 10,689,663.25 | 0.41 | 6,797,818.24 | 0.26 | 57.25 | 注释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0,768.82 | 0.02 | 不适用 | 注释12 | ||
租赁负债 | 1,254,905.75 | 0.05 | 不适用 | 注释13 | ||
专项应付款 | 54,738,684.11 | 2.06 | -100.00 | 注释14 |
其他说明注释1:货币资金减少系本期投资理财资金增加及2020年派发现金红利所致;注释2: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注释3:应收票据减少系本期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所致;注释4:存货增加系本期未完工工程项目增加所致;注释5:合同资产增加系本期增加质保金所致;注释6:使用权资产增加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注释7:长期待摊费用增加系本期增加房屋装修费用所致;注释8: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系本期预付运输车辆款所致;注释9:短期借款减少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注释10:应交税费增加系本期应缴纳的税费增加所致;注释11:其他应付款增加系本期应退三供一业项目款所致;注释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注释13:租赁负债增加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注释14:专项应付款减少系本期进行价差清算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单位共同开设工程共管账户,资金19,155,397.43元。
2、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并购贷款合同》(编号:0300408001-2019年(昌市)字00462号),公司向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实际提款日开始计算,借款用途具体为支付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价款。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伊宁供热 80%股权质押给工商银行昌吉分行,作为对前述借款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成本698,280,900.0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是 | 燃气的生产和供应业 | 46,791,335.14 | 46,791,335.14 | 募投 | 85.00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是 | 城市集中供热 | 50,962,828.18 | 50,962,828.18 | 募投 | 85.00 |
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是 | 城市集中供热 | 26,399,745.00 | 26,399,745.00 | 自筹 | 60.00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期末余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549,124,621.16 | 233,904,868.34 |
合计 | 549,124,621.16 | 233,904,868.34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环宇安装 | 燃气工程安装 | 2,000 | 23,233.21 | 10,841.71 | 9,258.77 | 2,863.44 |
伊宁供热 | 城市集中供热 | 5,000 | 121,865.95 | 69,120.60 | 39,800.61 | 4,333.53 |
伟伯热力 | 城市集中供热 | 2,500 | 24,148.08 | 12,180.89 | 9,630.64 | 359.6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气行业产销两旺,行业发展保持良好趋势
2021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7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7%,较2020年增长超过400亿立方米。全国天然气产量2,05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72%,连续五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全年进口天然气合计1.2亿吨,同比增长19.9%,其中管道天然气进口4,243万吨,同比增长22.9%,液化天然气进口7,893万吨,同比增长17.6%。
“十三五”时期内,我国油气勘探开发总投资1.36万亿元,年均增长7%,全国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5.6万亿立方米,2021年我国天然气产量较2015年增加781亿立方米,国内资源增储上产成效显著,行业发展保持良好趋势。
2、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深化推进,“X+1+X”格局初步建立
2021年,我国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逐步构建“X+1+X”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国家管网公司已于年内完成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相关油气资产的接收和运行,并逐步探索建立托运商机制,管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力稳步提升,基础设施公平开放水平不断提高。
天然气上游勘探开采市场化改革进程也在稳步推进。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推动油气增储上产。
3、绿色转型政策不断出台,天然气将在低碳转型中起到中坚作用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后,我国社会经济绿色转型速度不断加快。2020年9月,习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更是彰显了国家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也都提出继续坚持“增气减煤”同步,重点区域继续实施清洁电力和天然气替代。天然气作为清洁稳定的低碳能源,在我国绿色低碳转型的过程中将起到中坚作用。
4、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天然气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受城镇区域扩张、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乡村人口流入城镇三方面因素带动,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比2020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提到继续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截至2020年底,我国总气化人口约4.9亿,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约为54%,气化率还有很大提升空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高质量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包括天然气在内的清洁低碳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天然气内生潜力依然巨大。随着国家的发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以及油气改革关键性政策落地实施,天然气行业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中预计我国2025年天然气消费规模可达到4,300亿~4,500亿立方米,2030年达到5,500亿~6,000亿立方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以来,借助我国经济发展、产业政策支持以及资本市场助力,通过深耕现有经营区域及并购优质城市供热项目实现了快速发展,在燃气经营、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用户服务等方面逐渐形成规模化、品牌化优势。公司将继续深耕现有经营区域市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将对存量市场深度开发,加快郊区覆盖,推动产业链上移扩大外延,获取综合利益;开拓异地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延伸产业领域,引导用户消费。此外,公司将加大在资源开发、新能源和综合能源等领域的探索及投入力度。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抓住“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下的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反复带来的不确定性,聚焦目标,夯实发展基础,提升管理效率,努力实现经营目标。在强力抓好安全和环保这两条企业红线、社会责任底线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煤改气工程进度,做到安全和质量并重;加强天然气用户端本质安全型产品的推广应用,全面推进民用、非民用燃气报警器安装工作,力争年底完成13万户;稳步完成伊宁供热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及伟伯热力新村路热源二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2、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结合各经营区域的发展规划及政府相关政策,利用天然气安全、低碳、便利等优势,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大力拓展工商业用户用气;抓住国家乡村振兴、气化乡镇机遇,深入挖掘现有经营区域市场潜力,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业务量全面提升。
3、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
始终把人力资源作为重要要务,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他应用型、技术型、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做到内外兼顾,一方面充分挖掘公司现有人才潜力,为新建项目贡献管理和技术人才;另一方面,通过校企合作等渠道积极引进多层次人才,为更多的人才提供发挥专长、实现价值的平台,在东方环宇文化的凝聚下,形成一支有作为、有担当、有情怀、有社会责任感的更加强大的优秀团队。
4、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落实降本增效措施,增强经营的灵活性,根据市场环境合理安排资本支出,加强产量控制和风险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继续调整优化公司建设管理架构。继续做好经营计划、绩效考核、审计监察、规范治理、信息披露、公共关系等工作,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着力将东方环宇打造成为技术领先、行业领军的城市燃气供应、燃气工程安装及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商。
5、牢树底线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将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员工安全专业能力,加强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将保安全视为生命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推进隐患的排查及治理,保证用户用气安全,保障公司安全平稳运行。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行业定价机制变化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中国天然气行业的上下游具有不同的定价机制。上游逐渐实施市场化定价,下游城市燃气定价则受各地政府价格管理部门监管。政府价格监管部门上下游价格传导机制已经建立但仍有时滞,可能会对公司销售毛利产生一定影响。各地政府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价格标准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业务、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以及供热业务。公司经营区域主要集中于新疆昌吉市及伊宁市,市场区域具有相对集中的特征。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昌吉市、伊宁市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密切相关,一旦昌吉市、伊宁市的经济和社会增长放缓,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
3、气源依赖风险
目前,我国天然气的来源主要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控制。公司与中石油长期合作,能够获得中石油的稳定供气。同时由于城市燃气业务涉及民生问题,公司在供气合同到期后续签或新签订供气合同可能性较大。如果出现天然气供应紧张导致公司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需要得不到满足,或是供气合同到期后,公司未能与主要供应商及时续签或新签订供气合同,将制约公司的业务发展。
4、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尽管公司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是否用户使用不当或管网及燃气用具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或受到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权责明确,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决策权。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设立相关条款,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3、董事及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对重大事项均能发表独立意见。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4、监事及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了选择性信息披露情况和内幕交易的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为了使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化,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6、关于投资者关系及相关利益者
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设立投资者热线电话及在公司网站中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和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对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事务部会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21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1/22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11号公告。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5/1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5/11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38号公告。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7/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7/6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46号公告。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1/1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1/11/16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065号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明 | 董事长 | 男 | 59 | 1998-03-18 | 2024-07-04 | 62,399,588 | 62,399,588 | 97.15 | 是 | ||
田荣江 | 副董事长 | 男 | 55 | 2018-08-06 | 2024-07-04 | 876,600 | 876,600 | 78.86 | 否 | ||
总经理 | 2017-01-13 | ||||||||||
李伟伟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男 | 34 | 2014-06-01 | 2021-07-05 | 12,848,067 | 12,848,067 | 38.47 | 否 | ||
董事 | 2021-07-05 | 2024-07-04 | |||||||||
副总经理 | 2021-07-05 | ||||||||||
陈思武 | 董事 | 男 | 52 | 2015-07-06 | 2024-07-04 | 243,300 | 243,300 | 50.99 | 否 | ||
副总经理 | 2008-01-01 | ||||||||||
田佳 | 董事 | 女 | 53 | 2015-07-06 | 2024-07-04 | 210,000 | 210,000 | 45.34 | 否 | ||
财务总监 | 2014-10-13 | ||||||||||
董军 | 董事 | 男 | 48 | 2018-08-06 | 2024-07-04 | 150,000 | 150,000 | 29.42 | 否 | ||
曾玉波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21-07-05 | 2024-07-04 | 2.46 | 否 | ||||
彭维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18-08-06 | 2024-07-04 | 5 | 否 | ||||
范敏燕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2021-07-05 | 2024-07-04 | 2.46 | 否 | ||||
殷良福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17-01-13 | 2024-07-04 | 183,300 | 183,300 | 27.84 | 否 | ||
张可 | 监事 | 男 | 39 | 2015-07-06 | 2024-07-04 | 80,000 | 80,000 | 30.64 | 否 | ||
柯亚林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8 | 2015-07-06 | 2024-07-04 | 12.25 | 否 | ||||
周静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1 | 2021-07-05 | 2024-07-04 | 83,000 | 84,000 | 1,000 | 自愿增持 | 25.31 | 否 |
汪彬(离任) | 董事 | 男 | 61 | 2015-07-06 | 2021-07-05 | 420,930 | 420,930 | 46.10 | 否 | ||
总工程师 | 2001-04-21 | 2021-07-05 |
高文生(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2015-07-06 | 2021-07-05 | 2.54 | |||||
高超(离任)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15-07-06 | 2021-07-05 | 2.54 | |||||
合计 | / | / | / | / | / | 77,494,785 | 77,495,785 | 1,000 | / | 497.3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明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毕业于重庆建筑学院,曾担任昌吉市第二建筑公司技术员、质检站站长、副总经理,环宇有限董事长,现任环宇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 |
田荣江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曾任新疆天山化工厂设备动力科担任工程师,昌吉州天山物业公司总经理、环宇有限项目办主任、环宇安装董事长、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李伟伟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职于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伊宁开发公司销售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采购部、前期部,环宇有限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陈思武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市政工程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电一体专业。曾担任昌吉市造纸厂担任设备科技术员,环宇有限门站站长、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田佳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昌吉化肥厂会计,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新疆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环宇有限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
董军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热能与动力专业,曾担任环宇有限技术员,技术部部长,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
曾玉波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职称证书,担任新疆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MPAcc)校外联合导师,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
彭维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工程师(暖通空调),现任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城建系教师、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 |
范敏燕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现任新疆安隆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领域专职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
殷良福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公司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环宇有限项目办预算部部长。现任环宇安装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
张可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昌吉学院。曾任昌吉州邮政局市场策划,环宇有限行政部部长,现任党委副书记、综合部部长、企管部部长、公司监事。 |
柯亚林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新疆大学。曾任环宇有限文员,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干事。 |
周静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EMBA工商管理专业,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 |
曾任职于环宇集团行政部、环宇有限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汪彬(离任)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曾担任新疆昌吉市化肥厂副厂长,环宇有限总工程师、公司董事、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安全总监兼任新疆燃气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高文生(离任)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担任新疆木材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新疆德隆喜华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西安华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历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高超(离任) |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副教授,曾任昌吉州党校法学教师、昌吉学院法学副教授(退休)、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昌吉州法学会理事,昌吉州人大立法咨询小组成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昌吉州监察委专家咨询委员、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明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1998/3/18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李明 |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08-26 |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09-13 |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08-18 |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06-14 | ||
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08-05 |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0-09-16 | ||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06-10 |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03-18 |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20-09-10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5-04-27 | ||
新疆黄鹤楼大酒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03-22 | ||
李伟伟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06-14 | |
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11-08 | ||
田荣江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03-18 |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03-17 |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03-17 | ||
汪彬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5-12-18 |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09-08 |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09-08 | ||
高文生 |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10-25 | |
高超 |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12-25 | 2021-03-19 |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1-17 | ||
张可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4-12-02 |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8-08-03 | ||
周静 |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1-20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相关监事的报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年度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各自分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确定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前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变动及报酬情况”所列示。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97.37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汪彬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汪彬 | 总工程师 | 离任 | 任期届满 |
高文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 |
高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 |
李伟伟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李伟伟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李伟伟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曾玉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范敏燕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周静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 2021/1/5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2021/2/24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 2021/4/19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
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2021/4/29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 2021/6/18 |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 2021/7/5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 2021/7/13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 2021/8/19 | 审计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 2021/10/28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明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田荣江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汪彬 | 否 | 5 | 5 | 1 | 0 | 0 | 否 | 3 |
李伟伟 | 否 | 4 | 4 | 2 | 0 | 0 | 否 | 1 |
陈思武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田佳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董军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高文生 | 是 | 5 | 5 | 2 | 0 | 0 | 否 | 3 |
高超 | 是 | 5 | 5 | 1 | 0 | 0 | 否 | 3 |
彭维 | 是 | 9 | 9 | 2 | 0 | 0 | 否 | 4 |
曾玉波 | 是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范敏燕 | 是 | 4 | 4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高文生(离任)、高超(离任)、曾玉波、范敏燕、田荣江 |
提名委员会 | 高超(离任)、范敏燕、彭维、田佳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彭维、高文生(离任)、曾玉波、陈思武 |
战略委员会 | 李明、田荣江、汪彬(离任)、李伟伟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1/02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02/19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 ||
2021/04/09 |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1/04/19 |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 ||
2021/07/08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1/08/09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案》 | |
2021/10/18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6/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1/07/05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04/06 | 《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议案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3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0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83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0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564 |
销售人员 | 5 |
技术人员 | 123 |
财务人员 | 24 |
行政人员 | 122 |
合计 | 83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16 |
大专学历 | 264 |
中专学历 | 145 |
高中学历 | 169 |
初中学历 | 144 |
合计 | 83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激励性薪酬分配制度为核心,建立兼顾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性的薪酬体系,努力实现员工在薪酬分配上的“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运用统一、科学的岗位评价工具进行岗位价值评估,形成岗位等级矩阵,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结合历史薪酬水平、行业对标水平及总额预算,同一岗位均具有薪酬宽带,以满足不同能力层次人员的需求,相邻薪级间具有重叠度,以使薪酬区别岗位价值,但又打破等级观念。公司为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协调好企业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关系,关爱员工,让员工充分享受到企业的发展成果,为员工设立了各项通用薪酬项目,包括福利、特殊贡献奖。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实行年薪制,按照岗位工资与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薪酬办法,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根据不同岗位制定标准后按月发放,完成指标奖励部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后发放。普通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岗位价值为定薪基础,根据员工能力和绩效表现支付薪酬,强化“重视绩效、提升业绩”的文化,同时提高员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确保有效完成本职工作,体现出不同能力、不同绩效在薪酬回报上的差异性。
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状况、结合外部人力资源市场及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员工进行年度薪酬调整,让员工分享到公司的经营成果,体现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共同发展,利益共享。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基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构建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了逐步优化组织管理架构,盘活优秀人才资源,激发组织学习热情,运营实战管理之策,计划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将组织内部的经验智慧进行梳理、整合、萃取和传播;同时,积极向外界标杆企业学习,在资源的需求上进行互动,在行业的资讯上进行分析,在管理的策略上进行运营;最后借助平台筛选并引入经典的培训课程,为公司安全、销售、生产运营等提供专业定制化的培训,实现助推各个岗位绩效提升的目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 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新疆证监局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及考核;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参加专场培训,通过行业资深专家讲解以及企业内部业务骨干传授经验等培训方式,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总结,最终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公司不仅重视人才队伍的发展,而且也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平台。公司在员工学习与发展方面实行轮岗、交流、外派制度,职业发展多通道制度。针对各类人才配套制定相应的人才发展机制,坚持并不断完善管理和技术“双通道”晋升机制及人才培养,鼓励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为培养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的后备人才, 按照定制化人才培养方式,建立了与高校合作,形成人才蓄水池功能,稳定新入职大学生队伍,为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利润分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红标准和
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护了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189,382,71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629,628.4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6月24日实施完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189,382,714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1,506,171.2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2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全员绩效考评机制。以公司年初制定的销售收入、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经营目标为基础,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奖金管理办法和高管个人绩效责任书的约定,对经营层高管人员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了对经营层高管人员的考评激励作用,今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使经营层高管人员与股东利益取向逐步趋于一致,最终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不断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结构合理,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对于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子公司经营班子指派及组织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进行整体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部署,2021年公司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通过本次自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出现重大遗漏及其他不规范行为。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三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子公司伊宁供热属于伊犁州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大气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伟伯热力属于伊宁市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水环境、大气环境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均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伊宁供热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局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伊犁州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伊宁供热第三热源、第四热源被列为2021年伊犁州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伊宁供热目前共有三个大气排放口,第二、第三、第四热源各一座;2019年9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 91654002458221964R001V),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第二热源厂执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伊州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第三热源厂于2021年10月投入运行后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根据伊市政办〔2021〕87号文件精神,2022年10月第四热源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完工,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后,将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废气和环境空气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二热源排放口 | 颗粒物 (mg/m3) | 8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二热源排放口 | 二氧化硫(mg/m3) | 400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二热源排放口 | 氮氧化物(mg/m3) | 400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三热源排放口 | 颗粒物(mg/m3) | 10 | 伊州政办发[2019]15号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三热源排放口 | 二氧化硫(mg/m3) | 35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三热源排放口 | 氮氧化物(mg/m3) | 50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四热源排放口 | 颗粒物 (mg/m3) | 10 | 伊市政办[2021]87号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四热源排放口 | 二氧化硫(mg/m3) | 35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第四热源排放口 | 氮氧化物(mg/m3) | 50 |
报告期内,伊宁供热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2)伟伯热力
根据伊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发布的《关于2021年伊宁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公示》,伟伯热力被列为2021年伊宁市重点排污单位,涉及类别为大气;新村路热源目前有一个大气排放口;2020年8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654002715560503G001V),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的相关排放标准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伊州政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2021年10月起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废气和环境空气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新村路热源排放 | 颗粒物(mg/m3) | 10 | 伊州政办发[2019]15号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新村路热源排放 | 二氧化硫(mg/m3) | 35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新村路热源排放 | 氮氧化物(mg/m3) | 50 |
报告期内,伟伯热力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减排各项措施,排放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伊宁供热
1)实施清洁生产,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2020年9月自筹资金4,000万元,对第三热源4台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新增4套烟气脱硝设施,拆除现有2套单碱法脱硫系统,新建2套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新增2套湿式静电除尘器,项目将于2021年8月完工,2021年10月投产运行。二是2022年拟自筹资金5,000万元实施第四热源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目前正在研究确定改造方案,整体工程预计2022年10月完工。
2)第三热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投产运行后除尘废水、脱硫废水全部进入新建脱硫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和湿式静电除尘系统补水,不外排;脱销废水脱销工艺用水与脱销剂混合后以雾状形式喷入锅炉炉膛内,全部随烟气蒸发,无废水产生。
第四热源生产废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
3)根据《2021年伊犁州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第三热源、第四热源在原有半封闭式煤场和渣场的基础上进行全封闭施工,同时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通过全封闭改造后,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逸散。各热源厂运行情况如下:
第二热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1#锅炉 | 静电除尘 | — | 未运行 |
2 | 2#锅炉 | 静电除尘 | — | 未运行 |
3 | 3#锅炉 | 静电除尘 | — | 未运行 |
4 | 4#锅炉 | 静电除尘 | — | 未运行 |
第三热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1#锅炉 | SNCR+SCR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 | 达标 | 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
2 | 2#锅炉 | SNCR+SCR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 | 达标 | 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
3 | 3#锅炉 | SNCR+SCR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 | 达标 | 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
4 | 4#锅炉 | SNCR+SCR脱硝+静电除尘+石灰-石膏脱硫+湿法静电除尘 | 达标 | 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
第四热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1#锅炉 | 静电除尘+单碱脱硫 | — | 调峰运转 |
2 | 2#锅炉 | 静电除尘+单碱脱硫 | — | 调峰运转 |
3 | 3#锅炉 | 静电除尘+单碱脱硫 | — | 调峰运转 |
4 | 4#锅炉 | 静电除尘+单碱脱硫 | — | 调峰运转 |
(2)伟伯热力
1)实施清洁生产,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 2021年伟伯热力自筹资金4,400万元用于新村路热源4×91MW下置式烟火管链条炉排热水锅炉配套的烟气净化系统超低排放改造(一期),新增1#2#锅炉烟气脱硝设施,拆除现有4套氧化镁法脱硫系统,新建2套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新增2套布袋除尘器,项目2021年5月开工,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2)新村路热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投产运行后生产废水将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达标排放,目前现有的锅炉排污及脱硫池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
3)新村路热源2019年已完成封闭式煤渣场建设,同时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通过对煤渣场全封闭改造后,可有效抑制无组织粉尘的逸散。
4)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留等措施,确保土壤不造成污染。
新村路热源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处理工艺 | 达标情况 | 运行情况 |
1 | 1#锅炉 | 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对流管束除雾 | 达标 | 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
2 | 2#锅炉 | 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对流管束除雾 | 达标 | 2021年10月投产运行 |
3 | 3#锅炉 | SNCR脱硝陶瓷多管旋风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对流管束除雾 | — | 2022年内完成超低改造 |
4 | 4#锅炉 | SNCR脱硝陶瓷多管旋风除尘+石灰-石膏脱硫+对流管束除雾 | — | 2022年内完成超低改造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伊宁供热、伟伯热力均严格执行。伊宁供热制定了《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伟伯热力制定了《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并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并按规定完成三年期修订。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伊宁供热
伊宁供热委托新疆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托管,并已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分别制定三、四热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进行公布。
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1-四热源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新疆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1-四热源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1-四热源排放口 | 颗粒物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2-三热源排放口 | 氮氧化物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2-三热源排放口 | 二氧化硫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2-三热源排放口 | 颗粒物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伊宁供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每季度对噪声、格林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进行检测、同时对在线设备进行比对检测。
(2)伟伯热力
伟伯热力委托新疆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托管,并按照排污证上要求委托新疆天辰检测枝术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厂区无组织(颗粒物、噪声)及格林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定期检测。已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分别制定新村路热源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进行公布。
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1-新村路热源排放放口 | 氮氧化物 | 新疆净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1-新村路热源排放放口 | 二氧化硫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在线监测 | DA001-新村路热源排放放口 | 颗粒物 | 实时监测 | 完成监测后次日公布小时平均数据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伊宁供热对第三热源4台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该项目实施后,烟尘排放削减量为
7.52t/a,SO2排放削减量为1.64t/a,NOx削减量为39.76t/a,汞及其化合物削减量2.9×10-3t/a,极大减轻了现有锅炉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低了污染物的排放量,具有较明显的环保效益。
伟伯热力新村路热源一期目前已完成烟气排放超低改造,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排放烟尘5.58吨/年、二氧化硫18.87 吨/年、氮氧化物20.21吨/年。实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明显改善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对推动节能减排、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作为清洁能源供应商,不在国家规定的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范围内。公司存续期间内,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门站调压器运行、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燃气管网建设施工期埋设管线对沿线环境产生的临时性粉尘以及日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生活废水、固体废弃物等。为此,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配置了相关环保设施,包括消声器(降噪)、排污池、站场生活垃圾处理装置等。公司注重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通过减排、环境及资源保护体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科学发展理念,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环保工作。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肩负着能源消费结构从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重要使命,对促进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的意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天然气销量1.9009亿立方米,按等热值换算,相当于替代原煤35.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排放量分别为25.20吨、1.97 吨、17.18吨,大幅降低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注:相关数据测算依照《中国天然气高质量发展报告(2020)》)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共享共赢”理念,在满足社会需求和解决共同挑战中寻找机遇、谋求发展,努力创造与利益相关方的共享价值,履行社会责任,做有担当的企业。
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维护方面:1、公司一如既往承担公用事业企业的使命和责任,加强经营区域内燃气管网、供热基础设施以及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稳定供气、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多渠道、个性化”服务。2、公司高度注重契约精神,讲求责任与担当,着力强化供应商管理,加强供应商绿色供应链管理,增强履责意识。3、公司坚持做到同股同权,切实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确保股东权利的实现。
员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充分保障员工权益,给予员工薪酬激励和具有特色的福利政策。公司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保证薪酬水平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使企业与员工能够利益共享。此外,公司还注重员工能力的提升,通过管理培训、技能培训、职业健康教育等方式,不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业务技能、身心健康,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公益事业捐助方面:公司持续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始终把关心慰问困难群众、公益捐赠作为一种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针对老弱病残、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及时帮助其解决困难,用实际行动践行公益、传递温暖。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各项捐赠活动,近三年累计捐款53余万元。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伊宁国资、伊宁供热 |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1、本公司向东方环宇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保证向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公司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东方环宇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描述的事实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伊宁国资 |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且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现在或将来尽量减少与东方环宇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序,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伊宁国资 | 关于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权属事项的承诺:1、本公司对所持伊宁供热股权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股东主体资格方面不存在任何瑕疵或异议的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任何禁止转让、限制转让以及就禁止转让、限制转让达成的承诺或安排的情形,对该等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遭到任何第三人追索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风险,该等情形将保持或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2、本公司已足额缴付所持伊宁供热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依法对伊宁供热履行了出资业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该等情形将保持或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3、本公司所持伊宁供热股权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伊宁供热合法存续的情况,该等情形将保持或持续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4、本公司所持伊宁供热股权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东方环宇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5、如上述所有承诺及说明被证明为不真实或因伊宁供热的股权权属存在任何瑕疵而导致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或伊宁供热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全力配合上市公司及伊宁供热妥善解决该等纠纷或争议。同时本公司对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伊宁供热及董事、监事、 |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高级管理人员 |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伊宁供热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1、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3、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的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东方环宇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身份影响东方环宇的独立性,保持东方环宇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一、保证东方环宇资产独立完整(一)保证东方环宇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二)保证东方环宇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控股的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二、保证东方环宇人员独立本人承诺与东方环宇保持人员独立,东方环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领薪。东方环宇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兼职。三、保证东方环宇的财务独立(一)保证东方环宇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二)保证东方环宇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保证东方环宇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四)保证东方环宇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兼职。(五)保证东方环宇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东方环宇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东方环宇机构独立(一)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保证东方环宇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二)保证东方环宇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分开。(三)保证东方环宇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人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五、保证东方环宇业务独立(一)本人承诺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东方环宇保持业务独立。(二)保证东方环宇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因本人或本人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东方环宇受到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对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7、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果承诺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次交易前,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从事与东方环宇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东方环宇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不投资、合作经营、控制与东方环宇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任何企业。如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东方环宇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采取可行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3、本人承诺不利用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损害东方环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依法与上市公司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合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报批程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序,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优势地位损害东方环宇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方环宇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份的承诺:1、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用以下措施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1)冻结其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所享有的全部利润分配;(2)冻结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领取的全部收入;(3)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同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每次发生违反稳定股价义务的情况时,其锁定期将在原有基础上再延长6个月。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冻结向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分红(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所取得的红利),直至其按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4、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在多项同一种类约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5、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6、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了变更,则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要履行上述义务,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 关于首发限售股份锁定承诺:(1)在公司A股股票(下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通过环宇集 | 上市之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股东环宇集团;实际控制人亲属 | 团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或环宇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股意向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至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 起36个月 | |||||
股份限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首发限售股份锁定承诺:(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任何情形下,本人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利益。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有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李伟伟承诺:“1、承诺本人、本人亲属、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今后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违规占用、使用或实际支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任何资产。2、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造成任何损害的,承诺人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1、严格限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东方环宇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东方环宇资金,不要求东方环宇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不利用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东方环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3、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1、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且不从事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际控制人李伟伟 | 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不向其他业务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6、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东方环宇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东方环宇协商解决;7、不利用东方环宇的股东的地位直接或通过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东方环宇资金;若因东方环宇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致使东方环宇遭受任何责任或处罚,或因此给东方环宇造成任何损失的,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8、在本人作为东方环宇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东方环宇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明德燃气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明德燃气进一步承诺,于东方环宇为明德燃气持股5%以上(含本数)股东期间,在前述明德燃气特许经营区域之外,本公司不谋求东方环宇特许经营区域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不从事与东方环宇相竞争的业务。”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出售东热源公司、城西热源公司相关资产的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东、西天然气热源出售事项承诺如下:“为维护发行人及中小投资者利益,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特别承诺如下:如东天然气热源建设项目、西天然气热源建设项目需要计提减值、项目相关投入不能收回、该项目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无条件足额补偿发行人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发行人支付任何对价。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认购的资金来源的承诺:本人参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环宇’)此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本人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东方环宇及除本人以外的东方环宇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的情况。”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环宇集团 | 关于认购的资金来源的承诺:“本公司参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环宇’)此次认购的资金均来自于本公司的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东方环宇及除本公司以外的东方环宇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的情况。”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 |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际控制人李伟伟;股东环宇集团;实际控制人亲属 | 关于非公开发行不减持股份的承诺: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20年4月11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不存在减持东方环宇股份股票的情形。 2、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东方环宇股份股票,亦不存在任何减持东方环宇股份股票的计划。3、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东方环宇股票的情况,本人/本公司承诺因减持东方环宇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东方环宇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明;实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东方环宇新能源自设立以来未实际从事其经营范围中的“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未与东方环宇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本企业将继续遵守东方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长期 | 否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际控制人李伟伟;股东环宇集团 | 上市时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确保东方环宇新能源未来不从事“城市天然气销售”业务,且将促使东方环宇新能源在可行的最早时间内根据前述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其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删除“城市天然气销售”。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 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于2021年4月29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重新计量 | 2021年12月31日 |
使用权资产 | 1,090,480.85 | 1,090,480.85 | |
资产合计 | 1,090,480.85 | 1,090,480.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184.11 | 162,184.11 | |
租赁负债 | 928,296.74 | 928,296.74 | |
负债合计 | 1,090,480.85 | 1,090,480.85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水平,熟悉公司业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未按期偿还的大额债务。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伊宁供热提供13,000万元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借款已全额划拨至伊宁供热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6,390 | 23,945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9,800 | 15,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 股数 | 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李明 | 62,399,588 | 52,500,000 | 0 | 9,899,588 | 首发限售 非公开限售 | 2021/07/09 2022/06/30 |
环宇集团 | 55,112,749 | 41,390,939 | 0 | 13,721,810 | 首发限售 非公开限售 | 2021/07/09 2022/06/30 |
李伟伟 | 12,848,067 | 7,086,751 | 0 | 5,761,316 | 首发限售 非公开限售 | 2021/07/09 2022/06/30 |
李春丽 | 216,495 | 216,495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07/09 |
杨东红 | 199,800 | 199,8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07/09 |
王根义 | 133,200 | 133,2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07/09 |
张海豹 | 133,200 | 133,2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1/07/09 |
合计 | 131,043,099 | 101,660,385 | 0 | 29,382,714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24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3,28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明 | 0 | 62,399,588 | 32.95 | 9,899,58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55,112,749 | 29.10 | 13,721,81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伟伟 | 0 | 12,848,067 | 6.78 | 5,761,31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新福 | 0 | 6,820,095 | 3.6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范进江 | 2,000 | 1,223,874 | 0.6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田荣江 | 0 | 876,600 | 0.4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保彤 | 0 | 721,649 | 0.3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西藏润富空气处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26,400 | 526,400 | 0.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潘淑贤 | 91,000 | 501,000 | 0.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汪彬 | 0 | 420,930 | 0.2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李明 | 5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500,000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1,390,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90,939 | |||||
李伟伟 | 7,086,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7,086,751 | |||||
刘新福 | 6,820,095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0,095 | |||||
范进江 | 1,223,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3,874 | |||||
田荣江 | 87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76,600 | |||||
李保彤 | 721,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649 | |||||
西藏润富空气处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2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6,400 | |||||
潘淑贤 | 5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000 | |||||
汪彬 | 420,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93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李明 | 9,899,588 | 2021/07/09 2022/06/30 | 52,500,00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锁定18个月 |
2 | 环宇集团 | 13,721,810 | 2021/07/09 2022/06/30 | 41,390,939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锁定18个月 |
3 | 李伟伟 | 5,761,316 | 2021/07/09 2022/06/30 | 7,086,751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自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锁定18个月 |
4 | 李春丽 | 2021/07/09 | 216,495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5 | 杨东红 | 2021/07/09 | 199,80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6 | 王根义 | 2021/07/09 | 133,20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7 | 张海豹 | 2021/07/09 | 133,200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李明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李明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李伟伟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为李明、李伟伟先生。李明与李伟伟系父子关系,且二人为一致行动人。李明先生与李伟伟先生同为环宇集团股东,李明先生为环宇集团控股股东。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2]008558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环宇)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环宇,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销售收入的确认
2.固定资产发生和存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一)销售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2021年度,东方环宇销售收入988,344,645.81元,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销售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对销售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本期各月份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3)获取公司经营统计数据,检查经营报表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对收入计量统计数据、确认方法进行复核;
(4)对不同类别客户执行抽样测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定价文件、销售合同、抄表单、加气单、销售发票等;
(5)对本期新增大客户及客户交易量变化与上期比较分析,评价收入发生的合理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期后抄表单、加气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对本期主要客户的交易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环宇的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收入确认政策的规定。
(二)固定资产发生和存在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1.事项描述
本期末,东方环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99,221,179.27元,是合并财务报表资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将东方环宇固定资产的发生和存在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的发生和存在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措施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本年度外购固定资产的相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外部资料,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本年度重要在建工程结转情况,核对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以及与竣工决算、验收报告等是否一致;
(4)获取公司管网路线图,与竣工资料进行核对并结合收入中的客户分布验证管网存在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5)检查管网资产日常巡检资料,查看管网资产的维护情况,关注管网资产是否正常使用。实地勘查及监盘房屋、加气站等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
(6)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进行测试,复核固定资产是否按照会计政策计提折旧,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7)检查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确认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属纠纷。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环宇的固定资产的发生和存在真实、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其他信息
东方环宇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方环宇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环宇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环宇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环宇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环宇、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环宇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环宇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环宇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东方环宇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附注七、1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附注七、2 | 549,124,621.16 | 233,904,868.3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附注七、5 | 131,653,688.01 | 156,043,358.1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附注七、7 | 12,482,455.21 | 10,342,260.8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七、8 | 45,752,942.79 | 59,706,433.1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附注七、9 | 75,964,601.06 | 44,516,423.54 |
合同资产 | 附注七、10 | 20,206.15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文豪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晶静 | |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附注七、13 | 32,778,289.47 | 37,461,548.10 |
流动资产合计 | 1,173,788,044.72 | 1,212,221,330.9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七、17 | 18,139,501.74 | 17,504,353.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附注七、20 | 11,011,099.53 | 12,045,431.55 |
固定资产 | 附注七、21 | 999,221,179.27 | 1,050,431,229.95 |
在建工程 | 附注七、22 | 102,702,409.34 | 96,555,331.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附注七、25 | 1,970,099.89 | |
无形资产 | 附注七、26 | 117,301,615.10 | 119,946,965.5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附注七、28 | 135,604,327.01 | 135,604,327.01 |
长期待摊费用 | 附注七、29 | 1,383,982.36 | 508,404.1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附注七、30 | 14,776,296.03 | 13,986,844.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附注七、31 | 750,000.00 | 39,2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02,860,510.27 | 1,446,622,088.02 | |
资产总计 | 2,576,648,554.99 | 2,658,843,418.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附注七、32 | 5,005,347.22 | 41,848,888.6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附注七、36 | 116,598,593.07 | 103,012,090.48 |
预收款项 | 附注七、37 | 1,296,839.47 | 1,039,576.10 |
合同负债 | 附注七、38 | 341,043,468.20 | 280,322,119.6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附注七、39 | 21,953,808.80 | 18,113,240.38 |
应交税费 | 附注七、40 | 22,281,512.16 | 11,097,089.32 |
其他应付款 | 附注七、41 | 10,689,663.25 | 6,797,818.2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附注七、43 | 640,768.82 | |
其他流动负债 | 附注七、44 | 11,721,202.01 | 9,665,961.84 |
流动负债合计 | 531,231,203.00 | 471,896,784.6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附注七、45 | 253,712,484.17 | 360,431,303.8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附注七、47 | 1,254,905.75 | |
长期应付款 | 54,738,684.1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附注七、51 | 29,020,033.57 | 35,241,416.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附注七、30 | 34,740,102.51 | 42,441,780.5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8,727,526.00 | 492,853,184.70 | |
负债合计 | 849,958,729.00 | 964,749,969.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附注七、53 | 189,382,714.00 | 189,382,71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附注七、55 | 925,239,722.47 | 925,239,722.4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附注七、58 | 17,763,915.84 | 16,019,188.38 |
盈余公积 | 附注七、59 | 100,523,814.46 | 82,040,785.9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附注七、60 | 355,538,458.30 | 331,836,889.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8,448,625.07 | 1,544,519,300.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8,241,200.92 | 149,574,149.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26,689,825.99 | 1,694,093,449.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76,648,554.99 | 2,658,843,418.93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8,950,399.95 | 384,751,674.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6,161,518.00 | 63,004,868.3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附注十七、1 | 21,257,287.63 | 26,545,274.9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601,587.22 | 6,951,011.33 | |
其他应收款 | 附注十七、2 | 211,815,010.38 | 32,220,858.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01,557.17 | 1,829,069.5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0,577.88 | 146,444.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5,377,938.23 | 515,449,201.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附注十七、3 | 967,930,122.85 | 967,492,743.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011,099.53 | 12,045,431.55 | |
固定资产 | 324,515,919.68 | 301,936,854.02 | |
在建工程 | 55,085,599.19 | 52,765,417.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05,104.91 | ||
无形资产 | 61,868,696.38 | 63,467,700.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383,982.36 | 508,404.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6,861.93 | 551,247.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5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23,817,386.83 | 1,398,767,797.98 | |
资产总计 | 1,899,195,325.06 | 1,914,216,999.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5,347.22 | 31,837,409.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475,235.80 | 22,071,370.09 | |
预收款项 | 1,204,005.42 | 1,039,576.10 | |
合同负债 | 114,905,521.75 | 99,168,300.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80,873.29 | 4,851,018.89 | |
应交税费 | 8,527,638.76 | 2,100,870.84 | |
其他应付款 | 3,399,854.40 | 11,624,542.9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3,492.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420,641.69 | 8,938,153.3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412,610.53 | 181,631,241.6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3,777,477.50 | 121,827,786.3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4,312.12 | ||
长期应付款 | 54,738,684.1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717,727.60 | 19,686,364.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869,517.22 | 196,252,834.47 | |
负债合计 | 291,282,127.75 | 377,884,076.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9,382,714.00 | 189,382,71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10,107,654.18 | 910,107,654.1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79,971.69 | 354.42 | |
盈余公积 | 100,523,814.46 | 82,040,785.96 | |
未分配利润 | 407,519,042.98 | 354,801,414.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07,913,197.31 | 1,536,332,923.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99,195,325.06 | 1,914,216,999.54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88,344,645.81 | 804,633,153.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附注七、61 | 988,344,645.81 | 804,633,153.8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24,610,074.94 | 677,561,270.98 | |
其中:营业成本 | 附注七、61 | 732,774,181.95 | 598,254,170.88 |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附注七、62 | 6,069,598.93 | 5,642,442.59 |
销售费用 | 附注七、63 | 53,203,444.98 | 42,317,730.34 |
管理费用 | 附注七、64 | 35,917,666.37 | 35,452,716.63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附注七、66 | -3,354,817.29 | -4,105,789.46 |
其中:利息费用 | 8,354,685.16 | 7,651,471.41 | |
利息收入 | 2,597,130.08 | 2,372,827.19 | |
加:其他收益 | 附注七、67 | 32,267,145.05 | 3,090,182.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68 | 15,330,389.72 | 7,815,907.0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75,502.87 | 649,520.3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1 | -191,186.80 | -4,800,595.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2 | -1,971,271.0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七、73 | -11,609,748.82 | -3,182,007.7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7,559,899.01 | 129,995,369.18 | |
加:营业外收入 | 附注七、74 | 106,363.19 | 195,055.73 |
减:营业外支出 | 附注七、75 | 797,903.90 | 517,098.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6,868,358.30 | 129,673,326.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附注七、76 | 32,387,080.94 | 17,455,549.8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481,277.36 | 112,217,776.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481,277.36 | 112,217,776.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814,225.93 | 104,532,940.0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67,051.43 | 7,684,836.7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4,481,277.36 | 112,217,776.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5,814,225.93 | 104,532,940.0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667,051.43 | 7,684,836.7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6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2 | 0.6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附注十七、4 | 426,098,187.60 | 334,128,250.02 |
减:营业成本 | 附注十七、4 | 297,679,449.31 | 233,014,795.80 |
税金及附加 | 3,615,733.33 | 2,903,359.99 | |
销售费用 | 54,360,303.87 | 42,675,854.19 | |
管理费用 | 10,612,644.03 | 10,571,291.0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001,356.83 | 2,567,085.33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33,350.17 | 3,344,738.14 | |
利息收入 | 8,109,113.69 | 1,056,467.00 | |
加:其他收益 | 29,937,962.24 | 2,611,379.4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附注十七、5 | 108,170,556.59 | 17,308,789.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37,379.69 | 411,901.5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4,098.01 | -2,857,085.1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129.25 | 46,773.9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9,794,705.46 | 59,505,721.7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5,641.03 | 176,75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404.44 | 469,675.1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9,647,942.05 | 59,212,796.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817,657.05 | 5,827,612.1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830,285.00 | 53,385,184.4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4,830,285.00 | 53,385,184.4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84,830,285.00 | 53,385,184.4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4,564,279.31 | 904,828,000.1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23,291.35 | 42.2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1) | 25,781,490.04 | 43,518,981.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27,869,060.70 | 948,347,023.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5,417,371.70 | 444,014,692.9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8,842,066.51 | 81,838,660.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477,552.44 | 50,337,768.7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2) | 47,699,948.65 | 59,065,559.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0,436,939.30 | 635,256,681.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2,121.40 | 313,090,341.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74,531,819.27 | 1,881,653,664.3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708,572.56 | 7,488,135.7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543.09 | 22,619,87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619,484.2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7,520,934.92 | 1,948,381,159.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4,721,650.91 | 62,509,566.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87,100,000.00 | 1,940,6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15,792,351.21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21,821,650.91 | 2,218,991,917.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300,715.99 | -270,610,758.6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6,999,975.1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171,8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 | 528,799,975.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8,316,425.36 | 57,682,422.1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2,261,830.02 | 79,142,480.1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附注七、78(6) | 788,348.00 | 10,327,982.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1,366,603.38 | 147,152,884.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366,603.38 | 381,647,090.7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3,235,197.97 | 424,126,673.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9,246,438.84 | 245,119,764.9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0,404,218.64 | 366,241,190.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17,712.52 | 100,027,711.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3,121,931.16 | 466,268,902.1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4,619,673.56 | 221,607,164.9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443,480.53 | 30,551,919.1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783,846.02 | 15,766,455.4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848,435.54 | 33,781,278.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695,435.65 | 301,706,818.3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426,495.51 | 164,562,083.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7,931,819.27 | 1,042,162,329.5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4,969,142.63 | 31,066,059.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640.00 | 33,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6,967,7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2,925,601.90 | 1,110,229,088.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553,418.47 | 19,320,866.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20,000,000.00 | 942,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57,800,45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7,553,418.47 | 1,419,621,316.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627,816.57 | -309,392,227.7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6,999,975.1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171,8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800,000.00 | 528,799,975.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500,000.00 | 18,3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690,353.15 | 75,139,542.6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209,600.00 | 10,327,982.0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4,399,953.15 | 103,807,524.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599,953.15 | 424,992,450.4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5,801,274.21 | 280,162,306.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751,674.16 | 104,589,367.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950,399.95 | 384,751,674.16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9,382,714.00 | 925,239,722.47 | 16,019,188.38 | 82,040,785.96 | 331,836,889.27 | 1,544,519,300.08 | 149,574,149.49 | 1,694,093,449.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9,382,714.00 | 925,239,722.47 | 16,019,188.38 | 82,040,785.96 | 331,836,889.27 | 1,544,519,300.08 | 149,574,149.49 | 1,694,093,449.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44,727.46 | 18,483,028.50 | 23,701,569.03 | 43,929,324.99 | -11,332,948.57 | 32,596,376.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814,225.93 | 155,814,225.93 | 8,667,051.43 | 164,481,277.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483,028.50 | -132,112,656.90 | -113,629,628.40 | -20,000,000.00 | -133,629,62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483,028.50 | -18,483,028.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3,629,628.40 | -113,629,628.40 | -20,000,000.00 | -133,629,628.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44,727.46 | 1,744,727.46 | 1,744,727.46 | ||||||||||||
1.本期提取 | 4,862,305.16 | 4,862,305.16 | 4,862,305.16 | ||||||||||||
2.本期使用 | 3,117,577.70 | 3,117,577.70 | 3,117,577.70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9,382,714.00 | 925,239,722.47 | 17,763,915.84 | 100,523,814.46 | 355,538,458.30 | 1,588,448,625.07 | 138,241,200.92 | 1,726,689,825.99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0,000,000.00 | 607,881,038.30 | 15,272,339.17 | 76,702,267.52 | 304,642,467.64 | 1,164,498,112.63 | 1,164,498,112.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 |
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607,881,038.30 | 15,272,339.17 | 76,702,267.52 | 304,642,467.64 | 1,164,498,112.63 | 1,164,498,112.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382,714.00 | 317,358,684.17 | 746,849.21 | 5,338,518.44 | 27,194,421.63 | 380,021,187.45 | 149,574,149.49 | 529,595,336.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532,940.07 | 104,532,940.07 | 7,684,836.73 | 112,217,776.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382,714.00 | 317,358,684.17 | 346,741,398.17 | 141,889,312.76 | 488,630,710.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382,714.00 | 317,358,684.17 | 346,741,398.17 | 141,889,312.76 | 488,630,710.9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338,518.44 | -77,338,518.44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38,518.44 | -5,338,518.4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46,849.21 | 746,849.21 | 746,849.21 | ||||||||||||
1.本期提取 | 4,680,776.17 | 4,680,776.17 | 4,680,776.17 | ||||||||||||
2.本期使用 | 3,933,926.96 | 3,933,926.96 | 3,933,926.9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9,382,714.00 | 925,239,722.47 | 16,019,188.38 | 82,040,785.96 | 331,836,889.27 | 1,544,519,300.08 | 149,574,149.49 | 1,694,093,449.57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89,382,714.00 | 910,107,654.18 | 354.42 | 82,040,785.96 | 354,801,414.88 | 1,536,332,923.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9,382,714.00 | 910,107,654.18 | 354.42 | 82,040,785.96 | 354,801,414.88 | 1,536,332,923.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9,617.27 | 18,483,028.50 | 52,717,628.10 | 71,580,273.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4,830,285.00 | 184,830,285.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8,483,028.50 | -132,112,656.90 | -113,629,628.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483,028.50 | -18,483,028.50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3,629,628.40 | -113,629,628.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79,617.27 | 379,617.27 | |||||||||
1.本期提取 | 3,426,735.72 | 3,426,735.72 | |||||||||
2.本期使用 | 3,047,118.45 | 3,047,118.4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9,382,714.00 | 910,107,654.18 | 379,971.69 | 100,523,814.46 | 407,519,042.98 | 1,607,913,197.3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0,000,000 | 592,748,970.01 | 254,814.15 | 76,702,267.52 | 378,754,748.88 | 1,208,460,800.5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 | 592,748,970.01 | 254,814.15 | 76,702,267.52 | 378,754,748.88 | 1,208,460,800.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382,714.00 | 317,358,684.17 | -254,459.73 | 5,338,518.44 | -23,953,334.00 | 327,872,122.8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385,184.44 | 53,385,184.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382,714.00 | 317,358,684.17 | 346,741,398.1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382,714.00 | 317,358,684.17 | 346,741,398.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5,338,518.44 | -77,338,518.44 | -72,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38,518.44 | -5,338,518.4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4,459.73 | -254,459.73 | |||||||||
1.本期提取 | 3,556,389.61 | 3,556,389.61 | |||||||||
2.本期使用 | 3,810,849.34 | 3,810,849.3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9,382,714.00 | 910,107,654.18 | 354.42 | 82,040,785.96 | 354,801,414.88 | 1,536,332,923.44 |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明等在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燃气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07269460306。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3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000.00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00,000元变更为189,382,714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60,000,000股变更为189,382,714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9,382,714股,注册资本为189,382,714元,注册地: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4层。
公司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类。
经营范围:销售石油液化气及天然气,车用燃气气瓶安装(1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材、百货、办公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燃气用具的销售及服务,燃气器具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屋租赁;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管道工程建筑;管道运输业;集装箱道路运输;城市配送;管道和设备安装;能源矿产地质勘查;生活用燃料零售;加油加气站投资与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投资与管理;便利店销售;润滑油销售;成品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公司系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为一体,专注于城市燃气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的公用事业服务商,业务包括CNG汽车加气、居民生活用气、工商业客户用气,覆盖燃气供应管网建设、围绕燃气市场开发的设备安装以及城市集中供热业务 。公司目前城市燃气供应经营区域为昌吉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主城区、各乡镇、园区);城市集中供热供应经营区域为智慧能源所供热区域范围之外的伊宁市行政区域范围。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李明、李伟伟。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伊宁供热有限公司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孙公司如下:
孙公司名称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金融工具减值(五、(10))、存货的计价方法(五、(15))、固定资产折旧(五、
(23))、无形资产摊销(五、(29))、和收入的确认时点(五、(38))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 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 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 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 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
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之 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未经权威性的信用评级,出票人历史上发生过票据违约,存在一定信用损失风险,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计提预期损失参照应收账款执行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之 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坏账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之 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之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不计提坏账 |
政府机构往来款组合 | 政府其他应收款项 | 不计提坏账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工程施工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之 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之 6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
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00 | 2.71-4.75 |
管网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2 | 5.00 | 7.92-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23.75 |
办公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31.67 |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上表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特许使用权。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40-70年 | 权属证书 |
软件 | 5年 | 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备注 |
房屋装修费 | 2-5 |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向客户收取无需退回的初始费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应当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经评估,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则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则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3、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天然气销售业务
A)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业务:公司对于居民用户全部采取预收款的结算方式,要求用户向IC燃气卡充值,用户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流量计自动扣款。公司根据上期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b)工商业大客户天然气销售:公司每月根据安装在客户端的流量计按实际抄表数量及合同约定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c)车用天然气销售:公司根据汽车加气时流量计显示的加气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
(2)安装工程业务
鉴于本公司燃气安装业务数量多、发生频繁、合同金额不大、施工工期较短等特点,公司在安装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并取得收款权利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市政工程业务:考虑该类业务周期长,金额大的特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城市供热业务
城市供热业务,根据供暖面积和供暖天数,在供暖季期间按照供暖总面积乘以供暖单价除以供暖天数确认收入。
(4)购销业务
根据合同约定待产品发出并由客户签收确认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五、(23)固定资产。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不分拆的租赁资产本公司将此类租赁资产的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进行分拆的租赁资产本公司将此类租赁资产中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②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③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28、34。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②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公司董事会 | 见本附注五/44.(3) |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69,246,438.84 | 669,246,438.8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3,904,868.34 | 233,904,868.3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56,043,358.17 | 156,043,358.17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10,342,260.80 | 10,342,260.8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9,706,433.12 | 59,706,433.1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4,516,423.54 | 44,516,423.54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461,548.10 | 37,461,548.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2,221,330.91 | 1,212,221,330.9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504,353.83 | 17,504,353.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045,431.55 | 12,045,431.55 | |
固定资产 | 1,050,431,229.95 | 1,050,431,229.95 | |
在建工程 | 96,555,331.86 | 96,555,331.8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90,480.85 | 1,090,480.85 | |
无形资产 | 119,946,965.57 | 119,946,965.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35,604,327.01 | 135,604,327.01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8,404.12 | 508,404.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986,844.13 | 13,986,844.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200.00 | 39,2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6,622,088.02 | 1,447,712,568.87 | 1,090,480.85 |
资产总计 | 2,658,843,418.93 | 2,659,933,899.78 | 1,090,480.8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1,848,888.62 | 41,848,888.6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03,012,090.48 | 103,012,090.48 | |
预收款项 | 1,039,576.10 | 1,039,576.10 | |
合同负债 | 280,322,119.68 | 280,322,119.6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13,240.38 | 18,113,240.38 | |
应交税费 | 11,097,089.32 | 11,097,089.32 | |
其他应付款 | 6,797,818.24 | 6,797,818.2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184.11 | 162,184.11 | |
其他流动负债 | 9,665,961.84 | 9,665,961.8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1,896,784.66 | 472,058,968.77 | 162,184.1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60,431,303.84 | 360,431,303.8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28,296.74 | 928,296.74 | |
长期应付款 | 54,738,684.11 | 54,738,684.1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5,241,416.22 | 35,241,416.2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441,780.53 | 42,441,780.5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92,853,184.70 | 493,781,481.44 | 928,296.74 |
负债合计 | 964,749,969.36 | 965,840,450.21 | 1,090,480.8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9,382,714.00 | 189,382,71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25,239,722.47 | 925,239,722.4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6,019,188.38 | 16,019,188.38 | |
盈余公积 | 82,040,785.96 | 82,040,785.9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31,836,889.27 | 331,836,889.2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44,519,300.08 | 1,544,519,300.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9,574,149.49 | 149,574,149.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694,093,449.57 | 1,694,093,449.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58,843,418.93 | 2,659,933,899.78 | 1,090,480.85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根据政策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上述调整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4,751,674.16 | 384,751,674.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004,868.34 | 63,004,868.3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6,545,274.95 | 26,545,274.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951,011.33 | 6,951,011.33 | |
其他应收款 | 32,220,858.94 | 32,220,858.9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29,069.50 | 1,829,069.5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6,444.34 | 146,444.34 | |
流动资产合计 | 515,449,201.56 | 515,449,201.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967,492,743.16 | 967,492,743.1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2,045,431.55 | 12,045,431.55 | |
固定资产 | 301,936,854.02 | 301,936,854.02 | |
在建工程 | 52,765,417.43 | 52,765,417.4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3,467,700.47 | 63,467,700.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8,404.12 | 508,404.1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1,247.23 | 551,247.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98,767,797.98 | 1,398,767,797.98 | |
资产总计 | 1,914,216,999.54 | 1,914,216,999.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837,409.17 | 31,837,409.1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071,370.09 | 22,071,370.09 | |
预收款项 | 1,039,576.10 | 1,039,576.10 | |
合同负债 | 99,168,300.21 | 99,168,300.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51,018.89 | 4,851,018.89 | |
应交税费 | 2,100,870.84 | 2,100,870.84 | |
其他应付款 | 11,624,542.97 | 11,624,542.9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8,938,153.36 | 8,938,153.3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631,241.63 | 181,631,241.6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1,827,786.36 | 121,827,786.3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4,738,684.11 | 54,738,684.1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686,364.00 | 19,686,364.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6,252,834.47 | 196,252,834.47 | |
负债合计 | 377,884,076.10 | 377,884,076.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89,382,714.00 | 189,382,71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10,107,654.18 | 910,107,654.1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54.42 | 354.42 | |
盈余公积 | 82,040,785.96 | 82,040,785.96 | |
未分配利润 | 354,801,414.88 | 354,801,414.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36,332,923.44 | 1,536,332,923.4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14,216,999.54 | 1,914,216,999.5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 3%、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25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25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5 |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25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15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享受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根据2012年4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2020年4月28日三部委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23号文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具体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情况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5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15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5 |
2、增值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受限账户余额19,155,397.43元。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共管户资金 | 19,155,397.43 | 15,950,360.07 |
合计 | 19,155,397.43 | 15,950,360.0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9,124,621.16 | 233,904,868.34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549,124,621.16 | 233,904,868.34 |
合计 | 549,124,621.16 | 233,904,868.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5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75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1,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 | / | 1,000,000.00 | 100.00 | / | 1,0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6,306,690.78 |
1至2年 | 11,752,263.35 |
2至3年 | 11,765,385.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507,241.72 |
4至5年 | 1,802,117.50 |
5年以上 | 5,784,435.59 |
合计 | 152,918,134.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22,730.94 | 3.68 | 5,622,730.94 | 100 | 5,622,730.94 | 3.17 | 5,104,167.99 | 90.78 | 518,562.95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7,295,403.97 | 96.32 | 15,641,715.96 | 10.62 | 131,653,688.01 | 171,910,872.93 | 96.83 | 16,386,077.71 | 9.53 | 155,524,795.22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47,295,403.97 | 96.32 | 15,641,715.96 | 10.62 | 131,653,688.01 | 171,910,872.93 | 96.83 | 16,386,077.71 | 9.53 | 155,524,795.22 |
合计 | 152,918,134.91 | 100.00 | 21,264,446.90 | 13.91 | 131,653,688.01 | 177,533,603.87 | 100.00 | 21,490,245.70 | 12.10 | 156,043,358.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560,000.00 | 2,56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 | 1,987,509.80 | 1,987,509.8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 | 38,095.24 | 38,095.2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 1,037,125.90 | 1,037,125.9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622,730.94 | 5,622,730.9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与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发生安装业务,应收业务往来款2,560,000.00元,昌吉市宏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支付业务款,公司经多次催收无果,该公司已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公司预期无法收回款项。
注2:公司与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应收天然气销售款1,987,509.80元,该公司经营不善现做财产清算并存在多起诉讼,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预期无法收回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注3:公司与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2018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款38,095.24元,该租赁人起诉后无法联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4:公司与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2017至2019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1,037,125.90元,公司已起诉后但该租赁人起诉后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 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6,306,690.78 | 5,815,334.55 | 5 |
1-2年 | 11,752,263.35 | 1,175,226.34 | 10 |
2-3年 | 10,399,742.97 | 2,079,948.59 | 20 |
3-4年 | 3,810,153.78 | 1,905,076.89 | 50 |
4-5年 | 1,802,117.50 | 1,441,694.00 | 80 |
5年以上 | 3,224,435.59 | 3,224,435.59 | 100 |
合计 | 147,295,403.97 | 15,641,715.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5,104,167.99 | 518,562.95 | 5,622,730.9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6,386,077.71 | 922,653.38 | 1,667,015.13 | 15,641,715.96 | ||
合计 | 21,490,245.70 | 1,441,216.33 | 1,667,015.13 | 21,264,446.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18,834,437.54 | 12.32 | 4,253,186.21 |
合计 | 18,834,437.54 | 12.32 | 4,253,186.21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2,289,783.92 | 98.46 | 9,919,260.80 | 95.91 |
1至2年 | 132,671.29 | 1.06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60,000.00 | 0.48 | 423,000.00 | 4.09 |
合计 | 12,482,455.21 | 100.00 | 10,342,260.8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前五位预付账款汇总 | 12,007,440.16 | 96.19 |
合计 | 12,007,440.16 | 96.1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752,942.79 | 59,706,433.12 |
合计 | 45,752,942.79 | 59,706,433.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587,002.24 |
1至2年 | 790,000.52 |
2至3年 | 7,282,630.0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0,492,865.75 |
4至5年 | 217,275.00 |
5年以上 | 27,111.60 |
减:坏账准备 | -643,942.41 |
合计 | 45,752,942.79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 | 7,520,635.91 | 315,000.00 |
代职工及其他单位垫付款项 | 1,100,753.82 | 1,087,942.56 |
应收政府补助 | 11,454,171.73 | 31,709,123.63 |
应收政府资产处置款 | 26,321,323.74 | 26,821,323.74 |
合计 | 46,396,885.20 | 59,933,389.93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26,956.81 | 226,956.8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16,985.60 | 416,985.6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43,942.41 | 643,942.4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26,956.81 | 416,985.60 | 643,942.41 | |||
合计 | 226,956.81 | 416,985.60 | 643,942.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汇总 | 燃气补贴款、资产处置款、押金、工程款 | 45,467,555.44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98.00 | 572,559.25 |
合计 | / | 45,467,555.44 | / | 98.00 | 572,559.25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昌吉市财政局 | 燃气补贴款 | 11,454,171.73 | 2-3年、3-4年 | 预计2022年收回 |
其他说明无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9,138,069.32 | 1,970,207.53 | 27,167,861.79 | 24,225,759.75 | 5,663.65 | 24,220,096.10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754,185.87 | 1,754,185.87 | 1,340,230.25 | 1,340,230.2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47,042,553.40 | 47,042,553.40 | 18,956,097.19 | 18,956,097.19 | ||
合计 | 77,934,808.59 | 1,970,207.53 | 75,964,601.06 | 44,522,087.19 | 5,663.65 | 44,516,423.5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5,663.65 | 1,970,207.53 | 5,663.65 | 1,970,207.5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5,663.65 | 1,970,207.53 | 5,663.65 | 1,970,207.5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21,269.63 | 1,063.48 | 20,206.15 | |||
合计 | 21,269.63 | 1,063.48 | 20,206.1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1,063.48 | |||
合计 | 1,063.48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待认证税款 | 32,778,289.47 | 37,461,548.10 |
合计 | 32,778,289.47 | 37,461,548.10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7,504,353.83 | 675,502.87 | -40,354.96 | 18,139,501.74 |
合计 | 17,504,353.83 | 675,502.87 | -40,354.96 | 18,139,501.7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3,576,777.33 | 23,576,777.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3,576,777.33 | 23,576,777.3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531,345.78 | 11,531,345.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4,332.02 | 1,034,332.02 | ||
(1)计提或摊销 | 1,034,332.02 | 1,034,332.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2,565,677.80 | 12,565,677.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011,099.53 | 11,011,099.5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45,431.55 | 12,045,431.5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99,221,179.27 | 1,050,431,229.9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999,221,179.27 | 1,050,431,229.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管网设备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3,678,904.69 | 1,263,146,378.32 | 601,975,394.46 | 30,961,538.03 | 14,747,733.66 | 2,164,509,949.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84,024.95 | 69,636,404.12 | 77,915,334.99 | 896,780.82 | 3,680,292.45 | 165,912,837.33 |
(1)购置 | 4,081,317.08 | 3,755,932.15 | 61,718,182.20 | 896,780.82 | 601,401.81 | 71,053,614.06 |
(2)在建工程转入 | 9,702,707.87 | 57,269,098.48 | 4,435,250.28 | 1,525,994.62 | 72,933,051.25 | |
(3)重分类 | 8,611,373.49 | 11,761,902.51 | 1,552,896.02 | 21,926,172.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229,963.35 | 171,337.82 | 13,675,728.93 | 469,403.28 | 754,584.72 | 41,301,018.10 |
(1)处置或报废 | 5,003,954.51 | 171,337.82 | 13,675,728.93 | 469,403.28 | 754,584.72 | 20,075,009.26 |
(2)重分类 | 21,226,008.84 | 21,226,008.84 | ||||
4.期末余额 | 241,232,966.29 | 1,332,611,444.62 | 666,215,000.52 | 31,388,915.57 | 17,673,441.39 | 2,289,121,768.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7,033,013.77 | 600,517,585.96 | 384,313,022.74 | 23,730,613.35 | 8,484,483.39 | 1,114,078,719.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44,089.87 | 128,635,664.22 | 45,555,976.30 | 3,367,503.97 | 3,346,250.57 | 192,749,484.93 |
(1)计提 | 11,844,089.87 | 124,533,396.57 | 38,836,268.64 | 1,198,905.69 | 3,346,250.57 | 179,758,911.34 |
(2)重分类 | 4,102,267.65 | 6,719,707.66 | 2,168,598.28 | 12,990,573.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87,767.65 | 4,786,253.94 | 420,938.28 | 632,655.15 | 16,927,615.02 | |
(1)处置或报废 | 354,602.96 | 4,786,253.94 | 420,938.28 | 632,655.15 | 6,194,450.33 | |
(2)重分类减少 | 10,733,164.69 | 10,733,164.69 | ||||
4.期末余额 | 97,789,335.99 | 729,153,250.18 | 425,082,745.10 | 26,677,179.04 | 11,198,078.81 | 1,289,900,589.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3,443,630.30 | 603,458,194.44 | 241,132,255.42 | 4,711,736.53 | 6,475,362.58 | 999,221,179.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645,890.92 | 662,628,792.36 | 217,662,371.72 | 7,230,924.68 | 6,263,250.27 | 1,050,431,229.9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4,594,976.22 | 86,931,867.11 |
工程物资 | 8,107,433.12 | 9,623,464.75 |
合计 | 102,702,409.34 | 96,555,331.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主管网工程 | 30,191,288.79 | 30,191,288.79 | 28,565,143.58 | 28,565,143.58 |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5,384,751.99 | 5,384,751.99 | 22,656,825.04 | 22,656,825.04 | ||
阿合买提江街供热管网项目 | 3,888,249.62 | 3,888,249.62 |
二热煤渣场封闭建设工程 | 1,773,346.29 | 1,773,346.29 | ||||
四热煤渣场封闭建设工程 | 4,755,288.27 | 4,755,288.27 | ||||
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23,688,550.14 | 23,688,550.14 | ||||
三供一业项目 | 10,297,025.51 | 10,297,025.51 | ||||
六工庙 | 3,034,536.92 | 3,034,536.92 | ||||
三门站 | 3,808,799.11 | 3,808,799.11 | 3,763,011.85 | 3,763,011.85 | ||
二门站 | 9,991,161.79 | 9,991,161.79 | 2,744,810.02 | 2,744,810.02 | ||
产业园加气站 | 1,714,130.16 | 1,714,130.16 | 1,381,681.16 | 1,381,681.16 | ||
智慧燃气(一期) | 2,648,624.81 | 2,648,624.81 | 1,716,981.14 | 1,716,981.14 | ||
长丰路加气站 | 0 | 2,874,743.04 | 2,874,743.04 | |||
信息集成化项目 | 0 | 1,951,004.82 | 1,951,004.82 | |||
长宁南路 | 0 | 764,143.66 | 764,143.66 | |||
脱硫除尘工程 | 0 | 2,179,882.90 | 2,179,882.90 | |||
其他 | 6,750,785.25 | 6,750,785.25 | 5,002,077.47 | 5,002,077.47 | ||
合计 | 94,594,976.22 | 94,594,976.22 | 86,931,867.11 | 86,931,867.1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主管网建设 | 62,000,000.00 | 28,565,143.58 | 26,338,296.04 | 24,712,150.83 | 30,191,288.79 | 88.55 | 85% | 自筹及募投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45,000,000.00 | 22,656,825.04 | 15,240,473.62 | 32,512,546.67 | 5,384,751.99 | 84.22% | 85% | 自筹及募投 | ||||
热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44,000,000.00 | 23,688,550.14 | 23,688,550.14 | 53.84% | 60% | 自筹 | ||||||
合计 | 151,000,000.00 | 51,221,968.62 | 65,267,319.80 | 57,224,697.50 | 0.00 | 59,264,590.92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8,107,433.12 | 8,107,433.12 | 9,623,464.75 | 9,623,464.75 | ||
合计 | 8,107,433.12 | 8,107,433.12 | 9,623,464.75 | 9,623,464.75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90,480.85 | 1,090,480.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8,157.80 | 1,418,157.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508,638.65 | 2,508,638.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538.76 | 538,538.76 |
(1)计提 | 538,538.76 | 538,53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8,538.76 | 538,538.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70,099.89 | 1,970,099.8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90,480.85 | 1,090,480.8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9,617,345.91 | 5,904,464.57 | 145,521,810.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8,018.80 | 155,677.52 | 553,696.32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398,018.80 | 155,677.52 | 553,696.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6,363.08 | 506,363.08 | |||
(1)处置 | 506,363.08 | 506,363.08 | |||
4.期末余额 | 140,015,364.71 | 5,553,779.01 | 145,569,143.7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246,049.80 | 4,328,795.11 | 25,574,844.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1,323.28 | 682,518.46 | 3,833,841.74 | ||
(1)计提 | 3,151,323.28 | 682,518.46 | 3,833,841.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41,158.03 | 1,141,158.03 | |||
(1)处置 | 506,363.08 | 506,363.08 | |||
(2)其他 | 634,794.95 | 634,794.95 | |||
4.期末余额 | 24,397,373.08 | 3,870,155.54 | 28,267,528.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5,617,991.63 | 1,683,623.47 | 117,301,615.1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371,296.11 | 1,575,669.46 | 119,946,965.5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 | 130,723,648.95 | 130,723,648.95 | ||||
购买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 | 4,880,678.06 | 4,880,678.06 | ||||
合计 | 135,604,327.01 | 135,604,327.0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购买伊宁供热股权形成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了国融兴华评报(新)字[2022]第0003号《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管理层对其他商誉所在的其他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评估,各项资产组未发现减值迹象,本期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月,本公司以人民币698,280,900.00元收购伊宁供热,收购日伊宁供热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净资产公允价值为567,557,251.05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130,723,648.95元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本公司将伊宁供热的经营性长期资产作为以上因收购产生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2)2020年9月,本公司以人民币108,660,000.00元收购伟伯热力,收购日伟伯热力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3,779,321.94元,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4,880,678.06元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本公司将伟伯热力的经营性长期资产作为以上因收购产生的商誉所在的资产组。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要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购买伊宁供热股权形成的商誉
(1)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本公司对伊宁供热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减值测试时利用了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包含商誉额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77,179.68万元,采用收益法测试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83,402.80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本期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测试方法及关键参数:
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以收益法途径测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相关预测包含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采用永续模型分段预测折现的方式,估算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详细预测期选取2022-2026 年,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根据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确定的未来五年税前折现率为9.89%。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装修费 | 508,404.12 | 1,159,150.69 | 283,572.45 | 1,383,982.36 | |
合计 | 508,404.12 | 1,159,150.69 | 283,572.45 | 1,383,982.36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3,879,660.31 | 3,600,213.70 | 21,717,202.51 | 3,273,421.7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4,507,215.53 | 11,176,082.33 | 71,422,815.25 | 10,713,422.34 |
合计 | 98,386,875.84 | 14,776,296.03 | 93,140,017.76 | 13,986,844.1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31,600,683.38 | 34,740,102.51 | 282,945,203.53 | 42,441,780.5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231,600,683.38 | 34,740,102.51 | 282,945,203.53 | 42,441,780.5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750,000.00 | 750,000.00 | 39,200.00 | 39,200.00 | ||
合计 | 750,000.00 | 750,000.00 | 39,200.00 | 39,200.0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 | 31,8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5,347.22 | 48,888.62 |
合计 | 5,005,347.22 | 41,848,888.6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及材料采购款 | 41,977,611.39 | 30,996,419.16 |
工程及设备采购款 | 46,616,821.55 | 36,698,811.09 |
劳务服务费等 | 4,079,447.76 | 16,095,557.25 |
电费、热费等 | 23,924,712.37 | 19,221,302.98 |
合计 | 116,598,593.07 | 103,012,090.4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 | 1,296,839.47 | 1,039,576.10 |
合计 | 1,296,839.47 | 1,039,576.1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天然气销售款 | 203,148,434.12 | 99,773,781.07 |
预收安装工程业务款 | 13,750,291.62 | 34,321,992.90 |
预收暖气费 | 124,144,742.46 | 146,226,345.71 |
合计 | 341,043,468.20 | 280,322,119.6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113,240.38 | 93,344,199.13 | 89,503,630.71 | 21,953,808.8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435,403.20 | 11,435,403.20 | ||
三、辞退福利 | 270,917.15 | 270,917.1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113,240.38 | 105,050,519.48 | 101,209,951.06 | 21,953,808.8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222,449.97 | 77,145,677.92 | 73,300,337.04 | 21,067,790.85 |
二、职工福利费 | 65.00 | 3,935,243.37 | 3,933,243.37 | 2,065.00 |
三、社会保险费 | 5,763,502.86 | 5,763,502.8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412,883.64 | 5,412,883.64 | ||
工伤保险费 | 350,619.22 | 350,619.22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4,640,481.00 | 4,640,481.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90,725.41 | 1,859,293.98 | 1,866,066.44 | 883,952.9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8,113,240.38 | 93,344,199.13 | 89,503,630.71 | 21,953,808.8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9,246,563.92 | 9,246,563.92 |
失业保险费 | 289,531.40 | 289,531.40 | ||
企业年金缴费 | 1,899,307.88 | 1,899,307.88 | ||
合计 | 11,435,403.20 | 11,435,403.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26,105.23 | 1,069,180.78 |
企业所得税 | 18,668,812.60 | 9,210,682.83 |
个人所得税 | 86,983.88 | 77,173.9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3,827.37 | 74,842.66 |
房产税 | 267,787.68 | 35,213.95 |
教育费附加 | 131,305.28 | 53,459.04 |
环境保护税 | 38,775.95 | 453,619.44 |
其他税费 | 277,914.17 | 122,916.63 |
合计 | 22,281,512.16 | 11,097,089.3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689,663.25 | 6,797,818.24 |
合计 | 10,689,663.25 | 6,797,818.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546,413.32 | 2,258,432.94 |
检测费 | 634,786.43 | 206,397.48 |
劳保统筹 | 2,116,210.40 | 1,222,183.01 |
服务费 | 281,100.00 | 892,469.79 |
三供一业退款 | 3,269,612.92 | |
其他 | 1,841,540.18 | 2,218,335.02 |
合计 | 10,689,663.25 | 6,797,818.2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40,768.82 | 162,184.11 |
合计 | 640,768.82 | 162,184.1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11,721,202.01 | 9,665,961.84 |
合计 | 11,721,202.01 | 9,665,961.8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3,660,000.00 | 121,660,000.00 |
抵押借款 | 56,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59,715,822.65 | 182,268,191.14 |
信用借款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336,661.52 | 503,112.70 |
合计 | 253,712,484.17 | 360,431,303.8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并购贷款合同》(编号:0300408001-2019年(昌市)字00462号),发行人向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6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开始计算,借款用途具体为支付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价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余额为9,366万元。
公司股东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集团)与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300408001-2019年昌市(保)字0009号),环宇集团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次日起两年。
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质押合同》,发行人将其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质押给工商银行昌吉分行,作为对前述借款的担保。
2、本公司之子公司伊宁供热有限公司,2005年7月20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受财政部委托与伊宁联创集团签订了《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协议》,由伊宁市财政局进行担保。根据协议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将提供金额不超过646,200万日元的贷款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伊宁供热负责该环境治理工程中的城市集中供热项目,贷款金额为111,828.36 万日元,贷款利率0.75%,贷款期限至2045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借款项下贷款本金余额为4,774.70万元。
2012年7月5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波兰国家经济银行签订了编号为PL1010的贷款协议,协议用于新疆伊宁市建设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项目。2012 年7月,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伊宁供热签订了《波兰政府贷款转贷协议》,约定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伊宁供热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用于支付设备采购款,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为其提供还款保证。贷款年利率为0.80%,期限至203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为11,196.89万元。
3、2019年10月1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供热收费权为质押,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管网为抵押物,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签订编号:193400116-1的抵押合同,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人民币6,000万元长期借款,期限为:2019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2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已偿还。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133,594.18 | 1,270,108.4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37,919.61 | -179,627.6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40,768.82 | -162,184.11 |
合计 | 1,254,905.75 | 928,296.7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54,738,684.11 | |
合计 | 54,738,684.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车用天然气价差 | 54,738,684.11 | 54,738,684.11 | 0 | 参见“其他说明” | |
合计 | 54,738,684.11 | 54,738,684.11 | 0 | / |
其他说明:
1、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吉回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昌州发改价格[2013]258号文)、《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降低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4]475号文)以及《昌吉州发改委关于降低车用气销售价格和实行车用气与汽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昌州发改价格[2015]506号文)的规定,对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天然气出厂价格上涨幅度而形成的车用气销售价提价额与购进价提价额之间的价差上缴财政,本公司因代收该价差收入形成专项应付款。
2、根据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取消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费项目的通知《新财非税(2019)4号》,自2019年4月起取消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收费项目,政府对企业形成的价差收入进行清算。
3、2021年底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市天然气价差收入上缴标准及相关事宜的批复》【昌州发改价格(2021)12号】,公司与昌吉市发改委对车用气价差收入进行了清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5,241,416.22 | 6,221,382.65 | 29,020,033.57 | 详见涉及政府补助项目表 | |
合计 | 35,241,416.22 | 6,221,382.65 | 29,020,033.5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 | 本期计入营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 |
助金额 | 业外收入金额 | /与收益相关 | ||||||
天然气管网工程拨款 | 19,686,364.00 | 1,968,636.40 | 17,717,727.60 | 与资产相关 | ||||
三供一业补贴 | 2,120,400.00 | 2,120,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专项补贴 | 6,000,000.00 | 900,000.00 | 5,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供热入网贴费 | 7,434,652.22 | 1,232,346.25 | 6,202,305.9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5,241,416.22 | 4,100,982.65 | 2,120,400.00 | 29,020,033.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89,382,714.00 | 189,382,714.00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详见本附注“三、公司基本情况”。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98,723,722.54 | 898,723,722.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515,999.93 | 26,515,999.93 | ||
合计 | 925,239,722.47 | 925,239,722.4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6,019,188.38 | 4,862,305.16 | 3,117,577.70 | 17,763,915.84 |
合计 | 16,019,188.38 | 4,862,305.16 | 3,117,577.70 | 17,763,915.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系按照《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计提和使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3,712,833.53 | 18,483,028.50 | 82,195,862.03 | |
任意盈余公积 | 18,327,952.43 | 18,327,952.43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2,040,785.96 | 18,483,028.50 | 100,523,814.4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公司2021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483,028.50元。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1,836,889.27 | 304,642,467.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1,836,889.27 | 304,642,467.6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5,814,225.93 | 104,532,940.0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483,028.50 | 5,338,518.4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3,629,628.40 | 72,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5,538,458.30 | 331,836,889.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79,274,266.08 | 729,399,337.28 | 799,435,377.33 | 595,827,095.48 |
其他业务 | 9,070,379.73 | 3,374,844.67 | 5,197,776.54 | 2,427,075.40 |
合计 | 988,344,645.81 | 732,774,181.95 | 804,633,153.87 | 598,254,170.8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34,861.30 | 690,488.54 |
教育费附加 | 882,043.77 | 499,576.6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178,945.43 | 1,001,443.97 |
土地使用税 | 2,034,003.35 | 2,047,591.01 |
车船使用税 | 50,613.52 | 46,671.60 |
印花税 | 302,962.18 | 599,910.16 |
环境保护税 | 386,169.38 | 756,760.69 |
合计 | 6,069,598.93 | 5,642,442.5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126,415.07 | 24,270,497.72 |
电费 | 6,749,342.49 | 6,556,309.40 |
维修及检测费 | 7,812,904.73 | 4,412,323.53 |
劳务及服务费 | 5,156,018.48 | 2,138,570.62 |
折旧摊销费 | 2,574,116.08 | 2,090,247.84 |
车辆费 | 1,454,838.24 | 1,151,373.09 |
垃圾处理费 | 253,291.75 | 235,456.65 |
其他 | 76,518.14 | 1,462,951.49 |
合计 | 53,203,444.98 | 42,317,730.34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包括营销活动费等费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748,386.78 | 24,339,619.45 |
中介机构费 | 2,178,546.75 | 3,439,555.77 |
残疾人保障金 | 392,216.04 | 644,719.93 |
折旧费 | 1,286,166.76 | 1,326,203.88 |
业务招待费 | 666,109.86 | 402,586.07 |
房水电费 | 789,216.71 | 1,119,268.73 |
通讯费及车辆费 | 944,702.53 | 838,064.15 |
办公费 | 127,863.05 | 494,541.25 |
其他 | 3,784,457.89 | 2,848,157.40 |
合计 | 35,917,666.37 | 35,452,716.6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354,685.16 | 7,651,471.41 |
减:利息收入 | -2,597,130.08 | -2,372,827.19 |
汇兑损益 | -9,735,943.13 | -9,747,838.76 |
手续费及其他 | 623,570.76 | 363,405.08 |
合计 | -3,354,817.29 | -4,105,789.4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然气管网工程 | 1,968,636.40 | 1,968,636.40 |
社保补贴 | 61,546.53 | 412,143.95 |
以工代训补贴 | 291,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65,997.46 | 80,181.62 |
稳岗补贴 | 163,220.24 | 240,026.79 |
环保设备补贴 | 900,000.00 | |
供热管网入网费 | 1,232,346.25 | 389,193.94 |
天然气价差收入核减 | 27,484,398.17 | |
合计 | 32,267,145.05 | 3,090,182.7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75,502.87 | 649,520.3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5,383.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4,654,886.85 | 7,201,769.92 |
合计 | 15,330,389.72 | 7,815,907.0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5,798.80 | -4,755,196.0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16,985.60 | -45,399.6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91,186.80 | -4,800,595.6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71,271.01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971,271.01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1,609,748.82 | -3,182,007.75 |
合计 | -11,609,748.82 | -3,182,007.75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764.8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764.85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0,000.00 | ||
其他 | 106,363.19 | 184,290.88 | 106,363.19 |
合计 | 106,363.19 | 195,055.73 | 106,363.1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就业奖励金 | |||
增值税减免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 | |||
基层科普先进奖金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655,623.38 | 31,179.82 | 655,623.3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55,623.38 | 31,179.82 | 655,623.38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1,514.70 | 463,816.23 | 101,514.70 |
其他 | 40,765.82 | 22,102.19 | 40,765.82 |
合计 | 797,903.90 | 517,098.24 | 797,903.90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0,878,210.86 | 24,920,812.5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491,129.92 | -7,465,262.70 |
合计 | 32,387,080.94 | 17,455,549.8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96,868,358.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9,530,253.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53,569.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48,488.9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768,119.8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6,373.0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32,387,080.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13,288.42 | 6,732,352.36 |
收到利息收入 | 2,597,130.08 | 2,372,827.19 |
收回关联方借款 | 2,700,000.00 | |
收到员工补偿金 | 13,687,374.87 | |
保证金 | 8,546,022.25 | 14,376,886.11 |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14,025,049.29 | 3,649,540.75 |
合计 | 25,781,490.04 | 43,518,981.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各项费用 | 29,682,930.64 | 25,743,878.08 |
支付伊宁供热老员工安置补偿金 | 13,687,374.87 | |
银行手续费 | 623,570.76 | 363,405.07 |
保证金及押金 | 15,340,292.82 | 13,674,229.06 |
支付关联方借款 | 2,700,000.00 | |
备用金及其他款项 | 2,053,154.43 | 2,896,672.45 |
合计 | 47,699,948.65 | 59,065,559.5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再融资费用 | 100,000.00 | 10,327,982.09 |
房屋租赁费 | 688,348.00 | |
合计 | 788,348.00 | 10,327,982.0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4,481,277.36 | 112,217,776.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71,271.01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1,186.80 | -4,800,595.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0,297,450.10 | 157,047,607.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199,046.79 | 5,105,152.6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3,572.45 | 9,342.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609,748.82 | 3,182,007.7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5,623.38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354,685.16 | -7,651,471.4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330,389.72 | -7,815,907.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9,451.90 | -2,105,343.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418,385.05 | -14,306,286.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002,658.59 | -18,519,826.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23,827.61 | 90,727,884.1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7,432,121.40 | 313,090,341.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69,246,438.84 | 245,119,764.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3,235,197.97 | 424,126,673.9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011,240.87 | 669,246,438.8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9,155,397.43 | 15,950,360.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受限账户余额19,155,397.43元。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9,155,397.43 | 说明1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828,0900.00 | 说明2 |
合计 | 717,436,297.43 | / |
其他说明:
说明1: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单位共同开设工程共管账户,资金19,155,397.43元。
说明2: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并购贷款合同》(编号:0300408001-2019年(昌市)字00462号),公司向工商银行昌吉分行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自实际提款日开始计算,借款用途具体为支付购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交易价款。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与工商银行昌吉分行签署《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伊宁供热80%股权质押给工商银行昌吉分行,作为对前述
借款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投资成本698,280,900.00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7,561,813.69 | 6.3757 | 111,968,855.54 |
日元 | 861,625,320.00 | 0.0554 | 47,746,967.11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营业成本、其他收益 | 6,221,382.65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8,000,164.94 | 其他收益 | 28,000,164.94 |
合计 | 28,000,164.94 | 34,221,547.59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管道安装 | 100 | 购买 |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热力开发供应 | 100 | 购买 | |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材料销售 | 100 | 设立 |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燃气供应 | 100 | 设立 | |
昌吉市东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热力开发供应 | 100 | 设立 | |
昌吉市城西热源热力有限公司 | 新疆昌吉州 | 昌吉市 | 热力开发供应 | 100 | 设立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新疆伊犁州 | 伊宁市 | 城市集中供热 | 80 | 购买 |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伊犁州 | 伊宁市 | 城市供集中热 | 100 | 购买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20% | 8,667,051.43 | 20,000,000.00 | 138,241,200.9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608,101,120.16 | 610,558,399.01 | 1,218,659,519.17 | 333,612,143.45 | 193,841,371.10 | 527,453,514.55 | 484,209,592.68 | 686,012,651.36 | 1,170,222,244.04 | 197,034,992.47 | 225,316,504.12 | 422,351,496.5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398,006,132.28 | 43,335,257.17 | 43,335,257.17 | 155,644,626.25 | 368,823,516.71 | 38,424,183.64 | 38,424,183.64 | 173,132,935.0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139,501.74 | 17,504,353.8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35,147.91 | 649,520.3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35,147.91 | 649,520.32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
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的政策。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52,918,134.91 | 21,264,446.90 |
其他应收款 | 46,396,885.20 | 643,942.41 |
合计 | 199,315,020.11 | 21,908,389.31 |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116,598,593.07 | 116,598,593.07 |
其他应付款 | 10,689,663.25 | 10,689,663.25 |
合计 | 127,288,256.32 | 127,288,256.32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日元计价的长期借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
美元 | 日元 | 合计 | 美元 | 日元 | 合计 | |
长期借款 | 111,968,855.54 | 47,746,967.11 | 159,715,822.65 | 125,627,711.28 | 56,891,961.76 | 182,519,673.04 |
合计 | 111,968,855.54 | 47,746,967.11 | 159,715,822.65 | 125,627,711.28 | 56,891,961.76 | 182,519,673.04 |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
2021.12.31 | 2020.12.31 | |
上升5% | 5,598,442.78 | 6,281,385.56 |
下降5% | -5,598,442.78 | -6,281,385.56 |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日元升值或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日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
2021.12.31 | 2020.12.31 | |
上升5% | 2,387,348.36 | 2,844,598.09 |
下降5% | -2,387,348.36 | -2,844,598.09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9,124,621.16 | 549,124,621.1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9,124,621.16 | 549,124,621.1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49,124,621.16 | 549,124,621.1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本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预期收益率估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阜康市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天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其他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中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阜康市东方环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凡瑾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新疆东方隆辰建材有限公司 | 其他 |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新疆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安装工程 | 5,665,852.95 | 2,862,383.74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水电及物业 | 560,423.64 | 634,664.67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安装工程、电费 | 1,375,280.24 | 1,714,529.51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住宿 | 38,290.00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电费 | 195,066.04 | 164,195.79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费及电费水费 | 135,387.46 | 161,267.55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电费 | 13,898.47 | 14,727.08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门艺安装 | 43,910.95 |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购车 | 20,000.00 | |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房租佣金 | 35,723.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天然气销售 | 373,823.87 | 386,603.57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894,060.02 | 798,162.54 |
新疆新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293,461.75 | 243,007.09 |
昌吉市东方环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冷暖气供应 | 338,130.50 | 430,621.45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7,044.32 | 4,009,043.71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汽油销售 | 182,488.11 | 125,684.85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17,822.07 | 11,548.16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11,101.36 | 8,349.07 |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9,477.94 | 793.29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3,954.96 | 4,128.43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安装工程 | 4,495,055.06 | |
新疆环宇科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门面房燃气安装 | 7,706.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936,730.28 | 1,389,985.22 |
新疆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车辆 | 176,991.15 | |
伊犁东方环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车辆 | 95,575.2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9-12-30 | 2025-1-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七、45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9,931.16 | 2020-06-30 | 2021-04-26 | 系伊宁供热为股东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还代垫社保款及资金拆借利息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82.37 | 283.8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7,127,237.76 | 1,358,794.37 | 2,727,627.73 | 545,525.55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84,213.00 | 19,210.65 | 2,434,213.00 | 121,710.65 | |
其他应收款 |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0 | 5,000.00 | 250.00 |
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 | 429,931.16 | 21,496.56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工业建材有限公司 | 11,484.15 | |
新疆东方环宇电力有限公司 | 887,422.80 | 72,986.04 |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2,052.00 | ||
新疆东方环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79,752.76 | ||
其他应付账款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7,368.98 | 19,050.14 |
昌吉市环宇邻里中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3,053.20 | 15,672.50 | |
新疆东方环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585.50 | ||
昌吉东方广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5,308.10 | 23,851.90 | |
新疆东方环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8,000.00 | 58,000.00 | |
昌吉环宇锦辰建材有限公司 | 12,500.00 | ||
昌吉市德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37,866.38 | ||
昌吉环宇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51,506,171.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51,506,171.20 |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382,7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06,171.20元(含税),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7.24%。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a) 天然气及安装业务b) 供热业务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天然气及安装业务 | 供热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603,828,305.75 | 494,848,433.63 | 119,402,473.30 | 979,274,266.08 |
主营业务成本 | 428,169,612.10 | 417,091,341.67 | 115,861,616.49 | 729,399,337.28 |
资产总计 | 2,234,039,994.71 | 1,514,200,316.85 | 1,171,591,756.57 | 2,576,648,554.99 |
负债总计 | 487,703,346.40 | 656,329,712.28 | 294,074,329.68 | 849,958,729.0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8,192,092.82 |
1至2年 | 506,153.94 |
2至3年 | 1,604,583.9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07,449.94 |
4至5年 | 3,018,359.28 |
5年以上 | |
合计 | 25,028,639.9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62,730.94 | 12.24 | 3,062,730.94 | 100.00 | 3,062,730.94 | 10.14 | 2,544,167.99 | 83.07 | 518,562.95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965,909.01 | 87.76 | 708,621.38 | 3.23 | 21,257,287.63 | 27,135,647.35 | 89.86 | 1,108,935.35 | 4.09 | 26,026,712.00 |
其中: |
账龄组合 | 12,754,339.76 | 50.96 | 708,621.38 | 5.56 | 12,045,718.38 | 21,847,568.28 | 72.35 | 1,108,935.35 | 5.08 | 20,738,632.9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9,211,569.25 | 36.80 | 0 | 9,211,569.25 | 5,288,079.07 | 17.51 | 5,288,079.07 | |||
合计 | 25,028,639.95 | 100.00 | 3,771,352.32 | 15.07 | 21,257,287.63 | 30,198,378.29 | 100.00 | 3,653,103.34 | 12.10 | 26,545,274.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 | 1,987,509.80 | 1,987,509.80 | 100 | 详见注1 |
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 | 38,095.24 | 38,095.24 | 100 | 详见注2 |
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 | 1,037,125.90 | 1,037,125.90 | 100 | 详见注3 |
合计 | 3,062,730.94 | 3,062,730.9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与新疆海联三邦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至2019年发生天然气销售业务,应收天然气销售款1,987,509.80元,该公司经营不善现做财产清算并存在多起诉讼,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预期无法收回款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2:公司与昌吉市御足堂康体有限公司2018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款38,095.24元,该租赁人起诉后无法联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3:公司与昌吉市金海快捷宾馆2017至2019年发生房屋租赁业务,应收房租1,037,125.90元,公司已起诉后但该租赁人起诉后名下无财产可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按100%比例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992,092.65 | 599,604.64 | 5 |
1-2年 | 506,153.94 | 50,615.39 | 10 |
2-3年 | 238,940.97 | 47,788.19 | 20 |
3-4年 | 10,362.00 | 5,181.00 | 50 |
4-5年 | 6,790.20 | 5,432.16 | 80 |
合计 | 12,754,339.76 | 708,621.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544,167.99 | 518,562.95 | 3,062,730.9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108,935.35 | 400,313.97 | 708,621.38 | |||
合计 | 3,653,103.34 | 518,562.95 | 400,313.97 | 3,771,352.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 | 18,145,939.03 | 72.50 | 3,165,973.76 |
合计 | 18,145,939.03 | 72.50 | 3,165,973.76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1,815,010.38 | 32,220,858.94 |
合计 | 211,815,010.38 | 32,220,858.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00,368,564.95 |
1至2年 | 0.52 |
2至3年 | 7,282,630.0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171,542.01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7,727.19 |
合计 | 211,815,010.3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政府款项 | 11,454,171.73 | 31,991,791.63 |
应收关联方往来款 | 199,907,851.23 | 150,123.47 |
检测费及其他 | 460,714.61 | 100,822.00 |
合计 | 211,822,737.57 | 32,242,737.1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878.16 | 21,878.1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1,878.16 | 21,878.16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4,150.97 | 14,150.9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7,727.19 | 7,727.1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878.16 | 14,150.97 | 7,727.19 | |||
合计 | 21,878.16 | 14,150.97 | 7,727.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内部关联方借款 | 130,000,000.00 | 1年以内 | 61.37 |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内部关联方借款 | 69,907,851.23 | 1年以内 | 33.00 | |
昌吉市财政局 | 补贴及手续费 | 11,454,171.73 | 2-3年;3-4年 | 5.41 | |
新疆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50,000.00 | 1年以内 | 0.07 | 7,500.00 |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备付金 | 3,873.37 | 1年以内 | 0.01 | 193.67 |
合计 | / | 211,515,896.33 | / | 99.86 | 7,693.67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昌吉市财政局 | 天然气价差补贴款 | 11,454,171.73 | 2-3年、3-4年 | 预计2022年收回 |
其他说明无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46,333,929.15 | 946,333,929.15 | 946,333,929.15 | 946,333,929.1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596,193.70 | 21,596,193.70 | 21,158,814.01 | 21,158,814.01 | ||
合计 | 967,930,122.85 | 967,930,122.85 | 967,492,743.16 | 967,492,743.1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61,715,150.21 | 61,715,150.21 | ||||
昌吉东方环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53,677,878.94 | 53,677,878.94 | ||||
呼图壁县环宇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新疆崇鼎商贸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 | 698,280,900.00 | 698,280,900.00 | ||||
伊犁伟伯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8,660,000.00 | 108,660,000.00 | ||||
合计 | 946,333,929.15 | 946,333,929.1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 其他权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 | 其他 |
收益调整 | 变动 | 或利润 | 准备 | 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昌吉高新明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21,158,814.01 | 437,379.69 | 21,596,193.70 | ||||||||
小计 | 21,158,814.01 | 437,379.69 | 21,596,193.70 | ||||||||
合计 | 21,158,814.01 | 437,379.69 | 21,596,193.70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7,939,289.93 | 294,148,626.14 | 325,621,965.55 | 226,902,654.75 |
其他业务 | 8,158,897.67 | 3,530,823.17 | 8,506,284.47 | 6,112,141.05 |
合计 | 426,098,187.60 | 297,679,449.31 | 334,128,250.02 | 233,014,795.8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000,000.00 | 20,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7,379.69 | 411,901.5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282,3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5,733,176.90 | 4,179,188.30 |
合计 | 108,170,556.59 | 17,308,789.8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265,372.20 | 换热站设备更新换代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101,147.59 | 价差清算、供热管网补贴、稳岗补贴、社保补贴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16,858.92 | 资金占用利息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654,886.85 | 理财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917.33 | 捐赠支出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5,997.4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42,152.2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72,280.72 | |
合计 | 28,223,168.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7 | 0.82 | 0.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25 | 0.67 | 0.6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明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1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