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喜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9,720,3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7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13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1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张鹏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喜东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三聚环保 | 指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海新致 | 指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海淀科技 | 指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海淀区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淀国投集团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海淀国投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山东三聚 | 指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三聚能源 | 指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三聚 | 指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三聚凯特 | 指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三聚绿能 | 指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大庆三聚 | 指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三聚家景 | 指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金中 | 指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宝聚科技 | 指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华石 | 指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三聚绿源 | 指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河北华晨 | 指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南京三聚 | 指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鑫达 | 指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聚香港 | 指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巨涛 | 指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巨涛 | 指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珠海巨涛 | 指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蓬莱巨涛 | 指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鹤壁华石 | 指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美方焦化 | 指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聚实能源 | 指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家景镁业 | 指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亳州三聚绿汇 | 指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平罗三聚绿源 | 指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阜新三聚绿源 | 指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洪泽阳光 | 指 | 北京洪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国民信托 | 指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计划 | 指 |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三聚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07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聚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SanjuEnvironmentalProtection&NewMaterials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JE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鹏程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10层、11层、12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80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anju.cn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anju.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曹华锋 | 张冠卿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12层 |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12层 |
电话 | 010-82685562 | 010-82685562 |
传真 | 010-82684108 | 010-82684108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anju.cn | investor@sanju.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远洋国际二期E座12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兴杰、乔鑫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5,750,649,462.56 | 7,133,442,298.65 | -19.38% | 8,483,192,866.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911,732.28 | -1,380,160,472.90 | 106.01% | 138,701,830.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24,062.69 | -1,402,308,562.04 | 100.41% | 114,127,972.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4,302,950.14 | -926,110,670.91 | 210.60% | 3,553,046,502.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53 | -0.5874 | 106.01% | 0.05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53 | -0.5874 | 106.01% | 0.05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 | -15.53% | 16.55% | 1.50%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4,769,888,368.94 | 18,889,296,831.40 | -21.81% | 21,355,715,38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148,725,909.65 | 8,125,679,361.75 | 0.28% | 9,646,035,048.8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00,214,788.33 | 2,166,163,285.73 | 1,607,354,885.80 | 676,916,502.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016,948.93 | -343,723,252.75 | -67,141,811.99 | 480,759,848.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503,541.55 | -369,188,277.89 | -69,824,076.30 | 488,239,958.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203,794.41 | -178,566,265.71 | 71,437,435.24 | 780,227,986.2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724,187.20 | 393,069.42 | 1,398,292.49 | 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80,944.38 | 32,479,125.58 | 38,398,410.30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以及通过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264,478.56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
债务重组损益 | 2,344,420.00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47,127.67 | 3,236,765.17 | 12,355,424.33 | 主要为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925,661.68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 |
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96,509.61 | 2,700,091.90 | 8,622,030.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708,384.95 | 11,260,779.13 | 18,956,239.67 | |
合计 | 77,187,669.59 | 22,148,089.14 | 24,573,857.4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231,839.20 |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确认的投资收益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0,387,261.20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对巨涛表决权变化而失去控制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6,693,438.72 | 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合计 | 62,925,661.6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实现了高于6%以上的预期目标。国内经济从疫情的冲击下逐渐复苏,经济增速逐渐向疫情前的长期平均水平靠拢,但修复速度年内边际放缓。全球范围内,2021年是经济进入快速复苏的一年。随着疫苗研发与接种人数增长以及各国不同防疫政策的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第二波冲击对世界经济的损害明显减弱,各国尤其是主要经济体为应对疫情而推出的财政与货币政策也在不同程度上助推了经济复苏。
随着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努力及能源低碳化越发成为共识,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全球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不断加速,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可期。报告期,公司生物能源业务主要从事可再生柴油(RenewableDiesel,HVO)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可再生柴油是通过将动植物油脂进行加氢脱氧而生产的化学成分接近现有柴油的生物基柴油产品,可以替代化石基柴油、有效降低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2021》(Renewables2021)报告显示,可再生柴油全球年消费量从2016年的
亿升增加到2020年的
75.6
亿升,预测至2026年,可再生柴油的年需求可达到
220.8亿升。同时,可再生柴油可以进一步加工处理,生产可持续航空燃料(生物航煤,SAF,Biojet)。根据国际能源署同一报告的统计和预测,2020年全球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量为
1.1
亿升,预计2026年需求可达
15.7
亿升。
各国政策的推动是促成生物燃料发展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对生物燃料行业发展有潜在重大影响的政策主要包括:
1.国务院于2021年10月24日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
2.欧盟提出了旨在进一步控制交通运输温室气体排放的一揽子方案《Fitfor55》,该方案要求将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II)中设定的到2030年交通运输领域可再生能源占比
%的目标翻倍,达到28%,该方案还包括到2025年实现
%的可持续航空燃料强制掺混要求等。如果该方案最终得到欧盟批准并实施,将会显著增加欧盟生物燃料的需求。
3.美国能源部下属的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办公室制定了《可持续航空挑战》战略,设定了到2030年航空工业使用110亿升可持续航空燃料的目标,相当于当前美国喷气式燃料消费量的15%。为了支持这一目标,美国政府正在研究与温室气体强度相关的可持续航空燃料税收抵免。
报告期,大宗商品价格总体呈现上行态势。国际油价全年在震荡中攀升并于年底部分回落。Brent原油期货均价70.94美元/桶,WTI原油期货均价68.01美元/桶;Brent价格年末比年初上涨53.6%。报告期,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直到10月份达到高点,后在政策密集调控引导及供给补充后,煤价逐渐回归合理水平。国内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维持近几年增长的态势,国产LNG价格经过一季度低点后,在二季度开始上升,在三季度和四季度达到了价格高点,价格水平显著高于前三年同期水平,直到12月份价格出现明显回落。基础能源产品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化学品价格上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上涨8.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1.0%。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上涨19.1%,这也是近三年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价格涨幅首次实现正增长。
报告期,影响大宗商品价格走势的主要因素包括:
1.全球经济复苏,需求驱动大宗商品价格上涨。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明显下行,行业整体开工率下降。而2021年随着疫苗接种率的提升,多国逐渐放松防疫措施,经济活动区域正常化,全球经济整体明显复苏,对大宗商品的需求持续回升。
2.供需错配,导致中短期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报告期,尽管全球经济总体回暖,但受疫情反复影响,部分制造业国家和地区产能恢复迟缓,叠加局部突发事件、全球航运紧张、能耗双控等因素影响,加大了供需的不平衡。
3.货币宽松助推大宗商品涨价。全球多个主要经济体实施大尺度的宽松政策,推升主要大宗商品价格普遍上涨。报告期,公司基础化学品相关业务受益明显,产品价格处于高位,利润空间明显增强。但净化剂、催化剂等特种化学品业务受原料价格上涨影响,致使产品成本有所提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秉承“天蓝、水清、地沃、人善”的理念,按照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思路,依托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产品,为绿色能源和循环经济供新技术和新产品,为能源与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提供先进催化剂与净化剂、工艺技术、核心装备以及工程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优化经营管理模式,推进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2018年在北京市海淀区国资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开始实施业务转型,逐步减少对外工程总包项目、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缩减和剥离非主营业务,聚焦并逐步建立具有较高技术及资源优势的核心运营资产。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
(1)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完整的催化剂和净化剂生产基地,主要产品有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业升级及节能环保改造,涉及气体净化、化学品合成、产品精细深加工等领域。依托先进的环保材料,公司同时提供设计、设备、安装和运营的“一站式”气体净化整体解决方案。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依托公司自主和合作研发的核心技术和集成技术,为能源化工行业的产业转型升级、节能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服务,涉及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合成氨和传统煤化工装置改造、劣质重油深加工等方面的原料分级高效利用、转化过程优化、尾气综合处理及利用等领域。主要业务模式包括专有技术许可,专有净化剂、催化剂、成套工艺和核心装备的提供,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生产运行管理及综合技术服务等。
(3)生物燃料生产、销售。依托公司自主开发的生物燃料技术,将废弃生物油脂高效环保的转化成绿色生物柴油、航煤等清洁油品和化学品,同时通过合作经营、委托加工等方式形成生物燃料有效的供给,开拓生物燃料主要消费市场,实现化石能源与化学品的经济性替代。
(4)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为能源化工行业提供模块化设备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制造和销售海洋工程及重型装备、油气处理及石油化工成套装置、船舶建造服务及新能源装备建造服务等。该业务主体为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自2021年06月30日起巨涛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公司继续实施战略转型,不再继续拓展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业务,在原油、煤炭等传统化石大宗商品贸易增值服务业务的基础上发展生物燃料贸易,逐步形成以核心运营资产为依托的生物能源产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工业活性氧化锌 | 比质比价 | 3.92% | 否 | 17,540.80 | 19,192.67 |
四钼酸铵 | 比质比价 | 1.85% | 否 | 110,150.00 | 153,315.79 |
偏钨酸铵 | 比质比价 | 1.42% | 否 | 156,171.81 | 156,000.00 |
拟薄水铝石 | 比质比价 | 0.65% | 否 | 3,900.00 | 4,229.70 |
工业活性氧化铝 | 比质比价 | 0.62% | 否 | 8,200.00 | 8,438.05 |
碳九料 | 市场采购 | 51.00% | 否 | 4,070.09 | 4,968.74 |
异丁醛 | 市场采购 | 19.27% | 否 | 15,209.11 | 16,469.80 |
液氮 | 招标采购 | 0.72% | 否 | 500.99 | 644.03 |
甲醇 | 比询价 | 2.98% | 否 | 2,491.62 | 2,491.62 |
工业辅料 | 市场采购 | 4.02% | 否 | 1,508.35 | 1,840.14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2021年与2020年价格相比,大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个别原材料价格下调。
、有色金属化工原材料方面:活性氧化锌、四钼酸铵价格上涨
8.80%和
26.48%,拟薄水铝石、工业活性氧化铝价格小幅上涨。主要原因是受国家能耗双控及环保政策影响,部分地区限产、限电,大宗原材料市场供货偏紧,价格上调,导致部分有色金属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
2、化工原材料方面,碳九料、异丁醛、工业辅料及甲醇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及能耗双控政策影响、部分地区或企业产能下降,导致化工原材料价格上涨,加之煤炭价格上涨,化工原材料价格进一步走高;
3、液氮价格下调,主要原因是,2021年三聚家景液氮使用量及采购量减少,导致当地液氮价格有所下调;偏钨酸铵价格小幅下调主要是2021年钨市下游产品需求减弱,整体市场较为低迷。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不适用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化工化肥催化剂 | 成熟 | 李景斌、赵素云 | 已授权专利8件 | 国内领先 |
特种催化剂 | 成熟 | 对外合作 | 无 | 国内领先 |
加氢催化剂 | 成熟 | 对外合作及自主研发,赵素云 | 已授权专利18件 | 国内领先 |
净化剂(脱硫剂、脱氯剂、脱砷剂) | 成熟 | 迟莹、单红飞 | 拥有一百多件授权专利 | 国内领先 |
新戊二醇 | 成熟 | 王东亮、陈光 | 已授权专利13件 | 国内领先 |
苯乙烯 | 成熟 | 王东亮、陈光 | 已授权专利14件 | 国内领先 |
LNG | 成熟 | 曹海滨、贺泯乾 | 已授权专利20件 | 国内领先 |
液氨 | 成熟 | 曹海滨、贺泯乾 | 无 | 国内领先 |
甲醛、DMMn | 成熟 | 吴永涛、赵万飞、陈伯尤、蒋伟等 | 2020年已经申请发明专利3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包括1件德国专利) | DMMn产品是国家2016-2030年国家能源局和发改委定为技术革命研发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添加组分和环保溶剂,具有非常好的前景。 |
二代生物柴油产品(液体石蜡/HVO) | 成熟 | 李林、李春桃等 | 已申请生物柴油相关专利3件,悬浮床技术相关授权专利58件 | 国际领先:(1)预处理工艺简单;(2)反应温度均匀稳定、冷氢量少、循环比大幅降低、能耗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大幅降低;(
)催化剂成本低。主要产品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化工化肥催化剂 | 1800吨/年 | 99.14% | 无 | 无 |
特种催化剂 | 1000吨/年 | 44.91% | 无 | 无 |
加氢催化剂 | 5000吨/年 | 64.05% | 无 | 无 |
净化剂(脱硫剂、脱氯剂、脱砷剂) | 12500吨/年 | 43.67% | 无 | 无 |
新戊二醇、苯乙烯 | 50000吨/年 | 117.79% | 无 | 无 |
LNG | 140000吨/年 | 60.94% | 无 | 无 |
液氨 | 100000吨/年 | 25.73% | 无 | 无 |
甲醛(37.5%) | 200000吨/年 | 17.34% | 无 | 无 |
DMMn | 50000吨/年 | 9.24% | 无 | 无 |
液体石蜡(HVO) | 400000吨/年 | 6.43% | 无 | 详见“第四节五、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化工化肥催化剂 | 1800吨/年 | 99.14% | 无 | 无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 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特种催化剂及其他净化产品 |
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 | 苯乙烯、新戊二醇 |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LNG、液氨 |
四川江油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园 | 高新技术产品能源新材料及制品(甲醛、DMMn) |
莒县海右化工园区 | 液体石蜡、沥青、燃料油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2021.01.05 | / |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 2021.01.12 | / | 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 2021.01.15 | / | 莒县住建局 |
4 | 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2021.02.01 | / | 行政审批中心 |
5 | 特殊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2021.02.03 | / | 县住建部 |
6 | 试生产方案评估报告 | 2021.02.18 | / | 省内专家审查 |
7 | 关于对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1.02.23 | / | 莒县人民政府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试生产的批复 | ||||
8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021.03.22 | 2022.03.21 |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不适用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聚凯特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06.11.02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
2 | 关于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09.07.09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
3 | 关于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研发及中试放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6.03.14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4 | 关于对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化工化肥催化剂及其配套生产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2.05.21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
5 |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登记证明 | 2017.07.17 | 2017.07.17至2023.07.16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管理局 |
6 | 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等级备案证明 | 2017.07.17 | 2017.07.17至2023.07.16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管理局 |
7 | 排污许可证 | 2020.06.29 | 2020.06.29至2023.06.28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大庆三聚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3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014.08.15 | / |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
2 | 关于2万吨/年新戊二醇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014.08.15 | / |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0.09.21 | 2020.09.21至2023.09.20 |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
4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0.11.12 | 2020.11.12至2025.05.06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排污许可证 | 2020.06.19 | 2020.06.19至2023.06.18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
三聚家景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焦炉煤气建设年产14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4.04.28 | /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2 | 关于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LNG尾气综合利用生产1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6.04.26 | / | 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1.09.06 | 2021.09.06至2024.09.05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4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17.07.07 | 2017.07.17至2022.07.06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5 | 排污许可证 | 2020.09.18 | 2020.09.18至2023.09.17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四川鑫达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鑫达新能源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17.01.09 | 5年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0.07.24 | 2020.07.24至2023.07.23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3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0.10.09 | 2020.10.09至2025.10.0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排污许可证 | 2020.09.06 | 2020.09.06至2023.09.05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山东三聚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20.12.30 | /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2.3.14 | 2022.3.14至2025.3.13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3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办理中 | ||
4 | 排污许可证 | 2021.4.25 | 2021.4.25至2026.4.24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是√否从事化肥行业
□是√否从事农药行业
□是√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否从事化纤行业□是√否从事塑料、橡胶行业
□是√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科技创新及规模化应用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关系国家永续发展的市场需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公司目前拥有3个国家级科研平台,2个市场化科研平台,4个自主研发中心和一个甲级工程设计院。
公司通过多年持续的自主研发以及合作开发,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壁垒、突出性能表现和独特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并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百千工程”企业、中关村创新型试点企业。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和服务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的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均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十二五”石化行业最具创新力十佳企业称号,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工业化成套产品
、先进材料的研发和制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
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研究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由此开发出了铁酸钙、磁性氧化铁、无定型羟基氧化铁、纳米片状羟基氧化铁等一系列先进脱硫材料,以及悬浮床加氢催化剂、钌基低压氨合成催化剂、费托合成系列催化剂、低成本甲烷催化燃烧催化剂、醋酸一步法加氢制乙醇催化剂、合成气催化脱氧剂等催化剂。
公司持续研发的铁基净化材料和专用脱硫剂和净化剂系列产品,具有硫容高、可再生等优点,降低了脱硫成本,可使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具有效率高、寿命长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公司的净化产品不仅对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还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公司利用先进材料形成的一系列核心催化剂产品,直接成为其他核心工艺技术的开发基础,包括MCT悬
浮床加氢、生物质直接液化、低压氨合成、费托合成等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先进化工材料的研发和技术进步成为公司科技创新的源动力。
、劣质重油MCT悬浮床加氢技术MCT悬浮床加氢技术是一项通过高温、高压、临氢反应,加工劣质、重质原料以获得更高轻油收率和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技术。它采用公司研发的催化剂、工艺和核心装备,在悬浮床反应器内进行气、液、固三相态的混合裂化和加氢反应,可以把煤焦油、渣油、催化油浆、油砂沥青、高杂质超重稠油等重劣质原料转化为洁净的汽油、柴油、蜡油以及化工原料。轻油收率比延迟焦化等传统工艺提高
~30%。应用该技术的工业示范装置已经累计运行超过16000小时,单周期连续运行超过8000小时。成功加工了全馏分煤焦油、新疆环烷基高钙稠油,中间基减压渣油和催化油浆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煤焦油转化率达96~99%,轻油收率92~95%,加工稠油和渣油转化率达90%以上,轻油收率88%以上。
该技术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鉴定,主要技术指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3、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公司依托核心催化剂,以公司的悬浮床技术作为核心转化单元,开发了独特的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可利用各种固体和液体的废弃生物质为原料,高效、环保、低成本的转化并生产新型生物燃料,展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
以废弃油脂通过悬浮床生产可再生柴油(HVO)的技术已经实现工业化运行,具有操作稳定、收率高、产品品质优异等特点。固体生物质直接液化技术已经取得了关键突破,如果未来实现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可以为市场提供大量的绿色油品和绿色化工原料,既解决了大量固体废弃生物质无法得到经济、有效利用的问题,又可以形成规模化的绿色能源和循环经济产业,实现显著的二氧化碳减排。
、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以新一代钌系氨合成催化剂为核心,相比传统的铁基氨合成催化剂,能够在反应压力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氨合成单程转化率,可以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维护费用和提高安全系数等。该技术既可用于新建合成氨工厂,也可广泛用于现有合成氨企业的节能增产升级改造。
、钴基费托合成技术该技术主要利用煤、天然气或者生物质转化生成的合成气,生产高品质的溶剂油和合成蜡。钴基费托合成的溶剂油,与石油烃类溶剂油相比,沸程范围窄,溴指数低,是具有“无硫、无氮、无芳烃、无色、无味、无毒”的新型环保产品。钴基费托合成蜡具有高熔点、高硬度、窄馏分等特殊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钴基费托合成相关技术目前仅有国外少数公司掌握,在国内没有工业化生产装置,相关产品几乎全部依赖进口。通过该技术的推广,可以提供国内紧缺的相关高端化学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潜力。
6、浆液法硫化氢脱除及资源化工艺技术该技术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平台技术和先进脱硫材料,形成了独特的湿法硫化氢脱除工艺,可以应用于油气开采以及煤化工等大规模脱硫领域。与传统湿法脱硫技术相比,该技术实现了脱硫材料的再生循环,并且硫化氢直接形成硫磺产品,具有投资低、脱硫运营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等优势。
该技术通过了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鉴定,在同类技术领域中属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专利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59件,其中发明专利41件,实用新型18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积获得专利授权682件,其中发明专利546件,实用新型135件,外观设计1件。
报告期取得授权的专利明细: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1 | ZL201910532849.6 | 一种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1-1-1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环保 |
2 | ZL201910532838.8 | 一种氨分解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1-1-29 | 发明 | 福州大学、三聚环保 |
3 | ZL201811545366.1 | 一种木焦油的脱渣方法 | 2021-2-9 | 发明 | 三聚环保、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4 | ZL201811584225.0 | 一种相变储能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 2021-2-19 | 发明 | 三聚环保 |
5 | ZL201710763143.1 | 一种用于催化剂的超双疏涂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21-5-4 | 发明 | 三聚环保 |
6 | ZL201710373813.9 | 一种醋酸直接加氢制备并精制乙醇的工艺 | 2021-5-28 | 发明 | 三聚环保 |
7 | ZL201910334647.0 | 一种有机质转化工艺 | 2021-7-30 | 发明 | 三聚环保 |
8 | ZL201811501922.5 | 一种硅酸铝纤维、硅酸铝纤维针刺毯及其制备方法 | 2021-9-17 | 发明 | 三聚环保 |
9 | ZL201811641683.3 | 耐用的纳米粒子超疏水超疏油涂层 | 2021-9-2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0 | ZL201710961997.0 | 一种硅改性载体的制备方法以及由该载体制备的脱氧剂和该脱氧剂的制备方法 | 2021-10-1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1 | ZL201910209966.9 | 一种动植物油脂加氢脱氧制烃类燃料用催化剂及制备方法 | 2021-10-15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2 | ZL201811476072.8 | 一种生物质二级转化工艺 | 2021-11-9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3 | ZL202110883455.2 | 一种氮化熔铁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1-11-9 | 发明 | 三聚环保、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14 | ZL201811474905.7 | 一种生物质二级转化产轻质油的工艺 | 2021-11-26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5 | ZL201811295806.2 | 一种利用二氧化碳分解酚钠盐的方法 | 2021-12-21 | 发明 | 三聚环保、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16 | US10,975,312B2 | 一种生物质或煤与生物质的一锅法液化工艺 | 2021-4-13 | 发明 | 三聚环保 |
17 | 11201912750P | 一种劣质油品转化工艺 | 2021-11-30 | 新加坡发明 | 三聚环保 |
18 | EP3608387 | 一种生物质或煤与生物质的一锅法液化工艺 | 2021-10-27 | 欧洲发明 | 三聚环保 |
19 | EP3608388 | 一种劣质油品转化工艺 | 2021-11-10 | 欧洲发明 | 三聚环保 |
20 | US11,130,109B2 | 制备球形催化剂珠粒的设备和方法 | 2021-9-28 | 美国发明 | 三聚环保 |
21 | US11,198,820B2 | 一种有机质转化工艺 | 2021-12-14 | 美国发明 | 三聚环保 |
22 | ZL201710675657.1 | 一种脱硫剂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21-1-1 | 发明 | 三聚凯特 |
23 | ZL201610964683.1 | 一种延迟焦化消泡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1-8-6 | 发明 | 三聚凯特 |
24 | ZL201811289411.1 | 一种有机硫加氢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应用 | 2021-8-6 | 发明 | 三聚凯特 |
25 | ZL201811642830.9 | 一种气相脱砷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1-9-10 | 发明 | 三聚凯特 |
26 | ZL201810058805.X | 一种生物质炭基尿素及其制备方法 | 2021-2-5 | 发明 | 三聚绿能 |
27 | ZL201810159854.2 | 一种松木炭基微生物土壤改良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1-2-5 | 发明 | 三聚绿能 |
28 | ZL201810218729.4 | 育苗基质及由其制得的育苗钵 | 2021-4-9 | 发明 | 三聚绿能 |
29 | ZL201810058827.6 | 一种生物质炭基肥及其制备方法 | 2021-6-25 | 发明 | 三聚绿能 |
30 | ZL201910362008.5 | 一种废润滑油全组分悬浮床加氢再生工艺 | 2021-2-19 | 发明 | 武汉金中 |
31 | ZL202020719690.7 | 高含固重污油分离系统 | 2021-2-19 | 实用新型 | 武汉金中 |
32 | ZL202020891203.5 | 一种高含固高压差多相流体的降压装置 | 2021-2-19 | 实用新型 | 武汉金中 |
33 | ZL201710373738.6 | 一种醋酸直接加氢制备乙醇的工艺 | 2021-5-18 | 发明 | 武汉金中 |
34 | ZL201710236787.5 | 一种悬浮床湿法脱硫工艺 | 2021-1-1 | 发明 | 北京华石 |
35 | ZL201710236236.9 | 一种可再生的悬浮床湿法脱硫工艺 | 2021-1-15 | 发明 | 北京华石 |
36 | ZL201710236433.0 | 一种悬浮床湿法脱硫及再生一体化系统 | 2021-1-1 | 发明 | 北京华石 |
37 | ZL201710236431.1 | 一种悬浮床与固定床的组合脱硫工艺 | 2021-1-1 | 发明 | 北京华石 |
38 | ZL201710236778.6 | 一种利用悬浮床的高效脱硫及再生一体化系统 | 2021-1-29 | 发明 | 北京华石 |
39 | ZL201611042862.6 | 一种组合催化剂及应用 | 2021-4-6 | 发明 | 北京华石 |
40 | ZL201611042861.1 | 一种加氢催化剂组合物及应用 | 2021-4-6 | 发明 | 北京华石 |
41 | ZL201610622128.0 | 一种采用复合载体的重油悬浮床加氢催化剂 | 2021-4-13 | 发明 | 北京华石 |
42 | ZL201810378810.9 | 一种全馏分煤焦油的加工工艺 | 2021-9-3 | 发明 | 北京华石 |
43 | US10,889,770B2 | 一种利用悬浮床加氢工艺实现重油轻质化的方法及装置 | 2021-1-12 | 发明 | 北京华石 |
44 | ZL202020819115.4 | 一种精脱硫用污水处理装置 | 2021-2-19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45 | ZL202021171493.2 | 一种液化天然气的过滤清洁装置 | 2021-2-23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46 | ZL202021171597.3 | 一种液化天然气绿色环保清洁系统 | 2021-2-26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47 | ZL202020960213.X | 一种LNG汽化器增压结构 | 2021-3-16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48 | ZL202021171495.1 | 一种液化天然气用可提高液化效率的加工系统 | 2021-3-16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49 | ZL202022021080.2 | 一种多床层甲烷化反应器 | 2021-6-4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0 | ZL202020855780.9 | 一种预净化用FT尾气的回收利用装置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1 | ZL202020960077.4 | 一种能够提高冷量利用率的液氮与原料气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换热装置 | |||||
52 | ZL202020819114.X | 一种天然气生产用污水处理装置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3 | ZL202020830664.1 | 一种用于液化天然气甲烷化的转换装置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4 | ZL202020819113.5 | 一种液化天然气甲烷化用冷却装置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5 | ZL202020960079.3 | 一种再生气用再生塔 | 2021-1-5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6 | ZL202020830665.6 | 一种液化天然气用脱硫预净化装置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7 | ZL202020882626.0 | 一种天然气纯化用粉尘过滤装置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8 | ZL202020882453.2 | 一种用于液化天然气生产系统的合成氨分离塔单元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59 | ZL202020960139.1 | 一种能够节约原料气液化能耗的制冷系统 | 2021-1-1 | 实用新型 | 三聚家景 |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报告期,全球经济在疫情中维持振荡上行态势,大宗商品的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上涨。随着美国重回巴黎协定,国内首次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球对控制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达到了空前的共识,也展现出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途。公司在报告期内充分抓住市场机遇,继续坚定的实施战略转型,加快绿色能源领域核心资产的推进,优化资产结构,加强公司治理。
(
)推进和优化核心运营资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公司进一步推进山东三聚一期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的整体实施工作,顺利完成了项目建设。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办理项目开车手续,实施了首次开车试生产。针对装置运行中暴露的问题,进行了消缺完善,改进了原料预处理工段,优化了催化剂和级配方案,并完善了工艺和操作规程,为长周期运行提供了保障。为了减少对外部公用工程的依赖,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山东三聚自建公用工程的建设,目前建设工作进展顺利。报告期,公司还积极与山东和海南的第三方企业合作,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扩大生物燃料产量和市场份额。公司积极参与了《烃基生物柴油》国内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经国家能源局批准,该标准已经正式颁布。
报告期,随着大宗化工产品价格复苏,公司化学品业务整体经营情况转好。三聚家景抓住LNG、液氨价格上涨机遇,克服能耗双控、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生产装置稳定运行。大庆三聚苯乙烯和新戊二醇装置均保持了高负荷生产,整体工艺指标处于最佳状态,产量较去年同期显著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大幅增加。催化净化业务充分发挥一体化面向市场的运营体系优势,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实现了剂种生产与销售的稳定。
(
)优化业务布局,改善资产结构
报告期,公司继续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以核心技术为依托的运营资产的发展。一方面,公司完成宝聚科技和三聚能源股权的对外转让,剥离资金密集型的传统化石能源贸易业务;另一方面对从事清洁生物能源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促进公司全球化的生物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
报告期,公司完成对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的收购工作。通过对煤焦化产业的收购,实现焦炭、化产、焦炉气回收利用甲烷化制LNG、富氢联产合成氨的整体优化。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有效化解了部分对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损失和回收风险,并优化了公司的资产及业务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在乌海—阿拉善及周边地区形成区域性产业规模效应及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新型煤化工的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因公司对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由控制变为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巨涛公司作为公司参股公司,从2021年
月
日开始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巨涛公司业务相对独立,本次调整是对巨涛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持有巨涛股权比例不变。
报告期,公司继续推进核心技术示范工程,海国龙油悬浮床项目实现中期交付。公司积极化解应收账款遗留问题,通过催缴、债转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有效降低了应收账款余额。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从期初75.97亿元降至23.80亿元。
报告期,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海淀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692,632,5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海新致。本次协议转让是为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实现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海新致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海淀区国资委,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加强公司治理,提高运营效率
报告期,公司对分子公司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要求,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按照全面落实责任的要求,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增强企业管控力和执行力。按照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求,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增长保障机制,完善企业企业责任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构建企业责任人薪酬水平与职工收入关系协调的分配格局。
报告期,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对分子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对安全及环保评价和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对任何考核项未达到安全环保规定标准的,一票否决被考核方全部应得奖励,并视具体情况对被考核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报告期,公司全面加强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树立“客户至上,以人为本”的公司价值体系,高度重视为股东创造持续回报,维护公司声誉。公司要求全员树立积极面对困难的精神,有效沟通,着眼大局,求其共识,向着共同目标不断奋进。公司鼓励员工通过不断学习,追求过硬的专业素质,通过不断对标优秀案例,追求卓越的经营和管理。同时,要经常复盘,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公司自身特点,避免重复犯错,努力探索最优发展路线和最佳实践。
报告期,为激励员工恪尽职守地做好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发现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现,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开始逐步实施综合考核管理,基于员工工作业绩和个人综合素质,通过公开,标准的考核方法,以业绩为导向,兼顾素质,全面合理的反映被考核员工的综合情况,打造优异高效的工作团队。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750,649,462.56 | 100% | 7,133,442,298.65 | 100% | -19.38% |
分行业 | |||||
新型能源 | 419,817,009.16 | 7.30% | 438,769,749.75 | 6.15% | -4.32% |
化工 | 5,320,372,129.48 | 92.52% | 6,679,538,436.02 | 93.64% | -20.35% |
其他 | 10,460,323.92 | 0.18% | 15,134,112.88 | 0.21% | -30.88% |
分产品 |
烃基生物柴油 | 419,817,009.16 | 7.30% | 438,769,749.75 | 6.15% | -4.32%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2,274,465,732.92 | 39.55% | 1,399,548,989.95 | 19.62% | 62.51%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1,008,640,196.12 | 17.54% | 1,703,108,230.94 | 23.87% | -40.78%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2,037,266,200.44 | 35.43% | 3,576,881,215.13 | 50.15% | -43.04% |
其他 | 10,460,323.92 | 0.18% | 15,134,112.88 | 0.21% | -30.88%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857,998,570.72 | 14.92% | 684,417,851.37 | 9.59% | 25.36% |
华中地区 | 122,896,421.08 | 2.14% | 397,289,726.48 | 5.57% | -69.07% |
东北地区 | 1,291,528,933.56 | 22.46% | 351,250,494.32 | 4.92% | 267.69% |
华北地区 | 696,332,355.46 | 12.11% | 1,190,788,986.04 | 16.69% | -41.52% |
华南地区 | 185,122,802.31 | 3.22% | 634,221,288.86 | 8.89% | -70.81% |
西北地区 | 124,930,610.10 | 2.17% | 143,878,883.48 | 2.02% | -13.17% |
西南地区 | 89,117,867.22 | 1.55% | 82,240,147.22 | 1.15% | 8.36% |
境外(含出口) | 2,382,721,902.11 | 41.43% | 3,649,354,920.88 | 51.17% | -34.7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750,649,462.56 | 100.00% | 7,133,442,298.65 | 100.00% | -19.38%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新型能源 | 419,817,009.16 | 490,883,324.18 | -16.93% | -4.32% | 25.63% | -27.88% |
化工 | 5,320,372,129.48 | 4,521,950,920.23 | 15.01% | -20.35% | -22.08% | 1.90% |
分产品 | ||||||
烃基生物柴油 | 419,817,009.16 | 490,883,324.18 | -16.93% | -4.32% | 25.63% | -27.88%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2,274,465,732.92 | 1,944,898,530.77 | 14.49% | 62.51% | 64.39% | -0.98%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1,008,640,196.12 | 845,951,492.90 | 16.13% | -40.78% | -46.96% | 9.79%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2,037,266,200.44 | 1,731,100,896.56 | 15.03% | -43.04% | -42.78% | -0.38%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850,024,787.95 | 696,594,778.37 | 18.05% | 26.05% | 34.97% | -5.42% |
东北地区 | 1,291,205,318.77 | 1,158,436,388.43 | 10.28% | 267.80% | 240.72% | 7.13% |
华北地区 | 695,707,048.78 | 557,831,189.87 | 19.82% | -41.56% | -48.17% | 10.22% |
境外(含出口) | 2,382,721,902.11 | 2,125,180,045.16 | 10.81% | -34.71% | -32.06% | -3.4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新型能源 | 438,769,749.75 | 390,722,989.28 | 10.95% | 186.35% | 188.15% | -0.56% |
化工 | 6,679,538,436.02 | 5,803,652,633.13 | 13.11% | -19.78% | -20.83% | 1.15% |
分产品 | ||||||
烃基生物柴油 | 438,769,749.75 | 390,722,989.28 | 10.95% | 186.35% | 188.15% | -0.56%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1,399,548,989.95 | 1,183,066,632.98 | 15.47% | -32.82% | -34.79% | 2.55%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1,703,108,230.94 | 1,595,051,462.72 | 6.34% | -62.62% | -62.31% | -0.78%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3,576,881,215.13 | 3,025,534,537.43 | 15.41% | 112.12% | 135.70% | -8.47%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684,417,851.37 | 523,034,162.02 | 23.58% | -72.05% | -77.37% | 17.98% |
东北地区 | 351,250,494.32 | 340,167,094.65 | 3.16% | -75.19% | -73.12% | -7.44% |
华北地区 | 1,190,788,986.04 | 1,076,194,758.78 | 9.62% | -14.10% | -10.94% | -3.22% |
境外(含出口) | 3,649,354,920.88 | 3,128,200,703.11 | 14.28% | 159.87% | 219.37% | -15.97% |
变更口径的理由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客观清晰展现报告期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本报告期将收入口径调整为烃基生物柴油、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能源产业综合服务、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烃基生物柴油业务逐步成为公司发展的主要业务,生态农业和贸易增值服务业务不再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产品上半年平均售价 | 产品下半年平均售价 | 同比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烃基生物柴油 | 4.38 | 4.17 | 419,817,009.16 | 9,526.32 | 10,607.52 | 上涨0.50% | 售价变化不大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48.28 | 48.45 | 2,274,465,732.92 | - | - | - | - |
其中:催化剂净化剂 | 1.09 | 1.34 | 497,230,854.87 | 29,486.95 | 47,606.52 | 下降0.82% | 销售数量含代加工产品2500吨,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整体较为稳定 |
LNG | 8.67 | 8.61 | 378,899,215.41 | 4,044.21 | 5,463.66 | 上涨46.88% | 双碳政策带动LNG消费提升,全球范围价格暴涨,刺激国内价格上涨 |
液氨 | 2.57 | 2.41 | 79,797,026.63 | 3,226.53 | 4,258.06 | 上涨71.21% | 原料价格上涨、尿素价格上涨 |
蒸汽 | 10.55 | 10.55 | 19,137,663.28 | 168.00 | 250.94 | 上涨17.66% | 由于煤炭价格的上涨,蒸汽采购价格上涨,销售价格随之上涨 |
新戊二醇 | 3.51 | 3.57 | 499,353,668.88 | 14,144.96 | 17,449.73 | 上涨80.47% | 下游需求旺盛,受疫情及原油价格上涨影响,海外装置运行受限,供应紧张 |
苯乙烯 | 2.37 | 2.37 | 173,433,238.43 | 7,990.05 | 8,577.08 | 上涨39.93% | 受疫情及原油价格上涨影响 |
抽余碳九 | 12.13 | 11.80 | 340,920,408.29 | 2,509.47 | 3,301.14 | 上涨51.14% | 受原油价格上涨影响产品价格上涨 |
粗乙苯 | 3.11 | 3.27 | 163,691,603.61 | 4,600.79 | 5,478.26 | 上涨25.82% | 受原油价格上涨影响产品价格上涨 |
DMMN | 0.54 | 0.54 | 28,622,285.52 | 6,325.95 | 7,459.56 | 上涨17.92% | 天然气和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甲醇上涨带动产品价格上涨 |
甲醛 | 1.34 | 1.55 | 15,790,165.57 | 1,164.86 | 1,114.85 | 上涨17.59% | 天然气和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甲醇 |
上涨采购价格上涨 | |||||||
甲缩醛 | 0.19 | 0.19 | 5,769,415.43 | 3,485.00 | 3,728.36 | 上涨34.36% | 天然气和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甲醇上涨采购价格上涨 |
海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海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海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石油与天然气行业装备工程及综合服务 | 此项业务均为非标准化的客户定制式的制造业务,详细设计由客户负责,公司通过投标竞标获得订单,负责按详细设计进行加工设计,然后进行建造并在公司场地内交付,一般按“里程碑加进度比例”的方式收款。 | 出口退税率变化会对业务成本有影响,本年度内相关业务的出口退税率没有变化。 | 若存在出口征退税率差,公司一般在报价时会考虑其对成本的影响,来评估业务的成本和利润。本年度出口征退税率没有变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新能源和炼化行业装备工程及综合服务 | 此项业务均为非标准化的客户定制式的制造业务,详细设计由客户负责,公司通过投标竞标获得订单,负责按详细设计进行加工设计,然后进行建造并在公司场地内交付,一般按“里程碑加进度比例”的方式收款。 | 出口退税率变化会对业务成本有影响,本年度内相关业务的出口退税率没有变化。 | 若存在出口征退税率差,公司一般在报价时会考虑其对成本的影响,来评估业务的成本和利润。本年度出口征退税率没有变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烃基生物柴油 | 销售量 | 吨 | 41,735.11 | 43,839.09 | -4.80% |
生产量 | 吨 | 43,832.48 | 43,839.09 | -0.02% | |
库存量 | 吨 | 2,097.37 |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销售量 | 吨 | 484,535.14 | 421,602.84 | 14.93% |
生产量 | 吨 | 482,810.19 | 421,101.28 | 14.65% | |
库存量 | 吨 | 13,518.43 | 15,243.38 | -11.32% |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销售量 | 元 | 1,008,640,196.12 | 1,703,108,230.94 | -40.78% |
生产量 | 元 | 325,731,519.03 | 1,677,080,141.21 | -80.58% |
库存量 | 元 | 662,017,039.34 | 1,344,925,716.43 | -50.78% |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销售量 | 元 | 2,037,266,200.44 | 3,576,881,215.13 | -43.04% |
生产量 | 元 | 2,094,350,237.90 | 3,483,386,563.62 | -39.88% | |
库存量 | 元 | 145,623,888.49 | -10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报告期,公司完成山东莒县生物能源项目建设并投产,装置经过不断完善,实现烃基生物柴油自主生产、销售。报告期,由于生产生物柴油的合作企业在生产配套上出现较多问题,公司委托加工的烃基生物柴油销量也有所下降,因此,报告期烃基生物柴油产销小幅下降;
②报告期,公司业务战略转型,不再继续拓展项目总承包业务,多部分尚未完工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项目开展结算、收尾工作,因此该项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
③报告期,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较上年相比计入公司收入大幅下降。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新型能源 | 主营业务成本 | 490,883,324.18 | 9.79% | 390,722,989.28 | 6.29% | 25.63% |
化工 | 主营业务成本 | 4,521,950,920.23 | 90.15% | 5,803,652,633.13 | 93.47% | -22.08%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3,030,958.27 | 0.06% | 14,869,496.11 | 0.24% | -79.62% |
合计 | 5,015,865,202.68 | 100.00% | 6,209,245,118.52 | 100.00% | -19.22%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烃基生物柴油 | 合计 | 490,883,324.18 | 9.79% | 390,722,989.28 | 6.29% | 25.63% |
烃基生物柴油 | 直接材料 | 338,748,637.87 | 69.01% | 266,403,717.82 | 68.18% | 27.16% |
烃基生物柴油 | 燃料动力 | 38,358,403.95 | 7.81% | |||
烃基生物柴油 | 直接人工 | 6,753,790.07 | 1.38% | |||
烃基生物柴油 | 制造费用 | 42,254,816.58 | 8.61% | |||
烃基生物柴油 | 其他直接成本 | 64,767,675.71 | 13.19% | 124,319,271.46 | 31.82% | -47.90%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合计 | 1,944,898,530.77 | 38.77% | 1,183,066,632.98 | 19.05% | 64.39%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直接材料 | 1,432,235,858.76 | 73.64% | 800,313,636.67 | 67.65% | 78.96%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燃料动力 | 153,644,765.32 | 7.90% | 153,813,846.10 | 13.00% | -0.11%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直接人工 | 51,913,053.78 | 2.67% | 34,964,163.17 | 2.95% | 48.48%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制造费用 | 282,151,266.80 | 14.51% | 193,974,987.04 | 16.40% | 45.46%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其他直接成本 | 24,953,586.11 | 1.28% |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合计 | 845,951,492.90 | 16.87% | 1,595,051,462.72 | 25.69% | -46.96% |
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 | 合计 | 1,731,100,896.56 | 34.51% | 3,025,534,537.43 | 48.73% | -42.78% |
其他 | 合计 | 3,030,958.27 | 0.06% | 14,869,496.11 | 0.24% | -79.62%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变动方式 |
1 | SANJUENVIRONMENTALPROTECTION(MALAYSIA)SDN.BHD | 投资设立 |
2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3 | 内蒙古美方煤化工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4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5 | 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6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7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丧失控制权 |
8 | 桦川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9 | 绥滨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0 | 靖宇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1 | 通辽三聚绿源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2 | 周口三聚绿沃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13 | 玛纳斯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4 | 岐山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5 | 金昌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6 | 哈尔滨市绿荣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7 | 包头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8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19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20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21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①报告期,公司完成山东莒县生物能源项目建设并投产,实现烃基生物柴油自主生产、销售;
②报告期,公司不再继续拓展生态农业业务,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清理,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业务不再作为公司主要业务进行列示;
③报告期,公司不再从事煤炭、焦炭等与煤化工相关的贸易业务,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清理,贸易增值业务不再作为公司主要业务进行列示。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689,716,838.7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6.7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871,617,239.42 | 15.16% |
2 | 客户2 | 514,053,210.46 | 8.94% |
3 | 客户3 | 511,321,957.84 | 8.89% |
4 | 客户4 | 473,795,380.47 | 8.24% |
5 | 客户5 | 318,929,050.53 | 5.54% |
合计 | -- | 2,689,716,838.72 | 46.7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661,834,912.3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7.8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956,394,568.53 | 16.03% |
2 | 供应商2 | 314,903,137.05 | 5.28% |
3 | 供应商3 | 185,676,470.43 | 3.11% |
4 | 供应商4 | 118,721,872.09 | 1.99% |
5 | 供应商5 | 86,138,864.20 | 1.44% |
合计 | -- | 1,661,834,912.30 | 27.8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2,167,036.22 | 117,798,064.73 | -47.23% | 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费用支出管理导致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394,949,623.03 | 443,100,185.55 | -10.87%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183,627,453.58 | 185,184,265.88 | -0.84% | 无重大变化。 |
研发费用 | 184,285,598.08 | 221,972,362.50 | -16.98%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系列净化剂技术升级及工业应用 | 研制新型净化剂及净化剂产品性能改进 | 完成实验室制备、性能测试及评价,部分产品完成百公斤级放大 | 提高产品性能,确定配方,实现稳定生产 | 丰富公司净化剂产品种类,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
α-烯烃技术开发 | α-烯烃工艺技术开发 | 完成吨级催化剂放大,进行了中试装置改造及测试 | 具备催化剂工业生产技术,掌握万吨级工艺技术。 | 填补国内空白、提升公司技术优势和煤化工产业链 |
烃基生物柴油加氢异构技术开发 | 开发新型催化剂 | 完成实验室制备、工艺条件优化及工业生产和装填方案 | 实现可工业化生产和应用的新型催化剂 | 提升公司生产低凝点可再生柴油及可持续航空燃料的能力 |
生物能源技术开发 | 针对原料油品种多样的特性,开发相应的处理方法 | 完成部分杂质处理工业试验,完成原料油处理工艺包的开发 | 实现可工业化的原料油处理技术。 | 保障生产装置稳定,拓展原料来源 |
生物燃料加氢催化剂开发 | 研制新型生物燃料加氢脱氧催化剂 | 完成实验室制备及性能评价工作。 | 研制出指标先进,可工业化应用的新型生物燃料加氢脱 | 提高公司生物燃料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势,降低生产成本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氧催化剂2021年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21 | 389 | -43.1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93% | 7.06% | 4.87%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120 | 184 | -34.78% |
硕士 | 48 | 87 | -44.83% |
博士及以上 | 8 | 17 | -52.94% |
专科 | 25 | 49 | -48.98% |
专科以下学历 | 20 | 52 | -61.54%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5 | 101 | -55.45% |
30~40岁 | 101 | 183 | -44.81% |
40岁以上 | 75 | 105 | -28.57%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27,896,929.70 | 272,254,579.48 | 284,907,769.3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6% | 3.82% | 3.36%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43,611,331.62 | 50,282,216.98 | 35,852,253.01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9.14% | 18.47% | 12.58%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76.17% | -3.71% | 25.85%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12,374,904.66 | 7,124,144,983.15 | -1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88,071,954.52 | 8,050,255,654.06 | -40.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302,950.14 | -926,110,670.91 | 210.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0,458,648.00 | 43,179,060.73 | 1,475.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2,973,828.17 | 405,587,749.29 | 292.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515,180.17 | -362,408,688.56 | -151.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7,539,550.86 | 2,651,548,845.98 | 28.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44,605,518.08 | 3,080,146,972.20 | 57.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7,065,967.22 | -428,598,126.22 | -235.2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5,349,332.42 | -1,755,764,672.65 | 23.9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0.60%,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1)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回款增加所致;(2)公司采购付款减少所致;(3)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支付的税费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51.7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1)公司处置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收回投资款增加所致;(2)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收到股利增加所致;(3)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4)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的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35.29%,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
)公司取得金融机构借款减少所致;(
)公司退回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10.24亿元,与本年度净利润
0.57
亿元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在以前年度确认的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相关收入,在本报告期收回款项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5,915,058.67 | 13.90% | 主要原因为:(1)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确认投资收益;(2)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408,430.00 | 3.44% | 主要为巨涛远期外汇协议持有期间产生的损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60,865,252.02 | 139.90% | 主要为应收账款总体坏账准备减少、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损失。 | 是 |
营业外收入 | 5,962,310.04 | 3.20% | 主要为收到的违约赔偿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1,209,437.71 | 6.01% | 主要为支付的违约赔偿金。 | 否 |
其他收益 | 17,580,944.38 | 9.43% | 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26,309,228.92 | 3.56% | 2,103,473,888.26 | 11.10% | -7.54% | 主要原因为: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应收账款 | 1,248,802,595.02 | 8.46% | 5,317,156,017.37 | 28.07% | -19.61% | 主要原因为:(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认购信托计划,以及公司应收账款债转股、保理、回款所致;(2)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合同资产 | 277,182,326.69 | 1.88% | 713,685,499.40 | 3.77% | -1.89% | 主要原因为: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存货 | 1,753,072,398.20 | 11.87% | 2,151,726,599.78 | 11.36% | 0.51% | 主要原因为:(1)公司净化项目存货减少所致;(2)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533,588,980.48 | 10.38% | 58,476,074.05 | 0.31% | 10.07% | 主要原因为:(1)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所致;(2)美方焦化在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对参股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随之并入合并报表所致。 |
固定资产 | 3,763,992,283.39 | 25.48% | 2,397,056,459.94 | 12.65% | 12.83% | 主要原因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及四川鑫达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2)美方焦化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3)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在建工程 | 82,664,830.02 | 0.56% | 1,520,483,542.14 | 8.03% | -7.47% | 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及四川鑫达本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9,744,044.89 | 0.47% | 63,964,322.55 | 0.34% | 0.13% | 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368,182,379.43 | 2.49% | 1,173,565,016.04 | 6.20% | -3.71%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326,602,054.48 | 2.21% | 855,131,362.41 | 4.51% | -2.30% | 主要原因为:(1)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宝聚科技导致合同负债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602,836,279.68 | 4.08% | 682,200,000.00 | 3.60% | 0.48% | 无重大变化。 |
租赁负债 | 48,169,074.21 | 0.33% | 52,784,053.14 | 0.28% | 0.05% | 无重大变化。 |
预付款项 | 1,400,404,865.35 | 9.48% | 2,117,586,331.89 | 11.18% | -1.70%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1)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导致预付款项减少所致;(2)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预付款项结算所致;(3)美方焦化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49,534,124.09 | 3.04% | 197,310,216.65 | 1.04% | 2.00%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导致与其往来款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16,479,237.49 | 15.01% | 29,250,000.00 | 0.15% | 14.86%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认购信托计划所致。 |
无形资产 | 580,267,657.78 | 3.93% | 985,143,745.97 | 5.20% | -1.27% | 主要原因为: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应付账款 | 1,656,813,985.44 | 11.22% | 3,201,485,534.72 | 16.90% | -5.68% | 主要原因为:(1)2021年6月末巨涛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公司支付采购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654,775,036.34 | 11.20% | 920,766,862.92 | 4.86% | 6.34%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海淀国投集团及海淀国投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8,400,842.22 | 3.31% | 957,476,756.59 | 5.05% | -1.74%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偿还借款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2,182,265.00 | 6,408,430.00 | -8,590,695.00 | 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2,182,265.00 | 6,408,430.00 | -8,590,695.00 | 0.00 | ||||
上述合计 | 2,182,265.00 | 6,408,430.00 | -8,590,695.00 | 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权属证号(房屋、土地证号) | 受限原因 | 受限期限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蒙(2020)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机器设备 | -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7年1月1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3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5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6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7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房屋所有权 | 武房权证湖字第2014010528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19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蒙(2020)乌达区不动产权第0008151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乌海银行乌达支行 | 2021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7日 |
机器设备 | -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 | 2021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 |
乌海银行乌达支行 | |||
机器设备 | - | 售后回租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4日 |
机器设备 | - | 售后回租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 |
机器设备 | - | 售后回租,抵押权人为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27日至2025年7月20日 |
货币资金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1、货币资金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738,602,689.66 | 407,200,000.00 | 326.9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SANJUENVIRONMENTALPROTECTION(MALAYSIA)SDN.BHD.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新设 | 17,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生物燃料 | 完成注册登记 | 否 | 2021年03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93)、(公告编号:2021-022)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 | 增资 | 890,225,667.191 | 100.00% | 自有资金、债转股 | 无 | 长期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 | 完成变更登记 | 83,392,115.98 | 否 | 2021年06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
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2021-050)、(公告编号:2021-063)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 | 收购 | 1,172,776,880.23 | 70.00% | 债转股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新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长期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 | 完成变更登记 | 否 | 2021年1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105)、(公告编号:2021-116) | ||
合计 | -- | -- | 2,080,002,547.42 | -- | -- | -- | -- | -- | -- | 0.00 | 83,392,115.98 | -- | -- | -- |
注:1三聚香港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69,879,900.00港币,以2021年06月30日中国银行港币中间价0.83208折算为人民币890,225,667.19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亳州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3,964,648.77 | 31,062,519.22 | 自筹资金 | 57.00% | 17,677,600.001 | 0.00 | 公司实施业务战略转型,生态农业项目建设进展相对缓慢。 | 2019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16) |
平罗三聚绿源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 | 4,419,68 | 自筹资 | 3.00% | 17,174, | 0.00 | 公司实 | 2019年 | 巨潮资 |
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24 | 金 | 100.002 | 施业务战略转型,生态农业项目建设进展相对缓慢。 | 05月29日 | 讯网(公告编号:2019-067) | |||||
阜新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6,193,219.70 | 自筹资金 | 1.00% | 17,101,900.003 | 0.00 | 公司实施业务战略转型,生态农业项目建设进展相对缓慢。 | 2019年05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69)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 | 自建 | 是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244,822,667.30 | 1,316,039,917.38 | 自筹资金 | 100.00% | 511,889,200.004 | 0.00 | - | 2020年07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62) |
合计 | -- | -- | -- | 248,787,316.07 | 1,357,715,337.54 | -- | -- | 563,842,800.005 | 0.00 | -- | -- | -- |
注:
亳州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677,6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7.23
年。2平罗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174,1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28年。3阜新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预计收益:年均净利润17,101,900元,税后净态回收期(含建设期1年)7.39年。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预计收益:年均税后利润511,889,200.00元,投资回收期
4.31
年(税后,含建设期一年)。5上述项目预测数据均来源于可研报告,不作为公司实际业绩预测。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动 | ||||||||
金融衍生工具 | 6,408,430.00 | 81,160.72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0.00 | 6,408,430.00 | 0.00 | 0.00 | 0.00 | 81,160.72 | 0.00 | --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板块承接的出口业务涉及较多外币结算方式,为了避免汇率波动对项目整体业绩的影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会结合项目收款预测等情况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协议。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年度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48,062 | 0 | 148,062 | 0 | 0 | 0.00% | 0 | 无 | 0 |
2019年度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30,772.53 | 0 | 30,772.53 | 0 | 0 | 0.00% | 0 | 无 | 0 |
合计 | -- | 178,834.53 | 0 | 178,834.53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63号文核准,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5.50%),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18,000,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482,000,000.00元。2016年5月20日,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8号”验资报告审核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账户累计使用债券资金1,481,935,796.38元(含利息1,315,796.38元)。公司已于2021年05月17日完成了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并已摘牌。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人民币333,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00%),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5,294,7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327,705,300.00元,于2019年4月30日到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账户累计产生利息收入78,407.17元,累计使用债券资金307,797,979.24元(含利息72,679.24元),账户余额为5,727.93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8,834.53 | 178,834.53 | 0 | 178,834.53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78,834.53 | 178,834.53 | 0 | 178,834.53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78,834.53 | 178,834.53 | 0 | 178,834.53 | -- | -- | 0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3) | 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尉邦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2021年12月27日 | 38,336.13 | -3,096.07 | 可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 | 237.16% |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2021年12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121) |
况 |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2021年12月28日 | 220,100.25 | -41,626.20 | 有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资产,加快资金周转,提升公司运营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 674.11% | 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2021年12月06日、2021年12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108、公告编号2021-123) |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河南科洹实业有限公司 | 宝聚科技100%股权 | 2021年03月01日 | 18,106.931 | -98.56 | 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业务,进一步推进公司整体战略布 | 24.42% |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参考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1年03月01日、2021年02月22日、2021年03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01)、(公告编号:2021-016)、(公告编 |
局,加快公司高质量发展。 | 号:2021-020) | ||||||||||||
北京京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三聚能源100%股权 | 2021年03月24日 | 50,413.332 | -530.66 | 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风险。 | 79.02% |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参考 | 否 | 无 | 是 | 是 | 2020年10月16日、2021年02月05日、2021年03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92)、(公告编号:2021-011)、(公告编号:2021-025) |
注:
宝聚科技100%股权于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在北交所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为河南科洹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18,106.93万元。公司于2021年
月
日获取了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2021年
月
日宝聚科技完成工商变更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2三聚能源100%股权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2月02日在北交所进行了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为北京京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50,413.33万元。公司于2021年03月24日获取了北交所出具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2021年03月22日三聚能源完成工商变更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275,000,000.00 | 1,139,076,303.82 | 618,640,111.70 | 505,444,267.91 | 5,013,445.51 | 4,684,718.49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 | 500,000,000.00 | 2,507,727,882.58 | 827,384,615.98 | 8,308,765.98 | -150,930,269.09 | -151,639,109.29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 | 383,883,094.01 | 100,732,124.86 | 1,180,401,405.12 | 35,680,349.34 | 35,782,096.07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 | 子公司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300,000,000.00 | 805,102,422.64 | 452,013,692.70 | 483,941,826.23 | 104,632,556.45 | 103,854,612.63 |
有限公司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16,800,000.00 | 551,517,472.42 | 170,655,369.86 | 91,168,666.30 | -5,899,141.69 | -4,097,903.61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205,000,000.00 | 318,519,706.46 | 318,495,762.17 | 12,762,242.32 | 130,590.21 | 103,271.46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港币1,069,879,900 | 1,083,921,596.08 | 1,028,463,028.28 | 2,481,812,811.30 | 95,470,545.25 | 78,958,534.54 |
SJEnvironmentalCorporation | 子公司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美元20,000,000 | 163,332,555.46 | 154,310,133.63 | 67,528,258.69 | 10,951,230.68 | 10,980,808.24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30,000,000.00 | 25,310,338.52 | 25,297,538.49 | 4,202,703.18 | 150,705.09 | -1,946,435.19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0,000,000.00 | 632,420,465.10 | -146,166,611.31 | 50,710,216.39 | -109,471,886.93 | -133,656,160.96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455,000,000.00 | 1,680,278,828.33 | 327,778,368.92 | 72,759,284.70 | -166,747,812.94 | -126,160,106.28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油气设施制造 | 15,150,000.00 | 3,873,970,000.00 | 1,805,467,000.00 | 3,981,612,000.00 | 19,811,000.00 | 11,024,000.00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焦产品、硫酸胺、脱硫剂、煤焦油、硫磺、粗苯 | 917,388,800.00 | 2,464,257,446.65 | 1,590,019,511.4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生产销售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SANJUENVIRONMENTALPROTECTION(MALAYSIA)SDN.BHD | 投资设立 | 无重大影响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无重大影响 |
内蒙古美方煤化工有限公司 | 投资控股 | 无重大影响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对外转让 | 无重大影响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丧失控制权 | 无重大影响 |
桦川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绥滨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靖宇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通辽三聚绿源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周口三聚绿沃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玛纳斯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岐山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金昌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哈尔滨市绿荣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包头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虎林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桦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宁安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重庆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注销 | 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2年经营工作重点2022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做大做强核心运营资产,重点改善现有业务的薄弱环节,力求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
成本,同时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为股东提供回报。公司将继续以生物能源产业作为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山东三聚生产基地操作与运营,通过建设配套公用工程,减少对外部生产环境的依赖,通过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和操作优化,力求实现装置的长周期平稳运行并逐步提高装置负荷。与此同时,继续积极的与第三方企业合作,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生物燃料产能,扩大市场份额。催化净化业务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的前提下,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对内服务生物能源产业,对外加强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引进及推广,开拓国内新产品和新市场,同时进一步拓展海外脱硫服务的市场份额。
公司将利用收购乌海美方焦化后形成的区域优势,建立一体化运营体系,通过整体优化与核算、企业协同等方式,打造高效有特色的区域新型煤化工运营基地。抓住大宗商品的价格高位周期,通过加强原料采购、装置维护、卓越运行等手段,努力实现化学品生产装置的高负荷稳定生产,力争继续为公司创造优异的效益。
公司将继续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优化资产、应收账款回收等手段改善资产收益率。加强公司现金流管理,保障业务合理支出及合理回款率。更加细致的进行节能降耗等优化工作,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
(二)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生物能源项目和产业推进的风险
随着公司生物燃料技术工业化的成功,公司已经将生物能源产业作为重点发展业务之一。公司正在加快推进生物能源生产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健全生物能源产业的采购、生产与销售一体化体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已实现开车,目前正在不断优化装置生产条件,调整生产工艺参数,逐步提高装置生产负荷。但由于大型工业项目从开车成功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还需一定的时间,期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生物燃料产业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原料供应渠道及价格、产品销售渠道及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集中核心优势技术资源,实施精细化的生产管理,力求保持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努力尽快实现装置的全面达产,为公司创造效益。同时,公司将通过调拨、引进和培训人才,提高运营团队素质和效率,保障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高效、安全运作,并积极和国内外大型企业开展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等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实现多方共赢,共同推进生物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壮大。
2、存量对外工程项目实施的风险
随着公司战略转型的深入,公司对外垫资建设项目规模已经显著下降,但尚余部分存量项目,特别是悬浮床、费托等项目需要的资金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技术要求较高、管理难度较大、政府审批复杂,对公司项目管理能力提出较大挑战。为了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公司将合理配置资金,做好各类人员安排,并对项目管理流程进行优化,控制项目重要节点,提高项目信息传递,加强项目资源共享,落实项目按计划实施。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对外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放缓,在项目没有完工的情况下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战略转型调整,减少了垫资建设规模,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应收账款余额较峰值已经显著下降,但仍有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尚未完全回收,存在资产减值的风险。后续公司将继续强化客户信用追踪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实现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转让,力求将减值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4、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目前主要为外向型经营模式,生产的生物燃料产品目前全部用于出口,受海外市场及政策变化、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供应链体系,多渠道获取原料和销售产品,以分散市场过于单一的风险。同时公司积极优化生产技术,持续改进运营操作,力求使得生产成本处于行业最低水平,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最优水平,以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建立强大的护城河。另外公司还将积极开发新产品,并努力和合作伙伴开拓国内市场,立足长远建立中国特色的生物能源产业,为国家的节能减排和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12月14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信证券、中信证券、楚恒资产、菁英时代、东北证券 | 公司未来对应收账款的处理规划、公司生物柴油项目现状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程序性,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水平。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
次,所有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员工通过民主推选而选出。公司监事会成员结构合理,监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授权权限提交经理层、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确定。
(一)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其他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各个业务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独立自主地进行招聘管理人员和员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三)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完整生产系统、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商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内部分工明确,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责分开,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独立纳税,公司的资金使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68% | 2021年02月25日 | 2021年02月25日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73% | 2021年05月18日 | 2021年05月18日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54% | 2021年07月21日 | 2021年07月21日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79% | 2021年08月13日 | 2021年08月13日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19% | 2021年12月22日 | 2021年12月22日 |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张鹏程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5 | 2021年07月29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李林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1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刘雷 | 董事 | 现任 | 男 | 55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24,325,991 | 24,325,991 | - | |||
梁剑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高志强 | 董事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孟强 | 董事 | 现任 | 男 | 37 | 2022年04月13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王力 | 董事 | 现任 | 女 | 39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谭向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左世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20年09月25 | 2023年09月25 | - |
日 | 日 | |||||||||||
刘灵丽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7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张文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孙丽华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50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杜伟 | 监事 | 现任 | 男 | 54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马芳 | 职工监事 | 现任 | 女 | 38 | 2022年03月04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曹华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1,664,033 | 400,000 | 1,264,033 | 个人资金需求 | ||
孙艳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54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841,804 | 841,804 | - | |||
余冬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1 | 2020年09月25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赵文涛 | 常务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0 | 2021年07月03日 | 2023年09月25日 | - | |||||
许旭 | 职工监事 | 离任 | 男 | 38 | 2020年09月25日 | 2022年03月04日 | - | |||||
卞江荣 | 董事 | 离任 | 女 | 43 | 2020年09月25日 | 2022年03月24日 | -- | |||||
高志强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7 | 2020年09月25日 | 2022年04月01日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26,831,828 | 0 | 400,000 | 0 | 26,431,828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
1、公司董事长刘雷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1年07月29日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2、公司非独立董事孙艳红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2021年07月03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许旭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
月
日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4、公司非独立董事卞江荣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2022年03月24日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志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已于2022年04月01日辞去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雷 | 董事长 | 离任 | 2021年07月29日 | 主动离职 |
孙艳红 | 董事 | 离任 | 2021年07月03日 | 主动离职 |
许旭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04日 | 主动离职 |
卞江荣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3月24日 | 主动离职 |
高志强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04月01日 | 工作调整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张鹏程,男,1967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理、北京城建天宁鸿润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西藏诺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北京康美兴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融百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齐河县东晨阳光太阳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大西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林,男,1961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1982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化工系有机化工专业,教授级高工。曾任职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一直从事石油化工工程技术开发、生产技术管理和工程设计管理,具有丰富的化工工程研发、生产技术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历任中国石化洛阳石化分公司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17年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
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0年
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3、刘雷,男,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莱蒙鹏源太湖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常州苏源常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
4、梁剑,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载运工具及其运用工程专业,高级经济师。2005年8月-2016年6月任职于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在海淀区国资委挂职,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5、高志强,男,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职于无锡小天鹅集团等公司,2004年3月至2006年5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任投资经营部主管;2006年5月至2008年1月在贝伦钢结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任投资部副经理,2010年1月至2014年3月在八大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任经营管理部经理、战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在海国通泰(张家口)中关科技谷建设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在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董事长;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2022年04月01日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2月起任公司董事。
、孟强:男,198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材料工程领域工程专业。2007年
月至2015年
月,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教培中心培训师、化工六厂工程师、生产管理部主管、化工事业部高级主管;2015年
月至2018年
月,担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级主管;2018年
月至2021年
月,担任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制造事业部高级顾问;2021年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门经理助理。2022年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7、王力,女,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经理。曾任中技知识产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兼任北京市金凯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三峡鑫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银涌泉(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辉会议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瓴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海鑫恒泰(山东)燃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锦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汇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教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8、谭向阳,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深英国注册会计师(FFA)、资深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FIP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GMA)、资深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曾任北京申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克莱德物料输送技术有限公司、申克(天津)工业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北京申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申克(香港)工业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史道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克莱德物料输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经管处科员,萨姆森控制设备(中国)有限公司CFO。2017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财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左世阳,男,1970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技术部部长、上海赛科石化聚烯烃技术服务经理、道康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市场经理、海罗索斯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化工行业工作。现任上海逢石科技有限公司氢科技应用研究院院长、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10、刘灵丽,女,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化工学院)有机化工专业。曾任中石化规划院炼油处副处长、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集团公司高级专家,主要从事能源行业工作。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1、张文武,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任北京市凯文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工作。现任深圳蜂窝工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20年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1、孙丽华,女,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兼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智享出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京蒙糖业(内蒙古)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钢管厂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国科率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漪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常兴海广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杜伟,男,1968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航空遥感服务公司,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方数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
月起任公司监事,2017年
月-2020年
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
月起担任公司监事。
3、马芳,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材料化学工程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科技发展部科研主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经营管理部部长等,现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主要负责科技发展部科研管理工作。兼任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03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李林,总经理,简历同上。
2、孙艳红,女,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北京天鸟一和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合达美智能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年1月加入公司任职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5月起担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6年3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9月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
3、曹华锋,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历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究员助理、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余冬明,男,1971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高级项目管理师(PMP)。曾任职于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中化集团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2010年
月至2017年
月在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历任炼油事业部部长、项目执行中心副主任、技术开发部部长。2017年
月加入公司,历任鹤壁项目组项目经理、投资项目管理部部长。2020年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5、赵文涛,男,1982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9年0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发展部工程师、副部长、部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04月起任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赵文涛先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对外技术合作工作,承担催化剂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是公司催化剂研发骨干。曾获首都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两次,申请专利80项,发表行业论文十余篇。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 |
担任的职务 | 领取报酬津贴 | |||
梁剑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助理 | 是 | |
王力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风险法务部经理 | 是 | |
孙丽华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内部审计部经理 | 是 | |
孟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经营管理部部门经理助理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鹏程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张鹏程 | 北京中融百望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鹏程 | 齐河县东晨阳光太阳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鹏程 | 北京大西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张鹏程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林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
李林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李林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李林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林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李林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否 | ||
李林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雷 | 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雷 | 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雷 | 常州莱蒙鹏源太湖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雷 | 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雷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刘雷 | 常州苏源常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刘雷 | 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刘雷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雷 | 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雷 | 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雷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雷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是 | |
刘雷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副主席 | 是 | |
高志强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高志强 |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高志强 |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高志强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高志强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是 | |
高志强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杜伟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是 | |
王力 | 北京市金凯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海国恒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三峡鑫泰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王力 | 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浙银涌泉(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金辉会议有限公司监事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海瓴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海鑫恒泰(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鑫泰锦绣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京鑫泰汇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力 | 北京海国教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谭向阳 | 北京财能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是 |
左世阳 | 北京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
左世阳 | 武穴市久安化工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张文武 | 深圳蜂窝工场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张文武 | 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高级合伙人 | 是 | |
孙丽华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智享出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孙丽华 | 京蒙糖业(内蒙古)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市海淀区钢管厂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国科率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市海淀区漪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丽华 | 北京常兴海广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马芳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 | 否 | |
马芳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部长 | 否 | |
马芳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否 | |
马芳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马芳 | 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马芳 |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曹华锋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曹华锋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余冬明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余冬明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赵文涛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赵文涛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第五届董事会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任职的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目标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二)确定依据
、在公司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依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目标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终目标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生产经营发展状况,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发放;
、公司职工监事未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3、第五届董事会任职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不在公司任职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第五届监事会离任人员)合计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795.69万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季度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鹏程 | 董事长 | 男 | 55 | 现任 | 30.35 | 是 |
李林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61 | 现任 | 195.94 | 否 |
刘雷 | 董事 | 男 | 55 | 现任 | 是 | |
梁剑 | 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是 | |
高志强 | 董事 | 男 | 47 | 现任 | 122.40 | 否 |
孟强 | 董事 | 男 | 37 | 现任 | 是 | |
王力 | 董事 | 女 | 39 | 现任 | 是 | |
谭向阳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否 | |
左世阳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否 | |
刘灵丽 | 独立董事 | 女 | 57 | 现任 | 否 | |
张文武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否 | |
孙丽华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0 | 现任 | 是 | |
杜伟 | 监事 | 男 | 54 | 现任 | 是 | |
马芳 | 职工监事 | 女 | 38 | 现任 | 30.94 | 否 |
曹华锋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现任 | 107.68 | 否 |
孙艳红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女 | 54 | 现任 | 107.78 | 否 |
余冬明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现任 | 107.58 | 否 |
赵文涛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40 | 现任 | 60.15 | 否 |
许旭 | 职工监事 | 男 | 38 | 离任 | 32.87 | 否 |
卞江荣 | 董事 | 女 | 43 | 离任 | 是 | |
合计 | -- | -- | -- | -- | 795.69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01月28日 | 2021年01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02月10日 | 2021年02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04月21日 | 2021年04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04月22日 | 2021年04月2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06月01日 | 2021年06月0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07月02日 | 2021年07月0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07月28日 | 2021年07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08月26日 | 2021年08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0月26日 | 2021年10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1月12日 | 2021年11月1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11月30日 | 2021年11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12月05日 | 2021年12月0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12月10日 | 2021年12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12月24日 | 2021年12月2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鹏程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李林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刘雷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梁剑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高志强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卞江荣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王力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谭向阳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左世阳 | 14 | 13 | 1 | 0 | 0 | 否 | 5 |
刘灵丽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张文武 | 14 | 14 | 0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具体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科学审慎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同时,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掌握公司发展动态,有效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张文武(独立董事)、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谭向阳(独立董事)、刘雷、卞江荣 | 4 | 2021年01月15日 | 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建议对此制度进行修改。 |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张文武(独立董事)、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谭向阳(独立董事)、刘雷、卞江荣 | 4 | 2021年06月08日 | 关于高管班子2020年度激励薪酬的议案 |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张文武(独立董事)、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谭向阳(独立董事)、刘雷、卞江荣 | 4 | 2021年06月30日 |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张文武(独立董事)、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 | 4 | 2021年07月26日 |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 |
董事)、谭向阳(独立董事)、刘雷、卞江荣 |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刘雷、梁剑、李林、高志强、王力、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 | 2 | 2021年05月28日 | 关于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刘雷、梁剑、李林、高志强、王力、刘灵丽(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 | 2 | 2021年06月30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拟注销其14家子公司的公告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战略规划,提议注销14家子公司。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谭向阳先生(独立董事)、张文武(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王力、卞江荣 | 4 | 2021年04月09日 | 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部2020年度工作总结、2021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谭向阳先生(独立董事)、张文武(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王力、卞江荣 | 4 | 2021年04月15日 |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谭向阳先生(独立董事)、张文武(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王力、卞江荣 | 4 | 2021年08月23日 | 关于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审计部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关于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2021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谭向阳先生(独立董事)、张文武(独立董事)、左世阳(独立董事)、王力、卞江荣 | 4 | 2021年10月22日 |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审计部2021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四季度工作计划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3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62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85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82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873 |
销售人员 | 131 |
技术人员 | 394 |
财务人员 | 100 |
行政人员 | 355 |
合计 | 1,85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15 |
硕士学历 | 106 |
本科学历 | 483 |
专科 | 486 |
专科以下学历 | 763 |
合计 | 1,853 |
2、薪酬政策
公司执行同工同酬,易岗易薪的薪酬政策;公司执行为员工岗位付薪、能力付薪、业绩付薪的薪酬支付原则。公司建立有完整的薪酬体系及业绩考核制度。薪酬体系基于岗位体系建立,为不同岗位体系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酬上升通道,薪酬体系细分为管理类、研发类、技术类、销售类、项目管理及建设类、生产类等。每个年度公司会进行相应的市场薪酬水平调研,适时调整公司的薪酬整体水平。
薪酬体系包含工资体系和福利体系。工资体系包含基本年薪以及根据业绩考核制度确定的年度奖励。福利体系包含社保公积金以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包含补充医疗保险、公司培训及团建等。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会适时调整薪酬政策,使公司的薪酬水平更具竞争力,以便吸引和保留优秀员工。
3、培训计划
公司按年度根据企业当年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公司根据以内部培训为主,外部培训和学习为辅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建立有相应的培训制度,内部培训主要针对公司制度培训、业务知识培训、企业文化培训等方面,外部培训主要针对战略管理类、财务类等专业知识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71,352.2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7,383,164.13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1年04月21日和2021年0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能够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0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349,720,30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1,748,601.51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1,748,601.51 |
可分配利润(元) | 3,292,984,746.9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725.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91.17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7,178.07万元,按照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17.81万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9,298.47万元。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748,601.5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于2018年专门成立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聘用专业咨询机构,通过对各业务环节的细致梳理,组织搭建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包含了公司重要风险和关键控制流程。自内控手册投入运行以来,公司结合各年度运营情况变化,对相关制度和流程及时修订、调整,以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或规避风险。
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内控规范制度进行了统一宣传贯彻,得到了有效反馈,增强全体员工的合规经营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参照各项内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的程序,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事项的监督与评价工作,涵盖了主要业务环节和经营事项,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2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做出判断。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1)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重大的决策失误;(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中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1)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以主营业务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2%、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主营业务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2%、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或损失金额≥ |
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于2021年12月31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我们认为,三聚环保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2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填报系统,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照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进行了自查,一共涉及七大方面共计
个问答,公司认真梳理填报,于2021年
月
日完成专项自查工作。
通过本次自查,公司认为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问题的失误。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除尘器 | 3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244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合成车间 | 50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4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42m) | 126.6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42m) | 0.01mg/m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32m) | 33.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0.23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32m) | 2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0.172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1号除尘器 | 32.3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288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2号除尘器 | 45.33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67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焙烧窑 | 27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576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焙烧窑 | 156mg/m3 | GB9078-1996)240mg/m3 | 0.6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72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67mg/m3 | (GB9078-1996)850mg/m3 | 0.0288t/a | 3.38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导热油炉 | 104mg/m3 | (GB9078-1996)240mg/m3 | 0.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三期吸收塔 | 21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三期吸收塔 | 8.667mg/m3 | (GB9078-1996)200mg/m3 | 0.057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除尘器 | 43.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54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除尘器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16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中试放大车间除尘器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5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焙烧炉 | 11.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 | 34.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T202耳房除尘器(大) | 46.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45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T202耳房除尘器(小) | 43.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32t/a | 3.35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23m) | 45.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864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23m) | 34.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8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焙烧炉(吸收塔) | 30.33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23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容硫粉后处理车间焙烧炉(吸收塔) | 41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3456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21.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0288t/a | 2.19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炉(电转炉) | 118.67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0.1728t/a | 8.823t/a | 无 |
沈阳三聚凯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焙烧 | 118.67mg/ | (GB16297 | 0.1728t/a | 8.823t/a | 无 |
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炉(电转炉) | m3 | -1996)二级,12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氨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焙烧炉(60m网带) | 1.48mg/m3 | 100mg/m3 | 0.001728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4mg/L | (GB8978-1996),400mg/L | 0.6912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63mg/L | GB8978-1996),1000mg/L | 6.048t/a | 46.48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总镍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07mg/L | GB8978-1996),1mg/L | 0.015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总锌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28mg/L | GB8978-1996),5mg/L | 0.0037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钼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459mg/L | GB8978-1996),3mg/L | 0.00012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氨氮(NH3-N)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16mg/L | GB8978-1996),30mg/L | 0.00372t/a | 3.656t/a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03mg/L | GB8978-1996),20mg/L | 0.0184t/a | /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49.33mg/m3 | (GB1484-2001),500mg/m3 | 2.335t/a | 23.67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26.32mg/m3 | (GB1484-2001),80mg/m3 | 1.246t/a | 3.79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30.66mg/m3 | (GB1484-2001),300mg/m3 | 1.466t/a | 14.2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35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875t/a | 5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氨氮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094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235t/a | 1.125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16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4t/a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5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50mg/m3 | / | 0.16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10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0mg/m3 | / | 12.10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1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 | / | 1.21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5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50mg/m3 | / | 0.43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8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0mg/m3 | / | 6.94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1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 | / | 0.8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5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50mg/m3 | / | 1.59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10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0mg/m3 | / | 31.71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10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10mg/m3 | / | 3.1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P4 | 旧油气回收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去除效率≥97% | / | 2.75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P5 | 新油气回收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去除效率≥97% | / | 7.2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硫化物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35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氨氮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130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CODcr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4000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油含量 | 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 | 1 | 污水总排口 | 500mg/L | 排入海右石化污水处理站协议标准 | /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20mg/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20mg/m3 | 2.155t/a | 16.89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100mg/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 | 12.705t/a | 75.31t/a | 无 |
100mg/m3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50mg/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50mg/m3 | 4.285t/a | 42.22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尾气总排气筒 | 120mg/m3 |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120mg/m3 | 0.122t/a | 4.77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70mg/L | (GB8978-1996)70mg/L | 0.001673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100mg/L | (GB8978-1996)100mg/L | 0.00305t/a | 3.38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磷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0.5mg/L | (GB8978-1996)0.5mg/L | 0.000019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有机碳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20mg/L | GB8978-1996)20mg/L | 0.000762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20mg/L | (GB8978-1996)20mg/L | 0.000669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氨氮(NH3-N)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15mg/L | (GB8978-1996)15mg/L | 0.000137t/a | 0.507t/a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直排 | 2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 | 1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6.216mg/Nm3 | 49.65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1#2#烟气经处理后排放,管式炉直排 | 5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1#地面除尘站、2#地面除尘站、1#管式炉 | 3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26.495mg/Nm3 | 177.98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直排 | 2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 | 40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84.37mg/Nm3 | 198.6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 | 氮氧化物 | 1#2#烟气经 | 3 | 1#烟气排 | 150mg/Nm | 炼焦化学工 | 415.198mg/ | 446.4mg/N | 无 |
煤焦化有限公司 | 处理后排放,管式炉直排 | 口、2#烟气排口、1#管式炉 | 3 |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Nm3 | m3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1#2#锅炉直排、1#2#地面除尘站处理后排放 | 4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1#地面除尘站、2#地面除尘站、 | 30mg/N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30.734mg/Nm3 | 75.96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1#2#烟气、1#2#破碎除尘、1#2#筛焦除尘经处理后排放,1#管式炉直排 | 7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1#管式炉、1#破碎除尘、2#破碎除尘、1#筛焦除尘、2#筛焦除尘 | 15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22.013mg/Nm3 | 63.76mg/Nm3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经处理后排放 | 1 | 硫铵除尘口 | 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339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林格曼黑度 | 直排 | 2 | 1#锅炉排口、2#锅炉排口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苯并芘 | 经处理后排放 | 2 | 1#地面除尘站、2#地面除尘站、 | 0.0003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氨(氨气) | 经处理后排放 | 4 | 硫铵除尘、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1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321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硫化氢 | 经处理后排放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1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012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经处理后排放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氰化氢 | 经处理后排放 | 3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RTO炉 | 1.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苯 | 经处理后排放 | 2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 | 6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酚类 | 经处理后排放 | 2 | 1#烟气排口、2#烟气排口、 | 50mg/Nm3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0mg/Nm3 | 国家未出台核算标准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子公司均已建立了相应的防护/防治设施,保证废水、废气等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各项设施均正常运行。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Ⅰ.氮氧化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低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碱液吸收塔,经5-15%碱液洗涤、净化,再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碱液吸收装置由吸收塔、碱液槽、碱液泵组成)。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高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处理,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Ⅱ.粉尘污染物防治设施:粉尘岗位设有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Ⅲ.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池150m
一座,500m
一座,事故池1,000m
一座。建有日处理能力120吨高氨氮废水预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综合废水处理站(加药除去重金属+高氨氮废水(预处理)+含镍废水加药预处理+水解生活+MBR)。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Ⅰ.废气防治设施:苯乙烯车间与新戊二醇车间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线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处理能力1,883m
/h、废液处理能力132kg/h。自建火炬系统作为应急处置设施保持长燃,火炬系统废气处理量为12,000m
/h。Ⅱ.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场一座,事故池4,252m
一座。污水处理场日处理废水能力360吨/天,(EGSB工艺+A/O生化工艺)。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环保设施不断进行完善并加大相应的环保投资,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Ⅰ.SO2、NOx、粉尘等污染物防治设施:各装置加热炉、重沸炉等全部采用低氮燃烧器,加氢单元加热炉采用脱硫后的燃料气,各塔放空气、闪蒸罐不凝气送加热炉,不足部分以天然气为燃料。上述原料含硫量极低,含硫约20mg/m3。燃烧产生的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连续通过高烟囱排入大气。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标准。
Ⅱ.储罐区、装卸区无组织控制:生物柴油、生物轻油等挥发性油品物料均采用内浮顶罐,生物原料油和外甩尾油采用拱顶罐,装卸车采用专用鹤管液下密闭装卸方式,罐区配置2套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分别采用“吸收+冷凝(最低温度-25℃)+活性炭吸附(解析)”和“四级冷凝(最低温度-65~-75℃)+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原料罐区和装卸车的有机废气。油气回收的处理效率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去除效率≥97%),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工艺尾气:生产工艺尾气(甲醛浓缩装置尾气、甲缩醛单元精馏塔尾气、三聚甲醛单元工艺尾气和聚甲氧基二甲醚单元工艺尾气)经尾气处理器焚烧处理,回收燃烧热量,烟气通过30m高烟囱排放。
Ⅱ.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氮工艺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50m高烟囱排放。主要监测指标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于省厅联网)
Ⅲ.质检尾气,涉及有机溶剂分析化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系统经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Ⅳ.生产、生活废水: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200m
/d,采用“次氯酸钠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生产废水主要有甲缩醛生产废水,三聚甲醛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转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后排放。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与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环保设施不断进行完善并加大相应的环保投资,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热锅炉排污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委托处理;修建事故排水池(兼做消防废水池)容积5000m
,底层做防渗。
Ⅱ.临时储放废脱硫剂、废活性炭,占地面积约为200m
临时存放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建设。
Ⅲ.氨缓冲罐驰放气:采用无动力氨回收系统进行净化后再经LNG项目现已建成的驰放气输送管网送至美方焦化项目作回炉燃料燃烧。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I.精煤、焦粉堆场建有全封闭大棚3座,煤转运运站及运煤通廊封闭,抑尘效率在99%以上。II.侧喷脉冲袋式除尘器
座,用于收集处理精煤破碎产生的煤尘排气简高20m除尘效率99%以上。III.建有2座脱硫脱硝装置,用于处理焦炉加热后的废气,项目工程由烟道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氨系统等组成。Ⅳ.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2/O工艺,最大处理量为200m?/h,平均处理量为90m?/h。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熄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现有一期、二期、三期、化工化肥技改四个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苯乙烯抽提装置与新戊二醇装置、增建火炬和焚烧炉系统均完成环评并获得批复文件,并全部通过验收。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试生产阶段验收完毕。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新建
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综合利用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LNG尾气综合利用生产100Kt/a合成氨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现有综合利用300万吨/年洗煤、2×120万吨/年焦化、年产2亿m?焦炉煤气甲烷化制LNG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19年12月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大庆高新区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8月在莒县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4月在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5)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
月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环保局进行备案。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于2020年12月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乌达分局进行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已按照委托环评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4)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6)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因在环保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未对总锰进行监测,车间排放口的废水污染物镍未按月监测及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不健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 | 责令改正,处贰万五千元罚款 |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司已经整改完成,于2021年07月05日上缴行政罚款25,000元。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因在环保检查中发现公司2020年一期焦炉废气氮氧化物年许可排放量为216吨,实际年排放量为357吨;二期焦炉废气氮氧化物年许可排放量为216吨,实际年排放量为269吨;均超过排污许可证全年许可排放量。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 | 责令改正,处壹拾万元整罚款 |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司已经整改完成,于2021年02月15日上缴行政罚款100,000元。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已进行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0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1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进行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0年环境统计的上报,2021年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上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04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无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诺:"1、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本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8年07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方面的承诺 | 同业竞争:“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与与三聚环保主营业务 | 2021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聚环保《公司章程》、《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三聚环保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三聚环保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公司原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 | 2010年04月27日 | 长期 | 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股东关于避免 |
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刘雷、林科、张雪凌、石涛 | 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刘雷、石涛、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承诺:"一、本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对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二、如本人、本公司及 | 同业竞争的承诺得到有效履行。 |
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帮助股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 |||||
张雪凌 | 限售承诺 | 公司股东张雪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总经理林科先生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在林科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0年04月27日 | 36个月 | 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四川鑫达 | 2020年01月0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00 | -13,365.62 | 由于装置技术改造、原料甲醇和燃料煤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四川鑫达产能未充分释放,仍出现较大亏损。 | 2019年12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拟收购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1)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转让方赵万飞、李敏及标的公司四川鑫达承诺,标的公司四川鑫达2020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即:标的公司,下同)股东的净利润不少于1000.00万元,2021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00万元。标的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能实现1000.00万元时,可以用2021年实现的超额利润来弥补2020年度未实现的利润缺口。若标的公司2020年与2021年两年合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3000.00万元,则受让方三聚环保有权要求转让方赵万飞、李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公式对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做出相应调整,转让方赵万飞、李敏事先同意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对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减少调整。在业绩承诺期间(即2020年、2021年)及业务承诺期结束后受让方有权行使股权比例调整权利且尚未行使或执行完毕之前,转让方不得对其所持标的公司45%股权进行转让、委托持股、协议控制、设置权利负担,亦不得以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处置其所持标的公司45%股权的全部或部分,除非事先取得受让方书面同意。具体详见2019年
月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收购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41)。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无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18年12月0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自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内容可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类型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与上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SANJUENVIRONMENTALPROTECTION(MALAYSIA)SDN.BHD. | 棕榈酸化油、地沟油、废弃动植物油脂等的采购、回收、加工、仓储、进出口贸易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控股子公司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许可经营项目:煤焦油、硫磺、粗苯(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3月23日)。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焦粉、焦粒、焦炭、硫酸胺、脱硫剂。 | 收购 | 本期新增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化肥、食用农产品、花、草及观赏性植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燃料油、金属矿石、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有机无机肥的批发和进出口;城市园林绿化;市场调查;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机械设 | 转让退出 | 本期减少 |
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存储经营粗苯、氢、正丁烷、甲烷、异辛烷、异丁烷、甲基叔丁基醚、丙烷、二甲醚、氨、苯、石脑油、甲醇、甲醛溶液、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煤焦沥青、镁、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煤焦油、乙醇[无水]、吗啉、杂戊醇、硫磺、萘、溶剂苯、溶剂油[闭杯闪点≤60°C](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25日);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转让退出 | 本期减少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63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兴杰、乔鑫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44,484.70万元,预计总负债48,286.11万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许旭 | 监事 | 监事许旭先生的母亲李晶女士于2021年02月22日-2021年02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 | 其他 | 李晶女士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已全部上缴公司。 | 2021年02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9)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名称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 | 涉嫌违规所得收益收回的时间 | 涉嫌违规所得收益收回的金额(元) | 董事会采取的问责措施 |
许旭 | 监事许旭先生的母亲李晶女士于2021年02月22日-2021年02月25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 | 2021年02月26日 | 1,600.00 | 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经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等主要信用信息系统,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失信的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关联交易
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利息 | 市场公允价格 | 6,412.74万元 | 6,412.74 | 73.79% | 6,412.74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6,412.74万元 | 2019年03月28日、2019年04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淀国 | 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利息 | 市场公允价格 | 2,277.55万元 | 2,277.55 | 26.21% | 2,277.55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2,277.55万元 | 2021年0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投100%股份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 | 租赁 | 房屋租赁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1,805.97万元 | 1,805.97 | 70.59% | 1,805.97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1,805.97万元 | 2021年0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担保费 | 担保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9.43万元 | 9.43 | 4.28% | 9.43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9.43万元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淀国投100%股份 | 担保费 | 担保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211.05万元 | 211.05 | 95.72% | 211.05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211.05万元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采购 | 采购款 | 市场公允价格 | 3,395.98万元 | 3,395.98 | 0.57% | 3,395.98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3,395.98万元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合作经营 | 合作经营款 | 市场公允价格 | 9,000.00万元 | 9,000.00 | 1.51% | 9,000.0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9,000.00万元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销售 | 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325.10万元 | 325.10 | 0.14% | 325.1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325.10万元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销售 | 技术服务 | 市场公允价格 | 154.72万元 | 154.72 | 0.16% | 154.72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154.72万元 |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 |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 | 销售 | 销售 | 市场公允价格 | 273.00万元 | 273.00 | 0.29% | 273.00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273.00万元 |
有限公司 | 企业 |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巨涛(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之子公司 | 租赁 | 房屋租赁收入 | 市场公允价格 | 8.26万元 | 8.26 | 5.13% | 8.26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8.26万元 | ||
合计 | -- | -- | 23,873.80 | -- | 23,873.8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财务资助 | 48,419.78 | 155,912.74 | 121,164.7 | 5.225%/年、6.80%/年 | 6,412.74 | 83,167.82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淀国投100%股份 | 财务资助 | 153,559.55 | 106,415.88 | 6.80%/年 | 2,277.55 | 47,143.67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预计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淀国投和海淀国投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年担保费费率为
0.5%。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海淀国投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向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2)2021年01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海淀科技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
)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海淀国投集团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财务资助,可循环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可提前归还,无抵押或担保,年利率不超过
6.8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最终财务资助金额、年限、利率等以国资审批为准。(
)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可提前归还,年利率为
6.80%,由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刘雷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减少租赁面积,租赁标的物的房屋建筑面积由5244.82平方米变更为4544.82平方米,每月房屋租金由1,573,446元变更为1,363,446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海淀科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不再租赁海淀科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北路33号院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
)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中间级委托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优先级委托人)、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次级委托人)、北京洪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次级
委托人,以下简称“洪泽阳光”)共同委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受托人,以下简称“国民信托”)设立信托计划:国民信托受托设立“国民信托·锦富汇
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或“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75,000万元,公司及三聚绿能以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220,100.25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认购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其中,公司应收账款债权103,107.55万元,三聚绿能应收账款债权116,992.70万元),海新致以其持有的不少于
亿股三聚环保的股票收益权认购信托计划次级份额,洪泽阳光以其持有的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90909%的股权收益权认购信托计划次级份额。公司向上述信托申请贷款不超过80,000万元,每期贷款的贷款期限均为
个月,贷款固定利率
8.5%/年。
(7)2021年12月0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为增加流动资金、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淀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向海淀国投集团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山东三聚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
(8)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5年;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淀国投集团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海淀国投集团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同金额、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山东三聚按实际担保金额的
0.5%向担保方海淀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2021年预计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1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增加接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助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7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变更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 2021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拟共同参与认购信托计划及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12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12月06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12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参与认购的信托计划成立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2021年12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2019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租赁物为大庆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年。
(2)2020年10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11,000.00万元,租赁期为3年。(
)2020年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接租赁)”。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国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1,107.30万元,租赁期为
年。
(4)2021年6月,公司子公司三聚家景与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5000Nm3/h氮气及2000Nm3/h仪表空气空分制氮装置租赁合同”。租赁装置为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三聚家景要求建设,出租给三聚家景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3,750.00万元,租赁期为5年。
(5)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800.00万元,租赁期为47个月。(
)2021年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租)”。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4,699.91万元,租赁期为
3.5
年。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大庆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 469,020,419.07 | 335,007,456.13 | 134,012,962.94 | |
三聚家景部分生产设备 | 33,341,881.99 | 33,341,881.99 | ||
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 217,643,761.08 | 7,592,678.75 | 210,051,082.33 |
合计 | 720,006,062.14 | 342,600,134.88 | 377,405,927.26 |
(7)2021年0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及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已挂牌转让)与海淀科技分别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海淀科技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按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300.0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1月14日 | 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5个月 | 是 | 是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11日 | 15,000 | 2019年01月14日 | 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5个月 | 是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1,8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5个月 | 是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9年07月30日 | 30,000 | 2019年12月18日 | 3,82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5个月 | 是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0日 | 30,000 | 2020年08月31日 | 5,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0日 | 30,000 | 2021年06月04日 | 6,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1个月 | 否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09月11日 | 35,000 | 2018年07月0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3个月 | 是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09月11日 | 35,000 | 2018年07月02日 | 19,2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3个月 | 是 | 是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2018年09月11日 | 35,000 | 2018年07月13日 | 2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5个月 | 是 | 是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8年03月01日 | 5,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珠海巨涛股权质押 | 无 | 82个月 | 否 | 是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5日 | 45,000 | 2018年05月07日 | 5,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珠海巨涛股权质押 | 无 | 80个月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6,2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75,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2,97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5月07日 | 30,000 | 2019年06月27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年 | 是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3日 | 15,000 | 2020年01月0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3日 | 15,000 | 2020年02月2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3日 | 15,000 | 2020年02月24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3日 | 13,200 | 2020年03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1日 | 15,000 | 2021年03月12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1日 | 14,900 | 2021年01月07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1日 | 14,900 | 2021年02月0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1日 | 14,900 | 2021年02月22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16年05月13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1月13日、2020年12月01日 | 2,100 | 2016年07月28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是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6日 | 5,000 | 2020年03月23日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6日 | 5,000 | 2020年04月2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6日 | 5,000 | 2020年05月22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26日、2020年05月20日 | 29,500 | 2016年09月23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 三聚股权质押,内蒙古三聚家景房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 无 | 10年 | 否 | 否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8年12月25日、2020年05月20日 | 8,000 | 2020年06月11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 三聚股权质押,内蒙古三聚家景房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 无 | 1年 | 是 | 否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05月20日 | 8,000 | 2021年06月17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 | 三聚股权质押,内蒙古三聚家景房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 无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9年06月06日 | 5,500 | 2020年04月16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是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19年06月06日 | 5,500 | 2020年05月2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是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5,500 | 2020年12月16日 | 186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是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5,500 | 2021年02月01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 | 1年 | 否 | 否 |
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5,500 | 2021年02月01日 | 224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5,500 | 2021年03月26日 | 23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5,500 | 2021年05月27日 | 38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武汉金中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09日 | 10,000 | 2020年05月06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10,000 | 2020年11月20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个月 | 是 | 否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25日 | 1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个月 | 是 | 否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30日 | 10,000 | 2021年02月0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莒县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 | 2020年12月30日 | 10,000 | 2021年02月09日 | 1,8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莒县金贸资产 | 1年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2021年02月25日 | 30,000 | 2021年02月25日 | 2,852.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5,500 | -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武汉金中股东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2日 | 15,000 | 2021年11月1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1年11月12日起至至采购货物运抵浙江石化后一个月(预计为2022年06月30日) | 否 | 否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06日 | 50,000 | -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租赁物抵押 | 无 | 2年 | 否 | 是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0日 | 20,000 | -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20,5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3,68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48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0,83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披露日期 | 有)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20,5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9,88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559,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73,80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0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85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85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0,816,572 | 8.97% | 0 | 0 | 0 | -190,692,701 | -190,692,701 | 20,123,871 | 0.86%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10,816,572 | 8.97% | 0 | 0 | 0 | -190,692,701 | -190,692,701 | 20,123,871 | 0.86%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0,816,572 | 8.97% | 0 | 0 | 0 | -190,692,701 | -190,692,701 | 20,123,871 | 0.86%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38,903,730 | 91.03% | 0 | 0 | 0 | 190,692,701 | 190,692,701 | 2,329,596,431 | 99.14% |
1、人民币普通股 | 2,138,903,730 | 91.03% | 0 | 0 | 0 | 190,692,701 | 190,692,701 | 2,329,596,431 | 99.1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2,349,720,30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349,720,30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刘雷 | 18,244,493 | 0 | 0 | 18,244,49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曹华锋 | 1,623,025 | 0 | 375,000 | 1,248,025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孙艳红 | 833,853 | 0 | 202,500 | 631,353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林科 | 142,005,672 | 0 | 142,005,672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张雪凌 | 35,339,874 | 0 | 35,339,874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王宁生 | 2,248,512 | 0 | 2,248,512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袁毅 | 2,515,253 | 0 | 2,515,253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蒲延芳 | 2,064,220 | 0 | 2,064,220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刘明勇 | 1,389,280 | 0 | 1,389,280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任相坤 | 2,013,993 | 0 | 2,013,993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 |
董监高限售规定 | ||||||
付兴国 | 784,716 | 0 | 784,716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王庆明 | 1,753,681 | 0 | 1,753,681 | 0 | -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合计 | 210,816,572 | 0 | 190,692,701 | 20,123,87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7,86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8,38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海新致 | 国有法人 | 29.48% | 692,632,56 | 0 | 0 | 692,632, | 质押 | 200,000,000 |
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 | 562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74% | 134,908,721 | 0 | 0 | 134,908,721 | 0 |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53% | 106,485,951 | -35,206,800 | 0 | 106,485,951 | 质押 | 12,000,000 |
张雪凌 | 境内自然人 | 1.50% | 35,339,874 | 0 | 0 | 35,339,874 | 质押 | 32,456,990 |
王米红 | 境内自然人 | 1.48% | 34,845,551 | 0 | 0 | 34,845,551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9% | 27,995,012 | 12,860,170 | 0 | 27,995,012 | 0 | |
刘雷 | 境内自然人 | 1.04% | 24,325,991 | 0 | 18,244,493 | 6,081,498 | 质押 | 12,000,000 |
陶洁芝 | 境内自然人 | 0.95% | 22,223,257 | 0 | 0 | 22,223,257 | 0 | |
上海硕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9% | 20,900,000 | 0 | 0 | 20,900,000 | 0 | |
林科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5,870,902 | 0 | 0 | 15,870,902 | 质押 | 15,870,902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92,632,562 | 人民币普通股 | 692,632,562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34,908,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908,721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6,485,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485,951 |
张雪凌 | 35,339,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5,339,874 |
王米红 | 34,845,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4,845,55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7,995,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95,012 |
陶洁芝 | 22,223,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23,257 |
上海硕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0,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00,000 |
林科 | 15,870,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70,902 |
北京人人众科科贸有限公司 | 15,544,5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44,527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4,098,458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2,387,493股,实际合计持有106,485,951股;2、公司股东王米红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34,845,551股,实际合计持有34,845,551股;3、公司股东陶洁芝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2,223,257股,实际合计持有22,223,257股;4、公司股东上海硕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硕泉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0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0,9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0,900,0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王腾 | 2021年09月13日 | 91110108MA04F5JL9K | 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1年12月02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1年12月03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2004年07月1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1、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31.51%股份,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19.50%股份,通过海淀科技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9.97%股份(已于2021年07月退出);2、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海淀国投持有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84%股份表决权;3、海淀区国资委间接控制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98%的股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三聚债 | 112390 | 2016年05月17日 | 2016年05月17日 | 2021年05月17日 | 0.00 | 5.50% |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三聚Y1 | 112899 | 2019年04月30日 | 2019年04月30日 | 2022年04月29日 | 333,000,000.00 | 7.0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16三聚债”设有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报告期内未涉及上述选择权的执行。
(二)“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设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债券以每
个计息年度为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个周期(即延长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涉及上述选择权的执行。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6三聚债(112390) |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 - | 石建华 | 020-88836999 |
19三聚Y1(112899)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 | - | 罗四平 | 010-85127795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16三聚债(112390)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0.00 |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 | 无 | 是 |
户。2016年5月20日,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8号"验资报告审核确认,截至2016年5月2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万元,实际到账资金为人民币148,200.00万元。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债券账户累计使用债券资金1,481,935,796.38元(含利息1,315,796.38元)。公司已于2021年05月17日完成最后一次兑付,并已摘牌。 | ||||||
19三聚Y1(112899) | 333,000,000.00 | 333,000,000.00 | 0.00 | 公司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和偿债专户。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300.00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529.47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报告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于2021年06月21日出具《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根据该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评级展望稳定,调整为AA,确定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9三聚Y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结果变化的原因联合资信认为公司战略调整导致收入和主营业绩大幅下滑、计提大规模信用减值损失致使利润大幅亏损、业务转型难以在短期内大幅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情况以及跟踪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因素对公司信用水平带来的不利影响。基于上述原因,联合资信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AA/稳定,存续期债券评级保持AAA/稳定。《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6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16三聚债”于2021年
月
日到期,已全额兑付兑息并摘牌,详见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5)。报告期内“16三聚债”公司债券及“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披露的“16三聚债”公司债券及“19三聚Y1”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偿债计划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1.15 | 1.62 | -29.01% |
资产负债率 | 39.97% | 48.26% | -8.29% |
速动比率 | 0.81 | 1.35 | -40.0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72.41 | -140,230.86 | 100.41%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3.05% | -8.38% | 21.43% |
利息保障倍数 | 1.84 | -5.27 | 134.9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3.08 | -3.95 | 430.89%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74 | -3.49 | 207.1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1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利安达审字【2022】第211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兴杰、乔鑫 |
审计报告正文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聚环保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聚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事项描述三聚环保公司2021年度收入为
57.51亿元,主要为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能源产业综合服务等,营业收入发生和完整性将对三聚环保公司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三聚环保公司主要营业收入具体确认时点如下:(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收入”)
(1)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3)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4)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6)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按照工程的性质并参考实际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确认的工程量占预计总工程量的比例确认收入。
2、审计应对
(
)对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提单及收货确认单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销售收入,核对客户收货确认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通过各期收入波动分析、毛利率分析等各项分析程序,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对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结算单等文件,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结算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通过各期收入波动分析、毛利率分析等各项分析程序,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对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设备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设备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收货确认单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收入,核对客户收货确认单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
)对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的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5)对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以及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④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对重要的客户进行了访谈,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6)对于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的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①对三聚环保公司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评估;
②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三聚环保公司与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变更签证、结算单据等文件,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
③对三聚环保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收入,核对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变更签证、结算单据等文件,评估收入的完整性。
(二)重要的应收账款终止确认事项:
1、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认购信托计划
(1)事项描述
2021年度三聚环保公司作为中间级委托人认购“国民信托?锦富汇
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三聚环保公司因此事项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净额220,100.25万元(应收账款余额282,575.47万元,坏账准备62,475.22万元),转让后获得信托计划的中间级受益权份额为220,100.25万份。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检查了三聚环保公司针对此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②检查了三聚环保公司针对此事项相关的信托计划说明书、债权转让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判断是否符合应收账款终止确认条件,并核对了三聚环保公司的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支付股权收购款
(
)事项描述
2021年度三聚环保公司收购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其中股权收购款中121,000.00万元以三聚环保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支付。上述以应收账款支付股权收购款金额较大,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重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支付股权收购款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检查了三聚环保公司针对此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②检查了三聚环保公司针对此事项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并核对了三聚环保公司的记账凭证等财务资料,检查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四、其他信息三聚环保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聚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聚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聚环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聚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聚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
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聚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三聚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兴杰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乔鑫 |
2022年4月21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6,309,228.92 | 2,103,473,888.2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2,265.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8,285,521.48 | 148,178,487.34 |
应收账款 | 1,248,802,595.02 | 5,317,156,017.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00,404,865.35 | 2,117,586,331.8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49,534,124.09 | 197,310,216.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53,072,398.20 | 2,151,726,599.78 |
合同资产 | 277,182,326.69 | 713,685,499.4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975,296.37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3,152,183.29 | 247,748,431.34 |
流动资产合计 | 5,865,718,539.41 | 12,999,047,737.0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59,854.5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33,588,980.48 | 58,476,074.0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16,479,237.49 | 29,2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63,992,283.39 | 2,397,056,459.94 |
在建工程 | 82,664,830.02 | 1,531,556,542.1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69,744,044.89 | |
无形资产 | 580,267,657.78 | 985,143,745.97 |
开发支出 | 194,384,328.76 | 171,357,867.61 |
商誉 | 64,656,693.34 | 127,962,602.53 |
长期待摊费用 | 17,618,999.83 | 110,103,847.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9,388,745.46 | 442,592,116.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384,028.09 | 30,789,982.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04,169,829.53 | 5,890,249,094.37 |
资产总计 | 14,769,888,368.94 | 18,889,296,831.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68,182,379.43 | 1,173,565,016.0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3,720,928.72 | 494,019,583.62 |
应付账款 | 1,656,813,985.44 | 3,201,485,534.7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26,602,054.48 | 855,131,362.4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98,500.99 | 71,094,768.94 |
应交税费 | 27,280,647.06 | 36,525,574.46 |
其他应付款 | 1,654,775,036.34 | 920,766,862.9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5,286,866.9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8,400,842.22 | 947,564,502.48 |
其他流动负债 | 396,288,691.11 | 344,504,440.59 |
流动负债合计 | 5,080,063,065.79 | 8,044,657,646.1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02,836,279.68 | 682,200,000.00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8,169,074.21 | |
长期应付款 | 62,549,728.48 | 140,145,494.4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08,715.24 | 59,435,006.95 |
递延收益 | 69,434,420.78 | 121,700,550.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002,166.44 | 67,719,650.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2,900,384.83 | 1,071,200,702.28 |
负债合计 | 5,902,963,450.62 | 9,115,858,348.4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资本公积 | 1,125,876,346.89 | 1,124,202,997.2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4,336,653.09 | -56,677,485.26 |
专项储备 | 3,228,254.28 | 2,975,222.08 |
盈余公积 | 477,568,783.10 | 440,390,711.8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978,943,576.47 | 3,957,342,313.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48,725,909.65 | 8,125,679,361.75 |
少数股东权益 | 718,199,008.67 | 1,647,759,121.1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866,924,918.32 | 9,773,438,482.9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769,888,368.94 | 18,889,296,831.40 |
法定代表人:张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喜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628,101.37 | 134,543,834.7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961,478.38 | 24,300,000.00 |
应收账款 | 692,578,325.03 | 2,760,127,969.1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81,851,027.47 | 238,747,484.33 |
其他应收款 | 3,104,552,153.72 | 2,511,832,522.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37,013,320.31 | 266,713,320.31 |
存货 | 277,486,998.53 | 892,122,254.7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4,456.09 | 3,929,986.13 |
流动资产合计 | 4,580,112,540.59 | 6,565,604,051.4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343,934,996.59 | 3,255,832,097.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6,552,191.63 | 29,2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842,042.46 | 73,079,313.4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7,692,404.76 | 191,240,832.07 |
开发支出 | 146,197,384.06 | 108,024,683.93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60,135.67 | 6,047,646.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386,745.40 | 286,549,760.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1,841,955.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12,707,855.57 | 3,950,024,334.44 |
资产总计 | 10,592,820,396.16 | 10,515,628,385.9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0,455,069.4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4,373,591.30 | |
应付账款 | 705,635,355.68 | 1,240,623,939.1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05,617.84 | 16,209,915.66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11,272,017.45 | 312,073.47 |
其他应付款 | 1,529,198,257.79 | 873,642,370.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1,790,522.59 | 346,772,810.11 |
其他流动负债 | 242,271,452.75 | 193,184,353.67 |
流动负债合计 | 2,541,173,224.10 | 3,275,574,123.6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2,836,279.6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85,918.00 |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3,122,197.68 | |
负债合计 | 3,004,295,421.78 | 3,275,574,123.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资本公积 | 1,160,525,842.33 | 1,160,525,842.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77,568,783.10 | 440,390,711.88 |
未分配利润 | 3,292,984,746.95 | 2,981,692,106.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588,524,974.38 | 7,240,054,262.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92,820,396.16 | 10,515,628,385.9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750,649,462.56 | 7,133,442,298.65 |
其中:营业收入 | 5,750,649,462.56 | 7,133,442,298.6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871,426,221.50 | 7,201,364,333.42 |
其中:营业成本 | 5,015,865,202.68 | 6,209,245,118.5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0,531,307.91 | 24,064,336.24 |
销售费用 | 62,167,036.22 | 117,798,064.73 |
管理费用 | 394,949,623.03 | 443,100,185.55 |
研发费用 | 184,285,598.08 | 221,972,362.50 |
财务费用 | 183,627,453.58 | 185,184,265.88 |
其中:利息费用 | 192,892,523.95 | 204,873,938.65 |
利息收入 | 22,218,325.07 | 22,752,804.37 |
加:其他收益 | 17,580,944.38 | 32,479,125.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915,058.67 | 18,090,459.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4,222,490.92 | -518,355.5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08,430.00 | -208,237.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4,069,093.52 | -1,221,836,455.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203,841.50 | -121,123,623.3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24,187.20 | 393,069.4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1,717,113.33 | -1,360,127,696.57 |
加:营业外收入 | 5,962,310.04 | 16,548,214.68 |
减:营业外支出 | 11,209,437.71 | 13,311,449.5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6,469,985.66 | -1,356,890,931.40 |
减:所得税费用 | 129,210,970.42 | -3,356,914.3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259,015.24 | -1,353,534,017.01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7,259,015.24 | -1,353,534,017.01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911,732.28 | -1,380,160,472.90 |
2.少数股东损益 | -25,652,717.04 | 26,626,455.8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1,463,944.82 | -72,452,108.72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659,167.83 | -40,670,212.2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659,167.83 | -40,670,212.2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659,167.83 | -40,670,212.2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804,776.99 | -31,781,896.4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795,070.42 | -1,425,986,125.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252,564.45 | -1,420,830,685.1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457,494.03 | -5,155,440.6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353 | -0.587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353 | -0.587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张鹏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艳红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喜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22,420,380.76 | 545,302,974.46 |
减:营业成本 | 959,306,142.05 | 519,196,468.96 |
税金及附加 | 8,082,618.93 | -4,495,187.13 |
销售费用 | 32,831,860.18 | 52,781,252.22 |
管理费用 | 69,643,546.19 | 77,930,533.92 |
研发费用 | 54,503,091.26 | 53,493,203.07 |
财务费用 | -4,155,126.66 | 57,614,093.39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887,986.05 | 125,047,600.44 |
利息收入 | 128,664,257.39 | 78,796,396.73 |
加:其他收益 | 459,092.02 | 1,220,397.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795,678.21 | 1,672,337,377.4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99,790.26 | -518,355.5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8,965,382.76 | -612,537,225.8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665.1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04,574,066.99 | 849,803,158.88 |
加:营业外收入 | 1,929,930.67 | 632,026.66 |
减:营业外支出 | 9,542,389.98 | 6,428,3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6,961,607.68 | 844,006,885.54 |
减:所得税费用 | 125,180,895.53 | -122,733,659.2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1,780,712.15 | 966,740,544.7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1,780,712.15 | 966,740,544.7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71,780,712.15 | 966,740,544.7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587,018,040.14 | 6,596,210,869.8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194,019.45 | 214,858,801.2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162,845.07 | 313,075,312.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12,374,904.66 | 7,124,144,983.1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81,563,929.31 | 6,353,829,021.67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545,864,236.79 | 733,413,394.31 |
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902,914.41 | 359,163,363.4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740,874.01 | 603,849,874.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88,071,954.52 | 8,050,255,654.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302,950.14 | -926,110,670.9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559,573.2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7,474,685.80 | 18,600,713.3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4,835.00 | 496,997.2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51,162,910.7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86,643.19 | 24,081,350.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0,458,648.00 | 43,179,060.7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0,613,702.74 | 400,337,749.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5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02,360,125.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2,973,828.17 | 405,587,749.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515,180.17 | -362,408,688.5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449,670.8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449,670.8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7,600,000.00 | 1,386,8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13,489,880.06 | 1,264,748,845.9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07,539,550.86 | 2,651,548,845.9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74,533,300.00 | 2,297,578,828.9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5,395,104.29 | 268,215,754.0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24,676,510.27 | 738,265.7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34,677,113.79 | 514,352,389.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44,605,518.08 | 3,080,146,972.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7,065,967.22 | -428,598,126.2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71,135.17 | -38,647,186.9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5,349,332.42 | -1,755,764,672.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2,029,837.16 | 3,437,794,509.8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680,504.74 | 1,682,029,837.1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87,093,561.69 | 283,362,480.1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37,863.95 | 223,065,536.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3,531,425.64 | 506,428,016.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6,865,559.06 | 1,358,804,344.3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827,777.27 | 77,618,392.1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1,854.30 | 149,202,937.0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552,791.98 | 329,136,370.7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1,727,982.61 | 1,914,762,044.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803,443.03 | -1,408,334,027.9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3,762,173.2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00,000.00 | 128,803,692.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8,000.00 | 53,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364,626.59 | 507,232,108.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2,574,799.85 | 636,088,801.7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130,352.73 | 14,402,812.9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45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4,592,466.94 | 1,067,1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4,722,819.67 | 1,106,002,812.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148,019.82 | -469,914,011.2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5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7,173,956.72 | 1,745,366,735.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67,173,956.72 | 2,095,366,735.8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0,000,000.00 | 89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665,405.01 | 165,175,914.8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99,596,200.57 | 1,062,797,681.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06,261,605.58 | 2,122,973,596.0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087,648.86 | -27,606,860.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32,225.65 | -1,905,854,899.4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047,996.52 | 1,926,902,895.9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615,770.87 | 21,047,996.5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24,202,997.20 | -56,677,485.26 | 2,975,222.08 | 440,390,711.88 | 3,957,342,313.85 | 8,125,679,361.75 | 1,647,759,121.19 | 9,773,438,482.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822,398.44 | -822,398.44 | -1,272,350.51 | -2,094,748.95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24,202,997.20 | -56,677,485.26 | 2,975,222.08 | 440,390,711.88 | 3,956,519,915.41 | 8,124,856,963.31 | 1,646,486,770.68 | 9,771,343,733.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73,349.69 | -37,659,167.83 | 253,032.20 | 37,178,071.22 | 22,423,661.06 | 23,868,946.34 | -928,287,762.01 | -904,418,815.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659,167.83 | 82,911,732.28 | 45,252,564.45 | -29,457,494.03 | 15,795,070.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673,349.69 | 1,673,349.69 | -708,299,707.88 | -706,626,358.1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73,349.69 | 1,673,349.69 | 509,018,102.53 | 510,691,452.2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3,508,386.39 | 43,508,386.39 | |||||||||||||
4.其他 | -1,260,826,196.80 | -1,260,826,196.80 | |||||||||||||
(三)利润分配 | 37,178,071.22 | -60,488,071.22 | -23,310,000.00 | -190,336,853.31 | -213,646,853.3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178,071.22 | -37,178,071.2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 | -23,31 | -23,31 | -190,3 | -213,6 |
股东)的分配 | 0,000.00 | 0,000.00 | 36,853.31 | 46,853.3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3,032.20 | 253,032.20 | -193,706.79 | 59,325.41 | |||||||||||
1.本期提取 | 8,848,866.20 | 8,848,866.20 | 4,163,049.03 | 13,011,915.23 | |||||||||||
2.本期使用 | 8,595,834.00 | 8,595,834.00 | 4,356,755.82 | 12,952,589.8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25,876,346.89 | -94,336,653.09 | 3,228,254.28 | 477,568,783.10 | 3,978,943,576.47 | 8,148,725,909.65 | 718,199,008.67 | 8,866,924,918.3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 未分配利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股 | 债 | 收益 | 准备 | 润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31,027,766.85 | -16,007,273.03 | 1,873,845.32 | 343,716,657.40 | 5,527,978,450.29 | 9,646,035,048.83 | 1,695,727,296.95 | 11,341,762,345.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31,027,766.85 | -16,007,273.03 | 1,873,845.32 | 343,716,657.40 | 5,527,978,450.29 | 9,646,035,048.83 | 1,695,727,296.95 | 11,341,762,345.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24,769.65 | -40,670,212.23 | 1,101,376.76 | 96,674,054.48 | -1,570,636,136.44 | -1,520,355,687.08 | -47,968,175.76 | -1,568,323,862.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670,212.23 | -1,380,160,472.90 | -1,420,830,685.13 | -5,155,440.60 | -1,425,986,125.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24,769.65 | -6,824,769.65 | 81,224,418.38 | 74,399,648.7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824,769.65 | -6,824,769.65 | 76,814,596.06 | 69,989,826.4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23,142.05 | 5,023,142.05 | |||||||||||||
4.其他 | -613,319.73 | -613,319.73 | |||||||||||||
(三)利润分配 | 96,674,054.48 | -190,475,663.54 | -93,801,609.06 | -124,863,432.99 | -218,665,042.05 |
1.提取盈余公积 | 96,674,054.48 | -96,674,054.4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801,609.06 | -93,801,609.06 | -124,863,432.99 | -218,665,042.0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01,376.76 | 1,101,376.76 | 826,279.45 | 1,927,656.21 | |||||||||||
1.本期提取 | 8,729,350.82 | 8,729,350.82 | 5,045,552.94 | 13,774,903.76 | |||||||||||
2.本期使用 | 7,627,974.06 | 7,627,974.06 | 4,219,273.49 | 11,847,247.5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24,202,997.20 | -56,677,485.26 | 2,975,222.08 | 440,390,711.88 | 3,957,342,313.85 | 8,125,679,361.75 | 1,647,759,121.19 | 9,773,438,482.9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440,390,711.88 | 2,981,692,106.02 | 7,240,054,262.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440,390,711.88 | 2,981,692,106.02 | 7,240,054,262.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178,071.22 | 311,292,640.93 | 348,470,712.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1,780,712.15 | 371,780,712.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178,071.22 | -60,488,071.22 | -23,31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178,071.22 | -37,178,071.22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310,000.00 | -23,31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477,568,783.10 | 3,292,984,746.95 | 7,588,524,974.3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343,716,657.40 | 2,205,427,224.77 | 6,367,115,326.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343,716,657.40 | 2,205,427,224.77 | 6,367,115,326.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674,054.48 | 776,264,881.25 | 872,938,935.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6,740,544.79 | 966,740,544.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6,674,054.48 | -190,475,663.54 | -93,801,609.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6,674,054.48 | -96,674,054.4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801,609.06 | -93,801,609.0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307,725,300.00 | 1,160,525,842.33 | 440,390,711.88 | 2,981,692,106.02 | 7,240,054,262.2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06月0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
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6.11%;自然人股东
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3.89%。根据2007年
月
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
月
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51.7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0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0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
月
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
月
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0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根据2015年0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0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
月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月
月
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
月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2016年0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0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2016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9,790,749份股票期权,并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第一期行权数量为9,790,749.00股,增加股本9,790,749.00元,行权后股本变更为1,195,595,892.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4号验资报告。2017年03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7,797,946.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04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393,838.00元,股本为1,793,393,838.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5号验资报告。
2017年0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90,750份,并选择自主行权的方式,以及2017年0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调整为14,686,125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791元每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86,125.00元,新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079,96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
月
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23,98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8年
月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503,951.00元,股本为2,350,503,951.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8]京A2028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根据公司与股东王庆明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王庆明减资
783,649.00元。公司按每股人民币
5.985元,以货币方式归还王庆明人民币4,690,139.27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783,64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906,490.27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法定代表人:张鹏程;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04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2021年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
户(另有三级公司
户,三级以上公司
户),二级、三级公司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上年度增加
户,减少
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0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未来
个月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能力发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薄中予以登记。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③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⑤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
)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
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后未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款项融资
无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项目
项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5、存货
(1)存货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
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2、应收账款。
17、合同成本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公司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公司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
)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无20、其他债权投资无
21、长期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应收租赁款项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附注四、5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相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不适用。
25、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自营方式建造。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26、借款费用
(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
)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公司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
)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其中:
①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本公司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在进行上述调整时,公
司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②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1、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A.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B.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2、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D.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后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
)租赁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⑤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2)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3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般原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
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不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确认的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具体方法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①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②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③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④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⑤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
⑥油气设施制造及综合服务按照工程的性质并参考实际累计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确认的工程量占预计总工程量的比例确认收入。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18年12月0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0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见下表。 |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首次执行日,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21年1月1日(变更后) |
使用权资产 | 11,073,000.00 | 52,891,322.55 | 63,964,322.55 | |
在建工程 | 1,531,556,542.14 | -11,073,000.00 | 1,520,483,542.14 | |
长期应付款 | 140,145,494.42 | -7,710,235.75 | 132,435,258.67 | |
租赁负债 | 7,710,235.75 | 45,073,817.39 | 52,784,053.1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47,564,502.48 | 9,912,254.11 | 957,476,756.59 | |
未分配利润 | 3,957,342,313.85 | -822,398.44 | 3,956,519,915.4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47,759,121.19 | -1,272,350.51 | 1,646,486,770.68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
月
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母公司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是□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03,473,888.26 | 2,103,473,888.2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82,265.00 | 2,182,265.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8,178,487.34 | 148,178,487.34 | |
应收账款 | 5,317,156,017.37 | 5,317,156,017.3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117,586,331.89 | 2,117,586,331.8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97,310,216.65 | 197,310,216.6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51,726,599.78 | 2,151,726,599.78 | |
合同资产 | 713,685,499.40 | 713,685,499.4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7,748,431.34 | 247,748,431.3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99,047,737.03 | 12,999,047,737.0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959,854.53 | 5,959,854.53 | |
长期股权投资 | 58,476,074.05 | 58,476,074.0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250,000.00 | 29,25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97,056,459.94 | 2,397,056,459.94 | |
在建工程 | 1,531,556,542.14 | 1,520,483,542.14 | -11,073,000.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3,964,322.55 | 63,964,322.55 | |
无形资产 | 985,143,745.97 | 985,143,745.97 | |
开发支出 | 171,357,867.61 | 171,357,867.61 | |
商誉 | 127,962,602.53 | 127,962,602.53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103,847.92 | 110,103,847.9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2,592,116.79 | 442,592,116.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789,982.89 | 30,789,982.8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90,249,094.37 | 5,943,140,416.92 | 52,891,322.55 |
资产总计 | 18,889,296,831.40 | 18,942,188,153.95 | 52,891,322.5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73,565,016.04 | 1,173,565,016.04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4,019,583.62 | 494,019,583.62 | |
应付账款 | 3,201,485,534.72 | 3,201,485,534.7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55,131,362.41 | 855,131,362.4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1,094,768.94 | 71,094,768.94 | |
应交税费 | 36,525,574.46 | 36,525,574.46 | |
其他应付款 | 920,766,862.92 | 920,766,862.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5,286,866.92 | 125,286,866.9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47,564,502.48 | 957,476,756.59 | 9,912,254.11 |
其他流动负债 | 344,504,440.59 | 344,504,440.5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44,657,646.18 | 8,054,569,900.29 | 9,912,254.1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82,200,000.00 | 682,200,000.00 |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2,784,053.14 | 52,784,053.14 | |
长期应付款 | 140,145,494.42 | 132,435,258.67 | -7,710,235.75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9,435,006.95 | 59,435,006.95 | |
递延收益 | 121,700,550.20 | 121,700,550.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719,650.71 | 67,719,650.7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1,200,702.28 | 1,116,274,519.67 | 45,073,817.39 |
负债合计 | 9,115,858,348.46 | 9,170,844,419.96 | 54,986,071.5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
资本公积 | 1,124,202,997.20 | 1,124,202,997.2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6,677,485.26 | -56,677,485.26 | |
专项储备 | 2,975,222.08 | 2,975,222.08 | |
盈余公积 | 440,390,711.88 | 440,390,711.8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957,342,313.85 | 3,956,519,915.41 | -822,398.4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125,679,361.75 | 8,124,856,963.31 | -822,398.44 |
少数股东权益 | 1,647,759,121.19 | 1,646,486,770.68 | -1,272,350.5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773,438,482.94 | 9,771,343,733.99 | -2,094,748.9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889,296,831.40 | 18,942,188,153.95 | 52,891,322.55 |
调整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0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确认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4,543,834.74 | 134,543,834.7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300,000.00 | 24,300,000.00 | |
应收账款 | 2,760,127,969.17 | 2,760,127,969.1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38,747,484.33 | 238,747,484.33 | |
其他应收款 | 2,511,832,522.34 | 2,511,832,522.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66,713,320.31 | 266,713,320.31 | |
存货 | 892,122,254.75 | 892,122,254.7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29,986.13 | 3,929,986.13 |
流动资产合计 | 6,565,604,051.46 | 6,565,604,051.46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255,832,097.19 | 3,255,832,097.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250,000.00 | 29,25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3,079,313.41 | 73,079,313.4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91,240,832.07 | 191,240,832.07 |
开发支出 | 108,024,683.93 | 108,024,683.93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047,646.96 | 6,047,646.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6,549,760.88 | 286,549,760.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50,024,334.44 | 3,950,024,334.44 |
资产总计 | 10,515,628,385.90 | 10,515,628,385.9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0,455,069.44 | 350,455,069.44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4,373,591.30 | 254,373,591.30 |
应付账款 | 1,240,623,939.16 | 1,240,623,939.16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16,209,915.66 | 16,209,915.66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312,073.47 | 312,073.47 |
其他应付款 | 873,642,370.86 | 873,642,370.8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6,772,810.11 | 346,772,810.11 |
其他流动负债 | 193,184,353.67 | 193,184,353.67 |
流动负债合计 | 3,275,574,123.67 | 3,275,574,123.6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275,574,123.67 | 3,275,574,123.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307,725,300.00 | 307,725,300.00 |
资本公积 | 1,160,525,842.33 | 1,160,525,842.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440,390,711.88 | 440,390,711.88 |
未分配利润 | 2,981,692,106.02 | 2,981,692,106.0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40,054,262.23 | 7,240,054,262.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15,628,385.90 | 10,515,628,385.90 |
调整情况说明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母公司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调整。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适用√不适用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货物、技术服务收入等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以房产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1.2%、12% | ||
其他税费 | 按相关规定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5%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5%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外的其他境内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取得了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21000475,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42001729,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03日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23000174,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取得了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1500001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取得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认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20年度起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5月25日出具关于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业政策的说明,四川鑫达公司主营产品聚甲氧基二甲醚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第12条“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自2021年度起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8)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本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其他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境外公司按照当地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税款。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9,674.79 | 298,976.37 |
银行存款 | 374,385,360.35 | 1,657,291,281.33 |
其他货币资金 | 151,874,193.78 | 445,883,630.56 |
合计 | 526,309,228.92 | 2,103,473,888.2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2,669,139.53 | 176,015,402.09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79,628,724.18 | 421,444,051.10 |
其他说明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79,628,724.18元,其中:冻结款项102,173,084.58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6,696,589.60元;信用证保证金759,050.00元。(
)截至2021年
月
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2,669,139.53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82,265.00 | |
其中: |
衍生金融资产 | 2,182,265.00 | |
合计 | 2,182,265.00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7,276,813.10 | 143,843,080.99 |
商业承兑票据 | 1,008,708.38 | 4,335,406.35 |
合计 | 88,285,521.48 | 148,178,487.34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21,753,217.80 | |
商业承兑票据 | 14,116,043.06 | |
合计 | 2,435,869,260.86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无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4,554,131.10 | 22.04% | 512,031,932.72 | 97.61% | 12,522,198.38 | 690,270,477.06 | 9.09% | 548,253,488.29 | 79.43% | 142,016,988.77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5,484,096.74 | 21.66% | 502,961,898.36 | 97.57% | 12,522,198.38 | 682,441,630.95 | 8.99% | 540,424,642.18 | 79.19% | 142,016,988.77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070,034.36 | 0.38% | 9,070,034.36 | 100.00% | 7,828,846.11 | 0.10% | 7,828,846.1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55,575,129.38 | 77.96% | 619,294,732.74 | 33.37% | 1,236,280,396.64 | 6,906,601,453.78 | 90.91% | 1,731,462,425.18 | 25.07% | 5,175,139,028.6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55,575,129.38 | 77.96% | 619,294,732.74 | 33.37% | 1,236,280,396.64 | 6,906,601,453.78 | 90.91% | 1,731,462,425.18 | 25.07% | 5,175,139,028.60 |
合计 | 2,380,129,260.48 | 100.00% | 1,131,326,665.46 | 47.53% | 1,248,802,595.02 | 7,596,871,930.84 | 100.00% | 2,279,715,913.47 | 30.01% | 5,317,156,017.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12,031,932.72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15,484,096.74 | 502,961,898.36 | 97.57%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070,034.36 | 9,070,034.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524,554,131.10 | 512,031,932.72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9,294,732.7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55,575,129.38 | 619,294,732.74 | 33.37% |
合计 | 1,855,575,129.38 | 619,294,732.74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25,180,145.23 | 26,259,007.26 | 5.00% |
1至2年 | 231,464,943.02 | 23,146,494.30 | 10.00% |
2至3年 | 350,379,419.60 | 105,113,825.88 | 30.00% |
3至4年 | 342,207,192.43 | 171,103,596.22 | 50.00% |
4至5年 | 225,343,240.04 | 112,671,620.02 | 50.00% |
5年以上 | 181,000,189.06 | 181,000,189.06 | 100.00% |
合计 | 1,855,575,129.38 | 619,294,732.74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25,180,145.23 |
1至2年 | 233,454,236.54 |
2至3年 | 434,157,162.85 |
3年以上 | 1,187,337,715.86 |
3至4年 | 685,062,919.50 |
4至5年 | 264,144,330.37 |
5年以上 | 238,130,465.99 |
合计 | 2,380,129,260.4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2,279,715,913.47 | -364,300,879.96 | 136,289.20 | -783,952,078.851 | 1,131,326,665.46 | |
合计 | 2,279,715,913.47 | -364,300,879.96 | 136,289.20 | -783,952,078.85 | 1,131,326,665.46 |
注:1其他项为本报告期,三聚能源、宝聚科技、巨涛及美方焦化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以及公司认购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减少坏账准备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36,289.2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409,006,524.83 | 17.18% | 65,204,900.45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70,351,401.70 | 11.36% | 270,351,401.70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156,073,442.95 | 6.56% | 98,039,313.48 |
宁夏荣华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8,579,225.74 | 5.40% | 63,609,012.87 |
河南宇天化工有限公司 | 77,678,956.19 | 3.26% | 38,103,915.70 |
合计 | 1,041,689,551.41 | 43.76%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认购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 | 2,201,002,503.56 | |
应收账款支付股权收购款 | 1,210,000,000.00 | |
应收账款保理 | 383,361,317.00 | -27,133,462.10 |
合计 | 3,794,363,820.56 | -27,133,462.10 |
说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作为中间级委托人认购“国民信托?锦富汇
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因此事项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净额2,201,002,503.56元(应收账款余额2,825,754,732.96元,坏账准备624,752,229.40元),转让后获得信托计划的中间级受益权份额为2,201,002,503.56份。公司收购美方焦化70%股权,其中股权收购款中1,210,000,000.00元以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支付。公司与尉邦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向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383,361,317.00元。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90,945,094.73 | 35.06% | 1,029,574,426.34 | 48.62% |
1至2年 | 264,601,457.77 | 18.89% | 547,930,933.41 | 25.88% |
2至3年 | 389,605,383.45 | 27.82% | 341,917,083.39 | 16.15% |
3年以上 | 255,252,929.40 | 18.23% | 198,163,888.75 | 9.35% |
合计 | 1,400,404,865.35 | -- | 2,117,586,331.89 | -- |
账龄超过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龄超过1年以上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泰州瑞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8,350,273.08 | 1-2年、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1-2年、2-3年、3-4年、4-5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0,942,019.44 | 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2-3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河南晶昌煤化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4,870,000.00 | 1-2年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合计 | 476,256,840.52 | - | - |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共计909,459,770.62元,占期末预付款项总额的64.94%。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0,256,679.01 | 12.16 | 1年以内、1-2年 |
泰州瑞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38,350,273.08 | 9.88 | 1-2年、2-3年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8.22 | 1-2年、2-3年、3-4年、4-5年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0,942,019.44 | 7.21 | 2-3年 |
内蒙古美方习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70,300,000.00 | 5.02 | 1年以内 |
合计 | 594,961,349.53 | 42.49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594,961,349.53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42.49%。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49,534,124.09 | 197,310,216.65 |
合计 | 449,534,124.09 | 197,310,216.65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49,146,543.81 | 78,519,941.31 |
往来款及其他 | 532,352,409.03 | 203,093,651.85 |
合计 | 581,498,952.84 | 281,613,593.16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5,748,801.55 | 68,554,574.96 | 84,303,376.5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22,562,043.13 | 47,673,703.31 | 70,235,746.44 | |
其他变动 | -492,894.20 | -22,081,400.00 | -22,574,294.20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7,817,950.48 | 94,146,878.27 | 131,964,828.7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88,510,931.69 |
1至2年 | 106,793,174.40 |
2至3年 | 16,325,964.52 |
3年以上 | 69,868,882.23 |
3至4年 | 49,653,041.45 |
4至5年 | 228,200.00 |
5年以上 | 19,987,640.78 |
合计 | 581,498,952.8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84,303,376.51 | 70,235,746.44 | -22,574,294.20 | 131,964,828.75 |
合计 | 84,303,376.51 | 70,235,746.44 | -22,574,294.20 | 131,964,828.75 |
说明:其他项为本报告期,巨涛及美方焦化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孝义市京泽园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1,211,735.41 | 1年以内 | 29.44% | 8,560,586.77 |
北京京泽园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6,566,701.40 | 1年以内 | 20.05% | 5,828,335.07 |
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9,065,998.39 | 1-2年 | 10.16% | 25,891,658.36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兴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合作经营中止往来款 | 41,047,883.00 | 3-4年 | 7.06% | 20,523,941.50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 | 股权款 | 37,223,119.77 | 1年以内 | 6.40% | 1,861,155.99 |
合计 | -- | 425,115,437.97 | -- | 73.11% | 62,665,677.69 |
注:孝义市京泽园能源有限公司(原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京泽园能源有限公司(原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公司挂牌转让上述两家公司股权。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67,712,504.74 | 16,410,882.33 | 551,301,622.41 | 343,976,281.36 | 3,657,074.86 | 340,319,206.50 |
在产品 | 32,058,436.60 | 32,058,436.60 | 36,119,135.34 | 36,119,135.34 | ||
库存商品 | 680,655,431.90 | 107,303,241.27 | 573,352,190.63 | 595,527,157.65 | 84,100,499.84 | 511,426,657.81 |
净化项目 | 586,062,317.13 | 586,062,317.13 | 1,263,861,600.13 | 1,263,861,600.13 | ||
委托加工物资 | 10,297,831.43 | 10,297,831.43 | ||||
合计 | 1,876,786,521.80 | 123,714,123.60 | 1,753,072,398.20 | 2,239,484,174.48 | 87,757,574.70 | 2,151,726,599.78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657,074.86 | 6,353,839.84 | 13,160,803.46 | 32,262.61 | 6,728,573.22 | 16,410,882.33 |
库存商品 | 84,100,499.84 | 25,499,706.11 | 7,218,780.31 | 9,515,744.99 | 107,303,241.27 | |
合计 | 87,757,574.70 | 31,853,545.95 | 20,379,583.77 | 9,548,007.60 | 6,728,573.22 | 123,714,123.60 |
说明:其他项为本报告期,巨涛及美方焦化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库存商品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63,861,464.71 | 45,605,563.75 | 18,255,900.9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4,834,000.00 | 4,834,000.00 | 11,986,630.83 | 11,986,630.83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305,153,467.62 | 27,971,140.93 | 277,182,326.69 | 732,031,156.26 | 36,601,557.82 | 695,429,598.44 |
合计 | 309,987,467.62 | 32,805,140.93 | 277,182,326.69 | 807,879,251.80 | 94,193,752.40 | 713,685,499.40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合同资产 | -472,129,616.05 | 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合计 | -472,129,616.05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7,582,430.79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9,674,412.43 | ||
合计 | -7,908,018.36 | --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475,296.37 | |
一年内到期的信托保障基金 | 2,500,000.00 | |
合计 | 8,975,296.37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3,706.00 | 102,360.00 |
待认证进项税 | 12,988,147.69 | 43,558,903.42 |
预缴所得税 | 15,107,030.07 | 2,261,844.13 |
留抵税额 | 84,889,327.20 | 201,176,327.66 |
其他 | 163,972.33 | 648,996.13 |
合计 | 113,152,183.29 | 247,748,431.34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475,296.37 | 6,475,296.37 | 5,959,854.53 | 5,959,854.53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24,703.63 | 524,703.63 | 1,040,145.47 | 1,040,145.4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475,296.37 | 6,475,296.37 | |||||
合计 | 5,959,854.53 | 5,959,854.53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8,476,074.05 | -499,790.26 | 57,976,283.79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33,722,700.66 | 723,051,068.86 | 689,328,368.20 |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362,569,802.45 | 362,569,802.45 |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423,714,526.04 | 423,714,526.04 | ||||
小计 | 58,476,074.05 | -34,222,490.92 | 1,509,335,397.35 | 1,533,588,980.48 | ||
合计 | 58,476,074.05 | -34,222,490.92 | 1,509,335,397.35 | 1,533,588,980.48 |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以及公司2021年12月末收购美方焦化,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的联营企业。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476,733.93 | 29,250,000.00 |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 | 2,201,002,503.56 |
信托计划 | ||
合计 | 2,216,479,237.49 | 29,250,000.00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763,992,283.39 | 2,397,056,459.94 |
合计 | 3,763,992,283.39 | 2,397,056,459.9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17,930,474.85 | 2,223,488,241.40 | 71,084,262.35 | 143,643,609.87 | 4,456,146,588.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8,854,256.41 | 2,334,128,494.69 | 14,709,430.32 | 8,322,900.21 | 3,526,015,081.63 |
(1)购置 | 859,267.10 | 28,741,398.54 | 1,520,164.42 | 3,666,512.08 | 34,787,342.14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301,722.07 | 1,566,286,367.38 | 98,495.58 | 1,590,686,585.0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143,693,267.24 | 739,100,728.77 | 13,189,265.90 | 4,557,892.55 | 1,900,541,154.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7,235,447.93 | 773,459,560.45 | 30,257,620.11 | 106,897,299.83 | 2,237,849,928.32 |
(1)处置或报废 | 5,976,260.27 | 3,834,472.38 | 1,157,822.69 | 10,968,555.34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1,327,235,447.93 | 767,483,300.18 | 26,423,147.73 | 105,739,477.14 | 2,226,881,372.98 |
4.期末余额 | 1,859,549,283.33 | 3,784,157,175.64 | 55,536,072.56 | 45,069,210.25 | 5,744,311,741.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5,412,469.01 | 1,294,240,222.60 | 61,865,722.31 | 107,571,714.61 | 2,059,090,128.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8,936,993.93 | 586,579,273.45 | 10,643,743.52 | 9,353,845.99 | 995,513,856.89 |
(1)计提 | 51,362,953.83 | 241,240,897.48 | 2,327,557.53 | 7,138,600.54 | 302,070,009.38 |
(2)企业合并增加 | 337,574,040.10 | 345,338,375.97 | 8,316,185.99 | 2,215,245.45 | 693,443,847.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5,209,504.16 | 522,442,594.82 | 26,526,762.31 | 80,105,665.74 | 1,074,284,527.03 |
(1)处置或报废 | 147,632.05 | 2,030,891.68 | 3,424,871.93 | 1,090,291.34 | 6,693,687.00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445,061,872.11 | 520,411,703.14 | 23,101,890.38 | 79,015,374.40 | 1,067,590,840.03 |
4.期末余额 | 539,139,958.78 | 1,358,376,901.23 | 45,982,703.52 | 36,819,894.86 | 1,980,319,458.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22,368.39 | 5,522,368.39 | |||
(1)计提 | 5,522,368.39 | 5,522,368.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522,368.39 | 5,522,368.39 | |||
(1)处置或报废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5,522,368.39 | 5,522,368.39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20,409,324.55 | 2,425,780,274.41 | 9,553,369.04 | 8,249,315.39 | 3,763,992,283.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2,518,005.84 | 929,248,018.80 | 9,218,540.04 | 36,071,895.26 | 2,397,056,459.9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34,895,325.5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49,829,907.74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2,664,830.02 | 1,520,483,542.14 |
合计 | 82,664,830.02 | 1,520,483,542.14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品油库工程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360,130.50 | 360,130.50 | 360,130.50 | 360,130.50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23,429,022.65 | 23,429,022.65 | 19,465,765.84 | 19,465,765.84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415,688.62 | 415,688.62 | 415,688.62 | 415,688.62 | ||
年产5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 | 443,952,897.95 | 443,952,897.95 | ||||
100万吨/年先进生物液体燃料项目 | 660,179.84 | 660,179.84 | 303,028.94 | 303,028.94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 | 998,221,849.06 | 998,221,849.06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系统配套公用工程 | 30,844,739.86 | 30,844,739.86 | ||||
SIS系统及仪表阀门成套安装工程 | 1,441,627.30 | 1,441,627.30 | ||||
海上风电单桩建造项目配套设施 | 748,306.16 | 748,306.16 | ||||
VOG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改造升级 | 1,335,026.56 | 1,335,026.56 | ||||
总装砼垫块 | 2,077,419.33 | 2,077,419.33 | ||||
五期场地建造工程 | 1,780,619.99 | 1,780,619.99 | ||||
厂区管道改造 | 205,560.51 | 205,560.51 | ||||
钢结构塔楼 | 575,408.34 | 575,408.34 | ||||
总装场地4改造 | 11,888,076.83 | 11,888,076.83 | ||||
中海福陆跨排洪渠钢桥 | 6,089,706.61 | 6,089,706.61 | ||||
临时油添棚 | 3,294,320.74 | 3,294,320.74 | ||||
厂区配电增容 | 3,524,555.31 | 3,524,555.31 | ||||
综合供气站迁移 | 107,339.60 | 107,339.60 | ||||
简易仓库 | 624,400.00 | 624,400.00 | ||||
合计 | 82,664,830.02 | 82,664,830.02 | 1,520,483,542.14 | 1,520,483,542.1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成品油库工程 | 240,000,000.00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10.74% | 10.00% | 其他 | ||||||
阜新市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97,111,800.00 | 360,130.50 | 360,130.50 | 0.37% | 1.00% | 其他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07,114,400.00 | 19,465,765.84 | 3,963,256.81 | 23,429,022.65 | 21.97% | 57.00% | 其他 | |||||
平罗县三聚绿源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95,991,400.00 | 415,688.62 | 415,688.62 | 0.43% | 3.00% | 其他 | ||||||
年产5万吨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 | 675,508,231.21 | 443,952,897.95 | 2,451,769.24 | 429,019,921.61 | 17,384,745.58 | 96.28% | 100.00% | 34,318,829.14 | 2,170,199.99 | 6.32% | 其他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 | 1,261,125,100.00 | 998,221,849.06 | 186,932,999.31 | 1,151,569,942.71 | 33,584,905.66 | 95.22% | 100.00% | 12,556,943.41 | 10,568,914.42 | 7.47% | 其他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 | 38,559,700.00 | 30,844,739.86 | 30,844,739.86 | 80.07% | 80.00% | 603,146.67 | 603,146.67 | 4.98% | 其他 |
目系统配套公用工程 | ||||||||||||
合计 | 2,515,410,631.21 | 1,487,929,773.22 | 224,192,765.22 | 1,580,589,864.32 | 50,969,651.24 | 80,563,022.88 | -- | -- | 47,478,919.22 | 13,342,261.08 | 7.05%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场地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2,501,423.55 | 11,073,000.00 | 83,574,423.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106,826.74 | 59,106,826.74 | |
(1)新增 | 59,106,826.74 | 59,106,826.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501,423.55 | 72,501,423.55 | |
(1)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72,501,423.55 | 72,501,423.55 | |
4.期末余额 | 70,179,826.74 | 70,179,826.7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610,101.00 | 19,610,101.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42,553.58 | 435,781.85 | 6,078,335.43 |
(1)计提 | 5,642,553.58 | 435,781.85 | 6,078,335.4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252,654.58 | 25,252,654.58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25,252,654.58 | 25,252,654.58 | |
4.期末余额 | 435,781.85 | 435,781.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744,044.89 | 69,744,044.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891,322.55 | 11,073,000.00 | 63,964,322.55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45,157,831.57 | 434,335,330.46 | 26,067,046.21 | 68,341,945.77 | 1,273,902,154.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546,787.60 | 20,584,870.47 | 33,584,905.66 | 20,622,286.98 | 118,338,850.71 |
(1)购置 | 1,678,684.96 | 1,678,684.96 | |||
(2)内部研发 | 20,584,870.47 | 33,584,905.66 | 54,169,776.13 |
(3)企业合并增加 | 43,546,787.60 | 18,943,602.02 | 62,490,389.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18,318,331.04 | 12,385,820.32 | 14,517,559.63 | 23,366,298.07 | 568,588,009.06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516,936,133.94 | 5,538,420.32 | 14,517,559.63 | 14,092,623.63 | 551,084,737.52 |
(3)其他 | 1,382,197.10 | 6,847,400.00 | 9,273,674.44 | 17,503,271.54 | |
4.期末余额 | 270,386,288.13 | 442,534,380.61 | 45,134,392.24 | 65,597,934.68 | 823,652,995.6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1,442,871.88 | 147,083,336.25 | 7,389,493.32 | 22,842,706.59 | 288,758,408.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78,446.27 | 36,303,773.92 | 2,594,101.82 | 6,376,519.05 | 59,552,841.06 |
(1)计提 | 11,667,715.96 | 36,303,773.92 | 2,594,101.82 | 3,727,896.77 | 54,293,488.47 |
(2)企业合并增加 | 2,610,730.31 | 2,648,622.28 | 5,259,352.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651,754.43 | 4,075,994.98 | 3,145,471.24 | 6,052,690.57 | 104,925,911.22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 91,651,754.43 | 2,501,393.98 | 3,145,471.24 | 6,052,690.57 | 103,351,310.22 |
(3)其他 | 1,574,601.00 | 1,574,601.00 | |||
4.期末余额 | 34,069,563.72 | 179,311,115.19 | 6,838,123.90 | 23,166,535.07 | 243,385,337.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6,316,724.41 | 263,223,265.42 | 38,296,268.34 | 42,431,399.61 | 580,267,657.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33,714,959.69 | 287,251,994.21 | 18,677,552.89 | 45,499,239.18 | 985,143,745.9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1.94%。
注:其他项减少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①南京农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减资方式从南京三聚撤出投资,收回对南京三聚出资的两项专利技术所致;②三聚家景2019年签订了
193.24万立方米/年的水权转让合同,在取得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水务局下发的《取水许可证》后,实际授权的年取水量减少为
139.67万立方米/年所致。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同江经济开发区土地 | 10,526,147.93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兴安盟大众机动车检测中心线西侧土地 | 4,620,796.70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呼伦贝尔莫旗尼尔基镇小莫丁村土地 | 6,763,777.13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美方焦化土地 | 16,327,827.03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合计 | 38,238,548.79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成气制精细化学品系列催化剂的开发及推广 | 1,886,792.40 | 1,886,792.40 | ||||||
低成本化肥系列催化剂的研发及应用 | 14,856,903.35 | 14,856,903.35 | ||||||
含羰基的低碳化合物加氢催化剂的开发与应用 | 12,479,062.02 | 12,479,062.02 | ||||||
低温(100-200℃)重整再生气脱氯剂的开发 | 8,105,808.45 | 8,105,808.45 | ||||||
生物质(秸秆)直接液化 | 76,930,052.12 | 29,871,227.09 | 106,801,279.21 |
技术开发及工业示范项目 | ||||||
一种新型柴油加氢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7,310,246.79 | 7,310,246.79 | ||||
重整芳烃生成油精制催化剂研制及工业侧线试验 | 11,423,283.85 | 11,423,283.85 | ||||
千吨级生物质气化制绿色化学品技术开发 | 23,666,704.59 | 5,125,217.49 | 28,791,922.08 | |||
无汞精细化学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945,663.35 | 5,945,663.35 | ||||
脱氢类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734,436.86 | 5,734,436.86 | ||||
高效环境友好氧化锌脱硫剂的开发及应用 | 3,018,913.83 | 8,103,611.77 | 11,122,525.60 | |||
焦炉气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化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11,275.27 | 511,275.27 | ||||
合计 | 171,357,867.61 | 43,611,331.62 | 20,584,870.47 | 194,384,328.76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合并范围变化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9,209.67 | 4,809,209.67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34,542,059.98 | 34,542,059.98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深圳市蓝海潜水工程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2,800,000.00 | ||||
蓬莱巨涛海洋工程重工有限公司 | 83,364,372.92 | 83,364,372.92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5,499.84 | 55,499.84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5,249,923.85 | 25,249,923.85 | ||||
合计 | 135,816,837.02 | 25,249,923.85 | 86,164,372.92 | 74,902,387.95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合并范围变化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454,152.86 | 56,232.78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54,175.85 | 3,679,712.74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深圳市蓝海潜水工程有限公司 | 1,344,485.40 | 1,344,485.40 | ||||
合计 | 7,854,234.49 | 3,735,945.52 | 1,344,485.40 | 10,245,694.61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无其他说明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了评估报告。公司依据上述评估报告对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6,232.78元,对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679,712.74元,其余商誉本年未发生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置填充剂 | 10,474,450.02 | 8,421,519.92 | 9,638,133.81 | 9,257,836.13 | |
场地建设费 | 90,047,386.20 | 1,907,122.66 | 14,136,103.38 | 77,818,405.48 | |
原材料预处理车间改造 | 418,368.58 | 418,368.58 | |||
装修费用 | 5,150,089.70 | 4,306,672.75 | 2,554,160.67 | 50,583.42 | 6,852,018.36 |
租赁费 | 2,601,516.56 | 1,356,309.27 | 1,188,140.61 | 57,066.68 | |
其他 | 1,412,036.86 | 625,000.00 | 584,958.20 | 1,452,078.66 | |
合计 | 110,103,847.92 | 15,260,315.33 | 28,688,033.91 | 79,057,129.51 | 17,618,999.83 |
其他说明其他减少金额系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宝聚科技,及巨涛2021年
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42,414,293.89 | 112,734,941.58 | 1,582,845,458.51 | 249,339,306.87 |
可抵扣亏损 | 648,645,152.92 | 112,217,288.24 | 1,068,010,508.35 | 170,256,370.99 |
分期计入损益已完税的政府补助 | 34,135,664.24 | 5,120,349.64 | 86,135,007.78 | 14,040,251.17 |
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等 | 59,435,006.95 | 8,915,251.04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 195,336,490.64 | 29,316,166.00 | 163,746.90 | 40,936.72 |
产评估减值 | ||||
合计 | 1,620,531,601.69 | 259,388,745.46 | 2,796,589,728.49 | 442,592,116.7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3,282,709.81 | 38,002,166.44 | 219,778,261.74 | 54,944,565.44 |
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变动 | 2,182,265.00 | 327,339.75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82,984,970.15 | 12,447,745.52 | ||
合计 | 253,282,709.81 | 38,002,166.44 | 304,945,496.89 | 67,719,650.7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9,388,745.46 | 442,592,116.7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002,166.44 | 67,719,650.7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94,838,628.90 | 972,748,378.43 |
可抵扣亏损 | 1,367,399,829.31 | 385,173,279.22 |
合计 | 2,062,238,458.21 | 1,357,921,657.6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17,042,768.81 | ||
2022年 | 6,139,469.37 | ||
2023年 | 28,194,235.70 | 6,022,633.31 |
2024年 | 186,525,190.29 | 177,161,501.57 | |
2025年 | 342,773,022.71 | 184,946,375.53 | |
2026年 | 803,767,911.24 | ||
合计 | 1,367,399,829.31 | 385,173,279.22 | -- |
其他说明: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31,384,028.09 | 31,384,028.09 | 30,789,982.89 | 30,789,982.89 | ||
合作经营款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合计 | 121,384,028.09 | 121,384,028.09 | 30,789,982.89 | 30,789,982.89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98,276,200.83 | 1,080,646,186.10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169,906,178.60 | 92,918,829.94 |
合计 | 368,182,379.43 | 1,173,565,016.0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其中: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8,500,000.00 | 102,183,831.04 |
银行承兑汇票 | 112,730,928.72 | 379,765,752.58 |
信用证 | 2,490,000.00 | 12,070,000.00 |
合计 | 153,720,928.72 | 494,019,583.6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项目款 | 1,656,813,985.44 | 3,201,485,534.72 |
合计 | 1,656,813,985.44 | 3,201,485,534.7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2,918,491.80 | 未结算 |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 45,396,769.21 | 未结算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33,153,579.96 | 未结算 |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 32,798,763.48 | 未结算 |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26,314,940.18 | 未结算 |
合计 | 250,582,544.63 | -- |
其他说明: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326,602,054.48 | 855,131,362.41 |
合计 | 326,602,054.48 | 855,131,362.4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转让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587,172,835.06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及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
合计 | -587,172,835.06 | ——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0,814,768.94 | 533,450,841.44 | 596,267,109.39 | 7,998,500.9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700,239.03 | 38,700,239.03 | ||
三、辞退福利 | 280,000.00 | 1,073,407.25 | 1,353,407.25 | |
合计 | 71,094,768.94 | 573,224,487.72 | 636,320,755.67 | 7,998,500.9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0,605,256.14 | 469,531,442.79 | 532,298,013.10 | 7,838,685.83 |
2、职工福利费 | 18,050,491.65 | 18,050,491.65 | ||
3、社会保险费 | 21,328,058.48 | 21,317,400.84 | 10,657.6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564,627.12 | 19,553,969.48 | 10,657.64 | |
工伤保险费 | 1,763,431.36 | 1,763,431.36 | ||
4、住房公积金 | 193,462.56 | 19,332,742.67 | 19,526,205.23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050.24 | 5,208,105.85 | 5,074,998.57 | 149,157.52 |
合计 | 70,814,768.94 | 533,450,841.44 | 596,267,109.39 | 7,998,500.9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341,873.64 | 37,341,873.64 | ||
2、失业保险费 | 1,358,365.39 | 1,358,365.39 | ||
合计 | 38,700,239.03 | 38,700,239.03 |
其他说明: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974,615.68 | 3,903,251.05 |
企业所得税 | 2,161,061.64 | 27,970,692.17 |
个人所得税 | 389,648.11 | 2,121,553.8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57,922.51 | 273,901.24 |
房产税 | 930,174.27 | 964,374.24 |
土地使用税 | 1,214,130.65 | 357,321.36 |
教育费附加 | 430,928.28 | 117,811.9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87,285.53 | 77,896.45 |
其他 | 2,634,880.39 | 738,772.14 |
合计 | 27,280,647.06 | 36,525,574.46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25,286,866.92 | |
其他应付款 | 1,654,775,036.34 | 795,479,996.00 |
合计 | 1,654,775,036.34 | 920,766,862.92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 | 125,286,866.92 | |
合计 | 125,286,866.9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海淀国投集团及海淀国投财务资助款 | 1,303,114,855.01 | 484,197,827.08 |
往来款 | 327,422,418.69 | 296,255,072.36 |
保证金、押金 | 20,496,855.22 | 8,864,189.59 |
其他 | 3,740,907.42 | 6,162,906.97 |
合计 | 1,654,775,036.34 | 795,479,996.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3,077,534.23 | 500,237,752.72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6,424,476.78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0,864,057.96 | 337,428,778.7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459,250.03 | 13,385,748.36 |
合计 | 488,400,842.22 | 957,476,756.59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及附加 | 396,288,691.11 | 344,504,440.59 |
合计 | 396,288,691.11 | 344,504,440.5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50,942,650.53 | 521,743,017.79 |
信用借款 | 242,791,825.03 |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714,971,163.38 | 417,902,909.9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3,077,534.23 | 500,237,752.72 |
合计 | 602,836,279.68 | 682,2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6三聚债 | 0.00 | 102,870,847.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02,870,847.56 | |
合计 | 0.00 | 0.0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00.00 | 2016.05.17 | 5年 | 1,500,000,000.00 | 102,870,847.56 | 2,110,452.28 | 112,452.44 | 102,983,300.00 | ||
合计 | -- | -- | -- | 1,500,000,000.00 | 102,870,847.56 | 2,110,452.28 | 112,452.44 | 102,983,300.00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2,628,324.24 | 66,169,801.5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459,250.03 | 13,385,748.36 |
合计 | 48,169,074.21 | 52,784,053.14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2,549,728.48 | 132,435,258.67 |
合计 | 62,549,728.48 | 132,435,258.67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资产收益权理财计划 | 21,033,366.67 | |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款 | 69,451,943.92 | 135,390,041.62 |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205,853,803.08 | |
湖北省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款 | 75,041,230.52 | 107,586,826.03 |
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28,920,612.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0,864,057.96 | 337,428,778.73 |
合计 | 62,549,728.48 | 132,435,258.67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908,715.24 | 预计支付的未决诉讼相关费用 |
产品质量保证 | 59,435,006.95 | 对于有约定质量保证责任的项目合同,按发生质量风险的不同而计提相应产品质量保证金。 | |
合计 | 1,908,715.24 | 59,435,006.9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21,700,550.20 | 2,800,000.00 | 55,066,129.42 | 69,434,420.78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121,700,550.20 | 2,800,000.00 | 55,066,129.42 | 69,434,420.7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30,461,568.68 | 823,285.64 | 29,638,283.04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1,497,220.40 | 349,213.49 | 1,148,006.91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718,918.93 | 286,486.48 | 1,432,432.45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2,180,718.11 | 263,776.27 | 1,916,941.84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6,472,143.00 | 1,522,857.12 | 4,949,285.88 | 与资产相关 | ||||
江苏省吴江市财政局七都镇财政分局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脱硫成套 | 169,625.00 | 88,500.00 | 81,125.00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生产补贴资金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7,584,201.00 | 329,748.00 | 7,254,453.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2,127,777.72 | 464,242.44 | 1,663,535.28 | 与资产相关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8,306,071.55 | 2,800,000.00 | 115,714.20 | 10,990,357.35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2,500,000.00 | 187,499.97 | 2,312,500.03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5,280,000.00 | 396,000.00 | 4,88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 630,000.00 | 47,250.00 | 582,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890,000.00 | 141,750.00 | 1,748,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500,000.00 | 37,500.03 | 462,499.97 | 与资产相关 | ||||
川财教34号2017年科技项目 | 300,000.00 | 22,500.00 | 27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100,000.00 | 7,499.97 | 92,500.03 | 与资产相关 | ||||
蓬莱政府补助(土地返还款) | 8,139,057.37 | 121,781.40 | 8,017,275.97 | 与资产相关 | ||||
十三五项目政府补助款 | 2,766,666.78 | 199,999.98 | 2,566,666.80 | 与资产相关 |
海上油气水工艺模块生产线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3,948,000.00 | 458,500.00 | 3,489,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工程装备总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890,000.00 | 189,000.00 | 1,70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喷砂及起重技术改造项目 | 12,715,455.76 | 1,283,098.21 | 11,432,357.55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设备补助资金 | 2,600,000.00 | 325,000.00 | 2,2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上油气田设施补助资金 | 800,000.00 | 1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580,920.00 | 48,410.00 | 532,510.00 | 与资产相关 | ||||
办公楼建设补助资金 | 6,409,722.21 | 36,111.11 | 6,373,611.1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省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8,697,146.00 | 2,835,700.42 | 5,861,445.58 | 与资产相关 | ||||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基金 | 1,435,337.69 | 74,245.16 | 1,361,092.5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21,700,550.20 | 2,800,000.00 | 10,755,669.89 | 44,310,459.53 | 69,434,420.78 |
其他说明:
其他变动为巨涛2021年
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
月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3,330,000张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
元,票面利率7%,发行总额共计人民币333,000,000.00元。债券简称“19三聚Y1”,债券代码“112899”。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续期债-19三聚Y1 | 3,330,000 | 307,725,300.00 | 3,330,000 | 307,725,300.00 | ||||
合计 | 3,330,000 | 307,725,300.00 | 3,330,000 | 307,725,3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24,202,997.20 | 1,124,202,997.2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73,349.69 | 1,673,349.69 | ||
合计 | 1,124,202,997.20 | 1,673,349.69 | 1,125,876,346.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化为本报告期南京三聚少数股东撤资导致资本公积增加1,673,349.69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677,485.26 | -41,130,765.96 | 333,178.86 | -37,659,167.83 | -3,804,776.99 | -94,336,653.09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6,677,485.26 | -41,130,765.96 | 333,178.86 | -37,659,167.83 | -3,804,776.99 | -94,336,653.0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6,677,485.26 | -41,130,765.96 | 333,178.86 | -37,659,167.83 | -3,804,776.99 | -94,336,653.0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975,222.08 | 8,848,866.20 | 8,595,834.00 | 3,228,254.28 |
合计 | 2,975,222.08 | 8,848,866.20 | 8,595,834.00 | 3,228,254.2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根据财企【2012】
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以上年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用超额累退的方式对专项储备进行计提,计提的专项储备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40,390,711.88 | 37,178,071.22 | 477,568,783.10 | |
合计 | 440,390,711.88 | 37,178,071.22 | 477,568,783.1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57,342,313.85 | 5,527,978,450.2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822,398.4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56,519,915.41 | 5,527,978,450.2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911,732.28 | -1,380,160,472.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7,178,071.22 | 96,674,054.4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491,609.06 | |
应付永续债利息 | 23,310,000.00 | 23,31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78,943,576.47 | 3,957,342,313.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822,398.44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740,189,138.64 | 5,012,834,244.41 | 7,118,308,185.77 | 6,194,375,622.41 |
其他业务 | 10,460,323.92 | 3,030,958.27 | 15,134,112.88 | 14,869,496.11 |
合计 | 5,750,649,462.56 | 5,015,865,202.68 | 7,133,442,298.65 | 6,209,245,118.5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无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87,362,243.10元,其中,577,522,242.14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9,840,000.96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105,419.60 | 2,992,211.51 |
教育费附加 | 3,632,502.47 | 1,218,987.60 |
房产税 | 7,284,459.19 | 8,942,354.83 |
土地使用税 | 5,306,719.75 | 4,273,988.86 |
车船使用税 | 103,639.77 | 207,979.27 |
印花税 | 2,674,816.66 | 4,268,653.94 |
地方教育附加 | 2,426,889.23 | 776,588.47 |
其他 | 996,861.24 | 1,383,571.76 |
合计 | 30,531,307.91 | 24,064,336.24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478,218.99 | 33,283,625.45 |
广告宣传费 | 177,705.88 | 791,700.10 |
运输费 | 3,958,190.79 | 39,928,140.77 |
差旅费 | 2,726,194.21 | 5,055,394.54 |
业务费 | 3,333,855.19 | 7,530,990.78 |
办公费 | 110,902.90 | 411,202.66 |
折旧费 | 868,347.38 | 1,031,554.48 |
通讯费 | 61,526.60 | 176,411.58 |
车辆费 | 423,409.53 | 1,060,270.87 |
交通费 | 11,314.97 | 303,745.89 |
会议费 | 152,698.11 | 328,355.30 |
邮寄费 | 63,088.58 | 84,550.28 |
投标费 | 609,574.98 | 1,435,855.14 |
技术服务费 | 12,495,206.16 | 20,402,899.14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2,394.46 | 19,267.98 |
仓储费 | 1,787,173.30 | 274,380.19 |
网络交易费 | 315,119.50 | 57,223.07 |
其他 | 1,592,114.69 | 5,622,496.51 |
合计 | 62,167,036.22 | 117,798,064.73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5,714,347.43163,879,479.93 | 227,110,259.14 |
折旧费 | 58,502,635.8748,954,901.01 | 49,305,762.09 |
资产摊销 | 20,292,932.34 | 29,149,384.85 |
业务招待费 | 3,792,928.52 | 7,784,416.42 |
租赁费 | 23,291,656.67 | 33,318,472.56 |
差旅费 | 2,699,016.30 | 5,706,744.95 |
交通运输费 | 3,446,526.64 | 8,456,960.18 |
咨询顾问费 | 6,871,878.24 | 9,967,074.18 |
办公费 | 8,266,075.50 | 15,259,221.52 |
水电费 | 6,329,448.582,893,870.19 | 3,557,175.96 |
通讯费 | 1,246,357.46 | 2,024,459.53 |
会议费 | 158,732.48 | 359,036.20 |
董事会会费 | 787,944.78 | 915,754.71 |
技术服务费 | 2,485,280.78 | 956,325.75 |
绿化费 | 159,125.63 | 203,537.41 |
劳务费 | 4,254,824.55 | 1,343,066.66 |
通勤费 | 1,701,018.81 | 889,943.00 |
诉讼费 | 2,946,391.37 | 907,175.20 |
股权激励及变动相关费用 | 43,526,007.43 | 4,000,568.62 |
中介服务费 | 22,661,844.16 | 23,145,272.08 |
保险费 | 323,336.33 | 1,436,177.54 |
维修费 | 7,302,683.3423,049,031.28 | 3,008,980.45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324,060.87 | 3,223,441.67 |
其他 | 6,864,568.955,936,401.76 | 11,070,974.88 |
合计 | 394,949,623.03 | 443,100,185.55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636,630.01 | 86,591,566.18 |
折旧及摊销费 | 43,157,574.53 | 43,860,815.30 |
交通费 | 1,020.26 | 6,503.68 |
材料费 | 54,521,338.67 | 77,348,230.75 |
招待费 | 9,217.12 | 104,809.30 |
通讯费 | 82,276.46 | 202,522.55 |
办公及差旅费 | 574,161.81 | 903,645.05 |
检测费 | 223,892.24 | 305,608.49 |
水电费 | 6,010,047.97 | 986,885.06 |
会议费 | 44,461.81 | 5,660.38 |
技术服务费 | 2,048,617.97 | 5,943,704.57 |
专利费 | 1,305,140.71 | 1,948,886.69 |
运输费 | 14,351.40 | 37,536.00 |
试验费 | 111,248.95 | 6,442.98 |
租赁费 | 1,960,808.21 | 2,491,871.38 |
装修费 | 196,953.69 | 214,858.44 |
劳务费 | 991,374.65 | 179,861.45 |
其他 | 396,481.62 | 832,954.25 |
合计 | 184,285,598.08 | 221,972,362.50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2,892,523.95 | 204,873,938.65 |
减:利息收入 | 22,218,325.07 | 22,752,804.37 |
加:汇兑损失 | 3,594,364.69 | |
减:汇兑收益 | 18,143,424.92 | |
手续费 | 9,358,890.01 | 21,206,556.52 |
合计 | 183,627,453.58 | 185,184,265.88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 504,000.00 | 414,500.00 |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所岗位补贴 | 17,600.00 | |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资助经费 | 150,000.00 | |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专项资金 | 12,000.00 | |
海淀区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专项资金 | 220,000.00 | |
2019年海淀区企业国内外专利预警费用补贴款 | 80,000.00 | |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产业专项资金 | 57,500.00 | |
海淀区标准化实施专项资金 | 185,000.00 |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823,285.64 | 823,285.64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349,213.49 | 349,213.49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263,776.27 | 263,776.27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86,486.48 | 286,486.48 |
2020年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高企奖励专项补助 | 100,000.00 | |
沈阳市财政局中小高新企业贷款贴息 | 500,000.00 | 500,000.00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1,522,857.12 | 1,522,857.12 |
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资金 | 390,000.00 | 1,945,000.00 |
大庆高新区石化产业促进中心政府补助 | 100,000.00 | |
企业发展基金 | 105,000.00 | |
江苏省吴江市财政局七都镇财政分局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脱硫成套设备生产补贴资金 | 88,500.00 | 88,500.00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329,748.00 | 329,748.00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464,242.44 | 464,242.44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8,479.28 | 5,748.92 |
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 158,291.66 | 216,291.66 |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 | 55,619.75 | |
知识产权专项资助 | 3,000.00 | 1,000.00 |
2020年度服务业"小进规"经营贡献奖励 | 200,000.00 |
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奖励资金 | 30,000.00 | |
2019年度省级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奖励资金 | 200,000.00 | |
美国联邦灾害补助(PaycheckProtectionProgramLoan) | 44,923.90 | 614,006.14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115,714.20 | 115,714.20 |
川财教34号2017年科技项目 | 22,500.00 |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37,500.03 | |
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 47,250.00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41,750.00 |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396,000.00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187,499.97 | |
2016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7,499.97 | |
2019年度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技术改造及创新成果转化优秀企业奖 | 200,000.00 | |
新升规工业企业奖励 | 20,000.00 | |
稳岗补贴 | 701,977.01 | 3,448,145.1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52,902.64 | 611,729.58 |
专利补贴 | 164,807.46 | |
收到国家专利局北京代办处资助金 | 5,200.00 | |
防疫补贴及退回 | 387,695.82 | |
蓬莱政府补助(土地返还款) | 121,781.40 | 243,562.80 |
十三五项目政府补助款 | 199,999.98 | 611,899.96 |
蓬莱科技局460Mpa高强钢研究项目经费 | 1,359,000.00 | |
海上油气水工艺模块生产线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 458,500.00 | 280,000.00 |
海洋工程装备总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89,000.00 | 378,000.00 |
自动喷砂及起重技术改造项目 | 1,283,098.21 | 2,566,196.43 |
机器设备补助资金 | 325,000.00 | 650,000.00 |
海上油气田设施补助资金 | 100,000.00 | 637,000.00 |
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48,410.00 | 200,000.00 |
办公楼建设补助资金 | 36,111.11 | 72,222.22 |
2019省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 2,835,700.42 |
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基金 | 74,245.16 | 99,062.31 |
蓬莱科技局项目补助经费 | 600,000.00 | |
蓬莱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制造强业补助款 | 573,100.00 | |
高品质特厚钢板绿色生产与高效制造技术项目补助款 | 940,000.00 | |
海洋工程用特种钢板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补助款 | 1,330,000.00 | |
珠海市设备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 451,000.00 | |
蓬莱海洋局评估工作经费补助 | 4,000.00 | |
2020年扩大进出口补助资金 | 300,000.00 | |
蓬莱市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补贴 | 6,000.00 | |
2019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助款 | 1,031,400.00 | |
烟台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引进人才奖励款 | 50,000.00 | |
人才服务中心专项奖补资金 | 823,192.76 | |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办公楼补助款 | 96,820.00 | |
深海浮平台天然气处理装备研发与产业化补助款 | 3,191,455.50 | |
工业节能和工业循环资金补贴 | 100,000.00 | |
促进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政策扶持资金 | 45,835.76 | |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工代训补贴 | 464,500.00 | |
广东省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31,155.45 | |
成都市质量发展奖 | 21,557.08 | |
社保补贴款 | 4,793,197.16 | |
合计 | 17,580,944.38 | 32,479,125.58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4,222,490.92 | -518,355.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231,839.20 | 8,101.5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1,160.72 | 13,361,113.40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 | 10,387,261.20 |
量产生的利得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 25,907.14 | |
债务豁免收益 | 2,344,42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13,692.81 | 5,213,692.81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6,693,438.72 | |
合计 | 25,915,058.67 | 18,090,459.35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08,430.00 | -977,498.0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408,430.00 | -977,498.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69,261.00 | |
合计 | 6,408,430.00 | -208,237.00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0,235,746.44 | -40,570,670.8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64,304,839.96 | -1,181,265,785.04 |
合计 | 294,069,093.52 | -1,221,836,455.84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1,853,545.95 | -77,998,889.30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522,368.39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735,945.52 | -5,400,081.63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908,018.36 | -37,724,652.38 |
合计 | -33,203,841.50 | -121,123,623.31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724,187.20 | 393,069.4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19,241.89 | 60,615.56 | 219,241.89 |
违约赔偿收入 | 3,891,608.38 | 12,366,490.65 | 3,891,608.38 |
其他 | 1,851,459.77 | 4,121,108.47 | 1,851,459.77 |
合计 | 5,962,310.04 | 16,548,214.68 | 5,962,310.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78,533.31 | 1,070,000.00 | 278,533.31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89,457.16 | 3,413,780.21 | 189,457.16 |
非常损失 | 157,271.04 | 860,664.49 | 157,271.04 |
违约赔偿支出 | 10,363,326.98 | 7,700,185.54 | 10,363,326.98 |
其他 | 220,849.22 | 266,819.27 | 220,849.22 |
合计 | 11,209,437.71 | 13,311,449.51 | 11,209,437.71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681,727.81 | 63,639,973.7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7,529,242.61 | -66,996,888.18 |
合计 | 129,210,970.42 | -3,356,914.3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6,469,985.6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6,617,496.4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049,821.7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799,742.4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313,474.7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144,563.9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648,902.0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7,704,557.2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9,661,528.37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13,812,834.96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5,639,214.15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31,257.24 |
所得税费用 | 129,210,970.42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6,736,204.19 | 24,365,022.88 |
备用金返还 | 9,623,654.52 | 2,412,575.77 |
政府补助款 | 9,616,795.21 | 23,550,620.58 |
利息收入 | 10,742,886.68 | 22,781,138.18 |
收到的保证金 | 6,652,883.49 | 223,521,370.70 |
增值税留底税额退税款 | 91,109,026.83 | |
收到的其他款项 | 5,681,394.15 | 16,444,583.97 |
合计 | 140,162,845.07 | 313,075,312.0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6,097,316.12 | 15,104,129.56 |
支付的备用金 | 5,990,869.63 | 11,833,863.78 |
付现费用 | 198,624,419.37 | 213,452,249.59 |
支付的保证金 | 24,885,531.99 | 235,482,706.29 |
冻结资金 | 3,009,499.46 | 126,163,585.12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1,133,237.44 | 1,813,340.27 |
合计 | 239,740,874.01 | 603,849,874.6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土地保证金 | 24,080,028.02 |
非同一控制合并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86,643.19 | 1,322.07 |
合计 | 2,986,643.19 | 24,081,350.0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12,360,125.43 | |
合作经营款 | 90,000,000.00 | |
合计 | 1,402,360,125.43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行权个税款 | 4,655,329.19 | |
租赁款 | 110,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105,669,880.06 | 439,193,516.79 |
海淀国投集团及海淀国投财务资助款 | 3,007,820,000.00 | 640,900,000.00 |
往来款 | 70,000,000.00 | |
合计 | 3,113,489,880.06 | 1,264,748,845.9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行权个税款 | 5,098,017.94 | |
租赁款 | 331,542,479.79 | 185,018,903.6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145,248,000.00 | 140,460,167.59 |
海淀国投集团及海淀国投财务资助款 | 2,257,886,634.00 | 157,300,000.00 |
往来款 | 100,000,000.00 | 26,475,300.00 |
合计 | 2,834,677,113.79 | 514,352,389.1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57,259,015.24 | -1,353,534,017.0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0,865,252.02 | 1,342,960,079.1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2,070,009.38 | 300,034,457.5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078,335.43 | |
无形资产摊销 | 54,293,488.47 | 56,926,670.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688,033.91 | 31,099,086.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24,187.20 | -393,069.4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784.73 | 3,353,164.6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08,430.00 | 208,237.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1,628,045.39 | 204,873,938.6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915,058.67 | -18,090,459.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9,230,238.72 | -68,103,488.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00,996.11 | 1,114,467.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6,600,709.24 | 88,763,397.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8,148,692.81 | 513,998,705.9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3,049,909.72 | -2,029,321,841.1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4,302,950.14 | -926,110,670.9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6,680,504.74 | 1,682,029,837.1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82,029,837.16 | 3,437,794,509.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5,349,332.42 | -1,755,764,672.6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86,643.19 |
其中: |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986,643.19 |
其中: |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986,643.19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85,202,600.00 |
其中: | --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1,069,300.00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504,133,3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4,039,689.25 |
其中: | --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2,024,848.36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2,014,840.89 |
其中: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51,162,910.75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46,680,504.74 | 1,682,029,837.16 |
其中:库存现金 | 49,674.79 | 298,976.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2,212,275.77 | 1,528,227,696.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74,418,554.18 | 153,503,164.5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6,680,504.74 | 1,682,029,837.16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79,628,724.18 | 详见附注七、1、货币资金 |
存货 | 367,228.23 | 诉讼查封 |
固定资产 | 755,639,809.29 | 银行借款抵押、租赁抵押、售后回租、诉讼查封 |
无形资产 | 20,747,336.75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956,383,098.45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0,158,821.64 |
其中:美元 | 9,409,377.95 | 6.3757 | 59,991,371.00 |
欧元 | |||
港币 | 204,807.54 | 0.8176 | 167,450.64 |
应收账款 | -- | -- | 38,385,307.79 |
其中:美元 | 6,020,563.67 | 6.3757 | 38,385,307.79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17,210.48 | ||
其中:港币 | 21,050.00 | 0.8176 | 17,210.48 |
应付账款 | 27,298,647.31 | ||
其中:美元 | 4,281,670.61 | 6.3757 | 27,298,647.31 |
其他应付款 | 367,315.21 | ||
其中:港币 | 449,260.29 | 0.8176 | 367,315.21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SJEnvironmentalCorporation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美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港币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 | 2,800,000.00 | 递延收益 | 115,714.20 |
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专利资助金 | 504,000.00 | 其他收益 | 504,000.00 |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所岗位补贴 | 17,600.00 | 其他收益 | 17,600.00 |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资助经费 | 150,0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00 |
沈阳市财政局中小高新企业贷款贴息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资金 | 390,000.00 | 其他收益 | 390,000.00 |
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 158,291.66 | 其他收益 | 158,291.66 |
知识产权专项资助 | 3,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 |
2020年度服务业"小进规"经营贡献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美国联邦灾害补助(PaycheckProtectionProgramLoan) | 44,923.90 | 其他收益 | 44,923.90 |
稳岗补贴 | 701,977.01 | 其他收益 | 701,977.0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52,902.64 | 其他收益 | 252,902.64 |
蓬莱科技局项目补助经费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0 |
蓬莱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制造强业补助款 | 573,100.00 | 其他收益 | 573,100.00 |
高品质特厚钢板绿色生产与高效制造技术项目补助款 | 940,000.00 | 其他收益 | 940,000.00 |
海洋工程用特种钢板制备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补助款 | 1,330,000.00 | 其他收益 | 1,330,000.00 |
珠海市设备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 | 451,000.00 | 其他收益 | 451,000.00 |
合计 | 9,616,795.21 | 6,932,509.41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85、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6日 | 1,172,776,880.23 | 70.00% | 投资控股 | 2021年12月16日 | 获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1,172,776,880.23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172,776,880.23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147,526,956.38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5,249,923.85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资产: | 2,551,539,925.12 | 2,464,257,446.65 |
货币资金 | 2,986,643.19 | 2,986,643.19 |
应收款项 | 208,925,943.81 | 208,925,943.81 |
存货 | 222,617,278.75 | 222,617,278.75 |
固定资产 | 1,207,097,306.95 | 973,300,585.29 |
无形资产 | 57,231,037.03 | 38,137,193.22 |
长期股权投资 | 786,284,328.49 | 981,180,876.16 |
其他资产 | 66,397,386.90 | 37,108,926.23 |
负债: | 912,215,701.72 | 874,237,935.22 |
借款 | 351,158,650.53 | 351,158,650.53 |
应付款项 | 495,167,510.93 | 495,167,510.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977,766.50 | |
其他负债 | 27,911,773.76 | 27,911,773.76 |
净资产 | 1,639,324,223.40 | 1,590,019,511.4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91,797,267.02 | 477,005,853.43 |
取得的净资产 | 1,147,526,956.38 | 1,113,013,658.0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 | 企业合并中 | 构成同一控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 | 合并当期期 | 合并当期期 | 比较期间被 | 比较期间被 |
称 | 取得的权益比例 | 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定依据 | 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1,069,300.00 | 100.00% | 挂牌转让 | 2021年03月01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13,984,858.63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504,133,300.00 | 100.00% | 挂牌转让 | 2021年03月24日 |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45,246,980.57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在巨涛董事会(9名)中派出董事由原来5名减少至4名,丧失其控制权,因此自2021年06月30日起不再将巨涛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SANJUENVIRONMENTALPROTECTION(MALAYSIA)SDN.BHD.。具体内容
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马来西亚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2)。(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三聚绿源将下属
家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子公司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拟注销其14家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省吴江市 | 江苏省吴江市 | 石油化工催化剂销售、高新材料项目的研究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SJEnvironmentalCorporation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河北黄骅市 | 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 石油、化工产品采购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 肥料制造;电力、热力、燃气的生产和供应 | 52.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 | 51.00%1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目管理 |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省南京市 | 生物质新材料研发;农业生物质碳化技术研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66.67% | 投资设立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海南省陵水县 | 海南省陵水县 | 生物质资源高质化利用可研开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100.00%2 | 投资设立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51.2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 | 80.0235% | 投资设立 |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鹤壁市 | 河南省鹤壁市 | 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江油市 | 四川省江油市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 | 山东省日照市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84.615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辽宁省大连市 | 辽宁省大连市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内蒙古聚禾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煤炭、焦炭、蜡、润滑油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同江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 | 黑龙江佳木斯市同江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兴安盟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兴安盟 | 内蒙古兴安盟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开封市三聚绿宝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开封市 | 河南省开封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宿州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宿州市 | 安徽省宿州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亳州市三聚绿汇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 | 安徽省亳州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绵阳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绵阳市 | 四川省绵阳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浙江聚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 | 浙江省金华市 | 养殖业废弃物炭化技术、生物质能源产品的技术研发等 | 67.00% | 投资设立 | |
阜新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省阜新市 | 辽宁省阜新市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省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 |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平罗县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省石嘴山市平罗县 | 宁夏省石嘴山市平罗县 | 秸秆生物质的收集和加工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济源市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省济源市 | 河南省济源市 | 生物质材料制造、销售等 | 51.00% | 投资设立 | |
SANJUENVIRONMENTAL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棕榈油、废油、废动植物油的采购、回收、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PROTECTION(MALAYSIA)SDN.BHD | 仓储、进出口贸易等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市 | 内蒙古乌海市 | 焦产品、硫酸胺、脱硫剂、煤焦油、硫磺、粗苯生产销售 | 70.00%3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内蒙古美方煤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乌海市 | 内蒙古乌海市 | 焦炭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 100.00%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注:1本公司持有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9%股权。2本公司持有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38.16%股权,巨涛自2021年06月30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持有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70.00%股权: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2021年
月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4本公司持有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70.00%股权,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美方煤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40.00% | 14,312,838.43 | 40,292,849.95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 -819,580.72 | 34,131,073.97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8.78% | 50,375.82 | 155,362,232.79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3.33% | -648,746.85 | 8,432,669.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60,053,476.99 | -65,068,705.42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 | 15.3846% | -19,415,949.27 | 50,420,545.84 |
公司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30.00% | 491,797,267.0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65,706,302.61 | 218,176,791.40 | 383,883,094.01 | 278,201,683.27 | 4,949,285.88 | 283,150,969.15 | 155,217,642.79 | 279,401,645.18 | 434,619,287.97 | 299,568,769.19 | 70,605,136.48 | 370,173,905.67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531,761,669.61 | 19,755,802.81 | 551,517,472.42 | 380,862,102.56 | 380,862,102.56 | 575,246,728.14 | 19,700,255.44 | 594,946,983.58 | 420,193,710.11 | 420,193,710.11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16,774,195.37 | 101,745,511.09 | 318,519,706.46 | 23,944.29 | 23,944.29 | 211,847,551.30 | 107,673,132.15 | 319,520,683.45 | 1,128,192.74 | 1,128,192.74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747,526.26 | 4,562,812.26 | 25,310,338.52 | 12,800.03 | 12,800.03 | 20,965,733.46 | 7,041,901.01 | 28,007,634.47 | 763,660.79 | 763,660.7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8,015,220.28 | 594,405,244.82 | 632,420,465.10 | 768,062,063.48 | 10,525,012.93 | 778,587,076.41 | 47,138,709.26 | 676,684,222.34 | 723,822,931.60 | 724,029,042.59 | 11,200,000.00 | 735,229,042.59 |
山东三聚生物 | 328,728,147.39 | 1,351,550,680.94 | 1,680,278,828.33 | 1,265,393,092.73 | 87,107,366.68 | 1,352,500,459.41 | 145,255,620.96 | 1,104,124,721.44 | 1,249,380,342.40 | 720,088,384.54 | 76,012,500.94 | 796,100,885.48 |
能源有限公司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464,177,798.24 | 2,000,079,648.41 | 2,464,257,446.65 | 874,237,935.22 | 874,237,935.22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180,401,405.12 | 35,782,096.07 | 35,782,096.07 | 104,647,051.13 | 477,140,842.82 | -94,832,578.69 | -94,832,578.69 | 14,144,033.17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91,168,666.30 | -4,097,903.61 | -4,097,903.61 | -64,759,580.09 | 676,607,109.30 | 8,691,471.17 | 8,691,471.17 | -40,257,612.78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762,242.32 | 103,271.46 | 103,271.46 | -339,650.68 | 2,662,923.78 | 3,072,969.97 | 3,072,969.97 | -5,706,099.81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4,202,703.18 | -1,946,435.19 | -1,946,435.19 | -675,421.20 | 4,837,351.78 | 63,463.57 | 63,463.57 | 2,908,258.34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710,216.39 | -133,656,160.96 | -133,656,160.96 | -3,836,421.03 | 23,016,969.24 | -25,522,849.24 | -25,522,849.24 | -7,421,161.31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72,759,284.70 | -126,160,106.28 | -126,160,106.28 | -162,537,394.63 | -1,631,269.11 | -1,631,269.11 | -23,684,802.89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1年末收购美方焦化,其2021年度利润表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调整盈余公积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门头沟区 | 北京市门头沟区 | 技术开发转让及推广 | 20.00% | 权益法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开曼群岛 | 油气设施制造 | 38.16% | 权益法 |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阿拉善盟高新技术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盟高新技术开发区 | 蜡、润滑油、煤炭等销售 | 18.34% | 权益法 | |
内蒙古家景镁业 | 内蒙古乌海市乌 | 内蒙古乌海市乌 | 化工产品销售 | 27.72% | 权益法 |
有限公司 | 达区 | 达区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美方焦化对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34%,由于美方焦化公司董事张春军,担任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因此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37,380,000.00 | 437,547,557.34 | 304,801,006.13 | 2,162,104.78 | 1,981,640.17 |
非流动资产 | 1,736,590,000.00 | 3,482,757,800.51 | 1,731,534,659.67 | 851,918,667.42 | 803,942,881.89 |
资产合计 | 3,873,970,000.00 | 3,920,305,357.85 | 2,036,335,665.80 | 854,080,772.20 | 805,924,522.06 |
流动负债 | 1,797,047,000.00 | 1,563,892,573.94 | 399,761,486.82 | 569,023,909.33 | 518,368,707.89 |
非流动负债 | 271,456,000.00 | 370,407,529.42 | 51,039,876.38 | ||
负债合计 | 2,068,503,000.00 | 1,934,300,103.36 | 450,801,363.20 | 569,023,909.33 | 518,368,707.89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805,467,000.00 | 1,986,005,254.49 | 1,585,534,302.60 | 285,056,862.87 | 287,555,814.1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8,966,207.20 | 364,233,363.67 | 439,510,108.68 | 57,011,372.58 | 57,511,162.8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362,161.00 | -1,663,561.22 | -15,795,582.64 | 964,911.21 | 964,911.21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89,328,368.20 | 362,569,802.45 | 423,714,526.04 | 57,976,283.79 | 58,476,074.0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981,612,000.00 | ||||
净利润 | 11,024,000.00 | -2,498,951.30 | -2,591,777.8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024,000.00 | -2,498,951.30 | -2,591,777.8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17,474,685.80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市场风险(
)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欧元、英镑、韩元、挪威克朗、新加坡元、日元等外币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SJEnvironmentalCorporation、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巨涛自2021年6月30日起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有部分业务以美元、港币、欧元、英镑、韩元、挪威克朗、新加坡元、日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1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币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9,991,371.00 | 616,214,666.05 |
港币 | 167,450.64 | 3,805,779.15 |
欧元 | 1,893,837.65 | |
英镑 | 1,422.45 | |
韩元 | 36.00 | |
挪威克朗 | 206.47 | |
新加坡元 | 9.86 | |
日元 | 216.14 | |
合计 | 60,158,821.64 | 621,916,173.7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38,385,307.79 | 257,014,795.20 |
港币 | 1,954,040.69 | |
欧元 | 80,034,951.43 | |
合计 | 38,385,307.79 | 339,003,787.32 |
预付款项 | ||
其中:美元 | 48,281,020.79 | 33,201,097.80 |
港币 | 22,559.16 | |
欧元 | 21,910,422.13 | |
合计 | 48,281,020.79 | 55,134,079.09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2,415,947.84 | |
港币 | 17,210.48 | 203,641.19 |
合计 | 17,210.48 | 2,619,589.03 |
存货 | ||
其中:美元 | 106,034,052.73 | 222,773,817.01 |
港币 | 255,198,803.71 | |
合计 | 361,232,856.44 | 222,773,817.01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中:港币 | 758,742,242.69 | 650,113,747.81 |
合计 | 758,742,242.69 | 650,113,747.81 |
固定资产 | ||
其中:美元 | 61,368.22 | 55,670.58 |
港币 | 55,908.91 | 1,209,579.12 |
合计 | 117,277.13 | 1,265,249.70 |
累计折旧 | ||
其中:美元 | 52,498.34 | 49,777.61 |
港币 | 42,661.29 | 1,125,783.37 |
合计 | 95,159.63 | 1,175,560.9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298,647.31 | 130,539,966.07 |
港币 | 28,993.20 | |
英镑 | 1,482,155.25 | |
欧元 | 316,122.41 |
合计 | 27,298,647.31 | 132,367,236.93 |
合同负债 | ||
其中:美元 | 23,703,835.68 | 44,149,434.62 |
合计 | 23,703,835.68 | 44,149,434.62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902,546.87 | |
港币 | 367,315.21 | 3,049,626.93 |
合计 | 367,315.21 | 3,952,173.80 |
应付职工薪酬 | ||
其中:港币 | 704,860.53 | |
合计 | 704,860.53 | |
应交税费 | ||
其中:港币 | 6,745,200.00 | |
合计 | 6,745,200.00 |
2、信用风险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的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等 | 8,000万元 | 29.48% | 29.4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13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腾,主营业务为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海新致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9.48%。海淀国投持有海新致100%股份,为海新致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淀国投100%股份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淀国投集团100%股份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合作经营方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巨涛(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之子公司 |
巨涛海洋船舶工程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 巨涛(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之子公司 |
成都巨涛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 巨涛(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之子公司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巨涛(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之子公司 |
巨涛油田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 巨涛(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之子公司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控股股东 |
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款 | 33,959,803.87 | 33,959,803.87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250,978.61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547,169.77 |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款及销售款 | 2,729,956.11 | 4,245,743.3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2,568.8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8,059,680.71 | 20,004,176.1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1年0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0年06月15日 | 2021年06月15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0年08月19日 | 2021年08月19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6,533,355.04 | 2020年09月16日 | 2021年09月16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483,148.63 | 2020年11月13日 | 2021年11月13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18年05月11日 | 2021年05月10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2,828,920.80 | 2020年06月30日 | 2021年06月30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1年03月22日 | 2021年09月22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0年01月20日 | 2021年01月20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19年06月27日 | 2021年06月25日 | 是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01月09日 | 2021年01月07日 | 是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年02月24日 | 2021年02月03日 | 是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20年02月24日 | 2021年02月22日 | 是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1月07日 | 2022年01月06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2月04日 | 2022年02月03日 | 否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21年02月22日 | 2022年02月2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3,000,000.00 | 2019年04月30日 | 2022年04月3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19年12月23日 | 2022年12月2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19年12月17日 | 2021年12月16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73,000.00 | 2020年10月23日 | 2023年10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0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09月22日 | 2025年03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11月04日 | 2025年05月0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12月08日 | 2025年06月0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不动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海新致以其持有的2亿股三聚环保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 514,262,532.98 | 2021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1月05日 | 2021年01月0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1年01月20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1月27日 | 2021年03月02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2月03日 | 2021年02月05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1年02月05日 | 2021年03月02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21年02月05日 | 2021年02月26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21年02月20日 | 2021年02月22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26,000,000.00 | 2021年02月22日 | 2021年03月02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3月11日 | 2021年03月15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年03月16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年03月17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1年03月18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1年03月19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2021年03月24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21年04月23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4月27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08,000,000.00 | 2021年05月08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241,000,000.00 | 2021年05月10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227,854.9 | 2021年05月12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772,145.1 | 2021年05月12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5.225%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年05月20日 | 2021年06月18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1年05月24日 | 2021年06月18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021年05月24日 | 2021年06月21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9,000,000.00 | 2021年06月10日 | 2021年06月21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2021年06月10日 | 2021年06月22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9,000,000.00 | 2021年06月15日 | 2021年06月22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3,000,000.00 | 2021年06月15日 | 2021年06月2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9,870,000.00 | 2021年06月16日 | 2021年06月2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2021年06月17日 | 2021年06月2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8,155,317.00 | 2021年06月24日 | 2021年06月2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844,683.00 | 2021年06月24日 | 2021年06月30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2021年06月24日 | 2021年06月30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155,317.0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1年06月30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1,000,000.0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1年07月07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1年07月26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6,133,462.1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5,711,220.90 | 2021年06月25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800,000.00 | 2021年06月30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年06月30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800,000.00 | 2021年07月09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1年07月22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07月27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9,950,000.00 | 2021年07月28日 | 2023年05月14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年08月18日 | 2021年12月2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6,200,000.00 | 2021年09月16日 | 2021年12月2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1年09月22日 | 2021年12月2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300,000.00 | 2021年09月24日 | 2021年12月2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21年12月2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22年08月1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400,0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2022年08月13日 | 年利率6.800%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3,500,000.00 | 2021年12月16日 | 2022年08月13日 | 年利率6.800%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53,402.03 | 8,855,300.13 |
(8)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利息 | 64,127,374.20 | 3,861,148.74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94,339.62 | 5,211,147.69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 | 22,775,482.31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2,110,500.46 | 3,590,044.84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882,540.40 | 634,011.52 | 4,797,690.00 | 239,884.50 |
应收账款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742,500.84 | 1,697,819.17 | ||
应收账款 | 成都巨涛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 29,374.80 | 8,812.44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1,443,709.22 | 298,950.05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409,006,524.83 | 65,204,900.45 | ||
预付账款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3,293,323.00 | |||
预付账款 | 成都巨涛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 | |||
预付账款 | 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 | 28,600,000.00 |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家景镁业有限公司 | 17,185,403.15 | |||
预付账款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6,286,150.39 |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巨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130,000.00 | 6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73,446.00 | 1,817,046.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 | 29,025,505.63 |
公司 | |||
应付账款 | 巨涛油田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 98,153.85 |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3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珠海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2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837,301,968.33 | 489,721,643.61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77,458,719.59 | 3,805,447.52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440,676.00 |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2,657,253.99 | |
合同负债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2,657,253.99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鹤壁华石合作经营款9,000.00万元。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44,484.70万元,预计总负债48,286.11万元。巨涛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经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实现盈利人民币1,102.40万元。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保留事项为:巨涛管理层估计因一个合约延迟交付而做出的违约赔偿金准备金约为人民币6,500.00万元,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取得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违约赔偿金准备金账面价值以及相应损益支出,故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公司于2022年01月0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州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大学”)、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宇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签订《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当地注册机构最终核准为准)。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67万元,其中公司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1,333万元,持股比例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2)。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参股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暨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748,601.51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748,601.51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新增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150.85万元,解除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491.61万元。
(2)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49,720,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本议案
尚须提交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15号解释”),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15号解释,并依据15号解释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8,600,482.25 | 26.15% | 328,600,482.25 | 100.00% | 326,547,313.59 | 8.20% | 326,547,313.59 | 10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6,547,313.59 | 25.99% | 326,547,313.59 | 100.00% | 326,547,313.59 | 8.20% | 326,547,313.59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3,168.66 | 0.16% | 2,053,168.6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28,042,503.81 | 73.85% | 235,464,178.78 | 25.37% | 692,578,325.03 | 3,655,330,747.86 | 91.80% | 895,202,778.69 | 24.49% | 2,760,127,969.17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9,062,547.28 | 7.88% | 99,062,547.28 | 74,551,304.96 | 1.87% | 0.00% | 74,551,304.96 | |||
货款或往来款 | 828,979,956.53 | 65.97% | 235,464,178.78 | 28.40% | 593,515,777.75 | 3,580,779,442.90 | 89.93% | 895,202,778.69 | 25.00% | 2,685,576,664.21 |
合计 | 1,256,642,986.06 | 100.00% | 564,064,661.03 | 44.89% | 692,578,325.03 | 3,981,878,061.45 | 100.00% | 1,221,750,092.28 | 30.68% | 2,760,127,969.1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28,600,482.2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6,547,313.59 | 326,547,313.5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3,168.66 | 2,053,168.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8,600,482.25 | 328,600,482.25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5,464,178.7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9,062,547.28 | ||
货款或往来款 | 828,979,956.53 | 235,464,178.78 | 28.40% |
合计 | 928,042,503.81 | 235,464,178.7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货款或往来款组合计提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55,447,871.85 | 12,772,393.59 | 5.00% |
1至2年 | 160,682,880.13 | 16,068,288.01 | 10.00% |
2至3年 | 184,971,839.91 | 55,491,551.97 | 30.00% |
3至4年 | 39,226,038.89 | 19,613,019.45 | 50.00% |
4至5年 | 114,264,799.98 | 57,132,399.99 | 50.00% |
5年以上 | 74,386,525.77 | 74,386,525.77 | 100.00% |
合计 | 828,979,956.53 | 235,464,178.78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0,606,394.17 |
1至2年 | 234,586,905.09 |
2至3年 | 184,971,839.91 |
3年以上 | 556,477,846.89 |
3至4年 | 309,682,440.59 |
4至5年 | 152,810,890.31 |
5年以上 | 93,984,515.99 |
合计 | 1,256,642,986.06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1,221,750,092.28 | -481,879,477.26 | -175,805,953.99 | 564,064,661.03 | ||
合计 | 1,221,750,092.28 | -481,879,477.26 | -175,805,953.99 | 564,064,661.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 | 374,384,826.23 | 29.79% | 63,316,315.52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70,351,401.70 | 21.51% | 270,351,401.70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48,873,442.95 | 3.89% | 23,989,313.48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43,850,519.78 | 3.49% | |
宁夏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39% | 30,000,000.00 |
合计 | 767,460,190.66 | 61.0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认购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 | 1,031,075,457.70 | |
应收账款支付股权收购款 | 1,210,000,000.00 | |
应收账款保理 | 383,361,317.00 | -27,133,462.10 |
合计 | 2,624,436,774.70 | -27,133,462.10 |
说明:公司作为中间级委托人认购“国民信托?锦富汇
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因此事项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净额1,031,075,457.70元(应收账款余额1,206,881,411.69元,坏账准备175,805,953.99元),转让后获得信托计划的中间级受益权份额为1,031,075,457.70份。公司收购美方焦化70%股权,其中1,210,000,000.00元股权收购款以公司应收账款债权支付。公司与尉邦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向保理公司转让应收账款383,361,317.00元。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37,013,320.31 | 266,713,320.31 |
其他应收款 | 2,867,538,833.41 | 2,245,119,202.03 |
合计 | 3,104,552,153.72 | 2,511,832,522.34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237,013,320.31 | 266,713,320.31 |
合计 | 237,013,320.31 | 266,713,320.31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237,013,320.31 | 1-2年 | 尚未支付 | 否 |
合计 | 237,013,320.31 | -- | -- |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6,720,259.34 | 7,883,045.44 |
往来款及其他 | 2,873,225,549.07 | 2,246,725,077.09 |
合计 | 2,879,945,808.41 | 2,254,608,122.53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81,488.78 | 7,307,431.72 | 9,488,920.5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46,945.50 | 3,065,000.00 | 2,918,054.50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034,543.28 | 10,372,431.72 | 12,406,975.0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18,711,618.14 |
1至2年 | 1,094,180,731.57 |
2至3年 | 266,569,580.95 |
3年以上 | 483,877.75 |
3至4年 | 213,857.75 |
4至5年 | 75,200.00 |
5年以上 | 194,820.00 |
合计 | 2,879,945,808.4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488,920.50 | 2,918,054.50 | 12,406,975.00 | |||
合计 | 9,488,920.50 | 2,918,054.50 | 12,406,975.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775,699,195.99 | 1年以内、1-2年 | 26.93%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705,574,825.02 | 1年以内 | 24.50%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666,966,283.9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23.16%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283,114,717.29 | 1年以内、1-2年、2-3年 | 9.83%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178,209,421.61 | 1年以内、1-2年、2-3年 | 6.19% |
合计 | -- | 2,609,564,443.81 | -- | 90.61%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285,958,712.80 | 4,285,958,712.80 | 3,197,356,023.14 | 3,197,356,023.1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976,283.79 | 57,976,283.79 | 58,476,074.05 | 58,476,074.05 | ||
合计 | 4,343,934,996.59 | 4,343,934,996.59 | 3,255,832,097.19 | 3,255,832,097.19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三聚绿能 | 500,361,900.0 | 500,361,900.00 |
科技有限公司 | 0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1,750,000.00 | 121,750,000.00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3,613,920.00 | 343,613,920.00 | |||
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39,241,440.00 | 39,241,440.00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SJEnvironmentalCorporation | 136,103,992.41 | 136,103,992.41 | |||
北京三聚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南京三聚生物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268,068,239.20 | 565,825,809.43 | 833,894,048.63 | ||
北京宝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006,301.29 | 20,006,301.29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7,513,245.49 | 7,513,245.49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19,480,669.75 | 19,480,669.75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16,315.00 | 9,016,315.00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385,000,000.00 | 385,000,000.00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172,776,880.23 | 1,172,776,880.23 | |||
合计 | 3,197,356,023.14 | 1,738,602,689.66 | 650,000,000.00 | 4,285,958,712.8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8,476,074.05 | -499,790.26 | 57,976,283.79 | ||||||||
小计 | 58,476,074.05 | -499,790.26 | 57,976,283.79 | ||||||||
合计 | 58,476,074.05 | -499,790.26 | 57,976,283.79 |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21,484,600.95 | 959,306,142.05 | 544,766,102.01 | 519,196,468.96 |
其他业务 | 935,779.81 | 536,872.45 | ||
合计 | 1,122,420,380.76 | 959,306,142.05 | 545,302,974.46 | 519,196,468.96 |
收入相关信息:
无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2,384,563.00元,其中,62,384,563.00元预计将于2022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67,642,040.25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9,790.26 | -518,355.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5,202,6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213,692.81 | 5,213,692.81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6,693,438.72 | |
合计 | 22,795,678.21 | 1,672,337,377.49 |
6、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24,187.20 | 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580,944.38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以及通过递延收益结转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264,478.56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债务重组损益 | 2,344,420.00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47,127.67 | 主要为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2,925,661.68 | 主要为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巨涛2021年6月末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96,509.6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708,384.95 | |
合计 | 77,187,669.5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231,839.20 | 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三聚能源和宝聚科技确认的投资收益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10,387,261.20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对巨涛表决权变化而失去控制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6,693,438.72 | 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合计 | 62,925,661.6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2% | 0.0353 | 0.03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7% | 0.0024 | 0.002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4、其他
无