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桂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公司在生产运营中主要存在市场环境、环保、人力资源储备、财务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2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4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永拓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鸿达兴业 | 指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PVC | 指 | 聚氯乙烯 |
乌海化工 | 指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谷矿业 | 指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塑交所 | 指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达茂稀土 | 指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金材科技 | 指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科装备 | 指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西部环保 | 指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土壤研究院 | 指 | 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公司下设机构 |
氢能研究院 | 指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蒙华海电 | 指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鸿达兴业集团 | 指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成禧公司 | 指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盐湖镁钾公司 | 指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新能源 | 指 |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兴业国际 | 指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鸿达兴业 | 股票代码 | 002002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鸿达兴业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ongdaXingye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DX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周奕丰 |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5111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385 | ||
公司网址 | www.002002.cn | ||
电子信箱 | hdxygf@hdxy.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少韩 | 于静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 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
电话 | 020-81652222 | 020-81652222 |
传真 | 020-81652222 | 020-81652222 |
电子信箱 | hdxylsh@outlook.com | hdxygf@hdxy.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000608708760U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11年12月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琼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司法划转过户至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鸿达兴业集团。除此以外,上市以来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其他变化。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晓鸿、杨小龙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 宋垚、范本源 | 2020年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6,522,929,536.86 | 5,393,922,727.29 | 20.93% | 5,299,650,81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1,839,635.01 | 813,788,514.21 | 4.68% | 629,948,190.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41,820,224.27 | 791,354,353.65 | 6.38% | 601,154,893.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1,784,983.49 | 637,226,347.23 | -133.24% | 455,514,795.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88 | 0.3142 | 4.65% | 0.24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97 | 0.2583 | 23.77% | 0.24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1% | 11.14% | -0.33% | 9.84%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17,875,417,769.32 | 17,906,726,515.69 | -0.17% | 16,807,642,292.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963,259,129.22 | 7,452,116,796.65 | 33.70% | 7,270,258,044.2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41,570,535.95 | 1,885,594,238.80 | 2,135,778,289.13 | 859,986,472.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9,424,148.29 | 521,935,355.50 | 538,448,050.94 | -477,967,919.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9,284,519.59 | 517,732,789.10 | 536,719,289.25 | -471,916,373.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4,489.83 | 4,589,836.00 | 44,123,056.25 | -264,372,365.5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0.00 | 47,529.07 | -720,496.5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486,821.50 | 20,405,648.76 | 16,069,440.3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360.00 | -6,320.00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21,247.18 | 9,465,356.25 | 17,280,909.0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39,803.58 | 7,478,053.52 | 3,836,555.84 | -- |
合计 | 10,019,410.74 | 22,434,160.56 | 28,793,297.0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鸿达兴业拥有“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和交易所”四大产业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的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PVC、改性PVC、PVC建筑模板、PVC医药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PVC材料、PVC生态屋、PVC抗菌材料、隔离板等PVC新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热稳定剂、稀土催化剂等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等环保产品,提供土壤治理、脱硫脱硝等环境修复工程服务;提供消毒水、口罩等防疫产品;提供塑料等大宗工业原材料现货电子交易、综合物流服务及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1、氢能源行业
(1)氢能应用
氢气的能量密度为143MJ/Kg,是石油和天然气的3-4倍、煤炭的7-8倍。氢位于元素周期表之首,原子序数为1,常温常压下为气态,超低温高压下为液态。氢能是一种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清洁能源,氢气具有能量密度高、燃烧热值高、来源广泛、可储存、可再生、可电可燃、零污染、零碳排、使用安全等优点,是应对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促进能源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更对于我国实现碳中和战略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氢能来源广泛,可以水制氢、生物质提氢、碱水或者盐水提氢,根据存储方式的不同分为气态氢、液态氢和固态氢。作为清洁无碳、灵活高效、应用场景丰富的二次能源,氢能应用广泛,可通过发电(电-氢-电)、直接燃烧(电-氢-用)、热电联产(电-氢-电,电-电)等形式为社会提供电、热、冷的多联供给,可广泛应用于氢燃料汽车、电子工业、半导体、冶金工业、食品加工、分布式发电、储能等领域。目前氢能有着丰富多元的应用场景,氢能是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长周期储存的最佳途径,利用电-氢-电互变性,可将储存起来的氢能通过燃料电池发电,输出平稳连续的电能,随着节能减排的不断推进,氢能正在走向规模化、商业化。
(2)氢能产业政策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氢生产国,氢能产业已被纳入中国国家能源战略,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战略定位、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引导着氢能产业的发展。发展氢能产业符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符合国家关于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有助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氢能社会建设。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在推动氢能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应用、加强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要求。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于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氢能正式被纳入"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将赋予我国氢能发展更多的新任务和新机遇。2021年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到将开展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探索多种技术发展
路线和应用路径。结合氢能、储能和数字化与能源融合发展等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亟需的重要领域,研究增设若干创新平台。2021年6月28日,工信部发布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注重协同创新、强化应用牵引,持续健全完善汽车标准体系,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202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提出通过绿氢炼化、氢能冶金等手段加快燃料原材料的清洁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示范。2021年11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交通能源服务站。稳步构建氢能产业体系,绿色氢能、低碳冶金等关键技术攻关。2022年1月24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2月1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加大新能源利用、大规模新能源调度、电力储能、氢能等领域标准研制力度。2022年2月2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有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3)氢能行业发展现状
全球能源行业都在经历着以低碳化、无碳化、低污染为方向的第三次能源变革,氢能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等特点,成为未来技术变革和能源发展方向的首选。日本、美国、欧盟、中国相继将发展氢能产业提升到国家能源战略高度。根据中国氢能联盟,2020年我国氢气需求量约3342万吨,至2030年我国氢气的年需求量将提高到3500万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5%,其中,可再生氢产量约500万吨,部署电解槽装机约80GW。至2060年,我国氢气的年需求量将增至约1.3亿吨,在终端能源消费中占比约20%,其中,工业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发电与电网平衡和建筑领域将是四个主要用氢领域,氢气需求量将分别达7794万吨、4051万吨、600万吨和585万吨。在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过程中,中国氢气需求将逐步提高。
欧盟发布《欧盟氢能源战略》,计划到2030年拥有40吉瓦生产能力,到2050年将氢能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提高到12%~14%。德国和法国分别发布和启动《国家氢能战略》,正式确定绿氢的优先投资地位。德国公布的1300亿欧元规模的经济复苏计划中,提出至少投入90亿欧元发展氢能。荷兰政府公布氢能战略,表示将在2025年前完成500兆瓦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美国能源部发布《氢能项目计划》,将协同所有能源部门致力于氢能全产业链的技术研发,并加大示范和部署力度,以期实现产业规模化,到2050年,美国本土氢能需求将增至4100万吨/年,占未来能源消费总量的14%。日本更是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根据普氏能源消息,2021年日本将进入氢能发展的新时代。
我国具备发展氢能产业、构建氢能社会的基础条件。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制氢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国,拥有强大的制氢产业基础。我国氢能应用仍处于初期应用阶段,以燃料电池车为代表的交通领域是主要的突破口和应用市场。中国氢能联盟预测,到2050年,预计氢能将在我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至少达到10%,氢气需求量将接近6,000万吨,产业链年产值约12万亿元。
中国氢能联盟研究院研究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球在营加氢站达到659座。其中,东亚地区(中国、日本和韩国)、欧洲和北美在营加氢站分别达到420座、173座和54座。我国已建成加氢站255座,累计建成加氢站数量、在营加氢站数量、新建成加氢站数量在全球首次实现三个"第—",首批入选的五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拥有加氢站数量占比超过50%。
(4)氢能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加深,以及传统能源企业的加入,国内氢能产业发展热潮将持续升温。据预
测,到2050年,交通运输领域用氢2458万吨,约占该领域用能的19%。根据国际氢能联合会发布的《氢能源未来发展趋势调研报告》预测,至2050年,氢燃料电池汽车将占全球机动车的20%至25%,创造2.5万亿美元的市值,承担全球约18%的能源需求。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氢能产业化的顺利推进,将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和未来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据预测,到2030年氢能产业将成为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2、化工行业
(1)PVC行业发展现状
①PVC主要应用领域和生产工艺
聚氯乙烯(PVC)是重要的有机合成材料,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PVC因其优良的耐化学腐蚀性、电绝缘性、阻燃性、质轻、强度高且易于加工的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子、医疗、汽车等领域,成为应用领域最广的塑料品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PVC目前主要用于管材、型材及各种包装材料的生产,广泛应用于建筑、装潢、节水灌溉、农用薄膜、电子材料、日用品等现代制造业和新材料行业,并且可以广泛替代钢材、水泥、木材等传统工业原料,是“以塑代木、以塑代钢、以塑代塑”的重要原料。
PVC是由氯乙烯单体(VCM)聚合而成,目前氯乙烯单体的生产主要有两种原料路线:以石油乙烯为原料的乙烯氧氯化法,称为石油路线;由乙炔和氯化氢合成VCM单体,乙炔来自电石,称为电石路线。石油路线在西欧、北美、中东等地区应用广泛,电石路线则在我国发展较快。基于我国“富煤贫油”的资源结构以及电石的生产工艺技术相对成熟等特点,在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发展电石法PVC是国内氯碱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分别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鄂尔多斯市,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以电石法生产氯碱化工产品。
②PVC产业发展现状
a)PVC产业供给现状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根据中国氯碱网最新产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聚氯乙烯现有产能为2712.5万吨(其中包含聚氯乙烯糊状树脂139.5万吨),产能净增长48.5万吨,其中新增64.5万吨,退出16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深度研究报告》2020年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PVC企业虽然快速有序地复工复产,但产量和需求增长均受到一定抑制,再加上当年内新增约200万吨的项目投产运行,行业整体开工率平均为78%。2021年估算全国PVC产量约2130万吨,开工率为79%,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b)PVC产业下游需求现状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深度研究报告》目前PVC下游对接的塑料加工行业,涉及众多塑料加工行业中的产品,仍以型、管材占比最大。2021
年中国PVC表观消费量约为1995万吨,同比出现5.3%的负增长,是继2008年金融危机出现当年第二次出现表观消费量的负增长。但分析认为,2021年的国内表观消费量的负增长和2008年相比,意义不同,2021年中国PVC出口累计预计将达到175万吨,是自首次实现出口以来的最大贸易量,同时进口是十多年以来的最小量。国内PVC表观消费量的小幅负增长,说明了企业在拓宽出口渠道,外溢需求方面较为突出,并不能说明内需萎缩趋势,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我国PVC行业开工提升产量增加的情况下,出口贸易量如果大增,国内需求仍有较大提升空间。c)PVC产业市场分析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深度研究报告》我国PVC行情波动和宏观经济环境、大宗商品走势、PVC行业市场化的去过剩产能进度及自身供需关系变化有着密切联系。从十多年的市场监测数据发现,PVC市场的最低点出现在2015年的12月中旬,当时的国内电石法PVC平均价为4632元/吨,乙烯法PVC均价为5291元/吨,之后再一次出现的价格低谷为2020年的4月初,国内电石法PVC均价跌至5135元/吨,乙烯法PVC均价跌至5475元/吨。十多年间的价格峰值出现在2021年的10月中上旬,国内电石法和乙烯法PVC均价分别最高涨至14610元/吨和15150元/吨,达到历史新高。d)PVC产业上游原料供应现状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021年各地陆续执行的能耗“双控”措施造成了电石行情的大幅波动,较为明显的表现在3月份、7-8月份以及9-10月份三个阶段。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之后,西北电石主产区的各省份电价上调明显,电石成本上升。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聚氯乙烯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③行业竞争格局
PVC产品属于大宗化工基础原料,产品质量和性能差异较小,企业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生产成本的高低。获取更为廉价的原料,降低生产成本,成为我国PVC行业竞争的焦点。
从地区分布方面,我国现有71家PVC生产企业分布在22个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平均规模38万吨。由于各区域的经济水平、资源禀赋和市场情况存在很大的差异,各地PVC产业发展并不均衡,局部地区企业数量众多,产能相对密集。当前西北地区依托丰富的资源能源优势,是业内公认的电石法PVC的低成本地区,在中国PVC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除青海盐湖集团具有一套30万吨/年的煤制烯烃工艺为原料来源的乙烯法PVC生产装置外,全部为电石法生产工艺。华北、华东地区呈现出电石法和乙烯法长期并存的状态,而且得益于进口乙烯渠道和乙烯生产来源的多样化,未来两至三年内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地区的乙烯法工艺的扩能更加集中。
西部地区以煤炭为初级原料的电石法PVC生产工艺,降低了我国聚氯乙烯工业生产的成本,很好地发挥了本国产业的比较优势。也依托煤炭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有一批大型化、一体化“煤电盐化”项目,逐渐形成了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集群,在我国氯碱行业整体布局中的地位十分突出。
④行业发展趋势
塑料是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技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等众多领域中不可或缺的材料,目前我国人均塑料消费量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塑料消费潜力巨大,塑料加工业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
目前全球塑料消费以包装、建材、汽车、电子电器、农用和日用为主,占比分别为35%、28%、10%、
7%、7%和4%。“十四五”期间我国聚氯乙烯的消费潜力一方面集中在拓宽传统的管材、型材应用领域,另一方面集中在创新发展新兴的应用领域,如PVC地板、PVC-O管材、PVC医用制品、PVC车用制品等等。重视聚氯乙烯新品种和专用料研发,将医用专用料、多牌号高聚合树脂、TPU-g-VC接枝共聚树脂、ACR-g-VC接枝共聚树脂、离子交联PVC树脂等特种树脂纳入科技创新体系,拓展聚氯乙烯应用领域;加强对加工助剂、加工技术、加工装备适配性研究;加强与下游加工企业合作,建立系列化、专业化、针对化的聚氯乙烯专用料牌号,促进我国聚氯乙烯树脂由通用型向专用型跨越;提升聚氯乙烯塑料制品质量,巩固在型材、管材等传统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开拓PVC-O管和PVC地板等新兴消费领域。近两年塑料管道行业进入重新洗牌阶段,集中度有所提升,具有品牌、规模、渠道、研发与技术优势的企业在竞争中将居于领先地位。虽然我国塑料管道行业目前仍处于这种相对分散的状态下,但近两年的产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资源配置逐步合理。目前行业内规模较大、总体质量较好的企业发展步伐加快,并开始将目光转向国际市场,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目标,争夺国际市场资源;规模小、总体水平低的企业发展则出现了困难,甚至已有部分企业停产或转产。尤其在2021年国内PVC原料长期居于高位,并且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塑料管道行业格局分化和演变的步伐可能会进一步加快,有利PVC长期需求的稳定增长。
(2)烧碱行业发展分析
①烧碱主要应用领域和生产工艺
烧碱作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从形态上可分为液碱和固碱两种,目前国内烧碱生产工艺主要为离子膜法。烧碱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其中,氧化铝是需求最大的行业;造纸行业也是主要下游消费领域;在纺织印染工业中,烧碱主要用作棉布退浆剂、煮炼剂和丝光剂;烧碱在有机化工、无机化工、轻工行业、石油工业及食品工业中均有广泛应用。
②烧碱产业发展现状
a.烧碱产业供给现状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烧碱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烧碱产能持续增长。据中国氯碱网最新统计,2021年,我国烧碱企业新增4家,退出4家,企业数量保持158家,分布于除北京市、海南省、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外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总产能4507.5万吨,较前一年新增109万吨,退出71.5万吨,产能净增长37.5万吨。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021年,烧碱装置开工负荷达到近年新高。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烧碱企业生产基本正常,除局部地区受疫情影响灵活调整开工和能耗“双控”引起部分地区短时负荷降低外,其他时间装置开工负荷较足。2021年,国内烧碱产量3891万吨,同比增长5.2%,全年行业开工负荷达到86%。
b.烧碱产业下游需求现状国内烧碱主要应用于氧化铝、造纸、纺织、洗涤剂、医药、水处理和食品加工等方面,消费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生活的“衣食住行”各个领域,消费领域与国民生活紧密相关,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烧碱下游行业需求持续提升,2021年我国烧碱表观消费量达到3748万吨,同比增长6.1%。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我国烧碱下游消费地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地区,西部地区消费需求有限。其中,山东地区作为烧碱的主要生产地区,同时也是消费集中区域。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条件,方便进口原料及出口下游产品,烧碱下游行业发展较为成熟。西部地区烧碱下游发展薄弱,当地大多液碱需加工成固态碱远距离外销。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c.烧碱产业市场分析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2021年:受能耗“双控”影响,局部地区烧碱企业生产负荷下调,区域性产量下降,且原料电和原盐价格上涨,烧碱生产成本明显增加,烧碱企业上调价格向下游转嫁增加的成本,2021年下半年国内烧碱市场出现一轮较明显上涨,价格于10月末达到近年新高,之后市场持续走低。
d.烧碱产业上游原料及能源供应现状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2022版中国烧碱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烧碱生产过程中吨耗电2200-2300千瓦时,电的成本占烧碱总成本的60%以上,电价的高低与企业竞争力的强弱有着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关联。氯碱行业大多存在自备电厂,受能源分布特点影响,北方地区较南方地区自备电厂率高。尽管大多企业存在自备电厂,但由于部分企业自备电厂规模较小,自发电成本较高,部分企业不通过自备电厂发电,依靠外购网电来保持正常生产。2021年,煤炭价格上涨,企业自发电成本明显增加,大多企业加大外购网电的力度,目前一半以上的企业通过外购网电。
③行业竞争格局
2021年我国烧碱行业供应格局基本保持稳定,产量位于前三位的区域依旧依次为华北、西北及华东三个地区,合计产量占全国总产量近80%,西南、华南及东北地区烧碱产量占比相对较低,分别占比3-5%。
我国华东、华北等东部地区烧碱行业发展历史悠久,也是下游消费的主要市场。并且当地氯碱企业配套耗氯产品品种较多,有一定的消耗氯气能力,以解决碱氯平衡问题,此外地理位置的条件使得出口外销方面有一定的优势。西北地区主要依托资源优势,配套PVC产品发展,烧碱生产成本优势较为突出。
④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应对百年变局、开拓发展新局的战略选择,我国也将“新型城镇化”纳入克服疫情影响和扩大内需的方向之一,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拉动下,烧碱终端产品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新型城镇化和消费升级将极大地拉动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投资,促进建材、家电、服装及日用品等需求增加,进而整体拉动烧碱产品需求持续增加。
3、新材料行业
(1)PVC新材料
PVC广泛应用于包装材料、建筑材料、防护材料,其中在PVC生态屋和装配式房屋、型材、管材、板材、塑料模板等建材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在“以塑代钢、以塑代木、以塑代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塑料制品生产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安徽、江苏等地区,据统计,全国十大省份塑料制品总产量约占全国比例为80%以上,未来塑料制品行业生产区域呈现进一步集中的趋势。欧洲塑料消费量占全球塑料总消费量的22%,北美自由贸易区占20%,亚洲塑料消费量占43%。除中国外,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是四大主要塑料生产消费国,在生产技术、生产加工设备以及品种上都处于一定领先地位。其中,美国的通用塑料产量、塑料制品产量和塑料包装制品产量都居世界前列,交通、医疗、包装以及航天工业是美国塑料行业的四大支柱,塑料工业已成为美国第三大制造业;欧洲是除亚洲外全球塑料需求增长较快的另一地区。
“十四五”期间我国PVC的消费潜力一方面集中在拓宽传统的管材、型材应用领域,另一方面集中在创新发展新兴的应用领域,如PVC地板、PVC-O管材、PVC医用制品、PVC车用制品等等。PVC因其具有优异的性能,已在汽车内、外饰件上获得广泛的应用。用塑料制造汽车零部件是实现当前世界汽车材料的轻量化和环保化发展方向的主要手段。软质PVC在汽车工业中主要应用为内衬板、软质填板、地板护板、侧围防护饰件、电缆线绝缘护层等。PVC地板,俗称塑料地板(聚氯乙烯地板),国内另一别称为弹性地板,是近两年国内PVC下游领域表现最为突出的行业。全球地材用量最大的市场为亚洲和美国,亚洲又以中国市场最大,未来PVC地材市场消费仍是以这两个国家为主。随着消费升级以及二次装修的大环境,PVC片材地板市场的发展前景预计良好。环保理念的不断推行,也为新型环保生态建筑市场带来了机会。
(2)稀土新材料
稀土是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钬、铒、铥、镱、镥,钪和钇共17种元素的统称。稀土元素可以分为轻稀土、重稀土两大类,主要是以稀土氧化物的形式存在。稀土主要应用于医疗、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从手机、电动车电机到军用喷气式飞机引擎、卫星和激光设备都离不开它。稀土被誉为“工业维生素”、“新材料之母”、“工业的催化剂”。
稀土元素具有无法取代的优异磁、光、电、声性能,对改善产品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生产效率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由于稀土作用大,用量少,已成为改进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元素。稀土上游主要是稀土矿的开采;中游加工,从稀土化合物、稀土氯化物、单一稀土金属和稀土中合金加工成稀土功能性产品发光材料、磁性材料、储氢材料、催化材料、激光材料和其他稀土材料;应用于下游玻璃陶瓷、医疗、化工石油、航天航空、动力电池、5G基站的储能照明等领域。我国作为世界性稀土大国,主要稀土资源分布在内蒙古、江西、广西、四川、山东等地区,形成北、南、东、西的分布格局,并具有北轻南重的分布特点。轻稀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包头的白云鄂博矿区,其稀土储量占全国稀土总储量的83%以上,居世界第一,是我国轻稀土主要生产基地。离子型中重稀土则主要分布在江西赣州、福建龙岩等南方地区,尤其是在南岭地区分布可观的离子吸附型中稀土、重稀土矿,易采、易提取,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中、重稀土生产基地。
稀土产业在我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稀土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与公司PVC新材料、稀土储氢业务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和应用技术研发取得较大进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4、环保产业
民以食为天,农以地为安。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土壤环境状况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更是国土资源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我国部分地区的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酸化、沙化、盐碱化严重,耕地地力退化严重等问题。科学用好土地资源,守住耕地红线成为迫切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国家对土壤污染的治理日益重视,逐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土壤修复的决心。2021年2月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重要文件对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并确定目标任务为,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2021年3月发布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进行了顶层设计,对提升农产品质量有了具体指导。2021年7月印发的《2021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新《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均立足高质量农田建设各主要环节,描绘出土地治理蓝图。北京、湖北、湖南、福建、安徽等省市也均出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及技术、资金支持方案,为我国全面实施土壤修复和防治提供有利的支撑。土壤改良和治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势必对我国土壤修复产业产生影响。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将会从开始的高效率、高能耗修复技术转向低碳排放、低能耗、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而国家的一系列部署,将让土壤修复逐步进入快车道。
5、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塑交所主要开展塑料现货电子交易,并提供塑料仓储物流、行业信息和技术服务等业务,是经商务部同意、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国唯一一家塑料电子交易所,是广州市政府重点建设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2007年1月,塑交所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流通龙头企业”,位列广东省现代市场第一位;2008年12月塑交所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国家电子商务专项试点企业”、“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塑交所是由广东省政府主办的“广货网上行”项目的首批重点推荐电商平台。目前,塑交所拥有国内最大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大厦和专用现货提货交收仓库。2014年5月29日,“塑交所·中国塑料价格指数”通过国家发改委专家评审,被誉为“中国塑料第一指数”,并登陆央视财经频道,成为我国塑料原料价格的风向标。
塑交所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交易平台,面向国内外行业企业提供电子交易、仓储物流、信息技术等服务。同时,公司利用塑交所在电子交易、现代物流及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氯碱产品、PVC制品等业务与互联网、现代物流等业务的联动与融合,推动各项产品和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业务概要
公司坚持以绿色发展为使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公司拥有“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和交易所”四大产业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是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现代化的知名企业。公司的主营产品及服务包括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PVC、改性PVC、PVC建筑模板、PVC医药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PVC材料、PVC生态屋、PVC抗菌材料、隔离板等PVC新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热稳定剂、稀土催化剂等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环保脱硫剂等环保产品,提供土壤治理、脱硫脱硝等环境修复工程服务;生产销售口罩、PVC抗菌材料、消毒液等防疫产品;提供塑料等大宗工业原材料现货电子交易、综合物流服务及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公司的氢能、PVC、稀土、土壤调理剂等产品产能和综合经营实力在行业名列前茅,其中,PVC产能110万吨/年、烧碱110万吨/年、电石162万吨/年、土壤调理剂等环保产品产能120万吨/年、PVC制品产能7万吨/年、碳酸稀土冶炼产能3万吨/年、稀土氧化物分离产能4,000吨/年。公司以广州为总部,在广州、扬州、乌海设有三个研发中心,同时下设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等下属研发机构,公司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江苏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业务主要覆盖广东、内蒙古、江苏、新疆、广西、海南等省区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主要业务情况
1、氢能源产业
氢能作为新型清洁能源,发展前景广阔。氢能源具备能源和储能特点,具有来源广泛、安全可控、高效灵活、低碳环保等多种优势,可以同时满足资源、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氢能被誉为21世纪最理想的清洁能源。公司生产的氢气、液氢,可广泛应用于氢能源交通、储能、电子工业、半导体、冶金工业、食品加工、分布式发电等领域。氢能源是应对全球能源危机、气候变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首选能源,打造氢能经济成为我国实现“碳中和”的关键因素。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氢生产国,氢能产业已被纳入中国国家能源战略,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从战略定位、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多个方面引导氢能产业的发展。在政策推动下,氢能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政策、资本、人才等资源向氢能行业聚集,布局、参与氢能板块的企业数量快速增加。
公司下属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自2016年成立起,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氢能产业研究开发工作,在制氢及储氢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公司拥有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大力发展氢能储能业务,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在乌海市建设运营加氢站,生产和供应氢气、液氢等,为乌海公交公司运行的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等用氢车辆提供氢气及加注服务。公司建成并运营我国首个民用液氢工厂,实现液氢规模化生产和民用化应用,大大提高氢气的运输效率。公司与国内外知名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等企业加强在氢能技术、装备与应用方面的合作,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制氢、储氢等领域不断巩固领先地位,同时拓宽氢能源的应用领域和渠道。公司拟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推进民用液氢产品规模化生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氢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2、化工产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依托西北地区丰富的资源和自身完善的产业链,以电石、原盐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电石法生产PVC、烧碱等基础化工产品。聚氯乙烯(PVC)是五大通用合成树脂之一,目前主要用于管材、型材及各种包装材料的生产,广泛应用于建筑、装潢、节水灌溉、农用薄膜、电子材料、日用品等现代制造业和新材料行业,并且可以广泛替代钢材、水泥、木材等传统工业原料,是“以塑代木、以塑代钢、以塑代塑”的重要原料。烧碱作为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在氧化铝、造纸、纺织印染、有机化工、无机化工、轻工行业、石油工业及食品工业中均有广泛应用。同时,公司依托自身的氯碱化工优势,生产84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等产品,满足工业漂白、消毒、灭菌、家庭防疫与日常消毒需求,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防疫领域。
公司通过完备的产业配套、先进的生产装置和工艺、严格的管控体系,不断做大做强氯碱业务,在提高产业一体化、规模化效益的同时,为公司大环保业务、氢能源业务、PVC制品及新材料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已形成“资源能源—电力—电石—PVC/烧碱/氢能源—土壤调理剂—PVC新材料—电子交易综合业务”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
本报告期PVC行业保持较好的景气度,PVC产品市场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本报告期内公司基础化工产品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相关产品产量和效益稳定。
3、新材料产业
(1)PVC新材料
公司拥有三十多年的PVC制品行业生产经营经验,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发挥上游PVC原料、稀土助剂等产业链协同优势,不断积极拓展PVC材料的下游应用。公司具备十万级净化车间及相关药用包装材料生产资质,生产销售PVC药用包装材料、药用高阻隔PVC材料、PVC抗菌材料、防护口罩、PVC生态
屋、PVC建筑模板、隔离板、可移动种植斗、移动工厂、生态之舟方舱医院等PVC制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建筑、装饰、农业生产等行业。
(2)稀土新材料
稀土元素在改善产品性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稀土被称为被誉为“工业维生素”、“新材料之母”、“工业的催化剂”,在医疗、石油、化工、冶金、纺织、陶瓷玻璃、永磁材料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新型(稀土)工业园区,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达茂稀土充分发挥包头市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优势,建设了包括稀土选矿、冶炼、分离、深加工的业务体系,拥有大型碳酸稀土及单一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其工艺、设备和管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新达茂稀土拥有丰富的稀土镧、铈、镨、钕、钷、钐、铕、钆、铽、镝、镱、镥等原材料提取和应用开发优势,开发和推广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助剂、稀土催化剂、稀土抗菌材料、钾长石综合利用及稀土在其他新材料中的应用,相关产品也应用于公司稀土储氢、PVC制品生产、土壤修复及生态农业等业务,与公司大环保、新材料、氢能源产业形成较好的协同效应。
4、大环保产业
公司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治土的政策精神,响应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政策号召,以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提供土壤修复技术和服务、承包土壤修复工程、推广“种植斗+营养土”的种植新模式等方式,大力发展土壤修复产业链。
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自主研发生产土壤调理剂、水质调理剂等系列产品,用于治理酸性、碱性和盐碱化等退化土壤、受污染水体,有效提高农产品/水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子公司新达茂稀土以稀土尾肥为基础自主研发生产具有“保水、增肥、透气”三大土壤调理性能的新型矿物肥料,进一步延伸“大环保”板块布局。2021年10月13日,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凭借“盐渍化土壤改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荣获农业农村部颁发的“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三等奖。
作为土壤改良的先行者,公司在广东、福建、江西、内蒙古等全国多个省份和地区开展土壤修复和改良,公司生产的“丰收延”土壤调理剂在各地使用效果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通过土壤调理剂的扶贫助农、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等多措并举,公司帮助广西的甘蔗、海南的香蕉、新疆的棉花等多地产业实现提质增产,让昔日的“贫瘠地”变身为“金土地”,带动当地农户实现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在土壤盐碱化严重的地区,公司通过土壤修复和生态农田的推广,在内蒙古地区被弃种的盐碱化土地上成功种植水稻,成为粮食示范基地。公司积极参与各地政府的耕地治理项目,为用好土地资源、守住耕地红线做出贡献。
公司下设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是国内第一家民营土壤研究机构,致力于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工作。土壤研究院与各地农业部门、多所科研机构和知名大学合作,在全国各地开展检测技术和土壤改良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6年多来土壤研究院检测了大量土壤样本,积累了众多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及土壤调理剂样品检测案例,为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研发奠定基础。土壤研究院为农企、合作社、广大农民等提供免费土壤治理技术咨询、土壤/水质检测分析等服务,测定土壤pH值、有机质、氮、有效磷等常规养分,以及微量元素和重金属含量等。
本报告期内,土壤研究院与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签订垦造水田耕地质量项目合同,提供相关土壤样品检测服务;土壤研究院被指定为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检测机构。
5、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塑交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电子商务城市电子商务专项试点”等称号,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唯一一家塑料电子交易所。塑交所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国内外塑料企业提供现货电子交易、物流、信息技术等服务,目前塑交所的主要交易品种有PVC、PVC糊树脂、PP、ABS、PS、PE等。塑交所发布的塑料商品价格指数“塑交所·中国塑料价格指数”被誉为“中国塑料第一指数”,是我国塑料原材料的价格风向标。公司利用塑交所的平台和业务优势,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促进氯碱产品、
PVC制品、氢能等业务与互联网、现代物流等业务的联动与融合,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
(三)经营模式
公司(母公司)作为控股型公司,通过采购中心、营销中心、财务中心和行政中心等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进行管理,同时各下属子公司设立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采购部、营销部、财务部、技术部、品管部等部门开展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公司生产、销售、采购环节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生产模式
公司氯碱、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等产品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产定销、产销结合,部分产品生产模式为根据订单生产。各生产经营单位于每年年初召开多部门决策会,在结合上一年度产销情况、现有装置运行情况、新的一年市场行情预测等因素的前提下,讨论制定当年生产计划。每月根据总体规划以及产品市场动态变化情况,集中多部门讨论当期各产品生产安排、实现动态化调节,平衡生产。每周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反馈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跟踪并推进生产的顺利进行和计划的落实。生产调度中心负责组织安排有效的生产。
公司PVC制品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产销结合,根据客户对产品各项指标的要求生产供应不同规格及用途的PVC片板材、药用包装材料、PVC建筑板材等各类PVC制品。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最终用户通常为生产型企业。由于PVC应用领域广泛,下游厂家众多、采购较分散,因此针对中小终端客户企业采用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将产品分销给广大PVC下游厂家;针对大型客户,采用直销模式,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市场经营理念,不断开发产品、开拓市场,在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完成销售任务。营销中心实行总部管理制度,根据各子公司生产不同产品设立各销售部,由营销中心统一管理。营销中心制定各产品销售部全年销售任务以及新产品市场调研方向,严格掌控各产品销售部的实时销售情况,并监督各销售部业务开展及执行情况。各产品销售部负责落实责任产品销售任务,并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在销售计划指引下,各销售部每月与营销中心举行短期经营决策会,集中讨论次月销售计划,探讨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并初步确定产品价格,联合财务部、法务部共同定价。
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以不断发展的视角走在市场发展前沿,不断更新及研发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以质量和价格优势创造品牌价值,吸引大批客户,以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业务配套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此稳定和不断充实客户资源。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及各成员子公司严格遵循采购制度,坚持“同等质量选价格,同等价格选质量,质量优先”的采购原则,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任务,保障各成员子公司的生产需求,确保利益最大化。
(1)设备及备品备件采购管理
需求单位根据生产需要提交物资《采购申请单》,在确认库存数量、实际需求数量及交期后逐级审批,并交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物料需求,优先考虑合格供应商;采购员对采购申请进行价格预估,超过所制定限额以上,移交公司采购中心进行招标,在限额以下的采购事项则由各子公司采购部完成采购;原则上要求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要求供应商与需求部门进行技术交流后提供完整有效的书面《报价单》;采购员根据供应商历史价格和现报价,进行比价议价,初定供应商;采购员确定供应商后依据《采购申请单》,整理出《请购报告》,同时附上报价单及其他必要的采购单据;将《请购报告》逐级提交审核后报公司采购中心审批;采购部收到公司采购中心回传批复的《请购报告》,通知需求部门签署《技术协议》,同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大宗原料采购管理
需求单位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及原料库存情况提交一定周期的《原料采购申请单》,经逐级审批后交由各子公司采购部;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物料需求,原则上要求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有效的书面《报价单》;采购员根据大宗原料的市场行情有选择性地与供应商进行议价,并初步确定供应商;生产部门需对拟定供应商的供应原料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采购员确定供应商后依据《采购申请单》提交《请购报告》,同时附上报价单及其他必要的采购单据;将《请购报告》逐级提交审核后报公司采购中心审批;采购部收到公司采购中心回传批复的《请购报告》,根据大宗原料的市场波动情况与供应商签订长短期《采购合同》。另外,各成员子公司成立专门的信息小组,对用量较大的原料如兰炭、石灰石等每周进行原料价格跟踪,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采购价格,确保生产的稳定性及原料价格的合理性。
(3)招投标管理
公司采购中心根据各成员子公司提交的预估金额大于制定限额的《采购申请单》,招标人员在合格供应商库内寻求3家以上供应商,若库内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根据供应商开发流程开发新供应商;初步确认供应商即投标厂家后,招标小组赴实地进行考察,并拟定考察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核;采购中心根据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编制招标文件、实施招标、评标并确认评标结果,根据评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和签订采购合同。
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兰炭 | 自主采购 | 15.61% | 否 | 949.82 | 1,828.98 |
石灰石 | 自主采购 | 1.27% | 否 | 62.32 | 68.45 |
工业盐 | 自主采购 | 4.15% | 否 | 244.22 | 285.96 |
电石 | 自主采购 | 11.57% | 否 | 3,786.09 | 4,543.33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上年未发生重大变动。
注:上述主要原材料的平均价格的单位为“元/吨”。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主要能源类型 | 上半年 | 下半年 |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采购金额 | 采购数量 | |
电力 | 550,535,063.25 | 1,608,299,060 | 469,880,367.47 | 1,045,428,384 |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能源类型未发送重大变化。
注:上述能源采购数量的单位为“千瓦时”。
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PVC、烧 | 工业化生产 | 高级化工工程师2人,中级 | 已取得6项发 | 1、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对聚氯乙烯生产线的转化器附件、破碎机基础、电石除尘灰等进行技术改造,对电解槽进液管线、合成炉炉门、氯化氢气体取样等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并获得专利权,拥有自主知识 |
碱 | 化工工程师56人,其他研发技术人员313人。 | 明专利、67项实用新型专利。 | 产权。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发母液水处理、深度脱析、变压吸附、渣浆回收乙炔气等项目,使得PVC产品的原料电石单耗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公司建有自治区级氯碱工业研究开发中心,拥有煤质分析室、色谱室、烧碱分析室、水质分析室、油品分析室、原子荧光分析室、成品黏数室等多个实验室,在积极承担公司产品研发、工艺控制及改进、能量回收、烟气处理、节能减排等清洁生产技术研发的基础上,也注重完整的产、学、研、用的结合,长期与清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包头稀土研究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石油化工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院校结建立合作关系,投入大量资金强化企业科学技术实力,研发出一系列国内领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形成了较完整的产、学、研、用相结合体系。 | |
液氢、高纯氢气 | 工业化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79人。 | 暂无,已受理中有16项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 | 1、公司具有制氢、储氢、用氢的产业优势,拥有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2020年4月建成运营国内首座民用氢液化工厂,现有液氢、高纯氢等氢产品,具有液氢和高纯氢分析的检测能力。2、公司自2019年起建设运营内蒙古第一座固定加氢站,日加注能力1000Kg,加注压力35Mpa,并预留未来70MPa加注能力发展空间。同时本报告期自主研发并建设移动加氢站。3、公司积极探索稀土储氢技术,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稀土储氢技术,提高氢气存储和运输效率,目前已完成第二代稀土储氢材料研发,正在研发第三代稀土储氢材料。同时,公司积极探索氢气在医疗、种植育种等方面的运用,并取得一定成效。4、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和企业开展氢能制造和应用方面的广泛合作,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制氢、储氢等领域不断巩固领先地位,同时拓宽氢能源的应用领域和渠道。 |
碳酸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催化剂、稀土稳定剂、稀土中微肥 | 工业化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18人。 | 已取得2项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 | 1、通过产学研合作,公司与清华大学、中科院长春应化所、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工业大学等多所科研院校合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学、研、销、用相结合的体系。2、公司在稀土应用领域和稀土深加工领域成功研发了稀土脱销催化剂、稀土热稳定剂、电石冶炼用稀土催化剂等多项产品,相关产品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3、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对包头白云鄂博矿区富钾板岩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目前已完成硅钙钾肥、水溶性钾硅肥以及中微量水溶肥料等系列产品的研发。 |
土壤 | 工业化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9人, | 已取得2 | 公司自主研发酸性土壤调理剂、碱性土壤调理剂等土壤修复产品,可有效治理酸性、碱性土壤,提高农林作物产量和质量,同时实现资源 |
调理剂 | 其他各类技术人员200人。 | 项发明专利。 | 循环利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
PVC制品 | 工业化生产 |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理事1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人。 | 已取得8项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 | 公司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研究生工作站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配备哈克流变仪、红外光谱仪、气象色谱仪、拉力试验机等研发和检测检验设备,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发高表面性能、功能复合材料和环境友好材料等产品制备技术。公司与北京化工大学合作建立"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在PVC分子设计、合成、共混、成型与终端制品性能,PVC药包材的高性能化和环保型智能卡材料等方面展开技术研发;与扬州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在秸杆纤维/PVC复合材料绿色制备和功能高分子材料等方面展开技术研发。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PVC | 110万吨/年 | 83.51% | 40万吨/年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二期PVC及配套项目建设 |
烧碱 | 110万吨/年 | 72.15% | 40万吨/年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二期PVC及配套项目建设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化工园区 | 聚氯乙烯、烧碱、电石、液氯、盐酸、水泥、土壤调理剂等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 聚氯乙烯、烧碱、电石、液氯、盐酸、土壤调理剂等 |
包头市达茂旗巴润工业园区 | 碳酸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催化剂、稀土稳定剂、稀土中微肥等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持有人 | 资质名称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续期条件达成情况 |
乌海化工
乌海化工 | 安全生产许可证(氢氧化钠、盐酸、液氯、电石、二氯乙烷、次氯酸钠)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蒙)WH安许证字[2018]000424号 | 2021.12.20-2024.12.19 | |
排污许可证 | 乌海市生态环境 | 91150300767876374G001U | 2019.9.29-2022.9.28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氢氧化钠、氯、盐酸等)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 150312050 | 2021.8.27-2024.8.26 |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苛性碱、液氯、盐酸等)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蒙)XK13-008-00006 | 2022.1.18-2027.1.22 |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石)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蒙)XK13-014-00120 | 2020.4.7-2025.6.16 |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蒙)XK08-001-06388 | 2017.4.27-2022.4.26 | 达成续期条件 |
气瓶充装许可证(液氯)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T4215244-2025 | 2021.4.15-2025.4.14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盐
酸)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盐酸) | 乌海市应急管理局 | (蒙)3S15030000005 | 2021.12.23-2024.12.22 | |
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证书(用电企业) |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 | 注册号:2010-0001 | - | |
取水许可证 | 乌海市水务局 | 取水(乌水)字[2020]第150303024号 | 2020.5.29-2025.5.28 |
中谷矿业
中谷矿业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电石、烧碱、液氯、盐酸)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蒙)WH安许证字[2020]000976号 | 2020.12.11-2023.12.10 |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蒙)XK13-008-00033 | 2021.4.30-2026.5.2 | ||
气瓶充装许可证(液氯) | 鄂尔多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TS42K066-2022 | 2022.1.12-2026.1.25 |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液氯)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TS9215078-2022 | 2022.1.12-2026.2.25 |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碳化钙、氢氧化钠、氯等) |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152710045 | 2020.9.8-2023.9.7 |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盐酸)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蒙)3S15060000009 | 2019.7.25-2022.7.24 | ||
排污许可证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 91150624699484239L001P | 2019.12.30-2022.12.29 | ||
取水许可证 |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 | 取水(鄂)字[2018]第104号 | 2018.12.30-2023.12.29 | ||
西部环 | 肥料登记证(酸性土壤调理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农肥(2018)准字10391号 | 2018.7.25-2023.7 | |
肥料登记证(碱性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 农肥(2018)准字11825 | 2018.9.19-2023.9 |
保 | 壤调理剂) | 业农村部 | 号 | ||
新达茂稀土 | 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运行)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蒙)FM安许证字[2020]005890号 | 2020.9.16-2023.9.15 | |
排污许可证 |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 911502003185981102001V | 2020.9.06-2023.9.05 | ||
取水许可证 | 包头市达茂旗水务局 | 取水(达水)字[2019]第00028号 | 2019.12.31-2021.12.31 | 达成续期条件 | |
中科装备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TS2215017-2023 | 有效期至2023.11.2 |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TS3815044-2023 | 有效期至2023.9.21 |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D315007083 | 有效期延至2022.6.30 | ||
金材科技 | 排污许可证 |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321000071071930L001R | 2019.12.13-2022.12.12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苏)JZ安许证字[2018]000195 | 2021.1.18-2024.1.17 |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 D332155277 | 2017.9.25-2022.8.3 |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D232130466 | 2018.4.12-2023.4.8 |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生态科技新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 | 苏AQB3210QGIII201700124 | 2018.7-2021.7 | 达成续期条件 |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苏XK16-204-01051 | 2019.7.18-2024.8.25 |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苏药监械生产许应急20200038号 | 2020.5.9-2021.5.8 | 达成续期条件 | |
塑交所 |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 粤B2-20080450 | 2018.12.29-2023.12.29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管理总站 | 粤交运管许可穗字440100068323号 | 2019.01.22-2023.03.31 | ||
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上海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NOA1825124 NOA1825123 NOA1825125 | 2021.07.08-2024.06.12 | ||
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 |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 粤高企协【2019】11号 | 2019.12-2022.12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GR202044000444 | 2020.12.01-2023.11.30 |
金材实业
金材实业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次氯酸钠溶液、硫酸、甲醇等) | 广州市荔湾区应急管理局 | 穗荔危化经字【2020】000121号 | 2020.02.21-2023.02.20 |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备03669435 | 2020.01.14至长期 |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荔湾海关 | 4401963BPC | 2014.06.17至长期 |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 / | 91440101050646635B001Y | 2020.07.28-2025.07.27 | ||
地球土壤研究院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819002314 | 2018.01.04-2024.01.03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
公司建成“资源—电力—电石—PVC/烧碱—副产品综合利用及土壤调理剂—下游制品加工—电子交易与供应链业务”的PVC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在氯碱业务方面具备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和先进的设备、研发技术,使得公司开工率、电力、电石等主要原燃材料单耗值指标一直处于行业前列。公司下属公司乌海化工及中谷矿业分别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和鄂尔多斯市,作为氯碱行业主要生产成本的电力价格优势明显,报告期内乌海化工及中谷矿业享受内蒙地区的电价优惠政策,包括自治区多边交易平台电价优惠、自治区对氯碱工业企业的电价优惠及当地政府给予的电价优惠等。
从事化纤行业
□是√否
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链的协同效应优势
目前公司拥有“资源能源—电力—电石—PVC/烧碱/氢能源—土壤调理剂—PVC新材料—电子交易综合业务”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围绕“氯碱”、“氢能”双主业协同发展的目标,公司不断做大做强氯碱业务,并重点推动氢能综合应用业务发展,同时拓展土壤改良、新型PVC制品应用、交易所等业务规模,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提高产业一体化综合效益。
2、资源和销售渠道优势
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位于资源丰富的蒙西地区,拥有丰富的优质煤炭资源和电力装机容量,具有发展氯碱和氢能产业的资源和成本优势。同时公司拥有较强的渠道优势,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遍布全国各地。公司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以质量和价格优势创造品牌价值,吸引大批客户,以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完善的业务配套服务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以此稳定和不断充实客户资源。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不断发展的视角走在市场前沿,不断更新及研发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在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
3、研发创新优势
公司坚持用“创新驱动发展”的思路指导工作。公司在氢能、氯碱、土壤修复及PVC制品等业务方面具备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和先进的设备、研发技术,一方面,开展大量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工作,另一方面,通过持续的工艺和技改创新,使得开工率、原燃材料单耗等指标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分别与中科院、包头稀土研究院、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多所研究机构和知名学府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氢能应用、稀土应用、土壤修复等领域开展合作研发项目。同时,公司设立的氢能研究院、土壤研究院,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打造稳定的核心管理、研发和技术人才团队,开展大量产品、技术及工艺研发工作,储备新产品、新工艺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4、氢能源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发展布局,把氢能产业作为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是氯碱制氢的龙头企业,借助内蒙古自治区的资源禀赋优势,利用氯碱制氢的经验和规模优势,致力于氢气的生产、存储及应用研究,并逐步加大规模化制氢、储运产业化力度。公司下设氢能源研究院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目前拥有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方式的技术。公司在乌海市、广州市分别建设运营加氢站、移动加氢站和液氢工厂。公司成功打造了氢能源制造和储存的上游全产业链,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逐步成为具有竞争力的氢能源供应商和综合服务商。
5、环保产业优势
公司重视以绿色发展为使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氢能、土壤修复等环保产业。公司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法治土的政策精神,响应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政策号召,大力发展土壤改良业务,打造土壤修复产业链。公司专注于土壤改良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技术经验。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从副产品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自主研发适用不同土壤及水质的系列土壤调理剂产品,并为更多种植环境需要,创新推出“种植斗+营养土”的移动生态农田种植模式。公司下设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及其下属中国土壤标本馆拥有一批土壤改良领域和环境工程领域的专家,并
与国内外土壤行业领域的机构、专家、农技部门积极开展合作,开展土壤检测、土壤标本收集和展示、土壤改良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储备土壤改良的前沿技术,不断增强公司在土壤改良产业的发展潜力。
6、供应链管理优势
公司全资子公司塑交所是全国唯一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塑料交易所,塑交所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国内外塑料企业提供现货电子交易、物流、信息技术等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塑交所集聚了行业上下游资源,在电子交易、现代物流以及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同时,塑交所具备塑料化工行业供应链综合管理产业优势,与公司其他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克服困难,全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定发展。本报告期公司立足“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产业,在保障氯碱业务保持较高产销量的同时,推动氢能应用、土壤修复、稀土应用等业务发展。
本期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各产业板块业务稳定发展,经营效益良好。氯碱产品继续保持较高开工率和盈利水平,氢能源、稀土新材料、土壤调理剂及防疫产品本期为公司带来较好收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亿元。
本报告期公司氯碱装置保持较高开工负荷,氯碱产品产销量和经营效益良好。公司充分发挥在氯碱化工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目标,针对生产工艺和装置开展研发和技改工作,积极有效控制原料和能源单耗,同时提高装置自动化和环保水平。本报告期国内PVC市场保持较高景气度,PVC销售价格保持高位运行,本报告期公司氯碱业务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推动“制氢、储氢、储能、运氢及氢能应用”的氢能产业化建设,液氢工厂、加氢站运行稳定,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氢能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生产、销售储氢设备,正在研发高压储氢瓶、固态储氢瓶、液氢储罐等产品。公司紧紧抓住氢能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拟建设年产五万吨氢能源项目,进一步提高液氢、高纯气氢的生产能力。
本期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发展良好,一方面,公司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开发新产品,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系列,在全国各地大量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推广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的应用;另一方面,公司下属土壤研究院积极参与各地耕地治理项目的土壤检测工作,开展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
此外,本期公司继续生产供应口罩、防护面罩、84消毒液、含氯高效消毒液、稀土抗菌材料、PVC隔离板等防疫产品,为公司带来较好经济效益。同时公司积极践行企业担当、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群众及政府部门捐赠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为全国抗击疫情、河南省防洪救灾工作做出贡献。
公司将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打造氯碱和氢能双主业的发展模式,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营业收入合计 | 6,522,929,536.86 | 100% | 5,393,922,727.29 | 100% | 20.93% |
分行业 | |||||
化工行业 | 4,818,455,430.07 | 73.87% | 4,336,219,949.67 | 80.39% | -6.52% |
环保行业 | 135,039,450.23 | 2.07% | 129,945,599.87 | 2.41% | -0.34% |
新材料行业 | 217,086,319.93 | 3.33% | 276,661,126.17 | 5.13% | -1.80% |
商贸 | 592,904,351.28 | 9.09% | 121,443,308.80 | 2.25% | 6.84% |
综合服务 | 113,192,408.75 | 1.74% | 95,075,528.73 | 1.76% | -0.02% |
电力行业 | 311,544,050.38 | 4.78% | 315,799,219.88 | 5.85% | -1.07% |
氢能行业 | 256,637,168.14 | 3.93% | 8,465,017.64 | 0.16% | 3.77% |
其他业务 | 78,070,358.08 | 1.20% | 110,312,976.53 | 2.05% | -0.85% |
分产品 | |||||
PVC | 4,027,680,619.55 | 61.75% | 3,779,097,006.01 | 70.06% | -8.31% |
烧碱 | 564,159,893.97 | 8.65% | 476,583,638.84 | 8.84% | -0.19% |
PVC制品 | 178,421,101.00 | 2.74% | 183,666,711.12 | 3.41% | -0.67% |
化工产品贸易 | 592,904,351.28 | 9.09% | 121,443,308.80 | 2.25% | 6.84% |
土壤调理剂 | 135,039,450.23 | 2.07% | 129,945,599.87 | 2.41% | -0.34% |
稀土化工产品 | 38,665,218.93 | 0.59% | 92,994,415.05 | 1.72% | -1.13%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113,192,408.75 | 1.74% | 95,075,528.73 | 1.76% | -0.02% |
电力 | 311,544,050.38 | 4.78% | 315,799,219.88 | 5.85% | -1.07% |
氢气产品及相关设备 | 256,637,168.14 | 3.93% | 8,465,017.64 | 0.16% | 3.77% |
其他主营业务:盐酸、液氯、脱硫剂等 | 226,614,916.55 | 3.47% | 80,539,304.82 | 1.49% | 1.98% |
其他业务 | 78,070,358.08 | 1.20% | 110,312,976.53 | 2.05% | -0.85% |
分地区 | |||||
东北 | 3,383,011.48 | 0.05% | 2,382,414.44 | 0.04% | 0.01% |
华北 | 2,326,536,031.36 | 35.67% | 835,541,482.50 | 15.49% | 20.18% |
华东 | 1,284,503,436.79 | 19.69% | 1,516,376,886.45 | 28.11% | -8.42% |
华南 | 2,040,996,850.64 | 31.29% | 2,480,982,110.88 | 46.00% | -14.71% |
华中 | 346,173,155.75 | 5.31% | 187,571,076.99 | 3.48% | 1.83% |
西北 | 392,559,447.81 | 6.02% | 233,947,626.46 | 4.34% | 1.68% |
西南 | 111,639,378.93 | 1.71% | 105,365,016.13 | 1.95% | -0.24% |
国外 | 17,138,224.10 | 0.26% | 31,756,113.44 | 0.59% | -0.33% |
分销售模式 | |||||
6,522,929,536.86 | 5,393,922,727.2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化工行业 | 4,818,455,430.07 | 3,024,990,097.31 | 37.22% | 11.12% | 13.54% | -1.34% |
环保行业 | 135,039,450.23 | 40,272,852.14 | 70.18% | 3.92% | 22.82% | -4.59% |
新材料行业 | 217,086,319.93 | 213,565,819.23 | 1.62% | -21.53% | -1.09% | -20.34% |
商贸 | 592,904,351.28 | 590,383,699.12 | 0.43% | 388.21% | 364.65% | 5.05% |
综合服务 | 113,192,408.75 | 96,216,066.29 | 15.00% | 19.06% | 51.86% | -18.36% |
电力行业 | 311,544,050.38 | 388,651,307.99 | -24.75% | -1.35% | -6.59% | 7.00% |
氢能行业 | 256,637,168.14 | 116,193,039.49 | 54.72% | 2,931.74% | 23,772.39% | -39.53% |
其他业务 | 78,070,358.08 | 73,489,740.95 | 5.87% | -29.23% | 99.71% | -60.77% |
分产品 | ||||||
PVC | 4,027,680,619.55 | 2,466,969,477.97 | 38.75% | 6.58% | 6.01% | 0.33% |
烧碱 | 564,159,893.97 | 348,480,905.76 | 38.23% | 18.38% | 20.11% | -0.89% |
PVC制品 | 178,421,101.00 | 175,050,017.64 | 1.89% | -2.86% | -2.48% | -0.38% |
化工产品贸易 | 592,904,351.28 | 590,383,699.12 | 0.43% | 388.21% | 364.65% | 5.05% |
土壤调理剂 | 135,039,450.23 | 40,272,852.14 | 70.18% | 3.92% | 22.82% | -4.59% |
稀土化工产品 | 38,665,218.93 | 38,515,801.59 | 0.39% | -58.42% | 5.77% | -60.45%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113,192,408.75 | 96,216,066.29 | 15.00% | 19.06% | 51.86% | -18.36% |
电力 | 311,544,050.38 | 388,651,307.99 | -24.75% | -1.35% | -6.59% | 7.00% |
氢气产品及相关设备 | 256,637,168.14 | 116,193,039.49 | 54.72% | 2,931.74% | 23,772.39% | -39.53% |
其他主营业务:液氯、脱硫剂等 | 226,614,916.55 | 209,539,713.58 | 7.53% | 181.37% | 345.56% | -34.08% |
其他业务 | 78,070,358.08 | 73,489,740.95 | 5.87% | -29.23% | 99.71% | -60.77% |
分地区 | ||||||
东北 | 3,383,011.48 | 2,244,489.98 | 33.65% | 42.00% | 28.87% | 6.76% |
华北 | 2,326,536,031.36 | 1,590,329,728.34 | 31.64% | 178.45% | 170.41% | 2.03% |
华东 | 1,284,503,436.79 | 930,116,647.70 | 27.59% | -15.29% | -19.22% | 3.52% |
华南 | 2,040,996,850.64 | 1,418,517,667.34 | 30.50% | -17.73% | 1.51% | -13.17% |
华中 | 346,173,155.75 | 234,324,753.91 | 32.31% | 84.56% | 70.29% | 5.67% |
西北 | 392,559,447.81 | 279,214,553.51 | 28.87% | 67.80% | 56.03% | 5.36% |
西南 | 111,639,378.93 | 74,965,965.33 | 32.85% | 5.95% | -2.60% | 5.90% |
国外 | 17,138,224.10 | 14,048,816.41 | 18.03% | -46.03% | -42.83% | -4.5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产品上半年平均售价 | 产品下半年平均售价 | 同比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PVC | 501,047.89 | 500,172.95 | 4,027,680,619.55 | 7,997.61 | 8,639.58 | 本年PVC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上涨32.55%。 | 本年PVC产品市场行情较好,尤其下半年市场价格涨幅较大。 |
烧碱 | 411,241.14 | 336,371.74 | 564,159,893.97 | 1,144.66 | 2,434.80 | 本年烧碱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上涨65.85%。 | 本年烧碱产品市场行情较好,尤其下半年市场价格涨幅较大。 |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PVC | 销售量 | 吨 | 500,172.95 | 601,980.31 | -16.91% |
生产量 | 吨 | 501,047.89 | 600,568.8 | -16.57% | |
库存量 | 吨 | 3,880.58 | 2,004.64 | 93.58% | |
烧碱(液碱、片碱) | 销售量 | 吨 | 336,371.74 | 438,106.64 | -23.22% |
生产量 | 吨 | 411,241.14 | 433,769.81 | -5.19% | |
库存量 | 吨 | 5,974.09 | 10,514.08 | -43.18% | |
电石 | 生产量 | 吨 | 466,458.77 | 637,583.67 | -26.84% |
库存量 | 吨 | 2,113.45 | 3,830.98 | -44.83% | |
PVC制品 | 销售量 | 吨 | 11,035.49 | 16,577.45 | -33.43% |
生产量 | 吨 | 11,947.9 | 15,588.45 | -23.35% | |
库存量 | 吨 | 19,593.1 | 18,654.2 | 5.03% | |
土壤调理剂 | 销售量 | 吨 | 86,524.51 | 68,051.36 | 27.15% |
生产量 | 吨 | 51,219.92 | 85,869 | -40.35% | |
库存量 | 吨 | 168,773.3 | 204,077.89 | -17.30% | |
稀土化工产品 | 销售量 | 吨 | 4,383.37 | 10,876.95 | -59.70% |
生产量 | 吨 | 4,383.37 | 10,823 | -59.50% |
库存量 | 吨 | 194.68 | 194.68 | 0.00% | |
电力 | 销售量 | 千瓦时 | 938,373,760 | 1,197,130,772 | -21.61% |
生产量 | 千瓦时 | 938,373,760 | 1,197,130,772 | -21.61% | |
氢气 | 销售量 | 标方 | 10,800,000 | 1,920,000 | 462.50% |
生产量 | 标方 | 10,800,000 | 1,920,000 | 462.50% | |
其他 | 销售量 | 吨 | 509,368.65 | 486,865.85 | 4.62% |
生产量 | 吨 | 509,368.65 | 486,865.85 | 4.62% | |
库存量 | 吨 | 479,386 | 1,025,583.52 | -53.2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PVC库存量上年同期上涨93.58%,主要原因是期末库存增加。
2、本报告期烧碱(液碱、片碱)库存量上年同期下降43.18%,主要原因是期末库存减少。
3、本报告期电石库存量上年同期下降44.83%,主要原因是期末库存减少。
4、本报告期稀土化工产品生产量上年同期下降40.35%,主要原因是设备技术改造,产量减少。
5、本报告期氢气生产量和销售量上年同期上涨462.50%,主要原因是公司大力推广氢能业务,拓宽氢能及相关产品销售渠道,取得较好收益。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化工行业 | 直接材料 | 2,450,715,912.83 | 81.02% | 2,169,412,339.62 | 81.42% | -0.40% |
化工行业 | 直接人工 | 66,560,934.39 | 2.20% | 50,981,461.69 | 1.91% | 0.29% |
化工行业 | 燃料及动力 | 323,255,452.68 | 10.69% | 293,528,335.89 | 11.02% | -0.33% |
化工行业 | 制造费用 | 184,457,797.40 | 6.10% | 150,432,434.42 | 5.65% | 0.45% |
环保行业 | 直接材料 | 8,558,698.02 | 21.25% | 9,537,570.92 | 29.09% | -7.84% |
环保行业 | 直接人工 | 3,852,866.58 | 9.57% | 2,464,239.17 | 7.52% | 2.05% |
环保行业 | 燃料及动力 | 6,524,487.60 | 16.20% | 3,638,333.27 | 11.10% | 5.10% |
环保行业 | 制造费用 | 21,336,799.94 | 52.98% | 17,149,469.28 | 52.30% | 0.68 % |
新材料行业 | 直接材料 | 156,235,508.24 | 73.16% | 157,242,682.98 | 72.82% | 0.34% |
新材料行业 | 直接人工 | 19,286,488.44 | 9.03% | 20,103,306.68 | 9.31% | -0.28% |
新材料行业 | 燃料及动力 | 15,304,596.45 | 7.17% | 17,931,743.82 | 8.30% | -1.13% |
新材料行业 | 制造费用 | 22,739,226.10 | 10.65% | 20,641,948.84 | 9.56% | 1.09% |
商贸 | 采购成本 | 590,383,699.12 | 100.00% | 127,058,854.08 | 100.00% | 0.00%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营业费用 | 82,965,068.01 | 86.23% | 51,036,125.05 | 80.55% | 5.68%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直接人工 | 13,250,998.28 | 13.77% | 12,322,058.30 | 19.45% | -5.68% |
电力 | 直接材料 | 283,340,625.26 | 72.90% | 182,024,471.72 | 43.75% | 29.15% |
电力 | 运维管理费 | 40,940,380.00 | 10.53% | 41,813,780.00 | 10.05% | 0.48% |
电力 | 燃料及动力 | 1,228,995.86 | 0.32% | 1,565,934.77 | 0.38% | -0.06% |
电力 | 制造费用 | 63,141,306.87 | 16.25% | 190,655,929.99 | 45.82% | -29.57% |
氢能行业 | 直接材料 | 12,686,591.09 | 10.92% | 391,275.31 | 8.97% | 1.95% |
氢能行业 | 直接人工 | 6,970,029.49 | 6.00% | 365,539.25 | 8.38% | -2.38% |
氢能行业 | 燃料及动力 | 52,969,437.04 | 45.59% | 1,951,142.08 | 44.73% | 0.86% |
氢能行业 | 制造费用 | 43,566,981.86 | 37.50% | 1,654,086.91 | 37.92% | -0.42% |
其他业务 | 采购成本 | 73,489,740.95 | 100.00% | 36,797,819.35 | 100.00% | 0.00%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本期新设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644,655,408.1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5.2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429,191,285.40 | 6.58% |
2 | 客户二 | 377,360,000.00 | 5.79% |
3 | 客户三 | 361,930,445.00 | 5.55% |
4 | 客户四 | 246,835,927.74 | 3.78% |
5 | 客户五 | 229,337,750.00 | 3.52% |
合计 | -- | 1,644,655,408.14 | 25.2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上述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445,721,203.9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6.7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673,277,115.11 | 17.13% |
2 | 供应商二 | 347,138,315.61 | 8.83% |
3 | 供应商三 | 189,153,975.76 | 4.81% |
4 | 供应商四 | 179,511,295.88 | 4.57% |
5 | 供应商五 | 56,640,501.60 | 1.44% |
合计 | -- | 1,445,721,203.96 | 36.78%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上述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5,050,030.39 | 18,478,838.73 | -18.56% | -- |
管理费用 | 224,327,386.96 | 195,074,525.84 | 15.00% | -- |
财务费用 | 421,495,359.06 | 299,516,626.99 | 40.73% | 支付金融负债利息 |
研发费用 | 179,063,249.93 | 156,325,234.09 | 14.55% | --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品性能,并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氢能存储和应用、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稀土新材料及应用、氯碱生产工艺和装置开展研发工作。报告期公司开展的主要研发和技改项目有:物流仓储管理系统项目、SIS系统建设项目、850Nm?h氯碱提氢项目、全厂废水零排放技术的研发项目、电石自动化出炉的研发项目、电石出炉除尘、电石厂房及配料站除尘的研发项目、干燥智能生产与优化控制项目、低汞触媒煤高效应用项目、电石净化灰输送至碳材干燥燃烧项目、乙炔发生器储斗置换乙炔气回收项目、“生态之舟”移动农业种植项目、稀土中微肥项目、稀土催化剂电石冶炼项目、废碱液回收制纯碱项目、电石气烧窑节能降耗项目、CPVC储氢瓶内胆配方设计、钙锌稳定剂部分替代有机锡稳定剂项目、稀土系抗菌剂项目、微纳米抗菌熔喷布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等。此外,公司分别与中科院、包头稀土研究院、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等多所研究机构和知名学府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氢能应用、稀土应用、土壤修复等领域开展合作研发项目。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80 | 521 | -7.8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0.80% | 10.52% | 0.2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 |
本科 | 190 | 215 | -11.63% |
硕士 | 21 | 25 | -16.00% |
本科以下 | 269 | 281 | -4.2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 | —— |
30岁以下 | 70 | 86 | -18.60% |
30~40岁 | 191 | 215 | -11.16% |
40岁以上 | 219 | 220 | -0.45%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79,063,249.93 | 156,325,234.09 | 14.5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75% | 2.90% | -0.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8,553,945.01 | 6,273,368,896.59 | -70.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0,338,928.50 | 5,636,142,549.36 | -63.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784,983.49 | 637,226,347.23 | -133.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4,867,018.31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36,770.97 | 1,637,822,357.77 | -99.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6,770.97 | -1,632,955,339.46 | -99.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178,917.31 | 2,746,029,370.35 | -81.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433,408.86 | 4,031,454,112.75 | -90.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745,508.45 | -1,285,424,742.40 | -110.4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986,541.15 | -2,281,346,032.62 | -96.3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0.85%,主要是因为公司适当放宽信用政策,降低预收款比例;本期结算以票据为主。
2、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0.89%,主要是因为本期公司借款结构变化,公司偿还金融借款本息造成。
3、本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6.36%,主要是因为本期结算中,以票据结算为主,现金结算为辅,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0.00 | 0.00%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360.00 | 0.00% | 子公司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股票本期价格下跌。 | 否 |
资产减值 | -71,710,831.42 | -7.20%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35,109,986.49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为-8,964,506.05元,商誉减值损失为 | 否 |
-27,636,338.88元。 | ||||
营业外收入 | 993,574.05 | 0.10% | 处置资产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6,114,821.23 | 1.62%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对外捐赠支出、违约赔偿款等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9,407,578.47 | 0.39% | 667,883,846.04 | 3.73% | -3.34% | -- |
应收账款 | 2,527,069,500.55 | 14.14% | 1,909,533,538.75 | 10.66% | 3.48% | --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 ||
存货 | 852,232,557.66 | 4.77% | 669,510,952.87 | 3.74% | 1.03% | --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850,000.00 | 0.59% | 104,850,000.00 | 0.59% | 0.00% | -- |
固定资产 | 9,619,366,862.06 | 53.81% | 9,893,995,912.78 | 55.25% | -1.44% | -- |
在建工程 | 1,800,563,660.14 | 10.07% | 1,526,410,934.57 | 8.52% | 1.55% |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0.00% | 0.00% | -- | ||
短期借款 | 3,343,980,838.05 | 18.71% | 3,145,212,643.47 | 17.56% | 1.15% | -- |
合同负债 | 35,423,197.61 | 0.20% | 127,285,123.71 | 0.71% | -0.51% |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1,239,842,618.90 | 6.92% | -6.92% | -- |
租赁负债 | 0.00% | 0.00% | 0.00% | --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1,030.00 | -6,360.00 | 584,670.00 | |||||
上述合计 | 591,030.00 | -6,360.00 | 584,67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530,559.28 |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182,864.71 | 保证金 |
信用证保证金 | 196.35 | 保证金 |
资金冻结
资金冻结 | 49,408,625.88 | 司法冻结 |
合计 | 60,122,246.22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0.00 | 0.00 | 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 新设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股权 | 已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 | 否 | -- |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耐火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肥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 | 新设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股权 | 已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 | 否 | -- |
材料销售。 | ||||||||||||||
合计 | -- | -- | 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 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土壤修复项目 | 自建 | 是 | 土壤修复 | 0.00 | 568,543,300.00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92.07% | 12,381,200.00 | (预计建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04月19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 | 自建 | 是 | PVC制品 | 0.00 | 236,354,600.00 |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99.39% | 3,243,300.00 | 该项目预计在第5年(含建设期1年)完全达产,目前尚未达产,无法评估是否 | 2022年04月19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达到预计效益。 | ||||||||||||
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 自建 | 是 | 氯碱化工 | 0.00 | 1,354,480,000.00 | 2019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59.49% | (预计建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04月19日 |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合计 | -- | -- | -- | 0.00 | 2,159,377,900.00 | -- | -- | 0.00 | 15,624,50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 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 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1857 | 中国石油 | 83,5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0,750.00 | 3,800.00 | -58,950.00 | 3,800.00 | 24,5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 | 601866 | 中远海发 | 26,48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1,880.00 | 15,240.00 | 640.00 | 15,240.00 | 27,12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票 | |||||||||||||
境内外股票 | 601601 | 中国太保 | 3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8,400.00 | -25,400.00 | -17,000.00 | -25,400.00 | 13,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0.00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139,980.00 | -- | 71,030.00 | -6,360.00 | -75,310.00 | 0.00 | 0.00 | -6,360.00 | 64,67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年 | 非 | 121,534.15 | 0 | 121,372.16 | 0 | 26,164.16 | 21.53% | 161.99 | 截止2021年12月31 | 0 |
公开发行股份 | 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1.99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此外,本年度公司非公发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划扣1,986.97万元。 | |||||||||
2019年 |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 242,678 | 0 | 151,977.27 | 0 | 0 | 0.00% | 1.62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2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公司开设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此外,2021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6,109.73万元,84,83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0 |
合计 | -- | 364,212.15 | 0 | 273,349.43 | 0 | 26,164.16 | 7.18% | 163.61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21,372.16万元,其中,投入土壤修复项目建设56,854.33万元,投入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23,635.46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6,000.00万元,支付保荐承销费2,800.00万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441.80万元,司法划扣1,986.97万元(融资贷款到期违约,法院进行司法划扣),加上募集资金累计存放利息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支出)346.40万元,合计余额为161.99万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51,977.27万元,其中,投入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135,448.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支付承销保荐费1,132.08万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352.19万元,司法划扣6,109.73万元(融资贷款到期违约,法院进行司法划扣),加上募集资金累计存放利息收入(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支出200.62万元,合计余额为84,836.62万元;扣除已经董事会批准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4,83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期末余额为1.62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更) | (2)/(1) |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土壤修复项目 | 否 | 61,752.8 | 61,752.8 | 0 | 56,854.33 | 92.07% | 2022年12月31日 | 1,238.12 | 不适用 | 否 |
2.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 | 否 | 23,781.35 | 23,781.35 | 0 | 23,635.46 | 99.39% | 2019年12月31日 | 324.33 | 不适用 | 否 |
3.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6,000 | 36,000 | 0 | 36,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4.年产30万吨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 | 否 | 227,678 | 227,678 | 0 | 135,448 | 59.49%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 | 15,000 | 0 | 15,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64,212.15 | 364,212.15 | 0 | 266,937.79 | -- | -- | 1,562.4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64,212.15 | 364,212.15 | 0 | 266,937.79 | -- | -- | 1,562.4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1、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非公发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9年5月公司将35,000万元非公发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普通户,用于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报告期内,公司将84,835万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入公司普通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35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4,835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1.99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公司、西部环保、中科装备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此外,本年度公司非公发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划扣1,986.97万元(融资贷款到期违约,法院进行司法划扣)。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2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公司开设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此外,2021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6,109.73万元(融资贷款到期违约,法院进行司法划扣),84,83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土壤修复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产,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注2: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预计在第5年完全达产,目前尚未达产,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乌海化工 | 子公司 | 聚氯乙烯、烧碱、电石、土壤调理剂等。 | 260,340,000.00 | 20,426,776,350.06 | 3,584,273,757.20 | 5,724,530,709.89 | 324,097,687.59 | 203,758,645.8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鸿达兴业(广州) 氢能有限公司 | 新设全资子公司 | 有助于推动公司氢能业务在广州地区的发展布局。目前对公司整理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要影响。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新设全资子公司 | 有助于推动公司稀土新材料业务在广州地区的发展布局。目前对公司整理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要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乌海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下属子公司有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新达茂稀土、蒙华海电、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主营业务包括:生产供应液氢、高纯氢气,提供氢气加注服务;生产销售PVC、烧碱、电石、纯碱、盐酸、液氯等化工原料;生产销售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工程;稀土加工、稀土助剂;电力生产供应等。本报告期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经营稳定,氯碱等主要生产装置保持较高开工率,主要产品PVC、烧碱等化工产品产销率较高,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化工新材料为基础,以资源能源为双翼,发展环保事业”的循环型经济发展战略,围绕“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致力于成为国内最有竞争力的氯碱新材料生产企业。在做大做强氯碱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发展循环经济,持续推动氢能源综合应用、土壤改良、PVC生态屋及环保材料、塑交所电子交易综合服务等业务的发展。目前已形成“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业务协同发展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资源优势、产业协同优势,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配套为目标,加快产业优化和资源整合,打造更为持续稳定的核心竞争力。
1、氢能源板块
鸿达兴业拥有气态、液态、固态储氢技术,积极推动制氢、储氢、储能、运氢及氢能应用产业化的发展。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的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氢能储能发展,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氢能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生产、销售储氢设备,正在研发高压储氢瓶、固态储氢瓶、液氢储罐等产品,助力新能源交通、冶金工业、电子半导体、分布式发电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2、新材料板块
抓住新型城镇化及一带一路政策发展机遇,一方面继续积极推动中谷矿业二期项目建设,扩大现有产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PVC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优势,加大特种PVC、专用PVC、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助剂、稀土催化剂、稀土抗菌材料、新型PVC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力度,同时通过技改创新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提高经营效益。
3、环保板块
国家提出“碧水蓝天净土”计划,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符合国家防治土地污染、保障粮食安全、保护耕地红线的政策精神。公司依托土壤修复产业经验和研发优势,丰富土壤修复产品种类,开发针对不同土壤、不同市场需求的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推广土壤修复产品和改良及时的应用,助力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
4、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板块
公司将继续发挥电子交易平台、现代物流、信息技术、上下游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塑料化工供应链综合管理业务规模,深入促进新材料、环保等业务与互联网业务的联动与融合,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二)经营计划
1、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概述
(1)2021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3亿元,营业利润10.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亿元。
(2)2021年度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①氢能源业务
本报告期,公司在氢气的制取、储存、运输及加注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成功打造了氢能源制造和储存的上游产业链,氢能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目前已掌握气态、固态、液态三种储氢技术。公司致力于氢气的存储及应用研究,相继开展氢气制备、氢气加注、氢气储运、加氢站、移动加氢站、氢能装备研究等技术储备布局,成立了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开展稀土储氢技术、储氢装备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本报告期内,公司在乌海市、广州市建设的加氢站、移动式加氢站等运营良好。此外,乌海化工于乌
海市海勃湾区建设的加氢站正常为乌海公交公司运行的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等用氢车辆提供氢气及加注服务。
②基础化工原料业务
2021年全年公司氯碱产品产销量和经营效益良好,氯碱装置保持较高开工负荷。公司发挥在氯碱化工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产品附加值的目标,针对各生产环节和生产装置开展大量研发和技改工作,积极控制原料、能源单耗,节约水资源,同时提高装置自动化和环保水平。
③土壤改良业务
凭借丰富的土壤改良经验,鸿达兴业已在广东、广西、云南、内蒙、新疆、甘肃、海南等省份,成功改良土地数百万亩,让昔日的“斗笠田”、“望天田”变成了阡陌纵横的“万亩田”、“吨粮田”。2021年,在甘肃、内蒙古、新疆、宁夏等地,许多农用地服用了“丰收延”这剂良药后,昔日盐渍化严重的贫瘠荒地蝶变成长势良好的高产田,可大面积种植棉花、小麦、玉米、油葵、西瓜等作物,成为农户增收致富的新业态。公司子公司西部环保凭借“盐渍化土壤改良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荣获农业农村部颁发的“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此次获奖,是对鸿达兴业及西部环保多年来坚持土壤修复改良研究的肯定和认可,也展现了鸿达兴业在农业领域的科研实力。
公司下设的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致力于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工作。土壤研究院与各地农业部门、多家科研机构和知名大学合作,在全国各地开展检测技术和土壤改良新技术的推广研发,同时为农企、合作社、广大农民等提供免费土壤治理技术咨询、土壤/水质质检测分析等服务,积累了众多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及土壤调理剂样品检测案例,开展为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研发工作。
2、2022年度经营计划
2022年,公司将继续根据总体发展战略要求,立足“氢能源、新材料、大环保、交易所”四大产业,积极实施产品和业务创新,向规模化、专业化的方向继续努力;继续秉承“以实干创造未来”的企业精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做实做强做优实体产业,努力创造更好的效益回报社会和股东。
公司计划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80亿元。具体经营管理计划如下:
(1)安全环保为前提,实现全年稳产高产
贯彻“安全是红线、环保是底线”的理念,围绕生产全过程,不断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加强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装置平稳运行。加强现场管理、原料质量控制、设备维护保养;不断优化工艺控制,控制原料单耗,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力争2022年度氢气、PVC、烧碱、土壤修复、稀土加工、PVC制品、交易所等产品和业务收入和效益稳中有升。
(2)明确氢能战略规划,完善产业布局
一方面,抓住氢能行业发展机遇,密切关注全球及国内氢能产业发展动向,积极发展氢能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完成氢能行业的产能、技术、销售渠道的布局,推动构建完整的制氢、储氢、运氢及氢能应用产业链,努力提高公司在氢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年产五万吨氢能项目建设和加氢站建设,依托制氢、储氢环节的研发技术优势和氢能产品的成本优势,积极开拓氢能应用市场,实现氢能(液氢和高压气氢)规模化生产和销售。积极推动与国内外知名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广泛合作,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等企业加强在氢能技术、装备与应用方面的合作,推动氢能产业化发展。
另一方面,加快中谷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巩固公司在氯碱领域的领先地位。在做好安全、环保管理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和调整,努力扩大领先优势和丰富产品线。同时,推动土壤修复、稀土新材料的发展,结合市场需求和公司竞争优势,积极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继续开展钾长石应用、速溶硅肥、氢气农用、氢气抗菌及医用、稀土抗菌材料等研发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
(3)加强研发创新,保持技术优势。
提高自设的氢能研究院、土壤研究院的研发能力,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打造稳定的核心管理、研发和技术人才团队,推动氢能产业链相关技术、土壤修复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工作,产研结合,保
持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为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推进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法国液化空气等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合作项目,推动氢能、土壤修复、新材料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4)优化组织机构,打造高效管理团队。
公司业务布局较广,下属子公司众多,通过进一步加强组织结构和流程优化,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强化人才培训、培养,加强人员后备力量的选拔,做好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业务范围和规模扩大提供有力支持。突显和肯定技术贡献、专业技能在公司管理、职称晋升、薪酬待遇中地位和作用,拓宽员工追求进步与价值实现的途径与空间。借助股权激励等措施,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基础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其产品价格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和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目前公司氯碱产品产量较大,盈利能力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当经济运行出现下滑时,行业也将随之调整,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
推动“氯碱”、“氢能”双主业发展,发挥PVC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抓住市场机遇大力发展氢能应用、土壤修复等产业,继续通过研发创新丰富业务范围,巩固规模化和产业协同优势,培育更多利润增长点。同时,通过研发创新,加大新产品、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力度,优化现有产品和业务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和业务的比重;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与成本管理,持续进行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改,提高资源能源使用效率,降低原料单耗,提高盈利水平。
2、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基础化工行业也不断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国家可能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化工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成本。
应对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并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使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此外,公司主动实施技改项目实现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减少“三废”排放;主动获取并识别新的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及时适应新要求,保障环保资金投入。
3、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氯碱工业是以电石、盐等为原料生产聚氯乙烯、烧碱、氯气、氢气的基础化工原料产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虽然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危机事件,可能造成停产整顿,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并带来经济和声誉损失,同时可能引起诉讼、赔偿性支出以及处罚。
应对措施:
公司下属生产型子公司均设有专门的安全环保部门,始终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作为生产管理重点,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设备维护管理和现场隐患排查;通过开展员工安全、消防知识培训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级生产管理负责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此外,公司积极通过设备维护、改造和技术革新,提高装置安全化水平。
4、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现有的人才储备满足公司当前生产管理的需要,随着业务扩张,新招聘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可能在一定时期内需要熟悉和适应公司业务。上述情况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管理成本,并影响到公司业务发展。
应对措施: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的外部引进、内部培养,重点引进具有相关业务经验的人才、复合型人才以及高端技术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同时,公司有序推进“532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管理岗位梯队建设;通过培训和实践提高全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打造合理优质的人才结构。
5、财务风险
公司主营产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且近年来随着公司氢能、土壤修复等新业务发展,因建设项目增加、业务类型增加以及新业务规模扩大,公司目前债务规模较大、应收款金额较大。如债务融资规模进一步加大,可能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应对措施:
一方面,充分发挥现有资产产能,通过技改创新、运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一方面,合理规划融资事项,做好资金使用计划、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为公司稳健经营和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1月1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氢能产业发展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1月1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业绩预告披露时间 | (不适用)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集团债券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2月2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氢能产业规划 | (不适用) |
2021年02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可转债转股代码 | (不适用) |
2021年02月2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氯碱行业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2月2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市场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3月0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大股东债务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3月0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公司主营业务,对外担保情况,年度业绩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3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行业情况,氢能产业规划 | (不适用) |
月15日 | ||||||
2021年04月0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4月1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大股东是否减持股份 | (不适用) |
2021年04月30日 | 公司会议室 | 其他 | 其他 | 通过“全景?路演天下”参与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咨询有关公司的产品和业务发展情况、咨询公司氢能业务的发展情况、咨询公司2021年的营业收入目标、咨询广东塑料交易所的交易模式、咨询2021年PVC的生产销售情况和了解公司非公发的进展情况等 | 2021年5月6日披露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1-001) |
2021年05月1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行业情况,公司年度业绩 | (不适用) |
2021年05月2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相关事宜 | (不适用) |
2021年05月2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氢能销售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6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6月2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6月30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股东人数 | (不适用) |
2021年07月0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五万吨氢能项目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7月1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稀土矿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7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询问半年报披露时间 | (不适用) |
2021年08月0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氢能板块业务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8月1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有哪些 | (不适用) |
2021年08月2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原料涨价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9月0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深圳市华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翼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蓝 | 公司介绍、公司氢能产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PVC等氯碱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及主要竞争优势、电石价格大涨,对公司有什么影响、氯碱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如何看待本次行 | 2021年9月7日披露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
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银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诚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业周期,公司是否有扩产计划、公司氢能业务的发展情况、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情况等 | 2021-002) | ||||
2021年09月1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09月15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股价下跌是否有未披露的信息 | (不适用) |
2021年09月1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进展 | (不适用) |
2021年09月17日 | 上海世纪大道金茂大厦 | 其他 | 机构 |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介绍、公司氯碱产品生产规模及主要竞争优势、近期氯碱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对未来市场的展望、公司的氢能业务、氢能发展规划、公司在稀土储氢方面进展如何等 | 2021年9月23日披露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1-003) |
2021年10月0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品涨价对公司影响 | (不适用) |
2021年10月1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PVC大涨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 (不适用) |
2021年10月1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今天是否会出业绩预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10月2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氢能销售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11月0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第四季度是否持续盈利 | (不适用) |
2021年11月1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氢能发展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年度业绩情况 | (不适用) |
2021年11月18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氢能产业主要在哪些地区布局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01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是否在广州有加氢站,公司的主要生产基地布局 | (不适用) |
2021年12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 (不适用) |
2021年12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 | 个 | 个人投资者 | 咨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 (不适用) |
月24日 | 沟通 | 人 | 四季度业绩,年报什么时候披露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良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由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提高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便利性,保证中小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此外,公司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年度业绩说明会、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建立与股东的互动。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现有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由行业、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董事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议案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共4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高效运作。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产生监事。公司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股权激励事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严格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管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公司通过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设立具有竞争性的岗位绩效考核机制,促进管理绩效的提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依据公司内部管理绩效进行考核。
5、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法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
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研发体系,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不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形。
2、人员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上完全独立,有独立的劳资管理、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制度,以及完善的劳资及薪酬体系。
3、资产
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经营所需的技术、专利和商标,资产完整。
4、机构
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及日常运作的情形。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具有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5、财务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运作。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资源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36% | 2021年03月23日 | 2021年03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5.42% | 2021年04月23日 | 2021年04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5) |
2021年度 | 临时股东大会 | 23.42% | 2021年07月16日 | 2021年07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 |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股票期权 | 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周奕丰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2 | 2012年03月15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王羽跃 | 董事 | 现任 | 男 | 54 | 2012年03月15日 | 2022年09月18日 | 2,076,163 | 0 | 0 | 0 | 2,076,163 | - | ||
蔡红兵 | 董事 | 现任 | 男 | 50 | 2012年03月15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林俊洁 | 董事 | 离任 | 女 | 39 | 2015年06月16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林少韩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37 | 2014年08月08日 | 2022年08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
郝 | 董事 | 现 | 男 | 54 | 2019年09月19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海兵 | 任 | |||||||||||||
崔毅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女 | 70 | 2016年09月19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温和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男 | 63 | 2018年04月23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廖锐浩 | 独立 董事 | 现任 | 男 | 58 | 2018年04月23日 | 2022年09月18日 | 590,000 | 0 | 0 | 0 | 590,000 | - | ||
徐增 | 监事 主席 | 现任 | 男 | 66 | 2013年09月16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王庆山 | 监事 | 现任 | 男 | 59 | 2013年09月16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曾如春 | 监事 | 现任 | 女 | 45 | 2019年04月24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郑伯典 | 监事 | 现任 | 男 | 39 | 2022年02月08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于雪 | 监事 | 现任 | 女 | 40 | 2020年11月16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殷付中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9 | 2013年05月18日 | 2022年09月18日 | 1,482,123 | 0 | 0 | 0 | 1,482,123 | - | ||
林桂生 | 财务 总监 | 现任 | 男 | 38 | 2019年09月19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黄泽君 | 采购 总监 | 现任 | 女 | 38 | 2013年06月25日 | 2022年09月18日 | 988,082 | 0 | 0 | 0 | 988,082 | - | ||
胡智薇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女 | 40 | 2018年03月01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姚楚贞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女 | 42 | 2021年04月28日 | 2022年09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 | ||
刘奎 | 副总 经理 | 现任 | 男 | 46 | 2021年04月28日 | 2022年09月18日 | 39,682 | 0 | 0 | 0 | 39,682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5,176,050 | 0 | 0 | 0 | 5,176,05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
林俊洁女士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详细内容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林俊洁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12月09日 | 工作原因 |
姚楚贞 | 副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1年04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刘奎 | 副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1年04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胡智薇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1年04月28日 | 工作岗位变动,由行政总监职务调整为副总经理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姓名 | 最近5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
周奕丰
周奕丰 |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鸿达兴业集团董事长、乌海化工董事长、塑交所董事长兼总经理、金材科技董事长,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院长/理事长、广州市荔湾信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广东省潮商会会长、清华大学EMBA广东同学会会长等社会职位;曾任鸿达兴业集团总经理、塑交所总经理、成禧公司总经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等职务。 |
王羽跃 | 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乌海化工董事、鸿塑新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达茂稀土董事长兼总经理、金材科技董事、鸿达兴业集团董事等职务;曾任乌海化工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
蔡红兵 | 现任公司董事、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塑交所总经理/董事等职务。 |
林少韩 | 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曾任塑交所总经理助理、公司行政中心副总监等职务。 |
郝海兵 | 现任公司董事、中谷矿业总经理,曾任乌海化工纯碱事业部经理/PVC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公司职工监事等职务。 |
崔毅
崔毅 | 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好时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薇美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华南理工大学风险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兼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教学科研领域为会计与财务管理,具体研究方向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曾兼任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塑交所独立董事、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
温和 | 主要从事和擅长高分子材料合成加工与精细化技术及设备开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门职业术学院材料技术系高级工程师、江门市德立兴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江门市本和密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任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材料技术系主任。 |
廖锐浩
廖锐浩 |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建信城市运营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越秀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南沙开发区支行主要负责人等职务。 |
徐增 |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材科技监事,曾任鸿达兴业集团审计中心总监、广东新能源执行董事兼经理等职务。 |
王庆山 | 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乌海化工工会委员会主席、监事,蒙华海电监事,广宇化工监事,氢能源研究院监事长。 |
曾如春 | 现任公司职工监事、塑交所董事兼副总经理,曾任塑交所交易管理部总监、人力资源中心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等职务。 |
郑伯典 | 现任公司监事、鸿达兴业集团财务中心融资副总监,曾任鸿达兴业集团财务中心融资经理等职务。 |
于雪 | 现任公司监事、鸿达兴业集团监事、鸿达兴业集团综合管理中心人力总监,曾任鸿达兴业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
殷付中 | 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中谷矿业董事、乌海化工董事、联丰稀土研究院董事、氢能源研究院执行董事兼经理;曾任乌海化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 |
林桂生
林桂生 |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鸿达兴业集团财务经理。 |
黄泽君 | 现任公司采购总监;曾任金材实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等职务。 |
胡智薇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鸿达兴业集团企划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
姚楚贞
姚楚贞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
刘奎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行政总监、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周奕丰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9年09月01日 | 否 | |
王羽跃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8月02日 | 否 | |
蔡红兵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1月12日 | 是 | |
蔡红兵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6年05月25日 | 是 | |
郑伯典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中心 融资经理 | 2019年01月11日 | 2021年01月17日 | 是 |
郑伯典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中心 融资副总监 | 2021年01月18日 | 是 | |
于雪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9月24日 | 是 | |
于雪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 中心副总监 | 2018年01月15日 | 2021年01月17日 | 是 |
于雪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综合管理中心人力总监 | 2021年01月18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的说明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周奕丰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4年04月01日 | 否 | |
周奕丰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03月07日 | 否 | |
周奕丰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4年12月01日 | 是 | |
周奕丰 | 广州市荔湾信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年03月23日 | 否 | |
周奕丰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06月21日 | 否 | |
周奕丰 | 广东省潮商会 | 会长 | 2013年12月30日 | 否 | |
周奕丰 | 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 | 理事长 | 2021年12月22日 | 否 | |
周奕丰 |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05月13日 | 否 | |
周奕丰 | 广州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6月15日 | 否 | |
周奕丰 | 广东永兴隆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0年11月15日 | 否 | |
周奕丰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2月15日 | 否 | |
王羽跃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01月01日 | 是 | |
王羽跃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1月27日 | 否 | |
王羽跃 | 扬州鸿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 2012年11月01日 | 否 | |
王羽跃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4月22日 | 2021年02月01日 | 否 |
王羽跃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6月21日 | 否 | |
王羽跃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5年01月15日 | 否 | |
王羽跃 | 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9年09月11日 | 否 | |
王羽跃 | 鄂尔多斯市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年02月23日 | 否 | |
蔡红兵 | 广州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06月15日 | 否 | |
蔡红兵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4年06月22日 | 否 | |
蔡红兵 | 广州市荔湾信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0年03月16日 | 否 | |
郝海兵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01月18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好时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8月01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薇美姿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9月10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10月01日 | 是 | |
崔毅 | 广州衡必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1月04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南德医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08日 | 否 |
崔毅 | 广东省东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1月20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火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2月12日 | 否 | |
崔毅 | 广东仁心精诚营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6月09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湘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8年10月26日 | 否 | |
崔毅 | 宁波毅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15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市毅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7月22日 | 否 | |
崔毅 | 芬芳(广州)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1月13日 | 否 | |
崔毅 | 广州蜘蛛侠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21日 | 否 | |
温和 | 江门职业术学院材料技系 | 高级工程师 | 2009年10月01日 | 否 | |
温和 | 江门市德立兴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2017年06月01日 | 否 | |
温和 | 江门市本和密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2010年10月01日 | 否 | |
廖锐浩 | 建信城市运营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8月16日 | 是 | |
廖锐浩 | 建信城市运营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01月27日 | 是 | |
廖锐浩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4月13日 | 是 | |
廖锐浩 | 广东金融学院金融系 | 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 2016年09月01日 | 否 | |
廖锐浩 | 广东省企业家资本管理协会 | 高级顾问 | 2016年08月01日 | 否 | |
廖锐浩 | 广东省融资租赁协会 | 副会长 | 2017年01月01日 | 否 | |
廖锐浩 | 广州市振非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年07月15日 | 否 | |
廖锐浩 | 大湾区诚德投资(横琴)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4月27日 | 否 | |
廖锐浩 | 睿骏创新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03月27日 | 否 | |
徐增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6月21日 | 否 | |
王庆山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工会委员会主席、监事 | 2010年04月01日 | 是 | |
王庆山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3年12月10日 | 否 | |
王庆山 | 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12月31日 | 否 | |
王庆山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23日 | 否 | |
曾如春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3月07日 | 是 | |
曾如春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年02月07日 | 是 | |
曾如春 | 广东塑交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7月16日 | 否 | |
殷付中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12月06日 | 否 | |
殷付中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5年01月05日 | 是 | |
殷付中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1月27日 | 否 | |
殷付中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年12月23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确定并发放。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构成,基本工资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并按月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根据高管人员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确定。2021年度,公司实际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637.39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职情况的说明姓名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周奕丰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2 | 现任 | 15.6 | 否 |
王羽跃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40.8 | 否 |
蔡红兵 | 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2.4 | 是 |
林俊洁 | 董事 | 女 | 39 | 离任 | 82.4 | 否 |
林少韩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37 | 现任 | 43.13 | 否 |
郝海兵 | 董事 | 男 | 54 | 现任 | 94.53 | 否 |
崔毅 | 独立董事 | 女 | 70 | 现任 | 6 | 否 |
温和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现任 | 6 | 否 |
廖锐浩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现任 | 6 | 否 |
徐增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6 | 现任 | 2.4 | 是 |
王庆山 | 监事 | 男 | 59 | 现任 | 14.96 | 否 |
曾如春 | 监事 | 女 | 45 | 现任 | 23.72 | 否 |
郑伯典 | 监事 | 男 | 39 | 现任 | 2.4 | 是 |
于雪 | 监事 | 女 | 40 | 现任 | 2.4 | 是 |
殷付中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现任 | 92.36 | 否 |
林桂生 | 财务总监 | 男 | 38 | 现任 | 37.72 | 否 |
黄泽君 | 采购总监 | 女 | 38 | 现任 | 39.43 | 否 |
胡智薇 | 副总经理 | 女 | 40 | 现任 | 42.01 | 否 |
姚楚贞 | 副总经理 | 女 | 42 | 现任 | 40.66 | 否 |
刘奎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现任 | 42.47 | 否 |
合计 | -- | -- | -- | -- | 637.39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1月12日 | 2021年0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3月03日 | 2021年03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03月29日 | 2021年03月3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4月28日 | 2021年0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 2021年06月23日 | 2021年06月2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8)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08月16日 | 2021年08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1)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0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7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1月29日 | 2021年1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2月09日 | 2021年12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1)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周奕丰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王羽跃 | 9 | 0 | 9 | 0 | 0 | 否 | 0 |
蔡红兵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林俊洁 | 8 | 5 | 3 | 0 | 0 | 否 | 2 |
林少韩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郝海兵 | 9 | 2 | 7 | 0 | 0 | 否 | 0 |
崔毅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温和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廖锐浩 | 9 | 7 | 2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切实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义务,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本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参加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情况,就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且根据自身专长对公司的经营规划、内控管理、业务发展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采纳了独立董事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崔毅、廖锐浩、温和、蔡红兵、王羽跃 | 4 | 2021年 03月09日 | 1、审议内部审计部《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2、审议内部审计部《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报告》;3、审议内部审计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审议审计 |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不利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和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5、审议审计委员会《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 |||
2021年 04月28日 | 1、审议内部审计部《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审议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2021年 08月16日 | 1、审议内部审计部《公司2021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2、审议审计委员会《2021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2021年 10月25日 | 1、审议内部审计部《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审议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季度内 |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生,遵循了公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 |
部审计工作报告》。 | 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的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 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崔毅、温和、廖锐浩、蔡红兵、林俊洁 | 1 | 2021年 03月29日 | 1、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 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领取的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战略委员会 | 周奕丰、廖锐浩、王羽跃、林少韩、郝海兵 | 2 | 2021年 01月06日 | 1、审议《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议案》。 |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做精做强稀土产业。对方具有良好履约能力。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2021年 12月14日 |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氢气供销合同>的议案》。 | 本次合作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氢能产业化发展,助力氢能社会发展。对方具有良好履约能力。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提名委员会 | 廖锐浩、崔毅、周奕丰、温和、王羽跃 | 3 | 2021年 03月29日 | 讨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业素养、日常履职等情况。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日常履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 |
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2021年04月28日 | 1、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的议案》。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
2021年 12月07日 |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公司增补董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 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96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159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4,44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4,60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243 |
销售人员 | 147 |
技术人员 | 265 |
财务人员 | 101 |
行政人员 | 298 |
其他 | 391 |
合计 | 4,44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436 |
大专 | 920 |
高中和中专 | 1,622 |
初中及以下 | 1,467 |
合计 | 4,445 |
2、薪酬政策
公司建立了包括工资、福利、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在内的激励体系。员工薪酬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定岗、定编、定员、定则的基础上,员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和补贴、假期类福利、节日礼金等。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针对各个岗位制定了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考核指标,用以具体计算绩效工资。其中,生产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产量、成型率、退货率等相关指标确定;销售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销量、资金回笼率、销售价格等相关指标确定;管理人员的绩效根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其工作表现确定。公司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市场薪酬福利行情调查结果,对下一年度的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员工培养和人才储备,2021年公司开展“532人才工程计划”项目,组织532人才选拔、培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公司以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员工自我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管理技能类、专业技术类、员工技能提升、安全管理、企业规范运作、财务管理、新业务、新员工培训。一方面提升全体员工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另一方促进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1年4月23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590,725,116股,扣除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1,711,700股后股本2,569,013,4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8,259,147.58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1年1月1日至未来实施该分
配方案之股权登记日,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导致分配股份数量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10股分配金额。)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刊登《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21-055)。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鸿达转债”转股,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10日期间,可转债累计转股418,478,862股,公司总股本由2,590,725,116股变更为3,009,203,978股。因此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21,711,700股后的股本2,987,492,278股为分配基数,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由0.11元调整为0.094591元(含税)。2021年6月22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及要求,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及有效评价,不断改进及优化各项重要业务流程,及时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内部控制体系与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管理需求相适应,提高公司整体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基本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子公司进行内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子公司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19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1、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2、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3、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者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衡量,具体界定如下:(1)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2)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2%≤错报<税前利润的5%;(3)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2%。2、财务报告内部 |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者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衡量,具体界定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2)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2%≤错报<税前利润的5%;(3)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2%。
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具体界定如下:(1)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3)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
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具体界定如下:(1)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3)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具体界定如下:(1)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3)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我们认为,鸿达兴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19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乌海化工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7 | 聚氯乙烯装置、电石装置 | 聚氯乙烯装置7.26毫克/立方米,电石装置23.11毫克/立方米、10.04毫克/立方米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60.37吨 | 447.84吨/年 | 无 |
乌海化工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3 | 电石装置 | 20.5毫克/立方米、4.3毫克/立方米 |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12.43吨 | 160.66吨/年 | 无 |
乌海化工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电石装置 | 150.17毫克/立方米、175.33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83.73吨 | 312.66吨/年 | 无 |
乌海化工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5 | 聚氯乙烯装置 | 7.44毫克/立方米 |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 5.12吨 | 60.00吨/年 | 无 |
中谷矿业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车间 | 8.51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9.87吨 | 406.5吨/年 | 无 |
中谷矿业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车间 | 25.34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26.63吨 | 1104吨/年 | 无 |
中谷矿业 | 烟尘 | 有组 | 1 | 锅炉车 | 5.07毫克/立方米 | 《火电厂大气污 | 5.23吨 | --- | 无 |
织排放 | 间 | 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
新达茂稀土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焙烧尾气 | 300毫克/立方米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62.7吨 | 75.24吨/年 | 无 |
新达茂稀土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焙烧尾气 | 200毫克/立方米 |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 46.08吨 | 55.3吨/年 | 无 |
新达茂稀土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 | 400毫克/立方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24.6吨 | 29.52吨/年 | 无 |
新达茂稀土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 | 400毫克/立方米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31.2吨 | 37.44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2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10.228吨 | 87.785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10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28.374吨 | 98.6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32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116.836吨 | 490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房 | 38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7668吨 | 1.735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7 | PVC生产线 | 4.55毫克/立方米、4.81毫克/立方米、2.35毫克/立方米、3.44毫克/立方米、2.93毫克/立方米、3.22毫克/立方米、1.93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8585吨 | 9.126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氯化氢 | 有组织排放 | 6 | PVC生产线 | 7.1毫克/立方米、5.7毫克/立方米、11.1毫克/立方米、10.8毫克/立方米、9.1毫克/立方米、7.1毫克/立方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8764吨 | 3.536吨/年 | 无 |
10.4毫克/立方 | |||||||||
金材科技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总排水口 | 106毫克/升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4.4212吨 | 4.672吨/年 | 无 |
金材科技 | SS | 有组织排放 | 1 | 总排水口 | 39毫克/升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1.6538吨 | 3.23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10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28.374吨 | 98.6吨/年 | 无 |
西部环保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回转窑 | 320毫克/立方米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116.836吨 | 490吨/年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金材科技、西部环保及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由专职部门负责环保管理,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行。2021年各子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良好,不存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情况。
1、废水处理
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金材科技、新达茂稀土的废水处理设施主要有:生产废水处理装置、生活废水处理装置、离心母液处理装置、含汞废水处理装置等。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输送至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装置;生活废水经处理合格后作为绿化用水。子公司金材科技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进入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再接入地方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起接入地方污水管网。
2021年,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不存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情况。
2、废气处理
乌海化工、中谷矿业、西部环保的废气处理装置主要有: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烧碱事故吸收装置、PVC装置除尘设施、电石渣湿法脱硫装置、SNCR脱硝装置、兰炭干燥除尘设施和石灰窑除尘设施。
金材科技的锅炉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NaOH吸收塔吸收处理、除雾、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新达茂稀土的生产尾气经除尘、三级喷淋、电除雾器等环保设施净化后排出。
2021年,上述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不存在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情况。
3、固废处理
公司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盐泥、电石渣、PVC废料等,危险废物有:废汞触媒、二氯乙烷、废硫酸。2021年,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了有效利用和处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依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转移处置,及时办理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4、噪声处理
公司噪声主要为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等运动引起的机械噪声和气流的起伏运动或气动力引起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公司机器设备主要噪声源均采用减振、厂房建设物隔声、消音设施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环保要求。2021年,公司对各噪声处理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检查巡查,确保各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公司噪声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乌海化工、中谷矿业、金材科技、西部环保等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取得所在地方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所有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乌海化工、中谷矿业、新达茂稀土、金材科技、西部环保等子公司均已根据各自生产装置及行业特点,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方环保局备案;同时,在各岗位配备了完善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做好应急各项准备工作。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为及时监控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控制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确保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相关子公司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制定污染物自行检测方案,采用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现行的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工作。报告期内,各相关子公司按照环保要求制定了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环保部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新达茂稀土 | 污染物排放浓度 | 2020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新达茂稀土 | 2021年5月2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2021】2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 | 新达茂稀土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电除雾器、脱硫剂配制投加系统、喷淋捕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评估造成检测结果超标的原因。(2)有针对性地调整电除雾器运行电压、更换部分芒刺铅线、检查放电情况。(3)调整 |
超标 | 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新达茂稀土的焙烧系统烟囱排放口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号),对新达茂稀土处罚款55万元。 | 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脱硫剂配制浓度、投加量,调整喷淋捕集系统的温度、流量等,将各环保系统运行参数重新修订,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
新达茂稀土 | 大气污染防治违规 | 根据《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大气污染防治类第八条第三项第一款∶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的,且未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的。处8万元以上11万元以 | 2021年5月24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150223【2021】007号),对新达茂稀土处罚款10万元。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新达茂稀土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因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烟气在线监测未联网,公司已准备建设烟气脱硫系统。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下罚款。 | |||||
中谷矿业 | 固体废物排放违规 | 2020年10月1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中谷矿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号电石渣堆场西侧、北侧未采取有效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导致电石渣浆液流向堆场外自然地面。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2021年1月5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1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0万元。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中谷矿业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管道,更换法兰垫片。2、将地面电石渣清理干净。3、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环保。4、要求增加渣场管道巡检频次,尤其在打浆操作过程中必须全程注意管道法兰接口状态。5、对管道接口处做防流失、防渗漏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中谷矿业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中谷矿业 | 大气污染防治违规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锅炉烟囱4月5日、4月25日氮氧化物超标排放2天, | 2021年6月18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13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1.04万元。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中谷矿业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4月5日日均值超标原因为脱硝催化剂堵塞,造成氮氧化物超标,对催化剂吹扫清理后,氮氧化物数据恢复正常。2、4月25日日均值超标原因为固碱炉停炉检修,降温过程中烟气温度不满足脱硝催化剂运行温度,造成脱硫效率减低,氮氧化物超标,固碱炉彻底停运并隔断固碱炉烟气,数据恢复正常。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 |
超标倍数1.04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
中谷矿业 | 大气污染防治违规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4月28日锅炉烟囱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超标倍数0.34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2021年8月10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21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0.34万元。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中谷矿业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4月28日日均值超标原因为锅炉故障降负荷运行造成氮氧化物超标,抢修完成后氮氧化物数据恢复正常。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蒙华海电 | 未依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取水许可证批复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批复取水量为480万立方米。2019年实际取用地 | 2021年9月7日乌水罚决字(2021)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 |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蒙华海电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此项目已经和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签订合同做动态模拟实验,在完成该试验后,可提高循环冷却水浓缩倍率,达到节水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
下水水量492.5008万立方米,超批复取用地下水12.5008万立方米。 | 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条件取水。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公司涉及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有关环境信息,均按照规定通过LED屏、网站、政府平台及时进行了公开。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回报社会。
(1)规范治理,保护股东权益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控体系,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依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全体投资者;公司通过召开网上说明会、解答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提问、解答电话咨询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此外,本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披露、决策和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主动、积极以现金分红等形式回报全体股东。
(2)以人为本,保障员工利益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劳动合同制,与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薪酬与福利待遇制度,按时发放工资,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保险,依法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职工利益和发展需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开展文艺联欢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重视人才培养,组织技能、安全、企业管理等各项培训,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诚信经营,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主要子公司均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满意的服务,充分保障客户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检验,生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产品质量直接挂钩,确保将合格的产品供应给客户;公司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交流,以合作为纽带,以诚信为基础,与众多客户形成了长期友好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努力达到供需双方的互惠共赢,共同为社会创造财富。
(4)坚持互利共赢,保证供应商权益
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坚持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杜绝采购过程中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的情形,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公司严格遵守并履行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友好协商解决纷争,以保证供应商的合理合法权益。在加强与供应商业务合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经验交流,协助供应商解决技术难题、支持供应商开展技术创新,帮助供应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品质,促进供应商与公司共同成长、和谐发展。
(5)保护环境,依法纳税
公司坚持企业成长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重视对污染治理的设备投资和资金投入,对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综合治理。公司设立专门机构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子公司均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在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同时,持续减轻和消除对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公司在各生产环节积极开展工艺和装置技改创新,努力做到物尽其用,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另一方面,积极发展氢能应用、土壤修复、PVC生态屋等绿色能源及环保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制度,定期宣传最新环保法规及政策,不断强化各层级员工的环保意识,通过加强污染防治设备运行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完善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演练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公司环保管控能力。公司严格按照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布环保相关信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完成了年度各项环保目标。
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注重以自身的发展带动地方社会经济的繁荣,依法纳税,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
公司将继续不断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促进公司、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别制定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本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开展安全管控工作,各项安全管理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工作职责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个人。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围绕工艺装备、基础设施、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通过识别风险、控制风险,把风险管控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前面,
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公司生产工艺过程采取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主要措施,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和管道配备安全阀、水封、阻火器等防爆阻火设施,对可能产生有害、有毒混合物的工段和过程,均在严格控制的环境下进行。公司在电石生产环节增加了自动化装置,降低了员工劳动强度和安全风险。公司严格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员工劳保发放标准,为员工职业健康提供保障。公司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充分保障在安全检查评估、咨询、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维护更新、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所有员工做到先培训、后持证上岗;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本报告期公司通过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方式,全面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和水平。
公司报告期内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和属地政府等)的检查,未发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坚持绿色兴农的理念,在土壤修复领域承担自身应有的责任,持续加大环保事业投入、绿色环保技术运用,在全国多个地区开展土壤修复和改良,让瘦田变沃土,助力实现扶贫助农、保护土壤的目标。鸿达兴业对土壤改良的投入来源于氯碱化工的科技变革。早在2015年,鸿达兴业董事长、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院长周奕丰就在全国两会上就土壤污染防治与改良修复等议题建言献策,调研土壤治酸和组建土壤修复科技攻关团队,进而自主研发“丰收延”土壤调理剂系列产品,成功对酸性、碱性和盐碱化土壤实现可控化治理,此举改善了作物生长的土壤环境,提高作物品质与产量。截至目前,鸿达兴业通过土壤调理剂的扶贫助农、科技下乡服务“三农”等多措并举,帮助广西的甘蔗、海南的香蕉、新疆的棉花等多地产业实现提质增产,让昔日的“贫瘠地”变身为“金土地”,带动当地农户实现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振兴。
公司通过中标政府土壤修复项目,成功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近年来,鸿达兴业多次中标政府土壤修复项目,在2019年韶关市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中,采取“钝化阻控+农艺调控”技术,通过“丰收延”土壤调理剂等一系列产品和农艺调控等综合技术对受污染耕地进行治理,使农产品(水稻)重金属含量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2762-2017),达到农田土壤安全利用的目的。项目共实施3年,2021年是第三年,经过三年六造水稻的治理,经测算相关农作物中重金属镉的含量大幅降低,并且改良后的土壤稳定性较好。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成禧公司、鸿达兴业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保持本次重组后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承诺: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增加所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而损害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继续与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公司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公司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其承担 | 2012年03月23日 | 至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止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成禧公司、鸿达兴业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承诺:1、本次重组完成后,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 | 2012年03月23日 | 至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止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其中小股东利益。2、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鸿达兴业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鉴于乌海化工成立控股子公司金材实业从事销售业务,为落实鸿达兴业集团已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一步承诺:逐步将鸿达兴业集团及其控制的除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从事的PVC、烧碱、纯碱等可能与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化工原料(此处化工原料指PVC、烧碱、纯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上述化工原料范围为乌海化工目前经核准可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化工原料种类)贸易业务转移给金材实业,并实现该等业务、人员的平稳过渡;自2012年11月起,本集团不再从事PVC、烧碱和纯碱等可能与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化工原料贸易业务。 | 2012年10月29日 | 至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止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成禧公司、鸿达兴业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同业竞争,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后:(1)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 2012年03月23日 | 至鸿达兴业集团不再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之日或成禧公司非鸿达兴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之日止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3)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会利用从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促使本集团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5)如本集团可能获得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将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公司。若由本集团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承诺促使本集团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公司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 | 2016年03月29日 | --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鸿达兴业集团 |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郑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6年03月29日 | --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 |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郑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6年03月29日 | --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诺 |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郑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8年11月16日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诺 |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郑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8年11月16日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诺 |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 2018年11月16日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鸿达兴业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诺 | 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 | 2019年04月29日 | 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
鸿达兴业集团 |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诺 | 维持控制权稳定。 | 2019年05月12日 | 至偿还质押借款本息并解除鸿达兴业股份质押。 | 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承诺情形。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上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84,83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新冠全球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回款有所延迟,且业务处于备货旺季,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84,835.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上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为有效化解风险,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积极督促有关消除2020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的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持续做好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对内部各项费用支出和生产成本的控制,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生产环节的生产效率、降低原料和能源单耗,全力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把握氯碱行业较好的行情机遇,提高经营效益,降低疫情及其他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
2、要求和督促公司及子公司全体高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关键岗位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认识,提升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
3、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定并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进度推进。公司已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4,835万元。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因此,本期公司合并范围增加上述新设的2家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晓鸿、杨小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年、3年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申请人)
4,158.8 | 否 | 执行完毕 | 2021年4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粤03执3013号,中谷矿业已履约完毕,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履行完毕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乌海化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为共同被告) | 2,457.75 | 否 | 已结案 | 2021年5月31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津03执256号,乌海化工已履约完毕,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履行完毕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中谷矿业、广宇化工、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申请人) | 20,213.24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乌海化工已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达成和解,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达成和解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诉乌海化工票据纠纷 | 13,827.11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6月2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1民初122号、《民事调解书》(2021)内01 | 达成和解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 |
(鸿达兴业、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民初166号,乌海化工已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达成和解,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集团、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鸿达兴业) | 27,655.41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47号、《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48、《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50号、《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51号,乌海化工已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进行调解,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调解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 | 33,800.66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12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56号,乌海化工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调解。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诉乌海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为共同被告) | 1,822.43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5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15号,乌海化工已和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调解,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调解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西部环保借款合 | 1,797.7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302民 | 调解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初3562号,西部环保已和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进行调解,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谷矿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1,587.42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9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624民初1997号,中谷矿业已和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解,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调解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鸿达兴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集团、乌海化工、中谷矿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15,398.64 | 否 | 判决 | 2021年9月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湘01民初21号,正在履行中。 | 履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29,792.68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8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3执112号,乌海化工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 | 20,727.96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8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3执109号,乌海化工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 |
(鸿达兴业、西部环保、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7,660.87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51号,乌海化工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乌海化工(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为共同被申请人) | 14,254.81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3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3执49号,乌海化工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诉乌海化工 | 1,572.6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内03执恢18号,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 | 7,267.59 | 否 | 执行完毕 | 2021年1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京02执142号,中谷矿业已履约完毕,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履行完毕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
告) | 2021-084)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西部环保、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15,060.32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10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8,139.15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7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民事判决书》(2021)内03民初25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9,996.41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执行通知书》(2021)内03执111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集团、乌海化工、新能源集团、鸿达兴业、兴业国 | 90,907.6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3执146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际、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执行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中谷矿业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集团、乌海化工、新能源集团、鸿达兴业、新达茂、西部环保、盐湖镁钾公司、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33,887.26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9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民事调解书》(2021)内03民初46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诉蒙华海电借款合同纠纷 | 54,726.82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3执147号,蒙华海电正在履行中。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塑交所借款合同纠纷(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广东塑交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 | 5,841.11 | 否 | 判决 | 2021年11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106民初8346号,塑交所正在履行中。 | 履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广州农村商 | 6,324.34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5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诉塑交所借款合同纠纷(兴业国际、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新能源集团、盐湖镁钾公司、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广东新能源、广州市伟隆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信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周奕丰、郑楚英为共同被告) | 《民事裁定书》(2021)粤01民初605号,塑交所正在履行中。 | 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
湖北车联天下物流有限公司诉塑交所货运运输合同纠纷 | 1,500 | 否 | 判决 | 2021年4月16日,广东铁路运输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粤7101民初310号,塑交所正在履行中。 | 履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买卖合同纠纷(乌海化工为共同被告) | 3,196.05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3月26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6执230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诉中谷矿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乌海化工为共同被告) | 2,915.93 | 否 | 判决 | 2021年9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1)内06民初238号,中谷矿业正在履行中。 | 履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乌海市蓝汇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诉蒙华海电买卖合同纠纷 | 1,065.59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03执124、126号,蒙华海电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鄂尔多斯市华耀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诉蒙华海电买卖合同纠纷 | 2,408.4 | 否 | 执行阶段 | 2021年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1)内0303执109号,蒙华海电正在履行中。 | 执行中 | 2021年12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4) |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2021年内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计309项,涉案总金额21,366.71万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新达茂稀土 | 其他 | 2020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新达茂稀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新达茂稀土的焙烧系统烟囱排放口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超标。包头市生态环境 | 其他 | 2021年5月27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2021】2号),对新达茂稀土处罚款55万元。 | -- |
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 ||||||
新达茂稀土 | 其他 | 根据《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大气污染防治类第八条第三项第一款∶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的,且未与环保部门监控设备联网的。处8万元以上11万元以下罚款。 | 其他 | 2021年5月24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包环罚150223【2021】007号),对新达茂稀土处罚款10万元。 | ||
中谷矿业 | 其他 | 2020年10月1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对中谷矿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号电石渣堆场西侧、北侧未采取有效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导致电石渣浆液流向堆场外自然地面。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 其他 | 2021年1月5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1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0万元。 | -- | |
中谷矿业 | 其他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锅炉烟囱4月5日、4月25日氮氧化物超标排放2天,超标倍数1.04倍。 | 其他 | 2021年6月18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13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1.04万元。 | ||
中谷矿业 | 其他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4月28日锅炉烟囱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超标倍数0.34倍。 | 其他 | 2021年8月10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1】21号),对中谷矿业处罚款10.34万元。 | ||
蒙华海电 | 其他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取水许可证批复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批复取水量为480万立方米。2019年实际取用地下水水量492.5008万立方米,超批复取用地下水12.5008万立方米。 | 其他 | 乌水罚决字(2021)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条件取水。 |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重大处罚情况,公司子公司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新达茂稀土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电除雾器、脱硫剂配制投加系统、喷淋捕集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排查,评估造成检测结果超标的原因。(2)有针对性地调整电除雾器运行电压、更换部分芒刺铅线、检查放电情况。(3)调整脱硫剂配制浓度、投加量,调整喷淋捕集系统的温度、流量等,将各环保系统运行参数重新修订,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
2、中谷矿业在获知该事项后,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管道,更换法兰垫片。(2)将地面电石渣清理干净。(3)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在工作中时时刻刻注意环保。(4)要求增加渣场管道巡检频次,尤其在打浆操作过程中必须全程注意管道法兰接口状态。(5)对管道接口处做防流失、防渗漏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中谷矿业深刻总结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加强环保领域的工作力度。
3、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开展环保自查工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其他诉讼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因流动资金紧张,公司/子公司未按时履行部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部分金融机构借款到期未能及时清偿。目前公司正在与诉讼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达成合理可行的调解或和解方案,争取按时履行调解裁定或和解方案约定付款义务。同时公司积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争取通过转贷、续贷、拓展融资渠道等方式筹措资金,在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同时,积极履行诉讼判决,偿还债务,降低诉讼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为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奕丰先生。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债券违约分别为:19鸿达兴业MTN001、20鸿达兴业SCP002、18鸿达兴业MTN001、20鸿达兴业SCP001、19粤鸿达兴业ZR001,涉及本金金额合计44.5亿元。
(2)鸿达兴业集团及其子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企业借款合同》等合同,借款本金为47.90亿元;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等合同,借款本金为4.381亿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等合同,借款本金为7.605亿元;与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等合同,借款本金为3.985亿元;与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立信用证业务协议书》合同,借款本金为0.398亿元;该笔借款发生违约。
(3)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以所持中泰化学(证券代码:002092)股份办理的股权质押融资共计约15.54亿元到期未偿还,鸿达兴业集团以所持本公司股份办理的股权质押融资共计约3.27 亿元到期未偿还。
(4)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信托贷款债务余额3.5亿元到期未偿还。
截至本报告期末,因鸿达兴业集团部分债券及借款到期未按时足额清偿、部分供应商货款未及时支付,以及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先生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鸿达兴业集团其他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债务逾期等原因,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先生涉及相关诉讼,且存在未按时履行部分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鸿达兴业集团正在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债务,一方面,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多元化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积极盘活资产,拟对所持化工、物业等项目进行合作开发,所得收益用于偿债、解决债务问题;同时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债务化解。
截至本报告期末,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先生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 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采购原材料 | 采购原盐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7,269.63 | 11,50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建筑劳务服务 | 审定价 | 审定价 | 126.72 | 2,50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租赁 | 租赁仓储设施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93.35 | 46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 | 同一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销售液碱/盐酸;销售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20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
司 | PVC制品和PVC生态屋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销售PVC制品和PVC生态屋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226.84 | 226.84 | 是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熟料、水泥 | 同期市价 | 同期市价 | 1,24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提供服务 | 提供物流运输、交易服务 | 协议价、同期市价 | 协议价、同期市价 | 2,000 | 否 | 银行转账 | -- | 2022年04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 ||
合计 | -- | -- | 7,716.54 | -- | 18,126.84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经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8,100.00万元。2021年度,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关联方发生了部分董事会会议预计外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等超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在董事长权限内,已履行董事长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包情况说明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西部环保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通过承包的方式流转
1.77万亩荒地、盐碱退化和酸性土地,用于进行土壤修复并建设示范基地。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承包项目。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①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西部环保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通过租赁方式流转共计5.30万亩土地,用于进行土壤修复并建设示范基地。
②本报告期因经营需要,子公司租赁房屋、场地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 | 租入方 | 用途 | 面积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 | 办公 | 80㎡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933㎡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部环保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 | 80㎡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东)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办公 | 928㎡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 | 80㎡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办公 | 64.5㎡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 办公 | 92㎡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鸿达兴业(广州)生态之舟有限公司 | 办公 | 45㎡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仓库 | 10,599㎡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 | 3572㎡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 | 45.9㎡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西部环保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 | 14.65㎡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 | 14.33㎡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办公 | 210㎡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办公 | 65㎡ |
达茂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达茂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员工宿舍 | 300㎡ |
乌海市利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西部环保杭锦旗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仓库 | 144㎡ |
非关联自然人 | 新疆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办公 | 510.42㎡ |
非关联自然人 | 西部环保乌海市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办公、员工宿舍 | 500㎡ |
非关联自然人 | 西部环保杭锦旗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办公、员工宿舍 | 1,000㎡ |
③本报告期子公司出租房屋、场地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 | 租入方 | 用途 | 面积 |
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 陈虎林 | 仓库 | 2,000㎡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包头销售公司 | 加油站 | 92㎡ |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乌海化工 | 2016年07月22日 | 46,651 | 2016年09月09日 | 28,171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期限4年)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7年03月01日 | 30,000 | 2017年03月31日 | 7,227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始至融资租赁合同(期限4年)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时止。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7年06月16日 | 8,516 | 2017年06月26日 | 4,37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期限3年)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7年06月16日 | 8,516 | 2017年06月26日 | 3,433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期限3年)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7年12月30 | 16,400 | 2018年02月08 | 16,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担保的主债权(期限3年)诉讼时效届满之日 | 否 | 否 |
日 | 日 | 止。 | ||||||||
乌海化工 | 2018年09月12日 | 10,000 | 2018年09月28日 | 6,353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4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8年10月24日 | 90,000 | 2018年10月24日 | 88,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主合同(期限8年)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8年12月18日 | 10,000 | 2019年02月1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8年12月18日 | 7,000 | 2019年03月27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8年12月18日 | 30,000 | 2019年06月21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8年12月18日 | 10,000 | 2019年02月1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8年12月18日 | 17,850 | 2019年03月13日 | 17,85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金材科技 | 2019年02月01日 | 2,000 | 2019年01月1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1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9年04月23日 | 10,000 | 2019年05月15日 | 7,157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4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8年12月18日 | 25,200 | 2019年07月17日 | 24,84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06月25 | 27,800 | 2019年09月26 | 27,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日 | 日 | |||||||||
乌海化工 | 2019年06月25日 | 16,000 | 2019年08月20日 | 1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2021年2月19日)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06月25日 | 36,000 | 2019年08月19日 | 3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06月25日 | 30,000 | 2019年08月26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08月29日 | 20,000 | 2019年09月2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协议项下的借款展期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新达茂稀土 | 2019年08月29日 | 5,000 | 2019年09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期限5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9年10月31日 | 12,000 | 2019年12月30日 | 9,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2021年8月19日)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08月06日 | 13,000 | 2019年12月11日 | 12,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06月19日 | 32,899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期限2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19年10月31日 | 8,500 | 2020年02月19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项下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10月31日 | 8,600 | 2020年02月19日 | 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保证合同项下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西部环保 | 2019年10月31 | 2,400 | 2020年01月02 | 1,786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 | 否 | 否 |
日 | 日 | 之日起两年。 | ||||||||
中谷矿业 | 2020年04月28日 | 10,000 | 2020年05月20日 | 9,645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限3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19年10月31日 | 30,000 | 2020年06月08日 | 29,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5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18,000 | 2020年07月07日 | 14,798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20年06月17日 | 27,600 | 2020年07月07日 | 20,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36,000 | 2020年08月15日 | 29,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3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20,000 | 2020年11月19日 | 19,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协议项下的借款展期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20年04月28日 | 27,200 | 2020年11月09日 | 27,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12月09日 | 32,899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33,737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 766,03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 | 376,918 |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计(B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中谷矿业(乌海化工于2012年12月为中谷矿业长期借款提供担保) | 2012年12月27日 | 4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0年12月11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
中谷矿业 | 2014年12月30日 | 180,000 | 2015年01月09日 | 88,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022年12月26日) | 否 | 否 |
蒙华海电 | 2018年12月18日 | 60,000 | 2019年03月25日 | 60,000 | 质押 | - | - | 与主债权期限一致 | 否 | 否 |
蒙华海电 | 2020年03月10日 | 60,000 | 2020年03月06日 | 53,939 | 质押 | - | - | 与主债权期限一致 | 否 | 否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06月19日 | 32,899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期限5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乌海化工 | 2020年08月27日 | 3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中谷 | 2020 | 32,899 | 2020 | 32,899 | 连带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 | 否 | 否 |
矿业 | 年06月17日 | 年12月09日 | 责任保证 | 行期限(期限3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
中谷矿业 | 2020年06月17日 | 32,899 | 2020年12月10日 | 32,899 | 连带责任保证 | - | -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期限3年)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411,89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840,58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38,29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45,629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606,62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15,20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1.7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615,20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17,04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615,208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重要合同进展
序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名称 | 重要事项概述 | 本期进展情况 |
1 | 2019年2月19日 | 关于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签署《氢能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双方就氢液化示范项目、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氢能相关装备制造、研发等方面展开合作。 | 公司与北京航天试验技术研究所签订氢能项目合作协议,自2020年4月建成投产以来,设备生产运行正常;开展加氢站设备(高压卸气柱)项目合作;液化设备、低温试验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
2 | 2019年3月6日 | 关于公司与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 | 航天雷特机电承包公司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提供氢液化系统主体设备、代采购氢液化系统配套辅助设备、安装施工、试运行服务、培训等工 | 公司与北京航天雷特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液氢工厂自2020年4月建成投产以来,设备运行良好。 |
署《氢液化工厂设备建设项目合同》的公告 | 作,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 |||
3 | 2019年4月23日 | 关于公司与雄川氢能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氢能项目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 | 雄川氢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公司的氢气。双方在加氢站投资、建设,氢能相关装备研发、制造、加氢站运营等方面开展合作。 | 自合同签订后,双方在加氢站建设、加氢站岛设计方面开展具体项目合作,并深入探讨广东氢源供应,制、储、运、加一体化工作。 |
4 | 2019年5月14日 | 关于公司与乌海市人民政府签署《氢能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公司优先提供保障乌海市政府氢气使用,政府优先使用公司生产的氢气。在乌海市政府支持和协助下,在乌海市投资建设“加氢站项目”及氢经济示范城市配套项目。 | 公司在乌海市建设运营加氢站、移动加氢站,目前加氢站运营正常。自2021年1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以自产氢气通过自建加氢站为乌海市氢能公交车提供加氢服务,正常运作中。 |
5 | 2019年5月14日 |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签署《新能源发展合作的框架协议》的公告 | 以合作方式建立规范的经营实体,进行综合站(加氢、加气、加油)配套设施建设。 | 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合作,按计划推进。 |
6 | 2019年6月11日 | 关于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稀土储氢材料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双方在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友好合作,资源共享,以开发低成本高性能稀土储氢材料为合作重点。 | 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稀土固态储氢材料研发及应用示范等工作。 |
7 | 2019年7月23 | 关于公司与有研工程技术研 | 公司委托有研工研院在第一代稀土系镧-镍基储氢材料的基础上研究开发第二代稀土系镧-镁-镍基储 | 完成第二代稀土系镧-镁-镍基储氢材料研发工作,正在开展第三代稀土系镧-钇-镍基储氢材料研发项目。 |
日 | 究院有限公司签署稀土储氢材料《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 氢材料以及第三代稀土系镧-钇-镍基储氢材料,提高稀土储氢材料的储氢容量。 | ||
9 | 2020年2月14日 | 关于公司与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氯碱制氢合作协议》签署的公告 | 公司将引进由旭化成株式会社研发设计的离子交换膜法电解工艺及离子膜电解槽设备制取氢气。双方将构筑合作体系,展开氢能完整产业的协商合作。 | 公司子公司向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采购的年产30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的主体设备已到位,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中。 |
10 | 2020年11月20日 | 关于与法液空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 双方将在氢气液化领域开展合作,公司将建设液氢装置,液化空气(杭州)有限公司将协助公司进行液氢装置的技术和经济性分析,并就相关技术方案进行合作。 | 法液空公司就液氢项目建设给予可行性技术建议方案,双方并多次深入探讨大型液氢工厂建设、液氢投资项目合作等。 |
11 | 2021年2月23日 | 关于与日本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双方缔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探讨在包括氢能在内的新能源领域、包括楼宇产品和电源产品在内的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模式。公司将首选东芝集团产品和服务保障。 | 公司与东芝(中国)公司正在积极沟通合作事宜。 |
(二)其他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经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3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 | 2021年03月04日、2021年03月24日 | 2021年3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1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效期延长至2022年3月24日。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限售期进行了调整,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
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7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限售期进行了调整,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 2021年06月25日、2021年07月17日 | 2021年6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1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公告日期 | 公告名称 | 重要事项概述 | 本期进展情况 |
1 | 2019年11月21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 北方稀土及所属分子公司在新达茂稀土存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稀土冶炼渣。双方将加强在稀土冶炼和稀土加工应用相关的合作。 | 公司与北方稀土在稀土冶炼、废渣处理、代加工以及固体储氢材料研发等业务方面进一步拓展深化合作。 |
2 | 2020年2月18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签署《年产30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合同》的公告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金材科技向日本旭化成购买一套30万吨/年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该装置以盐水为原料制造氢气、烧碱等产品。 | 公司子公司向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采购的年产30万吨离子交换膜法大型电解装置的主体设备已到位,正在开展设备安装相关工作,积极推进中。 |
3 | 2020年11月11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乌海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燃料电池汽车供氢服务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乌海化工为乌海公交公司运行的燃料电池公交、大巴等用氢车辆提供氢气及加注服务。 | 公司在乌海市建设运营加氢站、移动加氢站,目前加氢站运营正常。自2021年1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以自产氢气通过自建加氢站为乌海市氢能公交车提供加氢服务,正常运作中。 | |||
4 | 2021年1月7日 | 关于子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 | 公司引进中科院长春应化所的稀土专利技术,具体包括:一种稀土氢氧化物中铈的湿法空气氧化方法、一种稀土氟化物纳米粒子的制备方法、一种从包头稀土矿硫酸浸出液中萃取分离铈、氟、磷的方法。 | 根据包头稀土矿特色,结合长春应化所稀土冶炼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根据转让专利技术情况,开展中试相关工作。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52,275 | 0.15% | 29,761 | 29,761 | 3,882,036 | 0.1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852,275 | 0.15% | 29,761 | 29,761 | 3,882,036 | 0.1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852,275 | 0.15% | 29,761 | 29,761 | 3,882,036 | 0.1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86,872,841 | 99.85% | 529,730,580 | 529,730,580 | 3,116,603,421 | 99.8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586,872,841 | 99.85% | 529,730,580 | 529,730,580 | 3,116,603,421 | 99.8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590,725,116 | 100.00% | 529,760,341 | 529,760,341 | 3,120,485,45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相应增加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2、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部分为高管限售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2月20日起满6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止)。本报告期“鸿达转债”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自主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和股本结构相应发生变化。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因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因此有所降低。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 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高级管理人员 | 3,852,275 | 29,761 | 0 | 3,882,036 | 本报告期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部分为高管限售股。 | 离职后且原定任期届满后满六个月起。 |
合计 | 3,852,275 | 29,761 | 0 | 3,882,036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22日起开始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陆续实施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529,760,341股,相应增加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7,45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1,2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54% | 359,953,350 | -134,675,220 | 0 | 359,953,350 | 质押 | 353,089,319 | |||||||
冻结 | 353,239,156 |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2% | 175,505,415 | 0 | 0 | 175,505,415 | 质押 | 175,100,000 | |||||||
冻结 | 175,505,414 |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9% | 118,150,803 | -459,333 | 0 | 118,150,803 | 质押 | 118,150,802 | |||||||
冻结 | 118,150,803 |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86% | 26,990,553 | 0 | 0 | 26,990,553 | |||||||||
李绪坤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4,225,000 | 0 | 14,225,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14,187,978 | 6,353,674 | 0 | 14,187,97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8% | 11,897,102 | -3,610,124 | 0 | 11,897,102 |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汇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0.35% | 10,796,221 | 0 | 0 | 10,796,221 | |||||||||
庄依榕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0,453,000 | 0 | 0 | 10,453,000 | |||||||||
中信银行股 | 其他 | 0.23% | 7,283,800 | 0 | 7,283,800 |
份有限公司-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2017年9月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汇定增私募投资基金分别以现金认购其中部分股份而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该2名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之间的其他关系不详。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上述股东持股的其他有关情况说明:2021年2月3日、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先后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鸿达兴业集团被冻结股份数量353,239,156股,成禧公司被冻结股份数量175,505,415股。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3月19日、3月22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先后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353,239,156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26,988,509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50,581,926股)、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数量为48,192,134)轮候冻结。2021年3月19日,成禧公司持有的60,300,000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4月19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5月13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5月17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成禧公司持有的175,505,415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6月3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6月24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成禧公司持有的175,505,415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6月30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6,502,763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7月2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53,239,156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7月27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10,750,000股公司股份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8月5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3,030,000股公司股份、成禧公司持有的45,450,000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8月23日,成禧公司持有的69,350,000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9月6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16,970,000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21年10月22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182,998,015股公司股份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因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中528,744,571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28,744,665股)的100%。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 | 公司通过“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711,700股回购股 |
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份。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359,953,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953,350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175,505,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505,415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118,150,8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50,803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990,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90,553 |
李绪坤 | 14,2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25,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187,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87,97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897,1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97,102 |
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安鼎汇定增私募投资基金 | 10,796,2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96,221 |
庄依榕 | 10,45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53,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 7,28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83,8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该2名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股东之间的其他关系不详。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上述股东中,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14,011股;李绪坤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2,625,800股;庄依榕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453,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周奕丰 | 2000年09月07日 | 91440000724787697Y | 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场地租赁、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泰化学,证券代码002092)股份207,305,772股,占中泰化学股份总数的8.05%。除此以外,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控股或参股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周奕丰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广东省潮商会会长、清华大学EMBA广东同学会会长等社会职位。1999年至今,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至今,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至今,任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院长、理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除本公司外,过去10年内无曾控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29,43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08月20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29,97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11月20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23,946.07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0年12月31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8,730.4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0年11月27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42,36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2年01月20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 162,070.91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02月20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一致行动人 | 47,94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12月11日 | 生产经营 | 是 | 否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鸿达转债 | 128085 | 2019年12月16日 | 2019年12月16日 | 2025年12月16日 | 343,225,800.00 |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8%、第五年3.0%、第六年5.0%。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8%(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不适用。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鸿达转债及其转换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否。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鸿达转债”的议案》,决定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即至2022年12月8日前),“鸿达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10层 | -- | 宋垚、范本源 | (010)63212001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42,678.00 | 150,448.00 | 84,836.62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2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分别存放在公司开设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中,此外,2021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被司法划扣6,109.73万元,84,83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信用评级结果通知书》,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上述主体和债项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2021年5月28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BB调整为B,展望为负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BB调整为B。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自2020年6月22日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3.98元/股。
公司以2020年7月15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2,588,752,46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67,040,7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99990元(含税)。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6日起调整为3.92元/股。
公司以2021年6月21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总股本3,009,203,97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987,492,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94591元(含税)。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2日起调整为3.91元/股。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 |
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金额的比例 | |||||||
鸿达转债 | 2020年06月22日 | 24,267,800 | 2,426,780,000.00 | 2,083,554,200.00 | 531,771,668 | 20.54% | 343,225,800.00 | 14.14%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4,730 | 12,473,000.00 | 3.63% |
2 | 珠海浊水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浊水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9,460 | 6,946,000.00 | 2.02% |
3 | 兰丽华 | 境内自然人 | 46,380 | 4,638,000.00 | 1.35% |
4 | 深圳快快中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3,000 | 4,300,000.00 | 1.25% |
5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000 | 4,000,000.00 | 1.17% |
6 | 上海展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展弘稳泰对冲运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4,720 | 3,472,000.00 | 1.01% |
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量化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9,280 | 2,928,000.00 | 0.85% |
8 | 崔凯 | 境内自然人 | 29,207 | 2,920,700.00 | 0.85% |
9 | 上海金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锝尧典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 其他 | 29,080 | 2,908,000.00 | 0.85% |
10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2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8,000 | 28,000.00 | 0.82%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2021年1月21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出具《信用评级结果通知书》,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整为BB,上述主体和债项列入评级观察名单。2021年5月28日,新世纪评级出具《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鉴于(1)公司流动性压力极大。公司刚性债务规模较大,可动用货币资金非常有限,新增融资难度极大;
(2)债务逾期。跟踪期内公司未能按时偿付部分到期借款、利息和供应商欠款,面临大量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和冻结风险。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多笔债券和银行借款出现违约,其与一致行动人成禧公司将所持公司大部分股权用于质押,且多数已被法院轮候冻结。综上,新世纪评级决定调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B,调整展望为负面,债项信用等级为B。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69.00% | 78.00% | -11.54% |
资产负债率 | 43.90% | 58.04% | -14.14% |
速动比率 | 46.00% | 57.00% | -19.30%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84,182.02 | 79,135.44 | 6.38%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34.00% | 17.15% | 16.85% |
利息保障倍数 | 3.36 | 4.26 | -21.13%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0.5 | 3.74 | -86.63%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4 | 6.06 | -27.39% |
贷款偿还率 | 18.18% | 98.20% | -80.02% |
利息偿付率 | 0.00% | 93.63% | -93.63%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永证审字(2022)第11001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晓鸿、杨小龙 |
审计报告正文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1、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达兴业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鸿达兴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持续经营能力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附注二(二)。 2021年12月31日,鸿达兴业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为人民币65,226.85万元。于2021年度,鸿达兴业发生若干未能履行银行借款协议的某些约定条款而触发了部分银行借款合同中的违约及交叉违约条款的事项(以下合称“违约事项”)。于2021年12月31日,该等违 | 针对持续经营能力,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管理层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通过访谈管理层了解鸿达兴业预测期的经营计划及为改善现金流而正在或计划实施的各项计划和措施; 3、针对管理层认为鸿达兴业可持续得到银行的支持并获得 |
约事项导致相关银行有权要求鸿达兴业提前偿还共计人民币481,099.40万元的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他金融机构有权要求鸿达兴业提前偿还共计人民币20,201.49万元的融资租赁本金及利息。 为了评估鸿达兴业的持续经营能力,鸿达兴业管理层根据正在或计划实施的各项计划和措施,编制了涵盖期间为自2021年12月31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现金流量预测。该现金流量预测基于管理层对若干未来事项的判断及假设,主要包括: (1)能够满足相关银行的豁免条件并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持续满足借款协议约定的财务指标等要求; (2)可持续得到银行的支持并获得借款续借; (3)处置非重要资产交易可及时完成并收到相关款项; (4)鸿达兴业的子公司相关银行债权转股权方案可及时完成; (5)能够通过各项措施改善经营性现金流。 根据该现金流量预测的结果,鸿达兴业管理层确信自2021年12月31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鸿达兴业将能够获得充足的营运资金偿付营运开支并支付到期债务,因此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 由于持续经营假设为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鸿达兴业在2021年度出现了财务状况变化和上述违约事项等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且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中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及假设,因此对鸿达兴业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是我们审计中重点关注的事项,我们将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借款续借和新增借款的假设: (1)通过检查银行借款合同的条款和核对鸿达兴业对相关合同条款的满足情况以评估管理层已识别的违约事项的完整性; (2)评估了预测期内鸿达兴业对借款协议条款的持续满足能力,并结合鸿达兴业期后实际的借款续借和新增借款情况评估了现金流量预测中预计的借款续借和新增借款的合理性。 4、通过将预测中采用的主要数据及关键假设与历史数据和未来运营计划进行比较、访谈鸿达兴业运营部门、检查经审批的运营计划、检查期后管理层经营性现金流预测的实现情况,以评价预测期经营性现金流预测的合理性; 5、针对上述现金流量预测中采用的主要假设可能出现的合理波动,执行了敏感性测试并评估了其对现金流量预测结果的影响; 6、检查了管理层编制的现金流量预测的计算准确性; 7、检查并评估了鸿达兴业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披露(包括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管理层为减轻这些事项或情况的影响而作出的应对计划和相关不确定性)的充分性。 |
(二)货币资金
(二)货币资金 |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鸿达兴业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6,940.7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39%,由于使用受限金额重大,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机构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风险高度关注,其存管的安全性、余额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及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货币资金的存在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了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鸿达兴业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对银行对账单、网上银行流水进行检查,并关注其中的大额异常交易; 4、我们对与金融机构相关信息实施了函证程序; 5、对库存现金执行了监盘,检查了银行对账单,同时对银 |
行账户执行了函证程序; 6、获取了企业信用报告,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并复核了受限货币资金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充分、恰当; 7、与鸿达兴业管理层访谈,确认是否存在“资金池”业务等方式形成的资金归集和占用。 | |
(三)应收款项及其减值 |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五
(四)、五(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鸿达兴业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372,505.2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38,414.99万元,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8.69%。2021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9.49%。由于应收款项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五(四)、五(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鸿达兴业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372,505.2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38,414.99万元,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为18.69%。 2021年12月31日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较2020年12月31日增长39.49%。 由于应收款项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应收款项存在、准确性、计价和分摊,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测试与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控制是否恰当设计并得到有效执行; 2、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我们复核了管理层确定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资质信息、经营情况、市场环境、信用政策、历史还款情况、未来还款保障措施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用于对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是否合理作出评价; 3、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我们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预计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评价信用风险组合划分的合理性并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复核管理层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准确性;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4、对应收款项期后回款进行检查及分析,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对重要应收款项执行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程序。 |
4、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鸿达兴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5、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鸿达兴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鸿达兴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6、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鸿达兴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鸿达兴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鸿达兴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407,578.47 | 667,883,846.04 |
结算备付金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349,594.45 | 6,150,460.00 |
应收账款 | 2,527,069,500.55 | 1,909,533,538.75 |
应收款项融资 | 356,200,108.42 | 734,776,650.97 |
预付款项 | 823,657,217.71 | 720,838,334.8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57,632,613.51 | 536,069,522.16 |
其中:应收利息 | 2,566,611.87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852,232,557.66 | 669,510,952.8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177,797.15 | 29,417,013.94 |
流动资产合计 | 5,130,726,967.92 | 5,274,180,319.6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84,670.00 | 591,03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619,366,862.06 | 9,893,995,912.78 |
在建工程 | 1,800,563,660.14 | 1,526,410,934.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00,348,821.84 | 414,599,970.4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7,636,338.88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529,665.17 | 39,428,362.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96,697.25 | 82,592,926.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20,650,424.94 | 542,440,720.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44,690,801.40 | 12,632,546,196.07 |
资产总计 | 17,875,417,769.32 | 17,906,726,515.6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43,980,838.05 | 3,145,212,643.4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6,019,584.82 | 427,669,500.00 |
应付账款 | 1,248,349,631.00 | 1,807,231,084.07 |
预收款项 | 145,985.85 | 13,991.00 |
合同负债 | 35,423,197.61 | 127,285,123.7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739,718.84 | 69,142,811.09 |
应交税费 | 793,083,496.62 | 777,704,456.18 |
其他应付款 | 164,427,435.34 | 152,782,910.36 |
其中:应付利息 | 143,037.79 | 604,723.25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22,207,327.19 | 252,306,687.39 |
其他流动负债 | 12,646,358.99 | 22,707,575.14 |
流动负债合计 | 7,452,023,574.31 | 6,782,056,782.4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0.00 | 1,239,842,618.90 |
应付债券 | 295,077,830.26 | 1,966,610,750.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298,922,340.5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2,836,584.03 | |
递延收益 | 81,677,122.18 | 89,726,506.1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91,505.14 | 16,594,130.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5,283,041.61 | 3,611,696,347.35 |
负债合计 | 7,847,306,615.92 | 10,393,753,129.7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120,485,457.00 | 2,590,725,1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81,129,018.58 | 571,758,927.0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17,307,582.84 | 1,268,877,039.86 |
减:库存股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3,858,247.20 | 243,858,247.2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00,769,222.08 | 2,877,187,865.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963,259,129.22 | 7,452,116,796.65 |
少数股东权益 | 64,852,024.18 | 60,856,589.2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28,111,153.40 | 7,512,973,385.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875,417,769.32 | 17,906,726,515.69 |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05,581.02 | 124,838,567.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6,658,672,356.72 | 6,579,284,528.4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67,840.60 | 4,135,977.69 |
流动资产合计 | 6,667,945,778.34 | 6,708,259,073.9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0,283,603.88 | 1,916,672.5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4,258.03 | 100,466.7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9,570,476.06 | 238,324,05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88,450,707.89 | 2,088,863,567.23 |
资产总计 | 8,756,396,486.23 | 8,797,122,641.2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8,144,277.78 | 124,446,489.4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637,400.00 | 3,637,4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5,764.40 | 11,334.48 |
应交税费 | 3,871,006.10 | 1,311,969.15 |
其他应付款 | 1,470,852,939.71 | 1,398,654,052.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76,861,387.99 | 1,778,061,245.8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2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295,077,830.26 | 1,966,610,750.9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3,077,830.26 | 1,966,610,750.90 |
负债合计 | 2,099,939,218.25 | 3,744,671,996.7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120,485,457.00 | 2,590,725,1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81,129,018.58 | 571,758,927.02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96,000,849.48 | 1,747,570,306.50 |
减:库存股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5,960,038.43 | 205,960,038.43 |
未分配利润 | -46,827,697.03 | 36,726,654.9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656,457,267.98 | 5,052,450,644.4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756,396,486.23 | 8,797,122,641.2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522,929,536.86 | 5,393,922,727.29 |
其中:营业收入 | 6,522,929,536.86 | 5,393,922,727.2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454,226,873.59 | 4,299,191,336.45 |
其中:营业成本 | 4,543,762,622.52 | 3,560,700,883.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0,528,224.73 | 69,095,227.40 |
销售费用 | 15,050,030.39 | 18,478,838.73 |
管理费用 | 224,327,386.96 | 195,074,525.84 |
研发费用 | 179,063,249.93 | 156,325,234.09 |
财务费用 | 421,495,359.06 | 299,516,626.99 |
其中:利息费用 | 421,527,041.46 | 314,887,972.60 |
利息收入 | 2,574,124.69 | 19,446,442.15 |
加:其他收益 | 28,638,856.41 | 17,546,197.0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360.00 | -6,32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533,857.49 | -99,351,704.9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710,831.4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1,090,470.77 | 1,012,919,562.93 |
加:营业外收入 | 993,574.05 | 15,805,415.47 |
减:营业外支出 | 16,114,821.23 | 3,439,398.4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95,969,223.59 | 1,025,285,579.99 |
减:所得税费用 | 140,134,153.68 | 205,011,386.2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5,835,069.91 | 820,274,193.79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5,835,069.91 | 820,274,193.79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51,839,635.01 | 813,788,514.21 |
2.少数股东损益 | 3,995,434.90 | 6,485,679.5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55,835,069.91 | 820,274,193.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51,839,635.01 | 813,788,514.2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95,434.90 | 6,485,679.5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288 | 0.314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197 | 0.258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桂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桂生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10,456.50 | 10,290.0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8,715,545.53 | 1,853,236.8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6,315,883.39 | 150,059,955.23 |
其中:利息费用 | 19,345,630.49 | 154,560,431.81 |
利息收入 | 721,938.87 | 5,023,625.86 |
加:其他收益 | 320,449.49 | 133,053.8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0,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4,611.15 | 3,825,163.2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4,796,047.08 | 32,034,735.12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0,026.9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5,296,073.99 | 32,034,735.12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296,073.99 | 32,034,735.1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296,073.99 | 32,034,735.1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296,073.99 | 32,034,735.1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6,985,265.62 | 3,761,575,232.4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86,373.38 | 1,551,240.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782,306.01 | 2,510,242,423.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8,553,945.01 | 6,273,368,896.5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9,404,876.38 | 3,302,072,073.9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1,697,180.24 | 291,571,490.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496,247.29 | 183,484,363.2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740,624.59 | 1,859,014,621.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0,338,928.50 | 5,636,142,549.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784,983.49 | 637,226,347.2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560,313.3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6,704.9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0.00 | 4,867,018.3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36,770.97 | 1,637,822,357.7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36,770.97 | 1,637,822,357.7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6,770.97 | -1,632,955,339.4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9,846,711.92 | 2,342,86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332,205.39 | 403,169,370.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178,917.31 | 2,746,029,370.3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7,050,567.33 | 2,320,813,292.5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368,338.19 | 368,741,606.0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014,503.34 | 1,341,899,214.1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433,408.86 | 4,031,454,112.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745,508.45 | -1,285,424,742.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0,295.14 | -192,297.9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986,541.15 | -2,281,346,032.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271,873.40 | 2,373,617,906.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85,332.25 | 92,271,873.4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29,363.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5,100,863.75 | 2,288,784,604.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100,863.75 | 2,289,513,967.9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0,300.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9,061.52 | 27,761.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59.20 | 4,545,464.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408,561.99 | 4,227,292,364.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716,382.71 | 4,232,755,890.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15,518.96 | -1,943,241,922.7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777.0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07,777.0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00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000.00 | 100,507,777.0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1,2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2,251,25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33,640.56 | 220,677,722.51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29,343.92 | 164,643,912.8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32,384.9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62,984.48 | 535,354,020.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2,984.48 | -313,102,770.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2,297.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965,503.44 | -2,156,029,213.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412,234.38 | 2,194,441,448.2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6,730.94 | 38,412,234.3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268,877,039.86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2,877,187,865.05 | 7,452,116,796.65 | 60,856,589.28 | 7,512,973,385.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268,877,039.86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2,877,187,865.05 | 7,452,116,796.65 | 60,856,589.28 | 7,512,973,385.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9,760,341.00 | -490,629,908.44 | 1,648,430,542.98 | 823,581,357.03 | 2,511,142,332.57 | 3,995,434.90 | 2,515,137,767.4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51,839,635.01 | 851,839,635.01 | 3,995,434.90 | 855,835,069.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29,760,341.00 | -490,629,908.44 | 1,648,430,542.98 | 1,687,560,975.54 | 1,687,560,975.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29,760,341.00 | -490,629,908.44 | 1,648,430,542.98 | 1,687,560,975.54 | 1,687,560,975.5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20,485,457.00 | 81,129,018.58 | 2,917,307,582.84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3,700,769,222.08 | 9,963,259,129.22 | 64,852,024.18 | 10,028,111,153.4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263,025,465.99 | 100,290,398.48 | 240,654,773.69 | 2,704,525,121.41 | 7,270,258,044.22 | 54,370,909.70 | 7,324,628,953.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263,025,465.99 | 100,290,398.48 | 240,654,773.69 | 2,704,525,121.41 | 7,270,258,044.22 | 54,370,909.70 | 7,324,628,953.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2,011,327.00 | -1,870,365.5 | 5,851,573.87 | 3,203,473.51 | 172,662,743.64 | 181,858,752.43 | 6,485,679.58 | 188,344,432.01 |
填列) | 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3,788,514.21 | 813,788,514.21 | 6,485,679.58 | 820,274,193.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11,327.00 | -1,870,365.59 | 5,851,573.87 | 5,992,535.28 | 5,992,535.2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11,327.00 | -1,870,365.59 | 5,851,573.87 | 5,992,535.28 | 5,992,535.2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03,473.51 | -157,222,768.90 | -154,019,295.39 | -154,019,295.3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03,473.51 | -3,203,473.5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019,295.39 | -154,019,295.39 | -154,019,295.3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83,903,001.67 | -483,903,001.67 | -483,903,001.6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268,877,039.86 | 100,290,398.48 | 243,858,247.20 | 2,877,187,865.05 | 7,452,116,796.65 | 60,856,589.28 | 7,512,973,385.9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747,570,306.50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36,726,654.94 | 5,052,450,644.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747,570,306.50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36,726,654.94 | 5,052,450,644.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529,760,341.00 | -490,629,908.44 | 1,648,430,542.98 | -83,554,351.97 | 1,604,006,623.57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296,073.99 | -55,296,073.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29,760,341.00 | -490,629,908.44 | 1,648,430,542.98 | 1,687,560,975.5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529,760,341.00 | -490,629,908.44 | 1,648,430,542.98 | 1,687,560,975.54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8,258,277.98 | -28,258,277.9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
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120,485,457.00 | 81,129,018.58 | 3,396,000,849.48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46,827,697.03 | 6,656,457,267.9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741,718,732.63 | 100,290,398.48 | 202,756,564.92 | 161,914,688.72 | 5,168,442,669.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88,713,789.00 | 573,629,292.61 | 1,741,718,732.63 | 100,290,398.48 | 202,756,564.92 | 161,914,688.72 | 5,168,442,669.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1,327.00 | -1,870,365.59 | 5,851,573.87 | 3,203,473.51 | -125,188,033.78 | -115,992,024.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034,735.12 | 32,034,735.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11,327.00 | -1,870,365.59 | 5,851,573.87 | 5,992,535.2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2,011,327.0 | -1,870,365 | 5,851,573.87 | 5,992,535.28 |
投入资本 | 0 | .5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03,473.51 | -157,222,768.90 | -154,019,295.3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03,473.51 | -3,203,473.5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019,295.39 | -154,019,295.3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90,725,116.00 | 571,758,927.02 | 1,747,570,306.50 | 100,290,398.48 | 205,960,038.43 | 36,726,654.94 | 5,052,450,644.4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发行上市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7号批复同意于2001年2月23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5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9,170万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9,170.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号”文同意,公司242,678.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98元/股,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6日起由原来的3.98元/股调整为3.92元/股,“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3.92元/股调整为3.91元/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531,771,668.0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为3,120,485,457.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0,725,116.00元。
2、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608708760U
公司注册地: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公司总部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曙光路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周奕丰
3、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行业性质:基础化学
公司经营范围:聚氯乙烯、烧碱、纯碱、电石等基础化工产品及PVC下游制品;土壤调理剂、电石、环保脱硫剂等;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子交易服务、物流服务等;氢气的生产、销售及综合应用,储氢技术及储氢装备的研究、开发及应用;制氢、储氢、氢液化和加注氢产品的研发、销售和技术咨询;加氢站的投资、设计、施工;储氢、氢液化、加注氢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烧碱、纯碱、电石、土壤调理剂、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化工产品贸易及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等。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于2022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报出。
5、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2021年5月24日,公
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因此,本期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持续推动业务增长、加快资金回笼及存货周转、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并同时控制各项成本和费用及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本公司董事会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涵盖期间为自2021年12月31日起不少于12个月的本公司现金流量预测。该现金流量预测乃基于管理层对若干未来事项的判断和假设,其实现将取决于本公司计划和正在执行的一系列计划和措施的顺利达成,包括:(1)本公司能够满足相关银行的豁免条件并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持续满足借款协议约定的财务指标等要求;(2)本公司可持续满足现有银行融资的条件并获得必要的借款续借和新增借款;(3)本公司的子公司相关银行债权转股权方案可及时完成;以及(4)本集团就经营性现金流改善的各项措施可以顺利执行。在充分考虑本集团上述正在或计划实施的各项措施基础上,董事会确信本集团在2021年12月31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将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支付营运开支并偿付到期债务。因此,董事会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公司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
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编制时将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
(3)、报告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本公司作为一个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两类: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享有与该安排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与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
只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一项安排就可以被认定为合营安排,并不要求所有参与方都对该安排享有共同控制。
(2)、重新评估
如果法律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变化,合营安排参与方应当对合营安排进行重新评估:
一是评估原合营方是否仍对该安排拥有共同控制权;二是评估合营安排的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3)、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①共同经营中,合营方的会计处理
1)、一般会计处理原则
合营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是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二是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三是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四是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五是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可能将其自有资产用于共同经营,如果合营方保留了对这些资产的全部所有权或控制权,则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与合营方自有资产的会计处理并无差别。
合营方也可能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购买资产来投入共同经营,并共同承担共同经营的负债,此时,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在这些资产和负债中的利益份额。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来确认在相关固定资产中的利益份额,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确认在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中的份额。
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时,合营方应确认按照上述原则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企业的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但合营方对于因其他股东未按约定向合营安排提供资金,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或相关合同约定等规定而承担连带责任的,从其规定,在会计处理上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2)、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共同经营将相关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或相关资产消耗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共同经营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应当仅确认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利得或损失。交易表明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损失准则”)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应当全额确认该损失。
3)、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不构成业务的资产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即,未实现内部利润仍包括在合营方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不应当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该合营方应享有的部分。即,此时应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4)、合营方取得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的利益份额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取得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且该共同经营构成业务时,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等相关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其他相关准则的规定不能与合营安排准则的规定相冲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合并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该共同经营是否构成业务。该处理原则不仅适用于收购现有的构成业务的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也适用于与其他参与方一起设立共同经营,且由于有其他参与方注入既存业务,使共同经营设立时即构成业务。
②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会计处理原则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比照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即,共同经营的参与方,不论其是否具有共同控制,只要能够享有共同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并承担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义务,对在共同经营中的利益份额采用与合营方相同的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利益份额进行会计处理。
(4)、关于合营企业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中,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其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对合营企业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非合营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该合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对该合营企业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核算其对该合营企业的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10、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1)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2)该金融资产
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②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3)、本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
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
11、应收票据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就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提供的相关服务而收取合同价款,与此同时承担将商品或服务转移给客户的履约义务。当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企业已经向客户转移了商品或服务,则应当将因已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在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确认为应收账款或长期应收款。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2)、合同负债
在本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中,本公司有权在尚未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之前收取合同对价,与此同时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移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当本公司履行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时,合同负债确认为收入。
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7、合同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9、债权投资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20、其他债权投资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21、长期应收款
见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22、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3)、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
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0-10 | 2.25-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0-10 | 4.50-10.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0-10 | 18.00-20.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0-10 | 18.00-20.00 |
电气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开始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章节“31长期资产减值”。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①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企业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企业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熟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5、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
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聚氯乙烯、烧碱、PVC制品、化工产品贸易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时,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本公司在租赁变更生效日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己存在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6、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 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年度及各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9%、6% |
消费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5%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乌海鸿达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015000121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该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115000387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该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1年1月15日下发的《关于广东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1号),子公司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被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000444,有效期为三年。该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第58号)的规定,孙公司乌海鸿达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经备案,该孙公司本报告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1,157.55 | 259,246.62 |
银行存款 | 58,649,658.41 | 144,659,644.08 |
其他货币资金 | 10,626,762.51 | 522,964,955.34 |
合计 | 69,407,578.47 | 667,883,846.04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530,559.28 | 383,172,120.01 |
履约保证金 | 182,864.71 | 182,763.82 |
信用证保证金 | 196.35 | 133,912,126.52 |
票据保证金存款 | 5,000,000.00 | |
资金冻结 | 49,408,625.88 | 53,344,962.29 |
合计 | 60,122,246.22 | 575,611,972.64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349,594.45 | 6,150,46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9,349,594.45 | 6,150,460.00 |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0,161,075.05 |
合计 | 20,161,075.05 |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170.00 | 0.03% | 688,170.00 | 100.00% | 688,170.00 | 0.03% | 688,170.00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782,750,768.15 | 99.97% | 255,681,267.60 | 9.19% | 2,527,069,500.55 | 2,159,374,715.36 | 99.97% | 249,841,176.61 | 11.57% | 1,909,533,538.75 |
其中: |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 2,777,950,768.15 | 99.80% | 255,201,267.60 | 9.19% | 2,522,749,500.55 | 2,154,574,715.36 | 99.75% | 249,361,176.61 | 11.57% | 1,905,213,538.75 |
应收保理款 | 4,800,000.00 | 0.17% | 480,000.00 | 10.00% | 4,320,000.00 | 4,800,000.00 | 0.22% | 480,000.00 | 10.00% | 4,320,000.00 |
合计 | 2,783,438,938.15 | 100.00% | 256,369,437.60 | 9.21% | 2,527,069,500.55 | 2,160,062,885.36 | 100.00% | 250,529,346.61 | 11.60% | 1,909,533,538.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一 | 141,420.00 | 141,420.00 | 100.00% | 官司纠纷,对方无力偿还 |
单位二 | 546,750.00 | 546,750.00 | 100.00% | 法院裁决无法执行 |
合计 | 688,170.00 | 688,170.00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368,112,512.47 | 118,405,625.63 | 5.00% |
1-2年(含2年) | 180,573,130.50 | 18,057,313.05 | 10.00% |
2-3年(含3年) | 77,801,234.98 | 11,670,185.25 | 15.00% |
3-4年(含4年) | 66,301,182.38 | 33,150,591.19 | 50.00% |
4-5年(含5年) | 56,225,776.71 | 44,980,621.37 | 80.00% |
5年以上 | 28,936,931.11 | 28,936,931.11 | 100.00% |
合计 | 2,777,950,768.15 | 255,201,267.6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保理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注类 | 4,800,000.00 | 4,800,000.00 | 10.00% |
合计 | 4,800,000.00 | 4,800,000.00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368,112,512.47 |
1至2年 | 180,573,130.50 |
2至3年 | 77,801,234.98 |
3年以上 | 156,952,060.20 |
3至4年 | 71,101,182.38 |
4至5年 | 56,225,776.71 |
5年以上 | 29,625,101.11 |
合计 | 2,783,438,938.1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88,170.00 | 688,170.00 |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 | 249,361,176.61 | 5,840,090.99 | 255,201,267.60 | |||
应收保理款 | 480,000.00 | 480,000.00 | ||||
合计 | 250,529,346.61 | 5,840,090.99 | 256,369,437.6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125,066,544.11 | 4.49% | 6,253,327.21 |
单位二 | 60,016,900.00 | 2.16% | 3,000,845.00 |
单位三 | 66,536,248.27 | 2.39% | 3,326,812.41 |
单位四 | 67,891,000.00 | 2.44% | 3,394,550.00 |
单位五 | 45,181,810.00 | 1.62% | 2,259,090.50 |
合计 | 364,692,502.38 | 13.10% |
(4)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628,664.55 | 14,030,391.13 |
应收账款 | 344,571,443.87 | 720,746,259.84 |
合计 | 356,200,108.42 | 734,776,650.9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84,260,560.97 | 83.07% | 622,055,055.43 | 86.30% |
1至2年 | 60,370,033.17 | 7.33% | 61,849,916.09 | 8.58% |
2至3年 | 49,479,932.87 | 6.01% | 21,266,867.24 | 2.95% |
3年以上 | 29,546,690.70 | 3.59% | 15,666,496.13 | 2.17% |
合计 | 823,657,217.71 | -- | 720,838,334.89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项目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单位一 | 货款 | 82,664,138.86 | 1年以内 | 10.04 | 暂未结算 |
单位二 | 货款 | 57,656,311.76 | 1年以内 | 7.00 | 暂未结算 |
单位三 | 货款 | 58,800,000.00 | 1年以内 | 7.14 | 暂未结算 |
单位四
单位四 | 货款 | 54,250,000.00 | 1年以内 | 6.59 | 暂未结算 |
单位五 | 货款 | 36,000,000.00 | 1年以内 | 4.37 | 暂未结算 |
合计 | —— | 289,370,450.62 | —— | 35.14 | ——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566,611.87 | |
其他应收款 | 457,632,613.51 | 533,502,910.29 |
合计 | 457,632,613.51 | 536,069,522.1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2,566,611.87 | |
合计 | 2,566,611.87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526,944,688.36 | 520,429,325.39 |
保证金及押金 | 48,498,750.77 | 47,759,275.12 |
备用金 | 8,367,449.19 | 6,915,145.48 |
代扣代缴款项 | 1,002,489.18 | 1,513,524.07 |
应收暂付款 | 44,013,043.03 | |
应收赔偿款 | 2,757,822.56 | |
其他 | 28,601,772.13 | |
司法冻结 | 599,700.00 | 599,700.00 |
减:坏账准备 | -127,780,463.99 | -119,086,697.49 |
合计 | 457,632,613.51 | 533,502,910.29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1,735,398.24 | 27,351,299.25 | 119,086,697.49 | |
2021年1月1日 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2,129,808.02 | 12,129,808.02 | ||
本期计提 | -82,745,332.26 | 91,439,098.76 | 8,693,766.50 | |
2021年12月31日 余额 | 8,990,065.98 | 118,790,398.01 | 127,780,463.9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9,801,319.55 |
1至2年 | 242,596,160.32 |
2至3年 | 44,183,933.93 |
3年以上 | 118,831,663.70 |
3至4年 | 52,304,826.31 |
4至5年 | 23,880,293.30 |
5年以上 | 42,646,544.09 |
合计 | 585,413,077.5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第一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91,735,398.24 | -82,745,332.26 | 8,990,065.98 | |||
第二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27,351,299.25 | 91,439,098.76 | 118,790,398.01 | |||
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119,086,697.49 | 8,693,766.50 | 127,780,463.99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往来款 | 35,212,334.12 | 1年以内 | 6.01% | 1,760,616.71 |
单位二 | 往来款 | 40,000,000.00 | 1年以内 | 6.83% | 2,000,000.00 |
单位三 | 往来款 | 26,083,199.80 | 1年以内 | 4.46% | 1,304,159.99 |
单位四 | 往来款 | 20,163,272.00 | 1年以内 | 3.44% | 1,008,163.60 |
单位五 | 往来款 | 11,244,181.00 | 1年以内 | 1.92% | 562,209.05 |
合计 | -- | 132,702,986.92 | -- | 22.66% | 6,635,149.35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6)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06,237,766.00 | 2,035,778.50 | 404,201,987.50 | 333,426,968.47 | 2,035,778.50 | 331,391,189.97 |
在产品 | 77,245,274.15 | 77,245,274.15 | 55,239,293.99 | 55,239,293.99 | ||
库存商品 | 371,137,730.91 | 11,409,863.24 | 359,727,867.67 | 288,221,151.42 | 11,439,097.85 | 276,782,053.57 |
低值易耗品 | 5,882,320.37 | 5,882,320.37 | 5,827,849.32 | 5,827,849.32 | ||
委托加工物资 | 5,175,107.97 | 5,175,107.97 | 270,566.02 | 270,566.02 | ||
合计 | 865,678,199.40 | 13,445,641.74 | 852,232,557.66 | 682,985,829.22 | 13,474,876.35 | 669,510,952.87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35,778.50 | 2,035,778.50 | ||||
库存商品 | 11,439,097.85 | 29,234.61 | 11,409,863.24 | |||
合计 | 13,474,876.35 | 29,234.61 | 13,445,641.74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6,802,293.65 | 14,331,192.29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822,273.38 | |
预缴各项税费 | 15,209,239.48 | 8,285,624.73 |
其他 | 343,990.64 | 6,800,196.92 |
合计 | 35,177,797.15 | 29,417,013.94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鄂尔多斯泰盛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
小计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
合计 | 104,850,000.00 | 104,850,000.00 |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4,670.00 | 591,030.00 |
合计 | 584,670.00 | 591,030.00 |
其他说明:无。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617,563,177.68 | 9,893,995,912.78 |
固定资产清理 | 1,803,684.38 |
合计 | 9,619,366,862.06 | 9,893,995,912.78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家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80,756,366.29 | 7,692,521,387.94 | 92,253,753.80 | 63,058,903.57 | 11,447,637.18 | 2,108,473.25 | 14,842,146,522.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322,716.96 | 22,235,610.48 | 937,465.04 | 344,013.76 | 186,839,806.24 | ||
(1)购置 | 6,370,673.37 | 22,232,683.86 | 937,465.04 | 344,013.76 | 29,884,836.0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574,993.59 | 7,574,993.5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其他 | 149,377,050.00 | 2,926.62 | 149,379,976.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026,034.81 | 20,339,746.97 | 4,195,808.74 | 1,646,812.28 | 16,752.12 | 65,225,154.92 | |
(1)处置或报废 | 39,026,034.81 | 20,339,746.97 | 4,195,808.74 | 1,646,812.28 | 16,752.12 | 65,225,154.92 | |
4.期末余额 | 7,105,053,048.44 | 7,694,417,251.45 | 88,995,410.10 | 61,756,105.05 | 11,430,885.06 | 2,108,473.25 | 14,963,761,173.3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28,478,805.23 | 3,557,968,436.30 | 75,105,861.85 | 54,900,312.15 | 10,255,315.51 | 1,368,280.31 | 4,928,077,011.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4,692,291.88 | 241,447,858.98 | 2,899,187.66 | 1,703,687.73 | 954,601.71 | 128,821.86 | 401,826,449.82 |
(1)计提 | 154,692,291.88 | 241,447,858.98 | 2,899,187.66 | 1,703,687.73 | 954,601.71 | 128,821.86 | 401,826,449.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181,673.19 | 23,461,905.94 | 1,503,326.04 | 742,144.72 | 38,889,049.89 | ||
(1)处置或报废 | 13,181,673.19 | 23,461,905.94 | 1,503,326.04 | 742,144.72 | 38,889,049.89 | ||
4.期末余额 | 1,369,989,423.92 | 3,775,954,389.34 | 76,501,723.47 | 55,861,855.16 | 11,209,917.22 | 1,497,102.17 | 5,291,014,411.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073,597.90 | 20,073,597.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26,464.31 | 31,628,227.30 | 1,131,922.43 | 123,372.45 | 35,109,986.49 | ||
(1)计提 | 2,226,464.31 | 31,628,227.30 | 1,131,922.43 | 123,372.45 | 35,109,986.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226,464.31 | 51,701,825.20 | 1,131,922.43 | 123,372.45 | 55,183,584.3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732,837,160.21 | 3,866,761,036.91 | 11,361,764.20 | 5,770,877.44 | 220,967.84 | 611,371.08 | 9,617,563,177.6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52,277,561.06 | 4,114,479,353.74 | 17,147,891.95 | 8,158,591.42 | 1,192,321.67 | 740,192.94 | 9,893,995,912.78 |
(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1,803,684.38 | |
合计 | 1,803,684.38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56,604,963.01 | 1,526,004,499.79 |
工程物资 | 143,958,697.13 | 406,434.78 |
合计 | 1,800,563,660.14 | 1,526,410,934.5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在建工程 | 1,665,569,469.06 | 8,964,506.05 | 1,656,604,963.01 | 1,526,004,499.79 | 1,526,004,499.79 | |
合计 | 1,665,569,469.06 | 8,964,506.05 | 1,656,604,963.01 | 1,526,004,499.79 | 1,526,004,499.7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电石项目 | 99,480,654.97 | 99,480,654.97 | 其他 | |||||||||
加氢站研发项目 | 63,306,519.68 | 10,725,737.02 | 5,192,360.68 | 68,839,896.02 | 其他 | |||||||
树脂项目 | 355,911,581.89 | 155,777.17 | 356,067,359.06 | 其他 | ||||||||
五万吨氢能源生产项目 | 6,000.00 | 38,680,859.84 | 38,686,859.84 | 其他 | ||||||||
冶炼厂水处理工程 | 15,127,932.40 | 2,382,632.91 | 853,779.82 | 11,891,519.67 | 其他 | |||||||
广宇厂房升级改造 | 88,438,865.97 | 6,658,509.47 | 95,097,375.44 | 其他 | ||||||||
中谷二期项目建设 | 867,732,523.61 | 36,939,052.15 | 904,671,575.76 | 120,892,694.49 | 16,028,054.90 | 募股资金 | ||||||
合计 | 1,490,004,078.52 | 93,159,935.65 | 7,574,993.59 | 853,779.82 | 1,574,735,240.76 | -- | -- | 120,892,694.49 | 16,028,054.90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143,958,697.13 | 143,958,697.13 | 406,434.78 | 406,434.78 | ||
合计 | 143,958,697.13 | 143,958,697.13 | 406,434.78 | 406,434.78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3,980,472.05 | 1,594,241.48 | 9,752,942.92 | 11,138,213.34 | 92,081,003.75 | 508,546,873.54 |
2.本期 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 研发 |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393,980,472.05 | 1,594,241.48 | 9,752,942.92 | 11,138,213.34 | 92,081,003.75 | 508,546,873.5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9,799,087.91 | 661,262.97 | 2,330,305.86 | 9,758,798.37 | 11,397,447.98 | 93,946,903.09 |
2.本期 增加金额 | 10,281,537.91 | 47,315.04 | 252,693.84 | 86,512.46 | 3,583,089.36 | 14,251,148.61 |
(1)计提 | 10,281,537.91 | 47,315.04 | 252,693.84 | 86,512.46 | 3,583,089.36 | 14,251,148.61 |
3.本期 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0,080,625.82 | 708,578.01 | 2,582,999.70 | 9,845,310.83 | 14,980,537.34 | 108,198,051.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3,899,846.23 | 885,663.47 | 7,169,943.22 | 1,292,902.51 | 77,100,466.41 | 400,348,821.8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4,181,384.14 | 932,978.51 | 7,422,637.06 | 1,379,414.97 | 80,683,555.77 | 414,599,970.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 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内蒙古中科装备 有限责任公司 | 833,210.57 | 833,210.57 |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 26,803,128.31 | 26,803,128.31 | ||||
合计 | 27,636,338.88 | 27,636,338.88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833,210.57 | 833,210.57 |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 26,803,128.31 | 26,803,128.31 | ||||
合计 | 27,636,338.88 | 27,636,338.88 |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全厂公共工程 | 5,556,587.02 | 2,874,140.42 | 2,020,299.93 | 6,410,427.51 | |
大修理支出 | 8,955,234.13 | 2,825,506.04 | 6,129,728.09 | ||
拉僧庙站铁路专用线6道延长工程 | 7,960,300.44 | 3,411,557.37 | 4,548,743.07 | ||
离子膜更新支出 | 2,318,588.04 | 962,193.07 | 1,356,394.97 | ||
拉僧庙工业园消防支队 消防工程 | 6,432,928.85 | 772,419.99 | 5,660,508.86 | ||
维修变电站线路维修 | 1,251,370.18 | 565,068.72 | 686,301.46 | ||
电石事业部公共工程 | 434,827.87 | 1,263,565.14 | 291,651.93 | 1,406,741.08 | |
聚氯乙烯事业部公共工程 | 374,216.32 | 863,437.94 | 357,882.96 | 879,771.30 | |
防水工程 | 753,766.07 | 234,710.75 | 519,055.32 | ||
烧碱事业部公共工程 | 769,102.83 | 769,962.09 | 347,084.44 | 1,191,980.48 | |
排污权 | 129,533.21 | 77,720.04 | 51,813.17 |
其他 | 916,592.93 | 14,862,421.56 | 9,149,370.24 | 6,629,644.25 | |
融资租赁手续费 | 3,575,314.47 | 1,856,250.00 | 1,719,064.47 | ||
合计 | 39,428,362.36 | 20,633,527.15 | 22,871,715.48 | 5,660,508.86 | 31,529,665.17 |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84,149,901.59 | 48,096,228.83 | 207,378,491.56 | 51,844,622.8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664,647.36 | 3,666,161.84 | ||
可抵扣亏损 | 17,717,612.48 | 4,429,403.12 | 74,172,640.64 | 18,543,160.16 |
暂估材料成本 | 16,162,553.28 | 4,040,638.32 | 14,725,179.96 | 3,681,294.99 |
递延收益 | 26,257,060.56 | 6,564,265.14 | 51,392,140.31 | 8,523,848.33 |
合计 | 458,951,775.27 | 66,796,697.25 | 347,668,452.47 | 82,592,926.3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2,766,020.56 | 15,691,505.14 | 66,376,523.40 | 16,594,130.85 |
合计 | 62,766,020.56 | 15,691,505.14 | 66,376,523.40 | 16,594,130.8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6,796,697.25 | 82,592,926.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691,505.14 | 16,594,130.85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款 | 720,650,424.94 | 720,650,424.94 | 163,417,137.42 | 163,417,137.42 | ||
预付设备款 | 141,676,014.45 | 141,676,014.45 | ||||
与其他长期资产购建相关的预付款项 | 237,347,568.79 | 237,347,568.79 | ||||
合计 | 720,650,424.94 | 720,650,424.94 | 542,440,720.66 | 542,440,720.66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200,000.00 | 18,950,000.00 |
抵押借款 | 104,899,040.00 | 360,439,331.52 |
保证借款 | 1,034,037,608.10 | 2,762,380,871.97 |
信用借款 | 1,954,229,101.81 | 10,000.00 |
应付利息 | 241,615,088.14 | 3,432,439.98 |
合计 | 3,343,980,838.05 | 3,145,212,643.47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3,046,065,749.91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49,000,000.00 | 4.35% | 2021年07月22日 | 6.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49,000,000.00 | 4.35% | 2021年07月22日 | 6.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49,000,000.00 | 4.35% | 2021年07月22日 | 6.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47,000,000.00 | 4.35% | 2021年07月22日 | 6.5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76,650,990.33 | 4.19% | 2021年07月22日 | 6.5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139,999,995.00 | 0.00% | 2021年02月19日 | 18.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286,241,420.27 | 5.00% | 2021年09月22日 | 7.50% |
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9,900,000.00 | 5.22% | 2021年01月12日 | 7.8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117,000,000.00 | 5.22% | 2021年01月12日 | 6.5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69,000,000.00 | 5.22% | 2021年01月12日 | 7.3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100,000,000.00 | 5.22% | 2021年01月12日 | 7.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47,000,000.00 | 5.22% | 2021年05月18日 | 7.8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157,000,000.00 | 5.22% | 2021年05月18日 | 7.86%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乌珠慕支行 | 300,000,000.00 | 6.09% | 2021年11月24日 | 9.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116,919,025.68 | 0.00% | 2021年05月07日 | 18.00% |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 76,317,675.53 | 7.50% | 2020年08月16日 | 11.2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74,999,995.00 | 5.20% | 2021年04月17日 | 5.9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187,000,000.00 | 5.66% | 2021年08月17日 | 8.4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50,000,000.00 | 5.22% | 2021年05月18日 | 7.8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30,000,000.00 | 5.44% | 2021年05月18日 | 8.1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20,000,000.00 | 5.26% | 2021年05月18日 | 7.9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17,677,608.10 | 5.26% | 2021年05月18日 | 7.9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 | 20,000,000.00 | 5.26% | 2021年05月18日 | 7.90% |
支行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 | 10,000,000.00 | 5.22% | 2021年05月18日 | 7.8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80,000,000.00 | 4.79% | 2021年04月14日 | 7.1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99,000,000.00 | 5.22% | 2021年01月22日 | 7.8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17,860,000.00 | 5.22% | 2021年08月25日 | 7.83%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芳村支行 | 59,999,040.00 | 4.70% | 2021年10月16日 | 7.05%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50,000,000.00 | 6.18% | 2021年03月22日 | 9.2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539,500,000.00 | 7.18% | 2021年03月26日 | 10.77% |
合计 | 3,046,065,749.91 | -- | -- | -- |
(3)资产负债表日后已偿还金额
项目 | 金额(元) |
资产负债表日后已偿还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已偿还金额 | 2,970,987.50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0,000.00 | 1,8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44,319,584.82 | 425,869,500.00 |
合计 | 46,019,584.82 | 427,669,500.00 |
注: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设备款 | 65,596,227.30 | 86,862,379.87 |
应付货款 | 779,585,769.23 | 1,098,480,349.68 |
应付工程款 | 248,561,583.53 | 499,094,371.43 |
应付服务费 | 6,456,171.18 | 39,891,345.72 |
应付劳务费 | 53,925,106.83 | 15,703,411.88 |
应付水费 | 8,448,401.61 | 4,951,008.76 |
应付电费 | 63,950,376.62 | 28,667,914.37 |
应付检修费 | 12,616,969.82 | 14,935,078.49 |
应付行政费用 | 4,971,254.37 | 4,519,322.15 |
其他 | 4,237,770.51 | 14,125,901.72 |
合计 | 1,248,349,631.00 | 1,807,231,084.0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45,985.85 | 13,991.00 |
合计 | 145,985.85 | 13,991.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服务费 | 44,170.23 | |
预收货款 | 35,423,197.61 | 127,240,953.48 |
合计 | 35,423,197.61 | 127,285,123.71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7,264,789.69 | 378,665,988.17 | 360,073,926.62 | 55,856,851.2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878,021.40 | 45,551,890.11 | 47,547,043.91 | 29,882,867.60 |
合计 | 69,142,811.09 | 424,217,878.28 | 407,620,970.53 | 85,739,718.8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872,851.51 | 337,081,498.48 | 312,276,600.21 | 41,677,749.78 |
2、职工福利费 | 299,537.05 | 4,838,081.69 | 4,838,081.69 | 299,537.05 |
3、社会保险费 | 9,211,670.51 | 23,557,511.61 | 24,001,195.02 | 8,767,987.1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8,391,986.40 | 21,391,041.74 | 21,460,433.92 | 8,322,594.22 |
工伤保险费 | 343,846.02 | 1,660,239.02 | 1,899,491.44 | 104,593.60 |
生育保险费 | 475,278.09 | 506,230.85 | 640,709.66 | 340,799.28 |
其他 | 560.00 | 560.00 | ||
4、住房公积金 | 8,359,027.68 | 9,713,020.17 | 15,798,935.07 | 2,273,112.78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21,702.94 | 3,475,876.22 | 3,159,114.63 | 2,838,464.53 |
合计 | 37,264,789.69 | 378,665,988.17 | 360,073,926.62 | 55,856,851.2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812,293.67 | 44,056,953.58 | 45,651,154.28 | 29,218,092.97 |
2、失业保险费 | 1,065,727.73 | 1,494,936.53 | 1,895,889.63 | 664,774.63 |
合计 | 31,878,021.40 | 45,551,890.11 | 47,547,043.91 | 29,882,867.60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71,884,420.86 | 387,837,659.60 |
企业所得税 | 449,784,563.18 | 348,097,609.77 |
个人所得税 | 4,653,005.42 | 1,884,069.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633,630.51 | 6,354,203.79 |
资源税 | 7,855,337.50 | 4,176,725.00 |
房产税 | 11,716,429.00 | 7,802,183.68 |
土地使用税 | 17,504,495.44 | 8,595,845.13 |
印花税 | 1,934,382.18 | 1,708,304.41 |
教育费附加 | 6,271,890.17 | 4,109,897.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220,833.33 | 2,781,631.46 |
环境保护税 | 2,408,561.81 | 2,176,682.23 |
水利基金 | 2,156,890.28 | 2,120,586.97 |
其他 | 59,056.94 | 59,056.94 |
合计 | 793,083,496.62 | 777,704,456.18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43,037.79 | 604,723.25 |
其他应付款 | 164,284,397.55 | 152,178,187.11 |
合计 | 164,427,435.34 | 152,782,910.3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债券利息 | 143,037.79 | 604,723.25 |
合计 | 143,037.79 | 604,723.25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持股计划 | 7,680,000.00 | 9,390,000.00 |
一般行政费用 | 115,140,868.68 | 104,599,638.31 |
运输费 | 1,870,438.55 | 5,720,180.14 |
应付暂收款 | 5,610,022.30 | |
离职补偿金 | 86,087.76 | |
押金及保证金 | 10,261,519.96 | 9,253,727.05 |
代扣代缴款项 | 28,380,262.92 | 12,965,092.61 |
代垫费用 | 951,307.44 | 1,579,247.33 |
应付承包费 | 495,382.04 | |
应付劳务费 | 904,999.25 | |
其他 | 1,573,810.32 | |
合计 | 164,284,397.55 | 152,178,187.1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67,013,141.73 | 160,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55,194,185.46 | 92,306,687.39 |
合计 | 1,722,207,327.19 | 252,306,687.39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075,235.12 | 9,880,177.33 |
存入保证金 | 877,405.12 | 1,002,974.92 |
交易结算准备金 | 7,069,867.62 | 7,650,009.21 |
预提费用及费用 | 623,851.13 | 4,174,413.68 |
合计 | 12,646,358.99 | 22,707,575.14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885,560,178.24 | 885,560,178.24 |
保证借款 | 485,389,999.93 | 347,500,555.49 |
应付利息 | 96,062,963.56 | 6,781,885.17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67,013,141.73 | |
合计 | 0.00 | 1,239,842,618.9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 | 1,241,310,006.59 |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贷款利率(%) | 逾期时间(天) | 逾期利率(%)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442,780,089.12 | 6.00% | 275.00 | 9.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 449,539,917.54 | 6.00% | 275.00 | 9.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 | 328,989,999.93 | 5.39% | 162.00 | 8.09% |
包头市正信浙银稀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7.00% | 145.00 | 10.50% |
合 计 | 1,241,310,006.59 | —— | —— | ——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95,077,830.26 | 1,966,610,750.90 |
合计 | 295,077,830.26 | 1,966,610,750.9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426,780,000.00 | 2019年12月16日 | 6年 | 2,426,780,000.00 | 1,966,610,750.90 | 2,202,781.99 | 1,671,532,920.64 | 295,077,830.26 | |||
合计 | -- | -- | -- | 2,426,780,000.00 | 1,966,610,750.90 | 2,202,781.99 | 1,671,532,920.64 | 295,077,830.26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2,426.78万张。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3.00%、第六年5.0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一次还本。转股期限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自2020年7月1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92元/股,自2021年6月22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3.91元/股。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0.00 | 298,922,340.51 |
合计 | 0.00 | 298,922,340.51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55,194,185.46 | 391,229,027.90 |
其中: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000,752.58 | -18,801,869.28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55,194,185.46 | 92,306,687.39 |
合计 | 0.00 | 298,922,340.51 |
其他说明:
已到期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情况
项 目 | 期末余额 |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 | 228,203,800.00 |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应付款
贷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贷款利率(%) | 逾期时间(天) | 逾期利率(%)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55,940,000.00 | 6.30% | 360.00 | 9.45% |
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9,134,300.00 | 9.00% | 365.00 | 13.50% |
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37,058,000.00 | 5.23% | 362.00 | 7.84%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63,719,200.00 | 6.30% | 363.00 | 9.45% |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5,625,000.00 | 6.30% | 363.00 | 9.45% |
乌海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6,727,300.00 | 12.00% | 365.00 | 18.00% |
合 计 | 228,203,800.00 | —— | —— | —— |
(2)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2,836,584.03 | 经营债务违约 | |
合计 | 2,836,584.03 | --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9,726,506.19 | 1,785,999.00 | 9,835,383.01 | 81,677,122.18 | |
合计 | 89,726,506.19 | 1,785,999.00 | 9,835,383.01 | 81,677,122.1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智能物流园信息管理平台 | 1,0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乌海市化工创新创业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项目 | 739,200.00 | 336,000.00 | 403,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仓储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 2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总部企业奖励补贴资金 | 1,785,999.00 | 552,332.50 | 1,233,666.50 | 与收益相关 |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基金 | 1,715,416.67 | 179,000.00 | 1,536,416.67 | 与资产相关 | ||||
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补贴收入 | 10,167,700.03 | 293,299.04 | 9,874,400.99 | 与资产相关 | ||||
PVC离心母液废水综合处理项目 | 1,175,400.00 | 259,600.00 | 915,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电能在线监测设备 | 314,200.00 | 205,000.00 | 109,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PVC多功能稀土改进剂的研发项目 | 915,000.00 | 91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5000m3/年稀土脱硝催化剂项目 | 1,560,000.00 | 1,5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能源节约利用政府补贴款 | 5,270,833.33 | 550,000.00 | 4,720,833.33 | 与收益相关 | ||||
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政府补助 | 15,693,933.33 | 479,600.00 | 15,214,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摊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2,999,999.99 | 666,666.67 | 2,333,333.32 | 与资产相关 | ||||
35kv保安电力线路变更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料场全封闭式改造补助 | 13,890,500.00 | 515,000.00 | 13,375,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 21,267,705.79 | 1,539,260.04 | 19,728,445.75 | 与收益相关 | ||||
乌海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 12,516,617.05 | 884,624.76 | 11,631,992.29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89,726,506.19 | 1,785,999.00 | 9,835,383.01 | 81,677,122.18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90,725,116.00 | 529,760,341.00 | 529,760,341.00 | 3,120,485,457.00 |
其他说明:本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换股份数量为529,760,341.00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行票面金额为100元的可转换债券2,426.78万张。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80%、第五年3.00%、第六年5.0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一次还本。转股期限自本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初始行权价格为人民币3.98元/股,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3.91元/股。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609,266,583.92 | 571,758,927.02 | 125,480,795 | 490,629,908.44 | 483,785,788.92 | 81,129,018.58 | ||
合计 | 609,266,583.92 | 571,758,927.02 | 125,480,795 | 490,629,908.44 | 483,785,788.92 | 81,129,018.58 |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24,827,211.66 | 1,648,430,542.98 | 2,873,257,754.64 | |
其他资本公积 | 44,049,828.20 | 44,049,828.20 | ||
合计 | 1,268,877,039.86 | 1,648,430,542.98 | 2,917,307,582.84 |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
合计 | 100,290,398.48 | 100,290,398.48 |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3,858,247.20 | 243,858,247.20 | ||
合计 | 243,858,247.20 | 243,858,247.20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77,187,865.05 | 2,704,525,121.41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77,187,865.05 | 2,704,525,121.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51,839,635.01 | 813,788,514.2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03,473.51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8,258,277.98 | 154,019,295.39 |
其他调整因素 | 483,903,001.6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00,769,222.08 | 2,877,187,865.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444,859,178.78 | 4,470,272,881.57 | 5,283,609,750.76 | 3,523,903,064.05 |
其他业务 | 78,070,358.08 | 73,489,740.95 | 110,312,976.53 | 36,797,819.35 |
合计 | 6,522,929,536.86 | 4,543,762,622.52 | 5,393,922,727.29 | 3,560,700,883.4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6,444,859,178.78 | 6,444,859,178.78 | ||
其中: |
聚氯乙烯 | 4,027,680,619.55 | 4,027,680,619.55 | ||
烧碱 | 564,159,893.97 | 564,159,893.97 | ||
PVC制品 | 178,421,101.00 | 178,421,101.00 | ||
化工产品贸易 | 592,904,351.28 | 592,904,351.28 | ||
土壤调理剂 | 135,039,450.23 | 135,039,450.23 | ||
稀土化工产品 | 38,665,218.93 | 38,665,218.93 | ||
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 | 113,192,408.75 | 113,192,408.75 | ||
售电 | 311,544,050.38 | 311,544,050.38 | ||
氢气产品及相关设备 | 256,637,168.14 | 256,637,168.14 | ||
其他 | 226,614,916.55 | 226,614,916.55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公司通常在签订销售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履约义务,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5,569,183.46元。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本期发生额营业收入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一 | 429,191,285.40 | 6.58 |
客户二 | 377,360,000.00 | 5.79 |
客户三 | 361,930,445.00 | 5.55 |
客户四 | 246,835,927.74 | 3.78 |
客户五 | 229,337,750.00 | 3.52 |
合计 | 1,644,655,408.14 | 25.22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077,645.79 | 8,796,948.63 |
教育费附加 | 10,320,657.72 | 8,749,792.91 |
资源税 | 7,993,805.00 | 7,971,872.50 |
房产税 | 9,059,331.47 | 9,060,357.02 |
土地使用税 | 20,386,947.41 | 19,421,122.14 |
车船使用税 | 35,901.59 | 54,121.99 |
印花税 | 2,110,462.63 | 2,066,576.38 |
环境保护税 | 2,021,428.94 | 3,192,179.04 |
水利基金 | 4,090,936.81 | 4,566,126.39 |
其他 | 1,431,107.37 | 5,216,130.40 |
合计 | 70,528,224.73 | 69,095,227.40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89,739.80 | 10,063,919.33 |
广告宣传费 | 1,099,219.93 | 287,735.84 |
运输装卸费 | 2,111,222.07 | 3,795,623.02 |
一般行政性支出 | 2,949,848.59 | 4,331,560.54 |
合计 | 15,050,030.39 | 18,478,838.73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1,535,602.64 | 103,105,955.26 |
折旧摊销 | 33,324,743.44 | 40,625,276.65 |
中介机构及信息披露费 | 9,495,355.68 | 4,551,672.05 |
修理费 | 1,928,675.95 | 4,123,826.55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90,795.52 | 296,822.26 |
一般性行政支出 | 67,752,213.73 | 42,370,973.07 |
合计 | 224,327,386.96 | 195,074,525.84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0,119,420.96 | 46,874,209.20 |
折旧摊销 | 10,219,510.03 | 5,939,908.00 |
直接投入 | 117,872,410.50 | 93,647,120.54 |
设计与调试费 | 3,320,673.17 | 2,596,661.96 |
委托开发费 | 58,113.21 | 72,641.51 |
咨询服务费 | 3,213,207.54 | |
其他 | 7,473,122.06 | 3,981,485.34 |
合计 | 179,063,249.93 | 156,325,234.09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13,509,445.82 | 294,287,059.87 |
减:利息收入 | 2,574,124.69 | 19,446,442.15 |
汇兑损益 | 157,552.68 | 10,537.11 |
承兑汇票贴息 | 574,183.86 | 2,092,628.10 |
银行手续费 | 2,384,889.61 | 4,064,559.43 |
其他 | 7,443,411.78 | 18,508,284.63 |
合计 | 421,495,359.06 | 299,516,626.99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8,486,821.50 | 17,384,105.84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090.19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7,944.72 | 162,091.18 |
合计 | 28,638,856.41 | 17,546,197.02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360.00 | -6,320.00 |
合计 | -6,360.00 | -6,320.00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693,766.50 | -30,353,243.0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840,090.99 | -22,545,928.68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其他应收款坏账评估调整 | -46,452,533.21 | |
合计 | -14,533,857.49 | -99,351,704.93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5,109,986.49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8,964,506.05 | |
商誉减值损失 | -27,636,338.88 | |
合计 | -71,710,831.42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859,451.74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10,716.72 | ||
其他 | 993,574.05 | 12,835,247.01 | 993,574.05 |
合计 | 993,574.05 | 15,805,415.47 | 993,574.05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785,656.47 | 1,569,485.53 | 4,785,656.47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598,947.66 | 63,187.65 | 4,598,947.66 |
罚款损失 | 711,004.13 | 393,229.79 | 711,004.13 |
违约赔偿款 | 2,836,584.03 | 2,836,584.03 | |
其他 | 3,182,628.94 | 1,413,495.44 | 3,182,628.94 |
合计 | 16,114,821.23 | 3,439,398.41 | 16,114,821.23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3,085,267.08 | 173,565,283.1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048,886.60 | 31,446,103.01 |
合计 | 140,134,153.68 | 205,011,386.2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95,969,223.5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8,992,305.8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8,897,300.7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53,491.8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888,119.88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17,502,463.13 |
所得税费用 | 140,134,153.68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 | 2,255,466,420.85 | |
收到的营业外收入 | 485,501.91 | 119,710.22 |
其他 | 443,077.67 | 3,705,160.96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5,440,841.67 | 6,572,437.43 |
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 | 16,712,591.85 | 9,620,865.58 |
收回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 | 89,299,684.09 | |
收回司法冻结资金 | 42,413,410.65 | |
收到的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入金 | 4,987,198.17 | 234,757,828.46 |
合计 | 159,782,306.01 | 2,510,242,423.50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 | 1,713,699,547.74 | |
支付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 535,932.59 | 692,143.82 |
支付的司法冻结资金 | 37,705,060.74 | 53,344,961.44 |
支付的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资金 | 10,045,705.21 | |
其他 | 3,309,744.14 | |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2,384,889.61 | 3,458,118.17 |
支付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等各项费用 | 92,473,689.76 | 33,191,158.52 |
支付的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出金 | 6,595,346.68 | 51,318,947.53 |
合计 | 149,740,624.59 | 1,859,014,621.36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清退保障基金收到的现金 | 507,777.08 | |
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期初现金 | 798,927.91 | |
合计 | 1,306,704.99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12,332,205.39 | 206,732,207.67 |
收到的融资租赁款 | 33,000,000.00 | |
收到的票据贴现款 | 163,437,162.68 | |
合计 | 412,332,205.39 | 403,169,370.35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债券发行费用 | 32,384.94 | |
支付的融资顾问费等 | 660,000.00 | |
支付各类保证金 | 13,520,057.36 | 998,915,492.09 |
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及利息 | 115,494,445.98 | 48,419,301.22 |
票据到期解付款 | 293,872,035.90 | |
合计 | 129,014,503.34 | 1,341,899,214.15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55,835,069.91 | 820,274,193.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1,710,831.42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01,826,449.82 | 428,816,969.5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4,251,148.61 | 13,751,777.7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871,715.48 | 22,214,525.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529.0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187.6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60.00 | 6,32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4,887,972.6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796,229.12 | 27,951,001.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02,625.71 | -2,104,474.3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2,692,370.18 | 81,514,454.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3,640,997.23 | 102,545,232.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06,765,392.58 | -1,271,998,990.11 |
其他 | 14,533,857.49 | 99,351,704.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784,983.49 | 637,226,347.2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85,332.25 | 92,271,873.4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2,271,873.40 | 2,373,617,906.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2,986,541.15 | -2,281,346,032.6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285,332.25 | 92,271,873.40 |
其中:库存现金 | 131,157.55 | 92,271,873.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154,174.70 | 2,373,617,906.02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85,332.25 | 92,271,873.40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0,122,246.22 | 票据保证金、司法冻结 |
合计 | 60,122,246.22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4.98 | 6.3757 | 223.02 |
欧元 | 0.99 | 7.2197 | 7.15 |
港币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1,131.63 | 6.3757 | 325,999.93 |
欧元 | 449.87 | 7.2197 | 3,247.93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46,780.00 | 6.3757 | 1,573,395.25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以工代训补助 | 721,800.00 | 其他收益 | 721,800.00 |
失业保险返还 | 36,471.73 | 其他收益 | 36,471.73 |
广州市商务局发放奖励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广州市2019年度总部企业奖励 | 1,488,332.50 | 其他收益 | 1,488,332.50 |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 325,000.00 | 其他收益 | 325,000.00 |
乌海市海南区财政局退税 | 354,312.00 | 其他收益 | 354,312.00 |
广州青年企业家发展促进中心培训费财政补贴 | 17,307.69 | 其他收益 | 17,307.69 |
稳岗补助 | 145,760.00 | 其他收益 | 145,760.00 |
政府道路补偿款 | 5,255,006.00 | 其他收益 | 5,255,006.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 | 163,949.93 | 其他收益 | 163,949.93 |
还 | |||
熔喷非织造布生产线、医用口罩设备补助资金 | 179,000.00 | 其他收益 | 179,000.00 |
扬州绿扬金凤第三批资助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收以工代训补贴 | 262,000.00 | 其他收益 | 262,000.00 |
绿色金融奖补资金 | 8,182.00 | 其他收益 | 8,182.00 |
纳税贡献奖 | 97,700.00 | 其他收益 | 97,700.00 |
锅炉整治补助款 | 270,000.00 | 其他收益 | 270,000.00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87,000.00 | 其他收益 | 87,000.00 |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10,5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 |
2021年扬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17,800.00 | 其他收益 | 17,800.00 |
海南区财政局电石渣矿化封存利用二氧化碳项目资金 | 5,440,000.00 | 其他收益 | 5,440,000.00 |
乌海市财政局20年关于疫情重要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奖补资金 | 530,000.00 | 其他收益 | 530,000.00 |
减免税额 | 38,834.95 | 其他收益 | 38,834.95 |
与取得土地使用权相关的补贴收入 | 293,299.04 | 其他收益 | 293,299.04 |
电能在线监测设备 | 259,600.00 | 其他收益 | 259,600.00 |
PVC离心母液废水综合处理项目 | 205,000.00 | 其他收益 | 205,000.00 |
收乌海市财政局自治区民营企业100强奖励资金21.7.19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PVC多功能稀土改进剂的研发项目 | 915,000.00 | 其他收益 | 915,000.00 |
5000m3/年稀土脱硝催化剂项目 | 1,560,000.00 | 其他收益 | 1,560,000.00 |
经贸局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补助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交通通讯补贴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工会经费返还 | 3,932,558.91 | 其他收益 | 3,932,558.91 |
收能源节约利用政府补贴款 | 550,000.00 | 其他收益 | 550,000.00 |
收到鄂托克旗总工会稳岗留工帮扶基金款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收到鄂托克旗财政局疫情防护补助款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鄂托克旗财政局储备人才补贴款 | 202,800.00 | 其他收益 | 202,800.00 |
鄂托克旗财政局见习补贴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政府补助 | 479,600.00 | 其他收益 | 479,600.00 |
摊销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 666,666.67 | 其他收益 | 666,666.67 |
35kv保安电力线路变更补助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料场全封闭式改造补助 | 515,000.00 | 其他收益 | 515,000.00 |
就业服务中心培训费补贴款 | 1,200.00 | 其他收益 | 1,200.00 |
进项税额加计扣减 | 14,090.19 | 其他收益 | 14,090.19 |
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 1,539,260.04 | 其他收益 | 1,539,260.04 |
乌海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 884,624.76 | 其他收益 | 884,624.76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期新设2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2021年5月24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塑料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兴业土壤改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土壤修复、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地球土壤 | 广州 | 广州 | 土壤资源保护 | 100.00% | 设立 |
研究院 | 与持续利用研究 |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电子交易撮合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鸿达兴业(广州)生态之舟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新材料工程技术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鸿达兴业(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商品零售及批发贸易 | 100.00% | 设立 | |
鸿达兴业(广东)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新材料研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鸿达兴业(广州)氢能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新达茂稀土(广州)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江苏全塑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装饰工程承包 | 100.00% | 设立 | |
扬州鸿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塑料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设立 | |
扬州威亨塑胶有限公司 | 扬州 | 扬州 | 塑料制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氯碱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电石产品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化工装备工程承包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土壤改良剂、环保脱硫剂等生产与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稀土化工材料生产与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联丰稀土化工研究院 | 乌海 | 乌海 | 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稀 | 70.00% | 设立 |
有限公司 | 土化工材料研发与销售 | |||||
广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氯碱化工产品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联丰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高分子稀土助剂、稀土化工材料研发与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鄂尔多斯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土壤改良剂等的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乌海市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土壤改良剂等的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塑交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及场地租赁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化工交易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贸易咨询及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塑交所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货物运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万商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化工产品及其他商品批发零售贸易、道路货物运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万商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疆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 | 乌鲁木齐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包头市鸿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包头 | 包头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乌海鸿达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及物流服务 | ||||||
青海鸿达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西宁 | 西宁 | 物资交易信息咨询、电子商务、商品贸易及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圆进出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货物进出口、商品批发零售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万商台电子商务(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信息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塑交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商业保理业务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研究与试验发展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鸿达氢能源及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氢气综合应用研究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柬埔寨有限公司 | 柬埔寨 | 柬埔寨 | --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杭锦旗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农畜种养加工、土壤调理剂生产销售 | 100.00% | 设立 | |
西部环保通辽土壤改良有限公司 | 通辽 | 通辽 | 农畜种养、肉类加工,土壤调理剂销售 | 100.00% | 设立 |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 | 乌海 | 供热及售电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十六)使用权资产”中披露。
本公司应收款项中
①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期间 | 期末余额占比 |
占比(%)
占比(%) | 13.1% |
②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期间 | 期末余额占比 |
占比(%) | 22.66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5万元(2020年12月31日:5万元)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合计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至4年 | 4至5年 | 5年以上 | ||
一、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407,578.47 | 69,407,578.47 | |||||
应收票据 | 9,349,594.45 | 9,349,594.45 | |||||
应收账款 | 2,368,112,512.47 | 180,573,130.50 | 77,801,234.98 | 71,101,182.38 | 56,225,776.71 | 29,625,101.11 | 2,783,438,938.15 |
其他应收款 | 179,801,319.55 | 242,596,160.32 | 44,183,933.93 | 52,304,826.31 | 23,880,293.30 | 42,646,544.09 | 585,413,077.50 |
金融资产合计 | 2,626,671,004.94 | 423,169,290.82 | 121,985,168.91 | 123,406,008.69 | 80,106,070.01 | 72,271,645.20 | 3,447,609,188.57 |
二、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36,442,091.52 | 3,236,442,091.52 | |||||
应付票据 | 46,019,584.82 | 46,019,584.82 | |||||
应付账款 | 670,702,455.44 | 302,044,737.87 | 223,506,369.70 | 208,436,947.30 | 1,404,690,510.31 | ||
其他应付款 | 88,124,479.54 | 31,001,576.22 | 23,041,767.98 | 22,116,573.81 | 164,284,397.55 | ||
长期借款 | 1,446,798,029.87 | 1,446,798,029.87 | |||||
金融负债合计 | 5,488,086,641.19 | 333,046,314.09 | 246,548,137.68 | 230,553,521.11 | 6,298,234,614.07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①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増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一、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4,683,240,121.39 |
其中:短期借款 | 3,236,442,091.52 |
长期借款 | 1,446,798,029.87 |
合计 | 4,683,240,121.39 |
二、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69,407,578.47 |
合计
合计 | 69,407,578.47 |
报告期内,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变动如下:
变动 | 本期发生额 |
上升10% | -33,572,748.55 |
下降10% | 33,572,748.55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行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以前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②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汇率风险主要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持有少量美元存款,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比例并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面临的汇率风险并不重大。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外币资产期末余额 |
美元
美元 | |
其中:货币资金 | 34.98 |
应收账款 | 51,131.63 |
应付账款 | 246,780.00 |
欧元 | |
其中:货币资金 | 0.99 |
应收账款 | 449.87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可能合理变动对本公司当期损益的税后影响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税后利润上升(下降) | 本期发生额 | |
美元汇率上升 | 5% | -62,358.61 |
美元汇率下降 | 5% | 62,358.61 |
欧元汇率上升 | 5% | -162.04 |
欧元汇率下降 | 5% | 162.04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4,670.00 | 520,000.00 | 584,67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64,670.00 | 520,000.00 | 584,67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4,670.00 | 335,964,481.48 | 520,000.00 | 336,549,151.48 |
(八)应收款项融资 | 335,964,481.48 | 335,964,481.4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项目投资与企业管理 | 28,000.00 | 11.54% | 17.1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11.54%,成禧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5.62%,鸿达兴业集团与成禧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周奕丰。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鸿达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粤港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包头市盐湖镁钾有限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
内蒙古哈达盐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
内蒙古盐湖氢气能有限公司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
广东鸿达兴业集团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英丰行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永兴隆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泽鑫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州市伟隆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州国际贸易城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州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广东鸿达兴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内蒙古额济纳旗希热哈达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 |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配偶控股的公司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公司 |
乌海市本原经贸有限公司 | 原孙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胞弟控股的公司 |
郑楚英 | 实际控制人配偶 |
周喜才 | 实际控制人父亲 |
周奕雄 | 实际控制人胞弟 |
王羽跃 | 非独立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刘奎 | 副总经理 |
殷付中 | 副总经理 |
胡智薇 | 副总经理 |
姚楚贞 | 副总经理 |
林少韩 | 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
林桂生 | 财务总监 |
黄泽君 | 采购总监 |
蔡红兵 | 非独立董事 |
郝海兵 | 非独立董事 |
崔毅 | 独立董事 |
温和 | 独立董事 |
廖锐浩 | 独立董事 |
徐增 | 监事 |
王庆山 | 监事 |
郑伯典 | 监事 |
于雪 | 监事 |
曾如春 | 监事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接受建筑劳务服务 | 1,267,200.00 | 否 | 137,614.68 |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原盐 | 72,696,266.72 | 否 | 42,762,564.36 | |
广东鸿达兴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采购机器设备 | 否 | 43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PVC制品和PVC生态屋 | 2,268,400.00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租赁 | 933,489.96 | 933,489.96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
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39,500,000.00 | 2019年07月01日 | 2021年03月05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70,650,990.33 | 2019年12月13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74,999,995.00 | 2020年02月13日 | 2021年02月12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04,000,000.00 | 2020年07月07日 | 2021年07月06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 | 295,900,000.00 | 2020年01月09日 | 2021年11月05日 | 否 |
限公司 |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286,241,420.27 | 2020年06月08日 | 2021年06月08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9年09月25日 | 2021年10月23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90,499,616.03 | 2019年09月24日 | 2021年09月22日 |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39,999,995.00 | 2019年08月20日 | 2020年08月20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116,919,025.68 | 2019年12月24日 | 2021年03月17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76,317,675.53 | 2019年12月16日 | 2019年08月16日 | 否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24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92,320,006.66 | 2012年12月27日 | 2020年12月26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0 | 2020年02月02日 | 2021年02月19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03月13日 | 2021年03月12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2020年07月09日 | 2021年07月08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08月04日 | 2021年08月03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08月14日 | 2021年08月13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7,677,608.10 | 2020年08月07日 | 2021年08月06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0年10月15日 | 2021年10月14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99,000,000.00 | 2020年01月22日 | 2021年01月21日 | 否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8,989,999.93 | 2012年12月06日 | 2023年12月11日 | 否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7,998,700.00 | 2020年01月13日 | 2021年01月09日 | 否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9,861,300.00 | 2020年01月17日 | 2021年01月09日 | 否 |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16年09月19日 | 2021年08月12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0年12月08日 | 2022年12月02日 | 否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奕丰,郑楚英 | 128,000,000.00 | 2021年12月03日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373,900.00 | 5,129,300.0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364,225.00 | 54,633.75 |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2,268,400.00 | 113,420.00 | 701,290.90 | 70,129.09 |
预付款项 | 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 6,458,017.62 | 25,435,245.70 | ||
预付款项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58,556,311.76 | 63,304,428.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广东兴业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 149,377,05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6,150.00 | 106,150.00 |
其他应付款 | 广东鸿达兴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 430,000.00 | 430,000.00 |
应付账款 | 乌海市海外建筑有限公司 | 1,749,933.00 | 2,379,343.84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盐湖镁钾有限责任公司 | 4,327,610.86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本报告期,本公司无其他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 未决诉讼
序号 | 原告 | 涉案 金额 | 判决内容 | 违约金/罚金/罚息 | 判决时间 | 案件性质 | 审判法庭 | 判决号 |
1 | 上海三友宝发环保工程技术 | 4,170,025.11 | 以4170025.1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7%,从2013年9月30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 | 1,960,954.24 | 2021/12/22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2021)内0624民初1898号 |
有限公司 | ||||||||
2 | 内蒙古蒙高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2,907,200.00 | 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内蒙古蒙高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变电站维护费2907200元及截止至2021年7月8日的违约金132034.6元,共计3039234.6元 | 132,034.60 | 2021/9/22 | 委托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 (2021)内0121民初3413号 |
4 | 府谷县盛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2,351,330.77 | 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府谷县盛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兰炭款2351330.7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2021/9/15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2021)内0624民初1626号 | |
6 | 神木市浩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735,802.40 | 一、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神木市浩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735802.40元; 二、驳回原告神木市浩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2021/8/10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506号 | |
7 | 西宁红心商贸有限公司 | 2,308,603.77 | 一、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西宁红心商贸有限公司货款2308603.77元 | 132,325.00 | 2021/7/6 | 买卖合同纠纷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 (2021)青0102民初2955号 |
及违约金132325元(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至2021年5月24日),并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货款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欠付货款2308603.7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775%给付西宁红心商贸有限公司违约金; 二、被告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 ||||||||
8 | 江西省东星塑业有限公司 | 撤诉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2021)内0624民初1664号 | |||
11 | 青海三福利合工贸有限公司 | 4,134,491.62 | 一、本诉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本诉原告青海三福利合工贸有限公司货款4134491.6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03362元; 二、本诉被告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本诉原告青海三福利合工贸有限公司以货款4134491.6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计算自2021年1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 103,362.00 | 2021/3/30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91号 |
14 | 内蒙古华晟测控技术有 | 883,693.72 | 一、被告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内蒙古华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货款883693.72 | 2021/11/16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885号 |
限公司 | 元。 二、被告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
15 | 宁夏莱克斯阀门有限公司 | 撤诉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2021)内0624民初1714号 | |||
18 | 石嘴山市金鼎包装有限公司 | 385,518.10 | 一、被告西部环保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石嘴山市金鼎包装有限公司货款385518.1元及利息14827元,共计400345元。 二、驳回原告石嘴山市金鼎包装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生效后,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14,827.00 | 2021/6/30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406号 |
20 | 内蒙古华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102,231.00 | 一、被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内蒙古华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货款102231元。 二、被告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对以上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原告内蒙古华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88,136.40 | 2021/10/25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802号 |
21 | 董新锋 | 3,671.44 | 一、解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董新锋的劳动关系;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董 | 20,163.00 | 2021/9/22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979号 |
新锋支付2021年3月工资3671.44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董新锋支付经济补偿金20163元(6721元/月×3个月);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 | ||||||||
22 | 郭浩 | 7,561.80 | 一、解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浩的劳动关系;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郭浩支付被扣2020年10月至12月及2021年1月至2月的工资补助2500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郭浩支付2021年3月份工资5061.8元; 四、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郭浩支付经济补偿金74412元; | 74,412.00 | 2021/9/22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726号 |
23 | 常少芳 | 7,486.50 | 一、解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少芳的劳动关系;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常少芳支付被扣2020年10月至12月工资补助2700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常少芳支付2021年3月工资3670.05元; 四、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常少芳支付经济补偿金48560元(6070元/月×8个月); 五、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常 | 48,560.00 | 2021/9/22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723号 |
少芳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1116元; | ||||||||
24 | 杨庆玲 | 8,293.80 | 一、解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庆玲的劳动关系;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杨庆玲支付被扣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工资补助6500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杨庆玲支付2021年3月工资4301.8元; 四、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杨庆玲支付经济补偿金39796.79元; 五、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杨庆玲支付休息日加班费3992元; | 39,796.79 | 2021/9/22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721号 |
25 | 乔扣平 | 1,568.78 | 一、确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乔扣平的劳动关系解除;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乔扣平支付2021年3月工资1568.78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乔扣平支付经济补偿金54862.5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54,862.50 | 2021/9/22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719号 |
26 | 张英亮 | 1,568.89 | 一、确认被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原告张英亮的劳动关系解除; 二、被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原告张英亮支付2021年3月工资1568.78元; | 46,902.00 | 2021/9/22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963、978号 |
三、被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原告张英亮支付经济补偿金46902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
27 | 崔富强 | 6,216.91 | 一、解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崔富强的劳动关系;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崔富强支付被扣2020年10月至12月工资补助600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崔富强支付2021年3月工资5616.91元; 四、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崔富强支付经济补偿金51746.5元(7961元×6.5个月); | 51,746.50 | 2021/9/13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725号 |
28 | 乔计保 | 1,568.78 | 一、解除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与被告乔计保的劳动关系; 二、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乔计保支付2021年3月工资1568.78元; 三、原告乌海市广宇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向被告乔计保支付经济补偿金68502元(6524元/月×10.5个月);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 68,502.00 | 2021/9/13 | 劳动争议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2021)内0303民初720号 |
②裁定执行
序号 | 被告公司 | 原告公司 | 案号 | 涉案金额 | 已还款 | 尚欠款金额 | 判决时间 | 判决内容 | 案由 | 仲裁机构名称 | 备注 |
1 | 内蒙古中 | 河间市博 | (2020)内0624执1157 | 703,271.51 | 250,000.00 | 458,937.51 | 2020年10 | 申请执行人依据(2020)内0624民初1554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偿 | 买卖合同纠纷 | 鄂托克旗人民 | 终结 |
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 号之二 | 月27日 | 还材料款703271.51元及诉讼费5666元.020年10月21日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的2个账户。本案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履行还款25万元。截止目前,本案尚有458937.51元未执行到位(包括诉讼费5666元)。 | 法院 | 执行 | |||||
2 | 内蒙古鸿达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张文婷 | (2020)内0207执33号 | 7,342.00 | 2020年3月3日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内蒙古鸿达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7342元 | 劳动争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 |||
3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盐城市雷思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1213号之一 | 336,820.50 | 100,000.00 | 236,820.50 | 2021年12月20日 |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100000元,目前尚欠236820.5元未履行。2021年12月17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4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德陆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1034号之一 | 403,524.00 | 150,000.00 | 253,524.00 | 2021年12月20日 |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150000元,目前尚欠253524元未履行。2021年12月17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5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府谷县盛乾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内0624执1158号之一 | 2,376,941.77 | 200,000.00 | 2,176,941.77 | 2021年12月20日 |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200000元,目前尚欠2176941.77元未履行。2021年12月20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6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方天宸商贸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933号之一 | 1,889,420.46 | 150,000.00 | 1,739,420.46 | 2021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6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150000元,目前尚欠1739420.46元未履行。2021年12月16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7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府谷京府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内0624执1012号之一 | 1,591,786.29 | 302,042.29 | 1,289,744.00 | 2021年12月17日 |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302042.29元,目前尚欠1289744元未履行。2021年12月17日与申请执行人通过微信方式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
结本次执行程序。
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8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市海杰机械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1071号之一 | 440,609.35 | 100,000.00 | 340,609.35 | 2021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100000元,目前尚欠340609.35元未履行。2021年12月17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9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皖龙泵阀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1157号之一 | 404,025.00 | 100,000.00 | 340,609.35 | 2021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6日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欠款100000元,目前尚欠340609.35元未履行。2021年12月16日与申请执行人进行终本约谈,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10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白银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内0624执1101号 | 208,431.00 | 2021年12月6日 | 021年12月6日申请执行人甘肃省白银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11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莱克斯阀门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1125号 | 899,916.59 | 2021年11月11日 | 2021年11月5日申请执行人宁夏莱克斯阀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12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亚吉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631号 | 1,355,369.45 | 2021年10月19日 | 2021年10月18日申请执行人陕西亚吉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13 | 内蒙 | 张家 | (2021)内 | 3,374 | 2021 | 2021年10月18日申请执行人张家口 | 买卖合 | 内蒙古 | 终 |
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口市万家机电有限公司 | 0624执785号 | ,589.66 | 年10月18日 | 市万家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同纠纷 |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结执行 | |||
14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内0624执373号 | 95,980,775.00 | 2,846,492.50 | 2021年9月16日 | 于2021年6月2日申请执行人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出具了还款说明书,说明了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1500000元,于2021年7月5日申请执行人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出具了还款说明书,说明了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200000元,于2021年8月5日申请执行人陕西东鑫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出具了还款说明书,说明了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了200000元,于2021年9月15日申请执行人并向本院出具了证明,证明截止2021年9月15日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共计还款2846492.5元,2021年9月15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长期和解协议,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15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恒业佳工贸有限公司 | (2021)内0303执202号 | 4,423,030.85 | 2021年9月11日 | 本院认为,本案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本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本院认定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表示认可,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16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鄂托克旗鑫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内0624执561号 | 606,122.14 | 2021年8月30日 | 2021年8月30日申请执行人鄂托克旗鑫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17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内0624执315号之一 | 985,055.97 | 2021年8月2日 | 2021年7月7日申请执行人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18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榆林汶鑫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 (2020)内0624执1292号之六 | 7,270,491.13 | 2021年2月19日 | 2021年2月19日申请执行人榆林市汶鑫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
19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乌海市鑫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2021)内0624执70号之二 | 4,625,242.25 | 1,188,106.00 | 2021年3月11日 | 执行过程中,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向乌海市鑫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张银行电子承兑汇款单价值450000元,于2021年3月10日支付144053元。后于2021年3月10日双方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乌海市鑫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案款594053元,剩余案款于每月月底前向乌海市鑫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450000元,直至所有欠款还完为止,如被执行人未按时足额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可申请一次性执行全部欠款。 | 买卖合同纠纷 |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 终结执行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内以票据背书方式结算的采购款和销售款的累计金额
项目 | 票据流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票据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 | 3,823,953,746.51 |
经营活动票据流入小计 | 3,823,953,746.5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背书的票据 | 3,786,176,406.06 |
经营活动票据流出小计 | 3,786,176,406.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票据流量净额 | 37,777,340.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票据 | |
投资活动票据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背书的票据 | 34,578,206.00 |
投资活动票据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票据流出小计 | 34,578,206.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78,206.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票据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背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票据 | |
筹资活动票据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票据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票据的影响 |
五、票据净增加额
五、票据净增加额 | 3,199,134.45 |
加:期初票据余额 | 6,150,460.00 |
六、期末票据余额 | 9,349,594.45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6,578,672,356.72 | 6,499,284,528.43 |
合计 | 6,658,672,356.72 | 6,579,284,528.43 |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分红款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1-2年 |
合计 | 80,000,000.00 | -- | -- | -- |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492,222.92 | 1,492,222.9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577,403,967.24 | 6,497,941,527.80 |
合计 | 6,578,896,190.16 | 6,499,433,750.7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49,222.29 | 149,222.29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74,611.15 | 74,611.15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23,833.44 | 223,833.44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8,265,246.47 |
1至2年 | 3,377,277,486.97 |
2至3年 | 2,098,356,173.03 |
3年以上 | 1,014,997,283.69 |
3至4年 | 671,114,446.40 |
4至5年 | 248,581,837.29 |
5年以上 | 95,301,000.00 |
合计 | 6,578,896,190.16 |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第一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
第二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149,222.29 | 74,611.15 | 223,833.44 | |||
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149,222.29 | 74,611.15 | 223,833.44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855,189,077.29 | 1年以内/1年以上 | 43.40% | |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372,516,746.54 | 1年以内/1年以上 | 36.06% | |
西部环保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44,483,269.10 | 1年以内/1年以上 | 8.28% | |
内蒙古中科装备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381,483,500.00 | 1年以内/1年以上 | 5.80% |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90,176,804.10 | 1年以内/1年以上 | 4.41% | |
合计 | -- | 6,443,849,397.03 | -- | 97.95%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
合计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内蒙古乌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335,870,641.08 | 1,335,870,641.08 | |||||
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257,605,430.99 | 257,605,430.99 | |||||
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 251,046,297.85 | 251,046,297.85 | |||||
广东地球土壤研究院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合计 | 1,848,522,369.92 | 1,848,522,369.92 |
3、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0,000,000.00 | |
合计 | 180,000,000.00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 28,486,821.50 | -- |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360.00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121,247.18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339,803.58 | -- |
合计 | 10,019,410.7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1% | 0.3288 | 0.31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0% | 0.3224 | 0.313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奕丰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